《彻夜高烧》 红彗星-1 余晨三岁的时候,半夜起床上厕所,第一次亲眼目睹父母打架。母亲的头和脸都破了,父亲抓着的啤酒瓶上全是血。四岁的冬天,母亲带了两床被子离家出走。一个月后,父亲开了运货的卡车出门,在月河的桥洞下找到了母亲。他记得母亲刚回到家时,脸是发灰的黄色,身上带着死人的气味。 六岁的时候,余晨唯一的朋友王小树离开月城,跟着父母去了广东。秋天,余晨多了个弟弟,户口本上也多了个名字,余岱。三个月后,余晨放学回家,老远就闻到了单元楼前的血腥味。他望过去,发现母亲趴在水泥地上,怀里抱着一个枕头。他丢下自行车,挤进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发现那不是枕头,是余岱。他记得他们的脸是蓝色的。 又过了半年,余晨的父亲在一次送货时撞上263路公交车,当场死亡。电视上说卡车司机涉嫌酒驾,而货运公司人去楼空,老闆早就人间蒸发。 那之后,余晨翘了半个月的课,附近的环卫工人发现他和流浪狗在街上抢垃圾,就打电话报了警。几个警察把他接到警局,带他洗了个澡,吃了顿食堂,最后把他送去了来阳路的“幸福小屋”。前台的工作人员带他看了教室,花园,会客室和活动室。他问工作人员这是什么地方,工作人员笑着回答他,这里是福利院,以后就是你的家了。余晨不明白福利院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为什么福利院会成为他的家,但他只是个孩子,没理由不相信大人说的话。他在活动室里走来走去,看到了彩色的蜡笔,彩色的积木,还有彩色的拼图。他发现这里什么都是彩色的。活动室的墙上掛着一幅水彩画,画的是一群鸭子过河,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没有一隻鸭子掉队。工作人员指着领头的鸭妈妈,说,这个呢,是在这里教课的老师,后面的这些小鸭子呢,就是你和其他小朋友,明白了吗?余晨皱着眉嘀咕,我不是鸭子,我是人。当晚,工作人员从书架上拿了本《小王子》给他,他接过来,没说话,只是一直盯着书架上的另一本书,《理想国》。没多久,余晨长高了不少,不用踮脚就能够到那本《理想国》了。他把书拿回房间里看,但是看不懂,只记得书的封面很旧,翻开就能看到角落里的一行铅笔字:“上帝是sb”。 除了看不完的旧书,幸福小屋里还有一台老式录音机。余晨刚搬进来时,隔壁房间的大雷送了他一盘旧磁带。磁带上印着好多英文字母:black sabbath。那一阵,余晨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坐在录音机边上听磁带。他听完a面听b面,听完b面听a面,很快就把磁带播坏了,仍然一句英文都不会。于是,他提着录音机去找大雷,大雷又给了他一盘磁带。这回磁带上印的是另一些字母:led zeppelin。 大雷被收养的时候是十一岁,收养他的是两个从波士顿来月城度假的美国人。而余晨被收养的时候刚好过了十七岁,收养他的是个土生土长的月城人,一个住在同福路39号,每个礼拜三都去外国语小学教音乐的老师。男人来接余晨的那天是个晴天,太阳很大,气温很高,余晨带走了大雷送他的几盘磁带,还有始终没能读完的《基督山伯爵》。 十八岁的冬天,养父中风去世,余晨再没去过学校。他揹着养父的电吉他上了山,找到一座香火旺盛的寺庙,住下来,白吃白喝了一阵。下山后,他组过三次乐队。第一支乐队叫做一人一口,主唱是个留长发的胖子,热衷美食,排练的间隙不是在吃零食,就是在点外卖。这支乐队最后只维持了五个月,由于主唱被几颗花生米噎死而解散。 余晨的第二支乐队叫hunting,专门玩朋克摇滚。主唱水草,贝斯kk,鼓手吉野,键盘手花豹,吉他手有两个,负责旋律的是余晨,另一个负责节奏的叫大卫。一年后,水草决定退出乐队,回老家和女友结婚;没过几天,kk全家移民加拿大,音讯全无;紧接着,吉野考上了研究生,卖了架子鼓,买了去北京的车票。乐队解散那天,花豹喝多了,抄起手边的酒瓶就往地上砸,边砸边骂,操他妈的三个小畜生,畜生!大卫也喝多了,扑过去按住花豹,口齿不清地劝他,大家都是出来玩摇滚的,兄弟一场,人家想玩就玩,不想玩就不玩,你干嘛操人家的妈?他说完,隔壁桌的客人纷纷探出脑袋看热闹。余晨盯着溅到自己鞋上的一块啤酒渍,沉默着吸菸,吸了很久。 hunting解散后,余晨白天躲在出租屋里睡觉,晚上就去酒吧一条街间逛,打发时间。余晨二十一岁时,第一次去红彗星,正好撞到驻场乐队的主唱因为频频走音被踢出了乐队。酒吧打烊前,他试着和收拾舞台的键盘手打招呼,结果那人上下打量他,捡起地上的话筒,说他长得不错,还问他要不要来他们的乐队做主唱。 后来余晨才搞明白,和他说话的键盘手就是红彗星的老闆,别人都管他叫pa,paradise的pa。pa的乐队还有两个人,鼓手叫册册,吉他手叫小抓。余晨就这么糊里糊里糊涂地当了主唱,住进了pa给他们安排的集体宿舍。 没过多久,pa觉得用键盘负责低音太麻烦,就又给乐队招了个贝斯手。乐队第一次排练,人到齐以后,pa提议用p开头的英文单词为乐队起名,册册便脱口而出,pig!小抓立马反驳,pig也太难听了吧,为什么不叫playboy?余晨想了想,想到另一个词,poison,但是没说出口。过了片刻,pa问新来的贝斯手有什么意见,他低着头,看向脚上的黑色皮靴,说,portrait。 余晨的第三支乐队叫portrait,portrait只在红彗星演出。整支乐队就这么演到了第三年,写了十几首歌,出了两张专辑,却始终不温不火,没得到更好的演出机会。就在余晨决定退出乐队的前一晚,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伙流氓闹事,他在台上没反应过来,被一把飞来的凳子直接砸中脑门,整个人摔在地上,眼前一片模糊。音乐很快就停了,乐队里的其他人都衝下台打架,吓得客人一瞬间全跑了。人走光之后,pa重新开了灯,余晨捂着脑袋舒出一口气。册册惊呼一声,抓着钟天慈的手腕嚷嚷:“我操!你手伤得这么重??以后还能弹贝斯吗???” 小抓听了,从吧檯后面找到一条毛巾给钟天慈擦了擦血。pa看了看时间,用手机叫了辆滴滴,等车一来就把余晨和钟天慈都塞进后排,嘱咐司机:“师傅,麻烦你送他们去三院的急诊,越快越好。” 车开了。余晨嬉皮笑脸,透过车窗朝pa挥了挥手。等车子离开pa的视线后,余晨立马收起笑容,凑过去拍了拍驾驶座,说:“师傅,我们不去三院,换条路去苏州路82号。” 他说完,钟天慈的视线就从窗外收了回来,重新落在他脸上。余晨也静下来,看他。两个人互相看了老半天,钟天慈才缓慢地开口:“我的手没事,那不是我的血,不知道是谁的。”他注视着余晨,眼神充满关切,“你流血了,不用去医院吗?” 余晨耸耸肩膀:“这点小伤不至于吧?找人处理一下就行了。” 钟天慈仍看他,仍问:“不疼吗?” 余晨笑着点上一支菸,用力吸了口,说:“反正疼不死人。”这时,一阵风吹进来,把车里的烟雾都吹散了,一点不剩。 余晨咬着菸说:“我三四岁的时候,我妈带我去算命。算命的人说我八字不好,撞邪,还说我命短,最多隻能活到二十五岁,气得我妈没给钱,只给了他一巴掌。”他拿开香菸,笑笑,“我还以为被那个老头说中了,操。” 钟天慈接道:“你不会死的。” 余晨瞪了瞪眼睛:“这你也知道?”他笑着喷出一口烟,“算了吧,你只会弹贝斯,又不会算命。” 车子驶过一个没有路灯的十字路口,一片树影投到了余晨的手背上。钟天慈伸手抓住了那片树影,把余晨的手也弄得血淋淋,溼乎乎的。他垂下眼睛,看着余晨手上的黑色指甲油,说:“你死不了的。”他轻声补充,“我们周围没有人会死。” 余晨用另一隻手夹着香菸,往窗外弹了弹菸灰:“怎么可能呢?世界上到处都是死人,月城到处都是死人。”说完,他沉默下来,扭头望向路灯,嘴里缓慢地念叨:“死人,到处都是死人,到处都是……”他又笑起来,“我们下一首歌不如就写这个,我想想叫什么……死人之歌?” 钟天慈点点头,不说话了。静了片刻,他再度开口:“阿兰不会再帮我们做下一张专辑了。” “我知道。”余晨哼了声,撑着下巴抽菸,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上个月在红彗星,你记不记得她闯进后台,什么话都不说,就一直盯着我们看?她表情很差,眼神很兇,就好像打算先杀了我,再杀了你一样。等我穿好衣服出去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地上都是她摔碎的酒瓶和撕掉的画纸。我把她的画捡起来拼了拼,粘好了。她的素描画得很好你知道吧?画里的你真年轻,用这半边脸看着她,目光很低,在笑。”余晨的手抚上钟天慈的眼角,“她在这里画出了阳光的感觉。”接着手指一点一点向下,抚过钟天慈的嘴唇和下巴,“还在这里画了几道阴影,像是树枝。你有印象吗?” “当时我们在江郊公园的草坪上晒太阳,聊摇滚。”钟天慈说,“她用手机放大门乐队的歌。” “哪首歌?”余晨眨眨眼睛,问着,“《people are strange》?” 钟天慈摇头:“《love her madly》。”他停顿片刻,又说,“她本来很开心,直到莫里森唱到那句‘all your love is gone’,她一气之下摔了手机。” 余晨的手指抚上车窗,描着街边一闪而过的路灯,轻叹了声:“别难过,她早晚都要离开你的。” 钟天慈半天没话。余晨抽去半支香菸,叹了声:“我们再怎么喜欢一个人,就只是喜欢那个人而已。一旦那个人要走,要死,要做任何决定,谁都拦不住的。你明白吧?” 车停了,余晨扔了菸头,开了门,站到街上。钟天慈下了车,抬起目光看了看远处的天,没看到月亮。一阵风过来,余晨打了个哆嗦,缩着脖子感叹:“要是下雪就好了。月城下雪很美的。” 钟天慈刮了刮鼻樑,轻轻应声:“现在是夏天,还没到下雪的时候。” 余晨笑着骂了句脏话,随即走向马路对面一幢两层楼的诊所。到了马路的正中间,余晨突然回过头来,挥着胳膊大声说话:“钟天慈!我问你个问题!!你知不知道被车撞死是什么感觉啊??!”他话音才落,手腕陡然一痛,整个人就被钟天慈从马路上拽走了。 诊所大门紧闭,从外面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团漆黑。钟天慈松开手,和余晨面对面站着,说:“我知道阿兰会走。我做好了她离开我的准备。” 余晨轻轻笑了,凑过去亲钟天慈。他们在夜风里接了会儿吻,又分开。钟天慈说:“但我没做好你会离开的准备。” 余晨笑着问他:“离开你还是离开乐队?” 钟天慈低了低头,没再说下去。余晨走上诊所门口的台阶,使劲拍了拍门上的玻璃,扯着脖子喊道:“施杨!别睡了施杨!!滚出来开门!施杨!!” 钟天慈站在台阶下,望着台阶上的背影,白短袖,黑裤子,又瘦又薄的后背。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到自己加入乐队后,第一次在红彗星的宿舍见到余晨的情形。当时是春天,赶上一阵寒潮,屋里冷得要命。他推开门,屋里没有其他人,只有余晨缩在下铺的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脸很红,一副精神不济的样子,像在发烧。他过去摸了摸余晨汗溼的额头,问他,你冷吗?余晨点了点头。他又问,你们这里有电热毯的吧?余晨轻哼了声,说,不要电热毯,铺电热毯太麻烦了,你还是抱抱我吧。他听上去鼻音很重,整个人有气无力的。 回过神的时候,钟天慈发现自己已经在被子下面抱住了余晨。然后他们接吻,脱衣服。他摸到了余晨的背,又往下摸到了余晨的腰。很快,他分开了余晨的腿。 事后余晨一度烧到了三十九度二,睡了很长很沉的一觉。再醒来时,人已经退烧,一边喝着外卖送来的鸡汤,一边笑着说他趁人之危。 月亮这时才出来。钟天慈一直看着余晨,看了很久,忽然感觉月光只是他身上的一块疤。 门锁响了一声,余晨慢悠悠地推开玻璃门,转身招呼钟天慈过去,嘴里还在轻轻哼歌: all your love is gone so sing a lonely song of a deep blue dream seven horses seem to be on the mark 马路上,一辆车驶过,车灯白得耀眼,一声不响地刺穿了黑夜。钟天慈走上台阶,关上门,把夜空留在了身后。 红彗星-2 余晨第一次见到施杨是在燕贞家里。燕贞告诉余晨,施杨是她远房表弟,海归青年,一表人才,刚从英国唸书回来,父母出钱给他在苏州路开了个心理诊所,叫什么healing studio。那天,客厅里的电视开着,电影频道在播《闻香识女人》。播到那首很经典的探戈舞曲时,余晨停下切洋葱的手,抬了抬头,施杨远远地朝他笑了下。那笑容温和友好,充满关切,就像一团不肯散去的轻雾。 饭后余晨去厕所抽菸,一边往马桶里弹菸灰一边清嗓子,不知不觉,竟然掉了两滴眼泪。 这件事余晨没对任何人说过。他不是沉得住气,只是每到想要和人倾诉,坦白的时候,他都会记起燕贞已经不在了。久而久之,世界上发生的所有事,无论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无论是陈词滥调,还是爆炸性新闻,他都可以一个人吸收,一个人消化了。他再没什么好说的。 到施杨给余晨缝好伤口,已经凌晨三点半了。五分鐘前,钟天慈下楼抽菸,施杨推开手边的医药箱,看着余晨的眼睛,表情严肃,语气认真:“我不管你怎么发疯,怎么虐待自己,但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把烂摊子丢给别人??” 余晨先是一愣,接着没忍住笑意,便轻轻笑了声。施杨看着他,更来气了:“你还笑?” 余晨不笑了,耸耸肩膀,表情显得很无辜:“我为什么不能笑?不是你让我多笑笑的吗?你以前不是说笑一笑有益身心健康吗?” “你这个人能不能讲点道理?再说了,以前是以前,以前我还劝过你戒菸呢,你听了吗?”施杨伸手按了按贴在余晨额头上的纱布,稍微松了口气,转头整理边上的医药箱,“你不能每次都把自己折腾得很狼狈,受伤了,流血了,才想起还有我这么个人,想起来这里找我。” 余晨又笑:“你是怪我太冷血,还是怪我目的性太强?” 施杨坐了下来,看着他,冷笑:“我怪你有用?你根本不在乎自己。可能你觉得自己怎么都好,怎么都无所谓,所以你从来不把任何东西当回事,不把任何人放在心里……你觉得一个人活成这样是正常的吗?生物都有求生的本能,但是你没有,你只有自毁倾向。”他轻轻停顿,随即低声嘟囔,“反正你的天性就是伤害自己,不停伤害自己……以前燕贞叫你来这里不也是因为……” 余晨从口袋里掏出半瘪的菸盒,把它抓在手里,出声打断施杨:“你的意思是我不是生物?我是死的?”说着,他笑起来,“那你干嘛和死人上床?” 余晨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和施杨上床是在施杨的公寓,第二次是在healing studio的二楼,第三次是在healing studio的厕所,第四次是在施杨的车上……从第五次开始他就记不清了。但他还记得他们最后一次是在洲际酒店的套房做的。那天是他的生日,施杨带了香檳和红丝绒蛋糕去酒店顶层找他。他们关了灯,点上蜡烛,在窗边做了一次,觉得不尽兴,就又在浴室做了一次。等到先前点燃的蜡烛全都熄灭了,余晨才想到蛋糕还没吃,于是摸着黑挖了一勺,吃到一嘴蜡油。最后还是施杨开了灯,用叉子一点一点刮掉蜡油,两个人才坐在酒店的地毯上把蛋糕吃完。 吃好蛋糕,他们坐回床上,余晨凑过去舔施杨嘴角的奶油。舔着舔着,施杨抚上他的头发,很快就又来感觉了,于是起身关了灯。屋里再次暗下来,余晨抓着施杨的背,听着粗重的呼吸一声一声落在自己的耳边。 一个星期后,施杨又去了洲际酒店,又打开了同一个房间的门,又在同一张床上看到了余晨。当时床上不止他一个人,还有一个女人,头发很长,脸很小。施杨愣在了门口,手一松,宝马车的钥匙就掉在了地上。余晨听到声音,朝门口一看,乾脆向坐在自己身上的女人提议,正好她男朋友来了,不如三个人一起吧,结果被女人抽了一个巴掌。十分鐘后,女人走了,余晨盘腿坐在床边,点了支香菸,看着缓缓升空的烟雾,问施杨:“你要打我一顿吗?” 施杨不说话。余晨咬着烟下了床,摸到外套的口袋,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摺叠刀,丢给施杨。他说:“要么捅我两刀也可以,我不走,也不躲。” 施杨舒出一口气,整个人跌坐在沙发里,半天才说:“我和wendy会分开的。” 他抬起眼睛看余晨:“你好像总有办法让一个本来很爱你的人变得很恨你。” “我有什么办法?”余晨笑着耸肩膀,“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招人恨,可能是天赋,也可能是基因问题。这种东西在美国大片里应该叫超能力吧?” 施杨又看向自己手上的摺叠刀,头一下变得很低,目光也很低:“你说不定真的能遇到一个完全不恨你,还能无限包容你的人。” “一点都不恨我吗?”余晨笑得更开了,“那说明他也不爱我吧?” 施杨听笑了:“你需要爱吗?你需要的东西太多了。”他掰着手指一个一个数,“性,摇滚,蛋糕,现在还多了一样爱吗?” 余晨撇撇嘴,摆摆手道:“算了,不要那么多了,人不能贪心,人心不足蛇吞象。”他吸了口烟,问,“是不是有一个诗人说过,人要内心平静才好?” 施杨挑起一边的眉毛,提起嘴角,说:“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读阿米亥的诗?” 余晨笑笑:“你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施杨点点头,说:“那我祝你早点遇到一个既不恨你,也不爱你,还能在你肚子里当蛔虫的人吧。” 余晨吐出两个菸圈,又笑:“你不行吗?” “我爱过你。”施杨收起笑容,移开了视线,就此沉默。 片刻后,他又说:“现在我恨你。” 余晨摸着脖子,在施杨边上坐下了。他夹开嘴边的香菸,半天没话。等一支香菸烧去大半,一撮菸灰落在了腿上,他才动动脚趾,放松下来,问:“原来你爱过我啊?”他说,“真遗憾。” 一根菸抽完,钟天慈从外面回来了。余晨坐在椅子上,凑过去闻钟天慈的衣角,只闻到了一股香水味,好像冰冰凉凉的金属。施杨擦着镊子,往余晨的方向瞥了眼,没说什么。 余晨站起来,摆了下手,说:“医药费我先欠着,以后有钱了再转你。” “以后?你还想有以后?”施杨冷笑,“你不会是在做梦吧?” 余晨举着手机说:“现在确实是做梦的时间。” 钟天慈看着余晨,在他边上轻笑,没出声音。施杨一烦,直接放下手上的东西,关了灯,起身送客。到了走廊,钟天慈道过谢后就下了楼,余晨才要跟上去,就感觉肩膀被人抓了下。他回头看施杨,发现施杨也在看他。 “回去之后你每天勤快点,给自己上上药,换换纱布,少抽菸,少喝酒,注意伤口别沾水,晚点过来找我拆线。” 这话说得很严肃,很认真,余晨听得一乐,揉了揉一边的眼睛,说:“你其实是想做外科医生的吧?” 施杨不接他的话茬,反而一脸严肃:“你知不知道你早就不是小孩儿了?你再怎么没有自制力,再怎么容易受到诱惑,也该对自己负起一点责任了吧?你是成年人,一个必须懂事,必须遵纪守法的成年人。” 余晨叹气,叹了很长很沉重的一口气,反问说:“施杨,你是我爸吗?既然你早都不爱我了,现在干嘛又这么关心我?”他停了停,又说,“我有手有脚,四肢健全,你不要说是燕贞拜託你照顾我的。” 施杨摸着额头,想点头承认有这个原因,但是到了嘴边又说不出口。他抿抿嘴唇,闭起眼睛舒了口气,说:“算了,不说这个了吧……刚才那个人是你们乐队的吗?总感觉他有点眼熟。” 余晨一时诧异:“你没在红彗星看过我的演出?” “看过啊。”施杨皱皱鼻子,说,“你在台上唱歌,一个人抓着话筒东跑西跑,疯疯癲癲的,灯光就只追着你,你不知道?其他地方光线那么暗,谁能看清啊?谁有那么好的眼力?” 余晨牵牵嘴角,说:“他是乐队的贝斯手,你没在台上见过他?还是说……你之前也和他上过床?但是你们两个……”余晨笑出声音,“不太可能吧?” 施杨嘴角抽搐,磨了磨牙,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需要那么多爱,和那么多人睡觉才能活下去?你以为见一个爱一个就是对的?是正常人的心态?我又不是你,哪来的那么多爱,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施杨皱着鼻子,抓了抓头发,显得很窘迫。他清了清嗓子,说,“我觉得他有点眼熟,很像prayers的那个贝斯手。” 余晨唸了遍乐队的名字,侧过头,目光滑过楼梯,越过大门,最终落在漆黑的街上。 他记得自己听过那支乐队的一张专辑,其中有几首歌他还挺喜欢的,但是后来为什么不听了呢?他想了一个晚上,终于想起来——他最后一次听prayers的歌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至少是拍下那捲录像带之前的事了。 红彗星-3 回去的路上,钟天慈问余晨怎么会知道苏州路有家心理诊所。余晨给出的答案是,世界上的每个人都需要看一看心理医生,因为每个人的心理都不健康,都有病。他说完,钟天慈沉默了阵,然后又问余晨,问他的病是什么,余晨笑着回答,可能是见一个爱一个吧。 见一个爱一个……余晨是这样的人吗?不是的吧……就算余晨可以和男人睡,也可以和女人睡,这就代表他见一个爱一个吗?难道“爱”是这么定义的?用性定义?用身体定义? 钟天慈想到自己曾在红彗星见过余晨的某一任男朋友。那个人戴墨镜,手背上有疤,是rush1984的鼓手。他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很欣赏那个加拿大的rush乐队,可不巧的是,乔治·奥威尔的《1984》刚好是他最讨厌的一本书。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后,余晨告诉他,自己和那个鼓手早就分手了,他们还在分手前打了一架。打架的结果是那个人在眼角缝了针,所以他戴了三个月的墨镜,一直没摘。听到这里,钟天慈喝了口啤酒,坐在床边问余晨:“你们是怎么打起来的?” “还能因为什么?”余晨摸出一盒香菸,笑了,“他不能接受我和别人睡觉,上床。” 钟天慈迅速理解了。于是,他握住手里的那罐啤酒,轻轻点头:“他干涉你的自由。” “不是干涉,是限制,束缚!”余晨咬着香菸纠正,“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那一瞬间,钟天慈出神地看着余晨,愣了半天才说:“你是那种愿意为了自由去死的人吗?” “也许吧。”余晨问,“怎么了?为了自由去死很不道德吗?” 钟天慈皱了皱眉,把啤酒罐扔进垃圾桶,反问他:“你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余晨有些困惑:“我一直怎么样?” “你好像……”钟天慈停顿片刻,还是说了,“你好像一生下来就急着去死,好像打从心底期待死亡。” “反正人活一辈子总是要死的,长生不老不现实。你看秦始皇那么迷信,不是也死了吗?”余晨吸了口菸,接着吐出一片烟雾,小声嘟囔,“说到底,早死晚死没什么区别吧?”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为了在乎你的人好好活下去呢?” 钟天慈似乎没发现这个问题很简单,也很容易回答。余晨看着他一愣,夹开嘴边的香菸,脱口而出:“你该不会不知道我没爸没妈,从小是在福利院长大的吧?” 钟天慈当然知道。他知道余晨的母亲带着他的弟弟从七楼一跃而下,也知道余晨的父亲在半梦半醒间开着货车闯红灯,直直撞上了迎面驶来的公交车,但他不知道怎么回答余晨的问题。他坐了会儿,拿了个菸灰缸给余晨,刻意避开了上一个问题,只是说:“生活是有希望的,你信吗?” 余晨扔掉香菸,凑近钟天慈,闭着眼闻他的衣领,随即睁开眼,又笑起来:“屋里好冷,我想做了。” 这不是他们唯一一次谈起死亡这个话题。钟天慈记得还有一次,余晨在宿舍的浴缸里泡澡,泡了两个鐘头,小抓推门进去时,刚好看到余晨闭着眼睛,一丝不掛地泡在一缸红色的水里,还以为他割腕自杀了,整个人直接叫了起来。听到小抓的喊声,钟天慈连忙跑进浴室,却看到余晨揉揉眼睛,从水里拿出两个红酒瓶,笑嘻嘻地说:“喝着喝着就睡着了。” 小抓抚着胸口,吐了几大口气,说:“下次泡澡别带红酒行吗?混进水里就像血一样,很吓人的。” 余晨一下就明白了,笑容温和,口吻轻松:“放心吧,如果我打算去死,我会先杀掉那些我看不惯的,很讨厌的人,不然多不划算。” 小抓一时好奇,便问道:“你讨厌谁啊?” 余晨想了会儿,摇头说:“暂时想不出来。”他跨出浴缸,拿起块浴巾擦拭身体,“所以在找到一个我很讨厌的人之前,我应该不会去死的。” 小抓抱着胳膊翻白眼,留下一句“鬼才信你”就出去了。余晨笑笑,披着溼透的浴巾,蹲在浴室的地上,安静下来。 现在浴室里只剩下两个人了。钟天慈关上门,拿起了柜子上的吹风机,蹲下去给余晨吹头发。余晨转过头来看他,他亲了亲余晨的眼角,说:“你这样很让人担心。” 余晨继续笑:“真稀奇,世界上竟然还有人担心我,在乎我。” 他们靠在一起接了会儿吻,直到浴巾滑到了地上,余晨才缓慢地开口:“你觉不觉得现在这种时候真平静,真好?如果以后不会有更好的时候,那我们还不如现在就死掉……” 钟天慈面无表情地接了句:“别预测未来,也别说傻话。” 余晨一听,笑得更开了:“那我问你,如果我明天,或者后天一不小心就死了,你怎么办?以后想到我还会笑吗?”说着,余晨又摇了下头,幅度却不大,改口说,“算了算了,你这张脸本来就不怎么笑。” 钟天慈皱紧眉头,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说:“如果你死了,我可能一想到你就会生气。” “知道了。”余晨用溼漉漉的手指抚上他的眉毛,“那我儘量死得轻松一点,搞笑一点,让你不那么生气,让你一想到我死了这件事就想笑。” 慢慢地,钟天慈逐渐理解了余晨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个热衷挑战规则,却早就衝出轨道的人,一个沉迷死亡,又盼望死亡的人。他以前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比如做爱的间隙,余晨会抓过别人的手,牢牢捂住自己的鼻子,嘴巴;无聊的时候,他又会把口袋里的摺叠刀丢给别人,再昂起下巴,用牙齿轻轻咬住刀尖…… 他没能力为自己的死亡负责,就需要另一个人为他的死亡负责。这不狡猾吗?他干嘛非得这么做?他是不是不想像他父母一样,死得糊里糊涂,不明不白? 关于余晨的家庭情况,钟天慈掌握的信息并不多。他只知道余晨在幸福小屋住到十七岁,之后就和养父搬到了同福路的宝来小区。没多久,养父中风去世,余晨揹着一把电吉他上了月台山,一住就是两个月。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余晨从来都没有被人好好爱过。一次都没有。 他记得还有一个晚上,自己从月城郊区的墓园回来,发现宿舍里一个人都没有,洗漱后就脱鞋上了床。他一边想着白天的事,一边摸黑在手机上找歌,突然听到有动静从柜子里传来。他打开柜子,发现余晨睡在里面,呼吸轻缓,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团。他蹲下去抱住余晨,忽然很想哭。 余晨被他的动作一吓,下意识哼了声,立马从梦里醒了过来。他眨眨眼睛,看着钟天慈,解释说:“他们三个今天晚上都有事,不回来睡,我以为你也……” 钟天慈摇头打断他:“没关係,不用管他们,让他们全都去死,全都去死好了。” 余晨愣了愣,笑出来:“你的手在发抖。” “我知道。”钟天慈说,“我控制不了。” 余晨又笑:“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泡澡吗?因为水温很高,一进去就会有种被人拥抱的感觉,就像我们现在这样。” 说完,余晨叹气,脸上还是笑的:“真奇怪,我还是第一次碰到你这种人。” 他看着余晨,心口一轻,慢慢松开手,也笑了:“我也是。” 后来他们都躺下来了,躺在了同一张床上。钟天慈在手机上找到了之前想听的那首歌。那是余晨查了好几天的英语词典,为portrait第二张专辑写的歌,《love kills》: i'm a mess i'm a broken soul i need your love need your relief i need a pistol need to be needed scattered along the street come see me in my deeper dream be my savior as you are be my soldier as you are grind me to the whiteness ‘cause love heals ‘cause love kills love is a painless wound love lays down on the ground love is the last word on the earth love is sin love is crime love kills you love kills you twice i know love kills and love kills again 红彗星-4 没过多久,余晨额头上的伤口就长好了。从苏州路回来的第六天,早上,余晨扔了纱布,拿了把剪子,一个人对着洗手间的镜子拆线,没再和人提过退出乐队的打算。这期间,pa为了让余晨安心养伤,特意停了红彗星的演出,余晨只好又回到整天无所事事的状态,要么待在宿舍里睡觉,玩手机,要么就打开唱片机,坐在窗台上摆弄吉他,靠着窗户发呆,抽菸。 唱片机是钟天慈带来的。他搬进宿舍时还带来了好多黑胶唱片:从拉赫玛尼诺夫到竹内玛莉亚,从莫里康内到感恩至死,余晨几乎都听了一遍。其中有几张唱片是彩色的,在阳光下会变得澄澈,透明。很久之前,余晨曾拿过一张唱片去阳台做实验。那天太阳很大,余晨举起唱片遮住天上的太阳,蓝色的唱片立马变得很浅,很淡,像一片褪色失真的大海,抽乾成天空的一层膜。那时候,钟天慈正好在阳台抽菸,听到声音,就侧过身子看了看余晨。他看到余晨的瞳孔在黑色和蓝色间不停变换,越来越斑驳。很快,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一隻蜻蜓,落在了余晨的肩上,几乎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钟天慈眨眨眼睛,忽然很嫉妒。 他抽了口菸,想起以前在卢塞恩看过的雕像:那是一头趴在狭小洞穴里的狮子,背上插着断箭,死亡的氛围像面纱一样笼罩着它。它张着嘴巴,眼神忧鬱而哀伤。 但是……余晨露出过这样的表情吗?即使在那捲录像带的结尾,他也只是随便披了件衬衣,匆匆忙忙地回过头,以一种茫然又困惑的眼神扫了一眼,就好像眼前的这个世界很难理解,就好像他明白世界上存在各种各样的暴力,战争,语言,疾病,却不明白为什么会存在一个小小的,不会说话的摄像头。 等到一整支菸都烧完了,钟天慈才扔掉菸头,伸手赶走了那隻蜻蜓。 余晨拿开唱片,面带笑意看着他:“你想什么呢?想得这么投入?” 钟天慈清了清嗓子,说:“你觉得‘死’这件事是什么顏色的?” “白的,或者黑的吧?” “为什么?”钟天慈问,“为什么不是蓝色的?” 余晨笑起来:“就像电脑死机?” “可能吧。”钟天慈望向远处的一条马路,说,“我看过一部电影,里面的人死后会变成蓝色的。” 余晨揉揉肩膀,给自己点了支香菸,咬在嘴里:“我又没死过,我不知道死人是什么样的。”他吸了口烟,往后仰了仰头,吹着阳台上的风,说,“你知道莲花东路有个教堂吗?圣福音教堂。上个星期他们办葬礼,来了好多人,好多车。那些人全都穿着黑衣服,黑裙子,黑鞋,然后抱在一起哭。” “好像是一个小男孩,也就十三四岁,从补习班的楼顶跳下去了。” 钟天慈又问:“为什么?” “不知道,我只是路过,又没看到那小孩儿留下的遗书。”余晨摇着头笑,“你真的很喜欢问为什么,就好像你生下来只是为了寻找一块拼图,一个答案。” 钟天慈没说话。余晨继续吸菸,吐菸圈:“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一直觉得你身上有种特别奇怪的气质,宗教一样的气质,有时候像神父,有时候像圣人,可能你就是没办法无视那些又落魄又悲惨的人,你怜悯他们,想救他们,哪怕他们是活该的,自找的。但是,这个世界是由魔鬼创造的,不是天使,也不是耶穌。什么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说法都是假的,骗小孩儿的,那些说法只是为了减轻我们内心的负罪感,只是为了让我们在犯过错,伤害过别人之后,还能好受一点。 “不过你早晚都会习惯这个世界的。习惯世界上会发生很多怪事,倒霉的事,习惯世界上有治不好,救不了的人,习惯每个人都有很多秘密,所以谁都没办法完全瞭解一个人,理解一个人……就像我一点都不瞭解你。” 钟天慈低着头,搓了搓手掌:“每个人都有很多秘密吗?” “人和人相处不就是一个互相交换秘密的过程吗?”余晨笑笑,“你讲一个秘密,我讲一个秘密,很公平。等到什么时候两个人交换的秘密达到一个峰值了,这段关係就该结束了。” 钟天慈皱了皱眉,说:“正常情况下,这应该是一段关係的开始。” 余晨耸肩膀,咬着香菸说话:“你知道我不正常,我不是正常情况。” 那次谈话之后,余晨发展了一项全新的兴趣爱好,有事没事就去莲花东路的圣福音教堂参加陌生人的葬礼,混进送葬的队伍,听一个又一个人发表悼念死者的演讲,和他们一起祷告,洒圣水。他穿黑上衣,黑裤子,黑外套,还涂黑色的指甲油,戴黑色的耳钉,整个人一身黑,显得很悽惨。但他不在乎。他知道在教堂里不会有人看他,和他搭话,更不会有人问他的名字,打探他的秘密。所有人都默认他是一个伤心的哑巴,这让他觉得很安全,很放松。有时他抬头看着教堂顶部的壁画,会感觉自己的边界在慢慢消失,身体也随之变得很轻,好像一团没有顏色的气体,最后才发现自己只是在长凳上打了个盹。 但是自从那晚在红彗星掛彩后,余晨就再没去过圣福音教堂。这天早上,他扔掉纱布,拆好额头上的线,正琢磨什么时候出门去莲花东路走走的时候,一条短信就过来了:晚上有演出吗? 余晨看了看发信人,回:今天没有。 不到两分鐘,另一条短信又来了:出来吃火锅? 余晨在手机上打字:几点? 很快,屏幕上又多了条未读短信:七点半,百里香。 余晨回:ok,能带人吗? 短信里回:随便你,我请客。 余晨放下手机,转过身去找钟天慈,问:“晚上吃火锅吗?有人请客。” 钟天慈看向他:“是我认识的人吗?” 余晨摇头:“你不认识。woodboom的主唱,犬潮。” 犬潮日记-1 我以为余晨会带愿望树的吉他手,或者siren的主唱来吃饭,没想到他带了个我和薇薇安都不认识的人。吃火锅的时候,薇薇安撞了撞我的胳膊,小声和我说话:“他什么时候和siren里那个黄头发的胖子分手了?这才过了两三个月吧?”她表情认真,一副困惑的样子,显得很可爱。我笑了出来。我说:“两三个月对他来说已经很长了,你还不知道他吗?” 我好像没写过我和余晨是怎么认识的吧?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江郊公园。那是七八月份的晚上,公园里有一条夜市步行街,好多小商贩在那里摆摊吆喝,也有好多人排队丢沙包,捞金鱼,套娃娃,热热闹闹的。路过打气球摊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长头发,穿皮衣,眼角纹着闪电图案的人,我认出他是撒旦花园的鼓手林肯。当时他身边还站着一个人,手上夹着香菸,和他有说有笑。后来我知道了,那个人就是余晨。 我走过去和林肯打招呼,林肯说我来得正好,他们两个刚刚在打赌看谁打中的气球更多,问我想给谁下注。我问林肯输的人有什么惩罚,他说输的人要在夜市关门后在公园表演一首歌。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余晨,最后和他说,我肯定押你啊,我觉得你能赢。他听了,朝余晨耸耸肩膀,笑了。 林肯原本的名字是林新喜,他爸爸起的,没什么特殊含义,只是觉得这两个字寓意很好。我们两个的老家离月城很远,和月城隔着一条江,两座山,是南方的沿海城市,叫寿丰。我们在寿丰做了很久的邻居。 林肯十岁那年,被父母送去补习班,往同学头上丢纸团,扔飞镖,碰巧被一个来接孩子的教练看上了,第二天就进了省队练习射击。他在那里练了两年气步枪,两年气手枪,还获过几次青少年射击比赛的冠军。但是没过多久,他和省队领导的儿子打架,把那个小孩打进医院了。省队开除他以后,他就一个人来了月城,在月城玩摇滚,组乐队,不再参与任何射击比赛,也不再关注射击类的活动。听到我的话,余晨还以为我是撒旦花园的粉丝,便笑着说,怪不得这么偏心呢,看来女孩儿都喜欢撒旦花园。我瞥了瞥林肯,看到他咬着嘴唇对我挤眼睛,就没说什么。我没说他叫林新喜,也没说我们已经认识十多年了。 那天晚上,余晨果然输了。到了十二点,夜市关门了,余晨不知道从哪里搬来一套音响设备,抓着麦克风,跑到一个光秃秃的坡上,踩着破旧的长椅,披着月光,唱了九寸钉的《closer》。林肯说余晨的嗓子是他听过的嗓子里最好的一个,我问他那为什么不让余晨加入撒旦花园做主唱,林肯摇摇头,说那样只会浪费他。 那一瞬间,我觉得他很爱余晨,就像父母爱自己的孩子那样爱。我觉得他们应该在同一张床上睡过觉,却没真的上过床。 他们是那种天赋异稟的人。他们和斯普林斯汀一样,一生下来就学会了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奔跑。我很羡慕。我羡慕他们永远清楚终点在哪里,也羡慕他们永远有跑下去的体力。人生好长,真的好长,我大概只跑了一半,或者不到一半的路就决定放弃了。关于这一点,薇薇安从认识我的第一天就提到了。她说我很疯狂,每次在台下看我唱歌的时候,她都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她觉得我随时都会为了摇滚放弃一切,甚至放弃生命。我说这句话其实是个悖论,一个真正喜欢摇滚的人怎么可能放弃生命?一旦你决定一死了之,哪里还有机会再玩摇滚?去天堂玩给上帝看吗?上帝能听懂吗?万一上帝鄙视摇滚呢? 薇薇安听了就笑,笑了很长时间才反驳我,说,那科特·柯本不喜欢摇滚吗?伊恩·柯蒂斯也不喜欢摇滚吗?还有克里斯·康奈尔,他们都不喜欢摇滚吗?他们全都自杀了啊。她还补充了句,我觉得你们这些玩摇滚的人,或早或晚,总会毁灭自己的。 我摇头,很确定地告诉她,至少我不会。她听了,表情惊讶,问,为什么?我不想对她说谎,所以我说,因为有你在啊。我说,因为还有你站在我这边。 我小时候,忘了是哪一年,在寿丰的一座教堂边上鑽狗洞,来来回回,把衣服弄得很脏。一个穿黑袍的神父看到我,给了我一块饼乾,告诉我不要鑽狗洞,要堂堂正正走大门。我解释说,可是鑽狗洞很好玩啊。神父说,不对,狗有隻属于狗的通道,人也有隻属于人的通道。一个人走了狗的通道,如果被上帝看到了,上帝就会不开心。我不知道上帝是什么人,可能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叔叔,可能是一个我认识的阿姨,也可能是我玩得很好的一个朋友。我并不关心上帝是谁,我只是不想让别人不开心。但神父说的话让我很害怕。 我害怕一旦我让人不开心了,那个人就会像妈妈一样拋下我,离开我。于是我问神父,那上帝怎么样才会开心呢?神父说,你要站得直直的,稳稳的,然后好好走路,走门。还有一定要记住一件事,我们每个人在这一生中都会遇到一道窄门,那是上帝要我们挤也必须挤过去的门。等你穿过窄门后,上帝自然就开心了。 我点头说,好,我知道了。 遇到薇薇安的第三年,我得到了一次在周边城市巡演的机会。于是,我租了车,带着乐队成员和薇薇安一起去了寿丰,巡演的第一站。那天的演出很顺利,乐队里的所有成员都去酒吧开庆功宴了,只有我没去。我揹着吉他,带着薇薇安回到了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我敲了敲门,和想象中一样,没得到任何回应。我拉着薇薇安走了。我们下楼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薇薇安说她有点饿,我提议去附近的超市买点吃的,放在车里。薇薇安说还要再买一打啤酒,车里的啤酒都喝光了。 我们买好东西,从超市出来的时候,竟然下雨了。往车走去的路上,薇薇安摸了摸口袋,这才发现车钥匙不见了。我们只好一手提着啤酒,一手抓着薯片和麵包,在街上到处找躲雨的地方。雨下得越来越大,我们两个越走越急,一辆载满游客的旅游大巴从我们边上飞驰过去,溅了我们一身水。我们愣在原地,转头对视一眼,突然都笑了。我们都站着,都用力笑,我笑得流眼泪了,她笑得停不下来。我看着薇薇安,她的样子慢慢变了,变成了当年的那个神父。我看到神父又一次慢吞吞地蹲下来,轻轻拍我的脑袋,在我耳边说:“你要努力进窄门。” 不……怎么回事?为什么我又写到这里来了?我明明有两三个月没见过余晨了,晚上吃火锅的时候,我明明听他说了不少近况,我本来……本来打算写一写他的。另外,我还想写写他带来的那个贝斯手。余晨说他很会写歌,也很会弹贝斯,出生在春安,最近几年才来到月城。很奇怪,我没去过北方,更没去过春安,但我总觉得以前见过那个人。而且不是在巡演的途中,也不是月城的街上……我本来想回忆回忆关于他的线索,可薇薇安就像纸上的一个点,只要我打开这本日记,每一次,无论我在写什么,话题最终总会落回她身上,绕着她,转过一圈又一圈。也许我的思想是一个圆,而她呢,她就是这个圆的圆心。 凌晨三点,菸都抽完了。我该休息了。 还有一件事,百里香没有以前好吃了,我们都不应该再去了。 红彗星-5 红彗星恢復营业的第一个晚上,客人不多,余晨只唱了三首歌就去吧檯喝酒了。乐队里的其他人倒也没什么意见,互相交换了个眼神,乾脆表演起了《love kills》和《11034》的伴奏。《11034》是钟天慈为portrait第一张专辑写的歌,据说灵感来源于马里亚纳海沟的一个点,那里距离地球表面有11034米,是地球的最深点。余晨第一次看到歌词时,还特意问过钟天慈在哪里唸的高中,地理学得这么好。当时他含糊地回答,不是在地理课上学到的。余晨本来想逗他说,你怎么答非所问啊?话到了嘴边却没说出来,最后只是挑起一边的眉毛,笑着说,这样也很好,我喜欢你保持神秘。 余晨喝到第三杯酒时,用眼角的馀光看到一个人朝吧檯走过来。那个人还和他搭话,阴阳怪气的:“还没拆线就敢这么喝酒啊?” 听到这句话,余晨晃着酒杯笑出来。他不用回头看也知道那个人是施杨。 那人又说了:“想什么呢?问你话呢。” 余晨侧过脸看他,说:“施杨,既然你这么喜欢管我,乾脆收养我吧?” 施杨坐下来,不接话茬,从鼻子里哼了声:“你很忙吗?怎么没来找我拆线?” 余晨放下酒杯,指着额头上的一小块疤,说:“我自己拆了。” 施杨冷笑:“我就知道,和你说什么都像没说一样。” 余晨不解了:“那你还来找我干嘛?” “找你?我找你给自己添堵?我来这里就不能有别的事?”施杨接过酒水单,问酒保要了杯金菲士,扭头看向余晨,“上次我说眼熟的那个人……确实是prayers的贝斯手,内格罗尼。” 余晨喝了口酒,说:“你怎么知道的?” “前几天他打车来苏州路……” 余晨打断他:“他去苏州路干嘛?找你?” 施杨再度冷笑:“不是每个人的脸皮都像你一样厚,看完病不给医药费。” 余晨撇撇嘴,没说什么。施杨拿着酒杯,轻抿了口,说:“那天上午他来找我,说要帮你付缝针的钱,我没收。正好那时候没有病人,我们就坐下来说了会儿话。快到中午的时候他接了个电话,走得很急,没拿外套和钱包。” 余晨想了想,前几天的上午自己好像确实给钟天慈打过一个电话。但不是什么急事,只是冰箱里没吃的了,拜託他回来的时候带份外卖而已。 施杨接着说:“我翻了他的钱包,以为里面会有联系方式,但是没看到。我只看到几张银行卡,和……”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偷偷摸摸地瞟了眼余晨,连措辞也变得小心翼翼,“和两张剪下来的照片。” 余晨一时好奇:“什么照片?” 施杨舔舔嘴唇,飞快地移开目光,不看他了:“一张是prayers的演出合照,一张是你。” “我?”余晨彻底听不明白了,“我什么时候的照片?” 施杨一手握住酒杯,一手抓了抓额头,犹豫片刻,回答说:“是录像带的封面。” 他补充:“就是燕贞给我看过的……那捲录像带。” 余晨低头看着酒杯的冰块,眨眨眼睛,轻轻应了声:“哦。” “你没事吧?”施杨看着余晨,一隻手凑近了他的头发,却在快碰到的时候停住了。那隻手最终落回了吧檯上。 余晨笑笑,一口闷了杯里的酒,又舒出一口气,说:“录像带的事,你不提我都快忘了。毕竟时代在进步,这种老掉牙的东西也就只有那几年传播得广,现在早就落后了,不会有人再看了。” 施杨看着他,皱起眉头,一副担忧的样子:“你不打算问问他?” 余晨重新握住酒杯,晃了两下,杯底的冰块撞在一起,哐啷哐啷地响。他反问施杨:“所以你今天特意过来是为了还他东西?已经还给他了吧?” 施杨点点头。余晨沉默下来,片刻后,又问:“你喜欢prayers吗?” 施杨盯着他,挠了挠下巴,说:“在英国唸书的时候挺喜欢的。” “难怪。”余晨微笑,“你是从英国回来的,你应该看过他们的演出。” “那是好多年前了。”施杨的目光飘向酒柜上方的一排红酒,似乎在回忆,“我在寄宿学校念高中的时候,圈子的人说有几个黑头发,黄皮肤的大学生在伦敦玩乐队。本来没什么人知道这件事,但是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知道了。后来他们上了报纸,还发了专辑,我就逃课和朋友看了几次演出。” 说到这里,施杨顿住,笑笑:“他们玩的是哥特朋克,你知道吧?演出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脸上画十字架,抹闪粉,还用那种黑色的面纱盖住大半张脸。” 余晨知道施杨说话时有一些习惯。比如“圈子”指的是“华人圈子”,“疯老头”指的是“弗洛伊德”,“来找我”的意思其实是“我想见你”。这些都是他观察很久得出的结论,但他一直没告诉施杨。他永远都不打算告诉施杨。 余晨说:“我好像想起来了。内格罗尼是那个染白头发,还把头发留得很长,穿得像神父一样的贝斯手?” “对,是贝斯手,也是乐队主唱。不过他现在变了很多,认不出来了。”施杨又问酒保要了杯金菲士,用下巴示意他把酒杯拿给余晨,说,“没有几支乐队是贝斯手做主唱吧?反正几场演出下来,你能感觉到这个人很有天赋,也很有能力,但是谁能想到他们只红了三四年就解散了……” 余晨抬起手,轻轻摩挲一边的眉毛:“你觉得很遗憾?” “算是吧,当时他们都很年轻。”施杨耸耸肩膀,“那个吉他手也很厉害,上过两次电台採访,可惜……” 他一说吉他手,余晨就想起来了。prayers前后死过两个人,一个是键盘手,梦魔,死于吸毒过量。另一个就是吉他手,冰点,乐队解散后去了马来西亚定居,两年后死于潜水时氧气瓶突发故障。至于剩下的两个人,鼓手白崖留在了英国,起了个英文名,rick,给一个没什么名气的摇滚杂志做记者。内格罗尼呢,他从那之后就销声匿跡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余晨抿了口酒,问施杨:“你买过他们的专辑吗?” “买了四张cd。”施杨仔细回忆,“《listen to prayers》,《back to london》,《nut, gut!!》和《silly songs》。” “《nut, gut!!》。” 施杨回答得毫不犹豫,“里面有一首《cathedral》,很好听。” 余晨没听懂,便问说:“这个歌名是什么意思?” 施杨说:“大教堂,一首写美国作家卡佛的歌。他有本小说集就叫这个。” 余晨撇撇嘴角:“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喜欢看书?” 施杨一脸不快,皱着眉头反问道:“难道你很瞭解我?” 余晨侧过脸,以一种探索的目光从施杨脸上一路往下看,直到看到施杨的腰带,才眼角一顿,停住目光。他用手指摩挲着酒杯的边沿,神色曖昧,笑容曖昧:“我可能不瞭解你这个人,但是我很瞭解组成你这个人的某一部分,最重要的那部分。” 施杨瞪着他,嘴角紧绷,笑容全无:“余晨你能不能收敛一点?是你说要分开的。” 这话说得没错,当初说要断了的确实是余晨。那天,施杨在洲际酒店碰到余晨和wendy,wendy离开后,余晨和他说了些话,还扔给他一把摺叠刀。他记得房间里没什么光线,又暗又闷,便走过去拨开窗帘,开窗透气。他们都沉默地看天花板,都抽了会儿菸。他还记得房间里的烟雾报警器没有响。 一根菸抽完,余晨去冲了个澡,回来后就盘腿坐在床边,裹着一条浴巾吹头发。吹风机一直发出呜呜的声音。很快,一阵风过来,余晨打了个喷嚏,施杨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件浴袍,扔给他,说:“把这个穿上。” 余晨松开手,抬头看施杨,吹风机静了下来。 屋里很安静。施杨咂咂舌头,关了窗户,说:“你看我干什么?” 余晨穿好浴袍,一隻手摆弄着垂到地上的腰带,轻声道:“没什么。” 施杨在窗边站了会儿,伸手挠挠眉心,又走去另一侧的床头柜拿了纸巾盒。他把纸巾盒递给余晨,但是余晨没接。他一烦,弯腰把纸巾盒放到余晨腿上,说:“赶紧擦擦脸,你看你脸上都是水,不难受吗?” 余晨一动不动。过了阵,他才抬眼看施杨,说:“施杨,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施杨攥着打火机,愣了愣,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看到余晨把腿上的纸巾盒挪开了。他还听到余晨说话,口吻平静,甚至沉着:“我不爱你了,你走吧。” 施杨最后看了眼余晨,拿起车钥匙,走了。他再没回到过洲际酒店,再没进过任何一间酒店套房。 不远处,有人在叫余晨的名字。余晨放下酒杯,拿着手机站起身,另一隻手搭在施杨的肩上,和他说话:“你先回去吧。今天生意不好,没什么客人,我们要关门了。”说着,他伸手抓了抓施杨的头发,说,“下次来的时候,给我带一张prayers的cd吧,我想听。” 施杨笑出来。半是自嘲,半是气的。他问余晨:“我为什么要给你带cd?” “反正你也没那么喜欢他们。”余晨揉了揉脖子,“你最喜欢的乐队不是地下丝绒吗?和哥特朋克差了十万八千里。” 施杨漫不经心地哼了声,把手边的酒杯推远了:“下回再说吧。”他站起来,用手拂了拂外套,“想起来的话就带给你。” 凌晨两点,红彗星的宿舍一片漆黑。余晨竖起耳朵听,听到小抓,册册和pa的呼吸声,全都轻轻的,缓缓的。他下了床,轻手轻脚地从被窝里鑽出来,爬到钟天慈的床上。 钟天慈还没睡。他睁开眼睛,两道目光在余晨的脸上游走,在黑暗中显得很深邃。 余晨跪在床上,用手臂支撑身体,和钟天慈面对着面。他贴着钟天慈的耳朵讲话,声音是笑的:“我知道你在哪里唸的高中了。”他儘量把声音压得很轻,很低,“在国外,对吧?” 红彗星-6 长久的沉默后,钟天慈听到余晨在他身边躺下了,这才侧过脸去,问了声:“你都知道了?” 余晨点点头,接着意识到黑暗中没人会看清他的动作,又轻声笑起来。他笑自己傻,好像比小时候还傻。十岁那年,他做过最傻的一件事,就是在幸福小屋的工作人员端来一碗长寿麵时,大声说出了心里的愿望。他说他想要一个新爸爸,冉·阿让那样的爸爸。 可惜那时没有人告诉他,愿望一旦说出来就不可能成真了。 半晌,余晨翻了个身,和钟天慈脸朝着脸,小声问他:“你许过愿吗?” 钟天慈张了张嘴,呼吸一时停滞。一束月光照进来,他的脸上一边明亮,一边黯淡。他看向余晨,凝视着他:“如果……如果我说我一直都不相信这些东西……你信吗?” “你不相信哪些东西?” 钟天慈沉思片刻,回答说:“好的东西……幸福的,美满的,像童话故事一样的东西。” 余晨一听就笑了:“怪不得你会爱上我,因为我是它们的反义词。”他用手指轻轻刮着钟天慈的耳朵,像是好久都没感到这么轻松了,整个人笑得更开,说,“而你是迷恋这些反义词的变态。” 钟天慈勾了勾嘴角,似乎想说什么,但没再说下去。余晨把手缩回被子里,冷不丁打了个哆嗦,说:“我有一个朋友,在福利院时认识的,他大我两岁,很早就被别人领养了。离开福利院后,他时不时会寄明信片给我,地址是英文的,上面盖着美国的邮戳。 “他十四岁的时候,养父母带他去澳洲定居,教他衝浪,潜水,还带他出海钓鱼,他整天不是在海上玩就是在海里玩。你知道吗,他很习惯那样的生活,也很习惯大海,大海对他来说一点都不神秘,就只是一片区域。好像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在水里走路,呼吸,照常生活。他是那种很有生存天赋,从鱼进化来的人类。 “我以为他会做潜水员或者衝浪教练,但是他没有,他后来还是回到了美国,和别人组乐队,玩摇滚。他的养父母没什么意见,反而很支持他,给他钱,给他买音响,买乐器,买车,给他提供一对合格父母会提供的一切帮助,可是乐队始终没什么起色。我十六岁的时候,他朝自己开了一枪,就这么死了。他死得很朋克。我在新闻网站上看到他的照片,他留了鬍子,人变得很瘦,很白,下巴上多了一道很长的疤。 “其实从那个时候,从手机上跳出他照片的那一刻起,我就对死亡这件事做好了准备。” 余晨眨眨眼睛,仍然在看鐘天慈,仍和他说话:“其实我也是变态,你不觉得吗?” 钟天慈轻轻叹息:“你老是把死掛在嘴边,就好像你很期待它。” 余晨呼出一口气,连忙举起两隻手,一副认输的样子:“这个话题我们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钟天慈笑了声,说:“我觉得你也很有生存天赋。你是做准备的天才,你能做好随时爱上别人,离开别人的准备,做好讲一个故事,很多个故事的准备,也能做好流很多血的准备,死的准备。” 听到这里,余晨没有开口反驳一个字,只简单地反问了句:“你不觉得我很变态吗?” 钟天慈摇了摇头,头发蹭着枕头,发出沙沙的声音。他说:“你不是变态,你只是很残忍。” 余晨枕上自己的一隻手臂,随即伸出另一隻手,指了指钟天慈,再指向自己:“那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的关係很病态,很不健康?是不是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会享受这种关係?简直像一对精神层面的施虐狂和受虐狂。” “那你就不要退出乐队。”钟天慈抬起眼睛看余晨,“也别离开红彗星。” 余晨一愣,不自觉地睁大了眼睛,问说:“你为什么觉得我会退出portrait?” 余晨咂咂嘴,倒吸一口冷气,神色夸张:“你的直觉很可怕,比女人的第六感还可怕。” 一阵沉默过后,钟天慈岔开了话题:“那你现在还有什么愿望吗?想要一个家,一套房子之类的?” 余晨往上拽了拽被子,闭着眼睛回答:“不。”片刻后,他说,“我想要一套乐高。” 这话是真心的。以前余晨和册册讨论过假如中了五百万的彩票会去买什么,册册说要给家里添个热水器,因为不想他妈妈在冬天冲凉水澡。余晨呢,余晨当时就说要买一套很贵的乐高。册册听傻眼了,一个劲问他,乐高?乐高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从外国进口的塑料玩具吗?你小时候没玩过积木?余晨坐在椅子上抽着烟,理直气壮地说,没玩过啊。他还说,我小时候只见过书和磁带,所以我的童年生活特别无聊。册册若有所思地点头,小声附和,也对,想买什么就买吧,毕竟成年人的生活更容易无聊。 想到这里,余晨睁开眼睛,问钟天慈:“你在国外买过乐高吗?” “买过。”钟天慈的喉结上下滚动,在句子和句子之间短暂地停顿,呼吸也随之加重,“买过几次。” 余晨一时无法确定这个停顿是留给谁的,是留给他的?还是钟天慈留给自己的?他说不清,不知道。但他有预感,答案可能并不在他们两个中间。 他的预感显然应验了。他听到钟天慈继续说话:“都是给我妹妹买的。” 余晨弄明白了,那个停顿果然和他们两个无关,是钟天慈留给他妹妹的。他看着钟天慈,从眼神里透露出疑惑:“怎么从没听你说过你还有个妹妹?” 钟天慈抿抿嘴唇,说:“我不习惯和人说起家里的事。” 余晨又笑:“怎么?在你眼里,我不是人?” 钟天慈叹了声气,随即沉默下来。余晨抬手摸他的头发,他的脸,忍不住感慨:“世界上怪人真多。”末了,他补充,“你知道吗,你好像一个住在井里的人,可以一辈子面对着墙吃饭,睡觉,可以一辈子不和别人说话。我真好奇你是靠什么活着,又是怎么长大的。” 钟天慈微笑着看他:“最后一句,你说了我想说的话。” 余晨没有再追问钟天慈家里的事。他知道,钟天慈的父母也好,妹妹也好,只要他问下去,他就会得到一个谜底,一块拼图。但是他不想问。他明白,他们用过同一双筷子,睡过同一张床,在同一个舞台上演出,可如果有人问起他们是什么关係,他也只会回答说,朋友。同一个乐队的朋友。 钟天慈也会这么认为吧?对他来说,自己又是什么人呢?是一个残忍的,情绪化的,和他做过爱,也和别人做过爱,施虐狂或者受虐狂一样疯疯癲癲的人吗?在他眼里,自己竟然可以爱上别人,自己竟然还有爱人的能力。真不可思议。余晨越想越乱,乱得什么都搞不明白了。他不明白自己爱过谁,或者正在爱谁,更不明白他的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以什么方式,为什么自己毫无察觉? 余晨想,他应该没爱过任何人才对。rush1984的鼓手,愿望树的吉他手,siren的主唱,父亲,母亲,大雷,燕贞,养父,余岱……他对这些人没有说过一个爱字。他好像忘了这个字,至少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没能想起来。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如果爱不是不安的,满足的,那是不是烦躁的?想哭的?他从不觉得烦躁,也很少掉眼泪,那他就是真的没有爱过别人吧?唯一的一次,他对施杨说,我不爱你了。是因为施杨把纸巾递给他,让他擦掉脸上的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他有点想哭。说不清是对wendy感到抱歉,还是对施杨感到很厌烦。 余晨不明白钟天慈为什么要那么说,他为什么要说自己能随时爱上别人?是自己说话时的语气不够平静,还是脸上的表情不够妥当?他像一个沉默的影子,在别人身边观察着,审视着,一言不发。他认为自己爱上的人是谁?难道他比自己还要了解自己吗?余晨的脑袋里忽然浮现出好多问题。他感觉自己是由一个又一个问题组成的奇怪生命体,一不留神,又被人丢进了全是问题的汪洋大海,整个人就快沉下去,快被淹没了。 余晨从被子里伸出一隻手,五指慢慢在眼前聚拢,又分开。他盯着看了一会儿,说:“和我说说prayers吧。” 红彗星-7 “我们一开始只在伦敦的酒吧和俱乐部演出,后来陆续去了格拉斯哥,利兹,曼彻斯特,布莱顿和伯明翰巡演,最多的一次大概有八九百个观眾……表演最多的是《sweet scar》,冰点很喜欢这首歌。另外还有第一张专辑里的《pray》和第二张专辑里的《pray again》吧,很多人来看演出就是为了听这两首歌。” “我也很喜欢这两首歌。”余晨又说,“那你呢?你自己最喜欢哪首歌?” “《cathedral》。”钟天慈答得很快,几乎不假思索。 余晨轻笑:“看来你们还真的很有共同语言。” 钟天慈皱了皱眉:“我和谁?” “施杨啊,苏州路的那个嘮叨鬼。”余晨揉着脖子,头往枕头上凑了凑,“他说他看过你们的演出,还说最喜欢大教堂这首……” “不舒服吗?”钟天慈打断余晨的话,把枕头推了过去,顺势转移开话题,“你以前听过prayers的歌吗?” 余晨枕上枕头后舒服了不少,人也往钟天慈身边靠了靠。他说:“听过,但不怎么记得了。你们是不是有一首歌,写一个男学生爱上了他的男老师,然后跟踪他,威胁他,最后发起疯来杀了他?” 钟天慈小幅度地点了点头:“其实那个学生是在教会长大的孤儿,老师是曾经遗弃他的父亲,但是他们没有认出对方。” 余晨咂咂嘴,评价道:“真是个变态的故事,不过我很喜欢。反正轮回就是这样吧?冤有头,债有主,一切都有头有尾,看上去很完整。”他笑笑,“这是你写的?” 钟天慈继续点头。余晨看着他,微笑说:“他们最好多轮回几世,几百世,几千世,永远认不出对方,永远爱不到对方,这样故事会更好看。” 钟天慈沉默了片刻,伸手拨开挡在余晨眼前的头发,问他:“你真的是这么想的?你觉得爱一个人是一种煎熬?一种折磨?” 余晨一时惊讶:“我怎么想很重要吗?这不是你写的歌吗?”他歪着头,笑得更放肆了,“世界上竟然还有人关心我的想法。” 钟天慈说:“世界上什么人都有的。你自己也说了,怪人很多。” “真搞不懂你。”余晨轻轻笑,轻轻说,“如果你算一个怪人的话,嘮叨鬼也得算一个……”提到施杨,他顿了顿,瞥向钟天慈,语气逐渐有些不自然,“你今天见到他了吧?他说来还你东西。” 钟天慈应了声。余晨看着他,下意识地问出来:“你看过我的录像带,对吧?” 夜很深。月光下漂浮着不少灰尘,屋里完全安静了。半晌,钟天慈点了下头,望向天花板,说:“你在那捲录像带里……看上去很有生命力,很年轻。” 余晨牵牵嘴角,语气却很轻松:“怎么回事?我现在不年轻了吗?” 钟天慈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张了张嘴唇,避开余晨的视线,描述着那捲录像带的内容:“你坐在床上,嘴唇破了,头发是乱的,肩上有一片红色的勒痕……你抬头看吊灯,灯很亮,把你整个人都照得很亮……你的目光是定格的,显得你离镜头很远,很远,但也显得你很脆弱,很可怜。” “我不可怜。”余晨摇头,“人可以奴役动物,驯化动物,还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强迫它们交配,强迫它们做动物表演,这个世界上只有动物才可怜,人怎么会可怜?” 钟天慈再度沉默下来。这一次他沉默了很久,久到余晨揉了揉眼睛,又打了个哈欠,才开口说话:“是你的养父吗?”他咬了咬嘴唇,重复着,“那个人……是你的养父吧?” 那一瞬间,余晨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很快,很急,就像十年前他在幸福小屋的会客室里站着,却被那些和蔼亲切的领养人刻意忽略掉那样,他一个人走回房间,关上门,然后用头撞向墙壁,一遍一遍,心跳声越来越重,越来越响。 余晨花了点时间平復呼吸,又花了点时间重新组织语言,终于问出来:“你认识他?” 钟天慈没说话,只摇了摇头。余晨看看他,又看看自己的手,突然呼出一口气,笑出来:“你是福尔摩斯?还是波洛侦探?” 说完,余晨感觉身体陡然一紧,四下立马变得很拥挤,很温暖。他眨眨眼睛,发觉钟天慈正搂着他,一下一下地抚摸他的后背,还和他说话:“他已经死了,你不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余晨抓了抓鼻樑,说:“嗯,我很高兴他死了。” 过了阵,钟天慈慢慢松开余晨,低声说着:“那时乐队租了伦敦的一间地下室,我们都在伦敦,温天明……梦魔带来了录像带。那天很冷,有人打开了壁炉。在地下室的电视上,我第一次看到你。” “你还留着录像带吗?”余晨抓了抓胳膊,说,“那天拍完之后,我自己都没看过。” 钟天慈摇头:“我把所有录像带都买来处理了。” 余晨一脸诧异:“全都烧了吗?梦魔拿来的那捲也烧了?” 钟天慈点头:“就是那天……那天他在看录像时吸毒过量。警察上门之前,我拿走了录像带。第二天,乐队就宣佈解散了。” 余晨思忖片刻,自顾自地点头,说话:“所以prayers是因为这件事解散的?看来我也有责任。” 他还记得很多关于录像带的事。十八岁生日那天,养父走进他的房间,把摄像头放在了正对着床的位置,脱掉他的衣服,抬起他的腿。他看着天花板,想象有一隻手拉着自己往下坠。他想象自己穿过破旧的单人床,穿过潮溼的地板,穿过楼下邻居的雅马哈钢琴,一路坠到车库,坠到地底,直到掉落在地球最中心,最隐蔽的一片黑暗里。 余晨还记得那隻手的触感,冰冰凉凉,没有人的体温……那是谁的手呢?应该是上帝的手吧。 当天晚上,他吃到了清蒸多宝鱼,粉蒸肉,冰糖雪梨,西芹百合和全是奶油的生日蛋糕。那是他第一次吃生日蛋糕,代价是一段六十分鐘的性爱录像。 余晨抓了抓额头,视线转回到钟天慈脸上:“我给你的第一印象不怎么样吧?” “不……”钟天慈摇了摇头,“你给人留下的印象很深……很强烈。” 他看着余晨,鼻尖上出了一点汗:“处理掉录像带之后,我准备忘记你。但是,我开始梦到你,不止一次。你安安静静的,不说什么,也不做什么。我不觉得你烦人,也不觉得你让人讨厌,你只是很固执,好像不肯让别人忘记你。” 余晨笑起来:“你和娄兰在一起的时候也会梦到我?” 钟天慈愣了愣,接着点点头。余晨抬起脖子,抚摸他的下巴,亲他的嘴角,说:“你也会梦到这个吗?” 钟天慈仍摇头:“我只会梦到你受伤,很多伤。” 他说:“有一次,我梦到你坐在白色的沙地上抽菸,脸上贴着创口贴,手腕缠着绷带,衣服和裤子都是溼的,看上去很狼狈。你的脚上有血,血跡一直延伸到海里,很远……” 余晨又听笑了。他笑出声音,说:“你小时候是不是很喜欢看美人鱼的故事?” 钟天慈动了动嘴唇,一副想说什么但说不出口的样子。是啊,自己本来要讲的是prayers的故事吧?怎么会说起曾经做过的梦呢?可是说起这些梦又是为了什么?一种预感?还是一种证明?证明自己没有忘记过他?证明自己在很久之前就爱上他了?但是自己有资格爱他吗?他不明白。他只知道自从温天明吸毒过量死在地下室的那一晚,他就不再无辜了。他变成了一个目击者,一个证人,一个眼睁睁看着别人走向自我毁灭的共犯。这样的人还配爱自己,爱另一个人吗?他应该爱多少?怎么爱?谁能告诉他?况且余晨看上去也不像很需要爱的人吧…… 需要……爱?人真的需要爱这种东西吗?人只要有水,氧气,阳光和能量不就够了吗?还需要别的什么吗?爱是不可观测的不稳定因素,运气好的话,它会带来幸福的婚姻,美满的家庭;运气不好的话,它就会带来危险的伴侣关係,或者深不见底的坟墓。爱很复杂,太复杂了,连科学都很难解释清楚吧?但是科学……科学又有什么用呢?科学并不是万能的。大多数时候,科学解释不了任何事,它甚至解释不了余晨这个人,解释不了他的轻浮,残忍,更解释不了自己为什么被他吸引,为什么一直不能忘记他。 钟天慈听到自己发出一声很长很重的叹息。余晨一时疑惑,便问出来了:“你叹什么气?” “没什么。”钟天慈说,“只是在想科学还不够发达。” 余晨点点头:“这是好事。还在关心科学就说明你没老,说明你对这个世界充满热情。” 钟天慈微笑道:“看来我们的思维都很跳跃。”他避开话锋,温柔地看着余晨,温柔地问,“你还想听prayers的什么故事?” 余晨想了想,问:“你们巡演的时候遇到过什么危险吗?有没有那种离死亡很近的时刻?” 钟天慈沉默地想着,回忆着。不一会儿,一个片段就自己跳了出来:“有一年冬天,雪很大,我们租了一辆大巴去格拉斯哥巡演。路上,车胎出了问题,大巴在转弯时衝出公路,撞到雪地里的一棵树,树倒了,车差点翻了过来。不过那一次有惊无险,车上没有人受伤,只有冰点的吉他摔坏了。” 余晨小声点评:“听上去很适合拍成电影,什么公路片,剧情片之类的,说不定还能在国外的电影节上拿个奖。” 他说着,揉了揉眼睛,想起很早之前,一个冬天的夜晚,他坐在犬潮的车里,他们都喝了很多酒,都醉醺醺的,一路听着黑色安息日的cd,一路把车开到了结冰的湖面上。车里很冷,他们开了空调取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过了阵,四周的温度上来了,他们都不说话了,都开始犯困。他们在车里睡到了第二天。余晨还记得在他睡着之前,犬潮换了一张cd,然后闭上眼睛,轻轻哼着科特妮·洛芙的歌: i'm writing this letter to you i am coming unglued please help me 可能是想得太远,用脑过度,也可能是说的话太多,精神有些不济,余晨闭了闭眼,一下就很困了。他往被子里缩了缩,一把抓过钟天慈搭在自己腰上的手,举到眼前看了看,说:“你看,你有一隻上帝才有的手。” 钟天慈愣了下,朝他微笑:“你一直都不喜欢看足球比赛。” “我不是说马拉多纳。”余晨看向钟天慈,“我是说,因为有你在,这个世界好像稍微正常了一点。” 他闭上了眼睛,继续说话:“钟天慈,我很困了。” 钟天慈没说什么,只是放慢了呼吸,用手环住余晨的背,一下一下地抚摸着。 月光照在墙上,地上,被子上。这一夜很快就要过去了。 红彗星-8 第二天上午,pa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黑色商务车。余晨吃着外卖,看着钟天慈和册册哐啷哐啷地往车上搬乐器,嘀咕半天终于叫住pa,试探着问:“酒吧是不是彻底开不下去了?” pa一愣,随即捲起袖子,喘了口气,笑着说:“你能不能说点好听的?酒吧过两天再开,这两天先去排练。” 余晨咬着筷子问他:“排什么练?” “我们昨天睡得有点晚,今天早上他没叫我。” pa在余晨身边坐下来,用手在耳边扇风,说:“今天一大早,森林音乐节主办方给我打电话,问我们后天能不能代替蓝沙漠乐队演出。” 余晨仍在咬筷子,口齿不清地说话:“他们怎么了?” “出车祸了。昨天晚上贝斯手喝多了,非要和司机抢方向盘,现在车上六个人全进医院了。”pa低头喝光了余晨剩下的豆浆,停下来缓了缓,又说,“主办方说他们没什么大事,但是鼓手脑震盪,需要住院观察几天……你认识他们乐队的人?” 余晨用筷子夹起一颗餛飩,说:“我只认识主唱,黄头发,嘴角有疤的那个。” “怎么个认识法?”pa用胳膊肘捅了捅余晨,笑容曖昧,“和他谈过恋爱?” 余晨吃下餛飩,说:“不算谈过。” pa挑起一边的眉毛,亮出更深的笑容,问:“没谈过,光睡过?” 余晨笑笑,不置一词,继续埋头吃餛飩。pa拍了下他的后背,起身往外走:“你慢慢吃,我去帮他们搬东西。对了,等会儿小抓洗完澡,你让他把头发吹乾再上车。” 余晨应了声,又问:“我们要去哪里排练?” “现在还没联系好场地,边走边看吧。” pa转过身,耸耸肩膀,颇洩气的样子。 余晨想了想,放下筷子,说:“要不要去中山路看看?我知道那边有一间大学生体育馆,很宽敞,间置很久了。” 六年前的一个晚上,余晨从同福路的宝来小区走到中山路28号,只花了不到一个小时。当时墙边有几个大学生,正靠墙站着,抽菸,拍篮球,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天色灰暗,余晨翻墙下来的时候,刚好砸到了一个人身上。那人吓了一跳,扔掉怀里的篮球,条件反射似的去扶余晨,嘴上关切地问:“同学,你没事吧?” 余晨甩甩头,在地上站稳后,弯腰捡起了脚边的篮球,说:“我没事,刚才谢谢你。” “不用谢不用谢……”那人一手接过篮球,一手抓着脖子,笑容靦腆,“这么晚了,你一个人来打球?” 余晨摇头说:“我是来找厕所的。”他微笑,“但我不认识路,你能带我去一下吗?” 男厕所在体育馆二楼的一个转角。路上,那人说他在月城科技大学读大三,每个週末都会和同学来这里打球,还问余晨要不要加个微信。两分鐘后,余晨收到了“supersonic”发来的好友申请,头像是一架坠毁在草丛里的飞机。 余晨抬起头问他:“你喜欢绿洲?” supersonic点点头,把视线从余晨脸上移开了,随即沉默下来。余晨看到他的脸红了。 晚上十点,男厕所一个人都没有,地上散落着几根菸头。余晨走进最里面的厕所隔间,蹲了下去,透过门板上的鸟洞给supersonic口交。很快,supersonic就射在了余晨的嘴里。 余晨甩甩手,感觉脚有些麻了,索性就蹲在地上,拽了两隻纸巾擦嘴。他听到supersonic的声音从隔壁传来:“是因为我喜欢绿洲吗?” 余晨听得一头雾水:“你说什么?” 他听到隔壁窸窸窣窣地响了阵,应该是supersonic在穿裤子。等到隔壁静下来后,他又听到supersonic的声音:“你做这个,是因为我喜欢绿洲吗?” 看来是误会了。余晨一笑,老实回答:“不,我不怎么听绿洲。” 没想到supersonic不依不饶,坚持追问:“那你喜欢听什么?” 余晨不知道应不应该和陌生人交换喜好,犹豫片刻,还是说了:“电台司令。” “电台司令也蛮好听的。”supersonic说着话,声音是笑的,“所以你今天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余晨回头把纸巾扔进马桶,按下按钮冲掉了:“不是今天,而且我也不知道算不算好事。” 他说:“我爸昨天死了。”他补充,“后爸。” 余晨眨眨眼睛,看到一根手指从面前的洞里伸过来,轻轻抚上了自己的嘴角。他能感觉到那隻手粗糙,有力,年轻,指尖的动作却很温柔。那一瞬间,他还以为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 余晨握起拳头,起身敲了两下门板,问supersonic:“我在这里过夜,你要留下来吗?” 那天晚上,他和supersonic在男厕所的洗手檯前做了一次,又摸着黑在三楼的羽毛球馆里做了一次,中途余晨一直咬着衣服,没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事后,他们都有些体力不支,都躺在了羽毛球馆的地板上,两个人离得很近,呼吸渐渐同步。supersonic伸出手给余晨擦汗,样子有些笨拙。他看向余晨,声音温和:“我还会再见到你吗?” “我不知道。”余晨背对着supersonic,闭上了眼睛,喃喃道,“你知道月台山吗?听说那里有一座庙,捐点香火就能住。” 他话音落下,并没得到任何回答,四下只是很闷,很安静。过了阵,supersonic叹了口气,用一隻手臂环住余晨。余晨的背贴上了supersonic汗溼的胸膛,一时有些无措,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supersonic轻笑了声,从背后吻了吻余晨的耳朵,说:“睡吧,不要着凉了。” 那天之后,supersonic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余晨再没见过他。 不到三年,整间体育馆就歇业了,馆内的卫生没人打扫,运动设施也没人维护,从里到外都破破烂烂的。久而久之,再没有一个人愿意来这里活动。它的结局就和老城区的大多数建筑一样,慢慢被所有人遗忘,被月城遗忘。不过余晨倒是偷偷回来过好几次,和犬潮在这里看星星,听音乐,喝酒,聊天。犬潮总说,中山路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这间体育馆是他退化的眼睛。 中午十二点,pa把车停到了中山路附近的停车场。余晨下了车,去帮册册搬架子鼓,却被册册一把推开,呵斥道:“去去去,有贝斯手一个人干体力活就够了,主唱离远一点,别添乱!” 小抓背起吉他,跳下车,朝他们吐了吐舌头,笑着看册册:“你怎么又开贝斯手玩笑啊?” 册册一拍巴掌,理直气壮道:“贝斯不是公认的乐队食物链最底端吗?你没在网上刷到过贝斯手笑话?” 余晨回头看了眼钟天慈。钟天慈揹着贝斯,无奈地耸肩膀,无奈地笑,走过来和册册一起搬架子鼓。册册一挑眉毛,摆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扭头和小抓说话,得意洋洋的:“看到没?咱们家贝斯手有身高优势,当个力工游刃有馀,哪有什么问题?再说了,现代社会,压迫才是第一生產力!” 一听这话,小抓赶忙向余晨比了个眼色,笑得更起劲了:“是,是,咱们家贝斯手可能脾气好,没怨言,但是贝斯手家属还在现场呢!” 听到他的话,册册立马回过头来看余晨,脸上带着求饶的表情,语气也很夸张:“哥,错了,真错了,以后绝不压迫哥夫了!” 余晨笑着咬住一根香菸,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说:“你们幼不幼稚?大家都是同事。” pa哼了声,把车钥匙揣进兜里,高声插话:“是同事啊,但是有的同事就喜欢搞办公室恋情!” 小抓哈哈大笑,使劲拍着巴掌,起鬨说:“昨天晚上是谁和自己的同事一起睡觉了?反正不是我,不是册册,也不是pa!” 余晨走在他们边上,抽着菸,看着他们,轻轻地笑。 不知不觉,他们走到了体育馆的三楼。余晨上前推开羽毛球馆的门,匆匆扫了眼场地,回头给册册和钟天慈搭了把手,说:“这里没人,要在这里排练吗?” 乐队一共排练了三首歌,一首是余晨写的《love kills》,另外两首是pa写的《中文歌》和《中文歌ii》,一直排练到册册饿得拿不动鼓槌才停下来。晚上六点,pa在手机上点了外卖,叫上册册一起出去拿外卖。他们刚走,小抓就去外面接了个电话,半天没回来。屋里一时静得可怕,静得只能听到呼吸声。 余晨动了动,坐到钟天慈边上,和他搭话:“我有个问题想不明白,你在prayers的时候怎么会叫内格罗尼呢?我以为你不喜欢喝鸡尾酒。” 钟天慈摸着贝斯的弦,说:“以前有段时间很喜欢。” “那后来呢?后来就不喜欢了?” “后来年纪大了,对酒的口味变了。” 余晨抓了抓脖子,缓缓点头:“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吧?十岁,二十岁,三十岁,惦记的永远都不是同一件事,逃避的也不会是同一个问题,没有什么是不会变的。” 钟天慈抬起眼睛看余晨:“你是人,不是酒。” 余晨撇撇嘴,往后舒展胳膊,面带微笑:“和你聊天就像玩贪吃蛇一样,要么很容易踩到陷阱,要么就咬到自己的尾巴,死了。” 钟天慈看了看他,什么都没说,只是低下头,拉起袖子擦拭贝斯上的指纹。余晨打了个哈欠,从口袋里摸出菸盒和打火机,拍拍裤子,起身往外走。他一直走到三楼的楼梯口,擦起打火机,点了根菸。 光线很暗,余晨坐在楼梯上吸菸,吐烟雾,看两隻小飞虫绕着菸头的火星上下乱飞。 小抓拿着手机从隔壁房间出来,看到余晨,笑着打了个招呼。余晨咬着菸,随口问了句:“肖龙的电话?” 小抓点点头,说:“他上午在录音室和愿望树的人打了一架,结果脸破了,胳膊脱臼了,最后录音也没录成。” 余晨叹了口气,说:“你小心一点,他打架打得那么厉害,很可能有暴力倾向。” 小抓也叹气,沉声说:“我知道,但是我们在谈恋爱啊。再说我们都谈两年多了,他从来没打过我,对我一直很好。前几天我说我想换吉他,他拍拍胸脯,和我说包在他身上,明年一定送我一把进口货,美国原装的fender……你知道吗,我觉得他就是脾气差了点,抽菸抽得很兇,打起架来不要命,但他的本质是好的,他很爱我。” 余晨夹开香菸,在脚边抖落了一些菸灰,重新咬住,没再说话。小抓收起手机,在楼梯口环视一圈,又问:“pa和册册回来了吗?” 小抓挠挠头发,一扫阴霾,咧开嘴笑了:“那我也出去转转,顺便买点啤酒,外卖来了给我打电话啊!” 余晨点点头,注视着楼梯扶手的一块污渍,沉默地抽菸。 一根菸抽完,余晨扔掉菸头,站了起来。他一边往回走,一边低头数脚步,一步,两步,三步……原来从楼梯口走到羽毛球馆一共需要二十二步。余晨摸到锈跡斑斑的门把手,刚想推开门,就听到一阵贝斯的声音。他一顿,手就从门把手上移开了。 他听到钟天慈在屋里弹着贝斯,声音轻缓: 整个夏天,徘徊在你的窗前。等你在微风中出现。 整个夏天,迷失在梦的原野。在海的誓言中陶醉。 余晨倚靠着门坐下来,两隻手肘撑在膝上,交叠在一起。这时候,先前的那两隻小飞虫又追了过来,在他面前飞来飞去。余晨忽然想起这首歌叫什么,又该怎么唱了。于是,他把头埋进胳膊里,随着钟天慈的声音哼唱: 再见爱人,我的心已疲惫。只想逃脱伤痛的轮回。 希望在我最后的目光里,你的眼睛仍是那样纯粹。 余晨闭上眼睛,慢慢感觉音乐声变得若有似无,接着身子往后一仰,险些跌到地上。他匆匆忙忙地回过头,发现门开了,钟天慈蹲在他边上,一隻手搂住了他的腰。 余晨看着钟天慈,牵牵嘴角,笑了:“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你唱中文歌。” 他说:“你的声音听上去很温柔。” 钟天慈也微笑:“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余晨一张嘴,一连串问题就顺着喉咙滑了出来:“娄兰呢?她没这样说过吗?她不是总说她爱你吗?难道你们爱来爱去就只是走个形式,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她不会从来都不说喜欢你什么吧?不说你长得好看?不说你床上功夫好?” 钟天慈想了想,拂掉沾在余晨胸口的菸灰,说:“她说她喜欢有距离感的人,因为和这种人在一起不会有麻烦。” 余晨笑着搂住钟天慈的脖子,抬头亲他的嘴唇,小声嘟囔:“看来她和我们一样,都不是正常人,都有受虐倾向。” 没一会儿,pa和册册提着外卖回来了,小抓碰巧走在他们后面,手里还提着几瓶啤酒。pa一边往地上摆着外卖,一边大声吆喝:“都过来吃饭了!吃完继续排练!” 凌晨一点半,乐队回到了红彗星的停车场。pa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关了门,锁了车,把所有乐器都留在了车里。路上,他们抄近道,穿过公园的时候,小抓一不留神摔了一跤,刚好摔进了一排密密麻麻的树丛。册册鑽进树丛去扶他,不光手没碰到人,还被踹了好几脚,弄得裤子上都是鞋印,脏得要命。pa彻底看不下去了,一把拉过册册,劝他说,别管他了,先让他在地上趴会儿吧。他妈的,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人一喝多就像肖龙那个暴力狂。 十分鐘后,小抓从地上爬起来了,半睁着眼睛,看上去迷迷糊糊的,手上却多了一隻灰头土脸,缩成一团的白猫。余晨咬着菸,凑过去看猫,没想到那隻猫唰地跳了起来,猛地往他身上扑。余晨吓了一跳,身子歪向一边,钟天慈还没来得及拉住他,就看到余晨抱着猫,直直栽进了身后的喷泉。 这夜很黑,月亮升得很高,云薄得像雾。那隻猫叫了两声,很快就从喷泉里窜了出来,又是打滚又是舔毛。余晨舒出一口气,双手撑在身后,背靠着喷泉里的阿波罗雕塑喘气。 pa和册册都愣在了原地,一人搀着小抓一边,来来回回地交换眼神。只有钟天慈一个人走到喷泉边上,垂下眼睛看余晨。余晨坐在喷泉里,从头到脚都溼透了,脸上,身上都是水。他没动,也没说话,只是在月光下点上一支菸,咬住了,气喘吁吁地笑着。 时间已经很晚了。直到那白猫又叫了一声,钟天慈才回过神来,把手伸向余晨,说:“回家吧。” 犬潮日记-2 余晨发微信给我:还记得我上次带来的那个贝斯手吗?你说有点眼熟。 余晨回:他是prayers的贝斯手。 余晨又回:我也没认出来,是别人告诉我的。 我笑笑,打字,问他:你说的这个别人是施医生吗? 余晨反问我:你怎么知道的? 我回:施医生不是一直很关注你吗?他老是关注你在哪里,做什么,身边有什么人吧? 过了很久,我才收到余晨发来的又一条短信。我点看手机,先是看到一个惊恐的表情,再看到后面的三个字:见鬼了。 我不知道该回什么,就放下了手机。余晨没再发微信过来了。 很久之前,余晨给我看过他的手机通讯录,还特意翻出一个叫“嘮叨鬼”的联系人,嘱咐我他要是喝多了的话,就让我拨这个电话号码。他说那个人会来买单,收拾烂摊子,顺便接他。 我逗他:“这是谁啊?你男朋友?” 余晨哈哈笑:“怎么可能?他有女朋友。” 我说:“那你还麻烦人家?” 余晨说:“不麻烦啊,反正他有车。什么奔驰宝马,黑的白的,他换着开。” 我半开玩笑地说:“他不会又是你的滴滴司机,又是你的美团外卖吧?” 余晨笑起来:“不如再加一个顺丰快递。他可以送货上门,随叫随到。” 说完,他点了根菸,抽了两口,弹弹菸灰,换了一副口吻,显得整个人都很认真:“做他的女朋友很可怜。” 我点头:“听上去是挺可怜的。” 片刻后,余晨抓抓头发,再度开口:“不过他那些女朋友对他也不是真心的,可能这就是报应吧?他这个人,手里,怀里,都抓着太多东西了。想要的,不想要的,他都有,所以就得在感情上吃吃亏……像他那样的人,就只能在这方面吃亏了。你知道吗,他没谈过正常的恋爱,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谈,有时候我看着他,觉得他很可怜。” 他停住,扬起下巴,喷出一口烟,转头看我,问我:“是不是人一旦和爱產生联系就都会变得很可怜?” 我说:“也许吧。”我问他,“你们为什么不在一起呢?” 余晨夹着菸叹气,说:“我和他的关係很复杂。两个人不在一个阶层,又互相看不顺眼,但是燕贞拜託他照顾我,他没办法,就养成习惯了,像巴甫洛夫的狗。”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燕贞这个名字。我不知道燕贞是谁,但我不打算追问。我笑笑:“看你不顺眼还愿意当你的滴滴司机?他不应该叫嘮叨鬼,应该改名叫老好人,新雷锋。” 余晨摆摆手,一脸嫌弃的样子:“算了吧,他和我一样,早就被生活腐蚀成一摊泥了,既没原则,又没底线,还是别玷污这些夸人的词了。” 我点头附和:“也是。” 后来我见到了“嘮叨鬼”真人,长得很年轻,个子很高,身材很结实,比余晨还小两岁。他说他是余晨的心理医生,施杨,施医生。 他让我想到林肯。他们都把余晨给宠坏了。 我记得很清楚。有一次,深更半夜,余晨说他想玩滑梯,盪鞦韆,林肯就打车带我们去了木棉路的儿童公园。我找了块乾净的沙地坐下了,一边抽菸一边看他们。他们两个一遍一遍地坐滑梯,笑得很开心,很放肆,时不时还尖叫两声,看得我也很想笑。 后来余晨站在了鞦韆上,喊林肯过去推他,林肯答应了,没两下就把他推得越来越高,离天空越来越近。余晨笑着张开双臂,显得很自由,也很危险,我朝他看过去,提高音量提醒他:“余晨!” 我的声音很大,余晨显然听到了。但他没有放慢速度,反而站在鞦韆上朝我喊:“犬潮!!” 我继续喊:“当心一点!你明天不是还有演出吗!” 一阵风过来,余晨的喊声也传来了:“hunting解散了!!我不弹吉他了!!” 说着,他从鞦韆上跳下来了,落得很远。 我走过去,听到林肯问他:“那你打算怎么办?” 余晨笑笑:“不知道,我只会弹吉他。” 他说:“老头儿死之前只教过我弹吉他。” 他说的老头儿是他的养父,我知道。 余晨摸出打火机,点菸,火光照亮他一半的脸。他自言自语着:“为什么人要把生命浪费在摇滚乐队上呢?” 林肯扬了扬嘴角:“生命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要么浪费在吃吃喝喝上,要么浪费在谈情说爱上,都挺没意义的。所以像我们这样,浪费在摇滚乐队上也没什么吧?” 我点头:“每个人都很拼命,拼命活着,拼命寻找真相。但是,没有人知道生命的真相是什么,没有人能一辈子活在真相里。” 我说:“糊涂一点挺好的。” 余晨抬起眼睛看看林肯,看看我,没说话。我也看他。他有着瘦长的身形,汗溼的发梢,还有一张被明暗切割开来的脸。 他在月光下站着,沉默着,让人觉得很遗憾。 不知道什么时候,林肯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默。他瞥了瞥余晨,低声问道:“你还会继续弹吉他吧?” “可能吧。”余晨拍了拍胳膊,往脚边弹菸灰,嘟囔了句,“做一个成年人的感觉真糟糕。” 林肯一把揽过他的肩,笑呵呵地说:“嗯,糟糕归糟糕,但是也不算太坏吧?” 余晨耸肩:“不坏,特别空虚而已。” 林肯揉了揉他的头发,笑声爽朗:“觉得空虚就说明你还有慾望,还有色心,说明你是一个正常人。”他问余晨,声音还是那么轻,那么温柔,“你要不要来我家住一阵?” 我无奈:“你会把他宠坏的。” 林肯咂咂嘴,斜睨着我,说:“我们又不是你和薇薇安。” 他说得没错。我从认识薇薇安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满足她的各种需要。她说想参加woodboom的巡演,我就在租来的车上给她留了个位子。她说想看其他的摇滚乐队,我就带她认识了很多朋友。她说一个人住很寂寞,我就给她让出了一半的床。 我们一起吃饭,一起上街,一起纹身,一起睡觉。我陪她在右侧的肩上纹了一隻红色的飞鸟。 我抿抿嘴唇,无话可说了。 余晨拍了拍林肯的后背,说:“你看吧,她和薇薇安是真爱。” 我笑笑:“很快你也会遇到真爱的。” 余晨吸了口菸,说:“我一直觉得宇宙是守恆的。有一个人往前走了,就会有另一个人被落下。有一个人飞黄腾达了,就会有另一个人受苦,受难,被所有人遗忘。”他吐了个菸圈,轻声补充,“只要有一个人找到真爱,就会有另一个人和真爱分开……我还是算了吧。” 我和林肯都不说话了。那天晚上,我梦到余晨在一栋楼的天台上抽菸,一个面目模糊的男人走近他,抱住了他。他低着头,好像在哭。他们拥抱了很久,很久,余晨忽然挣开男人,从天台一跃而下。 后来我和薇薇安说起这个梦,她抱了抱我,说:“梦和现实是反的。你要这么想,他只是忘了张开翅膀。” 我摸着她的头发,笑出来:“他可不是什么天使。” “不要搞歧视哦,恶魔也有翅膀的。”薇薇安说。 我问:“恶魔也会遇到真爱吗?” 薇薇安哈哈笑:“你们这群玩摇滚的还相信真爱吗?太不摇滚了吧!” 她是对的,“真爱”这件事实在太不摇滚了。 那么,就先写到这里,回忆到这里吧。 该去为明天的森林音乐节做准备了。 红彗星-9 森林音乐节当天,月城森林公园一共来了十二支乐队。上午十点鐘,后台已经人满为患。余晨坐在入口的台阶上抽菸,隐约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回头一看,是犬潮。 犬潮抬起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下面,说:“你这里有三颗黑色的星星。” 余晨笑笑:“小抓画的。” “你们乐队的吉他手?” 犬潮点点头:“画得很好,符合你的气质。” 余晨笑出声音:“气质?我能有什么气质?” 犬潮在余晨边上坐下来,也点了根菸,抽菸。余晨侧过脸看她:“你怎么还是红头发?我以为你会换个顏色,戴个假发什么的。” 犬潮夹开香菸,说:“薇薇安喜欢红头发。”她往台阶下抖了抖菸灰,问余晨,“你和那个贝斯手怎么样了?” 犬潮说:“上次吃饭,你们看上去都有心事。” 余晨咬着菸反问:“有吗?” 犬潮又说:“你不是喜欢他吗?” 余晨乾笑两声,看着犬潮的眼睛,默不作声地抽菸,一口接一口。犬潮也看着他,半天无话,只发出一声很轻很短的叹息。等到一根菸抽去大半,她才咬了咬嘴唇,像在组织语言,重新开口:“你不需要施医生,我明白,你只是不能失去他……你不能失去他和你的联系,也不能失去他的关注,他的关心,你不愿意失去这些东西……但你需要那个贝斯手。” 犬潮扔了菸头,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在吃火锅时给别人夹肉。” 余晨笑出声音,笑得直往后仰,说:“听上去真傻。” 犬潮摩挲着手上的几枚银色戒指,说:“还好。” 余晨望着不远处的一棵树,说:“如果我想抽菸,施杨肯定会叫我戒菸,说抽多了菸对身体不好,但是钟天慈不会这么做。他会给我他的菸,他的打火机,他会和我一起抽菸……我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但是我想好了,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都可以伤害我,我可以把我的摺叠刀给他。他割我,或者刺我,都没关係,我不会杀了他,更不会报警,我只会为他写歌,写很多歌。” “神经病。”犬潮笑着骂他。 余晨笑笑,踩扁了菸头,重重地点头:“我确实是。” 犬潮骂了句街,随即加深了笑容,说:“难怪别人在一百支摇滚乐队里都挑不出一个正常人。” 余晨撇撇嘴,道:“其他人再怎么不正常,也总比ozzy在演唱会上一口咬掉活蝙蝠的头好吧?” 犬潮不甘地反驳:“但是ozzy是重金属教父,地位很高啊,我买了他在黑色安息日时的所有专辑。” 余晨又笑。笑完,篤定地说:“总有一天,你的乐队会超过黑色安息日,你也会超过ozzy的。” 犬潮眨眨眼睛,似乎想说些什么,却没说出来。在他们身后,一道人影闪过来,猛地扑到了犬潮背上。 薇薇安用手臂环住犬潮,笑着和余晨打招呼,惊讶道:“你们感情真好啊,都穿了黑皮衣,黑裤子,黑皮靴,还一起戴了黑耳钉,涂了黑色的指甲油,是提前说好的吗?” 犬潮摇摇头。余晨和薇薇安解释:“我的指甲一直都是这样。” 薇薇安嘟着嘴,盯着余晨说话:“那不就和心有灵犀的亲姐弟一样吗?还好你喜欢男的,不然我肯定会吃醋,还会偷偷把你的联系方式从她的手机里删掉。”她皱了皱眉,胸口紧贴着犬潮的背,嘟囔着,“刚刚在来的路上,我还看到好几个女生聚在一起,在手机上看犬潮的照片,一口一个老公的,真是气死人了。” 余晨抱着胳膊哈哈大笑。犬潮扭头去看薇薇安,无奈地起身:“走吧,演出快开始了,我和你回去。” 中午十二点,演出开始,后台的人陆陆续续往外走,所有休息室都越来越空,越来越冷清。根据主办方更新的演出名单,woodboom是第五支上台演出的乐队,而portrait为了代替蓝沙漠乐队,只能最后一个压轴表演。途中余晨偷偷溜出去看了woodboom的演出,听犬潮唱了三首歌,《nova》,《机械指纹》和《台北车站的安娜·卡列尼娜》,全是她自己写的歌。 轮到portrait上场时,天色已经很晚了。舞台上开了好多灯光特效,亮得近乎刺眼。倒数第二支乐队下场后,余晨抓着啤酒瓶,一瞬间就从五顏六色的烟雾里衝了出去。没一会儿,音乐声在他背后响起来,他拿着麦克风唱歌,在台上跑来跑去,时不时还往观眾席里洒啤酒。 portrait演完两首歌,台下的观眾变得有些躁动。有人吹口哨,有人开始喊难听下流的话,还有人往舞台上扔用过的安全套。余晨踩着那些安全套,把空了的啤酒瓶丢到pa脚边,抓起麦克风支架就往前排观眾的头上砸。后排的观眾更兴奋了,全都挤在一起,举着胳膊,醉醺醺地起鬨。 演到间奏的时候,余晨甩开麦克风支架,在舞台边上坐下来,脱掉外套继续唱歌,整个人满头大汗。混乱中,有人去抓余晨的鞋,亲他的腿,甚至伸手拽他的裤子,他都不在乎。他一动不动,笑着唱歌,大口大口地喘气。 很快,册册用力敲了几下鼓,余晨立马起身跑到钟天慈身边,把麦克风凑到他的嘴角,自己也凑了过去,和他一起唱了《中文歌ii》的最后两句歌词。他们离得很近,嘴唇快要贴在一起,不用张口就能吃到对方的呼吸。从舞台上方投下了红色的光,又飘下来好多彩色碎屑。 音乐声慢慢消失了,余晨的头发上,脸上都沾了好多碎屑。他亲了亲麦克风,把散落在舞台上的安全套重新踢回观眾席,台下观眾立马发出一声声尖叫,骂的骂,躲的躲,乱作一团。就在这时,灯光暗下去了,pa赶紧拉着余晨离开舞台。 回到后台,钟天慈把外套披到余晨身上,余晨仰起脸看他,说:“我想去厕所。” 他们在厕所接了很长时间的吻。不知道过了多久,钟天慈看到余晨的胸膛剧烈起伏着,人也有些站不住了,就先一步松了手。他们靠着墙抽了会儿菸,都逐渐平復下来。 钟天慈看向镜子里的余晨,问他:“演出的感觉怎么样?” “还不错,如果是更大的场地就好了。” 钟天慈弯起嘴角,从镜子里注视余晨,又问:“你想在多大的场地演出?” 余晨呼出一口烟雾,又吹散开来,说:“最起码要像皇后在海德公园的演出那样,能容纳十五万人吧。” 紧接着,他挑起眉毛,补了句:“反正做梦又不犯法。” 钟天慈彻底笑出来:“到了那一天,我还会在台上为你弹贝斯的。” 余晨也笑。他在洗手池边掐灭菸头,洗了洗手,转身往外走。他推开门,一抬头,看到门口站着的人,愣住了。是娄兰。 娄兰问他:“钟天慈在里面吗?” 余晨点点头。娄兰又说:“我有事找他。” 余晨才要回头去叫钟天慈,就看到钟天慈推开门出来了。余晨看到娄兰的目光越过自己,落在了钟天慈脸上。她的脸色很冷,很难看。她说:“我有话单独和你说。” 钟天慈看了看余晨,衝娄兰点点头,说:“这里有很多休息室,我们坐下来说吧。”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了,余晨觉得没什么意思,只好一个人去外面转了两圈。没多久,他转够了,觉得更没意思了,就慢慢走回了先前的休息室。册册看到他,一下就从椅子上跳起来了,急着说话,急着问:“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了?天慈呢?你们刚刚碰到阿兰姐了吗?” 余晨在一边的桌子上拿了瓶矿泉水,打开来喝了两口,问册册:“她怎么会来?” 册册瞪大了眼睛,指着花花绿绿的墙面,说:“你不知道吗?主办方找她画了这次音乐节的海报。” 余晨这下明白了。他从不远处拉来一把椅子,坐下来,和册册面对着面,说:“我碰到她了,她说她有话和钟天慈说。” 册册皱起眉头,一副陷入思考的样子:“他们不是分手了吗?还有什么话要当面说的……难道,难道她要和别人闪婚了?”说到这里,他把自己吓了一跳,连忙捂住嘴巴,口齿不清地说,“我去,她不会是怀孕了,来通知孩子爸爸的吧?” 余晨抓抓脖子,想说看上去不像,但是牙齿咬到了舌头,一时间竟没说出口。他吞了吞口水,摆出一副轻松的样子,笑着说:“我怎么知道?” 余晨揉揉眼睛,换了个话题,问:“pa和小抓呢?” 册册摊开手,耸了耸肩膀:“他们在隔壁,好像也有什么事情要商量。” 余晨摸了摸额头,说:“怎么一个两个都这么忙啊?说不定我们今晚要睡在这里了。” 他话音才落,身后的门就被人推开了。娄兰走在前面,径直进了屋,怒气衝衝的,一句话没说。册册连忙站起来,訕笑着迎了上去:“阿兰姐!现在走吗?叫车了吗?” 娄兰提起沙发上的挎包,朝册册笑了下,笑得飞快。她说:“我开车来的。” “我送你去停车场。”钟天慈在她身后说。 娄兰转过身,冷笑了声:“不用了,我有手有脚,不像有的人一样,在你眼里又破碎,又残缺,还无药可救。”她看向余晨,嘴上仍说着话,“你还是留在这里做圣父,做拼图,努力填补这里缺了一点,那里少了一块的人吧。” 一时间没人说话,休息室内鸦雀无声。娄兰摇摇头,从菸盒里抽出一根香菸,急匆匆地走到门边,抓着门把手,不动了。半晌,她回头挤出一个笑容,显得整个人都很虚弱,很无力。她开口说话,眼角弯着,眼神却很黯淡:“你和他在一起,不就是因为他是你见过碎得最彻底的人吗?”她说,“钟天慈,你尊重我,但你爱过我吗?” 屋里还是很安静,还是没人说话。娄兰开了门,发呆似的看着走廊,露出一个苦笑,喃喃着:“算了吧,那些完好的雕塑怎么能比得过断臂的维纳斯呢?” 她走了。门砰地一声关上了,有灰尘在半空久久地震动。 夜深了,pa和小抓还是没回来。余晨有些困了,想一个人休息会儿,就跟钟天慈和册册说了声,出门另找了一间休息室。 屋里空荡荡的。余晨走进去,抖了抖外套,地上顿时落了一层碎屑,红的,蓝的,黄的,好像残缺的花瓣。余晨把外套铺在地上,坐下了。他的手边有一瓶没喝完的啤酒,不知道是谁开的,被他拿来喝了两口,味道很糟。余晨哼着歌,一开始是乱哼的,后来不知不觉就哼成了muse的《sing for absolution》: lips are turning blue, a kiss that can't renew i only dream of you, my beautiful…… tiptoe to your room…… our wrongs remain unrectified and our souls won't be exhumed 这首歌是余晨学会的第一首英文歌,是养父教给他的。 那一年,他从幸福小屋搬进宝来小区,养父每天都会在家里弹钢琴,弹得最多的就是这首歌。那时候,养父叫他过来一起坐钢琴凳,再一句一句地教他唱。他当时还看不懂这些鬼画符一样的歌词,但是现在他看懂了,理解了。完全理解了。 原来人不仅会为了表达或发洩而唱歌,还会为了乞求别人的宽恕而唱歌。 有人敲了两下门,没等到回应,竟然擅自推门进来了。余晨怔了怔,穿着一件单薄的,沾满彩色碎屑的背心回过头来,以一种疑惑又糊涂的目光看向门口。有一束光在他身上跌倒了,他的肩头看上去很亮,很亮。 红彗星-10 钟天慈推开门时,余晨正好回过了头。他对余晨说:“pa回来了,走吧。” 余晨糊里糊涂地捡起外套,跟着钟天慈出了门,坐上车后才反应过来,忙问其他人:“小抓呢?” pa系好安全带,用手擦了擦方向盘,说:“小抓搬走了,搬到肖龙那里了。” 余晨惊呼:“那他前天捡回来的猫怎么办?” pa发动了车子,说:“小抓把宿舍的钥匙给了肖龙,肖龙下午就把他的东西都取走了。猫也被接走了。” 册册嘟囔了句:“我本来还想给那隻猫取个名字呢……” 车里静了片刻,钟天慈问道:“他还会和乐队一起演出吗?” pa转动着方向盘,一时提高了音量:“他是搬了个新家又不是找了个新乐队!再说肖龙那个乐队也没有他的位置吧?” 册册皱着眉埋怨:“好歹也是朋友一场,他怎么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简直见色忘义,重色轻友……” “又不是以后都见不了面。”pa看着车里的后视镜,中气十足地说,“今天是乐队第一次大型演出,你们别想那么多了,都开心点!” 册册闭上眼睛,嘀咕了句脏话,头靠在车窗上休息了。钟天慈看向余晨,嘴唇轻轻动了动,嘴巴就不受控地洩露出一个字来:“你……” 他说话的声音很小,但余晨还是听到了。他侧过脸看鐘天慈,问:“你说什么?” 钟天慈本来想说,你看上去很不安,但他忍住了。他抿抿嘴唇,把话吞了回去,朝余晨笑笑:“没什么。” 第二天,钟天慈从梦里醒过来,下床后才发现宿舍里空了两张床。一张是小抓的,一张是余晨的。他摸到枕头下的手机,翻了一会儿,没看到余晨发来的消息。 一整天都没人知道余晨去了哪里。 晚上,红彗星恢復营业,几个人左等右等也没看到余晨的人影。钟天慈在台上调试贝斯,pa急得神经紧绷,隔三差五就给余晨打一通电话,但是余晨始终没接。 册册挠着胳膊说:“这怎么办?主唱失踪了,我们还演出吗?” “演出啊!怎么不演?总不能让客人白来吧!”pa放下手机,一巴掌拍上钟天慈的肩,说,“天慈可以临时做一下主唱的吧?” 钟天慈愣了愣,点点头:“但是我的声音不像余晨……” pa连连摆手:“哎呀,这有什么好担心的?你的嗓音比余晨更低,更有穿透力,也更有磁性,你可以把我们的歌变成你自己的风格。余晨的声音呢,胜在比较年轻,比较颓废,还比较……” 小抓一听,猛地举起手,兴致勃勃地抢话:“我知道!我知道!还比较性感!” 钟天慈笑了出来。pa也笑着朝鐘天慈努努下巴:“你们本来就是两种风格嘛,余晨可以唱涅槃,山羊皮,治疗乐队,你更适合唱深紫,电台司令,平克·弗洛伊德……你也不要只弹贝斯嘛,多唱唱歌,不然多浪费天赋啊。” 小抓歪着头,哈哈笑:“我们好像一群临时工!” 册册仰着脸感叹:“有的乐队就是命运多舛吶!” 到了演出时间,pa把麦克风支架摆在了钟天慈面前。按照计划,他们今晚只会演出钟天慈熟悉的歌曲,比如他自己写的《moon city》,《dream a dream》,《wings》之类的。结果演出演到一半,钟天慈的手机响了,乐队里的其他人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已经跑下舞台,跑到酒吧外面去了。 外面很黑,云层很厚,几乎看不到星星。钟天慈找了个安静的胡同,走进去,看到来电显示上的名字是余晨。他接起电话,从电话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喘息声。女人听上去很紧张,不知道是马上就要哭出来了,还是刚刚才哭过一场。钟天慈抓着手机等了会儿,女人总算开口说话了:“不好意思,是余先生的朋友吗?余先生……余先生受伤了,他让我打这个号码……我,我就在他身边,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钟天慈的胸口一紧,挤在喉咙里的问题便脱口而出:“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是不是电话里的信号不好,女人的声音似乎有些颤抖:“我们……我们在北京路的天桥这里,他流了好多血,但是,但是他不肯去医院……” 钟天慈伸手拦了辆出租车,匆匆拉开车门,坐了上去,对着电话说:“我在路上了,麻烦你帮我看着他,和他说说话,我怕他睡着了会醒不过来。” 电话里传来女人抽泣的声音:“好,好,我留在这里,留在这里……” 二十分鐘后,钟天慈在北京路下了车。他看到余晨坐在天桥下面,衣服很皱,从头到脚都脏兮兮的,浑身是血。先前打电话的女人就蹲在他边上,眼圈红红的,脸上带着泪痕。看到钟天慈走过来,女人飞快起身,飞快地问:“是余先生的朋友吗?” 钟天慈点点头。女人赶忙把余晨的手机递过来,手指一直在颤抖。钟天慈接过手机,轻轻握住女人的手,试图安抚她的情绪。女人哼哧哼哧地喘了两大口气,渐渐平復了。钟天慈放下女人的手,女人说:“我下班路过这里,看到他一个人坐着,衣服上,身上全是血,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我很害怕,就问他需不需要送他去医院,他不愿意,还叫我打电话给你……” 女人的呼吸又乱了。钟天慈轻轻拍着她的肩,口吻和缓:“谢谢你联系我。我会看着他的,别担心。” 女人连连点头,随即看看余晨,又看看鐘天慈,抹着眼泪走了。 街上又很静了。夜风吹来若有似无的花香,盖住了血的气味。钟天慈蹲下来,看着余晨的脸,语气平静:“我找了你一整天。” 余晨没回话。于是,钟天慈又重复一遍:“我找了你一整天。” 余晨靠墙坐着,依旧沉默,嘴唇一动不动,几滴干了的血凝固在他嘴角。 他们面对着面沉默了阵,钟天慈忽然抬起一隻手,一把掐住余晨的脖子,把他整个人都按在墙上。余晨闭了闭眼,一动不动。一块翘起的墙皮掉下来,摔碎了,扬起一团白色的粉末。余晨吸吸鼻子,一时呛到了,咳嗽起来。 钟天慈想起很久很久之前,他也这样掐过余晨的脖子。那时他们在红彗星的宿舍,余晨发着烧,用鼻音和他说话,他受不了了,就和余晨上了床。做爱的间隙,他把两隻手放在了余晨的脖子上,一点一点收紧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他只是觉得床上的余晨很漂亮,而自己的肋骨很痛。 他觉得那个时候,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肋骨深处跳得很痛。 就在余晨快要窒息的时候,钟天慈眨眨眼睛,终于松开手,抱住了余晨。他们的衣服来回摩擦了太久,早就脏得不成样子。 余晨把头靠在钟天慈肩上,声音闷闷的,有些嘶哑:“钟天慈,你没处理掉所有的录像带。” 钟天慈的手臂明显僵硬了下,人也怔了怔,看上去有些恍惚。余晨说:“很早之前,我接过一个电话,电话里的人说他有我的录像带。我本来没放在心上,但是他太烦了,这几个月没事就给我打电话,发短信。我受够了,昨天我发短信问他是不是想和我上床,他说是。操。”余晨笑出声音,清了清嗓子,“我约他在这里见面。” 钟天慈瞥了眼余晨脚边的摺叠刀,大概弄明白了。他说:“所以你带了刀。” 余晨哈哈笑:“他看到我拿着刀,以为我是疯子,把他骗他出来就是为了报復他,要他的命。怎么可能?我又不想蹲监狱。他就那么看着我,看我在胳膊上割了几刀,骂了两句就跑了。” “你割了自己多少刀?”钟天慈问。 “忘了,割的时候没什么感觉。” 钟天慈不说话了。他捲起袖子,拾起地上的摺叠刀,弹出刀刃,照着自己的胳膊割了下去,一下又一下。他面色平静,眼神也很平静。 余晨喘息着,朝鐘天慈扑过去,用没受伤的那隻胳膊抢走摺叠刀,扔到身后。余晨压着钟天慈,把血抹得到处都是,注视着他,和他滚在一起,像两隻还没开化的野兽。他们的脸上都有汗,一呼一吸间全是血的腥气。 余晨趴在钟天慈身上,胸口起起伏伏,人有些脱力。钟天慈从地上坐起来,扶着余晨的肩,看着他:“无论你要做什么,我都陪你做。乐队也是,滥用暴力也是。” 余晨笑了,笑得肩膀直颤。他抬手擦了擦眼角,说:“他妈的,pa会把我们送去精神病院的。” 钟天慈说:“那就让他送吧。” 余晨从地上爬起来,把沾满血污的外套扔到钟天慈的手臂上,说:“你也擦擦血吧。” 他问钟天慈:“你知道我们现在看上去像什么吗?” “像两个渡江失败的泥菩萨,还是彩绘的。” 钟天慈笑笑,起身拂了拂裤子,血啪嗒啪嗒地顺着他的手腕滴下来,落在地上。余晨自言自语似的笑笑:“你肯定也觉得我活得一团糟吧?” 钟天慈从口袋里摸出菸盒和打火机,点了支菸,说:“你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没有远大梦想,对待人生的态度是过了今天就不在乎有没有明天,乍一看确实很糟。” 他甩掉指尖的血,说:“我确实没见过比你更糟的人,但是……” 钟天慈抿了抿嘴唇,在这里留下一个很长的停顿,没再说下去。余晨笑得更开了。他也摸出菸盒,挑挑眉毛,一边笑一边点菸:“我知道了。你爱摇滚,但是更爱我。” 他顿了顿,立马得出结论:“我赢了。” 钟天慈抽着菸,抬头看了眼天上的月亮,问余晨:“你要退出乐队也是因为这个人吧?” 余晨一愣,轻叹了声,道:“差不多吧。但我不是怕他,他一把年纪了,又打不过我,根本没什么好怕的。我是担心他闹到红彗星去,pa不能再做生意,那就造孽了。” 钟天慈在风里弹了弹菸灰,烟雾升起来,在他们之间交错缠绵。很快,钟天慈的眉毛眼睛就都藏在了雾里。他问余晨:“还有别人看过你的录像带吗?” 余晨想了想,回答他:“施杨看过。”他补充,“燕贞拿给他的。” 钟天慈在回忆里搜寻着“燕贞”这个名字,却没找到什么线索。余晨看着他,心口陡然一松,舒了口气,说:“拍完那捲录像带之后,我离家出走过一段时间,在街上遇到燕贞。她把我带回家,给我做饭,陪我听cd。过了很久她才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我就告诉她了。我和她说了去福利院之前的事,也说了录像带的事……没想到她哭了,还哭得很厉害。我吓坏了,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能拼命道歉,拼命说对不起,但她还是哭。她说我没有错,她会找时间去福利院重新办手续,让我留在她家里。 “她请假去福利院的那天,我一个人在家里等外卖,一直等到晚上,等到很晚,她都没有回来。后来警察上门了,告诉我一辆油罐车在路上意外爆炸,死了三个人,他们是来通知死者家属的。我说我还不是燕贞的家属,他们就把我从她家带出去,送回老头儿的家了。不过那时候老头儿已经中风住院了。 “以前燕贞老是担心我想不开,动不动就叫我去苏州路看病,因为施杨是她表弟,她只信得过他。我第一次去找施杨的时候,他问我最想要的是一个家,还是爱我的家人。我问他为什么这么问,他说因为我看上去很孤独。我说,我们还是别做心理諮询了,你说的好像在可怜我一样。他同意了。临走之前,施杨和我说,燕贞在一家音像店里找到了我的录像带,他看过了,他完全理解我的生活。” 余晨扔掉菸头,弯起眼角笑出来:“我知道他在胡说八道,他是从生下来就一直要什么有什么的小孩儿,他不可能理解我。但我觉得我过得也不算差吧?我又不像新闻里的那些非洲难民。我还能吃上饭,喝上水,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要是再不满足就有点厚脸皮了。” 钟天慈也扔了菸头,上前抱住余晨。余晨舔舔嘴唇,说:“除了施杨,应该就没有人再看过了。” 钟天慈低下头,亲了亲余晨的头发:“我以为我买光了所有的录像带。” 他听上去很抱歉。余晨笑笑:“这说明你只是个凡人,还没练成火眼金睛,怎么也要再修炼个几百年吧?” 他们并排在路灯下走路。钟天慈走在靠近马路的那一侧,余晨走在他边上,垂着目光看散落在人行道上的石子,踢了又踢。半晌,余晨抬起头看鐘天慈,朝他微笑,和他说话:“你刚才差点杀了我。” 钟天慈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么做。” “但是……你知道吗?”余晨仍笑着说话,“只要一想到你愿意杀了我,我就高兴得想哭。” 红彗星-11 pa自打接到钟天慈的电话就一直没睡,和册册在宿舍里骂骂咧咧地聊天,喝酒,等着人回来。凌晨四点多,宿舍的门被人推开,册册立马从厨房探出半个脑袋,问:“你们掛的急诊?缝好针了?” 余晨笑嘻嘻地走去厨房,抓起钟天慈的胳膊就给册册看。册册被他吓得不轻,往边上一躲,结果不小心踩到一块脏抹布,摔在地上,疼得大呼小叫。pa把册册从地上拉起来,回头瞪了两眼,说:“他妈的,一个乐队里有两个神经病,我明天不如去买张彩票。” 余晨笑了:“就知道你要骂我们神经病。” pa骂了句街,坐下来点菸,吸菸,语气逐渐缓和:“没伤到骨头吧?” 余晨撇撇嘴:“不是大伤,就是这一身衣服没法要了。” 册册揉着屁股,从柜子里拿来两块毛巾,说:“脏死了,快去浴室擦擦。” 钟天慈接过毛巾,和余晨一前一后进了浴室。等他们擦乾身体出来,pa和册册已经在床上睡着了。余晨凑到钟天慈边上,小声问他:“娄兰来找你说什么?” 钟天慈关了灯,指指阳台,一个人过去点了支菸。没两分鐘,余晨也叼着菸,披着条毯子过来了。钟天慈看着他,说:“她妈妈上个月查出来尿毒症晚期,做了透析,但没什么效果。医生说病情不理想,如果不趁早做肾脏移植手术,可能就只剩下一个多月了。” 余晨问:“所以她需要钱?” 钟天慈摇头:“她需要肾。”他说,“阿兰前几天去医院做了配型,但是配型结果不成功。” 余晨裹了裹毯子,又问:“那她希望你捐肾给她妈妈?” 钟天慈笑起来:“她不是那种人。她说过,两个人在一起,只要有一个人付出太多,就一定会毁掉这段感情。她不会希望我那么做的。” 余晨也笑:“你们分手了还有感情?爱一个人就是这么一回事?就算分开,两个人也能像朋友一样,家人一样?” 钟天慈抽着菸,看着余晨:“可能是因为我们在一起很久了。我从英国回来后,就一直和她在一起。” 余晨打了个喷嚏,皱皱鼻子,问:“她是你的几分之几?” “我不知道……我算不清楚。”钟天慈吐出一口烟雾,透过烟雾看余晨,说,“她来音乐节找我,问我和我爸还有没有联系。她知道我爸是肾内科的专家,认识一些医生,能接触到更多肾源……” 余晨眨眨眼睛,忍不住插话进来:“你和你爸爸感情不好吗?” 钟天慈夹开香菸,弹弹菸灰,说:“我父母不同意我搞乐队,他们希望我当个律师。” 余晨咂咂舌头:“就因为这个?”他睁大了眼睛,说,“你真的是他们亲生的?” 钟天慈低下头,目光垂着,睫毛盖下来。余晨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听到他在说话:“我有个妹妹,比我小三岁,是我父母从亲戚那边收养的,家里只有她支持我做乐队……她是prayers的第一个听眾。” 余晨安安静静地听了阵,渐渐听明白了。原来prayers解散后,钟天慈很快就回了国,回了春安,但是没回家。他妹妹每天都会给他发好多消息,好多照片,告诉他家里来了什么人,父母准备了什么菜,或者她买了什么cd,看了什么书,戴了什么顏色的手套搞卫生。六年前的一天,他妹妹第一次问他什么时候回家看看,他说他和女朋友住在一起,还不打算回去。当晚,他接到他妈妈的电话,说他妹妹留下一封遗书,在卧室里上吊了。 他回到家,看到那封遗书,里面只写了一句话:我的生活一片浑浊。 余晨想了想,说:“你妹妹……她是因为爱上你才自杀的吧?” 钟天慈没答话。先前的那隻香菸在他手上烧了很久,已经烧得很短,只剩一点火星在他手指间飞来舞去。余晨又说:“你是因为这件事才没办法回家的吧?” 钟天慈看着远处的一条马路,点点头,说:“我去了她的葬礼。那之后,我再没回过家,也没联系过他们。” 余晨抬起眼睛看鐘天慈,从他的眼睛看到嘴巴,还是没想到应该说些什么,只好咬了咬嘴唇,沉默下来。钟天慈扔掉菸头,靠在阳台上,继续说话:“阿兰和我说了她妈妈的事后,我想帮忙,就给我爸打了电话。我以为他不会接我的电话,但是他接了。后来他打电话给我,说他联系了十几家医院,都没找到匹配的肾源。”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余晨掀开毯子的一角,小声问钟天慈,“你冷不冷?要不要盖毯子?” 钟天慈笑着看余晨:“你好像一直都很怕冷。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就披着一条很长,很旧的毯子。” 余晨听得有些疑惑:“什么时候?是在录像带里,还是在红彗星?” “在月台山上的寺庙。” 余晨瞪着眼睛,表情凝固在脸上,一时没有回过神来。他静静地看着钟天慈,静静地听他说话。 “葬礼结束之后,我想起阿兰说过月城有座月台山,山上有座寺庙,那里每天都有很多香客。所以我买了车票,来了月城。我去庙里进香的那一天,你低着头,戴着耳机,披着毯子从我边上走过,头发还是溼的……我认出你了。” 余晨更疑惑了:“那你怎么不叫住我?” 钟天慈摇头:“那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也不知道该不该和你说话。” 余晨笑起来:“我又不是什么美国恐怖电影里的怪物,好像你一说话,就非得抓住你,把你吃掉。” 钟天慈抓了抓下巴,说:“你身上有一种氛围,我说不清……如果我叫住你,和你说话,可能会破坏它。” 这话说得很肉麻。余晨赶紧挠了挠胳膊,说:“听上去像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就已经爱上我了。” 他说完,他们互相看了看,都轻轻笑了。 钟天慈说:“第二天我又上了山,碰到了庙里的住持,我不想提起你,但我还是问他了。他说你是借宿的,已经走了。他还说你是个怪人,来庙里什么行李都不带,就带着一把吉他,天天和它一起睡觉,还要分给它一个枕头……我想再见你一面,就在月城住下来了。我去不同的酒吧,夜店,看不同的乐队演出。阿兰也从春安搬回了月城,和她妈妈住在一起。” 听到这里,余晨笑出声音:“你为什么这么想见我?” 钟天慈说:“我想知道你的名字,然后弄清楚我为什么总是梦到你,为什么忘记一个毫无交集的陌生人会这么难……” “现在呢?你找到答案了吗?” “我可能害怕那些答案。” 余晨微笑:“没关係,活着的人都是胆小鬼。”说完,他一把抓起身上的毯子,盖在自己和钟天慈的头上,四周一下变得很黑,很难透气。 他们蒙着毯子,靠着阳台坐下来。余晨再度说话,呼吸是热的,一直喷在钟天慈颈边:“我小的时候最喜欢这样躲在被子里,就好像自己刀枪不入一样,任何人,任何怪物都伤不到我。” 钟天慈也笑:“看不出来你也会害怕。” 余晨抱着膝盖说:“人只要活着就会害怕的吧?健康的人怕生病,养宠物的人怕宠物走丢,生了小孩儿的父母最怕小孩儿在夜里默默死掉,所以每天起床时都心惊胆战。像我们这种搞摇滚的呢,害怕商业化,害怕一炮走红,但是更怕没人听我们的歌,没人来看我们的演出……” “你不想portrait变成一支商业化的摇滚乐队吗?”钟天慈问。 余晨笑了两声:“商业化是摇滚乐队的坟墓,我寧愿跳楼也不想看到portrait变成那样的乐队。” 这话说得很认真,听上去完全不像在开玩笑。钟天慈抚着余晨的背,一言不发,闭上了眼睛。 天很快就亮了。下午一点,册册收走毯子,pa跑过来叫醒了睡在阳台上的两个人,四个人一起坐车去了月城大学附属医院。他们花了点时间,终于找到三号楼的617号病房。一个年轻的护士在走廊上看到他们,忍不住多瞥了两眼,上前问说:“你们要找谁?” pa说:“我们来看617号房的病人。” 册册忙补充说:“我们……我们是他的远房亲戚,听说他住院了,特意从外地过来探望他的。”说着,他分别指向pa,钟天慈,余晨,一一介绍说,“这是他大表哥,二表哥和三表哥,我是他四……我是他表弟。” 护士低头翻了翻手上的本子,抬起眼睛说:“你们要找617号房的丁春和是吧?可以进去,但是别在里面待太久,医生说病人需要静养。” pa连连点头,顺便又露出一个笑容:“放心!我们绝对配合医护人员!绝对不给你们增加负担!” 护士看看他,推推眼镜,走了。 余晨一进门就看到小抓躺在床上,脑袋缠了一圈绷带,嘴角破了,有血。册册先他一步飞奔到床边,握住小抓的手,差点声泪俱下:“你没事吧??” 小抓抽出手,直接给了册册一记毛栗子,说:“我死不了,你就别在这里哭坟了。” pa走到床边,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了。他问小抓:“你和肖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抓苦笑:“昨天半夜,他喝多了,一进门就砸东西,摔东西,我从床上起来和他打架,但是打不过他,他用吉他砸我的头。” 余晨伸手掀开被子,扫了眼小抓腿上的伤口,问他:“医生怎么说?” “都是小伤,可能有点耳膜穿孔,脑震盪之类的,休息几天就好了。”小抓垂下眼睛,小声说着,“我没事,但是……但是猫死了。猫被吉他砸死了。” “操他妈的!”册册一下就跳了起来,说,“他有病吧??你出院之后赶紧搬回来,离他远一点,我们帮你报警!” 小抓一把拉住册册的手,制止他:“不要报警。” 册册打开小抓的手,情绪有些激动,音量也高了不少:“他疯了你也疯了??这一次你运气好,下一次呢??下一次他要是把你打死怎么办??” 小抓握了握拳头,又慢慢松开。他用眼神一点一点扫过所有人,半天才说:“我打算退出乐队。” 册册咬了咬牙,一张脸紧绷着,好不容易才从牙齿缝里挤出来一句话:“你真的疯了。” 屋里沉默了阵,pa开口问说:“丁春和,你想好了?” 小抓牵牵嘴角,脸色很差:“我想好了,我没办法,真的没办法。我爸在我十岁的时候和别人跑了,我妈也不要我,我没有家可以回。我偷别人的钱买吉他,学吉他,混进一支又一支摇滚乐队,整天和别人谈恋爱,睡觉,结果天一亮他们就让我走……现在我二十三了,只有肖龙愿意和我一起住,只有他不会赶我走。我知道他酗酒,精神失常,还有暴力倾向,但他在床头贴了我们的合照,贴了好多张……” 余晨打断他:“你知道你为什么打不过肖龙吗?” 小抓看向余晨。余晨说:“他知道你根本不敢杀了他。” 这时候,查房的护士敲了敲门,小抓又是一阵苦笑:“谢谢你们来看我,我不会再去红彗星了。” 出了医院,余晨没回宿舍,一个人打车去了肖龙住的地方。他沿着外面的水管爬到三楼,砸碎了阳台上的一面玻璃,弯腰翻进房间,又在沙发底下找到猫的尸体,把它抱了出来。 回到一楼,余晨推开门才要往外走,就看到钟天慈在不远处的花坛边上抽菸,像是在等人。余晨径直走过去,问他:“你跟踪我?” 钟天慈指了指余晨的胳膊,说:“你伤还没好,怕你和人打架。” 余晨看着他笑出来:“你是怕我打输吧?” 钟天慈低着头吸菸,吐出烟雾,说:“也可以这么说。” 余晨轻轻笑,整个人向钟天慈靠过去,在他的手上抽了口菸,说:“很可惜,我讨厌暴力。” “你不讨厌暴力。”钟天慈说,“只不过别人会把暴力发洩给别人,你习惯发洩给自己。” 余晨愣了愣,随即又笑:“暴力是一种习惯吗?” 他说:“我刚去福利院的那段时间,每天都会梦到我自己。一个胆小,软弱,面目可憎的自己。我在梦里打他,打这个冒牌货,一拳一拳打他,他从来都不还手,只会跪在地上不断求饶,说对不起,说他疼。他还问我凭什么,他明明什么都没做,他明明只是想找一个人说说话,想去一个能说理的地方。我不听,还是打他,打到他死,打到他消失为止。” 他还说:“我花了整整两年才摆脱那个阴魂不散的冒牌货。” 钟天慈重新点上一支菸,递给余晨,问他:“你就是在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吧?” 余晨接过香菸,抽了两口,耸耸肩膀,说:“我要去一趟公园,你来吗?” 钟天慈点点头,在手机上叫了辆车,和余晨去了红彗星附近的公园。余晨沿着小路走了会儿,找到一块平坦的空地,蹲了下去,把猫的尸体放在脚边,用手一点一点挖土。钟天慈看着他黑色的指甲在泥土间上下翻动,也蹲了下来,往更黑,更深处挖着。 半小时过去,一个坑挖好了。余晨把猫放下去,又和钟天慈一起把翻出来的土仔细填回去。不一会儿,余晨闻着泥土的气味,吸吸鼻子,突然掉了两滴眼泪。他说:“以后我也会给自己造一个这样的坟墓吗?” “不会的,你不会睡在公园里的。”钟天慈说。他用沾满泥土的手抚摸余晨的肩,动作轻缓,一下接着一下。 余晨胸口一松,用力舒出一口气,竟然笑了出来。他仰头看鐘天慈:“你知道好莱坞的第一位华人女影星是谁吗?是黄柳霜。我最近总是想起她为自己设计的墓志铭。” 一阵风过,吹落了两片树叶,掉在他们之间。钟天慈目光一黯,低低地说:“i died a thousand deaths.”他说,“我死过上千回。” 余晨往一侧歪了歪脑袋:“原来你也知道她说的这句话。”他微笑着问,“这句话说的不就是我吗?” 钟天慈心口一沉,身体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等他意识到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跪在了地上,跪在了为一隻猫造的坟墓上。他的手上,腿上都沾着溼润的泥土。他抱住余晨,说:“好了,不要笑了,你已经很累了。” 余晨闭上了眼睛,喃喃着:“我会杀了肖龙的……我要杀了他,我真的会杀了他……” 钟天慈轻轻拍着余晨的后颈,口吻柔软:“嗯,我知道你会这么做的,我知道。” 当晚,施杨打电话给余晨,但是余晨睡着了,没能接到。钟天慈看到手机上的来电显示,出门接了电话,在电话里和施杨简单说了说最近发生的事情。施杨听了会儿,问他:“余晨又把自己弄伤了?” 钟天慈站在楼梯的转角,应了声:“嗯。” 电话里静了片刻。钟天慈吸着菸,再度听到施杨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他身上……他身上有很多疤,你知道的吧?” 楼道的灯泡闪了两下,灭了。这一次钟天慈没说什么,只是站在浓重的夜色里,无声地点了点头。 施杨在电话里叹息:“他不能继续待在乐队里了。” 红彗星-12 小抓退出了乐队,portrait随之停止了在红彗星的演出。为了填补小抓留下的空缺,余晨总是把自己关进浴室,用以前那把旧吉他练习和弦。施杨偶尔会打电话给钟天慈,打听余晨的情况,得知乐队不再演出后也就睁一隻眼闭一隻眼,没再说什么。pa每天都去看店,时不时还会给熟客调几杯酒。他最喜欢调的酒是玛格丽特。至于册册,他从月城消失了一阵,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等到他拖着行李箱回来,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后了。 11月20号,钟天慈接到娄兰的电话,她在电话里说,肾源找到了,但是她妈妈没撑过去。葬礼定在三天后,长安路的圣心墓园。 11月23号,早上九点,墓园里聚集了好多人,黑套装,黑裙子,黑鞋,从头到脚都是黑的。乍一眼看过去,还以为来了一群天主教徒。钟天慈和余晨站在不远的地方,看到一个女人头戴面纱,在墓碑前放下一束马蹄莲就走了。人们来来回回地走,都把脚步放得很轻。不一会儿,墓碑前多了不少鲜花,有百合,玫瑰,雏菊,康乃馨,看上去热热闹闹的,倒显得人有些孤单。 到了下午,人走光了,余晨上前和娄兰打招呼,思忖半天也没想到什么合适的话,最后就只挥了挥手。 钟天慈也走过来了。他问娄兰:“需要帮忙吗?” 娄兰蹲在地上,用手拢着墓碑前散落的花瓣,朝他们两个抬了抬头,没说什么。余晨站在她边上,朝她伸出手,说:“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我可能会给这一天开一个坏头。” 娄兰拍掉手上粘着的花瓣,从地上站起来,一侧的肩膀轻轻掠过余晨的手。她笑笑:“说这些有什么用?你早就在我心里开过坏头了。” 余晨一愣,把手放下去了。他说:“对不起。” 娄兰摸摸口袋,点上一支香菸,说:“不用和我说对不起,你们两个不欠我什么,不需要对我的人生负责。” 余晨看着墓碑上的字,沉默下来。良久,钟天慈问道:“李阿姨走的时候怎么样?” 娄兰咬着烟,揉了揉眉心,整张脸血色全无。她开口说话,声音有些嘶哑:“不知道,我当时不在医院。”她说,“我那几天很忙,工作上的事情太多了,没来得及见她最后一面。” 余晨转回来看娄兰,忽然觉得她看上去像是某种黑色植物,脆弱,单薄,勉勉强强扎根在土里,被人稍微一碰就会折断。看着看着,余晨冒出来一句话:“她还没走。” 娄兰皱着眉看他:“你说什么呢?” 余晨说:“她怕你折断自己,所以不敢走。” 娄兰夹着烟愣住,眼前飘过一缕烟雾,又慢慢散了。她低头抽了口菸,看着地上的几隻蚂蚁,说:“你不用安慰我,真的。以前她在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孩儿,可以撒娇,可以任性,可以在外面随便闯祸……反正有她在,我就知道自己有底气,有靠山。但是她不在了,我也没有不习惯,很奇怪吧?其实我心里清楚早晚会有这么一天。这一天终于来了,不早也不晚。” “你会想她的。”钟天慈说。 娄兰摆摆手,笑出声音:“她太嘮叨了,整天不是说我工作不好,不赚钱,就是说我玩物丧志,老和你们这些搞摇滚的穷光蛋混日子,没前途。我听不下去,反驳她说小鐘家里就很有钱啊,他爸爸是医生,妈妈是大学老师,人你也见过,长得又高又帅,不是吗?结果她更生气了,骂我,吼我,说别人再好也是你的前男友,过去时,你怎么这么废物,连一个男人都留不住!” 她说:“我不想她,我只是很怀念当小孩儿的感觉。”她笑,“谁都不愿意就这么不明不白地长大吧?” 这时,一朵云飘过来,盖住了太阳。他们三个人站在原地,一时都没有说话。 娄兰笑笑,往地上弹菸灰,嘟囔着:“现在她这么安静,这么沉默,我竟然很不习惯。” 说着,她用力揉揉眼睛,抬着头吸鼻子,看向钟天慈:“虽然我留不住你,但是我也不差吧?” 钟天慈俯身抱住娄兰。这个拥抱很轻,很长,长到太阳又从云里出来了,照在他们身上。钟天慈轻声说:“你很好,阿兰。你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好。” 娄兰笑了两声,一把推开他,指着余晨,问:“我也比他好吗?” 余晨抢在钟天慈前面说话:“当然啊,你是那种能出现在书里,电影里的人,我不是。我这种人最多隻能出现在三流小说的某一个章节,成为一个不起眼,很悲惨的角色……不过这也没什么,我罪有应得。” 娄兰擦着眼角笑出来。余晨也笑:“还有你那个前男友,他不喜欢好人是他的问题,因为他有圣父病,同情心氾滥,没救了!” 娄兰瞥了眼钟天慈,看到钟天慈微微耸肩,便笑着附和了句:“看来他在prayers的时候扮神父还没扮够。” 余晨点头附和:“男人嘛,都很幼稚,喜欢玩游戏,热衷角色扮演,不然哪来那么多超级英雄的漫画和电影?” 娄兰扔了菸头,用脚碾了碾,说:“我永远都不会要孩子的,我不要当妈妈,我才不要把一个人从住了十个月的房子里赶出来,丢到外面的世界,那样太残忍了。” 余晨说:“等你哪一天老了,想要孩子了,你可以去动物园看羊,那些羊会朝你喊,妈,妈。” 娄兰哈哈直笑。笑完,她拿出手机看时间,和钟天慈说话:“你还要去看新雨的吧?我有点事情要办,就不送你了。” “嗯。”钟天慈点点头,“你先走吧。” 余晨看着娄兰转身走出墓园,才回头看向钟天慈。钟天慈低了低头,目光落在脚边的一片玫瑰花瓣上。他说:“我妹妹……她也在这里。” 余晨跟着钟天慈在墓园里走了会儿,来到另一块墓碑前,停下了。余晨垂着眼睛,说:“你妹妹的名字很好听。” 钟天慈蹲下去,抚着墓碑上的名字,“钟新雨”,说:“她和我说过很喜欢自己的名字。”突然,他想到什么,喉咙一顿,音量也低了,“除了那封遗书,她还留下一个很小的本子。” 余晨大概能猜到本子里有什么内容,无非和钟天慈有关。于是他问出来:“里面写着你吧?” “里面夹了很多张我的照片,写了很多遍我的名字……还写了我喜欢吃什么,喜欢听什么乐队,我喜欢哪个导演,哪部电影,换过很多次的电话号码……我忘不了她写的字。” 钟新雨死后,钟天慈尝试过再去纹身。纹身师开始在他身上工作的时候,他看过的那些字又浮现出来了,甚至还像有生命一样在他的皮肤下跳动,越来越剧烈,越来越清晰。他先是看到“秘密”这个词,然后是“感激”,“想象”,“羞耻”,“愿望”,紧接着又是很多个“天”,很多个“慈”。最终,一个“爱”字从他的手臂上鼓起,迸发,慢慢与他的皮肤剥离,脱落,掉在地上,碎如灰尘。他坐在纹身师面前,第一次为妹妹的死哭出来。 余晨说:“我明白了,你把梦魔的死,你妹妹的死,还有娄兰妈妈的死,全都当成你自己的事。可你又不是神,不是耶穌,为什么要让他们成为你背上的十字架呢?” 他看着钟天慈,又说:“是不是因为你救不了他们,你就觉得自己有罪,不该被宽恕,被原谅?因为这些死去的人,你不敢去爱活着的人,觉得自己没资格,又不敢承认?” 钟天慈从墓碑前起身,也看向余晨,说:“但是……活着的人就连站在这里都像是一种炫耀。” 余晨抬头看向四周,问他:“你看到这些树了吧?这些树也是活着的,有生命的。它们天天都在长高,天天都站在这里向死去的人示威,炫耀。” 他走到钟天慈边上,拂去落在钟天慈肩头的一片树叶,低着头自言自语:“对于死去的人来说,万事万物都是错的。” 钟天慈摸了摸额头,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死亡这件事……可能我很怕死。” 余晨笑起来:“很多人都怕死,这很正常。不过你知道我不怕死,我怕别的。”他说,“我怕你不爱我。” 他还说:“我和很多人谈恋爱,上床,我听很多人说过他们爱我,但是你没有,你没说过。” “你……你需要我的爱吗?”钟天慈眨眨眼睛,表情有些困惑,像是完全理解不了爱这回事。 余晨仍笑,笑得直叹气:“你以为我是什么?只靠摇滚就能活?” 钟天慈摇摇头,半天无话,只用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注视他,凝视他。余晨皱着眉头,笑道:“我的人生已经失控了,你可不能再不爱我,知道了吗?” 钟天慈依旧困惑:“我不知道,我只是……只是不想你受伤,不想你死。” “可是我迟早都会死的。我会被其他人,其他东西杀死。时间,意外,疾病,爱之类的……”余晨撇了撇嘴,“你应该看开点,想开点。” 钟天慈沉思片刻,嘟囔了句:“所以你才写那首歌?《love kills》?” 余晨笑着点头:“对啊,爱会杀人吗?当然会了。你觉得我们会成为席德和南茜吗?” 钟天慈摇了摇头:“portrait不是性手枪,我们也没有那么歇斯底里。” 余晨一听,笑得更起劲了,笑得一个劲往后仰:“那我们更不会成为约翰·列儂和小野洋子,科特·柯本和科特妮·洛芙!” 钟天慈赶忙扶住余晨的背,拉着他往墓园外面走。余晨看了会儿地上的影子,看着两道影子融成一个人,突然转过身和钟天慈接吻。这个吻持续了很久才停下。余晨往前跑了几步,他的影子也从先前的地方分离出来,跑远了。余晨回头看鐘天慈,问他:“你知道你不笑的时候像什么吗?” 钟天慈摇着头回答:“不知道。” 余晨抱着胳膊,大声笑,大声说:“像小说里忧鬱的侦探!像电影里忧伤的嫖客!” 钟天慈一愣,也笑出来了。他用馀光看到天边的一朵云,被风吹得越来越碎,越来越远,好像马上就要掉出天边,掉到这个世界的外面。 天凉了,冬天就要到了。 犬潮日记-3 12月1号,晚上,woodboom在雕塑有一场演出。雕塑是竹山路上的一家酒吧,二十年前就开在那里了。没想到二十年过去,它还在那里。上台前,薇薇安塞给我两个橘子,我把它们剥开,吃了。演出时,有人在台下拽我的鞋,我的袜子,我就把橘子皮扔到他们脸上,头上,眼睛上,他们爆发出一阵又一阵激烈的笑声,像拍打岸边的海浪。 我在woodboom待了五年,砸坏过十一把吉他,我控制不了。每次演出结束,我都会用吉他砸鼓手的鼓,要是还没尽兴,我就会砸鼓手,砸自己。观眾都很兴奋,在台下尖叫,推搡,我也很兴奋,有时我会以为自己已经摸到了天堂的大门。 但在前不久的森林音乐节上,我没有破坏任何乐器。不是不想破坏,而是我忘了。那天……那天薇薇安在后台对我说,她过一阵要离开月城了。我问她,你要去哪?她说,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亡命天涯吧。我说,如果你留下来,整个月城都是你的。她摇头,说,不,犬潮,你不明白,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东西是我的。我要去冒险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台,又是怎么熬过整场演出的。下了台,薇薇安朝我走过来,站在我边上和我说话。 她问我:“你怎么咬着三根菸?” 我眨眨眼睛,说:“我在抽菸,但我忘了自己在抽菸。” 是的,我忘了。真的忘了。 但我还记得自己不是唯一一个有破坏慾的人,余晨也有。 他曾在花盆里拔出过一颗仙人球,摇摇晃晃地跑去厕所,把手上的血抹得到处都是,不停在镜子上画笑脸,画哭脸,画三角,直线,圆。还有一次,他喝酒喝多了,整个人趴在墙上,一个劲地撕墙皮,吃墙皮。他吃得手指,嘴唇,下巴全都一片灰白,好像《白魔鬼》里的殭尸。更早之前,他还用摺叠刀抵着自己的脖子,笑容满面,逼别人写歌给他,那把刀划破了他胸前的一块皮肤,他流了很多血。 他最后得到那首歌了,歌名是《阿卡狄亚在下雨》。我忘了写歌的人叫什么名字。 他和那个人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当时有好多人在金水湾的别墅里聊天,打牌,看电影。有人用地下室的音响放音乐,放的是黑色安息日的歌,《god is dead?》。余晨站在二楼的窗边,抱着一把吉他,抽着菸,看着夜色。一个人站在外面的泳池里朝他吹口哨,喊他beauty,喊他宝贝,他就跳下来了。他落进泳池,几乎趴到那个人身上,和他搂在一起接吻。第二天,那个人就成了余晨的男朋友。他的第一个男朋友。 我很清楚我身上的破坏慾是摇滚带来的,摇滚会为此负责,但余晨不是。他的破坏慾是天生的,是从母亲的子宫里带来的。我猜他努力进化过,但是进化失败了,就只好把破坏慾保存下来,留给自己。他没有其他的选择。 我们有时很相似,像家人,像同类,有时又很不一样,像无法互相理解的陌生人。 我去红彗星看过余晨的演出,他很少在台上老老实实地唱歌,一般都又跑又跳,不是用话筒打这个观眾的头,就是打那个队友的屁股。只有那么一次,我看到他脱掉上衣,从后面抱着贝斯手唱歌,眼睛半睁着,安安静静的。粉色的灯光追着他,他的黑色指甲在光里摇摇晃晃,宛如一群飞虫。 那次他唱完,一下就离开了内格罗尼,走到台前坐下来,一边擦着汗溼的额头,一边和观眾说话:“我问你们,你们杀过人吗?” 台下观眾此起彼伏地回应他。有人老实回答,没有!当然没有!有人笑骂道,操!怎么可能!还有人高声叫喊,杀过啊!梦里杀过! 余晨对着话筒笑,笑声从话筒里传来。他说:“昨天晚上,我很想杀人。”他侧过身,朝内格罗尼抬了抬下巴,说,“我遇到这个人后,不光想杀了他,还想为他去死。” 有人立马喊道,杀人犯法!很快就有人高声附和,是啊疯子!杀人犯法!! 余晨又笑起来。他清了清嗓子,笑嘻嘻地看向观眾,问:“你们知道他给我写过多少歌吗?” 还没等台下观眾有什么反应,余晨又笑着回答:“全部!” 他说:“他所有的歌都是写给我的!尤其是你们特别爱听的那几首歌,什么《11034》《moon city》《kids always live》《your beautiful son》,都是他写给我的!全世界只有我和他可以唱,知道吗??我不会让别人唱他的歌!不可能!!” 他还说:“如果你们听到别人唱他写的歌,来红彗星告诉我,带我去见那个人,好吗?就算我死了,别人也不能唱他的歌,你们要想尽一切办法告诉我。” 台下的观眾又很激动了,胡乱叫喊着,听上去乱作一团。有的大叫着,好!好!听你的宝贝!!都听你的!!有的却高呼,几首破歌搞鸡毛的垄断啊!!玩什么独裁?? 余晨笑笑,换了个盘腿的坐姿,举着话筒说:“来吧,陪我在这里活,陪我在这里死,我会唱歌给你们听的。” 他说完,又唱了好多首歌,一直唱到午夜,唱到凌晨。他一会儿站,一会儿坐,一会儿跑,一会儿跳,一隻银色的犀牛在他脖子上闪闪发亮。 后来我问过余晨,他为什么总是戴着那条犀牛项鍊,他说那条项鍊是他从圣彼得堡的下水道里捡来的,他很喜欢。 我知道这话是假的。他没出过国,更没去过圣彼得堡。但是,既然他这样说了,那我就这样听着吧。反正他喜欢胡言乱语,而我刚好需要这些胡言乱语。它们能安抚我,滋养我,所以我常常会为余晨祈祷——我希望他平安,健康。 我也希望薇薇安平安,健康……不过只祝福她这些是不够的,因为她是薇薇安。 瘦骨嶙峋的薇薇安,骨架一样的薇薇安。 一开始,我发现她只吃素的时候,还问过她是不是信佛。她说不,她只是不喜欢肉的味道,她吃不下那些有妈妈的食材。她让我想到史密斯乐队的莫里西。但我不是约翰尼·玛尔,我不会在她面前和别人结婚的。我更不会邀请她来参加我的婚礼,不会拜託她做我的伴娘。 她知道我不会因为爱一个人而结婚,不会因为报復一个人而结婚。她知道我不会和任何男人结婚的。 她知道我为什么一个人从寿丰来到月城,也知道我为什么忘不了十四岁的那个雨夜,为什么我会从叔叔家跑出来,为什么没有报警。那天我回到家,扔掉衣柜里的所有裙子,睁着眼睛,一直失眠到天亮。 十四岁之后,我谈过很多段恋爱。她们温柔,体贴,善良,聪明,但是她们都长着同一张脸,没有一个人像薇薇安这样特别。她们是大人,成年人,只有薇薇安还像一个孩子。一个抱着洋娃娃,在十字路口迷路的孩子。她会缠上那些过路的人,又哭又闹,不肯放手。 她可能是希腊神话里的寧芙,既不属于奥利匹斯山,也不属于冥府。她变幻成山水草木的样子,把自己藏在不同的风景里,想出现就出现,想消失就消失。我也许成为过她的公路,她的码头,她的救助站,但这些都没什么用。我没办法成为她的山,她的水,她的森林,或是大自然。 薇薇安说她要走,我想我不应该反对。人和人之间的关係本来就很脆弱,我明白。 鲍勃·迪伦不是也写过这样的歌吗? 他写:relationship have all been bad, mine've been like verlaine's and rimbaud. 他写:人间关係如此残破,如同魏尔伦与兰波。 等薇薇安收拾好行李,我会送她走的。我会送她走出这扇门,走到楼下,街边。路上,我们也许会背诵同一首诗,那首我们都很喜欢的《拉撒路夫人》。那是西尔维雅·普拉斯的诗,我们在巡演途中一起念过的。 那个时候,我看着她,说: 像猫一样,我可以死九次。 那个时候,她也在看我,微笑着: 上帝先生,路西法先生, 晚上八点,外面下起雨了,薇薇安走了。我看到一道天雷落下来,劈中了我,烧焦了我。 我没有哭,只是大脑突然变成了一团灰烬,一片废墟。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些什么。 红彗星-13 12月16号,portrait的演出依旧没有恢復。pa,册册和钟天慈在红彗星为余晨庆祝二十四岁生日,小抓没有来。他们三个人在西点店订了一个水果蛋糕,又买了张吉他形状的贺卡,轮流在上面写生日祝福。 祝倒霉孩子余晨永远年轻!永远摇滚!永远不死! 生日快乐,portrait的百灵鸟! portrait不能没有你,就像西方不能没有耶路撒冷! don't leave me high. don't leave me dry. 余晨只扫了一眼就笑了。钟天慈写的这两行英文是电台司令的歌词,他竟然还记得自己喜欢听这首歌。余晨把贺卡收起来,放进口袋,问pa:“有酒吗?”他笑起来,“我想喝酒了。” pa正忙着往蛋糕上插蜡烛,随口问了句:“你想喝什么?” “什么都可以。”pa笑笑,大手一挥,“寿星说了算!” 余晨看向钟天慈,眼珠转转,说:“我想喝内格罗尼。” pa放下蜡烛,一边往吧檯走一边朝余晨比手势,意思是“没问题”。册册忙插话进来:“老闆!我要一杯琴费士!可以算在寿星头上吗?” pa在吧檯擦了擦手,乐呵呵地抬起头,说:“你怎么不问问寿星愿不愿意?” 余晨笑着看他们,耸耸肩膀,侧过脸问钟天慈:“你要喝什么吗?” 钟天慈摩挲着手上的打火机,说:“和你一样,内格罗尼吧。” 十分鐘后,pa端来两杯琴费士,两杯内格罗尼,坐下了。他第一个举起酒杯,高声说着:“余晨第一次来红彗星的时候,我记得头发留得很长,差不多到这里。身上穿着领口很大的白背心,破破烂烂的黑外套,还有一条撕得很烂的牛仔裤。当时我就想,操,这个人太摇滚了,他肯定是搞摇滚的。” 册册听得哈哈直笑,拍着手说:“你不是说看他长得好看,才让他来乐队做主唱吗?” pa大笑:“那是另外一个因素。” 余晨闷了口酒,说:“摇滚就是没钱,没钱就是摇滚。不过也有那种专门给有钱人家大少爷玩的摇滚。”说着,余晨停顿片刻,指指钟天慈,微笑道,“不过,大少爷现在沉迷穷鬼乐园,再也不回家了。” pa撇着嘴,一副颇委屈的样子:“我们也没那么穷吧!” 册册连忙打圆场:“咱们是小康,小康。” 余晨捂着嘴笑出声音,嘟囔了句:“我以为pa欣赏的是我的声音。” pa放下酒杯,瞪大了眼睛:“伯乐挑千里马的时候也得看脸啊!你们说是吧?” 册册一顿点头,目光一动,落在了钟天慈脸上。钟天慈喝着酒,愣了愣,半天才说:“他的脸……做乐队主唱会很受欢迎。” 册册用胳膊肘捅钟天慈,一脸坏笑:“钟大少爷,你也不差嘛!明年要不要试试双主唱乐队?就像浪子乐队那样?” 钟天慈笑着摇头:“我就算了。” 册册点点头,若有所思:“也对,余晨比你更需要关注,他是那种得不到关注就会死的类型……那个成语怎么说的来着?勾三搭四?鶯歌燕舞?” pa笑了声:“招蜂引蝶?” 册册一拍大腿,提高了音量:“对!只吸引果儿可不行,还得要公蜜蜂!公蝴蝶!” 余晨苦笑着喝酒:“我们还没有那么大的名气吧?哪来的果儿?” 册册朝余晨竖起大拇指,嬉皮笑脸道:“有没有果儿和乐队的名气没有关係,全凭我们主唱的个人魅力!” pa笑了声,朝余晨挤挤眼睛,凑近他说话:“之前烂鞋乐队的人找我要你的电话号码,你知道吗?我怀疑他们要挖墙脚,就随口编了一个。” 余晨低头喝酒,低头笑:“你怎么这么像一个封建大家长?” pa挑起眉毛,看余晨:“我们又没钱请经纪人,我当然是你们所有人的家长啊!” “报告这位家长!”册册举起手,义正辞严,一口气吐出两个成语,“我要举报你的家庭礼崩乐坏,因为你有两个孩子伤风败俗!” 钟天慈呛了口酒,低下头咳了起来。余晨眯起眼睛看册册,笑得很曖昧:“你想说兄弟乱伦?” 册册皱着眉看他,一副嫌弃的样子,连连摇头:“大家都是文化人,干嘛说得这么直白?” 余晨瘪着嘴说:“直白一点才摇滚啊。” pa叹了口气,坐在一边揉眉心:“你们两个怎么回事?都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停在青春期吗?”他摇摇头,重新举起酒杯,清清嗓子,看着余晨,“我想说,你是全月城最好的主唱,你是摇滚的天才。” 余晨一愣,松开了抓着酒杯的手,笑容一下变得很浅,慢慢凝固在嘴边。pa继续说:“不管怎么说,余晨,谢谢你为portrait唱歌,写歌,谢谢你愿意留在portrait,谢谢你在三年前来到红彗星。” 一直到钟天慈点燃蜡烛,册册把手搭在自己的背上,余晨都没回过神来。他不知道怎么消化这些感谢和祝福,脑袋一片混乱,一会儿想到大雷送他的磁带,一会儿想到养父教他唱的英文歌……至于pa刚刚说的那些话,他听得不太明白,他理解不了。他问自己,是我选择了摇滚吗?不是的。他在心里回答,我只是别无选择。 册册在边上拍了他两下,说:“哥,想什么呢?许愿啊!” 余晨眨眨眼睛,低声说:“我希望我死的时候身上穿着裤子,不要光屁股……” 册册惊呼:“什么??这就是你的愿望??” 余晨点点头:“对啊,我不想死得那么悽惨,很丢人。” 册册小声嘟囔:“那你应该换个愿望吧?比如死在你爱的人怀里,死在你爱的人手上之类的……” 余晨想起施杨曾握着自己给他的摺叠刀,但他只看了两眼,很快就放下了。只有钟天慈……只有他差点掐死过自己,整整两次。死在他手上的感觉怎么样?应该很好吧?那双手会把自己送到上帝面前,送到死去的摇滚巨星身边……他们会和自己说些什么呢?他们也有一则则扭曲畸形的爱情故事,他们也有一个个不正常的,时时燃烧的大脑。如果是他们,一定能理解吧?理解死亡不是终点,而是起点——轮回的起点,新生的起点。死亡是找来一张白纸,在上面随心所欲地涂涂画画,是在教堂里懺悔告解后,从神父那里得到的第二次机会。死亡是重塑。 余晨问出声音:“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听到他的话,册册往后一仰,差点摔了个跟头。pa也愣了会儿,随即问道:“你在开玩笑吗?” 余晨说:“我没有啊,我就是不清楚,不知道。” 册册挠了挠后脑勺,说:“应该就是吃饭的时候想到他,喝水的时候想到他,上台演出的时候还会想到他,比任何人都想得到他的关注?” pa说:“不一定吧?也有可能是平时一直没有联系,但在你快死的时候,脑海里蹦出的第一个人,第一串电话号码。” 余晨想了想,问:“还有呢?” “可能还有……想见他,梦到他,控制不住。”钟天慈轻声说。 册册往上舒展胳膊,说:“哎呀,每个人爱人的方式都不一样吧,我们几个也说不明白的……而且一说到爱这个话题,气氛就好像变得很奇怪,很伤感,我们还是不说了吧?” pa也摆摆手,发话了:“不说了不说了,寿星赶紧吹蜡烛,切蛋糕了!” 册册起身关了灯。余晨笑笑,低头吹灭蜡烛,四周一下变得很黑,很暗,看什么都模模糊糊的。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碰到的那个算命先生,说他最多隻能活到二十五岁。 余晨闭上眼睛,小声嘀咕:“明年我就二十五了。” 黑暗中,有人握住余晨的手,握紧了。余晨笑出来,掉了点眼泪。 红彗星-14 12月24号,平安夜,下雪了。portrait收到了雕塑的演出邀请。这是小抓离开乐队后,余晨第一次作为portrait的主唱兼吉他手参与演出。演出前,余晨走去巷子口抽菸,竟然有好几个人拿着portrait的第一张专辑来找他签名。 抽完菸,余晨回到雕塑后台的休息室,仍没有回过神来。册册看到他,凑过来捅他的胳膊,皱着眉问:“出什么事了?” 余晨一愣,眨眨眼睛,说:“出事?没出什么事啊。” 册册嘟着嘴回话:“你看上去心不在焉的。” 余晨张了张嘴,没说什么。半晌,他转头和册册说话,表情有些严肃:“你知道我们有歌迷吗?他们不光听我们的歌,还会买我们的专辑。” 册册一听,立马瞪大了眼睛,一副喜出望外的样子:“难道是因为上次的森林音乐节?那天我们确实表现不错,如果我是台下的观眾,我肯定会爱上自己的。” “可能吧。”余晨微笑着抓了抓鼻尖,“我不知道。” 册册一把拍上余晨的后背,乐呵呵地说:“有歌迷是好事!说明有人认可我们的音乐,说明我们终于在走上坡路了,不是吗?说不定……说不定我们就快出名了!” 余晨垂下眼皮,目光一下变得很低,嘴里嘀咕着:“好事……应该是好事吧?” “哥,别想那么多啦。”册册拽了下余晨的胳膊,催促道,“难得来一趟雕塑,今天客人也多,我们收拾一下,准备上台吧!” 当晚,有人在台下喊余晨的名字,还有人喊内格罗尼,点名要听prayers的歌。余晨站在最前面,每句话都听得很清楚,只好一边笑一边用馀光看鐘天慈。钟天慈就像什么都没听见一样,咬着香菸弹贝斯,面无表情。不一会儿,他从嘴里吐出一团烟雾。那烟雾遮着他,遮住了他,彷彿在他的脸上又长出了另外一张脸。不过那张脸很快就被越来越高的呼喊声撕碎了,无影无踪,就像从没存在过一样。 中场休息的时候,余晨放下吉他,回到后台洗了把脸。钟天慈走到他边上,抽出几张纸巾递给他。余晨边擦脸边说话,声音闷闷的:“有人认出你了,你不觉得高兴吗?” 钟天慈抿抿嘴唇,先是叹了口气,然后才说:“我应该高兴吗?这件事……很值得笑一笑吗?” “为什么不值得?”余晨说,“至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在乎你,关注你。他们把你的过去和你连接在一起,让你的人生更连贯,更完整,不好吗?” 钟天慈低了低头:“人生……是连贯的吗?人生难道不是更像一个又一个点?在这一个点上你学会说话了,在另一个点上你学会走路了,又一个点上你学会了写字……写数字,写名字,写作文……在一些点上你会笑,一些点上你会哭,但它们都不是连续的。” 余晨笑起来:“你觉得人是由一个个点构成的吗?” 钟天慈稍微点了点头:“大多数人是。”他一顿,说,“但你不是。” “那我是由什么构成的?”余晨笑着看鐘天慈,显然对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很感兴趣。 “镜子。”钟天慈说,“很多面被人摔坏的镜子。所以有的人害怕看你,不敢看你,但是有的人会在你身上看到他们自己。” 余晨点了根菸,又问:“你在我身上看到什么了?” 钟天慈沉默了阵,再抬起眼睛时说:“堕落,愤怒,残忍,愤世嫉俗……香菸,酒精,摇滚,雨,痛觉,失灵的神经,皮肤上的疤,自由……” 余晨打断他:“那你看到你自己了吗?” 钟天慈没答话。余晨又笑了:“你害怕看到你自己。”他说,“你害怕自己和我一样堕落,一样愤怒,一样残忍,一样愤世嫉俗……你害怕这些,所以不管你在prayers还是portrait,你永远都没办法随心所欲,没办法自由。” 钟天慈轻声说:“什么都不害怕……就会变得自由吗?” 他看上去很茫然,很需要一个答案似的。 余晨一隻手夹着菸,一隻手捂着肚子哈哈笑:“我知道你忧鬱,缺乏热情,更没有自娱自乐的能力,但我怎么一直没发现你还是个机器人?你怎么什么都不懂,不知道?就像刚出厂一样!” “我……”钟天慈把一隻手搭在额头上,喃喃着,“我不知道……我只是想要一个人告诉我应该写什么歌,弹什么曲子,每一天的早饭吃什么,告诉我怎么过正常的生活,怎么建立健康的家庭关係,怎么忘记不好的事,死去的人……告诉我怎么才能不再犯错,不再伤害别人……告诉我人为什么要爱,要自由,我为什么会害怕,为什么还是不能自由……” 余晨扔掉香菸,抬头亲了亲钟天慈,摸着他的心口,说:“你见过太多死亡了。你见过的每一次死亡都带走了你的一部分,这里的一部分,所以你变得越来越残缺,越来越不完美……你用别人的死亡来惩罚自己。 “但是,现在剩下来的这个你,和困在别人死亡里的你最终会拼成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人。你只是需要时间,需要时间把自己从别人的死亡里解放出来。到了那一天,你就会自由的。” 钟天慈看着他,不再说话了。 那天晚上的后半场演出,余晨抱着吉他满地乱摔,摔得衣服裤子都脏兮兮的,胳膊上,膝盖上,腿上全是淤青和伤口。演出快结束的时候,余晨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抓着话筒,气喘吁吁地说:“我不知道你们喜欢我什么,我不是人见人爱的摇滚明星,也不是天天嗑药,神志不清的疯子,你们干嘛喜欢我呢?” 他话音才落,就从舞台下传来一阵口哨声,听上去很下流。余晨笑笑,咬住吉他拨片,抬手衝那人飞了个飞吻,又吐掉拨片,问他:“想上我吗?” 口哨声更响,更清脆了,接着有人开始坏笑,大声回应道:“想啊!想上你!能上你吗??” 余晨笑着说:“你也是搞摇滚的吗?是的话,等一下来后台找我,我会等你的。” 演出结束后,余晨回到后台的休息室,在阳台上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他一根接一根地抽菸,却没听到任何敲门声。册册埋头收拾架子鼓,弄得满头大汗,坐在地上休息了会儿,摸着肚子小声嘟囔:“好饿哦,好想回去吃外卖。” pa走去垃圾桶边上,倒掉菸灰缸里的菸头,说:“我也饿了,回去吧。” 余晨突然打开窗户,张开手臂,身体往后一倒,摔出了所有人的视线范围。册册跑去窗边,探出半个脑袋,往余晨身上扔了根鼓槌,大喊大叫着:“这里是一楼!就算你在这里跳一百遍楼也不会死的!” 余晨倒在雪地里看册册,慢慢伸出一根食指,压在嘴唇上,说:“你听。” 册册皱起眉头:“听什么啊?哪里有人说话?” 余晨说:“雪在呼吸。” 余晨看到窗边多了两道人影。矮一点的那个是pa,他缩了缩脖子,说:“大晚上的,你别吓人啊。我上回做噩梦,梦见自己穿越回二战了,变成了逃难的犹太人,被几个绿眼睛的纳粹盯上了,非要到处抓我,还要把我送到毒气室。我实在跑不动了,就和他们打架,打了一晚上,累得要命,结果早上起来发现册册趴在地上,小抓脸上多了个巴掌印……” 高一点的那道人影是钟天慈。他踩上阳台,一手撑着窗户,从屋里跳了出来。他踩着地上的积雪走路,每走一步,脚下都会发出一点声音。余晨一下变得很兴奋,忽然坐了起来,仰着脸问他:“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钟天慈说。 余晨咬着指甲,如释重负似的松了口气:“太好了,不是我的幻觉。” 他从地上跳起来,拍掉衣服上的雪,拉了拉钟天慈的手腕,说:“我们回去吧。” 凌晨三点,余晨躺在宿舍的床上玩手机。他翻到之前没写完的备忘录,上面只写了两句话。 第一句是:二十四岁,我还是把人生过得一团糟。 下一句是:操,我为什么不能就这样活着? 余晨盯着手机看了会儿,删了这条备忘录。他正准备关机时,屏幕上突然弹出三条短信:一条是外语培训的广告,一条是石榴音乐节的演出邀请,还有一条是林肯发的。 林肯只在短信里写了四个字:犬潮死了。 犬潮遗书-0 我从十四岁开始写日记,写了很多人,很多事。我以为我会一直这么写下去,写到老,写到死,但我好像高估了自己。我很累了,所以这是我的最后一篇日记。我知道,只要写完这篇日记,我就会回归平静。 别难过,我不是为了什么人,什么事才走上这条道路的。我会死是因为我早就该这样做了。 我还记得以前余晨和我开玩笑,叫我不要离他太近,说他是瘟神,扫把星,丧家犬,一不留神就要害死我。这怎么可能呢?我不会为了世上的任何人,任何事而留下来,也就不会被任何人,任何事害死,他知道的。我只属于我自己,我可以完全掌控我自己。余晨和我说这话的时候是笑着的,身上揹着一把很重的电吉他。他说完,就哼着艾略特·史密斯的歌,转身走进了一条晾满床单的弄堂。当时是夏天,阳光很刺眼,风把那些白色的床单吹起来,吹向了道路两边。而他走在那些床单中间,就像摩西分开了红海。 这是哪本书里的故事?《出埃及记》吗?出自《旧约》还是《新约》?应该是用希伯来文写作的《旧约》吧,其中写了一句话——“水在他们的左右做了墙垣”。我觉得这句话很美,它让水长出了躯干。 我希望……我希望余晨能继续走下去,因为他是被摇滚餵食长大的孩子,摇滚最终会成为他的墙垣。我有预感,世上的一切都会为他让路,就像他走进那条弄堂的那一天。 但是我等不到那一天了。你能原谅我吗?余晨?你应该还记得我有一个坏毛病吧?薇薇安已经提醒过我很多次了,但我始终没能改掉。我不喜欢从头到尾看完一整部电影,所以总是在电影播到一半的时候就把它关掉。这是我的习惯。 可能我在本质上就是很糟糕,很悲观的人。我不相信苦尽甘来,却愿意相信生活从来都没有转机,所以才把每个故事都停在最绝望的那一刻。我想,只要我不去播放那些童话一样的电影结局,它们就不存在。 我在自欺欺人吗?也许吧。我会这样做只是因为我爱这个混乱,丑陋,充满伤害,屎一样的世界。但我讨厌它温馨,融洽,和和美美的另一面。那一面会让我掉眼泪。 是的,所有的美好都是幻觉,是海市蜃楼。就是因为这个世界太美好了,我才总是想哭,一直想哭。 我知道我对“美好”这个词过敏,所以我不看美好的电影,不听美好的故事……但我曾做过美好的梦。真的。 那是很久以前,我梦到自己跑进一家很豪华的酒店,穿过一对又一对跳舞的男女,跑到了穿婚纱,戴头纱的妈妈面前。我拦住她,说,不要结婚,不要嫁给爸爸。我是你们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你会恨他,你恨他的窝囊,无能,你恨他遇到事情只会选择逃避,你恨他的酗酒和赌博,你会被他折磨到死的。 妈妈转过头来看我,凝视着我。她的表情是笑的,眼睛却哭着。她犹豫了很久,才问,我……死得很早吗? 我说,你没撑过四十岁。 音乐声停了,会场一时安静下来。宾客们不再跳舞,纷纷转过头来,以一种好奇又怜悯的目光打量我们。我搞清楚他们在干什么了。他们在想象里剥我们的衣服,撕我们的皮肉,往我们的身体深处不停摸索,不停窥探。这些人寄生在我们的生活里,得不到新鲜的秘密就活不下去。 我在原地等着,终于等到妈妈扔掉捧花,摘下头纱,牵起我的手。于是,我拉着她跑出人来人往的宴会厅,跑出酒店大门,跑上地铁。她的婚纱很长,拖在地上,被人踩得又脏又黑。我靠着地铁门,站着,妈妈看着我,和我说话。她问我,你在伤心吗? 她叹气,摇头,继续问,你过得怎么样?你一直……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吗? 她还说,你看上去就像心碎过。 我想要说话,但是地铁开进了一条隧道,四周暗下来,我什么都看不见了。接着,梦就醒了。 后来我梦到了这个梦的后续,就在薇薇安离开我的那一天。我梦到地铁开出了隧道,车厢内十分明亮,我又一次看到了妈妈的脸。我告诉她,我爱上了一个人,但是她走了,不会回来了。我还说,我的心可能早就碎了,一直都是碎的。 妈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张开双臂,把我拉进她的怀抱。我能感觉到她抚摸着我的头发,一下又一下。我还能听到她在唱摇篮曲,只是声音很小,很轻: 月儿明,风儿静,树叶遮窗欞。 地铁开得很快,我意识到所有的轨道都在努力逃离我们。那一瞬间,我终于听清了自己的哭声。 我为什么会哭?我想不通。人为什么非要爱一个人不可?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既不爱男人,也不爱女人,那ta会爱什么呢?如果,如果那个人是我…… 我会爱橱窗里什么也不穿,光秃秃的模特,我会爱染发之后慢慢乾枯,慢慢褪色的头发,我会爱货车送货时一边颠簸一边响动的车厢,我会爱一支又一支摇滚乐队,爱黑色安息日,爱深紫,爱犹大圣徒,爱声音花园……薇薇安说得对,我是一个反常的,不合群的,总在自我毁灭的怪胎。 不过我还算幸运。我遇到过一些对的,合适的人。我享受过那些人的陪伴,从早到晚。我的手心也出过汗,我的心脏也砰砰跳过…… 我紧张过,投入过,试过,失败过,努力过。我活过。 够了,应该够了,毕竟我的人生已经很拥挤了,容纳不下更多,更深的体验了。 薇薇安走了,她走得很彻底,就像一场雨,很快来了,又很快停了,只剩街道是溼的。我还会想她,很想她,只是不会再心碎了。 说起来,我要感谢薇薇安,是她让我明白我和那些日復一日去教堂祈祷的人没什么不一样。他们很软弱,没能力爱别人,也没胆量爱别人,就只敢躲在不同的宗教信仰背后,爱一爱上帝,爱一爱神像,爱一爱天使和恶魔的故事。 我没有拦住薇薇安,告诉她不要走,告诉她我爱她。如果真的有神在看着我,他会惩罚我吗?他要怎么做?把我丢掉地狱里去吗? 这公平吗?合理吗?我受到的惩罚还不够多吗?我明明已经儘量沉默下来,儘量不去关心周围的人,不去好奇这个世界了。我明明像植物一样活着,怎么还会和人一样痛苦,一样脆弱? 如果有可能,我想回到某个人的肚子里,再出生一次,再长大一次。这一次我要做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我不会再离开寿丰,也不会再碰摇滚,再站上舞台,我会忘记科特妮·洛芙的歌,忘记她给上帝写的信……我不会再把自己搞砸。 我会成为一个更完整的人,从内心深处爱这个世界,然后毫无怨言地留下来。 我必须承认,十四岁的时候,我毁了自己一次,十六岁的时候,摇滚又毁了我一次。要让一切復位的过程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花了我整整十年,一个重复把自己代入科特·柯本,莱恩·斯塔利,伊恩·柯蒂斯,又不断从他们身上抽离的过程。可我实在没有力气了。我没力气倾听任何人,感受任何人,也没力气拯救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只想穿过我早该穿过的那道窄门。 摇滚是什么呢?也许所有人都认为摇滚是反叛,是颠覆,是疯狂和激情……可我无法成为这样的人。其实摇滚从来都没有选择我,反而是我不小心误触了它。但是,我不后悔加入woodboom,也不后悔认识大周,雪碧和汤汤。有一次半夜,我们四个人挤在一辆摩托车上,在小巷里又吵又闹,有人推开窗子,抄起长长的晾衣杆戳向我们。那时我们年轻,有远大梦想,还以为能用摇滚征服世界。但是现在呢?现在我们不年轻了,不幻想了,我们唱的每一首歌都像是为自己哀悼。 薇薇安说过,生命是一种残忍的错觉。 就算没有摇滚,我也会好好活到现在。不过,我不知道轮回之后我会变成什么。一阵风?一棵树?还是一隻鸟?一条河?但愿别是猫,狗,兔子,鸚鵡。我不想做一隻宠物,整天赖在别人的房子里吃吃喝喝,更不想为了讨好某个人而整天去蹭他的腿,他的脚。 我当然可以失去摇滚,但我不能失去自由。 我曾想象过一个画面——我走进一个灌满海水的房间,那里有好多水母挤着我,贴着我,我什么都做不了,不断流出红色的血和蓝色的眼泪。之后我变得越来越轻,越来越透明,就这样慢慢消失了。但是我仍存在,仍呼吸,仍活着。我在那个房间里四处游荡,只是没人可以再看到我了。 这样的想象会成为现实吗?还会有人看到我吗?还会有人想看到我吗?要是想的话,你们就会在万事万物里看到我。我会成为《致爱丽丝》的乐谱,成为弗里达自画像里的荆棘项鍊,成为叶赛寧的某一句诗:“人生是床单一条,床一张。人生是接吻并跳入漩涡。” 老实说,我觉得我太忧鬱了,我有预感这种忧鬱总有一天会把我吞噬的。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照镜子的时候,总是觉得不舒服。虽然从镜子里看不到完整的身体,但我猜测其中的某个部分一定坏掉了,因为它让我像希特勒一样狂妄愤怒,又像耶穌一样哭。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这么多,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说,很多东西想写,但是来不及了。最后的最后,让我也写一首诗吧: 升起脆弱,且密集的气泡。 我们每个人都会到达某地,离开某地。 如果你们能看到这里……大周,雪碧,汤汤,好好做音乐,别浪费自己。林肯,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撒旦花园的演出,我喜欢你们装神弄鬼的风格,喜欢看你们在舞台上摆十字架,六芒星。薇薇安,下雨记得打伞,祝你冒险愉快。还有余晨,燃烧很好,但是别再自我毁灭了。 我爱你们。我别无选择。 拍摄素材-∞ “哎呀,我也可以接受採访吗?等一下等一下,让我补个口红,很快的,很快的!两分鐘就好……嗯,我知道你们!你们就是为portrait拍摄纪录片的那群人吧?对,我是他们的歌迷,我第一次看他们演出是在周禹开的那间酒吧,红彗星。周禹就是那个瘦瘦的,蛮帅的键盘手……是啊,我觉得他很帅,虽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portrait里的每个人都长得很不错吧?我闺蜜之前看海报还以为他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偶像团体呢,哈哈哈。 “我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听摇滚了,以前家里有好多那种打口磁带,都是我爸买的,什么queen,bob dylan,eric clapton,尼尔·杨……国内的有何勇,张楚……我跟着他听了好多,久而久之自己也挺喜欢的。不好意思啊,我是不是说远了?嗯,我想想……我是从两年前开始听portrait的,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喜欢他们。不,不是看脸,他们确实很帅,但我没有那么肤浅哈哈。我喜欢他们的音乐,听上去很孤独,但是孤独得很痛快,反而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你明白吗?摇滚可能就是这样吧,比生病痛苦,比失眠痛苦,比爱一个人还痛苦。 “我买了portrait的所有专辑,最喜欢的歌是余晨写的《love kills》。他原来只是乐队主唱,后来吉他手丁春和离开了,他才又做主唱又做吉他手。对,他会写歌,中文歌,因为他的英文不太好嘛。我觉得他看过很多书。哈哈,搞摇滚的哪有文盲啊?文盲怎么能写出那些歌词呢?什么‘你离开的那一天,所有的,所有的树都在倒立’,什么‘生活是肿瘤,我是化了妆的尸体,而你缠着绷带醒来’,这些都是余晨写的。我觉得他写的歌都很特别,很有个性。我现在的朋友圈签名就是他以前写的歌词:‘汤姆被赶出家门,成为白痴,杂种,受害者。’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我就是很喜欢这首歌。 “丁春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离开乐队,就像我不知道余晨为什么要在新年第一天自杀一样。可能除了他们自己,不会再有其他人知道真相了。前不久也有个摇滚乐队的女主唱自杀了,你知道吧?对,woodboom的犬潮。我觉得她也很可惜,她还很年轻,更适合在舞台上散发魅力,而不是用一把走私的手枪结束自己的生命……她和余晨好像是很好的朋友吧?看得出来,他们确实是一类人。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噢,他们是哪一个类型的人吗?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你能看到天上的太阳吧?我们是被阳光照着,活在一个又一个晴天里的人,但他们不是。他们是一直没能走出雨天的人……他们的生命一直处在雨天,从来都没放晴过。 “portrait是一支很有灵气,也很有创造力的乐队,我以为他们会大红大紫,所以根本没想到……没想到现在乐队就只剩下两个人了。他们的鼓手,顏櫟,是我高中同学的远房亲戚,他在江北路出事的那天,我还把新闻发给我同学看了。我同学说她其实一直有种他活不长的预感。她和我说顏櫟週岁的时候,他们家里安排他抓周,床上有钢笔,算盘,印章,一百块钱什么的,结果他什么都没抓,从床上摔下去了,在地板上抓到一本母婴保健手册。好像那之后他就有了个小名,叫册册……对,我听说警察抓到了兇手,一个三十多岁的精神病人,用菜刀杀了两个人,伤了四个人,不用负刑事责任。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就像出错了,生病了一样。 “我最喜欢的乐队成员?有的,有两个,主唱余晨和贝斯手钟天慈。余晨之前说过了,会写歌,长得也很漂亮……我当然知道他是男的啊,我只是找不到更合适的形容词了。他不光长得很漂亮,气质上还有点忧鬱,有点疯狂。他戴耳钉,涂指甲油,经常穿松松垮垮的背心,还有擦得很亮的黑皮靴,你一眼看过去,想不注意到他都难。他是那种一站上舞台就笑个不停,到处跑,到处摔跤,你根本猜不到下一秒会扑过来亲你,还是用力掐死你的人。钟天慈呢,哎,这么叫他好像很奇怪,我还是叫他内格罗尼吧,反正他之前在prayers就一直用这个名字。内格罗尼不太爱笑,也不太爱说话,在台上总是低着头,很沉默,很安静地弹贝斯。他个子很高的,可能有一米八七,一米八八?总之有点像模特。而且他会穿那种很长的大衣,不是黑的,就是灰的,感觉他不太想要什么存在感……对吧!我也觉得他们两个人完全不像,一点都不像,可是他们一靠近彼此就有化学反应。我看过他们的演出,他们不用张嘴说话,只靠眼神和表情就可以交流。你懂吧,好多金婚银婚的夫妻都做不到这样。这个世界上貌合神离的伴侣太多了,真的太多了,所以才显得他们不正常,不合群,就像两个异类,怪人。 “我没记错的话,他们都有各自喜欢的乐队。余晨喜欢电台司令,内格罗尼喜欢平克·弗洛伊德。这两个乐队不是最喜欢做那种音乐了吗——那种连正常人听了都想死的音乐。嗯,我还是觉得他们两个人不像,但他们骨子里应该是一样的,都是那种缺了一半身体的人。我不知道你看没看过portrait的现场演出,有一次,他们用同一个麦克风唱《your beautiful son》,我和我边上的人都哭了。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是觉得很感动,很想哭。现在我可能想明白了,因为宇宙太大了,太浩瀚了,可是就算在这么大,这么浩瀚的一个地方,还是有两段电波能够交匯,能够共振,甚至像拼图一样拼在一起变得更完整,你就会发现活着也不全是坏事。就是因为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情,还有像他们一样的人,你才会少一些绝望,多一些期待,不是吗? “唉,我不是什么世界顶级的製作人,也不是多专业多资深的乐评人,我只是一个摇滚乐迷,一个勉强混日子的普通人。如果你让我用摇滚的眼睛看余晨,我会说他是天才。然而他死了,就像有人挖出了摇滚的心脏。你明白吗?他站在台上唱歌的时候,就像在和话筒做爱……我当然会想他,当然会觉得遗憾……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人是抓不住流星的。” (场景二:西餐厅“紫罗兰”) “你们怎么会想到来採访我?就因为我是他的前女友?但是我和他……我和内格罗尼已经分手很久了。你们想从我这里知道些什么呢?关于他们乐队的情况,我和你们知道的一样多——先是吉他手退出了,接着主唱死了,鼓手死了,键盘手把酒吧卖掉了,听说将来会改成一间网吧。对,我很久都没见过内格罗尼了,我们没有联系过。英国?我不觉得他会回到英国,他应该还在月城,只是不再搞摇滚了。放心好了,他不会想不开的,毕竟他要替别人好好活着。别问那个人是谁了,这里有镜头,我不会说的。我只能说因为他是内格罗尼,所以他早有准备。他早就明白那个人不会为了他活下去,他却愿意为了那个人活下去,他一定会的。没有为什么,他就是这样的人,我以前很喜欢他这一点。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圣心墓园,我妈的葬礼上。那天余晨也在。嗯,我知道余晨死了,在北京路的天桥附近自杀了。不,我和余晨不算朋友,我不知道他的生日,更不知道他喜欢哪支乐队……这很奇怪吗?我本来也不是很喜欢他这个人。为什么?不喜欢他也需要理由吗?好吧。可能是因为他有讲不完的笑话吧,只要他想,他什么时候都能笑出来,疯起来,他甚至能用自己的死亡博取关注。对,我嫉妒他。我嫉妒他没有牵肠掛肚的人,没有耿耿于怀的事。他让我觉得自己很失败。 “葬礼结束那天,我回到之前和我妈一起住的房子。半夜,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余晨打来的。他什么都没说,没问,我能在电话里听到他的呼吸声。那个呼吸声陪了我一整晚。我还没说过我妈是尿毒症走的吧?我知道余晨偷偷去过医院,做过配型检查,我觉得他疯了。我怎么可能要他捐出自己的肾?他才二十四岁,他应该继续唱那些工业噪音一样的歌,继续做那些疯疯癲癲的表演,然后在舞台上打滚,把膝盖摔破,摔烂,把血溅到观眾身上……他才二十四岁,他他妈的到底在干什么?对,我不光讨厌他,我还恨他,真的恨他,我恨死他了…… “没关係,不用给我纸巾,我没事。我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了,我能认清现实,我知道他不在了。相信我,他肯定上不了天堂,他会被撒旦发配到地狱的某一个角落,每天为他的自毁倾向而懺悔。啊?这是什么问题?他死得摇滚吗?别搞笑了,他死得很愚蠢,很随意。是他自己搞砸了自己的人生,他凭什么一走了之?想死就死?你觉得耶穌不伟大吗?不忧鬱吗?不痛苦吗?但耶穌不也活到了三十三岁?他凭什么二十四岁就死了?他有什么特权?他应该坐在那边的桌子上,抽着菸,对你们的镜头比中指。他应该爬到你们的车顶,从天窗跳进去,偷走那些乱七八糟的电影协会给你们颁发的奖状,奖盃。而不是在新年的时候死在北京路的天桥下边,衣服裤子全都被人踩得稀巴烂,你懂吗? “我没什么想说的了。反正他可以不在乎别人,割自己一刀,割自己很多刀,也可以跳楼,跳河,卧轨,喝农药,他想做什么都可以,没有人会怪他,就因为他是余晨。摇滚有没有死,我不知道,但是他死了。他带走了很多人的一部分,他让那些人去哪里说理呢?他终于自由了,解脱了,但是别人呢?别人为他的死而煎熬的时候,他就眼睁睁地在天上看着吗?他应该很心满意足吧?就算他堕落,自私,最后变成一个道德沦丧的恶魔,也还是有人爱他。他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人,这根本没道理。有人爱他爱了很多年,他明明知道,但他是怎么对待那个人的?他用自己的死亡惩罚他。这不残忍吗?算了,那些把恶魔捧在手心的人也很愚蠢……为什么人要去爱一个恶魔?爱本来就够糟糕,够痛苦了,非要把爱交给恶魔不是自作自受吗?那些人自己就没有错吗?我可能没资格说这些话,因为我和余晨不是朋友,但是……但是我不讨厌他。等一下,我看一眼时间……我还有几张海报没画完,今天就到这里吧。” (场景三:西城公寓的某个房间) “余晨和顏櫟已经死了,我也把红彗星卖掉了,不打算再组乐队了,你们还有什么想问的?没错,我到现在都不觉得这是真的……就好像梦游,你们明白吗?当你的朋友死了,你会很难接受这件事,你会把这些死亡安在别人身上,不相干的人身上,这样一切才能说得通。有两个和你很亲近的人死了,世界竟然还能正常运转,这不奇怪吗?不是应该来一场地震,海啸什么的,让这种可怕的感觉波及到更多的人吗?但是什么都没发生……操,竟然什么都没发生!他们活在这个操蛋的世界上,但是世界根本不在意他们的死活。太虚偽了。 “我不知道钟天慈去哪里了,我没在余晨和顏櫟的葬礼上看到他。对,两场葬礼都是我操办的,规模不大,几乎没来什么人。冷血?你们搞错了吧?钟天慈也是人,不是他妈的雕塑。好,就算他是什么雕塑,只要你住在美术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住在那里,总有一个晚上会看到他眨眼睛,掉眼泪的。我们他妈的只是一群搞摇滚的疯子,不是没有心的石头,我还没打爆自己头的唯一理由就是我得坐在这里,接受一个傻逼想出来的纪录片採访。” (场景四:苏州路82号healing studio) “严格来说,我不能算是余晨的心理医生……是的,他的精神状况确实不算稳定,但这和其他人又有什么关係呢?我不觉得他在坚持做自己这件事上有什么问题。你知道有很多人都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称为‘第二个果戈里’吧?我不想看到余晨成为第二个大卫·鲍伊,或者第二个别的什么人,我希望他是他自己。 “有一年圣诞节,他在我这里烧掉一棵圣诞树,然后把彩灯掛在自己身上,一边喝酒一边和我过节……他不是在一个幸福环境里长大的人,他……他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最难的时候,他撞墙撞得没力气了,从老城区的玩具店里偷来一副手銬,把自己銬在桌腿上,和我说这样会好受一点……你明白吗?不,你不明白,没体验过那种人生的人没资格指责他的死亡。就像一个人要犯过错,才知道什么是对的。一个人总要死过一次,才算真正活过。所以不管是你,还是我,像我们这种人,最多隻是在生活。我们没有像他一样活着。 “我不想宣扬死亡,鼓吹死亡,但是我认同他的解脱。我试过用别的方法留下他,留住他,我试过……只是每一次都失败了。我知道他需要的不是关心,不是爱,他需要的只是一小块很高的天台,能让他跳下来,摔下来,永远不用再睁开眼睛……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但我什么都做不了。你知道他为什么把摇滚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吗?因为生命有尽头,摇滚没有。 “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心理医生,至少对他来说不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拯救他,把他从沼泽或者深渊里拉出来,我放任他去做他想做的事,见他想见的人,我会这样做不是因为我不在乎他,也不是因为他无药可救,我这样做是因为……因为……因为我爱,我爱……不好意思,时间到了,我还要接待下一个病人,你们走吧。” 製作团队通过多种方式均未联系到内格罗尼(即贝斯手钟天慈本人),故删去场景五。 内格罗尼-1 这是余晨死后,我第一次见到施医生。他拽过一把椅子,坐下来,和我面对着面说话:“拍摄纪录片的人刚才来过了。” 我点点头。他又说:“导演说联系不上你本人。” 我点了支菸,施医生没有制止我。我说:“我不想看着镜头说话,更不想和别人谈论他的事。” 我不是不想,而是说不出,做不到。而且我要说些什么呢?余晨活着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摄像机和杂志关注过他,现在他死了,那些人忽然一窝蜂地涌过来了。世界没有因为他的死而变得更好,或者更糟,但他的死亡加速了这个世界的腐烂。 我看着地板的缝隙,在膝盖上攥紧了拳头。片刻后,施医生的声音再度响起:“我理解。”他问道,“你找我是有话要说吧?” 他提醒我了。外面下着大雪,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我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在这之前,我……我去参加了树屋书店的读书会,这个星期的阅读主题是帕特里克·莫迪亚诺的作品。会上,一个年轻的男人拿着一本薄薄的小说,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说:“结局是露姬死了……为什么露姬要死?她的死对剧情没有任何推动。” 底下有人回答:“现实就是这样的。那些脆弱的人……女人,小孩,或者体质很差,容易生病的人,他们离死亡更近,离上帝更近。” 还有人接过话茬,说:“一个好的故事,传世的故事,就一定有人会死,一定有人为它牺牲啊。” 屋里一时议论纷纷,坐在我边上的女生突然哭了出来。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纸巾递给她,随口问了句:“怎么了?” 她擦擦眼泪,摇着头说:“不好意思,我吓到你了吧……我只是,只是想到了达洛维夫人。” 达洛维夫人,或者《达洛维夫人》。她想到了那个角色还是那本书,我不知道。我瞥了瞥四周,读书会仍在继续,七嘴八舌的讨论声越来越响,吵得我无法思考。于是我朝她笑笑,站起来,离开了书店。 一个人死了,他的一生就能成为一个好故事了吗?我用沉默和读书会忍受着余晨的死亡,我也会成为他故事里的一部分吗?我是从什么时候才和他的故事產生联系的?是第一次在红彗星的宿舍见到他?还是在伦敦的那间地下室里,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我真的有资格成为他故事里的一部分吗?他有摇滚,有朋友,有住的地方,有音色很漂亮的吉他……他还有一双淋过雨的眼睛。 他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了。但我为什么还是想给他?我想把我的关注给他,把我的慾望给他,把我写的每一首歌都给他,只给他。如果他是《绿野仙踪》里的稻草人,我不会给他一张纸做的证书,我会给他我的大脑。如果他是铁皮人,我也不会给他一块表,我会给他我的心脏……不,我应该忘掉《绿野仙踪》这本书了,它是给孩子看的童话故事,很美好,也很幼稚,已经在上个月的读书会被人翻来覆去地讨论过了。 我真的什么都可以给他,真的什么都愿意给他……他知道这些吗? 他知道我在录像带里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就有一个念头鑽进我的脑海了吗?我想吻他。我想吻遍他全身。他只要站在那里,哪怕什么都不用做,我都会走过去吻他的。我吻他,从眼睛到脚趾,我会跪下来。他知道我们第一次做爱的时候,他简直像一勺蜂蜜吗?整个人溼答答,黏糊糊的,在我手里化开,顺着我的手臂流下来,淌下来。他知道就算整个世界都停电了,我只要闻一闻他的头发,就能认出他来吗?他的头发和他的指甲油一样黑,闻上去就像……就像…… 该死,我竟然想不起来了。 我留下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东西,却没能留下他的一根头发……不,不,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想一想,我还是能想起来的。我确定我有这个能力,我还没有完全变老,我会想起来的。 我想到他洗完澡,披着浴巾坐在床上听音乐,水从他的头发,鼻尖滴下来,落在被子上,床单上,枕头旁边的摺叠刀上;我想到乐队在雕塑演出的那一晚,他从一楼的窗口摔了出去,仰面躺在雪地里,睫毛上沾着雪,眉毛和头发都是白的,就好像一滴雨掉在了水中;我想到他半夜爬上我的床,把我叫醒,说他梦到了下一首歌的歌词,他一边哼歌,一边用圆珠笔写在自己的胳膊上给我看:i'm gonna get drunk with you, but i'm gonna die without you…… 我想起来他的头发闻上去像什么了,像冬天时冻住的河。他喜欢的伏尔加河。 他说过,他想有一本属于自己的护照,找个时间去伏尔加河那边转一转,看一看。我问他为什么,他嘻嘻哈哈地看我,嘻嘻哈哈地说,我一直都很好奇跳河是什么感觉。 那个时候我做了什么?我有没有抱住他,告诉他不要离开月城,不要跳河?我有没有亲他的眼角,告诉他我喜欢他刚刚笑起来的眼睛?那是我唯一觉得他好像不那么痛苦,不那么寂寞的时候。 看来我不仅不擅长说话,也不擅长回忆。我忘了太多人,太多事,是不是总有一天我也会忘了余晨?死亡没有让他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更深刻,更清晰,反而让他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了……这是对的吗? 我明明记得温天明,记得钟新雨,记得阿兰的妈妈……我记得他们的样子,说话的习惯,走路的方式,我还存着他们的电话号码……他们不在了,但我没有忘记过他们……余晨呢?我怎么可以忘了余晨?我不是一直在收集他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个字吗?我把它们写成一首又一首曲子,写成一行又一行歌词。 我写:i can stab you if you want, i can kiss you if you want. 我写:down to the ground, my lover slept with the snow tonight. 我还写过:when the light hits your eyes, the rain finally has stopped. 这些歌只有余晨唱过。可是他死了,我不会再让其他人唱我写的歌了。 他死在跨年的那天晚上。那天有很多星星,掛得很高,把夜晚照得很亮。第二天,我去了派出所,看到了那一段监控录像。那是快到零点的时候,月城到处都在放烟花,北京路上早就人满为患。有人上天桥,有人下天桥,还有一两对情侣走得太快,险些跌倒。我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看到余晨了。他在天桥上停下来,看着不远处一条漆黑的河。之后所有的画面就都在慢放了,模模糊糊的,断断续续的。那些走过他的人在背后拖出了一道又一道彩色的光线,好像王家卫的电影。 他到底看到什么了?他是不是觉得那条河很像伏尔加河?我想不明白,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站在原地,又看了会儿脚下的台阶,接着迈开步子,踩空了。他从台阶上滚下来,摔到天桥下,引发了一场规模不小的踩踏事故,导致不少人受了伤,流了血,但是……但是隻有他死了。 当时他躺在地上,好多人围了过去,又全跑开了。一个多小时后,救护车来了,把他抬上了担架。他浑身是血,往上抬了抬手臂,就像要抓住什么东西一样,很快又放了下来。 这一次他没有把手机塞给别人,没有拜託别人给我打电话。那天晚上,我的手机一次都没有响过。 其实我知道,我知道……不用任何人告诉我,我知道他是故意踩空的。他只是做了一件十八岁那年就该做的事,我一直都知道。我知道这一天一定会来的,所以我从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在担心失去他了。我不在乎他身上沾了多少泥,多少血,我也不在乎他碎成了多少碎片,我只是……我只是需要他活着,需要他让我惶惶不安,需要他让我提心吊胆。 他死了,我却没有松一口气。我总是想起他的皮肤,他的后颈。那里是他唯一没受过伤的地方。他在身上到处缠绷带,贴创可贴,裹纱布……除了他的后颈。他的后颈看上去很坚硬,很顽强,不用被呵护,也不用被体贴,但是,当我们躺在一张床上的时候,我会抱着他,很认真地亲吻那里,一遍又一遍。 可是等我们下了床,面对着面的时候,我就只能看到他的脸了。 以前我不明白,人为什么要幻想自己在额头中间长出一隻眼睛?就像二郎神那样?遇到余晨之后我明白了,因为只有两隻眼睛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我有第三隻眼睛,也许就能从后面看着他,看他的背,看他的腰,看他的后颈,像一隻全年无休的摄像头。我会捕捉到关于他的一切,哪怕在一千个不同的宇宙。他会哭,会笑,会愤怒,会迷茫,会撕咬别人的胸口,也会被人压在地上,墙上,冰冷的金属结构上……没关係,这些都没关係,我的第三隻眼睛可以帮他承受,替他分担。 他是不是还说自己活得一团糟?我当时说了什么?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他他是一团糟,但他不是孤零零的一团糟。他还有我,我们两个合在一起就是两团糟。 爱为什么不可以是一团糟?两团糟?一百团糟?无数团糟?谁规定了爱一定是件好事?谁规定我一定要爱上一个美好善良的人?我也有权利爱上自己想要爱上的人吧? 他可以轻浮,可以残忍,可以堕落,可以愤世嫉俗……这些都没关係,我还是想爱他。 从录像带里他的那一次回望开始,从他的肩膀被勒出红色的痕跡开始,从他的目光流露出绝望和迷茫,却还在探寻这个糟糕的世界开始……我早就爱上他了。我应该说出来的。我应该告诉他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恍惚,想起了读书会上的另一个女人——她戴着手套和帽子,手里捧着薄薄的书,不停重复着书里的一句话:“那么,您找到您的幸福了吗?” 余晨死了。我已经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强调他死了,所以我应该到哪里去找那些已经不在的,可恶的幸福呢?这个问题还会有答案吗?我又要走到哪里才能接近那个答案,找到那个答案呢? 我抬起头,再次看到施医生的脸。我说:“我想感谢第一个发明摇滚的人,他让我遇到了余晨。” 施医生看了看我,叹了声:“我还有时间,要不要试试催眠或者沙盘?应该可以帮你处理他的死亡。” 我笑笑,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很好。” 我说:“我会想象他是在梦里死去的,在我的想象里死去的,或者在一部电影里死去的。好像只要我再拿起贝斯,他还会像一隻猫一样跳起来,扑过来,抬起尾巴蹭我的手,叫我安静一点。” 施医生张了张嘴,没说什么,最后只是起身打开窗户,在窗边点了根菸。过了阵,他才指指脖子的一侧,和我说话:“最近才纹的吧?” 他说的是我最近才纹的纹身,一隻银色的犀牛。我掐了香菸,用手盖住那隻犀牛,从沙发上站起来,点点头。 往门外走的时候,我听到施医生在我身后说了句话。我听清了。他说:“你知道,我也很想他。” 不,我不只是想他。我还担心他,掛念他,恨他,爱他。我甚至……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把这颗还在跳动的心送给他,他就比这颗心先碎了。 外面仍然在下雪。雪下得很大,积得很厚,什么都是白的,什么都看不清了。我走下台阶,踩上雪地,走了下去。 我会走下去的。我要走过路的尽头,走过余晨的坟墓,走到我的坟墓跟前。我会一直走到摇滚死去,走到我不爱他的那天。 我一直走,一直爱他,一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