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半书(全集)》 第1章 序 之所以取《浮云半书》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与怪老头郑板桥有关。郑先生将隶书与行楷结合,弄出了一种楷隶之间的字体,因为隶书称为“八分”,这种字体就叫“六分半书”。 有段时间字体拟人很流行,其实我也一直觉得,男人与书法很像。 君子是楷书。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君子的特质,似乎都能在楷书中得以勾画描摹。他方正平直,光华内敛,一笔一划端庄优美。 浪子是行书。他潇洒自在,才情流动,至性至情,既不会潦草难认伤人心,也不会严谨端方而至于无趣,风流意境误过多少红颜? 游侠是草书。我行我素的草书,是非对错都不如自由的书写来得重要。 文人是瘦金体。清瘦孤独的文人,将自己淬炼得薄而深,像刀锋一样纤秀凛冽,从而切开事实的肌肤,尝到真理的血液。或许,思想的利刃不时刺破繁华的生活与他的颈椎,有时疼到无法入睡、无法动笔。而灵感恰在这时醒来,就像险峭的两山之间一线缝隙,从绝壁而来,因为逼仄,所以无声锋利。 帝王将相是隶书。他庄重威严,不动声色,看似钝去了所有的棱角,却如庖丁解牛般清楚知道权力的每一根骨骼,掌握着看得见的高位和看不见的规则。曲直是非难辨,千秋功过难分。 …… 那么我们的主角呢? 将军大人似乎不能归类为其中任何一种。他能上战场,也能洗手作羹汤;他能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也能谈笑间节操灰飞烟灭;他能一滴热血一杯热酒祭奠忠魂,也能穿着铠甲抱着兔子冲锋陷阵。 他这种奇怪的“字体”,非隶非楷,于是就暂且借用板桥先生的“半书”来形容好了。 对于喜欢养宠物的将军大人来说,身边围绕着各种奇怪而有趣的动物,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哪怕他本身只是个凡人而已。这也是《浮云半书》写作的初衷之一,平凡的生命总在经历奇妙的故事,奇迹与幻想就在恣意的青春时光里一一如流云展现。 而这段路途,需要朋友同行。 似乎在我的很多故事里,男主角之间总是充满了热血的友情。雪夜并肩的马蹄、同生共死的击掌、一诺千金的信任、推杯换盏的相知,我都很喜欢。虽然平时经常开玩笑,但内心里仍然觉得,男人的友情还是如清风之于朗月,山川之于流水,琴逢知己,棋逢对手,才是最美。 若说世间还有什么风景与友情一样写意?那无疑是浮云——永远不会停下脚步,始终洁白忠诚相随。 浮云无形,变化由心;浮云无形,知己有意。 将军和他的朋友一路走来,经历过生死,也经历过成长。来自朋友的正能量并不总是相同的,总有一些人,你会在他面前流汗做最好的自己;还有一些人,你会在他面前笑着做最真的自己。 鼠、牛、虎、兔……与地支同源的十二生肖,在某种意义上讲其实是一种纪年方法——记载时光与年华本身,以独特的烙印来标记每个人成长的脚步。少年们成长的方式各不相同,或如清茶,或如烈酒,或如滚烫的眼泪。有的人幸运,有的人精彩,更多的人在自己的天性与外面的世界之间进行着砥砺,收获疼痛入骨的蜕变。无论是裴将军、叶校尉,还是独孤二、叶悠然、杜清昼、吴节超、阮洛……角色们都以不同的方式成长着,以不同的方式经历获得与失去。虽然成长的过程中,眼泪会苦,热血会冷,真心会碎,但冷酷沙场仍有温暖的人性,身处黑暗仍有光明的人心。 是的,我希望《浮云半书》是一本温暖的书。 请相信家人,无论人生境遇如何,总会有那样一个人来遮挡你头顶的风雨,赠予你一个家。哪怕屋顶漏雨,却给你灵魂晴朗,这是《画虎不成》; 请相信自己,有时间去徒劳解释,不如努力用行动去改变。你必须首先赢得自己的人生,才能赢得爱情,这是《杯弓蛇影》; 请别放弃梦想,别让那些存在于你头脑里的天马行空的想像,被“实用”的嘲笑淹没,被现实的冰水兜头浇灭,这是《叶公好龙》; 请别舍弃初心,那燃烧着梦想的热忱,浸透了友情的汗水,朝阳般璀璨无畏的勇气,最珍贵的年少正直的初心,这是《投鼠忌器》; 请别丢弃个性,请保留自己独有的天赋的美丑,保留只属于自己灵魂的独一无二的笑容,这是《沐猴衣冠》; 请记得去表达,语言千变万化,比世界本身还要丰富多彩。但是,请一定对所爱的人说出你最真心的那一句,这是《对牛弹琴》; 请记得人生如棋,每一步都可能逆转之前所有的认知,颠覆之前所有的得失。别放弃未来,且看下一步狭路相逢或海阔天空,这是《塞翁失马》; 请温柔地等待。总有些东西,你跋山涉水,走遍天涯海角也未必能找到它。有时你只能静静地、耐心地等,这是《守株待兔》; 请勇敢地信任。羊是你的同伴;牢,是坚固的信任。世间只有这座围墙,能拴住朋友的心,这是《亡羊补牢》; 请担起肩上的责任。真正的强者,是那些能控制自己的人;真正的力量,是愤怒时的冷静,伤痛中的担当,泪水中的笑忘,这是《闻鸡起舞》; 请热血地闯荡。上天给了你翅膀,就一定要飞翔;即使上天给你的是一堆脂肪,也要带着脂肪去欢乐地闯荡,这是《三豕涉河》; 请真诚地守护。你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与事,守护他们,其实也是一种契约呢,是比白纸黑字更温暖的契约,这是《白云苍狗》。 这十二个故事,并不是期许,而是发现——当你我发现,即使不能走遍世间的每一个角落,不能体验世间每一种美好,也要在梦里与那千百种精彩相遇,并在有阳光的清晨去找寻属于自己的那一处风景,这便是《浮云半书》。 属于少年的时光,永远在变化,永远在成长。 属于你我的字体,不能被归类,不能被定义。 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行走,看过沿途最独特的风景,也许有一天,自己也成为风景本身。 李惟七 2014年6月1日 第2章 画虎不成 唐贞元初年,韩滉在简陋的书房里作画。他虽然被封晋国公,身份尊贵,但半生寄情于书画,尤其擅长画畜物,一幅《五牛图》名传天下。 “爷爷!”六岁的小孙子从满箱画作里抽出一轴泛黄的旧画,展开来,笑嘻嘻地说,“这幅画儿好看!” 韩滉一怔,饱蘸墨汁的笔,顿时停在了半空。 那的确是一幅神形兼美的白虎图,虎头后转,似乎在回顾什么。 小孙子双手把画举到眼前又看了看,突然发现不对,奇怪地问:“这副画……怎么还有几笔没完成呢?” 一 裴大少很不乐意和老爹一起出门。 他爹娘成亲得早,老爹十五岁就生下了他,随后扔下他们娘俩赴京赶考,考砸了,仍是探花。裴探花气质出众,天生相貌底子好又潇洒爱笑,常穿一身白衣,带着十五岁的儿子上街,仍然雅逸翩然少年模样。父子俩在客栈里喝酒,常有不识趣的酒客来凑热闹。看两人相貌相似,一出口就是“两位兄弟气度不凡……”这种开场白也就罢了,问题是—— 裴大少在心里问候了对方祖宗千儿八百遍,被当成兄弟也就算了,为什么我是兄长啊? 内牛满面的裴大少低头默默地吃面前一碗牛肉面,他话少、人闷,虽然相貌上乘,但很快就会因为言辞木讷不擅应对而被人遗忘。相比之下,少女们那些个羞怯怯的媚眼儿,江湖客们那些个久仰久仰的热辣抱拳,书生公子们那些相见恨晚的深情酸话,都会蜂飞蝶舞般簇拥在谈笑风生的裴探花身边。 裴探花实在也是个人物,有时极品得连裴大少都很不好意思。裴探花买一件白棉袍子,自己动手缝缝补补,四个铜钱的廉价布竟被缝出几分蜀锦的味道。最近的一次过年,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裴探花借来半袋红薯、几根小葱,竟然也做了一顿香喷喷的年夜饭。 忘了说,裴探花姓裴,名探花,他爹给他取了这么个花花红红的名字,他觉得不太满意,主要是笔画太多。于是经过认真思考,他给儿子取了个简单好写的名字,叫裴大少。 裴大少从两岁会说话起,就缠着裴探花问同一个问题。确切地说,这是两个问题。它们结结实实困扰着小屁孩裴大少,并伴随他度过青春期。 每当看到形形色色的女子和裴探花弹琴、喝茶、吃火锅、赌骰子,裴大少都老实地站在一边,肃然起敬。打小他就知道,这些女人一个也不能得罪,指不定哪天自己就得张口热泪盈眶喊一声“娘”! ——裴大少的问题是:我娘是谁?她到哪里去了? 据裴探花自己说,当年他考试考砸,又在回来路上为了吃一碗长安酸辣豆腐排了三天两夜的队,耽搁了归家的时日,小妻子负气出走,从此他就没见过她。 你没有想过去找她?裴大少问。 “想过啊。”裴探花认真地回答,“但是我路痴,会迷路。” 裴大少为人实在,但还没实在到相信老爹这一套说辞。那平康坊的才女段娘子捉着他的小手教他写大字,隔壁梳着堕马髻的豆腐西施常给他留一碗热豆腐,带一把软剑跑江湖的乌小妹带各种有趣的玩意儿给他……她们都对他很好,她们中间有没有他的娘呢? 一直到十五岁,对裴大少来说,这个问题仍然是人生最大的谜题。人说腹有诗书气自华,经常思考“她是谁,我从哪里来,她到哪里去”这种终极哲学问题,使裴大少头大如斗,脸容沉郁,少年老成—— 这也许就是他看起来像他爹他哥的原因了。 一直到最近,各种蛛丝马迹让裴大少赫然察觉,那个困扰他十几年的答案就要水落石出了! 二 事情的起因是一盒胭脂。 说起来,裴探花虽然进京赶考名落孙山,但他弹琴赋诗作画、缝衣洗菜下厨都很拿手。不过,他最擅长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另外一样。 画眉。 在平康坊——城里有名的青楼为姑娘们画眉上妆,就是裴探花换取一日三餐的工作。他没事时在家里把橘皮、白瓜瓤和桃花碾碎晒成粉末,制成胭脂,品相效果都不错。 半月前有一晚,裴探花夜里打着灯笼鬼鬼祟祟地出门,裴大少忍不住好奇心跟上他,发现他跑到一个岩洞里捉蝙蝠。秋夜寒凉,裴探花只穿了条薄裤子,膝盖小腿上都是湿漉漉的,手里却拎了个厚厚的黑布袋,左扑右跳,直到装了一大满袋蝙蝠,他才小心地把布袋扎好,从冻得青白的嘴唇朝掌心呵了口气。 “你干吗?”洞外,裴大少在已经等了他很久。 “呃?!”裴探花愣了一下,脸上的表情说明他很心虚。 裴大少没说什么,心里默默地:你不会是捡到本武功秘籍,心血来潮想要修炼什么绝世神功了吧…… “裤腿湿了,走光了!”裴探花一声哀叹,把满头黑线的裴大少拉着往回走,手里紧紧抓着那袋蝙蝠,一边走一边得意而神秘地说,“我新研制出一种胭脂!除了增加气色,还可以让肌肤洁白细腻,润肤驻颜,其中有种材料很关键……” “什么材料?”裴大少问出这句话,就立刻意识到自己问错了。 果然,裴探花眼睛亮晶晶地回答:“蝙蝠的脑浆。” “……” 裴家的破瓦屋漏雨,入秋以来气温骤降,床上被子就没干过,那件白袍也被父子俩拿来当被子盖。 睡在湿乎乎的床上,裴大少辗转难眠,脚边的裴探花安慰他:“没关系,小时候你尿床比这个还湿,我习惯了呵呵。” 听完对方的安慰,裴大少的失眠更严重了…… 话虽这样说,不过,自从裴探花去抓蝙蝠,裴家终于添置了两床被子,屋顶的漏水处也盖上了新瓦片,虽然偶尔还会漏水,有时也能睡个安稳觉了。 这天晚上,裴探花回来得格外晚,手里的黑布袋也瘪瘪的,一身狼狈沾满泥浆,脸色也有几分异样苍白。 裴大少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路滑摔了一跤,袋子被石头磕破了,蝙蝠都跑了。”裴探花举起袋子,上面果然破了一个洞。 借着屋内烛光,裴大少才看见他湿漉漉的额发上沾着半干的血丝。 “你头破了。”裴大少默默地打来一盆热水让他清洗伤口。裴探花对着水盆许久没有说话,仿佛盯着自己的倒影出神。半晌突然抬起头,声音凝重而欣喜地说:“啊,太好了,没有伤到脸!” 裴大少鼻酸酝酿的感情顿时烟消云散…… 其实小时候,裴大少也默默问过裴探花:你琴棋书画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我们怎么还这么穷?裴探花摸着下巴想了很久,认真地回答:“也许是因为我们的姓不好?裴,赔么……” 从那之后,裴大少彻底放弃了和老爹沟通这个问题。 裴探花新研制的胭脂很受欢迎,但因为原料有限,产量也很少。裴探花不知道为什么,特地慎重地留下了一盒,藏在家里那个跛脚的破木柜里。 东西被裴大少无意中撞见,原本也没有什么,但裴大少好奇想打开来瞅瞅,立刻被裴探花一把夺过来,紧张兮兮地把盖子盖上。这事儿就有点蹊跷了。 “送给哪个红颜知己的?”裴大少自然而然地问。 “不是女人,是男人。”裴探花严肃地回答。 “……”老爹不是吧?你口味越来越重了! “这个男人玉树临风,才高八斗,貌似潘安,”裴探花深情地说,“他就是你老爹我。” “……”好吧事已至此,裴大少再多说一句都是犯贱,他默默地收拾自己碎了一地的好奇心准备走开,最后还是回过头来,犯贱地问了一句:“你有约会?” 原本少年也压根儿没指望老狐狸会回答,没想到裴探花……确实没回答。可是他诡异的表情,让裴大少顿时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裴探花的脸红了。 裴探花是什么人?为了一碗酸辣豆腐丢了老婆,脸也不会红一下的人。 三 接下来发生的事,着实超出了裴大少的想像。 裴探花身边出现了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女人。说身边也不太对,确切地说,是身后。 因为据平康坊的段娘子说,每次裴探花见了她就活像见了鬼,提前溜得无影无踪。 “裴公子今天没来。” “裴公子刚走了。” “裴公子来过吗?不好意思我没看到……” 这种推搪借口编多了,段娘子也厌烦,干脆闭门谢客。那女子倒是锲而不舍,从平康坊追到酒肆茶坊,裴探花躲她,她紧追不舍。终于有一次,她让裴大少给碰上了。 裴大少几乎第一眼就亲近她。 那是个很特别的女子,腰间挂着一把刀。跑江湖的女子裴大少也见得多了,但没有一个这么风情的。那种风情是秋水挽剑的利落,是天涯走遍回眸如初的惊艳。她的举手投足都让人内心熨帖,像是一盏茶到了最适宜的温度,带着暖,浸透了久违的家的味道。 裴大少迟疑着上前,还没想好要不要作自我介绍,蹩脚地问了句:“你……贵姓?” “我不姓桂,姓祝。”女子衣袖一挽,露出雪白丰腴的臂膀,将砧板上的猪头一劈为二,“叫祝静思。” 祝静思擅长打铁,闲暇时也帮人杀猪、宰羊。在自幼缺少母爱的裴大少心里,娘亲就应该是这样的。 “我爹是不是对不起你?”裴大少很怂地问——这样的女子,年龄也不算小了,还单身一人,这个问题几乎毋庸置疑…… “他当然对不起我,你就是证据。”祝静思闻言冷笑。 裴大少心头一跳——这句话什么意思?但祝静思转头去拎一大桶水,却不理他了。 裴大少碰了个软钉子,他不会喝酒,于是去喝杯茶遣怀。 傍晚,脚下青石冰冷,西天残阳欲燃,毓秀茶庄里只有零零星星几个人,其中有一个是裴大少不太想见到的。 那人叫冯基,一见裴大少就热情地迎上来:“哎哟,这不是裴大少吗?” 这位冯公子曾经因为追求平康坊的花魁被风流倜傥的裴探花折过面子,他知道裴大少穷,只喝得起粗茶,却一把揽过裴大少的肩膀:“走走,兄弟点了个包厢,叫了君山银叶,赏个脸?” 裴大少一向不太擅长拒绝别人,被他拉着进了包厢,里面倒是没有其他人,冯基一反常态,亲自给裴大少斟茶:“喝茶,喝茶!”寒暄几句之后,他神秘兮兮地进入正题:“兄弟我有个秘密告诉你。” “喔。”裴大少敷衍地应了一声,他对别人的秘密没什么兴趣。 “前几天我府上来了个道士,”冯基脸色阴沉地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说,“他说,裴探花根本不是你爹!” 裴大少将一口茶水喷在衣襟上,抹着嘴呵呵笑两声,心想兄台你因为女人和我爹闹了别扭,这我也知道,可你这挑拨离间也太假了吧。我们父子俩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相,你说他不是我爹,难道是你爹? “这十五年来,裴探花的模样可有过变化?”冯基知道他不信,冷笑捻动着手里的瓷杯,“你想一想,你小时候他是什么样子,现在他是什么样子?” 裴大少愣愣看着他,有点茫然。 是啊。人人都说裴探花生得年轻,但仔细想来,似乎又不对——十年前,他白衣年少;十年后,他仍然白衣年少,棱角眉梢一如当年,从小到大,裴探花的模样似乎根本就没有变化过…… “人都会老。他不会老,只有一种可能,”冯基看裴大少的表情,知道上一句话已奏效,眼底渗出一丝幸灾乐祸,“他不是人。” 裴大少浑身一个激灵。 “那个道长法力高深,捉过许多妖物。”冯基怜悯地看着裴大少,仿佛知道他心中的翻涌,“妖孽多擅长变化,他要当你的‘父亲’,变得和你容貌相似,又有何难?” 窗外天色已暗,一轮雪白圆月挂在冷冷的柳梢。裴大少突然想到,裴探花每次去抓蝙蝠,似乎都在月圆的时候。 “这妖孽收养你,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不妨告诉你,他会吃人的,就像山林里的其他禽兽一样。” 冯基滔滔不绝,裴大少沉默寡言,处事也向来实实在在。 他一拳挥在冯基脸上。 正循循善诱的冯基“哇”地捂嘴吐出满口血水,牙齿不知掉了几颗。这下,口才再好的人也没兴趣继续说话了。君子动口,小人动手。冯基觉得自己是君子,可遇到裴大少这样的小人,他只能畏惧地后退几步,笑容僵硬地抹了把脸上的血,有几分可怜相:“我……我是好心提醒你,你不信就算了……” 裴大少脸色铁青,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在他正要推开包厢门时,腰间猛然一阵剧痛,他顿时一个踉跄,几乎朝前跪倒。 偷袭的君子冯基,一脚结结实实踢在他的腰间! 接下来,裴大少不知道自己被揍了多少下,又挥出了多少胡乱的拳脚。只知道两人扭打在一起,眼睛被揍肿了,嘴角尝到了腥咸的滋味,冯基的拳头雨点一样捶下来,裴大少咬牙不肯认输,直到对方举起手边的一块砚台—— 茶馆风雅,包厢里有笔墨纸砚,砚台是好几斤重的墨石。 “哐!”一声闷响,砚台砸在他头上,裴大少觉得混乱的世界仿佛突然安静了…… 包厢的门猛地被推开了,好像什么人冲了进来。裴大少想侧头去看,但耳边一片虚空轰鸣,他只能听得到自己沉重的喘息声,看得到自己眼帘被血糊住的颜色,浑身绵软如在云端。 在他最后的意识里,仿佛看到一蓬炫目如雪的尾巴扫过,以及……裴探花的脸掠过眼前。 最后是冯基一声惨叫,一切归于黑暗寂静。 裴大少醒来时,已经在自己家中。 晨光橘红,家徒四壁破破烂烂。裴探花站在炉子前面,火光映在他的侧脸上,竟然显得冷。裴大少心头莫名一悸,之前似乎发生过什么,一觉醒来却想不起来。 听到床上的动静,裴探花回过头来,见他醒来,眼中温柔融化开来,仍是熟悉的笑眯眯模样。 “今天吃大萝卜汤,”裴探花献宝似地从锅里舀了一勺汤,凑到他眼前,果然香得很,“打架打完了,喝汤补补。” 裴大少这才想起来,自己在毓秀茶庄和冯基打架的事。只记得自己被砸晕了,后来发生了什么?两人是怎么动起手来的,他也想不起细节了。 裴探花得意洋洋地竖起大拇指,“知道护短了,好儿子!冯基到处说你老爹我的坏话,说我拈花惹草,败坏我的清誉,嗯哼,你一怒之下终于揍了他?” 裴大少摸着闷痛的后脑,依稀想了起来,于是更加郁闷……只听裴探花满不在乎地说:“那个冯基啊,我把他大卸八块扔到护城河里去了。” “……”老爹拜托你靠谱点行吗? “好啦,我只是揍了他一顿,警告他滚得越远越好。”裴探花扬起自己白皙的手。手背沾着葱花、萝卜皮和面粉,但裴大少知道这只手的厉害。 小时候,裴大少经过一个桂花糕饼铺,经不住馋,用手指默默地在一块桂花糕上蘸了一下,然后把手指伸进嘴里……糕饼铺老板气得一个竹条朝他的手抽过来。回家后,那道醒目的红印被裴探花看到,老爹只随口问了一句:“谁打的?” 那天后来,他跟在裴探花身后,又去了糕饼铺。裴探花一个人打五个,竟然……打输了。那次,发挥失常的裴探花吐出满口的血水,笑眯眯地把桂花糕塞进他的小嘴——他花三个铜板买下了那块被他舔过的桂花糕。 其实裴大少一直觉得自己老爹很神,比如父子俩曾经夜里经过山林,狼见了他们都躲得远远的。裴大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自己手劲大,一巴掌能劈开石头,后来他真的一巴掌劈开了……石头旁边的一只大西瓜。 过了几天,养好伤的裴大少又去毓秀茶庄喝茶,他有点天然呆,当时和冯基连命都快拼上了,屁股一拍转过头,虽然没到忘得一干二净的地步,却也没觉得再看到冯基有什么不妥。 倒是茶庄掌柜的说,好一阵子没看到冯基了。 莫非真的是被裴探花揍了一顿,吓得再也不敢来了?以冯基那种个性,好像又不太可能。 裴大少自己找了个位子坐下,没多一会儿,只见一个青衣道士走过来,在他对面坐下。那道士很年轻,长得也不算难看,但棱角充满锋利戾气,颧骨突出的有些突兀;一双手修长洁净,唯独右手中指与大拇指有两只厚茧。 “你是裴大少?”道士说话声音冰冷傲慢。 裴大少心想你都认识我,也不用回答了,所以没有做声。 “是冯基请我来的,我半月前刚到城里。”道士盯着他的眼睛。裴大少被他看得不自在,心想你是帮冯基出头的,可他失踪和我有什么关系,就算我爹威胁过他,要躲着不见人那也是他自己的事。 道士从怀里拿出一个桃木锦盒,打开来,只见里面一撮东西,白得毫无杂质,似乎是什么动物的毛。道士将其中的一根投进茶杯中,那白毛竟然轻轻摇动,似有生命! “这是我当天在毓秀茶庄捡到的。” “是什么东西?”裴大少的眼皮没来由地猛跳,那几根白毛像针一样轻轻扎在他的太阳穴上,要挑动某些记忆。 道士品了一口茶,“世间有白虎成精,食人为生。这便是白虎精的毛了。” “……”裴大少一脸茫然,他只听说过白骨精,没听说过白虎精。 “这只白虎精,就是你‘爹’——裴探花。” 裴大少身心俱震:“别开玩笑了!”可这一瞬间,仿佛被凉水兜头一浇,之前的一幕幕在裴大少脑子里模糊晃过,想不真切,却令人恐惧。 “我查探过你的来历,你是月圆之溪附近的玉桐村里一对夫妇的儿子,在十五年前的月圆之夜,被一只雪白的大虎叼走。每隔十五年,月圆之溪有一次天劫,方圆百里的妖孽绝无幸免。那只白虎生性风流,冒着被雷劈的风险去和女人幽会,他知晓上天有好生之德,便把还是婴儿的你叼在怀里,作为护身符。”道士声音冷硬,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裴大少握着茶盏的手微微发抖。 青衣道士见他神色,知道他和白虎相处出了感情,目露怜悯:“你若是不信,只需亲口问一问裴探花,十五年前他是否去过月圆之溪?” 四 裴大少回到家时,裴探花正在做千层饼。 “加葱吗?”裴探花一边切菜一边头也不回地问,“还有香菜,要多放少放?” “爹,十五年前,你有没有去过月圆之溪?” 裴探花的背影一僵,他回过头来,眼神竟是裴大少陌生的:“你遇到什么人了?” 裴大少不会说谎,可他答应了那个道士不透露对方的行踪。 屋子里一时间沉默得令人觉得压抑。 锅里的饭菜嗞嗞冒着热气,裴大少突然有点后悔自己的草率,但有股莫名的勇气和隐秘的渴盼让他期待……许久,只听裴探花说:“去洗手,摆好碗筷。” 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裴大少就点了头。 也许是屋里光线的缘故,裴大少偷偷抬眼看去,只觉得裴探花的脸色苍白,像是生过一场大病的样子。 这天夜里,裴大少做了个梦,梦到一只雪白的大老虎朝他说人话,浑身是血地喊“救命”……他从梦里惊醒,一摸身边的床,空空如也。 裴探花不在。 他披衣推开门,寒风冷雨扑面而来,他突然想起童年时看裴探花挥汗如雨,高大修长的身影几乎能遮住烈日。这些年来,裴探花的容貌没有变,却像被雨打风吹的竹子,浑身湿透了点滴岁月。 接下来的几天,裴探花没有回来。 裴大少开始的一两天热饭菜的时候还给裴探花留一点,后来就不留了。到第七天的时候,裴大少对着空空的桌子,突然发觉自己已经不太关心他为什么失踪,去了哪里。因为他呆呆地想着另一件事—— 他还会不会回来? 这个念头一旦浮到脑海,就被裴大少迅速而惊恐地驱逐出去,他不愿意想。这种回避,甚至远远超出了听道士说裴探花是白虎时的害怕。十五年,并不是一瞬间。 家里的屋顶还在漏水,角落里堆着裴探花平时捣鼓的瓶瓶罐罐,冰冷的锅灶里还有裴探花最拿手的千层饼的原料。裴大少估计是几天冷菜冷饭没吃好,夜里难以入睡,到天快亮才迷迷糊糊有些睡意。 清晨,门外传来熟悉的敲门声。裴大少睡意全消,只觉得满室都亮堂起来,他一跃而起,冲过去打开门:“爹——” 门外的人并不是裴探花。 祝静思穿着一件碧绿的衫子,婷婷袅袅站在门口:“欠了我的债,又像十五年前一样,想逃?” 五 如果裴探花欠的是情债,裴大少一点也不奇怪。但眼前的美女信誓旦旦地说,裴探花偷了她的东西。 裴大少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第二反应是,是偷心吗?话到了嘴边,裴大少还是没好意思问出口,他对女人一向恪守礼仪,学不来裴探花的油腔滑调。 “我们玉桐村祝家打的铁器,坚固耐用,更有许多精妙用途。他偷了我的一副捕鸟器。”祝静思并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裴大少想起裴探花去捉蝙蝠的事情,将信将疑,只好将她领进屋里。而祝静思发现裴探花真的不在家之后,也没有追问他去哪里了,只是在临走之前随意提了一句:“这屋子里有治疗外伤的药膏味,他受伤了?” 裴大少一愣。家里只制作过胭脂,如果有香气,也是胭脂香。 他突然想起那盒被裴探花单独收藏在破柜子里的胭脂——也许,那根本不是胭脂! 客人走了,屋里清静下来,裴大少却坐不住了。 一定有些什么是他不知道的。他慢慢回想起,刚才祝静思说到了“玉桐村”,而道士口中,十五年前的月圆之夜被雪白的大虎叼走婴儿的地方……也正是玉桐村。 玉桐村里有几十户人家,家家户户开炉打铁,其中有一户,十五年前失踪了婴儿,恰好也是姓祝的。 没有费太大劲儿,裴大少就打听到了这户人家。 “那天我老婆刚刚临盆,有一只雪白的大老虎来把婴儿叼走啦!”农夫模样的男人脊背佝偻,“说了也没人相信。我老婆逢人就说老虎叼走了她的孩子,村里人都说她伤心得脑子坏了。她一天到晚哭,没半年就病死了。” 裴大少想要说什么,却见一个农妇从屋子里舀水走出来,怯懦的眼神朝他瞟了一眼,又麻木地看别处去了。 农夫摇摇头说:“开始时也伤心啊,但有什么办法?总是要活下去的。后来讨了现在的老婆——喏,就是她了。又生了三个女娃一个儿子。” 这些年……你还想念妻儿吗? 裴大少没有问出口。对方有了新的妻子,也就把旧人忘了。 农夫的面孔木讷苍老,但年轻时应该是个面容干净的男人,裴大少可以在他脸上寻找依稀相似的轮廓,却没办法将他与“父亲”两个字重合在一起。 村前的溪水一弯浅碧清澈,竟是春日模样。 裴大少走到溪边,说不出的疲倦惘然。裴探花窃走了他十五年的光阴,他回到了原来的家,却彻底迷路了。 他的母亲已死了十五年,他的父亲已不认得他。 唯一会对他微笑的,为他敞开家门的人——裴探花,根本不是人。 “妖孽,受死吧!”前方突然响起一声厉喝,只见那个青衣道士举着桃木剑,一道白色身影快得像风,轻飘飘便行于水上,落到对岸芦苇之间。 裴大少顿时愣住—— 是裴探花! 他脸上仍然带着欠扁的笑容,穿行风中如履平地,和道士交手很快占了上风,道士的驱妖剑法了得,但在裴探花面前就显得局促小气。裴探花白衣翻飞,信手拈来一枚苇叶为剑,正要轻松刺向道士胸膛……动作突然一滞。 他看见了小溪边怔怔站立的裴大少。 只听道士惨叫一声,却是被裴探花拎住手臂,卸下半条胳膊,狠狠甩去三丈开外。“我今天不想杀人。”裴探花唇角的笑影变淡,神色缥缈而神秘:“你走吧。”青衣道士踉踉跄跄站起来,吐出一大口血,却没有走——他也看见了裴大少。 “看清楚这溪水里的东西,你还能骗自己吗?!”道士扔下最后一句话,才不甘心地踉跄败走。 裴大少骤然低头,只一眼,就忍不住弯腰呕吐,直到将胃里的黄水都吐了出来。 水里沉着一具尸体。手足残缺,面目已经发白肿胀,显然是浸泡多日了,那张脸是裴大少认识的。 冯基。 虽然裴大少不喜欢他,但从没有想过让他死,更没有想过他会被人咬断手脚掏空内脏而死——冯基的四肢伤口上留着狰狞的牙印,耳边残留着被利爪抓伤的纵横沟壑。 裴大少的血液一点点变冷,他记起裴探花漫不经心地说:“我把他大卸八块扔到河里去了。”又想起当日道士的话:“没多久你娘就因日夜思念你而病死,现在被你叫‘爹’的白虎害你和家人离散,他根本是你的仇人。”“白虎会吃人的,听说每到月圆之夜,他都要吃一个活人。” …… 四周安静下来。 裴探花眼眸里杀机消失,泛起温柔的微风,他正要对裴大少说什么,却被对方一把将手挥开! “你杀人了!”裴大少的声音发颤,“你吃了冯基。” 裴探花一怔,深深地看着他,神色古怪而凄凉。他的脸上仍有笑容,可是气色苍白,仿佛许多年的疲惫都在这一刻涌出。 那样的眼神竟然让裴大少胆怯,可他不能后退。这只白虎不是他的父亲,无论这些年有多深重的情,他手上有冯基的血,有自己母亲的泪,有无数的人命。 “你既然知道十五年大劫将至,就应该行善积德,或许还能躲过上天的惩罚……”少年歇斯底里地爆发出来,滚烫的眼泪流过他的脸颊,“你为什么要去吃人?别扯上我——不用你为我出头!就像十五年前……你凭什么——凭什么抱走我?!我想要我自己的爹娘!” 裴探花一向潇洒的身影竟凝滞僵硬。 他身后,残阳已被远山吞噬,一轮圆月从云层里出钻出来,冰冷月光织成天罗地网,准备好收拾一切往事。 裴大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他躲在硬冷的床上,用被子紧紧捂住头,颤抖得厉害。 今天,是他的生日。 如果道士说得没错,这一夜就是天雷劫火临世的时间……十五年前的今夜,裴探花利用襁褓中的他躲过一劫,那这一次呢? “你看清楚这具尸体上的牙印,你还能骗自己吗?” “他是白虎,会吃人的。” “当年他为了自己不丧命于雷电之下,把你从爹娘怀里叼出来,你家人悲痛不已,你娘也因此而病故。他原是你的仇人!” …… 不,不。裴大少双眼布满血丝,他头疼欲裂,真想就这样倒头睡去,不管那月圆之夜,不再想那只白虎。 昏昏沉沉之际,窗外一阵惊雷滚过,裴大少骤然惊醒。只见屋内明明暗暗,被子上一片濡湿,原来,屋顶又开始漏雨。 “轰隆——轰隆——!” 雷霆声沉闷敲击着裴大少的耳膜,现在,那只白虎怎么样了?他已经多活了十五年,这是他应得的……他不死,就会吃更多的人…… 裴大少拼命说服自己,可眼泪从他紧闭的眼睫间沁了出来。那些眼泪仿佛自己有生命,争先恐后地涌上眼眶,成了不舍,痛彻心扉。 他想起他一个大男人在灯下缝缝补补的样子,想起年幼的自己骑在他背上满屋疯跑的情形,想起他吐出满口的血水,笑眯眯地把桂花糕塞进他的小嘴里。想起自己说最后一句话时,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水光—— 裴大少突然爬起来,推开门冲进黑夜的雨幕中。 六 “谁让你来的?”裴探花罕见的声色俱厉。这一声厉喝,竟有金石之威。 “当年因为你怀中有婴孩,雷电没有劈死你……今夜,也一样。”裴大少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我心甘情愿。” 裴探花眼中不知道什么闪动,他收了怒容,将手中纸伞递给裴大少:“打着。” 十五年来的习惯,裴大少从不忤逆他。少年接过伞,可这一次,他默默将纸伞撑向对方的头顶,为他遮雨。 两人并肩而立,裴探花一双眼睛星子似的冷而亮,凌厉中又有一丝温柔,掸了掸少年肩头的雨丝:“我教过你的话,你一定要记住。” 裴大少鼻头发酸,怔怔看着他。 “头可断,身可斩,发型不能乱。” “……”裴大少就知道,自己不该来的! “还有一句。” “嗯?”裴大少正要去破庙里躲雨,闻言只好站住。只听裴探花问:“家里的衣服收了没?打雷下雨收好衣服,勤俭持家。” 裴大少默默地点头:“我错了,赶着来救你,衣服没收。” “第三句。” “……”您老人家还是一次性吩咐完吧。裴大少已经准备不理他了,只听裴探花在他身后说:“父子一场,生死无憾。” 暴雨狂怒喧哗,可这句话裴大少听得很清楚。他向来木讷,此刻竟然……一样的木讷:“到庙里躲躲,那里有屋檐——”剩下的话他没说完:有屋檐,雷打下来死得慢点,我不想那么早投胎。 做你儿子,这辈子我还没做够。 他们只来得及走到屋檐下,还没躲进破庙,耳边突然炸开沉闷一声巨响! 闪电划过,四周宛若天明,像正午的一轮烈日跌落进漆黑的子夜,滚烫的火海就在眼前! 雨点仿佛烧开的沸水浇在身上,裴大少一把胡乱抓住裴探花的手,凡人果然是不该逞强的!他周身灼热,双眼剧痛,浑身每一处骨骼都仿佛被人一刀刀剐过,他确信自己要死了,而且这煎熬仿佛一生一世也不会完结。绝望喘息的裴大少拼命握紧拳心,指甲嵌进了血肉中。 他不放弃,只有这一次,哪怕是死。 不知过了多久,那让人无法呼吸的热浪和强光终于渐渐冷却,一滴冰凉的东西落在他的头顶。 昏昏沉沉的裴大少清醒过来,鼻端充满呛人的焦糊味道。他这才发现——裴探花不知何时将他护在身下。 雨已停了。天边爬出几颗残星,微弱地燃烧着。 那人身上已经没有一处完好,整个人像一只被烧焦的野兽,只有眼睛,还是原来的模样。 那冷冷的,是汗水。 “还活着?”裴大少不知道是在问裴探花,还是在问自己。 其实……在一切发生之前,他并没有把握能助裴探花躲过这一劫。道士说,只有纯洁无罪的人,才可以躲过天劫,比如婴儿。当年的他是一张白纸,如今他成长了十五年,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大恶,但——人生在世,谁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纯洁无垢?在道德的底线之上,还有更宽广的水域,将善恶洇湿得不那么清晰。 比如,明知裴探花是吃人的白虎,还来救他,这件事是对是错呢? 上天给了他答案。 两人都滚倒在雨水中,裴探花蜷成一团,脸色和声音虚弱至极,吃力地抬抬手指尖,惆怅地说:“……露点了。” 顺着他的目光,裴大少抬头朝破庙里看去,只见祝静思一身青竹碧色,腋下夹着着几片瓦片形状的东西,轻盈地从屋梁上跳下来:“没关系,露得很好——注意感冒。” 裴大少默默地看了看他俩……终于迟钝地反应过来——爹,敢情您老人家不是离家出走,是约会来的! 星光之下,只见裴探花全身衣衫都烧焦破烂,肩膀前胸都坦露在冬夜冷风中。连裴大少都为裴探花的狼狈形象觉得害臊,当事人却没有半点害臊的意思。 祝静思姿态娉婷,笑盈盈走过来。 “你胳膊下面夹的什么?”裴探花有气无力地问。 “铜瓦片,引雷用的。”祝静思将那几块瓦片扔进口袋,“把细铜丝布在地下,瓦片按阵型排列,可以把雷导进泥土。” 裴大少的自尊心深深地受伤了……什么纯洁无垢的真正的好人,原来他想多了! 遇到危险,还是技术流靠谱啊。 这时,只见庙后传来一阵响动,祝静思回头轻叱:“谁?” 一个衣着脏乱的中年农夫迟疑着探出头来,他一见裴大少,眼里立刻闪出热切的光。 “一个道士跟我说,你是我失散十五年的儿子……”农夫有点紧张得语无伦次,但眼底的急切是真的,“让我今夜到这月圆之溪来……” 裴大少浑身一震,他的亲生父亲终于想起他来了。可是脚下沉重,他无法动弹。 “道士还说,当年抢走你的人是是妖怪……” “兄长!”祝静思冷笑拦住农夫:“你当年欠下一屁股赌债,急于翻本,将自己即将出生的婴孩抵押了六十个铜钱——是你白纸黑字把自己的亲生儿子送出去的,你不会连这也忘了吧?” 农夫嚅嚅着,心虚地看了裴大少一眼,顿时低头蔫了气势。 “你永远不要奢望能挽回当年。”祝静思面无表情地说,“没有机会了。” 裴大少脸色惨白,默默看着眼前的一切。 难怪他看到祝静思会觉得亲切,原来,他们之间真的血脉相连…… 幼年时温柔抚摸他头顶的大手,那种感觉真切得刻骨铭心。 原来,不是他抢夺了他的人生,而是他捡拾了他的遭遇,遮挡了他头顶的风雨,赠予了他一个家。虽然屋顶漏雨,却给他灵魂晴朗。 “起来了起来了!屁股都被烤焦了……”裴探花从泥水里挣扎起来,抖抖身上的水渍,裴大少突然脸色剧变,大喊一声:“不——!” 道士冷笑出现在他们身后,一剑刺入裴探花的后心。 七 夜色到了最浓,黑稠似血。 桃木剑一击即中,道士却猛然瞪大眼睛往后退,仿佛突然见了鬼一样,“不……不可能!” 裴探花按住剑尖,指下用力,木屑合血纷飞:“你才是妖。” “笑话!我是妖?”道士怒极反笑。 “你口口声声说除妖,可你没除去自己心中之妖。”裴探花目光中寒霜顿生,“你饲养西域吸血蝙蝠‘咫翾’,虽然可以引路辨识妖气,但在月圆之夜蝙蝠吸血杀人,你又岂会不知道?” 原来,那些月圆的深夜裴探花去抓蝙蝠,是惧怕它们伤人。受伤头破血流那一次,是遇到了道士。 道士的脸色变了一下,随即冷硬如铁:“世间正义,总有牺牲。我一心为人间除害,自问从没有半点私心!” “为灭一妖,宁杀十人,好一个大公无私的正义。”裴探花面无表情,“冯基离开毓秀茶庄的时候,只是受了惊吓。后来他去寻找你时误闯蝙蝠洞,死于‘咫翾’之手,你闯下祸事,毫不犹豫嫁祸给白虎,这也是你的正义?” 道士张了张嘴,却终于哑口无言。 “许多年前,我脚下白骨堆积如山,我也曾这样告诉自己。”裴探花的眼神凉如飘雪,“可是,世间究竟什么是正义?你口中的敌人,是别人的友人;你眼中的妖物,是别人的至亲;杀十人,救十人,就是正义?这样的正义未免太过狂妄。你我,都没有资格宣判别人的命运。” 道士的脸色比死人更难看,他原本也只是轻狂浮躁的年纪,眼瞳里甚至渗进了恐惧:“你中了我的桃木剑,为什么没有形神俱灭?” 是的,裴探花没有灰飞烟灭,也没有变回原形,他受伤的胸膛只是不断涌出血来。 ——和所有普通人一样。 裴探花的眼神渐渐涣散,身子一晃,顿时吐出大口鲜血。残星的光亮中,裴大少看到了一直被他忽略的——裴探花被雷打得乱蓬蓬的头发中,夹杂着一根白发。 他在老去,只是他不曾凝视。 一阵冷风吹来,最后的火焰倏然熄灭,裴探花的人已缓缓倒在地上! 裴大少甚至来不及反应,他的视野一片血红,被天火洗劫的时候,他也不曾有过这样的剧痛。胸口有什么在炸裂,丝丝都是鲜血和绝望。 被强大的愤怒和悲痛驱动,他突然不受控制地朝道士扑去—— 他心中只燃烧着一个念头,杀了他! “住手!”只听一声熟悉的女声从身侧传来,祝静思举着一把杀猪刀,刀背重重打在裴大少的屁股上! 屁股上火辣辣得痛,裴大少本能地朝后看去,却是怔住。 “道士你看清楚,他是我一直在等的男人!你就算没有听过裴探花的名号,也不知道戍边大将裴将军吗?”祝静思慌乱将裴探花抱住,紧紧握住他渐渐冰凉的手,“你杀人了!” “九月十五,我一定来迎娶你。” “说好了,我可只给你一次机会。”少女微红着脸扭过头去。 “若是错失呢?”少年的棱角清俊凌厉如刀刻,还不曾被十丈红尘的风沙打磨。 “那你便再等十五年!” 当日戏言,一语成谶。 裴昀十五岁金榜题名,被御笔钦点为探花郎,适逢边关战乱,他以文探花之身投身沙场,三年即成边疆大帅,十四招“浮云剑”胜过百万师,千军万马如入无人之境。 “边关战事一日不歇,他一日不归。我等他,等了三年又三年,早已成了全村的笑柄,寄居在兄嫂家的日子,也受尽冷眼。”祝静思的举手投足别有风情,“等到有一天,我终于听说他要回来了。” 她多年的等待终于到了圆梦的时刻,她盛装打扮,亲手缝了火红的嫁衣,在无数惊疑、羡慕、嘲笑的眼神中,落落大方坐在厅堂之中等他来迎娶。 “可是他失约了。”祝静思低眸一笑。这是裴大少第一次见她低头。 “我从不相信他这样的人会失约,那天我一直等,等到所有人都离去,等到月上柳梢,子夜暴雨……直到我知道,他不会来了。” “我丢尽了兄嫂的脸面,家中再容不下我。况且,我嫂子即将临盆——”祝静思说,“于是我离开了自幼长大的家。” “你等了他六年,”黑暗中,裴大少的眼泪突然流了下来,“为何不能再多等他一天?” “我也问自己,等了他六年,如何不能再多等他一天?”祝静思笑了笑,“就是不能了。这是他的选择,也是我们的结果。 “后来……我才知道,我离开家的第二天,裴昀就来寻我了,怀中还抱着一只襁褓。那时,我嫂子丢失了刚出生的婴孩,伤心欲绝,他将那襁褓抱到我嫂子怀中,让饿得嗷嗷哭泣的婴儿吃奶,谁知这婴儿一离开他怀里,就把我嫂子吓疯了。” 只听祝静思叹息一声,语有悲意:“当年被我兄长卖掉的婴孩,你也认识的,他叫冯基。” 裴大少浑身一震,十指骤然嵌入泥里,指尖鲜血淋漓——这一刻,他万念俱灰,可身轻如羽,竟能在漆黑夜间看清周遭的一切。 包括裴探花紧闭的双眼。 包括当日在毓秀茶庄的情形。 冯基那一声惨叫,是因为看到了白虎的原形,那只白虎还很年轻,头上有一道被砚台打中的伤口,正在流着鲜血。 “他说,”祝静思凄然一笑,泪光冰凉:“那夜他经过溪边看到一只被雷电劈死的白虎,全身焦黑没有一处完好,身子紧紧蜷缩成环形,像在保护什么。他拨开它的尸体一看,就看到了你,那么小的一只,眼睛还没有睁开,湿漉漉的嘴想要拱奶吃,发出婴儿般的微弱叫声。 “人说禽兽有灵,他的手刚伸过去,你的两只小前爪就紧紧抱住他的手指。他说,自己就当捡只宠物回来养了。 “他这些年面容不老,只因当日为了保护你,遭遇过雷击的缘故。” 天终于要亮了,鱼肚白的微光从远山浮起。 裴大少轻轻跪倒在地…… 梦中那只拼命喊“救命”的白虎,才是它的母亲。 可刚出生的它,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裴探花。妖孽善于模仿变化,从小被他养大,濡染他的气息,自然也就长得像他。 年轻的白虎伏卧在地,它将脸蹭上裴探花的脸,一大滴温热的泪珠落在冰冷的晨光中。 尾声 韩滉出神半晌,从小孙子手中接过那幅画,似乎回忆起了什么往事:“……不知道那个人,后来是死是活。” “谁?”孙子不解地歪起头。 “没什么。”韩滉转过头去,“这幅画是四十年前画的。那时我年少叛逆,立志做一个降妖除魔的道士。荒唐,荒唐啊。” 小孙子并不明白什么是“道士”,只是着急地用力点头:“爷爷,快把这只老虎画完!” 冬日阳光照进书房里,冷暖交替,就像岁月本身。韩滉终究没有去补那欠缺的几笔,只是将画重新卷起。他自然不知道,这幅《白虎图》在后世流入宫廷,有位才子在画上题了几句诗—— 虎为百兽尊,谁敢触其怒。惟有父子情,一步一回顾。 第3章 杯弓蛇影 引子 北周明帝元年,三月己酉。 光线暗沉的大殿,太监毕恭毕敬将一尊黄金酒爵举过头顶,阴阳怪气地说:“将军,这是陛下赐的。”殿外落雪苍茫无声,天地一片银装素裹—— 狂雪虽乱,天下已定。 男人慢慢回过头来:“喔,陛下还赐了酱拍黄瓜吗?” “什么?”太监以为自己听错了。 一代名将走到他跟前,瞧了瞧盘子里的东西,好像浑然不觉这一杯下去,就是生死永绝,只是稍嫌遗憾地耸耸肩:“有好酒,却没有下酒菜,可惜可惜。” 比起思考死亡的滋味,将军似乎更乐意咂摸酒的味道:“鸩酒,原来是甜的啊……”他悠然专注地品完此生最后一杯美酒,缓缓倒地而亡。 世间,飞鸟已绝,良弓尽藏。 一 独孤家有三个女儿,长女国色天香,幼女才名远播,二女更是……二得风华正茂。 独孤琳琅的饭量很大,一顿可以吃两斤红薯和四个包子,她吃东西从不挑食,也不挑地方,倒是地方经常挑她——那些被她光顾过的饭馆,无论鲜鱼鸡鸭,蔬菜猪肉,蘑菇豆腐……都被风卷残云得一干二净。其他客人晚来一步,点不到菜,喝不到酒,连白开水都限购,当然要掀桌子。 独孤琳琅不仅能吃,还能喝酒。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兴致高的时候会再忘情地亮一嗓子。她对酒当歌不要紧,邻里的鸡鸭纷纷吓得跳上屋顶,或者含泪默默绝食…… 小姑娘混到这个分上,家里人凑在一起一合计,没别的办法了,从军吧。 独孤琳琅一身好力气,人二胆量大,到了战场上如鱼得水,两年就从普通兵卒晋升为从九品陪戎副尉。 她的顶头上司,陪戎校尉是个将二代。听说以他的家世本来不必从军营底层拼搏的,但这个叫叶铿然的青年一手长枪,一匹黑马,每一寸战功都真刀真枪用血汗来换。士兵们一开始以为他不过是做几天样子好回去封官进爵,私底下并不待见他,但自从叶铿然在一次战役中身中九处刀伤独闯敌军大营,火烧三军粮草,自己人不敢再心存轻视,敌人也一样。 军营里全是浑身汗味的臭男人,叶铿然眉宇清峭,冷酷孤傲,行止坐卧一丝不苟。独孤琳琅做他的副将,很快做腻了—— 她不想做他的下属,一心想做他的家属。 摆在她面前的问题有两个,叶铿然不知道她是女人,这是问题之一;假如他知道她是一个比男人还男人的女人,这就是问题之二了…… 于是独孤琳琅没仗打的时候,故意在叶铿然面前给他一点暗示,比如有一次她娇弱地用衣袖半掩住脸,低声咳嗽。装柔弱会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吧?果然,叶铿然眉宇紧锁:“饭吃完了不够等下顿,锅巴不要吃太多,嘴里打泡了?”“……” 还有一次夜凉如水,独孤琳琅趁着气氛浪漫,满怀希望地问叶铿然:“你觉得我怎么样?”叶铿然冷冷颔首,在独孤琳琅心里燃起希望的小火苗时,他说:“和以前一样。”于是,独孤琳琅心里刚燃起的小火苗就无情地被扑灭了…… 屡战屡败的独孤琳琅很忧伤,于是喝点小酒来借酒浇愁。这天,夜深人静,她一个人爬起来热了半壶酒。 奇怪的事情就是在这时发生的。 独孤琳琅不久前捡到了一把弓,入手轻盈,但想要拉开才会发现它沉得惊人。军营里的男人们哪怕力气最大的也拉不动,只有独孤琳琅吃得多,一身蛮力没有地方使,竟然脸红脖子粗地把弓给拉开了。但这么沉的弓上战场也是累赘,独孤二玩过了之后,就随随便便把它往墙头一挂,忘了。 现在,帐篷里没有风,墙角那把弓却自己晃动起来,光顾着喝酒的独孤琳琅也没发现。 军营里的酒很烈,三盏之后,独孤琳琅有了些醉意——平时这点酒她是绝对不会醉的,但眼前的情形让她不信自己醉了都不行。 酒水自己从碗里慢慢升起,拧成一股绳,像蛇一样在空中清灵摆动。 独孤琳琅揉揉眼睛,她一定是看花眼了。突然,那条半透明的蛇惬意地舒展开来,见鬼!她仿佛还看见它朝她吐了吐舌头。 一阵冷风吹入营帐,那蛇受惊般蜷成一团,慢慢矮回酒碗里,化为半碗碧水。 独孤琳琅用力摆了摆头。做梦,一定是做梦!这酒也自然是不能喝了,她端起碗来连酒壶的残酒一起倒到营帐外,蒙上被子,倒头睡觉。 这晚,独孤琳琅梦到了自己的娘,母女俩还像小时候一样,睡在一个被窝里,母亲一边做针线活一边问:“你追叶校尉这么久,有收获吗?” “当然有!” “说来听听。” “至少我可以肯定,他不喜欢男人!” “……” 梦里母亲怜爱地摸了摸自己的头,又说了句什么,她没听清,但潜意识里她知道那是很重要的一句话。她正要再问,一翻身,醒了。 清晨的阳光正照进营帐里,现实和奇怪的梦一样清晰。或许是因为昨夜那几盏酒,她全身从丹田到后脑勺都热乎乎的。入睡之前发生的怪事,也被当成梦的一部分很快被独孤琳琅丢到了脑后。 因为按照作战计划,他们这支部队今日要奇袭敌人。 这一天,在独孤琳琅的人生中,绝对是最难忘最神奇的一天。 二 陇右边陲,吐蕃人出没。 每到稻子成熟的季节,一伙吐蕃部队嚣张地奔袭而来,收割完稻子再心满意足地走人。 他们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快得就像镰刀——不是割稻子的速度,是杀人的速度。 几任节度使都不敢正面迎战,只有叶铿然这支部队不信邪。叶铿然多次向大将军请战,都以各种理由被拒绝,最常用的理由是“时机还没成熟。”独孤琳琅听到这种官方发言时正在吃桔子,她知道大麦什么时候熟,也知道稻谷、桔子和柿子什么时候熟,但时机——其实她想问,而且也真的问出来了—— “那是什么?能吃吗?” 直到稻子又一次熟透了,而时机仍然没有熟,周围的村民因为饥饿又有谁家的老人孩子饿死,又有谁背井离乡去乞讨流浪……叶铿然一言不发,提着长枪走进将军的营帐,卸下盔甲扔在地上,一枪扎在自己的肩头:“男儿热血,不能保护家园,就在将军面前流干而已。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 独孤琳琅没能亲眼见到当时的情形,但光听人转述,就觉得只有三个字能形容——帅呆了。 将军终于下了一纸军令,准了叶铿然的作战计划。 叶铿然自己带部下二百人为先锋,诱敌深入。六盘山脚有狭长山谷,水流湍急,益于大军埋伏。按照计划,将军则率主力部队在山谷两边设伏,只要吐蕃骑兵追赶而至,绊马索与弓箭伺候。 吐蕃骑兵虽然强悍如风,但携带粮食后行动速度受限,到时马匹受惊必然锐气受挫,阵型一坏,唐军立刻从两侧展开攻击。 清晨临出发前,独孤琳琅的右眼皮不知道为何跳了几下。出门没看黄历,独孤二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听说吐蕃骑兵个个身披重铠,衣袍布满钢片,号称刀枪不入。连他们的战马也结结实实覆盖着铁甲,普通弓箭甚至很难射伤他们。 而此刻,那传说中从脑袋武装到脚趾的吐蕃铁骑却连影子也没有半个。 他们经常光顾的稻田空旷无人,只有一个破烂的稻草人举着倾斜的胳膊瑟瑟发抖。冷风偶尔撕下几根稻草扔到地上,除此之外,四野一片寂静。 不知道是谁说了句:“真他妈的安静,连只鸟都没有。” 屠杀,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 大批吐蕃人不知从哪里冲杀出来,地面顿时化为修罗场,尸体一具具跌进稻田,金色的稻河里泛起血腥的雨雾。 反应过来的士兵们挥刀反击,但是,寡不敌众。 独孤琳琅一面拼命突围,一面眼见朝夕相处的兄弟死在眼前,她想不通的是——他们的进攻,怎么会被敌人预先一步得知的? 只有远处那个稻草人,默默看着人间地狱般的一幕。 叶铿然的部队很快陷入苦战,半里开外埋伏的大军却迟迟不来增援,少数残兵后撤到六盘山峡谷,才发现将军的伏兵早已逃之夭夭——或者,将军根本没有率大军出城! 这不是独孤琳琅第一次经历战争,但却是她第一次离死亡如次之近。有那么一刻,她已经陷入绝望,身后的敌人穷追不舍,不将他们屠杀光,绝不会罢休。 她与叶铿然前方就是峡谷,逃无可逃。寒风撕扯着绝壁,风中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眼见指挥残部后撤的叶铿然突然身形一滞,腿上又连中了两刀。独孤琳琅突然在叶铿然背后用力一推,把他推下几丈高的峡谷! “跳——!” 湍急的水流泛着透骨的寒意,独孤琳琅紧紧抱住叶铿然,将他的头从水中托起来。和混合着惨叫与拼杀声的战场相比,这里单调冰冷得更像地狱。 他唇角的血色,也被寒水冲刷得更淡。 “你……你不要死啊!”独孤琳琅拼命按住他的伤口,可温热的鲜血还是不断从指缝间涌出,“不要睡你听我说……只要活着就还有机会!我愿意一辈子跟着你,跟你同生共死,守住我们的土地,挽回那些背井离乡的眼泪和人命。和那些死去的兄弟一样!” 叶铿然的眼睛突然微微掀开,里面原本清冷锐利的光芒黯成了涣散的暮色。 “我知道你每天早晨在营帐外蹲马步,知道你每天晚上到山头后面的乱石岗上吹笛子,知道你吃饭不喜欢竹笋,知道你喝醉了酒会洗冷水澡,知道你那套黑色的大衣腿上破了一个洞你自己补过针脚有四个……”独孤琳琅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将他推上岸—— “我喜欢你。” 这时,又一个湍急的水浪冲打过来,同样精疲力尽的独孤琳琅说完最后一句话,终于任由自己沉入没顶的寒水之中。 独孤琳琅醒来时,映入眼帘的是篝火的暖光。 叶铿然疲惫地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浅睡,苍白侧脸是她熟悉的轮廓—— 以及……一点不熟悉的孩子气。 独孤琳琅只觉得整颗心都要融化掉,她环顾四周,溪涧奔流,乱石灌木搅碎了满地月光,她不仅捡回来一条性命,还捡到了两人野外独处的机会。 身上暖融融的很舒服,都被火烤干了。 慢着……身上的衣服都烤干了?那必然不能是连人带衣服架在火堆上烤的——独孤琳琅猛然意识到大事不好,她被他看光了!在这种狗血情节发生的时候,女主角应该怎么办?大叫一声掩面逃走,还是把头低进尘埃里去?独孤琳琅一抬头,正好撞见叶铿然醒了。 她呆呆地看着他,却见对方的脸色骤然变得难看,甚至冷着面孔一瘸一拐地起身,和她拉开一段距离,仿佛她的存在令人难以接受。 这种厌恶和划清界限算什么?拜托,表白失败的人是我,走光的人也是我好吧,虽然外表纯爷们但你看到了真相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我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这句话在独孤琳琅脑子里回荡了三遍,然后她低头看向自己的衣襟,然后……彻底懵了。 半敞开的衣服里,是平坦光滑的胸部。她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终于确定,自从昨晚开始,身体里一直发热和不舒服的感觉终于踏实了,像满天飘浮的云雾终于落地成石。 她,女扮男装从军的独孤琳琅,从此可以将“女扮”两个字去掉了。 眼前一黑,独孤琳琅咕咚一声,再次昏了过去。 三 独孤琳琅实在是不想醒来。 她该怎么跟叶铿然解释?说她曾经是如假包换的女孩,但莫名地变成了男人?这种荒谬的事情……自己听起来都很假。说自己的表白是开玩笑的?可当时自己是豁出了命的真,连他衣服大腿上破了一个洞补过的针脚有四个这种花痴偷窥的事都说出来,现在否认更加欲盖弥彰。 所有的情况只剩下了一种—— 叶铿然知道了自己喜欢他。 而她,确凿无疑变成了一个死基佬。 两人发出求救信号后的第三天,援救的军队才姗姗来迟,把两个重伤的家伙背起来带走……在这之前,两个人一句话也没有说。 和叶铿然分开的时候,独孤琳琅竟然有种松口气的感觉,又好像胸口被掏空了什么一样。 当日一败,两百战士幸存者仅十二人。 叶铿然整个人变得更沉默冷酷。遭遇惨败和被花痴男人表白,不知道哪件事对他打击更大,总之此后每次两人一见面,叶铿然就孤傲地把头转开,连礼节性的问候也省了,让独孤琳琅压根儿没有解释的机会。欲哭无泪的独孤二,为了用行动表明她真的洗心革面不再对他抱有非分之想,只能主动避开他,就连半夜上厕所,也找他绝对不会经过的小路。 夜里万籁俱静,只有独孤琳琅的营帐里传来啃红薯的声音。 她不开心的时候胃口也不好……是不可能的!眼看老爹前阵子托人捎来的一大麻袋红薯又快见底了,独孤二边吃红薯边喝酒,想起刚到军营时虽然什么都不懂但大家都活着,想起叶铿然虽然没有认真看过她但她可以毫无顾忌地偷偷看他,想起许多熟悉的面孔一起猜拳时的臭汗味,想起那些金黄色稻田里冰冷的尸体和红色的雪雾。 “酒里滴了泪,不好喝。” 谁在说话?独孤琳琅猛然抬头——那个梦又出现了,墙上的弓轻轻晃动,酒在她微醺的时候又慢慢升腾起来,蛇形的水柱仿佛歪着头在看人。 然后,弓不动了,酒也回到了碗里,地上不知何时坐着一个青衣女子,散落肩头的长发就像一汪清泉流进沙漠。 独孤琳琅张着嘴,红薯掉在地上。 “苦。”对方指指酒碗。 “……”独孤琳琅的嘴角抽搐了几下,发挥全部的想象力,试图确认对方的身份——蛇妖? “如愿。” 美人凑过头来,酒香幽微令人目眩,“我叫如愿。” 四 万物有灵,弓也一样。 这名叫如愿的美人说,她不是蛇妖,而是一把有灵魂的弓。 面对风情万种的美人弓,独孤琳琅脑中灵光一现,似乎弄明白了她遭遇的匪夷所思的事情的源头—— “是你把我变成了男人?” 对方眨巴着眼睛,欢快地回答:“嗯!” “你为什么要故意整我?”独孤琳琅掀桌,“我刚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你却把我变成了男人!” “我就是知道你喜欢他,才把你变成男人的呀。”那把弓笑个不停。 “……”独孤琳琅悲愤地瞪她。什么破弓,你丫就是个腐女吧! “本来你也没有半点女人味。既然有一颗男人心,干脆表里如一好了。”如愿指出事实。 “……”这不一样的好吧,混蛋快把我变回原样! “实话说,我看你追叶铿然追得那么执着,我本来是想帮你变得更像女人的,结果弄反了……”如愿惆怅而无辜地说,“遇到这种棘手的情况,现在我也没有办法。” 这是噩梦,一定是噩梦!独孤琳琅绝望地泪奔了。 “负责任是我的人生信条,所以,这次失误我会负责到底。要不,我再满足你一个愿望吧?” “免了!”你的负责任我已经见识到了…… “快许愿嘛!满足你一个愿望——”如愿缠着她,漆黑的眼瞳光泽令人沉溺,声音魅惑,“你想要实现什么愿望呢?” 夜风吹进营帐,冷得让人打了个寒噤。一身鸡皮疙瘩的独孤琳琅觉得,这也许并不是梦。 “你把我死去的兄弟复活。”独孤琳琅脱口而出。 “这个办不到。”如愿的黑眼睛颜色更深,“死亡,是一件不能逆转的事。” “那——”独孤琳琅深吸一口气,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 “就这?”对方的回答显然出乎了如愿的意料,“你不想要叶铿然了?” “我当然想。”独孤琳琅白了她一眼,“但那是我自己的事。” “镜花水月,人生就是一场幻觉,不需要太清醒——”如愿突然笑起来,“你的愿望我会满足你。” 帐外传来轻微的响动,独孤琳琅警惕地喝了一声:“谁?”。她追出去的时候,一地月光,四野寂静。 叶铿然手中拿着一支青色的笛子,站在她面前。 许多个夜里,独孤琳琅在梦中听到悠扬的思乡曲,碎在野地里成了斑驳月光,在为那些无名的忠魂引路。 原来,是他一直在远处吹奏。 “你刚才在和谁说话?”叶铿然锐利的目光扫进营帐,并没有发现可疑,但他目光里全是疑问。 “呃,我……”独孤琳琅面对他,只能说实话,“和我的弓在聊天。” 叶铿然奇怪地看着她,随即冷冷转过身去,好像无论她胡说八道什么都无所谓。他的背影铮直,冷得如同拒绝本身。 “我喜欢你,但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在叶铿然走远之前,独孤琳琅突然大声嚷出来:“我知道你不会相信,但我本来是个女孩子!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我也不想的……” 叶铿然却根本没有回头。 独孤琳琅追赶了几步,颓然坐倒在冰冷的石头上。她终于把这个秘密说出口了,可是他不信。 也许真的像如愿所说,人生只是镜花水月,一场幻觉,何必那样拼命?泪水在她的眼角凝结得酸痛,独孤琳琅却没有伸手去抹—— 她不甘心。 不甘心被这莫名其妙的事件改写人生,不甘心一直站在他身后只能看他冷漠离去的背影,不甘心蒙冤受屈!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她一定要弄个分明,哪怕愚蠢。 “人早就走远啦。“如愿叹了口气,突然张开双臂,给了失恋的独孤琳琅一个温暖的拥抱。 弓有这么暖和的吗?独孤琳琅怔了许久没有动,那熟悉的味道,竟然让她想起了祖母。 “虽然我叫如愿,但人生岂能事事如愿?”如愿笑眯眯地说,“事与愿违的失落,你尝过之后,就长大了。” 五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独孤琳琅白天忙着练箭,晚上仍然忙着练箭,忙得没有时间去想不开心的事情。所以,旁人眼中的独孤二还是老样子,一顿能吃两斤红薯,马步能扎三个时辰。唯一不同的是,她不再跟在叶铿然身后像甩不脱的小尾巴了。 这天,独孤琳琅收到通传,说将军召见她到营帐议事。 她到将军的大帐时,叶铿然已经在了。只听将军说:“叶校尉奇谋良策,敌军怎么可能知晓的?我听人说,军中只怕有细作。” 独孤琳琅心中一惊。 许久不见,叶铿然脸色苍白,瘦削的下巴凌厉得令人心疼。他沉默许久,反问:“将军有何见解?” 当日一战,若非将军躲在城里不派兵增援,先锋部队也不会惨烈到几乎全军覆没。说这句话时,叶铿然冰凌般的目光直直投向对方。 耽于吃喝玩乐的将军打了个哈哈,故意避重就轻:“没有证据,我就不能下定论。最近军中流言四起,你那些幸存的部下又常喝酒闹事,让军心不稳啊。” 空气一瞬间仿佛凝结了。 叶铿然仿佛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当日我的兄弟两百人,只回来十二个,个个身负重伤九死一生,有三个截掉了腿,他们喝酒,是为死去的兄弟,也为他们自己。”他的语气压抑得低沉,可巨大的悲怆像冰层下的河流无声奔涌,让他的胸膛也随之微微起伏,“将军,我宁可当日死在战场上,也不能再怀疑他们。” 独孤琳琅眼中突然温热。有的人冷漠孤傲,天生铁骨,宁折不弯。 “重义当然好,”大将军站起身来,他的身材要比叶铿然高大,却随意闲散,“战场不是儿戏,容不得一丝感情用事。” 独孤琳琅终于忍不住一把掀开帐子走进来,她肩上背着弓,满脸狼狈的泪水,“那天跳进山谷逃生之前,我最后射了一箭。” “什么?”将军皱眉,似乎一时间没听清楚。 “我最后射了一箭。”独孤琳琅一字一字地说,“那支箭是我的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光明正大地和吐蕃人打一仗的决心。虽然中埋伏的事情我也想不明白,但——有时间怀疑自己人,不如去迎头痛击敌人。” 叶铿然浑身一震。 将军似笑非笑,突然问:“有人说你行动古怪,半夜三更一个人在营帐不知道和谁说话。有这回事吗?” 独孤琳琅一愣,随即毫不示弱:“我喝醉了酒自言自语而已,将军要是怀疑我,先把那个莫须有的人找出来!”每次有人进营帐,如愿都早已如轻烟般溜得无影无踪。他们绝不可能找到一把弓来对质。 “我不怀疑,你刚才那番话,说得很好。”将军的赞许不知是真心,还是不痛不痒的官方辞令,“流言扰乱军心。传我的令下去,从今往后,关于细作之事任何人不得再提。” 两个人走出营帐时,日坠西山,远方一片血红的战意。 叶铿然看她的目光似乎有些不同,但独孤琳琅根本不敢多看他,免得引起误会,只是目不斜视自顾走路。 有时间怀疑自己人,不如去迎头痛击敌人。有时间去徒劳解释,不如努力用行动去改变。 她必须首先赢得自己的人生,才能赢得爱情。 六 半个月后,战争爆发了。 不知道是远在长安的朝廷施加了压力,还是吐蕃人不断抢掠甚至放话出来“陇右就是吐蕃粮仓”让将军觉得实在没面子,唐军终于再次出城迎战。可吐蕃军的装备实在太好,在战场形势明显一边倒、唐军节节败退的情况下,吐蕃首领看到一个黑色甲衣的少年纵横沙场,拈弓搭箭,百步穿杨,悍勇有如一支射进铜墙铁壁的离弦之箭! 首领问身边的军师:“那个神射手是什么人?” “从装束看是个小军官。” “喔,他们汉人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身先士卒。”读过汉人兵书的军师回答。 “身先士卒,好样的!”吐蕃首领见到勇猛壮士,顿时起了爱才之心,大笑用吐蕃语称赞。他话音未落,只见对方身下坐骑飞驰如风,长箭锋镝直指自己的眉心! 箭射了出去,首领头颅一偏,箭擦着他的鬓发飞过,流下一溜血痕。 吐蕃首领终于脸色大变——好胆量!刹那间,无数快刀向独孤琳琅招呼过来,致命的那一刀砍向她的腰际。如果不出意料,这一刀能将她砍成两截,收尸时稍微有点麻烦了。 铿然一响。 刀砍在了一把坚硬的弓上。之前独孤琳琅经不住如愿软磨硬缠,带上了她上战场,生死之际竟然替她挡下了一刀。 沉甸甸的弓坠落在尘沙之中,发出一声闷响。独孤琳琅手中并非没有兵器,而前方她也看到了一条突围的生路。 只是一把弓而已。 只是个给她添麻烦的东西而已。 只是让她的人生变得一团糟糕的莫名其妙的乌龙妖怪而已。 可是,那月下温暖的怀抱—— 独孤琳琅猛然调转马头,伏身紧贴马肚,冲进箭雨之中!被砍断……会死吧? 吐蕃人见过笨的,没见过这么笨的;见过不要命的,没见过这么玩命的。独孤琳琅从刀下抢到了那把染满血迹的弓,拈弓搭箭,三箭齐发—— 最近的几人咽喉被贯穿!可惜,她的箭所剩不多,而他们的人实在太多了——独孤琳琅冲向一处间隙想要突围,身下的马突然惨嘶一声。 马脖子被砍断了。 有什么比拼命逃跑时从马上摔下来更倒霉的事情?有,当她本能而迅速地反应去抽箭时,发现箭囊空了。 不等倒在沙尘中的独孤琳琅滚爬起来,一抹刀意迅速掠过她的颈脖。她在心里吐槽……刀法真像杀猪一样难看啊,但是够快。 那夜,独孤琳琅说:“好吧,我的愿望是,和吐蕃人正大光明地打一仗。” “你这个愿望很亏啊。”如愿忍不住循循善诱,“你为什么不许愿——打赢吐蕃人呢?” “你可以决定战争的成败?”独孤琳琅没好气地反问。 “目前,”如愿如实说,“不能。” “那就对了。”独孤琳琅坦然地说,“成败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 温热的鲜血顺着脖子流下来,独孤琳琅骤然睁开眼睛——银色的光芒刺得双眸发痛,一把长枪贯穿了袭击者的咽喉。叶铿然高坐在马背上,逆光的身形宛如天神,看不清楚表情,但他的手稳定有力,在绝境中一把拉住她的胳膊。独孤琳琅不敢迟疑,用尽全力顺势跃上马背! 接下来的事情其实没什么好说的,英雄救美都是单枪匹马、以一敌百……才见鬼! 只有上过战场的人,才知道什么叫玉石俱焚的惨烈。 一个人送死是送死,两个人送死……那其实也是送死。 哪怕文艺青年称之为殉情。 叶铿然浑身都被鲜血染透,挥枪的动作也越来越迟缓。独孤琳琅在绝望中突然看到了她今生也不会忘记的一幕—— 稻田里那个破破烂烂的稻草人动了,独孤琳琅一开始以为自己看错。她在百忙之中揉了揉眼睛。 闪瞎了她的钛合金狗眼! 那个稻草人突然跃上飞驰而来的骏马,一道烟火冲天而起,上百辆满载着燃烧的稻草的战车从四面八方冲了过来,将吐蕃铁骑围住。没错,是燃烧的稻草车…… 吐蕃骑兵和战马的厚重盔甲刀枪不入,但再厚的铁也经不住火烧,厚盔甲不比普通的衣服可以在着火的时候脱下来,或者就地打个滚儿。这种衣服穿上去麻烦脱下来更麻烦,战场上传来惨嚎声……以及人肉叉烧包惨烈的味道。 是谁想了这么缺德又管用的点子? 接下来的战况毫无悬念,吐蕃军几乎被剿杀殆尽,鲜血再一次染红了稻田。这一次,是敌人的血。 死里逃生的独孤琳琅还没有反应过来,突然,只觉得身前一轻,叶铿然已从马背上栽倒在地。 七 尘埃落地,秋日野外干燥得诡异,那个笨重的稻草人扭住自己的头颅—— “咯吱”,头颅被三百六十度转向扭断。 稻草人的肩膀上面,露出将军的脑袋。 “本将军说时机没熟就是没熟,现在熟了。”裴大将军指着地上烧熟的尸体。那样的微笑,映着暗红烈火余烬,当真是地狱修罗。 “喂喂放开那个伤员,他被你搂得不能喘气了——”裴大将军抖掉身上的稻草衣,不耐烦地说。 独孤琳琅愕然低头,看着被自己紧紧抱在怀里的叶铿然,再看四周,熟悉的兄弟们用正意味深长而了然的眼神打量着他们。 “……”喂喂,你们一定误会了什么!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关键时刻,将军一抬手,把满脸八卦的将士们支使开:“清理战场速回大营!” 等人群散开,裴将军在一堆焦臭的尸体中间单膝蹲下,同样年轻的脸上还是轻薄满不在乎的神情:“那天你们和吐蕃骑兵作战,我看到了。”他指指地上的稻草衣,“就在这里。” 他就是那个无情无心的稻草人,冷眼看着自己的士兵被屠戮,任由鲜血淹没死亡的不归路。 也是这一场孤身豪赌,他才能把吐蕃铁骑的阵形战法看清;也正是长久的等待蛰伏,才能给对手“唐军懦弱绝不会大军出城”的错觉—— 这才是将领之心。虚实难测,深如大海;杀伐决断,坚如磐石。 独孤琳琅只觉得冷,和恐惧。这一刻,她明白自己今生或许永远做不了一个将军。 一缕冷风在旷野中轻轻掠过,风中携带着无名的孤魂,以及,不知道是谁疲惫的叹息。 突然,裴大将军站起身来,嘴里还叼着一根稻草:“公事说完了说私事,那个谁,有的人仗着自己家世显赫,长了一张英俊的脸,把人小姑娘看也看了,摸也摸了,回头装作没事儿人一样,拍拍屁股走人了事。这让人家小姑娘以后怎么做人?” 独孤琳琅嘴角忍不住轻轻抽搐,原来将军大人什么都知道了…… “这种人渣必须军法处置,”只听将军语调骤然一变:“两百军棍。” 不不……叶铿然伤得这么重,你要给他两百军棍,不是要他的命吗?独孤琳琅顿时变了脸色,刚想开口求情,叶铿然自己已经虚弱地开口了:“我不服。” 将军冷哼一声,压根儿连看也不看他:“美人是怎么对你的,你都看到了。识相的就开个口,打完仗回家就把喜酒办了!” 将军您老人家太豪放了……豪放得很好! 独孤琳琅脸颊发烧,违心地别过头去,想瞧四周还有没有其他人看向这边。只听将军提高声音:“看什么看?说你呢,独孤副尉!” 谁? 满头雾水的独孤琳琅一时没反应过来——我? “对不对叶校尉负责,直接给句话!”将军的话无异于晴天霹雳——谁对谁负责? “叶校尉这么一个美人儿,为你挡刀也挡了,和你一起掉水里被你看也看光了,你不负责任,军法难容!” 独孤琳琅张大嘴,低头瞪着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的叶铿然,四目相接时,一切突然敞亮—— 为什么每次相遇叶铿然都视而不见,为什么他神色复杂欲言又止,为什么他不愿见她…… 那把破弓说的“把失误负责到底”,就是在不小心把她变成了男人之后,立刻敬业地把叶铿然变成了女人。 以叶铿然的自尊心,这比杀了他还要来得严重吧! 独孤琳琅风中凌乱地想要说点什么,抬头看到将军脸上大智若愚的微笑……究竟是腹黑呢,是腹黑呢,还是腹黑呢? 安静,死一样的安静。 叶铿然脸色铁青紧咬牙关一言不发,突然吐出一口鲜血,头朝旁一侧,晕了过去。 独孤琳琅惨嚎——将军你是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 叶铿然做了个梦。 梦里有个貌美如神的女子黑衣清冽,巧笑嫣然:“把你变成女人,是要让你知道——女人上战场,比男人更为不易。人生的战场上,你在拼尽全力的时候,别忘了,”她说,“记得呵护她。” 这一刻,叶铿然突然觉得这名悄然潜入他梦境的女子有点熟悉,却说不上来。 然后,梦醒了。 之前所有的颠倒荒唐像雪枝上的露水被朝阳轻轻抹去,了无痕迹。一切都变样了,或者说,一切都恢复原样了。 叶铿然睁眼看到守在他床前的独孤琳琅,少女绯红的脸庞美如朝阳,令他年少冰冻的所有时光无声融化,怦然改变……这离奇的故事,他有的是时间向她慢慢讲述,一生还很长。正如梦中那个女子所说,人生的战场上,他在拼尽全力的时候,她也一样。 他们为共同的目标并肩,也为彼此而战。 这样的爱情,令他骄傲。 八 独孤家自南北朝以来名将辈出,煊赫非常,独孤琳琅低调从军,才是军中真正的将二代。但因为她实在太二了,二到大家都觉得称她为草根那是严重娱乐了草根…… 而她无意中捡到的那把弓,退敌后她对着阳光仔细端详,才发现弓身上竟然刻着“独孤”两个魏碑小字。 这是怎么回事? “被发现了!”如愿眼睛亮晶晶地捂脸,“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你家祖传的弓啊……几年前不幸被你爹掉落在陇右战场,又被你这个二货捡到。” “……”你才是二货,你全家二货! 如愿继续絮絮叨叨:“当年我看着你爷爷的爷爷长大,又看着你爷爷长大,再看着你爹长大,再看着你长大……好忧伤,阴盛阳衰了。 “小时候你那么可爱的一个小粉团,笑起来见牙不见眼的,不对,连牙也没有,就是张着嘴在那里傻乐。你真够调皮的啊,一泡尿撒在我身上,把我熏得泪流满面整整三个月……我发誓一定要教训你!”如愿说到这里,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奶奶的,原来这才是你一直整我的原因! “独孤校尉,你的兵器怎么有股马尿味儿?”从独孤琳琅一进营帐,擅长吃喝玩乐享受生活的裴大将军就忍不住皱鼻子。 “用马尿洗弓,可以防尘防蛀。”独孤二目不斜视。 裴大将军将信将疑,只见独孤琳琅突然挺直胸膛,作出一个笔直的军人站姿:“将军。” “呃,什么事?”裴将军被她的正式吓了一跳。 “那次我们中埋伏,怎么会被吐蕃人预先得知的?”独孤琳琅终于问出那个困扰她许久的问题——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真相?” 阳光刺目地一晃,裴大将军眯起眼睛:“战泄漏计划的人,就是你自己。” “我?”独孤琳琅愕然,“别开玩笑了!” “你们出征之前,叶铿然曾经派人刺探虚实,村民告诉你们的,”裴大将军脸色一沉,“消息是虚是实?” 独孤琳琅浑身一震。 “当对手的眼光比你更远,智慧比你更高,使你所有的行动在他眼前纤毫毕现。你的幼稚和轻敌,本身就是一面镜子,把秘密直接呈现给敌人。” 独孤琳琅涨红了脸没有说话,这一瞬间,她明白了所有的真相,对方说的是事实。 中原人都以为吐蕃人有勇无谋,其实真正有勇无谋的是他们自己。 “有时间怀疑自己人,不如迎头去痛击敌人?如果真的有细作,你会败得很惨。匹夫之勇,不值一提。”裴大将军冷哼。 在独孤琳琅狼狈低下头时,只听对方语气突然一转,声音里漾起笑意,“但我很欣赏。” 等独孤琳琅退出营帐,一阵轻笑声从摆着酒的桌案边传来。如愿用一只手撑着头,斜睨裴大将军。 “多谢你替我教训这个二货。”如愿似笑非笑。她的话里,用了“替我”两个字。 裴将军突然郑重地一拜及地:“晚辈裴昀,拜见独孤将军。” 对方粲然而笑,黑眸中精钢纯铁,骤然露出凛冽如冰雪的煞气来:“百年之后,竟然还有人认识我!” 如愿仿佛突然换了一个人,神态中妩媚阴柔一扫而光,眉宇淡扫百年功业,唇角勾销生死云烟。 独孤信,本名独孤如愿,祖籍云中,因为容貌俊美在军中被称为“独孤郎”。身为西魏和北周一代名将,他更传奇的身份是周、隋、唐三朝三位皇后的生父。许多年前,一个黄昏,他青衫策马斜阳,侧帽风流,一时间满城少年的装束都以“侧帽”为美。 当年他被赐毒酒身亡,魂魄却未离去,留在他挚爱的弓箭上……改不了的是爱品美酒的习惯。 独孤家世代习武能征善战,这一辈的子孙中只有独孤琳琅能拉开这把弓。 她憨傻的闯劲,惊动了沉眠的先祖。 尾声 “然后怎么样了?” “然后?我一点也不介意看到‘小家碧玉男子遭始乱终弃’什么的……”裴大将军毫不顾及形象地八卦,直到看见小家碧玉叶铿然黑着脸走到他面前,才打住话头,“啊哈,过关了吗?” “那位前辈要试我的臂力,”叶铿然显然已经知道了许多事情,“他让我拉弓,就像琳琅当初那样;可我尝试了几次,都失败了。” 裴大将军满脸幸灾乐祸:“然后呢?” “到最后,他突然说——”叶铿然嘴角难得带了隐隐笑意,“罢了,能拉开世间最强的弓,不如能拨动意中人的心弦。” 第4章 叶公好龙 引子 昭公二十九年,一场秋雨洗过烽火乱世,晋国史官蔡墨正匆匆走在宫殿之外,同僚的一名文官叫住他:“你听说过最近的一件趣事没?” “什么事?”蔡墨停住脚步。 “楚国的叶公爱龙成痴,天上真龙被他的赤诚感动,在他府中现身,叶公却扭头就跑……哈,换了是我,绝不会像叶公那么狼狈,可惜可惜,我从来没有见过真龙。” “真龙不仅有人见过,还有人养过。”蔡墨微笑。 “什么?”对方大吃一惊。 蔡墨的眼底有狡黠的闪电骤然划过:“夏朝有个叫刘累的人,替国君养了四条龙,雌雄各二。”他目光一转,旋即压满沉甸甸的乌云,“只是,养龙的技艺失传许久了。” 一 复州竟陵郡地处江汉平原,盛产鱼虾。城中有两户人家,一家姓叶,一家姓沈。 叶二公子字悠然,独独喜欢龙。他房间的柱子上雕满龙的图案,床帏上挂着龙的绣样,酒杯上刻着龙,夜壶上也栩栩如生镂着龙……那自然是不可能的。天下只有皇帝有资格这么喜欢龙。 叶悠然爱龙的方式很特别,他养龙。 楚地人才辈出,纨绔子弟们听说过养斗鸡、养蛐蛐、养鹌鹑的……但龙该怎么个养法?自从四年前,叶悠然不知道从哪个地摊上买了只穿山甲,就认定这玩意儿终有一天会长成真龙,每天喂它蚂蚁和碎肉,伺候得贴心。 与叶悠然相反,隔壁的沈三少爷却讨厌龙。确切地说,是讨厌叶悠然的穿山甲。穿山甲一身黑不溜秋的鳞片,短手短脚,听到点儿动静就蜷缩成球形装死,再胆小不过。更要命的是它昼伏夜出,喜爱打洞,每到深夜沈夜舒睡得正香的时候,它就在隔壁的院墙吭哧吭哧地刨土…… 睡眠不好,脾气自然也不好。沈夜舒不止一次放出话来,要把叶悠然的穿山甲煮了炖汤。 叶悠然听到这样没技术含量的威胁,慢悠悠来一句:“壮士您有喜了?坐月子才要吃鱼龙大补。”一句话堵得沈夜舒内伤。 穿山甲还有个别名,叫鱼龙。 名字里有龙当然不能代表它就是龙,蛇也叫小龙,鳄鱼也叫猪婆龙,更别说还有龙虾呢……沈夜舒“好意”提醒:“上次你爹和我爹在一起喝茶,我听你爹痛心疾首地说,你们叶家怎么说也是将门世家,竟然出了你这么个不肖子,他真是教子无方,祸害四邻啊。” 最后那几个字是沈夜舒自己加的,在他看来,这个邻居彻底被无聊的龙给套牢了。 听完沈夜舒幸灾乐祸的转述,叶悠然看着他的脸,认真地说:“其实,我相信我爹心里是这么认为的——生个儿子被龙给套牢,并不可悲;真正的悲剧是生出的儿子长了一张龙套的脸……”再次把沈夜舒憋成内伤。 沈夜舒相貌并不难看,只是和秀雅绝伦的叶悠然相比,的确要稍逊三分。 “老子乐意你管不着”就是叶悠然养穿山甲的态度。连他亲爹也管不了的事,自然也没人真心打算管。 要不是那件事情的发生,叶悠然的穿山甲恐怕要养一辈子。 叶悠然还有个哥哥叫叶铿然,和其他将门之后一样,叶铿然有一身好武艺,十六岁就投身沙场,屡立战功;在叶二少挥霍败家拿金叶子买蚂蚁喂穿山甲时,叶大少和士兵同吃同住,浴血杀敌,从不拿自己的家底说事儿。总之,身为叶家长子,叶铿然很给祖宗长脸。 可是这天一纸战报送来,叶老爷子大惊失色,随后痛哭失声。 哥哥死了。 这是叶悠然的第一反应。可接下来他才慢慢弄清楚,事情还没有那么严重,或者说更严重? 祖宗的脸面叶家的香火,决定做上门女婿入赘别家。叶老爷子被这个闷棍打败了,一连几天不说话。叶悠然也听说了些消息,比如女方是皇亲国戚,比如哥哥本人对此并无异议……好吧,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问题,但老爹好面子,也好里子,哥哥的名字要从叶家的族谱里被抹掉了,加入别人的族谱,让一直把他挂在嘴边的老爹情何以堪? 叶老爷子遭受打击之后的表现,就是开始把叶悠然的终身大事提上日程。稍有眼力的人都看得出来,叶悠然全身心扑在他的穿山甲上,对女孩没有半点兴趣,叶老爷子的美梦,很可能真的只有在梦里实现了…… 于是这天,叶老爷子做了个艰难的决定,他把叶悠然的宝贝穿山甲拎起来,趁着月黑风高把它扔出了院墙。 叶家与龙真正的缘分,就是从叶老爷子冒失的决定开始的。 二 晚风习习,叶悠然在朦胧的睡梦中,听到有人拍打他的窗棂。 叶二少很不耐烦地掀开眼皮,明明是再平常不过的晴朗夏夜,但窗口仿佛挂着一层如雾如雨的水帘。 “就是你想见我?”窗外的声音说。 “你谁啊?”叶悠然困得很。 “龙。” “……” 叶悠然翻了个身,继续睡着了,大半夜的谁闲得发慌来搞这种恶作剧,他不关心,也没空理睬。于是很可惜,少年没有看到—— 刹那间水雾散去,黑暗变得如镜清明……一条真龙盘踞在他的床前。 巨大的阴影笼罩着少年蜷缩的身子,沉默的威严让整个夜空都骤然俯首。只有一颗火流星划过天边,擦伤了皎洁的黑暗。朦胧入睡时,叶悠然恍惚想起小时候听娘亲讲,每当有火流星落下,就有人的心愿达成,也有人死去。那时的他还是个孩子,兴奋地仰头看璀璨的星河,并不懂得死亡的含义。 被龙压床的叶悠然睡得不太好。 龙温热的鼻息喷在他的脸上,像是拼命也甩不脱的唠叨。梦境里涌进很多乱糟糟的声音,七嘴八舌,“哥哥做得好”、“哥哥一表人才武艺出众”……少年的眉毛轻轻拧了起来,露出厌烦的表情,随即仿佛看到了什么,在睡梦中露出痛苦的神色,身子重重一颤。 “他下雨了。”龙居高临下地看着床上熟睡的少年,威严地说。 “陛下,人类管这叫流泪。”旁边的穿山甲诚惶诚恐地指出对方的口误。 龙鄙视地看了一眼带路的穿山甲:“我知道。可是他明明在微笑,为什么有眼泪出来?” “我也不知道。人类是很奇怪的动物。”穿山甲如实说。 就在几个时辰前,龙在自己的宫殿里接见了这只误闯龙宫的穿山甲。可怜的宠物讲述了自己被主人的父亲遗弃,没头没脑爬行了半天,带着一身厚厚的脂肪爬到湖边找水喝,结果因为四肢短小肥胖重心靠前,一头栽进了湖里,坠入龙宫的经历。 就像人类有族谱一样,洪湖白龙世家也有几万年之久的族谱,其中最尊贵的一支血脉,如今传到第七世嫡长孙,曦和。很多龙的原型都威严高贵令凡人不敢逼视,但曦和的原形……嗯,这——是整个洪湖龙族最大的秘密。 曦和一直在水里逍遥快活,直到一个被世人称作叶公的家伙出现。对方爱龙成痴,而且生得白脸长髯相当赏心悦目——忘了说,曦和是一条雌龙。虽然对龙来说雄雌并不重要,但雌龙往往更冲动一点。于是曦和兴冲冲亲自赶到人间,去给叶公一个惊喜,结果惊是有了,叶公惊得穿着睡衣狂奔逃走。 龙是骄傲的生物,被自己的粉丝嫌弃这种事,太伤自尊了……曦和悻悻不乐地回到洪湖的水底,有段时间没去人间游玩。 这个“有段时间”,大概是一千年。 这就是楚地一千年没有出现真龙的原因。误闯洪湖湖底的穿山甲拜见真龙,声泪俱下地替主人请愿,信誓旦旦地表白主人对龙是真爱。 它说,它的主人想饲养龙。 曦和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眼前这只愚蠢的鱼龙说的不是“参见”、“供奉”、“膜拜”……而是—— 饲养? 龙勃然大怒,它想起一千年前的羞辱,看到如今被抛弃了还迷途不知返的龙鱼,做出了一个决定。 “带我去见你的主人,”曦和说,“我们来玩个游戏。” 一阵夏雷滚过,宽广的湖水在月下战栗起来,巨龙腾空而起,在晴朗的夏夜带起一阵暴雨般的水滴。 真龙重临世间。这一次,它赐给人类的游戏,将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清晨天刚亮,门外传来敲门声。 确切地说,是气急败坏捶门的声音。伴随着一向温文尔雅的叶老爷子反常的怒骂:“逆子!你出来。” “大清早的,爹你中邪了吗……”叶悠然睡眼惺忪打开门,只见叶老爷子的样子与以往有点不同,似乎是一夜没睡好,又像是被人给睡了……叶悠然为自己不礼貌的想法打了个哈欠,随即懒洋洋地看向叶老爷子身后。 这一眼,倒让他有些意外。 青石小路布满水痕,空气里洋溢着一股生鲜的腥味,无数鱼虾在四处活蹦乱跳,家丁们满头大汗地抓鱼抓虾,遍地都是被踩烂的水草。 “喔?”叶悠然意外地问,“我们家什么时候开始养水产?” “你还明知故问!”叶老爷子的脸孔铁青得不能再青,“你败家胡闹也就罢了,找人买整整十二车鱼虾,府上根本没有地方存放,人家说你定金都付好了,强行把东西送进府里来……” “我没买过啊。” “你还嘴硬!”叶老爷子正要发作,突然有个家仆急冲冲地赶过来,头顶滑稽地趴着一只龙虾,袖子上沾着螺蛳和水草,“大公子回来了!” 总有那么一些人,一旦出现,身边的其他人都变得无关紧要。他就是风景本身。 叶家长男已经整整三年没有回过家,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他仍然脊背笔直神色清冷,波澜不惊,举手投足透露出显而易见的军人气质。在叶悠然的印象中,哥哥长得像母亲,不同的是,母亲因为视力不好双眼看上去总是朦胧带雾,平添惹人怜爱的柔弱;而哥哥的眼睛仿佛把旁人的光明多一倍地融进了双眸,亮得如同希望凝聚成的深海。 叶悠然小时候经常被哥哥抱着四处玩,最喜欢在哥哥的眼睛里面找自己,找到的,却是一个小到有点卑微的影子。 后来大了,他坚信养龙比做将军的志向要大得多。但除了他自己,似乎没人这么认为。 大人们说,没用的东西,做得再好也不能当饭吃,养龙?且不说世上根本没有龙,就算有龙,养了又如何?寒窗苦读或历练沙场才是正途,在他们看来,叶悠然胸无大志,与叶铿然相距十万八千里。“实用”的嘲笑始终充斥在叶悠然周围,而哥哥的光环似乎无形中在为他们的笑声加冕。 这次,叶铿然是带着媒人回来的。自汉以来,结婚有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虽然将门出生不拘小节,但礼数总要面面俱到,最重要的是,媒人绝不能少。跟在叶铿然身边的媒人也很特别,一身白衣笑容潇洒,是个男的。 媒人一脸叹为观止的神气,毫无顾忌地欣赏府里鱼虾活蹦乱跳的奇景:“啊哈,我早听说竟陵郡是鱼米之乡,果然名不虚传!” 叶老爷子黑着脸正要与媒人寒暄,叶悠然逮住一只跳到他鼻子跟前的龙虾,想起了什么事情:“爹,你很久没亲自下厨做葱爆龙虾了,刚好哥哥回家要庆祝下,您老人家要用这些虾试试手艺吗?” “……”叶老爷子涵养再好,也终于额头上青筋突了突:“滚!” 三 叶悠然实在想不通,到底是谁冒他的名去买那么多鱼虾的? 他虽然还不满十五岁,但在竟陵郡得罪的人实在太多,谁搞出了这出把戏,他一时还真毫无头绪。盛夏的暑气被凉夜洗去了不少,小池塘里鱼虾乱蹦,叶悠然百无聊赖,拎了一只小虾扔回池塘,突然发现不对—— 那只虾脊背猛地一弓,像被扔进了油锅似的,又朝地面上蹦来!更不寻常的是,水池里的鱼也拼命往岸上跳。这奇怪的景象让叶悠然同时注意到,装生鲜的大桶不小心弄翻,漏出来的鱼虾再多,也早该被府里上下齐心协力清理完了,可鱼虾还是不断地冒出来…… 动物反常,或许是天像有异。 少年抬起头,黎明灰白的天空显出奇异的色泽,浮云气象万千,狰狞蜷伏如同巨龙临渊。 “叶悠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来人穿得凉快,单脚跳了几步避开水洼,粉嫩可爱的胖胖的圆脸,正是隔壁的沈夜舒。 “喂,我说你府上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进来了?”沈夜舒一见面就扔过来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是啊,刚刚进来了奇怪的东西,走到我面前来了……”叶悠然翻白眼。 沈夜舒左顾右盼,半晌才意识到对方是在说他,随即反驳:“我才不是东西——”又意识到不对,“呸!你……你才不是东西!你全家都不是东西!” 两个少年互相讨厌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的个性太相似了。同样是生人勿近、傲慢骄纵的十五岁少年,一碰面总是会以争吵开始,以更激烈的争吵结束。 不同的是,叶悠然的毒舌段位更高一点。而沈夜舒总是反应慢半拍。 龙就是他们争论的导火索,没有之一。 这次也不例外。 “你老是要饲养龙,才会招惹来妖物进府。”沈夜舒气愤地说,“我早告诉过你,龙也是妖怪的一种。” “我也告诉过你——龙是神,不是妖。”叶悠然同情地斜睨对方。呵,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不会就是你这个龙套脸弄出了这么幼稚的事情吧?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怀疑——”沈夜舒脸色有点惊恐地环顾四周,“你府上有妖物。你们家最近有没有什么陌生人进来?” 叶家最近出现的陌生人,只有那个媒人。 叶悠然打听到,那人叫裴昀,年纪轻轻就官拜陇右大将军。和叶铿然不同,他完全没有三军将帅应有的模样,白衣翩翩潇洒爱笑格外讨人喜欢。府中上下都对这个客人赞不绝口,连叶老爷子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和他关在屋子里不知道谈了些什么,竟然态度大变,接受了哥哥的婚事。 听说将军大人这次是到荆楚之地来办军机要事,顺便替叶铿然做媒的。 这个“听说”,当然是裴大将军自己说的,可横看竖看,很让人怀疑这所谓“军机要事”其实就是吃喝玩乐才对!不说别的,单就算算他们的脚程,叶铿然的家书到了四个月,媒人才姗姗来迟。叶悠然太知道自己哥哥的性格了,有板有眼,从不拖沓。 能一路走得这么慢,必然是被将军大人给拖后腿的。这个推测也很快得到了验证……叶悠然从自家老爹口中得知,将军大人一路上拜访朋友,走走停停,还干出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比如循循善诱叶铿然朝护城河里吐口水…… 这人绝对不是正常人的思路啊喂! 表面上对沈夜舒的话不屑一顾,叶悠然心里要说不恐惧却是假的。不知道这个裴将军究竟有什么目的,又会做出什么事来?于是,少年有事没事就找机会紧跟在他身边,后来裴将军也发现了:“你对我很有兴趣?” 叶悠然眉心一跳。对方已经察觉到自己被盯梢了? “可我对男人没兴趣。”裴将军严肃地说,“对不起。” “……”你想多了! “听说你想养龙?”裴将军饶有兴味地提起龙的话题,“我记得《左传》中记载夏朝国君养龙,最终也以失败告终。上古时期的人们灵性未褪,能与天地自然对话,一国之君想驯服龙,尚且不能成功,你觉得自己真能做到吗?” 叶悠然沉默片刻,说了一句:“不试怎么知道?” 一事能狂即少年。 “你爹说你玩物丧志,我倒觉得他错怪了你。”裴将军微笑,“‘玩’到如此执着,本身就是志向。” 叶悠然身子一僵,从来没人这么说过。 ——他真的是妖怪吗? 夜深人静,叶悠然和沈夜舒悄悄趴在裴将军的屋顶上。 从瓦片缝隙透出的微光,可以看到裴将军给自己弄了一大桶水,正准备开始洗澡。 叶悠然朝沈夜舒使了个眼色,后者将手里早就准备好的掺了沙子的黑鸡血倒了下去…… 下面顿时传来一声惨叫! 两个少年迅速溜下屋顶破门而入,只见鸡血和沙子流了一地,热气扑面而来,裴将军站在满地热水中跳脚,面对突然闯进来的两位不速之客,他在百忙之中扯过一件衣服给自己披上,热气蒸腾中表情痛苦:“啊啊,你们干什么?” “你还好吧?”叶悠然明知故问,“我们路过。” “你们竟陵郡的水矿物质太多了!竟然有沙子!啊,这是什么……”裴将军把从后背上抹了一把的手伸出来,鲜红血迹点点——虽然是鸡血,但乍一眼看上去仍然十分惊悚。 叶悠然不为所动,若无其事转到他身后——那件衣服,到底是为了遮羞,还是为了遮住身后不小心露出的尾巴? 裴将军跳起来:“你干嘛?啊,你果然还是对我有不该有的想法!我已经拒绝过你了!” “……”谁对你有想法啊! 要不是沈夜舒那个神棍说黑鸡的血和沙子能让所有的妖怪现形,就算不能完全显形也至少会露出尾巴,叶悠然根本不会拿出宝贵的睡眠时间,来做偷窥别人洗澡这么无聊的事。 “你藏不住的,妖怪!”沈夜舒抓着几道黄色的符纸,想要贴到裴将军的脑门儿上。 若是在平时,裴将军可以使出轻功,瞬间跃出窗外,但现在问题是……他没穿衣服。 就在悲摧的裴将军被两个少年绕着大木桶围追堵截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你们在干什么?” 几个人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叶铿然站在门口。 于是……定格在严谨自律的叶大少面前的场景,是裴将军抓着唯一一件遮羞的衣服,叶悠然保持着双手向前伸袭胸的姿势,沈夜舒则想要抱住裴将军的后背。 四 夏夜蝉声隐隐,叶大少额头的青筋也是。他冰冷的目光扫过弟弟的脸:“你,跟我来。” “……”哥哥你误会了!你那一身杀气是怎么回事?从来不发脾气的人生起气来会杀人吗? “快点。”叶铿然皱眉提高声音,“爹有点不对劲,他半夜一个人在厨房里做虾。” “啊?” 荷香芬芳的夏夜,厨房里也飘出椒盐龙虾的香味。只是,一个寂寞的中年男人的背影半夜对着油烟挥舞锅铲,怎么看怎么有点诡异。 “爹。”赶来的叶悠然嘴角抽搐,叫了一声。 叶老爷子回过头来,那张脸上满是汗水……看上去就像泪水一样。他整个头颅都热得湿透了,额发正不停往下淌水。 “我随便说句让你做小龙虾,你觉得儿子的建议好,也不用大半夜吧。”叶悠然走上前去。 叶老爷子看着两个儿子,突然慢慢蹲下来,炉子里的火光映着他的脸,像温暖的回忆照在孤独的石头上。 他用双手捂住脸:“……我见到你们的娘了,这几天我每晚都见到她。她的眼睛虽然看不清东西,但只凭香味就知道哪一碟龙虾是我做的。她说,哪怕什么也看不见,我的样子也清清楚楚刻在她的心里。我在梦里笑醒,可是一睁开眼,耳边所有的温柔话语都消失了。” 叶夫人去世了三年。她走的时候是冬天,那时,吃不到她最爱的小龙虾。 门外的黑暗无声搅拌,温柔肆虐的夜雾潮湿了少年的双眼,他的手靠近炉膛,火苗也烫到了指尖。 “好了,”叶悠然突然发怒站起来,“不要老是说这种话了!去世的人已经不在了,爹你想怎么样呢?” “悠然!”叶铿然沉声喝止。 无名的怒火让叶悠然不甘示弱,他猛地一挥手,将炒好的龙虾全挥到地上,雪白的瓷盘碎裂,静夜里声音清晰惊心。 龙虾滚在地上脏了,像叶老爷子愕然狼籍的表情。 “她活着的时候就够烦的了,去世了更烦!我被她管得喘不过起来,现在好啦——耳边清静了……” 一巴掌打在叶悠然脸上! 少年嘴角带着血痕,愕然偏过头去。 “你娘是最好的女人,也是最好的母亲,没有任何人有资格这么说她。”叶老爷子双手颤抖,“你,更不可以。” “爹!”叶铿然大步走上前来。 叶老爷子推开大儿子的掺扶,把地上已经脏了的小龙虾一只只捡起来,叶铿然也弯腰去捡,龙虾上沾了血,不知道是谁的手指被瓷盘划破。 叶悠然怔怔看着他们,突然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跑开。 凉风灌进耳畔,少年拼命朝前狂奔,干冷的空气很快灌进胸膛,里面火辣辣地灼痛,他不知道自己在逃避什么,又在愤怒什么,只觉得每一口呼吸都凌冽像刀锋。 直到再也跑不动了,他颓然倒在荷塘边,任由荷叶宽厚的手掌拍打着水面,任由星空低垂如微阖的双眼,任由记忆的潮水悲伤漫遍全身。不知过了多久,清凉透骨的夜风里,一只手放在他的肩上。 叶悠然猛地睁开眼,看到了叶铿然的脸。 “回去吧。” “不用你管。”叶悠然扭过头去。 “悠然,”叶铿然注视着他,言简意赅地说:“我后天回军营。” 本来打定主意什么也不听的叶悠然愣了一下,半晌,终于本能地问了一句:“这么快?” “战事吃紧。”叶铿然说,“成亲以后我住长安,见面少,你照顾好爹,自己保重。” 叶悠然这才想到,哥哥“嫁”到女方家里之后,能见面的机会的确更少了,这个时候他该说点什么?说“你放心地入赘去家里有我”、“到了别人家伺候好岳父岳母舅兄哟”还是“听说未来嫂嫂很彪悍别怕你被欺负了就大胆地回来还有爹和我”? 无论哪种听起来都有反讽意味吧……叶悠然只有嘴角动了几下,还是无所谓的表情:“哦。” 长大后,他们兄弟的相处方式一直就是这样。 叶悠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自己房间的。 今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他的脑子浑浑噩噩的,连蛙鸣也寂然停歇的深夜,少年却清晰听到了自己内心汹涌的遗憾。 那只穿山甲不知道什么时候爬过来了,在他脚边撒娇地转圈。叶悠然拎着它的脖子,任由穿山甲短短的四肢乱蹬,蹬得少年也有些心烦意乱。他逗着手边的穿山甲,第一次怀疑它是否真的会长成龙;又或者,第一次开始怀疑……它能否长成龙,是不是真有那么重要? 人生总有些时刻,会对自己多年用尽气力追求的东西心生微微的动摇。那种疑惑,比被群星撼动的夜色还要沉默和纷乱。 “嗨,”一个声音笑眯眯地从窗口传来。 “谁?”叶悠然抬起头,眼里没有平时慵懒的优雅,冷冰冰的烦躁和敌意一览无余。 裴将军的脸出现在窗口,手里拎着半沓破烂的符纸和一壶没开封的雄黄酒:“你们的东西,掉在我那里的。” “……” “你还没到喝酒的年龄吧,”裴将军不请自来,把那壶雄黄酒摆在桌上,“但我看你的样子,似乎想喝一杯?” 叶悠然的确是第一次喝酒,他试探地喝了一口,立刻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脸涨得通红。 “味道怎么样?”裴将军乐了。 “……不好喝。”叶悠然瞪着他,“你们军营里能喝酒吗?” “不能。”裴将军将杯中酒享受地喝完,“但我会偷偷喝,偶尔开个小差。” “打仗也能开小差?将军不是应该日夜练兵,无时无刻不考虑怎么打赢敌人吗?”叶悠然鄙视他。 “打仗是很重要。”裴将军摊摊手:“但不让任何事成为我人生的全部,这样更容易快乐一点。” “可所有人都说,心无旁骛、执着坚定才能成大事——就像哥哥那样。”叶悠然翻了个白眼。 “所以世间成大事者,大多数不快乐。”裴将军微笑,“另外,你已经说了好几次‘哥哥’如何如何,你似乎很在意别人拿你和叶铿然相比较?” 叶悠然手中的酒杯一僵,很久没有说话。 半晌,少年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随便他们,我不在乎。” 五 叶铿然和叶悠然年龄相差四岁。可无论是谁,都喜欢把两兄弟放在一起比较,哥哥的功课比较好,哥哥的武艺精湛,哥哥的气质沉稳……每当听到这些,叶悠然都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年长四岁当然比较沉稳,力气比较大,认识的字比较多……这有什么奇怪的呢?为什么要专门拿出来比较?脑子进水才会有这种比较吧…… 不得不说,两兄弟的关系很一般。 叶铿然天生冷漠,惜字如金,叶悠然则是万事无所谓的性子。自从哥哥去了军营,更是连书信往来也很少。 其实,叶铿然长得像母亲,有高挺的鼻梁和漆黑的眼睛;叶悠然则更像厨艺精湛五官也精湛的老爹,整一个精雕细琢的谦谦君子温润无暇。于是,又有人说,哥哥的相貌更有男子气概……每当听到这话的时候,叶悠然很想拎住对方的脖子让他看清楚——长得像爹的人是我好吧你个魂淡! 可是连爹自己,也比较喜欢哥哥吧。 母亲在世的时候,也一样。 杯中酒苦涩,叶悠然嘴角浮起一丝讥诮,只听裴将军突然说:“哦哦差点忘了!我还给你带了个小朋友来,喏,在那里。” 叶悠然醉眼朦胧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庞然大物趴在窗口。 “喂,人类。”曦和威严地开口打招呼。 “……”叶悠然双颊酡红,困惑地转动着眼珠,把目光投向裴将军。 “它就是龙,被你的穿山甲带路,到人间来游玩的。”裴将军眨了眨眼睛,仿佛在说“它就是猪”一样的肯定。 “我乃洪湖白龙世家第七世嫡长孙——曦和!”龙提高声音,天生的威仪也不能掩盖它是个话痨的事实,“黑鸡的血、沙子和雄黄酒那些东西,对我是没有丝毫作用的!” 唯一对它有作用的,是火。龙天生喜欢水讨厌火,当它玩够了恶作剧的游戏,躲在厨房里准备享用那十二车新鲜鱼虾时,一个中年男人半夜晃进来,默默地生火做饭,大半夜的弄出这么诡异的烟火,差点没把真龙呛得昏过去。 叶府的老男人真是欠揍,他的两个儿子更是,一个面瘫一个毒舌,最让曦和大惑不解的是—— “你们人类怎么会这么言不由衷呢?”曦和严肃地说,“我听到你心里说‘我想她,比你们更想她,你们不要再说了再说我就要哭了’,可你说出口的为什么反而是‘她活着的时候就够烦的了,去世了更烦现在好啦耳边清静了’?” 龙可以听心。 叶悠然的手指死死握紧酒杯。不会看脸色的话痨龙不识时务地继续吐槽:“你们叶家的先祖也是,明明不喜欢龙,偏偏要说喜欢。‘叶公好龙’什么的,人类真是奇怪的动物,言不由衷。以后不要说喜欢龙了,让我颜面尽失……” “被火熏得跳窗逃走结果笨到把尾巴卡在窗缝里拔不出来的家伙,有颜面这种东西吗?”裴将军认真地问。 “……”曦和瞪着这个虽然说是救了自己但实在罪该万死的人类,决定海量宽宏地不与他计较,还是教训少年为紧要,“况且,你娘已经去世了——你自己也说过啦,去世的人已经消失了。就算我给你雨水,也没有用处。” 在龙面前,少年所有的心事都敞开在无边的夜色里,无处隐藏。 龙是雨神,人间二十四个节气中的第一滴雨水,都只会降落在有龙出现的地方。 叶悠然执意养龙,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要那些雨水。 二十四滴雨汇聚在一起,凝结了各个季节之美的水,传说能让眼睛失明的人重见光明。 那,才是少年的执念,连生死也不能消除的执念。 “我听见你心里说‘她一直想看我们兄弟俩长大,成家立业,这一次哥哥成亲,她应该亲眼看一眼’,可是你明明知道她已经死了啊笨蛋,比你爹更笨……” “你很烦你知不知道?”叶悠然突然发怒打断啰嗦的龙,一挥手把桌上的酒杯全掀到地上,“她也很烦,真的烦死了!出门和朋友喝酒她要叮嘱好多遍别喝醉,我想穿薄点她唠唠叨叨个没完说穿少了会冷,玩个蛐蛐总是会被她撞见,说什么玩物丧志要趁年少多读书长见识……她对哥哥就很放心,逢人就夸赞哥哥,从不唠叨他! “我宁可去学堂听夫子摇头晃脑也不想在家里听她的废话。结果那次我一天没在家,她把我养了三个多月的蛐蛐弄死了——她说本来是想替我把笼子收起来结果蛐蛐跑出来了,她去捉结果不小心给压死了,我管她怎么回事啊!那只蛐蛐我养起来花了多少心血?我已经和沈夜舒那个龙套脸约好了斗蛐蛐,互相都放出狠话来一定能打败对方,这下我怎么办?不用比就输了。我把房间里能砸的东西都砸了,冲她大吼了一顿,她几天没敢再唠叨我。 “结果那一年冬天……她就去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次她为了捉逃出笼子的蛐蛐,在台阶上还摔了一跤,她的眼睛那时候已经不太看得清东西了。眼睛不好就不要说那么啰嗦啊,不要一天到晚唠叨个不停管东管西啊。”大颗的泪水顺着少年的脸颊流下来,“蛐蛐的事情我三天就忘了,可是她走了三年,我每天都在想她在世时的样子。” 叶悠然先是哽咽了几声,接着难以遏制地痛哭出声,那种哭声近似于狼嚎。很难相信,一个轻狂单薄少年身体里能爆发出这样压抑的思念,像子夜深暗的峡谷里奔突出的岩浆。 六 这夜下了一场大雨,荷塘里许多荷花都被雨水打开了。 叶悠然哭累了,像小孩子一样蜷成一团,屋里最后的烛火也燃尽,淅沥雨声中黑暗缓缓流动。 迷迷糊糊中,有个温暖熟悉的怀抱将他抱起来,他挂着泪珠的嘴唇喃喃颤抖:“娘。” 滴雨的窗下,裴将军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那条龙没有见过叶夫人吧,怎么能变得那么像一下子就过关了?” “我想你误会了……”曦和满脸无辜地出现在他身后,“我是一条严谨的龙,绝不会变成人类的模样去骗人那么狗血的。” 叶夫人早已度过轮回,不可能再回来了。但这事实对少年来说太残忍了点。所以他们两人,不,一个人和一条龙商量要怎么安抚少年,哪怕是给他一个虚幻的慰藉。 “你还没行动?”裴将军和曦和对视一眼,“那里面的人是谁?”瞬间,他们都从彼此的目光里看到了惊恐—— 鬼? 屋子里很暗,裴将军壮着胆子把灯笼举高一点,只看到一个飘忽的背影把叶悠然放到床上,替他盖好被子。 是叶夫人的鬼魂不散,雨夜悄然前来?虽然黑暗冰凉,但那么毫无违和感的温柔,的确只有母亲才能给吧…… 正在裴将军考虑要不要逃走的时候,门突然一声轻响。 那个鬼从黑暗中走了出来,整张脸和颈子像是水池里的荷花,浮在漆黑的夜色中;手也苍白醒目。 裴将军的嘴角抽搐了几下:“……” 在灯笼的光线之下,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他绝对想不到的人—— 叶铿然。 叶家长男穿着一身黑衣,衣衫的颜色与夜色融为一体,只露出头颈和双手,所以才会出现刚才的画面…… “你怎么在这里?”两人同时脱口而出。 没错,刚才在弟弟哭累睡着了之后,进去给他盖被子的人就是叶铿然。 虽然早就听说过叶铿然长得像叶夫人的事实,但这种乌龙还是让人很难一下子接受啊……那句古话怎么说来着,长兄如父。虽然年长四岁但怎么也该像另一个父亲,而不是像另一个母亲吧! “你们兄弟,其实感情不错啊。”裴将军干笑。 叶铿然点头:“小时候悠然也很粘我。我水性好喜欢在河边玩,他怕水却还是要跟着。有次,几个邻居的小朋友落进水里,我去救他们,结果自己腿抽筋了,那时我想自己应该会被淹死了……不会水的悠然却跳了下来,他把自己的衣襟结成条捆在岸边的芦苇上,冲进水里拉我,芦苇承受不了两个人的重量,很快断裂开来。 “所幸,”叶铿然不知为何稍稍停顿了一下,“后来有大人经过,把我们两个都救了上来。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哪怕在战场上生死一线的时候,我也没有忘记弟弟毫不犹豫跳下来,身后绑着雪白芦苇的样子。” 他很少说这么长的话。或许今夜,大家都有些不同。 “有些话要坦白说出来,对方才会明白。家人之间,反而最不容易坦白呢……”裴将军把双手枕在脑后。 两个男人坐在雨中的石头上聊天,没有注意到身后不远,烛光再次亮了起来,少年穿着睡衣怔怔站在窗前。 他想到了很多被自己刻意遗忘的事情。 想到半个月前收到战报,爹痛哭失声的时候,他以为哥哥死了,那一刻,他也胸口仿佛什么被骤然掏空; 想到娘亲去世的时候,兄弟两人默默在灵堂里跪了一夜。那一夜,他们能从彼此眼底看到人世间唯一的慰藉。 他们是兄弟,哪怕心中有再多的不屑、不平、不以为然……他们仍然是血脉相连,无可替代的兄弟。 细雨中,只见叶铿然仍然坐得笔直:“其实我从小一直很羡慕悠然。娘一直最疼他,护着他——其实我有时候也想到娘那里撒娇,但娘对我一直很放心,放心得让我都不好意思撒娇了。有一次我摔伤了,本来想哭呢,但弟弟咧开没长几颗乳牙的嘴,先大哭起来,他一边哭一边说‘哥哥流血了哥哥好疼’,于是娘把他抱在怀里安慰,我就被坚强地晾到一边了。” 裴将军忍不住笑出声来。 “所以,父母无论用哪种方式疼爱自己的孩子,做子女的总会有那么一点不平。” 说到这里,裴将军停住了,叶铿然抬头看向前方。 叶悠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们面前,眼泪流了他满脸:“笨蛋。我也没有忘记掉进河里的事情,那时——看到你往水里沉下去,我想,从今往后我没有哥哥了。” 七 雨过天晴。 天亮时,叶府的十二车鱼虾突然全部消失不见,除了个别不新鲜的死鱼死虾被嫌弃地扔在厨房。看上去……就好像哪个大胃王来光顾过一样。 当然,只是看上去。旁人永远不会知道暴雨的夜里发生了什么,又有谁曾经来过。 肚皮滚圆的曦和心满意足地盘踞在裴将军身边,看着他收拾行李:“你要走了?” “是啊。”裴将军伸了个懒腰。 曦和跃跃欲试:“我还有许多东西没见识过,你这个人似乎见多识广,人间什么最值得一看?” 裴将军认真地想了想,回答:“浮云,朝露,远山和夕阳。” “咦?都是我每天能看到的。” “最美的景色总是让眼睛习以为常,最珍贵的感情也一样。”裴将军微笑。 “为什么浮云排在第一呢?”曦和缠着对方追问。 “浮云无形,变化由心,再自由不过,很美不是吗?”裴将军将门窗都打开。 作为一个可耻的吃货,曦和觉得最美的东西是洪湖八月的莲藕,但它还是被这句话打动了—— 浮云无形,变化由心。古人说“龙从云”,在洪湖龙宫的家族画像中,其他的龙都仿佛是云的实体,有的如骏马奔腾,有的如鲲翼垂天,有的携着黑色的闪电风驰电掣,有的驾着五色的霞光四海游曳。 而曦和,如果一定要将它比作云的话,也非常适合。它就是一团不加雕饰的滚圆的云。它的尾巴短而小,四肢都蜷缩在雪白的鳞片里,可爱得萌翻。 没错,曦和的原型,就像一只雪白的大号穿山甲……当年的叶公,就是被这团雪色穿山甲吓跑的。太幻灭了。 作为一条龙,曦和有点失败。 但作为一个吃货,它成功了。 细雨里有浓浓的花香,石桌上摆着美味的冰糖莲藕。曦和恋恋不舍地和叶悠然道别。 深情离别的时刻,叶悠然慢悠悠地来了一句:“对了,上次你说叶公好龙,我忘了告诉你——那个叶公,根本就不姓叶。” “……”叶公不姓叶他姓什么? “那位古人因为封地在楚国叶县,于是被世人称为叶公,真正的名字叫沈子高——隔壁那家姓沈的,才是叶公的第二十七世孙子。” “……”什么?就是那个听到龙就厌烦、就绕道走的自大狂? “你记仇记了这么久,人家的子孙早把你忘了。”叶悠然翻了个白眼,“见过无聊的,没见过拿一千年青春来无聊的。” 拿一千年青春来无聊的龙知道真相,眼泪掉下来。 “况且那件事,根本就是你的不对。”叶悠然继续发挥毒舌本色,“偶像就应该呆自己该呆的地方,供人膜拜就行了!跑到人家家里去得瑟什么?人家拿你当神仙哥哥崇拜,爱的就是不食人间烟火邪魅狷狂的你,你非要去人家身边现原形……不幻灭才怪!” “……”永远不要考验你的粉丝,永远不要和毒舌男话别。曦和明白时,已经太晚了。 这次,自尊心碎了一地的龙吞下瓷盘里最后一块冰糖莲藕,决定回洪湖隐居,如果一定要给这次隐居一个期限,它希望是一万年,呜! 尾声 曦和也有件事没有告诉少年。叶公那件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它是听洪湖龙宫里的史官讲的,它自己早就不记得了。 其实它挺喜欢叶家兄弟,没有一千年前的事情,它也想在叶家多玩几天。按重生后的年龄算,它实际上只有人类的儿童那么小呢,正是爱玩的时候。此前的几千年的自己过着怎么样的人生,哦不,龙生,它自己也忘光光了…… 凤有涅槃,龙有重生,前尘俱灭。 曦和是一条雌龙。虽然对龙来说,雄雌并不重要,但雌龙往往更容易冲动。 叶老爷子做的葱爆龙虾、醋溜青鱼、冰糖莲藕实在美味,当年龙循着香气跑过来,厨艺出众的男人也长得秀雅如玉,于是它天天跑到他家中蹭吃蹭喝,简单地说……被他饲养了。 养龙的技艺失传许久,叶老爷子是那个打破禁忌的人。 雌龙还有另一个名字,叫“龙女”。 龙女为叶家生下了两个儿子,奇怪的是,老大出生时完全是一条龙,而老二完全是一个人。人间多美好,有那么多有趣的时光和相遇,曦和不舍得那个生而为龙的儿子回到黑暗的湖底与鱼虾为伍,于是在襁褓中给了老大一颗龙珠——那是她身为龙的“眼睛”,强大的力量可以封印他龙的形态。 老二完完全全是凡人,甚至很怕水,有次身后绑着芦苇就跳进河里差点被淹死。龙左思右想,觉得凡人的身体还是太柔弱了,万一她不在身边他遇到危险该怎么办呢?于是她也在老二熟睡的时候给了他另一颗龙珠——也就是,她身为龙的另一只眼睛。 古人说画龙点睛,并非是没有道理的。 龙的精元都在一双眼睛里。失去了眼睛,她不仅灵力渐渐消褪,凡人形态的身体也开始失明了。她活了几千年,终于即将面临死亡和重生。 其实仔细推敲起来,她的第二只眼睛不是非要付出不可的。如果老二知道,一定又要怪她多事烦人。可是她自己也不明白,怎么就傻笑着把仅有的光明也双手奉上,一点也不觉得可惜? 龙原本是有智慧的,被饲养之后,就变得昏招迭出了。说起来,曦和还干过一件更笨的事。在老二还是个婴儿的时候,有一次哇哇大哭怎么也哄不住,曦和见四下无人,于是悄悄变出原形。 看到一只巨大滚圆又滑稽的雪白穿山甲出现在摇篮边,婴儿破涕为笑。 “龙。”曦和指着自己。 “龙。”牙牙学语的叶悠然瞪大眼睛,咯咯笑着模仿。 第5章 投鼠忌器 引子 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大明宫笼罩在一片薄雾的晨曦中。 李隆基与宰相张九龄席地而坐,天子的神色颇有些踌躇:“爱卿,朕今日不问苍生,却要问一件鬼神之事。” 张九龄风仪甚美,是学识渊博的诗人宰相。 “朕昨夜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中一只皮毛鲜红的老鼠能说人话。那老鼠自称名字叫做‘麒獡’,还说自己善于偷东西,能偷走人的时间。”天子的目光随即投向身边的铜镜,镜中白发染霜半枯槁,仿佛真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无情攫取人的时间,而衰老就像一阵风,在悄无声息而又迅速地逼近。 “朕的确觉得最近时间过得太快,快得不同寻常……世间真有老鼠,能偷走时间吗?” “臣闻所未闻。”张九龄神色微微诧异。 淡金色的晨光落在辅臣的眼角,那里已有岁月无声的雕刻,内敛着温雅醇厚的风华。 “而且臣觉得,”张九龄沉吟片刻,“比起被偷走的时间……那些被时间偷走的东西,才更令人惋惜。” 一 齐硕的名字来自《诗经·硕人》,“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人如其名,她一个妙龄少女。 这位妙龄少女却算不得淑女,因为她还是位君子——梁上君子。 小女贼爱穿红衣夜行,大多数时候挥金如土,少数时候接活儿。半个时辰前,她在聚珍阁点了一碗八宝饭,坐在屋檐上吃完,甜得心情都温柔起来,此刻,她趁黑摸到了荆州长史家,不禁连连摇头叹气。谁让堂堂长史大人的府邸,连半个守卫也没有?家徒四壁破破烂烂也就算了,古玩字画也没半幅,不能怪见多识广的小女贼嫌弃。 好在她想偷的也不是金银珠宝,只要有那样东西就够了。齐硕刚准备行动,突然听到梁下有声音。她忍不住朝下看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她竟亲眼目睹了一场谋杀案。 “你们不能杀我,咳咳咳……!”沙哑的声音,听起来是长史大人。 “快把东西交出来,就饶你一命!”很应景的入室打劫台词。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东西……”眉目清俊的长史大人看上去病的不轻,都被刀架在脖子上了,还舍不得身外之物。 “那就别怪我们心狠手辣!”只听手起刀落的声音,长史闷哼一声,踉跄几步,衣袖扫到了桌案,烛光被带得剧烈晃动。 从齐硕的角度,可以清楚看到对方胸前殷红鲜血汩汩流出,随即颓然倒地,双目微睁,死不瞑目。 杀人者利落收刀,悄无声息地离开。 梁上的齐硕在黑暗中骤然屏住呼吸,直到一切归于寂静。许久,一摸自己的后背,全是冷汗。 天刚蒙蒙亮,街上的店铺都关着门,齐硕溜到一座屋檐下,敲了三下门。 门开了,后面站着一个年轻人,他迅速把少女放进来,随即熟练地关上门,锁好木栓。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失手了。”齐硕的心情明显不好,不仅没偷成东西,还目睹了一场倒霉的凶杀案,把吃过的八宝饭全都吐出来了这种事她会说吗? “怎么会失手的?”年轻人似乎有点不甘心。 “运气不好。”齐硕不耐烦地说,“给下一个单子吧。” 年轻人倒不再追问,递给她一样东西,“这是上次的酬劳。”那是一块夔龙纹玉璜,玉色深沉,价值连城。 “谢了。”珍贵的古玉被齐硕随便往口袋里一扔,她转头对年轻人说:“对了,别把我昨天去过长史府的事说出去。” “你放心。”年轻男人穿着倒是很有书卷气,右眼下有一颗泪痣,让原来平凡无奇的面孔显出几分惊心动魄的艳色。但若不细看那颗痣,便只会觉得他一双乌黑的眼睛就像圆润的算盘珠子,商人气质显露无遗,市侩而可亲。 齐硕只知道他姓杜,是岭南来的采玉人,也是最近几年很受欢迎的杜氏玉器铺的掌柜。 杜氏玉器铺店面虽然不起眼,但生意一直很好。他家的玉与别处不同,每个人都只能在他的店里买一块玉,第二次来买的,无论价钱开得多诱人,都被委婉谢客。而且,不管多久前来店里买过玉的人,杜掌柜的都记得,绝不会卖重复。 当初齐硕来店里偷玉,被他抓住,本来以为要被剁手指的——毕竟偷东西多了,总有不走运的一天。但杜掌柜不知道是看她一个稚龄少女美貌没下得去手,还是见她身法轻捷聪明伶俐还有利用价值,留了她在身边。这几年来,齐硕白天在店里做点清闲的打杂,晚上就去替杜掌柜偷东西。 杜掌柜的要偷的人家非富即贵,但目标却不是值钱的金银珠宝,而是些纸片书信。 齐硕不识字,当初杜掌柜的对她手下留情,这几年来也待她不薄。况且,有个住处比流浪街头好,风雨交加的夜晚不想出门的时候用被子蒙着头,能假装自己有了个家。 于是她不去打听,也懒得打听自己偷的是些什么东西,以及,杜掌柜除了开玉器铺子之外暗中还做些什么生意。 齐硕偷过很多东西,但最喜欢偷的,还是玉。 坚硬的翡翠,温润的蓝田,鲜红的玛瑙,洁白的昆仑玉……以前没人雇佣她的时候,她偷得最多的就是各色美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身上佩玉的男人们大多出身不坏,他们对一个十三四岁的美貌少女没有戒心,其中也不乏清俊优雅的,她于是演一场好戏先偷他们的心,再偷他们的玉。 自从被杜掌柜雇用,她没了偷玉和调戏美男的机会。 杜掌柜的店里美玉应有尽有,只要她完成任务,再好的玉,也不过是探囊取物。 上次她要了一块半尺高的白玉飞天,上上次她要了一只殷商紫玉鳖,这次要的战国夔龙纹玉璜,杜掌柜都双手奉上,毫不为难。 二 这天玉器铺的生意一如既往地好,不过,直到傍晚,才听到几个客人带来昨晚命案的消息。 “听说长史大人昨夜被杀了!” “啊?怎么回事?” “我听在府衙里的哥们儿说的,好像是入室抢劫谋财害命。” “哦……” 长史名义上是刺史的左右手,可惜是个有名无权的闲职。听说这一任的张长史曾经还是朝廷的中书令,因为直言进谏冒犯了龙颜,才被贬官到荆州的,但因为他格外低调,城里的百姓几乎对他没什么印象,也就更加可有可无。 而昨日齐硕去偷的,正是这长史府。 杜掌柜听到消息时正在悠闲地打算盘,齐硕忍不住看他的神情,本来以为他有话要问自己,结果杜掌柜头也不抬地说:“把账簿拿给我。” 前几天杜掌柜支了一大笔银子给荆州城最好的殓妆师,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对死人的脸感兴趣起来。那笔帐记下的时候,齐硕正好在场,如今想起来仍然有点起鸡皮疙瘩。 这时正是傍晚时分,几绺无赖的夕阳还缠着远山,半枚朦胧淡月矜持地从天边升起。 齐硕将账簿递给杜掌柜时,听到一阵脚步声,有客人来了。 一个年轻的异乡人嘴里叼着根稻草,大步走进店里来,与荆州本地人的装束稍有不同,他的衣襟随意地打成结,落在他身上的晚霞格外潇洒不羁,金黄酥脆。他也不看玉器,倒是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杜掌柜:“喂,杜欠揍!” 杜掌柜抬起头来,眼前一亮,站起来快步迎向客人,两个男人像久违的老朋友一样拥抱在一起。 “我说算着脚程,你今天就该到了!”杜掌柜神色与平时有些不同,“一路可好?” “好得很,特别是进了荆州城,我只要问起‘杜氏玉器铺’,哪里都有人给我指路。”对方认真地说,“想当年你流着鼻涕玩泥巴时,自己拿粘土烧陶罐,烧出的陶罐连狗都嫌,委委屈屈地撒了泡尿在里面……唉唉,如今你竟然能卖玉了。” 杜掌柜神色复杂:“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在损我呢?” “你千万别想多了!”对方连忙解释,“我当然是在损你!” “……” 向来矜持喜怒不形于色的掌柜似乎在调整自己的情绪,和气地说:“我给你准备了一块玉。” “要钱吗?” “不贵。” “……难道不是免费吗?我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我千里迢迢来找你,就剩下这几个铜板了!”对方用从怀里摸出几个铜板,高高抛向空中,那被抛出去的铜板明明散向不同的方向,也没见他脚步移动,就一个不少地接住了。 那人笑眯眯地在指尖转着铜板:“再要拿钱买玉我只能去卖身了,听说荆州城的美男子多,我这样的姿色卖不卖得出去还是个问题……”杜掌柜用力拉着他的手往内堂走,强行打断他的吐槽,一边吩咐身边的伙计照应生意,一边对齐硕说:“齐硕,你过来。” 齐硕满头黑线地跟着他们,终于忍不住问:“杜欠揍?”认识虽有许久,她却一直不知道杜掌柜的名字。 “……”杜掌柜明显被呛了一下。 客人哈哈大笑。杜掌柜难得地恼火:“裴豆豆,你够了。” “……”真是够了,两个大男人你们能再互黑得彻底点吗?就在齐硕决定不再理他们的时候,只听杜掌柜说:“我叫杜清昼,清楚的清,昼夜的昼,不是什么欠揍。至于这个嚷着要去卖身的二货,你叫他将军好了。” 将军? 齐硕行走江湖消息还算灵通,却只听说过天下有一位大名鼎鼎姓裴的将军,可是,总不可能真的是那位吧?那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荆州小地方?又怎么会满口胡说八道,与一个卖玉的商人称兄道弟?但,刚才他接铜钱的身手,轻功绝世四个字,是当得起的。 一定,只是凑巧同姓吧。 在她满心纠结时,几人已经走到了内室。 内堂里除了休息的几间房,还有一间小室,是杜掌柜的书房。以前从没有外人进来过,齐硕也只进来过一两次,墙壁上挂着一幅水墨画,月下山川静谧如诗,落款处题着几行字。 杜掌柜将画卷起,只听一声轰然低响,墙面竟然随之慢慢挪开。这间书房里有暗室!齐硕一愣,杜掌柜已经拉着将军的手钻了进去,后者大叫抗议:“不是吧!茶没喝上一口,饭没吃上一顿,买块玉还要故弄玄虚,你的玉能吃吗不能吃就算了……” “嘘。”杜掌柜轻轻打断他的吐槽:“玉有灵性,不可唐突。世间美玉,吸收了千百年日月霜露,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看就看。惊了美玉的精魄,只怕有祸患临头。我给你的这尊玉,更是羊脂白玉中的极品。连我见它,也要虔诚熏三柱香才敢碰触。” 几人走过一段暗道,终于到了稍微宽阔的地方。眼前骤然传来朦胧的微光,齐硕和将军都停住脚步。 那是一尊惟妙惟肖的玉人,竟与真人一般大小,也与真人一般形态! 齐硕看得呆住,只觉得那玉像无一处不美,却又像有哪里不对,她一时间说不上来。 杜掌柜果然取过三炷香,朝玉人虔诚供奉。 将军上下打量与人同高的美玉,随即回头:“五个铜板,成交!” “那可不行。” “六个,不能再加了!” “我说过,我的玉,不贵。”杜掌柜和颜悦色地,“只要你一条命就可以了。” 他话音刚落,一道暗箭从墙内射出,正中将军胸膛!鲜血飞溅时,只听石壁轰然巨响,一座铁笼子从天而降,把将军牢牢锁在其中! “你的武功太好,我不得不费些周折,见笑了。”杜掌柜心平气和地说。 鲜血从将军身下流出,他被困在笼子里,半晌才勉强动弹了一下:“果然是……特别的见面礼……” “你在信中说,路过楚地,要和我一起去看老师。现在,恐怕只有你一个人能去了。”杜掌柜摇头,眼神还是亲切的,“就在你来的前一刻,我听到消息,老师昨夜在自己府中被人刺杀了。” 一口血从将军口中吐出来,他的脸色到这时才惨然剧变。 齐硕早已被眼前的变故骇得无法动弹,此刻更是茫然……长史张大人,那个俊雅如江南暮春的中年人,是他们的老师? “荆州长史张九龄,在被贬官之前是朝廷的中书令。”杜掌柜仿佛看得懂她的疑问,耐心地告诉她,“他是我朝唯一出身自岭南的宰相,也是我和将军的授业恩师。我们家乡在岭南,那是达官贵人口中的‘蛮夷之地’,可是老师一改风气之先河,他谦谦君子,正直有节,被世人赞为‘曲江风度’。 “老师在朝为官的时候是出名的美男子,那时的士大夫骑马时都要把笏板插在腰带上,老师身体弱,无奈之下常派人在旁边拿着笏板,后来,朝廷为此专门设立了笏囊。 “即使在他罢相之后,面对一堆推荐官员的奏折,皇上也时常问:‘你们推荐的人,风度比得上张九龄吗?’而百官常面面相觑,竟无人能答。” 杜掌柜说起自己的老师时,仰慕崇敬之情溢于言表,眼底的热切也毫不虚伪——就像他见到将军时的热情一样。 那种黑暗,亲切得理所当然。 他书房里那幅月下山川图,取的就是张九龄《望月怀远》的意境,落款的两行小字,便是其中的名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只是齐硕不识字,所以不知道罢了。 “天涯共此时。”将军笑了几声,“很好。”然后又吐出一口血,头朝旁一侧,再没有了声息。 “替我看好他。”杜掌柜吩咐齐硕,“你的下一单任务,来了。” 三 铁笼子不大,栅栏之间的缝隙刚好够一条手臂伸进去,齐硕把那不知是死是活的人拖到铁笼子边沿。 她正在想这人还有没有得救,对方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你叫齐硕?”少女一怔,只听他接着说:“你的名字一定是来自《诗》。” “……”被那样的目光注视,齐硕不由得微微脸红恼怒地低下头去,哪有人在这种时候还管女孩名字的? 杜掌柜曾经告诉过她,诗经里有一篇《硕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齐硕都听不太懂。但“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她却大致能懂是形容女孩美丽大方的。 “诗经里有一篇,”将军认真地说:“《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就是那个胖老鼠的硕吧?” 齐硕的心中顿时奔腾过一万匹草泥马:“不、是!” “你是小偷,而且是惯偷,我看你手上长茧子的地方就知道了。”将军眯着眼睛,半死不活地说。 少女后背一僵。 “想问我怎么知道?”将军突然微笑,“因为我也做过小偷啊。” 齐硕瞪着他,一时忘了发怒。 “我小时候肚子太饿了就去偷吃的。那时,我八岁。”将军看着自己的双手,“如果不是遇到老师,我也许现在还在偷呢。” 空气里弥漫着血腥味,只见那个男人转过头来,眼底也有些血腥的味道:“我六年没有见过老师了,谁知道,这次只差一点,就能见面了。” 齐硕默然,她亲眼看到的长史不瞑目的画面再次浮现在眼前。只是这一次更加触目惊心。 “唉,每次不听老师的话,似乎就会让事情变得麻烦啊。”将军满不在乎地说,鲜血从他的额头流下,把原本俊美的面孔糊得乱七八糟,“老师让我做京官,我偏偏要去边疆;老师让我从文,我偏要习武;老师写信让我不要来楚地,我偏偏来了……” 他神色一黯,剧烈咳嗽了几声,顿时又吐出大口血来。他吃力喘息着,把嘴角的血迹抹去。 四周昏暗,那尊玉的微光照在他苍白的脸上,神情令齐硕也有点不忍。她轻声问:“你真是陇右的探花郎将军?” 陇右大将军裴昀,文进士出身,十五岁高中探花却不在长安做官,一身白衣前往陇右挂帅,麾下部队悍勇令吐蕃人闻风丧胆,听说西南地区有襁褓中的小孩儿夜哭的,爹娘会在大门口挂裴将军的画像,鬼神见愁。 “你既然知道我是那个不靠谱的探花郎,”将军似笑非笑,“那你想必也知道另一件事?当年同榜的状元与我师出同门,他的名字,叫做杜清昼。” 齐硕一愣。 虽然齐硕知道杜掌柜不简单,但她也绝没想到,他曾有这样光华照人的过去。 就在她怔怔出神时,眼前猛然天地倒置!一股大力将她掀翻在地,她的右臂连同半个肩膀都被拉进了笼中,颈上则一阵剧痛—— 一块破裂的翡翠抵在她的颈脖上,血珠顿时沁出。 翡翠是玉石中最为坚硬的,破裂的翡翠刃口胜于刀剑。 这块翡翠齐硕很熟悉,是铺子里的东西,对方是什么时候拿到手的?……齐硕脑中电光火石一闪,只有那个时候!他把铜墙往空中抛去,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铜钱上,而当他轻松收手,掌心握住的除了自己的铜钱,还有这块翡翠。 直到这时,齐硕才相信,他真的是那位世人口中的探花将军,白衣修罗! 将军的眼里精光骤现,明亮得惊人,哪里还有半分重伤的虚弱?他把另一半破裂的翡翠从胸前摸出来,碧色流动的玉石上沾染了丝丝血迹:“那一箭的力量真是霸道,如果不是这块翡翠,我不死也要掉半条命了。” 他的确受了伤,但远远不如她想像的伤得重。他的确几次吐血,但那也许只是因为……伤心。 “你从一开始就什么都知道?”齐硕动弹不得,吃力地问。 “老师给我的信里,已经提醒过我了。”将军笑了笑,满脸的血迹使这个笑容并不好看,“但我还是——想自己亲眼看到。我们自幼就是玩伴,又一起拜师,一起科举,一起入朝……那些时光,并不是假的。” 齐硕颈脖上一凉,更多的血珠沁了出来。 “现在我说,你做。”将军的话语调不高,却有种统帅三军,伏尸百万的人才有的压迫感,“把机关踢开。” 随着低沉的机关启动声,铁笼子缓缓升起,将军顺手点住齐硕的穴道,纵身翻滚而出! 逃出笼子之后,密室还有一道门。将军摸遍了墙壁,却没有找到机关所在。最后,他的目光落在那尊玉像上—— 他在玉像上仔细寻找机关,突然,手中一顿,表情变得难以形容,“这尊玉是温的,有皮肤的温度。” 齐硕心头一跳:“暖玉触手生温,没什么奇怪的。” “玉能有心跳吗?”将军声音低沉,解开了她的穴道,示意她过来。齐硕把手放在玉像的心口,像被烫到般迅速缩回来! 真的有心跳! 玉有活的吗?或者……这根本就不是玉人,而是真人,被囚禁在玉衣里! “白玉京!”齐硕脱口而出。 古人相信玉衣能使死者肉身不朽,汉代皇族穿金缕玉衣下葬;但有一种玉衣却不是给死者的,而是给生者穿的,即为“白玉京”。齐硕在玉器店待久了,也听老师傅们说过些奇闻异事,说魏晋时有名士为了青春不老,给自己打造了一件白玉京,每日入睡时便钻进玉衣之中。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将军显然也听说过一些野史轶事,“白玉京既然可以穿上,就可以脱下来吧?”他贴在玉像的心口听了一会儿,“能不能长生我不知道,但里面的心跳很弱。” 玉衣打造得天衣无缝,浑然完美,让人无从下手。 “水。”红衣少女突然说,“玉的缝隙,只有水能渗透!” ——只是,暗室之内,哪里来的水呢? “让我来。”将军把手搁到玉像的心口处,鲜血顺着伤口流下去,丝丝染在羊脂白玉上,美得惊心动魄。 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咔嚓”一声轻响,玉衣裂开成十二片,声如五弦齐断!同时,暗室的门轰然一声,打开了。 一张栩栩如生的面具从玉像的脸庞边滑落在地,摔得粉碎。 玉衣里真的有人—— 将军把那失去依傍倒下来的人拦腰接住,突然脸色大变,失声喊:“老师!” 少女愕然回头,只见被囚禁在玉中的男子一身青衫,两鬓霜华,轮廓矜高,肌肤如月下聚雪。让人有片刻恍惚——假如世上真有“玉人”,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这张脸令齐硕莫名觉得熟悉……昨晚在长史府被杀的男人,和眼前人有些许相似!只是气质相差之远,如同赝品与真品之别。 四 刚从暗道出来,齐硕的眼睛一时有点无法适应明亮的阳光,就像她无法接收刚才发生的事情一样。 昨晚的命案现场,她在荆州长史府中亲眼目睹被杀的人……根本不是张九龄,只是一个长得有几分相似的人而已!真正的张九龄,被杜掌柜囚禁在暗室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变故陡生,疑团重重,齐硕正在犹豫着要不要设法通知杜掌柜,只听几声低咳声,是昏迷中的张九龄醒转过来。美男子的视线有点茫然地环顾四周,最后落在将军身上,只是一怔,随即微笑:“又长高了。” “老师。”将军的样子竟有点手足无措。 “长了个子,却没有长记性。”张九龄的声音明明虚弱得很,却清晰而有力量,“你不听我的,还是来了楚地。” 秋日夕阳从窗外照进来,照得书房异常温暖。平时谈笑自若的将军,听到这话竟然肃然一怔,不敢对答。 “罢了。”张九龄的声音温和并无责备,“无论怎样,都想走自己的路;无论怎样,都想来见我和清昼一面吧?” 将军缓缓抬起头来,双眸湿润。 这一刻,他不再是身经百战的将领,重新变回了那个饿极了去偷吃的,被长者温暖的双臂抱住的孩童。 张九龄按了按眉心:“今天是什么日子?” “八月初五。” “原来我已经昏睡三日了……”张九龄低咳了几声,“初二清昼突然来见我,说要送我一份大礼,然后我便失去了知觉。这几日,可又发生了不少事情?” 将军将自己到荆州之后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包括长史府中的谋杀。张九龄安静地听着。 “不仅是荆州城,只怕如今天下之大,”张九龄苦笑点点头,“很多人都想找我要一件东西。” 张九龄为官清正,守身如玉,原本很难有什么贵重的身外之物。 “四年前,皇上梦到一只皮毛鲜红的老鼠能说人话。那老鼠自称名字叫做‘麒獡’,还说自己善于偷东西,能偷走人的时间。皇上为此闷闷不乐,终日忧虑。后来李林甫请了个法力高深的道士入宫,道士说世间的确有麒獡这种妖物,而且,麒獡不仅能偷时间,还能把时间还给被偷的人,让对方重回青春与活力。 “圣人不语怪力乱神,我认为道士只是欺世盗名之辈,坚决反对寻找麒獡,几次与皇上意见相左,惹得龙颜大怒。 “后来那个道士又进谗言,说我之所以极力反对,是因为,麒獡就在我手中。” 张九龄是出名的美男子,又仿佛格外得到时光的怜惜,哪怕是繁重的朝务压身,两鬓染上霜华,他的身姿仍然笔直,眼睛温和常带微笑,看上去的确要比同龄人要年轻许多。曾有一次琼林宴,一位冒失的新科进士远远看见宰相大人侧影,竟将他误认成了一同及第的同学,一时传为笑谈。 “连皇上也听信了几分,我因为这莫须有的欺君之罪,渐渐失去了皇上的信任。 “后来我冒犯龙颜被贬官,谣言不知为何又从宫廷传到了江湖,说我饲养了麒獡;于是,隔三差五便有江洋大盗来我府中光顾。” 抓住盗走时间的小妖,逼它交还偷走的时光,就能重返青春……这样的梦,世间不只帝王会做呢。 难怪世人趋之若鹜。 这,就是那天齐硕在长史府遇见强盗的原因了。 “所谓不老,只是无稽之谈,我最近明显感觉体力不支,是老了。”张九龄无奈地说,“而且,我常常不知不觉就会陷入回忆中……想起年轻时的自己,想起旧人和往事。如今,我只想回故乡看一看。” 他微笑的视线看着窗外,神色分明是温暖的,齐硕却莫名有种不安的预感。 “好,等事情一了,我带着老师一同回故乡。”将军露出粲然笑容,“那时候,大庾岭的梅花恰好盛开,漫山遍野的白梅,比雪景还要壮美。” 张九龄笑着点头。 然后,他示意将军低下头来,在他的耳边说了句话。 将军的脸色变得郑重,半晌才低声应道:“是!” 五 几缕凉风缠绵在荆州古城的星夜,齐硕悄悄跟着张九龄和将军,看着师生二人上了简陋的马车,驱车赶到一处偏僻的农庄。 简朴的木门一开,欢声笑语顿时传来,孩童们的大叫大喊声比天空的繁星还要热闹。 “张叔叔!” “张叔叔,你怎么三天都不来看我们?你给我们带了什么好吃的?” “我要桂花糖!” “……” 红衣少女躲在屋梁上,突然有点后悔自己的好奇心了——下面实在太乱,耳朵被吵得发疼,孩童们像熬好的香甜粘腻的糖汁一样扑到张九龄身上,把他围得动弹不得。不知道是哪个懂事一点的孩子对其他孩子大叫:“别挤别挤,快让张叔叔坐下休息!” “不要紧。”张九龄的眼睛温暖如湖,指了指身后,“看,我给你们带了个哥哥来。” 孩子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朝后看,这才注意到跟着来的人。 “哥哥,你和人打架了,”一个孩童皱着鼻子鄙视地上下打量将军,“是不乖的坏孩子。” 将军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血迹,嘴角抽搐了几下,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 “你们把东西收拾好,跟着哥哥坐马车,去城外的新家去。”张九龄停顿了一下才说出后面的话,“短时间内,就不要回来了。” 孩童们又惊奇又兴奋。 “什么新家?” “张叔叔也一起去!” “我暂不同去,但我会去看你们的。”张九龄不知是在对孩子们说,还是在对将军说,“放心。” 孩童们对张九龄十分信任依赖,听他这么一说,立刻热火朝天地开始收拾东西,纸鸢、陶罐、蝈蝈笼子、卷了角的《三字经》、涂满乱七八糟墨迹的连环画…… 趁着孩童们收拾的空隙,将军见张九龄脸色不太好,便把他扶到旁边坐下:“老师,这些孩子都是你在荆州上任之后收留的?” 张九龄点头:“荆州几年旱灾,虽然有赈济和减免赋税,但还是许多人饿死,不少孤儿流离失所,我在街头看到几个衣衫褴褛的孩子在争抢一碗马尿,凄惨令人心酸,但官府收容孤儿在荆州没有先例,于是我就自己把他们收留下来,买下这间农庄来安置,供他们衣食,教他们读书写字。” 齐硕在屋梁上长长叹了口气,原来,张九龄大人没有偷偷养老鼠,却养了几十个孩子。难怪他自己的府宅寒酸破陋…… 天还没有亮,一切已准备停当。 张九龄执着将军的手又嘱咐了几句,看着孩子们一个个上了马车。抱着包袱的孩子们小脸上满是期待,七嘴八舌打闹不停。 就在将军纵身上马时,张九龄突然叫住他:“昀儿。” 将军从马车上回过头,张九龄的身形在星空下显得有些单薄,却温暖如灯,淡色的嘴唇动了动,最终却只说:“路上当心。” “放心吧老师!”将军一扬马鞭,“我把这些小家伙送到了就回来,往返只需要三个时辰!” 马车绝尘而去,碾碎一地星光。 风露中霄,张九龄静静伫立着,目送马车渐渐远去——大唐宰相的神色太过平静,使得悲怆更为醒目。 许久,他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这就是你的选择?”来的人是杜掌柜,星空下他的身影难以描画,宛若半身修罗,半身佛陀,“这么多年,你一点也没有变。” “你却变了。”张九龄的声音里有种东西令人心碎。 杜清昼脸色一僵,随即无声大笑:“何止是变了?自从我唯一的亲人死后,曾经的杜清昼,就死去了!” 张九龄温和的眼睛第一次出现悲伤的裂痕,他缓缓闭上眼睛:“这是我的错,没能阻止悲剧发生。只是,别再用更多的遗憾,来弥补曾经的遗憾。” 开元二十四年,安禄山讨伐契丹失利,依军法应处死;但安禄山深得圣宠,许多官员都替他求情。只有中书令张九龄和监察御史杜清昼力排众议,请求治安禄山死罪。杜清昼上书称“大唐律法,不可不尊;国之硕鼠,不可不除”,皇上将他们的奏折放到一边,保下了安禄山。 不久之后,张九龄被贬官;杜清昼被构陷入狱,而杜姐姐被安禄山的部下抓走,不堪受辱,触柱而死。 “老师说邪不胜正。但,你错了。”杜清昼说得云淡风轻,但空气中仿佛有根弦,无声断了。 四周沉默得死寂。 突然,一支羽箭突然自黑暗中射来,正中张九龄胸膛,他像融雪般缓缓倒下。 杜清昼几乎是本能地伸出手,想要扶他,可迟了一瞬间,便只抓到黑暗的虚空。 六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情,齐硕实在不愿意再想起。 天快亮的时候,将军驾着马车赶回来了。 也许他是在半路上发现了什么不对——他原本就是很难被骗到的聪明人,或许,只是因为对老师的话无条件地信任,于是当时没有细想其中的蹊跷吧。 他扑到尸体上的表情,齐硕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时她躲在暗处,看着将军的背影,不知为何就想起他在张九龄面前手足无措的样子,规规矩矩地摆放着手脚的样子。 张九龄的手里不知道紧握着什么,至死也没有放开。 她远远地看着,看着将军掰开逝者的手,里面是一朵已经干枯的花,花瓣染了血,别有一种艳色惊心。 那是岭南梅关古道的七角梅,颜色枯且脆,像是存放了多年仍然有残香的记忆。 那是关于故乡的记忆。 那一趟永远不能实现的归家的旅程。 “如今,我只想回故乡看一看。”她想起张九龄说这话时微笑看着窗外的样子,那种温暖比绝望更能击溃人心。于是,齐硕在这一刻崩溃地捂住嘴,在黑暗中无声哭了出来。 与她的泪水同时爆发的,是孩童们毫无顾忌的痛哭,所有的孩子都在星空下大哭了起来。 一个孩子将大把的桂花糖拿出来,狠狠地仍到地上:“我不要桂花糖了!我要张叔叔——叔叔你快醒来啊,我用全部的桂花糖换,这还不行吗?” 七 不行。 齐硕想告诉他们,无论拿多少东西,都无法阻止那支离弦的箭。 要取张九龄性命的,并不是几个小贼。 那晚,几名盗贼杀人之后什么都没拿就无声撤退,齐硕从那一刻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是抢劫而来。好奇心让她尾随那群“盗贼”,最后竟然来到荆州刺史大人府中——刺史大人是一州父母官,也是如今张九龄的上司。他听到几个杀手的禀报,脸上的神色似乎松了口气,随后摒退他们,突然朝内室跪了下来。 礼行得盛大庄严,而里面的人泰然受之。 月光下,齐硕看到了一张苍老威严的面孔,眼底的浑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曾经扫荡四海沾满血光却被无情锈蚀的铁剑。 他的衣袖里露出明黄色滚边。 是皇上微服到荆州,亲眼目睹他曾经钟爱的臣子被处决。 一代名相,没有死在政敌的手上,却死在了自己效忠的君王手上。有些猜忌,要用死亡来证明。烛光烧到了帝王指间,赐死的密旨瞬间化为灰烬,火焰将那比夜色与人心更暗的墨迹吞没在一片金黄橙红中…… 天子的眼底,比烛光更动荡。 齐硕于是明白,杜掌柜从一开始就什么都了然于胸,四海之大,再无张九龄的容身之所,只有那件玉衣能天衣无缝地藏匿他的行踪;只有高明的殓妆师,可以让替身的尸体瞒过大多数人的眼睛。 当初,杜掌柜把将军关进暗室,送了送那尊玉像给将军,原本是想让他带着老师逃走的吧? 而张九龄最后的选择,让齐硕潸然泪下。 活得太过通透,终究不能长久。 正如世间无暇的美玉,都难以长久留存;能保全自己的,大多是些石砾瓦片。 那时,杜清昼告诉张九龄:“前不久皇宫翻修集贤院时,有工匠挖出了一块石头,上面刻着‘祸起曲江,乱及九州’,皇上下令打死了工匠,从那个时候,皇上开始频繁过问荆州的情形。” 张九龄是韶州曲江人,“祸起曲江,乱及九州”八个字,直指他谋反!帝王的疑心一旦燃起,就再也不会熄灭。 “无论皇上怎样看待我,我待皇上始终如一。”张九龄身形不动。 “就为了你所谓的坚持,当初你宁可被贬黜到荆州——”杜清昼的眼里闪烁着奇怪的光,“你的政敌抓住了你所有的弱点,他们消磨你的意志,剥夺你的尊严,禁锢你的理想,粉碎你的希望!最后你只能与孤独为伍,没有荣耀,没有自由,甚至——如今连生命也要失去。你还是不愿妥协?” 张九龄温和回答:“只有我才能令自己消沉。如果我说‘不’,没有人能剥夺我的尊严,禁锢我的理想,粉碎我的希望。” 他的神色里有种傲然,从容迎接即将到来的,他再也无法看见的黎明。 看到他的身体缓缓倒下时,齐硕突然想,君子之心,坦荡如月,其实,皇上对张九龄的杀心里,多少有一点嫉妒在里面吧。 八 后来,齐硕又去了一次长史府,把杜掌柜想要的东西偷了出来。 那不是什么机密书信,只是一只陶罐,外表丑陋得可笑,形状甚至都歪歪扭扭。 “为什么让我去偷这只陶罐?”齐硕破天荒地,第一次问杜掌柜偷东西的缘由。 “这是我小时候做的第一只陶罐。”杜掌柜把玩着手中旧物,“当时每个人都笑我,我恼怒地把它丢在地上,老师却将它捡了起来,他说,最初的热忱,总是最为珍贵。” “连我自己都丢弃的东西,老师却一直带在身边……他,真是个固执的人啊。” 杜掌柜说到这里,眼里的黑暗更浓,那么浓得令人窒息的黑暗中却隐有水光。 但,那也只是转瞬即逝而已。 他随即拿起一本账簿,声音亲切:“你可知道,我这些年除了经营玉器铺子,还做什么生意?”在玉器铺的账簿下面,压着另一本更厚的账簿,杜掌柜把那本账簿打开,满纸朱红:“我的货物,是‘秘密’。那是极危险的货物——特别对那些身居高位的人来说。看看,你替我肃清了多少人……越是看上去没有缺点的东西,越是有致命的缺陷,在人眼不能及的地方。人也一样。” 齐硕一直以为,自己只谋财,不害命。原来,她报酬丰厚的每一单生意,进出的都是人命。 看到齐硕脸上的神情,杜掌柜淡淡问:“怎么?觉得我很可怕?” 他冷勾唇角,昂首的神情目空一切:“我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些身居高位者的禀性。老师固然是真君子,可朝堂上更多迂阔的伪君子。房屋的建造需要石砾瓦片,帝国的楼台也一样。那些所谓的君子聚集在一起,用纯白玉石构建起的楼宇太脆弱、太容易倒塌了——他们经不起敲击。 “他们说李林甫是小人,可只有这个小人,能令安禄山那些异族将领马首是瞻,冷汗淋漓,如履薄冰。他们瞧不起李林甫是白字连篇的‘弄獐宰相’,贬黜萧炅因为他是‘伏猎侍郎’,可是,他们不懂得办成一件事,比读对一个字,要困难得多,也重要得多。 “水至清则无鱼,他们无法藏污纳垢,也就无法对抗真正的黑暗。” 他这一番话谈论的是国家大事,齐硕听不太懂,但不知为何,她只觉得空旷无奈而苍凉。杜清昼在黑暗中幽冷的眸子,与将军明亮慵懒的目光,在她眼前交错…… 道不同,便是如此吧。 就像光明与黑暗,一旦走向相反的方向,便永远无法共存。 “我只是觉得,”红衣少女侧过脸去,“你一个人走这样黑暗的夜路,太寂寞,也太冷了—— “你和将军,原本不该是敌人的。” “是啊。”杜清昼的声音竟然有点温暖的错觉,“原来,故乡和故人,已经离我那么远了,比整个白雪覆盖的冬天还要远。” 梅花暗香如旧,当日并肩看雪景河山的少年呢? 他指下用力,陶罐顿时四分五裂!“要杀他的人不是我。可浩荡四海有天罗地网在等他,既然他一定会死,我宁可他死在我手上。” 齐硕怔住。 “呵呵。”杜掌柜漫不经心地拨弄着陶罐:“不必为他可惜,更不必为我可惜,你听说过‘玉不双带’吗?” 玉不双带,岂有君子同佩二玉?可张九龄门下两个学生,就像两块绝世的美玉—— “我从不卖第二块玉给同一个人,也从不和人分享。哪怕我的光芒比他明亮,也不行呢……我只喜欢独自站立,宁可做某片黑夜唯一的星,也不做后羿时代的九个太阳。” 杜掌柜平凡的面孔带着某种令人畏惧的黑暗与力量,他是齐硕见过的唯一一个,有资格却从不佩戴玉的男人。 齐硕听说,当日将军将孩子们送走之后,却第三次返回荆州城——为了张九龄的骨灰。那时张九龄微笑的视线看着窗外,说:“我只想回故乡看一看。”于是她明白将军一定会回来。 他会带他,回家。 他怎样做到的齐硕不知道,但那个人就像朝阳,会拼尽一切燃烧,令旁人也能在绝境中看到希望。听说他带着张九龄的骨灰被人围追堵截,身受重伤,最后被人救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齐硕不知为何松了口气。 将军一定能完成那个人最后的心愿吧? 其实,多年前,齐硕曾有一次去过张九龄的故乡,那里千湖水波婀娜如画,夕阳没有一丝暮气,五岭山脉的天然屏障隔绝了中原文明与礼法拘束,四季沐浴日照的玉石争奇斗艳。她也看过张九龄当年开凿大庾岭驿道时亲手种植的梅树,枝干虬髯,傲骨凛冽,白色的花海更胜雪景。 齐硕还想告诉杜掌柜一些事,那些她自从被雇佣之后,就很少想起来的往事。 尾声 她是齐硕,也是麒獡。 她是红衣夜行的小贼,也是皮毛鲜红的小妖。 麒獡不会偷时间,只会偷玉——它虽然也吃人类的食物,但更爱吃的,是玉。 在没有被雇佣时,麒獡游荡四海寻找美玉。到过市井,也到过皇宫。 有一阵子,它躲住在天下至为华美的大明宫藏宝阁,享受四方进献而来的美玉,与达官贵人供奉的珍宝,它从来不缺食物。 可是那些贵重的玉,渐渐地都味同嚼蜡。 它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吃过的玉太多了,再也尝不出当初美好的滋味。 直到它捡到那块玉,从少年御史身上偷来的那块玉。 四四方方的一块白玉,冷硬如石头,看上去半点儿也不名贵,它放到嘴里咬了一口,却再也没法忘记那味道。 那是它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玉。 麒獡喜欢偷玉。 每个人都有一块珍贵无价的玉,失去了那块玉,男人和女人都会加速地老去。天子也不例外。 那日在铜镜中,令天子感到凄惶的,并不是流逝的时间;让他颓丧疲惫的,也并不是衰老本身。张九龄说得对,重要的不是被偷走的时间。而是被时间偷走的那些东西啊。 所以,御史杜清昼自从丢了那块白玉,终身不再佩玉。 “当你应对敌人时,也要当心,别碰碎了自己与生俱来的那块玉。”老师张九龄曾告诉两个学生:“最好的玉和最好的自己,一旦失去,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真正的美玉,是你年少正直的初心。” 燃烧着梦想的热忱,浸透了友情的汗水,朝阳般璀璨无畏的勇气——年少正直的初心。可世上很多人,不知不觉地,亲手将这块无价的玉丢弃了。 这,就是麒獡的秘密。 第6章 沐猴衣冠 一 叶铿然在做他这辈子最尴尬的一件事。 他抱着一个比他还高的男人奔出澡堂,在众目睽睽之下骑上快马,又在众目睽睽之下策马绝尘而去。怎么看怎么像哪里不对的抢亲…… 特别是当这个男人嘴里还在大声喊“你干什么快放下我!”时。 作为一名军人世家出身、严谨自律的年轻将领,叶铿然的忍耐力向来很强,但这个男人接下来诸如“大家都在看我们这样真的好吗”、“请高一点我的臀部被马鞍硌到了”之类的喋喋不休,终于让他在隐忍的沉默中爆发了。 “将军,闭嘴!” 是的,叶铿然劫持的是他的上司,统帅十万边疆骁骑的将军——此刻,这人的身上有七八处刀伤都在渗血,腿上有一个箭洞,深可见骨。若不是叶铿然架起他,他一步也挪动不了。之所以用抱的,而无法用背的,因为对方胸前抱了一个大大的白色的瓷坛。 瓷坛里装的似乎是骨灰。 若不是要保护这坛骨灰,将军大概也不会沦落到被人追杀到澡堂而且伤得这么狼狈的地步。毕竟,是西南边陲战功赫赫的修罗将领,十四招“浮云剑”万夫莫敌的战神。叶铿然出现时,将军的第一句话是:“瓷坛要是打碎了一点,我打碎你的脑袋。” 这并不是开玩笑。年轻的将军平常很爱笑,笑起来潇洒快活,完全没有三军将帅的架子。但说这句话时候,他的眼神就好像粉饰的漫天云霞都被罡风吹走,露出一片铅灰色的天空。 那种眼神,比流血的刀伤和裸露的白骨还要可怕。 所以叶铿然直接横抱起将军和他的骨灰,哦不,不知道是谁的骨灰,策马突围逃逸。 千里江陵,两岸猿声。 一叶轻舟把荆州城甩在身后,远山近水苍翠欲滴。甩开追杀者之后,二人走水路顺江南下。将军把头从船舱里伸出来:“猴子真吵啊。” “……”你更吵。 “只听得到猴子叫声,怎么看不见猴子呢?停船去岸边怎么样?”将军跃跃欲试,不顾自己浑身伤口连动弹都很难,“听说猴子能穿戴衣服,模仿人的样子,跳到小船上喝酒,哈哈。” 他说到这里突然打住了。 叶铿然本来沉着脸不想理他,此刻顺着他的目光往岸边看去,突然看到一个少女窈窕的身影在树梢惊鸿一瞥!小船离岸边不远,可以清楚看到随风起伏的绿叶掩映着一袭宽摆长裙,醒目的红蓝双色,正是时下楚地丽人流行衣装。但那少女行动敏捷迅速,在树梢间穿梭的姿势却更像猿猴。 两人诧异对视一眼。将军满脸期待:“女人?” “穿衣服的猴子而已。”叶铿然面无表情。 的确有顽皮的猴子偷取人的衣衫冠帽,穿戴成人类的模样玩耍。就在他们对话的片刻,岸边少女身影很快消失不见,天地间只剩下摇船的欸乃水声,打碎了两岸青竹倒影。 二 天快黑的时候,小船到达了汉阳郡。 诗里画里的汉阳小镇临水而立,金色晚照涂抹得远近屋瓦小巷都有种温柔味道,炊烟与饭菜的香味袅袅飘来。不知是谁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将军半死不活地问叶铿然:“你带铜钱了吗?” “没有。”叶铿然冷冷回答。 将军顿时哀嚎:“叶校尉,你果然不靠谱!” 叶铿然额角青筋微暴,死里逃生舍命相救,原来比不上带钱靠谱…… “吃喝住宿怎么办呢?洗澡更衣怎么办呢?女人花酒怎么办呢?”将军悲痛地控诉,“更别提汉阳城的招牌鸭脖子了!” 叶铿然顿时有种“你还是先拧断我的脖子吧”的严重挫败感,他沉着脸说:“我们是在逃命,不是在游山玩水。” “游山玩水赶景点的那些家伙,有时候也忙得像逃命,”将军笑眯眯地一瘸一拐,“反正我腿受伤了走不快,只能慢慢走了。”说完惬意地打了个哈欠。 叶铿然咬牙切齿地架起身边的无赖,突然听不远处的小巷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圆圆,快跟我回家吧。”随后是女子哽咽的声音:“我不回去。” 夕阳下,只见一个书生穿着洗得发白的布衣,满头大汗地站在巷口,样子很焦急。不肯回家的女子看来是他的小妻子,被小巷拐角遮住,只露出衣裙的一角。 叶铿然朝那里看了一眼,便觉得莫名眼熟,那露出来的一角红蓝二色宽摆长裙,与他们在小舟上看到的,竟有几分相似! 衣服有重款不足为奇,人脸却肯定没有重样的。等他走过去想把那姑娘也看个仔细时,却不由得确认般地回头,愕然看了那书生一眼。 “……”一定有哪里不对! 叶铿然身高近八尺,因为气度挺拔,看上去比实际还要高,无论是身材还是气场,都足以俯视大多数男人。 但那种近乎不可思议的“你弱爆了”的完败感,从这个文弱书生……的小妻子身上散发出来。 巨大的阴影整个遮挡了叶铿然愕然的目光。姑娘比他高出整整两个头,半袖小衫露出的雪白臂膀也比男人还粗,放在那样一个身影上却毫无违和感。 没错,至少从比例上来看,姑娘的身材窈窕动人,甚至在以肥为美的大唐丽人中,显得稍微偏瘦。 这位姑娘不是胖,只是高大——比常人眼中高大的男人还要大上整整一圈! 至于她的脸,实在是丑得太惊人了!像猿猴,不,是大猩猩。不,还是猿猴……叶铿然有点分不清这两种动物,但不是猿猴就是大猩猩!能让冷淡自律的叶校尉在心中吐槽纠结到这个地步的,真是一对凛冽的招风耳和巨大的鼻孔啊! 将军的节操在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他严肃地说:“这位姑娘,你相公是真心劝你回家的,你看他的脚都磨破了,脚趾渗血,估计跑遍了全城才找到你!你可不能让他拖着伤脚回去。” 果然,丑女宽阔的肩膀微微一颤,那书生则朝他们投来感激的一瞥。 “……”叶铿然沉默。那哪里是磨破,是你刚才踩了人家一脚把血沾上去的! 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将军三言两语,谈笑间就把别人的妻子迅速搞定了,不不,应该说他把初次见面的男人搞定了——那个书生对他大为感激,竟与他一见如故,邀请他们到家中做客。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正是两个囊中羞涩的人最需要的。 将军嘴上还在“客气客气”,脚步却已经欢快地撒开了。 “晚生书慕清,这是内人袁氏。”书生说话温文有礼,模样清秀倒在其次,举止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才最为难得。 叶铿然冷漠疏离地走在几步开外,袁和猿是谐音……一定是巧合吧。姑娘姓袁,书生又叫她圆圆。那她的名字,应该就是袁圆,或者袁圆圆,不管圆圆还是圆圆圆,听起来都有点怪怪的。 将军只说自己和叶铿然是游山玩水路过汉阳郡的,还指着叶铿然加上了一句:“听说汉阳郡的姚记鸭脖子很有名,他喜欢吃中辣的。” 书慕清连声说着“应该的,应该的”、“有朋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酒逢知己千杯少,鸭脖子十根不多”……之类羞涩的拳拳表态,领着两个饥肠辘辘的家伙往家里走。 三 书生家待客的晚饭,果然摆上了姚记鸭脖子。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丑女做得一手色香味俱全的好菜,简陋的饭桌上除了鸭脖子还有苕面窝、米粑、豆皮,不值钱的原料被她的巧手做得令人食欲大开。 大家正要动筷子之前,将军突然敛去了笑容,郑重地把那只白色瓷坛放到桌上。 叶铿然手中一顿。将军之前那铅灰色可怕的眼神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他于是肃然搁下筷子。这种时刻,要先供奉逝者吧。 虽然他并不知道,在荆州城发生了什么,白色瓷坛里的逝者是谁。 也许在心底,他对将军的底线是无条件尊重和敬畏的。 只见将军自己慢慢打开那个白色瓷坛,在叶铿然惊悚的目光下,一股奇怪的腐化的味道飘了出来。 “有鸭脖子,怎么能没有豆瓣酱呢?”将军兴致盎然地伸筷子。 “……”这!这难道不是骨灰吗? 将军丝毫没有注意叶铿然瞬间僵硬的脸色,殷勤地对书慕清和丑女说:“这是我千里迢迢从荆州带来的豆瓣酱,书兄,夫人,你们尝尝。” 叶铿然眼前一黑!你拼死保护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啊什么东西?谁能让他回去那九死一生、鲜血横流的群殴现场,把那个舍命保护豆瓣酱的男人的头狠狠按进澡堂的水池里…… 接下来,遭遇重大打击的叶铿然实在不愿意再看不靠谱的将军一眼,当然书慕清一个男人也没什么好看的,座中就这么几个人,他的视线无奈之下只能落在圆圆或是圆圆圆姑娘身上。 丑女替自己的夫君和的客人盛饭斟酒,不看脸的话,她的声音相当好听,笑声清越如同茶水注入杯中。将军和书生在交谈的时候,她的眼睛总是片刻也不离自己的夫君,微笑满足,完全没有别人。 书生家里贫寒,但四周整洁清雅,屋子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毫无疑问,这是个贤惠细心的女子。 这倒有点出乎叶铿然的意料,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体型和奇怪的长相,可能粗手粗脚性格暴躁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坐下之后,身高差没那么明显,袁圆的存在倒也没那么突兀了。晚霞落在她的笑脸上,其实,忽略硕大的鼻孔和突出的嘴,她的眼睛还是……挺正常的。 “贤妻令人羡慕。”将军举杯,敬书慕清。 “虽说娶妻娶德,但晚生是个俗人,”书慕清满脸不好意思却又真诚地说,“最初对圆圆一见钟情,我是被她美丽的容貌吸引的。” 被她……美丽的……容貌……吸引……的…… 叶铿然风中凌乱了。书慕清是个老实人,说这话时也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只能说这位仁兄的审美,实在与众不同! 酒足饭饱之后,书生家没有多余的地方,身边又有女眷。无奈之下只能在堂屋里打了个地铺,让将军和叶铿然休息。 两个男人抵足而眠,将军身上有伤又喝了不少酒,很快睡了过去,黑暗中的眉眼有点冷,像是带伤的月光,与白日笑眯眯的模样大不相同。叶铿然随手替他搭上被子,正要入睡,屋顶突然传来响动。 只是屋瓦轻轻一响,叶铿然的人已经掠了出去。 黑暗中传来短兵相接的声音,似乎还有几片瓦被打碎的声音,随后一切归于寂静。 叶铿然跃下屋顶,推醒将军:“追杀你的人已经到这里了,”他沉默了一下,“我们必须马上走!” 将军睡眼朦胧地打着哈欠,似乎很不情愿半夜被叫醒:“不会吧,从荆州的澡堂追到这里……” “将军!”叶铿然沉声说,“我们再耽搁下去,不仅自己危险,还会给书生一家带来麻烦。” 将军似乎这才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啊,其实我也没准备久住,那,明天一早走吧。” 叶铿然还要说什么,突然只听卧室里传来吵闹声。 “你答应过今天不去见姚小姐的。” “我去买鸭脖子,不知道会碰到她……” …… 静夜里,隔着薄薄的门板,丑女啜泣的声音和书生耐心解释的声音混杂在一起传出来,到后来不知道丑女说了句什么,书生终于也动了气。“无理取闹,”似乎是那个实心眼儿的书生在翻身的声音,“你早点休息吧。” 等一切归于寂静,叶铿然才动了动僵硬的胳膊。 刚听到吵架声时,将军立刻倒头装睡,也一把将叶铿然的头按到枕头上:“男女吵架不尴尬,被不相干的人看见了才尴尬。” 于是,拼命辛苦装睡的叶铿然忍不住……到最后真的睡着了。力战突围,千里奔波,要说不疲惫那肯定是假的。 这一觉无风无梦,平安睡到了天亮。 清晨的阳光落在睫毛上时,叶铿然才睁开眼睛。 书慕清不在家,只有丑女做好了汉阳郡风味独特的热干面和锅贴,将热腾腾的早饭端上桌。她的眼睛有点肿,显得更加难看了。叶铿然这才想起昨晚听到的吵架声,又联想起初次见面时袁圆也是在闹别扭,书慕清哄她回家的情景。 叶铿然对男女之事毫无经验,虽然他也是快成亲的人了。他想起将军说的“不掺和”,只能假装没看见袁圆红肿的双眼,也不敢问书生去哪里了,冷冷道了谢开始用饭。 倒是将军笑眯眯地问了一句:“书兄人呢?” 丑女温婉有礼地回答:“他去教人读书写字,清早就出发了,夫君看你们睡得香,便没有打扰,只嘱咐我做好饭款待二位客人,说他黄昏时会回来。” “这样啊,”裴将军把一只锅贴塞进嘴里,吃相倒是很潇洒,“他教谁读书写字?” 个头巨大的姑娘愣了一下,半晌才低声说:“姚府的大小姐。” 从她的神色上看,叶铿然隐约明白了问题的所在。 “姚府的大小姐?”将军倒是好奇地侧过头,“做鸭脖子的那个?” 四 汉阳郡里人人都说,姚小姐天生美貌,清水脸庞不施脂粉往太阳底下一站,就是明亮亮得晃眼。若是她再肯对你微微笑一笑,只怕是个男人,魂魄都要被勾了去。但最引人注目的,却还不是她的容颜。姚家是汉阳郡的头号富商,以做鸭闻名,特别是鸭脖子风味独特远销五湖四海。姚家有多少财富没人能数得清,但大家都说—— 谁能娶到姚家的独生女儿,就等于娶到了半个汉阳郡。 姚小姐还未到出阁的年龄,府中奉若掌上明珠,对她千依百顺。她要读书写字,只要一句吩咐,什么样的先生不任她挑选?但她却偏偏要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穷酸书生。 书慕清每天一大早进姚府听候差遣,傍晚时才能回家,这还不包括姚小姐隔三岔五心血来潮,让他夜里赏个月吟个诗什么的。 这份美差,羡煞了汉阳郡里无数青年才俊。 只是,这种羡慕未必太肤浅了。 “啪!”一鞭子抽下去,书生的衣袖顿时开了花,姚小姐开心地拍手大笑:“快!快点!” 书生身上背着沉重的犁,绳子深深嵌进了瘦削的肩膀里,汗如雨下,脚步踉跄。 这里是姚家后院的花地,书生歪斜艰难前行的脚步后面,已经有长长的一溜泥土翻了起来,那是新鲜犁过的痕迹。而此刻姚小姐欢乐地拿着小鞭子,抽打正在耕地的“牛”:“嗯哼,昨天你教我‘一日之计在于晨’,要趁早晨把地耕完哦!” 秋风吹开了一园缤纷的菊花,其中一朵飘在书生的脚下,被无情踩烂蹂躏的菊花默默地哭了。书生气若游丝地说:“小姐,我还教过你‘小牛自知才识浅,不需扬鞭自奋蹄’,你不要打了,晚生会自己走。” “好吧,那你快走呀!”姚小姐很好说话地点头,露出倾国倾城的微笑,随即一块小石头砸过去,正好打在书生的屁股上,对方顿时踉跄扑倒在地,吃了一嘴的泥巴。 “你还教过我‘食不言,寝不语’,吃泥巴的时候不要说话哦。” “……”虽然出于教书育人的本能,书生想纠正下姚小姐“牛不吃泥巴,吃草”,但他绝不可能傻到把这句话说出来,除非他脑子秀逗了想三顿吃草。 客观地说,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幸存到现在,实在是一个奇迹。 姚小姐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天资聪颖,每天那几页诗书礼易,她很快就耳熟能诵,剩下的大把无聊时光,她则会想出些新鲜的点子来打发。比如,她偶尔想看人能不能像鸟儿一样飞,于是,她命人把书生的背后插两把特制的木骨架大扇子,恰如鸟翼,让他从阁楼往下飞——结果出乎意料地飞起来了……当然不是书生本人,是池塘里的水花——阁楼下面正对着姚府的池塘。于是,那天书生被迫多次跳台跳水…… 当浑身湿哒哒几乎脱力的书生从池塘里爬起来时,他还得感谢这个池塘,让他没有直接落在土地上,血溅当场。 聪颖过人的姚小姐每天花样层出不穷,书生脸上脖子上身上常常带着各种奇怪的痕迹。袁圆开始隐忍不语,后来有一次在书生的胳膊上看到一道三寸长的划伤时,她终于鼓起勇气偷偷跟着书生到了姚府。 袁圆个头虽然巨大,动作轻灵如猿猴,躲在茂密的大树上将下面发生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那夜,袁圆哭着问书生能不能别再去姚府。教人读书写字,天下不是只有一个去处。就算饿着肚子没有饭吃,也好过这样的生活。可是书生安静温柔地听她说完,擦掉她的眼泪,将一件包得小心翼翼的东西递给她。袁圆打开来,整个简陋的屋舍突然间都明亮起来,那是一件美丽的红蓝色宽摆长裙,正是时下楚地丽人流行的衣装。 “是昌绣坊里特制的,你穿穿看合身么?那天逛街时,我看你的眼睛在这件衣服上停留了好久。” 袁圆的衣服几乎都是自己纺布做出的简陋式样,倒不完全是因为穷,而是她的个子实在太大了,所有市面上卖的成衣,她都穿不了。 她曾经也去过一次最便宜的制衣坊,想裁一件样式简单的春衫,就算多出布料钱她也打算好了。可是那制衣坊的掌柜毫不客气地嘲笑 “哟,猴子穿衣戴帽也不见得有人样儿”,她也就不好意思再去了。 其实不仅是穿衣服,袁圆奇怪的巨大个子和这张脸,走到哪里都会被人们异样的眼光包围。她自己倒是天生乐观不太介意人们的闲言碎语,可是,因为娶了她,书慕清也没少受嘲笑。 在许多人眼里,书慕清这个人全身上下都恰到好处。他的容貌清丽,举止温和,待人接物彬彬有礼,放在人群中便是可以做教科书的那一个。 只除了他欣赏女人的品味。 “书公子怎么会娶这样大个子的怪女人?”书慕清原本在一户小康人家教十岁小童读书写字,后来他们成亲之后,因为那孩童无意间撞见她一次,被吓哭了而告终。再后来,书慕清就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活干,直到遇见姚小姐。 五 “叶校尉,似乎,和我们想象的不太一样?” 躲在高墙之上的两个人面面相觑,眼睁睁看着吃了满口泥巴接着犁地的可怜书生,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 冲杀在千军万马之中也毫无惧色的两个军人,面对拿着皮鞭的的姚小姐,脊背有点恶寒。 就在人见人爱的姚小姐谈笑间又一鞭抽打在书生的身上,书生摇晃了几下,突然倒地不起时,叶铿然终于忍不住跃下院墙:“住手!” 半透明的阳光中,姚小姐歪着头,淡定无辜地看着两个相貌还不错的不速之客:“你们是谁?” 叶铿然不理她,径自上前,扶起倒在金黄色盛开的菊花丛中不省人事的书生。 将军则笑眯眯地应答佳人:“我们是路过打酱油的,看到你的牛很笨,啊,这头笨牛我们好像认识,就是昨天请我们吃鸭脖子的那个,叶校尉对吧——” 救人的叶铿然的动作顿了一下。只见“昏过去了”的满脸泥巴的书生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小缝,朝他挤眼:我本来要装昏逃过一劫,你们这一来搅和,事情变得更复杂了啊更复杂…… “……”那,你还是继续装吧。叶铿然的嘴角抽搐了几下。 “不要装啦。”姚小姐把小皮鞭朝地面上一点,女王范儿尽显,什么气场相比之下都弱爆了,“这两位大侠想英雄救美,怎么办,把你的卖身契给他们看看?” “小姐,我教过你的,饭可以乱吃,成语不能乱用……”书生灰头土脸地爬起来,“这不叫英雄救美,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裴兄,叶兄,我确实签了……卖身契。” 将军和叶铿然对视一眼——什么情况? 还有卖身契? 这位兄弟,难道你为了十根鸭脖子就慷慨卖身,这样的义气我们承受不起啊! 书慕清用力摇头露出“你们别误会”的表情,无奈地说:“半年前我找不到工作,只有姚府肯收留我,进这样的大户人家都要先签卖身契……为了养家糊口,我就答应了。” 可怜的书生说这话时仍然勉强笑了一下。 爱笑的人未必没有悲哀。相反,有时候,他的悲哀比别人还要浓一些。 “既然是卖身,就可以赎身吧?”僵局之中,叶铿然突然说了一句。 姚小姐上下打量了他们低调朴素的衣着一眼,笑眯眯地说:“可以啊。十张金叶子。” 在更大更冷的僵局中,只见叶铿然伸手进怀里,摸出一把金叶子,随手扔给姚小姐,“书慕清和你签的契约,到此为止。” 叶家之富,虽然比不上姚府,在楚地也是极出名的。证据之一就是叶铿然的弟弟曾经无聊拿着大把的金叶子买蚂蚁喂穿山甲,叶铿然这个人冷漠内敛,身上没有半点纨绔气息,但不表示他不会随手在弟弟的小金库里抓一把,在路上备不时之需。 身边的小伙伴惊呆了:“你这个骗子!你说没带铜钱的!” “我的确没带铜钱,我只带了金叶子。” 在同伴露富之后,将军也迅速露出了穷朋友的本色:“嗷不——你不能这样,你都是快要成亲的人了,要勤俭持家!” “……” “哦,既然有人替你赎身,那你可以滚了。”姚小姐大方一抬手,示意书生自由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书生的嘴唇抖动了几下,露出犹豫的神色。 深秋疏密有致的阳光中,姚小姐精致水灵的小脸上尽是满不在乎,却有点欲盖弥彰的什么。 像是……失落。 这个时候,叶铿然才突然发现另一个问题,姚小姐的气势虽然居高临下,但她的人一直是坐着的。 浓密花丛掩映之下,她身下是一张轮椅。 六 “那个……”书慕清迟疑地说,“我值不了这么多钱。还是还给人家吧。” “笨蛋唯一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姚小姐背对着书生,将那把金叶子往身后扔去:“拿着你们的金叶子,一起滚吧。” 她的声音趾高气扬,小小年纪已有言出必行的傲气,只是尾音里带了一丝哭腔。 书生走上前,弯腰将那些金叶子捡起来,蹲在她的轮椅前面:“我知道,你强迫身边人的去跑、跳、甚至飞,只是因为你自己做不到而已。”他无奈地说,“那种失去自由的滋味,实在是很痛苦。我并没有生气。” 姚小姐的肩膀倔强地绷紧,小手握紧轮椅。 “我也知道你爹做鸭脖很忙,没有空陪你,你娘又——”书生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人人都只当姚夫人深居简出,但书慕清知道并不是那么回事。也只有在姚府待久的人才知道……姚夫人是精神失常的。 听府里的管家说,姚夫人原本也是美貌倾城、伶俐聪明的女子,只因为多年前的一次意外,她端着一盘女儿最爱吃的辣鸭脖到后院时,只见五岁顽皮的姚小姐从大树上失足摔下来,身体满是鲜血,双腿摔成诡异扭曲的角度。亲眼看到这一幕,姚夫人当场便吓疯了。 这些年她疯疯癫癫,嘴里总是说着“囡囡要吃鸭脖”。而姚老爷一直没有再娶,只是年复一年,将那蘸着泪水的辣鸭脖做得名满天下。 “爹说,娘是因为没有照看好我,因为愧疚才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出来的。但是我没关系啊!他们根本不明白——没有双腿也不要紧啊,只要——”姚小姐咬紧嘴唇看着自己的小手,“还有双手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情,就不要紧。” 可是姚老爷根本不问她喜欢不喜欢,只让她读那些枯燥得要命的四书五经,也不给她机会做任何一件他认为危险的事。 “其实,你做的这些木工,很新颖有趣。”书生轻咳了一声,把身上套着的犁摘下来,朝后指给她看,“已经耕完这么多地了,比普通的犁要快不少呢。还有上次你做的‘翅膀’,应该只差一点就能飞起来了吧。” “不过,”书慕清温柔地说,“下次不要拿人来做试验了。” “我才不想把机会给你,”姚小姐扭头,“我是想自己去试飞的!我不怕危险,不怕浑身是伤,我只想自己去试一试!” 她委屈得这样蛮不讲理,却又孤独得无依无靠,连叶铿然也觉得无力,甚至有点难过。原以为这个大小姐以折磨别人为乐……其实,她的本意,并没有那么坏啊。 “唉!”只听一个浑浊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你……” 姚小姐一愣,随即抬起头来,只见站在她面前的人竟是姚老爷。对方蹲下身来摸了摸她的头发,突然无声哽咽。 姚小姐怔了半晌,突然伸出双臂抱住姚老爷的脖子,大哭起来。 秋日清澈的阳光中,父女泪眼相拥,许多隔阂无声融化。 有些时刻,最爱的人口中,那些说不出来的话,比说得出来的更珍贵。 没有双腿也不要紧,只要还有双手可以做想做的事情,就不要紧;只要最爱的人能彼此理解,就不要紧。 叶铿然冷峻的脸孔也微微软化,像是春日险峰上笼罩起温柔雾气——不过,姚老爷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我看你们都很忙,刚好我闲着,去书房一看正好姚老爷也闲着,就把他叫过来了,啊哈。”将军的节操总是在关键时刻表现出来,“跑腿费什么的不用客气哈姚老爷,就送我们十斤姚记鸭好了。” “……”叶铿然扶额。谁来证明他不认识旁边这个人! 七 十斤鸭脖还真不少,足够把三个男人撑成三个胖男人。 袁圆做了一顿令人垂涎欲滴的鸭全席,手艺之好,让叶铿然严重怀疑将军又舍不得走了。 不过,这一次将军出乎意料地靠谱。 “我们今天就要走了。”将军边吃边说:“哈,对了,我们来汉阳郡的水路上,看到一个和夫人穿一模一样的红蓝色宽摆长裙的女子,在岸边的树林里玩耍。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袁圆“呀”地一声轻呼,随即不自在地说:“你们……你们看见我了?” 这话虽不是回答,答案却再明显不过。 不会察言观色的书生连声说“真巧”、“真巧”。 原来,每次他们小夫妻吵架,丑女和他赌气,都会去水边的树林里玩耍。有时直到天黑才让他找回来。 “圆圆在山野间反而比在市井人群中更惬意。在山林间,她才能毫无顾忌地欢笑。”书生的神色无奈里还带着点宠溺纵容。 叶铿然微微皱眉——你真的不觉得……这样的女子很奇怪吗? 鸭脖子啃得只剩下骨头了,将军心满意足地摸出手帕,擦了擦嘴:“《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记载,东海之外有一座漂浮在海上的波谷山,山上的人都体型硕大无比,双臂长如猿猴,长着一对招风耳,被陆地上的人称为‘大人国’—— “我看夫人的长相,是‘大人国’的后裔?” 叶铿然一愣。 清风拂动窗外花枝,书生推心置腹地点头:“诚斯然哉!所谓大人国,不过是世外一个小岛。岛上居民们也曾经生息繁衍,安居乐业十分快活,后来沧海桑田,海水上升淹没了故土,他们只能背井离乡流浪到华夏陆地来。 “因为体型太过庞大和与众不同,很多大人被当成妖怪打死,自夏商周三代以后,大人的数量虽然稀少,却总算没有灭绝,还有一些幸运者,与普通人相爱并诞下后代。 “如此上千年,有大人国血脉的人,也不复从前之大,他们只比普通人稍微大一点。 “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因为外貌特异,被其他人当成妖怪伤害,一些大人国的父母便给孩子穿铁衣铁鞋,从小禁锢幼儿的生长,这样等他们长大之后,也就与普通人无异。 “如今,像袁圆这样大的体型,已属世间罕见。” “比我在所有书籍记载上读到的还要详细——是夫人告诉你的吗?”将军绕有兴味地问。 “不是,是我娘告诉我的。”书慕清微笑,“因为我娘是大人,我身上,也流着大人国的血。” 叶铿然愕然。眼前的书生看起来和任何普通人都没有区别。 “我长成现在的样子,是因为从小穿狭小紧身的铁衣铁鞋,不能长高的缘故。”书慕清给他们斟酒,不亢不卑地说出惊心动魄的话,“一个孩子在成长的时候若是环境严苛地拘束他,他便会适应环境去成长,把身上那些与众不同的东西磨平,长成和所有人一样的样子。 “我爹给我穿铁衣铁鞋时,开始也很疼,我哭,发现哭没有用,就努力让自己舒服一点,不再哭了。” 书慕清微笑:“在所有人都穿衣服的时候,你一个人不穿,就会被异样的目光包围——那种目光,比铁笼子还要令人难过呢。” 阳光中细细飞舞的灰尘,像是努力想挣脱禁锢的命运。 “只有我娘,是不同的。”书慕清说到这里,声音和神色都充满温柔的情感,“她不愿意爹给我穿铁衣铁鞋,说我应该自由地长大。虽然她的话并不能说服我爹,我娘身高九尺(作者注:古代一尺约为0.23米,八尺约为1.84米,九尺约为2.07米),在常人眼里是奇怪的甚至畸形巨大的女人,但在我眼里,她是最美的。” “原来,这才是你觉得袁圆最美的理由。”将军微笑,“最美的,并不是她的面孔和身材,而是她身上的——自由吧。” 能像悠荡山野的猴子一样自由地长大,能保留自己独有的天赋的美丑,能保留只属于自己灵魂的,独一无二的笑容。 “知我者,裴将军。”书慕清也微笑点头,侧头对丑女说,“圆圆,你再去买些酒来。酒逢知己,千杯少。” “夫君莫要贪杯。”丑女嘴上虽在劝诫,却微红着脸顺从地起身。 当屋里只剩下三个男人时,叶铿然突然觉得有哪里不对。 “叶校尉,你太无趣啦。”将军把杯中最后的残酒一饮而尽,“其实从荆州的澡堂一直追到汉阳来是件很笨的事—— “好的计划不会这么部署的。就地取才,以逸待劳,才符合兵家之道。” 这一瞬间,叶铿然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将军虽然说过自己姓裴,却从来没有透露过自己的身份。 “其实教姚小姐读书写字,除了同情她失去双腿之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掩饰自己身上各种各样的伤口吧,”将军站了起来,“毕竟,一个读书人,身上总是带着伤是很奇怪的一件事,连小妻子也会担心得睡不着觉呢…… “昨晚屋顶上你未尽全力,只因黑暗中过招,一探虚实有趣,偷袭杀人无趣吧?” “还是那句话,知我者,裴将军。” 书慕清的手里突然多出了一把刀,刀身淡红清雅如诗,“今日,你我光明一战。” 八 阳光像暴雨一样泼洒进来。 “这把刀名叫称心。”书慕清收起笑容,眼神凛冽,“杀过七十一人。” “很帅的刀,”将军摸下巴,“给刀取名字是恋物癖的一种吗?”他的吐槽突然被打断,人也猛地被甩出去老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胸前增添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狰狞的新刀口。 “杀了你之后,如果你还有未了的心愿,”书慕清的人和刀都异常清丽,刀身轻吟,快得超乎想象,让四周的每一口呼吸都尖锐地带着死亡气息。这么多年来,他的身体被铁衣禁锢,只有在挥刀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风一样的自由;所以他在无数次挥刀中,已经把刀练成了自己的生命中最自由、最随心所欲的那一部分,“我会完成你的遗愿。” “听上去,我似乎是死而无憾了。”将军喘息,身上新旧伤口都在流血,“可是,我还是喜欢自己去完成心愿!” 将军眼里傲气大盛。 “将军!”叶铿然大声喊。只见书慕清的刀再次划出一道绝美的弧度—— 哗啦一声,书生自己的衣服从后颈到腰部被整个划拉开,后背完全暴露了出来!那不知是什么诡异变态的刀法,原本是要将人竖着一劈为二的节奏啊……而将军站在书生身后,将对方的手臂扭成诡异的角度,让刀锋完全逆转,动弹不得—— 就算是这样,刀风仍然在书生的后背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你也说过,自由的才是最美的,可是,你的刀法已经不自由了——”将军俯视着失手的书生,“你内心里已经不愿意杀我,你的刀意带了枷锁,怎么能酣畅淋漓,如何战胜强大的敌人?” 说到这里,他将手缓缓松开:“既然拿不走我的性命,就将你那把刀上的枷锁拿掉吧,让它自由地挥舞,像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做的一样。” 书慕清沉默良久,直腰起身,突然将刀刺向自己! 一道惊雷划过天际。 入秋的第一场冷雨,就是在这个时候,淅淅沥沥落下的。 九 叶铿然和将军到达汉阳郡时,是傍晚。离开时,是下雨的傍晚。 悲伤的雨天,很适合埋葬故人。 “喂喂,那可是我花钱买来的酒!”将军抗议。 “你花的是我的钱。”叶铿然冷冷说,“另外,就在刚才,我还花钱赎回了你本人。” 从书慕清家里出来之后,将军去酒楼喝得酩酊大醉,接着又醉醺醺地去赌场,可惜手气坏透了,输得直到把自己也押上。最后在赌场老板鄙夷的眼光中,叶铿然付了一把金叶子,才将人赎回来。 于是,一天之内,他不得不铁青着脸地为两个男人赎身。 “说起来,书慕清真是可惜,太可惜了!”只见将军遗憾地摇头,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我原以为我和他之间,是个‘唯有一死以明志’的忠义不能两全的狗血故事啊!” 那时,将军将手缓缓松开:“既然拿不走我的性命,就将你那把刀上的枷锁拿掉吧,让它自由地挥舞,像你这么多年来一直做的一样。” 书慕清沉默良久,直腰起身,他突然将刀刺向自己——腰间的刀鞘,稳稳将刀收妥:“好。” 这个书生挥刀的刹那仿佛挥出了自己全部的生命,收刀却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书慕清收刀的时候,我就明白你为什么和他投缘了。” “为什么?” “是洒脱。” “哦哈哈……说得好!” “是没心没肺的坑爹的洒脱让你们相见恨晚。” “……” “荆州城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淅沥雨幕中,叶铿然终于将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朦胧雨雾中看不清将军的神色,叶铿然却突然意识到,自己也许问错了话。良久才只听对方说:“……你先回陇右军营去。” 空气突然有些沉默。将军受了伤走不快,而回军营的时日已经迫在眉睫,更何况还有沿路的追杀! 叶铿然冷冷斜睨将军一眼:“如果我记得没错,你身上似乎半个铜钱也没有?我先走,可以。但我不会留金叶子给你;你最好拖着这一身伤,不雇车马,独自步行,勤俭持家。” 叶校尉虽然一贯少有表情,但这次却是连眼底都带着真实的寒意。 “不不——”将军突然意识到不对,“你决不能与穷朋友同流合污!少年人,请务必保持你慷慨的本色!带着金叶子同行!” “……” 将军见风使舵的表态终于让叶铿然的脸色稍微缓和。 一白一青两个身影往前走,脚下的路纵然不平整,却因为有兄弟的臂膀而变得精彩。 “如果沿路都有埋伏,你能确定自己的运气一直这么好?”叶铿然冷冷问。 “哈,”将军回过头来,雨水打湿了额发,却打不湿他眼底的晴空,“运气这东西,总不如自己的双脚来得可靠。” 第7章 对牛弹琴 引子 美人红酥手,碧茶清如玉。茶水入杯的声音清新悦耳,窗外的相思树无声地翠绿满枝,默默注视着人间。 “我想起了一个琴谱的故事,你想听吗?”将军笑吟吟地问。他们一路快马赶到商州,终于能坐下来喝一杯茶。 “琴谱?”叶铿然显然对附庸风雅没兴趣,“随便。” “所有珍贵的琴谱,都倾注了谱曲人的生命。”将军悠然说,“有灵魂的琴音向来与凡音不同。故事要从一个冬天说起……” 一 阮洛是个琴师,恃才狂放且有点脾气。 他坐在松林里弹琴时,万籁俱静,百鸟朝拜——那些恰好觅食路过的麻雀、斑鸠和云雀,都被他用口袋里的弹弓打下来,扯一根旧琴弦烤成串,金黄喷香流油,吃起来酥脆的还有咯嘣咯嘣的声音。久而久之只要听到他的琴音,就没有鸟儿飞过了。 他不仅捕鸟,还打渔。离他的草屋不远处有条河,每到冬天就会结上厚厚的冰,阮洛带着他的琴过去,一片冰天雪地中,只有他修长的身影裹在浅绿色的衫子里,就像皑皑雪原里的一抹竹新,堪比画中人。他扯一根旧琴弦作线,开始钓鱼。 冬天的鱼都饿极了,本是极好钓的,只是因为鱼大多在河底沉睡而已。 对阮洛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他灵活的十指在琴面上春花乱拂,声如雷震,就像隔壁的屠夫每晚那气势磅礴的鼾声。不明所以的鱼们被从睡眠中惊醒,一醒来就发现肚子饿了,争先恐后地去咬鱼饵—— 它们不知道,无聊地坐在冰上的琴师肚子也饿了。 于是用不了多久,阮洛就能在岸边生一堆火,吃上香喷喷的烤鱼。烤鱼用的柴,就是他带来的琴。 所谓焚琴煮鹤,不过如此。 很多琴师都很在乎自己的琴,就像剑客珍惜自己的剑,肥猪珍惜自己的膘。但阮洛不。他的琴经常被拆得七零八落用作各种用途,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这天阮洛又在钓鱼。其实他也钓了不少了,鲜鱼在鱼篓里乱蹦,只是因为他看天色还早,回去得太早的话,隔壁的屠夫也刚好收摊,又要热情地说媒想嫁女儿给他,他就决定再钓几条。 没想到这一下,竟然让他钓了个奇怪的东西起来。 冰层底下的东西咬钩的时候,他就觉得意外地沉,不会是只鳖啊什么的吧?换了别人也就算了,放走拉倒,但阮洛这个人向来最喜欢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他拉不动,没关系,把琴弦一根根接起来,捆到岸边,再用树桩做了个简易杠杆—— 哗啦! 钓上来的东西重重摔在岸边,那分明是个人啊!修肩窄腰,湿发覆盖之下的脸色惨白却不甘示弱,对他怒目而视。 热得满头大汗的阮洛扔了鱼竿凑过来,忍不住“啊”了一声:“兄弟,大冬天的你穿成这样不冷吗?” 他凑得更近点才发现,刚看错了,原来以为对方穿了亵衣,原来那是长长的头发覆在身上呢。 “这条河里冬天我还没见过有人裸泳,兄弟真令阮某好生佩服,佩服!”阮洛完全不顾对方挣扎要重新回到水里去的徒劳举动,继续说,“难得遇到令我钦佩的人,我来抚琴一曲,在这冰雪美景中与君共赏吧!” 说完他当真兴致盎然地就地架起琴,弹了一曲悠扬程度仅次于屠夫杀猪声的泠泠小调。 对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身子也挣扎得更为剧烈。 阮洛弹完一曲,自我陶醉地将十指放在琴上,却听身边水花骤然溅起,一条巨大的银色鱼尾忍无可忍地重重拍在他的琴上,琴面顿时四分五裂! 而被钓上来的少年黑发披散的右肩被鱼钩穿透,鲜红一片,腰部以下竟是一条沉在冰水中的鱼尾—— 鱼尾? 阮洛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看错了,突然,鱼尾像一道银色的闪电破水而出拍在他的胸口!他被甩出几尺远,然后重重砸落在冰上。 失去知觉之前,平生第一次,阮洛有点儿后悔自己对陌生人(鱼)的热情了。 二 阮洛倒在冰面上做了个梦。 梦中大雪纷飞,有个男人正手持长剑与一头牛搏斗,雪花落在对方的肩头,看不清面孔。阮洛很是困惑不解,英雄都应该去斩杀蛟龙、猛虎和长蛇吧?屠牛,算什么玩意儿。 按照大唐律令,私自杀牛可是犯法的,阮洛正想对那的男人说,同是天涯无聊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几滴鲜血突然溅到他的脸上,牛怒吼咆哮起来,男人于狂风暴雪中挥剑,一剑砍在牛的犄角上! 这一刻,阮洛心中充满了奇异的恐惧和渴望,他睁大眼睛,努力地想看清男人的脸。 可是雪太大了,他看不清。风雪中还有些奇怪的声音,他也听不清。 “醒醒!醒醒!” 耳边传来更多聒噪的声音,梦中的情景越来越远,眼前由模糊变得清晰,冬夜的星空低垂倒映在湖面,像无数的宝石镶嵌在冰上。 不远处,琴和鱼钩都还在,而阮洛觉得身体似乎有点轻飘飘的,很快他就发现这不是错觉,他的上半身是悬空的。 ——自己被人拎起来了! 面前放大着一张熟悉的胡子拉碴的脸,是隔壁的屠夫。 屠夫硕大的鼻孔激动地翕合着,一手拎着一块油腻的大肥肉,另一只手拎着他的衣领,大惊失色地说:“你终于醒了!发生了什么?你的衣服被人扯开了!” 阮洛低头看到自己被鱼尾拍得敞开的前襟,心想,扯你妹……但不等他抗议,屠夫已经不由分说把他和猪肉一起扛在肩上,大步往回赶,一路上不忘忧心忡忡地打听他衣服敞开的真相并委婉地表示自己的女儿还是喜欢有节操的青年。 这实在是琴师阮洛非常倒霉的一天。 先是钓鱼时莫名其妙被大鱼给玩坏了,给一尾巴拍晕在冰面上,醒来时腰疼得站不起来;接着是隔壁嫁女心切的屠夫刚好路过,把半残的他扛回家,并失落地用复杂的目光注视他扶着腰关门逐客;最后他把破琴扔到院子里,想给自己找张狗皮膏药,却遇到了另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平时阮洛酒足饭饱之后就会趁着星夜抚琴……才怪!每到天黑他风雨无阻地上床睡觉。美梦之于人生,好比露水之于清晨,露点就是亮点,不必较真去成真。 但今天他的美梦还没来得及做,狗皮膏药也还没找到,屋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会在这种滴水成冰的冬夜来敲门? “讨债出门右拐隔壁才是屠夫家。”阮洛不耐烦地扶着腰来开门,屠夫杀猪虽然能赚几个酒钱,但他酒德不好常赊账,不时有讨债的人走错门的。 门开了。外面站了个少年,果然一脸阮洛欠了他很多钱的表情。 少年身上穿的是一件略嫌宽大的粗布长衫,肌肤晶莹如冰高贵,衬得那张隐隐含怒的面孔,就像裹在稻草里的夜明珠。 “啊,是你!”待阮洛看清对方的脸,他一下子清醒了。 是那时在湖里裸泳的人? 阮洛下意识地朝对方的腰下看去,只见衣摆下面是修长的腿,少年的赤脚踩在湿漉漉的雪地上。鱼尾巴什么的,肯定是那时他看花眼了。 “穆!”对方从喉咙里发出一个音节。 虽然只是最简单的音节,但这声音实在是太令人震惊,怎么形容呢,就好像春水流动在寒冰下,淙淙敲击灵魂。 阮洛被那声音迷惑,半晌才回过神来:“穆?” 四目相对,阮洛马上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啊,我忘了问你贵姓!兄台,原来你免贵姓穆!” “……”对方突然一把将他掀翻在地!看上去纤细的少年力量竟然大得惊人,阮洛被摔得昏头涨脑,只听对方接着发出明显愤怒且带威胁的低吼声:“穆——”哪怕是吼声,也磁性得比所有的丝竹之声都要好听。 经过几个时辰的沟通,鼻青脸肿的阮洛总算弄明白了一件事,这位美少年不会说话。 他只会发一个音节,就是“穆”。 他的“穆”到底是几个意思,没人知道。 三 阮洛完全预料不到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因为陌生的美少年就这么在家里住了下来。 被摔得鼻青脸肿的琴师丝毫没敢反抗,他甚至谄媚地把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找出的一张狗皮膏药双手递给少年,再三表明自己实在没想到大冬天的有人在河里游泳,绝不是故意用鱼钩弄伤他的,同时忿忿不平地吐槽湖里的大鱼太过凶残,关心地告诫少年别再去湖里游泳。 少年的脸色清冷而警惕,眼底却闪过一抹奇怪的神色,任由阮洛把膏药贴在他肩头的伤口上。 接下来的大半个月,不管阮洛走到哪里,少年就寸步不离跟到哪里。对方无亲无故,也没有名字,只会说“穆”,阮洛干脆就叫他“穆”。 穆似乎一直想告诉阮洛点什么,可惜阮洛听不懂。每当这时候,穆精致的脸上就露出一丝暴躁和敌意。 除此之外,一切都还凑合。 冬天的太阳总是有点薄薄的矜持,因为穆的到来,阮洛难得勤劳地搞了一次大扫除,把棉被之类都拿出来晒太阳。 家里有一口旧箱子,沉甸甸的似乎没什么东西,阮洛清扫时蹲着拎走三五只蟑螂的尸体,从满是灰尘的箱底看到里面唯一的物件时……不禁怔了一下。 那是一本泛黄的曲谱。 阮洛轻轻翻开这本曲谱,仿佛翻开了一段布满灰尘的旧时光,许久没有动弹。 见琴师低垂的睫下有往事,穆玩味般眯起冷而清澈的眸子。 过了许久,阮洛起身来到门后俯下身来,自从那次钓鱼之后,被鱼尾拍坏的琴就破破烂烂堆在墙角,一直没有修补过。 在穆一脸不屑的注视下,琴师拿了简单的工具,开始补琴。 “我不喜欢弹琴,所以弹不好。”阮洛一边把琴随随便便地补起来,一边说,“我对弹琴既没兴趣,又没天赋,我自己知道。可惜我爹不知道,他生前总是逼我练琴。” 不知道因为听到了哪句话,穆的眸光里有微微动容。 阮洛掸了掸发黄的曲谱上厚厚的灰尘:“喏,这是我学会的第一首曲子。那时候我只有八九岁吧,手背被竹条抽得全肿了,才把这首曲子学会——但我到现在也不明白,这样学会的曲子有什么用?还是难听。” 再好的琴谱,没有乐趣也是枉然;再殷切的期盼,没有默契也会成为负担。 琴很快修好了,阮洛恢复了平常的神情,伸了个懒腰。童年时对万物感到好奇,心中有无数个为什么,但成长到如今,才发现其实很多事情没有为什么。不是每个问题都有答案,不是每次争执都有对错。 ——多年后物是人非,只剩下一丝惘然、遗憾以及……怀念。 穆不知何时坐在琴前,修长的手指拂过琴弦,一阵清越叮咚之声。 “你会弹琴?”阮洛意外地问。 穆没有理他,径自开始弹奏曲谱上的曲子。这支曲子阮洛听过无数次,也从小练习过无数次,却从没有一次像现在。 从穆指下流淌出的音节十分奇异,它们跳脱而无节奏,就像一万只飞鸟在空中朝各自的方向翱翔,又像一千朵浪花在沙滩留下的痕迹,凌乱得就像——大自然本身。 阮洛闭上眼睛,他从这毫无章法的乐谱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琴。 那把从来没有被认真对待过的琴,就像他自己。他和爹一样的固执,固执到父子俩似乎都忘了初衷。那一次他在爹面前摔了琴,换来了火辣辣的一记耳光。后来,这把琴就没有被他珍惜过,就像这些年的时光一样,破碎,勉强修补,再破碎。 而如今,却有人告诉他,这把琴原来如此美妙。 阮洛怔怔闭目落泪,仿佛所有难堪、伤怀和带着一点点悔恨的过往都被隔挡在音乐之外,这一刻世界只有流水、青松、飞鸟和游鱼,只有旷野的风,漫过山涧的淡金色晨曦与薄雾。 四 从那天起,阮洛再面对穆时,心情便有了微妙的不同。 阮琴师鬼使神差地担负起了照顾少年的责任。他带着穆到镇集上逛街,给他买靴子,带着穆到森林里捕鸟,烤野味给他吃,对邻里只说自己远房表弟来了。 可惜穆脸上的表情总是冷冷的,他不会说话,也不知道听不听得懂阮洛的话。 快过年时,阮洛带着穆上街采购年货,突然听到有人叫他:“小阮!” 兴高采烈和他打招呼的正是邻居的屠夫。原来,屠宰铺就在不远处。 很久之后阮洛还能记得,那天的太阳特别好,就像锅里煎过的金黄的猪油,阮洛一回头,只见屠夫的女儿用力拎着一大桶水,让屠夫洗杀猪刀,少女雪白的面孔上挂着几滴汗水,笑容闪闪发光。其实阮琴师的的确确有文艺忧伤的脸盲症—— 他从来没认真看过屠夫的女儿。 屠夫已经长成那样儿了,女儿想来也差不多吧……所以邻居这么多年,屠夫的女儿长什么样儿他从来没注意过,更没注意到玩泥巴的黄毛丫头什么时候长大的。 十五岁的豆蔻少女朝他甜甜一笑:“阮哥哥。” 那声阮哥哥叫得清亮柔软,像是用羽毛在人心头轻轻挠了一下,阮洛心口跳动,怔了一下才不自然地点点头。 屠夫姓牛,叫牛腩。他的女儿闺名哄哄。阮洛第一次听到牛哄哄的芳名时就想……女儿应该叫土豆,或者还有个女儿叫番茄才是吉祥的一家啊。可今天不知道是天气太好还是他的心情好,屠夫父女看起来格外顺眼,而且屠夫还穿了一身不常穿的白衣服。阮洛在铺子前面停顿了片刻,脚步和目光都有点流连的意思:“今天哄哄也来帮忙?” “可不是嘛!”牛屠夫一边剁肉一边说:“听说最近城里有怪牛吃人,好几户人家的小女孩都失踪了,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里!” “牛?”阮洛还没听说这件怪事。 “是啊,听说吃人不吐骨头,可怕极了。” 阮洛的第一感觉是匪夷所思,接着他突然想到自己那天倒在冰上时做的那个梦,梦里漫天的暴风雪、挥剑屠牛的男人…… 屠牛? 心头火光一闪。他诧异抬头,看见屠夫面孔上的胡茬,就觉得那青色的胡茬有点似曾相识。 莫名地有个奇怪的念头在他脑子里一晃而过——那个男人的脸,他应该是见过的! 没等他抓住那突如其来的头绪,只听“轰”地一声巨响,屠宰铺的案板突然四分五裂倒塌,猪肉羊肉掉了一地! 穆不知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来到他们身后,张扬的怒气让他晶莹的脸孔更加惊艳,可惜与清澈而尊贵的美貌不相称的,是他简单粗暴的发泄怒火的方法—— 他一脚踹翻了屠宰铺子,怒焰点燃的凤眸仿佛在说“给我当心点”,雪白的下颌微抬,神色高傲而阴沉地盯着屠夫父女。 牛哄哄吓得瑟瑟发抖,大叫一声躲到牛屠夫身后。 “穆!”阮洛吓了一跳,回过神来要阻止已经迟了一步,只能死死拉住穆,赔上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对屠夫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表弟脾气有点暴躁,这些肉我来赔……” 穆却丝毫不领情,饱含威胁的一道目光落在牛哄哄身上,像是脾气暴躁的父亲在警告毫无反抗之力的幼儿一般。那种巨大的压迫感终于将可怜的姑娘吓得哭了出来。 牛屠夫虽然职业豪放,身材五大三粗像小山丘一般,但一向脾气温吞如骆驼,几乎可以算是贤惠居家好大叔。遇到突如其来的暴力美少年,他哪怕不至于夺路而逃,也双腿打颤吓得六神无主。 少女一张泪脸梨花带雨,惶然将委屈求助的目光投向阮洛。 英雄救美的冲动每个男人都会有,阮洛涨红脸脱口而出:“穆,不准胡闹!” 变故陡生,许多路人纷纷侧目。 穆冷冷看着他们。 屠夫嚅嚅地打圆场:“没事……没事,小阮的表弟也不是外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换做以前,阮洛当然是听听而已,但这次他听到“不是外人”竟然有点耳根发热。牛哄哄从屠夫身后探出挂着泪珠的小脸,看向阮洛和他身后的美少年,眼里还有一丝害怕。 其实这个时候阮洛也怕。 他充了英雄之后就开始后怕,万一穆当众把他摔得鼻青脸肿,他绝没有还手之力;如果穆一脚赏在自己腰上,就不是半残的问题……下半生他也许只能身残志坚地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泪流满面了。 就在他的脑门儿冷汗直冒时,穆倨傲地从鼻腔里里冷冷哼出一声,转身便走。 他走了? 阮洛一愣,下意识地去追,却被牛屠夫一把拉住,往他手里塞了一大块肉:“这块五花肉拿去吃!” 五 追到穆的时候,已经到了家里。 其实阮洛也摸不着头脑,究竟是什么事突然惹怒了穆?看到少年抿紧的薄唇,疏远而清冷的侧脸,阮洛就有点发怵:“那个,出什么事了?别对邻居那么凶啊,远亲不如近邻,这大块五花肉就是证明……” 为了表明自己说得没错,他献宝似地抖了抖手中的肥肉:“今天吃红烧肉,啊哈!” 穆没理他,漆黑的凤眸里沉浸着琴师看不懂的黑暗与冷漠。这天晚上家里的气氛很紧张,阮洛讨好地做了一桌菜,穆却没有吃几口就放下筷子,阮洛只得一个人把大盘的五花肉都吃了,饱得走不动。 胃不合则寝不安,这晚阮洛没能睡好,他又做了那个风雪中的梦,梦中的男人还是面目模糊。不同的是,这一次风雪中传来悠扬的琴声,犄角折断的牛半跪在地上,似乎在侧耳聆听。 牛听得懂琴声? 阮洛为自己滑稽的想法而跟梦中的自己赌了一根黄瓜。抚琴的男人端坐如山,一身白衣凌风傲雪,宽阔的肩膀莫名的熟悉,当阮洛想要看清时,那身形突然又变得模糊起来。 阮洛想要拨开雾气看清对方的脸,突然身子冻得发抖,他一哆嗦,猛然惊醒了,只见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自己踢到了脚下。 不知道是否因为夜里着了凉,阮洛病倒了。 这病来势汹汹,本来如翠竹一样挺拔的琴师虚弱躺在床上,有气无力,脸色苍白像树梢的残雪。 牛屠夫拎着肥肉来探病,身后跟着脸颊绯红的牛哄哄。少女穿了件绯红的小棉袄,大眼睛里满是羞怯又大胆的关切。而屠夫一身白衣,下巴的胡子修剪得比上次更整齐——最近屠夫似乎特别爱穿白衣爱修边幅。 阮洛顿时觉得自己有必要修正对大鼻孔的偏见。 琴师的屋子虽然生了炭火,仍然比外面春寒料峭的庭院还要冷,让父女俩打了个哆嗦。 牛屠夫正叮嘱阮洛几句风寒要通风透气不可捂之类的话,穆听到声音,睡眼惺忪地走了出来,一看是他们,顿时眯起眼睛。 少年的神色仍然充满敌意,虽然不至于像初次见面那样大打出手,但冰寒的视线里就一个字:滚。 牛屠夫好汉不吃眼前亏,大鼻孔紧张地翕动了几下:“小阮我们该走了……我刚想起来,昨天杀的猪还没剐!” 牛哄哄似乎还不想走,却又害怕穆一身寒冷气息,娇憨又带着一丝委屈表示不满:“爹!” 穆突然将一记阴寒的视线投过来,牛哄哄吓得立刻拉紧牛屠夫的袖子,闭嘴不语。 “最近城里吃人的牛,倒是有几天没见了。也有人说看到它到村子里来了,小阮你也要当心。”临走时牛屠夫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多说了一句。 “牛吃的都是小姑娘,他怕什么呀。”牛哄哄心无城府地说,吐了吐舌头。 “当心些总不是坏事。” 阮洛应了一声,听到“牛”的时候他总是有种奇怪的感觉,可能是因为那头聆听琴音的牛的缘故吧……最近不知为何梦特别多,杂乱无章,醒来常常大汗淋淋头疼欲裂。 父女俩出门时,阮洛不知不觉将视线落在屠夫的背影上—— 梦中抚琴的男人……也是穿白衣的。 屠夫为什么突然变得爱修边幅爱穿白衣呢? 阮洛病得昏昏沉沉,朦胧中听到琴声,似乎是穆在抚琴,调子十分悠远而古老,像是从千年冰封的雪地里伸出的一枝含苞待放的桃花,灼灼温热,不知不觉滚烫了谁的心胸。 他在琴声中沉睡,就像在宽广的胸膛里小憩一样安稳,流水洗涤了时光的沙土,把那些心碎的冰渣缓缓搅拌融化成一江春水,再流经四肢百骸,渐渐温暖了僵硬冰冷的手脚。 琴音,竟然可以轻缓美妙至此。 阮洛闭目沉沉睡去,之后再无纷扰恶梦。 不知过了多久,阮洛的病好了起来,原本十分凶险的症状褪了下去。他能下床时,穆却不知道去了哪里,阮洛找遍了家里的房间和庭院,都不见踪迹。 少年消失得就像他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阮洛突然想到,他原本就是不速之客,突然就这样走了……也许就真的不回来了。 看着被遗忘在角落里的琴,阮洛怔怔地一个人呆了许久。 “阮哥哥!”一个清甜的声音突然从门外传来,牛哄哄提着一篮糕点走进来,看见穆不在,顿时长长松了口气,开心地问:“你今天一个人?” “嗯。”阮洛的声音不知为何有点失落。 “你会捕鸟,还会捉鱼对不对?”牛哄哄眨巴着大眼睛,“能不能……带我一起去玩呢?” 呃?四目相对,阮洛的耳根又有点泛红,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人生的第一次约会来了。 六 这是阮洛和牛哄哄初次约会,两个人都有点紧张。快走到湖边时,阮洛更紧张了。自从被大鱼欺辱之后,他许久没有去湖里钓鱼。如今远远看去,结冰的湖水就像一面宽阔无边的镜子,将远山近树倒映得清晰。 阮洛心中莫名不安,突然停住脚步对牛哄哄说:“就到这里吧。” “为什么呀?”牛哄哄不解地歪着头,“不去钓鱼吗?” “我弹琴给你听。”阮洛绝不会承认自己腿软了,心虚地顺势盘腿坐下来,“你要听什么曲子?” 牛哄哄似乎这才注意到他身后背着琴,目光也被吸引了过去:“阮哥哥,你的琴看上去好特别哦!” “呃?”阮洛低头看去,琴身有好几处修补,尾端还有烧焦的痕迹,一看就是被不负责任的主人给玩坏了的悲惨乐器,他硬着头皮尴尬地一笑,“这把琴有点旧,其实我还是挺爱惜它的……” 话音未落,树上一团积雪“砰”地砸落下来,正中阮洛头顶,仿佛是抗议他睁着眼睛说瞎话。 好在牛哄哄丝毫没有注意阮洛的狼狈模样,两手托腮眼睛亮亮地等待听琴。 阮洛的手指略微迟疑地抚上琴弦,这一刻,他脑中莫名浮现出穆当日弹琴的模样。 仿佛受了某种感染,琴师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翘,起了一个调子。 铮—— 清越清澈,犹如春水淙淙敲击灵魂。 几只淡黄嘴的小鸟突然落在树梢,驻足聆听。其实阮洛十指修长,有在琴弦上灵活游走的天赋;他甚至并不知道,自己指下琴音已经与往日大不相同。四周分明还是寒冬,但春意仿佛从琴音里怒放出来,树梢被暖风点了零星的绿色,山涧从凝滞变得灵活。漫山遍野尽染生机,而一段相识相知的友谊却被埋葬在浓郁的暮色里,缓缓地……一江春水漫上离人的眼眶。 曲终时四弦一声,清如裂帛,又如寂静雪夜枯坐等待时,突然响起的叩门声,让人心口也随之重重一颤。 戛然而止。 四周安静许久,才有鸟儿扑棱着翅膀飞走。 牛哄哄半晌才回过神来:“阮哥哥,你弹得真好。”少女想了一会儿,托着腮天真地说:“不过,没有我爹弹得好。” 阮洛眉心一跳:“你爹会弹琴?” 牛哄哄正要回答,湖面突然传来巨大的响声,有什么巨大的东西猛地破冰而出,空中仿佛骤然下了一场暴雨!阮洛来不及看清眼前发生了什么,耳边传来牛哄哄的一声惊叫:“救命!” 水流将少女高高卷起,甩向湖面!阮洛来不及思考便下意识地伸手去救牛哄哄,却也被卷入巨大的漩涡中! 他看见了,卷起牛哄哄的是一条银光闪闪的鱼尾——是那天在冰面上袭击他的大鱼…… 眼前的画面被水波扭曲得诡异,进而模糊,最后归于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阮洛耳边传来一阵哭声,让他清醒过来。 吃力地顺着哭声的方向转过头,只见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坐在冰上,委屈地哭个不停。 迟缓地转动视线,阮洛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记得他和牛哄哄约会来着,在离湖面不远的树林里弹琴,两人正在说话时,突然来了一阵暴雨,然后……阮洛脑子里猛地一个激灵,牛哄哄人呢?不会已经—— 他猛地坐起来,小女童担忧地哭着摇他的胳膊:“阮哥哥,你没事了吗?” “……”阮洛有种奇怪的不好的预感,眼前的小女童似曾相识,“你是?” “我是牛哄哄呀!”小女童泪汪汪地说。 阮洛风中凌乱了! “我变小了。”牛哄哄边哭边说,柔软的发梢间传来羊肉膻味儿,那是常年在屠宰铺才会有的味道,是牛哄哄没错! “阮哥哥,我不想做小娃娃,我要变回大人的样子呜呜……” 虽说阮洛向来神经大条,但眼前发生的事情还是让他一时间接受不能。 金色浓稠的夕阳点点洒在冰面,折射出炫目的光泽,提醒他现在是光天化日之下,不是做梦。 七 屠夫家自然是不能回去了,若是让屠夫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变成了五六岁的小女童,不知道他会不会抄起杀猪刀,砍了他一向心心念念的准女婿人选。 阮洛将变小的牛哄哄安置在自己家里,怔怔地对着那把破琴,努力回忆当时的情形…… 突然落下的暴雨,席卷而至的漩涡,还有……一条银色的鱼尾!阮洛蓦然想起了最关键的细节——在昏过去之前,他恍惚看到漩涡中的鱼尾,上身是人。 有什么东西在阮洛眼底跳动,仿佛真相近在咫尺,却又隔了一层看不真切的薄纱。 《山海经·南山经》中记载,有鱼焉,其状如牛,陵居,其名曰鯥。 山海经中有一种神兽叫“鯥”,水陆两栖,在水中是鱼形,在陆地上则拥有四肢和犄角,酷似牛的模样! 人身鱼尾,镇上吃人的牛……阮洛下意识揉了揉太阳穴,然后感觉一只温柔清凉的小手扶向他的额头。 “真像!”牛哄哄的眼睛里满是纯真的仰慕,气息像槐花蜜一样清甜清香,让他有片刻失神。 “像什么?”阮洛不解地反问,却见牛哄哄一下从他怀里溜了出去,回头咯咯笑着不说话。 她的人虽然变小了,剔透如水的眼睛里却仍有一丝只属于少女的羞怯。 阮洛突然想起之前被打断的对话,他转身问牛哄哄:“你说牛屠夫会弹琴?” “不会啊。” “呃?那时在湖边听我弹琴,你说你爹的琴弹得更好。” “没错啊。” 阮洛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自相矛盾的话?他正要再问,咚咚咚,一阵敲门声突兀地响起。 阮洛来不及消化小女童刚才的话,慌忙快步走到门口,深吸一口气—— 他几乎迫不及待去打开门,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又在犹豫什么。 门开了,却不是那个人。 来人是牛屠夫,穿的仍然是没舍得换洗的白衣服……虽然装扮有那么点玉树临风和粗犷相结合的味道,但脸上占小便宜的表情就原形毕露了:“我做了饺子,来借酱油。” 阮洛担心他发现屋里的牛哄哄,眼神不由自主地有点躲闪,好在牛屠夫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神色的不自然,哼着小调等在门口。 这时,屋里突然传来一阵声响,像是什么东西被带翻了声音。 牛屠夫满脸疑问地朝里面看了一眼,阮洛心虚地说:“啊哈,最近家里闹蟑螂……” “蟑螂的声音还挺大。” “也许……也许是耗子吧!”阮洛思忖着该怎么应付过去,对方偏偏就好事地挤进了屋子里来,大有一探究竟的架势和热心:“打耗子我老牛拿手!来来,我帮你。” 阮洛阻挡不及,只能硬着头皮跟上屠夫朝藏着牛哄哄的房间走去,房门一开,他心惊肉跳地说:“牛——” 里面却空空如也,窗户开着,在寒风中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阮洛一愣,悬起的心终于落地。原来牛哄哄听到声音,已经跳窗逃跑了。 牛屠夫拿了酱油心满意足地走了,没过多久天渐渐黑下来,夜色像湖水漫过飘雪的黄昏。 阮洛等了许久,仍然不见牛哄哄回来。他满腹疑问看着窗外的天色,不知道为什么就有点担心。 凄冷冬夜里,她一个五六岁的小女童能去哪里? 这样想着,阮洛再也坐不住,急匆匆推开门走入风雪中。宁静的乡村里间或传来几声狗吠,除此之外,只有落雪的声音。 “牛哄哄——” 阮洛一路走过去,天越来越黑,几乎看不清前路。阮洛点燃随身的火折子,也只能照亮身边的一小片雪地,火光中更显得四周黑魆魆得可怕。 突然,不远处传来一声惊呼,是牛哄哄的叫音! 阮洛朝声音的方向奔过去,等他看清眼前的情形,不由得后退两步,握着火把的手忍不住发抖。 雪地里伫立着一头巨牛,强悍的身躯比寻常的牛大好几倍,一边的犄角断了半截,鼻息里喷出令人悚然的怒吼,前蹄正将牛哄哄按在雪地里。 巨牛看到他,动作突然一顿。 牛哄哄也看到他了,大声哭喊:“阮哥哥快救我!” 阮洛不假思索举着火把冲过去,虽然力量强弱悬殊,但巨牛畏惧火源,阮洛一把拉起牛蹄下的女童,随即将火把朝巨牛掷去!巨牛的身形庞大,动作却十分灵活,一侧身便避开了灼烫的火把。 这一瞬间阮洛看到了它的肩胛处——贴着一张熟悉的狗皮膏药。阮洛浑身一颤…… 火把掉在雪地里,发出滋滋的声音,随即冒出几缕白烟,熄灭了。 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阮洛浑身都被冷汗湿透,他拉起牛哄哄,凭着直觉朝来路拼命逃跑。 不知道为什么,巨牛没有追来。阮洛脚下不敢停,一直跑到远远看见自己草屋里的亮光。 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草屋里微弱的亮光这么可爱过。琴师重重喘息着,抱着牛哄哄冲进屋里,正要松一口气关上门—— 门却被一股大力推开了! 风雪扑面而来,穆赤脚站在门口,雪白的脚踝与未干的雪水同样颜色,纤细的眉眼怒火清冷,眉头紧皱盯着他们。 阮洛用力咽了一口唾沫,喉咙发干,勉强想挤出一个句子却没能成功:“你……” “穆——!”穆随便抬手一挥,便将可怜的琴师重重摔到墙角。 这一瞬间,阮洛突然明白了“穆”这个音节的意思……那不是“穆”,而是“哞”,是牛的叫声! 穆脸色阴沉地大步走到想要逃跑的牛哄哄的面前,抬手一掌朝她打去—— 高高扬起的手掌却停在了半空中。 牛哄哄的眼里涌上了委屈的泪水,哭得像花脸猫儿一样,眼前金星直冒的琴师爬了起来,顾不上多次受伤的腰,拦在牛哄哄面前:“有事冲我来!别伤害牛哄哄!” 事到如今,巨牛肩胛上的狗皮膏药让他什么都明白了。但他不明白的是—— 穆为什么一直找牛哄哄的麻烦? “阮哥哥!”牛哄哄立刻像泥鳅似地钻到琴师身后,双手紧紧牵住他的衣角。 穆朝阮洛投来一个凌厉冰寒的眼神,再次一挥手……可怜的琴师这次被摔到窗下,不过穆出手虽然快,但掌风稳稳托送,落在地上是并不觉得疼,更不用说受伤了。 也正是因为这一摔的留情,让空中的阮洛有机会看到小女童的表情……她嘴里喊着“救命”,却并没有多少惧怕的样子,大大的眼睛里甚至有点得逞的狡黠。 阮洛突然觉得哪里不对。 牛哄哄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牛哄哄土里土气,几乎没有任何能让人记得住的特征,而眼前的小女童像一枚闪闪发光的贝壳,哪怕只有五六岁,五官精致高贵绝不会淹没在人海中…… 阮洛突然间明白过来——虽然自己有严重的脸盲症,但事实并不是自己以前没有认真看过牛哄哄,而是不知何时,牛哄哄完全变了个人! 最近的牛哄哄当真是牛哄哄吗?或者说——当真是人吗? 阮洛为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打了个寒噤。 八 在阮洛失神时,穆猛地一把将小女娃拎起来,就像老鹰抓小鸡一样狠辣无情! 被反绞住双手无论如何也逃不掉的牛哄哄边哭边求饶:“爹!我不逃了,不吃人了,别打我!” 爹? 阮洛的脑子转了好几圈,才明白过来眼前的小娃娃话里到底有几个意思。他无论如何也没法消化这句话的信息量。 她……她是穆的女儿! 不可能。穆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小。十三四岁的少年,能有女儿?阮洛的脑子成了一团浆糊…… 小女孩仿佛看懂了他的纠结,大哭大叫手脚一阵乱蹬:“阮哥哥,我们是神兽鯥,别用人类的年龄来框我们。别看我的人形本体的个子矮,我今年有二百二十二岁了。我爹一千九百九十九岁了仍然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家暴!快救我啊……” “……”阮洛就地石化。 最近大闹商州城让全城人心惶惶的,就是这只小神兽! 第一次在屠宰铺见面,穆生气就是因为听到牛吃人的消息,给小神兽一记警告; 第二次,穆在湖面上准备抓回小神兽,让她变回了人形的本体; 第三次就是今夜,穆要抓走再次想逃跑的小神兽,又被阮洛搅局…… 琴师突然有种迎风流泪的冲动,难怪穆推门而入时投过来一记不耐烦的眼神……敢情人家是老爹在教训女儿,阮洛终于明白那个眼神的意思了:关你鸟事。 “真正的哄哄去哪里了?”脸色苍白的琴师半晌才能说出这一句。 “被我吃掉了。”小神兽抽抽搭搭地说,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说的话有多么可怖,仿佛只是在说“我吃过晚饭了”一样的稀松平常。 “吃……掉……?什么时候?” “第一次在大街上遇到你的前一晚啊。” “你怎么可以吃人?”阮洛骇然。 “为什么不能吃人?”小神兽含着眼泪不解地反问,话语里甚至还有点天真无邪的味道,“人不也吃猪牛羊吗?” 阮洛张了张嘴,想要反驳,却不知道从何驳斥起。 “牛屠夫也被吃掉了?”阮洛回想起牛屠夫和以前不同的古怪表现,颤声问。 “没有啊。”小神兽这次用力摇头,“我只吃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女。” “……”什么叫年龄相仿,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差远了好吗! “牛屠夫只是因为离我太近,不自觉地被我的喜好影响了。”小神兽大大方方地说,“因为我崇拜的男人穿白衣服,下巴上留淡青色的胡茬,他无意中受了影响而已。” 人鱼的歌声可以摄人心魄——神兽鯥拥有影响人心的能力,自然不在话下。 “你怕我吃掉你?”小神兽仿佛看懂了阮洛的恐惧,“我说啦,我只吃年龄相仿的少女。” “是是!而且我太瘦了……不好吃……“阮洛干笑着后退了几步。 “瘦不瘦没有关系呢。”小神兽认真地说,“我们吃的又不是人类的身体。” “……”阮洛愣了,一下子没明白她的意思。 “不吃身体吃什么?” “你们人类有句话叫‘缺什么补什么’,我们吃的是……”小神兽眨巴着眼睛,“话语。” “我们鯥天生都不会说话。只有吃掉人类的‘话语’,才能开口说话。对人类来说,‘语言’是灵魂里最浅的那一部分,甚至比‘泪水’还要浅,被吃掉过不久就会重新长出来,你们也没什么损失呀。” 阮洛愕然侧头,他突然发现一件事—— 穆不会说话,而小神兽是会说话的! 难道……熊孩子所谓的‘吃人’,只是会让人变成哑巴而已? “其实我吃的时候都会留一点儿,所以那些被我吃掉语言的人只会一段时间不爱搭理人,变得格外沉默而已。虽然很少的会因为忧郁而生病,但大多数都能自己恢复的……”小神兽估计是吃了好几个人,话特别多,“其实小孩子最好吃,他们的语言都是‘直言’,而大人的语言千变万化,有‘巧言’、‘婉言’、‘谎言’,还有‘威胁恐吓’、‘塞搪推脱’、‘欲拒还迎’……还有一种臭臭的,叫‘马屁’,你们人类却有很多大人喜欢……” 一巴掌忍无可忍地拍过来打断了小神兽的唠叨,穆脸色冰寒地看着她。 “爹,又打我头!”小神兽委屈地缩起身子,从怀里找了半天,突然摸出一枝皱巴巴的桃花,“这是我昨晚上游了几千里到岭南摘来的……爹,生辰快乐。” 穆愣了一下。 语言千变万化,比世界本身还要丰富多彩,但,这是他绝对未曾想到的一句。 小神兽眼睛明亮清澈如溪水:“能说话很好玩,但更重要的是——能亲口告诉你这句话。生辰快乐。” 今日是穆两千岁的生辰,他们的生命太长,长到并不会去记住某一个特别的日子,但她最爱的爹爹两千岁了,她想送点什么给他——人类会给爹娘送桃子,说桃子是长寿的意思。鯥原本不需要长寿的祝福,但她觉得很好很有爱,所以去天涯海角找桃子—— 天地间这么大,北方都在飘雪,南国的春意虽然先萌芽了,但桃树才刚刚开花,远没有结果呢,连最青最小的桃子也没有,她只能折了一枝桃花回来…… 小神兽有点忐忑地把桃花放在穆的手心。 穆冰寒清澈的脸孔上露出诡异的红晕。也许这一刻,他不得不承认人类的语言,有时候有种奇怪的魔力,比劈山填海的力量还要大—— 让活了两千年的神兽,突然就不知所措起来。 “……”穆突然转过身,推开门头大步走了出去,像身后有谁在追他一样。 “爹他怎么了?”小神兽不解地回头征询阮洛的意见, “因为桃花皱巴巴的,他生气了吗?” “不不。”阮洛“咳”了一声清嗓子,“我想他只是……害羞了。” 九 雪温柔地下着,阮洛陪着小神兽坐在炉火旁,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既然被‘吃掉’并不会怎么样,镇上那些少女的失踪又是怎么回事?” “下雪天玩雪很有意思呀,”小神兽眨巴着眼睛,“我把她们催眠了带走当狗狗,给我拉雪橇呢……” “……”原来这才是穆见她一次打一次的原因!谁家冷艳高贵的爹摊上这么个熊孩子,都会脾气暴躁吧…… 这一瞬间阮洛突然有点同情穆了。 “我爹就是对我凶把我管得严严的,他自己还不是经常上岸来,和小白见面!”小神兽不满地皱起鼻子。 “……”谁是小白? 小神兽双手托腮完全沉浸在了美好的回忆里:“小白是个穿白衣的帅哥,——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就觉得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类了!”她的大眼睛里冒出星星来。 “那个时候我还是只有两百零三岁的幼崽,看到我爹和小白在暴风雪中决斗——那一战真是昏天黑地日月无光,我爹的脸更无光……我们神兽向来看不起人类,族中最强的他竟然被一个人类给打败了,连犄角都折掉一段。” “……”津津乐道地说着自己亲爹被羞辱的事情真的好吗?阮洛被八卦吸引了注意力,还没意识到问题的最关键所在,问了一句:“为什么会打起来?” “我那时候在岸上玩肚子正好饿了,见一个小婴儿躺在摇篮里,看上去圆滚滚很胖的样子,就把他抓起来在雪地里当皮球滚着玩……” “……”你还能再丧心病狂一点吗? “那时候我还没有人形,就是小牛的样子……愚蠢的人类应该对能够作为神兽的玩具而觉得荣幸吧?可是小白一上来就把婴儿抢过去抱在怀里,脸色阴沉得像要把我大卸八块一样——要不是我爹及时赶到救我,我一定被他做成了椒盐牛扒! “谁知道后来,他们不打不相识,竟然成了好朋友。我爹喜欢听小白弹琴,没事儿的时候就上岸来,小白知道他不是人,也不害怕他。 “有一天我听小白对我爹说,高山流水,天涯知音。我爹许久没有动弹,我知道他一定是动心了!” “……”熊孩子你够了!那叫惺惺相惜。 “后来时间长了,镇上就流传出‘对牛弹琴’的传说,说湖边的琴师不是凡人,他的琴音连牛也久久聆听不肯离去——其实,真正不平凡的是听琴的‘牛’好吗?愚蠢的人类!” 湖边的琴师?阮洛这才觉得有哪里不太对,貌似他的茅屋就在湖边啊…… “你和小白长得真的好像,让我爹都认错了人,除了弹琴的水平。”小神兽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视,“那天你的琴音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啊,我躲在水底下都要笑死了!难怪我爹生了气,认错人不可怕,可怕的是认错一个笨蛋……”小神兽咯咯直笑,“你们父子两除了相貌之外,没有一点儿相似的。” “什么?”阮洛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好像听到了……父子? “你不知道吗?小白是你爹的外号。”小神兽上下打量他,“你们人类会说话呀,难道小白什么都没有告诉你?” 阮洛愕然摇头,在他所有的记忆里,爹都是话语不多的男人,很多时候阮洛厌烦他,因为他逼自己练琴。 “小白可是了不起的人呢!”小神兽肯定地说,“你身上有寒毒,是不足月出生时为了保命吃的丹药留下的遗症,会忽冷忽热,普通的药也不管用。后来小白想了个办法,才救了你一命……他用我爹断掉的半截犄角做琴胆造出了一把琴,又写出了一本曲谱,独特的琴音可以调理身体气脉运行。” 说到这里,她的神色突然黯淡下来:“写完那本曲谱,他的样子好像很疲惫,有一次还吐血了。我爹很担心他,但那时候我爹的冬天快到了,要回湖底去睡觉。我也被迫跟着回去被关在家里。” 《山海经·南山经》中记载,鯥,冬死而夏生。 “我们鯥冬天睡觉并不是人类的四季中的冬天,是我们自己的冬天,每次睡一觉都要十六年。” “等我爹一觉醒来,就遇到了你——”说到这里,小神兽看着阮洛苍白的脸色,不解地又问了一次:“不要这种表情哇……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奇怪了,你们人类会说话呀。” 阮洛掩住面孔,许久没有动弹。有什么热的东西从指缝间流出来。 原来,这才是爹逼他弹琴的原因。 人类虽有“语言”,可很多男人都不太会用语言来表达感情,他们宁可流汗,宁可用血——跟神兽鯥其实很像。 尾声 故事讲完了。一直漫不经心听着的叶铿然冷冷地呷了一口茶:“结局挺坑爹的,这个小白不会是你吧?” “小白是我,那头牛就是你——每次我跟你说话你十句有九不搭理,对牛弹琴我容易吗我?”将军笑吟吟地回击,“这个故事是我在军营里听老兵讲的。那时有一大批从军的二货少年迷上了穿白衣——我就是其中一个。” “小白真有其人?” “有。二十年前威震戎狄的儒将阮流觞。阮将军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更难得他精通音律,军中流传‘阮郎顾曲’,是将他比作了三国名将周瑜。曾经远远地见过他的老兵说,阮将军沙场点兵的风姿,竟是当得起的。 “他的妻子是兵部尚书的女儿,新婚不久他辞别家人独赴战场,只等陇右战事一了,他就回长安一家团圆。 “可那年长安疟疾横行,半年后妻子不幸染病,那时她已经即将临盆。她病危的书信送到军中,他抛下三军不发,也不等上奏朝廷,八百里快马加急赶回去见她最后一面。 “吐蕃人趁机发动袭击,虽然有副将临阵受命调兵遣将,但仍然有几百士兵伤亡,因为这次严重渎职,他被朝廷革职廷杖,两根肋骨被打断,因为一干大臣的求情,君王念在他以前的功劳,才让他捡回了残命。他从统领千军的将领,变得一无所有,带着侥幸存活下来的婴儿,来到商州湖边的小村庄隐居。后来,再没有人见过他。” 风起帘动,清旷怅然。偌大的茶楼此刻竟显得空荡荡的,喝茶的人不知何时只剩下了他们两个。 叶铿然点点头,端起一杯茶:“你讲故事,是为了等人?” “是啊。”裴将军笑吟吟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还是位故人?” 茶楼里的人已经走得一个不剩,从逆光的角度可以看到,有个人影慢慢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样东西。 纵然早有迎敌的心理准备,叶铿然还是在看到对方手中那样东西时,愣了一下。 那是一副棋盘。 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冷冷坐下来,为自己斟茶:“我终身做棋上的飞将军,你却做了真将军,这么多年了,还是我不如你。” 裴将军微笑:“过奖。” “喝完这杯,下棋。”对方说话言简意赅,就像棋盒里清清楚楚的黑白子,森然无情,“赢,你走;输,你死。” 裴将军眉头一挑:“怎么个下法?” 第8章 塞翁失马 一 吴节超是个八岁的乞儿,他有很高的人生理想。比如总有一天他要高端大气地点两碗卤肉烩面,吃一碗倒一碗;比如总有一天他要低调奢华地买两条胡服裤子,穿一条扔一条;再比如……他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竹马。 商州城的男孩子几乎都有一种玩具,竹马。官宦人家的孩子用金玉做马头,穷人家的孩子用蓝布做马头,连街角捡破烂的癞头孩子,也有带着他捡破烂的驼背爷爷给他做的竹马。那天,癞头流着鼻涕骑着脏兮兮的竹马,像一根脏竹竿骑在另一根更脏的竹竿上,得瑟地跑过整条街,笑声在半里外都能听见。 吴节超羡慕地看着,直到癞头的背影消失不见,也没有动一动——他没有竹马。他不仅是个乞儿,还是个孤儿,多年来就像野猫一样求生,他机灵、谨慎、懂得看人脸色、必要的时候凶狠,所以一日三餐都能讨到吃的,又不会被其他乞丐欺负得太惨。虽然运气不好的时候要在垃圾堆里和猫狗抢食,他也没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对。 只有每次看到男孩们拿着小竹马出来玩时,他才会心痒难耐,痒过之后心口某个地方就空空的,风进来,雨进来,无人理睬。 这天黄昏,吴节超到他常去的饭馆后面,希望能找到一点残羹剩饭,突然在垃圾堆里看到了一样奇怪的东西。 那是一个黑紫色的棋盘。 街头常有人对弈,双方执黑白子坐上两三个时辰动也不动,所以吴节超认得这东西。棋盘十分精致,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做的,有淡淡的香味,底盘画着他看不懂的星图,四周雕刻着仙鹤和骏马,一眼看去似乎价值不菲,在一堆垃圾里显得格格不入。 吴节超把棋盘捡起来,翻来覆去看了半天,也没发现哪里破了坏了。奇怪……明明是好东西,怎么会被人扔到垃圾堆里? 莫非这东西有什么其他的古怪?吴节超仔细看去,突然吓了一跳,棋盘的木纹理间隐约竟有暗红的血迹。 一种莫名不安的直觉让吴节超后背发毛。他正犹豫着是扔掉,还是把棋盘揣到怀里,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喝斥:“哟,捡到宝了?” 吴节超一回头,看到了另外几个乞丐——确切地说是四个,都比他大一点,但因为长期饿着肚子也只是面黄肌瘦半大孩子的模样。领头的那个比其他几个的壮实,脖子上有道粗短的疤痕。 看到吴节超怀里的东西,几个人眼睛都是一亮。疤痕立刻命令吴节超:“把东西留下。” “这是我捡到的。”吴节超原本正犹豫不定,如今有人来抢,却让他打定了主意把棋盘护在胸前收好。但他的动作在几个大孩子的眼里,就像护食的小猫一样柔弱可笑。 “这是我的地盘,看清了吗?”疤痕怪笑起来,“这里东西都是我的,你在这里捡的东西也是我的!”他将手一挥,几个人拥上来就抢! 八岁的吴节超打过很多场的架,和人,和野狗,甚至和一头同样饥饿的猪。世上属于他的东西本来就很少,他不想连那一点少得可怜的东西也被抢走,所以每次打架都全力以赴。这一次,他很幸运地……被打掉了三颗牙。 吴节超倒在墙根喘着粗气,脸上都是血,几个大孩子的脚雨点般落在他身上,让他痛得蜷起身子,疤痕哈哈大笑:“叫声爷爷就饶了你!”吴节超脸色铁青咬紧牙关。 疤痕又踢了他一脚,这次脚踩在了他脸上,吴节超的脸被挤压在墙上,挤成了一个奇怪而滑稽的表情,疤痕正在脱皮的带着浓重脚气的脚板踩着吴节超的脸,用力地碾着:“叫啊!” “叫啊!”几个人一起起哄。 一个清脆好听的声音突然在几人身后响起:“叫什么?” 疤痕转过头,所有人都转过头,除了头不能动的吴节超。松松软软的夕阳下,他们看到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孩子满脸好奇地走过来。 “叫什么?”女孩又问了一遍。 “爷爷!”光头得意洋洋地说。 “叫什么?” “爷爷!” 头不能动的吴节超脑子动得倒挺快,他咧开缺牙的嘴笑起来时,光头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狠狠地怪叫着朝小女孩扑过去,高高举起的拳头正要落在小女孩脸上,却突然停住了。 一袋包子伸到了他的拳头跟前。 小女孩举起热腾腾的包子,温润如水的大眼睛真诚带笑:“给你吃。” 口水从疤痕还有他的跟班们嘴角流了出来,他们的表情由愤怒变为惊喜。对饥饿的乞儿们来说,一袋热包子比一个来历不明的木盘有用多了。疤痕一把抢过纸袋,带着他的跟班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然后,他们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愕然互相对视……一个个倒在地上。 吴节超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旁边的小女孩好整以暇地笑呵呵说:“蒙汗药。”她看上去也只有八岁,穿着整整齐齐的紫色衣裙,因为正在换牙说话有点漏风,听口音并不是商州本地人。 “我……我叫吴节超。”吴节超看到她睫毛下的大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脸红了,好在他的脸本来就又红又肿,也看不出来。 “哦。”小女孩似乎很无聊地看了他一眼,“就算你有节操,迟早也会掉光的。” “……”是“节超”不是“节操”好吗! 在小女孩转身准备走开时,吴节超突然发现,她背后轻轻巧巧背了一只竹马—— 女孩子也有玩竹马的? 吴节超的视线顿时移不开了。那只竹马真漂亮,马头是木头雕刻的,马鼻子马嘴都栩栩如生,竹子光滑如碧玉,尾巴上还系了对马蹄形的金铃铛。 眼角的余光不经意瞟到吴节超的眼神,小女孩眨了眨眼睛,停住脚步:“没见过竹马?” “见……见过……” “可你的眼神,比刚才他们看到包子还要馋。” 吴节超不吭声了,有点羞愧地低下头去,盯着自己的赤脚。 小女孩瞅着他看了一会儿,似乎明白了什么,把那对金铃铛从竹马上解下来,装进口袋,大方地随手将竹马扔给他:“接着。” 吴节超愕然接过来,只觉得手掌心都要烫起来了。 他不敢相信美梦突然成真,抓着竹马又舍不得放手,等他回过神来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小女孩已经走远了。 这晚,吴节超回了他过夜的街角,带着如获至宝的竹马和捡来的棋盘,一遍又一遍地确认这不是梦。 半夜下起了冷雨,吴节超蜷成一团还是瑟瑟发抖。后来他把那个捡来的棋盘顶在头上挡风雨,迷迷糊糊睡着了。雨越下越大,被雨水淋到的棋盘泛出奇异的光泽,敛翅的仙鹤缓缓展开翅膀,骏马扬起四蹄,盘底的北斗星图流动游走—— 棋盘仿佛活了过来! 而盘面正中天元的位置,发出明亮而温润的光,就像黑暗中骤然睁开的一只眼睛。 第二天早上,吴节超醒来时,顶在头上遮雨的棋盘不见了,也许是有人趁他睡着偷走了? 他猛地坐起来,下意识低头去看双手紧抱的胸前—— 还好,竹马还在! 吴节超顿时松了口气。棋盘丢了他并不觉得可惜。只要竹马还在就行了。他爱不释手地摩挲着竹马,突然就想到——昨天那个女孩儿不知道还会不会来? 熟悉的街角,吴节超晃悠了许久也没有等到小女孩,虽然在意料之中,却仍然难免有点失望。几个寻衅的乞儿也不知去向,只有几个老人在下棋。 吴节超平时闲得无聊的时候也会去凑热闹看人下棋,但一向看得似懂非懂,今天他只瞟了一眼,就觉得哪里不对—— 执黑方的那一手“长”下得失策,应该用“小尖”才是出路。 果不其然,很快黑棋的左角就被逼至死地,眼看做不活了。吴节超脱口而出:“东六南十二。” 执黑棋的老者原本就无计可施,突然听人点拨,也就将棋子放在了东六南十二的位置。这一子落下,气象大开,原本没有活路的黑棋绝地逢生,而且还朝外扩张对中腹的白棋形成威胁。 执白棋的老人丢了大片失地,却不急不躁,两人又下了几手,这下吴节超看出来了,白棋的棋力明显高于黑棋,不一会儿黑棋又左右为难。吴节超还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西八南十。” 这下,执白棋的老人不高兴了,抬头慢悠悠地说:“观棋不语真君子。” 这一眼,却是让老者愣了一下,指点黑棋的竟然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身上脏兮兮的,怀里揣着一只竹马。 商州棋童的名声渐渐大了起来。 开始只是在街头市井,爱下棋的人都说最近那个乞儿当真是神童,小小年纪棋力便敌得过下一辈子棋的人;后来官宦富贵人家的门庭里,便不时有打扮一新的吴节超出入。他虽然是小孩儿,但教人下棋拿人铜钱,已经不用去乞讨了。再后来,商州城最大的棋馆里,要与棋童对战得提前半个月预约。 吴节超住在棋馆专门给他准备的舒适的房间里,吃了很多比卤肉面更好的东西,当初那碗在他看来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卤肉面,已经不值一提;他穿冬暖夏凉的蜀锦丝绸裤子,当初那条在他看来低调奢华有内涵的胡服裤子,早已可有可无。 只有竹马…… 吴节超摩挲着当初小女孩送给他的竹马,木制的马头已经有些旧了,但她的笑脸仍然新鲜。 她还在商州吗?她还会回来吗?这些期待在吴节超心头盘旋,久而久之,便朦胧坠入了少年梦里。 梦中云雾深处,小女孩的身影只一次回头,原野上所有的花都开了。 可惜,直到吴节超离开商州城,他都没有再见过她。 吴节超离开商州时,是他十二岁那年。 那年,城外的春草刚刚及袜,有一个温雅的少年到棋馆来,点名与他对局。棋馆的掌柜一开始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但对方在掌柜耳边说了几句话之后,掌柜的脸色就变了,上了最好的君山银叶,恭恭敬敬将吴节超带到对方面前。 吴节超却有点漫不经心,他和谁下棋都一样。商州城还没有人赢过他,甚至连真正称得上的对手都不曾遇到过,所以他下棋大多数时候都很无聊,特别是遇上那些格外认真、每一手棋都想很久的人,他甚至会百无聊赖睡着。 这个少年风度很好,坐姿优美,他谦和有礼地让吴节超执白先行。 吴节超开始时还是和往常一样地下,到中局时,他才发现自己不知何落了下风。对方很强,是他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强;对方的记忆力极好,行棋可以看到九步开外。 这盘棋从清晨下到黄昏,最后对方赢一子半。 就在吴节超失魂落魄却极不甘心的时候,对方微笑站起来,声音如同二月的春水:“你可愿意随我到长安?” 吴节超的命运,从这一刻开始真正改变。 从掌柜的口中知道,这人是翰林院棋待诏,名叫卢洵。当今皇上喜爱围棋,专门设立了棋待诏。而卢洵是其中极出名的一位,姿容俊秀,行棋飘逸难测少有败局。 吴节超像做梦般跟着卢洵到了长安。 对手越强,吴节超下得越好,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名声也越来越大。到后来,他真正的对手,只剩下卢洵一人。 十五岁那年,吴节超被封为翰林院棋待诏,奉旨进入皇宫。 二 这是吴节超人生中最风光的日子,虽然偶尔半夜醒来,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突然会下棋—— 与当初捡到的那个奇怪的棋盘有关系吗?他不愿意多想。乞丐的生活离他远去了,他不愿意再回去。只是偶尔午夜梦回时,他会想起商州街角的小女孩。那只竹马他一直带在身边,马头破了几个小洞,风雨进来,恍如前尘。 一年四季,吴节超都在翰林院与人对弈。 因为皇上对围棋的喜爱,朝中对弈成风,有很多官员和皇亲国戚喜欢下棋。 即使见多了达官贵人,卢洵仍然是吴节超见过的风度最好的男人。他静默时如同清晨的雪山,谈吐时如同山涧的春水,指点别人棋艺总是谦和文雅,不疾不徐。 当他白玉般的十指轻叩棋盘时,总让人错觉那是一幅画。 虽然吴节超的名气已经超过了卢洵,但只要与卢洵对弈,吴节超总是不由自主坐直身体,将精神状态调整到最集中专注—— 无论对弈多少次,两人都是各有胜负。与卢洵争胜的心几乎成了吴节超继续下棋的全部动力。 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失去这个对手。 变故发生在这一年春天。 大唐与吐蕃征战多年,此次由兵部侍郎卢湛负责押送粮草前往陇右,卢湛是卢洵的兄长,武艺高超,风姿清粹,圣上曾大笑赞扬“朕有这把湛卢宝剑,何愁四夷不平!”可是粮草押送途中路遇连日大雨,几百车粮食被雨水浸泡发霉,延误了军情。龙颜震怒,将卢湛革职查办,卢府上下一并受牵连,被一纸诏书贬到瘴南之地,不日即将出发。 吴节超听到消息时,同僚们都议论纷纷。 “卢待诏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长安!” “瘴南之地瘟疫横生,卢待诏身体又向来不大好……怎么会遇到这种事情,唉唉。” “听说这次粮草运送不力是因为天灾,并非人祸啊,卢待诏的兄长是因为得罪了李林甫大人,才会被弹劾获罪的……” “嘘!小声些,李林甫大人那可是得罪不起。” 众人在议论叹息的时候,吴节超突然扔下手中的棋子,快步走了出去! 卢府就在长安,之前卢湛得势时门庭若市,但吴节超一次也没有去过。 春寒料峭,紫藤花苞打着卷儿的回廊显得有些冷清,吴节超跟着一个小童往里走,只见庭院里有两个少女在荡秋千,都是二月柳梢般的年纪,不曾沾染世间的风沙。 盯着女眷看是失礼的行为,吴节超正要挪开视线,突然看到其中一个少女腰间的东西,他的目光顿时移不开了。 这一瞬间,吴节超知道自己的心漏跳了半拍。 是那对马蹄形的金铃铛! 他心头震动,蓦然抬起头,阳光下的紫衣少女脸孔玲珑精致,与小时候相比已经变化了许多,更加柔美秀雅,若不是那对金铃铛,他一定无法认出她来。 吴节超一时看得呆住。 秋千上另一个红衣的少女却是发现了他,毫不客气地跳下秋千:“看什么看?”随即把紫衣少女护在身后:“怀瑾姐姐,这个人的眼神跟登徒子似的,都粘在你身上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人!” 吴节超被呛得脸一阵红一阵白,而紫衣少女声音温和:“小布,别胡说。”好在这时候小童催促说:“吴大人这边请。”吴节超慌忙夺路而逃。身后还传来那个红衣少女中气十足的声音:“算他识相,走得快!” 湖水倒映花影缭乱,少年心头也是。 书房门开着,卢洵听到访客的脚步声抬起头来,微微一笑:“我就知道,如今的客人,也只有你了。” 卢洵苍白消瘦了些,但神色从容宁和,温暖依然:“下棋吗?”他面前已经摆好了棋坪。 吴节超坐下来:“听说你要去瘴南之地?什么时候出发?” “就在这几日了。”卢洵找出几本棋谱递给他,“以后相隔千里,恐怕不能再像今日这样对局。不过我们仍然可以书信往来,若是遇到妙局,一定来信告诉我。” 吴节超突然觉得热血涌上心头,却不仅仅是因为卢洵这番话。那个紫衣少女……是不是卢府中人?他寻了这么多年才再次遇到她,却转眼间又要天各一方—— 他如何能割舍?他如何能甘心? 这天吴节超的棋下得魂不守舍,他心中百味陈杂,一直在想紫衣少女的身份,却不敢直接问卢洵。 “有心事?”卢洵清郁温和的眸子一抬。 “我……”吴节超正斟酌着应该如何开口,这时,门开了,紫衣少女端着茶与点心走进来,卢洵侧过身子:“怀瑾,这就是二哥经常和你提的吴待诏。” 二哥? ——原来她是卢洵的妹妹卢怀瑾! 吴节超慌忙站起来,衣袖带翻了棋盘上的黑白子,叮叮咚咚一片珠玉之声。他几乎不敢看卢怀瑾清雅的脸。 卢怀瑾微笑只字不提庭园里事,落落大方为他们斟茶。吴节超将茶盏端到嘴边,正要喝,听卢洵叫了他一声:“吴待诏?” “嗯?”吴节超见卢洵的神色有些古怪,正要问怎么了,低头一看——原来自己端到唇边的不是茶盏,而是棋盒。 这一天,吴节超连输三局,溃不成军。原本他这些年浸淫在黑白子中,久而久之,也有几分冷峻气质。如今见了卢怀瑾,瞬间被打回原形。 到傍晚告辞时,卢洵送吴节超到门口,吴节超突然迟疑地停住脚步:“七年前,你是否去过商州?” 他犹豫许久,终于将这句话问了出来。 卢洵对他这个突如其来问题有些意外,但还是点点头:“七年前,我和怀瑾随爹娘去过商州。那次,我还丢失了一个紫檀木棋盘。家父、祖父与曾祖都爱棋成痴,那个棋盘是我卢家百年祖传的,弄丢了之后,我在商州大病了一场。” 棋盘? 吴节超脸色突然一变:“你家祖传的棋盘,有没有什么特征?” “那只紫檀木棋盘很精美,四周雕刻着仙鹤和骏马,还有,棋盘上有陈年的血迹。”卢洵耐心地讲述棋盘的来历,“我听父亲讲,南北朝时,卢家的曾祖年轻时在竹林中与人对弈,一天一夜未分胜负,后来收官时因一处劫争落了后手,终于以半目之差惜败,曾祖推枰认输时突然一口血喷在棋盘上,人也随即扑倒,是为震惊一时的‘吐血局’。几年后曾祖英年早逝,去世时只有二十七岁。临终时还对那局棋耿耿于怀,大喊要与对方再战一场。 “后来家人也清洗过棋盘,但血迹无论如何也清洗不干净,总有一点暗红残留在棋盘上。外人说这染血的棋盘不吉利。” 卢洵说到这里,淡淡微笑了一下,“但是我们自己对棋盘却很珍惜,据说,那只世世代代相传的棋盘,有留给卢家子孙最宝贵的东西。” 卢家自南北朝以来卢家代代出棋圣,卢洵的神采清扬从容,风月霁雪不过如此,但修长的身形在夜色里也显得单薄。他的叹息似一缕清风被吹散:“可惜棋盘传到我这一代,却丢失了——先辈留给我的东西,我也没有机会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了。” 吴节超心头震动,他捡到的棋盘,正是卢洵遗失的! 一种心虚的感觉从头到脚贯穿了他。他仿佛想通了什么,又仿佛什么也没想明白,终究没有将捡到棋盘的事情说出来。 此后几天吴节超都过得浑浑噩噩的。 倒是那个红衣少女又来过棋院。她是卢怀瑾的表妹罗小布,丝毫没有女孩子的矜持腼腆,甚至到军营里和男人一起骑马射箭。 罗大小姐不会下棋,倒是很会捣乱。只要她兴高采烈地出现,一局好棋多半就会被搅得下不成了。 如此几次下来,吴节超看见她难免就有些生气。 吴节超生气的表现就是沉下面孔,冷淡不语。识趣的人自然会看脸色,可是罗大小姐不吃这一套,有时候甚至让人觉得,她就是喜欢看吴节超生气的样子,才时常来搅局的。 这天,罗小布眨巴着眼睛问他,“你怎么总是魂不守舍的?是在想洵哥哥吗?呵呵……” 罗小布就是有这样的本事,把吴节超气得脸色铁青。 但下一刻,少年执棋的手突然停在半空中,因为罗小布清清楚楚地说:“如果你是在想怀瑾姐姐,你没机会啦,因为怀瑾姐姐有喜欢的人了!” 吴节超愕然看着她,一瞬间无法掩饰自己的震惊和失望。 “你可知道那人是谁?”罗小布似乎很满意他的反应,得意洋洋地说:“是新科探花郎!” 大唐科考之后,会选取同榜进士中最年轻俊美的一位,在喜宴游园时沿途采摘鲜花,是为探花郎。 新科探花郎的名字,吴节超是听过的。 那人姓裴名昀,有人说裴探花的风姿是长安城最惊艳的春色;有人说裴探花的风趣是曲江宴上最令人难忘的风景;还有人说,圣上宠爱探花郎,称赞他“虽有状元之才,更宜探花之雅”。 棋待诏虽然也在官员之列,却没有品级,不过是随着圣上的心情随时供差遣的艺人而已。那些通过科举入朝,有出身的官员们向来不太把翰林棋待诏放在眼里,但翰林院里还有一批进士出身的人,即翰林学士。翰林学士也没有品级,主要由擅长诗文的进士担任,替皇上起草诏书,却比寻常的六品官还要炙手可热。 众人都说,裴探花很快就要做翰林学士了,仕途锦绣,前程不可限量。 只那许多传闻本身,就足以让吴节超在嫉妒的同时生出一点自卑来。 他没有想到,三日之后,一个突然的机会让他能亲眼见到这位探花郎。也正是这次机会,让吴节超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三 东瀛王子源博文带使者来唐朝拜,圣上设宴款待。 使者中有一名叫藤原忠信的棋手,奏请想与大唐棋士对局。圣上欣然应允,将翰林院棋待诏们也一同召到御花园中。 因为卢洵的棋艺和美名,这次他没有被排除开外。时隔多日,吴节超第一次在众人中看到卢洵。他神色宁和,素色衣冠如清风立于百花中。 有个念头在吴节超脑中骤然一闪,他意识到眼下有一个难得的机会——也许能让卢洵继续留在长安的机会! 虽然只是一场对局,但事关大唐颜面,从圣上将棋待诏们都召来就可见天子的看重。若是卢洵能赢了东瀛使者,也许圣上龙颜大悦,起了惜才之心,便会收回将卢洵流放到千里之外的旨意! 这样一想,吴节超心中便有了波澜。他的目光在东瀛使臣藤原忠信的脸上扫过,那是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脸上毫无表情,个子也很矮。 这个棋手的棋力究竟如何? 吴节超心绪微微一动时,只听王子朗声而笑:“藤原君的棋力,在日本国排第三,如今能蒙圣上垂爱,赐他与大唐国手切磋,实在是藤原君三生有幸。” 这话一出,却是极耐人寻味。 东瀛与大唐相隔万里,藤原忠信是日本国第一还是第三,根本无从考证。但这句话确是让日本国占尽先机。 ——既然只是第三,藤原忠信若是输了,也不算丢人。 可反观大唐,翰林院国手出战,赢了也没有多光彩,输了却是大丢颜面。 好一个玲珑圆滑的使臣! 大唐天子居高临下地以手撑头,似乎在欣赏风景般,将目光扫过座下:“既如此,就让裴探花来对局吧,朕也想看一看东瀛的棋术如何。” 此言一出,不知多少官员暗暗吃惊!日本虽是小小属国,礼仪诗书皆习自大唐,但也未必没有能人异士。皇上竟然放着棋待诏不用,用一名新科探花郎迎战。就算探花郎琴棋书画精通,但如何能比得上围棋国手?可如今的情势…… 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探花郎身上。只见裴探花从容出列,落落大方地说:“臣领旨。” 十五岁的白衣少年身姿修长像雪中的松树,笑吟吟的面孔让三月的桃花黯然失色。 如此一来,日本国再无话可说。 这场对局牵动了所有人的心。连平时不爱下围棋的官员们都打起精神注视着棋盘上的每一步变化。 裴探花的棋艺比许多人想象中要高。 他不若翰林院的棋待诏们拘谨,常有出人意料的妙手。行棋到中局,藤原忠信的后背已被汗水湿透,任谁都能看出来这位东瀛使者的紧张。可裴探花仍然一副悠闲姿态,棋盘上的厮杀惊心动魄,他唇角的笑意不过暖风拂落花。 国士气魄,不过如此。 其实两人的实力非常接近,若有差距,也只在寸许之间。 吴节超看到第七十二手时,突然就没兴趣了,百无聊赖将目光投到湖光山色中——他已经看出来,裴探花赢了。 盘面还未到收官,大多数人还在为盘上局势牵动,但吴节超这样的棋士已经清点完棋子。他发现裴探花有半目的优势,只要收官不失误,藤原忠信便毫无胜算。 东瀛棋士自己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他脸色绷紧如铁,手也微微有些不稳。而旁边的王子脸色也不大好看。 风吹树动,淡金色的阳光洒落在湖面上。吴节超被阳光微微晃到眼睛,将目光收回到棋盘上,此刻他突然一愣,第一反应是自己看花了眼—— 棋盘上的白子少了一颗! 刚才他将局势看得一清二楚,此刻白子却少了一颗!莫非是藤原忠信动了什么手脚……? 吴节超正在惊疑中,只听人群中有个清晰如水的声音说:“白棋少了一颗,藤原忠信舞弊。” 众人的目光顿时集中在卢洵身上! 年轻的棋待诏脸色带着久不见阳光的苍白,但神色丝毫不乱,迎着君王投过来的目光,他清清楚楚地说又说了一遍:“藤原忠信舞弊。” 四周一片哗然! 一局棋下来,黑白子错综糅杂,普通人也许看不出棋局上少了什么。但高手可以,因为他们看得远比常人远,计算得远比常人早。刚才的变故实在发生太快,不过眨眼间就少了一枚棋子,翰林院棋待诏中除了卢洵和吴节超,还有没有人看出来,吴节超没法确定。 藤原忠信的脸涨得通红,不知是被揭穿之后的羞愧,还是被诬蔑羞辱的愤怒! “我东瀛棋手的尊严,绝不可以被侮辱,”王子朝李隆基跪了下来,“请圣上明察!” 卢洵为人清正,绝不是一个信口开河的人,他的话说出口,大唐官员中已有不少人都信了几分,有心急的官员与王子针锋相对:“有没有,一搜便知!” 话虽如此说,当众搜东瀛使者的身,并不是一件小事。谁知藤原忠信咬牙沉默了片刻,竟主动走到对方面前:“请搜吧!” 棋盘上少了一枚棋子,这枚棋子绝不可能凭空消失,若是藤原忠信将它放在自己的棋坛里,黑子中间的一枚白子十分显眼,也不可能。于是只剩下一种方法,他将棋子藏在自己身上。 太阳不知何时钻进了云层里,四周阴了下来。搜身的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藤原忠信身上什么也没有。 天子的眼底布满乌云,冷而威严地说:“卢待诏,你看错了。” “臣没有看错。”事到如今,卢洵仍然不肯认错! 吴节超心中猛地咯噔一下。他虽然明知道是藤原忠信拿走了棋子,但是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毕竟没有任何人看见他的手动了。支撑他们下判断的,只是多年行棋的经验与眼力。吴节超环顾四周,其他棋待诏们都眼观鼻、鼻观心,事不关己地将目光投到别处。 拿不出证据,便是诬陷。 天子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继续对局吧。” “圣上,藤原忠信舞弊。”卢洵丝毫不退让!天子的脸色瞬间乌云密布,手背上青筋游走:“放肆!” 吴节超本来要脱口而出的话,就硬生生卡在了喉咙里。因为李隆基沉声说:“君前失仪,带下去杖责四十!” 侍卫们是如何将卢洵押下去的,吴节超仿佛都感觉不到,只觉得恐惧从脊背直冲上头颅。百官噤若寒蝉,四周鸦雀无声,只有棍棒打在血肉上的声音。 一片寂静中,只听裴探花优雅微笑:“继续下棋吧。” 后面的棋,吴节超已经没有心思去看了。他想起曾经李林甫曾对着朝臣说:“君等独不见立仗马乎,终日无声,而饫三品刍豆;一鸣,则黜之矣。后虽欲不鸣,得乎?” 吴节超一开始听不懂那晦涩的话,后来有人告诉他,他才明白话里的意思——李林甫大人说,做臣下的,没事儿别多嘴多舌,没见那些仪仗马吗?成天一言不发却享受高档的马料,而只要它们敢叫一声,立刻就被踢除出列,那个时候再想安分守己也来不及了。 乌云沉沉欲雨,吴节超站在明哲保身的人群中间,在袖子里握紧了拳,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就像一匹乖乖被俸禄饲养的仪仗马吗? 不知过了多久,有侍卫来报:“行刑完毕,卢大人晕过去了。” 看到后背鲜血淋漓、失去知觉的卢洵被抬走时,吴节超突然感觉有一阵热气从胸口冲上眼眶。 直言铮铮,黑白分明,才是棋。 等那热血冷却下来,少年全身的力气瞬间全被抽光,他仿佛正在经历一次死亡,却不是身体上的。 吴节超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 那局棋最后的胜负如何,他没有听到,也根本不在意了。少年浑浑噩噩的,满脑子都是卢洵浑身是血被抬下去的样子。曾经那优雅如春水的少年朝自己伸出手:“你可愿意随我到长安?” 他确凿无疑地知道那局棋上少了一枚白子,卢洵也一定知道他看出来了。 身为对手,他们很了解彼此。 但吴节超头一次发现,自己并不了解自己。在众人的沉默和自己内心的恐惧面前,他失去了语言的能力,失去了挺身而出的勇气。 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下起来的,吴节超迷迷糊糊地睡着,仿佛回到了许多年前在商州的那一个晚上,他瑟瑟发抖地抱着怀里的竹马,把棋盘顶在头上—— 那时他衣衫褴褛,但心中全是喜悦和期待;而此刻,他锦衣高卧,梦中却在恐惧。他直觉自己要失去什么东西了……让他抱憾终身也无法追回的东西! 一道闪电划过窗口,吴节超猛地惊醒过来。 凄风苦雨,小窗孤灯,少年比任何时候都想念商州的小女孩,想念那只竹马—— 他猛地从床上爬起来,翻开自己藏着竹马的箱子…… 里面空空如也。 竹马是什么时候被弄丢的?吴节超全身在刹那间冰凉,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他便推门冲进了雨幕中! 这个风雨如晦的夜晚是吴节超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晚,哪怕曾经行乞街头,他也没有过这种绝望。 他弄丢了竹马。 雨越下越大,电闪雷鸣中,吴节超在雨中疯狂找寻,任由泥泞溅湿他的衣衫,任由狂风将他的鬓发吹散如鬼。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黑暗冰冷中寻找不可能寻回的珍宝。 突然,一顶纸伞撑在他的头顶。 那只是小小的温暖的一角,却将雨幕隔绝开来。 吴节超愕然抬头,看见了一张熟悉而鲜活的面孔——罗小布站在他身前,恼怒得跳脚:“你疯啦!这么大雨在找什么东西?天晴了再找不行吗?” “不用你管!”吴节超一把推开她。红衣少女被推得一个踉跄,索性将伞也扔到了地上:“找什么?我帮你!” 吴节超的身形一顿:“一只旧竹马。” “……”罗小布突然愣了一下,不知为何停住了动作,“一只破竹马有什么好找的?” 吴节超的脸色沉得可怕,像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天幕:“你不懂。” 雨越下越大,吴节超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去。罗小布小跑几步跟上他,突然拼命拉住他的胳膊,少女的眼睛里星子全被雨水打湿:“我懂的!是七年前在商州的竹马?金铃铛虽然是怀瑾姐姐的,但那只竹马是我的!” “你说什么?”吴节超动作一停。 “你一直藏着的那只竹马是我的!”罗小布的红衣像一朵火焰开在风雨中,“那只竹马是我的!” 吴节超难以置信地死死盯着眼前的少女,他突然明白,当日听到卢洵说起祖传的棋盘时,他觉得不对的地方在哪里了! ——如果当年的女孩真的是卢怀瑾,那么她没有理由不认识卢家祖传的棋盘! 许多细节在这一刻汇聚成海洋,真相如漩涡般席卷而至,携着风雨敲击着吴节超的耳膜,让他头脑中嗡嗡作响,他僵立在原地,任由罗小布紧紧拉住他湿透的胳膊。不知过了多久,少年滚烫的泪水滴落在少女胸前的衣襟上。 天放晴的时候,翰林院棋园仍然一派冷冷清清。 卢洵被杖责在府中思过养伤,吴节超也病倒了,不知道是因为淋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倒是罗小布经常出入吴节超的小楼,给他带来一些外面的消息。 之前那局棋的结果毫无意外,是裴探花输了,大唐输给小小属国,实在有失颜面,原本顺理成章能入翰林做学士的裴探花,被指派到陇右军营去做散职;卢府风雨飘摇,一片惨淡,很快要举家前往瘴南之地。 少年在寂静的小楼看着棋子发呆,听耳畔风声荒芜,指下空虚,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就这样沉寂下去了。 直到一个阳光惨淡的午后,吴节超突然接到一道旨意,让他即刻入宫面圣。 四 事发突然,少年不知是祸是福。 皇城的天空中有一只白鹤飞过,苍蓝云海之上鹤影孤独,清绝如诗。看到那令人屏息的苍凉美景时,吴节超突然就想起了卢洵。这些天来,他最担心的也是卢洵,但卢府闭门谢客,他也被拒之门外。 他想要告诉卢洵的那件事,也就一直没有机会说出口。 御花园聚集了一些官员,有几个吴节超是认识的,其中一个是御史中丞,似乎准备记录什么,当他顺着御史的目光看清旁边的情形时,不由得大吃一惊! 藤原忠信赤裸脊背,背上捆着荆棘条,手中还握着东瀛国武士的弯刀,头压得极低。 圣上的神色似乎有些惋惜,目光似笑非笑:“藤原爱卿今日背着藤条来见朕,说要效仿古人‘负荆请罪’。” “不错。”藤原忠信的脸色灰败却坦然,“之前与裴君对局,我的确用了不光彩的舞弊手法。这些天来我无一日不在承受舞弊的羞耻心的煎熬,一开始我想带着这个秘密回日本,让海浪永远埋葬我行棋之手上的污点。但是这些天我发现,如果我不想余生都活在这痛苦里,我就必须对自己和对诸位诚实。请诸位接受我切腹谢罪。” 人群一阵哗然! 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吴节超总有种白日梦般的不真实感。 原来今日他奉旨入宫,是因为卢洵伤重不便行走,他便作为翰林院棋待诏之首,前来见证藤原忠信的请罪。 这个东瀛棋士承认了一切,卢洵沉冤得雪,圣上下令安抚奖励。 当然,藤原忠信没有切腹,圣上仍然给予了丰厚的礼物送他和王子一行归国,只是在诏书上顺带提了一笔训诫而已。 临别之时,藤原忠信向裴探花深深鞠躬:“对不起。” “那是王子的主意吧?”裴探花漫不经心地说,“障眼法,就像螳螂捕蝉时,用来遮住自己的那片树叶一样,可以迷惑世人。” “你发现了……?” “虽然我没有发现你的手中动作,但看到头顶的阳光,鼻端闻到一缕淡淡的却奇怪的味道,我就明白了——来自扶桑山脉的‘雪石’,遇到阳光即挥发化为无形。在最初猜子的时候,你就用一枚以假乱真的‘雪石’,替换掉了一枚白棋。当阳光照射到棋盘时,那颗白子就消失了。” 藤原忠信一愣,原来对方早已知道了! 他半晌才艰涩地开口:“……你为何没有当场揭穿我?” “我只是觉得,大唐的颜面和一局棋没什么关系,”裴探花打了个哈欠:“而且我相信,一个行棋那么磊落的人,很难原谅自己做出不光明的事。” 藤原忠信浑身一震,再次朝他深深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世事变化令人始料不及。 没过多久,有消息传来,参与押送粮草的下级军官们为卢湛上书请愿,陇右重镇几名刺史也证明了当初连日暴雨,天气极端恶劣,卢湛已经倾尽全力,日夜奋战,并非玩忽职守。 证据确凿,卢湛免去流放之罪,官复原职。 卢府在旁人眼中重新恢弘清贵起来,来探病的人也络绎不绝。 吴节超向来没有赶热闹的习惯,他选了月明星稀的夜晚前来。 少年迈进门时心中忐忑,不仅因为那一日他的沉默,还因为他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卢洵。 卢洵在庭院中,春夜的花香沁入茶香,氤氲得那清雅的侧影像暮春的一道剪影,尚未伤愈的略微苍白的脸孔,就像一瓣单薄得透明的栀子花。但他看到吴节超,就露出了微笑。 “今日要下棋吗?” 卢洵压根儿没有提当日的事,吴节超也就不好意思再提。只是有件事,他是不得不提的。 “你上次告诉我,你在商州丢失过一个棋盘。”吴节超终于将这个秘密说出口了。 少年掌心出汗,但心情竟然比预想中要轻松得多,仿佛溺水多日的人终于将头探出水面,呼吸到新鲜空气,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八岁的自己如何在街头行乞,如何捡到棋盘,如何与几个乞丐打架遇到罗小布,以及那个神秘的雨夜让自己一夜之间拥有了非凡的棋力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卢洵。 “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是卢家祖传的棋盘,更不知道那棋盘如此珍贵。”吴节超低下头,“自从知道了这件事,我一直内心不安——我不劳而获,偷走了原本不属于我的天赋,拥有了今天的一切。而那原本……是属于你的。” 卢洵沉吟半晌,似乎在想整件事情的始末,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抬眸微笑:“吴待诏,我记得你我第一次下棋,你输了。” 吴节超一怔:“不错,我是输了。” “那如今呢?” 如今呢?两人哪怕对弈有千百局,却也谁也不能说自己一定能战胜对方。吴节超比当年,是进步得多了。而卢洵也在进步,从一开始吴节超的拼命追赶,到如今互相追赶,只要看到对方前进了哪怕一小步,另一个人便会奋起直追,以至两人始终不相伯仲。 “你我棋力相当。”吴节超如实说。 说出这句话时,他突然意识到,改变自己一生的,或许……并不是那个棋盘,而是卢洵!或者说,是这些年来他与卢洵争胜的心,才让他一步步成为大唐国手。 卢洵点点头,目光明亮清如泉水:“卢家先祖留下的棋盘,的确会赐给世代行棋的子孙一样最珍贵的东西。我自三岁学棋,六岁拿到家传棋盘,一直在参悟其中的玄机,却不得要领。” 说到这里,他原本苍白的唇色竟显出些许欣悦红润:“之前我不明白那样东西到底是什么,如今我却明白了。” “那是什么?”吴节超愕然,不禁脱口而出。 卢家先祖留给子孙的,寄于古老棋盘之中的,让乞儿吴节超无意中捡拾到从而改变了他一生的,究竟是什么? 卢洵微笑,眼中清新春意拂落花。 “对手。” 吴节超还愣愣地没有反应过来,只听卢洵说:“对棋士而言,最难能可贵的,莫过于一个对手。你,就是卢家祖传的棋盘赐给我的最珍贵的对手。” 月色中远近景色都朦胧,少年心中却一片澄明。 独上巅峰,不如棋逢对手。这,就是古老棋盘的真正的寓意。 五 西风吹古道,白马相辞,送别总是令人有些伤感的。 驿站里的少年却一脸“今天酒足饭饱爷很满意”的表情,兴高采烈地朝不远处策马前来送行的少女招招手:“大萝卜,我在这里!” “不是大萝卜,是罗小布!”少女下马奔过来,恨铁不成钢地跺脚,“其实皇上已经要收回把你流放到陇右的旨意了,你为什么拒绝啊?笨蛋!” “我原本就想去陇右战场,不能算流放。”裴探花笑眯眯地回答,“棋行方寸间,又如何比得上棋行天下,纵横沙场?” 无论何时何地,他眉宇间都自成一片山水,莺飞草长,烟雨朦胧中天地广阔。 这一瞬间,罗小布有点明白卢怀瑾为何喜欢他了。 这是一个让人看不明白却能放心依靠的少年。日光下他的豪情如此坦荡,而黑夜中他的智谋却近乎可怕——他在卢洵受嘉奖的消息传开时,在最恰当的时机劝动几名重镇刺史联名上奏折作证,一举为兵部侍郎卢湛洗脱冤屈。世上锦上添花者多,雪中送炭者少,若是没有卢洵重获圣宠,那几名刺史绝不会冒着得罪李林甫的风险去保卢湛。他不动声色冷眼旁观,不仅赌赢了皇上的愧疚,还赌赢了藤原忠信最后的决定! ——卢洵承受的委屈越大,皇上越动容感触,卢湛才有机会脱罪,卢府的灾祸才能消弭于无形。 那时,罗小布哭着说:“洵哥哥是好人,求你救他!” 裴探花只是淡淡回答:“四十杖打不死人的,真的被贬黜到千里之外,再也遇不到对手,那种孤独才会要卢洵的命。” “卢大人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吧?我没时间去看他了。”裴探花有点遗憾地说。 “你是不敢去见怀瑾姐姐吧!”罗小布毫不客气地揭发他,“怀瑾姐姐秀外慧中、才貌双全,她有哪一点配不上你?你要这样躲她?” 裴探花玩世不恭的脸上难得露出苦笑。最难消受美人恩,他如何不懂? 不知道想起了记忆中的哪个倩影,探花郎的耳根竟然微微泛红,他清了清嗓子,才柔声说:“咳,我已有意中人了。” 罗小布像不认识似地愕然看了他一眼:“从来没听你说过。”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裴探花微笑,“我就没有青梅竹马的恋人么?” 风吹荒草离离,少年微笑美如晴空。 罗小布似懂非懂,半晌才又一跺脚:“你要离开长安去陇右,也和怀瑾姐姐有关吧?” 不原意伤害,便选择离开;他纵然喜爱天地广阔,更希望她也一样。 “你呀你!”罗小布连连叹气,声音突然低了下来, “你……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坏人!” 这个少年并非无情。他为卢怀瑾做了一切他能做的事情,却并不让她知道。 哪怕不能回应那份珍贵的情感,他仍然心存珍惜与感激。 罗小布竟然不忍心再数落他,只好说点别的:“对啦……洵哥哥好多啦!我去看他时,他说:‘宠辱难料,祸福相倚,唯有保持自己的本心而已’。”说到这里,罗小布用力点头:“洵哥哥是真君子。” “下棋的人都是死脑筋。”裴探花却不以为然地笑,“其实你心里在说,不仅洵哥哥是真君子,你的没节操哥哥也是吧?” 罗小布顿时羞得满脸通红:“你胡说什么?” “其实没节操哥哥除了面瘫之外,也不是一无是处啊。” “不准你说他的坏话!” “哈哈……” “绝交一个时辰!” “哈哈!” 追打之间,罗小布抓起一根狗尾巴草敲裴探花的头:“你这个腹黑的家伙,尽出坏主意……”仿佛想起了什么,少女的动作突然慢了下来:“我这样骗他,真的好吗?” 那晚风雨中的相拥,如今想来仍然惊心动魄,少年的泪水比火焰更烫。但是那属于永恒记忆的倩影——并不是她。 她骗了吴节超。 “我说了,下棋的人都是死脑筋。”裴探花满不在乎地双臂环胸,无声微笑,“爱情真的能由一只竹马决定?把一生交付给那一眼的错觉,才是愚不可及。” 一念之差,真能定人的善恶?一念心动,真能交付余生?人生如棋,每一步都可能逆转之前所有的认知,颠覆之前所有的得失。祸福相倚,永远不要过早下结论,且看下一步狭路相逢或海阔天空。 阳光在少女的眼眸里泛起温柔的波光,罗小布笑得笃定温柔,用力点头:“嗯!” “很上道嘛大萝卜。” “那当然!我可是温婉善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布~” 无论如何,都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人不幸福。所以他心底的竹马,以后就归她了。 六 六年后。 当年的裴探花,如今的裴将军一身白衣俯瞰楼下流水般的街道,轻轻敲击着手边的木桌,“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还能看到整个商州街上往来的丽人啊……” 战场的风沙使他清秀的棱角更为深刻,笑吟吟的模样一如当年。 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冷冷坐下来,为自己斟茶:“我终身做棋上的飞将军,你却做了真将军,这么多年了,还是我不如你。” 裴将军微笑:“过奖。” “喝完这杯,下棋。”吴节超说话言简意赅,就像棋盒里清清楚楚的黑白子,森然寒冷,“赢,你走;输,你死。” 裴将军眉头一挑:“怎么个下法?”他身边还有个青衣的年轻人,是陇右军营陪戎校尉叶铿然,闻言立刻将手按在了剑柄上! 吴节超将棋盒摆好:“我执黑先行,开始吧。” 高楼对弈原本是风雅的事,但在空无一人的楼阁之上,用性命作赌注来下一局棋,却让圆润的棋子显得有点森然。 吴节超是大唐国手,他下得很认真。裴将军却漫不经心,优雅慵懒得很。 “你在找死?”吴节超冷冷皱眉,看着他刚下的一招臭棋。 “我好好地在喝茶,哪有找死?”裴将军很不高兴又无辜地说,“是别人要杀我。” “……”吴节超从齿缝里冷冷挤出八个字,“你不作死,便不会死!” “那可不一定,如果我的女人被人抓住了,威胁我不乖乖听话办事就杀了她,”裴将军的声音突然压低,“我宁可去作死,你说呢?” 吴节超浑身一震。 ——时隔多年,他仍能看透人心。 裴将军微微一笑,浅色唇角优雅舒展:“见到罗小布,代我向她问好。”他落下一子,“叮咚”,轻响声中却有种力量直击人心:“至于我这个人,向来百无禁忌、神鬼不信——死生大事岂能由小小一局游戏决定?” “局为宪矩,棋法阴阳;道为经纬,方错列张,你每一步都要看清了。这,可不是游戏!”吴节超凝视着棋盘,仿佛那里有他全部生命化成的精魂和利刃,他就是棋上的飞将军! 这局棋下得很快,飞快得……仿佛故人要追回曾经的时光。 半个时辰后,吴节超愕然注视着盘面,缓缓长叹一口气。 “是和局?” “是和局。” 话音刚落,裴将军突然揽住叶铿然一跃而起:“走!”方才还静谧无声的茶楼突然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杀机,四处都有危险的气息起伏在空气中。可这楼中除了他们明明空无一人。 那种刀兵擦着耳鬓而过,在空中擦出火花的感觉,绝不是假的。 布阵如行棋。 商州的杀局,并不是刀剑,而是这要命的阵法。纵然武功高绝,也会葬身在机关与雷火弹的爆炸中! 三国诸葛亮深谙围棋之道,才能布乾坤八卦阵。而这阁楼中所布的高明的阵法,来自大唐国手吴节超的设计,直教人插翅难飞,迷失其中。 可刚才那一局棋,吴节超却是在教裴将军破阵之法!两人的对战,一步步将如何从这高楼中逃出生天的路径,在棋盘上演练过一遍。 裴将军就地翻滚几下,躲过几处惊险的暗器与暗箭,以及细如毫发的阵网,跃出小楼,一声巨大的轰鸣声在身后响起! 烈焰腾空而起,吴节超安然坐在棋盘前,神情在火光中有些看不清楚,但他的声音带着笑:“当年的竹马,多谢。” 裴将军愕然回头,在瞬间爆发的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碎片四溅,高高的阁楼猛地坍塌下来,火光吞噬了一切…… 包括大唐棋士宁静的的脸,包括那最后的和局。 裴将军怔怔站着……当年送竹马给吴节超的“小女孩”,既不是卢怀瑾,也不是罗小布,而是一个在蹴鞠游戏里输了一场的小男孩。他小小年纪已有言出必行的潇洒,愿赌服输被调皮的罗小布强迫穿上女孩的衣服。好在他只是路过商州,大街上并没有认识他的人。 八九岁的孩童原本就粉雕玉琢,加上他相貌好,路人都只当他是哪家可爱的小姑娘。 但无论如何,穿着女装的小男孩不太高兴,卢怀瑾的那身紫色衣裙走路都困难得很,而他自己刚亲手做的竹马背在背后也烦得很——竹马上被悄悄挂了一对金铃铛,那铃铛也是卢怀瑾的,小姑娘红着脸,柔声叮嘱让他不能弄丢。 他百无聊赖地走过大街小巷,遇到吴节超和几个乞丐时,随手地给了那几个恃强凌弱的乞丐一点教训。 不知过了多久,从火海中溅出一样东西,滚落在裴将军的脚边。 那是一颗黑棋,被火焰烧得滚烫,但颜色丝毫未变。裴将军将那枚黑棋捡起来,嘴角突然弯起一个弧度。 尾声 马车行走在雪地里,路面留下深深的车辙。 “那个棋士死了吗?”闭目养神的叶铿然沉默了许久,突然睁眼问。 “棋局的结果你可看到了?”裴将军答非所问。 “是和棋。”叶铿然说出答案时,心头一动——和棋的意思是? “云子棋无法抵挡火药,那枚黑棋完好无损地落到我面前,只有一种可能。”裴将军仰靠在座位上,“那是吴节超逃脱之后扔过来的,他告诉我,他已经安然无恙。” 暮色四合,旷野寂静,几只鸟儿安详飞过晚霞欲燃的天空。 那时在高楼之上,随着棋局推进,吴节超将破阵之法如抽丝剥茧般展现在裴将军面前,而裴将军在黑暗中找出了阵法中的破绽,那也许是连设计者吴节超自己也没有发现的破绽……有一条路径可以在爆炸的瞬间悄无声息地逃生。 叶铿然勾了勾唇角:“他最后说,谢谢你的竹马?” “是啊,小男孩玩的竹马。“ “很幼稚有没有?” “……喂喂!那是很久之前啦。”一只丢失许久的旧竹马,连裴将军自己都快忘了。没办法呢,人每天都会丢失一些东西,不管情不情愿。 经历过世事冷暖的人们会说,失去了某些没用的东西,会活得更加如鱼得水。 但总有些人,失去了没用的东西还要拼命找回来,在世人看来,他们就像傻瓜。 “下棋的人都是死脑筋啊。”裴将军双臂环胸,“一只竹马,竟然能换一条命。” “那你还有几条命可用?”叶铿然冷冷问。 “你说呢?”裴将军无声微笑。黑暗中他的手不着痕迹地按住腰部,那里有一道伤口正在渗血。 第9章 守株待兔 一 裴将军一直觉得,大男人养宠物是件挺麻烦的事儿。特别是一身高八尺、器宇轩昂的堂堂军人,怀里抱一只小白兔去冲锋陷阵,怎么看怎么别扭。敌人的长枪刺来了,正要迎击呢,怀里的兔子拱来拱去,吓尿了。这时候是先拼命呢,还是先给兔子换尿布呢? 这种黑历史,裴将军当然是不会对别人说的,最好的兄弟也不会。 其实,养宠物那会儿裴将军还不是将军,只是个新兵。新兵蛋子那么多,谁也不会注意他被窝里藏了兔子。他不仅养兔子,还喝酒——自己喝,也给兔子喝。不都说兔子胆小吗?他的兔子喝醉了就挺英勇,遇到野猫也不怕了,竖着两只大耳朵,潮湿的小鼻子一耸一耸的,扑向野猫就要亲亲,把野猫给吓尿了。从那之后,方圆百里的野猫都不来他们驻军的帐篷附近,怕遇到变态兔子。 那只兔子的生活习惯很好,拉出的便便粒都会用爪子仔细地清理在一起,扒到裴将军的枕头下面。一开始裴将军以为枕头里进了砂子,后来发现真相时他毫不留情地把兔子的大耳朵揪起来,打了它一顿屁股。兔子被打得眼泪汪汪的,但屁股还红着呢,它继续把精挑细选的便便颗粒往枕头底下输送,勤勤勉勉,风雨无阻。 就是这么一只认真的兔子,跟着裴将军过了三年军营生活,还躲在他的盔甲里跟着上了几次战场。 要不是遇到那件事,兔子说不定现在还在军营里。 那是一个中秋节。军中的中秋节反而比平时安静,无论少年们血有多热,思乡的月夜总是安静带着一缕清愁的。 裴将军算是没心没肺的一个,他先是去找人打牌,中秋节没人理他;接着他找人喝酒,偏偏酒友也不在,他只能无聊地自己回营帐喂兔子。 奇怪的是,兔子也不在了。 虽然借酒壮胆的兔子有时候会离开被窝一会儿,但只要是开饭的时候,兔子绝对会竖着大耳朵听着主人的脚步声,耸动着小屁股跑过来求投喂胡萝卜的。 裴将军四下找了半天,疑惑地拎着酒和胡萝卜到营帐外,一掀帐门,蓦地与人撞了个满怀!手里的胡萝卜也滚到了地上。 “……”冒失的少年捂着被撞痛的鼻子,眼泪汪汪地看着裴将军,不不,应该说是看着他脚下的胡萝卜。 “你哪个营的?”裴将军觉得对方眼生得很。 少年恼怒地瞪着他片刻,迅速捡起地上的胡萝卜,蹲到墙角委屈地啃了起来。 那耸动的小鼻子,那啃胡萝卜的姿势…… 怎么看怎么熟悉。裴将军风中凌乱了——到底怎么回事?他大步走上前去,拎着对方的领子将他提起来,“现在的新兵喜欢用这种方式调戏上司吗?” “哇!”对方手脚乱蹬大叫起来。 那声音让裴将军顿时愣住——是少女的声音? 四目相对,对方的眼珠竟然是奇异漂亮的红色,就像一对玲珑剔透的玛瑙。 裴将军的目光顺着那巴掌大的小脸往下看,雪白的下巴,然后是光滑的颈脖……真的是女孩!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没有长成,穿着士兵的衣服与少年身材无异。她理所当然地伸出小手来:“给我十根胡萝卜。” “……”裴将军嘴角抽搐了一下,“我和你很熟吗?” “昨天的大白菜梗不好吃,我要胡萝卜。”少女继续伸着手,“我带在路上吃。我要出发去找一个人,他说他会一直等我的。对了,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你妹的我怎么知道啊?裴将军凌乱地扶额,这不是关键啊,关键是姑娘我和你很熟吗? 这时,门口有人喊:“将军!” 少女似乎很胆小,听到陌生人的声音时,身子哆嗦了一下。 其实裴将军心里也叫了声“不好”——夜深人静他喝酒养宠物也就算了,在营帐里藏个少女,那是相当、相当严重啊! 就在这时,裴将军手中不知为何蓦然一轻,他低头看去,手中只剩一件空荡荡的士兵的衣服——哪里还有什么少女?只有一团白色的毛绒闪电般迅速窜到墙角躲好! 一定是我低头的方式不对!裴将军愕然和角落里的兔子四目相对,只见对方的爪子还紧紧抱着刚才没吃完的胡萝卜,姿态极为熟悉销魂,绝无可能翻版仿冒。裴将军像见鬼一样瞪着对方半晌,再看看自己手中的士兵衣服,终于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刚才的少女就是现在的兔子,现在的兔子就是刚才的少女。 完了!他这里风水太好了,连兔子都成精了。 裴将军硬着头皮打开帐门:“什么事?” “发月饼啦。”士兵笑嘿嘿地说,“刚才发月饼遇到个倒霉的兄弟,他说他在河里洗澡,上岸时衣服不见了,岸边搁着一根胡萝卜,不知道是哪个变态干的……” 士兵们经常去洗澡的小河,就是裴将军带着兔子去喝酒的地方,也是兔子耍酒疯把野猫吓尿的地方。 “这年头连洗个澡也……”士兵正要继续八卦,突然噎了一下——他看到了将军手中的士兵衣服。 那件衣服明显比将军的身材要小几个尺码,而且衣服上还沾了几点胡萝卜渍。 看到士兵的表情,裴将军确信他一定是误会了什么! 你妹啊!裴将军很想要想要拉住士兵——那是兔子干的和我没关系,我才不是偷看士兵洗澡还拿别人衣服的变态! 可是士兵神色微妙复杂地迅速躲过他伸过来的手:“将……将军,我……我还要去别的地方发月饼……我先走了!”然后溜得比兔子还快! 裴将军额头的青筋跳动了几下。 在这一瞬间,他决定要打兔子的屁股一百下,哦不,一千下! 可是等他怒气冲冲地掀开帐门,里面空空如也。 “出来,躲起来我就不打你了吗?”裴将军沉声说。 没有人应。 裴将军见威逼不成,转而用利诱:“乖~出来,还有一根胡萝卜哟。” 没有人应。 裴将军连叫了几声,又把整个营帐都找遍,这才发现,墙角的半颗大白菜梗不见了,给兔子取暖用的旧棉衣也不见了,连枕头下面勤勉积攒的便便颗粒也被打包带走了。 是知道要闯祸了所以吓跑的?这种可能性最大……才见鬼!这几年来兔子不知道闯了多少祸,咬坏裴将军的衣服,偷喝裴将军的萝卜汤,把便便塞在枕头下面……恶行罄竹难书,哪一次不是蒙混过关?裴将军想起兔子伸手讨要胡萝卜时说的话—— “我要出发去找一个人,他说他会一直等我的。对了,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是因为要去找人?它要找谁?裴将军不知道答案。 可是,兔子……是真的走了。 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裴将军心里竟然有点空落落的。 营帐里冷冷清清,裴将军只能一个人坐下来吃月饼。以前过中秋节的时候,他也把月饼掰碎了喂兔子,人兔同乐,也其乐融融。 冷风低沉呜咽,营帐外正是深秋,一只兔子在这么冷的秋夜独自远行,去找一个它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里的人,想来也是困难重重的吧。 裴将军突然有点后悔没有答应给它十根胡萝卜。 后来,几场大战接踵而至,裴将军浴血沙场,没有时间缅怀他的兔子,但每到中秋月圆的时候,他总是莫名地拥有了双份的孤独——思乡,和不经意想起离家出走的兔子。这让他觉得男人养宠物真是一件麻烦而纠结的事情!于是他再也没有养过宠物。 谁知三年后的某一天,一次意外的机会,他再次遇到了那只兔子。 二 重逢的地方,在河州。 河州地处陇右道的南部,山川秀美,相传是千年前大禹治水的极地。《尚书》记载大禹“导河自积石,至龙门,入于沧海”,当年英雄治水,从这里开始疏导黄河浊浪。当初裴将军捡到小兔子的地方,也是在这里。 裴将军去了一趟楚地,经过河州回陇右军营,身边还跟着陪戎校尉叶铿然。叶校尉身姿挺拔、容貌冷峻,即使走在人群里也有明显的军人气质,与裴将军一副没有睡醒的懒散模样大不相同。 “走快点。”叶铿然冷冷说。 “我受伤了啊,走不快……”裴将军捂住胸口闷咳了几声。他确实一路被人追杀受了伤,但值得怀疑的是那点伤——真的至于吗?就在半天前,他还兴致盎然拉着叶铿然先去了澡堂,又去了赌场,然后去了酒楼连喝六坛竹叶青都神采奕奕。现在走几步路,倒是虚弱走不动了。 叶铿然冷哼了一声,大步往前走。 裴将军被落在了后面,仍然磨磨蹭蹭的。叶铿然说话虽然冷漠,但绝不可能扔下他一个受伤的家伙自己走掉的。谁知道过了一会儿,他突然看不到前方叶铿然的人影了。 人呢? 变故陡生,裴将军只有加快脚步朝前走。其实路上的行人并不多,前方路边有一座宅院,门匾上写着一个清逸古雅的“陶”字,但门上的红漆脱落了许多。刚才,叶铿然就是在这里不见的。 裴将军敲了敲门,却没有人应。他皱眉按住腰间的伤口,纵身跃上树,翻入院墙。 里面正一阵喧哗,只听一个莫名有点熟悉的清脆的声音正嚷嚷:“脱了脱了,都脱了!” 裴将军从上往下俯瞰,先是看到几个家丁模样的人手忙脚乱地围着什么,然后他看清了那被围在中间的叶铿然像八爪鱼一样手脚撑开,青色外袍已经被脱掉了,家丁们还在继续脱他的衣服。 什么状况? 裴将军愣了愣,难道是他往下看的方式不对?……这户人家光天化日之下强抢一个男子,还手脚利落地扒衣服!河州的民风什么时候这么彪悍了?关键是,冷艳高贵的叶校尉怎么会任人宰割,哦不,任人轻薄调戏呢? 再仔细看去,原来叶铿然既不是躺在地上,也不是被绳子捆绑着的,而是被人双手举着,四肢动弹不得! 一个娇小玲珑的少女,双手轻松将叶铿然举在半空中,嘴里还在催促:“快点脱呀,我家先生就快来了,他可没有耐心久等!” 其实这个时候裴将军是不想挺身而出的,这少女天生神力,也不知道这奇怪的人家和还未现身的主人是不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他想看清楚再说。可是,只听少女一声呵斥:“谁躲在墙头?” 被发现了。 这下,裴将军只有从墙头一跃而下:“快把人放了!” “你的人?”少女眨巴着眼睛不解地看着他。四目相对,两人突然都愣了一下,随即异口同声地说—— “是你?!” 当年扛着小包袱离家出走的兔子,偷了士兵的衣服让裴将军背黑锅的少女!几年不见,她倒是长大了,不过仍然蹦蹦跳跳的,看来除了爱吃胡萝卜,还多了更重的口味嘛! 来不及叙旧,裴将军先救人要紧:“你怎么能光天化日之下随便扒别人的衣服呢?让叶校尉这样正直有节操的青年情何以堪?就算要吃干抹净,也要关上门再说……” “关上门不好,”少女认真地和他探讨,“我家先生喜欢开着门,光线越亮越好,就算有人旁观也不要紧。” “……”喂喂你家先生是谁?口味太重了! “在闹什么?”一个淡漠磁性的声音从几人身后传来。 只见一个玄衣年轻人走了过来,他没有按照大唐男子的习惯束发,发丝几乎垂到了脚踝,衣襟间仿佛有桃花源里的古韵,清净雅致的眉目却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意。 其实叶铿然也是冷峻的人,但叶铿然的冷是寒冰,是玄铁,是坚毅不动的万古山川;而眼前这个人的冷,却是耳畔清风,是镜花水月,是寂寥红尘孑然忧思。 “先生!”少女高兴地叫了一声,“我在给你找灵感!” 年轻人皱了皱眉:“什么?” “你说最近想画人物,却没有灵感,昨天我本来想去给你找个漂亮的姐姐来让你看着画,可你说男女授受不亲,不需要。所以我只好找个好看的哥哥来啦!我可是在府门口等了一整天,才看到这么好看的哥哥经过……男男不会授受不亲了,随便你怎么画都行呢!” 裴将军联想起门口匾额上的那个“陶”字,突然明白了对方的身份:“紫毫笔陶先生?” 年轻人看了他一眼,淡淡点了点头,算是招呼。 陶鸩,字纳兰,是名满天下的画师。他喜欢用紫毫笔作画——紫毫由兔毛制成,笔下线条“尖如锥兮利如刀”,比柔软的狼毫或羊毫要硬得多,但因为线条力度刚烈不易控制,并不受画师们欢迎,也很少有人喜欢用。 民间有种说法,说陶鸩的山水画第三,花鸟图第二,人物第一。有人曾将陶鸩的一幅花鸟挂在厅堂里,竟有同类雄鸟破窗而入,在画前缠绵盘旋鸣叫,可见栩栩如生。圣上曾经几次想召他入宫廷,他都推辞不往。更令人神往的还是陶鸩的人物图,因为极其少见而更为珍贵。 “顾菟,把人放了。”陶鸩叹了口气。 “啊?”被他叫做顾菟的少女很不情愿地又看了他几眼,确认自家先生对画这个好看的哥哥没兴趣,只好将叶铿然放下来,一脸不甘心地嘟着嘴哼了一声。 见她放了人,陶鸩便冷淡转身,衣袖随风而动时,右手手腕上隐约露出一道旧伤疤痕,虽然颜色已经暗淡,却仍然可以想见当时的惊心动魄。 陶鸩没有和谁多说一句话,更没有要招待客人的意思,径自离开。 裴将军望着画师的背影,突然想到一件事——当年小兔子背着包袱出走说要找人,就是他吗? 三 “你六年前要找的人,是陶画师?” “嗯?”顾菟愣了一下,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是他。我也不知道是谁。” 这个回答倒有点出乎裴将军的意料。 “不过,他给我取了名字,让我成了一只有文化的兔子。为了更有文化,我才留下的。”顾菟满脸勤学上进的表情说道。 “难道不是为了胡萝卜吗?” “不要侮辱我了,我才不是吃货!”顾菟傲娇地哼了一声。 “还是不要侮辱胡萝卜吧!”裴将军指了指她腰间,衣服的兜兜里露出了半截胡萝卜……顾菟立刻欲盖弥彰地把口袋牢牢捂住!支支唔唔地说:“陶家崇尚什么‘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瓜’,陶府都自己种菜和萝卜,一开始我是被后院里那大片的萝卜地吸引的啦……” “……”现在你也是被那大片萝卜地吸引的吧!还有,什么悠然见南瓜? 有文化的兔子晃悠到庭院里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个大树桩,似乎年岁很老了,毫不起眼地伫立在墙角。 她蹦蹦跳跳踩在树桩上:“我喜欢这个大树桩呢!我好像在这里,遇到过什么人。” 不知道是不是裴将军的错觉,他感觉四周的空气都温暖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残存在这里,让比春天更宽广的爱意在微风中起伏。 “这是什么树?”裴将军走上前去。 “是桂树。”旁边的仆人说:“六年前被砍的。夫人过世时,就葬在这棵树下。每到春天树桩萌出新芽时,先生便到树下洒一杯酒,来祭奠她。” 又是六年前? 裴将军想起陶画师手上那个触目惊心的旧伤疤,画师的手,为何会受伤呢? “听说陶先生六年来没有画过一幅人物图,是因为——手受伤的缘故?” 裴将军突然问。 “那我们做下人的就不知道了。”仆人摇摇头。不过,自家先生偶尔出神地看着自己的手,眼底竟然是厌倦嫌恶的神色,仿佛这双能画出让天下人惊叹追慕的图画的手很难看、很无力。 “是啊,是啊!手受伤了很难受,每到冬天先生的手就会疼痛不能握笔,四处去找大夫,都没有办法。”顾菟摸着下巴,露出得意洋洋的神色,“后来我自己捣药给他敷上,比那些个庸医都厉害多啦。” “你还会捣药?” “那当然!”顾菟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我还看出来,你受了伤。”她说话间已经关切地伸手探向对方的腰部。她力大无穷,手中不知道轻重,虽然是好意想要摸一摸裴将军的伤口,但那千钧力度让裴将军瞬间有种腰要断了的感觉! “放……放手……”裴将军顿时从牙缝里滋滋冒出冷气! 叶铿然这才察觉到不对:“将军,你——” 刚才他是真的受伤了走不动? “我的伤……”裴将军一边倒吸冷气一边笑,“一定要沐浴百日,专人伺候,不用赶路,只用喝酒睡觉才会好。” 叶铿然脸色铁青,转身便走!刚才他一定是脑子进水了才会被这个人骗到的!而且,恶作剧的少女显然也和裴将军认识,虽然他们说的话他听不懂……但从两人的熟稔程度来看,说不定这府中的一切,根本就是裴将军在消遣他! 他大步走出陶府,压根儿没有去管身后传来的声音。 顾菟大叫:“喂喂!你怎么了……”裴将军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突然身子一晃,失去知觉倒在地上。 陶渊明写四时歌,说冬岭秀寒松。冬天最漂亮的树,是松树。 但陶家的院子里却没有松树,甚至也没有其他的常青树,只有枯枝伸向天空,像是一道道深深的鞭痕。 裴将军醒来时,微微睁开眼,便对上一对玛瑙般红红的兔子眼睛。 当年的毛绒绒的小兔子倒是很够意思,蹲在被窝上看护他。只是,他觉得它有哪里不对,一时说不上来——直到兔子歪头时,他看见了它的脖子。 “你颈子后面怎么了?”那后颈光秃秃的,露出了很二很萌蠢粉红色的颈子——莫非是有人要砍兔子的后颈?要做红烧兔头? 他突然记起来,自己六年前刚捡到兔子那会儿,它的后颈就没有毛。后来时间长了慢慢长出来了,怎么,又被人给拔了? 兔子傲娇地哼了一声,一脸“要你管”的表情,随即伸出前爪来用力推了推他!很奇怪,兔子变成少女时力大无穷,当它只是兔子时,就和普通的小白兔一样,使出全身力气也不过是给人挠痒痒而已。兔子“嗷”地一声咬起被子,似乎想要用被子把裴将军盖上—— 这下裴将军明白了,因为他看到地上委落着一件少女的衣服,兔子是要他转身去,或者,用被子蒙上头! “我转过去。”裴将军很识趣地转了个身。 “好啦!”只听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少女的衣领都没有翻好,看得出穿衣时很着急。她双手端着一个小钵,“快,这些药膏涂在伤口上!这药……可以帮你一时,但你的伤,我治不好。” 裴将军神色一顿,眼底有片刻怔然,很快被微笑的长睫掩住:“你这只笨兔子当然治不好。” “这个伤很严重——”顾菟急急地拉住他的衣袖,手微微发抖,“你会死的!” 这时裴将军才发现,她的眼睛红红的,不止是本来的颜色,还有……哭过。 裴将军笑了笑:“我早就知道了,别担心。”他的笑容还是有点慵懒,像是春风沉醉的夜晚,隐藏了很多东西,却仍然拥有令人沉溺的力量。他很快转移了话题:“陶画师知道你是兔子吗?” “他不知道。”顾菟摇摇头,“除了你,没有人知道。” “你刚才怎么会现原形的?” “捣药会用掉很多力气,所以我现原形休息一下啊,反正你也在睡。”顾菟皱起小鼻子,满不在乎地打了个哈欠,仍然像小时候那样。虽然这几年的人间烟火让她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穿衣服不能让别人看见,但看见二货主人,她还是会不自觉放松全身的警惕…… 裴将军将药抹在伤口上,把衣襟拉好:“你的药,的确胜过许多郎中。兔别三日,刮目相看。” “那当然!我很厉害的哦!这个捣药的办法,可是我外公教我的——”顾菟理所当然脱口而出,突然为自己的话愣住,有点疑惑地按住小脑袋—— 外公……? 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突然莫名地快哭出来了,那个久违的称呼又温暖又悲伤,直击灵魂,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是她忘记了的。 见她呆怔许久,裴将军伸出手来,轻轻敲了敲她的头。“怎么了?” “啊——!”顾菟突然受惊吓般猛地跳开,寂静如死的夜晚,可怕的斧头声,激烈的争吵声……一幕幕场景如电闪过,然后,有什么东西猛地重重敲到她的头…… 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突然传来:“不好了!不好了!” 门一打开,仆人气喘吁吁地站在外面。 “大白天活见鬼了!院子里那个枯树桩突然长出了枝叶,开了一树桂花!现在可是冬天……连先生都惊动了,外衣和鞋子都没穿就到庭院中去了!” 四 庭院里有细细飞雪。 叶铿然负手站在树下,冷漠的神情一如寻常。 ——他等了许久,不见裴将军出来,便回来找他了。 “叶校尉!”裴将军远远朝他招手,“喂喂看你头顶上!” 叶铿然露出困惑的神色,一抬头,顿时愣住。细雪之中……一棵桂树正以人眼能看得到的速度生长着,绿色的枝条像无数河流,从原本寂静枯槁的树桩上伸展出来;而金黄耀眼的花朵,仿佛突然间被温柔点亮的一只只灯盏,燃烧在碧叶之间。充满阳刚气息的枝干,美丽苍翠的冠盖,暗香浮动的细碎花朵美轮美奂。 所有围过来的人都看得呆住。 “叶校尉,不会是你干的吧?”裴将军的目光里有一点好奇,还有一点深意,眼底幽暗光华流动。 叶铿然微微错愕。他什么也没干……只是刚才在陶府门外徘徊,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的老者蜷缩在墙角,神色疲惫落魄,却不像是乞丐。老人请求他带自己进陶府,说要拜访一位故人。叶铿然性情虽冷,心却是热的,便答应了下来。 随后,那位老者跟着他进了府,现在就站在树下。 陶画师却是大步上前去,声音嘶哑地问:“是……是你?!” 从没有人见过画师如此失态,而那不速之客只是淡淡点了点头:“难得,你还记得故人。” 陶画师的身子微微颤抖起来——他如何能忘记? 每个人的命运都会因为一些人和事而改变。眼前这个老者,就是改变他命运的人。 这么多年来,天下人都说他是不出世的天才,说他山水第三,画鸟第二,人物第一;只有他自己清清楚楚,自己根本就没有任何天赋! 小时候家中兄弟几个,陶鸩永远是角落里默默无闻的那一个,其实他已经很努力了,但他就是比所有人都学得慢,父母的天赋没有幸运地落到他身上,只给了他的兄长们,连同族的男孩们也取笑他,说他一点儿也不像陶家人。他虽然沉默寡言,但骨子里是极傲气的,在别人都睡着之后,他还一个人在练习画画,可是无论他如何努力,也比不上大哥二哥随手画出来的图中那种酣畅淋漓的天赋。 那一天,他哭着跑到深深的树林里,一个人走到迷路,心情从最初的难过屈辱变为恐惧,眼看天色要黑了,月亮从天边升了起来,那是一轮薄薄的满月,落在地上的白霜却有种可怕的感觉。陶鸩吓得瑟瑟发抖,就在这时,一个俊朗如仙的男子走到他面前,问他:“迷路了?” 也许是因为对方的气质太过高华缥缈,也许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过清澈悲悯,他止住了哭泣。 对方笑了,摸了摸他的头,仿佛在那一瞬间读出他的心:“小朋友,你喜欢画画?” 陶鸩怔怔看着他,用力点了点。 “可是,你似乎少一点天赋呢。那,我送你一支笔吧。无论你想画什么,它都会帮你。”对方从衣袖中取出一支笔,看上去仿佛普普通通的紫毫笔。 陶鸩迟疑地伸出手去,等他接住笔的瞬间,一抬头……对方却突然不见了。 四周只有明月清风,哪里还有什么男子? 陶鸩惶然四顾,仿佛刚才的对话与境遇只是一场梦而已。只有手中那只紫毫笔,告诉他发生的一切不是梦。 从那之后,陶鸩如有神助,很快赢得了神童的名声。他的泼墨山水恣意如奔马,他的工笔线条灵动如脱兔,他的画卷神形兼美,气韵如诗如禅,惊艳了世人的眼睛。 后来时间久了,甚至根本没有人记得他小时候愚钝的事情,市井坊间都说他天赋异禀,才华绝世。 他事事顺心如意,在及冠之年迎娶了表妹冯花影。花影这个女孩很特别,小时候就对着花花草草说话,所以虽然容貌清丽,但被人说是奇怪的女孩子,家中其他姐妹都出嫁了,只有她还待字闺中。但是陶鸩一直很喜欢她。如愿以偿娶到她,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如果不是那件事的发生,也许他们可以一直相守下去。 所有的遗憾,都是因为那只紫毫笔——那天,笔不见了。 着急的画师几乎把府里整个倒过来寻找,因为冯花影恰好帮他收拾了书房,陶鸩问她,她却说记不清有没有动过那支笔,陶鸩第一次冲她发了脾气。在旁人看来,画师这顿脾气发得莫名其妙,虽然那支笔用了很久,但毕竟只是一支笔而已。 只有陶鸩知道,那支紫毫笔的真正意义。以至于笔不见了的那天晚上,他一个人躲在黑暗中瑟瑟发抖,整夜不曾合眼。 风雨如晦,陶鸩突然想起幼年——他所有的荣耀、名声和地位,都是这支笔带来的。既然是别人赐予的,那么,是否会在某个时刻突然被收回去? 那一段时间,陶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见任何人。 他谢绝了所有求画者。世人只以为他孤傲,谁知道他内心的忐忑与恐惧?用不了多久,世人们就会发现陶画师江郎才尽…… 陶鸩命人张贴告示,许下重金想要找回那只紫毫笔,只说那是爹的遗物,物轻情重。这个时候,陶府来了一个道士。道士说,愿意为他解忧。 “笔就算找不回来了,也可以再造一支。” “造?” “保证和陶公子你之前的笔一模一样。”道士的眼里充满深意,“你府上庭院中有一棵桂树,只要砍倒它,在树桩处设下陷阱就能捕到一只月兔,用它后颈处白毛制笔。” 世上哪有月兔?陶鸩根本不信。 “自然是有的。大禹治水时,便是月兔相助,用天生神力令大河改道,才能百川归海,河清海晏。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派大将蒙恬寻到月兔,才能兼并诸侯,天下车同轨,书同文!你要做区区一支笔,又有何难?” 道士舌灿莲花,陶鸩不由得信了几分。可是,当他要砍庭院中的桂树时,却遭到了冯花影的强烈反对。 自从笔丢失之后,他便再没有对她笑过,她却始终温柔如旧。只这一次,她急了,大叫:“不——别砍这棵树!” 冯花影平时的性情是极温和的,这一刻却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刚烈。她拼命夺过了斧头,在争执中误伤了他的右手。鲜血滴落下来时,他眼底燃起沉甸甸的怒火,冷硬地推开她,说:“动手。” 那棵高大的桂树仍然轰然倒下。 砍了树之后,道士又在光秃秃的树桩上设了一个陷阱,诱捕月兔。 那年中秋月圆之夜,当真捉到了一只兔子,道士拔了它的后颈的一撮白毛,接着一剑对准兔头砍了下去—— 兔子的红眼睛天真无助,充满恐惧和泪水瑟瑟发抖。 不知道哪根心弦被挑动,陶鸩一把挡开道士的木剑:“不是只要兔毛就好了吗?放了它吧!”在他出手的瞬间,兔子如闪电般挣脱逃走了。 道士不甘心地凌空挥出一剑,剑气打到了兔子的头,但它只是踉跄了一下,就迅速逃逸消失在夜色中。 “你知不知道它的头颅可以入药治世间百病?乃无价之宝?”道士厉声喝问。 “莫非,”陶鸩冷笑,“道长只是想借陶某之手,捉到月兔砍下头颅?” 道士也自觉失态,脸色连变了好几下:“自然……不是。” 新的紫毫笔终于做成了,而那时冯花影已经病了好一段时日了。陶画师开始只以为她是普通风寒,可后来拖到许久仍不见好,再后来,郎中摇着头说心病沉疴,药石罔效。 再后来……偌大的府中便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陶鸩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想念起她温柔笑语,想起曾经的暮暮朝朝,这才发现,自己心头永远填不满的遗憾——不是画,而是她。 “纳兰哥哥!你看这棵桂树!”曾经,她顽皮地将手背在身后,“多漂亮的树!以后我们一起在这树下听春雨、看夏雾、接秋露泡茶,等寒冬大雪纷飞,年年岁岁。” “好。” “纳兰哥哥,你最有学问了,给这棵树取个名字好不好?” “取名字?” “对啊。” “……就叫阑珊梦吧。” 他们执手站在树下,仰望着所有的花朵耀眼闪烁……阑珊梦,阑珊梦,世间有情人,无论找寻多久,无论等待多久,总有灯火阑珊处的那一场美梦吧。 可如今,他的美梦,永远地破碎了。 更讽刺的是,后来,那只紫毫笔也并没有如道士所说的神奇。陶鸩知道自己被骗了,但若不是心中有魔,如何会堕入别人的陷阱中? 在那个心冷如铁的冬日,他索性冷笑,执笔画出一幅又一幅僵硬的、毫无灵气和天赋可言的画。 既然自己原本是欺世盗名之辈,就让世人看清真正的他,来嘲笑他吧。画师心中有种自虐般的快感,仿佛只有另一种痛苦,才能抵消失去她的痛苦,就像烈酒浇在伤口上,才能用更剧烈疼痛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画流传出去了。 可是陶鸩预料的情形却没有出现。他的名气太大,很多人一听说是陶画师的画,立刻不吝溢美之词大加赞扬……就算一些潦草粗浅的作品,也被当做写意的新画法来理解。 直到这个时候,陶鸩才发现世人的可笑,也发现了自己的可笑。 ——世人,又有几个真正懂画的呢? 就这样下去吧,什么也不用管了。 后来,陶鸩没仔细去数流失的岁月。 年年岁岁,他一人独自站在光秃秃的树桩旁边,听春雨、看夏雾、接秋露泡茶,等寒冬大雪纷飞,连雪花冰冻了他的双眸都不察觉。 直到今日,仆人慌慌张张地跑来告诉他,说那被砍伐的桂树开出了花来……正在书房午睡的他甚至连鞋也没有穿就爬了起来,随即却跌了一跤——砚台砸到脚了。他愕然站起来,一瘸一拐光着脚地冲向门口,惊喜慌乱中不知道又带翻了什么,屋子里叮叮哐哐一片狼藉之声!他跑到了庭院中,终于忍不住喊了一声…… “花影——!” 穿透六年尘封的光阴,他的声音沙哑像是布满厚厚的灰尘和一缕血的味道,他以为她会在繁花盛放的奇迹中回来。因为,无数次在梦里,她就站在怒放的花树下,冲他微笑啊。 可是没有…… 她没有回来。就算枯树会再开花,她也不会回来了。 陶画师痴痴看着那棵树,突然落泪转过身去,这里有最好的回忆,也有最坏的。他不知道该面对,只能怔怔地转过身去。 五 当年风华如仙的男子已经白发苍苍,面容也被皱纹模糊,可言语中却仍然有种力量:“你,很久没有画画了?” 陶鸩用右手颓然捂住面孔,整个人都微微颤抖起来。许久,他才从嘴唇里艰涩地吐出几个字:“……画不成。” 一片伤心画不成。 “是因为那支笔?”老者叹息了一声,目光落在陶画师手腕上触目惊心的伤疤上。 “是因为我妻子。”陶画师怆然落泪。 自从她去世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画了那么多图,却从来没有为她画过一幅画像。他努力想凭着记忆为她画一幅画像,不知道试了多少次,却终究没法画出来。多少次,他将作废的画纸揉成一团,也将自己的痛苦揉成一团,反复折磨,却一无所获。空荡荡的房间纸笔狼藉,他踉跄坐倒无声痛哭。 他可以画世间万物,却唯独画不出她的模样。 他很想她。 “你可知道,冯花影为什么那么激烈地反对砍树么?”老者温和地看着陶鸩。 “因为……她自幼便喜爱所有花草树木。” “不是的。因为她在这棵树下许下过心愿。”老者摇摇头,“很多年前,小女孩花影在树下许下心愿,希望一个叫陶鸩的男孩开心起来,她说,每次见到他黯然躲在角落里,她就很难过。如果树仙公公能帮他,她定会一生爱惜照顾这棵树。” 陶鸩浑身一震,猛地抬起头来。 “于是我帮了那个男孩。我用妖力满足他的愿望,给了他一支紫毫笔。”老者温和地说,“那支笔中的力量,可以帮助男孩突破长久以来禁锢他的枷锁。” “你……究竟是什么人?”陶鸩颤抖着问。当年俊逸如仙的男子,如今满面尘灰的老者,是仙,还是妖? ——对方分明有非凡之力,为何六年时间竟衰老至此? “我曾经是仙,后来是妖,”老者微笑,“不过,我的原形一直是这棵树。” “树?”陶画师愣了。 “没错,当日你和冯花影执手站在树下,我的名字,还是你取的。” 那棵树,或者说阑珊梦温和地看着他,“树离开了泥土都会枯萎,所以我被砍伐之后便迅速衰老下去。当年给你的那支紫毫笔,正是用我的树枝做的,树枝残存的妖力,在被折断之后会慢慢褪去……笔上的妖力越来越弱,在九九八十一日之后,就一点儿也不剩了。” “你说什么?”刹那间陶画师的脸色苍白,他仿佛明白了什么,却不敢肯定—— “那支笔的力量,在三个月之后就一点儿也不剩了。最开始你确实依靠它突破了自己,但后来许多年,你靠的,不过是你自己的双手而以。” “这……怎么可能?”陶鸩难以置信地踉跄后退。 “你知道那日我为何要说你天赋不够?所谓‘天赋’,是相对于技巧而言的,技巧可以练习,而天赋不能;上天赋予你的双眼和双手,决定了你如何感受世界——温暖或冷漠,敏锐或麻木,都会传递到笔尖,再感染他人。你的内心紧闭、坚如岩石,拒绝感受、拒绝碰触,那才是你天赋的不足。 “我知道,你很勤奋,你八岁之前试遍了十多种笔,临摹了上百种古画风格……你一直在找寻,却从不曾停留和聆听——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聆听身边的世界,聆听草木开花的絮语,云卷云舒的姿态。直到你有了那支紫毫笔。 “从那之后,你停下了奔跑的脚步,驻足自己内心的风景,开始感受、开始碰触、开始聆听,开始等待灵魂里那小小的花朵从含苞到盛开。从那之后,你的画渐渐突破禁锢气象大开;到后来,根本不需要依靠那支笔,甚至,你根本没有意识到它早已变成了普通的紫毫笔,你的画仍然流露出惊人的才华。 “所有的力量原本就潜伏在你的身体里,就像种子深埋在大地。那一支笔所给你的,并不是奇迹本身,只是一点阳光和雨水而已。 “很奇怪,总有些东西,你跋山涉水,走遍天涯海角也未必能找到它。你只有坚守在原地,才有奇迹出现。 “当你的才华和灵感终于如种子破土而出,一点点长成参天大树,那全是你自己的事情。 “至于兔子,它更帮不到你什么,紫毫笔的力量本来就在笔杆上,而不在笔毫中。何况那夜你们捕捉到的并不是什么月兔,只是有一点儿妖力的小兔而已—— “你一念仁慈救了它的性命,小兔是个好孩子,哪怕忘了当年的事情,仍然努力地想为你做点什么,它把自己的后颈白毛都拔下来为你做笔,去为你找灵感……” 满树落花中,顾菟的眼睛红红的,玛瑙颜色里都是水波,她终于都想起来了…… 六年前,她被道士的桃木剑气打到了头,虽然逃了出来,但之前的很多事都不记得了。如今,她都想起来了。 “外公,外公!” “外公……快看我刚抓来的蝴蝶!” “外公,大白菜梗真难吃,我不要吃……” “外公,你看你看,你看我在地上打了三个洞,厉害吧嘿嘿?” “外公,我要出去闯荡啦,不过,每一年我都会回来看你的!” 每一年我都会回来看你的。 顾菟呆立半晌,突然扑过去紧紧抱住阑珊梦,大哭起来:“外公,你为什么老了?” “傻孩子,”阑珊梦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天若有情天亦老,更何况是我。” “你不要老,行不行?”顾菟的泪眼里有一丝茫然,还有一丝恐惧——以前的外公那样高大俊朗,很多很多年都没有变过,她一直以为那清俊笑容是永不会蒙尘的月亮,那手臂可以一直将她高高举起,直到地老天荒。 会老,那么也会……死吧? 顾菟哆嗦了一下,她突然觉得之前的时光走得太快,而她甚至连“每年都会回来看你”这个小小的许诺也没有兑现。 温暖重逢的时刻,裴将军不合时宜地凑过来,“慢着慢着!二位,能让我问一个问题吗——为什么一棵桂树会是一只兔子的外公啊?”这肯定不是亲生的你知道吗亲? “因为外婆是兔子啊。”顾菟仰起满是泪的小脸。 “……”好吧你们赢了! “我原本是一棵修炼成仙的桂树。广寒宫里虽美,却太冷清了,我花开花落几千年,终于厌烦了那无所事事的日子,溜到了人间。”阑珊梦的声音很好听,如同苍老而新鲜的月光,流经山脊、树梢和千万年的时光,“在人间的几百年里,每天有各色各样的人从我的树下经过,我看着他们,觉得很有趣—— “后来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只兔子。” 每个故事的开始,都有那么一点偶然,却又仿佛命运安排的必然。 “那真是一只冒失的兔子!”阑珊梦微笑,“它一头撞在我的树干上,头上鼓起了大包,呜呜直哭。 “可是,它竟然能看见我的仙身,傻傻地含着眼泪说‘呀,好俊俏的少年’——我在人间几百年,从来没有人看得到我的仙身;我存在世间几千年,从来没有人说我的仙身好看。” 说到这里,白发苍苍的老者眼底竟然露出少年般的神情,那表情,让人确信他年轻的时候的确是很好看的。 “我后来才知道,它是卯地十二神之一,曾经在天地鸿蒙初开的上古时代帮助大禹治水,并不是一般的凡兔,修为甚至比我还要高出许多。所以,它看得见我的仙身,我却看不见它的。她顽皮地说:‘我也长得很好看哦,你想不想看?’随后,我面前出现了一个蹦蹦跳跳的白衣少女,巧笑嫣然容颜如冰,我刹那间便呆住了。 “从那之后,我的时间突然变得快起来了……凡人说的日月飞驰、如光似电,我竟然也能懂得了。 “几百年转眼即过——天上一日,人间百年,对上神们来说,其实也就是过了几日,我偷溜出月宫的事情便被发现了,我被连根拔起,带回广寒宫中。从那之后,我便在月宫中受刑。” 所以,皎皎明月之上,才有吴刚日夜砍伐桂树。 阑珊梦的神色似悲似喜,“那只傻兔子,竟然请求和我一起到寂寞的广寒宫中受罚,在月宫中日复一日地捣药,成为凡人口中的‘月兔’。虽然有她的陪伴,但在严峻的刑罚下,我还是一天天虚弱下去,枝叶枯萎,花朵凋零。而她自幼在山野之间长大,如今失去自由,比失去生命更残酷。 “终于有一天,她说:我们逃走吧。 “逃去哪里?我愕然问她。她眼里的光芒亮了一亮,像是最纯粹的玛瑙宝石被丝缎细细擦拭过,她清晰而肯定地说:人间。 “她在捣药的时候悄悄制作了迷药,迷倒了广寒宫的守卫,我们从月宫中逃了出来,永失仙籍,堕入凡尘为妖。 落花如雨,飞雪如诉。 “长期受刑使我的元神极为虚弱,强行突破月宫结界更使伤势加重,那一年的冬天格外寒冷,山上一直在飘雪,我感觉自己挨不过去了,一些山野小妖用自己的法术帮我,阳光、雨水、肥料……热心地弄来了它们能找到的东西。可是从始至终,月兔只是冷冷站在一旁,什么也没有做。那时她从卯地十二神变成了兔妖,甚至还不如最普通的小妖法力高强,连一堆柴火也没法点燃。” “她真的什么都没有做?”裴将军的声音里突然有东西波动。 阑珊梦眼底虽然平静,却温柔悲伤。 许久,他才开口:“我很早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在森林中迷了路,快要饿死了。这时候,狐狸为他叼来了一罐水,老虎为他弄来了干柴取暖。只有蠢笨的兔子呆呆站在旁边,什么也不会做。其他动物都嘲笑兔子,等它们各自散开了,孤零零的兔子对旅人说:‘我没有什么能为你做的,但我想为你做点什么。’说完这句话,兔子笑着将自己投身进燃烧的火焰中。” 她什么也没有做,是因为她已经想好怎么做了。 兔子将自己的元神放在火焰中,烧成最温暖的火种,融化周遭的冰雪,帮助她所爱的桂树过冬。 “她让我一定要等到春暖花开,连着她的份一起,看漫山遍野的绿色,看从冬眠中醒来的动物们在山谷里奔跑欢叫。”阑珊梦说到这段往事,竟然只是微笑,“我答应了她。春天年复一年,我看过经年的风景,直到自己也成了风景本身。 “我想,即使再过一万年,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了吧。可是有一天,突然有一只兔子冒冒失失地撞到了我身上,那一刹那我以为时光逆转了千万年……兔子揉着头上的大包泪眼朦胧地瞪我一眼,突然大哭起来:‘你这棵笨蛋树,长这么多桂花,为什么不结胡萝卜?’ “它是一只断奶不久的小兔崽,并没有多少妖力。那一刻我心中有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如果月兔还在的话,她应该也有许多的子子孙孙了吧?我从来没有做过父亲,不知道该怎么照顾小孩子,但是论年龄,我应该比她大很多很多辈……于是当这只小兔子问我是谁时,我想了想,只好说自己是外公。 “我带着那只小兔子一起种胡萝卜,教它捣药,照顾它一天天长大,觉得这是世间最值得专注的事。 “后来有一天,它背着包袱要出去闯荡。我才发现,她已经是大孩子了——她可以远行,而我不能跟随。那时山中已经有隐士居住,我身后多了一个清雅的庭院。我看见凡人们生老病死,才知道许多人类的老人也是如此,看着孩子跑远的背影,固执地守候春去秋来,等得太久,直到脚生了根,让自己长成一棵树。 “那一年,道士砍伐了我的树干,将我的元神驱逐。我本应该在那一刻魂飞魄散的,但是未散的执念让我留了下来,我想,如果有一天小兔子回来找我了,找不到我,却只看到光秃秃的树桩,一定会难过吧。因为我妖力尽失,虽然只有一墙之隔,我始终不能跨越。于是我在墙脚等候了六年,满面尘灰,无人看见,直到今日遇到……” 落英缤纷,凉如雨丝。阑珊梦突然朝叶铿然深深鞠了一躬:“多谢。” 他的神色如此郑重,仿佛是感谢,又仿佛是敬畏。 因缘际会,早该魂飞魄散的他拥有了这最后的光华。天地间的雨雪汇集于此,季节逆转,所有的花朵次第盛放。 如今,他再无遗憾。 “外公?”顾菟突然迟疑地仰起头,仿佛预感到了什么,突然紧紧抱住阑珊梦:“你不要走!” “对不起啊。”阑珊梦温和地低头,摸了摸她的脑袋。他的形体渐渐变得透明,满树繁花正以人眼看得见的速度迅速凋零,枝叶在刹那间败去,仿佛一场美梦如雾散去。 这一刻,天空中突然下起了大雨,雷声低沉,四周变得昏暗如夜。暴雨之中,叶铿然的嘴唇却干涸得可怕,身体里仿佛有什么力量要冲破桎梏,但眼前的雨雪纷乱如电,他看不清。 “……叶校尉?” “叶校尉!” 尾声 叶铿然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马车上。车外雨声淅淅沥沥。 “我们已经出了河州,再往前六十里,就是陇右军营了。”裴将军双臂环胸笑眯眯地说。 “……”叶铿然愕然环顾四周,按住有点昏昏沉沉的头,“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在河州被一只口味奇怪的兔子绑架啦,后来我义薄云天地去救你,遇到了脾气古怪的画师,还有一棵性情温和的桂树。那棵树都被砍得只剩下树桩了,凭着一点执念强留在原地而已。你做了件好事,帮助桂树与兔子重逢,后来啊哈哈,你好事做到底,给了那棵桂树很多雨水,让它枯木逢春。” 叶铿然慢慢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事情,只觉得荒唐如梦,而将军笑眯眯不正经的样子也完全不靠谱! “你说……雨水?” “不不我是说脱水!你脱水昏倒了,是我把你扛到马车上的。”裴将军连忙认真地说。虽然这位九品校尉可以掌控天地间的雨水,但他似乎还从来没有使用过呵,所以才会在在给一棵树浇水时自己丢脸地昏倒啊。(注:叶铿然的身份,见《叶公好龙》) “总之,很快就可以回军营啦。”裴将军伸了个懒腰,微微一笑,“叶校尉你觉得,始终呆在一个地方等待某一个人,是不是很笨?” 叶铿然点点头,随即又摇头,冷漠的神色缓缓变得柔和。 总有些东西,你跋山涉水,走遍天涯海角也未必能找到它。有时你只能静静地、耐心地等。 你只有坚守在原地,才有奇迹出现。 第10章 亡羊补牢 引子 唐开元二十四年。 “今日盟约一定,边境至少有十年安宁吧。”吐蕃将军乞力徐放声大笑,眼里突然带了几份深意,“其实你们汉人很像一种动物,羊。” 这话听起来多少有点挑衅的意思,旁边的士兵都大怒拔出刀剑。 河西唐军主帅崔希逸却淡淡一抬手,制止了他们:“何止我们大唐子民,吐蕃百姓也是。战事一起,烽火硝烟化为豺狼,尽毁家园,百姓们不都是待宰的羔羊么?” 他的话语虽淡,却如同春雨渗入大地和人心。 “话虽如此,可是之前唐军杀了我兵将无数,我吐蕃将士岂能甘心?” “我们汉人有句话叫‘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如今议和,正是时机。”大唐将军扬眉而笑,随即举杯。 歃血的酒碗碰在一起! 这一声清越的撞击,涤荡开边关数十年烽火的浊音。 一 “待我长发及腰,将军给我加薪可好?”一位少年深情地仰天长啸。 “等你长发及腰,羊头就烤焦了。” “阿嚏!胡椒放太多了!” “阿嚏——!” 在此起彼伏的打喷嚏声中,烤羊肉的香味也飘了出来。这里是军中的伙夫营,是个人人喜欢但没有人愿意来的地方。想当初少年们意气风发来从军,也曾想象过自己驰骋沙场的英姿,结果几年下来,连刀剑也没拿过,只抱着一只铁锅一把勺子,学烧一手好菜,待到长发及腰还不能加薪,实在是一件沮丧的事情。 更沮丧的是,之前蒸、煮、煎、炒样样拿手的外号厨神的伙夫长退役了,新来的伙夫长不会做菜,不会烧汤,也不会烤肉……什么都不会你来做什么伙夫长啊?可是这个伙夫长就是淡定,来了这么多天,除了沉默地烧菜,把自己和别人都吃吐了,然后接着烧,只把自己吃吐了……最后半夜冒着严寒上厕所次数太多以致感染风寒发烧,仍然没有半句废话。听说他本来是精锐营的校尉,听说因为回乡探亲耽搁了归期,才被将军发配到伙夫营来的。 ——没错,他就是那位正直靠谱,但不幸与不靠谱的将军一路同行终于回到了陇右军营然后才发现终点才是人生新起点的叶铿然。 此刻,叶伙夫长正沉默地劈柴,苍白的脸上表情冷漠,被汗水打湿的衣衫裹紧在身上,但脊背仍然笔直。客观地说,他劈柴还是很在行的,三个月时间,把伙夫营里三年需要的柴火都劈好了。 “叶校尉,柴火够啦。”士兵们只觉得疹得慌。 叶伙夫长点点头,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我来做饭。” “不用!”士兵们异口同声地说。 伙夫营的少年们虽然平时人心散了点,但在有些问题上还是很齐心的,比如如何对待新伙夫长下厨这件事,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头可断,血可流,叶伙夫长做的饭不能吃! 二 夜深人静,四周只有飘雪的声音。 忙碌了一天的少年们都钻进了被窝,四周安静得可以,但总有一种什么事情要发生的感觉。 “听说最近又要打仗了。”说话的是白天那个叫着“长发及腰要加薪”少年,他叫崔修笛,人长得白皙清瘦如书生,这种气质在长安或洛阳那些歌舞升平的城市是很受妹子们欢迎的,但在军营里就各种被嫌弃,以至于被扔到了伙夫营来。 “打仗又怎么样?反正不关我们的事!”另一个人不耐烦地回答。这位大厨是个胖子,名字却叫寿……其实众人每次面对一个大胖子喊“瘦”的心情和面对一只羊肉火锅喊青菜的感觉差不多,总有一点热泪盈眶的违和感。 “说的没错,我们这些人把饭菜做好就行了,打仗的事,操那么多心没用。” “可不能这么说!别看精锐营那些人一脸高冷,要是没有我们做饭,他们一样饿得腿软!别说杀敌了,走几步路都要扶墙呢!”声音宏亮、话语豪爽的少年叫尉迟焰,身材也长得高大威猛,但是动作协调性很成问题,让踏左脚他踏右脚,新兵训练的时候永远是队列里让教官抓狂的一个,但是他煮汤很好喝,而且也不会拿错勺子,于是被扔到了伙夫营来发挥特长。 “可是……”这次说话的少年长了一张女孩子似的脸,他叫北雁,性格软弱腼腆,因为把汤煮糊已经哭过三次鼻子了,“我昨天看见,叶校尉走路也扶墙呢。” 卧谈进行到这里,大家突然安静了一下,因为所有人都看见,叶伙夫长扶着墙走进来了。 “……” “叶校尉,你还在拉肚子?”崔修笛从被窝里探出头来问。 “嗯。”叶铿然答。 “你的风寒好像又加重了,没事吧?” “嗯。” 这位从精锐营到伙夫营来的新头儿,非常脱离群众,有时候一整天说的话不超过十个字。有一天性格活泼的崔修笛认真地问:“叶校尉,我有个小小的心愿,你能跟我说话超过十个字吗?”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这句话有没有十个字?” 崔修笛扳着指头数了数:“九个字,还差一个。” “……”叶铿然沉默了很久:“我这句话有没有十个字?” 好吧,刚好十个字。 崔修笛不死心地继续问:“叶校尉,我还有个小小小心愿,你能笑一下吗?” 这次,叶铿然沉默了更久,然后—— 没有然后了。 叶铿然一如既往地没有参加卧谈,径自走到自己的床铺睡下,只是不时从喉咙里逸出压抑的咳嗽声。 “叶校尉,你咳得很厉害,要不要去找军医看看?”还是活泼外向的崔修笛最先伸着脖子问。 “不必。”叶铿然答。 “叶校尉,这里有包甘草,是我离家时我娘给我的,说风寒咳嗽很灵的。”北雁从枕头下面摸出包东西,忐忑地递过去。 “不必。” “明早我去煮一大锅鸭梨汤!”尉迟焰的大嗓门响了起来,“风寒要吃什么药?食疗就行!” 大寿不耐烦地说:“吵什么吵。”说话间把一床棉被扔了过去!他的床铺离叶铿然最近,不等叶铿然说话,他语调刻薄地嗤笑:“叶校尉您就别逞强了,我听到您老人家牙齿打颤了,风寒就老老实实捂出汗,等着退热!您也别‘不必’,胖子我肥肉多不用盖那么厚。” 这次叶铿然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从他的床铺里传来仍然冷冷的声音:“多谢。” 雪仍然在下,崔修笛将双手枕在后脑上,饶有兴味地问:“叶校尉,听说你曾经独闯敌军大营,火烧三军粮草,把当时的情形给我们讲讲呗!” 叶铿然答:“烧完就回来了。” 众人顿时都倒了一片!崔修笛循循善诱:“那么多敌军,你冲杀在千军万马里,是不是特别有成就感?” “没有。” “你力战突围的时候,有没有觉得自己特英雄、特来劲?” “没有。” “战场是什么样子的?快给我们说说!当兵五年了,我还没上过战场!” 叶铿然没有回答他们。众人却更来劲了,七嘴八舌地议论战场是什么样子,大唐边疆战事不断,自从三年前河西唐军与吐蕃定立的“白狗之盟”被撕毁之后,河西与陇右千里沃土,一直都在战火的骚乱中。大家谈论得兴致正高,只有北雁不说话。崔修笛好奇地探过头:“小雁你怎么不说话?” “我……”北雁怯生生地说:“我离开家准备出发时,我娘哭得可伤心了,她抹着眼泪说没有战功不要紧,只求我能平安回去。” 这一刻,少年们谈论战场的兴致突然被什么东西搅没了,像是烧红的烙铁遇到了一瓢冷水。 “几年前边境着实安静了好一段时间,那时好多兄弟都回故乡去了,听说吐蕃那边牲畜遍野,其实……不打仗也挺好嘛。” 崔修笛把脑袋缩进被窝里。 “仗总是要打的!现在冬天,吐蕃人没有食物就来抢我们的,不打怎么行?”尉迟焰粗着嗓门儿豪气地说,“大唐国富兵强,把他们打到怕,原本也没什么!” 曾经唐军与吐蕃杀白狗歃血盟誓不再开战,但河西唐军突发奇袭,从凉州南下,直打到青海湖,占领吐蕃国土两千多里,几乎将吐蕃军精锐绞杀殆尽,盟约被撕毁,从此边境战火再起。 “伤人一千,自损八百。”难得的沉默中,只听叶铿然冷淡地说:“我每次出征都有一个愿望,但是从未实现过。” “什么愿望?”几个人同时问。 “我的兄弟都能活着回来。” 寒冷的冬夜雪落无声,黑暗中仿佛有只温柔酸楚的手在揉搓心脏,少年们都觉得这晚的风雪与往常有些不同。 三 第二天清晨,出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羊圈经久失修,已经不太牢固,昨夜风雪又大,把羊圈刮坏了,于是羊跑得一只不剩。 负责看管羊圈的是胆子最小的北雁,他看到空空的羊圈时,顿时吓得哭了出来。羊是军营里主要的肉源,原本前些年也有少量几头猪,但快送屠宰的时候跑了——从那之后,将军说猪太聪明,特立独行有思想,还是羊温顺好盲从喂养。虽然将军对猪的评价让很多人都感觉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但只要寒冬里有香喷喷的肉吃,大家也不太介意多被侮辱几次。 令人欣慰的是,这些羊被将军大人表扬之后很争气,不负众望地越长越肥。 现在,羊全没了。这意味着,整个冬天将士们就只能吃蔬菜萝卜过冬。 上头来巡查的军官发现了事故,勃然大怒。 “是谁看管羊圈?”军官怒吼。 “是……是我。”北雁吓得手脚同时发抖,声音也像刚从冰窖里捞出来。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今吐蕃人屡次骚扰边境,战事连绵不绝,将士们浴血奋战,吃不饱还怎么杀敌致胜?”军官怒不可遏,“大将军一向治军严明,你竟敢出这样的纰漏!带下去杖责八十!” 军棍不比普通的杖责,五十军棍有时就是可以打死人。就算不死,也至少要褪一层皮。杖责八十,基本上就是把人往死里打了。 “不……”北雁也知道八十军棍意味着什么,瑟缩着往后退,“不!” 行刑的士兵们正要将北雁抓起来,这时,一个人拦在北雁身前——是叶铿然。 风雪之中,叶铿然一身青衣笔直如枪,淡淡将瘦小的少年护到身后,面无表情地说:“我来领。” 当初北雁刚入伍的时候,伙夫营众人都热情地说要罩他。崔修笛欢快地捏着北雁胆怯涨红的小脸说:“嘿嘿,你这么胆小,幸好看管的是羊圈,如果是猪圈,说不定会被猪们欺负呢!” “啧,我看就你在欺负北雁。”语调刻薄的大寿悠悠来了一句。 “……你说谁是猪?” “我可没说,您老别对号入座。” 当初的欢笑打闹声仿佛仍在耳畔,而今沉闷惊心的棍棒声,却是让所有人都悚然屏住呼吸。 叶铿然的脊背苍白如大理石,上面布满刀伤剑痕,那是伙夫营的少年们不熟悉的,属于战场的伤痕。 军棍打下来时,叶铿然的肌肉虽然吃痛绷紧,人却纹丝不动,除了汗水从额发上滴落下来的声音,和鲜血从后背滑过滴落在雪地的声音,没有一丝呻吟逸出来。 八十军棍打完,伙夫营众人都冲过来扶叶铿然,北雁哭得稀里哗啦,脸蛋更像女孩子了。 叶铿然推开他们,自己支撑着站稳,虚弱而清晰地对行刑的军官说:“丢羊的事情到此为止。就算将军问起,你们也能有交代了。” 他不愿被人搀扶,独自朝营帐走去。可是,纵然他平时体魄再强,但是这些天感染风寒发热,加上背后的重伤雪上加霜,没走几步突然脚下一晃,倒在雪地里。 四 叶铿然醒来时,雪还没有停。 军医担忧地看着他,摇头叹气:“你醒了?风寒这么重,为什么不早点来找我看?发热咳嗽再持续几天,就会伤到肺部留下病根了!还有背后的伤——没人说过病人不能受刑的吗?” “……”叶铿然吃力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身在军医的营帐中。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抬着一个病人到我这里来!伙夫营那些混吃等死的家伙,竟然有这么齐心的时候啊,他们揪着我的胡子威胁,要是治不好你,就把我的胡子全部拔下来当柴烧。”军医似乎心有余悸地摸着自己的白胡子,“据说叶伙夫长菜烧得太难吃,不受待见,看来传言也有错的时候啊……” 叶铿然这个人性子冷,话语少,但不知为何在一群男人中间,所有人都愿意信赖他。 “唉唉,为了我的这把老胡子,接下来三天你就留在我这里,不要回伙夫营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叶铿然留在军医身边治病,虽然他刚能下床就想出营帐走动,但军医毫不客气地断了他的念头,告诉他发热不能见风,否则,如果真的让风寒成为肺病,不仅他自己的命保不住,还会传染给军营里的其他人。 无奈之下,叶铿然只有整天躺在床上休息,身体虽然好些了,但却也无聊得很。 好在伙夫营的兄弟轮流来探望他,北雁自然不用说,尉迟焰也一天几次给他端补汤来,外向开朗、能说会道的崔修笛和总爱抬杠的大寿给他讲一些趣事,大多是他们茶余饭后的笑谈,还有一些关于战事的消息,据说吐蕃人又在骚扰边境,冬天水草枯萎,又有部落发生瘟疫,敌人只能靠掠夺获取食物。 除了大事之外,还有一个小小的消息,那些丢失的羊竟然找到了。 事情说起来好笑,大寿挑水回来的半路上,遇到这群羊——估计当初它们根本没有逃跑的意思,也就是羊圈坏了,它们好奇出去溜达溜达,然后迷路了。 冬天到处只有枯草,它们饿了几天,比之前被圈养时瘦了许多。 羊群失而复得,军营里一片普大喜奔。没有烤羊头、羊肉面的冬天怎么能算冬天?这些羊瘦是瘦了点儿,但羊肉仍然是香喷喷的。 可伙夫营里却一片骂声—— “叶校尉,你那八十军棍挨得真冤枉!”尉迟焰大着嗓门儿说,“如果我们早点找到,你也不用受这活罪!” “算了,我没事。”叶铿然淡淡说。 将军治军极严,对将士犯错从无宽贷。就算羊找到了,羊圈破损没有及时修理,也会被罚。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叶铿然心里莫名闪过一丝不安的直觉。 究竟是什么,他一时也无法理清头绪。 这天半夜,睡梦中的叶铿然突然听到房间里传来嘈杂的声音,似乎是很多人的吵嚷声,还有脚步声。 他皱眉起了床来,一推开门,只见外面大堂里,士兵们脸色发青,许多人呻吟不断,还有人靠在墙边口吐白沫……军医正满头大汗地为他们诊治,叶铿然心头一悸,快步走到军医面前:“出什么事了?” “军中许多士兵突然生病,怀疑是瘟疫!”军医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现在病因还未查清……” 事发突然,军医人手不够,叶铿然立刻着手帮忙安置士兵。可是来就诊的士兵越来越多,病情也越来越严重,听他们带来的消息,其他几位军医那里也人满为患! 之前毫无征兆,军中为何会突然爆发如此严重的瘟疫? 叶铿然头脑中有个念头突然清晰……他猛地按住一个患病的士兵的肩膀:“你们今天是不是吃了羊肉?” “是……是啊。”士兵有点愕然,痛苦地呻吟着说,“喝了羊肉汤。” “你去检查羊肉有没有问题?”叶铿然提高声音朝军医喝道,“在查清楚之前,剩下的汤羹不要让任何人再喝!” 军医查验的结果,证明叶铿然的推断是对的。 那些失而复得的羊的确沾染了瘟疫! 当时大寿将羊找回来时,只发现羊瘦了许多,毛色也不如之前,只以为是冬天寒冷冻饿,羊没有东西吃才会萎靡不振,压根儿没有想到那些羊已经染了病。当天他们做了羊肉汤,军营里吃过汤的将士数千人……尽染疫病。 天空一片沉甸甸的铅灰色,死亡的阴影笼罩在鄯州城上方。 为了避免疫情扩散,军医不得不将患病的士兵隔离开来,本来叶铿然不该留在军医那里的,但他留了下来,不眠不休帮助安置生病的士兵。 军医担忧地劝他:“你自己的风寒还没有痊愈,最好出去休息,否则也容易染上疫病。”他只冷冷答了句:“不必。” 如此巨大的变故,他无法置身事外。 疫病的蔓延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恐惧的蔓延,军中人心已有动摇,若是士兵们无法齐心协力共度难关,再有人趁机传播谣言,后果不堪设想。 叶铿然品级虽不高,但平时在军中一向有威望,他和染病的士兵呆在一起,本身就是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 忙碌的叶铿然并没有看到,在黑暗的角落里中,军医趁着左右无人,颤抖着手迅速地往煎药的大锅里撒进了一包什么东西。 这晚的风雪格外紧,叶铿然睡得不安稳。天明时他被一阵议论声惊醒。 士兵们都在交头接耳。 “什么事?” “伙夫营的十四人,都被将军处死了。” 叶铿然仿佛被人当胸打了一拳,他霍然站起,猛地抓住一个士兵:“你们说什么?伙夫营怎么了?” “全……全被将军处死了啊。”被他抓住的士兵吓了一跳,“这次的瘟疫弄得全军上下怨声载道,伙夫营本来就严重渎职;又听说羊突然染上瘟疫是有人暗中做手脚,伙夫营里有奸细,就全被处死了,明天一早就要行刑啦。叶校尉,幸好你这几天都在军医这里,避开了嫌疑,否则说不定连你也……” 士兵后面的话叶铿然根本没有管,因为他的人已经冲了出去。 五 “叶校尉?” 正在将军营帐里议事的将领们都是一愣,愕然注视着破门而入的青年。 只见年轻人的脸色苍白,眼睛黑漆漆的像雪地里两块即将燃尽的炭,隐约迸出几星暗红的愤怒。 将军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一拳猝不及防打在他脸上,将他打得踉跄后退几步。 “你干什么?”将军大怒正要还手,却见叶铿然的气色不大对劲,在他迟疑的片刻,瞬间另一边脸又挨了一拳! 左右将士都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这时才反应过来,上前拼命将人拉住:“叶校尉!” 叶铿然的拳头仍然握得死紧,身子因为愤怒而微微发抖,后背被冷汗浸湿了一片。明明打人的是他,但那苍白得可怕的脸色,倒让将士们担心随时会倒下的人也是他。 “你下令杀伙夫营十四人?”叶铿然死死盯着将军。 到此时,面面相觑的众人才明白将军那两拳为什么挨—— 叶校尉为人虽冷,心底却滚烫。将军下令处死伙夫营十四人,这件事超出了他的底线。 旁边的将领连忙说:“最近战局紧张,军中瘟疫暴发得奇怪,伙夫营的所有人都有嫌疑……” “也就是说,你们根本还没有查清真相!”叶铿然愤怒地一把挥开对方想要阻拦他的手,骤然提高声音,“十数条人命,岂能儿戏?” “军中令行禁止,更非儿戏。如若不是你那几日在军医处,有不在场的证明,”裴将军踱步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字一字清晰地说,“你,也必须死。” 一股森然寒意沁入骨髓,身心皆凉,叶铿然怒极反笑:“我的命在这里,你要拿去,随时可以。可无论军情如何紧急,也绝没有滥杀无辜的道理!如何能不查清案情……” “查清案情?呵。”裴将军毫不留情地打断他,脸上仍然有懒散的笑意,但眼底深黑得可怕。 营帐里噤若寒蝉,士兵们都感到寒意从脊背慢慢游走到头颅。裴将军这个人,平时嘻嘻哈哈没有一点儿将军的样子,但总有一些时候,他的笑意本身,就是军令如山;他的眼底一片血色寒潭,伏尸百万。 有胆小的将士已经开始双腿发抖。 “我上万士兵尽染瘟疫,军心大乱,几近哗变!我若不给三军将士一个交代,如何能平息众怒,安定军心?查清案情?——十天?还是半个月?到时军中人人自危人心不稳,敌军趁机偷袭,兵临城下,一举攻破鄯州城,叶校尉,你一人的性命可能抵我边关城池万千人命?” 这几句话声音并非特别高,却如同大吕洪钟敲击在将士们心上,让所有人都是一震。 叶铿然怔怔地与裴将军对视,眼底的愤怒渐渐变为悲哀无奈。 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 这一刻,叶铿然眼前蓦然浮现出少年们的脸庞,他想起崔修笛活泼大笑“待我长发及腰,将军给我加薪可好”,想起尉迟焰大着嗓门儿说“战场是什么样子的?快给我们说说!当兵五年了,我还没上过战场!”想起北雁怯生生地红着眼圈“我离开家准备出发时,我娘哭得可伤心了,她抹着眼泪说没有战功不要紧,只求我能平安回去。”……一幕幕如电闪过眼前,化为无情利刃刺进胸膛,突然间,叶铿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到无力地弯下腰来。 裴将军负手俯视着他,没有动。于是,将士们都站在原地,没有人敢动。 良久,叶铿然按住胸口缓缓站直身体,血色眼底竟有泪光:“你说的也许没错,但我说服不了自己。也许那被杀戮的只是微不足道的、十几个人的热血与勇气,也许那被牺牲掉的,只是少数人应得的公正……可是,羊圈坏了可以补,城墙破了可以修,但人心若是冷了,要怎样修补?” 落雪无声,四周一片寂静。 “无论我试图用多少理由来说服自己——杀戮无辜者换取的胜利,我永远无法认同。” 说完这句话,他努力支撑着自己挺直脊背,转身走出营帐。这时,身后传来裴将军清晰的声音,让他身形骤然一僵。 “你不需要认同,只需要服从。” 六 叶铿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营帐的。他的手足冰冷,比身体更冷的是心口,那里有什么东西凝固成坚冰……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着,他脑中反复回响着那句冷酷的“你不需要认同,只需要服从”,突然,一蓬积雪从树枝上掉落下来,猝然砸中他的头顶。 雪水融化流进颈脖,叶铿然冻得打了一个寒噤,蓦然间有个念头突然从模糊到清晰,从清晰到沸腾……这一刻,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一个冒险而危险的决定。 夜色降临,关押犯人的营房突然传来一阵窸窣声。 伙夫营众人都被绳索捆着,原本已经昏昏欲睡,听到声音,胆小警惕的北雁最先清醒过来:“叶……叶校尉?” “嘘。”叶铿然压了压唇,示意他们不要出声。 “你要救我们出去?”崔修笛眼神一亮。众人原本已经绝望灰暗的脸上都浮现出一丝希望……虽然这希望中夹杂了更多的恐惧。 “算了吧叶校尉,你救不了我们的,”大寿凉薄地说,“且不说军中守卫严密,就算你拼死救了我们,可我们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朝廷追查逃兵到我们的原籍,我们的家人父母都要获罪,到时株连三族,还不如现在就死。” 营房内的气氛一时间冷如冰冻。 “我没有打算救你们,”叶铿然蹲下身来,目光漆黑如溪底石,“只是来问你们一句话,你们——想不想在死之前做一件事?” “死之前……还能做什么事?” “上战场。” 所有人都愣了——上战场? “你们从军这么多年,有没有想过上战场?”叶铿然的声音虽冷,却有种力量让人心沸腾起来,“同样是死,死在这里,不如死在战场上。” 四周骤然寂静。刹那间,一个个无法抑制的念头,让那些潜藏在心底最深的兽性与血性的热流,突破了麻木懦弱的外壳,在死亡即将逼近的冬夜,尖锐刺破胸膛—— 他们当然想过!虽然长年累月与锅碗瓢盆为伍,被忽视、被遗忘,根本没有真正拿过刀枪,也从来没有人正眼看他们,没有人把他们当做真正的士兵,但每次见到大军凯旋,他们一样有热血;见到兄弟的尸体,他们一样有热泪,都在无人理会处罢了……而梦里,少年们的梦里,也曾有铁马冰河入梦来! 哪怕只能杀敌一人,哪怕马革裹尸血染黄沙,也想真正上一次战场! “如果你们愿意,今夜就随我夜袭吐蕃大营。” 叶铿然的侧脸如刀砍斧凿般冷漠,“这一去,必然……”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目光缓缓扫过众人:“有去无回。” “我们愿意随你去!” “叶校尉,我们跟你去!”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这一刻,平时拿着锅碗瓢盆稀稀拉拉的伙夫营,有了一种比精锐营更齐心的力量。 “好!”叶铿然提高声音,“诸位,我们从西门出城,趁此风雪夜直捣吐蕃大营!” 七 雪下得更急。 西边城门悄然打开,一行十几骑雪夜出城。 少年们纵马在黑暗中奔赴向敌营和自己的命运,却未曾想过,一切来得比想象中更快! 他们刚出城十里,便听到一阵马蹄声从雪夜中传来,叶铿然勒马远眺,神色突然变了—— 是吐蕃军! 敌军竟在雪夜突袭而至——如今城中上万士兵尽染瘟疫,敌人可知道这个消息?此刻正值深夜,城中将士多在沉睡,若非叶铿然率轻骑出城十里,根本不会发现敌情。 “北雁,你回城通报将军!”叶铿然沉声下令,将一把贴身的匕首扔给北雁,“持此信物,可纵马入城直抵将军大帐!其他人,随我迎敌!” 夜色中无法判断敌军数量,但凭马蹄声推测人数绝不在少。吐蕃人的夜袭出其不意,似乎也没想到城外十里竟有唐军,一时间不知虚实。 叶铿然的队伍只有十几人,但他们心存死志,悍勇拼杀以一当十,也让吐蕃军不敢轻视。厮杀声被风雪声淹没,一切短兵相接仿佛都在寂静中进行,鲜血滴落在雪地里,也很快被新的雪花覆盖无踪。 伙夫营虽然勇猛,但毕竟没有作战经验;而且敌军数量远远多于他们,很快便落了下风。 “尉迟焰——!” 叶铿然蓦然回头,只见尉迟焰高大如塔的身体突然被几杆长枪同时贯穿,少年染血的手还死死拿着大刀,嘴角却带了一丝笑容,“叶……叶校尉……你回去告诉他们……这次,我的动作……终于协调了……” 气绝的尸体从马背上栽倒下来,叶铿然大吼一声冲上去,鲜血越流越多,连雪花也来不及覆盖了,逝者的尸首被风雪半掩,不瞑目的双眼似乎还在看着这一场惨烈的战斗。 吐蕃军一面应付他们,一面分拨队伍朝鄯州城继续进发。 黑暗中,一把大刀突然从背后偷袭向叶铿然,吐蕃军也知道擒贼擒王,只要杀了叶铿然,剩下的人不过是乌合之众—— 刀锋刺入了血肉,发出一声悚然闷响。 叶铿然难以置信地侧头,只见大寿挡在他身后,脸上还是那副凉薄的神情:“您老人家死在这里,我们一个也逃不掉,所以甭客气,哈……”叹出这口气,他的身影便滚落下去,融入黑暗的雪地里。 叶铿然双目尽赤,他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敌人,只知道身边的同伴越来越少,血战中他身受重伤,独自执枪环顾四周,才发现……偌大的战场,不知何时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凄厉的风雪声中,他扬起银枪,用尽最后的气力森然说:“来吧。” 漫天雪舞尽被血染,叶铿然奋力拼杀,眼前刺目的血雾渐渐浓成黑色,终于……那黑暗淹没了一切。 风雪肆虐如刀,一瓢冰冷刺骨的雪水倒在头上,将叶铿然泼醒。 他眼前先是模糊一片,随即许多人影朦胧晃动,视线慢慢变得清晰时,他看到了吐蕃将领的脸。 吃力地动了动,叶铿然这才发现自己被捆绑在马背上,手脚都无法动弹—— 自己……被俘虏了? 对方回头看了他一眼,神色虽然有胜利者的得意,却也有几分敬重,旁边懂得汉语的军师说:“乞力将军爱才,他命我们留下你的性命。只要你肯归降,高官厚禄任你开口。” 乞力将军?当年与河西唐军订立“白狗之盟”的乞力徐不是早就战死在青海湖了吗?从未听说过吐蕃还有其他的乞力将军…… 见叶铿然发怔,军师只以为他在挣扎犹豫,便志得意满地继续游说:“听说你和裴大将军不太和睦,你被贬到伙夫营去,你们还在众人面前起了争执?呵呵,你们汉人有句话叫‘良禽择木而栖’,你何必委屈自己?要审时度势,就该知道唐军必败。” “你不信?”吐蕃军师指着不远处的城门,“你看!” 叶铿然朝南望去,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这一刻冷却! 城门开了! 吐蕃正军队像潮水一样涌入城中,仿佛大片黑压压的死亡的阴影,涌入了鄯州城。 ——城门……怎么会打开的? “你一定在想,就算你的同伴没有来得及回城通知裴将军,夜间守城的将士也会拼死阻止我们攻上城墙吧?可如今不需要云梯,也不需要弓弩,我们就能长驱直入!”军师的声音突然一寒,“我还听说,最近鄯州城中士兵尽染瘟疫,又如何能抵挡能我吐蕃虎狼之师?” 见叶铿然神色大变,吐蕃军师纵声大笑:“有个很熟悉你们的人告诉我,唐军中能人辈出,裴将军用兵如神出其不意,威震三军,自然是天下名将;而叶校尉骁勇无敌,深得人心,也是个非常难以应付的对手。只是你有一个极大的弱点——你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兄弟,从不设防。” “那个人……是北雁?” 叶铿然咬牙一字一字地问,但这已经不是一个问句。 风雪迷住了双眼,叶铿然突然发现,吐蕃人知道了他们的所有事情,他和裴将军起争执的事情,鄯州城瘟疫的事情…… 当日将军的声音仍在耳畔……将军说:“你不需要认同,只需要服从。”那时自己拂袖而去,而如今—— 有什么东西在胸膛里奔涌,难以抑制,叶铿然唇齿一动,一大口血骤然喷了出来! 吐蕃将领得意地看着他,高高举起马鞭,用吐蕃语大声说:“进城!” 叶铿然被捆在马背上,耳畔刮过带着血腥味的冷风,身子随着马匹的行进而上下摇晃,血丝随着压抑的咳嗽声不断从嘴角流出来。 他对所有的人冷淡,是因为他不敢——他不敢和他们有太多的感情羁绊,以至于每一次面对陌生的坟冢与熟悉的名字时痛彻肝胆。死去的人太多了,鲜血像巨大的石头压在他心上,所以他笑不出来。 但他们一直在对他笑,伙夫营的少年们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生死,他们没有受过彻骨之痛、透心之寒、寂灭之悲,才有那样从内到外的光明柔软,才有那样的……温柔。 他曾经真的爱上了这个充满烟火气息的地方,他愿意信任他们每一个。 ——哪怕付出的代价,是自己的性命。 可是将军说得没错,战场上,还有远比他的生命更重要的,万千人的城池。 鄯州城中,吐蕃军长驱直入。 终于,叶铿然远远看到了北雁。 对方也看到他了,少年的眼里闪烁着他不熟悉的光芒,那里有一点近似于抱歉的东西,但更多的是属于胜利者的冷酷,“我是吐蕃人,城门是我开的。” 少年高坐马背之上,曾经的亲密无间如今相隔天堑——那是胜利者与失败者的距离。 又或者,是生与死的距离。 “只要你归降,我不会杀你。”北雁纵马上前,他的嗓音天生柔软,但渗出一丝残酷的味道,像一匹轻软的绸缎擦拭着染血的锋刃,“今夜攻破鄯州,只是个开始——从今往后,这陇右千里沃土,都是我吐蕃疆域!” 叶铿然咬紧牙关,怆然闭上眼睛。 黑云压城,沉甸甸的血腥味在黑暗中弥漫开来,那是比磐石更坚硬的死亡的寒夜。 “牛皮吹得太大,会闪舌头吧?”突然,一个笑眯眯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北雁骤然回头,只见裴将军扬鞭策马而至! 那人的马蹄很轻松,与战场的环境甚至有点格格不入的味道,却如同鼓点踏在每一个对手的心上,让他们无端恐惧。 “裴将军。”北雁全身骤然绷紧。吐蕃将领们的神色也变了,纷纷抽出刀剑—— “天还没有亮,你们困不困?”裴将军睡眼惺忪地遥指远处,“我的士兵不喜欢晚上被吵醒,所以他们很不高兴。” 只见无数大唐兵士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出来,阵型整肃,根本不像毫无准备仓促应战—— 身边的副将愕然侧头:“唐军不是三军尽染瘟疫……” “谁告诉你们三军尽染瘟疫?”裴将军居高临下地俯视对手,“那些染了瘟疫的羊,早就被我下令烧掉埋了。送到军中的羊肉,都是再正常不过的。 “只是为了不让你们太没成就感,我就配合你们一下,”裴将军说到这里,打了个哈欠,“我命令军医调制了一些补气养身的药材,这味药材跟羊肉汤同食,一部分人会出现呕吐眩晕症状,但两日之内症状就会消失,而且对身体并没有害处。 “那……当日军心不稳,士兵闹事——” “只有你会演戏,我军没有演戏的人才了吗?”裴将军抬了抬眉头,“呵呵,真当我大唐兵将是待宰的羔羊?” 虽然他话语带笑,但其中森然杀气,令人胆寒。 吐蕃数万大军倾巢而出,尽数进城,原本是想一举攻克鄯州,他们苦心经营设下连环局,如今才发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己反而落入了唐军的局中! 数万唐军阵容整肃,以逸待劳,此刻若是城门一关,便是……瓮中捉鳖! “不好,我们中计了!”北雁勒马回头,大声下令,“快撤!” 来不及了。 与他话音同时落下的,是轰然巨响中缓缓关上的城门! 八 这一仗从三更打到天明,唐军大获全胜,北雁与其他四名将领被生擒活捉。 阳光照进鄯州城时,干戈已经止息,仿佛所有的血腥都被日出的光明悄然抹去。 为胜利欢呼奔走相告时,士兵们还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北雁率兵拼杀突围时,突然间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立刻被唐军活捉。其他吐蕃兵将斗志大减,很快投降,战斗时间和双方伤亡人数都大大减少。 遍地尸骸中,裴将军解开叶铿然身上的绳索:“站得起来吗?” 叶铿然点点头,咬牙站了起来。阳光照在战场上,两个浑身浴血的男人并肩而立,虽然他们从始至终都没有更多的言语交流,但有什么东西,比铁石更坚固,牢不可破。 吐蕃军突然发现,他们窃取的情报里所说的,叶铿然被裴将军贬黜到伙夫营,心怀不满,两人冲突不合的消息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裴将军好奇地低头微笑,目光中有一丝赞许:“真出乎意料啊,叶校尉……你竟然没有笨得无可救药。” 叶铿然苦笑了一下。 “你是夸我呢,还是损我?” “都不是。”裴将军俯视他,“我只是告诉你,你应该信我。信我能辨是非,信我不会屠戮兄弟,信我自有成竹在胸——信我能赢这一仗!” 叶铿然浑身一震,微仰起头。 两个男人看向彼此的目光里都有热度,裴将军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意朝叶铿然伸出手。 一刹那,战争的阴冷被无声驱散,而远山的冰雪正在骄阳中融化。 北雁被几个士兵押着,他看着叶铿然,蓦然间想明白了什么:“是你……在我的身上动了手脚?你——什么时候发现我的身份的?” “骑马。”叶铿然淡淡说,“你的骑术如此精湛,执绺的动作分明是千百次淬炼才有的熟稔。从那时我就知道,你是久经沙场的战士,并不是一个看管羊圈的柔弱少年。” “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竟然还敢让我回城通报?”北雁愣住。 “我进伙夫营之前,曾和将军约定过,若是找出吐蕃奸细,当以那把匕首为证——匕首上面涂了麻药。” 原来如此! 北雁终于明白过来,恨恨地咬牙:“……原来,从一开始这就是你们布的局!” “呵,叶校尉做的菜,简直连闻一闻都是对胃的虐待啊。”裴将军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把他放到伙夫营去,实在是一个艰难的决定——更烦人的是,这家伙总是超出我的控制。给我留下一张什么‘既然死亡不可挽回,请赐予他们一个有尊严的死’的信笺,就连夜带兵出城。” 北雁猛地侧头看向叶铿然:“所以,当初你替我受那八十军棍,昨夜你带我们出城,也是你演戏的一部分?” 叶铿然沉默许久,才说:“不是。 “那时我并不知道你的身份。维护你是出于真心;而昨夜……我是真的打算和你们死在一起。” 北雁的脊背微微一震。 “叶校尉是个笨人,”将军双臂环胸,笑眯眯地说,“这样的笨人世上已经很少了,也许你一生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 谈笑间逆转战局、尽败数万吐蕃大军的唐军统帅仍然笑得没心没肺,但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存在意味着什么。 ——那个人,漫不经心的笑容背后,是掌控一切的冷静与强大。 “将军小心!” 只听一声大喝,一把匕首突然刺向裴将军—— 北雁竟趁着说话分散众人的注意力的时候,挣开左右士兵,一把抽出那只匕首刺向裴将军! 刀刃却被握住了,鲜血从将军的指缝间流了出来,裴将军的神色竟然丝毫不变! 他看着北雁,眼底微微动容:“那件事,唐军的确理亏。” 唐军将士们看见,他们的主帅用血肉的右手握着锋利的刀刃,任由血珠滴落在雪地里,声音缓缓放柔:“你这只‘北归之雁’,停歇在我军中三年,也在日夜思念故乡吧?乞力姑娘。或者,我该叫你梅朵,我们曾经见过面的。” 最后几句话是用吐蕃语说的,所以大多数唐军士兵听不懂,但北雁的身子无法抑制地剧烈地颤抖起来…… 三年前,河西唐军发动奇袭,将吐蕃军驱赶两千里,在青海湖诛杀了吐蕃大将军乞力徐——乞力徐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年少的女儿,名叫梅朵。她胆子很小,很爱哭,但收殓父亲的尸体时,她没有哭。她永远记住了那一刻的绝望。母亲哭着求她不要踏上那条不归路,但她没有别的选择,那是流淌在她血液里的滚烫和残酷。她发誓要歼灭唐军,夺回土地! 从此,吐蕃军中有了一个身材纤细的冷血战神,只有少数人知道她的身份。吐蕃国主尊她为乞力将军,在那一年,她混在流民里加入了陇右唐军的伙夫营,成为吐蕃军内应。 “你们发过誓永不开战!却趁我们不备暗中偷袭,掠我土地,杀我父亲!让我吐蕃帐篷尽埋枯骨,千里草原尽被血染!”北雁突然厉声喝道,她的声音虽然柔软,但是这一番话嘶哑如裂帛惊心。 “那件事,是唐军理亏。”裴将军总是带着笑的目光里突然有种凄凉,“你可认得,昨夜死在风雪中的崔修笛?” 北雁有片刻怔忪,那聪明活泼的少年,她当然认得……那也是她来到唐军后,第一个对她笑的人。 “崔修笛,是崔希逸将军的儿子——当日与你父亲订立盟约的崔希逸将军,在你父亲过世后半年也去世了。他的小儿子崔修笛来到陇右战场,不愿意打仗,只愿意在伙夫营做饭。我听崔修笛说,他父亲当年接到让他开战的圣旨,虽然因为忠君而违背了本心,但他一直对当年背信耿耿于怀,以致于郁结病故。” 雪花落在北雁脸上,溶化滴落,冰凉,不知道是雪水还是眼泪。 崔修笛,叶铿然,乃至眼前的裴将军…… 这些人,她竟都无法彻底去恨。 “仗也打了这么多年了,”裴将军缓缓将那染血的刀刃扔到地上,只听一声清脆响声,三军将帅微笑说,“我们来交换俘虏吧。” 他的身影在晨光中安定如山:“我放你回去,交换我唐军二十六名俘虏,这个交易,应该还算公平?” 北雁沉默许久,缓缓抬头—— 曾经的欺骗与背叛历历在目,曾经流血的伤口至今尚未凝固,如今,她又凭什么相信? “以何为凭?”北雁哑声问。 “以信为凭。” 北雁的身子微微一颤——当初订立盟约时,崔将军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那么……如今呢? 如今,当她再次拥有了一次选择的机会—— 她是否还应该选择相信? 九 十日后,唐军的二十六名俘虏被送了回来。 陇右唐军与吐蕃经历了六年的大小战役,终于在这个春天迎来了难得的和解。春日的边关宁静壮美,晨光下的山河安逸静谧。 “将军,你有没有想过,若是北雁不履约将俘虏送回来会如何?” “嗯?”正在吃甜点的将军笑眯眯地说,“当然想过,我能赢她一次,何惧再赢她一次? “而且——”说到这里,将军的语气慢慢浮上些温暖味道,似乎是因为甜点在舌尖溶化的缘故,“上次你问我,羊圈坏了可以补,城墙破了可以修,但人心若是冷了,要怎样修补?这个问题很有趣,我也想了很久,呵呵,现在我只是试着修补而已。” 两人走出营帐,早春的生机在空气里微微拂动,快走到伙夫营时,将军突然问:“你的伤养好了?” “差不多了。” “那就好。”裴将军说话间,猛然回过头来,一拳揍在叶铿然脸上,将他打得踉跄几步摔倒在地!随即揪起叶铿然的衣领又是一拳!“公事结了,了私事。你揍我的,我现在还给你! “当初让你来伙夫营,我就告诉过你,伙夫营里有奸细,结果你还是跟他们交心,替他们受杖责,这些都算了……我知道你不会听我的,但你竟然能想出那么蠢的主意,带着他们一起死——随便赴死很英雄?你都是快成亲的人了!” “……”叶铿然被打得头晕目眩,咬牙说,“我没有你那么冷静,我有盲目的时候。” 当他听说将军要处死伙夫营所有人的消息时,他情急之下失去了判断,那时他整个人都被愤怒与失望占据。冲突乍起的时候,裴将军也是动了怒的吧?那怒意……并不是因为被揍的两拳,而是因为兄弟的怀疑。 叶铿然突然仰起头:“你说得对,我应该信你。信你能辨是非,信你不会屠戮兄弟,信你自有成竹在胸——信你能赢这一仗!” 裴将军似笑非笑,不以为然地斜睨叶铿然:“喔,这算什么?表白吗?” “……”叶铿然突然含含糊糊地说了句什么。 “你说什么?” 叶铿然的声音很低,但这一次裴将军听见了—— “羊圈已经修好了。” 前方不远处,温暖的阳光下,羊圈的确已经修好了。 裴将军脸上的笑意突然绷不住。 羊是你的同伴;牢,是坚固的信任。世间只有这座围墙,能拴住朋友的心。 第11章 闻鸡起舞 一 裴将军半夜听到一阵鸡鸣。 这时正是二更,原本不是鸡叫的时候,更不该有如此清越嘹亮的鸡鸣声。那叫声仿佛春夜里的一株桃花,妖娆地扯开黑暗的薄雾,直冲耳膜而来——喔喔喔! 睡意朦胧中,裴将军以为自己还在小时候,再懒床不起来,要被老师打手心了……于是他迅速地扯过被子,蒙在头上装死:“让我再睡一会儿……” “将军!”叶铿然焦急地揭开他的蒙头的被子,“将军,醒醒!” 只穿一件单衣的身体暴露在料峭春寒中,裴将军冻得打了个哆嗦,终于清醒过来。他揉着眼睛看着眼前熟悉的面孔,这才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故乡,而是在军营里。 “你怎么在这里?”将军不解地瞪着叶铿然,“你不睡觉,在我的营帐里做什么?” “……”叶铿然沉下脸,“你知不知道自己昏了两个时辰了?” 见裴将军一脸困惑,叶铿然的脸色更难看:“傍晚时你在营帐里看行军地图,突然就倒下去了。”就算是最近忙着与吐蕃议和,有点睡眠不足,但以将军的身体,怎么也不至于突然昏过去。等军医赶来,把盔甲解开,才发现他腰间伤口裂开,里面鲜血濡湿了白衣。 “原来你的伤一直没好。”叶铿然沉声责备,“为什么不早说?” “我早说过,我伤没好不能赶路不能打架除了吃喝玩乐什么也不能干……”裴将军笑眯眯地挥挥手,“特别是不能半夜被吵瞌睡,困死了。” 叶铿然原本还有满心疑窦,被这样一打岔,竟都没机会问出口。 裴将军哈欠连天:“你还不走?要留下来看我睡觉?不会吧叶校尉你这么变态!” “……”叶铿然额头的青筋跳动了几下。 他默然转过身,营帐内,一缕清旷月华照在大幅山川地形图上——从楚地经十几州郡到陇右,这一路行来,是什么人在暗中追杀将军? 又是什么样的伤口,时隔如此久仍然无法愈合?静夜风起,窗外树叶如手掌摩挲。 黑暗中仿佛有什么秘密被碰触到,春夜的空气微微一颤。 这时,营帐外突然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士兵们在外面大声喊:“将军!” 裴将军翻了个身,知道这觉肯定是睡不成了,只好披了衣服起来,走到门口:“吵什么呢?” 门外的士兵满脸关切:“将军,听说你身体不舒服,我们来看你!” 裴将军正有点感动,只听另一个士兵说:“将军,你一定要多休息,得了痔疮千万要养着!” “……”裴将军差点一口血吐出来,回头深深看了叶铿然一眼——谁说我得了痔疮?! 叶铿然面无表情,眼神正直,似乎这事儿和他没半点关系。 “将军!痔疮一定要多喝汤,我们给你煮了汤……”后面的几个士兵献宝般地将一罐汤端上来,“这是伙夫营炖了好几个时辰的鸡汤!” 这时裴将军才闻到浓浓的鸡汤香味——大半夜的炖鸡汤,正在他又有点感动时,只听士兵继续说:“要坚持每天喝汤,痔疮才能好,所以,大家去把那十几只公鸡都宰了……” 这下,将军终于明白,为什么才二更天,军营里就有鸡叫声。 这些鸡可是他专门差人弄来的!容易犯困的春天,每天晨练迟到的士兵越来越多,于是他命人弄来十几只鸡,全是公的。每到三更,交响乐般的鸡鸣声让欲哭无泪的士兵们一个个想起床也得起,不想起床也得起。 把那些趾高气扬的大公鸡拔毛炖汤,士兵们想了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吧? 被下属们摆了好几道的将军终于炸毛了,正要发作时,外面突然又一阵鸡飞狗跳的吵嚷,只听士兵们在大声说“抓住它!”“跑了这边,快!”“抓住它!” 然后,裴将军便看到,一只华丽的大公鸡朝他扑腾过来! 一时间场面更乱,那只大公鸡似乎亲眼看到同伴被宰,知道不能再和这些邪恶的人类一起愉快地玩耍了,奋然作最后的挣扎,它连飞带扑一路惊恐高歌闯将军的营帐,打翻了桌案上的书简,打碎了将军喝葡萄酒的夜光杯,然后鸡爪“嘶啦”一声撕破了将军挂在墙上的战袍……最后,它机智地躲到了床底下! …… 二 陇右军营里的兵将们都知道,最近将军大人的心情不太好。 “谁能来把这只鸡弄走?”裴将军脸色不善地问。那只大公鸡自从躲到了他的床底下,就再也不肯出来,到如今已经是第四天了。 叶铿然淡淡回答:“再饿四天,它自然就会出来。” 裴将军只能含泪结束这个毫无意义的话题:“那么,叶校尉,谁告诉你我得了痔疮?” “你衣襟上都是鲜血,好几个人都看到了,我让军医怎么解释?难道你想让军医直接把你伤重昏倒的消息传出去,让军心不稳?”叶铿然冷冷回答。 “……”那你也不应该说我是因为痔疮才流血的! “你养好伤才是正事。”叶铿然的脊背与唇线笔直绷紧,带着冷静的克制与隐忍,“军中不可一日无将,我们与吐蕃议和之事,也正到紧要关头。吐蕃使臣已经在路上,我可以设法拖延几天,但也只是几天而已。” 将军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眼底却有笑意漾开——这一路上叶铿然的成长,直至如今的临危应变,已经超出了他的期许。 他双臂环胸笑眯眯地问:“你最近似乎很喜欢往我营帐里跑?” “那些追杀你的人,未必在军营中就会罢手。”叶铿然袖中拳心握紧,如同春夜花开轻轻一响,“你可以什么都不说。但,我会保护你的安全。” 一时间营帐里竟然有些安静。 “不要这么煽情啊……”裴将军挠挠头,“我会感动的,要是我忍不住说出‘你想问什么就问吧’就不好了。唉呀,好像我已经说了?” “那么,”叶铿然猛地转过身,“为什么你腰间的旧伤不曾愈合?究竟是什么人用什么兵器所伤?从楚地到陇右,沿路追杀你的人又是受谁的指使?” 疑问一旦脱口而出,便如同洪水冲开水闸,再无可抵挡:“你当初为何要千里迢迢陪我去楚地,为我做媒?”虽然将军一向看似不靠谱,但大事临头,那个人比任何人都清醒冷静。 ——边关战事系于一身,他绝不会无缘无故离开半年之久,前往楚地! 裴将军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只无辜地点头说:“我大老远的陪你到楚地,不仅仅是因为无聊啦。” 他打了个哈欠,“你知道的,我的上司是李林甫大人。” 陇右节度使为荣王李琬,但荣王只挂名统帅,真正的军政大权掌握在节度副使李林甫手中。李大人口蜜腹剑,好大喜功,一直主张与吐蕃决战。 “这些年,我打了几场胜仗,杀敌的手段让吐蕃人怕了。坊间有许多关于我的传言,说我是‘探花将军,白衣修罗’,倒像我是个嗜杀之人。其实我也不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儿喜欢杀人玩的。 “李林甫大人为陇右节度副使,多次催促我与吐蕃决战——他要以战居功,对上只说吐蕃常年骚扰边防,有损大唐天威。可仗不是那么好打的。我虽然从不惧战,但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兵家上乘。”裴将军正色,“当年河西崔希逸将军就是因为经受不住朝中主战派的进言,被迫撕毁盟约与吐蕃开战,仗虽然打赢了,他却忧郁成疾落得黯然去世的下场。 “李大人催得急,我自然不想赴崔将军的后尘,又学不来忠臣死谏、血泪俱下那一套,”裴将军笑眯眯地说,“呵呵,只能来这一手无赖的。” 所以他才打着给叶铿然做媒的名头,几个月不见踪迹,李林甫恼怒却也无可奈何——麾下没有其他将军能克敌制胜,这仗自然打不起来了。 叶铿然神色微微一震,离开战场去游山玩水……看似棋局上可有可无的闲子,若是以退为进避其锋芒,倒也不失精妙。 “那么,是李林甫要杀你?”叶铿然皱眉。 “这个嘛……”裴将军摸下巴,狡黠地说,“如果我什么都知道,就不会这么倒霉了。” “可是,”叶铿然突然否定了自己的推断,“李林甫大可以上书弹劾你玩忽职守,又何必一定要杀你?” ——李大人以手腕圆滑而闻名,暗杀这种硬碰硬的办法,容易授人以柄,并不是太高明的招数。 似乎还有什么秘密,漂浮在黑暗中,触手可及,却又无法掌握。 “总之,你要知道,我这个人很懒,不想打仗的时候宁可千里迢迢去给人做媒,能躲则躲——祸害遗千年,我不会那么容易死的。”裴将军把声音放暖。 哪怕神色仍有些将信将疑,但听到“我不会那么容易死”的承诺时,叶铿然握紧的拳这些天来第一次微微放松。他眼中的霜色融化,点了点头。 看着耿直的青年走出营帐的背影,裴将军的嘴角挑起若有若无的笑意—— 如果再不告诉他一点事情,他会把自己憋到内伤吧? 但现在,还是不适合告诉他真正的真相啊—— 隔墙有耳。 伸了个懒腰,裴将军头也不回地朝身后说:“床底下躲了这么久,不闷吗?” 床底下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不一会儿,只见一个红衣少年狼狈地爬了出来,他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精致的面孔上一双眼瞳张狂桀骜,似乎随时准备炸毛与人动手。 少年刚一钻出床底,就杀气腾腾地问:“哼,你怎么看得到我的人形?怎么知道我在偷听?” “我既看不到你的人形,也不知道你在偷听,我只知道,世上就算有喝酒的鸡,也没有喝酒还对酒杯挑三拣四的鸡。”裴将军摊手。 “你——!”少年恼了。 ——当初桌案上的几只夜光杯,被打碎了两只,最后一只滚到了床底下,杯沿也缺了口。床底下有陈酿的葡萄酒和几只陶土酒杯,他实在忍不住就偷偷喝了那么一小杯,先用陶土杯,发现味道不佳,又用那只缺了口的夜光杯才享受地砸吧了几下嘴,竟然被这个人类发现了! “军营里不能养宠物,而且,我也不喜欢睡觉的时候有人睡在我下面,所以,你请自便吧。”裴将军笑眯眯地下了逐客令。 “可是他们会拔了我的毛把我煮成汤的!”少年忿然控诉。 “你现在这样大模大样地走出去,没有人会拿你炖汤。”裴将军提醒他注意现在是人形。说话间,他神色突然一变! 腰间猛然传来的熟悉的剧痛让他顿时冷汗涔涔,疼痛太过凌厉,他眼前一阵发黑,伸手扶住了手边的桌案,伤口发作的时间竟又缩短了—— “你怎么了?”耳边传来有点缥缈的声音,少年满脸疑惑地走到他跟前,摸了摸他腰间渗血的伤口:“你……被那样东西伤了?” 无法再与那万仞穿心般的剧痛相抗衡,裴将军的人已经靠着桌案滑坐下去,朦胧的视线中,他看到少年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将流血的伤口递到他唇边,不耐烦地说:“给你。” 他本能地抵制,想要侧过头去,却有心无力,少年更加不耐烦,将手腕直接对准他的嘴唇,强行将滚烫的鲜血灌进他的口中!血腥气让将军胸口顿时传来一阵恶心欲吐的反胃感觉,他猛地将少年挥开! 轰鸣作响的耳边,顿时传来一阵凶巴巴的吼叫声:“浑蛋!你……你竟然打我?!从来没有人敢打我!” 裴将军吃力地喘息着,突然发现自己的气力竟在喝下那鲜血的同时恢复了许多,伤口的痛楚也减轻了…… 诧异地抬起头:“你刚给我喝的血,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喝鸡血的习惯,所以不小心推了你。” “谁说我的血是鸡血?”坏脾气的少年一脸受了极大侮辱的模样,愤然站起来指着裴将军的鼻子命令,“快向我道歉!愚蠢的人类。” “……”那不是鸡血是什么?好吧,就算是情节里被无良作者泼的狗血吧…… “你才是鸡,你全家是鸡!吾名花纥,乃神鸟凤凰!” 裴将军一怔。 “凤血一滴,续命十年。”少年眼底燃烧着傲慢的火焰,双颊带着残留的怒气,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听说过吗?” 《山海经》中记载,有鸟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凰。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他——是凤凰? “你若是神鸟,为何会任人宰割?”为何会——躲到床底下? 对方仿佛被呛了一下,精致的脸满是恼羞成怒的狼狈:“成年的凤凰有强大的力量,不说区区几个人类,就算是山川河流,也可以让它们改道;就算是北斗星辰,也可以让它们移位!但是幼年的凤凰……”他吹嘘说到这里,声音突然没了底气,“和你们人类的幼崽一样,什么都不会。” 看着他趾高气扬的模样,裴将军想起了自己曾经养过的宠物:一只兔子。之前在陇右的路途中伤口发作时,是捣药的兔子救了他。如今,是这只雏凤。 不是他想养宠物,是奇奇奇怪怪的动物都来找他啊!裴将军这样想了一下之后,就觉得毫无违和感了。 “吾留在此地,乃你区区人类的荣幸!救命之恩,记得报答!”少年威严而傲娇地宣布,然后威严地……爬到床底下,抱住酒坛和夜光杯,砸吧了下嘴。 三 暖洋洋的春天总是令人觉得愉快的。对陇右兵将们来说,那十几罐鸡汤实在皆大欢喜,不仅将军大人的痔疮好了,三更时分再也没有鸡鸣来吵他们睡觉。 这时,吐蕃议和的使臣也终于到达了鄯州军营。 自从双方停战并分批放回俘虏,如今边境交易也正在筹备重开。吐蕃人用牛羊和马匹换取中原的稻米和绸布,对双方百姓来说都是好事。吐蕃派出的使臣名叫弄杰赤,汉语名叫谢灿,不仅懂得汉话,还略通中原诗词,深受国主墀德祖赞的信任。 将军亲自设宴款待,双方相谈融洽。宴席之后,谢灿一行被安置到驿馆居住。 子夜时分,月明星稀。 万籁俱静时,一声若有若无的鸡鸣从附近传来,悦耳动听,清冽如同一线极细的溪水,缓缓流过黑暗。 吐蕃使臣与随从都已入睡,驿馆里鼾声四起,无人听到那奇怪的鸡鸣,更无人察觉死亡的阴影正在靠近。 一道黑影悄然潜入驿馆,面带杀气站立在谢灿的床头。 就在刺客举起手中寒光凛冽的长剑时,突然,铃声大作——屋子里布下了几不可见的细线与铃铛,一个吐蕃侍卫立刻警觉惊醒过来,大声喝道:“谁?!” 其他人也都被喊声惊醒。吐蕃侍卫反应敏捷,几人合攻刺客,并大声呼救求援,外面的唐军士兵也闻讯赶来,那刺客见寡不敌众,也不恋战,他身法极好,快如鬼魅地躲过数十人的包围逃逸而去。 从始至终,甚至没有人看清他的脸。 等将军带人赶来时,已是半个时辰之后。 屋子里几个吐蕃人情绪激动地大声叫嚷着什么,看到裴将军走进来,所有人都停住了喧哗。 “将军!”副将立刻上前来,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压低声音说,“那些吐蕃人说我们若是不给他们一个说法,此事绝不善罢甘休。” “是应该给一个说法。”裴将军这句话却是用吐蕃语说的,“谢先生可有受伤?” 他不问对错,先行关怀,而且说的是吐蕃语,立刻便让吐蕃人的敌意散了一半。 谢灿脸上虽然也有不满,但总算不失使臣风度,仍然彬彬有礼作答:“多谢将军挂怀,今夜虽然惊骇异常,总算有惊无险。” 这一问一答,剑拔弩张的气氛顿时缓和了不少——回答这个问题时,谢灿和吐蕃随行人员也意识到,虽然出了这样的状况,但唐军士兵也迅速赶过来围攻刺客,最后并无人受伤。 旁边的副将擦了擦汗,暗暗松了口气。 “谁与刺客交过手?”裴将军转过身。他一举手一投足,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觉追随着他。 几个和刺客交过手的吐蕃随从和唐军士兵立刻将刺客的招式描述给他听。旁边的副将越听脸色越难看。 根据刚才目击者的描述,刺客的招式正是陇右军营里士兵们常用的剑法——浮云剑!将军在练兵时曾经教过士兵浮云剑法,除了上阵杀敌,寻常防身也可以用。刺客用的就是这套剑招! 也就是说,夜袭驿馆的刺客,很可能就是唐军中的自己人! 副将按捺不住,几乎是脱口而出:“将军——” “我知道了。”裴将军一抬手打断他,似笑非笑的目光扫过在场的众人。不管遇到多么重大紧急的军情,他唇角的笑意都令人觉得有那么一点没心没肺的欠扁,以及……胸有成足的信心。 裴将军示意副将过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对方的脸色越来越凝重,最后沉声应道:“是!” 只听副将立刻对身边的士兵说:“大将军有令,在驿馆外加强防守,再有任何风吹草动,立刻来报!”随即压低声音,又吩咐了句什么,旁人却是听不清了。 月色如镜,树影婆娑的黑暗无声缭乱。 四 处理完驿馆的事,再回到营帐时,已是夜近二更。将军还未把衣袍脱掉,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这些天,腰间的伤口的确在不断愈合,但是他常常会觉得困倦——就像现在,只觉得眼皮如铅沉重。这不科学啊……他的身体一向很好,换作以前,几天不睡也根本不在话下。 “你的血……不会有什么副作用……吧?”将军问床底下的凤凰,说话间人已经困乏地倒在床上,睫毛抬了几次也没睁开。 坏脾气的凤凰很没气质地抱着美酒坛子,嚷嚷了句什么,他也没有听清,便睡着了。 黑暗弥漫开来,这次,将军梦到了小时候。 那是他很久没有做过的美梦。简陋的屋舍中,老师微笑摇头:“日上三竿,还不起床?西晋名将祖逖三更闻鸡而起舞,你再不起来,该打手心了。” 日光缓缓融化,四周变成了一片白茫茫的……漫天飞雪中,老师和他站在殿外,长安大雪纷纷扬扬,宛如落下满城飘洒的剑意。老师突然停住脚步,替他整理衣襟,温和地说:“今日见你殿上从容应答,才知你是真的长大了。”话语里淡淡骄傲:“既已做了探花郎,不日就要入朝为官,这衣帽总该添置几套。” 风雪之中,心暖如炉。 场景缓缓变得黑暗,那是荆州古城的黑夜,一道羽箭自黑暗中破空而来,那样犀利而无可阻挡,正中老师的胸口。鲜血染红了视线,他扑了上去,却知道一切已不可挽回! 抱紧逝者时,他流不出眼泪,有个声音在脑海中爆开,如烈焰熊熊,似利剑染血…… 那个声音在说—— “将军!将军!” 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裴将军剧烈地喘息着睁开眼,头发全被冷汗湿透。映入眼帘的是叶铿然焦急的脸:“你做噩梦了?” “……嗯。”裴将军的声音显得沙哑虚弱,却不仅仅只是身体上的。 “你的身体——可觉得不妥?”叶铿然着急地问。 裴将军环顾四周,睡意茫然的眸子终于清明起来:“叶校尉,你半夜闯我的营帐上瘾了么?” 叶铿然见他还能开玩笑,脸色才稍微放心了些,为他端过来一杯水:“我听说驿馆那边出事了,知道你今天的觉又睡不成,就过来看看。” ——结果他一进营帐,看到将军外袍也没脱就倒在床上,他心口骤然收紧地冲过来,解开对方的衣襟,看到腰间伤口并未流血,又听到均匀的呼吸声,才确认将军不是伤口复发晕倒,而是困极睡着了,这才松了口气。 他摇摇头为将军把被子盖好,随即又发觉哪里不对—— 换做以前,若有人半夜闯进营帐,那人一定比任何人都最先警觉。懒散的外表下,他就像一把随时准备出鞘的利剑,但如今……为何直到现在,他都不曾醒来? 最近也听士兵说,向来早起的将军大人竟睡起了懒觉,要人叫好几遍才醒,而且醒来也是睡眼惺忪的样子。 叶铿然皱起眉头,将军的身体,令他无端地担忧。 “叶校尉,多谢。”裴将军突然说了一句。烛火中他眸子带笑,如寒潭映着星辰。 “谢什么?”叶铿然一怔,回过神来。 “多谢你叫醒了我的噩梦。”裴将军打了个哈欠,“噩梦这东西,若没有人来叫醒,就会一直做下去吧。” 五 天亮时,花纥不高兴地从床底下爬出来,活动着酸痛的手脚:“终于走了!” “谁走了?”将军也醒来了。 “那个叶校尉啊!在外面站了一夜,害我不敢出来玩!”花纥恼怒地说。 原来,叶铿然在营帐外的风露中守卫了一整晚。 “嘤嘤,他很可怕啊,我从小就怕龙。”花纥委屈地趴在地上对手指。 正准备出门的将军脚步一顿,回过头来,眼中掠过一抹惊诧如云层闪电。 “你也知道他是龙吧?”花纥斜睨他,“我也知道呢。他一出现,我就嗅到龙的气息了!我们和龙可是死对头,明明我们才是象徵天下的神鸟,可龙莫名其妙地排在我们前面,连你们人类的帝王也自称‘真龙天子’,龙有什么了不起的啊?连火都怕,一年到头都躲在水底下和鱼虾为伍,无聊死了。 “我还在蛋壳里的时候,就被一只恶作剧的龙把蛋壳打破了,幸好我本来就快被孵出来了,不然就死翘翘了。”花纥忿然吐槽,最后总结,“总之,龙就是讨厌又可怕的神兽!” 裴将军打量着他,眼神突然慢慢变深:“昨夜,你一直呆在房间里,还是出去过?” 花纥的眼神顿时有点慌张,迅速看了裴将军一眼,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我……我一直呆在房间里啊。” “可是你肩膀上,沾着驿馆那边才有的紫花苜蓿的叶子。” “啊?……”花纥慌忙将身上的叶子掸掉,吞吞吐吐地说,“啊哈,我忘了,我太闷了就随便出去玩会儿。” “你昨天到底出去做了什么?”裴将军沉声问。 花纥仿佛是被他的脸色被吓到了,小声嘟哝了句什么,可惜声音太小听不清。 “你说什么?”裴将军皱眉。就在这时,少年放大的脸突然凑到了他面前,鼻尖几乎碰到鼻尖。那眼瞳里燃烧着金色的火焰,似乎要将四周的景色都虚幻掉。一声幽然清亮的鸣叫,猝不及防传入他的耳际。 这一瞬间,睡意顿时如暴风骤雨席卷而至! 六 “将军怎么还不来?”副将有点着急地看着天色。对身边吩咐,“你,去将军的营帐看看。” 日上三竿,阳光刺眼。 今日是陇右与吐蕃签订停战和边境交易协议的日子。吐蕃使臣谢灿一行早早就来到了,大唐的几位将领也都来了,却差了不可或缺的人物——裴将军。 将军虽然平时慵懒,但向来守时,更不会在这种关键场合迟到。几位唐军将领,包括叶铿然在内,彼此对视时都难掩担忧。一种莫名不安的感觉在他们心中蔓延开来。 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又等了许久,正在众人都焦急的时候,突然有个士兵跌跌撞撞冲进来:“不……不好了!将军的营帐那边起火了!” 叶铿然脸色一凛,霍然站起!副将此时也顾不上吐蕃人了,带着兵士心急火燎往外赶:“随我来!”叶铿然正要冲出去,突然想到将军之前的嘱托,让他务必寸步不离保护使臣的安全——脑子里有火花莫名一闪,他终于停住脚步,折返了回来。 ——将军军令如山,不管发生任何事,他都不该擅离职守。 见叶铿然的脸色,就算吐蕃人大多听不懂汉语,此刻也知道发生了大事,一时间面面相觑,神色都是不安。 突然,一阵嘹亮的鸡鸣声从远处传来,分明是细如溪流的轻声,却在寂静中显得格外清晰。 然后屋子里的人眼前一花,看到一个人影从天而降! 对方的身手极快,正是昨夜的刺客!两名吐蕃士兵来不及哼出一声,就在长剑之下身首异处。谢灿慌乱地想要往后躲避,却是来不及了—— 千钧一发的时刻,使臣身下的坐塌突然陷了下去! 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整个地板都翻转过来!大多数吐蕃士兵和唐军都掉入地下的暗室之中,与此同时,数十枚羽箭从墙壁之中射出,朝刺客袭击而来……原来,这屋子里还布有机关! “何方刺客?”叶铿然沉声喝问,手中银枪刹时递出。而在他身后,将军之前准备的机关在危急时刻派上了用场。 刺客竟仿佛对机关的方位所在十分熟悉,从容持剑躲过了密如雨的箭阵,几个腾跃之后全身而退! 陇右军营里,只有少数几名将领知道驿馆的机关。 这个刺客——究竟是谁?! 逆光的角度看不清刺客的脸,只见他手中的长剑还在滴血,任由鲜红色在脚下蜿蜒。而那剑法,分明是叶铿然熟悉的! 叶铿然毫不犹豫以长枪相迎,剑枪砰然相交时,他突然全身僵硬,只因为他看到了一张绝对想不到的面孔—— 心神俱震失神的瞬间,长剑顿时刺入他的胸膛! “将……将军?”叶铿然难以置信地睁大眼,艰难地吐出虚弱残破的音节。 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裴将军。 对方仿佛根本就不认识他,抽出染血的长剑,径自走到暗室的入口处,剑尖指向其中的一处机关—— “将军!”叶铿然挣扎着冲过来,“住手——将军!” 那是释放毒雾的机关,只要机关一旦落下,暗室里瞬间就会变成人间炼狱……不仅吐蕃使臣,还有大唐兵将们也绝无生还的可能。 “走开。”裴将军随手一挥,叶铿然立刻重重跌倒在地。 长剑对准机关,轻轻一挑—— “住手!”长剑却再次被染血的银枪拦住! 叶铿然用尽全力隔挡住将军的剑,剧烈的撞击让他浑身一震,内外重伤下,一缕血迹从嘴角沁出:“将军,到底发生了什么?你醒一醒!你这一剑下去,吐蕃使臣与随从尽数丧命,之前所有合谈的努力都灰飞烟灭,所有兄弟的流血舍命都付诸东流!” 看到眼前人的脸,将军的眼里似乎露出一丝疑惑挣扎,他以手扶额,似乎在努力想着什么…… “叶校尉,多谢。” “谢什么?” “多谢你叫醒了我的噩梦。噩梦这东西,若没有人来叫醒,就会一直做下去吧。” 很熟悉的声音,是谁在和他说话?是谁在叫他?但这时,那清越嘹亮的鸡鸣声又响了起来,在血与火之中仍然清晰——喔喔喔! 鸡鸣声中,将军眼中那一缕迟疑宛如湖面水纹般消失无踪。 俊美的瞳子里星光如雨陨落,烈焰灼灼,仿佛浴火复仇的凤凰展翅飞翔,不留一丝冷静和理智。 恍惚中仿佛看见,长安落雪飘洒如漫天茫茫剑意,荆州古城的夜色暗如地狱,他紧紧抱着逝者,有个声音在脑海中爆开,如烈焰熊熊,似利剑染血…… 那个声音在说——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将军悍然抬臂挥剑——叶铿然的银枪竟然被生生截断!而他眼神木然,手中的长剑缓慢而残忍地将机关挑起。 一声轻响,那是死亡的轻响。 所有的一切归于寂静,暗室里的毒雾缓缓放出…… 叶铿然难以置信地看着无可挽回的一切,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从此战火重燃,陇右边境再无宁日。 七 “干得好!”一个红衣少年从屋顶跳了下来,天真地拍手,却说出比魔鬼更可怕的话,“以后还会死更多的人,真好玩!” 鸡鸣声终于停止了。 将军茫然站着不知所措,仿佛被人操纵的提线木偶突然断了线。 “人都死了。”花纥凑近裴将军身边,轻轻托起他的下巴:“自从喝了我的血之后,你经常做噩梦吧?醒来后,可还仍然清晰记得那恨意?” 那种燃烧一切,毁灭一切的恨与杀意。 人类会面临很多诱惑。杀戮,也是其中一种。当你愤怒时,会想要摧毁;当你正好拥有摧毁的力量时,要遏制那种冲动,抵制以暴制暴的诱惑,比孩童对抗糖果的甜味更加艰难。 “那原本就是潜藏在你内心的愿望,我只是让你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啊。”花纥的声音带着残酷的幸灾乐祸与一丝难言的诱惑。 “你……是什么人?”叶铿然挣扎着想要站起来。 “我?”花纥居高临下地斜睨他,“是你的天敌。”说话间,他挑衅般地狠狠捏住将军的下巴:“呵呵,这个人很强,我喜欢人类中的强者。从今以后,他是我的了。” 将军仿佛木偶般任由对方摆弄,纹丝不动,也不反抗。 叶铿然还想说什么,终究伤势太重,力不从心,他剧烈地咳嗽着,一口鲜血不可遏制地喷了出来!随即身子一晃,重重跌回地上。 花纥嫌恶地迅速侧身,仿佛害怕沾染到血迹,随即暴怒地命令将军:“我不喜欢他,把他也一起杀了!” 将军木然地、缓缓地举起剑,突然伸手去摸自己的脸颊——刚才叶铿然喷出的血,有几滴溅到了他的脸上。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碰到那温热的血时,他的手突然开始不稳,眼神从木然变得挣扎。 “你……?!”花纥大惊失色。只见对方整个头颅都湿透了,额发正不停往下淌水,脸色因痛苦而苍白得可怕,眼神却骤然清明。 将军猛地将长剑指向花纥:“原来——是你!” 花纥的脸色惊疑不定,手也微微发抖。只听对方厉声说:“你根本不是凤凰,你是鬿誉!” 《山海经.东山经》中记载,北号之山上有鸟,其状如巨鸡而白首,亦食人,名曰鬿誉。 鬿誉华丽的外表与凤凰有几分相似,但脾气秉性却恰好相反,凤凰是五德之鸟,见之则天下太平;鬿誉却有引发杀戮与仇恨的天性——鬿誉出现的地方,就会出现残杀与争斗。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气息,花纥一身张扬的红衣,宛如残暴的死神。他因为身份暴露而脸色微微惊恐,却很快恢复了镇定,放声大笑:“你发现了又如何?呵呵呵……太迟了!那些吐蕃人都死了。战争很快会重新开始!” 昨夜的刺杀,只是幌子,他真正的目的是查清驿馆的地形与机关,以致在今日将杀戮放置在阳光之下,由陇右主将亲手杀死吐蕃使臣! “谁说他们都死了?”裴将军粲然一笑,按下暗室机关——石板轰然开启,谢灿一行由唐军将士护送着走了出来。 “不……不可能!你们怎么还活着?”花纥难以置信地连连后退。 “当日的刺客内力高深,剑法精湛,绝不是普通士兵,而是我军中武功高强的将领。我知道他必然会在今日破坏和谈,所以命副将把驿馆的机关位置改变。” 驿馆中释放毒雾的机关,早已被替换了位置。 八 一场春雨如滚落脸颊的泪,猝不及防。转眼天地间都是浩荡雨丝。 在刚过去的这场风波中,受伤最重的是叶铿然。他胸口中了一剑,离要害只差半寸,失血过多几次昏迷,好在军医救治及时,才捡回一条命。 牢狱中。 花纥的手脚都被铁链锁住,已经沦为狼狈的阶下囚。“你从什么时候知道我是鬿誉的?”少年不甘心地咬紧嘴唇。 “从你说怕龙的时候。”裴将军负手而立俯视他。 龙与鬿誉,自古便是天敌。鬿誉的鸣叫可以唤醒人内心沉睡的恨意,能与之相抗衡的,只有龙血。身为雨神的龙,掌控着天下间的“水”。“水”是与“火”相克的力量,是使人内心宁静的湖,是涤荡杂质的溪流,是包容风暴的大海。 当日叶铿然的鲜血溅到将军的脸上,才令他清醒过来。 “其实我一直在想,你和凤凰的外表如此相似,为何禀性却完全相反?”将军慢慢踱步到花纥面前,“那天,你把手腕伸给我时,我看到你的手臂上有很多伤痕。” 听到这里,花纥的脸色终于变了,它的眼底渗进了一丝惊恐,所有的高傲刹那间被雨水打得零落。 “我听说,很久之前,有两种血脉相近的凡鸟,长相也极为相似。它们都骄傲而美貌,在树林里飞翔时,常常会比试谁飞得更高。后来,为了翱翔九天之上,它们主动去接受神的试炼。经受天火洗劫之后,成功者浴火而重生,振翅可高飞三万里,能自云海降临人间成为盛世的图腾——凤凰,受天下尊崇。 “而失败者,则失去翅膀,再也不能高飞。由于五彩斑斓的羽毛像凤凰,所以有人专门捕捉这种鸟,饲养在笼子里,称为‘五彩鸡’——这就是鬿誉。 “拥有美丽的羽毛却无法飞翔,无法保护自己,只能任人宰割。这种鸟性情暴烈,却极重亲情,饲养者便利用它的特性,在子女面前烹杀其父母,在父母面前屠宰其幼崽,令其发狂暴怒——只因为它的血有药用价值,而鸟类发怒时血脉最为畅通。 “鬿誉在这样的环境中繁衍,久而久之,那一滴热血也渐渐冷了,终于成了如今的能引发人内心的黑暗与仇恨的凶禽。” 望着花纥惨白的面孔,裴将军无声叹了口气。 ——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同样的种子,生长于不同的土壤尚且会长成完全不同的模样,更何况有血有肉的生命?千万年前那一场烈火试炼的,也许并不是力量的强弱,而是命运本身——而命运,原本就不怎么公平。 花纥的睫毛因惊恐而潮湿,它只是一只未成年的幼鸟,虽然残暴狡狯,仍有些许未曾泯灭的真性情。 “你身上的这些伤,都是试图逃跑时被打的吧?”裴将军的目光扫过少年的脸庞,“你既然逃出去了,为何还要来我军营里踩这一趟浑水?” “爹娘为了救我逃出来都死了,但妹妹还在他们手上!”花纥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眼中水光浮动,“妹妹刚孵出来,还那么小,她从出生起就在狭小的笼子里,从来没有见过树林和山野,也从来没有鸣叫过——每日被勒喉取血,她的声音早就坏了。他们还不放过她,我去看她的时候,她的羽毛几乎全部脱落,生不如死。” “他们是谁?”裴将军的眼神突然变得深黑。 花纥浑身一颤,突然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裴将军这个人,攻心为上,谈笑之间皆有陷阱。 意识到这点之后,花纥暴怒地挣扎着,周身铁链哗啦作响:“我不会告诉你的!你们人类,都只是想利用我们!” 见将军不答话,花纥咬牙冷笑:“还是关心好你自己吧!虽说我能控制人的心神,让人丧失本性,但在你的心底,原本就藏着杀戮的念头。我不过是唤醒它们而已。 “你是天生的名将,你的骨子里就流着杀戮的血,沸腾着冷酷的血。那里没有温度,没有同情,没有怜悯,只有胜利。” 裴将军缓缓迎向红衣少年烈焰般燃烧的瞳子,从那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在梦里,他的确可以杀尽天下之人。 梦和镜子,有时令人畏惧,因为这两样东西,能在某种程度上照出我们自己。 “我知道你从陇右到楚地做了什么——”花纥大笑骤然扬声,“你联名十二州刺史试图保你的老师张九龄不死。可惜太迟了……你在荆州亲眼见到张九龄被诛杀;你自己身上的伤口——便是那时拜陨铁剑所赐!” 陨铁剑,是天子才有的宝剑。 数百年前流星陨落而得的陨铁,被皇室工匠锻造成宝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陨铁剑中,凝聚着星辰之光,王者之气。自大唐开国以来,陨铁剑由帝王代代相传。秦王李世民手持此剑助高祖扫荡四海一统天下,征战沙场所向披靡。 而被陨铁剑所刺的伤口,永远不会愈合。 这一路天罗地网,只有耿直如叶铿然,才推测不出那刺杀背后真正的主使—— 帝王的疑心,天子的命令,才是一切血腥杀戮的源头! 寂静中,一道光线劈在将军的眉目间,如刀刻的痛苦。 雨中山河匍匐,震撼无言。 花纥放声大笑! ——那些处心积虑做局的人,也许会作茧自缚;点火的人,也许会引火烧身。李隆基想要利用将军这柄宝剑开疆辟土,李林甫想要利用这柄宝剑邀功求宠,殊不知,他们都低估了裴昀! 这个人从不做任何人手中的剑,他只为自己挥剑。他比云更自由,比风更通透。当他真的如凤凰浴火而飞,只怕这陇右战场,再容不下他的遮天的羽翼! 一路风尘,一路快马,一路追杀,自从在荆州古城抱着老师逐渐冰凉的身体……从那之后,世上再没有这个人所畏惧的人与事。 “你既然知道我是鬿誉,不是真正的凤凰,那么你也该知道,你腰间的伤口只是暂时得到控制而已,维持不了太久的。” 花纥的眼底尽是烈焰,仿佛要把人心的最后一丝希望焚尽——“没有凤血,你最终还是难逃一死。 “你的威望之高,俨然已能联动天下兵马,为何不趁有生之年再随心所欲一回?你是绝世名将,天下名剑,便不该处处受制于人,委曲求全,若能纵横四海所向披靡,何等快意?” 唯恐天下不乱,是鬿誉的本性! 大唐除陇右之外,还有平卢、范阳、河东、朔方、河西、安西、北庭、剑南、岭南,共十大军区。边关将帅坐拥兵权,兵力已经是直接由天子节制的军力六倍之多。边将要反,如火燎原,决不是几名文官可以阻挡的了的。 得人心者如裴将军,若是振臂一呼,更当如何? 暴风雨声淹没了一切。 九 叶铿然醒过来时,窗外雨声急促如鼓,天色昏暗得令人不安。 裴将军坐在他身边,似笑非笑:“叶校尉,你又一次叫醒了我的噩梦,我该怎么谢你?” “……”叶铿然疲惫地撑开眼帘,冷淡而关切的目光扫过他的面庞,仿佛要看到他眼底那一缕令人陌生的黑暗中去:“你的噩梦是什么?” 几点冷雨飘进来,窗外风狂雨急,窗棂被吹得哐当作响。 裴将军的手往自己衣襟靠近心脏的地方摸去——那里藏着一包温热的东西,是骨灰。良久,他抬起头来:“是失去最重要的人。 “我自幼孤苦,老师教我诗书与处事之道,抚养我长大,是我唯一的亲人。” “张大人?”叶铿然怔怔问。 世人都知道,裴将军的老师是风华无双的诗人宰相张九龄。张大人因为直言进谏触犯了龙颜被贬在荆州,后来在荆州过世,朝廷只说是病逝。 有什么在脑中如火花一闪,叶铿然愕然问:“当初你在荆州城里一身是血的被我救出来,还死死护着怀里的一个骨灰坛模样的东西,莫非——?” “那就是老师的骨灰,后来我发现瓷坛目标太大,便将骨灰包好装进锦囊中,随身放在胸口。”裴将军的眼底竟有清冽悲怆的血光之色:“当日我在荆州,见了老师最后一面。” “张大人为何会……?” “去年皇宫翻修集贤院时,有工匠挖出了一块石头,上面刻着‘祸起曲江,乱及九州’,老师正是韶州曲江人,因为陛下的猜忌被贬,最后在荆州被秘密处死。” 叶铿然许久说不出话来。 天子之剑,荡平九州,尽染功臣名将之血。 ——鬿誉喜欢纷争,猛虎喜欢食人,但所有的猛兽凶禽,都不如人可怕吧? “你以为,当今天下,只有我陇右出现了鬿誉吗?”裴将军虽然在笑,笑意却毫无温度,“只怕如今各地都已有鬿誉现身。 “关南道、河东道、江南东道都出现了怪事,几城刺史突然性情大变,军中将领也突然纪律松弛,横行霸道滥伤无辜,百姓怨声载道。我昨日已经收到急报——” 说到这里,将军的声音略略一沉:“襄州、商州、河州军中都有哗变!” 盛世则龙凤呈祥,乱世则凤隐龙藏,凶禽横行四方——鬿誉的鸣叫声能使人迷失心智,为仇恨所左右。 暴雨将窗棂打得骤然巨响,天地昏黑一片,仿佛飘零乱世即将到来的可怕前奏。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欢快的声音:“铿然哥哥,我们来了!” 第12章 三豕涉河 一 叶铿然实在搞不懂,别人的亲友团人才济济,为什么他的亲友团会是三头猪?这句话绝没有侮辱的意思,叶校尉为人正直不苟言笑,他面无表情地在心里吐槽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虽然外表和普通人类没有任何区别,但千里迢迢跑到陇右战场来的亲友团真的是如假包换的三、头、猪。 沈缁衣,沈风轻,沈夜舒——复州竟陵郡的富商沈容尧的三个儿子,他从小就认识的邻居——知道他们的秘密,是在叶铿然十二岁那年。 沈家三位公子自小就很聪明,比如和叶家兄弟打完架弄得浑身泥巴,三兄弟异口同声说是扶街边摔倒的老爷爷时被当成坏人打了,助人为乐不怕苦不怕累,声情并茂声泪俱下,把沈富商感动得赏了他们一人一个清脆响亮的大巴掌。 打架笨拙,演技又不好,沈家三兄弟从小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古灵精怪的叶家老二仗着智商和体力上的双重优势,经常变着法子欺负他们,倒是冷漠的叶家老大从不恃强凌弱。所以三兄弟从小就亲近叶铿然。 于是,住在附近的邻居们经常能听到亲热的喊声:“坚然哥哥!”或者“铁然哥哥!”以及“枪然哥哥!”——坚然哥哥是沈家老大喊的,他最机灵,知道遇到不认识的字时读半边;铁然哥哥是老二喊的,他平时懒惰,虽然也知道不认识的字读半边,但他读的是左半边;枪然哥哥是老三喊的,他年纪最小读的书却最多,老师教过“铿锵”这个词,但因为笔画太多太复杂所以他弄不清那个是铿,哪个是锵。 出现这种混乱情况的根源是没有人做诵读示范,一直以来,叶家老爷子都是直接叫“老大”,叶家弟弟则直接叫“哥哥”,所以沈家三兄弟并不知道叶铿然这三个字怎么读。 被沈家兄弟乱叫一通之后,脾气与涵养都不错的叶铿然的额头青筋跳了几下。 后来不知道是从哪里终于知道了“铿然”的正确读法,沈家三兄弟感叹许久:原来是“坑然哥哥”,哎呀,叶家哥哥原来是个大坑……坑坑更健康,喜欢听故事的三兄弟都表示深深的欣慰。 即便被聪明好学读书多的沈家三兄弟这样折腾,叶铿然也对他们还算有耐心。要说叶铿然这个人孤傲不近人情,其实也算不上,他只是话少——像是鹰天生没有麻雀那么叽叽喳喳。 和附近其他同龄的小朋友一样,沈家兄弟喜欢跟在叶铿然身后玩。直到有一次,三兄弟跟着叶铿然过河时,小桥年久失修,叶铿然牵着弟弟已经走到对岸了,他们在桥上嬉笑打闹,结果“噗通”一声纷纷掉进了水里。 春天的河水湍急,顷刻时间就会将人冲到河流下游,叶铿然脸色一变,立刻跳下河去救人,他的水性很好,救几个小伙伴原本不成问题,但是当他猛地扎到水下时,突然看到了他终生也不会忘记的景象—— 水里拼命挣扎的小伙伴身体还是人,但头上长出了猪耳朵,手脚变成了蹄子!等他潜到他们身边抓住他们时,那已经是完完全全的三头猪了。 也许是惊愕过度,叶铿然的腿在这个时候突然抽筋了,从腿上传来的剧痛让他无法再朝岸上游,加上被三头猪压在身上的重量,他自己也朝水底沉去。春水冰冷刺骨,岸边的芦苇在风中摇摆,叶铿然在呛水中朦胧听到岸上有人喊:“哥哥!” 河边唯一的人是不识水性的叶家弟弟,八岁,平常毒舌傲娇属性,而且并不清楚河里发生的事情,不知道自己的哥哥被三头猪压住了。机灵的叶悠然迅速用岸边的芦苇绑住自己,想要去救哥哥。这个办法是相当的厉害……才怪!芦苇很快就断了,叶悠然也掉进了水里来。 后来发生的事情,实在是有点儿混乱,被救的三头猪在水里扑腾够了,才发现它们胖得浮力够大根本就不会沉,于是反过来开始救人,而这个时候被它们压着的叶铿然已经喝了很多水了。感觉到自己被托着往岸边游,模模糊糊看到弟弟也被一头猪往岸上拱的时候,精疲力竭的叶铿然心下一松,在失去意识之前,他的最后一个念头居然是—— 原来……猪是会游泳的啊…… 这次的事件在叶家弟弟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阴影,从此小叶子不肯吃猪肉,坚持说有头猪救过他。八岁的叶悠然缠着哥哥问:“有只粉嘟嘟的猪救了我耶,哥哥!”叶铿然面无表情地说:“你看错了。”大人们也都当叶弟弟在说梦话。好在那时叶悠然年龄小,而且被哥哥多次说“你看错了”之后,久而久之,他也就终于相信那次是路过的大人救了他们。 如果被叶悠然知道,那三个经常被他欺负的小伙伴是猪,难以想象沈家兄弟以后的日子有多悲惨。而且,叶悠然伶牙俐齿,他会将这件事很快传遍竟陵郡,到时只怕沈家人没法在城里住下去了。 由于叶铿然的沉默与懂事,沈家在这件事上很是感激。 沈老爷子让夫人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好菜请十二岁的叶铿然来吃,并深情地坦白了自己也是猪的事实…… 那天温柔如水的沈夫人在旁边不停给他加菜——沈夫人名叫连藕,人也长得白嫩如藕。沈老爷深情地说当时他第一眼看到夫人就觉得莫名的亲切感,毫不犹豫就娶了她。听到这话时,叶铿然默默地看了一眼沈夫人,白胖、呆萌、娇憨……确实和猪有点像,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亲切感,这话是没错的。 是的,从始至终,叶铿然都清楚知道整件事的真相。 他在水里亲眼看到了沈家三兄弟变成了三头猪,亲身感受过被猪蹄子搂着腰往岸上推的滋味。好在他沉默自持胜过许多大人,所以这个秘密许多年都没有其他人知道。 时隔多年,在陇右军营里再次见到这三头猪时,叶铿然将这些往事都想了起来,然后他额头上的青筋终于……又跳了几下。 二 “一路过来真好玩!” “打完仗你就要成亲了,没有亲友团多寒碜啊!” “对啊,到时候我们陪你去长安!” 沈家三兄弟欢乐地嚷嚷,寒冷的营帐里顿时有了生气。比起从前,三兄弟的体重与学识都见长,说话也比小时候得体多了——只听老大说:“听说女方是个很凶的母老虎,坑然哥哥你要挨揍了,我们一定会帮你!” 叶铿然的未婚妻独孤琳琅,曾经女扮男装从军,一身黑色战甲一手箭法百步穿杨,笑得没心没肺,是陇右军中有名的二货,从来没有半点儿身为美人和皇亲国戚的自觉。由于大将军亲自做媒,她便回了长安家中,只等战事结束叶铿然去娶她。 想到独孤琳琅,叶铿然的脸色难得的微微柔和。可是看到眼前的亲友团时,他还是有种整个人都不太好的感觉——你们这么冒冒失失跑来军营,就算是为了我的人生大事……可是,为什么爹和弟弟没来,却是你们这群邻居的小伙伴来了? “叶伯伯说,他最近在厨艺上又有新的体悟,正忙于实践,没有时间来管你,叶悠然要喂宠物穿山甲走不开,于是我们三个就助人为乐地来了!” 听到这里,叶铿然不禁眼前一黑!自己的亲爹和亲弟弟,在对待自己的人生大事上,果然不能更靠谱。 与叶铿然的冷淡相反,陇右三军统帅——将军大人对远道而来的客人很热情,他开怀大笑:“我们在楚地见过的!” “对啊,大媒人,”老大高兴地回答:“我们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组合,叫——”说到这里,两个弟弟立刻异口同声地接话:“楚楚动人的传奇!” 由于三兄弟长了毫无特色的路人脸,每次乐于助人都很难被记住,于是,来自楚地的他们努力地想了一个玉树临风的名字,叫“楚楚动人的传奇”,简称“楚动传奇”。 将军很快和楚动传奇组合打成一片。当下陇右正在与吐蕃合谈,为了防备此前出现过的刺客事件,军中四处戒备森严。但将军还是带着沈家兄弟在军营里溜达了一圈,请他们吃香喷喷的羊肉面,喝殷红如玛瑙的葡萄酒,然后把他们带到了自己的营帐里,摆上牌桌,正好四人一桌牌。 于是,营帐里不时传来兴高采烈的声音—— “碰!” “万花顺。” “哈哈我胡了!” 三只小猪宾至如归,打起牌来也毫不含糊。说起来,大唐的纸牌最早是树叶形状的“叶子格”,据说是一行禅师在贞观年间献给太宗皇帝的。“叶子”的繁体字恰好可以拆成“二十世李”,颇有预言意味。太宗皇帝一世明君,并不相信鬼神,于是新奇有趣“叶子格”纸牌不知不觉在皇宫里流行起来,后来被宫女太监们取名“娘娘和”。再后来,纸牌传到民间,被百姓称作“游祥和”。 玩着“游祥和”的三只小猪将瞌睡都抛到脑后,将军大人本来就是吃喝玩乐的高手,以一打三,不亦乐乎。 牌局进行正酣,老大吃多了羊肉面拉肚子,要出去找茅厕。十七岁的老大沈缁衣是个路痴,白天走出十步都会迷路,更何况四周黑乎乎的。他走着走着,就发现自己找不着北了。 这时,黑暗中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听上去至少有三五十人,不太像是士兵,没有那么训练有素,但也不像是平民。 好奇的老大伫足聆听了一会儿,只听队伍中有人低声说了句:“城门在那边。”尾音微微发颤,显出了几分惊惶。 这些人深夜出城去做什么?老大有点纠结要不要嚷一嗓子,但一来他闹肚子实在忍不住了,二是找厕所迷路也挺丢人的一件事,他也不好意思声张,于是就任由那脚步声渐渐远去。 老大运气不错地终于找到了茅厕,解决了燃眉之急。等他一身轻松地出来,摸回到营帐,只见两个弟弟无聊地在打瞌睡,桌子上牌乱七八糟地堆了一堆。 “将军呢?”老大左右环顾,不见将军的踪影,心里突然有点不安的感觉。 “刚才有个将领来禀报了句什么,他立刻披上衣服就出去了,像是出了大事。”老二也是不明所以。 老三睡眼惺忪:“看他的脸色挺吓人的。” 三兄弟都有点没心没肺,不管出了什么军国大事,现在打牌三缺一都是最让人烦恼的大事。等了许久不见将军回来,他们便自己滚去睡。 三 浓墨的春夜,星子不知何时隐去了。 将军快步走进议事的密室,早已等候多时的将领们都站了起来。 刚才,一份八百里加急快报从长安传到了陇右。 朝廷突然下了圣旨,从陇右调兵五万到关内、山南各地增援。陇右是边境军事重地,北连河西,南通剑南,东接关中,历朝历代都会驻重兵防守。如今圣旨上却只说陇右兵精马强,又与吐蕃议和成功,不需要那么多兵力。 “这份圣旨,”将军慵懒而明亮的目光扫过座下,“诸位以为如何?” “陛下突然下旨抽走五万兵力,不是让鄯州成一座孤城吗?”副将脸色凝重。 “说得好听是借兵,说得直接点就是夺兵权!”有性急的将领脱口而出,“将军绝不能答应!” “而今正是多事之秋,鬿誉之祸已经传到了关中与河西,陇右的防守只能增强不能削弱啊!” 鬿誉之祸,如同瘟疫一般来势汹汹,迅速地传遍大唐九州十五道——鬿誉是一种外表酷似凤凰的神鸟,能引发人内心的仇恨,让人迷失心智。之前将军就被鬿誉控制心神,差点杀了吐蕃使臣一行。而今不断有密报传来,河西、关中、巴蜀都有鬿誉现身。几城手握重兵的将领性情大变,各地军中人心不稳。天下风雨飘摇,江山危殆如同巨浪中的一叶浮舟。 “我们戍守这陇右边关这么多年,不管别处如何,只要守住脚下这片土地,我们誓死追随将军!” “只要将军一句话,我们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决不皱一下眉头!” “但听将军调遣!” 将军在陇右六年,所得的人心,甚至远超出天子的想像。密室里这些手握重兵的将领,他们站在一起,就是万千人马铜墙铁壁。 烛光中,将军的脸孔明暗难辨,只有一抹笑意始终挂在唇角:“这道圣旨,”他把玩着手边明黄色的卷轴:“我的确不打算接。” 烛火猝然一晃。 将军漫不经心地将圣旨扔到一边。他气色并不大好,但似笑非笑的眼眸,如同水雾中的星辰,让略显疲倦的面孔也有了难言的光华与气势:“我与吐蕃议和,朝廷只怕是忧大于喜,呵,如今西南边境稳固,陇右这个地方——确实有了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实力。” 轰隆——!一道惊雷划过漆黑的夜幕。 四 天蒙蒙亮时,三只勤劳的小猪早早起了床。 将军一夜未归,淅沥的雨声让人莫名烦躁。而现在雨仍然下个不停,没办法出门。老二老三不知道从哪里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副棋,开始玩棋。 屋子里虽然温暖,窗外风雨却给人飘摇不安的错觉。这时,一阵雨点飘打进来。 “我去关窗户——”老大急着去关窗户,不小心碰翻了桌角的棋盒,黑色的棋子顿时撒了一地。老三嚷嚷:“大哥,瞧你笨手笨脚的!” 他咕哝着去捡棋子,动作突然顿了一下:“咦?这棋子上怎么有字?” 棋子背后刻着两个不起眼的小字,若非正好对着光线,也看不见。老三好奇地迎着窗口的光读出来:“……樊骁?” 似乎是个人名?黑色的棋子冰凉,就像小小的无情的骨灰盒,使得那一个名字,莫名的有点沉重压抑。 这是怎么回事?棋子上怎么会有名字?围过来的三兄弟都怔了。 老二迟疑着将地上另一颗棋子捡起来,对着光看了半天,终于看清上面写着:陆任嘉。 再看,每颗棋子里都有一个人的名字……却没有一个是他们认识的。 这些都是什么人?就在他们越来越疑惑时,只听老大突然大喊了一声:“你们看这个!” 清晨的微光中,一颗黑色棋子上刻的名字让他们面面相觑,眼里都是惊愕—— 独孤琳琅。 就算他们再迟钝,也知道自己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这深藏在棋子里的名字……究竟意味着什么?棋子像石头一样硌在他们心上,危险的直觉如冷风缠绕着全身。 营帐外,几个冒雨赶去晨练的士兵恰好结伴路过,只听其中一个打着哈欠说:“樊骁的家里又来家书了。” “先给他收着吧,过不了多久他就能回来了。”另一个士兵说。 樊骁? 是在棋子里看到过的名字!老大心头一悸,立刻竖起耳朵,只听另一个士兵说:“被俘虏了那么久了,多亏了将军这次力主与吐蕃议和,才有希望回来。” “是啊,希望这最后一批俘虏回来,不要有什么节外生枝才好!” 趴在窗前的三兄弟面面相觑,他们有限的智商终于可以把事情前后联系起来了,那些人——是俘虏? 他们的准嫂嫂,铿然哥哥的未婚妻独孤琳琅,也在这批俘虏当中! 雨越下越大,雨幕如同浓稠而巨大的迷雾,笼罩了天地。 “坑然哥哥!”受了惊吓的沈家兄弟冲进叶铿然的营帐,老大头脑一热,急得眼泪都快出来,“嫂嫂被吐蕃人俘虏了!” 叶铿然刚将衣服穿好,正要去晨练,一下子没有听明白他的话。 “独孤琳琅啊!”老大焦急把他拉到一旁,把昨夜见到的奇怪的动静,以及在将军营帐里看到的棋子里的名字都告诉叶铿然……对方原本只是听着,到独孤琳琅的名字出现时,他的脸色终于刷地苍白! “你说……琳琅的名字,和樊骁、陆任嘉他们在一起?”叶铿然颤声问。 他回到陇右时,军中没有了琳琅的影子。将军笑眯眯说她已经回到长安家中,只待战事结束他去迎娶她。原来,这一切—— 都不过是场欺骗,或者,是那个人手中的一场棋局! 五 天已亮透,雨下得更大。 叶铿然赶到营帐时,发现将军端坐帐中正在和自己下棋——他的左手,在与右手对弈。 棋盘上两军厮杀正激烈,只见那人随意地将几枚黑子提起,毫不可惜地将死棋扔到棋盒里。清脆的棋子相撞的声音听来却惊心动魄。 “这些棋子,都是弃子?”叶铿然感觉得到自己的声音在微微发抖。 将军的棋盒被动过了,想必他也早已经发觉。 但将军只是气定神闲地坐在棋坪前,连头也没有抬:“下棋,自然有弃子。大局一场,弃子争先,是兵家要领。” “我不问兵家之道,”叶铿然握紧拳,努力克制着自己,“只想问你一句,琳琅到底在哪里?” “回长安了。”将军漫不经心地说,“我记得告诉过你。” “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叶铿然一字一字问,“她被吐蕃人俘虏了。你,一直在骗我。” 将军的手只微微一顿,便毫不犹豫将更多的死棋从盘面上拈去:“告诉你真相又如何?除了让你方寸大乱、孤身奔赴敌营去救人,或者做出更笨的事之外,还有别的作用吗?” 他懒洋洋地撑着头,姿势显得傲慢而不耐烦,“如今我们和吐蕃人交换俘虏,马上就是最后一批,她就在其中。” “你还在骗我。”叶铿然的眼里突然涌起浓浓的失望,像是干涸的大地上被烈日最后烘干的水蒸腾起浓浓白气,“昨夜城中异动,吐蕃使臣一行已经趁夜偷偷出城,合谈破裂了!你当真以为我不知道吗?” 昨夜沈家老大听到的脚步声,深夜出城的队伍,正是吐蕃使臣一行!叶铿然清晨已经去过驿馆了,那里早已人去楼空。 “你既然知道了,那就接受这个事实。”将军淡淡地说。 叶铿然仿佛从来不认识对方一样,眼中的惊诧与失望尽数化为黯淡闪动的东西。终于,他一字一字清晰地说,“只有她的事情,我无法妥协,无法权衡,无法周旋。 “她,就是我的底线。” 等叶铿然转身离开,营帐里再次恢复了安静。 一夜未睡的将军叹了口气,慢慢地放松按着腰间的右手,指缝中几缕鲜血渗了出来——刚才他以手肘撑住棋坪,不是不耐烦,而是没力气。 突然,只听“叮咚”一声,几枚棋子掉落到棋盒里,与此同时发出的,是一声钝响,将军的人猝然朝前扑倒,头磕在棋坪边沿。 黄昏时分,沈家老大过来想找将军打牌时,才发现那人姿势奇怪地趴在棋坪上。 “你怎么了?”老大顿时忘了自己本来的来意,狐疑地问。 将军迟缓而吃力地抬起头来,额头上还沾着磕到棋坪时碰破头的血丝。老大吓得退后了几步,他第一次看到对方这么狼狈。总觉眼前的修罗战神是那种天崩地裂也会高高在上负手谈笑的人,是那种乱刀砍上一百下也照样喝酒聊天的人。 将军的声音低得很不正常:“……不要惊动其他人。” “啊?”沈家老大连忙跑过来,这才发现他腰间的血迹濡湿了白衣,“好多血……你,你,你……”他一连说了三个你,终于把话说完:“你不会是来葵水了吧?!” 沈家老大立刻体现出他超凡脱俗的智商了:“你真的是女扮男装来从军的花木兰?和我嫂嫂一样?你不会是喜欢上坑然哥哥,才会瞒住我嫂嫂做了俘虏的消息吧!” 裴将军只来得及白他一眼,就再次失去了知觉。 推了推对方,终于发现对方毫无反应之后,沈家老大才意识到哪里不对,他吓得拼命大叫,随即又将喊声拼命捂在指缝间:“听说女孩子来葵水会痛得晕过去,原来是真的!唔唔唔救命啊——” 六 沈家老大用尽全力把将军拖到床上,虽然吓得发抖却不敢惊动其他人,那个人的命令,有种可怕的压迫感,让他不敢乱来。 然后,老大就欲哭无泪地意识到自己说了蠢话——那分明不是女人嘛……是他想太多了!刚才对方到底是伤口开裂失血昏过去的,还是被他气昏过去的? 苦恼的老大挠着头,下一瞬间又意识到,自己不仅说了蠢话,也许还做了蠢事? 虽然想不明白事情的始末,但是就在刚才看到将军趴在棋坪上站不起来的瞬间,他迟钝的内心突然有点钝痛——总有些情形莫名就让人觉得难过,就像长亭外古道边的离别,就像残阳下的山河与宫阙,就像荒草丛生的古战场上……长剑染血,英雄末路。 自己无意中撞破了棋子里的秘密,是不是给将军很大的困扰? 不一会儿,血迹很快渗透了包扎的布条。老大急得团团转又无计可施,这时天色渐渐黑了,他突然想起自己从楚地带了止血的药,以备路上跌打损伤的不时之需,往身上一摸,不在! 似乎……是丢在叶铿然那边了。 老大也顾不得别的了,急忙转身去找药。 烛影晃动,老大刚刚离开关上门,一道人影便悄无声息地落在床边。 纤细的人影掏出一个小瓶,将什么东西倒进自己嘴里,随后俯身下去,对准将军冰冷的唇,将那温热的东西渡入对方的口中。 “咳咳……”将军咳嗽着,缓缓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熟悉的面孔,微微皱眉,“你给我喝了什么?” “放心,不是鬿誉的血,”对方的眸子冷如冰雪,“是珛毓紫珠草汁,能暂时压制你的伤势。” “乞力姑娘,我和你不熟——可你刚才夺走了我的初吻!”将军稍微有了点力气,就虚弱地抗议。 “无论失去什么,都比失去生命要来得好,不是么?”少女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挑衅地扬起眉梢。 ——站在将军面前的,正是吐蕃的影子战神,曾在唐军中潜伏过三年的乞力北雁。 双方最早的合谈,便是由她促成的。 “那我似乎不说个‘谢’字,就显得太小气了?”将军一副被恶霸欺凌了的模样。 “不必客气,我今日还有一份更大的礼送给你。”北雁俯下身来,她的声音轻柔,如同邻家惹人怜爱的小女孩,“将军高义,于我有不杀之恩。不仅我铭感于心,吐蕃举国上下都愿意与将军缔结百年盟约。国主时常俯胸感叹,有将军在一日,边境自然能宁定一日,我吐蕃上下也可心安。可惜大唐像将军这样的人太少了。” “你们暗中撤走使臣,单方中止和谈,恭维我几句,就准备过关了?”将军脸上戏谑的神情褪去了,只余淡淡的笑容。 “我们之所以撤走使臣,暂停合谈,便是因为我们得到消息,陛下要夺将军的兵权。我们的盟约与信义不对大唐,只对将军一人。” 一朵烛花爆开,弦外之音拨动在人心上,寂静中惊心动魄。 “王气无定数,有德者居之。大唐如今不比开元初年,自从张宰相过世,朝中多奸臣小人;大唐陛下沉迷声色,朝堂虽未改,天下风云早已变了……将军手握重兵,如今也多受掣肘朝不保夕——如今大唐陛下再起猜疑杀戮,你该如何自处?” 说到这里,北雁的声音突然一顿,莫名带了些说不明的东西,眼里闪动着独属于少女的星,“况且,你身上有伤,只有凤血能救你的性命。我决不愿看着你死。 “对有些人来说,你是利剑,是武器,是守护边关城池的最强之盾,是无坚不摧的战神;但对另一些人来说,你能活着,便是最重要的事。” 烛火映照着少女的脸,如同冰雪雕成一样,精致剔透而决绝,又仿佛随时会融化成水——只要某一个人的目光能停驻在那里,她的眸子就可以溪流潺潺清澈,开出最美的灼灼桃花。 “唉……”裴将军叹了口气,伸了个懒腰,仿佛又回到了寻常那个玩世不恭的模样,“我也想早点打完仗,回故乡去见我青梅竹马的姑娘。” 北雁似乎为他的最后几个字而微微一颤,但她脊背始终挺直如枪,就像所有真正的军人那样。半晌,她艰涩地吐出几个字:“我明白。” “你不明白。”裴将军粲然一笑,“我不做任何人手中的剑,我只为自己挥剑。” 他的神情与寻常大不相同,眉宇间张扬着睥睨天下的傲气,令人不由自主心生陌生的畏惧。 北雁深深地凝视着他,轻而肯定地说:“我今夜来送的大礼,便是这一句话——将军来日若起兵,我吐蕃必然举国襄助!” 风雪吹乱了烛火,“咯吱——”一声,门被推开了。 叶铿然脸色苍白地出现在门口。 刚才的对话,他都听到了。 “叶校尉。”北雁看到他,只淡然招呼,也不见得有多吃惊,她曾经潜伏在唐军中三年,与叶铿然也算是旧识,“你可知道,将军被大唐陛下的陨铁剑所伤,只有凤血能救他的性命?呵呵,而今,凤凰在我吐蕃王手中。” 叶铿然浑身一震。 “为何露出这种表情?”北雁细长清秀的眉头一挑,“那只凤凰,你该认识的——她就是独孤琳琅。” “你说……什么?”叶铿然的目光里风起云涌。 “看来叶校尉不知道的事情真不少呢,将军把你保护得很好。”北雁似笑非笑的目光掠过将军的脸,再停留在叶铿然身上,身为真龙而不自觉,拥有强大的力量而不自知,或许也是一种幸运。因为所有的力量都有局限,而身为普通人的快乐一旦失去,就永远无法寻回。 叶铿然是如此。 独孤琳琅也是如此。 “独孤世家是大唐皇亲,几百年来煊赫非常,出过周、隋、唐三朝三位皇后,这可不是偶然的。凤凰是五德之鸟,见则天下安宁。历代帝王都以拥有光华璀璨的凤凰为荣。 “当年独孤琳琅来从军,就是因为你们皇帝陛下有心要纳她入宫,她才在家人的默许下女扮男装,来到军营的。也只有裴将军这么率性而为的人,才会对这样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独孤琳琅原本应该像家族的前三位皇后一样,成为天子的女人,盛世的图腾,但她不愿意。 “爱情由不得她愿不愿意,凤凰所选择的人,也是天下所选择的人。”北雁的声音轻柔含笑,却如同无声处的一道惊雷炸开在叶铿然的耳边! “在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是天子选择了她们,而是她们选择了天子。” “你说的话……我凭什么相信?”叶铿然僵立在原地,声音微微颤抖。 “信不信当然由你。哦,还有件事,我想也应该告诉你,”北雁轻笑,“你听说过‘叶子格’吗?贞观年间的一行禅师创造这副牌,并不是用作游戏,而是用作占卜的——‘叶子’的繁体字恰好可以拆成‘二十世李’,太宗皇帝李世民虽然表面上一笑了之,却对此事暗中探访,临终时,他留下密诏——楚地有真龙,竟陵郡的叶家若是安分守己,就任其子孙繁衍;若是有异动,满门抄斩,株连九族! “当时,你要和独孤琳琅成亲的消息传到家中,你爹吓坏了吧?你要娶象征天下的凤凰,你说,这是安分守己的姿态么? “就算我们把独孤琳琅还给你,她也绝不可能属于你。你要想和独孤琳琅在一起,只怕——” “不要欺负叶校尉。”将军淡淡打断她的话,“这件事,我会考虑。” 北雁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我知道,你一向会做出最好的选择。”说完这句话,她便跃到窗外的黑暗里,消失在风雨中。 叶铿然怔怔站在将军面前,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许多事。 ——将军比任何人都更需要早点找到独孤琳琅。只有凤血,才能救他的命。 ——将军会被天子暗杀,不仅因为他是张九龄的学生,更是因为他在帮自己!他身后是三军兵马,是铜墙铁壁的人心,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威慑。 叶铿然沉默许久,开口时声音嘶哑哽咽:“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是媒人。媒人当然要负责啦。” “……” “我这个人做事从来不靠谱,只顺着自己的心意而已。”将军无所谓地打了个哈欠,声音中多了几分暖意,“况且,我记得有一次你冲进我的营帐来,说‘男儿热血,不能保护家园,就在将军面前流干而已’,啧啧,那时你一枪扎到自己肩头,有一滴血溅到我脸上了。” 裴将军摸了摸自己的右脸颊:“那滴血,很热。” 风急雨骤,将军慵懒而明亮的目光落在叶铿然的脸上:“我似乎难以容忍,世间男儿热血慢慢冷掉啊。” 烛光滚烫,叶铿然闭上眼睛,像是要阻止什么东西流出。 “我既然敢去楚地,就会帮你们到最后。如今情形虽然凶险,却还有一丝希望。”将军的声音再随意不过,却比所有的承诺更有力。 绝望的雨夜听到这样笃定的话,确实如同溺水的人看到岸一般。 无论什么时候,将军都有这种力量,让人在绝境里看到光,让人在风雪中看到火,让人舍生忘死地追随,将一切托付。 “你当真……”叶铿然艰涩地说出后面几个字,“要谋反?” “有何不可?”将军在黑暗中轻笑了一下。 那所有疯狂如海浪潮水的杀意,那所有浓稠如无底沼泽的黑暗,那所有颠覆如沙漏的血色念头——他为何不能放纵自己随心而为,用自己手中的剑,保护那些他想要保护的人? 七 长安的加急文书再次传来,催陇右调兵前往各地。将军却岿然不动如山,朝廷催得越急,他似乎越气定神闲。有人看见,他在军营里自制一种由脚架和木板组成的玩意儿,木板中有槽,三横一竖呈“王”字形,横槽里有浮木,看上去十分精巧,却不知道是做什么用处的。 又过了几日,陇右的兵马丝毫未动,关南道、河东道、江南东道的兵马却开始调动!来自襄州、商州、河州的精兵无声无息地向陇右靠拢—— 那些守城的刺史和将领,原本就有不少是将军的故交,而今非常时期,旁人才看得出来,将军手中掌握的兵力与凝聚的人心! 各地暗潮汹涌,如群星纷乱,而陇右天空的一轮月色,显得格外皎洁。 将军一身白衣的身影,如同明月本身,带着清冽的威仪。 “将军!”沈家老大高兴地在不远处挥手,“在这里,在这里!最近都找不到你,我们打牌总是三缺一。” “是啊,坑然哥哥好像不开心,我们也不敢找他玩。” 三只小猪团团围住将军,他们在军营里待了一阵,英俊的包子脸比以前更圆了。可是最近军营里的气氛莫名的凝重,没人跟他们玩,他们无聊得很,终于今天听到将军找他们,他们立刻跑过来了。 “要打仗了,”将军笑起来,眉间冷月立刻融化在黑暗里,褪成薄雾消失无踪,“我交个任务给你们。” “什么任务?”三兄弟异口同声地问。 “带着一样东西,到城外去,”将军略一扬眉,眼底便是朝阳颜色:“顺便替叶校尉去迎娶新娘,如何?你们敢不敢接?” 他将凶险之极的军国大事说得如此轻描淡写,楚动传奇组合欢乐地拍手,一蹦三尺高:“没问题!” “你们先不要高兴。”将军将话说完,“有件事,你们一定要记住……” 云层遮住了月光,也遮住了越来越低的对话声。 这晚,鄯州城外传来奇怪的声音——像是有几个二货大半夜在护城河里游泳。虽然说陇右连日大雨,难得这晚有月亮,但锻炼身体也不带这么无聊的吧? 夜色掩映中,鄯州城门悄然大开,将军率领兵马出城,大军朝东南方向进发。 月下山川河流静谧,马蹄声急。 如果有人在这晚跟踪打探军情,必然会大吃一惊——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城墙上时,鄯州城内兵马已空,几乎成了一座空城! 而这个时候,经过一夜急行的八万大军,两万先锋已经抵达渭州。 渭州是渭水的发源地,渭水向东流经过关中直抵长安,连日大雨,春潮湍急,黄色浊浪翻滚如怒。从这里登高远望,可以俯瞰关内千里良田与百座城池。陇右之所以能成为历代军事要地,除了因为它是西南屏障、河西咽喉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陇右地势高,从陇右下攻关内与川蜀容易,下游想要仰攻陇右很难。 ——若是起兵进军长安,渭州就是棋眼,得渭州者得活棋,可以四面通达将陇右的地利发挥到极致! 将军在晨光中勒马而立,他的身前,是大河巨浪气势如虹;他的身后,是三军人心铜墙铁壁。 “将军,我们还要再向南行进吗?”身边的副将问。 “先等一等。”将军笑了笑,“还有兵马未到。” 烟尘扬起,只听一阵雄浑的马蹄声由远而近,唐军将士们朝远方望去,竟是吐蕃人来了! 领头的将领是王子偬哈赞,他爽朗大笑,身边的军师用汉语喊话:“将军,我们信守诺言,带大军前来与将军会师!” 裴将军也纵声大笑:“王子带来了多少兵马?” “兵马四十万,任凭调遣。”偬哈赞恭敬行礼。 “我陇右有精兵六万,加上如今从各州郡前来的兵力,八万有余。”将军高居马背之上,睥睨河山,“八万对四十万,虽然还有些悬殊,但,也可以一战了。” 懂得汉话的军师把这句话传给偬哈赞听,偬哈赞愕然:“我们举国来襄助将军起事,攻取长安,是盟友不是敌人!” “连日阴雨不绝,渭水水位不断上涨,王子暗中派人查探堤坝状况,对我渭州如此关心,也是盟友所为?”将军似笑非笑,“若是此时能与我一面联手南下,一面破坏渭水堤坝,任由洪水泛滥,下游百座城池被毁,数万百姓在洪水中丧生,我大唐千里沃土成为一片人间炼狱,王子也乐见其成吧?” 说到最后一句话,他深黑如潭的眼底掠过一丝可怕的杀机。 “要成大事,总有些牺牲,”偬哈赞脸色大变,仍然努力保持镇定,“将军在与我往来的文书中,不也正是这么说的?” “你既有虚情,我自然有假意,我的文书不这么说,如何能稳住你?”将军近乎无赖地俯视对方,“自魏晋数百年以来,陇右久经战乱民生凋敝。从大唐高宗皇帝开始屯田休养生息,兴修水利,百姓才开始有安稳的生活,如今每到秋收时,稻谷满仓,百姓丰衣足食。”目光扫过黑压压的大军,“我戍守边关六年,陇右一城一池,一草一木一人命,从未轻易让与人。” 他的声音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漫不经心的语调与笑意。可吐蕃王子浑身一震,竟不敢抬头与之对视。 百战功成,威震戎狄。 ——煊赫战功与深不见底的谋略,这绝不是那个人的全部!连偬哈赞也不得不承认,每当面对这个对手时,他的心湖就会不由自主地掀起涟漪,那是一种很奇怪的力量,让人沸腾,让人畏惧,让人不由自主地战栗。 晨光之中,将军一把抽出腰畔长剑,傲然提高声音:“将士们,今日强敌入侵,我们当如何?” “共赴国难,百死无悔!” 三军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声音。 仿佛有无坚不摧的战意呼啸而至,又仿佛离离原上的野火燎原在每个人的胸口。举剑盟誓的士兵中有陇右的河源军、白水军、振威军,还有与陇右装束明显不同的剑南宁远军、河西建康军。 此刻,他们都簇拥在一个人麾下,听从一个人的号令,仰视一个人的光华。 直到这时,偬哈赞的脸色才终于变了。 原来,这才是将军调动各地兵马的用意!集结各地将领谋反只是迷惑敌军的假象……而今他真正的目的,为了集结兵力,对付趁鬿誉之祸进攻中原的吐蕃大军! ——鬿誉生长于偏僻山野,之前离奇地大规模出现,正是因为偬哈赞处心积虑的布局:他在秘密营地孵养驯化鬿誉,以鬿誉撩拨人心的仇恨,企图倾覆中原! 八 渭水怒卷起滔天巨浪。 唐军八万对敌四十万,并不是一场轻松的战役。裴将军身先士卒,策马扬剑亲率先锋攻击敌军左翼。唐军士气大振,一时间战鼓震天,狼烟四起。 “将军,敌军阵形有变!”副将指着不远处。 “不出所料!”将军眼底笑意寒光一闪,“速命轻骑朝西南进攻敌军腹地!” 唐军以主力攻击吐蕃左侧,又以轻骑直冲腹地,这样的冲散战术,在兵力与敌人相当或者远多余敌人时,是很好的战术。但问题是,唐军的人数远远少于吐蕃。在原本不利的情况下将兵力再次分散,很容易被敌方利用,若是敌方迅速改变阵型以优势兵力形成围击,各个击破,很容易变成一盘散沙。 偬哈赞显然也捕捉到了对手的战术中这一点致命的破绽! 久经沙场的铁血战将,对战场上所有转瞬即逝的机会都像狼对猎物一样敏锐。几乎在唐军进攻腹地的同时,吐蕃军从互为犄角的品字阵形变为分割对手的井字阵形! 这是偬哈赞一生中最后悔的一次决策。因为他很快发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吐蕃军人数虽多,但是有个很大的弱点——对地形不熟悉。渭州地处西秦岭向北部高原过度的交接处,地貌十分复杂,山川河流错综。中部地势低,南北地势高,且多山丘树林,可供奇兵隐蔽设伏。 就在唐军轻骑直冲腹地,双方激战之时,突然间吐蕃军队看到了惊悚的一幕——南面高地林木之间如同风雷齐动,黑压压的伏兵如潮水般从山上俯冲而至! 那有多少人?没人数得清!但包括偬哈赞在内,所有吐蕃兵将都终于意识到……裴将军所说的兵力八万,根本是使诈,只为令他们掉以轻心! 唐军只怕有二十万,或者——更多! 军心一乱,吐蕃军顿时气势大减,偬哈赞挥舞帅旗冲杀在前,高声喝叱也拉不住一些兵士后退的脚步。尘土混着鲜血扬起,士兵们的脸孔因为厮杀而狰狞……大唐与吐蕃争战这么多年,收复失去的人心,比收复失去的土地更加艰难,多年鲜血累积的仇恨,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化解的,但,将军曾让很多人看到了希望。 如今,吐蕃国中并非所有人都赞成开战,除了以乞力北雁为首的主和派,还有中立派——这些人此刻也在四十万大军中,他们是迫于偬哈赞的威压不得不随军,或者……是表面追随实则观望,并不好说。 至少,当唐军气势如虹攻来时,西面的六万军队与东南的四万军队选择了逃跑。 “将军,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副将看着潮水般的伏兵,也愕然回头,仰视将军。 “八万啊。”将军笑眯眯地说,“我说实话却没有人信,真苦恼呵呵。” 唐军的确只有八万,但伏兵从隐蔽处冲出来,出其不意,混乱中难以估计数量。 加上将军之前大方坦荡说出自己的人数,实在有违常理——在兵力绝对劣势的情况下,这样暴露自己的底牌不合兵家之道。所以在看到伏兵时,偬哈赞下意识地便会以为自己被骗了! 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将军要的便是这样的效果—— 上兵伐谋,攻心为上。疑心生出的恐惧,比刀剑更可怕! “我说了实话,偬哈赞却没说实话。”将军打了个哈欠,“他号称的四十万兵力,其实凑满了也就三十六万左右。阵形西面与东南的将领呼合哩和僮悉盖力是出名的墙头草,刚才脚底抹油跑了,又少了十万人。现在偬哈赞麾下也就十六万人。” “十六万?”副将不解,“那还有十万人——?” “还有十万人,此刻应该已经到了鄯州城下。”将军勒马远眺,声音倏地一沉。 九 十万大军兵临鄯州城下。 偬哈赞并不是有勇无谋之辈,他将三十六万大军兵分两路,一路开往渭州与将军会盟,另一路同时攻打鄯州。 若是渭州情况有变,渭水久攻不下,这一路进攻鄯州的意义便极为重要。 陇右兵马数量远远不如吐蕃,渭州与鄯州两地兵力分散,鄯州城没有将军亲自坐镇,战斗力必然薄弱。只要能出其不意攻破鄯州城,大军必然会折返救援,到时吐蕃便可以两面夹击。 偬哈赞的部署,可谓万无一失。 不过,令吐蕃军绝对想不到的是,将军带走了全部大军,此刻的鄯州几乎已经是一座空城,城中只有兵力不过三千。 守城的统帅,是叶铿然。 叶铿然和这三千士兵能够依傍的,唯有鄯州城外的一条护城河。连日阴雨绵绵让河水上涨许多,但在十万大军面前,这不过两丈深的护城河实在不足为惧。 攻城的号角吹响,吐蕃大军来势汹汹开始渡河。 可是,胜券在握的吐蕃士兵很快发现,他们低估了这条护城河——本来风平浪静的护城河不知不觉波涛汹涌,就像暴风雨中的漩涡,让试图渡河攻城的敌军都落入了水中——可是天空分明晴朗万里无云! “到底是怎么回事?”主将勒马无法前进,气急败坏,“护城河能有多深?三丈已经是极限了,怎么会渡不过去?” “我也不明白……” 身边的将领脸色也很难看。所有渡河的木筏、沙石投进护城河中,就像水杯里的水倒进了深不见底的海,转眼间消失不见。 副将盯着护城河许久,突然发现了什么,悚然颤声说:“将军你看!那护城河里的水——像是热水!” 所有的吐蕃兵将都悚然愣住。 兵法中记载过,上古神农氏曾说“金城十仞,汤池百步”,传说将一种热水灌注进护城河中,就能阻挡所有的攻城——这便是“固若金汤”的由来。但神农氏所说的这种热水到底是什么水?从没有人见过。 此刻,护城河里有几个脑袋正浮浮沉沉。 “哇哇!你这头笨猪,快把箭挡开!” “哥哥你好啰嗦!” “将军干嘛让我们做这么惊险的任务啊?简直是丧心病狂,”沈家老大把整句话说完,“——的确刺激过瘾啊!” 几只小猪边游泳边还有闲情逸致聊天:“你记不记得小时候隔壁有两个漂亮的小女孩,一个叫苏清歌,一个叫薛筱晚?” “我只记得长得胖乎乎的小包子。” “哈哈,还有隔壁家的叶悠然,长得就像女孩子似的!” “将军弄的这玩意儿还挺管用的哈,好啦好啦,水位够了,再游水就漫出来要淹城了!将军叮嘱过一定要注意水位不能过啊。”老大手里拿着之前将军制作的水平仪,一边游一边认真地测量水位。 这三只呆萌的小猪,并不是猪,这句话并没有表扬他们的意思。 《山海经·东山经》中记载了一种神兽,名叫合窳,人面猪身,见则天下大水。窳音同“雨”。 合窳外表像猪,其实是一种能引来大水的猛兽,曾在黄帝与蚩尤大战时用“金汤”负责守城。因为龙是世间至高无上的雨神,所以合窳的家族从上古时代开始,包括在史书中被世人称为“叶公”的沈子高,千万年来一直追寻着龙的踪迹。 沈缁衣,沈风轻,沈夜舒,三兄弟千里迢迢来到陇右战场,便是为了保护叶铿然而来。 昨晚,将军把守城的计划和盘托出之后,三只小猪苦恼地说:“可我们很笨。” 将军笑眯眯地用力地拍了拍他们的肩膀:“既然上天给了你翅膀,就一定要飞翔;即使上天给你的是一堆脂肪,也要带着脂肪去欢乐地闯荡啊少年!” 将军不愧是将军,无论何时都能鼓动人。 于是,三个少年就带着一身丰满的脂肪,燃烧出了战场上最可怕的奇迹,将鄯州变成了一座金汤城池。 在烽火连天的战场上,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力量。 他们第一次发现,自己能做到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即使是被嘲笑的家伙,也有独特的天赋。笨又如何?世上有些事,不需要聪明,只需要勇气;不需要别人,只需要独一无二的你。 日光刺眼,转眼已经到了正午。 城下三军徘徊不前,连马蹄声也显得烦躁。鄯州城久攻不下,吐蕃非但不能以破城引回渭州的唐军,十万大军反而被一座空城牵制。 如此一来,吐蕃兵力虽多,却如同陷入沼泽地中。 吐蕃将领脸色阴沉地看着波浪汹涌的护城河,像是下了最后的决心:“不能再拖延了,偬哈赞王子下过军令,日落之前必须攻破鄯州城!左右听令,死士出列!” ——这是他最后和最可怕的筹码。 身边的副将立刻应声,随即一挥手,数十个黑衣人从军队里迅速出列,形如鬼魅。 表面看上去,这似乎并不是什么有威慑力的杀手锏——身手快,在马背上拼杀时是很有用的;但攻城这件事,护城河如同天堑,身手再快也没用——除非死士能快成一缕清风,飘到城墙头! 沈家三兄弟没在意对方换了一拨人,还在悠哉游哉地游泳,可是守城的主将叶铿然放目远眺,脸色突然变了。 这一刻,叶铿然看到了熟悉的脸——与他在军中相处过三年的兄弟樊骁。对方眼神木然,扬臂将一道飞梭打入城墙石缝中,随即以绳为桥朝城墙跃过来,以致根本不需要碰触到护城河的水,便借力飞向城头! 唐军守城的将士们也愕然发现,这批攻城的死士,就是唐军最后来不及交换的那一批俘虏! “弓箭手准备!”叶铿然骤然提高声音,守城的士兵迅速拉满了弓。日光如雪,叶铿然按在城墙上的手背青筋突起,这些人不再是兄弟,他们都被鬿誉控制了心神,成为了没有自我意识的工具……可那句“放箭”的命令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 ……许多熟悉的面孔,不熟悉的是眼神。这其中,他终于看到了一张脸,在他的梦里出现过千百次的脸—— 独孤琳琅! 被鬿誉控制的独孤琳琅在人群中,她面无表情拿着最擅长的弓,突然抬眸看了叶铿然一眼。 就是这一眼,让叶铿然心口痛楚如伤,心神恍惚间……三支箭矢破空而来,直袭他的要害!叶铿然横枪去挡,两支利箭应声而落,最后一支扎入了他的肩头,鲜血顿时汩汩流出。 “叶校尉!”左右士兵大惊失色。 “不碍事。弓箭手退下,改用石击——将死士打下城头,不到万不得已,避开要害攻击!”叶铿然咬紧牙关一把按住箭矢,指间用力,箭羽应声而断!此刻若是拔箭,伤口鲜血来不及止住,只怕他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倒下,所以,只能将露出的箭矢拔掉,任由带着倒刺的锋镝留在血肉中。 与此同时,独孤琳琅已经率先轻如鬼魅落在城墙上,同时将手中锁链朝身后抛去—— 只要锁链被接住,便有更多的死士可以迅速登城。危急时刻,叶铿然一枪凌空刺去,将锁链牢牢缠住! 独孤琳琅毫无犹豫地用力一拉——她的力气极大,曾经可以拉开叶铿然无法拉开的弓。气力相撞,叶铿然的嘴角顿时涌出鲜血,脚步也被拖得朝前滑动几步,脚下青砖几乎划出沟壑! “琳琅!”叶铿然大喝一声,突然做了一个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千钧一发的时刻,他毫不迟疑地舍弃自己手中的长枪,顺势跃上前将独孤琳琅紧紧抱住! 烽火硝烟弥漫,日光刺目如雪。 叶铿然紧紧抱住独孤琳琅,吻住了她的唇。在这个轻而滚烫的吻中,独孤琳琅木然的眼神渐渐变得清晰,一层水光渐渐浮现在她清透的眸子里:“叶……叶哥哥?” 两人甚至来不及说一句话。 只听叶铿然突然沉声说:“当心!”他猛地一个旋转,与独孤琳琅交换了位置,而身后的死士一刀刺入他的后心,刀锋猝然透胸而出! 身体失去力气,叶铿然重心不稳,两人一同跌下城墙! 十 水花溅起,叶铿然和独孤琳琅一起落尽滔滔浊浪中…… 与此同时,更多的死士从城头掉了下来——唐军用弓箭守城改为以大石击打。 冰凉的河水呛入胸膛,叶铿然甚至感觉不到别的,只是冷……鲜血正顺着胸前致命的伤口和他的生命一起流失,四周的河水很快变成了红色。越来越黑的视线中,他看到独孤琳琅在水中拼命做着一个什么动作—— 她用尽全力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将手腕塞到自己唇边。 龙是水神,力量是“净化”;凤凰是火神,力量是“治愈”。 不要……叶铿然想要说话,却说不出来;想要挣扎,却无力动弹。终于,一大颗泪落入水中,像一缕清风无声消失在宁静的午后。 这一刻,他想起了将军说的那句话……所有的力量都有它的局限。 龙可以净化黑暗,却不能消弭悲伤;凤可以治愈创伤,却不能治愈匆匆分离的时光。 他预感到了什么,却不能阻止她,不能守护她。 叶铿然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六天之后。 三个围在床边的亲友团的眼睛红红的,老大惊喜地喊:“坑然哥哥,你终于醒了!” “琳琅呢?”叶铿然猛地坐起来,身子不由得晃了晃。 “……”三只小猪对视了一眼,谁也不肯说话。 “她——到底怎么?”叶铿然提高声音,死死盯着三兄弟的脸,握紧的拳苍白如死。 耳边轰鸣作响,叶铿然几乎听不清自己的声音:“她……死了?” “不不,不是!”三兄弟连忙否定,“坑然哥哥你别着急,她没有死!” “你看这个!” 沈家老大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盒子,盒子里铺着稻草,里面有一只圆圆的蛋。看上去比鸡蛋稍微大一点儿,颜色就像黄金铸成的,纯粹而明亮。蛋壳上有两道牙印般细浅的红色痕迹,就像当日独孤琳琅将手腕咬破的伤痕。 “这是——”叶铿然愕然抬眸。 “我们三个那时就在河里,等我们游过去救你们的时候,亲眼看到……”三兄弟面面相觑,好像直到现在也没法相信他们在水里看到的情形,“我们看到她蜷缩起来越变越小,最后变成了这个蛋!” 凤凰怕水,遇水会保护自己。 但这种奇怪的变身,用坚硬的壳将自己包裹起来,算什么?叶铿然的手指抚过蛋壳上那牙印般的红痕,一时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据说,孵凤凰蛋要一千年。他要再见她,莫非要等到一千年之后? “叶校尉!”一个熟悉的大嗓门从门口传来,只见一个皮肤黝黑的少年大步走了进来。叶铿然脱口而出:“樊骁!” 是被吐蕃军俘虏的樊骁!既然他回来了,那其他的俘虏呢? 樊骁仿佛看懂了他的心思,立刻说:“我们最后这批俘虏二十五人,都活着。当天我们攻打城墙时被守城的士兵打落墙头,掉进护城河里,清醒过来。”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一如曾经。 叶铿然突然想起,那日也是雨声淅沥,将军的左手与右手对弈的情形——那一枚枚棋子在那人掌中,不是弃子,那一个个名字在那人心里,不曾忘记。 叶铿然的喉头突然有些发紧,将军将鄯州城交给自己时,原来已经料到吐蕃攻城的最后杀手锏,就是那批死士…… 所以,他才在护城河中投入了龙涎。 ——能让人摆脱鬿誉控制的,不是龙血,是龙涎。 当初,将军带着叶铿然从陇右到楚地所行经的线路,从河州到商州,再至复州……一路上,他把鬿誉之祸可能爆发的消息,与龙涎一起,送给了十二城刺史。 那段旅程,初初看上去不过是将军大人心血来潮,就像棋局上可有可无的闲子。一开始,叶铿然以为他无聊;后来,发觉他以退为进避开李林甫的锋芒,落子精妙;最后才骤然惊觉,他行棋之险,纵横天下的谋略与担当。 风雨如晦的夜,正是在得知真相的那一刻过去的,叶铿然心底的风雨,也是那时放晴的。 “说自己从来没有恨过,就太虚伪了。但是,在恨意最盛的时候去做的事情,事后十之八九要后悔。” 那日,一缕晨光落在将军脸上,显得漫不经心却光明坦荡,“即使不能原谅,至少也要做到再等一等。” 那人伸了个懒腰,笑眯眯地说:“而且我太懒了,记性又不好,噩梦应该忘掉吧?忘掉了,才能相信人生还有美梦。” 他只说浮生一梦,不说宠辱沉浮,也不曾提及自己扛在肩上的责任—— 只因真正的誓言,无需宣诸于口。 一人一肩一天下。 一城一池一盛世。 无论在陇右,还是在整个中原大地,乱象若起,史书不过一笔带过,于百姓来说,却是无数个真实的日夜。 也正是为了这无数个真实的日夜,他甘愿粉身碎骨,九死一生前往楚地。 叶铿然眼中温热,缓缓问:“将军呢?” 一时间,屋子里安静得有些奇怪,叶铿然皱眉环顾四周,突然发现哪里不对……屋子里挂着白幡,樊骁与三兄弟也都穿着白色。 “将军人呢?军中出了什么事?”叶铿然心中莫名一悸。 这次,几人没有说话。樊骁眼底布满血丝,似乎拼命压抑着什么,三兄弟嘴一瘪,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叶铿然脸色惨白推开他们,跌跌撞撞冲到门口—— 三军俱缟素,哭声汹涌如海。 尾声 《开元稗史》记载: 唐开元二十九年,吐蕃大军四十万犯陇右,大将军裴昀率军八万迎敌,用兵奇诡,身先士卒,不幸身中流矢而亡。六军恸哭,缟素绵延数里。 此后十年,吐蕃骑兵岁犯然不敢深入。偬哈赞兵败遂失人心,后娑悉笼腊赞继位。陇右成大唐粮仓,胡汉相融,繁荣空前,司马光纂《资治通鉴》,曰:“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 后世史官叹曰,裴昀年仅弱冠,美姿仪,擅谋略,勇骑射,天纵英才,以少胜多,彼一战光华可暗日月,大唐乱世由此后延十年。 又,同年现鬿誉之祸,其势来如瘟疫,去如神迹,皆因龙涎除之。 第13章 白云苍狗 一 杨梓苏是个江湖郎中,专卖狗皮膏药。 他的医馆破破烂烂,平时很少有人上门,估计连小偷也懒得光顾。但杨梓苏还是养了一条英俊的大狗看门。 大狗一直忠心耿耿,可惜半年前有一次打雷,蹲坐在屋檐下的大狗不小心被雷劈到,壮烈殉职了。杨梓苏很是伤心了一阵,但他的哥哥杨东旭说:当着狗的面卖狗皮膏药是一件很残酷的事,加上目睹主人每次把来看治跌打损伤的病人治得上吐下泻,那只狗估计已经想死很久了,这次解脱也不失为一件幸事。 面对哥哥的安慰,杨梓苏没感到多安慰,倒是听到了幸灾乐祸的味道。他这样问对方时,杨东旭认真地反驳:“怎么会呢?我很悲痛,非常的悲痛,但小苏你一定要化悲痛为节操。以后不要再做庸医了,也不要再养庸狗了。” 忘了说,杨梓苏的哥哥杨东旭一向对他的医术表示深深的忧虑,有次摔伤了腿,宁可跑到五十里开外的药铺去,也不肯用他开的狗皮膏药。 即使这样,兄弟俩的感情还是不差,特别是当杨梓苏把药罐倒掉,用来煮香喷喷的排骨汤时,杨东旭就会动情地喊他:“小苏!” “哥哥!”杨梓苏也动情地回喊,然后兄弟俩就热情地冲向对方——为了抢汤锅里的肉而扭打成一团……老实说,兄弟俩一年中吃肉的机会不多,他们住的这间破烂烂的医馆也是早些年从钱庄借钱买的,每个月都要还本金和利息,常常穷得入不敷出。 杨东旭曾经不以为然地问:“为什么非得是医馆呢?开间杂货铺不是更赚钱吗?”杨梓苏挠着头回答:“你还记得小时候吧,水灾和瘟疫让许多医馆都闭门不接纳病人,郎中们怕传染,我们也是那时候失去爹娘变成孤儿的……所以我才想自己做个郎中,开间医馆。” “到你的医馆里死得更快。” “……” “好啦,好啦——做个好郎中的梦想,”杨东旭认真地揉揉他的头发,竖起大拇指,“白天做梦时想想就好了。” 杨梓苏终于泪奔了,觉得有个没心没肺的毒舌哥哥真是人生一大悲痛。 平时,杨东旭则替一个土豪干活,白天都不在家。杨梓苏看着清闲的医馆,没事儿的时候就晒晒太阳。 这天早晨,杨梓苏正在打瞌睡,医馆里来了个奇怪的病人。 病人是被人抬进来的,全身衣衫焦黑,连头发也糊了,看上去就好像……被雷劈过一样。杨梓苏为自己不礼貌的想法“咳”了一声清清嗓子,问抬着病人的少年:“什么状况?” 将病人紧紧抱着的少年看上去有点木讷,眼圈红红的,就像融雪的树梢上若隐若现的红梅骨朵,泫然欲泣的神态细看倒有一抹清俊的艳色。旁边还有个穿湖绿色的美貌女子,亭亭如松,倒是十分利落:“后背烧伤,胸口剑伤。” 经她提醒,杨梓苏这才看到病人的胸前还有大块已经变黑的血迹,因为衣襟焦黑所以刚才没有看到。虽然进行过了简单的止血,但伤口肯定极深,他不禁有点犯难—— “怎么样?能治吗?”绿衣女子问。 杨梓苏很想回答:我专注狗皮膏药二十年,连我亲哥哥摔伤了都不来我这里看,你说这种性命攸关的重伤我能治吗? 但这话他没说出口,说出口了就是砸自己的场子,这还在其次。关键是这两个看上去都是快意恩仇的江湖客,那个婷婷袅袅的美貌女子腰间别着刀,而那个看似呆板木讷的少年,明明是紧张无措快哭出来的模样,紧紧抱着昏迷的病人,固执守护的模样却有股遇神杀神的决绝。 “啊……这个嘛,”杨梓苏决定死马当活马医,“当然还是能治的。” 二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杨梓苏都后悔自己当天昧着良心说了大话。 病人被抬过来时奄奄一息,经过杨梓苏的救治,三天之后,这一息竟然还在。 用杨东旭的话来说,难得,太难得了。 没有药到命除,不是狗皮膏药作用神奇,就是对方走了狗屎运。虽然杨梓苏对哥哥张口闭口不离狗这件事不太满意,但他还是相当同意哥哥的观点。 可惜,病人家属不这么想——少年寸步不离守在床边,美女则微笑寸步不离杨郎中,大有“治不好我就跟你一辈子”的优雅杀气。杨梓苏悔得肠子都青了,身后跟着个美人随时准备送自己到黄泉路上,任谁都会吃不香睡不好的。 终于,这天下着毛毛细雨,杨梓苏从茅厕里蹲了半个时辰出来,硬着头皮说了实话:“美人姐姐,其实我只是个卖狗皮膏药的,我不会治那么重的伤。” “我不姓梅,我姓祝,叫祝静思。”对方将腰间一直别着的那把刀缓缓抽出来,这下,杨梓苏终于看清了——那是把杀猪刀。 拿着杀猪刀的女子的衣衫都被雨水湿透,但她笑容明亮,自然而然就成了一角灿烂明朗的晴天,让昏暗雨幕淡成了远远的背景。 “你……你……”杨梓苏在这个时候想到了很多台词,比如我不想死在杀猪刀下面,比如我还有排骨汤没煮好,比如我上有老下有小,不不,我有个哥哥离不开我你不能杀我……但最后他只是闭上嘴。 祝静思凝视着那把刀,手指轻柔而依恋地抚过刀背,仿佛那刀背是情人的肩膀。她一抬头,笑盈盈地看着杨梓苏:“杨大夫,我听说你这里除了狗皮膏药,还卖鱼鳞粉。” 杨梓苏“啊”了一声,惊诧地张大嘴—— 原来,这才是对方来找他看病的真正原因。 他有点犯难地躲开目光,吞吞吐吐地说:“那鱼鳞粉……不是我的,是我哥哥的一个朋友的。” 杨东旭认识一个土豪,对方是半年前刚到曲江来的,出手阔绰地雇了杨东旭干活,具体做什么不知道。有一次,杨东旭从土豪那里带回来几片鱼鳞,仔细地磨成粉。那段时间杨梓苏的医馆生意冷清的快关门了,杨东旭神秘兮兮地说,不管什么客人来,只管给开半钱鱼鳞粉,绝对药到病除。 杨梓苏以为自己哥哥开玩笑呢,没想到第二天来了一个砍柴时摔下山的樵夫,身上的伤没有三十处也有二十几处,换作平时,杨梓苏自然是束手无策的,于是他死马当活马医,真的弄了半钱鱼鳞粉,给灌了下去。 三天之后,樵夫奇迹般的又能砍柴了。 岭南民风淳朴,有那么几个被鱼鳞粉治好的人,成了杨梓苏的脑残粉,不仅当面千恩万谢,背后也把杨梓苏捧得跟神医一样。他们说出去别人未必就相信,但多少有些将信将疑的人。 这也是杨梓苏的医术如此不靠谱,却始终没有关门的原因。 “那鱼鳞粉,早就用完了。”杨梓苏实话实说。当初杨东旭带回来的那几钱鱼鳞粉,很快就用光了。要不然,医馆也不至于生意如此冷清,常为一日三餐发愁了。 “那,”祝静思倒也不见得失望,她嫣然一笑,“你能不能带我去见一见你哥哥的那个朋友?” 三 杨东旭的朋友,或者说雇主,其实是个长得挺好看的男人。虽然他终日冷冰冰的没有表情,但随便一件青衫在他身上就穿成了水墨画。 这位土豪有用不完的金叶子,而他一天到晚似乎只关心一件事—— 孵蛋。 他有一颗比鸡蛋稍大一点儿的蛋,看不出品种,蛋壳上还有个浅红色的印记,像是什么伤痕似的。半年前杨东旭下雨天出门时,不小心滑到一条水沟里爬不起来,被打着伞路过的土豪救了,从那之后,土豪就打着救命之恩的幌子让他做一件事—— “我又不是母鸡,怎么替你孵蛋?”杨东旭第一百零一次恼怒地翻了个白眼。 土豪倒是不介意对方的态度:“不是只有母鸡才会孵蛋。” “……”杨东旭一甩膀子,“不干。” 不知道为什么,杨东旭的体温总是比别人高一点,如果碰到他的胳膊,会以为他在发烧。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土豪才会认定他适合孵蛋的。 把一颗来历不明的蛋揣在怀里,怎么着怎么变态。杨东旭别扭地发飙:“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的蛋做成蛋炒饭!” “……”土豪放低声音说了句什么,他的声音也很好听,磁性如漠北大风漫卷黄沙,清冷似孤月映水高悬。 可是他话一出口,刚才还在炸毛的杨东旭却像被人用匕首抵住了脖子似的,噎了片刻,欲哭无泪地卖萌地蹭过来:“啊哈,我随便说说,开玩笑的,不就是孵蛋吗?来吧来吧!” 土豪谈笑间把一切搞定,不不,他从始至终连表情都没有变化,更不用说笑了。 长了这么好看的脸,却这么面瘫,简直是暴殄天物! 祝静思敲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杨东旭小心翼翼抱着一颗蛋,状如母鸡的奇怪场景。 屋子里还有个气质极好的青衣年轻人,冷淡地看了她一眼。 “听说你有能救人性命的鱼鳞粉,”祝静思开门见山地说,“什么样的价钱都可以开。” 杨东旭在心里叹息一声,为这个美女惋惜——你没有看见,这个家伙自己就有用不完的金子吗?无论你开什么样的价钱,他都不会放在心上。 果然,土豪径自去做自己的事,连看也不再看她:“没有了。” 被无情地拒绝了,祝静思也不尴尬,她的目光从土豪身上移到杨东旭怀里的蛋上,狡黠地眨了眨眼,突然说:“我是祝家村来的,我们祝家世代打铁,擅长打出各种精妙的铁器——如果是孵蛋的话,光靠的人的体温是不够的,需要有个好的蛋匣子,能保住温度不流失。” 土豪的动作突然一顿,微微皱起了眉头。 就在杨东旭以为他会拒绝的时候,只听他冷漠地开口:“什么病?带我去看看。” 四 杨梓苏没想到,祝静思竟然真的将土豪请了过来。 这个眉目冷峻的土豪他总共也没机会见过几次,上一次见面还是去叫杨东旭回家吃饭时匆匆碰面,那时就觉得,这人真冷淡啊。 秋天的空气有淡淡的桂花香,清凉而悠远,像是某种宿命的相逢。 杨东旭带着土豪进去看病人,结果进屋之后就是一个多时辰,里面半点响动也没有。 他们在屋子里干什么呢?杨梓苏莫名地有点紧张,一抬头,只见屋顶上空仿佛有火光照耀似的微微发红,云海变成了血色的熔炉,像是谁正在经历剐骨之痛、生死之劫。最近天色也很奇怪啊…… 百无聊赖等了许久,还不见他们出来,黄昏渐渐被墨色的夜渲染。 终于,门打开了,杨东旭示意他进来。 杨梓苏赶紧进去,只见屋子里满地水渍,还散落着一些残留的砂子,房间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陌生人,姿态慵懒地正在穿衣服,笑容潇洒如灼灼桃花。而土豪则虚弱地躺倒在床上,苍白的脸色像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 “你……你怎么了?”杨梓苏惊诧地问——土豪怎么躺下了? “他体力透支,需要休息。”在旁边照顾的杨东旭严肃地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问。” 杨梓苏想说哥哥你够了,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也比我大不了两岁。 …… 土豪的气色虽然不好,但眼神里的寒冰微微消融,表情就像变了一个人。 你能想像一块石头开出花来的情形么?杨梓苏不能想像,但他亲眼看见了。 像是有一缕久别重逢的星光,把对方沉默的眼底微微湿润地点亮。 直到这个时候,杨梓苏才想到另一个问题,左右四顾——病人呢? 目光愕然地与床边那刚穿好衣服的年轻人相撞,杨梓苏嘴角抽搐了一下,“你是谁啊”的问题就在嘴边,不请自来什么的很失礼呢,但因为对方长得好看,笑容潇洒更让人一见而生好感,杨梓苏也生不起气来,只是瞪着眼。 “杨郎中,这些天承蒙照顾,狗皮膏药的味道太厉害了,熏得我现在还想打喷嚏。”对方笑着一开口,杨梓苏顿时石化在原地! 什么?这张看上去俊美健康如桃花的脸,就是之前浑身焦黑血糊糊的被抬过来的病人? 几个时辰前还半死不活的病人,竟然好端端地站在他面前,像是刚睡了个午觉起来,精神十足兴致盎然地问他:“厨房在哪里?”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窗外只余一缕清风与远山并肩。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生龙活虎的病人一身下厨的衣服,两手都是面粉,端着一锅汤进来,说要给土豪补身体。 蹭吃蹭喝惯了的杨东旭也凑上去求品尝,喝了一口之后,眼睛立刻瞪得大大的,紧紧抱着锅底的汤渣不肯放:“不……不是吧?汤煮得这么好喝!求大厨包养!” 其实杨梓苏的厨艺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没想到山外有青山,这个病人竟然是烹饪的高手。可对方举手投足都自有一段风流,杨梓苏看他的模样和气质,实在想象不出他下厨有板有眼的模样。他……到底是什么人? 医馆是越来越神奇热闹了。 病人很快成了医馆的红人。世上很少有人会拒绝美食,也很少有人会拒绝美人。 受欢迎的病人说自己叫裴探花,之前走路时不小心被雷劈了,还遇到仇家落井下石戳了他一剑,其实他就是个卖胭脂的,以前在平康坊给姑娘们画眉,很受姑娘们喜爱。 第二天清早裴探花就出门了,说是到一家钱庄去,赎回什么抵押品。 这个风流潇洒的裴探花,不会是赌钱赌输了,把儿子给抵押了吧?杨梓苏在心里吐槽。不过也算他运气好,竟然和土豪是旧识,这下子,不管他是欠了多少钱,想必也能还清了。 五 “东西已经赎回来了。” “那就好。” 秋夜清凉,投落在窗上的树影有些热闹的意思,穿袖拂襟的夜风,也不令人觉得冷。 裴探花和叶铿然坐在庭院中喝酒。 “这些年,我一直以为你死了。”叶铿然的嘴唇还有些苍白,低声咳嗽,眸子里光影闪动。 裴探花笑眯眯地说:“你还记得北雁吗?当时就是她一箭‘射死’了我。” 吐蕃将领乞力北雁,配合当年的裴将军演了一出戏,骗过了所有人。从此世上再没有战神裴将军,只有做得一手好菜卖得一手好胭脂卖得一手好萌的裴探花。 世间谁有覆雨翻云手?白驹过隙,转眼已是十五载;故人一别,指尖流年滴水成千秋。 “别喝酒了,我给你煮了汤。”裴探花顺便一把将叶铿然手中的酒壶拿走,把汤碗推过去。 “喔,”叶铿然倒也不难商量,点点头,“汤煮得不错。” “哈,花间煮酒,月下吃肉,”裴探花惬意地说,“这些年我红袖添香知情识趣,才知道人生有另一种活法。” 这些年他过得懒散,却并不糊涂;过得贫寒,却并不局促。 “但你骨子里的东西还是没变。”叶铿然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爱管闲事。” “什么闲事?” “你怎么会惹上道士被雷劈的,我都听说了。” “我儿子的事怎么能算闲事?”裴探花抗议。 “不是宠物吗?” “……”啊喂你一定是嫉妒了!我有儿子你没有! 月华温暖,叶铿然难得地勾了勾唇角,只见裴探花好奇地探过头来:“你呢?说说你自己,还在等她?” 叶铿然端着汤碗的手顿了一下,十五年了,他一直在找寻,找寻重逢的方法,从黄沙漫天的漠北到烟雨朦胧的江南,从莺飞草长的中原到四季如春的岭南……那枚凤凰蛋一直没有任何动静。 “嗯,我在等她。”叶铿然只是淡淡的语气,却说尽了一世不改的温暖怅望。 时间在他身上流逝得缓慢,如同雨水缓缓飘向大地,一切都从容不迫,哪怕是再过千年,他也不觉得久,不觉得厌倦。 “你这样执着,倒像看透了三世红尘。”裴探花笑眯眯地说,“难得。” “今生还没有与她共度,我又怎有兴趣去管来世?”叶铿然冷淡地回答,“我要的,只是这一生一世一个她而已。” 几瓣金色的桂花被风摇落在石桌上,怡然幽香。这些年,叶铿然的样子没有太大变化,心境却变了许多……走过许多地方,他习惯了品尝孤独,也渐渐懂得,这是一段旅途——哪怕星星永远填不满夜空,风也永远填不满道路,他只要行走,就有机会重逢。 云层中透出几缕柔和的光,空中悬挂着一枚波光粼粼的丰腴的月亮。 原来,又是十五了。 “怎么了?”裴探花见叶铿然的眉毛微微一动。 “你儿子来了。”叶铿然指指后面。 “啊,”树后面的裴大少红着脸走出来,他和裴探花五官很像,但神态全不相同:“土豪哥哥,我不是偷听,只是路过。” “……大少!”裴探花笑眯眯地一个栗子敲在他头上,“有没有搞错?叫叔叔!” 裴大少摸着脑袋,不服气地嘟哝了一声:“叔叔。” “这就对了。”裴探花满意地转头向叶铿然,认真地说,“我们曲江的风俗你知道的吧?长辈第一次见到晚辈,要给钱的。” “……”原来这才是你一定要纠正清楚辈分的原因! “大少,爹告诉你,”裴探花高兴地压低声音,“你也知道土豪叔叔有很多金叶子,赶紧趁机让他给你一个大红包,这样我们家漏雨的屋顶就可以马上修补了……” 他正眉飞色舞地说着,突然感觉眼前一暗。浓重的阴影迅速将几人周身笼罩。裴探花诧异抬头望去,只见皎洁如水的满月瞬间残缺……黑暗还在扩散,仿佛有什么强大的东西在慢慢蚕食着光明,将银月嚼碎,揉进无底的深暗中。 外面传来一阵喧哗,只听墙外的村民们愤怒大喊:“天狗吃月亮了!” 伴随着铜盆敲打的声音,和嘈杂的犬吠声,世界从清静变得沸腾。 “快打!” “打死那些狗!” …… 六 每到月食,家家户户都会打狗。 如今杨梓苏的医馆已经不养狗了,原本打狗和他没什么关系,但门外却传来一阵急促粗暴的捶门声。 杨梓苏睡眼惺忪地来开门,有点忐忑地问:“怎么了……?” “你这里有妖物,”邻居的大叔满脸煞气地吼,“快交出来!” “啊?”杨梓苏满脸茫然。 以前他养狗时,每到月食都很麻烦。其实他家大狗很通人性,听到打狗的叫嚷声就夹着尾巴躲进屋子,从不给主人惹事儿。但还是有一次例外,那次,大狗抱着一根骨头正在啃,跑进来的慢了点儿,被邻居大叔看见了,大叔一棍子打在狗腿上,大狗痛得“嗷”一声惨叫。 后来杨梓苏才发现,狗的后腿被打瘸了。他很心疼,也有一点儿后悔——那时他也站在门口,如果他能鼓起勇气拦一拦,狗就有机会逃走。可当时场面声势太大,人人的面孔都带着正义的激奋,在一片喊打声中,杨梓苏懦弱地迟疑了一下。就是这一下,让他的狗失去了一条腿。 瘸了腿的狗还是很乐观,三条腿殷勤地跑前跑后,忠诚地给杨梓苏看门。可,也正是因为腿瘸了跑不快,后来狗才没躲过雷电,一不小心被劈死的。 每次想到这里,杨梓苏的心就有点隐隐作痛。 “三天前快天黑时,你家屋顶上方有狰狞的妖火!好多人都看到了!”大叔大声说。 “大叔你看错了吧……我天天在医馆里,哪有什么妖火?”杨梓苏满脸困惑。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想到那日奇怪的天色,从土豪来医馆的那一天开始,邻居们看到他时,都一副奇怪而警觉的表情。而且,再也没有人来他的医馆了。 没有一个人。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在杨梓苏惊疑无助的时候,只见一只雪白的手臂拦在众人面前,是祝静思。她落落大方地说:“如果你们打狗有用,为什么月食还是经常会发生?天地万物自有行时,月缺月圆,无需大惊小怪。” 她一个婷婷袅袅的女子,说出话来倒让身为男人的杨梓苏也有点自惭形秽—— 面对强大的力量和无法正视的恐惧,就通过自欺欺人来寻求安慰,喊打喊杀,不过是弱者用来践踏别人的懦弱行径而已吧? 众人顿时面面相觑。 “少废话,这间医馆就是有妖怪!我们都看到了!”大叔恼怒而不耐烦地挥舞着手中的棍棒,人群顿时又沸腾起来,他们仗着人多势众,蛮横地朝屋子里涌进来! 杨梓苏本来还要说什么,却不知道被谁推了一把,顿时摔倒在地上…… 突然,有什么东西如闪电般从屋子里窜出来。 七 冲出来的是一只浑身烈火的大黒狗! 四周忽明忽暗,拥挤的人群顿时乱作一团,带头的邻居大叔被撞倒,吓得屁滚尿流连棍子也不捡了,只求逃命。 只有杨梓苏愣在原地,以为自己看错了,他揉了揉眼睛…… 那只冲出来的浑身是火的大狗——不就是自己之前养的吗?只是周身没有那夺目的火光。陪伴了他许多年的狗,他绝不会认错的! 当年他只有八岁,在街角遇到这只湿漉漉的大狗,他迟疑地把自己手中仅剩的包子分了一半给狗,然后,一人一狗并排蜷缩在别人屋檐下躲雨。雨停了,他起身准备走开时,发现狗跟了过来,欢快地朝他摇着尾巴。 从此,那只狗便一直跟着他。 ……直到死。 雷声隐隐从远方滚过,暴雨砸落下来,屋瓦被雨滴砸得叮当作响,有种摇摇欲坠的错觉。 大狗暴怒地吠叫着,将人群驱散,四周一片混乱,女人的尖叫声和哭声混成一团。 “我就说你家里有妖怪!”大叔逃跑时不忘回过头来,满脸惊恐地喊了一句,“妖怪啊妖怪!” …… “雨下得这么大,狗狗,你怎么不回家?原来你也是孤单的一个,我们做个伴吧!” “我借到钱了,可以买下这间铺子,从今天开始,我们有家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今天要打雷……呜呜,当时我也不是故意袖手旁观让他们打你的,我……我那时也吓坏了……” …… 谁和谁初次见面在落雨的街角?谁的欢声笑语回荡在小屋内?谁在独自失声痛哭? 雨点咂落了下来,闪电不时劈过的光,踱亮了少年的眼瞳,那里充满了惊恐。他在狗的前爪上看到了一样东西—— 一块熟悉的膏药。 几天前杨东旭扭伤了手腕,他软磨硬缠给贴上去了一块膏药。因为杨东旭讨厌狗皮膏药,所以他为自家哥哥特制了一块灰色的鼠皮膏药,独一无二。 这一刻,杨梓苏猝然想起了那个他遗忘了许久的,大狗的名字—— “……旭旭?” 四周仿佛瞬间变得安静,天地间只余下雨声。雨水从黑暗中渗漏出来,像是记忆从混沌中一滴滴落下。 浑身是火的大狗也蓦然回过头来,乌黑而忠诚的眸子仿佛是潮湿的。 杨梓苏往后踉跄退了几步。 这一刻,很多事突然涌入杨梓苏的脑海,其中,最清晰而肯定的一件事是——自己从小就是个孤独的流浪儿,又哪来的哥哥? 如果他没有哥哥,那么杨东旭又是谁? 八 风雨满脸,杨梓苏浑身颤抖着,恐惧如蛆爬上脊背。他猛地一转头,发足朝屋子里狂奔,像是要逃避什么。 “外面在打雷,你怎么能把它留在雷雨中?”门口的祝静思一把拦住他的去路。 “如果它不是妖怪,就不用害怕雷电。” “啪!”地一声闷响,祝静思的刀背毫不留情地打在少年的屁股上! “它是为了保护你才冲出去驱赶人群的,你看不见吗?” 痛和惊恐让杨梓苏浑身战栗,他忍不住回头去看…… 大狗还蹲在雨中,全身湿透的样子很可怜,与刚才的凶神恶煞完全不同,刚才它发怒,是因为害怕别人伤害他? 就在杨梓苏迟疑时,一道雷电在雪亮的雨水中劈下,像是一个巨大的火球轰然滚落!四周亮如白昼,被击中的大狗顿时滚倒在雨水中,就像燃烧在火焰里灯芯! “杨东旭……!” 叶铿然被裴探花扶着,急切地朝雨中的大狗赶去,四周的雨水落地变得缓慢,像是有什么力量让一切变得缱绻而纯净。 那是水的力量。 是属于龙——世间至高无上的雨神的力量,但是叶铿然的脚步踉跄不稳,之前体力透支得太厉害,让他的力量很微弱。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一次,他才无法保护杨东旭不现出原形。他吃力地蹲在大狗面前,俯下身来,手抚上对方的皮毛,怔了一下—— 指间尽是暗色鲜血。 半年前,叶铿然遇到被雷劈得半死的大狗,以雨水结成的结界救了它一命。从此,它像尾巴一样跟着叶铿然,在叶铿然那里寻求庇护。 《史记·天官》载:“天狗状如大奔星,有声,其下止地类狗,所堕及炎火,望之如火光,炎炎冲天。” 天狗是忠诚地守护着一方水土的神兽。它的元神极为珍贵——那是与凤凰同属火系的,拥有强大治愈力的火珠。 而与凤凰的高傲不同,天狗喜欢亲近人,被人驯养,它拥有的治愈之火,能驱散主人的寒冷与病痛。 可这只天狗却很奇怪,元神力量很弱,不仅躲不过雷劫,连别人要用棍子打它时也躲不开。 叶铿然问过他为什么,杨东旭只是顾左右而言它,嬉笑着搪塞过去。 雨水淅淅沥沥,大狗虚弱地用舌头舔了舔叶铿然的手背:“你这家伙的面孔虽然冷冰冰硬邦邦的,其实比谁都心软好说话。” “哎嘿,还有你——真是个幸运的人啊。”身下的雨水已经被血染红,这次,弥留的大狗是在对裴探花说话,“知道你怎么获救的吗?他们,一个给了他虎骨膏,治外伤;一个给了他半颗龙珠,治内伤——半颗龙珠,就是他的半条命。” 要获得龙珠,必须在龙鳞下塞砂石。佛经上说,龙有三苦,第一苦就是鳞下砂石,疼痛钻心。 比身体的痛苦更难以忍受的,是灵魂的苦涩吧——生离死别的无奈,无法守护的遗憾。 天狗吃力地仰起头,它看到杨梓苏了。 这一刻,它的眼里那乌黑而忠诚的光又亮了一亮,这也是它最后的光华了。 “你……是妖怪?”杨梓苏颤声问,“我从来就没有什么哥哥,是你篡改了我的记忆?” 大狗的眼睛里露出痛苦的神色。 “杨梓苏!”裴探花回过头来,眸子比无边黑暗的雨夜更深,“你可知道,五年前你买下这间医馆时付出的代价?” “你……什么意思?”这一刻,杨梓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我去过那家钱庄了,”裴探花俯视着满身雨水的的少年,“掌柜的说,五年前有人在他那里抵押了一件东西,他才借八百个铜钱给你的。” “什么东西?”杨梓苏的手微微发抖。这一刻,他蓦然意识到——就算有钱庄肯无抵押借钱,谁会借给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儿? “一颗珠子。” 当年的杨梓苏身无分文,跟随他的大狗也是。它唯一拥有的,就是一颗珠子。 神兽都有自己的元神,龙的元神是龙珠,天狗的元神则是一颗火珠。对修行尚浅的神兽来说,离开了元神就会丧命。但仍有一些有万年以上修行的神兽,离开了元神仍然能活着,但,它也会失去所有的法力。 “天狗舍弃了万年的修行,用来交换你的梦想。” 雨水流在杨梓苏脸上,就像是汹涌的泪。他拼命地用力摇头:“笨蛋……” “对不起。”大狗舔了舔他的手,“陪伴有很多种,朝夕相对的陪伴当然幸运——不过,我能陪你的,就只是这短暂的一段。 “这段路我很开心,比在荒野上沉默望月的千万年还要开心。你的排骨汤做得真香,但有时会忘记放盐,以后我不再你身边了,没人提醒,你要记得放盐。” “你……你在胡说什么!”泪水突然从杨梓苏的眼底涌了出来,这一刻,他忍不住哭出了声。 这些年,杨东旭总是爱和他抢排骨汤,总爱在电闪雷鸣的晚上认真地给他讲鬼故事,把他吓得大叫,风吹落花满山坡,他们一起去踏青打猎,冬天他们挤在一个被窝里彼此捂脚,而每一天……杨东旭都对他说:“小苏,我出门去啦,等我回来吃饭。” 我出门去啦,等我回来吃饭。 因为有等待,才有家。 这是他唯一的亲人,唯一的陪伴。因为有了他,他的人与梦想都不再流浪,温暖安稳,落地发芽。 雨拼命下着,仿佛要冲刷掉一切无可挽回的遗憾。而雨中的大狗,已经闭上了眼睛。 九 裴探花最先察觉到空气中充满不同寻常的热度,他沉声喝道:“都退后——!” 裴大少将杨梓苏强行拉起来往后退。 叶铿然愣了一下,在他怔神时,怀中的那颗蛋突然从他怀中跌落,滚在雨水中。 “琳琅——”叶铿然本能地想要冲上去捡,被裴探花一把用力拉住:“危险!” 雨点纷纷如沸,只听“轰”地一声巨响! 天狗的遗体处火光冲天而起,那颗蛋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色泽也变得火红,像是太阳落进了冰雪中,成为一颗滚烫燃烧的心脏。 凤凰的蛋需要高温才能孵出来。普通的火焰温度根本不够,只有天火—— 这些年,叶铿然不断地寻找存在于天地间的那些强大的力量,试图在无边孤寂的黑夜里,找寻与她重逢的那一线晨光。 天狗,就是他的一线希望。他雇佣杨东旭孵蛋一百多个日夜,有过无数的期待,却没有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烈火中的所有瞬间都化为灰烬!从那颗蛋里流出的汁液像是金色朝阳,又像是最艳烈的绝望。这一次,他终于能见到她了吗?或者,她留存于世上最后的痕迹,他留存在世间最后的希望,都在火焰中渐渐蒸发成为无形? 一切都在燃烧,一切都在火焰中扭曲。 叶铿然浑身颤抖得厉害,嘴唇惨白如纸:“放开我!让我去……”他话音未落,嘶哑的声音突然停住,身子一仰,倒在裴探花怀里。 裴探花点了他的晕睡穴。 大火不知道烧了多久,直到雨停,直到天明,直到第一缕晨光从远山浮起。 杨梓苏发疯一般奔了过去,余烬之中,庞大的焦黄发黑的尸体湿漉漉的,巨大的脚爪蜷缩着,似乎舍不得什么东西。杨梓苏蹲下来,颤抖着吃力地把脚爪挪开,一张焦枯的膏药露了出来。 还有点麝香的药味儿。 杨梓苏突然崩溃大哭,他背叛了他两次,而他用尽一生只为守护他。 泪水滴落在大狗的身上,像是雨点掉在已经枯死的草木上,软弱悲伤而无力。杨梓苏恍惚听见熟悉的声音说:“小苏真是个笨蛋啊。” 小苏真是个笨蛋啊…… “说了不哭鼻子的啊小苏,眼泪掉到汤里,排骨汤会太咸的……” 头被温暖地抚摸了,哭得昏头涨脑的杨梓苏浑身一颤,睁大朦胧的泪眼,只见大狗正缓缓睁开眼睛:“热了一身汗,拿扇子来扇扇。” “……”杨梓苏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的奇迹,甚至忘了言语。 “给。”裴探花笑眯眯地出现在他们身后,竟然真的仍了一把破烂的扇子过来,“啊哈,还有八百个铜钱,利息每个月三分,记得还给我。” “这是……怎么回事?”阳光照在身上温暖得不真实,杨梓苏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叶校尉上次跟我说这只天狗很奇怪,元神虚弱,于是我就去打听了一下,”裴探花得意地伸了个懒腰,“他真是笨得可以,半年都没弄清楚原因!天狗最重‘契约’,我估计它就是把元神卖给谁了。” 守护,其实也是一种契约啊。是比白纸黑字更温暖的契约。 “我既然打听到了是怎么回事,就好办了。那个钱庄掌柜也是个守信的人,我交了八百铜钱,就把火珠讨回来了。”更重要的是,掌柜的并不知道这颗珠子的真正价值。裴探花把元神还给濒死的天狗,在最后的时刻救了它的性命。 ——日出前那场大火,其实是天狗重新获得力量而燃烧起来的! “那个谁,蛋孵好了吗?”裴探花双臂环胸笑吟吟问。 杨东旭从鼻子里嗯哼了一声。 这时,一声嘹亮的鸣叫突然传入所有人的耳膜!那声音如此恢弘清越,自火焰而来,自云霄而来,仿佛冲破禁锢的光明本身。 只见一只火鸟从烈焰的余烬中飞出,羽毛还未丰满,却充满利箭般的力量。在漫天金色阳光中,那身影清晰华美得震撼。 浴火重生的雏凤飞向天际,带着席卷一切无视一切的傲然。清风中仿佛传来它清亮的鸣叫。 (完) 第14章 序 之所以取《浮云半书》这么个奇怪的书名,与怪老头郑板桥有关。郑先生将隶书与行楷结合,弄出了一种楷隶之间的字体,因为隶书称为“八分”,这种字体就叫“六分半书”。 有段时间字体拟人很流行,其实我也一直觉得,男人与书法很像。 君子是楷书。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君子的特质,似乎都能在楷书中得以勾画描摹。他方正平直,光华内敛,一笔一划端庄优美。 浪子是行书。他潇洒自在,才情流动,至性至情,既不会潦草难认伤人心,也不会严谨端方而至于无趣,风流意境误过多少红颜? 游侠是草书。我行我素的草书,是非对错都不如自由地书写来得重要。 文人是瘦金体。清瘦孤独的文人,将自己淬炼得薄而深,像刀锋一样纤秀凛冽,从而切开事实的肌肤,尝到真理的血液。或许,思想的利刃不时刺破繁华的生活与他的颈椎,有时疼到无法入睡、无法动笔。而灵感恰在这时醒来,就像险峭的两山之间一线缝隙,从绝壁而来,因为逼仄,所以无声锋利。 帝王将相是隶书。他庄重威严,不动声色,看似钝去了所有的棱角,却如庖丁解牛般清楚知道权力的每一根骨骼,掌握着看得见的高位和看不见的规则。曲直是非难辨,千秋功过难分。 …… 那么我们的主角呢? 他似乎不能归类为其中任何一种,这种奇怪的“字体”,非隶非楷,于是就暂且借用板桥先生的“半书”来形容好了。 《浮云半书》写到第二卷,这一卷所有的篇名,都来自于唐诗。 盛唐诗歌浩如烟海,有四万八千九百多首,李白的明月蜀道,白居易的青衫琵琶,岑参的瀚海阑干,王维的桃源空山……比之大唐的疆土更加宽广无垠。于是在本卷里,大家会看到很多熟悉的唐诗篇名。然后,问题就来了,挖掘机……哦不,唐诗到底哪家强? 在脍炙人口的《唐诗三百首》里,第一篇是张九龄的《感遇》。 其实张九龄这个人物在历史上的名声是比较清淡的,作为宰相,他的名气不及很多名臣;作为诗人,他的影响远不及李、杜,但偏偏是他的《感遇》,被列为唐诗三百之首。一千多年前的诗人宰相,悠然写下这样的诗句: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草木之心,如有人性;草木本心,恰如人心。美人是否会来攀折?且由他去罢。 张诗清丽,所写不过是春日的兰叶、秋日的桂华、江南的丹橘、故园的杨柳。他笔下草木皆有性情,四季皆有音律。 草木,草木。 我遥遥望见,在青涩的早春,少年打马走过江南,杏花与芳草都在烟雨中泼墨成画; 在汗水与血水一齐流过刀背的盛夏,漠北的胡杨树正在风沙里生长; 在坦诚的秋天,叶面叶背金黄赤裸,山像一架背满婴孩的脊背,每一寸颜色闹腾着啼哭一样响亮纯净的,金黄色的语言。 而冬天来临,离离原上的衰草被一把野火燃烧,四季荣枯,人生宠辱,永不停步。男儿流血的伤口涂抹在哪一树古老虬曲的枝头化成梅花?而最后一滴热血,又落在谁的眉间和心头,点成永世不忘的朱砂? 草木,草木。 我看到半人高的蓬蒿在仰天长笑,我看到千树万树的梨花倒映着春水,我看到古木参天的苍山雨痕,我看到通往桃源的石阶上落英缤纷;我看到唐时的少年,在灵魂的疆域上耕种,在三月的水边收获——章台的垂柳青青如旧,巴山的夜雨涨满秋池,相思的红豆落地成诗。水流带不走,千年时光也带不走,盛唐华章留给我们的,岂止是一些草木芬芳? 总有些东西,始终留存于历史的河流,也在你我的心头。 那是心上的诗篇。 你总会为一些梦而年少轻狂,总会为一些愿望奋不顾身,总会为一些美好心甘情愿,总会为一些人红了眼眶。总有相知的人,相遇在最好的时光。 一年时间匆匆过去,与生肖卷一样,草木卷或许仍会与你相逢在金秋。去年《浮云半书》出版之后,得到大家的支持,得以数次加印,这里一并感谢读者们、编辑们与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一直来温柔包容我的家人。 感谢时光与你们,让我最初灵感的火花一笔笔勾勒成画。 浮云无形,万物有情。 愿你心上的草原有梦想驰骋,愿你心中的季节万物生。 李惟七 2015年7月1日 第15章 琵琶行 相逢何必曾相识。 ——唐·白居易《琵琶行》 一 李未闻本来不叫李未闻,叫李五斤。她出生的时候五斤重,爹就给她取了这个名字——顺便说一下,李五斤的爹叫李林甫,时任朝中黄门侍郎。 与大多数科举进士出生、文辞风流的官员不同,她爹是从一个千牛直长的小官做起的,没读过什么书,以认白字而出名。有一次朝中官员嫁女儿,她爹跟着众人去道喜,把“白头偕老”说成“白头楷老”,引来哄堂大笑。 满座只有一个人没有笑。那人长得极好看,眸子清郁,气度高华,端坐的侧影就像暮春的清晨。 后来,李五斤才知道那人是中书侍郎张九龄。 “张侍郎竟然没笑你!他可是大诗人大才子。”李五斤高兴地问自己的爹,“我觉得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对你有好感。”朝廷内外都传扬着张九龄的胸襟风度与人品,李未闻也挺喜欢他。 “女儿,”李林甫认真地回答,“张侍郎是没有笑,但你也不能想太多。有一句话你听说过没?最大的轻视是无言。” “……”爹你要不要这么有自知之明! 虽然李五斤觉得自己的爹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脸皮够厚。但她还是恨爹不成钢:“为什么同朝为官,别人家的四品官是谪仙一样的美男子,我家四品官却是抠脚大叔?这不公平呜呜……连带着我也长得这么丑!” 客观地说,李五斤的模样并不算难看,但有个很大的缺陷让她总是被嘲笑得抬不起头来:身材。 她很瘦。 大唐女孩以胖为美,官家小姐们都体态丰腴婀娜。李五斤出生时就瘦小伶仃,十五年来,很遗憾她的体重没能和李林甫的仕途一样:起点虽低,节节高升。到如今她的身材仍然纤细得可怜,怎么吃也长不胖。 到她及笄之年,李林甫估计也觉得“李五斤”这个名字太朴实刚健,嫁出去很有困难,于是找了个读书先生,给取了个闺名叫李未闻。 名字改得斯文秀雅,不能改变李未闻是抠脚大叔的女儿的事实,也不能改变瘦女难嫁的事实。 朝中那些进士出身的同僚看不上李林甫,他们家的郎君公子们也看不上李未闻。听说有一次宴会,一个进士出身的官员被主人安排坐在李林甫旁边,很不高兴这样的座次,刚好有只苍蝇飞过来,他抬手去挥,不屑地说:“旁边乱飞入席的,是什么东西?” “你就没想过去考进士吗?”李未闻也问过自己爹。 李林甫回答:“他们气愤的不是我没有进士出身,而是我没有进士出身却做官做得比他们好、比他们升迁得快。我要是在意进士身份,岂非正中了他们的下怀?” “哦哦。”李未闻恍然大悟。 “总有一天,你爹我会成为人上之人。”李林甫说这话的时候,血色的晚霞落在他的脸上,冷冷地燃烧着,和平时笑容可掬的样子判若两人。 “嗯!”李未闻没注意到对方的神色,高兴地说,“那我也会成为人上的女人,哦不,是人上的女神!” 还没有成为人上女神的李小姐无人提亲,闺中很寂寞,就开始学习弹琵琶。 落花时节,琵琶幽怨,一曲骊歌被李小姐弹奏得如泣如诉……如杀猪。 就是这样的曲调,李林甫还是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我的女儿!天籁之音,天籁之音!” 李未闻知道自己的爹擅长拍马屁,也知道别人给她爹取了外号叫“口蜜腹剑”,但她还是觉得这个马屁很受用。因为李林甫不光是嘴上说说,还有实际行动——他托人重金够买了一把紫檀五弦琵琶,送给宝贝女儿。 紫檀琵琶神秘华贵,当她的手指触到丝弦时,一阵清凉如雨的触感直袭内心,让她也有一阵文艺的惆怅……连五音不全的李小姐也能有此直觉,这是一把很特别的琵琶。大唐以紫色为祥瑞色,所谓的“紫气东来”,就是如此吧? 李小姐从此更加认真地练习,李府上如泣如诉的杀猪声也就更加响亮。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府中的管家仆人也全部都热忱地溜须拍马:“妙不可言”、“小姐应该让全长安城都知道,最美的琵琶音被您承包了”……诸如此类。 ——其实他们只是希望李未闻能到外面随便哪儿去弹,让他们的耳朵能够少受点罪而已。 李小姐一向从善如流。上元节这一天,她悄悄抱着琵琶出了家门,去了长安城最大的酒楼。 就在这一晚,她遇到了此生最匪夷所思的事件。 二 上元节是一年中长安城最热闹的时候。这晚解除宵禁,皇城外几十尺高的花灯将黑夜照得亮如白昼,男女老少都涌到长安街上狂欢。 酒楼里人声鼎沸,士子文人们在饮酒对诗,江湖豪客们在喝酒赌钱,黄毛小童在玩耍嬉闹,李未闻对酒楼老板说:“我想弹琵琶。” “啊?”酒楼老板惊诧地张大嘴,李未闻塞了一把金叶子在他手里,立刻让对方闭上了嘴。 “我就在这里弹。”李未闻问,“行吗?” “行,行,您随便弹。”老板喜笑颜开。 可接下来老板就笑不出来了。他开门做生意快三十年了,也算见多识广,还从来没有听过这么难听的琵琶。 和这琵琶声相比,就是酒楼后面厨子杀猪宰羊的声音,也算得上天籁之音。不到片刻功夫,酒楼里的人一半的人开始叫骂,剩下的一半已经走光了。 老板欲哭无泪地捧着金叶子双手奉上:“姑娘,金叶子还给您,您行行好,别在我这儿弹了。” “为什么?”李未闻无辜地看着对方。 “您这琵琶,把我的客人都赶走了,我生意都做不成了……”老板声音颤巍巍的。 李未闻手中停了下来,难过地低下头。 老板有点于心不忍,正想安慰她几句,只听她叹息:“曲高和寡,我的美妙琵琶果然不是凡夫俗子们欣赏得来的。我想在茫茫红尘中找一位知己,就这么难吗?” “姑奶奶!”老板发现自己简直想太多了!终于忍不住要挽起袖子赶人。 就在这时,一缕琴音从角落里幽幽响起。 没有什么起音,也没有调弦,就像人的呼吸一样自然而平淡。四周分明吵闹得很,那轻轻的琴音却再清晰不过。 李未闻还在轰轰烈烈地弹她的琵琶,毫无章法的杂音像是许多粗陋的石头,突然被一根线串起来——线就是那一缕奇妙清幽的琴音。原本难听的琵琶噪杂被衔接得浑然天成,小石头变得不逊于明珠美玉,一时间大珠小珠落玉盘。 酒楼里不知何时安安静静,叫骂声渐渐停了下来。 一曲终,老板忘了赶人,李未闻愣愣地看着琴音传来的方向—— 弹琴的人穿着落拓的布衣,胡子拉碴地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身前有半坛酒。 李未闻拎起裙子,抱着琵琶小跑过去:“你好厉害!你是谁?能收我做徒弟吗?” 对方长了浓密好看的眉毛,眼睛没看她,只专注地看着她的胸……前的琵琶,很认真地说:“好琵琶。” “……”大叔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李未闻只好又问了一遍:“哎哎,我问你是谁?” 那人似乎这才注意到面前除了琵琶,还有个大活人在跟他说话,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我是李八郎。”目光仍然粘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 “我是李五斤,半斤八两,我们真有缘!”李未闻对琴师相见恨晚,“择日不如撞日,干脆你今天就收我做徒弟,教我弹琵琶!” 很显然,大叔根本没听李未闻说什么,只用目光细细摩挲着那把琵琶,睫毛遮住了眼睛,可睫下的视线却像遮不住的沸水,欢喜得像是会跳舞,凭空能弹奏出五弦华章来。 长了一张冷峻高傲的脸,却是个呆子?既然对方这么喜欢她的琵琶,李未闻理所当然地觉得,她想要拜师,也该拿出点诚意来。于是,李小姐很大方地把琵琶递给他:“给你。” 对方似乎完全不懂得人情世故,连一句道谢也没有,直接伸出苍白修长的手接过琵琶,手指碰到五弦,清凌凌一声响。 ——那样惊喜、郑重而多情,像是走遍万水千山,终于能伸出手,碰触到情人的脸颊。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在低沉幽咽的琵琶声中,只听楼上突然传来少年的歌声。 “皎皎白驹,食我场苗。絷之维之,以永今朝。所谓伊人,于焉逍遥? “皎皎白驹,食我场藿。絷之维之,以永今夕。所谓伊人,于焉嘉客? …… 与琵琶音相和,少年唱了一曲《白驹》,这是朋友之间的送别曲,音律倒在其次,完全不是受过训练的工整,但他的嗓音极为潇洒,竟也与琵琶音相得益彰,丝毫不落下风。 甚至让人觉得,因为有了他的歌声,原本低沉自诉的离别之音,有了少年飞扬的意象。 李未闻抬头去看,只见少年一身白衣,面孔清澈,慵懒地抱臂而立,脑子里突然就浮现出“芝兰玉树”四个字。 而少年的旁边,站着一个李未闻很熟悉的人——张九龄! 无论何时,张九龄在人群中都怡然淡雅,没有一丁点儿张扬的气场,却绝不会被湮没。 这一刻,李未闻突然想起来,前些日子自己的爹提起过,张九龄的两个学生都来长安了,据说是来参加春闱科举的。一直以来,李林甫对女儿出嫁的事都很积极主动,他在客厅悄悄开了一扇小窗,隔三岔五地邀请青年才俊到府中喝酒,让李未闻自己在里面观察挑选,可结果让李未闻很悲痛—— 来的尽是些歪瓜裂枣,这还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连歪瓜裂枣都看不上她。 每当她在里面开始弹奏起心爱的琵琶时,那些歪瓜裂枣就花容失色地匆匆告辞,连茶水都不喝完。 张九龄没有认出李未闻,他徐徐走下楼来。那个白衣少年也轻松地跟着他下来,像是春日松柏旁边的修竹。 经过李八郎身边时,张九龄的脚步突然停了一下。 少年也停下脚步,捕捉到了他神情细微的变化,挑了挑眉:“老师?” 张九龄似乎微微失神片刻。他看了琴师一眼,疑惑地轻皱起眉头:“这把琵琶……似乎在哪里见过。” “玳瑁紫檀木五弦琵琶,我只在书卷中读到过描述,老师曾经亲见过?”少年俯下身来,甚至伸出手背在琵琶上轻轻敲了敲。 “喂喂!”被晾在一边的李小姐努力想要刷存在感,鼓起腮帮子说,“这是我爹送给我的琵琶,别随便乱摸!” “让姑娘见笑了。”张九龄温和地制止了少年,“我们走吧。” “啊——别走!”李未闻后悔自己脑子慢说话快,舍不得他们走,立刻脱口而出,“那个,你在书卷里读到的是什么?” 少年笑吟吟抬起头,近看他的眸子很漂亮,如同竹枝上的朝露:“紫檀木又叫青龙木,传说龙死之后,精魂会栖居其上。” “龙?” “嗯,还有传说紫檀是神木,可以——” 他话音未落,只见门外另一个少年快步走进来:“老师,书卷买到了……”他走得太急,一下子踩到湿滑的地面,话还没说完就朝这边摔过来! 眼看这个冒失鬼就要砸倒琵琶上,李未闻心疼自己的宝贝琵琶,连忙伸手去护——可惜她人瘦力气小,被对方的冲击力一带,两个人顿时像叠罗汉一样摔到了地上! 琵琶发出一声低沉的重音,似乎弦断了。 这一跤摔得李未闻天旋地转,琵琶最后寥寥的余音轻得像是飘零的树叶,掉落到她的眼皮上。等眼前乱冒的金星散去,她竟然看到张九龄担忧的面孔近在咫尺,他一只手捡起刚才掉在地上的书卷,另一只温暖的手扶着自己:“怎么这么不小心?” 李未闻受宠若惊,呆在原地。张侍郎亲手扶我啊这不是真的……能不能让我再摔一次?就在李未闻没出息地发呆时,只听旁边传来慵懒的声音:“姑娘,你没事吧?” 她抬起头,正要说“没事没事”,却发现人家这句话不是问她的。 白衣少年很有风度地扶起与他同龄的少年:“姑娘,你的琵琶。” 她瞪大眼朝旁边看去,只见白衣少年把刚才的冒失鬼扶起来,那位显然也摔得不轻。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 少年,你一口一个姑娘,哪只眼睛看到他像姑娘了? 而且,那分明是我的琵琶! 这时,酒楼门口匆匆跑进来几个人,李未闻下意识地躲到张九龄身后——完了,是李府的家丁到了,来找她回家的! 谁知道,那几个人竟然对她视而不见,却热情地冲到刚滑倒在地的少年身边:“小姐!可把您给找到了!”“小姐,几个时辰听不到您的天籁之音,我们的耳朵太寂寥了”,“小姐,快跟我们回府吧”……家丁们不由分说把那个少年架起来,还有一个把断弦的琵琶也拎了过来。 李未闻瞪大眼睛——发生了什么?那是个少年,你们看不见吗? “等等!不,你们弄错了……”被簇拥着的倒霉少年挣扎了几下,似乎想要弄清楚事实。 等他发现自己根本拗不过几个彪形大汉家丁时,他求助地朝张九龄大喊了一声:“老师!” 涵养素来极好的张九龄微微皱眉,那目光仿佛在说:姑娘你怎么了?药不能停。 于是,在几人的注视下,那个少年很快被李府的家丁们簇拥着塞进华丽的轿子里,抬走了。 旁边围观的酒楼老板一脸惋惜的表情,啧啧感叹:“这姑娘看打扮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怎么脑子就进水了呢?” 顺口还问了她一句:“您说是不是?” 李小姐的脑子里有片刻的空白,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再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装扮,没错啊,还是原来的样子。为什么别人看不到呢? 这时,旁边的白衣少年懒洋洋地说:“还愣着呢?杜欠揍,走了。” 说话间很自然潇洒地揽住她的肩膀。李未闻的脸顿时红了,肩膀不自然地缩了一下。在这一瞬间,她终于确定—— 在别人眼里,她变成了那个叫什么“杜欠揍”的少年;而那个少年则变成了她李大小姐! 几人朝外走去,没有人看到,一张从琵琶里掉出的泛黄的纸笺,被琴师李八郎捡了起来。 怎么会变成这样?脑子里乱糟糟的,只能稀里糊涂地跟着他们师生往酒楼外走……现在所有的解释都没人相信吧?想着自己的心事,她的脚步难免就慢了下来。 张九龄看她似乎有点不对劲,也停住脚步,唤了她一声:“辰儿?” 对方的眸子里满是温和关切,轻拂的春风仿佛可以驱散所有的夜凉,这是她从没见过的张九龄,那样温暖贴近,毫无距离。 旁边几个姑娘红着脸路过,悄悄偷看他们师生三人。 李未闻没出息地呆了半晌,她突然发现——在别人眼里,她不再是抠脚大叔的女儿,而朝中最有气质的男神的学生了! “我们……去哪儿?”她傻傻地问。 “当然是回家了,”白衣少年打了个哈欠,“今晚还要复习功课。” ——等等!她可以名正言顺地跟着男神回家,去围观男神的日常起居? 三 张九龄的府邸比想象中简陋得多,连下人也没几个,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动手。 李未闻平生头一次自己干活,擦桌子、扫地、打水洗漱完,累得腰酸背痛终于能坐在灯下,却没有半点看书的心思,她直觉自己奇怪的遭遇和那把紫檀琵琶有关。 “裴昀,你在酒楼里说的,紫檀琵琶还有什么传说?”她忍不住问身边的人。 ——这个白衣少年名叫裴昀,另一个少年名叫杜辰,字清昼。因为“清昼”与“欠揍”谐音,于是常被顺口叫做“杜欠揍”。两个少年同吃同住,晚上也在一起秉烛读书。 “咦,你听到了?”裴昀抬起头来,“我在一轴记载草木的古卷中看过,传说在上古时,神木紫檀的叶子有障眼的效果,能让人把自己最亲近的人认错。” 李未闻心头一跳:“真的?” 那时她摔倒时弦断的声音,仿佛又骤然在心头拨动了一下。 “《淮南子》里有‘一叶障目’的故事,说螳螂躲在叶子后面迷惑人——还有说螳螂用叶子的障眼法化为人形去偷窃的。” 裴昀不仅诗书礼易读得多,这些杂闻奇谭也了若指掌,十四五岁的年纪已经堪称博学了:“说郑国有人在自家厨房里抓到一个偷肉的窃贼,郑人一怒之下举刀砍去,不小心将人打死了,结果却发现刀下只有一只死螳螂顶着一片紫檀叶。” 烛火摇曳,除了两个少年坐的地方,房屋的大半都浸没在冬夜黑暗中,像是要呼应这玄妙奇谭。 两个人近在咫尺,裴昀坐在烛光里的修长身影懒洋洋的,笑起来眼睛里满是星辰:“不谈苍生谈鬼神,今天的你倒真不像你。” “我随便问问,看书了,看书了。”李未闻心虚地低下头看书。 这一晚,睡在陌生的床铺上,李未闻失眠了。 不仅是因为张九龄家的床铺太过朴素,床板硬得很,没李府上的蜀锦丝缎床舒服,更因为她旁边躺了个大活人。 她可是个未出嫁的黄花闺女,虽然冬天都穿得厚,盖各自的棉被不会碰到。但是…… 少年的气息近在咫尺,清浅温热的呼吸仿佛就在耳边,这叫她怎么入睡?而且,竟然有人睡相如此之差!手脚四仰八开,胳膊也横了大半个床,酒楼见面时的形象,在睡着了之后完全颠覆不见。 “裴昀!你过去点!”李未闻用力推了他一把,后者睡梦中不情愿地翻了个身,滚到床边上。 黑暗里李未闻辗转反侧……看来,问题真的出在那把紫檀木琵琶上。 那时李府的家丁们把杜清昼带走时,好像也拿了琵琶,那么,琵琶现如今应该在李府——是否应该赶紧回去一次?可是,现在回去不被当成疯子才怪,根本连李府大门都进不了。还是再等等吧……各种纠结、茫然、焦灼,明天会发生什么呢?她紧张又隐隐有一丝兴奋。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睡着了。 日上三竿时,李未闻听到耳边传来熟悉温润的声音:“起床了。”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顿时睡意全无。 张九龄站在床前,一身青色的常服,仿佛先于季节把清浅的春色带到了眼前。 “张……”李未闻说到一半意识到不对,连忙改口,“老师。”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这才发现身边还有个把自己裹得像粽子似的家伙。这家伙不仅根本没有要起床的意思,而且睡眼惺忪地用被子蒙住头,含含糊糊地说:“我头疼……” 脸皮厚成这样你好意思吗?李未闻深深地鄙视他,却见张九龄俯下身来,摸了摸裴昀的额头。 张九龄在李未闻的心目中,一直就像明月寒星一样遥不可及。他谦逊儒雅,对人彬彬有礼,却也从不与任何人过于亲近。 谁知道男神在人后竟是这么软萌的,当男神的学生要不要太幸福啊?看到眼前如冬日阳光般温情的一幕时,李未闻简直被萌化掉了。 “没有发热,头疼是因为睡落枕了。”张九龄将温热的毛巾捂在少年的脖子上,而少年满脸没睡醒的不高兴,吃力地扭了扭脖子。 “别动。” “动不了了,啊痛!今天脖子痛,能不读书吗?” “……” 不能这样啊张老师!李未闻看得目瞪口呆,快要大考的少年被宠溺成这样,真的不会变成废柴吗?以前觉得自己老爹李林甫已经够宠坏宝贝女儿了,那和张老师比起来,简直还差太远! …… 因为裴昀落枕不用读书,这天只有“杜清昼”一个人苦逼地坐在案前,对着一堆厚厚的书卷。 张府节俭,大冬天的书房没有烧炭,李未闻不时搓着手,朝手心哈着白气。张九龄端坐在旁边,他的身材修长又有点单薄,却好像根本不怕冷似的,坐得峻直优雅:“前日你做的文章我看过了,通篇没有赘述,大有气象。” “啊?”李未闻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怕说多了露馅,只嘿嘿笑了两声。莫名地,这一刻她突然有点嫉妒杜清昼,有这样的才华,有这样的师友,人生一定会完全不同…… 不像她,只能在旁边“嗯嗯”傻乎乎地笑。 书卷里的字她倒是认识,但意思连在一起就很难懂了,而且大多数的书卷内容都很枯燥,她看得懂的也没耐心看,若不是因为男神坐在旁边,她早就推开这堆东西跑开了。 百无聊赖地翻着,李未闻发现手中这卷书正是那晚杜清昼欢喜地买来的《战国策》,上面沾了水渍,有点卷角了。 被打湿而起皱的地方写着那谁谁“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咦咦,这篇是讲美男子的? 李小姐终于来了点兴趣,将这篇《邹忌讽齐王纳谏》耐着性子看起来,仍然似懂非懂,指着一处问:“这几句是什么意思?”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与我也。 张九龄将书卷接过来:“意思是,别人评价你的话,或许出于某种目的言不由衷,或者只是善意的谎言,总之,你很难听到真实的自己。” “可是别人说你风度好,我觉得他们说得是真的。”李未闻歪着头,“你不相信他们?” “不是不信,而是每个人的视角都有局限,天地浩瀚,人心更深广,以自己的眼睛观察别人,犹如夜间行船、盲人摸象。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张九龄的神色淡如清风,“所以邹忌说有人赞美他,是因为先入为主地偏爱他;有人赞美他,是因为怕他;有人赞美他,是因为有求于他。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 窗外有几只冻雀在嬉闹,李未闻专注地听着,用力点了点头。 ——即使没有紫檀木的障眼法,世人也会被自己眼前的迷障所惑,看不清自己或是身边的人呢。 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冬日读书的时光像是屋檐上的冰雪,晶莹而简单,转眼十天过去了。 其实读书人并不呆,他们的大道理听起来也不坏;苦寒与清欢,不过如此。换一种人生也很有趣,但她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这天,天气晴朗得不像话,李未闻托着腮,望着窗外的流云,若有所思。她突然想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为何这么久没见杜清昼找上门来? 她还没来得及细想这个问题,门被人推开,李未闻不由得眼前一亮。 裴昀一身胡服,腰身收紧,格外笔挺精神:“老师说一天到晚坐着也不行,让我们今日去骑马。” 四 大唐还没有“文官坐轿,武官骑马”的风俗,朝中无论文武官员,上朝下朝都是骑马。长安城骑射之风盛行,很多贵族女子也会骑马射猎。 李未闻欢快地骑在马上,只见身边的裴昀倒像有点紧张似的,抓着缰绳的手指关节微微泛白,双腿夹紧马鞍,人也绷得笔直。 难得见到他这副模样,李未闻好奇地侧过头—— 他这是……不会骑马? “抓好缰绳,看前方。”张九龄在旁边指点,“无需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马上,坐稳了,看前方的路即可。” 长安城平整的街道在前方延伸开去,一切都沐浴在晨曦之中,像是初醒的年华。 少年脸上褪去了那种懒洋洋的神色,倒显出另一种好看来。他嘴唇抿紧如刀,鼻尖挂着一滴汗珠,仿佛打定了主意要征服身下的马和前方的路。 张九龄回过头来,对李未闻点头赞许:“辰儿今日骑得很好。” 啊哈?杜清昼原来也不会骑马? 李未闻想了想,突然恍然大悟——张九龄出生于岭南,这两个少年也是他从故乡岭南带过来的,那里是人们口中的“瘴南蛮荒之地”,即使有马,也是用来拉车做苦力的。长安城里这种高大的用于骑射的突厥马,少年们以前还真的未必见过。 几人策马朝前,只见不远处来了一匹青色的突厥大马,装着乌漆马鞍,挂着鎏金杏叶,络头奢华招摇。 ——马背上坐的不是别人,正是黄门侍郎李林甫。 “张侍郎!” “李侍郎。” 张九龄在外人面前总是淡淡的神色,显得李林甫热情得相当谄媚。两人是品级相当的朝廷命官,李林甫竟然下马行拱手礼,还带着他的招牌笑容:“两位少年真是一表人才,一表人才!” “……”长得连自己爹都认不出来还真是人才。李未闻一边在内心里吐槽一边下了马来,但眼睛不由得有点湿,十天不见,她还真有点想念自己老爹。 出于礼貌,裴昀也下了马,动作不太熟练却仍然不失潇洒。 “两位贵庚几何?”李林甫的眼神热络地在两个少年身上打量。 裴昀刚骑过马,气色格外的好,更显得飒爽俊朗:“十五。” 李未闻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李林甫的视线在高挑俊美的裴昀身上满意地梭巡:“我家有一小女,也年方十五。小女的容貌那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还弹得一手好琵琶。明日我在府中有一场宴饮,邀请两位小郎君前往,能否赏个脸?” 唐时的郎君是尊称,新科进士也叫新郎君,现在考试还没进行,李林甫这种称呼有点太过明显地自降身价和拉拢了。 李未闻瞪大眼睛——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爹你确定是在说自己的女儿吗? 不不,这不是关键,关键是爹你究竟想干什么? “大考在即,当以学业为重。”张九龄淡淡地说,虽然表明了他的态度,却也毫不咄咄逼人,看向两个少年时目光温和,“你们自己决定。” “我要睡懒觉,随便。”裴昀懒洋洋地说,“杜欠揍你呢?” “我……”李未闻看了看裴昀,又看了看张九龄,最后,目光落在她老爹的脸上——那堆着笑容的脸上满是期待,她竟然没办法眼睁睁地让这期待落空。于是,鬼使神差地,她说:“去就去吧……反正用不了多久。” 张九龄和裴昀都意外地看着她。 裴昀挑了挑眉。 “那么,明日我在府中恭候大驾。”李林甫笑容满面地拱手告辞,翻身上马。 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小雪。 裴昀朝李未闻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你自己想好怎么跟老师解释。 “老师,”李未闻拉着缰绳,心虚地策马上前,“那天我们在酒楼里见到的姑娘,就是李家的小姐。” 马背上的张九龄手中微微一顿,似乎终于想起了这件事来。他略一沉吟:“你如何知道?” “我……”李未闻心里暗叫不好,所幸她反应快,“我,我听到那些仆人叫她李小姐,又见她抱着琵琶,今天李侍郎说她女儿擅长弹琵琶。我们与李小姐素不相识,李侍郎要宴请我们,实在奇怪,除非是因为那天酒楼相遇的事情。 “要是真的是这样,那天我莽撞撞倒了李家小姐,她的琵琶好像也摔坏了,我去给她道个歉也是情理之中。”说到这里,李未闻连忙又补了一句:“老师,我对李家小姐没有别的意思。” 张九龄的侧脸清白如玉石,表情淡淡的,看不出来是否生了气。 “你的事情,你自己决定即可。” 这天骑马回来之后李未闻有点闷闷不乐,好像莫名地被鄙视了啊。 就算是张九龄这么宽容的人,也不愿意自己的学生跟她这样的女孩子有什么交集似的。 晚上下起了雪,李未闻躲在被窝里,不知为何想家了。李府在冬天会生暖洋洋的炭火,奢华的花灯把夜色也妆点得亮如白昼。整个正月里,她爹都会得意洋洋地命人把搜罗来的各种奇珍异宝、金银珠玉摆放在厅堂,让所有的宾客来了一眼就能看到,真的好土好暴发户…… 但是她好想家。 “怎么了?翻来覆去的?”寂静中传来裴昀的声音,“睡不着?” “嗯。”李未闻的声音带了点鼻音,突然忍不住问出了口:“……你们都很讨厌那个姑娘吧?” “哪个姑娘?” “上元节在酒楼弹琵琶的那个!” “……”裴昀想了一会儿,似乎才想起来,随口说,“哦,她啊。挺可爱的。” “真的?”李未闻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裴昀慵懒的目光落在对方脸上:“我说她可爱,你用得着高兴成这样吗?” “不不!”李未闻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差点露陷,急忙说,“我只是觉得她瘦瘦的——” “原来你是说这个。”裴昀打了个哈欠,“瘦怎么了?胖有胖的漂亮,瘦也有瘦的可爱。女孩子青春年华,在酒楼里尽兴地弹着琵琶,哪怕弹得像杀猪的调子,那种热忱却也还蛮有趣的。” 这是李未闻第一次听人说她的琵琶弹得像杀猪,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很高兴。 比起那些“天籁之音”的赞美,那“热忱”两个字,要真实得多,也豁达潇洒得多。 第二天清晨醒来,阶前雪堆了半尺厚,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门口似乎传来说话的声音,仆人在说着“我家郎君不见客人”之类的。裴昀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李未闻一个人很无聊,便好奇地过去看个究竟,只看到几个书生模样的青年失望离去的背影。 “那些是什么人?”李未闻问仆人。 仆人摇摇头:“都是考生来请托的。我家郎君为官清正,向来最不喜欢这些风气。” “请托?”李未闻突然想起,每年春闱科举之前,似乎到李府来的歪瓜裂枣都特别多。 大唐进士科每年录取的人数很少,通过了考试就有了进士出身,成为官员后备,能改写自己和整个家族的命运。即使身负才华,要考上也难比登天,所以很多考生在应试之前四处奔走借势,到达官贵人处去“请托”。一时间形成了“请谒者如林,献书者如云”的风气。 “一些官员收受考生的礼品,再去帮助周旋推荐,听说那黄门侍郎李林甫的府上,连日宴饮狂欢,不仅有考生去投奔的,李侍郎看上了谁,还会主动邀请那些青年才俊前往哪……” 仆人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李未闻却没有心思听下去了—— 她终于明白了昨日张九龄为何会生气! 一口气跑到张九龄的书房,门是开着的,李未闻气喘吁吁地站定,喊了一声:“老师。” 张九龄刚下早朝,正在整理桌案上卷轴,闻声回过头来。 “我不去赴李侍郎的宴请了。”李未闻边喘着气边着急地说,“我没有想去他那里请托的打算。” 张九龄温和地说:“我知道。” “啊?”李未闻瞪大眼睛。 “你是我从小带大的,心性如何,我自然清楚。你行事一向有分寸,若是决定去做,自然有你的理由。”他沉吟了一下,轻轻揉了揉眉心,“我只是担心你们。” 他的眼睛下有淡青色的倦容,像是夜里熬到很晚才入睡。 李未闻仰着头说:“对不起。” 对不起,我不是能让人放心杜清昼,我是经常做错事的李未闻。昨天的邀请与真实目的,我当时一点也没弄明白。 窗外仍然飘着小雪,屋内仍然没有生炭,李未闻却似乎没有那么怕冷了。 “明日就要考试,别想太多。”张九龄摇了摇头,“李家小姐,也可以等考完了再见。” 老师你是不是真的误会了什么…… 李未闻正要解释,突然意识到刚才对方的话里有两个字—— “明天?” “嗯。” 李未闻顿时傻眼了——正月二十六……明天就是科举大考的日子? 晴天霹雳!都怪裴昀那家伙太淡定,都要考试了还照样睡懒觉,没有半点考前的紧张,让她完全不知道今夕何夕。 虽然这些天她跟着张九龄学了点东西,但去参加进士科举那么高大上的考试,别开玩笑了! “老师,我……我有事出去一下——!”李未闻拔腿就往外跑。 五 心急火燎冲到张府大门口,门一打开,李未闻愣在当场。 “你,你……”她连说了好几个“你”,站在她面前的,正是正牌的杜清昼! 少年抱着琵琶,他的相貌只能算普通,漆黑的瞳仁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原野上那些执拗的石头。 裴昀则好整以暇地站在旁边,一脸“你们很麻烦”的表情:“今日我难得早起一次,听到门口有人敲门,打开一看,竟然看到李小姐抱着琵琶在府门口徘徊! “我正想着这是一见钟情私下相会的节奏?结果这家伙劈头就来了一句‘裴豆豆,快救我!’” 李未闻几乎能想象当时的情形,小名突然被素不相识的女孩叫出来,还蹦出一大串莫名其妙的话,若不是神经够坚韧,只怕当时就一句“神经病”把门关上了吧。 “这家伙说的事情太奇怪,我就把他拎到墙角逼供。” 接下来的话不用说了,如今裴昀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站在他面前的“杜清昼”其实是李未闻,而“李未闻”其实是杜清昼! “这把琵琶的弦断了,我请来了许多乐师工匠,没有人修得好。”杜清昼皱眉把琵琶递给李未闻。 原来,他也想到了—— 问题出在琵琶上。 “我只会弹琵琶,不会修琵琶。”李未闻哭丧着脸说,“而且,你们确定修好琵琶就能让我们换回来吗?” “我不确定,”裴昀慵懒地斜靠在门上,“但我听说江湖上有些易容术士,教人假扮他人之前,一定让假扮者先去接近对方,摸清那人的爱好、作息、生活习惯。因为比起脸孔来,有时候肢体动作、气质习惯的相似更容易让人认错一个人。越是亲近的人,你越不会去仔细看他的脸,只凭气息或是脚步声就能判断是谁了—— “而人的气息、脚步、乃至呼吸的节奏,本身就是音律的一种——高明的乐师能分辨和掌握。紫檀木本身是障眼的神木,这把紫檀琵琶在断弦之时,天下第一的乐师刚好在场不是么? “别人解不了这障眼法,他一定能。” “谁?”李未闻瞪大眼。 ——那天我在酒楼里遇到的大叔李八两? 裴昀挑挑眉:“李八郎,家中排行第八,本名衮,字慕下。” 天下第一琴师“慕下先生”!李未闻顿时风中凌乱了。当日看他衣衫落拓,以为是个江湖浪子,完全无法将他的人与名气联系起来……雅士不都应该像张九龄那样,简洁清雅得一尘不染吗? 三个少年从早晨跑到下午,从酒楼找到歌舞坊,从城西找到城南,才终于找到李八郎。 看到他的住处时,李未闻才发现自己实在想多了。 竟然有人住得这么脏乱差,像是几个月没收拾过,屋子里满是酒气,醉醺醺的乐师敞开衣襟躺在地上。 “慕下先生,慕下先生!” 被叫醒的乐师睁开眼睛,迷迷蒙蒙地看着不速之客:“……” “我们有急事请先生帮忙。”杜清昼着急地说,“若先生能仗义援手,必有重谢。” “我那里有一坛三十年的竹叶青。”裴昀笑吟吟地补了一句。 对方的眼睛终于全睁开了。 李未闻心里顿时生出鄙夷——什么天下第一乐师,不过是个酒鬼而已。 半躺在地上的青年神态苍白颓废,一张原本不难看的脸被胡茬以及烂醉的表情糟蹋得乱七八糟,而且,他任由自己的后背靠在冰凉的地上,目光只直勾勾地落在那把琵琶上。 “先生,我们有急事——”杜清昼忍不住打断,却被裴昀一抬手拦住。 只见白衣少年俯下身来,把那把琵琶呈到李八郎面前:“琵琶弦断了,还能修吗?” 李八郎目光一震,落在断弦上。 “皎皎白驹,贲然来思。尔公尔侯,逸豫无期?慎尔优游,勉尔遁思。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 …… 他轻轻哼唱起来,是那晚裴昀唱过的《白驹》,声音因为醉酒而有点沙哑,本来应该是难听的,可是唱到最后一句时,却让人倏然间想要落泪,像锈刀子刮到了人心的最软处。 这个男人,究竟有什么故事呢? 李未闻突然间有点难过,又有点好奇,像是孩子窥见了悬崖——崖底可有百木丛生,千花竞放?抑或,只有冰天雪地的埋葬…… 六 “你是那天唱歌的少年?”李八郎醉醺醺地看了裴昀一眼。 少年笑着点头,眸子清澈,如冰似雪。 李八郎凝视他许久,突然起身到屋角舀了一大瓢水,从自己头顶浇下,将自己整个淋透! 这时正是寒冬腊月,李未闻他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袄,看到他的举动,不由得愣了。 “先生——”杜清昼惊疑地想要上前去阻拦,被裴昀轻轻制止。 “这琵琶,可以修;障眼法,也可以破。”李八郎全身湿透,却毫不介意,“这是珍贵之物,我不能出错,先给自己醒醒酒。” 几个人对视一眼,都露出惊喜的神色。 紫檀琵琶最外面的是子弦,向内依次为中弦、老弦和缠弦——这断掉的,是琵琶的第一子弦,声音低幽纯净,断弦的材质似乎也十分罕见。 李八郎拨弄了一下断弦:“材料是‘风丝’。” 风丝是蚕丝的一种,因为极细如同一缕清风无形而得名。又因为坚韧有弹性,曾在军中被制作弓箭。这种材料极为难得,并不是寻常人家能找到的。 “哪里能找到风丝?”李未闻急切地问。 “长安城有个地方有——”李八郎想了想,“寿王府。” 寿王李瑁是当今最受宠的皇子,容貌秀雅,擅长音律。可是,寿王是皇亲国戚,几个少年与他非亲非故,风丝又如此珍贵,寿王又怎么肯割爱? “你们拿着这个去换。” 李八郎从怀里拿出他一把碧玉笛子,随手扔给裴昀,仿佛这价值连城的赏赐还不如半坛劣酒,“我曾经有一次演奏,寿王很高兴,赐了我一个承诺,说他日需要什么赏赐,只要他有的,尽管开口。” “……” 大叔你人脉要不要这么广啊! 而且,有这种价值连城的赏赐,看起来你还有很多很多吧…… 李未闻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时间不早了,我这就去。”裴昀接过笛子揣进怀里,窗外,残阳的最后一抹余晖被远山缓缓吞噬,暮色中的长安城带着微微的倦意。 裴昀刚要迈出门,只听一声威严浑厚的鼓声从皇城方向传来,随即,鼓点如雨绵延而来。 “不好!” 裴昀与杜清昼对视一眼,脸色都是大变。 鼓声中,一百四十四坊的坊门在鼓声中依次关闭,沉重的闭门声,就像命运之手强悍地合上所有的希望。 大唐实行严格的宵禁制度。除了每年的“上元节”外,入夜之后,金吾卫在城中三十八主道巡逻,不允许夜行。如有违令者,可以当场杖毙。 雪不知何时下了起来,飘落大地惨然无声。来不及了……今夜无法赶去寿王府。而明日卯时,坊门打开时,考试也将同时开始。杜清昼的脸色惨白,命运给他开了这么大的玩笑,兜兜转转到最后,竟然还是惨败在考试尚未开始之前。 “我去。”裴昀站了起来,轻而肯定地说了一句,声音如金玉划过肌肤,有几分凛冽。 “你怎么去?”李八郎将身上的湿衣服拎了一把,“这里是城南,要到城北寿王府,几乎要横穿大半个长安城,必须经过巡逻严密的主道,肯定会被抓住的。” “也许运气好不会被抓住。”裴昀笑了一下,也只有他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我的运气一向还不错。” “不能去!”杜清昼和李未闻异口同声。 “要去,也是我自己去。”杜清昼急忙拦在裴昀身前,一伸手,这才意识到自己掌心全是粘腻的冷汗。 “呆子,”裴昀把他的手掰下来,“你有我机灵吗?啊哈,别忘了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在别人眼里你可是个姑娘家,闯宵禁,别开玩笑了。” “可是……” “明天没法参加考试,你若将来不后悔,我今晚就不去。”裴昀说到这里,声音仍然轻描淡写,但脸上半点笑意也没有。 杜清昼抬起头来看着他。 面对一起长大的、最了解他的朋友,他说不出违心的话。 裴昀不再多说,朝几人略一点头:“卯时之前,我一定回来。” 这一晚的雪夜,是李未闻记事以来最难熬的一夜。 风雪声若有若无,就像飘忽的希望本身。 一会儿她像是听到了脚步声,屏气侧耳凝听,却只是夜猫滚过柴扉;一会儿她像是听到了兵戈相向的可怕声音,惶然到窗边,却只是树枝被积雪压断……漏刻一点一滴地过去,快到卯时了,裴昀还没回来。 “他怎么还没回来?”终于,李未闻鼓起勇气问了一句。 杜清昼的脸色铁青,抿紧嘴唇不说话。 “也许,也许只是被打了一顿,爬不起来了所以没赶回来……”李八郎倒是说话了,但他说了还不如不说的好,“我听说犯了宵禁,要是遇上金吾卫心情好,打个半死也就会放过了……” 四目相对,李未闻与杜清昼在彼此强作镇定的目光里取暖—— 她甚至觉得有一丝亲切感。 毕竟,除了自己之外,只有眼前这个少年看得清彼此是谁。人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现在他们却是“旁观者迷,当局者清”——真实的自己,永远不存在别人的视线里,只存在于自己的身上而已。 为了缓解紧张的心情,李未闻没话找话:“杜欠揍,你怎么这么久才来找我们?” “我被李侍郎禁足了。”杜清昼的目光闪烁了一下。 这一刻,李未闻突然明白了之前那奇怪的感觉从何而来。 平日里李林甫对李未闻的要求并不算严格,有时偷溜出去玩,抓回来也就是训斥一顿,下次该如何照样如何。就算这次李林甫真的动怒将她禁足,想要溜出来,怎样也能想到办法,至少也能设法传个信出来。 杜清昼这么久没有找上门来,只有一种可能—— 他自己不想回来。 在李府养尊处优,随时有人伺候,不用寒窗苦读只需玩乐,这种生活……对于苦读的学子来说也挺有诱惑力?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这种隐秘的渴望…… 想要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想拥有另一种人生。 别人眼中的你是什么样子?你是否知道自己是谁? 李未闻听着窗外的夜雪,想着裴昀此刻奔走在哪条街上,又想起那日张九龄讲《邹忌讽齐王纳谏》时淡如落花的神色。 “人都不想活在别人的视线里,但却也无时无刻不活在别人的视线里。”杜清昼苦笑了一下,“这些天以来,我迷惑过。但是,最终要去面对的……还是自己的人生啊。” 李未闻用力点点头,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最终要去面对的,还是自己的人生。 现在,比任何时候,她都更想说自己的声音,笑自己的快乐,哭自己的眼泪。 大雪一夜未停。 天终究还是破晓了,朝外面看了一眼,李八郎木然摇摇头:“还有一炷香的功夫,要是再不回来,就算能回来,你们也赶不上考试了。” 屋子里彻底陷入了沉默。 沉默中的时间总是流逝得特别慢,但此刻,杜清昼只觉得时间太快了,快得抓不住。 ……半柱香过去了。 雪仍然在下,裴昀没有回来。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终于,一阵浑厚的钟声从承天门的高楼传来,唤醒了沉眠中的帝都。 晨光照亮了初雪,那么无情而明亮,仿佛所有暗夜里不切实际的幻想,都将在这黎明残酷地融化。 杜清昼脸色惨白地摇摇晃晃站起来,一把拉开门,风雪灌进他的衣襟,冰凉刺骨。 他仿佛看到,此刻,尚书省都堂外挤满了前来应试的学生,阶下一片麻衣如雪。大家带着热饭与木炭,前去参加那决定他们一生命运的考试,而这些踌躇满志而稚嫩的面孔中…… 没有他和裴昀。 泪水迅速模糊了眼睛,杜清昼站在雪地里,甚至麻木得感觉不到寒冷。十年寒窗的情形从眼前浮过,如今不仅他无法参加考试,也连累了裴昀……泪水汹涌滚落时,他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觉。 雪地里,一个熟悉的身影由小而大,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裴昀的声音从风雪中传来:“东西我拿到了!” 杜清昼用力睁大眼,为了确定那不是幻觉,他回头看了身边的李未闻一眼。 只见李未闻“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人生与人生如此不同,却又如此相似。你总会为一些梦而年少轻狂,总会为一些愿望奋不顾身,总会为一些美好心甘情愿,总会为一些人红了眼眶。 裴昀的头发上、肩上都是落雪,就像是个滑稽的雪人,他从怀里掏出风丝递给李八郎。那原本是雪白的蚕丝,不知为何染得鲜红,别有一种艳色惊心。 “你受伤了!”李未闻惊呼一声。 这时他们才看见,裴昀的右臂上鲜血淋漓,他仍然笑嘻嘻地:“胳膊中了一箭,没事,拔掉了。” 见几人的神情,他顿时敛容正色:“怎么看我的表情都像看遗照似的,呸呸!我的运气很好有没有?遇上巡逻的金吾卫心情好,这一箭只射在手臂上,没要我的命。” 直到此刻,李未闻才知道那慵懒笑意都是表象,水墨卷轴之下,是力透纸背的书写,一笔一字银钩铁画。 “那你怎么去参加考试?”杜清昼着急地说。 “还有左手啊。”裴昀挥了挥没受伤的左手,“我的左手字也写得不丑,慢一点而已。反正考试从早晨考到傍晚,有一整天呢哈哈。” 说到这里,他突然一声惨叫:“不是吧?天都亮了!要迟到啦!” 这时,清泠泠的琵琶音从李八郎指间传来,大叔呆萌又认真地看着他们:“修好了。”太阳光照在几人身上,暗夜里的迷雾与幻影都在指间融化成水滴。 “……” 裴昀用没受伤的左手一把拎起眼前的李未闻:“你是杜欠揍还是李小姐?” “放开我啦我李未闻!”李未闻怒了。 两个少年对视一眼——障眼法消除了!裴昀放下李未闻,拎起杜清昼。 “干……干吗?”杜清昼愕然。 “跑啊!”裴昀一声断喝,两人冲到门外,朝尚书省的方向飞奔而去。 雪地里留下一串脚印,延伸向冰雪与阳光交织的远方。 七 “今年进士科考试的结果怎么样?爹!”李未闻自从回了家,老是托腮想心事,一天缠着李林甫问几次春闱考试的结果。 “真是女大不中留,”李林甫狡猾地打量她,“你想知道谁的成绩?今天我去尚书省,倒真的听到都堂唱第公榜了。” “快告诉我!”李未闻紧张地问,“他们……考上了没?” 裴昀受伤的手——不知道有没有事? “谁?”李林甫故意问。 “张九龄的两个学生,裴昀和杜辰!” “真不巧,”李林甫满脸遗憾。在李未闻心头一沉时,只听他朗声说:“两个新郎君都是今年登科的红人。杜辰高中了状元,至于裴昀,陛下钦点了探花郎。” “真的?!”李未闻只觉得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终于……他们没有错过梦想。 “高兴成这样?倒像是你自己考了状元。”李林甫露出老狐狸的笑容,“你看上了哪一个?爹给你想办法。” “不用啦!”李未闻大笑着跑出去,现在,她只想抱着心爱的琵琶,弹她自己的调子! 她是俗人,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可是,别人艳羡的目光并不能将谁真正点亮,那虚荣只是转瞬即逝的微光。雪中的小太阳,何曾仰仗谁的注视而发光?真正的光源,只存在于自己身上。 第16章 蜀道难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唐·李白《蜀道难》 一 萧易难觉得自己人如其名,人生艰难到家了,他只想安静地做一个美男子,却被逼着寒冬腊月从江南千里迢迢赶到长安,参加春闱科举。 殿廷上,天子展开手中的卷轴,对着清秀如梨花的少年点头赞许:“萧易难?知易行难,好名字。” 金榜题名时,萧易难十五岁。 科考一向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意思就是说,死记硬背的“明经科”是很容易考的,三十岁考上已经算晚,但是考察诗赋和策问的“进士科”非常艰难,很多人苦苦追求一生都不能如愿。 来自江南名门的他似乎是人生赢家—— 如果没有那个秘密的话。 萧易难一举考中进士,还有机会做探花郎。大唐的探花郎和考试名次无关,只是同榜进士里选出最年轻俊美的一个,在喜宴游园时沿途采摘鲜花,称为“探花使”,又叫“探花郎”。 而同榜还有另一名进士也是十五岁,名叫裴昀。 少年身材修长,眸子里浸透了春雪初融的湖水,笑起来仿佛一天一地的光明都为你敞开。进士们自然而然地都围绕在裴昀身边,欢声笑语不断。 萧易难安静内向不喜欢热闹,总是站在稍微远离人群的地方,也能感受到那种磁石般的吸引力。 长安细雨霏霏,挠在身上像是孩童顽皮的小手。 众人正往前走,突然,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从后面炸开:“我家郎君长得不英俊吗?不年轻吗?凭什么不让他做探花郎?” 所有人都愕然停住脚步,只见一个青衣书童模样的少年拨开人群,架势比寻常人家的郎君公子也张狂几分,双手叉腰瞪着众人。 “……”萧易难立刻想去拉他,却被他大力地一把抡开,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进士们都看呆了,竟然有这么嚣张的书童? 旁边的人将萧易难扶住,好心打圆场:“你家郎君自然好,往届探花郎也是大家推举的,可是,这次圣上已经钦点了裴探花……” “那又怎样?谁说探花郎不能有两个?”青衣书童立刻顶了回去,根本不理会萧易难近乎恳求的目光,中气十足地说:“我告诉你们,没人比我家郎君更适合做探花郎!你们就算有人和我家郎君一样年轻,一样英俊,也绝没有另一样东西!” 萧易难的脸色顿时苍白,不等他开口阻止,书童大声说:“你们没闻到,我家郎君身上有香气吗?” 大家的视线顿时都集中在萧易难身上。 萧易难一张白皙的面孔顿时涨得通红。他从小身上带着淡淡的体香,就因为这,不知道受过多少欺负,一起玩的男孩们讥笑他像个娘们儿似的有香气。问题是,女孩们也没有谁的身上是香的啊。童年的他憋着一口气到溪水里去洗澡,搓得全身都滚烫发红了,那香气仍然在。 从小到大,他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掩盖与生俱来的体香,好比现在,大家都穿一两件薄薄的春衫,只有他以染了风寒怕冷为理由没有脱去笨重的冬衣,就是为了掩盖那香气。 可还是被人发现了。 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被当众说了出来。 萧易难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仿佛有无数嘲笑声在耳际轰鸣,让他几乎站立不稳。 就在这时,一个好听的笑吟吟的声音说:“不错啊,香郎探花,再合适不过。” 说话的人是裴昀。 四周的议论声顿时被压了下来,裴昀转头好奇地问书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嘲风,嘲笑的嘲,风流的风。”书童目中无人地大声回答。 二 这个叫嘲风的书童很快就成了进士团中的风云人物。 不仅是因为他的闹场,让开元二十二年的进士团最终有了两名探花郎,更因为他有一项了不起的本事。 新进士的宴饮,会在教坊里挑选歌伎助兴。位于光宅坊的右教坊能歌,位于延政坊的的左教坊善舞,为新郎君们挑选的都是最好的歌舞者。但这一年,教坊的歌伎全被这个貌不惊人的书童比了下去。 嘲风的个子矮小,脸庞黝黑,站在一群梨花般的进士中间,就像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头。最初他毛遂自荐说要唱歌助兴的时候,很多人都只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态随他去的,他端着琴的样子也难看得很,但他一拨弦,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动人的天赋与纯熟的技艺在这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指尖流淌出来,他抚琴高歌:“蜀道难,蜀道难,问君西游何时还?……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进士们虽是万千人中的幸运儿,但他们也有十年寒窗的寂寞,况且,许多人并不是一次考中的,他们曾品尝过落榜的辛酸绝望、失意的黯然神伤,默默远望过别人春风得意的马蹄,少年清亮如泉水的嗓音在狂欢的宴饮显得如此特别,戳中他们内心曾经的酸楚,更显今日的荣耀。 几场游园宴饮下来,嘲风出名了,比他家的探花郎还出名,进士们口碑相传,甚至有许多达官贵人也专程前来,只为了一聆清音。 萧易难本来是温软的性子,他既替嘲风高兴,也有点担心:“嘲风,你跟我说话不打紧,在外面还是要给人留几分颜面,就像你上次说那个教坊的歌姬弹琴比鸭叫还难听,就有点伤自尊啊。” 窗外一轮明月清皎,屋子里的书童游手好闲,倒是忙了一天腰酸背痛的郎君亲自铺床,也有点伤自尊啊。 “我说事实而已。”嘲风翻了个白眼,抓起一粒樱桃就往嘴里丢,“我本来就是要名扬天下的人,我的歌唱得比他们都好!你啊别那么老实,没有我保护你,不知道外人要怎么欺负你!” 萧易难手里一顿。他从小一直因为体香而自卑,这一次嘲风在众人面前把他的秘密嚷出来,他当时连死的心都有了,谁知道—— 并没有预想中的嘲笑声将他淹没,这就是所谓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吧? 他永远忘不了那天,裴昀满不在乎地微笑:“孔子写《幽兰操》,说‘兰之猗猗,扬扬其香’,幽然体香是君子之守,有何奇怪?”其他进士有人点头称是,有人在做自己的事情,大家并没有那么介意,或者说,大家并没有他自己想象中那么介意。 那一刻他几乎要落下泪来,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年来他在谈笑的人群中捂紧自己的沉闷孤僻,不敢与任何人靠近的寡言谨慎。其实困扰他的,不是体香,只是因为“不同”而自卑的心而已。 秘密既然敞开了,反倒将他多年的心结解开了。 嘲风是因为太了解他,才会用这种看似粗鲁轻率的方式来帮助他吧? 萧易难眼中流露出温暖的神色。他一直把小他两岁的嘲风当弟弟看,可如今,谁照顾谁还真说不清。 但他的感动没持续多久,只见嘲风狼吞虎咽地吃完樱桃,把手一擦,毫不客气地滚到他刚铺好的床上去睡觉。 萧易难看着被占了大半的床,有点为难地愣了半晌,委委屈屈地蜷在床角,吹了蜡烛。 黑暗中,突然听嘲风清晰地说了一句:“明天的宴会,闻名天下的大乐师李八郎要来。我一定要赢过他!”少年的话语中,有种志在必得的傲慢,却也掩饰不住一丝紧张。 萧易难莫名有点不安的感觉:“……李八郎?” 三 长安的春色最为清丽,曲江的宴饮最为奢华。这天,所有人都比往常更多了一份期待—— 听说李八郎会来。 李八郎原名衮,字慕下,也被百姓们亲切地称为八郎。他平时深居简出,很多新进士都没见过他,却都听过他“天下第一琴师”的名声。 大唐文坛风气开放疏狂,进士中有人敞开了衣襟饮酒,有人大笑对诗。萧易难一向矜持,还是谨然端坐着。这时,旁边突然有人拍了他一下,只听对方笑嘻嘻地说:“萧探花,崔墨笛带来的表哥长得倒是和你有几分像!你看那边!” 进士崔墨笛出生将门世家,形貌英武,今天他还带了个表哥来参加宴饮——那个表哥的衣着实在太不起眼,一身酒气落拓,倒像是哪里路过吃白食的。最初进来的时候,排坐席的主酒郎不好薄了崔墨笛的面子,勉强给表哥安排了一个最末的位子。那时萧易难也没留意对方。 此刻循着方向看过去,他却是一怔。 只见灯下那个衣着寒酸的表哥脸庞苍白、轮廓如故,一时间竟让他觉得莫名的熟悉。 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 旁人也就是谈笑几句,萧易难却愕然盯着角落良久,微醺的酒意冲上额头,眼前有些朦胧,他一时间更加恍惚。 “唉,我考了十年也没考中,明年就不去了吧。”中年人两鬓风霜,语气满是无奈,却也有几分不甘,突然像是下定了决心,“罢了罢了,就最后再去一次!” 花开花落又一个十年过去,老翁不知有过多少个最后一次:“不甘心,我不甘心啊!怎么会考不上?我祖上可是出过状元的啊!” 几片树叶飘落下来,像是叹息。 老翁那青筋暴露的枯瘦手指,狠狠抓住他的手臂:“我怎么会考不上?” 那几句话带了铁锈的味道,像是人生被某种东西锈蚀,生疼,震得萧易难猛然一惊,酒醒了大半。 他环顾四周,大家都在如常饮酒,什么也没有发生。刚才的醉意中,脑海里为什么会有这些景象? 他微微颤抖着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却没能压惊。 那景象太为真实,仿佛就刻在心头梦里,夜夜萦回。这一瞬间,他想起了“一枕黄粱”的故事,有个念头令他悚然心惊。少年金殿上,打马长安街,这些东西……是真的吗? 想到这里,萧易难用力地掐了自己一把,痛! 疼痛终于让他冷静下来,刚才那些迷迷糊糊的胡思乱想也消失了,眼前的情景都是真实的。乐师的歌,舞者的裙裾,觥筹交错的杯盏,全是真实的。 不知是谁失望地说:“那李八郎,看来今天是不来了!” 嘲风也觉得无聊:“我来唱一首给各位助兴吧。”席间顿时传来一片叫好声。 少年有清如溪水的好声音,他先唱了一首:“晨兴步北林,萧散一开襟。复见林上月,娟娟犹未沉。” 座中气氛正高时,他手中弦音一转,却是低沉浑厚的音律如雨前云层而来,这一曲他唱的却是:“楚江长流对楚寺,楠木幽生赤崖背。临谿插石盘老根,苔色青苍山雨痕。” 古弦清音中,突然间,有个微微沙哑的声音接了下去:“高枝闹叶鸟不度,半掩白云朝与暮。” 座中一下子鸦雀无声。 进士们诧异地将目光投向最末座那个不起眼的青年,轻慢的神色缓缓从他们脸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震惊。 青年没有抱琴,只随手拿着一支筷子在碗沿敲击而歌:“月明忽忆湘川夜,猿叫还思鄂渚秋。看君幽霭几千丈,寂寞穷山今遇赏。” 少年嘲风的琴歌就像长安的春色,无论晴雨,无论悲喜,都是蓬勃着怒放的——那是属于少年拼命奔跑的脚步,用尽全力地给予。因为成功的道路上太多辛酸,所以迫不及待要把那些花儿盛开给人看。 但那个声音不是。 你甚至无法说清楚那是什么味道,温暖的,或者微凉的,你分不清,但它能击中你的灵魂。某段记忆、某种思念在声音中苏醒,让人想微笑,想痛哭,想抱住最好的兄弟大醉一场,想不管不顾地去一次远方,想温柔携着某个人的手直到地老天荒。又仿佛少年时所有的梦想,都在歌声中得到了报偿。 一曲终,有人怔怔地回不过神来,有人的泪落在酒杯里。 不知道是谁脱口而出:“李八郎!你是李八郎!” 只有李八郎,能有这样的歌声。 四 嘲风一连几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萧易难心里着急,又不知道该怎么劝他。那晚李八郎一出现,高下立现,少年引以为傲的琴音与歌喉,瞬间黯淡无光。 “先吃点东西。”傍晚时,萧易难把饭菜端进来。明天一早,就是他杏园探花的日子,他却放心不下嘲风。 “不用你管我!”嘲风一把拂开他的手。 “……”萧易难不擅长安慰别人,只有如实说,“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何必去争那口气,身子要紧。” “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幸运儿,又怎么会知道我的耻辱!”少年霍然站起身,一把将饭菜掀翻在地上,脸孔涨红,“你天生会读书,十五岁就金榜题名考中进士,我呢?始终是被人嘲笑的!” 萧易难站在一地狼藉中间,温润的眸子惶然无辜,半晌才挤出一句:“还……还有一壶酒。要喝吗?” 他的手上还拎着一壶酒。 “……” “要喝吗?” “……笨蛋!你这个笨蛋!”嘲风突然怔怔地泄了气,胡乱伸手往脸上一抹,满脸都是眼泪。 “喝酒吧。”萧易难的脾气好得不像话,把酒壶递给嘲风,自己弯下腰来捡摔碎的碗。 嘲风赌气地一把揭开酒壶,也不用杯子,仰头就往喉咙里灌。烈酒一口口地下肚,整个胸膛都热了起来,那些不甘、不服、嫉妒,全都在胸口汹涌翻滚。眼前视线晃动,脑子里浮出自己的爹那不屑一顾的眼神,以及那刺伤过他年少的自尊的话语——“你天生不是读书的料,不用读了”……以及娘怜爱的声音:“你喜欢琴歌?天下最好的乐师是长安李八郎。” “哎,别喝这么快!”萧易难想要阻止时,已经晚了。 一大壶酒几乎见了底。 嘲风的酒量本来就很差,喝得又急,此刻眼神迷迷蒙蒙的,酒壶也从手里掉落下去了,摇晃着抓住萧易难的肩膀,开始发酒疯:“你算什么啊?” “呃……” “你算什么啊?李八郎!我一定可以唱得比你好!” 萧易难正想纠正说我不是李八郎,我是萧易难,可少年散乱而挑衅的目光落在他的面孔上,又让萧易难有点困惑——自己真的,长得那么像李八郎吗? “李八郎,我一定可以唱得比你好!李八郎……” 声音渐渐低下去,突然间萧易难手臂一沉,原来嘲风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脑袋耷在了他的臂弯上。 不会喝酒还这样喝法,真是任性啊……萧易难苦笑,把嘲风连拖带拽弄到床上,为他脱下靴子和外衣,盖好被子。 忙碌时眼前突然一阵晕眩,萧易难也坐倒在床上,头疼得厉害。 这些天来他一直休息不好,莫名熟悉的场景纷至沓来……梦里,雄心万丈的少年背着行囊经由川蜀到长安,然后少年变成了中年,两鬓微霜一坐就是整天,什么也不说;中年变成了老翁,秋意漫过肌肤,几片树叶无声掉落。 一会儿是李八郎在唱“高枝闹叶鸟不度,半掩白云朝与暮”,一会儿是嘲风清亮如水的歌声“复见林上月,娟娟犹未沉”,一会儿似乎有个女子吟唱“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这些声音像是湖面的浮叶,打着转儿,在梦的漩涡里渐渐沉入黑暗。 昏昏沉沉的梦中,仿佛有个声音在问他:“你们的秘密,还能藏多久?户部不日就会核对卷宗,你不怕吗?!” 萧易难浑身一震,睁开眼睛。 整整一夜竟已过去。 天不知何时亮了,晨光泼进窗来,明晃晃的。 他后背全被冷汗湿透,惊惶地环顾四周,如同劫后余生般重重喘着气,随后,目光落在嘲风孩子般倔强熟睡的脸上。手迟疑地向嘲风伸过去,想要叫醒对方,快要抵达时却又猛地缩回来,脸上浮现出愧疚的神色。 “……对不起。” 没有惊动睡梦中的嘲风,他换好衣服,轻轻推门出去。蜀锦长衫更显得眉目如画,只是脸色格外苍白。 这天清晨,在前往杏园的途中,萧易难没有直接去朱雀门,而是拐角转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里。 他做了一个决定。 五 杏园探花是进士活动里最热闹的庆典。年轻英俊的新科探花郎遍寻长安名园,沿途采摘鲜花,若是摘的花不够缤纷鲜美,或是被别的进士抢先摘了好花,还会在随后的宴饮中被罚酒。 嘲风匆匆赶到朱雀门外时,一群春色满面的进士们都早早地在等待了,人群中却没有萧易难的影子。 有人一眼看到了他:“嘲风,你家郎君呢?” “我也在找他,一大早就没看到他!”嘲风着急地说。今日早晨他醒来时,屋子里空空如也,没有萧易难的人影。一直以来,萧易难去哪儿都带着他,从没有一言不发自己离开的。昨夜的酒壶还歪斜躺在地上,一缕残酒顺着壶口淌下来。萧易难向来很爱整洁,书桌、床、屋子都会收拾得干干净净,这次却连脏污的地面也没管就出门了。 嘲风心里突然就有种不安的感觉。 “萧探花怎么还不来?”等了又等,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别是忘了大事。要罚酒!” “他可不像是个会迟到的人,奇怪……” 裴昀略一沉吟:“应该是有什么事吧,再等一等。” 嘲风焦急地踮脚张望。又等了两柱香的功夫,终于,远处走来了熟悉的身影! “你一大早干什么去了?”嘲风冲上去一把抓住萧易难的胳膊,“知不知道我很担心?” “对不起。”萧易难低头看着少年,这句对不起里似乎还有愧意,却看不真切。嘲风总觉得今日的萧易难和平时有些不一样,突然,他鼻子动了动,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对方的衣襟里传来醇郁的酒香,几乎掩盖了那与生俱来的体香。 萧易难目光闪烁了一下:“嗯。” “你喝酒干什么?”且不说今天是杏园探花的大日子,应该清醒整洁,平时萧易难也根本不爱喝酒。 “我……”萧易难犹豫了一下,低声说,“壮胆。” 进士们在后面催促得急了,萧易难突然伸手为嘲风理了理衣襟,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便走。 嘲风一愣,小跑跟了上来。 “我们去探花,你跟着干什么?”裴昀挑挑眉。 “我……我替你们搬花!”嘲风亦步亦趋地跟着萧易难。 长安城的春色妍丽,海棠,杜鹃,山茶,丁香,玉兰,石竹……各色鲜花被采摘下来捧在怀里,两位探花郎长身玉立,倒分不清是人在衬花,还是花在衬人。 路过户部时,萧易难朝里面望了一眼:“听说户部庭院里有上好的牡丹,不知是真是假。” 他们采了这么多花,独缺国色天香的牡丹。 “户部侍郎谢渊是有名的铁面官,又很小气,”裴昀挠挠下巴,开玩笑地哈哈一笑,“要不,我翻墙进去看看?” “我敲门去。”萧易难腼腆微笑,“若能采到牡丹,便不虚此行。” 阳光分明是温暖的,照在萧易难的背影上,却显得冷。 嘲风一怔,想要喊住他,却见他已经跟着守门的小吏走了进去,朱红色的大门吞没了熟悉的身影。 “怎么了?去采个花而已。”裴昀好奇地看着嘲风难看的表情,顺手揉了揉少年的头。他的个子比嘲风高出许多,这个动作居高临下十分顺手。 嘲风回头对他怒目而视——逗弄小狗呢? 谁知裴昀似笑非笑:“手伸出来。” “干什么?”嘲风额头青筋直跳,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你自己说来帮我们搬花的。”裴昀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理所当然地将鲜花递给他,嘲风躲避不及,被花撞了个满怀。 这时,一块玉佩从少年腰间倏然滑落,掉在地上。 裴昀俯身把玉捡起来,却没有急着还给嘲风。 嘲风脸色一变,伸手就要去抢:“还给我!”可惜裴昀身材修长,手臂也长,他够不着。 “浑蛋!”嘲风一拳猛地朝对方腰间打过去,裴昀侧身躲开,“哎哎,脾气真大。”说话间好整以暇地对着阳光看了看手里的那块玉,“这块玉是你自己的?” 玉上刻着一个银钩铁画的“苏”字,这个字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写的。 嘲风的身子微微发抖,愤怒的神色里渗进了一丝惊慌。 裴昀看了一眼“户部”的牌匾,收回目光。他身上弥漫着淡淡的糕饼香味,和萧易难身上清雅的体香不同,更多了一份世俗烟火的温暖味道,“是萧探花想要参加考试,还是你让他顶替的?” “你……你胡说什么?”嘲风后退两步,声音哆嗦得像从冰水里捞出来的。 “我今日一早就觉得奇怪,你们两个人的神情不对,像出了大事。刚才揉你的头发我就更奇怪了,你的幞巾虽然质地只是粗布,但垂下来的布角上有明显的“众”字形折痕,自己梳头的话这种梳法可不方便——说明平时有人给你梳头,只有今天没有。况且,你的手,细皮嫩肉连半个茧子也没有。呵呵,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来。” 他扬了扬手里的玉:“听说江南苏家乃天下名门,这一代的三公子不爱读书,十分顽劣,脾气也很大,果然百闻不如一见。” 这几句让嘲风的脸色煞白。 终于还是被人发现了…… 嘲风咬紧嘴唇,少年的眼睛藏不住心事,表情已经是最好的答案了。 “你准备去告发我们?”嘲风死死盯着他手里那块玉。 没错,他是江南苏家三公子苏嘲风,而萧易难是他的书童,从小到大,没少帮他写作业糊弄教书先生。苏三公子不爱读书,又不能不来参加科举,于是来长安的路途中他想了个主意,让满腹经纶的书童萧易难做主人,他自己做书童,可以逃掉那场他根本没兴趣也考不上的考试。 考生假造“家状”是大罪。大唐每年科举开考之前,大家都需要到尚书省报到,再将“家状”交到户部审核。“家状”的内容有生辰八字、年龄籍贯、样貌特征以及祖上三代的名字和为官情况,不如实填写的,都会被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此前有隐瞒父母的孝期,或是商人之子试图蒙混参加考试的,有被投入刑部大牢的,也有被廷杖处死的。 萧易难为人奴仆,是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只要事情被追查,不仅萧易难难逃牢狱之祸,连苏嘲风也会被牵连。 “别这么紧张。”裴昀随手将那块玉扔给他:“我才懒得去说别人的事。况且,进士团里若是没有萧探花作伴,我自己一个人摘花,无聊死了。” 接住那块玉,平生第一次,嘲风觉得眼前这个家伙看着也没那么讨厌。他愣了愣,正要说什么,突然,一阵喧哗声从里面传来。 火光从户部阁楼上方腾起,将长安的春色镀上了一层血红。 “失火了,快救火!” 裴昀脸色一变,他与嘲风对视一眼—— 嘲风愣了愣,有个念头骤然在他脑子里炸开,几乎让他站立不稳! 户部收藏了所有考生的家状,明日就要核对卷宗…… “快开门!”嘲风疯了一样冲上前拍门!可是里面已经乱作一团,没有人来应。 只听裴昀呵斥了一声:“嘲风!”少年已经不管不顾扔下所有的东西,爬上了墙,小时候顽劣爬树的本事派上了用场。从高墙上翻下来,嘲风顾不得腿上疼痛,便朝火焰烧起的地方冲去—— 阁楼浸淫在一片火海之中。 火焰里的一切都是扭曲的,卷宗轻如雪花在红色的火光里飞舞,化为灰烬,嘲风大声喊:“萧易难!萧易难!” 别做傻事啊! 你在哪里?快出来…… 滚滚烈焰中,突然有人喊:“谁在那里?!”嘲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一拳打在肚子上,痛得他五脏六腑都扭在了一起,随即眼前景色迅速旋转倒置,他已经被人摁倒在地! “抓住了!” “带出去!” 人声纷杂,嘲风突然明白,他是被赶来救火的侍卫当成纵火犯了!他大声喊:“混蛋,快放开我!我没有纵火,里面还有人!你们快去救人……” 整整一个时辰之后,大火才被扑灭。 幸好有巡街的金吾卫赶来一起救火,才将火势控制住,没有蔓延成更大的灾祸。只是户部阁楼所藏的户籍卷宗被烧毁了不少,包括很多考生的家状。早春原本不是物燥容易起火的季节,能烧起来多半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人呢?里面的人呢?”被金吾卫制服的嘲风嘶声喊。 “老实点!”带头的金吾卫不耐烦地喝叱,“什么人?我们清点过了!白天阁楼里就两个看守,起火时都逃了出来。” “那有没有……尸体?”嘲风说到最后两个字时,停顿了一下,艰涩得几乎无法说出口。 金吾卫一脸莫名其妙:“没有。”随即不耐烦地补了一句:“都清点过了。”嘲风顿时松了口气,这才感觉膝盖火辣辣的疼,几乎站不住。 “你有纵火的嫌疑,先去刑部大牢里呆着,等提审吧!” “胡说,你们有什么证据?!”嘲风拼命挣扎。领头的金吾卫做了个手势,立刻有几个人来搜身。 “混蛋!谁准你们搜身的?我身正不怕影子歪,半夜不怕鬼敲门……”嘲风的大骂突然停住。 只见搜身的金吾卫从他腰间扯下一个小小的锦囊,打开来—— 松蜡? 金吾卫将蜡丸掰开,一股松油的味道飘了出来。 嘲风愕然呆立。他身上怎么会有这种引火的东西? 他出门时压根儿没有带松蜡在身上,他记得清清楚楚。是什么时候被人放在身上的?有个难以置信的念头如火光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 那时,萧易难为他理衣襟时,在他腰间拍了一下。当时他心里有事,并未留意。 不可能!不可能…… 仿佛整个人被冰水浇透,又像是烈焰一直灼烧到了胸口,要将他一直以来相信的东西焚烧为灰烬。 “走!”几个金吾卫粗暴地将嘲风扭起来,向前推攮。 “这件事有误会!”裴昀焦急想要去阻止。之前,正是他在紧急的情势下迅速叫来了附近巡街的金吾卫前来救火救人,才阻止了火势扩大。 ——新进士的文辞华章名动天下,但比起体力,与训练有素的金吾卫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铁证如山,带走!”领头的金吾卫一声令下,“有冤到衙门里去申!” 一把寒光闪烁的长戟拦在裴昀面前,让他顿时收住脚步。锋利的刃口与他的脖子只有分毫只差,神色冷峻的金吾卫面无表情执戟而立。若他再前进半步,便会血溅当场。 嘲风愕然一回头,只见萧易难站在远处,静静抱着牡丹花,神色复杂地看着他。 “你,”嘲风艰涩地问,“……没事?” “我能有什么事?”萧易难还是那样温柔腼腆的模样,“我进来采牡丹花,已经采到了。” 嘲风只觉得四周的嘈杂声都在渐渐远去,耳边嗡嗡作响,只有萧易难的声音那样清晰:“这是我的书童,是我管教无方,请让我跟他说几句话吧。” 春寒一直沁到了骨子里,萧易难的脸近在咫尺,耳边低低的声音却那样陌生:“每个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或迟或早,不可推卸。 “嘲风,你说羡慕我,其实我才一直羡慕你。你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所以你拥有任性的权力,也可以随时玩世不恭的放弃。放弃考试、放弃顾虑、放弃……别人的人生。 “你让我伪造家状参加考试,就把我的人生随手丢弃在你一时冲动中了。你明白吗? “我拥有的东西不多,我只想留住属于自己的那一点东西。对不起。” 嘲风死死盯着他的脸,一字一字地说:“我不是读书的材料,我自小被人瞧不起,这些我都不在乎。 “我一直以为,就算全世界抛下我,背叛我,你也会跟在我身边。” 苏嘲风虽然是苏家三公子,却从小过得憋屈。他娘原本是舞乐坊的歌姬,天生清亮柔美的嗓音,修长洁白的手指抚琴如天籁,让当时的苏公子一见钟情带回家中。以她的身份,嫁入名门苏家自然比别人多几分艰难。嘲风小时候,连府里那些有点地位的老管家,也敢对他呼来喝去。 只有一个人从不另眼看他…… 萧易难。 跟在他身边的书童萧易难,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子,被当年的苏公子和夫人捡到,因为性格温厚,便跟在嘲风身边伺候。除了自带体香这点与众不同之外,萧易难几乎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孩子,聪颖耐劳,十分懂事。 见他无名无姓的可怜,苏公子就让他跟了夫人萧玖歌姓萧,取名萧易难。 两人一起长大,名为主仆,实为兄弟。 “即使你不设今日的陷阱,我也自会承担该承担的事,保护该保护的人。”嘲风一字一字说得清晰,仿佛牙关里咬紧了鲜血,“我也许任性,却也有血性。” “那真是对不住,” 萧易难的眸子里带着朦胧的雾气,微笑深邃莫测,看不清真情假意,“我做事不喜欢冒风险。” 六 被关押在大牢的日子,就像突然被人将头摁进了泥水沟中。 曾经,败给李八郎的时候,嘲风觉得生活已经不能更坏,当灾难真正来临时,他才发现之前的牢骚有多么可笑。四周是暗无天日的潮湿,身上带着沉重的铁镣,连发霉的饭食也能让他狼吞虎咽——因为太饿了,每天只有一顿饭。只有正午的时候,会从头顶的小窗透出一丝丝亮光。 让他无法接受的,不仅是当下的处境,还有害他身陷牢狱的那个人。 萧易难为什么要背叛他? 他想过千百次,在黑暗里无数次地伸出手,却触摸不到一点点当初的温情,为了自保,人心可以变得完全陌生……最初的确是他做错了,但是如今,两个人谁又错得更多,谁又走得更远更绝情,却是无法分清了。 万念俱灰中,不知道是谁托狱卒送来了一本曲谱。 这个时候还有谁会关心他? 在比死更难熬的漫长的牢狱生活中,嘲风借着每天正午那一点阳光,将曲谱牢记于心,然后在黑暗中独自哼唱。 他手中没有琴,但是潮湿的空气里像有一把无形的琴,与他的灵魂一起拨动所有的痛苦绝望、无边的黑暗、未卜的前途,以及……头顶那一点微弱却倔强的亮光。 身在福中的时候,他有很多抱怨;真正地身处绝望,他反而沉默了。 整座牢狱里,别的地方都有哭叫、求饶、咒骂……他在最开始也大声喊冤拼命摇晃着铁门,后来渐渐安静下来。除了偶尔传来的歌声,没有其他的声音。 被抛弃在黑暗孤独中的嘲风仿佛只是一颗小小的石子,存在于天地荒野,时而静默,时而歌唱——没有人在意他,他也不必在意别人的目光。只用低吟浅唱抵挡时光的洪流,和内心的虚妄。 日子一天天过去,嘲风从没想过,自己还有沉冤得雪的一天。 这天,看管他的狱卒喜气洋洋地进来,说:“恭喜了,可以出去了。” “出去?”嘲风茫然地抬起头,一时间没有听清楚对方的意思。 “刑部已经审理清楚,在萧易难的房间里搜出了纵火的证据,现场目击的人证也找到了。” 事情……竟终究还是水落石出了。 走出牢狱的时候,嘲风一时间适应不了明亮的阳光,不由得眯起眼睛。几个金吾卫跟在他身边,态度却与之前大不相同,恭恭敬敬地领路:“这边请。” 圣上听说了他擅于琴歌,又因为这一趟牢狱之灾对他有了印象,便传他上殿演奏。 在金銮大殿中,嘲风已不再欣喜若狂。他经历过生死,经历过比死更冷的背叛,如今站在光明之下,他不再是曾经那个轻易能被摧垮的少年。 在七弦琴边坐下,他的手指已经许久没有抚琴了,起音有些生疏艰涩,让龙椅上的天子皱了皱眉头。 但琴音渐入佳境,这首曲子已经在灵魂里弹奏了千万遍。弹琴的少年分明是沉默的,可正因为这沉默,让他突然开嗓的歌声如同石头里开出的花,有种丰沛惊心的力量—— 那是掷地有声的绝望,那是掷地有声的怒放。 “为什么读书考进士就光宗耀祖,乐师歌舞就被你们视为下九流?” “别人的偏见而已,不必在意。” “你们读书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我不读书也能做到!” “嗯,小风一定能做到,我相信。” 如今,他登上了天子堂,却只想要回曾经的时光。 有萧易难一起并肩读书弹琴欢笑的时光。 可这时光——永远不可能会来了。灰飞烟灭的,何止是一段回望,无声熄灭的,何止是一段火光。如今只剩他在暗夜里翱翔,哪怕用嘶哑的灵魂歌唱。 一曲唱完,蓬莱宫中的大殿仿佛也微微震颤。 鸦雀无声的寂静之中,只听清晰的掌声从上方传来,天子赞许:“好琴,好歌。” 嘲风胆子极大,在天子面前也不例外,他不亢不卑地说:“我只是得了一本好曲谱而已。” ——这一瞬间,他突然很想知道,是谁在他最绝望的时候,送了这本曲谱给他? 天子非但没有怪罪,反而露出了了然的微笑。旁边的太监喜笑颜开:“少年郎,你可知你刚才弹唱的曲子,曲谱是谁写的?” 圣上大笑从宝座上走下来:“哈哈,朕这首曲子谱了也有半载之久,却是第一次有人唱得如此之好。” 李隆基多才多艺,喜好音律,不仅命令翰林院创作句式长短不一的“新曲”编入教坊,还亲自创作谱曲,供内教坊演奏。 原来,这本曲谱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圣上。 “曲如天籁,才华横溢,赐白玉古琴一把,夜光杯一对。” 七 自从在蓬莱宫中凭借一曲琴歌获得天子赏赐,嘲风渐渐有了不逊于李八郎的名声。达官贵人的邀请,金银奇珍,名声与地位……都接踵而来。 少年时的梦想,似乎终于实现了。 曾经,他爹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说他天生不是读书的材料。那时,他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做出些什么。现在,他做到了。 苏家的子弟——嘲风的堂兄弟有好几个考中了进士,那时叔伯们脸上有光,他爹嘴上不说什么,心里想必也是介意的。连他身边的书童萧易难也会读书,那些议论的下人说‘苏家高门清华,连书童也出口成章’,只有三公子……唉,怕是个废物。 “我爹啊,那时对我从来不抱希望,也从来不管我,”嘲风醉醺醺地拎着酒壶,自嘲地大笑,“无论我做什么,他都无所谓——从小到大在他眼里,我和透明的差不多。” “哦?”坐在他对面和酒友挑挑眉:“宠你疼你,未必就要一天到晚盯着你。” 说话的人是裴昀。 户部失火一案能查到水落石出,也离不开裴探花再三奏请重审。对这份厚情,嘲风嘴上不说什么,心里是感激的。对这个懒洋洋的家伙也就与别人不同,许多平时不说的话,在酒后对着这人也就说了出来。 “嗝。”嘲风打了个酒嗝,“不用安慰我,也不用替他找借口。” “无论是谁,若他一直将目光凝视在你身上,不仅会丢失他自己的人生,也会丢失你的人生呢。”裴昀喝酒极为潇洒,说话也是。 “呵?”这下嘲风听明白了,他恨恨地将酒壶摔到地上,“他要是真的在乎我,就不会断言我不是读书的材料,不用读了!” “哎哎,脾气还是没改。你爹说你不是读书的材料,一点也没说错。”裴昀好奇地凑过头来,“他说一个事实,你那么生气干吗?” 面面相觑,嘲风没料到他突然来这么一句,一下子气得怔住。于是他愤怒地脱口而出:“你没有被自己的爹这样说过,你又懂什么?” “我的确没有。”裴昀的声音仍然是笑着的,“我没有爹。” 嘲风一怔,半晌才从唇间吐出几个字:“对不起。” 裴昀径自将杯中的酒喝干,神色怡然看不出情绪:“听说你爹苏幕是江南名士,参加科举也没考上,只寄情于山水,狂放不羁。 “他说你‘天生不是读书的料’——说明你像他,你那么介意干吗?” 嘲风正要去拿酒樽的手,突然僵在半空中。 他只想着苏家祖上出过状元,历代都有进士金榜题名,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爹说“你不是读书的料”可以有这种解释;他也是头一次意识到,从不管束他,未必是轻视他。 少年的眼底渗出血丝,半是因为醉酒,半是因为哽咽:“可我还不如一个书童!他给我的书童都认真取名字,却随便给我取名字叫嘲风,说嘲笑的嘲,风流的风。我就是个笑话!” “原来你最在意的是这个啊。”裴昀看了他一眼,“拜托你多少还是读一点书——龙生九子,第三子名为‘嘲风’,你爹望子成龙的心情,与其他的父母可没区别。” 苏嘲风怔着许久没有动,眼泪突然流了满脸。 八 长安春色如画,嘲风却打算回一趟江南。 他将行李打包好,临出家门时是冬天,家中的爹已经抱着手炉取暖了——曾经那个精力充沛,潇洒游历四方,冬天也穿着薄衫在庭院里喝酒唱歌的男人,不知何时老了,怕冷了,也……走不远了。 这些年来,他有太多的倔强与自尊,从不曾多问过什么。如果还能选择一次,他一定不会让萧易难伪造家状来长安参加考试,而是与自己的爹去喝一杯酒,父子临雪对饮,说一些平时不曾说过的话。 打着包袱的嘲风刚迈出门,才发现少了什么,原来,把随身的琴忘了。 以前这些事都是萧易难为他打理的,琴身擦拭得一尘不染,用绸布包好,现在,这些事情他只有自己动手。 嘲风望着琴,心情突然低落了下来,回家的喜悦也被冲淡得所剩无几。 长安街道平整如棋盘,早春料峭的冷风一吹,让人的头脑更加清醒,但越是清醒,就越茫然。胸口仿佛有个洞空空的,被冷风一灌,生疼。 “怎么?要走了也不道别一声?”熟悉的声音让嘲风抬起头来,眼前是一身白衣的裴探花,左手拎着冰糖莲藕,右手拎着桂花糕,似乎刚从哪个糕饼铺子出来。 “我走了,又不是不回来。”嘲风笑了笑。 “去看看萧探花吧。” 裴昀的一句话让嘲风猛地停住脚步。 少年如同雕塑般沉默许久,缓缓摇头:“不去了,见了面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在狱中病了。” 裴昀眸光闪动,眼里有一轮残碎的月亮,说不出的苍凉,“离开长安之前,至少去见一面吧。” 嘲风曾在狱中度过艰难如死的时光,他以为自己这一生绝不会再来这地方。但他还是来了。 他以为自己可以冷淡地对待,他以为自己可以狂怒地指责,但是,当他一眼看到躺在稻草上病骨支离的萧易难时,眼泪突然不受控制地汹涌滚落下来。 萧易难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 那秀雅的面庞深深地凹陷了下去,被锁链锁住的手腕骨骼凸出,瘦得可怕,稻草上还有暗红的血迹。 听到脚步声,萧易难睁开眼睛,等看清了眼前的人,他的目光亮了一瞬,像是烛火即将熄灭之前最后跳动的微光。 他吃力地撑坐起来,嘲风慢慢地走上前去,朝他伸出手。 萧易难一怔,也缓缓伸出手……两个少年的手握在一起,萧易难的手冷,嘲风的手暖。 一阵压抑的咳嗽声从萧易难唇边溢出来,这些天的牢狱之灾让他形销骨立,只有温润乌黑的眼瞳一如往昔,在苍白的脸上显出一丝生气。 “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嘲风狠狠握着对方的手,仿佛要将温度和生机嵌入对方的血肉之中,“你既然说了要留住属于自己的东西,你就好好的啊!弄成这样算什么? “你给我好起来!等到出狱,等到我们一起回江南!”嘲风突然爆发出大哭,“我们说了要一起来长安,一起回江南的!” 在对方声嘶力竭的哭声中,萧易难眼睛里又浮现出当初的愧色。不知道是否因为牢狱中阴冷潮湿,连他身上的香气,都淡了许多。 “对不起。”良久,他只说了这三个字。 这也是嘲风的意识陷入黑暗之前,最后听到的三个字。 嘲风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几个刑部的官差在床前,看到他醒来,一个人走过来说:“你没事了吧?昨天犯人萧易难趁你探视的时候打晕了你,从牢狱里逃走了。” 逃走? 嘲风的心头猛地一跳,像是有根弦突然断了。并没有再次被背叛的愤怒,他的第一直觉只是不可能…… ——萧易难已经病成那样了,怎么有力气从狱中逃走?难道,自己看到的那些情形,又是那个人假装的?他又一次被骗了? 晨雾笼罩了长安,也笼罩在少年心头。 心有不甘的嘲风再一次回到牢狱中,想要找出蛛丝马迹的线索。 看守的狱卒没好气地说:“谁知道那个犯人这么能装?前日里还病得厉害,夜里咳血昏迷不醒,牢头给叫了大夫过来,说是活不了几天的,但昨天你来探视,结果我来的时候就看到你倒在外面,牢里没了人影!” 咳血? 嘲风想起当日他探监时,稻草上那暗红的血迹,整个人像浸在了冰水中,一颗心倏地沉下去……没有报复的快感,只有钝痛。 他真的逃走了?以现在他的身体,能逃到哪里去? 另一个狱卒路过,看到苏嘲风,突然笑嘻嘻地停住脚步:“你是以前在那间牢房里待过的?” 嘲风也认出了对方来——是以前看管过自己的狱卒。 “哦,你说昨天逃走的犯人的事?我也觉得这事儿蹊跷,我还从没见过那么说话文绉绉、脾气好的犯人呢。听说他是纵火犯?怎么看也不像啊。他第一次来的时候,穿戴得整整齐齐,一派贵人的模样呢。” “第一次来?”嘲风皱起眉头。 “是啊,那次他给了本破书让我给你。” 嘲风如遭雷击,冲上去一把抓住狱卒:“你说什么?他来过牢里?书是他给的?” “是啊,你……你干什么?”狱卒显然被他吓了一跳,“本来我是懒得麻烦的,看他样子和气,就替他办了。” 狱卒掰开少年的手,嘴里嘀咕着匆匆走开了,只扔下呆若木鸡的嘲风站在原地。 牢狱里的烛光残弱,冷意一直刻进了骨髓,可是又有热气要从眼眶里喷薄而出。 许多的画面在脑子里迅速闪过:曲谱是皇上写的,萧易难的认罪书上坦承了纵火和假造家状的一切罪行,裴探花再三奏请重审案情…… 他从监牢里干干净净地走出去,洗清了纵火的冤情; 他在金殿上让圣心大悦; 他的书童犯下伪造家状之罪,他却丝毫没有受牵连; 环环相扣,这是一个布局,为了保护他而以退为进的布局! ——他受冤入狱,洗清冤情之时便先得了同情;当今圣上喜好音律,听过他的歌声而喜爱他的才华,便不会再降罪于他。 萧易难已为他将一切安排妥帖,万无一失。 “每个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或迟或早,不可推卸。” “我做事不喜欢冒风险。” 当日萧易难说这些话时,眼里朦胧的雾气,这一刻竟然如此清晰。嘲风疯了一般冲进关押萧易难的牢房。里面一片狼藉,除了稻草上暗红惊心的血迹,什么线索也没剩下。 这时,脚下突然有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嘲风低头看去,只见稻草间有一块小小的、枯朽的木头。 是楠木? 空中还残留着一缕淡淡的香气,少年一怔,将木头捡起来。 失魂落魄地走出牢狱时,嘲风突然停住脚步,清风拂过耳际,像是谁温和的叮咛。他惶然一回头,不知为何快要忍不住眼泪,却只看一片蓝色无垠的晴空。 从那之后,嘲风一直在寻找萧易难,却找不到人。 “不回江南了?” 听到裴昀问他,嘲风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来:“我会继续留在长安。” 顿了顿,少年补了一句:“直到找到他为止。” 他并不知道,终此一生,他再也没能见到萧易难。 九 蜀道难,蜀道楠。 生长于川蜀古道的楠木,姿态雄伟。普通的树木十年就可以长成,而楠树要生长百年。 这条险道是去长安赶考的必经之路,每年都有考生从树下路过,有人在树下歇脚,有人在树下温书,也有人从青年考到老翁。 众生百态各不相同,那些欣喜若狂的,涕泪交加的,屡试不中灰心丧气的,用青筋暴露的手指狠狠抓住树干,以头撞树问“我怎么会考不上?”的……太多的狂喜和愤懑,被时光镌刻进了楠木树干中,让原本怡然的幽香,也有了些苦涩凝滞。 只有一个人是不同的,那是来自江南苏家的公子,他第一年没有考上,第二次又来了,肩膀上背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工具。谁也想不到,他将带来的绳子绑在腰间,开始爬树。 楠木的树干笔直,树高百尺,平常人根本不可能爬上来,可苏公子攀登了五天五夜,几次差点跌下去摔得粉身碎骨,最后终于艰难地爬上了楠树的树顶。 满面尘灰、几近脱力的苏公子坐在树顶发出一声清啸:“噫吁嚱——”太美了,清风浮云萦绕,这里向西可以俯瞰到整个长安城的全貌。那些笔直的街道与屋舍,宫殿与楼宇,此刻都微小如尘。 “原来,要看到最好的风景,不是只有一种方法啊。” 苏公子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哈哈笑着将手边的树枝斫下来一截揣进衣襟,作为他爬树的纪念。 曾经有无数人从树下来去,他们说楠木清香,他们说楠树励志,只有这位苏公子,得到了楠树的精魄。 那块藏了百年楠树之精魄的香木,被苏公子带回江南,送给了他心爱的少女。 少女萧玖歌原本是舞乐坊的歌姬,天生清亮柔美的嗓音,修长洁白的手指抚琴如天籁,让当时的苏公子一见钟情带回家中。她照着心目中最好的乐师的模样,用楠木雕刻了一个小童子。 “夫君,给它取个名字吧!” “既是你雕的,就跟你姓萧。知易行难,就叫萧易难如何?”苏公子笑了笑。 所有的奇迹,正是从那个阳光温暖的午后开始的。 奇迹会被爱创造。 机会从来不会只有一次,挫折也是。世间的风景有千百种,人生的路很长也很有趣,每个人都会遇到很多。 只是,有些人,你再也不会遇到。 第17章 白雪歌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一 裴昀觉得,每次遇到这个金吾卫,他都很倒霉。 第一次是科举大考的前夜,他在长安街上夜行,被宵禁巡逻的这家伙一箭射中手臂,只能打着绷带参加考试;第二次是杏园探花的路上,户部突然失火,他被对方拿兵刃架住脖子;第三次就是现在。 晴空万里,少年裴昀潇洒地策马而行,手执球仗轻松挥杆,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水花高高溅起,球仗脱手飞入了旁边的池水中! 努力练习打马球的裴昀衣袂飘举,像被一坨鸟粪砸中的白蝴蝶,从马上很没气质地摔了下来,狼狈滚了一身泥泞。 人生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当他准备悄悄爬起来,想装作什么也没发生时——抬头一看,这个金吾卫正笔直站着,面无表情地看着远方……但后背却笑得直发抖。 士可杀不可辱,裴昀很风雅地爬起来,凑到对方跟前:“英雄贵姓?” 那人不理他。 “英雄你看到我的马球滚到哪里去了吗?” 那人目不斜视。 “英雄你看曲江的风景这么好,旁边这棵梨树,怎么不开花?” 那人额头的青筋跳动了两下。 “英雄你气宇轩昂,但不会说话,不会是个人俑吧?”裴昀说话间朝对方的肩膀摸去。 对方好看的剑眉一紧:“探花郎自重。” “原来你会说话,不是哑巴。”裴昀顿时松了口气,欣慰地拍了拍身上的泥巴,“而且还认识我。” 裴昀是今年的新科探花郎。 作为新进士里的红人,他近日片刻也不得闲。相识宴、烧尾宴、闻喜宴、樱桃宴……除了各种宴饮之外,还要准备月灯阁打马球。马球这种运动最初是从军中流行起来的,可做阵前练兵之用,后来流传到宫中和民间,成为新进士聚会的习俗。 裴探花年少风流、琴棋书画都擅长,但他有个缺点——他不会骑马。 让不会骑马的人打马球,好比让不会游泳的人去玩跳水,会出人命的。为了不在月灯阁马球赛上摔死或者被马蹄踩成肉饼,裴昀只好先和他身下的西域骏马练一练。 谁知道马儿太不给面子,现在球仗掉进了水里,马儿没心没肺地悠闲吃草去了,他一身泥泞跑到池边,想看看能不能把月仗捞起来。 池水深不见底,趴在池边的探花郎愣了一下,只见水中央泛起一圈小小的涟漪,水底下有东西在游动。 是大鱼吗? 水中的游动的影子并不像鱼,水纹越来越大,渐渐变得如旋涡一般,隐约可见雪色鳞片起起伏伏,神秘的光泽仿佛将九天阳光都聚拢在一处,又像要将所有的光明都吞噬进深不见底的池心。 那个金吾卫的脸色一变,大步走过来,一把拉起还在发愣的裴昀,后者还浑然不觉:“怎么了?” 金吾卫将他大力拽得远离湖水,冷冷睨了他一眼,意思是:找死? 裴昀回头看去,只见那漩涡渐渐收拢,像是威严起伏的胸膛归于平静,朝阳下的湖水碧波荡漾,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之前水里那若隐若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早春其实还冷得很,裴昀望着不见底的湖水,后背有点发凉。 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听说开元八年,新进士们游曲江时,出过沉船事件,几十名进士全部葬身湖底。那时便有人传说,这湖中有东西。 神色冷峻的金吾卫皱眉:“以后不要来这里练马球了。” “不练怎么行?月灯阁马球赛没几天了。”裴昀抗议。 “那么,不要靠近这池水。”对方转身走开,只丢下这一句话:“记住。” ——千万不要靠近这池水。 二 月灯阁马球会如期而至。 春色似锦,新科进士们穿了英姿飒爽的胡服,高大的突厥与大宛马在赛场边排成队形,教坊的歌伎们演奏着雄浑的《秦王破阵乐》。 就在一切准备就绪时,只听身后传来霸气的马蹄声。 人未到,声先至:“闲人回避!我乃是金吾卫旅帅江赜,今日我等要用月灯阁的场地!” 马匹横冲直撞进场地,扬起阵阵尘土,进士们纷纷狼狈躲闪,有几个差点被马撞倒——他们平日知书识礼,何时见过这样不讲理的阵仗? 领头的江赜扬鞭大喝,身后一众身穿铠甲的金吾卫紧跟其后,个个手持朱红色球仗,威风凛凛。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进士们虽然愤慨,却大多敢怒不敢言。 这时,只听一个气愤的声音说:“新郎君在此,尔等才该回避!” 说话的是新科状元郎杜清昼,他的个子不高,气势却比很多人要强硬。 “哦?这身长腿短的,看来是状元郎了?”对方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随即发出一阵嚣张的冷笑,“我就给你一个面子!我们来比一场,谁赢了就能用这个场子!” 进士们面面相觑,不敢贸然应战。 “量你们这些书生也不敢吧?”江赜故意发出“啧啧”的奚落声,金吾卫中也一片喝倒彩的嘘声。 “这月灯阁马球会,历年都有,原本就是我们的场地,谁说要和你们比试赢了才能打?”只听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接口,说话的人双臂环胸,悠闲地站在旁边,正是裴昀。 “都是些没用的文人而已!”江赜扬鞭大笑,“岭南来的蛮子,连马都不会骑,更不用说打马球了!”说话间转脸朝杜清昼:“哦我忘了,状元郎,听说你的老师是中书侍郎张九龄?说什么风度冠绝长安,也就是个没用的书生而已,弱不禁风的与妇人何异?哈哈哈!” 杜清昼脸色一变,突然翻身上马,眼里腾起杀气:“你可以羞辱我,但不能羞辱我的恩师!” “不要中了他们的激将法。”裴昀一把拉住他的马缰,稳定有力的手覆盖住杜清昼气得发抖的手背,眉宇间滑过一抹凛冽,笑意灿烂绽放,“好好打,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说话间他一撩衣袍,翻身上马。 裴昀在新进士中极有威信,见他应战,大家也都纷纷上马。 原本平整的地面激起了尺高的尘土,金吾卫们左奔右突,风驰电掣,极为强悍霸道。 杜清昼憋着一口气,看准马球飞到空中的机会,纵马前去抢球!谁知被横冲出来阻挡的江赜挥杆一拦,胯下的马受了惊,嘶鸣着昂起前蹄。他一个措手不及,差点被马甩了出去,幸好他及时拉住缰绳。惊魂未定地抬头一看,只见江赜正得意洋洋地大笑。 杜清昼一咬牙,双腿愤怒地猛地一夹马腹:“驾!”骏马吃痛向前狂奔,转眼就来到了江赜跟前。短兵相接,江赜先发制人,根本不给杜清昼任何机会。被压得死死的杜清昼心有不甘,可惜他的体力和球技的确与金吾卫差得远,只能任人羞辱。 半场结束时,金吾卫进了六个球,进士们一个球也没进,却都累得气喘吁吁。 裴昀下马还不熟练,动作有点笨拙,江赜故意将手中的月仗一抬,绊在他脚边—— “扑通”一声,裴昀顿时摔倒在地。 金吾卫们爆发出一阵哄然大笑。只有一个面容冷峻的金吾卫站在不起眼的角落,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头。 江赜居高临下地扬着马鞭:“哟哟哟,探花郎这是怎么了?不是没吃饱吧?” 在金吾卫们的又一阵大笑中,裴昀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土,笑眯眯地爬起来:“跌倒了有什么好笑的?只要能潇洒地爬起来。” 他神色自若的样子,好像根本不是灰土沾身,而是朗月清风拂襟。江赜明明占了上风,却一点优越感也找不到,连声冷笑:“那就走着瞧,只要下半场比赛之后,你还能爬得起来!” 休息场上的进士们个个垂头丧气,气氛十分沉默,与不远处金吾卫得意的高声谈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还是裴昀先打破了沉寂—— “刚才拼体力的打法,是打不过的。” “那该怎么办?对手太强了!”接话的少年叫崔墨笛,个子高大,小麦色脸庞上布满汗水,进士里只有他出生将门世家,会些马上功夫,刚才差点击进了一球,但是被金吾卫人多势众冲散了准心。 “对手的确很强,”裴昀微微昂起下颌,傲然中有一丝狡黠,“但是有句话叫‘一人虎,二人狼,三人四人猪与羊’。 “强与强的结合,未必是更强,如果他们不肯屈服于彼此,就会互相削弱——我们不需要使蛮力,只需要找准机会,借力打力,让他们成为一盘散沙!” 所有人都抬头看着他。 “现在上半场领先,他们更加得意,只要他们骄傲轻敌,我有打败他们的办法!” 进士们面面相觑,脸上都是将信将疑的神色,无论如何,一线希望又回到他们的眼睛里。 裴昀示意他们围拢过来,压低声音,如此这般这般。 下半场开始时,进士们排出了一个很奇怪的阵形。 球技最高、最有希望进球的崔墨笛竟然被派守在后方球洞口,其他人呈“一”字纵向排开,裴昀在“一”字的最前方。 金吾卫的阵形则三或四人一组,各司其责,击球手在最前方,是马球场上最常见的攻防。 鼓声一响,拳头大的彩漆马球被高高抛向空中! 进士们的“一”字阵形迅速分开两股,变化为倒写的“人”字型,奇怪的是,他们似乎并不急着抢球,不知裴昀给过他们何种指令,阵形又迅速变动几次,令人眼花缭乱,而金吾卫们毫无悬念地顺利抢到了马球,突然有人骂了一声:“谁绊我!” 四五只球杆伸向马球时,金吾卫们急于争功,拥挤中不知道是谁的马尾散开了,与旁边的马缠住。 大唐马球赛中,马鬃和马尾巴都会剪短或编织打结,避免互相缠绕。新进士们的马尾都梳成了结实的三花辫子,而金吾卫因为球技高明,只在马尾末梢松松挽了一个结。 被缠住的人当然恼怒,而始作俑者觉得是别人拥挤才会让马尾散开,也十分恼火——这些金吾卫少年们能做皇家侍卫,出身都不平凡,十分自负自傲。谁都相信机会是属于自己的,憋了口气谁也不让谁。 机会转瞬即逝,如果不会把握的话。 这时,一支球杆如闪电般从旁袭来,稳定而精准,偃月形的球仗头在地上刮起一阵尘沙,木制小球被高高抛起—— 金吾卫们扎堆在一起,而进士们大多在外围,早已各就其位,接过从裴昀那里传来的球,球传递得出乎意料的轻松,只听一声鼓响,进士们终于拨得了一筹! “大家分散开来!快阻止他们!”江赜大声呵斥,可惜太迟了。 自从第一个人的马鬃散开,混乱中越乱越急越躁,又有几人的马尾缠绕在一起。比赛还未结束,阵脚已乱,人心已散。 眼见己方落了下风,江赜一咬牙,突出重围,黑色骏马如闪电疾驰,他的球技倒不是盖的,要凭借一击之力力挽狂澜,一仗击向球门—— 可惜他遇到的是崔墨笛。 崔墨笛坐在马背上稳如山峰,抬臂一击,球被他手中的月仗漂亮地挡了回来! 台上教坊演奏的《秦王破阵乐》正到高亢的部分,鼓声不断响起,进士们信心大增,一鼓作气。 “你使诈!”江赜策马奔到裴昀身边,咬牙切齿地怒吼。 “这是战术。”裴昀笑吟吟地指了指自己的头,“打球,不仅要靠武力,还要靠这里。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可不行。” 他这番话,简直是故意要激怒江赜。 果然,江赜的脸涨成了青紫色:“你——!”身后又一阵鼓声和欢呼声传来,进士又进球了,已经领先了金吾卫! 江赜勒马猛冲过来,手中月仗用力过猛,被裴昀一下子躲开,回力却打到了自己的马臀——刚才马匹几次被缠绕住尾巴,已经惊惶不堪,如今被球仗打中,顿时嘶鸣一声刨蹶子! 纵使江赜马术过人,也被大力掀得摔下了马。原本飞扬跋扈的江赜狼狈地从尘土里滚爬起来,一抹嘴,牙齿似乎被摔掉了几颗,吐出一口血沫。 裴昀悠然端坐马背上,居高临下地俯视他:“你之前侮辱我老师的话,应该都吐出来了吧?知道什么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吗?这就是。” 阳光骄傲地泼洒下来,把进士们汗湿的脸庞都踱了一层金色。人群中的杜清昼掌心发热,只觉得从上场到现在,胸中的一口浊气终于吐了出来,说不出的痛快。可转头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仰视着裴昀,他又莫名有点怅然若失…… 本以为比赛会暂停了,谁知道江赜恶狠狠地一把拉过旁边的马,再次纵身上马! “再来!” 待江赜再次上场,杜清昼一心想要痛打落水狗,盯死了江赜,待到快要靠近时,身后传来裴昀示警的喊声:“杜欠揍!”原本应该听裴昀的指挥避让,但他心里瞬间鬼使神差,绝不愿意就此退缩,错失良机。 与江赜的距离越来越近时,身边突然一阵疾风,原来是裴昀赶了上来,超过了他! 他与江赜对战的机会,就在这一瞬间失之交臂。 也在这一瞬间,杜清昼看到了骇人的一幕。江赜手中的球杖携着雷霆之势,朝裴昀击去。 ——那球杖上安装了铁钩! “裴昀!”杜清昼一声厉喝,却是来不及了。江赜的球杖电光火石之间,铁钩就要刺入裴昀的右眼。 裴昀马术不佳,对方又是蓄谋而来,这一刻避无可避…… 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有一杆月仗从旁边打过来,打向江赜的球仗,只听“噗”的一声,准心被压低,避开了眼睛,但铁钩还是刺入了裴昀的肩膀,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肩膀被铁钩钩伤,手臂一松再握不住马缰,裴昀顿时从马背上滚了下来。蹄烟滚滚中,眼看他将要坠地被马蹄踩到,一只手臂将他捞起。那人整个人几乎与地面平行,向前滑行了数尺! 江赜气急败坏地一声大吼:“叶铿然!”狠狠将手中的球仗砸到地上,球仗顿时断成两截! 刚才的变故发生太快,旁人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看到裴昀受伤了,鲜血染红了白衣。杜清昼心中百味陈杂,惊愕地冲了上去,进士们也围了过来。 “裴昀!” “裴探花!” 有进士以为是叶铿然将裴昀打伤,气愤地拉住叶铿然的马缰:“你们金吾卫好不要脸!打不过人就用阴招!” “我们必要将此事禀报圣上!” 被气愤的进士们团团围住,那个做叶铿然的少年神色依旧冷峻如冰,漠然把裴昀抱下马来,扔给他们。 不远处,江赜的脸色阴晴难定,刚才那句“将此事禀报圣上”也让他多少有些忌惮,于是只阴狠地剐了叶铿然一眼,翻身上马一挥手:“走!” 临走之前,他撂下一句话:“今日的比赛还没完!” 叶铿然一言不发准备离开,却被裴昀挣扎拉住,他疼得额头上都是汗水,却还笑得出来:“英雄,原来你姓叶啊……” 一群乌鸦黑压压地飞过,叶铿然额头上的青筋跳动了两下。 三 姓叶的英雄,是一名负责巡城与警备的金吾卫校尉。 迄今为止,他与裴昀好几次狭路相逢。看上去,不靠谱的探花郎也将这几面的过结记得清清楚楚。 “似乎我每次遇到你,都很倒霉啊。” 裴昀笑眯眯地跟着他,“第一次我深夜闯宵禁,本来可以当场杖毙的,你看我有急事,只射我的手臂放了我一马;第二次在户部,你最先赶来救火,又执戟拦住我,刃口就架在我的脖子上,却让我毫发无伤;这一次,没有你那一挡,只怕我一只眼睛要废在江赜手中。” 探花郎带着笑意的面孔凑了过来,眸子亮如星辰,“你这个人,心地真不错。” 叶铿然皱眉——失血这么多还话痨。 他一把揪住对方的衣襟,冷硬地将洁白的领口扯开,随即掌中用力,将对方强摁在一块大石头上。 “你要干什么?”裴昀大惊失色,“光天化日之下!我叫非礼了……”叶铿然冷冷地摁住他,将那被进士们裹得惨不忍睹的纱布扯开,重新把伤口包扎好,那是军中独有的止血包扎法。 “真丑。”裴昀不高兴。 “能止血就不错了,你还挺挑剔?” “你不也是吗?”裴昀顺势往石头上一躺,侧头看他,“连汉光武帝刘秀都说,‘仕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叶铿然一怔。 他出生将门世家,祖上出过三品武将,才能年纪轻轻进入金吾卫做了校尉。这身份羡煞旁人,可他并不喜欢,所以大多数时候他都冷淡沉默。 “男儿当戍守四方,在皇城大内执戟,不过是个摆设罢了。” 裴昀多看了他一眼:“有志气,你想去边关?” 叶铿然点了点头。 曲江边的梨树盘曲高大,树下凉风习习,叶铿然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你在军中待过吗?” “没有。”裴昀不解,“怎么这么问?” “你打马球的时候组的‘一字长蛇阵’,我们军演时学过。”但他没想到,这阵法还能用到马球上。 “我虽然没到过军中,但我读过兵书啊。”裴昀半点也不谦虚地说,“这点东西难不倒我。” 叶铿然神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 虽然兵书里有关于阵法的记载,但书卷是一回事,运用到实战又是另一回事。裴昀从来没有进入军中,却能将几种阵法变换结合,灵活用到马球场上,指挥一群堪称乌合之众的书生战胜了训练有素的金吾卫,出奇制胜,几乎发挥了每个人的长处。 有种东西,叫天赋。 “怎么盯着我看?”裴昀好奇地在脸上摸了摸,“我脸上有东西?” 这时,曲江池里水波摆荡,像是突然起了一阵大风,但是四周分明没有风。 叶铿然的脸色微微一变。 他不由分说一把拉起裴昀,拔足狂奔!“痛……”被扯到伤口的裴昀惨叫抗议。 “我警告过你,”叶铿然沉声,“不要再靠近曲江池,你又来过了?” “我只是来练习过打球而已……英雄你说跑就跑……咳咳……给个理由先……”裴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完全没有注意到从水中升腾而起的巨大的阴影正在朝他逼近,“快停下……我跑不动了……” “闭嘴!” 在他们身后,巨大的水花从曲江池中溅起,金色的夕阳被搅得乱七八糟,几滴飞起的水珠像是金色的刀刃。叶铿然突然护在裴昀身后,睁目喝了一声:“回去!” 四周缓缓归于寂静,巨大的影子、奇怪的声音、追赶的脚步都消失了,像是咕咕冒泡的沸水冷却成冰。 四 “曲江池里,到底有什么东西?” 裴昀拎着一柄锅铲凑过脸,问旁边正在往炉灶里添柴的杜清昼。 自从打完马球回来,杜欠揍似乎有点怪怪的,裴昀看了他一眼,便使唤他去买酸辣豆瓣酱和豆腐原料。杜清昼闷头去排了整整两个时辰的长队,买到了长安最正宗的老豆腐。 杜清昼一向很有原则,比如有所为有所不为,比如君子远庖厨,但在裴昀面前,所有底线都不堪一击。对方很没节操地直接拽着他,拎着食材一起到厨房做酸辣豆腐。 裴昀切豆腐,他生火。 柴烧得旺,烟火气与豆腐的清香混在一起,裴昀清澈的面孔和欠扁的表情,都显得喜气洋洋的——杜清昼的嘴角不知不觉也扬了一下,想起了他们小时候的时光。 听到裴昀突如其来的问题,杜清昼思考片刻,反问了一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打马球那天是什么日子?” “二月初二。”试吃酸辣豆腐的裴昀含糊不清地说。然后,他的勺子突然停在半空中。 这一刻,他意识到一件事—— 二月初二,是民间传说中龙抬头的日子。 他脱口而出:“龙?!” 连垂髫小儿都会唱:“二月二,龙抬头,大仓满,小仓流。” 龙是天下瑞气的象徵,“鱼将化龙,雷为烧尾”,所以大唐科举考试之后进士们有参加“烧尾宴”的习俗,表示他们已经鲤鱼跃龙门——然后,进士们都要到这曲江池里乘船一游。关于曲江池中有龙的传说,由来已久。 池水边阳光酥松,裴昀顺着原路察看他和叶铿然当时走过的地方,正午的光线很好,只见地上有许多坑坑洼洼的洞,像是什么动物巨大的脚印似的。奇怪的是,洞洞的附近还有马蹄印。从马蹄的排列和深浅来看,似乎这只脚印的主人还喜欢在水边打马球? 事情似乎越来越有趣了啊…… 真的——可能是龙吗? 龙是尊贵的雨神,身为鳞中之长,春分登天,秋分而潜渊,庄严威仪不可冒犯。它总不会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曲江池边玩马球吧? 裴昀正在困惑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个熟悉的的身影鬼鬼祟祟地闪过——是金吾卫旅帅江赜! 他来这里干什么?裴昀心头一动,跟了上去。 只见江赜绕到一棵大树下,从怀里摸出一包东西,像喂鱼一样将粉末往水里撒去,同时还做贼心虚地四下张望了一下。 裴昀动了动鼻子,一阵糕饼的香气从水面飘散过来,嗯嗯是栗子糕? 水面泛起了微微的波澜,但也只是片刻,就又归于寂静,仿佛水里有想吃鱼饵的大鱼在潜游,但终归还是忍住了诱惑。 江赜是想用栗子糕钓水里的东西? 裴昀没有惊动他,只在远处看着,过了许久,水里依然平静如镜,江赜失望地离开了。 月上柳梢时,一个熟悉笔直的人影自斑驳的夜色中走来。 看到树下的裴昀,少年一怔:“你在这里干什么?” “今天你不用警卫当值,你又来干什么?”看上去等待许久的裴昀笑吟吟地反问,似乎预料到他会来。 叶铿然竟然一下子被问住了。 “我来猜猜看。”裴昀仍然带着漫不经心的慵懒笑容,“你是来看朋友的。” 如愿以偿看到叶铿然脸色大变,他凑过头来:“它是曲江池里的一个庞然大物,除了你之外,江赜也见过它。” 一只惊鸟掠过树梢,细细的弦月从云层中渗出,像是缓缓如水渗漏的秘密,浸透了少年的袍袖。 叶铿然抿紧薄唇,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对方是个很可怕的人,这人能将所有的细节串成拼图,能从人的眼底看到内心。 “这个庞然大物,”裴昀悠闲地问,“是龙吗?” 只听水花“哗啦!”溅起。 空中腾起巨大的阴影,仿佛要遮住月亮,裴昀下意识地遮住眼睛,可是空中如雨的水花渐渐都如薄雾散去,一张晶莹皎洁的面孔从池水中冒出来。 湿漉漉的脸蛋看上去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睫毛和头发都是雪白的,更衬得眸子乌黑,长发一直垂到了脚踝,像是雪花化成的精灵。 “我是白龙柒音,住在这曲江池中。”少女一身湿哒哒的,轻灵地跳过来:“我长得好看吗?” “好看。”裴昀如实说。想了想,又问:“龙女你吃人吗?” “我不吃人,我吃虾。” 白龙柒音用力摇头,似乎很开心,“还是你们读书人会说话,叶哥哥就从来不夸我好看!他也不准我出来和人类玩耍。” “叶校尉。”裴昀扭过头来,很认真地看着叶铿然,“吃虾的龙,和吃草的羊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你再三提醒我危险?” “……”叶铿然沉着脸不说话。 “我们去打马球吧!”柒音扬了扬手里的球杆,裴昀只觉得莫名的熟悉——这就是他当日掉进曲江池里的球杆! 自从球仗掉进水里,被柒音捡到,龙女就迷上了打马球。每到夜深人静,月华如水的晚上,她就自己溜出来,在曲江边策马打球。 ——那些坑坑洼洼的大洞,就是她挖的球洞。 皇室的球场有雕花朱红漆矮球门,曲江边上露天的草场并没有球门,在地上挖一个球洞即可作为进球之用。但这球洞挖得也……太大了点。裴昀望着那些比脸盆还大的球洞,脸上的神情十分丰富。 “叶哥哥说有的人类很坏,像那个金吾卫旅帅江赜,”柒音无聊地托腮,“老是想抓我、扒我的皮,所以我平时都躲在水底不见人类。” “扒皮?”裴昀眉心一跳。 “是啊,你刚来长安没听说过,去年新罗人给大唐进献了一张白龙皮。那张白龙皮浸泡在水中,哪怕是酷暑盛夏,屋子里也清凉如秋。皇帝把这件宝物赏赐给了兵部尚书孟玄颂,孟尚书的小儿子孟谭琛便拿到江赜面前炫耀。结果,江赜就放出话来,说他也一定要弄到一张白龙皮。” 所以江赜才会拿栗子糕钓龙…… 这个点子虽然够奇葩的,但和江赜此人的行事风格倒十分相称。 他霸占球场,是否也与龙有关? 裴昀正在思考其间的关联时,只听柒音好奇地问:“那天晚上我听到你们说什么‘仕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裴探花’?” “……”裴昀顿时被呛到,“是阴丽华,不是裴探花。” 龙女的发音有些笨拙,像人类的小孩子学说话一样,认真地学着:“是裴探花,不是阴丽华。” “……”简直够了! 直到此时,裴昀才终于明白了叶铿然为何警告他不可靠近水池—— 他并不是担心人类被池里的龙伤害,而是担心人类会伤害池里的笨龙! 五 龙女柒音喜欢吃栗子糕,喜欢打马球,共同的爱好让她和裴昀很快成了好朋友。 她所住的曲江池,位于长安东南,碧波之上天光云影徘徊,美不胜收。这里在汉代叫乐游苑,隋朝建造长安时开凿成湖。大唐在池边建造紫云楼,每年进士科考结束之后,会举行盛大的曲江宴饮。称得上是“三春车马客,一代繁华地”。 一人一龙在曲江池中泛舟喝酒。 “这大好春光,你不去九天之上遨游,潜在水池里做什么?”裴昀笑问。 “睡觉啊。”龙女柒音无辜地说,“你真的是岭南人吗?可你的金陵洛下音说得很好听呢。” “我自八岁起跟着老师,到过很多的地方,岭南话倒忘记得差不多了。”裴昀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真的是这样吗?”柒音好奇地说,“可你的长相,也不像岭南人。你长得……有点像我见过的一个人。” 裴昀端着酒杯的手微微一顿:“谁?” “我也记不起来了,”柒音摇摇头,“反正是在长安见到的。我在这曲江池里,也呆了一百多年了呢,见到过好多好多人,不过我要么故弄玄虚吓唬他们,要么躲起来。在遇到叶哥哥之前,我都是一人,好无聊。” 清风吹动少女的鬓发,她似乎有点出神。 裴昀的眼神里泛起一缕疑惑,如同浸着春日泠泠潭水。 “对了,你听说过十五年前的曲江池沉船吗?”柒音挠挠头,身子轻轻哆嗦了一下,“我怎么会突然想起这件事……那天整个池子都燃烧了起来,我差点被烧死,后来不知道谁来将大火扑灭,我才捡回一条小命……但那些船上的人,全都没有救上来。” 裴昀眉心微微一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火,可以在水里燃烧的。” “我也不懂水里怎么会起火……反正,池水里真的燃起了大火,那冲天的烈焰好热好可怕!”柒音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而是真的害怕。 “在聊什么?”一个清冷的声音从岸边传来。 “叶哥哥!”柒音顿时忘了刚才的话题,高兴地将船靠岸,动作轻灵地跳上岸边。 只见叶铿然身姿笔直站在岸边,无论何时,他都像一杆精纯的银枪,绝无丝毫萎靡懒散。但此刻,他看上去却有点滑稽。 柒音瞪大眼睛,“你……你的脸怎么了?” 叶铿然的右脸上青肿了一大块,嘴角也破了,一缕残留的褐色血迹留在嘴边。他有点不自然地微微侧过脸去,冷淡地说:“没什么。” “江赜打的?”裴昀懒洋洋地撑着头,似笑非笑。 柒音愕然回头去看他,而叶铿然没有说话,等于是默认了。 “那个坏蛋,他凭什么打你啊?”柒音气愤地脱口而出。 “军中打人,需要什么理由?”裴昀从船上走下来,踱走到叶铿然跟前,“江赜官阶比你大,所以他今日可以教训你。”说话间,他的手在叶铿然的肋骨上轻轻一按,后者顿时闷哼一声,脸色苍白,额头上渗出冷汗。 “最重的伤在这里,肋骨没有断,但也快断了。”裴昀收回手,眸子里流露出一点不同的东西,“这次,是我连累了你。” “不关你事。”叶铿然摇摇头。 “呵,也就是说,他以前就针对你?”裴昀双臂环胸,眸子深黑。 “管好你自己。”叶铿然冷冷地说,“江赜的战约,你可有对策?” 就在几日前,江赜送来了战书,约裴昀再打一场马球。 与之前的比赛方法不同的是,这次的战书,是一对一的。 技巧可以赢一次,只有实力才能次次赢。 裴昀比任何人更懂得这个道理。 “且不说你的肩伤还没有完全好,就算是好了,和江赜再战,也实力悬殊。”叶铿然冷冷地陈述事实。 多人对战还可以靠阵法,一对一,就只能拼实力。 “我有办法!”柒音突然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我可以帮你!” “怎么帮?” “我可以变成一匹白龙马,在球场上助你一臂之力!” 六 进士们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 骏马全身上下都是雪白的,没有一丝杂毛,昂然的姿态像军马一样威风凛凛,远看就像白雪砌成的玉山。走近才能看到,马儿的四蹄灵活,鬃毛修建得干净帅气,乌黑的眼睛通人性一般温润坚毅,看上去极适合驾驭。 “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好的马?”进士崔墨笛一向爱马,豪爽地在马背上拍了拍,爱不释手。其他进士们也都围了过来。 杜清昼平时矜持不苟言笑,此刻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马头,白马响亮地打了个喷嚏,不高兴地摆头。 “这种名贵的马不喜欢被摸下巴,你要摸他的颈背。”旁边不知道是谁凑热闹说。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杜清昼心高气傲,虽然对方未必是有意说他不懂名马,欺他个子矮,却让他赏马的好心情顿时消失大半。他不愿在人前显露低落的心情更落了下乘,反倒露出淡淡的笑容来,只转头问裴昀:“朋友送的?” 从小一起长大的杜清昼很确定,裴昀买不起这样的好马。不像那些高门世家的进士们有用不完的金子,裴昀穷得很,樱桃宴凑份子的钱都是借来的,考上了探花还是一身粗布白衣服。 两个少年祖籍都是岭南“蛮夷之地”,可不知为何,裴昀就没心没肺过得很潇洒。 “朋友借的。”裴昀摸了摸鼻子。 “是那天的金吾卫?这些天你常来曲江,似乎和他很投缘。”杜清昼看着裴昀满不在乎的样子,突然有点不悦,“我看那少年孤僻神秘,他是什么来历?” “没问过。”裴昀笑了笑。他知道叶铿然一定出身高贵,才能年纪轻轻成为金吾卫校尉。但究竟是什么来历,他倒不是很关心。 交朋友交心,何必管身世来历? “江赜虽然跋扈可恶,但球技倒不是盖的,你要当心才是。”另一名进士蔡丹青担忧地说。 “放心。”裴昀露出大大的笑容,扬了扬手中的球杆,“有了这匹骏马,更多七分胜算。你们到时候来给我加油助威!” 他说得轻松,让旁人也能感受到日光般明亮的信心。而旁边的白马仿佛呼应主人的豪情似的,通人般嘶鸣了一声,傲娇地甩了甩尾巴。 谁也想不到,这匹人见人爱的白马,会在比赛的当天被人偷走。 进士们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而此刻,金吾卫旅帅江赜的心情相当的好,他正悠闲地在马厩里挑马匹,一抬头,看到叶铿然脸色难看地走了过来。 “裴探花的马丢了。”少年简单而清晰地说。 “他的马丢了,来找我干什么?”江赜故作夸张地提高声音,躲闪的眼神却泄漏了一丝心虚。 “你敢伤她,我绝不放过你。”叶铿然一字一字地说。他平素冷淡与世无争,此刻逼视人的眸光,竟也带了森然杀气。 “哟哟,叶校尉,我好怕……”江赜夸张地抖索着,嚣张大笑,“你这是要杀了我?且不说我没偷你的马,你堂堂金吾卫校尉,为了一匹马急成这样,丢人,唉,太丢人了!” 他指指身后:“我的马厩里有的是好马,喏喏,你随便挑一匹?这马太多了,我准备把用不上的宰了,剥皮做坐垫,马肉炖了来下酒呢……” 咚——! 一拳重重打在江赜脸上,叶铿然胸膛剧烈起伏:“把她交出来!” 江赜自然也不是好惹的,骤然回手也是一拳,他故意打在叶铿然受伤的肋骨处,让叶铿然身子骤然一缩,痛得弯下腰去。两个少年很快扭打在一起,地面上灰尘仆仆,马厩的干草也纷纷扬扬,马匹们惊叫嘶鸣起来。 虽然叶铿然的身手略胜一筹,但他之前受了伤,按说十日之内要服药调理,不能与人动武。 旧伤在身,叶铿然终于被压制处于下风,挨了江赜的猛烈的几下拳打,咽喉处一口血被强压着,眼前也阵阵发黑。眼看江赜一拳朝着他的头颅袭来,却是躲避不过—— 就在拳头即将落下时,只听一个慵懒的声音说:“江旅帅,我说等了半天你也不来赴约,原来是在这里和人打架。” “谁?!”江赜恶狠狠地一抬头。 裴昀好整以暇地俯视着他,嘴角勾起一缕微寒的春风。这个进士根本不会武功,却一句话让江赜的拳头停在半空中:“你我之间的马球赛,还打不打?莫非你是怕了我,不敢打了?” “我怕你?笑话!”江赜一声冷笑,拍拍身上的灰尘站起来,“这是你自己找上门来的,你别后悔!” “不可——”叶铿然踉跄站起来,按住裴昀的手,“你打不过他。”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裴昀故意高声回答,随即在叶铿然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我调查到,有人看到江赜在曲江池南岸水边栓了一只小船,往里面送过马草。柒音应该就藏在那里。我们比赛时,你速去救人。” 叶铿然身子微微一震—— 一场球的时间,应该足够把柒音救出来。这个念头迅速在他头脑中闪过,可是,只怕……裴昀会危险! “事不宜迟。”裴昀斩钉截铁地说。 四目相对,叶铿然心中震动,他也并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你要当心,我很快回来。” 七 月灯阁马球场被围得水泄不通。 虽然只是一对一的比赛,但因为之前争夺球场的风波,很多进士与金吾卫都来围观。 江赜全副武装,骑着浑身漆黑发亮的大宛名马,执着朱红鲜艳的球杆,裴昀这边就显得寒碜多了,因为丢了马,临时找来一匹杂色马,球杆也是灰不溜秋的。 “你要小心。”临上场之前,杜清昼、崔墨笛和进士们不无担忧地围住裴昀,后者露出没心没肺的笑容:“放心吧。” 只要能拖延时间到这场球赛结束,叶铿然就可以救出柒音。他会用尽一切策略,让自己输得慢一点,哪怕是会受伤的玉石俱焚的打法。 上场之时,裴昀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令他想不到的是,哪怕是最坏的打算,也不如场上的情形变化快。 ——他所有的策略都没能用上。 技巧能管用,前提是对手本身有破绽,当一方拥有绝对的实力优势时,所有的技巧都只能是纸上谈兵。 从彩漆木球被抛向空中的那一刻起,赛场就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 “砰!”江赜进球了。 进球,进球。 裴昀在烟尘滚滚中,狼狈应付,江赜游刃有余地进球时,球杆几次“不小心”打到了他身上,不像之前铁钩伤人见血,这一下下打得更加技巧,下手狠却不露痕迹。 裴昀想要拖延时间,就只能咬牙支撑,汗水流下来让视线不大清楚,握着球杆的手也被汗浸湿了。只要能再拖延一会儿,只要能进一球也好……虽然那是不可能的吧? 即便不可能,也要尽全力。 就在这种本能的意识中,裴昀终于挥出一杆。 场上寂静了片刻,突然欢呼声如雷动! 在海浪潮水般的喝彩声中,裴昀愕然一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刚才仿佛有力量贯穿了他整个手臂——挥杆出去的力量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那是如光如电的一击,那是劈山填海的一斩。 那并不是他年少的身体里所蕴含的力量,却借由他的手臂和信心爆发出来,瞬间强大到令人目眩神迷。 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他会有这种力量? “裴探花,加油!” “加油!” 围观的进士们脸上的失望被惊喜取代,欢呼声一片。江赜的神色大变,迅速策马袭回想要扭转局势,可是他没机会了。 随着一次次以不可思议的力度与距离进球,人群沸腾起来,欢呼喝彩的不仅是进士,还有一些金吾卫也不由得惊叹出声,忘了自己来的目的。 “裴探花!裴探花!” 场下欢声如潮水,此起彼伏。 裴昀这个人一向懒散悠闲,胜利不会淡其锐气,挫折不可夺其意志。摔得一身灰土时他笑得出来,大胜时他也只是寻常神情。而江赜从来都是众星捧月般的人物,乎意料失败的打击让他汗流浃背,脸色惨白灰败,完全被那个丢脸的成绩压得抬不起头来。 比赛结束,大多数金吾卫觉得丢脸悄悄走开了,几个平时和江赜交好的想去安慰几句,也被江赜歇斯底里的“滚!”给吓走了。 下马的时候,裴昀眼底也闪过一丝疑惑:白龙马被偷走了,那么为何他刚才打球时如有神助?是谁在帮他?从他第一次得到机会挥杆,所有的运气仿佛瞬间都光顾到了他身上。 春日光影绰约,只有风与云在树梢嬉戏。 “裴昀,”一个恶狠狠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站住!” 裴昀回头,看了江赜一眼,随即懒洋洋地对身边的同伴们说:“你们先走,我有句话和他说。” 春日凉风吹在身上,仍有些冷。 “我绝不会就这么算了。”江赜喘着粗气,脸色阴沉得可怕,紧紧握着拳头:“别以为赢了我一次,你就可以得意!” “我不得意。”裴昀俯视着他,慵懒的眼底里有一点笑意寒芒,“但,如果你再为难叶校尉,或者对他动手,我不会放过你。” 该说的话说完了,他没有再多看江赜一眼。 “哈哈哈哈哈……”江赜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一句话让裴昀停住脚步,“你以为,打听到了南岸的小船就很高明?” 裴昀猛地回过头来,看着他。 “那个线索,不过是我故意放给你的。我根本没有把白龙马关在船上,那里我准备好了松油和火把,只要有人闯进去,就会成为一片火海。” 江赜放声狂笑,一直到笑出了眼泪,“我很讨厌叶铿然,非常讨厌。我一直想,他要是死了就好了……” 裴昀脸色大变扔下球仗,翻身上马,朝曲江南岸方向狂奔而去。 八 在燃烧的船上找到叶铿然时,少年已经被浓烟熏得不省人事,倒在船舱里。 “叶铿然!叶铿然!”裴昀将他背起来,冲到舱外,四周布满烈焰,更可怕的是,在他进船救人时火焰烧断了缆绳,船飘到了池水中央,小舟与火光一样,摇摇欲坠。 这船快要沉了。 裴昀突然发现,他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不会游泳。 天不知何黑了,冷月照在池水的火光上,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在火焰中扭曲。这燃烧的小舟,即将成为他们的葬身之所。 绝望之中,突然,只见一条小船从不远处划过来。 看不清船上的人,却有一线希望在裴昀心头猛地升腾起来,他提高声音喊:“我们在这边!” 船渐渐靠近了,裴昀的心倏地却沉了下去——船上的人,是江赜! 金吾卫旅帅的脸孔全沉浸在黑暗中,注视着火海中的两个人,神情十分复杂。而燃烧的船这时已经摇晃起来,裴昀知道再待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毅然决断,抱着叶铿然跳进了水中! “你们——”江赜愕然伸出手去,却只抓到了黑暗的虚空。 他以为他们会求饶。 他以为自己赢了。 可为什么真的杀了人时,他的心里仿佛也瞬间空落落的?夜色般浓稠的恐惧从江赜的心底蔓延开来,让他几乎有夺路而逃的冲动。 突然只听“噗”的一响,水花飞溅! 一道白色的身影跃入水中,而少女入水前,回头轻蔑地看了他一眼,面孔在火光映照下比白雪更皎洁:“真正燃烧得剧烈的,是你内心的嫉妒之火吧?这烈焰伤不了别人,只能灼伤你自己呢。” 江赜浑身微微一震。 少女的裙裾像是盛开的白色花朵,而她就像一尾鱼,朝着池水深处的两人游去。 她抓住水中的裴昀,后者的头一露出水面,立刻本能地大口喘息。柒音把叶铿然推向岸边:“快帮忙,把叶哥哥抱上去!” 裴昀被推到岸边,手已经触到了坚实的土地,只见柒音抱着失去知觉的叶铿然,少年的头颅无力地仰着,腿还浸在水中。 裴昀用力将叶铿然推上岸。等他自己也爬上岸,累到几乎脱力。 “叶哥哥!叶哥哥!”柒音焦急地喊。 “……”裴昀踉踉跄跄站起来,走过去,探了探叶铿然的鼻息—— 没有呼吸了。 “叶铿然!”裴昀用力去按叶铿然的胸膛,满脸水珠让他的脸色看上去很可怕,他的动作越来越用力,掌下的身躯却仍然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随着他的动作毫无知觉地起伏。 “不是呛水……”柒音按住裴昀的手,伏下身去,紧贴叶铿然冰冷的胸膛,全身都因为恐惧而发抖,“是火,叶哥哥怕火……” 她一抬头看到了不远处呆立的江赜,哭着斥责:“你把叶哥哥害死了!” “不是我!”江赜双脚陷在在泥地里,恐惧地连连后退,“不是我杀人……” 可怕的雷声从天边滚过,冷雨簌簌落下。 “为了拿到白龙皮去攀比炫耀,你杀人了。”柒音的声音因为悲伤而带了一丝尖利,“你处处和新科进士们为难,是因为你考进士多次都名落孙山;你讨厌叶哥哥,是因为他比你有正义感比你更像个军人;你讨厌裴探花,是因为他能让那么多人信任托付,而你身边那些跟班只是怕你,没有人真心对你!” “不!我不嫉妒!”江赜大吼的声音里满是狂怒与痛苦,他猛地朝前伸出手,似乎想要抓住什么,却迟疑了一下又收回手。 这一刻,原本飞扬跋扈的少年满脸都是雨水,就像在哭一样。 喉头动了动,他终于吼出来:“那些进士有功名,我可以不嫉妒;叶铿然有朋友,我也可以不嫉妒……我真正嫉妒的是,是你的目光一直只追随着他!” “……什么?”柒音愣在了雨中。 “我从来就没想过要白龙皮。”江赜急促地说,“你喜欢吃栗子糕,我就去买栗子糕来扔到曲江池里;你喜欢打马球,我霸占了球场在你面前策马——我的马球是金吾卫中打得最好的,我只想让你看看我有多厉害,我只盼有朝一日,你能从池子里看我一眼!哪怕是一眼!” 雨越下越大,江赜脸上挤出一个扭曲得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你都忘了……我知道,你并不记得我。” 此刻的他没了那种嚣张,看上去只是个痴狂可怜的少年:“我就是那个不会游泳的笨蛋啊!” 一年前,江赜和其他金吾卫嬉戏打闹时,被人恶作剧地推进曲江池里,谁知道堂堂金吾卫旅帅竟然不会游泳?在同伴发现不对劲时,已经迟了,他咕噜咕噜喝了好多水,头顶的阳光越来越暗,四肢也渐渐失去力气,就在他的意识缓缓沉入黑暗时,一道白影突然破水而来!像是鱼,却又不是鱼,雪色的鳞片泛着神秘的光泽,仿佛将九天阳光都聚拢在一处。 感到自己的腰被一股大力托起时,江赜想……这下不会淹死那么丢人了…… 他知道,这曲江池中真的有龙。 从那一天起,他留意着曲江池中的一切动静,直到那天,夜色如水,他躲在树后见到了龙女柒音。 少女笑容娇糯,皎洁面孔如月,雪白曳地长裙像是他的故乡终年不化的雪。 那一眼的惊艳,让他从此魂牵梦萦。 所以他才会强夺月灯阁马球场,所以他才想尽一切办法要见到柒音,所以他才会如此嫉恨叶铿然! “笨蛋,你错了,从头到尾都错了!”柒音用力地摇头,“那天救你的人,根本不是我。” 夜色在雨中浓成了伤怀的诗篇,她紧紧抱住叶铿然:“救你的人,是叶哥哥!” “你说……什么?”江赜轰然如遭雷击。 柒音用力摇头,雨水模糊了她的面孔,眼泪一颗颗滚落在叶铿然的胸口上。 她突然悲伤地俯身,微微低头,吻上了叶铿然的唇。 在这个缠绵的吻里,少年苍白的嘴唇被撬开,一颗透明的珠子被温柔渡进了他的口中。 万物皆有元神,梨树也一样。 “对不起叶哥哥,我骗了你,我不是尊贵的白龙,只是一只小小的梨花妖。世人都不喜欢梨树,说‘梨’的谐音是‘离’,他们说得……果然一点也没错呢。”柒音抬起含泪的眼睛,她想起第一次看到叶铿然时,少年的脊背挺得笔直,嘴角也绷得紧紧的,那么好看却又那么孤单,在池水边只有影子相伴。她想,如果他能笑一笑就好了。 柒音抚上叶铿然的脸庞,“我喜欢你。” 她的手指变得透明,身影在夜色中渐渐虚化,笑容仍像雨中梨花般纯净。 ——白龙惧火,畏火如畏剧毒。而梨花清凉,可解烈火之毒。 曾经,在草木生长的春日,她与身边的一棵桃树说话。对方说:“你有那么美的花朵,为什么不开呢?” “我太懒了,不想开花。”柒音吐吐舌头。 “这不是真的理由吧。” 柒音认真地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没有看花的人。” 那个冷峻少年的目光,总是看着远方,那一双漆黑凛冽的眸子,既不看花,也不看水,这里没有他想要的风景。也没有……值得他凝眸停伫的人。 好可惜呢。 多希望,他能看自己一眼。 因为喜欢,因为早就看出了他白龙的真身,所以谎称自己也是一条白龙,只是为了能靠近他而已…… 她没敢告诉他,在刚结束的马球赛中,她没有、也不可能变成白龙马,而是化为一只不起眼的球杆。 我喜欢你。 也许,每一句真心的话语,都是一句咒语。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曲江池边像是下了一场纷纷扬扬的雪,那许多年不开的古老梨花骤然怒放。那是一种奇迹般的绽放,雪白的花铺天盖地,在视线之内簇拥着。绽放仿佛来自树的内心,喜忧悲欢在涌动,梨树从里到外有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机勃勃的骄傲和华美。 而少女微笑的泪颜渐渐透明到消失,最终,只余一缕阳光透过云层。 雨停了。 九 “最近江赜似乎不找你的麻烦了呢。” 雨过天晴,裴昀叼着一根稻草,懒洋洋地双臂环胸问叶铿然。 江赜自从那日雨中归来,像是变了一个人,他记不起雨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奇怪的是,他再对待其他人——那些比他强、比他优秀耀眼的人时,他也能心平气和,眼瞳里不再有嫉妒憎恨的火苗燃烧了,这种变化使他整个人都显得清爽英俊了许多。 而他身边,也渐渐有了朋友。 “是柒音。”叶铿然的声音仍然没什么语气,但眸子里浮起一丝暖意。 《山海经?中山经》记载,梨花可以治疗嫉妒。“泰室之山,其上有木焉,叶状如梨而赤理,服者不妒。” 柒音并没有死,只是为救叶铿然失去了灵力,只能作为树的形态存在,几百年恐怕都无法变成人形了。 人生不过匆匆数十载,这一别,当初没来得及说的话……叶铿然抚摩着树杆,一滴露水挂在萌芽的枝头,像纯净的天真,挂在青春微红的眼眶中。 他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梨花满地不开门。少年的心门是否开过?无人知晓。而梨花,已经真真切切地开过了。 第18章 题菊花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唐·黄巢《题菊花》 一 慈恩寺外,新开了一家杀猪的铺子。 杀猪原本没什么不对,但这慈恩寺乃是永徽三年时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文德皇后而修建的,皇寺庄严,一直以来香火鼎盛,里面的和尚们都戒荤吃素。 每当新鲜的带皮猪肉开始被吆喝着甩卖时,吃斋念佛的小和尚们都忍不住默念:“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那杀猪的姑娘是个雨后清荷般婷婷玉立的美人儿。 按理说这么美貌的姑娘怎么能来杀猪呢?但她偏偏就一人坐镇铺子,手起刀落,功夫好得很。而且她的猪杀得有特色——她从来不用秤砣。无论是谁来买猪肉,她轻挽袖子,抬手切下一块,浅笑盈盈包好地递过去,不多不少正是客人要的斤两。 姑娘姓祝,只是个稚龄少女。但她落落大方,生意诚信,倒比许多男人更令客人信赖。 慈恩寺的方丈总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亲自前来,劝祝姑娘把铺子搬个地方。 “我的铺子倒不是不能搬,若是——”祝姑娘眨了眨眼,天真狡黠,“方丈能给我一样寺庙里的东西。” “施主要什么东西?” “菊花。” “……”正是百花盛开的春天,方丈和尚低头念了一句“阿弥陀佛”,这豆蔻年华的美少女莫非是故意刁难自己一个年老色衰的老头子?听说过猪会上树的,没听说过春天也能开菊花的。况且,慈恩寺内根本就不种菊花。 一句话难倒了方丈,祝姑娘笑吟吟地送客。 来而不往非礼也。第二天,姑娘敲开寺庙的门,拎着一块猪头肉彬彬有礼地问:“师傅,慈恩寺的菊花开了吗?” 和尚念着“阿弥陀佛”落荒而逃。 二 这一日,长安花比往常开得更好。 春闱科举刚刚结束,新进士们胸前簪花来游慈恩寺,风流态度与优雅举止让寺内桃李都黯然失色,引来行人们频频回头。按照习俗,他们会把姓名题写在大雁塔下,留作及第的纪念。 在题写名字之前,他们会推举一位书法最好的进士代为执笔。 本届进士中字写得最好的是探花郎。他的字非隶非楷,大气潇洒而不拘一格,遗憾的是在前些日子的月灯阁马球赛中受了伤,没能来参加游雁塔,于是进士们另推举了一位擅长楷书的士子,也是本届考试的状元来题字。 状元郎杜清昼的字端方稳重,落笔也很有风度。 受众人之托题写名字,杜清昼一笔一划都写得很认真。雁塔南门两侧的碑石雕刻着飞花走兽的明暗纹理,刻写着褚遂良的《大唐三藏圣教序》,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碑石下面,长了一丛不知名的草。 专心写字的杜清昼当然没有注意到那丛草,突然,只听一个少女着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动!” 正在写字的杜清昼停下手中的笔,回过头。 他突然就呆呆怔住。 少女一身绿衣就像柳梢柔嫩的初叶,在微寒的春色里悄然飘落他的心尖,清凉,微痒。早些年贵族女子出行还会带幂篱,遮住脸孔,让人只能朦胧绰约看到五官,如今的少女却更加大胆,一张清水芙蓉面直接示人不说,身边连个侍女都不带就来雁塔游玩。 杜清昼一时不知道手该往哪里放,笔也愣在半空中。 其他的进士也忍不住多看少女几眼,但回过神来就觉得不对了——现在是新郎君在雁塔题名,这个小姑娘跑过来是要砸场子吗? 果然不出所料,那少女走过来,俯身去看地上那丛草,见到草安然无恙,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抬头理所当然地对杜清昼说:“别在这里写字了,会踩到花。” “……” 杜清昼平时矜持不多话,皱起眉头微红了脸:“姑娘,我……我等是新科进士,在此题名乃是奉圣命。” 少女耐心听他说完,顺手拿过他手里那支笔,十分通情达理地说:“知道了,那你走开,我替你们写吧。” 杜清昼正要阻止,少女已经挥毫写下“开元二十二年春”一句——刚才他只刚刚开了个头,少女闻弦歌而知雅意,替他续完了这句。 “拿墨来,把名字报上来。”少女回过头。 四周鸦雀无声。 她这些字,提锋与收势,飘带、顿挫与转折,都极有章法。更让人吃惊的是字里的渴笔——墨快用干时写出的“渴笔”极需要功底与腕力,往往是练过几十年书法的老先生才能将渴笔写得毫不艰涩,而她一个女孩子竟也写得遒劲有力。 被深刻打击到了的进士们无人作答,杜清昼震惊地凝视着那行字,突然抬起头,有点难以置信地上下打量少女:“你是……静思?” 少女愣了愣,随即眼前一亮:“杜欠揍?” 两人相视而笑,竟然是多年未见的旧识! “竟然没认你出来,这么多年不见,你的样子变了好多!”祝静思开心地舒展好看的唇角,好奇地朝人群里张望,“裴三郎呢?他没有和你一起?” 见对方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杜清昼的神色一黯,表情略有些不自然,但很快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他受了伤,今天不参加雁塔题名了。” 被称作裴三郎的,便是今日缺席的探花郎。 “原来你们都考上了进士,我还以为他睡懒觉错过了考试呢。”祝静思露出灿烂开怀的微笑,随即摊摊手,她显然很了解探花郎,“受什么伤?借口而已啦。” 月灯阁马球赛受的那点伤,绝对挡不住玩心比谁都大的裴探花出门,他不来,只有一个可能——他不乐意来。 “这位女施主……”倒霉的方丈和尚终于赶了过来,不合时宜地替进士们解围,“阿弥陀佛,雁塔题名非同小可,还请留该写之人来题写。” “方丈大师,”祝静思微笑点头,好心地说,“我那里的带皮猪肉还有呢。”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方丈满头黑线,败下阵来。 祝静思笑了笑,将笔扔给杜清昼:“给你写吧,当心脚下别踩到我的花就是了。” 众人顿时都松了口气。 这次的雁塔题名虽有小小插曲,但最终还是由杜清昼将名字题写好了。 少女婷婷袅袅站在一旁,看着地上那丛草,眼神温柔惆怅。 一个高大俊朗的进士走过来,目光惊艳地在她身上逗留,很礼貌地说:“姑娘,在下是新科进士郑轩墨。” 祝静思朝他笑了笑,点点头。 郑轩墨朝身后看了一眼,除了正在写字的杜清昼,进士们都朝他竖起大拇指,不少人眼里露出嫉妒的神色,还有人在偷看祝静思。郑轩墨深吸一口气,红着脸说:“刚才姑娘写的字当真骨清神秀,令郑某自愧不如。若有机会,还盼能到姑娘府上请教书法。” “府上?没有那种地方。”祝静思微笑,“我就在慈恩寺外杀猪,只有一个杀猪铺子。” 前来搭讪的郑轩墨吓了一跳,讪讪地赔笑:“姑……姑娘真会说笑。” “我说真的,可不是说笑。”祝静思狡黠地眨眨眼,“我写字没别的诀窍,只因为我长年打铁、杀猪,手劲比一般人大而已。你家若是需要杀猪,可以叫我,只要五钱铜子,保证猪脑浆一点儿也不洒出来。” 情窦初开的进士郑轩墨落荒而逃。 三 祝静思没有骗人。 她爹是铁匠,爷爷是铁匠,爷爷的爷爷也是铁匠,家族世世代代都是铁匠。所以,杀猪只是她的副业,她最擅长的还是打铁。 八岁的祝静思已经会开炉打铁,小拳头握着铁锤,一锤捶打下去,火星四溅。 热气腾腾的铺子里,烧红的烙铁像是一颗滚烫的心脏,在火光里跳动。汉子们甩开臂膀,挥汗如雨的样子,就像在火树银花里喊着号子跳一场雄浑的舞。打铁铺子里常年炎热,记忆里的阿哥和阿叔们总是汗流浃背,连笑容都带着盐分。 忙碌一天之后,等夕阳冷却下来,清凉的夜色像一大瓢清水泼过整个村庄,喧嚣的打铁铺子突然变得安静。大片的鸟义无反顾地冲向远方的黑暗,再被一点点温柔地吞没。小静思会抱着她最喜欢的花猫,蹲在台阶上练字。 “其实写字和打铁很像,都要有恒心,一开始你觉得铁锤拿在手里很别扭,炉子里的火不是太大,就是太小,但打铁的时间长了,你闭着眼睛也能掌握火候。” 告诉她这些话并教他写字的那个人,正是现在的宰相张九龄。当年,张九龄被罢官返回故乡,开凿了大庾岭梅花古道,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写字。张先生和祝静思以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他举止儒雅,眉心里像是藏了一轮月亮,温和而清凉:“千锤百炼,始见真章。” 祝静思的字就是这么练出来的,晋朝书法家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她临摹了很多遍,直到闭着眼睛都能随手写出那些笔画。 她是个聪颖的小姑娘,可惜张先生不收女弟子,笔墨纸砚都是从那里得来,诗书礼易也都是从那里习得,却没有师徒的名分。 张先生教很多孩子读写,正式拜师入门的弟子只有两个,一个叫杜清昼,一个叫裴豆豆。 第一次见到裴豆豆的情形,祝静思到现在还记得。 那时韶州闹饥荒,七岁的祝静思在逃荒时和家人走散了,在荒年,一个与家人离散的孩子,绝难活下来,遍地饿殍中很快就会有一具小小的尸体。惶然四顾的小女孩强忍着没有哭,但满心都是恐惧。而且,她的肚子很饿。 天快黑时,她瑟缩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旁边,突然,头顶上传来一个声音:“你哪里来的?”她一抬头,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脸上也是常见的饥色,漆黑的眼睛俯视着她。 “我是祝家村的,逃荒时和娘还有哥哥走散了。”祝静思咬紧嘴唇。然后,她的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男孩迟疑了一下,默默地把手中唯一的一个烧饼递了过去。 祝静思几乎是扑过来一把抢过烧饼,狼吞虎咽地吃完。 男孩问:“好吃吗?” “吃太快了,没吃出味道。”祝静思老老实实地回答。 “下次慢点吃。”男孩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直挺挺倒了下去。 这种饥荒的年头,一个烧饼既可以救命,也可以让几个成年人争抢拼命。 男孩醒来时,祝静思可怜兮兮地趴在他面前:“你饿不饿?” “饿。”男孩有气无力地回答。 “你数包子就不饿了,我饿的时候就数包子,一个包子,两个包子……”祝静思好心的数数,却让对方脸色铁青,似乎快要被气得再次昏过去。嫌弃地甩开她的手,男孩咬牙站起来,衣襟却被拉住了。 祝静思怯怯地看着他:“你,你去哪儿?” “哪儿有吃的就去哪。”男孩不耐烦地说。 “那你能不能带着我?” “……”对方的表情仿佛在说,你好烦你把我最后一个烧饼都吃了现在我已经后悔得不行你还想怎么样? 祝静思知道自己的样子一定狼狈可怜,因为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朦胧的视线中她看到男孩桀骜的神色微微软化,没好气地说:“随你。” 女孩破涕为笑,欢喜地小跑跟了上来:“我叫祝静思,娘和哥哥都叫我小思。” “哦。” “等我找到了他们,一定还你那个烧饼,不对,还你三个包子。” “哦。” “你叫什么名字?” “豆豆,裴豆豆。” “我不喜欢吃豆豆,太硬了,咯牙。” “……滚!” 后来祝静思才知道,裴豆豆是附近的流浪儿,他虽然也只有八岁,却比很多大人都有办法,有时候是在别人找不到的荒地里挖出红薯,有时候是捡到水边的鸟蛋,有时候是砸死石缝里的老鼠,有时候是富人施粥时抢来的烧饼或馒头,总之她虽然饥一顿饱一顿,却没有饿死。 “你有没有想过,去找自己的爹娘?”这天,祝静思啃着青涩的小玉米棒子,天真不解地问。 “没想过。”裴豆豆突然发了脾气,“问那么多干什么?” 祝静思却没有生气,这一刻,她看到了小男孩破烂的衣衫,倔强梗着的颈脖,和瘦小孤独的背影。 她默默地走过去,把那被啃得坑坑洼洼的小玉米递到男孩的面前:“给你吃。我娘说,吃饱了就不难过了。” 男孩一把挥开她的手:“谁说我难过?” 那根玉米棒子滚落在地上,沾了灰。 一双胖乎乎的手臂突然从背后搂住他,温暖的拥抱就像春风叠成的小被子,结结实实覆盖在男孩身上——这真是个结实的拥抱啊,裴豆豆真的一点也不冷了。 两个孩子在夜里搂在一起互相取暖,像两只被抛弃在荒野的小动物。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烧饼吗?”裴豆豆饿着肚子望着星星问。 “为什么?”祝静思扭过头来看他。 “你的脸,有点像我以前养的一只猫。” “……” “它叫桑葚球,是只花猫,又大又胖。” “……” “我才不是大饼脸。”祝静思嘟起小嘴,有点好奇地问,“桑葚球它……它现在在哪里?” “死了,被别的大孩子打死的。”裴豆豆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说话。 桑葚球被打死的那一天,天上也有很多星星。此刻,仿佛天空中的繁星,有一颗是与男孩相依为命的大猫桑葚球飞升而成。 祝静思舔了舔嘴唇,她好饿:“我也养猫,我的猫它叫馒头,可是馒头它不爱吃馒头,爱吃鱼。” “猫当然爱吃鱼,笨蛋。”裴豆豆白了她一眼。 可是这年头人都吃不到鱼,更何况猫呢?能活下去,就是这纷乱的饥荒年最奢侈的愿望。 瘟疫横行,祝静思一开始只是发现自己的胳膊上布满红点,后来渐渐烧得迷迷糊糊,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因为从没见过面的爹恍惚在远处朝她招手。她看不清对方的面孔,只觉得病痛都渐渐离自己远去,小小的身体也轻飘飘的。 然后,她是被硬灌进嘴里的烈酒辣醒的。 那酒真难喝啊,男孩的脸色更难看,捏着她的鼻子就把酒灌进来。她气哭了,可是又没有力气哭出声,只有委屈难受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凉凉的眼泪淌在烧得滚烫的脸颊上,她才发现自己还活着。 “这是治病的菊花药酒,你赶紧喝。”裴豆豆脸色铁青地命令。 不知道裴豆豆从哪里弄来的偏方,也不知道那么难喝的菊花酒到底有什么用,祝静思只知道男孩眼底布满血丝,满是执着、不甘和……恐惧。 或许终究是上天眷顾,祝静思逃过了这一劫。 清醒过来时,她看到裴豆豆趴在她身边睡得死沉沉的,身上都是血痕,衣服破破烂烂,肯定这些天为了给她治病想尽了办法。 她伸手摸了摸男孩裸露的脚指头,软软暖暖的。对方皱着眉头翻了个身,却没醒来。身边的破碗咕噜咕噜滚开来,里面还有几滴残酒。 祝静思伸手去蘸了一下,舔在嘴里,似乎也没有那么辛辣,也有一点……甜的。 后来,祝静思的家人终于找到她了。娘搂着她又哭又笑,哥哥塞给她一块香甜的年糕。她把年糕悄悄塞到裴豆豆手里。被家人带走时,她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他,男孩的眼里也满是不舍。 那时,她突然发现,他的眼睛好漂亮,像火炉里漆黑的炭,在冰雪里仿佛也能拼命燃烧。 再一次见到裴豆豆时,是在张先生的家里。庭院里的阳光格外温柔,他正蹦蹦跳跳地抱着一大堆竹简到太阳底下晒,张先生在后面温和地叮嘱:“小心脚下,莫摔了。” 祝静思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短短几个月,男孩脸上的饥色都褪去了,穿得干干净净,看上去也胖了不少,站在张先生身边,就像月亮旁边一颗亮晶晶的小星星。 张先生的手还牵着另一个男孩子,听说是开当铺的杜掌柜家的长子,叫杜清昼。杜家的孩子矜持,裴豆豆顽皮,从那之后,三个孩子经常手牵着手去玩,还带着祝静思的宠物馒头。 再后来,三个半大的孩子学着书上听来的故事,对着菊花结拜。杜清昼年龄最大,自然是大哥;裴豆豆与祝静思同年,却比她大两个月,原本应该是二哥,可是祝静思不依:“我们同年呢,我不想做最小的!” 裴豆豆倒是懒得计较这些:“那你做老二吧,以后你就是祝二。” “好!”祝静思高兴地指着杜清昼:“你是大郎。”又指着裴豆豆:“你是三郎。” 辈分次序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四 “裴三郎!”祝静思笑吟吟地喊了一声。 日上三竿了还在睡懒觉的裴昀翻了个身,被子滑落下来,颈脖下雪白的睡衣半敞,露出清俊的锁骨。 杜清昼看不下去了,皱眉上前捡起地上的被子,扔在他身上:“静思来了!” 迷迷蒙蒙的眸子满是睡意,可怜的探花郎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突然上半身悬空,睡衣领子被人轻轻拎起来,那床倒霉的被子再次滑落,掉在地上。 带笑的声音久违而熟悉:“在路上听杜欠揍说,你因为‘风姿清粹’被皇上钦点了探花郎?现在这副尊容,你不怕犯欺君之罪?” 裴昀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睁眼只见一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少女单手拎着他的衣领,微笑俯视他。日光将她的轮廓勾了一层浅淡的金色,仿佛悠长的时光在发梢温柔流动。 成长、分离与相聚……那么多细小琐碎与斑驳的时光,当异乡成为了故乡,当年的男孩女孩已经长大。 “这么久没见,你还是起得这么早啊……”裴昀愣了半晌,却只说出了这句话。 “我卯时天还未亮就起来杀猪,辰时已经做了二十六单生意,在慈恩寺遇到杜欠揍,等着他写完字跟着他来找你,现在是午时。”祝静思指指日上三竿的窗外,她说话的样子和声音都很文静,把杀猪像弹琴绣花一样有条不紊地说出来。 裴昀突然伸出手,在她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早起两个时辰了不起么?”祝静思“呀”了一声,本能地闭上眼睛,待她再睁开眼睛时,只见少年眼里的笑意渐浓,那笑容如此明亮,瞬间把许多年的时光穿透。 “今天我下厨,做红烧猪头如何?”裴昀扯过衣衫穿好跳下床。 清风顽皮地绕进窗来,吹起少女的裙摆,祝静思眼睛亮晶晶地说:“好。” 红烧猪头,鹅黄美酒,三个少年围坐在桌前。 “我这次来长安是为两件事。”祝静思托腮说,“第一件事是我在家里清理东西时,发现了一张书契。原来,当年我爹曾经收下两锭金子的订金,答应了别人打一把剑。书契上面别的字迹都还清楚,就是委托人那几个字看不清了,我爹去世已久,虽然已经不知道委托人是谁,但总不能失信于人。” “倒像你的性子。”裴昀还是那副慵懒的神气,但笑意里噙着骄傲,他随口问,“剑已经打出来了?” “哪有那么容易。”祝静思百无聊赖地玩着手中的勺子,“这把剑很麻烦,是一把木剑。” 铁剑易铸,木剑难造。因为铁剑往往只是利器,而木剑却蕴含灵气,常作降妖之用。 ——祝静思的爹明明是个铁匠,怎么会接下木剑的活儿? “我也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祝静思似乎看出了裴昀眼里的疑虑,“还有一件事,我想看看慈恩寺的菊花。” “看菊花?” “嗯,听我娘说长安慈恩寺的菊花天下第一流,就跑来想要看看,结果慈恩寺里根本不种菊花。”祝静思满脸遗憾地叹气,“于是我自己去花市里买了一丛黄金菊,栽在大雁塔下。可没开花的黄金菊看上去就像一丛杂草,真难看啊。” 原来,这就是那时祝静思不让雁塔题名的进士们写字的原因了。 “慈恩寺从来就不种菊花,”杜清昼诧异地说,“你确定你娘没弄错?” 祝静思的娘郑连城是个美貌温婉的女子,祖籍长安。听说她原本是达官贵人家的婢女,因为官员被贬,她跟着自家的夫人小姐一起被流放到岭南韶州,嫁给了祝家村的铁匠,随后就在那里度过了一生。可惜祝静思的爹太不靠谱,在小静思还在襁褓中时因背负赌债独自逃跑了。 “不确定,也没法确定了,”祝静思笑笑,眼里凝聚起一层水光,“她去世了。” 裴昀握着酒杯的手顿了顿,座中突然寂静。 “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冬天去的,走得很安详。”祝静思垂眸,“这慈恩寺,念慈母之恩,是高宗皇帝为自己的母亲修建的。我若是皇帝,也给自己的娘亲建这么一座寺庙。可惜我不是。 “我娘生前一直喜欢菊花。她临走前说想再看一次故乡长安慈恩寺的菊花,她来不了,我便替她来长安,替她看看。” 祝静思是由母亲带大的,她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曾经她也好奇地问爹什么时候回来?郑连城开始不回答,后来被缠得烦了,就敷衍她说:若是春日菊花开,他就回来。 每年春天,小静思就到山坡上去找,漫山遍野那么多花儿,就是找不到菊花。直到她长大了,才知道春天根本不会开菊花。爹不会回来了。 娘从来不愿提起爹,祝静思对爹的所有印象都是从哥哥那里来的。从她记事起,就听哥哥说,爹当年是村里最好的铁匠,也最爱喝娘酿的酒,可他喝完酒大声骂人,骂完了还打人,唯独对襁褓中的女儿宝贝得不得了——自从小静思出生之后,他很久没有喝酒闹事。可惜好景不长,追赌债的人找上门来,老男人连夜从家里翻墙逃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那一年韶州瘟疫流行,路边堆积了很多腐烂的尸体,不知哪一具是他的。 小静思不明白,为什么哥哥口中那个唯独对女儿宝贝得不得了的男人会丢下他们。 虽然有家族里的叔伯们接济,娘带着他们兄妹还是过得很辛苦,去年的冬天格外寒冷,病重许久的郑连城突然睁开眼,咳嗽着说:“我想喝酒。” 祝静思给她搬来了酒坛。 郑连城酿了一辈子的酒,这却是祝静思第一次看到她喝酒,曾经美貌如今却衰老的妇人两行浊泪无声掉落在酒坛里,她喃喃说:“苦……人这一生,就是一坛苦酒。” 离别苦,相思苦,至死不能归乡苦。 人生就是一坛苦酒。 这是娘最后说的话。祝静思站在新盖的坟头前,倔强地咬着嘴唇,然后深深磕了三个头:“娘,就算是苦酒,我也想喝出一点不同的滋味。” 她起身时,眼泪哗啦啦滚落下来。这世上最疼爱她的人,永远不在了。她来到长安后也喝酒,不同的鲜花与不同季节的稻米酿出的酒滋味不同,只是再没有娘临终喝的那一坛,那种辛辣入骨,那种冰炭交加,那种不甘绝望。 “酒喝太多了,都从眼睛里出来了。” 裴昀伸手,拦住她手中的杯盏,替她拭去脸上的泪痕,“三日后,我带你到慈恩寺去看菊花。” 祝静思一怔,抬起朦胧的泪眼。 “嘘——”裴昀微笑以手指抵住唇,眸光里闪动着狡黠神秘,“慈恩寺原本是有菊花的,白天不开而已,你要在月下看。” 五 接下来的几天,裴昀不再睡懒觉,每天不待天亮就神神秘秘地出门去,也不知道去做什么。 三日后。 夜幕降临,一弯新月如钩,裴昀带着祝静思来到了慈恩寺。 寺庙里静悄悄的,和尚们都睡觉了,也没有来上香拜佛的人,两个人悄悄溜到大雁塔下。 祝静思亲手栽种的黄金菊在夜风中摇摆,模样很是得瑟。裴昀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白白的、亮晶晶的……是一大块盐巴。然后他去旁边的水井里打了满满一桶水,把盐巴全浸在水里搅匀,随即将半桶盐水“哗啦”倾倒在菊花上! 祝静思想要去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丛黄金菊原本漫不经心的枝叶突然都聚拢在一起,仿佛感觉得到疼似的,微微颤抖,四周安静得一点儿声音也没有,然后,祝静思看到了她此生都不会忘记的奇迹—— 在紧而密实的枝叶中,突然绽放开了一点细如米粒的金色!像是漫天月光的潮汐大浪淘沙,千淘万漉出这一粒小小的金子。 如燎原的温柔光焰,微小的花苞以人眼可以看见的速度吸取露水,轻柔绽开。 缓缓的,那盛开的金色仿佛月光的精魂,摇曳在凉风中,似一声叹息,又似终究得偿所愿的欣慰。 祝静思呆立在原地,不敢相信这奇迹。 “你……怎么做到的?”她扬起脸看着少年。 裴昀慵懒地靠在塔边的石柱上,面孔皎艳清透,仿佛他也是夜色中的一朵昙花。生得这么好看,说出的话却像胡扯一般:“花有各自的喜好,菊花怕咸,害怕我把剩下的半桶盐水也倒给它喝,就只好开花了。” 少年的话分明是天方夜谭,可那朵盛放的金色菊花上,当真缀着露水,像是委屈的眼泪。黄金菊的姿态也没有了之前的得瑟,而是垂下了茎叶,像是被欺负的小孩子般气鼓鼓地蜷缩起来。 祝静思心疼她的花,伸出手指去轻抚花瓣上的露水,指间的触感如丝缎,夜露微凉…… 天上的娘亲,可看到了长安慈恩寺的菊花? 她回不来的故乡,她替她回;她看不到的奇景,她替她看。她是她生命的延续,是她的另一双眼睛,看遍四季的风景,品尝人生的滋味。 七重佛塔在夜色中伫立,仿佛有悲思如夜幕无边无际,而高耸的雁塔能将思念直达天庭。 “花也看了,该喝点酒吧?”裴昀不着痕迹地打岔,突然变戏法般从身边拎出一小坛酒,看得出有些年头了,他一把将酒坛拍开,“酒越酿越醇,你尝尝,味道和当年相比如何?” “这么多年了,你还是爱喝菊花酒?”祝静思眸子温柔,她接过酒坛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往事,难以置信地抬头,“……是当年我送给你的那坛?” 裴昀只是笑着看她。少年的笑容当真美好,他的眼睛里会开花。 “这坛酒,我封了七年,只等你来开。” 一缕清风突如其来,吹开杯中的鹅黄美酒,酒香凛冽,还未入喉就让人脸红了。 那泥封完好而今日终被开启的醇香,究竟是酒坛,还是少年的心? 祝静思突然就想起他们分别的那一日。 “这坛酒是我娘酿的,送你,带在路上喝。” 张先生得了朝廷的调令,即将前往冀州赴任,裴豆豆和杜清昼都会跟着他走。 “好重啊!”裴豆豆呲牙咧嘴,“女孩子不是一般会绣个荷包什么的送人吗?我看到杜欠揍的姐姐绣了个很香的荷包送给他。” “第一,我不会绣荷包,第二,我也不是你姐姐。”小静思不高兴了。 “结拜的时候是你非要做姐姐的嘛。”裴豆豆抱着酒坛站在月下,眨巴着漂亮的眼睛,似乎存心要逗她。 “不要拉倒!”小静思恼了,去夺他手中的酒坛。 “别,别!”裴豆豆赶紧护住酒坛,“再重我也背得动啊,上次爬山的时候,我可是连你都背过了。” “你又笑我!”祝静思气鼓鼓地叉腰,一张小脸确实如同年画上的娃娃般圆嘟嘟的。 “别生气了!”裴豆豆牵起她:“走,我们去山坡上玩!” 年少不惧离别,男孩女孩跑在星光下,大地那么宽广,仿佛他们只要奔跑,就可以到任何地方。哪怕是天尽头,他们也可以手牵着手。 “怎么又出神了?”裴昀的手在她眼前挥了挥。 “我在想,我娘曾经说人生就是一坛苦酒。”祝静思摇摇头,“如今在天上,酒的苦味应该也淡了。” “哦?”裴昀的声音带着慵懒的笑意,仿佛无所牵绊的清风,又像月光酿成的醇酒:“《山海经》中记载过一种‘性情之花’,说这种花最适合酿酒,笑着去酿的酒,喝酒时也会笑,跳着舞去酿的酒,喝酒时也会快乐起舞。” 笑着去酿的,是甜酒;皱着眉头酿的,是乏味的淡酒;思念的眼泪滴在杯中,就是一杯涩酒;热血歃在酒樽,就是壮行的烈酒。 “这一生要喝的酒,应该有烈的,有辣的,也有涩的吧。但无论什么滋味,只要两个人一起喝就好。” 祝静思脸颊微微泛起了红色,不知道是因为喝酒,还是因为对方最后那句话。 裴昀突然从身后蒙住她的眼睛:“闭上眼睛。” 少女的心跳得厉害,只轻轻“嗯”了一声。 她的眼睛看不见,黑暗中弥漫着少年熟悉而好闻的气息,只听那人说:“可以睁开眼了。” 祝静思缓缓睁开眼,耳边传来一声轻响,只见一朵烟花高高腾空而起,在夜空中炸开……然后,整个漆黑如绸缎的夜幕上盛放了万千朵金色的花! “啊!”祝静思忍不住惊叹出声。 “这花开得好看吗?”裴昀凝视着她,唇角微勾的笑容仿佛漫不经心,目光却牢牢锁着她,“我真正想让你看的并不是那一朵孤菊,也不是这空中的烟花。”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她却懂了。 ——花儿并非只开在地上,最美的花,始终开在某一个人的心上。无论春秋,无论晴雨。 这才是他想让她看的。 祝静思怔怔望着他。 少年的目光那样温情,却又那样笃定。慈恩寺中有许多善男信女求姻缘,还有痴心的男女将两人的名字刻在大雁塔下的石头上。 他不愿将自己名字写在石碑上,只愿将名字写在恋人的心口。 执子之手,誓如烈酒。 从此春风化雨,萦绕心头。十指交握,点滴默契与温暖湿润眼眸。 裴昀拿过酒坛,转到她刚才喝过的地方,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随即一仰头,将剩下的酒全朝喉中灌去。 “别……别喝这么急,会醉的!”祝静思想要去拦他,却够不着,太高了,少年径自把酒喝完,一下子稳稳地捉住她的手,低头看她,鲜艳的唇瓣沾着残酒,眼里似有朦胧醉意:“怕我喝醉了耍酒疯吗?” “你现在已经在耍酒疯了。” “喝醉了回不去了,你背我回去……” “背你个大头啊!” “你连猪都扛得动的……” “不要把你和猪比,会伤猪的自尊的!” “呜呜呜……” “下雨了,快点回去别闹了!” 天空中真的下起了雨,先是几滴仿佛树梢掉下的露水,随即雨帘渐渐绵密,两个人冒着雨朝回跑。 有件事,裴昀没有告诉祝静思。 菊花怕咸,畏惧盐水才会在春日里不情不愿地开花,这是真的。 在八岁的时候,他曾经见过一只菊花妖。那日他眼睁睁看着身染瘟疫的她的生命流逝,却无计可施。男孩的眼泪滴落在荒坡上,突然有个大惊小怪的声音说:“谁啊?好咸!” 花有精魂,人贵精诚。 那只花妖实在太无聊了,它原本是秋天才开放的菊花,春夏热闹的时候没有它什么事儿,就蜷缩着睡觉。那眼泪恰好流到了它的嘴角,又咸又苦,快把它齁死了。 菊花妖都是高冷又坏脾气的,上古时代,它也和桃李一起在春天开放,但后来常和别的花妖吵架、打架、毒舌到没朋友,最后谁也不理它,它干脆一赌气选择寒风萧瑟的秋天离群索居。 脾气坏不代表没本事,上古神农氏在《神农本草经》中称它为“长寿花”,汉朝历代帝王狂热追捧它,用它酿制“长生不老”的药酒,菊花自然有它的过人之处,它可以为病重或将死的人延续寿命。 和世上的其他任何事情一样,菊花妖帮助人也有代价。代价,就是同等的交换—— 你需要为谁续命,就要将自己的寿命付出多少。 男孩与荒坡上的菊花妖,签订了契约。 为救身染瘟疫原本活不下来的祝静思,他用花妖教他的方法酿酒,那些日子的烈酒,每一滴都有他的生命。他将自己的寿数分给了她。多少年?这是秘密。 他希望不多,也不少,恰能相守一生。 六 “现在的年轻人,真有精神啊。”寂静的雨夜里,倒霉的方丈和尚走出来,叹了口气,把那丛被雨水打得零落歪斜的菊花扶好。 他不是不能禀报圣上,让金吾卫们来把这个在慈恩寺外杀猪,打扰佛门清修的少女赶走。 但,这万丈红尘滔滔,真正美好的东西总是少之又少。 慈恩寺,念慈母之恩……七重佛塔未必比得上一朵花。 还有些东西,佛曰,不可说。 没有人知道,方丈和尚在出家之前,欠了别人的赌债,不得不抛下妻子和襁褓中的女儿逃走,后来出家做了和尚,万事皆空。 郑连城让祝静思来慈恩寺看的,不是花,而是人。 从岭南来的一个同乡在慈恩寺上香时,认出了那个曾经叫祝铸的铁匠。同乡把消息带给了郑连城,带着一双儿女艰难度日的郑连城却什么也没有说——说了又能怎样呢? 当初他挥汗如雨地打铁,而她采菊东篱下,为他酿酒的那一段欢喜的小时光,有颜色,有香味,有真意……而如今,欲辨已忘言。 那时,她边采摘菊花边笑着摇头:“为何菊花只在秋天开?多孤单寂寞。若是能和桃李一同在春天开放,就好了。” “这还不容易?”他哈哈大笑,一口应承下来,“娘子,明年春天,我就让这满院的菊花开!” 到了第二年春天,菊花没有开,他却已经背井离乡地逃亡。 她默默地收拾着家里与情感的残局,麻木地承受着生活给她的磨难与摧残。直到有一天,在铁铺的废料中,她无意中发现许多打成菊花模样的铁片,有的栩栩如生,有的还是半成品,可都被水浸湿生了锈,破破烂烂地堆在墙角。那一刻,她突然掩面痛哭。 其实他不懂,他一直不懂。 最美的花不是只有春天能开,哪怕是寒冬冰雪封山,只待两人一朝相逢,便可心花怒放。 她要的……并不是花开的奇迹,只是他回来而已。 方丈久久站在雨中,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七 两人冒着雨,慌慌张张跑回来,刚进府中,却看到庭院中有人打着伞在等他们。 裴昀高兴地叫了一声:“老师。” “张先生!”祝静思的眼里也满是惊喜。 “都进屋把头发擦干,别着凉了。”张九龄一身单薄的青衫濡湿了雨水,神色是祝静思熟悉的温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样子却似没有多大的变化,身姿挺拔如雪松,眉眼温润如月华。看到两个孩子手拉着手跑回来,他却不问也不说,只是微笑看着他们。 “夜雨风凉,老师你身体不好,也快些进屋去。”裴昀立刻上前接过伞,不由分说把张九龄扶进去,少年的个子已经比老师高了,此刻的举止却仍然有几分孩子气。 看着他们师生同行的侧影,祝静思也觉得温暖。 天若有情天亦老……他们都长大了,张九龄却没有老去。听说他当年也曾经向一位女子提过亲,却终未成佳话,于是这些年,他始终是一个人。 祝静思突然有点好奇,什么样的女子,才配得上张九龄的思念? 想必姿色不俗的吧。 后来,她才发现自己想错了。那不是个姿色出众的女子,而是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第19章 桃源行 峡里谁知有人事,世中遥望空云山。 ——唐·王维《桃源行》 一 张九龄考中进士的那一年,长安桃花开得盛,整条街上如云似雾。 少年也正是早春般的年纪,文辞与容貌一样清丽,得了秘书省校书郎的官职。由于出身寒微,又不擅逢迎,上司把许多繁重的誊写活儿都扔给他,经常从早抄写到晚不得休息。 这天,暮色已悄然降临,张九龄还有两卷书没有誊写完,昏暗的光线让眼睛有些酸涩,他揉了揉眉心,准备起身掌一盏灯,突然听外面传来脚步声。 只听太监尖细的声音在说:“您小心着这边的台阶。” 宫女们似乎在领路。 张九龄刚将灯掌上,循声朝外看去,只见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女施施然走进来,她身后跟着太监、几个宫女还有两个脂粉气很重的年轻男人。 “见了安乐公主,还不行礼?”太监尖声提醒。 原来这少女就是大名鼎鼎的安乐公主,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女儿。朝野传闻她不仅骄奢跋扈,而且男宠成群,行事荒诞放纵之极。张九龄心中皱眉,手中还执着灯盏,淡淡从容行礼:“臣秘书省校书郎张九龄,见过公主。” 灯下看美人,这话是一点儿也没错的。安乐公主一向觉得自己是美人,她见过的美男子也不算少了,但眼前这执灯的少年,却与她以往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他站在烛光中,分不清是烛光照亮了他,还是他站成了那燃烧的灯芯,周身都泛着温暖的微光,气质温润得仿佛春水能沁入人心。 “长得倒挺俊俏,抬起脸来,让本公主看看。”安乐公主话音刚落,旁边的太监就呵斥:“公主让你抬起脸来!你聋了吗?” 张九龄强压住心中的火气,缓缓抬起头,与安乐公主直直对视。 “比起我新收的那几个面首,似乎还要略胜一筹。”安乐公主盈盈轻笑,突然一个耳光打到身边的男宠脸上!那个一身脂粉气的少年被打得踉跄跌倒,马上又惶恐地捂着脸滚爬起来:“公主!公主息怒!” “让你们去找几个男人,都是怎么办事的?尽找些丑的来敷衍本公主,以为本公主不知道吗?你们怕自己会失宠,嗯?” 最后一句虽然是笑着问的,语气却极为阴寒。 那个被打的男宠惶恐地跪下磕头谢罪,嘴里说这“不敢”、“死罪”,眼角的余光却阴郁狠厉地盯着张九龄。 “带走吧。”安乐公主似乎心情不错,随意一挥手,几人顿时都亦步亦趋地跟上她。见张九龄没有动,她奇怪地停住脚步,太监立刻尖声呵斥:“你还不走?” “臣是朝廷命官,不是公主的家仆。”张九龄努力克制自己,衣袖下的拳心握紧。 几人都大惊失色,愕然看着这个胆大包天的少年。 “朝廷命官?”安乐公主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儿,无声冷笑,“你是个几品官?九品校书郎吧?连宰相也不敢这样跟我说话。这天下是我李家的天下,你们做臣子的不是我皇家的家仆,又是什么?” “天下不是一人之天下,是黎民百姓的天下。” 四周突然寂静得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有点意思。”安乐公主似笑非笑,仪态万方地走了过来,“你说得倒也有趣。”说话间,突然一脚踢向张九龄的膝盖! 她穿着时下流行的“高墙履”,鞋头方锐坚硬,加上她擅长习武骑射,又骄扬跋扈惯了,这一下踢得极狠,张九龄顿时踉跄了一下,差点跪倒,膝盖处的剧痛仿佛腿骨被生生踢碎,他却一把用手强撑住地,冷汗一滴滴从脸上流下来。 见这外表温和的年轻人脾气如此之硬,旁边的宫女和太监都变了脸色。 “但我不喜欢你说的话,这就是你的错。你听明白了吗?”安乐公主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张九龄咬牙不语。 “给他点教训。”安乐公主的脸色变得难看。 旁边的太监立刻尖声应答:“是!”忙不迭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一掌朝张九龄掴去! 疾风刮过脸颊,张九龄的耳边嗡嗡作响,胸口几乎有一口热血要喷薄而出。他虽然出身寒微,但毕竟是书香世家,从未受此大辱,一瞬间只觉得生不如死。 ——掴来的手却突然停在半空,被另一只手挡住了。 只听“嚓咔”一响,太监惨叫着滚倒在地,右手软趴趴地垂下来,显然是手腕断了。 “他刚才说的话,我倒很喜欢。”一身明黄衣袍的青年从容踱步过来,随手翻了翻桌案上的刚抄写的纸张:“这笔字,也不错。” 张九龄微微一颤,仿佛冰雪中抱炭,手几乎撑不住地面。 这人是…… 安乐公主的脸色更难看,冷笑:“太子殿下。” “士可杀不可辱,校书郎官阶虽低,也是进士出身,乃是天子门生。”太子说话毫不留情,“你们这样侮辱朝臣,我大唐天下,日后可还有人可用? “若是文士不愿为朝廷尽心,武官不愿为天下舍生忘死,大唐亡国,也不远矣。” 安乐公主连连冷笑:“太子殿下教训得是,呵,妹妹先行离去了。” “走!”安乐公主带着她的一帮人,恨恨地离开,临走前还不忘狠狠踢了那倒霉的太监一脚,“不中用的狗东西!本公主拿了你的头喂狗!” 等她一行离去,张九龄终于支持不住,狼狈摔倒在地上。 “多谢……殿下替臣解围……”在生死线上走了一遭,张九龄很清楚刚才若是无人解围,以安乐公主的行事,只怕自己唯一的反抗只能是一头撞死在墙上,血溅当场而已。 膝盖传来的剧痛钻心,但他还是尽力用手撑着自己想要站起来。 可惜连试了几下,都没能站起来。 太子皱眉看着他,终于俯下身来,却没有扶他起来的意思,而是直接撩起他的衣袍,将他的裤腿卷起。 “殿下不可——” 张九龄来不及阻止,衣袍已经被掀开,膝盖处红肿了一大块,如同拳头般高高鼓起。 “处理得不好,这条腿就会废了。”太子面无表情地问,“你这里有药吗?” 张九龄摇头,稍微想要挪动右腿,便痛得倒吸一口凉气。 “去太医署吧。”太子一手抄起张九龄的右臂,将他背了起来! “殿下!”张九龄大惊失色。 太子显然是不多废话的人,径自背着负伤的少年校书郎,大步走出秘书省。皇城的道路笔直,青年的脊背也是。 张九龄也没有说话,只是眼中微热。他孤身从千里之外的故乡来到长安,蜀道之难,人情冷暖,他都可以坦然处之。直到今日变故突发,那绝望中朝他伸出的援手、背起他的脊背,只怕是一生也无法报还了。 “我并不是在帮你,而是要用你。”快到太医署时,太子冷冷回过头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们这些士子,常说士为知己者死,那么,现在你是否愿意为我而死?” 青年侧脸的棱角就如大理石般冷硬,连春夜薄雾也不能软化分毫:“你那句‘天下不是一人之天下,是黎民百姓的天下’,我记住了。当今世道,你这样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 月明星稀,四周一片寂静。 太子冷漠地微勾嘴角:“若是太医署的医师治好了你的腿,你欠我一条腿,这很公平吧?” “不公平。”张九龄清清楚楚地说,“臣不欠殿下一条腿,臣欠殿下一条命。” “很好。从今日起,你的命是我的,你的人也是我的。”太子的眼里漾起笑意,目光如同锋利的玄铁匕首,要楔入沉沉青史,“我命你将毕生的智慧与心力许给我大唐的江山,许给我天下黎民百姓。 “直到大唐盛世到来,永不相负。” 张九龄浑身微微一震。 宫阙万间之上,万家灯火之上,是一轮巨大的圆月。群山无言匍匐在远方,沉沉的钟声从山巅古寺响起,仿佛在回荡这句话。 盛世天下,永不相负。 二 许多年后,张九龄想,这,也许就是他一生沉浮于宦海的初衷了。 太子李重俊并非是韦皇后的亲生儿子,所以在韦后把持朝政的时局中,太子的日子并不好过。 张九龄从同僚的议论中听到一些消息,比如,安乐公主常对太子不敬,甚至私下称呼太子为奴,再比如,宫内外都传闻韦皇后想废掉太子,改立安乐公主为皇太女。 太子说过要用他,却没有将他调出秘书省。只是偶尔召他入东宫,谈论吏治革新、朝中积弊。有一次,议及到武三思在朝中的荒唐作为,太子愤然拍案而起:“佞臣当道,后宫乱政,这天下当然要改!” 张九龄仰视着太子的面孔,也能感受到那烈焰般的雄心,不知为何,总有一丝不安在他心头萦回。 仿佛盛夏时的一缕秋凉,让他隐隐不安。 张九龄的直觉向来很准。但,也有些事情是他始料不及的。 阳春三月,礼部尚书卢雪川做寿,很多官员甚至皇族都去贺寿。秘书省少监也带上了他们几个校书郎前往,途经一大片桃林时,繁花盛放得一眼望不到尽头,风中落英缤纷。 被眼前的美景惊艳,张九龄不禁放慢马速,缓缓执绺而行。 不一会儿,同行的几人便走远了。少年回过神来,急忙策马去追赶,突然,前方传来哒哒的马蹄声。 那队人马似乎也急着去办什么事情,马匹转眼间就至跟前,张九龄躲闪不及,对方胯下的马受了惊,前蹄抬起嘶鸣,差点将那领头的人摔下马去,好在对方及时拉紧了缰绳:“吁——”这才将惊马控制住。 只听几个随从大声呵斥:“何方狂徒?礼部卢尚书在此!” 原来,这竟是今日的寿星卢雪川。 这种时候不在府里迎接宾客,却带着人到外面来,显然是有要紧事。卢雪川一身朱红衣袍,气宇轩昂,刚毅俊朗的面容上神色焦急,显然并不愿多做逗留:“罢了,刚去的人找到小姐了吗?” “没有。” “我们再去找找。”卢雪川皱眉朝左右示意,一行人急急策马远去。 张九龄也只有一拉缰绳,继续往前方追赶同伴。可是他身下的马匹受了惊吓,带着他在桃林里绕了许久,直至他终于发现,自己似乎……迷路了。 万一赶不上寿宴了怎么办? 平时张九龄做事一向守时且有分寸,今日耽溺于春日美景,竟然误了事。他心中着急了一会儿,却又安定下来。 ——既然已经迷路了,再急也于事无补,他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在溪边勒马停驻,让汗湿鬃毛气喘吁吁的马儿饮水,他自己则翻身下了马来,观察日光与树影,判断方向。 溪水清凉沁心,少年掬了些水洒在脸上,凝视着溪水时只觉得哪里不对—— 水中倒影着的的影子,除了自己的脸孔,还有…… 他愕然转身,仰头朝身后的桃树上看去。 繁花盛开如云雾的桃花树上,竟藏着一个瑟瑟发抖的少女,她身穿贵族的襦裙,戴着幂篱遮住了面孔,只能隐约看到灵秀的轮廓,树上垂下的裙摆边有春泥点点。 见少年看过来,她稚气的声音带着哭腔:“我……我下不来了。” 若是平时遇人急难,张九龄自然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但面对这困在树上的少女,他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 幼承庭训,恪守古礼,张九龄一向有君子风度,且不说碰触到女子,就算是说话也会彬彬有礼站立在几步开外。他环顾四周,正在想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到对方,突然只听一声惊呼,少女脚下一滑,从树上落了下来! “当心!” 张九龄冲上前去,情急之下伸臂去接坠树的少女,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踉跄后退几步,差点摔倒,少女掩面的幂篱顿时滚落了下来。 清风落花中,少女惶然一抬头。 所有的桃花仿佛都在这一刻坠下枝头,落成她脸颊上一抹倾城的绯红。所有的飞鸟仿佛在这一刻扎入碧波清澈的湖水,在她眸子里惊起湖光山色的诗意。 落花黯淡,清风无味,她就是这世界全部的颜色。 四目相对,两人都愣了。 这一眼,竟是一生。 待两人站稳,张九龄立刻松开抱着少女的手,白玉面庞上满是红晕。 “对不起……” “失礼了……”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又同时打住。目光只一相触,便迅速分开,却几乎要碰触到灵魂。 清溪映桃花,恍若前世相识,千里遥望的冰雪与炭火烙印心头,不曾言说的契阔倒映双眸。 两人傻傻地面对面站着,终于还是少女先开口:“我想摘一枝桃花,够不着,我就爬上树去,谁知道上树容易下来难……” 大唐风气开化,女子可以骑马、上街、着男装,对男女之防也不如前朝严格。看这少女的谈吐举止,显然是受过良好的教养,却也掩不住孩子气的娇憨和不谙世事。 张九龄竟不忍心让她失望,问她:“你想摘哪一枝?” 少女指了指桃树上开得最盛最艳的那一枝桃花,张九龄身材修长,略略踮脚便将桃花折了下来,递给她。 “呀,”少女惊喜地接过桃花,展颜一笑,“多谢你!”天光云影与溪流仿佛都因为这个笑容而明亮,光华流转有情。 与君初相识,犹似故人归……这是少年心头盛开的第一朵花。 仿佛经受不住她笑容里太过明亮的光芒似的,张九龄只觉得头脑微微晕眩,心跳得厉害,竟不敢再看她,俯身将地上的幂篱捡起来,有些笨拙地拭了拭上面的灰尘,递给她:“有些脏了,对不住。” 少女红着脸接过幂篱,略微慌张地戴上,动作中,有件小东西从她腰间倏然滑落下来。 “你的东西掉了——”张九龄一愣,开口想要叫住她,可少女却羞赧地转过身,径自匆匆离去,只扔下一句话,哪怕隔着轻纱也能看到她的脸庞红如胭脂。 “我叫鱼儿。” 看着雪白的身影匆匆跑开,在桃花林中越来越小,张九龄还怔在原地,直到对方的身影消失不见,他才回过神来,低头捡起地上的东西—— 那竟是一枚木雕的坠子,系着细细的红绳。 坠子雕工极为精美,朱红色的纹理被巧妙地雕刻成了斜逸的桃花,而繁花间有一双鲤鱼正在游曳。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张九龄拿着那坠子,脸颊突然有些发烫。 三 从卢府回来之后,张九龄经常莫名地走神,有时还一个人微笑。 “张郎君?张郎君!”同僚在他面前摆了摆手,“笔掉到纸上了。” “……”张九龄拿起笔正要写字,对方满脸黑线地把他面前的书抽走,“拜托,今日少监让我们誊写的是第五卷,你拿成第三卷了!” 秘书省的工作枯燥繁琐,张九龄平日极为严谨细致,从无纰漏。这几日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是不是不舒服?”对方关切地问。 “……”张九龄脸颊微红,歉然地朝对方微笑了一下,“我重抄第五卷,你们先回去吧。” 其他几人客气了几句就收拾着准备回家。其中有一个满脸八卦地说:“我今日去交书稿,在皇城里看到安乐公主了!” “咦?”另一个顿时来了精神,凑过头来,“怎么样?听说这安乐公主可是长安第一美人!” “这你就不懂了。”先说话的人笑嘻嘻地摇了摇手里的折扇,“这长安城的美人,安乐公主只能排第三。” 后者显然不如前者见的世面多,有点不服气了:“那你倒说说,第一第二是谁?” “沉鱼落雁。”对方眼中放光地吐出四个字,见后者一脸茫然,慢条斯理又得意洋洋地解释,“这‘落雁’是弘农杨氏的大小姐杨鸣雁,‘沉鱼’是范阳卢氏的千金卢瑜儿!” 张九龄手中的笔突然微微一顿。 “卢瑜儿刚及笄,就出落得清水芙蓉一般。为了这条美人鱼,提亲的王孙公子踏破了门槛啊!” “听女眷们说,那日卢尚书做寿,卢小姐回来晚了,裙角沾着泥,却带回了一枝新折的桃花,逗得卢尚书开怀大笑。” “听说这卢家还历代出围棋圣手?家风渊源如此,卢小姐又天真聪颖,难怪天下男儿趋之若鹜……” “可不是?” …… 鱼儿……她竟是卢尚书的千金,五姓女儿。在桃林偶遇后,他反复回想当日的情形,已经隐隐猜到她的身份,终于在这一日,多日来的猜测被证实。 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与太原王氏,是大唐最尊贵的七大郡望家族,被称为“五姓七家”,虽有科举从寒门取士,但门阀之见仍然深入人心,越是高贵的门第,越讲究当户对的嫁娶。宰相薛元超位极人臣,仍叹息人生有三大遗憾,其中之一便是未能娶到五姓女儿为妻。 门第阻隔,犹如天堑。 后面他们的议论声张九龄已经听不进去了,先前那懵懂的期待,融化成了温柔苦涩百般滋味。再看到手中那块木雕,丝丝桃花缠绕,千千心结难解。 这一日,张九龄将书稿抄错了多遍,废弃的纸卷扔在身后,到终于抄完时漫漫长夜竟已过去,天色破晓。 他实在困倦得睁不开眼睛,便趴在桌案上睡了过去。梦中,仿佛看到一尾鱼儿在清溪里游动,他想要伸手去捉,却无论怎样都碰捉不到,眼看那尾鱼游远,他沿着溪水追逐,追了很长很长的路,却最终迷失在繁花盛开的浓雾中。 “张郎君,张郎君!” 直到被清早到来的同僚叫醒,张九龄眸子迷茫,还一时分不清梦与现实,待看到自己空空的双手,才知梦里那浓浓的失望,终究是留在了心头。 也不知道是夜里衣衫单薄睡着了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张九龄病倒了,一连几天高热,时而昏睡时而清醒。 太子来探望他,盯着好友迅速憔悴消瘦下去的脸庞,忍不住皱眉。 “怎么病了?” 张九龄勉强撑坐起来,虚弱地咳嗽了几声,微笑摇头:“劳殿下挂心了,只是风寒……”却听太子冷冷打断他的话:“是不是那日去卢府祝寿,发生了什么事情?” 少年微微一怔。 “听说那日回来之后,你就不对劲。”太子李重俊漆黑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人心,那种威严的逼视,带着压迫感,带着沉沉的关怀,“那天发生了什么?你遇到了什么人?” 对着自己唯一的朋友,张九龄终于无法再用微笑隐瞒,他的心事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太子。苍白修长的手指扣在锦被上,他艰难地启齿,终于将那日见到卢瑜儿的情形说了出来。 室内一时安静。 直到张九龄以为太子不会再开口时,却听到对方一声笑声。 太子一向冷峻威严,自从相识以来张九龄从未见他笑过,此刻眼睛里竟有难得的笑意:“听说那位小姐天真貌美、知书识礼,倒是不错的。” 他轻描淡写地说:“你既然喜欢卢家女儿,我去替你做这个媒如何?” 张九龄蓦然抬起头来。 “这个面子,卢雪川应该还是会给我这个太子吧。”李重俊整整衣襟,站起来,“我说过要用你,但一直没有想好如何用。如今正好,卢家在朝中有几朝几代的威望,联姻倒是天作之合。” 等太子消息的那几天,是张九龄人生中最漫长的几天。他一会儿觉得事情颇有希望,一会儿又觉得险阻重重……自从遇到卢瑜儿,心境就没有一刻平静,每时每刻都是煎熬。他自幼性子清淡,从来没有如此患得患失过。等到第七日的清晨,下起了小雨,有东宫的侍从前来传信,说太子召见他。 张九龄只匆忙穿了件青衫,随跟随侍从赶到东宫。一路上策马而行,雨丝清凉温柔,密密如织,他的心也跳得厉害,这次,当真能得偿所愿吗? 太子似乎在东宫里等候他多时了,见到他到来,伸手为他掸掉肩头的雨丝,神色有些欲言又止。 这一刻对张九龄来说,仿佛有一辈子那么长。 他喉咙中有些干涩,不敢开口,怕听到自己不想听的答案。从太子的神色中已经可以预料到什么,但心中那一缕希望的火光还是不肯熄灭,那一丝幸福的侥幸仍然不肯死心。 只听太子叹息了一声:“对不起。” 仿佛被人兜头浇了一瓢冷水,张九龄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他听到自己艰涩的声音,在耳边飘渺得仿佛不属于自己:“卢尚书不肯答应,也在意料之中。” “倒不是卢雪川那边。”李重俊摇摇头,“他这个人性格豁达,并不拘泥于门第,我当初也是深知他的性子,才觉得此事大有可能。我到卢府提起这件事,把你的诗文带给他看,卢雪川看过之后,对你的诗辞赞不绝口,说才华横溢,将来必成大器。” 之前很多王孙公子前去卢府提亲,都被回绝,卢雪川并不是个没有眼光的人,也从不轻易称赞年轻人。 “那为何……”张九龄愕然,又茫然不解。 “是卢小姐说,她年纪尚幼,还不想嫁人。”太子顿了顿,终于说出了原委。 风雨声仿佛重锤敲在张九龄心上。这一瞬间,他的眸子里风急雨骤,玉碎宫倾,美得惊心动魄。 她,不喜欢自己? ——那当初为何要送自己那枚桃花鲤鱼的木雕? 所有的场景在眼前回放,原来当日她真的只是不小心掉落了坠子,而不是要送给自己,更不是男女互相倾慕的暗示。原来这么多天以来,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痴恋而已……张九龄心中酸涩,连舌根也发苦,勉强微笑了一下:“是我自作多情了。” 他不愿被太子看见自己此刻的虚弱和狼狈,匆匆行了一礼,便转身朝门外走去。 “子寿!”太子快步跟上他,一把拉住他的手臂,“天下才貌双全的女子岂止他卢氏一家? “若是你不嫌弃,我将自家的堂妹许配于你!” “多谢殿下美意。”张九龄摇头,胸口阵阵作痛,“我如今暂时无心嫁娶。” 太子的剑眉沾染了清冷的雨丝,眼神复杂。 “你对事太过较真,容易伤了自己。强求不来的事,大可以看淡些。”他松开了握着张九龄手臂的手,似乎还要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只目光沉沉地叮嘱:“多保重。” 张九龄点头,脚步虚浮地走了出去。 他沉浸在自己的落魄失意中,没有留意到太子沉默的眼神中酝酿的风暴,也没有听懂那句“多保重”真正的含义。 如果他知道,这是他此生最后一次见到太子,他一定会回过头去。哪怕是看最后一眼。 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那些最伤痛惨烈的诀别,往往也没有道别。 四 听到那个消息时,张九龄正在抄写书稿。 几个同僚又害怕又兴奋地说着刚刚宫外血流成河的政变。张九龄突然间就听到了“太子被诛”几个字,他手中的笔倏然落了下来,一大滴墨溅到惨白的宣纸上。 “太子怎么了?”他以为自己只是幻听,微微错愕茫然地抬起眸子。 “今日午时,太子率羽林军杀了武三思、武崇训,并从肃章门冲进宫城想要诛杀韦后,被阻拦在玄武门外,兵变不成,已经被杀了!” 这句话清晰得如同冷风携着刀子在耳边割过,张九龄呆坐了许久没有动。旁人接下来说了些什么,他一句也没有听清,只觉得整个人像浮在云端,随时会坠到深渊里去。 …… “他说的话,我倒很喜欢。这笔字,也不错。” “佞臣当道,后宫乱政,这天下当然要改!” “你的命是我的,你的人也是我的。我命你将毕生的智慧与心力许给我大唐的江山,许给我天下黎民百姓,直到大唐盛世到来,永不相负。” 永不相负…… 张九龄茫然四顾,像是要确定什么,又像要逃避什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一瞬间,他只觉得胸口被压了重物,呼吸间都牵着一块块利刃,钝痛成伤。突然,一口血毫无预兆地喷了出来,溅在抄写得整整齐齐的书稿上!他以袖掩住唇,却掩不住滚烫的泪水跌落在衣袖上。 …… 太子被诛杀一事,很快过去了。宫廷变故总是会被人们津津乐道地议论,然后淡忘,宫殿上的血迹也会被迅速地洗净。只是大明宫上的天空,夕阳的颜色格外惨烈,像是无论如何用力也抹不去的,一抹血的残痕。 就在这一年,卢瑜儿嫁人了。对方是清河崔氏的儿郎,与她门当户对。 听到这个消息的张九龄有片刻的恍惚。如今,他与她同在长安,却已相隔千里,跋山涉水也再无法相见,宫阙万间也无法再点亮一盏灯。这一晚,张九龄彻夜睁着眼睛,仿佛看到她穿着华美的嫁衣,端坐在喜宴之中。他心头仍有痛楚,却也略略宽慰——至少,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也是最好的选择吧。 只是,这个选择终究不是他。 少年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眼角艰涩,却流不出泪水,皎洁的满月铺满他的身体,他躺着没有动,生命中所有的爱情,就在这一晚清冷的月光中燃烧殆尽。 自君之出矣,不复理残机。 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 从他写下这首《赋得自君之出矣》,他心中有一轮月亮,永远的缺了。 而当初答应李重俊的诺言,张九龄却并没有忘。 大唐的盛世天下,永不相负。哪怕那个人不在了,他在天上,也是能看到的。 宫中的事情一件件地发生,令人应接不暇。短短一年时间,武三思被杀,武氏一族被迅速摧枯拉朽,土崩瓦解;随后中宗李显被毒杀,试图把持朝政的韦后和安乐公主也被杀,睿宗李旦即位。不过两年光景,李旦将帝位传给了太子李隆基。 景云元年,李隆基登基,时年二十七岁。 看着龙椅上意气风发的年轻天子时,张九龄突然有片刻的恍惚,好似看到了当初的李重俊……是血缘相通的容貌?是相似的年龄与神态?还是同样的锐气?突然有种直觉,在他胸臆间激荡。 盛世,在眼前青年的掌中,也许终会到来。 五 这并不是一条坦途。无论是天下,还是某个人的仕途。 张九龄的文辞在朝野的名声越来越大,赏识他的人也越来越多,连宰相也称他“后出词人之冠也”,但他性情耿直,常常直言进谏,几次触怒龙颜,也曾数度被弹劾。从左拾遗到中书舍人,他几经沉浮,又几度罢官归乡。 直到开元十九年,他再次回京。 恰逢新罗使者来到长安,进献了许多珠宝奇珍,其中有一张白龙皮,寒冬腊月放置在大殿内,一室温暖如春。新罗国使臣表面上恭恭敬敬地献宝,却掩不住眼底的得色:“只怕连大唐,也没有这样的宝贝吧?” 中原群臣都没有见过这样神奇的东西,一时间竟面面相觑,无人作答。 在一片沉默中,集贤院学士张九龄从容出列,淡淡说:“何足为奇?我大唐有远胜于此的珍品。”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张九龄对身边的人吩咐几句。 不一会儿,只见侍卫们抬着一筐炭上来了,张九龄随手拿起其中一块:“这便是我大唐的珍宝。” 新罗使者顿时笑了:“恕我眼拙,这好像就是块……木炭?” 群臣都露出尴尬的神色,连龙椅上的天子脸色也不好看。 “正是木炭。”张九龄神色不变,“大唐九州十二道,家家户户都用的木炭,令百姓不会挨冻过冬。我大唐不将珍宝蓄积在皇宫中供一人享用,而恤养民生,藏富于民。黎民百姓衣食饱暖、安居乐业。 “白龙皮只能暖一室一殿,这块木炭,却能暖天下。 “奇珍异宝不过玩物而已,何足道哉?民心,才是天下至宝。” 这一刻,阳光如同瀑布般洒进大殿,也许是光线太过明亮,张九龄修长的身形,宁静如水的神色,有种令人目眩神迷的美。新罗使臣捧着满手金银珠宝,突然竟有几分自惭形秽。 天子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踱步而下,指着张九龄笑问使臣:“你们进献的珠宝玉石,可比得上朕朝中美玉?” 君子如玉,国士无双。 这次朝会之后,李隆基给张九龄下了“借紫”的旨意。 唐朝时官员服饰颜色有严格规定,七品官员穿浅绿色,六品穿深绿色,五品穿浅绯色,四品穿深绯色,三品以上官员才能穿紫色。品级若是没有达到,天子特许穿紫色,称为“借紫”。 可第二日上朝,张九龄仍然穿着他的绯色朝服。 等百官退朝之后,李隆基特命他留下,神色不悦地问:“朕赐你借紫,为什么不穿?” “朝堂有法度,陛下不该法外施恩,故臣不敢领受。” “你啊你,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个脾气!”李隆基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却也有些动容。 朝堂上风风雨雨,这些年沉沉浮浮,张九龄也不再是当初的青涩少年,他的神色愈加沉静下来,像是经过冬天的湖水,已懂得严寒的味道,沉默的力量。他在河南兴修水利,在桂州推行改革减轻民赋,温润的外表下是雷厉风行的手腕。 李隆基最初听说他诗文清绝,只当他是个才子;后来见了面发现他长得好看,说话却很不中听,是个风骨直臣;再后来,才发现他知政决断,还有宰相之才。 天子缓步走近,仔细凝视着他的朝臣,目光许久没有移开,张九龄也察觉到了落在自己身上不同寻常的视线,微微诧异地一抬头。 “陛下?” “没什么,朕看看你。”天子眼中含笑:“朕还是觉得,你穿紫色好看。” 开元二十一年,张九龄授中书侍郎;开元二十二年,官拜中书令,授同平章事,成为了大唐帝国的宰相。 盛唐华章谱写到了最恢宏的音阶,当初的诺言,终未相负。 处理繁重的朝务到深夜时,张九龄偶尔会搁笔望向窗外的孤月,当年的知己与挚友,可会在九天之上,看到如今的天下?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他心中的那一轮明月缺憾难圆,却愿万家明月相守团圆。 下级官员傍晚递来的文卷与议事,常常第二日清晨就有宰相的批阅。因为勤勉,也因为清正,张九龄在百官中深得人心,但,也有人与他不大合拍。 ——黄门侍郎李林甫。 烟花三月,李隆基突然想要乘着春光明媚下扬州巡游。张九龄不赞成:“如今正是春耕之时,陛下巡游,沿途农田的春耕必然受扰。” 天子的兴致被浇了一瓢冷水,难免有些失望。这时,李林甫满脸笑容,试探着进言:“圣上巡游,是鼓舞民心的大事,天子驾临之地必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况且,哪怕真的令少数州郡春耕有所延迟,陛下还可以减免那些地方的赋税作为补偿,百姓哪有不拍手称颂的?” 龙榻上的李隆基眼前一亮,多看了其貌不扬的李林甫几眼。 张九龄突然站起来,朝李隆基行了一个庄重的大礼:“陛下,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是国本大事,关系沿途州郡百姓一年的收成。中原是大唐的粮仓,如今河南兴修水利,陇右与河西军中也需要粮食。陛下岂能因为一时的兴起,置农时于不顾?天子出行可等时机,农时却不等人。即便陛下减免赋税,又如何能弥补百姓误耕的损失,如何能弥补大唐国库的空虚?” 宰相长身玉立,一身清拔之气,眸子如同玉壶盛冰,让昏昏欲睡的帝王一个激灵。 李隆基额头冒汗,尴尬地连连摆手:“罢了,罢了。朕只是随口一说,爱卿不必当真。” 直到议事结束,两人起身离去,从始至终,张九龄都没有看李林甫一眼。 出行虽然不了了之,但李林甫却在圣上面前渐渐有了得宠的意思。 夏日来临之时,李隆基召张九龄进宫商议,提出想立李林甫为副相。 听到这个建议时,张九龄沉默了片刻,清晰地说:“臣反对。” 李隆基有些不高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爱卿为何一直容不下哥奴?”(注:哥奴是李林甫的小名) 张九龄端然坐在榻上,神色清宁如水:“诸葛武侯曾说,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陛下不可不以史为鉴。” 天子面上终于挂不住,脸色难看地站了起来,在殿内踱来踱去:“那朝中百官,除了爱卿一个贤臣,都是小人了?” “臣不敢。”张九龄神色不变,“尚书左丞严挺之为官清廉,处事果断;兵部侍郎卢湛才思敏捷,年少有为;刑部尚书周胤秉公执法,不畏强权。这些都是朝廷中的贤臣,可以委以重任。” 接连被毫不留情地顶撞,李隆基的神色冷如冰:“朝中的事只有你说了算,朕说了就不算了?”言罢竟怒气冲冲拂袖而去。 虽然触怒了龙颜,被扔在殿中坐了一个时辰,张九龄并没有让步的意思。身为朝廷重臣,他也不是全无破绽—— 他的身体一直不大好。 文武官员都拿着笏板骑马上朝,李隆基怜惜张九龄体弱,命朝廷特意设置了“笏囊”为他挂在马背上,可见圣宠之隆。尽管如此,他也不能久坐或长途骑马。与天子闹得不愉快之后,也许是因为朝务繁重,也许是因为心中郁结,张九龄病了,一连几日不能来上朝。成堆的案牍堆满中书省议事堂,百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李林甫还是老样子,该干什么干什么。心腹朝臣萧炅却坐不住了:“现在正是您表现的好时机,为何不趁机接手各项朝务,既可以替陛下分忧,又可以趁机架空丞相手中的权力?” 李林甫悠然呷了一口茶,却不回答萧炅的问题,只似笑非笑地反问。“你认为张九龄是真病,还是假病?” “这……”萧炅倒是愣了一下,答不上来。 朝中官员生病是门学问,真病的少,假病的多,更多的人是心病。什么时候病,病轻病重都有讲究,浸淫官场多年的萧炅自然深谙此道。但事情涉及到张九龄,他一时便有些拿捏不准。 “你连他是真病还是假病都不知道,谈什么为圣上分忧?”李林甫好整以暇地站起来,“他性子孤高倔强,这些天来食少事烦,案牍劳形,忧思焚心,不病倒才是奇怪,呵。 “别人会装病,张九龄不会。 “君臣多年,陛下对他的情分也深。我在陛下心目中的地位远不如他,这个时候太过热情,反倒让陛下厌恶。这为官之事,常常是急不如缓,抢不如看——旁观者才最能洞悉时局。我已经占得了先机,此时急什么?” 果然不出李林甫所料,皇上命心腹宦官高力士亲自带御医前往探望张九龄。 立李林甫为相的事,也暂且搁置不提了。 六 “丞相,我带了消暑的水果,”这天,蝉声吵闹,只听一个兴冲冲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您快来尝尝!” 张九龄揉了揉疲倦的眉心,搁下手中的笔,抬起头来。 他病了几日,能下床时便强撑着来中书省了,但精神仍不见好,稍微看案卷久一些便会头晕。 只见一个少年快步走进来,脸红扑扑的,额头上满是汗水,怀里抱着一筐新鲜水嫩的桃子——来者是新进的翰林院学士徐景谙,也是上届殿试的状元。张九龄欣赏他的文辞和直率的性格,便让他在中书省行走。 不拘小节的徐景谙挑出一个长相最佳的桃子,用怀里的丝绢仔细擦过,递给张九龄,兴高采烈地说:“丞相,这种桃子又名‘嘉果’,花瓣浅黄,花萼绯红,二十年才结一次果,我们故乡传说吃了它可以令人心情舒畅,忘却烦恼忧愁。” 嘉果?《山海经》中似乎也记载过这种忘忧果。 张九龄微笑摇摇头,他自然不相信桃子能令人忘忧,但少年的热情却也不好拂却,于是他接过桃子,尝了一口。 桃汁清甜,带着山野特有的馥郁,却又不比别的果实甜腻,入喉有一股清凉沁脾。 食欲不振的张九龄,竟也有了些胃口,将一只桃子吃完了。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悠扬的琴声,像是有人在唱歌。 谁在中书省外抚琴高歌? 张九龄心中生出几分好奇,信步走出门去。门外却并非皇城熟悉的景色,他困惑地朝前走,不知走了多久,不知不觉竟步入了一片幽深的桃林。 溪水潺潺动听,路上没有其他人,一阵清风吹起,张九龄抬头,怔了一下。 满地落英在风中重回枝头,凝聚成花。 错愕地望着那奇迹般的美景,在他指尖,时光仿佛在无声流转萦回,在他脚下,溪水清澈无声地映出熟悉而陌生的一张面孔—— 落花重开,人再少年。 溪水中倒映的,春柳般清雅的少年,是弱冠之年的他。 张九龄心跳加速,望着四周熟悉的景色,他想了起来,那是他与鱼儿初次相遇的那片桃林! 即使成为了大唐帝国的宰相,张九龄仍无数次在梦中见到这片桃林……这么多年来,他心中始终不曾放下,当初,一切当真都是自己自作多情,还是那时她也有苦衷?如果有一次这样的机会,他是否能——再问她一次? 年少时喜欢下结论,总觉得自己已经知晓了一切,总觉得自尊与骄傲比任何东西都重要。许多年后才发现,真正重要的,只是那个人、那段情本身。 几乎是急切地往桃源深处走去,花海的尽头,却是一座熟悉的宫殿。张九龄疾步走入殿中,这一刻,热泪从他眼中涌了出来。 他看到了当年的太子李重俊。 这是他当初没能说出口的道别,也是他内心最深的遗憾。李重俊却仿佛看不到他,只是对屏风后的人在说话:“你当真要如此?” 屏风后隐约可见的人影点了点头。 谁在屏风后面? 当初他和太子说话时,东宫内竟然还有第三人?张九龄微微惊诧地绕了过去,穿过那重宽大的屏风,突然,他看到了那个令他魂牵梦萦的人影! ——是鱼儿。她端坐在屏风后面,微弯的颈脖纤细雪白,绰约的身形若隐若现。 “可他心里有别人了。你就算嫁给他,也未必就能如愿。”太子叹息了一声。 张九龄如遭雷击,太子在说什么?他心里怎么会有别人? 少女垂眸的侧影就像花朵的剪影,美而易碎,却带着不愿零落成泥的倔强:“就算他要向别人家的小姐提亲,就算那卢小姐根本不喜欢他,我也不相信命运,我要亲耳听到他回答——他愿不愿意娶我!” 张九龄心中大震,低头看自己手中的木雕,桃花清艳,花下一对活灵活现的鲤鱼。 鲤鱼,鲤鱼…… “若是你不嫌弃,我将自家的堂妹许配于你!” 当日李重俊的话在耳边响起。张九龄突然间几乎站立不稳。 桃花鲤鱼木雕……鲤鱼……卢瑜儿……李虞儿…… 错了,错了。 张九龄跌跌撞撞地后退,一切都错了。 当日卢雪川做寿,多位亲王与郡王前往道贺,许多细节在这一刻随水漂流而至,如同河底的鹅卵石般清晰,仿佛岁月的长河从来不曾隐藏什么,也不曾带走什么,只是人被自己的眼睛所蒙蔽,被无情的命运所捉弄。 他把他的鱼儿弄错了…… 她根本不姓卢,而姓李,是大唐的郡主。 “若是你不嫌弃,我将自家的堂妹,大唐的郡主许配于你!” “多谢殿下美意。我如今暂时无心嫁娶。” 当日不假思索的回答,在心中回响,字字戳心戮骨……这一切的错误,一切悲剧的起源,竟都是他自己。 一行委屈的泪水从李虞儿眼中滚落下来。她笑起来眼眸那么明亮动人,笑窝清甜如蜜,他从未见过比她更适合笑的女孩。 此刻,他却让她哭得如此伤心失望。 “鱼儿——”张九龄不顾一切地朝她奔过去,他要告诉她,他愿意娶她,一直一直以来他都愿意娶她! 他愿意用所有的一切,用全部的余生,来换取她听到这句话。只要赶到她面前,握住她的手,就可以抵挡时光的洪流,让一切悔恨重来…… 四周突然传来巨大的碎裂声,屏风倾斜,宫殿坍塌,像铜镜破裂成万千碎片,黑暗瞬间吞噬了李虞儿,张九龄想要拉住她,却拉不住,所有人都坠入深渊…… 他呼唤她的名字,她却听不见,像是在最深的噩梦中,一切悲剧反复重演,一切泪水在眼眶中苦涩挣扎却终不肯落下。 在履冰抱炭的绝望中,张九龄终于知道了这是哪里—— 这是他心中的桃源。 这是他回不去的桃源,这是他逃不开的梦魇,这是他一生求而不得的……执子之手的诺言。 “丞相,丞相?”徐景谙着急地跟在身后喊。 自从吃了那个桃子,张九龄的神色就有些古怪,喃喃自语着什么朝门外跑去,怎么叫也不应。 好容易终于停住脚步了,他追得气喘吁吁,连叫了几声“丞相”,对方的眼神都空空的,像是失魂落魄的木偶一般。恰好几个官员朝这边走过来,其中有一个是黄门侍郎李林甫。李林甫平时便是机灵应变出了名的,徐景谙连忙焦急朝他使眼色,示意这边情况不对。 李林甫快步走过来,观察着张九龄的神色:“丞相可是在找什么东西?” 张九龄愣了一下。 找东西?他是在找东西,可是找不回来了…… 他失去她了。 嘴唇没有一丝血色,颤动了几次却再唤不出那个名字,一滴泪猝然从眼角滑落,滚烫,冰凉,像是一刀刀残忍凌迟的伤口里无情渗漏的伤怀与绝望。张九龄踉踉跄跄转过身,身子一晃,突然跌倒在地,那块桃花鲤鱼坠子从怀中滑落,掉在青石上,摔成了两半。 同时碎成粉齑的,还有他的心。 “丞相!”旁边的官员一声惊呼,李林甫眼疾手快上前,将张九龄接住:“快,去叫太医来!” “丞相只是忧思过度,心中郁结而致血不归经,才会突然晕厥,并无大碍,我这里开几帖方子,早晚服下即可……” 闻讯匆匆赶来的太医把过脉之后,赶紧提笔撰写药方。 “你们跟太医去拿药。”李林甫吩咐随行的官员。几人不敢耽搁,立刻前去。 中书省政事堂安静下来,正午的阳光酥松地照在床榻上——这是供官员午间小憩的软榻,张九龄双眸紧闭,头颅微仰,玉枕之上的脸孔苍白毫无血色,鬓角仍有些许未干的泪痕,显得凄惶无助,平素的刚硬孤傲在睡梦中全然不见。 李林甫弯下腰,手慢慢落在张九龄的颈脖上,那动作带了恨意,仿佛只要指间用力,就能像捏死虫蚁一般,将那白皙的颈脖掐断。 良久,他似笑非笑收回手,拢袖站立:“我说过,总有一天,我会和你站在同样的高度;总有一天,我会将你——取而代之。” 曾经,有很多人看不起没有进士出身的李林甫,他们羞辱他、嘲讽他、落井下石。但是李林甫并不恨他们。 李林甫是强者,所以他并不在意弱者的眼光。 那些张牙舞爪、冷嘲热讽的人,根本不是轻视,他们只是嫉妒。真正的轻视是什么?真正的轻视是像张九龄那样,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云在天上,泥浆就算溅得再高,高到墙上,云也不会低头看一眼。 那种洁白,太刺目了;那种孤高,太伤人了。 李林甫发誓,他要从炙手可热的权力中获得他想要的一切,夺走他所恨的对手拥有的一切。包括—— 原本属于他的尊严。 七 自从张九龄病倒,多日不能上朝,圣上开始越发倚重李林甫。 开元二十二年五月,李林甫拜副相,在首相张九龄病养期间,暂代朝中大小事务。 蝉鸣阵阵,阴凉的庭院里,李林甫心情很好地把玩着手中的一只嘉果:“这桃的味道如何?” “甜的。”旁边的人抱着琵琶,饶有兴味地探过头来。 “甜吗?”李林甫缓缓捏紧那只嘉果,手中用力,鲜红的桃汁顿时汹涌流了出来,就像汩汩的血液。 呵,士人向往着桃源,而世间何曾有过真正的桃源? 失去的就已永远失去,那片刻美好的虚幻,不过是深渊之上的浓雾而已。你若不舍,就会陷落。 抹不掉眼泪,如何能看清前方?放不下过去,就会失去更多。在同一个伤口上反复地疼痛,在同一个人身上耗尽所有的温柔,为同一种信念付出全部的血汗,这种情感在他看来太愚蠢了。 心软、情感、牵绊……这些东西,就是对手的致命弱点,他只要将这些东西牢牢拽在手中,就可以令对手万劫不复。 “谁能想到,是琴音击中了张九龄内心最脆弱的命门?”李林甫转过身来,“果然,无论意志多么强大的人,都有死穴。” 他突然恭敬地朝向那青年,深深作了一揖:“多谢先生,助我登上相位。” 被他奉为上宾的青年衣襟散乱,远远就能闻到一身酒气,淡青色的胡茬衬显得下巴雪白冷峻,说话的神情却像孩子一般,让人分不清他是无辜单纯,还是狂妄:“哦,未闻小姐送了我琵琶,我很喜欢这件礼物。宰相的位置,天下的权势,也不过是一件小小的礼物而已。” 说话的人,竟是闻名天下的乐师李八郎。 “这只是个开始。更多的好戏,很快就要登场。” 第20章 鹳雀楼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唐·王之涣《登鹳雀楼》 一 作为一个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裴昀有病。 他自记事起就一直为这病症所困扰,十几年来不曾有丝毫减轻。虽然这种怪病他从来没跟外人说过,但掩饰得再好,总有露陷的一天。 这天,同榜进士崔墨笛找他喝酒,两人兴高采烈喝光了三坛竹叶青,出来时都有点醉意,崔墨笛突然满脸八卦地压低声音:“告诉你个秘密。” 崔墨笛是个小麦肤色的英武少年,个性一向直率大大咧咧惯了,难得有说话故弄玄虚的时候。 “说吧。”酒意上脸,裴昀白里透红的面孔慵懒如海棠,嘴里还叼着根糖葫芦,随口应了一声。 “我听说,丞相曾经托人向我娘提亲,可我娘没答应。” 裴昀张了张嘴,那根糖葫芦掉了下来。对方口中的丞相是大唐出了名的好风度的美男子,也是他的老师——张九龄。 “谁说的?” “我外公说的,前几日他喝醉了酒,竟然醉醺醺地说出了这段往事。”崔墨笛嘿嘿一笑,醉醺醺地摆头,“外公说,当年丞相的官职尚低,但气度出众,诗辞清绝,他看了也欢喜,原本想着应承下来。但我娘却拒绝了,她自幼就不喜欢舞文弄墨的男子,喜欢驰骋沙场的男儿,所以才会倾心于我爹。 “你说,自从丞相主政以来,一直重视文臣、冷落武将,不会是当年留下了阴影吧?” 崔家是将门世家,崔墨笛的爹崔希逸是戍边大将军。 ……半醉的脑子有点不够用,完全沉浸在这突如其来的八卦中的裴昀也没留意自己走到了哪儿,突然一低头,发现自己站在三楼的楼梯口,下面人影憧憧,他突然脸色苍白、心跳如擂鼓,几乎站立不稳。 “怎么了?”崔墨笛以为自己的八卦太震惊,把人吓到了,还好心地拍了拍裴昀的肩膀,“虽然我也觉得丞相那样的人,孤傲得跟雪山一样,只让人高山仰止,看上去根本就不会对什么人动心,但谁没有年少的时候……” 他话还没说完,突然看到裴昀一脚踩空,猝然往下摔去。 “裴探花!”崔墨笛大惊失色想要拉住他,却是来不及了! 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一个人纵身飞跃而出。那人本来在二楼喝酒,手撑栏杆瞬间跃上,将突然摔下来的少年接住。 崔墨笛吓得满头冷汗,酒也醒了一半,惊喜地脱口而出:“表哥!” 那出手救人的青年衣衫落拓、一身酒气,苍白俊美的脸上胡子拉碴,看上去不像表哥倒像表叔,仿佛三个月没有刮过胡子了。他身手卓然不凡,却并没有将少年放下来的意思,直接抱着人往外走。 这什么状况?崔墨笛傻眼了,虽然这个表哥平时就不通人情世故,常常行事古怪让人哭笑不得,但不至于光天化日之下抢了人就走吧? 裴昀的酒也醒了大半,严肃地说:“英雄!我绝不会因为你刚才相救就以身相许的!我没有那种爱好请快放开,英雄……” “我李慕下也没有那种爱好。但,不想你的病被别人知道,就闭上嘴。”对方冷冷看了少年一眼,成功地制止了对方挣脱的动作。 ——崔墨笛的表哥,眼前落魄的酒鬼,正是被百姓亲切地称为“八郎”的琴师李慕下。 就在这间酒楼里,裴昀第一次听到有人清清楚楚地问他:“你恐高?” 二 没错,裴昀恐高。 他的病是奇怪的恐高症,只要站到高处往下看,就会心跳加速、舌根发麻、头晕目眩喘不过气来。他在高楼喝酒,从来不会选择靠窗户的位子;别的进士们去登高塔远眺,他坚决不去。甚至连骑在突厥骏马上,往地面看时,他也会有不舒服的感觉。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得这种怪病。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恐高?”李八郎毫不客气地把少年扔到马背上,一扬马鞭。 “我天生就有恐高症。”骏马扬蹄飞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裴昀又有晕眩想吐的感觉。 “不可能,没有无缘无故的恐惧,而是你遗忘了什么事情。” “遗忘?”少年愣了愣,随即摇头反驳,“我的记性一向好的很。” “和记性没任何关系。”李八郎的声音低沉,“遗忘,有时候是一种自我保护。如果你曾经遇到过可怕的事,而你无法接受这巨大刺激,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也许你就会忘掉它——事前和事后的细节与经历你都记得,但事件本身,会被完全遗忘。无论你如何用力,也想不起来。 “表面上你是已经忘记了,但你无意识中一直在用很大的气力压制它,你在与你的恐惧搏斗,站在高处往下看时,这种搏斗就被放大出来,让你的身体和精神都无法承受。要治好你的恐高症,只有一个办法—— “就是你自己想起来,你为什么会怕高。” 一直到被琴师带回家,少年都在想对方的话。马背上的颠簸让他快吐出来了,难受得很。他在头脑中搜索时,只觉得空荡荡的,什么痕迹也搜寻不到。 ——就像院子里堆的那些空空酒坛。 阳光正好,池塘里开了一池歪歪斜斜的荷花,仿佛主人个性不拘章法,满池清荷也开得潦草。清风吹来,一片荷叶露出浅白的叶背,像是无声裸露的秘密。 少年皱着眉头,突然抬头:“我想起来了!” 李八郎刚把马拴好,回过头来,神色为之一动。 “上次杜欠揍那家伙欠了我三文铜钱,现在还没有还给我!不讨回这三个铜钱天理不容!” “……” “还有,我约了叶校尉今天下午去赌场!” “……” “还有章台的王姑娘……” “够了!”李八郎沉着脸大步走过来,突然将少年摁到身后的树上,稳稳捏住他的双肩。 裴昀大吃一惊:“干什么?” ……天下第一琴师不会是个变态吧? 李八郎面无表情地将他的肩捏了捏,又认真地捏他的胳膊、双手、双脚,最后抬起头来:“这么好的骨骼天资,为什么不练剑?” 少年怔了一下。 ——练剑? “你不想学剑吗?”李八郎站起身来,认真而欣赏地看着对方,带着几分遗憾地吐了口酒气—— “天赋,不是用来挥霍的。” 四目相对,裴昀心中一震。对方仿佛能看透他心中所想……他一直想学剑,比任何人都想! 挥戈塞外,纵横沙场,正是他心中所愿。 可是……眼前突然浮现出一个熟悉温暖的人影。 “从今天开始,”李八郎毫不废话地说,“跟我学剑。” “不行。”裴昀毫不犹豫地拒绝,“我不能跟你学剑,我此生只拜一位老师。” 三 世上总有些东西是唯一的。 对裴昀来说,这唯一的东西是童年时的一场相遇。 他曾经是个无父无母的流浪儿,那时正值荒年,岭南路边有很多饿死的人。八岁的男孩满身伤痕,嘴角青肿带着血迹,实在饿得受不了他就去偷吃的,有时是半个馒头,有时是一张面饼,跑得过就跑,跑不过也曾被人抓住后往死里打。 在溜进这间屋子之前,裴豆豆的运气实在坏到家了,不仅整整四天一无所获,还被打了一棍子,后背火辣辣地疼。如果这次再弄不到吃的,他真的就要饿死了。 裴豆豆一咬牙,悄悄窜进房间里。 屋子里家徒四壁,有个青衫书生在写字,身后的桌案上就有一碗白粥,已经凉了,却没怎么动过。 裴豆豆咽了口口水,浑身绷紧,脊背弯成了一张拉满的弓,他很清楚,那碗粥可以让他活命。 屋主看上去是个文文弱弱的书生,就算他抢了就逃走,对方也不一定追得上来吧?打定这样的主意,裴豆豆蹑手蹑脚冲过去,抱起粥碗,立刻夺路而逃! “等等。” 温醇微诧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裴豆豆本能的反应绝不能等,快要冲出屋子,可多日来饿得脚软,着急中脚下一滑竟摔倒在门槛上,“哗啦”一声,瓷碗摔碎了,粥流了一地。 男孩立刻扑在地上,狼吞虎咽地舔地上的粥!哪怕是混杂了灰土,哪怕可能会被抓住打死,他也不管不顾地要吃掉这活命的粥。他太饿了……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满嘴粥痕和泥土的裴豆豆本能地弓起脊背,抓紧地上的石子。 一只手终于朝他伸了过来,裴豆豆猛地抬手,用手心的石子——他唯一的武器,朝那人砸去! 小石子打中了对方的额头,那人“唔”地闷哼了一声,手却稳稳地抓住了男孩的手臂。 裴豆豆本能地要挣脱跑开,可看到鲜血从对方的指缝间流出来,在白皙得近乎苍白的手指间鲜红刺目,就迟疑了一刻。 “厨房里还有馒头。”那人按着额头的伤口,身子一晃,微微喘了口气。 裴豆豆愣了。 这一天,是记事以来裴豆豆吃得最饱的一次。狼吞虎咽地将馒头塞进嘴里,因为吃得太急,他差点噎住,脸蛋涨得通红。 一晚热汤从旁被递过来,原来,刚才那人去为他热汤了。 裴豆豆连吃了四个馒头,咕噜咕噜喝光了汤,这才有空打量一下眼前的人——对方包着纱布的额头仍能看见渗出的血迹,衣襟虽旧,人与目光都一尘不染。 而且,对方看他的眼神里没有厌恶,没有轻视,却有……痛惜的泪光隐隐。 裴豆豆剩下的半个馒头拽在手里,突然吃不下了,喉咙里仿佛被什么东西塞住。哪怕绝境和困境里求生,哪怕他比野兽更顽强,可他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童。看到对方额上惊心的伤口时,他就后悔了,他打伤了这个大人,为何对方还要给他吃的?当时他没有读过圣人之书,不知道什么叫君子之德,却也被对方眼中那隐隐泪光滚烫了胸口。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豆豆,裴豆豆。” “我姓张,名九龄,这里虽然也贫寒,但总有一口饭吃。”对方轻描淡写,“你若没地方去,就留下来吧。” 裴豆豆许久没有吭声,久到让人以为他在考虑,却突然听到“啪嗒啪嗒”的声音——大颗大颗的眼泪落在剩下的半个馒头上。 只见孩童仰起满是泪水的小脸。 张九龄眼神微微一痛,伸出手臂,把瘦小的孩童抱在怀里,那怀抱如此温暖坚实,男孩的无声呜咽终于变成了放声大哭,小小的拳头把那一袭青衫紧紧抓住,眼泪与鼻涕都流在一起。 这是裴豆豆记事以来第一次被大人拥抱,而他知道,这个拥抱就是家。 从此,他幼小稚嫩的肩膀背不起的生死,挡不了的风雨,眼前这个大人会替他遮挡。 终此一生,他不曾忘记这一幕,和这个给他拥抱的人。 后来他叫他老师。 再后来,他在书卷上读到,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他突然就觉得,自己从哪里来,身世如何并不重要。因为他已经有了最好的。 四 少年站在日光下,树影在他身上投下一块小小的光斑,那块柔软的阳光仿佛一直渗入他的胸口,温暖如旧。 “你不学武,是因为张丞相的缘故?”李八郎皱眉。张九龄身为宰相重文抑武,从不赞成征讨蛮夷,很少提拔武将,自然也不赞成学剑。 裴昀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李八郎冷声问:“你就没有想要击败的人吗?” “没有,”裴昀懒洋洋地一笑,“但我有想要守护的人。” 李八郎的目光仔细描摹着少年的眉眼,又仿佛穿过少年带笑的面孔恍惚在看着别的什么人,良久,他才摇头:“守护本身并没有错,只是人心中若没有战意,勇气就会锈蚀;剑如果一直藏在鞘中,也会钝坏。” “那先生觉得,剑这东西究竟是好是坏?”少年的面庞被阳光洗过,锋利清澈的眉宇间没有一丝阴影。 “剑原本没有好坏,全看在谁手中;琴弦原本没有美丑,全看由谁来弹奏。” 李八郎的声音悠然如清风,语意轻轻一转,“可世间最幸运的事,就是一把好琴遇到真正懂它的琴师,一把好剑遇到真正能驾驭它的剑客。 “还有,”琴师顿了顿,“一个人遇到另一个懂他的人。” 落花寂静飘落,坠在李八郎的衣袖上,像是千万年的月光坠落成霜,冷峻而伤痛。 “你跟我学剑,不需要拜我为师,我也不收徒弟。”李八郎冷冷地说,“张丞相写《归燕诗》‘无心与物竞’,他自比为梁上燕子,不与飞鹰相争,但我不犯人,人要犯我,若是有飞鹰要来攻击他、伤害他,你该如何应对?” 后面的话李八郎没有说,但裴昀的拳突然微微握紧了,他很清楚答案—— 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也成为一只鹰。 道理在一些时候是无用的,甚至善意也是乏力的,你能做的只有打倒对手。 命运朝你挥拳而来,你必须迎面挥出自己的拳头。 从那一天开始,裴昀开始学剑。 李八郎教他的是浮云剑法,这套剑法很独特,没有顺序,也没有套路,全由使剑者自行变化招式,对一般人来说很难练。 但裴昀学起来似乎毫不吃力,天赋与兴趣让他进步很快。剑谱本身并无顺序也正合他心意,他随心而至,随性练习,第一招他按自己的喜好取名为“行云流水”,第二招“风云际会”,第三招“拨云见日”……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少年不用铁剑,只顺手折了一根三尺长的榉树枝为剑,榉木剑招招轻松潇洒,毫不拘泥。比起一般的剑客来,更少了一份血腥和杀意,多了一份自在和不羁。 一开始学得很顺利,到第七招,剑招渐渐隐有风雷凌厉之势……裴昀觉得有点困难了。 浮云剑法飘逸,练剑时人如同行走于云端,时而仿佛轻身涉远,时而恍若居高临下,登楼远眺……那种感觉对裴昀来说糟透了。不仅糟糕,简直是恐怖。终于有一次,他在练剑时突然满头大汗,树枝倏地划过自己的手臂,血珠顿时涌了出来。 原本闲闲站在不远处的李八郎神色一变,疾速移步,“铛——!”将他手中的树枝打掉。 少年这才回过神来,踉跄后退两步。 “怎么回事?”李八郎皱眉。 “……”裴昀脸色微微苍白,“这招很难练。” “难练?”李八郎不以为然,“难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练剑的时候,好像有一堵无形的高墙横亘在我面前。”少年微微茫然地看着对方。 “你给这招取名叫什么?” “直上云霄。”裴昀喘着气回答。顾名思义,这是没多少技巧直来直去的一招。可是他已经练了半个月了,仍然没有进展。 “从这招开始,你不能在平地上练习了,要到高楼上去。”李八郎冷冷说。 裴昀一愣:“什么?” 平时李八郎对他的指点其实很少,绝大多数时候都任由他自己练习领悟,只偶尔指点一二。像刚才那种危险的情况,直接上前打掉他的剑,还是第一次。 “练剑也是炼心,越是上乘的剑法,越炼人心性。”李八郎凝视着少年,“浮云剑法挥剑如风,御剑如云,我教你这套剑法,也希望能帮助你克服恐高之症——但在你的意识深处,对高处的恐惧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开始阻碍你练剑。你说得没错,现在,有一堵高墙横亘在你面前,你不突破它,就无法继续练下去。 “那堵高墙是你内心的恐惧。击碎它,你才能前行。” 五 李八郎带着裴昀来到一座楼塔前,少年的脸色发白,站在楼下。 别开玩笑了……在这种地方练剑? “走。”李八郎头也不回地冷冷丢下一个字。 强压住全身的不适感,裴昀不愿半途而废,硬着头皮跟着李八郎一步步往楼上走,一层,二层,三层…… 只是短短的几十级台阶,少年的头颅全被汗水湿透,就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只要稍稍往下看一眼,他的心跳就要冲出胸腔,内心的恐惧根本不由人控制。 风在耳畔刮过,他的手心被冷汗湿透。高天之上,一行大雁飞过,清晰的雁鸣声如在耳畔。 少年心头突然一惊,这一刻,他蓦然想起……不,不是从记事起他就恐高的!在更小的时候,他也曾经爬上过树去掏鸟蛋,那时有大雁成行飞过,不远处寺庙正在黄昏里撞钟。 那时男孩坐在高高的树枝上,足下有清风萦回,头顶有流云温柔,但他并不害怕。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畏惧高处的? ……画面如光如电,突如其来的记忆的裂缝,如同锤子打在头颅上,少年的头痛得厉害,太阳穴突突直跳,他曾经仿佛也站在这样的高楼上,也有风在耳边流动…… 脚下如同灌了铅一样沉重,喘息声在耳边被放大如擂鼓,终于,少年脸色惨白,连声音也嘶哑带着铁锈的味道,骤然停住脚步,“我不能再往高处了!” “不能?”李八郎冷冷回过头,突然一伸手,推了他一把! 少年顿时坠下楼去! 濒死之际,恐惧被放大到了极限,少年的瞳孔也微微扩大,他看到了曾经的画面。 倾斜的大地、撕裂耳畔的疾风,死亡的血腥气; 粗糙的手掐着他的脖子; 凄厉的猫叫声,冷风与血水流淌过的高塔…… 他终于想了起来。那因为害怕,因为抗拒,而被他遗忘的往事。 男孩从小孤苦流浪,他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关怀,但他很爱笑。 他有一个好朋友,是一只叫桑葚球的大胖猫。 他们形影不离,只要男孩有饭吃,就会分给猫一口。冬天的晚上,男孩就抱着猫睡觉,虽然棉被又旧又薄,但搂在一起也没有那么冷。猫很通人性,有时还会去湖边抓鱼,男孩就把烤好的鱼一分为二,给猫吃大的一块,他吃尾巴。猫盯着大块的鱼蹲着不动,男孩想了想,就把那块大的拿起来再咬一口,猫这才吃了起来。男孩咧着嘴笑了,猫总是欢快地叫一声,摇着尾巴跟着主人。 猫爱爬树,男孩也是,他们常常一起爬到高高的树上,看到大雁成行飞过,看着暮色浸透远山,看着四季缓缓轮转。 冬天很冷的时候,男孩和猫住在一座废弃的高塔里。里面杂草丛生,摇摇欲坠的楼梯咯吱作响,但是可以挡住风雪。 那天黄昏,雪下得很大,男孩抱着猫正在睡觉,突然被一阵脚步声吵醒。 只见几个大孩子走了进来,领头的那个穿得破破烂烂,旁若无人地抖掉身上的雪:“破是破了点,还能住。” 旁边的一个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嚣张地吼:“小子,没听到我们老大发话吗?” “你们要住就住吧。”男孩翻了个身继续睡。 “那你还不滚?” 男孩终于睁开眼睛坐起来,清清楚楚地说:“这里是我家。” “家?你一个流浪儿有什么家?”推他的那个大孩子放声大笑,“丧家之犬!” 男孩的拳心握紧了。 “眼神还挺凶,呵。”领头的那个冷笑盯着男孩的面孔,“跟野猫似的。来,跟老子练练!”话音刚落,男孩的肚子突然猛地一痛,对方抓着瘦小的男孩猛踢了几脚,让他痛得蜷起身子,又抬手狠狠给了他的脸一拳!血迹从男孩嘴角流出来,他拼命反抗,却只换来更多凶狠的拳脚。突然,有一声猫叫传来! 随后,便是领头的一声惨叫! 一团绒球从角落里窜出来,扑在领头的大孩子头上,尖利的猫爪将他的脸挠出了三道血痕,他想把猫拨开,手背又被抓了几道血痕。 男孩踉跄着爬起来,大喊一声:“桑葚球,快跑!”猫顿时跳到他的肩上,一人一猫想要逃跑,对方已经捂着脸爬了起来,又朝他扑了过来! 后退无路,男孩只有朝楼塔的高处跑去,身后的脚步越来越近,他拼命地跑,直到发现前面再没有路—— 这已经是楼塔的最高层。 男孩步步后退,大孩子狞笑着逼近,一把抓住他:“敢跑?敢叫你的猫抓老子!连你一起打死!”对方的脸上满是血痕,看上去可怕如鬼,他将男孩往栏杆外推,男孩半个身子塞到栏杆之外,手拼命而绝望地想要抓住什么,冷风快要将他的胸膛撕裂,大地整个倾斜过来,死亡触手可及。 只听“喵”的一声,桑葚球扑了过来,咬住对方的胳膊! 大孩子吃痛,厌恶地用力一甩,猫被高高抛起,甩下塔去! “不——!”男孩声嘶力竭地大叫一声,这是他幼小的记忆中最恐怖的一幕。与他相依为命的猫坠下高塔。 人说,猫有九条命,不会那么容易死的。 那为何,他能感觉到高高的塔下,那一片绝望的寂静? 身后隐隐传来其他孩子的声音,似乎有人登上了楼塔:“老大!” 领头的大孩子骂了一声,松开了男孩。 男孩脸色惨白地跌倒在栏杆旁边,拼命地干呕。然后他挣扎爬起来,疯了一样跑下楼去,塔外的地上,大猫被摔得血肉模糊。“桑葚球,桑葚球!”男孩不相信它死了,一遍遍地喊它的名字,试图唤醒它,却无济于事。他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慌忙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鱼干。 “桑葚球,你起来啊,我们吃鱼了。”男孩把鱼掰成两半,把大的那块递给桑葚球。 桑葚球没有动。 男孩像曾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把大的那块拿起来咬了一口,再次放在一动不动的大猫面前。 桑葚球仍然没有动。 男孩终于放声痛哭,和他相依为命的桑葚球不会再起来了。 天很冷,地上结着冰,他用双手给桑葚球挖了一个坑,盖了一座小小的坟。胸口仅有的微弱的温暖被黑暗浇灭,那一刻,他明白什么叫无可挽回。 用尽全力,也不能阻止的分离,就叫做命运。 这个冬夜,他失去了唯一的伙伴。 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他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他也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回头,回头就是死路。 夜色浓稠如血,星空悲悯低垂着,星子那么亮,那么近,像是无数个日夜相伴的、被击成碎片的回忆,男孩用尽全力一直走、一直走,直到终于精疲力竭倒在路边,后来被路过的农夫所救。男孩高烧了好几天,醒来时瘦了一圈,他记得回不去了,记得桑葚球死了,唯独不再记得高塔上的那一幕。 再后来,饥荒爆发了,许多人流离失所。 后来他来到长安,金榜题名探花郎,可他仍然恐惧所有的高楼,有一幕在他年少的噩梦里反复出现,梦里有一双手要将他推下万丈深渊,他脚下没有实地,他不能呼喊,不能求救,所有的抵抗都无能为力。然后,他坠落下去……从梦里惊醒,浑身被冷汗湿透。 “想起来了吗?”李八郎的声音在耳边从模糊到清晰。 裴昀眉宇紧锁,睫毛剧烈颤抖,眼里都是泪水。他整个人都倒挂在半空中,只有双脚被李八郎稳稳地拉着。 “我教你,不会像张丞相那么温情。有些坎,你不拿命来拼,就过不去。不想妥协,就要对自己狠;不想死,只有置之死地而后生。” 李八郎手中用力,一把将少年拉上来,毫不怜惜地扔在地上。 裴昀剧烈地喘着气,湿透的头发贴在颈上,冷风一吹,刻骨的清晰,残酷的清醒。 “现在可以练第七招了吗?”李八郎问。 裴昀抹了一把脸,脸上也是湿的,分不清是眼泪还是汗水。“练你妹啊……”他惨白着脸,摇摇晃晃站起来,“刚才衣服也扯破了,我的衣服要十六文铜钱,你先赔给我。” “……” 所有往事都已经过去,所有爱的伤口都终将愈合成回忆。 只有直面自己,才能战胜过去。人人心中都有一座记忆的高楼,悲伤与恐惧会让它危然欲倾,你无从遗忘与躲避,只有将那回忆,好的、坏的,全都砌成坚实的石阶,当你在自己的内心拾阶而上时,会看到更强大的自己。 从第七招到第十四招,裴昀都在高楼上练剑。他对高处的恐惧,就在一招一式里渐渐消融于无形。 李八郎很少鼓励他,只习惯性地命令:“再上一层楼。” 少年浑身都是伤口,手上布满茧子和血汗,咬牙坚持着,与当初入门时的潇洒轻松判若两人。越往高处,就越艰难,必须拼尽全力才能窥探剑法真正的奥秘,哪怕他有天赋。 无论练剑还是别的什么,最初的兴趣固然珍贵,但到后来,更珍贵的是耐力,是那些在阳光下拼命流过的汗,暗夜里咬牙流过的泪,才终究成就了自己手中的剑与骄傲。 ——当你真正坚持过,与内心的犹豫和恐惧对峙并赢过,你才知道那种热泪流过脸颊,汗水流过脊背的自豪。 浮云剑招如光如电,恍若风行水上,恍如登楼远眺,恍如立于巅峰睥睨河山—— 挥剑如风,御剑如云。少年壮志,直上云霄! 六 “你听说了吗?前几日新科进士入宫问答,别人都说朝中政事,唯独裴探花言论西北战事,而且十分有见地,让陛下很是高兴。” “大唐许久不兴兵了……如今边境安宁,张丞相也力主对四夷安抚,重文抑武,这探花郎倒是胆子大!” “张相病了许久了,当下是李相最为炙手可热。李相对讨伐蛮夷可是热衷得很。” “那倒难怪了。” …… “嘘。”几人的议论声低了下来,他们看到远处一个紫衣修长的人影走了过去,正是他们口中的张丞相。 兴庆殿中。 “爱卿身体好些了吗?”李隆基示意宦官高力士取来软垫,亲自执了张九龄的手坐下。 “多谢陛下挂怀,臣已无碍。”张九龄温和颔首。 “朕给爱卿讲一件趣事。”李隆基似乎心情不错,将手边的奏折扔到一边,哈哈一笑,“听说最近长安街上的爱美的少年郎们,特别是那些自诩潇洒的‘五姓七家’的贵族子弟,都流行缓步行走。这倒奇了,他们平时策马射猎惯了,走路一向是疾如风的,朕听了这奇闻,就问是怎么回事,结果来报的人说,民间管这慢吞吞的步子叫‘张相雅步’。” 张九龄向来体弱,前阵子又大病了一场,病愈后气力不足,走路难免比常人缓慢。尽管容颜清减如雪,但他风姿如仙,在旁人看来这样的步态也别有韵味,结果长安城中贵族少年竞相效仿,竟流行开来。 听到这话,张九龄露出一丝苦笑,无奈地说:“臣病体残躯,有何‘雅’可言?陛下莫再调笑臣了。” “朝野倾慕追捧你的风度,并不是一时一日的事。朕没有笑你,朕是心疼你这身官服,愈见宽松了,”李隆基指着张九龄的紫袍官服,对面人虽然坐着,却总有飘逸之感,“爱卿,今日召你前来,还有件事与你商议,幽州节度使张守珪大破契丹,朕想立他为相以示嘉奖,不知爱卿意下如何?” 张九龄袖中露出的手腕瘦削如玉,温润清凛:“宰相是代天子治理天下的要职,不适宜用作封赏。” “那,朕只给他一个宰相的名分而不给他实权。” “也不妥。”张九龄沉吟片刻,“张守珪如今攻破契丹,陛下就将宰相之位赏赐给他,日后他若是再平定奚、突厥,陛下拿什么赏赐给他?” 一席话让李隆基哑口无言。 李隆基想了想,终于说:“天下文治武功,缺一不可,边将有功不赏,何以扬我大唐国威?” 张九龄温和回答:“兵法有云,‘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自陛下登基以来,除了与吐蕃、突厥有过短暂的战事,从未有过大举征伐,四海休养生息,百姓安居乐业,正是王者之道。如今的盛世得来不易,怎能轻言再燃战火?边将有功,陛下可以赏赐财帛金银。” 最终,此次商议还是以李隆基妥协而告结束。 等张九龄离开,李隆基难免有些气闷不快:“这张爱卿,模样跟瓷人儿似的,性子却如此强硬!总与朕意见相左,寸步不让!” “陛下是明君,朝中才有直臣。”心腹宦官高力士赶紧笑着上前。 李隆基听了这话,脸色终于稍霁:“罢了,他这耿直的性子是改不了了,朕也爱惜他这风骨。细细想来,他的坚持倒不是全无道理—— “封赏太盛,若让边将竞相争功,反而令边境不安。” 张九龄从兴庆宫出来,回到中书省官署。刚迈进门,便听到一阵琴声。 琴音恣意清扬,室内坐着一个衣衫落拓的琴师,模样有几分熟悉……竟是天下第一琴师李八郎。当今圣上喜爱音律,常召李八郎到宫中献曲。 “张丞相,”李八郎喧宾夺主,听到脚步声了并不起身行礼,甚至连头也未抬,只突兀而直接地问了一句,“裴探花最近是不是经常晚归?” 指下琴音如流水,李八郎再随意不过地继续说:“他在学剑。” 张九龄微微一怔,这段时间裴昀总是早出晚归,似乎有事情瞒着他…… 令他意外的,并不是少年去学剑;而是有朝一日,他需要从别人口中才能得知少年正在做的事情。 “人人都说,探花郎是明珠璞玉,”李八郎指间琴弦悠然,说出的话却惊心动魄:“作为他的老师,你这把‘凿玉之刀’,真的凿出了好玉吗? “还是,你只是在砍伐他的天性而已?” 面对突如其来的无礼冒犯,张九龄也只是淡淡抬眸。 李八郎继续说:“我与裴探花也算投机,所以替他问这一句话——你为何强求他学文,不许他习武?” “他的行事与选择,我并未曾强求。” “强求不是只有一种方式。”李八郎不以为然地说,“寒雨会逼人低头赶路,春风也能让人敞开胸怀——但,若那温情不是他想要的,若那安逸不是他心中志向,那么,春风消融寒冰的棱角,也是一种强求。” 张九龄缓步踱到窗前。长安轻骑缓歌舞,少年白衣玉带束,在那孩子慵懒的笑容背后有很多他并不懂的东西,或者说,他并不赞成的东西。 李八郎说话间,指下琴弦铿然一声轻响。 张九龄的心中也一声轻响,像是有什么破了,又像是有扇窗突兀地敞开了。风雨吹进来,清醒,又有些凄凉。 “是昀儿让你对我说这些话的?” “他不敢。”李八郎摊摊手,“他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却偏偏只怕你。你不让他学剑,他这辈子就不敢正大光明地摸剑——比起做喜欢的事情,他更愿意让你开心。” “先生的弦外之音,我都听明白了。”张九龄神色温和,清风拂面般和煦的声音里却有种淡淡傲然,“看来,昀儿视你为良师益友,可你刚才那番话,却未免小瞧了他—— “世间只怕没有人可以主宰他,更没有谁可以阻止他正大光明地做任何事。” 七 傍晚时,裴昀匆忙赶回府中时,远远就看到祝静思着急地在门口朝他招手:“你怎么才回来?张先生一直在等你。” “老师在等我?”裴昀心中咯噔一下,知道大事不好。 偷偷练剑的事情,被老师知道了?只差最后一招,他就可以学成浮云剑法。本想着学成了再告诉老师的。 “晚饭都没有吃,一直在书房等你。”祝静思话音未落,少年已经朝书房狂奔而去,却被祝静思气喘吁吁赶上,“你急糊涂了?快先把这身衣衫换了!” 裴昀这才意识到自己一身血水汗渍,身上到处都是伤口,衣衫破破烂烂,要是被老师看到,且不说练剑的事情不打自招,自己这副尊容,不知道老师该怎样心疼。 “我急糊涂了……”裴昀转头冲回自己的房间,脱了衣服,把身上的血迹擦干,换了一套干干净净的白衣,把伤口都遮住,这才赶去书房。 少年紧张地深吸了一口气:“老师,我回来了。” 屋子里有清幽墨香,张九龄的侧脸在夕阳中清淡如雪,眉间有浓浓的倦意。 裴昀二话不说跪了下来:“老师,对不起。” 张九龄转过身来,凝视着他。 “你可以打我,骂我,但忧急伤身,你答应不动气,我下面的话才敢说。”裴昀一看他的神色,就知道练剑的事情瞒不住了。 张九龄神色如水:“你说。” “当下吐蕃与突厥常来侵扰,陇右与河西边境不安,我想去战场。”裴昀一咬牙,终究将那在心中埋藏了许久的愿望说了出来,“我偷偷去学了剑法,没敢先告诉你,怕你担心我受伤。” 少年的话字字诚挚,听在张九龄耳中,却是百般难言的苦涩。 ——你去战场,生死旦夕间,就不怕我担心了?我不愿大唐穷兵黩武,可你却要去疆场杀伐,什么时候,你已经长大了,独自走得那么远了……什么时候,你与我所走的路已南辕北辙? “不是我们想战,而是不得不战。吐蕃的骑兵不时骚扰抢掠,将陇右当成他们的粮仓;河西水土肥美、盛产名马,更被夷狄虎视眈眈!”少年的仰起头来,眸子里有热血如烈焰,“我想学剑,我想上战场。从慕下先生那里学了浮云剑法,如今我不再惧怕高楼,更不怕强敌外辱,当策马驱除胡虏,以一剑戍守国门!” 少年的话铿锵有力,其他的少年听了只怕也会热血沸腾,可张九龄只叹息了一声。 那声叹息,像雪花飘在烈焰中,转瞬不见,清凉入骨。 史书中万千百姓的哀哭声,也就是这一声叹息,帝王将相的功业如光焰万丈,终将这声叹息融化不见。 张九龄闭上眼睛:“我不赞成你去战场。”这几个字说得轻,却如同刀子割在少年心上。 裴昀的神色黯淡了下来,沉默了片刻,他不甘心地抬起头来:“为何老师一直对武将有偏见?我读史书,最佩服天下名将韩信攻必取,战必胜;更佩服谢玄列阵三军于淝水之上,以少胜多。慕下先生对我说过,剑本无好坏,全看用在谁的手上。我很清楚,我学剑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守护。” ——守护大唐的疆土,守护你。 张九龄的目光只是淡淡凄然:“战火一燃,又有多少以守护为名的杀戮?又有多少身不由己的挥剑?剑在你手中,你也在刀枪剑雨之中,谁能主宰谁?甚至,谁也难以真正主宰自己……” 最初天真的善念,会被死亡侵蚀,被鲜血污染,被无数拔刀和挥剑砍伐至麻木,最终留下的,不过是两国百姓的创伤。 无论你踩着无定河边的累累白骨,成为天下名将,还是葬身于荒野的坟冢,都不是我愿意看到的。 裴昀怔了怔,只见张九龄疲惫地转过身去,扶住桌案。 “你先去吧。” “老师……”裴昀还想说什么,却见张九龄摆摆手。少年张了张嘴,终究不敢再多说,轻掩了门走出来。 刚出门一转身,便看到祝静思站在他身后,以手抵住唇做了个“嘘——”的手势。 “你偷听我和老师说话?”被少女拉着走到稍远处,裴昀皱眉。 清风吹动少女的鬓角,祝静思点点头,随即又摇头:“你刚才高谈阔论,三句不离‘慕下先生’,虽然你没有拜李慕下为师,但对他的尊敬之意溢于言表。张先生是宽厚隐忍的性子,他不怪你,不表示他不会难受。你开门出来的时候,我看到扶住桌案许久没有动,只怕是身子不舒服。” 裴昀的脚步顿了顿,突然转身便往回走。 回到书房前,裴昀连敲了几下门,里面没有人应。他心中一紧,猛地推开门! 一道剑光骤然劈面而来! 事发突然,少年反应极快,仰面躲开,剑风擦着他的脸滑过,那偷袭者一招得手却并不恋战,几个蒙面人从窗口迅速跃出。 屋子空空如也—— 老师人呢? 庭院中突兀地响起家丁们的叫喊声:“有刺客!快抓刺客!” 猛地从窗口跃出,裴昀拔足追赶,果然看到几个蒙面人架着张九龄正往府外逃去。 “站住!”但这些天来练习浮云剑,让少年足下轻功如风,家丁们很快被他甩在了身后,不过片刻间,他已经追到了刺客跟前。 几人顿时朝他挥剑出手!裴昀没有与人动手的经验,此刻手中无剑、徒手对敌,而且是以一敌多……血肉之躯遇到兵刃,身上很快添了许多伤痕。就在他惊险地躲过一道剑光时,耳畔突然传来一阵疾风。 身后一脚偷袭而至! 少年后背上猛地一痛,人顿时飞了出去,重重摔在树下。 “昀儿!”张九龄焦急出声,挣扎想要摆脱几个人的控制,一个蒙面人用臂膀粗鲁地狠狠勒住他的脖子,手中剑柄敲在他胸前:“找死!” 仿佛想咳嗽却被勒住脖子喘不过气来,张九龄的脸色变得苍白发灰,只有胸膛无力地起伏。 “混账!快放手——” 少年冲了过去,双目血红,浑身都如坠冰窖。这一瞬间,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绝不允许—— 任何人都不可以伤害他最重要的亲人! 他大吼一声,猝然出手,一把夺过刺客手中的剑—— 多日来练习的身法与招式都凝聚在这一招中,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瞬间,剑已至少年手中! 这一刻,他使出的剑法凛冽悍勇,气势如虹。浮云剑的最后一招,少年一直不曾练成,只因为他缺少了一样东西—— 杀气! 他拼命练剑、流血流汗,身上却并没有一丝杀气,所以他学不会最后一招。 直到此刻…… 有什么一直以来被克制的东西突破了,那裂缝迅速扩展成峡谷,惊涛拍岸的战意,在少年心头激起狂怒的潮涌! 少年的脸色就像从修罗场中走出来的死神,他一剑挥出,敌人倒下,鲜血溅在他的脸上。 那种温热的感觉甚至有些快意,太阳穴处的热血在汹涌,几乎要冲破皮肤;愤怒与恐惧侵蚀了全部的理智,催促着他举臂挥剑。 一剑,又一剑,转瞬间裴昀已经挥出了十几剑。耳边像是有人在急切地唤他,可纷乱如鼓的脚步声、呼救声、打斗声、刀剑撞击声更激烈地冲撞着他的耳膜。这时间太短,短得只在眨眼间;这时间又太长,长得恍如隔世重生。 终于,四周变得静悄悄的,少年停了下来,剑尖滴着血…… 这就是浮云剑法的力量?裴昀有些恐惧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四具尸体冷冰冰地躺在了他脚下。满地鲜血刺目,血腥味令人作呕。这是他第一次杀人。 嗡嗡作响的耳边,突然浮现出老师那句话—— 有多少以守护为名的杀戮?又有多少身不由己的挥剑?剑在你手中,你也在刀枪剑雨之中,谁能主宰谁?甚至,谁也难以真正主宰自己…… 少年猛地抬起头,只见张九龄脸色苍白地盯着自己,仿佛在尽力支撑,身子却晃了晃,眼看就要倒下去。 “老师!你有没有事?”裴昀慌忙冲上前,将人扶住。张九龄脸上毫无血色,吃力地将他推开。那素来温润的眼底,竟映着血光凝聚起一层薄冰。 裴昀一愣,突然意识到,刚才呼唤他的声音,是老师在说“昀儿,住手”…… 那时,他并非没有听见,可是他停不下来。 只听张九龄虚弱地问:“今日这些人,全都是非杀不可?” “他们要伤害老师。”裴昀愣愣地回答。 “跪下。”张九龄突然扬声,声音冰冷,怒意涌上眸子,这才显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威仪。 死里逃生的众人都愣了。 裴昀浑身的伤口都在流血,他咬紧牙关,笔直跪了下来。 “你学了剑术,便有了伤人杀人的力量,”张九龄凝视着少年,“记住我这句话——不管是今日为我,还是他日为别的人或事,都不可为一己之怒而滥杀。否则,你便不再是我的学生。” 裴昀浑身一震,重重磕下头去,一行血迹顺着额头流了下来,少年咬紧的牙关惨白。 “你拿起了剑,不可能再放下……但……你要控制自己手中的剑,不要让剑来控制你。”张九龄微微喘息片刻,“你说你要做天下名将,名将所行之道,并非开疆辟土…… “真正的名将,一定懂得仁恕。” 说完这句话,他便自己朝房间里走去,任由裴昀跪在冰凉的地上。 旁边的杜清昼几乎吓傻了,和裴昀同门多年,他第一次见到这种血腥的场面,更是第一次见老师生这么大的气。 还是祝静思反应快,她急忙追过去:“张先生!裴昀伤得不轻,他还跪着……”她的话突然停住,因为她看到了对方苍白得可怕的脸色。张九龄虚弱地摆摆手:“让他起来,给他裹伤,我的房间里有伤药。”说完这句话,他眼前骤然一黑。 两个少年惊慌地喊:“老师!” 裴昀冲过来,满身血水和汗水,抱起人就要往屋子里走,自己却也晃了晃,差点摔倒在台阶上。 祝静思见他的伤口不断渗血,连忙拦住他:“让杜欠揍来,你把自己的伤按好止血,别让先生再忧急动怒。” 眼看着杜清昼把人扶了进去,裴昀愣在原地,任由祝静思进屋取了药出来替他包扎,手中握着剑,心中却茫然。 他突然不确定,自己手中真的有剑吗?还是双手空空? 八 府上忙乱了一阵,天渐渐黑了。 刺客的尸体被迅速赶来的官差查验过,却没有查出任何身份线索,还有一个侥幸逃走的刺客,金吾卫们正在全城搜索。 一窗月华如水,张九龄倦然靠在床头,只觉得说不出的疲惫。谁要杀他,由谁主使,朝堂上的明朝暗涌……他闭上眼睛都可以不去想。可眼前浮起少年错愕受伤的眼神和滴血的剑尖,他心头微微刺痛,又莫名有一丝骄傲,沉甸甸的情感与期许仿佛磐石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掩唇低咳了几声,只听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 熟悉的脚步声停在了门口,似乎在迟疑,半晌才传来声音:“……老师,是我。” “进来吧。” 门就这么被推开了。 少年一身银色月华,身后分明是晴朗的夏夜,那垂头丧气的样子却像被雨淋湿的凤凰,身上倒是半点血迹也没有了,但额头上还有磕伤的痕迹,桀骜的目光也被长长的睫毛掩住了。 探花郎是无拘无束的性子,从来不管什么礼法规矩,但在老师面前,一向是规规矩矩的。 张九龄正待开口,却突然眼前一花,随即怀中一暖,少年竟整个扑了过来,把脸埋进他怀里。 被牢牢抱住的张九龄一时怒也不是,苦笑也不是,只喝止了一声:“昀儿!” 探花郎在外人面前已经风度翩翩的饱学之士,谁知道人后竟然如此赖皮,还是孩子心性? 裴昀把脸埋在他的衣襟里,不肯抬起来,“老师,我不想杀那几个人,但那时刺客伤害你,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本能地就挥剑,连我自己也没法控制。” 后来他想了很久,才发现那种无法控制的愤怒……叫做恐惧。 他以为练了浮云剑法就可以战胜恐惧,但那一刻他才发现,最大的恐惧不是对手的攻击,而是内心不能承受的失去。 有温热的东西慢慢沁湿了张九龄的衣襟,跪在他膝下的少年肩膀微微抽动,脸孔仍然深埋着不肯抬起来。张九龄怔了怔,手抚上了少年的头……记得在裴昀十岁那年,有次他感染风寒突然晕过去,醒来时孩子的脸哭花得像被遗弃的小狗一样,伤心又恶狠狠地瞪着他,猛地推了他一把:“你和我爹娘一样,根本就是想丢下我!” 看上去慵懒玩世不恭的探花郎,并不是别人眼中那个漫不经心的样子。 裴昀有自己的底线,而自己,无疑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这一刻,张九龄胸中的郁积都化为了酸涩。他定了定神,苦笑:“我本来没事的,你这样箍得我喘不过气来,真的要晕了。” 这句话果然凑效,裴昀立刻便松开了手。少年脸上挂着泪水,手忐忑地停在半空中,手上有很多茧子,有的是因为写字,有的是因为练剑。 “其实我也有内心的恐惧,就像你恐高一样,我恐惧战争和武力。”张九龄平静的语气似乎在说别人的事,嘴唇上血色极淡,“我幼时见到汉人与胡人的厮杀,村庄被夷为焦土,河水里到处是令人作呕的尸首,妇女赤裸倒毙在路旁,失去依傍的幼儿在绝望地哭喊……这些年来,我读诗书,学治国,安民生,但我唯一不愿意碰触的,就是战争。 “这是我的主张,也是我的局限。”张九龄温和地制止了裴昀想要说的话,“我不是圣人,也会犯错。有时候并不是我们想和,便可以求得安宁的。我并非不懂得这一层,可无论怎样,只要我做宰相一天,偃武修文的主张就不会改变。 “你的想法与我不同,我并不赞成。”张九龄替他理了理衣襟,“可你终究还是学会了挥剑策马,也许有一日,会挥戈天下。 “你的路要你自己去走,没有人能代替你,也没有人能替你做决定。 “你不再恐惧高楼,击碎了自己内心的桎梏,做到了我此生做不到的事——你战胜了自己,比我要强许多。 “那一刻,看到你挥剑来保护我,我虽死无憾。” 泪水顺着少年的脸滚落下来,这一次不是无声的呜咽,而是近乎狼嚎的放声哭嚎。 他坚持了这么久,一次次在泥泞中爬起来,一次次与自己的内心殊死搏斗,一次次用剑刻下带血的进步与印记,终于在这一刻,在眼前这个人的一句话中,所有的汗水都成了勋章。 九 夜色中,不知从哪里隐约传来琴歌声。 一个人影自黑暗中越过围墙,落在寂静的庭院:“他的剑法练成了,但你失算了。”刺客掀开蒙面的黑布,站在琴师面前。 李八郎还是漠然无辜的模样,手指在弦上冷冷划过:“呵,他们师生的感情,倒是比我想象的要深。” “是裴探花的节操比你想象的更没下限才对吧。”刺客冷哼了一声。 都是多大的人了?还能有那么幼稚的举动……可是,裴探花练剑时咬牙坚持的脸孔,和扑在老师膝前嚎哭的模样,在他眼前交错成画。 突然之间,他也有点羡慕那少年,那样的洒脱率性,当哭则哭,当笑则笑。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真性情,才能化解误会与隔阂……能勇敢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也是一种勇气吧? “来长安之后,你弹的几支曲子,都杀气太重。”刺客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抬头看着琴师。 “有吗?” “有。” 考生的卷宗在户部大火中被烧毁,知晓旧事的小妖柒音失去了元神,李林甫登上了相位……一音一阶,步步染血。 进士宴上惊艳的击碗而歌,马球场上激昂的秦王破阵乐,中书省外悠扬的桃源曲……一弦一柱,一步一局。 裴探花的身世再次被小心翼翼地藏匿在无人知晓的黑暗中。夜太冷,雾太浓,霜华太重,一曲清歌怎能拂开十五年的怅惘?一把旧琴怎能划开曲江池中百顷碧波? “你想不想知道,”琴师满身酒气地凑过来,眸子无辜而危险,“接下来的曲子,我想弹什么?” 第21章 章台柳 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 ——唐·韩翃《章台柳》 一 叶铿然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来这个叫章台的地方。 更想不到,自己是以女装的打扮混进来的。 叶铿然是长安城的一名金吾卫校尉,为人正直冷峻、不苟言笑,这天上司突然扔了个棘手,哦不,堪称变态的任务给他,说章台潜伏着一个女杀手,前几日刺杀宰相张九龄,虽然没有得手,却身法轻捷、出手狠辣极为危险,让他务必在十日内抓捕疑犯归案。 章台这个地方从汉代起就开始出名,是美女云集的烟花之地,到大唐建都长安,这里更成了青楼赌场聚集、寻欢作乐的销金窟。 作为一个将门世家出生的军人,叶校尉很有原则,让他到章台明里寻花问柳,暗中查案抓人,这种事他打死也做不出来,几次他硬着头皮刚迈进们,被几个姑娘团团围住,就额头青筋直跳、脸色铁青地退了出来,于是案情一连几天毫无进展,陷进了死胡同里。 不过,好在叶校尉虽然有原则,但他有一个很没原则的朋友,叫裴昀。 裴昀是今年的新科探花郎,平时最擅长吃喝玩乐,立刻就给他出了个绝妙的主意:虽然他脸皮薄没法强迫自己去章台喝花酒找姑娘,但扮个姑娘倒是没问题的。 章台的姑娘也有很多卖艺不卖身,只要长得貌美,会一两样才艺,不开口说话也没人强迫你。于是,吹得一手好笛子的叶校尉被裴探花打扮一番,直接扔进了章台最大的青楼绮云楼里。 十二三岁的清俊少年,眉眼清朗如画,不仔细看倒也是个如冰似雪的美人儿。 只是这个美人儿架子大,任谁来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满脸冷峻怒气,像是受了很大的委屈。 这种高冷的姑娘,同行们也见得多了,能在章台立足,谁没有几分美色才气?摆这种谱儿的人,自然会被大家集体鄙视。 整个绮云楼里,没人理睬新来的叶姑娘。 ——除了一个人。 这个姑娘一见到他就惊为天人:“天哪,你怎么长得这么丑?” “……” 叶铿然额头青筋跳动,他从来没觉得自己有多好看,但被人这么叹为观止地说丑,也是平生第一次。自从被强行穿了女装,他就当这张脸不存在——反正脸也丢光了。 那姑娘满脸怜悯地看着他,眼神就像瞧着一坨插了一朵鲜花的牛粪,继续说:“哎呀,找你陪酒的那个裴郎君风度翩翩,出手又阔绰,他怎么会瞧上你的?” 叶铿然铁青着脸转过身去。 他想说,我和姓裴的没任何关系!还有——他出手阔绰?那些金叶子都是我的你知道吗? “长得丑还是个哑巴,也难为你了,”那姑娘一把将他拉回来,“以后就跟着姐姐混吧。” 二 这个说叶校尉丑的姑娘,叫柳心心。 别人用“柳眉倒竖”来形容姑娘家生气的样子,多少有点含怒带嗔、娇横明媚的意思,但柳心心不是,她的眉毛即便不生气,甚至高兴的时候,也是凶巴巴倒竖着的——天生的。 因为有了这条眉毛,虽然她长得不算难看,但整张脸上仿佛就写着“生人勿近”、“今天心情不好剁碎了你喂狗”……诸如此类令人不寒而栗的台词。这么霸气的脸,去拦路打劫根本不用带刀。 来楼里的光顾的客人都对她避之惟恐不及,给她取了个外号叫“柳鬼”。因为《齐民要术》中记载:“正月巳,取柳枝着门户上,百鬼不入家。”古人相信插柳可以驱邪,柳姑娘当真是凶神恶煞一绝,鬼神见愁。 也有相好的姑娘劝她,把眉毛修一修,涂点胭脂,打扮打扮,大唐开元时的眉妆也流行阔眉,贵族女孩儿眉形浓重明丽,小户人家的姑娘眉形婀娜清秀,毕竟女孩儿要嫁人的,这副样子男人看了怎么可能动心? “要男人动心干吗?”柳心心不以为然,“我有手有脚,可以自己过得很好,去取悦别人?没那个闲工夫。” 娇滴滴的美人们怕她,却也有些敬她。她们在章台讨生活,都爱惜容貌、强颜欢笑的事从来不曾少。只见柳心心两手一摊,惆怅地说:“况且,要是有点姿色的男人也就算了,那些来楼里的男人太丑,看不上。” “……”众人面面相觑。 柳心心丝毫不觉自己的话有什么不对,继续说:“还有,上次那个张丞相骑马过东城,你们大清早地拉着我躲在路边的墙角围观……白白地早起了,真是大失所望,还不如我小时候看到的山野村夫。” 叶铿然也在人群里,额头的青筋又跳动了几下。 张丞相是长安出名的美男子,风华气度卓绝如仙。可柳姑娘那真诚的吐槽,一脸发自肺腑的嫌弃。 她的眼界到底是有多高?被这么个眼高于顶的姑娘“罩着”,叶铿然有种前途不妙的直觉。 不幸的是,这直觉很快就得到了验证。 美貌的姑娘遇到的麻烦总比寻常人多,“叶姑娘”也不例外。 这天,绮云楼里来了个客人,叫游睿。他是皇城里的东宫执戟,虽然参加科举考试没考上,但凭着家中权势拿到了从九品武官官职,自诩风流潇洒,也是章台的常客。他刚一迈进门,就被清扬的笛音吸引,循声望去。 只见角落里吹笛子的少女一身素衣,坐姿笔直。 笛声孤高悠远,天地仿佛在这笛音中被无限拉大,日光磊落,浮云温柔旷达,触手可及。 少女的发梢仿佛有微风,指尖有梦流转,微风萦绕心间,而梦遥不可及。 游睿看得呆了,半晌才痴痴地回过神来:“叫那边吹笛子的美人儿……今天陪我喝酒!” 叶铿然被叫了过来。见高冷的美人不给自己斟酒,甚至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游睿不高兴了,脸一沉:“怎么回事?懂不懂规矩?快斟酒!” 惜字如金的叶校尉自然不会搭理。 被再度无视的游睿勃然大怒,一拍桌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叶校尉终于冷淡地扫了他一眼:“敬酒怎么吃,罚酒怎么吃?” “敬酒就是你给我认错、斟酒,罚酒就是——”游睿气势汹汹地环顾四周,指着角落里十坛未开封的酒,“你把那边的十坛酒全喝了!” 动静太大,许多客人都朝这边看了过来。 “哟,”只听一个中气十足的清脆声音从旁传来,“谁在仗势欺人?当本姑娘是死的?” 柳心心放下手中的杯盏,好整以暇地走了过来,轻飘飘地睨了游睿一眼:“叶姑娘是我罩着的人,怎么了?” 柳姑娘在章台是出了名的凶神恶煞和泼辣,平时那些个郎君们也不会惹她。但这个时候众人的视线都集中到这里来了,游睿面子挂不住,便恼怒地呵斥她:“怎么了?你还问我?绮云楼打开门做生意,我可是花了金子的,喝酒天经地义!你们这些姑娘,不都是陪人喝酒的吗?” “我们是陪人喝酒的。”柳心心施施然指着他的额头,“但是得要人家愿意,心情好,才陪你喝——这才是公平买卖。 “别人不愿意卖东西给你,你非要付钱,就是强买强卖。卖笑也一样,规矩大过天。你土豪钱多,哪个姑娘愿意陪你,你找哪个姑娘去,还愁你的钱花不出去?” 游睿竟然被她堵得说不出话来。 听着柳心心连珠炮似的发话,显然是和人吵架熟练得很,叶铿然从来没见过这种市井间的场面,一时间竟有几分佩服。她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找你们管事的!”游睿眼看吵不过柳姑娘,又不甘心落下风,便大声叫嚷着找管事。 不知道是谁上楼去禀报,帮着管事的大叔下来了,先是教训了柳心心一顿,让她不要惹是生非,又给游睿斟茶倒水,赔罪认错。 不知道为什么,柳心心虽然霸气,对大叔却并不顶嘴。 好像那帘幕后的人一发话,她的气势便折了大半。 叶铿然微微皱眉,那幕后之人是何方神圣?他来绮云楼也好几天了,从来没见过主事,对方是什么人,是男是女他都不知道。 “谁要你啰嗦,让她们来赔罪!”游睿被当成大爷伺候惯了,此刻占了上风,更加不依不饶,“让那个新来的姑娘斟酒认错,否则就把这十坛酒喝了!” “是是是……”管事连忙哈着腰来到叶铿然身边,压低声音说,“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就快去给他斟杯酒陪个罪,息事宁人,啊?女孩儿家出来抛头露面,哪有不受委屈的?” 叶铿然没有动。看来,不动手解决不了眼下的麻烦,但一动手,就算他的身份不暴露,在章台也呆不下去了。 看客们不由得有点唏嘘起来,这冰雪美人看上去正在经历内心的挣扎——是忍辱屈服,还是为了所剩不多的尊严,从此被逐出楼去从此无依无靠? 柳心心看不下去了,不耐烦地拨开管事,迳自走到游睿面前。 游睿满脸得意地等着她赔礼认错,却见柳心心挽起袖子:“那就喝罚酒吧。” “什么?”游睿似乎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喝罚酒啊,十坛就十坛。”柳心心拎起一坛酒,俯视他,“我陪你喝十坛,你敢不敢喝?” 游睿骑虎难下,立刻气势汹汹地顶了回去:“笑话!你……你要是敢喝,我还会怕你不成!” 柳姑娘说喝罚酒的时候,并没人当真。章台的烈酒是北方运来的高粱酒,酒量好的汉子也是用碗喝,没有人整坛喝的,更不用说连喝十坛。 却见她拎起酒坛,打开封盖,咕噜咕噜灌了下去,一坛酒很快见了底。 众人议论纷纷,神态各异,叶铿然走上前来,皱眉拦住她的手,却见柳心心醉眼朦胧地一把将他的手甩开:“走走走……不干你的事,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谁今天敢阻挠本姑娘喝酒,本姑娘就废了他。” 她虽有醉意,却并不是在开玩笑。 不由分说又开一坛,喝得豪气干云,烈酒顺着脖子流到衣襟上,等她喝到第六坛时,游睿也有点脸色发白,悄悄地想溜走。 “咦,别走啊。”柳心心醉醺醺地拦住他,“莫非你是怕了我?” 少女喝过酒的眼睛通红,配着那倒竖的凶恶的眉毛,的确是让人身上打寒噤。游睿微微发抖:“谁……谁怕你?” “那就坐下!”柳心心一把将他按下来,一坛一坛地喝,直到十坛酒喝完,她面无表情地将手中的酒坛倒过来,里面空空如也,滴酒不剩。 她说:“该你了。” 游睿的脸色难看得很,一连变了好几种颜色,似乎是在挣扎要不要真的喝下去以挽回面子,他努力想要维持脸上不可一世的表情,但抽搐的脸部肌肉泄漏了他的心虚,终于,他一拍桌子:“开……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和你一个章台女一起发疯?”说话间,他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慌慌忙忙地起身,落荒而逃。 “滚。”柳心心朝他的背影大笑,随即直挺挺地轰然倒了下去。 三 从那之后,柳心心的外号除了“柳鬼”,还多了一个“柳疯子”。 别人都对这个疯子敬而远之,只有叶铿然不知是出于感激,还是出于欣赏,与她反倒亲近起来。 少年也曾经皱着眉头问她:“为什么这么拼?” “不想服输而已啊。”柳心心满不在乎地说,“认输是有瘾的,输了一次,就会认第二次,第三次……终有一天,你就会觉得认输也没有什么。” 你会心安理得地向别人妥协,也向自己妥协。你一步步后退,不自觉习惯了让步,妥协到最后,你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可以坚持的。 “不想让多年后的自己老得面目全非,连自己也认不出来。”柳心心耸耸肩。 看叶铿然仍然坐得笔直,柳心心突然凑过来问他,“你会武功啊?” 叶铿然眼神一顿,并不欺瞒她,点了点头。 “那天,要是我不喝罚酒,你就该出手了吧?”柳心心并没有多吃惊,用袖子给自己扇着风,满不在乎地说,“我在楼里也见过些江湖人,要出手时,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叶铿然没有否认。他的武功不敢说万夫莫敌,至少在金吾卫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果然。”柳心心满意地挑挑眉毛,却没有接着八卦下去,比如,你这么厉害为什么要来章台这种地方?你有什么往事?是不是有什么苦衷?她只是妩媚地偏过头来问:“哟,你会武功,也会轻功吧?能不能带我去屋顶上喝酒?” 叶铿然额头的青筋顿时又跳动了几下。还喝? “我小时候听故事,哈,说那些江湖大侠们都坐在屋顶上喝酒,帅呆了呢,可惜我爬不上去。侠女,帮个忙呗!” “……” 月亮又大又圆,叶铿然和柳心心坐在屋顶上喝酒。 酒坛相碰了几次之后,两个人都有点醉意。 柳心心拎着剩下的半壶酒,醉眼朦胧地晃荡着脚丫子,打了个酒嗝:“我本来不姓柳,也不叫柳心心,这个名字,是看着院子里那棵柳树随便取的。” 叶铿然看了她一眼。 “我四年前到长安城来寻亲人,钱花光了,亲人没找到,那时候正是冬天,我冻得瑟瑟发抖蜷缩在路边,遇到了一个男人。他满身酒气,醉醺醺地抱着琴,随手扔了件衣服给我,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用衣服裹住自己,把冻僵的手伸到里面捂着,才发现衣服里还有一袋钱。 “就是靠那件衣服和那一袋钱,我活了下来。 “他只怕早就不记得了,但我总记得那天飘下的雪花,和他比雪更苍白冷漠的脸。后来我又见过他许多次,就在这座楼里,可是都与我最初见到的那一次不同。” 少女有点茫然地望着星空,发梢有星:“我也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他。” 这天到最后,柳心心烂醉如泥,叶铿然把她从屋顶上抱下来,扶她回去的时候,少女手里还紧紧抓着空酒坛。 叶铿然苦笑,把酒坛从她手里拿开,掰开她的大拇指时,目光突然顿住—— 少女的手掌虎口处有几道细小的伤口,绝不是被碗瓷之类的东西划伤的。叶铿然自小学武,对刀伤箭创都很熟悉,他一眼看出来,那些伤口是与人打斗时,为剑所伤。 微凉的夜风中,叶铿然心中也一凉,额间酒意顿时被冷风驱散。 一个青楼里的姑娘,手上怎么会有剑伤的? 夜里的章台寂静得很,只有偶尔的虫鸣,像是某种密语。 第二天,叶铿然向其他姑娘打听柳心心的行踪,得知大约八天前,也就是张相遇刺的前一天,柳心心确实一整天都不在楼里,到傍晚时才慌慌张张地回来。 姑娘们还说,平时柳心心偶尔也会有一整天不见踪影,她出去做什么,没有人知道。 慌慌张张……? 能一口气喝下十坛酒的女子,有什么事情能令她慌张?叶铿然想不出来。 四 清晨的阳光薄薄的,楼外突然传来兴高采烈的声音。 “叶姑娘,我来啦!” 一个摇着折扇的白衣少年潇洒地迈步而入。原来,是探花郎裴昀兴致盎然地带着人来捧场了。被他拉着的同伴一看就是被硬拽来的,面孔板得一丝笑容也没有,矜持的脸上满是不屑,明显写着被带进这样的地方很丢人——他是新科状元郎杜清昼,与裴昀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 裴昀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大老远的就风流潇洒地摇着扇子招呼:“叶姑娘!叶姑娘……”让叶铿然额头的青筋再次跳动。 不知情的管事连忙把叶铿然叫过来:“这个叶姑娘是新来的,不懂事,您多担待……” “没关系,”裴昀用扇子轻佻地挑起叶铿然的下巴,不要脸地说,“我就喜欢有个性的姑娘。” 叶铿然气得眼前一黑。 就在叶铿然即将暴走时,突然只听一阵鼓乐声响起,客人们都放下了手中的杯盏,顺着一个方向望去,人群里传来惊呼。 “八郎!” “八郎,八郎!” …… 竟是天下第一乐师李八郎!乐师从帘后走出来,衣襟半敞着,一身酒气落魄,下巴长着淡青色的胡茬,更衬得脸色苍白宛如常年不见阳光。 以李八郎的身份,宫廷御前演奏都是寻常事,为何会自贬身份,来章台的烟花柳巷中? 只见那名满天下的琴师随意地盘膝坐在琴台前,将手放在琴上。他手指一动,像湖水漫过所有人的头顶,喧哗的人群便安静了下来。 别人弹琴弹得再好,也是人在驭琴,而对李八郎来说,琴好像根本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会随着他的心意起伏哭笑。仿佛每一根琴弦都有眉眼、有手足、有喜悲、有生命。 琴师苍白的面孔宛如毫无热情的雪原,沉郁的眼睛是雪地上旅人的脚印,漆黑、呆板而孤独。但他的十指,就像冰雪中怒放的春花,奔涌的大江,冲破一切阻碍与禁锢的生命力,花朵如同鞭子抽打在山脊,原野上所有的草木都长出了手来,白鸟似一道道闪电掠过生命的洪荒。那些声音太大太汹涌,美好得让人忍不住要捂住耳朵;那声音又太小太精致,令人害怕一不留神就会错过什么。 一曲弹完,台下先是鸦雀无声,然后欢呼声雷动。姑娘们朝台上抛鲜花和礼物,粉丝们大声喊着:“八郎!八郎!” 宾客们狂热地追捧李八郎,酒满杯干,一掷千金。 世间最美不过故园月、相思酒、洛阳花、章台柳,以及,李八郎的七弦琴。 “我们掌柜的真是万人迷呀。”一个章台姑娘摇着团扇巧笑,侧头问身边的叶铿然,“叶姑娘你说是不是?” 叶铿然一怔。 原来,眼前的琴师就是那日的幕后之人——绮云楼的主人! 欢呼声中,李八郎的神色不为所动,只是推琴而起,半醉地走向帘幕后,管事的大叔恭敬地捧着账簿给他,他只冷漠地随手翻了翻,便还给对方。 柳心心站在人群里,远远地看着李八郎离去的背影,被挤得东倒西歪,不知道是谁撞了她一下,让她撞在旁边的人身上。 “当心。”被她撞到的少年站稳,很有风度地扶了她一下。 “咦,姑娘,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少年正是裴昀,摇着扇子问。 “这种搭讪太老套了。”柳心心并不给他好颜色看,“裴郎君,你的叶姑娘在那边,你和我搭讪,不怕她吃醋吗?” “叶姑娘蕙质兰心,温柔贤淑,不会吃这种飞醋的!”裴昀严肃地说。 好在四周吵闹得很,蕙质兰心温柔贤淑的叶校尉并没有听到这句话。 楼里的大叔站在台上,大声说:“各位,各位!接下来我们还有‘射柳’比赛,请大家到庭院里去!” 章台每到春夏有一种“射柳”的比赛,站在柳树百步开外,拈弓搭箭射击柳叶,这种游戏从汉代就开始流行,在民间深受欢迎。绮云楼为了招揽客人,也在天气晴朗的时候举办比赛,供客人玩乐。 鼓乐声响起,人群里传来阵阵欢呼声。 每当有人射中,便会有姑娘笑盈盈地捧着礼品奉上。也有些箭法好的,不时赢来喝彩。正在众人玩得高兴时,只见一群身穿胡服的少年拨开人群,走了过来,领头的就是游睿,今天他带了一大帮朋友,看上去都是东宫里的武官,一群人恣意谈笑,旁若无人。 “拿箭来。”游睿得意地让童子把弓箭给他,环顾四周,搜寻人群里的柳姑娘。 很奇怪,今天的柳心心似乎与平常有点不同,那种凶神恶煞的气势仿佛被太阳晒蔫了一样,只是沉默地站在角落里,像是在想心事。 游睿也不管这些,冷笑了一下,大声说:“柳姑娘,你过来。” 柳心心抬起头,施施然走了过来:“怎么了?” “这游戏名为‘射柳’,你不是也恰好姓柳吗?你,就做我的箭靶,看看我能不能射中?”游睿恶劣地挑挑眉毛。 此话一出,人群里顿时安静,原本欢快的笑声荡然无存。 “游郎君,这……这不太合适吧?要不我给您准备更好的柳叶……”管事的大叔被吓到了,上前想要转圜,被游睿一把推开,“走开,我就要她当箭靶!” 没人想惹东宫执戟,众人沉默地面面相觑。 寂静中,只听一个笑吟吟的声音飘过来:“你们这样欺负一个姑娘真的好吗?” ——说话的是裴探花,他的神态随意,仿佛只是好奇。科举考试场上遇到过,他与游睿原本也是认识的。 “她算什么姑娘啊?”游睿像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哈哈,就是个汉子也没她神经那么粗,脾气那么糙!” “她不是姑娘,难道你是?”裴昀嘴角勾起淡淡弧度。 “你——!”游睿这才反应过来对方在骂他,脸顿时涨得通红,“我说裴探花,你与我井水不犯河水,你找你的姑娘,我找我的乐子,何必找茬让大家都不痛快?” “玩当然要玩得尽兴。”裴昀似笑非笑,伸手从旁边取过一把弓箭,“让柳姑娘走,我们来比箭。” “哈?” “我要是赢了你,此事就此揭过。如何?”裴昀目视前方,将弓拉满。 “你要是输了呢?”游睿冷笑。 “输了的话,”裴昀微笑,“那就没办法了,我来做你的箭靶子吧。” “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可别后——”游睿话音未落,只听“嗖”的一声,一支箭悍然射了出去!百步开外的柳叶散开成花,空中飘洒如雨。 这一箭的力道,准心,任何人都看得出来。百步穿杨,不过如此。 满场寂静无声。 裴昀收回手,侧头对游睿说:“该你了。” 游睿脸色微微发白,握弓箭的手也有点发抖。正在他下不来台时,只见一直沉默不起眼的杜清昼手握酒杯,突然走上前来,神色古怪地站在他面前:“我敬你一杯。” 杜清昼慢慢将杯中的酒喝干,把另一杯斟上,递给游睿。 游睿大喜过望,这是怕了他们的阵势,来求和的? “总算有个识相的人!”游睿得意洋洋地接过酒杯,神态之间掩饰不住优越感,“哈,杜状元,你还没有官职吧?” 在游睿看来,书读得好,还是不如出身好。他与杜清昼一起参加科举考试,杜清昼考中了状元,他名落孙山,而如今他已经是九品武官,出身寒微的杜清昼仍然在等待任命。 就在游睿举杯就唇时,身边的裴昀突然脸色一变,出手如电,打落了他的酒杯! “你干什么?”游睿勃然大怒,“姓裴的!今天你是专门来找我茬的是不是?!”他话音未落,脸色也是大变,掉在地上的酒水滋滋冒出气泡,周围的草都变成了黑色。 游睿像活见鬼般瞪着面无表情的杜清昼,这才意识到,刚才对方是要毒死他。 在章台寻欢作乐,争风吃醋是常有的事,但置人于死地的事情,倒是很少有人敢做。 “你……你想杀我?”游睿勃然大怒,又惊又惧。 平时沉默寡言的杜清昼脸色涨红,一字一字地说:“章台女也是人,不是箭靶子。” 紧张的气氛中,只有清幽的琴音还在悠然弹奏。李八郎的身形隐没在大树的阴影中,悠然抚琴,旁人看不清他的神色。 只见游睿突然掉转箭头,将箭尖对准裴昀的头颅,杀气腾腾地冷笑:“我说你们这些风流潇洒的探花郎、状元郎,不会一个个口味那么奇怪,都喜欢上那个章台丑女了?” 裴昀眨了眨眼睛,认真地纠正他:“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他一手笑眯眯地指了指不远处的叶铿然:“我家叶姑娘会不高兴的。” “什么你家叶姑娘?那是老子先看中的叶姑娘!”游睿眼里妒意怒气大盛,一箭嗖地射了过来! 长箭险险地擦着裴昀的耳畔飞过,只听游睿扯着嗓子一声呼喝:“兄弟们,给我上!”他们以多欺少,不会武功的杜清昼顿时被掀翻在地,裴昀也被好几个人缠住,双拳难敌四手,游睿趁乱从衣袖里抽出兵器,猛地朝裴昀的后背偷袭刺去。 就在锋利的刃口落到裴昀的身上时,一股袖风拂过,将裴昀往后一带。叶铿然身着女装,身手却半分也不受滞碍。他出手如行云流水,衣袂飘飞,光影之间,看得旁人又是惊心又是惊艳。 将裴昀护在身后的同时,他一掌稳而精准地打在游睿的手腕上,游睿手中的兵器顿时“哐当”掉落在地! “你……!”游睿想不到他眼里的柔弱美人竟然有这样的身手,一时间甚至忘了手腕痛,愣在原地。他为之争风吃醋的叶姑娘……刚才雷霆般的身手,此刻名剑银枪般锐利的目光,竟令他有些害怕。 叶铿然神色仍然冰冷,并未理睬游睿,也不理周围的打斗,目光只落在地上那件兵器上。 躺在地上的兵器孤零零的,寒光幽微。 那不知道是什么武器,像匕首又不是匕首,更像是一根锋利的锥子。 叶校尉俯身将地上的兵器捡了起来,从自己怀中摸出一把刀鞘,形状也与寻常的刀鞘不同,而是尖锥形的。白银打造的刀鞘熠熠生辉,冷酷华丽。 他右手握着匕首,左手握着刀鞘,对着阳光细细查看。然后,将那锥形的匕首插入刀鞘。 严丝合缝,分毫不差。 “我乃金吾卫校尉叶铿然,奉旨查案。”少年笔直站在阳光中,举起一块令牌。刹那间,周围的打斗都停了下来,众人的目光都错愕地落在他身上。 “金……金吾卫?”游睿如遭雷击,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不仅吃错了醋,恐怕还认错了雄兔雌兔。 看到叶铿然手中举起的令牌,游睿的跟班们全都不敢动弹。 的确是金吾卫令牌! 同为皇城的武官,金吾卫的身手要远胜于他们,几乎每个人都经过严格的训练,可以以一敌百。 “这把刀鞘,是在张相遇刺的现场找到的。现场至少有五个人可以证明,从刺客身上掉出了这刀鞘。”叶铿然面无表情地说,“这些天,金吾卫一直在查访,谁身上有这种奇特的兵器。我一直以为,潜藏在章台的凶手是女人,看来我错了——章台除了女人,还有客人。” 游睿惶然四顾,脸色惨白,他终于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物证在此,请跟我到官署走一趟。” 五 行刺宰相,并不是一件小事。 若是没有缜密的计划,一个小小的从九品武将,不可能策划出这样的刺杀。所以,游睿的背后一定还有股势力。 他的官职是东宫执戟,也就是说,他是太子近身的人。太子李瑛已经做了十九年的储君,其生母赵丽妃失宠已久,太子自身虽然没有大错,却也没有出众的才德稳固自己的位置。 如今武惠妃正获圣宠,她的亲生儿子寿王李瑁的地位直逼太子。太子势单力孤,对擅长邀宠的母子不满,有次曾在酒醉后非议武惠妃和寿王,被武惠妃捏住了证据,哭哭啼啼地去天子那里告状。 李隆基不置可否,让人猜不透他心中在想些什么。 多年来,太子与皇帝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无论谁离权力的巅峰只有一步之遥,内心都难免会有微妙的变化。 李隆基对太子似乎还算宽容,至少,在这次的刺杀事件出来之前。 物证被送到李隆基面前,天子的脸色阴沉得可怕。张九龄是他最倚重与信任的朝臣,是万金之躯的宰相,行事清正,不畏权贵,前些日子刚批评过太子花重金饲养孔雀,玩物丧志。 仿佛有暴风雨在天子的眉宇间聚集,李隆基一抬手,将案台上的奏折全部掀翻在地! 太监宫女们吓得全部伏地跪下,不敢抬头。 “将太子禁足在东宫,案情查清之前,不得出东宫一步!” 世事变化无常,就在几天前,游睿根本看不起杜清昼,现在游睿成了阶下囚,杜清昼却即将到御史台赴任。 据说,游睿在狱中一直喊冤,不承认自己刺杀宰相,大喊自己的刀鞘半月前就丢失了,是有人偷了他的刀鞘想嫁祸给他,陷害太子。 各种小道消息漫天飞,有人说太子已经被废黜了,还有人说寿王会成为新的储君。 这些,原本与杜清昼无关。 他即将成为朝廷命官,终于可以扬眉吐气,施展心中抱负。 但不知为何,杜清昼并不觉得开心。那天从章台回来之后,天气一直阴雨绵绵,他的心情也一样。 少年抱臂看着窗外的雨帘,微微失神,仿佛有什么东西迷失在雨雾中。有个仆人敲门来报:“杜郎君,有人送了封信给你。” 杜清昼接过信,素雅的白笺,展开来只有一行小字。 请前往一叙。 落款是三个字—— 李八郎。 杜清昼握着信的手突然微微发抖,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有惊诧,有厌恶,还有……恐惧。 屋子里摆着半旧的几案,案上沏好了三杯清茶。 少年到来时,李八郎正在悠然抚琴。仿佛早已料到对方会来赴约,他头也不抬悠然地说:“我等你很久了,请坐。” 杜清昼愤怒地双手撑在他的琴上,按住他的琴弦,铮然一声巨响:“那天,是你让我差点儿杀了人!” 琴弦洁白,像是冰冻的月牙,锋利寒凉,少年的指间沁出了血珠。 “琴歌可以影响人的心神,从某种意义上说,高明的琴歌甚至能改变人的行为和决定。”杜清昼死死盯着对方,“你在控制我!” 那时在章台,在幽然的琴音中,他整个人都被愤怒与恨意主宰,才会将那杯毒酒递给游睿。 李八郎的脸色苍白忧郁,眼睛深黑神秘:“我没办法改变你的行为,更没法控制你,除非那件事是你‘本来就想做的’,否则我的琴音无法对你产生影响。 “你原本就想杀了游睿,他令你觉得难堪和羞耻,不是吗?” 杜清昼猛地抬起头,脊背微微发抖,像是冷,像是怕,又像是愤怒。 “你害怕被人看不起,害怕被人嘲笑。”李八郎看着少年的眼睛,一字一字地说,“你想杀游睿,并不是因为他行刺张丞相,而是因为……另一个原因。” 杜清昼的脸色惨白,仿佛对方的话,就像拳头重重地打在身上—— 正中要害的地方。 他是岭南小户人家的儿子,爹爹曾经是当铺的掌柜,后来好不容易才去了商人籍,换了个农人的身份,但实在没读过多少书。他跟着老师张九龄来到长安之后,才知道世间竟有这样繁华的城市,万国客商往来,胡姬捧着美酒,街道平整如棋,而王孙公子们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他们在酒肆豪饮,他们挑选名马,他们呼朋引伴,他们看着他的眼神多少带了一点不以为然。 杜清昼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少年,他不喜欢那种眼神。他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他们一样,努力挺直脊背,昂起头颅,做最好的自己。 然而……终究是有那么一丝遗憾的,在无人的深夜,在不可告人的心底。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身世,也许并没有那么简单?”李八郎的声音低沉惊心,“我知道,你有一枚桃花鲤鱼的木雕坠子。你的老师张九龄,也有一枚极为相似的坠子!” 杜清昼浑身一震,手颤抖地触摸向自己的脖子。 他从不曾把木雕给外人看,对方怎么会知道这个秘密的? 李八郎深黑的眸子逼近:“世间的草木原本没有重样的,为何会有如此巧合?你想过吗?” 为何会有如此巧合? 杜清昼猝然打翻了手边的茶盏,茶水洒了一地,手背灼热滚烫,那个念头在他心头翻涌,也如沸水滚烫。 他想过……他当然想过! 杜清昼仍然记得,当年,老师被朝廷贬官到岭南,见到他的第一面,视线便久久落在他身上,带着一缕震惊的专注,仿佛他是那么与众不同。小小的男孩整张脸都红了,又有点骄傲地挺起了胸膛。以前他在小镇上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身形就像春风裁剪而成,温和的目光就像落入尘世的月亮。 那么多的孩子,老师只收了他和裴昀做学生,带着他们从岭南到冀州,到长安,待他如己出。 是有多幸运,才能被命运选中?那在无数个苦读的日夜里,他用尽全力不辜负那个人,不辜负命运的厚待,不辜负自己的壮志。 不过,总有那么一丝遗憾,就像关得再紧的窗户挡不住的那一缕悄无声息的凉风。 ——他总觉得,比起他来,老师似乎对裴昀更好,好得就仿佛……他们之间有某种与生俱来的情感与牵绊。 杜清昼努力做个懂事的孩子,老师几乎从来没有骂过他一句,但裴昀很顽皮,小时候就常挨竹条。有时候竹条没打几下,裴昀就鬼哭狼嚎,其实根本半滴眼泪也没有,老师却下手越来越轻。挨过打之后,裴昀一会儿叫着屁股疼,一会儿说不能坐,老师的注意力就全在他身上了…… 看着裴昀理所当然地撒娇时,杜清昼好羡慕,无论裴昀怎么胡闹,做了多么出格的事情,老师总是能原谅他。 老师对裴昀那么好,裴昀又没有爹娘,会不会……裴昀就是老师的孩子? 有一天,这个念头莫名地出现时,杜清昼被自己吓了一跳,他用力甩了甩头,仿佛要将头脑中令人讨厌和害怕的奇怪的念头甩出去…… 不可能。不会是裴昀! “张丞相对裴探花,似乎更为不同呢。”李八郎在杜清昼耳边低声说,声音沉如鬼魅。他已经完全掌控了少年的心绪,甚至掌控了对方呼吸的节奏,不需要琴音,他也可以牢牢地控制一个人。 就像庖丁解牛,只要找到人内心最脆弱最隐秘的那个部分,并不需要蛮力,再坚固的堡垒,都可以被轻易攻破。 “你胡说!”杜清昼失态地爆发出一声怒喝,踉跄后退。 不可能是裴昀…… 凭什么是裴昀? 如果他们中间有一个人是独一无二的,那么,也应该是他! 一直被牢牢压抑,连自己也不愿承认的情绪在杜清昼心湖的堤坝上裂开,如潮水汹涌而至。 自卑、嫉妒、骄傲、不甘…… 少年太想知道答案,想听到那个令他恐惧而渴望的答案。 关于他的身世的答案! 李八郎撩起衣摆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说:“跟我到书房来。”他的声音幽冷而笃定,似乎确信少年会跟上来。 鬼使神差的,杜清昼握紧发抖的双拳,站起身,跟着李八郎走向书房。 六 细雨霏霏,满城柳色如谜如雾。 柳姑娘坐在台阶上,双臂环抱着自己,像是在母亲怀中乞求温暖的姿势,像是……很寂寞。 很少有人见到这样的柳心心,就像你以为石头永远不会寂寞,不会脆弱;伤春悲秋的都是花儿。 花朵般的姑娘们此刻挤在温暖的阁楼,笑闹对诗,摇着团扇听雨声。柳心心一人独自坐在冷雨的屋檐下,头发和衣角上都是雨水,滴滴答答的都像是回忆,细细流过颈脖的,都是入骨入髓的、冰凉而滚烫的思量。 一把伞撑在她的头顶,纷乱的雨帘被隔绝在外。 柳心心怔怔抬起头来,来人是叶铿然,少年撑着伞站在檐下,手中握着竹笛。 “我是来道别的,这些天多谢你的关照。”叶铿然换上了一身青衫,站得笔直如剑。 “你给我吹支曲子吧。”柳心心说。 叶铿然坐下来,开始吹笛子,风雨声相和,笛音很温柔,温柔得像抚过心脏的手,一下一下都是酸楚。 吹完一曲,叶铿然将笛子从唇边取下,纠结的眉心却没有展开。他突然侧头问:“你这样的女子,为什么要替李八郎办事?” 柳心心的身形一僵,没有说话。 “你的确不叫柳心心,你的本名叫杜若微,状元郎杜清昼是你弟弟。你四年前来长安找寻的亲人,就是他吧?” 柳心心的脸色刷地苍白。这一刻,雨点都成了刀尖,落在少女比哭更难看的抬起的脸上,她没有说话,但答案已心知肚明。 “那天,他认出你了。”叶铿然看着她。 别人或许认不出她来,但亲人不会。世上最亲近你的那个人,根本不需要用眼睛来分辨,哪怕你有再大的变化,只要你站在他面前,甚至只需要熟悉的气息,他也知道那就是你。 杜清昼认出她了,但他不敢相认。 他害怕被人看不起。他出身贫寒,没有背景依傍,不想再落人笑柄,不愿让嘲笑的声音像耳光一样打在自己脸上,不愿让人知道—— 他的姐姐是个章台女子。 “刷”的一声,柳心心突然站起来,背挺直得像铁,头顶的纸伞被她一把推开,翻落在泥泞中:“不管他有没有认出我,他都是最在乎我的人,我也以他为傲。” 少女昂起头,眼眸中水光闪动。能一口气喝十坛酒的姑娘,裙角都是泥浆,一片泥泞狼藉,脸上也是。 “反正在下雨,也没人看得到你哭。”叶铿然的眼睛有点悲伤。 眼泪突然从杜若微脸上滚落下来,和雨水一起,将那胭脂红妆洇湿得狼狈。她可以有一千个理由来维护杜清昼,可以找到一千把剑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却找不到剑柄—— 因为那剑柄,叫做伤心。 人心真是太过懦弱…… 雨点打在孤独倔强的少女身上,就像打落在铁上。良久,她淡淡抹去眼角的泪滴:“没错,游睿的刀鞘是我偷的。我相信八郎,是因为他够强。心软的人,留不住那些对自己重要的东西,就像你,就像张先生——你们总是会无奈地告别,会遗憾地失去,会因为温柔而悔恨。 “我只追随强者,强到……永远不必诀别。” 雨水掉落在少女乌黑的瞳孔里,一片光碎,那眼底曾经有那么多美好的期待,都被春风绞成了离别的碎片。 “柳”就是“留”,离别之人执手站在柳树下,万千枝条飘洒如雨,心中有再多不舍与挽留,却终究是留不住的。 叶铿然看着淅淅沥沥的雨帘,良久:“那种强大,也许并不存在。并没有终年一直燃烧的烈日,并没有可以摧毁一切的情感,并没有可以守住一切的理智,人心就是有很多弱点的奇怪的存在。 “会做蠢事,会忍不住对没有用处的人与事伤心,会莫名地对人心动,有时,还会糊涂地伤害自己最重要的人。 “会害怕离别,会有某个软弱的地方,不能碰触,不敢思念,哪怕只是最轻的回忆也会击痛。” 柳姑娘怔怔地看着他。 “不用那么害怕离别啊。”叶铿然将伞捡起来,轻轻递到她手中,“无论多远的离别,即便是生与死的距离,也终有一日会再重逢。上穷碧落下黄泉,所有你忘不了的东西,都不会消失。那种存在,也许在天涯,也许在身旁。 “无论如何,它都一直在你心上。那是你的弱点,也是你的全部——你所有强大的盔甲,都是为了守护那柔软和脆弱才存在的。” 七 十二岁的杜若微是个怯生生的小姑娘,眉毛秀气弯如新月。她的弟弟杜清昼个子小,总有同龄的男孩欺负他。 有一次,眼看着杜清昼被打,杜若微一迭声地哭喊“住手”都没有用,情急之下,她发抖地抓起一块板砖:“谁再打我就砸谁!”那天,她拿着板砖狂追了那几个男孩半里路,把他们吓得哭爹喊娘,也是从那一次起,她知道,很多欺负别人的人,其实只是胆小鬼而已。 你越害怕,他们就越猖狂。 小小的少女像是护雏的母鸡,带着斯斯文文的弟弟,她的口袋里永远装着石块,要想不被欺负,就得要有坚硬的东西。 兜兜里的石头也好,无所畏惧的心也好。 可惜还是有一次,他们遇到了难缠的人。几个邻镇的小混混看中了男孩颈脖上的坠子,他们把姐弟俩逼到巷子里,瘦小的杜清昼拼命反抗,系着玉的红线还是被扯断了…… “桃花鲤鱼木雕?还挺漂亮的,这东西就孝敬我们了。”混混们嬉笑着,拿了木雕坠子就要走。 “东西还给我弟弟!”杜若微愤怒地抓起一块板砖就冲了上去! 混混们常年混迹街头,连刀子都见过,何况一块小小的板砖?领头的少年抬臂拦住她,另一只手轻松夺过她手里的板砖,“砰”的一声,反手拍在她的头上。 杜若微本能地侧头去躲,板砖滑过她的眼皮,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眼前一片红色,眼皮上方传来剧烈的刺痛,像是有人生生将眼睛割开。 “姐姐!”杜清昼带着哭腔大喊。 几个混混似乎都愣了一下,杜若微自己并不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能让这些人欺负弟弟。 于是,她一口咬在对方的胳膊上,领头的人痛得大叫一声,手里的坠子也掉了下来。 杜若微扑上前去,把那块木雕抓在手里,恶狠狠地盯着他们。 少女的眼皮上一道狰狞的伤口,鲜血顺着右眼流下来,就像鲜红的眼泪,那种厉鬼般的表情,让人心里发毛。恰好在这时,不远处传来脚步声,似乎有大人路过,头领慌慌张张地一挥手:“走!”混混们便作鸟兽散。 杜清昼哭喊着扑过来:“姐姐,姐姐!” “没事啊。”杜若微眼皮很痛很痛,但还是朝弟弟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小心翼翼地捧起手里的木雕坠子,重新戴在杜清昼的脖子上,像是慎重地为夜空戴上一轮月亮。 “以后把坠子藏在衣襟里,不要让人看见了。记住,要藏好。” 杜若微替弟弟理好衣襟,这枚桃花鲤鱼坠子,是弟弟从三岁起就戴在脖子上的护身坠子,也是爹送给弟弟唯一的礼物。 自从娘死后,爹娶了新的妻子,渐渐就不那么在意他们了,只有他们姐弟相依为命。 从那之后,杜若微的眼皮上留下了一道丑陋的伤疤,从眉梢一直延伸到鼻梁。她本来是个清秀的小姑娘,从这之后,就破相了。 到了及笄出阁的年龄,最开始还有几个来提亲的人家,但看过她的容貌之后,个个都摇头叹气地离开,再后来,就没有人登门了。后娘原本就一直看他们姐弟不顺眼,看到她久久嫁不出去,更是对她冷嘲热讽,指桑骂槐说她女大不嫁,留在家里吃闲饭。 好在那时爹已经准备让弟弟跟着从京城来的张先生走,这样,弟弟也就不用留在家里听后娘的数落了。张先生那是风月霁雪般的人物,连后娘那么刻薄粗鲁的女人,在他面前也红着脸半句无礼的话语都不敢说。想来,张先生也会将弟弟教养成令人尊敬的人吧? 可她心里还是很难过。离别的那天,她做了香包送给弟弟,姐弟俩在柳树下道别,两个人都哭了。 “姐姐,等我跟着老师读了诗书,考了状元,我就来接你!”小小的少年突然昂起头颅,抓住杜若微的手。 “好。”杜若微含着眼泪笑,“我等你。” 我等你。 有无数次,她来到当日分别的柳树下,朝远方眺望,盼望着弟弟回来。 也有无数次,她在梦里梦到,弟弟真的考上了状元,再也没有人可以欺负他,他长得那么大了,朝她伸出的手那么有力,就像炭火一样温暖。 若不是后娘瞒着她应下了亲事,收下了聘礼,强行要将她嫁给邻镇鳏居多年的老头子,她应该还在岭南等着弟弟吧? 她哭喊、求助、反抗,割断捆在自己身上的绳索,连夜跳窗逃走,千辛万苦从岭南到长安。 可是长安正在飘雪,她举目无亲,张先生还没有来长安,她自然也找不到弟弟。 她快要饿死了。 这时,那个男人出现了,他给了她一件冬衣和一袋钱。她望着他被风雪吞没的背影,突然有一点儿难过。明明深陷绝境的是她自己,但那个人的身影却仿佛比茫茫的冬日更绝望。他……究竟是什么人? 冬天过去时,她用光了那一袋钱,而她还想活下去。于是,她用最后的几个铜版买了廉价的脂粉和铜黛。 她试图遮挡住眼皮上狰狞可怕的疤痕,因为粉抹得太厚,反而让整张脸变得像石灰涂过的墙壁一样怪异。她去找活儿干,在偌大的长安城,无数次碰壁,无数次被拒绝、被嘲笑、被驱赶。 她是另类,是不被人群所接纳的怪人。 又一场薄薄的春雪飘落时,杜若微突然想起了当初那个给她大衣与钱的男人——突然间明白了,为何那时看着他的背影会令她心痛,人群中没有理解他的人,他也是孤独的另类。 最后,她来到章台。 她在章台和壮汉一样做最苦最累的活,比男人出更多的力气,日子过得很苦。 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等到再重逢的那天,这就是她的信念。 身如弱柳,心心相系,执念不灭。 再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她才得知,他并不平凡,甚至原本也不该孤单,他是很出名的琴师。 他在章台抚琴,琴音就像儿时山涧的溪水,那么清凉地流过人的心底,把所有粗糙如石砾的时光都涤荡而去,只剩下纯净得让人想要落泪的回忆。 她莫名羞愧地想要躲起来,像是辜负了什么,又像是惧怕他误解了什么。 坚强的姑娘也有卑微的时候。不是爱一个人让人卑微,而是爱让人有更完整的自尊,她不能双手奉上最好的自己,就只能站直脊背转过身去。 李八郎一曲弹完,她匆匆转身狼狈地离开,他却叫住了她:“姑娘,你的东西掉了。” 她身上掉出了一枝皱巴巴的兰花,沾着抹布与剩菜桶的馊味儿,显得有点滑稽的兰花。 她窘迫到几乎扭头就要逃,可是从很多年前开始,她就知道,逃避没有用。于是,她抬起脸来,从他手里接过那枝兰花。 李八郎看着她的脸,似乎认出了她来,又似乎没有,只是说:“兰花很香。” 兰花很香。 这一刻,她突然哭了。眼泪把脂粉冲刷出沟壑,那么滑稽,那么难看。 李八郎漠然看着她哭,没有替她拭眼泪,最后,他递上了一方手帕:“把粉擦掉。” 她擦掉了脸上厚厚的粉之后,也擦去了自己此前二十年的人生。 李八郎请来了郎中,为她修补脸上的疤痕。因为那道疤痕太深了,修整的时候整个脸庞都变了形,特别是眉骨,高高地挺了起来。郎中说,只有如此了,虽然眉毛看上去凶一点,但整个脸庞只有这样才是最正常、最协调的。 反正大唐也流行阔眉,长安城很繁华,也有很多奇迹,与岭南小镇完全不一样。 拆掉纱布之后,杜若微睁开眼睛,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那一瞬间,她几乎认不出自己了—— 镜子中仿佛是另一个姑娘,凶巴巴的,却面孔好看的姑娘。 只要用铜黛与脂粉将眉骨稍加遮掩修饰,她就可以变成多数人眼里的美女,但她并没有。 她将凶巴巴的眉毛展示给人看,不知因为何种原因。也许……是为了纪念,也许,是因为幼时破相的那一次,她就知道,不要轻易把美好的东西示人。 不管是桃花鲤鱼木雕,还是温柔的内心。 要想保护自己,就要把美好的东西藏匿起来。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的。她对他从不设防,而他教了她几招剑法防身,告诉她:“要保护自己,有时候需要武力。” 命运如此强悍,并不因为你善良,就赐你免于伤害。 剑是武器,剑是暴力,剑更是力量。有了力量,她才不会受人欺凌。 那晚,庭院里无声铺满金色的落花,那个人在花间饮酒,衣袖浸透了白霜与月华,下颌胡茬淡青,嘴唇湿润,举杯邀月的侧脸说不出的孤单,他对她说:“为我做一件事。” 她几乎想也不想,就缓缓而坚定地点头。 “我还没有想好是什么事,等我想好了,会告诉你。”那人将残酒一饮而尽,随手一抬衣袖,空空的酒壶被扔到水中,“咕咚”一声轻响,随即缓缓沉没。 仿佛有某种回忆,也这样冰冷地沉眠进他心底。 往事,竟是有触感、有重量的东西,在微醺的月夜,在微波凌凌的湖面,被默然收殓为黑暗无望的心事。 不久之后,李八郎买下了绮云楼。他名声在外,许多达官贵人请他抚琴,他很有钱,只是不会节省,一掷千金之后又常常落魄。 在章台买下了这座绮云楼之后,他专门命人去北方运来好酒,他酒瘾犯了就来喝酒,心情好了就出来给客人弹琴。 柳心心过得比以前好了许多,偶尔还能见到他。 他对她……是否有些不同?这个念头偶尔在夜深人静时突然冒出来,她心头微微一惊,接着便嘲笑自己的自作多情,他就是个无所顾忌的男人,比风更难以捉摸。只是他想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阻挡。 他很强,她知道的。 状元和进士们乘着高头大马走过长安东街时,她去了,她站在人群中,弟弟真的长得好大了,少年的面孔沉静得像个男人了。 但是他没有朝她伸出手,他看着前方的道路,压根儿没有注意到她。 她心中快乐又酸涩,像是最美的梦境变成了真的,只是有那么一点点遗憾,她会伸手轻轻抹去。 后来,楼里的姑娘们嘻嘻哈哈拉着她一起去躲在丞相上朝必经的路上,围观长安第一美男子。在那里,她远远看到了很多年未见的张先生,对方身穿着紫衣官袍,策马的腰身笔直如旧,但脸色苍白,眼瞳蒙着伤怀的雾,像最好的玉石蒙着灰。 她想起在岭南小镇上见到的张先生,只是寻常打扮,就像所有的山野村夫,眼睛那么清澈,微笑的样子像是月亮在溪水里摆荡。 这些年,也许所有人……都不容易。 相聚时欢笑把盏,离别时各自艰难。 也许有一天,弟弟也会在朝堂中沉浮,会无奈地抉择,会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到她无法触及。 并不是不渴望相见的。 血脉相连,只能在梦中出现。她也曾经在相府外徘徊,想看到弟弟出来,又惧怕弟弟真的出来。 终于有一天,悄悄去相府门口守候之后回来,她彻夜未眠,下定决心第二天去找弟弟。 可是第二天,消息传来,张先生遇刺。 有几个刺客被杀,还有一个刺客逃走了。 消息是李八郎带回来的,他告诉她这些的时候,轻描淡写地多加了一句:“杜清昼安然无恙。” 原来,她的来历,她的身世,在他眼中早就是透明。 也是在这一天,李八郎对她说:“那个逃走的刺客很快会来章台,你替我好好招待他。” 八 雨雾中整座城仿佛是一个局,街道整齐如同纵横的棋盘,每个人,都是局中的棋子。 叶铿然走在风雨中。他与柳心心告别之后,便走回官署去。 长安城在雨中模糊成一幅水墨画,行人们纷纷躲在檐下,他一人独行,脚下溅起孤独的水花。 突然,只见迎面走来另一个人,竟是一身白衣的裴探花,对方打着伞,笑眯眯凑过来,将伞举到他的头顶:“啊哈,叶校尉,怎么这个时候遇到你,太巧了太巧了!你去哪里?” “回官署。” “回官署干什么?” “游睿的案子,上司还会询问我细节。” “你真的觉得游睿是刺客?”裴昀突然侧头问。 叶铿然的脚步停住了。 “你没有说实话。”裴昀看着他的眼睛,仍然在笑,只是眼底疏离,“当天的刺客不是游睿,而是另有其人。” 叶铿然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谁?” “你。” 四周突然很安静,只有雨水顺着伞沿滴落下来,两个少年的肩膀都湿了,目光交错,有什么东西在无声地交锋。不断滴落的雨水像一柄柄小刀,砸在身上,几乎要犀利地刺透肌肤,生疼。 良久,叶铿然的喉头动了动,终于开口:“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当日刺客闯入府中挟持老师时,我和他们交过手,逃走的那一个武功身手是最差的。我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直到那次看到你与游睿动手,我才明白了奇怪的地方在哪里。 “那就是,他握剑的姿势。 “那天行刺老师,他为了不暴露身份,也为了隐藏实力,刻意使用并不熟悉的剑——兵器法可以变,使用兵器的习惯却不会变。他习惯了枪与戟这类长兵器,所以握剑的时候不自觉会握在剑柄的尾端。 “那一刻,你和游睿交手的时候,我就认出是你了。”裴探花衣袖一振,一柄长剑骤然横在叶铿然的脖子上,划出淡淡的血痕! “无论是谁,都不能伤害我的老师。现在,我问,你答。否则我无法保证自己会不会杀了你。”探花郎的眼瞳中落进了冷如刀刃的雨丝:“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叶铿然抬起眼眸,没有躲避,也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只抬了抬手。 长剑寒光微动,“哐当!”一声,裴昀整个人便摔在泥地里!剑也掉落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你说得没错,我隐藏了自己的实力。”叶铿然笔直站在雨里,凝视着对方,“你这样的身手,还不是我的对手,你剑术虽高,对敌的经验还太少,去格斗立刻就会被虐成渣,再练练吧。” 雨越下越大,他似乎叹了口气,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至于你的问题,也许有一个人可以回答—— “李八郎。” 九 雨丝如雾,桌案上摆着三杯茶。 李八郎似乎已经等待许久,见到少年一身雨水地走进来,他将茶盏推了过去。 “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不等裴昀开口,琴师倒先开了口,缭缭茶雾中的眼睛看上去有点忧郁,“没错,那日刺杀张丞相,是我让小叶去的。” 少年手中一顿,目光骤然出现了破碎的裂痕,有愤怒,有难以置信,还有……伤心失望,眼前的琴师究竟是什么人?他教会了他剑法,一度成为了他最信任和尊敬的人之一。这一切,都只是局中的陷阱而已? “我教你剑法,的确是另有目的。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张丞相这个人的欲望很少,所以能够伤到他的东西也很少,这也是我很佩服他的一点。在虚伪的君子里面,他算是演得很真的一个了。而你,的确可以伤到他的要害。” 一声轻微的“咔嚓”声传来,杯盏应声而碎。 少年没有答话,握紧的拳心和通红的眼睛里尽是杀气。 “我知道你此刻愤怒得想杀了我,你如此维护张丞相,可知道他对你做过什么?”李八郎微笑,眼睛却很悲伤,“你可知道自己的身世?” 少年浑身一震,抬起眸子:“你说什么?” 他这才发现,桌子上有三杯茶,还有一杯已经凉了。在他之前,已经有人来了这里。 ——是谁? “过来吧。”李八郎起身,示意少年跟着他到另一个房间。这座屋宅看上去破陋,庭院破败,墙角歪歪斜斜堆着酒坛,唯有书房很整洁,甚至有种温柔庄严的气息,每一处布置都显得郑重和用心,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收藏在这个房间。 裴昀推门而入,映入眼帘的竟是一个瑟瑟发抖抱膝蹲在地上的人——是杜清昼! “杜欠揍!”裴昀冲上前去,杜清昼地抬起头来,整个脸都灰白得可怕,额头上布满冷汗,像是从一场噩梦中醒来。 裴昀的手还没碰触到他,杜清昼就像触电般缩回手,“别碰我!” 少年满脸除了冷汗,还有眼泪,看着裴昀的目光充满了戒备。 “让他一个人安静一下。”李八郎漠然地说,“成长,有时候并不是令人愉快的事情。 “你对自己了解得越多,有时候就越不喜欢自己。” 他取出一个丝绸包裹的匣子,缓慢地从里面拿出一把银色的钥匙,眼神渐渐变得温柔,仿佛是要与阔别许久的故人相见。 李八郎很少会发呆,但是,将钥匙插入抽屉古朴的锁孔的那一瞬间,似乎有往事弥漫在他的指尖,些微悲伤、些微欣悦、些微期待,让他整个人都有点失神。 就在这时,胸前蓦然一凉,一把匕首猝然从身后透胸而出! 李八郎呆立片刻,难以置信地愕然回头。 杜清昼冷汗涔涔地握着匕首,死死盯着他:“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信。” “你疯了?”事发突然,裴昀脸色大变冲上前推开杜清昼,李八郎顿时跌倒在地上,后背还插着匕首,鲜血汩汩惊心地不断流出。 “慕下先生,慕下先生!”裴昀冲上前按住李八郎的伤口,想要止血,但是匕首刺得太深,几乎没入了胸膛。 “咳咳……”李八郎剧烈地咳嗽,嘴角顿时呛出血沫,他用尽全力将钥匙插入锁孔,“把……”他剧烈地喘息着,“把抽屉……打开……” 裴昀愕然抬头,手微微发抖。 冥冥中有扇门要开启了,是天堂之门,还是地狱之门?没有人知道。 秘密,可以腐烂如泥,也可以隐匿如星。 脑海里仿佛有个声音在不停地催促“打开它,打开它!”,而另一个声音却在拼命阻止“不要开,不要开……” 少年的手颤抖地伸向抽屉。 第22章 丹青引 丹青不知老将至,富贵于我如浮云。 ——唐·杜甫《丹青引赠曹霸将军》 一 李八郎是个琴师,他有很多粉丝。 有的粉丝是土豪,在他专注抚琴的时候热情地往台上扔玉石珠宝,砸得他满头包,下一次他弹琴时头上就不得不绑着纱布;有的粉丝很痴情,而且是男粉丝,热泪盈眶说“此生非八郎不嫁”,他于是只好恳切地回答:“我从今天开始改名叫七郎,公子请回吧”;还有很多粉丝送给他各色礼物,从坐塌到枕头,从绢布到夜壶……让他感动得有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错觉。 这天,有人托仆童送来了一件礼物,是一张纸。 唐时已经可以用竹子造纸,纸坊里把桑皮、藤条、竹子、檀皮、稻杆蒸煮打浆,捞浆晒干,一张好纸就新鲜出炉了。虽然贫寒人家用不起纸张书写,但富贵人家的书房里,纸张多得很,实在算不上多珍贵。 送一张纸,而且是一张什么也没写的白纸做礼物,是不是太奇怪了? 被派遣来送礼的童子倒是一身装扮不俗,面孔干干净净,说话也落落大方有条不紊:“我家主人说,送上这份礼物,祝八郎心想事成。” 心想事成?这句被说滥了的客套话,逢年过节的时候任凭你碰到谁,都可以说上一句,就和这白纸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李八郎觉得好生无趣,礼貌地道了谢就把白纸扔在一边,很快忘了这件事。 半个月后,李八郎正在长安西市逛街,迎面走来一个少年,模样怎么形容呢?就像溪边一树会笑的桃花,眉眼如画,灼灼其华,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那人停下脚步,饶有兴味地打量李八郎,脸上笑意更浓:“八郎也在逛街?” 这种招呼,我们很熟吗? 李八郎被对方笑得弯弯好看的眼睛看得心头发毛,生怕这美公子也说出“此生非八郎不嫁”的话来,嘴角抽搐了一下:“我们不认识吧?” “虽说是不认识,”对方笑眯眯地凑过来,“但我可是送过礼物的。” 两人的距离太近,连呼出的气息都撩在鼻端,李八郎本能地后退了半步。 “……”收到的礼物太多了,他也不是每个人都记得,出于礼貌,他搜肠刮肚地想,是哪件礼物? “还记得那张白纸?”对方好心提醒。 纸? 李八郎终于想起了……老实说,白纸早就不知道被他扔到哪儿去了。 “我这卷纸,叫做‘春卷’,可是很珍贵的礼物呢。”对方潇洒含笑的神态,应该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 春卷?李八郎总觉得哪里不对,怎么听起来有点像食物的名字?这人怎么越看越不靠谱…… 不等他回过神来,对方十分熟稔地揽过他的肩膀:“相请不如偶遇,礼尚往来,你既然收了我的礼,总该请我喝杯酒吧?走,我知道东街新开的一家酒馆有新酿的绿蚁好酒!” “等等……”苦着脸被拖到酒馆的李八郎终于明白了,不是他们很熟,而是对方自带强大的自来熟技能。 酒馆里。 几杯酒下肚,对方开始倾诉衷肠了:“每次你一弹琴啊,我简直坐卧不安、茶饭不思。”这人丝毫不觉李八郎的嫌弃,继续说:“你弹的琴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引人纷纷入家门。” 慢着—— 李八郎眉头微皱,引人纷纷入家门是什么鬼? “每次你在高楼弹琴,楼下满满的都是人,还有很多人为了离你近一点,就爬墙去看,爬的正是区区不才在下的家宅院的墙啊——我的府宅,就在你弹琴的楼阁旁边。这些人不是小偷盗贼,打也打不得,赶也赶不得,有的还是姑娘家乔扮的,我实在是无可奈何,八郎贤弟,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替我写个告示,让他们别再爬我的墙了?” “……”李八郎面对对方真诚的眼睛,突然觉得对方说得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二 告示写好了,也贴上去了。 不过,作用实在不怎么样,因为告示在第二天就被人偷了。那纸上是李八郎的笔迹,热情的粉丝把那张纸揭下来,装裱一新,高价拍卖。 从此之后,即使在李八郎不弹奏的时候,粉丝们也会围着这座宅子守株待兔,看有没有新的告示贴出来。 府宅的主人自然不胜其扰,李八郎觉得有点过意不去,等对方再一次来找自己喝酒的时候,就没好意思推辞。 酒过三巡,对方醉眼朦胧、兴致盎然地说:“八郎,要不我给你唱个歌吧!” 李八郎说:“随你。”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李八郎为他这句随便的回答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你能想象凤凰拍着翅膀,发出豪猪一样的叫声吗? 李八郎以前想象不出,但听过了那人唱歌之后,他终于知道了。 ——风度翩翩衣着华贵的美少年,唱歌走调得简直让人想去死一死。 要命的是,那人唱歌唱起了兴致,从那之后,每次见面都要都先兴致盎然引吭高歌一曲,就如同拿着破锅盖在李八郎耳边欢快用力地敲打。 作为一个乐师,李八郎的听觉比普通人更敏锐,他能听到很轻的声音,很小的错音,对别人来说那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走调,在他耳边也会十倍百倍清晰地放大,也就是说,他对声音是有洁癖的。而当无数蠢得令人发指的走调音汹涌过来时,李八郎觉得自己快晕过去了。 “八郎你怎么快哭了,是不是听我的歌太感动了?” “八郎你的脸色不好,是不是忘记吃药了啊?” “八郎啊啊你怎么了八郎!” …… 被这个邻居折腾得生不如死,李八郎连琴也不弹了,收拾包裹准备滚蛋。长安这么大,找个别的住处总能找得到吧?长安找不到,他去江南,去塞北,去听不到这噪音的地方总可以吧? 抱着这样悲壮的决心,李八郎把自己的衣物打包好,琴也包了起来,最后扫视一遍屋子里还有什么遗漏时,才发现空荡荡的房间里,还剩下一样东西—— 被扔在角落里的那张白纸。 纸卷上沾了灰尘,看上去更不起眼了。 那时,童子来送纸时,落落大方地说:“我家主人说,送上这份礼物,祝八郎心想事成。” 心想事成? 一万匹草泥马从李八郎心头狂奔而过……那人笑眯眯的欠扁的面孔在眼前浮现,李八郎实在气不过,恨恨地把对方送的纸摊开,在上面写了一行字: 让你唱不出来。 本来他一怒之下想把纸贴到隔壁府邸朱红色的大门上,但转念一想,估计对方根本还没看到,告示就被粉丝们抢走了……于是,他恼怒地干脆将纸揉成一团扔到了墙角。 反正,明天对方再来找他喝酒,就只能看到这团废纸了。 做完这件事,李八郎心里竟舒服了许多,心无牵挂地安然入睡。第二天早上,醒来时竟已经日上三竿,枕头上铺满金色酥软的阳光,一夜无梦,实在睡得太好。 李八郎神清气爽伸着懒腰起床,便听到门口传来熟悉的敲门声。 门一打开,外面站着的正是那个令他不得不搬家的罪魁祸首,教人看不顺眼的桃花面颊哭丧着,像是遇到了什么倒霉事,李八郎正在困惑,只见对方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他说不出话来了。 李八郎一愣。 这个邻居也有够倒霉的,不知为何突然感染风寒,喉咙肿痛,嗓子哑得说不出话,要半个月才会好。 看来一时半会不用搬家了……这本来是件好事,但李八郎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前一天看到桃花脸时,对方还生龙活虎的,怎么风寒说来就来? 鬼使神差地,李八郎把扔在墙角的那团白纸捡了起来,展开一看,他愣了一下。纸上的字迹变得比当初淡了许多,他确信自己使用的徽墨是不会掉色的,更不会在短短一夜褪色至此。 这张纸,是不是有什么古怪? 半月后,邻居的风寒痊愈时,白纸上的字迹也完全消失了。当初被李八郎揉搓得皱皱巴巴的纸,也恢复了光滑平整。 琴师把白纸拿起来,对着阳光正正反反地想看出个究竟,却怎么看怎么都是一张普通的纸而已……纸张洁白光滑,带着木质的涩香,适宜书写和绘画。 “我家主人说,送上这份礼物,祝八郎心想事成。” 祝八郎心想事成。 耳边再次响起这句话。这张纸真的能让人心想事成?李八郎不信。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了一行字: 让庭院的梅花开。 这个时候正是炎热的夏天,暑热蝉鸣,傲雪凌霜的梅花根本不可能会开。 写完之后李八郎以为自己会辗转反侧睡不着的,谁知头一挨到枕头,就安稳入睡。直到清晨,他幽幽醒来,鼻端便闻到一阵沁人心脾的冷香。 李八郎像见鬼一样,穿着睡衣就跑到窗前,猛地推开窗—— 墙角红梅怒放,在薄薄的晨雾中,仿佛季节逆转,鬼斧神工。白雾中的花朵宛若仙境坠入凡间。 这真的是一张能替人实现愿望的白纸! 再一次见到邻居时,李八郎的心情便有点复杂。对方似乎看出了他心事重重,端着酒杯微笑:“怎么了?八郎有心事?” 李八郎闷闷地应了一声。 “有心事的话,”对方笑吟吟的眸子亮若星辰,唇红齿白很是好看,“还记得那张白纸吗?” 李八郎愕然抬起头,正好碰上对方狡黠的目光:“那张纸可以让八郎美梦成真,无论什么愿望,写在纸上,都会实现。” “你……怎么会有那种东西?你不会是妖怪吧?”李八郎愣了愣,突兀地开口。 对方一愣,随即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恣意潇洒,如果真的是妖怪,也是一只我行我素任性的妖怪吧…… “八郎看我像什么妖怪?”对方凑了过来,身上带着危险的酒香,眸子灼灼其华。 “是……”李八郎被他的气息所慑,后退了一点,“狐……狐狸?” “太没想象力了,做妖怪也不要那么俗套,总是离不开狐妖什么的……”对方继续大笑将酒壶拎起来,仰头往嘴里倒酒,任由酒顺着下巴流到白皙的颈脖上,“哈哈,说不定我是一棵树呢?” 什么? 李八郎愣了。这样花枝招展的美公子是树? 这晚,李八郎许久无法入睡。 黑暗中,他想起第一次见面时,对方笑眯眯地说:“我这卷纸,叫做‘春卷’,可是很珍贵的礼物呢。” 春卷…… 春卷……椿木……?! 李八郎突然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庄子·逍遥游》中记载,上古有一种奇木,名叫椿木,以八千年为春,八千年为秋,吸日月之精华,可让人心愿成真。 寂静的夜里,只有流星悄然划过天空。 阵阵清凉的蛙鸣在庭院响起,李八郎却觉得很热,不舒服的感觉包裹着全身,让呼吸也有点困难。他从一开始解开衣领,到后来汗湿重衣、喘息不止,只能挣扎着爬起来,望着窗外的弦月,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 他忘了一件事。 三 “捉妖怪!快捉妖怪!” “快打!” …… 喧闹声此起彼伏,月光下的池水波光粼粼,人们举着火把,火焰映亮了一张张贪婪的脸。 他们并没有抓到那庞然大物,那妖怪爬行时原本他们还有机会,甚至有人用石块打到了它的头,火把几乎烧到了它的尾巴,但它的行动速度极快,随着“哗啦”一声巨响,它在水花中隐入池塘,然后,便只剩下黑暗的寂静。 人群等了许久仍一无所获,便骂骂咧咧,不甘心地各自散开了。 浮云游走,孤月照着水边,李八郎独自行走在岸上。 “嗨。” 一个声音从黑暗中传来,李八郎停住脚步,循声望去,只见那张桃花夭夭的面孔在黑暗中露了出来,像是月亮下燃烧的火。 “八郎。”那人笑吟吟地和他打招呼。 李八郎的鞋子湿了,衣襟正在往下滴着水,头发也湿漉漉的,额头上有几痕血丝,看上去像是疲惫地赶了很久的路。 那人凑近他,压低声音说:“我听说曲江池里有龙,你信不信?” 浑身湿透的李八郎神色一凛,突然一跃而起,用手中的匕首抵住对方的脖子!匕首上顿时滑过一溜鲜艳的血珠。 那家伙却动也不动,只是有点悲伤地看着他:“很多人都想取龙身上的宝物,说龙珠可以令人长生不老,可我却听说龙珠是龙的眼睛,要挖去眼睛,不管是人是神,都太残忍了——没了眼睛就不能流眼泪,伤心的时候怎么办呢?” 眼泪突然就从李八郎的眼里涌了出来。 被人砸在头上的石头,被那些异样惊恐的眼光包围的火光,被“抓住它,抓住它”的喊叫声充盈的耳膜,所有累积的疲惫都在这一刻涌上来,他的体力早已经透支,此刻心中悲恸情绪起伏,匕首倏然从手中滑落,眼前一黑便倒了下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那家伙笑眯眯地凑过来,摸着自己脖子上的伤痕:“不带这样的啊,一见面莫名其妙动刀动枪的,荒郊野外的,我把你扛回来可是累得腰酸背痛。” “你不怕我?”李八郎冷冰冰地看着他,声音还有些沙哑虚弱。 “你是龙又怎么样?龙神会吃人吗?” “……不会。” “你不会吃人,我为什么要怕你?”对方打着哈欠满不在乎地说,“你会到人间来,一定是因为水底很无聊吧;你能到人间来,一定付出了代价。” 李八郎沉默了。 世间的事情都是有代价的。身而为龙,却不甘为龙,想要化为人形,就需要将龙尾上的鳞片剔除。剔鳞之苦,痛彻心扉,虽然能在陆地上行走,仍不时需要回到水中,否则就会全身发热如被烈火炙烤。而且,除了在每年冬至之日,昼短夜长之时,其他时间都会失去驾驭世间雨水的力量。没有力量的龙,甚至连卑微的人类也可以任意欺凌。 “你就这么喜欢人间,喜欢弹琴?” 李八郎没有回答。他喜欢琴音,无论是流水的声音,山川的奏鸣,日月的交替,都有奇妙的美,他宁可失去龙鳞,也想留住这些瞬间。 “真是个笨蛋啊,哦不,一条笨龙啊。”对方笑眯眯地看着他。 李八郎又沉默了一会儿,才问:“那张白纸,是用大椿木的纸浆造出来的?” 对方挑挑眉:“刚说你笨,你就变聪明了。” “你真的是一棵椿树?”李八郎凝视着他,样子有点呆气,“可……我看不见你的本体。” 失去了龙神的力量,李八郎对自己的眼力没有那么自信了。 “你真的看不到我的本体吗?”对方放声大笑,“人有时候宁愿相信内心的执念,也不愿意相信眼睛看到的事实啊。” 他那么潇洒地大笑,笑得人的心情都好了起来。 李八郎沐浴在他的笑容中,脑子里像是有什么影像一闪而过,他想去捕捉,却捕捉不到,仿佛时光回溯,瞬间千年。 那笑容,似乎很熟悉…… “世界其实很单纯,花就是香的,草就是绿的,高山就是巍峨坦荡的,流水就是清洁的。”对方俯身到他跟前,“真的看不到吗?” 真的看不到吗? 对方的眼睛明亮含笑,眼眸里那么清晰映出了李八郎的影子。 “看到了。”李八郎突然说。 “看到了什么?” “你的眼睛里有一颗眼屎。” “……” 春去秋来,转眼过了几年。这天,李八郎在河边弹琴,那家伙在旁边听,听着听着突然一脸傻笑走神了。 “在想什么?”李八郎不解地回头。 那家伙笑嘻嘻地说:“前几天中秋,我见到了一个女孩,远远地看了一眼,真是个美丽的姑娘。” “哦。”李八郎不懂得男女之事,但也在人类的书中读到过悲欢离合的故事,“你喜欢上她了?” “嗯。”那家伙一脸出神,“真希望能再遇见她!” “这有何难?你有能够实现心愿的纸,哪怕在纸上写下拥有她的愿望,也会成真。” “你这条笨龙!”那人毫不客气地笑吟吟在李八郎额头上敲了一下,“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都可以借助神力实现的。有的东西,连神也无法控制啊。” “什么东西?” “心动。” 那人微笑看着远山:“为一个人心动,在你的世界里,所有的溪流与山川都会为她而撼动。心动是可遇不可求的美梦,你不能做别人的梦,神也不能做凡人的梦。” 相遇之后还有相守,真实的每一个时刻,哪怕梦里萦回千百遍,还是要用自己的双手牢牢握住才行。 李八郎听得似懂非懂,有点茫然地问:“你不信神?” “我只是喜欢自己一点点品尝人生,”那人将双臂枕在脑后,满不在乎地露出大大的笑容,“生如朝露,白驹过隙不过几十年光景,我希望每一刻都是真实的,既不违背自己的本心,也不假借他人之手,才不枉我活过一遭,世间走过一趟。” 人生不过几十年光景…… 听到这句话,突然有一点痛楚在李八郎心口蔓延开来,伴随着呼吸也微微一窒。他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什么,转过头凝视身边的人。 谁知道,那人竟然四仰八叉、毫无气质地躺在树下睡着了。 树影婆娑,桃花面庞在睡梦中也带几分惊艳颜色,似乎在哪里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他抚上指尖的琴弦,这一次,天地之间,不止他一人一琴,琴弦之间,不再是无人理解的孤寂。 山水之间有瑶琴,知己陪伴身侧,穿过指尖与肩膀的风和云都清凉如诗。 李八郎突然落下泪来,不知缘由。 四 春天到来的时候,那家伙如愿以偿娶到了喜欢的女孩儿。 一只好看的椿树妖,娶人类的女孩儿,真的好吗?李八郎想了想,又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他的姐姐曦和,也嫁给了人类,听说还准备生两只龙崽子。 “八郎,你在家里真的排行第八吗?” “是啊。”李八郎身为龙的名字叫做曦谣,是洪湖白龙世家这一代的第八条龙。 “有七个哥哥?” “一个姐姐,六个哥哥。” “真是一大家子呢!”那家伙兴致盎然地说,“什么时候带我去龙宫里溜达溜达?” “……” 这个欠扁的家伙简直不知敬畏,龙宫岂是凡人或妖可以擅入的?不等李八郎拒绝,那家伙继续高兴地说:“我娘子喜欢动物,你要是变成白龙的原形,假装一只大水怪,她看到一定会高兴的!” 李八郎终于勃然大怒——你才是大水怪,你全家大水怪! 为了达到目的,那家伙竟然无耻地拉着李八郎打牌。李八郎实在搞不懂,明明自己每一把都拿到了好牌,为什么打到最后还是输得一塌糊涂?一开始他只是好玩,后来是不甘心,再后来就输得没了脾气。 连输了不知道多少局的李八郎终于连节操一起输掉了…… 他所有的财产,连房子地契和内衣裤都输给了对方。为了不赤身裸体流落街头,他只有答应变成白龙的原形,给那家伙的娘子看。 在曲江池边,他见到了那个人类的女孩儿。长安水边多丽人,他见过很多女孩,有的清若幽兰,有的艳若桃李,但都没有笑得这么好看的——龙眼可以读心,他看到,那笑容一直美到灵魂。 纯净灿烂如阳光,皎白清澈如月亮。像是不曾被风雨侵袭过的春日婷婷的小树,像是不染尘世的冬日山涧的雪水。 那家伙的眼光不错啊…… 白龙在水里露出微笑,他还看出了一个小秘密,决定先不告诉那家伙。 那家伙,快要做爹爹了呢。 冬天快到来的时候,那家伙欢天喜地拿着两个拨浪鼓,让李八郎替他看哪个好。 要做爹是这么幸福的一件事吗?李八郎觉得对方眼里的幸福漫溢如同涨潮的春水,啰嗦得简直令人发指,念念叨叨的都是些琐碎的事,什么摇床、隔尿的布片…… 作为多年的邻居,李八郎想,是不是也要准备一件礼物给孩子才好?于是,他问那家伙:“等孩子出生,我也送他一件礼物吧,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不重要啊。”那家伙随口说,“你自己问他。” “……”问你妹啊!李八郎只有将这件事暂且记下,准备等孩子出生之后再说。 五 除了为还未出世的娃娃作准备,那家伙还在忙一件事。他一向不务正业,大把的时间花在没用的闲事上,所以各种奇怪的技能都会一点儿。听说,有人委托他炼一把剑。 炼剑? 李八郎皱眉,他不喜欢火,所以也不喜欢炼剑这件事。 “那是一把绝世好剑,可惜太久不用,锈蚀在鞘中拔不出来。”那家伙有点遗憾地说,“我答应了对方,试着将剑再次淬炼,令锋刃重出。不过遇到了点麻烦……”说着话的时候,那家伙宾至如归地趴到李八郎的榻上,竟然耷拉着眼皮快要睡着了,看上去是真的累坏了,睡意朦胧地自言自语:“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火在水中燃烧呢……” 火在水中燃烧? 李八郎沉吟片刻:“唔,这个倒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那人的睡意一下子消散了,“什么办法?” “你听说过‘不尽木’吗?可以在水里燃烧的木头。”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那人摸了摸鼻子,表示不信,“哪有木头可以在水里燃烧的?” “汉朝东方朔所撰的《神异经·南荒经》中有记载,南荒中的不尽之木,取来做柴火,昼夜燃烧熊熊烈火,狂风暴雨也无法浇灭,更何况是清浅池水。” 对方眼睛一亮,一跃而起:“在哪里能找到这木头?” “本来有粉丝送了我一块,被我扔了。”李八郎如实说。 “……” 如果说龙有怕的东西,那么就是火,对人类来说温暖的火对龙来说是有毒的,即使只是冬天放在屋子里的炭火盆,也可以将他熏晕过去。“不尽木”这样的东西燃烧起来,连暴雨都浇不息,送这种礼物简直就像是送砒霜啊。所以,收到那块罕见的“不尽木”时,李八郎毫不可惜地顺手从窗子里扔了出去。 “扔了?”那人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 “嗯。” 那人发出一声惨嚎,悲痛欲绝地扶额:“呜呜……你高兴就好。” 看着他一脸受欺负的样子,李八郎不知为何心情很不错。他淡淡地对蹲在墙角画圈圈的家伙说:“那块‘不尽木’,是一个西域胡商送的,既然能送我一块,他手里应该还有其他的吧?” 接下来,那家伙一连好几天不来找李八郎喝酒了,想来是四处去找胡商们打听“不尽木”的消息了吧? 直到冬至那日,天快黑时,有一个童子来送了封信给李八郎。 晚上在曲江池边见,有要事。 信纸上没有落款,不过是那家伙的笔迹没错。李八郎原本有点担心对方,看到信终于放下心来,嘴角不由得勾起一抹笑意,那人能有什么要事?喝酒赏月就是他的人生要事吧。 但无论如何,他还是前往曲江去赴约。 等了许久不见对方,他将自己浸没在水中,化为白龙的原形。 今夜是它的力量最强大的时候。此刻灯火璀璨如星,遥遥望向岸边,却不见那人的身影。曲江池心有一只华丽的游船,船上一片笙歌丝竹声,洋溢着吟诗对赋的谈笑,原来,这晚是新科进士游曲江的日子。 那人去哪儿了呢?白龙悄然游曳在湖水中,尽量不惊扰泛舟的人。 夜幕中的月亮微微发红,有点诡异,白龙的眼皮跳了几下,不知道为何,它有点不安的感觉。 找到了那个人就离开……白龙正这么想着,突然眼前一花。 一张银光闪闪的大网突然铺天盖地罩了下来!它警惕地躲避,瞬间往水中沉去。 可惜晚了一步。 银网已经从四面八方收拢,白龙顿时被困在了大网中!龙神发出威严惊心的低吼声,听起来如同远山滚过的雷霆。 湖面小舟剧烈地左右摇晃起来,乘船的进士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纷纷出舱来看个究竟。 湖水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发出红光的—— 那微红的月亮,正是映着湖底的红光! 这是很多人一生都看不到的奇景,可怕而绝美,湖里有月亮,但湖水在黑暗中泛着金色与红色交织纠缠的光。 湖底有什么东西在燃烧,令水光翻滚如沸。 那是“不尽木”的烈焰! 白龙惧火,它在银网中拼命挣扎,无数月亮般闪闪发光的鳞片从它身上掉下来,渗着血丝凄艳。终于,它用尽全力一挣,那力气如此之大,银色的网竟被撞穿了一个大洞。 负伤的白龙从网中一跃而出,就在这时,一道铁链甩过来,透尾而过,将他牢牢钉住! 只听岸边有人放声大笑:“已经找到了‘不尽木’,只要再加上龙血,今夜这曲江池就是炼剑池!以龙血入烈火,那把剑一定能修复!” 炼剑……不尽木…… 水面喧哗,这几个字像钉子一样钉进白龙剧痛的头颅中。 原来,今夜这湖底有精心设计,环环相扣的陷阱,只为了诱捕它! 那封亲笔书写的信,此刻勒住它全身的杀机凌厉的银丝网,仿佛都在提醒他一个事实。 不可能…… 不可能是他!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有时候,他们心里想的,和他们表现出来的不一样。” 曾经,他的姐姐曦和对他这样说过。 “不要去靠近人。有时候,他们虽然弱小,却很卑鄙。” 家族中的族长也如此警告过他。 绝望的白龙浑身因为剧痛和愤怒而发抖,当初没有听进去的话在耳边响起,耳膜轰鸣剧痛,比身体所承受的痛苦更胜百倍。在燃烧的池水中,在绝望的迷雾中,有一种比死更可怕的东西笼罩住了它。 那种东西,叫背叛。 池水中的不尽木熊熊燃烧,致命的火焰将雪白的龙鳞灼烧成了可怕的黑色。白龙发出痛苦的吼声,曲江池突然剧烈摇晃起来。 不止是池水,连整个大地,都开始摇晃。长安城的万家灯火像是浮在湖水上,千重宫阙在微微震荡,夜幕上细碎的星子也开始摇晃。 这是来自天地间所有“水”的愤怒,云层与雨水,湖泊、清溪与海洋,地底奔涌的暗流,最深的水源,大地的血管开始爆裂,要掀翻这座狂妄困龙的古老城池! 血色巨浪瞬间吞没了湖面上的小舟,在一片哭嚎呼喊声中,新科进士们纷纷掉尽了湖中。 血肉之躯一个个顿时化为灰烬。 被锁住的白龙浑身是伤,铁链嵌入了血肉之中,龙神狂怒地摇摆着浮出水面的头颅。 一切都是假的,一切都是欺骗,一切都是为了今日的诱捕…… 绝不能让你们这些卑微的人类如愿—— 人负我,我必百倍千倍地所要偿还!哪怕玉石俱焚,也要与你们一起毁灭。 左眼已经被烈焰烧伤,血红色的视野中,终于,它看到那个熟悉的人影了。 那人朝它狂奔而来,双手紧紧握着锋利的刀刃。 ——那把刀,是来贯穿它的头颅的吧? 哈哈哈哈……白龙悲凉地放声大笑,笑声震彻云霄,含着血锈,令山川为之悲怆震动:“为何负我?” 那人高高地将刀举起,悍然砍了下去! 铁链发出一声巨响,却并未断裂,那人喘着粗气,一刀刀拼命砍那束缚着龙的铁链。他的动作很可笑,但是每一下都拼尽了全力,而且……那人满脸都是眼泪。 龙可以读心,四目相对,他可以从眼睛里读出人心底的欲望。那人心底的惊愕绝望、焦急,就像镜子般清清晰晰地呈现。 “不是你要我的血炼剑吗?” “不是!”对方的脸被泪与汗水模糊,但这两个字如此清晰。 烈火中,白龙不曾被鲜血糊住的右眼里光芒终于一软,渐渐涣散开来。所有的力气仿佛都在一刻被抽离。 不是他…… 不是他呢。 重伤的白龙突然觉得好累好累,被剥掉的鳞片在湖水上如同无数残碎的月亮,熠熠凄凉发光,铁器嵌入骨肉的地方鲜血汩汩渗出,意识渐渐离他远去。 不是你……那就好。 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被追赶、被驱逐、被异样的目光包围、被铁链招呼。他们怎么对我,我并不在乎。 大地的摇晃平静下来,像是起伏的胸膛归于沉寂。失去戾气的白龙整个朝水池里沉下去,如同雪山融化在湖水中。 火焰越来越大,不尽木燃烧到了极致,湖面通红如一块巨大的烙铁。 一把剑插在湖面正中,沉甸甸的黑色剑身开始发出暗红的光,像是一只被唤醒的血红的眼睛。 那是属于天子的陨铁剑。 轰——!只听一声巨响,水花溅起,那人浑身湿哒哒的,头发衣襟都被烧得焦黑,终于悍然挥刀砍断了铁链! “快跑!”他的脸孔映着火光,“快跑啊!” 铁链被砍断了。 他并不会武功,但他手中那一把,是削铁如泥的宝刀。 他懂得打铁炼刀,并非虚言。 龙尾自血泊中挣脱出来,湖面被龙血与烈焰染成诡异的红色,负伤的巨龙腾空而起,在空中踉跄了一下,消失在夜空中。 六 白龙逃进了山谷清溪中,因为伤势太重,它无法变成人形,也不知道那个人怎么样了。 山中不知岁月,等它休养好元神,再次回来时,已经是又一个冬天。 街上零星地飘着雪,几根枯枝突兀地伸向天空,只见那座府宅的门上锈迹斑斑,显然很久没有人住了。 曲江池中伤伐甚重,他的脚步还有些虚浮,愕然拉住一个路过的老伯问:“这户人家呢?” “老早就没人啦。听说去年冬天,这宅子的主人犯了重罪,被圣上贬去了岭南。” 岭南? 那里多瘴病,多贬官的迁客,离长安有千里之遥。白龙出生于湖光山色美妙的楚地,自巫峡来到长安,还从来没有去过岭南。 他决定去一趟岭南。 若是昔日的它,腾云驾雾日行千里又有何难?可是,龙尾被铁链伤及筋骨,等不及休养恢复,他直接买了一匹快马,上路去寻人。 一路风雪被甩在身后,越往南走,天气越暖。 岭南地界内几乎温暖如春,茫茫人海找一个并不容易,这时,他想到了那张纸——最初那个人送给他的白纸。 收拾自己阁楼的旧物时,他找到了这张纸,也许是太不起眼,被人像废物一样扔在墙角。 他将纸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带在身边,并不舍得用。 此刻,他郑重地写下:让我找到他。 平生第一次,纸上写的字迹在他落笔时便缓缓变淡,就像在阳光下蒸发的水滴,转瞬消失不见。 ……就像是短暂如朝露的,一个人生命的痕迹。 李八郎愣了一下,心中涌起难言的恐惧。 发生了什么? 头顶的太阳明晃晃地苍白着,七角梅花的冷香在身侧,仿佛某种宿命的悲伤。 一直走,一直寻找,一个月又一个月过去了,李八郎仍然不肯放弃,他按照记忆中的模样,在椿木纸上画出了那个人的样子。 妙笔丹青,栩栩如生,画中人把盏豪饮,白衣翩若惊鸿,笑容慵懒如春日海棠。 “见过这个人吗?” “没见过。” “请问一下,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没有。” …… 李八郎拿着画像问了许许多多的人,都说没有见过。终于有一天,他遇到一个下山打水的和尚,对方看过画像,深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这画上的施主……我倒是见过。” 李八郎又惊又喜:“师傅,他人在哪里?请带我去找他!” 和尚带着他穿过林间小道,趟过清溪,停在一处人迹罕至的荒僻杂草地,指着一座青青的坟冢,遗憾地摇摇头。 他来晚了。 他跋涉千里,马不停蹄,终究还是来晚了。 当日皓月当空、携手同游,满池都是月华;当日意气风发、年少对酒,满树都是繁花。仿佛永远不用担心酒会尽、弦会断、人会分离。 可如今却只有青青的坟冢,孤鸿的哀鸣。 李八郎在坟前枯坐了整整三天。他带了琴过来,也带了酒,可是再没有人陪他对坐听琴,再没有人与他共饮。 第四天,山野之间不知哪里传来幽怨的琵琶声,岭南多迁客,只怕是哪个官宦之家的姑娘在弹着琵琶轻唱,字字断肠。 李八郎茫然地转动视线,循着声音的方向,模糊的视线中山川重叠成画,耳边突然响起当日的琵琶声。 那时杯中酒满,灯火璀璨。 “我新买来的琵琶。”那人得意洋洋地说,“来来,我来弹给你听。” “……”原以为他的琵琶和他唱歌一样难听,李八郎已经做好了捂住耳朵的准备,却突然听到欢快如珠玉的音阶。 琵琶音那样潇洒,像是春意闹腾的枝头,花开雾散,像是秋天坦露的溪水,鱼跃雁飞。 “弹得好听吗?”那人兴高采烈地问。 “凑合。”李八郎言不由衷地说。其实,弹得真心不错啊…… “这把琵琶很漂亮有没有?” “嗯。”李八郎将琵琶拿过来看了看,发现这竟是一把紫檀木琵琶。人说,龙死后,精魂会栖居在紫檀木上。 “但愿我能死在这把琵琶上。”李八郎随口说,龙与人不同,并不将死生视为大事。也许,这把紫檀木琵琶,是他最好的葬身之地。 当时,那人说了句什么话,李八郎没有听清。 时过境迁,如今阴阳相隔,李八郎却想了起来—— 当时,那人说的话是:“这次,换我先走。” 这次,换我先走。 眼泪骤然从李八郎眼中涌了出来。龙神可以控制世间所有的雨水,却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 泪落在弦上,尘封许久的琴弦终于发出一声久违的轻响。他的手指放在琴上,仿佛知己还在身旁。这一次,他弹的是汉乐府中的《西北有高楼》。 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 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 谁能为此曲,无乃杞梁妻。 清商随风发,中曲正徘徊。 一弹再三叹,慷慨有余哀。 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 一曲还未弹完,弦无声断裂,李八郎怔了怔,看着指尖鲜红的血珠……断掉的,究竟是指间的琴弦,还是他的心弦? 琴师踉踉跄跄站起身,那幅丹青从怀里倏然滑落下来。他俯身去捡,画的边角露出一角熟悉的笑容。 这一刻,李八郎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这幅丹青,并没有像他以前写过的字一样消失。 手中这一张,当真是神木大椿所造之纸,能读懂主人心底的愿望。 ——故人已去,他再没有别的愿望,只愿铭记不忘。 所有的前尘旧事,悲欢过往。 都铭记不忘。 还有一件事,李八郎并不知道,也永远不会知道。 这张纸,并不是那人送给他的,而是他送给那人的。 白龙曦谣在世间孤独地存在了几万年,在水边抚琴数千年,却没有人来听,也没有人懂。 不甘心龙神来到万里之遥的东海之滨,砍伐大椿树,精心造成纸浆,写下一个愿望。 别让我这么孤独,请让我遇到一个懂得我琴音的人。 那一天,七岁的孩童来到渭水之滨,对着溪水说:“你弹的这一曲,是巍巍高山,刚才你弹的那一曲,是潺潺的流水。” 所有的星星都在这一刻睁开了眼睛。 眼泪猝然从白龙的眼中涌出来,他终于遇到了。椿木纸实现了他的愿望,让他美梦成真。 那是长安贵族家的小孩,似乎比别的小孩还要顽皮一点,不好好读书,却很聪颖。白龙曦谣已经活了好几万年,与这个七岁的男孩成了忘年交。孩童常常给它带来各种好玩的东西,有一次,小孩给它拿来一颗糖,那么小的奇怪的东西,融化到舌尖,竟然……是甜的。 被同伴们知道,白龙曦谣因为一颗很甜的糖而露出了几千年来的第一次笑容,会被嘲笑到死吧?可是,能带给人幸福的,好像就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东西,那些无足轻重的时光。 这些年,人间如此繁华,人能造出的东西,似乎也不逊于神。 还有些连神也不能创造的东西……白龙能感受到,但描述不出来。收礼物的次数多了,白龙决定也送给男孩一件礼物。龙宫里有数不尽的火红的珊瑚,雪白的珍珠与金色的玳瑁……但它最好的东西,还是那张用椿木造成的纸。 “给你。”白龙把纸放进孩童的怀中,摸了摸他的头:“美梦成真。” 这并不是一句祝福,而是一句承诺。用这张纸写下的心愿,都会成真。 希望你能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过快乐的一生。 这是最后一次见面,它已经活了太久,前往东海之滨伐木,更是耗尽了它所剩不多的力量。白龙曦谣即将面临死亡和重生。 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的心愿都已经实现,了无遗憾。 “我要去远方一趟,你以后也别来水边了,当心被水里的大鱼吃掉。” “大鱼才不会吃人。”男孩不屑地“嗤”了一声,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大朋友要远行,眼里顿时流露出不舍,“有多远?你什么时候回来?” 有多远?白龙怔了一下,连他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生死的距离有多远? “很远。”会远到遗忘。 “我等你。”男孩肯定地说。 白龙笑着摇摇头,只当那是孩子气的话。 凤有涅槃,龙有重生,前尘俱灭。 大雪覆盖住溪水时,白龙死去了。等他再重生时,人间已过十几个春秋,一切都与当年不同。 它不再记得自己的小朋友,也不再记得曾经跋涉万里所找寻的椿树,当年写在白纸上的愿望,早已被时光风干无痕。 唯一不变的是,他仍然喜欢抚琴。 这一次,来人间的愿望如此强烈,它任性地忍受剔鳞之苦,化为人形来到街市。 长安城中,白龙化成的琴师在高楼抚琴。 一个面若桃花的少年潇洒地骑马经过楼下,听到那琴音,少年愕然抬起头,勒住马缰,久久驻足。 七 “八郎也在逛街?” “八郎你怎么快哭了,是不是听我的歌太感动了?” “龙珠是龙的眼睛,挖掉眼睛太残忍了,没了眼睛就不能流眼泪,伤心的时候怎么办呢?” “这一次,换我先走。” …… 阳光一点点渗透进黑暗的意识,李八郎缓缓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而叶铿然皱眉担忧地看着他。 “舅舅,”叶铿然说,“你昏迷了好几天了。” 李八郎侧过头,几枚红叶飘零在初秋的傍晚,生命如朝露,如大梦一场。 他在梦中所见,悲喜交织,如愿以偿。 所有的梦都有代价,代价就是梦醒之后的孤独。 ——梦总会醒来,而人生还要继续。 “你竟然会被人类用匕首重伤,真是意外。”叶铿然皱眉。当时他到来时,匕首完全没入了李八郎的脊背,鲜血浸透了衣襟。如果是人类受这么重的伤,恐怕没有可能活下来了。即便是生而为龙,在化身为人形时,身体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的。 “小叶,在我还在洪湖水底的时候,曦和曾经跟我说,人,和他们表面上看起来的样子并不一样。”李八郎问叶铿然,“她跟你说过这句话吗?” “没有。” “她已经被人类驯养了呢。”李八郎发出一声轻笑,说不清是嘲笑还是悲伤,“裴昀人呢?” “确认你脱离危险之后,他才离开的。”叶铿然沉默了一会,“他很关心你,你教他的剑术,每一招他都用尽全力;你说的话,每一个字他都认真听。你不该这样对他。” 李八郎也沉默了一会儿,他看着窗外苍白的晨曦,侧脸沉浸在阴影中:“别人的生死悲喜,我并不在意。” 缓缓地,他的目光落在那个打开的抽屉上。 ——少年,终究取走了那个秘密。 第23章 乌衣巷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唐·刘禹锡《乌衣巷》 一 天微微亮了,夜已过去,而清晨已不是昨日之清晨。 迷雾笼罩着晨曦中的楼阁与远山,也笼罩着街角少年的身影。 裴昀漫无目的地晃荡着,手中拿着三颗核桃般大的树种——从琴师的抽屉里取出来的,便是这三样东西。 “想知道自己的身世?打开它们,你就会打开所有的秘密。” 琴师的话在耳边回荡,少年的手微微汗湿了,清晨阳光像针一样扎在皮肤上,让他掌心发痛。 良久,他终于将其中颜色略浅的一颗掰开——可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少年有些失望地站在原地,就在这时,他耳边突然传来轻轻的声响。 像是珠玉互相撞击,悦耳的声音,夹杂着燕子的啁啾声。裴昀疑惑地回头,循声望去。 在他身后突然出现了一条小巷,青色的砖石延伸向远处,道路幽远而宁静,几只燕子衔着春泥飞过,杏花伸出墙头,浅白颜色如同某种淡如水渍的回忆。 当少年走近时,幽淡的杏花香气变得有一点儿浓郁,像是沉积在浅浅的回忆里馥郁的情感。杏花上那一点红色,如同带着香气的誓约之血的残痕,惊心动魄的美,沾着露水盈盈的花魂。 裴昀伸手拂开沾衣的杏花,朝前走去,他对所有的路一向记得清清楚楚,走过的路就不会忘记,方向感也很好,所以从来不会迷路。但这一次,他平生头一次迷路了。 很奇怪,巷子明明是笔直的,并没有拐弯或是路边的房屋遮蔽,按理说,一眼可以望到尽头,可是越往里走,越觉得不同。 天空不知何时下起绵绵细雨来,不远处出现了一座房屋,屋檐盖着琉璃瓦片,黑羽白肚的燕子在雨中盘旋啁啾着,成双相伴飞至檐下,衔着泥土筑巢,被燕子叼在口中的小树枝互相碰撞时,竟然发出玉石撞击般清越的声音。 这里有人家? 裴昀迟疑片刻,还是走上前去,府宅看上去很久没有人住了,门环上布满灰尘。 少年觉得哪里不对,他莫名地有点恐惧,但他还是鼓起勇气,敲了敲门。 但就在这时,一阵隐约的欢声笑语从门后传来,伴随着吹拉弹奏的喜乐声,像是尘封多年的光阴,被命运之手缓缓打开。 二 金碧辉煌的府邸一派喜气洋洋,门上张贴着“喜”字。 这一日,是霍国公主大婚之日。 霍国公主名叫李虞儿,是唐睿宗李旦最小的女儿,自小深受父兄长辈的宠爱,出阁之时只有十六岁。 洞房红烛,新人对坐,都是如玉的容颜。 “公主看到我似乎不太高兴嘛?”或许因为饮酒的缘故,驸马的脸颊上尽是桃花颜色,笑眯眯的眸子朦胧如醉。 李虞儿扭过头去,不理他。 华丽的嫁衣那么厚重,她的心中也沉沉的酸楚。 以驸马的门第,自然当得起帝王的赐婚。河东裴氏自魏晋以来便是名将世家,儿孙的血液里仿佛就有行军作战的天赋。 这个驸马裴虚己却是个异类。 听说他年少轻狂、纨绔风流,不读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圣贤书,倒只喜欢搜罗志怪奇谭。百姓传言曲江池中有龙,他就自制了一个奇怪的草编头盔,上面伸着一根长长的苇管,潜到曲江池底去,结果苇管滑掉了,他溺水淹得半死,在家里躺了大半个月。 能下床之后他又生龙活虎地跑去曲江池找龙,哥哥们长年征战在外,他是家中的幼子,文不能文武不能武,爹娘宠溺惯了,虽然拍着桌子骂他不争气胡闹,却也管不住他往外跑。 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纨绔子弟,李虞儿怎么能喜欢? 况且,况且—— 她心中还有一个影子……桃花林中清雅如画的少年,惊鸿一瞥时最初的心动,她与他只见过一面,却为他笑过,为他哭过。在她的心底,根本不愿意给别人位置。 委屈的泪水涌上眼眶,李虞儿咬紧了嘴唇不出声。终于,蜡烛被吹熄了,四周陷入了黑暗。 李虞儿的身体微微发抖,半是因为冷,半是因为害怕,身后传来挂衣服的声音,不知过了多久,一双温暖的手臂轻轻环抱住了她。 “公主,睡吧。”他像哄小孩子一样,把她脸上的泪水抹去,他的指尖有一点燃烧的热度,可那个拥抱带着克制的温柔与宠溺,只是抱着她入睡,什么也没有说。 李虞儿不肯跟他说话,裴虚己似乎也浑然不在意。 成亲之后他还是原来的样子,该玩儿的玩,该闹的闹,没有半点长进的意思。只不过,春日的汜水边开了第一朵海棠花,他清早起来快马摘来到她面前献宝;龟兹国带来了善斗的大蟋蟀,他一掷千金买来给她解闷。 岐王李范精通音律,也是会玩爱玩的高手,两个人臭味相投,经常在一起喝酒弹唱。不知道岐王从那里弄来了一对波斯小猫,裴虚己觉得有趣,便讨了过来送给她。 两只小猫雪绒球一样可爱,“喵喵”的叫声简直让人心都要化掉了。 李虞儿轻轻抱起猫,小猫一点儿也不怕生,撒娇地蹭她的手背,伸出小舌头舔她的手指,李虞儿被它们弄得痒痒,一边“呀”地轻声惊呼躲避,一边咯咯笑。 和猫玩闹得专注,她几乎忘了身边还有人。 不知过了多久,她不经意一抬头,突然看到那人就在她身边,专注地看着她,唇边勾着一丝懒洋洋的笑意。 李虞儿突然有点慌乱,莫名又有点生气,抱着猫起身便要走。 “公主——”衣袖却被一只手赖皮地拉住了,裴虚己打了个哈欠,眸子熠熠如月下深潭,“难得看到你笑,早知道我就自己去波斯国,给你找猫去。” “不用。”李虞儿微恼地甩开他的手。 “现在自然不用啦。”驸马没心没肺地大笑,身如清风一跃而起,有几分顽皮和得意,“一开始,岐王还舍不得把猫给我,哈,幸好我软磨硬缠,骗他说这两只眼睛颜色不同的猫是妖怪,才把猫骗了过来。” “你脸皮真厚。”李虞儿气恼地甩开他的纠缠,“君子不夺人所好,你……你怎么能骗别人的猫?” “你也说了,不夺人所好的是君子,我可不是什么君子,就是个无赖。”裴虚己理所当然地说。 李虞儿气得扭头就走。 自从有了那两只小猫,李虞儿和裴虚己说的话比以前多了一点。 平时也不见他喂猫,但两只猫就是亲近他,看到他回来就扑过去卖萌,每到这时候,驸马就露出小人得志的大大笑容。 那笑容,其实也……挺可爱的。李虞儿鼓着腮帮子,不服气地想。 裴虚己抱着猫,她拿着皂叶,一起给猫洗澡,弄得两个人都一身湿答答的。 李虞儿一边给猫簏毛,一边随口问:“爹娘怎么都叫你‘柏生’?这么土的小名是怎么来的?” 难得她主动和他说话,驸马含笑凝视她,直到她的脸微微红了起来,才说:“当年爹出征,娘去军营探望他,结果在半路上临盆,在一棵大柏树下面生下了我,那时天寒地冻,娘就用厚实的树叶连枝折下来裹住我,后来被人救到了军营里,士兵们看了都啧啧称奇,柏树的叶子就像鳞片一样,裹在婴儿身上就像一层威风凛凛的盔甲。 “结果那次爹打了大胜仗,大为高兴,军中传言说我是将星临世——传说上古时期黄帝挂甲之处生长的柏木,称为“挂甲柏”[1]。 “可惜我让他们失望了。”裴虚己笑嘻嘻地说,“我对行军打仗实在提不起半点儿兴趣。” 驸马不仅对行军打仗没兴趣,对读书写字也没兴趣,书房一年到头进不了几次。 李虞儿倒是常在书房里写字画画。有一天,她正在画画儿,顽皮的波斯猫追逐戏耍,把一只箱子撞翻了。李虞儿“呀”了一声搁下笔,过去把箱子扶起来,却见里面掉出一堆皱巴巴的纸。 这些纸……竟都是她画坏了的画,练字用过的废纸。原本扔掉的东西,不知什么时候被裴虚己捡起来了,叠得整整齐齐,珍宝般放在箱底。裴虚己看上去贪玩粗心,却一张张搜集她丢弃的字画。平日里,她喜欢的颜色,她爱吃的糕点口味,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这一刻,李虞儿心仿佛被谁的手指轻轻揉捏,有点酸楚,有点暖。 冬天渐渐来了,天气变得冷。 这天裴虚己回来得晚,李虞儿还有点不习惯,竟然有点想他早点回来。也许是因为天冷了,人就会莫名地向往温暖吧。 傍晚时,只听仆人突然慌慌张张来报:“驸马和人在东街打架!” 以李虞儿的身份和性子,自然不可能去东街看个究竟,但心里却又是生气,又是焦急起来。河东裴家名将辈出,但裴虚己却是个不会武功的,打架恐怕也只有挨揍的份。 果然,到天快黑时,驸马鼻青脸肿地被家中的四哥拎回来。 裴家四哥是沙场征伐的将军,一身不怒自威的气质,面沉如水训斥:“知道自己错了吗?” “知道。”裴虚己抹着嘴角的血迹,疼得呲牙咧嘴地说,“四哥……下次打我能不能轻点儿?”说话间捂着脸“嘶”地抽了一口冷气。 怎么回事?李虞儿愣了,这一脸青肿……是自家哥哥打的? 裴虚己没好气地摆手:“别提了,还没动手几下呢,那家伙就被揍得哭爹喊娘,毕竟也是皇亲,大庭广众之下多没面子,我把只他的肋骨打断了三根,就放过了。” “下次和人打架,记得打到对方满地找牙。”四哥面无表情地说,“否则,我会打到你满地找牙。” “……”李虞儿突然发现,自己必须重新认识这家人! 晚上,李虞儿拿着药酒为他擦拭伤口,忍不住皱眉:“以后别跟人打架了。” “本来今天的架也不是非打不可,但那家伙骑马在街上横行,差点撞坏了我的一样宝贝,所以我才动手的。”裴虚己满不在乎地说着,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话语顿了一顿,脸上那种玩世不恭的神情褪去了,化为清浅而明亮的笑意,“你这是在……担心我?” “谁关心你!”李虞儿气恼地手中用力,把裴虚己痛得“嗷”一声惨叫,但她突然不敢看他。 或许,她不敢看的……是自己的内心。 他的眼睛那么亮,像是许多的温柔情愫凝聚成星光。耳边传来他含笑的声音:“闭上眼睛。” 又有什么东西要送给她? 虽然李虞儿生在皇宫之中,奇珍异宝不知见过多少,但在嫁给驸马之前,也不知道世间有这么多有趣的东西。不知道春日的虫鸟、夏日的鸣蝉、秋霜打过的红叶,寒冬堆砌的雪人,让时光有那么多的颜色。 李虞儿轻轻闭上眼,他的气息在耳畔流动,一阵温暖握住了她的手。 “可以睁开眼睛了。” 裴虚己带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李虞儿睁开眼,只见一块桃花鲤鱼的木雕摊开在他掌心,栩栩如生。对方的手掌上还有许多小伤口,像是雕刻时弄的。 “我亲手打的,怎么样?” “谁,谁让你做这个的?”李虞儿脸色突然微微一白,一时间难过得几乎要哭出来了。 “我自己啊。”裴虚己没心没肺满不在乎地说,“我看到你小时候的画像,脖子上就挂着这枚坠子,于是我就给你做了一个。” “谁要你做的!”李虞儿强忍住眼泪,推开他的手,“那个坠子已经丢了,不可能做出一样的了!” “东西丢了就去找,找不到了就做一个新的,这很简单啊。”裴虚己无辜地耸耸肩,有几分孩子气。 李虞儿一愣。 他到底是真糊涂,还是通透? “拿着吧。”裴虚己将那块木雕放在她掌心,替她把手指收拢,“你喜欢的东西,我就都会喜欢。” 李虞儿许久没有动。这枚桃花鲤鱼木雕,和她当初的那块并不完全相同,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的那块空空的地方,仿佛被什么东西填了进去。 冬至那天,四哥从战场回来,家人团聚在一起宴饮,裴虚己喝了不少酒。 回来时他身形有点摇摇晃晃的,李虞儿跟在旁边,有点担心:“你没喝醉吧?要不要我叫人——” “不用,这点酒还醉不了。”他有点大舌头地摆摆手,样子分明是醉了,摇摇摆摆地往前走,突然脚下似乎踩到了什么,被绊了一下,整个人顿时朝旁边倒下去。 “当心!”李虞儿慌忙扶住他。他倚靠在她肩头,眸子因为醉酒带了点无辜朦胧的水汽,突然伸手撩了一下她鬓角的发丝:“那天的月亮,也有这么圆。” 李虞儿顺着他的目光往天空看去,一轮冰冻的圆月高挂,皎洁晶莹。 他醉醺醺的声音仿佛清风温柔回旋在湖面:“那次中秋大典,月亮也有这么圆,我的公主穿着礼服站在观礼台上,就像个小仙子。” 李虞儿诧异抬头。 他见过她? “公主努力想要做出小淑女的样子,可是袖子里还抓着一只草编的蚱蜢。” “……”被人揭露了小动作,李虞儿顿时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怎么看到的?我没看到你!” “那天的世家子弟那么多,可公主只有一个,你当然看不到我。”裴虚己像孩子般地用力摇头,“我在人群中,从来没有那么希望自己能再长高一点,能再与别人不同一点,这样你扭头的时候,也许就能注意到我。可惜从始至终,你都没朝我的方向看一眼,我回家的路上骑着马一直在想,这么美的公主,什么时候会嫁人?会不会嫁给我?” “你这个无赖!”李虞儿又羞又恼地瞪他,喝醉的驸马比平时更欠扁,可是眼底有温柔的湖水,那么真切地倒映出她一个人的影子。 后来,他求爹去请旨,将陛下的掌上明珠下嫁给他。 青年身上的酒香与寒梅幽然的冷香纠缠在一起,有点苦涩。铺天盖地的月华凝结在他眉间,沉醉如伤,也有点彷徨。李虞儿突然才明白,为什么每次他看着自己的眼神会令人莫名心痛。 那是渴慕而不敢强取的珍惜,是抬头低头不经意的凝视,是将伸未伸的手、炙热的情与温柔的克制。 她与他的结合,帝王的指婚,皇族与名将世家的联姻,原本承载不起小儿女的情愫与相思。她不曾有过期待,原本以为他也一样…… 却不曾想过,有这样的开始与因缘。 手指碰到那枚桃花鲤鱼木雕,李虞儿心头微微一惊,她蓦然发现,自己能想起“那个人”的时候,越来越少了。当初桃林里的少年,一见倾心,她将自己自小戴在身上的桃花鲤鱼木雕送给了他,仿佛也交出了自己一颗温热的真心。 可如今,她快要忘掉他了。 不知为何,她有点害怕,有点愧疚,委屈的泪水突然从眼中涌了上来,她抬起满是泪的眼睛:“我……” “嘘。”裴虚己温柔地抵住她的唇,“如果是想起来会让你流泪的事,就不要想。”他替她擦拭眼泪,“我们现在的时光,在许多年后也会成为回忆,所以我会努力,会让我们的每一天都过得有趣,让你开心,不让你烦恼,等我们都老了,我希望你想起往事只会笑。” “笨蛋。”李虞儿的眼泪流的更凶了,鼻尖红红的,像是一只可怜兮兮的兔子。 裴虚己抚摸上她的脸:“都成花脸了,笨蛋。” “你还骂我……” “是你先骂我的。” “你这个无赖!” “那你喜欢小小无赖,还是小小公主?”裴虚己俯身,“嗯?” “小公主——”李虞儿心无城府地一出口,就知道自己说错了,整张脸都涨红了。 “好。”裴虚己眼里的笑意变深,对着她的唇瓣吻了下去。 夜色如水散开,对李虞儿来说,这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夜。 她的眼泪被吻干,那些记忆终于成了过去。她把自己交给了眼前这个人,这是她的夫君,是她将要一生相伴的人。 三 雨停了,四周的景色变得温柔清晰,门后的声音消失了。 裴昀再敲门,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之前隐约的欢笑声只是他的错觉。斜逸出墙的杏花沾衣,头顶还有燕子亲昵的啁啾声,就在这时,少年猝然抬起头,他发现了不对的地方在哪里! 如今的长安已是仲夏,暴雨冲洗过的街道上,还有未散的暑热,他记得自己来时的路上,西市有卖冰镇绿豆汤的吆喝声。 而这条小巷中,季节还停留在春天。 带雨的杏花,筑巢的燕子,檐下的春泥……仿佛时间在这里刻意放缓了脚步,想要将什么东西定格在某个时刻。不,不是放缓!那布满灰尘的门环,那没有尽头的青石小路,就仿佛时间在这条巷子里停滞了,冻结了,像是不再奔流的溪水,不会带走任何东西。 这是永恒的春天,这也是无尽的幽巷。 没有人可以走进这里,当然,也没有人可以走出去。 “有人吗?”裴昀喊,“有人吗?” 回答他的只有雨后苍蓝如镜的天空,像是命运悲悯的双眼,漠然俯视着时间的牢笼中,小小的囚徒。 四 裴虚己有很多狐朋狗友。但李虞儿实在想不到,他还有个朋友,是一条龙。 第一次见到那条龙时,是在春日的曲江池边,银色的鳞片就像无数轮月亮坠入了水中。那么威严优雅的白龙,世间若真有“行云流水”的姿态,便是这样的吧? 水波缓缓后退,白龙从水池里探出头来,露出的那一对眼睛,明亮得好像能照见人的灵魂。 “我可以摸你的头吗?”李虞儿并不害怕。 白龙似乎不太高兴,有点傲娇地扭过头去,但还是不情愿地给她摸了一下。 原本以为龙鳞是很硬的,谁知道触手就像云一样温软,李虞儿高兴地说:“以后我叫你大白吧!” “……” 回来的路上,裴虚己笑得趴在马背上,捂着肚子只差没打滚了。李虞儿问:“你和大白是好朋友吧?” “嗯嗯!”裴虚己严肃地说:“虞儿,以后只要见那高冷的白龙一次面,你就叫它大白一次,这样,我和它的友谊就会地久天长。” “……”为什么会有种不是地久天长而是要友尽的错觉啊喂! 回府之后第二天,似乎是水边着了凉,李虞儿发起了低烧,裴虚己立刻请来了郎中,神色紧张地看着郎中为她把脉。 “是不是感染了风寒?”见郎中收回手,裴虚己连忙问。 “不是。”郎中站起身来,躬身朝裴虚己行礼:“恭喜驸马,公主有喜了。” 裴虚己先是怔住,随即一把将她抱了起来。他的怀抱那么炙热,却又轻柔,像是怕伤了她和孩子。他无视众人的视线,抱着她从厅堂走到卧房,轻轻将她下来,吻她的头发,然后,一滴滚烫的水从她的鬓发间滑落在颈上。 他哭了。 这个我行我素、潇洒如风的男人,眼中竟然全是泪水,轻轻地吻她。 李虞儿被他吻得痒痒,羞赧地想要躲开。 裴虚己的手掌滚烫,滚烫得宛如手心里有一轮太阳,他的眸子里泛着水光,又仿佛容纳了整个浩瀚的海洋。他半跪在她面前,将头颅埋进她的怀里,像是要听那个新生命的心跳声。 “还这么小,不会有心跳的啦。”李虞儿笨笨地说。 “让我听听。” 然后,李虞儿听到了男人心跳如擂鼓的声音,一下一下……在那样的心跳声中,她突然觉得自己什么也不缺,什么风雨也不怕。 怀了宝宝的李虞儿经常犯困,有时懒懒地一睡就是半天。早春的时光柔嫩而美好,似乎时间的刀尺永不会在少年的额头刻下风霜的痕迹,似乎时间的雨丝落到心湖,会一直温暖今生来世。 裴虚己时时陪伴在她身边,他将她照顾得很好,又变着戏法逗她开心,从不会让她无聊。朝堂上的风雨,边塞外的尘沙,市井中的喧嚣,在他的讲述中都变得有趣,这个男人不着痕迹地将所有的风雨替她遮挡在外,不让一丝冷雨沾上她的肩膀,却没有挡住花香。 这天,午睡醒来,窗外春意迟迟,却不见裴虚己的人影。 李虞儿睡眼惺忪地到庭院里去找他,却一不小心听到裴虚己在和四哥说话。两个人的声音都很有点大,像是在争吵。 最近听说大唐和吐蕃又开战了,不时有边关的消息传来,朝廷有意让裴虚己去战场历练,他并没有答应。 她想起,就在前几日,那个曾经和裴虚己打架的皇亲宗室故意揶揄:“要我说,裴家那么多名将,都比不上五郎一个!面若桃花,能入了皇家,自然用不着上战场那么辛苦。哈,这地位,却是比浴血沙场要高得多了,对了五郎,你的蝈蝈养得怎么样?公主可还满意?” 李虞儿气得眼泪都要涌出来,可裴虚己温暖有力的手温柔握住她的,只是嬉皮笑脸地说:“我知道自己长得帅。浴血沙场这种事,我做不来,现在再揍你一顿,倒是现成的。蝈蝈那是常胜将军,上次咬死了你的,怎么,你不服,要来战?” 对方被呛得说不出话来。 李虞儿看着裴虚己没心没肺坏笑的样子,不知为何有点难过。 裴虚己虽然被授了一个光禄少卿、驸马都尉的官职,但是比起手握重兵、雄霸一方的裴家儿郎,实在是不起眼得很。别人私下谈论他,总是带了点儿不以为然的。纨绔无能,难成气候……这样的嘲笑她不止一次听见,她不服气,可是她嘴笨,不知道该怎样辩驳,她也不愿与别人辩驳。 她心中明白,有很多事他不是不能,他只是不愿。 可现在,却有个念头涌进李虞儿心里,让她莫名地有点儿害怕——若是有朝一日,他改了主意,要去战场建功立业,她该……支持他吗? “你去不去?”是四哥的声音。 李虞儿的手紧张地绞在一起,裴虚己许久没有回答,春花缭乱,而他的沉默坚如磐石。 终于,他开口了,声音却带着一丝悲凉:“百战功名,我不是不懂,可裴家的儿郎上战场,立下赫赫战功,却没有能活过三十五岁的,我的哥哥们,几乎都死在战场上。” “死在战场,万千忠魂并肩,黄泉路上并不孤独。”四哥的声音沉稳威严,如同劲风过苍穹,“男儿立于天地间,总有比儿女私情更重要的东西。” “是!可我不明白,娶了挚爱的女人,为什么不能留下来陪她? “那些大道理我不想懂,我只想陪着我喜欢的女人过一生,照顾她朝朝暮暮。” 李虞儿转过身去,才发现自己哭了。 燕子在檐下筑巢,不是不懂雄鹰的志向,只是不舍比翼的夕阳,只是不忍心孤独地飞向远方,留下另一只孤燕在夕阳里怅望。 两个人的相守,指尖那一点温暖的烛光,心尖那一点清凉的星光,胜过燃烧苍穹的太阳。 他护她,而她懂他。 俩人全心期待着新生命的到来,李虞儿开始绣宝宝的肚兜,裴虚己买来了一堆奇奇怪怪的玩意儿,拨浪鼓、摇床,甚至隔尿的布片也准备了。他常趴在她的肚子上听声音,宝宝在肚子里已经会动了,有时小手小脚猛地踢一下,裴虚己高兴得手舞足蹈,笑得像孩子一样。 任谁也想不到,开元八年的秋天,一件祸事突如其来。 天子要重炼陨铁剑,秘书监姜皎提出了龙血炼剑的办法,他们不知用什么方法设陷阱困住了大白,而裴虚己在最后的时刻赶到曲江池边,砍断锁链放走了白龙。 谁也不知道,平时纨绔的驸马,会闯下这样的滔天大祸。 只有李虞儿明白,表面上那个人对什么都不在乎,可是,无论是礼法、规矩,或是帝王的威严,在他眼里,都不如他的朋友来得重要。 朝廷下旨将驸马裴虚己关押进大牢,裴氏家族受牵连,几乎都被罢官投入牢狱中。 消息传来,如同晴天霹雳。 李虞儿焦急地挺着大肚子进宫面圣,为驸马和家族求情。 她的三哥李隆基高居在龙座之上,近在几步开外的距离,却又远得无法靠近:“虞儿,朕会赐你与驸马和离。他犯了重罪,朕要治裴家的罪,你是朕疼爱的妹妹,朕不想牵连你。” 惶急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李虞儿愕然抬起泪眼:“不……我不离开他!” “当初嫁给他时,你就不愿意。如今岂非正好?大唐有的是青年才俊,你再从中挑选一个,朕替你做主。”李隆基的下巴上已经有淡青色的胡茬,年轻的面孔上一双眼瞳深不见底,天威难测。 李虞儿踉跄后退了几步:“此一时,彼一时。”她柔弱的泪眼有种刚烈,“当时我是不愿意,可如今我……” 她轻轻顿住,后面的半句话没有说出来,却那样清晰地印在她的脑海—— 如今她爱上他了。 不知从何时起,她已经深爱他,不能想象没有他的世界,不能想象没有他的时光。 “裴虚己犯了谋逆的重罪,按照大唐律法[2],就算你不愿意,也必须离开他。”天子面无表情下旨。 李虞儿轻而肯定地摇了摇头:“我绝不会答应,他是我的夫君,是我腹中孩子的父亲,这件事一生也不会变。驸马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你就不怕——”李隆基的声音突然转沉,“朕杀了他?” 李虞儿一怔,脸色顿时惨白。 五 不知从哪里传来轻而焦急的声音。 这是这么多天来,小巷里除了燕子的啁啾声与雨声之外,唯一不同的声音。裴昀眼前一亮,驻足倾听。 仿佛有鱼尾在拍打着他的耳膜,熟悉的声音像是隔了墙壁,听得模模糊糊的:“……醒……快醒醒!” 对方在说什么?他不是醒着吗?裴昀有点困惑。 他被困在小巷中好几天了。其实时间并没有流逝的感觉,这里看不到晨昏交替,像是无声的画面,风和雨都止静。 他在小巷里寻找出路,就像行走在一条河流中。河流与两岸的景色全都静止,只有他在动,为何唯独他可以动?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感受,无论朝前或朝后,他都只能看到自己。这种感觉像极了……死亡。 时间在一个人身上停止流逝,就意味着这个人的死亡。 苍穹之上,那模糊而遥远的声音,又是谁在唤他? 六 驸马府风雨飘摇,门可罗雀。 裴虚己被天子拘禁之后,裴家四哥很快被夺了兵权,其他人囚禁的囚禁,发配的发配。官场大多是趋炎附势、就高踩低之辈,偌大的朝中没有一个人求情,没有人敢说一句公道话。 李虞儿不懂朝堂之事,也知道当年拥立有功的朝中武将势力太大,驸马“行谶纬之术,私放白龙”,或许是一根引燃天子疑心的导火索,也或许,只是帝王等待许久的一个借口而已。 天下风云翻覆,那些做大事的人,无暇顾及小儿女的眼泪与离别。 李虞儿的肚子已经很大了,走起路来迟缓吃力。自从裴虚己被囚禁之后,她也被李隆基禁足在裴府,不得擅自外出。 ……谁能帮助她? 在这个时候,还能向谁求援? 婢女玉祁跟随她多年,危急时刻提醒她:“中书舍人张九龄以直言敢谏而闻名。别人不敢说的的话,他敢说;别人畏惧的事,他不害怕。也许张舍人愿意仗义执言!” 李虞儿一怔。 那个人…… 她原本已经将他从自己的生命中抹去了,偶尔听到关于他的消息,她也尽量不去想。最初还会心痛,后来便渐渐变得淡然,像是烈酒淡成了清水,反而有种细水长流的温暖。 听到旁人的赞誉,她也衷心为他的成就而高兴。说他诗赋惊艳朝野,听说他深受宰相的器重,还听说他官拜五品中书舍人,已经是能影响天子的举足轻重的能臣。 咬住微微发抖的下唇,李虞儿深吸一口气,抬起眸子,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我会亲笔写一封信,去求张舍人帮忙。” 信写好了,可是要如何才能送到张九龄手中? 就在这时,李虞儿的目光落到了案上那把紫檀木琵琶上。华美的琵琶,弦上沾了灰,这么多天来,琵琶与她的心弦一样,沉寂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再也没有乐章了。如今府中遭逢大变,许多值钱的东西都纷纷变卖,只有这把琵琶,是裴虚己最喜欢的,她始终没舍得卖掉。 眼前微微一亮,李虞儿想到了一个方法,一个将求助的书信传递给张九龄的方法。 “你带着这把琵琶出去,碰到门口的侍卫,就说家中拮据,急需要用钱,你要去东市将这把琵琶卖掉。之前我们也卖过许多物件,侍卫们不会起疑心。城南有一条小路,是从朝堂到张九龄的府宅的必经之路,行人罕至,你就在街角等着,他经过的时候,你就拦住他的马,把琵琶里的信交给他。” 李虞儿吩咐贴身的婢女玉祁,对方一向机灵,得了吩咐就赶紧去了。 果然,门口的侍卫听说她又是去卖东西的,没多问就不耐烦地挥手:“快去快去!” 玉祁抱着琵琶匆匆去了,她转过街角,穿过城南的小路,不远处已经能看到张府了,她在街角焦急地等着。 等了许久,只见有人骑着白马,身穿绯色朝服,朝张府驰马而去,玉祁迟疑了一下,鼓起勇气冲上前拦住马:“敢问马上的郎君,可是张舍人?” 对方挑了挑眉:“你有何事?” 看来没有认错人,玉祁跪了下来,泪落如珠:“我是霍国公主的婢女,如今驸马遭遇冤案,公主身怀六甲,素来听闻张舍人刚正敢言,我家公主想求张舍人向陛下进言!公主还有封亲笔书信给张舍人。” 玉祁满怀希望地将那把紫檀木琵琶呈了上去。 对方接过琵琶,笑了一下:“这件事我会处理,回禀你家公主,让她静候音讯吧。” 玉祁惊喜地道谢,转身匆匆离去。直到她走远了,年轻人嘴角露出一缕意味不明的冷笑,下了马来,掸掸衣襟,将藏在琵琶里的信随手打开,读完,神色顿时有几分难以置信的微妙:“啧啧,想不到啊。” 他仔细地将信收入怀中,又理了理自己的衣领,上前敲门。仆人将门打开,那人笑容满面地拱手:“在下李林甫,听闻张舍人抱恙,前来探望。” 骑着白马前来张府的人,并不是张九龄,而是楚国公姜皎的外甥,朝中新贵李林甫。 天气忽寒乍暖,张九龄病了好几日没有上朝,其间不乏同僚来探望他,一向很会做人的李林甫也来了,虽然两人之前并没有什么交往,张九龄也并不太欣赏对方过于殷勤的态度,但以他的涵养,自然不会令人难堪。 仆人端来了茶水,李林甫将紫檀木琵琶放在身边。 不知为何,张九龄的目光在那琵琶上多停留了一眼,古朴的琵琶,弦上似乎还有离别的衷曲,令他心中莫名一悸。只听李林甫一边喝茶一边笑着说:“我也不懂什么音律,这把琵琶也是方才别人送的,张舍人如果喜欢,我倒正好借花献佛。” “不必了。”张九龄淡淡地说,“不敢掠美。”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说了些可有可无的话,李林甫拿着琵琶起身告辞,张九龄让仆人送客。 深秋的蓝天晴朗得有种撕心裂肺的美,空中风与云擦肩而过。 “怎么样?”看到玉祁回来,李虞儿急切地冲了上去。 “张舍人说让公主静候音讯。”玉祁喜极而泣,“他把琵琶和信都收下了。” “太好了……”李虞儿的心头终于燃起了一抹希望的火光,这么多天来的伤心无望中,终于等来了这一线生机。也许是情绪起伏太过剧烈,腹中突然传来一阵剧痛,李虞儿急促地呼吸:“好……好痛……” “公主!公主!” 这一夜,孩子出生了。在极度的痛苦和不肯放弃的希望中,李虞儿将孩子生了下来。 刚出生的婴孩全身红通通的,响亮的哭声让整个沉寂的府邸都有了一丝生气,李虞儿虚弱地抚摸着花瓣般的婴儿,眼泪落在襁褓上。这一刻,她比任何时候都相信,她和他一定能再相守,家人一定能再团聚。 此后的每一天,李虞儿照顾着刚出生的婴儿,望眼欲穿地等待着消息。 可是,从希望等到焦灼,从焦灼到绝望,朝堂上没有任何动静,也没有张九龄只字片语的音讯。 最终,李虞儿等到的,是另一个消息。 开元八年十月,李隆基下旨,将驸马都尉裴虚己贬为庶人,流放岭南新洲,其子嗣一起流放。 最后的那一次相见,李虞儿哭得声咽气促。牢狱生活让他瘦了很多,但他眼睛里的笑意还是那么明亮,看到她时,那光芒更亮了一瞬。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他炙热的吻落在她的泪水与冰凉的嘴唇上:“别哭,别哭。” 在他们身后,天地不知离愁,浮云无情聚散。 他抱紧她,温柔抚摸她的鬓发:“我会照顾好宝宝;等我到了岭南,我会找到最好的铸剑师,一定还有重炼陨铁剑的办法。找到了那个办法,也许——我就能回来见你。” “你一定要好好的,”李虞儿将自己脖子上的红绳解下来,把那枚桃花鲤鱼木雕塞到裴虚己手里,眼泪汹涌而出,“你带着它,护身保平安……你和孩子都要好好的。” 襁褓中的婴儿只有几个月大,浑然不知自己命运的剧变,在睡梦中打了个哈欠,露出甜甜的笑容。 “放心吧。”裴虚己温柔拭去她眼角的泪水,却并不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为她拭泪。 岭南新洲。 “你这么能吃,爹喂不饱你,怎么办呢?”裴虚己笨拙地抱着襁褓摇晃,看着婴儿大哭涨红的脸,他将伸向腰间—— 钱袋空空的。 手指触到了一块硬硬的东西,还带着些许体温,是那块桃花鲤鱼木雕。他将木雕解下来,就着微弱的烛火端详,良久。 杜氏当铺。 “这块木雕你看能当多少钱?”裴虚己将东西递了上去。 掌柜的仔细端详,抬头说:“这是好东西,但现在是饥荒年,大家都没有饭吃,金银玉器也不管用,更何况木头,只能给这个价。”说话间伸出了四个指头。 裴虚己没有讨价还价,只是在老板准备收东西时,忍不住说了一声:“等等。” 他的手伸到半空中,终于还是退了回来,只是一字一字清晰地说:“这块木雕你一定替我留好,只要我活着,就回来赎它。” “那当然,那当然。”掌柜的做生意久了,很懂得这些来典当人的心思,笑呵呵地说,“放心吧。” 其实掌柜心中想的是,这护身木雕精美无铸,可遇而不可求,就算对方不能来赎,他也不打算卖出去,就留给自己三岁的儿子好了。 等客人离开,杜掌柜就将那木雕坠子挂在了自己的长子——杜清昼的脖子上。 只要我活着,就回来赎它。 最终,裴虚己没能来赎回这块木雕。 岭南瘴病横行,他也未能幸免,一开始只是发热咳嗽,后来便开始咳血,直到有一次咳血倒在寺庙门口,被寺中好心的方丈所救。 他把襁褓中的婴儿托付给白发苍苍的方丈。最后的一晚,他望着北方的夜空,眼前朦胧浮现出那魂牵梦萦的脸庞,低头看去,襁褓中的婴儿睡得正香,圆乎乎的脸上小嘴嘟着,似乎正在和谁赌气。一滴泪从青年眼角滑落:“对不起……” 对不起,不能陪你一生朝朝暮暮。 对不起,不能赎回那块木雕了。 开元九年,驸马裴虚己卒于岭南新洲。后终其一生,霍国公主不曾再嫁。 七 乌衣巷中还有当年谁携手走过的路。 如今,却只剩下风片和雨丝。 燕子筑巢的树枝在轻响,像是尘封已久的歌谣,一声声唱着绵绵思念,与回忆的碎片。 过去的就已经过去,你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也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小巷。那些未能兑现的诺言,那些永不能来赴的约定,是最遗憾的、也是最动人的回忆。 少年抬头,空中云的形状宛若白龙,像是有谁在拼命拍打,远山没有惊雷,但寂静中突然穿来的风,就像一道惊雷滚过! 无数燕子骤然飞了起来,无数的树枝在相互敲击,像一场盛大的演奏。金色落叶从地面重回枝头,晶莹的雨滴从檐下重返天空,风流云散的声音那么浩大,仿佛有大地的精魂在声嘶力竭地弹奏,世界碎成了万千块,每一道碎片里都有笑泪与生命,混合着灰尘与阳光拼命地舞动。风声那么急,那么急,仿佛要把天空凿开一个洞口,倾倒下无数如狂潮巨浪般的雨滴和回忆。 他不由自主地朝风雨的深处走去,可这一刻,他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裴昀!” 少年回过头。 ——淡金色的的阳光中,另一个少年站在小巷的尽头等他,脊背笔直,眼底是冷峻的冰霜,青衣如同云雾的墨笔。 一直在拼命呼唤他的,就是他。 “你被困住了七天七夜。”叶铿然的声音仍然冷冷的,“走吧。” 就在这一瞬间,裴昀看到了小巷的出口。身后的青砖与屋檐消失在雨雾中,就像蒸发在阳光下的水滴,就像它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阳光照在眼皮上,耳边模糊传来熙熙攘攘的人流声,鼻端充斥着世俗温暖的烟火气息,似乎有人在讨价还价,有人在放声吆喝…… 裴昀迟疑了一下,走出了小巷。 然后,一切声音和影像都消失了—— 他睁开了眼睛。 八 映入眼帘的是叶铿然担忧的面孔,对方半抱着他:“裴昀!” “……”裴昀环顾四周,身边是熟悉的长安城的街角,清晨的薄雾笼罩着远山,时间仍是清晨,天刚刚亮,酒肆茶坊都没有开,街上的人迹还很少。 刚才……他是做了一场梦? 少年的眼眸带着一点儿困惑,睫毛上还有潮湿的雨雾,他不曾迷失在人流中,却几乎迷失在重重的梦境里。 “能站起来吗?”叶铿然扶了他一把,“刚才有一会儿,你的心跳与脉搏都没有了。” 裴昀攀着他的手臂站起来,感觉头还有点晕:“是怎么回事?” 叶铿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关切地反问:“你看到了些什么?” “看到了一座宅院,里面有声音,但是门我打不开。”裴昀皱起眉头回答,不明白为何心中莫名难过。 叶铿然轻轻吐出一口气。幸好你没有推开门。否则,那潮涌会淹没一切。在那小巷之中,燕子衔着的树枝是“风声木”。 《汉武洞冥记》中记载:“风声木,五千岁一湿,万岁一枯,缙云之世生于阿阁间也。” 太初三年,东方朔从西那国带回了风声木,它是时间的信使。 风吹动树枝时如同美玉敲击的声音。这种神木就如其名,风声,可以穿透时光,带来那些并不存在于当下的影像。 风声木能让人进入过去,许多人有去无回。 人不可能存在于过去,被过去淹没的人,是活不下去的。 “又是你救了我?”裴昀勾起唇角,恢复了那种玩世不恭的神色,突然严肃地说,“你这么帮忙,我无以为报,也不能以身相许,这样,以后你的终身大事就包在我身上!你看中了哪家的姑娘,我一定去给你做媒!” “……”早就知道不该救这家伙的!叶铿然额头的青筋跳动了几下。 不过,看到他在阳光下没心没肺的样子,叶铿然莫名地有些鼻酸。刚才对方在昏迷中痛苦的呓语,咬紧牙关流泪,那门后的风景,一定弥漫着凄风冷雨,镌刻着最伤痛的血泪与诀别。 ——那就是,他的身世吗? 在小巷崩塌消失的瞬间,一切都如同迷梦消失无踪。那些伤口收殓于梦境,那些泪水也干涸于梦中。 两人正往回走,叶铿然突然感觉一只温暖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耳畔传来裴昀玩世不恭、十足欠扁的声音:“放心啦,就算你忘了我,我也不会忘记你的。” 这句说得没头没脑,又莫名其妙。 叶铿然忍不住白了对方一眼——说什么呢?不是脑子坏了吧? 但无论如何,那样的笑容,总是能让人沉重的心情变得轻松起来的。 裴昀笑嘻嘻地拉着叶铿然往前走,有件事,他没有告诉对方。 在走出小巷的那一瞬间,他看到了一幕景象。 在叶铿然救出他的那一刻,他们的命运交错在时光的小巷里,他看到……在暗夜的疾风骤雨中,他举剑的衣袖浸透鲜血,在暴雨中流下蜿蜒的血水,然后他弯下腰来,抱起一身是血的叶铿然,低头对他承诺:“真正想要去做的事情,就算忘记了一次,还会再想起来;叶校尉,就算你忘了我,我也不会忘记你的。” 风声木是时间的信使,它不仅能让人看到过去,还能让人看到将来。 裴昀收敛笑意抬起头,几滴冷雨落在他的头颈上,他的手中,还有尚未打开的另外两颗树种。头顶的天空阴沉得可怕,雷霆隐隐滚过远山。 一场暴雨就要来了。 少年们命运的暴风雨,也即将来临。 注释: [1]后世对挂甲柏的记载,见《古今图书集成》,清康熙年间陈梦雷编纂。 [2]《唐律.户婚》中对于离婚的规定有三种。第一种是“和离”,即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双方都同意分手,第二种是“出妻”,就是妻子如果犯了嫉妒、盗窃、恶疾、无子等“七出”的罪状,丈夫可以休掉妻子;第三种是“违律”,也就是律法强制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