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反派饲养手册》 第1章 星际通缉犯 边缘星系有一颗独一无二的蓝色星球,这里是宇宙佣兵们的聚集地,每一天都有数以万计的佣兵任务在这里交易。 佣兵中的一小部分人是从军部退伍的军人,不过大多数还是转行的星际海盗。 只要拥有了佣兵的身份,就能够得到佣兵团的庇护,就算是死在了哪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尸体也能够回收,得到妥善的安置。 在一条昏暗而逼仄巷子里,有一家深夜还在亮着灯的小酒馆,佣兵们在这里享用着肉食和酒水,面容清丽,身材姣好的红衣侍者穿梭在其中,相互间嬉笑怒骂着。 在性命朝不保夕的时刻,这样的及时行乐就会显得尤为重要。 酒馆厚重的铁门被推开,门铃发出清脆的响声。 一个穿着黑色斗篷,整个身形都隐没在衣服下的女人从门外走了进来,身上还裹挟着一股冷气。 她径直走到柜台前,手指扣了扣,声音沙哑而粗粝,对着酒保说道:“来杯生啤。” 说话间露出了瘦弱白皙的手腕,她的手腕上戴着高强度的钛合金材质的光脑,那是军部的作战部特有的装备,但外表与普通的光脑也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那光脑应该是受到了什么强烈的撞击,因为它现在已经扭曲地不成样子了。 金发碧眼的酒保手里拿着一沓子的扑克牌,他指尖点了点,其中一张扑克牌就在桌面上旋转了起来,将其余的牌放在了一边。 酒保漫不经心地取了杯子,倒了一杯生啤,递给了眼前的女人。 她坐了下来,双腿交叉着,露出了斗篷下的黑色军服,还有挂在腰间的反射着冷光的粒子枪。 她的身份已经昭然若揭…是军部的人,还是一个少将军衔的人! 不少人都注意着女人这边的景象,甚至就在刚刚,他们还打了个赌,这个女人斗篷下的脸是漂亮还是丑陋。 然而此时,那些都不重要了。 他们大多数都是犯过事的人,在星系混战的时代,军部的少将军衔以上的人,有自主审判权,被她抓到的话,就算是佣兵团的人,也只有死路一条… 酒馆顿时安静了下来,出于对于危险的本能反应,佣兵们肌肉紧绷,手摸上了各自的武器。 他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疑问,军部的人怎么会来这个星球,又怎么会找到这个酒馆? 而柜台前的女人却像对身后的敌意毫无所觉一样,在那一杯冒着白色泡沫的生啤上来的时候,她取下了盖在头上的斗篷,露出了银白色的头发,用一根简陋的黑色布带子束着,面容苍白地像是好几年没见过太阳,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她的眼睛是惑人的紫色,紫地发黑,看起来像是漂亮的宝石。 酒保拿着白色的布子擦拭着玻璃杯,漫不经心地说道:“楚少将怎么到我们这种小店来了?” 女人闻言却皱起了眉头,反问道:“你认识我吗?这都是宇宙外围了,怎么还有认识我的人。” 说着她的手指勾了勾斗篷的帽子,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酒保眯着眼睛笑了笑,手指点了点那张还在旋转的扑克牌,将那张扑克牌收回到它原来的序列中。 “少将难道还不知道,您背叛星系联邦,炸掉阿方索星的事情,已经是全宇宙都知道的事情了?现在的赏金有一亿星币呢,一亿星币啊,像我们这种小喽啰,要赚多少年才能赚这么多啊,说起来,还要感谢少将背叛星系联邦,我们才有了这样赚大钱的机会。” 说着意有所指地看了一圈酒馆里面也跟着已经全部站起身来的佣兵们。 楚歌腰间的粒子枪突然出现在了她的手上,动作快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另一只手拿起了酒杯,咕嘟嘟地往嘴里灌,像是叹气地说道:“干嘛非得搞得你死我活的呢?而且就算是你们这些人一起上,也指不定能赢我。我是听说这酒馆里有人要找ss级别的精神力,要给我一亿星币,这才过来的。”说着,有些懊恼地转了转枪把。 酒保闻言一双眼睛眯地更紧了些,带着薄怒,说道:“楚少将还真是一如既往的狂妄,您以为我会相信一个星际通缉犯说的话吗。” 楚歌耸了耸肩膀,说道:“我说的可是大实话,信不信由你们。” 她面色不变,手上的血液却已经凉了下来,如果是三年前的她,对上这些人的胜率也不过是五五开,而在营养舱里面休眠了三年的她,肌肉萎缩,动作迟钝,胜率不过十分之一。 而她这话却让那些佣兵们都忌惮了起来,毕竟楚歌从前还有一个响亮的凶名,“战场收割机”。 楚歌站起身来,手一拉,重新盖好了斗篷,往着酒馆外面走去。 所到之处,佣兵们都避开了她,往着后面退去。 任谁也没想到,全宇宙通缉的战争犯楚歌,竟然会出现在这里,但那又怎样,就算是拿命换,也杀不死她,更别说那一亿星币。 金发酒保手中射出一张扑克牌,钉在了酒馆的门框上,他冷声说道:“是我在找ss级别精神力的人。如果楚少将想要那一亿星币的话,就跟我来。” 楚歌顿住了脚步,嘴角带着得逞的笑容,恶劣地说道:“好啊。” 说着她又不紧不慢地走了回来,跟在酒保的后面,走上了酒馆的楼梯。 随着她的身影消失在了暗处,酒馆的气氛又活跃热络了起来,像是刚刚不过是发生了一场无关紧要的小插曲。 要想活得久,就得管住嘴… 穿过一道暗门,两人乘坐着升降台到达底层,下面是巨大的机械宫殿,楚歌的瞳孔骤然收缩,对眼前的情景表示惊讶。 酒保显然带着楚歌走的是一条秘密的通道,四面八方都是钢铁打造,安全机密,但也无处可逃。 酒保淡淡地问道:“看来阿方索星的爆炸,把楚少将炸成了一个傻子。如果我想要在这里杀了您的话,那可是再容易不过了。” 他手里赫然出现了一把泛着银光的刀,材质轻薄,却无比锋利。 楚歌偏过头来,说道:“反正,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如果有什么任务能够和我的命一样值钱的话,那我很愿意去做,毕竟那也是一亿星币,不是吗?而且,就凭你,是杀不死我的。” 她打了个哈欠,神色懈怠。 酒保意味不明瞥了一眼楚歌,想到了自己的任务,终究还是按捺住想要杀死楚歌的心情,收回了手里的刀。 楚歌意外地挑了挑眉,“你知道的,爆炸这种事情,比较伤脑子。兴许咱们先前是真见过的,不过我也是真忘了。不过我依稀还记得你们有个老大,长得挺可人的,我很喜欢。” 酒保狠狠地盯着楚歌,手指紧紧地攥在一起,按捺着怒气,欲言又止。 楚歌跟在他的身后进入了一间实验室,从打开门的那一刻开始,楚歌就对上了一双血红色的满是血丝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她。 他们间的距离不过一米,男人的身上穿着一身白色的实验服,手里攥着一把的试管,手指上带着白色的手套,手套上是五颜六色的试剂残余物。 他的背伛偻着,面容看起来还很年轻,不过眼底的淤青很重,像是很久没有好好睡觉了。他指着楚歌,看向了酒保,声音尖刻:“维克托,你把她带过来干什么,还嫌事情不够乱吗?” 被称作是维克托的酒保挠了挠耳朵,说道:“闪电,全星系也就几个人是ss级别的精神力,我能带一个过来已经很不错了。而且楚歌现在已经被全宇宙通缉了,你想想,她已经走投无路了。而且,她现在好像脑子坏掉了,连我的名字都不记得了…” 楚歌闻言目光微动,手指指了指自己,说道:“你们之前都认识我吗?” 闪电听到了楚歌的话反倒古怪地笑了笑,答道:“哈哈哈,我可不是维克托,会相信你这个女人的鬼话,说说吧,楚少将,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大家开诚布公地讲,对彼此都有好处。” “你已经骗了我们一次,但我绝不会给你第二次欺骗我们的机会。”闪电满是血丝的眼睛冷漠地注视着楚歌,把她所有的反应尽收眼底。 楚歌顿了顿,叹了口气,说道:“我是真忘了,那场爆炸之后,我在营养舱里面休眠了三年,从休眠仓里面一醒来已经被全宇宙通缉了,我连自己当时是怎么犯事的都不知道。” 说着她再次解下了斗篷,露出了身上肃冷的黑色军服,还有手腕上已经损坏地不像样子的光脑。 她的脖子上有一道显目而狰狞的疤痕,正在喉咙的地方,血肉混合,长成了伤疤,不难猜测当时是怎样危险的情形。 闪电有些惊讶,失手把手里的试管全都砸在了地上,试管里的液体在触碰到地面后急剧腐蚀起来,发出刺啦刺啦的声响。 他的眼中带着厌恶,背着手走了两圈,而后站定在了楚歌的面前,说道:“我相信你的话,如果你骗了我们的话,我们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楚歌耸了耸肩膀,这种程度的威胁,她内心毫无波动… 说着,闪电打开了实验室的门,楚歌和维克托也跟着他走了出去。 穿过一层层机械门,楚歌被带到了一间实验室里,里面只有一个营养舱,营养舱上连接着数以百计的精致细密的金属线路,舱中灌着蓝色的液体。 闪电挑衅地看着楚歌,说道:“你的任务很简单,到虚拟世界里面,把我们老大的精神体带出来。” 楚歌皱了皱眉,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们老大是虚拟世界里面的谁。” 她的意识里面好像还是了解这种精神疗法的,军部好像也有,不过还在研发阶段,好像能开发人的潜意识和潜在能力,不过意识会掉在虚拟世界出不来,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闪电的声音顿时尖刻了起来,“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我是化学家又不是精神学家。” 维克托拽住了闪电的手臂,说道:“闪电,你冷静一下,你太激动了。楚少将又没说不干。” 楚歌有些无奈地点了点头,看样子他们也不知道了,说道:“我答应你们。不过到底需要我怎么做?” 闪电叉着腰说道:“当然是在虚拟世界里面在老大死掉的那一刻,把他的精神体带出来。我会安排一个辅助程序在你的潜意识里面帮你的。好了好了,具体操作还是看情况,你现在先去营养舱躺在吧。反正我们老大不是什么好人,你可别发烂好心,把自己也搭在虚拟世界里面。” 楚歌垂眸,将斗篷,连同着粒子枪一起,递给了维克托,说道:“帮我保管好,等我回来的时候还给我。” 虚拟世界什么的,听起来怎么这么扯淡呢,如果不是为了能够给她带来自由和快乐的一亿星币,她才不干这事。 维克托的手抖了抖,还是接了过来。 楚歌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按钮,打开了营养舱躺了进去。蓝色的冰冷液体渐渐浸没了她的身体。 闪电来到了操作台,手指飞快地按下各个按钮,层次交叠的金属线路头上带着尖头,自动连接到了她的身体各个穴位。 黑色屏幕滚动着各种颜色的代码,不过有用的计算结果只有最后一行代码,“神经接驳进度70%,神经契合度90%。” 闪电的脸上闪过喜悦的神情,果然是ss级别的精神力,神经契合度这么高。 他毫不犹豫地拉下了蓝色的拉杆,营养舱的液体开始增加浓度,把楚歌的意识带到更深的黑暗中。 数据一路攀升,而在营养舱里面的楚歌却毫无所觉,她白色的头发开始变得暗淡,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生命力在被透支。 终于出现了成功的提示,“神经接驳进度100%,神经契合度100%。” 维克托问道:“闪电,你说,实验能不能成功啊?” 闪电随意地掰着自己的手指,说道:“成功概率不超过一千分之一,虽然我不想承认,不过还是要说,这世界上还是有科学不能解释的东西。” 说着,他拽了拽那个叫维克托的青年的衣领,说道:“走走走,忙了这个倒霉实验忙了三年,在结果出来之前,我要好好吃顿饭。” 维克托苦笑道:“闪电,这样真的没问题么?要是楚歌和老大都回不来该怎么办?” 闪电回头看了一眼营养舱里面的楚歌,而后说道:“那就让她给老大陪葬,反正是她欠老大的。” 他蔚蓝色的眼睛里带着嘲讽和奚落。 第2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 楚歌依稀记得,自己的身体还在实验室中,浸没在某种高浓度的蓝色液体中。 而此时她睁开眼所看到的世界,却是那样的奇特……又或者说是,不可思议? 她正站在一个巷子的巷子里面,巷子外面是繁忙的街道,依稀可以看见路过的行人。 男人们穿着长衣大袖,行走间带着戴在腰间的玉佩一晃一晃的;女人们的长裙曳地,大袖翩翩,饰带层层叠叠,看起来繁复而优雅。 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小小的手,指头圆乎乎的,手心里带着一道道小疤痕,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的粗布衣裳,脚上是一双新的布鞋。 虽说有些简朴,不过也算是干净整洁。 在星际时代,布衣早已经被其他合成纤维材料所取代,楚歌默默地咂舌,要是能把她身上这件古董衣服带到现实世界里,那得是多少星币啊。 还没等到她从白日梦里清醒过来,她的脑海里出现了一道机械的电子音,[您好,主人,我是您的辅助系统,您可以称呼我为小可爱。] 楚歌嘴角微抽,但还是在脑海里回复了一句:“你好,小,可,爱……你有什么功能么?” 系统回复:[一百以内加减乘除] 楚歌默然,认真地反思了一下自己刚刚为什么心里会对这个系统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嫌弃的系统开始在楚歌的脑海里演示它的算术水平,一加一等于二,二加二等于四…… 但不幸的是,在算到六十四加六十四的时候,系统开始报错,然后陷入了自我错乱中。 楚歌叹了口气,看了眼身旁堆得比她人还要高的柴火堆,撸了撸袖子,抱起了一捆柴火往回走。 好在在进入虚拟世界后,她就自动明白了自己的角色设定,就像是游戏里面的读档一样。 而她这个身体原本的npc是青楼的一个小差役,名叫小满,她是青楼里面的一个女人生下的孩子,女人生下她后就大出血死去了,由青楼的女人们将她养大。 她母亲的祭日,也就是她的生辰,正在小满这一天,对于小满来说,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不幸。 她的母亲是个绝美的女人,不过她没有继承母亲的美貌,生得平庸,手脚笨拙,也学不来琴棋书画。 最糟糕的是,她还有失语症……因为一些心理障碍,尽管她的声带没有任何问题,而她却说不出话来。 唯一的长处就是天生怪力,她害怕青楼的女人们会把她抛弃,就主动包揽了青楼里的一些用力气的活,例如砍柴烧火之类的。 楚歌垂下眼眸,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只能在心里骂上一句:“**,**。” 虽然楚歌已经不再是联邦的楚少将,然而作为一个军痞,说脏话这种事情真是存留在身体本能里的一种本能和习惯…… 不过,她来虚拟世界的目的可不是发展壮大青楼事业,带着小满走上老鸨巅峰,而是要找到反派,要是反派死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那她可算是白来了。 不过……这世界这么大……她去哪找反派啊,楚歌不由得叹了口气,只觉得前路一片迷茫。 楚歌抱着柴火往后门走去,里面的厨子正在烧饭,大铜勺子在锅里搅动着,散发出香甜的气息。 圆乎乎的胖厨子头也不抬地说道:“小满啊,过来加把火。” 楚歌默默地蹲在了小板凳上,把柴火往里面塞,热烈的火扑面而来,她有些热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手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喉咙。 喉咙那里没有血肉混合生长的疤痕,皮肤还是平整光滑的,这个身体,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啊…… 粥出锅后,大厨先给楚歌盛了一碗,又给自己盛了一碗,剩下的用小火温着。 大厨和楚歌坐在桌旁。 看着楚歌低着头不说话的样子,大厨温和地说道:“小满啊,娘子们今天还在待客呢,好像来了京城里面的大官,你今天就和叔一起将就着吃一些,千万不要到大堂去,要是惹恼了那些贵人,可是要掉脑袋的事情。” 楚歌第一反应是道个谢,可是嗓子却像是哑了一样,艰涩极了,发不出声音来。 楚歌一勺勺地吃着香甜的米粥,惬意地眯了眯眼睛,在现实世界里都是喝营养液,吃压缩药丸的,根本没有机会吃这样细细熬制的食物。 原本痛恨世界的楚少将,因为一碗粥,好像又喜欢上了这世界。 用完饭后,楚歌被楼里的小二喊去临时前面搬一下桌子,她将手又重新洗了洗,将身上的灰尘和木屑掸了掸,跟着小二去了大堂。 五颜六色花枝招展的漂亮女人们围着一个穿着红色袍子的男人旁边,可是她们所有的颜色反倒都不如那一人的面容惊艳,反倒有了搔首弄姿的嫌疑。 大堂的各处站着穿着飞鱼服,腰带绣春刀的男人,他们面色冷峻,身上还隐约透着血腥气。 红衣男人好像要玩什么游戏,颇有兴致地指了指桌子,说道:“把所有的桌子拼在一起,本王要和所有的美人一起击鼓传花……” 说着,神色暧昧地摸了摸靠在自身身上的美人的柔夷。 那是楚歌的大娘……青楼里的头牌姑娘,半香。 楚歌眼角抽了抽,按照吩咐,一个人轻松地把大堂里的桌子连同上面的酒水饭菜一同搬到了一起。 红衣男人手指指了指楚歌,折扇展开挡在眼前,很是嫌弃的模样,说道:“你这孩子力气倒是挺大的,就是生地丑些了。凌萧,你过来,给这孩子赏些银子吧。”美目流转,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一个身穿蟒袍,腰缠玉带的男人闻言走上前来,他手里拿着一锭银子,楚歌垂着头,伸出双手,接了过来。 正当她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系统却在此时叫嚷了起来:[主人,主人,快喊爹啊!认爹的时候到了!让亲爹带着您一路走上人生巅峰!]声贝之大,险些把楚歌的耳朵给吵炸了。 楚歌默然,握着银子的手微微颤抖……这搬个桌子,怎么就遇到爹了?这虚拟世界还真是小。 她是个哑巴啊。怎么喊啊? 而且莫名奇妙有人喊爹,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奇怪的吧…… 楚歌有些心虚,但她还是决定挣扎一下。 楚歌拽住了男人的袖子,一双黑漆漆的眼眸盯着男人的眼睛,嘴巴微微张开,试图喊一个爹…… 男人端方的面孔却皱起了眉,说道:“小姑娘,这是爷赐给你的赏银,还不快接下来。”说着把那银子往楚歌手里面又塞了塞。 楚歌推了推他的手,摇了摇头,咬了咬自己的舌头,殷红的血溅在女孩的唇上,看起来格外地可怜,但终究还什么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凌萧是懂唇语的,也自然知道面前这个纤瘦的姑娘是在喊他叫爹,若是旁人,他兴许会怀疑是故意设下陷阱的,但面前这个唇角带着血,垂着头的孩子,却是让他无论如何也无法去怀疑她。 大堂里的所有人的目光却都落在了两人的身上。 楚歌无奈地咽下了嘴里的血沫子,苦恼地接过了银子,走出了大堂,背影颇有些颓唐,却又像是对一切坦然接受了。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走出去的那一刻,这大堂里面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凌萧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地看着女孩消失在拐角的身影,浓黑的眉毛皱在一起,很是苦恼。 红衣男子甩开折扇,推开了怀里的女人,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袖子上的褶皱,漫不经心地说道:“凌萧,那孩子长得还和你挺像的,根骨也挺像你的,肩宽手长,是个练武的好材料,是不是你什么时候留下的风流债?”他漂亮的桃花眼里闪过促狭,话语之间,却有三分笃定。 凌萧闻言脸色沉了下来,蹙眉思索了片刻,而后拱手说道:“公子,那孩子肯定是我姑娘,属下得带着她一同回京城。” 半香的脸色难看了起来,娉娉袅袅地走了过来,说道:“凌大人莫不是认错了,这世间长得想像的人也是常有的,小满自幼就养在这楼中,哪来的什么父亲啊。”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 凌萧闻言横眉怒对,说道:“这孩子刚刚那口型就是管我叫爹了,你说她是不是我的崽?”言语之间,透露出咄咄逼人的杀气。 半香帕子掩面,被吓得退后了一步,一双美眸里闪过深思,她听说,这锦衣卫里的人都是群丧良心的,杀人如麻的疯子,她怎么能把小满往火坑里面送,说道:“小满自幼就不能说话,刚刚想必是巧合,冒犯了大人,半香在这儿给您赔个不是了……” 红衣男子轻轻摇了摇头,执着折扇指了指小二,说道:“你把刚刚那姑娘叫过来。” 小二道了声是,弯着腰跑了出去。 片刻后,楚歌在小二的后面,有些疑惑地回来了。 大堂上的人的目光都在自然凌萧和小满之间流转,这仔细一瞧,两人的外貌还真不是有一点两点的想像,倒像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身上都有一股子宁折不弯的倔强,真像是一对亲父女。 楚歌不语,大概猜到了在她不在这一小会儿时间里,发生了些什么,不过她对此也是喜闻乐见。 凌萧拍了拍楚歌的肩膀,说道:“你是我女儿,现在我要带你走,你走不走?”语气强硬而不容置喙,不像是请求,反倒像是命令。 楚歌无声地叹了口气,青楼的女人们于她而言有养育之恩,如果没有她的到来的话,小满也能在这些女人们的帮助下活得很好,但现在这原身的亲爹都找上来了,看来分别是必然了。 楚歌安慰自己,这里不过是虚拟世界,而小满是里面的npc,她还要完成任务,还要去找反派……反正,这不过是一个虚拟的世界,这里的人,也不过是虚构的人。 楚歌走上前,握住了半香的手,抚在自己的脸上,嘴唇落在了她的手心,这是联邦战士在出战之前给亲人的吻,意为离别,从前她没有亲人,但在这虚拟世界里,终于有了。 半香莫名就懂了楚歌的意思,嘴角扯着笑容,眼里还闪烁着泪光,目光流转,看向了凌萧,说道:“小满,就劳烦大人照顾了…” 离别总是那样匆忙,当日下午,凌萧就告诉楚歌,是时候离开了。 临别前,青楼的女人们匆匆为小满收拾了几件衣物,又塞了一荷包的银子。 楚歌心里有些闷,把那些东西抱在怀里,沉甸甸的。 楚歌是由凌萧骑马带着的,因为只有一辆马车,不过楚歌也不愿意和红衣男子坐一起,那人一看就不是个正经的好人,她也乐得骑着马颠簸。 凌萧策马扬鞭,看着坐在自己前面的小小的一只女儿,精神有些恍惚,怎么自己陪着亲王殿下逛了一圈青楼,回来就捡了一个女儿了? 第3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2) 这一路上都处在紧张的戒备状态,大家一直忙着赶路,只有停下来找个店铺又或者生火做饭的时候,才会停下来闲聊片刻。 他们闲聊的时候,楚歌就沉默地听着,反正她是个哑巴,哑巴往往是好的倾听者,锦衣卫们也乐于对楚歌说楚歌说一些事情。 楚歌也渐渐从锦衣卫们的闲聊中了解到了一些事情。 譬如那个红衣的骚包男人是当朝的容亲王,此次是在江南差什么贩卖私盐的官员,又譬如自己这个便宜爹爹是在东厂当差的锦衣卫指挥使。 凌萧捡了一个女儿的事情,护送的锦衣卫们大多都知道。 这些单身汉们大多叫她小满妹妹,还暗戳戳地给楚歌灌注了她爹是个麻木不仁的坏人,而他们才是好人的思想,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 楚歌也十分配合地在他们说完之后点头,说到最后,他们反倒有些心虚了起来,给楚歌塞一些偷偷买的糖人之类的小吃食,再三嘱咐她不要向她爹透露。 凌萧依稀记得自己好像多少年前真和那个青楼里面的一个女人有过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不过后来他被调到了京城当锦衣卫了,这情爱也就被他忘了。 孩子什么的…他也是第一次养,而且还是这么大的孩子… 回京城之后,凌萧让手下带着楚歌去了东厂安置下来,自己则陪同着容亲王一起去面圣了。 楚歌被带到了东厂,一进门就是一堆男人光着胳膊在互搏,饶她也是个见过世面的星系作战部少将,这样赤裸裸的情景,还是让楚歌陡然间红了脸。 陪同的锦衣卫后知后觉地捂住了楚歌的眼睛,笑骂道:“这是凌大哥的女儿,人家一个小姑娘家的,你们赶紧的把衣服穿好!” 而后是一阵唏嘘,还有窸窸窣窣地穿衣服声音,楚歌耳朵有些热。 等挡在眼前的手松开的时候,楚歌的面前陡然间出现了一圈子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们,他们饶有兴味地盯着楚歌看,像是在看某种珍稀动物,却又都礼貌地离着一些距离,怕吓着小姑娘。 楚歌被带到凌萧房间的旁边的一个房间,因而也是东厂里十分核心的位置了。 日中的时候,楚歌和锦衣卫们一起围在一张大桌子旁边吃饭,也不娇气,乖巧又安静。 他们并没有问楚歌为什么不说话,应该是带她过来的锦衣卫已经同他们说了她的情况。 楚歌觉得,这虚拟世界里的人,像是真的有血有肉的一样…… 午后还是对战的训练,楚歌闲着无事,就蹲在门槛上面看锦衣卫们对练,这次倒没了赤胳膊的了,他们都有些拘谨地穿着里衣。 后来一个圆脸的锦衣卫走到楚歌面前,笑嘻嘻地说道:“小满妹妹,看着哥哥们打架也没意思,要不要试试和哥哥对打一下,哥哥不会还手的。” 楚歌的眼睛陡然一亮,觉得这圆脸小哥甚是合她心意,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拉着圆脸小哥往练武场上走。 等到凌萧回来的时候,就见到了一副不可思议的景象…… 他那不过腰高的小女儿,拉着一个壮汉就是个过肩摔,扑通一声,练武台发出了一声巨响。 围在台子外面的锦衣卫们拍手叫好,有的还吹起了口哨,喊道:“小满妹妹威武!” 凌萧一个飞身到了台上,拽住了楚歌的衣领,楚歌条件反射地又是拽住了身后人的手臂,预想中的砰声并没有发生。 楚歌一回头,她那便宜爹爹正脸色复杂地盯着她,他的手臂现在还被楚歌拽着,四目相对,楚歌缩回了手,往后退了退,缩了缩脖子。 凌萧看着缩着脑袋,有些瑟缩的女孩,想起来青楼那个叫半香的女人说过,小满好像是天生的怪力,倒也是个练武的好材料。 他咳了咳,说道:“小满既然对习武有兴趣的话,那就跟着他们一起练吧,女孩子学些武艺防身也是好事。” 楚歌闻言高兴了起来,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了两颗可爱的虎牙。 因着这层缘故,后来又有特别能整事的容亲王,楚歌竟然在皇帝那里挂了个名,成了锦衣卫的“编外人员”。 自从楚歌来了东厂,锦衣卫们就抓住了他们指挥使的软肋,想请假了,找小满妹妹,想涨工资了,找小满妹妹,案子办砸了,找小满妹妹。 小·万能·满成功在某个锦衣卫的唆使下,出宫围观了死人的腐烂尸体,还一起办了案,不过这女尸实在是惨,而最后查出来的罪犯王大人也真是个又丑又肥的淫贼。 真·坑人·锦衣卫队友被罚了,原因是带坏了指挥使的女儿,而楚歌也难逃其咎,两人被拉到正厅的庭院打板子。 楚歌趴在长凳上,打她屁股的锦衣卫显然是给她放水了,打得只不过是皮肉,而旁边那位仁兄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一直在旁边嗷嗷叫着。 这是秦墨白与楚歌的初见。 一个看起来纤弱的,和他年龄相仿的女孩正在被打板子,她旁边的壮汉疼得大叫,而她则是默默承受,不哭不闹。 秦墨白走到一旁站近了看楚歌被打。 执刑人见状也不敢放水了,打得愈发凶狠了起来。 倒不是楚歌不愿喊,要是她嗓子能发出声音,她定然也是要好好嚎一嗓子的。 如此一来,楚歌面色抑郁地望向了旁边的少年,少年迎着光站着,一身白袍穿得飘逸,也亏得他才入秋就穿了中衣,还能穿得如此颀长。 楚歌的目光撞入了少年的眼睛,黑沉沉的目光里闪烁着光,看起来像是夜幕上的星星…楚歌的心突然间突了突。 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看着少年有一会儿了,这时候五十大板也结束了,楚歌摸着屁股,自己从长板凳上起身。 旁边那大兄弟哼哼哼了许久,还是另外两个兄弟把他搬走了。 楚歌的便宜爹爹这时候才过来,看着手一直按着屁股的女儿,顿时后悔极了,给楚歌塞了一瓶上好的金疮药。 楚歌对着少年拱了拱手,能进东厂的都不是一般人,而且这少年的气度就是非富即贵的,她可不敢招惹。 这时候,脑海里好几年没说话的辅助系统总算是开口了,还是熟悉的电子音,[已发现反派!已锁定反派!请注意查收您的反派!] 楚歌不由得多看了一眼这少年,看起来也是个长得挺俊俏的好孩子啊,怎么就是反派了……难不成是个藏的深的…… 秦墨白回了楚歌一个温和的笑容。 楚歌有意放慢了脚步,想听少年和她的便宜爹爹聊什么。 秦墨白说道:“凌大人,我已经挑好了我的贴身侍卫了。” 凌萧眼皮子跳跳,说道:“不知太子殿下看上了哪个锦衣卫?” 秦墨白笑了笑,端地是温和,答道:“就是刚刚那位被打板子的女锦衣卫。她皮糙肉厚的,本太子若是闯了祸,她还能代为受过。” 楚歌的脚步顿时停了下来,险些摔了个头朝地。亏得她还以为这是个好孩子,没想到啊没想到,竟然打得是这个注意。 她,楚歌,皮糙肉厚?楚歌默默看了眼自己的小肚子,好像最近是有点胖了。有些忧愁地继续往前走。 凌萧皱起了眉头,说道:“殿下有所不知,那是下官的女儿,在锦衣卫里面不过是个挂名的,是容亲王向陛下请求的恩典。而且,小女,她是个哑巴……” 秦墨白听到哑巴这两个字,不由得看向了不远处苦恼地揉着小肚子的少女,心里没由来地疼了一下。 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意绪是从何而来,向来自私自利而又孤傲自负的少年……平生第一次为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少女担忧。 他垂下了眼眸,挡住眼底的慌乱,说道:“无妨,哑巴反倒更好一些,嘴巴也更严实。” 凌萧叹了口气,他不知道小满为何就入了这位殿下的眼。 “既然是皇叔特地求的父皇,那她更要恪尽职守,不能枉担着锦衣卫的名声了,她那么笨拙,一看就是常闯祸啦,保护本太子这种轻松又简单的任务才适合她。”秦墨白一本正经地说道。 凌萧的拳头松了松,有种无力感。如果他不是锦衣卫指挥使的话,随便是个农夫又或者商人,是不是事情就会有所不同。 但他觉得太子说得很有道理。像那些血腥又腌臜的事情,他是根本不想自己的女儿接触,给太子当侍卫,也许,反倒是好差事。 楚歌躲在走廊的柱子后面,留意着这边的动静。 目光却猝不及防地与秦墨白对上了。 秦墨白脸上的笑意更甚,像是偷了鸡的黄鼠狼……对,就是黄鼠狼,楚歌咬牙切齿地想着,也就是在这时候,楚歌窥见了少年那和煦笑容下的真面目,似乎并不是如同他的表面一般温和。 楚歌定定地盯着少年的面容。 而后,楚歌就看见了少年绯红的唇绽开一抹得意的笑。 当天下午,楚歌就带着她的小包裹,告别了师兄弟们,还有自己的便宜爹爹,去东宫报了到。 也是从这一日起,秦墨白成了此楚歌的主子,楚歌成了秦墨白的贴身侍卫。 第4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3) 入秋之后,东宫里的莲花就全都凋谢了,花瓣凋零,根和茎腐烂在水中,生出又大又白的莲藕。 自打秦墨白有一日随口同她一说,那莲藕排骨汤,莲藕是如何的香甜软糯,骨汤又是如何的鲜美,楚歌就记挂了许久,她日日看,夜夜看,想着那汤是如何的好滋味。 秦墨白自是知道楚歌的念头,只是假装不知道,看着楚歌欲言又止,一副纠结地不知如何的样子,觉得有意思极了。 东宫的人手很少,算上楚歌,再算上几个打扫的婢女,几个做杂役的小太监,基本上就齐全了。 三餐有御膳房,守卫有羽林卫,日子也算得上轻松自在。 渐渐的,楚歌也隐约明白了,秦墨白并不受他老爹,也就是那个秃了头的老皇帝待见,要不然也不会堂堂正正一个太子,过得如此磕碜,还不如后宫里的小妃子。 楚歌到了东宫之后,就同时兼任了许多职位,秦墨白的书童,秦墨白的侍卫,秦墨白的小跟班。 对于这种压榨劳动力的行为,楚歌选择的反抗,反抗之后选择了莲藕排骨汤。 漆黑的夜晚,星辰低落。 一个娇小的人影抱着一截子洗的白白嫩嫩的莲藕,还有一盒子从御膳房偷出来的熟排骨。推开门,进了太子的主殿,顺手关上了门。 东宫主殿里面原本用来烧水的紫泥炉子被秦墨白取了来煮汤,楚歌拿着小扇子扇火,蹲坐在地上,鼻子嗅着汤的香气,如果她的身后长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的话,秦墨白很确信,那尾巴现在一定摇晃地很欢快。 炉盖被沸腾的汤水支撑了起来,秦墨白不动声色地取了块白帕子,将炉子盖子取了下来,任由汤的香气在房间里弥漫了开来,轻声说了句:“嗯,汤煮好了。” 楚歌从一个小暗箱里取了两双碗筷出来。这箱子里面藏着酸甜苦辣各式各样的调料,还有一些简单的厨具,都是秦墨白的宝贝。 都说君子远庖厨,但楚歌抱着碗眯着眼睛喝着汤的时候,就觉得,秦墨白不是个君子也挺好的。 秦墨白看着像是餍足的猫科动物的楚歌,清秀隽永的眉眼柔和了下来,嘴角带上了一抹轻快的笑容,自打他的母妃死后,他就很少做饭了,就像是个标准的皇室一样,举止优雅华贵,任何人都挑不出错误来。 做饭这种事情,可不是一个合格的太子,可能做的事情。 但如果能够分享他这个小爱好的人,是楚歌的话,他会很乐意。 楚歌长得并不美,也不温柔,甚至还有些粗鲁,与母妃很不同,按理说,这样的女人,他看了第一眼之后,就不会看第二眼,但她是特殊的,他想要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无论是在做什么都好,无论是什么样的她都好。 炉火还在燃烧,楚歌伸出手,让那温度蔓延到她的手上,暖一暖。 一偏过头去,秦墨白的眼睛半开半阖,显然是有些困了。 楚歌轻梦熟路将那些碗筷还有小炉子都拿着,飞檐走壁,就着月光打了一桶井水,把东西清理干净,她带着炉子和碗筷回到主殿的时候,秦墨白已经把火熄灭了,打开了窗户通风,皎洁的月光落在殿内,即便是没有光也能看清。 楚歌对着秦墨白认真地总结了今晚的莲藕排骨汤,手快速地比着手势,大意就是,莲藕很好,排骨也很好,下次请继续努力。 秦墨白看着小哑巴再正经不过的神情,愣是扳着一张脸,说道:“日后有没有得吃,都看你表现了。”言罢,把楚歌推出了殿内,关上了殿门。 楚歌无声地叹了口气,飞身回了自己的房间去了,脱掉两只鞋子,把被子拉了拉,就睡下了。 夜半清冷的风迎送着桂花的香气,香气馥郁,突如其来。 秦墨白靠在房门上,修长白皙的手抚摸上了自己的面容,那里有一抹怎么也按捺不下去的笑容。 第二日秦墨白挂着两只黑眼圈就去了太学上课,楚歌见了很是内疚,不过还是不打算悔改。为了那一口吃的,她也是够拼了。 作为一个侍卫兼书童,主子在夫子的课上睡着之后,连累了自己一起出去罚站的情况,对于楚歌来说,还是很罕见的,毕竟秦墨白是个聪慧的好学生,但是今日就遇见了。 在素来以严肃刻板著称的罗太傅见了太子在下面打瞌睡,顿时怒不可遏地叫他出去罚站。 楚歌本来也是半睡半醒之间,被罗太傅这一吼,吓得猛然间惊醒了,悄悄拉了拉秦墨白的袖子。 秦墨白诚诚恳恳地对着罗太傅道了歉,就当着一众皇子皇女的面出去了。 众目睽睽之下,楚歌也跟在他后面出去了。 两人并肩站在门外,秋日的阳光温暖和煦,照在身上暖融融的,楚歌被阳光一晒也觉得困了。 她的肩膀上却陡然多了一股重量,楚歌扭过头去,秦墨白的脑袋就搭在她的肩膀上,两人之间距离很近,她甚至能看到他漆黑的睫毛,绯红的嘴唇,还能听到他轻地像是一片羽毛一样的呼吸。 楚歌往他身旁靠了靠,这样的话,秦墨白就整个人都靠在她身上了,就不会被罗太傅发现了。 秦墨白睫毛颤动着,闻着楚歌身上的气息,淡淡的,像是阳光一样的,带着暖意的,他对自己这样的行为有些不耻,但还是这样做了。 楚歌却因此更加内疚了,她没想到不过是让秦墨白熬夜给她煮个汤,就把他累成这个样子了,还被先生责罚了,自己一定要好好补偿他才行。 此时的楚歌已经完全忘记了闪电的告诫,他们的老大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而她的烂好心,只会让事情的结局走向糟糕的方向。 她所知道的是,她要一直陪在他的身边,直到死亡来临的那一刻,在那之前,无论怎样都好。 而此时,楚歌的脑海里再次出现了机械的电子音,【主人,您的小可爱已上线,主线剧情已开启,请做好捕捉反派精神体的准备。让我们放声呼喊,为了宇宙的和平,为了贯彻爱与真实的邪恶。】 楚歌的目光变成冷漠而凝滞,肢体也变得僵硬了起来,flag还真是不能立。 那一刻,似乎快要到来了。 她心道,秦墨白,你的汤很好喝,我很喜欢,但是这些都不值一个亿的星币。 她垂下了眼眸,静静地注视着靠在她身上的少年的面容,少年的睡颜恬静而无害。谁会想到,他是这个虚拟世界最大的反派? 楚歌有些闷,存了戏弄的心思,对系统说道:“十一乘以十一等于多少?” 系统【erro1!erro2!error3!】 楚歌笑道:“你就不能升个级再回来么,还是一百以内加减乘除?” 系统【主人对系统进行言语攻击,系统已决定在小本本上记下来!】 楚歌无声地笑了笑,只是目光里带着挥之不去的惆怅,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情绪是从何而来? 第5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4) 秦墨白发现,楚歌近来,似乎有些躲着他…… 她从明处转到了暗处,像是一个真正的锦衣卫一样,神龙不见首尾,无影无踪,她不再是他的书童,跟在他身后的小尾巴了。 具体表现为,她不再同他一起吃饭,而是和东宫里的侍卫一起用饭,也不再缠着他开小灶,像是已经不在意他做的那口吃的。 也是这时候,秦墨白才发现,原来自己和楚歌之间最多的联系竟然是一起吃饭,而他对于楚歌最为重要的作用,竟然是一个投喂她的厨子…… 他近来一直忙着漠北使臣来京的事情,住宿安排,觐见的时间安排,事无巨细,所有的事情都要他亲力亲为,整天忙得脚不沾地,因而一直找到没有好的时机能够问她原因。 但他知道,楚歌一直跟在他的身边,也许是某一棵树上,也许是在某一条长廊的后面,也许是某一座宫殿的屋檐上。 被监视着的人总是会对藏在暗处的监视者感到畏惧和害怕,但秦墨白却反倒觉得很安心,只因为那人是楚歌。 这世上有不少人惦记着要取他的性命,好让他这个名不副实的太子早日让位,但楚歌不是…… 她是他的小哑巴,是他的唯一。 自打知道主线开启,秦墨白要被男女主开启男女混合双人虐的时候,楚歌就想着要离他远一些了。 遇到气运加身的男女主还要正面对抗的反派,除了死翘翘衬托男女主爱情的来之不易,就没有别的结局了。 不过楚歌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对不起秦墨白。 自己一直跟着他混吃混喝,现在却一心想着他死,好赶紧完成任务,当真是没良心。幸好等到他回到现实世界后是不会记得还有她这么个小人。 如果说还有什么能为他做的话,也许就是让他死得体面些。 系统在楚歌的脑海里发布了故事主线[事件1:女主角慕容暖暖落水,被男主角秦墨寒英雄救美,却被反派秦墨白领了功劳。] 楚歌蹲在树枝上,听到这主线剧情险些从树上摔了下来,敢情这慕容暖暖是个傻子,连自己救命恩人都能搞错?而且为什么故事刚刚开始就是英雄救美这种烂俗的桥段…… 据她所了解到的,秦墨白可不是会冒领别人功劳的人,当然,也不排除他看上了慕容暖暖,为了虏获美人心,撒了慌。 楚歌心里闷闷的,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生气,又该气谁。 宫宴宴请漠北使臣的当晚,楚歌穿着一身飞鱼服,腰上带着绣春刀,在大殿内杵着,担任着目光一直注视着在席位上不断敬酒的秦墨白。 她就不明白了,秦墨白他这么好的一个家伙,为什么就是个反派? 秦墨白清隽的面容上泛着红晕,白皙清冷的面容顿时变得煜煜生辉起来,目光与楚歌对视,却无声地绽开了一抹璀璨的笑容。 楚歌觉得心变得乱糟糟的,像是雷雨轰鸣的夜晚,无所遁逃。她慌乱地避开眼睛,手紧紧地握住刀柄,假装并没有看到。 酒正酣畅之时,宴席到达了高潮,身姿绰约的舞女们在殿内挥舞着水袖,一颦一笑都惹得人气血直冒。 此时要开始正式议事了,而皇帝却耷拉着眼皮,对着秦墨白挥了挥手,说道:“太子竟既然已经喝醉了,就先回去休息吧。” 一时间各种目光落在他的身上,有幸灾乐祸的,也有怜悯叹息的。 但只有一道是愤怒的。 秦墨白眼中一片清明,自嘲地笑了笑,拱了拱手,说道:“儿臣不胜酒力,就先行退下了,但望不要扫了各位使臣的兴致了。” 言罢,脚步踉跄着往前走,楚歌犹豫了片刻,还是悄悄地退出了殿内,小跑着赶上了秦墨白,把他醉醺醺的身体扶在了自己的身上。 秦墨白偏了偏头,嘴里带着酒气,混着果子的清香,说道:“小哑巴,你现在怎么不躲我了?” 楚歌没理他,跟一个醉酒的人,她可没什么好说的,再者说了,她是哑巴,就算是他问了,她也能不回答。 第6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5) 清冷的月光照拂着两人,楚歌扶着秦墨白沿着宫路往东宫走,秦墨白一路上都很沉默,如果不是他还在走路的话,楚歌会以为,他当真是醉透了。 受伤的猛兽,只会在深夜里独自一人的时候,才会舔舐他的伤口疗伤。 但楚歌有所不知的是,如果没有她送秦墨白的话,今晚,他会路过御花园,还会遇到被陷害落水的女主角,然后就会有他冒领了秦墨寒英雄救美的功劳。 但这一切注定不会发生了…… 一只蝴蝶扇动它的翅膀,远在千里之外的平静大海,掀起波浪,雷电交加。 楚歌扶着秦墨白到床上躺了下来,为他掖好了被子。 秦墨白的眼睛微微张开,漆黑的睫毛颤动着,声音里透着央求,有点可怜:“小满……你别躲着我,好不好……”他拉住了楚歌的手。 漆黑的夜晚,两颗距离很远的星星,星光却交织在了一起,像是它们靠得很近一样。 楚歌的手拉住了秦墨白的手,有些粗鲁地把他的手塞到了被子里。 她很想说,你喝醉了秦墨白。但是她做不到,因为她是个哑巴。 她没有办法回答秦墨白。 她把被子拽了拽,把秦墨白整个人都埋在了被子里面,只露出个脑袋,显得可怜又可爱。 这是她的小惩罚。 他让她心乱的惩罚。 不过命运这种东西,总是爱和人开玩笑,即便你已经避开了一个坑,但还是会迈入下一个坑。 第二日,宫中还是传开了谣言,丞相府的嫡出小姐慕容暖暖在御花园里落水了,被一个男子救了下来。 明面上说是要对救命恩人备上厚礼感谢,但稍有些脑子的人都明白,这礼物是要不得的,要了丞相府的礼物,就得娶那慕容暖暖。 若是男才女貌,家世相当,倒也不枉是一桩美谈,但遇到了这慕容暖暖,京城的世家子弟们倒是避而不及。 那慕容暖暖大字不识,琴棋书画没有一样能拿得出手的,流连青楼赌馆,比京城最纨绔的公子哥还要纨绔,娶了她可不是给自己无形中戴了多少绿帽子。 也亏得只有丞相把她当做是一块宝。 当晚秦墨白提前离席的事情被人宣传了开来,两件事放在了一起,旁人不由得猜测是不是救下慕容暖暖的人,就是秦墨白。 流言止于智者,但是大多数吃瓜群众都是喜欢更加劲爆的八卦。 甚至有人杜撰出了当日是秦墨白如何救了慕容暖暖,两人又是如何地海誓山盟,像是都看他们都亲眼见了当时的情形一样。 当事人秦墨白没有澄清,任由流言传播开来。也许也只有在这种时候,别人才会注意到他这个太子的存在。 如果说流言蜚语的传播,其中没有丞相的一份力,他是不信的,但他也不是那种吃了亏,把气往肚子里咽的人。 不过丞相要以这种手段让他与慕容暖暖扯上关系,未免过于拙劣了。 三日后,在谣言到达顶峰的时候慕容暖暖在梦泽湖和京城的纨绔四少一起游船的时候,又又落了水,不过这一次,救她的人,是男主秦墨寒的一个侍卫。 众目睽睽之下,慕容暖暖被秦墨寒的侍卫给救了,丞相府自然不会对这事加以宣传,但嘴长在百姓的身上,不少人恶意地猜测着,这丞相府的纨绔小姐是不是恨嫁啊?三天两头地落水。 而秦墨白当时就带着斗笠站在湖边,围观着闹剧。 他一手策划的节目,如果他本人不到场,岂不是可惜。 系统通知楚歌主线出现偏差的时候,楚歌正在东厂里面训练,一着不慎被与对打的锦衣卫一拳头打在了腹部,吃痛地倒在了地上。 凌萧站在练武台下面,见状陡然间皱起了眉头,拍了拍手,示意停止战斗。 楚歌的对手走过来把她从地上拽了起来,黑黝黝的面容上带着饱含歉意的笑容“真是对不住了,小满妹妹。” 楚歌摇了摇头,笑着拱了拱手,从练武台上一跃而下。 凌萧走了过来,面容有些严厉,冷硬地说道:“小满,你最近武功倒退了不少。再这样下去,如何保护好你自己,又怎么保护好太子殿下。” 楚歌垂着头,有些羞愧。 自打到东宫之后,别说是进行日常训练,就是让她多走两步路,她都不愿意,日常跟在秦墨白后面混吃混喝。 今日秦墨白出宫去了,嘱咐她不要跟着,她无处可去,就跑到东厂来了,结果就被便宜老爹拉到练武场来练手了。 楚歌揉了揉肚子,那一圈下去,估计肚子上的软肉得青紫一大块了。 凌萧却心疼了起来,伸出手来揉了揉楚歌的头,无奈地叹息道:“小满,疼不疼啊?” 楚歌点了点头。此时不卖惨又是该当何时? 凌萧本来还有几句要教训她的话,此时都没了,把小满从青楼带回来,有五年了,她一直是个沉默的孩子,从前是,现在亦是。 不仅仅是因为小满是个哑巴,也是因为她总是有些寡淡的神情,她的表情很少,笑容很轻很淡。 他好像一直没能明白,这孩子到底在想些什么。 楚歌眨了眨眼睛,看着眉头皱起,发着愣的凌萧。 凌萧问道:“小满…你若是不愿在待在太子身边当侍卫了,就回东厂来。” 楚歌点了点头,心想,自己的便宜爹爹大概是不会罚她了。 但还没来得及高兴,凌萧继续说道:“但是…小满,既然现在你是太子殿下的侍卫,那就得担负起责任来,若是武艺生疏,日后陷入危难之中,又如何脱得了身。从即日起,你就每日早上来东厂来,和那群毛猴子们对打。” 楚歌顿时垮下脸来,但此时凌萧已经下定了决心,就不会再对楚歌的偷懒行为姑息纵容了。 直到夜晚的时候,楚歌才从东厂回到了东宫,拖着一身的伤,大多数是表面的,少有几处是伤地深的。 东宫的门口挂着蓝色莲花的灯笼,在黑暗里透着蓝色的光,看起来有些清冷。 楚歌犹豫了片刻,并不想从正门入,她不想被秦墨白注意到自己受伤了,她想着,也许秦墨白根本就不在意自己受没受伤,要是自己自作多情呢? 楚歌摇了摇头,把脑海里那些芜杂的想法甩了甩,像是这样做,就能把它们甩出脑海一样。 她叹了口气,把自己的下摆系了起来,塞到腰带里,运了一口气,轻轻一跃,跳到了墙上。 楚歌对自己的轻功向来没什么信心,但是这一次,她自诩自己一点声响都没发出来。 但是当她蹲在墙上,准备往下跳的时候,见到了一个她此时最不想看见的人,秦墨白。 月色下他的面容似真似幻,半明半暗,叫楚歌看不清楚。 而后,秦墨白扬起了脸,露出了一抹戏谑的笑容,“小满,你怎么不走门?” 楚歌手里沁出汗来,有些心虚,但这种居高临下的姿势,无疑是让气氛更加尴尬了,楚歌从墙上一跃而下,脚腕咔嚓一声崴了。 楚歌蹲了下来,自己抓着脚腕,又是一扭,站起身来晃了晃脚,脚又好了。 秦墨白眉毛挑起,绯红的嘴唇有些紧张地抿了起来,半跪在地上,抓住了楚歌的脚,把她的鞋子脱了下来。 楚歌有些别扭地晃了晃身形,把手搭在了秦墨白的肩膀上。 月光下,少女的脚纤细洁白,脚趾头透着漂亮而稚嫩的粉红色,像是一个个小贝壳,脚踝上有些青紫,有一块淤血在那。 而搭在那只脚上的少年的手修长而骨节分明,白色的皮肤包裹着指节,透着盈盈的光,像是能看到下面纤细的血管一样,他轻轻地揉着穴位。 秦墨白闷声,像是赌气地说道:“我听说了,你今日去东厂和锦衣卫们对打了一天,你受伤了。” 楚歌没有回答,她沉默着,她知道秦墨白有他自己力量,藏在暗处,跟那股力量相比,其实她不值一提,又无关紧要。 她楚歌感到有些挫败。 秦墨白把楚歌的鞋袜又穿上了,说道:“下次不要受伤了。”说着,从怀里取出了两个药瓶,一个上面贴着外用的纸条,一个贴着内用,放到了楚歌的手上。 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楚歌看了眼手里的两个药瓶,苦笑。 秦墨白,你怎么是这么好的一个家伙…… 第7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6) 楚歌没再躲着秦墨白。 慕容暖暖落水的事情,分明与秦墨白无关,最后的流言还是牵扯到了秦墨白,她就想明白了,剧情主线是躲不过的,即便经过可能会稍有不同,但是最后的结局还是别无二致。 喜鹊报喜,乌鸦报忧。楚歌清早起床,一打开了窗户透气,就看见了树上蹲着一排字的乌鸦,约莫有七八只了,漆黑的羽毛,红红的眼睛,对着楚歌呱呱叫。 此时天还是蒙蒙亮,天边挂着半轮太阳,乌鸦的红眼珠子在这样的情形下,就显得尤为耀眼夺目。 楚歌吞吐了几口气,洗漱完了之后,就去了东厂训练,练了一个时辰之后,就又回了东宫。 这时候秦墨白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准备去太学,楚歌路过主殿门口时,正巧与出门的秦墨白碰了面。 她下意识地抬脚,准备往回走。却被秦墨白叫住了。 他柔声问道:“小满,你先别走,我有话要同你说。”尾音勾起,像一根白色的羽毛,撩动着楚歌。 楚歌摸了摸鼻子,垂下了眼眸,往后退了一步,到了她觉得有安全感的位置。 秦墨白发出了一个闷闷的笑声,说道:“今日皇叔的府里来了一个江湖上出名的神医,我带你去瞧瞧你的嗓子,可好?” 楚歌瞳孔微微收缩,心脏一紧,而后眸光黯淡了下来。 到底为什么哑巴了,她当然是知道的,但是生病的并不是楚歌,而是小满,原来那个叫小满的孩子,心脏千疮百孔,孤单,害怕占领了她的心脏,她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治了…… 所以啊,接管这身体的楚歌,会一直是个哑巴,一直一直。 但看着眼睛里闪烁着星光的秦墨白,楚歌却没有办法拒绝他。 她点了点头。 秦墨白绯色的嘴唇绽开了一抹笑容,说道:“你今日上午不必躲在暗处保护我了,就好好休息吧。下午我向太傅请个假,我带你出宫。” 楚歌很想说:秦墨白,没必要。 秦墨白道:“那么,下午见了,小满。” 楚歌点了点头,目送着秦墨白拎着书匣出了东宫的门。 他的身材颀长而瘦削,身上套着一件白狐裘,看起来有些清冷而疏离,还很干净澄澈。 楚歌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是罪大恶极的反派,她的内心有些动摇,秦墨白现在还什么事情都没做不是么?而且恰恰相反的是,他反倒是一个好人…… 系统的机械音在楚歌脑海里响起[主线二:女主角慕容暖暖拦住发狂的马匹,男主秦墨寒和反派都对她英勇的行为一见倾心,呵,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楚歌所有旖旎的念头都被系统这毫无感情的念白打消了。 这是多么中二的台词啊!呵,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楚歌对系统答道:“能不能好好说话……你再这样的话,我要申请把你恢复出厂设置了。” 系统[嘤嘤嘤,你这样会失去我的,主人。] 楚歌没有理会系统的撒娇,机械声音撒娇,真的很有违和感,就像是八尺壮汉说拿小拳拳砸你胸口一样。 当日下午,楚歌将身上锦衣卫的衣服换了下来,穿了一件偏中性化的黑色衣袍,漆黑的头发用一根柔软的银白色锦带系着。 她坐在主殿的门槛上,双手放在膝上,注视着东宫的大门,等秦墨白回来。 东宫扫撒地面的宫女见状,拿着扫帚偏头看向楚歌,说道:“凌侍卫是要同殿下一起出宫么?” 楚歌笑着点了点头。 宫女也跟着笑了,说道:“凌侍卫笑起来真好看,日后要多笑笑呀。” 楚歌还是点了点头。 短暂的交谈之后,宫女就不再说话,弯着腰继续扫地了。 平日里宫女们很少同她说话,一来东宫的人手少,但事情却不少,她们各司其职,每日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二来,她是个哑巴,同一个哑巴,常人惯来是没有什么话要说的。 中午的时候,秦墨白回来了,楚歌从门槛上站起身来,上前走了几步,接过他手上的书匣,往书房走去。 秦墨白回了主殿,换下身上的蟒袍,穿了一袭胜雪白的锦袍,头上束着玉冠,衬得身上的气质温润极了。 楚歌把书匣里的书在书房放好了之后,就到了东宫门口,两人并肩在宫道上走着。 楚歌手上拿着的并不是锦衣卫标志性的绣春刀,而是一把乌鞘长剑。因为绣春刀实在是太招摇了。 秦墨白对楚歌边走边说道:“此次,我们出宫去的是皇叔的王府,我这位皇室,封号叫定亲王,性格孤傲冷僻,但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你不必怕他,我已同他通了消息,神医亦知道我们要去。” 楚歌点了点头,她算了算,秦墨白的另一个皇叔容亲王今年已经有二十九了,这定亲王怕是年龄也不小了。 慕容暖暖不过是是十之又八,而定亲王秦墨寒,怕是要大她十多岁了。 楚歌抽了抽鼻子,感到有些惊讶。在这个虚拟世界里待了几年,她也对这里的风俗习惯了解了一些,他们这样的年龄跨度,别说是成婚,就是谈恋爱都困难。 秦墨白带着楚歌出了宫。 宫外的集市繁忙热闹,人来人往。 秦墨白的外貌无疑是出众的,加之衣着华贵,气质卓越,一时间吸引了不少来往之人的目光,主要是女人,便有了不少了香囊,荷包“不慎”掉在了秦墨白的面前。 楚歌觉得捡起来也不是,不捡起来也不是。女儿家的心意是践踏不得的,但是要是接受了,无疑是给秦墨白,也是给她找麻烦。 楚歌最怕的,就是麻烦。 不远处传来咕噜噜的车轮声,马匹拖着辆摇摇晃晃的马车在路上行驶着。 突然间那马红了眼,发了狂,在路上疾驰了起来,车夫一时间慌乱了起来,使劲地勒马缰,一双手都勒出血来,还是没能遏制了马的疯狂行动。 路上还站着一个约莫五岁大的孩子,他已经被吓得愣在了原地,手里握着的小风车还在传。 楚歌知道,女主角该出来了。 但那马车距离那孩子就差着十米了… 秦墨白喊道:“小满!” 楚歌顿时会意。 她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死在她的面前。她不能确定,慕容暖暖会不会出现,救下的,又是不是这个孩子。 手里的剑把连着剑鞘,带着一股浓厚的内力往着那马匹的脑袋打了过去,接着便飞身上前,把那孩子的衣领拽着,飞身往斜着往右后方掠去。 那疯马的脑袋被楚歌的剑贯穿,血花四溅,挣扎了几下就倒在了地上,喘着粗气,而周围的人却欢呼了起来。 楚歌拍了拍还在傻着眼的孩子,自己往着那死马走去,那剑上都是血,她有些不想要了,但还是把那剑拔了出来。 秦墨白走到了楚歌的旁边,从怀里取了一块白色帕子,递给了楚歌。 楚歌就拿着那帕子擦着自己的剑鞘。 两人并肩往前走着,像是刚刚的事情,于他们而言,是一件于他们而言无关紧要的事情罢了。 楚歌环顾了四周。慕容暖暖并没有出现,秦墨寒亦不在,她有些疑惑,还有些庆幸,自己刚刚还是行动了。 不过作为一个炮灰,不会有男主角为她这英勇行为一见倾心,而反派……楚歌看了一眼秦墨白好看的侧颜,果断地摇了摇头。 救人的命令是秦墨白下达的,确切地说,救了那孩子的,并不是她,而是秦墨白。 此时的慕容暖暖正在酒楼里吃酒,对着她的朋友们笑言道:“我就是喜欢秦墨寒。” “秦墨寒有什么好的,孤僻冷傲,不苟言笑,年龄还大。难道你看上人家那个亲王妃的位置了?”她的纨绔朋友说道。 慕容暖暖说道:“我就是喜欢他。喜欢秦墨寒这个人,他就是个贩夫走卒,我都喜欢他。” 秦墨寒此时就站在慕容暖暖的身后,她的纨绔朋友已经吓得不敢说话了。 秦墨寒皱起了眉,他是个男人,是个正常的男人,听到一个漂亮的女人说喜欢他,内心难免会动摇。 更何况,她是第一个说 第8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7) 秦墨白和楚歌一同来到了定王府,由管家将他们带到了府邸里的一个庭院中,神医就在那里等着他们。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这位神医并不是两鬓斑白的老人,而是一个头发乌黑的少年。 少年的眉眼轻挑,带着若有若无的邪气,五官精致而漂亮,可是那一双琉璃色的眼睛,却是再澄澈不过了,像是天山上的皑皑白雪,叫人生不出轻视的念头。 他的手上捏着一根细长的银针,与他中指一般的长度,在阳光下反射着冷光,少年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楚歌,像是看到了猎物一样。 楚歌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秦墨白的脚步向前,拱了拱手,温声说道:“阁下就是神医了吧,今日前来,乃是为了我这朋友,她自幼就是个哑巴人,不能说话,特前来向阁下求个治愈之法。” 少年闻言将手上的那银针又塞到了自己的袖子上。 楚歌有些吃惊,直到这时候,她才注意到,原来少年衣服袖口上的并不是银边,而是塞了一圈子的银针。 少年伸出手拍了拍桌子,说道:“病人过来坐。” 楚歌看了眼秦墨白,从他的的微笑中得到了一些宽慰,大步走了过去,干脆地坐了下来。 少年站起身,伸出手来,凑上来摸了摸楚歌的脖子,不知道是不是楚歌的错觉,少年的手在她脖子上的动脉停留了一会儿,力气稍大,像是想拧断一样,然而他的目光却是十分平静,看不出半点心虚。 良久后,楚歌的脖子被少年松开,少年从袖子里面抽出了一根尾指般长短的银针,刺入了楚歌的脖子。 银针没入皮肤的地方,有些痒痒的,楚歌按捺住想要伸手挠的冲动,却又咳嗽连起来,“咳咳咳……咳咳咳……咳。” 秦墨白的眼睛陡然间亮了起来,惊喜地靠近了楚歌,对少年问道:“神医,小满她是不是嗓子还能说话…还能治好了?”此时话里多了两分真正的尊敬。 少年没有回答,只是平静地说道:“我叫叶无踪。” 秦墨白会意,心中有些惊讶,神医都是有怪脾气的,他自然是不会在有求于他的情况下惹恼他,说道:“叶公子。” 叶无踪点了点头,把楚歌脖子上那根银针取了下来,放到了桌子上的一个白瓷瓶子中,里面盛放着带着一股子药味的酒,闻起来又香又苦。 叶无踪说道:“我救不了她。能救她的别有其人。” 秦墨白问道:“是谁?” 叶无踪目光落在楚歌身上,楚歌也看着他,四下一片寂静,有两个人正在等着他的答案,而叶无踪却并不想回答。 叶无踪接着说道:“一百人中死去了八十一人,还有多少人?” 秦墨白有些意外,目光闪动,笑了笑,说道:“叶公子想要什么样的答案?” 楚歌有些懵,一百减去八十一,剩下了的,不就是十九么?这两人的算术怎么学的? 叶无踪说道:“她的嗓子,用八十一条人命换。这件事对你们二人来说,并不是难事。”他的语气平静,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楚歌苦笑,嗤了一声,她只当自己是眼瞎,怎么一开始见了这少年,会觉得这少年目光澄澈,不是大邪大恶之人。 她摇了摇头,拒绝了这个要求。从怀里取出了一锭足两的银子,上前拉住了秦墨白的袖子。 不过是当个哑巴罢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她还有眼睛,还有手足,还有一身武艺,她有的东西,已经够多了。 而且,她也相信,秦墨白定然也是这样想的。拿旁人的命换自己的声音,这并不是一件磊落的事情。 然而,秦墨白的身体却动也不动,目光并不看向楚歌,对着叶无踪说道:“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楚歌不可置信地望着秦墨白,只觉得面前这个和煦地说着话的青年,无比的陌生,她松开了握着秦墨白衣角的手。 秦墨白垂下了头,看向了楚歌,他依旧笑着,只是这笑容又冰又冷,让楚歌有些不寒而栗,“小满,我会找到八十一个人,让你能够说话的,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一个好人蒙冤,死掉的,都会只是罪大恶极的人。” 楚歌并不相信这样的说辞,到底谁有罪,又是如何判定罪行,谁又是罪大恶极……是不是最后八十个人,缺一个的时候,拉一个无辜人来垫背。 楚歌有些厌恶地看向了叶无踪,作为一个神医,他本该救死扶伤,却反倒现在要治病人却杀人。 她摇了摇头,摸了摸自己的喉咙,摆了摆手,她不治了。 没有人比她自己更加清楚,她的嗓子不能说话是心病,叶无踪就算是再怎么厉害,也治不了心病。 即便叶无踪刚刚真的用银针让她咳嗽出声音来,也并不代表,他能够治她的失语症。 秦墨白修长的手搭在楚歌的头发上,轻轻地摸了摸,他轻声说道:“小满,不用担心,我会处理好所有的事情的。” 楚歌的手却顿时成了爪,拽住了秦墨白的手,有些用力地将他的手甩开,眸子里透着怒气。 她知道,秦墨白此时是认真的,疯狂的,不可理喻的。 叶无踪却突然间笑了起来,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其好笑的事情,本来邪气的眉眼因为这笑容变得美不胜收,眼角的一颗泪痣随着他的笑动了动,看起来魅惑极了。 过了半晌,他说道:“哦?你们这样的两个人,竟然会是朋友,这世间真是无奇不有。” 楚歌皱了皱眉,不明白这叶无踪到底在想些什么。 秦墨白的嘴角还带着笑容,看起来波澜不惊。 叶无踪不再笑了,望着楚歌,说道:“你是知道的,能够治好你的,只有你自己。而这个傻子,却当了真,要为你去杀人呢。”这话里带着嘲弄。 楚歌想揍叶无踪一顿,不过得罪一个神医,无疑会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她打消了这个念头,拉起了秦墨白的手,两人的手交握着,隔着一层秦墨白的锦袍料子。 秦墨白笑道:“小满,我吓着你了么?你是不是现在觉得,我是个可怕的人?” 楚歌皱起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她觉得自己好像从来都不曾认识过秦墨白,但是又想起来当年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他那成竹在胸,一切尽在掌握之中,还带着些戏谑的笑容,便又觉得,他好像本就是这样的。 叶无踪独自一人坐在庭院的树下,他手里射出了一根银针,不过是瞬息之间,一只漂亮的灰毛雀儿从树枝上落了下来。 他的手指戳了戳还在喘气的雀儿,取下了它脖子上的银针,他伸出手一拽,拧断了雀儿的一只翅膀,神情冷漠地拿起了白布条给鸟儿包扎。 他知道,这鸟儿在病好后,讲再也忘不掉他,甚至还会喜欢上他,离不开他。 这是他的乐趣所在。 但出乎他的意料的是,那雀儿的身上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扑腾着剩下的那一只完好无缺的翅膀飞向了天空。 他有些恼了,喃喃自语道:“真是只不听话的坏鸟。”漂亮的琉璃色眼珠子里面没有任何情绪,不喜不怒,不恼不忧。 虽然刚刚才分开,但此时他已经开始想念楚歌和秦墨白了,他们可比那只雀儿有意思多了。 第9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8) 在叶无踪说能治楚歌的嗓子的只有她自己的之后,秦墨白就再也没在楚歌的面前提起过这件事。 两人都默契地没再提起那个荒谬的交易,但他们都知道,他们之间出现了一层隔阂,薄如蝉翼,却又坚若磐石。 戳不透,看不穿,讲不明。 日子本可以就这样平静而缓慢地继续下去,楚歌练她的武功,秦墨白学他的策论。 如果不是秦墨白已经到了参与朝议的年纪的话,这一切本可以继续下去的。 所有人都是明白的,秦墨白的太子之位不过是个摆设,皇帝对于秦墨白也从不曾予以重视过,甚至还不止一次地在重要场合表现出对他的冷淡和疏离。 也许,他最大的作用,就是让大部分人的注意力和恶意集中在他的身上,一个没有母族扶持的太子,一个没有任何助力的太子,一个不受重视的太子…… 不就是用来被那些真正参与夺嫡之争的皇子们拉下来,狠狠踩在脚底下的人么? 一道圣旨传达了下来,太子秦墨白去江北一带巡视,体验民生,督察百官。 而江北,是定亲王秦墨寒的地方,被秦墨寒管得像是铁桶一样牢固,皇帝无疑是要秦墨白抓住秦墨寒的把柄,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最后的结局,要么是他无功而返,要么是他死在江北的境内。 这是权利的博弈,尽管秦墨寒作为他的皇叔,与他的关系甚至有些缓和,但面对皇帝的挑衅,只会打他这只出头鸟。 秦墨白接了圣旨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楚歌回东厂去。 无论哪里都好,只要不跟着他。 秦墨白说道:“小满,你暂时先回东厂吧,我接了圣旨,要去江北巡视了,很快就回京城的。”说着,伸出了白皙修长的手,拂过了楚歌的耳边,取下了她头发上的一片雪白色的碎花。 楚歌愣了愣,她待在秦墨白已经有四年了,她原以为,她会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楚歌点了点头,流畅地打了个手势,我在京城等你。 她心想,系统既然没有发布消息,那一定是此时没有什么重要的主线剧情,依照秦墨白的心机谋算,应该是可以安全回来的。 秦墨白顿了顿,眉眼一弯,露出了一个和煦如阳光般的笑容。 秦墨白走的那日,带着一百多个羽林卫,都是宫里的精英,楚歌未去城门口送,知道人员配置后,心中却宽慰了不少。 而后,楚歌就跟着锦衣卫们过上了偷听各个大小官员墙角,验尸体,抓犯人,施酷刑的流程。 日子久了,楚歌甚至连这些官员家里边有几房小妾,有几个儿女,是哪个皇子派的,都知道地一清二楚。 东厂锦衣卫,就是皇帝放在皇宫外的眼睛,帮他监视着所有的官员。 东厂的诏狱里有一百二十一套刑罚,楚歌从第一次见到时恶心地一天没吃下饭,到现如今的面无表情地把烙铁往犯人的下半身烫… 真是…要么在沉默里变态,要么在变态里变得更加变态。 楚歌原以为,自己是个好人的,但是面对这些死有余辜的家伙,她好像真没有任何的同情心,施刑的时候,也格外地没有负罪感。 她好像,变得和这些犯人有点像了…像个心狠手辣的恶人,却又觉得这才是真正的自己。 那个夜晚,楚歌刚刚拷问完了一个贪污了一万两本用来造桥修路的工部侍郎,他不过是工部尚书推出来的替罪羊,但上面决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刑架上的人面目全非,浑身上下血肉翻滚,肚子上开着一个大洞,白色的油脂皮层下是又黑又红的肉,看起来恶心又可怖。 楚歌取下了手上血淋淋的皮手套,在一旁的铜盆里面用热酒水细细地洗干净了手,又拿了帕子擦干净了手指,脑海里有一页景象一闪而过…… 她手里拿着半人高的核裂变武器,浴血站在尸山血海之中,脚下残骸遍地,宇宙一片漆黑,寂静无声。 一个圆脸的锦衣卫同伴走了进来,对着发愣的楚歌说道:“小满妹妹,你也拷问了一天了,估计这老家伙也没什么知道的了,不如咱们一起去吃饭吧。” 这个圆脸的锦衣卫,名叫苏世,就是楚歌刚来东厂的时候,遇到的那个人。 苏世是个脾气很好的,笑起来总是很和善的人,这样的人,在东厂还是独一份,凌萧说他这叫乐天派,无论什么地方都能混着活。 楚歌深以为然,她点了点头,将桌上的一沓子审问的文稿递给了苏世。 苏世大略地翻了翻,啧啧称奇道:“这事情还牵连了不少人呢,看来掩盖下去要花不少功夫呢。” 两人一同出了诏狱,审问是从半夜开始的,而现在外面却是正午,刺目的阳光拉长了楚歌的影子,她眯了眯眼睛。 此时脑海里却响起了系统的机械音[主线剧情意外推进:反派秦墨白被男主秦墨寒囚禁,不日后死于牢狱之灾,请提前准备回收反派精神体。] 楚歌顿时蒙掉了,脑袋里像是被一层水汽笼罩着,怎么会……这样? 她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诏狱,她有些害怕了起来,是否秦墨白也会遭受这样的酷刑,一想起来,她好像心脏也跟着细细密密地疼了起来。 秦墨寒当真是够狠的,那可是他的侄子,亏得他下得了狠手…… 楚歌设想过秦墨白的死法,作为一个反派,必定是不太光彩的,也不太舒服的死法,但是,他还什么都没做过,凭什么,他就要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在一个阴暗的地方。 是不是……他在离开京城的时候,就预料到了这事情,所以要让她回东厂? 楚歌嗓子卡出了一口血来,喷洒在地上,口腔里弥漫着血腥味,踉跄着脚步往前走。 苏世连忙问道:“小满妹妹,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寻太医来。” 楚歌摇了摇头,头也不回地继续走,往自己的房间去,收拾东西,她要去江北。 不过不是为了给秦墨白收尸,而是要去救他。 他本不该死的……去特么的什么狗屁任务。 她不想秦墨白死…… 仅此而已。 她也想他好好地活着,慢慢地老去… 第10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0) 人算不如天算,还没等到三人骑着那一匹可怜兮兮的马到下一个州郡,天地间下起了雪。 白雪纷纷而下,弥漫在天地之间,目之所及,漫山遍野,满天遍地都是柔软如柳絮一般的雪。 三人寻了一个猎户的人家,给了五两银子,暂且安置一夜,等到雪停了再赶路。 猎户家人口简单,一共就只有三口人,猎户,他的妻子,他的五岁大的小儿子。 为了照料他们这些贵客,他们特地将家中的腊肉用宽油爆炒了,蒸了一笼子的白面馒头。 这一餐饭宾主尽欢。 晚上楚歌同慕容暖暖一起睡在床上,叶无踪在地上打地铺。 蜡烛只有小半截,燃烧完的时候,房间陡然间暗了下来,三人俱是未睡,听着风雪声。 屋顶咯吱作响,晃悠悠的,像是喝醉了酒一般,不时地传来瓦片跌落到地上的碎裂声音,这屋子随时都有可能会坍塌了一样。 慕容暖暖往楚歌身上靠了靠,女子的馨香扑面而来,柔软的身体蹭着楚歌的手臂。 黑暗里,楚歌的脸红了红。 慕容暖暖悄咪咪地说道:“嗳嗳,凌侍卫,你觉得叶无踪长得怎么样?”狡猾的神情,像是一只眯眼睛的花狐狸。 她的声音虽小,然而对于习武之人来说,稍加注意,便能听个一清二楚。 闻言,楚歌有些疑惑地睁开眼睛,看向了慕容暖暖,少女的眼睛在黑暗里滴溜溜地转着,在打算着什么鬼主意。 叶无踪的眼睛也睁了开来,他背对着两个姑娘,他的目光澄澈空洞。 他是知道自己长得美的,又或者按照江湖人的说法,他长着一张男人会骂小白脸,女人看了觉得自己在勾引她们的脸。 楚歌点了点头,平心而论,确实长得好看,要不然他也不会在江湖上排美男子第三位。 慕容暖暖窃窃地笑了,说道:“月黑风高夜,咱们不如做些有趣的事情。” 楚歌疑惑,下意识地觉得,这慕容暖暖想的一定不是什么好事,而且,现在还有拉着她一起下水的念头,楚歌转过身去,背对着慕容暖暖。 慕容暖暖拉了拉楚歌的手臂,直起身子来,嘴唇附在楚歌耳边,小声说道:“不如,今晚,咱们把他轮*了吧。” 楚歌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顿时几乎抑制不住要跳下床逃跑。 而叶无踪的脸色此时也僵硬的可怕,他倒是没想到,他一个如花似玉的男孩子,出门在外竟然是这样危险。 黑暗里有一双红色的竖瞳正窥伺着三个人类,它吐着细长的舌头,发出几不可闻的声音。 就在它从衣柜的顶上一跃而入的那一刻,尖锐的牙齿朝着慕容暖暖的脖子上咬过来,与此同时,楚歌拔剑出鞘。 剑光明亮,剑在黑暗里印照出楚歌冷漠果决的神情,还有一条黑蛇的三角形的脑袋。 剑擦着慕容暖暖的脸过去,落在了她的肩膀上方,房间里顿时弥漫开了一股子腥臭的气息。 慕容暖暖此时已经开始嘶吼道:“啊,我死了我死了,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有这样污秽邪恶的念头了,锦衣卫大人饶命啊!” 楚歌却咧开嘴笑了,觉得慕容暖暖怕成了这样,着实有些可怜,宽慰地拍了拍慕容暖暖的肩膀。 又指了指被褥上那个三角形的蛇头,慕容暖暖眯着眼睛,勉强辨认出来是个什么东西,尖锐地喊道:“蛇啊!我的亲娘啊!” 叶无踪也闻声起了身,从随身带的包裹里取了一只蜡烛,将其点亮,房间陡然间明亮了起来。 慕容暖暖这时才看清了刚刚楚歌斩杀了的东西,是一条三角头的黑蛇。 此时这蛇已经脑袋和身子分了家,它的身子被剑气甩开到了地上,还在微微甩动着,而脑袋此时还在被褥上。 慕容暖暖连滚带爬地下了床,而楚歌也跟着下床。 叶无踪皱着眉,说道:“这么冷的天气,蛇都去冬眠了,这是哪里来的毒蛇?” 烛光摇曳,三人心里都有了同一个猜测。 慕容暖暖神情有些怅然,喃喃自语道:“真是贪婪的人,五两银子,还是给多了。” 叶无踪嘴角勾起,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夜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说着袖子里抖出了两根细长银针,又说道:“凌侍卫可要同去。” 楚歌的手撑住脑袋,她有些心累,这个叶无踪怎么动不动就想着杀人,要是这事情有什么隐情,他们岂不是反倒害了帮助他们的人了? 她摇了摇头,打了个手势,“明天去问问那对夫妻,这蛇的事情,现在先睡会觉。” 这二人并不像是秦墨白一般,能够清楚地明白她手势的意思,楚歌差点手都抽筋了,这两人才懂了她的意思。 慕容暖暖也是心大,点了点头,说道:“就是就是,先别管那什么蛇了,咱们还得赶路呢,先睡一觉,我快要困死了。” 说着,还极为贴心地拿了帕子,顺手给楚歌的剑擦干净了。 此时的慕容暖暖十分淡定,像是刚刚哭嚎着不要杀她的人,并不是她一样。 那条首尾分离的蛇被叶无踪用巴掌大的小银刀给剖肠解腹了,蛇皮剥了下来,蛇胆也挖了。 慕容暖暖打了个呵欠,说道:“叶无踪,你就不能明日再捯饬么,这一股子血腥味,还让不让人睡觉啦?” 叶无踪专心地拿着他的银刀,神情十分庄重严肃,像是再对待什么极为重要的事情一样。 楚歌觉得自己盯着叶无踪的动作看久了,竟然觉得,还挺有美感的。 叶无踪笑了笑,说道:“不让我杀人,现在,连条死了的蛇都要管了?”他的眼睛隐隐约约发红,这条死蛇,无疑勾起了他对鲜血的渴望。 说着,他若有所思地拿着银刀的刀尖比对着慕容暖暖的脸,说道:“听说,你想轮*我?” 他的话语气淡淡的,没有半点龃龉的心思,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慕容暖暖却被叶无踪吓得躲在了楚歌的身后,干笑着道:“呵呵,呵呵,我瞎说的,叶大侠,叶大哥,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就是瞎说的啊,我哪里有那个贼胆啊。” 楚歌目光里带着笑意,她倒是不曾想到,这京城一大纨绔,丞相府嫡长女慕容暖暖,竟然是个怂货,见风使舵,舌灿莲花的本事,当真是一绝。 叶无踪银刀指过来的时候,楚歌伸出右臂,挡住了慕容暖暖的身形,作出保护的姿态。 慕容暖暖有了靠山自然也就不怕了,逞强道:“小叶子,看见没?姐可是有凌侍卫当靠山的女人,你可别惹了姐不高兴了。” 楚歌默默地放下了手臂,慕容暖暖嘴太欠了,分分钟再给她拉仇恨值。 楚歌回了床上,将床上另一条干净的薄被扯了过来,和着衣躺下来。 慕容暖暖也跟着爬了上来。 叶无踪在解剖完了那条蛇后,用特殊的小袋子装好,就回了他的地铺。 橘黄的烛光摇曳,三人都再也没睡着,只是闭目养神着。 好在,他们三人,都是对血腥味,再熟悉不过的人了…… 第11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9) 阳光穿过绮色的窗户,光影里有细碎的灰尘在飞。 楚歌收拾包裹的动作慢了下来,像是刚刚那个手忙脚乱要冲出京城,恨不得快马加鞭赶到江北的人并不是她一样。 她的神情平静而淡漠,菱形的嘴唇抿了抿,看起来有些严肃。 她变得有些疑惑了起来,刚刚自己身体里那股为了秦墨白不顾一切的冲动是从何而来? 系统机械的声音回荡在楚歌的脑海里,[检测到主人的精神波动已经恢复正常状态,经过程序运行测算的结果,判断主人需要重新明确任务要求。] 楚歌垂下眼眸,手指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袖口,回复系统道:“我不需要重新明确,我很清楚。” 系统却打了一连串的省略号。 [……] 系统并不相信楚歌的说辞,但作为一个智能化的系统,它并不会戳穿人类别扭的谎言。 楚歌弯下腰,继续开始收拾衣服,准备离京,告诉自己,此行并不是为了去救秦墨白,而是为了去见证他的死亡,回收他的精神体。 她之所以来到这虚拟世界,为的不就是一个亿的星币么? 如果精神体能够捕捉成功的话,她也就能够跟着回到现实世界之中了。 到时候,她还是那个星际通缉犯,而秦墨白还是星际佣兵团的老大。 他不再是什么劳什子太子,她也不再是他的锦衣卫。 那样也没有什么不好之处,挺好的。 楚歌背着一个包裹,手里握着乌鞘长剑,身上穿着一身黑色的锦袍,头发束成男子的样式,出了房间,往着东厂大门走去。 此时大多数锦衣卫都在外面出任务,少数几个得了闲的锦衣卫见状都凑了过来,问道:“小满妹妹这是要出远门么?” 楚歌点了点头。 “是要去江北么?” 楚歌顿了顿,点了点头,皱着眉看着挡在她面前的锦衣卫们,他们的演技实在有些拙劣,楚歌察觉到了一丝不同寻常地意味。 脑海里灵光一闪,手上打了手势,“你们是不是知道秦墨白的事情?” 几人面色讪讪地,纷纷说道:“小满妹妹,我们不是有意要瞒着你的,都是凌大人叫的……” “对啊对啊,现在江北都在定亲王的掌控里,你要是跟着去了,可不得……” “大人也是担心你的安危……” “呸呸呸,小满妹妹,太子殿下估计着也是知道那里的情形的,你就别去了,你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白过去送了性命……” 众口纷纷,劝着楚歌不要犯傻,好一个独善其身…… 楚歌这才明白,自己就是个傻子……所有人都瞒着她,无论是身边的朋友们,还是系统。 无人在乎那个叫秦墨白的人能不能活下来,其中也包括系统,也包括她…… 死了一个无权无势的太子,早些给别的皇子腾位置,皇帝应该是高兴的,而她也能完成任务,离开这个虚拟世界了,当真是皆大欢喜……当真…… 苏世站在楚歌的身后,对着挡在楚歌面前的同伴们说道:“没用的,让小满妹妹去吧。”圆乎乎的,带着些稚气的娃娃脸上带着认真的神情。 众人犹豫了片刻,看着楚歌脸上阴暗不定的神情,像是暴风雨前乌云密布的天空,还是让了开来。 楚歌头也不回地就出了东厂的门,她拿着锦衣卫的令牌一路通行,出了皇宫。 在集市上花重金买了一匹马,就沿着官道上疾驰而去了。 楚歌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她这是去给秦墨白收尸的,不是去救人的,千万不能冲动误事了。 系统的屏幕监控着上上下下起伏不定的情感波动,在数据库里默默地给人类的定义写入了一条新的注释:口是心非的生物。 楚歌刚刚出了京城的辖区范围,就在马路上遇到了两个本不该遇见的人。 泥路上如同横尸一般地躺着两个人,一男一女,这两人楚歌都是认识的,一个是纨绔的女主慕容暖暖,另一个则是那个丧心病狂的神医叶无踪。 楚歌心一横,用力地抽了抽马屁股,马蹄高高扬起,从两人身体上跃了过去。 慕容暖暖跳了起来,显然没有想到楚歌竟然会架着马从她身上跃了过去,喊道:“别走啊,凌侍卫,等等我们啊。” 叶无踪不紧不慢地跟着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邪气的面容上带着笑意,说道:“我说你这法子不行吧,还是得看我的。” 说着,叶无踪袖子一抖,一根细长的银针落到了他的手里,指尖一点,那银针就以快似闪电的速度刺入了还在疾驰的马身上的大穴。 那马遭受了这样的疼痛,陡然间蹄子跪倒在地,楚歌足尖轻点,安稳地落在地上。 楚歌目光幽深地落在了马屁股上的那根银针,望向了不远处的站着的两人,站着不动。 她不知道,这两位,要整什么幺蛾子? 慕容暖暖赞许地拍了拍叶无踪的肩膀,说道:“可真有你的啊神医。” 叶无踪不着痕迹地伸出手掸了掸自己的肩膀,像是掸掉了灰尘,他的语气平静无波,“我们快过去吧。” 系统的机械音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副线剧情开启:带女主慕容暖暖去找男主秦墨寒。] 楚歌眉头皱了起来,她有句脏话想骂女主还有系统,但是有辱斯文,还是算了。 慕容暖暖小跑了过来,秀美的面容上带着红晕,笑着说道:“凌侍卫是不是要去江北呀,带我和叶无踪一起去呗,只有有锦衣卫的令牌,才能没有凭证就进入其他州府,您就行行好吧。” 此时叶无踪才刚刚走过来,步履从容,像是刚刚傻乎乎躺在地面上拦人的家伙并不是他一样。 楚歌指了指那一匹倒地的马,又指了指三人,意思不言而喻,带不了,拜拜了您。 而叶无踪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有了一根银针,笑容和蔼可亲,说道:“放心,我这一针下去,起码能让这马亢奋地跑一天,等到到了下一个郡,再换马也不迟。” 楚歌看了一那匹可怜的马,很想问一句,你要不要先问问马同不同意,不过她是个哑巴,自然是无话可说。 三人挤在同一匹马上,楚歌坐在最前面,中间坐着慕容暖暖,后面坐着叶无踪。 不得不说,叶无踪作为一个神医,还真是挺神的,现在这马上带着三个人,还能撒着蹄子跑得很欢快…… 慕容暖暖是个活泼的性子,天南海北的八卦事情她都知道些,一路上倒也不沉闷。 就连江湖上的那些美女美男,她能从排行榜上的第一位说到第一百位,而更出乎楚歌意料的事情是,叶无踪竟然能排到第三。 而叶无踪最出名的,并不是神医的身份,而是他那一手三十六处大穴位,七十二处小的穴位,杀人不见血的银针杀人术,任何一个人站在他面前,都有一百零八处的破绽。 第12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1) 第二日清晨,大雪已停。 叶无踪手里用帕子捏着那块稀巴烂的毒蛇残骸,楚歌手里握着剑把,慕容暖暖嘴里叼着冷梆梆的糕点。 三人与着那对猎户夫妇对峙,他们起先还并不承认,他们谋财害命的事情,叶无踪说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自己不怕死,也得考虑一下你们的孩子。” 慕容暖暖闻言拍了拍楚歌的肩膀,霸气侧漏地说道:“凌侍卫,你们东厂是怎么处理这种刁民的?” 楚歌是个哑巴,此时比划手势怎么施行酷刑显然是一件有些杀威风,于是楚歌默默地拔出了刀,一刀披在了木桌上。 桌子应声而断,切口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然而东厂这两个字带来的冲击,显然比这一刀更加令人害怕。 传闻中,他们是皇帝的走狗,没有人性的杀人武器,杀人如麻,最爱用各种手段折磨罪人。 猎户身后的孩子从未见过这般气势,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声音里带着哭腔:“娘,我怕!” 他不知道自己的爹娘都做了什么,使得昨日还和颜悦色的哥哥姐姐们今日就对他们刀剑相向。 孩子就是父母的软肋,这对猎户夫妇拉着孩子跪了下来,哀求地说道:“求求各位贵人放过我们一家吧,我们认罪,是我们见钱眼开,一时间鬼迷了心窍。” “这银两都还给各位贵人……” 说着,那妇人从怀里掏出了五两银子,她的手都在抖,这五两银子,都够他们一家人一年的开销了。 慕容暖暖上前取回了银子,往地上呸了呸,明艳的面容上满是厌恶,说道:“呵,下次再做这种杀人越货的事情,姑奶奶一定要你们一家子去牢里面蹲蹲。” 叶无踪挑了挑眉,他明白,慕容暖暖也就是口舌之快,虽然是有些粗鄙了,不过倒是挺符合他的想法的。 楚歌将剑收入剑鞘,挥了挥手,示意该走了。 叶无踪对慕容暖暖说道:“走了小姑奶奶,再不走,等着人家放蛇咬你呢?” 慕容暖暖面色陡然间变了变,紧张地拽住了楚歌的手臂,显然是怕了。 三人也没吃早饭,饥肠辘辘地骑在马上,肚子接二连三地咕咕叫着,甚是凄凉。 到达上谷郡的时候,已经是日中了,慕容暖暖财大气粗地拉着楚歌和叶无踪直奔最好的酒楼。 而那匹透支了体力的倒霉马被楚歌低价卖了,接下来的路程更加难行,他们需要更好的马匹。 慕容暖暖点了一桌子最贵最好的饭菜,上菜了之后,三人也不顾及什么风度了,风卷残云般地席卷了整个桌子,直到吃得肚子鼓得圆圆的,这才作罢。 三人去了集市买马,慕容暖暖财大气粗,眼睛也不眨地付了三百两银子,买了三匹草原马。 又买了一些点心,打火石,蜡烛等物什,出门在外,这些都得备齐了。 他们并未在上谷郡停留多久,东西备齐了之后,就沿着官道,快马加鞭地往着江北赶去。 越是靠近江北,他们之间就越是沉默,连最爱讲八卦的慕容暖暖都变得头仰望天空四十五度角惆怅了。 他们三人各怀目的,心却又彼此都对对方此行的目的心知肚明。 楚歌是为了救她的主子秦墨白,虽然她目前还在自己骗自己,自己是去给他收尸的。 而慕容暖暖的目的则是更加艰难,她要俘获定亲王的那株高岭之花的芳心。 虽然在叶无踪看来,这就是痴心妄想,因为定亲王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心,不过不到黄河心不死,喜欢这种事情就是你情我愿的,慕容暖暖既然喜欢秦墨寒,那一切不可理喻的行为都有了理由。 叶无踪,他所要的,不过是一种乐趣,他纯粹是闲地发慌,想找乐子。 他乐意看着素来冷心冷情的老男人秦墨寒被小丫头调戏,那景象,一定很有趣。 他也想要弄清楚,楚歌和秦墨白,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家伙,到底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一个愿意为了她手染杀戮,一个不辞千里而来,深入虎穴要救他性命。 他突然觉得,人还是活得久些好,活得越久,就能遇到许多有意思的人,还能遇到许多有意思的事情。 正中午的时候,三人在一条河边停下来休整,即便是人能扛得住,但马也得河水吃草。 叶无踪问慕容暖暖,“你想要怎么让秦墨寒喜欢你?” 慕容暖暖认真地掰扯着手指,神情严肃地说道:“先睡了他,日久生情,本姑娘长得这么美,没有人能抵挡我的魅力。” 楚歌眼角抽了抽,默默点了点头,好一个日久生情,果然是简单粗暴。 不过慕容暖暖也的确有这样的资本,明眸皓齿,身姿婀娜丰满,即便是她一个女人看久了也想要擦擦鼻血。 叶无踪闻言顿了顿,而后从怀里取了一包合欢散,递给了慕容暖暖,说道:“那就助你马到成功了,若是失败了,到时候,切莫说这药是我给你的。” 慕容暖暖接过了药包,塞到怀里,说道:“兄弟你放心,我这人靠谱。不过你这药效果好不好啊。” 叶无踪摆了摆手,说道:“这一包的分量能药倒二十头牛,五十个成年人,你看着办吧。” 慕容暖暖庄重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膛,说道:“叶公子,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叶无踪抱了抱拳,“慕容姑娘客气客气。” 这是楚歌这一路上第一次见到两人互称公子姑娘……她在心里默默给秦墨寒点了蜡。 奔波一路突然停了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譬如此时楚歌吃着干冷的面饼,就想起来了秦墨白特制的,暖融融香喷喷的莲藕排骨汤。 三人继续赶了两天的路,俱是脏兮兮的模样,看起来就和三个臭乞丐差不多。 锦衣卫令使得锦衣卫们具有极大的自主权,譬如此时,楚歌带着两个没有通关文牒的黑户叶无踪和慕容暖暖进入了江北境内,而无人敢阻拦。 然而,他们进入江北境内的消息,此时已经被呈递到了秦墨寒的书房里。 兵阵杀戮,博弈儿戏。 胜负无常,生死慎之。 第13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2) 他们三人在繁华的朱雀大街寻了一间客栈,就此安置了下来。 因为叶无踪那张好看的脸,老板娘极为体贴地给他们打了七折。 各自沐浴完毕之后,三人一起在楚歌的房间用午饭,顺便商议着如何打入定亲王的府邸。 叶无踪思忖了片刻,决定与楚歌一道去救秦墨白,他是大夫,到时候还能见机行事给秦墨白吊着口气什么的。 慕容暖暖黑圆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脸上带着狡黠的笑容,拍着桌子说道:“我有个好主意,能让你们两去坐牢,而我,也能接近秦墨寒。” 楚歌心里隐隐约约有一种不好的猜测,为什么从慕容暖暖口里听到好主意这件事情,让她感到有些不相信呢? 叶无踪同样有些不相信,与楚歌对了一个眼神,两人头埋着,像两个鹌鹑。 慕容暖暖俏丽的眉眼挑起,声音里带着不敢置信,“你们两是不是不相信我?喂喂喂,我还没说呢?” 楚歌抬起头来,望向了慕容暖暖,她已经作出了决定,如果是馊主意的话,她就直接破窗而逃。 叶无踪的想法与楚歌相差无几,温文尔雅地作出了请的姿势。 慕容暖暖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听我说……咱们这样……这样……再这样……” 楚歌听完沉吟片刻,对上了慕容暖暖亮晶晶的眼睛,点了点头,这倒是个可行的法子,只是进去容易,出来怕是就难了。 叶无踪也赞同,三人搭了把手,互相打了打气。 慕容暖暖幽幽说道:“本姑娘跨越大半个秦国来睡他,定亲王想必得知了一定会十分感动。” 叶无踪一双澄澈空洞的眼里,此时带着愉快的笑意,说道:“感不感动我倒是不知道,日后定亲王若是怀恨在心,你是跑不掉的。” 楚歌深表赞同。 这些日子的相处,他们也算是共过生死的朋友了,那定亲王她虽没见过,不过听说了他那些事迹,是个手段狠辣,杀伐果断的男人。 慕容暖暖虽说有些贪玩,却是个心思单纯的姑娘,就表面来看,他们是不合适的…… 楚歌比划着手势:“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慕容暖暖眨了眨眼睛,说道:“当然是图他长得好看啊……而且他还有结实好看的腹肌,摸起来一定很舒服……”说着慕容暖暖默默流下了两缕鼻血。 而后习以为常地取了帕子给自己擦了擦,嘿嘿嘿地傻笑了两声。 叶无踪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你自己长得也不丑,为何非要执着于他人的皮相,等到年纪大了,还不都是长得跟树皮似的。” 慕容暖暖反驳道:“我图的只是那脸么?是那腹肌。叶无踪,你这个浅薄的男人,我真是对你太失望了。”说着摇了摇头,自顾自地倒了一杯茶水。 楚歌无声地笑了笑,她虽是从胚胎时期就是个单身的,不过挺也大概是懂爱情这种东西的。 听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就会变得闪闪发光,他的光芒太甚,而后你就会看不到他的缺点,在你的眼里,他就是这天底下最好的人了。 在慕容暖暖眼里面,秦墨寒就是那个人。 计划开展地很顺利。 慕容暖暖在客栈门口哭得梨花带雨,娇气地喊道:“你们放开我,我可是丞相府的嫡女,你们这样做的话,我爹爹是不会放过你们的。”说着还拿小拳拳砸叶无踪的手臂。 叶无踪干巴巴地念着台词:“哈,哈,哈,小娘子,就从了哥哥吧。” 楚歌按住卖力挣扎的慕容暖暖,按照慕容暖暖的要求,把她俘虏在自己的怀里,手里的剑把架在慕容暖暖的脖子上。 这场纷争果然赢了不少目光,但出乎楚歌意料的是,来者不仅仅是秦墨寒的侍卫,还有秦墨寒本人。 秦墨寒着着一身黑色织锦的劲装,坐在一匹威风的高头大马身上,眉眼冷峻,冷声说道:“放开她,本王饶你们不死。” 楚歌怀里的慕容暖暖抖了起来,显然是十分激动了,楚歌不得不把剑把拿开一些,怕伤了她。 而就在此时,楚歌的肩膀被秦墨寒侍卫的暗器钉住了,鲜血汩汩流淌出来,但她还是稳住肩膀,剑把反倒靠近了慕容暖暖的脖子,动作没有任何的迟疑。 闻到了楚歌身上浓稠的血腥味,慕容暖暖身体顿时僵住了。 她知道自己刚刚的莽撞害了楚歌,然而此时她不能回头看,那样的话,她们三个人都得暴露。 欺骗秦墨寒的人,听说后来坟前的草都有好几丈高了… 慕容暖暖嘤嘤嘤地抽泣着,此时倒是有了两分真难过。 叶无踪面色冷了下来,说道:“秦墨寒,慕容暖暖我们要定了,你不要多管闲事,看在过往的情面上,今日我不同你计较。”这一次他的台词说得很溜,还有些霸气侧漏,还很欠揍。 果不其然,秦墨寒大手一挥,侍卫将他们重重围住,楚歌和叶无踪顺势缴械投降。 慕容暖暖被秦墨寒拉上了马,两人直奔定亲王府邸去了。 楚歌和叶无踪则按照原定预料之中的那样,被侍卫们带去了定亲王府邸的私牢。 而秦墨白……也在私牢里。 他们各自的目的都已经达成,接下来的事情,就各凭造化了。 楚歌的肩膀伤的很深,那枚暗器是六角的袖箭,上面还带着倒刺。 不过她身边这位可是神医,叶无踪面不改色地用内力帮她把袖箭拍出来了,还给她的伤口涂了一把药效奇佳的粉末。 然而叶无踪的心情则并没有楚歌想象的那么轻松,从他七岁开始行医以来,他已经有多年没有这样紧张了,在手指触碰到楚歌肩膀皮肤的那一刻,他甚至忍不住在想,想要多触碰一会儿。 他好像,没有把她当做是一个病人…… 而这个傻女人,看起来竟然还对他的医术十分赞叹不已的样子。 定亲王显然没打算把他们怎么样,但看管地也很严实,每隔一刻钟,外面就有巡逻的人。 楚歌开始和叶无踪商量着越狱计划。 楚歌的剑已经被没收了,现在他们两人身上唯一的武器,竟然是叶无踪用来杀蛇的银刀。 牢房上的锁是一道九柱孔明锁,靠脑力显然是不行的,因而,楚歌靠着内力加持,硬生生地把孔明锁给砍了。 算好了时间,此时正巧有侍卫来巡逻,楚歌和叶无踪悄无声息地解决了两个侍卫,换上了他们的衣服,摸了他们的钥匙,把他们扔到牢里面当替身。 第14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3) 牢里很昏暗,只有悬挂在墙壁上的灯盏里,白色的蜡烛还在摇曳着细微的光,也聊胜于无了。 楚歌和叶无踪两人换上了狱卒的衣服后就一左一右沿着墙壁,往着牢房的深处快步走去,一路上遇到巡逻的狱卒就见一个敲晕一个。 越是往里面走,一眼望去就越是黑暗,浓稠的黑暗之中,光是透不进去的。 空气里隐隐约约透着血腥味还有肉腐烂的气息。 里面的牢房里的人都是被折磨地惨的,只是吊着口气,他们目光空洞,即便上有人从他们牢房面前走过去也漠不关心。 平生只差一死。 叶无踪一时间没忍住扶着墙壁呕吐了出来,手快速地在鼻前扇风,着实狼狈地很。 楚歌见他连胆汁都吐出来了,便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背,给他顺了口气。 叶无踪对于血液的气息十分敏感,刚刚从皮肉里出来的血为最佳,腥味里透着甘甜,亦或是淡咸,而时间久了,就像是臭水沟里的烂橘子,让他恶心地发慌。 叶无踪苍白着脸,有气无力地说道:“我无妨的,咱们继续走。” 楚歌点了点头,同叶无踪一起继续往前去。 她心跳的有些快,心里不安,甚至是害怕…… 她问系统:“小可爱,你在吗?现在秦墨白是什么情况?” 系统的机械音里透着喜悦:[这是主人第一次主动联系系统啊,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楚歌有些不想理它了。 系统答道:[暂时是死不成了,男主角秦墨寒忙着和女主角慕容暖暖嘿嘿嘿了,哪里还管反派秦墨白的死活,主人你要是救他的话,成功概率大约是百分之九十。] 另楚歌最为惊讶的是,慕容暖暖,竟然,把秦墨寒给上了… 她似乎想起来慕容暖暖当时的话,“要是定亲王知道我跨越了大半个秦国来睡他,想必很是感动。”当时的她是不信这话的,到不曾想,现在竟然一语成谶了。 楚歌垂下了眼眸,阖上了眼睛,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系统的功能设定为是她的辅助程序,那么对于剧情的走向还有世界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十分清楚的,而她在一开始的时候,认知却局限在了系统是个只会一百以内加减乘除的渣渣… 楚歌问道:“系统,能不能导个航,好让我快点找到秦墨白。” 系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系统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主人回收秦墨白的精神体,而不是为了救他而存在,希望主人也能够正视自己的工作。] 楚歌抿了抿嘴唇,不语。 她的工作么……楚歌藏在袖子里的手指轻轻地颤抖着,像是她波澜起伏的心情。 她的脑海里似乎有两个小人在吵架,一个捧着脸,有些难过地说道,“秦墨白煮的汤真的太好喝了,东厂的伙食也不错,反正他迟早要死的,不如让他晚些死,我还能饱饱口福呢~” 另一个小人说道:“他可是大反派呢,谁知道以后要干什么坏事情,等他死了,得到一亿星币的快乐难道比不上他那厨艺?” 两个小人正常着,推搡着,而后互相往对方身上射粒子炮,两个小人都死在了她的脑海里最后也没讨论出一个答案。 楚歌有些烦躁地挠了挠自己的头发。 叶无踪看着面色忽明忽暗的楚歌,闷声笑了笑,说道:“你不必担心,秦墨白起码也是秦墨寒的侄子,秦墨寒不会下死手的。” 楚歌闻言更加不开心了,她想起来东厂里面那些缺胳膊断腿,毁了容割了雕的人。 有时候,活着比死了要艰难。 不知走了多久,楚歌和叶无踪走到了牢房的尽头,最后一间牢房是玄铁打造的门,寸铁寸金。 守门的两个侍卫被楚歌和叶无踪人手一个劈晕了倒在了地上。 除了秦墨白这种档次的犯人,旁人怕是也没有这等机会享受这种待遇了。 楚歌从侍卫身上摸出了钥匙,三下五除二地打开了门。 手腕般粗大的铁链捆住秦墨白的四肢,他的身体起地,手腕已然青紫,黑而长的头发披散在肩膀上,湿哒哒的,像个水鬼,身上的锦袍早已破烂不堪,露出满是可怖鲜红伤痕的皮肤,看起来触目惊心。 他的头垂着,在楚歌进来的那一刻开始,似有所觉地抬起了头,绯色的菱形嘴唇此时没有一点血色,露出一个惨淡的笑容。 楚歌愣在原地,眼角毫无所觉地垂下了一滴泪水,啪嗒一声,砸在了她自己的心尖上。 她很想说:“秦墨白,你疼不疼啊。”可是她却还是说不出话来,很多很多想对他说的话,都变成了流淌到心里的泪水。 秦墨白的眼睛被自己额头上沁出来的血遮蔽住了,他的双眼里都是他自己的血液,他很想擦一擦,好让他看清楚面前这个迎着光为他哭泣的女孩…… 楚歌不知道这几步她是如何走过去的,她摸了摸自己的眼角,想她是疯了,她竟然会哭。 外号叫“战场收割机”的联邦作战部楚少将,竟然有一日会落泪? 这大概会被列入联邦部队的十大奇迹里面,传闻里,楚少将天生基因片段缺失,没有感情,整个银河系都没有一个与她感情匹配的。 楚歌解下了扣在秦墨白四肢上的镣铐,秦墨白整个人的重量就这样搭在了她的身上,楚歌调用了三分内力,才稳住了秦墨白的身体。 秦墨白的声音沙哑极了,像是干涸的沙粒在摩擦一样,他附在楚歌的耳边,轻声说道:“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声音里透露出轻松愉快的情绪,好像现在一身狼狈的人不是他一样。 叶无踪靠在囚牢的门口,冷哼一声,说道:“还不快走,叽叽歪歪的,看着怪烦的。” 岂止是烦,叶无踪现在都想要把秦墨白扔地上去,他原以为秦墨白这样都快要死了,没想到还有力气与楚歌“诉衷肠”。 楚歌闻言将秦墨白打横抱起,往着牢外去了。 若是让她背着秦墨白,免不了要磕绊到身上的伤处,还是抱着稳妥一些。 此时酸的不只是叶无踪,系统也酸里酸气地说道[我知道你会来的~我知道~] 楚歌冰冷地回答道:“再说话我就考你数学题。” 系统默然,安静如鸡。 第15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4) 楚歌把秦墨白稳稳托在怀里,像是对待一个易碎的瓷娃娃,不敢用力。 她的手上是他身上的血,鼻尖里充斥着的是他身上的血腥味……这一切都在刺激着她的神经。 他一直在等着她来……而她却辜负了他的期望。 只有这样靠近他,楚歌才能这样清楚地看着他。 秦墨白此时的脸色很糟糕,苍白地不像话,较之半年前,脸颊也瘦削了不少,整个人都瘦了一圈,楚歌的手甚至能摸到他背上耸起的骨头。 熊熊烈火在楚歌的心里燃烧了起来,她从未像这样生气过,她所重视的厨子,就这样被别人肆意地折辱。 她也气自己,但这股怒气需要一个发泄口,那就是秦墨寒。 秦墨寒,他必须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 此时的楚歌还不知道,秦墨白的所作所为,也怪不得秦墨寒这样报复他…… 叶无踪的眼中闪过奇异的光芒,他古怪地笑了笑,他瞧见了,楚歌的瞳孔有一瞬间变成了浓烈的紫色,而不是平日里的黑色,那紫色里酝酿着杀戮的气息。 他对自己的眼睛所见的东西,向来是有自信的,他有些躁动地摩挲着手指,心道,有热闹可看了。 楚歌抱着秦墨白,叶无踪跟在身侧,在进牢里的时候,他们二人就下意识地记住了路线,因而此时的逃脱并不困难。 而门显然是不能再走了,楚歌调用内力,轻松一跃,翻了墙,叶无踪留意着周围的环境,也跟着翻了过去,三人逃出了定亲王府邸的监牢。 叶无踪又回了一趟客栈,他的那些价值不菲药都还落在那里。 锦衣卫们有他们特殊的联络方式,楚歌在定亲王府邸附近的一家医馆,名叫回春堂,见到了一株腊梅树,树上挂着两根红色的布带子,在冷风里晃着。 如果是一块牌匾,旁人未必会注意到,然而两条晃动的红带子,却总是抓人眼球的。 此时,回春堂的门紧闭着,门外挂着肄业的牌子。 楚歌依旧保持住托住秦墨白的姿势,敲了敲门,店长是个长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男人,身上穿着深蓝色的布衣,头上用方巾束着,看起来很寻常,是扎在人群里也看不出来的长相。 他侧过身去,让两人进门,目光不断地打量着周围,以防落入到探子的眼中。 在楚歌和秦墨白进门之后,店长就姿态自然地出了门,取下了门口的红丝带,把牌子又挂了上去,重新关上了门。 楚歌把秦墨白小心翼翼地安置到了治疗病人的房间里。 店老板这才走了过来,对楚歌拱了拱手,说道:“属下林行,前几日知道凌大人要来江北救太子,就料想到这一日了。” 楚歌垂下眸子,有些勉强地笑了笑,比划着手势:“多谢了!” 林行说道:“太子殿下伤势很重,一时半会儿怕是也没法子离开江北,在这段时间,就委屈凌大人和太子殿下,谎称是属下的远方亲戚了。” 楚歌又拱了拱手,她亦知晓,自己救秦墨白的行为,实在任性,给东厂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东厂只辅佐皇帝,并不参与皇位争夺之中,本不该偏向于任何一位皇子,却因为她的缘故,不得不插手此次营救太子的事件之中。 楚歌的目光落在了床榻之上昏睡过去的秦墨白身上…有两条选择落在了她的面前,一个简单,一个麻烦,而她却偏生选了那条难的。 不顾一切…飞蛾扑火。 许多事情冥冥之中早有注定,秦墨白的结局她也早已清楚,她只是心有不甘罢了。 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来人是叶无踪,楚歌给林行比划了个手势,表示来者是同伴。 林行晓得,便去打开了门。 叶无踪带着他那些宝贝的瓶瓶罐罐来了,径直往着病榻过来了。 给秦墨白把把脉,巴拉巴拉眼皮,看了看舌头,就毫不犹豫地给他塞了几颗药丸,从袖子里取出了一套银针,用特殊的药酒泡了泡,给秦墨白隔着衣服扎了针。 林行被叶无踪这行云流水的动作惊吓了,他是锦衣卫,但也是个医者,面对这样技艺高超的同行,自然惊叹不已,只差五体投地了。 楚歌寻了旁边的座位坐了下来,她的手支着脸,靠在桌上浅寐着,这几日波澜起伏,她都没有安稳地睡过一觉。 楚歌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店里已经点了灯,窗外漆黑一片,应该是入夜了。 楚歌伸了个懒腰,这才注意到身上披着一件薄被,她的指尖动了动,望向了病榻上的秦墨白,他还是阖着眼。 楚歌自嘲地笑了笑,她怎么会下意识地觉得是秦墨白她盖上的呢?要猜的话,那也应该是林行或是叶无踪。 她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有些事情,入夜了再做最好不过了,月黑夜风萧,杀人放火天。 楚歌在店里转了一圈,寻了火折子,还有一把子硝石、硫黄、木炭,她无意于伤了无辜人的性命,也不想此时把定亲王得罪地太厉害。 只是有些仇怨,有些债,适合现世报,现世讨。 月上中天,此时已经是半夜了,楚歌估计着,林行已经回房休息了。 她推开了房间的门,却看见了叶无踪身体斜着,半倚半靠在墙上,一张邪气的脸在月色下半明半暗,他说道:“做坏事怎么能少的了我?” 楚歌看着他那双澄澈干净的眼睛,她总算有些明白了,为何叶无踪这种坏人,却能长着这样一双纯净的眼睛。 正如同纯粹的善良一样,也存在着纯粹的恶,叶无踪属于后者。 他是为了作恶才去做坏事,与旁人那些为了一己私欲去为非作歹是不同的,他是个天生的恶人。 楚歌点了点头,摆了摆手,示意他跟上。 两人轻车熟路地来到了定亲王府,府邸外围的守卫并没有增多,但里面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楚歌把硝石和硫磺以及木炭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完毕后,把东西包成了一个大纸包。 楚歌给叶无踪打了个手势,让他注意看,她自己则点燃了火折子,身影形如鬼魅,点燃了炸药包,往定亲王府邸的牌匾上扔。 伴随着轰隆一声爆炸的响声,守门的侍卫纷纷捂着耳朵躲开了了,而连锁爆炸此时则刚刚开始,那一包炸药包接连炸了三次,把那水沉木的牌匾炸地糊的不成样子。 叶无踪欣然地看着这火花飞溅,亮光之冲天际的景象。 楚歌背对着火光朝着他走来,挥了挥手,示意该走了。 明日将会是美好的一天,不过对于没了牌匾的定亲王府邸来说,楚歌就不太懂了。 然而,这场以泄愤为目的的复仇,不过,才刚刚开始。 第16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5) 兴许是这漫天火光过于耀眼,叶无踪竟然有些觉得,从火光里走来的楚歌闲庭信步的姿态有些蛊惑的意味,他靠在墙壁上,身体战栗地发抖,他觉得很快乐,然而并不是那种戏弄他人的快感,而像是打开了一个糖罐子,吃到的第一块糖,这样的情绪对于他来说过于陌生。 他伸出手,摸了摸自己跳得有些厉害的心脏,他觉得,自己兴许是病了。 两人披星戴月回到了医馆,楚歌有些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对着叶无踪摆了摆手,两人各种回房间睡觉去了。 出乎楚歌意料的是,秦墨寒并没有就此机会派手下大肆搜查城中人,而是选择增加了暗处的人手,以免打草惊蛇。 粉红的花瓣拂过少女白皙稚嫩的手臂,一粉一白之间,人面桃花相映红,少女生着一双明亮而浑圆的眼眸,像是林间鹿,可带着几分狡黠,看起来生动而明媚,她的手拂过水面,水渍声在寂静的房间里传开,丰盈的身体在水下轻轻地晃着,就是这样简单的动作,由她做起来,却带着无与伦比的诱惑。 慕容暖暖站起身来,水花飞溅开来,花瓣贴在她的身上,她赤裸着双脚走近了被捆在床上的秦墨寒,向来冷峻的面容此时平静舒缓,看起来平易近人多了。 慕容暖暖嘴角勾起,说道:“秦墨寒,你当老娘千里迢迢就是来你这府里洗个澡的?”纤细修长的手毫不犹豫地拽开了秦墨寒的腰带,手塞到了他的怀里,尽情地蹂躏了一把他的肌肉,残暴地撕开了他黑色的中衣。 她谎称知晓楚歌等人的行踪,还说要与秦墨寒讲清楚,要为她的单相思做一个了结,将迷药的粉末混在杯子的边缘上,久经战场,见惯了阴谋阳谋的定亲王,就这么被一个“小姑娘”暗算到了,阴沟里翻了船。 然而,在她爬到了床上,试图进行下一步动作的时候,本来用来暗算秦墨寒的迷药药粉粉包还在床头敞开着,被她的行动间带起的风吹了起来,她暗道一声糟糕,自己吸入了一口的迷药粉末。 慕容暖暖的意识陡然间昏沉,赤裸着身体倒在了秦墨寒的身上,意识消失前,嘟囔了一句,“我还没睡了你呢。” 秦墨寒睡梦里翻了个身,把怀里柔柔软软的人儿牢牢地搂在了怀里,犹如盲龟,值浮木孔。 三日后,清晨,天空下起了雪,这是这一年江北的初雪,轻盈,洁白,柔软如同鸟的羽毛。 京城的雪总是浓烈而厚重的,看起来不怎么漂亮。 楚歌坐在门槛上,嘴角勾起,默默地看着灰色的天空落雪的景象。 越是在这个虚拟世界待的时间久,她就越是会觉得,也许在某个三维空间里,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世界,里面人来人往,冬去春来,四季轮回。 秦墨白的伤势很重,大多是皮肉伤,还有一些是内伤,伤口感染地很厉害,还在发低烧。 叶无踪说,秦墨白全是靠着毅力一直保持着意识清醒,换做是旁人早就死在牢里边了,而现在也要靠着他自己的求生意识恢复过来,即便是用了再好的药,病人不配合也没用。 楚歌目光有些迷离,按照职业素养,拿钱办事的精神,她应该期望秦墨白早点断气,但到底为什么,她的心底还存着他活下来的愿望? 她觉得自己应该想一些别的事情,不要再想着他了,既然一切早已注定,她也只能顺其自然。 闲着无趣,楚歌与系统说道:“小可爱,下雪了。” 系统回答道:【雪,从混合云中降落到地面的雪花形态的固体水。由大量白色不透明的冰晶(雪晶)和其聚合物(雪团)组成的降水。主人喜欢的话,等回到星系后,可以去阿尔法星观赏。】 楚歌呼了口气,伸手去接,雪花落在她的手心,说道:“真好看的雪,白白的,软软的。”意识恍惚间,她竟然看见了一片雪花从她的指尖穿过,她的手指在透明化和实体化之间来回转换了许久,最后稳定了下来,她的手心变成了透明的一块。 系统出现了一连串的红色的感叹号,【主人原先的身体已经死去,现在正被虚拟世界以一定速率清除。请尽快完成任务,捕捉反派秦墨寒的精神体,离开当前世界。】 楚歌心神一震,面不改色地把手收回了袖子里,将左手遮盖地严严实实,收敛了意绪,回头看了一眼房间里还在床榻上昏睡的秦墨白。 她这个身体原本是npc小满的,尽管小满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但是她的出生和死亡都是被世界记录在册的,这是无法变更的规则,她先前也想到过这一点,但没有想到这个时间来得这样快。 系统:【当前身体状态不稳定,主人是否选择调用其他npc身体?】 楚歌站起身来,忽地笑了笑,说道:“不必了,其他身体我未必用得惯,也没法子接触到秦墨寒,我会尽快完成任务的。” 孰轻孰重,她还是分得清楚的。 现在时间不多的人,是她,而不是秦墨白。 她没得选择,必须在她的身体消失之前,让秦墨白先一步死掉,抓到他的精神体。 楚歌抬脚走进了房间,站到了秦墨白的病榻旁边,她想她该说些什么的,人家秦墨白也给她屈尊纡贵做了三年的饭,她如今救他性命,也算是两两相抵,谁也不欠谁什么。 但是往后她恐怕要做许多对不起他的事情了,所以,她竟然还是欠了他许多? 楚歌想道个歉,为她即将做的昧良心的事情,然而她是个哑巴,说不出话来,她想留个字条,但她写的字简直是鬼见愁一般的丑,以防秦墨白被她的字气的晕过去,还是罢了。 楚歌站着瞧了一会儿秦墨白的模样,温润地像是个白玉做的,琳珑剔透,她感慨道,他的睫毛怎么那么黑,又那么长?她伸出手指,摸了摸他的睫毛。 睫毛抖了抖,楚歌的手指也抖了抖,连忙收了回来。 她倒退了两步,离开了房间。 身形一闪,飞身掠过诸多的屋檐,消失在漫天雪色中。 “等到城北花满的时候,我们一同去看。”他笑得很温柔。 而她比划着手势,“栗子鸡汤。”她可不在意什么花不花的,还是栗子鸡汤的诱惑要大一些。 他哑然失笑,说道:“好。”目光里透着宠溺。 第17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6) 定亲王府的书房的门上被楚歌扔了一枚飞镖,飞镖上钉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五个字,“太子,回春堂。” 这一切做得很机密,悄无声息,雪花落下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没了声音。 第二日清晨的时候,亲王府的侍卫发现了这张纸条,呈递给了秦墨寒。 秦墨寒正在用早膳,旁边坐着姿态慵懒散漫的慕容暖暖。 “启禀主上,今早属下在书房的房门上发现了这个。”说着,侍卫目光瞥了一眼慕容暖暖,提防地看了她一眼,意思不言而喻。 秦墨寒却并不避开慕容暖暖,自打……那件事情之后,他就想着要负起作为男人的责任,不日便去丞相府下聘礼,娶她为妻,既为夫妻,自然是荣辱与共,风雨同舟的。 秦墨寒接过了纸条,慕容暖暖凑过头来,看纸条上的内容。 慕容暖暖惊讶极了,失声说道:“这字迹,是凌侍卫的。可是,难道她这是要引你们入陷阱?” 秦墨寒闻言皱了皱眉,眉眼冷肃,问道:“何出此言?还有,凌侍卫是谁?他同秦墨白是什么关系?”眼下的局势,秦墨白已经是强弩之末,根本就翻不起一丁点的水花。 只要他逃不这铁桶般的江北,就会一直只是只困兽,困兽之斗,何足畏惧? 慕容暖暖眼睛转了转,嫣红的嘴唇凑近了秦墨寒的耳朵,撩拨地说道:“你亲亲我,我就告诉你。” 果不其然,秦墨寒的耳朵陡然间红了,而面色却丝毫不变,恼羞成怒地说道:“你这个女人,简直是不知羞耻。” 慕容暖暖一听这话反倒更乐呵了,眉眼挑了挑,暗道一句死鸭子嘴硬,嘴唇凑了上去,啪嗒一声,亲在了秦墨寒的脸上,准瞬间就分开了。 半跪在地上的侍卫垂着头,看到了这种景象,他觉得心慌得一批,看来要重新衡量这个慕容姑娘在主子心上的分量了。 秦国上上下下敢这样调戏主子的姑娘,慕容姑娘还是第一个,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成了他们的主母了,这样想着,侍卫小透明把头埋得更低了。 慕容暖暖说道:“凌侍卫就是同我一起来江北的锦衣卫,额,她是来救太子的,就是那日……那日与我起争执的那个女侍卫……”她的目光有些躲闪,心虚极了。 秦墨寒的手突然间扣住了慕容暖暖的下巴,冷声说道:“你是同她认识的?那日的争执也是你的设计。”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注意着慕容暖暖的神情,任何细微的变化都逃不出他的眼睛。 而慕容暖暖的表现,无疑是坐实了他的猜测。 不知为何,秦墨寒心里有些失望,如果一份感情带上了算计,那就没有了先前的甜蜜。 慕容暖暖答道:“这件事情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解释……但凌侍卫是不可能泄露太子的藏身之处的,她费劲力气来救他,必定是不想他死的。” 秦墨寒冷笑道:“人心善变,我又为何要信慕容姑娘的话,本王现在不得不怀疑,你是不是和那个锦衣卫是一伙的了,好里应外合,救秦墨白。” 慕容暖暖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有些受伤地说道:“那太子同我能有什么关系,我喜欢的人自始至终只要你一个而已。” 秦墨寒有些别扭地扭过头去,胸中的抑郁不平之气,却消了大半,看向了还跪在地上的侍卫,说道:“无论真假,都派人去探查一番,务必把太子抓回来!” 侍卫领了命,快步出了房间,终于不用再看主子和慕容姑娘两人秀恩爱了。 楚歌用时空交换的方式回京城,这个时空交换只能交换同一时空里两个质量一样的物体,她想了许久,与自己身体的重量相同的物体到底有哪些。 想了片刻,大概是等于东厂练武场上面的那根最粗的柱子…… 系统将柱子和楚歌的质量换了一下,不过是转眼之间的事情,楚歌就回到了东厂。 而她所在的位置,正是那一根柱子。 虽然现在是白天,但是好在东厂里的锦衣卫们现在都外出出任务了因而练武场上并没有人。 害一个人,总是比保护一个人要容易地多,因为想要害一个人的时候,哪怕是是一点点的破绽,就已经足够了。 楚歌在秦墨白的身边待了三年。 她见过他许多不为人知的模样,那副和颜悦色,温润如风的外表下,藏着的是洪水猛兽。 秦墨白手上有一支暗卫,数目不知,人数不知,那些人武功高强,一直被他派遣到各处做任务。 秦墨白的心思缜密,绝不会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此次落在了定亲王的手上,一定是他的那些手下出了事。 而她,也不在他的身边。 秦墨白,没有什么时候,是比现在更加脆弱的了。 楚歌回到东厂的事情被容亲王知道了。 容亲王发了帖子,要他去亲王府见他。楚歌借故推脱,不愿见,却不曾想他亲自来了一趟东厂。 还真是山不来就我,我就就山… 容亲王绮丽的眉眼一如既往地动人心弦。 他慢条斯理地端着茶杯,吹着热气,桃花眼平静极了,就像是来老朋友家喝杯茶一样轻松。 与一个哑巴耗耐心,显然是没什么用的,那盏茶喝了大半之后,容亲王总算开了口。 “小满,你的性命是我救的,如今能在锦衣卫里面任职,也有本王大半的功劳,本王说的可对?” 楚歌看着舔着脸说对自己有恩情的容亲王,当初的事情,与容亲王,还确实是有点关系,她的确是承了他的恩情…… 她皱了皱眉,还是点了点头。她还能说不是么?亲王殿下你开心就好。 容亲王闻言笑了笑,打开了他的折扇,说道:“你去江北去救小白的事情,我已有耳闻,但为何回来的,只有你一个人?小白在江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至于现在音信全无。” 楚歌听着容亲王把秦墨白称作小白,想象了一下秦墨白如果听到自己被叫做小白的反应,表情有些维持不住,想笑,她比划着手势:“我并没有找到秦墨白。” 按照秦墨白做事滴水不漏的性格,行踪暴露了之后,即便是没有她相助,应该会很快就想办法离开江北的。 她站起身来,不愿多说,撒一个谎,要用一百个慌来圆。 然而对于楚歌来说,这一个谎言已经够勉强了。 楚歌往着门外走去,容亲王却叫住了她,“小满,你可知道,为何皇上要让小白选一个锦衣卫在身边,你又可知道,为何小白选的人,偏偏是你?难道你就从来没有疑惑过么?” 楚歌的心里有些不安,直觉告诉她,答案可能并不是她能承受的,但她却停了脚步,回头看向了容亲王。 打开潘多拉的盒子这件事情,总是诱人的,但楚歌不敢,她是个胆小鬼。 到底是为了什么,皇帝对秦墨白百般厌弃,却会让他挑一个锦衣卫作为侍卫? 又是为什么,秦墨白偏偏挑了她?她既不会刺探情报,也不是个东厂核心成员,难不成是看上她力气大,皮糙肉厚抗打? 长久以来的疑惑,本来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但又被楚歌亲手塞回了深渊。 容亲王笑了笑,这一笑百般娇媚,让楚歌晃了眼,他惯来是善于猜度人心的。 但现实却是,他失策了,因为在他面前的人,并不是凌小满,而是星系作战部的少将,楚歌。 楚歌目光幽深,抿着嘴唇,摇了摇头,她会自己去找答案,只有她亲眼所见,亲耳所闻,那才是真实。 她的手上一凉,而后手腕上带着炽热的疼痛感,即便是不低头去看,她也知道了,自己整个左手,都已经被这个虚拟世界排除在外了。 容亲王的目光一转,突然间也注意到了楚歌有些空荡荡的左袖,声音里透露出惊讶:“小满,你的手,怎么没了……” 楚歌不再理会他,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楚歌的右手扶住了自己的左臂,快步往着正厅外走去。 太子殿下,主仆一场,就由我,亲自送你去黄泉路。 第18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7) 众所周知,东厂锦衣卫,是皇帝养的一条刍狗。 可有一日,那原本被他当做刍狗的,从未正眼看过的人,却突然露出了利齿,从背后反咬一口,叫他丢了性命,断了生息。 在东厂待久了,总是知道许多秘密的。保守秘密那么久也是很不容易的,不付点利息,怎么能行呢? 楚歌站在城楼上,猎猎的冷风吹彻着她的袖子,但其中一只袖子已经空了,她没了左臂,而这趋势已经缓慢了下来,没有继续蔓延。 听系统说,最后秦墨白就死在了这里,她最近没由来地老是往这里逛。 自打她离开东厂,已经有一个月了,但是那些锦衣卫同伴们还是给她传递了秦墨白的消息,应该是她爹爹默许了他们这么做。 半个月前,秦墨白回到了京城,他还掌握了秦墨寒在江北养了两万私军的证据。 皇帝龙颜大怒,下令捉拿秦墨寒回京认罪伏诛。 秦墨寒得知此消息后反倒明目张胆地把军队操练了起来,并且打起了清君侧的名义,要打上京城。 江北占据洛水之险,巫山之势,易守难攻,一时间秦国分为两派,保皇党一派和定亲王党一派,战火酝酿着,只要一点火花,就能炸开来。 皇帝虽然平庸,但也兢兢业业了许多年,如今却不曾想,朝臣中的大半早已倒戈向了秦墨寒。 他们日日上奏折,劝皇帝委曲求全,满足定亲王的要求,避免战争的发生。 他们不容易才有了如今的地位,一家子老小都在京城,若是真的开战了,最后若是杀伐果断的定亲王赢了,肯定是直接株连九族。 而秦墨寒的要求是清君侧,现在还没有给朝廷名单具体要清哪些“贼人”。 群臣陡然间不安了起来,在官场浸淫多年,谁的手脚都不干净。 就算真的有了名单,也无从判断,是不是专门用来让他放低警戒心反倒真的去相信秦墨白的手下。 最重要的是,皇室的尊严不容践踏,秦墨寒这种行为就是在打皇帝的脸。 这一战,是势在必行了。 按照系统所说的主线任务,皇帝会派秦墨白去战场,军队里出了奸细,以至秦墨白的军阵被秦墨寒破解,万箭穿心,尸体被要赏金的士兵们瓜分成了碎块,死在了战场上。 楚歌的精神体就像是被这个虚拟世界吃到肚子里的一个异物,世界的规则会将她清理出去,但排异反应时缓时慢,而现在,就是处于慢的阶段。 楚歌从城楼上一跃而下,她的身体像是一只轻盈的鸟,轻轻地落到了地上。 好了,下一步的计划,是让京城更加乱起来,为这场战争,添一把火,让它燃烧起来。 京城的官员们大多都住在玄武大街上,挨家挨户的,墙隔着墙的,倒是省了楚歌不少事情。 这几日早朝的时候,不少官员都挂着两个黑眼圈,神情有些惶恐,有的是丢了收贿赂的账本,有的是小妾跟人跑了,还有的是家里闹鬼了,传来了小男孩的哭声…… 那些腌臜的,不堪的,肮脏的事情,藏在心底最阴暗地方的事情,就这样被勾起,继而是恐惧,害怕…… 到底是谁?谁知道了这些事情?绝对要把这个人解决掉,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不约而同地这样想着,难得统一战线要求皇帝去查一个子虚乌有的刺客。 然而还没等到他们采取行动,皇帝就已经知道了这些事情的原委。 锦衣卫们如实地禀告皇帝这些官员的反常到底是为了什么? 受贿,强抢民女,拐卖儿童做禁脔……一桩桩,一件件,刷新下限,丧尽天良,把皇帝气得直接吐出了口心头血,倒在了龙椅上。 原来,这天下祥和,河晏海清的景象,不过是底下人画出来的景象,是专用来蒙蔽他的…… 任由这些人继续活下去,若是秦墨寒把这些人的劣迹传出来,只会动摇军队的战意,倒不如,以他们的鲜血为战士践行。 那一夜,血水染红了整个玄武大街,哀嚎声连绵不绝,回响在京城百姓的耳边。 皇帝耷拉着眼皮,神情疲惫,颓废地吸着香炉的香气,秦墨寒的目的,终究还是达到了。 他这皇弟,惯来是个手段厉害的,他从前就比不过他,连着皇位,也是他让给他的…… 此事一出,百姓欢腾,战意高昂。 朝廷颁下了檄文,讨伐逆贼定亲王,战争一触即发。 曾经在战场上为大秦出生入死,守着这浩荡山河的定亲王,就这么成了逆贼。 而定亲王的旗帜依旧未变,“清君侧”。 皇帝之前的行为无疑是证实了秦墨寒的旗号并非妄言,这是一个死局,无论皇帝怎么作为,杀或不杀,他都已经入了局,陷入到了被动之中。 秦墨白被任命为主帅,这仗是打不赢的,论军力,良莠不齐的朝廷十万大军未必比得上江北两万精良部队。 论物资,江北有大秦最大的粮仓,就算是打持久战,也完全耗得起。 也许唯一占优势的,便是他们是名正言顺朝廷军,背后站的是九五之尊的皇帝,占了个好名声。 即便如此,秦墨白还是想赢,即便是不择手段,心机算尽,从接过了皇帝手上的兵符开始,他就没想还回去。 他忍辱负重这么些年,为的就是这次机会,他的兄弟们都等着他死在战场上,为他们清路,做他们的垫脚石,但那注定不会发生的。 从他穿着黄金甲,在城墙上接过兵符那一刻起,皇帝还有各位皇子就明显地察觉到了秦墨白身上气场的变化。 若说他从前是一块温润如风的璞玉,现在就是一把出鞘的剑,吐出蛇信子的毒蛇。 他的目光暗沉,慢慢地看过了朝堂上的每一个皇子,突然绽开了一抹嗜血的笑容,拿着虎符往军队里面去了。 等他回来的时候,他要他这些所谓的兄弟们一个个都跪在地上俯首称臣。至于父皇,也许太上皇会是个好位置,又或者,是皇陵里最后的那个位置。 秦墨白翻身上马,骑到了军队的首位,迅速有训练有素的士兵让开一条道路,把秦墨白保护在中间。 皇帝看着军队远去的情景,脑海里想起了秦墨白最后那个眼神,心神大为震动,猛烈地咳嗽起来。 他醒悟了过来,太子,也是个藏的深的……就和那个家伙一样,果然是那个家伙的孩子。 两面三刀的本事是一个模样里刻出来的。 军队渐行渐远,离开了京城的边界线。 秦墨白若有所感地回头望向了城墙的方向,但已经隔得太远了,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骨节分明的手微微泛白,小满,她现在到底在哪里? 第19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8) 初春的江北,冬日的江水刚刚融化,枝条抽出新芽,一切都透着盎然的生机。 这一战已经从去年冬天一直打到了今年春,百姓要进行春种,两军达成协议,暂停休战。 死伤最为惨重的战役,已经过去了。 出乎朝廷大小官员的意料,由太子秦墨白带领的良莠不齐的朝廷军,竟然能够与有战神之称的定亲王带的军队不分胜负。 秦墨白是个天生的谋士,他本就该是属于战场的人,狠辣,狡猾,冷静,理智。 他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他自己的手段,在信任一个人之前,他就已经想好了被背叛之后的结果。 因而他的身边的人很少,都是他确信可靠的文臣武将,可以放心地派遣,并没有秦墨寒那边派来的奸细。 他可以与定亲王慢慢耗,直至取得胜利,凯旋归去的那一日。 而楚歌等不起。 她已经失去了她整个的左手臂,肋骨也缺了两根,这个世界的排异反应正在越来越剧烈。 于是,楚歌决定主动出击,如果没有那个背叛秦墨白,泄露他计谋,以至于他死无全尸的谋士,那她就去做那个人。 这世间没有人比她更了解秦墨白的,了解他的每一个神情,每一个决策背后的深意… 她的脖子上的肌肉损失了一块,依稀可见新生的粉红色皮肤下面细密的血管,看起来有些可怖。 楚歌混在难民里进入了江北境内,她到客栈换了一身衣裙,绾了头发,去了定亲王的府邸,不过是翻墙进去的。 江北与朝廷开战,其中最难做的便是慕容暖暖,一边是定亲王府,一边是丞相府;一边是爱人,一边是亲人。 按照楚歌从锦衣卫同伴那里收到的消息来看,现在整个丞相府都已经在羽林卫的严密的监视和囚禁之下了。 楚歌飞身掠到了定亲王府邸的后院里,那里花蕊初绽,空气里都带着安静祥和的气息,慕容暖暖就在那里。 慕容暖暖神情有些仓皇,美艳的眉眼里是藏不住的疲惫,她长久地盯着手里的茶杯,动也不动。 她身上穿着绢裙,腰上束着帛带,套着印花的衫衣,看起来虽然华贵,却是颜色寡淡了些。 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慕容暖暖,再也不是从前那个无所顾忌的京城纨绔小姐了…人总是会成长的,尤其是在苦难之中。 楚歌站在树后,缓步走上前。 迅速有丫环挡在了慕容暖暖的面前,丫环厉声说道:“来者何人?你是怎么进来的?” 慕容暖暖看到了楚歌,顿时眼里带上了笑意,摆手对丫环说道:“你先下去吧,她是我的一位老朋友。” 丫环闻言看了眼楚歌,看到了她空荡荡的左袖,眼里隐约透着惊讶和怜悯,欠身退下了。 楚歌走上前来,坐在了慕容暖暖的对面。 慕容暖暖给楚歌斟茶,漂亮的眼睛里闪着泪光,拉住了楚歌的右手,说道:“小满,我不曾想,不曾想还能见到你…你可知我爹娘现在在京城如何了?” 楚歌宽慰地拍了拍她的手,露出了一个宽慰的笑容,单手比划着手势,他们只是被囚禁了,并没有受苦。 慕容暖暖闻言神色稍缓,这时她才注意到,楚歌只有一条手臂,惊讶地站起身来,颤抖着声音问道:“小满,你的手臂呢?是不是秦墨白干的?” 楚歌无奈地摇了摇头,真是恋爱的女人都很盲目,为何第一反应不是秦墨寒干的,怀疑秦墨白干什么? 她比划着手势,“这是病,无药可救的。”她也只能这样回答了,说着拽了拽自己的领子,露出狰狞的脖子。 慕容暖暖又哭了,除了哭,她觉得自己好像什么都做不了,从前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的姑娘,终于明白了其实自己的无力。 但是,她也想让她的朋友,从她这里,在这乱世之中,也能够得到一丝慰藉。 慕容暖暖站起身来,走到了楚歌的面前,牵住了楚歌的手,放在了她的小腹上。 她温柔地笑了笑,有些羞涩,带着初为人母的喜悦,说道:“小满,我有孩子了,你摸一摸。” 楚歌的身体像是被一道细微的电流击中,她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慕容暖暖微微隆起的小腹。 轻轻地拂过她的肚子,这里藏着小小的生命呢… 楚歌是军部生命研究实验室用试管培养出来的,没有血缘的羁绊,虽然表面无所谓,但是心底还是隐隐约约有一些羡慕那些有父母的生物。 她微扬着头,嘴角勾起,与慕容暖暖相视一笑。 慕容暖暖自言自语道:“小满,你喜欢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呢?” 楚歌一愣,而后傻傻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慕容暖暖眼睛亮晶晶的,活泼了一些,说道:“我啊,希望是一个男孩子,一个女孩子,男孩子像他,女孩子像我。” 楚歌点了点头,继续好奇地摸着慕容暖暖的小腹。 两人都默契地选择对楚歌此行来的目的避而不谈。 直到晚上的时候,秦墨寒才从军营出来,回到了府里。 在见到慕容暖暖旁边的楚歌时,他的面容陡然间冷肃了起来,笃定说道:“你就是以前秦墨白身边的那个锦衣卫。” 能够悄无声息地潜入到他的府邸,还与暖暖交好的女人,也只有那个凌侍卫了。 与聪明人说话,果然是省力气,她还什么都没说也没做,就猜到了她的身份。 楚歌点了点头,毫不避讳地与秦墨寒对视着,从一个人的眼神里可以看到很多东西,譬如此时,秦墨寒意识到楚歌心性坚定,有资格做他的盟友或是对手。 秦墨寒伸出手把慕容暖暖揽到怀里,皱着眉问道:“你来我府邸所为何事?你怎么不说话。” 慕容暖暖从秦墨寒怀里探出头来,说道:“阿寒,凌侍卫她,她是个哑巴。”说着,有些愧疚地看了一眼楚歌。 秦墨寒闻言说道:“本王可没时间陪一个哑巴打哑谜。”而且,还是个断了一只手臂的残废。 楚歌并不在意秦墨寒话语里的讽刺,她已经习惯了。 楚歌从怀里取出折叠起来的几张纸,递给了秦墨寒。 秦墨寒接过了纸,展开来一目十行地看了过去,纸条上的字虽然丑了一些,但也算是规整,上面详细地记载了这几个月以来两军对阵的阵法,还有对胜负原因的分析。 十分详尽,一针见血,有几处战役还提出了反败为胜的制胜之法。 只凭借一人之力,就能抵过一个智囊团。 秦墨寒看楚歌的目光变得谨慎尊敬了起来,对于有才之人,他向来是客气,礼遇有加的。 “你留下来当江北军的军师,待到一统天下之时,依照从龙之功,封拜侯爵,如何?” 楚歌摇了摇头,打着手势,“我只要一个人的命。” 秦墨寒问道:“谁?” 凭借锦衣卫的武功还有现在她主子秦墨白的权势,若是有什么仇家要报仇,应该不是难事。 楚歌笑而不语,目光平静地看着慕容暖暖,她应该是猜得到的。 慕容暖暖试目光里带着惊讶,探究地问道,“凌侍卫,你要的人,可是太子殿下?” 楚歌点了点头。 秦墨寒与慕容暖暖对视了一眼,从彼此的目光里都看到了同一个想法。 定然是楚歌因爱生恨,爱而不得了,才想着要取秦墨白的命。 想当年,不远千里来救秦墨白性命的,正是楚歌…… 如果楚歌能够读懂这两人此时的心里话的话,一定是要澄清一下的。 她就是很单纯地想要秦墨白死了,方便取他的精神体而已…… 何来的爱而不得,因爱生恨? 第20章 太子,我只是个锦衣卫(19) 江北军中多了一位军师,名叫晴朗,“他”是个哑巴,还是个没有左臂的残废。 本该是被人轻视的存在,却偏生智谋无双,运筹帷幄,因而定亲王对他礼遇有加,军中士兵也十分敬仰“他”。 “他”身上裹着一身漆黑的袍子,脸上戴着玄铁打造的面具,把眉眼和鼻梁盖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单薄而苍白的嘴唇,看起来有些病弱,士兵们都称呼“他”为先生。 秦墨白收到密探发回来的消息,在看到晴朗是个哑巴的时候,他莫名地心神一怔,而后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世间的哑巴那么多,但是只有一个小哑巴是他的小满,自己定然是近来过于疲惫了…竟然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秦墨白下了一盘很大的棋局,将帅已然备好,山河为界,若是胜,则坐拥江山,若是负,则是粉身碎骨。 而现在,到了收子的时候了。 他并不是个赌徒,而是个执棋者,没有把握和胜算的事情,他是不做的。 无论是一个晴朗,还是几个晴朗,都不过是无关紧要的人,并不会影响他的棋局。 秦墨白失策了,因为他面对的,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谋士,而是一个了解他的人,是他曾经的属下,是他的软肋,他的逆鳞…… 楚歌站在大帐内,她的面前挂着地势图,她的右手拿着一只朱红的笔,在图上描画着。 即便她已经忘记了从前的事情,但她的身上还有作为星系作战部少将楚歌的战斗直觉。 天时地利人和,其中包含的内容远比六个字要多得多,天时可造,地利可夺,人和可激。 楚歌一遍遍地演算着秦墨白迄今为止战役中的行动,试图揣测他背后的深意。 两军对峙,如棋对弈,料其先机,秦墨寒能够走一步看九步,而秦墨白却能够看到第十步。 若是想胜过他,便只有在第十一步那里决胜负。 楚歌通红着双眼,嗓子一腥,噗地一声从嘴里喷出一口鲜血,袖子往嘴上擦了擦,却是越擦越多,她的手指按住了地图上一处隐秘的丛林,她曾去探查过一次,那里,有一处栈道。 系统曾说,最后秦墨白死的地方是城墙,而那处,恰好有前朝留下来的荒废城墙。 她嘴唇勾起,眉梢上带着轻快的笑意,就是这里了。 慕容暖暖走入了帐中,她胖了许多,腿脚也水肿了不少,走起路来有些费力。 看到了身上到处是血的楚歌,声音尖锐,紧张兮兮地说道:“小满,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有刺客?”说着环顾了四周。 楚歌摇了摇头,从怀里取出了帕子,把手上胸前那些血迹都擦拭干净了,让孕妇看见这样的血腥的场景,真是不好。 慕容暖暖走到了桌子旁,看了眼铺在桌上的作战图,眼神有些飘忽地问道:“小满,这个就是这次作战的计划么?” 楚歌察觉到慕容暖暖的神情有些古怪,又或者说,她来军营这件事本身就很奇怪,更别提会主动看她根本就不懂的作战图。 楚歌不动声色地把作战图卷了起来,用牛皮带子系好,摇了摇头,比划着手势,“这是先前战役的分析图。” 慕容暖暖如释重负地点了点头,明显地松了口气,换了一个话题,说道:“小满,叶无踪也来江北了,让他给你瞧瞧病…” 楚歌握着作战图的手微微颤抖,她明知道是徒劳无功的事情,却没法拒绝慕容暖暖的好意,垂下了眼眸,点了点头。 慕容暖暖闻言露出了笑容,说道:“我也没有什么能为你做的,反倒是一直以来蒙你关照。”说着,有些困乏地摸了摸肚子,现在孩子月份大了,她也有些吃不消。 楚歌无声地叹了口气,心道,才不是那样,反倒是我一直以来利用你良多。 楚歌从桌上取了玄铁面具戴上,扶着慕容暖暖出了营帐。 她却不知道因为她和慕容暖暖这个细微的亲密举动,被一些士兵看到后传播了开来,竟然演变成了一场狗血的三角恋… 她从未特地声明过自己的性别,除了秦墨寒和慕容暖暖这对夫妇,军营里的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个男人… 而现在这种行为则是她和慕容暖暖旧情未了的表现,定亲王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带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楚歌把慕容暖暖送到了秦墨寒的营帐后,就往着军营外走去了,她是不住在军营里面的,每日还是回城里的院子,处理锦衣卫同伴给她捎来的一些信件。 都是些京城里面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过也是图个乐呵。 楚歌躺在书房的软榻上,与系统有一句没一句地说道:“系统,我的时间是不是差不多了。” 系统答道:[正在计算世界排异反应,计算得期望值为两个月,主人的身体还能支持两个月。] 楚歌对系统说道:“我有预感,决战快要到了,剧情也快要结束了。” 系统答道:[还有半个月就是最终剧情了,主人很快就能带着反派的精神体回到星系了。] 楚歌顿了顿,而后问道:“系统,现实里面,秦墨白叫什么名字,他会不会做饭?” 系统的屏幕上出现了一道蓝色的进度条,缓慢地被黑色填充到进度百分之百,答道:[闪电大人对系统文件进行了加密,系统没有办法回答主人。] 楚歌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有些疲惫地合上眼,终于到了结束的时候了,她也应该好好同这个虚拟世界的人们道个别了。 楚歌站起身来,走向了书桌旁,提笔写字,回信…这么多年,承蒙关照了。 叶无踪是晚上来的楚歌的小院子,他身上扛着一个大包裹,从楚歌家的墙头上翻了过来,显然是做这一类偷鸡摸狗的事情习惯了。 楚歌极为体贴地回房间又取了一双碗筷,添了饭。 叶无踪也不客气地把包裹放到了地上,在凳子上坐了下去,大快朵颐地吃了起来,边吃边喟叹道:“凌小满,你家这厨子真不错。” 楚歌脑海里陡然出现了秦墨白的身影,一闪而过,她掩饰般地拿起了筷子给自己夹了口菜。 他们也是一同经过生死,逃过狱的交情了,久别重逢倒像是昨日刚刚分开一样。 用完饭后,叶无踪给楚歌把了脉,邪气的面容难得地冷了下来,摇了摇头,说道:“我看不出是什么病……倒像是身体提前衰老了一样,我救不了你。” 对于一个神医来说,救不了三个字是莫大的侮辱,简直是砸了自己的招牌。 叶无踪一共砸过两次招牌,这两次都是在楚歌身上,楚歌神情淡淡的,像是早已预料了一样,并不惊讶。 叶无踪有些无力地拽了拽自己的头发,他平生第一次真心诚意想救一个人,却发现自己救不了她,他所能做的,只是看着她死去… 楚歌好奇地打量着叶无踪带来的包裹,比划了手势,“这是什么?” 叶无踪苦笑道:“是给你带的,不过看来现在是没必要了。”说着把那包裹往着他脚边勾了勾。 楚歌闻言更加好奇了,上前弯下腰把包裹打开,里面赫然是一把双剑,剑把上是繁复的花纹,剑鞘乌黑发亮,一看就绝非凡品,但对于现在只有一只手臂的楚歌,显然是用不到了。 叶无踪站起身来,琉璃色的眼睛里难得地认真,“我没有折辱你的意思…”定定地看向了楚歌。 他现在真是觉得糟糕透了。 楚歌笑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叶无踪在楚歌家的客房住了一晚,第二日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翻墙离开了,留下了一张字条,“你等着我去寻药,我一个月后回来。” 楚歌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这位朋友,没有先前同他说清楚,等他一个月后回来的时候,她早就离开这个虚拟世界了。 楚歌有些自暴自弃地蹲在自家的门槛上,罢了罢了,都是一堆虚拟世界的npc,自己在这较什么真。 半个月后,蜀山决战。 这是一个局中局,秦墨白如愿以偿地把定北军逼入了绝境,团团包围,而江北军的军队则从山崖下奇袭而上,形成了内外夹击之势,把秦墨白带领的军队困在了中间。 杀伐不断,这场厮杀从早晨开始,一直进行到了傍晚。 目之所及,四处都是人肢体的碎块,腥臭的血染红了山林湖泊。 直到最后,朝廷军只剩秦墨白和他身边的一众二十余人的精英部队,败局已定。 楚歌跟在秦墨寒的身侧,按照她与秦墨寒的约定,秦墨白的命归她了。 秦墨寒看了一眼楚歌,楚歌偏过头去,做了个动手的手势。 秦墨寒冷声下达了最后的命令,“放箭。” 楚歌避开头,那些箭划破空气的声音像是在她的耳边放大了千百倍,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但是眼泪就这么落下了。 万籁俱寂,一切都结束了。 楚歌僵硬地转过头来,伸出右手取下了脸上的面具。 涕泗横流,狼狈不堪。 也是在这时候,士兵们才明白,原来,晴朗先生是个女儿家。 万箭穿心的滋味,楚歌不知道,但她现在的心口也跟着疼地厉害。 系统的机械音响起:[准备回收精神体,请主人做好准备!] 楚歌的手上浮现了一道奇异的白光,白光附着在她的手指上。 楚歌踏过尸山血海,从尸体堆里面把秦墨白的身体拽了出来。 他向来温和的眉眼,此时已经被血污覆盖,黑漆漆的睫毛平静极了,再也不会像是黑色蝴蝶那样颤动了。 他身上满是箭头,让楚歌想到了可怜的刺猬。 楚歌的手覆在秦墨白的脸上,她的眼泪噼里啪啦地掉,眼睛都看不清眼前的人了。 她能够感觉到一个温暖的精神体正附着在她的手上,从这个躯壳里脱离。 而在此时,秦墨白却张开了眼睛,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牢牢地抓住了楚歌的手。 原本逐渐汇集到楚歌手上的精神体,正在逆流回秦墨白的身体。 楚歌猛地一惊,有些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而后她听到秦墨白说道:“你可有什么要同我说的?” 楚歌只当是秦墨白回光返照,全不曾想现在在她面前的,并不是已经万箭穿心而死的秦墨白。 她脑袋一愣,艰涩地说出了她此生的第一句话,带着浓重的哭音,“秦墨白…” 她有千千万万句对不起想要说,但是最后只会呼唤他的名字。 秦墨白松开了手,目光里带着奇异的疯狂,“楚歌,这一世是我着了你的道,从此往后,生生世世,我都不会放过你。” 喜欢她这件事情,本就是他的一厢情愿,到头来被辜负了,他却不愿意愿赌服输。 楚歌脑袋一激灵,身子一软,手一哆嗦,他……他怎么知道她是楚歌……脸上的泪水陡然间不流了,她定定地注视着秦墨白,问道:“你到底是谁?” 系统传来了警报声:[发生意外情况,sss级别精神体即将释放能量,爆炸波及范围为两米,请主人临死前闭上眼睛。] 楚歌顿时不想哭了,自己是跑到虚拟世界救人的,不曾想要把自己的命留在这,她拽住了秦墨白的身体,恶狠狠地说道:“不许炸,和我一起回星系去!” 秦墨白歪着脑袋,粲然一笑,说道:“你亏欠我的,得还。”一字一句,说得很温和。 随着borm的一声巨响之后,楚歌的意识陷入到了一片昏暗之中。 被爆炸摧毁身体的痛苦只在一瞬间,或者说快地连那一瞬都没有了。 第21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 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与你没什么关系的人,你和他甚至从未相遇过,可是…你却偏偏知道他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难过。 他的情绪变化,你却都能感知,就像是某种奇妙的心电感应一样,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反正荀雨觉得…还不错,就像是自己的命运也连同到那个男孩身上一样,她想,这一定是某个神明送给她的礼物。 送给她一个人的礼物… 她也会为他难过而难过,为他开心而开心。 不过那是荀雨小朋友五岁以前的事情了。 荀雨甚至在自己的脑海里虚构了那样一个他,有些羸弱,那么惹人心怜,就,像是她一样。 她蜷缩在被子里抱着伤痕累累的手臂时,会小心翼翼地和那个虚拟的他对话,喂,什么时候,你能带我离开这里啊。 从五岁之后,那个人无论多么悲伤的情绪都不会再影响到她,她已经习惯了他的悲伤,或者说是对他的情绪漠不关心了。 因为那个男孩没有出现,拯救她黑暗糟糕的生活的,是另一个男人,她素未谋面过的父亲… 他长相很凶悍,也不是做正经生意的人,但的确是她把从那个“家”里带到了出来,在小荀雨的心里,只要离开那里,就已经是得到救赎了。 她叫他老爹,就像他的手下们叫他一样,他也不在意,对她说:“你爱叫什么叫什么,但是你既然跟老子姓荀,就得好好跟在老子后面干。” 也许别的孩子在这样的恐吓一般的嘱托下会哇哇大哭,但荀雨没有,她只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也是在那一年的圣诞夜,荀雨和那个男孩第一次相遇。 游乐园在圣诞夜会有特定的花车游行,荀雨其实并不期待,但她老爹认为她应该有一些属于小女生的美好童年记忆。 荀雨觉得她老爹这开窍地有些晚了。 你让一个才五岁大的小姑娘天天跟在你的小弟后面,去酒吧打架的时候,想过对她的童年造成多大阴影了么? 这次跟在楚歌后面的是她老爹的两个得力助手,黑胖子和白瘦子。 他们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跟着她爹混的,很有她家帮派的风格,身上纹着稀奇古怪的动物图案,脖子上带着又土又豪的大金链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 大黑胖子把荀雨架在脖子上,好让她站得高一些,能够把花车游行看得更清楚一些。 荀雨穿着一身黑色的连帽衫,深蓝的牛仔裤,脚上穿着两只拖鞋,表情淡淡的,看起来不是个好惹的小孩。 巨大的花车上,表怪物们面目狰狞,有的是吸血鬼,有的是森林女巫,还有黑白无常和科学怪人,他们路过路旁的游客们时,就会伸出手来做鬼脸,吓得游客尖叫连连。 大概是荀雨这两个大人一个小孩,服饰装扮过于“社会”,竟然没有几个怪物敢伸手吓她的。 荀雨的心里突然感到一种巨大的恐慌感,吓得她脸色陡然间白了,这种感觉是如此强烈,让荀雨无法忽视。 她有些担心了起来,不会是那个男孩出什么事情了吧…… 荀雨环顾四周,看到道路对面有一个中年女人正在捂住一个“小女孩”的嘴巴,把“她”往后拉,那孩子奋力挣扎,但周围的人显然都已经陷入了这场万圣节狂欢之中哪里会注意到“她”的求救。 荀雨的目光像是透过了人流,只落在了那个女孩的身上,她虽然有些惊讶,没想到自己一直搞错对方的性别了,但她立刻决定要去救“她”。 荀雨拽了拽黑胖子的耳朵,周围的噪音太大了,她吼道:“快去救那个小孩!”说着指了指对面。 那个中年女人已经把那小孩拉出人群了。 看着一脸懵逼的黑胖子,荀雨有些心累,麻溜地从胖子身上滑了下来,穿过游行的花车,身形矫健地跑到了对面。 她从裤子里摸出了一把防狼器,按下了电源开关。蓝色的电光闪烁,电流噼里啪啦作响。 荀雨快步冲上前去,把那防狼器抵在了那女人的腰上,随着一声女人尖锐的尖叫声,一个臃肿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这里的动静吸引了不少游客,立刻就有保安过来了。 地上蹲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身上穿着白色的蕾丝裙子,丝袜上沾了泥土,脚上的黑漆小皮鞋也丢了一只。 像是黑水晶一样闪亮的眼睛,此时蓄满了泪水,鼻子上还挂着一个鼻涕泡,显然是怕极了。 荀雨默默想着,忽略那有些狼狈的神情,只看五官的话,还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小女孩”抽抽噎噎地看向了荀雨,说道:“谢谢你!” 荀雨本想说些什么,例如我其实和你心电感应啊什么的,但大概会吓着人家,而且,对于现在的她而言,已经无所谓了,便拽着自己的袖子,给小女孩擦了擦鼻涕,有些酷酷地说道:“别哭了,真丑。” 这台词是荀雨在酒吧跟那些“情场高手”学的,据说这样说,人家女孩子会觉得男友力爆棚? 大概就是这样吧? 但面前的“小女孩”闻言却哇的一声哭了。 荀雨有些手足无措,好在这个时候黑胖子和白瘦子来了,他们把荀雨拦在了身后。 保安也过来了,把地上还在迷糊的女人抓了起来,感激地说道:“这次真是多亏了这个小朋友了,要不然真是出大事了。” 荀雨看着自己可怜兮兮地拍了拍膝盖上的土,颤巍巍站好的“小女孩”,脚上缺了一只鞋,白袜子都葬礼,她把自己的拖鞋脱了下来,扔到了“她”的面前,说道:“这鞋子借给你穿吧。” 黑胖子见状把荀雨又抗到了肩头,转身要走,却被两个保安拦住了,说道:“能不能占用一下您的时间,等等警察过来还要做笔录。” 白瘦子对保安说道:“情况也就是这么个情况,我们小姐还小,也说不清楚情况,刚刚发生的事情旁边的人也看到了,你们找他们问就行,更何况,这路边不是还有监控的么?” 荀雨极其配合地说道:“我还是个孩子,我什么都不知道。” 一个保安小声说道:“谁家孩子会用防狼器电人的。” 黑胖子闻言顿时不乐意了,拽住了那人的衣领,骂道:“你他娘的能不能好好说话,怪里怪气给谁看,老子今天想走,谁特么敢拦?”眼神凶狠极了,看起来像是想打人。 荀雨拍了拍黑胖子的头,晃了晃脚丫子,说道:“走吧,我不想玩了。” 保安也不敢再拦他们,三人就混在人群里走了。 刚刚哭得惨兮兮的“小女孩”此时面色冷静,嘴角甚至悄悄地轻微勾起,带着一抹愉快。 他也是刚刚知道他身边这个保姆不正常了,估计又是他爸妈的政敌派过来绑架的,一年来个两三次他都有些习惯了… 那个保姆在摄像头死角的地方让他换一身衣服,戴上假发,这样的话,到时候找他的时候,摄像头就找不到他了,他虽然察觉到了她的念头,不过武力值摆在那,他也打不过,只好换上了。 刚刚想要借机逃跑,不过也没跑掉… 亏得这个保姆在他家老老实实了三个多月,忍了这么久才动手,也算是有些耐心了。 如果没有那个女孩的话,可能真的要发生什么不测了,他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膛。 不过刚刚在女孩子面前哭出来,真的太丢人了,他不由得红了红脸。 他一低头看到了脚上两只拖鞋,眉眼一弯,有些开心。 男孩拽下来头上的黑色假发,露出了亚麻色的短发,神色镇定,俨然一个小大人的样子,对保安说道:“刚刚那个人是我家的保姆,这件事情比较麻烦。你们打个电话给我爸的秘书过来处理一下吧,正好警察也快要到了电话是:********” 保安们一愣,俱是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出了惊讶,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淡定的么? 而且一个小萝莉怎么突然就变成一个小正太了?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 “喂,秘书小姐,你能方便过来一下,刚刚我差点被人绑架了,你过来把我带回家。” “……少爷,您现在在哪?” “我现在水上乐园,旁边有工作人员陪着,警察等等过来。” “好的少爷,我三十分钟后到,请您确保好自己的安全。” 第22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2) 十五年里面,有三个三百六十六天,十二个三百六十五天,所有的时间加起来,是荀雨再也没有遇到过“她”的时间…… 在黑道上混的人都知道一个道理,宁可得罪荀启,也不能得罪他的女儿荀雨。 因为荀启可能只是会把人打折了只手脚便罢了,而荀雨则是个不死不休的狠辣角色,手脚断,仍可续,而命没了,就是一了百了了。 简而言之,荀雨是个心狠手辣,不能得罪的人。 对此,荀·残暴无人性·雨表示,这都是误会,只是有的时候她简直带了个死神属性,到哪哪有凶杀案……但她得罪不起这句话,倒是并没有错。 江城的一座商业街上的酒吧。 荀雨坐在专属的沙发上,面前摆着一桌子的气泡酒,她别的酒都不喜欢,就喜欢这种颜色漂亮又会冒泡泡的酒。 身姿婀娜动人的脱衣女郎正在跳脱衣舞,白皙的皮肤,艳丽的妆容,炫目的灯光,看起来是那么漂亮,那么耀眼,那么撩人。 荀雨有些不快地看着那些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家妹妹漂亮肉体的男人们,眉头皱了起来。 酒吧里虽然有空调,不过空气还是有些闷热。 楚歌身上白色的衬衫扣子半解,露出纤细的脖子和漂亮的锁骨,桌子上随手扔着她的小西服。 今天刚刚和r国的黑手党头领商量完生意,那里的黑帮和他们不同,十分讲究衣着和礼仪。 看看,明明大家都是做一样的事情,但是他们穿得好看些,看起来就比他们正经多了。 等到脱衣女郎,也就是荀雨的妹妹,荀夏,跳完一舞后,全场的气氛已然沸腾,无数的鲜花和纸钞往台上扔去,而荀夏看到了在幽暗处的姐姐荀雨的时候,气势却陡然一消,甚至还有些怂地缩了缩肩膀。 她不顾众人好奇的目光,荀夏麻溜地从台上跳了下来,往着荀雨那里快步走去了。 笔直雪白的大长腿直让人血脉喷张,莲藕一样的白色手臂肌肉分布的很均匀,她身体的每一处都有力量的美感。 没人敢动手骚扰她,来这酒吧消费的都不是普通人,大多数也都是熟客了,自然也是知道,这脱衣女郎其实就是酒吧的老板,而且还是黑道上哪个帮派的小姐。 荀夏就势走到了荀雨的桌子,拿起了桌上一瓶气泡酒,拿牙一掰,瓶盖就开了,说着往嘴里咕嘟嘟地灌下去,她嘟着红唇说道:“大姐,又是气泡酒啊…你就不能换个香槟之类好点的酒,这是给妹妹我省钱呢?” 荀雨的面容半明半暗,在光影里有一种沉静的温柔,嘴角噙着笑看着荀夏。 荀雨说道:“二妹,不是和你说了跳舞的时候多穿一点么,那些男人的眼神都要把你吃了。” 说着荀雨手指习惯性地往裤子里摸,却发现已经没有烟了,她有些无奈地拍了拍自己的裤兜,都忘了自己已经戒烟了。 荀夏躺在了沙发上,沙发因为她的重量陷了下去,两人的身体靠在了一起。 荀夏说道:“哎呀,哪有脱衣女郎穿得多的,那还有什么看头~”尾音勾起,带着些撒娇的意味,涂着闪亮美甲的手指戳了戳荀雨的肩膀。 荀雨失笑,将手上的酒杯放到了桌上,说道:“你可别拿对付男人那套对付我,我可不信的。我到来江城来,就是来看看你,看到人了,我也就该走了。” 说着她站起身来,把沙发上的西服外套抓了起来,歪了歪肩膀,说道:“那我走啦,你在江城别玩得太疯了,生意上的事情,遇到麻烦的话,二弟会处理的。还有,有些事情是千万不能碰的,要不然等我从英国回来,一定把你腿都打断了,扔海里去喂鱼。” 这看似玩笑的话语,但荀夏却是再明白不过了,她大姐绝对是说得到做得到的人。 她老爹能生,有钱,还喜欢找情人,是个人渣,生了六个女儿七个儿子…做惯了去母留子的事情。他在黑道上也是个有威望,讲仁义的,就是这事做的着实不厚道。 最后还是靠着大姐把他们带大了,才没长歪了,不过本来就不是根正的,苗红更是不可能了,除了七妹和七弟,其他都还是在灰色地带混,游走在白道和黑道之间。 荀夏扪心自问,要是自己在大姐那位置,一定是要把这些“小杂种”们弄死个一干二净的。 现在能活到现在…还是感谢大姐是个好人了。 在荀夏意识飘忽的这一小段时间里,荀雨已经穿好了外套了。 荀夏说道:“好啦~大姐你放心,我心里有数的,你在英国也小心些,别的没有,钱的话,妹妹还是有的。钱不够的话,妹妹给你打。”说着,极为妖娆地对着荀雨抛了个媚眼。 荀雨闷声笑了,手摸了摸荀夏的脑袋,像是在撸猫,说道:“这几个弟弟妹妹里面,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你性子单纯,我怕你被人骗了还给人家数钱。” 荀夏知道荀雨说的是两年前她跟一个渣男谈恋爱谈地死去活来,结果被渣男骗身又骗心的事情,苦笑了一下。 “大姐,你要不今晚去我别墅睡吧,明天再走。” 荀雨手指指了指手表的表面,摇了摇头,说道:“飞机要晚点了,我得赶紧走了。”说着,便往着酒吧外面去了。 荀夏有气无力地倒在了沙发上,从胸缝里抽出了一块轻薄的红色手机。 她的文胸半开,露出嫩白的皮肤,还有心口上一个笔迹飞扬的“澈”字。 电话很快被接通,荀夏说道:“苏澈,过来陪我困觉,老娘心情不好。” 电话对面一个缱绻而暗哑的男声回道:“好啊,我去你别墅等你吧。”背景音是嘈杂的声音,应该也是个酒吧。 隔着手机屏幕,荀夏都能感觉到苏澈身上那股醉醺醺的酒气。 荀夏想到自己刚刚要荀雨去她的别墅住,莫名地感到一种不快和恶心,没了兴致,说道:“特么地算了。” 说完,有些气恼地砸了手上的手机。她既气那个傻逼男人,又气她自己。 荀雨自小就一直在黑道上混,别人的童年大部分兴许是上学和写作业,荀雨却是出入在酒吧赌馆小巷子,打架血拼的事情做的是最多的。 业余爱好如果非要有一个的话,那大概是,把弟弟妹妹当宠物养,毕竟他们老爹是靠不住的。 她不喜欢喝酒,但气泡酒是例外,她也不喜欢抽烟,但是心里有事的时候,却喜欢嘴里叼着烟,烟的苦味可以让她更好思考。 但最近去医院查了一下,肺部有点炎症,干脆就把烟戒掉了。 虽然有家庭教师,不过从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学习,她现在已经二十岁了,也在逐渐接管家族里面白道上的生意,但还是有些吃力。 荀雨的托福和雅思分数达到了8.5分,如果在国外生活,沟通和交流是没有什么问题。 然而,她对于管理类的课程从未涉及,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了。 她去的学校是英国的l大,学的是金融分析,不过这课程可不便宜,一学期下来就是几十万。 大多数参加这门课的人都是像她这样的二世祖,速成学点东西好回家管企业,免得败家,不过华国过来的,家里面是混黑的,她倒是独一份。 飞机第二日上午到了英国,本来是打算由她老爹在英国的“兄弟”来接她,但荀雨还是想和她将来的同学们留下一个好印象的,还是严词拒绝了这个提议。 荀雨下了飞机,取了自己行李,就打了车,直奔l大去了。 英国的天气很糟糕,空气里的水汽很重,凝结成一片水雾。 荀雨觉得自己衣服也跟着变得有些冷了,她付了钱,拉着两个箱子,背着一个背包,就往l大的大门走去。 还没进门,就看见了他站在校门口… 荀雨没有想到,再次见到他,竟然是这样的情形…… 第23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3) 荀雨拉着两个箱子低着头往前走,想要避开他的注意力,但是现实异常残酷,她还没走两步,就被人拦住了脚步。 她的面前站着洛雪生,印花的西装,铆钉短靴,染着一头白毛,笑起来露出一排的白牙,怎么看都是个没长大的小屁孩。 但小屁孩却觉得自己这身造型十分迷人,还特地把自己的手扶在头上凹造型,身上一股子浓郁的香水味。 荀雨冷冷地看了一眼洛雪生,极为平静地说道:“让开。” 洛雪生被荀雨的眼神吓得一激灵,陡然间立定站好了,这世上他谁也不怕,他就怕荀雨,却又忍不住荀雨身边凑。 一年前他同荀雨告白失败后,引发荀雨家那些弟弟妹妹一场惊天动地的群殴,他家老子怕他给家里添麻烦,就把他扔到英国来了。 但显然,他现在还是没有长记性,荀雨,不是他能招惹的人。 洛雪生极为狗腿地凑了上来,说道:“雨儿姐,我给您提东西吧,我就在旁边的t大,姐姐有事尽管吩咐。” 荀雨皱着眉头问道:“你怎么在这?” “当然是来l大找妹子啊。”洛雪生耸了耸肩膀,很欠揍地笑着说道。 荀雨将行李箱拉了拉,避开了洛雪生的动作,呼了口气,而后说道:“去年的事情我很抱歉,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够离我的生活远点,最好是再也不要看见你。” 洛雪生已经习惯了荀雨这么说,他惯来是个没心没肺的,依旧笑嘻嘻地说:“雨儿姐,去年啥事我都忘记了,而且待英国也挺好的,好多漂亮妹子呢。” 他故意说地很轻挑,目光却定定地看着荀雨,干净又傻气。 荀雨知道这小屁孩还没断了对她的心思,但她从来都不是拖着别人感情的人。 既然没有结果,那就不要招惹,也不要回应…… 正当她还想要说什么的时候,一个高个子的男生走了过来。 他皮肤带着莹白色的光芒,眼睫毛细密漆黑,眼睛里像是藏着星辰大海一样的深邃的黑色,鼻梁挺拔,嘴唇单薄,透着粉红的色泽。 最吸引人目光的是他亚麻色的头发,看起来很柔软,很温和…… 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米白色的毛衣,慢步走了过来,笑着对荀雨说道:“请问同学你是来自华国的荀雨同学么,我是陆庭之,是你的新室友,我带你去办理入学手续吧。” 荀雨觉得自己的心脏跳的很快,尤其是在陆庭之靠得很近的情况下,但她却又觉得,好像不是她的心脏…… 荀雨把手里的两个箱子递了一个给陆庭之,笑着答道:“谢谢你了,陆同学。” 陆庭之也笑了,说道:“不用客气,以后我们就是室友了,这三年还要请你多多关照。” 如果是别人的话,荀雨会觉得这是一句客套话,不能当真的,但是从陆庭之口中说出,连着他温和的笑容,荀雨却觉得,这是句真心话。 洛雪生却不乐意了,连忙说道:“雨儿姐,我陪你去宿舍收拾东西吧,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说着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陆庭之,那目光像是在打量,又带着些忌惮。 荀雨对陆庭之说道:“不用理他,我们走吧。” 荀雨觉得自己心脏又蹦蹦蹦跳的厉害了。 陆庭之接过箱子,两人并肩走进了l大的大门。 洛雪生看着两人渐行渐远的背影,回到了自己的车里,气恼地打了电话:“喂,大哥,帮我搞个叫陆庭之的人,他竟然敢勾搭荀雨,这不是和我过不去么。” 出乎洛雪生意料的是,他大哥像是早就知道了一样,说道:“你是不是又往荀雨旁边凑了,荀雨不适合你,去找个别的女人。” 洛雪生现在更生气了,“大哥你不帮我就算了!”说着,气恼地挂了电话,把身上的印花外套随手扔到了副驾驶的位子上,开着车扬长而去。 校园里种着许多高大的树木,浓重的阴影遮天蔽日,很是阴凉。 陆庭之偏过头,看着若有所思的荀雨,声音温和地像是江南的流水,“荀雨同学,怎么了?你看起来有些不舒服。” 荀雨有些惊讶他的敏锐,答道:“我没事,就是心脏刚刚突然跳的有点快。” 陆庭之闻言却嘴角勾起了一抹浅淡的笑容。 l大的留学生宿舍是按照国家和学院划分的,但是宿舍很贵,比在外面租房子要贵上许多。 很多留学生会选择在外面租房子而不是在学校宿舍住,倒不是图省钱,而是自由度高,怎么玩都没关系。 于是,今年l大来自华国,又住在商学院的学生,就只有荀雨了。 四人间的小公寓宿舍,就住着大一年级的荀雨和已经研究生的陆庭之两个人。 等到陆庭之陪着荀雨把手续办理完毕,拿到公寓的房间钥匙之后,就带荀雨回到了公寓。 荀雨的东西不多,一台笔记本电脑,几套换洗衣服,一些伤药,再加上几瓶辣椒酱,就已经是全部了。 等到荀雨把东西收拾好了,已经是下午了,她拿着钱包和手机,打算出门吃饭。 刚刚出了下楼,就看到公用的厨房里面站着陆庭之,他身上套着一个纯黑色的很像是是咖啡店店员制服的围裙,正在洗蔬菜和水果。 荀雨有些惊讶地走了过去,说道:“陆同学,你还会做饭么?” 陆庭之将一个已经洗干净的苹果拿一旁的干净布子擦干净,自然而然地递给了荀雨。 荀雨接了过来,说了句谢谢,便不客气地啃了起来。 陆庭之一边洗着蔬菜,一边说道:“英国的饭菜有些不合我的口味,所以我都是自己做饭的。荀雨同学如果不介意的话,就和我一起吃饭吧,我一个人吃饭也挺孤单的。”说着转过头来,冲着荀雨温和地笑了笑。 荀雨自打小时候混起黑道开始,就没遇到过这么温和又好脾气的男人,她忙不迭地点了点头,说道:“那就谢谢你了,陆同学,如果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地方,请尽管提,千万不要和我客气。” 陆庭之眸色一深,而后说道:“好啊,那我可把这话当真了。” 荀雨郑重地点了点头,又上了楼,把钱包放了回去,啃着苹果回到了小客厅,看陆庭之做饭。 姜、八角、草果、糖、杨梅酒、葱白、花椒在油锅里沸腾翻滚,散发出浓重的香气,加上腌渍好的牛肉爆炒,作为浇头放在了面条上。 荀雨是第一次看见一个男人的手长得那么好看的,骨节分明,白而修长,配着那些食材在一起,简直是秀指可餐。 她吃着陆庭之特制的红烧牛肉面时,想的是,自己这辈子以前吃的怕都是假的红烧牛肉面… 为了口腹之欲,被一顿饭就收买了的荀雨,毅然决然地说要和陆庭之拜把子,以后他就是她的陆大哥了。 但陆庭之却十分客气地让她以后叫他名字就行。 荀雨叹了口气,感慨良多,陆庭之真是个好人。 第24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4) 这是正式上课的第一天,荀雨洗漱完了之后,收拾好书和电脑后就出了门,她很少吃早饭,尤其是在国外,没人看着她的时候… 荀雨下了楼,此时陆庭之已经坐在小餐厅里开始吃饭了,桌上摆着烤的半面焦的吐司,香而浓稠的米粥,还有一小碟辣椒炒茴香豆。 陆庭之背对着她,身影挺拔,那粥看起来似乎是什么人间美味,他吃得很缓慢。 白瓷勺子舀着米饭往嘴边靠近,动作斯文又优雅。 荀雨有些不争气地咽了一口口水,而后走向了厨房,打开了冰箱,从中取出了一罐的橘子汁。 顺便对陆庭之打了招呼:“陆同…庭之,我先去上课了,咱们晚上见了。”说着往门外走去。 陆庭之放下了勺子,抬头看向了荀雨,说道:“现在时间还早。荀雨,你要不要喝点粥,正好暖一暖胃,还剩下很多,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荀雨内心很高兴,面上却十分平静地说道:“真是太谢谢你了,陆庭之。你这个粥闻起来真是太香了。”说着把电脑包放到了一旁的椅子上,笑眯眯地坐了下来。 陆庭之起身去厨房又拿了一个碗,给荀雨盛了一碗,又递了一双筷子和一把勺子给她。 荀雨嘴角一弯,开心地低头喝粥,顺便夹了几颗茴香豆。 而后,她的面色有一瞬间的凝滞,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刚刚陆庭之,从厨房拿出来的只有一个碗吧,这双筷子还有这把勺子都是原先就在桌上的… 这很奇怪不是么? 一个正常人,会特地在桌子上放两双筷子,两双勺子么? 这也不能怪她,在黑道待久了,对于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就会变得格外敏感。 陆庭之的声音温和极了,他问道:“怎么了,是不合你的胃口么?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明天我再试试做别的早餐。” 这句话明显是已经把荀雨纳入一起吃早餐的队伍了,荀雨笑了笑,心里却有些心虚。 人家陆庭之说不定就是恰好刚刚拿多了一双筷子和勺子呢?自己真是心理太阴暗了,才会怀疑这种大好人… 吃人嘴软的荀雨全然不知道,陆庭之的手心此时已经是细密的汗水了。 他知道自己刚刚已经露出了马脚,而荀雨也已经有所察觉。 他想要以一种缓慢而恰当的速度靠近荀雨,占据她的生活,但是,那都是建立在荀雨对他细枝末节的行为毫无所觉的前提下。 但她似乎好像并没有察觉到他背后的含义…真是让他既感到有些沮丧有有些庆幸… 荀雨吃着茴香豆,随口问道:“你这个茴香豆真辣啊,真好吃。” 陆庭之闻言眉眼间浮现笑意,说道:“我知道你会喜欢的。” 气氛陡然间有些停滞,荀雨的筷子再也没有伸向那茴香豆,她放下了勺子,碗里的粥已经吃完了,说道:“谢谢款待了,那咱们晚上见了。”说着她拎着电脑包出门了。 客厅里坐着的陆庭之拿起了手机,翻开了一个电子文档,冷着脸把荀雨喜欢吃辣味的茴香豆这一行的调查资料删掉。 当年的事情,她应该早已忘记了… 不过她应该也不会想到,当时那个穿着白色蕾丝裙子,狼狈哭泣着的,被她拯救的“小女孩”,会以这样的样子,同她再次相遇。 陆庭之的手覆在自己的眼睛上,试图掩藏自己眼底的贪婪和占有欲。 荀雨的手脚冰冷,她这才发现,自己好像有有了喜欢的东西了,陆庭之“大厨”的饭菜。 耳朵里似乎还有回响,她下意识地捂住了耳朵,喃喃自语道:“不可以。” 她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喜欢一个白色的毛绒兔子,后来母亲把它的皮剥了,把鲜血淋漓的兔子肉摆在她的面前… 她喜欢穿裙子,那是老爹买的,灯笼袖子,粉粉的,很漂亮,母亲把它剪碎了,扔在她的面前。 ……后来母亲去了精神病医院,她也和老爹一起生活了。 于是,就有了后来那个满身是刺,古怪又难以招惹的小孩… 她很少表现出自己对于什么东西的喜好,尤其是在陌生人面前,她喜欢的东西很少,只有少数人才知道。 辣炒茴香豆…是为数不多中的一个。在母亲不发疯的时候,脾气会很好,会做这道菜… 陆庭之的家境并不差,行为举止也很有教养,这样的人,会特地做这样一道菜么? 吐司是他,而那辣椒茴香豆,则是她。 荀雨苦笑了一下,那陆庭之到底是图什么呢?他应该什么都不缺吧?难不成,是要她的命? 陷入阴谋论的荀雨有些魂不守舍地去了阶梯教室上课。 教课的是个俄国秃头老教授,英语写的很丑,歪歪扭扭,简直是看不懂在白板上到底写了啥玩意… 荀雨低着头用手机给自家大弟发了消息,“弟弟,帮我查一个叫陆庭之的人,他现在和我是室友,是l大的研究生。” 荀湫秒回道:“好的,等我消息。大姐,是不是这个人有什么可疑的地方,要不要我给你弄支枪,英国枪支管制要轻松一些。” 荀雨看着已经在打算着要给她弄枪的弟弟,赶忙回到:“没事,就是我好奇他是什么人。” 消息一直显示正在输入,然而两分钟过去了,荀湫才回了一句话的消息:“大姐,你也到了谈恋爱的时候了。” 荀雨哭笑不得,回了消息:“你别瞎想,赶紧去查人。” 荀湫回了个ok的表情包。幽幽地叹了口气,转而打电话给下属,让他们去查,既然自家姐姐可能会和这个家伙谈恋爱,那一定要把他的黑料查的一清二楚! 最好是几岁尿床都查出来… 好好种的大白菜,怎么能被别人家的猪给拱了! 荀雨勉强把书看明白了,知道教授讲的是什么意思,而后就是it项目管理的课程。 荀雨到了教室,才惊讶地发现,这节课,竟然是陆庭之教的。 陆庭之上课前解释了一下,原来的教授去其他国家演讲了,他是这门课的助教,所以由他暂时教他们。 陆庭之今天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一排的纽扣从下扣到上,里面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衣,喉结突出,他身姿挺直,脸上的神情很冷淡,也很严肃。 和这两日和颜悦色同她说话的陆庭之,差别很大。 荀雨突然觉得,陆庭之这个人很奇特,当她觉得自己了解他一点点的时候,他却给她带来了新发现。 接下来是例行点名,陆庭之说话不急不缓,听起来很舒服,荀雨的耳朵尖动了又动。 “ariel?”陆庭之说道,抬头。 “here.”荀雨答道。 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交接,陆庭之对着荀雨笑了笑,他的笑容很淡,却带着一种缱绻的暖意 荀雨愣了愣,也跟着笑了。 第25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5) 英国的正餐叫weekendfood,也就是周末吃,工作日吃得都挺随意的,尤其是对于午饭。 下课收拾好东西之后,荀雨打算去食堂,随便买些吃的就将就着过去了。 一抬头,不知道什么时候,陆庭之已经站在她的面前了,他手里提着公文包,两人目光相对。 正午的阳光穿过阶梯教室里高大的落地窗,给陆庭之的周身镀了一层淡金色的光芒,轮廓分明的面容分外温和。 荀雨不由得想,如果有一日有人能够陆庭之这种脾气的人惹生气了,那一定是个人才… 陆庭之笑着说道:“一起去吃午饭吧,荀雨,我准备了便当。” 荀雨觉得陆庭之这人也太好了吧,但她还是不习惯总是承他的人情,而且经历了早晨的辣炒茴香豆事件,她觉得自己应该离他远一点,尤其是弟弟还没有把他的身份调查清楚之前… 荀雨摇了摇头,说道:“不用的,我去食堂吃。” 陆庭之面色不变,露出一个自然的笑容,说道:“嗯,那我就先走了。”他的拇指摩挲着风衣外套的料子。 “那我就先走了,我们晚上见,荀雨。” 荀雨笑着挥了挥手,看着陆庭之提着公文包出去了。 她莫名地松了口气。 他们之间是用中文交流的,但显然这教室里也有其他的人,是懂中文的。 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的走了过来,她的眼神很古怪,嘴上带着嘲讽而挑衅的笑容,她比荀雨要矮一些,说话要微仰着头,因而看起来没有什么威慑力。 看荀雨似乎并没有在意她,打算离开了,急忙问道:“ariel,你和lance是什么关系?”话语里隐约带着点质问的味道。 lance是陆庭之的英文名字。 荀雨挑了挑眉,面不改色地说道:“lance是我的男朋友。”说着嘴角勾起,随手把桌子的一角推开,俯身凑近了她,“你相不相信?我的小甜心。” 那女生被她吓得跳着往后了一步,荀雨的手指却轻轻地把她的头发缕到耳后,眨了眨眼睛,说道:“那我就先走了,再见了,小妞。” 那女生瞪着眼睛看着荀雨,脸上红了一片,又气又恼。 荀雨无奈地耸了耸肩膀,这些女生的脑子里除了这个喜欢那个就不能想点别的? 荀雨此时尚且不知,因为自己这一句玩笑话,给自己增加了多少的麻烦… 这一日的l大,学生八卦论坛上面出现了一个匿名帖子,商学院男神级别的美男陆庭之,竟然,竟然名草有主了…而且对象还是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 楼主还找二世祖求证过了两人的关系? 还有吃瓜不嫌事大的网友补充了两人是一个国家的人,还是一个宿舍的,开学当天陆庭之还去校门口去接了荀雨… 要知道,那是陆庭之啊!全英一共四个皇家数学竞赛获奖人之一,在l大四年,icci期刊上发布了十篇重要论文的那个扑克脸陆庭之啊… 种种迹象表明,这两人的关系有猫腻,陆庭之这株铁树可能真的开花了。 论坛上面还挂着几张模糊的照片,角度刁钻,显然是偷拍的。 一张是陆庭之帮荀雨拎箱子,两人走在树荫笼罩鹅卵石路上,一张是报道的时候,陆庭之递了一杯饮料给荀雨,还有一张是陆庭之站在荀雨课桌前,两人说这话,虽然看不清表情,但两人间的氛围异常和谐。 其实与朋友相处,也就是这样,但是两人的关系却被解读成了男女朋友… 荀雨在学校食堂点了一个汉堡,里面的奶油都快要溢出来了,甜的发腻,牛肉有些生,一口咬下去,她恍惚间好像吃到了血? 荀雨默默地放下了汉堡,喝了一大杯柠檬汁清口… 早知如此,打死她也不拒绝和陆庭之一起吃饭。 荀雨去放餐盘的时候,意外地发现有不少人对她投以好奇的目光,她皱着眉离开了。 直觉告诉她,自己肯定是在什么她不知道的时候干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出名了? 下午上完课后,荀雨提着电脑包,背着背包,准备回宿舍了。 路过篮球场的时候,本来应该关好的篮球场门此时却开着,一个篮球从天而降。 如果是个正常人,可能会被砸出个脑震荡,但荀雨不是,她快速地伸出了左手,脚步后撤了一步,一个巧劲接住了球,而后毫不犹豫地扔了回去。 荀雨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篮球场上留下几个傻大汉面面相觑,用英文说道:“刚刚那个亚洲女孩正是太厉害了。” “她的篮球技术一定很棒,让她加入我们!” 事实却是,荀雨根本就不会篮球,甚至连规则都不懂,刚刚那个行云流水的动作完全是身体本能,打架久了,练出来的。 荀雨用钥匙打开门,说道:“我回来了。”扶着墙,把鞋脱了下来。 厨房里的陆庭之正在做饭,油与平底锅碰撞,发出呲呲呲的声音,肉饼的香气幽幽地传来。 荀雨眼前一亮,将电脑和背包一并放到了茶几上,凑到厨房去看今晚的饭菜。 陆庭之修长的手指交叉,握住了酒杯的杯柄,暗红色的香槟从玻璃杯流入他单薄绯红的嘴唇。 荀雨见到这撩人的景象,神色不变,却无声地咽了咽口水。 陆庭之放下了杯子,勺子翻动了几下锅里的生菜,边炒菜边和荀雨说道:“荀雨,今天晚上吃煎牛肉饼和炒生菜,配上番茄沙拉,你还有什么想要吃的么?酸菜鱼在桌上可能有点凉了,你可以帮我把它放到微波炉里热一热么?” 荀雨眼睛亮了亮,说了句好啊,就带上了手套,极为宝贝地把一大碗的酸菜鱼抱到了微波炉里面。 陆庭之看着坐在椅子上,眼睛直勾勾盯着微波炉笑的女孩,笑得比任何时候都要真诚,自己的嘴角也不由得带上了压不下去的笑容。 他觉得自己好像犯了一个错误,七岁那年,他在游乐场被她救了之后,他就找了人查她的身份,当时只想着要在感谢她救命之恩的同时还要欺负她,让她说他丑! 可后来这感情变了味,他依旧调查她的事情,甚至会每年特地去国内见她,哪怕是在某个阴暗的街角。 他想,他大概是陷入爱河了。 世界上两情相悦的事情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像他这样,悄无声息的暗恋。 但是当得知她要来l大的时候,他想,也许天上月会变成手中月,心上人也会是眼前人… 为了这次相遇,他特地申请调宿舍,要不然一个研究生又怎么会和本科生住在一起。 他知道她选择的课程后,就申请当她的助教…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巧合,只有他的早有蓄谋而已。 但现实却是,他的魅力还不如一道酸菜鱼来得实际。 他闷声笑了笑,愉悦的像是一只猫的呼噜声。 第26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6) 因为这一晚丰盛的晚餐,荀雨的心情一直是轻松愉快的,脚步像是踩在软绵绵的云朵上,开心的有些不真实。 在来英国留学之前,她设想过自己的处境,大概是吃不好饭,睡不好觉,还没得人说说话。 但是好在有一个陆庭之在,一切的担忧都好像变得有些多余了。 荀雨的肚子已经吃得圆滚滚了,有些胀,但勺子还是继续往沙拉里面插小番茄吃。 陆庭之两只手扣在一起,抵在桌面上,目光清凉而澄澈,“荀雨,我们从前是见过的么?在你进l大之前。” 荀雨觉得自己的心脏又开始跳的厉害了,像是一辆不断加速的赛车,疯狂地往前冲着,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她有些难受地揉了揉自己的胸口,微皱着眉,思忖片刻,而后答道:“好像并没有。” 像陆庭之这样出众的外貌和气质,如果遇到的话,应该会很难忘记的吧。 而且她一直在黑道上混,陆庭之这样光风霁月的人,与她的距离,就像是天际线和水平面一样,隔得很远很远…… 那心跳声轰然终止,静寂了下来,缓慢的心跳里,藏着有些悲伤的节奏。 “陆庭之,你为什么要这么问我呢?” 陆庭之站起身来收拾碗筷,说道:“我只是觉得,你很眼熟。” 荀雨笑着说道:“像我这样的女孩中国满大街都是,我属于大众脸,没什么辨识度的那种,说不定是你认识的别的什么朋友,长得和我很像呢。” 说着荀雨也站了起来,把盘子端到厨房去,转头对站在原地的陆庭之说道:“谢谢你的晚餐,碗筷就由我刷吧。”她笑了笑,露出一颗白色的小虎牙。 陆庭之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好,那我先回房间了。” 英国房间的隔音效果很差,荀雨洗碗的时候,还能够听到陆庭之房间淋浴头放水的声音。 荀雨洗完碗后,随手关上了厨房的灯,把还在茶几上的电脑和背包抱着上楼了。 二楼有可以控制一楼小餐厅灯的开关,荀雨在关灯之后,下意识轻轻地对着眼前的黑暗说了一句,晚安,陆庭之。 接到荀湫的电话,是凌晨一点的事情,此时是中国早上的九点,她打开了房间的灯,下床接电话,“喂?” “大姐,陆庭之的身份查出来了。我说了你别太惊讶了。” 荀雨闻言脑子一下子清醒了不少,走到了房间的小阳台,把阳台的门关上了,说道:“你说吧。” “陆庭之是陆家的长子,他爸是陆封,他妈是顾月琴,就是军部和政部都掺了一脚的那个陆家,大姐,这样的人你可得躲远点,咱们这混黑的,要是哪天惹了他,你就算牢底坐穿了,咱家也没法护着你。”电话对面的荀湫火急火燎地说道。 荀雨闻言却噗的一声笑了,说道“好好好,我一定躲着点,不招惹他还不行么?” 荀湫闻言却更加不安了,自家姐姐什么脾性他还不了解,现在答应的好好的,说不定明天就出去搞事情了。 “大姐,我跟你说真的。” 荀雨忙点头,说道,“我知道了,知道了……小湫,还有一件事我要你帮我去查一下。” “大姐你说。” “你去查一下,我和陆庭之是不是什么时候遇到过,如果他那边不好查,你就按照我的行踪查。” “大姐,是不是你那边什么事情了?还是说…你已经把陆庭之得罪了?” 夜风有些冷,荀雨抱着双臂搓了搓,说道:“你想什么呢?我和陆庭之现在不是室友么,现在我们关系还行吧,我没得罪他。” 荀湫又叹了口气,他还不过二十岁,现在就已经要承担他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担心和压力了。 “好了好了,放宽心,你也不想想你大姐我平时也是很靠谱的,不用担心我。倒是二妹那里,你要多看着点,我听说她最近和那个叫苏澈的明星走得挺近的,苏澈网上风评很不好,你替我留心点。” 荀湫正色答道:“大姐你放心,要是那个王八羔子敢在和荀夏分手前劈腿乱搞,我一定叫他生不如死。” 荀雨微笑着说道:“好了,就这样了,我挂了,回去继续睡觉了。” 她总是止不住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在意这个在意那个的,结果有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荀雨打了个呵欠,回床上睡觉了,她不知道的是,她在阳台打电话的时候,陆庭之正在她楼下的房间,开着台灯写实验的数据分析报告。 他把她所有的话都听在耳朵里,他知道,她在调查他的身份,或许现在已经得知了,他还知道,她并不讨厌他,或许还有些喜欢他。 他有些期待,也有些好奇,当荀雨得知了他就是当年那个在游乐场,被她救下的“小女孩”,她到时候会是怎样的神情呢? 是惊讶,是手足无措,还是其他他未曾见过的神情,他很好奇,也很期待。 她当时,还说他很丑的不是,这句话他记了这么久,还没来得及报复她呢。 陆庭之愉快地笑了笑,眼前这些繁琐复杂的数据,似乎此时也变得可爱了许多。 而此时的荀雨尚且不知道,自己特地去阳台上打电话,还把阳台门关上的行为,恰恰是把自己送到了某人的陷阱里面。 第二天的早餐是寿司卷,紫菜包着软糯可口的白糯米,里面塞着一小块的半焦的火腿,配上酸甜可口的柠檬汁。 午餐的便当盒也是陆庭之准备的,糖醋小排骨,麻婆豆腐,还有白米饭。 荀雨从陆庭之手上接过饭盒的时候,差点给他跪了,心里狂吼道,陆爸爸好,请承包了我接下来三年的伙食吧。 但陆庭之听不到荀雨的心里的想法,因为荀雨接过饭盒的同时,紧紧地把他的手握了握,他心跳声太大了,他几乎听不到外界其他的声音了。 那只手很软,指头上带着薄茧,还有手心有几条疤痕,他太过在意握住她的手的感受,直至荀雨出了门,他才回过神来。 陆庭之的手心,还有她的温度。他绯红的唇落在他自己的手心,他闭上了眼睛,这是一个小心翼翼的吻,呼吸轻轻地颤抖着。 荀雨再次打开门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 第27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7) 荀雨再次打开门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 她毫不犹豫地关上门,再次打开门的时候,陆庭之站在那,修长的手妥帖地放在腿侧,笑着问他:“怎么了?” 荀雨觉得这才是正确地的打开方式,她说道:“我想拿瓶橘子汁来着。” 说着,同手同脚地去厨房冰箱取了一瓶可乐,然后同手同脚地出了门。 陆庭之眸色一深,哑然失笑,他知道她看见了,但没想到的是,她会选择自欺欺人的逃避。 荀雨的体育课选修的是定向越野,也就是个除了绕着学校跑步,就是一起侃大山的课程。 这一天,在他们例行侃大山的时候,各自出了一些零食和啤酒,打算开个野餐会的时候… 一群人高马大,五大三粗,长着络腮胡子的外国男生,他们身上穿着篮球运动服,走了过来。 他们脸上带着谄媚而善意的笑容,其中领头的男生对荀雨用英文说道:“漂亮姑娘,请加入我们的篮球社吧,我很看好你哦!”说着还抛了个wink。 一旁的一个棕色头发的英国女生问道:“荀雨同学,你认识他们么?” 荀雨摇了摇头,对那个领头的男生说道:“我并不认识你们,而且我并不会打篮球。” 闻言几人面面相觑,试探地荀雨说道:“那天晚上,你可是徒手接住了一个飞过来的篮球啊,而且还把它投入球篮了。” 荀雨皱着眉,她想起来了,那天晚上,她看都没看,竟然瞎扔把球扔到球篮里了,这个概率也太低了吧? 她解释道:“那只是一个巧合,我真不会打篮球,请不要在打扰我了,我们现在还在上课。” 虽然,他们刚刚还打算在课上野餐来着… 为首的男生不相信,说道:“你和我们打一场,我们就不烦你了。” 篮球社的人和定向越野的同学都起哄,有热闹可看了。 荀雨耸了耸肩膀,看来是没人相她的话了,说道:“好吧。” 他们没有去体育馆,而是选择了在附近的一个水泥地面的户外篮球场。 荀雨站定在球场上,男生扔了一个球给荀雨,荀雨顺手一接,还是接住了。 这真不能怪她,她在国内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打架,除了有的锋利的武器不会接,其他能接的都接,方便在扔回去,给敌人造成二次伤害。 荀雨脚尖轻点,跳了起来,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流畅的抛物线,越过三分之二的球场,咣当一声,球入框。 围观的群众狂欢,吹口哨,喊着她的名字,荀雨觉得,莫名其妙,但意外感觉还不错。 但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当所有人意识到,荀雨连运球都不会…全场抱着球跑,找到个位置站好,就迅速地投篮,有的时候还会投到己方的篮筐里,乌龙球… 篮球社社长也总算明白了,这位亚洲姑娘虽然百分百能投中球,但是她真是不懂篮球,连打篮球规则都不知道。 其中一个人在拦截荀雨的球时,荀雨正在专心致志地跳起来投球,一着不慎被肌肉男撞翻在地。 她穿着长裤,膝盖倒还好,但是腰间的皮肤在她倒地的时候,裸露在空气外面,水泥地的沙砾磨伤了她一大块皮肉,隐约可见皮层下面的白色脂肪。 鲜血顿时渲染开来,众人围了上来,担忧地问她一些问题。 荀雨一听脑袋都炸了,她现在就想找一个能说中国话的人…… 她脱下外套,她今天穿的运动服是透气的材料,按在了伤口上。 她吃痛地想要站起来,想去医务室,却发现自己的脚踝已经崴了,已经发紫了,估计都疼地没感觉了,只好瘫在地上。 周围很吵,乱腾腾的。 他们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说着荀雨听不懂的鸟语,她的额头沁出汗来,身体虚弱地厉害。 她第一反应就是打电话给陆庭之,潜意识里相信着,如果是他来的话,一切问题都会变得容易解决。 沾着血的手从外套里摸出了手机,打电话给陆庭之。 这是荀雨第一次打电话给陆庭之。 此时,陆庭之正在上课,但荀雨是特别关注的联系人,所以当电话铃声响起时,陆庭之对学生们说话:“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电话,很抱歉同学们。” 说着,他就走出了教室,接通了电话。 当陆庭之那句:“喂,荀雨,怎么了?”声音一如既往地温柔又好听。 荀雨鼻子一酸,嗓子一涩:“陆庭之,我,我打篮球摔着了,你能不能过来一下,我在操场旁边的水泥篮球场上。” 陆庭之听着她有些脆弱,还带着委屈的声音,顿时呼吸就急促了起来,他心下有些焦急,拽开了自己的领结,说道:“别怕,我马上就过去。你先不要动。” 陆庭之转身回教室,对教室的学生说道:“这节课提前下课,下周补上。”说着,头也不回地快步走了。 他的步伐很快,出了教学楼的时候,却觉得还不够快,于是他跑了起来。 那一日,很多人都看见了陆庭之在学校狂奔的景象。 向来风度翩翩,冷漠严肃的扑克脸,陆庭之,竟然也会这样方寸大失? 后来,他们才知道,原来是因为那天,有一个叫荀雨的姑娘受了伤,那是他喜欢的姑娘,是他放在心尖上的人。 陆庭之了解荀雨,如果不是很严重的伤的话,肯定不会打电话给他的,一想到她现在很无助,他就忽然间心慌了起来。 等到陆庭之赶到的时候,已经有人去叫校医了。 荀雨脸色苍白,头发已经被汗水浸,手还用外套捂着伤口,看起来狼狈极了。 陆庭之推开了人群,半跪在地上,把自己的西服高定外套脱了下来,披在了荀雨身上。 他的手冰凉但有力,继续按住了荀雨腰上的伤口。 陆庭之冷静地问道:“校医室的医生怎么还没有过来?” 被他冷漠的目光盯着的篮球社长,结结巴巴地说道:“已经打电话让他过来了。” 陆庭之说道:“再打电话,催一下,告诉他如果十分钟内赶不到,明天就不用来l大上班了。” 一个五大三粗的肌肉男在陆庭之的威慑下和小鸡啄米一样地点头,又开始打电话了。 荀雨脑袋已经有点懵了,眼睛里都是小星星,她脑袋歪着,放在陆庭之的肩膀上,已经放弃了思考,窝在陆庭之怀里。 陆庭之的身体冰冰凉凉的,很舒服,然后她就呼吸均匀地眯着眼睛,睡着了… 吓得陆庭之还以为她晕过去了,直接对那个不慎撞到荀雨的肌肉男放下狠话:“你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吓得一米八的汉子哭得像个孩子…一方面是内疚,一方面是真害怕。 l大家世优越感人不少,但即便是在这群人里面,陆庭之的身世也是拔尖的存在,更别说他自身的研究成就,是那样地耀眼夺目。 等到荀雨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她躺在校医务室的床上,鼻尖是消毒水味,被褥是白的,上面画着红色十字架。 她一偏头,就看见陆庭之正趴在她的床侧睡觉。 他的睫毛很长,皮肤很白,五官却棱角分明,线条流畅,独得造物者的偏爱。 荀雨莫名心就软了一下。 这次她很清楚,她心动了。 不是那个冥冥之中和她联系在一起的“女孩”的情绪,而是她的情感。 那样的清楚,那样的明确,心脏里像是有一百只蝴蝶在上下飞舞,振动翅膀。 她歪着头,看着陆庭之的侧颜,无声地说了句,谢谢。 陆庭之,芝兰玉树,生于庭阶… 第28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8) 夕阳的余晖透过落地窗照了进来,微风拂过白色的窗帘。 英国的天气总是很糟糕,阴暗潮湿,但今天的天气却意外地很好。 荀雨小心翼翼地在陆庭之的侧脸落下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 他是她招惹不起的人,但她还是有一点点的动心了,明知道心动会给自己带来的麻烦,却还是忍不住要吻一下他。 她坚强了太久,但没想到,有一日她也会露出脆弱的一面,也可以依靠一个人… 陆庭之漆黑纤长的睫毛动了动,露出了深黑色的眼睛,看着离他很近的荀雨的面容,四目相对,他嘴角勾起,“荀雨,怎么样了?伤口还疼不疼?” 荀雨迅速地把脑袋移回了枕头上,把脑袋往枕头上压下去,试图离陆庭之远一点点,似乎这样的话,他就不会注意到自己耳朵此时已经红透了。 荀雨手拽了拽被子,有些窘迫地说道:“不疼了,都是些小伤,我们现在回宿舍吧。陆庭之…” “嗯,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说,今天的事情,真的谢谢你了。” 陆庭之从病床旁边的抽屉里面取出了几张x光片子,指着上面的脚踝处,对荀雨说道:“有一块小骨头骨折了,外加软组织受损。真的不疼?”说着挑了挑眉。 荀雨一愣,而后自己蹲了起来,把腿一弯,弯腰抱起了自己的脚,已经肿的和馒头一样了。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倒不是疼的,而是真第一次见识到了猪蹄脚是什么样的…… 而后她咽了咽口水,对陆庭之说道:“陆庭之,你觉得猪脚汤好不好喝。” 陆庭之大概猜到了她的想法,冰凉的手指戳了戳荀雨肿起来的脚,说道:“挺好喝的,不过最近你要忌荤腥,忌油腻,这几天还是喝粥吧。” 荀雨不可置信地盯着陆庭之,她还以为陆庭之会什么都答应的呢? 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陆庭之,莫名觉得他好像有些生气了? 荀雨咽了咽口水,想到自己刚刚还偷亲了陆庭之的恶劣女流氓的行径,心下有些忐忑,舔了舔嘴唇,说道:“喂,陆庭之,等到我脚好了,我请你吃饭吧,豪华大餐怎么样?” 陆庭之眼眸里有细碎的光,说道:“我自己会做饭。” 荀雨哑然,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陆庭之什么都不缺,她好像也没什么能送给他的东西。 但出乎荀雨意料的是,陆庭之说道:“从来没人陪我去过游乐园,等到放暑假的时候,你陪我去吧。我想看花车游行。” 荀雨有些惊讶,想了一下,自己小时候好像也就去过一次游乐园,这样的话,自己竟然是比陆庭之有经验的? 对于陆庭之这个有点幼稚的要求,荀雨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说了句,“好,等到回国了,我包吃包住带你出去玩。” 陆庭之听到这话,突然就笑了起来,“那我记住了。” 他算是明白了,无论自己怎么提示她,她都不会想起来当年的那件事情了… 原来对于自己来说,惊鸿一瞥的初见,于她而言,却像是指尖的一缕清风,无声无息。 不过,包吃包住倒是一个好的提议。 陆庭之垂下了眸子,沉思了片刻,难道非要他带着假发,穿着白色蕾丝小裙子,她才能记起他? 荀雨现在还用不惯拐杖,医务室也没有轮椅,于是就辛苦了一下陆庭之背她回去了。 陆庭之看起来身体匀称,偏清瘦,绝对与强壮是搭不上关系的,但让荀雨没想到的是,只是轻轻地掂了掂,陆庭之就毫不费力地把她背了起来。 荀雨的手环抱着陆庭之的脖子,手里还提着一个大袋子,里面放着一只可伸缩的拐杖。 荀雨的头放在陆庭之的肩膀上,问道:“我是不是有点重?我有一百二十斤呢。” 陆庭之说道:“原来你这么重啊,如果是别的男生背着你的话,肯定就背不动了。” 细碎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缝隙,陆庭之走得不急不缓,很稳当,很小心,因为他正背着一个对他而言很重要的姑娘。 荀雨深以为然,说道:“对啊对啊,我小时候打架,有一次腿摔断了,但是荀湫背不动我,就在我旁边哭啊哭啊,可把我气坏了。” 陆庭之问道:“他是你的弟弟么?荀湫。” 荀雨点了点头,而后想到自家弟弟提醒自己不要在陆庭之面前暴露身份,毕竟她家一家子都是混黑的,跟人家这白道上的八字不合。 荀雨顿了顿,而后转移话题,问道:“陆庭之,你小时候打过架么?” 陆庭之思忖度了片刻,而后认真地答道:“没有。” 他主张能玩阴的,就不会动手,而后说道,“如果以后你要打架的话,我会跟着你打架的,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 他说得很较真,荀雨听着有点懵,她闷声说道:“今天是个意外,要是打架的话,我从小到大就没输过,都是别人吃的亏。” 两人一直在跨服聊天,却意外地聊到一块了。 荀雨有点冷,她抽了抽鼻涕,说:“陆庭之,你真是个好人。” 陆庭之似笑非笑道:“只是对你,我是个好人。旁人都不是这么想的。” 荀雨颇为奇怪地伸了伸脑袋,看向了陆庭之,说道:“那是他们眼光不行,我横着看,竖着看,你都是个好人。” 陆庭之把乱动的荀雨反手抱的更牢了一些。 傍晚的校园很安静,路边的路灯刚刚亮了起来,花坛里面的无尽夏花瓣蜷缩着。 到了公寓,荀雨从陆庭之的口袋里面摸出了钥匙,对准了锁眼,打开了门。 陆庭之背着荀雨,自己换上了拖鞋,把荀雨小心地放到了地上,扶着她换好了拖鞋。 荀雨的手搭在陆庭之的肩膀上,半走半跳地挪到了沙发上,随手打开了遥控器。 陆庭之去了厨房,身上系着围裙,背对着荀雨做饭。 这时候电视里面播的是bbc的纪录片“动物宝宝”的回放,“又是一年春天,到了动物交配的季节了。” 荀雨没留心电视里播放的内容,一直看陆庭之洗菜做饭的景象,有的人,他就算是个背影杵在那,那都是极为养眼的。 播到这一句的时候,陆庭之的背影明显有一瞬间的僵硬,而后对荀雨说道:“荀雨…今晚你只能喝小米粥。” 荀雨大为吃惊,不是伤患都要改善伙食的么?她蔫儿吧唧地叹了口气,倒在沙发上,幽幽地叹了口气,说道:“你做饭,你最大。” 陆庭之抿了抿唇,而后转过身去,轻声笑了笑,摇了摇头,他怎么变得有点幼稚了? 第29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9) “滴滴滴”手机震动着,来电显示是洛雪生。 荀雨点了接通。 猝不及防听到一声撕心裂肺,带着哭腔的告白:“荀雨…荀雨…我喜欢你!” 荀雨闻言一愣,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厨房里的陆庭之,陆庭之眼睛眯了眯,放下了手里的菜刀,也看着荀雨。 荀雨咽了口唾沫,说道:“洛雪生,你又发什么疯?”她有些苦恼地扶了扶自己的额头。 手机的另一端传来酒瓶子炸裂的声音,还有各种中文混外文的脏话,她甚至还听到了洛雪生猛烈的咳嗽声,像是受了伤。 荀雨光是凭想象,就能大概猜到洛雪生那里是怎么样混乱的景象,她紧张地站了起来,也没顾及脚上有伤,就蹦着往门外走。 “洛雪生,你现在在哪?发个定位给我…喂,听到了么?”荀雨哆嗦着嘴唇,焦急地说道。 陆庭之解下了身上的围裙,走了过来,他大概猜到了事情的原委,说道:“我和你一起去,我去开车。”他站得笔直,面容冷静。 言罢,关掉了煤气灶,关上的厨房的灯,径直走到了荀雨旁边。 荀雨手机收到了消息,是一个酒店的定位,她与陆庭之对视了一眼,说道:“德尔曼五星酒店。” 陆庭之闻言走了过来,把荀雨扶着,两人到了玄关换好了鞋,陆庭之去车库开车。 一辆银灰色的兰博基尼… 荀雨此时却没有心情吐槽她和陆庭之的贫富差距了,事有轻重缓急,如果洛雪生出了什么事情的话,她良心上也过不去。 但让她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洛雪生这小屁孩就偏生抓着她不放了…他到底喜欢她什么,她改还不行么? 一想到那句撕心裂肺的遗言一般的告白,荀雨觉得浑身都瘆得慌。 他没再喊她雨儿姐,而是老老实实地喊了她的名字,荀雨,却是让她更加措手不及,无计可施。 荀雨自暴自弃地躺在副驾驶位置上,偏过头去看陆庭之。 陆庭之似有所感地瞥了她一眼,声音微凉,“道谢的话,就不用了。” 荀雨说道:“不要道谢是话,那我给你道个歉…好像从我到英国一直以来,就一直麻烦着你。” 陆庭之顿了顿,说道:“…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互相帮忙是应该的。” 荀雨听到这话鼻子一酸,说了一句,“陆庭之。”她情绪被他这句话煽动了,险些落下了眼泪,“你真够兄弟!” 被发了兄弟卡的陆庭之陷入了沉默。 两人在十分钟后到了德尔曼酒店,酒店的前台却坚持不告诉他们洛雪生包的是哪个房间。 荀雨没法子,打了个电话给她老爹在英国的“兄弟”,英国大多数的星级酒店都是这位黑道大佬的产业,一个电话下来,酒店经理毕恭毕敬地亲自带着他们去了房间。 荀雨走得很费力,她本身也不是娇气的人,此时更不想给陆庭之添麻烦,强忍着脚踝处的疼痛感跟在后面。 陆庭之慢下了脚步,扶住了荀雨的腕部,说道:“你脚骨折了,我背你,要是病情加重就不好了。” 他面容坦荡,一副为荀雨考虑的样子,半跪在荀雨身前,露出宽阔可靠的后背。 荀雨犹豫了一下,觉得自己好像也没啥可害羞的,又不是头一回被陆庭之背,还是舒服最重要,于是她双手环住了陆庭之的脖子,趴在了他的背上。 到了房间门口,酒店经理用房卡打开门,荀雨从陆庭之的背上下来了。 房间里面已经乱成一片了,酒瓶子的碎片到处都是,酒水撒在地毯上,黄毛红毛绿毛,五颜六色的毛混在一起,眼花缭乱。 他们大多数裸露着上身,还在互相撕扯着,各自脸上都带点青紫,挂了彩,个别几个还一身血。 荀雨捡起地上一个酒瓶子,毫不犹豫地往一旁的大理石桌面上砸了过去,“都特么别动。” 她歪歪地站在那,脸上的表情冷漠阴鸷,目光阴暗。 荀雨的后面跟着酒店的经理,一个穿着燕尾服的英国传统绅士模样的男人,几个高大威猛的保安,还有一个陆庭之,像是跟着一众的打手一样,很有黑帮的架势。 为了配合荀雨,陆庭之解开了衬衫上的纽扣,露出了健壮的小臂,意思很明显,打架奉陪。 落在趴在沙发后面抽泣着的洛雪生眼里,此时的荀雨就和穿着黄金铠甲,驾着七彩祥云来的真命天女一样。 但现实却是,荀雨脚有点疼。 荀雨的身后,那些保安纷纷上前,把这些已经被吓得不敢动,乱七八糟的人拉开。 这个姑娘看起来年轻,但可是他们老大的朋友,估计也是黑道上哪个厉害的人物,他们惹不起,但是这些看起来和街头混混的人就不一样了。 荀雨冷哼一声,对畏缩在沙发后面的洛雪生说道:“还走不走了,要不要继续打一架,我看着你打。” 洛雪生抖了抖身体,一张娃娃脸此时已经面目全非,青一块肿一块,他对荀雨赔了个小心翼翼的笑,看起来又可怜又可笑。 洛雪生迈着小碎步跟上了荀雨,还狐假虎威地回头对那些人说道:“你们给老子等着。” 酒店经理问荀雨希望怎么处理,荀雨皱了皱眉,转头问洛雪生,说道:“你想怎么办?让他们蹲局子还是打一顿算了?” 言语间对此道十分熟稔,全然忘了旁边还跟着陆庭之…荀雨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掉马甲了… 洛雪生拉了拉荀雨的袖子,说道:“雨儿姐,这些都是我朋友…算了吧,让他们赔个钱就行了。” 荀雨的目光冷冰冰地看过了全场,这些人忙不迭地说道:“大姐大姐我们赔钱,赔钱。” 荀雨有些心累,朋友?洛雪生这货是不是个傻子啊,他们洛家的几个人不都是挺聪明的么? 怎么到他这里就基因突变了? 她的气却莫名消了大半,对酒店经理无奈地说道:“让他们赔钱,就这样吧。” 说着也不想理洛雪生了,听电话她还以为他要被人打死了,现在除了破了点相,还是活蹦乱跳的。 陆庭之跟在荀雨后面,洛雪生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快步上前,试图拉住荀雨的手。 荀雨却被她这一拉,行走间扯到了腰间,那里掉了一块皮肉,刚刚倒是没有感觉,现在刺刺的痛。 倒吸了口凉气,说道:“洛雪生,你特么离我远点。” 陆庭之愉快地笑了笑,回洛雪生一个璀璨的笑容,扎眼地紧。 荀雨脚步一个踉跄,险些摔在了地上。 陆庭之动作熟稔地蹲在荀雨面前,荀雨脸微红,当着洛雪生的面趴在了陆庭之的背上。 荀雨的嘴唇不经意地触碰到了他的脖子,像是被烫到了一般,连忙把头放在了他的肩膀上,鼻尖都是他身上清凉的薄荷味。 洛雪生委屈,洛雪生无奈,他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两人的后面,还跟着坐上了陆庭之的车。 在看到那辆造型优美,线条流畅的兰博基尼之后… 洛小少爷觉得,自己在感情上输给陆庭之好像也不太丢人。谁让他没有陆庭之有钱呢。 想歪了的洛小少爷明确了新的追荀雨的方向。 第30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0) 雨水被风吹拂着,打在了车子的挡风玻璃上,雨水顺着窗流淌着,水渍蔓延出一道又一道的痕迹。 荀雨歪着头,脸对着窗户的方向,有些疲惫地阖上了眼睛。 陆庭之问道:“洛雪生,你住在哪?我送你一程。” 洛雪生端正坐好,扯着脖子答道:“说的好像谁稀罕你送似的。” 陆庭之看了一眼半睡半醒的荀雨,眸子一暗,说道:“我也不喜欢强人所难,竟然洛少爷不说的话那就在这下车吧。”说着车子一个刹车,安稳地停在了t大门口。 洛雪生当然不是住在t大宿舍的,他在皇后区有一栋他自己的别墅,但是他刚刚说不稀罕陆庭之送,现在变卦,让陆庭之送他去他的别墅,显然有些丢人。 洛雪生心不甘情不愿地打开了车门,雨水声涌入,车内的寂静被打破。 荀雨眉头皱了皱,睁开了眼睛,问道:“陆庭之,我们到l大了么?”显然是已经忘了还有洛雪生这家伙了。 陆庭之温和地笑了笑,说道:“我们十分钟后就回去了,你要是困了就先睡一会儿。” 洛雪生嘟囔道:“雨儿姐,我还没走呢…”有些委屈地耷拉着脑袋。 荀雨这才想起来车里还有洛雪生这家伙,偏头对陆庭之说道:“外面下雨了,陆庭之,你车里有伞么?能不能麻烦你借一把给洛雪生?” 陆庭之点了点头,按下了中控台的一个按钮,露出一个小空间,里面放着两把折叠伞,随手拿了其中一把,递给了洛雪生。 洛雪生有些别扭地把伞接了过来,几不可闻地说了句谢谢,而后朗声对荀雨说道:“雨儿姐,我先走了啊。”说着,撑着伞出了车子。 车子又重新行驶到了道路上,没了碎碎念的洛雪生,车里反倒安静了许多。 荀雨从来都不是怕麻烦的人因为其实她的生活,不是她在找别人麻烦,就是别人在找她麻烦,但唯独有一件事情她不习惯,那就是麻烦陆庭之。 从她来到英国开始,直到现在,她麻烦陆庭之的次数已经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了… 她觉得自己要是陆庭之,对于这样一个麻烦精室友,别说每次都帮她收拾烂摊子,更别说天天还能笑眯眯地做饭给她吃。 兜兜转转,结论还是陆庭之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人,一个让她有些心慌意乱的好人。 荀雨打心底里面觉得,她和陆庭之不是一路人,她做过许多坏事,虽说不上是罪大恶极,但与清白的良民是绝对没关系的。 但陆庭之是不一样的。 陆庭之去停车,荀雨打着伞站在车库旁边,陆庭之从车库出来后,两人就挤在一个伞下面,回了公寓里面。 两人身上都带着雨水的冷意,也都很累了。 荀雨对着陆庭之说了一句晚安,就一瘸一拐地上楼回房间去了。 她趴在床上,磨磨蹭蹭地闭着眼睛给自己脱了衣服,拉过被子,整个人都窝在了被子里面,只露出一个乱糟糟的脑袋。 这一觉竟然是十分地不安稳。 荀雨先是梦到了陆庭之做了一桌子的美味佳肴,结果她兴高采烈地跑过去吃,那些饭菜变成了血淋淋的没毛兔子,还有碎成布条的小裙子,光亮的瓷碟里印照出她母亲的脸。 她被吓得一身冷汗,睁眼摸了摸床头的手机,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了,关上了手机,被子把头一蒙,又睡了过去。 第二个梦比第一个更加古怪,华丽绚烂的游乐园花车游行,她救下了一个穿白裙蕾丝裙的漂亮小姑娘,那小姑娘拽着她的袖子,诡谲地笑着,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不会放过你的…” 荀雨差点被这话吓哭了,打开了床头的灯,整个房间顿时都亮堂了起来。 这次已经凌晨四点了。 荀雨叹了口气,心脏跳的厉害,她被梦魇吓到了。 这觉是睡不得了。 荀雨迷迷糊糊地拉伸了一下身体,耷拉着眼皮,往楼下走去,想去冰箱找瓶气泡水喝。 她慢慢地进了厨房,慢慢地打开了冰箱,里面一排的香槟,并没有她喜欢的气泡酒,她有些迟钝地想起来,这个冰箱里的蔬菜瓜果,肉类,和酒水,都是陆庭之买的,自己不该动的… 那边那个空冰箱才是她的。 她摇头晃脑地关上了陆庭之的冰箱,而后又慢慢地打开了陆庭之的冰箱。 摸了一根小黄瓜,随意用水冲了冲,嘎嘣嘎嘣地吃了起来。 黑暗里,人的食欲会被逐渐放大,尤其是对于半睡半醒的人来说。 荀雨把五根小黄瓜一根接一根地吃完了之后,不快的情绪一扫而尽,心满意足地打算回房间继续睡觉了。 一回头猝不及防看见陆庭之身体斜靠在房间的门上,目光里带着盈盈的笑意,亮晶晶的。 荀雨脑袋一短路,说道:“啊…陆庭之,你是不是也饿了。” 陆庭之也不反驳她,反倒问她:“荀雨,你早餐想吃什么?” 荀雨没想到陆庭之竟然会如此开明,昨天他还说这几日她都不能点餐,只能喝清粥… 她眉眼一弯,说道:“蛋炒饭,丸子竹什面,烤松饼,荷叶鸡,猪肉水饺,韭菜盒子,芒果奶昔,蘑菇蛋花汤。”说着她的眼睛偷偷撇了一眼陆庭之,生怕他临时反水。 陆庭之整个人都有些倦怠,笑着对荀雨说道:“嗯,想一想就好了。今天你的早餐是煎蛋,米粥。”他笑的很温和,但荀雨却莫名看出了点取笑的意思,顿时不乐意了。 荀雨不再理陆庭之,蔫蔫的上楼去了,赶在六点半的闹铃响起来之前,她要再睡一会儿。 荀雨这一觉格外安稳,什么也没梦到,等到闹铃响了的时候,她精神充沛地起了床。 昨天晚上的事情在荀雨脑子里又过了一遍,她脸一红,对着淋浴头把自己脑袋冲了好几遍。 完了,完了…丢人丢大发了。 自己昨天晚上都干了些啥啊!她难道是饿死鬼投胎么?大半夜爬起了去偷人家陆庭之冰箱里面的小黄瓜吃。 她低头看着自己还现如今青紫的脚踝,直到现在还隐隐作痛,昨天晚上是如何做到大半夜下楼去冰箱找黄瓜的? 为了口吃的,也是够拼的了。 荀雨下楼的时候,桌上摆的满满当当,当真是“蛋炒饭,丸子竹什面,烤松饼,荷叶鸡,猪肉水饺,韭菜盒子,芒果奶昔,蘑菇蛋花汤。” 这一餐下来,陆庭之想必准备了很久,荀雨还没来得及细想,这些食材都是拿来的,已经被食物的香气迷了心窍… 荀雨三步并两步地跑到了餐桌旁边,拿起了筷子就往荷叶鸡夹去。 陆庭之含笑说道:“荀雨,那是我的早餐,这个是你的。”说着,把一小盘煎蛋和一碗清粥,往荀雨面前递了递。 荀雨震惊地盯着陆庭之,想着难道昨晚她偷吃了五根小黄瓜的事情,把陆庭之气着了? 因而今日特地挑了这么个兵不血刃的法子来报复她? 荀雨卒。 第31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1) 荀雨强迫自己的目光移开陆庭之面前的那些豪华大餐,对自己的早餐动手了。 一份煎蛋,一碗清粥,煎蛋上撒了黑胡椒,吃起来带着些许的咸香味,清粥软糯清甜。 荀雨吃完后惬意地揉了揉肚子,起身去厨房洗她自己的碗筷和盘子。 那些“豪华大餐”陆庭之也没有动,而是安静地看着荀雨吃饭,荀雨吃饭咀嚼地很快,让他莫名想起来捧着花生米啃的小仓鼠。 陆庭之问道:“荀雨,昨天晚上那个男孩是你以前的男朋友么?”他的手指搭在咖啡勺上,指尖微微颤抖。 荀雨把碗筷放好后,心里感到有些奇怪,答道:“当然不是!他就是一小屁孩,我比他还大一岁呢,怎么可能是我男朋友,洛雪生他就是闹着玩的,等到他遇到别的姑娘了,他自然就不会嚷嚷着喜欢我了。” 说着,她一瘸一拐地背着包出门了,她脚伤好了很多,现在只有一块淤血还没有散,她对陆庭之说道:“我去上课了,拜拜,我们晚上见。” 陆庭之伸出手,手指蜷缩,扬起一个笑容,“晚上见。” 他愣愣地坐在桌旁,而后哑然失笑,他觉得自己今天早上的行为有些幼稚… 没有气到荀雨,反倒是把他自己的气着了。 他最近生气的事情有很多,她带着伤去酒店帮洛雪生解围这件事是最让他生气,他忍不住会猜测她每一个细小行为后的意思,试图揣测她是不是喜欢洛雪生。 她有太多的不可测因素,比陆庭之研究过的最复杂的公式和原理都要难解… 陆庭之的身体靠在椅子上,这时手机滴滴滴地震动了几声,他伸手拿过桌上的手机,收件箱里是洛雪生发过来的邮件。 他嘴角勾起冷笑,看完了邮件里的内容,手指轻点,删除,拉黑,一气呵成。 年少之时的救命之恩只有他一个人记得,也只有他一个人抓住不放,而事件的另一个端点,荀雨,却毫无所觉… 陆庭之没有注意到的事情是,当他以保护者的姿态重新与她的人生产生交集的时候开始,他对荀雨的感情,就从来不是单纯的感激。 如果要感激一个人,他本可以有很多方式,送钱送车送房子,投其所好给予帮助也未尝不可…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快要把自己整个人都赔给荀雨了。 荀雨到了教室的时候,不少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让她感觉有些不自在,她摊开书,把这节课的内容浏览了一遍。 此时挂在讲台上方的黑底白针的电子钟显示的时间为七点五十五,还有五分钟到八点。 坐在她前面的是一个有些怯弱的,脸上长着小雀斑的英国女孩,她回头与荀雨搭话,“你是ariel么?” 荀雨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那女孩,目光又回到了书上。 那女孩试探地把她自己的手机移到了荀雨的面前,她小声地用英文说道:“也许这个你该知道的,流言很糟糕。” 荀雨眉头微皱,接过了手机,这是一篇学校八卦论坛的报道,标题是,“学霸lance与大一冰山美人ariel的二三事”。 报道里面把荀雨描述成一个平胸平屁股,只有一张脸看得过去的学渣二世祖,仗着自己家里的权势滔天强迫陆庭之做自己的男朋友。 文末还附带上了利用透视原理分析的陆庭之的身材比例和尺寸大小。 荀雨初看的时候还是有点生气的,任一个有脾气的人自己的照片被人扒出来评头论足,都不会高兴的,而且陆庭之那是她能强迫得了的么? 但看到文末有理有据的尺寸分析的时候,荀雨意外地挑了挑眉。 有机会的话,她一定要亲眼见证一下。 此时上课铃打响,荀雨把女孩的手机还了回去,说道:“谢谢你的告知了,我会尽快解决的。” 她脸上带着笑,没有半点生气的意思。 女孩也笑了,说道:“你是个和八卦报道里完全不一样的人,ariel。”说着转回身去。 荀雨把刚刚看到的网址发给了她的七弟。 荀雨的七弟是众弟弟妹妹里唯二之一的没长歪的小孩,另一个是荀雨的七妹,这也和他们两人的母亲有关,是个温柔又脆弱的女人。 也许温柔而脆弱的人,总是会缺少安全感的,所以才会喜欢她父亲那样五大三粗的黑道头头。 荀熙今年刚刚十五岁,但是已经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技术顾问了,收到他大姐消息的时候,他刚刚在球场打完球,翻墙按照网址查了一下,气得直接把矿泉水的瓶子捏扁了。 回了房间打开电脑,先是查了一下发帖人的ip地址和端口号,把那个人的手机上的ins和youtube的账号都黑掉了,后来想想,还是气不过,直接把八卦论坛用一个乱码数据包攻击,黑掉了。 行云流水地一番操作下来,荀熙心满意足地去浴室洗了个澡,然后给大姐高冷地回复道:“搞定了。” 荀雨即便是没有亲眼看见荀熙的模样,也大概能够猜到这小孩现在该是如何骄傲的神情。 她顺手发了几个表情包给荀熙,都是她私藏的荀湫的丑照…… 荀熙顿时就乐了,暗戳戳地把这些丑照都存好了,一本正经地回复道:“谢谢。” 祸不单行,一个人倒霉的时候,上天总是有其他法子让这个人更加倒霉… 刚刚下课,荀雨就人被堵在了阶梯教室的门口。 众目睽睽之下,篮球队的老大抱着一捧娇艳欲滴的玫瑰花,对荀雨说道:“ariel,美丽的姑娘,请收下我们真挚的道歉。” 篮球队的肌肉男对于很多女生来说还是很有魅力的,一直在荀雨的耳边刺耳地尖叫着。 说着,也不顾荀雨摆手反对,把玫瑰花塞到了荀雨怀中。 偌大的一捧玫瑰把荀雨的脸挡的严严实实。 这本是个浪漫的道歉场景,然而…荀雨对玫瑰花花粉过敏,一拿到玫瑰就开始打喷嚏,“阿丘……阿丘……啊湫湫……” 她把玫瑰花直接塞回了篮球队队长手上,磕磕绊绊地说道:“我对玫瑰花……啊湫……过敏……” 说着,她拖着伤残的脚,试图挤出人群。 篮球队长又拉住了荀雨的手腕说道:“真的对不起啊,你喜欢吃甜品么?我们请你吃甜品。” 荀雨这时候手上已经有些痒了,又热又痒,她很想伸手去挠,偏偏手腕还被那人拽着。 荀雨一个反手转了过去,就从篮球队长的手中挣脱了出来,她是真的生气了。 荀雨把袖子卷了起来,揍人。 陆庭之站在人群外,他的声音带着冷意,“放开她。”他呼吸有些急促,额头上带着薄汗,像是刚刚赶过来一样。 而现实却是,篮球队队长一个一米九的男生,被荀雨一个侧摔扔到了地上。 她恶狠狠地说道:“离老娘远点,现在不和你计较,下次再烦我,你和你的兄弟们都得玩完。” 陆庭之的话在荀雨耳边如同烟花一般炸开,她透过人群,看到了陆庭之。 死一般的安静,众人的目光流转在荀雨和陆庭之之间。 周围人群散开,陆庭之走了过来,他拽住了荀雨的手,拉着她往外走,声音里带着他也不曾觉察的紧张,“你不是对玫瑰花过敏么,现在怎么样?有没有过敏反应?” 他说,“为什么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你都是那么狼狈呢?” 她低着头,闷声答道:“那是因为我倒霉的时候,你都恰好出现了。” 陆庭之觉得又气又好笑,拉过荀雨的手一看,已经起了很多红色的疙瘩了,笑着叹息说道:“我背你去医务室。” 荀雨缩了缩手,“我不去,过一会儿就好了。” 陆庭之站着,眉眼弯弯,但荀雨却感到了一种算计的味道,“今天晚上吃什么?” 这句话戳到了荀雨的软肋,她立刻就想起了早上的酷刑,吸了口气,没出息地说道:“我自己去,不要你背。” 第32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2) 陆庭之站着,眉眼弯弯,但荀雨却感到了一种算计的味道,“今天晚上吃什么?” 这句话戳到了荀雨的软肋,她立刻就想起了早上的酷刑,吸了口气,没出息地说道:“我自己去,不要你背。” 校医是个邋里邋遢的男人,戴着一副厚实的黑框眼镜,他的身上带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酒味,但牙齿很白,看着电视里的海绵宝宝动画,哈哈哈地笑着。 他随意看了一眼荀雨手上的红疙瘩,给荀雨递了一瓶药水还有一盒棉签,说道:“过敏涂这个,一涂就见效。五欧元。” 说完又看起了电视里的海绵宝宝动画。 荀雨觉得这个医生是个怪人,怪人虽然怪,但在大多数情况,怪人的医术总是靠谱的。 荀雨付了五欧元,然后就在医务室的座椅上坐了下来,取了棉签把手面和手臂擦了擦。 她觉得自己好像娇气了很多,如果放在以前,她也许会置之不理,等待身体自己治愈那些伤痛。 荀雨目光幽幽地看着陆庭之,对他说道:“陆庭之,我这一辈子就去过两次医务室,这两次都是你带过来的。” 陆庭之看着荀雨一本正经的模样,闻言反倒轻声笑了,声音暗哑,“我很荣幸。” 荀雨两腿一伸,整个人像是没有骨头一样倒在椅子上,有些惆怅说道:“我还以为自己是一辈子都不会去医务室这种地方呢。” 作为黑帮头头的小孩,在国内上学的话,无论是对于她自己来说,还是对于她老爹来说,都是个麻烦。 医务室这个事物的存在,对于她来说,还是很新奇的。 陆庭之看向了荀雨,女孩的姿势很不雅,脸上带着轻快笑容,看起来心情很愉快,他问道:“荀雨,你在想什么?” 荀雨微楞,而后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我没在想什么。” 难道要告诉陆庭之,她那黑帮小姐童年回忆?答案当然是不,这就和一个小偷对警察说,“警察,你快来抓我吧。”是一个性质,她又不傻… 而陆庭之眼中的光黯淡了下来,他的唇角还带着温和的笑容,但是却没了温度。 总有一天,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加亲近的时候,她会自己告诉他,她的想法。 两人坐了一会儿,陆庭之看了一下腕表上的时间,站起身来,说道:“荀雨,我先走了,实验室今天还有任务要做。” 荀雨今天下午没课,便想着回宿舍睡觉了。便也跟着站了起来,说道:“我要回宿舍了,和你一起走吧。” 两人并肩出了医务室。 荀雨的感觉有点微妙,陆庭之也是。 空气里凝结着一层水汽,眼前的景象像是一块白纱笼罩着,两人行走在了雾中。 荀雨甚至心里隐隐约约,有一种隐晦的期望,雾永远都不要散去,这次短暂的步行可以一直一直走下去。 在遇到陆庭之之前,放在荀雨面前的,只有一种生活。 为了帮派打架血拼,她坦然接受,并没有什么不满或是怨言,因为她其实并没有什么期待,她也并不挑剔。 但在陆庭之出现后,她开始有了期待… 陆庭之到了研究所门口,和荀雨挥了挥手,对荀雨说道:“晚上见。” 荀雨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晚上见。”说着,转身离开了。 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会是他们彼此间最后一次和谐的对话了。 荀雨回了公寓,打开了她自己的冰箱,发现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了,便打算出门采购一些饮料和水果。 她回房间打算先洗个澡,却意外地发现热水器坏了,放出来都是冷水。 荀雨给陆庭之发了条消息:陆庭之,我房间的热水器坏了,借你房间的用一下,可不可以啊?我不会动你的东西的。 十五分钟后,陆庭之还是没有回复,荀雨估计他现在正忙着搞研究,大概是没有时间看手机信息了。 便拎着自己的洗澡篮子和浴袍去了陆庭之的房间。 陆庭之的房间门并没有锁,荀雨轻轻一转,房间的门就咯吱一声打开了。 出于一个在黑帮混的直觉,荀雨发现陆庭之这房间的尺寸不对,l大每个学生的房间应该是一样大的,而陆庭之的房间却比她少了五平方米。 而且浴室怎么好像比她房间的面积少了大概两平方米? 她挠了挠头发,环顾四周,走进了陆庭之的浴室,又走了出来,反反复复四五次,总算是看出来了,陆庭之的浴室和房间卧室之间应该是有一个隐秘的隔间。 荀雨没想探究到底,她真没想…毕竟谁都有点隐私的不是么? 但事实却是,在荀雨打开淋浴冲澡的时候,那个隔间一面墙直挺挺地倒了下来。 荀雨骂了一句卧了个槽,赤裸着身体伸出一只手扶住了那面堪堪要倒的薄墙,另一只手关掉了淋浴头。 而后荀雨看到了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景象… 五平方米的小隔间里,荀雨目之所及的三面墙都贴满了她的照片,各个年龄段,各个地方,各个事件… 这些照片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里面只有荀雨一个人,其他入镜头的人全用ps扣掉了,因而照片上有一个个白色的缺口。 荀雨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凝滞住了,汗毛倒立,她从没想过,陆庭之竟然有这么多,她的照片… 他是不是有病啊… 荀雨倒退了一步,把那面倒塌的墙壁侧放了下来,不出所料,也是她的照片… 她带着水滴的手指撕下了其中一张照片,那是她六岁的时候,在街头一个小摊买冰棍的照片。 照片显然是今年新打印的,看起来颜色还很新,但是像素是十多年前的… 荀雨身体抖着,她现在冷地厉害,她有一种被毒蛇盯着的感觉,如芒在背,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她当时还是个孩子啊,陆庭之这人绝对是个变态!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赶紧逃,逃回过去,离陆庭之这个死变态远点。 他早就知道她的身份了,亏她还被他耍得团团转,还以为他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人,说不定他早就暗戳戳地打算骗取她的信任后,把她送到牢里面… 好一个军部陆家的少爷,好一个陆庭之…这老谋深算,她自愧不如。 忍辱负重给她一个黑道老大的女儿天天做饭,还时不时地送温暖,真是委屈他了…他这天赋不去演戏,真是浪费。 荀雨哆嗦着嘴唇穿好了浴袍,顾不得自己的脚踝还带着伤,快步跑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换了一身衣服,慌不择路地把自己的东西塞到了密码箱里面,不过三十分钟的时间,她就把自己所有东西都收拾好了。 这个时候,荀雨收到了陆庭之的短信,说道:“好的,我知道了,你去我的浴室洗吧。” 荀雨手抖得厉害,颤颤巍巍地回复道:“嗯,谢谢。” 荀雨上网订了今天最早的回国航班,她拉着行李箱,背着背包往l大大门去了。 她走得很急,连案发现场都没收拾。 荀雨不知道陆庭之回公寓会是怎么样的神情,反正与她无关,她曾经有多么信赖陆庭之,现在就有多害怕。 最好这辈子都别再遇见他了。 荀雨这样想着,登上了飞机,离开了英国,离开了l大。 第33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3) 机场的雨下得很大,风也大,整个城市像是要倾倒在这场风雨里面一样。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荀雨却觉得自己已经离开很久了,久到她已经对这城市产生了陌生感。 她打了个喷嚏,抱着双臂,拖着两个箱子坐在机场的座椅上。 片刻后,她回过神来,大脑重新开始思考,拿出手机,打电话给荀湫,“喂,荀湫,我回国了,现在在机场,你派辆车来接我。” 电话另一端停顿了片刻,就在荀雨觉得荀湫下一刻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时候… 她听到荀湫叹了口气,说道:“大姐你在哪个机场,我去接你。” 荀雨心里暗自庆幸,就像判了立刻执行死刑的犯人被改判了死缓… 她是那个犯人,而荀湫是那个法官。 她答道:“在南城机场。我在一号线出口,你赶紧来啊,这里挺冷的。” 荀湫又问道:“大姐,你吃过了没?要不要给你带点吃的。” 荀雨立刻点了点头:“要啊,当然要啊!” 荀湫叹了口气,而后是换鞋的声音,“我半个小时后到,大姐你手机别关机啊。” 荀雨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说道:“好,你赶紧来,我困得不行了。” 她有些苦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她要怎么和老爹解释她撂挑子不念了,从l大回国的事情? 荀雨一阖上眼睛,脑海里都是陆庭之像是雪花一样笑容,带着凉意,却又好看地要命,还有他的声音,像是暗哑里透着清亮的小提琴的音色。 那样光风霁月的人,却像个下水道里的老鼠一样,做偷拍跟踪的事情,欺骗她,隐瞒她,戏弄她… 但到底是为什么啊?荀雨想不通,也搞不懂,他图她什么?图她粗鲁没女人味? 有些事情要抓紧查一查了,是不是真的在她小时候,他们遇见过,然后她在无意中做了什么坏事,让他记挂了那么久。 荀雨觉得自己是被陆庭之温水煮青蛙煮久了。 如果按照她惯来的处理方式,肯定是先把陆庭之装到麻袋里面,拉到小巷子,先揍一顿,然后再跑回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有点落荒而逃的感觉。 荀湫来的时候,就看到自家大姐像个傻子一样犹豫地抬头四十五度仰望窗户… 他快步走了过来,说道:“大姐。” 荀雨回过神来,说道:“弟弟,吃的呢?” 荀湫本来带着一肚子的疑惑,但却在看到有些落魄的荀雨的时候没了脾气,他说道:“在车上呢,仙客居的虾饺和小馄饨,还有菠萝包和肠粉。” 荀雨眼睛一亮,打起了精神,拉起了密码箱的拉杆,笑着说道:“靠谱。” 两人坐上了车,打开保温盒,浓郁的香气弥漫了开来,荀雨迫不及待地动筷子,想象中舌头都要好吃掉了的感觉并没有出现,反而有点想吐。 食物的气息,食物的模样,食物的味道,都让她感到反胃。 荀雨想着,大概是因为自己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身体受不了。 荀湫透过后视镜看到了荀雨脸上有些糟糕的神情,皱着眉问道:“大姐?你不舒服么?” 荀雨点了点头,把食物都重新收拾好,打开了车窗,味道散了之后,感觉好了许多。 该来的事情总是要来…该来的拷问还是得问。 荀湫问道:“大姐你怎么突然就回国了?都没有提前说一声,是不是在那边闹事了?” 荀雨顿时噎着了,敢情她在荀湫心里面是那种特别能搞事情的…… 她下意识地想要隐瞒陆庭之的事情,像他那样的天之骄子如果是由她拉下神坛,拽入地狱的,她会觉得过意不去的。 于是,荀雨换了一种说法:“陆庭之得罪我了,我受不了了就回来了。” 荀湫闻言猛地踩了一下刹车,好在现在深夜路上没有车,要不然就出事故了。 荀雨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弟弟你不能好好开车么?刚刚多危险啊!” 荀湫继续开车,声音阴沉,“大姐,陆庭之怎么得罪你了…你没把他怎么样吧,陆家咱们可得罪不起…” 荀雨有些沧桑,为什么荀湫就认定了是她得罪陆庭之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她疲惫地揉了揉眉心,说道:“我骗你做什么…真是他得罪我了。” 荀湫不语,显然还是不信。 “他怎么得罪你了?” “他…他…”他是个变态,偷拍了你姐很多照片,还从好多年前开始,就监视了你姐的生活。 荀雨却无论如何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荀湫挑了挑眉,说道:“大姐,我以前觉得你做什么都特别果断,特别冷静,但是你去了一趟英国回来,就变得感情用事了,还有点任性,尤其是在陆庭之这件事情上,小熙都同我讲了,那个八卦论坛上的报道。” “你就如实告诉我,到时候老爹那边,我还能给你打个掩护。你是不是暗恋陆庭之…你是告白没成功,还是怎么的?” “什么鬼啊…我没暗恋陆庭之,我跟他没谈恋爱,那报道是假的,假的。” “那你说,他怎么得罪你了,不是感情方面,那是什么方面?” 荀雨不吭声,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非要倔这么一次。 她就是想维护着他,她就是想瞒着旁人,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她想要这么做,这是她自己的意志…与旁人无关。 荀湫带着荀雨去了他的别墅,保镖们看见大小姐回来了都是十分惊讶,他们都以为荀雨去英国没有一年半载是不会回国的。 “大小姐好。” “大小姐好。” …… 管家是个带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面皮很白,身材瘦削,看起来很斯文,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但是保养得当,看起来像是二十出头,他叫陆弦,是去年刚刚招进来帮派的。 陆弦帮荀雨提着箱子上楼,边走边问道:“大小姐这次回来的有些突然,没有为您重新准备房间先委屈您在客房休息一下了。” 荀雨摆了摆手,说道:“不用麻烦,我明天就离开南城,去江城找二妹。” 陆弦眼底暗了暗,笑着说道:“原来是这样啊,那小姐早些洗漱休息吧,一路上一定累坏了,如果有吩咐的话,请尽管告诉属下。” 言罢,出了房间,顺手关上了门。 也许是荀雨的错觉,她觉得陆弦的笑容有点像陆庭之的笑,不过陆庭之的笑更好看一些,看起来更暖和一些。 她匆匆洗漱完,趴床上睡觉了。 梦里面她赤裸着身体,陆庭之和她一样裸着,他把她按在那个满是她照片的小隔间的地面上。 水汽升腾弥漫,两人都被包裹在湿漉漉的水汽里,她的手抚上了他的胸膛。 荀雨觉得自己疯了。 竟然会做这种梦… 她从梦中惊醒,坐了起来。 茫然地看着黑暗,脑海里响起了荀湫的话,“你是不是暗恋陆庭之…不是感情问题,那是什么问题?” 荀雨自言自语道:“我真没暗恋他,我要是暗恋他,我还能自己不知道?” 得到安慰的荀雨默默地拉了拉被子,继续闭上眼睛睡觉,这一次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第34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4) 荀雨第二天一早起床拉开窗的时候发现,南城开始下雪了。 细碎的雪花像是小鸟的绒毛,又软又白。 她换上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加了件毛衣,整个人都裹得很牢实。 此时荀湫已经离开了别墅去公司处理事情了。 她下楼的时候,陆弦正站在客厅的橱柜旁收拾餐具,见到了她的身影,问道:“大小姐这就要走么?大少爷派我开车送您去江城。” 荀雨下意识地问道:“陆弦,没有准备早饭么?” 陆弦闻言反倒疑惑地皱了皱眉,说道:“是大少爷说您不吃早饭的,因而厨师们也没有准备您的早餐,如果您需要的话,我立刻吩咐厨房去做。” 荀雨闻言反倒愣在了原地,一时间失了神,而后苦涩地笑了笑,说道:“不用了,我原来也是不吃早饭的。” 原来时间真的能潜移默化地改变一个人,她现在有些害怕了,她要怎样才能习惯没有他的存在。 习惯对于荀雨来说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因为她是一个很难改掉习惯的人。 就像是第一次喝的酒是气泡酒,觉得很好,以后喝别的酒就难以再心生悸动了。 但陆庭之是人,又不是酒。 这就更难办了。 荀雨由陆弦开车带着离开了荀湫的别墅,这一路上她盯着手机上的陆庭之的电话号码盯了许久,一直在是否按下拉入黑名单的按钮。 因为没有吃早饭的缘故,荀雨的胃部抽搐地厉害,算上昨天,她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但意外地是,她好像并不饿,又或者说,她现在对于进食这项生命活动没有任何的兴趣。 陆弦透过后视镜看到荀雨一直盯着手机屏幕的模样,问道:“大小姐在等谁的电话么?您看起来很忧虑。” 荀雨闻言却按下了加入黑名单的按钮,低声说道:“你误会了,我没有在等谁的电话。” 陆弦笑了笑,丝毫也不觉得尴尬,继续说道:“大少爷今天早上说,如果您要退学l大的话,还要再回学校办一趟手续,现在只是暂时给您请了十天的假期,希望您能再好好考虑一下。” 荀雨没有回答,目光转向了窗外,窗外雪花纷飞,透过挡风玻璃看,却像是灰黑色的。 她脸色发白,揉了揉自己的肚子,没什么好考虑的,她不会回去的,因为她不知道,该如何再面对陆庭之。 她也想地差不多了,即使是再得知他是个偷拍监视她的变态狂的情况下,她也并不讨厌他。 如果要说原因的话,大概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声音还好听,做饭还挺好吃的,而且还帮过她不少。 一个人同时具有那么多优点,就像是许多片叶子一样,把荀雨的眼睛挡的严严实实。别人是一叶障目,她这是好多叶子一起障目… 不过心无芥蒂地当朋友,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荀雨让陆弦开车把她送到荀夏的酒吧,因为荀夏基本上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酒吧里面,要找她的话,去酒吧也最方便了。 现在是下午两点,酒吧刚刚开门,还没有热闹起来,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客人。 荀雨一进酒吧的门,就被眼尖的服务生瞧见了,热络地小跑了过来,给她带路。 “大姐来啦,夏姐昨天晚上喝了些酒,现在正在包间睡觉呢。”服务员是个染着一头黄头发的男孩,看起来稚气未脱,笑起来露出尖尖的虎牙,挺可爱的。 荀雨没由来地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男孩笑嘻嘻地答道:“我叫陆青,今年二十一。” 敢情比荀雨还大了一岁。 荀雨就了闷了,为什么自己最近遇到的人都是姓陆的,陆弦,陆青…一听到姓陆的,她的脑袋就自动转了一圈,想到了陆庭之。 她有些抓狂,面上还是冷静的模样,跟着陆弦到了荀夏的房间。 在荀雨进门后,陆青就关上了门,退出了房间。 荀雨脱了鞋,爬到了荀夏的床上,晃了晃她,说道:“荀夏,醒醒了,都下午两点多了,你还睡呢?”说着哀其不幸地打了打荀夏的屁股。 荀夏被打地一激灵,身体像是个翻身的鱼,跳了起来,说道:“哎呀!谁啊!让不让睡觉呢?怎么能打人屁股呢,疼死了。” 荀雨眉眼弯弯,笑眯眯地看着头发乱糟糟,脸上妆容也糊的可怕的荀夏,手指指了指自己,说道:“你姐。” 荀夏在听到那轻飘飘的两个字后,陡然间清醒了不少,“姐姐…姐…都是误会,我昨天就是遇到了几个朋友,喝了点酒,呵呵呵,我平时还是很乖的。” 荀夏半跪在床上,像是收起了爪子和牙齿的猫,乖巧地看着荀雨。 荀雨说道:“起起起,收拾收拾,带我去吃饭。” 荀夏闻言利落地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完后,到衣柜里面翻出了件红色风衣,配上及膝盖的羊毛衫。 荀雨半靠在床上,问道:“二妹,你怎么东西都在这了,是不是现在经常住在酒吧里面?怎么不回自己别墅住?” 荀夏心虚地转过身去,不和荀雨对视,说道:“哪有,我就是偶尔住在酒吧,真的。” 荀雨反问了一句,“是么?那今晚你带我去你别墅去住。” 荀夏闻言额头沁出汗来,“大姐,你怎么想起来要去我那别墅住啊,我那小地方…”说着,她往脚上套靴子,却套了几次都没套上去。 荀雨觉得其中有猫腻,她也不想点破,荀夏不告诉她,她自然有别的法子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人去了江城一家出名的私厨,荀夏对为荀雨接风洗尘的事情,出手还是十分阔绰的。 但荀雨却在吃了两口冰凉的莲子羹后停下了筷子。 荀夏问道:“怎么了大姐,你不是下了飞机后就没吃东西了么?你不饿么?” 荀雨说道:“空腹吃饭难受。” 荀夏微微睁大了眼睛,美眸里满是不可思议,“大姐你刚刚就喝了两口汤…空腹不吃饭难道等饿死了吃啊?” 荀雨嘴唇有些发白,她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真没胃口。”说着把面前的汤碗也推了出去。 她手机嘀嘀作响,荀雨看来电显示是洛雪生,有些头疼地看了一眼荀夏,说道:“是洛雪生,洛家那个小少爷” 荀夏闻言兴致勃勃地拿牙啃自己的指甲,说道:“快接快接。” 荀雨接通了电话,但耳边传来的声音,却并不是洛雪生,而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另一个人,陆庭之。 第35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5) 他说:“我只说两句话,你不要挂电话,好么?”话语里透着央求的意味,还有些可怜。 荀雨说:“好,你说。” 他说:“第一句是对不起,第二句我喜欢你。” 荀雨心神一颤,在陆庭之的这句喜欢的时候,她的脑子竟变成了一片空白。 这句话,她像是等了一辈子那样漫长,听到时,却又有一种果真如此的确信。 她的手一哆嗦,而后手机跌落在了地上,她蹲在了地上,像是个人形蘑菇,把手机捧了起来,贴到了耳边,磕磕绊绊地说道:“你…你确实该和我说对不起,但…但我是不会原谅你的。”言罢,她还轻轻地哼了一声。 陆庭之沉默了下来,声音沙哑,“荀雨…我只是喜欢你而已,我喜欢你才会做那样的事情,你回来吧,好不好,我以后都不会再偷窥你的生活了,荀雨…原谅我,可不可以?” 荀雨一时间愣了神,尽管陆庭之平日里总是一副温润如风,再好说话不过的模样,但荀雨却是清楚的,他是个骨血里流淌着骄傲的人。 这样的人,也会有一天这样低声下气,苦苦哀求一个人么? 荀雨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已经发生的事情像是钉子钉在她的心口上,她也是有脾气,有血性和自尊的人,自己从小到大的生活一直被人窥视着,怎么可能会轻易地原谅始作俑者? 她拿不定主意,而后看向了荀夏,此时的荀夏也静静地看着她,向来顽劣的女孩此时却是异常地冷静,她开口道:“大姐。你们不合适。” 是了,他们不合适。 这三个字对于她和陆庭之的关系,是再恰当不过的形容了。 身世,家庭,身份,社会地位,这都是最实际的问题。 黑帮的大小姐和军部世家的少爷。 一个在深沟,一个在高楼;一个是不学无术只会打架的不良少女,一个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学者。 他的喜欢,于他们彼此而言,只会是负担。 荀雨眼底一片清明,她平静地说道:“陆庭之,我们不合适。我配不上你。” 陆庭之闻言反倒苦笑了起来,只是那笑声里透着苦涩和苍凉,他说:“荀雨,是我配不上你。” 接着,是长久的沉默,荀雨颤着手指,按下了挂断。 从今日起,他们就是陌路人了。 于荀雨而言,这段感情还没有发生,但已经结束。 而对于陆庭之而言,一起早已发生,但在刚刚,它结束了。 荀雨闻着桌上食物的气息,感到一阵恶心,胃部酸水翻涌,两眼一黑,身体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荀夏立刻跑上前来,扶住了她的身体,嗓音里带着哭腔,“大姐,大姐你怎么了?”说着拿出了自己手机,打了急救电话。 陆庭之把洛雪生的电话随手扔到了地上,像是行尸走肉一般,往着门口走去。 洛雪生一脸青紫的痕迹,拿起了自己的手机,勉力站起身来,对着陆庭之的背影呸了一声,嘲讽地道:“还以为自己是哪根葱呢?还和雨儿姐告白,人家还不是理都不理你,呸,还敢抢老子手机!” 陆庭之闻言反倒停下了脚步,目光冷冷地看着洛雪生,“你之前是不是和荀雨告白过?”说着走向了洛雪生。 他一步一步地像是踩在洛雪生的心上,他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脸,想起来陆庭之之前把他按在地上用拳头轮的凶狠样子,哆嗦着嘴唇答道:“我…我是告白了,但雨儿姐从来没答应过我…” 陆庭之闻言上前拉住了洛雪生的衣领,皱着眉说道:“你抖什么,我又不是什么魔鬼。你之前被告白的时候,荀雨都是怎么说的。” 洛雪生闷闷地歪过头,不高兴地说道:“第一次告白的时候,我被她家弟弟妹妹打了一顿,被家里面赶到了英国,第二次告白的时候,你也看见了,她叫我不要再烦她了。” “雨儿姐说,她不是拖着别人感情的人,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也不浪费别人时间。她,对我没有感觉。” “这样说的话,咱们俩还是同病相怜呢。” 洛雪生喋喋不休地说着,而在一旁的陆庭之却放开了洛雪生的衣领,像是确定了某件事情一样,离开了洛雪生的公寓。 她说的是,他们不适合,而不是她不喜欢他… 陆庭之忽而笑了,那笑容看起来是甜的,心里面却是苦的。 荀雨是在医院的vip病房醒过来的,她的身边站着荀夏还有二弟荀谙,因为荀夏刷的是荀谙的信用卡,因而荀谙知道了荀雨住院的事情,就从隔壁的罗城赶了过来。 荀谙正和荀夏在门口争吵着,荀雨隐隐约约听到荀谙在骂荀夏,为了一个二流男明星,把自己折腾地像是个穷鬼,丧家犬。 那个荀谙口中的二流男明星无疑就是苏澈了,她去英国的时候,就听说荀夏很喜欢他,在他身上花了不少钱。 但苏澈却是个风评很差的人,虽然歌唱得好,戏演得不错,但男女关系混乱,可以同一时间和好几个女明星传绯闻。 荀夏一时气急,竟是推了荀谙一把。 眼看着两人就要动手了,荀雨猛烈地咳嗽了两声。 病房外的两人对视了一眼,暂时熄战,一同进了门。 荀谙乖巧地拿起了水果刀,坐在一旁的凳子上开始给荀雨削梨,说道:“大姐你刚刚醒,吃个梨补充一下水分吧。”说话间利落地削好了梨,切成了小块,插上牙签,递向了荀雨的嘴巴。 荀雨乖巧地吃了下去,虚弱地笑了笑,说道:“谢谢小谙。” 荀夏柔声问道:“大姐,你饿不饿,想不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荀雨脑海里想起了那些食物的图像,愈发反感了起来,竟是根本不想吃。 她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想吃熟食,就吃点水果吧。” 荀谙闻言笑眯眯地又给荀雨喂了几块梨。 而荀夏却皱起了眉,说道:“大姐,大哥说你从英国回来就没有好好吃过饭,和我在一起也是喝了两口汤就不吃了,你在病床上睡了两天了,难道不饿么?” 荀雨苦恼地说道:“我现在一看到食物就反胃,想起来都觉得难受。” 荀谙与荀夏对视了一眼,而后对荀雨说道:“大姐,你再吃点苹果吧,很甜呢。”说着又给荀雨喂了几块苹果。 荀雨吃了几块之后就有些不高兴地皱起了眉,摇头说道:“小谙,我不想吃了。你们先出去吧,我再睡一会儿。” 荀夏给荀雨盖好了被子,就和荀谙一起出了病房了。 两人这次却没有再争吵起来,荀谙对荀夏说道:“荀夏,大姐是不是得厌食症了?” 荀夏身体靠在墙上,说道:“我感觉也像是,找个专业的医生问问吧,大姐要是一直不吃饭,身体会坏掉的。” 荀谙点了点头,难得没有反驳荀夏。 “和大哥说一声吧。” “嗯,我去打电话。” 他们都没有想到,荀雨从英国回来,会是以这样的模样,向来无坚不摧,为他们遮风挡雨的大姐,有一日也会这样脆弱… 第36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6) 荀雨在江城的病房住了一天就出了院,但是她并没有回她z市的家,而是和二弟荀谙一起去了罗城。 荀谙带着荀雨去见了一位心理医生,他是荀谙的一个五六年老朋友,专门为有钱人看心理疾病。 荀雨倒是没觉得不想吃饭是厌食症什么的心理疾病,也就是回国后有些水土不服,胃口不好而已。 不过荀谙说看病这种事情,只不过是图个兴安,荀雨便同意了。 荀谙开车把荀雨送到了医生的诊所,那是一栋位于郊区的别墅,别墅整体呈现黑白色,但即便现在是冬天,花园里却还开放着各式各样的绿色植物和五彩缤纷的花卉。土豪之气一览无余了。 医生是一个很温和的青年,名叫司澜,头发是澄澈而浓郁的黑色,眼睛很小,弯弯的,眼睛只露出一条细缝,脸上总是带着笑。 他的笑容很真诚,目光一直看着说话人的眼睛,让人忍不住觉得他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司澜让荀谙先在外面等着,他和荀雨两个人在书房谈一谈。 司澜坐在沙发上,端着白瓷茶壶问道:“荀小姐,喝红茶么?” 荀雨点了点头。 司澜给荀雨倒了杯红茶,茶汤清澈,散发出幽幽的香气。荀雨抿了一小口,觉得心情缓和了不少。 “红茶很好喝。”但她却没有再喝了。 司澜闻言笑了笑,说道:“你喜欢就好,荀小姐,那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快问快答的游戏吧…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测试,放轻松,好么?” 说着,不知道从身后的哪里取出了一个蓝色的文件夹,里面夹着一只自动铅笔。 荀雨觉得有点紧张,下意识地身体僵直了一些,说道:“好的。” 司澜的问题很奇怪,问题间没有什么逻辑关系,大多数是回答是或否,少数是需要荀雨自己给出答案的。 等到司澜问完了所有的问题,荀雨手里的茶已经冷了。 荀雨手有点酸,把茶杯放到了茶几上,问道:“司医生,我有病么?”她有点懵,有些傻地问道。 司澜闻言噗一声笑了,而后一本正经地说道:“荀小姐,你生病了。” 荀雨闻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说道:“我不吃药,不打针。”她不喜欢吃药,也不喜欢打针。 司澜了然地点了点头,阖上了文件夹,说道:“别担心,你的厌食症其实并不严重,并不需要打针吃药,心病还须心药医,我给你的建议是,去找迄今为止觉得最好吃的东西,去找那个做饭的人。” 他眯着眼睛,笑了笑。 荀雨的眉头顿时拧巴了起来,她有些无力地叹了口气,而后斩钉截铁地说道:“不行。” 司澜问道:“为什么?” 荀雨说道:“不为什么。我不会再见他了。” 司澜有些意外,想到了荀雨的身份,便问道:“是你们道上的仇家么?” 荀雨没有回答,而是问道:“司医生,有没有别的法子?” 司澜笑了笑,说道:“那就还是给你开点药,观察几天,看看病情会不会加重。” 荀雨站起身来,说道:“我不吃药。”这话说的很任性,又异常笃定,她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司澜抬起头看向了荀雨,说道:“荀小姐,你这样我该怎么和你弟弟交待。”他脸上带着苦恼的笑容,有些无奈。 荀雨下意识地看向门,门外是她的弟弟,他很担心她。她感到一种无力感,说道:“我会去见那个人的,但我不会吃药的。” 她的心脏跳的很慢,身体有些冷。 司澜说道:“那就再好不过了,荀小姐,下次见面的时候,希望能够看见一个已经自我治愈的你。” 荀雨说道:“既然不严重的话,那就不要把我生病的事情告诉荀谙了,谢谢你了,司医生。” 司澜说道:“我会尊重您的意愿的,荀小姐。” 荀雨手攥着袖子,和司澜握了握手,走出了房间。 荀谙靠在门外的墙壁上,看到荀雨出来后,问道:“大姐,司澜怎么说的?” 荀雨笑着说道:“就是刚刚回国有些水土不服而已,白让你们担心了。”说着拍了拍荀谙的肩膀。 荀谙闻言笑了笑,说道:“那就好。” 这时候司澜也从书房里走了出来,对着荀谙说道:“暂时看来,荀小姐没有任何问题,如果以后还有什么问题的话,随时可以来找我。” 荀谙听到了司澜的话,像是吃了颗定心丸,说道:“多谢你了,司澜。” 司澜的手背在身后,两只手搅在一起,他不常说谎的。 荀雨知道,自己是非回英国一趟不可了。一来是要把退学的手续办好,二来是要再见陆庭之一遍。 这次见面的时候,就把她的意思说清楚。 在荀雨回英国的前一天,她收到了荀湫传真过来的调查报告。 荀雨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花了一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调查报告。 她也终于找到了自己和陆庭之的交集。 十五年前的一个夜晚,水上乐园里的那起绑架事件。 她已经记不清那个夜晚,她看到的花车游行是什么样子。 她却还能够依稀想起来,那个夜晚,“小女孩”那双黑色葡萄一样,弥漫着水雾的眼睛,还有那件白色的蕾丝裙子,是她印象中见过的最漂亮,最斯文,最最可爱的“女孩子”了。 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女孩子在警察的笔录里留下的名字,竟然是陆庭之。 那一年,他七岁。 许多的困惑在此时清晰了起来,为什么她遇到陆庭之的时候,会心跳个不停? 那其实是陆庭之的心情。 一直以来,从她出生开始就伴随着的心灵感应,一端是她,另一端,则是陆庭之。 她从他的人生匆匆路过,不过是个过路人,而他却把她当做成了从天而降的举世无双的大英雄。 没人喜欢五岁时,那个像是刺猬一样扎人的她,除了那个七岁的陆庭之。 这一喜欢,就是十五年。 荀雨觉得陆庭之过于偏执了,当年救他不过是顺手,但他却记了那么久,还一直窥伺着她的人生。 她想,也许他也是喜欢她的。 但也只是喜欢而已,而不是非她不可。 他的喜欢里面,也许还掺杂着别的东西,譬如感激,譬如意难平… 手机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荀雨躺在床上,随手把手机拿了起来,电话另一段传来了荀夏的哭腔,她说:“大姐,苏澈他劈腿了,呜呜呜,我要杀了他。” 荀雨猛然间坐了起来,在黑道上这么久,为感情疯了的人她见过不少,她丝毫不怀疑自家感情用事的妹妹,会做出傻事。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柔声说道,“荀夏,不要怕,大姐马上就去江城,你等着大姐,你不要冲动,大姐会解决的,好么?” 荀夏还在哭,她抽抽噎噎地说道:“嗯,大姐你赶紧来,大姐,我好难过啊,我难过死了。” 荀雨一听死字就头皮发麻,说道:“电话不要挂,好不好。大姐马上开车过去。” 荀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说道:“大姐你快来。”只要荀雨来了,她就有了主心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手足无措。 第37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7) 荀雨开车从z市赶到江城的时候,江城正在下雨。 她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分领大衣,白色的羊毛衣,脚上穿着黑色的长靴。 车里没有伞,荀雨在酒吧门口停了车后,直接冲入了雨帘,往酒吧走去。 只消片刻,她的身上已经被雨水沾湿了大半,整个人身上都是寒气。 此时是下午七点,酒吧刚刚开始热闹起来,荀雨拉着门口服务生的衣领,红着一双眼睛问道:“荀夏呢?” 这个服务生见荀雨着急不已的模样,连忙答道:“大姐,夏姐在包间里面喝酒呢。” 荀雨一听反倒安心了些,为情买醉总比为情杀人的好。她松开了手,说道:“带我过去。” 那服务生连忙点头,带着荀雨搭乘着专用电梯,去了酒吧的三楼。 荀雨打开包间的门的时候,就看见了一桌子的啤酒瓶子,还有一个喝得颠三倒四,五谷不分的荀夏。 荀夏的对面坐着一个大男孩,他穿着一件米奇t恤,外面套着一件迷彩服,还穿着一件破洞裤,怎么看都是个高中学生。 那张脸却异常精致,眼角微挑,画着黑色的眼线,脸上打着一层粉底,嘴唇涂着枫叶色的唇釉,额前的碎发微长,盖着他的眉毛。 大男孩的这张脸荀雨并不陌生,毕竟总是出现在大屏幕和各种瓶瓶罐罐的包装上。 与此同时,也是绯闻体质,二十次热搜中有十九次是和某女星的绯闻,还有一次靠的是他的脸。 他就是苏澈,那个让荀夏自甘堕落,心甘情愿掏心掏肺的男人,也是荀夏说劈腿了的,恨不得杀了的男人。 荀雨冷漠地看着苏澈,她身上湿淋淋的,但是气势分毫不减。 “你就是苏澈?初次见面,我是荀夏的姐姐,荀雨。” 苏澈闻言站起身来,伸出手来,说道:“姐姐好,我是苏澈,是夏夏的男朋友。” 荀雨冷哼一声,啪地一下打开了苏澈的手,说道:“不必在这里惺惺作态,小夏现在这样狼狈是因为谁,你是再清楚不过了。不要再自称是小夏的男朋友,我听着来火气。” 苏澈闻言低下了头,手指攥在一起,说道:“…对不起。” 荀雨皱了皱眉,“你的道歉一文不值,你现在就给我滚,从这里消失,从今往后,再也不要出现在荀夏的面前,要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 她的靴子踹在了矮桌上,桌子的拐角撞到了苏澈的腿。 苏澈却垂下了眉眼,说道:“姐姐,我可以解释这一切的,只要等夏夏清醒过来,我给她解释,我给她道歉。我不能没有夏夏,我不能没有她。我爱的人就只有她一个,我也没有想到,她会这么折腾她自己,我以为,她是不在意的…”他顿时红了眼眶。 荀雨走上前把还在傻乎乎给自己灌酒的荀雨扶好躺平在沙发上。 “她在不在意你,你还不清楚么?我以为,你很明白的。” 荀雨注视着苏澈,面容冰冷:“你自己应该很清楚,你的身份和地位是怎么来的,你自己有多脏你也应该清楚。” 荀雨嘲讽地笑了笑,看着浑身颤抖的苏澈,目光里满是不加掩饰的奚落。 “以前不搞你,是因为荀夏喜欢你,她喜欢的人我们家自然不会动,但现在,你竟然敢和在她交往期间劈腿,那就是打了我们荀家的脸面,你要知道,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 苏澈奔溃地坐在了沙发上,他说道:“姐姐,我对不起夏夏,但我没有办法啊…我在圈子里面就得那样做…” 荀雨站起身来,一巴掌打到了苏澈的脸上,这一巴掌快准狠,毫不留情,苏澈白皙的面容顿时出现了五个指印。 “你配不上小夏,你不过是个只会推卸责任的窝囊废!贪得无厌的恶心虫!” “荀夏现在不过才十九岁,她的人生还很长,你放过她。” 苏澈闻言愣愣地看着喝醉了的荀夏,醉醺醺的却透着点可怜的意味,眼角还带着泪水。 苏澈离开了包间,脚步踉跄,身形摇晃,他没有喝酒,但他已经有点昏昏沉沉的醉了。 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一个叫做荀夏的女孩,把十九岁的青春,送给他了。 荀雨抱着荀雨的脑袋,垂眸道:“小夏,别装了,你根本就没喝醉。苏澈走了,你醒醒。” 荀夏闻言睁开眼,对着荀雨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她说道:“大姐,你真了解我,这点酒我怎么会醉呢?只有那个傻子会信。” 荀雨抬头望向了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每一个水晶面都有彩虹色的光芒在闪烁着,看起来很绚烂,但它的光芒却没有一点温度。 荀雨抚摸着荀夏的长发,问道:“小夏,你为什么喜欢他?这个人欲望太重,徒有其表,没几分真心。” 荀夏往荀雨身上靠了靠,脸上带着痴迷的眷恋,“大姐,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三年前他还是king男团的老幺,没有出来单混的时候,我去看他们的演出,演出结束后,我看见他在舞台的一边,蹲在地上,手里捧着碎假花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他了。” 这理由在荀雨听来有点傻,她不由得问道:“你喜欢他是因为他…嗯?善良?”她勉强找了个形容词。 荀夏闷闷地说道:“大姐你不懂,有的时候爱情就是那样,也许别人也捧碎假花,但那个人不是他,那我也不会喜欢。只是在那个时候,他对我而言是特别的,就跟水晶灯一样。” “他是不一样的,他给我送了一个冰箱的花,他真有意思。大姐,你不懂的,他是特别的,再也不会有人再用冰箱给我送花的。” 说着,荀夏伸出纤细的手指,低声笑了,指着天花板上挂着的水晶吊灯。 有的人,就算是他出轨了你都舍不得骂他,以前荀夏觉得,那这得是多作践自己啊。 现在才明白,她是真舍不得。 她甚至连亲口告别的勇气都没有。 那水晶灯在她眼里就是苏澈。 荀雨不太懂,但她觉得,此时的荀夏和陆庭之身上有某种是相似的。 有点疯狂,却又格外地理智。 荀雨说道:“你这次又遇到渣男了,又把自己赔进去了。”她拍了拍荀夏的手,怜惜地笑了笑。 荀夏自嘲地笑了笑,把自己埋到了荀雨的怀里,说道:“遇到渣男不可怕,离不开才可怕。我爱过他,也经历过许多高兴的事情,现在分开了也该知足了。” 荀雨伸出手,抱住了荀夏。 荀夏的泪水滚烫,像是要把荀雨的手烫出洞来… 有人在深沟,有人在高楼,但总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像是水晶灯一样的人,遇之不幸,不得是命。 为了那一刻的一见钟情,她用尽全力,直到最后遍体鳞伤。 第38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8) 伦敦中心的大本钟敲响十下,现在是夜晚十点。 荀雨打着一把玄青色的伞,拉着行李箱,走过坑坑洼洼的路,飞溅起来的雨水沾湿了她的裤脚。 她回来了。 …… “你怎么这么贪吃呢?” 陆庭之蹲在地上,修长而指节分明的手指摸了摸小黑猫的头,有些无奈笑着,又倒了一些猫粮在碗里。 “咚咚咚”房间的门被敲响了。 陆庭之揉了揉小黑猫的小爪子,站起身来,走到门口打开了门。 门刚刚打开一条细缝,就被一双纤细的手推开了,雨水的寒气扑面而来。 在看到来者之后,陆庭之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嘴唇微微张开,而后又沉默地闭上了嘴巴。 荀雨收了伞,拖着箱子站在门口,淡淡地笑了,“陆庭之,你这是不想让我进去么?这宿舍还有我的一半呢。” 陆庭之匆忙后退,毫不犹豫地说道:“荀雨,你快进来吧,外面凉。”说着,他让开了身体。 陆庭之发现,荀雨瘦了很多,原本有些圆润的脸现在已经瘦的有些尖了,黑色的长袖连衣裙穿在身上有些空荡荡。 他想问问她,这十天里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却又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关心她的立场…他们现在,连朋友也做不成了吧… 小黑猫迈着可爱而矜持的猫步蹭到了荀雨的脚边,喵喵喵地小声叫着,圆乎乎的金色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荀雨看。 荀雨心陡然一软,蹲坐了下来,有技巧性地挠了挠小猫的下颌的皮毛。小猫倒在了地上,四只粉红的软爪子在空中乱晃着,发出舒服的咕噜咕噜声。 客厅橘黄色的灯光映照出荀雨和黑猫的影子,一大一小,看起来有些想像。 荀雨说道:“这猫叫什么。” 陆庭之磕绊着答道:“小雨。”说完他就有些后悔了。 荀雨的手放在了猫咪的肚子上,愣愣地说道:“小雨么?” 陆庭之点了点头,耳朵出现可疑的红晕。 荀雨却没再追问,摸了摸小黑猫的背,站起身来,拉着箱子上楼了。 在荀雨离开的时候,她的房间并没有锁,现如今回来了,房间里面很干净,一尘不染,她去卫生间打开了淋浴头,清澈的水流穿过荀雨的手缝,它已经被修好了。 荀雨洗了个澡,讲物品粗略地收拾好了,躺在床上睡觉了。 她蜷缩着身体,窝在被子里,胃抽搐着,但连酸水都吐不出来,她已经渐渐习惯了这种感受,总算在凌晨两点的时候睡着了。 荀雨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早晨七点了。她洗漱完下楼,陆庭之已经准备好早餐坐在桌旁了。 荀雨对陆庭之说了句早上好,却并不想吃东西。 陆庭之双手交叉着放在桌上,像是个听话而认真的小学生,荀雨见状闷声笑了笑。 她很想问问,陆庭之,你的精英之气呢?学霸包裹不要了? 陆庭之见荀雨径直往门口走去,猛地站起身来,却把椅子撞倒了,于是他又弯下腰去扶椅子。 他小心翼翼地问道:“荀雨,你还会留在l大么?还是回来办退学手续的?” 那只叫小雨的黑猫趴在厨房的地面上,金色的眼睛温顺地盯着荀雨,像是和他的主人一样,在等她的答案。 一念之间,地狱天堂。 荀雨手紧了紧,本来要说出口的答案却转了个弯,她答道:“我会留下来的。” 她没有错过陆庭之陡然间放松的面容,还有眼底闪烁的像是星星一样的光芒。他很开心? 陆庭之邀功一般地说道:“荀雨,吃早饭么?” 荀雨脚步顿住,肠胃有点刺激,打了两个喷嚏,而后说道:“我不饿。” 陆庭之皱起了眉,有些怀疑地看着桌上他精心准备的中西合璧的早餐,豆腐小馄饨,鲜榨的橙汁,水果吐司,青团,紫薯球,滑蛋,拿铁,都是荀雨喜欢的… 陆庭之的脑袋惯来转的很快,尤其是对于荀雨,他看着荀雨有些瘦削的身形,而后问道:“荀雨,你是生病了么?” 荀雨身体一僵,蹲在地上系鞋带,说道:“没有啊,我减肥。”她总不能对陆庭之说,我接近你是想给自己治厌食症… 虽然她并不怀疑要是自己告诉陆庭之的话,陆庭之肯定会用他的十八般厨艺帮她,但她并不想承他的恩情。如果能够自然而然就治好厌食症,就再好不过了… 不过在那之前,许下的承诺,还是要认真履行才是。 荀雨穿好了鞋,偏头对陆庭之说道:“陆庭之,我请你去游乐园吧,不等回国了,咱们这个周末不是正好放三天的小长假么?一起吧。之前答应你的事情,要做到的。” 她的手指理了理耳边的碎发,笑着说道,而后挥了挥手,出了公寓。 陆庭之愣愣地站在客厅里,冬日的阳光很长,也很暖,透过窗,包裹着他的身形。 陆庭之傻傻地笑了。 他知道,她一定是想起来了。 这一天像是一场虚幻的梦境,他的心脏漏了很多拍,像是要停止跳动了一样。 陆庭之给小黑猫倒了一杯牛奶,还有一把的猫粮,收拾好了餐桌,把没有动过的早餐裹上保鲜膜,放到了冰箱里。 荀雨回来了,他就不用再一个人吃饭了。 黑猫打了个盹,懒洋洋地摇了摇尾巴,走向了食盆,粉红的舌头舔着牛奶。 让荀雨没有想到的是,荀雨和篮球社的事情在这十天里被大肆宣扬,现在她的形象已然是校园一大恶霸了。 不过这件事也不全然是坏事,起码荀雨在路上走的时候,再也没有小混混敢对她吹口哨,也不会有人敢在打饭的时候插她的队了。 不过该写的论文还是要写该做的报告还是得做。而且因为她十天的假期,她成功错过了两门课的大作业,还得补考。 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荀雨苦着脸,抱着一沓子的复习资料回了公寓。 晚餐已经准备好,虽然闻着食物的气味,荀雨终于有了饥饿感,但她现在只想学习… 荀雨自我麻痹道:“我爱学习,我爱学习,学习是我真爱。” 陆庭之看着游魂一般从他身边飘过去的荀雨,觉得客观来看,荀雨考试九成得挂科。 但如果荀雨挂科的话,肯定就得继续补考,那承诺他的游乐园之行肯定得泡汤… 于是,陆同学决定给荀同学补补课,发展一下友爱的同学情… 第39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19) 于是,陆同学决定给荀同学补补课,发展一下友爱的同学情… 陆庭之回了自己的房间,带着他的平板电脑上了楼,敲了敲荀雨的门。 荀雨说了句进。 门并没有锁。陆庭之推开门走了进来,正好看见荀雨换好睡衣,上衣刚刚穿好落下,露出肚子一小片白色的肌肤。 陆庭之的目光不由得闪烁了起来,站在门口不敢走进去,他晃了晃手中的平板电脑,说道:“荀雨,我给你补习吧,这样你就不会挂科了。” 荀雨不确定地问道:“陆庭之你认真的?我…我真的是个学习黑洞,啥也不会,你肯定受不了的…” 陆庭之闻言轻声笑了笑,说道:“没有笨学生,只有能力不足的老师,要对我有些信心啊。” 荀雨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说道:“呃…又要麻烦你了。”她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陆庭之走了进来,对着荀雨笑了笑,温和地说道:“我很乐意被你麻烦的。” 荀雨心里顿时一跳。 她莫名地想起来荀湫讲给她的一个故事,遥远的国家有一个美丽的公主,她的美貌远近闻名,后来恶龙也听说了这件事情,然后就把公主抓走了。 但后来一直没有敢来打败恶龙的骑士,后来有一天,公主发现恶龙不见了,她的身边陪着一个帅气的骑士,骑士将她带回城堡,两人结婚的当晚,公主发现骑士身后长着一个恶龙的尾巴。 然后公主幸福地和恶龙生活在一起了。 … 当时荀雨觉得荀湫讲的莫名其妙的,但现在突然就有点明白这其中的隐喻了。 虽然她不是需要骑士拯救的公主,但陆庭之肯定就是那条恶龙,恶龙就是变个模样,但还是藏不住他的尾巴…… 陆·某恶龙·庭之亲切地坐在荀雨的书桌旁,打开了历年的考试试卷,对荀雨招了招手。 荀·某怕挂科·雨屈服在了恶龙的学霸光环下,搬着凳子坐了过去。 学霸的思路和寻常人总是不一样的,例如教授上课时会认真给你解释马斯洛需求层次七大内容,再列举几个世界五百强的例子解析一下。 但是在学霸的眼里,就是个金字塔图。 “生理需求是要吃饭、安全需求是害怕的时候需要给房子上个锁,爱和归属感是需要谈个恋爱,自我实现是需要工作赚钱,把自己学的技能找个工作实现。” 陆庭之的声音很缓,柔和地像是春天的风,他说完看向了荀雨,荀雨也转过头来,嘴唇无意中似有似无地碰到了荀雨的耳朵。 “你不用把它想的太复杂,理论都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练出来的结论,而不是凭空捏造的。你先要做的是先理解它,然后记住它的专有名词,让它看起来变得正式一些。” 陆庭之看着荀雨的眼睛,耐心地说道。 荀雨点了点头,说道:“我大概明白了。”她指着陆庭之圈出来的题目,问道:“这种简答题有应该怎么回答?它不仅需要理论,还要提出实际的建议…” 陆庭之绯红的嘴唇抿了抿,而后说道:“我把今年可能考的题目的答案写给你,你背一下…” 荀雨痞气地笑了笑:“陆庭之,你这是要帮我作弊么?” 她的手抵在脸颊下,笑着看向了陆庭之。 陆庭之避开了荀雨的目光,偏过头去,耳朵却红了,“这是押题,不算作弊的。荀雨你没有去学校念书,自然是不懂的,其实,其实押题是很常见的一件事情的。” 陆庭之取了一张a4纸,在上面写了答案。 他的英文写的很好看,遒劲有力,笔走龙蛇,翩若惊鸿,花体字,极有美感,像是古老贵族请帖上的字。 荀雨就按照那段英文背了起来,她的英文语感很好,很快就记住了答案。 台灯闪了闪,而后房间的灯灭了下去,房间陷入一片黑暗中,只有陆庭之的平板电脑还在一闪一闪地亮着。 荀雨有些惊讶地歪过头去,凭感觉对着陆庭之的方向说道:“陆庭之,停电了嗳。” 陆庭之见惯不怪地说道:“每年都要来两三次的,习惯就好了。”他微微笑着。 陆庭之从外套里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打开了手电筒,放在了桌上,明亮的光芒照亮了他们两人身边的一小片地方。 陆庭之说道:“还有两题这套卷子咱们就基本过一遍了。” 说着继续给荀雨讲解计算题的算法。 等到陆庭之讲完两道题,电还是没有来。 两人间的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古怪了起来,陆庭之站起身来,荀雨也站了起来,两人头陡然间撞到了一起。 荀雨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痛恨学校公寓书桌怎么这么小。 她的脑袋被撞得生疼,揉着自己的脑袋,委屈地碎碎念痛。 陆庭之忙说道:“对不起,肯定很疼吧…”他声音很小,有些内疚。 荀雨忍不住说道:“陆庭之,你怎么总是对我说对不起呢,我也撞到了你,你也很疼才是。” 陆庭之后知后觉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而后认真地说道:“不疼的。” 荀雨觉得陆庭之的智商已经下线了。大概教她这个学渣,已经让陆庭之心力憔悴了。 她闷声笑了,说道:“谢谢你帮我辅导功课,你肯定累坏了,早点去休息吧。” 陆庭之点了点头,他的面容在黑暗中半明半昧,有一种安静深沉的温柔。 荀雨觉得,如果抛却其他的外部条件,只是陆庭之这个人的话,还是很容易被女人喜欢。 她的身体又开始抽搐了起来,低头一看,手已经白得不像话了,指尖的血色寡淡。 她连忙推了推陆庭之,把他推出了门外,说道:“明天见了。” 陆庭之有些奇怪,荀雨为什么突然着急把他推出房间,不过女孩子的心思大多难懂,他也像是大多数男孩子一样,并不能猜透。 能够和荀雨像是从前一样正常地交谈,他已经很高兴了。 陆庭之凭借着手机微弱的光,走下了楼梯。 陆庭之一出房间,荀雨就整个人倒在了地上,她挣扎着扶着墙壁,虚弱地拉开了抽屉,颤抖着手从抽屉里取出了两只葡萄糖的口服液。 长时间的思考是需要能量的,而被厌食症困扰的她,现在只能依靠葡萄糖口服液勉强维持身体的正常运转。 啪嗒一声,两只葡萄糖的玻璃管的口子碰在一起,被砸开了。 荀雨瘫在地上,仰着头,把液体倒到了口中,两眼一黑,倒在了冰冷的地面上。 第40章 学霸,我真没暗恋你(20) 睡梦里,一只巨大的蓝色鲸鱼从海面坠落,直至沉入海底。 在它触及海底的那一刻,荀雨睁开眼睛,醒了过来。 身旁还散落着葡萄糖口服液的碎瓶子,她揉了揉僵了的脖子,站起身来。 东方的天色露出鱼肚白,透出微弱的光亮。 清晨的风吹过窗帘,荀雨站起身来,去浴室冲了个澡换了条针织黑色高腰连衣裙。 现在是凌晨五点。 荀雨感到一种久违的饥饿感,和对食物的欲望。 她穿着拖鞋下了楼,到了厨房里,打开了厨房的灯,腰间系上了陆庭之那一件很像是咖啡店店员的黑色围裙。 荀雨其实是会做饭的,但是她很懒,而且大多情况她去的地方都不需要她亲手做饭。 荀雨蹲在地上,打开了冰箱,里面还剩下一袋子的鸡胸肉,还有两颗洋葱,一根小小的胡萝卜,一盒笋片,一小袋的豌豆。 荀雨打开了锅,倒入凉水烧热,乘着这段时间里把菜和肉洗好。 水不一会儿就烧开了,荀雨把鸡胸肉放入锅里,煮熟后捞出,过一遍凉水。 加油入煎锅,把鸡胸肉放入锅里煎,直至两面金黄。 把鸡胸肉盛到盘子里。 洋葱在锅里清炒,加上盐和胡椒粉调味,随手把胡萝卜切丝,和鸡胸肉一起倒在锅里翻炒。 加入少许水,大火收汁,出锅装盘。 豌豆和笋片加上芝士,葱花,加上一颗鸡蛋的蛋液,搅拌均匀,加入面糊里,放在煎锅里煎成一块块的小饼。 取出两个橙子,用榨汁机榨汁,挤出了几滴柠檬,酸酸甜甜的两杯果汁就做好了。 陆庭之下楼的时候,荀雨已经把菜端到桌上了,油花和芝士的气息混合在一起,俗气又勾人。 荀雨解下了腰上系着的围裙,对陆庭之说道:“陆庭之,过来吃早饭。平时都是你请我吃饭的,偶尔也让我动手一下吧。” 陆庭之的口味很挑剔,不仅仅是因为他惯来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接触的都是顶端的厨艺,他本身也是一个好的厨师。 但像荀雨这样的“平庸”的厨艺,家常的菜肴,却久违地让他感到吃饭的满足感。 鸡肉很劲道,洋葱去掉了呛人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清脆的甜味,小饼的表面芝士微焦,吃起来甜丝丝的。 加了柠檬的橙汁正好去油腻,一餐下来,两人都很愉快。 接下来的几天,在两人的心照不宣中,荀雨接管了两人的早餐,做早餐的时候,会顺便把午餐盒准备了,不过午餐就随意的多,大多时候是简单的饭团和三明治。 陆庭之则承包了晚餐,还有荀雨的复习大业。 有一天荀雨没忍住问道:“陆庭之,为什么我从来没看见过你去超市,可是你的冰箱总是满的?” 陆庭之笑了笑,说道:“我家在英国有个农场,每隔几天就有专门的人来送蔬菜还有肉类的。只是你一直下午有课,没有遇到而已。” 荀雨有些八卦地问道:“陆庭之,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有多少钱,几个零。” 陆庭之眨了眨眼睛,看着荀雨,绯红的唇漾起一抹笑容,“十个零。” 他这话说得不以为意,荀雨听得牙疼,酸酸地说道:“陆庭之,我本来觉得我家不穷的,但是遇到你之后,就觉得这世界上贫富差距还是挺大的。” 陆庭之闻言笑着说道:“如果荀雨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拟订一份协议,把我的财产分你一半。” 荀雨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喂喂喂,我开起玩笑的。” 陆庭之却说道:“我是认真的。”他的目光闪着细碎的光。认真极了。也许是晨光太美,荀雨竟觉得自己有一瞬间的动心。 她有些别扭地歪过头去,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说道:“我去看看小米粥煮好了没。”而后她后知后觉地想起了一件事情,“昨天我查了一下成绩,我没有挂科哎,为了感谢你,咱们这周末一起去游乐园吧。” 陆庭之秀长的眉毛舒展开来,有些犹豫,而后笑着点头,说了句好。 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真正到来的时候,他还是觉得心脏都在雀跃。 这算是约会吧?他和荀雨的初次约会。 荀雨心脏会意一击,就知道陆庭之现在的心情了。 从回英国开始,她好像就开始不能感受到陆庭之的情绪变化了,她原以为自己已经失去了和他的心电感应了… 但现在的心情,却告诉她事情还有另一个发展方向。 陆庭之这家伙是个闷骚… 荀雨凑过头来,朱红色的嘴唇轻启,调侃地说道:“装模作样。口是心非。” 两人靠得很近,近到荀雨可以看见陆庭之黑色的瞳孔,幽深而深邃,近到陆庭之可以看见荀雨耳边细小的绒毛。 小黑猫在猫爬架上扑风铃,叮铃铃的一声脆响,两人俱是后退了一下,有些慌乱地错开了眼神。 第二天的空气微微湿润,昨夜刚刚下过雨。 l大附近就有一个大型游乐园,荀雨订好票后,和陆庭之两人一起步行去游乐园。 陆庭之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格纹衬衣,套着浅白色的羊毛衫,外面穿着黑色的半长外套,黑色的西服裤显得腿很修长,穿着一双接地气的板鞋。 看起来,很暖和… 荀雨觉得有的人他本能靠脸吃饭,却偏要靠才华,这就很招人羡慕嫉妒恨了。 为了今天能够玩得尽兴,荀雨穿了一件深蓝色的长袖复古长裙,裙子整体呈现蓝色,裙边绣着白色的碎花。 身上背着一个白色单肩包,看起来素雅又安静。 但在荀雨开口的那一刻,素雅和安静就完全与她没有关系了… “陆庭之,今天你的花销我包了,尽管吃尽管玩。” 不知为何,陆庭之脑海里自动脑补了荀雨在黑帮里面带着小弟喝酒吃肉的模样…有种鲁莽的可爱? 荀雨和陆庭之一起玩了海盗船,飞跃地平线,水上漂流,把刺激的项目玩地七七八八了,陆庭之对荀雨说道:“荀雨,我们一起去鬼市吧。” 荀雨点了点头,说道:“好啊,我也想去试试。” 鬼屋里阴风阵阵,怪叫连连,化着妆的“厉鬼”们脸上鲜血淋漓,伸出手要拉游客。 陆庭之终于还是如愿以偿地牵住了荀雨的手。 情景如下… 陆庭之抱着荀雨的肩膀,一声不吭地紧紧抱着她。 荀雨放声大笑,乐地不行,拉着陆庭之的手把他往出口去。边走边无情地调侃道:“陆庭之,你要相信科学啊,这都是工作人员假扮的,你怕什么啊~” 陆庭之闷声说道:他们长得太可怕了。” 荀雨嘴角弯着,偷偷地掏出手机拍下了陆庭之抱着她不放的糗照,宽慰道:“别怕啊,那种小鬼我一个打两个的,而且人家还是外国鬼呢,吓你他们还有语言障碍呢……” 陆庭之被荀雨半拉半拽出了鬼市的门,两人的手交握在一起… 故事在最初的地方开始。 在礼品店里,陆庭之被荀雨塞了一件白色的公主裙,她自己则挑了一件黑色吸血鬼的礼服。 陆庭之本想反抗,荀雨掏出了他的糗照……陆庭之默然地妥协,换上了白色的公主裙。 两人各自换好衣服,走出了换衣间,在小客厅里相遇。 四目相对,俱是笑了。 荀雨右手垂下后身体对正,用立正姿势,双目注视着陆庭之,身体上部向前倾斜约十五度,眉眼温柔,痞气地说道:“这位美丽的小姐,请问我能与你共舞一曲么?” 陆庭之修长的手提了提裙摆,而后宠溺地笑了笑,把手放到了荀雨的手心,说道:“当然。” 随着两人指尖相触碰的一瞬间,细细密密的电流穿过荀雨的脑海,疼痛感几乎要将她贯穿。 前世的记忆把她拉入漆黑的深渊,她的眼睛陡然间变成了惑人的紫色,冷酷地甩开了陆庭之的手,笃定地说道:“别装了,你是秦墨白。” 陆庭之却笑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都是一个人。你喜欢上我了,楚歌…就像是我喜欢你一样。” 他再次对楚歌伸出手,对她露出了温柔的笑容,但比起平时,多了一份偏执和强硬。 他的内心同样忐忑,同样不安,他在害怕,她会再次甩开他的手… 楚歌默然,她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她单薄的唇失去了血色。她觉得,她现在,只想逃。 长时间下线的系统终于上线了。它穿过时空缝隙,把楚歌的精神体瞬间剥离这个世界。 第41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 百米高的小山,山腰上有几座小竹楼。 楼顶有缺,每逢雨天多漏雨,山门口杵着两个半人高的石狮子。 这就是无为派了。 无为派理念单纯,讲究钱则是空,空则是钱,在世俗物欲里摸索出武功至道。 无为即是有为,换而言之,除了练武功啥都能做,为了赚钱,什么都做…… 因而他们的门徒大多是家财万贯的赚钱能手,也是抠门地不能再抠的铁公鸡。 门徒遍布五湖四海,也算是规模庞大,但武力值却普遍较低,在江湖排名末端。 作为这个门派的掌门人,江绾是最穷的一个。但最让她无奈地是,门徒们每天都在哭穷…… 让江绾更加奔溃的事情出现了,不是他们无为派又又蝉联年度武力值最低门派,也不是门徒们又又又不交门派费…… 而是,利欲熏心无恶不作的门徒们,竟然把魔尊顾惊鸿给抓了!打算交给名门正派领赏金。 真是人有多大胆,门派灭门有多惨。 但此时的江绾早已不是那个原皮的饱受坑门徒坑害的江绾,而是来自星系世界,军部作战部的少将,楚歌… 楚歌是在荀雨和陆庭之的那场圆舞曲之中醒过来,转移到了这个世界。 她良久地不能接受现实。 她在脑海里和系统对话:“小可爱…我不会就是那个荀雨,秦墨白不会就是那个陆庭之吧…” 系统回复道:[是的主人,不过确切地说,无论是秦墨白还是陆庭之,都是目标精神体控制的。] [主人,您需要来点神经刺激么?您的神经细胞目前并不活跃。] 楚歌悲从中来,沧桑地答道:“不用,我就想问问你,荀雨和那个陆庭之最后怎么能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你怎么不阻止我…” 系统答道:[在上一个虚拟世界里,系统的电波一直被排斥,直到后来系统找到漏洞才把主人带出来,目标对象的精神体也来了这个世界了。] 楚歌沉默地接受了这个解释,时间好像真的过了几十年一样,在那段时间里,她作为荀雨这个活生生的人生活着,有家人有朋友,还有陆庭之… 察觉到了楚歌的情绪,系统回复道:[请问主人是否需要封存关于陆庭之的记忆?以免影响任务进展。] 楚歌顿了顿,答道:“不需要,我想记着。” 系统答道:[经过数据检测,荀雨对陆庭之产生了爱情,也就是主人您对陆庭之产生了爱情。] 楚歌下意识地反驳:“不,那不是我…而且荀雨并没有喜欢陆庭之,他们只是朋友而已。” 系统检测后发现楚歌并没有说谎,但是它的数据的确显示了荀雨是爱陆庭之的,荀雨等于楚歌,它的代码又错乱了。 楚歌说道:“让闪电给你改改代码,你这系统该升级了。” 系统默默黑屏,不和嫌弃它的主人说话了,它也是有脾气的小可爱的! 楚歌叹了口气,脑海里已经传过来了npc江绾的设定,穷得可怜的门派掌门,一个得罪了魔尊,惨遭魔教灭门的炮灰。 而反派,无疑就是那位已经被利欲熏心的门徒们绑架过来的魔尊顾惊鸿了。 楚歌告诉自己,问题不大,好吃好喝供着几顿,把顾惊鸿送走就行了。 她从床上下来,穿好鞋子,慎重地换了一件低调的素白色长锦衣,头上绾了个简单的惊鸿髻,去看看沦为阶下囚的顾惊鸿。 无为派表面上穷得发慌,实则富得流油。 譬如这地牢,铜墙铁壁,譬如这刑具,又闪又亮,譬如这床,又大又软…… 楚歌看着绑在床上四肢以一种极其羞耻的姿势被拉开,用玄铁铐牢的顾惊鸿,而顾惊鸿红着眼睛盯着进门的她。 楚歌的第一反应是,完了,完了,完了。 顾惊鸿面前站着此次事件的主谋者,流觞,一身女裙,但高大的身形,显著的肱二头肌,突出的领结,还是证明,他是个男人…… 流觞手里拿着红色的皮鞭,舌头舔过皮鞭,暧昧地看着楚歌,而后眨眨眼,声音妖媚:“掌门可要一起玩耍。” 楚歌默然,心想,那可能会死人,还会灭门的。 她拍了拍流觞的肩膀,而后说道:“你出去吧,把他交给我,嗯?要不然就把你欠了八年的门派派费交了。” 流觞闻言扭扭腰,把红皮鞭塞到楚歌怀里,嗔怪道:“掌门真是讨厌,掌门玩哪都行,千万别玩他的脸,伤了怪可惜的。” 言罢一步三回头地出了地牢。 楚歌感到了一道恨不得把她拆骨入腹的视线,内心趋于奔溃,整个人抖了抖,而后勉强回头,对陆庭之露出了一抹笑容… 如果她不来的话,她毫不怀疑自己的流觞要对顾惊鸿做什么…这种深仇大恨…难怪他回到魔教后要举兵灭了整个无为派,这还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楚歌坐到床上,离顾惊鸿稍远的地方,而后真挚诚恳地说道:“这就是个意外,刚刚他…他就是开个玩笑…您小人…呸,大人不记小人过,哈哈哈,只要您答应不生气了,我们马上就把您送回魔教去…呵呵呵……呵。” 楚歌看着沉默不语,只是红着眼睛的顾惊鸿,后知后觉地发现他被点了哑穴。 好在第一个世界里她是老老实实修习了几年武功,楚歌低下头,弯腰把手指伸到顾惊鸿的怀里。 但这么多年了,技艺还是生疏了,楚歌戳了好几次,才总算把顾惊鸿的穴位解开。 顾惊鸿冷漠地说道:“你们门派要玩完了。” 楚歌吓得手指一哆嗦,她觉得顾惊鸿要是再说什么,她的小心脏就要受不了了。 楚歌深吸一口气,一不二不休,又点了顾惊鸿的哑穴,而后幽幽地盯着顾惊鸿,说道:“这真是个意外,我们门派很乐意赔偿您的精神损失的。您要是明白我的意思,就眨眨眼。” 顾惊鸿渐渐冷静了下来,像是在衡量判断楚歌话里的真实性,而后眨了眨眼睛。 楚歌莞尔一笑,给他点开了穴位,而后高兴地拍了拍顾惊鸿的脸蛋,大喜过望:“哎,您这么通情达理,真是太让我高兴了。” 手上的触感滑溜溜的,跟破壳的鸡蛋白一样,楚歌貌似不经意地又摸了两下。 顾惊鸿长着一头白色的头发,眉间有一小块红色的火花一样的图案,简单的色彩却更衬出他眉眼如画,肤色莹白。 不负惊鸿之名。 顾惊鸿身上下了蒙汗药,还有限制武功的药,没有一点的威胁性,就是个玉树临风的,风流绝代的,花瓶。 楚歌把他的四肢上的玄铁锁用钥匙打开,体贴地把他的双手交叠放在腹部,双腿并在一起…看起来正经多了。 第42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2) 楚歌坐在床上,目光落在顾惊鸿的脸上,而后诚恳地说道:“男孩子出门在外很危险的,尤其是像你这种长得好看的男孩子。” 顾惊鸿默然,没理会楚歌,扭过头去不看她。 他这一把年纪了,早就不是男孩子了!这个无为派的掌门一定是个傻子,他暗戳戳地想着。 楚歌存了戏弄顾惊鸿的心思,纤细的手指戳了戳他的脸,像是在在戳一个气呼呼的河豚一样。 一下,两下…… 嗯,有点幼稚,还有点可爱。 她一时不察,低声笑了笑。 这一笑把顾惊鸿气着了,他偏过头看向楚歌,目光里带着寒气逼人的冰刀子。 楚歌收敛了笑容,正襟危坐,说道:“魔尊您放心,不过两日,您身上的毒药就会完全被解开,届时我们无为派一定把您分毫不差地送回魔教。” 顾惊鸿冷哼了一声,面色柔和了不少,愈发显得面如冠玉,眉眼如画。 楚歌待了一个时辰后,就出了地牢,流觞为了“办事”,给顾惊鸿准备的床还不错,他们无为派的地牢通气通风,定期打扫,这地牢环境不错,也没有必要换地方了。 再者说了,一共几个竹楼,根本匀不出地方给他住…… 楚歌出地牢,机关重门随着她的脚步落了下来。 流觞靠在树旁,斜斜的靠着,红色的衣裙美艳地不可方物,好似闲花照水。 作为男人,他的五官过于阴柔,但身材却又健美极了,薄衫下隐约可见凸起的一块块肌肉,肌理分明,富有力量感。 这样矛盾的特质集合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却又不会觉得违和,有一种本该如此的感觉。 楚歌走了过去,蹲在了地上,拍了拍旁边的草地。 流觞也坐了下来。 流觞说道:“掌门这么快就完事了?要是我的话能搞他个三天三夜。” 楚歌瞪大了眼睛,一口气没喘上来,猛烈地咳嗽了起来。 “咳咳咳!我……我没有把顾惊鸿怎么样!魔教哪里是我们这小门小派得罪得起的,流觞你太冲动了。” 流觞不以为意地说道:“掌门你放心,魔教的人都以为是一灯大师干的,不会怀疑到我们身上的。” 树叶在风中沙拉作响,楚歌抬头看着头顶的树叶子,问道:“此话怎讲?” 流觞从草地上揪了一根草,衔在嘴里,对楚歌说道:“顾惊鸿和一灯大师打了一架,两人都深陷昏迷,我就是路过,顺道下了药,把他捡回来的。等到江湖上的人都在找他,给一灯大师报仇雪恨的时候,价格高了,咱们把他卖了,可不是大赚一笔了。” 楚歌拍了拍流觞的肩膀,说道:“嘴巴长在顾惊鸿身上,它还不清楚是谁得罪他的,只要他说是咱们干的,你觉得魔教能放过咱们?这赏金要不得的。” 流觞恍然大悟,而后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掌门说得对,赏金不能不要,咱们还是先奸后杀,然后匿名去领赏金。” …… 楚歌当即一个爆炒栗子敲在了流觞的脑袋上,幽幽地说道:“你脑子里出来交配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流觞认真地摇了摇头,而后说道:“不,还有赚钱。”言辞诚恳,信誓旦旦。 楚歌手指摩挲着下巴,想到自己作为本门派最穷的成员,一时间百感交集,她问道:“魔教是不是比那些名门正派有钱多了?” 流觞睨了一眼楚歌,倒吸了口凉气,说道:“掌门不愧是掌门…咱们不如做那墙头草,把消息卖给魔教,这样就能收两份钱了。” 楚歌觉得很有道理,但是这件事肯定不能由已经在顾惊鸿面前拉过一次仇恨值的流觞做。 计上心头,楚歌也不坐着了,立即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起身去找帮手了。 无为派的门徒大多时候都在江湖上行走,南来北往,交通有无,把赚钱作为第一要务,因而只有少数几个人会不时地上山来看看。 此时无为山上只有楚歌和流觞,还有三个回门派溜达溜达的高手,连环剑云咏,七杀拳恨天生,绝煞血影。 在江湖上混都得留个响亮的名号,无为派虽然武功不行…但是名号还是很有个人特色的,起码听起来就挺唬人的。 江绾在江湖上的外号除了万年吊车尾掌门,还有一个外号,断骨手。 断骨手总共只有五招,前四招属击搏之术,第一招“春风澹荡”,第二招“夏日炎炎”,第三招“秋高气爽”,第四招“冬寒地冻”,最后一招是御剑术,名曰“万象更新”。这五招乃是御剑术,没有剑,遑论要练这第五式了。 江绾在外历练的那五年,从不伤人性命,生死决战,只是断一骨便罢了,因而江湖人赠一外号,断骨手。 但后来以讹传讹,传闻里面江绾每遇一人,便断其一骨,因而遁影山林之中,不复见人。 楚歌接收到了这种设定的时候,只想给江绾点支蜡烛。 此时日上中天,空气也带上了几分烤人的意味,楚歌带着背篓,来到了一条小溪边上,捞了几条鱼,沿途随手摘了一些野果,摘了一些野菜便回了竹楼。 两条清蒸,两条红烧,一条煮汤,野菜和小米辣翻炒,蒸上米饭,便是午饭了。 搞事情五人组乐呵呵地一起吃着午饭,全然忘了还有顾惊鸿没吃饭这件“小”事情。 血影说道:“掌门我觉得咱们可以今天晚上放火把山门烧了,到时候你带着魔尊跑路,把他卖给名门正派,再把放火烧山的事情推到魔教上,到时候还能把咱们无为派的知名度在盟主那里提高一下。” 说着,他兴高采烈地从怀里掏出了一包炸药。 楚歌现在有些怀疑,他们才是真魔教……这阴招一套一套的。 云咏是个斯文的剑客,他摇着一把天山蚕丝做成的折扇,说道:“不可,无为山虽小,但也是咱们无为派的根基所在,放火烧山之事绝不可为,若依血影所言,咱们门派列祖列宗可能会被咱们气得从坟里跳出来。” “哎呦,云咏你小子是不是和我对着干,不就是烧了几间房么,以后修就是了,我就不信还能把咱们师祖们气活了。” 眼看着两人就要动手,一个拔剑一个展扇的,旁边还有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流觞… 楚歌有些苦恼地皱了皱眉,说道:“恨天生,你年龄大些,在江湖历练也久,你怎么想的。” 恨天生四十有余,脸上带着一副滑稽可笑的猪头傩面,他的声音破的像是铜锣,然而却是个脾气极好的,性格也极好的。 恨天生笑了笑,说道:“要想作出放火烧山的景象,而不真放火,并不是难事……” 四人的目光齐齐地望着恨天生,听着他继续说下去。 第43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3) 火光冲天的夜晚,火花绽放在天边,山林间升起了浓厚的烟雾。 楚歌走进了地牢,此时下在顾惊鸿身上的蒙汗药药效已经过去了,他此时正从床上下来。 烛光摇曳,两人四目相对,俱是一愣。 顾惊鸿冷冰冰地说道:“你来做什么?” 楚歌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忍一忍这个龟毛又烂脾气的家伙,以后有机会了再阴他一把…… 楚歌上前把顾惊鸿的手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顾惊鸿挣扎了一下,但动作虚浮,就和挠痒一样,楚歌不得不解释道:“我这是来救你的,外面大火烧山,你这人怎么这样,不领情还捣乱?” 其实这话她说得有些心虚,没人比她更清楚外面的“山火”,到底是个什么怎样的情形…… 闻言顾惊鸿果真不再挣扎,靠在楚歌身上,两人一同出了地牢。 外面果真是山火漫天,烟雾缭绕了。 火花噼里啪啦地燃烧着竹楼,眼看着就要往两人这边烧过来。 楚歌看着漫天火光,偏过头对顾惊鸿说道:“走吧。” 这是两人盛大逃亡的开始。 顾惊鸿一时间觉得自己像是鬼迷了心窍,竟觉得火光里的楚歌笑得极为惑人,分明是再寻常不过的眉眼,却突然有了颜色。 他点了点头。 楚歌说道:“这可是你自己答应的,日后莫要说是我把你拐带出来。”说着,楚歌调用内力,拉着顾惊鸿的肩膀,如同一只凌空的鸟儿,飞身掠过树林,一路往着山脚下去了。 从前,那些武功绝学里,楚歌学得最差的就是轻功,而后来,与秦墨白相知,相遇,别离后,却无师自通成了最上手的一门武功… 这才懂了,秦墨白原是压在她心上最大的一块重量。 顾惊鸿冷不丁地问道:“你名号是什么?” 楚歌没想到顾惊鸿会主动同自己讲话,她偏头看他,答道:“断骨手。听过没?断骨手江绾。我其实还是挺出名的呢。” 顾惊鸿扭过头去,有些别扭地答道:“没听过。” 楚歌不愿再搭理他了。 她算是发现了,顾惊鸿这人除了龟毛,寡言,还有其他毛病,譬如过于实诚… 就不能假假地夸一下她么? 那很难么? 如果不是看在他是魔尊的份上,她现在就想把他从手里扔出去,呸!呸!呸! 顾惊鸿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说了句大实话,楚歌就对他爱理不理了。她怎么能对他生气呢,这个卑微的人类! 顾惊鸿来了脾气,冷声冷气地说道:“把我放下来。” 楚歌答道:“逃命呢,别闹。” 顾惊鸿的手推搡了楚歌一下,险些把她推倒了,这在调用内力施展轻功的时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因为一个气息不稳,就可能会来个走火入魔。 楚歌也来了脾气,这位爷咋这么多事呢,她还不乐意拎着他一个大男人到处飞呢。 还是秦墨白可爱…不,就算是陆庭之都比他可爱! 楚歌毫不留情地把顾惊鸿从树上扔到了地上。 她的足尖点在竹子的顶端,眼里带着看好戏的兴味,居高临下地看着顾惊鸿,双手环抱。 月上中天,潇潇洒洒的月光如水一般流淌开来。 顾惊鸿的白色头发披散在地上,眉间一抹红色的花纹更显得妖冶如血,白色的衣袍如昙花般绽开,倾国倾城,风华绝代,也不过如此而已。 楚歌觉得,也只有这种时候,顾惊鸿还是个安静的美男子。但一开口,就又是那个教她抓狂又得罪不起的魔尊。 竹叶沙沙作响,顺着风打着旋在空中纷飞起舞。 即便是在这样狼狈的情形下,顾惊鸿还是那副清冷的模样,淡定地吩咐道:“扶我起来。” 楚歌不理他,只是足尖站在竹叶尖上。 她漫不经心地扣了扣自己的手指头,说道:“对不起啊,这居高声自远的,我听不见。” 顾惊鸿也不恼,说道:“江绾。无为派。” 楚歌眼角一抽,干笑着飞身掠下树枝,足尖点地,对着顾惊鸿伸出了手,说道:“伸手,我拉你一把。” 顾惊鸿不解,难道楚歌不应该毕恭毕敬地把他扶起来么?但这种情形下,他毫不怀疑楚歌会把他扔在这一个人跑了。 顾惊鸿后知后觉地伸出手,拉住了楚歌的手。 楚歌用力拉,用力拽,手都红了,但是顾惊鸿还是纹丝不动地躺在地上。 楚歌生气了,她拂了拂袖子,而后再也不管顾惊鸿了,扬长而去,她受够了这个蛮不讲理又不懂配合的家伙了。 但她走了几步后,想到无为派原先被魔教灭了满门的结局,决定还是不要得罪顾惊鸿,于是她又不争气地回来了。 她再一次伸出手,脸上满是不耐的神情,但这次顾惊鸿配合了许多,只是借着楚歌手上的力度,乖巧地站了起来。 他银白色的头发在月色下熠熠生辉,只是头顶顶着一片青葱翠绿的竹叶子,看起来有些傻。 顾惊鸿伸出手,说道:“拉着。” 楚歌眉毛一挑,怀疑地看着顾惊鸿伸出来的手,而后拉住了那只骨节分明而修长的手。 夜色漫长,月色当空,皓影铺散在地面上,夜色月色,顾惊鸿是第三种绝色。 楚歌问他:“你想去哪?” 顾惊鸿答道:“不知。” 楚歌又问道:“魔教可好?” 顾惊鸿答道:“不好。” 两人没话说了,又走了许久,还是没走出山。 楚歌喘着气,扶着双膝,蹲在了地上,说道:“我不走了不走了,累死个人啦,你刚刚不是还一副没气的样子么,怎么越走越精神?” 顾惊鸿没回答楚歌的问题,而是笃定地说道:“这个地方我们已经走了三次了。” 楚歌顿时僵住了,摸了摸肩膀,而后小心翼翼地说道:“不会是鬼打墙吧?”眼中带着既畏惧又激动的光芒。 身为星际文明时代的人类,楚歌却意外地很喜欢这种远古文明时代的诡异传说,她超喜欢鬼魂的呢。 听说夜路走多了会遇到鬼的…她好期待呀… 顾惊鸿的冰块脸似乎出现了一缕动容,似是无奈,“是你自己在绕着圈走,和鬼魂没有关系,你是路痴。”他这话说得轻描淡写,平静地叙述着一个事实。 楚歌颇为惊奇地掰着手指,笑道,“顾惊鸿,你知道你刚刚说了多少个字么?二十个。” 顾惊鸿的耳朵尖莫名红了,而后像是又气又恼地说道:“无聊。” 第44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4) 楚歌颇为惊奇地掰着手指,笑道,“顾惊鸿,你知道你刚刚说了多少个字么?二十个。” 顾惊鸿的耳朵尖莫名红了,而后像是又气又恼地说道:“无聊。”这世上怎么会有像江绾这样的人,无聊到数他一句话说了多少个字。 但他却又朝着楚歌伸出了手,楚歌无奈,又一次牵起了顾惊鸿的手,他不是说她无聊的么?现在又不嫌弃了?哼。 月色微凉,楚歌的手却很暖。 楚歌面色忧愁地仰望着天空,老气横秋地说道:“顾惊鸿,我不想走路了,咱们今天可能要露天睡觉了。” 顾惊鸿此时倒是没脾气了,他点了点头,说道:“可以。” 好了,又变得惜字如金了。 楚歌拉着顾惊鸿坐在一棵茂密的桉树下,两人坐在大树的两边,仅一步之遥。 楚歌抱着肩膀,把头埋在膝盖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女孩的呼吸清浅而均匀,像是原野里的风声,似有似无地萦绕在顾惊鸿的耳边,搅和地他睡不着。 第二日一早,雨露坠落在树叶上,打在了楚歌的额头上,她陡然间惊醒。 她的身上盖着顾惊鸿的外袍,她有些惊讶地捏着顾惊鸿的衣服,有些不可置信,说道:“早上好,你给我盖上的,衣服?” 顾惊鸿应该醒来有一段时间了,他站在阳光下,周身依稀可见一圈透明的,如有实质的内力。 顾惊鸿回答道:“早上好。”却没有回答楚歌的问题。 他走向了楚歌,从楚歌手里拉回了自己的外袍,三下五除二地重新穿好。 他依旧是那副清冷的面容,但楚歌却从中看出了一丝可疑的犹豫? 楚歌摸了摸自己的身上,竟是一两银子都没有?暗自说了句糟糕,没有银子的话,别说把顾惊鸿这座大佛送回魔教,她半路饿死也是极有可能的。 楚歌问道:“顾惊鸿,你有没有银两啊?” 顾惊鸿答道:“没有,银两是什么。”丝毫没有半分缺钱的紧张感。 但楚歌却从顾惊鸿的话中听出了另一种意味,“……你当真不知何为银两?” 顾惊鸿点了点头。 楚歌一时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说道:“魔尊英明。” 顾惊鸿虽不知道银子的含义,知道,江绾喊他姓名的时候,大多时候,都是不怀好意的。 他不明白,但也不问,就像是个河豚一样,又发起了脾气。 山间最不乏的就是野果,两人一路往着山下走去,竟然遇到了一片梨树林子。随意在衣服上擦了擦,便吃了下去。 顾惊鸿一生气,就故意不看楚歌,也不同她说话,是个十成十的幼稚鬼。 很凑巧,他遇到了另一个幼稚鬼。两个幼稚鬼凑在一起,只会变得更加幼稚… 走了许久,两人走出了群山,走到了大道上,直到日中的时候,才遇到一辆驾着牛车的老伯。 老伯发须皆白,脚上踩着一双草鞋,身穿蓑衣,头戴斗笠,脸上带着乐呵呵的笑容。 楚歌问道:“老伯,能不能带我们一程,我们去前面的镇子。” 老伯扬了扬鞭子,乐呵呵地说道:“上来吧丫头小子,顺路。” 顾惊鸿的手却无声地拽住了楚歌的袖子,眼神里带着戒备,意思不言而喻。 楚歌的嘴角却绽开了一抹堪称是温和纯善的笑容,幽幽地说道,“上车啊,惊鸿,别让老伯等久了。” 当她以惊鸿这个名字,来呼唤他时,他的心脏好像陡然间繁星璀璨,煜煜生辉,亮了起来。 第45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5) 牛车晃悠悠地走过大道,赶牛的老翁摇头晃脑地哼着山歌。 楚歌和顾惊鸿坐在牛车后面的干草上,两人肩膀靠在一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惊鸿,你说是不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年头,你指不定走在哪个山上犄角旮旯的地方,就遇到毒蛇了。” 楚歌眼睛亮着,满是戏谑的笑意,起了玩闹的心思。 顾惊鸿觉得楚歌像是树枝上的一只鸟,欢快又生动,它吱吱呀呀叫的时候,他觉得它离自己很近,但是它安静下来时,他要仰着头才能看见它。 他也是存了私心,他想让这只鸟儿一直对他欢快地唱着歌。 于是他顺着楚歌的意思,这样的行为于他而言笨拙极了,平生以来第一次有了试图迎合别人的想法。 他说:“对。” 尽管内心百转千回,嘴上还是得一本正经分毫不露。 楚歌得到了顾惊鸿的肯定,继续说道:“世上的恶人都不是一样的,至少平日里大家都是善人,再不济也是个普通人,但是一到紧要关头,就成了恶人,这可真是太可怕了。像咱们这种出来混的,可不能大意,对吧,惊鸿?”说着拍了拍顾惊鸿的肩膀。 顾惊鸿耳尖陡然间红了起来,头发也炸了,脑袋一懵,说道:“楚歌?” 他也不知,为何会以这个名字呼唤江绾?但世上之事,并不都是有原因的,他告诉自己,这只是个巧合和口误,却又默默地在心里,把这个名字又默默念了一遍。 楚歌。 也许是在江绾靠近他时他的战场,就已经四面楚歌,弃械投降,再无战意了。 楚歌下意识地把顾惊鸿的话默认是江绾,全然没有意识到他刚刚喊的是“她”的名字,楚歌,而不是江绾。 直到系统提醒他道:[主人,顾惊鸿喊你。] 楚歌理所当然地回复道:“我知道啊,怎么了?” 系统再次沉默成鸡。 还它原来冷静自持不择手段的楚少将,现在这个满嘴胡言乱语还反应迟钝的女人是谁…… 果然sss级别的大反派精神体不容小觑,只是把主人带到了一个没有它看管的世界,就把她吃的老老实实了。 坚定目标不罢休的系统说道:[主人,你喜欢上了反派的精神体了,你的职业精神呢?你的一亿星币要不要了?] 但是任由系统抓狂了很久,在楚歌的脑海里面怒吼了许久,楚歌只是淡淡地回复道:“这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我也得老老实实走剧情啊不是,天天催着他死,他也不死啊。放轻松,你看看小小年纪这么暴躁,乖乖回去休眠啊。” 系统经过分析,竟然觉得楚歌的话很有道理,于是系统又欢欢喜喜地休眠去了。 老伯带着他们走向了一条小路,茂密的松树林大树参天,蓝色的花朵长在青翠的藤蔓上,绽放在山间。 平心而论。 这是个好的上路的地方。 但该死的那个人,不是他们。 牛车停了下来。 老伯撕下了脸上的伪装,脱下了身上的蓑衣,把头上的斗笠随手丢掉,露出了原本的面容。 绮丽的眉眼,丹凤眼高挑,鼻子高挺,嘴唇单薄,下巴尖尖的,是一副标准的美人模样,他一头乌黑的秀发散落在肩膀上。 不过这位美人说的话,就不如他的脸那么动人了,说道:“活一个,死一个。你们俩商量一下吧,要是一起死我也不反对的。” 此时牛适时地哞了一声,像是在应和着他的话。 楚歌拉了拉顾惊鸿的袖子,两人站起身来,不紧不慢地下了牛车,并肩站在一起。 楚歌扭了扭脖子,手踝咯吱作响,言笑晏晏,“本姑娘长得这么好看,死了多可惜,还是你去死吧。”说着,她撸起了袖子,准备大干一场的架势。 楚歌偏过头对顾惊鸿说道:“惊鸿你站一边去,别被误伤了。” 顾惊鸿身上还有封闭武功内力残余的毒药,余毒未清,楚歌出于利益权衡,不宜打架。 但在千醉的眼中,却是另一番情景了,他尖酸地说道:“好一对苦命鸳鸯,虚情假意的狗男女!小情侣都得死!” 这来自单身狗的怨念让楚歌不明所以,她挠了挠耳朵,而后说道:“这位兄台,你要打架,要拼个生死,咱们按照江湖规矩来完全没问题,但是你说我和他是对苦命鸳鸯,小情侣,这就是你信口开河了。” 千醉不可置信地反问道:“嗯?你们俩真不是一对?” 楚歌点了点头,抬了抬眼皮,说道:“我是断骨手江绾,而这位,是魔尊顾惊鸿。你说我们俩是一对,还不如说一灯大师和灭绝师太有一腿呢。” 顾惊鸿默默地说道:“他们真有一腿。” 此时无声胜有声,千醉终究还是没按捺住好奇心,因为江湖上围绕着魔尊顾惊鸿的八卦实在是太多,今日难得遇见真人。 “您,当真是魔尊?就是武功入出神入化之境的那个魔尊?” “自然。” 千醉问道:“咳咳咳,敢问魔尊,一灯大师真的是和灭绝师太有关系么?” 顾惊鸿说道:“秃驴和师太是对旧情人。” 吃瓜群众楚歌,吃瓜群众千醉,纷纷张大了嘴巴,哦了一声。 “您不是和一灯大师约战紫禁之巅生死不论的么?现在怎么和断骨手江绾一起了?” 千醉俨然一副为偶像呕心沥血的小粉丝,担心偶像这株大白菜被猪拱了的,担心不已的小粉丝的模样。 顾惊鸿说道:“本尊做事与尔何关?江绾,走了。”这话说得霸气侧漏,楚歌麻溜地撸下了袖子,跟着顾惊鸿走了。 只留下他的小迷弟千醉还依依不舍地喊道:“魔尊,小弟送您一程啊?” 楚歌恶劣地笑着说道:“不不不,魔尊也怕死的。” 想到自己刚刚还威胁了自己的偶像,千醉几近昏厥。 他还是挣扎着冲着顾惊鸿的背影说道:“魔尊大人,您千万别和江绾谈恋爱,千万找到相好的。” 楚歌嘴角抽了抽,一时没忍住,一个飞身回头,掐住了千醉的下巴,恶狠狠地说道:“下次在让我看见你,就毁了你的小脸蛋和叭叭叭的小嘴巴!” 千醉被楚歌这嗜血的架势吓得如小鸡啄米一般,咔嚓咔嚓地连忙点头。 第46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6) 顾惊鸿认真地点了点头,而后冷肃地对千醉说道:“不许告诉别人我和江绾是一对苦命鸳鸯,也不许告诉别人我和她是一对小情侣。” 千醉立即双手抱拳,抵着下巴,一脸感动和果然如此的模样,抽抽噎噎地说道:“放心魔尊,我就知道您是不会喜欢胸和屁股这么平,身材没料的女人的。” 楚歌摸了摸自己的胸和屁股,不平啊,明明还是有弧度的…但当她看到顾惊鸿那蜂腰翘屁股,她油然而生一种自卑感,而后沉默了。 可就算是那样,她长得也不丑啊,说和她是一对小情侣很丢人么?楚歌生气了。 她快步往前走着,步伐迈得很快,像是一只炸毛的刺猬又像是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锦鸡,她肚子里揣着一股子的闷气,理智告诉她不应该生气,顾惊鸿是她得罪不起的人。 但这句话她默念了几遍后,反倒开始变本加厉地生气了。 对,他是魔尊!她得罪不起的魔尊!随随便便就可以嫌弃她的魔尊!她胸平屁股平怎么了?吃他的大米饭了? 当你开始在意一个人的时候,开始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目光会不自觉地为他所牵引,他随意的一句话,一个神情,一个动作,都能猜测出许多种意思来。 顾惊鸿毫不犹豫地快步上前,他的腿长,走的步伐快,因而三两步就追上了楚歌。 他拉住了她的袖子,问道:“江绾,你生气了。”他这话说地很肯定,又或者说,顾惊鸿无论做什么,都是成竹在胸很有把握的模样。 楚歌阴阳怪气地说道:“劳您挂心。”说着,将自己的袖子从顾惊鸿手里拽了出来,继续缩着脑袋,气呼呼地往前走。 她知道自己现在有些无理取闹还有些可笑,但是那又怎么样,难道要她假装不在意当做什么他什么也没说? 顾惊鸿的手心失去了楚歌的温度,他怅然若失地盯着自己的手心,他好像已经习惯了握住她的手,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昨天?还是前天? 据说一个行为做二十四次,就会变成一种习惯,他是否也已经习惯了江绾的存在,习惯她握着他手掌的温度,习惯她冲着他言笑晏晏的模样…… 顾惊鸿没有再细思下去,那是他不懂的领域,而直觉告诉他,他并不能思考出一个结论。 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很明显地摆在他的面前,那就是道歉。 江绾于他而言,是特别的。他的第一次牵手,他的第一个道歉,都是给她的。 遵循礼尚往来的原则,所以……她也应该要更加在意他。 行动快于思考,顾惊鸿快步追了上去,对楚歌说道:“江绾,对不起。” 楚歌脑袋一懵,一时间不知道是自己耳朵出了问题,还是顾惊鸿的脑子出了问题,她蠕动着嘴唇,小声答道:“我原谅你了。” 顾惊鸿扬着脸,对楚歌粲然一笑,一副一切尽在预料之中的模样,有点得意。 楚歌觉得看着这张脸,自己的气都能消了一半。 顾惊鸿对楚歌伸出了手,看起来像是亟待领养的傲娇猫。 楚歌噗嗤一笑,完全消气了,大大方方地拉住了顾惊鸿的手。 两人牵着手慢慢地下山。 留着千醉和那头牛四目相对,面面相觑。 千醉望着两人相携而去,肩并肩的背影,喃喃自语道:“不准告诉别人,那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啊?”八卦小能手千醉陷入了自我怀疑中。 他平生最爱做的,就是杀人越货,而且他有点强迫症,杀得都是成双成对的小情侣。 但自打今日,他好像换了一个想法。杀两个没什么感情,又巴不得对方代替自己去死的一对小情侣着实没有意思。 他要换一个玩法,譬如只杀相爱的两个人,但怎么测试两个人是不是相爱又该怎么办? …… 直到许多年后,千醉成了江湖上出名的红娘的时候,他才开始感激地怀念起了与顾惊鸿和楚歌相遇的时候。 当时只是叹一句,世事无常,各有各的缘法,也许在某个契机,当你遇到那个人时,就是那个时刻来临之时。 楚歌要带顾惊鸿这个大路痴,安安稳稳地回他的魔教,不要再想着灭无为派的门了。 但一穷二白的两个人别说是去塞外的魔教大本营,很大概率就是连沙漠都到不了,就饿死在半路上了,尸骨无存,粉身碎骨……做个可怜的饿死鬼。 听说饿死鬼是要下地狱的,死相还不好…… 好在她虽然是全门派最穷的,但她们无为派的成员们不穷啊……是时候见证厚脸皮的时候了。 楚歌按照先前在大本营看到的无为派成员商业产地分布图,在即墨城有一处青楼小馆馆,正是他们无为派成员的产业。 作为门派派主…楚歌会觉得这种求属下资金援助的方式有些丢人?不存在的,他们已经好几年在她面前哭穷哭破产不交门派费了。 这是考验他们是不是真穷的时候了…她以江绾的名义保证,她真不是想看小馆馆的… 楚歌鼓起勇气,拉着顾惊鸿进入了大门。 丝竹袅袅,香烟阵阵。还没等楚歌感叹一句好一个小清新不造作的烟花之地。 她的肩膀上就已经放上了一只软若无骨的纤细的手,她的身上已经靠着一个粉红衣衫透明,头插桃花枝的纤细美男了。 楚歌大惊,她刚刚甚至连这个男人什么时候靠近的都不知道。 她偏过头去,却看见顾惊鸿已经把那男子另一只手拧歪了,看起来像是脱臼了。 楚歌觉得这也算是自家产业,四舍五入一下,就是这花美男是她的,怎么能伤害她们家的人呢,这可都是金子啊。 于是,楚歌眼神殷切地拉住了花美男的手,温柔地说道:“别怕,不疼的,我给你把骨头接回去。” 说着,动作轻柔地握住了他的手,咔嚓一声,发出了骨头回位的声音。 顾惊鸿暗着一张脸,像是个守门的瘟神,冰冷刺骨的目光落在了花美人的身上,脸上明晃晃地写着:“老子不爽,你要凉凉了。” 花美男不惧反笑,撒着娇说道:“啊,还有些疼~姑娘能不能给我揉了揉呀?”说着一双桃花眼里蓄满了泪水,委屈极了。 第47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7) 美人泫然欲滴的模样总是惹人心疼的,楚歌依照推拿的手法帮他转了两圈手腕,问道:“你们这水云间其他人呢?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 花美男闻言像是恍然大悟,身子像是没有骨头一般靠在门框上,衣衫半露,露出红色的一点,媚骨天成,说道:“门口挂了招牌了,近来爹爹带着他们去逐鹿城陪客了,暂不接客,对了,那你们是如何进来的?” 楚歌不答反问道:“你这等相貌也是世间罕见,你为何不和他们一起去呢?”无论怎么看,这个男人都很可疑。 此时顾惊鸿的面色已经漆黑如乌云了,他面上不显,手上青筋暴起,血液灼热滚烫地流淌着。 花美男手指纤纤如清脆的葱节,比在了楚歌的唇上,说道:“当然是为了与君相见了。” 言语间摩挲着楚歌的唇。 楚歌微笑,伸出手拽住了花美男的手,说道:“一问一答才算是公平,那我也回答你的问题。我们是翻墙进来的,来找你们水云间老板宋扉借钱来的。” 她把借钱这两个字说得理所当然,面不改色,就连顾惊鸿也忍不住侧目。 花美男挑了挑眉,艳丽的面容上带着笑意,如同枝头绽放的桃花般灿烂耀眼,他说道:“原来是爹爹的客人,敢问客人如何称呼,奴家罗浮。” 楚歌指了指顾惊鸿,说道:“我是无为派的掌门,江湖人称断骨手的江绾,这是……这是惊鸿。” 她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介绍顾惊鸿的身份,魔教在江湖上还是臭名昭著的,就和流氓土匪一样,就这样告诉罗浮,显然会无端又生出许多是非来。 顾惊鸿自然而然地揽过楚歌的肩膀,答道:“我是她哥哥。” 楚歌闻言颇为惊奇地瞅了一眼顾惊鸿,罗浮戏谑地笑了,手指在楚歌和顾惊鸿之间指了指,美目流转,说道:“原来,是哥哥啊。” 楚歌顿时起了玩心,眉眼弯弯,嗲嗲地对顾惊鸿喊道:“惊鸿哥哥~” 果不其然,顾惊鸿一言难尽地皱起了眉,而后把手从楚歌的肩膀上拿了下来,说道:“不许这么喊我。”因为我会害羞,会心动。 楚歌耸了耸肩膀,说道:“好吧。惊鸿哥哥,人家再也不会叫惊鸿哥哥是惊鸿哥哥了。” 顾惊鸿的耳朵像是火烧云一样,通红一片,冠玉一般的面容闪过一丝可疑的红色,恼羞成怒了。 罗浮眼中闪过暗芒,拉了拉自己半露的肩膀。 柔声问道:“既然是掌门大人,奴家是一定要代爹爹好生招待的。至于借钱一事,掌门面相也是光明磊落之人,奴家稍有资产,愿为掌门倾囊相助。” 楚歌顿时笑了,拱了拱手,说道:“那就多谢罗公子了,来日定将归还。” 罗浮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奴家不要掌门还钱,但有一个小心愿愿掌门成全,代为达成。” 楚歌问道:“是何心愿,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一定义不容辞。” 罗浮低声笑道,猩红的舌头舔了舔自己的指尖,笑着说道:“奴家,要掌门的一夜春宵。” 他这话说得委婉,反正楚歌小心翼翼看着顾惊鸿的时候,顾惊鸿眉间微蹙,像是有些困惑,应该是没懂。 单身了许多年,连着虚拟世界里过来两辈子还是个单身女人的楚歌看着罗浮美艳无双的面容,而后是笔直修长的双腿,这是任何一个女人或者一个男人看到都会联想到床的男人…楚歌也不免俗。 楚歌目光流转,顾惊鸿也在看着她,一如既往地清冷,宛若谪仙,难以琢磨,难以靠近。 同顾惊鸿在一起时,她就没想过床的事情…若是真有一天,她与顾惊鸿… 楚歌被自己这联想吓得浑身发颤,不知是激动,还是害羞,暧昧的景象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而后,楚歌的脸蹭地一下红了。 她有些叹惋地说道:“罗公子,你相貌世间罕见,何苦这样作践自己。若是为了快感与我一晚春宵,吃亏的是你。世间之大,你还是寻一个称心如意的女子,再…也不迟。” 罗浮像是听到了什么好听笑话,低声笑着,他的笑声也是极为悦耳动听的。 在一瞬间,楚歌甚至觉得自己听到了森林间清脆的鸟鸣声。 罗浮歪着脑袋,漫不经心地说道:“你真是个可爱的女人。” 楚歌却从他的话语中,感到了一种危机感,她甚至觉得罗浮在提到女人两个字的时候,像是一条阴冷的蛇,窥伺的目光让她感到有些不快。 罗浮说道:“那我换一个条件,我想,和掌门一起走,期限,为一个月。一千两银子。” 楚歌听到一千两银子,腿差点一抖,给罗浮跪下来了。 现在当小馆馆的,都这么有钱的么? 一个月,也足够她把顾惊鸿送到塞外的魔教大本营了。 但她还是有些不确定地问到:“若是宋扉从逐鹿城回来寻不见你,那又该当如何?” 罗浮笑着说道:“那就要掌门留封书信给爹爹了,爹爹见到书信,定然就会明白的。” 楚歌同意了。 跟在罗浮的身后,到了他的房间里,研墨铺纸,提笔写字。 顾惊鸿站在门口,冷漠地注视着罗浮,他的目光极冷,像是尖锐的冰棱。 罗浮只是温温柔柔的笑,软软柔柔地给楚歌研墨。 楚歌的字是秦墨白教的,因而极有他的风骨,两人的字如出一辙,漂亮的小楷,锋芒敛而不露。 把信留在罗浮房间的桌子上。 罗浮取了一个盒子,轻飘飘地掂着,递给了楚歌,楚歌接了过来,手陡然间弯了弯,有些吃力地抱着。 而后她后知后觉地问道:“罗公子,敢问你会武功么?” 罗浮目光闪烁,而后嘴角一弯,答道:“会一些,不过都是三脚猫的防身术。掌门也该知道的……有些客人……”说着脸上露出难以启齿的神情。 楚歌连忙答道:“无意冒犯…得罪了。罗公子要收拾东西么?” 罗浮点了点头。 楚歌闻言答道:“那你先收拾,我先去买些吃食回来,然后我们再一起上路。” 顾惊鸿好像又生气了。但楚歌看到罗浮笑眯眯的模样,反倒觉得顾惊鸿生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挑了挑眉,没理会气得跟个河豚一样的顾惊鸿,一个人下楼去街上了。 顾惊鸿开口道:“你的武功尚且与我一战。” 武功只有高者看低者,譬如山峦,居高则望远。江绾看不懂罗浮的武功高低,他却可以。 罗浮也不恼,还是笑着:“我要是受伤了,掌门会不会心疼我呢?” 说着,罗浮摸了摸自己绮丽的面容。他,可是很珍惜自己的脸呢。毕竟女孩子,大多数是 第48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8) 武功只有高者看低者,譬如山峦,居高则望远。江绾看不懂罗浮的武功高低,他却可以。 罗浮也不恼,还是笑着:“我要是受伤了,掌门会不会心疼我呢?” 说着,罗浮摸了摸自己绮丽的面容。他,可是很珍惜自己的脸呢。毕竟女孩子,大多数是喜欢长得好看的。 顾惊鸿嘴唇抿了抿,而后说道:“你很讨厌。” 罗浮面容毫无惧色,甚至还对着顾惊鸿嚣张地笑了笑,他的手指勾起自己的发梢,丹凤眼里烟波流转,自是无限风流。 但这副作态落在顾惊鸿的目光中则是骚气的狐狸在搔首弄姿……他向来是任性而为的,断然不会让自己生闷气。 因为他惯来是喜欢,有些仇是要现世报的,有些气是要当场发作的。积攒太久,他会忘记的。 顾惊鸿手上凝聚着一团莹白精纯的内力,如同惊弓之鸟一般,向着罗浮攻击而去。 罗浮手腕翻转出一把十骨折扇来,内力催动扇柄上的机关,扇面便陡然间刺出了十根钢针,向着顾惊鸿袭去。 两人的武功俱是入了出神入化之境,但顾惊鸿受了身体内残余的药物影响,终究是棋差一招,险些被一根从侧面飞向他的钢针毁了容貌。 他从不会输,这是他的武道。即便是江湖上久负盛名的一灯大师也败在他的手上,一旦失败,于他而言,就是万劫不复之地。 顾惊鸿眉头微皱,单手成爪,一招移步换影,身形便如同鬼魅一般,闪现到了罗浮的面前。 他手陡然用力,把罗浮的身体提起来,罗浮眉眼含笑,并不挣扎,只是平静地注视着顾惊鸿,这样的神情让顾惊鸿感到很惊奇。 他杀过许多人,但从未有像罗浮这样的人,在临死前还能这样镇定,仿佛一切尽在他的筹谋之中,这样的人,让他觉得很不快,有一种被轻视的感觉。 楚歌还没进门就听到了两人翻天覆地的打斗声,她施展出凌波微步,破门而入,毫不犹豫地一招从两人之间劈开,一招巧力,将两人分开一步。 罗浮扶着一旁的柱子,面色通红,猛烈地咳嗽了起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娇弱地说道:“奴家早已认输,公子何必要这样置我于死地。若是,若是奴家哪里得罪了公子,公子不妨直说……” 楚歌站定在顾惊鸿面前,问道:“罗浮说的,可是真的?”她脸上闪过挣扎的神情,有不可置信,却又有一种果然如此的了然。 楚歌现在的心情就是,一直陪在身边的哈士奇有一天放下了尾巴,露出了獠牙,变成了狼。 顾惊鸿心脏一窒,他有些受伤,这种心情从何而来他自己也不得而知。 他注视着楚歌,而后说道:“是真的。我想杀了他。” 楚歌闻言拉住了顾惊鸿的袖子,严肃地说道:“你为何要取他性命?” 罗浮此时也不再假惺惺地抽泣了,而是眼里满是精明的光芒,看着顾惊鸿。 顾惊鸿眉眼微垂,答道:“不为什么,只是我想杀他。” 一股寒意从楚歌的脊背一直升腾到她的头顶,这几天的相处,她觉得顾惊鸿只是个有些傲沉,心地却很温柔的人。 他会为熟睡的她披上衣服,会在遇到坏人的时候特地提醒她,还会闷声地伸出手,要握住她的手… 但就是这样一个顾惊鸿,却说出了这样残酷的话。 杀人,只是因为他想杀么? 楚歌有些意外,觉得自己好像从来都不曾了解过他一样。 让顾惊鸿道歉是不可能的了。 楚歌吸了口气,对着罗浮弯腰鞠躬,抱歉地说道:“惊鸿他并非有心…刚刚多有得罪,还望罗公子大人有大量,原谅惊鸿的过失。” 一种甜蜜而酸涩的感情升腾在顾惊鸿的心中,胀地他又酸又涩,他拉住了楚歌的手臂,哑着声音说道:“江绾,不要这样。” 罗浮目光如炬,看着楚歌,里面满是占有欲和兴味,他上前拉过了楚歌的另一只手臂,温柔地说道:“江姑娘多礼了,我并不介意你哥哥的唐突,只是往后一个月,我们还要一同行走,万望这般惊心动魄的事情,可别再发生了。” 他把哥哥这两个字说得很重,像是刻意强调一样,他的唇边带着挑衅的笑容,看向了顾惊鸿。 楚歌闻言直起身来,将自己的手臂从顾惊鸿的手中挣脱,笑着对罗浮说道:“多谢罗公子宽宏大量了,你放心,往后我一定把惊鸿看牢了,不会让你再处于如同今日一般的境地里。你也不必自称是奴家,咱们从今日起,就是一起走的同伴了。” 罗浮闻言愣了愣,而后说道:“还从来没有人给过我什么承诺呢,江姑娘,真是特别呢。你可千万不要食言啊。”他眉眼一弯,又笑了。 楚歌看着他灼灼似桃花的笑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沦陷在他的笑容里了。 这种感觉很古怪,但像是海上人鱼的歌声,蛊惑这着她,诱惑着她,要拉她入百万里的海底,让她堕落其中。 顾惊鸿又拉住了楚歌的手,这一次,他没有问楚歌的意思,带着点怒气,还有一种强势的意味。 他的手指冰冷,指节分明,突如其来的冰凉触感让楚歌陡然间清醒过来。 她有些后怕地眯了眯眼睛,心里对罗浮有了几分戒备。 罗浮面上不显,心里已经有了些许懊恼,他操之过急,反倒引起了江绾的怀疑了… 但他真的…真的…很想占有她,让她一直一直地温和地叫他罗公子。 于他而言,她是陡然间出现的一阵风,一朵云,他抓不住,却偏偏想要得不得了。 楚歌说道:“对了,我买了一些吃食,咱们一同吃饭吧。吃完饭再上路。” 说着,她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挣开了顾惊鸿的手,往着扔在门口的几个油纸包走去了。 三人一起用过饭,离开水云间,在集市上买了三匹马,沿着宽敞的官道,往着北方塞外去了。 离开之时,罗浮勒住缰绳,慢了几步,回头往着水云间的方向看了过去。 露出了一抹艳丽而狰狞的笑容,低声说道:“黄泉路上,你们一同相伴,也是极好的。” 而后,他抽了抽马缰,驾着马赶到了楚歌和顾惊鸿的旁边。低眉顺眼地说道:“我还是第一次出远门,真不习惯呢。” 第49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9) 离开之时,罗浮勒住缰绳,慢了几步,回头往着水云间的方向看了过去。 露出了一抹艳丽而狰狞的笑容,低声说道:“黄泉路上,你们一同相伴,也是极好的。” 而后,他抽了抽马缰,驾着马赶到了楚歌和顾惊鸿的旁边。低眉顺眼地说道:“我还是第一次出远门,真不习惯呢。” 楚歌闻言偏过头看向他,笑着说道:“远行可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无论中间有多波折,到最后的终点之时,都只会记得那些高兴的事情。” 顾惊鸿突然发问:“江绾,你以前经常远行么?” 楚歌点了点头,答道:“的确如此,不过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还是我出师历练的时候,当时打架喜欢直接动手,后来打败了不少人,结了不少仇,因而被送了一个恶名,断骨手江绾。后来回了山中,便再没出过山了。” 她露出怀念的神情,江绾的记忆在她的脑海里如同走马观花一般匆匆而过,那些或苦活甜的回忆,如今看来,都弥足珍贵。 罗浮笑着说道:“那我们这一次去塞外,也一定会创造新的回忆吧。我很高兴,江姑娘的回忆里,也会有我的一份。” 楚歌笑着点了点头,说道:“一定会的。” 伸手不打笑脸人,尽管罗浮有些古怪,但只要他没有作出什么得罪她和顾惊鸿的事情,他们就还是和睦相处的同伴… 顾惊鸿目光清冷地看过楚歌的笑言,而后说道:“江绾,别笑。” 楚歌顿时不想笑了,甚至连个表情都不想给顾惊鸿了。 平心而论,如果是作为同伴的话,罗浮要比顾惊鸿好上许多,且不说罗浮脾气和善,再者说人家那美艳地不可方物的眉眼,看着都很下饭。 不像顾惊鸿,龟毛,脾气差,话少且毒舌…简直是集结了这世间最多的小毛病于一身,也许唯一的优点,就是他那张泠然不可侵犯,宛若谪仙的面容了。 作为一个颜狗,楚歌除了原谅他,还是选择了原谅他…长得美已经足够不易了,不能要求太多。 罗浮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三人一路骑马,楚歌同罗浮抹去名字地点,掐头去尾,把无为派那些惯来能整幺蛾子的成员们的糗事都同罗浮说了一遍。 罗浮笑声清脆悦耳,如同山间淙淙的流水,窖藏的女儿红,微醺,醉人。 顾惊鸿沉默,顾惊鸿面不改色,顾惊鸿气得像只河豚。 楚歌说道:“罗浮,你可要同我说说,你的经历?” 罗浮下意识地答道:“不要。”他的回答果断而冷硬。 楚歌答道:“抱歉,是我冒犯了。”说着她抱歉地笑了笑。 罗浮却又笑了,又或者说,他同楚歌说话时,总是面带笑容的,像是同她说话,是一件让他开心的事情,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到了傍晚的时候,三人到了一家城郊外的客栈。 客栈的老板是个圆滚滚的生意人,长着一对精明的绿豆眼睛,动作却很灵活,满脸堆着笑容,看起来很是讨喜。 楚歌站在柜台旁办理入住手续,问罗浮道:“罗公子,你要吃点什么吗?” 罗浮随意地走了几步,站在一张空桌子旁边,手指摸了摸桌上的大大小小的刀痕,眼底闪过思量,笑着说道:“来碗素面就好。” 说着和楚歌对了个眼神,两人的目光一触及分。 顾惊鸿的手指摩挲过刀痕,喃喃自语道:“白羽刀。” 罗浮闻言不可置信地望向了圆乎乎的掌柜,嘴角带着兴味的笑容,老板也对着他和善地笑了笑。 楚歌对着老板说道:“老板,来三碗素面。” 老板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说道:“好嘞,就来就来。”说着拉起了布帘子,对着里面喊道:“媳妇,来三碗素面。” 楚歌往着顾惊鸿旁边走去,坐在顾惊鸿旁边,和罗浮面对面地坐着。 她的手指扣了扣桌子,目光幽深,似笑非笑地说道:“素面好啊,一截葱,一把面,免得掺了什么。” 桌子上遍布的刀痕表面这里多有打斗,要是吃肉面,里面的肉不知道是人肉还是什么肉了? 她亦听说过,江湖上杀人越货的事情不在少数… 她在刚刚正巧看见老板的脚上沾着黄泥,还有一些细碎的草屑,这几日都没下雨,夏日里山上的地面大多都是干燥的,出现这样的情形,只能用老板进了深山来解释。 这家客栈到处都是疑点,看来要想在这里安稳地度过一晚,反倒是件难事。 不过现下三人没有旁的选择,只能见招拆招了。 用完晚饭之后,两人各自回了房间。 不一会儿,顾惊鸿敲了敲楚歌的门。 楚歌睡眼惺忪地打开了房间的门,问道:“惊鸿,怎么了?还不睡啊,这都大半夜了。” 顾惊鸿冷着脸说道:“我怕黑,我在你房间打地铺。” 楚歌闻言微楞,有些不可置信地说道:“我从前怎么不知道你怕黑,今日就怕起来了。” 与此同时,旁边的房间的门也被推开,罗浮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色纱衣,依稀可见衣衫下面两点粉红,白皙地发亮的皮肤。 健硕的某物,修长的双腿。 他朱唇轻启,柔声道:“我也害怕,我也想和江姑娘一起睡。” 他说得很坦诚,反倒让楚歌觉得,是自己心思龃龉,心怀不轨了。 楚歌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这掉节操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做了,多一次也没什么关系。 今日这客栈也着实是危机四伏,多个人也多个照应。 她打开了房门,侧身让开,让顾惊鸿和罗浮进入房间里面。 在这时候,胖乎乎的老板在楼下正把那些凳子往桌子上放,老板娘脸上蒙着黑色的面纱,弯着腰在那里扫地。 当老板娘的目光触及到了楚歌的目光时…楚歌善意地笑了笑,老板娘却急忙弯下腰,避开了楚歌的目光,像是惊恐一般地捂住了自己的面纱。 楚歌眸色一深,关上了房门。 烛光摇曳,三人面面相觑。 第50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0) 当老板娘的目光触及到了楚歌的目光时…楚歌善意地笑了笑,老板娘却急忙弯下腰,避开了楚歌的目光,像是惊恐一般地捂住了自己的面纱。 楚歌眸色一深,关上了房门。 烛光摇曳,三人面面相觑。 楚歌径直走向了自己的床榻,上面还有两床多余的被子,正好可以一条用来铺地铺,一条用来盖。 她半跪在地上铺好地铺,而后说道:“那你们两个人今晚一起睡吧,挤一挤还是可以的。今晚恐生事故,咱们在一个房间里还能有个照应。” 罗浮眉眼一弯,笑道:“也有可能,是咱们被一锅端了。不过能够和江姑娘一起,黄泉路上倒也有个照应。”他笑得很俏皮,带着点恰到好处的如同少年一般的天真和纯粹。 本来有些紧张的氛围被罗浮这句话破坏了,陡然间轻松了不少。 楚歌也笑了,她拍了拍自己的额头,觉得自己是有些紧张过度了,有些草木皆兵了。 凭着她和顾惊鸿的武功和警觉性,若是房间外有什么异动,定然不会毫无所觉。 顾惊鸿漆黑的眸子静静地注视着楚歌,说道:“是白羽刀。” 楚歌脑海里并没有对于白羽刀的记忆,她暗自戳了戳系统,“小可爱,白羽刀是什么?” 系统的电子音懒洋洋的,看起来还在它的假期后遗症中,它答道:[主…人…白羽刀是江湖上一个刀客,和他娘子并称雌雄双煞。] 楚歌听到了系统的回答,觉得事情可能要复杂许多… 江湖中人了却恩仇,金盆洗手,回归市井的并不在少数,但一旦出了江湖,便不再与江湖之事有所纠葛。 但今日见到的客栈里面那些打打杀杀的痕迹,还有老板鞋上的草屑,老板娘看她时惊恐的目光。 这一切无不说明,他们并没有从江湖事中脱身。 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又是否隐瞒了什么? 楚歌问道:“小可爱,现在有没有什么重要剧情?” 系统蔫儿吧唧地答道:[哦,有啊,今天晚上女主要来杀雌雄双煞了。]它在楚歌的脑海里发送了一个打呼噜的表情。 楚歌嘴角抽搐,按捺住怒气,耐心地说道:“小可爱,你怎么对任务这么不上心呢?你一个系统要睡什么觉,赶紧起来搬砖干活。” 系统停顿了片刻,而后发送了一个哭唧唧的表情,用机械的电子音说道:[现在发布关键节点:世界女主容岚今日寻仇,大开杀戒,自此走上歪门邪道。反派对她一见钟情,为容岚提供诸多帮助。] 楚歌此时已经铺好了地铺,她慢慢地站起身来,目光转向了顾惊鸿,勉强地笑了笑,咬牙切齿地说道:“顾惊鸿,你可以啊。” 顾惊鸿不知道为何楚歌突然对他这么说,但他并不会主动去问,只是继续用他那双淡漠的黑色眸子注视着楚歌。 罗浮此时觉得有些冷了,毕竟他此时身上就穿了一件纱衣,四舍五入就和裸着是一样的。 他脱下鞋子,走到了地铺,素手纤纤揭开了被子,钻了进去,果真暖和了不少。 他饶有兴味地看着江绾和顾惊鸿两个人用眼神较劲。 在他看来,江绾和顾惊鸿其实是一类人,同样骄傲,同样倔强,明明一句解释就可以说出来的事情,非要等着对方先示弱,一步也不肯让。 不过江绾的骄傲藏在暗处,顾惊鸿的骄傲显在明处…当一个傲娇遇到另一个傲娇,狭路相逢,总是会把路给堵死了。 楚歌凑近了顾惊鸿的脸,阴恻恻地笑着,说道:“呵,你很无辜啊,不过明天你就不无辜了。” 言罢,她往着自己床上去了,脱了鞋,背对着地铺,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像是一个圆鼓鼓的胖鸟。 她此言一出,顾惊鸿和罗浮都有些察觉到了不对劲。 江绾并不是信口开河,会无缘无故发脾气的人,恰恰相反,大多数时候,她都是能动手就绝不会动嘴的人。 两人都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也许今晚,真的会发生什么… 罗浮睡在被褥的一边,头发如黑蛇一般披散在肩膀上,他的一只手撑着自己的头,冷笑道:“睡吧,惊鸿。”脸上全无半分像是对待楚歌一样的温柔。 顾惊鸿冷哼一声,并不理会罗浮,而是走到了楚歌的床铺旁,脱下鞋子,并不解衣,躺在她床上余下的一小块地方。 他一到床上,身体还没来得及与床铺亲密接触,就被楚歌伸出手推下了床。 扑通一声,顾惊鸿和地板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罗浮毫不客气地噗嗤一声笑了,他有时真觉得顾惊鸿是个傻子,白亏了那张谪仙般的脸。 就算是他这样的绝色美人,在江绾面前衣衫半解,自荐枕席,江绾都毫无所动,他顾惊鸿又有什么魅力和自信,竟然敢爬,床? 顾惊鸿显然对于楚歌的行为十分不能理解,在他的理解里,能够和他在一张床上睡觉,是他给她的荣幸,这个女人怎么敢这么对他? 楚歌弯下腰,看着目瞪口呆,有些傻乎乎的顾惊鸿,眉眼弯弯,“温和”地说道,“惊鸿,你进我房间的时候,不是说要打地铺么?现在是想干什么?嗯?我对你没兴致的,尤其是在今天过去,明天到来之后。” 顾惊鸿鼻尖充斥着楚歌身上的带着暖意的清香,她的一缕发落在他的脸上,他说道:“你生气了,因为我并没有做的事情。” 系统此时在楚歌的脑海里具象化出一个吃瓜的猹的图片,它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补刀道:[主人,你在意他,你喜欢他。] 楚歌眼底闪过狼狈,她站起身来,穿上了鞋,闷声说道:“我去隔壁睡,有事情的话叫我。” 她害怕了。 她也会在意一个人么? 她的脑海里闪过一些支离破碎的图像… 她站在一座矿物星球的废弃物堆前… 她向着一个穿着黑色军服的男人走去… 他身姿挺拔,身材匀称而健美,肌理分明,带着军服也挡不住的禁欲气息… 他亚麻色的头发在划过的流星的照耀下熠熠生辉,闪着光芒… 他对她伸出手… 他嘴角噙着笑… 他说,“你在意我,你喜欢上我了,楚歌。” 剧烈的疼痛感如同潮水一般,向着她袭来。 她额头沁出汗水,半倚半靠在门上。 脸上带着黑纱的老板娘此时却走了过来,她的手顿在空气中,她担忧地问道:“绾……江姑娘,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楚歌勉强睁开眼,冷汗如雨下,她的眼睛都被汗水模糊了视线,她嘴唇颤抖着,一字一顿地说道:“我…我没事。” 老板娘看到了她汗涔涔的面容,反倒不再犹豫,伸出手扶住了她的身体,焦急地喊道:“相公,你快过来。江姑娘出事了。” 第51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1) 脸上带着黑纱的老板娘此时却沿着楼梯,向楚歌走了过来,她的手顿在空气中,她担忧地问道:“绾……江姑娘,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楚歌勉强睁开眼,冷汗如雨下,她的眼睛都被汗水模糊了视线,她嘴唇颤抖着,一字一顿地说道:“我…我没事。” 她颤抖着手指,踉跄着步伐,勉力站了起来,走向了顾惊鸿的房间… 当她的脚步一只脚刚刚迈入了顾惊鸿的房门时,老板娘叫住了她,她说道:“等一下,江姑娘…我有句话,想同你说。能,让我进去么?” 楚歌勉强维持身体,静默地站在门口,她偏过头来,眼中带着戒备的神色,看向了老板娘,说道:“既然只是一句话,那您请就在这说吧。” 楚歌看不见她面纱的神情,却从她的微蹙的眉毛,带怯的眼睛猜到了,那大概是一个哭丧着脸的表情,她有些疑惑,如果说这是老板娘为了让她放松警惕的骗局,那她不得不说,她的演技过于精湛,把她也骗过去了。 老板娘抬起头,看着楚歌,说道:“江姑娘不必对我那般戒备,我是不会害姑娘的。与姑娘同行的…” 楚歌皱了皱眉,伸出手揉了揉自己太阳穴,淡漠地说道:“好了,一句话已经说完了,不必再说了。” 她是知道的,接下来老板娘要同她说什么,无论是顾惊鸿,还是罗浮,这两个人,都绝非善类。 若可以独善其身,她又何必在这里与虎谋皮。 都是为了任务罢了。 但…他们如今是她的同伴,是她的朋友,她就绝不会允许别人在她的面前说他们的不是。 老板娘伸出手来,试图触碰楚歌的肩膀,却被楚歌一个闪身避开了,她又缓慢地缩回了手。 楚歌客气地笑了笑:“时候不早了,老板娘也早些休息吧。”言罢,她关上了房间的门。 她走到了桌旁坐了下来,片刻之后,才看到老板娘投影在房间地面上的影子逐渐消失。 只是,她也知。明日就再也不会看见老板娘了。 系统在楚歌的脑海里嘀嘀作响了起来,[主人,经过检测,您的大脑海马区刚刚有新的波动。请问您现在的身体舒适度为多少?等级为:舒适,轻微不适,中度不适,重度不适。] 楚歌趴在了桌上,难受地哼哼了几声,却回复道:“我没事。” 系统烦人的功力日趋渐长,在楚歌脑海里播放着环绕音,[正在对主人心跳速率和大脑电信号传播速度进行判定,判定结果为,说谎。] 楚歌没有理会系统的自娱自乐,问道:“女主角容岚什么时候过来?” 系统回复道:[剩余时间:一个小时零一分钟。] 楚歌闻言手指无意识地攥了起来,她知道自己该做的,就是等待这一晚的结束,而不是试图去改变。 因为冥冥之中的规则,会让最后的剧情都走向一个结果,她早在第一个世界,就有所体会了。 无论多么想要去改变,最后都只是徒劳,他们所有人都是蜘蛛网的猎物,无法挣脱桎梏… 仇恨只能带来仇恨,就像是杀戮只能带来杀戮一样… 雌雄双煞造下的杀孽,最后被仇家寻仇,其中的因果循环,本就一言难尽。 容岚要杀雌雄双煞,是为了报仇,但她也并没有从中得到解脱,反倒误入邪道,被顾惊鸿带着成了魔教的一个魔头。 老板娘应是与江绾曾经相识过的,但江绾的记忆里,却并没有她的痕迹,那应该就是江绾还不记事的时候了。 她说,她不会害她。 这样的话,对于一个手染无数杀戮的人来说,大概是她心底最后一块的温柔的地方了。 系统问道:[主人,等到女主角容岚上线后,剧情很快就走得很快了,这一次,请百分之百回收反派精神体。] [为了任务实施,经过系统预测,暂时封闭关于秦墨白和陆庭之的记忆,会是一个成功的决策。] 楚歌短暂地沉默了,她答复道:“还有一个小时,可以先睡一会儿。”言罢,她脱了鞋,躺在了床上盖好了被子。 鼻翼间充斥着顾惊鸿身上清冷的沉香味,莫名让她觉得兴安。 系统又恢复了那个蔫儿吧唧的模样,它算是明白了,让楚少将好好做任务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如果不是碍于机器人三大定律的束缚,它现在就要把楚少将的记忆都抹掉!真是太影响效率了。 系统哭唧唧地蜷缩在楚歌的意识深处,它真是好卑微一个系统,主人不疼,主人不爱,主人还不配合… 一个小时后,楚歌准时醒了过来,随意把头发往后理了理,就出了门。 这间客栈即便是晚上也不打烊的,楚歌趴在二楼的楼梯扶手上,看着门口的方向。 客栈的门被推开,进门的是一个白发的姑娘,她头上梳着一个麻花辫,发间簪了一只白玉珠花,身上一身纯白的孝服,手里握着一把通身漆黑的玄铁剑。 她应该就是容岚了。 剑,是兵器中的君子。刀,是兵器中的流氓。君子在流氓前,从来都是占不到好处的。 容岚的眉间带着挥之不去的悲哀和愁恨,显然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哀恸中。 她抬起头,正巧与二楼楼梯的楚歌四目相对。 楚歌对着她拱了拱手,目光里带着尊重。 容岚微微一愣,手持剑把,双手并拢,也对楚歌拱了拱手。不知为何,她觉得面前的女子,是知道她此行的目的的…… 容岚的一举一动都很端正,端方,正直,是名门正派出来的楷模弟子,这样的人即便是为了报仇,手上沾了人命,也断然不会投身魔教的… 系统默默地画圈圈,对楚歌说道:[主人,您改变不了剧情的,回去睡觉吧,一觉醒过来什么都结束了。] 楚歌答道:“我知道自己无能为力,我只想亲眼看看,今天晚上到底在容岚身上发生了什么,那可不是三言两语的资料,就能概括完全的。” 容岚走到了柜台前。 胖老板眼睛困得发红,打了个哈欠,笑着问道:“客人是打尖还是住店?” 容岚答道:“打尖,肉,要逍遥山容家,满门上下一百二十人的肉,一个也不能缺。”她的肩膀颤抖着,言语异常悲愤。 她拔剑出鞘,剑光一闪,搭在了胖老板的脖子上。 楚歌的手也凉了下来,满门一百二十人…她无法想象,容岚这一路,孤身一人,是怎么过来的… 她的剑,是为复仇而生的。 胖老板无声地叹了口气,他说道:“我知道,你终究是要来的。我没有什么要争辩的。” “逍遥山容家,那一百二十口人命,确实是在我手上的,但他们的遗体残骸,却并不在此处…” 第52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2) 她的剑,是为复仇而生的。 胖老板无声地叹了口气,他说道:“我知道,你终究是要来的。我没有什么要争辩的。” “逍遥山容家,那一百二十口人命,确实是在我手上的,但他们的遗体残骸,却并不在此处…” 容岚闻言把剑凑近了两分,胖老板的脖子也随之被割出一条血线。 此时罗浮和顾惊鸿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站到了楚歌的旁边。 罗浮问道:“这深更半夜的,出了什么幺蛾子?” 说着,他走到了楚歌的身旁,双手搭在了栏杆上,像是一只餍足的猫,弓起了腰。 楚歌并没有回头,只是注视着楼下的争执,她答道:“我在这听了有一会儿了,大抵就是雌雄双煞,杀了逍遥山容家满门,容家独女容岚来报仇雪恨了。” 罗浮喟叹道:“难怪如此漂亮的一个冰山美人,要穿着一身丧气的孝服。”他轻轻摇了摇头,说道:“可惜可惜。” 楚歌也有些累了,她单手支着头,问道:“罗公子,你可惜的是什么?” 罗浮眼底闪过一丝隐晦的光芒,忽而轻声笑了笑,“自然是可惜美人不着锦衣华服,平白损了她的好姿色。” 顾惊鸿站在楚歌的身后,目光落在容岚有些单薄瘦削的身影上,他说道:“她会输,会死。” 他说的冷淡而无情,像是在诉说着一个事实,宣读一个死亡的通告。 楚歌的手指陡然间僵住了,她问道:“那么漂亮的姑娘,死了着实可惜,你若乐意,不如去帮上一帮。”她这话自己说出来牙都有些酸了。 顾惊鸿却说道:“她与我无关。如果你要我去帮她的话,我就帮。” 他定定地看着楚歌隐没在烛光暗处的侧颜。 如果是她的期望的话,那么他愿意去为她达成。 楚歌闻言心里却有些阴暗地高兴了起来,她的嘴角不由得带上了一点弧度。 她轻声说道:“若单比武功,容岚自然是比不上雌雄双煞,更遑论为满门上下报血海深仇,但雌雄双煞,根本就没想反抗她,只求一死,还那血债。” 这话既是说给他们两个人听,也是说给她自己听。 所以,她不用出手,顾惊鸿也不用出手。 罗浮脸上满是惊讶的神色,他饶有兴致地把头凑近了楚歌,问道:“江姑娘何以见得?” 楚歌答道:“嗯?自然是用眼睛去看的。”她的目光悠远而平静,嘴角带着一抹浅淡的笑容。 她有些好奇,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能让顾惊鸿这个怕麻烦的家伙心甘情愿地把容岚带到魔教培养成一个魔头…… 罗浮觉得此时,尽管他就在江绾的旁边,他却觉得自己连她的十分之一都没有看懂,但这种感觉,他并不讨厌。 这种感觉就像是,他刚刚发现一个蜜罐子,要一勺一勺地,慢慢吃,品尝其中甘甜的味道。 他试探性地把自己的头靠在了楚歌的肩膀上,楚歌歪过头来微蹙着眉。 还没等楚歌说话,顾惊鸿拽住了罗浮的后衣领,像是拽住了一只贪食的猫,而后轻飘飘地一把拽了起来,打算把罗浮从二楼扔下去。 罗浮反手握住了顾惊鸿的手腕,脚恰好抵在栏杆上,整个人半悬在空中。 楚歌连忙拉住了罗浮半挂在空中的身体,把他拽了上来。 她说道:“你们若再如此胡闹,倒不如回房间去睡觉。” 顾惊鸿说道:“我要和你一起睡觉。” 楚歌的脸顿时像是一只沸腾的热水锅里的一只虾,皮肉通红,她结结巴巴地说道:“不许……这么说!”但这话说得没有什么威慑力,奶凶奶凶的。 顾惊鸿反倒有些困惑地看着她,说道:“我是真心想和你睡觉。”他说的很真诚,楚歌倒吸了一口凉气。 罗浮眯着眼睛,装,顾惊鸿你继续装,狡诈的心机骗子。 她此时内心十分奔溃,真想给顾惊鸿来个剧透,楼下你的一见钟情对象还在报仇呢……你对我说这种似是而非的话干啥呢…… 此时老板娘也来了,她看了一眼楼上的吃瓜三人组,目光落在楚歌身上时,陡然间停滞了下来,两人的目光交织,其中包含了诸多情感,挣扎,不舍,还有一些她不明白的情愫。 片刻后,老板娘才收回了目光,走向了容岚。 她跪倒在容岚的面前,说道:“是我们夫妻两人的罪孽,欠下了容家命债,苟活至今,只求容姑娘,给个了结。” 容岚眼睛通红一片,她的声音残破极了,“你们这算是什么,嗯?何必如此惺惺作态,若是你们真有半点的良心,就不会作出那么丧心病狂的事情。为了找你们的藏身之处,我花了三年的时间,三年,我做好了决一死战的觉悟,你们现在却连反抗也不反抗,我容岚,在你们眼里,是不是就是一个可悲又可怜的笑话!” 胖老板说道:“容姑娘…我们夫妻两人,浮生但求一死,出江湖之时,与旁人的恩怨早已算清,只剩下两条命,是欠了容家的。杀容家人虽不是我本愿,却的确是我干的……” 老板娘揭开了她的黑色面纱,露出不成样子的脸,眼睛以下的地方没有一块好皮,像是被人拿了炮烙烫过了一遍,她的鼻子被人削掉了一块。 伤痕触目惊心,不难猜测出她当时是经历怎样可怖的事情… 她秋水般的眼眸里含着泪,她说道:“容姑娘,你看看我的脸,你看一看。你也是个女人…当年一个易容成容家家主的男人毁了我的容貌,污我身子…我相公他也是为了给我报仇。” 容岚声音陡然间尖刻了起来,“你们胡说,我父亲不是那样的人,他是个顶天立地,光明磊落的人。” 她的剑没入了胖老板的脖子里,鲜血汩汩地流淌了下来,血流逐渐汇集,在地面上聚集成了一片。 老板娘俯下身体,哭泣出声,“是千面人…是他…直到害了你满门丧命,他又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这才知道,是我们害了人。容家诸位的尸骸都在逍遥山的后山深处,立碑安置了…” 容岚再难握住剑把,她颤抖着手指,剑落到了地上,她嘶吼道:“胡说,你们都在骗我,都是你们的错!都是你们干的!你们是我的仇人!什么千面人,什么后山立碑…都是你们骗我的鬼话…” 楚歌手握紧了栏杆,直到栏杆都被勒出了五个清清楚楚的指印。当她切实地看着一切发生时,她才有些明白了容岚为何会黑化,会堕入魔教… 她的剑,已经被她丢了,剑心亦然,本是为了杀雌雄双煞而执起的剑,如今却缺少了落下的理由。 罗浮说道:“这容姑娘,如今犹豫了。杀也不是,不杀也不是了。”他目光中带着悲悯,再深处却是无情的嘲讽。 若是他,哪里会说这么多,一剑下去,自是了结。 楚歌翻身站到了栏杆上,顾惊鸿微仰着头,问她道:“江绾,你要做什么?” 这是他难得的疑问句,然而楚歌此时却无心吐槽了。 自暴自弃的系统在楚歌脑海里剪它虚拟的指甲,颇为忧伤地说道:“还能做什么,肯定又是多管闲事了。”它沧桑地叹了口气。 第53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3) 楚歌翻身站到了栏杆上,顾惊鸿微仰着头,问她道:“江绾,你要做什么?” 这是他难得的疑问句,然而楚歌此时却无心吐槽了。 自暴自弃的系统在楚歌脑海里剪它虚拟的指甲,颇为忧伤地说道:“还能做什么,肯定又是多管闲事了。”它沧桑地叹了口气。 顾惊鸿见状也要翻身下楼,却被罗浮伸出手臂挡住了。 “你若不想被江姑娘讨厌的话,就别掺和这件事。” 顾惊鸿闻言思考了片刻,随即作出了决定,他退后了一步。 显然江绾是认定今晚他会出手,先前才会对他生气,那他便什么都不做,隔岸观火,江绾应该就不会生气了吧。 罗浮觉得自己有些不像是自己了,如果放任顾惊鸿下楼掺和容岚的事情,显然他就会被江绾讨厌掉,那样对他是有利的。 但他觉得,此时江绾必然是希望顾惊鸿不要参与,他不想看见江绾苦恼的样子,他希望,她的琥铂色的眼睛里,会一直一直是璀璨的笑意。 楚歌慢慢地走向了容岚,她不急不缓地说道:“容姑娘,你的剑掉到地上了,可要我帮你捡起来,你一个弱女子,若是没了武器,就什么都做不了了。” 容岚没有回答楚歌的话,她的手哆嗦地厉害,在听完了这段往事之后,她此时已没有了来时的满心怨恨,她是受害者,而老板和老板娘又何尝不是?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血还血,以暴制暴… 是雌雄双煞害得她没了亲人,让她孤身一人留存于世,成了仓皇的丧家犬。 冤有头债有主,她的仇人就是雌雄双煞。 容岚的面容上流下了两行清泪,她拿起了跌落在地上的剑把,踉跄着脚步站了起来。 老板的脖子上血还在流淌,他的嘴唇苍白了几分,脱力地跪倒在了地上,老板娘扶住了他的身体。 两人靠在一起,脸上并无悲戚的神色,反而平静极了,像是在等待最后的解脱。 楚歌微皱着眉,看着容岚高高举起,却迟迟不落下的剑。 她的目光看向了老板娘,两人四目相对,楚歌对着她比划了一个动手的姿势。 老板娘会意,露出一抹苦笑,反手从袖子里抖出了一只小袖箭,向着容岚飞了过去。 容岚的身体速度快过她的思考速度,长剑打落了袖箭,也划破了老板娘直面迎来的胸膛,砍出了一道狰狞的伤口。 老板娘垂下眼眸,手捂住了自己的胸膛上的伤口,说道:“是我失手了,你动手吧,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呵,你们容家…都是一堆自作聪明的大善人。” 容岚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眼眸里充斥着怒火,说道:“你先前的认错,你的抱歉,都是假的么?” 胖老板说道:“那些不过是用来骗一骗你这个奶娃娃罢了…真是够天真的,你们容家人,都是这样天真的么?” 容家是容岚的逆鳞。 剑终究落下了,带着滔天的怒火,带着复仇的恨意,一剑下去,一道狰狞的伤口直直地把老板和老板娘两个人的身体都劈成了两截,四块。 容岚看着地上两个死不瞑目的仇人,手里的剑掉了下来,她的满头白发似乎变得更加黯淡了。 她杀人了。 她报仇了。 下一步,她该如何,又该去往何处? 江湖之远,天地之大,却再无逍遥山容家,也再无,她的容身之处了。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天之将亮,微弱的浅黄色日光透过窗,照射到了大堂内。 楚歌看着老板和老板娘的尸体,他们的双手交叉握在一起,直到死亡也没能把他们分开。 她好像有些想起了,年幼之时,有个绝色貌美的女人,把她抱在膝头,为她梳一对小发髻,上面簪着小银铃铛。 她笑着把她抱到一个胖男人的面前,“江郎,日后,我们也生一个这样漂亮的小姑娘吧。” 她当时觉得不可思议极了,这样漂亮的姐姐,怎么会和这样胖,又不怎么好看的哥哥在一起,简直像是美人和丛林里的野兽,无论如何,看起来也不相配… 时至今日,她才终究是懂了,就像是美人并不因为野兽的丑陋而心生恐和嫌弃一样…即使是有一日,美人美貌不再的一天,她也还是野兽的美人。 楚歌走上前,半跪在地上,为雌雄双煞阖上双眼,她说:“容姑娘,既然我今晚借住在这店里,也没有交房费,就让我埋葬了他们吧。人之已死,尘埃落定。” 容岚目光呆滞,她像是并没有听到楚歌的话一样,只是怔怔地低头看着她溅了污血的白色孝服,鲜血淋漓的右手。 初次杀人,大多都是这般模样,一回生,二回熟,等到第二次杀人时,她的剑,她的心,就不会再那样动摇。 楚歌已经记不得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情景,作为一个基因片段缺失的人,她好像在感情方面尤为地麻木迟钝,来到了虚拟世界里,反而充盈了一些。 顾惊鸿看着楚歌脱下自己的外袍,铺平在地上,把老板娘尸体的碎块放到了外袍里拼凑好,把老板的尸体碎块也放好。 黑红色的血污沾满了楚歌的双手,但顾惊鸿却并不讨厌这样脏兮兮的她。 他翻身下楼,走到了楚歌的旁边,把自己的外袍也脱了下来,盖在了老板和老板娘身上,挡住了狰狞的伤口还有血迹。 罗浮碍于楚歌在场,老老实实地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等到血流的差不多了,他们再把老板和老板娘的尸首找个地方,挖个坑,立碑安置,烧些纸钱。 楚歌问道:“容姑娘接下来,可有去处?” 容岚回过神来,看向了楚歌,答道:“江湖之大,总有一块我容身之处…” 楚歌又问道:“容姑娘,你要寻千面人报仇么?” 容岚却又犹豫了起来,她垂下头,说道:“我…我也不知,千面人,算不算我的仇人。” 顾惊鸿却说道:“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因果在我。”他的神情依旧淡漠,但却是在向容岚点明了一条道路。 罗浮他那身薄衫的袖子里掏出了一块透明的丝帕,递给了楚歌,眉眼弯弯,“江姑娘擦擦手吧,一手血味,想必不好受吧。” 楚歌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她觉得罗浮这句话,话外之音是在嘲讽容岚,有些过分了。 人在面临大的变故时,手足无措,不知所措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何必如此咄咄逼人… 罗浮敏锐地察觉到了楚歌神色上对于他此话的不赞同,心下便有了别的算计。 既然楚歌不喜欢他落井下石,那他变装地宽宏大量一些… 容岚苦笑道:“千面人是因,若是杀了他,这件事才是真的尘埃落定,但我却连他的名字,闻所未闻,而且他武功怕是要高上我许多,怕是艰难…” 罗浮说道:“千面人?我曾听闻,他近几年在塞外寻什么东西,正巧我们三人也要去塞外,容姑娘可要同行?” 容岚闻言脸上动容了几分。 楚歌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顾惊鸿,抿了抿嘴唇,问道:“惊鸿,你意下如何?” 第54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4) 罗浮说道:“千面人?我曾听闻,他近几年在塞外寻什么东西,正巧我们三人也要去塞外,容姑娘可要同行?” 容岚闻言脸上动容了几分。 楚歌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顾惊鸿,抿了抿嘴唇,问道:“惊鸿,你意下如何?” 她假装并不在意,平静地注视着顾惊鸿。 顾惊鸿清冷地看了一眼容岚,蹙起了眉,有些不乐意地说道:“不要。你说要送我去塞北的。”弦外之音便是,你只能送我一个人。 楚歌看向了容岚,她姣好的面容上满是忧伤和失落,左手按住了握着剑把的右手,而后苦笑道:“不必劳烦了,萍水相逢,而且…我想还是先回一趟逍遥山,看看族人的坟墓,是否真在后山…” 她隐忍自己的悲伤,脆弱而坚强的模样触动了楚歌,既然剧情里是顾惊鸿带着容岚去了魔教,那便是无法避免的,与其等待那一天的到来,倒不如主动落下棋子… 楚歌说道:“容姑娘,你孤身一人行走江湖并不安全,倒不如我们送你去逍遥山,到时候是去是留,你再做决断也不迟。” 容岚微微睁大了眼睛,嘴巴张开,说道:“我连阁下的名字都不知,为何阁下要如此为我着想……为我思虑地如此周全?” 楚歌嘴角勾起,说道:“当然是因为我是个乐于助人的好人。” 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只能听到彼此轻微的呼吸,楚歌觉得自己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 毫无疑问,在场的包括她在内的四个人,没有一个是好人……或许在今夜之前,容岚还是一个好人,但现在连她也是手上沾着两条人命的……当真是全员恶人。 楚歌吸了口凉气,迫切希望有谁能说句话打破这尴尬的氛围,但事实却是,安静,持续的安静。 楚歌低下头,低声说道:“因为看容姑娘漂亮,我横眉为红颜,这个理由可以吧……” 顾惊鸿闷声说道:“可以。” 罗浮眼底闪过笑意,他说道:“我也是孑然一身,去哪里都可以。既然容姑娘要与我们同行,那大家先互通个姓名吧。” “容姑娘的身份我们三人都已知,不必再说了。”他看向了容岚,忽而露出一抹冷笑。 容岚随之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身体,她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见面,这个衣着轻薄的,面容比桃花还要娇艳的男人对她会那样地充满敌意? 楚歌说道:“我是江绾,无为派的掌门。” 容岚闻言看着楚歌的目光多了几分热切,她结结巴巴地说道:“……你……你就是断骨手江绾……”说着,拿她还带着血的手要抓楚歌的手。 楚歌被她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吓到了,急忙退后了一步,试探性地反问道:“……我没有与容姑娘结过仇吧?” 容岚喘了口气,像是在平复自己的心情,习惯性带着哀愁的眉眼此时缓和了一些,像是苦恼了许久的人,终于遇到了值得高兴的事情了,“我…我仰慕江掌门已久,你的点穴术独步天下,我…我也略有涉猎。” 在容岚说出仰慕两个字的时候,气氛陡然间凝滞了下来,冰冷,肃杀。 罗浮不加掩饰地冷笑了起来,他看到这个姑娘的第一眼起,就觉得这朵小白莲是要来抢江绾的注意的… 顾惊鸿用力一扯,把楚歌拉到了他的旁边,像是要宣誓主权一般,把她的手臂挽住自己的手臂。 楚歌被他拽的差点摔倒地上,她知道顾魔尊这是又犯蛇精病了…她咬牙切齿地说道:“给我放开。”说着用力地把自己的手臂从顾惊鸿的桎梏中挣脱。 她转而温和地对容岚说道:“容姑娘既然喜欢点穴术,那我必然会倾囊教授容姑娘的,但我的点穴术的那些招式,大多数是用来打架的,兴许你会觉得并不美观。” 楚歌变脸速度之快,让罗浮啧啧称奇。 顾惊鸿闷声说道:“你不要教她,我教她。”像是个怕别人抢糖吃的小孩,幼稚极了… 容岚看着面容清冷的,如天山冰雪般高不可攀,风华绝代的男子,不由看呆了,片刻后,才回过神来,回答道:“那就多谢公子了。还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楚歌此时胸口一口老血差点吐了出来,果然剧情是不可逆的,指不定就在哪等着你了… 看来,顾惊鸿把容岚带歪成魔教的魔头,是必然事件了… 她拍了拍顾惊鸿的肩膀,说道:“他叫惊鸿,是一个高手,但并不是武林门派中人。”她可没有说谎…不过也是有所隐瞒了。 “这个是罗公子,名叫罗浮。” 罗浮满怀恶意地说道:“是一个青楼勾栏之人,不起眼的小人物罢了,容姑娘不必挂心。” 容岚闻言却更加忌惮起了罗浮,这通身的风流气度妖而不媚,还有那双有些诡谲的暗金色眼眸…怎么可能是一个青楼男子会有的。 只能说,这是他的伪装,用来让接触他的人放松警惕的。她虽笨了些,但她并不是个傻子。 容岚拱手作揖,“江掌门,惊鸿公子,罗公子,此番幸会,叨扰诸位了。” 楚歌也拱了拱手,说道:“时候不早了,天也快亮了,容姑娘不如去沐浴,换身衣裳,我们三人去把老板和老板娘的尸首安置了。” 容岚的目光看了一眼地上盖着顾惊鸿外袍的两具尸体,下意识地赶忙避开了目光,说道:“劳烦诸位了,那我先去清理一番。” 楚歌和罗浮两人在后厨寻了板车,把尸体运到了板车上,带上了一些工具,草席被褥之类的,往山上推了一段距离。 顾惊鸿跟在他们后面,矜持地迈着步伐,没有一点搭把手的意思… 寻了处山清水秀,树荫遮蔽的好地方。 楚歌和罗浮两人用铁楸挖了一个深坑,里面铺上草席和棉被,把两人的尸体下了地,摆放妥当,把土填进去… 楚歌突然有些感怀了起来,说道:“也不知,我死了之后,是谁埋了我?” 说着,她弯腰用铁楸把泥土夯实,一个坟总算是成型了。 罗浮忽而笑了,但这抹笑容却没有平日里妖媚的邪气,反倒十分正经,“若是江姑娘埋葬的我,日日年年给我上坟烧纸,我便是死而无憾了。” 树叶沙沙作响,楚歌抬起头,忽而心漏了一拍,她有些不习惯这样认真的罗浮,她轻轻地笑了,道了句,好啊。 顾惊鸿醋了,炸了,挤到了两人之间,把自己的脸凑到了楚歌的面前,与楚歌不过是一纸之隔,“你要同我死在一处,葬在一处,不许管他。” 楚歌觉得顾惊鸿又开始莫名其妙了,她耳尖红了红,说道:“只有你的妻子才能和你葬在一处,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她有些慌乱地别过脸。 顾惊鸿却伸出双手,捧住了楚歌的脸颊,定定地说道:“你会是我的妻子。” 忽然之间,楚歌的世界天昏地暗,系统还以为是停电了…… 第55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5) 楚歌觉得顾惊鸿又开始莫名其妙了,她耳尖红了红,说道:“只有你的妻子才能和你葬在一处,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她有些慌乱地别过脸。 顾惊鸿却伸出双手,捧住了楚歌的脸颊,定定地说道:“你会是我的妻子。” 忽然之间,楚歌的世界天昏地暗,系统还以为是停电了…… 在没有遇到江绾之前,顾惊鸿觉得,自己并不会有一个喜欢的姑娘,因为这世界上一切的人和事物都很让他讨厌。 但在遇到她之后,他想,她的多管闲事,她的心慈手软,甚至那些诸多,他曾经对别人身上嗤之以鼻的地方,在她身上,都是那么可爱。 他喜欢她,但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的明白,他到底喜欢她什么地方,也许是关于她的一切。 他喜欢她,喜欢到整个心都要跳出来了。 这份心情,直到他有了江绾快要被那个突如其来的罗浮抢走的时候,才明确了起来。 他喜欢她,他喜欢她,他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 他想和她待在一起,想牵住她的手,揽住她的肩膀,想其他觊觎她的人都滚的远远的… 他想和她一直一直在一起,即便是死亡也不能把他们分开…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此生契阔,与子成说。 直到遇到了雌雄双煞,他才知道了唯一的方法,他要娶她,他要她每天会喊他相公,又或者是顾郎,惊鸿… 罗浮冷笑着咳嗽了几声,对楚歌说道:“啊,江姑娘,我手刚刚不小心碰着了,好痛啊。” 楚歌闻言借机避开了顾惊鸿的目光,那样滚烫的目光,几乎要把她的灵魂都烫出一个洞来。 越是平日里不动声色,少言寡语,甚至比冰山还要冷上几分的人,说起情话来越是要命。 因为你知晓的,他每句话都是出自真心… 楚歌走到了罗浮的面前,罗浮伸出手来,在楚歌握着他的手看手伤的时候,对着顾惊鸿冷笑了一下,用嘴型说道:“你做梦。” 楚歌把自己的袖口撕下了一块布,给罗浮把伤口上的碎沙砾小心翼翼地清理掉。 她说道:“罗公子,都怪我,不该叫你做这粗话的,你这样漂亮白皙的手,若是留了疤痕,那就可惜了。”说着她又在身上摸出了一瓶凝脂露来。 然而还没来得及楚歌把药瓶子打开,她的手臂就被顾惊鸿拽了过去,顾惊鸿紧紧地揽住她的腰,像是在抱着一根树桩子,他抱着树桩子一样的楚歌,飞身掠过山林。 片刻后,楚歌都已经脑子一片混乱,整个人七荤八素,不太好了。 顾惊鸿脚尖踏地,略微松开了桎梏,把她按在一颗树上。 楚歌抬起头,正好碰到了顾惊鸿的下巴,被磕地有点疼了。 泪腺顿时被刺激到了,楚歌鼻子一酸,眼里带着泪花,有点委屈地说道:“顾惊鸿,你是不是又抽风了!” 顾惊鸿呼吸有些紊乱,他定定地说:“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想娶你。”还没来得及把眼中的惊讶收敛,就被顾惊鸿吻了下去。 他的唇并不是单薄的,但亦不是丰满,像是楚歌在上一个世界吃过的一种叫果冻的东西,甜丝丝的,光滑而润泽。 他的舌头搅动着楚歌的舌头,嘴唇反复碾压着她的嘴唇,这个吻并不是很美妙…更多是单方面的施暴。 楚歌并没有合上眼睛,而是看向了他的眼睛,那双黑漆漆的眼睛,此时带着细碎的光芒,带着小心翼翼的温柔… 他在害怕…他怕,她会拒绝。 楚歌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存了有三个世界的吻,竟然交待在顾惊鸿手上了… 这可不是颜值高就可以被原谅的事情的!她腿软了,瘫在了他的怀里,她用尽全力一推,两个人都猝不及防地倒在了地上。 …… 两人的姿势这下子更加尴尬了。楚歌想了想,他们这是在干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啊… 他们的本意是给人家挖个坟,埋了尸体好么… 楚歌自暴自弃地趴在顾惊鸿身上,两人鼻子碰鼻子,眼睛看眼睛,她说道:“我不会嫁给你的,顾惊鸿。” 说出这句话,她的心脏都在细细密密地疼。 顾惊鸿也不恼,眼里还带着未散去的情欲,他平静地问:“因为你不喜欢我么?还是因为我不够喜欢你?” 楚歌觉得自己快要哭了,一定是天气不太好,她想一定是这样的,她说:“你总是耍小脾气,还爱使小性子,你无理取闹,你有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的坏毛病…”但我还是喜欢你,喜欢你,喜欢。 顾惊鸿脸上满是受伤的神情,他说:“即便是一瞬间,也没有喜欢过我么?我那么喜欢你,你就不能喜欢我一下子么?” 楚歌鼻子酸酸的,她冒了个鼻涕泡泡,顾惊鸿拿自己的袖子给她擦了擦。 她说:“一瞬间…都没有”说着,她觉得自己快要忍不住哭出来了,她从顾惊鸿身上爬了起来。 她走了几步,背对着顾惊鸿顿住了脚步,说道:“…你只是因为离开魔教之后,第一个遇到的朋友是我,才会觉得是喜欢我,但…但你会遇到更好的姑娘…就像…就像容姑娘一样。” 泪水哗啦啦地不要钱一样地流,泪流满面,楚歌却不敢去擦。她想,如果有一面镜子摆在她的面前,那她的模样,现在一定是狼狈至极的。 她身后一片寂静,悄无声息。 她调用内力飞身掠过山林,往那间客栈飞去,一边飞一边抹眼泪,但她此时脑袋迷迷糊糊的,全然没想到自己现在是往相反的方向去了。 系统说道:[主人,为什么要对反派说您不喜欢他呢?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难道不是坦诚和信任么?] 楚歌平复了自己的心情,而后平静地回答道:“小可爱,人的心灵是非常脆弱的,所以在遇到感情时,会用谎言来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这样心脏就会牢不可破了。坦诚和信任…那不是我这种胆小鬼能够拥有的东西。” 系统却说道:[主人如果是担心影响任务,而不敢和反派有感情纠葛的话,那系统会很欣慰的。但对于系统而言,因为如果主人能够得到幸福的话,系统也会幸福的。] 楚歌轻声笑了,问道:“小可爱,你的程序是谁编写的?这句话真暖和。” 系统答道:[就是反派哦。] 楚歌问道:“你说……是反派编写你的程序么?” “程序里,他就是反派……那么,我又是什么角色?” 楚歌陡然间愣住了,她站在了一棵树的树冠上,一阵风过,整片树林里的叶子都在哗啦啦地响着。 系统答道:[……] 风吹叶动,不是风动,也不是叶动,而是,心动。 第56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6) 楚歌陡然间愣住了,她站在了一棵树的树冠上,一阵风过,整片树林里的叶子都在哗啦啦地响着。 系统答道:[……] 风吹叶动,不是风动,也不是叶动,而是,心动。 楚歌忽而笑了,喃喃自语道:“如果他再问我一次的话,我一定会告诉他,我愿意嫁给他。” …… 猎猎的红衣在风中被吹得鼓鼓囊囊的,一个漂亮的娃娃脸少年从树上落下,月牙一眼的眼睛弯了弯,露出白色的贝齿,“尊上,您在外面已经流连很久了,各位长老都在催您回去呢。” 少年默默调用内力护住了自己的心脉,按照惯例,一旦遇到不乐意的事情,尊上总是会一掌拍过来,还次次都重伤他人。 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尊上好像并没有打算动粗,他清冷的面容上,带着少年从未见过的情绪,一种淡淡的忧伤。 没等少年细细琢磨揣测那神情的意味,顾惊鸿又是那副生人勿近的冷淡模样了。 他的声音冷冽极了,让少年不由得畏缩地退后了一步,他说道:“拂衣,告诉他们,本尊不回去。” 被叫做是拂衣的少年闻言瞪大了鹿一般圆乎乎,而水润的眼睛,他祈求地说道:“尊上,自打与一灯大师那一战之后,您出来已经有一个月了,桌案上已经积攒了许多事务了。” 顾惊鸿的身影冷漠而单薄,背对着拂衣走了,走了,走了…… 拂衣默默叹了口气,算了,打也打不过,他还是就这样回去复命吧。 拂衣脚步后退,一身红衣悄无声息地隐没在了黑暗里。 人生何处不相逢,很快拂衣就和迷了路晕头转向站在树顶上的楚歌。 他觉得这姑娘挺有意思的,还怪可怜的,举目四望,显然是迷了路,没有了方向感。 拂衣向来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少年…但他并不想只做好事而不干坏事,那不符合他们魔教的风格。 他想趁机吓一吓楚歌,拂衣身形一隐,悄无声息地飘到了楚歌的身后,这一切不过是发生在转瞬之间,甚至比一片叶子坠落到地面上的速度都要快。 拂衣有足够的自信,这姑娘一定会被他吓一大跳的,嗯哼。 然而在下一刻,楚歌的手五指张开,按在了拂衣的脸上,而后温和地问道:“小兄弟,认识路么?” 拂衣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水汪汪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楚歌,委屈巴巴地说道:“姐姐,好姐姐,我错了,别打脸。” 楚歌现在的心情有点微妙,这个娃娃脸的少年,看起来好像才十三四岁吧…这一身的隐蔽身形的功夫,倒当真是不得了。 而且不要拿那么可爱的脸哭唧唧地看着她啊…看起来真的是个小弟弟啊…她真的很受不了啊。 楚歌默默地收敛了自己的神情,伸出手,摸了摸少年的脑袋,而后说道:“好了,我原谅你了,如果你遇到的不是我,说不定人家直接把你一击致命了。” 言罢,她自然而然地松开手,看着少年。 拂衣眉眼弯弯,说道:“好姐姐,这世间能发现我的人还不多呢,姐姐是第二个人。” 楚歌反倒有了兴趣,问道:“哦,那第一个人是谁?” 拂衣笑了,带着点羞涩还有仰慕,挠了挠自己的头发,说道:“是我们尊主。” 这世间能被称作是尊主的人没几个,就像是盟主,只有武林盟主一个。 楚歌有些惊讶,试探性地反问道:“你是…惊鸿的手下?” 拂衣听到楚歌熟稔地称呼尊主叫惊鸿,他狡黠地笑了,而后央求地看着楚歌,“好姐姐帮帮我吧,我们尊主不会教里面,我要挨罚的,魔教那些执行官心狠手辣,一定不会放过我的。” 楚歌把他的神色变化尽收眼底,倒也不恼,他如果伪装地太好,才会反而会让她有点担心… 她笑着说道:“好啊,我一定好好劝劝你们尊主早点回教,不过首先,你得给我带个路,我是个路痴,现在连客栈都找不到在哪了。” 拂衣挺着胸膛,拍了拍,颇有些自豪地说题:“姐姐放心。我很可靠的。不过姐姐,你们客栈可有什么显著的特征么?或者是周围有什么景物,山啊水啊什么的。” 楚歌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说道:“对了,那客栈是在半山腰,在官路旁边。嗯……旁边好像是松树林。” 拂衣从怀里掏出了一只望远镜一样的东西四处张望。 楚歌对系统说道:“系统,望远镜不是二级文明才有的东西么,这个世界好像还只不过是一级文明吧?” 系统说道:[不过是个望远镜而已,可能是这个人自己造出来的,一级文明里偶尔也会出现二级文明的智慧生物。] 拂衣看了一圈,兴高采烈地指着西北边的方向,说道:“姐姐,就是那个方向,半山腰上一间客栈,旁边是松树林,靠着官路,是那里吧?”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定然不会错了。” 两人飞身掠过树林,往着西北边的客栈飞身而去。 已经是日薄黄昏之时了,温暖的橘黄色光芒笼罩着天地之间的所有景象。 容岚和罗浮两人都紧张地站在客栈门口,隐隐约约好像还有几句争执。 但在看到了楚歌的那一刻,两人顿时偃旗息鼓了,“江掌门,你可算回来了,我真担心你。”容岚目光里满是不加掩饰的担心。 楚歌安慰道:“真对不起,让你担心了。对了,惊鸿他回来了么?” 罗浮说道:“谁在意他回不回来,倒是你,被他带走没有出什么事情吧,他真是个疯子。怎么样,他有没有伤着你?啊?” 楚歌从没见过这样的罗浮,没有用引人遐想的魅惑的声调和神态,把自己藏在轻佻的外皮下,而是直白的,单枪直入地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嗯……罗浮讨厌顾惊鸿,不过罗浮也并没有说错,顾惊鸿,他的确是一个疯子…… 拂衣觉得尊主肯定又是惹事了,不过,在他看来,尊主那种烂脾气,也是他们魔教一手惯出来的,能够有人尊主相处下来,还不死不伤,已经是奇迹了。 他抽了抽鼻子,觉得在尊主回来前,他最好装作不认识尊主,要不然怕是这位姐姐也护不了他,这位白发姐姐和漂亮哥哥就要把他生吞活剥了。 容岚问道:“江掌门,这位小少年是谁?” 楚歌答道:“啊……他……对了,你叫什么。”她戳了戳少年的面庞。 拂衣笑眯眯地答道:“我叫拂衣,年方十六,哦,对了,我也觉得你们说的那个惊鸿不是个好人……” 只要你觉得顾惊鸿不是个好人,我们就是好朋友…… 楚歌却轻声咳嗽了两声,拽了拽拂衣的衣服。 “哦,是么?我不是个好人?” 第57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7) 拂衣笑眯眯地答道:“我叫拂衣,年方十六,哦,对了,我也觉得你们说的那个惊鸿不是个好人……” 只要你觉得顾惊鸿不是个好人,我们就是好朋友…… 楚歌却轻声咳嗽了两声,拽了拽拂衣的衣服。 “哦,是么?我不是个好人?” 拂衣的身形陡然间僵住了,硬生生地转折道:“嘿嘿嘿,我觉得那肯定有什么误会,毕竟我们尊主是个大好人。” 此言一处,反倒周围都安静了下来,安静地如同一汪死寂的水。 楚歌没有想到,顾惊鸿也没有想到,隐瞒了这么久的身份,就这么被拂衣两句话戳穿了。 楚歌惆怅地看着拂衣,她拍了拍拂衣的肩膀,说道:“拂衣啊,你听没听过有一种死法尤为惨烈,叫死于话多。” 拂衣闻言哭丧着脸,回头看向了顾惊鸿,脸上的神情似哭似笑,“尊上啊,尊上,我错了尊上。”说着还配合地摸了一把眼泪。 然而真正让楚歌感到惊讶的是,容岚和罗浮的不惊讶,他们像是早就猜到了一样,反倒让一直觉得隐瞒地很好的楚歌和顾惊鸿感到有点弄巧成拙了…… 容岚拱了拱手,说道:“见过魔尊,幸会了。” 罗浮没有给顾惊鸿一个正脸,从顾惊鸿说要娶江绾,当着他的面把她带走时,他对顾惊鸿的好感度已经低到无以复加了。 拂衣挠了挠头发,咧开嘴傻笑着说道:“唉,大家好像都已经知道尊主身份啦。” 在他们这四个各怀心思,不喜形于色的成年人面前,拂衣真是一个明明白白的“小孩子”。 罗浮笑着对楚歌说道:“外面冷,大家进来说话吧。” 众人闻言都走到了客栈里面。 如今天色已晚,不宜赶路,只能在客栈里再住一晚了,明天再继续赶路。 桌上点着蜡烛,四人围坐在一张桌子上,但让楚歌不明白的是,明明有四条长凳,为什么容岚和罗浮非要一左一右地挤在她旁边。 她还得不时地忍受来自顾惊鸿用来“人身攻击”罗浮的冷气。 楚歌默然。端方地坐着,像是在参与军方高层会议一样。 聊了片刻,拂衣才明白原来他们三人现在要先去逍遥山,然后再去塞北,回魔教去。 当然,还有一个不可思议,甚至听起来有点信口开河的目标,杀掉千面人。 拂衣:“啊,千面人,我师父唉,你们如果要杀他的话,那我得先给他买个棺材。” 容岚疑惑地说道:“可是,千面人的武功不是很高么?凭我们三人,真的可以么?” 拂衣神秘地笑了笑:“不不不,是四个人,请务必带我一个。小爷老早就看那家伙不爽了。” …… 三人心里不约而同地想起来一个词,孽徒…… 罗浮后知后觉地说道:“江姑娘我有件事情要和你坦白。” 楚歌随意地看了一眼罗浮,而后说道:“哦,我知道你会武功的,而且武功比我还高。” 今天真不是个好日子,简直是集体掉马甲…而且更糟糕的是,彼此以为捂得牢牢实实的马甲,其实在对方眼里就是裸奔… 他们默契地选择对此避而不谈,但不代表有的小傻子不会主动提出来。 拂衣哈哈哈地笑着:“哈哈哈我没想到,大家看起来都挺聪明的,你们怎么都这么傻呢。” 于是,某个傻子,被容岚仗义地捂住了嘴巴,有效地避免了恶性群殴事件。 容岚问道:“拂衣,你师父,也就是千面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真实样貌你看过么?” 拂衣点了点头,说道:“额,就是一个普通的心狠手辣,没人性的魔头啊。我看过他的真实样貌,那次还差点被打死呢。” 楚歌闻言难得八卦,饶有兴味地问道:“哦?他长的什么样?” 拂衣摩挲着下巴,而后答道:“儒雅,有点像是孱弱的弱书生,很有那什么,书卷气。长得…挺像小白脸的。” 众人对这个答案都觉得有些不敢相信,敢情千面人不是那种长得丑到人神共愤,才要用易容术伪装自己的人? 拂衣而后说道:“他现在都一把年纪了,估计做小白脸都没人要,现在啊,还是小爷我这种长相比较招女孩子喜欢。对吧对吧,江绾姐姐,容岚姐姐。” 楚歌和容岚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此举无疑让拂衣更加臭美了。 此时剪完它虚拟指甲的系统又回来了,[主人,出现主线剧情节点,是否此时要接收?] 楚歌垂眸,掩饰眼底的不安,在脑海里对系统回答道:“就现在吧,接收剧情。” 系统答道:[主人你可能心理承受不了这剧情。] 楚歌心里一惊,却仍然答道:“说吧。” 系统答道:[千面人一战,罗浮和拂衣,还有主人你,都得死。] 楚歌手心顿时沁出汗来,她猛地抬头看向了罗浮,罗浮却对着她抛了个媚眼,笑了笑。 楚歌也笑了,但这笑容苍白极了,没有一点的温度。 楚歌问道:“顾惊鸿怎么样,容岚呢?” 系统答道:[他们一个是反派,一个是女主角,当然没事,只是受了重伤,养两年就没事了。] 楚歌问道:“怎么回事,如果我比顾惊鸿先死的话,还怎么回收他的精神体?” 系统回复道:[主人别慌,这个世界有一种叫女鬼的生物,等您一死,系统马上就把主人的状态调成女鬼模式。] 楚歌沉默了,她有一个系统,想宰了,炖汤。 偏生系统此时还好死不死地加油添火,[听说女鬼长得都很好看的,混的好的都比较出名呢,像什么聂小倩啊,千鬼姬啊,而且主人你不是一直想看看女鬼长什么样的么?多好的机会啊。] 楚歌冷漠道:“那不代表我想当女鬼好么?” 系统安静如鸡,在楚歌的脑海里放了几张图,像什么头发拖到地上穿着红嫁衣的女鬼啊,像什么眼眶汩汩的流淌血泪,指甲两寸长的女鬼啊,一股凉气从楚歌的脚底升腾到她的脊背。 系统安慰道:[主人乖哦,只要你脾气好好的,就不会成为怨鬼啦,还有就是打架的时候记得护住脸啊。] 楚歌嘴角抽了抽,“我谢谢你的提醒啊。” 系统害羞地说道:[嘤嘤嘤,主人不用谢人家啦。] 鬼知道一个机械音在你耳朵里强行卖萌是一种多么诡异的体验,好吧,很快就真的是鬼知道了。 第58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8) 系统安慰道:[主人乖哦,只要你脾气好好的,就不会成为怨鬼啦,还有就是打架的时候记得护住脸啊。] 楚歌嘴角抽了抽,“我谢谢你的提醒啊。” 系统害羞地说道:[嘤嘤嘤,主人不用谢人家啦。] 鬼知道一个机械音在你耳朵里强行卖萌是一种多么诡异的体验,好吧,很快就真的是鬼知道了。 罗浮问道:“江姑娘,你在想什么想地这样出神。”他坐在楚歌的旁边,言语间又往她旁边靠了一步。 楚歌也跟着往旁边靠了一步,而后容岚嗔怪道:“江掌门,你再往我旁边靠的话,我就要被你挤到长凳外了。” 她幽幽地叹了口气,然后听到系统在她的脑海里吐槽道:“呵,总有刁民觊觎我家主人。” 顾惊鸿站了起来,他身材颀长,姿态闲适优雅,只是说出来的话语就不是那么优雅可爱了,他冷冷地说道:“本尊和你们一起去,你们这些三脚猫的功夫,到时候给你们收尸都觉得丢人。” 他冷哼一声,言罢起身离开了。 顾惊鸿的身影消失在二楼楼梯的末端,随即是一声关门声。 拂衣一直冒着两只耳朵在听楼上的动静,在关门声响起来的那一刻,拂衣就把自己的脚翘到了桌子上,而后也幽幽地叹了口气,说道:“绾儿姐姐,尊上必然是喜欢你的,你看他平日里是多么怕麻烦的一个人,如今却要和我们一起去杀我师父。” 楚歌收敛了脸上的神情,眉眼清冷,她都快要变成一个女鬼了,何苦再节外生枝,同顾惊鸿有不该的羁绊…… 人鬼殊途,阴阳两隔。 她说道:“我,我有喜欢的人了。” 此言一出,在场的另外三人俱是陡然间看向了她。 拂衣惊讶地说道:“那个人是谁啊?他叫什么名字?长得难道比我们尊上还好看不成?” 罗浮嘴角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他目光一直注视着江绾,他自然也明白,她说这话并不是托词,而是出自真心。 楚歌的嘴角轻轻地翘了起来,她的声音陡然间温柔了下来,她说道:“他是一个秘密,是我的秘密。他和顾惊鸿一样好看,但是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也很狡猾,就像是一只狐狸一样。” 她想起来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她和他一起在东宫里面,他为她做的莲藕排骨汤,醇香浓郁,香甜软糯。 容岚垂着头,两只手一直拧着自己的裙摆。她低声说道:“江掌门,定然是很喜欢,很喜欢他吧。”看起来有些失落,却还强装欢笑。 楚歌的面容上露出怀念的神色,而后说道:“是,很喜欢,很喜欢。这辈子只会喜欢他一个人。” …… 正对着房间的窗户,顾惊鸿迎着风站着,他的手臂上站着一只通体黑色,眼珠子是深红色的乌鸦,乌鸦呱呱呱叫着,它的脚上系着一个小竹筒,是塞北寄过来的信。 顾惊鸿打开了竹筒,修长的手指将单薄的纸摊开,而后神色不虞地把纸条随手扔掉了。他伸出手向着乌鸦的脖子袭击而去。 乌鸦察觉到了他的恶意,红色的眼珠子里闪过红光,反倒伸出爪子向着顾惊鸿袭来。 他的动作敏捷而迅速,随着咔嚓一声骨头碎掉的声音,乌鸦的动作停止在了空中,还保持着攻击的姿态。 顾惊鸿把乌鸦的尸体扔出了窗外,“自不量力……虽然,勇气可嘉。”他低垂着眼睛,冷峻的面容出现了一丝难得的动容。 第二日,他们把客栈锁好门,楚歌写了一封信,打算遇到驿站的时候,就把信件寄给无为派在这里的据点,把客栈收纳到他们的势力中。 等她一死,无为派就让容岚当掌门,她是一个正直的姑娘,又被世界的规则眷顾,也许能够让无为派避免掉被灭门的厄运。 因为只有三匹马,楚歌带着容岚共乘一匹马。 在挣扎反对无效的情况下,罗浮和拂衣共骑一匹马,两人互怼了一路。 在下一个城镇楚歌付钱又买了两匹马,这才缓解了他们之间的仇恨值。顺便把信件也寄出去了。 五人暂时分开,买一些旅程的衣物和用品,顾惊鸿跟在楚歌的后面,但隔着两步的距离,亦步亦趋。 楚歌顿住了脚步,而后做出了决定,她都快要死了,顾惊鸿还离得她这么远,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对于她而言,坦白喜欢这件事情过于困难,就像是把无坚不摧的盔甲上留了一扇门,把钥匙给了顾惊鸿…… 她害怕受伤,害怕背叛,以至于连拥抱他的勇气都没有…… 她快步走向了顾惊鸿的面前,嘴角抿着,说道:“顾惊鸿,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我?” 顾惊鸿惯来冷淡的面容却陡然间温和了下来,而后眼睛灿若繁星一般,说道:“我心悦你。” 他的目光很坚定,是认定了她。 比上一次说要娶她的时候更加笃定。 楚歌觉得从顾惊鸿口中说出心悦你这个词是一件很奇异的事情,或者说是令她感到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嘴角扬起,她轻声说道:“如果…你忘记我,连同喜欢我这件事一起忘记,那,我也会忘记你的。” 顾惊鸿身上却散发出冷气,眼睛红了,酝酿着黑色的风暴。 “不许忘,一辈子都不许。” 这情话说的就和恐吓一样。 楚歌无奈地叹了口气,双手搭在了顾惊鸿的两个肩膀上,伏在他的耳边,“这次若是与千面人决一死战,能够活下来的话,你便再问我一次嫁不嫁,可好?” 顾惊鸿慢慢地伸出手,回抱住了楚歌,久违地露出了笑容,在楚歌耳边说道:“一言为定。绾绾。” “一言为定。” 楚歌脸上带着缱绻的哀伤。 抱歉,又要食言了。 下一次我们遇见的时候,我不会让你等那么久,才握住你的手。 顾惊鸿,其实,楚歌也心悦你。 系统发出了警报声:“主人,检测到您的精神力异常波动,请停止危险的行为,否则有身体自爆的可能。” 楚歌的眼睛变成了晶莹剔透的紫色,伸出手覆在了顾惊鸿背部心口的位置。 一丝纯粹而浑厚的精神力从那里灌输进了顾惊鸿的四肢百骸。 顾惊鸿像是被人按下了暂停键,轰然倒在了楚歌的肩膀上。 系统的屏幕变成了黑白花,继而蓝屏了一会儿,最终稳定下来,又开始背一加一等于三,似乎,是傻了。 第59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19) 作者君考试很顺利,今天晚上加更,爱你们。 系统安慰道:[主人乖哦,只要你脾气好好的,就不会成为怨鬼啦,还有就是打架的时候记得护住脸啊。] 楚歌嘴角抽了抽,“我谢谢你的提醒啊。” 系统害羞地说道:[嘤嘤嘤,主人不用谢人家啦。] 鬼知道一个机械音在你耳朵里强行卖萌是一种多么诡异的体验,好吧,很快就真的是鬼知道了。 罗浮问道:“江姑娘,你在想什么想地这样出神。”他坐在楚歌的旁边,言语间又往她旁边靠了一步。 楚歌也跟着往旁边靠了一步,而后容岚嗔怪道:“江掌门,你再往我旁边靠的话,我就要被你挤到长凳外了。” 她幽幽地叹了口气,然后听到系统在她的脑海里吐槽道:“呵,总有刁民觊觎我家主人。” 顾惊鸿站了起来,他身材颀长,姿态闲适优雅,只是说出来的话语就不是那么优雅可爱了,他冷冷地说道:“本尊和你们一起去,你们这些三脚猫的功夫,到时候给你们收尸都觉得丢人。” 他冷哼一声,言罢起身离开了。 顾惊鸿的身影消失在二楼楼梯的末端,随即是一声关门声。 拂衣一直冒着两只耳朵在听楼上的动静,在关门声响起来的那一刻,拂衣就把自己的脚翘到了桌子上,而后也幽幽地叹了口气,说道:“绾儿姐姐,尊上必然是喜欢你的,你看他平日里是多么怕麻烦的一个人,如今却要和我们一起去杀我师父。” 楚歌收敛了脸上的神情,眉眼清冷,她都快要变成一个女鬼了,何苦再节外生枝,同顾惊鸿有不该的羁绊…… 人鬼殊途,阴阳两隔。 她说道:“我,我有喜欢的人了。” 此言一出,在场的另外三人俱是陡然间看向了她。 拂衣惊讶地说道:“那个人是谁啊?他叫什么名字?长得难道比我们尊上还好看不成?” 罗浮嘴角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他目光一直注视着江绾,他自然也明白,她说这话并不是托词,而是出自真心。 楚歌的嘴角轻轻地翘了起来,她的声音陡然间温柔了下来,她说道:“他是一个秘密,是我的秘密。他和顾惊鸿一样好看,但是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也很狡猾,就像是一只狐狸一样。” 她想起来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她和他一起在东宫里面,他为她做的莲藕排骨汤,醇香浓郁,香甜软糯。 容岚垂着头,两只手一直拧着自己的裙摆。她低声说道:“江掌门,定然是很喜欢,很喜欢他吧。”看起来有些失落,却还强装欢笑。 楚歌的面容上露出怀念的神色,而后说道:“是,很喜欢,很喜欢。这辈子只会喜欢他一个人。” 就像是他在程序里面编写的那一样,他也会只喜欢她一个人。 “但他已经在很久以前,就去世了。”楚歌垂眸道。 这句话一出,罗浮脸上的神情松动,轻快了不少。在他看来,死人是永远都争夺不过活人的。 正对着房间的窗户,顾惊鸿迎着风站着,他的手臂上站着一只通体黑色,眼珠子是深红色的乌鸦,乌鸦呱呱呱叫着,它的脚上系着一个小竹筒,是塞北寄过来的信。 顾惊鸿打开了竹筒,修长的手指将单薄的纸摊开,而后神色不虞地把纸条随手扔掉了。他伸出手向着乌鸦的脖子袭击而去。 乌鸦察觉到了他的恶意,红色的眼珠子里闪过红光,反倒伸出爪子向着顾惊鸿袭来。 他的动作敏捷而迅速,随着咔嚓一声骨头碎掉的声音,乌鸦的动作停止在了空中,还保持着攻击的姿态。 顾惊鸿把乌鸦的尸体扔出了窗外,“自不量力……虽然,勇气可嘉。”他低垂着眼睛,冷峻的面容出现了一丝难得的动容。 第二日,他们把客栈锁好门,楚歌写了一封信,打算遇到驿站的时候,就把信件寄给无为派在这里的据点,把客栈收纳到他们的势力中。 因为只有三匹马,楚歌带着容岚共乘一匹马。 在挣扎反对无效的情况下,罗浮和拂衣共骑一匹马,两人互怼了一路。 在下一个城镇楚歌付钱又买了两匹马,这才缓解了他们之间的仇恨值。顺便把信件也寄出去了。 五人暂时分开,买一些旅程的衣物和用品,顾惊鸿跟在楚歌的后面,但隔着两步的距离,亦步亦趋。 楚歌顿住了脚步,而后做出了决定,她都快要死了,顾惊鸿还离得她这么远,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她快步走向了顾惊鸿的面前,嘴角抿着,说道:“顾惊鸿,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我?” 顾惊鸿惯来冷淡的面容却陡然间温和了下来,而后眼睛灿若繁星一般,说道:“我心悦你。” 他的目光很坚定,是认定了她。 比上一次说要娶她的时候更加笃定。 楚歌觉得从顾惊鸿口中说出心悦你这个词是一件很奇异的事情,或者说是令她感到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嘴角扬起,说道:“顾惊鸿,刚刚我把遗书寄出去了,我死了的话,无为派就归你了,你可千万要帮我守好了。” 顾惊鸿身上却散发出冷气,眼睛红了,酝酿着黑色的风暴,“我不许你死,若你死了,我一定会给你报仇,也绝不苟活。” 这情话说的就和恐吓一样。 楚歌无奈地叹了口气,双手搭在了顾惊鸿的两个肩膀上,伏在他的耳边,“这次若是与千面人决一死战,能够活下来的话,你便再问我一次嫁不嫁,可好?” 顾惊鸿慢慢地伸出手,回抱住了楚歌,久违地露出了笑容,在楚歌耳边说道:“一言为定。绾绾。” “一言为定。” 楚歌脸上带着缱绻的哀伤。 抱歉,又要食言了。 下一次我们遇见的时候,我不会让你等那么久,才握住你的手。 她总是不够勇敢,总是不太明白,其实他一直等在原地,只要她一个回头,就能看见他。 她不会再食言了,再也不会了。 顾惊鸿,其实,楚歌也心悦你。 第60章 魔尊,我劫财不劫色(20) 他的脸上是细密的鱼尾纹,但这不但没有损坏他俏沉的风流气质,反倒为他浑然天成,如同山水画一般的眉眼增添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 楚歌想起来从前拂衣对他师父,也就是千面人的形容,小白脸,当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千面人问道:“来者何人,所为何事?” 楚歌答道:“杀你之人,为杀你而来。” 天地间的风呼啸着,八千枣树的叶子哗哗作响,气氛陡然间肃杀了下来。 千面人说道:“你也是来自异世界的生物么?我是来自四维空间的,我可以看出来,你的实力非同小可,只要我们联手,就算是武林盟主,魔尊,皇帝,这些人都不是我们的对手,考虑一下吧,现在你也应该没有办法离开这个世界吧,难道荣华富贵,还有名利这些东西,你都没有半分的动心么?” 他的目光中带着狂热的光芒,鼓励的口吻像是把楚歌当做是一个容易上当受骗的小孩子。 这样一个利欲熏心的人,会甘心住在沙洲里,守着八千枣树么?楚歌周身释放出能量场,探测整个绿洲的地下。 楚歌皱了皱眉,说道:“你是怎么到这个世界的,又为什么没有被世界规则排斥出去?” 一道凝聚成实体的白色的精神力团向着千面人的脸打了过去,他像是一个漏气的皮球,五官干瘪了下去。 楚歌算是明白了,为何在原剧情中即便是他们五人联手,顾惊鸿全力以赴的情况下,还是死的死伤的伤。 他们的对手和他们根本就不是一个次元的人,他们面对的敌人,像是一股捉摸不透的风,藏身在黑水沟里面的一条伺机而动的毒蛇。 今日遇到她,他也算是完了。 楚歌问道:“我再问你一次,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又是为什么没有被世界规则排斥出去?” 千面人再也没有了先前面对楚歌的时候的嚣张跋扈,他畏畏缩缩地用双臂抱住了自己的身体。 “是…我穿越虫洞时,掉到了时空缝隙里面。这里其实是一个镜面空间的三维时空。我在这里二十年,发现三维时空的规则很薄弱,只要避开其中的规则,就不会被排斥出去。” 楚歌知道,他所说的规则,就是是剧情,但这也与系统告诉她的内容出现了冲突。 系统告诉她,这里是虚拟世界,一切的人和物在世界规则的支撑下运行,这个世界里的外来精神体,就只有她和顾惊鸿,就像是一场大型的vr游戏,终究不是现实。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挥霍时间,等待下一次的轮回。 但今日与千面人的对话却给她一个新的思路,也许这个世界并不是虚拟,而是在宇宙深处的某个角落,某个镜面空间的三维世界,真的在发生。 那她必须尽快把顾惊鸿带出去,经历的时空越多,精神力在其他世界生出“根”的可能性就会越大这也就解释了在第一个世界里,为什么秦墨白会选择自爆也不跟她离开,第二个世界里,他的精神力已经和世界的契合到可以在世界里,创造出一个他的世界。 他现在很危险,他必须离开。 楚歌说道:“我的主意改变了,我不杀你,但我要你去替我杀一个人。” 她手里凝聚出一道噼里啪啦的闪电一般的精神力,这是一个明明白白的威胁,只要千面人敢拒绝,他就要横尸当场。 “是谁?” “一个叫江绾的人。也是我现在用的这个身体。我不需要你真的杀了这个身体,但是我要你把消息散播到江湖上去。这对你来说,并不难。” “你不知道世界规则,可是我知道。规则就是,在魔尊,你徒弟拂衣,容家孤女容岚,还有青山阁阁主罗浮的联合下,你会被杀死。” 千面人却吃吃地笑了,狂妄地说道:“不可能,在这个世界,除了您,我就是无敌的存在。就凭他们,连我一根汗毛都碰不到。” 楚歌说道:“他们不能,但是我却能,这就是规则的刁钻之处,被规则算计进去的人,不仅是你,还有我。” “你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我也不是,世界规则不可能会放过这个漏洞,规则只会不断完善,然后,让我解决你。” 千面人的脸干瘪了下去,继而是他的身体。 楚歌的精神力不断攻击着他的身体,千面人风度全无,嘶喊道:“你现在杀了我,你也会违背世界规则被抹杀的…” 地面轰然洞开,裂开了一道十米有余的裂缝,露出数以千计的头盖骨,还有一个个沉甸甸的箱子,无非是金银珠宝之类的。 楚歌的手里的精神力如同闪电一般横贯地劈下了千面人的天灵盖,冷笑道:“原来,你这样坏事做尽的人,也会怕死的啊。如果我是你的话,就早点死,免得还要被人指使。” 千面人的身体像是一块破布倒在了地上,眼神却依旧阴毒。 “呵,你会放过我,让我能自杀么?” 楚歌觉得要是小白脸都像千面人这样的人面兽心,那就太不可爱了,青楼小馆都得倒闭。 她自嘲地笑了笑,“当然不会,因为你还有利用价值,所以无论是我现在多想杀了你,都不行啊。” 她走近了千面人,磅礴的精神力把他从地上提了起来,而后掐住了他的脖子,冷声道:“按照我的吩咐做,明白么?” 千面人身体抖得厉害,在楚歌的精神力压迫和精神暗示下,他觉得自己就是大象脚底下的一只蚂蚁,渺小,卑微,无力。 他甚至害怕地连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晃着下巴点了点头。 楚歌满意地点了点头,随手把千面人扔了出去。 这个千面人应该是二级文明世界的生物,体能虽然比一级文明强悍一些,但精神还是十分脆弱。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他的徒弟拂衣会有二级文明的文明产物望远镜了。 楚歌看了一眼满地的头盖骨和金银珠宝,手指不由得紧了紧,垂下眼眸,等到容岚他们过来决一死战的时候,这些尸骨应该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 至于金银珠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孤身一人,没有庇护的容岚得到这笔财富,只会害了她自己… 一股龙卷风平地而起,扶摇而上九万里,把这笔宝藏分散到沙漠各处。 也许某一日,会有路过的淘金人捡到这宝藏的其中一部分,也说不定。 楚歌的身影消失在了绿洲,而千面人对她的恐惧却一直没有消散。 …… 在得知江绾死掉了那一刻,顾惊鸿就想起来了,自己忘掉的那个人是谁。 有的人,她是刻在心上的,所以啊,只是把脑海里的记忆抹去,是远远不够的。 按照江绾遗嘱中的那一般,容岚继承了无为派掌门的位置,无为派虽然武功差,但是他们有钱,他们无心江湖之事,但不代表他们的掌门被人杀了,他们还会继续忍气吞声下去。 无数的杀手派去了绿洲,在千面人的手下死的透心凉。 就像是原剧情那样,容岚,顾惊鸿,罗浮,拂衣,还是聚到了一起,但决一死战的理由,却多了一条,为江绾报仇。 决战那一日飞沙漫天,楚歌站在远处的一阵风暴的顶端。 顾惊鸿的内力不要命地往千面人身上打,这种损敌一千,自伤八百的打法,楚歌看了接连地皱眉,以前也没看出来顾惊鸿是个傻的啊… 世界规则无法逆转,拂衣死了,罗浮死了,眼看着顾惊鸿和容岚也要死在千面人的手上,楚歌踏着风飞身上前,把全部的精神力汇聚在掌心,向着千面人打了过去。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转瞬之间,而后,顾惊鸿眼睁睁看着楚歌身体碎成了血渣和血沫,只剩下一具白骨,而千面人则变成了一堆血水。 他跪在地上扑向了拿一具鲜血淋漓的白骨,“……绾绾,绾绾,……你不是说,让我再问你一次,愿不愿意嫁给我么?你回答我啊,回答我啊,你回答我啊!” 他痴痴地笑了,灿若繁星的笑容,“好……你答应我了,我们这就去办婚礼,我给你穿上全天下最好的嫁衣……” 顾惊鸿趴在地上,口中不断吐出鲜血。 他岚踉跄着脚步站了起来,把那具白骨抱了起来…… 容岚哑着嗓子喊道:“顾惊鸿,江绾死了,她死了……她死了…” 眼泪遍布着容岚清丽的面容,但她此时却只能遍体鳞伤地倒在地上,看着疯了的顾惊鸿带走江绾的尸骨,却无法阻止他… 一个两个的,都是疯子… 第61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 稀稀落落的阳光穿过高高的铁窗,光芒里尘埃飞舞,银制的十字架上,一个衣衫褴褛,遍体鳞伤的少女低垂着头。 她长着一头柔软而妥帖的黑色长发,破烂得不成样子的白色的教袍上,是血红色的玫瑰花,被黑色的荆棘簇拥围绕着。漆黑的睫毛微微翘着,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蝴蝶颤动翅膀时的景象,她面容苍白,脸上遍布着血痕,不难猜测出,她先前受到了多重的刑罚。 而此时狼狈不堪的当事人,此时正在她的脑海里和系统做激烈的斗争。 楚歌两眼放空,喃喃自语道:“系统啊,到底是为什么,上个任务失败了?我觉得我还是很认真地在做任务啊。” 系统自抱自泣地说道:“主人啊,只能怪你魅力太大,红颜祸水。” 楚歌闻言自暴自弃地说道:“你让我去和两万的虫族打架都比把顾惊鸿的精神体提取出来要简单。” 系统在楚歌的脑海里面模拟出一只气呼呼的熊猫,圆滚滚的屁股对着楚歌,说道:“主人!这次反派不背锅,就是你的错,你那一场感天动地的自爆成功把反派逼疯了,还让女主角对你念念不忘,一辈子没嫁人,那男主角就打了一辈子的光棍了。那世界可不得发生巨大波动,然后把你的精神体踢出来了。” 楚歌闻言自闭了,她应该想到的,依照容岚的性格,她那般重情重义,自己死在了她的面前,当然是让她一直陷在害了自己的朋友的愧疚里面了。 但出乎她自己意料的是,对于顾惊鸿疯了的这件事情,她好像没有多少的惊讶,也许在潜意识里面,她好像已经习惯了反派正常人表面下的偏执和疯狂。 他把她当做是他的命,而她却一直在暗自促就了他的死亡。 楚歌默默地骂了自己一句,“我还真是渣女,感情骗子楚歌,在线营业骗感情……” 系统对于自家主人的诚实已经无力吐槽了,主人你这么说自己真的好吗? 楚歌问道:“系统,你给我输送一下当前npc的身份信息。” 系统随即把这个身体的身份信息传送到了楚歌的脑海。 当前的身体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名叫夏尔特,是一个红衣主教,她在教内的身份很高,仅次于教皇,比女主角圣女艾丽西亚还要高上一阶。 而她之所以能够在教内有这样崇高的地位,与她的家族,贝尔格里有关。 在传说中,贝尔格里家族接受了上帝圣水的洗礼,成为了人类,但他们的血脉里传承着一种吸血鬼家族强大的力量,看穿一切的真相之眼,任何的谎言和阴谋都在那双眼睛下无所遁形。 但传说终究只是传说,血液中的力量逐渐稀释,到了她这一代,早就已经没有了这种能力,不过是借着谎言继续承袭红衣主教崇高的身份和地位。 而她此次受罚则是因为教皇的命令……她极力否决了教皇的提议:把艾丽西亚送去给吸血鬼一族当做祭品,作为战败的妥协和示好。 吸血鬼一族实在是对于祭品的处理方式过于残忍血腥。 送过去的女孩们有的尸体会送被回来,她们面容干瘪,身上都是獠牙的印子,浑身血液被抽干,有的甚至是被侮辱地面目全非,身上没有一块完好无损的地方。 这一切都在刺激着夏尔特的神经,她早就已经受够了不断地妥协和让步,用少女的血肉堆砌起来的和平不过是虚无的假象。 但现实却是,女主角,也就是圣女艾丽西亚,早就和吸血鬼一族的男主角博尔吉亚初拥过了,暗度陈仓都不是一次两次了,艾丽西亚不过是需要一个无损她的可怜和高贵的缘由,让她可以顺理成章,委屈巴巴地去往吸血鬼阵营的一边。 发动战争,自己再作为和平的使者,毫无半分愧疚得和博尔吉亚在一起。 ……真是够迂回曲折的。 楚歌从没这么讨厌过一个世界的女主角,运气也是一种天分,从前遇到的女主角都是柔软可爱或者是看起来冷淡,内心却比谁都要善良温和!而今遇到一个集道德怪和白莲花属性于一身的女主角,楚歌很想骂人。 沉重的牢房门被打开,走进了一个穿着深红色教袍的中年男人,他五官端方严肃,双手背在身后,挥挥手,身后就走出了一个黑袍的侍卫,上前解开了楚歌身上锁链,把楚歌扶了下来。 楚歌的身体僵硬地倒在了地上,教皇的牛皮靴子踩在了楚歌的手上,手指上传来的剧烈的疼痛感,让楚歌陡然间清醒了过来。 她说道:“吾皇,我已知错认罪,请依照上帝的旨意,把艾丽西亚送过去,作为祭品献祭给博尔吉亚家族吧。” 教皇听完后把靴子挪了开来,笑眯眯地说道:“我很高兴你已经想通了,夏尔特,你先前实在是过于顽固,愿上帝赦免你的罪行。” 楚歌低眉顺眼地说道:“吾皇,我有一件事情不得不向你禀报,艾丽西亚已经被梅尔罗斯家族的族长博尔吉亚初拥过了,她已经不再是一个人类的,她可能已经背叛了我们,把圣教的机密事件泄露给博尔吉亚!使我们在战争中处于劣势。” 她手上的手骨已经被踩碎了,那一块地方迅速地青紫了起来,但她却像是毫无所觉一般,只是平静地说着话。 教皇闻言沉默了下来,鹰隼般的目光牢牢地盯在楚歌的身上,像是在估测她言语中真实性。 楚歌放低姿态,言语中满是虔诚,说道:“吾皇,贝尔格里家族早已在千百年前就归顺了圣教,接受圣水的洗礼,成为教徒,但我的骨血里还流淌和传承着父辈的能力,那就是看穿一切的真相之眼。请您相信我。” 教皇在牢房里来回踱步,皮靴在石砖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低声说道:“这个把灵魂卖给魔鬼的下贱女人,她必须为她背叛圣教的行为付出代价!西亚,把夏尔特主教扶起来,带去药室治疗,她是我们的大功臣,要受到最好的照料。” 楚歌在西亚的搀扶下走出了牢房,当她回头看时,教皇正在拿着一把斧头砍着十字架,面容狰狞扭曲,看起来像是一只愤怒的狮子。 系统在楚歌的脑海里为楚歌摇着两根荧光棒,用电子音说道:“主人,你刚刚的演技简直是天衣无缝。成功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忠心耿耿的信徒,依照系统不完全预测,现在您已经被教皇归于极有利用价值的一类人了。” 楚歌在内心默默叹了口气,答道:“他是个老谋深算,又天性多疑的人,只是有利用价值的话,还是没有生命安全保障的。” 西亚是个怯懦的少年,看起来与她年龄相仿,却一直怂着肩膀,看起来有点畏畏缩缩的。 但能够成为教皇心腹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一个简单的人。 两人到了药室的门口,西亚便说道:“夏尔特大人,我就只能送您这了,我在门口等您,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话,请尽管吩咐我。” 楚歌虚弱地笑了笑,说道:“不用了,西亚,毕竟,你也有事情要忙的,多谢你送我到这。” 第62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2) 漆黑厚重的金属门被推开,扑面而来的是厚重的烟尘味,楚歌连忙伸出手在鼻前扇了扇。 黑色的帷幔遮蔽住了落地窗,阳光透不进来,房间里漆黑一片。 楚歌尝试着迈出脚步,脚却不小心撞到了什么东西,陡然间空寂的房间中发出了轰隆的一声,一堆破旧的书籍倒在了地上,激荡起地面厚重的一层灰尘。 楚歌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她脚步踉跄,险些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就在此时,一只清冷的手抵在了她的背上,那只手的寒意即便是隔着教袍,楚歌都能感受到。 她陡然间愣住了,不是因为那双手太冷,而是,她明明记得,自己的背后,是房间的门。 一只素白瘦弱的手拉住了楚歌的手,低沉沙哑的声音从楚歌的背后传来,他说:“你受伤了。” 楚歌的耳尖动了动,觉得这声音像是月色下的玫瑰花绽放开来的声音,蜷缩的花瓣逐渐舒展开来,带着一种含蓄的优雅。 手上冰冷得像是一块冰块的触感让她战栗了起来,她的手与那只白的不像话的手相比,满是青紫的痕迹,还带着暗红色的血痕,她不由得有点自卑了起来,缩回了自己的手。 楚歌答道:“嗯,是教皇让我来疗伤的,你是医生么?” 他低声笑了笑,而后贴在楚歌的耳边说道:“我不是医生,但能够治好你的病。” 楚歌也笑了,她觉得,她好像,又遇到他了。 也许于他而言,是不经意间的相遇,于她而言,却是久别重逢。 系统觉得自家主人可能认错人,它说:「主人……」 楚歌:“系统你别说话。” 系统:「可是……」 楚歌:“平时咋没看见你话这么多呢?” 系统安静如鸡。 “先生,请问你要怎么治疗我呢?” 楚歌回过头去,笑着看向了他。 他是一个很白很高又很瘦削的人,有点病恹恹的,头发是白色的短发,发尾微翘,带着点天然卷,单眼皮的眼睛睫毛细密,像是上好的黑色绸缎,看起来很温和,鼻梁挺拔,嘴唇是浅薄的,樱花花瓣一般,粉红色里透着点白色。 他伸出手,那双蓝色湖泊一般的眼睛,注视着楚歌,楚歌心漏掉了两拍,看向了他的手,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 他说:“闭上眼睛。” 楚歌闻言顺从地闭上了眼睛。 当闭上眼睛后,世界变得一片漆黑时,除了视觉以外的其他感觉就会变得灵敏,手上的冰冷的感觉就会异常清晰。 身上的疼痛感像是被一阵清冷的风包裹了起来,然后被那阵风吹散掉了。 这是楚歌第一次来药室,尽管她从前早就知道有这个地方,门口加了禁制,只有经由了教皇的允许,才能够进出,但现实却是,教皇没有允许过任何除了他自己以外的人进入。 夏尔特一直以为,里面可能是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学究,但却不知道,药室里是这样一个人,看起来还很年轻的一个青年。 楚歌再次睁开眼时,她手上的伤痕已经消失了,连同手上断掉的指骨也接上了,身上缺皮少肉的地方也一同修复好了。 她对着他笑了笑,说道:“谢谢您,请问,您叫什么名字呢?” 他的面容上闪过犹豫的神情,而后说道:“路西弗。” 楚歌脑海里却陡然间浮现了另一个词,没媳妇…… 她的手抵在了鼻子上,遮挡住了上扬的嘴角。她家反派真的太可爱了,无论怎么看都觉得很可爱啊。 系统:「主人……」它最担心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楚歌:“乖,别闹,休眠去。” 系统好想抱头痛哭!可是它没有头。它丝毫不怀疑现在指出主人认错人,会被恼羞成怒的主人杀统灭口。 路西弗蔚蓝的眼睛里像是有湖水的波澜在流淌,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楚歌答道:“我么?我叫夏尔特。” 路西弗脸上流露出疑惑的神情,有点纠结。 楚歌以为他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她伸出手拉住了他的手,手指在路西弗的手心写下了她的名字,“夏尔特。” 她轻轻地念了出来,“我的名字。” 路西弗心念一动,像是确定了某件事情一样,嘴角带上了很小的一个弧度,这是一个几不可察的笑容,但楚歌却看到了。 清晨的光透过厚重的帷幔照进了房间,给帷幔渡上了一层白色的花边,暗夜已逝。 两人看了彼此有一段时间,看着对方的眉眼,细细描摹,记在了脑海里。 楚歌说道:“我,我得走了,路西弗。希望我们还会遇见彼此。” 她转过身去,侧着身从路西弗身旁走了过去。 就在楚歌以为路西弗不会说什么的时候,他叫住了她,“夏尔特,我们会再见面的。一定。” 楚歌点了点头,脸上带着轻快的笑容,她知道的,他从不会食言。 楚歌离开了药室,继而明显地察觉了药室外面的一层禁制,与她来时对药室外面的禁制毫无察觉的情况不同,那禁制像是一道透明的屏障,把她隔绝在了屏障之外。 西亚还站在药室的外面,见到了楚歌之后,鞠躬道:“祝贺您已经恢复了健康,夏尔特大人,教皇颁布了新的命令,让您去迦叶城去宣传教义,即刻启程。您的行礼已经收拾好了,马车也已经备好,请您即刻动身,教皇让我为您传达一句话,他会遵从上帝的命令,给艾丽西亚惩罚,以此来向您致歉,维护贝尔格里家族的荣誉。” 他说的是艾丽西亚,而不是圣女,看来就在她在房间里的一时片刻,已经发生了许多意料之外的事情了,教皇还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先打一巴掌在给一块甜糖,这样的话,就会只记得糖的甜味,而记不住先前受了多少痛苦。 她笑着说道:“那就此告别了,西亚,愿上帝保佑你。”说着,她揉了揉西亚的头。 “西亚真是个可爱的孩子,男孩子亚麻色的头发最帅气了。” 西亚平静木讷的面容带着一丝惊讶,总算是有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会有的神情了。他有些惶恐地:“也愿夏尔特大人一路顺风,愿上帝保佑您。” 楚歌的白色教袍还是破破烂烂的模样,她却一步一步地走得异常轻快,带着说不出的从容。 血红色的玫瑰绽开在黑色荆棘丛,带着一种诡谲的美感。 西亚看着楚歌的背影愣了神,忽而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很可爱,很帅气么? 从他到圣教里之后,已经有多少年,没有人这样夸赞过他了…… 第63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3) 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月满之时,黑暗中魔鬼的奴隶就会爬出阴暗潮湿的墓穴,沐浴在月光下,吟唱令人类沉沦其中的乐章。 黑色的四轮马车行驶在黑森林中,楚歌合上眼稍作休息,突然间马车停了下来,受到惯性的影响,楚歌身体陡然间向前倾倒,她的手臂抓住了车内的扶手,问道:“发生了什么,伯伦?” 回答她的是一片寂静。 楚歌心里隐约有不好的预感,她站起身来准备下车,系统却在楚歌的脑海里说道:“主人请小心,这里有非人类的生物。” 楚歌问道:“小可爱,你主人也不是人好吗?”她现在可是半人半吸血鬼的生物,如果要论可怕程度,她只能想起来贞子和花子。 “小可爱,把我的精神力百分之五调控到这个身体来。” “好勒。” 上一个世界的精神力暴走也并非全是坏处而毫无益处,起码现在在系统的调控下,她可以毫无忌惮地调用自己原来身体百分之十的精神力。 楚歌从马车上迈出脚步,跳到了地上。 清冷的月光如水般倾洒在地面上,空气里带着深秋的寒意,楚歌上前查看,马车车夫已经断了气,楚歌把他的身体方正,靠在马车上。他的身上没有伤痕,只有脖子上有一根小提琴的琴弦,脸部已经充血,满是紫红的血,看起来狰狞而可怖。 可怜的马还喘着气,脖子和四只马蹄都被琴弦贯穿。楚歌抓过马夫腰间的匕首,解决了这个可怜的家伙,与其悲惨地苟延残喘,不如利落地死去。 楚歌甩了甩自己的手,手指咯吱作响,许久没有打架了,也不知道自己打架的水平下降了没有,在虚拟世界里第一次和非人类生物打架,嗯,莫名觉得还是挺有斗志的。 她轻声笑了,“阁下不出来见一面么?藏头露尾,可不是绅士的作为。” 楚歌的身后有一道几不可闻的声响,她旋即转过身去,却只看到了一道黑色的残影。 楚歌脸色沉了下来,评估了一下双方的战斗力,她觉得自己可能会输。 “系统,百分之十。” “好的主人,珍爱生命,远离暴走。” 楚歌默然,她觉得系统好像已经对她的信任值已经到达了最低点了。 楚歌的一只眼睛是紫色,另一只则是黑色,在这样夜深人静的夜晚,一场对决即将展开。 在下一次身后出现声音时,楚歌不动声色地伸出手拽住了那人的手腕,“阁下,还想继续躲躲藏藏下去么?是个男人就正面打架,偷袭是小人的作为。” 那人忽而笑了,笑声像是百灵鸟般婉转,但在楚歌听来,就是挺造作的。 “你就是红衣主教夏尔特么?” “阁下又是谁?让我猜一猜,游走在黑暗里,魔鬼的奴隶,深夜的乐章,除了希太一族,我想不到更多的吸血鬼种族,带有这样的特性了。” 他甩开了楚歌的手,从她的身后走到了她的面前。 楚歌这才看清楚了他的面容,黑紫色的齐肩头发,眼角带着泪痣,眼睛细长,带着嗜血的红色,嘴角带着似笑非笑的含义,暗红色的燕尾服,白色衬衣一丝不苟,手里握着一把小提琴,他无疑是一个样貌出众的吸血鬼。 他说:“你是一个很好的对手,你的眼睛很漂亮,和我头发的颜色很像。”说着,他伸出了带着骨灰白般修长的手往楚歌眼睛伸了过来。 楚歌后退了一步,他又不是反派,她才不要被他碰。 系统试图说点什么,但是主人似乎正要打架,而且现在愤怒值已经高达九十九了,于是它决定等主人打完架再说。 楚歌温和地笑了笑,“阁下想打架么?我的车夫可不能白死了。” 他歪了下脑袋,说道:“我真不是故意的,是你们走到了我的领地,还在我练习演奏的时候吵到了我,自己撞在了我的琴弦上。不知道这个解释,夏尔特主教能够接受么?” “这片领土可不是你的,它是圣教的,麻烦阁下不要那么自负。”楚歌依旧和颜悦色地笑着。 他却像是听到了一个可笑的笑话,单手掐着腰,一副要和楚歌理论的样子,丝毫…没有优雅和风度。 “喂,夏尔特,这地图上都标了这地方是希太一族的好吗,你们战败了都不知道换一张地图么?还敢说这地是你们的?” 楚歌顿时倔了起来,说道:“哎呦我去,这路还是我们圣教修的,敢情你们吸血鬼就没走过这路,就算领土是划给你们了,你如果要限制通行我也没什么意见,不知道要立一块牌子么?还没到协议公示期,谁知道这地划给你们了,连我都不知道。随随便便就杀人,就因为人家走了你的领土里的路,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挺有理的?” 他指着楚歌手指颤抖,“你你你,夏尔特,我不和你一个弱女子计较,你简直是无理取闹,你给我赶紧走。”说着捂着自己的胸口,一副被楚歌气得要断气了的模样。 楚歌的眼睛紫色加深,如同深渊的颜色一般。她轻轻一跃,跳到了车顶,拿下了自己的行礼,看了一眼马夫的尸体,夜晚带着一具尸体上路,无疑是招惹黑暗生物的注意。 楚歌提着行李箱,背对着他冷冷地笑着说道:“忘记和阁下说了,我和阁下还会再见的,我刚刚接任了迦叶城的执行官一职,就在旁边的城市呢。” 他咳嗽了两声,目光里满是不可思议和不情愿的神情,“真是倒霉透了。” 楚歌心情愉快了不少,说道:“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毕竟知道你的名字就能直接用你的名字指名道姓骂你了。 他不耐烦地说道:“末卡?安莱丝?希太。”说着,他拿着小提琴的琴弓对着月光看了起来。 楚歌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说道:“知道了,末卡。” 末卡睁大了眼睛,微微张开了殷红的嘴唇,看了眼地上的尸体,又看了眼楚歌远去的身体,她就这么走了,这死人还得麻烦他找管家给处理了。 沉默了许久的系统看着楚歌渐渐降低到正常范围的愤怒值,说道:「主人,末卡就是反派。您刚刚可能把反派惹急了。」 楚歌手里的行李箱陡然间掉到了地上,生无可恋地说道:“什么,我家反派怎么会那么不可爱,难道不是路西弗么?” 系统:「主人,人家早就想提醒你了,是你一直凶人家。」 楚歌:…… 这日子没法过了。她默默提起了行李箱,沧桑地一个人走在漆黑的路上。 第64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4) 今天是2019.5.20。 作者君也很想给加油更新,但现实世界里面的作者君,却还得为了不挂科而熬夜复习。 但是有的话,在特别的日子里,就是很想告诉大家。 谢谢。 谢谢你们的收藏和阅读。 谢谢你们的喜欢。 喜欢不那么优秀的文,喜欢不那么优秀的作者君。 现实世界的作者君今天还是一只单身狗,没有男朋友。 因为作者君一直是个胆怯又懦弱的姑娘…… 作者君一直觉得自己并不漂亮,还有一点胖…… 所以现在在大学,有男生对作者君暗示表白的时候,作者君总是拒绝人家,觉得人家是一时眼瞎了才会看上自己。 所以作者君笔下的主角,都有点作者君的影子,都没有好好说过一句……我喜欢你,我爱你。 无论是从前的慕容若,还是现在的楚歌,她们无论多么所向披靡,但却在感情面前很迟钝…很害怕,像是蜗牛拖着自己重重的壳子,又害怕又谨慎。 其实,我喜欢你,这句话很重要,很重要,因为总是要有一个人勇敢一点,那个胆怯的人才会跟着变得勇敢一点点。 作者君觉得,我和你们,我们,我们都是值得去爱和被爱的。也许我们不那么好,但其实我们已经很好了,我们其实已经很努力很努力了,我们都是漂亮又可爱的小仙女,此处叉腰。 尽管以前和我第一个告白的男生也看不到我写的这些话,作者君还是想说,喂,谢谢你,谢谢你喜欢我,其实,我也有一点喜欢你。 如果当年学校允许早恋的话,也许,作者君现在就不是单身狗了,笑。 谢谢你,喜欢那时候浑身是刺的作者君,谢谢你,让我的青春回忆起来,不是一个人。 明天作者君会加油考试的,明天也会加油更新的。 嗯,要加油呀。 当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月满之时,黑暗中魔鬼的奴隶就会爬出阴暗潮湿的墓穴,沐浴在月光下,吟唱令人类沉沦其中的乐章。 黑色的四轮马车行驶在黑森林中,楚歌合上眼稍作休息,突然间马车停了下来,受到惯性的影响,楚歌身体陡然间向前倾倒,她的手臂抓住了车内的扶手,问道:“发生了什么,伯伦?” 回答她的是一片寂静。 楚歌心里隐约有不好的预感,她站起身来准备下车,系统却在楚歌的脑海里说道:“主人请小心,这里有非人类的生物。” 楚歌问道:“小可爱,你主人也不是人好吗?”她现在可是半人半吸血鬼的生物,如果要论可怕程度,她只能想起来贞子和花子。 “小可爱,把我的精神力百分之五调控到这个身体来。” “好勒。” 上一个世界的精神力暴走也并非全是坏处而毫无益处,起码现在在系统的调控下,她可以毫无忌惮地调用自己原来身体百分之十的精神力。 楚歌从马车上迈出脚步,跳到了地上。 清冷的月光如水般倾洒在地面上,空气里带着深秋的寒意,楚歌上前查看,马车车夫已经断了气,楚歌把他的身体方正,靠在马车上。他的身上没有伤痕,只有脖子上有一根小提琴的琴弦,脸部已经充血,满是紫红的血,看起来狰狞而可怖。 可怜的马还喘着气,脖子和四只马蹄都被琴弦贯穿。楚歌抓过马夫腰间的匕首,解决了这个可怜的家伙,与其悲惨地苟延残喘,不如利落地死去。 楚歌甩了甩自己的手,手指咯吱作响,许久没有打架了,也不知道自己打架的水平下降了没有,在虚拟世界里第一次和非人类生物打架,嗯,莫名觉得还是挺有斗志的。 她轻声笑了,“阁下不出来见一面么?藏头露尾,可不是绅士的作为。” 楚歌的身后有一道几不可闻的声响,她旋即转过身去,却只看到了一道黑色的残影。 楚歌脸色沉了下来,评估了一下双方的战斗力,她觉得自己可能会输。 “系统,百分之十。” “好的主人,珍爱生命,远离暴走。” 楚歌默然,她觉得系统好像已经对她的信任值已经到达了最低点了。 楚歌的一只眼睛是紫色,另一只则是黑色,在这样夜深人静的夜晚,一场对决即将展开。 在下一次身后出现声音时,楚歌不动声色地伸出手拽住了那人的手腕,“阁下,还想继续躲躲藏藏下去么?是个男人就正面打架,偷袭是小人的作为。” 那人忽而笑了,笑声像是百灵鸟般婉转,但在楚歌听来,就是挺造作的。 “你就是红衣主教夏尔特么?” “阁下又是谁?让我猜一猜,游走在黑暗里,魔鬼的奴隶,深夜的乐章,除了希太一族,我想不到更多的吸血鬼种族,带有这样的特性了。” 他甩开了楚歌的手,从她的身后走到了她的面前。 楚歌这才看清楚了他的面容,黑紫色的齐肩头发,眼角带着泪痣,眼睛细长,带着嗜血的红色,嘴角带着似笑非笑的含义,暗红色的燕尾服,白色衬衣一丝不苟,手里握着一把小提琴,他无疑是一个样貌出众的吸血鬼。 他说:“你是一个很好的对手,你的眼睛很漂亮,和我头发的颜色很像。”说着,他伸出了带着骨灰白般修长的手往楚歌眼睛伸了过来。 楚歌后退了一步,他又不是反派,她才不要被他碰。 系统试图说点什么,但是主人似乎正要打架,而且现在愤怒值已经高达九十九了,于是它决定等主人打完架再说。 楚歌温和地笑了笑,“阁下想打架么?我的车夫可不能白死了。” 他歪了下脑袋,说道:“我真不是故意的,是你们走到了我的领地,还在我练习演奏的时候吵到了我,自己撞在了我的琴弦上。不知道这个解释,夏尔特主教能够接受么?” “这片领土可不是你的,它是圣教的,麻烦阁下不要那么自负。”楚歌依旧和颜悦色地笑着。 他却像是听到了一个可笑的笑话,单手掐着腰,一副要和楚歌理论的样子,丝毫…没有优雅和风度。 “喂,夏尔特,这地图上都标了这地方是希太一族的好吗,你们战败了都不知道换一张地图么?还敢说这地是你们的?” 楚歌顿时倔了起来,说道:“哎呦我去,这路还是我们圣教修的,敢情你们吸血鬼就没走过这路,就算领土是划给你们了,你如果要限制通行我也没什么意见,不知道要立一块牌子么?还没到协议公示期,谁知道这地划给你们了,连我都不知道。随随便便就杀人,就因为人家走了你的领土里的路,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挺有理的?” 他指着楚歌手指颤抖,“你你你,夏尔特,我不和你一个弱女子计较,你简直是无理取闹,你给我赶紧走。”说着捂着自己的胸口,一副被楚歌气得要断气了的模样。 楚歌的眼睛紫色加深,如同深渊的颜色一般。她轻轻一跃,跳到了车顶,拿下了自己的行礼,看了一眼马夫的尸体,夜晚带着一具尸体上路,无疑是招惹黑暗生物的注意。 楚歌提着行李箱,背对着他冷冷地笑着说道:“忘记和阁下说了,我和阁下还会再见的,我刚刚接任了迦叶城的执行官一职,就在旁边的城市呢。” 他咳嗽了两声,目光里满是不可思议和不情愿的神情,“真是倒霉透了。” 楚歌心情愉快了不少,说道:“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毕竟知道你的名字就能直接用你的名字指名道姓骂你了。 他不耐烦地说道:“末卡?安莱丝?希太。”说着,他拿着小提琴的琴弓对着月光看了起来。 楚歌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说道:“知道了,末卡。” 末卡睁大了眼睛,微微张开了殷红的嘴唇,看了眼地上的尸体,又看了眼楚歌远去的身体,她就这么走了,这死人还得麻烦他找管家给处理了。 沉默了许久的系统看着楚歌渐渐降低到正常范围的愤怒值,说道:「主人,末卡就是反派。您刚刚可能把反派惹急了。」 楚歌手里的行李箱陡然间掉到了地上,生无可恋地说道:“什么,我家反派怎么会那么不可爱,难道不是路西弗么?” 系统:「主人,人家早就想提醒你了,是你一直凶人家。」 楚歌:…… 这日子没法过了。她默默提起了行李箱,沧桑地一个人走在漆黑的路上。 第65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5) 楚歌垂眸,忍笑,尽量严肃地答道:“哈密瓜,顿神父,愿我们共事愉快,这是我的任命,现在我将会接管迦叶城圣教执事一职,向周围的百姓和人民更好地宣传教义。”说着,楚歌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张白色烫银边的任命书,递给了哈密瓜顿。 哈密瓜顿打开后一目十行地看完了,而后说道:“好的,夏尔特大人,请允许我带您去参观您的临时房间。” 楚歌对哈密瓜的观感还不错,他给楚歌的第一印象,并不是紧抓着权利不放的人,这样的人沉稳可靠,会是一个得力的助手。 楚歌的临时房间很宽敞,虽称不上是豪华,但也算是干净整洁,阳台上摆放着许多盛开的花朵。 落地窗打开了上半部分,阳光照在了房间的地毯上,房间半明半暗,温度刚刚好。 哈密瓜把楚歌带到了房间后,便出了楚歌的房间,去忙他自己的事情了。 楚歌在房间的浴室里简单地用热水清理了一遍身体,换了一身干净的教袍,对着镜子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 玻璃镜面映照楚出她紫色的瞳孔,她有些恍惚地伸出手,摸了摸镜子中的她的眼眸,恍若隔世。 系统说道:「主人,关键剧情已经出现,是否现在读取?」 楚歌说道:“读取。” 系统说道:「血月之夜,迦叶城被血洗。」 楚歌手里的梳子从手心滑落,跌到了地上,等到她回过神弯腰去捡梳子时,却发现梳子已经断成了两截。 她的脸上浮现了疲惫的神情,轻声问道:“为什么?真的没有办法么?” 系统答道:「主人,这是世界的规则,您已经尝试过很多次了,不要再做徒劳无功的事情了。」 楚歌站起身来,站在阳台上。 迦叶城毗邻着海洋,从海洋的风来的风带着点海水的咸味和清凉感,吹拂着她的面容。 楚歌双手交叉,身体前屈,靠在阳台上。 络绎不绝的商人和游客往来在繁忙的街道上,一切看起来是那么地平静,但这一切很快就会结束了。 今天是十四号,明天是十五号,月中之时,就是月圆之时,血月之夜,是无法避免了…… 楚歌问道:“小可爱,你为什么不把剧情都告诉我,这样我也有个心理准备。” 系统答道:「还不是因为主人你总是做多余的事情,通过精密计算,把剧情告诉主人,可能会让世界奔溃,就像是上个世界一样。」 楚歌了想,说道:嗯,确实有道理,但原因不在我啊,我也没有想到,顾惊鸿怎么就疯了,我明明还特地把他的记忆封存了。” 系统冷漠地把自己虚拟的屁股挪了挪,背对着楚歌,“主人你的智商明明有三千五,为什么像个二百五。” 楚歌挑眉,看来在虚拟世界待久了,系统都学坏了,现在都学会骂人了。 她眼前的阳光被一片突如其来的阴影遮挡住,她抬起头看了过去,是末卡,他身上裹着一层黑色的风衣,头上带着兜帽,风衣在海风中猎猎作响。他站在阳台的护栏上,稳稳地站着。 从楚歌的方向,只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巴,一缕垂到耳边的黑紫色头发。 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只需要露出一部分脸就能给人无限遐想的男人。 当然,那是在他不说话的前提下…… “喂,夏尔特,喂,女人,我跟你说话呢。” 他觉得自己最近有点不正常,吃饭也在想她,睡觉在想她,把他们见面时候那个很糟糕,很不优雅的场景一遍遍地回想,他想肯定是她给他下了咒,果然圣教的那些人都是人面兽心,惯用阴险手段的小人! 好的,遐想破灭。 楚歌没理会他,径直往房间走去,末卡跟在她的身后进了房间。 刚进房间,末卡就关上了阳台的门,还顺手拉了窗帘。 而后解开了自己的兜帽随手扔到了楚歌的床上。 楚歌坐在凳子上,看向了末卡,她就不明白了,她就想不通了,她家反派怎么可能是眼前这个有点莽撞,有点暴躁的吸血鬼……一点都不可爱。 “说吧,什么事啊?” 末卡一屁股坐在了楚歌的床上,眼角的泪痣随着他变幻莫测的神情上上下下地动着,楚歌用手支着脸,看着那颗泪痣。 末卡被楚歌不加掩饰的目光惊住了,拿手挡住自己的眼角,说道:“夏尔特,你,你,你看什么看,你是不是姑娘啊,这样不知羞。” 楚歌耸了耸肩膀,说道:“好了好了,我不看还不行么?” 末卡话说出来的速度比他思考的速度要快,他答道:“不行,我允许你看了。” 在他说出这话后,楚歌脸上带着诧异的神情……果然吸血鬼的脑回路,她不太懂。 末卡别过脸去,有些扭捏地说道:“你是不是给我下咒了,我命令你现在,立刻,马上就把咒语解开。” 楚歌觉得莫名其妙地,双手交叉抱在一起,“喂,末卡,我没有给你下咒好吗?你怎么能平白无故就污蔑人呢?” 末卡陡然间站起来,耳尖微红,“你就是给我下咒了,要不然什么我无论做什么脑海里想的都是你,你这个阴险狡诈的人类,我要咬断你的脖子。”说着,他张开嘴,露出了两颗尖锐的獠牙,说着,向楚歌走了过来。 楚歌手指颤抖着,条件反射地站起身来,往后退去,她可不想被吸血鬼吸成干尸。 “系统,百分之十精神力。” 「收到,百分之十精神力正在传送中。」 进度条还在慢慢地走着,楚歌的手心沁出了冷汗。 为了拖延时间,楚歌反倒笑着说道:“我给你下咒了,咒语的解药是我的名字,夏尔特?贝尔格里。多念几遍你就好了。” 想象中的反驳并没有出现,末卡反倒犹豫了起来,闭上了嘴巴,獠牙也收了回去,“你没有骗我吧?夏尔特。” 楚歌有点惊讶……末卡,真的相信了……怎么看起来挺聪明一吸血鬼,这么好骗呢。 此时精神力已经传送完毕就算是正面打架也没问题了,楚歌却觉得……算了,就骗骗这傻子吧…… 她说道:“当然是真的,如果我说谎的话,就让上帝惩罚我吧。”她嘴角微微勾起,紫色的眼眸水光潋滟,带着算计的光芒。 末卡恼羞成怒地披上了自己的兜帽,大步流星地拉开了阳台的门,身影像是一只黑色的蝙蝠,迅速地消失在了楚歌的眼前。 海风吹拂着黑色的窗帘。 楚歌轻笑出声,“大傻子。” 第66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6) 在弥撒圣祭结束后,楚歌到了哈密瓜的房间,房间的门敞开着,楚歌敲了敲房门,哈密瓜抬头就看见了楚歌。 哈密瓜顿站起身来,弯腰鞠躬行礼,说道:“夏尔特大人。” 楚歌说道:“我能进来么,哈密瓜神父。” “夏尔特大人,我叫哈密瓜顿,不是哈密瓜。”哈密瓜微微皱起了眉。 楚歌连忙道歉:“十分抱歉,哈密瓜,顿,神父。请问我能进来么?关于明天的月圆之夜,我有一些事要嘱托你。” 哈密瓜神情严肃了起来,他说道:“快请进,夏尔特大人。” 楚歌闻言随手关上了门,径直走到了沙发旁坐了下来。 哈密瓜有些拘束地坐在楚歌的对面,他皱着眉问道:“夏尔特大人……是否您已经看到了什么……” 楚歌没想到看起来严肃地像是个学究的哈密瓜也会相信那种荒谬的传说,但现下无疑顺水推舟地说她的确能够“看见”未来,能够更好地博取哈密瓜的信任和支持。 她给自己倒了杯红茶,低头浅饮,以此来掩饰自己的不安,楚歌神棍收敛了脸上的神情,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看到了明日是血月之夜,迦叶城陷身火海,吸血鬼入侵,生灵涂炭,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坐以待毙,要早些做出准备才是。” 哈密瓜闻言沉思了片刻,说道:“夏尔特大人……有句话说来可能冒犯了您,但我还是想问您。”说着,他目光定定地看着楚歌,那目光坦荡磊落,没有除此以外的含义。 楚歌心里却隐约有一种不安感,她嘴角带着笑容,说道:“请说吧。” 哈密瓜说道:“传说里贝尔格里家族是吸血鬼经过圣水净化才变成了人类,力量也是来自吸血鬼血统的传承,请问您在血月之夜,也会变成狂暴的吸血鬼么?” 还没等楚歌回答,系统率先在楚歌里吼道:「哈密瓜这个渣渣,主人还想救他们,他现在都开始怀疑你不是同类了。」 楚歌笑了笑,只是那笑有些薄凉,她手指攥得紧了一些,答道:“哈密瓜顿神父,我如果是吸血鬼的话,又怎么会在阳光的照耀下安稳无碍地和你谈话。当贝尔格里家族的先祖选择了在阳光下短暂的生命,而不是黑暗里的永生,贝尔格里家族就是人类的同伴了,如果你实在不放心我的话,今天和明天的防卫和避难工作,我不会参与。” 言罢,楚歌站起身来,在走出门前,她的脚步顿了顿,回头看了过来。 哈密瓜立刻站起身来,有些支吾地说道:“夏,夏尔特大人,您还有什么吩咐?” 楚歌温和地说道:“我只是想提醒一句,神职人员最容易成为吸血鬼一族报复的对象,你可要小心点,该带的东西都备齐了。迦叶城的情况我并不了解,一旦你死了,难免会陷入混乱中,所以请你多保重。” 看在你是个好人的份上,不和你计较…… 哈密瓜伸出手,试图道歉,但楚歌已经转过身去,快步离开了。 迦叶城的防卫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哈密瓜隐约透露出这是楚歌的预言,给迦叶城轻松欢快的氛围蒙上了一层阴影。 迦叶城在十五日的下午闭城。 被派出去向周边城市救援的士兵,在沿途被吸血鬼截杀。 血月之夜如期而来,传说在血月之夜,吸血鬼和狼人会出来杀人,被杀的人不会死去,而是变成吸血鬼或是狼人,复活重生,变成不老不死的怪物…… 但总有的人,没有享受够现世的荣华富贵,不愿意接受生老病死,在这个夜晚会主动向吸血鬼献祭,成为吸血鬼种族最低等级的奴隶。 楚歌站在教堂的尖顶上,她手里握着圣剑,纯银制成的剑把,特殊剑柄和血槽,会在剑尖没入吸血鬼心脏的同把水银注射到他们的身体里面,将吸血鬼杀死。 哈密瓜带着修士和修女在城内用圣水画阵法。指望行动敏捷的吸血鬼掉到他们的阵法里面,简直是在指望鱼自己跳到油锅里面那么困难。楚歌也没期望过他们能够战斗,一旦受伤流血,在吸血鬼面前就是兴奋剂。 楚歌抬起头,看到经历月全食的月亮由残缺的月牙一点点变圆成圆形,白色的月光被血红色取代,整个世界都笼罩在这红色之下。 城墙恍如虚设,吸血鬼们成群出动,跃过城墙,目标明确地往着城中心的教堂直奔而来。 一百多只吸血鬼分散地站在教堂周围的屋顶上,楚歌站在教堂尖端的最高点,睥睨着他们。 这些吸血鬼大多数是低阶的吸血鬼,高阶的吸血鬼并不会参与这样“不优雅”的行动。 在血统就是一切的吸血鬼族群中,低阶吸血鬼力量微薄,就是最容易被呼来唤去的存在,而在血月之夜,他们的力量得到了短暂的强化,性格变得狂躁,自然就会对力量更加微弱的人类动手,但今夜,他们的对手,并不是一个人类。 楚歌的紫色眼眸在血月之夜变得异常深沉,像是魅惑的深渊,她伸出手将圣剑放在胸前,冷漠地说道:“再往前一步,你们就只有死路一条。” 她的身上流露出贝尔格里家族血统的威压,尽管十分微弱,但却如鲠在喉,让一众的吸血鬼不敢动弹。 但吸血鬼群中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不过是叛徒贝尔格里家族的一个小女孩而已,怕什么。” “那可是……贝尔格里家族。看穿一切的真相之眼……” 接二连三的吸血鬼开始附和道:“她只有一个人,而我们有一百多个,今天一定要给人类一个教训!杀了她!” 楚歌慢条斯理地说道:“你们商量好了么,再不动手,天就要亮了。” 说着,她伸出手横指着剑尖,作出战斗的姿态。 “系统,百分之五精神力。” 「报告主人,准备完毕,已打开监控,开启战斗模式。」 楚歌轻轻一跃,落到了地面上,在空气里留下一道白色的残影,她嘲讽地笑了笑,招了招手,说道:“一起上吧,我赶时间回去睡觉。” 吸血鬼们被楚歌挑衅的言语激怒,接二连三地攻击了过来。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剑尖所指的方向,血红的玫瑰花盛开在白色的教袍上,黑色荆棘簇拥着一簇又一簇的血红。 系统此时已经在蓝屏和闪退间不断地切换,[主人,您不能继续打下去了,您理智已经在奔溃的边缘了。] “不,我还很清醒。”说话间,她又砍掉了一个吸血鬼的头,一脚踹在另一个吸血鬼的脸上。 [主人,再打下去,我会被世界规则发现,再也不存在了…主人…] 系统的机械音此时听起来怪可怜的。 就在楚歌一愣神间,她被一个吸血鬼抓伤了肩膀。 手腕上赫然出现五条血痕,甜丝丝的血味在吸血鬼之间弥漫了开来,像是让人发狂的致命佳酿。 楚歌眸色一暗,骂了一句:“**”连忙捂住了伤口,纵身跳到了屋顶上。 “立刻规划逃跑路线。” [是。西北方向一百米…] 第67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7) 楚歌感觉自己好像又重新回到了星际的战场,她在前面跑,后面追着成百上千的虫族,不过现在换成了长得比虫族好看一些的吸血鬼而已。 被吸血鬼抓伤的伤口迟迟没有愈合的趋势,还在源源不断得流淌出鲜血……楚歌一个纵身藏身到一条昏暗的巷子,来到迦叶城的那一天她路过过这个地方,她记得,这条巷子的外面就是海洋,只要她躲到水里面,血腥味就不会弥漫开。 天上的月亮血色正在逐渐黯淡了下去,最阴森可怖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楚歌的脑海有一些眩晕,她勉力握住了剑把,支撑着自己往前走。 系统愧疚地说道:「系统给主人添麻烦还主人受伤了。」 如果是从前那个机械音说出这样的话,楚歌肯定不会搭理它,但是换做是软萌的萝莉音,楚歌就觉得自己的心脏陡然间软了,她回答道:“没关系,小可爱下次不要在我打架的时候打搅我就行了,我一分神就容易出事。” 系统虚拟的小萝莉形象把头埋得更低了,「系统监测到主人已经把百分之五的精神力使用出百分之二十的力量了,主人的身体会受不炸掉的,对精神体的损害也十分严重。」 “你不是说你要被世界规则排斥出去,要消失了的么……”楚歌感到了一种被蒙骗的憋屈感…… 「主人你听我解释。」 “好,你解释。” 「主人对不起,嘤嘤嘤。」 狭窄的巷子不远处透着一点亮光,楚歌鼓起了一点希望,往前走去。 “这和谁学的啊,二话不说就认错,可不是每次你道歉我都会原谅你的。”楚歌哭笑不得地说道。 那一缕光被一个黑色的身影遮蔽住了,那人对着光站着,手里握着一根细长的权杖,是个中阶的,吸血鬼…… 楚歌的后背陡然间一凉,剑尖指向了那人,冷声呵斥道:“让开!”说着,不急不缓地向那人走去,剑尖翻转出一个剑花,上面残余的血液顺着流淌了下来。 那人反倒鞠躬行礼道:“夏尔特主教,我家主人邀请您今晚共进晚餐。”他抬头看向了楚歌,金边眼镜在月色下折射出森冷的光芒。 血月之夜请她一个非人非吸血鬼的东西用餐,到底是她吃饭,还是人家吃她啊…… 楚歌面色不变,暗地里已经吩咐新系统调用百分之八的精神力,“我不认识你家主人,更不会和他一起共进晚餐,我再说一次,让开。” 她漆黑的长发无风自动,如同海藻在海水里轻轻摇晃。 “您似乎受伤了,夏尔特主教,如果要用强制手段的话,您并不是我的对手。”眼镜男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人类脆弱的身躯,又怎么能够抵挡住强大的吸血鬼的攻击。 但现在在他面前的,并不是一个人类。 楚歌惯来不喜欢打没有胜算的架,换而言之,只要她选择出手而不是逃跑,那便是有足够胜算。 不过是一个二级文明世界的变种生物,赶着到她面前要打架,这种毫无自知之明还一往无前的行为打动了楚歌…… 因而她决定给他留一个体面的死法,砍脑袋什么的太血腥了,不如,就刺穿心脏吧。 还没等蓄势待发的两人打起来,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他落到了楚歌头顶的屋檐上,他手里握着一把沾着厚重血腥味的小提琴,是吸血鬼血液的气息,粘稠,闻起来很腥…… 楚歌甚至怀疑末卡打架是直接拿小提琴砸人了… 末卡冷声说道:“斯蒂芬,不是说让你请夏尔特吃饭的么?你就是这样招待客人的么?” 看到末卡之后,楚歌的心理陡然间放松了下来。她嘴唇苍白,整个人不断颤抖着,伤口的地方冷极了,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拉到了冰冷的深渊之中。 她问道:“小可爱,我觉得很不舒服。” 这是楚歌第一次在系统面前示弱,这是人类示弱和信任的表现。 系统答复道:[主人,您的温度现在有四十摄氏度,主人您发烧了,需要立刻降温处理。] 楚歌手里的剑把一松,她无力地垂下了手,问道:“为什么会这样?又是世界的排异反应么,可是我并没有使用百分之十的精神力…” 系统虚拟化的小萝莉跺着脚说道:[主人,这个身体根本就承受不住您的精神力,这是一个次等的人类和吸血鬼的混血身体,现在身体启动自我保护模式,所以才会发热。] 楚歌意识模糊,但在她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她想的是,虽然末卡这个家伙看起来有点不靠谱,但是他可是她家的反派…她家反派对她最好了… 楚歌的身体跌倒在地,视觉陷入黑暗,身体机能彻底奔溃。 末卡看到楚歌身体倒下的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失去感,似乎她闭上了眼睛,就再也不会睁开了… 他匆忙地从屋檐上一跃而下,赶到了楚歌的身旁,跪在地上把她扶了起来,摸了摸她滚烫的身体,看到了她手臂上的抓痕…… “喂,夏尔特,你醒醒,别装了,刚刚你不是还杀吸血鬼杀得挺厉害的么?夏尔特!” 他的目光落在了一旁的圣剑上,心念一动。 圣剑断裂,残余的圣水从剑把中流淌出来,像是有了意识一般,汇集到了楚歌的手臂下面,一点点净化着她被吸血鬼抓伤的地方。 五只吸血鬼闻着血味赶了过来,其中一只吸血鬼手里还攥着楚歌身上白色教袍的布条。 末卡红着眼睛,露出了尖锐的獠牙,“是你们伤了她,该死的奴隶!” 一层气浪从末卡身上炸开,把那五个人掀翻。 斯蒂芬连忙跪在地上,说道:“主人,请不要玷污您尊贵的双手,请让属下来处理这些杂碎。” 末卡冷漠地说道:“滚开!” 斯蒂芬依旧半跪在地上,执拗地不肯让开,主人今晚已经破例了太多,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要不然会损害希太一族在贵族间的声名。 但他的坚持并没有换来末卡一丝的犹豫和垂怜,他一脚踹开了斯蒂芬,斯蒂芬倒在一旁,嘴角溢出鲜血。 那五个吸血鬼的身体被气浪裹挟着悬浮在空中,被末卡一根琴弦勒死了。 “觊觎不该是你们的东西,伤了不该伤的人,下场就只会是死。” 他面无表情,长着长指甲的手指伸出,(此处不可描写),他们的心脏被一个个捏碎。 “斯蒂芬,把剩下的低级奴隶全都杀掉,一个不留。”末卡冷漠地说道,他随手扔掉了自己手里的小提琴。 当他的要拥抱她的时候,他就要扔掉他的武器… “是,主人。”斯蒂芬叩头说道。 末卡把楚歌抱了起来,用自己的黑色披风把她身体裹住,身形一闪,就消失在了空气之中。 天边露出鱼肚白,黑暗的夜晚已然结束,血月之夜,结束了… 第68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8) 再次醒来时,周围一片黑暗,楚歌睁开眼睛,下意识地抚上了左手的手臂,摸到了厚实的绷带,伤口还带着点灼热的燃烧感。 她现在有点像是喝酒喝断片的人,大脑已经停止了思考,柔软的羽绒被子,柔软的绸缎枕头,楚歌觉得,再也不想从这床上起来了…… 直到片刻后,楚歌的脑海里才传来一个机械萝莉音,怯生生地说道:「主人,您醒了。」 楚歌合上眼睛,惬意地嗯了一声。 「主人,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这相似的开头,这似曾相识的情景…… 楚歌答道:“我哪个都不想听,我现在只想睡一觉,乖啊,我现在还是个伤患呢。”说着,她的身体往着被子里又缩了缩。 系统不可置信地看着楚歌发出均匀的呼吸,真的入睡了。 这还是它认识那个兢兢业业做任务,一丝不苟坑反派的楚少将么…… 果然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系统说道:「主人,你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吸血鬼了。」 果然,楚歌的眼睛猛地睁开,坐了起来,“系统,你再说一次。” 系统龟缩着,以前叫人家小可爱,现在叫人家系统…… 「主人,您这个身体之前被灌注了超过身体承受能力的精神力,以至于启动了身体的防御模式,您高烧不退,差点死掉了。反派为了救您,对您进行了初拥……」 楚歌不可置信地捂住了嘴,“系统你放屁……我和末卡,怎么可能,他和我一点都不熟悉,怎么可能把自己的血给我喝,更不可能喝我的血……” 「主人,系统还录屏了,可以给您看回放。」 楚歌沉默了,而后屈服了,她自暴自弃地蹲在了床上,抱住了自己的膝盖,心情有点莫名其妙的,明明高兴地想笑,却又觉得生气,都不问问她愿不愿意的么,算了,看在他救自己一命的份上,就不怪他了,她嘴角带着笑容,轻声笑了。 系统看着楚歌渐渐下降的愤怒值,给楚歌播放起了当时的画面。 猩红的血液盛放在水晶杯里,末卡扶起了楚歌的身体,一口一口地渡了过去,那是他的血,带着希太一族力量传承的血液。 他咬住了她的脖子,尖锐的牙齿没入了她的脖颈,让她逐渐到达窒息的状态,而后松开了牙齿,冰凉的唇覆在了她的唇上,这是一个吻,一个很轻,像是羽毛一样的吻。 吸血鬼的唾液有麻醉的作用,可以让她睡得更加深沉,不那么痛苦地度过初拥的时间,从人类转化为吸血鬼。 但是出乎末卡意料的是,楚歌虽然退烧了,但是并没有吸血鬼的特征,他扒拉开她的牙齿,试探她的脉搏,然后抓狂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愤然地离开房间去查资料了。 楚歌津津有味地看着系统的录像,问道:“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到底现在是不是一个吸血鬼?” 系统回答道:「主人你现在是一个没有吸血鬼特征的吸血鬼。」 楚歌闻言顿时懵掉了,“那我用我这平牙去吸血维持生命么?” 系统在楚歌脑海里调出一份古籍的图片,「主人,按照传说,贝尔格里家族选择从密党吸血鬼家族脱离,用圣水对血脉进行了净化,成为人类势力一方的红衣主教。也就是在那时,贝尔格里家族吸血鬼的血脉被毁坏了大半,现在反派想要为您修复起吸血鬼的血脉,是十分困难的,但是他的力量却能够留在您的身体里。」 楚歌手支着脸,说道:“我是知道的,就像是把一栋破损的不成样子的房子修复好,远比重新建一栋要困难。” 「主人,您现在……是个杂食生物,既可以吃人类的食物,也可以选择喝血。」 系统颤巍巍地说道,杂食生物比先前的混血生物,感觉更加具有不确定性啊。 房间的门被推开,是末卡,他看到楚歌坐在床上,乖巧地对他笑着,下意识觉得自己现在是在梦中,而后默默地关上了门,继续往研究室去了。 楚歌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她就纳了闷了,她笑得很丑么,怎么把末卡人都吓走了…… 系统极为狗腿地说道:「主人不丑,反派才丑。」 楚歌有些郁闷地又躺平了,窝在了被子里,答道:“不许说末卡丑。坏系统。” 莫名躺枪的系统自抱自泣地休眠去了。 楚歌这一觉睡得很安稳了,但她坐了一个极为绮丽的梦,她满脸通红地从梦境里面惊醒,捂着脸说道:“天啊天啊,楚歌你简直是疯掉了,就算是单身几百年,也不能,也不能这样啊,疯了疯了。”她把自己的头埋在了被褥里,就像是一个鸵鸟埋在沙里一样。 而此时的末卡也并不好受,他眼角的泪痣变成了妖冶的红色,尖尖的牙齿紧张地咬着自己的嘴唇,“我怎么会想到这些事情啊……还是和夏尔特……”他曾经听说过,初拥有极低的概率是在遇到让自己心意相通的人类时,会变成爱情的死契,而后无论对方想什么,做什么,都能够彼此了解。 这种死契,只会以其中一方的死亡告终,因而大多数吸血鬼会选择在感情还没有那么深刻时,把人类杀掉。 毕竟对于他们这些生命永恒的生物来说,尤其是像他这样,活了一千年的初代吸血鬼,人类那即便是初拥后也只有几百年的生命实在是过于渺小和短暂。 深陷其中的话,只会让往后的岁月变得更加孤独。原本那孤独是可以忍受的,如果她不曾出现,也不曾离开的话。 末卡看着手中的蔷薇花十字架项链,放到了桌上,此时桌子上已经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图纸,上面是祭祀法阵的图案,还有关于贝尔格里家族血脉能力的分析。 喝了楚歌的血后,末卡觉得自己好像比以前看得更清楚了一些,不仅仅是视觉,还有对于各种法阵的理解力和认知度,像是能一眼看清事物的本质,难怪当年,贝尔格里家族会成为吸血鬼密党一族的精英领袖。 也许,她远比她的表面,更加地强大。 末卡有些踌躇地看着桌上的图纸,有些犹豫,到底有没有必要为她做这么多,现在只不过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喜欢,还在他的控制范围里,但如果……这份感情继续下去的话,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全身而退。 杀了她。 也许是眼前最好的选择。 第69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9) 末卡有些踌躇地看着桌上的图纸,有些犹豫,到底有没有必要为她做这么多,现在只不过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喜欢,还在他的控制范围里,但如果……这份感情继续下去的话,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全身而退。 杀了她。 也许是眼前最好的选择。 末卡打开了一个鎏金的盒子,从中取出了一把银制的匕首。 然而,他没有想起的是,楚歌也能够听到他的心声。 她愣了愣,而后嘴角的笑容冷却下来,一滴晶莹剔透的泪水无声落了下来。 系统轻声问道:「主人,你在难过么?」 楚歌弯腰捂住了心脏,蜷缩着躺在床上,喃喃自语道:“原来,心真的会痛啊。”一种痛到让她心脏几乎麻痹的痛觉渐渐蔓延开来,整个胸腔都要喘不过气来了。 如果,你想要杀了我的话,又为什么要救我…… 系统沉默了下来,它知道无论是多么强大的人类,都有自己的情感软肋,即使坚韧如楚少将,也不能例外,而她的软肋,就是反派。 系统快速地规划出了逃跑路线,「主人,我们该离开了。」 楚歌眼角还带着残余的泪水,收敛了脸上仓皇的神情。 她冷声说道:“我不走,我要杀了他。” 系统的屏幕顿时碎掉了,它磕磕绊绊地说道:「主人!你不能那么做,会被世界规则踢出去的,而且这样不按照剧情走的话,不单是你,还有反派的精神体,都会被损害的。」 楚歌冷哼一声道:“我不在乎,既然他想杀我,那他就要做好被我杀掉的准备,我这几辈子除了他没喜欢过别人,但是被辜负还是头一次。系统,百分之二十的精神力。” 系统沉默如鸡,ss级别的百分之二十的精神力,别说这反派会被揍成吸血鬼渣滓,这个二级文明世界都会被戳穿一个洞的。 楚歌说道:“小可爱。乖。” 系统虚拟的小萝莉形象顿时炸了毛,乖巧地给楚歌输送精神力。大佬打架,系统遭殃…… 楚歌的头发变成了银白的颜色,两只眼睛都变成了幽深的紫色,面容和身体还维持着夏尔特的状态。 她的手里握着一把精神力凝聚成的匕首,大有捅死负心汉的架势。 她赤裸着双脚站在地上,目光冷冷地注视着门口的方向。 系统蹲在楚歌识海的角落,“铁门~铁窗~铁锁链~” 楚歌反倒玩味地说道:“小可爱,你难道不知道你家主人现在已经是宇宙特级通缉犯了么?头值一亿星币,看到了可以直接用核聚变弹炸死那种么?” 遇到这么凶残的主人,系统只能选择捏着自己的衣角嘤嘤嘤抽泣。 「可是,主人……你以前是星际联盟的作战部少将,指挥官楚歌……」 楚歌低声笑了,伸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说道:“小可爱,难道,你觉得我是个好人么?你现在在这吹捧我也没有用,今天反派必须死!这个欺骗我感情的渣男!” “他还抱了我!亲了我!这笔账一定要算。”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黑化。 相处了三个世界了,系统差点都要把数据库里那条关于楚歌是个凶残没人性的记录给忘记了,现在这个主人它异常陌生,疯狂,不顾一切,满是仇恨……这还是它那个它认识的为了虚拟世界的人物宁愿自己受伤的,那个温柔的主人么? 系统快速地检索了一遍楚歌的基因片段……从前缺失的感情片段被吸血鬼的暴躁基因取代了。 系统看着充盈着百分之二十ss级别,九级文明世界的精神力楚歌,计算了一下可能的结果,当一个疯子遇到了另一个疯子…… 周围的时间很安静,空气也很安静,系统却觉得很害怕,如果它是一只乌龟的话,现在一定要躲到它的壳里面。 走廊上响起了脚步声,有些拖沓,带着点疲惫,来人是末卡,他打开了门,就看到了银发紫眸的楚歌,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他手里拿着一个托盘,里面是一份煎牛排,一盘水果沙拉,还有一碗燕麦粥。还有,一把银制的匕首。 他走近了楚歌,把托盘放到了桌上,背对着楚歌说道:“夏尔特,你饿了么,我准备了一些饭菜。城堡平时就我一个人,管家只是偶尔过来送食材,没有旁人的衣服,所以你身上的衣服也是我的,记得脱下来洗好了还给我。” 楚歌不为所动,一个闪身就到了末卡的身后,白皙修长的手拿起了托盘里的匕首,漫不经心地说道:“听说,即便是初代吸血鬼,被特殊的加诸了法阵的纯银匕首刺中心脏的话,也会死掉的吧。” 她的头靠在末卡的肩膀上,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胸口,那里没有心跳,是一个吸血鬼的心脏呢,冰冷,无情,都没有温度,也不会跳动。 两人靠得很近,末卡甚至能看到楚歌紫色眼眸里的水光,他像是被蛊惑了一般,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脸颊。 楚歌避开了脸,一个瞬移又退步了开来。 末卡收回了手,别过脸去,耳尖微红,说道:“夏尔特你也太笨了!怎么会相信这种东西,初代吸血鬼是不会死的,因为我们不仅有极强的自愈能力,而且对于银制的武器有免疫作用,让我们死掉只有一个方式……” 楚歌问道:“是什么?” 她手里把玩着那把精致又漂亮的匕首,歪着头笑着问道。 末卡心道,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这个女人笑起来那么好看的……明明知道她一肚子坏水,明明知道不怀好意,但却像是被海妖蛊惑了一样,想让她高兴,想取悦她……果然,她给他下了咒。 末卡答道:“是婚礼的誓言。只有婚礼的誓言,是被血族的神灵该隐承认的。如果初代吸血鬼在婚礼的誓言中发誓与伴侣同生共死的话,他会和伴侣一起死去,同时,共享生命。”说着,末卡看向了楚歌,目光中带着期待。 楚歌的手指颤抖了一下,而后笑着说道,“你们吸血鬼,原来也会有伴侣么?” “夏尔特……是我初拥了你,我……” “你想杀了我,对吗?我们心意相通,你应该也知道的吧,现在,我也想要杀了你……”楚歌随手把匕首扔到了两人之间。 “动手吧,今天,我们只有一个人能够活下来,哦不,也许我该说,一个吸血鬼,我差点都忘记了,我现在,并不是一个人类了……” 第70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0) “你想杀了我,对吗?我们心意相通,你应该也知道的吧,现在,我也想要杀了你……”楚歌随手把匕首扔到了两人之间。 “动手吧,今天,我们只有一个人能够活下来,哦不,也许我该说,一个吸血鬼,我差点都忘记了,我现在,并不是一个人类了……” 闻言末卡反倒笑了起来,露出了像是虎牙一样可爱的獠牙,眼角的泪痣随着他的笑容变得妖冶美艳无双了起来,他的笑容,足以颠倒众生,但那其中并不包括楚歌。 她眉头微蹙,问道:“你笑什么?” 末卡垂眸抬起手摩挲着自己的心脏,说道:“如果你真的想杀掉我的话,那就嫁给我。”他说这话时,眼睛通红,闪着血光。 楚歌突然意识到,他这话是认真的,但她却还是说道:“我是不会嫁给你的,即便我变成了一个吸血鬼,我也不会嫁给另一个吸血鬼,与其生活在黑暗里,永远看不到黎明,我宁可站在正午的阳光下,被阳光灼烧而死。” 末卡脸上的神情变得严肃了起来,清冷,房间里的花盆,桌椅凳子,甚至是床都开始颤动了起来,桌上托盘里的饭菜倾数洒落到了地上。 系统抖抖索索地监控着楚歌和末卡暴走的精神力,现在楚歌已经飙升到了百分之二十一,还是在它严格压制的情况下,而末卡,也也肉眼可见的速度,飙升到了百分之十五…… 即便是在九级文明世界,这两个人打架都能够摧毁一个小型星球,现在这个脆弱的二级文明世界,估计是要被戳出几个洞了。 “你就那么讨厌吸血鬼,讨厌我么?”末卡沉着脸说道,他的眼睛变成了深黑的颜色,这说明,他此时的力量也不是来自吸血鬼的力量,而是源于他本身的精神力。 但她楚歌,有在打架这件事上,怕过谁么? 楚歌勾唇,目光平静地说道:“是,我讨厌你。讨厌你的自以为是,你的自负,你的残忍。讨厌吸血鬼的不生不灭,明明是一群非人的怪物,却拙劣地模仿着人类的生活方式,你们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挺优雅高贵的?” 说着,楚歌的身后悬浮聚集了大量的瓷器碎片,甚至是画框的棱角,桌椅和凳子,除了末卡带来的饭菜的残渣,其他东西都被念力控制着在她身后,蓄势待发。 “人类又是怎样的生物,贪婪,充满不切实际的欲望,脆弱的身体,短暂的生命,如果要论卑劣的程度,没有什么是能够比得过人类的吧!你现在,是对你的救命恩人,刀剑相向么?” “我的救命恩人,刚刚想杀我,这把匕首,你为什么要带到这个房间里……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吧,末卡!” 末卡没有回答。 他默认了。 但他此时的心意已经改变了,他想娶她,他想和她共享这永久的生命,但她那么讨厌吸血鬼……那么讨厌作为吸血鬼的自己…… 果然,还是应该在感情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把这份感情扼杀在萌芽里,如果她死在他的手上的话,那么他应该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成百上千的血蝙蝠从虚空中飞了出来,在末卡的身后震动着翅膀,房间里充斥着剑拔弩张的气息。 今日,不死不休。 系统几乎要跪在地上给楚歌唱征服了,但是它家主人可能会用眼神杀了它。 明明是个配角,硬生生给它家主人强化成了大反派,明明是一个追着女主角不放的恋爱脑反派,现在非要和它家主人打架……它真是好惨一系统,反派当年给它编码出人性化格式的时候,就是为了让它每天担惊受怕的么? 两人毫不犹豫地同时动手,末卡身后的蝙蝠包裹着他的身体作为防御,同时一部分血蝙蝠向着楚歌攻击而去,楚歌周身凝聚出一层精神力的保护罩,身后杂七杂八的物品从四面八方向着末卡攻击而去。 她身上的保护罩一层层地打开攻击而来的血蝙蝠,但末卡身后的虚空却随之涌出更多的血蝙蝠,它们猩红的眼睛里带着对血肉的狂热,铺天盖地向着楚歌的保护罩袭来。 末卡并不亲自动手,他看着楚歌越过一层层的血蝙蝠的攻击,一步步地向他靠近,靠近他的陷阱。 然而就在两人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刻,大量的血蝙蝠从楚歌脚底下的地面涌了上来,与此同时,一堆血蝙蝠打破了屋顶从楚歌的上方攻击而来,但末卡没有想到的是,楚歌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她精神力已经遍布了这座城堡的地面和上空,几乎是这些血蝙蝠从虚空中出现的同时,她的精神力已经捕捉到了它们。 楚歌撤下了防御罩,精神力化作一根根细长的针一样的形状,向着每一只血蝙蝠袭击而去。 两人仅有一步之遥,四目相对,目光中都带着要致对方于死地的决然。 虽然,他不能牵着她的手进入礼堂,但他却能够杀了她。 虽然,她不能得到他的爱,但她却能够杀了他。 杀戮原是这世间极为困难的一件事,是只有懦夫才做的事情。 但在此时,却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了,爱而不得,得而不自知的愤怒冲昏着两人的头脑,但偏偏他们都还觉得自己很冷静…… 周围的空间开始扭曲,城堡开始动荡,两人脚底下的地面却还很稳当。 狂风向四面八方肆虐,楚歌银白的头发被吹着往末卡席卷而去,末卡的黑紫色的齐肩短发却往着楚歌的方向去了,两人的头发交缠在空中。 楚歌伸手把自己的头发拉到了耳边,末卡也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把自己的头发按住。 楚歌在看到他的手时,那一刻她动摇了,那一刻怦然心动。 秦墨白的手,也是那么好看的……还有陆庭之……顾惊鸿…… 犹豫就会败北。 一只血蝙蝠尖锐的牙齿没入了楚歌的肩膀,她闷声哼了一声,伸出手打开了那只蝙蝠。 末卡的眼睛微微睁大,目光定定地看着楚歌的肩膀,那只血蝙蝠随即炸成了血沫,楚歌身边的血蝙蝠数目也不再增加了。 原本被她的精神力包裹着隐藏在末卡身后心口上的银匕首怦然倒地。 她认输。 “系统,强制性空间转移。” 系统简直要喜极而泣了,可算是不打了,这个世界的时间纬度都要被他们两个人这场架给打得摧毁了。 「是,主人。」 第71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1) 雨落如星辰。 楚歌跪倒在地上,雨水纷繁而下,她的衣服瞬间被打湿,白色的衬衣下是弥漫开的血液,血味充斥着她的鼻尖,又猩又甜,她甚至萌生了要喝一口自己的血的冲动…… 她的肩膀被血蝙蝠咬下了一块血肉,伤口隐隐作痛。 “系统,如果以我现在的状态,能不能当吸血鬼…密党一族的领袖?”她说这话时,冰冷的雨水顺着苍白的发一滴滴地坠落到她的领口。深紫色的眼眸里带着俏沉的笑意,隐隐约约透着不顾一切的疯狂。 系统抱着自己的小被子瑟瑟发抖,完了完了,主人现在已经要从配角npc转变成反派大boss了,它好害怕,它还没有准备好……但是这样的主人真的好帅好帅啊,系统好想给主人生病毒啊! 系统快速地计算了可能性,回复楚歌道:“主人,妥妥的。只要您愿意,别说是当密党的领袖,就是想要统一吸血鬼一族,都完全不是问题。主人为什么要去当密党的领袖,而不是去末卡所在的魔党。” 楚歌站起身来,不动声色地回答道:“当然是为了灭了男主角还有女主角,他们之前可是毫不留情地利用了夏尔特,把夏尔特害得那么惨。不收点利息,岂不是亏了。” “而且,我要拿整个密党作为交换,让他嫁给我。” 系统顿时卡了壳,敢情主人还是没有断绝亲自杀了反派的念头?就算是搭上了自己的婚礼,也要置反派于死地。 系统虚拟的小萝莉顿时眼睛亮了亮。 按照这样的决心,很快主人就能够回收了反派的精神体,然后它和主人手拉手一起回星际世界了。 系统默默给自己换了一件女仆战斗服,软软糯糯地说道:“愿为您效劳,主人。” 楚歌的耳尖陡然间红了,这样的系统,好萌啊……她漫步在雨地里,周身用一层防护罩隔离开来。 然而她所不知道的事,在她离开不久后,她原来所在的那个地方,虚空被人徒手撕开,白色的天然卷头发,冰冷而精致的面容,还有那像是海水一般蔚蓝的眼睛。 是路西弗。 “找到你了,楚歌!”他轻声说道,目光悠远地看着雨幕。 黎明将近,微弱的白色阳光照在楚歌的脸上,她的脸像是被灼烧到了一样,微微发烫。 “系统,强制性空间转移,把我送到艾丽西亚那里。” 沉迷于楚歌攻气中无法自拔的系统,无所畏惧甚至还想和和世界对着干的系统,果断遵循了楚歌的命令,把她传送到了女主角艾丽西亚所在的博尔吉亚的城堡。 系统表示,我家主人一只手就能灭了你这低级文明世界,所以不要惹我哦。 系统兴致勃勃地说道:「主人,小可爱已经为您想好台词了,待会您一进门就说,死亡或是臣服,哎哎,或者说,在我的脚底下颤抖吧,卑微的吸血鬼们。」 楚歌挑了挑眉,“嗯,很不错,小可爱真是个聪明的小家伙,比以前那个只会一百以内加减乘除的系统强多了。” 系统满脸娇羞,娇滴滴地说道:“主人真讨厌~” 楚歌默然了,有这么一个戏精的系统,有时也是一种负担。 楚歌站在漆黑的房间里,房间里很空旷,目之所及的地方,除了一架三角钢琴,什么也没有。 黑色的窗帘随风而动,一股阴冷的夜风也随之而来。 楚歌微微皱着眉,问道:“系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艾丽西亚呢?” 吃瓜群众系统小声说道:“在钢琴上面,被挡住了。” 楚歌抬脚向着钢琴走了过去,系统却说道:“主人!” 这震耳欲聋的声音,把楚歌吓得眼皮狠狠地跳了一下。 「主人!看了会长针眼的。」 楚歌不太明白针眼是什么意思,估计又是系统在这几个世界里面学到的新词汇吧。 她继续往前走着,接着看到了她觉得自己眼睛都要失明的一幕。 软皮钢琴椅上,艾丽西亚被绑在上面,她的眼睛上被绑着一条白色的绸带,身上赤裸着,触目惊心的都是青紫的斑驳的痕迹,裸露在外面的肌肤上也是白色的液体,脚趾蜷缩着,因为屈辱感而低低抽泣着。 楚歌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同情,怜悯,还是她罪有应得…… 相信一只活了千百年的吸血鬼,一只靠着鲜血为动力存活的不老不死的怪物,把自己年轻的身体心甘情愿地献祭给他,到底是可歌可泣的大无畏爱情,还是一种愚蠢,此时已经显而易见了。 听到了楚歌的脚步声,艾丽西亚哑着嗓子说道:“博尔吉亚,请,请宽恕我,我,我是那个肮脏的女孩,我会尽力取悦您的。”她的言语里满是卑微和畏惧。 说着,她挺了挺身体,弯曲成弓形。 楚歌别过脸去,不再看她。 陷入爱情的女人果然是可怜又盲目的,但她现在就不明白了,这种单方面的虐待,到底是怎么产生系统虽说的那种坚贞不渝,跨越种族的爱情的,难不成就靠一张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脸颊,和满分的撩妹技能就够了…… 从前也是万人之上,万民敬仰的圣女……却要为了一只吸血鬼背叛了自己的同族,到头来,却沦落到了这般地步,也算是咎由自取,她可以天真,可以什么也不懂,但是总有一天,这份天真,会害了她自己,也害了她身边的所有人…… 她随手一抓,黑色的窗帘撕拉一声,被撕了一块下来,她轻轻地一扬,那块布盖住了她的身体。 艾丽西亚却愣了愣,说道:“你是谁,你是来救我的么?” 楚歌面容清冷,什么也没说,转身要离开。 艾丽西亚却在此时猜出了她的身份,“你是,你是夏尔特主教……只有你当初劝我不要来,只有你会来救我……夏尔特主教,看在咱们曾经共事的情分上,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吧……”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破碎不堪,惹人生怜。 楚歌吸了口气,而后答道:“好,我救你,你等着我。我去把他们都杀光,就回来找你,带你离开这里。” 艾丽西亚的眼泪停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轻快的笑容…… 楚歌的身影如同诡谲的暗影,像是无声无息的暗夜,悄无声息地潜入到了地下室里。 阴暗,潮湿,棺材。 那些怪物们,就栖息在这样的地方。 第72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2) 这一夜,东欧斯拉大陆的人发现,黎明迟迟没有到来,即便是到了鸡鸣时分,天地间还是一片漆黑,人们陷入了短暂的的慌乱中。 此时的博尔吉亚的城堡里,吸血鬼们死在他们沉眠的棺材之中,烈火燃烧,把他们的尸体烧毁到只剩下骨骼。 楚歌身上还穿着末卡的衬衫,但是淋了雨,杀了吸血鬼,此时这件衣服已经变得鲜血淋漓,看起来脏乱不堪了。 男主角这种生物,无疑是被上天眷顾久了的,被楚歌打到吐血,还能用不知道是什么的法宝把自己和女主角艾丽西亚带走了。 楚歌坐在城堡的屋顶上,她手里拿着从博尔吉亚身上抢过来的血族圣器,连同着博尔吉亚的一根手指。 妄想守护自己守护不了的东西,打败打败不了的人,下场就只有这样了。 她取下手指上的魔戒,把那手指用自己的精神力造成的空气气压把那根断指碾碎,继而把那魂戒戴到了她自己的尾指上。 传说中,吸血鬼一族的始祖该隐,在孤独的驱使下创造了第二代吸血鬼,它们产生了该隐的十三个孙子,这十三个孙子后来一直存活到现在,便是吸血鬼氏族的十三位领袖,他们拥有的十三个信物,就是吸血鬼一族的十三圣物。 十三氏族分为密党和魔党两派,楚歌无意于要成为密党的统治者,带领密党大军统治世界更是不可能,她要在废墟上称王,在密党的领袖们的尸骨上称王。 魂戒能够控制人的思想,对血族成员也依旧有效,它可以勾起人的邪恶欲望,使得他们陷入疯狂之中,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魂戒通体是暗沉的黄铜色,中心有一颗血泪一般的红宝石煜煜生辉。 楚歌站起身来,天不早了。 她伸了个懒腰,嘴角噙着淡淡的笑容:“时候不早了,要快点干活了。” 系统立刻狗腿子地把楚歌传送到了其他血族领袖所在的城堡。 寒冷的夜色,血红的杀戮,血迹溅到手指上,苍白的玫瑰被鲜血浸染。 在杀戮中绽放,在杀戮中死亡。 楚歌手里握着一朵颜色雪白的玫瑰,她伸出手指,把它柔软的白色花瓣摧折殆尽,随手扔掉了地上。 她的身后跟着一个银发雪肤的小萝莉,眼睛是红色的宝石,身上穿着红色的蕾丝裙子,歪着头咯咯咯地笑着,“主人,请不要抛弃我。” 它是血族的圣器之一的魔偶,她原本是接受初拥失败的一个女孩,一位伯爵把一个灵魂嫁接到了她的身上,靠吸食血液变化成人类或是血族的模样,而现在是它的本体,一个像是恐怖娃娃一样的圣器…… 楚歌接受不了。 系统更是炸了毛,“哪来的小贱人要和我抢主人,主人看我看我,我比她可爱多了。” 一个机械音强行卖萌和恐怖娃娃明明是一样恐怖的好吗…… 楚歌冷漠道:“既然我是你的主人,那我命令你,留在这里。” 魔偶歪着头,咯咯咯地笑着,“yes,mylord.” 她停留在原地,站在白玫瑰花园旁。乖巧,忠诚,那样地,惹人怜爱。 楚歌走了很远,顿住了脚步,问道:“小可爱,如果养一只魔偶,要喂多少血。” 系统说道:“不用魔偶杀人的时候随便给一两口就行了,杀人的话,让它自己去找食物。等等,主人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已经有我了,怎么可以有别人。” 楚歌眼皮子跳了跳,她隐隐约约有一种预感,这个世界的生活,也许以后不会那么安宁了…… 楚歌宽慰道:“乖啊,尽管有了别的小可爱,系统你在我心里面永远是最可爱的,我最喜欢的那一个。” 系统哭唧唧地说道:“主人,你知道你现在和渣女语录里面的话相似度已经高达百分之九十了么。” 楚歌不打算理这个傻乎乎的系统了,她又走了回去,魔偶果然还站在原地,像是从来都不曾离开一样。 魔偶提了提裙摆,露出一抹标准的笑容。“主人,我有一直在等着主人哦。” 楚歌半蹲在了地上,看着魔偶说道:“提前说好了,我的血可不太好喝,但你不能挑食哦,否则,我会扔掉你的,你就不会再等到我了。” 魔偶红色的宝石眼睛亮了亮,“主人,我喝的血很少,以后还可以更少一些,请一定不要抛弃我。”说着,魔偶伸出手抱住了楚歌的脖子。 它的身上很凉,没有温度,带着上好的熏香的气息。 楚歌把魔偶抱了起来,站起身来,说道:“嗯,该给你取一个名字了,你有喜欢的名字么?” 魔偶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喜欢的,主人喜欢什么,我就喜欢什么。” 楚歌想了想,俯身摘了一朵白色的玫瑰花,递到了魔偶的手里,说道:“玫瑰花很好看,魔偶也好看,如果没有想好的话,就慢慢想,等到想到的那一天,再告诉我,在此之前,我叫你刺客。这是玫瑰花的别名,也是你的特点。” 魔偶捧着那朵玫瑰花,红宝石做成的眼睛微微亮着光。 楚歌道:“系统,强制性空间转移。” 系统生着闷气,“叫你的刺客给你空间转移,我已经不是主人的小可爱了。” 楚歌看了看微微发亮的天空,说道:“天快亮了。” 她现在的身体虽然还是带着人类的性质,但是大部分血脉已经归于吸血鬼,吸血鬼是见不得阳光的。作为黑暗生物,遇到阳光,就会被阳光烧伤…… 系统说道:“主人,五个密党的核心成员都已经被你杀光了。” 楚歌摩挲着下巴,而后说道:“那就去末卡那里,我去给他求婚。” 系统一听就来了兴致,而后系统体贴地问道:“主人你带戒指了么?” “什么戒指?” “求婚戒指。” 这时,魔偶温柔地插话道:“主人如果要求婚的话,白玫瑰庄园就是一个很浪漫的地方呢,如果主人失败了话,刺客就把他杀掉埋了做成花肥。” 系统发出了土拨鼠尖叫:“啊!啊!啊!主人主人闹鬼啦,那个恐怖娃娃竟然能够听到我们的对话。” 楚歌挑了挑眉,说道:“大惊小怪……” 魔偶作为一个有灵魂的超自然生物,能够捕捉到系统发出的电信号和光信号…… 也是不正常中的正常了…… 第73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3) “什么戒指?” “求婚戒指。” 这时,魔偶温柔地插话道:“主人如果要求婚的话,白玫瑰庄园就是一个很浪漫的地方呢,如果主人失败了话,刺客就把他杀掉埋了做成花肥。” 系统发出了土拨鼠尖叫:“啊!啊!啊!主人主人闹鬼啦,那个恐怖娃娃竟然能够听到我们的对话。” 楚歌挑了挑眉,说道:“大惊小怪……” 魔偶作为一个有灵魂的超自然生物,能够捕捉到系统发出的电信号和光信号…… 也是不正常中的正常了…… 魔偶在楚歌的怀里很乖巧,那双红色的宝石眼睛和苍白地过分的皮肤,看久了竟然会有一种挺漂亮的感觉。 楚歌眉头微皱,有些苦恼地说道:“我没有戒指,除了手上这只魔戒,但它也就一只,也没有一对。” 系统答道:“主人,要不咱们去抢吧。” 楚歌默然,无奈地说道:“小可爱,能不能不要在刺客面前这么丢我的脸……你家主人虽然是个残暴无人性的吸血鬼,但也不是道德沦丧好吗?” 天空露出鱼肚白,白茫茫的光照在楚歌身上,有些刺痛。 “系统,空间强制性转移到末卡那里。” “是,主人。” 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要对末卡求婚的话,那一定要先想好结婚誓言说什么。 对于楚歌这种首末倒置的行为,魔偶兴致勃勃地说道:“主人,刺客知道很多告白誓言哦,如果没有超级豪华的鸽子蛋一样的钻石,就只能用甜言蜜语了。” 系统也帮腔道:“对啊主人,听说渣女人都是这么骗人家感情的。” 楚歌觉得系统意有所指,但她挑了挑眉,假装不知。 楚歌停在了末卡城堡外面的黑森林之中,这里绿荫环绕,叶子茂密而厚重,遮天蔽日,看不到一缕光,阴冷极了。 楚歌坐在地上,整个人靠在树上,把魔偶放在了她的旁边。 树的对面是一条清浅的溪流,缓慢地流淌着。 尽管她精神力强大,根本就察觉不到疼痛,但是夏尔特的身体还是在战斗中损伤了,她解开衣服的纽扣,肩膀上的伤口已经溃烂了不知道是她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血凝聚成血痂,把衣服也黏到了她的肩膀上。 楚歌意念一动,衣服就带着血痂的一部分割离了她的身体,她拍了拍魔偶的肩膀,说道:“刺客,我去河里洗一下伤口,在这里等着我。” 魔偶点了点头,对楚歌露出了笑容。 楚歌站起身来,衣衫半解,走到了河边,河水并不深,不过一两米,楚歌走到了河里,外层裹着一层透明的保护罩,整个人沉入了河底,楚歌合上眼睛,水流在她的身体表面冲洗着她身上的血迹,有别人的,也有她自己的。 银色的发像是随风摇曳的栀子花,流淌着像是银河一样的光芒。 楚歌睁开眼,她忽而笑了,她发现当吸血鬼也有一个好处,在潜水时,都不需要呼吸。 楚歌从水里探出头来,整个人湿漉漉的,头发耷拉在肩膀上。 她游到了水边,上了岸,魔偶还是坐在那,乖巧地看着她。 她动了动念力,身上的衣服中的水汽就从衣服中脱离了出来,身上清爽了不少。 楚歌伸出手递给了魔偶,问道:“饿了么?要不要喝点血。” 魔偶点了点头,虔诚地捧着楚歌的手,咬了下去,吸了几口就没再喝了,结束时,还恋恋不舍地舔了舔楚歌的伤口。 系统沉默了,它觉得自己和一个恐怖娃娃闹脾气确实挺过分的,毕竟人家一个低等生物还得靠吸血维持生命,而它这种智能系统直接从中控台充电就行了,沉浸在狂妄自大中的系统对魔偶产生了一种蜜汁怜悯…… 这时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路西弗。 他撕裂虚空出现在楚歌的面前,踉跄着脚步,才险些没摔一个底朝天。 他看着楚歌,还有旁边的魔偶,目光中带着诧异,他单枪直入地问道:“夏尔特,你就是楚歌,对不对?” 他那打折卷的白毛,还有像是海洋一样的蓝色眼睛,楚歌曾经很喜欢。 她毫不避讳地笑了笑,手摸了摸魔偶的头发,说道:“是,我就是楚歌,我也是夏尔特。怎么,你想要杀我么,路西弗?” 言罢,楚歌站起身来,手背在身后,眉眼弯弯,身后的手里已经聚集了两个能量球。 她原以为会有一场恶战,毕竟能够撕裂虚空的能力如果使用得当的话,会是一件杀人于无形的利器。 出乎意料的是,路西弗摇了摇头,清冷地说道:“我并不是来挑衅你,要和你打架的,我知道我并不能打败你。我来,只是想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你要杀了密党的五个氏族,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为了圣器么?” 楚歌嘴角勾起,冷哼了一声,说道:“路西弗,我原以为,你是一个聪明人,不会问这样的问题,你觉得我会回答你么?你听过哪个坏人做坏事,是有一堆原因要解释的,做坏事不需要原因,为自己脱罪的,才需要。” 路西弗说道:“与其在惴惴不安地猜测着真相是什么,不如直接来问知道真相的人。” 楚歌问道:“你与我有恩,那我就给你一个真相。其实答案很简单,我讨厌吸血鬼,他们既然可以无理由地杀人,那我为何不能为人类报仇。”楚歌摊了摊手,嘴角带着凉薄的笑容。 路西弗一时间无话可说,他说道:“但你现在,也已经是一个吸血鬼了,你的立场不该是人类的那一边了。” 魔偶红色的宝石眼睛里带着凶光,她说道:“路西弗,你这是在质问我的主人么?” 楚歌安抚地摸了摸魔偶的头。 她冷着脸道:“路西弗,我的目标仅仅是密党,但如果你继续试图惹恼我的话,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可能不是那么简单了。” 路西弗脸上闪过犹豫的神情,面容缓和了不少,而后弯腰鞠躬道:“谢谢你,夏尔特。” 战争本就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事情,但是路西弗这样看似无欲无求,极有绅士风度的吸血鬼,却也会为了战争的胜利和教皇勾结……为了氏族的安全,以身犯险来找她…… 路西弗的身后出现一面镜子一样的虚空,像是流水一样地把他拉入了虚空里,他的身影,随即消失在了原地。 第74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4) 系统此时提醒道:“主人,路西弗手里有魔镜,说不定能帮你想起来你的过去。” 楚歌愣了愣,而后说道:“我从没想过要想起来,忘记了就忘记吧……” 系统道:“主人,系统的记录里写着,过去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东西。主人真的不想看一看自己的过去么,即使是忘记了很重要的人,很重要的事情,再也想不起来也没有关系么?” 楚歌垂眸隐藏了眼底的波澜,淡淡地说道:“比起忘记,我更害怕的是,我所看到的过去,和他有关。无论过去如何,都已经和现在的我无关了。我现在是个星际通缉犯,已经不是那个星际联邦光鲜亮丽的少将了,回想起来过去,只会让我对现在产生不满,既然如此,倒不如顺其自然。” 黑森林的树叶哗啦啦地响着,像是楚歌翻涌不定的心绪。 魔偶不太懂楚歌在说什么,星际,通缉犯,少将什么的,但是她是知道的,主人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是怀揣着某种目的而来,也许在某一天就会突然离开…… 楚歌握着魔偶的手在微微颤抖着,魔偶知道,楚歌并不开心,她的心情,远不像是她看起来的那么无所谓。 魔偶拉了拉楚歌的袖子,说道:“主人,求婚的时候,要高高兴兴的,新娘子才会答应的。” 系统模拟了一副末卡穿着婚纱娇羞的模样,还是一个动图,楚歌会心一笑。 她深呼吸了一下,微笑说道:“走了,该求婚了。” 楚歌牵着魔偶的手,走入了森林里,沿着林中幽静的道路,她记得她和末卡初次相遇的时候,也是在这条路上,但是当时他拽的像是个二百五,没想到时过境迁,现在自己居然要来和他求婚…… 一人一魔偶来到了城堡门前。 高耸巍峨的哥特式城堡旁,一旁的草地上倒着一堆杂七杂八的断壁残垣,对此楚歌并不陌生,那是她和末卡打架损坏的…… 对此,楚歌有点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城堡的大门没有关,楚歌轻轻一推,大门就发出了齿轮咯吱咯吱作响的声音,而后轰然洞开。 几乎是在门开的同一时间,城堡里的蜡烛油灯全部都点燃了,散发出淡蓝色的光。 楚歌拉着魔偶上楼,旋转的楼梯刚走到一半,楚歌一抬头就看见了末卡,站在阶梯上整个人隐没在阴影里,像是和黑暗融为一体了。 他别过脸去,带着鼻音说道:“夏尔特,你别以为你现在若无其事地回来,你拆了我家这件事就能这么算了。” 楚歌眼中带着促狭的笑意,说道:“既然你不打算原谅我,那我就走了。” 说着,拉着魔偶的手转身假装要离开。 末卡身体瞬移到了楚歌的身后,拉住了楚歌的手臂,惊讶地说道:“夏尔特,你别走。” 而后,末卡看到了楚歌旁边的银发小萝莉——魔偶。 “你怎么有这么大的孩子了?谁的?”末卡眼中满是愤怒。 楚歌转过身来,挑了挑眉,他们昨天才分开好吗,就算是生孩子也不能一天就生出来长这么大。 楚歌朱唇轻启,而后说出了让末卡吓得坐到了地上的话,“你的。” 魔偶歪着脑袋,甜甜地笑了,极为配合地喊道,“爹地。” 空气静默了五秒,末卡不可置信地趴在地上,自言自语,自暴自弃地说道:“原来初拥过后就会生小孩是真的啊……你放心,夏尔特,身为希太家族的男人,我绝不会做那种抛妻弃子的男人的,我一定会对你和孩子负责的。” 楚歌没忍住,捂住肚子趴在楼梯的扶手上哈哈大笑了起来,她很久很久,没有笑得这么开心了。 楚歌擦了擦眼角沁出来的泪水,说道:“末卡,你都一千多岁了哎,怎么还相信初拥就能生小孩这种事情啊,你也太傻了吧。” 末卡闻言脸腾地一下红了起来,他指着魔偶说道:“可是这孩子的头发和你一样的颜色,而且,眼睛是我的颜色。” 楚歌听到末卡一本正经的分析,揉了揉笑得的疼肚子。她答道:“是魔偶,名字叫刺客。” 魔偶歪着头,把瓷白的手放到了楚歌手里。 喜欢,喜欢主人…… 魔偶心里轻轻地念着,像是小孩子吃到了一块很甜的糖果,既想要把糖果藏起来,又想要偷偷地舔一舔。 尽管在主人眼里魔偶只是一个小孩子,还是个漂亮又单纯的傻小孩子,对待她就像是一只宠物小猫,即便是那样也没有关系。 喜欢,喜欢,喜欢主人… “夏尔特,你哪来的密党的圣器?”末卡惊讶地坐了起来,盯着魔偶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像是在看一个稀有生物。 “昨天晚上灭了密党,顺手捡回来的。”楚歌随口回答道。 “怎么样,是个很漂亮的孩子吧。” 魔偶乖巧地点了点头,伸出手牵着楚歌的裤子。 “哦!原来是这样,你昨天不是被血蝙蝠咬伤了么,这个是血清。”末卡很少关心别人,他说话时不由自主地目光来回漂移,既想要看到楚歌的表情,又害怕会被楚歌拒绝。 楚歌接过那瓶看起来十分奇怪的绿色血清,打开盖子一饮而尽,而后说道,“末卡,我长得又不丑,你怎么不看着我,你害怕我么?”说着她弯下腰来,看着盘腿蹲在地上的末卡。 末卡转过脸来,气势汹汹地说道:“谁不敢看了,我现在不是正在看着你么?”说着,有点中气不足地红了耳朵。 楚歌凑近了末卡的脸,低声笑道:“末卡,我想问你,你喜欢我么?” 两人靠得极近,末卡甚至能看到楚歌耳边细小而柔软的绒毛,紫色眼眸里漾着的笑意。 他闻言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我……我。” 向来所向披靡,无所畏惧的希太一族的首领,一千多岁的初代吸血鬼,竟然在一个姑娘的告白面前方寸大失,哑口无言,实在是有点丢人。 楚歌伸出手把末卡抵在了地板上,倾身压了上去,银色的长发垂了下来,挡住了末卡的脸,而后,末卡感觉到脖子上有一点湿漉漉的感觉,是楚歌的舌头…… 这样的触感对于他而言,陌生而又奇异,他像是触电一般地颤抖了一下,脚趾蜷缩着,像是鬼迷心窍一样,回答道:“喜欢。” 楚歌闻言一口咬在了末卡的脖子上,她的声音落在了末卡的耳边,沙哑极了,带着欲望,像是海边的女妖伸出了手,把末卡拉到了海底,沉迷于此,无法自拔,“那你愿意嫁给我么?” 第75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5) 楚歌闻言一口咬在了末卡的脖子上,她的声音落在了末卡的耳边,沙哑极了,带着欲望,像是海边的女妖伸出了手,把末卡拉到了海底,沉迷于此,无法自拔,“那你愿意嫁给我么?” 末卡怔怔的看着楚歌,他问道:“楚歌,你是认真的吗?你是真的想要嫁给我吗?”他有点不敢相信他甚至觉得这是楚歌故意说出来欺骗他的话。 楚歌眼中带着笑意,然后说道:“不是嫁给,是我要娶你。” 末卡说道,“你可别后悔了,夏尔特。” 末卡的眼睛亮亮的,像是有一束光,映入了他的眼帘。 他扬起头,撑着身体起身,他的唇触碰楚歌的唇,这一刹那,两人俱是睁大了眼睛,愣住了,楚歌的手指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轻轻地笑了,调戏地说道:“嗯,味道还不错。” 末卡脸陡然间涨红了起来,“” 他的身体一顿,扑通一声倒在了地面上,还好地上铺着花纹反复的红色地毯。 出于惯性,楚歌也跟着倒在了末卡的身上,两人身体贴在一起,全世界似乎只余下了楚歌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扑通的。 末卡看着楚歌右肩膀上的被血迹浸染的衣服,想起来还在不久前的昨天,他和楚歌那惊天动地的那场打架……低声说道:“夏尔特,你不是讨厌吸血鬼么?” “可我喜欢你。”楚歌垂下眼眸静静地答道,“这件事,同旁人没有关系,同你是不是吸血鬼也没有关系。” 楚歌说这话时,是出于真心的,就像是那个吻一样。 楚歌睫毛颤动,伸出手揉了揉末卡柔软的头发,而后是光洁白皙的额头,眼角的一点泪痣,他是个漂亮的男人,也许这样形容一个男人有些冒犯,但楚歌想不到更恰当的形容词了。 这个一千多岁的吸血鬼,漂亮的像是个少年…… 她突然就有点舍不得了,觉得光是看这张好看的脸,她也下不去手让他死翘翘了。 末卡有些踌躇,而又不确定地说道:“夏尔特,你真的喜欢我么?”他目光闪烁,既忐忑,又满是期望,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楚歌趴在末卡的胸膛上,说道:“真的,真的喜欢。虽然你狂妄自大,虽然你残暴没人性,虽然你一千多岁了。可是你长得好看啊,长得好看已经很不容易了,怎么还能要求别的。” 末卡闷声笑了,伸出手抱住了楚歌,而后答道:“夏尔特,你也太肤浅了。” 楚歌说道:“我就是这么个肤浅的人,你现在悔婚还来得及。”她轻声笑了。 末卡觉得,这可能是他漫长鬼生中,离幸福最近的一次……他可以感觉到,她没有在说谎,她真的喜欢他,只要这样,就足够了。 末卡把楚歌抱了起来,楚歌下意识地搂住了末卡脖子,楚歌覆在末卡的耳边,轻声说道:“我教你怎么做,才是生孩子的正确打开方式。”楚歌自己的脸也腾地红了,她也是新手上路啊……却还要教一个小白,她已经预感到了河蟹运动不会那么和谐了。 末卡看着一旁默默走到楼下的魔偶,脸颊通红,把楚歌打横抱起,瞬移到了自己的卧室里。 楚歌语声轻颤,手拂过末卡身上的每分每寸,末卡的身上很凉,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身上都带着沁人心脾的凉意…… (河蟹河蟹爬过……) 不知过了多久,楚歌觉得自己身上已经被汗水浸透了好几次,末卡还在动,她颤着手指,哑着嗓子说道:“我,我不要了……” 自学成才的末卡摸了摸楚歌发烫的额头,吻了一下她的唇角,带着哄骗的意味,说道:“最后一次了,乖……” 楚歌要是信她的鬼话才是真的傻,她低声抽泣着,身上无一处不疼的。 末卡见状果然停下了动作,怜惜地把楚歌从床上抱了起来,抱到浴室为她清洗身体…… (河蟹河蟹爬过……) 魔偶再次见到楚歌是两天后的事情了,她发现主人好像受伤了,无论做什么都要末卡抱着,该死的末卡,竟然和人家抢主人…… 对于魔偶红着眼睛要把末卡杀掉的心情,系统难得体贴地宽慰道:“刺客啊,你还小,你不懂他们这是进行情感交流……” 系统看了两天的马赛克,觉得自己眼睛都要瞎掉了,虽然它也没有眼睛。 系统默默给自家主人和反派的第一次录屏了,加上十层防盗墙,他们两再不进展到这一步,读者都要和它一起弃文了…… 魔偶说道:“我读的书少,你不要骗我。” 系统答道:“我从不骗人的。”我骗的一般都不是人。 魔偶郁郁寡欢地一个娃娃坐在十米长的餐桌上,喝着末卡用来贿赂她的鲜血,觉得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末卡带着楚歌走过这座黑城堡的每一个房间,给她讲述其中有关于他的每一段过往。 一个生来就是王者的初代吸血鬼的小孩,楚歌眼角却不由得落下了眼泪,她好想好想,能够早一点遇到他,遇到那个童年时的他,遇到那个小男孩,那么孤单,那么惹人生怜…… 末卡吻过楚歌的眼睛,舔了舔她眼角的泪水。 清浅的阳光透过黑城堡的黑色窗帷,这个阴森冷寂的地方,第一次让末卡觉得有了温度。 管家隔三差五地来城堡里送食材,在看到楚歌和末卡拥吻的那一刻,就知道了,杀了密党一族的,已经让整个吸血鬼世界沉浸在动荡不安中的吸血鬼夏尔特,原来是藏身在这里,极为识时务的管家,恭恭敬敬地放下食材,闭上了嘴巴,对此视而不见。 吸血鬼根本就不需要吃饭,但是末卡的厨艺却是超乎寻常的好,当然向他点餐也是需要付出酬劳的,于是楚歌选择,末卡,请随便做,我都可以的。 末卡嘴角轻勾,泪痣带着蛊惑人心的美感,“随便做么?” 楚歌愣了愣,而后明白了末卡的画外音,羞红了脸说道:“你,你这是耍流氓。” 末卡的头埋在楚歌的颈肩,有点委屈地说道,“我就对你一个人耍流氓。” 楚歌伸出手捂住了末卡的嘴巴,而后眨了眨眼睛说道:“伯爵先生,今晚请你去睡客房。” 第76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6) 末卡抱着楚歌的身体,轻轻地说道:“希太夫人,你这样对我也太残忍了。” 楚歌头抵在末卡的肩膀上,轻声说道:“嗯,那还是一起睡觉吧,不过你不许动手动脚的。” “末卡,我很喜欢希太夫人这个称呼。” “夏尔特,我也喜欢。” 末卡的手指修长,眉眼带着内敛的美感,他温柔地笑着,楚歌知道他现在的心情一定是幸福的,就和她一样。 楚歌问道:“末卡,如果我死了的话,那你会怎么办?” 末卡说道:“夏尔特,你无需害怕这样的事情,因为到时候我一定会在你身旁陪着你的。你别想摆脱我…我们结婚吧。” 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异常残忍,她在脑海里设想过无数次杀死她自己的方法,那样的话,和该隐定下婚礼誓言的末卡也会死。 回想起自己苦逼的几辈子,到这辈子才有个丈夫,一直以来就是个孤家寡人… 结果她却要拿起刀刃,把自己捅死了,把末卡也害了。 让她在留一会儿吧,一会儿就好,再贪恋一会儿他的怀抱。 回到星际世界后,就再也不会有爱她如生命的人了。 换一个地方,换一个时间,他还会喜欢她,还会爱她么? 即便,她是一个身败名裂,臭名昭著,人人避之犹恐不及的,叛军,通缉犯… 楚歌不敢想,也不敢去相信。 她此时有了自己的私心,当一个不懂感情的女人动了真心的时候,威力可能比一个核聚变弹爆炸的威力都要巨大。 都说结婚会使人变傻,楚歌觉得自己还没结婚呢,智商就只有之前的一半了。 楚歌勒住了末卡的脖子,用力地啵了一口,说道:“我怕哪天我死了,你就跟着我死了,所以我不要婚礼了,我把戒指给你,你就是我的人了。” 末卡把楚歌圈在怀中,他笑得像是哭了一样,“夏尔特,现在的话,你让我去死我都愿意去做。” 楚歌把手上的幻戒取了下来,套在了末卡的手指上。 末卡松开了楚歌,手心里变幻出一枚蓝宝石戒指,缓缓地单膝跪在地上,把戒指戴在了楚歌手上,而后后知后觉地说道:“夏尔特,我还没问你,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楚歌眼中噙着泪水,噗嗤一声笑了,说道:“愿意,我愿意。” 末卡抱起了楚歌的腰肢,说道:“事不宜迟,我们造个孩子出来玩吧。” 楚歌目光中满是错愕,整个人倒挂在末卡的肩膀上,喊道:“等等末卡,你放我下来,今晚你睡客房的,你怎么这样啊!” 想跟你一辈子,虽然这样的世界不是现实。 想爱你一辈子,做你命中注定的守护天使。 想梦醒的时候,你还能在我身边说你爱我。 末卡,你不知道的是,因为我的私心,你还要在这个虚拟时空里待的久一点,再久一点… 魔偶在城堡外面的黑森林里捡到了一只兔子,一只普通的白毛兔子,毛茸茸的,两只粉红色的长耳朵。 捡到兔子的时候,魔偶把兔子的血吸干了,因为主人已经好几天没给血喝了。 系统也终于在满屏马赛克的情况下忍无可忍,把自己的系统备份一部分暂时寄在了兔子的身体里面,闲着无事就和魔偶说话。 魔偶撸着系统兔子的毛,说道:“小兔几,吃福萝卜么?” 系统把屁股对着魔偶,闷声说道:“我不喜欢胡萝卜。” 魔偶歪着脑袋说道:“系统,那你喜欢什么?” 系统吼道,虽然也没有什么威慑力,“不要叫系统,叫我小可爱大人。” 魔偶轻轻地哦了一声,开始拽系统兔子的短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和系统说话。 “系统你吃什么呀,你是不是和我一样都是怪物啊?”魔偶手撑着脸颊,轻声问道。 系统悲愤地蹭过身来,算了算了,和这个低级生物小傻子说话,总比让它回去面对着满屏马赛克要好。 “不是系统,是小可爱大人。” “好的系统,知道了系统。” “唉……” “系统系统,你吃什么呀,你喝血么?” 系统抱着两只短爪子,一屁股蹲在了桌子上,说道:“我吃电,来来来,叫声爸爸就告诉你什么是电。” 魔偶从善如流地喊道:“爸爸。”毫无节操,毫不犹豫。 系统的兔子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它说道:“……闪电是大的电,至于小的电,你等着啊,我给发电你看看。” 魔偶乖巧地坐在凳子上,晃着黑漆小皮鞋,手指把玩着自己头上蕾丝帽子的带子。 看着短腿兔子费力地拿自己的毛蹭玻璃灯罩,挺傻的。 不一会儿,系统兔子抱着玻璃罩对魔偶喊道:“快看快看,这就是电,瞅见么?就是这种亮晶晶的东西。” 魔偶看着身上的兔子毛都炸掉了的系统,笑着点了点头,说道:“知道了。” 系统话痨得到了认同感,开始滔滔不绝地给魔偶讲起了星际的事情,“我的创造者,其中的一位就叫做闪电。” “闪电?他会发光么?”魔偶红宝石的眼睛亮亮的。 系统兔子瘫在桌子上,说道:“这个我也不知道了,等到以后我知道了,就告诉你。” 魔偶说道:“好啊。” 说着,魔偶瓷白的手指戳了戳系统兔子的肚皮,像是一个小孩子得到了稀奇的玩具,翻来覆去地撸系统兔子的毛。 系统敢怒不敢言,难得有一个能和它说话的异世界生物,自己要是一生气把小伙伴捯饬没了怎么办? 黑城堡的窗帘依次自动打开,明亮的月光照了进来,灯盏也依次点亮。 魔偶突然发问:“系统,你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啊?” 系统兔子摊着毛茸茸的肚皮,伸着小短腿小短手,悲伤地答道:“遇到你之前,我是个小萝莉,主人觉得我很可爱,我也就一直维持着那个状态了,但是遇见你之后!主人觉得我不可爱了,然后我就换成小正太的形象,勉强维持主人的欢心了。” 魔偶安慰道:“长得丑不是你的错。” “你才丑!” “我不丑啊,我最可爱了。”魔偶说的相当诚恳。 系统哑口无言,无力反驳,翻了个身,把毛绒尾巴对着魔偶。 第77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7) 电闪雷鸣的夜晚,天空大雨滂沱。 艾丽西亚赤裸着双脚,走出巍峨耸立的城堡,她的头发被雨水打湿,身上的衣服变得单薄而透明,隐隐透出皮肤上血迹斑斑的鞭笞的痕迹。 她碧绿的眼睛里带着狠厉的光芒,虽然形容狼狈,却异常坚定。 她的手里握着一颗鲜血淋漓的,吸血鬼的心脏,是博尔吉亚的。 曾经她有多爱慕他不朽的容颜,健硕的身躯,如今就有对过去的自己多么地反感。 他对她的只是起初的那么一点好,那么一点甜,但是不足以抵消他在她身上施加的暴力和虐待,每当想到要和他共度一生,她就觉得痛苦永远没有尽头。 艾丽西亚跪在雨地里,一口一口地咀嚼起博尔吉亚的心脏来,她很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疯了,疯了就疯了罢,她若是再和博尔吉亚在一起,面对的就只有死亡了。 他的心脏兴许就和他的人一样,是毒液做成的,吃起来又苦又涩,苦的她眼泪都掉下来了。 艾丽西亚蜷缩着身体在雨地里嚎啕大哭,但是那个吸血鬼男人不会再出现了,不会再欺负他她,凌虐她,伤害她了…… 他以一种屈辱的方式被她杀死了,被银匕首挖空了心脏,睁大着眼睛赤裸着身体瘫在床上。 已经因为主人的一番强势操作,不正眼看世界的系统,选择无视了博尔吉亚的死亡报告,这个世界成功从霸道吸血鬼爱上我,变成了五十一度灰的虐恋情深,也是系统所始料未及的。 习惯吃胡萝卜的系统兔子依旧和它的魔偶小伙伴每天胡乱扯皮。 系统觉得自己一个高级文明世界的智能生物,一定能把魔偶这个小屁孩教导成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杰出的恐怖娃娃。 上到天文,下到地理,停在了数学上…… 自从发现了系统兔子数学不好,魔偶天天给系统出数学题,“十个二十五等于多少?” 系统兔子耷拉下了耳朵,“……两百五十一么?” 魔偶拍了拍手,笑着说道:“笨兔子,笨兔子!” 楚歌趴在楼梯的扶手上,笑着问道:“刺客,小可爱是不懂一百以外的加减乘除的,你就算是问它一百加一,它也会告诉你是两百。” 魔偶的腿晃来晃去,发出铃铛一样清脆的笑声,“笨兔子,不仅丑还笨。” 感觉自己的统格被侮辱了的系统背过身去,把头埋在桌子上,格叽格叽地摸着牙说道:“你最可爱,你最聪明了!” 魔偶礼貌地提起了裙摆,而后认认真真地回答道:“谢谢。”对于夸奖和赞扬,她从来接受地都很坦然。 末卡从身后过来,试图搂住楚歌的腰,被楚歌一个转身用手抵住了,“伯爵先生,请你把围裙摘下来再索吻。” 末卡笑着说道:“好吧,伯爵夫人,今天中午有你喜欢的椰汁西米露,还有西冷牛排鱼子酱,奶油芝士蛋糕和水果沙拉,还有庄园今年新酿制的葡萄酒。” 楚歌踮起了脚尖,在末卡嘴唇上印下了一个吻,“嗯,这是给伯爵先生的酬劳。” 末卡挑了挑眉,啄吻着楚歌的唇,说道:“刚刚的酬劳没有付够饭钱,这是追加的。” 好吧,你会做饭你有理。 末卡嘴角带着笑容,说道:“夏尔特,那些老东西们,想见见你。你如果不想见,就不见,他们还不敢把我的妻子怎么样。但如果你想见的话,我就陪你一起去。” 能被末卡称为是老家伙的人,应该就是比初代吸血鬼还要古老的生物了,那就只有,该隐创造的那些怪物了,论起辈分,即便是末卡也要喊他们叫一句长老。忤逆他们的意思,会让末卡在魔党受到别的吸血鬼的质疑吧。 如果只是她一个人的话,她自然不会在意是否会遭受骂名,但当如果对象是末卡的话,她就像是有了软肋。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那就见见吧,反正闲着没事。” “我会一直陪着你的,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那些怪物的。” “嗯,有你的话,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爱是软肋,也是盔甲。 既脆弱,又牢不可摧。 楚歌问道:“末卡,你还没有告诉过我,你是怎么诞生出来的。” 末卡突然间害怕了起来,他害怕楚歌知道他的真面目后会害怕他的存在,毕竟,他可是初代吸血鬼,比一般的吸血鬼更加黑暗,更加阴森可怖,见不得光的存在。 他沉默了下来。 楚歌抓住了末卡的手,“我可是你妻子,即便是我也不能告诉么?” 她的笑容落在了末卡的眼中,在这样的笑容下,好像无论是怎样的他都能够被她原谅,被她容纳,被她爱着。 末卡忽而笑了,觉得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能启齿的,他的阴暗和恶劣早在他们初见之时,她就知道了。 “我是其中一个怪物,拿肋骨造出来的,从那个怪物的血肉里爬出来的。” 末卡的手心沁出汗来,他紧张地看着楚歌,不放过她一丝一毫的神情,只要她有一点点的迟疑,一点点的厌恶,他就会落荒而逃。 楚歌却反手握住了末卡的手,温柔地笑了笑,“原来,我家先生,是白骨里开出来的花,难怪生地这么别致好看。” 末卡鼻子一酸,泪水还没有到眼眶,笑容却已经到了嘴角。自己担心了很久的事情,惴惴不安了很久的事情,在说出来的那一刻,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楚歌问道:“哎,那我们这次算是去见家长么?” 末卡说道:“创造我的那个怪物,用十三根肋骨创造了我们十三个初代吸血鬼,同其他的怪物并没有什么关系。所以,那些怪物也算不得是我们的家长,最多算是上司。” 在进入了虚拟世界之后,楚歌旁观了很多剧情,她试图改变,却始终只能看着那些事情往着既定的方向发生下去。 反派出来只会被喊打喊杀,只因为他要给男女主的爱情挖坑添堵,巴不得他早点死于非命,世界的规则是围绕着男女主转悠的,哪怕他们的感情也远不像是他们表面的那么风光顺利,华丽的裙边上挤满了跳蚤。 而她和反派纠葛了这么久,却纠缠成了一对夫妻,这也是始料未及的。 第78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8) 灰色的雪如同羽毛一般纷繁,从天而降。 四轮马车在道路上行驶着,萧萧马鸣声,打破了夜晚的寂静。 车厢的里面挂着一串夜明珠穿成的彩灯,五彩斑斓,十分明亮。 楚歌躺在末卡的怀中,末卡伸出手把毛毯在楚歌身上盖得更加严实一些,他们的对面坐着魔偶和系统兔子。 他们此行正是去皮诺城,那群传说中的老怪物所在的地方。 马车驶入了玫瑰酒店,停了下来,斯蒂芬敲了敲车门,恭敬地说道:“先生,夫人,已经到酒店了,请下车。” 楚歌闻言睡眼惺忪地从末卡身上起来,懒懒地说道:“到酒店了么?” 末卡把楚歌身上的毯子拿了下来,自然而然地理了理她耳边垂落下来的头发,说道:“嗯,下车吧,还想睡觉么?要不要我抱着你下车?” 楚歌摇了摇头,她怕抱着抱着就抱到床上去了,她还想到酒店好好休息呢,朦朦胧胧地说道:“刺客,小可爱,咱们下车吧。” 斯蒂芬闻言弯腰打开车门,末卡牵着楚歌的手下车,刺客抱着系统兔子跟在后面。 魔偶对系统兔子说道:“兔系统,你待会儿不要说话哦,要不然会被当做奇怪的东西的。” 话痨系统已经被憋坏了,在马车上因为主人睡觉了,反派一直不许它说话,现在还是不许。系统耷拉着兔子耳朵,缩在了魔偶的怀里郁闷地点了点头。 玫瑰酒店是一个吸血鬼才能来的酒店,由一座玫瑰庄园改造而成,空气里弥漫着各种各样的玫瑰花的香气,浓郁而热烈。 在玫瑰里面住宿的大多是高级的吸血鬼,在看到末卡一行人后,出于血统的压制的本能,吸血鬼们纷纷停下了脚步和动作鞠躬行礼。 此时的他们都很好奇,是什么时候希太伯爵有了妻子,还有一个孩子? 而且他的这位妻子,还是一个吸血鬼世界的生面孔,如果不是她的眼睛是红色的话,他们就要怀疑是不是那位传说中屠杀了密党一族的半人半吸血鬼的夏尔特·贝尔格里了。 这位夫人也当真是一位美人,那头耀眼的银发长而直,就像是月色一般。五官立体,眉眼温柔,唇角的笑容也是慵懒极了。她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连衣裙,肩膀上披着羊绒披肩,与希太伯爵身上的深蓝色西装相得益彰。 但是出乎楚歌意料的是,在玫瑰酒店里,她看到了一位熟人,艾丽西亚。 艾丽西亚穿着天鹅绒的黑色礼裙,头上簪着一朵百合花,精致的蕾丝花边的手套,脖子上带着一串色泽明亮的珍珠项链,是丧夫的妇人的装饰。 她的身后跟着两个人高马大的吸血鬼护卫,每个人的手里提着两个行李箱。 比起上次见面的狼狈模样,要体面华丽的多。 只是她的样貌也变了很多,她的四肢很瘦,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颧骨凸起,原来带着点稚气的婴儿肥,此时变得有些刻薄的冷艳。 她继承了博尔吉亚的家产,以他的妻子的身份,与此同时,还有博尔吉亚一族的领袖一职,但是这个美差远没有它表面看起来那么容易。博尔吉亚的兄弟姐妹,他的执行官,成堆的人都比毫无经验的艾丽西亚要合适。 但是艾丽西亚舍不得,也不敢抛弃这块难啃的骨头。吸血鬼世界的弱肉强食远比人类世界残酷,一个无职无权,却又兼具着美貌的女人,往往只会沦为某位大人物的情人。 当楚歌和艾丽西亚擦身而过时,两人俱是垂下了眸,保持了沉默。 艾丽西亚知道那一晚夏尔特并没有食言,她杀了整个密党,还打伤了博尔吉亚,她已经尽力去救她了,只是很多事情,并不是尽力就能有所改变的,她怨不得夏尔特,就只能怨恨她自己的无能为力。 这世上大多数的痛苦和无助,都是源于当事人本身的能力不足。 末卡揽着楚歌的身体,两人有说有笑地往楼上走去。 艾丽西亚的裙边被拽住了,她一低头看到了那个疑似是夏尔特孩子的漂亮小女孩,她蹲下身体来,勉强露出一抹和善的笑容。 “怎么了小妹妹,怎么不和你的父亲母亲一起上楼呢,他们快要走远了哦。” 魔偶的假眼睛,是系统用一头死去的鹿的眼睛,还有一些从植物里面提取的蛋白质做成的,现在的魔偶,眼睛和普通的小姑娘表面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如果要施展她致幻催眠的能力的话,就必须把假眼睛取下来再装回去。 她微笑着摇了摇头,伸出瓷白的小手,取下了一只很薄的假眼球球面,露出来的红宝石眼睛,泛着红光,看向了艾丽西亚。 艾丽西亚顿时一惊,但魔偶却在此时抓住了艾丽西亚的手,魔偶凑到她耳边说道:“艾丽西亚,不要再打扰我的主人的生活了,我数一二三,在三的时候,就忘记夏尔特·贝尔格里,一,二,三。” 言罢,魔偶不打不动声色地把假眼球球面装了回去,谁也没看清楚她的动作,除了躲在魔偶怀里面的系统兔子。 艾丽西亚一愣神,突然间觉得自己刚刚好像忘了什么事情,但又什么都想不起来,一抬头看见了一个精致又漂亮的小姑娘,好像是希太伯爵的孩子……至于他的夫人是谁,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她伸出手揉了揉魔偶的头发,微笑着问道:“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呢?你的父亲母亲呢?” 魔偶笑了笑,没有回答,转身抱着系统兔子,快步跑上了楼。 在系统兔子的教育下,魔偶已经把这个世界的女主角,艾丽西亚,当做是重大危险人物了,这种人物还是离主人他们远远地才好,尤其是在系统把之前楚歌在圣教里面因为阻止艾丽西亚献祭,结果被打得半死的事情告诉了魔偶,魔偶就很想很想,杀了她泄愤。 但是作为一个善良又可爱的女孩子,魔偶决定宽容一些,只有艾丽西亚忘记了就好了。 灯影阑珊,魔偶歪着脑袋趴在栏杆上,对一直盯着她看的艾丽西亚露出了一抹乖巧的笑容。 前台接待问道:“夫人,请问您还要续订房间么么?” 艾丽西亚回过神来,皱了皱眉,冷冷地说道:“不续订了,直接退房,今天晚上就离开,我不想再着这继续住下去了,浓郁的玫瑰花味,简直是令人窒息。” 总是让她想起那个博尔吉亚把她按在玫瑰花海里,用荆棘刺她的痛苦回忆……真的,快要令她窒息而死了。 她掩盖了眼底的情绪,表面上依旧是高贵冷艳的新一任梅尔罗斯家族的族长,初代吸血鬼之一的,博尔吉亚的遗孀。 第79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19) 艾丽西亚回过神来,皱了皱眉,冷冷地说道:“不续订了,直接退房,今天晚上就离开,我不想再着这继续住下去了,浓郁的玫瑰花味,简直是令人窒息。” 总是让她想起那个博尔吉亚把她按在玫瑰花海里,用荆棘刺她的痛苦回忆……真的,快要令她窒息而死了。 她掩盖了眼底的情绪,表面上依旧是高贵冷艳的新一任梅尔罗斯家族的族长,初代吸血鬼之一的,博尔吉亚的遗孀。 夜晚正是酒店最热闹的时候,也是吸血鬼们活动最为频繁的时候,然而对于旅途舟车劳顿的半路子吸血鬼楚歌而言,此时正是睡觉的时候。 楚歌实在是困倦地厉害,勉强迎合着末卡的动作,两人折腾到了半夜,才一起洗洗睡了。 也是从这件事情起,楚歌下定决心要和末卡分床睡,这样的幸福生活虽然很好,但是她的腰很受不了,遭不住…… 果然让一只饿了一千多年的野兽开荤,就是对被捕食者最大的威胁。 末卡还不知道楚歌的小九九,吃饱喝足了,就餍足地抱着楚歌睡觉了。 直到第二天的晚上,夜幕降临,两人才起身,在房间用完饭后,就收拾了行李,继续赶路,前往皮诺城了。 楚歌眸色深沉,目前还说不准那些怪物对她的态度会是怎样的?到底是选择拉拢她这个强者,毕竟她现在也是魔党一族的成员,末卡的妻子了,还是……把她谋杀在皮诺城那里,为死去的密党之人报仇,但是看着末卡淡定的样子,她觉得他已经做出了准备。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这是吸血鬼世界恪守的准则。 但是还有一条:无往而不利。 所有的规则都是为了利益而存在,为了利益,所有的规则,都是无关紧要的。 那就要看,到底是她带来利益多,还是带来的危险更多…… 魔偶和系统兔子第一次吵架,两人都是气呼呼还要假装不在意的样子。 楚歌和末卡都没在意,看这两个人天天就和小孩一样,自然也就当成了小孩子之间的争执和吵闹,就放任他们自己解决吧。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原因也不是那样简单…… 系统生气是因为魔偶的任意妄为,因为原本的艾丽西亚对楚歌并没有恶意,甚至还怀揣着一份感激,而魔偶把艾丽西亚催眠之后,艾丽西亚就不会记得她亏欠主人的那些事情了,以后如果对峙的话,艾丽西亚极有可能一点情面都不留。 而魔偶却认为,艾丽西亚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只要她出现在主人身边!就有可能会利用z主人,伤害主人,如果她不记得主人的话,就会少很多的麻烦。 他们之间谁也不能说服谁,吵了一架之后,就谁也不理谁了,只有一张长凳,不大不小的空荡,硬生生被一魔偶一兔子之间又隔出来一人半的地方。 系统兔子率先发难:“有的娃娃,不仅长得丑!还脾气差。早知道就不给她做眼睛了,多了两只眼睛还瞎的那么厉害。” 魔偶顿时委屈极了,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可是她没有心,也没有泪腺,不会流眼泪。 楚歌还没来得及责备系统对魔偶说话太过刻薄了。 魔偶已经生气了,把两只假眼睛扔给了系统,说道:“还给你!我不要了!” 斯蒂芬驾着马车,车身一晃,那两只假眼睛咕噜噜地滚了一圈,掉到了车厢的地毯上,眼球面被跌凹下去了。 系统兔子和魔偶同时安静了下来,他们都回想起了和对方曾经是十分要好的朋友,都还记得制作礼物和收到礼物时的那份感动…… 末卡弯腰把那两只假眼睛捡了起来,一言不发,修长的手指灵巧地摆弄着。 楚歌看着末卡摆弄着这个小东西,毫不吝啬地赞扬道:“我先生的手指真好看,不仅会拉小提琴,还会修理东西。” 末卡挑了挑眉,觉得楚歌的夸奖来得有点突然,好像在密谋筹划着什么事情……还是必须要他同意的那种。 末卡手指顿了顿,而后笑着对楚歌说道:“夫人的手指也很漂亮,打起架来也很好看。” 楚歌默然,觉得自己的小心思像是被末卡看穿了一样。 有些郁闷地托着下巴看向了车窗外。 与此同时的圣城,教皇从骑士团的口中得知了月圆之夜,夏尔特以一己之力杀了所有入侵者,但也在那一晚转化成了吸血鬼,杀了密党一族的事情,他的心里顿时有了较量,他要派吸血鬼猎人去试探一下夏尔特对于圣教和上帝的忠诚度还有多少? 同时教皇也有些怀疑消息的真实性……夏尔特在他眼皮子底下窝窝囊囊了那么多年,从来没有显露出她的战斗力,怎么一离开了他的视线和监控之下,就突然成了那么强悍的女骑士了? 如果真的,加以利用的话,她会是对战吸血鬼阵营的,一把所向披靡的利刃。 但教皇一直没有弄清楚的是,他手里握住的,从来都不是刀柄,而是刀刃,只要他试图握住刀刃,就会伤害了他自己。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自身性命。 除了楚歌和末卡,这次宴会还邀请了其他七位魔党氏族的领袖,还带上了他们的七件圣器…… 一场针对着楚歌和末卡的阴谋正在悄无声息地展开。但若是真的计算起来,还有谁是比末卡这个天然黑的家伙心肠更黑的? …… “主人,已经收到了卡兹拉,查理和夏洛克,三个氏族的族长来信,表明他们愿意助我们一臂之力,而其他四位族长则回信会保持中立,不会参与这次的战役。” 那群老怪物们已经活的够久了,贪婪,握着一点权利不肯放手,不断地发动战争,试图吞并人类世界。 吸血鬼本就是黑暗的生物,违背了正常的生命准则,把人类大规模变成吸血鬼,只会让人类和吸血鬼同时陷入困境。 但是这些都与他无关,他也并不在意旁人的死活…… 但是当他们试图联络七大氏族迫害他和他的妻子时,就触碰了他的逆鳞,不过是一群小丑爬上了树,滑稽可笑的神情令人发笑,还真当自己是吸血鬼世界说一不二的主人了? 老而不死,是为贼。 是时候结束这一切了。 结束这些怪物们,身为“长老”的权威,推翻他们的权利,重新建立起,属于他的制度。 第80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20) 晶莹剔透的酒杯,色泽明亮的酒液,领口上别着玫瑰花的女士,举止斯文有礼的男客,一切都显得那么和谐,高贵典雅。 直到这一群格格不入的人,进入了这里…… 为首的军官身上穿着猩红的披风,黑色的皮质军服,宴会的场地陡然间安静了下来,他的领口别着少尉的军衔,他厚实的靴子在汉白玉的石阶上咯吱作响,他走上了二楼的站台上,清了清嗓子说道:“有人举报你们这里混入了吸血鬼,现在要对在场的所有人进行搜查,现在可是非常时期,吸血鬼对人类虎视眈眈,战争一触即发,我们每个圣徒都要小心了!指不定身边哪个人就是吸血鬼伪装成的奸细呢?” 说着,他趴在了栏杆上,吹了声口哨,指了指人群里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女孩生得极白,奶白色的皮肤比裙摆还要白上几分,金色的头发如同清晨的阳光,温暖而又不会过于刺眼,她身材纤细,脖颈修长,像是一只美丽的金丝雀。 “啧啧啧,长得这么白,这么漂亮,难不成是个吸血鬼,毕竟这样漂亮的美人,在人类世界可是很罕见的。” 女孩畏畏缩缩地往后退了一步,像是一只受惊的鸟儿,连忙辩驳道:“不是的,我是个人,不是什么吸血鬼。”她殷红的唇被军官的话吓得失去了血色。 “老大,你把人家小姐吓到了。”一个随员的军官无奈地说道。 被他称作是老大的军官名叫贝恩,他原本是个落魄家族的小公子,在人类与吸血鬼爆发战争之后,凭借着一手狠厉的剑术扶摇直上,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士兵成了十字军中的一个少尉军衔的军官。 贝恩的靴子踩在栏杆上,从二楼一跃而下,他的手撑在地上,抵挡住了因跳跃而产生的冲击力,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手套上的泥土,走向了女孩,摘下了手套,轻轻地捏了捏女孩的脸,而后说道:“是个有温度的活人,也不是易容的,原来,你是个人啊。”他弯着腰,看向了女孩。 女孩被这种近乎是羞辱的话语刺激到了,伸出手一巴掌要打到贝恩的脸上。 贝恩甚至都没有回头看,只是随手一握,就握住了女孩纤细而脆弱的手腕。 似笑非笑,喟叹道:“长得虽然好看,可是脾气太差了。”说着凑近了女孩的脸,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小猫?” 女孩扯了扯自己的手腕,被贝恩桎梏地动弹不得,红着眼眶回答道:“格丽斯。” “原来是一朵格丽斯玫瑰。”贝恩低声笑了笑,松开了格丽斯的手腕。 贝恩的属下们已经对于他这种时不时就要欺负小姑娘的行为见怪不怪了……这位仁兄原来是有个妹妹的,后来妹妹嫁人了,他自己还是个单身汉,就“臆想”全天下的漂亮的金发姑娘都是他妹妹,见一个欺负一个。 宴会的主人是格朗家的家主,达西·格朗,他是个耷拉着眼皮,皮肤松弛的酒肉浑徒,要不然也不会放任着贝恩这样大张旗鼓地进来,还“调戏欺负”女客。 他被侍从扶着,醉醺醺地对贝恩鞠躬行礼,“嗝,不知贝恩少尉,嗝,来,嗝,有失远迎,还请问是所为何事?” 贝恩轻蔑地笑了笑,而后神秘兮兮地小声说道:“是哈密瓜顿神父说的,这里可能藏着一只”高阶的吸血鬼呢。达西先生,你也是知道的,这仗正打得如火如荼的,这里又是前线,一旦出了吸血鬼的内应,那咱们大伙都得咔嚓啊!”说着,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达西闻言吓得身上的肥肉俱是抖了抖,连忙拉住了贝恩的手,像是拉住了救命的护身符,“贝恩少尉,请,请尽管查啊,这些在场的人一个都不能漏掉啊。” 贝恩说道:“那就不必了,我已经找到了,谁就是那个吸血鬼内应。” 说着,他回头看向了格丽斯,格丽斯吓得脸色惨白,双手揪着自己的领口,哆哆嗦嗦地摇了摇头,她真的不是,为什么这个贝恩少尉要这样针对她,污蔑她。 下一刻,她看见贝恩的袖口一抖,露出了一把匕首的刀刃,反手抓住了达西的手,手起刀落,刀光一闪,匕首插入了达西的脑袋里。 在场的女客都被吓得捂住了眼睛,厉声尖叫了起来,不少的男客有碍于脸面,没有叫出声来,几近昏厥地扶着桌椅或是墙壁。 达西的身体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脑袋里一只血蝙蝠挣扎了几下就再也不动弹了,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衰变了下去,皮肤像是老树的树皮,干涸皲裂。 贝恩嫌弃地捏着手指把手套脱了下来,扔到了地上,对着一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属下们说道:“把这死东西拖出去烧了,把他们家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都烧了。” 士兵们有条不紊地从随身携带的圣瓶到处浇圣水,把达西的尸体用圣水浸透的白布包裹着拖了出去。 一众的宾客尽数散去,急急忙忙地吩咐仆从去教堂去要圣水,打道回府了。 格丽斯提着裙摆走出了客厅,觉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一股寒气从脊梁骨一直上升到了脑袋。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宴会的主人明明看起来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却是一个被血蝙蝠操控着的活死人…… 她身体颤抖着,被女仆扶着上了马车,车窗玻璃却被敲了敲,是那个讨厌的贝恩,她降下了玻璃,勉强露出了一抹笑容,“贝恩少尉?” 一瓶圣水被轻飘飘地扔了进来,格丽斯忙伸手去接,看了一眼,回道:“谢谢你,贝恩少尉。”事实却是,她打算回去就把贝恩送的圣水拿去浇花,谁稀罕他的东西! 贝恩看着眼睛滴溜溜地转着的女孩,嗯,真像他妹妹,怪可爱也好欺负的,他背过身去,嘴角带上一抹轻松愉快的笑容,“现在圣水短缺,你就算是去教堂要也不一定会给,好好珍惜,别浪费了。”说着摆了摆手,回到了刚刚发生事故的大厅。 第81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21) 侍者手里端着托盘,里面是一件薄纱制成的舞裙,还有一百九十九颗晶莹剔透,宛若蓝色宝石一般蓝地深邃的菱形宝石。 这是老怪物给艾丽西亚的礼物,作为她继承博尔吉亚一族族长之位的见面礼。 密党被楚歌全灭了之后,只有博尔吉亚一族损失最少,勉强重新建立了起来。 艾丽西亚接过了托盘,悄悄地看了一眼末卡的神情,对于今天要发生的事情她亦听到了风声,如果接下礼物被当做是投靠了这些怪物的立场的话,那么就得不偿失了,但好在末卡似乎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件事,而是低头和他的夫人夏尔特低语着。 无数的巨大水银镜子立在四面八方,镜子中间站着八位氏族的族长还有他们的妻子或是长子,巨大的餐桌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珍馐美酒,这像是一个家族的宴会,那些像是黑烟一样散发着腐臭气息的老怪物躲在镜面后,扮演着颐养天年的老家长,而他们则是扮演着乖巧又温顺的小辈……多么和谐的一幕……多么地,滑稽可笑…… 艾丽西亚把舞裙接过,放在了一旁的空椅子上。 高脚杯里盛放着猩红而浓稠的血液,楚歌嗅了嗅,面色不变地把酒杯又放到了桌子上。 等了许久的娱乐项目终于开场…… 其中一个怪物说道:“我可爱的孩子们,让我为你们介绍密党的新统领,夏尔特·贝尔格里,末卡,你打算什么时候与夏尔特成婚?” 夏尔特慢悠悠地说道:“恐怕你有什么误会,我并不打算做密党的统领,也并不打算做末卡·希太的妻子。妄图掌控我?不自量力。” 四大圣器悬浮在楚歌的身边,散发出嗜血的红色光芒,第五的圣器魔偶现在在旅馆和系统兔子玩叠猫猫呢。 此言一出,在场的其他氏族的族长俱是一愣,夏尔特这么狂么? 而末卡面色不变,其实内心已经乐开了花,他家媳妇真的太彪悍,太可爱了。 其一的怪物说道:“果然是贝尔格里家族的人,一样的反骨!不过小丫头,你可不是你的祖辈,你没有他那么强悍,也没有他聪明,以卵击石,自取灭亡。” 楚歌手里握着灵杖,身后的银色长发无风自动,眼眸迅速地从红色转化成紫色。 她轻轻地笑了,对末卡说道:“末卡,靠后站,别伤到你了。” 看,他家媳妇多么关心他,末卡笑眯眯地后退了十步,其他的氏族族长见到了这样剑拔弩张的气氛,默默地也后退了几步,那可是一夜杀了一个密党的夏尔特,这种女疯子,说不定真的能打赢这些神秘莫测的老东西呢。 “我不是梵音,我是夏尔特,他做不到的事情,我能做到,我今天来到这里,就是要证明贝尔格里家族从不屈服,梵音的那句话,想必年代太久,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已经忘记了,就让我来复述一遍吧。” “与其在黑暗里苟延残喘,做个不生不灭的怪物,我宁愿在黎明的阳光中死去。但我终究也不是梵音,为了末卡,我宁愿在黑暗里与他共沉沦,但是挖眼去骨的仇,我还是要替梵音报的,报仇也许会来迟,但是绝不会被遗忘。” “精神力,百分之二十。” 随着这句话的话音落下,大地动荡,那些四面八方的镜子都碎成了碎片,露出了一团团黑雾,还有一双双红色的巨大眼睛,瞳孔幽深滴溜溜地转着,惊悚又怪异。 “夏尔特·贝尔格里!” 无数的黑色刀刃一样的东西向着楚歌袭来,她身上凝聚出一层精神力的保护罩,手里的灵杖化作一道道亮光,对着那些黑色刀刃抵挡而去。 刀光剑影之间,圣杯被楚歌的念力裹挟着,在空中四处游荡,倾倒出灌注了楚歌精神力的圣水,黑雾扭曲着发出呲呲呲的声音,然而却始终无法攻击到圣杯的实物,因为那是楚歌用幻戒造出来的幻象,真正的圣杯被隐藏了气息,在空气中根本就看不见。 楚歌漫步在空中,手中的灵杖挥向的地方,发出破空的声响。 “知道么?我一开始还很奇怪呢,为什么我的一只眼睛是黑色,一只紫色?原来是因为,有一只眼睛被你们这些怪物挖掉了,怎么,很害怕贝尔格里家族看穿一切的能力么?从前那个用十三根肋骨造出十三氏族和十三圣器的那位,死亡也是与你们有关吧?” “毕竟,它可是一个异类啊。” 此言一出,那些怪物们没有反驳,反倒像是破釜沉舟地向着楚歌袭击而来。 末卡面色一沉,面色严肃了起来,挥了挥手,说道:“该打架了各位,看来今天不仅是夏尔特给贝尔格里报仇的日子,也是我们给我们的创造者报仇的日子。” 艾丽西亚站在一旁默不作声,她又打不过,上去就是送死,而且这些怪物又和她没有关系,她可不掺和。 一场惊天动地的架就此展开。 那一天吸血鬼大陆的吸血鬼们都看到来自皮诺城的火光!一道道地直冲云霄。 漫天的火花,炸开的声响即便是在百米开外依旧回荡在耳边,能量激荡产生巨大的冲击力,把皮诺城周围的百亩森林的树木全部摧折断了。 后来他们才知道,正是从那一个火光漫天的夜晚开始,初代吸血鬼们杀掉了他们的上一级统治者,本不该存在于世间的怪物们,被该隐创造出来,被神明诅咒了的七宗罪,贪食,色欲,暴怒,懒惰,伤悲,自负以及傲慢。 初代吸血鬼的创造者,恶行,则被七宗罪谋杀掉了。 但这个血雨腥风,决定了吸血鬼世界未来走向的夜晚,魔党吞并了密党的残余势力,博尔吉亚家族的艾丽西亚中毒被害,临死前,她正抚摸着蓝色的宝石。 自此没有了十三氏族,取而代之的是八大氏族,魔党一统吸血鬼世界。作为领袖的,是希太伯爵,而他的妻子,是夏尔特·贝尔格里,曾经圣教的红衣主教,在壁画中担当了血月之夜一举护卫了城邦的女骑士。 教皇在得知了这个消息的同时,他的桌上摆放着一份战书。 第82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22) 为了战争可以停止,这个像是暴躁的狮子一样的男人可以果断地割舍掉土地,金钱,甚至是圣女的性命。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忍辱负重,万众敬仰的的铁血君王,是信仰的所在,但当涉及到他自己时,他从来都是惜命的。 怯弱的少年亮着一双眼眸,藏身在阴影中,额前的碎发遮盖住了他的眼睛。原来,夏尔特姐姐已经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事情了,果然权利和力量总是并驾齐驱的。 但像他这样的单薄无力的人,靠得就只有那点小聪明了…… “西亚,把这封信篡改掉,要改成什么样子,你应该是懂的,三天后在圣城弥撒上,要把这封信诵读给所有的信众。” 说着,教皇背着手站在落地窗前,窗外,办公楼下来往的骑士护卫队,园丁兢兢业业地修剪着花丛,但这片宁静也许维持不了多久了。与其用他的命换所有人的命,他更愿意,所有人给他陪葬。 西亚低眉顺眼地走上前,上前取过了桌子上黑色信封,玫瑰花的印泥已经被拆开,要篡改修复成没有开启过的…样子,有些麻烦呢。 但他还是答道:“啊,好的吾皇,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教皇没有回答,只是给西亚一个沉默的背影。 西亚终于注意到了教皇耳边斑白的鬓发,还有遍布着褶皱的手,他终于意识道,这个男人已经衰老了下去,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心,他已经开始腐朽,衰败,由内而外…… 西亚将信件塞到了怀里,贴身放好,鞠躬后缓步走出了房间。 走到了楼梯的转弯口,迎面而来从楼梯下面上来的是贝恩上尉,这个男人是十字军中崛起的新秀,他身材健硕,但却长着一张漂亮的脸,是一个很容易讨人喜欢的脸,但很不巧的是,这是让西亚很讨厌的类型。 “这不是西亚特使么?您是刚刚从教皇那里出来么?教皇今天脾气怎么样?心情好不好?” 西亚低敛着眉眼,说道:“还可以。” 贝恩挑了挑眉,说道:“那看来就是不好了。看你那表情我就知道你想坑我。” 西亚轻快地笑了笑,说道:“如你所料。”说着不急不慢地往着楼梯下走。 贝恩心道,果然圣城是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即便是一个看起来柔弱的少年,都是精于算计,善于隐藏,看来他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要摸透这些人。 贝恩正了正脸色,收敛了脸上轻佻的神色,收拾了一下领口,缓步走向了教皇的房间。 人类世界陷入了紧急军备中,而吸血鬼世界则简单得多,轻松地多。 且不论吸血鬼的速度和力量是普通人的几倍,在战局中处于天然的优势方,而且一旦被吸血鬼咬中的人,不是变成了失心疯的,就是转化成了吸血鬼一族的奴隶,面对昔日一同战斗,一同生活的战友,随时都有可能变成敌人,这都是在变相地攻击着己方的心理防线。 最可怕的是,希太伯爵的血蝙蝠,它无声无息地寄生在被攻击的人类的脑子里,让周围的家人和朋友还以为这个人还活着,一旦战争开始,这些被血蝙蝠操控的人类就是一批叛徒,对身边的人倒戈相向。 密党被伯爵夫人夏尔特灭掉后,魔党统一了吸血鬼世界,结束了千年的分裂,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迎来联合的吸血鬼世界比任何时候都要强大。 而此时处在风口浪尖,成为吸血鬼世界炙手可热的强者的伯爵夫人,夏尔特·贝尔格里,此时正在和希太伯爵冷战。 而原因则是……楚歌在睡觉的时候,在睡梦里,呼唤了另一个人的名字,“秦墨白。” 一个东方男人的名字。 希太默默给夏尔特擦干净了眼泪,作为一个男人没有比这更憋屈的事情,自己的妻子躺在自己的怀里,睡在自己的枕边,呼唤的却是另一个男人的名字。 但希太从来都不是什么宽厚大量的人,恰恰相反的是,他锱铢必较,夏尔特的心里,应该只有他一个人才对,整个人,整颗心。 如果那个叫秦墨白的男人死了还好,如果活着的话,那就只能让他去下地狱了。 希太闷闷不乐地背对着夏尔特,而后闷闷不乐地起床,轻手轻脚地抱着衣服出了房间,他一刻都等不了,他要亲自去查,从夏尔特出生开始,那个叫秦墨白的家伙,到底是怎么同夏尔特认识的,两人之间又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夏尔特即便是回想起他,也会流下眼泪。 她,还没有为他流过眼泪…但他绝不是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流眼泪的男人。 “夏尔特…”他开始害怕了,就像是曾经幸福突然来到他的面前,他现在开始害怕,这份幸福又会猝不及防地消失…… 在梦境里,楚歌踏过尸山血海,从尸体堆里面把秦墨白的身体拽了出来。 他向来温和的眉眼,此时已经被血污覆盖,黑漆漆的睫毛平静极了,再也不会像是黑色蝴蝶那样颤动了。 他身上满是箭头,让楚歌想到了可怜的刺猬。 楚歌的手覆在秦墨白的脸上,她的眼泪噼里啪啦地掉,眼睛都看不清眼前的人了。 她终究是辜负了他……深夜东宫的那些夜晚,那个降尊屈就为她煮莲藕汤的少年,被她,亲手害死了。 从梦魇中惊醒,楚歌摸了摸枕边,末卡已经不在了,但还有一点他的温度,还有身上淡淡的松香,这让楚歌心里安稳了不少,她又合上了眼,安稳地睡了过去,这一次,没有再做噩梦。 因为她知道,那些事情都已经成为过去,此时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他们可以一直一直在一起,直到漫长的吸血鬼的生命结束…… 一直,一直,走到尽头。 此时的魔偶抱着系统兔子,她的身上穿着粉红色的丝绸睡裙,瓷白的双足踩在地毯上,打开了房间的门,看着瞬移过去的末卡的身影,摸了摸系统兔子的毛,软软糯糯地说道:“系统,发生了什么事情呀,伯爵先生走的那么匆忙。” 系统兔子说道:“管他干什么呀,你还没有穿鞋子呢,别冻着了,回房间睡觉啦,明天咱们还要一起躲猫猫呢。” 系统兔子耷拉着红色的兔子眼睛,它选择隐瞒主人现在的世界发生的变化,世界的男女主角,已经换了人。 一旦陷入感情的泥淖,就会无法脱身,永远不完成任务,无论对于主人,还是对于反派的精神体都是重大的损害。 梦境无论多么甘甜,也要醒来面对苦涩的现实。 一片狼藉的现实世界,总要有人要去挺身而出……这是主人曾经对它说的话,但是主人现在已经忘记了…… 第83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23) “夫人,巴尔菲子爵请求拨款额外增加五成来扩充火药库。”斯蒂芬手里抱着一沓子的需要夏尔特亲自过目,但又不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一件一件读着,与此同时,夏尔特在快速地批阅着重要的文件。 “他那对自己的本事有几斤几两还没有个清醒的认识。”楚歌用羽毛笔在批文上画了一个叉,“派人给他个教训,让他安分一点,本来给他的那点权利就是用来制衡巴里斯的,如果他产生了反骨,想要得到更多东西,那就可不是我们想要的了。” 斯蒂芬默默地记下这件事情,说道:“夫人,我们在圣城的探子已经查到了在圣教弥撒上谋杀了教皇的人是谁了。” 楚歌闻言猛地抬头,眉头紧锁,看向了斯蒂芬,说道:“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现在才说?不对,教皇是什么时候死的,为什么都没有人吧这件事情禀报给我?把文件递给我。” 斯蒂芬没有想到伯爵夫人竟然对此事还毫无所知,连忙把文件递上去,用念力把先前伯爵的死亡报告从档案室调出来,一并递到了楚歌的面前。 楚歌的面色愈发难看了起来,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她到现在才知道,系统为什么没有通知她剧情产生了巨大的转折,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猫腻。 斯蒂芬想了想,而后半跪在地上说道:“夫人,先前刺客小姐就在会议室的门口,她说会转告您这件事情的……而且军情部的人员早就禀报给了先生。” 楚歌不可思议地反问道:“你确定你遇到的是刺客么?” “是的夫人,属下没有认错。” “末卡他人呢?他去干什么了?我已经一个月没有看到他的人影了,所有的事情都推给我他是不是很开心!我甚至连他去哪,他去干什么都不知道!” 楚歌愤怒地把文件扔到了地上,说道:“好一个刺客,好一个末卡·希太……”熊熊怒火燃烧了起来,他们到底在瞒着她在干什么…… 楚歌稍微冷静了下来,而后冷笑着说道:“斯蒂芬,你去告诉末卡,如果我明天晚上还看不到他的人影,他就永远都不要再出现在我的面前。” 斯蒂芬微微抬头,看见眼眸红的如同鲜血一般的伯爵夫人,吓得浑身抖了抖,而后说道:“夫人放心,属下马上就去发讯息给先生。” “呵,你知道他去哪了?”楚歌冷眼看着斯蒂芬,强大的威压直接震碎了桌上的瓷杯子。 “出去吧。”楚歌冷漠地说道。 斯蒂芬如释重负地离开了房间。 楚歌看着地上的死亡报告书,教皇被谋杀,她双手环抱着,想起来第一次见面时那个暴躁易怒,恩威并施的上位者,这样的敌手会以被人谋杀这种屈辱而不光彩的方式死去,还真是出乎她的意料。 楚歌深呼吸了一口气,又重新把地上的文书捡了起来,谋杀者,贝恩,一个陌生的名字,十字军上尉,而谋杀的方式则是通过在吸血鬼给人类下达的战书上摸了毒药,一个上尉而已,哪来的这么大的本事,估计还有一些别的教皇贴身人的背地协助,例如西亚,那个野心勃勃的孩子。 楚歌默默地摇了摇头,突然感到一种疲惫感,末卡把事情都丢给了她,不声不响甚至一句话都没留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不知道去忙碌什么事情了。 而系统和魔偶的隐瞒,更让她觉得很不安,仿佛有什么不可操控的事情正在悄无声息地展开,而她就像是蜘蛛网上的小虫子,任由着蜘蛛网不断收紧,可却无力挣脱。 漆黑的夜晚,大雪纷飞而下,楚歌站在雪地里,身上披着一层白色的披风,精神力化作一层保护罩,隔绝了她身边的雪花。 庄园里灯火通明,午夜的钟声敲响,这一天已经过去了。 对一个人心动的时候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但对他失望,也是只需要一个刹那而已。 魔偶抱着系统兔子,打着一把小花伞走向了夏尔特,她小心翼翼地说道:“主人,要不再等一等,说不定末卡叔叔很快就回来了。” 楚歌说道:“没有必要再等了,我给他的时间已经结束了。” 她面无表情地说道,面容一片冰冷。 “只有他一个人会敢无声无息地走,还不回来么?” 魔偶有点害怕,连忙赶了上去,说道:“主人,主人再等一等吧,说不定明天末卡叔叔就回来了呢,他可能是路上耽误了。” 楚歌蹲了下来,笑着说道:“乖,收拾东西,咱们走。如果刺客想要留下来等末卡的话,那也可以留下来。但是系统兔子我必须带走了。” 魔偶连忙摇了摇头,说道:“主人别丢下我,刺客想和主人和系统在一起。”魔偶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楚歌问道:“那刺客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把教皇死了的这么重要的事情告诉给我?” 魔偶往后退了一步,低着头说道:“是,是末卡叔叔叫刺客这么做的。” 楚歌闷声笑了,而后问道:“系统,那你呢,你怎么不告诉我?” 系统兔子红色的眼睛动了动,兔子嘴一张一合,说道:“主人,小可爱也是怕你和末卡产生误会,毕竟那份导致了教皇中毒死去的战书,是末卡写的……而且现在不是查出来了谋杀者另有其人么?主人就不要生气了。” 楚歌闻言冷笑了两声,不知是不是魔偶的错觉,她竟然看到主人的眼眸里有泪光盈盈,“在你们看来,我就是那么不信任他,那么不值得你们信任的人么?好了,够了,你们不要跟上来,我去静一静。” 她的身影一个瞬移消失在了雪地中,她的脸开始皲裂,一条一条血痕遍布开来,手指一摸,是湿漉漉的血,嗅起来腥腥的,楚歌倒在了雪地里,漂亮的银发披散在雪地上,雪花从天而降,冰凉的雪落下她的脸上,带着一种凄凉的美感。 人与天斗,其乐无穷,人与天斗,自取灭亡。 这个身体看来也开始到了奔溃的临界点。 她原以为吸血鬼混合人类血脉这种畸形的血脉能够承受住她的精神力,看来还是远远不够。 他已经开始不相信她了,距离他们不再相爱的那一天,还会远么? 与其狼狈地看着他们的感情走向一片狼藉,她宁愿就这样到此为止,漂亮地结束…… 第84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24) 她的身影一个瞬移消失在了雪地中,她的脸开始皲裂,一条一条血痕遍布开来,手指一摸,是湿漉漉的血,嗅起来腥腥的。 楚歌倒在了雪地里,漂亮的银发披散在雪地上,雪花从天而降,冰凉的雪落下她的脸上,带着一种凄凉的美感。 人与天斗,其乐无穷,人与天斗,自取灭亡。 这个身体看来也开始到了奔溃的临界点。 她原以为吸血鬼混合人类血脉这种畸形的血脉能够承受住她的精神力,看来还是远远不够。 他已经开始不相信她了,距离他们不再相爱的那一天,还会远么? 与其狼狈地看着他们的感情走向一片狼藉,她宁愿就这样到此为止,漂亮地结束…… 她踉跄着脚步,缓缓地站了起来,手指摸了摸脸上的血痕,用念力覆盖了一层伪装在她的脸上,使得她的样貌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变,她缓步往庄园的路上走了回去。 雪地是那样的安静,一切声音都消失在了这漫天的雪花里,她甚至连自己的脚步声都听不到,寒鸦从空中掠过。 楚歌抬起头,抱着双膝蹲坐了下来,她觉得有点冷,有点难过…… 到了这时,她这才发觉自己现在是多么的狼狈,曾经无坚不摧的星系的少将,所向披靡的战场杀人狂,已经变得浑身是破绽,就像是一个女骑士脱下了她的盔甲,露出了她像是寻常人一样的脆弱身躯,毫无防备,无所保留…… 她的盔甲就在末卡的手中,而那些来自他的不信任和隐瞒,竟然会把她伤害的比战场上那些真枪真剑要来的深。 感情是无坚不摧的盔甲,与此同时,也是软肋。 当拥有时会患得患失。这样忐忑不安的心情让楚歌觉得有些烦躁,有些害怕,就像是被人握住了把柄,失去了自由。 庄园的上空,血红色的亮光闪过,随即是巨大的轰鸣声。 楚歌猛地站起身来,庄园那里肯定是发生了什么……她一个闪身瞬移回到了庄园的门口。 庄园的荆棘花门被轰开,浓烟四起,花园的玫瑰花被红色的火焰燃烧着,一切都显得那么诡谲,楚歌捂住了口鼻,瞬移到了庄园的尖顶上,但是烟雾过于浓烈,她实在是看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片刻后,斯蒂芬赶到了楚歌的旁边,两人站在屋顶上,迎着风雪。 斯蒂芬言语中带着点闪躲的意味,他恭敬地说道:“夫人,先生回来了。” 楚歌下意识地心脏猛地跳了一下,目光看向了浓烟环绕的门口,问道:“末卡现在人呢?” 斯蒂芬说道:“先生……现在在门口。”他低垂着头,不敢看楚歌现在的神情,先生这次是真的触怒了夫人……两人一直恩恩爱爱了一年,没想到才不过是分开了一个月的时间,夫人就开始闹脾气了,果然感情是一件复杂的事情,能让理智的人变得幼稚…… 他远没有想到的是,楚歌远不是闹脾气那么轻松简单,两人的爱情,已经产生了裂缝…… 楚歌从尖塔上一跃而下,衣袍在风雪里猎猎作响,她面容冰冷,手里握着一把精神力凝聚出的匕首。 烟雾逐渐散去,末卡站在原地,他的脸上还残余着血迹,手上还握着一把利剑,上面满是,魔偶的血,他黑紫色的发上落了雪,精致的面容上带着冷漠的神情,比这漫天的冰雪还要冷…… 魔偶倒在地上,巴掌大的瓷白脸颊上带着泪痕,嘴唇上带着殷红的血液,红色的蕾丝花边的裙子上被鲜血沾染,暗红色的血液在她身后氤氲开来,她的手里抱着肚子上被捅出一个血窟窿的系统兔子,红宝石的眼睛缓缓的看向了楚歌,嘴唇蠕动着对楚歌小声说道:“主人……” 那么多的委屈,就都在这两个字里了…… 主人……救救我……主人……我好害怕……主人……兔子受伤了…… 楚歌推开了末卡,按捺住内心的愤怒快步跑向了魔偶的旁边,用匕首割开了自己的手腕的经脉,她是吸血鬼,血液流淌地异常地缓慢,楚歌又多割了几刀,把自己的手腕递到了魔偶的唇边,颤着声音说道:“乖,不怕,多喝一些就会好的……多喝一些……” 说着,手掌上凝聚出一层精神力,覆在了魔偶的腹部,还有一部分包裹住了系统兔子的身体,楚歌是那样的害怕,害怕会失去魔偶……她是魔偶的主人,但却也像是她的姐姐,她的母亲,她们是朋友,也是家人…… 此时的楚歌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给末卡,她累了,倦了,厌了……对于她而言那么重要的人,却要因为另一个于她而言十分重要的人而失去了…… 魔偶轻轻地摇了摇头,“主人,我的机械心坏掉了,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有心呢……”魔偶乖巧地笑着,只是笑容苍白极了,透着害怕和惶恐…… 楚歌眼泪顺着一边的眼睛流了下来,嗅了嗅鼻涕,她压着声音对魔偶说道:“别怕,主人会修好的。乖啊,多喝一些血……多喝一些就会好的……” 楚歌割开了另一只手臂的筋脉,递给了魔偶,她忽然有些后悔起自己从前的吝啬来,给魔偶喝血只给几口…… 庄园的窗户全部炸开,数以千计的机械钟被分割开,滴滴答答的声音停了下来,部件分散开来往着楚歌身旁飞了过来,他们按照不同的大小分散开来,围绕在楚歌的身边。 楚歌徒手切开了魔偶的皮肤,一层层的肌理,动作极为迅速而敏锐,而后看到了损坏地不成样子的魔偶的机械心脏,它的动力系统已经全部损坏,甚至已经停止跳动。 在战场上楚歌有时也会面临这样的紧急情况,机器战士的动力系统损坏无法供能,但是面对魔偶,楚歌却开始迟疑犹豫了起来,她在害怕,她救不了她…… 她下意识地回头看向了末卡,那个凶手,但是末卡的神情却是异常地冷漠,甚至是带着厌恶和嘲讽,那神情是对着她的…… 楚歌心下凉了一片。 她好像,又是一个人了…… 楚歌的理智回归,手下的动作迅速而果断了起来,把一个大小合适的机械钟表的动力系统替换了魔偶的机械心脏的动力系统,调整了指针的速度,使它符合心脏跳动的速率。 而后用精神力凝聚成的细线按照肌理进行缝合,此时的楚歌像是一台精密的仪器,不被打扰,毫无波动…… 系统勉强睁开兔子眼睛,看向了自己的主人……她更像是楚歌了,像是那个活在传说里的人了……即便,她已经忘记了那些过去,但那些事情是存留在身体记忆中的……不会忘却…… 第85章 伯爵先生,我是您的新娘(25) 没人知道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当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两位吸血鬼世界的主宰者,希太伯爵和他的夫人夏尔特·贝尔格里已经去世了。 只是那一晚上地面振动,流星划过天际,就像是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一样的景象,深深地刻在了每一个吸血鬼和人类的心中。 于是,罪魁祸首末卡和夏尔特反倒成了传说里拯救了世界的大英雄。 在场的还有希太家族的管家斯蒂芬还有十三圣器之一的魔偶,哦,现在有了一个名字,叫做恋歌,一个带着天真和浪漫气息的名字,但是他们都选择对那个夜晚闭口不谈。 斯蒂芬成为了吸血鬼军团的执行官,而魔偶则成了第八位公爵,拥有了它自己的领土和封地,以及,一双真正的眼睛,这双眼睛有时是如同血液一般的红色,有时候则会变成紫葡萄一样的紫色,这样的一双眼睛看着世界的时候,总是忽明忽暗,美好的,温柔的,肮脏的,罪孽的,总是一起映入眼帘。 魔偶会按照这双眼睛期待的那样,心中充满温柔,就像是,她曾经拥抱住她的时候。 …… 楚歌把魔偶抱了起来,站起身来,说道:“嗯,该给你取一个名字了,你有喜欢的名字么?” 魔偶摇了摇头说道:“没有喜欢的,主人喜欢什么,我就喜欢什么。” 楚歌想了想,俯身摘了一朵白色的玫瑰花,递到了魔偶的手里,说道:“玫瑰花很好看,魔偶也好看,如果没有想好的话,就慢慢想,等到想到的那一天,再告诉我,在此之前,我叫你刺客。这是玫瑰花的别名,也是你的特点。” 魔偶捧着那朵玫瑰花,红宝石做成的眼睛微微亮着光。 …… 在吸血鬼的世界里,名字是咒,不能轻易告诉别人的,互相告诉名字的人之间,会被咒所牵引,定下羁绊和契约。 虽然它早就从系统那里得知了主人的真实名字,楚歌,一个来自神秘东方的名字,一个在传说里黄金遍地,河流里流淌着钻石,满山遍野都是稻谷的地方,但当主人告诉它的时候,它还是听到了自己的机械心脏卡壳的声音,它好像也不是那么想知道了…… 魔偶有些后悔了,它不该信系统兔子的话的,用为主人好的名义,做着伤害主人和希太伯爵的事情,它知道吧主人和伯爵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且只有等伯爵死了,主人才能完成任务,他们两个人才能在另一个世界好好生存下去,但是主人爱上了这里的伯爵,不愿意去伤害伯爵,那就只能靠它和系统这个拆cp小分队了。 系统伪造了秦墨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的印记,甚至还有一部分贝尔格里家族的仆人对于夏尔特曾经去过东方的记忆,当这份记忆被末卡得知,自然就陷在自己的妻子曾经和别人有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恋情的被绿了的错觉感。 但让系统措手不及的是,末卡找了路西弗要了幻镜,可以暂时看到别的时空过去发生的事情产生的幻境,无奈之下,系统把楚歌和秦墨白两人之间过去发生的事情全息投影到幻境里面了,譬如什么书院摸头,肩靠肩背靠背开小灶,千里迢迢救命,战场上那刻骨铭心的生离死别。 于是,“我吃我自己醋的”,醋坛子末卡彻底爆发黑化了…… 然而只有这么一仇恨值还是没能让双方相爱相杀!毕竟秦墨白已经死透了,死人对于末卡来说,从来都算不上是什么敌人,只是生气而已,还没到刀剑相向的地步。 魔偶利用自身的能力,把自己幻形成了末卡的样子,其实接到了教皇死掉的情报的时候,末卡已经离开了城堡,前去调查起秦墨白了,而之前末卡离开前让魔偶捎带给夏尔特的口信,也被魔偶隐藏了。 爱情就是这样脆弱的事物,一点互相隐瞒,一点相互揣测,就足以让它分崩离析。 然而……这还是不够。 拆cp小分队的魔偶和系统还有一个更狠辣,更果断的计划。 这是压倒楚歌和末卡之间信任的最后,当我爱你时,我才会在意你,在意地不得了。但当我不在乎时,你便于我而言,于这世间其他的人相同。 初见时的针锋相对,再见时的玩笑,再再相遇时,我看你身上满是亮光,引得我如同飞蛾扑火一般无所顾忌地往着亮光扑去,直到现在我才懂了,原是我与你相遇时,眼中有光,而如今,这光灭了…… 雪花将楚歌的眼睛模糊了,魔偶的机械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她原以为自己虽然没什么用,但至少能给刺客这个孩子带来幸福,若是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也许在一开始的时候,就不会选择牵起她的手。 楚歌仰着头,泪水肆无忌惮地流淌了下来,她喘着粗气,几乎要窒息了,脸上遍布着血痕,一条条地皲裂开来,像是恐怖故事里面目狰狞的女巫。 系统勉强睁开兔子眼睛,觉得它和魔偶似乎做的过火了,主人似乎真以为魔偶和它死透了,其实魔偶本来就没有心脏,那颗机械心脏也是它为了布局而前几天特地装上去的,它这个兔子身体更是早就死透了,但没想到主人竟然一点都没怀疑过真实性,果然是它们演技太好了…… 楚歌看向了末卡,浑身战栗,一字一句地问道:“是你杀了刺客么?” 末卡看向了楚歌,平静地说道:“我如果说不是,你会信么?” 楚歌走向了末卡,忽而笑了,眼里满是悲哀和脆弱,说道:“我信你,我何时不信你了?可你呢?你骗了我,不止一次。” 末卡也笑了,黑色的发上落了一层薄薄的雪,反问道:“你也骗了我,不止一次,不是么?你爱的并不是我,而是那个叫秦墨白的东方男人不是么?你说的那些喜欢我,那些爱我的话,难道不都是谎言么?” 大雪停了下来,楚歌走向了末卡,脚步在雪地咯吱作响,她说:“是,都是骗你的。” 她不会对自己的所爱刀剑相向,但并不代表,她没有办法让他痛苦…… 爱是盔甲,也是软肋。 她的身形一闪,这是她的身体最后能承载的精神力,她面孔血肉模糊,即便没有镜子,她也可以猜测到自己现在有多么丑陋,她轻轻地吻在了末卡的脸颊上,握住了他手中的匕首,刺穿了她自己的心脏。 末卡愣在了原地,平生第一次落下了泪,血红色的泪。 他跪在了地上,抱着楚歌渐渐变凉的尸体,看着她的尸体变成空中银色的碎屑,他却握不住,抓不到。 楚歌的眼睛被温和的精神力包裹着,落到了魔偶的眼眶中。 刹那间,山崩地裂,繁星沉堕。 系统兔子跳到了魔偶的怀里…… 第86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 逍遥谷的叶家本是除妖世家,不过自从夏国开国以来,妖怪成精都是少见的事情。 大妖隐居世间,寻常人也察觉不出来它们的妖息,小妖躲在深山老林修炼去了,在这样群妖积极向上,谋求正道的年代,除妖这一行便在叶小西爷爷这一辈没落了。 从小时候起,叶父叶母就想一直想让叶小西当个名震江湖的侠女,也别干除妖师这行了。 可是叶小西却在耳濡目染中,反倒觉得除妖术听起来颇威风,自己便偷偷摸摸照着家中的典籍学了些,结果就是,最后成了个武功很差劲,除妖术也很差劲的剑客兼除妖师。 叶小西这时年十六,拿着一百两的闯荡江湖资金,被父母送出了山门。 她有一个哥哥叫叶小南,早在三年前,也被送出家门去闯荡江湖了,久未归家,每年往家里通几封信保平安,听说现在在华山派偷师学艺,叶父叶母让叶小西有空就去华见上她哥一面。 没出过逍遥谷的叶小西好不容易找对了路,结果掉下山崖摔成了一个植物人,躯壳里换了一个灵魂,成了楚歌。 果然炮灰连一个好的死法都不配拥有么… 楚歌自顾自地把袖子扯下一条,把流血的脑袋给绑好了,按照既定的剧情往除妖联盟的路上去。 她现在已经对于爱情的期望值为零了,去特么的爱情,去特么的男人,现在只想做任务。 对于楚歌这种转变,罪魁祸首系统默默地缩在角落,有点怀念它魔偶小伙伴…它不想一个系统面对丧心病狂的主人啊… 楚歌本想在除妖师联盟的南风榜接任务,结果负责人说如果没有除妖执照,得先考证,才能接任务。 楚歌便问了如何考这除妖执照,负责人收了她十两银子,给了她一个白色的珠子,说是攒了一百个大妖的妖息,珠子变成全黑的时候,就能拿珠子来换除妖执照。 楚歌咬了咬牙,咽下了口唾沫,扶着脑袋,觉得脑袋更疼了…现在当个除妖师还要考证,真是世道艰难啊。 楚歌回想起了当年在军事学院被三年考核五年模拟支配的恐惧。 妖息是一个妖怪的气息,不同的大妖怪有不同的气息,除妖师将打败的妖怪的气息储存在小物件里面,用来体现自己的除妖能力。 妖怪越厉害,数量越多,东西里面的妖息就越重,同时,这在同行之间也是等级和身份的象征。 妖息只有在妖气浓度达到一定程度,维持一段时间了时才会进入珠子,而平安无事地待在一个大妖怪的旁边还不被打死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把妖怪打死… 无奈之下,楚歌接下了一个没有人敢接,而又悬赏极高的,没有除妖师执照要求的任务…… 事情的缘由说来还有些曲折,但简而言之就是,我的未婚妻被人拐跑了,但是我很想知道情敌张什么样……这人到底是心太大,还是缺心眼,还有待商榷…… 千青城里有一水云阁,阁主名唤东离,世人多称呼其为东离公子。 话说那东离公子有通天的本事,可知过往,可看将来,可观风水,可测吉凶,从未有说错算错的情况,但是,只见妙龄女子,不见男子。 因而江湖上不少人都说东离公子,其实是个迷恋女色的伪君子。 江湖上有了这样了不得的人物,自然就有不少人好奇他的模样,有人说他其丑无比,满脸的疙瘩,也有人说容貌恍若天人,俊美无俦。 拜见过他的女子,却是都忘了他的容貌,记不起来他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天下第一剑的蓝思年,蓝少侠,也就是那位冤大头委托人……本是要娶了那肤白貌美的孤岚山庄的少主上官若琴的,也就是那位冤大头委托人的未婚妻…… 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是竹马系终究还是没敌过天降系。 上官若琴自从见过了水云阁阁主的东离公子,却是立志要嫁给那东离公子,此生非君不嫁,这让她的未婚夫,不,现在是前未婚夫了…蓝思年着实不知所措。 但蓝思年也不是钻牛角尖的人,既然人家姑娘不愿嫁,那便取消了婚礼。 若是强求,双方也落不到什么好处,平白葬送了两人的后半生。 他只是有些不甘心,自己也是和那上官若琴相处了十年有余,这十年的情意反倒不如和那东离公子的一面,当真是美色误人。 于是乎悬赏一千两白银,在江湖南风任务榜上求东离公子真实画像一副,要带其东离公子亲笔签名为证。 “东离公子画像一副,带亲笔签名。”楚歌接下任务,拿了两百两的纹银定金,签了任务书。 在任务交接人诧异的目光中,众人啧啧称奇中,以一种奇异的心情离开了任务阁。 楚歌一人,一系统,一马,一剑,到了这千青城。 在水云阁对面的客栈租了房间,咬了咬牙,付了一星期的房费。 客栈老板是个身体圆润的生意人,笑嘻嘻地问他是不是来看东离公子的,仿佛对这种事情已经司空见惯了。 楚歌皱了皱眉,把某人未婚妻移情别恋东离公子,在江湖任务榜上发布任务的事情粗略一说,那老板叹了口气,说道,“是那天下第一剑的蓝少侠吧。” 楚歌一惊,蓝思年那点事情竟然传到了这儿来了,这江湖还真是小。 “都是男人,理解那蓝少侠的苦处,给您打个折,怕是要白来一趟了。”那老板挤了挤眼睛,把银两推了一些给楚歌,楚歌欣然领受了,道了谢,但没收。 楚歌问道:“老板,我这拿钱办事,空手而回也不好,求指条明路。”说着,笑着又把银子推了回去。 老板摆了摆手,小声说道:“听之前的人说,夜半的时候,水云阁门前的那株梨花树会骤然绽放,东离公子会开窗通风,姑娘看着办吧。” “说实话,老板我啊,也好奇那东离公子到底是个什么模样。不过说来也是奇怪,一到夜半的时候,大伙都睡得沉沉的,醒不过来。” 楚歌看了眼客栈外,正对着的水云阁,屋外确实有一株稀疏平常的梨花树,零零散散几个花苞,叶子也不甚茂密。 楚歌拱手道谢,到房间收拾好了东西,就一直躺在床上睡觉,她特地挑了一个二楼正对着水云阁的房间,要是半夜真有窗户开阖的声音,她就赶紧打开窗,看看这东离公子究竟是个什么模样,任务也就能完成一半了。 长途跋涉的疲惫感,楚歌睡得很深,这一觉一直睡到了深夜。 夜半时分,她听到了梨花的声音,清晰异常,就像是那一朵朵的梨花就在她的耳旁绽开,空气里似乎还有着梨花的香甜。 更加沉重的睡意朝着楚歌袭来,像是深海里的海草,要拉她陷入更深的梦境,接着是窗户开阖的声音。 楚歌心底暗叫不好,再不清醒过来,就要见不到那东离公子了。 系统给楚歌来了道电流…… 楚歌的手臂突然间抽搐了一下,枕边的剑落到了地上,发出了沉重而暗哑的声音,破坏了这甘甜的夜晚。 盈盈月光披散在这一人一剑上,楚歌看到了东离公子的面容,在那一刹那,她明白了为何上官若琴会喜欢上他。 公子如玉,举世无双,冰清玉洁,所谓风花雪月,也不过此般绝色。 第87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2) 楚歌抱着他的剑,沉默地看着对面的东离公子,她自己也像是一把剑,肃穆又庄严,带着危险的气息,她很确信,自己这样看起来挺像个厉害人物,很不好招惹的那种。 从吸血鬼的世界过来,她已经默默把吸血鬼的恐怖程度排在异世界生物恐怖程度的榜首了,还有渣男排行榜的第一且唯一的地方。 对于主人受此情伤,且在情伤后变态,罪魁祸首系统决定进行一些挽回…… “主人,我给你唱首种太阳吧。” 楚歌沉默了,觉得系统狗腿子的功力日趋见长,她冷冷地回道:“不用。” 楚歌观察东离公子的外貌,他的五官很淡,很轻,像是毛笔没有墨水了,白的闪亮,配在一起,却偏偏有种烟雨朦胧,欲说还休的感觉。 东离注意到了对面客栈盯着他的叶小西,不由得皱了皱眉。在梨花香气中,千青城应该没有人能清醒地活动,这个人究竟是什么人?转而把窗户阖上。 楚歌抱着剑,翻身坐在了窗檐上,盯着水云阁那扇阖上的窗。 漫天的白色梨花花瓣弥漫在空气中,似梦似幻,似真似假。楚歌手接过花瓣,发现花瓣就像是易碎的月光,落到手心就散去了。不,这更像是一场巨大的幻境,难不成这东离公子是妖不成? 楚歌心想,这可真是够诡异的。到底是她的眼睛出了问题,还是这梨花树的问题,这两者之间,她更倾向于后者。 楚歌看了一眼水云阁门口,那株梨花树,又看了一眼对面紧闭的窗户。犹豫了一下,抱着剑从窗檐上一跃而下,静悄悄地落在了地上,没有发出一点声响。踱步站在那株梨花树前。 她很确信,平生从未遇到过如此漂亮的梨花树。 花瓣洁白,晶莹剔透,带着一丝缱绻的温和,主干苍劲有力。 白日来客栈寄宿时,她也是看到过这株梨花树,当时似乎是一株再平常不过的树。 月上中天,整个千青城都笼罩在明亮的月光之下。梨花花瓣更是飞舞地愈加欢腾了,纷纷扬扬,充斥在整片空间中。落在她的衣袍上,像是光遇到了黑暗,一点点的消散了。楚歌伸手,接到了一片梨花花瓣,却在碰到手心的一刻,刹那间消散。 她缩回了手,这才意识到她身上还带着吸血鬼的黑暗气息,草木是承受不了这样的黑暗力量的…… 这时,水云阁的房门缓慢的打开了,楚歌手握住剑柄,站在原地,往那一片黑洞洞的门里看。 系统颤巍巍地说道,主人,现在转身逃跑还来得及。 楚歌表示赞同,淡定地转过身,想开溜。 一阵风裹挟住她的身体,把她拖入了水云阁内。 身后的大门轰然关闭了,楚歌瞳孔缩了缩,对系统说道,百分之十精神力。 系统却答道:“主人,你的精神力和这个世界的磁场有冲突,不能施展开,现在距离大门有十米,要不咱还是跑吧……” 楚歌叹了口气,问道:“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系统戳了戳手指头,“人家忘记了嘛……” 四周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到。 楚歌从怀中掏出了三枚铜钱,朝着三个方向射去,铜钱就像是孤鸟入林,石沉大海,再也没了声响。楚歌不由地皱了皱眉,从外面看来,水云阁并不是很大,为何里面却是就连轻盈的铜钱都触碰不到墙壁。 黑暗中一个低沉暗哑的声音响起,“你是谁,来水云阁所谓何事?” 楚歌面色平静地反唇相讥,“东离公子不是有通天的本事吗?应该早就知道了。”说着,收起了手里的剑把。 “你是个很有胆量的人。”他低声笑了笑。 整个房间的灯都亮了起来,突然的光亮让楚歌有些不适应,她迅速地将手覆在眼睛上,过了几个刹那,才适应了光线。 东离公子穿一身白色的衣袍,发上系着一条白色的绸带,看起来简简单单的装束,却偏偏给他穿出了高不可攀的气度。 “你应该是懂水云阁的规矩的,既然你也算是个女子,你可以问我一个问题。”东离冷漠地说道,手轻扬。 楚歌这才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身后出现了一把椅子。有些忐忑地坐了下来。 “什么问题都能问吗?”楚歌问道。 “是。”东离眉间动了动,这个人类,到底是聪明人,还是蠢人,他现在也有些不懂了。 “哦。”楚歌点了点头,只有一个问题,他得好好想想。 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平地而起,裹挟住楚歌的身体,直接把她扔了出去,好在她身手敏捷,勉强站稳了。本是有些恼怒,略微一思索,似乎确实已经回了一个问题了,这可真是让人头疼啊,她快要被自己蠢哭了。 再看时,梨花树已经变成先前白日里见到的那样了,花苞不多不少,叶子不密不疏,枝干不高不矮,完全是一株寻常的树的样子,再无半分惊艳的颜色。 楚歌挠了挠头发,飞身到了屋檐上,从窗户翻身回了房间,盖好被子睡觉,也许明日醒来,她会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他的一场梦境罢了,那样就再好不过了。 当系统第九十九次问,主人你生气了么? 楚歌终于忍无可忍地说道:“闭嘴,你这个笨蛋。” 而后系统沉默了下来,片刻后楚歌说道:“对不起小可爱……我不该那么说你……我只是,只是心情不太好……对不起……” 系统说道:“没关系的主人,小可爱的确是个笨蛋,一个自以为是的大笨蛋……” 楚歌沉默了下来,说道:“休息吧,明天还有很多事情要面对呢。” 有个不知名的小姑娘接了任务的消息,在江湖传开了,都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等着小姑娘哭着回来,宣告任务失败。 东离公子鲜少出手,不过水云阁能屹立不倒,还能在各方势力下独善其身,定是身怀绝技的。 楚歌第二日白天尝试着去敲水云阁的门,结果还没碰到门,就被一道气力弹开了,她很清楚地感知到,这是妖力,内心有点虚,这东离公子竟然是只妖,而且看那气度,还是只大妖。 她在客栈门口坐了一天,眼睁睁看着各式各样,千姿百态,千娇百媚的漂亮姑娘到了水云阁里,又眼睁睁看着人家姑娘走了出来,她想了想,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叶小西长得也算漂亮啊,只是这漂亮普通了一点,也就是人群里一眼看过去会觉得很舒服。 这东离公子眼光着实是不行…… 第88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03) 不由叹了口气,楚歌啊楚歌,你说你运气怎么这么背呢,接了这么一个任务。不过这是她闯荡江湖的第一步,她得迈出去啊,毁了招牌,以后还怎么在江湖混。她现在不仅是情路坎坷,财路怎么也这么衰呢? 楚歌问道:“小可爱,反派什么时候出来?”她眼中带着血红的凶光,这次一定要先下手为强,趁着两人还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的时候就把反派扼杀在摇篮里面。 被楚歌这种血腥想法吓到的系统,默默在心里面给反派点了蜡烛,而后说道:“主人,按照剧情显示,还差好几年呢,反派是一只狐狸修炼成的山神,现在大概在哪个犄角旮旯小山沟修炼吧。” 楚歌闻言愣住了,问道:“小可爱,你说,反派是个神?” “嗯,是的呀。”系统丝毫没有察觉哪里有不对劲的地方。 楚歌嘴角抽搐,“你让我去面对一个吸血鬼就算了,毕竟上一个世界我可以使用自己的精神力,但现在我就是一个战五渣,你让我去和一个神对打,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还是这世界疯了?” 系统从善如流地回答道:“主人,疯的了一定不是我们,肯定是这个世界!” 楚歌:行吧,小可爱你开心就好。 系统看着已经蔫儿了的,毫无斗志的楚歌,说道:“主人,反正还有两年的时间呢,这两年你成为一个大除妖师的话,说不定就能弑神了呢。” 楚歌算是发现了,这几个世界过来,世界的框架是越来越诡异了…… 为了能够给东离公子画像,楚歌白日睡觉,一到傍晚就抱着剑蹲在窗前。 起初两日,东离看到叶小西蹲在那就把窗户阖上了,过了两日,看那叶小西不吵不闹,倒也由着她去了,就当是没看见她这个人。每天夜晚开两个时辰的窗户通风,鸡鸣的时候,就阖上窗户。 第七日夜晚的时候,月盈如水,楚歌说了一句,“明日我便离开这千青城,届时便不叨扰公子了,只是现如今,有件小事想请公子帮忙。” 东离皱了皱眉,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你先说说看。” 楚歌有些意外他竟然会同意,心上一下子轻快了不少,笑着说道:“想请东离公子在这小像上签个名。盖个印章,表示这是您同意过的,您的小像,我也好回南风阁交任务。”她定定地看着东离公子,目光真诚得不能再真诚了。 东离叹了口气,竟然是这个祸根,。 一阵怪风吹过,把楚歌手里鬼画符的画像带到了东离手上,手上不知道何时出现了一只笔,行云流水般地签了名字,又出现了一块印章,盖了上去。 又是一阵风拂过,画像落在了楚歌房间的桌上。 “东离公子,就此谢过。看您是个好妖,也提醒您一句,我不知道您收集阴气做什么,不过可别误入迷途,坏了自己的修行。” 楚歌注视着东离,既然东离帮了她,那她便也提醒一句,至于听或不听,都随他去了。 东离顿了顿,而后点了点头,把窗户阖上了。 楚歌随后也阖上窗户,安稳地入睡了,萍水相逢这样麻烦人家,要是遇到一只暴脾气的妖,可能早就和她对打了。 房间桌上的画像,线条芜杂,不像是个人,一大团的白色颜料,黑色的线条,像是一朵黑色的云。 落款是一道行云流水的签名,东离公子。 第八日清晨,楚歌就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客栈了。 临别时,客栈老板偏要看东离公子的画像,楚歌不给,可是老板偏要看,偏要看,然后楚歌就给老板看了,在老板不可思议的目光中把画像收了。 看老板那神情,楚歌觉得老板心中对于东离公子那点美好的幻想都破灭殆尽了。唉,真是的,她都说了不要看了。 假如说东离公子的外貌原本有十分,在楚歌眼里有九分,等画出了就只有一分了。 老板有些结巴还有些惊喜地问道,“叶姑娘,这东离公子当真是这幅模样。” 楚歌挑了挑眉毛,眯了眯眼睛,“大概就是长这个样子吧,两条眉毛,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其实吧,可能比我画地要好看些。” 楚歌挥了挥手,离开了客栈。 在水云阁门前,她驻足看了一会那一株梨花树,心中有些疑惑,作为一个大妖的本体,竟然可以是这样一株寻常的树。这样想着,楚歌背着她的小包裹,带着她的小马离开了千青城。 楚歌在江湖任务阁里交了任务,带有亲笔签名的东离公子画像一张,本以为自己画得太差劲,发布任务的人会心有不满。不曾料想,那天下第一剑的蓝思年竟然拿着那画像足足笑了一个时辰,吓得她腿都软了,生怕蓝思年不给钱。 出乎意料的是,蓝思年不仅把剩下的八百两纹银的银票给了叶小西,还给她一个五星的评价。 那么多天省吃俭用,总算是熬出了头,楚歌颤抖着数了数,正正好好的八张银票,沉醉地嗅了嗅,心想这大概就是金钱的气息了。 财大气粗的楚歌大跨步走出了任务阁,决心先去吃一顿好的,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刚走出任务阁没几步的楚歌,路过路口的时候被两把朴刀一左一右架住了脖子。 楚歌看了看左右,拿刀的这两个人高马大,长着络腮胡子,正凶恶的盯着她,一时间被吓得说不出话来。她在江湖寻仇录上见过这种桥段,想她一个初涉江湖的小萌新,怎么就被坏人惦记上了,真是命途多舛啊,据说这种情况,不能拿钱消灾,就只能被咔嚓了。 楚歌淡定地说道,“两位大哥,说吧,你们想要多少钱。小女子身上一共五百两银子。”这假话说的脸不红,心不跳的。还没等这两个大汉回答她… 这时候,天空突然掉下来一个红衣美男子,黑发如瀑,红衣艳绝,眉眼间尽是妖娆的风情,手中握着一把白色的折扇,对着楚歌一扇。楚歌倒是没什么感觉,甚至连风都没感觉到,两个粗壮大汉却是顿时把刀扔掉,倒在地上直哼哼。这一倒,倒是给了楚歌逃跑的余地了。 楚歌拱手给那红衣男子道了个谢,赶紧跨过地上这两人。谁料脚还没迈出一步,被那红衣男子拽住了衣袖,“我可是救了姑娘一命,姑娘可得报答这救命之恩。”红衣美男子言笑晏晏,对楚歌说道。 楚歌觉得这话颇有道理,行走江湖,自然得讲江湖道义,这红衣男子的确是救了她的命,她也理当报答这恩情。不过她怎么感觉有些奇怪呢?不都是说做好事不求回报吗,这红衣美男子怎么不按照套路来。 第89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04) 楚歌拱手给那红衣男子道了个谢,赶紧跨过地上这两看起来像是地痞流氓一样的人。 谁料脚还没迈出一步,被那红衣男子拽住了衣袖,“我可是救了姑娘一命,姑娘可得报答这救命之恩。”红衣美男子言笑晏晏,对楚歌说道。 楚歌觉得这话颇有道理,行走江湖,自然得讲江湖道义,这红衣男子的确是救了她的命,她也理当报答这恩情。不过她怎么感觉有些奇怪呢?不都是说做好事不求回报吗,这红衣美男子怎么不按照套路来。 红衣美男子带着楚歌去了茶楼,两人落了座。 楚歌有些害怕,想她一个不怎么漂亮,又不怎么有钱的姑娘,就这样被一个美男子救了,说以身相许,她自己都嫌弃,这红衣美男子到底想让她怎么报恩?她还只是个小姑娘啊。 红衣美男子理了理耳边的碎发,朱唇潋滟,笑言,“姑娘是姓叶吧。”说着,他挽起了艳红的鲛纱袖子,提起了桌上的白瓷茶杯,给楚歌倒了杯茶水。 有被迫害妄想症的楚歌心想,这红衣美男子不会是寻仇的吧,听说原主叶小西老爹老娘当年行走江湖得罪了不少人,还有爷爷奶奶,太爷爷太奶奶也得罪过不少人,总而言之,她家祖上都是惹祸精。 越是漂亮的人心肠越狠毒,尤其是某些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指不定她前一句刚刚承认,下一刻这人就要杀人行凶了。这般想着,楚歌甚至觉得这红衣男子给她倒的这杯茶水,也是喝不得的。 叶小西本身就是个有些富有想象力且没有什么战斗力的姑娘的姑娘,当她的躯壳遇上了满脑子打打杀杀的楚歌的灵魂,就造就了现在这个极其没有安全感,随时怀疑自己在害人与被害道路上的“叶小西”。 按照系统的说法,这叫情伤后遗症间歇性引发的被迫害妄想症,但是在明面上,楚歌还是那个楚歌,冷着一张脸就有王者霸气的楚歌。 于是,楚歌淡定地摇了摇头,说道:“公子怕是找错人了,我姓夜,夜夜笙歌的夜,南风阁上的记录有误,怕是误导了公子。”她又不傻,若是寻仇报复的,说真话那可不就是找死吗。 红衣美男子似乎看穿了楚歌的想法,蹙了蹙眉,说道,“姑娘不必多虑,我本是明教教主姬无卿…” 系统淡定地补充道:主人,姬无卿后来还谋朝篡位做了皇帝呢。 在封建社会当过二十多年皇家小锦衣卫,屈服在强权统治下的楚歌默默地挪了挪屁股,原来是位大佬啊,得罪不起得罪不起。 还没等姬无卿把话说完,噗通一声,楚歌已经怂的跌在了地上,凳子倒在一边,内心充满了绝望,你一个明教教主,将来黄袍加身的人,找我干什么?我就是想混个江湖,赚点小钱,不想加入你们明教啊。 但是这个时候跑肯定会被教主咔嚓的,于是楚歌默默扶正了凳子,乖巧地坐好了。 给自己解释了一句,“呵呵呵,这凳子质量不太好。原来是姬少主,是我眼拙了,不知道有什么能帮到公子的?” 姬无卿会意,点了点头,满意于叶小西的识时务。 “叶家是除妖师世家,叶姑娘是不是也会除妖的法术,姬某有事相求。”姬无卿笑着问道,这一笑千娇百媚,桃花拂面,楚歌不由得揉了揉眼睛,觉得着实是风骚地晃眼。 楚歌觉得这好像不是寻仇的,是生意啊,忙不迭地点了点头,“会一些皮毛,公子但说无妨,只要是我力所能及,且不违背道义的,自然会鼎力相助的。” 姬无卿闻言又露出了一个笑容,这不笑还好,一笑差点乱了楚歌的心神,感慨道这人间真是美人不少。 “我记得自己爱上了一只妖,可是我却记不得她的模样和名字,叶姑娘,叶大师,我能感觉到她就在我的身边,我甚至能感觉到风吹来的时候,她的头发偶尔拂过我脸颊,还有她在我的耳边笑声像是风铃一样悦耳。”姬无卿低垂着眼,神情有些落寞。 楚歌有些懵,什么叫他爱上了一只妖,却记不得模样和名字,不会是他幻想出来的吧,人妖殊途,妖不会随便和人有感情的,而且夏国建国之后就不许成精了,哪来的妖怪和你叽叽歪歪谈恋爱啊? 楚歌抿了抿嘴唇,静静地看着被悲伤笼罩的姬无卿。 “公子拿这谎话哄我做什么?实话就和你说了,这方圆十里连一只妖怪都没有,若是你心悦的那只妖也心悦你,那你如何解释她都不愿意跟在你身边?” 姬无卿闻言愣了愣,而后笃定地说道:“不可能的。她一定就在我身边。” 楚歌噗嗤一声笑了,而后说道:“姬公子,你这样可真没意思,你记不得她的模样和名字,又怎么说她一直陪在你身边,若陪在你身边的不是你忘记的那只妖,是别的妖呢?” 她手指扣了扣桌子,垂眸说道:“再者说,若是她的样貌,她的名字不像是她的头发,她的声音一样美,你还会爱她吗?姬公子,醒醒吧,这都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梦,根本就没有那只妖,我看你官运亨通,有鸿蒙之气,倒不如放下这执念,你可曾听过,鬼迷心窍一说,指不定你喜欢的是只鬼呢,鬼的事情我可管不着。” 说着,楚歌站起身来,准备离开了,她现在看过于深情的人总是觉得扎眼地厉害,就像是又看见了末卡一样,深爱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把命都拿出来爱她,所以啊,即使后来他伤害了她,她也没忍心对他动手,反倒是把自己伤地遍体鳞伤。 姬无卿从怀里取出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递到了楚歌面前,说道:“叶姑娘,你就当是帮我死心吧,我早就知道叶家神通广大,能通鬼怪妖神,你。”他伸出手拦住了楚歌的去处。 “你想让我帮你些什么呢?事先说好了,太过分的要求我可做不到。”楚歌打断了他的话,把银票踹在了怀里,低声回答道。今日看来不收钱办事,这人是不让她离开了。 姬无悦苦笑着,“听说你们叶家有一道寻妖符箓,能找到和这个人类有过交集的妖。” 楚歌皱了皱眉,这货怎么什么都知道,寻妖符箓这是老叶家的一项独门秘技,据说是太太爷爷闲来无事,创造出来闹着玩的,即便是原主叶小西,也就是在书上看过一遍,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早就忘了。 楚歌说道,“实在抱歉,这个寻妖符箓其实我只是看过一遍,我早就忘了怎么画符箓了,你另请高明吧。”早知道太太爷爷那个什么寻妖符箓这么好使,她就应该在下山之前好好学学。说着,把银票又推了过去。 “叶姑娘,你看见她了,你的目光一直看着我的身后,而不是我。”姬无卿冷静了下来,像是又掌握住了谈话的节奏,缓缓地说道。 第90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05) 楚歌沉默地看了一眼姬无卿,有些犹豫,皱着眉,这人还真是难应付。 她耸了耸肩膀,而后:“她不愿你记得她,那你便不要记起。人和妖不一样,人的一辈子短的很而妖怪的则可以很长,她必定也是期望你能…你身上有鸿蒙之气,人妖殊途,更何况,算了,我在说什么啊。”楚歌说不下去了,她毕竟不是那只妖,也不能说她在期望什么。 姬无卿有些愣卿,“不是我的一番空想就好。”他按住胸口,嘴角露出一抹浅笑。 楚歌觉得牙酸,这话是对姬无卿身后的红衣墨发的妖说的:“藕断丝连又是何必,倒不如忘得干净。” 那妖已经不能实体化了,不过是一丝妖念,一份空想,指不定就是看上了姬无卿身上的鸿蒙之气,才攀附在他的身上,不过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干她什么事? 姬无悦嘴角勉强扯出了一抹笑容,“我和她能见上一面吗?” 楚歌心下悲凉,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爱妖怪的人,活得真惨,一见钟情还得看脸,第一次遇到凭感觉就能爱上一只妖的,随口说道:“凡事讲究缘分,缘分到了,自然会再见。”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再她说会再见的时候,那一丝妖念竟然对着她盈盈一拜,是个温柔的女妖。 红豆妖是一种小妖,化为人的时候,就寻一个有痴情骨的男人或者女人,等到厌倦了感情,就把一人一妖相爱的记忆用妖力抹去。从前叶父说过,这世间人,拿红豆寄相思。红豆别名相思子,是因为红豆妖也贪恋人间的情爱,总是惹子相思。 姬无卿从怀中拿出了一片价值不菲的金叶子,递给了楚歌。 楚歌接过了金叶子,转身离开了,在下楼的时候随手扔到了河里,这种信物一样的东西,还不如银票来得实际,毕竟江湖路远,再见遥遥无期。 系统问道:“主人不是很珍视钱财的吗?为何要把金叶子扔掉。” 楚歌有些苦恼地笑了,伸了个懒腰,说道:“嗯,现在我有些后悔了。” 正午的阳光炽热,万里无云,天空是一片澄澈的蓝色,是一个很难得的好天气,在吸血鬼的世界待久了,她几乎都快要忘记阳光照射在身上温暖而又懒洋洋的感觉了。 楚歌调动轻功,身形在曲折的巷子里几个躲闪,甩掉了跟在她身后的人,虽然比不上第一个虚拟世界的时候那样敏捷,好在还记得一些心法和要领,对上这些软脚虾的杂兵还是绰绰有余的。 她从一旁的小摊位上买了一个遮阳的青色斗笠,寻了处摊位。 “店家,两碗冰粉,要大份的。” “我这分量可足了,姑娘一个人怕是吃不完的。” “无妨,我胃口大。” 两碗冰粉被端到了桌上,雪白冰凉,细致而单薄,上面浇着一层辣椒和醋,一红一白辉映着,让人不由得食指大开。 四四方方的桌子上,楚歌将自己身侧的长椅拖开,放了双筷子,托着脸颊看向了躲在柱子后隐藏着身形,咽着口水的妖招了招手。 小妖眼中闪过犹豫的神色,看了眼四处走动,没有注意到他的店老板,身形显现,变成了一个穿着白色衣裳的小少年,唇红齿白,头上梳着一个小揪揪。 此时他别别扭扭地揪着自己的袖子,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楚歌,坐在了她旁边的长椅上。 小少年仰着头,声音软软乎乎的,“我,我知道你是除妖师,可是我不是坏妖怪哦,我没有做过坏事的。所以,请,请不要揍我。”说着,指了指楚歌腰间的七枚除妖师专用的铜钱。 楚歌笑了笑,把筷子往小少年面前推了推,小声说道:“吃吧,我请你吃的。我不是除妖师,这个是假的啦,记得保密哦。” 小少年闻言睁大的眼睛,认真地点了点头,说道:“那,那我真的吃了哦。” 楚歌点了点头,不再看向他,埋头嗦粉。等到她吃完了那一碗的时候,小少年已经吃完了消失不见了。 桌上留下了一块莹白色的椭圆形的小石头,楚歌知道这是妖界的货币,楚歌把小石头塞到了钱袋里,取了铜钱付了饭钱,就离开了。 系统问道:“主人,下面咱们去哪?” 楚歌伸了伸懒腰说道:“当然是去找个地方修炼啊,要不然你指望你主人赤手空拳去弑神吗?” 系统闻言立刻把它的数据库里有这个世界的强大的除妖师排了个序,并且给楚歌标了地方,极为诚恳地说道:“主人,你连执照都没有,哪有高手愿意给不入门的菜鸡当师父的?” “各方面的资料显示,叶小西的身体素质,精神强度,以及武学天赋都非常平庸,即便是主人你也没有办法改变这种事情的。” 楚歌闻言反倒笑了,说道:“小可爱,这可是个连精神力都用不了的世界,很多科学没有办法解释的玄学事情层出不穷,叶小西,她还有一种你根本就没有办法测量的天赋。” “主人,那是什么样的天赋?” 楚歌看着腰间的七枚铜钱,那是在除妖师协会审核的时候,审核人看了她一眼就随手给的,代表着这个预备除妖师拥有着某方面的最高天赋。 楚歌摩挲着下巴,而后说道:“不是战斗力,那大概是亲和力之类的天赋吧,总之,叶小西的身上其实有很大的潜能,只是我和你现在都不知道,也猜不着。” 但是在这种天才烂大街,也没什么大邪大恶的妖怪要除的时代,即便是最高天赋也并不是什么十分珍贵的存在。 “走吧,我们去反派第一次现身的地方,那里有没有什么厉害的除妖师?” 系统答道:“主人,那里有全天下最挑剔,脾气最差劲的除妖师,不过他在除妖师实力评估排行榜上排第二。” “第一是谁?” “叶小西的亲爹。” 楚歌沉默了片刻,而后说道:“那就他了,规划路线,咱们就往那边去吧。对了,我的马呢?”楚歌拍了拍脑袋,愣在了原地。 系统体贴地回放了楚歌从南风阁出来的画面,进去时马还在,出来的时候已经没了踪迹,应该是被偷了,楚歌嘴唇哆嗦了一下,欲哭无泪地说道:“江湖险恶。” 系统故作深沉地也叹了口气,“主人你得习惯。” 乌云突然遮蔽住了天空,不过是刹那之间的事情,大雨倾盆而下,把楚歌淋了个彻头彻尾。她躲在一株高大松树下,靠在树干上拧头发。 她沉默了下来,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了起来,如果,他还在她的身边的话,一定不会让她淋雨,也不会让她自己擦头发,但是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如果,只有那么多,那么多的追悔莫及。 第91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06) 这场雨持续了许久,道路上都是泥水,但好在这松树下地势还算高,楚歌的裙摆倒是没有被泥水沾染。 楚歌靠在松树上,身上的衣服湿漉漉的,黏在身上,她蹲在了地上,在地上捡了几根松针,闲着无事便开始拼凑出图案来,结果是个长着獠牙的吸血鬼,是末卡。 于是,她伸出脚来,有点愤懑地把那图案给踩到了土里。 她从未知道,爱一个人是这么费力气,恨一个人也是这么费力气,甚至连想着他也是这么费力气,但是一旦没有事情做,就忍不住要想着他。 想着月光澄澈的那个夜晚,他黑色的发,清冷的面容,眼角带着的泪痣,漂亮又惑人。 系统不敢告诉楚歌为何末卡会知道秦墨白的事情,更多的是内疚…… 楚歌的肩膀被轻轻地拍了一下,她条件反射地想要回头…… 系统连忙发出警告:主人别回头! 但这一切都太迟了,在楚歌偏过头去的一刹那,楚歌觉得自己的肩膀几乎要被碾碎了,而后被抓入了一扇檀木门。 楚歌没出山前也曾想过,她这除妖术如此之差劲,若是有朝一日,遇到了大妖可如何是好,后来遇到了东离公子那只梨花树,觉得大妖其实脾气还好,但是她万万没想过,若是遇到一群大妖该怎么办。 而今,就是这样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情形了。 进门她看到了多少大妖呢,且容她数上一数,独角虎,秃鹫,雪雕,赤练蛇,神雕,矮狮,白额虎,金甲狮王,八手仙猿,辽东鹤,海东青,多臂熊,紫衫龙王,白眉鹰王,金毛狮王,青翼蝠王,癞头鼋,芙蓉仙子,黑玫瑰,空心菜,参仙老怪,千丈松。 楚歌的鼻子准确地辨别出各种气息,准确到她都要哭了,这些可都是在典籍上才出现的大妖怪啊。不是说妖怪的聚集地是和人世是严格分开的吗,她怎么就这么随便地进来了。 她一刹那间想起了许多死法,被煮了,炖了,煎了,炸了,成为群妖的盘中餐,还不如被一口咬死来得干脆。 在进门的一刻,楚歌就被在场的所有大妖们紧紧盯住了,楚歌看到一堆人身妖头的大妖,已经快要被吓得魂飞魄散了。 一只黑羽的燕子落在了楚歌的肩头,圆滚滚的眼睛打量着楚歌,小脑袋歪了歪,甜甜地说了句人话,“是人类的女孩,还是个除妖师,闻起来很新鲜呢。”说罢,飞离了楚歌的肩膀。 酒楼的气氛顿时紧张了起来,楚歌身体也不由得颤抖起来,她是真的害怕,为什么叫她遇到这种事情,她只是想好好吃顿饭罢了,肚子在此时不争气的咕噜一声地叫了起来。 一个穿着白色襦裙,长着两只兔子耳朵的小萝莉走到了楚歌旁边,粉粉的小鼻子动了动,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软软地说道,“哦,是叶家的人。” 刚刚的黑羽燕子在空中转了个圈,落到了地上时,也变成了一个穿着黑色纱裙的小萝莉,重新嗅了嗅,朝着小兔子点了点头,“阿竹的鼻子真厉害,这个人类确实是叶家的,那就不必担心了。” 楚歌觉得酒楼的气氛似乎没有刚才那样紧张了,只不过向着某种她也不明白的方向发展着,似乎,是愤怒。为何,是叶家的人就不用担心了?你们不担心,我作为一个除妖师很没有面子的啊。 那个叫做阿竹的兔妖欢快拍了拍手,从怀中掏出了一张泛黄的纸条,递给了楚歌。 “叶家小姑娘,你老爹欠了本妖二十两银子,我还记着呢,父债女偿,你得还钱。”阿竹小兔子很认真地说。 阿竹小兔子红彤彤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楚歌,笃定地说道,“就是你爹,你爹是不是叫叶半川,就是你爹欠了本兔子的钱。”说着说着带上了一点哭腔,把欠条递给了楚歌。 楚歌接过欠条,上面确实写着她老爹借了兔妖阿竹二十两银子,来日必定归还,不还就天打雷劈,断子绝孙。 楚歌嘴角抽了抽,果真是她爹能干出的事情,她和她哥没被诅咒,活到这么大着实是不容易。 楚歌嘴角抽了抽,“兔,啊,阿竹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啊,这世界上好多姓叶的,不一定就是我爹欠了你钱啊,而且我身上也没有妖的货币,只有人类的钱。” 酒楼的老板,一条赤链蛇,红色的竖瞳,黑红的纱裙,楚歌擦了擦鼻血,脸腾得红了。 赤链蛇名为水色,出于好心,她说道:“奴家可以帮你把人类的银两换成妖怪用的玉石。” 阿竹小兔子泪眼汪汪地看着楚歌,楚歌觉得这么可爱的兔子小萝莉都要欺骗,她爹实在是太混蛋了,从怀里忍着心中剧痛掏出了一把碎银,递给了水色,说道:“劳烦了。” 水色纤纤素手一抚,那银两便化为了玉石,递给了阿竹。 阿竹接过了银子,白色的长耳朵动了动,毛茸茸的,蹭了蹭楚歌的手。楚歌觉得气血翻涌,有点想流鼻血,这么可爱,真是犯规。 为何妖怪都是这般外貌卓越的?上天造物的时候,未免对妖过于偏爱了。 阿竹小兔子眨了眨眼睛,说道,“你爹不只欠我一只妖的钱哦,你爹,欠了好多好多妖的钱。” 楚歌看了看四周,诸位大妖手中大多都有纸条,似乎,都是她老爹欠下的债务。楚歌叹了口气,看来是这是命运的指引,要她替她的老爹还钱啊。楚歌淡定地坐了下来,喝了口水,低声说道。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既然我老爹欠了诸位的钱,我自当归还。”说着楚歌把她身上的银票,碎银,还有铜钱,一分不剩地放在了桌上。 “雪雕,三十两玉石。” “黑玫瑰,五十两玉石。” …… 楚歌辛辛苦苦去千青城做任务换来的钱,就这么,没了,没了,没了,正正好好,一分不剩,连一枚铜钱都没有了,没有了,没有了。 楚歌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的老爹是这样的没出息,连妖怪的钱都借,难道全世界的人都借遍了,最可气的是,老爹你倒是还钱啊,现在你可怜的女儿替你还钱,成功从暴富变成了暴贫,这大概就是江湖上流传的那个新词,坑女儿吧。 众妖觉得虽然叶半川的信用度不高,不过他女儿为人还是可以的。 水色觉得楚歌做人实在是太可怜了,肚子咕咕叫还没钱吃饭,作为一个善良的妖,水色让楚歌打了个欠条,上了一桌子的好酒好菜。 楚歌虽然觉得水色这种行为有强买强卖的嫌疑,不过她实在是太饿了,很想好好吃一顿,而且外面的酒楼肯定不会允许她打个欠条的。 第92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07) 看着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有拔丝山药、糖焖莲子、酿山药、杏仁酪、小炒螃蟹、氽大甲、什锦葛仙米、蛤蟆鱼,楚歌这一餐吃的战战兢兢的,一直接收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大妖的“温和”注视。 系统安慰道:“主人别怕,钱都还了,这些妖怪们不会拿你怎么样的。而且大妖们根本不在乎没有修炼成妖的动植物们,毕竟这些食材连化形的灵力都没有。” 楚歌说道:“系统,你不用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我,我没有钱这件事。” 系统乖巧地说道:“主人,常言道,真的勇士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没有钱的钱袋子。” 楚歌顿了顿,而后问道:“谁是常言?他的钱袋子也没钱吗?” 系统觉得楚歌已经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无法自拔了,为了避免在伤口上撒盐,明智地选择避而不谈了。 楚歌边吃边把眼泪往肚子里吞,自己辛辛苦苦赚了的银子,就这么没了,她现在就是一个穷光蛋,哦不,还欠了水色一桌的饭钱,共计二十两银子,楚歌心里苦,可是楚歌不敢骂妖。 楚歌拿着水色的欠条,离开时众大妖看楚歌的表情甚为和善,似乎在说,“我们觉得你是一个好人。” 楚歌的表情也和来时甚为不同,看着这些大妖觉得牙疼,心也痛,要是她强一些,别说还钱,她还要抢钱。 不过楚歌也不是一无所获,在酒楼待的这段时间里,她安稳地和诸位大妖相处了大概有一个半的时辰,收纳妖息的珠子已经快要变成全黑了。这就表明,她很快就能拿到除妖执照,成为一只合格的除妖师了。 就在楚歌快要离开酒楼的时候,金毛狮王问了一句,“小西,你老爹现在过得还好吗?” 楚歌觉得鼻头一酸,怎么没人问她过得好不好,楚歌回头鞠了个躬,回答道,“家父和家母现在隐居山中,不管世间之事了。” 水色闻言有些惊奇地问道:“叶半川,可是不做除妖这行了?”说着,她像是没骨头一般地靠在了柜台上,红色的竖瞳里闪过惆怅的神情。 “是的,就此告别了,万望前辈各位郑重。” 水色闻言点了点头,手里摩挲了手腕上的红色玛瑙镯子,没再言语。 楚歌转身往着妖馆的檀木门口去了。她的心中此时也有些许的疑惑,她先前一直以为叶老爹只不过是一个混得一般的除妖师,在江湖有点小名气,闯了一些祸端。 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样,能借到那么多妖怪钱,还敢不还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简单的人…… 楚歌原以为出了酒楼的门,会是回到原来的那条街道,再不济,也会是原来的城,熟料来到这乱葬岗。 她现在的心里阴影不亚于童年时,在逍遥谷里遇到大黑蟒,被追着满山跑。 穷,冷,困苦,没对象,楚歌觉得自己从来没受过这委屈,她抱着膝盖,哇哇哭了几声,自己这处境颇为凄凉,想着自己在这里哭,左右又无人听,说不定还要招鬼来。 系统看着楚歌低到低谷的心情,贴心的它决定用优美的歌声来抚慰主人,“种太阳,种下一个太阳,两个太阳,三个太阳~”于是楚歌抹了抹眼泪,冷静了下来,“行了,别唱了啊,小可爱你这歌声可比乱葬岗可怕多了。” “因为原主人叶小西是个有些胆小的女孩,这个世界我又用不了自己的精神力,所以情绪一直被她影响。”楚歌有些头疼地叹了口气。 这晚月色甚好,洋洋洒洒晒在地面上,楚歌勉强能看清周围的景象,歪歪扭扭的墓碑横七竖八地插在坟堆上,杂草丛生,看来是许多年没有人收拾了。楚歌听说越是老的坟,里面的鬼就越凶悍,若是扰了清梦,会被纠缠一辈子的,,楚歌被巨大的悲伤所笼罩,呜呜呜,她还想活许久,她不想和鬼一起过日子。 月上中天,夜已过半。现在在楚歌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来是趁着现在月色还好,离开这个乱葬岗;二来是乖乖坐好,就这么过一宿,等明日日出的时候,再离开。 若是现在走,说不定会踩到许多不明物体,若是不走,说不定还要看到不明物体。 楚歌抬头看了看天,觉得人生啊,怎么总是如此艰难。这时一朵巨大的乌云遮蔽住了月亮,四周顿时变得乌漆嘛黑了。楚歌坐在地上,抱住膝盖,若有所思,“面对困难时,比起反抗,还是放弃舒服点。” 系统赞同地说道:“主人你安心休息吧,如果有超自然生物生物靠近的话,小可爱一定会提醒主人的。” 在恐惧和自我放弃中,楚歌糊里糊涂地睡着了,以一种极其节约土地资源的姿势,像个蜗牛般蜷缩着。 楚歌睡了不多久,被蓝紫色的冷色亮光照醒了,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周围围了一堆的鬼火,鬼火上下漂浮着,左右转着圈,楚歌觉得自己是没睡醒,还在梦里,于是楚歌又重新闭上了眼睛。 在叶小西年幼时,叶父曾对楚歌说,鬼火是人在人间的残留,人身体的一部分不愿意前往阴间,便化作鬼火,日日夜夜在墓地燃烧,散发出蓝紫色的火焰,鬼火烧完了,这个人在人间也就彻底消失了。 低低的喘息声传入楚歌的耳中,楚歌睁眼一看,是只脏兮兮的,满身血污的像小狗的生物,蔚蓝色的眼睛在鬼火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仿佛盛放了一片深蓝色的海洋。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此时它正卧在楚歌的腿边,看起来又狼狈又可怜。 楚歌觉得自己与这“小东西”还是颇有缘分的,在这荒山野岭的乱葬岗相遇,真是缘分啊,缘分…… 她心念一动,把随身带的包裹打了开来。 从水袋中倒了一些清水在掌心,放在“小狗”的嘴前,“小狗”废力地舔了几口,摇了摇小脑袋。鬼火照在“小狗”身上,驱散了夜晚的昏暗,楚歌安抚地摸了摸“小狗”的皮毛,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伤口,大概是什么内伤,等到明日天亮了,寻个药师看看。 夜风凄冷,乱葬岗上空有乌鸦和猫头鹰呜啦啦地飞过,呜呜呜地鬼叫着。 楚歌心下有些害怕,把“小狗”放在了自己的包裹里面,擦了擦它身上的血污,拿着自己的一件换洗衣服包好,怀抱中温暖的感觉让楚歌觉得安心了不少,这个夜晚,似乎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虽然自己现在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不过楚歌对自己的未来还是有憧憬的,想想自己花了十两银子买的珠子,已经快要攒满妖息了,再过些时日,就能拿到除妖执照了,再找个师父拜师学艺,弑神这种事情,想想都觉得刺激…… 楚歌怀里的“小狗”似是察觉到了什么,身体莫名哆嗦了一下。 第93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08) 话说人家走江湖的孤家寡人都爱养些宠物,像小松鼠,小兔子,小蛇什么的,自己就养着只小狗,也算是个人特色了。 楚歌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着着漂浮的蓝紫色的鬼火,多看了几眼倒是也没有原先那样可怖了,果然习惯就好了。 在蓝紫色的光芒笼罩下,一人一“狗”倒是睡得分外安稳。 第二日日出之时,鬼火早就散去。楚歌睁开眼,却发现原来昨夜遇到的小东西并不是小狗,而是一只小狐狸…… 通身雪白的皮毛,尖尖的耳朵抖了抖,一汪深蓝的像是天空一样的眼睛,此时它的眼睛带着刚刚睡醒的水汽,有些懵懂,带着笨拙的可爱。 楚歌有些惊讶,说道:“嗯?原来是只小狐狸啊。”不过左右都是个小家伙,养着也不废多少事情。 系统闻言不高兴了,它才是主人的小可爱,酸溜溜地说道:“狐狸都是有狐臭的,主人不要养狐狸。” 楚歌闻言把小狐狸举了起来,脸埋在小狐狸的毛上,闻起来带着一股清冷的花香,答道:“挺香的小狐狸,那就决定是它了。” 系统自闭了,默默给自己关了机,它讨厌这冰冷的世界,呜呜呜。 楚歌给小狐狸喂了一些水,自己也喝了一些。把小狐狸抱在怀里,准备离开乱葬岗。 白日里的乱葬岗并无夜晚那样阴气森森,反倒透露出被人抛弃的荒凉,墓碑东倒西歪的,看起来已经年代久远了,上面的字迹大多已经模糊不清了。 楚歌就边走边念她道听途说的几句往生咒,喃无阿咪多婆夜,哆地夜他,虽然她也知道自己兴许读错了几个字,不过大体上还是对的吧? 阳光微醺,照在身上暖融融的。一人一狐,在晨光笼罩下,在一起,这是他们相遇的初始。 狐狸趴在楚歌的怀中安静地休憩着,少女的怀抱虽然并不宽广,但很柔软,也很温暖,带着甘甜的香气。 少女的往生咒念错了许多,它权且当做是催眠曲了。 遇到这个人类少女也算是它的幸运,她身上带的珠子里有许多大妖的妖息,它可以吸收一些,慢慢恢复妖力。 狐为妖兽,百岁修人身,千岁与天通,得第二尾,为天狐。 楚歌并不知道,自己遇到的这只长得像小狗的小狐狸,就是初得第二尾的天狐,还是三年后就成神的反派,也就是她要弑神的对象,不过若是早知此事,楚歌肯定会乘着还没什么感情,就把它给卖了,早在乱葬岗的时候,就不要救它。 楚歌走出了乱葬岗,爬到树上看了看,看到远处有城镇,欣然不已。 楚歌侧过脸颊,看了眼小狐狸,说道,“小狐狸,看了我们以后要继续相处了,得给你取个名字了,嗯,让我想想啊。” 狐狸平生第一次感到有些怕,它可是有头有脸的天狐,怎么能让一个人类给自己取名字,而且它本来就是有名字的,叫扶桑,炽热如火的扶桑花,它在扶桑花花谷承受日月之华出生,长大,修炼。 楚歌想了想,发现自己也想不出什么雅俗共赏的好名字,试探性地问道,“叶小北怎么样,叶小东也行的。我叫叶小西,我哥叫叶小南,东西南北,还剩两个,你挑一个。” 狐狸有些可怜这姑娘,长得还行,就是人傻了一些。不过它现在没有法力,甚至连口吐人语都做不到,不过狐狸还是想挣扎一下,尽力喊了一声,“呼呼。” 楚歌叹了口气,“呼呼还不如叫叶小北呢,嗯?花花怎么样。” 狐狸冷漠地摇了摇头。 楚歌揉了揉脑袋,她总算知道老爹取名字时,为何那般随意了,完全是起名字这件事情太麻烦了。狐狸觉得自己如果不做最后的挣扎,名字可能就要超乎它的接受范围了,作为天狐的骄傲补课侵犯,狐狸猛吸一口珠子里的妖息,说了一句人话,“扶桑花,扶桑。” 楚歌感觉挺奇异的,她还是第一次见到会说话的狐狸呢,继续走着路,说道,“好啊,那就叫扶桑,小狐狸,你还会不会说其他话吗。” 扶桑摇了摇自己的狐狸脑袋,现在不行,它为了进阶成天狐耗费了所有的妖力,人界日月灵气稀薄,估计还得十年,它才能恢复全部的妖力。为了自己的名字不成为它的黑历史,扶桑觉得自己已经尽力了。 楚歌盘算着,若是以后走投无路了,就让小狐狸街头卖艺去,表演说人话。 到了晌午的时候,楚歌才走到到了这个城镇,腿已经是软地不行了,肚子也在咕噜噜地叫着,整个人都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扶桑一直在包裹里吸收着珠子里面的妖息,倒是很轻松愉快。 这是个奇怪的城镇,城墙斑驳陆离,上面却挂着一块颜色鲜艳的牌子,上面写着无耻城,笔走龙蛇,字体狂放不羁,即便是楚歌这种毫不懂书法的人,也觉得这三个字写得着实不错。 破旧而厚重的城门敞开着,破败的叶子到处飞。明明是个晴空万里,阳光明媚的日子,楚歌却能清楚地感觉到从城中,迎面而来的阴冷的风,不由得抱着自己的小身板抖了抖。 楚歌觉得这城古怪地很,刚刚从乱葬岗走一趟的她,表示已经不想再受任何惊吓了,但是目前的情况是,过了这座城,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到下一座城。 破旧的城也是有它的好处的,她可以找口井补充水,还可以找个稍微干净的地方,休息整顿一下。楚歌一时间十分犹豫,她到底是进还是不进? “扶桑,这城古怪地很,我有点怕。你说这城起什么名字不好,非要起个名字叫无耻城,这不是叫人笑话吗?难道这城中人都是无耻之徒?” 扶桑闻言落在了楚歌的肩膀上,毛茸茸的大尾巴挡在了楚歌的脸上,刚刚离得远没有感觉,靠近了却是才察觉到了这座城的不同寻常,如果要问是为什么的话,就是这座城的灵魂气息太过阴沉厚重。 世间万物的生灵,死了之后,灵魂并不会在人间停留太久,而是会前往阴曹地府。换而言之,只有将死的人,才会灵魂游离于肉体之外。 除非,有大神通的妖或者是人,把一个城的人的灵魂都锁在了这城里,才会有这样的效果。这样一来,城墙上光鲜不掉色的牌匾,倒是也有了解释。 楚歌拽住扶桑的脖子上的皮毛,轻松地把扶桑抓住了脖子,抱在了怀里。 扶桑的大尾巴弄的她鼻子痒痒的,她是没了办法,才选择抱这种姿势,对的,一定不是因为抱着狐狸的手感太好了,吸狐狸。 第94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09) 扶桑却觉得这种行为是楚歌在调戏自己这只千年老狐狸,从小到大,还没有任何一个人类这样亲密地抱过它,包括那些妖怪,他们也没有抱过它,楚歌是它见到的第一个人类,也是第一个抱它的人类,但是它并不讨厌她的怀抱。 扶桑短小的腿瞪了瞪,蔚蓝的眼睛注视这楚歌,楚歌会意,把扶桑放到了地上。 楚歌屈膝半跪在地上,使得自己的身量和扶桑齐平,问道,“扶桑啊,你们狐狸不是有敏锐的第六感吗?你说我们是进这城,还是绕过这城比较好?” 扶桑摇了摇毛茸茸的狐狸脑袋,毛茸茸的爪子晃了晃,表示不行。他们两个,一个是没有妖力的大妖,一个是除妖术很烂的除妖师,进去分分钟被那些鬼怪生吞活剥,拆骨入腹。 楚歌也觉得,生命诚可贵,还是离那些古怪的东西远一些好。楚歌揉了揉扶桑的皮毛,眉眼弯弯,露出一个温和可爱的笑容,“扶桑啊,路,还是要自己走的。” 扶桑的深蓝色眼睛深深地看了一眼楚歌,多变的女人,刚刚还撸毛得很开心,现在就不想抱了。 楚歌选择无视扶桑有点可怜兮兮的蓝色眼睛,她很确信自己继续看它的眼睛,会被蛊惑了的。 一人一狐就绕过了这城,继续赶路。 到了日落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座山的山脚下,找到了水源。这时候已经日薄西山,百鸟入林了。 楚歌捡了一些柴火,用打火石打出了一个火花,很快燃起了一簇火。 山上多有甘蔗,用身上的佩剑砍了几根,一人一狐就围着火堆苦兮兮地吃着甘蔗。河水清澈见底,波光粼粼,隐隐约约可以看见水波下游动的鱼。楚歌咬着甘蔗,盯着河面。 扶桑在想,为什么救下它的,是这样一个纤弱的小姑娘?一个脆弱的人类? 如果不是她的话,它可能就会在渡劫之后,因为妖力虚弱,体力空虚,被其他妖怪吞噬掉。 叫做叶小西的人类,我应该如何偿还你的恩情呢? “扶桑,好想吃鱼啊。”楚歌喃喃自语道,篝火映照下,女孩的黑色的眼眸里印照出狐狸的模样,扶桑突然感到了一种陌生的感觉,它身上的毛陡然间炸了起来,战栗的快乐。 扶桑噗通一声地跳到了湖里,敏捷地咬住了一条鱼,又湿漉漉地跳到了岸上。把鱼衔着,放在了楚歌的脚旁。 楚歌一时间感动地难以言表,她愈发觉得把扶桑带着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想想这世间有多少狐狸,又有几只像是扶桑这样的狐狸,不仅会说人话,还能帮犹豫不决的主人做决定,还会贴心地给主人抓鱼吃。 她决定了,以后就算是穷了,她也不把扶桑卖了,卖了太亏了…… 扶桑凑在火堆旁,把身上的水珠抖了抖干净,湿漉漉的蓝色眼睛看着楚歌。 楚歌露出笑容,熟练地剔除鱼鳞,开膛破肚,用大的树叶抱住鱼,扔到火里面烤了。待到鱼烤的颜色金黄,香味四溢时候,拿着刀给扶桑削了一块鱼尾巴,把鱼肚子留给了自己。 拿着树叶包好,放在扶桑旁边。 扶桑作为千年老妖,第一次吃到烤鱼,味道……比生鱼好吃许多。 表示很感动,施舍了一个眼神给了楚歌。 没等楚歌把鱼吃完,突然狂风大作,平静的溪流掀起一层层的波浪,水中央出现了一个漩涡,漩涡不断下沉,发出巨大的水流声,像是地底下什么东西要上岸了。 楚歌觉得这不会是小溪流也有大志向,快要发洪水了?叫了一声系统,但是系统好像关机进入睡眠状态了。 情急之下把扶桑的后颈提住,把没吃完的烤鱼塞在嘴里,提着包裹撒开腿就跑。 现在楚歌有两个选择,一来是沿着河边跑,果断否决了这个念头,这和不跑有什么区别,第二个选择就是往山上跑,爬山很累人的,这个念头快速从楚歌脑海中快速闪过,不过她还是下定决心要跑路了。 不过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楚歌还没跑几步,就被一道巨大的水流形成的屏障挡住了。抱着扶桑颤巍巍地站在原地,这哪里是洪水?分明又是哪位大妖的神通。 心里悄悄地嘀咕着,要是她这撞到大妖的运气能和在地上捡到钱的概率一样高,她早就成一个小富婆了。 楚歌抱着扶桑淡定地转过身来,而后,气血翻涌,流下了不争气的鼻血。 好一副美妖出浴图,素白的湿衣服裹在身上,隐约可见秀气的蝴蝶骨,健硕的身材,光洁雪白的面孔,五官淡若水,有种烟雨般的欲说还休,欲拒还迎。楚歌觉得自己好没脸皮,盯着人家妖怪许久了,默默拿出块手帕擦了擦鼻血。 扶桑还以为楚歌是鼻子受了伤,颇有些担心,狐狸耳朵上的白毛被楚歌的鼻血染红。 那湿身大妖问楚歌,“是你烤的鱼吗?”声音冰冰凉凉,就像是寒冷的泉水,楚歌脑子顿时清醒了不少。 楚歌微微屈身,有些畏怯地问道,“是的,如果有所冒犯,在这和大人表示歉意,我不过是一个路过此地的旅人,抓只鱼充饥罢了。敢问烤鱼是犯了大人的禁忌?” 那位大妖说道,“路人充饥烤鱼吃,并不是什么错。这附近的湖泊河流都是我的辖地,我只是特来视察一番。你刚刚见我要跑是何故?” 楚歌心中苦笑,不跑的话,要是你想杀我和这狐狸如何?这大妖到底是个什么来头,竟然管这人间的湖泊河流。 那位大妖转身要走,扶桑喊住了他,“霄影,你站住。”从楚歌怀中一跃而下。 霄影果真就站住了,凝视着扶桑。“哦?这不是扶桑吗?我还以为你已经忘记我了?咱们上次见面,是多少年前来着,五百年?还是六百年?” 楚歌闻言捂住了嘴巴,免得惊呼出声,她还以为是只普通的小狗,呸呸呸,小狐狸,怎么就成了一只五六百年的狐狸精了? “狐狸精”扶桑的尾巴随风而动,蔚蓝的眼睛闪着光亮,宛若漫天的繁星。“霄影,那一个城的困住的魂魄,是你干的吧。” 霄影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容,“是啊,若不是有你在,这个小姑娘的魂魄,也要一起到那无耻城里面,毕竟岂有吃饭不给钱的道理。” 说着看了眼楚歌。楚歌觉得扶桑这样的威风,自己也不能怂,于是楚歌强行冷漠,面无表情地看着霄影,这人着实无理,这河取自天地,又不是他的,为了条鱼竟然要把她灵魂给抽了,楚歌抱着自己的肩膀瑟瑟发抖。 不过楚歌有些好奇,当霄影发现她的身体里面根本就没有灵魂的时候,会是怎样的反应。 “你不该那么做的,霄影,这有损天道。” “那些人害了冰璇,他们为了逼她现身,把河水抽干,要她的九窍,给城主的傻儿子治疗痴呆。他们以为他们杀掉的是谁?是管理这片土地上所有河流的河神。他们要拿一个神的命去治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类。你不是什么都知道的吗,扶桑,你难道就没有看到这一切吗?” 霄影越说越愤怒,一双眸子染血般地红,手上出现了红色的尖锐利爪,发间出现了两只龙角。 扶桑的蓝色眼睛闪着微弱的光,说道,“天道轮回,我不能阻拦。昨日之日不可追,而来日可期,她的转世,明日会降生在一个人类女婴身上,在西凉王室,莫要认错了。”说着漫不经心地舔了舔自己的白色爪子。 霄影闻言转瞬之间消失在了湖面。 扶桑身上的皮毛灰黯淡了下去,吸收叶小西珠子的那些妖力全都用完了。泄露天机,是要折寿的,上一次它选择避而不谈,看着冰璇被人类杀害,看着霄影陷入痛苦里,这一次,它也想,为他们做些什么…… 第95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0) 扶桑小小的身体倒在了地上,蜷缩成了一团白球。 楚歌快步跑上前,蹲在扶桑的旁边,担忧地问道:“扶桑,你能再说话吗?” “叶小西,说话很耗费精力的。”扶桑尖尖的白色耳朵耷拉了下来,有些无奈地说道。 楚歌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点了点头,笑了笑。 扶桑看着楚歌被自己挠乱了的头发,颇有些无奈,真是个傻乎乎的姑娘。它抖了抖自己的毛,身体轻轻一跃,落在了楚歌的肩膀上,毛茸茸的爪子轻轻地触碰着,给楚歌顺了顺头发,理好了便又跳到了地上。 楚歌默默在心底给扶桑增加了一项技能,就是理头发,扶桑真是一只好狐狸,她对扶桑真是太太太崇拜了,太太太喜欢了,不过扶桑的妖力也太弱了,跟在她身边也有几天了,也没看到她的珠子颜色有加深的迹象。 没关系,作为一只狐狸已经有这么多技能了,妖力强与否,完全就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此时已经是月上中天,快要到凌晨了,楚歌抵不住昏昏沉沉的睡意,在火堆旁抱着膝盖入睡,扶桑蜷着身体,在楚歌脚边睡觉。扶桑有着白色的毛发,比楚歌身上暖和多了,夜风冷,楚歌把手放在了扶桑的身上,暖乎乎的。 扶桑感觉到了身体上的重量,睁开细长的狐狸眼,看了眼楚歌,闭上眼,继续安眠,只不过往楚歌身上凑了凑。 它很开心,楚歌遇到霄影,感觉到危险要逃跑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把它带着。 看来它的运气不错,遇到了一个好的人。 第二日的清晨,楚歌被清晨的阳光唤醒。 扶桑湿漉漉的,在河边抖掉身上的水珠,身旁是好几条肥美的大鱼。 柴火燃烧了一夜,早已经烧完了,只剩下一些灰烬。 楚歌用湖水洗漱完了之后,去林子里面捡了一些干的树枝,把鱼处理干净,架在火上烤熟。 又吃了一些烤鱼,楚歌就和扶桑一起赶路了。 江湖武林联盟在每个城池都设有分盟,楚歌现在身上一分钱都没有,迫切地需要去任务榜上接下一些任务来养活自己和小狐狸。 楚歌自从知道了扶桑其实是五六百岁的妖,还通人言,就迫不及待地问了扶桑许多的问题。 不过大多时候,都是楚歌在那里说,扶桑有时候对一些问题点点头,有时候摇摇头,却是再也没有开口说话。 “扶桑,你是不是认识许多厉害的妖怪啊?” “……” “扶桑,扶桑,你怎么没有法力化身成人呢?” “……” “扶桑,扶桑,扶桑,我们是朋友了吗?” “……” 扶桑没有回答,楚歌的问题太多了,它想人类是不是都是像楚歌这样奇怪,夜晚可以睡得很沉,白日里却精力旺盛。 扶桑的朋友很少,像是楚歌这样问题多的更是没有。 珠子里面的妖息已经被它吸收了三之有一,等到吸收完的时候,它应该就要去找一些灵气充足的地方恢复它的妖力了,那时候,也就是他们离别的时候了。 楚歌若有所感,偏头看了一眼扶桑。四目相对,扶桑不留痕迹地转过头,略微加快了赶路的步伐。 楚歌笑了笑,快走了几步,赶上了扶桑。 兴许是他们运气好,还未到中午的时候,到了一个唤作安阳城的山城。 安阳城坐落在山中,依山傍水,风景秀美,山上多有人家,炊烟袅袅。溪水清澈见底,多有小鱼在水底游动。楚歌在河边洗了把脸。 扶桑看了一会水流,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爪子伸到了小溪里面,再伸出爪子时,掌心赫然一条小鱼,递给了楚歌,楚歌苦笑着说道,“这是生鱼,扶桑你自己吃吧。” 扶桑犹豫了一下,那小鱼打了个转,又跳到了水里,水花溅在了扶桑的身上,扶桑的蓝色眼睛愣了愣,傻乎乎的。 楚歌见状轻轻地笑了,眼中有细碎的光在闪烁。 楚歌带着扶桑去了任务阁,安阳城与外界消息传播似乎并不是很迅速,江湖榜上还挂着东离公子画像那个任务,楚歌现在愁着当前的生计,于是在当地榜上找任务,看到这个任务内容,楚歌不由得一乐。 当地一个乡绅家的公子种了一池子的莲花,熟料其中一株莲花成了精,容颜宛若神仙妃子,那公子对这莲花一见钟情,非卿不娶,闹得家宅不宁。 扶桑倒是没看出这任务有什么好笑的,蔚蓝的眼睛看着楚歌在那里笑,难道楚歌很讨厌人和妖相恋吗?扶桑自己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竟然对此有些不开心,目光微沉。 楚歌把任务接了,签了任务书,拿到了三两银子的定金,带着扶桑去饭馆饱餐了一顿。饭馆里看着一只白狐慢条斯理地吃肉,颇为斯文,还是很惊讶的,楚歌看到周围人打量的目光,故作冷漠地把剑拍在桌子上,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巨响,倒是唬住了不少人,原来江湖人,不敢惹,不敢惹。 吃完饭后,楚歌和扶桑一同去了乡绅家里。这乡绅家原是叫做李家,祖上原是出过进士的,家有良田百亩,本是十代单传,到了这一代有了两个儿子,一个叫李倾辞,一个叫李二狗。爱慕上这莲花妖的,是这二儿子,李二狗。 看到接任务的人是个冷冰冰的,带着剑的年轻姑娘,还有着一只玄乎的白狐,李家的人对楚歌不是很客气。楚歌本就是收钱办事,也不恼,懒得与这些人虚与委蛇,大致了解情况后,便直接去了后院的莲花池。 满池的莲花一朵一朵地挨在一起,荷叶托住荷花,楚歌当真在其中看到了一个莲花妖,托着腮,眉眼弯弯地打量着她,那幻影转瞬即逝,楚歌不由得愣了愣,而后有些羞愧。 这莲花妖怎么如此淡定,就一点也不怕她吗?想来自己做除妖师还是太菜了,气场连妖怪都唬不住。 李二狗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了,眼泪不要钱地掉,一边哭一边拉着楚歌的袖子说道,“侠女,你万不可,万不可伤了莲儿。”其声之悲,如丧考妣。李二狗的相貌并不是十分出色,只能说是清秀,这一哭,更是减了几分。 扶桑听得按住了它的狐狸耳朵,男子汉大丈夫,不顶天立地就算了,还哭哭啼啼,扶桑恼怒地一直在拿着爪子挠石头,直到那石头被抓出了几道鲜明的抓痕。 楚歌才不想边听这李二狗的哭声边聊事情,自己可以等这位李二公子发泄完心中的害怕,再聊一聊。想她哥叶小南,以前惯来 第96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1) 楚歌才不想边听这李二狗的哭声边聊事情,自己可以等这位李二公子发泄完心中的害怕,再聊一聊。 想她哥叶小南,以前惯来喜欢以哭压人,导致现在她听到哭声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些想打人。 按照李二狗的叙述,某一个夜晚,他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便到花园中逛一逛,熟料就在那时,天雷勾地火,宝塔镇河妖,他看到了荷花池中闪现了以为神仙妃子一般的佳人,见他一来,莞尔一笑,又消失在了荷花池中。 正是这一笑,他失了魂,迷了心窍,一有空就往这荷花池跑,就想再见上一面。 后来果真是又给他见到了,他便觉得这莲花妖也是对他有情,缠着父母要娶。孰料不仅父母不应,也再也没见到这莲花妖,倒也是可悲。 楚歌让所有人都出了后花园,自己在地上以剑画了一个束妖阵,不一会儿,那莲花妖显出了形。 层层叠叠的白色罗裙,巴掌大的小脸蛋,眉眼间顾盼生辉。即便是楚歌这样的直女也忍不住叹一句妙人。 楚歌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姑娘,想来你对这李家二公子也无情,何必在李家久待呢?如若姑娘不嫌弃,我帮姑娘换个钟灵毓秀的地方作为居所,如何?” 那莲花妖终于开了口:“大人的好意小女子心领了,小女子只是近些年来才修得人形,本体换不得地方,那李家二公子,痴心错付,小女子也是无奈,万忘大人相助。” 楚歌皱了皱眉,都修成人形了,还言语这样清晰,这也不是小妖啊,为何非要赖在这李家不走。 扶桑琉璃般的蓝眼睛盯着那莲花妖,冷酷且傲慢。 莲花妖以袖遮脸,眼神动了动,不知为何,这狐狸的眼神,让她觉得自己就像是被看穿了一般,无地自容。 扶桑口吐人言,对莲花妖说道,“你的心上人,是那位罢。”目光盯着远处的李家大公子,李倾辞。莲花妖目光遮掩,继而看了一眼李家大少,情难自已,微微一笑。 楚歌顺着目光看了过去,顿时明白了。 这莲花妖不想走,敢情是因为那李倾辞。 不过那李倾辞不同于他的弟弟李二狗,生得平平无奇,但是看起来孔武有力,心胸豁达。楚歌心想,这莲花妖竟然不是颜控?真是罕见的女妖。 莲花妖娓娓道来,那李家大公子日日清晨在花园里练武,时日一久,她便心生爱慕,但也深知人妖殊途,从未有半分僭越之举。 那段时日,她从路过的丫鬟得知李倾辞生了病,她虽见不到却一直为他担忧着,那日看见了那李二狗身着云锦蓝袍,以为是李倾辞,心下又焦虑又欢喜,现身一见,不曾想是认错了人。 楚歌一时间心中百味陈杂,觉得那李二狗要是得知真相,还不知道要哭多惨。 楚歌看了眼扶桑,扶桑在那里舔舐清理自己的毛发,楚歌感慨,扶桑还真是只爱干净的狐狸。 转头再次看向李倾辞时,顿时灵机一动。 楚歌神情庄重地说道,“莲姑娘,你看那李倾辞,指甲里面还有泥,笑起来牙齿上还有菜叶,头发还很油腻,作为一个女孩子,我是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喜欢上这么脏兮兮的男人。”说着,有些嫌恶地皱了皱眉,手在鼻子前挥了挥。 莲花妖顿时愣住了,神情有些纠结,继而是难过,最后是归于平静。 喜欢一个人时,看他的时候,他浑身是光,但是这光,被楚歌用一块黑布罩住了,莲花妖再看李倾辞时,那光就再也没有了。 莲花妖想了想,她虽然喜欢有安全感的男人,但是她不喜欢不修边幅的。 越是看那李倾辞,越是觉得自己真是眼瞎,看错了人,不行,她得离开这个伤心地。 空中红光一闪,束妖阵被破,散发出破碎的金色光芒。光芒散却,这莲花池中的莲花少了一株,是那最艳丽,最妖冶的一朵,满池莲花也随之枯萎,莲花池中一片衰败的景象。 不远处的李家众人看到这奇观,不由实打实对这叶姑娘钦佩起来,觉得叶姑娘是小小年纪却是有真本事。 当事人楚歌摸了摸鼻子,有些窘迫,她的束妖阵竟然这般容易就被那莲花妖破了。 自打那莲花妖走了,李二狗呼天抢地地在那里哭,李家一家人倒是把楚歌当做是神人来看待。 楚歌也并不在意李二狗的难过,以外貌为起点的一见钟情往往会消失得很快,就像是无根之萍,浮浮沉沉。 正常人和妖怪待在一起,难免会心生畏惧。这莲花妖走了,这一家子反倒心里安稳了下来。 楚歌欣然接受了李家给的犒赏金,带着扶桑走了。 离开时却是忍不住看了一眼那李倾辞,他想必是不知道的,曾有个风姿绰约的妖,那般迷恋过他,却又果断地放弃了那段感情。不过人世间的缘分,大抵都是这样单薄,喜欢,不喜欢,很轻易就会变掉,无论是妖怪,还是人。 楚歌扭过头去看扶桑,笑嘻嘻地说道:“如果扶桑有一日觉得不愿和我同行,走的时候,切莫告知我。” 扶桑蔚蓝的眼睛看向楚歌,似是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如果这是楚歌的期待和愿望的话,它会努力去履行的。 一人一狐继续赶路。 楚歌向路人问了路,说是华山离此处不过百里,便想顺路去华山看看叶小南,在华山偷师学艺得可好。 兄妹两人自幼就爱打打闹闹,叶小西从未正正经经地管叶小南叫哥哥,叶小南也从未正正经经的管叶小西叫妹妹。接管了人家的身体,就得代替这些npc好好地活下去。 自打叶小南离开家去闯荡江湖后,叶小西和叶小南两人就再也没见过了,日子一久,竟然当真生出了一些思念,觉得有一人在身边吵吵闹闹,嬉笑玩乐,倒也不是什么坏事情。 扶桑倒是无所谓,它跟着楚歌左右是为了吸纳珠子里面的妖息,珠子在哪里,它便去哪里。作为回报,它跟着楚歌,给她一路上保驾护航。 这一路上风平浪静,再也没遇到过妖怪了。楚歌想着是华山派名声在外,妖怪们不敢在此处久留。全然不曾想过,还有旁的原因… 楚歌在江湖南风任务榜上接了一些小任务,诸如给中了妖毒的富家少爷祛除妖毒,给大户人家绘制镇宅的驱妖符咒…… 大多情况下,楚歌都是不靠谱的,她那点除妖术,放在修炼五十年的小妖面前都不够看的,不过把扶桑往面前一放,就和放招财猫和辟邪兽的效果是一样的,万事无忧。 第97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2) 第二日清晨,天空刚刚破晓之时,楚歌和扶桑便上了华山。 华山有东西南北中五峰,山势巍峨,风景壮美秀丽。 不过此时的楚歌却没什么心思来好好欣赏这番景色。只因,这山过高了。 高达千米,下临深渊,悬崖峭壁,触目惊心。 扶桑走在了楚歌的前面开路。那团洁白而柔软的小狐狸就在自己的身前,楚歌心中莫名有些感动。 虽然扶桑是只矮了吧唧的白狐狸,但是在楚歌的心中,它的形象已经无比屹然了。 楚歌在不足三米宽的空中栈道上走着,紧张地往前,本控制住自己的眼睛一直看着扶桑的身影,内心潜藏的好奇心发作,不由得往栈道之外一瞥。 此时,一人一狐已经在千米之高的半山腰之上。这一看,把楚歌三魂七魄丢了一半,双腿一软,跌倒在了栈道上。 扶桑听到声响,回头一看,楚歌已经在那抖着腿,嘴唇发白,哆嗦个不停…… 扶桑端坐着,拿狐狸眼睛定定地看着楚歌,神色坦然,无声地向楚歌传递一个信息:没关系,你可以摊着不走,咱们有的是时间。 这种类似于是挑衅和轻视的眼神,振奋了楚歌的斗志。 楚歌瞪了眼扶桑,没想到,扶桑大大,你竟然是这样的大大。 楚歌倔强地靠在栈道一侧的岩壁上,两只手摸索着扣住了岩石的凸起,站了起来,腿又一哆嗦,瘫软在了地上。 扶桑蔚蓝色的眼睛闪过笑意,迈着碎步走了过来,白白的爪子放在楚歌的手上,说道:“走吧,有我在,你不会掉下去的。” 楚歌觉得扶桑这种平日里一言不发,但是一说话就极有安全感的性格,很靠谱。 她闻言心中踏实了几分,但依旧有些忐忑,试探性地说道:“那要是我真掉下去了怎么办?” 扶桑毛茸茸的狐狸脸皱在一起,似乎觉得这问题颇为难以回答。 片刻后,扶桑说道:“就算你掉下去,我肯定会救你的。” 这简单的话语,若是由着旁人说,楚歌肯定是不信的,但是由着扶桑这只大妖说,便有着莫大的可信度,尤其是一路走来,扶桑光靠血统就碾压一路妖怪的妖中恶霸的气势,呸呸呸,妖中之王的气势。 楚歌站了起来,扶桑蔚蓝色的眼中水光流转,转过身去,继续在前面带路。 到了日中之时,楚歌和扶桑才到了山顶。 华山不愧是一座名山,华山派也不愧是武林各大门派中的名门。山门前压着两座巨大的狮子,高耸入云的山峰上刻着三个字,华山派。 门前的童子在清扫阶梯,约莫十多岁,生得眉清目秀,长着一番好模样。 楚歌说道:“小道长,敢问你们门派有没有个人叫做叶小南的?” 小道士一见是个穿着淡蓝色衣裙的漂亮姑娘问话,顿时羞红了脸,说道:“没有叫叶小南的。” 楚歌闻言愣了愣,说道:“小道长,那可有前几年过来拜师学艺的,现在十九岁的男子,他是我兄长,我兄长,嗯,长得还算是俊朗帅气,性格欢脱,我此番路过华山是特地来看望他的。” 小道士点了点头,忙道:“听姑娘这形容,倒是真有一人,我们七师兄叫南风,不知是不是姑娘的兄长。” “可能就是我兄长,我兄长名字里,也带一个南字。” “那姑娘跟着我来吧,不过,这狐狸,怕是不行。” 楚歌弯下腰,把扶桑抱在怀里,笑着说道:“我这狐狸乖巧懂事得很,不会乱跑的。” 小道士有些犹豫地看着扶桑,扶桑乖巧地窝在楚歌怀里,动也不动,当真是乖巧极了。 小道士伸出手,作出请的手势,带着楚歌和扶桑进入了山门。 路过中庭之时,遇到了一个身穿紫色道袍,头戴银色冠冕的男子,他头发是灰白的颜色,面色清冷肃穆,眼窝很深,俊秀而深蔚,令人望而生畏,五官立体深峻,带着疏离和不易接近。 小道士见了他,忙双手合十,尊敬地叫了句师尊。 楚歌露出个客套的笑容,大大方方地见了礼,说道:“见过道长。” 男子抬了抬手,并不看楚歌,而是看向小道士,冷声说道:“子修,这是何人?为何入我山门?” 被称作是子修的小道士手指头搓来错去,低着头回答道:“师尊,这位姑娘,是七师兄的亲妹妹,来探亲的。” 楚歌笑着说道:“正是如此,若是给道长添麻烦了,还望海涵。” 男子闻言松了松眉,五官也柔和了下来,说道:“那贫道给姑娘带路吧,子修,你去忙吧。” 子修道了一句是,便离开了。 男子说道:“姑娘且跟我来。”说着走在了楚歌的前面。楚歌跟在他的身后。 男子说道:“姑娘的狐狸,倒是有意思。” 楚歌抿了抿嘴唇,眼睛眯了眯,声音波澜不惊,说道:“不过是只寻常狐狸罢了,若是真要说有哪些不同,嗯,可能是它生地更漂亮些。” 男子低声笑了,说道:“姑娘也是有趣,世人大多不会承认自己注重外表,在姑娘这里,倒是承认地很坦然。” 楚歌摸了摸扶桑的耳朵,说道:“我是个肤浅之人,让道长见笑了。” “姑娘唤我解意便是了,我与南风亲同手足,若是姑娘不介怀,我也叫姑娘一句妹妹。” 扶桑的狐狸毛炸了,原以为这人是块深冰,没想到是个油腻肥肉! 叶小西这个家伙怎么被人家一句妹妹就放下了戒心…… 楚歌倒是很愉快地说道:“那我便唤道长叫解大哥了,道长叫我小西便是了,我哥哥也是这么唤我的,他不常叫我妹妹的。” 解意点了点头,带着楚歌到了叶小南的院子里面。 此时叶小南正巧在练剑,一剑一式,板正而规矩,楚歌站在院门之外,啧啧称奇。 楚歌小声说道:“这几年老哥变了不少,这武功招数都正派了不少,想当年,那是要多阴险有多阴险。” 解意闻言轻声笑了,这一笑像是万年寒冰破,一夜春风来。 解意说道:“南风,你妹妹来了。” 叶小南收了剑鞘,看向了楚歌,说道:“是小西啊,过来给哥哥看看。”说着走过来,拍了拍楚歌的肩膀,肩并肩,手臂碰着手臂,站在了一起。 颇为惊奇地说道:“哎呀,你这狐狸倒是长得好看,给哥哥看看。” 楚歌抱着扶桑与叶小南拉开了一步的距离,威胁地笑了笑,“南风哥哥?嗯?” 叶小南连忙顿住了手,对解意说道:“师尊,我和我妹妹有话要说,就先带着她回院子了。” 解意闻言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端的是清冷高贵。 两人边走边说道,“叶小南,你怎么还改名字了?” “小西啊,这件事说来话长。” “那你就长话短说……” 第98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3) 叶小南揽着楚歌的肩膀,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就是我初入江湖的时候,闹出了点事情,就没法用本名了。” 楚歌抱着扶桑从叶小南的胳膊下面钻了出来,“叶小……” 还没等楚歌把话说完,嘴巴就被叶小南捂住了,“小西啊,叫哥哥,南风哥哥。” 楚歌连忙点了点头,叶小南随即松开了手,楚歌连忙喘了口气。 “南风,你干什么了?这么严重的吗?” 叶小南皱了皱眉,一副难以启齿的样子,但是这样的神情无疑让楚歌的好奇心更甚了,良久之后,叶小南才小声说道:“武林盟主女儿苏解语扔绣球的时候,扔到我怀里了。” 楚歌眼睛亮了亮,而后说道:“那你怎么不答应,这样我就有个嫂子了。” 叶小南冷哼了一声,说道:“长得太一般了,我看不上,而且那绣球也不是我想接的,我就是个过路人,这都是误会,误会懂吗?后来我就被全武林通缉了,你说让不让人害怕?唉,真是无妄之灾,都怪你哥我风流倜傥,我长得好看也是一种过错吗?” 楚歌撸了撸扶桑的耳朵,了然地点了点头,到头来是嫌弃人家姑娘长得不够漂亮,他们叶家的怎么都这么肤浅呢? “害怕。”害怕这么傻还这么自恋的哥哥。 叶小南带着楚歌来到了他的院子,是一座四合院,不得不说华山派还是很财大气粗的…… 院子里面种着一堆萝卜青菜,还有一个小池塘,池塘里面养着一堆的鲫鱼,都是预备食粮,很符合她哥务实的风格…… 两人进了屋,叶小南给楚歌倒了杯凉茶,问道:“你这次来就是为了来看看我的?我每个月都有给家里面寄信,有什么可担心的。”话虽如此,叶小南的目光却不由得往楚歌身上瞥,他心里还是很期望楚歌说想念他这个哥哥的。 楚歌吸了口气,而后露出一抹笑容,柔柔地说道:“是啊,可想念哥哥呢。” 叶小南掉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免了免了,亲兄妹不说想不想的啊。” 楚歌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扶桑毛茸茸的后脑勺,心里有些纠结,该如何商量后事?她这弑神,指不定就把自己小命都丢了。 叶小南看出了楚歌似是有话要说,但还在犹豫不决之中,便说道:“你在山上住几天吧,反正华山上门徒也不多,加起来还没有手指头和脚趾头多。”心中隐约有些不安。 楚歌点了点头,午饭是叶小南亲自下厨的鲫鱼汤,萝卜丝包,据说是养了一年,吸收了所谓的日月精华,最肥美的一条。 在叶小南兴高采烈地介绍时,楚歌一直嗯呃呃地点头,有些心虚。因为……最肥的那一条其实已经被扶桑抓了吃掉了。 入夜的时候,叶小西躺在次卧,她躺在被窝里面,扶桑窝在床头。 少女的呼吸声在黑暗中均匀且缓慢,睡得很是安稳。而扶桑蔚蓝明亮的眼睛此时却眯着,并没有阖上。 扶桑可以感觉到,华山脚下有某种生灵,正在向着它来,也有可能,是冲着叶小西来的。弱小,密集,调皮,戏谑。 到了夜半,扶桑觉得那些小东西已经在客栈之外徘徊许久了,十分温顺,似乎并没有先前的不怀好意了,扶桑便也阖上眼入睡了。 在扶桑阖上眼的瞬间,心中暗觉不妙。 无论怎样尝试,却是再也无法睁开眼睛了…… 像是被什么东西往下拽,要把它拽入更加深沉的梦境之中。 在扶桑的梦境里,出现了一只雪白的狐狸。 那狐狸有一双蔚蓝的眼睛,像是盛放了一汪大海的色彩,一个星河的光芒。雪白的皮毛就像是雪山上皑皑的白雪,夜半之时的月光。毫无疑问,它很漂亮。 小狐狸在开满火红扶桑花的花谷里面奔跑,悲伤,孤独。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逃不开。渴了的时候,就饮溪流之中的水,饿了的时候,就到悬崖旁边的树上采摘艳红的浆果。 它会自然而然地吸收着花谷里面的天地灵气,转变成为自身的修为。后来过了几百年,它的力量足以撕开这扶桑花谷的屏障,可是它自身去还是出不去。 不过它开始遇到了一些不同的大妖怪,那些大妖怪路过此地之时,与它相识。 其中便有先前遇到的妖怪霄影,不过那时候,他的身边陪伴着一个妩媚动人的神灵,河神冰璇,他们挽着手,目光中凝聚了对对方的爱意。 虽然早已预见了他们的结局,但它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任由着命运,把霄影和冰璇,推向深渊…… 小狐狸继续吸收着天地灵气,日月之华,直到岁月流转,似乎是过去了许多年,它长出了第二条尾巴,成为了天狐。惊雷大作,劈开了扶桑花花谷的灵气结界,小狐狸拼尽妖力,冲了出来。 遇到一两只不知死活的无知妖怪,在试图吸纳它的妖息时,被九十九道天雷劈死了。 一路逃亡,有惊无险,它在人界的乱葬岗停下了脚步,倒了下来。 团团的鬼火将它包围,在它的身边徘徊着。 那只狐狸,就是它…… 楚歌这时候睁开眼睛,从睡梦中醒了过来,起身坐在床上,她的梦境一片漆黑,还真是个好梦。 扶桑蜷缩在床头,平时的冷漠而沉静的狐狸,此时的轮廓竟然比白日要柔和几分。 楚歌觉得有些不对劲,摇了摇扶桑,但扶桑却没有醒过来。 “这个人类,没有过去……” “她为什么没有灵魂?” “太可怕了……她不是人,也不是鬼,也不是妖……” 四周传来叽叽喳喳的声音,像是在争论着什么。 楚歌逐渐看到了,空气里翩跹而舞的青色蝴蝶,薄且剔透的翅膀,散发出或明或暗的光芒。 这是一种叫做夜尘的妖怪,调皮捣蛋,能够在梦境之中,窥探到别的生灵的过去。 但楚歌,并不是生灵。 无论看起来多么像是一个正常的人类,她都不再是一个真正的,有生命的人。 因为叶小西早就死了,死在了山崖之下,死在了楚歌来到这个世界之前。 而楚歌的精神力被这个世界的磁场排斥在外,不能在这个身体中使用,因而就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也难怪那种叫夜尘的小妖怪,说她非人非鬼非妖。 清冷的月光倾洒在扶桑的身上,白色的毛团看起来亮晶晶的。 楚歌轻轻地笑了,她在想,是否此时的扶桑,也在睡梦里和它的过去相逢。而它的过去,又是什么样的? 第99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4) 清晨的光透入纱窗,扶桑睁开细长的狐狸眼睛,看到了正在穿衣服的楚歌,少女的背平滑而洁白,脂肪透出一种清冷的感觉,楚歌肌肤的白与扶桑皮毛的白是不同的,这种不同让扶桑很想伸出手去触碰…… 毛茸茸的狐狸爪子渐渐幻化成了一只人类的手,骨节分明,白皙修长。 欲望如同海草般蔓延,扎根生长。 “扶桑,你醒了吗?”楚歌把衣服拽了拽,系上了腰带,看到了光影下扶桑的影子。 扶桑回过神来,那只人类的手又变成了狐狸爪子,它退缩了,畏怯了。 楚歌把落在耳边的头发往后顺了顺,转身看向了扶桑,说道:“我去打水洗漱了,你要和我一起吗?” 扶桑蔚蓝色的眼睛了产生了迷茫,他忽然问道:“为什么,我看不见你的未来,叶小西?” 楚歌忽而笑了,说道:“那是说明,我是没有未来的未来吗?”她垂下了眼眸,隐藏了眼底的沉寂,说道:“凡事总有意外的,任何的能力都有局限,说不定只是你现在看不到而已,再过一天,一个月,或者是一年,你就能看到我的未来了。” 说不定,到时候,你就能亲眼看着我命运的结束了,扶桑。 扶桑晃了晃狐狸脑袋,跳到了楚歌面前,说道:“走吧。”这样的不确定性让他感觉有些危险,像是有什么抓不住也摸不着的东西隐藏在黑暗中,等到它不注意的时候,就会窜出来给它致命的一击。 楚歌洗漱完了之后,正好叶小南的晨练结束了,从饭堂给楚歌带了份早饭,至于扶桑……他的小池塘里面的鱼随便它吃。 楚歌吃完早饭,和叶小南一起收拾了桌子。 她还在犹豫着要怎么开口。 其实她早在脑海里预想了很多种说法,也想过要留一份书信,然后一走了之。但是如果是亲人的话,就一定要坦然面对才行。 叶小南低头擦着桌子,说道:“小西,你有什么话要和哥哥说的话,就尽管开口,咱们是兄妹,无论你干了什么坏事,家里面还有哥哥替你扛着。”说着,仰着脸露出了笑容,那笑容真诚又宽容。 楚歌嗓子一噎,说道:“哥,我……我要去九岱山学除妖术。” 叶小南拍了拍楚歌的肩膀,示意她坐下来。 “除了学除妖术,还有呢?” “……弑神。” 叶小南闻言顿时愣住了,“什么?弑神?” “我知道这件事很危险,即便是我拼了命也不一定能做到,但是哥,这是命中注定,我要去做这件事。” 叶小南面容顿时冷了下来,手拍在了桌子上,茶杯一个咕噜跌在了桌面上,茶水四溅。 “什么命运不命运的,你是听哪个江湖老道说的鬼话?什么神不神的,这世上如果真有神,还有那么多闹心的事情吗?而且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还去弑神?就算真的有神,弑神那也是遭天谴的事情。你现在,立刻,马上,把你这脑子里稀奇古怪的东西给我弄掉。” 楚歌站起来,对着叶小南鞠了个躬,说道:“哥,这是我真心想做的事情,我这辈子就想做这一件事。我走了,爹娘就拜托你了。” 叶小南拽住了楚歌的胳膊,眼睛通红一片,手腕上青筋暴起,强劲的力道几乎要把楚歌的胳膊都要碾碎了。 “现在我就送你回家,你也不要闯荡什么江湖了。”叶小南拉着楚歌的说道,他现在已经默认楚歌是被哪个歪门邪道给骗了,对于上当受骗且执迷不悟的妹妹,最应该做的就是,带回家好好管教。 “哥。对不住了。”楚歌手腕翻转拉住了叶小南的手臂,然后一个手刀劈在了叶小南的脖子上。 “小……西……”叶小南眼中还带着惊讶和愤怒,继而倒在了楚歌的肩膀上。 楚歌叹了口气,虽然早就预料到会是这样的情形,但是真的发生了,还是有点心塞。 “果然一旦涉及到危险话题,就一定会被阻止啊。” 楚歌看向了门外,湿漉漉的扶桑还在叶小南的池塘里面摸鱼。 楚歌喊了一声,“扶桑,走了,去时山。”说着,废力地把叶小南拖到了房间里,扔到了床上。 去客卧把她的东西收拾好,带着吃完鱼还在舔牙齿的扶桑跑路了。 “哥,说了你又不信,信了你还要阻止,这就不能怪妹妹了。”楚歌摇了摇头,唉声叹气地说道。 在宗门口遇到了解意,紫袍银冠,还是那般气质出众,不过楚歌此时已经无心欣赏了。 “小西这是要走了吗,为何不多住几天?”解意挡在楚歌面前,言笑晏晏。 楚歌抱着扶桑,勉强露出了一抹笑容,“解大哥,我还有些事情,就先走了,我哥就拜托你照顾了。”说着,绕开了解意,健步如飞地跑了。 刚刚她心虚地很,没下狠手,估计不到两刻钟叶小南就要醒过来了,还是跑路要紧。 解意眼中带着点疑惑,似笑非笑地说道:“啊,有这样的妹妹一定是件头疼的事情吧,叶小南。” 扶桑有些迟疑地说道:“叶小西。” “怎么了?”楚歌心里陡然一愣,想起了扶桑的乌鸦嘴属性,有些不好的预感。 “解意是苏解语弟弟。” 楚歌一个愣怔把扶桑的身体举了起来,一人一狐大眼瞪小眼,“扶桑你怎么不早说?” “刚刚走山路,太危险了。” 楚歌懵掉了,“那解意是不是要报复我哥?他现在知不知道我哥的身份?” 扶桑蔚蓝的眼睛里水波荡漾,“恐怕是正在报复了。” 楚歌问道:“我哥,我哥,应该罪不至死吧。” 扶桑摇了摇脑袋,认真地说道:“我们一路走来,你说这种辜负女儿家心意的人是要千刀万剐的。” 楚歌嘴角抽了抽,说道:“可是,解意是华山派掌门,苏解语是武林盟主的女儿,这两个人怎么可能是姐弟?而且,解意看起来虽然长得挺好的,但是一看就是三十多岁了,那苏解语……” “苏解语三十七岁了。” 楚歌闻言咳嗽了起来,突然理解了叶小南为什么要逃婚了,她哥现在才十八岁好吗? “叶小南这摊上的是个什么事情啊?不行,我得回去告诉他。要不然的话,他会被解意生吞活剥,五花大绑,粉身碎骨,千刀万剐的!” 扶桑安慰道:“放心,叶小南的寿命还很长。” 楚歌闻言宽心了,说道:“既然死不了,那咱们继续走。我就知道叶小南这种家伙是要遗臭千年的。”拍了拍自己的胸膛,缓了口气。 华山派的山门口,叶小南揉着扭了的脖子,对着山下喊道:“叶小西,我会去九岱山找你的,你给我等着!” 他的身后站着头发银灰,面容清秀的解意,“南风,你的妹妹,姓叶吗?” 第100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5) “主人,快离开扶桑,它就是反派!” 系统的声音微弱极了,像是从千里之外传来,楚歌顿住了脚步,看向了身旁的扶桑。 扶桑蔚蓝色的眼睛里闪过疑惑的神情,雪白的耳朵抖了抖,静静地看向了楚歌。 楚歌不再看扶桑,只是平静地说道:“走吧。”一种被蒙蔽的屈辱感涌上了楚歌的心头,但她自己也清楚地很,没有谁骗过她,只不过是她自己太蠢了,没有看明白,想清楚而已。 一人一狐亦步亦趋地继续赶路,扶桑察觉到了楚歌的不开心,她的一个表情,一句话,它都能很轻易地看穿,但它不知道该怎么办?它从不动感情的,在扶桑花谷数千年里,即便是那些朋友们,也不能使它的情绪产生半分波澜,他们的生死,都与它无关。 但它现在,很沮丧,因为楚歌现在很不开心,而那不开心,它只知道,是因为它。 树林里,风在吹动着树叶,无数绿色的波澜汹涌着,在一块有一人高,四处都是苔藓的破石块下,楚歌停下了前进的步伐,轻轻地笑了,这个笑容楚歌自以为天衣无缝,但是扶桑却觉得,很冷。 “扶桑,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来找你。”楚歌蹲了下来,对扶桑说道,这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她没有伸出手摸它的毛茸茸的耳朵,又或者蓬松的尾巴。 “真的吗?”扶桑问道,它的耳朵耷拉了下来,蓝眼睛定定地看着楚歌,要等她一个答案。 楚歌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随即站起身来,毫不犹豫地走了。 反派。 是她永远都不会原谅的人。 是她要去杀的人。 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 她可真傻,一直捂住自己的眼睛,以为就可以永远都不用知道了。 楚歌的手里摩挲着挂在腰间的妖珠,本来要变成全黑的,自从扶桑出现后,颜色一直变淡,那早就不是一只妖能够拥有的能力了,而且,它也是一只狐狸,一只能看穿真相的狐狸,她只是习惯性地忽略这些显而易见的真相。 楚歌手里攥着妖珠,随着她手上的力气逐渐加大,妖珠被捏碎成了粉末,随着一阵风就散在了空气中。 “小可爱,你去哪了?”楚歌冷冷地问道。但是无论是怎样冷漠的话,加上小可爱这个称呼,就没有什么威慑力…… 系统说道:“主人,我被这个世界屏障在外面了,这个世界的磁场太强大了。” 楚歌的怒气值降了一些。 “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扶桑就是反派?”楚歌的怒气值再次拔高,一直拔高到了百分之百的程度。 系统颤巍巍地说道:“主人,之前反派的气息过于微弱了,人家也检测不出来,现在他强大了一些了,仪器才开始显示。” 楚歌面色不虞,敢情还是因为她,扶桑才强大了起来,而扶桑强大了起来,就等于反派强大了起来,她这做的都是些什么闹心的事情啊。 楚歌抱着双臂,快步往前走着,等到下午的时候,天色突然阴沉了下来,乌云密布,楚歌寻了处山洞,捡了一些干树枝生火。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也有很多这样糟糕的天气,但那个时候,她的身边总是有一团暖乎乎的,毛茸茸的生物,也就是扶桑。 楚歌看着山洞外瓢泼的大雨,心中开始担心了起来,会不会,扶桑一直在那等着她。 系统适时地说道:“主人,对不起,这段时间人家一直都没有陪着你,主人你一定很孤单吧。” 楚歌没有说话,一点都不孤单,还很开心。 她扔了一团干树枝到火堆里,她恍惚间在火堆里看到了扶桑的模样,大雨中缩在石头底下,那小小的一团,她伸出手揉了揉眼睛,她想自己可能是累了。 她苦笑着,现在她好像有点后悔了,果然犹豫就会败北,如果能够一直像是做出决定的时候,那么坚定就好了。 “主人,你又和反派产生感情了吗?”系统惴惴不安地说道。 楚歌闷闷地说道:“嗯。”她把头埋在了膝盖,说道:“晚安,系统。我累了。” 系统安静了下来,但楚歌闭上了眼睛,却没能睡着。 再相遇的时候,就是你死我活。这种旧友重逢的情形,怎么总是让她遇到,虽然这些世界发生的事情都是假象,但她却不能欺骗自己,感情也是假的。 她有点怀念那个冷血的自己了,大杀四方,纵横星际战场的楚少将,楚歌啊楚歌,你怎么都堕落到崇拜自己的过去了。 “系统,我不是缺失了感情片段吗,为什么在虚拟世界里,我可以感觉到自己对世界中的人和事是有感情的?” “主人,因为虚拟世界里,主人的人格是完全的,虚拟的基因片段被暂时弥补了,所以才会这样。” “为什么你从前都没和我说过?”楚歌有些惊讶地问道。 系统答道:“主人,系统就是这样被设置的,问题和答案都已经设置好了,如果主人不主动问的话,人家也不会主动去回答。主人要怪的话,就怪反派,是他设计的系统。主人,以前都不愿意多了解人家一点。” 楚歌无奈扶额,她这是被这垃圾系统坑了多少,如果不是一次次被误导,系统是个只会一百以内加减乘除的渣渣的话,她怎么会不多问一些问题,而是自己废力地一个人琢磨。 “小可爱……”楚歌森森地笑了。 傻白甜系统欢快地说道:“主人现在想要更多地了解人家吗?害羞。” 楚歌继续笑着说道:“按剧情,不应该有男女主角吗?为什么你不告诉我这个世界的男女主角是谁?” 系统答道:“就是主人之前遇到的姬无卿啊,不过他和女鬼的事情和主人要杀反派一点关系都没有,人家只需要风花雪月,雄图霸业就可以了,反倒是主人你去弑神当遗臭万年的坏人呢。” 楚歌郁闷地说道:“哎,那我才是反派才对,弑神的为非作歹的大恶人……系统,反派到底叫什么名字,你怎么总是反派反派地叫他。” 她突然对于把扶桑扔掉这件事情没有那么多负罪感了,以后还要杀了它呢,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为了将来的兵戎相见的时候,彼此不要那么难过,还是早点分开地好。 系统的声音改变了,从傻乎乎又软萌的电子音,变成了清晰纯正的男声,明亮,自然而开朗,这是一段录音。 “当你提及我的姓名时,那一定是过了很久很久了,媳妇。我们会在未来重逢,我的名字,是k。现在你应该还在捅刀我,请对我温柔一点,媳妇。” 说完,滴答一声,录音停了下来。 系统傻乎乎地说道:“主人,反派喊你叫媳妇呢。” 楚歌的脸腾地红了,这是……这是在耍流氓,如果系统在她的面前有一个屏幕的话,她一定要把它砸了。 围绕着楚歌的疑惑,却并没有随着这段录音减少,为什么她觉得,自己的每一步,都在k的预料内?甚至是最初她进入虚拟世界,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第101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6) 松枝在火中噼里啪啦地燃烧着,浅淡的松香弥漫开来,楚歌伸手把火堆旁已经烘干的手帕拿了起来,折叠放好。 既然说了告别,无论再怎么留恋,都不会在回头寻找了…… 山洞口照进了亮光,天已经亮了,也是时候继续启程了。 系统又再次无缘无故消失了,估计是被这个世界屏障在外面了。 有的世界力量强大,草木皆有灵,万物皆可得道,大道三千,这样的世界规则严密,即便是系统这样的高智能非生物的物体,也不能够在规则外流窜,但有的世界力量微弱,正不压邪,反倒是死物的力量比活物更加强大,就像是上一个吸血鬼的世界。 楚歌的世界再次安静了下来,又只剩下一个人了。 她觉得自己掉到了一个圈套里,k布下的圈套,从阿方索星的爆炸开始,到她被全宇宙通缉,为了一个亿的赏金进入了虚拟世界里,这一切都在他的计划内,甚至是系统也都是他预先设置好的。 这种被人操控的感觉并不好,但游戏就是要实力相当才会变得有趣,她有些期待,在现实世界里,与k相遇时的情景了,即便是他不记得她也没有关系。 楚歌没有再去南风榜接任务,先前和扶桑一起做任务攒的钱已经足够她赶到时山,一段时间不用担心吃穿用度了。 时山在这个国家的最北端,天气严寒,四季飘雪,楚歌是个怕冷的人,如果可以的话,她反倒希望时山能够在最南端。 赶了两个月的路后,楚歌终于来到了时山境内,尽管此时是正夏,然而地面上还都是冬季尚未消融的雪,翠绿的植物生长在积雪的下面,透着盎然的生机。 楚歌沿着山路上山,越往山上走,越觉得周围实在是寂静极了,没有鸟兽的低鸣,她甚至连一只毛毛虫都没看到,以至于楚歌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还在睡梦里? 楚歌来到了山顶,这是一座高大巍峨的寺庙,只是隐约透出颓废的气息,地上落了厚厚的灰尘,正殿的佛像断了一只手,桌案上供奉着清水,楚歌四处走动着,期望能遇到她的目标,江湖第二的除妖师,束星寂。 “有人吗?在下逍遥山叶小西。” 出入江湖都是需要名号的,例如什么风暴降生,哪个门哪个派的,用的什么兵器某个绝学的第多少代传人,而对于孑然一身,初入江湖的楚歌来说,她能报的就只有她家的山头。 楚歌一扇扇地推门,总算在手都快要废掉了的时候,找到了束星寂,隔着门,楚歌只看到他的背影,他身材高挑而瘦削,像是一只细长的竹子,在竹子上挂着一件紫色的长衫,此时他手里握着一把闪着寒光的细长的像是加长版绣花针一样的武器,对着桌案上某个死物开膛破肚。 楚歌蹲在屋檐下的阶梯上,安安静静地等着束星寂出来。 一直等到夜晚,夜深露重,繁星满天的时候,束星寂才出来。 他像是一缕无声无息的风,从楚歌旁边飘了过去,楚歌此时也在半睡半醒间,伸出手拽住了束星寂的衣角。 “前辈!在下……” 楚歌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束星寂闻言身体陡然间顿住了,眼睛泛着血红的光,像是一只野兽找到了目标一般,伸出手向楚歌的心口袭来。 楚歌下意识地伸出手格挡自卫,她虽然这具身体比较弱,但是思维敏捷度和反应力绝不差,她一个闪身过去,避开了束星寂的攻击。 束星寂依然不依不饶,一个侧身滑步到了楚歌的后背,楚歌心下一惊,袖子里抖出了一包蒙汗药,屏住呼吸,向着束星寂撒了过去,几个瞬息之间,束星寂倒在了地上,烟雾散去。 楚歌感慨道:“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太尊师重教啊?” 言罢,楚歌一个手刀劈在了束星寂的脖子上,不得不承认,她的手刀技能是越来越熟练了,快,准,狠。 有时候下三路的功夫就是有下三路的好处,不计手段就更容易得到想要的结果。这话是楚歌从卖蒙汗药的一个小偷那听来的,他是来偷楚歌钱的,不过钱没偷成,就转而给楚歌推荐他的蒙汗药,楚歌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事实证明,他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蒙汗药的效力连束星寂这种级别的老江湖都中招了。 楚歌也拉不动束星寂,看起来和瘦竹竿一样的人,没想到是实打实地硬朗。 楚歌把束星寂挪一挪位置,让他在地面上能躺地更舒服一些。 她有些发憷,为何束星寂刚刚看她的目光那么森然可怖,像是想把她杀了一样,初次见面无冤无仇的…… 不过细想起来,她爹叶半川好像和束星寂是真的有过节,听系统说,好像就是因为她爹常年占据着除妖师榜的榜首,束星寂被送了个外号,叫万年老二。 束星寂看起来还是个很年轻的少年,这样的人,楚歌怎么也想不出来竟然会是和她老爹是一个时间的人,他的眼窝深陷,睫毛漆黑,鬓若刀裁,眉若点墨,嘴唇乌黑,鼻梁高挺,生得虽然别致,然而却有些阴郁。 楚歌站起身来,转身看向了身后关上的门,她有些好奇,里面都是些什么,而束星寂杀的又是什么,毕竟她今天一路上山,别说是只兔子,就是一条西瓜虫都没有。 尽管时山这里的确是冷了一些,不过现在都是正夏了,一年中最温暖的时候,动物也应该旺盛活动起来了才对。 楚歌提起脚步,走进了房间。 楚歌全然没有意识到,在她的身后……束星寂缓缓睁开了眼睛,眸中有诡谲的黑色光泽涌动。 楚歌用打火石打出一个火花,点燃了房间里的蜡烛…… 这时,她才看清楚了房间中的景象。 房间摆放着雕刻着各种动物头像的,或高或矮的架子。 架子上摆着一个个罐子,或大或小,大多数是瓦罐,也有一些是玉石制成的罐子,上面用宣纸贴着标签,眼睛,牙齿,肋骨,皮肤,手筋,脚筋,皮毛……案台上好像已经被清理过了,不见半点血迹,黑曜石的架子上,摆着一排字的尖刀,一块天蚕丝的擦刀的布子。 楚歌嘴角抽了抽,敢情自己是遇到一个古代的器官收藏家了…… 月色下,地面上出现了一个细长的影子,楚歌呼吸一紧。 第102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7) 在月色的阴影下,楚歌听到了恶魔的低语,“我想,杀了你。” 楚歌心口一凉,她这是不仅被垃圾系统坑了,还被卖假药的小偷给坑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楚歌嘴角漾起一抹笑容,而后对恶魔说道:“前辈,你杀过人吗?” 束星寂细长如柳叶的眉皱了起来,而后答道:“我尚未杀过人,但是在看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要杀了你。” 楚歌嘴角抽了抽,迷惑地眨了眨眼睛,敢情,她还是试刀的? “前辈,不是除妖师吗?除妖师是要匡扶正义的,杀人是违反除妖师条例的。” 她不动声色地把手伸到了身后,退后了一步,打算把桌上的刀摸到手里作为武器。 此言一出,束星寂反倒目光更加阴郁了,“我早已不是除妖师了,这世间也无妖可除。你觉得,我看起来像是个好人吗?”一阵冷风吹动,束星寂漆黑的长发随风而动。 楚歌不寒而栗,勉强露出了一抹真诚的笑容,说道:“前辈自然是个好人,我是逍遥山叶小西,目前正在成为一个除妖师的修炼中,希望能拜前辈为师。” 束星寂闻言愣住了,手指指了指自己,说道:“拜我为师?你是疯了吗?”说着,束星寂有点焦躁地在原地转了两个圈。 楚歌已经顺手把匕首握在了手里,说道:“自然是真的,小女子久仰前辈,要不然也不会千里迢迢赶到时山来拜师学艺。” 束星寂突然顿住了脚步,目光阴鸷地看着楚歌,说道:“谁告诉你我在这里的,是谁?” 说着,他向着楚歌走了过来。 楚歌也不躲藏,把身后的匕首抵在了面前,笑着对束星寂说道:“前辈如果想知道的话,就收我为徒吧。一年之后,我必死无疑,尸体任由前辈处置。” “但是,前辈也该知道,论拳脚功夫,我并不比前辈差,更何况,此时我的手里,还有前辈的武器。” “你要用我的武器来伤我?”束星寂嗤笑了一声,不屑地看着楚歌。 楚歌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自然不是,我怎么会去攻击伤害自己的老师呢,但是那并不代表,我不会对前辈的这些藏品动手,如果在这里动手的话,这些漂亮的眼珠子,动物的骨头什么的,都会被损坏吧。” 闻言束星寂的身体颤抖了起来,被楚歌气的。 “你立刻离开时山,不要再碰我的东西了,我是不会收你为徒的。” “前辈,你只需要教导我一年的除妖术,而一年后,你就能顺理成章地得到我的尸体,无论你是想开几个口子,还是把我的眼珠子挖出来,把我的肋骨掏出来,都任由前辈你处理,这样的交易,前辈并没有吃亏啊。” 束星寂抿了抿乌黑的唇,说道:“我不喜欢自作聪明的人,我现在很讨厌你,我不想要你的尸体了,你走吧。趁着我还没有发火前。” 楚歌叹了口气,遇到不考虑利益得失,只考虑喜好的人,这样的人是最难打动的,也是最容易打动的。 楚歌放下了匕首,看了一眼房间里的架子,那些动物的身体部位,心下有了计量。 “前辈,如果你收我为徒的话,我可以每天都抓一只动物给前辈‘研究’,现在时山上的动物已经被前辈吓得都不敢出来了,前辈亲自捕捉一定很费力吧。” 束星寂闻言面色松动了一些,房间里的蜡烛摇晃了几下,终于在一阵风后,熄灭了。 月色下,楚歌的身影藏在暗处,唯独一双眼睛亮亮的,束星寂觉得又想杀她了。 他背过身去,瓮声瓮气地说道:“我同意了。” 楚歌嘴角轻勾,对束星寂的背影鞠了个躬,说道:“多谢前辈。”说着,随手把那匕首又放到了原处。 但是楚歌很快意识到一个问题,束星寂根本就没给他安排个房间什么的,这人作为师父,也许,大概,真的是个不靠谱的选择。 楚歌捡起了自己落在屋外的包裹,时山的夜晚很冷,风又萧瑟,好在楚歌早有准备,沿途过来的时候,给自己买了两件毛茸茸的兔毛披风,这种时候作为被子再好不过了。 月色满庭,楚歌抱着兔毛披风,自顾自地说了一句,“晚安。” 这一晚的梦里,出现了其他的人,在星际的地下拍卖场,人声鼎沸,兔女郎手里端着托盘来回行走,浓烈的妆容下是俏丽的面容,客人会用肆无忌惮的目光上下打量,而后会给上小费,但也仅此而已。 最后一件拍卖品是克罗利一族公主的眼珠子,一双据说是全星际最美丽的眼睛,像是银河系的太阳的光芒,这样一双会一直发亮的,金色琉璃珠子一样的眼睛,吸引了众多的拍卖者的注意,价格一直涨到了十个亿的星币。 楚歌身上穿着黑色的大开叉的裙子,身后的阴影里站着一个看不清面容的男人。 她看着台上的景象,手撑着下巴,说道:“一双漂亮的,像是太阳的眼睛……” “少将觉得,太残忍吗?这可是克罗利族的公主自己亲手挖出来的眼睛呢,十个亿的星币,能分给她七个亿星币。” “你情我愿的事情,当然不能称之为是残忍,我只是在想,我的眼睛能值多少钱。” 男人的声音清朗而冷冽,“属下会愿意付一百个亿,让眼睛留在您的眼眶中。” 她回头去看阴影里的男人,却什么也没看见,只有一片黑暗。 …… 第二日楚歌是被束星寂踢醒的,“去抓动物给我。” 楚歌松了松骨头,手腕咯吱作响,笑着说道:“在此之前,请前辈履行一下作为师父的义务,给徒弟安排一个房间可好?” 束星寂眼底闪过犹豫的神情,而后说道:“好吧,你跟我来。” 楚歌被领到了一个院子,这里看起来原来是一个僧房,虽然落了许多灰尘,起码屋顶没有破破烂烂的…… 看束星寂一副又丧又颓废的模样,眼底下的黑眼圈甚至比眼睛还要大,楚歌决定不能对自己这位新晋师父要求太多。 “多谢师父了,不过师父,你住在哪?” 束星寂淡淡地说道:“从这往东边走,这座庙的最东边就是我房间,如果你要学除妖术,就先去给我抓动物。”言罢,身影又飘走了。 第103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8) 把房间里里外外大扫除一遍了之后,楚歌就扛着个断了柄的铲子,施展轻功去山上,挖坑抓小动物。 寺庙的附近是不能打猎的,以免造下杀孽。楚歌觉得,这话对束星寂说铁定是没有什么用的,那家伙就是个古代的解剖爱好者和器官收藏家,这种家伙如果楚歌劝他一心向佛,他大概会先拿楚歌开刀。 叶小西的身体缺乏锻炼,在山上到处抓动物,也算是一种锻炼方式了…… 抓动物是个技术活,还是个运气活,然而楚歌既不是那种运气好的,也不是有打猎技术的,她的野外生存水平仅限于,眼前有一条河,河里有一条鱼,而她,可以抓鱼。这种漫山遍野的动物都躲着的情形,楚歌是真的应付不过来…… 为了能留在时山,学除妖术,等着扶桑在时山成神,再把扶桑咔嚓掉,完成任务回星际去,这种充满希望的美好愿景让楚歌的智商直线型下降,竟然会毫不犹豫地就答应束星寂天天帮他抓动物。 在挖了一百个洞,盖上树叶作为陷阱,又巡视了一圈那一百个洞,一上午一无所获之后,楚歌开始想念起系统的周边非人生物监控功能,曾经,她说系统很垃圾,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 系统此时被隔绝在了世界之外,楚歌找了个高处的山崖,企图找个信号好一点的地方,能够和系统联系上,让系统帮她监控一下附近的生命体。 楚歌在山顶饿着肚子坐了一个时辰,垃圾系统总算是和楚歌接通信号了,“主人,没想到你会这么想人家,人家真的好感动。” 楚歌维持微笑,森森地说道:“小可爱,监控一下周围的生命体,你主人现在要抓只活的小动物。” 系统戏精地大吼道:“主人你怎么可以这样?小动物那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小动物。” 楚歌揉了揉被系统吵得有点疼的耳朵,而后无奈地说道:“我吃鱼的时候,你怎么从来没说过鱼可爱不能吃鱼呢?这是束星寂当我师父的条件,我也是生活所迫,懂吗?你这个小垃圾。” 玻璃心系统嘤嘤嘤了很久之后,发现楚歌并没有理会它,目光淡然而冷漠,没有一点要哄一哄它的意图,就自动给楚歌标识了时山的兔子窝,食草类动物是捕捉危险系数最低的,楚歌记住了那些兔子窝的地理位置就从山顶上下去了。 耳边戏精系统停了下来,楚歌反倒还有些不习惯地回头看了看,而后晃了晃自己饿昏了的脑袋,“抓兔子,兔子头,兔子腿,烤兔肉……”唾液分泌了一堆口水,肚子更饿了。 抓兔子的过程很惨烈,楚歌被食草类动物,兔子,也许该称呼它们为流氓兔,咬坏了一件外衫,楚歌开始怀念他们星际的变种生物兔子了,可乖巧了,还会撒娇卖萌,地球的兔子太凶残了。 结果就是这一家的流氓兔一窝端了。 楚歌把那件外衫撕成了布带子,把十个兔子,老兔子小兔子,公兔子母兔子,一家整整齐齐用绑罪犯的方式,用布带绑了四肢和耳朵,还有兔子嘴巴,把它们全部敲晕,用剩余的布包着回了山顶的寺庙。 当楚歌头发乱似鸡窝,衣衫褴褛,生无可恋地抱着一堆五花大绑的兔子到了束星寂面前,说道:“十只兔子,给你九只。” 束星寂神色木然,“剩下的一只呢?” 楚歌拎出来最大最肥的一只兔子,认认真真,逐字逐句地说道:“我要把它吃掉。” 束星寂沉默地点了点头,说道:“煮熟了分我半只。” 这种霸王条款的师徒协议还能忍吗?这种严重剥削徒弟吃饭权的丧尽天良的师父还能忍吗? 楚歌心思百转千回,而后露出了一抹笑容,“师父我想吃烤的,不想吃煮的。” 束星寂看着楚歌,片刻后,说道:“可以。”然后走到了他木屋解剖室里,取了一个玉罐子,对楚歌说道:“多加辣椒。” 楚歌小心翼翼揭开了玉罐子的盖子,里面是通红的辣椒面,她的心情此时有点微妙,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用珍贵的玉器装辣椒面的人,束星寂这人,真是个怪人。 楚歌抱着玉罐子走了,心下有了计量,给束星寂半只兔子?五五分? 嗯,给个兔子头和兔子屁股,也算是半只。 不曾想楚歌刚刚把剥了皮,把兔子内脏处理了,生了火堆,用树枝架上了兔子,束星寂这家伙就像是一缕幽灵一样,飘到了楚歌面前,手里还带着一双碗筷,蹭饭的意图昭然若揭。 楚歌眉眼弯弯,一副好人的样子,说道:“师父你放心,我一定会把最好的肉都分给你的,等到肉烤好了,徒弟亲自给您送过去。” 束星寂阴鸷的目光暗了暗,说道:“我不相信你,我要看着。” 楚歌内心已经拔刀而起,但现实却是,她回了房间,给束星寂又搬了个凳子,说道:“师父请坐。” 束星寂矜持地坐好了。 为了防止兔子被烤糊,要一直翻面才行,楚歌嗅着兔肉的气味,听着兔肉在火堆上噼里啪啦作响的油滋滋的声音,目光逐渐变得幽深,兔子,兔子,好吃的兔子。 然后楚歌就被束星寂一块石头砸了肩膀,楚歌愤然地看着束星寂,他要是不说一个合理的理由出来,她今天就要欺师灭祖独吞兔子了。 束星寂说道:“你魔怔了,叶子。” “我不叫叶子……” 束星寂面色不变,慢条斯理地说道:“你魔怔了,西瓜。” 神特么的魔怔!神特么的西瓜! 楚歌深吸一口气,勉强维持理智,她觉得束星寂这人就是上天派来把她这个任务者气死的,“师父,我叫,叶,小,西。我没有魔怔,我很清醒。” 束星寂点了点头,而后说道:“叶子,兔子要糊了。” 楚歌认命地翻兔子肉。 束星寂拿出了一把匕首,手起刀落,一道寒光闪过,兔子左右一半,分毫不差。 楚歌饿了一上午,拿起半只兔子就是啃,等到她啃完了,拿着帕子擦手指上的油,抬眸看束星寂的时候,束星寂才吃完一条兔腿,慢条斯理,不紧不慢,很有风度。 “以后你做饭,西瓜。”束星寂吃完了兔子,从袖子里取出一块天蚕丝的帕子,轻轻一抹,手指上和嘴边上所有的油腻就全都被擦掉了。 “为什么?”楚歌苦着脸,她是来学除妖术的,不是个解剖狂当助手兼厨子的好吗? 束星寂漆黑幽深的眼睛像是看穿了楚歌的念头,答道:“我教你除妖术。” “成交!”楚歌唇角勾起,对着束星寂伸出了拳头。 束星寂看了一眼楚歌的拳头,默默地摇了摇头,又像是一阵风一样地飘走了。 第104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19) 初秋的时候,时山上去年落下的积雪,才刚刚融化完了,天气开始突然变冷。 时山离群索居,离镇子太远了,楚歌懒得大老远下山,便一直穿着单薄的春裙,想当初来时山的时候,她还是有所准备买了两件兔毛披风的,现在那两件披风成了她的被子…… 平日里楚歌最常做的就是抓动物给束星寂解剖,带毛的动物基本上都被楚歌认认真真的给剥皮了,然后那些皮毛被束星寂一块不差地拿走了,拿走了,拿走了…… 楚歌见过不少丧尽天良的人,但如此丧尽天良还理直气壮的,楚歌是第一次见。 她看着束星寂的背影,森森地笑了,咬牙切齿地说道,“束星寂,你把老娘惹毛了!” 那一日月黑风高,束星寂在他的木屋里解剖一只狗熊,楚歌就“顺路”溜到了束星寂的房间里,“借”件衣服。时山最冷的冬天还没有来,楚歌可不想连时山的秋天都熬不过去。 楚歌很确信自己会还衣服的,实在不成,等到她一年过后,弑神失败,死翘翘了,束星寂自己拿回去。 束星寂的房间阴沉而昏暗,其中的布置一目了然,典型的独居者,一张桌子,一张凳子,一个茶壶,一个茶盏……楚歌打开了束星寂的柜子,里面是用檀香木隔开的,一层又一层,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上面贴了各种各样的纸条,外袍,中衣,裤子,袜子,一堆的同款素白锦衣。 亏得她每天遇到他的时候都在怀疑,难道他从来不换衣服的吗? 楚歌偷了件外袍,悄无声息地又溜回了自己的院子。 回去套在自己身上验了一下,才发现人家束星寂就是一又细又高的竹子,衣服穿在她身上不仅长了一截,还瘦了一圈,楚歌觉得有点郁闷,她偷衣服之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个事情。 一不做二不休,楚歌觉得自己还是把衣服还回去的好…… 她已经可以想象束星寂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开她脑子的情景了…… 于是,楚歌又默默把那衣服叠好了送了回去。 所有的事情都进展的很顺利,直到楚歌从束星寂房间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 “叶子,你在干什么?” “我说散步,师父你信吗?” “不信。” “你看我说了你又不信,那我能怎么办?”楚歌低着头,不敢看束星寂阴郁的眼睛,胸腔里像是有一百只蝴蝶在上下振动翅膀。 她今天的好运,大概在看到束星寂的那一刻,就结束了。 出乎意料的是,束星寂没有深究这件事,而是说道:“我信了,你可以走了。” 这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楚歌简直想要热泪盈眶…… 她身形一闪,快速地跳到屋顶上,溜了,回她自己的院子。 在除妖一行尚未没落的十多年前,正经的大除妖师都是有只属妖的,只要除妖师和妖怪双方同意,就像是签了个劳动合同,属妖就算在除妖协会的成员中了,陪着除妖师游走人世间。 楚歌先前从系统那听说,束星寂也有一只属妖,青面獠牙,力拔山河。 楚歌当时脑海里的想象,是一只野猪……一只黑乎乎的,长着大獠牙,还会哼哼哼叫的野猪。并且感慨了一下束星寂这人虽然是个怪人,但没想到还是个看重妖怪内在美的人。 不过妖族的外貌向来得天独厚,长得这么丑的妖,也是挺惨的。 第二日,束星寂把楚歌叫了过去,平地起风,束星寂的身旁出现了一个带着青色面具的少年。 束星寂面无表情地说道:“这是我的属妖星牙,什么时候打败他,什么时候你再走。”说着,又转身去了木屋磨刀霍霍解剖了。 楚歌此时算是明白了,束星寂这厮定然是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特地等到今天来秋后算账的,她嗓子涌上一口腥甜的血气,又给咽了下去。 星牙的脸上带着青色的青铜面具,云纹蟒袍,发间带着一只羊脂玉的簪子,露在衣服外的手和脖子异常白皙,几近透明,身材秀雅而修长,总而言之,比他主人束星寂好多了,看起来像是个好人。 然而,在星牙开口的那一刹那,楚歌就明白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属妖。 “我哥们咱找你这么个徒弟,你说他咱稀罕你了?长得奔儿楼己的。” 楚歌:“……”虽然没听懂,但好像是说我长得不行是吗? “那啥,我也不和你唠了,我还得回去睡觉,你认输,咱就算了。我不想打女人。” 楚歌:“……”你不和我打,我就吃不了饭,而且,说不定我就打赢了呢? 楚歌默默把头发用带子束了起来,说道:“你先让我三招。” 星牙把袖子挽了起来,说道:“中吧。” 楚歌的身影如同惊鸿照影,在空气里留下几道残影,迅速地出现在了星牙的身后。 最近满山跑怪累的,楚歌就回忆了一下当年在其他虚拟世界学的招式,把微波微步和杀手组织用的暗步,练了这招移形换影,但是妖是妖,人是人,正当楚歌以为自己快要得逞,一手刀劈在星牙脖子上的时候,星牙的手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势反手握住了楚歌的手腕,面具下的声音得意洋洋,“第一招了。” 她左手成爪,冲向前,和星牙近身搏斗,但无论她怎么攻击,星牙就像是能预测她的动作一样,果断而狠厉地打断她的攻击,三招早就过去了,星牙甚至连妖力都没有用,仅凭着直觉和反应力,就开始避开楚歌的攻击,并开始进行反攻。 有的时候,星牙的反攻会让楚歌断一根肋骨,但更多时候,是让楚歌的后背多一块淤青。 楚歌的眼前都是她自己的血,连带着眼前白衣胜雪的星牙也好像变成了一个血淋淋,红彤彤的人。她睫毛颤动着:“我认输。” 星牙叹了口气,说道:“早点认输不就完了,非要浪费爷的时间,还能起来不,爷拉你一把?” 星牙的手洁白如玉,楚歌粲然一笑,狠狠地咬了下去,她过去几百年里,还没被人打架输的这么惨过,五脏六腑无一处不痛的。 就是咬,她也要咬死星牙。 “松口,你这个疯女人。”星牙拽住了楚歌的手腕,强烈的疼痛感刺激着楚歌的神经,她松开了牙齿,双膝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就在楚歌觉得自己手腕就快要被捏碎了的时候,星牙松开了桎梏。 算了…… 就算是她牙都掉光了,也不一定能咬死星牙…… 下次,还是用刀捅来得实际些…… 第105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20) 天地间一片漆黑,只余下冰凉的白色雪花漫天飞舞。楚歌穿着单薄的裙,缓缓地走在雪地里,她的裙摆拖曳着,在雪地上勾勒出一条浅浅的痕迹。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除了她自己的心跳声,她什么都听不到。 这世界就像是没有尽头一般,她呼了口热气,在空气里凝结成了水雾。 她的脑海一片空荡,只剩下这满目的黑色和白色。 一只雪白的狐狸出现在了这非黑即白的世界里,因着它蔚蓝如海洋的眼睛,这世界突然就有了其他的颜色。 狐狸一步步走近她,步伐凝滞而缓慢,它走到了楚歌的面前,毛茸茸的狐狸头上落满了雪花,蓝色的细长眼睛里藏着楚歌看不懂的悲伤。 楚歌蹲坐了下来,平静地看着狐狸,她在想,它,是谁? 狐狸的声音低沉而暗哑,“你答应了,会回来找我的,可是你食言了,所以,我现在来找你了。你救我一命,今日我就还给你。” 狐狸毛茸茸的脑袋抵在楚歌的额头上,温暖而熨帖,像是一件暖和的旧衣,带着楚歌熟悉的气息。 漫天的冰雪停滞在了半空中,就像是时间在此刻暂停了一般,一朵白色的云驱散了天空的黑暗,取而代之的是碧蓝如洗的天空。 楚歌阖上了眼睛,慢慢地倒在了雪地里,世界天旋地转,她就像是失重了一般,但心口还有一点重量,她伸手去摸,是一只毛茸茸的狐狸。 当楚歌再次睁开眼睛时,她的手里正抓着束星寂的手,但她此时却顾不得束星寂的手里是否抓着一把刀,正打算把她四分五裂,她几乎要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了,细若蚊吟地说道:“师父,你看到一只白狐狸了吗?它叫扶桑,是我的狐狸。” 束星寂不动声色地把他的手从楚歌的手里抽了出来,淡淡地说道:“不曾。把药丸吃了,这是星牙炼制来给你赔罪的,他已经被我教训过了。” 楚歌的眼半开半闭,虚弱地说道:“师父,我身上不疼了,是我技不如人,怪不得星牙。我不吃药。” 束星寂捏着楚歌的下巴,把药丸往楚歌的嘴里一抛,阖上了下巴,还没等楚歌反应过来药丸是个什么味道,她已经把药丸咽到了肚子里。 “你好好休息,明日便会痊愈的。” 楚歌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又睡了过去。 束星寂给楚歌掖了掖被子,就转身走出了房间。 如果叶小西死了的话,就没人给他做饭了,也没人给他抓试验的动物了,所以叶小西不能死,也不能受伤,她要每天都活奔乱跳,没心没肺的。 他当年的修炼方式就是一直和星牙对打,一直到他有一天能打败他,拥有凌驾于星牙之上的反应力和敏捷度,但他万万没想到,叶小西看起来是个两面三刀的怂地不行的姑娘,却和星牙硬碰硬地对打,如果不是他叫停的话,星牙可能当场就废掉了她的手臂。 楚歌在睡梦里似乎又回到了那个雨天,那个长的很奇怪的石头下。 树林里,风在吹动着树叶,无数绿色的波澜汹涌着。 “扶桑,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来找你。”楚歌蹲了下来,对扶桑说道,她没有伸出手摸它的毛茸茸的耳朵,又或者蓬松的尾巴。 “真的吗?”扶桑问道,它的耳朵耷拉了下来,蓝眼睛定定地看着楚歌,要等她一个答案。 楚歌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随即站起身来,毫不犹豫地走了。 但是这一次她又回到了那个石块下面,抱起了那只湿漉漉的白色狐狸。 这一次,她没有食言……也许他们可以走遍五湖四海,遍历山川河流,但这只是梦…… 梦醒时分,她还是时山上的叶小西,为了杀掉扶桑而学习除妖术。 楚歌觉得自己断掉的肋骨似乎重新接了上去,后背的淤青也是一片清凉,也许真的是束星寂的药效太好了,也许,是扶桑真的来过,还了她当初救它的恩情…… 投之以桃李,报之以琼琚,一命还一命,至此已两清。 接下来的日子里,楚歌还是躲懒躺在床上,星牙被束星寂派来看着楚歌不要乱动,好好养伤,一人一妖大眼瞪小眼,相对无言。 星牙的青铜面具上绘制着繁复的饕鬄花纹,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语言,楚歌看不懂,但直觉告诉她,这绝不简单。 “喂,星牙,你这面具上是什么,咒语吗?还是阵法什么的?” 星牙的手覆在了面具上,说道:“这是个诅咒,被诅咒的妖怪会终其一生都拿不下这个面具,不能以真面目示人,而且会妖力会削减到十分之一,终其一生都没有办法恢复,你晓得了吗。”他说的很慢,也很苦涩,全然没有平日里的放荡不羁,潇洒阔达。 楚歌眉眼微敛,说道:“我师父也没有办法吗?” 星牙摇了摇头,说道:“没办法,这是一个与生俱来的诅咒。这个诅咒是无解的,跟你这个蠢女人我说了也没用。” 楚歌默默伸出手,狠狠地掐了掐星牙,当病人就是这点好,可以恃弱凌强。 “你有关于这些咒法的书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虽然武力值不高,但脑子还是自诩好使的。”楚歌窝在被子里,对星牙说道。 星牙顿了顿,手指颤了颤,而后别过脸去,凭空出现了一堆牛皮纸制成的卷轴,落在了楚歌的枕边,说道:“真拿你这个蠢女人没办法,这可是我祖爷爷辈分的老东西了。赶紧看,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就和爷说一声,别糟蹋了爷的卷轴。” 其实星牙的内心还是很感动的,没想到楚歌被他揍成这样还想帮他,他以前真是看错楚歌了,楚歌是个好人啊,下次打架,他会让她十招的。 而楚歌想的是,武力值不行,智商来凑,自己也未必要与扶桑硬碰硬对打,如果能够学会这些力量强大的符咒,也未尝不是一种方法。等到学会了,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星牙按在地上摩擦,把星牙狠狠揍一顿! 楚歌半靠在床边,解开了卷轴上的细绳,放在了膝盖上。 古老的妖画符字符,楚歌一眼看过去,毫无思绪,一头雾水。 楚歌甚至有些怀疑,妖怪们写字都是用爪子写的吗?嗯,这个有点像是鸟爪子,这个像是熊爪子,这个应该是个猫爪子……这些爪印们混作一团,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含义啊? 楚歌眉毛皱了起来,望向了星牙,这就是他们妖界珍贵的卷轴吗? “星牙……你认识这些字不?” 星牙伸出头看了一眼卷轴上的内容,而后耳尖顿时红了起来,低声咳了咳,把楚歌手里的卷轴拿了过来,卷了起来,说道:“这个是我收集的万兽爪印。你看别的卷轴。” 楚歌嘴角抽了抽,这厮是怎么收集到的这些爪印,从刚刚那些混乱的爪印,她大概可以猜到了…… 也是,有束星寂那个变态解剖狂兼收藏癖的家伙当主人,她怎么能期望束星寂的属妖星牙是个正常妖? 第106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21) 星牙素白的手微微抬起了脸上的面具,露出了棱角分明,光洁白皙的下巴,如同皑皑白雪般的皮肤带着冰凉的质感。 楚歌一时间看呆了,本以为能看到星牙面具下的面容究竟是何模样,但刚看到了个下巴,星牙就又把面具放了下来,恶声恶气地说道:“看什么看,蠢女人。” 楚歌心里那点好奇和旖旎,都被星牙这如同大碴子流氓的话语给吓得没了。 楚歌手里翻着妖怪卷轴,怀疑地看向了星牙,问道:“你不是说被诅咒了,不能拿下面具的吗?那你刚刚还……” 星牙耸了耸肩膀,说道:“只能露个下巴而已,别说是你,就是我自己都不知道这面具下面,我自己的脸到底长个什么样子。喂,你能不能看懂卷轴啊,看不懂就赶紧还给爷,这可是我祖爷爷辈的老东西了。” 楚歌忍不住问道:“你们妖怪也有祖爷爷吗?” 星牙蹭地站了起来,手指咯吱咯吱作响。 “没有祖爷爷,难道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吗?叶小西,你是不是嘴欠!” 说着,星牙撸起了袖子,用手给自己扇了扇风,他现在觉得自己脑子都要被叶小西气得烧着了。 楚歌下意识地觉得星牙是忍无可忍要揍她了,她立刻往床上一躺,虚弱地喊道:“师父……”向空中娇弱地伸出了一只手,一副心力憔悴的模样。 星牙插着腰,指了指楚歌,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道:“叶小西,你可别装了,我知道你现在都好的差不多了,你这样故意装柔软,你,你不怕我让主人灭了你吗?” 楚歌惺惺作态地咬着下唇,说道:“那要看师父是相信你,还是相信我这个病人了。”唉,恃弱凌强这种事情吧,虽然不太好,但是能把星牙噎死,真的很爽啊! 星牙摇了摇头,蹭的一下又坐了下来,说道:“行行行,我算是明白你们人类的那句话了,宁可得罪小人,不可得罪女人!” 楚歌又坐了起来,慢条斯理地翻看着卷轴,补充道:“不好意思,我既是小人,也是女人。这个卷轴,我还真看得懂……” 星牙闻言眼睛一亮,而后轻哼一声,说道:“少骗人了。” 楚歌自言自语道:“它让我想起了被我炸掉的阿方索星,引爆了地核里面的甲烷,加上山体坍塌,难怪把光脑都炸成那个样子了……” 星牙一脸懵逼,什么是地核,什么是甲烷,什么是光脑?但是他不能问楚歌,那样的话,会显得他很笨……那他就不能继续说楚歌是个蠢女人了,于是星牙咳了咳,说道:“是么?那你读给我听听。” 楚歌点了点头,勉强辨识着牛皮纸上的字,“??????????????????????.???????????????????????????????????????????.???????????????????????????.?????????????????????????????????????????????????????????” 星牙沉默了片刻,而后说道:“读得,真好……什么意思?” 楚歌挠了挠头发,解释道:“天道毕,三五成,日月俱。出窈窈,入冥冥,气布道,气通神。气行奸邪鬼贼皆消亡。视我者盲,听我者聋。敢有图谋我者反受其殃。你祖先是不是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了,所以被人诅咒了。嗯?你祖先是道士吗?怎么神神叨叨的?” “不是,是条蛇。” 楚歌倒吸了口凉气,下意识地挪了挪身体,离星牙远一些,原谅她对于地球上的无脊椎冷血动物报以畏惧……“那你是个什么蛇?”要是毒蛇的话,上次她用牙咬了星牙,不会已经被星牙下了蛇毒了吧? “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讲,就是竹叶青,在妖界,我们家族叫风暴降生青蛇,疆域狩猎者,沉睡在冬季的王。” 楚歌握着卷轴的手微微颤抖,竹叶青啊,真是够毒的,她哑着嗓子,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太好了,说道:“呵呵呵,星牙,你们家族的称呼还挺长的。” 星牙背靠在椅子上,倨傲地仰着头,说道:“那可不是,是不是威风八面?你离我那么远干嘛,我又不会咬你,靠近点,来来来,继续念,看看有没有说解药是什么?” 楚歌讪讪地摸了摸鼻子,身体挪了挪,离星牙近了一丢丢,暗道以后不能有把星牙咬死了这种想法,自己这是遇到了蛇祖宗啊……还有,原来中二这件事,是星牙家祖传的特性。 不过如果是被人挖了眼睛,戳了耳朵,还被人诅咒了,那星牙他们这一窝的小青蛇也太惨了。 楚歌继续翻着卷轴,企图找到一些有用的符咒,能打架的那种。 “这里还真有一个配方,四叶重楼,金盏花,颠茄各一个,红眼蜘蛛眼睛一双,能重新给予生命。画出两个大圆,组成魔法阵的轮廓,以大圆轮廓为基准线,在里面画出四个大小不一的圆,画出一圈原点,在圆上每隔15度左右画出一条直线,保证直线和交点都是三角形整齐,两个三角形组成一个六芒星,里面再画一个小六芒星。” 楚歌抬头看向了星牙,星牙的青铜面具下的一双眼睛中闪着泪光,看着楚歌的神情犹如看着救命稻草,他小声地问道:“虽然我没听懂什么叫十五度,也不知道什么是六芒星,但是我觉得很有道理,也很想尝试一下这个配方,叶小西,你帮帮我。”说着,星牙拉住了楚歌的手。 楚歌把自己的手从星牙手里抽了出来,几天前,他把她的手骨差点都捏碎了,她现在对于和星牙握手这件事情,很有心理阴影。 “法阵倒是很容易,不过这些材料可能不好找,而且这个配方说是获得新生,可能你就从一个,这么大一只妖怪,就变成这么小的一个蛇蛋了,算了吧,咱们想想别的法子。”楚歌小心翼翼地拍了拍星牙的肩膀,叹了口气。 房间的门被推开,楚歌和星牙俱是应声看了过去,来的是束星寂,此时正是初秋,但时山已经下起了第一场雪,束星寂的肩膀上落了一层薄薄的雪花,他掸了掸身上的雪,这才走了进来。 束星寂沉声道:“今年的雪,落得有些早了。” 楚歌一时间晃了神,想起了在她的梦里,那只雪地里的蓝眼狐狸…… 束星寂目光幽深,身上还带着冰凉的雪意,声音暗哑而淡漠,“平日里,你们两最是能说,怎么此时却像是哑巴了,怎么,是有事瞒我?” 第107章 天狐大人,我是个正经除妖师(22) 束星寂身上披着一件白色的斗篷,手里拿着一个又方又长的木头盒子,走到了床边,拉了一张椅子过来,坐了下来。 星牙见状站起身来,指了指束星寂手里的盒子,问道:“主人,这盒子里装的是什么,打开来给我瞧瞧。” 束星寂漆黑的睫毛颤了颤,乌黑的唇此时却泛着一丝诡异的绯红色,脸上是楚歌从未见过的神情,似是内疚又像是羞赫,他把盒子递给了星牙,说道:“打开罢。” 星牙闻言双眸亮如星辰,伸手接过了盒子,放在了楚歌的床边,打开了盒子上面的扣子,里面是一件狐裘,细小而柔软的狐狸毛,色泽洁白如绸缎,摸起来光滑而平整,上面缝制着一枚圆润粉红的珍珠。 星牙把狐裘展开,嘟囔道:“主人,这狐裘可真暖和,不过我们妖是不怕冷的,而且粉红色的珍珠,哎呀,我穿出去有损我的威仪啊。” 楚歌眸光闪烁,忽而笑了,笑容如同南风般和煦温暖,她似是明白了,这狐裘是送给谁的了,不过束星寂不想承认,那就只能她自己厚着脸了。 于是,楚歌认真地点了点头,极其真诚地对星牙说道:“对啊对啊,如果星牙你穿这件衣服的话,实在是太娘气了,倒不如给我吧。” 星牙下意识地拒绝,“我才不呢,这是我主人给我的!” 楚歌闻言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手指轻勾,把膝盖上的那卷妖轴给阖上了。 星牙见状忙不迭地把狐裘扔到了楚歌的怀里,说道:“给你给你!” 楚歌眉眼弯弯,对束星寂说道:“多谢师父了。” 束星寂避过脸去,点了点头。比起初见之时的了无生气,眼底一片淤青的解剖狂,楚歌觉得现在在她面前的这个束星寂,倒是多了些人间的烟火味。 “时山这里有些冷,多穿些,免得着凉。”束星寂看着星牙说道。 星牙指了指自己,又看了看楚歌,他算是明白了,主人这是借着提醒他来提醒楚歌的,那件狐裘,怕是正主也是要送给楚歌的。 自打那日楚歌和他打了一架,主人把她抱回房间的那时候起,他就该察觉到会有这么一天的。 楚歌看着星牙一脸欲言又止的模样,又用手使劲地拍着自己的面具,一副要发疯了的模样,觉得自己好像错过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星牙目光转向了楚歌,而后把手志在了楚歌的床边,楚歌暗叫不妙,自己是怎么招惹到这位蛇祖宗了? “咳咳咳,叶小西啊,你觉得,这狐裘怎么样啊?” 楚歌点了点头,双手抱着狐裘挡在了胸口前,星牙把她那几根肋骨碎掉了的事情,她现在还记忆犹新,“挺……挺好的。” 束星寂突然拽住了星牙的衣领,星牙的身体瞬间变成了透明,而后消失在了空气里,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楚歌一时没忍住,高兴地鼓了鼓掌,对束星寂说道:“师父干得漂亮!” 放任星牙这只小青蛇在她的身边,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安全都没有保障了。 束星寂问道:“你们刚刚在谈些什么?不要对我说谎。” 楚歌戏谑地笑了,说道:“师父,你不是不相信我说的话的吗?那我说了又有何用?” 束星寂沉默了片刻,说道:“我信。”他说着话时,目光定定地看着楚歌,像是许下了某个承诺一样笃定。 楚歌想起来上次束星寂说相信她的时候,是她去偷束星寂的衣服,撒谎说是去散步了,被束星寂发现了,然后惨遭星牙的报复,被星牙按在地上摩擦,楚歌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被吓得立了起来,好在手里的狐裘还是暖和的……给了楚歌一些慰藉。 “刚刚我和星牙在看妖怪卷轴,试图找出破解他身上的诅咒的方法。虽然确实找到了记载,可是有很多不可测的因素,实施起来会有些危险。”楚歌叹了口气,说道:“师父我这次真没说谎,你可暂时别找星牙揍我了。” 束星寂挑起了眉梢,凤眸里带着懊恼。 “下次不会了。”他压低声音说道。 楚歌有点怀疑,眼前这个通情达理,还送她狐裘的束星寂,是不是被人掉包了?她印象里那个凶残没人性,天天拿着一把银匕首咔嚓小动物的解剖狂,和有器官收集癖的,不近人情的束星寂去哪了? “师父,你别这样,我怪害怕的。”楚歌僵硬地笑了笑。 房间里顿时安静了下来,楚歌听到了屋顶一大块雪掉到地上的声音,良久之后,束星寂才说道:“如果要研究咒语的话,我待会让星牙给你带一些典籍过来。” 楚歌点了点头,挥了挥手,说道:“师父慢走。” 不知为何,束星寂似乎是又不高兴了,连关门的声音都是彭的一声,吓得楚歌虎躯一震,不过楚歌觉得束星寂要是高兴了才是不正常…… 楚歌抖开了这件狐裘,都是顶好的狐狸毛,也不知道要多少只狐狸的皮毛,才能凑出这样一件狐裘,她在时山上的时候,抓过兔子,抓过狼,打过鹰,打过狗熊,唯独没有一只狐狸…… 因为她怕有一日,再同扶桑相见的时候,扶桑若是说:“你为何害我族类?” 到时候,她落了下风,无话可说,那得多丢人啊…… 此处离城镇数百里,若是束星寂特地去下山给她买了这件狐裘,那也不合他清冷孤僻的性子,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便是这狐裘,是束星寂压在箱底的以前的旧物了。 为何,要把这样一件珍贵的旧物给她?楚歌想不通,也懒得问。 他们各有各的往事,这些往事有的是开在心上的花朵,有的是伤口结成的痂,夜深人静时,才会涌上心头。 即便是看破了,也不必说破……因为花朵会凋零,痊愈的伤口也会重新裂开…… 那些过往,不可对外人言说…… 而楚歌的过往里,藏这一只蓝眼睛的白狐狸,唤作扶桑。 楚歌靠在靠枕上,摩挲着手里的妖怪卷轴,幽幽地叹了口气,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地球上的虚拟世界,妖怪的文字是用阿方索星的文字记载的,她已经记不起,当初炸掉阿方索星的理由了…… 第108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 黑色的电脑屏幕上快速地闪过一行一行的代码,红的绿的白的看得眼花缭乱。 电脑桌旁有另一张桌子,桌上杂七杂八地堆叠着一堆零食袋子,还有十几瓶空了的易拉罐,桌旁的垃圾筐已经被垃圾堆满了,开始散发出怪味道。 楚歌身上穿着小熊维尼的连体睡衣,双腿盘坐在电脑椅上,两只眼睛因为熬夜而变得通红,额头上冒出了一堆红痘痘。 在楚歌第一百零一次点击执行之后…… 不出所料地又报错了,代码停在了那一行,不再继续往下运行了,屏幕上出现了橘黄色的感叹号。 error1,2,3,4……1000:…… 楚歌对此已经麻木了,这几千行的代码,花式报错能报出几千种出来,她谁都不服,就服她自己……这是个什么垃圾玩意! 楚歌把工程文件保存好,备份到了优盘里,揉了揉干涩的眼睛,颤巍巍把两条蹲麻了的腿从椅子放了下来了,散架的腰咯吱咯吱响着……像是公园老大爷陈旧的摇椅,指不定啥时候就断了。 从桌上的一堆袋子里面扒拉出了自己的手机,手机也不知道充了几天的电了,烫的厉害,一看日子,已经过去三天了,她的存粮也吃完了,是时候出门采购了。 楚歌翻了翻手机里面的消息记录,三天里面二十个电话,九十九加的信息,一半来自万恶之源的产品经理,还有一半来自她的朋友景妍,一位在外人设高冷实则又怂又软二线女歌手,她从高中时期开始交往的一个好朋友。 景妍发给楚歌最后一条消息,是要邀请楚歌去她的粉丝见面会当托,和她一起上台互动…… 楚歌真是对这货无语了,好歹也是混歌坛好几年了,怎么还是这么怂?但楚歌也了解景妍,离得远的时候,粉丝都叫她冰山女神,但其实靠得近一点的时候,这货看到陌生人连话都不敢说,每次开演唱会都要把自己催眠,“下面的观众都是胡萝卜,下面的观众都是大白菜,下面的观众都是小青菜……”凑在一起可以开一个菜市场了。 这几年做习惯这种当托事的楚歌回了句好,而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去浴室洗澡。 她现在已经是景妍粉圈知名的运气贼好的女粉了,看起来是个非酋路人甲,却次次都能被抽号去上台互动。 对此楚歌表示,呵,抽奖那程序是我写的… 哪有那么多巧合,都是蓄谋已久。 这是楚歌第一次没有系统的辅助的世界,没有了垃圾系统每天在她耳边念叨,楚歌觉得世界真是清静又美好。 上次和扶桑打的那惊天动地的一架,把系统给震奔溃了,等它恢复起始文件还要一段时间,于是,她便留在这个世界暂住一段时间,而这一住……就是从三岁住到了二十六岁,而系统还是一声不响,看来是损坏地太厉害了。 楚歌洗完澡,换了件印着兵长的衬衫和一条限定樱花祭运动裤,都是她在漫展上积攒来的宝贝,果然宅女的钱是最好赚的。 楚歌开始收拾起房间了,打扫卫生,给房间通风,洗衣服。 等到这一切忙完了,已经是下午两点了,手里拎着大袋的垃圾出了门。 隔壁似乎正在搬家,来来回回地搬送着家具,看来是有新住客了。 反正对于她这种家里蹲的,邻居什么的,真的是可有可无…… 楚歌叹息地摇了摇头,觉得新邻居又是一个被房东骗过来的可怜人啊。 当初她就是看中了这房子,“观景露台,巴洛克风格,超大绿化,满眼绿意,亲水豪宅。”当然,最关键的是价格便宜,离市中心还很近。 直到住进来了她才知道,观景露台说明楼顶是平的,巴洛克风格,是屋里墙壁上挖了个壁炉洞,还体贴地糊了两张壁纸,超大绿化,满眼绿意,亲水豪宅,是因为旁边靠了小公园,小公园里有个湖…… 她走过的最长的路,就是中介公司的套路…… 楼下的老大爷和老奶奶们在跳广场舞,看见了楚歌连忙停下了舞,叫住了她,说道:“小宋啊,你之前不是帮忙下得那个什么……什么mp4音乐在那个音响里面么?最近很多新歌都很火的呀,你再给我们下下啊。这几天都没看见你人,啊呀年轻人!要少玩电脑啊,和我们一起跳广场舞也挺好的呀。” 看着老大爷老太太们热忱的面容,楚歌忙点了点头,说道:“成的成的,我回家弄好了就给阿姨送下来,我工作就是弄电脑的,不是那个玩电脑的……” 但楚歌的辩驳显然十分的苍白无力,因为她看见老头老太太们脸上都是一副,“我懂的,你不要再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的神情…… 楚歌去超市买了两大袋的零食,还有一大桶的矿泉水,哼哧哼哧地爬上了楼,还是得闭关,生活不易,楚歌叹息。 楚歌上楼在拐角口的地方,就看见了房东太太。 房东太太是个烫着羊毛卷的中年女人,她身上罕见地穿着一身大红裙子,脖子上和手上都带着珍珠链子,整个人看起来珠光宝气,显然是精心打扮过了,应该是来看看新房客的。 想当年她来看房子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这待遇…… 当年…… 穿着宽松睡衣,顶着鸡窝头的房东把她带到了房间门口,把钥匙塞给了她,什么也没说,就打着哈欠走了。 楚歌一时间万分感慨,随即作出了判断,新房客肯定是个中年帅大叔,靠美色征服了房东太太…… 楚歌放下了肩膀上的水桶,从裤兜里摸出了钥匙,把门打开了。 她下意识地看向了房东的方向,只看到新邻居手抵在门上,不让房东进去,那只手白皙而修长,指节分明,挺好看的。 楚歌一低头看见自己零食袋子里面的白鸡爪子,觉得两者还是很像的。 但不知为何,他们的话锋好像转向了她,房东太太看向了她,指了指,说道:“那个女孩子就是您的邻居,她一天到晚在家捯饬电脑,网瘾很重,但人挺好说话的,力气也大,如果有什么事情,您就找她帮忙。” 网瘾女孩楚歌默默地扛着她的水,拎着她的两大袋零食,回了自己的家。 第109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2) 她下意识地看向了房东的方向,只看到新邻居手抵在门上,不让房东进去,那只手白皙而修长,指节分明,挺好看的。 楚歌一低头看见自己零食袋子里面的白鸡爪子,觉得两者还是很像的。 但不知为何,他们的话锋好像转向了她,房东太太看向了她,指了指,说道:“那个女孩子就是您的邻居,她一天到晚在家捯饬电脑,网瘾很重,但人挺好说话的,力气也大,如果有什么事情,您就找她帮忙。” 网瘾女孩楚歌默默地扛着她的水,拎着她的两大袋零食,回了自己的家。 楚歌给自己煮了速食火锅,还有速食米饭,蹲在客厅的地上,打开了电视,一边看电视一边吃起了她的午饭。 娱乐播报:「据不知名网友爆料,当红歌手景妍出入牛郎会所,星艺娱乐随即否认。」 楚歌一口米饭没咽下去,被呛得差点噎死了,什么,牛郎? 楚歌对着电视把新闻拍了张照片,发给了景妍,激动地发了语音消息:“妍妍你出息了啊,都有钱找鸭了…你咋不找我呢,我价格便宜公道,你要是包年我给你打九折。” 景妍此时刚刚从舞台上下来,她的身上穿着层层叠叠的紫色礼服,勾勒出婀娜多姿的身形,开叉的裙摆露出一小截白皙粉嫩的腿,她的脸上画着妖冶的妆,偏生神情淡漠,眉眼微挑,嘴唇抿着,为她增添了几分凛然不可侵犯的高冷。 到了后台化妆间,景妍从经纪人容青那里拿过了自己的手机,她听完了楚歌的消息,瞥了一眼容青冷漠的神情,顿时苦了脸,回复道:“宝贝,你身家那么贵,我包不起啊。” 作为一个歌手,她开演唱会,打广告,参加节目的收入虽然多,但是其中大部分都是要给公司的,所以其实…她是个穷的。 而楚歌一个大项目下来,交了税,只需要和他们团队的几个成员平均分。 容青取过了了一瓶未开封的矿泉水,拧开了盖子递给了给景妍,作为一个歌手,在外面活动的时候,是不可以吃,或是喝,任何可能被动过手脚的食物,毕竟嗓子被毒哑了这种事情,在音乐圈也是有的。 楚歌被景妍的回答逗乐了,她背靠在沙发上,回复道:“那五折怎么样,景小姐考虑一下?” 景妍眉间的疲惫稍缓,笑眯眯地回道:“行啊,呵,女人你已经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 楚歌嘴角一弯,问道:“到底是什么情况啊,人家不知名网友都爆料了。” 景妍一想起这事,就气呼呼地道:“这些八卦记者也太能扯了吧……我连房都买不起,怎么可能买鸭!我那天就是在那门口为了甩开记者,转了个车,没想到啊没想到……真是阴沟里翻船。” 景妍又问道:“你的项目都已经忙了一个星期了,还没有忙完么?见面会就在下周了,我不能没有你,小晚晚,宝宝需要你啊。” 楚歌道:“放心,我到时候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也给你赶过去。我先要睡觉了,这几天太累了,等到睡醒了再给你打电话。” 景妍发了一堆的么么哒给楚歌,抱着手机嘿嘿嘿地傻笑着,眉毛都耸了起来,本来美艳绝伦的眉眼,顿时变得傻兮兮的…… 正巧打杂的工作人员敲了敲门,进来拿门旁的花球箱子,看到了景妍的笑容,吓得手里的箱子差点都跌到了地上,有的美人正是如此,可远观不可近看…… 容青无奈地提醒道:“景妍,控制住你的表情。” 闻言景妍正了正脸色,高冷地哼了一声,冷着脸,强忍着嘴角上扬的冲动,把楚歌和她的消息翻看了好几遍。 容青把行程放在了一旁,拉过了凳子,坐在了景妍的旁边,说道:“今天下午有一个商演,晚上还有一个红酒广告要拍。” 景妍闻言愣了愣,说道:“不是说要给我放两天假的么,怎么还有这么多工作。”顿时委屈巴巴地鼓着嘴。 容青扶了扶鼻梁上下滑的金丝边眼镜,温和地说道:“景妍,你现在正在上升期,这些都是公司对你的栽培,这些资源,可是别人想要都要不了的。” 景妍握着矿泉水的瓶子,沉默了下来,说道:“不是说最近要准备新专辑的么……” 容青耐着性子,依旧波澜不惊地笑着对着景妍说道:“如果只是唱歌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喜欢你了。没有热度和流量,即便你唱的再动听,也不会有多少追随者,你入行已经三年了,这种事情,应该不用我提醒你的,景妍。” 景妍垂下了眼眸,不再说话了,抿了口矿泉水。她知道容青的言外之意,那就是她太天真了,可是她只是想唱歌而已……她觉得自己可真累,累到想要逃离这里。 三年前,景妍在学校的毕业晚会上,被容青相中,而后被挖掘到了星艺娱乐,一路捧红,直到今天。 容青是公司的金牌经纪人,已经带出了两个超一线的女明星,然而容青不过才二十九岁……只比景妍大四岁,但是在景妍的眼中,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身上还残留着幼稚和天真,还有那种叫做自我和梦想的东西,但是容青不会,他是个称职的社会人。 容青是个很斯文,也很精明的“女人”,做事情滴水不漏,身材高挑,头发又黑又长又直,虽然胸有点平,而五官无一处不精致动人,干净又漂亮,就和邻家姐姐一样。她平日里只穿同一款式的西装,脚上踩着低跟的黑漆高跟鞋。 金丝边的眼镜,总是让景妍觉得她有一种斯文败类的气质…… 无论做什么,容青都能做的天衣无缝,完美到无可挑剔,就像是一个全副武装的惊奇女侠…… 看到容青的时候,景妍就不由得老是在想,你说上天为啥让有的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的人,非要靠才华…也许上帝造人的时候,不小心对她偏爱了一点。 可就是在这样一个还很年轻,对她说话总是很温柔的女人面前,景妍却老是发怵,就像是小孩子面对着家长一样… 就像是被捏了耳朵的兔子,踩了尾巴的猫…… 现在的楚歌还没有想到,自己原以为八百年也见不到面的邻居会这么快就见面。 而且,还是一位年幼之时的一位宿敌…… 楚歌半夜是被隔壁的猫叫和狗叫吵醒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对于一个严重缺觉的人来说,这和谋杀有什么区别…… 楚歌愤然地起身,穿着皮卡丘的连体睡衣,脚上穿着拖鞋,敲了敲邻居家的门。 片刻后,门被打开了。 楚歌的脸直面着邻居先生的胸膛,她微仰着脸,看向了邻居,而后愤怒地吼道:“先生,你家猫猫狗狗能不能不要大半夜叫唤,让不让人睡觉了。” 剑锋一样的眉,眼睛狭长,目光冷冽,鼻梁挺拔,菱形的唇,他的面容棱角分明,线条冷硬,皮肤白皙,整个人看起来冷漠又难以接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名家的大理石雕塑,北极的冰山,他把袖子上的纽扣系好,动作缓慢而优雅。 楚歌吸了口气,而后说道:“先生,你家的猫和狗……” 但楚歌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那人有些迟疑地说道:“宋七晚?你就是,我的邻居?” 第110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3) 剑锋一样的眉,眼睛狭长,目光冷冽,鼻梁挺拔,菱形的唇,他的面容棱角分明,线条冷硬,皮肤白皙,整个人看起来冷漠又难以接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名家的大理石雕塑,北极的冰山,他把袖子上的纽扣系好,动作缓慢而优雅。 楚歌吸了口气,而后说道:“先生,你家的猫和狗……” 但楚歌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那人有些迟疑地说道:“宋七晚?你就是,我的邻居?” 楚歌睡懵了的脑袋陡然间清醒了不少,她眯了眯眼睛,指了指自己,而后说道:“……你,认识我?” 那人反倒打开了门,低声笑了笑,但这笑声落在楚歌的耳朵里,阴森森的……他说道:“我是顾凛。” 楚歌彻底清醒了,而后陷入了深深的绝望里,完了,她就知道顾凛总有一天要找她报仇…… 楚歌随即作出决断,而后说道:“先生你认错人了,我不叫宋七晚,我叫王……” 顾凛手按在了楚歌乱的和鸡窝一样的头发上,低头对楚歌说道:“嗯,叫王翠花,还是张铁柱?宋七晚,你就不能换个名字当借口么。你每次说谎的时候,左边眼睫毛颤抖地都比右边厉害,而且还要抖腿。” 楚歌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左睫毛,正了正身体站得笔直,正色道:“先生,请您不要转移话题,你家的猫和狗……” 顾凛脑袋撞了一下楚歌的脑袋,说道:“骗你的,你还真信了。” 两人靠得那么近,楚歌甚至能看清楚顾凛眼睛里的亮光。楚歌盯着顾凛的脸看了看,还真是和小时候没什么差别,就是更冷了点,更硬朗了一些。 顾凛说道:“要不要到我家坐坐。” 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坦荡,不像是在使坏,但楚歌还是怂了怕了。 她立刻转身要跑,拖鞋在地上一滑,一个踉跄和地板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顾凛伸出手还没来得及把她拽起来,楚歌已经头也不回地跑自己家里面把门反锁好了。 顾凛看着楚歌落荒而逃的身影,轻声笑了,像是猫发出了舒服的呼噜声,他关上门,对自己的一猫一狗说道:“小七,小碗,别打架了,隔壁的宋七晚都被你们气得睡不着觉了。” 白色的波斯猫又挠了一爪子的金毛,伸出爪子打在金毛的脑袋上。 金毛委屈地走到了沙发的另一边,委屈巴巴地蜷缩成一团。 如果要谈论起楚歌和顾凛的纠葛和仇恨,那是七天七夜都讲不完,小到幼儿园的时候她把蓝墨水往顾凛白衬衣上倒,顾凛把小青虫榨成汁倒在她水杯里,大到那年她趁着爸妈不在国内,为了离家出走去旅游,骗顾凛去看海,把他攒了十多年的零花钱都骗来了…… 顾凛那种睚眦必报的家伙,向来喜欢一报还一报,怎么可能会放过她…… 有一句话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楚歌很确信,这句话,对于顾凛这个小人也不例外。 虽然猫儿狗儿没再叫,但楚歌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她罕见的,失眠了…… 等到天亮了,楚歌随即做出了决定,搬家,立刻,马上,搬家。 她楚歌已经弃恶从善了,不能和顾凛这种从小坏到大的小孩住在一起! 楚歌收拾了一些衣物,把自己的电脑也装到行李箱里,她要去避难。 楚歌打了个电话给景妍,“喂,妍妍,顾凛搬到我家旁边了。” 景妍躺在床上接着电话,顿时眼睛一亮,兴高采烈地说道:“没想到他追杀你都追到你家来了?宝贝,你要坚强啊,毕竟你以前对人家顾凛干的坏事也不少。” 楚歌沉默了片刻,交友不慎啊交友不慎……那顾凛对她做的坏事也不少呢,她哪次捉弄他,他没有报复回来? “妍妍,你收留我一段时间,我不能在这待下去了,你不知道昨天晚上我被顾凛家的猫和狗吵的都睡不着,他果然是上天派来害我的。” 景妍翻了个身,苦恼地说道:“其实我这里也不方便,这边别墅住的都是公司安排的艺人,天天狗仔蹲在这,出门都得全副武装,估计你住两天就受不了。” “而且啊,宝贝你不是在忙项目么,搬来搬去受得了么?还不得累坏了。要不等项目忙完了再搬?反正你一天到晚也不出门,大魔头也不会把你吃了的。” 楚歌无力地倒在了自己的床上,撇嘴道:“不,他会。他可能现在已经考虑要把我煎了炸了还是煮了炖了……” 电话另一端传来开门声,而后传来容青的声音,“景妍,你在叫谁宝贝?” “宋七晚啊,还能是谁啊,哎呀,小青青你也管得太宽了吧……” 景妍有给人起外号的特殊癖好,楚歌觉得现在容青的心理阴影已经有一个大西洋那么大了。 和小青青相比…果然还是宝贝听起来比较容易接受…楚歌幽幽叹了口气。 然而,宝贝这个外号,还是当年楚歌强烈抗争的情况下,景妍妥协的结果。 毕竟在小甜甜,小甜心,小心肝,甜甜圈,小宝贝,亲爱的,诸如此类等等等的称呼里,宝贝真的算是正常的那一个了。 容青说道:“不要这么称呼我,太肉麻了,影响不好。”而后是果断利落的关门声。 应该是容青离开房间了。 楚歌严肃而庄重地说道:“妍妍,如果你十天半个月都没有接到我的电话或是消息,一定要打电话报警!” 景妍一个怂货,此时却大无畏地说道:“宝贝,他要是敢欺负你,你就把他电脑手机都黑掉,不是说那什么,技术宅毁灭世界的么?” 楚歌想着,上帝在赋予景妍美貌的同时,肯定还关上了门,把她脑袋夹住了。 “妍妍,那是黑客干的事……我没那本事。” 景妍说道:“哎呀宝贝,大魔王都是成年人了,你两那点小仇小怨的,都是十多二十年前的事情了,说不定他和你一样弃恶从善了呢。” 楚歌:“呵呵呵,我信你个鬼。别人我不敢说,顾凛这人可睚眦必报了,他要是弃恶从善了,我给你抄一百遍的牛津英语词典。” 景妍宽慰道:“宝贝,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安慰安慰你。” “你说。” “我昨天晚上饿的厉害,又下单了很多吃的,都寄给你了,记得签收啊,签收人是张铁柱。” 楚歌觉得景妍也怪可怜的,本来大学的时候一顿饭能吃三碗米饭一姑娘,现在为了个人形象,公司什么都不给吃,想吃什么到最后都到了她的肚子里面。 她捏了捏自己腰上的五花肉,答道:“好知道了,你下次别写收货人王铁柱了,对了,张翠花也别写了。” 楚歌想起来昨天被顾凛磕的那一下脑袋,愁眉苦脸地说道。 “那叫什么啊?”,景妍问道。 “王翠花!” “……成吧。” 电话另一端传来忙音,景妍把电话给挂了。 第111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4) 楚歌把收拾好的行李又给收拾了回去,拉开窗帘,让清晨的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 给窗边蔫儿吧唧的多肉浇了浇水,仙人掌松了松沙土,又蹲到了电脑前。 楚歌将报错的代码段重新进行了修改,这一次成功运行了下去,和团队成员进行了联机操作,交流了一下各自的进度。 看来今天她的运气还不错。 而此时的lw公司总部的第十五层,高层会议正在召开。 顾凛穿着一件深黑色的西服,打着宝蓝色的领带,听着季度收益报告。 他修长的手指翻过一旁的reuniting项目书,在翻到程序设计人员,宋七晚的时候,嘴角一弯,似是心情很愉快的样子。 一旁的秘书程子清看得眼皮子一跳,觉得事出反常…万年冰山融化,那肯定是世界末日的前兆啊! (3) 忙了一上午终于有了一段空闲的时间,楚歌拿着准备好的,存了音频文件的u盘,到楼下给老爷爷老奶奶保存到了广场舞专用的音响中,就回自己家里吃饭了。 接连吃了有十多天的垃圾食品,楚歌现在看到自热小火锅上面泛着的红油就觉得有点反胃… 吃了几口后,装好了扔到了垃圾箱里。 而后到冰箱里取出了一大碗巧克力味的雪糕,把上周吃剩下来的吐司面包放到微波炉里加热了一会儿,勉强吃了几口。 如果不是为了攒钱买房,她天天都去下饭馆… 楚歌有点怀念起以前大学和景妍一起吃饭的时候,景妍十八般厨艺样样齐全,从来没让她饿着过,宿舍里藏着的电饭煲维持了她四年的生命。 楚歌吃完觉得右下腹不太舒服,突如其来的绞痛感让她整张脸都白了。 虽然她不太懂是什么毛病,不过不是胃部,是肠子的部分在疼,她的第一反应是自己吃错东西了,遭报应了…… 楚歌拿了手机,捂着肚子在家里翻箱倒柜找医保卡,套了一件厚重的针织外套。 颤颤巍巍地往门外走。 走到门口的时候,实在是疼得厉害,整个人缩成一团,心疼钱的楚歌觉得还是命要紧,她打了个急救电话,报了地址,后来觉得救护人员可能找不到她家,于是一步三踉跄地往楼下去了。 到了单元楼的楼下,楚歌觉得自己得自救,这个点小区里面的人大多都去吃午饭了,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楚歌觉得自己挺委屈的,在救护车来之前,她要是一个人住院了,还得找个人来帮她办手续啊。 正午的太阳热烈又灿烂,和蜷缩在树荫下的长椅上面脸刷白地像是个女鬼一样的楚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楚歌抽抽噎噎地打电话给景妍,电话另一端是忙音,应该是在忙着工作。 楚歌把头埋到了膝盖里面,觉得这种情况打电话给不熟的人也不合适,而她的手机里除了景妍,就是合作商和同事。 她真的好惨一女的,举目四望无依无靠的… 经过排除法之后,楚歌还是打了一个被她设置为禁忌的联系人电话,大魔王。 看在当年她欺负他的份上…看在她也算是他的小伙伴的份上… 不过这么多年了要是他换号码了怎么办…… 楚歌有点犹豫地拨打了电话。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不到三十秒钟,电话就被接响了。 “喂,宋七晚。”大魔王的声音出乎意料的安心,楚歌觉得自己肯定是疼傻了。 “哇哇哇咳咳咳……顾凛,顾凛,你能不能给来我办个入院手续。看在咱俩小时候也算是朋友的份上。” 是朋友么?是冤家吧… 顾凛解开了脖子上的领带,松了口气,强迫自己镇定,然后会议室里的所有人就看见了总裁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宋七晚,你别哭了,发生什么事情了,你生病了么?你现在在哪个医院?” 楚歌吸了吸鼻涕,说道:“我在小区楼下等救护车呢。” “那救护车来了么?我现在去找你。” “来了,我看见那灯了。咳咳咳,顾凛你可不能抛下我,我没有旁人能帮忙了,我就只有你了,咳咳咳。” “那个医生啊,你们什么医院的人啊?” 医生第一次看见痛得死去活来的急诊患者,还条理清晰地问他们是什么医院的。 “察察医院。” “啥?嚓嚓医院?顾凛你听见没?嚓嚓医院,我就指望着你了,咳咳咳,医生我右下腹疼。” “是察察医院…”顾凛还没来得及提醒宋七晚,已经被她挂了电话了。 旁的女孩子哭起来都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唯独宋七晚是个例外,从小她就是哭起来就和鬼嚎一样的,惊天地泣鬼神,但是顾凛就是一见她哭就没辙了。 于是这一天,aw公司的员工们看着他们一向冷若冰霜,言行举止就像是刀刃刻出来的总裁,尺子一笔一画量出来总裁,竟然有一天会同时触犯他自己定下来的好几条规矩… 不仅在公司里狂奔抢电梯,还丢下了一会议室开会的员工… 顾凛到察察医院问到宋七晚的时候,她还在急救室躺着。 “你就是病人宋七晚的家属么?麻烦到这一层的护士站交一下手术费,再办一下入住手续。” 护士恶生恶气地说道,在看到顾凛的脸的时候,陡然间扬起了甜甜的笑容,脸上带着红晕。 顾凛额头上沁出汗水,从椅子上站起身来,说道:“好的,我知道了。” 护士连忙问道:“先生,请问需要我带你的去么?” 顾凛冷声说道:“有标志图,不需要。”语气很不客气。 闻言,护士小姐的脸色陡然间垮了下来,抱着自己的文件夹去查病房了。 顾凛交完手术费和住院费再来到急救室的门口的时候,宋七晚被推出来了。 宋七晚躺在病床上嘿嘿嘿地对年轻的医生傻笑着,然后完美地无视了站在一旁顾凛。 还是一位助手女医生注意到了站在一旁放冷气的顾凛,对宋七晚说道:“宋小姐,这个是你的男朋友么?” 宋七晚迷药还在作用着,这个人迷迷糊糊的,于是她又傻兮兮地对着顾凛笑着,而后说道:“这么帅,肯定不是我认识的。” 顾凛无奈地揉了揉发疼的脑袋,而后对医生说道:“我是她朋友,她现在不清醒,还请见谅。” 第112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5) 顾凛跟在医生们的后面,看着宋七晚推到了病房里。 医生对顾凛嘱托了几句宋七晚的饮食中一些忌口的东西,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吊了一瓶氯化钠就离开了。 顾凛叹了口气,擦了擦楚歌额前的汗水,而后喃喃道:“病恹恹的,像是只无害小动物,真不像是从前那个张牙舞爪的你……” 他没有想到再次见面时,会是这样的情形,他还没来得及报复她呢,她就自己先在病床上躺着了。 护士把宋七晚的包拿了过来,顾凛试了几个密码,宋七晚的生日,他自己的生日,但真正把她手机打开的,是0713,七月十三号,原来她一直都没有忘那一天,那个对他们彼此而言,都是漆黑一片,掉到地狱的开始,只是那地狱里,他们只能孤军奋战,再也没有彼此的陪伴了…… 楚歌在麻药作用下意识模糊,她的伤口隐隐作痛,自己也没曾想,吃外卖吃小零食吃出了胃穿孔还有胃出血……连带着肠子都被割掉了一块。 人一睡不着的话,就开始胡思乱想,尤其是她清醒地知道自己旁边坐着的的就是大魔王的时候… 真正的宋七晚早就在三岁那年在家人的忽视下高烧死掉了,后来被安排在小宋七晚驱壳里面的人,是楚歌。 按理说,楚歌一个几百岁的“老阿姨”也不至于和一个小屁孩较劲…… 不过在那个时候,楚歌老阿姨的小孩子脾气上来了。 生活如果不是和顾凛对着干,那将毫无乐趣。 和顾凛“结仇”,是从幼儿园换座位开始,长发飘飘的漂亮老师把男生和女生交叉坐,楚歌就坐在顾凛的后面。 顾凛当时还是一个很斯文又瘦弱的男孩子,每天脖子上都系着一个精致可爱的红色小领结,最重要的是,他还会弹钢琴。 在一众调皮捣蛋的男孩子里面,干净整洁,还会弹琴的顾凛,简直是一股清流,虏获了幼儿园小女生们的芳心。 楚歌对顾凛小朋友的观感还算可以,毕竟他长得好看。 然而,在顾凛上课的时候总是往后靠,挤着她桌子,把她用了一年的漂亮企鹅杯子弄坏之后… 最可恨的是,他竟然不道歉! 楚歌愤怒了。 她开始还击,嚼了一节课的口香糖,牙都酸了。然后伸出手把口香糖黏在了顾凛的白衬衣和她的桌子的边缘。 当顾凛再次靠过来的时候,他的衣服被黏住了。 挣扎,没用,顾凛以一种极为奇怪的方式被黏住了,他回头默默地看着楚歌,“是你干的。” 楚歌抽了抽鼻子,果断认错,“对不起,人家也不是有意的。”我是故意的,谁让你弄坏我的杯子不赔来着。 长发飘飘的漂亮老师看到了这样的场景,也没有什么是不明白了,只当是小孩子普通的恶作剧。 这件事情也顾凛小朋友的衣服被剪了一个镂空的洞告终… 顾凛家的司机来接他的时候,看到了衣服上的破损,当时楚歌正骑着她的三轮小自行车打算回家,她心虚地缩着脑袋骑车,险些撞到了树上。 而后听到顾凛说道:“我自己会解决的…”回头一看,顾凛正平静地看着她,吓得她蹬自行车蹬地飞快,一溜烟就跑掉了。 当时的楚歌有非常庆幸顾凛是个不告状有主见宽宏大量的小孩,毕竟顾凛那件衬衣还挺贵的,比她那个企鹅杯子贵多了。 可是后来第二天顾凛成了她的同桌,两人从此开始相互折磨的时候,楚歌就有多后悔。再后来,顾凛成了他的邻居,成了她童年和少年时期的宿敌。 恍惚之间,脑海又闪过了蓝色深海的画面,她像是溺水的人,渐渐坠入到越来越深的海水里面,当她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呼吸,要溺死在海水中的时候,一双有些清冷的手包裹住了她的右手,“宋七晚,呼吸。”他的声音缓慢而清晰地传入到了她的脑海中。 寂静又黑暗的地方,似乎因为这句话,这双手开始,出现了一些温度…… 好像在许久以前,她也听过这声音的主人,说过许多许多的话…… “宋七晚,你超界了,这是我的桌子。” “宋七晚,我要告诉老师,你竟然不吃胡萝卜。” “宋七晚,宋七晚…” 当时觉得那么讨厌的家伙,为什么在我的记忆里,住了那么久? 楚歌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只大号的冷脸大魔王,觉得自己还没睡醒。 “宋七晚,你是不是做噩梦了?”大魔王问道,他的双手握着楚歌的手,很安心…… 楚歌的声音沙哑极了,像是砂砾摩擦时的声音,她低声说道:“以为自己就快要死了,很害怕,但想着我医药费还没付。” 顾凛自然是听到了,面色顿时僵硬了下来,而后低声笑了笑,这笑声阴森森的,又像是在生气,又像是很愉快,楚歌一身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 顾凛冷淡地伸出手把放在一旁桌子上的西服外套拿了起来,说道:“看来还活蹦乱跳的,死不了,医药费我替你垫付了,记得还给我。” 楚歌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盖着的厚被子,身上还挂着一个血袋子,肚子上漏一个洞,那里是活蹦乱跳啊……她连忙拍了拍床,痛心疾首地说道:“你你别走啊你,你走了我怎么办?你先给我买点吃的再走啊。” 顾凛不动声色地穿好了西服外套,说道:“这个你不用担心,医生说你最近几天什么都不要吃,流食也不可以。”说着,顾凛露出一抹堪称是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笑容…… 楚歌默默地缩在被窝里,自暴自弃地说道:“那你走吧,对了,把我手机递给我再走,把充电插头插上去。”说着她向顾凛伸出手,手指动了动。 顾凛神色复杂地看着宋七晚,此时白着脸的躺在病床上还嚣张跋扈让他给手机充电的女孩,向他伸出手的动作,竟然有点可怜兮兮的。 叮铃铃,顾凛似乎听见了自己心脏上挂着一串风铃,那风铃随风而动,发出清脆的声响,他的心脏跳得很快…… 于是他又拉开了椅子坐了下来。 “宋七晚,医生说你不能玩手机,你需要休息。”顾凛冷漠地说道,他的声音无波无澜。 楚歌气得张开牙齿,像是要扑上来咬死顾凛,“顾凛,你别给我说那些不科学的事情,胃受伤,和我能不能玩手机有关系么?我又没伤脑子,我又不傻。”声音病恹恹的,听起来没有什么威慑就是了…… 顾凛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一眼她,他现在有些怀疑,宋七晚的麻药药效根本就没有过,而后他问道:“你有没有别的什么朋友或者亲戚在b市,打电话让他们过来照顾你,我一个公司还等着我。陪你在病房傻坐的时间造成的损失,你赔么?” 别的不说,楚歌现在就是不缺钱,在b市这几年拼命接项目,她也攒了一些积蓄,也算是一个单身贵族了。 楚歌微微眯着眼睛,姿态闲适,得意洋洋的神情,像是一只摇尾巴的猫,对顾凛说道:“你开个价吧。多少钱一小时,我给你包月。” 这话听起来怪怪的,两人都觉得有点怪怪的,但都没想多。 “一小时十万美金,按照每天八个小时,这个月还有七天,你需要付给我五百六十万美金。刷卡么?”顾凛不动声色地扬起嘴角,静默地看着楚歌。 楚歌顿时如坠冰窟,绝望地看着顾凛,前一刻,顾凛还是给她带来希望的天使,现在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黑心奸商…… 第113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6) 顾凛看了一眼怂了的宋七晚,矜持地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你付不起,看在我们……” 楚歌心中暗道糟糕,顾凛不会坐地起价,这么贵的总裁,她可没钱包月,连忙说道:“我,我打电话给我朋友来,让她来照顾我,你把手机递给我。” 顾凛周身的气息很冷冽,楚歌默默地把身体往温暖的被窝里蹭了蹭。 她伸出手来,从顾凛手中接过早就充满电的手机,打电话给景妍,这一次很快就接通了,“喂,妍妍我做手术了,你能不能带点吃的来看看我,我想吃绝味鸭脖,周黑鸭也可以,买甜辣味的,就不要麻辣了。” 这已经是她最大的退步了,连麻辣味都舍弃了。 景妍先是惊讶于宋七晚怎么跑医院去了,而后觉得肯定没什么大问题,还能有心情和胃口吃鸭脖…… 于是答道:“好好好,都听你的,我现在就去医院看你……”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嗯,一定要带鸭脖子!” 一旁听着楚歌说话的顾凛伸出手把楚歌的手机拿了过来,而后接了电话,面容冷峻而僵硬,语气有些不善,“你好,我是宋七晚的朋友顾凛,她刚刚经过胃穿孔和胃出血的手术,不能吃鸭脖这一类的食物,目前她连流食都不能吃,所以过来探望的时候不要带食物了。” 景妍闻言连忙站了起来,脸上还没来得及贴好的面膜掉到了地上也顾不得了,焦急地说道:“什么?胃出血?胃穿孔?就这样她还想吃鸭脖子!” 景妍顿时怒了,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顾先生!我马上赶过去,麻烦你把医院地址发过来,我马上就开车过去。” 顾凛说道:“麻烦你再带一些她的换洗衣服还有洗漱用品过来,她可能要住院住一段时间。” 楚歌补充道:“还有电脑,还有主机……” “什么?” 顾凛轻飘飘地看了一眼宋七晚,而后听到宋七晚默默说道:“那个那个没什么……你让妍妍开车慢一点,大晚上开车很危险。” 顾凛把手机放到宋七晚的耳边,说道:“你自己跟她说。” 楚歌被顾凛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愣,“喂,妍妍,晚上开车小心点,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找容青陪你一起过来吧。” 景妍说道:“宝贝你等着我,我先去你家给你收拾东西,你密码还是0713么?” 楚歌下意识地捂着手机,眼神飘忽,却不敢看向顾凛,答道:“对,还是那个密码。” 麻药的药劲渐渐消散,楚歌觉得伤口开始疼痛了起来,她嘴唇抖着,想翻个身又怕伤到伤口,便静静地躺着看天花板,看得无聊了,又看向了顾凛。 房间里只有楚歌床头的灯亮着橘黄色的光,顾凛坐在一旁的软椅上,手撑在扶手上,扶着额头,冷峻的眉眼柔和了不少,他的眉眼在半明半暗中,显得冷漠而深沉,楚歌觉得疼地厉害,但是她身体又发虚,连哭两声,嚎两声的力气都没有。 人总是会变的,无论是她,还是顾凛。 起码顾凛大魔王还送她来医院,还陪她到现在,没有半点怨言。换做是以前的话,也许早就眉眼弯弯地说着让她吐血的毒舌的话了吧…… 但是现在的顾凛话也少很多了,也是了,他们也有很多年没见了。 病房的门被敲响,顾凛睫毛动了动,而后醒来过来,看着滴溜溜转着眼睛的宋七晚,沙哑着嗓音问道:“你怎么还没睡?不觉得困么?” 说着站起身来开门。 进门的是带着鸭舌帽,脸上围着口罩,眼睛上带着眼镜,全副武装的景妍,旁边还战着同样全副武装的容青,两人手里提着宋七晚的衣服,还有一套新的洗漱用品。 顾凛下意识地皱了皱眉,觉得宋七晚的朋友们都和她一样,不正经…… 然后打开了门,让两人进来了。 进门后景妍就把手里的东西扔到了地上,快步走到了宋七晚旁边,“宝贝,你怎么成这样啦,你怎么生病了不早告诉我?”而后她覆在宋七晚耳边,问道:“那个就是大魔王么?长得挺帅的啊。”作为一个靠脸吃饭的明星,景妍的职业病就是……看人首先就是看脸…… 景妍看到露出被子的,连在楚歌身上的血袋子,顿时眼就红了,自责道:“对不起啊宝贝,都怪我总是给你送零食,我以后一定不给你买了。” 楚歌下意识地瞪大了眼睛,连忙说道:“别啊!如果没有零食吃的话,人生将毫无意义啊。” 景妍坐了下来,拉着宋七晚的手说道:“你之前不是说人生的意义是攒钱买房子,老了当包租婆么?” 楚歌答道:“啊,两个都是啦。” 景妍心疼地说道:“看你这小脸白的,宝贝疼不疼?” 楚歌点了点头,虚弱地笑了笑,说道:“剜下来两块肉呢,可疼了。” 在一旁把楚歌的衣服放到柜子里的顾凛手顿了顿,原来她是因为疼得睡不着…… 容青穿着一身笔挺的女式通勤西装,靠墙站着,对顾凛说道:“顾总裁,我们出去吧,给她们一定点私人空间聊一聊。” 顾凛站起身来,率先走出了房间,容青也跟着走了出去。 夜晚的医院走廊格外寂静,两人坐在长椅上。 容青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电子烟,没有打开开关,只是叼在嘴里。 他说道:“很长时间没见到顾总裁了,没想到在b市遇到了,令尊令堂还好么?” 顾凛眼中有片刻的错愕,而后答道:“他们身体都还好,现在在国外颐养天年。倒是容公子,真的不回去看看么?”既然他主动说开了,那他也不必遮遮掩掩假装没认出来他了。 容青轻声笑了笑,说道:“不回去了,我这个样子还怎么回去?顾总裁就当没看见过我这人,不过把我认出来的,顾总裁还是第一个,我就想同你说一句,就当没看见过我,要不然我老爹老娘知道了,可是要打断我的腿。” “那是自然。”顾凛答道。 两人短暂地沉默了下来,而后顾凛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我认出你的?” 容青把嘴里的烟拿了下来,叹了口气,说道:“打进门的时候,你下意识看我喉结开始,看我的手开始,顾总裁,你很敏锐,但我也不差的。”说着,他低声笑了笑,笑容带着点苦涩。 医院的光很亮眼,在晚上也尤为地亮,顾凛看着地板上反射出的齐肩头发,一身女性装扮的容青,他这样子,确实是回不去容家了。 谁又能想到,在d市呼风唤雨,驱雷掣电的军部世家容家,离家出走,杳无音信的容家小少爷,容清齐,会在b市做一个女明星的经纪人……还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女人的样子…… 第114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7) 景妍坐在楚歌床边,偷偷摸摸地从包里面掏出了一块巧克力,往着病房外面瞧了瞧,门前并没有影子,于是哆哆嗦嗦地把巧克力撕了开来,往嘴边递。 楚歌见状无奈地说道:“妍妍,你要是被容青知道的话,又要被扣工资了。” 景妍闻言立刻把巧克力整块塞到了嘴里面,满足地眯着眼睛,边吃边说道:“宝贝,只要你不说,我不说,咱两都不说,容青不会知道的啊。” 楚歌扶了扶额头,点了点头。 楚歌说道:“妍妍,你的见面会我可能去不了,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除非是坐在轮椅上去你的现场。” 景妍微微睁大了美眸,笑着说道:“宝贝,你要是真想坐着轮椅去给我当托我也不介意,不过到时候人家鸭组又要说我借粉丝炒作了。” “那是他们不了解你,你又从来不解释,那能怪谁?” “我不想和他们解释,每次解释了他们都能用各种别的话来扭曲我的意思,倒不如不说了,少说少错。” 两人刚说了几句话,吱呀一声,门被打开了。 楚歌连忙看了一眼景妍,眼神示意她,景妍嘴里面还有一小块的巧克力,连忙咽了下去,嘴边还有巧克力的黑色残渣。 楚歌没法伸手,一伸手就扯到伤口,对景妍说道:“妍妍,你凑近点,你脸上好像有什么东西?” 景妍眨了眨眼睛,明白了宋七晚的意思,把脸凑了过去。 容青双手交叉,走了过来,说道:“景妍,你刚刚没有乘着我不在偷吃东西吧?” 楚歌伸出手给景妍把嘴角的那点残渣给擦干净了,景妍十分坦然地回了头,说道:“当然没有,我是那种不自律的人吗?呵呵呵。” 容青慢条斯理地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个巧克力包装的袋子,笑着问道:“那这是什么?” 楚歌面不改色,说道:“我吃的。” 但容青一脸不信任的样子,似乎在说:“我就看着你们的表演。” 这时候顾凛也走了进来,楚歌连忙说道:“顾凛,你说这个巧克力是不是我吃的?嗯?是吧是吧?” 顾凛的冰块脸有一瞬间的破碎,手指微微蜷缩,说道:“是宋七晚吃的,容青你不用怀疑景妍。” 楚歌暗自赞叹,大魔头果然是大魔头,不过是片刻之间就搞清楚了房间里面发生事情,还能面不改色地帮她说谎。 容青见状就只好作罢了,某个小妮子不承认,他也没有办法。 顾凛拉了一张椅子坐在了楚歌的病床前,说道:“现在咱们都到齐了,就商量一下宋七晚由谁来照顾。” 容青也拉了张椅子坐了下来,景妍坐在病床上,现在颇有三堂会审的架势,楚歌就是堂下的受害人,现在要讨论一下怎么把受害人处理掉。 景妍下床,取了床下的暖水壶,给两位“大人”倒水,水声淅沥沥响起,房间里一片寂静,楚歌缩着脖子不敢说话。 毫无疑问,现在如果她要找景妍照顾自己的话,容青一定会剥了她的皮,抽了她的筋,毕竟妍妍的时间是寸秒存金的,但是如果要找大魔王照顾她的话,算了,她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就算大魔王现在没想杀了她,早晚会杀了她的。 而且……她也请不起大魔王照顾她的好吗? 楚歌默默地伸出手,说道:“我有话要说。” 三人异口同声地说道:“说。” 楚歌清了清嗓子,说道:“要不,我回家吧,医生说我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要吃辛辣的东西,不要熬夜就行了,到时候来医院拔管,把针线拆了就行了。” 顾凛皱了皱眉,棺材脸上出现了一抹兴味,问道:“什么时候说的?” 楚歌眨了眨眼,讪讪地说道:“我躺在手术室里面的时候。半麻醉的时候医生和我聊天说的。” 顾凛脸上又变地一片冰冷,像是有点不高兴了? 楚歌有点懵,自己是哪里招惹大魔王了? 景妍说道:“我把工作推了,照顾宝贝几天吧,她现在这卧病在床的,总得有人照顾啊。” “宝贝?”顾凛面色不虞地说道。 容青叹了口气,说道:“你照顾宋小姐,还是她照顾你?而且你一定会在我看不到你的地方偷吃东西的。这样吧,如果景妍你坚持要亲自照顾宋小姐的话,我就和你一起,把最近的工作都推掉,但还有一种选择,就是我请一个护工,代替你照顾宋小姐。” 楚歌的脸色却刷的白了,顾凛的脸色也难看了起来,景妍伸出手把容青的嘴巴堵着了,笑着说道:“那我们两人一起照顾宝贝吧,你把我最近的行程都推掉。” 顾凛站了起来,楚歌向顾凛看了过去,就看到两条优越的大长腿,只听到大魔王说道:“我来照顾她,你们回去吧。毕竟我和宋七晚也是亲戚。” 楚歌默默地伸出了爪子,而后说道:“收钱吗?顾总裁。” 顾凛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收钱,一小时五百万。” 景妍倒吸了口凉气,“宝贝,没想到你身价这么贵,哈?”说着,偷偷看了一眼顾凛,顾总裁面不改色,身姿闲适。 楚歌缩了缩脖子,像一只被逼到绝路的小兽,生无可恋地说道:“我就算是饿死,病死在这里,我都不要顾凛照顾我。我看起来像是有五百万的人吗?” 景妍默默点了点头,别的不说,宋七晚银行里的存款,至少有七位数。一部分是遗产,还有一部分,就是她这几年三百六十五天全年无休接项目赚来的钱。 景妍知道宋七晚有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就是在魔都买一座三楼的带栅栏和小花园的房子,虽然她也不知道宋七晚这蜜汁执着是为了什么。 顾凛闻言反倒笑了,这一笑像是冰山融化,万物复苏,冷冽的面容上带着愉快的笑,说道:“那就先欠着吧,反正你欠我的也不少了。” 景妍的眼神在顾凛和宋七晚之间来回飘荡,她觉得宋七晚已经屈服在大魔王的糖衣炮弹下面了,下一步大魔王就要把她洗洗吃了,结果宋七晚还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 而容青也在想,顾凛和宋七晚什么情况?听说顾凛九岁的时候就会在生日宴上给讨厌的人下毒了,还能在警方调查了许久之后才被发现,宋七晚肯定要遭到毒手了。朋友相识一场,但是顾凛他是真得罪不起,更何况现在在顾凛手上还有他的把柄。 景妍怎么还傻乎乎地掺和进去了,不行,他得赶快把景妍这个小傻子带离危险区域。 “那我们就先走了,景妍最近的活动都在b市,我和她会每天都来看望宋小姐的。” 景妍看向了容青,觉得容青真的是太机智了,他们每天都来,这样大魔王就会有所忌惮,不会对宋七晚宝贝下手了。 出于头脑风暴中心的楚歌,有点懵地看着景妍一脸你懂我懂的神情,喂喂喂,她什么都不懂啊。 “拜拜宝贝,我走了啊,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或者有什么需要一定要给我打电话哦。”景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容青揽着景妍的肩膀,说道:“走吧走吧。” 房间里面又只剩下楚歌和顾凛了,楚歌说道:“要不,你先回去,换身衣服,洗个澡,吃个饭,明天再过来吧。” 顾凛反问道:“如果你想去厕所,半夜伤口疼地难受,发烧却又够不着响铃怎么办?” 顾凛想起来景妍来的时候,宋七晚抱着景妍的胳膊喊疼的时候,只有在全心全意信任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说出自己的难过,自己的脆弱…… 楚歌如果知道顾凛的心理活动的话,一定会说,总裁你想的可真多,我就是单纯的怕你跑了好吗…… 她说道:“我没事……我现在伤口一点都不疼。”可疼了。 顾凛往宋七晚的肚子上按了按,面带温和的笑容:“是么?一点都不疼。” 楚歌倒吸了一口凉气,疼地喊不出话来,她就知道大魔王就算是长大了还是一个丧心病狂没有人性的大魔王! “疼,可疼了,我要告你虐待病患。”楚歌有气无力地说道。 “早点说实话不就行了,非要说谎话。”顾凛从一旁的桌子上拿起了自己的西服外套,理了理袖口,说道:“那我走了,三个小时后过来。” 言罢,顾凛就离开了病房。 房间又安静了下来,像是那些人都没有来过一样,顾凛,景妍,还有容青,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楚歌想起来自己的项目还没做完呢,还差个收尾阶段的验收,她早就想去lw公司看看了,这次做汇报原来是个大好机会来着。 lw公司现在拥有着着全国最高水平的系统设计水平,是全国的手机系统和电脑系统的“地基”,所有的系统都是在地基上建造的,lw公司提供专门的建造手册,其中的暴利水平可想而知,不过价格比国外的便宜了一半,质量大概是国外的九成,也算是高性价比了。 她一直挺害怕护工来着,自打父母离婚后她就一直是由护工来照顾,她爷爷的护工,那是个苛刻又刻薄的老妇人,照顾爷爷的同时,会给她做饭。那几年她基本上都没有新衣服,穿着蹩脚的,有些短的旧衣服。 老妇人总是用很凶悍的眼神盯着她,像是一头凶悍的母狮子,任何一个不过她面对的不是一个幼稚又无力的小孩子,而是一个星系的少将,一个抗压抗打击的女战士。 直到现在楚歌都没能明白,对于一个什么都没做过的,乖巧,不惹事的小女孩,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敌意? 楚歌慢慢地睡着了,她有些累了,等到很累很累的时候,就会很容易睡着了,睡梦里不会有病痛,也不会有大魔王,也不会有那些累人的工作,也不会有那些讨厌的回忆。 第二天楚歌醒过来的时候,是护士小姐六点钟过来量体温,她说道:“早上好啊。” 护士小姐说道:“早上好,你有点发烧了,等到七点钟的时候我再来量一次体温。” 楚歌点了点头,苦笑着问道:“我今天可以吃东西吗?我好饿啊。” 护士小姐说道:“不行啊,还要两天才可以吃流食。那我先走了。” 楚歌笑着说道:“嗯,谢谢。工作辛苦了。” 楚歌看向了旁边,顾凛还没有回来,毕竟人家可是总裁,有很多事情要忙的,楚歌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靠着年少时那点说不上友谊的情分,这样麻烦着顾凛。 楚歌一直醒着,麻醉药的药效已经彻底过去了,伤口隐隐作痛,她伸出手,额头在发热,墙上的钟上显示着七点十分,但是护士小姐并没有再来测体温,楚歌觉得有点难受,手很烫,身上也很烫,她可能是发烧了。 楚歌勉强蹭了蹭身体,伸出手去够墙上的护士铃,挂在身体外面的血袋子一下子涌入了大量的血水,自己看着自己的血流出来可真算不上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护士小姐不一会儿就赶了过来,给楚歌量了体温,三十九度七,连忙跑出去叫了医生。 楚歌接下来的记忆就不是很美好了,自己又被推到手术室里了,明晃晃的手术灯,拿着针管的麻醉师,其实还不错,就像是嗑medicine,嗑上瘾了一样,一针下去,就不会痛了。 这一次是全麻,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甚至快到连一瞬间都没有,楚歌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豪华vip病房,大电视,旁边还有一张陪护的床,毫无疑问是顾凛干的好事,她一个卑微可怜弱小无助的程序猿,竟然有一天住了豪华vip病房。天啊,都是钱啊。 楚歌歪过头去,顾凛正面对着她,正对着电脑,戴着蓝牙耳机,好像正在开视频会议。 看到她醒来了,点了点头,楚歌选择噤声。 “总的来说项目完成的还不错,但你们的presentation,为什么没有人介绍一下这个医疗检测系统的架构,这让我怀疑你们的专业能力。” 楚歌闻言下意识地一哆嗦,想了想,好像今天也是他们团队去lw公司做项目汇报的时候了。 第115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8) 楚歌伸出耳朵,歪着身体,试图偷听顾凛开会…… “这一点在起初项目招标的时候就已经说过了,广告位必须放在页面最开始的地方,可以给标题和图片,这样的系统怎么去找广告投资?你们的架构师是怎么回事,zita,这就是你和我说的,项目已经可以做汇报了吗?” 顾凛面容冰冷,十指紧扣,坐在了椅子上,气场两米高…… 就在楚歌觉得下一刻他就可能要拍桌子了,顾凛看向了她,那神情楚歌不太明白,带着点心灾乐祸,还有要找她麻烦的感觉,楚歌下意识地把自己的脑袋往被子里面缩了缩。 果然她对危险的感知力是非同一般的准确,下一刻,她就看到了顾凛把蓝牙耳机拔掉,会议的声音外放,然后听到了顾凛说:“你们的架构师,是叫宋七晚吗?” 楚歌闻言愣住了,敢情顾凛现在开的会,就是她本来要去lw公司做的汇报会,真是冤家路窄,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等等,那就是说顾凛是lw公司的总裁了?她这是得罪了自己的金主大大了? seven团队包括她一共七个程序员,不过他们六个宅的程度比她还厉害,见到生人就说不动话的那种,真想不到没有她,他们六个怎么做汇报?楚歌心中有些担忧。 再然后,楚歌就听到顾凛说,“她生病住院了,手机在我这里,所以你们才一直联系不上她,正好她现在就在我旁边,就让她一起参加这个会议吧。”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楚歌觉得顾凛绝对是故意的,好死不死地为什么要说自己现在就在他旁边,手机就在他手里,他要是不说能怎么样? 房间里没有镜子,但是楚歌大概可以猜到自己现在是个什么鬼样子,头发乱糟糟,说不定还有点油,面色蜡黄,嘴唇苍白,眼睛下面还有两个黑眼圈,随便从恐怖片里面抓个女鬼出来说不定都比她长得别致。 其实楚歌的想象和现实几乎是没差的。 接下来她看到顾凛把病床上的小桌子给支了起来,把他的电脑放在了小桌子上,对楚歌说道:“宋七晚,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不按照招标计划书上的要求做系统。” 楚歌看着视频页面里,正襟危坐的,西装革履的她的团队成员,和lw公司的高层领导们,又看了看左上角里面蓬头垢面的她自己,小声对顾凛说道:“我能洗把脸再说吗?” 顾凛闻言从西服口袋里面递了一包湿纸巾给宋七晚,果然看她吃瘪这件事情,是他的一大人生乐趣。 楚歌把电脑页面又挪到了顾凛的面前,自己拿湿纸巾胡乱地擦了擦脸,把乱糟糟的头发全部都放到了身后去,生无可恋地给顾凛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 放了团队成员们的鸽子也不是她的错,病来如山倒,这谁能挡得住啊。 “大家好,我是seven团队的架构师宋七晚,很抱歉因为个人身体原因缺席了这次的汇报,下面将由我来补充说明架构上的相关问题,顾总裁,请问你觉得我们的架构有什么问题?” 楚歌的声音缓慢而温和,没有半分在他面前张牙舞爪却要假装乖巧的样子。 他们都在成长,也都学会了伪装。 顾凛很喜欢听宋七晚喊他叫顾总裁的声音,就像是一个男孩,终于得到了期待许久的认可,就像是那么多年的恶作剧,其中一个人终于认输了一样。 现在的宋七晚要为了项目过关,看他的脸色,这样的感觉,对于顾凛来说,很好。 顾凛坐在病床上,在宋七晚的旁边,对着电脑屏幕,冷冰冰地说道:“项目书上明确地说了,首页上面必须有显眼的广告位,标题,图片。还有,热门检索词二十五个位置至少又十五个应该是由lw来操控和编写的,现在只有五个位置,如果你们的医疗系统不完全按照我们的要求来办的话,那你们的项目就不能通过,必须重新制作。” 楚歌没有看旁边顾凛的脸色,而是掉出了医疗系统的页面,说道:“首先,顾总裁,医疗系统的热门检索词不像是娱乐新闻app的头条app一样,检索词是app使用者真实身体情况的反应,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可能并不会承认自己有某方便的疼痛或者是不适感,但是检索词就是他们真实身体信息的反应。热门检索词就像是他们对于自己身体的一个警告,如果大部分由lw来掌控的话,很有可能会误导使用者。在用户调查的时候,我们就这一点已经与你们的产品经理达成了共识。这是一个医疗系统,应该要更加谨慎才行。” 产品经理越明远辩驳道:“总裁,都是他们单方面通知我的,我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没有按照计划书的要求来做。” 被叫做zita的总裁助理下意识地咳嗽了一声,暗道越明远也太傻了,人家seven团队的架构师宋七晚明显是总裁的女朋友啊! 顾凛下意识地看向了宋七晚,宋七晚面不改色,微笑着说道:“越总,是你说按照客户需求来的,我当时是说过要对热门检索词的设置权限进行修改的,当时把代码发给你看了,你当时不是也同意了吗?” 越明远陡然间涨红了脸,嗫嚅道:“你问我代码能不能用,我又看不懂那些代码是什么意思。” seven团队的成员俱是低头在笑,宋七晚这招屡试不爽,但是从来没有产品经理会勇敢承认自己不懂代码这件事,但是没想到今天遇到一个相当耿直,不替她背锅的产品经理了。 虽然这样做有些不厚道,但是产品上线之后公司方大多都是对于宋七晚的“擅自”改动十分满意。毕竟他们设计出的程序,才是更了解客户需求的,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的,项目计划书无论做的怎么完善,也是跟不上实际情况。 正当seven团队觉得顾总裁就要发飙,让他们集体滚蛋,撤项目的时候。 顾凛问道:“这个理由勉强通过,为什么广告招标的地方不按照要求做,项目回本很大程度都是来自广告费,减少广告位,把广告投放在不显眼的地方,就不会有广告商愿意付出广告费。” 楚歌正色说道:“虽然减少了大的广告位,但是我们增添了新的功能,药店功能,通过这个地方,用户可以购买非处方药,药商和药店可以在这里建立店面,广告位招标的收入会更多,也更加便于贵公司的审核店面的正规性。”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们的团队其他成员都不能完整地诠释一下你们的方案,这个系统不是你们一起制作的吗?” 楚歌回答道:“只是他们比较不善言辞而已,顾总裁请放心,我们seven团队在业界的名声还是很好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都是过关的。” 顾凛闻言点了点头,率先鼓掌,视频另一段的会议成员也跟着鼓掌。 顾凛说道:“reunating项目通过了,后续的上线测试,和管理维护结束后你们就可以拿到尾款。” 楚歌微微睁大眼睛,偏过头去,看向了顾凛,说道:“上线测试不归我们管啊,项目书上不是说了汇报会结束了就打钱的。” 顾凛闻言笑着说道:“zita,重新拟定一份计划书,符合seven团队的架构的计划书。还有,重新对项目进行估价。” “好的,总裁。” 楚歌下意识地觉得顾凛是要降价了,她为了这个项目前期准备了三个月,日夜不休地写代码写了有一个月,加上前期的招标准备,一整套时间下来几乎有半年,付出了那么多的辛苦和努力,现在告诉她竟然要降价。 在顾凛关上电脑的那一刻。 楚歌伸出手,默默掐住了顾凛的脖子,而后说道:“顾凛,老娘和你拼了。竟然敢扣我钱。” 顾凛却轻松地反手拽住了楚歌的手腕,笑道:“谁说我要降价了,我是给你们涨工资。这样也不好吗?你要是掐死我,谁给你们打钱?” 楚歌闻言松开了手,而后有些傻傻地点了点头,说道:“真的涨钱么?好啊。谢谢顾总裁。” 顾凛嗤笑道:“宋七晚,你怎么这么没出息呢?” 楚歌伤口隐隐作痛,她推了推顾凛,不过有气无力的,“下去,这床是给病人躺的,不是给你躺的。对了,顾凛,这个房间值多少钱?”楚歌后知后觉地问道。 “五百一晚。”顾凛答道。 楚歌自暴自弃地说道:“不行,我要出院,顾凛,我没钱。”说着,楚歌挣扎着要起身,五百一晚她还不如去三星级宾馆呢。 顾凛挑了挑眉,说道:“reuniting项目给了你们团队五百万,交税后,到你手上少说也有五十万,你现在和我说你没钱?还有,宋七晚,我都没有收你照顾的费用,你不会指望我在普通病房睡在椅子上吧。” 楚歌怂了,而后说道:“好好好,那咱们就住在这吧。” 顾凛斜睨了宋七晚一眼,摇了摇头,比起小时候怂多了,把电脑阖上,抱到一旁的桌子上去办公了。 楚歌闲着无聊,对顾凛道:“顾凛,你把我手机给我,我要玩手机。” 顾凛留给宋七晚一个孤高冷傲的背影,“宋七晚,你是小孩子吗?没有手机就过不下去了。闲着没事就睡觉。” 楚歌说道:“我睡不着,麻药药效过了,现在我有点亢奋。” 顾凛闻言反倒有些内疚了起来,如果不是他昨天晚上在家休息,没有来医院的话,说不定宋七晚也不会伤口发炎,又紧急去了手术室。但顾凛是绝不会告诉宋七晚他的内疚的,因为他知道,她最擅长的就是利用他那点愧疚搞事情。 左右手上的这些工作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顾凛三十分钟内快速地处理完了所有的邮件,把笔记本电脑关机,拉了张椅子,坐在了楚歌的病床边。 此时楚歌正眨巴着眼睛看天花板上的灯,慢慢的,慢慢的,看。 “睡不着就聊天。”顾凛说道。 楚歌闻言颇有些惊奇,也许别人和她说,咱们聊聊天吧,对于病床上的她是多大的一件恩赐,然而顾凛说这话,只让她怀疑,是不是世界末日来了?是不是全世界的人都死差不多了? 在重逢之后,虽然顾凛一直在她面前显示出他作为好人的一面,但是无论如何怎么想都觉得,天啊,这世界真诡异,她怎么那么不敢相信呢? 楚歌想起来他们重逢见面那一晚,顾凛家的狗和猫在打架,她好像错过了什么? 楚歌一拍脑袋,想起来了,偏过头对顾凛说道:“顾凛,你家猫和狗咋办?” 顾凛说道:“昨天晚上回去准备了两天分的猫粮和狗粮,换了猫砂,等到明天回去就给他们重新准备伙食。” 楚歌点了点头,用怀疑的眼光问道:“顾凛,你真的,养猫养狗了?” 顾凛两条大长腿交叠着,给自己倒了杯水,说道:“是啊,一只叫做七七,一只叫做碗碗。平常老是打架,都不是什么好猫,也不是什么好狗。” 楚歌觉得自己的伤口好像疼得更加厉害了,“七七?碗碗?顾凛你是不是故意的,敢情咱两多少年没见,你开始欺负猫猫狗狗了,是不是叫七晚的都得罪你了?” 顾凛把宋七晚的被子掖了掖,慢条斯理地说道:“得罪我的就一个叫七晚的,七七和碗碗虽然不是什么好猫好狗,但是它们长得可爱。” 楚歌心塞,小时候因为自己这名字就没少被顾凛取笑,七晚,凄婉,这名字寓意不好,也就只有她那对爸妈能取这名字了。 顾凛看着沉默下去的楚歌,觉得过于乖巧了,不像是她,记忆里面的她,睚眦必报还老是装乖巧,有一点疼痛就要哼哼哼半天的人,现在是怂了,也不会再叫苦叫痛了,即便是遇到多么尴尬的境地,都要先整理仪容,举止有度,条理清晰地解决问题。 那个作天作地的小妖女,终于有一天成了穿着公主裙的女战士。 第116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9) “顾凛,你那么有钱,干嘛住在我那小区啊?那么小,物价还高。你家在b市不是有好几套别墅吗?” 顾凛目光闪烁,说道:“我一个人,住在哪都行,那小区交通方便。而且别墅也不是我的,那是我妈的。” 楚歌点了点头,目光中带着羡慕,小时候她就羡慕顾凛的妈妈,漂亮斯文又温柔,名媛这词就是为顾凛的妈妈量身定做的,对顾凛也好,能做出各种各样的点心,慕斯蛋糕,巧克力…… 后来,她的父母离异后,顾凛也再没在她面前提起过自己的妈妈,也没和她带过他的妈妈做的小蛋糕。 这样一想,顾凛这家伙还真是够抠门的。连那么一点点的母爱都不愿意分享给她。 楚歌说道:“我也想喝水。” 顾凛顺手把自己的水杯递给了楚歌,准确地说,景妍带东西过来就根本没给楚歌带她的企鹅瓷杯,毕竟一看就是容易碎掉的类型,一点都不安全。 楚歌刚喝了两口,顾凛就伸手要杯子了,“医生说让你不要喝水,实在想喝也就喝一两口。” 楚歌哦了一声,心不甘情不愿地把杯子递还给了顾凛。而后有些惊讶地说道:“顾凛,你的杯子上也有一只企鹅哎。我还以为你都不会用这种杯子的,你不是说这种杯子很幼稚的吗?你当年幼稚园的时候,还打碎过我的企鹅杯呢。” 顾凛手指抖了抖,说道:“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你还记得啊。这个杯子是公司做活动剩下的,还有很多,你如果要要的话,我给你一个。” 楚歌眼睛亮了亮,说道:“好啊好啊,我可记着这件事情了。” 顾凛点了点头,说道:“好啊。不过是一个杯子而已,当年你为什么要那么小气,还在我的衬衣上黏了一块口香糖。”顾凛眼中带着带着无可奈何的笑意。 “那可不是普通的杯子,那是我最喜欢的杯子,喜欢了好几年的杯子结果被你打碎了,我能不生气吗?” “那你现在还喜欢企鹅杯子吗?” “喜欢啊,喜欢一个东西当然要一直一直喜欢下去,怎么能半途而废呢?你当年给我送何阿姨的小蛋糕就是送的半途而废。”楚歌小声嘀咕道。 顾凛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当年季阿姨和宋叔叔离婚,我只是怕伤害你而已。” 楚歌沉默了下来,像是被离婚这两个字刺痛了,她垂下了眼眸,说道:“下次,有机会再尝尝何阿姨的小蛋糕。” “好。” 久别重逢的两个人只能靠着回忆联系在一起,他们的回忆都是在他们都还是一样幼稚,一样天真的时候,无所顾忌,一往无前地面对着世界的伤害的时候。 彼此都是一无所知,一片空白的时候,他们都变了,变成了能够自己解决问题,无所畏惧的大人。 越是长大,他们越是不同。 小时候,顾凛是那个幼稚园里独一无二的打着领结,会弹钢琴的漂亮小男孩,而她是一个一年四季不穿裙子,只会自己扎马尾辫的怪胎女孩。被这样的女孩子纠缠着恶作剧,对于当时的顾凛一定是很困扰的吧。 楚歌眼中带着泪光,忽而笑了,说道:“顾凛,你知道我小时候背地里都叫你什么吗?” 顾凛睫毛颤了颤,说道:“大魔王?” 楚歌有些惊奇,反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忘了,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而且我知道你现在还这么叫我的。”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你手机备忘录上写的。” “你又是怎么知道我手机开屏密码的?” “宋七晚,你能不能有一个病人的样子,你怎么问题那么多?” 楚歌哑口无言,瞪了瞪顾凛。 顾凛问道:“你这几年就没谈过一个男朋友吗?你今年都快要二十七了吧。” “你,你怎么这个都知道?”楚歌嘴唇哆嗦着,有些害怕了。 顾凛笑了,“你猜。” “你不会监视我吧?”楚歌狐疑地问道。 顾凛拍了拍宋七晚的头,说道:“你们程序员脑子里装的都是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吗?我监视你有什么用?能赚钱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一开始还真以为你是一个网瘾少女,没想到是个技术宅。” 楚歌觉得此时的顾凛分外的温和,这种温和和刚刚的温和是不同的,如果非要说是哪里不同的话,就是此时的顾凛,很“装”,很不怀好意,就像是年幼之时她假装可怜在家长面前卖乖推卸责任一样,顾凛也会这招。 楚歌嘀咕着,“十五年前你就这么会装了,现在还这么装。说吧,你这不怀好意的表情是在想什么?先说好了,一切有关于钱的问题通通不可以。” 顾凛闻言一脸冰冷,笑容的消失简直是在转瞬之间,似乎是打消了某个念头,楚歌不寒而栗,她就知道顾凛那表情是在暗算着什么,幸好她足够机智。 顾凛刚刚是想把宋七晚的团队挖到lw公司的,seven团队专业够硬,也有工作经验,实力和潜力都很强,而且每天听到宋七晚卑躬屈膝地叫他顾总裁,光是想想都觉得很有满足感,不过要忍受一个忤逆的下属可不是他想要的…… 楚歌不知道顾凛心中的弯弯道道,她在想,顾凛是怎么猜到手机密码的,七月十三。 到了中午的时候,楚歌顾凛扶着去了厕所,本来楚歌建议是要公主抱的,但是作为一个一百二十斤的女孩子也是有尊严的,顾凛抱起她的时候说的那句真沉,深深地刺痛了楚歌幼小又脆弱的心灵,而后就死鸭子嘴硬,磨磨蹭蹭地一步一步地被顾凛扶着去了厕所,又扶着回到了病床上。 顾凛问道:“有意思吗?宋七晚?承认自己胖那么难的吗?” 楚歌气得肚子疼,躺在病床上直哼哼,“顾凛,我算是看错你了,你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小屁孩,你就不能成熟一点吗?你才胖呢,我这是标准体重好吗?我这是长得高,你,你太过分了,你肯定一个女朋友都没有。” 顾凛伸出手隔着被子给楚歌揉了揉肚子,楚歌就盯着顾凛的那只手再看,这的确是一双弹钢琴的手,白皙,修长,她原以为他会成为一个钢琴家的,最后却成了一个商人,她原以为自己会成为一个医生的,结果成了程序员。 最后的结果很好,但并不代表就没有遗憾,毕竟人们总是会为了自己未曾得到的东西念念不忘。 接下来的几天,偶尔会有人来敲门,可能是送文件的zita,她是顾凛的秘书,一个很漂亮的女孩,亚麻色的头发,染着一点昏黄,发尾烫着卷发,脸上带着精致的妆容,从眉毛一直武装到嘴唇,从头一直武装到脚尖,漂亮又干练,利落又潇洒。 楚歌觉得自己就算是个女人,在zita面前都会把持不住想要把她拉到床上。 但也有的时候是景妍,在她没去当托的时候,景妍被一个见面会的脑残粉袭击了,被摸了手,差点还被拽了裙子的领口,不过好在一个“据说”身高一米九,八块腹肌,面容清秀的男粉英勇地挺身而出,把那脑残粉给逮捕了。 景妍说,在那个英雄救美的男粉说出,“你已经被逮捕了。”那一刻,她也觉得自己的心被逮捕了。 大抵爱情就是这种鬼东西,有时候一场英雄救美就足够俘获一个漂亮女人的爱情了。 那个脑残粉据说被抓到牢里做了一个月的牢,还是在重刑犯的监狱,被容青的朋友“特别关照”了,被法院下达了了限制令,也就是景妍的人身保护令。 那个男粉叫沈良辰,景妍在楚歌面前说,他们是天生一对的良辰美景的时候,楚歌看见容青的眼中闪过两道凶光。 楚歌终于可以吃流食了,这意味着她不用再饿肚子了,真是一个可歌可泣的事情。 如果不是性别距离,楚歌一直觉得景妍是会喜欢黑长直的全能经纪人容青的。在楚歌吃着顾凛给她剥的桔子的时候,顾凛古怪地笑了笑,而后十分奇怪地说道:“对啊,性别就是他们两之间最大的距离。” 不知道为什么,楚歌觉得顾凛这话里有话,还不止一句话。不过思考着实是一件费脑子的事情,尤其是对于一个伤患来说。 等她想明白其中一部分的时候,“顾凛,我和景妍就是普通朋友关系。” “我知道。”顾凛手里拿着水果刀,完美地给梨削了最后一刀。 楚歌伸手去拿,而后看见顾凛一口咬到了梨上,水果刀银白色的刀面反射出森冷的光芒,楚歌暗道,完了,顾凛终于要对我动手了。 继而看到顾凛把水果刀放入了刀鞘,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 楚歌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口气,劫后余生啊。 “就算是没有沈良辰,景妍也不会喜欢上容青的。”顾凛分析着。 楚歌有些疑惑,说道:“容青很好啊,长得很攻啊,而且还漂亮,头发长,长得高,我在行业里也很有建树,做事又可靠,我一个女的看到了都觉得想要流鼻血。” 顾凛面色冷了下来,楚歌下意识地拍马屁道:“你也挺好的,呵呵呵,顾总裁,你长得也好看。” 顾凛面色稍缓,消气了。 “宋七晚,你不能总是看脸,你要看点内在,别那么肤浅。” 楚歌没听,但是楚歌在机械地点着头,你是总裁,你管我的早晚饭,你说的都对。而且楚歌发现了一个诀窍,只要她喊顾凛叫顾总裁,顾凛就消气地特别快,就像是一个阀门的开关一样,顾总裁,阀门关上了,顾总裁,阀门又关上了。 但这让楚歌产生一种她正在被万恶的顾凛剥削了一样。 “今天中午吃什么?顾凛。”楚歌懒散地瘫在床上,像是一条死鱼。 顾凛笑了,而后极为“温和”地说道:“玉米山药白粥。” 楚歌舔了舔舌头,说道:“顾总裁,能给口咸菜吃吗?” “不行,咸菜里面有打量的盐,少许的鸡精和味精,不适合病人。” “那你呢,你吃什么?” “意大利面,七分熟的牛排,水煮鱼。” 楚歌顿时红了眼眶,纯粹是气的,她从来没受过这种委屈,为了口吃的,她容易吗? 但这丝毫没有引起顾凛一丝一毫的同情心,反而助长了他以欺负楚歌为乐趣的心理。 楚歌在顾凛没注意的时候用手机给景妍发了消息,晚上景妍来看楚歌的时候,从外套里掏出了一把的巧克力塞到了楚歌的病床被子里。 然而,就在下一刻,楚歌看到顾凛笑眯眯的,像是只细长眼睛的狐狸……他伸出手,说道:“拿出来。” 大明星约会无论去哪都会被逮到,于是“机智的”景妍选择带着自己的男朋友在楚歌的病房约会。 这也让楚歌对于景妍二愣子的制杖程度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 楚歌瘫在床上好整以暇地等着自己的零食大礼包出现,然后等到了一个身高一米九的壮汉出现,病房门并没有锁,于是那位壮汉进来的时候,楚歌一脸懵地问道:“大哥,你找谁?” “你好,请问你是景妍的朋友宋七晚吗?我是她的男朋友,沈良辰。” 沈良辰肩膀很宽,身形板正,浓眉大眼,皮肤微黑,看起来就是个正直又老实的人,这样的人落在了景妍的手上,楚歌其实一点都不奇怪,景妍就像是一只漂亮的小妖精,女人看了会沉默,男人看了会眼红的那种漂亮。 尽管在娱乐圈的人设是一个冰山美人,但是一接触下来,就知道景妍就是个软萌的妹子,还有点傻乎乎的。 楚歌觉得作为景妍的朋友,一定不能让这株大白菜跑了,于是楚歌摆出了职业的微笑,说道:“请坐吧,我就是宋七晚,是景妍约你在我的病房见面的吗?”楚歌有些咬牙切齿地说道。 她现在可是一个病人啊,在病人面前撒狗粮真的没有关系吗? 第117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0) 顾凛在家里刚刚洗完澡,甚至连头发都没来得及吹,就赶忙回了医院。 宋七晚这人的酒品,并不是一般的差劲,而是十分差劲。 这件事情具体可以追溯到十五年前,宋七晚带他私奔去看大海开始,那个地方是f市的郊外,他们坐了一个上午的公交,到了那里。 那个地图上被称为是海的地方,其实只是一个小沙滩,一个满是塑料垃圾袋,海滩上有零零碎碎的几条死鱼的小沙滩,没有蔚蓝色的海水,没有白色的海鸥,也没有长着很多只脚的章鱼,看起来像是星星一样的海星。 宋七晚当时就悲伤痛苦外加不可思议地无以复加,继而就带着顾凛回家了。那天晚上,宋七晚乖乖巧巧地模样骗过了超市的阿姨,买了啤酒,火锅底料,蔬菜,还有冷冻肉,带着他在家里煮火锅,火锅很好吃,但是喝了两罐子啤酒的宋七晚,像个狂野的女酒鬼,把当时的他按倒在地,给他换了件裙子。 他早就该想到,宋七晚这家伙根本就不是正常人,一个女生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吗?一个女生会丧心病狂地给男生脱衣服换裙子吗? 也是在那一天之后,宋七晚给他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喝酒了。 不过这家伙许下的诺言和她违背的诺言一眼多,顾凛根本就没有指望过宋七晚会好好的信守承诺,这辈子都不喝酒。 也许现在他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现在的宋七晚是一个没有力气,动一动就会疼地哼哼,连折腾人的力气都没有的病患,但是这样一想,顾凛反而有些更加担心了,她折腾不了别人要是折腾她自己,那他这么多天的辛苦就白费了。 顾凛这样想着,有些无奈地去药店买了醒酒药,又开车赶到了医院。 昏暗的病房里,只有一盏微弱的床头灯还在亮着,顾凛放轻了脚步,走近了宋七晚。 橘黄色的光印照出宋七晚脸上细小的绒毛,弯弯的眉,漆黑的睫毛,娇俏的鼻子,淡粉的带着点病态白的嘴唇,顾凛坐在了病床旁边的凳子上,他在想,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种颜色。 顾凛目光闪烁着光,他用手托着下巴,手腕支撑在病床上,轻轻地笑了,而后看到了宋七晚额前的几根白头发,有些懊恼了起来,笑容也渐渐消失了。 “宋七晚,你现在才二十七岁,怎么就有白头发了?一定是你太贪钱了,总是想着赚钱赚钱,连身体都不管了。”顾凛自言自语道。 睡梦里的宋七晚像是听到了有人在说她贪钱,辩驳道:“喂,别那么俗气了,道歉有什么用,道歉又不能当饭吃,乖乖地收下这些钱,快滚蛋吧。凭什么,只有你可以这样说……” 顾凛陡然间愣住了,他突然站起身来,连把一旁的椅子碰到在地都没有管,就快步走出了病房,像是有一只手扼住了他的喉咙,让他喘不过气来,但又像是确定了一些事情,心口一块石头落到了地上,她和他一样,都没有忘记过那一天。 病房里是楚歌,病房外是顾凛。 她背地里叫他大魔王,而他叫她混世魔王,谁也不必谁在对方的记忆里要好多少。 顾凛很少抽烟,因为宋七晚对于抽烟的男人深恶痛绝,本来她就够讨厌他了,不能让她的讨厌再多一点了。 但是现在他迫切地想要做一些事情缓解一下压力,抽烟也好,喝酒也好,他已经一个人揣着这些事情太久了。 房间里发出噗通一声,像是什么掉到了地上,大概是宋七晚。顾凛的动作比思维要更快,他打开了房间的门,然后看到宋七晚像是一只海星一样,两只手勉强支在地上,两条腿蹭在床沿上,上不去也下不来。 顾凛下意识地吼道:“宋七晚,你身上还插着管子呢,你就不能老老实实的吗?”言罢,快速走了过来,动作轻缓地把宋七晚的身体扶好,自己这样担心受怕,她还是一副醉眼蒙眬的样子。 这是楚歌入院以来,顾凛第一次对她发脾气,他一直只有两种表情,其中一种是冷冰冰的精英棺材脸,还有一种就是冷笑,每天活在冰天雪地里的楚歌,总算有一天感觉到了另一种极端,水深火热是体验完毕了。 但是醉酒的人永远是不会和你讲道理的,譬如现在的楚歌,“顾凛,你竟然敢凶我,我要告诉你妈妈。除非你愿意把你的零花钱都给我。”说着,还伸出手摸了摸顾凛的下巴,楚歌不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制杖的校园小混混在对漂亮小姑娘说,小妹妹,愿意当大哥的女朋友吗? 事实上,楚歌也真这么对顾凛说了,“小妹妹,长得这么好看,要当哥哥的女朋友吗?哥哥有七位数的存款哦。” 顾凛闻言哭笑不得,但是楚歌的手还在不安分地摸来摸去,像是个女流氓,他顺着楚歌的话,说道:“宋哥哥,你有那么多存款,为什么还要说自己穷。” “笨蛋,傻瓜!你看过有人说自己有钱的吗?要在b市买房子,多贵啊!七位数根本就不够一个三层楼带栅栏和小花园的房子。”楚歌嘀咕着,有些委屈地捧着顾凛的脸,“你说,为什么这么贵啊!” “一定要在b市吗?” “一定,一定。一定要离大魔王远一点,因为大魔王说,他最讨厌空气差的b市了。” “你记得他讨厌b市,那为什么不记得你和他说再也不会喝酒这件事?” “我没忘!是酒心巧克力的锅,酒心巧克力。”楚歌嘟囔着。 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不再说话了,睫毛随着呼吸而颤动着,一下,两下。 窗外开始下雨了,轰隆隆的,打着闷雷,灰色的层层叠叠的乌云里夹杂着银白色的闪电。 顾凛靠在宋七晚的枕边,他们的头靠在一起,他一睁开眼,就能看见宋七晚乌黑的头发,现在还有些病态白的皮肤,但他觉得这样的宋七晚很漂亮,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漂亮,还有,此时他的心跳得很快,比卡门序曲的节奏还要快一些。 顾凛知道宋七晚的许多事情,从四岁,到十一岁,她童年的七年,在那七年里面,一年中的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天,他们会见面,彼此恶作剧,乐此不疲。 不过宋七晚老是输给他。输多赢少。 只有当她输给他的时候,她才会看着他,打败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但是当她赢了的时候,宋七晚就不会理他了,跪下吧,卑微的少年,我是你永远都打败不了的人,我是你的噩梦,哈哈哈哈哈。 宋七晚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 所以再次见面时,遇到这样一个又怂又怕事,一天到晚宅在房间里面工作,生病了连朋友都没有,孤苦伶仃,还要找一个十六年前的朋友帮她办理入院手续的宋七晚。 面对再尴尬,再刁难的处境,也会表面不显风露水,举止进退有度的宋七晚。 他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 但现在看来,还是那个宋七晚,恶劣,狡猾,混世魔王,只是现在把那一部分的她,深深地藏了起来。 她还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孩。 对于五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只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她调皮捣蛋又顽劣,作弄她是他在幼稚园唯一的乐趣,对于十一岁的顾凛来说,宋七晚是和他一起度过七年时光的损友。 他们之间有很多种感情,有钱,亲情,但唯那份懵懂的萌芽的爱情,是顾凛从前不懂,但是现在终于懂了的事情。 他喜欢她,他喜欢宋七晚。 所以他才会在看到seven团队里有一个叫宋七晚的人,就把项目敲定给了他们,所以才会在聚会上听说宋七晚在某个差劲的公寓里面,自己到了b市也按捺不住心情住了进来。 她像是他的启明星,默不作声地在他的夜空亮着,把他所有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吸引了过去。 但这份感情他也藏得很深,可在宋七晚记得那些事情的时候,他觉得勇敢一步也没关系了。 混世魔王被困在了深渊里,她用一根根荆棘条绑在自己身上,做成盔甲,把漂亮的一面露出给别人看,自己被荆棘刺刺得遍体鳞伤。 他作为大魔王,他要去把混世魔王救出来。 总有一个魔王要伸出手,他们才能握手言和,宣告世界和平,魔王和魔王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楚歌第二天凌晨三四点醒过来,就看见枕边的顾凛,她大惊失色,而后惊叫出声,推了推顾凛,“顾凛,你怎么睡在我枕边!” 顾凛睡眼惺忪,漂亮的桃花眼里水光潋滟,“又不是睡在你床上,宋七晚,现在天还没亮呢,继续睡吧。” 楚歌觉得顾凛说的很有道理,闭上眼决定睡个回笼觉,然而在十分钟后,楚歌的意识清醒了过来,她再度睁开了眼睛,“顾凛,你现在,立刻,马上,去你自己的床上睡觉,不要在我的旁边睡觉。” 顾凛闻言果真站起身来,去了旁边的看护床,随手拽过了被子,倒在床上睡觉了。 楚歌手缩回了被子里,觉得后背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了一样,伸手一摸,是块巧克力,床头灯昏暗的光芒,映照出楚歌因为贪婪而扭曲的面孔。 房间里响起了窸窸窣窣的撕包装的声音。 顾凛睁开眼,而后坐了起来,看向了楚歌,说道:“宋七晚,你忘了你昨天吃酒心巧克力喝醉的事情了吗?现在还要吃吗?” 楚歌手一哆嗦,巧克力掉在床上,楚歌伸手去接,继而看到那块巧克力转了个圈,掉到了地上,这下子是彻底不能吃了。 顾凛心满意足地躺好,盖上了被子,继续睡觉了。 楚歌彻底心灰意冷,拉了拉被子,也继续睡觉了。 第二天护士把楚歌的饭菜从流食换成了主食,楚歌身上的血袋子也被拔掉了,双喜临门的情况下,楚歌得意洋洋地从顾凛那里要回了自己手机的使用权。 “喂,妍妍啊,那个我想吃烤肉饭,炒年糕,铁板豆腐,就要伍月商场二楼的那家。” 景妍此时正和沈良辰在吃饭,不过还是古怪又诡异的三人行,景妍,容青,和沈良辰。 容青说如果遇到记者,或者是认出景妍的路人,带着他还能以防万一,解决紧急情况,景妍对此也同意了。 于是,就造就了三人默不吭声埋头吃饭的情景。 “宝贝,你说容青咋这样呢,我这几年一个男朋友都没有,我一个大好青春的漂亮姑娘,本来可以谈一百个男朋友的,,到现在初恋还要被他这样搅和没了。” 楚歌闻言反倒眼前一亮,觉得自己嗑的cp可能还有戏,于是对景妍说道:“妍妍,咳咳咳,那啥,容青这也是为你考虑,虽然说你全副武装被认出来的概率很低,是吧,但是墨菲定律不就说了么,低概率发生的事情,在某一天,它一定会发生的。你想想,到时候各个娱乐头条都在八卦你和沈良辰的私生活,你乐意不乐意?” 景妍听了楚歌的话,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而后就挂掉了,意气风发,开开心心地继续无视容青,和沈良辰开开心心地吃饭了。 完全忘记了楚歌的事情。 行吧,重色轻友的女人。 楚歌脸上堆起了笑容,放下了二郎腿,对一旁用电脑处理邮件的顾凛说道:“顾总裁,午饭吃什么啊?” 顾凛修长的手指扶了一下方边眼镜的镜框,而后抬起头对楚歌说道:“烤肉饭,炒年糕,铁板豆腐,伍月商场二楼的那家。不过,不放辣。” 楚歌眼睛亮了亮,说道:“顾凛,你真是个好人。” 楚歌很惊讶,她还以为顾凛会头也不抬地回复她,“白粥,清淡点。” 顾凛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没想到自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宋七晚称为是一个好人,自己照顾她十多天了,造成多少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都没听到过宋七晚说他是一个好人,为了一顿饭,呵,女人。 第118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1) 楚歌在医院里又住了一个礼拜,拆了线就由顾凛带着她把家当收拾收拾回公寓去了。 生病的这一个月,可能是楚歌这四年来休的最长的假了,吃喝有人管,还有自动点餐服务,也不用担心项目的事情,每天忙着赚钱,抠抠巴巴地省钱,毕竟能说服顾大总裁不收她照顾费,已经是省下最大的一笔钱了。 楚歌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对顾凛说道:“顾凛,有一个总裁照顾着自己混吃等死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感觉这就是我追求的理想生活。” 车子在红绿灯前面急刹车了,楚歌头发一下子散乱了。 而后她听到顾凛说道:“你跟我签两张纸,咱们去公证部门领个证,就有总裁照顾你混吃等死一辈子了。” 楚歌觉得顾凛这话里有话,但是她听不懂,为了不显得自己智商不够用,楚歌回答道:“算了吧,我还是不要总裁了。” 顾凛偏过头来,问道:“为什么不要总裁?”攥着方向盘的手指握紧,有些紧张。 楚歌耸了耸肩膀,说道:“除了你一个总裁,我也不认识别的总裁啊,而且哪有总裁喜欢我这种又胖又矮又宅的女孩子的?” 顾凛说道:“你不问问,怎么知道不喜欢?”说完这话,红绿灯变信号了。 轰隆的车鸣声响起,像是响在了楚歌的脑海里面一样。 楚歌闻言有些意外顾凛竟然会这样说,像是有什么事情呼之欲出,但是楚歌没想出来是什么事情,她根本就不敢往下想,怕是她的奢望。 “宋七晚。” “嗯。” “……你小时候是不是喜欢我。” 此言一出,楚歌的脑海顿时一片空白。、 喜欢么?大概是有的吧? 幼稚园才艺表演那天,顾凛坐在古典的黑色钢琴前面,十指纷飞,弹着她不知道是什么曲子的曲子,反正听起来挺好听的一个曲子的时候,白色t恤,桃花眼专注地看着黑白琴键的时候,大概是一瞬间觉得,顾凛真好看。 大概就是这种念头吧。 不过当时顾凛身上的那一件白色t恤还是拜她所赐,因为她不小心把橙汁撒在他的西装外套上面了。 虽然她对顾凛恶作剧很多次,但是都是你来我往,互不相欠的,那一次,她当真不是故意的。 顾凛说,你把你的t恤衫给我穿,我不能脏兮兮地上台。 于是,他们在表演的后台换了衣服。 楚歌觉得自己的t恤衫挺好的,上面还有小熊维尼的图案呢,但就是和钢琴不太相配。 楚歌穿着那件有橙汁的小西服打着少林武功三十六式的时候,相比也是挺不配的。 好在那天,他们爸妈都没来,丢人没丢太远。 但楚歌不会承认。她撇了撇嘴,说道:“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啊,要不然我小时候肯定就先下手为强了。而不是和你,天天恶作剧闹着玩。” 顾凛靠边停车,而后对楚歌说道:“下车。” 楚歌愣住了,敢情顾凛这是恼羞成怒了? 这可是江边北桥,打车都打不到的地方的。于是她咽了咽口水,笑着说道:“喜欢。” 顾凛继续开车了,楚歌偷偷地看了一眼顾凛的表情,还是那个冷冰冰的扑克脸。 成吧,你高兴就行。人在车檐下,不得不低头。 顾凛拎着东西跟在楚歌身后回公寓的时候,正是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休息的时候,他们用注目礼对楚歌表示问候,而后极为恰巧地溜达到了楚歌和顾凛的旁边,“啊呀,这不是小宋吗?听说你住院了,我们都很担心呢,又不知道你是哪个医院的,今天阿姨给你送点鸡汤喝啊。” “谢谢阿姨,真是麻烦你了。”楚歌闻言笑着微微鞠躬。 不过是站着说两句话的时间,楚歌就发现他们被一堆大爷大妈围住了。 在一沓子关心和问候之后,楚歌终于等到了意料之中的那句八卦。 “这个小伙子很帅啊,是男朋友吗?” “呵呵呵,阿姨,这个是我邻居,我住院多亏他帮忙了,他姓顾,你们叫小顾就行了,他是我远方亲戚。” “哦哦哦,小顾啊,欢迎你来我们小区的啊。小宋这姑娘很不错的啊,什么电脑啊,电饭煲啊,都会修的,是个技术人员呢。” “老陈,小宋还是技术人员啊,我还以为她是在家打游戏呢。” 楚歌的笑容微微皲裂,要维持不住了,这可比查户口要严格多了。 她拉起了顾凛的手,她想的是,我一大箱子行礼还在顾凛手里,而顾凛想的是,宋七晚她是喜欢我的,两人小跑着冲出重围的时候,身后像是又爆炸和火光,心中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顾凛按下了密码,打开了楚歌的家门,对于顾凛这种行为,楚歌已经见怪不怪了,在历经了顾凛知道她的手机密码,顾凛知道了她的支付密码,顾凛知道了她家密码锁的密码,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毕竟她为了省麻烦,密码就只有一个。 房间里乱糟糟的,像是遭了贼,沙发垫子到处扔,几盆兰花都已经蔫吧了,快要死透了。好在景妍在她入院的时候,帮她把那些垃圾都扔掉了,要不然等她回来,看到就不止是一个脏兮兮的家,还是一个臭烘烘的家。 顾凛嫌弃地摇了摇头,把手里的行李放了下来,对楚歌说道:“宋七晚,开始收拾家务吧。”说着,转身要走。 楚歌连忙上前拽住了顾凛的胳膊,央求道:“顾凛,你和我一起打扫吧,我还是个伤患呢,你忍心看着一个大病初愈的,孤单,可怜,弱小,无助的小姑娘,一个人做这些重活吗?” 顾凛叹了口气,而后悠悠地笑了,“宋七晚,怎么会有你这样没脸没皮的人呢?你现在都二十七岁了,怎么还说自己是个小姑娘。” 楚歌闻言脸上的笑容僵硬了,恶狠狠地说道:“二十七怎么了?你现在还二十八呢,我年龄大,你年龄才大呢!” 顾凛撸起了袖子,楚歌下意识地伸出手护住了脸,而后听到顾凛闷声笑了,说道:“你住院折腾我那么久,我都没揍你,现在你倒是知道害怕了。好了,开始打扫卫生吧。” 楚歌闻言放下了手,眉眼一弯,露出了笑容。 顾凛背过身去,说道:“别笑了,真丑。” 楚歌默默摇了摇头,看在他帮了自己那么多的份上,她就不和他计较了。 油烟机要重新清洗,一个多月了,上面落了许多灰尘。虽然楚歌也不经常做饭,不过还是干干净净地看起来舒服。 “顾凛,你把油烟机洗一下,螺丝刀在柜子第二层,洗洁精和钢丝球在窗沿上。” 楚歌一边拖着地,一边“吩咐”道。 顾凛放下了手中擦窗户的抹布,转而去厨房洗油烟机。 顾凛一个人生活也很久了,而且他不习惯找清洁的钟点工,因为他不愿意自己的私人物品会被别人随意触碰,那对于他来说是一种冒犯,于是顾凛就把自己修炼成为了一个家务十项全能的男人。 顾凛把油烟机洗完之后,楚歌正蹲在卫生间里,手上戴着手套,弯着腰刷马桶。 楚歌笑眯眯地说道:“顾凛,帮我把沙发套拽下来,扔到洗衣机里面,顺便在倒点洗衣液。” 顾凛挑了挑眉,说道:“你怎么不说,让我把沙发套洗了。”言罢,认命地照着楚歌说的话去做了。而后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如果要和楚歌一起生活的话,他要做的家务到底是变成了一半,还是变成了两倍。 楚歌闻言冲了马桶,把工具放好,把花盆里的土松了松,倒上了一些营养液,放到了阳台上,威胁道:“要是不好好生长的话,就把你们都扔掉,哼哼哼,听到了吗?” 顾凛家的阳台比楚歌家的多一截,也更开阔一些,当然,房屋的租金价格也更高一些。 楚歌一偏头,看到了顾凛家阳台的架子上,一猫一狗。 白色的波斯猫,还有一只小金毛,两个毛茸茸的脑袋挤在玻璃上,正滴溜溜地看着楚歌,看起来对楚歌这个生面孔充满了好奇,一点也不怕生。 楚歌试探性地喊了一声,“七七,碗碗?” 回答她的是一句汪汪汪,和一句喵喵喵。 顾凛听到了阳台上的动静,走了过来,问道:“宋七晚,你在喊谁?” 楚歌回头答道:“你家的小猫和小狗。” “七七和碗碗吗?” 顾凛有些疑惑,但当他看到自家平时智商颜值都在线的狗子和猫,把脸挤在窗户上看宋七晚的时候,顾凛沉默了,他可以假装不认识他们吗? “顾凛,我能去你家看小猫和小狗吗?”楚歌亮着眼睛说道。 顾凛说道:“你不是说我是大魔王吗,大魔王的家就是魔窟,你现在想要去魔窟吗?” 楚歌回头看向了顾凛,说道:“我是去魔窟拯救被魔王掌控的小猫和小狗的,魔王,放开那只小猫和小狗。” 顾凛笑了,清冷的眼眸里满是笑意,对楚歌说道:“好吧骑士,不过你必须在洗衣机停止转动之前回来,因为家务还没有做完。” 两人一前一后地出了门,去了隔壁顾凛的家。 阳台上的绿植翠绿的叶子上水滴灿烂。 记得上一次来顾凛家结果门都没进,被顾凛吓走了,这一次倒是光明正大地进来了。 顾凛家是欧式的家具,已经重新精装修过了。 墙上贴的墙纸不是灰色就是黑色还有白色,房间里壁灯很多,墙壁上挂着很多奇怪的东西,例如魔术师的帽子,装在相框里面的薰衣草的干花,很多不像是顾凛风格的,顾凛的东西。 楚歌一进门,就被金毛缠住了腿,金毛绕着楚歌转圈圈,往楚歌腿上扑。 顾凛说道:“七七,不要黏人,你这样太随便了,坏狗狗。”说着,走进了厨房。 厨房是开放式的,和客厅连在一起,顾凛问道:“想喝什么,热可可,还是橙汁?” 叫做碗碗的波斯猫迈着小碎步走了过来,对着楚歌喵喵叫着,楚歌蹲了下来,挠了挠碗碗的毛,碗碗仰着头,喵喵喵喵地叫着,躺在地上,四爪朝天,小模样乖巧极了。 七七看楚歌的注意力都被碗碗吸引了,对楚歌呜呜呜地叫着转圈圈,楚歌又匀出了一只手摸了摸金毛的狗头。 哎,她真是一个花心的女人,既有狗又有猫。 顾凛看楚歌已经沉浸在撸毛和撸狗之中无法自拔了,无奈地自己作出了决定,给楚歌冲了一杯热可可。 楚歌蹲在顾凛家的单人沙发上,腿旁边蹲在七七,腿上蹲着碗碗,手捧着热可可,感慨地说道:“顾凛,你家真的是我的理想啊。” 顾凛无奈地拿着黏毛滚筒在地毯上收拾猫毛和狗毛,说道:“你的理想家园不是三层带花园和栅栏的小别墅吗?” 楚歌闻言险些被呛到,拍了拍胸口,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你那天在医院醉酒的时候说的。” 楚歌又啜饮了几口热可可,说道:“嗯,我想当那种坐拥豪宅的单身女人,这样即使年龄打了不结婚,也不会被人可怜,我要做被人嫉妒的那种单身富婆。” 顾凛挑了挑眉,说道:“这个想法很不错,不过为什么不结婚,结婚不好吗?” “咱们不一样,顾凛……何阿姨和顾叔叔的感情一直很好,而我爸妈,你也是知道的。”楚歌垂下眸子,苦笑着说道。 顾凛其实想说,那你嫁给我吧,我一定能给你一个你想要的家的,我也一定会爱你的。但是他不敢,二十八岁的顾凛还是和五岁的顾凛一样,一直期望着宋七晚说句喜欢,自己却不敢说,如果要比较他和宋七晚谁更加胆小的话,那应该是他。 但实际上他说的是,“回去打扫卫生吧,沙发套应该洗完了。” 楚歌闻言背靠在沙发上,有些无力地说道:“啊,真不想打扫卫生。”说着,吹了吹热气,把剩下的几口可可喝完,茶杯轻轻放到茶几上,把碗碗从膝盖上抱下来,跟着顾凛又回了自己的家开始大扫除了。 楚歌站在椅子上,用鸡毛掸子掸灯上的灰尘,顾凛在铺沙发套,也许是阳光过于晃眼,她竟然觉得顾凛身上有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 她垂下眼眸,隐藏了眼底波荡的情绪。 第119章 总裁,我只是个技术宅(12) 楚歌站在椅子上,用鸡毛掸子掸灯上的灰尘,顾凛在铺沙发套,也许是阳光过于晃眼,她竟然觉得顾凛身上有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 她垂下眼眸,隐藏了眼底波荡的情绪。 她已经和系统约定好了,不会在任务之外产生不该有的情绪…… 趁着楚歌大病初愈,seven团队的成员决定给彼此放两个月的假,暂时不接项目了,对于楚歌来说,她也开始找房子了。 加上lw公司的项目尾款,还遗产,她现在终于有八位数的存款了,在寸土寸金的b市,终于可以有一些底气,考虑买一套三层的,有花园的房子,离开这个蹩脚的公寓,然后轻松一点地生活了。 今天是景妍出道六周年演唱会,去年的五周年时,楚歌正在交接项目,鸽了景妍,今年正好空闲,不能再当鸽子了。 楚歌拿着应援棒,拿着vip入场票在前场座位给景妍应援。 旁边坐着一个卷发的女孩,看起来不过二十岁,面容还很稚嫩,身上穿着蓝色的牛仔裙,头上戴着恶魔角,手里拿着应援的横幅,“良辰美景,不负好时光。” “小姐姐小姐姐,你也是美景的粉丝吗?你是cp粉还是唯粉?”女孩兴高采烈地说道。 楚歌:“额,我是,我是路人。”原谅她年龄大了,这几年在景妍的熏陶下也没搞懂唯粉是什么粉?cp粉又是什么粉,c是c语言吗?p是php吗?如果c语言和php在一起了,她坚决不同意。 女孩闻言笑着说道:“啊,小姐姐你也觉得美景超级好看,超级a的对么?天啊,这世间怎么会有姐姐这样漂亮的冰山美人啊。” 楚歌嘴角牵起,点了点头,心道,哪里是冰山美人,明明是个小傻瓜。 演唱会还没有开始,女孩和楚歌聊了很多事情,女孩是b市的c大的大二计算机系的学生,这次是翘课来的演唱会,和楚歌正好是校友,当然,也和景妍是校友。 女孩叫阮阮,率真而可爱,没心没肺的,倒了一堆的开心果在楚歌的口袋。 演唱正要开始,正在调试灯光,彩色的光投射在会场的各个角落,周围喧闹而嘈杂,楚歌很久没有来人这么多的地方了,这场盛大的狂欢,让楚歌久违地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年轻的姑娘。 演唱会在一场盛大的烟花中开始,全场灯光熄灭,在一片冰雾中,景妍身穿白色的纱裙现身在舞台上,美妙的身体曲线尽显无疑,头上戴着镶着水钻的小王冠。 “hi,darling。”景妍唇角扬起,温柔地说道。 观众沉寂了片刻,而后开始疯狂地应援。 “啊啊啊,姐姐看我,姐姐看我。”阮阮声嘶力竭地喊道。 楚歌手支着下巴,微笑着看着舞台上闪耀着的景妍。 阮阮戳了戳楚歌,说道:“宋姐姐,能帮我把横幅拉一下吗,举着怪累的。”阮阮明亮的大眼睛里带着期许。 楚歌点了点头,把挂着小彩灯的横幅拉了一半在她自己的腿上。 “第一首歌,血色花嫁,送给亲爱的你们。欢迎,来到我的城堡,我亲爱的新娘。” 舞台又变得一片漆黑,在一分钟后,景妍穿着深黑色的燕尾服,画着黑色的眼线,手指上带着血红宝石的戒指,看起来魅惑而妖娆,带着一种神秘的黑暗美感,她再次出现在聚光灯下。 “我在黑夜里咏唱,期待着你的出现,我的新娘。等待血色弥漫开……我喜欢你,我不知道,喜欢你的每一秒,我不知道……” “ihavewaitingforyouforalongtime.” 楚歌手指凉了下来,整个身体的血液似乎也随之凝滞了下来,一个人的模样在她的脑海里呼之欲出,可是她却偏偏记不得。 阮阮在一旁暴雨哭泣,“我老公嫁我,嫁我景景。” 楚歌顿时哭笑不得,问道:“阮阮,到底是老公还是老婆?” 阮阮闻言用纸巾擦了擦自己的鼻涕,说道:“唱歌的时候是老公,不唱歌的时候是老婆。”她认真地解释道。 此时一曲唱完,景妍踩着钉子靴,沿着u型的舞台走着,和观众挥手互动,在走到楚歌面前的时候,顿住了脚步,比划了一个爱心。 楚歌微楞,对景妍生涩地比了个心,而一旁的阮阮已经在花式比心了,景妍对阮阮眉眼一弯笑了,继续走着。 阮阮抱着自己的心脏,说道:“宋姐姐,我受不了了,我要死掉了,我老公对我比心了哎,天啊,我要发朋友圈昭告天下。” 楚歌此时手机也颤动了一下,她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是顾凛的消息。 “用户数据库出了个技术问题,能帮忙修一下吗?” 楚歌犹豫了片刻,回复到:“能。我打车过去大概要三十分钟。” 原本在技术部冷着脸的顾凛面色柔和了下来,“好,我在公司十六层等你。” 阮阮闻言抬起头说道:“宋姐姐,你要走了吗?” 楚歌看了眼舞台上活力四射的景妍,对阮阮说道:“是啊,出了点技术问题,我先走了,座位给你了。记得千万不要把座位让给别人。”如果景妍用抽奖程序抽她这个座位上台抽到什么变态粉的话,她的罪过就大了。 言罢,楚歌匆忙地离场了。 阮阮感慨地看着楚歌离开的背影,她们c大计算机系的小姐姐就是不一样,身高一米六,气场两米高。 上次楚歌住院的时候,大魔王帮了她许多,现在遇到问题,她也要帮他才行,而且比起演唱会,其实她更想去代表全国最高技术水平的lw公司看一看。 楚歌在演唱会门口,打了出租车,一路赶到了lw公司,顾凛站在公司门口等着她。 楚歌快步跑了过去,笑着说道:“不是说在十六层等我的吗?” 顾凛冰冷的面容带着一丝轻松的笑意,说道:“怕你找不到,所以亲自过来等你了。”说着,垂下头,把楚歌肩膀上的彩带给拿了下来,楚歌下意识地伸手去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抱歉啊,刚刚从演唱会过来。咱们走吧。” 顾凛拍了拍楚歌的脑袋,掉下来一堆类似于金光闪闪的东西,楚歌的脸陡然间红了,她要是这样走进lw公司,一定会被业界同行笑话的。 “没了吧?”楚歌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没了,进去吧。”顾凛带着楚歌进入了lw公司。 比起楚歌以为的精英公司的全部西装革履,一丝不苟,lw公司显然很不一样,虽然他们的大boss是真的禁欲系,但是里面的员工大多穿着便服,一路走来,不少人在楚歌面前踩着滑轮和滑板车过去了。 路过咖啡厅的时候,顾凛还随手给楚歌拿了一杯橙汁,免费的。 楚歌和顾凛坐着电梯,在电梯里,楚歌吸着橙汁,对顾凛感慨道:“在lw公司上班真轻松啊。” 顾凛闻言笑了笑,摇了摇头,说道:“那是创意部门和营销部门的管理方式,如果是技术部的话,相信我,你绝对不会想要在lw部门上班的,宋七晚。” 楚歌闻言不寒而栗,被顾凛这一笑吓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到了技术部,楚歌见到了好几个熟人,都是c大的校友。 楚歌坐在电脑前,听负责人描述了一下问题。 lw公司负责各大应用程序的总数据库,但是这几天在rr视频app上注册量突然增多,进行了扩容之后,产生了一些不可测问题,新的注册信息不能被写入数据库。 楚歌把现有数据库强制性删除,把备份的数据库文件还原,重新测试连接,连接到lw的后台,运行正常。 但是十万多条数据的删除和还原,整整花了楚歌两个小时的时间,等到重新测试完成之后,已经是晚上七点了。 顾凛一直站在楚歌的身后,以一种沉默的姿态看着她操作。 其实楚歌心里也挺虚的,对有这么多数据的数据库进行删除,她也是平生第一次,而且这种方法其实挺简单粗暴,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lw公司成员是不敢冒险这么处理的,她这个外来人员倒是无所畏惧。 处理完之后,楚歌站起身来,说道:“好了,那我走了。” 顾凛伸出手把楚歌拉了起来,说道:“走吧,我请你吃饭。” 楚歌点了点头,不吃白不吃,自己忙活了大半天可以吃顾大总裁一顿饭倒也不错。 楚歌和技术部的各位成员握手告别,刚握了两个人,就被顾凛拽住了手臂,说道:“今天早点下班吧,大家都辛苦了。”言罢,把楚歌拽着走了。 楚歌问道:“顾凛,咱们去哪吃?我们去吃麻辣烤鱼吧,火锅也不错。” 顾凛冷淡地摇了摇头,说道:“宋七晚,你能不能有点大病初愈的自觉性,不要想着吃这些重口味的东西?” 楚歌闻言无奈地说道:“成吧,反正是你请客,你决定吧。” 顾凛闻言满意了,说道:“走吧,带你去吃泰国菜。” 楚歌眼睛陡然间亮了,点了点头,泰国菜好吃的呀。 这时候的lw公司大多数员工都已经下班了,除了声控灯会随着脚步亮起来,其他的地方都是漆黑一片。 顾凛突然说道:“宋七晚,你以为,我会成为一个钢琴家吗?” 楚歌跟着顾凛的脚步也慢了下来,说道:“对啊,你的手指那么好看,那样的手弹钢琴最好看了。可是有的时候不就是这样吗,计划赶不上变化的,我还想当一个医生来着的,结果成了一个技术人员。顾凛,你对现在的处境,会觉得有些失望吗?” 顾凛顿住了脚步,站在了灯光下,冰山脸久违地露出了一抹笑容,“并不是,其实现在这样也是我自己选择的。如果我成为一个钢琴家的话,我就没有办法接手我爸的企业,也没有办法阻止顾家破产。我得到的比我失去的多,我只是在见到你以后,会害怕你对我失望……” 这是楚歌第一次听到顾凛说出害怕这两个字,这个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顾凛的形容词,她侧过身去,面对着顾凛,试图从他平静的目光中揣测出他此时的情绪,突然觉得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为什么?会害怕她失望呢? 她有些仓皇地别过脸去,挠了挠头发,说道:“我今天,还鸽了景妍的演唱会来帮你呢,你得请我吃顿好的才行,快走吧……” 顾凛点了点头,她知道,自己不能把楚歌逼的太紧,那样的话,她会逃走的。 然而楚歌没有想到的是,自己鸽了景妍的演唱会,又错过了多少事情…… “在这里,我要谢谢我的朋友晚晚,来到我的演唱会,虽然你鸽了去年的,前年的,还有大前年的,但是今年,你终于来了。” “…………” 工作人员把话筒递了过去,灯光师也就位了。他们都很好奇,那个从不出售的座位,是给谁的?鸽了景妍好几年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灯光师打光到了前排座位上,楚歌旁边的阮阮接过了话筒,结结巴巴地说道:“那个……旁边的姐姐,有事中途走了。美景我爱你,我要嫁给你生猴子。生一百个,你就是我的太阳,我的月亮,我的光。” 景妍听到前半段哑口无言,好一个宋七晚,又鸽了她了。刚刚她还给她抛wink呢,真是浪费她感情。但是她的小粉丝真可爱…… “谢谢宝贝的表白,你们也是我的光芒,正是因为有你们,我才可以站在这里,是你们给我勇气,给予我力量。小可爱有什么喜欢的歌吗,我可以唱给你听哦,让某只鸽子后悔去吧。”说着,景妍露出了一抹笑容,七分妩媚,三分调侃,风情万种。 阮阮觉得自己快要幸福死了,而这一切原来都是因为那位看起来很漂亮的技术宅姐姐,她磕磕绊绊地说道:“我,我想听rain,想听美景唱rain。” 景妍蹲在舞台边上,看着阮阮,笑着说道:“会唱吗?一起唱好吗?” 阮阮点了点头。 “雨水落下之时,蝴蝶会振翅……”景妍唱歌的时候,长长的睫毛总是扑闪着,在唱rain的时候,眼泪就落在睫毛上,冰山美人就是在这一瞬间,变成了惹人怜惜的弱美人。 第120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3) “雨水落下之时,蝴蝶会振翅……”景妍唱歌的时候,长长的睫毛总是扑闪着,在唱rain的时候,眼泪就落在睫毛上,冰山美人就是在这一瞬间,变成了惹人怜惜的弱美人。 楚歌没有想到,她已经被景妍粉丝后援团称为是鸽子晚了,甚至还有了她和景妍的cp,晚景,脑洞强大的网友…… 吃完饭后,顾凛开车送楚歌回家,反正他们是邻居,顺路。 到了夜晚,b市的各种各样的灯才亮起来,这个繁忙的城市,繁荣会一直持续到很晚很晚的时候,才会消退。 在这个城市,是永远都看不到星星的,因为摩天大楼的灯光会特别地亮,把星星的光芒都遮盖住了,楚歌不喜欢b市,很不喜欢,她觉得自己已经在这里赚够了钱了,但是b市也是一个开放又文明的城市,治安很好,天桥上不会贴满各种小广告,对于单身人士也比较有包容性。 楚歌看着车窗外光影闪过,她觉得这一天有点不可思议,自己下午的时候,还穿着一件连帽衫,运动裤,戴着个棒球帽,在演唱会上给景妍应援。晚上的时候,就坐在顾凛的玛莎拉蒂上,身旁的顾凛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里面的衬衣扣子松开了一个,露出性感的喉结,看着喉结上下滚动。 楚歌看着看着就开始流鼻血,伸出手从抽纸箱里抽了许多纸,一直擦鼻子。 顾凛有些担忧地问道:“怎么了,哪里难受吗?要不要去医院。” 楚歌有些心虚地摇了摇头,连忙说道:“没事,可能是有些上火了。” 顾凛说道:“宋七晚,你也不是小孩子了,要好好照顾自己。” 楚歌反驳道:“我从小就把自己照顾地挺好的,好吗?” 顾凛问道:“你最近不接项目吗?” 楚歌手支着脸,不再看顾凛的喉结了,罪过罪过,“嗯,我攒够钱,打算买房子了。” 车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只有悠扬的轻音乐的声音,是青石板,顾凛从小就很喜欢的调子,很多东西,一旦喜欢上了,就会是很多年。 夜色漆黑,路上车水马龙,楚歌觉得b市对她而言很陌生,即便是住了三年,还是很陌生,她常去的地方也就几个,超市,家,她在b市要好的朋友很少,也就景妍一个,如果算起来的话,seven团队的其他六个人也算。 楚歌说道:“顾凛,你觉得什么地方适合居住?” 顾凛看了一眼楚歌,而后认真地答道:“二线城市吧,经济不会过于繁忙,生活节奏也不会太快,物价也还好,也能接触到最新的业内的消息,也不会落伍。” 楚歌笑着说道:“噗,嗯,顾总裁说得很有道理,那我就去二线城市买房子住。” 顾凛闻言有些烦躁地手指穿过自己的面容,碰到自己耳朵的时候,又放了下来,说道:“我有认识的朋友,是做房地产的,如果在b市买房子的话,可以给你打折。” 他这话有点打脸,但是平心而论,他不想楚歌走。 楚歌摇了摇头,说道:“还没有决定呢。如果需要你帮忙的话,我一定不会和你客气的。顾凛,其实挺意外的,我还以为咱们再见面的时候,会相互折腾,你死我活的,但没想到可以这么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说话,就像是相处了很多年的朋友一样。” 顾凛嘴角勾起,说道:“我还以为,从你五岁那年起,我们一直就是朋友。”他偏头看向了楚歌。 楚歌手撑着下巴,露出了两个梨涡,说道:“看路,顾总裁。” 车停在了地下车库,楚歌解开了安全带,和顾凛一起上楼。 走廊过道站着一个男人,楚歌看背影,是seven团队的阙钦,阙钦是去年加入seven团队的,在那之前,虽然seven团队也叫seven,不过只有六个人,在阙钦来了之后,他们才是七个人。 阙钦原先是个黑客,留有网络犯罪的案底,不过这件事其实阙钦也挺冤的,在大学期间的时候,阙钦和室友a,b,c参加了一个虚拟的股票投资的比赛,比赛时长为六个月,初始资金三十万,最后各自亏损了几百万。 为了证明这个垃圾比赛一定是有黑幕的,室友a,室友b,室友c,阙钦,把用病毒软件弄出了app的源代码,结果还真的证明了代码其中的算法是有问题的,此事引起了轩然大波,然后他们被该公司起诉了,虽然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不过影响了公司声誉,就留下了案底。 碰巧又是seven团队的蓝久的校友,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觉得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地方,就带着阙钦加入了。 阙钦看起来还是个很年轻的男孩,他穿着破洞裤,耳朵上带着圆环形状的耳环,身上穿着蕾姆的衬衣,染着一头紫黑色的头发,看起来像是个顽劣的大男孩。 阙钦看到了楚歌,对着她挥了挥手,说道:“宋姐,听说你生病刚刚出院,大家派我来慰问你。”说着,将放在地上的两大摞保养品,人参,冬虫夏草,以及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名贵东西。 还真是挺符合他们团队风格的,壕无人性,以及钢铁直男。作为团队唯一的女成员,楚歌是没能指望他们的礼物能够符合女生心意了。 楚歌掏出钥匙,说道:“辛苦小钦了,进屋坐吧。” 阙钦笑着点了点头,而后歪着身子附在楚歌耳边,小声问道:“宋姐,那个人,是不是顾总裁啊。” 楚歌点了点头,推开了门。 顾凛伸出手把阙钦拉着,和楚歌拉开了一段距离,对楚歌说道:“我也可以进来吗?晚晚。” 楚歌下意识地抖了抖,她怎么觉得,顾凛是再他家的猫,碗碗呢? “进吧,进来喝杯水,呵。”楚歌挠了挠耳边,暗自庆幸,好在前两天和顾凛一起把家里大扫除了一下,要不然都不能招待客人了。 楚歌和顾凛坐在长沙发上,阙钦坐在懒人沙发上。 楚歌给阙钦拿了瓶冰镇可乐,给顾凛拿了瓶橘子汁,房间的气氛诡异的沉默了下来。 楚歌内心os:为什么没有人先说话? 阙钦内心os:我是不是不该说话?为什么顾总裁会送宋姐回来,上次在lw公司的总部开会的时候,顾总裁好像也是和宋姐一起在医院病房里面吧,难道,他们是,情侣,不不不,也许是更加亲密的关系,例如同居?难不成,他们已经结婚了! 顾凛内心os:这个小子一看就不是正经的家伙,而且,他好像对晚晚有意思,不行,一定得看好他。 在三人的各怀心思中,房间继续保持着沉默,沉默,沉默。 终于,阙钦受不了了,“那个,宋姐,大家最近都休假了,你也好好玩一玩。” 楚歌连忙点了点头,以为阙钦要走了,跟着站起身来,说道:“我送你吧。” 阙钦露出尴尬的神情,说道:“姐,你家卫生间在哪,我去方便一下。” 阙钦看到了卫生间的两双黑色拖鞋,觉得自己看穿了真相,果然宋姐已经和顾总裁同居了啊!不行,自己不能再这么没有眼色地待在这里了!没想到宋姐平时一个宅女,无声无息地就拿下了顾大总裁这个钻石单身汉。 阙钦到沙发上把自己的背包背了起来,说道:“宋姐,姐夫,天也不早了,我就先走了。” 楚歌连忙说道:“什么?他,他和我没关系的。” 顾凛闻言反倒笑了,说道:“我和晚晚没什么关系的。” 此言一出,反倒有一种越描越黑的感觉。 阙钦了然地点了点头,一副看穿了真相的神情,给楚歌比划了一个大拇指。 楚歌无奈地扶额,算了,以后有机会慢慢给他解释吧。 三人到了门口,楚歌说道:“现在九点五十了,怕是不容易打到车,我开车送你吧。” 阙钦连忙挥了挥手,说道:“不用了宋姐,我坐地铁回去,时间还来得及了,我走了,拜拜。”说着背着背包走了。 顾凛看阙钦的目光和善了不少,甚至还和阙钦友好地挥手告别了。 楚歌闷闷地说道:“回你自己家去。还有,别喊我叫晚晚了,太肉麻了。”说着,楚歌抱着双臂,摇了摇头进了自己家里。 顾凛抵住了楚歌正打算关上的门,两人隔着空隙四目相对,呼吸交错。 “我手机落在你家了。” 楚歌闻言连忙转身去拿,慌乱地小跑着把顾凛手机拿着,塞给了顾凛,喘着粗气,说道:“给你,晚安。”随即关上了门。 顾凛无声地笑了笑,转身去了自己家里。 姐夫,真是一个不错的称呼。 他还想要更多。 楚歌躺在床上,觉得顾凛这家伙肯定是装的,现在装作和声和气好说话的样子,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给她使阴招,她现在甚至有一个设想,难不成顾凛是先打算欺骗她的感情,然后再恶狠狠地告诉她,呵,女人,被我骗了吧。 啧啧啧,虽然她现在也不是年轻小姑娘了,不过她也是有一颗纯情少女心的好吗? 楚歌躺在被窝里,打开了手机开始刷微博,看到热搜上二十多条里面有三条是关于景妍演唱会的。 “超宠粉!景妍演唱会和粉丝合唱rain” “八组扒一扒,传说中景妍演唱会的鸽子” “震惊!冰山美人景妍的前男友疑似富二代” 楚歌叹了口气,默默点了个愤怒,现在沈良辰是景妍初恋,哪来的前男友?而且上次在医院见面,楚歌就看出来了,沈良辰是一个普通的人,并不是什么富二代,真是谣言可畏。 出于求知欲,楚歌点进了第二条,她趴在被窝里面,嘀咕着景妍为什么要在演唱会放鸽子?难道是有魔术表演? 楚歌继续往下翻,一个网名叫软软最可爱的网友上了热评,“我就是那个和美景一起唱rain的幸运歌迷,旁边的小姐姐是美景的好友,是个程序员小姐姐,当时出了点技术问题,就提前离场了,根本就不是前男友。” 楚歌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她又又又鸽了景妍的演唱会,而且这一次好像情节还比较严重,所有的景妍的歌迷都知道景妍有一个鸽了她演唱会的朋友。 至于那些网友对于楚歌身份的猜测,也都是模棱两可,一分真九分假,等到明天一觉醒来,热度下去了,就不会有人再关心了。 楚歌趴在床上给景妍发消息,“biubiu,妍妍睡了么?” “睡了!哼!” “抱歉啊,今天去lw公司解决了点技术问题,下周你的见面会我一定去,比心。” “今天看到你了,人家还想和你一起唱歌来着,结果你半路跑了!” 楚歌汗颜,她那可怕的歌喉,幸好半路跑了,要不然今天热搜的标题可能就是,“震惊,史上唱歌最难听的歌迷!” “抱抱妍妍大宝贝。” “抱。” “今天我和沈良辰分手了。” “为什么?”楚歌有些担心景妍,有的时候女生就是这样,也许暂时不会感到难过,甚至是十分平静,但是一旦过了几个小时,或者是几天,开始变得特别难过,以至于要死要活求复合,碰巧,景妍就是那种姑娘,情感极其敏感以及后知后觉。 “他说他不喜欢这种偷偷摸摸见面的恋爱,他只是喜欢我在舞台上的样子,他并不喜欢现实中的我。分手了也好,我这么好看,分手了是他的损失。” 楚歌手指颤抖着,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妍妍,我去找你吧,现在也许你需要我。” “不,我很好,你不用来找我。” 楚歌心中的不安感更加强烈了,她反而觉得景妍的反应过于平淡,见不到景妍的人,她总是觉得有些不安心。 楚歌从床上下来,到阳台上打电话,“喂,容青,景妍今天分手了是真的吗?你知道这件事吗?” 电话另一端迟疑了片刻,“嗯,我知道,宋小姐……如果可以的话,你能来看看她吗?出了点事情。” 第121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4) 楚歌瞳孔猛地缩了起来,她就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景妍那个家伙会老老实实地打字和她聊天吗? 不会,这家伙在晚上不工作的时候只会选择语音聊天,她勉强镇定下来,说道:“你能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情吗?” “她吃安眠药了,刚刚洗了胃。” 楚歌觉得耳边好像有飞机轰炸一样的轰鸣声,她的两只手都在抖,连手机都握不住了,差一点,她就要失去她了,她还假装地那么平淡,“在哪个医院?我马上就过去。还是在公寓里面?” ………… 手机从楚歌的手心掉落了下来,她哆嗦着嘴唇,眼角落下了泪水,耳朵里有轰隆隆的雷声作响,大到她都听不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了。 楚歌吸了吸鼻涕,对容青说道:“好,我马上就赶过去,容青,你吃过饭了吗,我给你带些吃的吧。” 容青看着玻璃窗上反射出的他有些憔悴的面容,病床上的景妍正没心没肺地对他讨好地笑着,最难过最害怕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容青对楚歌答道:“那就谢谢你了。” 楚歌擦了擦眼泪,勉强维持着正常的语调,说道:“都是朋友,有什么好谢的,那咱们医院见面了。”她去超市买了一些饮料和面包饼干牛奶。 楚歌出了门,顾凛正好带着七七出去遛弯回来,两人在楼下碰面。 七七嗅到了楚歌的气味,在她的脚边打转,但楚歌很快就错过了他们的身影,快步往前走着。 顾凛拉住了路过他身边的楚歌的手臂,问道:“你怎么哭了,晚晚?这么晚了,你一个女生出门不安全,你要去哪里,我陪你一起去。”小区破破烂烂的路灯此时正式熄了火,四周陷入了一片昏暗之中,楚歌脸上泪水汹涌。 “景妍出了点事情,你能送我去医院吗?” 顾凛手里还拎着七七的狗绳子,把狗绳递到了楚歌的手中,对楚歌说道:“走吧,我送你。我去车库开车,你在这等着我。” 楚歌点了点头。 这时候路灯又重新亮了起来,顾凛的身影挺拔而可靠,他身上穿着家居的睡衣,背面印着一只圆滚滚的企鹅,脚上穿着一双棉拖。 楚歌擦了擦泪水,她想自己还真是够任性的,让lw公司身家百亿的总裁给自己当了一下午的司机,整个城市跑来跑去的。 但是由顾凛在身边的话,总觉得就有了一个可靠的同伴,似乎很多她觉得很难以度过的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一样。 楚歌蹲了下来,揉了揉七七毛茸茸的脑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的话,楚歌根本都不会相信,顾凛那个从小就精致又爱干净,讨厌一切带毛生物的男孩,有一天会成为有猫有汪的单身贵族。 七七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楚歌,伸出舌头舔了舔楚歌的脸,楚歌觉得压力缓解了不少,也许自己也应该养一只毛茸茸了。 顾凛开着他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过来了,俯身拉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楚歌抱着七七坐了进来。 七七是一只训练有素的金毛,虽然它看起来个子很大,但事实上,七七还是一只两岁的宝宝,一只黏人又爱撒娇的宝宝。 到了医院,楚歌拉开车门,拎着一包吃的,准备下车。 顾凛从车里的备用箱里取出了一只帽子和一个口罩,递给了楚歌,说道:“这个给你,如果是去见景妍的话,会很麻烦的吧。” 楚歌心头莫名一动,接过了帽子和口罩,看着顾凛的眼睛,浅浅地笑了,说道:“谢谢你,顾凛。” 说着,戴上了帽子和口罩,从车上下来了。 她忽而回头,说道:“不用等我,你先回去吧,我可能今天不会回家了,你记得帮我看一下我家门关没关,还有煤气关没关,我有点记得不太清楚了。” 顾凛嘴角勾起,如墨般漆黑的眼眸里有细碎的笑意,闪着细碎的光,说道:“现在担心也晚了,指不定煤气爆炸把我的家都给一起炸掉了,等我回去确定了,给你打电话。” 七七也跟着跳下了车,在楚歌的脚边蹦蹦跳跳的,顾凛有些无奈地揉了揉额头,说道:“七七,回家了,上车。” 七七呜咽了几声,恋恋不舍地看着楚歌,楚歌蹲下身体摸了摸七七,说道:“明天见,七七。” 七七闻言像是得到了某种确定一般,随即跳到了车上,挥爪子和楚歌告别了。 楚歌去了医院的住院部,对于这个她住了一个多月的地方,她可再熟悉不过了,没想到才离开了几天,又回到了这个满是消毒水气息的地方了。 开门的是容青,这一天容青没有再穿着职业西服,而是白色衬衫和牛仔裤,他几乎要及腰的黑发被剪到了齐耳的地方,楚歌一瞬间甚至觉得自己透过那双金丝边眼镜看到的容青是个清秀而优雅的男人,但这样的感觉转瞬即逝。 容青的声音低沉,透着一种溪流般的清凉感,是优雅的中性的声音,“宋小姐,请进吧。”说着,看了看医院走廊上有没有什么形迹可疑的狗仔或者是娱乐记者混进来。 楚歌闻言进了病房,顺手关上了门,把手中装着食物的袋子递给了容青,说道:“你还没有吃饭吧,先吃点东西吧,我陪着景妍就好。” 特级病房有专门的客厅,再往里面才是病房,容青留在客厅吃东西,楚歌进了病房,景妍此时正背对着她,面对着玻璃窗,安静地把手搭在被子上。 她在玻璃窗上看到了楚歌的身影,虚弱地微微侧了下身体,对楚歌扬起了一抹笑容,“宝贝,你怎么又什么都知道啊,是不是容青那家伙,真是够讨厌的。” 楚歌拉了凳子,坐在了病床旁边,把景妍的手攥住了,强颜欢笑道:“喂,怎么我刚从医院出去,你就进来了。是不是我把霉运传染给你了?”说着把景妍的头发撩了撩。 景妍笑了笑,说道:“早知道洗胃这么难受的话,我就去跳江了。” 楚歌头靠在景妍的枕边,说道:“跳江死掉的样子可惨了,全身青紫,尸体浮肿,丑死了,你一定不会喜欢的。” 景妍很喜欢楚歌,比喜欢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其他人都要多,因为楚歌是唯一一个不会责备她,无论什么时候都站在她这边的人,她已经受到了太多的否定,太多的质疑,她只需要一个能够在深夜奔赴而来,趴在她的枕边的人。 但在景妍刚刚眼泪汪汪,感动地不行的时候,楚歌说道:“我今天就要给你细细地掰扯一下,各种常见死法的常见死状。” 景妍吸了吸鼻涕,刚刚那点泪崩的感觉彻底没有了。 “首先,嗯,是上吊,你得找一根足够粗的绳子,别的好像也没什么要准备的了。至于死状,虽然殡仪师会把你掉出来的长舌头塞回去,但是脖子上那又粗又黑紫的痕迹,可是擦再多的粉都掩盖不了的。你想,所有来看望你的人,都看到你脖子上的勒痕。” 景妍闻言双手紧攥着抱在胸口前,紧张地说道:“真的啊?” 楚歌轻轻地笑了,露出了自信的笑容,说道:“你是在质疑一个万能的技术宅的知识储备吗?” 景妍摇了摇头,不,她不想上吊。 楚歌好整以暇,满意地看着景妍的脸上出现拒绝的表情,而后继续说道:“至于吃安眠药还是毒药什么的,那就更惨了,如果分量够的话,你只需要疼几个小时,很多人疼地放弃了这种死法叫了急救车,你可以自己联想一下,死了倒还好,但是如果分量不够,那就更惨了,不仅疼白疼了,还得洗胃,还得付住院费,还有误工费那么多钱。” 景妍的心理防线已经彻底奔溃了,去特么的前男友,老娘的钱都没了,男人算个屁啊。 她有些无力地看着楚歌,说道:“那什么死法是最好的?” 楚歌垂下眼睫,凑近了景妍,说道:“当然是老死最好了,我们妍妍就算是老了也还会是个绝美的大美人,那样死了最体面了。” “妍妍,你不知道我多害怕,害怕你会离开我,害怕我从此就失去了你这个挚友,我在这个破地方,就你一个朋友,要是没了你的话,我该怎么办?” 一滴泪水划过了景妍的眼角,漂亮的鹿眼此时通红一片,鼻尖也红红的,委屈巴巴地说道:“宝贝,我们一起老死吧,我不想吃安眠药了,真不好吃,而且洗胃也很疼。” 景妍拉住了楚歌的手,她们的头抵在一起,就像是七年前她们还在大学的时候,窝在一张床上追剧打游戏的时候。 那样的时光不再复返,但又好像从未远去一般。 容青轻轻地打开了房门,看到了额头抵在一起,笑着交谈的女孩,慢慢地又关上了门。 他就知道,此时景妍最需要的人,其实是宋七晚。 如果她需要一个人的话,他就会把那个人带到她的身边。 只要她开心就够了。 “很抱歉今天鸽了你的演唱会。” “宝贝你已经说过抱歉了,说点别的吧。”景妍的眼睛亮晶晶的,一副八卦的样子,楚歌心里隐约有点不好的预感。 她有些犹豫地问道:“嗯……你想知道什么?” 景妍嘿嘿嘿地笑了,说道:“譬如你和顾凛,你们两是不是谈恋爱了。” 楚歌一头雾水,而后说道:“没啊,我两就是,还是死敌,嗯,也不对,现在应该算是朋友吧,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是不会拿着以前过家家年纪那点事情计较来计较去的。”说着,楚歌有点窘迫地伸出手揪自己的头发。 景妍翻了个白眼,而后无奈地笑了,说道:“你当人家顾大总裁那么闲的吗?那么乐于助人的吗?就因为你一句话,一分钱不要照顾你两个月。” 楚歌缩了缩脖子,小声说道:“呵,可能是因为顾凛,他,他比较乐于助人,有正义感吧。” 景妍美眸睁大,这还是刚刚那个嚣张地的和她讲述各种死法的家伙么? “宝贝,你今天晚上来医院,是怎么过来的?”景妍一副找到了奸情的神情,腰板子也正了,神情也不忧伤了。 果然前男友这种生物,只能存在于过去,他的时效性大概,只有一个疯狂的下午。 楚歌伸出手捂住了眼睛,小声撒谎道:“坐地铁过来的。” “宝贝,地铁这个点早就停运了好吗?” “额,我说错了,是打车过来的。” “真的?” 撒一个谎要撒一百个谎才能把漏洞堵住,然而楚歌放弃了撒一百个慌。 “顾凛送我来的。”楚歌视死如归地说道。 景妍说道:“宝贝,尝试一段恋爱吧。我觉得顾凛是个好男人。而且你两这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反正总归是要谈恋爱的,为什么不挑一个熟悉的?” 楚歌愣住了,腾地站了起来,说道:“我是要单身一辈子的。” 景妍被楚歌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一跳,拍了拍受惊的小心脏,说道:“宝贝,你不知道遇到一个对你好,喜欢你的男人有多不容易吗?你这个家伙怎么都不珍惜。” 楚歌又坐了下来,她不太明白,为什么变成了她的情感问题了。 她耷拉着脑袋,放在了景妍的病床上,“你如果知道我以前对顾凛做过多么过分的事情,你就不会觉得,顾凛是喜欢我的了,他说不定现在就是在欺骗我感情,然后在狠狠把我甩掉呢。” “多过分?” “把他衣服扒了换上公主裙,在他钢琴表演的礼服上倒橙汁,在全校面前读别的女生写给他的情书,把他家厨房炸了,还有很多很多,不过暂时我就想起这几件印象比较深刻的。不过他也报复我了,每年他过生日的时候都把我的脸糊在他的蛋糕里面,把我的成绩单交给我妈了,所以啊,我才说他是个大魔王啊。” 景妍拍了拍楚歌的脑袋,“宝贝,你以前怎么是这么一个坏孩子,是不是童年缺爱啊。” 楚歌面无表情地说道:“对啊,可缺了,所以看顾凛才那么不爽啊,所以那个时候,才那么讨厌顾凛啊……” “一个男孩会捉弄一个女孩的时候,往往说明一件事。” 景妍的眼底闪烁着狡黠的亮光。 第122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5) “一个男孩会捉弄一个女孩的时候,往往说明。” 楚歌抬起眼睛,看着神秘兮兮的景妍,“什么?” “他喜欢那个女孩…”景妍手指轻轻地戳了戳楚歌的脸颊。 楚歌森森地笑了,然后咬住了景妍的手指头,“我信你个鬼,咱两感情经历半斤八两。” “他喜欢你,宝贝,要不然你自己去问他,顾总裁看起来那么骄傲冷漠的人,应该不会说谎的。” 楚歌妥协了点了点头,和一个病人较劲才没意思呢,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了,楚歌给景妍掖了掖被子,说道:“睡觉吧,好好休息。这房间可贵了呢。我去旁边的陪护的房间睡。安心地休息一下吧。” 闻言,景妍果真乖巧地闭上了眼睛。 楚歌关了房间里的灯,到了客厅看到了手里拿着电子香烟的容青,空气里弥漫着气味极淡的香气,此时他的身影孤单而寂寥,他低着头,额前的碎发落了下来,遮挡住了高挺的鼻梁,挡住了他只看一眼便能为人所知的,老练和锐利。 一身白色的衬衫和浅蓝色的牛仔裤,穿在容青身上,却还是像是西服一样,剪裁得体,修身,此时的容青像是一个华贵而落魄的贵公子,他的坐姿,他握着烟的手势。 尽管楚歌早就脱离了那个阶层和圈子,但是她还是从一些细微的地方,察觉到了容青身份的特殊。 尽管和容青接触过很多次,但是容青给楚歌的印象都保留在一个干练的明星经纪人,他像是一道铜墙铁壁,没有一分一毫的破绽,而此时,他累了下来,他松懈了下来。 楚歌说道:“容姐,现在已经十二点半了,我们一起去客房休息吧,挤一晚。明天等到景妍的情绪稳定了,我就回家了。” 容青闻言抬起头,站起身来,说道:“不用,我在沙发上睡就好,我不习惯和别人睡在一张床上。如果景妍有什么需要的话,我也好有一个照应。” 楚歌也没有强人所难,只是笑着点了点头,去了客房。 她躺在床上,然而景妍的话却一直循环播放在她的脑海里,整个人翻来覆去睡不着,她烦躁地把被子踢到了床下,她知道自己对于顾凛并不是毫无感觉。 但还没到感情的那个地步,只是感情而已,一种感情,捉摸不透,想不清楚,朦朦胧胧,但是这种不确定的东西,让楚歌觉得,很烦躁。 楚歌侧身睡在床上,手机屏幕闪动,她连忙把枕边的手机拿了起来,结果是手机一点钟定时关机的光芒。 她用枕头蒙住了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道,天啊,你不会是在等顾凛的消息吧,楚歌你是不是疯了。 她为什么要对一个虚拟世界的人,产生这样暧昧不清的感情啊,难道真的是单身太久寂寞了?自己度过的世界的时间,比十个顾凛都要多,自己这算不算是老牛啃嫩草? 楚歌眨巴着眼睛,看着乌漆嘛黑的黑暗。 其实这件事还要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法,让她断绝了为老不尊的念头。 楚歌一不做二不休,手机开机,然后给顾凛打电话。 她知道自己很疯狂,甚至很二缺,自己这一辈子都是规规矩矩想做个正常的好人来着。 楚歌甚至连灯都不敢开。 她窝在被窝里面,打电话给顾凛,值得庆幸的是,顾凛手机关机了。 楚歌心满意足地虚伪地表示了一下遗憾,这就没有办法了,现在好好睡觉吧,无论有什么事情,都明天再说。 这一觉楚歌睡地极其安稳。 第二天早上,楚歌五点钟就起了床,去医院的食堂买了饭。 景妍的气色好了很多,容青的面容也缓和了不少,但是容青给景妍请了病假,这样的假期很难得,景妍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自己已经没什么问题了,想和楚歌一起去最近开业的青藤鬼校,被容青一票否决了。 楚歌觉得自己嗑的cp有可能变成真的,于是她虽然也在假期,还是把独处空间让给了景妍和容青。 而且,她也真的有件事情要去确认一下。 非常重要。 那就是关于顾凛其实不喜欢她,现在帮助她,也只不过是出于很多年前,他们相识一场的情分。还有,那就是他已经不记仇了。 但这就像是要拼命去证明一个伪命题正确一样,注定会失败。 事实证明,顾凛不仅还记着,而且现在帮助楚歌,也是别有所图。 今天是沐休,超市打折,楚歌的推车里买了一堆的打折的蔬菜和速冻肉类,以及,一小袋米,往常的楚歌只会买,零食,速冻米饭,速冻火锅,泡面,毕竟赶项目饿了的话,这些吃的都是最快填饱肚子的。 不常做饭的,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将就着吃吃,日子就过去了。 而且上次的胃穿孔胃出血的经历还是让楚歌害怕了,她并不是无坚不摧的钢铁之躯,她只是个普通人,普通而脆弱的身体,如果照顾不好就会生病的身体。 但是今天是不同的,因为她被新上任的物业大爷要求交天然气费,她来这小区两三年了,一次饭都没做过,最多用电磁炉给自己煮个火锅面条啥的,但是天然气管道是想通的,楚歌又没有证据证明她从来没用过天然气…… 楚歌明白了,这是个死循环。 成吧,她交还不行吗? 交了天然气费还不做饭,就是浪费钱。 于是楚歌推着个小推车,加入了超市的抢购行列。 然而当她带着一堆东西付款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隔着她几个位置,是顾凛。 那卓越的身高外貌大长腿,在人群里简直是发光体的存在。 楚歌是真没想到,顾大总裁这种土豪级别的人,还要来抢购超市……真是……算了,她也没啥想说的。 她低着头,默默付完了款,用她的小推车把这些菜,肉,米装好了。心中默念,不要被顾凛看见,低下头,我就是一个普通的路人甲。 然后,楚歌的肩膀被拍了拍,“晚晚,你买这么多东西吗?我帮你拿一些吧。” 楚歌觉得自己的背后有许多的目光,羡慕中夹杂着一丝微妙的嫉妒,呵呵呵。 “不用,我自己来就行,推着小推车很方便的,一点都不重。” 咯吱一声,楚歌坚强地存活了三年的小推车咯吱一声,一截铁把手掉到了地上,楚歌沉默了下来,然后一个轮子咕噜噜地跑掉了。这特么就是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被噎死吗? 顾凛无声地帮楚歌把袋子拎起来,往前走着。 楚歌看着空荡荡的破旧小推车,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把它捡起来,扔掉了大垃圾桶里面。 小碎步跟上了顾凛的步伐。 楚歌上了车,然后神色纠结地对顾凛说道:“买菜也开劳斯莱斯,顾总裁,你这么奢侈的吗?” 顾凛笑着说道:“系好安全带。” “我一共有两辆车,今天见客户,所以开这辆车,不过正好要买菜,就把车开到超市这边了,其实一般买菜的时候,我开的是那辆mini宝马。我看到地下车库看到你的那辆车了,怎么不开出来,是打算这么多东西挤地铁吗?” 楚歌叹了口气,说道:“我那车轮胎被人戳了,闹心。” 结果当然毫无疑问,顾总裁在楚歌家蹭了一顿饭,作为代价,楚歌左手抱着七七,右手抱着碗碗,左拥右抱的感觉十分美妙。 楚歌觉得古代帝王后宫三千佳丽还是有道理,如果一手抱着的是白毛蓝眼睛的高冷波斯猫,一手抱着温顺黏人的长毛金毛,无论是哪一个都是不能割舍的存在啊,无论冷落哪一个小美人良心都会受到谴责的啊。 顾凛坐在沙发上,冷冽的面容此时温和了不少,厚薄适中的唇,此时带着一抹浅淡的笑容,“七七和碗碗在家的时候老是打架,在你怀里倒是老老实实的了。” 楚歌挠了挠碗碗的下巴,碗碗的猫尾巴高高地翘了起来,肚子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那肯定是随主人了,如果我是它们的主人的话,那它们一定每天都能和睦相处。”楚歌笑眯眯地说道。 顾凛无声地笑了笑,无奈于楚歌的自恋,哪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喜欢,只有蓄谋已久,宋七晚在七七和碗碗的认知里,就像是一个早已得知,但是一直没有露面的主人,在楚歌出现之后,自然就会黏上她了。 下午顾凛还有客户要见,就把狗笼子和猫笼子都给楚歌了,去给七七和碗碗打疫苗。 楚歌也终于明白了,下午不去上班在街上晃荡的都是什么人了……不过是几天不工作,她觉得自己有点像是个无业游民? 直到准备开车了,楚歌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轮胎已经被人戳爆了…… 报废的轮胎被物业大爷帮忙修好了,大爷原来是从汽车维修店退休的,看楚歌一个小姑娘废力地卸轮胎,行云流水一番操作下来,就把车修好了,还说帮楚歌查监控,把戳轮胎的人找到。 楚歌领着猫笼子和狗笼子去了宠物医院。 打完了疫苗之后,七七和碗碗都郁郁寡欢的,楚歌把他们放到宠物乐园里,可他们好像并不是乐意和其他猫猫狗狗玩耍,又跑出来抱楚歌大腿,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 楚歌买了一些逗猫棒,玩具球,磨牙棒之类的小东西,带着七七和碗碗又回家了。 作为一个无业游民也有无业游民的烦恼啊,例如,太闲。 无聊之下,楚歌把家里的窗帘拉上了,带着七七和碗碗在家里投影播放纪录片“宠物的生活”,对于藏在屏幕里还会动的猫猫狗狗,七七和碗碗先是龇牙咧齿地叫,继而归于平静,窝在楚歌旁边看。 顾凛晚上下班回来的时候,打开了楚歌家的密码锁,就看到黑布隆冬的,一人一猫一狗津津有味地看着“宠物的生活”,怪幼稚的,也怪可爱的。 顾凛说道:“我开灯了哦,先闭眼睛,强光会让眼睛很难受的。” 楚歌一听是顾凛的声音,把七七和碗碗往怀里面一抱,灯随即而亮。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顾凛已经站在楚歌的旁边了,他身上一身酒气,还有淡淡的清新剂的香气,白皙冷峻的面容此时因为酒精的作用而微微发红,一丝不苟的头发有几缕落到了额前,柔和了不少,领带松开,纽扣也松开了两颗,露出漂亮的蝴蝶骨。 楚歌下意识地擦了擦鼻子,自己这次争气了不少,没有流鼻血。 顾凛的声音醇厚,带着醉意,他笑着对楚歌说道:“我带七七和碗碗回去了,谢谢你带它们去打疫苗。”他像是卸掉了所有的防备,真诚地楚歌笑着,嘴角有两个浅淡的梨涡。 楚歌呼吸一窒,手足无措地站了起来,一低头看到了自己的三层小肚腩,沉默了下来,半分旖旎的念头都没有了。 她怎么觉得自己现在像是一个不怀好意,还大腹便便的女流氓,对美人顾凛图谋不轨,不怀好意? 为了掩藏自己那点邪恶的念头,楚歌拍了拍顾凛的肩膀,说道:“咱们都是哥们,什么谢不谢的啊。”对不起顾凛,你拿我当兄弟,但我不仅对你家的猫猫狗狗图谋不轨,还对你这个正主图谋不轨…… 顾凛听不到楚歌的心声,他觉得自己用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七七和碗碗,打入她的生活,逐渐攻城略地,占据一方领土,是十分正确的策略。 顾凛带着七七和碗碗回家了,楚歌将中午剩下的米饭加个了个鸡蛋和一根火腿肠,做了蛋炒饭,结果自家小餐厅里顾凛的身影像是无处不在。 楚歌晃了晃脑袋,觉得自己真是鬼迷心窍了,继而洗了个热水澡,回房间睡觉了。 清晨的光透过窗帘,楚歌的房间笼罩在一层淡黄色的温暖光芒下,手机铃声“青石巷”响了起来,楚歌睡眼朦胧地摸了摸枕边的手机,接了电话。 “喂?” “您好,这里是d城清圆山殡仪馆,请问您是宋七晚女士吗?” 楚歌在听到殡仪馆三个字的时候,就瞬间清醒了下来,从床上坐了起来,“是的,我就是宋七晚。” “您能方便过来一趟,认领一下您母亲檀苑女士的尸体吗?” 第123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6) 楚歌笑了,眼泪却无声无息地落了下来,泪流满面,她吸了口气,说道:“我马上就赶过去,请问你们还联系其他人了吗?比如她的儿子和她的老公。” “对不起,檀苑女士只预留了您的号码。请问您不是她的女儿吗?” “我是。” 是她和前夫的女儿,是她从未给予过一点关心和爱意的女儿,但是最后却要她来送葬,这倒是也可笑。 但是在得知檀苑死去的那一刻,楚歌觉得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对于死人,活人往往是很宽容的,她对檀苑此时有很多种感情,震惊,厌烦,怨恨,恐惧,但却唯独没有怀念,她的难过好像也不那么深刻了。 她可算是死了。 大概就是这样的直接感受吧。 也许她应该好好庆祝一下。 楚歌给景妍,还有seven团队的成员发了消息,表示自己要回家奔丧,免得他们找她找不到人。 楚歌拖着行李箱,犹豫之下,还是按了按顾凛家的门铃,他们也算是朋友吧,而且在葬礼上,他们应该还会再见面的。 但楚歌其实很期待顾凛家没有人,他去见客户了,他去公司处理事务了,无论怎样都好,只要他此时不用和她面对面,但楚歌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好像还在期待着什么,隐晦又阴暗的期待。 顾凛开门了,他身上穿着家居服,房间里七七和碗碗还在玩耍,汪汪汪喵喵喵地叫着。 “顾凛,檀苑去世了。我……我走了。”楚歌眼里带着泪水,却偏偏还要笑着说话,纤长的眉毛上都是泪水,她连眼前的景象都看不到了,她好像,好像又哭了,还是在顾凛面前,真丢人。 楚歌垂着头,转身要走。 顾凛拉住了楚歌的胳膊,说道:“这不是你的错。我能说,我很高兴她死了吗?” “当然能,其实我也有点高兴……”楚歌答道,破涕为笑,她擦了擦眼泪,“我还以为,我是个很卑劣的人,自己母亲死了还会觉得高兴,不是我一个人就好。” “她是因为什么死的?” “我也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她要让我处理她的尸体一样。” “我送你去吧,无论是哪都行。” “不用了,我买了机票,打的车也快要到了。”楚歌答道,“谢谢你,顾凛,谢谢……” “如果有什么要我帮忙的话,就打电话给我,晚晚。” “如果真的有什么要你帮忙的,那就是葬礼上,把我带走吧。”楚歌看着顾凛,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 但顾凛却知道,楚歌在说这话的时候,再认真不过了。他定定地看着楚歌,说道:“好。”这是他再郑重不过的承诺了。 楚歌坐飞机飞往了d市,打车去了清圆山的殡仪馆。 负责人带着楚歌到了放置着檀苑尸体的房间。 她躺在白色的玫瑰花瓣里,穿着一身艳红牡丹的旗袍,那些玫瑰花瓣已经枯萎,玫瑰花的香气也掩藏不住尸体散发出的腐臭气息。 楚歌颤抖着手指,摸了摸檀苑的满是皱纹的额头,眼睛,鼻梁,嘴巴。即便是老了,即便是死去了,她也依然是个妆容完备,身形美妙,姿态闲适的名媛。 也就是这样漂亮的女人,让真正的宋七晚死在了三岁的那场高烧里,后来楚歌才明白,有的人,天生就是只爱自己的,那个时候,檀苑就已经在考虑离婚的事情了,而已经有一个孩子的女人,永远都不如一个单身女人来得优雅动人。 如果不是楚歌一个成年人的灵魂,换做是任何一个弱小,稚嫩的小女孩,在那样冷漠,窒息的环境下,都会自闭,抑郁,变成一个扭曲的人吧…… 楚歌冷笑了一声,转身离开了房间。 屋外负责人正在等着她,一个中年的短发女人,五官平庸,看起来很和善,此时她的目光中带着淡淡的担忧,注视着楚歌。 “檀苑有什么信件之类的东西给我吗?”楚歌问道。 “很抱歉,檀苑女士之前只是委托我们处理她的尸体,在她死后通知您过来。并没有委托什么物品给我们。”负责人说道。 “她是怎么死的?”楚歌手指蜷缩在了一起,声音里带着哭腔。 她原以为自己会不在乎,但她还是做不到无动于衷。 十六年未见,那个女人留下了她的尸体给她。 “深夜飙车,从山路掉下来。”负责人不无感慨地说道,因为在她的记忆里,檀苑是位优雅而精致的上流女士,不会选择这样不体面的死法。 “很符合她风格的死法。”楚歌说道。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檀苑那副精美的假面下,藏的是多么残忍的灵魂。她也只配是这样的死法。 “现在就火化吧,我带她回家办葬礼。”楚歌毫不犹豫地说道。 “宋小姐,难道不用通知檀苑女士其他亲人看一看她的遗容再火化吗?我们可以用液态氨保存她的尸体。” “她已经开始发臭了,她不会愿意那样不体面的。” 负责人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压低声音说道:“我真是没有想到现在的孩子为什么会对自己的母亲这么冷漠。” 楚歌的手心一片冰冷。她也懒得争辩些什么,唇枪舌剑不过是这个世界最简单也最常见的一种方式,事情不发生在你自己的身上,你永远都不能切身体会到当事人的感受。 她承认,自己不是个好女儿,但是檀苑,她更不是一个好的母亲。能够走到这里,为她处理最后一程,已经是楚歌能为她做的仁慈的事情了。 下午的时候,楚歌把用白布包着的骨灰盒带着离开了清圆山殡仪馆。 楚歌坐在机场,准备做夜晚的航班,去往f市,一个她穷极了前半生来逃离,却为了一个她最讨厌的女人,又回到了这里。 此时已经是凌晨了,楚歌抱着骨灰盒登机。 一个一百多斤的人,变成了轻轻的一个盒子里的一把灰,无论怎么样都觉得不可思议 漆黑的窗外,黑夜挥洒着黑色的羽翼,万物都沉寂在一片黑暗中。 这样的夜晚,很适合窝在被子里睡觉,而不是辛苦地奔赴去往另一个城市。 楚歌的身旁坐着一个少年,在他落座的时候,楚歌下意识地看了他一眼,黄头发,皮夹克,破洞裤,夸张的耳环,几乎一瞬间就可以被断定是不良少年。 楚歌也没有过多地关注着少年,把骨灰盒放到了头顶的架子上,楚歌就坐了下来。 她很累了,即便是在项目最困难的时候,都没有觉得这样累过,这种疲惫感由内而外,把楚歌几乎侵袭殆尽。 大约四点多的时候,天开始变亮,飞机也快要落地了。 楚歌睁开眼看的时候,身旁染着黄发的少年也醒了过来。 “你是b市的,来f市吗?”少年问道。 少年的睫毛纤长而卷曲,眼睛细长,皮肤白皙而透亮,嘴唇是樱花般的粉红色,如果不是那一头染得很古怪的黄色头发,楚歌甚至都会觉得,这样漂亮的少年,会是个乖孩子。 “嗯,你是怎么知道的?”楚歌疑惑地问道。 少年笑了,露出了两颗尖尖的虎牙,指了指楚歌脚上的鞋子,说道:“和柯南的联名款,现在只有b市有卖的。”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你很敏锐。” 言罢,便不再说话,看着窗外。 阳光穿过云层,世界从漆黑中唤醒,逐渐变亮,飞机在云层上滑行。 少年指了指窗外,说道:“看那朵云,好像你啊。” 楚歌顺着少年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果真看到了一朵愁眉苦脸的云,她愣了愣,而后笑了,手撑着脸,说道:“真是……真是还挺像的。” “飞机快要到f市了,希望不会下雨。”少年说道,顺手从领口的袋子里掏出了墨镜。 这个季节的f市,三天两头下雨,总是湿漉漉的。 楚歌无声地看着窗外,飞机现在正在穿过平流层,缓缓下降,应该是快要降落了。 少年狭长的眼睛像是一只狐狸,眼角微勾,问楚歌道:“我总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你。”他的目光定定地看着楚歌,很是笃定。 楚歌摇了摇头,说道:“没印象。” 少年说道:“我记忆力很好的,不会记错,我们肯定在哪里见过,只不过我现在想不起来。” 被一个疑似不良少年的男孩子说,我们曾经在哪里见过,楚歌老阿姨五味陈杂地摇了摇头,要是姐姐十年前看见你,看在你还是个帅气小年轻的份上,说不定还能和你来场天雷勾地火的恋爱,但是现在,姐姐我只想孤独终老啊。 “你叫什么?” “路人甲。” “喂,问个名字而已,我又不会追你。” “路人甲,姓路,名人甲,你不信就算了。” 少年闻言凑近了楚歌,鼻尖动了动,露出了一个狡猾的笑容,“姐姐,我又不傻。” 楚歌点了点头,还真不是个傻孩子。 “我叫简斯年。”少年带上了墨镜,一副好整以暇,等待楚歌大吃一惊的傲娇模样。 “哦。”楚歌冷淡地点头道,她觉得这孩子挺执着的。 飞机一段时间后降落,楚歌抱着骨灰盒下了飞机。 在托运行李的地方取了自己的行李箱。 简斯年戴着眼镜,拎着一个大行李箱,追了上来,“喂,你累不累,我帮你抱着吧。” “骨灰盒,要抱不?”楚歌笑着回头道。 简斯年闻言取下了墨镜,看了眼楚歌手里抱着的用白布包裹着的,真是骨灰盒? 连忙对着楚歌的背影喊道:“对不起啊。” 楚歌挥了挥手,她觉得自己好了一些,当能够把悲伤的事情笑着说出来的时候,就会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此时东方天亮,万里无云,天空是一片澄澈的蓝色,今天会是晴天。 楚歌打了个电话给管家,她来到f市,可不是为了再花自己的钱为檀苑办葬礼。 电话另一端传来优雅而苍老的管家的声音,“这里是檀家的私人号码,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吗?” 楚歌垂下眼眸,说道:“刘伯,我是宋七晚,我回来了。” “小小姐?您回来了?” 电话另一端,老人险些落下泪水,声音颤抖着。 “嗯,我这次回来是给檀苑办葬礼的,如果外公同意的话,就在f市办了。” “大小姐,是去世了吗?”刘伯的话语很平静,像是早已预料到了一般,无波无澜。 楚歌沉默了下来,她有些担心,十五年后的檀家,还会接受檀苑吗?只剩下一把灰的檀苑,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小小姐,老伯先派车去接您,您现在是在机场吗?” “嗯,在奔牛机场。” “好的小姐,我立刻派人去奔牛机场去接您。” 楚歌抱着骨灰盒在机场外面的路边长椅上等着司机过来,但出乎意外的是,黄发的少年也跟着坐了下来。 “哎,怎么又是你啊?”简斯年摘下了墨镜,狭长的眼睛里带着戏谑的光芒,耳环上的水钻反射着细碎的光芒。 楚歌没理会简斯年,她也不清楚,少年怎么就缠住她了? 难道一个抱着骨灰盒的,衣着看起来像是个宅女的冷漠女人,会很让人好奇感兴趣? 简斯年也不觉得尴尬,在楚歌身旁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牛仔裤上的银链挂饰随着少年的抖腿哗哗作响。 路过的都是行迹匆匆从机场出来的人,有的面露愁容孤单影只,有的面露喜色,朋友或者是家人特地来接。 楚歌的心情很奇怪,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是难过,怎么说呢,justsoso? 简斯年的手机响了起来,简斯年接了电话,“喂,我在机场外面广场的座椅上,我带着一个大的黑色行李箱,你们看见我了吗?” 不过是片刻,楚歌的手机也响了起来,楚歌和简斯年四目相对,楚歌有一种奇怪且糟糕的预感,其实简斯年亦然。 “我在机场外广场的座椅上,我旁边有一个黄头发的少年,还有一个大的黑色行李箱,你们能找到我吗?” 简斯年挂了电话,对楚歌说道:“我叫简斯年,你真是个奇怪的女人。还有,我不是什么黄头发少年,小爷成年了好吗?” 楚歌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奇怪这件事。和一个和自己差了快要十年的不良少年,真的,是生不起气啊…… 第124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7) 楚歌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奇怪这件事。和一个和自己差了快要十年的不良少年,真的,是生不起气啊…… 几个保镖一样穿着迷彩服的大汉,还有一个西装革履的老头子向着楚歌和简斯年走了过来,无疑还是很引人注目的。 简斯年站起身来,对楚歌说道:“接我的人过来了,我先走了,你真的不打算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楚歌心情有点微妙,说道:“时候未到。但也许很快就到了。” 简斯年一头雾水,歪着头对楚歌丧气地说道:“我服了你了,小姐姐。” 一种强烈的受挫感充盈在简斯年的心头。上至八十岁老太太,下至八岁小女孩,有人会拒绝她这样一个彬彬有礼,长得又好看的男孩,想知道她姓名的要求,吗? 福伯对楚歌鞠了个躬,对简斯年也鞠了个躬,说道:“小小姐,小少爷,看来两位已经见过面了。”他笑着说道,看了一眼楚歌手中裹着白布的骨灰盒,不动声色地挪开了目光。 简斯年张着嘴,指着楚歌,说道:“小小姐?她是,她是那个宋七晚!” 楚歌神色微妙,挑了挑眉,什么,叫那个宋七晚,她难道在檀家,她已经声名在外到这个程度了? “表弟,你好,我是宋七晚。”楚歌点了点头。 简斯年倒吸了一口凉气,“宋七晚你好。” “走吧福伯。”楚歌浅笑着说道。 宋七晚是个外貌只能算普通好看的女孩,但是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嘴角有梨涡,露出一点点白色的牙齿,看起来很像是一个好人。 身后的保镖把简斯年的行李箱提走了,把楚歌的行李箱也提走了,其中一个大汉问道:“小小姐?要我帮你拿着吗?” 氛围顿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默中。 楚歌说道:“并不重,我自己拿着吧,谢谢你。” 大汉有些拘谨地说道:“小小姐客气了。” 本来有两辆商务车,但是简斯年非要和楚歌坐在一辆车,成吧。 福伯说道:“房间每个月都有清理,还保持着小小姐以前住的样子。家主听说小小姐回来了很高兴,还有老夫人也很高兴。” 楚歌打断了福伯的话,“二老知道檀苑去世的事情吗?” 简斯年看着楚歌手里的骨灰盒,惊讶地咬着自己的手指,檀苑的名声他其实早有听闻,不过是从他母亲那里听说的,在他母亲的描述中,檀苑是一个漂亮,优雅的名媛,但是她还有另一面,薄情寡义,水性杨花。 檀苑喜欢漂亮又有钱的男人,一个情夫,只要满足这两点就够了。 但是她遇到了一个老好人,也就是宋七晚的父亲,宋子瑜,一个爱她如生命,宁愿装聋作哑,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对于檀苑而言,孩子只不过是个意外,而宋七晚,就是那个意外。 檀苑喜欢漂亮的车子,名牌的衣服,鞋子,这些宋子瑜都可以给她,但是轻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会用心珍惜。 宋子瑜安静,温和,沉默,他是个务实的男人,但也正是如此,他不能给檀苑她想要的浪漫,他纵容着她的欲望,天底下会有比一个尤物是自己的妻子更加让人心满意足的事情吗? 但檀苑开始厌烦他,他的不浪漫,他的沉默,他的纵容,他甚至都不会拒绝她,他已经丧失了对她的吸引力,即便是钱和外貌,都挽救不了他们的婚姻。 在檀苑离婚和宋子瑜协议离婚,宋七晚交给宋子瑜抚养后的三年里,宋子瑜染上了药瘾,成了一个瘾君子,他把所有的资产变卖成了现金,在宋七晚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把财产都交给了她,一张两毫米厚的卡。 随后当着宋七晚的面,跳楼自杀了。 那一晚之后,宋七晚,也彻底消失了。 但现实却是,宋七晚在檀家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城,并在那里,用伪造的身份证,伪造的身份,以宋七晚的姓名,平安且平淡地活下去。 这是宋七晚要求的,最后的帮助。 如果能作为一个普通人,普通地生活下去,就这样,就已经够好了,楚歌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她确实,很好地活了下去。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能够做到的事情。 檀家的老爷子说,宋七晚是最像檀家的孩子,聪明,但她终究姓宋。 上流社会的女人对檀苑嫉妒又羡慕,如果有个男人用生命来爱一个女人的话,那从某种扭曲的角度来讲,她真的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 简斯年往楚歌旁边凑了凑,问道:“宋七晚,你现在,是做什么工作的?” 楚歌眯了眯眼睛,反问道:“表弟,为什么你这么关心我的事情?我们,才刚刚认识吧?” 简斯年哑口无言,闷闷地别过脸去,说道:“不说就算了。” 楚歌不愿意与檀家多接触,她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和檀家所有人都没有关系的生活,在把檀苑的尸体下葬之后,她就会重新回到她的生活中去。 车子驶入了檀家的大门,穿过园子,在别墅区停了下来,檀家直系的人都住在这里,这一片的别墅,支系有的也会在这里预留房子,看能不能受到檀老爷子的喜欢。 在十五年前的时候,檀苑还住在装修最豪华的别墅里,享受着最多的宠爱,连同着当时还十二岁的宋七晚,也在檀家有了一栋自己的别墅。 漂亮女人如果想要骗人的话,很多人都会心甘情愿被她骗了的吧。 楚歌抱着骨灰盒子,简斯年对楚歌说道:“宋七晚,我带你去你的别墅吧。” 楚歌淡淡地笑了,“我认识路。” 简斯年厚着脸跟上了楚歌,“我早就想进你的别墅看看了,但是一旦提起你,大家都讳莫如深,更不可能会允许我进去了。” 路上遇到了几个老仆,过了很多年,他们还是在这里工作着,不过已经不能干太精细的活了,只能做些笨拙的活计。 他们看到了楚歌,俱是高高兴兴地鞠躬道:“小小姐回来了?” 楚歌点头笑道:“嗯,我回来了。”一如当年的模样,那个貌似乖巧又有礼貌,那个招人喜欢,又爱笑的女孩。 别墅的门已经被打开,简斯年跟着楚歌进来了。 别墅的陈设很简单,落地窗,钢琴,檀木桌子,椅子,平平无奇…… 在楚歌把骨灰盒放到了桌子上后,楚歌似笑非笑地问简斯年,“你觉得怎么样?” 简斯年撇了撇嘴巴,而后评论道:“平平无奇。” 楚歌点了点头,表示对这个回答很满意。 落地窗下,空气中弥漫着飞舞的尘埃,三角钢琴安静地在立在那里。 “你会弹钢琴吗?”楚歌看着简斯年,轻轻地问道。 简斯年说道:“当然,我可是个钢琴家。” 在这一刹那,简斯年似乎看到了楚歌像是想起了谁,不由自主地微笑了起来。 他轻哼一声,说道:“你想听什么曲子,我可以弹奏给你听。” 楚歌摇了摇头,说道:“不用,我自己会弹奏。简斯年,我不会在檀家待太久的,我也并不喜欢和陌生人做朋友,所以,你现在可以走了吗?” 简斯年听见自己的心跳像是钢琴内部的琴弦,随着琴键的跳跃而上下飞舞,最后归于停歇,萌动的心意,就此安息。 他骄傲不允许他这样纠缠一个女人,一个不喜欢自己,甚至还有些厌烦自己的人。 简斯年认真地站了起来,对楚歌说道:“对不起,宋七晚,我给你造成了困扰。” 楚歌站了起来,有些疲惫地说道:“并不是困扰,只是,听着少年,你是一个内心很善良也很温柔的人,即便对一个陌生人,也能够给予安慰,你会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 “但是,但是简斯年,我不仅仅是一个陌生人,我是一个不想和檀家所有人搭上关系的,你的表姐,你能明白吗?” 简斯年咬着下唇,带着点少年的天真和稚气说道:“我知道。发生在你身上的那些事情,那些都不是檀家的错,也不是你的错……都是,檀苑一个人的错。”他的眼睛带着点泪光,鼻尖红红的。 楚歌想起了顾凛对她说的那句话,不是她的错……他们都是,一样温柔的人。 她伸出手,揉了揉简斯年染的很像是不良少年的黄色头发,说道:“谢谢,简斯年,你可以当我的朋友吗?只是宋七晚的朋友,不是她的表弟。” 简斯年点了点头,像是只圆鼓鼓胀气的松鼠,掏出了手机,加了楚歌的微信。 “什么时候把头发染成黑色吧,那样看起来不会像是个不良少年。”楚歌笑着说道。 简斯年纠结地啃着自己的手指头,说道:“我考虑考虑。” 楚歌点了点头。 “简斯年,我其实是个程序员来着。如果你有一天觉得我很无趣的话,就把我删除好友吧,千万不要还假装还是朋友。” 简斯年觉得自己的心脏像是所有的钢琴键疯狂奏响,他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说道:“一定会的,宋七晚。” 当他离她近一点的时候,他会觉得,她比那个故事里的宋七晚更加真实,也更加不可思议,她像是一块包裹在冰块里的糖,外面是冷的,可是靠近一点,就可以尝到甜味。 楚歌在别墅里洗了个澡,午饭是侍者送到别墅的,山药粥,黑椒牛排,香菇鸡煲,她喜欢的食物全都摆在了桌上。 檀老爷子和老夫人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楚歌,他们没有忘记过她。 楚歌并非无动于衷,钉在心口上的钉子早已愈合,无论再怎么用药膏,那些早已成为疤痕的地方,也永远都不会消失。 檀家对于发生在宋七晚身上的事情,真的毫无所知,毫无感觉吗?檀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们真的,什么都察觉不到吗? 那些冷漠,那些冷暴力。 楚歌不止一次庆幸宋七晚死的早,让一个孩子承受这些,实在是过于残忍,倒不如让她这个几百岁的老灵魂来承受这些,起码,不是自己真正的亲人,就不会那么痛了。 袖手旁观者,都是加害人。 楚歌坐在钢琴椅上,十根手指放在了钢琴键上。 不过刚刚分开一天,我好像就开始有点想念了你了,顾凛。 作弄你,是苦罐子里面,唯一的一块糖。 那天他穿着她印着米老鼠衬衫,弹奏钢琴曲的时候,她心动了。 她用积攒了几年的压岁钱零花钱,她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台钢琴,然而她却不敢放在自己的家里,因为害怕顾凛到她家看到钢琴的时候,她那点小心思就会被戳穿,于是这架三角钢琴就放到了檀家。 悠扬的钢琴曲在寂静的别墅响起,简斯年站在别墅外的喷泉旁,听了很久,直到那琴声停止的时候,才走的。 弹奏不仅仅是一件有关于技巧的事情,它更关乎于其他事情,譬如感情,当怀揣着不同的感情弹奏着同一首乐曲时,蕴藏的感情并不是相同的。 而在此时,楚歌弹奏的乐曲,让简斯年觉得很苦涩却掺杂着一缕甜,就是那一缕甜,让弹奏者觉得,哪怕面对着一片狼藉的残局,也有值得追忆的地方。 简斯年觉得宋七晚可怜,但那是在遇到真正的宋七晚之前。 但在遇到她之后,简斯年觉得,她并不是会让人同情的人,因为她的笑容,是心怀希望的人,才会有的笑容。 简斯年听过很多人夸他是天才,天才的演奏者,天才的作曲家,夸他投了个好胎,长得好看的,家世好的,但是就是没遇到一个会对他不以为意的,说他是个不良少年的。 但是他的叛逆也仅限于此,浮于表面,染着一头他自己都觉得滑稽可笑的黄毛,穿得像个不入流的街头混混。 他崇拜宋七晚,崇拜她。 他觉得被所有檀家大家长畏惧着谈起,谈起时小心翼翼,带着点惊奇和质疑的女孩,是值得他去崇拜的。 宋七晚销声匿迹的那一年,她十五岁,而他才六岁,他看着她的相片被庄园的侍者集中烧毁,相片上的女孩穿着一身白衬衫,浅蓝色的背带裤,长发飘逸,笑起来时候,眉眼弯弯,有浅浅的梨涡。 年少的时候不能遇到太过惊艳的人,在往后的岁月里,喜欢所有的人都像她。 宋七晚的漂亮不动声色,不惊扰任何人。像是午夜绽放的昙花即便是那片刻绽放的光芒,就足以摄人心魄。 第125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8) 在宋七晚的假身份里,她是一个孤身一人,父母双亡的孤儿。年少时,有个死对头男孩,叫顾凛…… 在两人相识的七年里,楚歌从未对景妍提起过自己有什么亲戚,所以现在楚歌告诉景妍回家奔丧,景妍才隐约感觉到了,也许楚歌的身份,才不是什么孤儿……但她的童年,也绝不会是幸福…… 没有亲戚会很多年不联系,但是却要你回去奔丧的。 景妍问道:“宝贝,你和顾凛现在怎么样了?哪天人家顾总裁跑了怎么办?” 楚歌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不在意地答道:“没怎么样,还是那样,反正最近他还挺像是个好人的,不像要杀我灭口。” 景妍顿了顿,而后说道:“宋七晚,你是榆木脑袋吗?怎么都不开窍的。我为什么会让你去问顾凛他喜不喜欢你,那是因为,我知道,你喜欢他。顾凛稀罕你,你也稀罕他,我和容青两个外人都能看得出来的事情,为什么你不知道?” 楚歌一时懵掉了,把自己的脖子缩在了被子里,说道:“他眼瞎了才会稀罕我。” “而且,妍妍……就算他喜欢我,那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知道了又能怎么样?我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楚歌无奈地说道。 景妍优雅地翻了个白眼,“你不是喜欢拖泥带水的人,为什么对顾凛这件事就这么犹豫呢?爱情本来就是这样不确定的事情,但是只要你觉得动心了,就可以尝试着去开始了。” 楚歌嗅到了一丝猫腻的味道,“妍妍,你重新开始恋情了吗?怎么对我谈不谈恋爱这件事这么积极?” “嗯,不过还不能告诉你。”景妍咬着唇,笑着说道,一副小女儿的娇羞。 楚歌嘴唇轻启,笑着说道:“好,等回到b市的时候,我也有事情要告诉你。妍妍,我也有一些事情,要对你坦白……” “我的过去不像是我看起来的那样简单,但我已经不想再抱着过去不放手了。我的一辈子才刚刚起个头,往后还要活很多年,不能任由那些事情一直像是阴影笼罩着我了。” 景妍撇了撇嘴,说道:“你这是把我当做是树洞了吗?”她的脸凑近了平板电脑的屏幕,对楚歌说道:“嗯,我在b市等你。你好好休息吧,你的脸色很不好呢。” 楚歌点了点头,疲惫地笑了笑,关了视频通话。 等到,回到b市的时候,我就把这些事情都告诉你…… 全部,全部。 雷雨的晚上,楚歌总是睡不着的,之前在b市住院,病房里面还有顾凛的时候,那一次她却异常安心地入睡了。她只是不敢承认,她爱上了顾凛。 她总是能在她需要他的时候,出现在她的身边。 只是她自己也不知道,一颗伤痕累累的心,要如何去爱一个人。 年少时她浑身是刺,她两面三刀,顾凛对那样的她,不会觉得,很讨厌吗? 楚歌在游戏房里四处翻找着,sup,莫凡,贝贝佳,任天堂,换上了备用电池,还能继续开机。 楚歌记得,里面有一个叫做“王子大战恶龙”的游戏,王子穿着圣斗士的衣服,和恶龙大战,只有赢了才能够带走被恶龙囚禁的公主,这是一个动作战斗的游戏,一共有三十个关卡,二十年前的时候,楚歌就通关游戏,最后的结果却是极其黑暗,王子作为第一个打败了恶龙的人,进入了关押公主的牢房。 然而王子不知道的是,其实这个传说中美丽的公主,已经被关押了三百年,而公主也已经从一个妙龄变成了一个老太婆,王子看到了面容丑陋的公主,最后玩家只有一个选项,那就是离开。 她曾经对这个结局很不满,尝试了很多次重新打游戏,要让王子带走公主,有一个goodending,但她却从来都没有成功过。 不久前,她在游戏论坛里听说,游戏里其实藏着一个彩蛋,只要找到那个彩蛋,这个故事就不会再badending了。 楚歌打开了游戏,把鞋子脱了,盘着腿打“王子大战恶龙”。 二十年后,楚歌重新打开游戏界面。她想找到那个彩蛋,拯救她的公主…… 欢迎页面是恶龙喷火,抓走了公主,王子骑着白马,握着宝剑往着恶龙的洞穴进军了。 楚歌一路打到三十关,恶龙被王子打倒在地,游戏界面响起了悲伤的音乐,楚歌突然就停在了这里。 这个时候,王子已经用前三十关里收集到的各种道具,合成了万能的宝石,他能够实现一个愿望。但是楚歌知道,在下一步,万能的宝石并不能把变得苍老的公主重新变得美貌如初。 楚歌曾经试过很多次,她甚至怀疑这个愿望宝石是不是一个bug,因为这个宝石既不能许愿,带走公主,把公主变美丽…… 王子带不走公主。 玩家只有一个选项。那就是离开。 但楚歌此时好像有了一个想法,“复活恶龙。” 页面果然改变了,恶龙变成了一个苍老的骑士,和苍老的公主抱在了一起,在一片刺眼的光芒之后,王子又回到了山脚下,带着他的宝剑,带着他的宝马离开了城市。 “goodendding.congraduations!” 楚歌的手指颤抖着,而后笑出了声,轻声说道:“真不可思议。” 她一定要非常非常努力才行,只有这样的话,才能找到彩蛋,她的公主才能和变成了恶龙的骑士幸福地在一起…… 楚歌的双脚冰冷,她赤着脚扶着扶手,慢慢地去到一楼,用钢琴弹奏了一曲舒缓的小夜曲。 在这样电闪雷鸣的夜晚,格外地慰藉…… 晚安,楚歌。 晚安,宋七晚…… 她回头看着放在茶几上的檀苑的骨灰盒,转过身去上楼了。 第二天,侍者通知楚歌参加檀家的晚宴,一个家族聚餐。 檀家专门的化妆师过来给楚歌化妆,服装师进行搭配着装。 “小小姐,请问您想穿什么衣服呢?这件淡黄色的裙子怎么样,衬得您很有起色呢。” 楚歌轻轻地笑了,指了指其中一件纯白的一字肩半长裙,说道:“就这件吧,要有点丧服的样子。” 化妆师和服装师面面相觑,沉默不语。 楚歌戴着一条镶嵌着细碎蓝宝石的铂金链子,手腕上戴着同款的手链,左手尾指上戴着一枚银环尾戒,穿着一双细高跟的银色高跟鞋,手里握着一个白色的皮质手包。 淡妆衬得她肤色洁白,眉眼如画,鼻子小巧晶莹,唇角冷淡的笑容,更显得她气质清冷,明显的蝴蝶骨,让她看起来有些清瘦。 不可否认的是,这两天楚歌确实突然就瘦了下来,楚歌归结为这几天没胃口,几乎什么都没吃,现在她身体已经开始消耗脂肪来供能了。 楚歌乘坐着加长的林肯汽车,到了整个檀家最大的别墅。这里是晚宴举办的地方,此时灯火通明,红色的地毯铺满了整个台阶。 楚歌下了车,不疾不徐地走进了大厅。 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回来给檀家的人产生了多大的动荡。 在谣言里,宋七晚是个“疯女孩”,没有人能够抛弃家族给予的富裕的生活,不靠家族的资源活下去,他们也舍不得,但那个十五岁的女孩做到了。 她的外貌无疑继承了她父母的优越特点,漂亮的五官,姣好的身材。 坐在自动轮椅上的老爷子精神看起来依旧健硕,他对着楚歌招了招手。 楚歌嘴角牵起,穿过人群,脚步毫不凝滞,走到了老爷子的面前,半跪在地上。 老爷子慢慢地说道:“孩子,你还是回来了。外公很想你,外婆也很想你。” 楚歌也说道:“我很谢谢你,外公,也谢谢外婆。”楚歌说这话的时候,是真心的。尽管他们从来没把她看作是檀家的人,十五年前,宋子瑜自杀后,还是为她给予了一些帮助,让她不至于那么狼狈地活下去。 但如果说想念,是没有的。 楚歌没有,宋七晚更不会有。 老爷子的头发已经秃了,带着假牙,虽然保养得当,眼皮子还是耷拉地厉害。 “小晚?”披着淡紫色丝巾,穿着金黄色旗袍的老夫人走了过来,脖子上戴着一串翡翠项链,两只手腕上戴着红色的玛瑙镯子,中指上戴着家族戒指。 老夫人的皮肤比起年轻的女人也不遑多让,脖子上一层层累积的皱纹,却让一眼同时看到她的脸和脖子的人觉得,古怪极了。越是害怕时间在身体和面容留下痕迹,就越是拼命地粉饰着自己。 楚歌站起身来,睫毛颤了颤,想起了躺在棺材里面的檀苑,一身红色旗袍,她浑身血液一冷,站起来看着老夫人精明而锐利的眼神,终究还是笑着说道:“外婆。” 老夫人面色不虞,却还勉强对楚歌笑着,面容有些扭曲,说道:“许多年未见,小晚出落的越发,越发别致了。” 楚歌眸色暗沉,笑着说道:“是啊,愈发像母亲了。” 老夫人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紧紧地扣着楚歌的手,楚歌低头看着老夫人的手,说道:“外婆,你抓疼我的手了。”楚歌静静地看着老夫人。 老夫人觉得自己好像被看穿了一般,她的那些外强中干,那些懦弱阴暗的心思。 如果不是碍于在场人的情面,尤其是在老爷子的面,楚歌毫不怀疑老夫人会一巴掌甩在她脸上,就像是当年指着她的额头,骂的那样,“你们宋家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你们拖累了苑儿。” 但出乎意料的是,老夫人松开了她的手,像是终于妥协了一般,叹息着说道:“小晚,确实像苑儿了。” 楚歌揉了揉手上被掐的指印,产生了一种恶趣味,慢慢的说道:“今日看外婆穿得旗袍,很像是母亲火化前穿的模样呢。” 无人敢提檀苑,檀家的耻辱,檀家曾经最受宠的女儿,但尤其是,所有人都在等着这一刻,等着楚歌提及檀苑的这一刻。 所有人都知道檀家的外孙女,檀苑的女儿宋七晚回来了,带着檀苑的骨灰。 隔了十五年,宋七晚是回来干什么的?认祖归宗?自然不是,十五年前的宋七晚没有那么选择,现在自然也不会。 那么原因就只有一个,让檀家把檀苑认回去,给檀苑一个葬礼。 檀苑的无情所有人都知道,但是宋七晚却并不是她。 檀苑的私生子和私生女有四五个,不过都扔给了她的前夫们。她死了后想认祖归宗,有本事做到的,只有宋七晚,她第一个孩子,她最讨厌的孩子。 她讨厌聪明人,因为她觉得自己是最聪明的……男人会乐意在她面前装傻,女人们不屑同她说话。 有一个不装疯卖傻的聪明孩子,而且能看穿她伪装的女儿,让她感觉很不好。 但这些原因楚歌并不懂,她以为只是因为年幼的宋七晚,阻碍了檀苑寻欢作乐了。毕竟当你风花雪月的时候,不会愿意仆人打电话告诉你,“夫人,小姐发烧了。” 楚歌拍了拍手,穿着燕尾服的侍者把一个用黑色绸带包装好的红色礼盒抱了进来,老爷子拍着轮椅扶手,说道:“够了,孩子,咳咳咳。” 立刻有支系的子孙后辈争着过来给老爷子顺气,跳起来指着楚歌骂。 楚歌不认识他们,檀家的直系都出意外死光了,她的叔叔婶婶,还有几个表哥表姐,如果说没有这些人模狗样的家伙出手,楚歌是不会相信的。 “你们算是什么,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们?嗯?” 一杯威士忌往着楚歌的裙子上倒了过来,楚歌闪身躲避,嘴角勾起,看了过去,是个穿着夸张粉色裙子的少女,头上戴着一个滑稽可笑的巨大粉色蝴蝶结,此时通红着脸,却不敢说话。 此时,那个女孩被她的父母拖到了人群,弯腰对楚歌道歉道:“小小姐,是我们教女无方,请您原谅她。” 楚歌轻飘飘地看了一眼女孩,说道:“不过是个没教养的小孩子,还不值得我计较。” 女孩却像是被楚歌的目光羞辱了一般,攥着手瞪着楚歌。 简斯年在人群里低声笑着,在死寂的大厅里显得异常突兀。但人家是天才钢琴家,是老爷子最疼爱的后辈,想要笑谁还能拦着吗? 第126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19) 楚歌拉开了绸带,打开了礼盒,然而里面的并不是檀苑的骨灰盒,而是一本很旧的协议书,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书,檀苑和宋七晚断绝亲子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的协议书。 楚歌把那本协议书拿在了手里,嘴角噙着笑,说道:“外公,我并不是回来了,我只是在檀家这两天而已,檀苑已经和我断绝了关系,我不是檀家的人,我也不会拿檀家的任何资产。如果你答应给檀苑一个体面的葬礼,我会立刻离开檀家。” 老爷子身旁的助手接过了那份协议书,快速地翻阅了过去,对老爷子点了点头。 檀家老爷子商场沉浮了多年,无论走到哪都有几分面子,从未想过,被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样下面子,既然和外孙女断绝了关系,死了又求到外孙女那里让她认祖归宗……没有半分的礼义廉耻。 老太太却说道:“老檀啊,苑儿已经死了。就让她回来吧,苑儿她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她也是你的亲女儿。” 周围的那些人一听到宋七晚要离开檀家,不争夺家产,也跟着碎碎念地劝老爷子。 简斯年走了过来,他身上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鲜红的领结,黄色头发染成了黑色,像是从不良少年转化成了个像模像样的钢琴家。 简斯年的手揽住了楚歌的肩膀,作为一个男子汉,是不能看着崇拜的女人受委屈的。 他以一种无声的姿态表示了对楚歌的支持,他并不在意那么多,他也并不知道多少,但是他有他的底线,作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的底线,他知道楚歌什么都没有做错,也不该受委屈,这就足够了。 简斯年并不像是在场的大多数人,需要倚仗檀家的势力来生存,所以,他现在才敢这样肆无忌惮地逞英雄。 老爷子喘着粗气,指着简斯年说道:“斯年啊,你你说外公该怎么办?” 简斯年说道:“外公,逝者已逝。”他这话说的他自己都觉得羞愧,他原来最是瞧不起因为人死不能复生,无论那些家伙干了多少坏事都可以用,她都已经死了,你就不能原谅她吗?类似于这种狗屁不通且不负责任的言论。 但这并不代表两位老人就不认同,檀老爷子说道:“我已经老了,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吧。”说着示意助手推着他走了。 老夫人看楚歌的眼神和善了一些,也跟着老爷子走了。 这场宴会以这样一场闹剧收尾了,楚歌如愿以偿了。 葬礼邀请了檀家经常交往的一些世家,楚歌那天晚上,就把骨灰盒交给了老夫人。 檀苑她成功地算计到了所有人,又一次。 楚歌恨檀苑,而且檀苑已经和她断绝了关系,所以送骨灰盒下葬的人中并没有她。 天空中下着细密的雨,所有人都在哭哭啼啼,即便不是出自真心,他们也洒下了几滴热泪。 楚歌站在人群的最后,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裙,套着一件西装外套,简斯年站在前排听牧师的祷告词。 所有人都没带伞,檀老爷子都没打伞,他们更不敢提。 楚歌心里很平静,能目送自己厌恶的人一个个死去,埋到土里不见天日,与她而言,于宋七晚而言,是再好不过的礼物了。 她只是有些遗憾顾凛没有来,明明说好要在葬礼上带走她的。 楚歌的头顶覆盖住了一把白色的伞,她觉得自己好像周身都亮了一些,没有那么死气沉沉了,“你来晚了,顾凛。” “走吧,该带你逃跑了。”顾凛轻轻地笑着,他的身上带着寒意,漆黑的眼眸此时带着温柔的光芒,他伸出手,楚歌毫不犹豫地抓住了顾凛的手,这双手骨节分明,修长而匀称,楚歌肖想了很久。 “嗯,走吧。我衣服都收拾好了,还有我小时候玩的游戏机。”楚歌狡黠地笑了,像是一只偷到鱼的小猫。 两人牵着手离开了这个灰蒙蒙而丧气的地方。 顾凛开车带着楚歌从墓园到了檀家的门口,福伯撑着一把伞,手里提着楚歌的行李箱。 “小小姐,这就要走了吗?”福伯问道。 楚歌笑着点了点头,说道:“福伯,我走了,好好照顾自己,再见了,福伯。” 说一次告别,就说一次再见。 顾凛把楚歌的行李箱装到了车上,对楚歌说道:“走吧,晚晚。福伯,我带她走了。” 福伯眼里带着点泪水,笑着说道:“带走吧顾少爷,带我家小小姐走吧。” 楚歌笑了笑,转身上了车。 “我们这样算不算私奔,顾凛?”楚歌说道。 顾凛看了一眼楚歌,说道:“我要是再不出现,你是不是就和别人跑了?”这话说的很酸,带着一股子赌气的意味。 楚歌靠在座椅上,说道:“和谁跑?长得有你好看吗?” “没有我帅气。”顾凛说道,“葬礼一开始的时候,揽着你肩膀说话的那一个男孩是谁?” 楚歌意外地挑了挑眉,看着顾凛皱起了的眉头,嘴唇抿着,他很在意她的回答。 “我表弟,简斯年,十八岁,天才钢琴家。” 楚歌很确信自己回答的很认真也很全面,这已经是她知道的全部有关于是简斯年的事情了,不过顾凛的脸色怎么好像更冰了。 “不过你放心,我只喜欢你,不喜欢他。”楚歌说道。 顾凛的潜意识里接收了楚歌的话,但是还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到了红绿灯的时候,顾凛停下了车,而后看向了楚歌,说道:“我也喜欢你。” 两人很坦然地接受了相互喜欢的事情。 这句话对于顾凛而言,迟到了十五年。 对于楚歌而言,也迟到了十五年。 也许当年他们费尽力气恶作剧,并不是为了证明谁更聪明又或者是谁更强,仅仅是为了让对方屈服,先一步承认这个事情,我喜欢你。 顾凛已经跨过千山万水来找她了,楚歌觉得自己偶尔认输,勇敢一步也没关系。 “你上次不是问我,有没有对你心动过的吗?” “嗯,你当时说没有,现在要承认了吗?”顾凛看着楚歌,傻乎乎地笑了,顿时从一只高冷总裁变成了一只大金毛。 楚歌无奈地扶额,“顾凛,你这样我不和你说话了,看路。” 顾凛别过脸去,脸上带着笑容,说道:“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开始,我好像就有点喜欢你了,晚晚。” 楚歌心念一动。 被冷雨浇的冰凉的心脏,似乎开始回暖了起来,就像是被棉花糖塞满了,甜丝丝的。 她别扭地说道:“碗碗知道你第一次见面就喜欢它,一定会很高兴的。” 顾凛松了松领口,解开了扣子,楚歌一撇,咽了咽口水,色欲熏心的楚歌,默默开始擦鼻血。 顾凛会心一笑,验证了自己的某个猜测,收敛了笑容,对楚歌说道:“甜心,你为什么会流鼻血。” 楚歌闷闷地擦鼻子,在心里骂了一百遍自己没有定力,“嗯,上火了。” “顾凛……不要再喊这些奇怪的昵称了,叫我名字。”楚歌埋头擦鼻血,脑子里一想顾凛十二岁的时候就有的六块腹肌,再想他用优雅清亮的声音在她耳边撒娇喊甜心,天啊,她真是个罪恶的女人,楚歌继续苦兮兮地擦鼻血。 楚歌问道:“顾凛,你带户口本了吗?” 顾凛闻言眼睛一亮,说道:“带了,我们去领结婚证吗?是不是有点太突然了?” 楚歌眉眼弯弯,而后笑眯眯地说道:“我没带,落在b市了。” 顾凛继续说道:“现在到b市还要一个晚上,明天周三,民政局八点开门,我们现在回家换一身衣服,把户口本带上,明天上午去领证。” 楚歌缩了缩脖子,她本来以为说这个话题能够让顾凛退缩,将顾凛一军来着。 “顾凛,今天檀苑刚下葬。” “檀苑多少年前就不是你母亲了。老婆,你这个借口不合格啊。” 楚歌缩了缩脖子,“哪有人天天带着户口本的。” “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遇到想结婚的人。晚晚,要不我们先不回b市,去我父母那里,我们先见家长。你不是说很喜欢我妈做的纸杯蛋糕吗?” 楚歌彻底目瞪口呆了,她现在很想取消这个玩笑话,让顾凛停下结婚的打算,但心里却有一点期待,如果顺着这样的情势发展下去的话,她是不是就能得到幸福了…… 楚歌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先去买衣服,买礼物,要不然怎么见何阿姨和顾叔叔。” 顾凛赞同,然后开车带着楚歌去商场了。 顾凛的眼光十分毒辣,藕色的连衣裙,透明带子的小高跟,粉钻的项链,两人都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不过是一个小时的时间,各自换了身行头,买好了礼物,重新回到了车上。 但此时楚歌却开始犹豫了起来,她觉得,自己和顾凛好像,并不合适。 婚姻并不是你喜欢我,我喜欢你就足够的事情。 顾凛看出了楚歌的犹豫和担忧,喜欢了那么久的人,等了那么多年才确定的心意,这一次他不会再让她逃走了。 “我想娶你,我爱你。” 他捧着楚歌的脸,对着粉红的唇,吻了下去。 这个吻从慢慢的互相试探,到相互纠缠,呼吸交错,楚歌的手摸到了顾凛的胸膛,如有所料的,八块腹肌。 顾凛额头抵住了楚歌的额头,意乱情迷。 这样的结果就是,顾凛和楚歌在夜晚才下车,去住宾馆了。顾凛很确信,如果自己带着楚歌就这样回家的话,不仅他爸会打断他的腿,他妈可能会跟着一起打。 两人洗完澡后躺在一张床上。 这一天发生的事情过多,以至于楚歌都觉得有些不真实。 顾凛把楚歌抱在怀里,楚歌继续伸手,八块腹肌,实打实的手感啊。 “宋七晚?” “嗯,在。” “能好好睡觉吗?” “可以。” 楚歌心满意足地又摸了一把,然后闭上眼睛睡觉了。 关灯后,楚歌听到顾凛说道:“老婆,我很害怕,明天一早你就不见了。” 楚歌扬起头,亲了亲顾凛的脸颊,说道:“你要把我抱得紧一点,这样我就不会逃走了。” “我很抱歉,在你十二岁的那一年,没有好好告别,也没有告诉那个小女孩,要好好照顾自己,还有,不是她的错。” “顾总裁,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我才不要责备我自己,要怪就怪那些家伙,是他们做错了。你没什么要抱歉的,当时的宋七晚,也没有好好和顾凛告别,也没有告诉顾凛,要好好照顾自己。” 楚歌窝在顾凛的怀里,她从不哭的,毕竟她也是几百岁的老灵魂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反正顾凛和她结婚,是她这乱糟糟的二十七年里,最好的一件事了。 但是她也会害怕,害怕他没有抱紧她,每天就会消失不见了。 “顾凛啊,你现在要是后悔了还来得及,咱们都是成年人,发生了这种事情都是很正常的。” “这不叫冲动,叫爱情。只会在面对你的时候,我才会冲动,宋七晚,我们没有多少个十五年了。你可以用我剩下的所有时间慢慢检验到底是冲动还是爱情,但是不要在让我一个人,孤单地再等十五年了。” 楚歌的腿搭在顾凛腰上,以一种极其不雅,非常不斯文的姿势挂在了顾凛身上,“你现在后悔也晚了,我赖上你了,顾凛。” 顾凛环抱着楚歌,笑着说道:“那就赖着吧。” 十五年前的七月十三号,檀苑和宋子瑜离婚,宋七晚被判给了宋子瑜。 也是在同一天,顾凛的父亲,顾明泽生意失败破产,房子,车子全部被法院拍卖,总是穿着白衬衫的,干净又漂亮的男孩,从云端掉到了泥地里。 楚歌躲在树丛的后面,看顾凛家发生的事情。 是顾凛的叔叔开车过来的,但并不是来带着他们走的,而是扔下了一袋子钱。 “道歉有什么用,别那么老土了好吗,道歉能当饭吃吗?把钱收下吧,啊?起码不至于沦落街头饿死。” 顾凛的叔叔开车扬长而去,顾明泽带着顾凛还有妇人何蔷拎着那袋钱,两个行李箱离开了住宅区。 楚歌透过栅栏的空隙,一直看着顾凛,她看到顾凛一直低着头,不是委屈,也不是害怕,而是阴沉。 尽管她很想冲上去,一巴掌打在顾凛叔叔的脸上,但她没有,她只是看着这一切的发生…… 他们都在泥潭里,谁也救不了谁。 第127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20) 宋子瑜胡子拉碴,胳膊上都是针眼,他昨天把房间里的东西都砸了。 檀苑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头上编着一个大的麻花辫,带着遮阳的帽子,五官依旧精致美丽。 檀苑拿着签好的离婚协议书出来了,这个家里所有的东西,她都不要了。 宋子瑜送她出门,送她上车。 楚歌把修剪花丛的大剪刀握在了手里。 檀苑讥嘲地对宋子瑜说道:“你的女儿,和你一样懦弱。” 楚歌拿着那把剪刀慢慢地走了过来,而后把剪刀扔到了地上,对檀苑说道:“伤害别人的人,就是勇敢了吗?如果我父亲有做错什么,那就是遇到你这样一个水性杨花,毫无家庭责任感的放荡女人。” 宋子瑜一巴掌扇到了楚歌的脸上:“小晚,不许这么说你的母亲。” 楚歌的脸肿了起来,又红又烫,她冷笑着说道:“爸,你觉得她会在意我说什么吗?她只关心她自己高不高兴,她是一个毫无责任感,毫无道德底线的女人。” 宋子瑜扬起了手,但看着楚歌倔强的面容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动手。 檀苑挥了挥手里的离婚协议,笑着对宋子瑜说道:“随便你怎么打她,反正和我没关系了。司机,开车。” 宋子瑜身形萧条地站在路口,直到很久之后,直到日落群鸟归巢。 楚歌的声音平静而淡然,“爸,我们回家吧,我饿了。” 宋子瑜没有理会楚歌,他目光依旧呆滞,像是失了魂魄。 于是楚歌自己回了家,留了门。 他们在需要彼此的时候相互错过了,天空黑下去的时候,一点亮光都不能看见。楚歌所有孩子气,所有无理取闹的那一面都留给了顾凛,顾凛所有不可理喻,所有离经叛道的那一面也都留给了楚歌。 只是当时的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份多么宝贵的礼物。 清晨的光透过窗帘,楚歌睁开了眼睛,卫生间里有水声,顾凛在洗澡。 楚歌换好了衣服,打开了手机,景妍发送给她的消息已经二十加了,楚歌点开了消息页面。 景妍:宝贝在吗?宝贝你什么时候回b市,宝贝你想不想我? ………… 最后一条消息是,宝贝你和顾凛告白了吗? 楚歌看着顾凛裹着浴巾从浴室出来,眉眼不由得带上了笑意,回复道:“嗯,我们打算结婚了。” 妍妍,真好奇,再见到你的时候,知道我和顾凛已经结婚领证的你,会是怎样的神情,会是惊讶,高兴,是否会拍着我的肩膀,搂着我的脖子,轻轻地笑道:“宝贝,我还以为你要孤独终老了。” 顾凛的身上带着沐浴露的薄荷香气,发尾残余的水滴顺着皮肤的肌理滴落在地上,走近了楚歌,声音低沉暗哑,带着不可明说的欲望,他温声说道:“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晚晚。”他的手指清凉,轻轻地抚摸过楚歌的额头。 楚歌咽了口唾沫,美色当前,她就算是柳下惠也不能独善其身,更何况他们连更加亲密的事情都做过。 楚歌睫毛颤动着,阖上了眼睛,臆想中的吻并没有发生,顾凛发出了类似于一只猫的呼噜,愉快地笑了,楚歌手心的重量一轻,睁开了眼睛,看到顾凛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和景妍的聊天记录。 她连忙伸手去够,头和顾凛的下巴碰了个正着,忙顺手揉了揉顾凛棱角分明的下巴,说道:“我们这还没结婚呢,你就开始查我手机了?” 顾凛目光闪烁,佯装不在意地说道:“我们今天就去见父母了,跳过了正常情侣谈恋爱的所有步骤。晚晚你昨天都已经验明真身,现在这是开始嫌弃我了?我只是有些好奇晚晚和朋友都是怎么说明我们的关系的?” 他眉峰微蹙着,灿烂若星河的眼睛像是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霾,看起来还真有些伤感的意味。 楚歌伸出手揉了揉顾凛峻峭的面容,抚慰道:“凛凛,把你手机交出来,我也要查手机。”显然对顾凛的话无动于衷。 顾凛面色微微僵硬,却反倒笑了,说道:“好啊……我的手机就放在床头的柜子上,密码是你的生日。” 楚歌伸出手,踮起脚尖,揉了揉顾凛的头发,本来整齐的头发顿时变得乱糟糟的,看起来像是一只毛发蓬松的大金毛,楚歌的心也跟着软地一塌糊涂。 “我先去洗个澡,洗完了再看。”楚歌的眼角里带着狡黠的光芒,不能把顾凛逼得太紧,给他一时片刻的时间,处理些手机里不能给她看到的消息。 然而当楚歌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顾凛正衣衫半解地躺在沙发上,手机还放在原先的地方,她嘴角带着浅淡的笑,径直走了过去,取过了顾凛的手机,走到了顾凛的旁边,靠在了顾凛的身上,解开了手机,而后在下一瞬间,感到了腰间的一股力量,是顾凛。 “不要害怕我,晚晚。” 楚歌看到手机相册的那一刻,顿时明白了,顾凛为什么这么说,屏幕每三秒变换一次,楚歌不仅看到了自己五岁的照片,七岁的照片,还看到了自己最近的照片,在顾凛家里抱着七七玩闹的情景,言笑晏晏时的模样。 她很确定,当年檀家为了消除宋七晚的痕迹,处理掉了她在媒体上所有的照片,甚至是学校档案,比赛时的获奖照片…… 顾凛,在他家装了摄像头她能理解,在相逢之后,他们明白了彼此的心意,顾凛有她的照片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这些她都没有的旧照片,顾凛到底是从什么时候攒出来的? 她突然有些怀疑自己找到的老公,不是一个正经的总裁…… “凛啊,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初次见面时,笑起来的时候,有浅浅的梨涡。” 楚歌觉得自己像是一块肥美的小绵羊,落入了顾凛这只大尾巴狼的嘴里,还是她自己屁颠颠送到狼口的。 “那你喜欢,有梨涡的女孩子吗?” “只是因为那个有梨涡的女孩是你而已。让我心动的,让我在意的,是那个和我相处了七年的玩伴,那个住在我隔壁的技术宅,宋七晚。七年于我而言,已经养成一个不能更改的习惯,习惯了要爱一个人。晚晚,你不是说,喜欢这件事,是不能随便改变的吗?如果喜欢的话,就要一直一直喜欢下去才行。” 楚歌现在觉得有点害怕的,尤其是顾凛深情款款地抚摸着她的腰,在她耳边说着这样类似于是威胁的情话的时候。 她是眼瞎了才会觉得,顾凛是弃恶从善,再也不是以前那个锱铢必较的小气鬼了,明明还是原来的模样,表里如一,这笑着干坏事的神情,简直和从前一模一样…… 不过是她自投罗网,她认栽。 楚歌这种几乎是纵容的神情,无疑是让大尾巴狼顾凛更加为所欲为,此时阳光微醺,时光正好。 两人身上穿着浴袍,手指轻勾就被褪下,宅了多少年的楚歌,和单身多少年的顾凛,情到深处的时候,就会变得疯狂。 楚歌赤裸着双臂,额头上满是汗水,手臂露在了被子的外面,两眼愣怔地看着天花板,气喘吁吁地对顾凛说道:“太疯狂了。” 顾凛身上有一层薄汗,偏头看向了楚歌,说道:“晚晚……下次,你躺好了,放着我来。” 楚歌脸上带着一层薄薄的红晕,轻轻地嗯了一声,确实腰挺累的。 两人在宾馆待了一下午,又折腾了几次,洗完澡后离开宾馆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淡黄色的霞光遍布在天空上,卷云散漫地分布在天空上。 这个城市很少有好天气,下雨的日子比晴天,这样温暖的黄昏很少见。 顾凛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服,带着白色的条纹,楚歌穿着那身藕粉色的连衣裙,只是身上多套了一件白色的小西服外套,用来遮挡身上的暧昧的痕迹。 银灰色的玛莎拉蒂行驶过红色的巨大钢铁吊桥。 楚歌看到路边悬挂着交通指示牌,事故多发路段,这里也是f市的自杀圣地,绝望的人喜欢在这里跳江,听说从桥边的铁栅栏旁边往下看滚滚不绝的江水的时候,心情郁闷的人会选择重新整理心情,继续生活下去,而绝望的人,则会一跃而下。 顾凛像是一道无处不在的光,从关闭紧紧地的黑屋子外面透过木头缝隙照了进来,看过光的人,就再难忍受黑暗。 于是楚歌打开了门,任由阳光照了进来,把黑暗吞噬掉。 玛莎拉蒂行驶出了红色的吊桥,再过三公里,就是顾凛的家了。 楚歌打量着顾凛的侧脸,她在想,自己是不是太贪心了。 因为喜欢,因为无法控制的,忍不住的,控制不住的,对顾凛的喜欢,对k的喜欢,一而再,再而三地把他带到和自己的感情纠葛里。 可是她真的太喜欢,太喜欢他了,喜欢到整颗心都要跳出来,贪心到想要一直一直被他喜欢的目光注视着自己,只要那样就好了。 顾凛被楚歌的目光注视着,说道:“晚晚,你坐好了,不要乱动,你的目光像是要把我衣服都剥了……” 楚歌说道:“可是心动这件事情,我也控制不了啊。” 顾凛握着方向盘的手陡然一紧,两只耳朵红了起来,说道:“要命。” 距离顾凛家只有两公里了,一次清晨锻炼的长跑的距离…… 再只要几分钟的时间,就能到顾凛家,他们就能见到顾凛的父母,再次吃到顾凛母亲烘焙出来的小蛋糕。 他们进门后会是什么的景象? 在楚歌的想象里,也许会是这样的…… 开门的会是顾凛的母亲何蔷,何阿姨还是会像很多年一样,温软而整齐的短发,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衬衫,还有牛仔裤,眉眼温和,带着银边的眼镜,嘴角总是带着笑容,一身书卷气,还有顾凛的父亲,顾明泽,也许还是会穿着卡其色的风衣,眉眼间端正,是个严肃的长辈,还是个帅气的大叔。 他们会一起坐在沙发上,聊一聊顾凛小时候是什么样的,在她不在顾凛人生中出现的这十五年里,顾凛的人生都有谁在参与,又是怎样的情形? 但这一切都注定不会发生了。 当意外发生,死神来收人头的时候,不过是一时片刻,无论下一刻当事人是要遭遇幸福,还是遭遇不幸,都不是死神会考虑的事情。 前方的道路发生追尾事件,顾凛险险刹住车,还没来得及停车查看,后面连续三辆运输货物的大卡车撞到了顾凛和楚歌乘坐的车子,前方装载着钢筋的卡车的司机已经被撞死,控制车厢的门开关被打开,大量的钢筋被托重举起,下滑,笔直地穿过车玻璃要穿下来,此时下车已经来不及了。 楚歌的身体反应速度快过思考,即便是加上安全气囊和安全带,顾凛和她也活不下去。 如果,如果能抓住那些试图戳穿顾凛身体的钢筋就好了。 她,不是宋七晚,她是楚歌,是星系作战部前少将,是星际最大的通缉犯,如果是她要保护的人,那一定是要永远永远活下去,要长命百岁的。 楚歌解开安全带,扑到了顾凛面前,楚歌的两只手格挡在身前,她的背后是顾凛,楚歌飞周身凝聚着一层淡淡的白光,数十只钢筋穿过车玻璃,穿过那层白光,变成了纤细的钢线,没入了楚歌的双臂穿过她的肌肉,皮肤,面容,肩膀,最终停留在了她的身体里。 安全气囊打开了,这一次,顾凛不会死掉了。 她只是在想,当年秦墨白万箭穿心的时候,必定是比现在要疼上许多的,真的,很对不起啊,小白。 这一世,是不是,算是我着了你的道了…… 血液从楚歌的身体里渐渐流逝,她可以感受到身后人的惶恐,不安,还有痛苦,他的眼泪真烫,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烧成尘埃了一样,握着她的手,手指纤细而修长,初次心动的时候,弹钢琴的小少年,手指,也是那样好看。 可是,顾凛啊,我救你,不是让你活在没有我的黑暗里,是要你好好活下去啊。 “顾,顾凛……好好活……” 加上我的那一份,要好好活下去…… 此时我已经看不清你的面容,但我想,你此时会不会觉得有点害怕呢?你所爱的,是个非人的怪物。死的时候,连尘埃都不会留存在这个世界上…… 第128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 萨内斯特大陆是一个古老的王国,分为魔法师和平民还有奴隶三个阶级,共分为二十一个区,由各区选出王国最杰出的二十一位魔法师组成魔法师议会,辅助亚瑟王共同治理王国的事务。 这二十一位魔法师具有呼风唤雨、飞天遁地、疗伤施救,无所不能,具有一般人无法匹敌的力量。 他们中的一部分魔法师,是引路的智者、守护者,还有一部分是无恶不作的大魔头,互不干涉,互不影响,相互之间既不轻易交恶,也不轻易为善。 除了议会期间,他们会待在各自的领区,进行各自魔法领域的研究。 这一天正是每年一度的魔法师议会,在第七区最繁华的城市,北洛城举办,夜晚散会…… 一个穿着黑色罗裙的女人晃晃悠悠地走在北洛城的巷子里,手里攥着件巫师长袍,漆黑的乌云聚集在城市上空,晚来天欲雪,她的长发如同浓墨渲染,发间系着一条细长的银白色丝带,身形削瘦而单薄,像是营养不良一样。 她的眉头皱在一起,碧蓝色的眼睛里满是忧郁的神情,白皙的面容上满是醉酒的红晕,什么狗屁的魔法师议会,起了一个这么正经的名号,还是亚瑟王亲自拨的来回车旅费,明明就是一年一度的聚众喝酒吃大餐…… 她扶着墙,欧的一声吐了出来,随手拿着巫师长袍擦了擦嘴巴,醉眼蒙眬地召唤出了法杖,一只樟木制成的,镶嵌着一圈紫色宝石法杖,凭空召唤出了一个莹白色的六芒星传送法阵,打算回她二十一区的黑城堡去。 传送法阵从地面升腾起一阵七彩色的奇异光芒,一直升起到天空。 她一脚刚踏进法阵,下一刻就被一阵重量撞了满怀,噗通一声撞到了地面上,她的后背被地面上的脏水浸湿,脑袋磕地很痛,怀里有一只毛茸茸的柔软生物在动着,她微抬起头,看到了一对湿漉漉的黑色耳朵,她摇摇晃晃地坐起身来,把怀里的小东西举起来,一双鎏金的眼睛水肿着,看起来又古怪又可怜,黑色的毛发上满是脏兮兮的污水,还带着一股子血腥的气息。 穿着白色巫师袍的三个魔法师冲了过来,他们的手里握着金黄色的权杖,一看就是圣灵系的高阶治愈法师,然而在看到悬空的樟木法杖,还有地上残余的魔法传送阵时……领头的魔法师拦住了身后的两人,看着晃悠悠的醉酒女人,手里掐着黑猫的后颈,试探性地问道:“阁下,可是二十一区的墨菲·乔伊斯大人?” 女人眨了眨眼睛,没回答,只是问道:“你们是菲尔德的人,你们这是,在追这只黑猫?” 黑猫似是听懂了一般,鎏金的眼睛里满是恐惧的泪水,猫爪子搭在了女人的手指上,动物的本能和直觉告诉它,这个女人对它并没有恶意,又或者说在她的眼中,它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东西,甚至都不值得分得一点的注意力,和路边的野草野花相比,也并无多大的区别。 但只要她的一句话,它就能得救,就不用回到那个阴森可怖的地下实验室里。 无论怎样都好,无论去哪都可以,它不想再回去了…… 女人松开了脏兮兮的黑猫,黑猫掉到了地上,它听到女人说道:“赶紧走吧,别碍着我的事。”说着,地面上再次升腾起了白色的传送法阵。 细长的竖瞳陡然间黯淡了下来,畏惧地后退着,血迹斑斑的猫爪往后退却着。 三个白袍魔法师相顾一笑,领头的人手里挥动着金黄色的魔法杖,一道亮光向着黑猫袭击而来。 意料中的攻击并没有落下,一只素白的手抓住了黑猫的颈部,原先的攻击改变了轨迹,打在了墙壁上,她似是有些苦恼,说道:“不是说了,赶紧走吗?真是碍事。” 黑猫鎏金的眼睛里像是有阳光在里面流动,本来脏兮兮而落魄的模样,因为这双眼睛陡然间明亮了不少。 白袍魔法师俱是惊愕的神情,犹豫地问道:“墨菲·乔伊斯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这可是领主大人要的黑猫。” 女人冷淡地抬起了眼眸,说道:“没有人告诉过你们,不要得罪刚喝过酒的墨菲·乔伊斯吗?” 三人额头顿时沁出汗水来,跪下来说道:“乔伊斯大人,请,请恕罪。领主大人的命令我们不能违抗。” “那你们就告诉菲尔德,亲自去一趟二十一区找我要。” 说着,女人头也不回地走进了传送法阵里,随着一道七彩的光芒升起,猫和女人的身影都消失在了法阵里,余下的三人面面相觑,还没来得及吃惊,虚空被一只素白的手撕开,悬浮在空中的紫宝石法杖被那只手握在手里,电火花闪过,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这就是顶级魔法师的力量吗?连中断法阵,撕裂虚空这种事情都能做到。” “不,只是酒徒墨菲·乔伊斯的力量……这样随意地操纵着魔法的人,就算是咱们领主也不一定就能做到。乔伊斯大人看起来也不像是浑浑噩噩的人,为什么沾上了酒瘾?喝酒不是会导致魔法元素掌控混乱,容易出事故吗?” 领头的人沉声说道:“这些大魔法师都有点怪癖,要不然永生那么孤独的事情,谁受得了。” “咱们还是先担心一下怎么和菲尔德大人复命吧,希望这次的惩罚轻一些,我可不想再被扔到鳄鱼池里了,被鳄鱼咬了再治愈,咬了再治愈,虽然死不了,但是也很疼的好吗?” “这话你留给菲尔德大人说去。” 漆黑的古堡里,墙壁上悬挂着几盏零星的蓝色灯火,发黄手稿、动植物标本散落在地上,桌上的坩埚和烧瓶里的各色化学酸液还在不停地咕嘟嘟地冒泡,散发出奇异的香气;数百个水晶球和镜子悬挂在空中,这是法师预测未来和检测现世的工具,此时它们凭借着古堡主人的魔力悬挂在半空中。 血蝙蝠栖息在屋顶,一只只地关上翅膀,只露出一只头来,在黑暗里闪着一双双红色的眼睛。 在传送法阵到达古堡中心的传送台的那一刻,血蝙蝠们振翅欢呼,“欢迎主人回来。” 楚歌手指轻点,一个清洁魔咒和一个治愈魔咒一齐施加在了黑猫的身上,两个繁复而明亮的魔法阵叠加在了黑猫的头顶,一阵淡白色的光过后,已经是一只焕然一新的干净的猫了。 “从今往后,你的名字,叫爱德华。” 它听见它的新主人这样说道,然而还没来得及在新主人的面前装出十分欣喜的模样,爱德华就看见它的新主人,就像是大多数酒鬼那样,不省人事地倒在了地上。 第129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2) 在传说里,萨内斯特最顶尖的二十一位魔法师,是乐善好施,无私奉献,无所不能,集结了一切真善美词汇的存在。 在被关在第七区的菲尔德实验室里,爱德华对这二十一位魔法师的猫生观破灭了一次,在遇到墨菲·乔伊斯之后,它的猫生观又破灭了一次…… 楚歌作为一个顶级魔法师的日常:喝酒,找酒,吐,喝治愈药水,继续喝酒,找酒,吐,再去喝治愈药水,如此以往,反复循环。 当她意识到自己无意中捡了一只黑猫回来的时候,于是这日常里多了一件事,她随手变化出了一个小白碟子,里面还附带上了两条新鲜的,活蹦乱跳,还带着水滴的小鱼。 继而,接着喝酒,找酒…… 爱德华是一只聪明而狡黠的黑猫,要不然也不能成功地从第七区的实验室里逃脱,在遇到墨菲·乔伊斯之前,它觉得人类就是一群低智商的,应该被轻视的存在,即便是魔法师也不能例外,而第七区的魔法师多了一点特质,便是残忍。 人类的行为模式很容易被猜测,什么时候应该表现出高冷,什么时候应该表现出恰到好处的楚楚可怜,这些它都做的很得心应手,以便于更好地保护它自己,受到更少的伤痕。 人类的语言往往是不可信的,然而神态和身体动作,却是能够轻易地被看穿,以此来揣度他们的心理,但墨菲·乔伊斯不同,她似乎,什么都没想…… 墨菲·乔伊斯喜欢酒吗? 答案一定是不。 没有人会喜欢给自己带来痛苦的东西。 她的酒量并不好。 爱德华吃完了两条小鱼,安安静静地蹲在桌子上,两只猫爪乖巧地放在一起,它想要观察出,这个人类在想些什么。 楚歌并不是一个爱喝酒的人,无论是从前,还是从前的从前,都不喜欢,也许气泡酒曾经是那个例外,但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从代替顾凛死去的那一天起,她就一直在痛苦中。 陷入漆黑地狱的人,并不是顾凛,而是她。 这地狱空荡荡,冷冰冰,又没有他,冷得让她难以忍受。 她开始回忆起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但是越是想记得牢一些,就越是模糊的厉害,即便是魔法,也不能跨过时空的阻拦,保存下她的记忆中的琐碎片段。 人的记忆是可怕的,遗忘地太过迅速,甚至让她都来不及再多回想几次,再次回头看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记不起顾凛的面容是什么样子,她记不起他的笑容,记不起他拥抱她时的温度。 孤独真的太可怕了…… 她以为他会很快出现在这个世界,就像是那么多次,他曾经为她做过的那样,在不经意间出现在她的身边。 但她等了三百年。 三百个春夏秋冬,都是她一个人。 但她害怕,如果她现在离开的话,就再也不能在虚拟世界遇到顾凛了,因为系统还在初始化中,她如果死在这个没有系统保驾护航,设置预定离开时间的世界的话,可能会就此迷失在虚拟世界里,和他永远失之交臂。 楚歌研究出了永生的方法,将灵魂灌注在特殊锻造的器物中,用魔法阵连接起器物和身体,在需要调动魔法的时候,魔法阵会自动调用。 高端魔法阵的吟唱和调动需要众多的魔法师一同参与,因而二十一位魔法师里,包括楚歌,最后有十三位自愿参与。 永生,的确是魔法师毕生的追求,逆天改命的最高端的魔法,但也是诅咒。 不老不死,黑暗和孤独,总有一天会把他们吞噬殆尽。 打那以后,楚歌就沾染上了喝酒的恶习,酒精的刺激能让她短暂地陷入浑浑噩噩,毫无所知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形下,她就不会想起那些往事了,想起自己那倒霉催的爱情,想起自己那不可言说的,对k的心思。 对委托人,付钱的反派大佬产生不轨的心思,兴许失忆了真的让她变笨了,变得盲目了,原来有感情,是这么糟糕的一回事,变得犹豫不决,变得对另一个人牵肠挂肚的。最特么可悲的是,她竟然,爱上的是一个在现实世界,根本和自己搭不上关系的人。 k. 感情是盔甲,也是软肋,让你伤筋动骨,撕心裂肺,可是这痛苦,就只有自己明白,对旁人不可言说。 在短暂的清醒时间,楚歌会给自己来个治愈魔法,清洗魔法,给房间来个整理的魔法,然后继续陷入醉酒的状态。 但为了每天几条小鱼的恩情,在楚歌睡着后,它还是用牙咬着被子的一角,给楚歌盖好,自己这个救命恩人,还真是彻头彻尾的酒鬼啊…… 不过在黑城堡里,这样的随性的生活,显然要比在第七区的实验室里舒服的多,不用被各种魔法对付,不用被一次次注入药剂,一次次体验濒死的恐怖感。 以这样的方式相处了几天后,爱德华终于放心地在房间里为所欲为地参观游荡了起来,它现在甚至觉得,自己那个夜晚遇到的说一不二的魔法师,和现在这个歪七扭八醉醺醺地躺在地板上的女人,并不是同一个人。 爱德华随意在黑城堡里游荡,看着各式各样的魔法书,但它的体内并没有魔法元素,因而即便它知道那些魔法的使用方法,施展的要领,也是毫无用处。 偶尔悬挂在空中的水晶球和魔镜会显示出其他二十个魔法师的魔法信件,也许是讨论药剂配方,也许是商量魔法阵图案,抑或是,菲尔德催促墨菲·乔伊斯还猫的。 爱德华看着水晶球里面浮现出的文字,“我会去第二十一区找你的,墨菲!”竖瞳立起,决定在菲尔德来之前,一定要采取行动…… 人只会对自己喜欢的东西倾注爱意,在菲尔德来之前,它必须得让楚歌,喜欢它。 爱德华站在一个镜子前,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身影,尖尖的耳朵,鎏金色的眼睛,通身黑色的皮毛,一只寻常地再寻常不过的,魔法师的黑猫的模样。 作为萨内斯特大陆最顶尖的魔法师,墨菲·乔伊斯,会喜欢它这样,一只外表再寻常不过的黑猫吗? 但如果在她的面前,展示出它的那些特别之处的话,她会不会,像是第七区那些疯子,那样对待它…… 魔法师,都是疯子…… 第130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4) 二十一区的荆棘墙隔绝开了魔法师和平民还有奴隶。 这场类似于是某种诅咒的普通大火,对于住在高楼大厦,善于使用魔法的魔法师而言,并非是什么危险,而对于平民和奴隶而言,却是一场异常残酷的灾难,家人,钱财,甚至是自己的生命,都在这场大火中消失殆尽。 那个夜晚,火势漫天。 然而一个巨大的高阶魔法阵从天空降临,墨菲·乔伊斯站在法阵的中央,她穿着黑色的魔法师长袍,站在魔法扫帚上,怀里抱着一个伤痕累累的少年,少年被放置在法阵的中央,四面八方的魔法阵能力贯穿着墨菲·乔伊斯,还有少年的身体。 这些能量对于墨菲·乔伊斯而言,不过像是羽毛挠痒痒一样,但对于少年而言,则是万劫不复,魂飞魄散…… 冰雨从天而降,还有一个叠加的治愈魔法,黑夜变成白昼。 荆棘墙的另一边,大火熄灭,树木催生出新芽,受伤的人们伤口愈合,人们欢呼雀跃,热情洋溢,感慨着劫后余生。 墨菲·乔伊斯怀里的少年,变成了一堆银色的尘埃,消散在了空气里。 她的魔法阵,也是在那个时候,变成了黑色。 黑魔法在萨内斯特大陆同样能受到尊重,毕竟在攻击方面,黑魔法是更加强悍的存在,有正义的魔法师修习黑魔法的,也有邪恶的魔法师修习光明魔法的。 但修习魔法的资质,往往是先天决定的,没有人会从光明魔法突然转变成了黑魔法,突如其来的转变,只有一个原因可以解释,就是那个死去的少年。 魔法的本质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一个等价交换,一个魔法的展开,必定伴随着某种事物的消减,也许是一些草药,一些化学药剂,也许,是一个历经磋磨,悲惨的人的生命。 诅咒的破解,注定不能用光明的方法破解。 魔法阵的原料,它的中心,要一条命。 一条一出生就不被世界看重,反复磋磨的生命。 墨菲·乔伊斯的信仰破灭了,因为,她杀了人。 少年,是因为她死的。 墨菲·乔伊斯从未承认过,而这个流言,是由二十一位魔法师里,某一位魔法师在一个酒吧里喝醉了酒,当做是一个又可悲又可笑的笑话,讲给了旁人听,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所有人都把这当做是真相…… 楚歌的侧脸落下了一行清冷的泪水。 爱德华伸出了爪子,碰了碰她的面颊,尾巴轻轻摇晃着,一旁晃悠悠的酒杯却在此时啪嗒一声跌在了地上,被打碎了。 楚歌醉醺醺地睁开了眼睛,揉了揉眼睛,模糊的光影里,有一只尖耳朵长尾巴的黑猫,她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是捡了一只猫回家来着。 黑猫的眼睛里,此时已经蓄满了泪水,像是,怕极了? 楚歌犹豫地伸出手来,擦了擦黑猫的眼睛,“哭什么?我又不会骂你。” 玻璃碴顺着楚歌的手臂,划出一道深深的血痕。 黑猫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楚歌的手臂,鎏金色的眼睛里带着惶恐和错愕,墨菲·乔伊斯,流血了? 这样的话,它会被她讨厌的吧。 会被,送回第七区的实验室…… 然而下一刻,它的后颈被楚歌提了起来,凌空与楚歌对视着。 一个治愈魔法和一个清洁魔法后,地面又重新恢复了干净整洁,楚歌也清醒了不少,刚刚那个哭哭啼啼,哀伤的不行的人,似乎从来都不是她一样。 爱德华停止了哭泣,定定地注视着楚歌,此刻与它对视着的冷静而平淡的女人,似乎又变成了那天夜晚,在深巷中遇到的那个,说一不二的魔法师,墨菲·乔伊斯了。 然而在下一刻,它听到女人有些惊奇地说道:“原来,猫也是会流鼻涕的。”她像是发现了什么极其有趣的事情,凑近了爱德华在看。 这是她第一次正经地打量着自己带回来的猫。 在楚歌的记忆里,那天晚上自己捡回来的猫,是一只脏兮兮,满身血污,长得十分不好看的黑猫,但现在在看来,似乎模样顺心了不少,黑幽幽的毛,鎏金色的竖瞳,沉静又温柔,又带着一丝防备,白色的胡须,尖尖的耳朵,微微摇晃着的尾巴。 楚歌坐在了地上,把黑猫放在了膝盖上,四目相对,说道:“我好像,给你取了个名字,叫做爱德华,对么?” 对于长得毛茸茸又可爱的小动物,她一向很有耐心,也很有自制力。 爱德华点了点头,听到它酒醒的女主人说道:“爱德华,作为黑城堡的一员,你已经混吃混喝了好多天了,你算算,自从你来了黑城堡之后,我在你身上用了多少次的治愈魔法,给你抓了多少小鱼,你是不是该表示表示。” 爱德华严重怀疑,楚歌这是打算坐地起价,对它有非分之想了。 爱德华装作是一只普通的猫,无辜得喵喵喵叫了几声,扑闪着眼睛看着楚歌。 对不起主人,我什么都不懂。 我只是一只普通的小猫咪。 然而在下一刻,楚歌的手指指尖指着爱德华毛茸茸的猫脑袋,说道:“你可是我捡来的猫,我可是你的主人,如果不服从命令的话,那我就只能把你送回到菲尔德的手里了。我知道你不是一般的猫,你可以听得懂我说话,还看得懂魔法书对么?” 爱德华懒散而慵懒地喵了一声,表示妥协。 它应该猜得到的,它这点小伎俩,在墨菲·乔伊斯的面前,一点都不够看的。 “从今天起,你要叫我主人。” 楚歌的手指点了点爱德华的额头,一道璀璨的光芒没入了爱德华的脑海里。 爱德华伸出了猫爪子,自己好像身体也没有什么变化,那么,那道光芒,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 “墨菲·乔伊斯大人,你对我做了什么?” 爱德华这时才发现,自己说的话,不再是猫语,而是,人类的语言…… “叫主人,从今天起,你就是黑城堡的黑猫了,一个魔女,果然还是要有一只会打扫卫生的黑猫才行……” 第131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3) 黑城堡里总是幽暗的,这里被它的主人,墨菲·乔伊斯施加了黑暗魔法,阳光不会照射到这里,因而在黑城堡中,即便它是一只猫,爱德华也总是区分不清楚,现在到底是白天还是黑夜,昼夜颠倒的生活重复在这一人一猫身上。 爱德华开始靠近楚歌,待在她的旁边,歪着毛茸茸的猫脑袋,用那双鎏金的竖瞳小心翼翼而又明明白白地打量着楚歌,它在观察它的新主人,它想知道,要用怎样的方式,她才会,喜欢上它。 它不想在回到第七区的实验室了,那里比黑城堡更加不见天日,阳光照不进来,总是饿着肚子,每天都要经历各种各样残酷的魔法实验。 但眼前的这个魔法师,似乎并不在意它。 她在意的,只是喝酒,找酒。 爱德华在想,是不是永生真的是那么孤独又痛苦的一件事情,否则墨菲·乔伊斯为什么成为这样一个酒鬼,但爱德华也从未见过这样的酒鬼,每天都会抽时间打扫卫生,洗澡,喂猫,虽然酒量很差,总是吐个不停,但从不发酒疯。 楚歌并不在意这只黑猫的存在,如果要问她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心软救下它,也许她自己都答不上来,酒鬼做事难道需要什么理由么?就当是她发了个酒疯,带回来了一盆花花草草,随便给几条小鱼,给一碗清水,就能安稳地活下来的花花草草。 但这只猫开始变得奇怪了起来,它也许比起其他的猫来说,是在是过于聪明了一些,它会自己在黑城堡里乱晃,会看水晶球和魔镜里面显示出来的文字,看魔法书上的魔法咒语,甚至,开始待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喝酒……但好在,它没有来烦扰过她。 如果它像是碗碗一样,躺在她的脚边撒泼打滚要她揉揉肚子,撸撸毛的话,那就太麻烦来了,活了久了,人就会变得开始怕麻烦了起来,她已经有了自己的生存方式,靠酒精麻痹精神,勉强当个活人,她的生活,已经经不起一只猫的麻烦了。 楚歌在酒窖里取了一桶二十年陈酿的葡萄酒,两个水晶高脚杯,打开了葡萄酒桶,酒香顿时溢满了整个地窖。 楚歌随手用魔法变换出了一只点燃的蜡烛,放置在了酒桶上,蜡烛燃烧融化下的蜡泪滴在了楚歌的手上,她的手指蜷缩了一下,但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情,楚歌手上烫伤的痕迹就消失了,像是从未发生过一样,皮肤的肌理恢复了苍白的颜色。 她的灵魂藏在魔法密林的深处,而肉体却在人世间摇晃着,不死不灭,不伤不痛。 透明的红酒杯里摇晃着猩红的葡萄酒液体,她舀了两杯,在摇曳的烛光下,一杯放在了自己这边,另一杯放在了她的对面。 她不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因为黑城堡里,从来都没有阳光。 楚歌慢慢地瘫坐了下来,拿起了一只酒杯,往嘴里灌。 醉眼蒙眬间,她似乎又看到了穿着燕尾服,紫黑色头发的邪魅吸血鬼,末卡,他皱着眉,半跪在地上,像是在责备她,但又什么都没说。 她缓缓地说道,“我原先好嫌弃你来着,怪你总是住在黑暗里面,现在才知道,永生的怪物,永远都没有办法像是一个正常的人类一样沐浴在阳光的下面。阳光越是明亮,就越是觉得自己肮脏地难以入目。” “好想你啊,可是我快要连你长什么样子都忘记了,嗯,眼睛好看,眉毛好看,鼻子好看,嘴巴好看,哪里都好看,哪里我都喜欢,可是,为什么,为什么都记不起来了呢?” 楚歌抽泣着,眼里蓄满了泪水,她觉得快要疯掉了,“什么时候,我会连你的幻觉都不再出现?” 面前的末卡还是皱着眉的模样,楚歌伸出手来,他的幻影,反倒在刹那间消失了。 连对他的幻觉,都不存在的世界…… 酒水灌入喉咙的时候,会很疼,像是有一把滚烫的火在灼烧着喉咙一样,接着,烧了五脏六腑,胃就会像是翻山倒海一样疼。 楚歌特地用魔法解除了身上的自愈魔法,让她好好地感受一下这疼痛感,要不然的话,她会以为,自己已经死去了。 爱德华从未见过这样失态的楚歌,但它却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她真实的一面,脆弱,敏感,害怕,竭嘶底里,那个让她这样难过的人,是谁呢,是爱人,亲人,抑或是很珍重的朋友? 它伏在地面上,看着烛光摇曳下,蜷缩着身体,面色发白的楚歌,它知道顶级的魔法师身上都是自带治愈魔法的,更遑论是楚歌这样萨内斯特大陆最顶尖的魔法师,二十一区的魔法师巅峰,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让疼痛占据着感官,可不是理智的魔法师会做的事情。 爱德华看着抽搐着身体的楚歌,她一向酒品很好,也总是很安静,为什么今天会这样难过,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女人银白色的发带散落开来,墨水渲染般的黑色长发垂落在双肩上,蓝色眼眸里带着哀伤,嘴唇苍白,没有一丝的血色,魔法师的袍子随手垫在地上,狼狈不堪,毫无体面可言。 在第七区的实验室里,爱德华听过不少关于墨菲·乔伊斯的传言,又或者说,关于她的传说,在萨内斯特大陆无处不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光是研究出了永生魔法这一点,就足够她永远被人们铭记。 从墨菲·乔伊斯之后,人们开始相信魔法是万能的,魔法师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 关于她为何会变成一个酒鬼,民间传说里不仅有猜测,是因为永生过于痛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一个少年的死。 墨菲·乔伊斯,曾经杀过一个少年。 她是正义的魔法师,为人们提供帮助和指引,但从两百多年前,一场发生在二十一区荆棘城的大火之后,她的魔法变成了黑魔法。 第132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5) “主人……” 爱德华的声音稚嫩而清澈,原来,一只猫说人话的时候,声音是这个样子的? 楚歌的瞳孔缩了缩,面容有一瞬间的失态,而后扶着酒桶站了起来,对爱德华说道:“嗯,在黑城堡,无论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但唯有一点,那就是不要打扰我。” 爱德华看着楚歌踉跄着走出酒窖,她的身影半明半昧,偏执又顽固,萧条又孤单…… 作为一只魔女的黑猫,它却连自己的主人都不能亲近么?被自己的主人要求不要打扰她? 爱德华慢条斯理地舔了舔黑色的爪子,但它的目的已经达到,也是一件足够让它心生欢喜的事情了,墨菲·乔伊斯把它已经纳入了黑城堡的一员,它不用再回到第七区,那个漆黑不见五指,连呼吸都困难的地方了…… 为什么要把这个像是累赘一样的小东西留下来,楚歌不明白,也说不清楚,初见时脏兮兮的模样,看它一直往自己的身后钻,看起来着实是有些可怜,于她而言不过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于这只小黑猫来说,却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情。 第七区有一个巨大的地下实验室,专门用动物做魔法实验,这件事情在高级魔法师之中并不是什么秘密,白巫师是研究治愈系圣灵魔法,而治愈的前提,是伤害…… 只有了解伤口是怎样产生,又该以怎样的方式更加迅速地愈合,才会懂得应该如何施展魔法。 猫,狗,老鼠,猴子,这些都是实验室里面的常客,一次性的消耗品,本不该长时间存活下来的生物,但爱德华,却活着逃出来了…… 但三个高级魔法师追逐着一只小黑猫这样奇异又古怪的景象,对于楚歌而言还真是活久见了,也许这只黑猫身上藏着什么特别的秘密,也说不定。 她给它一个名字,爱德华。 兴许是黑城堡里,除了血蝙蝠,太久没有出现活物了,在喝的烂醉如泥的同时,她开始不经意间关注起这个小东西来,爬上爬下,一本正经地端坐在桌子上,看着繁复复杂的魔法书,仰着毛茸茸的脑袋看水晶灯里的魔法师信件。 对于一只猫而言,它实在是过于聪明了些。即便是对于一个中高级的魔法师,她的那些魔法书也是异常的艰涩难懂,更何况是对于,一只猫来讲? 在收到菲尔德信件之后,黑猫开始在她的身边徘徊了起来,它似乎在试图观察她,试图看穿她,这种被窥伺的感觉并没有让楚歌觉得不快,反而有些暗暗的高兴,孤单太久,已经让她有些遗忘了,被陪伴着的感觉,会是怎样的…… 这一日黑城堡的门被敲响,楚歌从酒瓶子堆里爬了起来,给自己加了个冰水魔法,好让自己清醒一些,坐着扫帚,晃悠悠地去了门口。 爱德华端坐在扶梯的灯旁,黑色的猫尾巴摇晃着,鎏金色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楚歌,里面带着些恐惧。 能敲响黑城堡的人并不多,因为城堡的外面被设置了狂风暴雨的结界,会阻拦一切的外来者,运气好的会来个冷水澡,运气不好的,会被狂风吹到萨内斯特大陆随便的那个地方。 楚歌手一扬,城堡的大门瞬间被打开,城堡外狂风大作,树木摧折,但所有的狂风暴雨都在楚歌的面前停了下来,千钧力化作绕指柔。 城堡外站着菲尔德。 白色的巫师长袍被雨水淋透了,一头白色短发贴着脸,狭长的眼睛里带着阴森森的恶意,他的下巴很尖,面容苍白,身形羸弱,脸上满是雨水,此时他正抱着胳膊哆嗦个不停。 这样的家伙,无论怎么看都不会像是第七区的领导者,萨内斯特大陆的领导者之一,反倒像是个营养不良的清瘦青年。 他手指着楚歌,双手抱在一起直哆嗦,“你,你……阿秋,阿秋秋……” 楚歌的身上带着酒气,她眨了眨眼睛,像是尚未酒醒一般,问道:“菲尔德?要不要进来喝一杯?” 菲尔德下意识的拒绝,但是看着眼前这个醉醺醺的,头发凌乱,一身酒气的女人,本打算骂出口的话,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好……”跟一个女酒鬼,他深知自己计较不出什么东西来。 菲尔德进入黑城堡的下一刻,血蝙蝠振翅欢呼道:“欢迎客人。”窸窸窣窣的振翅声音,还有一双双隐没在黑暗,滴溜溜转动着的红色眼睛,让菲尔德偏头对楚歌说道:“墨菲,你怎么还是这么恶趣味!” 楚歌耸耸肩,魔法扫帚一个闪光消失不见了,楚歌坐在沙发上,随手一动,素白的茶壶扶起来了,一本滚烫的红茶倒在了白瓷杯里,递给了菲尔德。 楚歌的余光看到爱德华的黑色身影闪到了书架的后面,毛茸茸的黑色身体蜷缩成一团,正窥视着他们。 菲尔德嫌弃地挥了挥手,凭空又出现了一套银边玫瑰花纹的茶具,重新蓄满了花茶,倒在了精致的茶杯里,细细地啜饮了起来。 楚歌也不介意,毕竟都认识几百年了,菲尔德那点臭习惯,她已经习惯了……本以为什么时候他还能将就一回,现在想来,完全是自己想太多了。 菲尔德给自己施加了一个治愈魔法,巨大的白色光芒笼罩着,像是有阳光照进了黑城堡里,连带着房间的温度都升高了一些,等到光晕散去的时候,菲尔德身上湿漉漉的衣服已经干了大半。 一层华丽的白色法阵在楚歌和菲尔德的脚下展开,把客厅覆盖在内,这空间里,就只有楚歌和菲尔德的声音,甚至连茶水摇晃的声音都没有了。 菲尔德把茶杯放在了桌上,对楚歌说道:“墨菲,我是来找猫的。把那猫交还给我,我就回第七区去。” 楚歌闻言眼角带上了慵懒地笑意,整个人靠在沙发上,问道:“它很特别吗?值得你亲自来找它?” 菲尔德低声说道:“墨菲,你相信人的灵魂,会出现在一只猫的身上吗?” 楚歌手堵在嘴巴上,目光中满是诧异,菲尔德绝不是信口开河的一个人,他这么说,必然是已经掌握了什么证据。 第133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6) 菲尔德正色道:“那只黑猫的躯壳里,是一只人的灵魂。” 楚歌的声音陡然拔高,她站了起来,身上的醉意都散去了,“菲尔德,你在想什么,你疯了吗?” 菲尔德摇了摇头,目光里带着疯狂,说道:“我没有疯,墨菲,永生之后,我一直在找寻我生命真正的意义,我真正想去做的事情,我现在找到了,我要从这种黑猫的身上,找到灵魂换躯壳的方式,我要研究出新的魔法来,我要亲手结束这该死的永生。” 楚歌往后退了一步,身体却倒在了沙发上,她皱起了眉头,而后低声道:“菲尔德,你恨我,让你加入了永生法阵吗?” 白茫茫的空间里,没有一点声音,寂静地可怕。 片刻之后,菲尔德才回答道。 “我没有恨过任何人,自己选择的道路,责备旁人又有什么用?” 楚歌低着头,墨色的长发披散在肩膀上,遮盖住了她的面容,“菲尔德,你想要怎么做?我帮你,结束永生……你要我,如何帮你?” 她原以为因为永生而陷入无休止无止境的痛苦里的,只有她一个人,这世间的人莫不是贪生怕死的,活着可以继续享受四季变化,岁月轮回,而死,则是一片虚无。所以有追求长生果的皇帝,追寻长生丹药的国王,穷尽一生研究长生法阵的魔法师。 长生,长生,他们都以为能永永远远活下去,就是能得到永永远远的快乐,但事实却是,你看着熟悉的人一个个死去,一个个离开你的身边,看着岁月磋磨着他们的面容,死神带走他们的生命,世间独剩下你一人的时候,那无处不在的恐惧,无处不在得到孤独,会把你逼疯…… 十三位参与长生法阵的顶级魔法师之中,她原以为,只有她一个人在痛苦,不曾想,还有菲尔德…… 菲尔德最终还是没有带走了黑猫,因为楚歌答应了他,她会重新开始研究,灵魂转换身体的法阵。 人的身体像是一扇紧闭的门,而灵魂则是房门的钥匙,一扇门对应的钥匙只会有一把,而楚歌要做的事情,则是用魔法制造出一把万能钥匙出来,让不同的门之间开始互通。 墨菲·乔伊斯,亲手创造出了永生法阵的魔法,而如今,她要卷土重来,逆转毁灭永生法阵,为了因为她而无辜卷入重生法阵的魔法师们。 这样做也是要给这个世界排除一些危险因素,如果这些顶级魔法师在永生中变态毁灭世界了,那罪孽还是在她,譬如她,譬如菲尔德,已经处于半疯狂的状态了。 菲尔德离开的时候,又是被惊雷和闪电劈了,一怒之下,他在黑城堡外面直接加了一个超大的光明魔法,把黑城堡都整个放晴了。 嗯,果然还是晴天好。 躺在酒桶旁边思考人生,思考灵魂转换法阵要如何实现的楚歌,发现自己黑漆漆的魔法城堡陡然间亮堂了,阳光穿过厚重的黑色窗帘,刺眼又夺目,屋顶的血蝙蝠们可怜兮兮地挤在那一小块阴暗的地方。 她挥了挥手,天空飘来了一大片乌云,城堡再一次陷入了黑暗之中。 爱德华迈着猫步,缓缓地走到了楚歌的面前,趴在了地上,轻声说道:“主人,我不用再走了吗?” 楚歌嘴唇抿了抿,心中有一丝不忍,她一步三晃地站了起来,对爱德华说道:“爱德华,你想,变成人吗?” 此言一出,爱德华全身的黑色猫毛都炸了开来,楚歌知道这话听起来对于一只猫来说,有些不可思议,也有些难以接受…… 然而在下一刻,楚歌听到爱德华坚定的回答道:“我愿意,主人我愿意变成一个人。”声音清脆而坚定。 鎏金色的竖瞳此时立了起来,它的耳朵动了动,湿漉漉的黑色鼻子嗅了嗅,显然是对于此事高兴极了。 这让楚歌联想了一下,如果黑猫变成了一个人的话,会是怎样的模样,兴许,会是一个稚嫩而柔软的少年? 无论是人还是猫,一旦对自己的选择开始后悔的时候,就会陷入痛苦之中。 楚歌并不一定要用爱德华做实验,只是,爱德华此时恰巧出现在她的面前,还是一个聪明的实验品。 “爱德华,你要想清楚了,做一个人,可比一只猫,要难上许多。”楚歌严肃地说道,“如果魔法失败的话,你会变成一个既不是猫也不是人的怪物,爱德华,即便是那样的话,你也愿意吗?” 爱德华扬起了头,鎏金色的眼角里带着湿漉漉的水光,说道:“不会的,主人是萨内斯特大陆最好的魔法师,一定可以把我变成一个人。而且,主人说过,只要我不打扰你,就可以一直留在黑城堡的,对吧?” 楚歌突然有些不忍了起来,她不能那么做。 爱德华之前已经被某种力量影响,由一个人变成了一只猫,他已经经历了足够多的不幸,她不能,让他陷入更加不幸的境地中…… 爱德华眼中有亮光闪过,“主人,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个人?” 楚歌呼吸一窒,而后背过身去,哑着声音道:“爱德华,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不,她不能那么做,两百年前,那个少年的生命逝去,已经足够让她内疚了…… 身体改变,物质结构改变,永生魔法的灵魂就不能再和身体吻合,这样的话,也能破解掉永生魔法吧? 黑城堡外惊雷阵阵,狂风呼啸着,暴虐的黑魔法制造了乌云,大雨,这样恶劣的天气,一直持续了七天,而目前仍在继续,而二十一区的其他地方,则一直是艳阳高照,风和日丽,上一次出现这样的气候的时候,是三百年前,墨菲·乔伊斯研究永生魔法的时候。 神圣魔法和黑暗魔法力量聚集的时候,往往会伴随着祈祷和献祭等仪式。 楚歌把自己关在了黑城堡的阁楼里,不吃也不喝,开始废寝忘食地研究灵魂转换魔法,就像是一个入室抢劫的小偷,在思考着要如何撬门一样。一旁的化学试剂咕嘟嘟地冒着泡,各种各样的魔法药物悬浮在空中,永不熄灭的魔法火焰围绕在楚歌的身旁。 她在寻找一个方法,一个不用献祭任何人,任何动物的生命,就能让爱德华变成人的方法,将猫的身体,变成一个人的身体…… 第134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7) 黑城堡的异变无疑吸引了萨内斯特大陆所有顶级魔法师的注意,其中当然也包括王国的统治者,亚瑟王,梅·弗格斯,一位已经一百三十四岁的老人家。 巨大的金色王座上,雕刻着一只巨大的狮子头,而这位苍老年迈的帝王,此时正在狮子头下打盹,看就来就像是正在被狮子咬在了嘴里,让人不由得产生一种猜测和想象,如果那只狮子活过来的话,也许会把这位帝王的头给咬下来,彼时血溅当场。 厚重的金色大门被推开,王后乔安娜·伊芙琳走了进来,她身着金色的绸缎裙子,姣好而稚气的面容上画着浓烈的妆容,身上穿着金色的绸缎裙子,金色近乎白的头发看起来如同晨曦般柔软而美好,五年前的她还是一个穿着罗裙,天真烂漫的少女,而如今,站在她的同龄人之间,却像是一个格格不入的长辈……又怪异又可悲。 此时她的手中捧着一个托盘,托盘里装着一碗尚且鲜红的血液,她走到了梅·弗洛斯的面前,屈膝跪在地上,将血液碰过头顶,轻声说道:“吾王,今天的药已经到了。” 被她称之为药的东西,实则是一碗青年魔法师的血,这位魔法师一年前来到了王国,觐见了梅·弗洛斯,并为他提议一种崭新的延长生命的方法,也因而被梅·弗洛斯聘用为皇家魔法师,但这件事情,只有梅·弗洛斯,乔安娜·伊芙琳,还有这位青年魔法师知晓。 众所周知的是,三百年前十三位顶级魔法师启动永生魔法阵的时候,当时的亚瑟王,也就是如今的亚瑟王的亲爷爷,拒绝参与了魔法阵,也为皇室定下了一条禁令,禁止弗洛斯家族成员追求长生之道。在那位充满着智慧的亚瑟王看来,人是会轻易改变的生物,即便是具有优良血统的弗洛斯家族成员也不能例外。 也许在长生之后,会变得贪婪,自负,虚荣,愚蠢,自大,这样的人是无法统治萨内斯特大陆的。 但人总是贪生怕死的,舍不得人世间的荣华富贵,害怕死亡和腐朽,即便是身为国王的梅·弗洛斯也不能例外。 梅·弗洛斯满意地看着眼中满是孺慕之情的乔安娜·伊芙琳,接过了她手中的‘药’,年迈的手捧着碗,手指颤抖着,阖上了眼睛,将碗中的鲜血一饮而尽,回味无穷。 他的眼中带着精光,对半跪在地上的乔安娜·伊芙琳说道:“我觉得力量似乎又回到了我的身上,像是回到了五十年前,不,是六十年前,当时我还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 乔安娜·伊芙琳的身体微微颤抖着,脸上带着一抹有些僵硬了的笑容,眼底藏着恐惧,说道:“陛下的功绩和盛名,现在都还在萨内斯特大陆流传,您是萨内斯特大陆的统治者,弗洛斯王国的万众瞩目,万名仰望的亚瑟王……” 梅·弗洛斯眼底一暗,冷哼了一声,说道:“哼,有那二十一个魔法师在,本王就永远算不上真正的王!”说着,梅·弗洛斯伸手把刚刚的玉碗扔下了王座,即便是在此时,他都要依靠魔法师的力量生活下来,但那碗却毫无缺损地打了个转,又滚到了王座下。 乔安娜·伊芙琳低垂着头,深怕说错了什么,以至于触怒了这位年老易怒的亚瑟王,她小心翼翼地问道:“陛下,是想要除掉,那二十一位魔法师吗?”她手心里满是汗水,为了生存她不得不奉承着这位帝王的意思,但她也深知,即便是整个国家的军队与那二十一位中的一位对抗,都未必能打赢。 那二十一位魔法师,是在百姓中近乎于神明的存在,如果试图忤逆他们,那么皇位都有可能会易主,她不想死,不想给这个将死的国王,弗洛斯王国陪葬…… 乔安娜·伊芙琳哀求着说道:“陛下,那二十一位魔法师的力量实在是过于强大,尤其是墨菲·乔伊斯大人,她可是创造了永生魔法的人……现在各位魔法师醉心于研究,无意于权利,恳请陛下……” 然而,还没等到乔安娜·伊芙琳说完,她的脸上落下了一个巴掌,头发被梅·弗洛斯拽在了手里,“乔安娜,不要触怒本王,我的怒火,是你承受不起的,那么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墨菲·乔伊斯!” 他的目光定定地看着台阶下的那个玉碗,残余的血液顺着玉碗的边缘流淌了下来,梅·弗洛斯的眼睛里带着凶狠而狠厉的光芒,必须在他死去之前,让这个国度的权利重新回归到弗洛斯家族的手中,而不是那些该死的装神弄鬼的魔法师。 “滚出去,乔安娜,让那位进来。” 乔安娜·伊芙琳的眼中有泪水在打转,她的头发被扯掉了一些,在梅·弗洛斯毁掉这个王国之前,连带着她一起走向毁灭之前,她要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她踉跄着站起身来,膝盖已经开始隐隐作痛了,在她离开金色大殿的同时,一位带着黑色斗篷的魔法师青年魔法师走了进来,斗篷挡住了他的头发,额头,眼睛,只能勉强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巴,高挺的鼻梁,像是上帝创造的天使,每一寸面容都带着得天独厚的美感。 青年的身份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的是,他的力量与那二十一位足以呼风唤雨,撼天动地的魔法师,不相上下,抑或是更强。从青年进入宫殿成为皇家魔法师的那天起,他就被皇家魔法院的魔法师们,包括国王,称作为了“那位”,一个让人无限推崇又不敢靠近的,强者。 乔安娜·伊芙琳在与这位青年魔法师擦肩而过的时候,感到了脊背的一股凉意,她一回头,金色大殿的门已经被阖上了,她只看见了青年的背影冷傲而孤寂,站在了台阶下,与王座上的梅·弗洛斯四目相对,呈现出一种对峙的姿态。 她隐隐约约察觉到一种不对劲的地方,不过是片刻的时间,青年的气场,似乎变得更强了一些,面容也更加冷硬俊美了,她的耳尖不由得红了红。 乔安娜·伊芙琳金色的裙子在白色大理石的地面上逶迤开一层波澜,她昂首挺胸,离开了大殿,一旦离开了梅·弗洛斯的范围,她就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王后。 第135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8) 魔法,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借助魔力去改变物体的状态和结构。任何的妄想和假设,都必须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楚歌很快就发现,她无法研究出将一只猫的身体转换为一个人的身体的魔法,因为这违背了魔法的物质守恒和能量守恒,她必须找到一个人的躯壳给爱德华,而且,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否则魔法将无法进行下去。 明白了这一点的楚歌,魔法肆虐,愤怒值暴涨,她愤怒于自身的无能为力,为什么当自己试图去拯救什么的时候,命运总是催促着她去伤害无辜的人?为什么这该死的命运,要一遍又一遍这样地折磨着她?她这一生没害过人,除了两百年前的少年,这已经让她感受到了足够的心痛和负罪感,终此一生,无法逃离。 为何? 她又被推到了这命运的岔路口? 前方是万丈深渊,退无可退,而再向前一步,就是粉身碎骨。 数不胜数的惊雷炸开在黑城堡的天空,疯狂的乌云和暴雨聚集在天空之上,黑城堡所有的窗户玻璃都炸了开来,蜡烛熄灭,陷入了一片黑暗中,强烈的愤怒席卷着整个城堡,血蝙蝠们聚集在一起,蜷缩在阴暗的角落,爱德华感到自己身上的猫毛都要被吹掉了,猫脸已经不能维持正常的神情了。 “主人生气了!主人生气了!主人生气了!” 血蝙蝠们颤动着翅膀,争先恐后地嘶吼道。 雨水通过破碎的窗户灌了进来,地面开始积水,爱德华后退着,看着水流灌入了房间之中。血蝙蝠振动着翅膀,沿着楼梯,往着二楼飞去。 爱德华也跟着血蝙蝠们转移到了二楼,它鎏金色的眼睛里透着隐隐的担忧,到底是出现什么事情,遇到了怎样的难题,让墨菲·乔伊斯陷入了这样疯狂的境地里。 如果再不阻止她的话,黑城堡会被这场剧烈的雷阵雨摧毁掉,它说不定也会淹死在这场暴雨里…… 念及此事,爱德华加快了脚步,几个跳跃,来到了顶楼的阁楼门口。 房屋紧闭着,阁楼外布置着一个三层的防御法阵,没有人能够靠近,无论从哪个角度闯入,防御法阵都会被触发,闯入者也会受到相应位置的惩罚。 爱德华按照它从魔法书上看到的破解方法,弓着腰纵身一跃,跳到了魔法阵力量最为薄弱的地方,防御法阵随之触动,爱德华被无数的光线束缚住,那些光线像是层层叠叠的爬山虎,把它的身体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态捆缚着,一点点地加深了力度,血液随之从爱德华的四肢流淌了下来。 阁楼内的地板上,楚歌跪坐在地上,奔溃地用手指扣着魔法书,她曾在整个星际军队前宣誓过,会永远以一颗强者之心保护任何一位需要帮助的弱者,然而自从进入了虚拟世界里,从她拥有了感情开始,理智总是会被感性击溃,她好像,变得脆弱了,她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悬挂在虚空的水晶球映照出门口防御法阵的景象,爱德华鎏金色的竖瞳里满是焦急的神情,光线勒住了它黑色的四肢,鲜血也随之溢出。 楚歌眼中带着诧异,连忙扶着桌子的边沿站了起来,手轻挥,紫色宝石法杖随之出现,在空气中划过一道电弧,打开了阁楼的门,解除了门口的防御法阵。 爱德华的身体随之坠落到了地面上,绿色的光芒萦绕在法杖上,然而还没等到楚歌施加治愈魔法,就惊奇地发现原先光线在爱德华身上留下的伤痕已经开始慢慢痊愈起来。 爱德华也在此时意料到了这个问题,有些瑟缩地后退着,毛茸茸的猫脑袋低着,不敢再看楚歌的神情。 楚歌伸出手来,却也在此时收了回来,她开始有些明白了,为何第七区的魔法师会对爱德华这个“普通”的黑猫穷追不舍,不仅仅是因为爱德华超乎一般猫,乃至是一般人的智力水平,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爱德华的治愈能力,对于研究圣灵系魔法的那群白巫师们,还有比它更好的试验品吗? 恢复了理智的楚歌,魔法力量不再暴走…… 魔杖遵循着楚歌的意愿,将黑城堡的物品都恢复到了一天之前的状态。 先前破损的窗户又恢复了未损坏时的模样,浸水的地板和毛毯,又变得干燥而整洁……就像刚刚那宛若是世界末日前夕的景象,不过是白日做的一个梦,甚至没来得及记住梦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梦境就开始苏醒了。 狂风暴雨随之停止,黑城堡此时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而这一切的变故的发生,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情。 楚歌蹲坐在了爱德华的面前,低着头看向了爱德华。 爱德华如有所觉,也抬起了毛茸茸的猫脑袋,一人一猫的鼻尖也随之触碰到了一起。 在这一刹那,爱德华觉得自己似乎相信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墨菲·乔伊斯,残忍而邪恶的魔法师中的一员。 因为,她又一次救了它。 “主人?你刚刚,是生气了吗?”爱德华小心翼翼地问道,鎏金色的眼睛里带着恐惧。 楚歌反倒笑了,手指指了指爱德华的鼻尖,“刚刚不怕,跑到了防御魔法阵里面,现在倒是开始害怕了?爱德华。与其担心我生没生气,倒不如想想,我发现了你的秘密,你要怎么办才好?” 爱德华的印象里,这是楚歌第一次对它露出笑容,这个酒鬼魔法师,似乎一直在为一些事情忧伤哀愁着,在酒醒的时候,也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看淡了生死,对什么都不屑一顾,毫不在意的模样。 她的笑很轻,很淡,像是秋日的风,冬日的一缕光,透明而澄澈,她,在取笑它,但是它好像,并不恼她。 也许,是因为是主人的原因吧。 “主人,我该怎么办才好?”爱德华仰着猫脑袋,问道。 楚歌捂住了自己的眼睛,挡住了自己快要流淌下来的眼泪。 “怎么办才好?嗯,我也很想知道,爱德华……” 她觉得自己的心意,像是被这样一个小黑猫窥探到了,她也有一样的担忧,一样的苦恼,该怎么办才好,怎么抉择,才会在来日不会辗转反侧地后悔…… 第136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9) 爱德华的目光长久地停留在了面前捂着眼睛默默抽泣的楚歌身上,它没有想到,她会哭。它小心翼翼地走近了楚歌,仰着头问道:“主人,是遇到了什么魔法上的难题吗?” 楚歌闭口不谈,没有回答爱德华的疑问,反而站起身来,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角的泪水,上一次哭泣,似乎是三百年前的时候,因为永生魔法阵,为了能够等到系统恢复出厂设置,她必须要在这个魔法的世界里长时间地生存下来。 然而在这个既没有k先生,也没有系统的世界里,她似乎并没有长久生存下来的欲望,将灵魂存放在永生魔法阵里,用最坚固的魔法材料进行存储,从此不生不死,不灭不伤,即便是孤身一人,也要长久地生存下去…… 她并不是后悔于这个抉择,只是心有不甘,只是觉得,如果能生存得幸福一点就好了。 用酒精度日的感觉并不是很好,即便身体不会损坏,但还是会有疼痛感。 但她不想再继续后悔下去了,一定,会有更好的选择,一定,一定可以找到,不用杀掉其他无辜的人,就能把爱德华变成人的方法。 她对爱德华缓缓地说道:“我们一起去解决这个难题,把你变成人,爱德华。” 爱德华的瞳孔陡然间竖了起来,它的鼻尖动了动,意识到楚歌说的是,我们。那么先前遇到的难题,也必然是与它有关。长久以来在爱德华心中的信念正在动摇,也许,并不是所有的魔法师都是残忍而冷酷的,也有,像主人这样的,看起来是个浑蛋酒鬼,心脏却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柔软。 “爱德华,去收拾你要带的东西,接下来,要开始一次长途旅行了。”楚歌的目光中带着细碎的光芒,也许她早就该这么做,给自己找点事情,免得活得像是个行尸走肉,破解掉永生魔法,即便是变成一个满是皱纹的老太婆,也好过成为一个不死不伤的怪物。 楚歌沿着楼梯下楼,爱德华抬起头看向了水晶球,在水晶球里映照出这样的景象,一个黑袍魔法师,手里握着一把魔法剑,那剑一刀劈开了楚歌的身体,身首异处。 黑袍魔法师似有所觉地微抬起头,看向了天空,爱德华却觉得,在这一瞬间,它似乎与这个黑袍魔法师对视了,他的眼睛冰冷而可怖,像是一块永不融化的冰川,带着彻骨的寒意,只是一个眼神,就叫猫战栗不已。 水晶球随之炸裂,透明的碎块散落在了羊绒地毯上。 楚歌的声音从楼下传来,“爱德华,东西收拾好了吗?我们要出发了。” 对于一个顶级的魔法师而言,没有什么事情,是用魔法做不到的,譬如现在,楚歌将手里的魔法书都用记忆魔法变成了一团黑色的光点,化作一颗晶莹剔透的黑曜石尾戒,戴在了楚歌的手指上。 爱德华作为一只猫,除了它自己,什么也没带。 楚歌在黑城堡里待了三百年多年,时间长久到了,萨内斯特大陆的平民们已经忘记了她的模样是如何的了。 楚歌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深黑色的长裙,手上戴着一双白色的蕾丝手套,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还有一只猫笼,里面装着爱德华,就像是一位普通的去旅行的人,楚歌买了绿皮火车vip房间的票。 楚歌打开了猫笼,爱德华蔫巴巴地从猫笼子里钻了出来,垂头丧气,灰扑扑的,看起来郁闷极了。 爱德华趴在桌子上,凑近了窗边,望向了窗外的景象,楚歌手托着下巴,也看向了窗外,绿皮火车行驶地很慢,比魔法要慢许多,飞掠而去的电线杆,绿油油的稻田,在阳光下闪耀着金色光芒的河流,这些都是黑城堡里无法见到的景象。 虽然有些刺目,但又那么的暖和,那么的明亮,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碰。 一人一猫,手和爪子靠在一起,放在了窗户玻璃上。 爱德华说道:“主人,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 楚歌轻轻地点头道,说道:“我也是,爱德华。” 爱德华发现,自己的主人似乎很喜欢呼唤自己的名字,这个发现,让它多抖动了几次猫耳朵,小小的心脏有片刻的加速跳动,但很快又归于平静。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要去二十一区荆棘墙的另一边,平民和奴隶的聚集地,被称为是二十一区的左区。 两百年前那场诅咒一般的滔天大火,让原本鲜红色的荆棘墙变成了烧焦的黑色,荆棘墙的左边,是繁华的街市,衣着华丽的行人,魔法师们和睦相处,善良而友好的世界,而在荆棘墙的另一侧,犯罪,贫穷,肮脏,只有这样的词汇,才能概括出这里的情状。 楚歌拎着行李箱,还有带着爱德华的猫笼子下了车站。 她不过刚刚出了车站的门口,就被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男孩拦住了,男孩身上穿着一件灰蓝色的格子衬衫,一条整洁但陈旧的西服裤子,一双皮鞋,但裤子显然有些蹩脚,穿在少年的身上有些短了,露出了他白皙的脚踝。 他的眼睛很小,但并非无神,细长而微挑,里面有悠远的光芒,嘴角带着一抹和善而亲和的笑容,对楚歌说道:“这位小姐,是刚到左区吧,请问需要导游吗?无论想去哪,我都熟路的。”他的手指细长,指缝干净,看起来是个清秀的男孩。 爱德华龇牙,对男孩嘶吼了一声,这个人真是够伪善的,袖子里明明藏着一把小刀,现在笑眯眯地对主人说话,真是够不怀好意的。但碍于对方在场,为了不给楚歌添麻烦,爱德华控制住了自己不要说人话。 楚歌轻声笑了,太久没出来混了,现在这些小毛孩倒是欺负到她头上来了。 反正现在时间也还充足,和少年玩一把猫捉老鼠的游戏,也还不错。 楚歌对男孩说道:“开个价吧,多少钱一天,你陪我在左区玩一玩。”她脸上带着微笑,但这微笑又冷又淡,爱德华舔了舔爪子,优哉游哉地看着男孩自投罗网。 第137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0) 男孩也笑了,细长的眼睛眯了眯,像是只狐狸,说道:“小姐,二十枚铜币一天。”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走吧,等到这一天过去了,我就给你三十枚铜币,酌情加价,看你表现了。” 男孩弯腰鞠躬道,“那可真是谢谢您了。我叫匹诺曹,还不知道小姐应该怎么称呼?” 楚歌嘴唇轻轻地勾起,存了戏弄的心思,说道:“墨菲·乔伊斯。” 叫做匹诺曹的少年,目光有一瞬间的停滞,顿了顿,而后对楚歌说道:“小姐和二十一区的顶级魔法师,乔伊斯大人,是一个名字呢。” 楚歌把手里的皮箱递给了男孩,自己则拎着装着爱德华的猫笼子,她对匹诺曹说道:“那还真是够巧合的,我的名字,原来和乔伊斯大人是一样的,而你的名字,和一个童话里的男孩的名字,也是一样的。” 匹诺曹把箱子拎了起来,却发现这个皮箱像是有五十多斤的重量,他弯着腰,费力地拎着箱子跟在了楚歌的身后,脸颊上落下了一滴汗水,说道:“乔伊斯小姐,请问,那是什么样的童话。” 楚歌一只手背在了身后,转过身,黑色的裙摆像是绽开在地狱的花朵,幽暗又诡谲,她歪着头,笑着说道:“是一个关于撒谎的男孩的童话,传说有一个男孩,叫匹诺曹,每次说谎的时候,他的鼻子就会变得又尖又长,但是他又是一个爱说谎的家伙,于是他总是带着一个长长的鼻子。” 匹诺曹觉得乔伊斯小姐似笑非笑的时候,总是有话藏在那笑容里,他的额头沁出了一滴汗水来,对楚歌说道:“既然是童话,那最后匹诺曹一定不说谎了,对吗?” 楚歌微妙地挑了挑眉,匹诺曹的镇定还真是超乎她的想象,她说道:“对啊,因为是童话呀。所以最后匹诺曹没有说谎,还救了他爱的人。” 匹诺曹心神一震,纤细的睫毛颤动着,细长的眼睛眯在一起,像是要努力看透眼前这个乔伊斯小姐,到底是真的天真,还是真的聪明? “乔伊斯小姐,如果这里是一个童话世界的话,那荆棘墙这一侧的左区的人们,都是爱说谎的匹诺曹。因为不说假话的话,在这里是活不下去的。乔伊斯小姐,应该不能理解这样的感受吧。” 匹诺曹觉得手里拎着的皮箱顿时轻快了许多,他一抬头看见了黑裙子的乔伊斯小姐正微笑着看着他,“只能靠假话才能活下来的世界啊。我也经历过的,不过那是在许久许久以前了,大概是五百年前的事情了?但现在,我一般都不说假话的。” 匹诺曹看着面前面色红润,皮肤白皙,身材纤细而苗条的乔伊斯小姐,觉得她,似乎是个疯子。 能活五百年的人,在萨内斯特大陆,是不存在的吧。即便是墨菲·乔伊斯大人,现在也不过才三四百岁,她才是骗子,不,兴许更加严重,她是个疯子。 猫笼子里的爱德华兴致勃勃地看着主人和匹诺曹斗智斗勇,三言两语把人家男孩吓得团团转,不知道在男孩的脑海里都脑补了一些什么事情,脸上的表情五彩纷呈的。 楚歌挥了挥手,对男孩说道:“还不快走,再不走的话,箱子又要变得很重了。” 匹诺曹拎着箱子,快步赶了上来,脸上又重新扬起了职业的笑容,对楚歌说道:“乔伊斯小姐,请问您要去哪玩,我们左区著名的景点有很多,例如两百年前墨菲·乔伊斯大人布下魔法阵的地方,现在还有魔法阵的光痕残留。” 楚歌握着猫笼的手指收紧,脸上再也没了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冰冷的神情,爱德华察觉到了楚歌的异样,对匹诺曹口中的两百年前的魔法阵产生了兴趣。 也许传说里的故事并非妄言,而楚歌的魔法转变成黑魔法,也许也就是因为那个魔法阵的缘故。 匹诺曹却觉得,自己似乎是找到了这位乔伊斯小姐感兴趣的事情了,清了清嗓子,对楚歌和爱德华娓娓道来。 在传说的故事中,荆棘墙的左区被一位神秘的邪恶魔法师布下了诅咒法阵。 那个夜晚,火势漫天。 而正当所有人都陷入了绝望之中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高阶魔法阵从天空降临,墨菲·乔伊斯站在法阵的中央,她穿着黑色的魔法师长袍,站在魔法扫帚上,怀里抱着一个伤痕累累的少年,少年被放置在法阵的中央,四面八方的魔法阵能力贯穿着墨菲·乔伊斯,还有少年的身体。 这些能量对于墨菲·乔伊斯而言,不过像是羽毛挠痒痒一样,但对于少年而言,则是万劫不复,魂飞魄散…… 冰雨从天而降,还有一个叠加的治愈魔法,黑夜变成白昼。 荆棘墙的另一边,大火熄灭,树木催生出新芽,受伤的人们伤口愈合,人们欢呼雀跃,热情洋溢,感慨着劫后余生。 墨菲·乔伊斯怀里的少年,变成了一堆银色的尘埃,消散在了空气里。 她的魔法阵,也是在那个时候,变成了黑色。 也是从那之后,墨菲·乔伊斯对二十一区的事务插手的越来越少,也是因此,二十一区的荆棘墙越铸越高,直至遮天蔽日的程度,巨大的阴影照在了荆棘墙的左区。 似乎身边的一切都在提醒着楚歌,那个少年是因她而死,是她永远无法逃离的梦靥。 楚歌淡淡地说道:“有两个地方说错了,第一点,那个男孩,在墨菲·乔伊斯怀里的时候,还是一个活生生的少年,当时,他还不是伤痕累累的,第二点,少年并不是变成了一堆银色的尘埃消散在了空气里,而是变成了一滴晶莹剔透的黑色的水。” 匹诺曹愣住了,惊讶地问道:“乔伊斯小姐,您说的,是真的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手里的重量一轻,箱子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三十枚银币,还有一张纸条:去好的医院,买药给你父亲治病。 那个女人,说她不会说谎的。 他顿时瘫坐在了地上,他大概遇到的,真的是,真的墨菲·乔伊斯! 想起他还打算把她拐到巷子里抢劫她的钱财,他现在真的有些后怕,若真是那么做,到时候,怕是死的连一把灰,都不剩下…… 第138章 总裁,我其实是个技术宅(改20) 宋子瑜脸上胡子拉碴,胳膊上都是针眼,他昨天药瘾又犯了,连带着把家里的东西都砸了。 檀苑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头上编着一个大的麻花辫,带着遮阳的帽子,五官依旧精致美丽。她的手里拿着签好的离婚协议书从一片狼藉的家里走了出来,这个家里所有的东西,她都不要了。 宋子瑜送她出门,送她上车,沉默地看着她,他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直到现在,都不过是他一个人在硬抗。 楚歌把修剪花丛的大剪刀握在了手里,背靠在花园的栅栏上,手指轻轻颤动着。 檀苑讥嘲地对宋子瑜说道:“你的女儿,和你一样懦弱。”她脸上带着轻蔑的笑容。 楚歌手指握紧了剪刀,拿着那把剪刀慢慢地走了过来,站在了宋子瑜的身后,而后扔到了地上,对檀苑说道:“伤害别人,难道就是勇敢了吗?如果我父亲有做错什么,那就是遇到你这样一个水性杨花,毫无家庭责任感的女人。” 宋子瑜一巴掌扇到了楚歌的脸上:“小晚,不许这么说你的母亲。” 楚歌的脸肿了起来,又红又烫,她冷笑着说道:“爸,你觉得她会在意我说什么吗?她只关心她自己高不高兴,她是一个毫无责任感,毫无道德底线的女人。” 宋子瑜扬起了手,但看着楚歌倔强的面容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动手。 檀苑眼中有一瞬间的惊讶,她挥了挥手里的离婚协议,笑着对宋子瑜说道:“随便你怎么打她,反正和我没关系了。司机,开车。” 宋子瑜身形萧条地站在路口,直到很久之后,直到日落群鸟归巢。 楚歌的声音平静而淡然,“爸,我们回家吧,我饿了。” 宋子瑜没有理会楚歌,他目光依旧呆滞,像是失了魂魄。 于是楚歌自己回了家,留了门。 他们在需要彼此的时候相互错过了,天空黑下去的时候,一点亮光都不能看见。楚歌所有孩子气,所有无理取闹的那一面都留给了顾凛,顾凛所有不可理喻,所有离经叛道的那一面也都留给了楚歌。 只是当时的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份多么宝贵的礼物。 清晨的光透过窗帘,楚歌睁开了眼睛,卫生间里有水声,顾凛在洗澡。 楚歌换好了衣服,打开了手机,景妍发送给她的消息已经二十加了,楚歌点开了消息页面。 景妍:宝贝在吗?宝贝你什么时候回b市,宝贝你想不想我? ………… 最后一条消息是,宝贝你和顾凛告白了吗? 楚歌看着顾凛裹着浴巾从浴室出来,眉眼不由得带上了笑意,回复道:“嗯,我们打算结婚了。” 妍妍,真好奇,再见到你的时候,知道我和顾凛已经结婚领证的你,会是怎样的神情,会是惊讶,高兴,是否会拍着我的肩膀,搂着我的脖子,轻轻地笑道:“宝贝,我还以为你要孤独终老了。” 顾凛他温声说道:“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晚晚。”他的手指清凉,轻轻地抚摸过楚歌的额头。 楚歌睫毛颤动着,阖上了眼睛,臆想中的吻并没有发生,顾凛发出了类似于一只猫的呼噜,愉快地笑了,楚歌手心的重量一轻,睁开了眼睛,看到顾凛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和景妍的聊天记录。 她连忙伸手去够,头和顾凛的下巴碰了个正着,忙顺手揉了揉顾凛棱角分明的下巴,说道:“我们这还没结婚呢,你就开始查我手机了?” 顾凛目光闪烁,佯装不在意地说道:“我们今天就去见父母了,跳过了正常情侣谈恋爱的所有步骤。晚晚你昨天都已经验明真身,现在这是开始嫌弃我了?我只是有些好奇晚晚和朋友都是怎么说明我们的关系的?” 他眉峰微蹙着,灿烂若星河的眼睛像是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霾,看起来还真有些伤感的意味。 楚歌伸出手揉了揉顾凛峻峭的面容,抚慰道:“凛凛,把你手机交出来,我也要查手机。”显然对顾凛的话无动于衷。 顾凛面色微微僵硬,却反倒笑了,说道:“好啊……我的手机就放在床头的柜子上,密码是你的生日。” 楚歌伸出手,踮起脚尖,揉了揉顾凛的头发,本来整齐的头发顿时变得乱糟糟的,看起来像是一只毛发蓬松的大金毛,楚歌的心也跟着软地一塌糊涂。 “我先去洗个澡,洗完了再看。”楚歌的眼角里带着狡黠的光芒,不能把顾凛逼得太紧,给他一时片刻的时间,处理些手机里不能给她看到的消息。 然而当楚歌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顾凛正衣衫半解地躺在沙发上,手机还放在原先的地方,她嘴角带着浅淡的笑,径直走了过去,取过了顾凛的手机,走到了顾凛的旁边,靠在了顾凛的身上,解开了手机,而后在下一瞬间,感到了腰间的一股力量,是顾凛。 “不要害怕我,晚晚。” 楚歌看到手机相册的那一刻,顿时明白了,顾凛为什么这么说,屏幕每三秒变换一次,楚歌不仅看到了自己五岁的照片,七岁的照片,还看到了自己最近的照片,在顾凛家里抱着七七玩闹的情景,言笑晏晏时的模样。 她很确定,当年檀家为了消除宋七晚的痕迹,处理掉了她在媒体上所有的照片,甚至是学校档案,比赛时的获奖照片…… 顾凛,在他家装了摄像头她能理解,在相逢之后,他们明白了彼此的心意,顾凛有她的照片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这些她都没有的旧照片,顾凛到底是从什么时候攒出来的? 她突然有些怀疑自己找到的老公,不是一个正经的总裁…… “凛啊,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初次见面时,笑起来的时候,有浅浅的梨涡。” “那你喜欢,有梨涡的女孩子吗?” “只是因为那个有梨涡的女孩是你而已。让我心动的,让我在意的,是那个和我相处了七年的玩伴,那个住在我隔壁的技术宅,宋七晚。七年于我而言,已经养成一个不能更改的习惯,习惯了要爱一个人。晚晚,你不是说,喜欢这件事,是不能随便改变的吗?如果喜欢的话,就要一直一直喜欢下去才行。” 楚歌现在觉得有点害怕的,尤其是顾凛深情款款地抚摸着她的腰,在她耳边说着这样类似于是威胁的情话的时候。 她是眼瞎了才会觉得,顾凛是弃恶从善,再也不是以前那个锱铢必较的小气鬼了,明明还是原来的模样,表里如一,这笑着干坏事的神情,简直和从前一模一样…… 不过是她自投罗网,她认栽。 此时阳光微醺,时光正好。 两人身上穿着浴袍,楚歌蜷缩着躺在顾凛的怀抱中,“我们以后都会住在一起吗?” “嗯,晚晚。” “七七和碗碗也要和我们住在一起,我要买一栋靠海的房子,每天从六块腹肌的手感里醒来,光是想想都觉得未来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 “好,都听你的。我们,还有七七和碗碗,以后,我们还会有自己的孩子,一起幸福地生活下去。” 楚歌反手抱住了顾凛,蹭了蹭顾凛的脖颈,嗯了一声。 两人在宾馆待了一下午,又折腾了几次,洗完澡后离开宾馆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淡黄色的霞光遍布在天空上,卷云散漫地分布在天空上。 这个城市很少有好天气,下雨的日子比晴天,这样温暖的黄昏很少见。 顾凛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服,带着白色的条纹,楚歌穿着那身藕粉色的连衣裙,只是身上多套了一件白色的小西服外套,用来遮挡身上的暧昧的痕迹。 银灰色的玛莎拉蒂行驶过红色的巨大钢铁吊桥。 楚歌看到路边悬挂着交通指示牌,事故多发路段,这里也是f市的自杀圣地,绝望的人喜欢在这里跳江,听说从桥边的铁栅栏旁边往下看滚滚不绝的江水的时候,心情郁闷的人会选择重新整理心情,继续生活下去,而绝望的人,则会一跃而下。 顾凛像是一道无处不在的光,从关闭紧紧地的黑屋子外面透过木头缝隙照了进来,看过光的人,就再难忍受黑暗。 于是楚歌打开了门,任由阳光照了进来,把黑暗吞噬掉。 玛莎拉蒂行驶出了红色的吊桥,再过三公里,就是顾凛的家了。 楚歌打量着顾凛的侧脸,她在想,自己是不是太贪心了。 因为喜欢,因为无法控制的,忍不住的,控制不住的,对顾凛的喜欢,对k的喜欢,一而再,再而三地把他带到和自己的感情纠葛里。 可是她真的太喜欢,太喜欢他了,喜欢到整颗心都要跳出来,贪心到想要一直一直被他喜欢的目光注视着自己,只要那样就好了。 心动这件事情,谁也控制不了的。 距离顾凛家只有两公里了,一次清晨锻炼的长跑的距离…… 再只要几分钟的时间,就能到顾凛家,他们就能见到顾凛的父母,再次吃到顾凛母亲烘焙出来的小蛋糕。 他们进门后会是什么的景象? 在楚歌的想象里,也许会是这样的…… 开门的会是顾凛的母亲何蔷,何阿姨还是会像很多年一样,温软而整齐的短发,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衬衫,还有牛仔裤,眉眼温和,带着银边的眼镜,嘴角总是带着笑容,一身书卷气,还有顾凛的父亲,顾明泽,也许还是会穿着卡其色的风衣,眉眼间端正,是个严肃的长辈,还是个帅气的大叔。 他们会一起坐在沙发上,聊一聊顾凛小时候是什么样的,在她不在顾凛人生中出现的这十五年里,顾凛的人生都有谁在参与,又是怎样的情形? 但这一切都注定不会发生了。 当意外发生,死神来收人头的时候,不过是一时片刻,无论下一刻当事人是要遭遇幸福,还是遭遇不幸,都不是死神会考虑的事情。 前方的道路发生追尾事件,顾凛险险刹住车,还没来得及停车查看,后面连续三辆运输货物的大卡车撞到了顾凛和楚歌乘坐的车子,前方装载着钢筋的卡车的司机已经被撞死,控制车厢的门开关被打开,大量的钢筋被托重举起,下滑,笔直地穿过车玻璃要穿下来,此时下车已经来不及了。 顾凛握着方向盘的手陡然一紧,沉声说道:“别怕,晚晚。” 说着松开了方向盘,握住了楚歌的右手。 楚歌的手指蜷缩着,随即握紧了顾凛的手指,十指紧扣。 既不能同生,那便你我共死…… 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你我同往…… 很抱歉,晚晚,我为你描绘的未来,是没有未来的未来…… 楚歌的身体反应速度快过思考,即便是加上安全气囊和安全带,顾凛和她也活不下去。 如果,如果能抓住那些试图戳穿顾凛身体的钢筋就好了……那样的话,至少顾凛能活下去 她,不是宋七晚,她是楚歌,是星系作战部前少将,是星际最大的通缉犯,如果是她要保护的人,那一定是要永远永远活下去,要长命百岁的。 楚歌解开安全带,扑到了顾凛面前,楚歌的两只手格挡在身前,她的背后是顾凛,楚歌飞周身凝聚着一层淡淡的白光,数十只钢筋穿过车玻璃,穿过那层白光,变成了纤细的钢线,没入了楚歌的双臂穿过她的肌肉,皮肤,面容,肩膀,最终停留在了她的身体里。 安全气囊打开了,这一次,顾凛不会死掉了。 她只是在想,当年秦墨白万箭穿心的时候,必定是比现在要疼上许多的,真的,很对不起啊,小白。 这一世,是不是,算是我着了你的道了…… 血液从楚歌的身体里渐渐流逝,她可以感受到身后人的惶恐,不安,还有痛苦,他的眼泪真烫,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烧成尘埃了一样,握着她的手,手指纤细而修长,初次心动的时候,弹钢琴的小少年,手指,也是那样好看。 可是,顾凛啊,我救你,不是让你活在没有我的黑暗里,是要你好好活下去啊。 “顾,顾凛……好好活……” 要好好活下去…… 好好活下去,我深深爱着的人…… 此时我已经看不清你的面容,但我想,你此时会不会觉得有点害怕呢? 你所爱的,是个非人的怪物。死的时候,连尘埃都不会留存在这个世界上…… “忘了我……凛。” 他的眼泪滚烫,但她的视线已然模糊,看不清他的面容……好想,好想记住你。 第139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1) 没有未来的未来,不是我想要的未来…… “就是这里了,您看着还满意吗?魔女大人,您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话,就拉动房间墙壁上的铃铛,我会马上赶过来的。”少女的身上穿着黑色的女仆装,围着一层白色的围裙,腿上的丝袜裂开了几条缝隙,灰扑扑的布鞋看起来脏兮兮的,看起来有些窘迫,黑白分明的眼睛却意外地明亮,脸上淡淡的雀斑,带着红晕。 此时她正有些拘谨地站在楚歌的面前,嘴角带着有些害羞的笑容,脸蛋红扑扑的,天真又可爱。居住在二十一区的左区,荆棘墙的左边,是不容易看见魔法师的,有的人耗尽一辈子,都没见过。 自打少女出生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魔法师,而且这位魔法师和那些招摇撞骗的家伙不同,她的裙子看起来就像是黑夜在上面流淌,白色的蕾丝花边上,每一朵白色的花都缝制地异常精美,而且她的手里,还拿着专属于高阶魔法师的银色勋章,上面还有一块紫宝石。 墨菲,这位魔女大人的名字,还真是特别,和那位传说里的大人,是一样的呢。 楚歌没想过荆棘墙左区的孩子,会对魔法师这样的尊重和热衷,为了掩藏自己的身份,她甚至还特地使用了魔法掩藏了魔法勋章上的荆棘藤和玫瑰花的图案,但似乎,作用不大,在三百年前,这样的勋章可是再寻常不过的,每一位的魔法师都能拥有的,自己设计,自己加注法阵,但现在似乎分了等级? 虽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她现在还真是老得落伍了。 楚歌穿着一身黑裙子,手里提着行李箱子还有爱德华,白色的蕾丝手套上满是褶皱。 她环顾了房间的四周,采光充足,从南边照进来的阳光甚至一直投射到了她的脚尖,温暖极了,窗台上摆放着应季的百合花,花瓣上还带着湿漉漉的水汽,格子条纹的被褥,茶几,一切都看起来,有些过于温暖了。 但对于一个常年住在漆黑又冰冷的古堡里的魔女而言,这里让她感觉,有些不适应,甚至还有些畏惧,但爱德华似乎很喜欢这里,它甚至小心翼翼地将爪子从猫笼中伸了出来,粉红色的猫爪子上盛放了一缕阳光。 楚歌心念一动,改变了主意,淡淡地点了点头,放下了手中的行李箱,对少女说道:“没关系,就这里。” 少女有些留恋地又看了几眼楚歌,这才转身离开了房间。 楚歌手轻挥,房间应声关上,爱德华的猫笼也随之打开,“爱德华,我们最近就住在这里了。”阳光照在楚歌的脸上,上面是爱德华看不清的表情,约莫是一抹浅淡的笑容,那样的神情,爱德华觉得,自己兴许在许久许久以前,是见过的。 只是那许久过于久远,久远到它也记不清了。 据说这世界上最能通晓过去和未来的生物,并不是魔法师,而是魔法师的黑猫。 楚歌站在光里,斜睨了一眼爱德华,微歪着头,问道:“爱德华,你喜欢这里吗?” 爱德华的猫耳朵抖了抖,问道:“喜欢?”黑色的猫尾巴摇晃着。 “那就足够了。” “主人,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爱德华细长的猫尾巴轻轻地摇晃着。 “怎么想起来要问我问题,爱德华,你不是更加擅长观察的吗?”楚歌似笑非笑地说道,转身背了过去,不再看爱德华。 “因为,想了解主人。” 楚歌手指蜷缩了一下,而后说道:“我吗?其实很好看懂的,一个没什么志气,也没什么出息的酒徒。” 她的手里突然出现了魔杖,魔杖轻挥,在地面上变化出了一张小号的软床,楚歌躺到了格子条纹的床上,侧着身体,背对爱德华说道:“赶紧休息一下吧,我们晚上就要出门了。” 窗帘陡然间被一阵风吹拂而起,阳光被遮盖的严严实实,四周又陷入了一片昏暗之中。 爱德华圆润的猫眼里有湿润水汽,尾巴也停止了摇晃,它,这是被主人讨厌了吗?它以为自己是善于揣度人心的,但却全然不曾想过,主人亦然。 也许初见之时,它的确以为,她是一个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正经魔法师的酒徒,总是醉醺醺,无可救药的酒鬼,但在短短的相处之后,这个被它任作是“酒鬼”的存在,却用魔法让它能够说话,让它能够有变成,一个“人”,对这样从来不敢幻想的事情开始有了期待,给它一个叫做黑城堡的安身之处。 它,刚刚,是出于真心,想要了解主人。 它,想知道,两百年前的少年,是不是真的因为主人而死,而主人因为内疚,变成了现在的这幅模样,一个黑魔法师。 戴上了面具太久,太久……久到拿下面具的时候,别人都不知道它其实已经掏出了一颗真心,久到就连它自己都有些不相信自己还有真心了。 爱德华静静地走到了那张小小的床上,床褥很软,带着淡淡的香气。 它的身体蜷缩在一起,阖上眼的那一刻,回想起了楚歌曾给它立下的“规矩”,不要离她过近。 也许,她并不是害怕孤独的,也许,她是喜欢,那样的孤独。 如果是主人给予了生命的话,那它就应该按照主人所期待的那样,生活下去才对。 遵循她的命令,服从于她,忠诚于她,远离她。 夏季微醺的风迎送着百合花的香气,窗外有叮铃铃的风铃的响声,“叮铃铃,叮。” 楚歌和爱德华背对着,相距地那么近,又那么远。 片刻后,爱德华听到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即便是背对着楚歌,它也能感觉到,此时楚歌正起床,站起身来,关上了房间的门,下了楼梯。 爱德华睁开了鎏金色的猫眼,这一次,它的目光没有再追随者楚歌,只是蜷缩在这张小床上,蜷缩地更像是一只毛茸茸的。黑色的球。 一道淡白色的魔法阵在爱德华的爪子下面亮起,花纹从一个角落开始蔓延生长,变成了一个三层叠加的六芒星法阵,房间里的气流卷在了一起,逐渐地旋转环绕了起来,粉红色的香气在气流之中弥漫开来。 爱德华浑身的猫毛都被这阵风吹拂了起来,它还没来得及在狂风之中睁开眼睛,就被这股莫名的馥郁香气熏得晕了过去,第三层六芒星是一道传送法阵,时空扭曲,爱德华被传送到了另一个地方。 等到楚歌买了一瓶威士忌,上楼回到房间的时候,就只看到了地上的一堆猫毛…… 楚歌单膝跪在了地上,碧蓝色的眼睛里渐渐被血丝充满,“是谁,动了我的猫?” 第140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2) 活在传说里的女人,又活了过来,少女看着那位魔法师大人足尖站在魔杖上,身上覆盖着黑色的魔女斗篷,黑色的长发飘散在空中,飞出了房间,稳稳地站在魔杖上,对趴在阳台上的她说道:“房间给我留着,我去寻猫。” 少女就是在这一瞬间萌生的成为一个魔法师的梦想,许多年以后,她仍会记得,一个会驾驭魔杖,穿着黑色斗篷,又冷又温柔的魔女,偏着头对她嘱托道:“房间给我留着,我去寻猫。”那位魔女的名字,叫做墨菲·乔伊斯。 但她最后并没来拿回行李,因为那些行李被她的魔法带走了,但她留给了她一根魔杖,一根珍贵的,但看起来有些过于平庸寻常的樟木魔杖,作为给她留了两个月房间的谢礼,里面被赋予了整片大陆最强大的自然系魔法,只要挥挥魔杖,念下咒语,就能起风。 而在这两个月里,楚歌把自己这两百年保存的颜面都丢完了…… 街上行走着的人群突然都听了下来,因为不知道是谁是说了一句,“快看,天上有魔女在飞。”像是看见了一个外星人,一个不同寻常的超级明星,所有人都开始指着楚歌,楚歌站在魔杖上,往着隐蔽的小巷子里面去了,她从一座房子的屋顶越过另一座房子的屋顶,在屋顶和巷子的交叉路口间穿行着。 魔法阵残余的气息很淡,她要用魔力努力地探测才行,突然之间,所有的气息消失,一个水磨一般大小的石块横空出世,向着楚歌袭击而来,楚歌随即握紧了魔杖,背后生出了一双黑色的巨大翅膀来,随即翅膀伸长,把那水磨拦截,翅膀羽毛的力量把水磨夹成了碎末,飞散到了地面上。 她冷冷地说道:“这种程度的攻击还伤不到我,你最好赶紧出来,把我的猫还给我。” 楚歌的翅膀随即变成透明的颜色,于此同时,一个带着圆框金边眼镜的青年出现在了虚空之中,黑色的羽毛汇集着,变成了他的身体,他的左手放在右肩膀上,像是在鞠躬行礼一样,“墨菲·乔伊斯大人,听说,您在找一只猫,不知道,是不是这只?” 青年扶了扶眼镜,手里出现了一只水晶球,在水晶球之中,浮现出了爱德华奄奄一息,满身血迹的景象,鎏金色的眼睛此时黯淡无光,尖锐的猫爪也被一只只拔掉了,血液蔓延在它柔软的皮毛下。 楚歌的眼中带着杀气,“我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 “墨菲·乔伊斯大人,这个水晶球里的图像解释地还不够清楚吗?如果不是您这两百年来一直躲在黑城堡里不敢出来,您和我的主人,早就该有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决斗了?” 楚歌敛了敛眉,手里汇聚了一个巨大的黑色光球,“我让你解释,我的猫为什么受伤,它现在在哪,不是在问你这些事情。” 在黑色光球袭击而来的那一刻,青年化作了一只黑猫,一只没有尾巴的猫。 猫有九命,而没有尾巴的猫,只有最后的一条命。 “你,是一只猫!”楚歌的目光中闪过诧异的神情。 她简直不敢想象,这个魔法世界,竟然真的有人,能够把一只猫变成一个人,这种禁忌,而违背了魔法物质守恒定律的魔法存在。 原先是青年,而今是一只黑猫的家伙,舔着爪子说道:“我的主人说过,您会对这个形态的我感到好奇的。我的主人不是坏人,对您也没有敌意,恰恰相反,他……” 然而还没等到黑猫将话说完,一个低沉的声音从虚空中传来,“伊尔。” 黑猫随即正色说道:“想要您的猫,还有,猫如何变成一个人的方法,就请和我走一趟吧,墨菲·乔伊斯大人。” 一个深蓝色的传送法阵在黑猫身旁被打开,里面不断旋绕着蓝色的波浪,黑猫率先走到了法阵的前面。 楚歌犹豫了片刻,而后调侃地问道:“黑猫,你衣服还有眼镜都不要了吗?” 原来由人变成猫,衣服却是不会跟着变的,楚歌想了想,如果现在黑猫再次变成青年的模样,会不会是一身光溜溜的,一,丝,不挂,那场景,为什么想想,都有一种不忍直视的感觉。 黑猫的身体有片刻的僵硬,而后硬着皮头,倔强地走进了传送法阵里,楚歌在身上加上了一层防御法阵,也走进了传送阵之中。 不过是一步的距离,楚歌就走出了传送法阵,在法阵的另一边,人声鼎沸,是一片兵荒马乱,喧哗吵闹的疯狂的景象。 黑猫偏头看向了楚歌,而后露出了森森的尖锐猫牙齿,纵身一跃,又跳回了魔法阵之中,魔法阵随之关闭,这里魔法气息混杂,人声鼎沸,楚歌根本就无法追踪到黑猫去了哪里?但唯一可以确定的事情,便是她被一只猫骗了? 但这只猫还有它背后的主人,绝对,和她是真的有仇!要不然也不会把她坑到如此地步,现在倒好,猫没找到,反倒是搭了一个她自己。 楚歌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她似乎来到了一个类似于是决斗场的地方,四周筑起了五米高的看台,狂热的人们在看台上放声欢呼,他们衣着华贵,穿着珍贵而鲜艳的丝绸,戴着宝石戒指,贵族,贵族夫人,贵族小姐,会魔法的,不会魔法的,但此时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这场厮杀的旁观者。 他们放声狂呼,呐喊助威,为一个楚歌不知道的名字,“魔法师,麦客。” 楚歌抬起头,目光停留在了最高层,人群的最后,黑猫站在一个黑衣人的肩膀上,那个黑衣人戴着一身黑色的斗篷,身材颀长笔挺,静默地站在了人群最后。 既然他要看一场厮杀,那她就奉陪到底。 一场夸张的玫瑰花花瓣如雨般落下,一个披着红色外套,面容妖娆美艳的男人从天而降,足尖轻点在魔杖之时,随着他从魔杖上两米的高度一跃而下,落在平地上,贫瘠而干涸的地上生出了一朵朵鲜红的玫瑰花。 男人眼角微勾,一颗妖娆的泪痣在眼角下,鼻梁微勾,嘴唇紧抿着,本该是犀利的长相,却被这身很风骚的穿着毁了个七七八八。 “我不对女人动手,你赶紧认输吧,别浪费我的时间,魔法师的决斗,可是要命的。”他抛了个媚眼,柔声说道。 楚歌嘴角勾起,手里握着魔杖,“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也要提醒你一句,别穿得那么娘炮,你恶心到我了。” 第141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3) 楚歌嘴角勾起,手里握着魔杖,“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也要提醒你一句,别穿得那么娘炮,你恶心到我了。” 此言一出,被加注了扩音魔法的决斗场,陷入了一片诡异的寂静之中,楚歌看着面前那个被她称作是娘炮的家伙眼里布满了血丝,手里召唤出了一只金色的魔杖,上面雕刻着金色的玫瑰花,魔杖中间供能的宝石是一颗碧绿色的猫眼石,还真是符合其主人的风格。 在金色魔杖被召唤出的片刻后,一声声欢呼和起哄声响彻着整个决斗场,四周围的声音包围着楚歌,如同潮水般袭来。 “杀了她,杀了她!莫邪大人。” “杀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 “杀了她,杀了她!” 看台上的观众,似乎对于让她死翘翘这件事情异常热情,也对这个叫做莫邪的魔法师异常有信心。 很显然,这里是一个魔法师竞技场,楚歌的目光透过层层叠叠的人群,望向了最后的黑衣人,还有他肩膀上的那只猫,显得从容而淡漠,仿佛隔绝了人群,遗世独立,即便是隔着千百人,楚歌却能察觉到他的目光正落在她的身上,那是属于强者的气息。 他绕着这么大一个圈套,又是追踪她的行踪,又是绑架她的猫的,又是用一个高阶的传送法阵把她引到了这个魔法竞技场,如果说不是为了利用她的手,除掉眼前这个娘炮的魔法师,楚歌想不出别的理由,但这世界上,还不存在她得罪不起的人。 楚歌的嘴角带着轻蔑的笑容,她不在萨内斯特大陆混的这几百年,看来大家对她的印象,都变得有些浅淡了,都敢算计到了她的身上了。无妨,今天就让她让他们重新回想起,酒鬼墨菲·乔伊斯的可怖之处,作为大陆顶级的魔法师,她还真是无意于折杀这样一位魔法师后辈。 在绝对的实力前,无论是人,还是魔法师,都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臣服。 楚歌的手里魔杖挥动出一个半圆的弧度,身后召开一个魔法阵,无须任何的吟唱还有魔法绘图,一个巨大的魔法阵绽开在了半空,上面的咒语自行流淌转动,化作一道道流光,飞向了竞技场的屋顶上的彩绘玻璃。 七彩玻璃上绘制着星星,月亮,还有太阳,在流光的映衬下,显得意外地明亮,在这样的光芒下,几乎能照出人心底的那一点阴暗,让那些黑暗的心思无所遁逃。 魔杖下生出了一根根黑色的藤蔓,这些藤蔓像是有了生命力一般,每一片苍翠的叶子,都化作了坚硬的利剑,几十根藤蔓呈现出万箭齐发,好整以待的气势,只要楚歌一声令下,就会立刻向着莫邪袭击而去。 莫邪显然没有想到楚歌刚开场就是这样华丽而耗费魔法力的招式,他强装着镇定,说道:“华而不实的招式。”说着金色的法杖里化作漫天流光,向着楚歌袭击而来。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遇到了一个强者,尽管他自诩在萨内斯特大陆,他也是能够排上前一百的魔法师,但是眼前这个女人,似乎,更强…… 但他也不是毫无胜算可言,这位,似乎是个自然系兼圣光系的魔法师,还是个擅长木系魔法的,但他所擅长的魔法,正好是火系,木系法师遇到火系法师,即便是他们之间实力悬殊,全力以赴,也说不定有三分胜算。 他决定拼尽全力,放出绝招来,一招定胜负,就算是输,也不会在强者面前输的太惨。 楚歌微微扬起头,还真是个漂亮的烟花表演,虽然说手法还有些稚嫩,不过从魔法的力度和掌控精细程度而言,这个叫做莫邪的娘炮,已经做的很优秀了。 藤蔓像是能够自动察觉到来自外界的攻击一般,每一片叶子就像是无坚不摧的刀刃一般,切割开了从而而降的火团,迅捷地在楚歌的身前遮蔽,撤退,就像是一个个忠诚的护卫,矢志不渝地挡在主人的身前。 火势渐渐消退,莫邪额头已然沁出了汗水来,他以为的自己已经拼尽全力,但是在对手的面前,却不过像是羽毛在挠痒痒一样,一点力量都没有,他眼角的泪痣颤动着,倒是真的有了一分我见犹怜的意味。 他,似乎并不打算认输。 这倒是让楚歌对莫邪有了几分欣赏,即便是头破血流,踩在脚底下,魔法师的决斗也绝不可轻易认输才行,这可是对手拼上了性命的场合,即便是输掉了,也要输得帅气一些。 楚歌慢条斯理地揉了揉自己的脖颈,垂下了眼睫,有些责备地说道:“这场烟花还算不错,就是时间短了些,颜色也寡淡了点。” 她随手一挥,身后的藤蔓散去,楚歌的手里握住了魔杖,巨大的雷电径直劈在了莫邪的面前,雷电的速度极快,莫邪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脚底下原来那些花里胡哨的玫瑰花就已经被劈开了。 “原本今天是想杀你来着,但是觉得有点可惜了,好好研究魔法,假以时日,顶级的魔法师里,说不定也会有你一个。” 楚歌的声音化作一缕不经意的风,吹到了莫邪的耳边,莫邪看着眼前黑发碧蓝色眼睛女人,如果此时他还不明白,他眼前站着的人是谁,那他就真是一个傻子了。 是墨菲·乔伊斯大人啊! 鼓舞了多少人成为魔法师,探索魔法万能边界的最强魔法师,墨菲·乔伊斯。 而那些人之中,自然也包括了他。 于是,在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下,从不失败的魔法师莫邪,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黑裙魔女打败了,不过三招。 莫邪就像是其他情窦初开的少年,见到了偶像一样,放下了自己所有的嚣张跋扈,眉眼弯弯,伸出魔杖横在自己的面前,笑眯眯地对楚歌说道:“墨菲·乔伊斯大人,我认输,请原谅我先前的无礼,请问您能给我在魔杖上签个名吗?” 扩音法阵把莫邪这句话传到了每一个观众席的观众耳中,几乎是萨内斯特大陆上,一大半对于魔法竞技有兴趣的贵族了,对于这位名声赫赫的二十一位顶级魔法师之一,萨内斯特大陆魔法传说中的人物,自然不会陌生。 几乎在一瞬间,就像是面粉遇到了火花,陡然间炸了开来。 楚歌的身后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时间齿轮,像是一块钟表发条的一个小部件…… 第142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4) 几乎在一瞬间,就像是面粉遇到了火花,陡然间炸了开来。 楚歌的身后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时间齿轮,像是一块钟表发条的一个小部件…… 而未来的时间,就在这一刻被楚歌停了下来,世界被按下了暂停键,卖货郎手里还拿着带着露水的栀子花,贵族小姐还在拼命扇着风,啤酒肚的贵族老爷的唾沫星子还在空气中尚未坠落,这一方世界所有人的时间,都被偷走了。 时间陡然间停止了流动,楚歌走向前,莫邪手足无措地退后了一步,眼中带着惊恐和害怕,他惊惧地说道:“乔伊斯大人,我……对不起,我看到您实在是过于激动了,我忘乎所以,甚至都忘了还有扩音法阵这件事。我给您造成了麻烦,无论是打是杀,我都任凭您处置。” 楚歌一回头,看向了人群中唯一还能动的那个黑衣人,虽然他一动不动的,但楚歌就是知道,他并没有坠入她的魔法中,她的直觉,向来是再准确不过的。 她朗声问道;“我要我的猫,可否留他一命?换个别的法子。” 她原以为他会一言不发,然而在下一刻,听到了他说道:“如果不舍弃一个的话,就不能救另一个。” 阳光透过竞技场顶端的彩色玻璃,上面映照出星星,月亮,还有太阳的图案,她虽然能够停止这个竞技场内的时间,但却不能阻止从遥远星系赶赴而来的阳光洒落在这里。 楚歌抽了抽鼻子,她看向了黑衣斗篷的男人,忽而说道:“我们打一架,你赢了爱德华归你,你输了爱德华归我。你若要杀这家伙,今天当着我的面,定然是不成的,因为这家伙,我觉得还不烂。” 黑衣斗篷男人却因为这句话有了几分动容的神情,他摇了摇头,对楚歌说道:“我只是想让所有的人知道,墨菲·乔伊斯回来了,我不想你被遗忘。并不要你杀人。” 楚歌却因为这话开始捂着肚子笑了,她胃部抽疼地厉害,身体的记忆,总是比大脑更加清晰,因为这句话,她觉得,自己好像又找到他了。 反派·k先生。 一个她喜欢的人。 她不在乎这世上所有的人,也不怕被所有人忘却,沦为时间洪流之中一片枯萎的树叶,但唯独在乎,一个人,那就是他。 楚歌的脸涨得通红,眼眶里充盈着泪水,握着魔杖的手因为用力而指尖苍白,她温声说道:“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从名字开始,认识一下吧。” 一滴泪水划过楚歌的脸颊,她的脸上却带着他从未见过的神情,一抹再灿烂不过的笑容,像是等了很久很久的人,终于到来的时候,那样的笑容。 但因为这一抹笑容,他的心脏却开始抽搐翻腾了起来,他好像,明白了些什么,抽搐片刻之后,他对楚歌说道:“爱德华,我会还给你。” 然而紧接着,他的手臂被陡然出现在他面前的楚歌拦住了,她扯着他的衣角,问道:“你是谁?我们是不是见过?在很久以前。告诉我,你的名字?” 他张开了嘴,楚歌只看见了他淡粉色的唇角,棱角分明的下巴,但他却什么都没说,他像是一缕尘埃,消散在了空气里,楚歌猝不及防地手心重量一轻,手心里空无一物,什么也没有,她恍然若失地笑了笑。 魔杖开路,一个银白色的法阵亮了起来,楚歌走入了法阵中。 瘫坐在地上的莫邪看着静止的时间茫然不知所措,这,这样超越了时间界限的魔法,墨菲·乔伊斯大人也能够做到吗? 但是,喂,这位大人离开之前就不能顺手把魔法解除了么?他可没有本事应付这种程度的魔法啊!算了,还是去求助皇家魔法师协会吧,这么多贵族被困在这里的时间之中,也算是一个大事件了。 楚歌手里握着魔杖,她一定要找到他,于她而言,永生魔法阵也好,等了三百年也罢,就是为了这一天,能够与他相遇。 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会真正在意着她的喜怒哀乐,悲欢喜乐,只会有一个人,那就是k,被系统叫做是反派的男人。 他总是会出现在她需要的地方,说着让她动容的话语,让她猝不及防,溃不成军。 她不畏惧无人问津,被人遗忘,堕入黑暗,但唯独,畏惧这无尽的孤独。 在三百年的漫漫长夜之中,会只有她一个人处在黑暗之中,哪怕只要一个拥抱,一点点的温度,那就足够慰藉了。 但为何,他要逃离她? 是因为她现在是个好几百岁的老魔女,强横霸道又残忍,念及此事,楚歌开始自暴自弃地走出了传送法阵,坐在了巨大的荆棘墙下面。 荆棘藤上缠绕着尖锐的刺,巨大的黑色玫瑰花绽放在高大巍峨,遮天蔽日的墙上,却依然掩盖不了它丑陋的本质。 一个一把年纪的老酒鬼,楚歌顿时哭丧着脸,她此时觉得,自己就像是在上一个世界之中,玩的王子救公主游戏里的那个公主,最后可怜兮兮一把年纪,王子都不要她,但是楚歌并不能确定,她的骑士,会不会再像从前无数次那样,来到她的身边…… 楚歌无力地靠在荆棘墙上,日暮西垂,楚歌的影子缩成了小小的一团,一人一影子依偎在一起。 她双手托着腮,黑衣男就是她的所爱之人,反派k先生的话,那就有一个很奇怪的疑惑了,她家小k从来不做没有实际意义的事情,是个实实在在的理性人,那为什么他要特地把她引到魔法竞技场,在那些萨内斯特大陆的贵族面前,露一手魔法? 又为什么,非要绑架了她的猫? 爱德华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她家小k要抓爱德华溜达溜达,第七区的顶级魔法师,白巫师菲尔德也要抓爱德华做丧心病狂的实验,上帝造物的时候,把爱德华按错了一个灵魂…… 但是就算爱德华真的有一个人的灵魂,但那也并不能说明爱德华有什么除了智力方面超乎寻常的地方。 这些家伙都是藏了一堆子秘密不同她说。 爱德华的身上,一定还隐藏着她所不知道的事情。 第143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5) 楚歌靠在荆棘墙的墙壁上,突然听到了几声哗啦啦的响声,像是有砖块从墙壁的上方坠落了下来,她猛然抬起头。 一个人摇摇晃晃地站在了墙壁之上,他的衣服被风吹得鼓鼓胀胀的,像是个膨胀开来气球,危险极了。 在下一刹那,那个人从高大巍峨的墙壁上坠落了下来,只见他脚底一滑,一声惊呼,从天空坠落了下来。 楚歌的身体反应速度比大脑的想法更快,她毫不犹豫地冲向前,跳到了十几米的高空之上,接住了坠落的人。 楚歌漆黑的发飘散在空中,迎着光的方向,披散在她的身后,如同黑色的乌鸦展开了羽翼,她长长地叹了口气,“跳墙麻烦找个没人的地方,要是砸到像我这种无辜的路人怎么办?”言罢,她安稳地落在了地面上,把怀中的少年放了下来。 怀里的少年挣扎着,避开了她的手臂,“你是谁……为什么,你会飞?”少年的手指上满是鲜血,圆润而粉红的贝壳状指甲现在血肉模糊,指甲还带着鲜红的砂砾,应该是在攀岩荆棘墙时造成的。 楚歌这才注意到少年的眼睛,像是琉璃一般晶莹剔透,清凉的白色之中带着破碎的血红色,一丝丝血丝,她伸出手,在少年的面前晃了晃,得到的回应,是少年茫然的目光,还有四处张望的畏惧眼神。 “你是,天使还是恶魔,我刚刚看到了,你的身后,长着翅膀吗?” 楚歌手指微颤,而后反问道:“我不是天使,也不是恶魔,我是一个魔法师。反倒是你,为什么要去攀爬荆棘墙,还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难道你就不怕死吗?” 闻言少年反倒松了一口气,露出了一抹苍白而虚弱的笑容,他说道:“听说荆棘墙的另一边,是个瞎子都能幸福生活的地方,只要能够遇到一个圣灵系魔法师,就能够让我重新看见阳光,还有这世间各种各样的色彩。” 少年微垂着头,亚麻色的头发发尾微黄,身形瘦削而单薄,皮肤晶莹剔透,下面有鲜红的血管在流动,脸上遍布着血红的疤痕,有的是新的,有的是旧的,丑陋的伤痕遍布着少年的面容,唯独那一双眼睛,像是水晶,又像是玛瑙,聚集了这世间最美丽的颜色。 黄昏渐渐来临,楚歌的影子,也在这光芒的照射下,转换了一个方向。 风呼啸着穿过荆棘墙,巨大的荆棘墙横亘在二十一区的左区和右区,一个本不该存在的庞然大物。 她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统治者,两百年前,二十一区为了解决层出不穷的魔法师犯罪事件,还有阶级矛盾的恶化,建立这座荆棘高墙,经历了那场气势汹涌的诅咒之火后,荆棘墙由黑色变成了红色。 如果有魔法师和平民能够共存生存的世界,那样的世界,一定不是如今的模样。 “若你信我,我给你施加一个魔法。”楚歌慢慢地说道。 “我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失去的了,魔法师大人。” 少年的脸带着激动的红晕,如同旭日初升,所有的希望,所有的幸运,似乎在这一瞬间,都在此时降临到了他的身上。 楚歌手里带上了圣灵系魔法,修长纤细的手指覆在了少年的眼睛上,给一双眼睛,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要带来什么,就要摧毁什么。 没有魔法是能够不耗费任何的东西,就可以凭空产生的。 她愿意付出的代价,是这座荆棘墙。 遮蔽光明之物,与带来光明之物。 也许会暂时出现不可化解的矛盾,难以解决的问题,魔法师和平民,还有奴隶,能够平等而和睦生活在一起的世界,要他们自己去创造,那个时候绝不会是现在,但也许是另一个三百年,但楚歌却在见到少年后,愿意去相信,荆棘墙的阻隔,会被真正勇敢的人跨越。 一道剧烈的白光之后,天崩地裂,地动山摇。 荆棘墙变成了一堆碎末粉尘,这些粉尘被天空中呼啸的风吹散到了其他的地方,也许是某条河流,某一处山川,直到这世界的各个角落。 横亘在二十一区左半边和右半边的荆棘墙就此消失,断壁残垣跌在了楚歌的脚边。 二十一区左半边的人们走出了门外,久违地感受到了夕阳的温度,淡淡的光,微醺的色彩,天边流光溢彩的景象,原先是巨大荆棘墙的地方,变成了一片断壁残垣。 原先在这个时候,左区的天空已经变得灰蒙蒙,一切都带着沧桑和陈旧被抛弃的气息,但此时在柔软而温暖的阳光的照耀下,似乎,一切都开始有所改变了。 一群白色的蝴蝶不知从何处飞来,落在了少年的肩膀上,当楚歌的手移开,他感到自己的眼睛上被蒙住了一层透明的白色纱布,这世间的景象,都变得淡淡的,泛着白色的光。 他的眼角落下了一滴泪水,他伸出手,而后看到了手指上颤动着的,他自己的眼泪。 楚歌偏了身体,脚尖踢走了一小块石头,石头上雕刻着一朵荆棘花,尖锐的刺,内敛的花,她嘴角轻轻勾起,笑着说道:“也许早该这么做了。” 少年也转过身,看到了自己原先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才攀爬上来的荆棘墙,就这样被眼前的这位魔法师毁灭了,这是怎样强大的力量,才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事情。 少年咽了咽口水,说道:“魔法师大人,谢谢你救了我,给了我一双眼睛,但是,你现在真的该撤退了,这座荆棘墙是二十一区的顶级魔法师,墨菲·乔伊斯大人在三百年前建造的,如果被墨菲·乔伊斯大人知道了您的所作所为,她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原先琉璃色的带着血丝的眼睛,此时变成了一片澄澈透明的色彩,像是天边雪白色的梨花绽放在枝头。 楚歌顿了顿,随即笑了,从其他人的口中,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人,还真不是什么动听的话,但也不是什么很讨厌的事情,反倒还有些奇妙,楚歌挑了挑眉,极为配合地说道:“那我就走了。” 少年向前了一步,微仰着头,对楚歌说道:“如果要逃跑的话,请带上我,魔法师大人,我会洗衣服做饭,还会打扫卫生。” 楚歌慢慢地转过身去,不紧不慢地说道:“你就不怕墨菲·乔伊斯要了你的小命?” 第144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6) 楚歌顿了顿,随即笑了,从其他人的口中,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人,还真不是什么动听的话,但也不是什么很讨厌的事情,反倒还有些奇妙,楚歌挑了挑眉,极为配合地说道:“那我就走了。” 少年向前了一步,微仰着头,对楚歌说道:“如果要逃跑的话,请带上我,魔法师大人,我会洗衣服做饭,还会打扫卫生。” 楚歌慢慢地转过身去,不紧不慢地说道:“你就不怕墨菲·乔伊斯要了你的小命?” 少年疤痕遍布的面容上,露出了一抹浅淡的笑容,落日余晖下,两人的影子并立在一起,温暖的风在天地间席卷着,日光倾泻,影子逐渐拉长,相互交叉,叠放,似乎注定了从此时开始,漆黑的影子也开始带上了一些阳光的温度。 他轻声说道,“魔法师大人赐予了我一双眼睛,就是给了我重新被这个世界接纳的机会,即便是拼尽性命,我也会保护您。”琉璃色的目光里,有炽热的光芒在闪烁,像是夜空闪烁的星星一般在闪耀着。 楚歌的黑色衣裙在风中猎猎作响,漆黑如乌鸦羽毛般的发被风吹散到了耳后,在少年的眼中,他又看到了营救他的时候,魔法师大人的翅膀,黑色的阴影,本是恶魔的颜色,本该是被恐惧的存在,却在那个绝望的瞬间,给了他一个生存的希望。 楚歌伸出手,搭在了眼前,看向了远处,那里有一群黑色羽毛的燕子幼崽,在风中跌跌撞撞地起飞,在低空飞行着,多么脆弱又纤细的鸟儿,却要这样急切地想要去成长。 她想,成为少年的风,黑城堡里只有她一个人,还有爱德华一只猫,还是有些过于孤单了,也许,也是时候找一个新的家庭成员了。 等到再次和k遇见的时候,她就可以假装自己其实在他不在的那三百年间,有好好地在生存,好好地在生活,好好地在等待着他的出现。 燕子幼崽们在天空掠过一道道灰黑色的痕迹,它们的翅膀顺着气流的方向,上下飞舞着,风的力量,会带领着他们去往天空的上方。 楚歌眉眼弯弯,笑着说道:“也许,我也能成为那阵风。” “我想要了解你,从你的名字开始?” “嗯,好的,魔法师大人。”少年的脸微红,嘴角带着他也不曾察觉到的,由心而发,情不自禁的笑容。 “我的名字,叫塞西尔。塞,西,尔。” 楚歌耳尖动了动,觉得这个名字,自己好像在什么时候,也曾听晓过,她继续问道:“今年几岁,可曾有亲人。” 塞西尔低垂下了头,而后捏着手指,对楚歌苦笑着说道:“我不知道,我几岁了,也不曾有过亲人。巷子里的男孩,都说,是因为我是个丑八怪,才会被自己的父母抛弃了。” 少年的声音愈发小了,玻璃球一样的眼睛定定地注视着楚歌,不肯错过她脸上一分一毫的情绪。只要楚歌一个犹豫,一个眼神,一句话,他片刻热血积攒出来的,要追随她的勇气就会在一瞬间分崩离析。 但出乎意料的是,他看到魔法师大人凑近了他,手指的指节弯曲着,轻轻地抵在了他的眼睛下面,说道:“谁说的?你分明是我见过的,眼睛生的最好看的男孩子,就像是天边闪耀着的星星,比整个银河闪耀的光芒加起来,都要灿烂。” “不要哭。作为交换,我告诉你,告诉你我的名字,墨菲·乔伊斯。” 楚歌狡黠地眨了眨眼睛,轻轻地笑出了声,“快点逃吧,再不走的话,墨菲·乔伊斯,就不会放过我们两个了。”她向着塞西尔伸出了手。 而此时在塞西尔心中的震惊,远不如此刻,与墨菲·乔伊斯大人握手时的心情,要来得强烈而澎湃。 她的手指十指修长而纤细,指节分明,透着白纱一样的光芒。 而塞西尔的手,上面遍布着丑陋的疤痕,几近透明的肌肤下,有细长的血管在跳跃,血液从中经过。 伤痕遍布的人类之间,唯有用温暖和爱才能治愈在曾经岁月里的,那些暗伤,救赎从来都不是一厢情愿,而是相互成全。 “墨菲……乔伊斯大人?谢谢……” “塞西尔,在回到黑城堡之前,我们要一起去找黑城堡的另一个成员。” “墨菲·乔伊斯大人,那个成员是谁?”塞西尔有些紧张地问道。 楚歌脸上露出怀念的神情,对塞西尔说道:“我的猫,一只叫做爱德华的黑猫,对于魔女来说,黑猫是很重要的。” 塞西尔点了点头,对楚歌说道:“如果是墨菲·乔伊斯大人的猫的话,即便是拼上性命,我也会努力去找到它的。” 楚歌摇了摇头,伸出手敲了敲塞西尔的额头,说道:“没有你想的那么艰难,塞西尔,我救你,可不是为了让你随随便便就拼上性命的。你可知道?” 紫宝石魔杖凭空出现,矗立在半空中,绕着塞西尔打量了几圈,像是在审视新成员。 魔杖不时地用尖端戳一戳塞西尔的身体,塞西尔有些局促地看向了楚歌,却听到楚歌说道:“不用担心,塞西尔,它对你还算友好的了。” 这话却反而加剧了塞西尔的不安感,他从未认为自己是什么幸运的家伙,命运之神又何时眷顾过他? 楚歌的话,让塞西尔怀疑这根魔杖是个狂躁又无理的家伙,说不定之前墨菲·乔伊斯大人也收过学徒,救过其他的人,也要带回黑城堡,但是都被这只残忍的魔杖给暗中排挤解决掉了……好一根残忍的魔杖。 这种想法愈演愈烈,放在先前他生活的小巷子,他早就拿起砖头敲在了魔杖的头上,但这种方法约莫对于魔杖这种魔法生物是不管用的? 塞西尔的后背又被魔杖戳了一下,这一下被刚刚的任何一下都要疼,他疼地缩了缩脊背,畏惧地埋下了头,得罪不起,那他不得罪还不行吗? 魔杖似乎被塞西尔这种示弱的行为激怒了,一棒子就要敲到塞西尔的头上。 楚歌不得不伸手调用一个小魔法,将塞西尔和魔杖分开。 魔杖委屈极了,像它们魔杖要了解一个人,都是从他的身体开始,几个眼睛,几个鼻子,几个嘴巴,几只手,几条腿,多么真诚而珍重的结交朋友的方法,但是这个家伙竟然一点都不领情,还怀疑它是一个坏人?欺负它们魔杖会心灵感应的读心术吗? 魔杖画出了一个法阵,就在一阵电火花中瞬间消失不见了。 楚歌无奈地摇了摇头,对塞西尔说道:“它很喜欢你,只是有些不好意思,你知道的,我的魔杖都是几百岁的小姑娘了,还是遇到一个除了我之外的,亲近的人类,不懂得正常交流,等到以后到了黑城堡了,你们多聊一聊天。” 塞西尔点了点头,手上突然多了一份力量,墨菲·乔伊斯大人正拉着他的手,带着他进入传送门,进入法阵,被魔法的力量冲击着的滋味并不好受,人类是脆弱的容器,当魔法装到了容器里,有的容器是坚硬的钢铁,坚不可摧,而有的容器是玻璃,则会开始破碎…… 不过是两步的距离,但塞西尔却觉得自己走了比一生还要漫长,魔法的力量肆虐在他的身体里,像是熔浆正在他的血管里流淌,跳跃,滚烫,令人窒息。 魔杖追踪到了爱德华所在之处,就是这里。 这是一座普通的小镇,夏木葱茏,黄鹂鸟和夜莺的叫声此起彼伏地响起,两人到了一处巷子之中,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夜幕降临。 “我们到了,塞西尔。”楚歌看向了巷子的出口,行人,车夫,卖花的小姑娘,他们从此经过,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满足而惬意的笑容,似乎这世间根本就没有什么是值得苦恼的。 在楚歌松开了塞西尔手掌的那一刹那,塞西尔倒在了地上,身上满是冷汗,眼睛半阖在一起。 楚歌手心的力量一轻,连忙回头看,她塞西尔正气色很不好地昏迷倒在地面上,这才反应过来,塞西尔的身体是根本受不了魔法传送法阵魔法力的,他就是属于玻璃类的容器,自己好像在不经意间犯下了不可宽恕的罪过…… 在一切还来得及挽回之前,她要必须让塞西尔身体中暴走的魔法力被逼出身体外,都怪她过于粗心了,从来没用过自己的魔法传送法阵带过普通人,除了爱德华那只猫,但爱德华那个家伙,早就不能用一个普通猫的范畴来限制它了。 但塞西尔可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人类的,一个脆弱的,容易被摧毁的人,她怎么能做出这样大的纰漏? 这兴许是这个魔法世界对她这几百年都不好好研习魔法,而是选择当一个醉醺醺的酒鬼的惩罚。 楚歌的手里出现了一个黑洞,黑漆漆的,所有靠近的东西都被吸走了,连带着空气里的风,灰尘,一个逆时针旋转的气流漩涡开始在楚歌的手心告诉旋转起来,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黑色球体,就像是一个魔力巨大的磁铁,把塞西尔身体里误入的魔法力量给吸食殆尽。 黑洞却开始突然暴走了起来,向着楚歌这一面袭击了过来,楚歌伸出手正对着黑洞,手心召唤出了一个庞然大物,那庞然大物从楚歌的手心中伸出了它自己的利爪来,毛茸茸的爪子,锋利的指甲,不过是刹那的时间,那个黑洞已经被那只利爪抓入了楚歌的手心里,世界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模样。 唯有地上已经碎裂地一干二净的砖块,还能证明刚刚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魔杖再次出现在空气之中,不过这一次,它没有对塞西尔动手动脚,反而凝聚出了一层绿色的光芒,光芒化作青色的蝴蝶,在触及塞西尔身体的片刻,青色的蝴蝶化作一道道绿色的光芒,散发出光芒。 如果能够选择的话,魔杖会选择在初见之时,对塞西尔温柔一点,他可真是它见过的,比任何一个人类都要脆弱的存在。 出于怜悯,魔杖还多给塞西尔输送了一些自然之力,希望这个像是个瓷器娃娃的的少年能够早日苏醒吧。 无法预见的未来,说不定,就是好的未来呢。 魔杖转了个圈,到了楚歌的面前,小心翼翼地触碰着楚歌,在魔法书里记载着命盘一说,主人的命格定然是和这个脆弱的少年极度不合的,要不然也不会在遇见的第一天起,少年就差点死了两次,而楚歌也差点被自己创造的黑洞所摧毁。 黑洞的魔法,与逆转时间的魔法相互关联,主人曾经研究过这个魔法,不过并没有创造过黑洞这种危险的事物,当时的主人说,黑洞会摧毁一切,就像是试图改变过去的人,时间已经在这个时空之中悄无声息地流逝而去。 而且,黑洞要极其强大的魔法力量,如果不能掌控住的话,会反而将使用者摧毁殆尽,还有使用者所在的世界,黑洞会吞噬万物,还会在吞噬的过程中,让它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直至摧毁掉一切。 楚歌摩挲着手心,里面藏着上古巨兽饕餮,口吞山河,气吞万物,饕餮饿起来的时候,能把自己的身体都吃掉了,有这样的家伙存在,即便是黑洞,也难逃其口。 为了摧毁塞西尔身体里的那一缕魔法力量,她动用了黑洞的魔法,还真有些无计可施的意味,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沦落成这样一个差劲的魔法师了,从永生魔法开始,从染上酒瘾开始? 还是,从害死了那个少年开始? 即便是成为了一个星际联邦通缉犯,可她还是把自己当做是星际指挥官楚歌,誓死守卫弱者生存权利的联邦少将。 楚歌手心里的皮肤一片焦黑,那是饕鬄从身体里出来造成的后遗症,无可避免,如果不能找出解决的法子,也许魔法世界就要出现一只巨大的上古妖兽了,那样的场景,想想竟然还有些有趣? 大概是冥冥之中,自有因果循环,这约莫是她的报应。 当年,扶桑为了镇压饕餮的灾祸自愿祭天,如今,凶手却住在了她的身体里,登堂入室,现如今还救了她,还有塞西尔…… 第145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7) 如果天意如此,那这天意,她不愿再遵守。 楚歌漆黑的睫毛渐渐低垂,身体里的饕鬄得到了一缕异世的能量,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在楚歌的血管之中横冲直撞,强悍的力量几乎要把她的身躯撕碎,腥甜的血液缓缓地顺着楚歌的嘴角流了下来,但她的手臂却没有一分一毫的力气,任由着鲜血沾满了她的衣襟。 在魔女的咒语之中,血液是最好的魔法原料之一,尤其是魔法师自己的血,效果更甚。 强大的沉睡法阵开始在血液的作用下催动,六芒星的图腾从楚歌的后背升腾而起,楚歌白皙的脊背上血红色的魔法阵开始发光,渐渐高速旋转了起来,像是一块烙铁,随着法阵发挥作用,楚歌的后背鲜血不断流淌,浸染了裙子整个的背部。 每一个迫不得已的抉择之后,就会以更加惨痛的结局和代价收尾,这世间原就没有轻而易举就能解决的难题。 楚歌的额头沁出汗水来,整个人像是被暴雨打湿了一般,汗如雨下,面色惨白,她倒在了地上,朦胧之间看向了倒在地上的塞西尔,少年琉璃色的眼睛逐渐睁开,望向她的目光里带着担忧和畏惧。 楚歌这才放下心来,若是一次性搭上了两条命,那可就亏大了…… 既然决定要带他回黑城堡,那就一定要做到才行,但请原谅她,此时实在有些无力,如果是诺言的话,就下次再兑现。 她的意识陷入了一片黑暗中,黑暗里唯一的光在她的身上,其他的地方都是一片漆黑的模样,后背还在隐隐作痛,但却疼地没有那般厉害了。 楚歌环顾四周,四面八方都是一片昏暗,她慢慢地向前迈出了一小步,听到了黑暗之中的水流声,低头一看,脚底下荡开了一层层涟漪。 此时,她似乎正走在,水面之上,她沉默了片刻,意识到这里并不是真实的世界,这里,是她所创造的世界,一个虚拟的精神世界。 它到底是存在,还是不存在,楚歌也不知晓,这里到底是真实,又还是幻觉,也无法确信,唯一可以确信的是,她无法逃离这里,又或者说,她不愿意离开这里。 在这里她不用去管什么永生魔法,也不用管什么荆棘墙,不必再等待一个人。 在这个只有流水和一束光芒的世界,时间的流速很慢,连带着楚歌的想法也变得很慢,她躺在流水上,听着潺潺的水流在她的身体下流淌,渐渐这世界的光芒变得微弱起来,一当世界变得一片漆黑的时候,适合睡觉。 难得在没有酒精的作用下,楚歌陷入了更深层的梦境中。 在更深层的梦境里,她却见到了她最不愿意见到的家伙,饕鬄,它长着一个狰狞的脑袋,双目炯炯,赫然有神,鼻梁凸出。 在饕鬄的脑袋上,长着一双弯曲的白色兽角,像是牛角一般盘旋弯曲着;它生出一张巨大的嘴巴,其中利齿如同锯子一般,正对着楚歌,喘着粗气。它的身躯拱起,头着地或水云气,两边生长出一对利爪,像是虎爪。 两侧有一对肉翅,形如耳朵。 饕餮的四肢头颅被控制在一个巨大的镣铐之下,那沉重的镣铐强迫它低下了尊贵的头颅,让它不得不与面前这个卑微渺小的人类对视着。 楚歌从水面上坐了起来,身上滴水不沾,世界带着盈盈的光亮,朦朦胧胧的银白色光芒让楚歌想起来,故事似乎就发生在不久之前,也似乎就是在那个时候…… 系统被摧毁掉,扶桑为祭天而死,当时一切发生地过于匆忙,她动弹不得,只能看着一切按照命运注定的那一般,扶桑以身祭天,死在了饕鬄的巨口之中。 从那以后,又发生了什么? 对了,是她用妖族古老的符咒,试图把饕鬄封印在星痕的眼睛之中,那样的话,她也算是兑现了她的诺言,让他重新得到一双眼睛,重新见到这世界。 但世间不如意,总是十之八九,星痕随着师父灰飞烟灭,生死相依,这就是除妖师和他的妖兽,到头来,又是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到头来,无论是扶桑,还是星痕,还是师父,那么多的羁绊,都断掉了…… 她分明,有好好地在遵守诺言了,为什么,还会是这样的结局? 也许,在初见之时,命运的齿轮就开始转动,齿轮的终点,时针指向了死亡,只是她以为,自己会成为一阵风,一个不经意的意外,能够改变他们所有人的结局,那些教会她爱,和被她爱着的人们…… 秦墨白万剑穿心的场景,始终是她心头不可触及的一根生长的肉刺,坚不可摧,时不时地疼一疼,但这约莫是抵不上他所受的伤害的万分之一,被自己深信着的护卫背叛,被自己深爱的女人陷害。 苦苦寻觅的人,踏遍万水千山,遍寻不得的人,站在他的对面,一声令下,万箭齐发。 楚歌看向了饕餮大如铜锣的眼睛,一人一兽相对无语,仇人见面,他们却连一个愤怒的眼神都懒得给对方。 他们各有各的伤心事,也知道奈何对方不得,以这样直白的方式面对面。 楚歌只是有些感慨,上古凶兽,果然还是上古凶兽,不说脏话,不会做无谓的挣扎。 她原以为的场景会更加激烈一些,但出乎意料的是,似乎并没有,“臭女人,快放了我,不然我灭了你。”诸如此类,但,没有,饕餮面对她的反应,似乎有些过于平淡,又或者说,在这漫长的三百年里,饕餮似乎从未对她动手过,一直安安静静地被锁在了她的精神世界之中。 除了刚刚她强行用黑洞魔法,结果差点放出了饕鬄,饕鬄才差点把她折磨死,但也就是松松骨架,放放血的程度,也算不得什么大风大浪。 楚歌问道:“饕鬄,锁了你三百年,经过今天这件事,我也算是明白了,我得罪不起你,等到到一个合适的世界,我就放过你。” 但出乎楚歌意料的是,饕餮摇了摇头,头上压着的枷锁也随之哗啦啦地响着,饕餮对她说道:“再也回不去了,吾的世界。” 楚歌瞳孔缩了缩,勉强笑着说道:“是什么世界,有那么重要吗,只要有足够的阳光,食物,生存栖息的地方,那就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饕鬄说道:“汝变成了一个脆弱的人类,汝被同化了,楚将军,楚歌殿下。” 楚歌怔了怔,有一瞬间的迟疑,而后反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是楚歌?你看过我的记忆?” 她的目光变得果断而冷漠。 但饕餮却似乎因为她这样凶残的眼神产生了一丝愉快,它对楚歌说道:“吾被汝锁了三百年,面对着汝一片漆黑的精神世界,自然不会一无所获,毫无所觉。汝是来自一个强大世界的强者,汝不是人类,汝本该是君临天下,指挥方遒的强者,万众臣服的强者,但汝却沉溺于儿女私情,而使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心智脆弱,渺小又卑微的普通人类。” 楚歌缓缓站起身来,脚底的水面晃悠悠的,发出哗啦啦的水声,“人类又如何?弱小又如何?强大又如何?无论是谁,都逃脱不了命运的,不是吗?无论是谁,都被命运这种东西,玩弄在股掌之上,我是,你也是。” “饕鬄,你有拼死都要达成的愿望吗?”楚歌吃吃地笑了,露出一抹堪称是疯狂而狰狞的笑容。 饕鬄没有回答,此时无论是说什么,都不能平息楚歌的疯狂,还有怒火,那怒火是对着楚歌她自己的。 若是她选择自戕而死,那在她精神世界的它,也断然没有任何的活路,同归于尽,这可不是什么好的故事,它好歹也算是一大凶名远扬的凶兽,死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被后来人知道,是要被笑话的。 “我啊,有拼死都要达成的愿望,就是把k的精神体带离这个世界,为了这个愿望,这一眨眼间,一千年都快要过去了,可为什么,无论我多么努力,他的结局,都是要死?为什么?他是多好的一个人,他生得那般好看,我是那般地欢喜他,为什么,就不能成全我和他,就一次,一次就好了。” “这该死的命运,为何要这样对他?为什么,饕餮,你不是上古凶兽吗?定然是知道许多事情的,你说,为什么,为什么我和他就是这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话,原来是另一种道理,我和他原是只能有一个人安稳地活下去的,一旦相遇,便是一人死,另一人孤苦伶仃的下场……” 饕餮伏在地上,默不吭声,看着精神世界里的楚歌陷入疯狂的状态,精神世界里的河流如同一把把尖锐的箭,想着楚歌的心脏袭击而来,用自己的精神力攻击自己的精神体,这和自虐又有什么区别,这个人,真的疯了。 果然情感这种东西,一旦是碰了,就像是碰到了一罐带着甜味的毒药,明知是有毒,却还当做是蜜糖,一块块地咽下去,全然不知早已毒入五脏六腑,侵蚀了自己的意志,腐蚀了自我。 在饕鬄看来,原先在八级文明世界,威风八面,挥斥方遒,一艘战舰下去,就是一个星球的军队被毁灭的楚少将,那才是真正的强者,让它甘愿俯首称臣的人。 但现在这个你情我爱的楚歌,怎么也不像是从前的楚歌,两者甚至不是一个人,一个目光柔软,为杀一个人,救一个人犹豫许久,把人命这种东西看得很重,全世界的重心就只有一个,那就是k,一个给予她爱意,教会她如何爱的男人。 爱,是软肋。让原本无坚不摧的人,变成了一个浑身都是破绽的,软弱的家伙。 饕鬄说道:“楚将军,汝拼了性命也要完成的事情,已经变成了拼了性命都要去保护的人了,如果汝愿意的话,吾可以吃掉你的感情。” 楚歌记起了曾经,那个叽叽喳喳,老是在她的脑海里唠叨不已的系统,也是这么说的,她拼了性命要去完成的任务,其实正如饕餮所说,早已变成了,即便是拼了性命,也要守护的人,也要让他活下去。 无论是末卡也好,顾凛也好。 他的怀抱总是温暖,笑起来总是带着浅淡的梨涡,做饭的时候,香气总是能恰到好处能勾起她肚子里面的馋虫…… 这样的他,她怎么可能,会不动摇,会不动一分一毫的感情? 她不是那个星际联邦实验室创造出的,没有感情的杀人机器楚歌,她不再是那个战场上的人命收割机,以杀止杀的联邦少将,她也不是那个对自己过去一无所知,满身伤痕,为了一亿星币,接下佣兵任务的星际头号通缉犯楚歌,在这些三维世界之中,她只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一个炮灰的小角色…… 在这里,她可以与他的世界产生交集,可以牵着他的手,可以拥抱着他,可以一起养猫,还有养狗,无论是叫做小黑,七七,还是碗碗,都好,他们可以一起在清晨醒过来,一睁眼就能看到对方,可以放心地等待他的诺言,等着他从千万里之外赶到她的身边。 出于她想一直留下来的私心,想一直让他陪在她身边的私心,她一次次地否决掉系统的建议,其实他早该离开这里了,反派k先生,宇宙里最大佣兵团的团长,到那个时候,到那个地方的时候,他们还会再有交集吗? 扪心自问,她从来都不是在为了他着想,只是她过于贪婪,过于喜欢这种感觉了。 这种可以爱着一个人,也可以被深爱的感觉。 但爱,从来都不是自私就能轻易得到的东西,而是牺牲自己,让他能幸福活下去。 楚歌渐渐平静了下来,自顾自地说道:“真的能够,吃掉我的感情吗?” “如果可以的话,请,把关于他的记忆,都一起吃光吧。” 第146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8) 饕餮大若洪钟般的眼睛闪着猩红色的凶光……它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然而还没等到它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站在它面前的这个人类就已经看出了它的不怀好意。 楚歌嘴角勾起一抹冷硬的笑容,她扬起了头,说道:“别忘了我是为什么到了自己的精神世界,又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都是为了加固关押你的牢笼,饕餮,不要自作聪明做什么手脚,统统吃掉,不该吃掉的,该吃掉的,一点都不许少,否则,你的下场,只有死。” 她的脚底下生出一个巨大的魔法阵来,六芒星的光芒刺眼又明亮,陡然间在漆黑一片的,楚歌的精神世界中,涌现出了大量的光芒,饕餮只觉得自己的四肢百骸都被细密的线控制住了,那些线细密而坚韧,无处不在,无处可逃。 在梦泽的时候,从来没人敢这么和饕餮这么说过话,不过实力摆在面前,饕餮现在被封锁囚禁在楚歌的精神世界之中,还被施加了它自己都不曾遇见过的异世界魔法阵,原本心存侥幸,想乘机把楚歌摧毁成一个傻子的心理也不敢再有。 将一个人的感情吞食掉,让她变成一个没有感情的感情机器,一个冷静果决的王者,这样的事件对于饕餮而言,反而开始有所期待了,它很好奇,是否剥离了感情,眼前这个人类就能变得更强,回归到她的巅峰状态? 成就一个人类,这种事,它还是第一次做。 吃人感情这种事,饕餮不常做,就像是不擅长吐鱼刺的人,即便是喜欢鱼肉的味道,也不会经常去吃鱼。 但饿了几百年,再大的脾气,也在送上门的这份美味佳肴面前缴械投降了。 楚歌盘坐在地上,饕餮张开了血盆大口,开始把她的感情剥离精神体,也就是饕餮称之为是灵魂的东西。 刻骨铭心的感情,往往不是留存在记忆之中,而是在灵魂里。 即便记忆中的那个人模样逐渐模糊,但是当初遇见他的时候,那个怦然心动的感觉,还是会留存在灵魂里。 出乎饕鬄意料的是,楚歌的感情,并不是一条美味又可口的鱼,而是一根苦瓜,一口下去,都是苦味,半点甜味都没有,吃完了它都想伸出爪子好好打一巴掌之前那个叫嚣着要吃掉楚歌感情的自己。 打脸来得太快,没有一丝丝防备。 楚歌的身上穿着发生了改变,她身上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一头银白色的长发,发丝纤细而长,头发用一根简陋的黑色布带子束着,面容苍白地像是好几年没见过太阳,正如一个刚从坟墓之中爬出来的吸血鬼。 她的眼睛是惑人的紫色,紫地发黑,看起来像是漂亮的宝石。 但这漂亮并不平易近人,而是淡漠而疏离的,像是花谷里的毒花,只能远观。 楚歌整个人看起来简洁而干练,像是一把出鞘的剑,带着冰冷的寒意。 饕餮没有想到的是,感情对于一个人的影响竟然如此巨大,失去感情的楚歌不仅外貌发生了改变,连带着周身的气度都变得清冷疏离,而不是先前的懒懒散散,带着点温和。 用人类的话来说,现在的这个女人很不好惹,而之前,像是个好人。 饕餮小心翼翼地问道:“汝还爱慕着那个男人,要拼了性命去保护他吗?” 楚歌垂下眼眸,揉了揉发痛的脖子,神色冷淡地说道:“我什么也不喜欢,甚至还有些讨厌。” 她的面容淡漠而坚定,以至于有些顽固,她的精神世界刮起了一股冷风,可是她的目光却是比那冷风更加寒冷,让饕鬄动弹不得。 楚歌的精神世界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又一片漆黑,脚底下踩着水面,变成了一片蔚蓝的天空,甚至还有云雾在流动,而此时楚歌和饕餮,就站在这云雾之中。 脚底下是万丈凡尘,如果之前他们所在的精神世界,是一个世界的胚胎时期,那么现在的这个世界,就是已经长成一个成人的世界。 有风,有水汽,有色彩,时间在其中的流速与外面的世界保持协调和一致。 这样强大的灵魂力,饕餮只在神明的身上见到过,只有神力才能创造出世界。 饕鬄向前一步,站在了楚歌的面前,垂下了头,与楚歌四目相对,目光里带着它自己也不曾察觉的狰狞,但它自己却觉得,现在它必然是带着温和的笑容,说道:“主人,请允许吾诚服于汝,成为在主人这个世界的守护凶兽。” 楚歌神色冷淡,不为所动,淡漠地说道:“笑得太假,我很讨厌,但是你现在不能离开这个世界,我会寻个你能活下来的地方,再放了你。” 来自强者的话总是让兽没胆子拒绝,想起之前那个楚歌,那才是真好人,只是当时它不知足,现在后悔莫及也晚了。 饕鬄得到了她的答案,默然地退后了一步,这个答案对于它而言,已经足够了,要求过多,它也怕死的。 出于利益的权衡,她说他不能离开。 楚歌再也没管饕鬄,头也不回地大步走出了精神世界,不过是片刻的时间,饕餮就看到楚歌的身影渐渐虚化,离开了她的精神世界。 塞西尔在楚歌的旁边不断地绕着圈圈,逡巡着,后面还跟着紫色的魔杖,他们被隔绝在楚歌身边的防御魔法之外,并不能触碰楚歌,在见到楚歌醒了过来,连忙走上前来。 初见之时,塞西尔一副小大人,少年老成的模样,即便是被魔法阵的魔法能量侵袭了,也不哭不闹的,而楚歌一醒过来,就看见了塞西尔红了眼圈,就和红眼睛的白兔子似的。 楚歌觉得有点有趣,但却不足以让她动容,露出个笑容之类的。 她身边的魔法阵解除掉了,塞西尔和魔杖就随即围了上来。 塞西尔半跪在地上,与楚歌身量齐高,柔声对楚歌说道:“墨菲·乔伊斯大人,谢谢您救了我,您刚刚怎么了?” 楚歌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的少年,觉得陌生极了,就像是她的脑海里的确存有着关于他的记忆,但是她此时看着他却像是个陌生人,别过头去,淡淡地说道,“是我的失误导致你受伤,我自然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如果你担心我不带你去黑城堡,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只要你不背叛我,无论如何我都会遵守诺言。” 这话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理性而笃定,却让塞西尔觉得异常安心。 塞西尔本不觉得委屈,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委屈什么,又感动了什么,兴许是因为从没有人和他道歉过,他扑到楚歌的怀中,抱着楚歌,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抽泣着说道:“谢谢您,墨菲·乔伊斯大人,呜呜呜,谢谢。”眼泪如洪水,哗啦啦地,叫嚣着,吵闹着,冲破了堤坝。 楚歌在看到塞西尔扑过来的那一刻,下意识地试图推开他,但身体过于僵硬,还是慢了一拍,便任由着少年抱着她的肩膀哭泣着。 塞西尔哭得那样地猛烈,眼泪像是不要钱的海水,肆无忌惮地流淌着,楚歌的肩膀已经湿了一大半,还保持着半坐着的姿势,抚慰地拍着塞西尔的背,只是她动作僵硬而生疏,和拍一个西瓜,检验西瓜熟没熟也没有什么区别。 魔杖没想到,塞西尔就这么抱着楚歌哭了起来,用魔法变化出了一块帕子,用魔杖的尖端递给了塞西尔。 塞西尔接过了帕子,含糊不清地说了声谢谢,给自己擦擦脸上残余的眼泪,连忙松开了抱着楚歌的手,说道:“对不起,墨菲·乔伊斯大人,是我僭越了,请原谅我的无礼,我只是有些太高兴了。” 他站起身来,楚歌也站了起来,两人一时间无话可说。 片刻之后,还是楚歌先说了一句,“走吧,去救爱德华。” 两人一魔杖往前走着,现在他们处于第一区的区域,也就是萨内斯特大陆王都所在的地方。 这里魔法师遍地都是,因而即便是楚歌的魔杖跟在她旁边到处晃悠,也不会有人觉得有多奇怪。只当楚歌是一个魔法师,而旁边的塞西尔则是她的学徒。魔法师带着学徒出行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塞西尔抽了抽鼻涕,低下了头,亦步亦趋地走着,一言不发。 楚歌说道:“以后,叫我墨菲·乔伊斯就可以,喊得太长,我会觉得厌烦。” 塞西尔闻言顿时扬起了脸,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楚歌,在他看来,直呼其名,是墨菲·乔伊斯大人对他的信赖。 楚歌找了家旅店,和塞西尔入住了下来,这里的魔法气息过于混杂,而且动作过大,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追踪爱德华的踪迹,还需要一段时间。 这一个夜晚,楚歌赤着脚从床上爬了起来,坐在了窗檐上。 天空出现了异象,许多拖着蓝色尾巴的白色星星从天而降,它们从天空的一端开始飞翔,坠落到地面上。 她想起了许多年前的夜晚,在上上辈子的时候,当时是皇家秋猎,她和那个带着银白色狐裘的秦墨白一起坐在山坡上,迎风送来恬淡的花香,在那个夜晚,星星也是从天而降,但她却再也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了。 她已经失去了,对他的爱。 爱一个人,不爱一个人,原来并没有那么复杂,无论是秦墨白也好,还是k也好,他就像是从天而降的那些流星,短暂地在她的世界发过光,照亮过她,只是那光芒消失了,于她而言,他便没有那么重要了。 楚歌看向了那顶黑漆漆的天空,再也没有流星划过,眼神暗了暗。 她其实,并没有那么伤心的…… 不是么? 因为她现在连伤心是什么样的感受,都不知道是什么了。只是在她的记忆之中,伤心的时候,心脏就像是被丝线拉扯了一样,疼,细细密密地疼,但她此时却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现在并没有那种疼痛感。 楚歌回到了床上,拉上了被子,阖上眼睡了下来。 再次回到了精神世界,楚歌看到了惬意地躺在云端的饕餮,她站在了饕餮的面前,不过片刻,饕餮就从它那满汉全席的美梦中醒了过来,敢怒不敢言地看着楚歌,问道:“失去感情之后,是不是顺利了很多,楚歌?” 楚歌注视着饕餮,说道:“很好,只是有些乏味。” 饕餮却说道:“这不就是汝所期待的模样吗?失去了感情,就不会再彷徨不前了,更何况,汝应该早就知道,自己的本面目,就是这样一个没有感情的人。” 世界轮转旋转,饕餮下意识地抱住了自己的头,觉得自己肯定说错话,要被报复了。 出乎意料的是,它听到楚歌说道:“作为一只活了上万年的上古凶兽,你会下棋吗?” 楚歌看向了阔口宽脸,面目狰狞的饕餮,意念一动,一人一兽的背后,俱是出现了一张巨大的棋盘。 饕餮的语气里透着隐约的畏惧,这个女人是来自强者世界的强者,失去感情后的她,像是回到了自己力量的巅峰状态,处于她世界中的自己,不过是她动动念头,动动手指就能被摧毁的存在。 饕餮的语气里透着畏惧,还有些委屈,“赌注是什么?” “陪我下一盘棋,赌注是这个世界的一隅,其中的飞鸟走兽都归你,那个地方也随便你初入,但若是你输了,我要你的一只眼睛,反正,饕餮的眼睛能长出来的,不是吗?”楚歌垂眸说道,意念一动,两人身后的棋盘俱是下了一白子。 饕餮问道,“为什么,汝要吾的眼睛?” 楚歌答道,“因为太好看了,像是银河系里的太阳,金灿灿的,我有一个朋友,很喜欢收集这些东西,在回到我的世界之前,我得带些伴手礼给他。” “怎么,难道你不想赌一把吗?”,楚歌问道,“为了一个稍微自由些的未来,垂死挣扎一下?”她的笑容异常的冰冷,既不是嘲讽,也不是愉快,只是单纯的一个表情而已,在她的眼中,它就是一只蝼蚁。 “当然要赌上一把,汝先前问吾,有无拼上性命也要完成的事情,现在就是赢汝。” 楚歌眨了眨眼,说道:“我只要你的一只眼,但你却给了我一条命,真是麻烦。快落子吧,早点结束这一切。” 第147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19) 饕餮看着面前一头银白色发的女人,脸上带着淡漠的笑容,似是嘲讽,又似是怜悯。她不过是眨了下眼睛,错综复杂的棋局上,最后一枚黑子便落了下来,只听得她轻声说道:“你输了,现在,该把眼睛给我了。但我现在还没办法保存,所以,还是先留在你的眼眶里,要不要再下一局,整整齐齐地多好?” 楚歌这一波三折的回答,着实是让饕餮抖了又抖,它这一双眼睛到底是暂时保住了,但是这种头顶上悬着一把随时可能落下的利剑,随时可能让他没了眼睛,丢了性命,让饕餮失去了对未来的希望。 楚歌站起身来,一人一兽身后的棋盘陡然间消失,化作这世界的一缕云烟。 随着楚歌的身影向前走着,准备离开她的精神世界,饕餮也随之松了口气,它晃了晃脑袋,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真的松了口气,长久以来架在它脖子上的枷锁,此时已经消失了,它还以为是楚歌对于一个将要被她挖去眼睛的上古凶兽最后的仁慈,但随之而来到底,是比从前更糟糕的境地…… 饕餮的身旁竖起了一面面的镜子,四面八方,包围着它。 水银的镜面明晃晃的,映照出饕餮的模样,当它意识到自己的眼睛就要被挖掉了,便不由得往自己那双美丽又耀眼的大眼睛看,原来,自己歪七扭八,不合世人喜爱的长相模样上,竟真的生出了这样一副比太阳还要耀眼,如同烈火灼烧般的眼睛。 楚歌的意识回到旅店的时候,她感到房间里被一股冷意充斥这,打开了房间的窗户,发现天已经开始亮了起来,而透着朦胧的夜色,却看到黑色的雪花从天而降,像是鸟雀的羽毛般轻柔,悄无声息地落到了地上。 要知道,现在还是夏天,楚歌猜想,这约莫是哪位魔法师心血来潮的作品。 在魔法的世界之中,四季更迭,气候温度,只要有足够的魔力进行交换,就能施展出足够强大的魔法,但大部分魔法师,并不会白白地耗费魔力,在夏日中,制造出这样一场似真似幻的黑色大雪。 楚歌去房间的浴室里洗了个热水澡,冲散了身上的冷气,打算睡一觉。 这一夜尤为地冷,偶尔还能听到大块的雪从屋檐落下的声音。 楚歌躺在床上,强烈的疲惫感使得她迅速地坠入了昏昏沉沉的梦境中,她像是一个站在悬崖边上跳舞的人,不过是向前走了一步,身后就被人轻轻一推,继而掉到了深渊之中。 按照常理推断,在这个魔法世界中,不会有人的魔力比她更加强大,除了上次在魔法竞技场上见到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反派k,但也不排除,这个世界真的有比她还要强大的强者,特地用这场黑色大雪,将她带入梦境之中,试图向她传达什么。 寒冷的天气里,被窝会显得更加地温暖,人会变得尤为脆弱,梦境也会更加地深沉。 那些心底浮沉不定的,如同沼泽一般的心思就会在梦境里面显露出来,譬如在这个雪夜。 楚歌看到了一个女子,披散着漆黑的长发,穿着白色的衣裙,走在漆黑的天地间,地上的雪掺杂着寒冷的冰粒子,把她的双足冻得红,就像是炽热的鲜血般。 不知道为什么,她无法将双眼从那双脚上离开,楚歌不由得伸出了手,对走在前面的白衣女人说道,“别再走了,停下来吧。” 那女子终于停了下来,回头看了看。 苍白的面孔,深陷下来的眼眶。 没有血色的嘴唇,欲言欲止。 那张脸,就是楚歌的脸。她向着楚歌慢慢走近,身体却在渐渐变得透明,在楚歌的面前,她顿住了脚步,紫色的眼睛看向了楚歌,漆黑的睫毛颤动着,说道:“真冷啊,可是,是你叫我走的啊。” 她紫色的瞳孔灰暗又颓唐,映照出楚歌的面容,那是一张和楚歌一模一样的脸,又或者说,那个白衣女子,就是她。 她冰冷的脸抵在了楚歌的额头上。 她眉眼温和,五官平静又动人,漆黑的眼睛空洞又暗沉。她不像是从其他人口中说到的那样,是个酒鬼,魔力强大又不务正业的魔法师,她是温暖的,带着温柔的气息的。她曾经是她,但如今不再是了。 她轻轻地喟叹道:“原来,我的身体,竟然是这样的冰冷么?比我还要冷,你就这样害怕我吗,要把我关起来,杀掉了,才能安心地做想做的事情。如果我死了,你就再也不会完整了,亲爱的,我。” 楚歌压着嗓子,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她一动也,任由着另一个自己穿过她的身体,伸出手拥抱着她,在这漫天的黑色大雪中渐渐变得透明,冰冷而潮湿的风吹拂过楚歌的面容,她听见了自己的心脏砰砰砰跳动着的声音,听见那声音渐渐归于沉寂,被一层冰块所笼罩。 楚歌狼狈不堪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这个身体你的,是我抢了它……” 愧疚,难过,那些阴暗的,晦涩不明的心思,像是黑色的雪花,即便是落满了肩膀,她也不曾察觉。 楚歌问道:“你能留下来吗?就当是为了我。求你,别走好吗?” 她垂下眼帘,黯淡的目光里带着悲悯的神情,“你在害怕我,即便是我留下来,这也不会改变。别忘了,我就是你,你在想什么,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比你自己更清楚你自己的人。楚歌,楚少将,无论是凌小满,还是荀雨,抑或是宋七晚,还是无论谁,那些世界,真的是你认定的那样,都是虚假的,都是不存在的吗?” “对于早已有了答案的谜题,你却不愿意承认,像是穿着新衣的皇帝,骗不了别人,却非要骗自己。系统很快就回来了,这一切,都不过是在它的计算之内。” “丢失的东西,要自己找回来才行。对不起,接下来的路,你要一个人走了。” 楚歌看着另一个自己渐渐变得透明,她的脑海里有电闪雷鸣,“我还能再找到你吗?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面?”楚歌问道。 那女子,也就是楚歌,摇了摇头,目光中带着疲惫,她答道:“冬天太冷了,我是熬不过去的,要先冬眠,也许要很久。” “留下来,对不起,你留下来,我不能没有你,我很抱歉……很抱歉,让饕餮伤害了你,我不想,不想没有你。” 楚歌觉得自己的脸上有暖流流淌过去,她伸出手一模,竟然是滚烫的。 那女子嘴角带着包容而又清浅的笑容,像是安慰一般:“我会等着你的。等你重新找到我,下一次,我们不要再轻易地说再见了。” 楚歌往后退了一步,眼神中带着疑惑,捂住了脸,跪坐在了地上,抬头看着白衣女子。 真的,还能找到吗?丢失的感情,丢失了的她自己。 天地间下起了漫天的大雪,女子的身影被一阵风吹散了,消失在了黑暗里。 旅店的门口,白雪堆叠,昨夜的一宵冷雨在屋檐上停留了下来,留下了硕大的冰棱。 楚歌打开窗户,就看到行人走上街头谈笑着关于这场大雪的事情,他们都说,是那个新来的,亚瑟王的宠信,一个皇家魔法师的“奇迹。” 原来,只有他一个人看到的雪,是黑色的,这场雪,与她而言,并不是奇迹,而是一场过于真实的噩梦。昨晚,到底是真实,还是她的一场梦境。 可当楚歌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的时候,竟然有种感同身受的痛苦和压抑,是真的,那场梦境是真的…… 楚歌打开了房间的门,一睁开眼就看到了塞西尔正站在门口,脸上带着红润的光泽,他对楚歌说道:“墨菲·乔伊斯大……您看到了吗?下雪了,第一区真的是太厉害了,听说这种大规模改变气候的魔法,是要很强很强的魔法师才能做到,墨菲·乔伊斯,请问您也可以做到吗?” 塞西尔的面容上带着期待,琉璃色的眼睛此时正注视着楚歌,楚歌点头道,“没有那么厉害,萨内斯特大陆能做到这种程度的魔法师有很多。以后你还会见识到更多的。” 楚歌看到塞西尔的手颤抖地厉害,问道:“你怎么了?塞西尔。” 塞西尔勉强扯出了一个笑容,只是笑得快要哭出来了,说道:“我只是太开心了,没想到荆棘墙的外面,会是这样漂亮的世界,谢谢您。” 旅店的外面有一辆金色的马车,两个穿着金色袍子,身上带着红色勋章的皇家魔法师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旅店,对一脸惶恐的胖店主说道:“你知不知道墨菲·乔伊斯大人在哪个房间?亚瑟王现在要见她。” 胖店主嘴唇苍白,他还从没见过这种架势呢,迎来送往惯了,他脸上带着和顺的笑容,说道:“墨菲·乔伊斯大人?是哪位?” 其中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皇家魔法师不耐烦地说道:“整个萨内斯特大陆,还有第二个墨菲·乔伊斯吗?还不快找!” 店老板连忙翻着旅店的进出记录,这样的变故吸引了楼上楼下所有的客人,都往着柜台这边凑,试图听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又到底是来了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使得皇家魔法师都要亲自过来。 墨菲·乔伊斯这个名字,离他们,现在有些遥远了。 所有人都以为,永生魔法之后的墨菲·乔伊斯,会以一个老太婆的模样一直存活在世上,任谁也没想到,昨日带着一个丑陋男孩学徒的黑裙子年轻魔女,会是,萨内斯特大陆最顶端,二十一位顶级魔法师中最为卓越的墨菲·乔伊斯大人。 乔安娜走进了金碧辉煌的殿内。 桌边坐着一个披散着一头白发的男人,面前是一副黑白棋局,身姿修长挺立,白皙的手指按在黑色的棋子上,似是察觉到有人来了,手上的动作稍有凝滞,将黑子放了下来,转过头来,他像是年轻了四十岁,脸上的皱纹已经全部消失,就像他正值壮年的时候,他偏过头对乔安娜说,“乔安娜,你知道这是什么棋吗?” 四目相对,乔安娜却害怕极了,不知道要怎么开口,原本那些澎湃的情绪陡然间如燕落沙洲,停了下来,眼前这个陌生而熟悉的男人,返老还童的亚瑟王,自己的丈夫,萨内斯特大陆的统治者。 她嗫嚅着,终究还是说道:“博学的王,请问这是什么棋?” 亚瑟王沙哑着嗓子,声音虽然健朗,却像是沙子在石头上摩擦,很难听。他说道:“这是墨菲·乔伊斯在六十年前教给我的,来自东方的围棋,围困其中,插翅难逃。”他看向乔安娜的目光无波无澜,像是个陌生人。 乔安娜没有想到他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忍住了内心的恐惧,得罪墨菲·乔伊斯那样的顶级魔法师,可能国家都会被摧毁的吧?她向前了两步,说道:“陛下已经决定,要整治墨菲·乔伊斯吗?” 亚瑟王凝视着乔安娜,“你在害怕什么,我的王后,我们有那位在帮忙,你看现在的我,是多么的年轻,多么地有力量,没有魔法师参与国家的治理,这个国家会更好。” 乔安娜愣住了,不由得说道:“那位真的没有什么诉求吗?王,如果他是在借由皇室的力量,在为他自己谋取利益,那我们又该怎么办?在我看来,真正没有野心的魔法师,只有墨菲·乔伊斯大人,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个足不出户的酒鬼,只懂得研究魔法的怪人。” “你担心的,到底是墨菲·乔伊斯,还是那个黑袍魔法师?乔安娜,记得我曾经说的话吗?你只要一直纯洁天真善良就足够成为我的王后了……作为王后,只要一直注视着王的背影就足够了。墨菲·乔伊斯,可不是你想的那样简单的人,这一点,我从六十年前就知道了,不用你来指手画脚!” 亚瑟王的手指扣住了乔安娜的下巴,直到她白皙的面容勒住了两道指印,这才松开了手。 第148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20) 塞西尔听到了楼下的动静,偏过身体,走到了扶梯旁,看到了楼下穿着金色魔法师袍子的皇家魔法师,不过是片刻之间,塞西尔与其中一个皇家魔法师的目光正对,鹰隼般的目光紧锁住了塞西尔,他露出了一个小心翼翼略带讨好和尊敬的笑容。 只听到那位魔法师撞了撞身侧的另一位魔法师,手指摩挲着自己的两撇小胡子,嘲讽地笑着说道:“看那小孩,一脸疤,长得那么丑怎么不去死?” 像是应和着这位魔法师的说法,周围的人恰到好处地低声笑了起来,另一位魔法师早已习惯了同伴对其他人外貌的品头论足,他漫不经心地说道:“行了行了,不过是个小孩,说话别那么难听。” 男孩的肩膀上赫然出现了一只白皙修长的手,这只手外形优美,线条流畅,只是有些过于瘦削,骨头凸起。 这双手的主人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声音沉静而带着隐约的怒气,说道:“我给你一个机会,重复你刚刚的那句话。” 黑发蓝眸的女人身上带着浓重的威压,镶嵌着紫色宝石的樟木魔杖挥舞着,在那位出言不逊的魔法师面前划出了一道紫色的闪电,木制地板陡然间劈开了一道黑色的焦黑痕迹。 魔法师手里也拿出了一根金灿灿的金色魔杖,脸上青筋暴起,恼怒地说道:“好大的胆子,差点伤了我!也不看看这是哪里,竟然敢得罪皇家魔法师,你这是在找死。” 另一位魔法师拉了拉同伴的手臂,小声说道:“别惹事,要是被墨菲·乔伊斯大人看见了,你和我都吃不了兜着走。” 正在此时,胖店主也颤抖着手指找到了昨天楚歌和塞西尔的入住记录,再看着已经剑拔弩张的两位,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大人,找到了,昨天,墨菲·乔伊斯大人,带着一个叫塞西尔的少年,入住了小店。” 所有围观的人齐齐地看向了站在二楼面色冰冷的楚歌,还有站在她身前的少年,再看那根紫色宝石的魔杖,上面雷光带闪电,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位年轻的魔女,就是传说中三四百岁的萨内斯特大陆顶级魔法师,墨菲·乔伊斯,至于她旁边的,约莫就是墨菲·乔伊斯大人收的学徒了…… 两位魔法师顿时汗流浃背,跪在了地上,对楚歌说道:“见过乔伊斯大人,刚刚的话都是小人一派胡言乱语,还望大人网开一面。” “乔伊斯大人,吾等是奉亚瑟王的命令,请您进宫一趟。” 楚歌的目光轻飘飘地瞥过了在场的人,浓郁的魔力让所有人都觉得心中像是蒙上了一层阴影,无处可逃。 她扶着塞西尔的肩膀,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下了楼梯,随着她的脚步迈进,两位魔法师的头直直地低了下来,似是有两只无形的手把他们的头颅按在地上,距离地面只有一分一毫的距离。 在场的人战战兢兢地,连脱帽致敬都忘记了。 只听到楚歌说道:“皇家魔法师?什么时候敢对我的学徒指手画脚了?亚瑟王请人的态度,就是这样吗?回去告诉你们的皇家魔法院的领袖,如果我找不到我的猫爱德华,我就不会去见亚瑟王,当然,也不会放过你们皇家魔法院。” 两人的头低着,半膝跪地,只看见了楚歌的黑色的裙角,还有黑沉沉的牛皮靴子,看起来沉重而危险。 长着两撇小胡子的魔法师辩解道:“乔伊斯大人,可是,我们根本就没听过皇家魔法院有您的猫……亚瑟王要见您,这,这和猫又有什么关系。” “不要试图愚弄我,我为什么会出现在第一区,没有人比你们的领袖,还有亚瑟王更加清楚,我的耐心有限,一旦明天晚上之前交不出我的猫,你们皇家魔法院,明天晚上就会从萨内斯特大陆消失,不复存在。听明白了吗?” 真正令人害怕的,往往不是威胁的话语,而是说出这话的人。 两位皇家魔法师连忙点了点头,压在身上的重量陡然一轻,头抬了起来,只看到了楚歌冰冷如寒冰的目光,她身侧被称之为是学徒的少年一双琉璃眼睛里带着零星的笑意,嘴角扬起了一抹堪称是无辜而善良的笑容。 好一朵小白莲花…… 两人踉跄着脚步站了起来,鞠躬道:“小人一定会将墨菲·乔伊斯大人的意思转达给亚瑟王,还有……我们的领袖,请问您的猫,爱德华大人,是只什么样的猫?” 楚歌转过身去,说道:“它现在就在你们领袖的手上,每天晚上之前,我要它毫发无损地回到我的手里。” 塞西尔偏头无辜地笑了笑,漫不经心地对两位皇家魔法师微微鞠躬,赶忙跟上了楚歌的步伐。 塞西尔不明白,前天晚上还说找不到爱德华,要一段时间才能找到的墨菲·乔伊斯大人,怎么现在就如此确定,爱德华就在皇家魔法院的领袖手中?爱德华的丢失,和亚瑟王又有着怎样的关联? 在荆棘墙的左侧,他的一点小聪明就足够他生存下来,但面对着当前错综复杂的形势,他却觉得,除了依靠眼前的这个魔女,依靠墨菲·乔伊斯之外,他没有任何的办法…… 随着墨菲·乔伊斯和她的“学徒”塞西尔回到了楼上的房间中,两位狼狈的皇家魔法师又驾驶着金色马车离开了旅馆,原本安静沉寂的旅店开始喧闹了起来,而楚歌在第一区引发的轩然大波,才刚刚开始。 第一区是皇都,也是二十一个区中最为繁华富饶的地方,魔法师戴安妮是第一区的魔法师议会代表,但二十一区也同时聚集了国王,皇家魔法院,因而戴安妮的实际权力并没有多少,但凑巧的是,戴安妮并不是一个甘于平庸的魔法师…… 当年参与永生魔法的魔法师共有十三位,剩下的八位并没有参与,没有参与的八位如今也都死光了,他们所掌控的区域,也由新的魔法师继承了下来,戴安妮就是新的继承者之一,在二十年前,楚歌出席继任仪式的时候,第一眼见到戴安妮的时候,就知道,她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 既然亚瑟王试图对她不利,那她不妨帮戴安妮一把。 这个陈旧的大陆,需要新的心脏,就从亚瑟王变成女王开始…… 三百年前,她能帮助弗洛斯家族成为萨内斯特大陆的统治者,如今自然也能将他们摧毁。 在傍晚的时候,楚歌身形一闪,出现在了塞西尔的房间中。 少年白皙地几近透明的皮肤上,疤痕遍布,像是一条条黑色的荆棘藤,塞西尔听到了房间中突然的脚步声,连忙回头,栗色的发湿漉漉的,贴着耳边,琉璃色的目光中带着惊讶。 床边出现了一套叠好的黑色燕尾服,还有一双黑漆皮鞋。 楚歌顿时别过脸去,默默地转过身去,说道:“把礼服穿好,我们去赴宴。” 楚歌的身上穿着一身黑色的方领长裙,胸前戴着一朵白色的羽毛花,黑色的纱网手套勾勒出手臂的弧度,不像是一个黑暗的魔女,更像是一位贵族小姐,高贵典雅。 房间里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服的声音,塞西尔问道:“墨菲·乔伊斯大人,请问,是什么样的宴会?” 楚歌顿了顿,而后答道:“一场普通的宴会,你只需要记得填饱肚子就可以了,宴会的主人是魔女戴安妮。不用怎么尊敬,但也不要轻视,远离她,她并不是你凭借着一点小聪明,就能看穿的女人。” 塞西尔系领结的手顿在了半空中,他温声说道:“好的,墨菲·乔伊斯大人。” 楚歌发现塞西尔似乎比起她的名字,更喜欢叫她墨菲·乔伊斯大人,一个更加尊敬,也更加慎重的称呼,对于楚歌而言,不过是一个称呼罢了,如果塞西尔愿意这样称呼的话,那就随他去了。 塞西尔换好了礼服,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楚歌手轻挥,塞西尔的头发就干了,在魔法的世界里,也许除了死而复生无法做到,其他的事情,易如反掌。 银白色的魔法阵在地面升腾了起来,八角星旋转着,化作一个同心圆,白亮的光芒闪耀在塞西尔和楚歌的身边,两人的身体就被传送到了一座城堡内。 不同于黑城堡的周围遍布着各种防御魔法,总是用乌云包裹着城堡,一年四季,早中晚,都是一片黑暗,阳光照不进来,戴安妮居住的城堡明亮而金灿灿的,光明魔法照耀在城堡上方,高大的树木,馥郁的花朵遍布在城堡的外面,它们都是这个国家最为珍贵的植物,被戴安妮搜集了过来,装饰她的城堡。 这样的爱好在魔法师之中很罕见,在一堆怪癖的魔法师中简直就是异类一样的存在,但却意外地符合着普通人的喜好,在他们看来,戴安妮是最行为举止,兴趣爱好最接近普通人的顶级魔法师。 她就像是一个普通的,爱漂亮的女人。 但事实,往往不是人们目光所见的那么肤浅。 红色的地毯从城堡的门口,无限延伸台阶上,直至城堡的里面,戴安妮站在台阶的上面,身上一袭红色的长裙,脚踝上戴着金色的脚链,穿着金色的高跟鞋,眼上画着黑色的眼线,菱形的唇上涂抹着正红色的口红,整个人显得艳丽而华美。 楚歌的身后跟着塞西尔,两人出现在这一片光明气息的城堡外面的同时,站在台阶顶端的戴安妮就随之走下了台阶,走到了楚歌的面前,说道:“墨菲·乔伊斯大人,好久不见,您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真高兴您能够接受我的邀请,来到这次的宴会。” “这位大概就是您的学徒,塞西尔了。”她笑着对楚歌说道,烟波流转。 楚歌很高兴戴安妮没有刻意地假装并不认识塞西尔,那样还要麻烦她重新介绍一次塞西尔的身份,到底有多少的势力从今天下午开始打探她和塞西尔居住的那家旅店,楚歌懒得计数,也懒得掩藏,她要做的事情,才刚刚开始,她会让整个萨内斯特大陆,重新记起墨菲·乔伊斯,这个代表着强大和无上荣耀的名字,而不是那个颓废的酒鬼墨菲·乔伊斯。 楚歌说道:“塞西尔,这是戴安妮,宴会的主人。” 塞西尔乖巧地笑着说道:“戴安妮魔女,很高兴见到您。” 戴安妮伸出手,手里赫然出现了一枚银币,递给了塞西尔,说道:“这是一枚能够测算未来的银币,比萨内斯特大陆上任何一个水晶球和镜子都要准确,现在它送给你了,作为我们我们初次见面的见面礼。” 塞西尔偏过头去看向了楚歌,少年的身形很高,尽管还未完全长高,但已经到了楚歌的肩膀,眼神中带着询问,他是否能够收下戴安妮赠送的这份礼物? 楚歌点了点头,不动声色地说道:“收下吧,你的老师送给戴安妮的礼物,可远比一枚可以占卜预测的银币要珍贵,塞西尔。” 塞西尔点了点头,伸出手,接过了银币。 戴安妮幽幽一笑,说道:“墨菲·乔伊斯大人,我已经开始有些期待您的礼物了,不过在那之前,还是先允许我带您进入宴会厅。” 楚歌缓步走上了台阶,戴安妮站在她的身侧,作出邀请的姿态。 塞西尔抛出硬币,既不是正面,也不是反面,正好立在手心,不断旋转。 楚歌回过头来,问道:“塞西尔?” 戴安妮的目光停在了立在塞西尔手心的银币,脸上的笑容陡然间僵住了,而后问道,“塞西尔,你刚刚是在占卜吗?能告诉我,你刚刚在占卜什么吗?我有些好奇。” 塞西尔收起了银币,握在掌心,说道:“戴安妮魔女,我刚刚只是在抛硬币而已,并没有在占卜什么。” 少年的目光纯粹而干净,不由得令人相信。 第149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21) 楚歌的眉心微皱,她静默地转过身来,看向了塞西尔,看到塞西尔的目光有一瞬间的迟疑,她转过身去,说道:“塞西尔,还不快跟上?” 戴安妮嘴角抿了抿,笑而不语,意味深长地看向了塞西尔那纯粹善良的笑容。 塞西尔快走了几步,跟在了楚歌和戴安妮的身后。 三人进入了宴会厅,深谙楚歌不爱热闹的戴安妮在宴会厅一个人都没有留下,魔法会代替仆人把所有的事情做好。 在楚歌进入宴会厅的刹那,天空乌云密布,黑暗降临,清冷的风无情地摧残着戴安妮花园里的花朵,去除掉多余的花枝还有叶子,就像是将那累赘而多余的繁华表面剥开,露出鲜血淋漓又略显单薄的内里。 戴安妮的笑容僵持,对楚歌说道:“墨菲·乔伊斯大人?我的庄园里有些佳酿,不妨都赠与您,东方不是有句古话,叫做美酒配佳人,君子成人之美。”她的脸上透着隐约的急迫还有祈求。 楚歌说道:“戴安妮,你的花过于花里胡哨,有些碍眼了,我只是替你稍作修剪而已,不必担心。光明和黑暗,白天与黑夜,从来就不是可以单独存在的事物,看惯了阳光明媚的日子,也许黑夜也会是个不错的选择。在我看来,萨内斯特大陆的白天就是过于漫长了,也许黑暗也是时候该到来了。” 聪慧如戴安妮,怎么会不明白楚歌话里话外的含义? 她亲自为楚歌拉开座位,坐在了楚歌的对面,装饰着白色玫瑰花的餐桌上,赫然出现了银质餐具,还有各式各样的美味佳肴,楚歌端起了桌上斟满了葡萄酒的水晶杯,两人面对面地坐着,遥遥地举杯。 楚歌伸出手拍了拍一旁的椅子,对还呆呆站在一旁的塞西尔说道:“尽情享用吧,塞西尔,这样的美味佳肴,在黑城堡可不多。” 戴安妮笑眯眯地说道:“如果墨菲·乔伊斯大人喜欢我这小地方,在这里久住一段时间也未尝不可。” 楚歌却举起了酒杯,仔细地端详起了杯子里淡紫色的透明液体,答道:“那还是免了吧,这里很快就不会平静了。不过在那之前,还是让我在这最后的平静之前,填饱我的肚子,感受一下这短暂的享受时刻。” 楚歌慵懒地晃了晃酒杯,整个人斜靠在椅子的软垫上。 略有些苍白的嘴唇上沾染了紫色的酒水,反倒有了几分蛊惑的意味。 塞西尔默默地拿起了刀叉,把餐盘上的煎牛肉四分五裂,整齐的一块块,而后自然而然地递到了楚歌的面前。 “墨菲·乔伊斯大人,我真的没想到,您给我的礼物竟然是这样地厚重,记得许多年前我也曾暗示过你,当时还给您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差点连第一区顶级魔法师的位置都被您给取消了。”戴安妮的话语中透露出无奈还有自嘲。 楚歌淡淡一笑,说道:“亚瑟王已经在着手准备杀掉我,还有我们了。在那之前,我也得对此有所表示才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是魔法师成就了萨内斯特大陆,而不是萨内斯特大陆,成就了我们二十一位顶级魔法师。” “您的意思,是?”戴安妮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红色的指甲轻轻地拂过酒杯的杯口。 楚歌说出了戴安妮不敢说出来的话,“弑君。我要让你当王,戴安妮。” 戴安妮摇了摇头,说道:“墨菲·乔伊斯大人,为何您不自己坐上那个位置,而是让我去坐,女王?”她顿了顿,眼中闪着血腥的欲望,“虽然我确实是个利欲熏心的人,但是虎口夺子的事情,我还是不敢做。您应该已经知道了,现在皇家魔法院里,有一位亚瑟王的亲信,一个强大的黑魔法师,我只是见过她一次,但我可以说,他的力量,绝对是整个大陆最强的存在。” 楚歌拿起了银刀,插入了牛排之中,“戴安妮,这些事情,都不在你的考虑范围里,别忘了,你还有我。” 她慢条斯理地把那一小块肉塞到了口中,慢慢地咀嚼,原来有些慵懒的目光,此刻像是鹰隼一般犀利而深刻,让戴安妮不由自主地相信她的话,对啊,眼前这个魔女,才是整个大陆最强的存在,创造了永生魔法,是魔法师中作为传说一样的人物。 天才也许很常见,但是天才之中,也有优劣之分,而楚歌,就恰好属于得天独厚的那一类。 戴安妮的手靠在一起,抵在下巴上,默默注视着楚歌,对于强者的仰慕,是每一个魔法师的本能,此刻在她的眼中,楚歌就是一只优雅进食的野兽,让她战栗不已,让她恐慌害怕,也让她心潮澎湃。 “墨菲·乔伊斯大人,您能告诉我,为什么,您这么突然地决定要弑君?让我当女王,说实话,这让我觉得有些惶恐。” “自然是,时间已经到了。” “对于您来说,时间是无穷无尽的,您也会在意,时间?” 楚歌摇了摇头,放下了手中的餐具,拿起了放在腿上的餐巾,擦了擦嘴巴,说道:“是亚瑟王的时间要到了,还有那位黑魔法师。关于时间的魔法是为禁忌,不是所有人触碰了禁忌之后,都能够全身而退,满载而归的。” 戴安妮摇了摇头,她现在有些疑惑了,楚歌到底都知道了多少事情?难道比她一个住在第一区的人知道的还要多?墨菲·乔伊斯,她是不是真的像她从前所表现的那样,对于权利根本就毫无兴趣,对于他人的生死毫无兴趣,只关心每天的酒水? 三百年前提出让作为普通人的弗洛斯家族担任亚瑟王,魔法师成为魔法师议会辅助参政的是她,但现在要杀掉亚瑟王,推举作为第一区顶级魔法师的她作为新任的女王,也是她,她到底想要做什么? 戴安妮感到了一种由内而外的恐慌感,就像是一张巨大的棋盘,而她就是其中的骑士,而楚歌,则是那执棋者,大局在握,睥睨天下。 但赢下这盘棋所能够得到的利益实在是过于巨大,让她垂涎不已。 戴安妮的目光迷离,她对楚歌说道:“我都听您的,墨菲·乔伊斯大人。” 第150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22) “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戴安妮。”楚歌的唇角扬起了一抹笑容。 “您提出的利益实在很大,让我很难拒绝,而且这对于我们所有的魔法师来说,都会是一个新的纪元,墨菲·乔伊斯大人,请给我您的力量,为我施以援手。”戴安妮笑着站起身来,艳红色的裙摆拉起,对着楚歌屈膝行礼。 楚歌站起身来,走到了戴安妮的身前,对着她挑了挑眉,指腹轻轻地掠过了戴安妮的面容,说道:“我的诺言会兑现的,这就是我给你的礼物,你还算满意吗?” 戴安妮觉得楚歌此时脸上的笑容很温柔,但仔细看起来,却又是异常的冰冷,她轻轻地笑出了声,“您需要我准备些什么吗?军队,金钱,粮食?短时间内,我们似乎并不能把这些东西聚集起来。筹备一场战争,总是很不容易的。您也许的确给我一份礼物,可是这份礼物,我想要拿到手,也不容易啊。”她有些感慨地说道。 楚歌“嗯”了一声,尾音上扬,像是一片羽毛,“戴安妮,魔法师议会里的魔法师,可都是以一敌万的,我们二十一个人,就足够对抗整个国家了,魔法师在普通人的眼中,可是相当于是神明的存在,尤其是你的光明魔法,就像是神迹一样,即便是我看了,都觉得赞叹不已,我们的军队,可不是那些荷枪实弹的皇家军团,这些人可不需要你提供的粮食。” 戴安妮眯了眯眼睛,“您还真是够狡猾的,与其说我是一个魔法师中的弄权者,倒不如说是您,这些手段,您玩的可比我要顺手。” 楚歌拍了拍戴安妮的肩膀,说道:“等到你也活了三四百年的时候,这些腌臜的手段见得多了,自然也就烂熟于心了。” 她转身对塞西尔说道:“走吧,塞西尔,时间到了。” 塞西尔有些局促地把餐巾放在了桌子上,而后站起身来,跟在了楚歌的身后,两人缓慢地沿着台阶走了下来。 戴安妮站在台阶上,看着楚歌和塞西尔走进了魔法阵,她庄园的天空渐渐放晴,被楚歌的魔法风摧残过的花朵却意外地简洁优雅地多,就像是原本繁华沉堕的裙摆,此时修剪地轻盈而优美。 萨内斯特大陆,是否会像是这座庄园的花朵一样,经过一场腥风血雨之后,也会洗尽铅华,重新焕发着生机。 她并不清楚,萨内斯特大陆是否会在她的手上变得更好,抑或是更差,但是在一个苍老而年迈的亚瑟王手里,会彻底腐烂,也许维持住了表面的繁华,但是根茎已然枯萎。 塞西尔和楚歌又重新回到了旅馆,在楚歌准备再次踏入魔法阵回到她自己房间的时候,她听到塞西尔小声地说道:“墨菲·乔伊斯大人,您为什么要让我听到这样重要的谈话?” 楚歌不答反问,“塞西尔,你相信,魔法师和人类能够共同存在,和平而平等地生活在一起的世界吗?” 塞西尔愣了愣,扬起了脸,说道:“您是不相信的,所以要让魔法师统治这片大陆,对么?是亚瑟王让您失望了?所以您才会试图建立新的政权,对么?” 楚歌的背影寂寥而冷漠,在少年的面前,就像是一座永远无法跨越的冰山,他不能理解她,不能理解墨菲·乔伊斯大人。 楚歌重复道:“塞西尔,你相信,魔法师和人类能够共同存在,和平而平等地生活在一起的世界吗?” 塞西尔沉默了片刻,而后“嗯”了一声,“是的,我相信。墨菲·乔伊斯大人,墨菲·乔伊斯大人……给了我一双眼睛,摧毁了荆棘墙。墨菲·乔伊斯大人,也是相信那样的世界会到来的……对么?”少年的声音颤抖着,带着他也不曾察觉的焦急。 楚歌笑道:“塞西尔,你还不够了解我。在我的眼中,无论是谁,都是棋子,只要是有利可图,都是可以被利用的存在。那样的世界到来抑或是不到来,我相信抑或是不相信,于我而言,并没有什么区别。” 塞西尔愣住了。 “那您是利用戴安妮大人,才会那样对她说的,对么?墨菲·乔伊斯大人……如果您不想要王位,那么您想要得到的利益,又是什么?” 楚歌转过身来,手指轻轻地戳了戳塞西尔的脑袋,顿了顿而后说道:“塞西尔,放轻松些,无论结局是怎样的,我都会保护你。这是她给你的承诺,但是在我这里也同样适用。” 塞西尔嘴唇颤了颤,问道:“墨菲·乔伊斯大人,那个她,是谁?” 楚歌与塞西尔对视着,告诉他:“你不必知晓。” 言罢,她转身走到了银白色的六芒星魔法阵中,回到了她自己的房间。 塞西尔垂下了眼眸,转身走到了床边坐了下来,他们离开的时候,正是傍晚,而此时,已经是凌晨了,月色皎洁,透过玻璃窗落在了少年的手上,琉璃色的眼睛里带着惶恐。 即便是从前他没有眼睛,穿梭在街道里躲避追捕的时候,都不曾有过这样的意绪,那种面对危险时,短暂的愉快和刺激,足够让他不顾生死。 但此时这种名为畏惧的感情,正在的确确地侵袭着他,他害怕了。他害怕墨菲·乔伊斯会毁掉她自己,也毁掉他。 他原以为待在强者的身边,他就能够安全下来,得到庇护,但是似乎却让自己陷入了更加危险的境地之中了,但他并不讨厌这种境地,他的骨子里,天生藏着对于危险的感知,但并不是为了让他躲避,而是让他迎合着危险。 他伸出手来,白皙地近乎透明的双手现在渐渐厚实健壮了一些,一层厚实一些的白色的肌肤覆盖在他的手上,让他看起来强大了一些,有力了一些。 他其实对墨菲·乔伊斯大人撒了一个漂亮的谎言,这个谎言天衣无缝,甚至他自己都觉得是平生撒过的谎言中,最好的一个。 “听说荆棘墙的另一边,是个瞎子都能幸福生活的地方,只要能够遇到一个圣灵系魔法师,就能够让我重新看见阳光,还有这世间各种各样的色彩。” 但也有他平生以来,最为真诚的一句话。 “魔法师大人赐予了我一双眼睛,就是给了我重新被这个世界接纳的机会,即便是拼尽性命,我也会保护您。” 只是谎言和真相,他自己现在都不太分得清了。 第151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23) 一场战争的开始,往往不是从混乱开始,而是酝酿在一层灰色的寂静中,在这片寂静之中,克罗斯城的人们像是往常每一个寻常的日子一样,每天面临着各样恼火的问题,抑或是开心的小事,他们辛苦劳作,日出晚归。 但是某些迹象已经开始表面,这个城市开始酝酿着风暴。 粮仓里的粮食开始频繁地调动,运往其他的城市,也有运到这里来的,市场上家禽的价格开始上涨,但并不多,也许是几个铜板,却也足以让各位精打细算的家庭主妇们开始陷入抱怨之中了。 打铁铺的生意开始变得如火中天,铁匠们总是能接到很大的订单,几十把大刀,抑或是铁剑,他们夜以继日地劳作着,烧铁的炉子日夜不停地轰隆转动,这批武器,据说是为了给军队的士兵们更新武器。 只要不加重赋税,百姓们对于是否要更新武器库的事情,其实并不是怎样在意,对于帝国那些五六十岁,刀刃一辈子没见过血的老兵,即便是加上了锋利的武器,仅凭他们的老花眼,也不一定能砍到人。 克罗斯城位于萨内斯特大陆的最北端,这里白雪皑皑,四季飘雪,土地坚硬,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实的冰层,没有植物能够在这里长时间存活,所以他们主要的食物,就是肉。 为了维持人体的温度,他们不得不长时间喝酒,上至九十岁老妇人,下至六岁孩童,都能喝上一大碗的酒水。 肉汤,肉糜,肉脯,肉饭,这是个真诚热爱着吃肉的地方,无论是富贵抑或是贫穷,他们都爱吃肉…… 这一点,对于素食主义的塞西尔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折磨。 塞西尔的脸被冻得红扑扑的,白皙而瘦削的脸被一条厚实的羊毛围巾围住了大半,头上戴着一个厚实的毛线帽子,纤细的睫毛上满是霜花,嘴唇被冻得发紫,此时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漫到膝盖的雪地,走到了楚歌的面前,像是一只胖乎乎圆鼓鼓的企鹅,步伐谨慎而专注。 楚歌闷声笑了,一只红眼乌鸦自白杉树上飞了下来,抖落了身上的雪尘,红色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动着,死死地盯着塞西尔。 “我们有新的朋友要拜访了,塞西尔。” 楚歌伸出手指,摸了摸乌鸦的脑袋,“你的主人,可是让我等了很久了,告诉他,如果不给我一杯热茶,我可是要恼的。” 这一年以来,塞西尔已经习惯了跟着楚歌满世界乱跑,拉拢二十一位魔法师中的其他人,将他们联结在一起,迎战军队,摧毁皇家魔法学院。 一年前,顶级魔法师,魔女墨菲·乔伊斯的黑猫,被皇家魔法学院杀害,掏了心脏,那一晚皇家魔法学院血流成河,横尸遍野,但只有一个人,力挽狂澜,在危急时刻拯救了皇家魔法学院,也挽回了其最后的尊严。 那个人身穿着黑袍,身材颀长,气质清冷,仅凭一个外形优美,棱角分明的下巴,还有一个高挺的鼻梁,就吸引了无数女子的爱慕之心。 如今被萨内斯特大陆称作是黑袍魔法师的存在,穿黑袍的魔法师在萨内斯特大陆数不胜数,但只有这一个魔法师足以被称作是黑袍魔法师,简洁明了,神秘。 据说他不过是一击,就让墨菲·乔伊斯口吐鲜血,要知道,那可是存在在魔法师历史上的人物,墨菲·乔伊斯,竟然会被一个连脸都没露出来的黑袍魔法师,一个名不经传,又或者说是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给击败了。 当事人楚歌并没有赞同这一说法,不过也耐不住大众以讹传讹,愈演愈烈,现在甚至都有人开始怀疑,到底永生魔法是不是只是一个假象。因为那是违背了魔法的禁忌和准则,那就是时间魔法不可触碰。 活了三四百年的人,怎么可能还是一个年轻女人的面容。 天下熙熙为利而来,天下攘攘为利而去。 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永生魔法的研究再次被提了出来,人们再次陷入了狂热之中,只要掌控了时间,就掌控住了这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 不同于楚歌把自己的城堡弄得阴沉沉的,也不同于戴安妮的城堡阳光明媚,更不同于菲尔德那就像是一个魔鬼实验室一样的房子,萨尔瓦多的房子,更像是村子在童话之中。 他的房子藏在雪原的深处,永生魔法的时候,所有人都选择保存了当时的样貌,只有萨尔瓦多,他决定回到过去,回到作为一个男孩的时候,他选择永远呆在了他的童年…… 楚歌带着塞西尔,跟着黑乌鸦走着,在白茫茫的雪原之上,出现了若隐若现的一条小路,上面布满了鸟雀的三爪印记,还有兔子的脚印,两人沿着小路往着雪原深处走动。 这是最后一位,楚歌要试图说服去参战的顶级魔法师了。 对于把柄的掌握还有利用,楚歌一向都很擅长。 萨尔瓦多,他想要的,真的是永远的童年吗?做一个外形永远长不大,永远可以吃甜点,可以看书下棋,自由玩耍的童年。一个愈发苍老的心,真的能够安心地在永不改变的身体中,一直一直住下去吗? 楚歌和塞西尔来到了萨尔瓦多的小屋前,这是一座帽子模样的小屋,小屋的外面挂满了圣诞树,上面装饰着各种各样的小玩具,彩球,丝带,五彩斑斓,颜色鲜艳。 黑乌鸦落在了楚歌的肩膀上。楚歌敲了敲门,说道:“萨尔瓦多,我来见你,你的热茶准备好了吗?” 木制的门吱呀一声地打开,一股暖融融的热气扑面而来,房间里布置着毛茸茸的玩偶,还有有大有小的铁皮火车,一个白发的男孩蹲坐在了地上,他身上穿着白色的衬衫,还有水洗蓝的裤子,不过裤脚有些长了,在男孩的脚踝处拖拉着。 他此时手中正拿着一枚王后的棋子,在棋盘上移动着。 柴郡猫窝在沙发上,暖融融的火炉散发着温暖的气息,它的身侧放置着各种各样的毛绒线团,被抓地乱糟糟的,房间里到处都是,有的甚至都挂在了房梁上,但它此时还在安然恬睡着,不难见主人对它的宠爱。 魔法师对于自己的猫向来都很宠爱,但是到了萨尔瓦多这里,就变成了近乎于是溺爱和纵容了。 楚歌在门口抖掉了身上落下了雪,跺了跺脚,塞西尔也跟着这么做。这些魔法师都有各种各样的怪癖,而避免触怒他们的方法,塞西尔已经找到了,那就是跟着墨菲·乔伊斯大人做一样的事情。 楚歌施展了一个清洁魔法,带着塞西尔走进了房间中。 两人坐到了另一张沙发上,空间有些狭隘,而萨尔瓦多的柴郡猫则独享了一张长沙发。 萨尔瓦多下完了棋的同时,桌上出现了三杯红茶,他分别给楚歌和塞西尔递上一杯,自己则蹲在地毯上,声音稚嫩而柔软,“墨菲·乔伊斯,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邀请你去参加战争,和我一起,为了爱与和平,为了萨内斯特大陆重获光芒。”她说的狠真诚,就差把星际联盟的官方口号给背出来了。 房间的气氛陡然间变得有些尴尬,萨尔瓦多睫毛动也不动,片刻后才眨了眨眼睛,说道:“对不起,你并没有说服我。” 塞西尔看了眼沙发上的猫,说道:“为了给爱德华报仇!” 萨尔瓦多闻言放下了手中的茶托,对楚歌说道:“爱德华,是你那只被皇家魔法院开膛破肚的黑猫吗?”他的目光里带着探究,还有怜悯。 楚歌顿了顿,而后说道:“是。” 萨尔瓦多又说道:“我只喜欢我这个小小的世界,只要这里是和平的,无论外面的世界是战争还是和平,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楚歌微皱着眉说道:“那我就只能威胁你去参加战争了,萨尔瓦多,如果你不去的话,我就告诉整个萨内斯特大陆的人,你,萨尔瓦多,杀过一个孩子。尽管人们不会对你绳之以法,但你觉得到时候你在他们的心中,还会是那个纯洁无瑕的,冰之王子了吗?” 萨尔瓦多眉头微皱,巴掌大的小脸看起来很是愁苦,“那你就去说吧,墨菲·乔伊斯,反正,我也阻止不了你的,对么?不过我是不会参加战争的,杀一个人给我带来的内疚感,已经够多了。如果可以交换的话,我甚至宁愿当时死的人是我。” 说着,萨尔瓦多站了起来,转身走向了长沙发上,把安睡着的柴郡猫抱在了怀里,慢慢地撸毛,沉默地看着楚歌。 楚歌意识到威胁对于萨尔瓦多似乎并没有用,便说道:“我并不需要你杀人,我只要你露面,表示出一种立场就足够了。萨尔瓦多,也许我应该换一个条件,我可以复活那个男孩。” 楚歌的话在说出来的那一刹那,萨尔瓦多拉住了楚歌的手臂,滚烫的茶水浇在了萨尔瓦多的白色衬衫上,但他却像是毫无所觉一样,“墨菲·乔伊斯,你真的能做到吗?你真的能复活亡者,给他们重新带来生命吗?” 楚歌偏头对塞西尔说道:“塞西尔,拿出我给你的魔法图纸来。” 塞西尔原以为楚歌只是随手塞给他的东西,好在墨菲·乔伊斯大人的东西,他每一件都有很好地在收拾整理保存。 他将羊皮纸递给了萨尔瓦多。 萨尔瓦多松开了楚歌的衣领,接过了羊皮纸。 上面的魔法阵中有一个人,在经过魔法阵魔法的影响下,他变成了两个人,出现了一个一模一样地他,接着新的灵魂灌入到了新创造出的身体的体内,旧的身体死亡消散。 萨尔瓦多犹豫了,他也想要活着。即便是对他很内疚,但还是,还是不争气地想要活下来。 用他的命,换他的命,他好像,并没有那么大的胆量。 “萨尔瓦多,我们并没有办法改变过去,但是我们可以更好地活下来。即便是你同意了,你的猫同意你这么做吗?” 楚歌意味深长地说道,看向了半睡半醒的柴郡猫。 这一路上,楚歌遍历了整个萨内斯特大陆,她不仅仅是在说试图说服二十一个区的顶级魔法师参与战争,更是在试图找寻出爱德华拥有一个人类灵魂的真相。 需要多少的魔力,又需要多少的魔法天赋,才能做出这样强大的魔法,将猫的灵魂驱赶出它自身的躯壳,将人的灵魂灌注到新的身体之中。 在整个萨内斯特大陆,怕是都屈指可数。 线索总是在不经意间露面,在克罗斯城居住的这段时间里,楚歌终于找到了她想要的线索,关于灵魂互换身体的线索。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做这样的事情,因果循环,她已经看到了最终的结果,然而当她找到的因,却要比她想象的要更加不可思议。 在黑市一个黑魔法师那里,楚歌知道了她想要知晓的事情,纯洁善良的魔法师,冰之王子的萨尔瓦多内心最阴暗的秘密,这个黑魔法师被下了诅咒,一旦说出这个秘密,就会瞬间脑袋掉到地上,但楚歌解开了这个诅咒,听到了这个秘密。 为何,萨尔瓦多会选择让时间永远地停留在他的童年时期? 他力量的源泉,是内疚。 所有魔法师都有激励自己变得强大的方法,楚歌是思念,而萨尔瓦多,选择了内疚。 对于魔法的感悟,往往是在痛苦之中进行的,心怀喜悦是在感悟了之后。 萨尔瓦多选择杀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在他的童年时期,唯一的朋友,一个天才的男孩,男孩的天赋并不在魔法,而是在于象棋,无人可以打败他,匹敌他,在象棋的世界里,男孩就是唯一的王。 而萨尔瓦多却面临了自己魔法感悟境地的瓶颈,他无法再感悟更多,学习更多,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变得平庸。 在强烈的嫉妒下,他杀了那个男孩…… 第152章 二十一区魔女的猫少年(24) 萨尔瓦多选择杀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在他的童年时期,唯一的朋友,一个天才的男孩,男孩的天赋并不在魔法,而是在于象棋,无人可以打败他,匹敌他,在象棋的世界里,男孩就是唯一的王。 而萨尔瓦多却面临了自己魔法感悟境地的瓶颈,他无法再感悟更多,学习更多,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变得平庸。 在强烈的嫉妒下,他杀了那个男孩…… “萨尔瓦多,你的头发,就是那个时候变成白色的,对么?”楚歌叹了口气,轻声问道。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真正完美无瑕的人,也不存在没有做过任何恶事的人,为了获得所想要的东西,就不得不割舍自己珍视的人,抑或是事物,正如同魔法一样,它让一切都变得可以交换,只要魔法师愿意付出等同的代价,魔法阵,魔法材料,还是自己的生命…… 萨尔瓦多低垂着头,抚摸着柴郡猫的手顿在了半空中,指尖触及着毛茸茸的猫耳,彩色的玻璃灯中,烛光闪烁,熠熠生辉,而男孩脸上的神情却显得那样的落寞。 “墨菲,我不止一次后悔过当初的选择,我原以为回到那场杀戮发生之前,回到克里斯城的冰原,一直保持着童年时的模样,这样的话,我就能祛除对他的内疚,但事实证明,并没有,在无数个寂静的夜晚,我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过去。” “如果我没有杀害他,也许现在他就是整个萨内斯特大陆最优秀的棋士了,他是无人可以战胜的天才,他会声名远扬,是我偷掉了他的人生,偷掉了他的梦想,他未来的一切可能性,我是个卑劣小人……” 眼泪顺着萨尔瓦多的眼角落了下来,无声无息,泪水顺着他的脸颊,打落在猫毛上。 柴郡猫窝在了萨尔瓦多的怀中,睡眼惺忪地往他的怀里又靠了靠。 塞西尔漆黑的睫毛颤动着,这个世界,哪有什么非黑即白,非白即黑?即便像是萨尔瓦多这样的魔法师,也不能例外。 楚歌将茶托落在了茶几上,淡淡地说道:“萨尔瓦多,即便是再怎样内疚,你也不打算用自己的生命,换那个被你杀死的男孩的命,对么?” 萨尔瓦多微微抱紧了手中的猫,低声说道:“现在复活他,还有意义吗?这个世界上,早已没有他认识的人,父母,朋友,两百年过去了,他们都没有了,复活后看到的世界,就真的是他想要见到的世界吗……” “一切都太晚了,墨菲,我不能因为自己自以为是的赎罪,就让他复活来到一个他全然陌生的世界。” “墨菲,你知道的,战争只是无谓的牺牲,无论是以怎样的名义,怎样的名号,我不能明知道这是一个错误,还要去参加战争,无论你想做什么都好,但别忘了,我也是永生之人,你杀不死我,也无法摧毁我。” 萨尔瓦多抬起头,碧绿色的眼睛定定地注视着楚歌。 “萨尔瓦多,只有战争能带来和平,如果不是亚瑟王死,就是萨内斯特大陆所有的魔法师死!难道其他人的死活,你都一点都不在乎吗?”楚歌打断了萨尔瓦多的话,义正辞严地说道。 萨尔瓦多反倒勾起了唇角,露出了一抹近乎是怜悯的神情,“墨菲,你从来都不是会关心他人死活的家伙,你在乎的,不过是你那个被挖了心的猫,对了,它的名字,叫爱德华,对么?” “墨菲,那个被你献祭了生命,灭了二十一区诅咒之火的男孩,是不是也叫做爱德华,我们谁又比谁高贵了多少?谁又比谁清白了多少?瞧瞧你现在的嘴脸,谎话说多了,连带着自己都被自己骗了。” 塞西尔冲上前拽住了萨尔瓦多的衣领,萨尔瓦多怀中的猫被惊醒,炸开了尾巴,对着塞西尔龇牙咧嘴,厉声尖叫着。 楚歌把塞西尔又拉了回来,“塞西尔,爱德华的死,也有你的一份责任!爱德华作为一只猫,却有一个人的灵魂,还是自带含有冰系元素的治愈魔法法阵,所以才会被菲尔德折磨,被黑袍魔法师抓走,挖心致死,整个大陆,能做到这种程度的,只有你。” 命运的齿轮转动的时候,一切凡人都不能幸免。 他人的悲剧,未尝与你无关。 萨尔瓦多怔住了,他端坐着,无力地靠在了沙发上,“你是骗我的,对么,当时,没有任何的动物活下来,我确定过的……” 楚歌的手指指着萨尔瓦多手中的柴郡猫,说道:“那么它呢,它不就是在我面前的,活下来的动物之一。萨尔瓦多,这只猫的灵魂,是那个男孩的灵魂,对吗?”她的唇角带着笑容,可却让萨尔瓦多畏惧地缩了缩身体,抱紧了手中的柴郡猫。 “爱德华的死,你要负主要责任,是你,把它变成了一个不人不猫的怪物,是你,让它陷入到了这样悲剧的命运里,萨尔瓦多,我问你最后一次,你要不要,参加这场战争?” 萨尔瓦多抬起头,凝视着楚歌,嗫嚅着说道:“我还有选择的权利吗?墨菲,你是不是也是靠着威逼利诱,说服了其他二十区的魔法师?真卑鄙啊,你。” 楚歌站起身来,掸了掸身上黏着的猫毛,说道:“论卑鄙的程度,我们不相上下,只是我卑鄙地明明白白,而你,却藏着掖着罢了。天色不早了,我要走了,魔法图纸留给你了,萨尔瓦多,再见。” 说着,她将手中的图纸扔给了萨尔瓦多,偏头对塞西尔说道:“走吧,我们该回家了。” 银白色的魔法阵转动着,六芒星的光芒灿烂若星辰。 萨尔瓦多的目光一暗,真正被过去困住的,不是墨菲,而是他。 他画地为牢,困住了他自己,真不甘心啊…… “墨菲,你会害死你身边这个男孩的,无论是从前,过去,又或者是现在,还是将来,这就是命运,你注定守护不了任何人,你会继续孑然一身,直至永生的尽头。” 楚歌的脚步顿住了,下意识地看向了塞西尔。 少年琉璃色的眼睛里带着小心翼翼,还有不知所措,他伸手拉了拉楚歌的袖子,说道:“墨菲·乔伊斯大人,我们,回家?” 楚歌勉强地维持镇定,避开了少年的目光,紫色的宝石魔杖悬空,催动着传送魔法阵,两人的身影随之消失在了克里斯城,萨尔瓦多的小屋,再次回到了黑城堡之中。 这里还是漆黑一片,乌云蔽日,沉寂和黑暗是常态,阳光永远都不会照射到这个地方。 楚歌一言不发地上楼去休息了,上楼前施加了一个清洁魔法。 塞西尔鞠了个躬,对空荡荡的黑城堡说道:“我回来了,大家。” 回应他的是大厅里所有水晶球还有水银镜子忽然的闪烁,以及血蝙蝠振动翅膀的声音。 为期一年的游说旅行已经结束了。 二十一区的二十一位魔法师,都会协助着墨菲·乔伊斯,击败黑袍魔法师,杀掉亚瑟王,以此建立起属于魔法师统治的世界。 尽管那样的世界,不是他所期待的世界,但只要他还能陪伴在墨菲·乔伊斯大人的身边,只要这个世界还有墨菲·乔伊斯大人,那就足够了。 他从来都不是什么贪心的家伙,他所想要的,只有这么多而已…… 一年过去了,塞西尔的身高渐渐抽长,身形颀长而匀称,他现在甚至比楚歌还要高一些,脸上遍布的,荆棘藤一般的疤痕,也在这一年无忧无虑的生活着,渐渐淡去,只有那一双琉璃色的眼睛,愈发耀眼,见之难忘。 行过许多路,见过许多风景,用眼睛看过很多美好的地方,仇恨就会像过去的疤痕一样,渐渐淡化,渐渐结痂,愈合。 那些用来保护自己的伪善,也会有一部分变成真正的善良。 因为面具戴久了,自然而然地,就会忘记把它摘下来。 黑城堡的魔法器物们很喜欢塞西尔,喜欢他的聪明和善意。喜欢他每次回来的时候,都会对它们打招呼,喜欢他能够代替爱德华,陪伴着主人。 于它们而言,无论是战争也好,和平也罢,只要主人能够重新振作起来,毕竟萨内斯特大陆最顶级的魔法师,这样的称呼,可不能永远被酒鬼墨菲·乔伊斯这样的诨名给取代了,这是一件关系到面子的问题。 真正的忙碌,是在三天之后,黑城堡开始陆续有人来拜访,他们穿着明亮的骑士盔甲,腰间挂着装饰精美的剑,身上挂着绶带,还有徽章,他们带来了各式各样精心搜罗来的礼物,其中有几百年前残余下来的魔法卷轴,也有各种名贵的珠宝,裙子。 楚歌一般会派塞西尔去与这些骑士们会面,收下礼物,然后把他们扫地出门,一旦出现任何对于塞西尔轻蔑的行为,他都被楚歌允许使用房间中的魔法阵解决。 一点微不足道的小惩罚,会让这些自大又狂妄的骑士们老实不少。 而这些礼物,都被送到了二十一区左区的辖区执事那里,随便哪一件下来,都能够免除二十一区左区一年下来,向王都进贡的赋税。 她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管理者,在这三百年间,除了建立了一道隔离真相,隔绝阳光的荆棘墙,她什么也没能为他们做到。 拆掉荆棘墙,建立起新的制度,为他们挑选出一位新的执事,是她能为二十一区左区所做的最后一件事。 她虽无情,却也知,不可对他人有所亏欠。这一点,她在秦墨白的身上,就早有体会。欠的,早晚要还。因果循坏,避无可避。 这场战争在萨内斯特大陆后来的历史上,被称作是弑君之战,一场颠覆了整个萨内斯特大陆的战役。 萨内斯特大陆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结束了七分八裂的破碎状态,变成了一个统一的国度。 二十一位顶级魔法师,联合对抗一位皇家魔法师,被称为是黑袍魔法师的存在。黑袍魔法师杀掉了亚瑟王。二十一位魔法师联合对抗,最后最强魔法师,墨菲·乔伊斯与黑袍魔法师同归于尽。 永生魔法的主导者,墨菲·乔伊斯一死,其他参与永生魔法的十二位魔法师开始重新被时间抓住,他们偷下来的时间,在他们的身上加速流动,最后剩下来的,只有三天的时间。 最后的时间里,谁都不想浪费在战争之中,因为无论最后的结果会是如何,都与他们无关。 于是只剩下八位魔法师,争夺最后的王座。无论是谁赢得了最终的胜利,都会建立起一个属于魔法师的国度,一个魔法强者为尊的世界。 平民开始暴动,魔法师开始血腥镇压,亚瑟王的时代已经结束了,现在将会是魔法师的纪元。 魔法,会创造一切,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 这场战争持续了三年,大量的魔法师还有平民都死在了这场战争之中。 第一区魔法师戴安妮执掌了权利,她有一位专门辅佐她的智者,曾经大陆的最强者,墨菲·乔伊斯的学徒,塞西尔,在若干年以后,他们建立起了一个阳光明媚的国度,一个平民和魔法师能够平等存在,共同生活的国度。 原本只有批准资格的人才能学习的魔法,现在只有一个学习的关键的因素,那就是天赋。真正能责备的不公平,只有这世界。 而塞西尔也渐渐明白了楚歌的话,只有战争能带来和平。 那并不是对人类失望才会说出的话语,相反,是充满了希望。 只有在失去之后,人们才会明白,才会珍视,真正重要的事物。不是金钱,也不是权利,只是平静的生活,尽管忙碌,尽管总是充满了鸡毛蒜皮又数不清的小事,但我们所爱的人都能在身边。 而楚歌和爱德华的纠葛,不过是才刚刚揭开了序幕。 楚歌没有想到的是,黑袍魔法师,竟然,会是爱德华…… 她的猫。 她所以为的凶手,竟然就是受害人本身,现在轮到她开始变得疑惑了。 这场复仇,到底是为了什么? 但好在这一次,她终于抓住了,反派k的精神体。 果然没有感情的话,事情会变得意外地顺利,这一次,系统小可爱,也终于回到了她的身边。 第153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1) “爱德华,你为什么不还手。”楚歌穿着一身黑色的长裙,手中握着魔杖,定定地注视着面前发丝凌乱的黑袍魔法师,黑色的斗篷下的面容露了出来,他有一双鎏金色的竖瞳,眉眼冷漠而高傲,微扬着下巴,就像是,曾经她的猫一样,即便是已经被她打得直吐鲜血,神情依旧维持着矜持和淡漠。 “主人,因为,是主人。”爱德华勉强笑了笑,原本冷漠的神情,因为这一抹淡淡的笑,化作拂面的春风,刹那间似有烟花绽放的声音。 菲尔德出现在了楚歌的身后,对她说道:“永生魔法的逆行魔法阵快要开始了。”声音中带着焦急。 楚歌说道:“你们开始吧,不用管我,我现在,要和爱德华做个了断。” “墨菲·乔伊斯!”菲尔德试图伸手去拉楚歌的肩膀。 身后却被一股强大的黑魔法力袭击,攻击这样突然,菲尔德甚至都没有办法防御,只能挨了这一击,他的身体像是被腐蚀了一般,肚子上出现了一个洞,他下意识地看向了爱德华,狠厉的目光里带着恨意,“畜生就是畜生!”接着给自己施加了一个治愈系的圣光魔法,快速地离开了这战场。 “爱德华,我并不恨你,也不讨厌你,我要你的命,只是出于任务而已。”说着,楚歌手里的魔杖化作一个黑色的魔法阵,紫色宝石化作经纬,魔力在魔法阵中快速流动。 爱德华半跪在地上,“主人,这是,你第二次这样告诉我了。我能问你,这世界上,能让你做你不愿意的事情,完成不愿意完成的任务的,到底是谁吗?” 楚歌抬起头,看向了阴沉的天空,说道:“是命运,是天意。” “我今天站在这里,就是为了取你的命,这就是命中注定的结局。你不是我的猫,你是黑袍魔法师。” “一定要这样吗?我以为,如果我们早一点遇见的话,结局会有所不同,我以为我伪造了自己的尸体,就能切断我们的羁绊,为什么,还是这样的未来?为什么?如果天意如此,那为什么还要让我们相遇,如果命运如此,为何你要为我来对抗整个国家……” 楚歌沉默,她吸了口气,目光并不躲闪,只是说道:“我们会在未来相遇,只是不是在这里,你的名字,也从来不是爱德华,而是,k” 当魔法阵化作惊雷,提取灵魂的魔法阵开始运转,这是楚歌从萨尔瓦多那里要来的,即便没有系统,但只要能把反派的精神体提取出来,她也能够离开这世界。 爱德华缓缓地阖上了眼睛,他的身体慢慢地悬浮到了天空,九十九道惊雷从天而降,劈在了他的身体上,空气里是血肉的焦糊气息。 楚歌的目光中荡漾起一缕波澜,此时她并没有尘埃落尽的喜悦,她感觉到脸颊上有一点凉意,伸手一摸,是一滴水,她微抬起头,轻声说道:“是要下雨了吗?” 系统这时在楚歌的脑海里发布了初始化完毕信号,“初始化进度100%,主人您好,我是小可爱,功能是一百以内的加减乘除。” 楚歌怔住了,“系统,你修好了吗?你现在赶紧传送一下,反派k的精神体已经被我用魔法阵剥离出来了。” 然而在下一刻,楚歌看到原本汇集在魔法阵中央的,反派k的精神体,爱德华的灵魂,竟然消失不见了。 “已将反派的精神体传送完毕。世界和平,撒花。” 楚歌表示,等等,一定是我今天睁眼的方式不太对,这个傻子一样的系统,真的是她认识的那个小可爱系统吗。 约莫十分钟之后,楚歌终于放弃了挣扎。时空穿梭这种事情,她曾以为只有零次和一次,现在明白了,可能还有第好多次……完成不了任务的情况,在遇到反派k之前,从不曾有过,在遇到反派k之后,她现在已经归于麻木。 “走吧,你这个垃圾系统,把我也传送过去。” “主人对系统进行人身攻击,系统已经决定记在小本本上。” 熟悉的台词,还是原来那个小傻瓜。 三米长,两米宽的雕花紫檀木大床,金色的帷幔,帘幕外面的香薰还在散发着龙涎香的呛鼻气息。 绣制着龙纹云纹的锦被,身上云锦料子的亵衣亵裤,无不在告诉楚歌一个残酷的现实——自己现在,好像是个皇帝,想想自己第一次穿梭世界的时候,是当一个锦衣卫,给皇帝家当保安的,没想到这一次成了这个世界的权利巅峰了…… 楚歌倒吸了口凉气,默默地摸了摸自己的喉结,还有下面。 很好,自己没有多出什么不该有的东西。 楚歌此时意识到了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并且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自己难道成了一个女皇帝?这到底是个多么文明开化的封建时代,女子竟然可以做皇帝的么? 楚歌黑着一张脸,哑着嗓子喊道:“来人,更衣。” 片刻之后,一群男子端着各式各样的东西鱼贯而入。 他们唯唯诺诺地站在帷幔外面。 楚歌从床上起来,默默地穿上鞋子。她的身上只有一件中衣,使得她站在这些太监的面前有一种窘迫感。 一个脸上涂着惨白的粉末,嘴唇却涂地嫣红地,像是一个水鬼的太监朝着楚歌伸出了手,说道:“陛下,现在可要更衣上朝。”说着,把手里端着的衣服托盘呈递到了楚歌面前。 饶是楚歌当过锦衣卫,也算是个见识过世面的,被一个太监近身侍奉,也还是第一次…她嘴角抽了抽,默默往后退了步。 水鬼太监跪着蹭到了楚歌的脚边,握住了楚歌的脚,慢慢地为她套上鞋袜,接着是鞋子。 楚歌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她一个前星际联盟的少将,前东厂锦衣卫,受到的正统教育容不得她如此作为。当太监的指尖在鞋袜和鞋子边缘之间摩挲时,楚歌不由自主地一脚踹了过去。 这一脚带了三分的内力,四分的力气,竟然是十分的狠毒。 此时系统友情提醒道:“主人,你现在是一个凶残的暴君,还是武功极高,杀人不眨眼的那种。据估测,这太监大概断了两根肋骨。” 水鬼太监的身体像是一块风中飘摇的落叶,脱了线的风筝,一下子飞到了殿门外,伏在地上口吐血沫,印证了系统的估测。 楚歌不由得伸出手,又缩了回去。这一脚着实不是她本人的意愿,倒像是身体的本能?下意识地站起身来,扶额对其他的太监说道:“还不快把他扶起来带去看太医?” 这时外面传来熙熙攘攘的吵闹声,和刀剑相加,兵戎相见的声音,楚歌的耳尖动了动,皱了皱眉,考虑到自己现在作为一个暴君的处境,心里有一个不好的猜测。 也顾不上穿上外袍,快步走到了兰锜那里,从五把剑中拿了一把看起来不怎么花哨的剑。黑色的花纹盘旋而上,带着咄咄逼人的锐气。 脚步声渐渐靠近,摩擦着大理石地板的声音在楚歌耳中逐渐放大,格外地清晰,甚至比她原来的身体武功更加精深。身体比思维更加敏捷,躲到了帷幔的后面,喊了一声,“所有人藏起来,拿东西做防御,有人要逼宫,朕活不了,你们也活不下去!” 太监和宫女被昏君突如其来的器宇轩昂惊讶到,虽然有些惊讶,但还是遵从了吩咐,慌忙跑到了墙角,蹲下,抱头。 楚歌觉得,这是她带过的最差的一届士兵了。不知道哪无名之火,怒吼道:“你们是**么,会不会躲到桌子下面,柱子后面,躲在那是想外面的叛军把你们宰了吗?” 叛军这两个字一出,杀伤力简直是无敌,众人慌作一团,却又理智地不可思议,各自寻了安全的地方藏好,把能用来砸人的东西都握在了手里,虎视眈眈又满是恐惧地盯着阖上的门。 外面依稀传来交战的声音,敌人应该已经开始大肆屠杀了。 楚歌抽出了剑把,冰冷的剑芒刺入了她的眼睛,一时间像是又回到了腥风血雨的战场。 在这刹那,楚歌的心中萌生了退意。就这样死去好了,想那么多做什么,与其孑然一身,励精图治做一个明君什么的,倒不如在此止步,再死一次。 她已经厌倦了活。 这样想着,楚歌冷眼丢掉了手中的剑。冰冷的剑把落在地上,与地面碰撞发出了刺耳飞声响。 先前那个求虐的太监就在楚歌的不远处的柜子下面,还是那满脸的白得像是面粉的脂粉,可怕的血盆大口一样的,涂了胭脂的嘴唇。 楚楚可怜地看着楚歌,眼中的泪悬而未滴。 楚歌感到了一种恶寒,如果让她和这种家伙死在了一起,那她宁愿悲惨地活着。 这样想着,楚歌再次执剑,剑立在了眼侧,全身作出攻击的姿态。 如果现在冲出去,敌人人多势众,在加上她并不熟悉地形,难免要吃亏,活面也不大,但是如果负隅顽抗,以此为据点,倒是还有一线生机。 她还没有弄清楚自己叫什么,就遭遇了宫变,自己这女帝,做的实在是憋屈。 殿门被一群人蜂拥而入。 “给我搜,杀了昏聩无能的女帝,重振朝纲。” “你们去那边找,你们去那边,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地方。” 当一个人影靠近的时候,楚歌的剑就连着帷幔落下了,剑落下的时候,人头也落地。 楚歌中气十足地吼了一声,喊道:“冲啊,杀了这些叛军。杀十人奖官千户侯。” 怒意和战意顿时被这巨大的诱惑点燃。 楚歌冲入了叛军之中,身形如一阵急速的风,刀光剑影之中取人性命。 步步杀人,剑落之时,血溅三尺。 她如同修罗一般,满身鲜血,浴血而战。 不断有敌人的援兵涌入了大殿,但都没有能够活着站着一刻的。 太监和宫女为了千户侯的封赏,拿起了笔砚,甚至是凳子的腿,架子上面的文玩,也加入了这场屠杀。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觉得向来昏聩的暴君,此刻竟然有些像是指挥方遒的战场名将。 这高达百尺的龙浮雕阶梯,楚歌是一步步走下去的,叛军是一步步退下去的。 身上的中衣早已被鲜血浸染,墨色的长发凌乱地披散在脸侧,脸上带着血污,目光冰冷沉静,握着剑的身姿像是来自地狱的阎罗一般。 她每向前一步,剑每挥舞一下,就有人的性命被收割,送往地狱的业火之中。 她不知疲惫地战斗,即便是中箭了也恍若未觉,颇有一人当关,万夫莫开。 形势逐渐被扭转开来,随着禁卫军援军的到达,战意的燃起,叛军的战力陡然衰退,节节败退,往宫外的方向撤退。 到日中之时,白虹贯日,楚歌站在高台上,手中持着黑色的剑,冷声呵斥道:“所有将士听我号令,杀无赦。” 浴血奋战的女帝的身影模糊在了明晃晃的日光中,简直叫人不敢直视。中气十足的号令却又带给了战士们莫名的鼓舞。甚至在这一刻,他们心甘情愿地为这位女帝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到了下午的时候,所有叛军才被尽数绞杀在了宫内。 也正是在这段混乱的时间里,楚歌抓了个叛军将领,玩起了问答游戏,才总算搞清楚了自己现如今的身份和处境。 这个身体的原主本名云容,是王朝的第三代女帝,昏庸无能,喝酒赌博,好大喜功,可以说是最差劲的一代女帝了,不怕暴君没文化,就怕暴君武力值强大,妥妥的一凶残没人性君王。 当楚歌问及她死后谁来当帝王的时候,叛军将领眼神飘忽,闭口不言,良久后,说是太尉。,他受够了女子为帝的情况,决心恢复百年前男子为尊的“盛世”,联通宫中御林军,在精心谋划之下,悄无声息地发动了这次的兵变,意图弑主。 楚歌看他眸光闪烁,就明白他是在说谎。不过此人意志不坚定,加以时日,威逼利诱,很快就能问出她想要的答案了。 楚歌回想起了被她一个魔法阵炸死,死不瞑目的亚瑟王,现如今,竟有一种物伤其类的悲哀。 第154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2) 直到日暮的时候,这场叛乱才彻底停歇了下来。 楚歌的身上穿着龙袍,沿着台阶一层层地走了上去,被血浸透的衣裳下摆在黑色的大理石地板上拖出一道淡淡的血痕,蜀绣缎面的靴子上血液如同水滴一般,悬浮在鞋面上,发丝上满是血液混合着汗水,紧贴在脸上,目光阴鸷而冷酷,如同雪地里的狼。 紫袍的臣子们身体抖如筛子,脸上汗如雨下,但没有人敢伸手去擦汗,生怕一不小心打破了这份可怕的寂静,而惹怒了这位残酷的女帝。 大殿里刚刚掌灯,但这只是让楚歌更加清楚地看见他们的畏惧和心虚。 楚歌坐在龙椅上,手指勾了勾,一旁的小太监恭敬地递了一块帕子给楚歌。 她慢慢地擦拭着指尖的血液,指缝里残余的血迹,打量着自己这双手,这双手上指尖和指腹上遍布着老茧,这让她对于云容很欣赏。 这世上有人光芒外露,而有的人选择韬光养晦,而云容显然是属于后者。一个真正昏庸无能,耽于享乐的人,怎么会有这样一双长年累月的辛苦练武才有的手? 只是她没能等到一飞冲天,一鸣惊人的时候,这世间的变数太多,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手指终于擦拭干净,楚歌将手中的帕子递给了一旁的小太监,这才注意起龙椅之下的群臣。 群臣神色各异,有长松一口气的,也有神色仓皇,满头冒汗的,也有不可置信,脸色灰白的,但唯一让楚歌清楚明白的便是,这些人,大多都知道这次的宫变,甚至,还有的是参与者,和密谋者。 楚歌一个个地看过了这些人的面孔,把他们的模样牢牢地记住。 短时间内将这些人处理掉,反倒可能会导致鱼死网破,倒不如让他们稍作喘息,等到再慢慢地抽干他们的血液,让这腐朽到根茎的朝堂重新焕发起生机。 楚歌的目光落在为首低着头的男子身上时,目光陡然间停了下来,他穿着一身白袍,如同簇簇白雪,衣襟之中带着寒风的冷意,面容清冷,眉目间带着超脱凡世的清寂。 系统提示音,“主人,已发现反派k,就是这个世界的国师,叫做苏衡青。” 楚歌唇角勾起,微微一叹,手托着下巴,“苏爱卿,弑君之罪,该如何论处?” 他的目光像是寒冬的冰,里面没有丝毫的意绪,带着彻骨的寒意。他倨傲地低下头,看着楚歌,仿佛是莫大的迁就,“回陛下,当诛九族。” 楚歌点了点头,缓慢地站了起来,沿着台阶走了下来,转到了苏衡青的身前,白皙的手指抚上了他的下巴,手指紧紧地扣住,恶狠狠地说道:“然也,那就诛了太尉的九族,此事,就交由苏爱卿去办了,爱卿,可有话要说。” 苏衡青看着面前凶恶的女人,虽然语气较之平日里更加恶劣,目光却是澄澈冷静了许多,咬牙切齿地样子也比先前浑浑噩噩看起来舒服多了。 她露出了她的真面目了。 他更要加快行动杀了她。 所有阴暗的情绪都埋藏在了如泥淖一般的双眼中,叫人沉沦而不自知。 他答道:“并无。” 楚歌只当做是没有听到,加重了手上的重量,在苏衡青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青紫色的印记。 苏衡青吃痛,不由得皱了皱眉。 楚歌见此,漫不经心地说道:“爱卿容貌譬如明月,站在这群臣之中,倒像是明月照沟渠,倒不如以后侍奉在龙椅之侧。” 言罢,拂袖站在了苏衡青面前,手指从苏衡青的脸上下移,掐住了他的脖子,这动作快准狠。 苏衡青垂眸,答道:“臣遵旨。” 楚歌不语,只是看着苏衡青。即便不调查,从群臣的反应中,她也能猜到,这朝堂之上大半,怕都是参与者,更何况,是他呢? 剧情一直推进不到苏衡青的时候,那她就无法把反派k的精神体抽取出来,但这并不代表,在那之前,她会让他好过。 楚歌的手松开了苏衡青的脖子,摩挲了一下苏衡青脸上青紫的地方,嘴角不由得带上了一丝恶劣的笑容,说道:“这样就顺眼多了。衡青若是愿意,做朕的裙下之臣,也未尝不可。” 群臣震惊,暴君女帝公然调戏臣子。 从前的暴君虽然好大喜功,脾气暴躁,但是绝不贪图男色,甚至从未表现出对美色这一方面的兴趣。难道这一兵变之后,竟然使得暴君更加残暴昏庸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言语内外的意思,是任由楚歌处置了。 他在试探她的底线,是止于言语上的轻佻,还是真的对他别有用心。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即日起,国师便收拾收拾东西,住到宫里来。你我君臣,爱卿可千万别多虑了。” 苏衡青默默地听着,面色不变,无惊无喜。 如果想要处理掉一个疯子,那是易如反掌的事情。但是要处理一个清醒又冷静的疯子,无疑是如火中取栗一般,难以全身而退。 他微垂眼眸,看到了楚歌的衣领上也是血迹,血腥味到了他的鼻子中,忽然间他的指尖猛烈地颤了颤,但这异常又被他迅速地压制了下去。 楚歌快步走出了大殿,太监们迅速地跟了上去。 片刻后,群臣们才松了口气,只是互相对了眼神,各自回府邸去商议今日之事了。 “国师大人,您也早些回去歇息吧,这往后忙的日子,还长着呢。”丞相捏着小胡子对着站在大殿中央的苏衡青说道。 直到所有臣子都离开了,苏衡青这才出了大殿。 他揉了揉下巴,上面还有女帝勒出的青紫色的印子。轻哼一声,真疼。 这一晚的长安城格外地静谧,一只素手,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这里,开始搅弄风云。 金碧辉煌的宫殿中灯火通明,楚歌端坐在座位上,摇曳的烛光勾勒出她姣好的轮廓。 她的面前是这个国家历年来的财政记录,越是看下去,她的眉头越是紧皱,这么千疮百孔的国家,到底是怎么存活到现在的?大笔的税收都莫名的没有了记录,显然不知道是流到了哪一个家伙的手中。 不知道为什么,楚歌觉得是苏衡青干的。 盘根错节的势力交叉在一起,这长安,早就不是皇家的长安,也不是云容的长安了。 楚歌问道:“系统,云容到底是怎么死的?” 系统答道:“主人,云容是死于中毒事件,龙涎香里掺了慢性毒药,养心殿里日夜燃烧着这种香料,日积月累,今日是云容的死期。” “云容可是女帝,她怎么会是一个炮灰npc,你确定没有弄错吗?” 系统答道:“主人,你难道没有发现,你现在的角色已经越来越接近反派了吗?无论是吸血鬼夏尔特,还是魔法师墨菲·乔伊斯,主人的力量过于强大,世界规则已经默认把主人归于异类破坏者,会让世界之子的男女主角消灭你的。” 掌灯的太监正是白日里看到的那个浓妆艳抹的那个水鬼一样的太监。 楚歌扶额,问道:“你唤作何名?” 水鬼太监闻言答道,“奴才曲无名。”说着,有些疑惑地说道:“奴才,是陛下的近身侍奉的大太监。” 楚歌点了点头,顿了顿,初始化的系统都没有给她传送云容的记忆存档,现在才出现了连人都不认识的纰漏,她笑着说道:“曲无名,把龙涎香拿出去倒掉,和下面的人说清楚,从此朕的寝宫不许在熏香。” 曲无名见过了白日里女帝大杀四方的景象,心里怕得很,此时见到了女帝这样缱绻温柔的笑容,大不同于往日里冷酷暴虐,竟然有些心神摇曳。 忙答道:“诺。” 楚歌晃了晃神,问道:“你身上的伤,可去寻了太医?” 曲无名有些惶恐地答道:“谢陛下关心,奴才并无大碍。” 楚歌放下了手中的毛笔,站起身来,揉了揉肩膀,往内殿走去。 曲无名连忙跟上,说道:“奴才给陛下揉揉肩膀,缓解疲乏可好?” 楚歌摇了摇头,头也不回地说道:“退下,备热汤,朕要梳洗。” 曲无名内心虽然有些奇怪,平日里陛下可从来没有夜晚沐浴的习惯,怎么今日就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了。但他还是规矩地退了下去,按照吩咐,让下面的小太监去备水。 曲无名看到外面还在徐徐燃烧着的炉子,招了招手,对小太监说道:“唤人来把这香炉撤下去,从此以后,陛下吩咐了,以后殿里都不要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门口的两个侍卫进了殿内,把偌大的香炉搬了出去,又打开了门窗。 冰冷的夜风灌了进来,殿内的气息略微散了些,倒是让楚歌心胸如释重负。 宫里传言,陛下不喜熏香,不喜丝竹管弦,一切风雅的事情,都不再付诸精力和时间,转而关注于日常的政事,一切毫无重点,不知所云的奏折,都要被撤回重新上奏,群臣叫苦不迭。 苏衡青搬到了宫中,不过一直抱病,并不上朝,楚歌也并不在意,他要是能老实听话,反倒会让她惊讶。宫里传言是楚歌囚禁了苏衡青,还虐待他。 这些捕风捉影的传言传到了朝堂上,几个迂腐又无能的大臣竟然特地以此事上奏。 楚歌听到谏议的内容时,眉头不由得微妙地挑了挑。 偏生那几个不怕死的还敢提及,楚歌手指扣了扣龙椅,这是发怒的征兆。偌大的大殿静了下来,无人再敢议论。 楚歌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这不就对了。国家给你们发俸禄是叫你们治国安民的,可不是叫你们学着长舌鹦鹉,对朕的事情指手画脚的。苏爱卿只是身体抱恙,可还有人要妄言的?谣言止于智者,诸位卿家,还是管好自己的嘴巴。” 说着抬了抬手指,站在一旁的曲无名手中抱着一沓子的奏折,跪在楚歌的龙椅前,将奏折呈递到了楚歌的手边。 曲无名一本本地把奏折拿着,一个个地递给楚歌。 “尚书令,重新确认今年各个郡的军饷,这养的是兵用金子养的么?” 尚书令李赐闻言颤巍巍地上前,跪在地上。楚歌也不客气,直接把奏折扔到了尚书令的脑袋上。 “谏议大夫,去年科举的举人是否没有殿试就安排了官职?全部撤职重新考察,安排殿试。” 谏议大夫庭然不卑不亢地跪在地上,答道:“回陛下,去年的举人并未安排官职,并无官位空缺可以供举人们任职。” 楚歌素白的手指敲了敲手上的奏折,良久,说道:“此事你做的很好。不过殿试依旧要重新进行,题目就由你拟定。” 庭然闻言顿了顿,郑重的应下了事情,退回了位置。 一场早朝下来,竟是没有几个人得以幸免于难,大大小小的积弊一下子被曝露在了明面上,各自的脸上都过不去。 他们的心底都有了一个新的猜测,也许,这混乱的朝堂,腐败的王朝,真的能催发出新的生机也不一定。 但变好从来都不是一件轻易就能做到的事情。 也不一定会有时间和机会,让坏人浪子回头,重新做一个好人,这是一件极具有风险的事情。 庭然拿着奏折,面色轻松地走出了大殿。 他觉得自己的际遇已经快要到来了,他看出了女帝锐意变革的念头,这是一场赌博,赢了,他会成为护国公,会是更加尊贵的头衔,而败了,则是会面对着国师党羽的报复,那也许是比死亡更加悲惨的结局。 但赌徒就是这样,一方面垂涎着巨大的利益,一方面畏惧着不可测的未来,在这样的心情下反复挣扎,无处可逃。 他决心把自己的筹码,都压在女帝身上。任何人在国师苏衡青的面前都会露出自己卑怯的一面,这种情绪让他对自己很恼火,他是一个谏议大夫,从前这个位置在女帝面前形同虚设,在苏衡青的面前更是毫无利用价值。 但现在,时过境迁。 第155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3) 这日沐休,群臣并不上朝。 忙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总算得了个空闲的时候。 自打苏衡青进宫住在了云影宫,也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的时间,楚歌就没见过苏衡青,时间就像是一阵无声的冷风,这冷风刮在脸上的时候,有冰冷的刺痛感,但当这阵风过境的时候,却又像是不曾到来过一样。 初始化的系统清空了数据,在那些虚拟世界里,她和k的这种那般,那些聚散离合,都只有她一个人知晓了。只是记忆会模糊,她已经很难想起当时她的心情是如何的,他的笑容,他的温度,又是何种模样? 她再次失去了感知情感的能力,但有时,身体的记忆,却比大脑更加深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偶尔也会不由自主地蜷缩在床上,温热的泪水会无声无息地流淌下来,但第二日太阳照常升起的时候,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的。 楚歌批阅完奏折后,目光越过堆砌满了奏折的桌子。金色的阳光从朱红色的门透进来,是那样的刺眼。她回想起在许多年前的异世界,秦墨白就站在他父皇的面前,身后跟着她,那时候,她看着这张华贵的桌椅,到底在想些什么? 这样烦躁的情绪让楚歌觉得有些心悸,微微的刺痛,她站起身来,想见他,想见苏衡青。 即便是见到了如何?她能质问他,为什么不乖乖地和她回到星际去,为什么非要这样折腾着她,为什么要让在这无限的循环之中不断与他相遇,告别?为什么这该死的命运要促使着她一遍遍地飞蛾扑火,直到遍体鳞伤,却还带着一点卑微又可怜的希望。 系统此时适时地提示道:“现在反派正在皇宫外的酒楼进行非法交易,主人现在去抓他还来得及。把他打入天牢,严刑逼供。” 楚歌手里握着的毛笔咯吱一声断成了两截,笔尖的墨水渐染到了楚歌的袖子上,她问道:“系统,k是你的开发者,你就这么对待你的创造者的吗?” 系统异常乖巧地答道:“k先生设定,主人就是主人,主人是系统最重要的人。” 爱德华一身是血,笑着对她说道:“主人,因为是主人……”因为,是最重要的人。 楚歌忙避开了目光,冷哼道:“那我可不能让你失望了。”她换了身穿着一身云纹长袍,头发用玉扣束着,腰封上戴着一枚羊脂玉,手里握着一把玉骨扇,本该是公子温润如玉的打扮,却被楚歌冷淡的眉眼,略带嘲讽意味的笑容显得十分不善,就像是个不良贵公子,换上了件乖巧的衣服,却还是难以掩盖他桀骜的气质。 曲无名见着自家陛下一声不吭地往外走。也顾不得平日里的体面讲究,小跑着追了上去,捏着嗓子喊道:“陛下这是要去哪?” 尖锐的嗓音别具穿透力,听着有些厌烦,但不知为何,楚歌还是顿住了脚步,知道许久许久以后,系统给楚歌解释道,这叫做“男主角光环”。 曲无名迈着碎步子追了上来,他喘着气,手支住膝盖,他身上还带着伤,追上陛下已经是能力的极限了。 换做是以前的陛下,他虽然无限憧憬仰慕,却是绝不敢这样放肆的。 现在的陛下虽看起来一副不好惹,老娘天下第一的气势,却是出乎意料地好相与。 楚歌皱了皱眉,说道:“放肆,朕要去哪,需要你过问吗,你这总管是做的太轻松了?”说着转过身去,抬脚要走。 曲无名忙张开手臂,挡在了楚歌面前,手指指了指天,说道:“奴才自然是要顺着陛下的意思的,只是陛下,您看这天气,是要下雪的架势了,您出去好歹也得带把伞。” 楚歌仰着头,看到灰色的云正汇集在天空,缓慢地移动着,云层很低,刚刚的阳光,就像是错觉一样,她说道:“你去给朕拿把伞来。” 片刻后,楚歌见着同手里拿着伞的曲无名,后面还跟着二十多个穿着黑衣侍的锦衣卫。 楚歌眉头顿时紧锁了起来,也不想要伞了,转身就走。 心中暗道曲无名这家伙就是个麻烦。 本是一人潇洒自在轻松的自由行就这么变成了浩浩荡荡的大游行,楚歌很不爽,一路上都丧着个脸。 也就这种时候,她的的确确地察觉到自己身份的不一般性,作为一个女帝的尊贵和命太贵。 曲无名舔着脸皮跟在楚歌后面,识相地闭口不言。 楚歌多次试图摆脱队伍,可总是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内就被锦衣卫找到。 甚至还被首领谨慎而认真地告知,“陛下的武功固然比臣等要微妙精深,但要摆脱臣等,那是不可能的。” 楚歌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不再作无谓的挣扎了,手指勾了勾。 曲无名见状笑眯眯地小碎步跑了过来。楚歌拍了拍曲无名的肩膀,每拍一下,曲无名就心虚一些,身体不由自主地弯了些。 楚歌问道:“带钱了没,曲无名?” 曲无名忙点了点头,递了个厚重的钱袋子给了楚歌。 楚歌接了过来,掂了掂钱袋子的分量,拉开了系带的绳子,打开一看,黄灿灿的金子。 心里莫名一酸,叹道,万恶的骄奢淫逸的女帝,万恶的剥削阶级。接着想到这些钱都是她的,龙心大悦。这一个国家的金银财宝现在都是她的了,必然是比星际的一亿星币要多的,还没有担惊受怕,随时被通缉的风险,但楚歌还是不喜欢这里,因为于她而言,这里的人和事物,就像是一场幻梦,当不了真的。 楚歌把钱袋子扔到了曲无名的手里,说道:“难得出宫,找个好地方,和弟兄们一起吃顿好的。” 曲无名神情中带上了一丝疑惑,还有楚歌看不懂的一种阴暗的期待? 楚歌皱眉,“想什么呢?吃饭懂不懂?” 曲无名忙点头,说道:“懂的懂的,陛,小姐,奴才这就去找地方。” 楚歌赞许地点了点头。 接着,她就看到了暴君的奴才的做事风格。 曲无名拽住了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男人,恶狠狠地问道:“哪里是长安最贵的酒楼,给大爷我介绍一个。” 楚歌扭过头去,只当是没看见。 不过如果是苏衡青的非法交易的话,酒楼也许就是个接头的好地方。 她有些好奇,在酒楼遇到苏衡青,他会怎么解释他不在云影宫,而在宫外这件事?他的借口,会是天衣无缝,让她吃瘪吗? 那人听了曲无名不太客气的问话,脸上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吼道:“你算老几,敢这么和老子说话,小心老子削你。” 说着撸起了袖子,露出了粗壮的胳膊。 楚歌咳嗽了一声,挑了挑眉,说道:“他说话难听在前,倒也怪不得兄台来气,不过如果兄台出手的话,我们这些弟兄也不会看着不管的。” 说着,楚歌对着身后的锦衣卫打了个响指,好整以暇地看着这位怒发冲冠的男人。 此时的曲无名极为识相地往楚歌身旁蹭了过去。 楚歌身后的二十多位穿着黑衣的锦衣卫气势如虹,手都放在剑把上。只要是面前的陛下一声令下,他们就会立刻拔剑。 这圆脸的胖男人放下了袖子,两眼眯了眯,脸上凑出了个生硬的笑容,对楚歌说道:“失礼了失礼了,啊对了,姑娘是问哪里是长安最好的酒楼是吧,直走,前面左转,见着富贵楼的招牌就是了。”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多谢这位兄台了。”她露出了一个客套而礼貌的笑容,双手拱了拱。 胖男人哈哈的点了点头,赶忙快步离开了众人的视线。到街道转弯口的时候,往地上啐唾沫,道了句晦气。 楚歌看着曲无名满脸愧疚的神情,头都快要埋到地上了,说道:“莫有下次了,狐假虎威这种事情,我最厌烦。” 曲无名点了点头,露在外面的耳尖却泛着红色,透露出窃喜的心情。 陛下不会知道,被她关注着,责备着,哪怕是一点点,都让他的心雀跃不已。 这样不知羞耻的自己,这样肮脏的自己,却拥有着这样甜蜜的心情。 众人去了富贵楼,的确是富丽堂皇,金碧辉煌,这二十多人在二楼要了两张大圆桌,楚歌隔着他们一段距离,单独坐在一张方桌。 叫了最好的菜式,只是不许饮酒。 这特立独行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一行人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只当他们是哪个武林门派,又或者是哪个镖局的镖师。 不过要说是最显眼的,还是坐在方桌上的姑娘,气质清冷,容颜绝美,衣着华贵,一身白衣,就像是画中人走了出来,她五官明朗,隐约间透出些睥睨天下的不耐,使得她有种亦正亦邪的神秘感,即便是在美人如云的长安,也是出挑。 她身边的那个阴阳怪气涂脂抹粉的男人倒是让人很难生出好感来,真想把他那张脸按到水里,好好地洗一洗。 楚歌自然是不懂这些人都在想些什么,不过听着那些窃窃私语倒也能猜个大概。 只当是过耳云烟,眼不观,心不念。面色不变,该吃吃该喝喝,惬意地享受着食物。 窗外人声嘈杂,车水马龙,可却正是这样的地方,让楚歌处在云端的心稍稍安稳了下来。 这该死的命运,会让苏衡青如何,与她相遇? 穿着明灿灿紫色衣袍的少年带着先前的大胖子,身后跟着二三十个扛着棍子的打手。 进门便对店小二吼道,拽着店小二的衣领,硬生生地瞪着眼睛说道:“之前过来的那些人在哪?老子今天要把他们弄死。” 店小二闻言忙说道:“公……公子,说的是哪些人啊?小人不懂啊。” 楚歌听到了动静,目光看了过去,正巧与少年的目光撞个正着。 先前遇到的胖男人指着楚歌,对少年说道:“就是那个女人,大哥,你可得为我做主啊。” 少年两步并作一步上楼,后面的打手也跟着上楼了。 曲无名闻言立即站起身来,二十多个锦衣卫也跟着站了起来。 一时间双方僵持,打斗一触即燃。 曲无名站在楚歌前面,说道:“都是奴才的错,坏了您出游的兴致。” 楚歌站起了身,毫不在意地说道:“知道就好,下次莫要再跟了。” 向前走了几步,看着没个正形一直歪歪扭扭站着的少年,说道:“想打架是吗?老娘奉陪,说吧,单打独斗,还是群殴。” 少年没想到,面前这个看起来清冷又单薄的姑娘竟然会爆粗口,还这么直白地答应了打斗? 选择和一个姑娘单打独斗还是有损他的长安第一纨绔的名声,倒不如群殴,把姑娘的奴才打一顿,给她个教训。 于是,他选择了一个错误的结果,“群殴。” 楚歌点了点头,把手腕上的袖子叠好,露出了两只看起来十分秀气的手腕。声音坚定又冷酷,说道:“小的们,用拳头把这些废物玩意干趴了,不过,别闹出人命。” 锦衣卫们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女帝小弟的身份,撸起袖子打算群殴。 当了几十年的锦衣卫统领,燕子回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只是有个问题,女帝带头的群殴,不叫聚众打架,叫伸张皇命么? 但这场气势汹汹的架最终还是没打起来。 原先气势汹汹喊着口号撸着袖子的女帝此时正十分斯文地端坐在那里,手捧香茗,浅啜着。 她的面前站着黑着一张脸的国师大人。 国师那张风华无双的脸一出来,辨识度可是极高的,先前瞎嚷嚷的纨绔子弟已经带着他的小弟先行一步溜之大吉了。 楚歌虽然也想带着锦衣卫赶紧跑,但是仅存的理智却告诉她,她今日若是敢逃离现场,往后都得在苏衡青面前没点骨气了,之前那些想好的质问苏衡青的说辞,统统抛到了脑后。 于是。 楚歌面不改色地说道,“好巧啊,苏衡青你也在这里吃饭啊。” 苏衡青看着波澜不惊死皮赖脸的女帝,心头火以燎原之势爆发,向来处变不惊的国师失态了。 他冷哼一声,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上此时青筋暴起。 在场的锦衣卫们都默默地跟着他们的首领肩膀抖了抖,女帝的怒意他们无力承担,但国师的也不行啊。 苏衡青冷声问道:“我今日若是不在这,姑娘可是真要不顾身份,撸着袖子和那群纨绔子弟对打了?”说着,他凑近了楚歌一分。 漆黑而顺直的发落了一缕到楚歌的面前。 楚歌看着那缕发,微微出神。 第156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4) 苏衡青冷声问道:“我今日若是不在这,姑娘可是真要不顾身份,撸着袖子和那群纨绔子弟对打了?”说着,他凑近了楚歌一分。 漆黑而顺直的发落了一缕到楚歌的面前。 楚歌看着那缕发,微微出神。 楚歌手指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她摸了摸鼻子,辩驳道:“假设那些做什么,这不是国师大人最后还是来了,我也没打架么?又何须在意这等小事?”说着展开了玉骨扇,随性又恣意地晃着腿。 她告诉自己,别再看了,楚歌,别再看了,不就是一缕头发吗? 这理所当然的态度,不知悔改的语气,当真是惹怒了苏衡青,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生气了。原本被玩弄在股掌之上的人,被他一眼就看穿的暴君,昏庸无能的女帝,从宫变的那一天起,他似乎就再也看不透了。 平日里那样冷静又自持的人,会为某个人的任性和小脾气而动怒。而这个人,还是在一个月前,他布下天罗地网要杀死的人。 楚歌只当是没看到苏衡青的脸色,自顾自地说道:“菜都快凉了,大家赶紧坐下来继续吃吧。” 锦衣卫们闻言俱是看了眼苏衡青,国师大人还是那副能冻死人的臭脸色,众人都不敢落座,对了个眼神,接着站着。 楚歌见状站起了身,慢慢地阖上了扇子,放在了桌子上,拽住了苏衡青的手掌,拉到了座位边上,手上略微用了些力气,把苏衡青按到了座位上。 这突然起来的动作让苏衡青瞳孔微缩,他诧异于女帝手掌的温软,耳朵尖子陡然间红了。 他猛地抽出了手,说道:“姑娘请自重。” 楚歌反倒轻声笑了,黑沉沉的眸子定定地看着苏衡青,“不过是拉个手而已,国师大人怎么和个黄花大闺女似的,害羞了?想逃了?”说着,她粲然一笑,只是这笑里的调侃,还有意味不明的嘲讽,让苏衡青觉得有些不知所措。 在楚歌看来,自己和苏衡青握手的举动,对于苏衡青而言,是一种侮辱,和一个自己瞧不起,看不上,又有些讨厌的家伙握手,无论是谁都不会高兴的吧。 k,你给我造成了多少麻烦,现在,不过是强迫你和我握个手这种程度而已。 楚歌强硬地握着苏衡青的手,说道:“大家坐,国师这位贵客都坐了。不必拘束,该怎样就怎样。”苏衡青的手是冰冷而瘦削的,骨节分明,质感如同丝滑的绸缎,这是一只握笔的手,是一个工于心计的文臣的手,而楚歌的手,是握剑的手,满是老茧,全无女子的秀美。 说着,她拉着苏衡青,把他的肩膀按了下来,坐在了她侧面的椅子上。 她可不能让他逃掉了,今日还有正事要处理,那就是抓到苏衡青的小尾巴,查出来他到底在进行什么秘密交易。 本来坐在楚歌旁边的曲无名,却因为苏衡青强大的气场,不敢再坐在楚歌的旁边,转而和锦衣卫们坐在一起。 苏衡青不说话,也不动筷子,只是沉默地看着楚歌,不惊不喜,无波亦无澜,刚刚因为握手而失态的人,似乎并不是他,他还是初见之时,那个清冷孤寂的白袍公子,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楚歌在这如有实形的目光下,本来可口的食物也变得难以下咽。 无奈。本来想吃饱了再解决事情,那看来只能先解决问题,再解决这餐饭了。 楚歌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笑眯眯地看着苏衡青,问道:“国师今日怎么也在这富贵楼?是独自一人,还是有约呢?” 苏衡青答道:“一人。”语气淡淡的,没有先前那般恼怒了。 楚歌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笑道:“怎会?我可听说,今日国师大人在这富贵楼,可是同旁人有约的。国师看起来便是个孤家寡人,没想到实际上也是个孤家寡人。燕子回,你带两个人,去把国师大人的朋友请上来,咱们一起聚聚,我难得出来,人多热闹些。” 燕子回把刚刚撕下来的鸡腿又给放了回去,招了招手,带着两个人,对着楚歌拱了拱手,迅速下楼了。不过燕子回也不是愚笨之人,自然明白楚歌的意思,动作过大,势必会引起苏衡青的人的怀疑,只能引蛇出洞。 其中一个手下在给掌柜的出示了锦衣卫令牌之后,得到的是意料之中的答案,苏衡青今日是一人前来,并无同行的人,假装回楼禀报,另一个手下则和燕子回去跟着店老板去了客栈的后厨。 店老板在后厨并未同旁人接触,他只是给自己倒了杯茶水,自顾自地坐在一旁,看着马夫和店员们把新进的果蔬运进了后厨,又给驾车的马夫扔了几枚赏钱。 这辆马车极为的简陋,木板间有明显的缝隙,透过木板甚至能看到车轮,根本就无法藏人。 马夫道了谢,右手拿起了马鞭,要赶着空荡荡的马车走了。 燕子回眉头皱了皱,目光如同鹰隼一般,盯着驾车的马夫,而后露出了一抹志得意满的笑容…… 刚刚,那个车夫,分明是个左撇子,现在,怎么变成了一个右撇子了?而且,背怎么也弯了下来? 楚歌单手撑着脸,看着苏衡青微微皱起的眉头,觉得颇有意思,情不自禁,露出了一抹笑容。 苏衡青被这突如其来的笑容晃了眼,避开了目光,说道:“姑娘下次不要再,出门打架了。” 楚歌反问道:“为何?” 片刻后,苏衡青才答道:“有辱斯文。” 楚歌放下了撑着头的手臂,笑着说道:“国师大人,怕是还没见过我杀人时候的样子。”这笑中带着凉薄和苦涩,还有试探。 “国师大人,可曾杀过人?” 说着,楚歌的手拉住了苏衡青的手,细细地端详了起来。 苏衡青的手指修长白皙,指甲修剪地很好,圆润中带着粉红的颜色,这样漂亮的手,一定也杀过人,不过定然是借了别人的刀,他这样自命清高,哪里舍得自己手染鲜血。 苏衡青避闪不及,手就在楚歌的手中。 片刻后,燕子回带的另一个手下回来了,但燕子回却没有回来。 楚歌笑了笑:“国师大人,看来今天是不能同你的朋友见面了,还真是有些遗憾。” 苏衡青微蹙着眉,“姑娘何出此言,你如今,已经如愿以偿了。”他说的异常平静,似乎根本就不在意落在楚歌手上那人的死活。 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反应,楚歌理了理有些皱起来的袖子,站起身来,她啊,果然不太喜欢这些过于珍贵的衣服,因为有些过于脆弱了,她要很小心,才能让它维持着整洁和华美。 锦衣卫们也跟着站了起来,随后是苏衡青。也就是这时候,楚歌才想起来,苏衡青原来先前被她命令必须住在宫里面,原来他们一直住得挺近的,不过是隔了几座雕梁画栋,倒不如离得远些,这样午夜梦回的时候,她兴许就不会想起他了。 于是,楚歌偏头对苏衡青说道:“国师大人还是回自己家去吧,别跟着我了。”她轻声笑道。 苏衡青沉默了片刻,说道:“姑娘慢走。”她似笑非笑的声音落在他的耳边,仿佛是贴在他耳畔的低语,只不过是用最为晴朗的声音,说出了最冰冷的话语。 朝堂之上,让他做裙下之臣的是她,不见他的也是她,握着他手的也是她,让他离开皇宫回国师府的也是她,他于她而言,大概现在就是复仇的对象了。 她大概已经知道了宫变的主谋,就是他,所以才用这种方式作弄他,不得不说,她成功让他像是一个玩物,傀儡,让他的心情一变再变。 楚歌提起脚步,往楼下去了,后面跟着一众的锦衣卫。 天空白得亮眼,云层堆叠在一起,层层累积,像是要积压了下来。 楚歌抬头看了眼天空,随口问身侧的曲无名道:“曲无名,这天是不是要下雪了?” 楚歌不喜欢下雪,尽管曾经是那么喜欢过,但是在下雪的时候,总是会发生不幸的事情,也许是分别,也许是死亡,她啊,现在有些讨厌那些白茫茫的雪了。 也是在白茫茫的,满是冰雪的时山……那天也是突然落了雪,她害死了扶桑,害死了一个神明,若是无她,他本是可以成神的。 楚歌觉得,自己就是个卑劣的小人,为了任务不择手段,却又在如今不断地内疚,不断地后悔当初的决定,她心头一阵抽搐,他相信了她,但他的性命却葬送在她卑劣的手段下,他情真意切,只是偏偏遇到她这么一个天生薄幸的人。 曲无名点了点头,答道:“恐怕是的,陛下。” 楚歌皱了皱眉,思忖了一番,问道:“苏衡青是不是没有带伞。” 曲无名眼中闪过嫉妒,将手中拿着的伞往着身后塞了塞,说道:“陛下还是先回宫吧,保重龙体要紧,奴才派人快马加鞭地去给国师大人送伞。” 楚歌问道:“但若是,他被雪淋湿了呢?今日出宫之时,你不是带伞了么,把伞给朕。”说着伸出了手。 曲无名身体僵了僵,片刻后,才把身后的伞递给了楚歌。说道:“天也不早了,陛下还是早些回宫吧。兴许,国师大人已经到了府邸了呢?” 楚歌说道:“无妨,朕用轻功去,把伞送给苏衡青就回宫。” 说着,楚歌调动内气,快速地掠过宫道。 宫门口的侍卫只见到一个白色的身影,彼此眼神中都闪过疑惑。 侍卫甲说道:“刚刚飘过去的那是陛下么?” 侍卫乙说道:“好像是吧,不过陛下不是才刚刚回宫么?难道是刺客么?” 侍卫甲说道:“管他呢,咱们就当是没看见不就完了。对了,待会换班,哥俩去喝两杯啊。” 侍卫乙点了点头,说道:“好啊好啊,这天寒地冻的,还是喝酒最好。” 楚歌的身影快速地掠过,片刻后,在街道上追到了苏衡青。 不过是片刻之间,云层已经压了下来,空气也冷了。 街道上的走夫贩卒大多都收了摊子,回家去了。 楚歌顿住了脚步,喊道:“苏衡青,你且站住,等等我。” 苏衡青听到了声音,停下了步伐,回头。 看向了楚歌,她吸了口气,默默地走到了他面前。 楚歌把手中的伞递给了苏衡青。 苏衡青犹豫了片刻,还是伸出手,把伞接了过来。 “陛下?” 伞把上还残留着她的温度,触碰之时,像是手指连着心脏的某一处都灼烧了起来,却又不由得握紧了一些。 楚歌说道:“可能要下雪,伞先给你了,我回宫了。” 说着,便摆了摆手,调用着内气,头也不回地掠过屋檐,往宫里赶去,她可不想被雪淋。 苏衡青目光定定地看着那一抹白色的残影,直到那残影彻底地消失在视线中,才转而把目光放在了伞上,心脏颤了颤,直到这个时刻,他才觉得,也许她也并不是那么恨他。 向来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国师大人,眼底产生了疑惑,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心脏,现在在砰砰砰地跳得厉害。 “云容,为什么我看不透你在想什么?” 长安城被漫天的风雪笼罩住,潇潇洒洒的风,飘飘悠悠的雪。 苏衡青撑着那把伞,缓慢地走着。 他的身后是宏伟森严的皇宫,天底下最奢侈的牢笼。 那个送他伞的姑娘,就住在那里。但她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姑娘,她是皇宫里最尊贵的人,当朝的女帝,而他,则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师,他们,是君臣,一个是昏君,一个是佞臣,注定相隔万里,其间永远隔着一道无可跨越的鸿沟。 他好像有了其他的想法,这么多年,云容似乎才开始露出她的真面目,一个不昏庸的君王,一个工于心计,睥睨天下的,傲慢的女人。他认定她一直在伪装,但一个人能这样沉得住气地伪装这么多年,这样忍辱负重的耐心,也着实是世间罕见了。 京兆府将太尉的案宗在朝堂上呈递上来的时候,已经是从宫变案件发生的两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楚歌皱了皱眉,随意看了眼奏折,看到处决的结果,便将事情委派给了御史大夫。 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她到这个世界做女帝已经两个月了。 苏衡青抱病在家休养,楚歌对此也喜闻乐见。 说起宫变的主谋,朝堂上的诸位都清楚是国师大人干的。 楚歌自然也清楚,要是剧情是现在就让苏衡青就死了,那她的任务就轻松多了。 但命运就是这种东西,你对它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为。 无论如何反抗,却永远都无法阻止…… 第157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5) 但命运就是这种东西,你对它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为。 无论如何反抗,却永远都无法阻止…… 楚歌全然不曾想过,苏衡青的抱病在家休养,是真的生了病。直到系统提示她,反派现在要和女主相遇了,她这才意识到,剧情开始推动了。 她从没有拿东西撒气的习惯,但是还是被气得折断了手里的狼毫。 墨水溅到了楚歌的脸颊,曲无名连忙递了一块帕子给楚歌,楚歌随手接了过来,默默地擦拭着脸上的墨水。 曲无名无疑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他能记得楚歌的喜好,随便她的一个动作抑或是神情,他都能知晓其中的含义。 譬如此时,陛下需要一个能够倾诉她内心想法的人,“陛下,在烦忧着什么?”他的目光里带着恰到好处的好奇还有关心。 楚歌与曲无名四目相对,这个像是水鬼一样的太监,却有一双异常明亮,水波荡漾的眼睛,用这样的眼睛专注地看着她的时候,竟然会有一种莫名的清秀,她心念一动,默不作声地把帕子递给了曲无名。 曲无名无声地收起了那块帕子,对楚歌说道:“陛下已经批阅了许久的奏折了,可要歇息片刻,用些茶点?” 说着,去一旁的小桌上倒了一杯茶。 楚歌知道,这是一种心理暗示,在这样的低阶文明世界,专门研习心理暗示的人寥寥无几,那就只能是曲无名天赋使然,无师自通。细细想来,曲无名除了那一脸可怖的妆容,在待人处事上几乎是毫无瑕疵,偌大的内侍省,整个皇宫的事务都能处理地井井有条。 楚歌觉得刚刚未问出口的问题,如今可以再问了,“曲无名,你可曾杀过人?” 曲无名站在那里,嘴角恰到好处的笑容此时有些勉强。他当然杀过人,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三个……他曾经历过刀山血海,如果不是双手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又怎么能安稳地坐在这里。 但面对着楚歌的时候,他并不想这么回答。他想要自己看起来一尘不染,就像是那个高不可攀的,尊贵的国师大人。 他不会对楚歌说谎,于是他选择沉默,用有些犹豫的目光注视着楚歌。 楚歌被这眼神刺痛,笑了笑,说道:“兴许你不该在朕这里做一个籍籍无名的大太监,倒不如去东厂去,还能有一番成就。” “陛下,是厌烦了奴才吗?”他的目光无助而正经。 楚歌正色道:“朕只是觉得,你的才能有些浪费了。东厂是朕的左膀右臂,上次的宫变之事,朕险些殒命,若说耳目遍及天下的东厂无人知晓此事,那定然是不可能的,恐怕那里早就被苏衡青渗透了,朕要你夺回来。” 片刻后,曲无名这才道:“陛下,既然知晓是国师大人的所作所为,为何还……”他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帝王的心思从来都是不能妄加揣测的。 为何还要大费周章,让他以身试险,去夺取那权利和地位,去和苏衡青抗衡,陛下的内心,早就已经偏颇了,不是吗? 陛下喜欢谁都不是他能决定的,从前他也是从不在意的陛下喜欢谁,他不过是个奴才,走狗,围着主人叫,讨一口残羹冷炙,偶尔能得到片刻的宠爱。 他不过是个身体残缺的人,他有什么资格,又有什么立场?和那位光风霁月,位高权重的国师大人一争高下。 胜负,早就在未开局前,就明了了不是。 他甚至有些恨上了苏衡青。 举国上下,哪个不知道是他试图篡位,哪个不知道他想陛下死无葬身之地好取而代之? 只是,他只是有些,不甘心。 为何有人生在高楼,而他却只能在深沟苟延残喘。 不甘心…… 既然赢不了,那就只能期待,他不会输得太惨…… 窗外阳光灿烂,明晃晃的日光照在了茶杯上,他垂下头,叩头道:“奴才,愿为陛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楚歌道:“好好活着,朕可不要你死。你要什么人就尽管挑选带去东厂,要多少银子就去内侍省去支。” 这样的信任和纵容,让曲无名真的觉得,似乎陛下真的相信他可以做到。 掌握一个东厂那样的事情…… 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坠落在朱红色的宫墙上,让原本就肃穆冷寂的皇宫显得愈发地毫无生气了。 大殿内燃烧着错金海棠的炉子,隔绝了大殿外冰冷的空气。 楚歌坐在龙椅上,手里翻动着奏折,红唇上不着胭脂,眉眼间带着一丝不羁的妖冶。 苏衡青站在龙椅之下,他身上穿着白色的狐裘,原本棱角分明的脸颊现在愈发瘦削了,皮肤白皙地几近透明,吹弹可破。 楚歌眉头微皱,拿着奏折扔了下去,落在了苏衡青的脚边,“驳回景山的防御工事。”言罢,继续翻着下一份奏折。 自从要求诸位大臣言简意赅地阐述奏折,呈递上来的奏折是愈发地轻薄了,给她省去了不少审阅的麻烦。 苏衡青弯腰捡起了奏折,冷冷地说道:“陛下,工部尚书奏请的景山的防御工事为何被回绝?景山地处险要之处,若不早做打算,南方的蛮夷一旦破关而入,后果不堪设想。” “恰逢今年是丰收之年,若是蛮夷乘机破城,援兵迟迟未至,百姓又难以自救,那该当如何?这并非臣之妄言,早在五年前,就有此先例。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楚歌的手指扣在了龙椅上,一下下地,声音却像是敲在了众人的心上,浓重的不安感弥漫开来。 良久后,楚歌说道:“景山之地地势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蛮夷这几年俱是未有入侵的迹象。不过若是国师提起,自然是有必要性的。只是国库空虚,今年乃丰收之年,然而税收竟然不及往年……朕也很是疑惑。”说着,揉了揉发痛的眼睛。 问道:“国师以为,这银两又该从何出,从谁出。” 说着,楚歌露出了惯常的狡诈的笑容,望向了苏衡青。 苏衡青心神一晃,顿时明白了,楚歌是在这里等着他,不过他转瞬间就恢复了镇定,而后答道:“臣以为,该彻查今年税收的去向。”冷漠的神情有些松动,嘴角微微上扬。 此言一出,大半的臣子脸色都沉了下来,面露不可思议的神情,似乎是不敢相信是国师主动说出了这话。 楚歌将这些人的神情尽收眼底,嫣红的嘴唇勾起了么一个曼妙的弧度,说道:“国师说的甚是有理,那么,朕就同国师一起查吧。有国师在,想必所有的事情都会迎刃而解,景山的防御工事,也能如期进行。” 苏衡青依旧是那副淡淡的神情,说道:“陛下高估臣了。不过陛下还是在宫中处理政务即可。调查之事,臣尽力而为,至于结果如何,可不是臣能确定的。” 这般君臣不分,甚至有些僭越的话语,落在群臣眼中,就是国师和陛下公开叫板了。 楚歌知道,是上次的群殴不成,给苏衡青留下心理阴影了,其实她也是主张和平解决问题的,当然,那是在不能用拳头解决的情况下。 她眉头拧巴在一起,她唇角扬起,呵斥道:“朕的命令你也敢违抗。朕和国师一同彻查此事,不得抗旨。” 苏衡青清冷的目光落在了楚歌身上,心里气也不是,笑也不是。如果从前的女帝,虽然残暴不仁,却从来都是听他的话来处理政事。 可是从宫变起,她就像是换了个人,说是勤政爱民,又敏觉非常,却是任性地很。 那他呢,嘴上为什么说着不愿意,其实心底却期待着什么呢。 事情分明都是按照他的计划一步步进行了下来,难道他期待着的,就是这样的结果么? 这一夜,飞雪连天,楚歌从国师府的屋檐上一跃而下,动作轻盈敏捷地像是一只蝴蝶。 苏衡青若有所觉地转过身来,看向了身后的来客。 她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在漫天雪色中,衬得眉眼妖冶,如同画中妖怪,从山野中走来。 “国师大人,难道就让朕站在着雪地里挨冻,也不邀请朕进去坐坐?” 苏衡青目光闪烁,说道:“陛下,可是为了彻查赋税之事而来的?” 楚歌笑吟吟地说道:“国师大人,又以为如何?难不成是做梁上君子,偷香窃玉的?” 苏衡青的脸板着,如同万古冰山一般,没有任何的神情,“陛下说笑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现在到底是多么地心乱如麻。 楚歌跟着苏衡青进入了书房。 就如同她猜想的一般,苏衡青的房间干净而整洁,所有的东西都一丝不苟地摆放在恰当的位置,恰如其分。 桌上堆叠的公文可不比她的桌子上要少。 见状,楚歌眸色暗了暗,心思莫名。 苏衡青随手将头发撩到了肩后,露出了白皙的耳廓,对着楚歌说道:“陛下可否容臣整理梳洗之后再讨论事情。” 楚歌一只手支在椅子的扶手上,目光正注视着墙壁上的画,画上墨色晕染开,月下海棠花谢,凤尾蝶落在花上。 楚歌闻言说道:“有什么妨碍,不过是头发有些散乱了,你什么模样我没见过。” 闻言,苏衡青面色微冷,试探地说道:“陛下对任何男子,说话都这样轻浮么?” 楚歌听出了苏衡青的不悦,转过身来,目光平静地注视着苏衡青,笃定而认真地说道:“自然不是,只是对你一个人如此。” 苏衡青闻言神情松动了些,说道:“那,你见过我什么模样。”说话时,目光移了开来,内心波涛汹涌,面上却风平浪静。 楚歌心里默默地说了句,算上各个世界,你什么样子我都见过,高兴的,不高兴的,穿着衣服的,裸着的都见过,如今不过是散个头发又算得了什么。 楚歌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眉眼弯弯,说道:“坐吧,咱们商量一下怎么处理贪污的官员。” 苏衡青闻言走了过去,坐在了楚歌对面的凳子上。 苏衡青眸光闪烁,问道:“陛下可有初步的想法么?” 楚歌说道:“有,我大致拟定了一份名单,你来看一下。”说着,她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张卷起来的宣纸,扔向了苏衡青。 苏衡青伸手接住了飞过来的宣纸。 白皙修长的手指缓慢而细致地展开了宣纸,上面赫然是十多位朝中大员的姓名。 苏衡青目光渐渐冰冷了下去,而后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看向了楚歌,说道:“陛下的这份名单,可以说是十分详尽了。如果按照它来调查的话,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够找回被贪污的税金了。敢问陛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这份名单的?” 楚歌手指扣了扣扶手,而后随手抓了一把盘子中的无花果开始剥起来。 坚果壳子碎裂的时候,发出咯吱啪嗒的声响,回荡在两人之间。 楚歌说道:“自然是你那日在朝堂上提出的时候,朕可不像爱卿你那般深思熟虑,许多事情都是火烧眉毛的时候,才能抽出时间精力来做。”说话间已经剥完了一小把,便又抓了一把,剥了起来。 “这份名单,不过是那日朝堂上,听说要查国税,脸色有些变化的,平日里奏折又写得敷衍了事的官员。我这才怀疑了他们。不过结果,怕是也八九不离十。”楚歌抬眸,幽幽地说道。 苏衡青说道:“那陛下就不怀疑臣么?” 楚歌闻言嘴角勾起,似笑非笑地说道:“不是怀疑,而是笃定。” 说着,把手中剥好的一半无花果放到了桌子上。 拍了拍手,弹去了衣服上的碎屑,声音如同潺潺流动的溪水,平静地说道:“我自然是知道先前的宫变是你主谋的。但我想说的是,若是你想要,这江山,我拱手相让,也未尝不可。毕竟,你的确比我适合这个位置。我不过是个闲散人,这两个月,真是让我精疲力尽,真想撒手不干了。” 苏衡青的瞳孔刹那间收缩,他薄凉的嘴唇动了动,说道:“这疮痍遍布的江山,陛下还是自己守住。如果我想要的话,会亲自去取的。” 楚歌点了点头,说着把手心摊开,剥好的无花果静默地窝在她的手心。问道:“吃吗?给你一些。我刚刚剥好的,味道还不错。” 听说今晚苏衡青就要遇到女主角了,她这才不管不顾地从宫里跑了出来。 作为一个连爱都不能感受到的人,楚歌觉得,这大概只是,一种习惯。 习惯他是自己的所有物。 这到底是爱意,还是只是一种爱而不得的执念,现在,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了。 第158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6) 两人讨论完对贪污官员的处理事情时,夜色已然昏沉。 昏黄黯淡的烛光透过纱窗照射在了楚歌的脸颊上,带着残余的温度,此时屋外的雪已经停歇。 楚歌随手往果盘里面摸去,只摸到了一把坚果壳子,这才注意到时间已经过去了许久。 她愣了愣,意识到明日还有早朝,对苏衡青说道:“事情已经说的差不多了,我也要回宫了。” 说着拍了拍沾满碎屑的双手,掸了掸衣服,站起了身。 苏衡青也跟着站了起来,说道:“臣送陛下回宫吧。”他的动作过快,以至于碰到了椅子,苏衡青的手扶了一下,才免得椅子遭受倒地的情况。 楚歌愣了愣,对苏衡青的话有些不可思议,而后戏谑笑了笑,说道:“大可不必,你头发还没梳,现在还是散着呢,看起来着实落魄,朕还是自己回宫为妙,免得旁人以为是朕轻薄了国师。” 苏衡青微微低下了头,从书架上取了一根银白色的绸缎,白皙修长的手指灵敏地打了个结,把乌黑的头发束住。 剩余一缕细碎的发被他掠到了耳后。 这些动作一气呵成。 而后,楚歌听到苏衡青说道:“现在,可好?”他黑曜石般的目光里,带着一丝不确定的犹豫。 楚歌的目光随着苏衡青的动作而动。 模糊的记忆,会因为相似的人,还有相似的动作重新变得清晰明了起来……秦墨白那家伙,低着头的时候,也是这样的神情,而且,他也喜欢用银白色的绸缎束发……他啊,明明是个天之骄子,一国储君,却像是个翩翩公子,一身温和的书卷气。 那日阳光微醺,他穿着一身白色的云纹衣裳,眉眼间带着如水般的笑意,她趴在东厂的长凳上被罚,当她还有感情的时候,那是她心动的伊始。 如今想来,也许心动就是光影的错觉,那时他满身是光芒,让她沉沦。 两人一前一后地出了房门。 漫漫长夜,肮脏的阴谋和刺杀总是在悄无声息地滋长着。 色彩斑斓的灯笼映照着两人的面孔,似乎那些勾心斗角的事情都已经离他们而去,似乎她此时不再是女帝,他不是国师,他们不过是这芸芸众生中最寻常的两个。 一阵风轻轻地吹了过来。 一个穿着黑色粗布衣裳的高大男人只隔着两步的距离,他带着褐色的斗笠,腰间挂着一把黑色陨铁铸就的刀刃。 男人气息阴沉,脚步稳健,往两人靠近,他们擦肩而过。 电光石火般的念头闪过了楚歌的脑海。 身体的反应速度比大脑更快。 不可能是冲着她来的,没有人知道她今晚出宫。 那更大的可能,敌人的目标就是自己身旁的苏衡青。 命运没有让苏衡青现在就死,那就只能由她来救,他一个弱文臣,若是身上带了个窟窿,想必是要一命呜呼的。 楚歌一个闪身过去,把苏衡青的身体拦腰抱住,调动内力,将两人调换了一个位置。 手掌凝聚出一股强劲的内力,往黑衣男人打了过去。 两人的手掌打在了一起,激荡的内力把楚歌的头发吹了起来。 身后传来暗器掠过的声响,楚歌暗道不妙。 她必然不能闪开,这拼内力的时候,一闪开免不了落得个五脏六腑俱烂的下场,倒不如让暗器戳个透心凉。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举世无双又风华万千的国师大人随手扔了一枚铜钱,把那暗器又按着原路弹了回去。 楚歌不由心里赞了句干得漂亮。此时也来不及责问,为何他会武功。 但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不过是开始。 面前的黑衣男人说道:“动手,先杀了这个碍事的女人再杀国师。” 数十道人影出现在屋檐上,一跃而下,朝着楚歌和苏衡青杀了过来。 数不清的暗器纷纷袭来,苏衡青随手从旁边的摊位上拿了根木棍,刷刷刷地挡暗器。 楚歌和这黑衣男人拼内力也是吃力。尽管这个原身的内力雄厚,较之她的第一世,也不遑多让,但时间一长,她终究还是无法得心应手地调动内力。 一招不慎,一口嫣红的血喷了出来。 黑衣男人狰狞地说道:“呵,还以为你是什么厉害人物,也不过如此。” 楚歌也不想纠缠下去,只想速战速决,赶紧带着苏衡青跑路。 调动全身内力,猛地一个虚招拍了过去。 黑衣男人上了当,慌忙躲避。 苏衡青会意,拽着楚歌的手就调用轻功飞出了包围圈。 身后的暗器袭来,被苏衡青一把铜钱尽数打散弹飞。 楚歌逃跑途中还不忘调侃道:“你这样打架太浪费钱了,哎,你这样是要把国师府给败光了啊,若是一穷二白之时,国师大人不妨再考虑一下做朕的裙下之臣。”她说的若无其事,嘴唇已然苍白,毫无血色,咽喉里堵着一口血。 两人都是武功绝佳的人,这时已经逃出了夜市的场子,来到了一个阴暗隐蔽的巷子。 刚刚到巷子里,楚歌扑通一声双膝跪地,连带着脸就要着地。 苏衡青瞳孔猛地收缩,搂住了楚歌,扶着她靠着墙边坐了下来。 楚歌的额头上是细密的汗珠,面无血色,噗的一声吐出了一大口鲜血,有几分还溅到了苏衡青的脸上。 苏衡青连忙握住她的手,这才发现她的左手竟然像是寒冰一般冰冷,右手却像是滚烫的岩浆。 苏衡青慌乱极了,把身上的衣袍脱了下来,裹住了楚歌的身体。 嘴唇动了动,却是一句责备的话都说不出来。 楚歌睫毛颤动,而后说道:“我有些累了,你带我回皇宫,可好?” 苏衡青揽住了楚歌的肩膀,焦急地说道:“云容,云容……你醒醒,别睡着了,不能睡。我带你回宫去见御医,没事的,没事的。”说着手指颤抖着摸着楚歌的面颊。 楚歌睫毛动了动,听到了他的话,只是眼睛却像是被一块大石头压住了,睁不开一般。 苍茫的黑暗里,暮色四合。 楚歌只能看见前方一个挺拔的身影,黑色的长发挽起,发上系着银白色的绸带,绸带上的玉似乎透着莹白的光。 她快步往前跑去,伸出手试图拉住他。却像是在试图抓住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影一般,永远也握不住。 他似乎有所感,微微回头,露出墨色的眸子,高挑的眼尾。 而后继续往着远处走去,融入了不可及的黑暗中。 楚歌伸出手,身体却是那样的无力,费力到连话也说不出来。 意识渐渐昏沉,接着坠入了黑暗的海里。 本来他们也是不想干的两个人,她是女帝,他是国师,君为君,臣为臣,到底是从什么时候,有什么东西已经无声无息地改变了。 苏衡青手指攥紧,看着泪水滑落楚歌的面颊,眼睛别了开来,低低地说了句:“够了。”不知道到底是说自己,还是楚歌。 白色的丝帕轻轻地擦拭掉眼泪。 指腹拂过她苍白的嘴唇,心底有些疼,就像是他也中了那一掌。 直到回想的时候,苏衡青才发觉出了事情的不同寻常。楚歌当时拼尽全力打出的那一掌,是在被黑衣杀手已经打中的情况下才打了出来。 他……这是被楚歌救了么? 那日抱着女帝回宫的国师,简直比地狱里的修罗还要疯狂狰狞。 扬言救不了女帝,就亲自杀了太医院所有人陪葬。 全无平日里的冷静自持。方寸大失。 作为全国最好的医师,宫里的御医们自然不是吃素的,忙活了一天一夜才把楚歌身体内的掌力用药物化解,针灸了几次,止住了楚歌体内的五脏六腑破碎出的血。 但她实在伤的太重了。一直在生死线上挣扎着,意识也十分模糊。 御医说,全靠着女帝内力护持,要不然早就扛不住了,但是让他们无力的是,女帝的求生欲望并不强烈…… 自从女帝遭遇意外,陷入昏迷之后,朝中政务由国师全权代理。 群臣想象中的仁慈的执政方式并没有到来,反而是更加严苛的规章条例。 国师以极为铁血的手段,将所有贪污的官员打入大牢,直接处死,抄家。 国库也因此充裕了不少,先前的景山防御工事也重新被提上了日程。 世家贵族们已然明白,这个国家的实际政权,早已落到了这个男人的手中……但令他们不解的是,为何苏衡青不选择这个时候独占为皇,成为摄政王,而是仍然在国师之位上待着。 一旦女帝醒过来,他拥有的权利,就又会是先前的那么一些了,而且女帝那样的雷厉风行,说不定会乘机纠错,落井下石,让苏衡青吃一波牢狱之灾…… 但只有御医们还有苏衡青,以及曲无名知道,女帝现如今的情形,比重伤也许更加难以处理。 即便意识已然清醒,她却无法从昏迷中摆脱出来……她不愿意睁开眼,她没有求生欲。 现实,总是比梦境更加残酷,更加让人绝望。 经过这两个月的调养,她身上的伤已经好了五成,有时候还会无意识地踹被子,手胡乱挥舞,但是那双阖着的眼睛,却再也没有睁开过。 又过了半个月,苏衡青觉得,已经等不下去了。 群臣在他的手底下很听话,甚至都不敢蹦哒。他似乎已经接近了他的野心,君临天下,但那滋味却并不好受。 政务比以往更加繁重,也更加地疲惫,孤单。 每日的早朝,也不会再有人言笑晏晏,问他要不要做裙下之臣了。 他尽力每日只去见她一面,免得落人话柄,却因此更加孤单。 云容,她已经成为了他躲不过的劫难。 那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寒冷彻骨的风吹遍了皇宫。 那个夜晚,曲无名浓妆艳抹的面孔,被他自己的眼泪化了开来。 露出清秀的五官,卑微而又怯弱的眼神。 他不想失去陛下,这种心情如此强烈,以至于他想把自己的胸膛剖开,把自己的心脏掏出来,叫它不要再跳了,不要再担惊受怕,不要在畏惧不安了。 天地间的雪纷纷而下,宛若一块巨大的白色幕布,这块冰冷而又洁白的布是那样的冰冷洁白,足以掩盖掉了所有的肮脏和罪恶。 自己曾经那样厌恶着女帝,可是从什么时候起,没有了她,自己的世界就变得一片昏暗起来。 她是黑暗里最后的光。 他是一个弑父杀母的罪人,当年如果不是女帝垂怜,根本就不可能活到现在。 他明白,没人在乎他的死活,在旁人眼中,自己是个朝廷大员同尼姑私通的孩子,若不是自己,或者说,若是不是自己的生母,曲家就不会落得旁人笑话。 旁人骂他,辱他,打他,他都默默忍受,直到那阴郁下的杀意,变成一把尖锐的刀,在那个雪夜,刺穿父母二人的身躯。 抛尸护城河。 若是对他有半分的宽容,半分的柔软,事情都不会发展到如此情形。 这场完美的刺杀,天衣无缝。如果不是有那个叫昆仑的捕头。 他也想,一死了之,却又贪恋活着的感觉。哪怕是做牛做马,受尽屈辱,他也想继续活下去。 刑场上,她身着金色的衣袍,光芒万丈。饶有兴味地赦免了他,带他入宫。 只是当时,她并未善待他。他像是她随手救下了的一只野猫野狗,带着玩乐,却不怎么上心。 他察言观色,他投其所好,但终究是一场徒劳无功的付出。 直到两个月前的宫变开始。 她像是洗尽铅华,浴火重生一般,成为了一个他只是见面,都会不由自主地仰望的君王。 她让他做大太监,这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挂着个阉人的名头,也并不是那么屈辱的事情。 她让他去东厂,倾尽所能让他掌握东厂,那时候,她给他带来的幻觉和想象,让他觉得先前浑浑噩噩的人生,似乎终于有了光亮。 而此时被担忧着的楚歌,正在和饕餮和系统下飞行棋。 左右剧情暂时也推动不了,倒不如在她的精神世界躲闲。 笨蛋系统连输了一百多局,把能告知的剧情都告诉给了楚歌。连带着饕餮都开始怀疑起系统到底是不是高阶文明世界的产物了。 那一晚,拿着陨铁剑的黑衣杀手,原来就是女主,不得不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第159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7) 知晓了全部剧情后,系统对于楚歌的利用价值就几近于是零了,在连续一百一十次失败后,系统还是不依不饶地要拉着楚歌和饕餮和它下飞行棋。 但楚歌却再也没了下棋的兴致了,站起身来,问道:“系统,外面过去多久了?” 系统在楚歌的精神世界里虚拟出了一个墨发白肤红眼睛,穿着蕾丝花边裙子的小萝莉,赫然是魔偶的模样,甜甜地答道:“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主人。” 楚歌抿了抿唇,手指不由自主地抚摸上了自己的心脏,抬起头看向了饕鬄,“饕鬄,我真的已经没有感情了吗?为什么我的心脏偶尔会跳得很快,偶尔也会很疼。” 饕鬄打了个哈欠,换了只爪子垫在了脑袋下面,“楚大人,吾很确定已经把汝的感情都吃光了,可能是您现如今的身体有什么隐疾,也说不定。” 楚歌看向了系统,轻轻地问道:“你也还记得她吗?” 系统的声音依旧活泼,无忧无虑,“系统初始化的程序还在继续运行哦,已经恢复了在吸血鬼世界的存档了。系统知道,主人很喜欢她,这个叫做魔偶的异世界生物。” 楚歌转过身去,而后说道:“系统,是你很喜欢魔偶。只是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我们都已经忘记了而已。” 系统微笑着说道:“系统没有忘记,只有主人忘记了。”说着它提了提裙摆,神情和动作和魔偶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楚歌一愣,迟疑了片刻,往着虚拟世界的出口走了出去。 楚歌睁开眼睛,眼中带着湿漉漉的水汽,睁开了眼睛的刹那,看到了苏衡青,他手里还握着被角。 两人间的距离不过是一根手指的长度。楚歌可以见到苏衡青根根分明的漆黑睫毛,还有黑得叫人沉沦的眼眸。 他的手支在她的耳旁,两人的身体只是隔着一层被子。 彼此甚至能听到对方的心跳。扑通扑通的,又快又急。 苏衡青不语,只是看着楚歌懵懵懂懂,像是大梦初醒一般的样子。有些傻,却也算得上是可爱。 他像是做了亏心事被抓了个现行一般,慌忙起身。 楚歌的手伸出被子来,僵硬地动了动。 沙哑地说道:“抓住你了。”温暖的气息喷洒在苏衡青的脸颊上。 苏衡青的身体僵住了,动也不敢动,怕压到楚歌,也不敢挣脱,就只好顺着她的心意,这样别扭的姿势,很像是一个拥抱。 苏衡青说道:“陛下醒来了就好。还有许多事情要您处理呢……” “你就没有别的话同我说了?苏衡青。”她的声音很虚弱,像是一只无害而软弱的猫。 她不常叫他名字,即便是叫了,也是三分嘲讽,两分薄凉,五分无谓。唯有这一次,里面什么情绪也没有,只是为了呼唤他的名字而呼唤。 她问他,你就没有旁的话同我说了吗,苏衡青。 岂止,千言万语,不过终究是止于心口,停在了唇齿。 原本冷心冷情的人,却一次又一次地被撩动地心神摇曳。 他避开眼睛,稍微抬起了头。但楚歌的手臂还搭在他的腰上。他亦不敢用力挣脱。他的神情依旧沉默而冷淡,语气僵硬地说道:“陛下松开手。” 楚歌眼神一暗,而后眨了眨眼睛,戏谑地笑道:“国师都自己送上朕的床了,自荐枕席这种事情倒也为难,岂不是却之不恭。”仿佛之前认真呼唤他名字,只不过是苏衡青的错觉。 说着,楚歌的手摸到了苏衡青的腰间的玉绶带,手指摩挲着玉扣。 苏衡青冷峻的面孔红了红,慌忙起身,按下了楚歌的手。 冷着脸,质问到:“陛下这般对臣,微臣担当不起,也消受不住,这有违礼法。” 楚歌愣了愣,而后笑着说道:“国师刚刚给朕掖被子,抱着朕,就是合礼合法了?” 苏衡青见楚歌这副疑惑的样子,手指紧握,只当她是在装傻,愤怒地拂袖而去。 楚歌睁着眼睛躺在床上,鸽子蛋般大小的夜明珠在帐顶散发出乳白色的光芒,明晃晃的,闹心。 楚歌自言自语道:“忘了的,又岂止我一人。” 殿外大雪纷飞,全世界的雪似乎都在同一时间落下了。 曲无名看着怒气冲冲,红着耳尖的国师从宫殿里出来,忙递上了伞,恭恭敬敬地问道:“国师大人,陛下醒过来了么?” 苏衡青接过伞,没有回答,快步离开。高大颀长的背影有种落荒而逃的意味。 曲无名的眼神晦暗不明,看着苏衡青的身影消失在了宫道上。 嘴角带上了温柔的笑容,转身进入了宫殿。 在醒来后的第五天,楚歌就被苏衡青抓过去上朝了。 若是她在认真养病,苏衡青也不会出此下策。 但楚歌似乎根本就没有作为病人的自觉性,而是借着养病的由头,日日笙歌。 让声乐坊的歌女,舞女日日夜夜不停息地跳舞唱歌。一边观赏一边吃吃喝喝。 似乎以这种方式告诉群臣,她是醒过来了,但是,不想当个明君了,只想吃喝玩乐,留恋美色,她不想干了,还是想要做个昏庸无能的昏君。 这帝位,她当真是拱手让给了国师大人。 但所有人都默契地对苏衡青闭口不谈。国师和女帝在较劲些什么,又在密谋些什么,他们这些小人物还是避开些为妙。 那之后足足三日,苏衡青都在生闷气。不知道是生自己的气,还是楚歌的气。 直到第四天的时候,曲无名踌躇地站在宫道的末端等着苏衡青。 看到苏衡青过了的时候,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神色焦急地说道:“国师大人,您能不能去看看陛下,陛下已经三日三夜没有合眼了。” 苏衡青陡然间愣住,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冷声说道:“曲大人,请起来,有何事慢慢说来。” 曲无名说道:“陛下,陛下沉迷于声色犬马……只有您能劝得动她。”这话说得颇为咬牙切齿,还有些哀其不争,怒其不幸。 苏衡青淡淡地说道:“陛下不是那样的人。”说着,便抬脚往前走去,准备离开。 放着自己珠玉在前,楚歌怎么可能会把其他粗俗鄙陋的人放在眼里。 曲无名闻言手脚慌乱了起来,说道:“国师大人,陛下现在活像是被吸干了精气的人,如果是国师大人的话,一定能阻止陛下胡闹的。国师大人……” 苏衡青对其中吸干精气这四个字尤为在意,心跳甚至有一瞬间的迟顿。 语气也不善了起来,咬牙切齿地说道:“本官倒是要看看,是哪个小妖精吸了陛下精气?”面色冷了下来,周身带着上位者的威压。 曲无名眼中闪过对苏衡青的嫉妒和厌恶,但都被他巧妙地掩藏在了垂下的眼眸中。 偌大的宫殿,远远地传来丝竹管弦的声响,还不时地传来女子娇俏的笑声。 越是靠近,苏衡青的脸色越是暗沉,一副大雨将至,要大杀四方的气势。 即便是见过大场面的曲无名,也被苏衡青的气势唬住了,向来云淡风轻,视万物为蝼蚁的国师大人,也有这样怒火冲天的时候? 苏衡青大步流星地进入了宫殿。 殿门外的守卫刚想通报,被苏衡青抬手阻止了,目光悄悄地打量了一下国师后面的曲总管,不,现在是东厂都督的曲大人了。 曲无名袖子下的手指摆了摆,表示并不用通报给陛下。 苏衡青走进宫殿的时候,楚歌正衣衫半敞地坐在软榻上,白色的衣裙上红红绿绿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果实的颜色。 翘着个二郎腿,一只脚上的金缕鞋欲坠不掉地耷拉在脚上。 脸颊上带着醉酒的嫣红,发丝凌乱地披散在肩膀上,白皙的手撑着头,眼睛上系着一个红色的纱带。 好一副浪子的作态。 见到国师来了,所有的丝竹声停了下来,姹紫嫣红的歌女舞女们惊恐地往后退了几步。 楚歌还没有察觉到异常,只是说道“来啊,再来个美人,让朕好好猜猜。” 苏衡青黑着脸,身上的衣袍无风自动。 他从未想过,楚歌会这样胡闹… 他慢慢地往前走去,每一步都带着滔天的怒意。 他费劲心机,大费周折地唤醒她,不仅仅是为了报救命之恩,也是因为喜欢那个睿智狡黠的她,那个顽劣又爱调戏他的楚歌。 而不是现在这个带病之身却沉迷于声色犬马的楚歌。 这些歌女舞女有什么好看的,有他一分的姿色么? 由此可见,楚歌用丝带系着眼睛是有道理的,这样她就不知道自己眼瞎了。 楚歌的手指轻轻地拂过苏衡青的眼睛,颤动的睫毛触动着她的掌心,像是一只扑闪着翅膀的蝶。 抚摸过高耸的鼻梁,带着薄凉感紧紧抿着的嘴唇。一张冷峻而富有美感的面孔在楚歌的脑海里浮现。 是苏衡青啊。 她嘴角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凝滞。手僵在空中,莫名觉得自己有些心虚…… 片刻后,苏衡青冰冷的手指蹭过了楚歌的耳朵,绕到了她脑袋后面,手指敏捷地解开了红色的丝带。 苏衡青冷冷地说道:“陛下可有什么要说的?” 突如其来的光芒照射到眼睛里,楚歌不由得遮住了眼睛。 苏衡青见状抬起了袖子,宽大的袖子遮住了光,挡住了楚歌的面颊。 楚歌鼻子不由得嗅了嗅苏衡青的袖子,是清冽的兰花味。 语气淡淡地说道:“你们都退下,朕要好好和国师聊聊。” 众人告退,曲无名最后出去时,目光落在了国师红着的耳尖上,眼神暗了暗。 苏衡青冷哼一声,说道:“陛下当真是胡闹。不好好养病,做此等伤风败俗的事情。” 楚歌本来心安理得,一堆搪塞的话语,顿时一句也没有了。 她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尖,讪讪地说道:“不就是听个曲么?” 苏衡青看着毫不知错的楚歌,面色冷了下来,本来就冷若冰霜的脸,更是叫人难以接近。 楚歌默默地把鞋子穿好,把身上的衣衫都拽了拽,看起来整齐了许多,披散在肩上的头发也被拨到后背。大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断腕之感。 苏衡青叹了口气,冷静了下来,说道:“明日起,陛下就开始上朝,与其在歌舞上荒废精力,倒不如处理政务。” 楚歌撇了撇嘴,她这才玩了几日,就又要被拉去做苦力了。幽幽地说道:“我还是个病人呢。” 苏衡青嘴角不由得勾起一个无奈的笑容,很快又被隐藏了起来。严肃地说道:“陛下应该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就像是个被妖精吸干了精力的人。” 楚歌闻言立即皱起了眉,紧张地说道:“唉,要变丑了。”其实她也该猜到,自己现在肯定是挂着两个浓重的黑眼圈… 虽然照常沐浴,倒不至于是脏兮兮的,不过一直没睡觉,精神萎靡倒是肯定的。 苏衡青说道:“那臣告退了,陛下好生休息,明日早朝可不要迟到。” 楚歌看着苏衡青即将消失在殿门外的身影,朗声说道:“苏衡青,你真的不想要那个位置么?”手指蜷缩着,胸膛微微起伏喘着粗气。 苏衡青没有回头,说道:“陛下的心里,不是有答案的么?”言罢,离开了宫殿。 楚歌苦笑,自言自语道:“我当然是有答案的…”只是想听你亲口回答罢了。 曲无名从宫殿外走了进来,跪在地上,问道:“陛下可要沐浴更衣?” 楚歌抬了抬眼眸,说道:“曲无名,是你把苏衡青叫来的吧?你是朕的奴才,没有命令的事情,就不要做。”语气淡淡的,却带着不容反驳的威严。 曲无名的身体抖了抖,额头上也沁出了汗。 他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仰着头说道:“陛下可知,今年年关,国师大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苏薇苏姑娘,就要从漠北回来了,所以才来找的陛下,和奴才又有什么关系。若是陛下不上朝,就没法子把苏国公的回京公文批下来,那国师和苏姑娘应该会很苦恼的吧。” 楚歌手指挠了挠头发,片刻后,而后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说道:“原来是这样么?那朕必然要让苏姑娘如愿以偿了。” 楚歌似笑非笑地看向了曲无名,曲无名啊曲无名,你这是把你自己的媳妇,往她仇人的怀里送啊,这热闹,我可是要瞧好了。 第160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8) 楚歌耷拉着眼皮,打着呵欠缓步走上台阶,坐在了龙椅上,神情虽然有些懈怠,但和颓废萎靡还是丝毫不搭边。 群臣的表情可谓是五彩纷呈。 猜疑,恐惧,了然于胸,幸灾乐祸…… 打量的目光在女帝和国师之间来回流转。 他们有些不明白国师到底是怎样的想法,本来这一个半月都是大权在握的国师,为何就这样心甘情愿地把权利让出去,前段时间还在筹谋着宫变,要弑君的国师,就这么心甘情愿地继续为人臣子了? 凭借国师惯常的狠辣手段和强硬作风,应该乘着这个机会把女帝架空权利,囚禁在宫里才是…没有人比在朝堂之上和国师朝夕相处的他们更加明白,国师那一袭白衣之下,掩藏的是多么强硬狠辣的手段,如同沼泽一般深不可测的心思。 楚歌把群臣的神情尽收眼底,神色淡淡的,手指轻轻地扣着龙椅,想了想,还是不计较了。 虽然自己也不怕暴君的名声,不过臣子就像是羊圈里面的羊,要想要吃草长胖,不仅要拿鞭子抽,还要让它们不时地放飞自我,以表示主人的仁慈。是为一张一弛。 依照惯例驳回诸多无理的奏折,楚歌皱了皱眉,心底有些烦躁,还是没有听到她想要听到的东西。 皇位之下的苏衡青也有些奇怪,今日的楚歌似乎格外地沉不住气,心里似乎有什么事情。 他黝黑深沉的眼眸抬起,正巧与楚歌琥铂色的眼睛对视,两人俱是一愣。 楚歌抿了抿嘴唇,欲言又止,也不移开目光,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苏衡青。 落在群臣眼里,这又是喜闻乐见的事情,女帝和国师的争锋相对。 群臣内心雀跃不已:看吧看吧,这才是女帝和国师的正确打开方式。 苏衡青双手作揖,问道:“陛下可有什么事情郁结于心,臣愿代为排忧解难。” 楚歌敲着龙椅的手指顿时停了下来,避开了眼睛,貌似无意地说道:“今年漠北战事稍歇,苏国公回京的事情,朕允了。他的亲眷,也一同回京吧。” 苏衡青这下愣住了,深沉的眼眸中闪过喜悦,嘴角带上了一抹温和如晨曦的笑容,说道:“多谢陛下。” 楚歌手攥成拳,眉头皱了起来,心底涌起了一股酸溜溜的感觉,还有些气恼,哦,苏衡青,你小青梅回来你很高兴是不是?去特么的两小无猜…人家苏薇的天命可不是你,是曲无名,哼,到时候把你气死。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答应这种让自己闹心的事情,不过看到苏衡青那毫不作伪,不加掩饰的笑容,自己竟然觉得值得,也想跟着他笑。 楚歌觉得自己是傻了。 曲无名把带着龙飞凤舞的“准奏”朱批的奏折呈到了苏衡青的面前,苏衡青欣然接过,紧握在了手中,“臣谢陛下隆恩。” 众所周知,苏国公当年随三皇女夺皇位失败后,举家流放,被先皇派遣去守边疆,终生不得回京…如今陛下应允了此事,到底是以德报怨,还是另有打算,就不得而知了。 换做之前的草包女帝,国师也费不着这样费心费力,直接把苏国公一家接回京城,到时候随便找几句借口搪塞过去便是了,何必像现在这样麻烦。 楚歌觉得再听苏衡青的感激之语,自己可能会忍不住把他给扔出大殿。她偏头,手支着下巴,面无表情地说道:“苏薇姑娘,年纪也不小了,漠北苦寒,倒不如朕在京城给她说一门亲事,让她留在京城,国师意下如何?” 苏衡青有片刻的分心,而后淡然地说道:“陛下可有合适的人选?” 楚歌笑眯眯地说道:“并无,不如国师举荐一人。”她觉得自己现在有些恶趣味,但苏衡青的反应却不尽她意,有些过于平淡了。 她自然而然地继续翻阅着奏折,仿佛刚刚不过是她的一句戏言。 每次上完早朝,阴谋论的大臣们就觉得脑子不够用,周旋于女帝和国师之间,当真是一件叫人心力憔悴的事情啊。 楚歌其实并不好受,接连饮酒作乐三天,突然叫她正正经经地上朝处理政务,当真是苦不堪言。 镇州巡抚:“陛下你生日宴我能来吗?” 回:“不能。” 邰州州官:“陛下你想吃特殊水果么?” 回:“不想。” …… 这种莫名其妙的奏折占着大半的桌案,竟然通过了三省六部传到了她这里。 好在曲无名这家伙是个靠谱的,按照轻重缓急帮她分了类。 坐到这至尊的位置,其中许多的厉害关系和各方势力平衡,这才清楚了起来,做事也难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起来。 一着不慎,这一天下局,就得来个人仰马翻。 快到年关的时候,政务顿时变得很多。许多外派的官员会请求回京探望亲人,各地上供的奇珍异宝,前来朝见的他国使者,虽说这些事情都不用楚歌亲自处理,但所有重大事件的审阅都必须由她亲自过目,即便是她苏衡青扣押在宫里同她一起批奏折,还是累得够呛。 她从没想过自己一个ss级别精神力的联邦少将,有一天会被一个低级文明世界的奏折逼疯。 一旁还在笔走龙蛇的苏衡青看着已经自我放弃,抬头看天的楚歌,说道:“陛下若是再不动笔,这一年怕是新年那日都要批奏折了。” 楚歌立刻苦恼地摇了摇头,不,她才不要那样悲惨的新年。 苏衡青这家伙是个机器人吗,都不会觉得疲劳的吗?这难道就是sss级别精神体的优越性? 楚歌咬牙,蘸了蘸墨水,继续恶狠狠地批阅奏折。 待到政务处理完的时候,已经是快要到元旦了,楚歌也终于松了口,给被她折腾了一个多月的官员们放了五日的假。 这是群臣过得最舒服的一年了,得益于女帝和国师的加班加点,及时批阅了所有的奏折,有的不合格的,有纰漏的及时驳回,所有的事情都按部就班地解决了,当真有一种新年革新除旧的感觉。 照例上完早朝,宣布放假之后,楚歌在新一任大宫女,玉陨的搀扶下,像是个被吸干精气的人,回了养心殿倒头就睡,直到快要日落的时候,这才醒了过来。 这才想起来,苏衡青今日应该是放假回国师府去了。本想送苏衡青一程,这下子也落了空,若不是苏衡青替她担了大半的事务,她兴许真的要新年的那一天还忙于政务,那也未免有些过于凄惨了。 玉陨是楚歌在浣衣坊捡来的,一个在先皇之时,被抄办的罪臣之女,她眉眼娟秀而温和,身形瘦削,她面色极为苍白,有些营养不良。 楚歌是从系统那听说的,玉陨将来可是在主角苏薇一派,最终设局把反派苏衡青害死的智囊军师,这样深藏不露的女子,她自然要留在身边好好观察了。 玉陨见楚歌无精打采的模样,目光眺望向窗外,想到楚歌这几日忙于政事,眉眼间难掩的疲惫,她笑得温和,给楚歌添了碗人参乌鸡汤,贴心地说道:“宫内现下已经开始筹备新年的装饰了,但宫外才是真的热闹。陛下不若让燕大人护着您,出去散散心,也是极好的,外面此时,想必已经灯笼高挂,街市上都摆满了小摊子了。” 楚歌闻言不由得侧目,点了点头,拉过了玉陨的手,上面疤痕遍布,是浣衣坊的旧伤,即便她成了大宫女,用了许多珍贵的药物,也难以掩藏去这些痕迹,她说道:“玉陨,也有许多年没出宫了吧。你原本也是在心尖尖上的小姑娘……还记得吗,宫外的世界是怎样的?” 玉陨手指微颤,轻轻地笑了笑,说道:“承蒙陛下垂怜,这一切不过是造化弄人,玉陨自当认命。大多事情都已经忘了,毕竟进宫也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只是有些事情还是忘不掉。” 楚歌眯了眯眼睛,有气无力,身体凑上了玉陨的面前,轻佻地勾起了玉陨的下巴,“旁人若说认命,我兴许会信,但玉陨你啊,我是不信的。若说旁人是菟丝子,一辈子要攀附着什么才能活下来,那玉陨就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玉,假以时日,会叫所有人都出乎意料的。既然忘了,那咱们就一起再去瞧瞧。” “只有陛下以为,玉陨是块玉。奴婢是罪臣之女,在国法条例里,是不能出宫的。”玉陨笑着说道,笑容乖巧而清澈。 楚歌语气淡淡的,“国法是皇定的,那朕就再添一条,朕的大宫女玉陨可以出宫。就朕和你,一同出去看看,不会有旁人知晓的。莫怕。” 玉陨脸上乖巧的笑容转而被坚决的微笑取代,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一般,“谨遵皇命。” 楚歌不曾想到的是,这一句话导致了多少的麻烦,给即将到来的不幸,带来了多少的改变。 苏国公的到来,无疑是将京城的这一汪脏水再度掀起了波澜。 十五年河东,十五年河西。距离那场夺位之战已经十五年了。现在的苏国公到底是雄心不改,还是已经斗志颓靡,所有人都不得而知。 而女帝的召回又是出于怎样的缘故,却是让众世家贵族无法不深思起来,仰着皇城的鼻息而存活的他们,一旦把握不住权利的动向,就免不了衰落的命运。 这也许这是对前尘往事一笔勾销,女帝要重新掌控起苏国公在漠北的势力的开端了…… 这时候天色将暮,道路旁都点了灯笼,橘黄的光昏昏暗暗的,照地不甚明亮,但夜晚的喧腾热闹才刚刚开始,红彤彤的灯笼一只只,一盏盏地挂在了屋檐上,不过是一时片刻,整个街道变得灯火通明了起来。 行人开始渐渐变多,孩子的笑声,大人的谈话声,小贩的叫卖声。 楚歌握着玉陨的手,两人打量着周围的世界,慢慢地行走在人群中。 玉陨看向了一旁的楚歌,说道:“阿容,也是第一次出来玩吗?看起来好像一点都不害怕。” 楚歌面色淡淡的,而后笑道:“我会保护玉儿的,莫怕。”她微微握紧了玉陨的手,两只粗粝的,根本不像是女子的,饱经风霜的手,交握在一起。 玉陨,命运会让你好好活下去,直到杀掉反派的那一天,在那之前,我会保护你的。 苏衡青书房的门吱呀一声地打了开来,从中走出来了一个娉娉袅袅的姑娘,楚歌闻声看了过去。 这是苏薇第一次见到楚歌,她有种感觉,那个“男人”是要和她共度一生的所爱。有时候女人的直觉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却又莫名地笃定。 不同于苏衡青表哥,一身白衣穿得清冷又高不可攀,虽气度无双,却对谁都疏远,对她也若即若离,像是藏身在一层厚重的雾气后面。 这个“男人”把白衣穿的温柔极了,嘴角带着温和又带着点戏谑的笑容,和小童也是相谈甚欢,最重要的是,她没见过,比“他”生地更好看的人了… 似笑非笑的一双眼睛,就像是藏了一条星河的璀璨光芒……眉毛轻挑,没入了耳边的碎发中,鼻梁挺俏,为“他”增添了不同于一般人的贵气。 苏薇觉得自己心里有一百只的蝴蝶在上下飞舞,扑腾着翅膀,刹那间怦然心动。 楚歌也在打量着苏薇,是个敞亮开朗的姑娘,身姿挺拔,应该是习武过的。她笑了笑,拱手说道:“这位想必就是苏薇姑娘了,早有耳闻,幸会。” 苏薇闻言红了红脸,暗道,“他”的声音可真好听,就和草原里的风吹过草地一样。撩人。 说道:“公子怎么猜到的?” 楚歌说道:“这并不难猜,姑娘可要我解释一番。”你是女主角,别说解释一次,几次都行。 苏衡青看着楚歌和苏薇相谈甚欢的样子,心里莫名有些郁闷。 苏衡青咳嗽了一声,对苏薇说道:“还没为你引荐一番,这位是阿容……宫里的一位特殊人物。”特殊这二字说得有些缓慢,倒是有些特地强调的感觉,强调苏薇不要靠近楚歌。 楚歌微微皱眉,没想到苏衡青这厮平时脑子挺灵光的,却是到现在都没看出来,他这小青梅,就是上次埋伏的杀手,差点把他们两人一锅端了的人。 但也难怪,毕竟上次苏薇可是一个糙汉子的模样,应当是做过什么特殊的易容措施,无论是谁都没法和现在这个娉娉袅袅的标准世家美人联系在一起。 苏薇拽着手帕,娇娇窃窃地说道:“见过容公子,不知公子,姓甚名谁。” 楚歌总觉得苏薇对自己的态度哪里不对,却又察觉不出来。迤迤然地打开了折扇,笑道:“苏姑娘多礼了,我单名一个容字,姑娘若是愿意叫阿容便是阿容,容公子便是容公子。” 苏薇一直瞧着她,那眼神如有实质,如影随形,却是让楚歌浑身不舒服。同为女子,她这样瞧着自己做什么? 苏衡青似乎很不高兴的样子,虽然还是那一副眉眼淡淡的样子,不过楚歌还是从他微妙的神情中察觉到了一些不同寻常。 楚歌心想,难不成苏衡青是觉得自己和他的小青梅走得太近了,心生不满了?啧啧啧,男人心,海底针,这苏薇瞧不瞧她,那是她能决定的么?想来苏衡青还真是凄惨,不仅和自己的小青梅是仇人,自己的小青梅甚至瞧上她了,都没正眼看他一眼。 到最后,自己黑化了要娶人家,还是被曲无名给截胡了,最后落了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诡异的氛围在四人间弥漫,偏生罪魁祸首苏薇还全然不知。 苏薇说道:“阿容既然是表哥的朋友,那也就是我的朋友了,叫苏姑娘难免生分,不如就叫我薇儿吧。” 楚歌的手微微颤抖,艰难地扯起了一抹笑容,心道,苏薇,你没看见你的小竹马脸色都不对了么?你不记得你那一掌差点把我打了个半死,但我还记得呢。 玉陨拉着楚歌的手,不动声色地靠在了楚歌的身上,道:“阿容,我喜欢那个银铃铛,给我买。” 楚歌意外地挑了挑眉,而后会意,温声说道:“玉儿喜欢哪个铃铛?国师大人,苏姑娘,我和玉儿先走一步,你们玩得尽兴。” 楚歌和玉陨刚刚踢脚往前走了一步,却是被苏薇拦住了。 玉陨立刻伸手挡在了楚歌的面前,对苏薇有些不耐烦地说道:“苏姑娘自重。” 苏薇并不在意玉陨的敌意,笑着说道:“阿容既然是在宫里做特殊工作的,想必出入多有不便,但若是要找我的话,我必然亲自招待。阿容去苏国公府寻我便是,又或者是咱们约个时日,在表哥这里聚一聚。”她脸上的微笑又深了几分。 此时若是还有什么不懂的,楚歌便是真的傻了,她心思有些微妙,自己不曾想到有一日要来撬苏衡青的墙角,而苏衡青竟然要做那牵线的。 第161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9) 楚歌嘴角抽了抽,垂下眸子说道:“鄙人平日里公务繁忙,怕是不能常出宫来,倒是苏姑娘失望了。若是姑娘觉着无趣,倒不如让苏衡青陪陪姑娘逛逛京城。”此时她也不叫什么国师大人了,内心只有一个念头,苏衡青,赶紧把你表妹带走! 苏衡青闷声说道:“阿容公务繁忙,难道我就不忙了?” 楚歌汗颜,说道:“国师大人说的是。那个,时辰也不早了,我先回宫了。”我不逛了还不行吗?一个个这是几个意思? 她左右两只手却是被苏薇和苏衡青一左一右按住了,衣角还被玉陨给拽住了,楚歌顿时陷入了三难的境地。 楚歌忙抽出了手,局促地说道:“我先走了啊,苏衡青!苏姑娘……” 苏薇红了红脸,楚歌的手温暖而修长,骨节分明,指头上还带着薄薄的茧子,真是太完美了…一见到手好看的人,长得又好看的,苏薇就忍不住在心里打分,而楚歌被打到了九分。 苏衡青收回了手,面色不变,他的眼睛里,有一丝笑意,只是转瞬而逝。 他的睫毛颤抖地快了一些,松开了拉着楚歌袖子的手,说道:“那么急着走做什么,左右这两日宫中无事,倒不如,我们继续走一段路,又或者,一同去国师府坐一会。” 楚歌不由得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说道:“苏衡青,真不敢相信,你竟然还会挽留我?莫不是明日太阳要打西边出来了?” 苏薇噗嗤一声笑了,说道:“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直白地和表哥这么说,阿容当真是率真。” 楚歌微微点头,“确实敢说的人不多。苏衡青这家伙,就和冰块一样,在今天之前,我简直是无法想象得到,苏衡青有一天会挽留别人,不过更想不到的是,他竟然会挽留我。”她耸了耸肩膀,看向了苏衡青,“我还以为,你很讨厌我呢,苏衡青。” 苏衡青沉默了一下,而后说道:“你要回宫了吗?阿容……” 楚歌闻言顿时傻眼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她正色道,“你,叫我什么?” 苏衡青笔直地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走了,走了,走了……背影端的是清冷高贵,全无半分心虚落荒而逃的迹象。 楚歌的左手被玉陨拽住,右手被苏薇拽住,成功地从三难的境地转为了两难的境地。 玉陨道:“阿容,我们继续逛街吧。你给我买那个银铃铛好不好?”她扬起唇角,笑得很单纯。 楚歌点头道:“好,玉儿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她握紧了玉陨的手,转而试图抽出右手。听说脚踏两只船的家伙最后都死得很早,所以她明智地选择在湿鞋之前,只选择一条船踏。 苏薇轻轻地晃着楚歌的右手,脸上满是骄矜的笑容,“人家也要阿容买东西。” 楚歌看着一左一右两个美人,感到了一种发自心底的无力感。 她真是个罪恶的女人。 楚歌觉得自己现在还是早些和玉陨说清楚为妙,自己是个女人,喜欢她是没有未来的。 但无论如何都觉得目前的情形,并不是一个适合揭露女子身份的场合啊。 难不成要以这样的姿态,带着一左一右的两个美人逛街? 可是她和曲无名说了今日会早些回去的,说不定现在他还在宫门口等着她呢?要不是曲无名用了东厂的权限,她和玉陨根本就不可能无声无息地出宫。 红色的灯笼带着透亮的光芒,她眯了眯眼睛,好半天之后,才开口道:“苏姑娘,时候不早了,我和玉儿也是时候回宫了,很高兴在这样美好的夜晚遇见你,幸会于此,咱们来日再会。”她的笑容宛若万物复苏,冬雪消融。 苏薇认真地点点头,说道:“阿容,一言为定。” 然而在楚歌拉着玉陨转身而去的那一刻,楚歌脸上的笑容在刹那间消失了。 苏薇停留在人群之中,看着楚歌拉着玉陨穿过层层叠叠的人群,双手紧握着。她想要的东西,还从来没有让给别人的时候,她喜欢的人,亦然。她的手指攥着袖口,指尖上带着冰火交融的内息。 但楚歌对于苏薇的印象则没有那么美好了,毕竟这可是差点要了她命的人。若不是她精神力强大,早就死在这位女主的手上了,越是在低阶文明的世界,她的精神力就越是受限制,前几次精神力暴走的事件被系统记录在案了,楚歌已经被禁止调用精神力了,这样处处受限的感觉,让楚歌很是不爽。 楚歌把玉陨的手指攥地很紧,直到玉陨轻声说道:“陛下,您抓痛我的手了,疼。” 楚歌这才松开了手,急忙说道:“玉陨,你的手没事吧。”说着,把玉陨的手拿了起来,仔细打量着,果真手上红了一块。她毕竟是习武之人,这点力度在她看来不过是无关痛痒的,但若是落在寻常的身上,便是另一番感受了。 玉陨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不疼的。陛下能继续叫我玉儿吗,只是现在,在宫外的时候。” 楚歌听完后沉默了片刻,玉陨,是命运之中,要设局打倒反派的人,必然是心思缜密,心狠手辣的,和现在这个温柔而小心翼翼的姑娘,无论如何,都不像是那样的人。 她笑了笑,手指顺了顺玉陨鬓角的发,“玉儿。” 她知道怎样才能打入一个人的内心,潜移默化,无声无息,一点点的好,就足够让一个本就仰慕你的人,沉沦在虚伪的温柔之中,这是她在星际联邦的间谍课上学到的,不过当时她位高权重,无人需要她这样费心费力,而今这些技能,却不得不重新拾起了。 楚歌看向了一旁的小摊,上面有根相似的铃铛,又或者说,这集市上的铃铛,大多都是这种模样,虽然材料有些单薄廉价,但胜在精致动人,是小姑娘会喜欢的物件。 楚歌拉着玉陨的手,对店家说道,说道:“老板,这个银铃铛我要了,多少钱。” 老板笑着说道:“得嘞,公子拿好,二十文。公子和这位姑娘,当真是一位璧人啊。” 楚歌递出了三十文钱,“不用找了。”说着,把掌心的银铃铛递给了玉陨。 “多谢公子了,多谢姑娘。” 玉陨眼中的神色变换未定,都说女子的感官最为敏锐,身旁的陛下,即便是对她很温柔地笑着,她却都感觉不到多少温度。 就像是靠着一张画着火花图案的纸在取暖,尽管火花的色彩,还有跃动的姿态,都像极了真的火,真的让她暖和了些,但她始终是明白的,这是一簇假的火花,可却让在天寒地冻中的她得到了一丝慰藉,舍不得离开这张单薄的纸。 楚歌似笑非笑地说道:“玉儿,咱们得回宫了,要不然曲无名那厮,约莫要发脾气了。” 玉陨一只手抓住了楚歌的手,另一只手拽住了她的手臂,“阿容怕他干什么,若是他敢和阿容发脾气,我定要克扣他饭食。”玉陨作为大宫女,宫里的大小适宜都要经由她手,若是她想克扣东厂的饭食,也未尝不可。 月色微醺,玉陨惯来淡然的面容透出了一股执拗,楚歌的唇角又深了两分,她说:“好,都听玉儿的,玉儿想去哪就去哪。不过玉府就不必了,这大晚上的,夜深露重,黑灯瞎火的,要是被吓着就得不偿失了,我们改日再去。” 玉陨没想到自己的心思就这样被楚歌直白地说了出来……她真正想去的,其实,是那个已经荒废了的家,即便是记不清在哪条街,哪条巷子,也想要回到的地方。 玉陨稳住了身体,露出了一抹笑容,“那阿容带我好好玩一玩。真是的,明明说好的,我带阿容逛一逛,结果成了阿容陪着我了。”她急忙用话语掩饰自己的慌乱。 楚歌低头看到了玉陨颤抖的指尖,说道:“过去的事情,谁又能想得到,还是现下的欢愉更为重要。在今晚,于我而言,玉儿是玉儿,我只是也期望,对于玉儿而言,我也只是阿容,只是今晚。” 当楚歌和玉陨回到宫里的时候,已经是夜半之时了,一路上宫里的侍卫和宫女纷纷行礼。 曲无名身上佩戴着绣春刀,身穿飞鱼服,头上戴着红色玛瑙石装饰的帽子,他神情阴鸷,眼角微挑,单薄的唇紧紧地抿着,唇角微垂,不过是一段时日未见,他已经变成了一把出鞘的剑刃,一举一动都带着威慑力。 此时他正只身一人站在宫门口,目光里淬着冷意,看着宫道上的人来人往。 天色昏沉,楚歌和玉陨拉开了两步的距离,一前一后地走着。 在视线相触及的瞬间,曲无名顿时加快了步伐,走了过来。 楚歌眉头皱了皱,说道:“怎么这天黑了,宫里的这些人视力倒是好了?个个都能认出朕来,曲无名,你说这是什么原因?” 曲无名脸上的神情不变,只是脚步顿了些,平静地答道:“陛下今日没有用晚膳,也没有照常沐浴,怕是通过这些事情,宫里人都能猜到陛下不在宫中,玉姑姑今日也未露面,也不难猜。” 冰冷的夜风从宫道里席卷而来,把楚歌的头发吹了起来,每一缕头发都被灌注了寒意。 楚歌似笑非笑地说道:“曲无名,你是个聪明人,想必以前的我也是那么想的。对么,玉陨。” 玉陨嘴角勾起,带着淡淡的笑容,“曲大人自是聪明非常,连偌大的东厂都能掌管的井井有条。” 不出所料,曲无名脸上阴鸷的神情缓和了不少,乖巧温顺了许多。 他愣了愣,面前的女帝似乎带上了不同寻常的诡谲色彩,似真似幻,模糊了面容。 他温顺地说道:“在奴才看来,现在的陛下更好。” 楚歌低低地笑一声,说道:“也许是更糟。往日里,怕是你也不敢同朕这么说话,现在倒是放肆起来了。” 说着,楚歌把衣领往上拽了拽,免得冷风往衣领里面灌。 楚歌是不明白了,自己身上有什么好的,莫不是这幅皮囊太容易让人心生好感,曲无名命中注定的媳妇,今日险些被她撬了墙角。又或者,她看起来很像是个好人?那这误会可就大了。 曲无名看着眼前让他着迷的陛下……惯来看透人心的他第一次看不穿的人。陛下,你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又应该说些什么,才能合你的心意,得到你的信任? 玉陨温声道:“陛下,天寒地冻的,还是先回宫吧。” 楚歌轻笑,忽然凑近了玉陨的面容,而后说道:“玉儿,也很像是个好人。” 玉陨条件反射地看向了曲无名,果不其然地看到了一道阴冷的目光,连忙退后一步,说道:“奴婢,算不上是个好人。” 无论是她,还是曲无名,抑或是殿下,想要安稳地活到如今,哪个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 楚歌径直往前走着,巍峨的皇城屹立在她的面前,恍若一只巨大怪物张开了血盆大口。 “时候不早了,奴婢先走了。”玉陨对曲无名屈膝,而后小碎步赶上了楚歌的身后。陛下,刚刚为什么要这么问? 苏国公的到来,必然是要举办宫宴的,名单,请帖,菜式,座次,众多繁琐的事情纷至沓来。 景山的防御工事又在此时提上日程,要与众大臣商议,无论是构图,资金,人手抽调,一切都要她亲力亲为,全程参与。 楚歌恨不得把自己劈开来,变成十个八个的她,把这些闹心的事情一下子都解决掉。 也不知道为什么,苏衡青这几日总是在朝议上与楚歌对着干,像是在闹脾气一样。 楚歌知道自己肯定是哪里招惹苏衡青了,不过她怎么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点印象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真是叫人头秃。 终于,楚歌在一天的朝议后叫住了苏衡青。 苏衡青脸色淡淡的,眼底毫无波澜,像是黑色的深渊。嘴角抿着,带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楚歌定定地看着苏衡青,说道:“朕是哪招惹国师了,苏衡青,我同你说话呢!你这几日怎么老是和我对着干呢,你怎么就不讲道理呢?”说着,她有些恼怒地一跃而下,落在了苏衡青面前。 苏衡青乌黑的睫毛抖了抖,在眼底打下了一片阴影,说道:“陛下误会了,臣不过是公事公办罢了。”他们间的距离就像是回到了当初的样子,她是君,他是臣,君臣之间,不过如此。 “你还和我发脾气,先前被刺杀的时候,你为何会武功,我还没问你呢。”她气极反笑,伸出手拽住了苏衡青的衣领。 刚刚拉开的那点距离又拉了回来。 苏衡青垂下了眼眸,退后一步,但楚歌也随之逼近了一步。 楚歌冷哼一声,目光定定地看着苏衡青,说道:“我明白了,必定是为了苏姑娘,你那小青梅粘着我,你恼了是不是。” 苏衡青打断了楚歌,皱着眉说道:“不是…” 楚歌仰着头,看向了苏衡青的眼睛,说道:“还不是,你满脸都是不高兴。我下次见面一定和她解释清楚,我是女儿身,我和她是不可能的,这样你还恼不恼我了?” 苏衡青修长的手抵在了面前,作出一种隔离的姿态,他唇角薄凉,身形颀长而消瘦,眼中带着一闪而过的失落,说道:“陛下你什么都不知道。” 楚歌对这身高差感到一种无能为力,尽管她的身高在女子里面已经是出挑了,但在苏衡青这个家伙面前,还是差了有半个脑袋。 楚歌抓住苏衡青伸出的手,脱口而出,定定地说道:“我怎么就不知道了,我什么都知道,我知道你喜欢苏薇,苏薇不喜欢你,你若是再喜欢她,会变得不幸的,会变得不幸的,苏衡青你明不明白?苏衡青……” 她啊,不想他变得不幸,不想他为了苏薇的到来而欢欣,不想他的目光总是随着苏薇而跃动,不想他喜欢一个要杀掉他的人…… “你要是喜欢苏薇我也会不高兴,但你也得明白,姻缘这种事情,自是上天注定的,强求不得。苏薇不喜欢你,你就不能换个人喜欢吗?你就不能喜欢一个喜欢你的人吗!?”她拉着苏衡青的衣领,缓缓地低下头,抽噎着说道。 苏衡青,会不幸的,如果喜欢苏薇的话…… 但她又有什么资格说出这样的话,她本质上和苏薇是同样的人,是只会给苏衡青带来不幸的人。 苏衡青看到了面前低着头的楚歌,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跳好像在此时也乱了节奏,心好像都要跳出来了,他错愕而慌乱地伸出手指拂过楚歌的面容,却触及到了冰凉的泪水,但他却像是被烫到了一般,连忙收回了手指。 “陛下……知道些什么吗?” 楚歌的头低着,柔软的发微微吹拂,眼睛里噙着泪水。 寂静的大殿上,他听得很清楚,自己急切的心跳。 尽管他再也清楚不过,她的狡黠,她的话里,有一半都是骗他的。 苏衡青颤抖着手指,犹豫地搂住了楚歌的肩膀。 楚歌的眼泪如同决堤的洪水汹涌而下,回抱住了苏衡青。 在这个时刻,哪怕只是这短短的一刻,请让她奢望地以为,苏衡青也是对她动了心的,她也还是一个有感情的人。 第162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10) 楚歌后退一步,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着苏衡青,努力抬起头,她微笑着,眼中还残余着泪水,说道:“刚刚朕说的话,国师就当做是妄言,不必当真。” 苏衡青浓密漆黑的睫毛颤动着,唇角动了动,垂眸看向了楚歌的神情,心道,云容,你这样同我说的话,我又怎么能当做是妄言,分明是再认真不过了…… “陛下,也知道那件往事吗?”苏衡青轻声问道,直直地注视着楚歌的面容。 “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朕乏了,国师也早些出宫吧。”说着,她绕过了苏衡青,径直走向了大殿之外。 冬日正午的阳光透过楚歌的身形,金色丝线勾勒的衣裙光芒灿烂,丝帛又柔软异常,宛若天边镶嵌着金光的云彩,瘦削的身体却行走地异常笔直。 苏衡青却只能看着她渐行渐远,她不停下来,而他也追不上去。 片刻之后,苏衡青薄凉的嘴唇张开,却又转而阖上,他修长而指节分明的手指上,还有楚歌残余的泪水,冰冷异常,却又滚烫非常,他缩回手指,手握成拳,似是这般,那一滴泪水,就会永远地留在他的手心之中。 他并不喜欢苏薇,只是出于父辈的诺言,作为他一世安稳,性命无虞的交换,他会照顾苏薇一辈子,他会成为她的夫,即便是她想要杀掉他。 一诺千金,是承诺,也是重担。 工部尚书被派往景山修筑防御工事的前一天,践行的宴会就在第二天,观星阁的占星官上奏折,报告天有异象,让楚歌祭天以消天怒,而祭天之物,是九九八十一只乌龟。 楚歌得知此事时,眉头难得一松,而后一时不忍,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是不太明白,这低阶文明的世界,祭天为何偏爱乌龟?一堆缩在壳子里的乌龟,难道大气层会喜欢这种口味的食物? 在祭天之时煮出一锅的龟茯苓,约莫也是要用九九八十一只乌龟的,在一众大臣面前煮一锅龟茯苓,倒是个有趣的想法,正好治治他们依赖天意,还有不动脑子的毛病。 景山的防御工事照常进行,不过工部尚书当天晚上就被东厂锦衣卫护送着,无声无息地离开了京城,第二日晚上彗星坠落的时候,便无人想着把景山防御工事和天生异象的事情联系在了一起。 彗星坠落的事情,不过是一刹那的事情,但是不过是一天的时间,整个国家的臣民都知道了。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这不过是平凡生活的一段无关紧要的小插曲,到了第二日,他们依然要为生计而奔忙,而对于满朝文武来说,却是一个进言的大好机会。 总有人要为彗星降落作出回应,到底是女帝祭天,还是皇家的某个人去守宗祠,或者大赦天下,施下恩泽,否则上天会降下灾难,这是占星官的回答。 他的声音缓慢,不疾不徐,异常淡然,却让人不由得相信。 楚歌手里握着的奏折,轻飘飘地翻动着,似是并不把占星官的话放在心上。 朝堂之下,静默地站着一个青年男子,眼睛上蒙着雪白的绷带,鼻梁挺拔,唇角带着淡淡的红色,肌肤白似雪,一头白发披散开来,云纹的布衣,被他穿出了一股子出尘的气质,若说苏衡青是夜晚高悬的月亮,高不可攀,可望不可即,那占星官羽寂就是皑皑白雪,看着一尘不染,但那光芒是可以触碰的存在。 楚歌的目光里带着审视,她俯视着站在龙椅之下的占星官。 她在想,若是那白发用一根黑玉簪子束着,定然是极为好看的。 楚歌在曾经一个虚拟世界里当过一个哑巴,也就是凌小满,因而羽寂站在大殿之上据理力争,需要多少比常人更多的勇气,她略有些体会。 知消一眼,她便能看到他被白绸带掩盖的双眼之下,睫毛颤动异常地快。 楚歌看着底下大半已经慌乱不堪的朝臣,嘴角带着嘲讽的笑容,祭天吗? 她招了招手,玉陨附耳过来,在她耳边悄声说道:“陛下,御厨已经准备好了。” 楚歌嘴角微勾,而后挥手,玉陨又退到了她的身侧。 “诸位大臣言之有理,那占星官就寻个良辰吉日,举办祭天仪式,祈求风调雨顺,龙运昌隆。” 下面群臣开始呼唤着我主隆恩,吾皇圣明,皇恩浩荡了。 苏衡青此时双手作揖,上前一步,说道:“陛下不若此时大赦天下,以彰仁德。”他一身白衣,此时却弯下了脊背,为的是谁,群臣再清楚不过,楚歌也再清楚不过了。 她似笑非笑地说道:“占星官以为国师说的,然否?” 大殿之上有片刻的停顿,羽寂白色的绸缎微微拂动,而后答道:“然也。弃恶从善乃一大善事,若是让狱中之人再得入世,为云朝建功立业,造出一番成就,也是一桩美谈。” 楚歌轻轻摇了摇头,目光落在了羽寂身上,说道:“大赦天下这种事情,只会让那些犯下重大罪责的人重新回到良民之中为非作歹。朕自有定夺,此事再议。” 羽寂眉眼微动,而后嘴角扬起了一抹白雪般的无暇笑容,似乎是遇到了什么高兴的事情。 楚歌心中一动,微微蹙眉,真不高兴啊,遇到一个愚蠢的善良家伙。 大赦天下之后,就是苏薇以良民,而不是逆臣之女的身份,嫁给苏衡青的时候了,而苏衡青被逃婚,遭遇诸多不幸,都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楚歌明白,命运会以各种她难以预料的方式,让这个世界的剧情继续走下去,大赦天下,不过是时间问题,与命运对抗,譬如螳臂当车,不自量力,飞蛾扑火,尸骨无存。 但,还是,好不甘心。 没有感情的她,只有本能的占有欲的她,不想,就让苏衡青陷入到对苏薇的迷恋中,落入到漆黑一片的未来之中。 这是楚歌第一次见到羽寂,这位占星官似乎除了重大事件,就只会一直在占星阁里看星星,可是没有眼睛的人,又要如何看星星,她有点对他感到好奇了。 从这个青年到达占星阁开始,已经成功地预言了几次天上的异象,而他的声望也跟着水涨船高,甚至隐隐约约地威胁到皇室的权威和尊严。 好在他每次都是保持着中立的态度,并不会过分谴责女帝的过失,否则他早就身首异处了,但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羽寂的态度是这样的坚决? 出于虔诚,皇室需要挑选一位皇室子弟去佛庙礼佛,以代皇室向上天祈祷。 但是人选还要楚歌亲自见过才能选出来。 消息迅速从前朝传到了后宫,除了女帝的生母兰太妃悠哉悠哉,没有一点紧张感之外,其他的两个王爷和一个公主的母妃都已经慌了神。 这几位王爷公主都已经到了出宫的年龄,但直到现在,女帝甚至连给他们一个封号的打算都没有,更别提赐予他们封地。 对于大权在握的女帝而言,这几位王爷和公主都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就连宫人对他们不甚在意,女帝名下并没有子女,挑选皇室成员必然是从这几位王爷和公主中选。若是能入了女帝的眼,他们在后宫的日子也能好过许多。 这一日正巧下着磅礴大雨,兰太妃叶兰溪自然是知道他们的来意,一直避而不见,直接吩咐下人关上了织锦宫的大门。 楚歌对此事尚且不知,她带着玉陨去了观星阁,在剧情里,也曾出现过羽寂,但可不是现在这样一位看起来很是纯真善良的瞎子占星官,而是前朝的遗孤,一个亡国奴,一个亡命之徒,一个杀手。命运的齿轮也许会晚一步旋转到指定的地方,但绝不会出错。 观星阁在皇宫的最北角,比起皇宫的其他地方,这里凄凉许多,树木丛生,凋敝枯萎的花枝从阁内一直延伸到了外面。破旧的檀木大门咯吱作响,上面绘制着星图。 楚歌没想到富丽堂皇的皇宫里,还有这样一个地方。 苏衡青在朝堂上天天穿着一件碍眼的白衣服,那是他有钱,而在羽寂这里,上朝穿着一件白色布衣,那是纯粹的穷。 楚歌独自一人走了进去,玉陨被留在了观星阁外面。 即便是白天,这里还是阴森森的,像是个闹鬼的院子一般,凉飕飕的。 楚歌察觉到身后有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她陡然间转过身去,“羽寂?” 她定睛一看,果真是羽寂,他眼睛上的白绸带取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整块白色的面纱,他的眼睛合在一起,睫毛微动,扑闪在面纱上,说道:“陛下?” 羽寂下意识地将手按在了自己的面纱上面,说道:“陛下来观星阁,可是为了祭天之事。” 楚歌果断地否认了,“不是,你别乱猜,”她心痒痒的,说道:“朕,想看你的眼睛。” 羽寂略加思忖,一本正经地说道:“臣自幼被算命先生预言,一睁开眼,就是命定之人,这二十年以来,不曾睁开眼。” 楚歌抿唇一笑,心情莫名地舒畅了许多,“那我可不看了,若是看了你的眼睛,便要做你的命定之人,让你做帝后,那朕可是亏大了。后宫三千佳丽,朕可不愿偏宠一人。” 羽寂低下头,轻声笑道,“陛下所言极是。” 楚歌像一只懒猫一样伸开了腰,“不过闭上眼睛太久的话,会变成瞎子的,你啊,可不能为了一个命定之人,把自己这一生的光明都耗费了。这是皇命,必当遵守。” “命定之人一定也在等着我,兴许是一天,兴许是一年,兴许是十年,臣都会一直闭着眼睛,等着她的到来。臣恕难从命。”他的声音像是水滴落入银盘一般清亮。 楚歌微仰着头,才能看清楚羽寂的神情,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她会觉得是句信口开河的谎言,但是由这样一个人用这样的一种语气说出来,楚歌反倒觉得是有一种她不知道的玄机。 羽寂抬起头看向了天空,说道:“我的秘密就是,我不是人类,虽然有人类的躯壳,却没有人类的魂灵,没有爱也没有恨,因为某种执念而生,最后也只能因为某种执念而灭亡。我希望陛下,能给我一个执念。” 楚歌闻言双手环抱着腰,说道:“你如果是瞎子的话,你是怎么看星星的,你定然是偷偷睁开过眼睛,你偷偷告诉朕,朕不会外传的。” 羽寂闻言顿了顿,而后摇了摇头,答道:“臣就是闭上眼睛也能看见天上的满天繁星,并未诓骗陛下。” 天地间暗了下来,羽寂快步走进了观星阁,而后提出了一只橘黄色的灯笼,递给了楚歌。 楚歌伸手接了过来,想了想,说道:“我也没有什么执念,这辈子最大的祈愿,就是能有朝一日随心而活。你和普通的人类也没有什么不同,除了总是闭着眼睛。这样的话,总有一日会遇到没有办法解决的烦恼,那些烦恼就会变成执念的,说不定执念就是你一直遇不到你的命定之人。” 说着,她对着羽寂笑了笑,她觉得,如果杀手是这样的话,那可真傻。 羽寂手里浮现了一只和灯笼散发着一样光芒的蝴蝶,递到了楚歌的手上,轻声说道:“陛下,天色已晚,夜深露重,早些归去。”他的心底出现了一点不一样的情绪,在这一刻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是苦涩,什么是甜味。 离别使人苦涩,但对再次相见的期待,就会变成甜味,覆盖在苦涩上面。 楚歌轻轻地接住了这一抹光,那只蝴蝶扑闪着翅膀往上飞去,变成了细碎的光芒,消失在了黑暗里。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的身后,羽寂睁开了眼睛,在他的目光中,夜色昏沉,她满身星光。 玉陨迎了上来,把她转了一圈,确定了没事之后,这才缓了口气。而后看着盯着自己的手心有些愣怔的慕容若,问道:“陛下,您在看什么啊?” 楚歌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其实她真正想说的是,这样善良又愚蠢,偏执又古怪的家伙,如果命运能让他复国成功的话,那就是他吧。 第163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11) 楚歌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其实她真正想说的是,这样善良又愚蠢的家伙,如果命运能让复国成功的话,那就让他成功吧。 因为她,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这世上有违背天命,逆天而行的人,也有被命运玩弄在股掌之上,守护规则运转之人。而楚歌,属于后者。 楚歌穿过阴暗的栈道,身上穿着一身漆黑的锦袍,发间束着一支檀木簪子,双眸中凝聚着冷意,是时候,得到她想要的答案了。 她等待这一日,也有两个月了。两个月,足够摧毁一个人的心灵和肉体,让他变成一个失魂落魄的行尸走肉。 即便先前东厂锦衣卫与苏衡青有所勾结,但关于东厂的机密事件以及据点,依旧是严格保密的。 皇都有一处千百年的古镇,唤作千金镇,此处幽深隐蔽,树木丛生,毗邻河流,镇上的戏台子众多,飞檐走壁,各处楼台相互交叠,若是初入此地,必然会不知所踪,迷失在里面。 东厂的暗牢,就布置在这样一个地方。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世。当丝竹之声响起来的时候,又有谁会注意到惨叫声? 这是一张早就编制好的网,只要猎物落到网上开始挣扎,网上的猎食者,就会到来,把猎物撕碎殆尽,生吞活剥。 长而尖锐的铁钉泛着冰冷的寒光,寂静的牢房中没有多余的声响,只有钉子没入肌肤,发出渗人的血肉与武器摩擦发出的声响。 曲无名手里提着一盏颜色惨白的灯笼,里面装着一颗圆润明亮的夜明珠,权利和财富会让一个人千变万化,衣着,举止风度,但楚歌通常会直接忽略那些,今日似是有些不同。 她顿住了脚步,犹豫了半晌后才反应过来,“曲无名,你,原来是不是不是长这个样子的?” 曲无名的目光有一瞬间的呆滞,似是生无可恋,但又带着点悲悯地看向了楚歌,那悲悯是对他自己的。从成为了东厂都督的那一天起,他就去掉了脸上的那些用来掩藏自己真面目的妆容。 他啊,因为一副过于阴柔的长相,才会遇到那么多不幸的事情。如果没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外貌于他而言,只会是一场负担。 “虽说早有预料你的真实样貌,绝不会是像是从前那样,但如今仔细看起来,还是有惊鸿一面的感觉。”她笑着说道,世界总是会对命定之人情有独钟,在让他经历非人的苦难的同时,赐予了他魅惑异常的外貌。 “陛下,先前就猜到了,我的伪装吗?”曲无名的目光里满是不可思议,声音里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 “美人都生着美人骨,那日你被我一脚踹开的时候,我瞧见了你的锁骨,清瘦而优美,有那样漂亮骨头的人,又怎么会是一个庸脂俗粉。” 果然,闻言曲无名的笑容垮了下来,女帝对他一点的好,他就忘了,她从前是怎么对待他的了,虽说比起他从前在曲家的生活要轻松容易许多,但浑身大伤小伤,也甚是艰难。 楚歌翘起嘴角,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继续往着栈道里面走去。这世界上的人,总是对着别人抱着莫名的好感,还有虚无的希冀。总是因为她不经意间露出的那点类似于是怜悯的善意而被欺骗,她啊,真的喜欢不经意间将他们对她的仰慕碾碎。 系统此时报警道:主人现在有危险念头,极有可能会黑化,请及时进行心理疏离。 饕餮适时地在楚歌的精神世界里,按住了系统实体化小萝莉的脑袋,“汝莫妨碍楚大人,人心难测,善恶只在一念间,若是能化身修罗,就能终结一切,你以为楚大人会怎么选择?” 系统嗫嚅道:“主人,会变成罗刹吗……” 系统和饕鬄一同陷入了沉默之中。 楚歌和苏衡青,一个是炮灰,一个是反派,无论起初是何等模样,最后的结局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身死魂灭。 楚歌的身影隐没在了黑暗中,没了亮光,她依旧能面不改色地继续往前走下去。 曲无名加快了几步,跟上了楚歌,将手中的夜明灯灯笼靠近了楚歌一些。 他脸上带着前所未有的轻快笑容。他很高兴,能多了解陛下一些,善良的,不善的,伪善的。因为,她是他的救赎。若是自己将这救赎推翻,没了前行的光芒,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继续生存在这人世。 两个锦衣卫将铁门旋转开来,吱呀地两声之后,楚歌和曲无名走进了昏暗的诏狱中,隔壁的一个房间里,通过镜面折射,隔壁的房间的琉璃镜上会显示出狱中的景象。 施刑人面无表情,机械地问道:“你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谁派你来的。”他的声音冰而冷,带着寒冷彻骨的冷意。 这里静地可怕,沉寂,充满了绝望的死气。 十字刑架上传出了女子的一声冷哼,算是回答。 她面容狼狈不堪,鲜血糊住眼睛,满是恐惧,但眼中却始终存着一抹不灭的亮光,那亮光里带着轻蔑,比看一条死狗的眼神更加冷薄。 女子的头发脏乱,不少的头皮翻出来,血和肉连在一起。身上也没有一块好肉,不是热烙铁烙出来的侮辱性的词语,就是竹签扎出来的血洞。 作为一个习武之人赖以生存,引以为傲的各大经脉都被割伤,虽没废掉,但是再过几日,便是神仙,也回天乏术了。 施刑人并没有在这种眼神下战栗或恐惧,并不是他没有属于人类的感情和同情心,而是杀戮和严刑拷打这种事情做的太多,反而对此麻木了。 他很欣赏这种嘴硬的犯人,让他始终对人类遭受痛苦的极限抱有好奇心。 鬼使神差之下,施刑人说出了一句与他的身份并不相符的话,他机械地说道:“希望你能继续闭上嘴,坚持过今天。”通红的烙铁在水中按了按,发出了呲呲呲的声音,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女人愣了愣,嘴角一弯,她目光里出现了除了犹豫,痛苦,畏惧以外的神情,恬淡而自得,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哑着嗓子说道,“九霄。” 施刑人愣了片刻,而后在挥了挥手,让身边的属下连忙挥笔记下来刚刚女人的回答。 即便是真正的死士,也会遭受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虐待,选择自尽,毕竟没有人会来救他们。唯一让这个犯人坚持了半个月的缘由,怕是心有所寄,不敢死,也不想死。 这是她到诏狱起的,第一句话。 “你和国师苏衡青当时在交易什么,你是谁派来的?还是说,你就是苏衡青的手下。” “……”九霄再次陷入了沉默,冷哼一声,算是回答了。 施刑人手中举起烙铁,他低着头,看不清神情,放在了九霄手腕静脉断裂的地方,皮肤与滚烫的铁面相触碰之时,发出了刺耳的声音,她的右手彻底废掉了,指骨粉碎,皮肤焦糊,经络断裂。 九霄垂着头,身体抽搐了两下,继续归于平静。 她已经是一个被摧毁的废人了,最后的乐趣,就是这位残忍的施刑人了。 楚歌拂了拂袖子,站起身来,冷声对曲无名说道:“你要给朕看的,便是这个吗?朕给东厂两个月,东厂就只能做到这种程度吗?” 曲无名嘴唇抿了抿,而后说道:“陛下,一个名字对于东厂就足够了,无论这个人是天涯海北的哪里,无论以什么样的身份做过什么样的事情,臣都会为陛下查出来,臣一定会让陛下如愿以偿的。” 楚歌眉眼垂下,瞥了一眼铜镜之中残破的九霄,这样残酷的刑罚她都能坚持下来,实属是心志坚定,坚韧不拔之人,但这样的人若是在敌方,只会是障碍,倒不如死去。她只是觉得,有点可惜,所托非主,她已经许久没有在虚拟世界里,遇到这样的家伙了。 她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摆了摆手说道:“把她的右手砍下了,当做是一份礼物送给苏衡青,只当是一个警告。把苏衡青盯紧了,他一定会有所动作的。人就留下来,好好救治,若是能活,就送到宫里,若是不能,就随便找个地方埋了,莫费银钱。” 曲无名立刻答道:“臣谨遵皇命。” 楚歌出了千金镇,身上披着一身白色斗篷,在夜晚招摇过市,只消得一个背影,便吸引了诸多姑娘流连的目光。身着华贵,气质清冷,便是这两点,就引得许多人趋之若鹜了。 她靠近码头的时候,身后已经跟着一群不经意间顺路的姑娘了,楚歌从怀里掏出了一把碎银子随手往后撒,姑娘们蜂拥而至,果然金钱面前,美色啥的,都是浮云。 一艘乌篷船靠近了岸边,楚歌一跃而上,跳到了船板上。 船头的艄公是燕子回,自打上次出宫抓获九霄一事之后,他便明降暗升被楚歌掉到了宫中做侍卫了。从正三品的锦衣卫指挥使变成了正四品的御前带刀侍卫。 在楚歌上船的那一刹那,船桨在水中打出了一个水花,微波荡漾,迅速驶向了雾水浓厚的湖中央。 船舱里静的出奇,水声,风声,一时间都被隔绝在了外面。 玉陨坐在船舱里,身上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袄裙,眼角泛着红,应当是刚刚哭过。 她柔声问道:“陛下今日,可问出消息了?” 楚歌身体倒在了船舱里,喟叹道,“遇到个有气节的,嘴硬地很,东厂那些人都没能从她嘴里问出话来。”虽说垫了白虎皮,船板依旧是硬邦邦的,楚歌把头挪到了玉陨的腿上。 玉陨顺势给楚歌捶了捶肩膀。 片刻后,楚歌问道:“玉陨呢,今日去玉府,可得偿所愿了?”她眨了眨眼睛,说道:“还是物是人非,徒增了伤感。”她阖上了眼睛,闭目养神。 玉陨定定地看着楚歌,“陛下,为何总是能猜出我心中所想?” “察言观色的本事,可是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皇宫里必不可少的,我当年虽是个闲散皇女,不得宠,也无人在意,但正是如此,才得更懂得如何顺势而为,又该何时逆水行舟,抑或是悬崖勒马?君王权衡之术,也不过如此。” 楚歌的心脏微微抽搐,不是为她,是为那个早就死在命运齿轮之下,宫变之中的云容。 从她进入这个世界开始,就破坏了世界的规则,因而会被命运所监控,安排一个新的,作为炮灰的命运,清理掉她。 在玉陨的面孔上,楚歌第一次见到了仓皇。是一个小骗子遇到了一个老骗子的时候,露出的卑怯。 楚歌倏然间笑了,像是之前的话就像是个玩笑,之前的落寞和忧伤,只不过是片刻。她笑言,像是玉陨期待地那般,说道:“先前的话,你就当是一个慌,哪有皇女,是过得那样落魄的?” 玉陨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楚歌,看着她苍白无力,而又居于表面的笑容。生而为人,她感到有些难过。她本该恨眼前这个女人的,是她的母亲,让她家破人亡,让她为奴为婢二十余年,但却是眼前这个女人,带她出了掖庭,让她做了有官衔在身的大宫女,违背国法带她出宫看查封了的玉府。 “陛下,不怕我害您吗?陛下,可是奴婢的仇人。”她知道她本不该这么说的,但她还是没忍住,想要得到一个答案。 楚歌往前蹭了蹭,脑袋压在玉陨的腿上,说道:“朕又不是什么好人,怕玉陨你做什么?” 雨丝不时地拂面而来,燕子回,转身说道,“下雨了,玉姑娘,你往船舱里去去吧,不要被雨淋湿了。” 楚歌起身,把玉陨往着船舱里面拉了拉。 玉陨抬起手悄悄擦掉了眼角的泪,说道:“陛下,必当能抓到苏衡青那逆贼的把柄,为民除害。”明明知道陛下不是好人,可是,陛下对她好,那就足够了,即便是恶人,也无妨。 楚歌挪了挪脑袋,放在了玉陨的膝盖上,似笑非笑地说道:“唯独我的玉儿以为我是好人,那苏衡青是逆贼,这满朝文武,这天下之人,可是把我当做恶人,若是为民除害,当是除了我才是。” 第164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12) 寒风冷雨的夜晚,楚歌静默地阖上了眼睛,清浅的呼吸传来,玉陨愣了愣,而后将船篷之中的兔毛披风盖在了楚歌的身上,目光悠远地看向了船只的外面。 天下譬如棋局,纵横捭阖,而那至关重要的执棋者此时却毫无戒备地躺在她的腿上。 她站在云山之巅,脚下便是万丈深渊,分明孤立无援,却像是拥有千军万马。 这就是她的陛下,她在她的生命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自此不可磨灭,至死不渝。 挑选派往云隐寺,为国祈福的王爷和公主的仪式,是在一日之后的朝堂之上。 苏衡青抱病并未上朝,楚歌目光凛然,悄无声息地笑了笑。料想曲无名应当是已经把九霄那只废掉的断手送到国师府了,她在心里说道:“当个坏人的感觉,原来还不错。” 她的精神世界一片漆黑,乌云翻动的天空如同沼泽,狂风大作,暴雨将至。 系统哆哆嗦嗦地躲在了饕餮的爪子旁边,愤怒地喊道:“饕餮,这就是你说的,只要主人黑化一切都能迎刃而解?分明只是把事情变得更糟糕了,主人现在变得这么邪恶,都是你的错,若是你不拿言语撩拨主人变坏,她怎么会成为这样一个残暴的人。” 饕餮铜钟般巨大而血红的眼睛里有血光闪过,它说道:“楚大人另有筹谋,系统大人是来自其他世界的智者,连这种简单的计谋都看不出来吗?” 系统沉默了,为什么它挺机智一个系统,在主人和一只上古老动物前……却有一种智商被蹂躏的感觉?它委屈。 羽颜穿着一身白色的占星官的服饰,一身白色的粗布却被他穿出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意味,隔着一层半透明的白色丝绸带子,漆黑的睫毛如同蝶翼般轻轻颤动着。 四个孩子一字排开,三个王爷,一位公主。 在夺位之争中,兄弟姐妹睨于墙,互相残杀,反倒是最为无用闲散的云容,最终登上了皇位,不过这也要得益于当年这几位王爷公主年龄都还小。 若不是这场祭天,楚歌甚至都不会记得还有这几个她名义上的弟弟和妹妹。 云容是个对什么事情都漫不经心的性格,随意给了几个封号,就让这几位连带着他们的太妃母亲一条住在宫里,到了现在十五六岁的年纪,也该是出宫去往封地的时候了。 属七王爷云息年龄最长,站在为首的位置。 不同于其他三个孩子病恹恹的模样,站在大殿之上,被群臣打量的目光吓得战战兢兢,云息面色平静,像是在面对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面色端正,身体硬朗,假以时日,兴许也会成长为一个优秀的储君,但楚歌可不会让他羽翼渐渐丰满,在那之前,她要折断他的翅膀,即便不成,能添堵也不错。 宗祠地处偏僻,不是尼姑庵就是和尚庙,没有锦衣玉食,更没有好的先生教导,别说是一个月,就算是一周,一天,这些金贵的皇室子女们估计都受不了。 云息走了过来,他那一双银灰色的眼睛,毫无忌惮地与楚歌对视着。 楚歌歪着头,看向了云息,四目相对,云息也不畏惧,目光沉着而淡漠。 如果选择的人是云息,这孩子想必会很乐意,毕竟如果离开了皇宫,其实会更自在一些。 一袭白衣的羽颜上前一步,欠身说道:“回禀陛下,七王爷身怀紫气,天赋异禀,得上天庇护,是为最佳的人选。”身怀紫气这词一出口,在场的臣子们开始以另一种目光打量起羽颜,像是透过他的表面,深剖出他的内里如何,作为一个储君又是否是够格? 云息闻言跪在了地上,一字一句板板正正地说道:“皇弟愚钝,虽愿代皇姐去宗祠祈福,只怕力不能及,鞭长莫及。”他的脊背虽弯,头颅叩在了地上,却透露出一种坚挺不拔的气节。 楚歌眼中闪过兴味,她有些不明白了,云息究竟是在想些什么?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分明是想去,又为何要故意说出这种话,让群臣对他心生不满,更是试图让她不快。 羽颜的声音像是水滴落入银盘一般清亮,他缓缓地说道:“七王爷天生与常人不同,旁人是三魂七魄,而殿下是四魂九魄,人的精神分而可以称之为魂魄,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三魂当中,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独住身。注定是天赋异禀,得天独厚的。而又多了一魄天冲,一魄灵慧,敏觉非常。” 云息的双手不知不觉沁出来紧张的汗水,这占星官似乎并不像是她想的那样,是一个空有皮囊的江湖骗子,她虽然听不懂这些事情,但是两魂的原因他自己倒是明白,他这个躯壳里面当真是住了两个魂,是他鸠占鹊巢,夺了别人的命。 楚歌咳嗽了一声,摆出了帝王的威严,眼中闪过暗芒,说道:“占星官已经指定了要云息去,那便就是他吧。” 就在这个时候,七皇子的母亲茹妃从外面冲了进来,发髻微乱,脸上不施粉黛,很是憔悴的模样,冲过来抱住了云息就是哭泣。 众大臣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都惊讶不已,女性本柔,为母则刚,他们倒是没有想到,茹妃竟然会为了自己的儿子冲入朝堂,受人横眉冷眼。 茹妃的身后还跟着几个锦衣卫,一时间不知道是进是退,看了下情形,一齐上前要拽茹妃出去。 楚歌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挥了挥手,说道:“茹妃可有事情?不待在后宫,跑到前朝做什么?”说着轻轻地拍了拍龙椅。 茹妃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楚歌,眼里满是祈求的神色。 楚歌抿了抿嘴唇,说道:“既然如此,那便茹妃同云息一起去云隐寺。” 茹妃的情形她也是听雪花提起过,本也是一个嚣张的嫔位,后来父亲刑部侍郎惹了是非,一家子被人放火烧了,后来变得和和气气的,也不争不抢,好不容易有了云息,在宫里也少受了不少的白眼,七皇妃就是她唯一的寄托,本以为就能就此出头,不曾想却半路杀出了个她,自此与荣华富贵的日子是没有什么关系了。 群臣不语,按照惯例,哪里能皇子去宗祠还带着自己的母妃的,但若是敢质疑,大殿之外还站着一个背着光的东厂总督曲无名,知消他一个手势,哪怕是王侯将相也得去诏狱走一遭。 楚歌目光看向了占星官羽颜,温声问道:“占星官以为如何?” 羽颜点了点头,而后说道:“陛下仁德。” 在朝议结束了之后,羽颜被大宫女玉陨叫去了养心殿。 羽颜虽心有疑惑,还是进了大殿。在他脚步迈入的片刻,大殿的门随之紧闭。 “陛下?”他微微皱眉,说道。 楚歌无声无息地走到了羽颜的身后,抱住了他的后背,“那日,你睁开了眼睛。” 羽颜身体僵住了,片刻后,才缓缓说道:“遇到陛下之后,臣产生了僭越的念头,此生都没有过的想法,想看清楚一个人的模样。” 楚歌扬起唇角笑了,“那朕,便是占星官的命定之人了。” 羽颜轻轻地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陛下,为何要这样抱着臣……” 楚歌说道:“自然是怕你跑了,你说,要不我们就成亲吧,朕一定十里红妆,倾城花嫁叫你做朕的男后。” 羽颜眼底藏着温柔,说道:“好。陛下说明日就明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爱卿又能跑到哪里去。既是应允了,便是朕这一生的诺言。” 说着伸出手覆在了羽颜的头发上,另一只手拥抱的力道又重了些。 羽颜垂下头,手握住了楚歌的手,不由得红了耳尖。 事情到底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她现在有点晕,反正她愿意娶他,他愿意嫁给她,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楚歌突然间想到了些什么,到了这个朝代,她竟然不知道女子娶男夫到底是个什么流程,而且叫苏衡青这样一个风华绝代的绝世美男委屈做内室,她都替他委屈。 她松开了抱住苏衡青的腰身,拽了拽他的衣袖。 羽颜低着头看着楚歌,说道:“怎么了?” 楚歌吸了口气,说道:“你愿意做我的帝后吗,羽颜,我会废六宫,此生与你白头偕老。” 羽颜愣了愣,而后粲然一笑。他没有想到楚歌能为他想到这个地步。 不笑倒是好,这一笑让楚歌晃了神。 片羽皇室惯出痴情种,此言倒不虚。 羽颜说道:“但随君意。”神情淡淡的,像是在谈论一件类似于是今天吃什么一样的随意。 “你可是受着信仰,高阁之上的占星师,定然不能委屈了,朕要给你一场声势浩大,足以流传青史,还有那些野史画册的盛大婚礼。” 羽颜好看的眉毛微微地皱起,说道:“这怕是于礼法不通。若是陛下有心,倒不如以后废六宫,独宠我一人。” 废六宫,独宠一人。 楚歌脸色微微僵硬,当真是前朝遗孤,这说话的时候,连气都不带喘的。偏生她现在还要继续花言巧语地骗他,好让他心甘情愿地做她的帝后。 羽颜看着发愣的楚歌,顿时脸色沉了下来,刚刚是谁信誓旦旦说要废六宫的,怎么一到他主动提出来,要她一个诺言的时候,她反倒犹豫了起来。 楚歌算了算,六宫这得好几百人了吧……想来自己这小身板也扛不住啊。 罢了,这后宫还是免了,反正她也时间不久了,无福消受。 楚歌与苏衡青十指紧扣,纤细的手指卡在修长的手指间,紧紧的,牢牢的。她定定地看着苏衡青的眼睛,说道:“除非我眼瞎了,我定然不会看上除了你以外的男子。” 他藏着笑意,抑制住上扬的嘴角,好让自己看起来还是那副淡然的模样。却柔声细语地说道:“吾妻陛下别忘了这句话,不然的话,总有一日,你的双眼,我亲自去取。” 楚歌点了点头,说道:“你再叫一遍吾妻给我听。” 羽颜附在楚歌的耳边,喷洒出湿润温暖的呼吸,平生第一次这般,光是喊一个女人的名字,就会连心也柔软了一塌涂地。 “吾妻。” 他眼睛上的白色绸带,应声被楚歌解开。 楚歌召见了礼部尚书,随意地说了句:朕要纳帝后了,大婚的事情,就由魏爱卿筹备吧,按照皇家的规格办,绝不能有半分的差池。” 礼部尚书魏鲤跪在地上的双膝陡然一软,整个人瘫在了地上,磕磕绊绊地往前蹭了几步,磕磕巴巴地说道:“陛下,敢问,是要迎娶哪个世家的子弟……臣好去待您去下聘礼……” 楚歌闻言陡然间笑了笑,冷淡的眉眼也温和了不少:“朕要迎娶的,是占星师,羽颜,迎娶他做帝后。” 魏鲤只觉得天昏地暗,说是五雷轰顶的感受也不为过,他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说道:“陛下,恐怕国师不一定同意这桩亲事啊!” 楚歌看礼部尚书一副惊恐的模样,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说道:“朕与羽颜的婚事,是天作之合,哪里容得了你这个老家伙来置喙?再者说了,与他苏衡青又有什么关系?” 魏鲤也是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皇家的仪式也举行了不少。陛下的婚事他也曾设想过,却从未想过,这新郎官,竟然是清心寡欲的,神秘莫测的占星官,羽颜。 陛下也不是胡闹之人,断然不会拿这种事情同他开玩笑,可,可是国师也同意了么?国师分明,是爱慕陛下的。 这两人,虽日日朝堂上争锋相对么,陛下虽言语轻薄,却也不曾见过国师有所回应。但作为国师的心腹,情场老手的魏鲤还是明白,国师的心意。 魏鲤觉得,自己是遇到了自己官场生涯最大的危机,如若这场大婚办好了,又或是办不好了,这朝堂上的两位掌权者,还不得把自己给处置了? 楚歌挥了挥手,说道:“此事秘密准备着,绝不可叫任何人在大婚前看出端倪来。” 魏鲤一脸懵,说道:“陛下,这是要瞒着诸位大臣么?” 第165章 总有佞臣想害朕(13) 庆贺苏国公回京的宴会在千鸟殿中举行,红砖金瓦,原本就冰冷的皇城愈发显得肃穆。 正值深冬,湖水已然冻结成了冰冷的湖面,身姿婀娜的舞女们在冰面上跳着霓裳羽衣舞,她们身上穿着珍贵的羽毛制成的舞裙,舞步翩飞,如同一只只轻盈的鸟儿。 铜锣鼓鸣,楚歌身上穿着暗红色的宫裙,手中捧着一只精致的海棠花手炉,白狐披风衬得面容明媚而端方,红唇略施颜色,皮肤白皙,吹弹可破。 在她的身边,站着占星官羽颜,他身材颀长,眼睛上带着一层白色的绸带,眉眼如山峦,棱角分明,带着一种神秘莫测的高深之感。此时他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看起来温暖而和煦,也是一身暗红色的锦袍。 两人并肩走在一起,俱是容颜绝佳之人,看起来格外地赏心悦目,但也仅此而已。 群臣的目光在两人之间反复打量,在一阵难以言喻的安静之后,所有人都意识到一个呼之欲出的秘密,占星官羽颜,兴许,就是将来的帝后。 这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为何,女帝会选择他? 一个与京城世家子弟相比起来,过于无权无势的,占星官,羽颜。 楚歌伸出手来,一只手拿着手炉,另一只手则拽住了羽颜的袖子,两人一同坐在主位的凳子上,也是这个时候,他们才明白,原来先前宫女在前面布置两个位置是这个含义。 宴会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楚歌象征性地慰问苏国公两句,群臣便该吃喝的吃喝,观赏舞蹈的观赏舞蹈,时不时地去给苏国公敬酒。 宴会正在热闹之时,苏衡青快步走入了大殿,站在门槛内,看向了十指交握,言笑晏晏的楚歌和羽颜,向来清冷的五官此时竟有些扭曲。衣袍上怒放着一朵朵梅花,配着他糟糕的脸色,竟然有些狰狞,这还是她先前了解的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国师大人吗? 自己如今要和羽颜成婚,苏衡青的心里想必是不好受的。那她就开心许多了。 楚歌嘴角带着嘲讽,轻轻地笑了,说道:“国师不是抱病在家休养吗?怎么今日倒是来宫里了?” 苏衡青手指松开,步步生莲,一步步地走了过来,也无人敢拦住他,他站在楚歌的面前冷笑道:“自是为了给苏国公接风洗尘。”还有看看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别人,还要同旁人成婚。 浅白色的外衫在冷风里吹拂着,一时间他的身形竟然有些不稳。 “国师有所不知,朕还打算宣布一件事,那便是帝后的人选,朕已经心有所属,就是占星官,羽颜。”说着,她嘴角轻扬,轻快地握着羽颜的手举了起来。 她看向了苏衡青,苏衡青的脸上一片平静,像是对楚歌的话无动于衷,但他的手指微微颤抖,无风自动的衣摆,却是暴露了他内心,并不像是表面的那样平静。 苏衡青缓缓作揖道:“那臣就先祝愿陛下,与占星官,琴瑟和鸣。”说着转过身去,提起脚步准备离开。 桌上的酒杯一个轱辘跌落到了地面上,酒水渐染了苏衡青的鞋子。 “国师急着走做什么,朕还没说,要给你和苏国公的女儿苏薇赐婚的事情呢……” 此言一出,苏国公手里的杯盏一个不查跌落到了地面上,七零八乱,变成了碎片。 但惊喜,大于惶恐。 …… 听父亲说,这个月月底,她要同苏衡青成婚了,是女帝的恩典,就在女帝婚礼的后一天。当年的事情,这位传闻之中凶残暴虐的暴君,却是意外地宽容。不仅赦免了爷爷罪臣的身份,还对他历年来在漠北的战功多有赞赏。她已经许久,未见到他脸上露出这样轻快的神情了。 再过几日请帖就送到府上了。 这是压倒苏薇心底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击。她承认她是疯了,痴了,再也无法装成是毫不在意的模样,所有的骄傲在此刻分崩离析。 她,想见到阿容。 为了那一个夜晚,在街上一瞬间的心动,若是阿容愿意要她,那她便给“他”。 她去国师府央求了苏衡青两句,他便应允了,只是当时的冷笑,即便是现在回想起来,也让她感到有些害怕。 京城最大的酒楼上,一个临窗的包厢中,窗户半开半阖。 片刻后,一个丫环急匆匆地敲开了门,语气中松了口气,透着喜悦,说道:“小姐,您等的人来了。” 屋内的梨花木桌旁,苏薇手撑着脑袋,原本闭着的双眼突然间睁了开来,明媚的面孔上浮现了一抹灿烂的笑容,说道:“知道了。你把容公子迎进来。”余光落在桌上晶莹剔透的玉酒壶上,眸中的光浮浮沉沉,终究是黯淡了下去。 丫环道了声是,便又快步下了楼。小姐的脾气进来越发喜怒无常了,有半分的不顺心的事情,就动辄砸东西打奴婢,便是老爷公子也劝不住她。 楚歌收到苏薇邀约的时候,信上说她不日就要嫁人了,作为京城为数不多的朋友,想同她一聚,楚歌便应了约,今日,她也该同苏薇说清楚,她是个女子,而非男子。 对于苏薇,楚歌心里自始至终都是有愧疚的。 苏薇想从自己身上得到的东西,她永远也无法给她。苏薇因为她失去的东西,她也没有办法偿还给她。感情里没有亏欠二字,到头来都不过是心甘情愿,从投入真心的那一刻起,就没有谁是想空手而归的。 这世间千万种事情,只要跟一个情字沾了边,就不会往着既定的方向发展。 楚歌穿着一身冰蓝色对襟窄袖长衫,衣襟和袖口处用金色的丝线绣着祥云的图案,黑色的长裤扎在锦靴中,发间插着一支墨玉簪子,整个人身形修长,丰神俊朗。 她从外面进来,带来了一股清冽的寒气。 见着苏薇,嘴角一扯,自然而然地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 苏薇见状愣了愣,手指蜷缩在了一起,掩饰地站起了身来,也笑了,说道:“若姐姐。” 楚歌闻言笑意更甚了,快步走了过去,说道:“今日一见,你的气色好多了,我想心里也安稳了许多,快倒一杯热酒给我罢,叫我暖暖身子。” 苏薇点了点头,取了桌上的玉酒壶,给楚歌倒了一杯,递了过去。 楚歌端起了酒杯一饮而尽,喟叹道:“这酒倒是不烈,适合女儿家喝,酸中带甜,甜里带着酒味。”她的目光落在了那酒壶上,问道:“这壶可是子母壶,没想到这京城的酒楼这般厉害。从前在西门关的时候,我就想着要寻一个观摩观摩,不曾想倒是在这见到了。” 苏薇眼中闪过慌乱,强颜欢笑,疑惑地问道:“我竟然不知是这么新奇珍贵的东西,若姐姐可否给霜儿解释一番,到底什么是子母壶啊?” 楚歌从苏薇手中接过酒壶,指着壶口给苏薇看,“这壶是玉壶,机关看起来也清楚,我给你细细讲讲,你看这壶,它中间是镂空的,外面是一层酒,里面又是一层酒,将壶口一扭,倒出来的就是内壶的酒水,再一扭,就是外壶的酒水了。”说着把那壶往苏薇旁边靠得近了一些,好让她瞧得真切。 言罢,楚歌又取了两个杯子来,一左一右地倒出了两杯,扭了扭那壶口,外壶倒出来液体的是滚烫的热水,内壶倒出来的是刚刚她饮用的酒水。 “苏姑娘,是我误了你。苏国公府的脸面不容践踏,你是个光明磊落的人,前途似锦,犯不着为我一个登徒浪子,平白误了自己一身,这酒里放的是什么,你以为,能瞒得住我吗?” 她认为造成苏薇这份痛苦的,她也有过错……她不曾想过,只不过是几面而已,苏薇对自己的心思竟然那样地重。她也不曾想过,自己这一身男装,竟然误了一个姑娘的心意…… 先爱上的人,是输家,而苏薇早就在她的面前一败涂地了。 楚歌轻轻地拔下了头上束着的簪子,原本的翩翩少年,变成了一个眉眼柔和清冽的姑娘。 苏薇愣愣地退后了一步,喃喃自语道:“那你,究竟是谁,容公子?阿容?” 楚歌抬起手,试图擦去苏薇的眼泪,但却被她躲开了。 “我,是当朝女帝,云容。” 苏薇眼中带着震惊,“所以,为我赐婚的人,是你?” “苏衡青权倾朝野,会给苏国公府提供庇护的,苏国公年事已高,想在京城体面尊贵地活下去,继续国公府的荣光,就只能找一个庇护。而且,苏衡青,即便是你不爱他,他也不会亏待你……”楚歌平静地说道。 苏薇身体颤抖着,说道:“那臣女,是不是还要谢过陛下,为臣女考虑地如此周全?” 夕阳已然到来,漫天昏黄的阳光。 楚歌从怀里掏出来一块帕子递给了苏薇的面前,“这是,朕作为阿容欺骗苏姑娘的偿还。”言罢,转身准备离开。 “下次见面了,帕子还给你。”苏薇放低了声音,好掩饰心里面那点快要哭泣的冲动。 “不必还了,就送给你了。”楚歌勉强扯起嘴角,笑着说道。 楚歌没有回头,大步往前走去。 天地间的风四处飘荡,席卷而来。楚歌觉得冷极了,连血液都快要流动一般的感觉。 为了该死的命运,她把身边所有人都算计在内了。到最后,是不是大家都是一样,遍体鳞伤? 曲无名拽着余乐施的衣领,余乐施按着曲无名的肩膀,两相对峙,眼中都是熊熊燃烧的怒火。 楚歌走到了宫门口,见到的就是这般景象。 她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快步走了过去,命令道:“都给朕住手,宫门口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曲无名见到楚歌来了,忙松开了手。余乐施就势也松开。 两人一齐给楚歌行了礼。 “参见陛下。” 楚歌面容冰冷,冷声说道:“余侍郎可有什么要解释的。”她的身上散发着浓重的威压,那是属于上位者的气势,还有心中抑郁不平的怒火。 余乐施单膝跪在了地上,低着头,每个字都说得铿锵有力,中气十足,说道:“臣没有什么要说的,甘愿受罚。” 曲无名站在一旁,脸上一片平静,他现如今是东厂都督,自身不必怕四品的侍郎了。 她冷声道,“须得重罚。” 旁边一个士兵哆哆嗦嗦地走上前来,跪倒在地上,说道:“陛下,是曲总督一直站在这不走,妨碍巡逻,余大人这才说了几句,两人起了口角。。” 这士兵口齿清晰,逻辑清楚,倒也是个宫里当差的人精。 黑夜笼罩着皇宫,楚歌抬起了头,冰冷的风吹拂过所有人。不过却是不一样的神情。 楚歌持续地不说话,直到他们都觉得过了很久,身体都在风中抖索着的时候,这才总算开了口。 楚歌有些头疼地揉了揉额头,说道:“今日之事,莫要再次发生。” 曲无名抬头看向她,目光中带着央求,还有一丝委屈:“陛下……” 楚歌摆了摆手,面色冷沉,并不愿多言语,往宫门内,黑色的狐狸披风在风里猎猎作响,有些尖锐得刺耳。 她有些累了。 曲无名愣了愣,眼里闪过沉痛,为何陛下不维护他一些…他是为了她才在这里站了许久不是…为何她的心像是冰块一般,像是永远也捂不热…… 也是,对于她来说,自己不是特别的存在。曲无名苦笑。 余乐施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揉了揉自己的膝盖。说道:“啧啧啧,总督,回头是岸,那位可不是你能肖想的人。一个月之后,就大婚了。” 曲无名瞥了一眼喋喋不休的余大粗汉,阴鸷地说道:“你说够了没?我的事情与你何干?”说着推了推余乐施的胸膛。 这点力道对于身为武将的余乐施来说,就和挠痒痒似的,但他也从曲无名的眼神中明白了,再说下去,怕是要拼命了。 他可惹不起这位弑父杀母的…… 曲无名攥紧了袖子,犹豫了片刻,终究还是向着宫道上那个已经走远的身影跟了上去。 第166章 公子如此多骄(1) “你是不是睡一觉睡傻了?快点醒醒,陪着本公子去店铺查账。” 这是我醒过来的时候见到的场面,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白衣服美人在戳着我的脸,尽管我的脑子里空空如也,但我真的觉得是因为我睡过头的缘故,再者说了,这美人长得这般好看,总不会骗我的。 对于外貌的轻信,为日后我的种种犯蠢种了个因。直到许久之后,我才明白,人美心善与我家公子是不相干的,人美心毒倒是挺恰当的形容。也可以说是,有的人,看起来人模狗样的,结果是个心狠手辣的。 但此时的我还是把他当做是个天仙一样的人物,麻溜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拿起了桌子上看起来是属于我的大刀,跟在了公子的后面。 公子头上戴着兜帽,把他那倾国倾城的脸蛋挡地严严实实的,我虽欲多瞧几眼,终究是没敢说话。虽说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啥也记不住,但是对于公子眉心那点血红色的朱砂痣,我倒是还有几分印象。 按照公子的命令,他这样一个娇弱的春花,是受不得惊吓的,所以要防患于未然,一旦别人给了他脸色,我就要举起我那半人高的大刀,温和地表示一下他心中的不满。我深以为然,当我的大刀竖起来的时候,大家就会拿出账本,十分尊敬地递给公子,还会拿出一些好喝的茶水和好吃的点心。 虽然我十分想要维护公子的命令,但是糕点实在是过于香甜,于是我把嘴塞满了,肚子也塞满了,袖子也塞满了。后来公子漂亮的脸蛋隐隐约约有些破裂的迹象,正当我以为公子这是要发怒了,孰料他微微笑了笑,说道:“你现在少吃一些,回府的时候我给你布置一桌子糕点。比这更好吃,更精致的。” 我摸了摸有些圆润的肚皮,打了个饱嗝,还是不争气地点了点头,暗道公子果真是个好人。 走着这一路,我也明白了,公子原来是个皇商,上官家的家主,名叫上官夏堇,他还有个挺厉害的弟弟,听说脾气不好,洁癖也挺厉害的,名字叫上官秋白。 我挺喜欢上官秋白这名字的,不过听说他有洁癖,便默默拍了拍手心的糕点屑,好让自己手掌看起来干净一些,说不定哪天就碰着了呢。 美人公子看我在发呆,便问我在想什么。 我总不能说我在肖想你弟弟吧,便扯了个大实话的谎,“我在想我什么时候能攒够钱买个房子,娶个相公暖床。”说完这话,我还是有点羞涩的,虽然我也是个舞刀弄枪的粗人,但娶相公这种甜甜蜜蜜的事情还是挺值得期待的。 美人公子闻言愣了愣,说道:“你当真是忘得干净了?” 我有些困惑,说道:“公子,你在说什么啊?” 美人公子笑着摇了摇头,虽然我看不清他面容下的神情,不过应该是很愉快的。他说了一段听起来挺真实可靠的事情,故事里我是个衷心护主的护卫,为了他喝下了敌人的毒酒,结果伤了脑子,成了失忆青年。 我觉得从前的自己尤为地勇敢,若是现在的我,怕是第一反应就跑路了,哪里还会帮美人公子喝毒酒。 不过没了记忆也没什么,该吃吃,该喝喝,太阳照常,月亮也照常。 我的手臂上绑着大片的绷带,美人公子说要过段时日伤口好了才能解开来,遇到这样体贴属下的主子,我心底很感动,但还是没以身相许。 我忘了自己的姓名,忘了自己是谁,美人公子说我原本是叫千帆,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我虽愚笨,却并不是个傻的,千帆这个名字应该不是我的,要不然的话,该怎么解释这个名字与我的疏离感。如果我曾经千百次提起过这个名字,又千百次被这样呼唤着,那我与这个名字间应该是有心灵感应的。 不过我终究还是没有对美人公子说出我的疑惑,毕竟我是他手底下当差的,他给的工钱也多,还是不要忤逆他的心意要好。 这一日阳光明媚,春日的气息刚刚开始弥漫,空气里带着青草和花朵的气息。 美人公子在屋里与客商们谈话,我便扛着我那半人高的大刀坐在屋外的扶栏上。迎着阳光走来了一个冷面的公子,他穿着一身淡黄的色彩,本该是温暖的,可是他那一副冷酷的面容叫我不敢放肆起来,拿起了我的刀,正襟危坐。 路过我的时候,他的脚步突然顿住了,吓得我目光漂移起来。 他手里捏着一块白色的帕子,捂住了口鼻,目光冰冷地看着我,问道:“你就是我哥带回来的那个侍卫?” 我听这话有点困惑,敢情我以前不是你哥的侍卫?但我还是继续点了点头,老板的弟弟可不还是老板,一想到他就是我先前想的那个上官秋白,我心里竟然隐隐约约有点失望。 我觉得秋白这两个字取的极好,这个人也该是个长得好看,脾气也好的,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何我就这么笃定,不过今日一见,便再也没了绮念。 上官秋白将手中拿着的帕子稍微移了一些,露出挺拔秀气的鼻梁,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生地这般丑陋?”丹凤眼挑起,带着点鄙视地看着我。 我心里骂了他一句,你自己还不是扭扭捏捏,拿个小白帕子跟个姑娘家似的,还这样教训我,但我还是规规矩矩地答道:“回二少爷,奴才名叫千帆。这长得丑也不是奴才愿意的,样貌都是爹娘给的。”再者说,你还没你哥长的好看呢,还说我长得丑,我心里十分不耻他这种不和长得好的比,非得找长得差的比,以此来找优越感的行为,但我终究还是怂的,只能在心里过过瘾。 上官秋白移过目光,不再看我,说道:“聒噪。”便走远了。随着他的步伐,空气中带着阵阵香风,我一时不查,打了声声势浩大的喷嚏,我当真不是有意,只是再看上官秋白,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转弯口。 美人公子此时已经谈完了事情,将那客商送出了门,我忙站起了身,冲着他温和地笑了笑,不过我这笑容大抵是吓人的,那客商哆哆嗦嗦地朝着美人公子拱了拱手,说着不用送了,飞也似地快步走了。 美人公子似笑非笑地说道:“千帆,你没事就别笑了,有损公子我的温润的形象。” 我揉了揉自己的头发,觉得有些尴尬,点了点头,说了句好。 美人公子大概是看我这样有些可怜,便安抚地摸了摸我的头发。我再一次觉得,美人公子真是个好人,隔着他那层白色的面纱,我隐隐约约看到他那张好看的脸,心里半分委屈也没有了,只是傻呵呵地笑,暗自咽了口口水。 美人公子理了理他宽大的袖子,对我说道:“你这么傻,要是给别人骗去了,可就糟糕了。” 我真切地明白了美人公子的担忧,下定决心要聪明一些,对于他说我傻这件事情,看在他生地这般好看的份上,我就不同他置气了。 当日下午,我同管家爷爷要了两箩筐的核桃,坐在公子书房外面的石桌上,徒手捏核桃,吃一个捏一个,后来实在是吃不下了,又闲着无事,便继续捏,把吃不完的核桃仁放在了一个足有两个我的头大的白瓷碗里面。 日色将暮的时候,厨房的丫环来送给公子送晚饭,见了我徒手捏核桃的本事,闪着星星眼对我说道:“千帆,你是不是就是传说里面那种力大无穷的大力士啊?”我谦虚地点了点头,挺不好意思地说道:“哈哈哈,低调低调。” 第二日厨房又给我送了两箩筐的无花果,叫我开个壳。我就在公子书房外面又开了一个上午的无花果壳。我倒是觉得我所谓,到底是找个事情给我做。公子最近又不出门,也不用我拿着大刀去唬人。 不过公子说他的人不是别人能使唤的,吓得厨房再也没敢给我送无花果了。 我闲着无聊,便蹲在屋顶上晒太阳。站得高看得远这话是没错的,在屋顶上蹲了一下午,我就救了一只落水的猫,拦住了两个打架的丫鬟,还顺道救了一下柴房的火。 我这些英雄事迹虽没能让美人公子给我涨工资,不过这一来二去,府里的人我到底是认识地差不多了,大家也乐意找我帮忙,当然,他们也很上道,看着帮忙事情的大小,给我点铜板和银两,偶尔有几个不上道的,我就免不了要说一遍我攒银子娶相公暖床的远大志向。 正值春初,很多商户要开始安排进货的事宜,公子每日通宵达旦,也懒得管我这种赚外快的行径。按照他的话来说,他光是多看我一眼,就得损失一百两的银子,我扳了扳手指头,一百两,都够我用好几年了,娶两个相公也够了。 我想要娶个相公的心愿大抵是过于出名了,不少长得磕碜的小厮羞涩地问我觉得他们怎么样,我忧愁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虽是个粗人,但就想找个长得好看的相公,到时候他貌美如花,我赚钱养家。 初春之后,天气回暖,许多衣服都不在适合了,府里的管家娘子找了裁缝给我缝制了许多衣裳,说是我出门在外,若是穿得太磕碜影响公子的形象。 我紧张地扣了扣手指头,听说这衣服算是员工福利,不会扣工资,心里就安慰了许多,欣然领受。 美人公子这一行带了许多的东西,整整三大箱三小箱,还有几个包裹的金银细软。因着人手不够,我便主动请缨,过来帮他们搬一些,孰料这些家伙倒是当真不对我客气,我左手抱着一大箱子,右手拿着我那半人高的大刀,肩上还挎着两个包裹,步履蹒跚地往前走。 美人公子先一步到了船上,江风拂过,他整个人像是一块轻柔的白纱,有种羸弱的美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乘风归去了。他在船上看着我,我看不清他的神情,想着他是不是生气了,便讨好地笑了笑,伸手不打笑脸人不是吗? 我抱着那些东西上了船,跟着大伙把东西安置好了,就去船上的甲班上面寻美人公子了。 美人公子穿着一身薄衫,露出两根漂亮的锁骨,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直到公子他把衣服往上面扯了扯,这才意犹未尽地收了目光。 美人公子问道:“千帆,你怎么跑去扛东西了,若是你不在的时候,有什么刺客伤了本公子怎么办?你要知道上官夏堇的人头在江湖刺杀榜上面可是排了第二,足足三千两的黄金。”言罢,他又把衣服往上面扯了扯。 我闻言心念一动,要是把美人公子杀了,那我可不就发达了?但是考虑到自己作为一个侍卫的职业道德还有公子那张好看的脸,终究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有些为自己高尚的品质扼腕。一旦想到了钱,我竟然渐渐觉得,美色有时是一块绊脚石。 晚饭是在船上吃的,不得不说作为公子的贴身侍卫还是有好处的,公子吃什么我就能跟着吃什么,我捧着个碗,坐在公子的桌子上,因着公子在,大家都不敢放肆,连吃饭也比平时斯文了许多。 公子像是没有胃口,迟迟不动筷子,我看着别人吃心底别提有多着急,但还是得竭力表现出不怎么在意的样子,看着心爱的梅花酥,我想着它大概是凉了,不由得幽幽叹了口气。 公子素白修长的手指拿起了那装着梅花酥的小碟子,放在了他自己的面前,慢条斯理地拿起了一块,不紧不慢地吃了起来。 我委屈,我难过,但我不说,拿起了筷子往公子平时最喜欢的扣肉飞去。不过扣肉着实不合我的胃口,我还是喜欢那些酸酸甜甜的东西。 公子吃了一块,像是觉得那梅花酥也并不好吃,便把那盛放着梅花酥的碟子放在了我的面前,我再一次觉得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公子他温柔似水。如果有什么事情过不去的话,给我一盘子的梅花酥就行。 晚上各自回了船舱,半夜路上遇到了大风浪,船上都是闹腾的声音,船也晃得厉害,我拿了枕边我那可靠的大刀,有些不安心,起身穿好了衣服,去公子的房间看看。 公子披着衣服站在房间的门口,这次没带他的兜帽,不过屋里没点灯,周围也是黑乎乎的,我也看不清楚他的脸。 第167章 公子如此多骄(2) 他看到来人是我,便问道:“千帆,你怎么不在房间里睡觉,出来做什么?” 我答道:“这船晃得厉害,睡不着。公子你不是也没睡吗?” 公子点了点头,气氛一时间凝滞了下来,我再也没了话。 巨大的浪花拍击着船板,船员们在收帆,船上的人跟着涛涛的江水晃来晃去。我拽着船上的围栏,才勉强没摔倒,不过公子倒是站得稳了许多,像是已经习惯了这种情况。 公子问我,“千帆,你有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讲给我听听,这风浪太大了,影响我心情。” 我到底是个心大的乐天派,倒也没觉得这浪有多大,不过我想,可能是我从前经历过更危险的事情,所以现在倒是无感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有啊有啊,我前些日子在府里听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情,什么妖魔鬼怪的事情,听了可多了,现在晚上睡觉还会想起来。” 公子说道:“那你挑一个最有意思的,说不定我们会做同一个梦呢。” 我想了想,把船上的扶栏抱得更厉害了些,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是个安全的姿态了,这才安心地给公子讲起了故事,“传说大唐时期,有个叫玄宗的帝王,他给自己的臣子公孙无忌赐了一个美人,那美人国色天香,公孙无忌也特别开心。但是有一日,这美人的美貌吸引来了一个公狐狸精,叫王八,然后那美人就看上那狐狸精了,公孙无忌想同美人在一起,却被那美人拿刀追着砍,自己介绍的美人总得负责啊,于是玄宗便请了几个术士,术士翻云覆雨,却不敌那狐狸精,然后他们就说,要请一个姓崔的术士,那个术士比较厉害,肯定能降服那个狐狸精。后来玄宗一份调令就把那崔术士掉到京城来了,最后就赶跑了那狐狸精,公孙无忌就继续和那美人在一起了。”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说了这么长的一段话,我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公子疑惑地皱起了眉头,转头看向了我,问道:“这故事哪里有趣了?” 我大惊,这个故事当时我听了好几遍,还是笑得喘不过声音来,我说道:“当然有趣了啊,你看那狐狸精,他怎么就叫王八呢。公子你想,若是有一个身高八尺,面若冠玉的美男在你面前,他却说自己叫王八,那岂不是太有意思了。还有啊,你想这公孙无忌也可笑啊,自己的美人和狐狸跑了,还要拿刀砍他。” 公子点点头,说道:“我大概有些明白这个故事哪里有趣了,不过你这么一说,倒是更加没意思了。”他的眼睛里落着两个我,此时海浪平息,月亮挂在了天空。 我渐渐看清楚了公子的面容,眉间一点朱砂艳红,眉毛微挑,两眼藏着星光,睫毛纤细而长,嘴唇红艳。这是一张雌雄莫辨的脸,漂亮到我心惊胆战的地步。但是他目光中的我却是那样的平凡,本来在其他人的脸上都会出彩的五官,在我的脸上却十分黯淡。 我不由得避开了公子的目光,掩饰般地笑了笑,说道:“今晚的月色真美啊。” 白色的月光照耀在江面上,波光粼粼。位于江底的巨兽似乎也沉沦在这月光下了,安稳了下来,江面不再波涛汹涌,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平静祥和。 公子温和地笑了笑,说道:“海浪都过去了,很快就要黎明了,千帆,你是回去在睡一会儿,还是同我一起在这看太阳升起?” 我承认当时我想的是,天还没亮,快去睡个回笼觉吧,但是公子他那样笑着对我说的话,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啊。我便不争气地说道:“看太阳升起吧。我还从来没有在江上看过太阳升起呢。” 公子轻声笑了,说道:“那我就是第一个和你一起在江山看日出的人了。我很荣幸。” 我愣了愣,花了一段时间才反应了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忙点了点头。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隐隐约约有点觉得对不起过去的我,也许她以前是看过的,可是现在却被我忘记了。 黎明前的天地一片黑暗,只有江上的那一轮明月还在发光。后来月色渐渐暗淡了下去,一轮像是蛋黄酥的太阳从西边升了起来。 我觉得有些饿了,我不确定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不过和饿了三天的恶狼应该是差不多的,我看着那冉冉升起的太阳,脑海里想到了许多,蛋黄酥,莲蓉包,南瓜饼,我咽了咽口水,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 我听到公子噗嗤一声笑了,我觉得有些尴尬,说道:“这太阳看起来真不错啊。”余光向着公子那边看了过去。 我瞧见公子点了点头,他的身影融化在了日光中,声音也比平日里多了温度,说道:“是啊,看起来味道不错。” 我深以为然,我的肚子也深以为然地咕咕叫了几声。 看完了日出,我便回了房间继续呼呼大睡了。醒来的时候正是五更天,我洗漱完了之后拿着我的大刀往公子房间去了。 这一日的早餐极其的丰盛,我胃口也很好,风卷残云般地席卷了整张桌子。 公子喝了一碗清粥,便没吃别的东西,他看着我吃了许多,我只假装没看见,断不可在吃食方面委屈了我自己。 但是该来的还是来了。 公子语气淡淡的,手指在桌子上扣了扣,我缩着头,打了个饱隔,看着公子骨节分明的手指。 他用最温和的语气说出最严酷的话语,“千帆,你吃的太多了,这个月罚俸禄三两银子。” 我愣了愣,没想到公子他竟然是这样残忍的人,我这一个月也就五两银子,为了我的银子,我决定揭竿而起,但好汉不吃眼前亏,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还是怂了,闷声承受住了这莫大的苦难。 我甚至觉得,是不是公子是故意将这早餐做的丰盛一些,好叫我大开吃戒,再罚我的俸禄。洞悉一切的我愤愤然地站起了身,拿着我半人高的大刀,离开了公子的房间,去甲板上放风。 肚子胀得厉害,我便一圈圈地在甲板上晃,直到我晃了第三圈的时候,终于有人忍不住问我了,“千侍卫,你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啊?” 我默默地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我就是消消食。” 那人是我不认识的,只是他一肩膀的腱子肉,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样子。 他说道:“千侍卫,你武功好,能不能帮忙把这个铁箱子运到甲板后面去?就是厨房旁边的那个炮台那里。” 我点了点头,想到总算是有自己的一番作用了,便用了三分的内力,抱住了那铁箱子,往着厨房那边去了。一路上遇见的人十分体贴地给我让了路,倒是减轻了我认路的压力。 我叹了口气,把铁箱子放到了炮台旁边,旁边的炮手甚为崇拜地看着我,说道:“千侍卫,你这看起来挺瘦弱的一姑娘,怎么力气这么大啊,想必武功是顶好的,不如同我较量较量。” 我挺喜欢他这话,尤其是瘦弱二字十分中肯,最近吃得有些多,我总是有些担心自己胖了几斤,但是我对自己的武功还是有十成十的信心,我这一巴掌下去别说是个人,连头牛都拍扁了。听公子说,我从前的武功还是没有这般卓越的,是傻了之后才有的突破。 虽说公子说我傻让我很不高兴,不过看在他那么好看的份上,我还是原谅他了。 海上难得有什么娱乐活动,难得有打架事件,基本上一个船的人都来围观了。 这架是非打不可了,这小子竟然先动手,我按不住气来,也拿起了拳头。 我用十成的内力和人打显然不厚道,但是要是实打实地一拳拳打过去,我这小身板也受不住。于是我只调用了三分的内力。 这小子显然不是个愣头青,还挺有头脑的,招招往着我要害的地方去,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意识,我见状也不再和他客气了,转守为攻。他一拳打过来的时候,我直接一只手握住了他的拳头,一个勾拳打在了他的脸上。 他吃痛地后退了一步,却还是双手成拳冲了上来,我晃了晃脑袋,松了松骨头,一个微步晃开,身形一闪,一个横踢踹到了他的腿上。 我就势拽住了他的肩膀,用力一拉,一推,把他按倒在了地上,我的膝盖压在了他的背上,他是彻底动弹不得了。 船上围观的人发出阵阵喝彩的声音,还有不少人直接用吹口哨表示了兴奋感。 我站起身来,伸出了手,把这愣头青从地上拽了起来。 愣头青一个七尺男儿竟然红了脸,说道:“是我输了,千侍卫这武功当真是厉害。” 我被他这一说竟然忍不住有点虚荣了起来,说道:“哈哈哈,客气客气,其实我也就差一点输了。” 身后有一道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我忍不住回了下头,原来是公子,他依旧是带着那副斗笠,白纱飘飘的,看不清面容。 我想我大抵是鬼迷心窍了,又或者是太骄傲了,竟然对着公子吹了吹口哨。 公子像是愣住了,身形动也不动,我觉得空气此时有些安静,为什么那些人都不说话了。 过了片刻,公子回了房间,关上了门。 那愣头青十分同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千侍卫,你可真不是一般人,对着公子都敢吹口哨。” 我尴尬地笑了笑,一时间猪油蒙了心,说道:“这算什么,都是小意思。”围观的人又开始起哄了,喊道:“千侍卫好样的。”“千侍卫好样的。” 我这心里,它有点苦涩。 江淮一带的春天来得早,等到到了码头的时候,我明显地察觉到了天气暖和来了许多。 日光照在身上,都是暖洋洋的感觉。我松了松肩膀,舒服地伸了个懒腰,便提着我那半人高的大刀去甲板上面溜达了。 船上的伙计们正在卸东西,那些乌黑暗沉的箱子里,有的是金银珠宝,有的是美酒佳酿,我找了个舒服的地方,蹲坐在栏杆上面,看着他们进进出出,来来回回,把货物从船上运到码头上,这样的场景对我而言新奇而陌生。 公子在他的房间里还没有出来,不知道在考虑什么事情,今日我的早饭都是同船上的人一起吃的,那咸肉味道重地很,吃完了牙齿都散发着盐的气息,着实不是很可口,我还是很喜欢和公子一起吃饭,公子在我对面一坐,别提有多么赏心悦目,再者吃得又好。 船上的东西搬的有七七八八了,公子还是闭门不出。我看着不远处的地面,还有熙熙攘攘的卖吃食的店铺,心里痒痒的。便拿着我的刀,敲了敲公子的房门。 公子的声音疲惫又懒撒,说道:“千帆,怎么了?” 我答道:“公子,东西都搬得差不多了,我们什么时候下船啊?” 公子顿了顿,片刻之后才回答了我,“就现在吧。” 我回了句好,就抱着刀蹲在了屋外的船栏杆上。 公子今日穿了一身黑色的锦袍,头上依旧是戴着白色的斗笠。我心下有些好奇,公子的衣柜子里面到底有多少这种斗笠,他每日戴的又是不是同一个斗笠。不过我终究还是怂的,即便是借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翻公子的东西。 我拿着刀走在公子的前面,心心念念想着码头的冰糖葫芦,蒸的梅花酥,还有烤着的烙饼,也不知道是什么馅料的。 公子轻声咳了咳,说道:“千帆,你怎么走在我前面了?” 我头也不回,继续往前走,答道:“我这不是给公子你开路么,一旦有危险,我就在前面给你挡着,一定把你护得牢牢实实的。”这话说的义正言辞,情真意切,我差点都被自己感动到掉眼泪了。 但公子到底是不好骗的,他淡淡地说道:“若是你的目光没有落在那些吃食上面,我就信了你这话了。” 我感慨于公子的英明,低下头,抱着我的刀,默默地慢了几步,落在了公子的身后。 第168章 公子如此多骄(3) 公子偏头看向了我,说道:“千帆,你怎么又跑到我身后去了,若是有什么刺客冲过来,伤到本公子怎么办?” 我深以为然,公子那般娇弱的小花朵,哪个刺客一不留神一掌下去了,估计就得拍扁他了。 可是公子既不让我站在他前面,又不让我站在他后面,我便只好站在他身边了。 大概是在江上漂久了,双脚落地的时候,我竟然感到了一种久违的安全感,还有一种恍恍惚惚的不真实感。我没忍住多踩了几脚厚实的土地。 公子摇了摇头,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我,目光中带着悲悯,虽说他带着斗笠,但现在的我已经能够大致猜度出那白纱下面,他到底是什么神情了。 但是当公子掏出了五枚铜板,屈尊迁就地拿了跟冰糖葫芦递给我的时候,我伸出爪子,感激地接了过来,觉得公子想说我多少遍傻子都可以,他是个好人啊。 不过这冰糖葫芦并不是十分合我心意,太过酸了,吃完了更是觉得牙疼地受不了,我抱着我的刀,有点愤恨,这奸商,一根糖葫芦卖了五文钱也就算了,竟然还这样的不好吃。 公子突然顿住了脚步,我一时不查,撞到了他身上,忙伸出我的爪子给他揉了揉肩膀。我这一身的硬骨头,恐怕是把公子这一朵小娇花给撞疼了。 孰料公子垂下头,反倒问我:“千帆,你为什么不高兴?” 我有点不可思议,继而有些不好意思地揉了揉脑袋,说道:“那冰糖葫芦实在太酸了,我牙疼。” 公子手指扣住了我的下巴,说道:“是不是你的牙齿不好了。你张开嘴给我看看。” 我闻言张开了嘴巴,为了公子看得仔细一些,这已经是我最大号的嘴巴了。我想现在落在别人的眼里,一定是极其可怕的情形,一花季美男将要被一个血盆大口的女人吃掉了。 片刻后,公子的手收了回去,说道:“千帆,你要少吃些甜食了,你有一颗牙齿都坏了一个小洞,变成虫牙了。再这样下去,别说是冰糖葫芦,冰糖你都吃不得了。” 我有些难过,但觉得公子这话说的挺对,还是少吃些甜食,要不然牙都没了,以后都吃不得了,这样一想,我心里更加难过了。 所有的东西都被安置在了上官家的府邸里,时至今日我也没能明白,上官家到底有多少钱。 府邸里有个丫头对我很不客气,看她那小眼神,我就明白这丫头必然是喜欢公子的,不过这样不足为奇,公子这种级别的大美人,随便勾勾手指,走几步路,就有一堆小丫头追在后面要嫁给她做媳妇。 我心里隐隐约约有个猜测,若是把公子的面纱解开了,往大街上溜达一圈,那上官家就不用当什么皇商了,开青楼多赚钱啊,不不不,我真是个残忍的侍卫,怎么能让公子去卖色呢?但是嘴角还是止不住地上扬。 有时候麻烦并不是我找来的,是它自己凑上门来的。 例如现在这个站在假山下面的小丫头,平心而论,这丫头的姿色也就是清粥小菜级别的,跟公子那种大美人完全是配不上的,但是也耐不住这丫头她执着又顽强又狂热的爱。 她插着腰,对我吼道:“你给我下来,你到底是怎么凑到公子面前的,我告诉你,你长得这么平平无奇,公子是肯定看不上你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不要觉得公子对你有点特殊,你就蹬鼻子上脸,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我闲着无事,大伙最近也都在忙,公子又不知道在他的书房里面捯饬着些什么东西,这丫头的到来反倒是给我添了几分的乐趣了。我托着腮,静静地听着,心想这一带的女子果真不寻常,声音又软又甜,骂人都跟撒娇似的。 我点了点头,表示很赞同这丫头的话。 不曾想这一点头,反倒是加了把火。这丫头正在气头上,撸起了袖子,也不顾女儿家的斯文,便往着这假山上爬。我也不在意,看着她爬也是件有意思的事情。不过这小丫头爬到一半还是怂了,自己又默默地爬了下去,对我放了一句狠话,“你给我等着,姑奶奶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我点了点头,打了个呵欠,说道:“嗯,我一定等着你。” 这下子,那丫头也被气跑了,我彻底觉得无聊了,从假山上轻轻一跃,落到了地上。 我记得公子屋里好像是有一盘子的无花果还没有开壳,便沿着小路往公子房间走去。 不曾想,就这不过百米的路,我又遇着上官秋白了,这一次他还是捏着他那白帕子,不过见了我之后,倒是没有捂住口鼻。 上官家的产业涉及多个方面,除去关系到民生的丝绸制造业,造酒业和盐业,还有高上官家的产业涉及多个方面,除去关系到民生的丝绸制造业,造酒业和盐业,还有高收益高风险的重金属冶炼工业。铁是兵器的必备成分,把握着铁脉就相当于是把握了战争,我虽不聪明,不过也明白这个道理。 昨日府邸里来了个人,说是铁厂出了问题,出现了连环爆炸,不少地方都出现了坍塌,有不少人都埋在了下面。 听这件事的时候,我就站在公子屋里捏核桃,不提防一个用力过猛,核桃被我捏成了渣滓,一堆细碎的灰尘从我指尖漏了下去,手指灰扑扑的。 公子随即换了一身衣服,叫了府邸里面二十多号人同他一起去铁厂。 我和公子坐在同一辆马车里,我隐隐约约明白,事情并不像是表面的那么简单。马车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驱驰着,我身体东倒西歪的,上上下下晃动颠簸,整个人被马车的墙壁撞个七荤八素的。 公子靠在马车的拐角上,抱着双膝,合着眼睛浅眠着,像是入定的老佛,动也不动。 马车突然间停了下来,马高高地抬起了蹄子,人仰马翻。我一个不提防往后面跌了过去,公子手掌在我后面扶了一下,我借力又坐了回去。 我心下有些好奇,不由得问道:“公子,你刚刚不是睡着了吗?” 公子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我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到底是睡着了还是没睡着了,但还是点了点头,哦了一声,拿着我的刀,先一步下了马车。 伸出手把公子扶了下来。 公子取下了斗笠,递到了我的手上,我还来不及惊讶,又看到公子脸上戴着一块银白色的面具,笼罩住了他的眉眼,还有眉间那一点朱砂痣,只露出嫣红的嘴唇,漂亮的下巴。 我的心莫名乱作一团,倒不是因为公子那美得不可方物的嘴唇和下巴,而是因为那银白色的面具。没了记忆后,我常常有些困惑,我到底是谁,又是在哪里,又在做什么,直到看到了它,心里面才隐隐约约有了一个模糊的答案,脑海里才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尽管他破碎不清,但我想他对我很重要,十分重要。 我的脑袋疼了起来,胃也翻腾地厉害,我把斗笠又塞回了公子的怀中,到了路旁边的树底下,干呕了许久,只吐出一堆的酸水,眼角也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公子走到了我的身后,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后背,递了一块帕子给我,我难受极了,接过了帕子,擦了擦嘴。 想着,算了吧,忘就忘了吧。 公子问道:“千帆,你怎么了?如果身体不舒服的话,就回马车休息吧,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参与了。” 我勉强扯起了一个笑容,说道:“公子我没事,只是昨日吃的东西太乱了,胃受不住。” 公子了然地点了点头,苍白的手指拂过我眼角的泪水,说道:“你没事就好,以后别贪嘴了。那我们继续往前走吧。”言罢,把他的斗笠又递到了我手上,跟着带路的人往前走。 我抱着刀,快走了几步,跟上了他们的步伐。 出乎意料的是,现场并不混乱,甚至可以说是井井有条,事情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打刀的人还在打刀,熔炉也依旧在熊熊燃烧着。 我按照公子的吩咐,身上绑着一根绳子,从山顶往下掉,直接用脚踹,清理掉沿途的碎土块,我低头往下看,奔腾不息的江水在山脚下涌动着,兴奋感和刺激感涌上大脑,不到两刻钟,我就把清理出了一条从山顶到半山腰采矿洞穴处的一条相对安全的路径。 我回到了山顶,找了棵树,蹲坐在树边。几十号人沿着先前的小路带着雷管之类的东西掉着绳子下去了。 公子站在我旁边,银白色的面具带着森冷的光,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害怕。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问道:“公子,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啊?”从腰间摸出了一把子的腰果,慢慢地嚼起来。 闻言,公子偏过头去,片刻后才说道:“我在想你那么能吃,还是给别人家当侍卫吧。” 我愕然,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屑和草屑,把腰间藏着的那些腰果都拿了出来,递给了公子,“我近来已经少吃许多了,以后还能更少一些,公子您可别不要我了,虽说我是傻了一些,可是我武功高强,要是没了我。”我设身处地地想了一下,要是没了我好像公子还能雇一个更好的侍卫,一时间心下凄凉了起来,不再多说什么。 公子这是要卸磨杀驴啊,我愤愤然地想着,把手又收了回来,凄凉地蹲在树底下,继续吃这最后的腰果。 公子坐在了我旁边,嘴角轻轻地勾了起来,把我手上的腰果取了几颗,说道:“你少吃些,那我就继续聘用你了。你说你也是个姑娘家,怎么就那么能吃?” 我谦虚地摇了摇头,说道:“我这也就是一般能吃。” 公子把那腰果塞到了我嘴里,目光里带着我也看不懂的深沉,说道:“要是一直这样就好了。” 我有些不明白,不过公子的话我总是不明白,但是这腰果的味道是真不错。 直到下午的时候,所有人才都被救了出来,好在没有一个人死的,要不然就又是事情了。 路上的时候公子一反常态,给我买了盒甜兮兮又香兮兮的桃花酥,我大为感动,连一点渣滓也不剩就吃完了,我只当是公子准备让我散伙,心下凄凉,有些惆怅地盯着绑着粉红色绸带的盒子,希望能盯出一朵花来。 公子又戴上了他那白色斗笠,我心里暗下一个决定,等到我被开除的那天,一定要把公子给绑了,然后把他斗笠拿下来,好好欣赏公子的脸,看一个时辰,不,两个时辰,然后再把公子放了,不过这终究只是我的异想天开,绑公子这种小娇花实在是不厚道了些。 片刻后,我听到公子在那咳嗽,不由得回过神来,问道:“公子,你怎么了?生病啦?” 公子摇了摇头,继而说道:“千帆,你有没有想起来以前的事情啊?” 我说道:“什么也没有。”我说谎了,我其实想起来了一点,想起来一个戴着银白色狐狸面具的男人,他对我很重要。公子向来是聪明的,我只要有一点的反常他就能猜出来原因。 他不再说话,靠在马车壁上。 我曾觉得公子是峡谷里吹拂的风,带着阳光的温度,但终究是冰冷的。 但现在,我觉得他更像是山间的雾气,我看不清他,也抓不住他,但他却像是能明白我的一切。收益高风险的重金属冶炼工业。铁是兵器的必备成分,把握着铁脉就相当于是把握了 战争,我虽不聪明,不过也明白这个道理。 昨日府邸里来了个人,说是铁厂出了问题,出现了连环爆炸,不少地方都出现了坍塌,有不少人都埋在了下面。 听这件事的时候,我就站在公子屋里捏核桃,不提防一个用力过猛,核桃被我捏成了渣滓,一堆细碎的灰尘从我指尖漏了下去,手指灰扑扑的。 公子随即换了一身衣服,叫了府邸里面二十多号人同他一起去铁厂。 我和公子坐在同一辆马车里,我隐隐约约明白,事情并不像是表面的那么简单。马车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驱驰着,我身体东倒西歪的,上上下下晃动颠簸,整个人被马车的墙壁撞个七荤八素的。 公子靠在马车的拐角上,抱着双膝,合着眼睛浅眠着,像是入定的老佛,动也不动。 马车突然间停了下来,马高高地抬起了蹄子,人仰马翻。我一个不提防往后面跌了过去,公子手掌在我后面扶了一下,我借力又坐了回去。 第169章 公子如此多骄(4) 我心下有些好奇,不由得问道:“公子,你刚刚不是睡着了吗?” 公子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我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到底是睡着了还是没睡着了,但还是点了点头,哦了一声,拿着我的刀,先一步下了马车。 伸出手把公子扶了下来。 公子取下了斗笠,递到了我的手上,我还来不及惊讶,又看到公子脸上戴着一块银白色的面具,笼罩住了他的眉眼,还有眉间那一点朱砂痣,只露出嫣红的嘴唇,漂亮的下巴。 我的心莫名乱作一团,倒不是因为公子那美得不可方物的嘴唇和下巴,而是因为那银白色的面具。没了记忆后,我常常有些困惑,我到底是谁,又是在哪里,又在做什么,直到看到了它,心里面才隐隐约约有了一个模糊的答案,脑海里才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尽管他破碎不清,但我想他对我很重要,十分重要。 我的脑袋疼了起来,胃也翻腾地厉害,我把斗笠又塞回了公子的怀中,到了路旁边的树底下,干呕了许久,只吐出一堆的酸水,眼角也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公子走到了我的身后,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后背,递了一块帕子给我,我难受极了,接过了帕子,擦了擦嘴。 想着,算了吧,忘就忘了吧。 公子问道:“千帆,你怎么了?如果身体不舒服的话,就回马车休息吧,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参与了。” 我勉强扯起了一个笑容,说道:“公子我没事,只是昨日吃的东西太乱了,胃受不住。” 公子了然地点了点头,苍白的手指拂过我眼角的泪水,说道:“你没事就好,以后别贪嘴了。那我们继续往前走吧。”言罢,把他的斗笠又递到了我手上,跟着带路的人往前走。 我抱着刀,快走了几步,跟上了他们的步伐。 出乎意料的是,现场并不混乱,甚至可以说是井井有条,事情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打刀的人还在打刀,熔炉也依旧在熊熊燃烧着。 我按照公子的吩咐,身上绑着一根绳子,从山顶往下掉,直接用脚踹,清理掉沿途的碎土块,我低头往下看,奔腾不息的江水在山脚下涌动着,兴奋感和刺激感涌上大脑,不到两刻钟,我就把清理出了一条从山顶到半山腰采矿洞穴处的一条相对安全的路径。 我回到了山顶,找了棵树,蹲坐在树边。几十号人沿着先前的小路带着雷管之类的东西掉着绳子下去了。 公子站在我旁边,银白色的面具带着森冷的光,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害怕。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问道:“公子,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啊?”从腰间摸出了一把子的腰果,慢慢地嚼起来。 闻言,公子偏过头去,片刻后才说道:“我在想你那么能吃,还是给别人家当侍卫吧。” 我愕然,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屑和草屑,把腰间藏着的那些腰果都拿了出来,递给了公子,“我近来已经少吃许多了,以后还能更少一些,公子您可别不要我了,虽说我是傻了一些,可是我武功高强,要是没了我。”我设身处地地想了一下,要是没了我好像公子还能雇一个更好的侍卫,一时间心下凄凉了起来,不再多说什么。 公子这是要卸磨杀驴啊,我愤愤然地想着,把手又收了回来,凄凉地蹲在树底下,继续吃这最后的腰果。 公子坐在了我旁边,嘴角轻轻地勾了起来,把我手上的腰果取了几颗,说道:“你少吃些,那我就继续聘用你了。你说你也是个姑娘家,怎么就那么能吃?” 我谦虚地摇了摇头,说道:“我这也就是一般能吃。” 公子把那腰果塞到了我嘴里,目光里带着我也看不懂的深沉,说道:“要是一直这样就好了。” 我有些不明白,不过公子的话我总是不明白,但是这腰果的味道是真不错。 直到下午的时候,所有人才都被救了出来,好在没有一个人死的,要不然就又是事情了。 路上的时候公子一反常态,给我买了盒甜兮兮又香兮兮的桃花酥,我大为感动,连一点渣滓也不剩就吃完了,我只当是公子准备让我散伙,心下凄凉,有些惆怅地盯着绑着粉红色绸带的盒子,希望能盯出一朵花来。 公子又戴上了他那白色斗笠,我心里暗下一个决定,等到我被开除的那天,一定要把公子给绑了,然后把他斗笠拿下来,好好欣赏公子的脸,看一个时辰,不,两个时辰,然后再把公子放了,不过这终究只是我的异想天开,绑公子这种小娇花实在是不厚道了些。 片刻后,我听到公子在那咳嗽,不由得回过神来,问道:“公子,你怎么了?生病啦?” 公子摇了摇头,继而说道:“千帆,你有没有想起来以前的事情啊?” 我说道:“什么也没有。”我说谎了,我其实想起来了一点,想起来一个戴着银白色狐狸面具的男人,他对我很重要。公子向来是聪明的,我只要有一点的反常他就能猜出来原因。 他不再说话,靠在马车壁上。 我曾觉得公子是峡谷里吹拂的风,带着阳光的温度,但终究是冰冷的。 但现在,我觉得他更像是山间的雾气,我看不清他,也抓不住他,但他却像是能明白我的一切。 公子问道:“千帆,你攒这些银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嘴里塞着桃花酥,讲说了千万遍的答案又重新说了一遍,“自然是为了娶个貌美如花的相公暖床啊?” 出乎意料的是,公子这次并没有转头就走,而是轻轻地答道:“哦,是这样啊。”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上官夏堇这句话的意思,如果早先明白的话,当时我就会告诉他,我只不过是在开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你不必那样当真,毕竟真真假假的,有时候我自己都不太明白,我到底是不是存了真心。 我一块块地吃着桃花酥,我明白仅仅是这一盒子的桃花酥,也要百两银子,暗想着,公子对待下属的吃食倒是从来都不苛刻。我刚准备把食盒上面的这一锭银子给揣怀里,公子的手却快一步拿走了。 我诧异地睁大了眼睛,猛地从甲板上跳了起来。忍不住提高了音量,“公子!还我银子!” 公子温和地说道:“我并没有说这银子是要给你的。” 我哑口无言,一时间想了想好像确实是这样的,好像吃了桃花酥还能赚银子,不过是我自己理所当然的猜测,而公子根本就没有这么说过,公子真是太狡猾了,我跺着脚往自己的房间走。大概是已经吃饱了的缘故,我倒是没了怒气。 第二日清晨的时候,我又做起了我那扳手腕的营生,只是不知道是何缘故,竟无人再敢同我掰了,我心下有些遗憾,感到了一种高处不胜寒,天下武功唯我独尊的孤独感。 至于公子这朵小娇花到底是用什么手段赢了我,我懒得想,不过总归不是什么好的猜测。我已经能够透过公子那层漂亮的皮囊看到他恶劣的本质了。 船帆上落下了一只漂亮的老鹰,我是从没见过这样漂亮的老鹰,皮毛光鲜亮丽,抬起的头倨傲又有威严。在海上航行久了,我觉得自己的心理也有些不正常了,我见到它的那一瞬间起,就想拔了它尾巴上的毛,叫它别那么威风了。 我是这样想的,落实到行动也不过是一个飞弹的时间。 砰地一枪下去,那老鹰直直地掉了下来。 甲板上面闲着无事的人都来围观了这一只惨死的鹰,臆想中的赞扬和夸奖并没有到来,反倒是众人向我投来的怜悯的目光。 “千侍卫,这是公子传信的老鹰,你怎么把它打死了?” “千侍卫,这老鹰可是公子亲自上雪山上抓的,哎。” “千侍卫,你看这老鹰腿上还绑着东西呢。” “千侍卫,你怕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啊。” “千侍卫,你一路好走。” 我的心哇凉哇凉的,额头沁出来点点冰冷的汗珠,颤抖着手指抱起了地上那只已经安详死去的鹰,从怀里取了丝帕,把它那还在流血的可怜脑袋给捂住了,这样看起来果然顺眼了一些,我莫名松了口气。 我打算主动认罪。与其等着别人报告给公子,我觉得还是坦白从宽。 在众人送别的目光中,我抱着那只可怜的老鹰去了公子房间。 我礼貌地敲了敲门,屋内的公子刚刚洗完头,还在拿毛巾擦试着头发,眉毛挑了挑,说了句,“进来吧。”我向来愚钝,但此刻我的大脑似乎灵光了一些,公子那表情是知道了一些什么。不会吧,公子那么聪明的吗?那是不是他已经想好要怎么处理我了? 我把那老鹰藏在了身后,磨磨蹭蹭地进了屋,虽说人固有一死,可是我希望自己能晚一些死。 公子坐在了座位上,慢条斯理地给自己倒了杯热茶,他的头发还在滴水,白色的衣领也被水滴沾湿地七七八八,露出有点好看的喉结,有点好看的锁骨,我有点不争气地咽了咽口水。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 我清了清嗓子,说道:“公子,您的鹰送信过来了。”言罢,我规规矩矩地把信筒递上前去。 公子接过了信筒,慢条斯理地打了开来,边看边说道:“千帆,你身后那是什么东西啊?” 我害怕,我畏惧,我想起了我那二十两银子。 我默默地双手捧着白丝帕蒙着头的老鹰,弯下了腰,闭上了眼睛。 公子的衣角落在我面前,我看到他黑色的靴子,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温和,“把它烤了吧,我还没有吃过老鹰的肉。而你,千帆,你决定怎么赔偿我的损失?” 我把老鹰放在了地上,默默地从怀里掏出了我的钱袋子,又从衣袖中拽出了几张银票。这大概是我一半的家当了,满打满算,也有五百两了。 公子伸出手来,我颤抖着把钱放了上去。我的眼眶盈满了泪水,这些钱可都是我辛辛苦苦赚来找相公的啊。 我滚烫的泪水滴在了银票上,继而滑落到了公子的指尖,他像是被什么烫到了一般,把那些钱又一股脑地塞到了我的手心。 我一时懵住了,眼里剩余的泪水不知道是该掉还是不该掉。 但我还是很识时务地把钱又塞到了我的怀里。 公子说道:“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你以身相许。” 虽然我的文化程度不高,但我还是大概明白公子的意思,我拍了拍我的胸,义正言辞地说道:“公子你放心,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努力地为你卖命的。” 公子似是苦恼地揉了揉头,说道:“罢了罢了,千帆,你出去吧。” 我识相地抱起了地上惨死的老鹰兄,快步跑出了公子的房间。 再次回到了上官家的大宅,我竟然有一种旷日已久的感觉,但其实不过是两个月而已。 管家娘子寻了府邸里面的裁缝娘子给我做春衣。 裁缝娘子是个出落得漂亮又温婉的女人,名叫阿月,脸尤为地白,眉眼清淡地像是一汪水,头上斜斜地插着三支碧绿的翡翠簪子,鬓间垂下了两缕碎发,看起来很是舒服。 她声音软软糯糯,像是哄着孩子一般,“千侍卫,把手抬起来。”我乖巧地抬起了手臂。阿月边说着拿着布条给我量了量,“这一别两个多月,千侍卫这身材倒是愈发抽长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嗯了一声。 我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问了,“阿月娘子,我能问你个事情吗?” 阿月弯下了腰,给我量腿长,闻言微微抬起了头,笑道:“千侍卫尽管问。阿月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看着她清澈温和的模样,感到心安了些,问道:“阿月,你知道的,我不记得从前的事情了。我听说,你在府里也有些时间了,你能不能告诉我,我从前叫什么名字啊,还有,我从前,到底什么人,我有没有什么亲人之类的?” “千侍卫怎么突然想起来要问以前的事情了?”她反问我,说得很快,像是在掩饰什么。 我挠了挠头发,说道:“我自己倒是无所谓,可是最近脑子里总有个人影,如果忘记了那个对我而言十分重要的人,那我岂不是既辜负了我自己,也辜负了那个人。阿月大概不能明白吧。” 阿月低下了头,停顿了片刻,这才站起身来,并不言语,背对着我将她的那些工具又收拾到了小箱子里面。 第170章 公子如此多骄(5) 我勉强笑了笑,说道:“抱歉了阿月,是我为难你了。”言罢,我帮着她把那些剪刀什么的放到了箱子里。 阿月点了点头,提着箱子要出门。 当我以为我不能得到答案时,她的手按住了门框,顿住了脚步转头看向了我,闷声说道:“千侍卫,我人单力薄,许多事情都身不由己,很多话也都有口难言。但我也知道,忘记的滋味并不好受。”她的目光中满是苍凉的神情,手指将耳边地碎发绕住,理了理,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她冲我笑着说道:“你来上官府的那日,是我为你换的衣服,你的手上的伤口,也许能帮你想起来一些事情。” 我闻言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左手臂,先前上面绑着的绷带,防水又透气,我一直听从公子的话,不曾拆下来,那里的伤口,到底是什么样的,我都不曾看到过。 我再次抬头时,还没来得及道句谢,阿月已经提着她的箱子走远了。 忘记的滋味并不好受吗?我的手覆在左手臂上,我心里有些害怕,也许记起来的滋味,也并不好受。 我手指颤抖着,脑海里又浮现了那个模糊漆黑而又看不清面容的人,但是他脸上却戴着银白色的狐狸面具,他是那么地清晰而又明亮,我的心脏也跟着隐隐作痛了起来。 我关上了房门,脱下了我的外袍,解开了中衣,用匕首划开了层层的绷带,像是开启了一扇藏着无数秘密的大门。 伤口上的痂已经脱落了,但是还有一道道棕褐色的像是蜈蚣一样的疤痕,我的手指沿着疤痕开始的地方,一点点地划了下来,心里也跟着一遍遍地念了起来,姑苏铮,姑苏铮,姑苏铮,姑苏铮,姑苏铮。我那迟钝又缓慢的大脑却随着这个名字而欢呼雀跃了起来,心脏也砰砰砰地乱跳个不停。 也许记忆会骗人,但是心不会。 我想,他应该就是我脑海里那个黑色的人影吧。 “姑苏铮。” 我的嘴角不由得带上了笑容,光是念你的名字,就能让我这么开心吗?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我对自己下了这么重的手,将他的名字刻在我的手臂上啊?是不是我早就猜到,我会忘记他,也会忘记我自己,那过去的我真是太聪明了。 我站起了身来,将手上的绷带扯了下来,重新穿好了衣服。 我把自己所有的银子都倒在了桌子上。银票,碎银,铜板。 我想,兴许我再也不用攒钱买男人暖床了,说不定姑苏铮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呢。 正当我好整以暇,兴致勃勃地准备找姑苏铮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应该怎么和公子说呢? 公子,是不是就是那个导致我失忆的人?不不不,我怎么能这么想,公子长得那么好看,脾气也好,平日里虽然有时候比较恶劣,但是总体来说还是个好人,我怎么能怀疑公子。 我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笨死了笨死了,到底该怎么办啊?” 我收拾好了我的衣服还有银两,把它们放在了一个包裹之中,背在了背上,犹豫了片刻,还是拿起了桌上半人高的大刀。 我要去找姑苏铮。这种心情是那样地强烈,以至于似乎我的心脏都快要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一样。 一路上见到了不少的丫鬟和家丁,他们看着我背着包裹,都半嬉笑半试探地说道:“千侍卫这是因为吃的太多被公子赶出去了吗?”“不不不,依我看,千侍卫这是带好了身家,要出府娶相公了。” 我对着他们苦笑了,一时间竟然有些舍不得他们,加快了步伐,往着公子房间走去。 清晨和煦的日光照耀着公子,他一袭白衣站在庭院里,面前放着两大箱子的蜡烛,一箱子是白色的,另一箱子则是红色的。他的手里一左一右拿着两只蜡烛,一只色泽白如雪,而另一只则是红似血。 像是注意到了我的到来,公子向着我看了过来。 我有些紧张地把包裹往肩膀上拽了拽,咽了咽口水,眼睛眨也不眨地注视着公子。尽管隔着那一层白色的纱,我看不清公子的神情,不过也可以感觉到,他的表情并不是那么愉快。 片刻之后,公子终于说话了,他温和地问道:“千帆,你已经决定好了,要走了吗?”声音还是像平时一样,如同涓涓溪流,潺潺流水,只是我却无论如何也不能从中感到一丝一毫的愉快。 “是的,公子。我要离开上官府了,我要去找我的记忆。”还有一个叫做姑苏铮的人,但我终究还是隐瞒了后面的话。 公子白皙修长的手取下了头上的兜帽,露出巧夺天工的容颜,他莞尔一笑,对我说道:“你要从这两只蜡烛里选一只,如果你的蜡烛是最后燃尽的,我就不拦你,如果我的蜡烛是最后燃尽的,你就得留下来。当然你也可以不选,那么我保证,你没有办法离开上官家。” 我看着公子水光潋滟的眼睛,点了点头,说道:“我选。” 公子将两根蜡烛递到了我的面前,柔声说道:“选吧,千帆。到底是红色的,还是白色的。这批蜡烛是今日刚刚送来的,我并没有动过手脚,无论你的选择是什么,那都是上天注定的,你可不要怪我。” 我低头看了看,两只蜡烛除了颜色,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便指了指白色的蜡烛,说道:“我选白色的。” 公子噗嗤一声笑了,像是遇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说道:“好,那我就选红色的。”我跟在公子的身后,坐在了庭院内的大树下。 公子递给我一块打火石,说道:“那就数一二三,我们一起点火,这样才叫公平。” 我点了点头,随着公子喊了一声三,点亮了我的蜡烛。 一红一白的蜡烛缓慢地燃烧着,微弱的烛光在白日里是那样的微弱又毫不起眼。 公子骨节分明的手撑着脑袋,静静地看着我,我的脸颊微微泛红,避开了公子的目光。 公子轻声说道:“还要一阵子,这蜡烛就烧完了,在那之前,让我同你讲一段不怎么愉快的往事吧。当然,如果你觉得我讲的不好的话,可以随时都叫我停止。” 我转过头来,看向了公子。 “从前有个长得十分漂亮的男孩子,每个看见他的人,都会喜欢他。除了他的母亲,他觉得这美貌是一种罪恶,觉得这孩子是魔鬼生出来的,并不是从她的腹中生的,于是他的母亲便用了很多法子,试图杀了这个孩子,但是没有任何人发现端倪,一直到这个男孩到了六岁的时候,被他的母亲推下了山崖。十年后他回了家,他的母亲已经疯了,因为她以为,男孩被她杀了。不过到底是因为高兴,还是因为内疚,已经不得而知了。他的母亲见到了他,拿着剪刀捅向了他,自己却失足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她最后的一句话,说的是,你这种脸,真是好看地叫我恶心。” 我的眼泪忍不住顺着右眼眶流了下来,左眼却干涩极了。哪怕我再蠢笨,再傻,也明白,这段往事讲的正是公子。 虽说公子这个家伙有时候有些恶劣,但是在大多时候,他却是像春风一般温和而舒适。 公子顿了顿,笑容依旧是那么温和,说道:“是我讲故事的水平太糟糕了吗?你怎么眼泪都下来了。” 我擦了擦泪水,勉强笑了笑,说道:“公子讲的很好,我只是风沙迷了眼睛,我这才哭了。我生地并不好看,云容是生地公子半分的俊俏,也不怕找不到相公。这故事里的母亲,虽说疯癫,不过想必也是极美的人。只有美人之间才相互比较,在我这等凡夫俗子眼里,公子已然是高不可攀了。” 公子的手覆在面纱上,轻声笑了笑,说道:“你又怎么知道我是高不可攀呢?” 我一时间不明白公子的意思,便默不作声,没有回答,目光又看向了两只蜡烛。 一红一白的两只蜡烛还在烧着,不过红色要烧得快一些,已经去了四分之三,而白色的才烧到了一半,看现在的情形,最后约莫是我赢了。 微风轻轻地拂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抽绿的枝条上长着许多细小的叶子。 我抬起头看着树叶摇晃,有感而发,说道:“公子给我的感觉,就是那个。” “是树叶吗?” “不是,是风。在天地间呼啸而过,却又无声无息,还带着点温暖的感觉。” 公子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哈哈哈地大笑着,眼睛沁出来了一点泪水,被他迅速地擦了,以至于让我以为,那一滴泪水,只是我的错觉。 “如果我请求你留下的话,你会留下吗?”公子注视着我,眼里是闪烁的光芒。 我犹豫了片刻,依旧摇了摇头。从我成为公子的侍卫开始,从未像今日一般,这样忤逆公子。 红色的蜡烛燃烧殆尽了,而白色的蜡烛还剩下一小截。 胜负已分,我站起身来,拿起了包裹,还有我那半人高的大刀。 公子仰着头,喟叹地说道:“你总是唤我公子公子的,我还从未听过你说我的名字。” 我愣了愣,说道:“上官夏堇。”尽管我在心里已经这样称呼过公子许多次,但是这样当面提起,还是第一次。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我在想,是否我也为公子心动。公子这样的优秀的人,很容易让人动心。明知道高不可攀,但是也许在那些一闪而过的瞬间里,我也是动了心。 不过动心和动情却是两回事,喜欢与爱也是两回事情。 正如我喊上官夏堇这四个字的时候,只是心跳漏了一拍,但是当姑苏铮的名字在我心头时,却是连整个人都欢呼雀跃了起来。 公子说道:“云容,是你的名字。” 我的心有点冷,我这是被公子骗了许久吗,那可真是够傻的,原来,我的名字并不是叫千帆,而是叫云容啊。 我点了点头,闷声不吭地转过身去,准备离开了。 “你失忆的事情,与我无关,莫要恨我。”公子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顿住了脚步,“这段时间,多亏公子照顾了,又怎么会恨公子呢?等我找回记忆了,再决定要不要与公子再见了。” 上官夏堇嘴角的笑容垮了下来,他朝着云容伸出了手,沉默地看着她离开了他的视线。 他轻轻地吹了一口气,将剩余的一小截白色蜡烛拿在了手上。滚烫的蜡泪掉到了石桌上。 他早就明白的,她会离开的。即便是失去了记忆,她也要去找姑苏铮吗?姑苏铮这厮,为何总是赢他? 他不是风,她才是。她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 走出上官府的那一刻,我感受着耳边一掠而过的风,还有在阳光中飞舞的尘埃,有一种久违的真实感,当姑苏铮的名字流连在我的唇齿之间,我心底的就掀起了无尽的海浪,再也无法平静下来。 我的脑海里没有任何的记忆,除去和公子一起经历的那些,对于这个世界几乎是一无所知,要去寻找一个只知道姓名的人,无异于是如同大海捞针一般困难。 我叹了口气,提着刀,挑了个舒服的姿势倒在墙壁上。现在心里反倒有些后悔了,我当时离开得倒是干脆,现在想来反倒有些冲动了,如果继续待在公子身边当侍卫的话,说不定哪一天就能得到姑苏铮的消息了呢,不不不,还是算了吧,关于过去我一无所知,如果当时失忆的事情就是公子干的,那到时候我又该如何自处。 一个身穿黄色的道士袍子,脚上踩着罗汉鞋,扛着一面白色旗帜的中年男子从我面前走过,我见他邋里邋遢又怡然自得的模样,倒也是个奇人,心下有些好奇,便多看了几眼。 说来也是凑巧,一阵风起,那男子的白色旗帜上写的字我便看了个清楚,上面赫然写着无所不知,口气大得很,也猖狂得很。 我想了想,这男子大概就是干江湖百晓生这行当的,先前去江淮一带的时候同公子闲聊的时候,听公子说过这种职业的,通晓江湖之事,拿情报换财帛,天生不羁爱自由,走遍五湖四海。不曾想京城地大物博,倒是让我瞧见了这样的人。 我快步跟了上去,说道:“先生可是江湖百晓生?” 那男子闻言顿住了脚步,右脚蹭了蹭左腿的小腿肚子,手指扣了扣耳朵,吹掉了指头上面的耳屎,四处看了看,往着旁边的巷子里面走了进去。 我见状把包裹往肩膀上面拽了拽,抱着刀,快步跟了上去。 直到走到了京城的北郊,这才停下了脚步。 第171章 公子如此多骄(6) 我快步跟了上去,说道:“先生可是江湖百晓生?” 那男子闻言顿住了脚步,右脚蹭了蹭左腿的小腿肚子,手指扣了扣耳朵,吹掉了指头上面的耳屎,四处看了看,往着旁边的巷子里面走了进去。 我见状把包裹往肩膀上面拽了拽,抱着刀,快步跟了上去。 直到走到了京城的北郊,这才停下了脚步。 他凶神恶煞地转过头来,说道:“还有完没完了,都跟到这来了?” 我毫不畏惧地回瞪了回去,“先生早就注意到我跟在后面了,若是不乐意我跟着,为何不早说?” 他一时无言以对,在路边寻了块平整一些的石头,也不管上面有多少的灰尘,一屁股坐了下来。 我犹豫着走了过去,走到了他的面前。 他叹了口气,幽幽地说道:“我还真是不想和你搭上关系,你啊,是个麻烦的人物。”他似笑非笑地摇了摇头,有些惆怅地掸了掸自己裤腿上的尘土。 我倒是第一次知晓,自己也是个人物,百晓生这样的评价反倒让我觉得有些愉快。 若是旁人怕是早就识相地知难而退了,可我素来是个脸皮厚的,闻言反倒笑了,“先生既然是江湖百晓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我这点麻烦,先生定然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百晓生闻言面色稍缓,有些得意地捋了捋自己的胡子,说道:“自是不怕的,这一辈子,老夫居无定所,形迹遍布整个江湖,遇到的人,没有个十万,也有八万,这一辈子,就是天王老子,也不一定能遇到老夫第二次。事先说好了,只能问三个问题。” 他对我冷哼一声,继续说道:“看你现在这一身装束,也不像是有钱的,这样吧,老夫给你算便宜价,问事便是一百两一件,寻人便是一千两银子。” 我咬牙,暗道这百晓生这人当真是狮子大张口,我这身上就只有五百两,本想就此问问姑苏铮在哪,但似乎这算是寻人的事,我又没有一千两银子给他,这打算便只好作罢。 “那,我想问先生三件事。”说着,我从怀中取出了三百两的银票,紧紧地攥在了手心中,心疼不已。 他目光看了眼银票,收起了脸上漫不经心的神情,一本正经地说道:“问吧。” 我吸了口气,伸出一根手指,问道:“第一件事,我到底是什么身份的人?” 百晓生看向了我,他浑浊的双眼背后却是像深渊一般,深不可测。 “上官夏堇没告诉你吗?你是先皇,云容啊。”他皱着眉,像是有些不可思议,带着玩味。 我摇了摇头,顿时脑海像是炸开了一般,头上蒙了一层水雾,我,先皇?原来我从前是那样了不得的身份,可是先皇,应该是死去的皇帝吧,可是我现在还没死呢。 这就更让我觉得有些疑惑了,自己好像不经意间被卷入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里面了。 我沉默了片刻,僵硬地递给了百晓生一张银票,百晓生随手接过了银票,放在鼻尖嗅了嗅。 片刻之后,我才问起了第二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我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失忆?” 百晓生坐直了身体,正色说道:“被人下了迷魂散,前尘往事,全都一干二净。”他眼神中竟然带上了一丝对我的怜悯,这种对我可怜的神情,反倒刺痛了我。 这样的遗忘方式,还真是,够狼狈的。 我下意识地按了按右臂的手腕,觉得再问下去,就会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要发生了,但在这一刻……我却觉得,即便是鲜血淋漓的真相也好,总好过一无所知,像是在黑夜里行走,一身泥泞,自己却毫无所觉,将要去往的地方,是万丈深渊。 “第三个问题,姑苏铮,是什么人?” 我其实还有一肚子的疑惑,我为何在失忆之后会出现在公子那里,姑苏铮现在在哪?若是问在哪,便算是寻人了,我也没有一千两银子给百晓生,但一旦知晓了身份,便算是个问题了,只当是一百两。 百晓生闻言哈哈大笑起来,眼角甚至还沁出了一滴眼泪出来,伸出手拭去眼泪,他仰着头看天,说道:“云容,你这一百两,花的属实冤枉,这问题,随便问哪个黄口小儿,都能得到答案,何必要大费周章来问我,姑苏铮,是当今圣上啊。” 在此刻,我的世界轰隆作响,轰然崩塌,我犹豫地开口,“姑苏铮,是,我儿子吗?我,我才二十多岁啊……难不成,他是我弟弟?我信云,他信姑苏?”我若是先皇,姑苏铮是当今圣上…… 闻言百晓生笑得愈发厉害了,一脸的褶子,手指剃着牙缝,“哎呦,先皇殿下,怎么这迷魂散吃了,还变傻了?罢了罢了,我便送你个消息,他啊,不是你的儿子,也不是你的弟弟,不过是个颇有心机手段的乱臣贼子,一个男宠罢了。” 我不由得颤抖了起来,耍得从身后抽出了那把半人高的大刀来,架在了百晓生的脖子上,哆嗦着嘴唇说道:“你这个江湖骗子,定然是在说谎骗我。” 百晓生不怒反笑,身形一闪,竟然陡然间出现在了我的身后,“上一个这么说的人,坟前的草已经三尺高了,先皇啊,我骗你这个可怜虫做什么?鄙人也见过不少人生大起大落的,不过从一朝国君变成一个打杂小厮的,倒还算第一次见。若是真遇到姑苏铮了,你觉得他会给你一条生路吗?” 我怒火中烧,却又悲从中来,把刀扔到了地上,不争气地掉下了眼泪来。 百晓生悠哉悠哉地捡起了地上他那黄色的旗帜,抖掉了上面的灰尘,拿过了我手中剩下的一张银票,不急不忙地走了,随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了郊野的杂草之中,我双膝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锋利的刀刃映照出我一脸鼻涕眼泪的模样,秋风微凉,吹过半人高的荒草,沙沙作响。 我捂着心口,那里疼地厉害,像是喘不上气来一样,到底为什么啊,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我反复地告诉自己,这不过是百晓生的一个谎言,可心里却又再清楚不过,他说的是实话。 如果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真相,我还会那样,离开公子吗? 在漆黑的阴霾后面,他给我一个可以欢笑,可以拌嘴,可以每天只想着一日三餐要吃些什么的地方,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他所希望我所经历的。 他在我失去一切之后,又给了我新的一切。 我啊,是个胆小鬼,但即便是胆小鬼,也有不得不鼓起勇气,要做的事情。 那就是,把我失去的一切,夺回来。 不知过了多久,天空变得一片漆黑,群鸦划过天空,鸣叫的声音,尖锐而刺耳,我踉跄着站起身来,松开的手渐渐回复了力气,重新抓住了我的刀。 好一会儿之后,我才回过神来,磕磕绊绊地重新往着城外走去。 若是不知,本可永远一直开心下去,作为公子的小侍卫,但一旦背负着些什么,便不可再毫不在意了…… 复仇啊,复仇…… 我觉得身上加注了某种枷锁,压在脖子上,我像是无法喘息一般,只能摩挲着自己的脖子努力地呼气吸气。 天色漆黑,我已经看不清自己的双手,回头看向城中,灯火通明,一片明亮。 我似乎看见了在那灯火通明之中,有一个带着白色斗笠的男人,修长而指节分明的手指轻轻地撩开了白纱,露出了巧夺天工的容颜,在那有些冷漠的神情里,却藏着那样的温柔。 我怕,没有机会再同他再见了。我只是有些,有些难过。我的腿瘫软着,如果我真的只是公子的小侍卫,如果我不曾解开手臂上的绷带,如果,我不曾离开上官府……可这世间,总是没有如果。 我转过身去,打了个火折子,照着漆黑的路,往前走去。 一切会变得更好的,只要一直往前走,往前走。 一个月后。 我到了江湖中被称作是死楼的地方,其实它还有一个别致的名字,叫峥嵘阁,这是个近年来才崛起的武艺竞技场,每一层都有成百上千的江湖人士观看,这是一个靠血肉厮杀,拼了性命才能活下去的地方。 它共有三十一层,依山傍水而造,黑色的屋檐在树林之间时隐时现,像是一只黑色的巨兽在无意间显露它的可怖和威严。 在这里,从第一层开始,每赢一层便可得二两银子,每一层倍之,但是每输一次,便要往后退步两层,最终到达百层的人,便有资格成为楼主,更有数不清的金银财宝。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一拼生死的刺激,对金钱的渴望,会让这里,无人生还。 但真正让我想要打下去的原因,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第三十一层才有的奖励,成为峥嵘阁的阁主,便能要求峥嵘阁的幕后之人做一件事,即便是江山易主,这样的事情都可以。 然而真正让我觉得猖狂的是,死楼就在京城。 我是从丐帮那里得知了这个消息,此事说来还有些伤感,只怪我那日一心伤感,抹黑赶路,把身上剩下了的两百两银子给弄丢了,后来又一头栽到了黑水沟里,只能靠着一身遇人揍人的本事,到丐帮混了一段时间,一直混到了副帮主之位,但当我意识到我即便是成了正帮主,也无法带着一堆缺胳膊短腿的丐帮成员打到皇宫里,便只能另辟蹊径了。 我坐着丐帮专用驴车,挥泪和丐帮成员们告别。 凭借着丐帮副帮主的身份,成功进入了死楼。 第一层二两,第二层四两,第三层八两,第四层便是十六两,第五层三十二两,第六层六十八两,如此算来,等到第七层,便是一百三十六两了。 我从来不知,在京城的脚下,竟然有这样的一个地方。 这死楼也是个吝啬的地方,所有的武器必须是在它这里买,还不许人外带了,我那把半人高的重剑也因此无法上场。偏生里面仅是一把匕首便百两银子,我这单薄的腰包实在是无力承担这样的重压,只好赤手空拳上场了。 为了避免在场比试的人使用阴私手段,每个人都配备了一个专门负责监管的暗卫,我听着暗卫这名号有些耳熟,但脑海里实在是没有想起来到底是个什么玩意,揉揉有些疼痛的脑袋,便上场了。 在第一层,有百余场比赛同时进行,我和对手之间的距离也不过五米,大开大合的武器并不能派上用场,反倒是什么武器也不带,倒是减轻了负担。 位于我对面,与我作战的是一个身材魁梧,长着一嘴的络腮胡子,鼻孔大如牛的男人。 约莫看我是个姑娘,他倒是极有男子气概地说:“让我一个大老爷们打小姑娘实在是不厚道,要不姑娘你先打我三下,如若我纹丝不动,那姑娘你就主动认输。” 我听着很高兴,这种速战速决的方法我是想不到的,这壮汉倒是个机灵的。 我拱了拱拳,说道:“多谢这位大哥了。”言罢,我也不和他客气了,手心估摸着三分的内力。啊地一声冲了上去,接着是啪的一声,咚地一声,那壮汉被我打到隔壁场地了,竟然是晕了过去。 对方的暗卫轻轻一跃跳了过去,上前查看了一番,确定是晕了,便又飞了过来,宣告了我的胜利,然后把二两的银子放到了我的手上。 我当真是没想到这壮汉是个色厉内荏不耐打的,我也当真是只用了三分的内力,不过多说无益,我便取过了我的包裹还有大刀,跟着我的那名暗卫经过一个通道上了二楼。 我虽说确实有些面黄了些,不过也不是肌瘦,反倒是肌肉很发达。在这里同时开始二十五局的比赛。我的对手依旧是个粗壮的汉子,光着的脑袋锃亮,也十分客气得要让我一拳。 我从未见过那样光秃秃地心地又如此敞亮的人,为表敬意,我使用了四分的内力,这才直接把人打飞到墙上了,沿着人形,墙壁裂开了一道道细密地裂缝。 我心里有点发虚,要是死楼叫我赔偿这墙壁钱的话,那可不就是糟糕了。余光看了一眼负责监管我的暗卫。他眼神冷漠,什么也没说,这下子我就放心多了。 第172章 公子如此多骄(7) 拿到了属于胜利者的四两银子之后,我便跟着暗卫上了第三层。也是从这里开始,我开始感觉有些不快,准确地说,是一种危险感。 到了这里,就只有十二局同时在较量,但最终的胜者,只有一个。 木制的百人场地上突然涌现了一堆观众,三教九流,各式各样,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希望看到一场厮杀,对于他们而言,孰胜孰负并无多少区别。 我想,大概要认真一些了。 因为,我其实也是很怕死的。 不过这一次我的对手倒不是个壮汉,而是个穿的一身白,面色更是白得不像样子的少年,让我一掌拍过去,怕是这少年都得断气,我有些于心不忍。 少年看起来实在是瘦弱,脸尖尖的,眼睛漆黑而暗沉,鼻梁挺拔,嘴唇单薄,手里握着一把细长的尖锐的剑,剑柄上刻着两个字,鱼肠。 虽说和一个半大的少年对打,让我有一种以大欺小的感觉,不过我赤手空拳,少年手里还有把有名有姓的武器,也算是两两相抵了。 我决定以速度取胜,若是少年专攻于剑术,我这种不入流派,全凭本能的战斗方式定然是要吃亏的。 我一招移形换影,一个手刀下去便把少年劈倒在地。 正当我以为自己已经赢了的时候,那少年揉了揉自己的脖子,又站了起来,我十分清楚自己那力道,别说是这个瘦弱的少年,就是劈晕了一个壮汉都没有问题。 倒不曾想,这少年郎身子骨倒是这般硬朗,寻常的招式倒是奈何不了他。 我吃惊,我汗颜,我举起手来,但我并不是打算投降,而是又一招更快的移形换影,一个手刀下去。 这招用了我五成的内力,就是敲晕一头牛都成了。 这少年站了起来,晃了晃脑袋,并不出手。 我欲哭无泪,一时间无言以对,指尖附着了两分的内力,将移形换影发挥到极致,飞身上前,点了少年的休止穴,这一点下去,少说也要晕倒一天。 少年的手却像是有万斤的力道,在我将要点穴点到他的时候,陡然间抓住了我的手。 我伸手劈在少年手腕上,卸了他的力道,慌忙抽身,向后移了一步,这样纠缠下去,怕是我也赢不了这少年,反倒是急于出招暴露出破绽给他。 少年大概也是这样想的,他那黑眼圈笼罩着的眼睛里有细碎的光芒闪过,轻声说道:“我打不赢你,但我也不会认输。” 我第一次听到了这般理直气壮的言论,不过他这说的也是大实话,我有些心累。上前了两步,伸出了拳头,说道:“那我们就由猜拳决定是谁晋级吧。” 少年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同意了这个法子。 正当我以为事情可以轻松解决的时候,少年沙哑着嗓子说道:“什么是猜拳。” 作为一个失忆的女人,我以为自己已经是够傻的了,但是没想到这少年竟然是个更加傻的。这一天我在这少年的身上看到了太多的不可思议。 为了让自己不要显得那么没见识的样子,我淡定地给少年解释道:“你看,这是三个动作,这个动作代表剪刀,这个动作代表石头,这个动作代表布。剪刀可以打败布,石头可以打败剪刀,然而布可以打败石头。生生相克,一个赢一个。用这样的方法比武的话,就不用打打杀杀了。” 少年垂下了头,亲手试了试这三个动作,一个剪刀,一个布,一个拳头,而后抬起了头,向我点了头。 “说完剪刀石头布这句话,我们就要伸出手,表示自己要选剪刀还是石头还是布了。” “剪刀,石头,布。” 我出了剪刀,而少年出了布。 我赢了。 少年若有所失地说道:“输了。” 我一时间得意忘形,拍了拍少年的肩膀,说道:“这剪刀石头布里面也是有技巧的,越是害怕的人,越会攥起拳头出石头,而勇敢的人,则是伸出手指,出剪刀,或者是布。所以啊,只要我出剪刀,很大的可能就不会输。所以,以后试试剪刀吧。” 少年的眼底有细碎的光,白惨惨的脸上似乎浮现了一点快乐的红晕。 我从暗卫手里接过十六两银子,对着少年摆了摆手,说道:“我们后面再见了。若是光比武功的话,我大概是赢不了你的。” 少年点了点头,说道:“江都。” 我愣了愣,这才反应了过来,犹豫了片刻,说道:“千帆。” 千帆,我的名字。作为千帆而活。 凭借着强劲的掌力和快如疾风的手刀,我继续靠着一拳,打败了第三层其他的十一个优胜者,也许我该给自己起一个封号,在江湖混的,总得要有一个简单响亮的名号的。例如一拳女侠之类的。 我一路打到了第十五层,果然并不是所有的对手都像是江都那样棘手,但只凭借一个拳头,显然已经不够了,有时我甚至需要花费一个时辰的时间,解决这些糟糕的,血淋淋,又有些反胃的事情。 就这样继续打到了二十层,不过是七天的时间。 此时我已经精疲力尽,无法继续下去,甚至连拳头都无法一气呵成地打出去,走到第二十层的人已然是不容小觑,我踉跄着脚步,调用全身的内力,拽着对手的手臂,往着丹田一掌打了过去,这才勉强赢了这一局。 宣告胜利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这才放心地瘫在了地上,头上的汗水如同雨水一般,顺着我的脸颊往脊背上流淌,幸好现在没有镜子给我看,这样我就不用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怎样的狼狈了。 片刻后,我身后负责监管的暗卫走近了我,说道:“今晚还要住宿在黑街吗,天字号一千两一晚,地字号五百两一晚,玄字号三百两一晚,黄字号一百两一晚。”他的语气冷淡而平静,像是个没有生气的黑色岩石,语调都是在同一个线上。 自从到了黑街,我对于金钱的认知以及不再是一两二两三四两,而是一百两一千两一万两,对于这样的改变我深表无奈。 我在黑街的存款大概是两万两,只要我出去,大概会被来自五湖四海的杀手一起捅个透心凉。 打架这种事情,果然一个人还是打不过群殴啊。 我点了点头,就像是往常的那一样,同意了这霸王条款。“来一间玄字号的房间,一晚。” 那暗卫闻言转过身去,说道:“跟我来,您所有竞技胜利所得的银子今晚将由黑街代为保管。但愿明日还能见到活的您。” 他这话说的我毛骨悚然,不过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毕竟在第三十层居住的人,想必都是要互相竞争的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不定就用什么腌臜手段连夜处理掉对手了。 五百两的玄字间我还是第一次住,但是通常,我更喜欢地字间,原因无他,省钱。 但实际上它也只不过是一间再寻常不过的房间,也许唯一值得称赞的是有热水。房间里的被子都还是崭新的。 不过此时的我已经快要瘫痪了,早已经顾不得洗个热水澡,关好了门窗,倒在床上就睡了下去。 也不知道这一觉睡了多久,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屋内的蜡烛还没有燃尽。 我起身换了身衣服,给自己倒了杯茶水,一口饮尽。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昨夜并未注意,没想到这房间竟然连个窗户都没有。没有阳光,也不知道现在是今夕何夕了。 我打开了房门,屋外站着一个暗卫,见我出来了,手里的刀也随之而出,吓得我顿时头发竖起,往后倒退了一步。 此时天色还是漆黑一片,唯有云后的月亮带着微弱的光芒,隐隐约约可见山下的丛林,幽深而神秘。 我傻笑着呵呵呵了三声,就退回了房间中,顺手把门关上了。身体顿时软了下来,无力地靠在门上。我当真是没想到,这黑街的戒备竟然是这般森严,出个门都要拔刀了,若是真刀真枪地打,我未必打不过这些暗卫,不过我终究是在人家的地盘上,还在赚人家的钱,不得不低头。 月华如水,此时的我并不明白,原来这是从失忆之后,我离他最近的一次。但命运如果要作弄的我这么一个凡人,我又有什么办法? 我蹲坐在地上,靠在门扉上。 房间外传来脚步声,步伐轻盈而稳健,那是内力深厚的人习惯的步伐,我敏锐地察觉到这一脚步声从不远处走来,又渐渐走了过去。他身上有和我相同的气息,不仅仅是武功,还有其他的一些我并不清楚的因素。 我的心脏却因此久违地跳的安稳了起来,像是混乱的乐曲,终于找到了它所属的乐章,我想,难道是公子吗? 可公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花,怎么会来死楼这种地方。刚刚那个人,只是气息,我都能觉察到,必然是一个位高权重,很不简单的那种人。那种积压,我觉得很熟悉,就像曾经自己也是那种让人很不舒服的那种人一样。 我快速地站起身来,手按在门上,犹豫了片刻,终究还是推了开来。 不出所料,我的脖子被暗卫架上了刀,但此时的我却并没有害怕,目光看了过去,那人的身影却已经消失在了黑暗的走廊深处。 “好奇心,会害死猫。” 我陡然间偏头避开刀锋,笑着说道:“受教了。”此时即便是矢口否认,这位突然出现的,武功不下于我的侍卫,也不会相信,更何况我的演技,按照公子的话来说,是向来拙劣。 正当我手搭在门上,打算关门准备回房间,另一个暗卫走了过来,我辨认了许久,这才看出来是昨天监管我的那个暗卫。 他的声音冰冷地没有一点感情,说道:“一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白昼已经到来,您是继续往上面打,还是就此停止,在第三十楼就离开黑街。” 我毫不犹豫地答道:“当然是继续打下去了。”我想我现在大概是十分英俊潇洒的,还很有大侠风范。 而现实,在暗卫的眼中却是,我盯着一头乱糟糟的鸡窝头,挂着两个黑眼圈,阴森森地说道:“当然……是继续打下去。” 暗卫点了点头,说道:“那请您拿好东西,我带您到第三十一层。” 我回房间拿起了包裹,却听到了两个暗卫在屋外的窃窃私语。 “到了第三十一层,就是生死关了,没想到还真有人到这关,倒是可怜,分明现在走,拿到的银两也够几辈子衣食无忧了。” “我看这女侠,倒是别有所求,打赢了第三十一层,就是峥嵘阁的阁主了,还有一个无限制的愿望。若是只为钱,那女侠,何必要如此拼命?” “那倒也是,哎,要不我们赌一局,明日,她是死是活,我赌是活,十两银子。” “我赌,是死,二十两银子。明天和这女侠对打的,毕竟可不是人。那是紫衣重华。” 我勉强打起精神,背上了包裹,快步走出了房间。 我手持利刃,作为这场战斗的开端。 第三十一层的房间装饰不同于二十层以下的地方,房间异常地明亮,眼睛甚至都有一些刺痛的感觉,墙壁上挂着各种各样的刀枪剑戟,是它们,在散发着奇特的光芒,而那些光芒却并未能让我感到一点类似于是阳光一样的温暖感觉,而是像地狱,带着沉重的血腥味。 兵器的本身,就是用来厮杀与争斗的工具。 我感到一种久违的归属感,身体中的血液似乎也因此澎湃地燃烧了起来,我似乎本来就应该在这样的地方。 我的对手是一个穿着紫色纱裙的奇异女人,她的手上和脚上带着轻盈精巧的黄金长链,长链上挂着一个个大小不一的金铃铛,裸露的白皙双足在光影之下也显得异常地白皙明亮,她的面容被一块黑漆漆的纱布遮住了,只露出一双漂亮的黑色眼睛,睫毛长而卷翘,眉毛细长,眼角一颗细小的泪痣更是给她增添了几分魅惑的神韵。 唯一让我感到庆幸的是,这里的武器并不用再花钱购买,而是任意使用,规则也在改变,胜利的条件将不再是其中一方失去行动能力,而是其中一方的死亡。 第173章 公子如此多骄(8) 我虽然不忍心这么漂亮的一个美人死在我的手上,但我也想要活着离开。 我从一旁的武器架上取过了一把唐刀,刀柄上面裹着一层崭新的白色绷带。 随着一声巨大的声响,房间的屋顶向着两边移动开来,我握着唐刀,不由得快速地退后了几步,待我看清头顶上方的景象的时候,不由得大吃一惊。 楼层上方有一群的黑衣人,他们全身裹着黑色的袍子,只露出那些一双双渗人的眼睛,苍老而精明,让我不寒而栗,在中间的阴影之处,坐着一个人,我看不清他的模样,只看到他那黑色的衣袍上用金丝线绣制的祥云图案。 我将唐刀抵在面前,摆好了进攻的姿势。 紫衣女子脚步轻盈,翩翩舞动了起来,向着我靠近。 冲着她这漂亮的舞姿,我也想给她一个果断的死法。 我持着唐刀冲了上去,刀刀刺向她的要害。而这紫衣女子却像是个滑不溜秋的蛇一般,即便是我抓住了她的手臂,她却仍然能够轻松地摆脱我的桎梏,动作也没有丝毫的凝滞,就像是计算好了舞步,只等着我与她共舞一番。 你来我往之间,我竟然愈发地吃力,像是一拳打在了水面上,水面虽然激起了波澜,但是只消片刻,那湖水又恢复了平静,像是什么也不曾发生一般。 我的攻击,显得是那么地脆弱而没用。 冰冷的汗水顺着我的脸颊流淌了下来,心跳如雷,恐惧,害怕。 耳边传来忽近忽远,忽大忽小的铃铛声,忽然间紫衣女子停下了舞步,最后一声铃铛声落下。 还没来得及让我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身体已经不听由我的使唤,顿在了原地。 我的意识依然清晰,我可以察觉到我的鼻子在流血,后来是我的耳朵,最后是我的嘴巴。 血腥味弥漫了开来,我感觉身体的力量在流逝。 恍惚间眼前的景象变成了一片雪白的景象,远方的天际线和地面融为一体,一片白茫茫,珍珠颗粒般的大雪哗啦啦地落下。 我的周围围上了一只只半人高的巨大雪狼,皮毛紫的发黑,黑的发紫。它们金色的狼眼锁定了猎物,那就是我。 我手里握着唐刀,一招招蛮横的横劈,屠宰了一个个袭击而来的雪狼。 我知道,自己已经被带到了这紫衣女子的幻境中,这是她的武功的节奏,每一声铃铛的响动,没一个步伐的变化,就是为了将我带到这里,又她掌控的世界。 但她的能力毕竟有限,并不能控制群狼共同进攻。 与那紫衣女子相比,我的武功不如她,她的武功是步步精准的暗杀计划,与她相比,我的武功则像是醉酒的人,只会莽撞地进攻和防御,漏洞百出。 最后一只狼在雪地之中,等着给我最后一击,它从头开始,掩藏直至此时,但它终究还是棋差一招,在狼的前爪跃起之时,我的刀没入了雪地之中,刺入了它的腹中,直直地击中了它的心脏。 血红色的狼血在苍茫的雪地蔓延开来,血色弥漫,幻境破灭。 眼前闪过诸多奇异的景象。 庄严的寺庙,庙里有一株高大而繁茂的祈福树,树上挂着红色的祈福带,一身戎装的我后面站着一个带着戏谑笑容的人。 在喧闹的街头,我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狐狸傩面,笑着比划在他的脸上,说这狐狸真像你。 是他。 正当我下定了决心伸出手,要摘下了他的面具时,周围的景象突然改变。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的眼前是一片白色,后来那片白色之间出现了一些其他的颜色,我看到一个人影,那个人影动了动,靠近了我。 我的脑袋像是雨天泥泞的土地,粘稠,混乱,动也动不了,无法思考。 他把手放在我的额头上,说道:“你终于醒过来了。”他的声音是那样的好听,那样的可靠,手掌是那样的宽厚,温暖,像是很值得依靠。 我竭尽全力,每个字都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一样,“公子……” 他摩挲着我的手,“千帆。好好活下去。” 公子,我也想,好好地活下去。我在心里轻轻地说道。 接着是细碎的脚步声,他靠近桌子的声音,他倒水的声音,他逐渐靠近我,扶住我的身体,给我喂了一杯水。 喝完了这杯水之后,我就继续睡下了。我能察觉到他为我掖了掖被子,然后走出了房间,关上了门。 我太累了,意识渐渐变得昏沉,陷入了更深的黑暗之中,温暖的被窝反倒成了唯一的慰藉。 不想再想什么了,就这样吧,无忧无虑地,一直睡觉,在平静的梦境之中。 这一切陌生又熟悉,像是许久之前,我也曾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把这当做是自欺欺人,毕竟我的脑海里并没有这样的记忆。 晚上的时候,他又回来了,尽管房间里一片漆黑,尽管我看不清来人,但是我知道来的人就是他。 他的声音中带着疲惫,他握着我的手,柔声说道:“千帆,我该带你离开吗,还是看着你,再回到这人间地狱里。” 他执起了我的手,贴在了他的脸上,“千帆,让你离开,是不是我做错了。” 我那颗找不到调子的心脏,突然间就安稳了下来。 在未见到他之前,我想了许多次见面的情景,我要穿得漂漂亮亮的,要穿兰芳阁的裙子,戴上月华阁的簪子,即便我长得那么平凡又寻常,是个舞刀弄枪的粗人,也要用最好的一面去面对他。 公子。 我从春暖花开的江北,一直到了京城的这座死楼。 为了得知一个真相,为了复仇,我离开了他。 但是现实却是,我这么地狼狈,脸上裹着一层层的纱布,病恹恹的,那么虚弱,甚至连和他多说几句话的力气都没有。在离开之后,我并没有变得更好,而是一地狼藉,惨淡收场。 他身上带着淡淡的荷花香,须臾之间就消散了,我知道,他已经离开了。 但真正让我害怕的,并不是他的消失,而是这一切,都是我的一场梦境。 到底是梦,还是现实,是生,还是死,我已然不能明了。 我身上穿着宽松的中衣,里面裹着一层层的布条,勒得我很难受,但却好像也因此,伤口并没有那么疼了。 我并不知道,那场战斗的胜负,如果紫衣女子在幻境之中,化身就是那群狼的话,那我兴许是赢了,但若是那场大雪,那我兴许已经在那场大雪之中,被冻地半死不活了。 房门吱呀的一声,被人推开了。 那人身上裹挟着冷意,还有玉兰花的香气。 他卷起了我的中衣,手指摸了摸那里的疤痕,那里是一个人的名字,姑苏铮,也是因为那个伤疤,我才明白,该如何找回我散落的记忆。 他的手指温暖而熨帖,上面有着冰冰凉凉的药膏,轻柔地在伤口上打转,继而是一个薄凉的吻,轻而淡,我被这凉意刺激到了,陡然间缩了缩手臂,微微睁开了眼睛,看向了眼前的人。 他皮肤白皙,眼睛细长而柔和,唇角带着恰到好处,既不靠近,也不疏离的客套笑容,脖颈细长,喉结突出,像是一只天鹅般骄矜地垂下了头,看向了我。 他的头发很长,乌黑而柔顺,一直垂落到了我的手心。 我犹豫着开口,问道:“你是谁?这样无礼。”而其实,我再清楚不过他的身份,那就是姑苏铮。 但正如我不明白公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一样,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死楼会出现姑苏铮。 在死楼的这段日子,向来戒备严密地一只小麻雀都飞不进来,但是只不过是今晚,却让我看到了好几个“意外”。 他的动作顿了顿,强颜欢笑道:“我知道。我会找到方法让你想起来的,容儿,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第二次的,我不会让你再离开我的。” 天色暗沉,月光也不甚明亮,我看不到他的神情,但我想,一定是比哭泣还难看的笑容。 毋庸置疑,这样的姑苏铮让我觉得有些失望,他每一个神情都让我觉得虚伪,没一句话都像是精心计算过一样,我这种头脑简单的,显然是斗不过这种心机深沉的家伙。 都是心思缜密之人,公子就比这人表里如一的多。 从前的我,莫不是个眼瞎的,才会心悦于这样一个粉饰过度的家伙。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要想起来,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什么。 我曾以为最糟糕的事情是夜晚做噩梦,现在才明白,更糟糕的是如同噩梦一般的现实。 我摇了摇头,说道:“这位不速之客,你认错人了,我叫千帆,不是什么容儿。”此时可顾不住要我那可怜又病重的小身板,还是早些和姑苏铮撇清楚关系。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死他,女子报仇,十年不晚。 闻言,他果真脸陡然间冷了下来,但还勉强着维持笑容,因而这笑容在我眼中又古怪又叫人害怕。 “我知道,你就是蓉儿。即便是你忘记了,但我还记得。” 我后背一冷,面不改色地说道:“你真认错了,你这个**,眼瞎吗?还是脑子有问题?还是早点治治的好,长得跟个好人似的。” 不知道他被我哪一句话刺激到了,气得转身拂袖而去,离开了房间,可怜的门咯吱叫了几声,这一晚,我便躺在床上,半睡半醒间,听着那门咯吱咯吱地响了一晚上,全靠我意志坚定,这才熬过了这一夜。 死街是建在一座山上的背阳处,也因此常常整日见不到阳光,总是漆黑一片。 我还是成为了死街,也就是峥嵘阁的首领,这是在第二日,有人给我送了一套雪白的跟丧服一样的云锦衣服的时候,我才知晓的。 但我却隐约有所感觉,那紫衣女子,未必是在比试中输给我了。习武之人譬如看山,居高临下,自然能一览众山小,然而实力不济,则是山色空蒙雨亦奇,全看对手秀操作。 但他们这阁主还是个卧病在床的伤患,便留着那件华服在衣架子上挂着了。 我的白天多了一个漂亮姑娘,明说是照顾,实则是监控,他们这担忧着实是多余,我那两万两银子还在峥嵘阁,还有一个愿望没有达成呢,这时候跑了,岂不是吃大亏,再者说了,我这一病患,又能跑到什么地方去。 她是黑街的成员,也是第三十层的层主,名唤宛然,自从知道我是因为喝了忘俗酒而失忆,对这个世界的事情知之甚少,就同我讲了许多事情,飞禽走兽,乡野传闻,许多奇妙而古怪的事情,我很喜欢这姑娘。 她老是爱吃糖,嗜糖如命,在我房间里更是肆无忌惮地一直吃,已经长了五颗黑乎乎的虫牙了,还是一边忍着牙疼,一边吃糖。 偏生还是个爱说话的,因而老是喷的我一脸甜兮兮的口水。 我虽心生无奈,却又奈何这小丫头不得。 每日给我例行把脉的大夫是黑街的圣手,仰舟,他生得十分清瘦,身上时常带着一股子浓重的药味,像是刚从苦瓜堆里爬出来。 初见之时本以为是个脾气好的,后来才知道是个嘴巴毒的。表里如一果然是一种难得的品质,思及此事,我愈发想念表里如一好看又好看的公子了。 这一日他过来的时候,将我脸上包裹着的层层叠叠的纱布解了下来。还恶狠狠地解开了系在我肩膀上的绷带。 从一个木乃伊转变成一个大活人,让我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像是身体真的死去过了一次。 接着我就看见了宛然跌掉了手里的药碗,仰舟瞪大了眼睛,像是看见了个女鬼,不,也许比看见女鬼要更加惊悚和不可思议。 我本就生的平庸,没想到现在要变成丑姑娘了。 而后仰舟将了药瓶之类的东西收拾了一下,拿起了药箱,摩挲着下巴,挑剔地说道:“没想到人皮面具取下来,丑女人还挺好看的。” 我闻言随即一脚伸了过去,仰舟被我绊倒在地,疼得嗷嗷地叫了几声,往后跳了几步,指着我吼道:“恶毒的女人,恶毒,早知道老子就不医治你了。” 我伸手摸了摸,鼻子还是原来的鼻子,眼睛还是原来的眼睛,嘴巴还是原来的嘴巴,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但看到桌子上薄如蝉翼的几个小小的透明的皮,我开始感到有些疑惑了。 第174章 公子如此多骄(9) 我伸手摸了摸,鼻子还是原来的鼻子,眼睛还是原来的眼睛,嘴巴还是原来的嘴巴,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但看到桌子上薄如蝉翼的几个小小的透明的皮,我开始感到有些疑惑了。 宛然极为体贴地从怀中取了块巴掌大的小镜子,递给了我,我接过了镜子,对着自己的脸自己地打量了起来,若说真有什么不同,大抵是柳叶眉成了远山眉,温顺而圆润的眼睛,眼角微挑,增添了几分锐利之感,唇角自带一分似笑非笑的弧度,总而言之,我现在看起来就是那种不好招惹的女人。 宛然和仰舟像是看着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奇珍异兽,我感到有些惶恐,伸手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继而听到仰舟说道:“别拽了,再拽就成秃子了。” 宛然干咳两声,笑着说道:“我真没想到,不过是一点点的改变,能让一个人的容貌产生那么大的变化,怎么说呢,感觉从一个白瓷娃娃成了一个女侠。” 我对女侠这个词感觉甚好,只是我先前也不像是白瓷娃娃啊,那种又白又软又可爱的白瓷娃娃,根本就不是我的风格啊。不是宛然的表达能力有限,那就一定是她的欣赏眼光有问题。 我的目光落在了兰锜上挂着的那把唐刀,见血的刀刃愈发明亮,闪着银光,刀刃上沾血的绷带已经被换成是全新的绷带了。 宛然将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像是看不够一般,一直打量着我的脸。 我闪避着目光,问道:“宛然,那日那个和我决战的紫衣女子怎么样了,我是怎么赢的她?” 房间中有片刻的寂静,秋风迎送着竹叶的冷香,宛然收回了落在我肩膀上的手。 仰舟收拾起了桌上那几块人皮面具,放入了他的药箱中,低着头说道:“现在告诉她也无妨,反正她就要成我们的阁主了,到时候什么都是归她管,她想知道什么早晚会知道的,而且,这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毕竟真正该感到害怕的,应该是她自己才是。” 他抬起头,与我四目相对,只是眼神淡漠而空洞。 宛然点了点头,笑了笑,说道:“千帆,那日那个女人其实并不是峥嵘阁的人,而是峥嵘阁幕后创办人的下属,江湖人称紫衣女的重华。她紫衣潋滟,引人入幻境,而后杀之。那日,她分毫未伤,反倒是你用刀一刀刀劈开了自己的血肉。” 我心惊不已,回想起那日的幻境,在冰天雪地里,我手持唐刀,一招一式杀雪狼,实则是在砍空气,我以为的最后一击刺穿了狼的心脏,其实是刺入了我的小腿。这招式,果真是玄妙,也足够狠毒的。 “那我是怎么赢了她的?” 仰舟思忖了几秒,而后说道:“你的身后当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影,像是某种巨大的动物,狮子还是老虎之类的,那黑影有十多米高,一个黑漆漆的爪子落下,重华被拍成一堆血渣了。” 我陡然间愣住了,犹豫着开口问道:“你确定,是血渣?不是血块,或者是死了之类的……” 宛然和仰舟用一种说了你还不信的无奈神情看着我,我一时噎住了,打着哈哈说道:“我这样赢了似乎有点不光彩……” 仰舟宽慰道:“你这也算是实力取胜了,要是让重华赢了,那才是真叫人不快。” 宛然双手环抱,嗔怒道:“重华长得那么好看,死了多可惜啊。而且重华赢了,怎么就不叫实力取胜了?仰舟我告诉你,你这种瞎眼的不懂怜香惜玉的臭男人,活该一辈子孤独终老。” 仰舟被气急了,开始与宛然辩驳。 一个话痨一个毒舌在我的耳边一起吵吵的感觉,就像是山洪爆发,他们两就该相互祸害,而不是拖上我这么个无辜路人。 只是黑影的事情还是在我的心上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难不成我是人类和妖怪杂交出来的,还带点妖魔鬼怪的血统,这还真不是一个美好的假设……没想到现在当个平凡人都不容易了,起码我得先是个人才行。 我无奈地堵住了自己的耳朵,头缩在桌面上,听着宛然和仰舟大吵三百回合。 也许是噪音有助于睡眠,等到我睡了一会儿再醒过来的时候,仰舟和宛然已经吵完了,我给两个气喘吁吁的人各自倒了一杯茶水,看着他们一饮而尽,而后继续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地争吵起来。 话题从“重华那么好看不该死”,变成了“西红柿炒鸡蛋应该先放鸡蛋还是西红柿”。 我脑壳子突突地厉害,无奈地一瘸一拐地回床上躺着,盖上我的小被子,背着他们呼呼大睡了。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我睡梦之中,当真是看见了姑苏铮。 漆黑的夜晚里,一个穿白衣服的男子走在林间的小路上,他头上簪着一根带水的玉兰花枝,他看起来也像是一支玉兰花。 我穿着一身艳红裙子,袖口上绣着俗气的金丝边,手里握着个空酒瓶,摇摇晃晃地跟到他身后,说道:“美人,这夜深露重的,你在这里做什么?” 姑苏铮说道:“寻人。” 我笑道:“什么人?” 他说道:“非常之人。” 我一时愕然,接不下去了,晃了晃酒瓶子,说道:“那你就继续寻吧。” 我发誓,这大概是个回忆,因为若是现实,我会乘机勒住姑苏铮的脖子,送他去见阎王爷。而且,我绝不会像是个痴女一样大半夜拿个酒瓶子晃来晃去……颜面无存…… 大概是听到了我的诉求,梦境里出现了一个非龙非狮非鱼,眼睛大如洪钟,爪子的指甲锋利若刀刃的怪物,它一爪子砸在了姑苏铮的脑袋上,世界和平。 初见之时,我被姑苏铮那副皮囊迷惑住也是正常,不过是一场光和影的幻觉,幻觉总是比现实要美好的多,姑苏铮不是朵玉兰花,最多算条水蛇。 不过我现在也算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了,要想再迷惑住我,最起码得是公子那种巧夺天工,得天独厚的皮囊才行。 那黑影渐渐淡去,我眯了眯眼睛,看到了怪物的身侧,似是站着一个半大的小姑娘,但黑漆漆的,见不真切。 一个怪物,一个小姑娘,我没想到我的心中竟然住着这样的家伙,但总的来说,还算不错。无论他们多叫人害怕,但他们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我,那就足够让我觉得宽慰了。 继而再也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梦了,梦境安宁而平静。 等到我醒来的时候,宛然和仰舟已经吵得脱虚了,废力地拿着手指指着对方,只是口干舌燥,再也说不出话来。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吵架能吵得这么锲而不舍,这么持之以恒的,心中甚是钦佩。 我再次爬起来的时候,腿上的伤已经好了大半,在我下床试图走路的那一刹那,我就察觉到了身体的变化,但我觉得,这种不同寻常的治愈能力,大概会被仰舟报告上去,怎么说呢,事情会变得很麻烦,很棘手。 我本可以很顺当地走到了桌旁,但还是故意走的慢吞吞的。 再次给他们两人各自倒了杯茶水。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瞪了瞪彼此,不在沉默中喝茶,就在沉默中爆发,他们拍案而起,宛然伸出手抓在了仰舟的脸上,仰舟拽住了宛然的头发,我惊讶地捧着茶杯,默默缩了缩脖子,隔岸观火。 说实话,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场面,伸手抓人,拽人头发。 宛然是死楼第三十层的层主,而仰舟是死楼的圣手,这两人的武功自是顶尖,但还是选择了这种返璞归真的打架方式……果然是活久了,什么人都能遇到。 等到他们打完了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横着从我房间,阖上门之后,我才缓缓地弯下腰,解开了束缚在腿上伤口处的绷带。 当时我一刀破开幻境之中雪狼的气力有多大,现在就有多想把过去的自己拖出来揍一顿。 绑带层层解开,黑红色的伤疤一块块地落了下来,下面是新生的淡粉色的皮肤,我伸出手指覆在了皮肤上,下面的静脉里,血液在平稳地流淌着,如果有什么能解释的话,那就只有可能是那个黑色阴影的怪物。 我看了眼挂在架子上的白色苏绣锦袍,站起身来走了过去。 公子也有这样漂亮的苏绣袍子,上官家富可敌国,这样的衣服在公子身上,愈发衬出他气质如华,面如冠玉,叫我不敢肖想。 袖口上绣着云的图案,但并不是规律,线条流畅而优美的祥云,而是变化多端,毫无踪迹可寻的云,我却觉得自己心底那点疯狂而阴暗的心思,就这么被一件衣服洞察出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神情是怎么样的,但总归不像是个好人。 好人也许不会选择那种残忍的方式,摧毁一个漂亮的美人。 而那住在我心底的怪物问我怎么办的时候,我很清醒,也很冷静地告诉它,“将她碾成血渣。”我遍体鳞伤,都是拜重华所赐,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也许,是我长得太像是个好人了,所以无论是宛然还是仰舟,对待我的方式,都不像是对一个坏人的方式,对坏人说的话,应该一句都不要信才对。 我换上了这件华丽的白袍,将漆黑秀美的长发挽到了背后。 衣服的质感冰凉,身体所有的温度似乎都被这件衣服吸食殆尽了。 我弯下腰,缓缓地坐在了床上,抱住了膝盖,拉了拉被子。 真冷啊。 峥嵘阁曾允诺的那个愿望,与我而言大概是不那么管用了,我可真傻,姑苏铮,峥嵘阁,那个狂妄自大,又表里不一的家伙定然会时不时地彰显一下他的存在感,例如取名字都要带一个谐音的字,在那晚姑苏铮来探望我的时候,我就想到了。 公子总是说我傻,若是见到我如今脑袋转得如此顺溜,定然是十分欣慰,但说实话,我还是有一事不明白,既然姑苏铮认出我了,不早点杀人灭口,还跟我闲话家常那么久,又是所谓何事。 我当时满脸绷带,他能认出我,也算是能人了。只希望我当时矢口否认还骂了他几句能让他自此识趣些,别再往我面前溜达了,先皇和现任皇帝碰面,除了互相伤害还能干什么,只是想想,我都觉得自己每天都在修罗场。 我在床上坐了一夜,在几近是天明的时候,才把身上这件白色苏绣长袍换了下来,这件衣服让我觉得我离公子很近…… 第二日清晨,我梳洗完毕,吃完早饭之后,宛然嘴里咬着一根小黄瓜,嘎嘣嘎嘣地咬着,还顺道给我带来了一册名单,我原以为是某种不可言喻的画本的,结果一打开是一连串乌漆嘛黑的名字还有数字,顿时两眼冒雪花。 宛然转过头来,说道:“这就是死楼所有人员名单还有收入情况了,千帆主子要早些习惯才好,像我等粗人,都不会算账的。” 我嘴角抽了抽,指着书册上的“人头”,心下有些忐忑,问道:“宛然,这个人头,是什么意思?” 宛然耸耸肩膀,说道:“就是字面意思,死楼还包揽了江湖上杀人灭口的事情。打到十五层以上的,只要交一次报名费,就能加入峥嵘阁杀手会,维持这么大的组织,也很不容易的。” “你们就没有个账房先生吗?雇一个管账的人不行吗?现在当楼主都要干这么多活的吗?”我哀叹道。 宛然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之前是有一个账房先生的,后来过劳死了,还给了一笔遣散费,钱自然要花在漂亮衣服和好吃的食物上,不能浪费在这种地方。我们已经一年没算过账了,不过赚的总比花的要多就是了。” 我认命。 本以为这是个威风八面,呼风唤雨的职位,结果是个冤大头。 此刻我的心情烦躁地无以复加,于是拉出了宛然嘴里的那根黄瓜,随手扔出了门外。 宛然一个漂亮的侧空翻,追着她的黄瓜去了。 第175章 公子如此多骄(10) 此刻我的心情烦躁地无以复加,于是拉出了宛然嘴里的那根黄瓜,随手扔出了门外。 宛然一个漂亮的侧空翻,追着她的黄瓜去了。 我揉了揉眉心,缓缓露出了一抹笑容,而后笑也懒得笑了,只是用手指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如果有重来的机会的话,我想我会在丐帮继续当我的副帮主,起码我们丐帮是不需要算账先生的。 死楼接江湖上杀人的活计,是按照等级划分的,杀手所在死楼的楼层越高,接到的任务就会愈发困难,佣金也就会越多,而死楼会从这些佣金之中收取三成的手续费。 这些算术题对我而言并不困难,一眼便能看完账本,轻松地计算出其中的盈余,但此事无关难易,只是我懒,根本就不想看帐。 我拿起了桌上的狼毫,研了几下磨,蘸了蘸墨水,撕下了账本最后一页的空白,重新抄写了一份人员名单,对他们上缴给死楼的金额进行了修正,并计算出了正常的收益。 等到宛然手里抱着一个甜瓜走了进来的时候,我已经把账务算好了,继而决定留下来。 原因无他,死楼一年的收益竟然有几十万两银子,就相当于是半个京城的税了,在这么一大笔财富面前,我突然觉得抱着甜瓜傻兮兮站在我面前的话痨宛然也没有那么面目可憎了。 宛然随意地在自己的袖子上抹了抹手,拿起了桌上的那张纸,惊讶地对我说道,“千帆楼主,峥嵘阁这么有钱的吗?” 我递了快干净的帕子给宛然,说道:“一个杀手身上背着几百条人命,收入又怎么可能会少。” 宛然赞同地点了点头,说道:“嗯,峥嵘阁可是全年无休的,一天杀一个都有三百多个人头了。” 这种简单粗暴而一目了然的计算方法,我很赞同。 “宛然,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楼主了吗?” 宛然突然凑近了我的脸,细挑的眉眼弯了弯,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容,说道:“对啊,千帆阁主。因为我和仰舟都觉得,时机已经到了。” 我闻言愣了愣,也笑了,问道:“什么时机?” 宛然拿着手中的账本,转过身去,走到了门口,忽而转过头来,微笑着说道:“千帆阁主,这要问你了,对了,刚刚那根黄瓜我接到了,已经被我吃到肚子里了。”她的眼中闪着细碎的光,带着点小得意,还有其他的意味,像是只懒洋洋的,晒着太阳的猫。 我手支着脸颊,说道:“那什么时候,峥嵘阁的幕后之人,要兑现他们的诺言,让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宛然闻言一个闪身凑到了我的耳边,她的身影在空气中留过一道残影,即便是我,也无法准确地捕捉她行动的踪迹,她轻声说道:“千帆,想要的太多,会被抹杀掉的。”她的身体微微颤抖,似是想起了什么糟糕的事情。 我沉默了片刻,终究还是没有开口。 我想要的,不过是姑苏铮从我手中夺去的,我的东西,即使想要这些东西,都算是过分么? 宛然退后了一步,继续是那样没心没肺的笑容,“千帆阁主,属下多嘴了,先退下了,厨房今日来了许多新鲜瓜果,我再去吃几个。” 她缓步走出了房间。 我站起身来,对着她的背影说道:“我命硬,你看紫衣重华都栽在我手上了,不会那么轻松就被人抹杀的,宛然……” 宛然的脚步轻快了一些,离开了房间,随手关上了门。 傻姑娘,为什么要对我这么一个人付出真心。 我想我大概真的给了她一种错觉,我是一个好人的错觉。 阳光久违地从窗户爬了进来,落到了桌上,而后悄无声息地流转到了我的指尖上。 冬天已经到了,在最寒冷的季节,阳光总是能照得很远。 我换上了白色的锦袍,走出了房间。 如果得到这个如同人间地狱的地方,我是否能将姑苏铮也拉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只是到那个时候,我必当是满是血迹,不能在站在公子的身后了。 过尽不再是千帆。 我走过蜿蜒曲折的走廊,两旁点着琉璃灯盏,路过的每一个人都对着我叫阁主,显然他们早已默认了我是峥嵘阁阁主的身份,但这样容易地接受,反倒让我觉得奇怪。 我走过了死楼三十二楼的每一个房间,记录各种任务的档案室,接任务的房间,面目狰狞,长着一嘴络腮胡子的大汉,和扎着一个麻花辫,红衣小姑娘为同一个任务大打出手。 我按照记忆走到了当日我和紫衣重华比试的时候,那群带着黑色斗篷的人所在的方位,那里却是一面墙壁,上面挂着一张用金色的画框装裱起来的山河社稷图。 正当我伸出手试图摸索墙壁上是否有机关的时候。 一个黑衣侍卫走了过来,低着头恭敬地说道:“阁主,还是不要动此处为好,这里是那些贵客们才能进去的地方。” 我反倒笑了,手指往着山河社稷图上一个正在鬼笑的人脸戳了上去,黑衣侍卫的剑随之出鞘,往着我的手指砍了上去,动作毫不犹豫,丝毫不拖泥带水。 我轻点地面,身体如同一只翩跹的燕,轻盈而极有力量,轻松地踩在了黑衣侍卫的刀刃上,仅靠着足尖的力量踩断了他的剑尖。 我毫不意外地看到了他眼中的愕然,说实话,我对自己的超常发挥也很满意,当我身体里的怪物苏醒了之后,我变得强大了,而这个黑衣侍卫,就是第一个让我试验这种变化的人。 他看着断掉的剑尖,陡然间跪倒在了地上,“阁主,属下知错,但这是峥嵘阁唯一的命令,就是绝不能进入这个房间,这里是贵客们的私人领域。” 我皱了皱眉,就算是当一条走狗,那也要维持体面才行,连主人都不知道是谁,那就和毫无庇护的丧家之犬毫无区别了,到时候就是主人可以毫不犹豫地抛弃的存在。 我弯下腰,捡起了地上的剑尖,随手用内力碾成了碎渣,对跪在地上的黑衣侍卫说道:“我是阁主,规矩自然是我定的。在峥嵘阁,如果说有谁的命令不能违背,那就是我的命令,明白吗?” 我如愿以偿地看见他慌乱地点头。 “还不快走,还在这跪着做什么。” 黑衣侍卫连忙站起身来,捡起了地上断掉的残剑匆忙离开。 姑苏铮从我身上还有想要得到的东西,死楼对于幕后的那些人不仅仅是一个娱乐的斗兽场,而是一个武力组织,盈利工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存在,这就是我有恃无恐的资本。 我按下了墙壁上的鬼脸,坦然地走进了房间。 房间中的装饰极尽奢华,珍稀的夜明珠穿成一道珠帘,七张檀木椅子上雕刻着龙纹,黑曜石的茶几上放着成套的白玉杯子,大理石的地面上映照出清晰的人影。 然而真正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穿插在房间各处的精钢,提供强大的支撑力,用于升降这个房间,停留在三十二层到十五层中的任何一层,坐山观虎斗,不过如此。 大理石的地面上映照出了另一个人的影子,黑色的锦袍上绣着金色的祥云图案,鎏金色的靴子,是那日我所见之人。 我霍然抬起头,看到了一张和姑苏铮一样的脸。 “云容。”他声音暗沉,像是黑夜的冷雨,带着冷意。 他发间戴着一支白玉簪子,眉眼泠然,拒人千里之外。 与梦境里那个玉兰花一样的男子很像,但不像是我前几日见到的那个表里不一,虚伪透顶的家伙。 我皱了皱眉,说道:“有两个姑苏铮吗?” 他并不否认,反倒笑了,这一笑如同枝头花枝绽放,夜晚星光熠熠。 “是他们的安排,这世间想要找一个一模一样的人的确很难,但找个七八分相似的倒是容易,但是看来,他并没有在你那里讨到好处。” 他的目光空洞,但此时却闪着瑰丽的光芒。 我有些明白了为何云容会宠爱这样一个人,就像是养了一只漂亮而忠诚的鸟,这只鸟拒人千里之外,却唯独与你亲近,你是它的世界之中独一无二的存在,对于被千万人恭恭敬敬惯了的云容,会喜欢这样一只鸟的。 这只鸟以为把主人玩弄在股掌之上,自己却早已深陷泥淖,无法自拔; 不知道是哪一层楼激荡而来的强大内力,掩盖住这悬空房间四周的帷幔摇晃着,我伸手按了按随风而舞的头发。 “即便是喝了忘俗酒,不记得所有的事情,甚至是自己的名字。我也要回来夺回我的东西,这些,你先前想到过吗?姑苏铮。”我眯着眼,笑着说道。 姑苏铮慢慢地走近了我,我并不退步,只是平静地注视着他。 “想过,但是我更害怕你不会回来。” “一只鸟得到了自由,却开始畏惧了自由吗?”我平静地微笑着。 这句话显然是刺痛了姑苏铮,他嘴角抿了抿,继而说道:“云容,你并不适合这个位置,你只是一个脆弱的女人,这个国家真正掌控者,从来都不是龙椅上坐着的人,而是这些人。” “你今天犯下最大的错误,就是出现在我面前。” 我毫不犹豫地掐住了姑苏铮的脖子,微笑着说道。就像是午夜梦回里,我无数次所做的那样,我看着他脸色逐渐涨得通红,脚步离地,原来再俊美无暇的脸,临死前的面容也是如此的狰狞。 “第一,我适不适合那个位置,从来都不是你说了算,这江山是云家的江山,不是姓姑苏,你不过是个乱臣贼子,在这里大放厥词,是谁给了你勇气,是云容吗?第二,是你把权利给了他们,而不是他们自己掌控了权利,瞧瞧这里的摆设,即便是皇宫也没有如此奢华。第三,在你临死前,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我不叫云容,我是千帆。你若多带几个侍卫,兴许今日就不必葬身于此了。”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我有些累了,还是想速战速决地好,于是我加重了手上的力气,看着姑苏铮挣扎不得的神情,只觉得这仇报的实在有些过于轻松。 姑苏铮缓缓闭上眼睛,伸出手握住了我的手腕,说道:“千帆……是上官……夏堇……” 我顿时松开了手,死楼势力庞大,若是他想查千帆这个人,只不过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情,再让他活个一时半会,给他一点希望,再将其摧毁,那样也许会更加有意思。 姑苏铮跪在地上猛烈地咳嗽了起来,我有些不耐烦,同样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公子就是一朵娇花,而姑苏铮就如此狼狈,唉,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我蹲坐了下来,手指扣住了姑苏铮的下巴,四目相对,我问道:“上官夏堇怎么了?” 姑苏铮嘴角溢出了一丝冷笑,手指指了指七个位置中的第四位,也就是最中间的位置,“他也是七个人中的一员,仅凭我一人,如何策划宫变,没有武力支撑,也没有财力支持。真正伤害你的人,是他。” 我手指动了动,轻松地卸下了姑苏铮的下巴,笑着说道:“他救了我,那就足够了。你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吗?如果再没有言语打动我,那你就只能死在这里了。”开心的时候,真的会不由自主地微笑,这大概是长久以来,我最真诚的笑容了。 “就算,他让你喝下忘俗酒,让你变成一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的小侍卫,你也能原谅他吗,云容!” 我身体前倾,手握住了姑苏铮的喉咙,理智几近奔溃,胸腔中有一股烈火熊熊燃烧着,“姑苏铮,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让我喝下忘俗酒的人,难道不是你吗?篡夺了皇位的人,是你,是你,是你。”我嘶吼着,手指成爪。 他脸上带着苍白的笑容,虚弱地说道:“你是我的陛下,我怎么会让你喝那种东西,怎么会让你忘了我……” 我心底的愤怒被唤醒,于此同时的,是对真相的恐惧,“那是因为你不甘心只做一个裙下之臣,你恨我……你在说谎,姑苏铮!”我的复仇,似乎要变成另一个谎言了…… “不,陛下,我仰慕您。从第一次见面时,您是个红衣艳绝的,又醉醺醺的女人开始。” 第176章 公子如此多骄(11) 我心底的愤怒被唤醒,于此同时的,是对真相的恐惧,“那是因为你不甘心只做一个裙下之臣,你恨我……你在说谎,姑苏铮!”我的复仇,似乎要变成另一个谎言了…… “不,陛下,我仰慕您。从第一次见面时,您是个红衣艳绝的,又醉醺醺的女人开始。” 我微微一愣,手上的力气松了一些,“姑苏铮,这样的谎话,你说的时候都不会脸红心跳么,若不是你,我怎么会丢了皇位,沦落到如今的这种境地,如今你还大言不惭地说你仰慕我,如果你的仰慕就是这样的话,那这天地下便再无所谓的虚情假意了。” 他低着头不语,不再辩驳。我只当是他承认了。 但在他临死之前,我心底还有一个疑惑要问他,“那个假的姑苏铮,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你知道吗?” 我并不期望能从他的口中得到答案,对于杀害自己的凶手,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再为其贡献自己最后的一点价值。 他低声笑了笑,“陛下,他想要的,是控制你。即便是您消声觅迹,但朝廷上还有人相信您还活着,想要做出一份连大理寺和东厂都能瞒过去的假尸体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您在皇陵中的尸体,现在都只不过是一个衣冠冢。但现在,您回来了。” 他头上的玉簪子松落,掉到了地上摔成了两截,漆黑的发披散在了肩膀上,遮掩住了他的面容,整个人看起来颓唐极了,如同一个笼中困兽,折翼之鸟。 我反问道:“那为什么他们不让你来见我,而是那个假货。” 姑苏铮抬起头,嘴角扬起一抹惨淡的笑容,“因为,我知道陛下不会喜欢现在的我的,而我再也不能对陛下像是从前那样交谈了。我,辜负了陛下。”他面容悲切,眼睛微红。 如果,这也是他为了设计我而演出来的一场戏的话,那他成功了,他骗到我了。 “那七个人中,除了上官夏堇,其他的六个人都是谁?” 他答道:“陛下,您的对手并不是七个人,而是七个庞大的,根深蒂固的家族,除了富可敌国的天下第一商,上官家,还有兵器制造的慕容家和西门家,将门的单于家,天下文人之首的姬家,还有占卜世家公孙家,他们虽然行事低调,但背后的势力却不容小觑。” 房间中有片刻的寂静,我一时间无言以对,原本简简单单杀一个人就能结束的复仇,现在变成了要端掉七个世家,一想到要端掉从前给我发工资的上官府,百感交集,五味陈杂。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干了什么让七个世家同时不高兴的事情吗?”我嘴角抽了抽,抑郁地说道。 “轻徭薄赋,盐,糖,酒由官府统一制造发售,鼓励生产,减少战备,采用进士科。”他悠悠地说道,眼中却闪着亮光,像是对曾经的我干的那些自寻死路的事情极为赞许。 虽然我一句也没听懂,但断人财路无异于是杀人父母,七个世家自然会对我有诸多不满。 干了这么多事情,还能留条活路,我也算是命大了。 我也终于明白,为何姑苏铮他一个后宫宠臣,能有机会掺手朝政,立为新皇。 如果说他先前是我的鸟,只不过是找了新的饲主,还是七个,新的饲主给他的食物更为精美,牢笼也更加华丽,但有一个掩盖不住的事实,那就是他还是一只鸟,即便是再怎么被喜欢,也永远不能和人平起平坐。 如果要复仇,对一只鸟大开杀戒有失风度,因而我松开了手,摆出了大侠风范,说道:“今日之事若是透露出去,下次见面时,便是你的死期,即便是隔着千山万水,我也定会取你项上人头。” 他闻言却自顾自地解开了衣服,对我轻轻地笑了笑,不愧是当年我的裙下之臣,只不过是一笑,当真是倾国倾城,让我一时间晃了神。 然而当我的余光瞥见了一大片白色,我慌忙避过身去,窘迫地说道:“你这是干什么!” 他反倒慢悠悠地站了起来,说道:“这难道不是陛下所想要的吗?” 我慌乱地走了房间,一路上撞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抱着一根柱子就是干呕,恶心,就是恶心。 我怎么可能,会对他有非分之想,就算是想入非非,那也得是公子那种样貌气度才行。 果真是不能遇到太过惊艳的人,否则自己的眼光就一下子拔高了,再看玉兰花都是庸脂俗粉。 我的复仇计划如今被迫成为复仇大计了,对于这种改变,除了无可奈何,还是无可奈何。 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掌握死楼,按照姑苏铮所说的话,现在朝堂上的势力并没有被七个世家完全掌握,又或者说,朝堂之上还有不少我的党羽在那,也许等到一个恰当的时机,以云容的身份再次出现,他们会成为我复仇的助力。 不过重新回去当女帝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在上官府家当个每天就会拔刀收刀的,保护一朵公子娇花,拿着工资当一只懒洋洋的侍卫也挺不错的,起码不会担心会有人再给我灌一杯忘俗酒。 出于这种想法,我决定到时候就把上官家留下来,好让我再回去当个侍卫,至于那什么慕容家,西门家还是什么家的,除了老弱妇孺,把那六家的人都砍了算了。 仰舟拿着个药箱子从我旁边走了过去,走了几步之后又走了回来,“楼主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吃坏肚子了,啧啧啧,真可怜啊。”他脸上满是幸灾乐祸的假笑,看得我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 我冷着脸,咬牙切齿地说道:“你再说一句废话,下个月就不给你发薪酬。当个穷光蛋吧,仰舟!” 仰舟闻言立刻收起了他那幸灾乐祸的笑容,极为关切地拉过了我的手腕,望问关切了起来,还体贴地扶着我回了房间。 “楼主这就是身体刚刚治愈,一旦受刺激了,就容易肠胃出问题。我给你配几副调养的药,保证你喝了三天就能生龙活虎,一个能打三个重华。” 我不知道他对重华有什么深仇大恨,但不得不说仰舟这家伙不毒舌的时候,说起话来还是极为悦耳动听的。 “楼主,下个月,我想买一些天山的燕窝,能拨点款吗?” 有鉴于仰舟还是死楼的医者,兴许是真的有所需要也不一定,我慎重地问道:“买燕窝干什么?” 仰舟目光极为真诚地答道:“煮银耳燕窝羹。上等补品,到时候分一碗给你。” 就一碗。 这事情我想是没有什么商量了,但直接拒绝这厮,说不定他在我药里下点什么药,毒死我也不一定。 我微笑着地摇了摇头,冷静地说道:“看看这个月楼中的进账如何,若是盈余多的话,答应你一些特殊的要求,也未尝不可。” 他听到我这么说,大概觉得是四平八稳了,脚步轻快地离开了房间。 片刻之后,仰舟端着这两年来的明细账本,还有总账本,信誓旦旦且极为肯定地说道:“楼主,这些账本里面都被许多人动了手脚,这种行为能忍吗,不能忍啊,你一定要好好算算,不能让那些偷鸡摸狗,缺斤少两的宵小之辈逍遥法外。” 听着仰舟这些形容词,我觉得自己的脑子突突地厉害,我算是明白了他的打算了,想必是为了让我从这些账目里再扣出一些被贪了的银两,好让他买天山燕窝…… 片刻之后,我的脑子才恢复了清明,无奈地说道:“行,可以……” 仰舟志得意满地出了房间,徒留我一人面对着半人高的账本。 死楼这种算人头的方式显然是有缺陷的,因为有的时候,有的人人头值钱,有的不值钱,为了不值钱的人头去滥杀无辜,连带治罪这种事情,显然是有害于死楼在江湖上的声誉的,长此以往,职业道德都会被怀疑。 鉴于如此考虑,我把记录在案的那些虚高的人头全都剪去,对账目重新计算了一次,如此以来,还缩水了许多。 但也有一个惊奇的发现,收入最高的杀手往往并不是第三十层的顶级武者,而是十五层的武者。 毕竟质量不够,数量来凑。 而且越是难击杀的人,就越是难赚到钱,因为被击杀者总是会请一堆侍卫来保护自己,这就大大提高了任务的难度。 为了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浪费人力武力还有时间,不仅仅需要对死楼的杀手们重新评估实力,对任务目标的评估也至关重要,评估标准的建立就显得格外重要。 重新划分杀手等级的事情,就交由给了十五层到三十层的十五个楼主去做,将杀手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并建立一个排行榜,以便于任务委托人直接委托某一个等级的杀手,或是某个排名的杀手。 而任务目标的确定,则是在接下任务之后,由专门的任务评估小队进行评估任务难度,其中的评估准则包括,任务目标本身的财力或是权利大小,击杀难度的大小,可能需要峥嵘阁付出的声誉风险,以及人员伤亡风险,对于死法是否有特定要求。 这些细碎而难以实施的事情,就交由那些楼主去做,而我,则负责继续算账本,处理细账比总账更加麻烦,也更加繁琐。 对于这样的改变,那七位明显是喜闻乐见,并不多加干预,将权利放逐到了我的手中。我想在他们的眼中,我想必是一个傻子,被他们推入深渊低谷,如今还要帮他们经营他们的杀人武器。 唯一值得庆幸的便是,姑苏铮没有将我和他在那间密室中的谈话告诉给七个世家之主,他到底想什么我是不明白的,我也懒得去费心思揣测。 他从前既能背叛我,现在背叛了七个世家,也许有的鸟就是这样,便是对他再好,也终究是捂不热他那颗狼子野心。 仰舟终于还是如愿以偿地吃到了他的银耳燕窝羹,在他和宛然打了一架,并且让自己断了一条腿之后,不过仰舟坚持自己是从楼上摔下来摔成这样的。 为了口吃的这么顽强的人,已经不多见了,我拨了三百两银子给他买了两盒雪山燕窝,扣了他两年的薪酬。 女子报仇,十年不晚。 这就是报仇的时候了。 两个月后,我已经习惯了死楼的生活,作为一个楼主,却还要苦兮兮地天天算账的生活,我提出要请一个账房先生的时候,被十五位层主一律拒绝了,我想他们一定是在想,如果楼主过劳死了,还能换个新的。 但他们却异口同声地说,这是对我寄予强烈的信任,才会把财政大权交付在我的手上。 江湖人表达信任的方式就是把银子给你管。 这种方式还真是简单粗暴,但我很喜欢。于是我给自己拨款买了两件新的苏绣袍子。 在大仇未报之前,我还是想坚强又愉快地活着。 两个月后,死楼收到了一个特殊的任务。 杀掉上官夏堇,赏金三万两。 杀掉一个上官夏堇,就足够死楼一年一成的收入了。 但显然,这种价格是不够的,在我看来,公子的项上人头最起码地值三百万两。 看到任务委托人,我就更加惊讶了,姬夜。 这两个世家敢情现在是开始内斗了? 宛然还在我的旁边吃着石榴,石榴籽吐了一地,幸灾乐祸地说道:“楼主,咱们是应该照做呢,还是照做呢?” 我目光幽幽,说道:“咱们这一行的,哪有开门不做生意的道理,但是我们不去杀上官夏堇,我们去杀姬夜。” 宛然石榴顿时跌落到了地上,惊讶地从凳子上蹦了起来,说道:“楼主,你这是不是累坏了,脑子也糊涂了,咱们这任务委托,是姬夜要去杀上官夏堇,你不是说我们要讲究杀手的职业道德吗?” 宛然显然并不知道死楼的幕后之人,就是七大世家。 我心里暗自吐槽,想杀我家公子的人,我怎么可能会放过他。 但此时,我还是极有气度地说道:“上官公子给的价钱,必然比姬夜要高十倍。” 第177章 公子如此多骄(12) 宛然兴味盎然地从凑近了我,与我肩膀并着肩膀,眯着眼睛说道:“楼主就怎么如此确信,上官公子会给十倍的价钱。上官公子就叫公子,姬公子就不是公子了。” 我诧异于这丫头见微知著的本事,但依旧是面不改色地说道:“那我说,上官夏堇,这样可好?不过是个称呼而已,你倒是在这种地方斤斤计较。”我伸出手指,轻轻地弹了弹宛然的脑袋。 她吃痛地退后了一步,龇着牙说道:“楼主,你把我脑袋弹痛了,我要求你发工伤费,不然……”她伸出手捂住脑袋,凶恶地说道。 我撇了撇嘴,勾了勾手指,好整以暇地说道:“那你过来,我给你瞧一瞧,是不是真的需要发工伤费。” 宛然闻言愣神,喜滋滋地小跑到了我的面前,身体前倾,手指指着她的脑门。 我不紧不慢地又弹了一下宛然的脑袋,问道:“你再跑过来的慢些,连红印子都要消了,与其有空在我房间吃石榴,倒不如赶紧去把任务委托书给上官夏堇,若是他愿意出十倍的价钱,咱们就违背姬夜那边的委托。” 宛然虽说贪吃了些,但对于任务方面还是极为靠谱的,一时间也忘了我弹了两下她脑袋的事情,拿着桌上尚未吃完的石榴,急急忙忙地出了房间。 温暖而和煦的日光落在窗外的叶上,窗纱在冷风里晃悠悠地打着旋,我走到了窗前,呼了一口气热气,轻轻地阖上了眼睛。 即便是不在公子的身边,我也还是他的侍卫。 无论在哪,都要保护他。 这是当年他救下我,给我一个栖身之处的回报。 死楼的生意越来越盛大,有时甚至会涉及到朝廷的一品大臣,更有些时候,是一些谋财断命的世家之仇,反倒是江湖上的人,他们更喜欢用自己的命去复仇。 有的时候,明知道刺杀必然是失败的结局,委托人还是要让死楼派遣杀手去刺杀。 个别委托人甚至还在死楼定下了长期刺杀计划,在这些计划里,为了减少人员伤亡,死楼会选择随便扔一些声势浩大的烟雾弹,闪光弹之类的武器,扔完就撤退,绝不真刀实剑去打架。这样也算是顾全了委托人的面子了。 即便是干不掉击杀对象,也要让他们觉得很憋屈。 这种死皮赖脸,且不择手段的行事风格,使得死楼在江湖上的名声大为改善,从象征着死亡和杀戮的死楼,变成了妖楼,而我,则是妖怪头头,叫妖头,还有更难听的,叫妖人…… 从十五层层主籽月那里得知此事的时候,我心情斗转急下,就算是妖皇,妖王之类的称呼,也比妖头,妖人要好听吧,这些人取外号的时候,都不考虑当事人的感受的吗? 因为我深居简出,从不离开死楼。江湖八卦日报的小编还借机把我形容成一个面目狰狞,容貌丑陋,不讲卫生,穿着老土的女人,此举无疑取悦了以仰舟为代表的绝大多数江湖宅男的心思。 自打我把他们的女神,紫衣重华碾碎成血渣,我就已经被归于是罪大恶极的凶徒一类了。 过了七天之后,上官家传来了回信,同意了我们要价十倍的要求,也就是三十万两银子,拿到了这笔银子,死楼所有的成员都能放一年的长假了。 这终究是一笔天价巨款了,因而上官家要求当面交易,先付三万两的定金,等到姬家一灭,就付上余下的金额。 这是一次一本万利的刺杀行动,而且不用善后。 在七大世家中,姬家势力属于势力最为微薄的一脉,不知身为占卜世家的姬家靠着他们的那些龟甲和石头是否有所预料到这场灭门之灾。 姬家一灭,新皇姑苏铮必然也会内心雀跃不已,官府对于此事追查的力度也不会强,前无远虑,后无近忧。 这也是七大世家,一直藏身在死楼的背后,尽情享有着死楼带给他们的诸多便捷,却连一点基础的身为合作者间的互相坦诚都做不到的恶果。 但让我担忧的事情还是出现了,那就是公子会亲自前来谈这笔生意。而极为不幸的是,我们死楼连一个能扛把子的都没有,到了这时候,我就只能赶鸭子上架了,而我把枪口对准了仰舟。 作为死楼的圣手医者,仰舟在不说话的时候,还是一个正经人。问题就出在这个地方,遇到公子那种老奸巨猾的家伙,要是不说话,指不定会被宰成什么样子。 我和公子在死楼里见过几次面,第一次是他在幕后看着我和紫衣重华的那场生死之战,第二次是我病重养伤,他来见过我一次,不是我在砍人,就是我被人砍,这种血腥暴力的事情,果然还是不记得的好。 而我不愿和他碰面,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害怕自己会跟着他走了。 作为他的一个米虫侍卫,陪着他到处经商的经历,兴许是我此生遇到的,最值得高兴的事情了。 为此我给仰舟只提出了一个指导意见,那就是遇到要砍价的情况,就皱着眉头,假装不高兴的样子,摇头拒绝,遇到表面有利可图,但又有些算不过来实际的情况,还是摇头拒绝,遇到明显的好事情,那还是摇头拒绝,坚决不能让步关于银两的问题,坚决不能相信公子所说的,折扣。 仰舟听完我的指导意见后,顿时对我佩服地五体投地,当场差点给我跪下来了,他就是经常被宰的那种客人,更别提遇到公子那种老奸巨猾的商人了,但他现在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已经免疫了奸商们所有的套路。 想来也是悲哀,像是我们这种杀手组织,做的是取人人头,一本万利的买卖,如今却担心被另一个奸商宰。 公子来死楼的那一日,走的是特殊通道,我并未去见他,但他的一举一动都有藏在暗处的人汇报给我,这三十万两要想拿到,着实不易。 只要他透露自己就是死楼的幕后之人,直接下达命令,就能分文不废地解决掉如今的局面,但他选择了拿钱解决问题,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往后七大世家若是再度内斗,就得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解决,给钱,干活。 一到冬日,我就畏寒地厉害,裹着被子蹲在地上,一旁的暖炉熊熊燃烧着银丝炭火,没有烟味,又极为地耐烧,整个房间都暖融融的,我贪恋这份暖意,靠着炉子坐着,照旧处理死楼中的账务,还有冬季的资金申请。 到了冬天,杀手生意就会变得有些难做,出行成本提高,住宿成本提高了,击杀目标穿得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保持着任务成功率,就不得不答应许多资金申领,譬如一件大棉袄,譬如休息三天,譬如一把更锋利,射程更远的弓弩。 我原以为,在我的指导下,仰舟能走出公子的那些套路,成功地拿到三十万两银子,但现实还是我过于天真了…… 仰舟敲了敲门,声音轻快,“楼主,我带了位贵客来了。” 我脑袋一时没转动,嘴角的那句“你带谁过来了”,这句话还没来得及问出口,门就已经被仰舟推了开来。 一个戴着白色斗笠的男人,是公子。 似有烟花在我耳边炸开,轰的一声,心花怒放,继而是更加黑暗的沉寂。 我慌忙站起身来,随脚把刚刚裹在身上的被子给一脚踢了开来,声音勉强维持着镇定,藏在袖子下面的手指却不由自主地一直颤抖着。 “上官公子?” 他身上穿着一件白狐裘,用蓝色的宝石绸带系着,白狐毛簇拥着他白皙的面容,即便是隐藏在白色的纱后,我也能回忆起,那是怎样绝美的容颜。 他白皙而修长的手里,拎着一个油纸包,把他从天人之境,又拉回了尘世之间。 他低声笑了,“千帆楼主。” 我微微愣神,而仰舟此时则比我更加愣怔。 仰舟目光在我和公子之间流转,片刻后才回过神来,说道:“楼主,上官公子,你们认识?” 我点了点头,目光中带着悲悯,轻声说道:“千帆,你先出去吧,接下来的事情,我和上官公子谈就足够了。” 仰舟闻言攥着自己的手指,慢慢腾腾地出了房间。 毫无疑问,仰舟这个二哈被公子坑蒙拐骗了不少,甚至还到了把他带到我的面前这种程度,我本不该期待仰舟能够斗地过公子这种诡计多端的人,毕竟他的智商在公子眼里,说不定比我还要低上一些,念及此,我竟然对仰舟有种物伤其类的悲伤。 门被关上之后,我弯腰把地上的那些账本都收拾了起来,还有那床暖融融的被子也被我随手扔到了床上。 公子取下了头上的斗笠,解开了身上的白狐裘,挂在了衣架上。 等到他有条不紊,慢条斯理地解开了油纸包,将里面的糕点摆放到盘子中,我也收拾好了地上那些乱糟糟的东西,无需多言,我们之间也能够彼此了解,心有灵犀。 我这才走到了桌子旁,往盘子里伸手去够那糕点,还没触及到,就被公子一把玉骨扇敲了手,我本能避开那一扇子,只是心中笃定了公子不会打地很疼。 “吃东西前,先净手。”公子的声音中带着淡淡的责备,说着,递了一块雪白的蚕丝帕子给我。 我无奈,条件反射地听从了公子的话,接过了帕子,仔细地擦了擦手,又递还了帕子。 雪白软糯的桂花糕,晶莹剔透的冰皮绿豆糕,透着柔软色泽的紫薯糕,香气清幽的桃花糕,每一块糕点的制作工艺都十分的复杂,我许久没有这样的口福了,既想要咬一大口,又舍不得吃地很多,属于植物和面粉混合在一起的奇妙香气充满了整个房间,口腔里的甜味叫人无比餍足。 此时,我们默契地对此行闭口不谈,他也许,只是来这里为我送一份糕点的。 等到我心满意足地吃完了,公子也没有提起要对那三十万两打个折的事情,反倒是我开始惊疑不定了起来。 “公子,这次来,不是为了刺杀姬夜的事情吗?”我看向了公子的眼睛,低声问道。 他薄凉的唇角漾开了一抹笑容,声音低沉,“只是来看看你。” 我的心脏陡然间缩了缩,顿时手足无措,试图给自己倒了杯茶,但茶壶早已空了,一滴茶水也没有了,我愈发口干舌燥,无话可说了起来,却又偏偏觉得自己有千言万语,只是止于唇角,存于心间。 “嗯。”我轻声说道。 公子虽然老奸巨猾,算无遗策,工于心计,骗过许多人,但唯独没骗过我。 他伸手取过了桌上的白色斗笠,漆黑细长的眼睫毛动了动,漆黑的眼睛像是深渊,冰凉又无可探知,他说道:“我走了,千帆。” 我也跟着站了起来,脱口而出,“别走!” 别走,公子。 “你不想我走吗?还是你要送送我。千帆。” 他眼中闪着零星的光芒,眉眼温和了下来,整个星辰大海,都藏在他的目光之中,在他的眼中有两个我,犹豫,动摇,不知所措。 我垂下头,不再看公子的眼睛,握紧了拳头,说出了非我所愿的话语,“我送你离开,公子。”我没有立场,也没有权利,让他留下来。 我和他之间,只是渐行渐远。 他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下来,似乎刚刚的光芒只不过是我的错觉。 “千帆当峥嵘阁的楼主很好,假以时日,兴许能在朝野之中,江湖之上成一番气候,到那个时候,千帆无论想做什么都是水到渠成,只是如今光芒太盛,会招致祸患。”公子平静地说道,将斗笠戴好,披上了狐裘。 我握紧了拳头,身体微微颤抖,问道:“那公子,会帮我吗?公子也知道,我的身份,其实是先皇云容的,对吗?”藏在心里的话语终于说了出来,一块压在心上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无论公子的答案如何,这个问题都不再会是我的负担。 公子走近了我,骨节分明的手拉住了我紧攥着的手,声音像是来自地狱的妖魔,“作为千帆的公子,我自然会帮千帆的。可是千帆,我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你要我留下来,还是送我离开。” 我一抬头,鼻梁抵住了公子斗笠上的白纱,这有些痒,我伸手揭开了白纱,像是揭开了新娘的盖头,颤抖着声音,慢慢地说道:“留下来,公子。” 第178章 公子如此多骄(13) 我一抬头,鼻梁抵住了公子斗笠上的白纱,这有些痒,我伸手揭开了白纱,像是揭开了新娘的盖头,颤抖着声音,慢慢地说道:“留下来,公子。” 他轻声笑了,声音很愉快,他身上有淡淡的竹子的冷香,清冽而冰凉。 这是我肖想了许久的人,然而当我真正拥抱住他的时候,我却开始有些害怕了起来,像是一个孩童,得到了自己期待了许久,但本不该得到的宝物。 “千帆,你现在若是后悔,那还来得及。”公子温声说道,他冰凉的脸靠近了我的脸。 我的脖颈上,有一个浅浅的吻落了下来。 我的身体微微颤抖着,不由自主地伸出手,而后毫不犹豫地答道:“若是让你离开,我才会后悔,公子,我不想,不想和你告别。” 他的手指修长而白皙,手中握住了我的一缕头发,“千帆,我也想永远陪伴在你的身边,我想和你在一起。”这一句话似是叹息,又像是感慨。 我一时凝噎,抽泣着说道:“嗯……”嗯,想永远陪伴在公子的身边,想和公子在一起。无论去哪里都好,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都好,只要身边陪伴着的人,是他。 慢慢喜欢上公子这件事,我原以为,只不过是我一个人的痴梦。 三十万两的刺杀计划依旧原价进行,不过条件却是,公子要在死楼住下来,一直等到死楼结束刺杀,得到他想要的结局。 美其名曰,是为了得到更好的保护,但公子,你这样天天跟在我身边,待在我房间,我很难和手下的人解释的好吗? 但不知道公子拿了什么好处堵住了毒舌的仰舟的嘴巴,那日我脸色惨白,捂住肚子,盖着厚实的被子躺在床上的时候,仰舟把脉的时候,只是极为体贴地说道:“阁主,这种事情,还是要适度的好,我给你开几服药,这几日你就歇歇吧。” 我闻言闷闷得把脑袋缩到了被子里面,目光游离,对仰舟说道:“多谢你了。” 仰舟不无感慨地说道:“好好的猪,就去啃别人家的白菜了。” 我一时无语凝噎,没想到在这些下属的眼中,我是猪,而公子是别人家的白菜。 不过此话也不无道理,公子可不就是又白又好看的白菜吗? 我现在都有一种糟蹋了别人家的白菜的负罪感。 自从公子住在了我旁边的房间,连带着我的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吃的我胖了好几斤。 姬家的灭门计划交由给了二十层的执事巫娅,巫娅和姬家恰好也有一场灭门之仇,所谓一报还一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正是如此。 鉴于那三十万两的天价金额,这一场刺杀,死楼计划出动两百个顶级杀手,分派到姬家七个分家,至于主家,则由巫娅带队的六个执事先行潜入其中,当丫环,马夫,侍卫之类的职位。 等到那两百个顶级杀手解决了分家,到主家汇合,彼时再里应外合,将姬家灭门。 姬家传闻是巫蛊世家,后来靠着一手出神入化的占卜之术,可测战事胜负吉凶,可呼云唤雨,改变气候,深受先皇重视(也就是之前的我),一举崛起,成了七大世家之一,不过根基薄浅,自打先皇死了(也就是我被篡位了),如今的地位反倒岌岌可危了起来。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时的姬家参与了宫变,跟随了其他世家,扶持着姑苏铮上位的时候,就应该会料到有这么一天。 亡者从地狱归来,王者的复仇,不知他们姬家能否承受住怒火。 我躺在床上,美滋滋地吃着公子喂过来的枸杞红枣老母鸡的时候,脑海里想的就是这些凶残的事情。 公子温声说道:“张嘴。” 我啊了一声,又咽下了一口汤,餍足地舔了舔嘴唇,唇角却落下了一个清冷的吻。 我愣愣地看向了公子,他惯来清冷绝美的面容此时带着淡淡的红晕,掩饰般地说道:“吃饱了吗?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先走了。” 我点了点头。 从那天开始,我和公子的关系就变得有些奇怪了起来,我们还没有习惯彼此的关系,更加的亲密无间。 我不再是公子的侍卫,而是,他的伴侣。但在我的潜意识里,他还是那个和我隔着千山万水的高岭之花,我终此一生要保护的公子。 但公子越过了那千山万水,彼时的高岭之花此时正在我的面前,因为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而红了脸。 我终于为了他也走出了一步,手撑着床坐了起来,乌黑的发顺着我的肩膀落到了手腕上,手指触及了公子的面容。 “可我,想让你留下来。”我的目光里带着央求。 公子的目光里带着喜悦的光芒,漫天的星光就落在了他的眼中,我伸出手指,碰了碰他的睫毛,一只蝴蝶在我的指尖跳动…… 喜欢,喜欢,喜欢公子。 是快要落泪的心情。 这种心情就像是一百只蝴蝶在我的心里上下振动着翅膀,它们振翅的时候,声音是那样的轻,几不可闻,那样纤细而单薄的翅膀,我甚至都不敢用力去触碰它。 直到日暮西垂的时候,公子才回了他的房间。 而我对他也有一个新的称呼,子瑜,这是公子的字。 上官夏堇,字,子瑜。 傍晚的时候,巫娅来见我,手里拿着一份详尽的刺杀计划书。 像是这种大生意,最后的结局,一着不慎,就不是姬家灭门,反倒是峥嵘阁要因此气血大伤。 巫娅看着窝在床上的我,目光中一副了然的神情。 她坐在我床边,给我读起了对于姬家几位长老的处刑方式,缺胳膊断腿还算是仁慈,有的半死不活的酷刑,听得我毛骨悚然,触体生寒。 “阁主,你觉得这样的刺杀方式怎么样,是不是特别解恨!”她嘴角带着甜甜的笑容,脸上漾起了两个梨涡。 我皇位都被姬家给弄没了,如果要论仇恨值,我肯定是不亚于巫娅的,但是这种不果断的杀人方法,我着实是想不出来。 我有些疑惑地问道:“巫娅,姬家,是怎么让你们家灭门的?若是你不愿说也无妨,我只是有些好奇罢了。” 巫娅把手里的刺杀计划书卷了卷,脸上笑容不变,温柔地说道:“就是像刺杀计划书上写的那样,将我家灭门的,上下九十七口人,就留下我一个呢。当时,我才五岁。我现在不过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阁主如果觉得残忍的话,我会酌情改一下的。” 我闻言摇了摇头,说道:“你放手去做就是了,报仇这种事情,自然要尽兴才行。等了多少年,估摸着这一辈子就这一次了。只不过我还有一事比较担心。” 巫娅闻言反倒不再笑了,认真地问道:“阁主,在担心什么?” 我坐正了,定定地看向了巫娅,“我在担心,姬家的占卜之术,要是预测到了我们的行动,那该如何。子不语怪力乱神,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巫娅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阁主多虑了,若是姬家真有那本事,又怎么会愚蠢到花三万两银子,去刺杀上官家的家主。”她的脸上不无嘲笑。 “所谓占卜,不过是审时度势,只是姬家如今都是眼盲耳聋之辈,断然预料不到将来之事。” “而且,他们那点占卜之术,不过是从我们巫家的巫蛊之术中的皮毛罢了。真当以为改头换面了,就无人认出了,就是他们姬家的东西了……这世上,起码还有我一个人记得,那是他们偷的,那是巫家的东西。” 刺杀计划书的纸张被巫娅攥得不成样子,我伸手按住了巫娅的手,说道:“玩的尽兴,巫娅。仇恨只能用仇恨掩埋,这世上,不止你一人记得,现在还有我,是两个人了。” 她闻言松开了那卷被她攥得皱巴巴的纸,定定地注视着我。 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像个五岁的小女孩。 我手足无措地从床头的小桌上取了块干净的帕子,给她擦擦鼻涕眼泪。 人的记忆会在某个时间打开闸门,因为某一句话而开启,回忆也会随之倾注而来。 玩的尽兴,巫娅…… 从许多年起,她就没有开心过了。 能够让她把仇恨放下的唯一的方式,就是复仇。将施加在那个五岁孩子身上的痛苦,加倍奉还给那些凶手们。 巫娅离开的时候,我的被褥上有一大片被她的眼泪浸湿的地方,无奈只能扶着腰,自己辛辛苦苦地换了一床被褥。 计划开始实施,是在三天之后,由仰舟给出去当奸细的六位执事易容,其中也包括了巫娅,出于好奇,我还是凑去了药房,靠在门框上围观。 一些彩色的泥土,几支炭笔,加上几块假人皮,就足以将一个人的面容变成另一张脸,也是在这时候,我意识到一个许久没有想起来的问题,那就是当初给我易容的人究竟是谁。 姑苏铮巴不得我早些死了,那派人给我易容的,难道是,公子吗?那宫变的那日,是他救我出来的吗? 我想起了先前上官府的阿月欲言又止的模样,分明是话中有话。 我并不在意公子也参与到了宫变里,毕竟他有作为天下第一皇商,作为世家之主的责任,为了上官家的利益不择手段也是理所当然。 当初是他给了我一个在上官家的栖身之所,没有让毫无所知的我被其他世家找到,命丧黄泉。这就足够我用一生来报答。 我只是有些疑惑,为什么,他当初要救我? 为什么要救一个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亡朝之君…… 在我不了解,不曾知晓的过去里,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我默默地走出了仰舟的药房,身后传来他们模糊的声音。 “刚刚楼主怎么失魂落魄的?” “是有些。应该是去寻上官公子的吧。” “哎哎哎,你们说上官公子和咱们楼主是什么关系?” “能是什么关系,就那种关系呗。”仰舟没好气地说道,随手用炭笔在说话者的眉间又涂上了粗粗的一笔。 我敲了敲公子的门,听到公子说道:“进来吧,千帆。” 即便是我还没有进门,仅仅凭借着敲门声,他便能知晓是我。 我推开门,公子正在处理一些信件。即便是在峥嵘阁里暂住的这段时间,他也不能把上官府的事情抛之脑后,许多事情还是要亲力亲为。 冬日和煦的阳光洒在房间各处,像是金色的流沙,绚烂而闪亮。 公子穿着一身绣着金色麒麟纹的白袍,衣领处挂着一个西洋的琉璃怀表,漆黑的发用一根黑玉簪子束着,桌上的纸笔一丝不苟地摆放着,整个人看起来整洁而自律。 他见我来了,眉眼微抬,眼角下的泪痣也随之消失,他将手中的狼毫放了下来,温声问道:“怎么了千帆,你看起来好像有些不开心……” 我闷闷地点了点头,走到了他的面前,说道:“公子,我有件事情想要问你。” 他温柔地笑了笑,站起身来,轻轻地按了按我的肩膀,说道:“坐下说吧,千帆,无论你要问什么,我都会告诉你。” 我愣愣地坐了下来,一遇到公子,我就会不由自主地遵从他所说的话,又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他笑着的时候,对我所说的话。 也许爱意就是这样的东西,让你不由自主地迷失了自己,葬身在他人构造的漩涡之中,自此沉溺其中,无法自拔,尚且还不自知。 我抬起头,看着站在阳光中的公子。 完美无瑕的面容,颀长挺拔的身姿,无论怎么看都找不到缺点的人。我很想伸手去触碰他,到底我眼前的公子,是不是我幻想出来的,拯救我一个幻影。 就在我愣神的时候,公子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又试了试自己的额头,说道:“没有发烧啊,怎么今天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 我回过神来,轻声询问:“公子当时,为什么要救我。” 公子的手顿在了半空中,片刻后才收回了手,哑然失笑,“你真的想要知道原因吗,千帆?” 第179章 公子如此多骄(14) 我回过神来,轻声询问:“公子当时,为什么要救我。” 公子的手顿在了半空中,片刻后才收回了手,哑然失笑,“你真的想要知道原因吗,千帆?” 我的视线突然变得一片血红,如同陷入了一个光怪陆离,金戈铁马的世界,我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嗯,想知道。” 公子薄凉的唇角带着一抹苍凉的笑容,“因为,当时千帆拽着我的衣角,对我说,我想活下来,我很难拒绝那样的话。” “就这么简单吗?公子救我仅仅是为了干一件好事吗?”我臆想中的故事也许比这更加曲折,也更加复杂,我以为于公子而言,是不同的。 公子伸出手,温柔地触碰了我的额头,把我的头发顺到了耳畔,“这样的回答,千帆可还满意。宫变的事情,是上官家的长老们共同商议的结果,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决策,无意间伤害到千帆,我很抱歉。”他的目光里带着歉意。 我垂下头,闷声说道:“是公子救的我,于我而言,终此一生,你都是我的公子……”我不知道自己心中隐隐约约在期待着什么,又在怀疑着什么…… 我所想要的真相,似乎并不是如此,但公子不愿说,我也不会去探究,于我而言,这个答案已经足够了。可为什么我的脸上却有冰凉的感觉,我伸手去触碰,指尖上的泪水让我微微愣怔,我偏头看向公子。 他曾说,我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 我是知晓的,公子是个怎样的人,无往而不利,工于心计,算无遗策,但被他算计在内的人,是否也包括着我。 他,会因为一时的善意,救一个本计划着杀死的人吗?还费尽心力地给她改头换面,让上官府的所有人都接受一个从天而降的,千帆侍卫。 在公子的计算之中,告诉我真相的损失,绝对比隐瞒要少一些。 他缓缓地半跪了下来,从怀中取出了一块帕子,但并不是递给我,而是一点一点地擦干了我眼眶中的泪水。 “千帆,别哭。我没有骗你,从来都没有……”公子轻声说道,他的眉宇微微地皱着,眼中的光芒黯淡了下来。 我反而笑了,单手成掌,劈向了公子的脖子,这一次带了十成的内力,即便是我自己都不能确信是否能够在关键时刻收住攻击。 然而在下一刻,我的手被公子的手握住,千钧之力化作绕指柔,一股无形的气旋包裹住了我的手,抵挡住了我的攻击。 我破涕为笑,眉眼弯弯,笑着对公子说道:“没有骗过我吗?可现在,就是一个谎言摆在我的面前啊……公子,原来是会武功的啊。我还从未知晓过呢,关于我的过去,还是现在,公子都知道,可是关于公子的事情,我却知之甚少。” 我印象里,要保护着的娇花,却是一个武功高手,虽说从先前公子潜入到峥嵘阁来看望病重我的时候,我就有所预料,但真正在我眼前,看着这件事被验证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心脏抽疼地厉害。 公子眼中有光破碎,他松开了手,仿佛说任由我处置。 我本能乘机一掌劈下去,但收回了手,站了起来,径直地走出了房间,“刺杀计划,已经开始了,再过几天,公子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局了,到那个时候,上官公子就回上官家吧。” 但我的手臂却被公子拽住了,他的动作快地惊人,我甚至都没有看到他行动的踪影,他就来到了我的身侧,“千帆,我不想走,我想留下来,你不要赶我走。无论你想要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我不会再隐瞒了,你不要生气,千帆……” 我伸手拽下了公子的手,淡淡地说道:“那公子就告诉我,为什么当初要救我。你也像是姑苏铮那样,想要让我当一个筹码,做一个傀儡皇帝吗?从让我当一个愚蠢的,遇到危险总是冲在你的面前的小侍卫开始。” 我转身看向了他,他惯来漆黑如深渊,摄人心魄的眼眸,此时里面满是动摇和犹豫的神情。 “千帆……这解释起来很复杂,但我绝没有利用过你,千帆……”他的声音低沉,像是暗哑的古琴一般。 公子佩戴的那块西洋怀表还在滴滴答答地响着,琉璃镜面闪耀着似真似幻的光芒,我看着那指针走过了一个圆圈。 伸出手指,在自己的唇边比划了一个“嘘”,我有些累了,这种心情无从知晓。 我慢慢地走出了公子的房间,随即关上了房门,随即身体瘫软,靠着门倒了下来。 我只是想要一个解释,一个真相。 即便是那样也是奢求吗? 而我不知道的是,我在公子的房门外坐了多久,公子就在房间内站了多久,我和他之间,是一墙之隔,而此时却像是咫尺千里。 我踉跄着站起身来,慢慢腾腾地转身走向了自己的房间。我告诉自己,别这样坐在别人房间门口了,看起来有失体面。 其实我是有些心虚的,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上官家的高岭之花,天人之姿的公子,有一日会祈求着我,让我不要走,让我留下来,换做是从前,想必是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来。 那样冰冷的,如同极寒之地的冰雕一般的人,软言细语地叫我千帆,我到底,还在期待着什么,又还在想要着什么? 宛然穿着一身玫红色的裙子,头发上簪着一堆细碎的小绿花,从我旁边像是一个花坛子,我眼睛都闪地疼了。 她见我像是个行尸走肉一般地往前走,陡然间抱住了我的胳膊,“阁主,你怎么像是被男人甩了一样,没精打采的。” 我冷漠地对着她比了个中指,拖着一个她往前走。 “阁主,你看我今天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吗?”她眨了眨眼睛,我这才注意到,她眼皮子上还涂了一层花里胡哨的颜色。 “特别漂亮。”我继续往前走,此时宛然一只手拽着我的胳膊,一只手拉着一旁的扶栏。 我这下子彻底走不动路了,只好停下了脚步,认真地说道:“衣服太艳,妆容太浓,一个大美人现在变成了一只花鹦鹉。” 此言一出,宛然气呼呼地甩开了我的手,转身走了,毫无眷恋。 我叹了口气,有时候真相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蒙在鼓里的时候,起码自己还挺开心的。 峥嵘阁的人手走了一大半,我每天杂七杂八的事情却并没有因此减少,相反,因为他们出去做任务,关于额外任务资金的要求是越来越多了,不过有公子那三万两的定金,基本上要求全部满足。 我暂时还沉浸在自我斗争中,不想同公子说话,便搬了个房间,但公子的手下还是每天掐点送精致的一日三餐,隔两天就送一件价值百金的新衣服,心理斗争一番之后,我还是坦然地接受了,于是三天后又搬了回去。 但那之后,公子在忙他的事情,我在忙我的事情。而且现在就讲和我会很没面子的,于是我还是没有同公子见面,更别提同公子说话了。 巫娅他们每天都会从各地寄回来任务进度,事情发展地意外很顺利,一点阻碍也没有,现在姬家的分家已经被灭了五个,其他小组的计划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作为杀手,在灭门一事上唯一的准则就是不杀老弱妇孺,这一点残留的江湖道义会产生很多麻烦。例如像是巫娅这种,五岁的时候就能将仇恨的种子深埋于心,假以时日,杀戮的种子破壳而出,变成参天大树,再把仇家给灭了。 如此反复,便是江湖。 为了避免那样的情况发生,这一次的刺杀计划中,峥嵘阁是以江湖上的另一个杀手组织,凌波阁的名义而行动,所有的姬家残留下来的老弱妇孺会被送到武林盟那边。 在血洗了姬家之后,会放出消息,通知在凌波阁的密探和线人行动,让凌波阁去将姬家的资产洗劫一空。 总归这些资产不好变卖,也不值三十万两,所有参与计划的顶级杀手都被明令要求不能偷拿姬家的东西,以免露出马脚。 而峥嵘阁则会以保护不利的缘由,把姬夜付的用来刺杀公子的三万两赠与给武林盟,作为这些老弱妇孺的抚养费。 在七日后,巫娅带领着其他六个执事,还有两百个顶级杀手,将七大世家之一的姬家主家血洗,不过是一夜之间,整个江湖和朝廷便因为此事动荡不已,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把矛头对准了凌波阁。 但凌波阁不过是个胡乱拼凑,在江湖上的声誉极其不好,就如同之前的死楼一般的组织,别提查到峥嵘阁的头上。 朝廷和一众的名门正派自然不能容忍此等惨绝人寰的事情发生,便将凌波阁也一夜之间端平了。 这本是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没有留下一点马脚。但是在巫娅带着一个瞎了眼的孩子回了峥嵘阁复命的时候,我便知晓,百密而一疏。 那孩子不过是个七岁的孩童,身上穿着一件崭新的蓝袍,发间用一根粗糙的灰色布带系好,眼睛上蒙着一层白色的绷带,绷带上带着红色的血渍,像是有两个血窟窿在不断地往外流血,看起来触目惊心。 皮肤白皙,五官清秀,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惯了。 男孩乖巧极了,一直牵着巫娅的手,两人站在一起,有一种他们是姐弟的错觉,但现实远不像是看起来的那么明朗。 我拍了拍巫娅的肩膀,把她带到了房间里,将男孩留在了门外。 “巫娅,你是怎么想的,把他带回来?这孩子,是姬家的孩子吧……难道你还不明白,姬家是怎么被灭门的吗?你难道就不害怕这个男孩会重蹈你的覆辙,到时候把整个峥嵘阁血洗,报仇雪恨。”,我无奈地说道。 越是孩子,对一些事情的印象就越是刻骨铭心。这些孩子伪装起来的时候,即便是成年人也望尘莫及。 “把他送去武林盟那里,或者随便找个人家收养了他。” 巫娅微微一笑,目光定定地注视着我,说道:“现在已经晚了,我已经把他带回来了。而且楼主,难道你就不想知道这个孩子能够做到什么样的地步吗?他可是亲手弄瞎了自己的一双眼睛。” 我闻言愣住了,不可思议地攥紧了手指,下意识地看向了关着的房门,门外的男孩看起来不过才七岁,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就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事情吗? “巫娅……你确定你没有弄错,那双眼睛,是那孩子自己弄瞎的,他怎么下得了手。”我错愕不已。 巫娅点了点头,面色泠然,“阁主,那晚我杀了姬家守卫,一直到了书房,到了姬家的书房,杀了姬夜,在找姬家从巫家抢夺的那些秘籍的时候,拉下了脸上的面罩,透过了书架的缝隙瞥见了书柜里藏着一个孩子。也就是那孩子……” “当时我杀红了眼,提着剑问道,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如果你什么都没看见,我可以放过你。那孩子身体背了过去,用自己手中的匕首,划瞎了自己的眼。”巫娅的眼中不无震撼,但更多的是森林里的野兽遇到了同类的时候,那种惺惺相惜。 我此时已经无话可说了,扶着额头问道:“那把匕首呢?” 巫娅答道:“被他藏到了书柜里的一本厚书里了,但我假装没看见。阁主,这孩子对自己都能下这么狠的手,假以时日,他会变成一个极为出色的杀手的。” 我耸了耸肩膀,“然后杀了我们吗?” 我看向了窗外,房间外开始下雪,这是今年冬天的初雪,洋洋洒洒,如同柔软的羽毛,在这些细碎而飞扬的雪花中,我似乎看到了一双坚韧如小兽的眼睛。 心念一转,我们都是复仇之人,物伤其类,“让他留下来吧,巫娅,你负责教导他。只是到最后你若是被这孩子杀了,可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巫娅闻言粲然一笑,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房间,拉着男孩的手,说道:“走吧,以后,我就是你的师父了。” 男孩抿着嘴唇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师父。” 第180章 公子如此多骄(15) 巫娅闻言莞尔一笑,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房间,拉着男孩的手,说道:“走吧,以后,我就是你的师父了。” 男孩抿着嘴唇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师父。” 男孩乖巧地扬起头,即便他看不见,但依旧以仰望的姿态望向了巫娅,“师父,我想要一个新的名字。” 我坐在房间的窗檐上,看着天地间纷繁坠落的雪花,无声地笑了笑。这男孩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也觉得自己足够聪明,但却没有想到过,他的敌人比他更加聪明,他的一举一动,在旁人看来,不过是逢场作戏。 巫娅揉了揉男孩乌黑的头发,偏头看了我一眼,而后眉眼含笑地说道:“那就叫二狗吧,简单明了,还容易记得,你觉得怎么样?” 男孩嘴角微微抿着,而后勉强露出一抹笑容,僵硬地说道:“都听师父的,那就叫二狗吧……” 巫娅撇了撇嘴角,说道:“真没意思,你难道就不知道拒绝吗?我可不喜欢一个逆来顺受,只知道服从命令的徒弟。” 说着,一大一小的两个人牵着手离开了我的房间门口,沿着楼梯下楼了,第二十层是巫娅掌控的地方。 我听到巫娅下楼的时候,对男孩说道:“大名叫二狗,还得有个小名,就叫初雪。今天是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恰好你又到这来了……” 我心思不定,因为半靠在窗檐上,肩膀上落了一层薄雪,也许命运在给一个人施加无限厄运的同时,会在某一个地方给予她一个馈赠,而给巫娅的,就是那个男孩。 冤冤相报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太阳会照常升起,也会照常落下,真正重要的,并不是死去的人,而是活着的人要如何继续生活下去。 结束了复仇的巫娅,会看到新的阳光,因为她身旁那个立志要杀死她的男孩,初雪…… 三辆雕刻着上官家家徽的马车从峥嵘阁的大门驶出,中间那辆马车的垂帘被一只素白而有骨感的手挑起,但片刻后那只手又收了回去。 今天是姬家被灭门,也是那三十万两刺杀任务完成的日子,是我和公子说了要告别的日子。 这一别,山高水长,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和公子再见面了,如果就这样让他离开,我会留下遗憾,会一直后悔下去。 这样想着,我从窗檐上一跃而下,这里是三十楼,我借力了几个屋檐,落到了峥嵘阁楼下的树枝上,继而来到了公子的马车面前。 此时正是雪天,马车行驶地很慢,因而驾驶马车的车夫只不过拉了一下马缰,马车就停了下来,他心有余悸地说道:“楼主刚刚不是还在窗台上看雪吗?” 我淡淡地说道:“本尊有事要同你们家主说,稍等片刻。”说着拉开了马车的帷幔,踩上了马车的车板,弯腰走了进去。 马车里燃烧着鎏金色的小炉子,摆放着一张方桌,上面有几碟精致的糕点,还有一壶香气馥郁的茶,桌面上摆放着两个白瓷茶杯。 一旁的软榻上,公子手里握着一本画集,好整以暇地看向了我,“千帆,可是不要我走?”他眉间微皱,似是很苦恼的模样,嘴角却带着得意洋洋的笑容,仿佛冬日冰水消融,自有一分暖意在其中。 我扳着脸不说话,给自己倒了杯茶水,又取了块糕点自顾自地咀嚼了起来,不得不说天下第一皇商就是会享受生活,这茶水仿佛庐山云雾,让人如坠仙境,而糕点则是甜而不腻,唇齿留香。 公子坐了起来,将自己落在胸口前的发拂到了耳后。 我愣了愣,而后意识到自己耳朵已经红了大半。 “公子自有要去做的事情,可我也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尽管舍不得……还是要和公子暂时告别了。”我勉强扯起了一抹笑容。 如果能和这天仙一样的绝美男人天天待在一起,所谓的那些回忆,还有那些求而不得的真相连狗屁都不算。 公子轻轻地抱住了我,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道:“那千帆,一定要早些做完想做的事情,然后来找我,彼时,必当十里红妆,娶你。”若是那个时候,你还愿意嫁给我的话,但这话公子从未说出口,而我也无从知晓。 我静静地靠在了公子的肩膀上,“一言九鼎?” “一言九鼎。” 我的腰间被公子系上了半块上官家的玉佩,这玉佩可拆分做两块,也可合并作一块。 上官家惯出痴情种,一生只待一人,家风清正,从不纳妾。上官家的儿郎十岁之时,就会被赠与一块白玉玉佩,等到遇到上官家遇到意中人的时候,就将其中一半给自己的夫人,一直将这块玉佩带到坟墓之中。 我不知其中的深意,只当是一个珍贵的信物,对公子说道:“到时候,我就带着这块玉佩去寻你,你等着我。” 公子眼睛的泪痣带着点点的亮光,绯红的唇角带着笑容,温和地说道:“我等着千帆。”是很郑重的诺言。 我的心里软地一塌糊涂,无论从哪里看,这个男人都生地那么好看,这样温柔地说着话的时候,如果他要星星月亮的话,我兴许都会去摘。 我小心翼翼地落下了一个浅尝辄止的吻,飞快地逃出了马车。 身后马车夫说道:“阁主,你鞋子掉了一只。” 我微微一愣,扳着脸跳了一步,把掉在雪地里的鞋子捡了起来,飞速穿好了鞋子。 身后传来公子轻快的笑声,如同溪涧中的水流声,清澈悦耳,然而我却觉得自己无地自容,顿觉颜面尽失,自己和那些月黑雁飞高,偷香窃玉的采花大盗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 我捂着发红的脸,一跃而上跳到了屋檐上,又回到了高阁之上。 却又舍不得地看向了马车的方向,漫天雪花中,他眉眼如画,身姿翩若惊鸿,四目相对,对我粲然一笑,继而又回到马车里。 在他身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的刹那,我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也随之缺失了一块。 我趴在床上,有气无力地盖上了被子,自我安慰,掰着手指算了算,要再找个时间,把剩下的五个世家都一起灭掉,到时候就能去寻公子了,然后,让他娶我…… 掌心的玉佩带着冰凉的触感,上面似乎还残余着他的气息,淡淡的竹子冷香,冰凉又冷彻心扉,却又像是致命的罂粟花,吸引着我不断靠近。 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阴影,还有一个小的阴影,他们在谈论着一些什么,我睁开眼,眼前什么也没有,但当我闭上眼睛,似乎就能看见那两个阴影…… 上一次见面时,似乎就是它们救了我,帮我杀了紫衣重华。 我的身体里,住着一大一小的两个怪物。 但他们似乎并没有发现我靠近了他们。 我从他们的身后慢慢地走近,脚底下像是一面透明水镜,每一步踩下去,都是荡漾的水波。 “果然把主人的记忆封住,这任务进度就蹭蹭地往上上升啊。”小女孩模样的阴影兴致勃勃地说道。 “对啊,楚大人就是个天生的复仇者和权谋者。”那个巨大的阴影此时却意外地看起来心平气和,很好相处的模样。 “饕餮,照现在这个进度计算,主人把上官夏堇五马分尸的时间,也就是一年之后了,果然爱情这种东西啊,就是现在爱,以后就不爱的化学反应。”小女孩阴影拖着下巴,背影带着与她表面年龄不相符合的忧伤。 “这倒也是,人类的一生过于短暂,但是他们的欲望却又那么多,大多数人一辈子不止会爱上一个人,也可能一个人都无法爱上。小可爱,汝的相亲怎么样了?”巨大的阴影伸出爪子拍了拍小女孩阴影,像是在安慰她。 小女孩阴影的脑袋被拍成一团烟雾,随即又凝结成了一个头,仿佛她本身就是一团烟雾。 “别提了,别的位面的系统一听我的制造者是九级文明的k先生,任务者是sss级别的星际通缉犯,都觉得和我交往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呜呜呜,我太难了,我只想和别的系统谈一场不动电波的恋爱……” 她的头埋在膝盖上,郁闷而忧伤。 我再度睁开了眼睛,一晃又回到了房间中,屋外还下着雪,冷气从开着的窗户灌了进来,银丝炭火还在燃烧,不过只剩下一堆灰烬。 我的脑海里一片混乱,有时候一无所知真的挺好的,但一旦知道了一点点真相,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把整个事实都挖掘出来。 那个小女孩阴影所说的话,给我带来的震慑,比起当初在上官府在手臂上看到姑苏铮的名字的时候要更大。 一年之后,我会……把上官夏堇……五马分尸吗? 怎么可能,那可是,我整个世界最喜欢的人,那是我的公子……我怎么会忍心,用那样残忍的方式……那两个阴影必然不过是我心中的邪念,他们是住在我心中的,我自己的妖魔,不可信,不可信。 然而我全然不知的是,在我的精神世界里,那一大一小的阴影却在为自己的演技洋洋自得…… 饕餮汗颜道:“多少年没这么废力演出了,吾真是心力憔悴啊。” 系统宽慰地拍了拍饕餮的肩膀,“要相信智能机器的计算,每一句对话都是我计算了几百次的结果,主人一定会以为自己是无意间听到了这些话,而且我们还对此毫无所觉,只要主人开始着手调查上官夏堇做了些什么,别说喜欢他,把他大卸八块都是小事情。” 饕餮有些担忧地说道:“小可爱大人,可现在楚大人见色起意,耽于美色无法自拔,恐怕就算是知晓了过去种种,还是会选择原谅上官夏堇。” 系统极有把握地翘着二郎腿,“我跟主人久了,主人那脾气就是恩怨相报,绝不相欠,一旦发现了是反派设下的圈套,就会立刻翻脸不认人,别说分手,离婚都有过……像什么爆炸啊,车祸啊,都是常事。” 饕餮听到这话的时候,已经对系统佩服地五体投地了,果然是九级世界的智能非生物体,见多识广,智力发达。 如果楚歌此时在这,听到这话的时候,一定会乘机考核一下系统一百以内的加减乘除情况。 “不和你说话了,饕餮,我和一个万人迷系统有个约会。”系统撩了撩自己的头发,高高兴兴地站了起来,准备通过时空缝隙去别的时空去约会。 像它这种来自高级文明世界的系统,就算是个数学渣,也是个富有的,有背景的数学渣,创造者是宇宙佣兵团团长,各个虚拟平行世界的大反派k先生,任务者是前星际联盟少将,现sss级别通缉犯,这么强大的背景,别说是一个万人迷系统,就是高富帅系统也要拜倒的好吗? 饕餮一个中年神兽大叔默默地伸出爪子,说道:“小可爱前辈啊,别的时空肯定也有神兽吧,你看我们也是几百年的朋友了,能不能给我介绍个对象啊?” 系统极为体贴地拍了拍饕餮的爪子,说道:“放心放心,我去时空婚介所给你投一份简历,一定会有别的神兽喜欢你的啊。”言罢,从楚歌的精神世界里找到了一个墙角,那就是时空缝隙所在之处了,它从那个墙角钻了出去。 时空缝隙必定凭借着巨大的能量存在,这可能是精神体,抑或是世界磁场,而拥有这种力量的,系统只遇到过两个人,一个是主人楚歌,一个就是反派k。他们一个是九级文明世界的ss级别精神体,一个是sss级别,时空的限制对于他们而言,就像是推开一扇略有些沉重的铁门。 从第二个世界里,系统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不过考虑到主人的性格可能会把精神体回收计划,直接变成一个精神体追击战,顺带把经过的所有虚拟平行世界都炸掉,那可就糟糕了。 峥嵘阁有一个消息阁,专门干的是消息搜集的勾当,和东厂也有消息往来,而今日,他们的楼主让他们尽全力去查,一对看似绝没有关系的人,先皇云容和上官家家主,上官夏堇,考虑到楼主可能被上官夏堇绿了,他们自然是尽了十万分的力气去查此事。 第181章 公子如此多骄(16) 峥嵘阁有一个消息阁,专门干的是消息搜集的勾当,和东厂也有消息往来,而今日,他们的楼主让他们尽全力去查,一对看似绝没有关系的人,先皇云容和上官家家主,上官夏堇,考虑到楼主可能被上官夏堇绿了,他们自然是尽了十万分的力气去查此事。 世间之人皆道上官家公子容颜如玉,白纱之下藏着倾国倾城的好颜色,但却无人知,那倾国倾城的好颜色之下,又藏着怎样的心肠,怎样的算计。 在得到那三十万两的大单子之后,为了掩人耳目,峥嵘阁的众人还是没有放假,只不过不论大小职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份厚实的红包,里面放着沉甸甸,金灿灿的金子。 而参与姬家灭门案的杀手,收到的红包则看起来单薄地许多,里面装的是百两的银票。 剩余的银两则是被上缴到了峥嵘阁的年度收入之中,公子的三十万两,终究大半还是会落回他自己的口袋中。 这年的风雪很大,不过有了这笔三十万两的大生意,峥嵘阁的杀手们都阔绰喜乐地过了一个暖融融的新年。 楼内张灯结彩地挂着红色的绸缎和灯笼,厨房每天都不限量供应瓜子点心,只是酒水则限制了许多,此时正是多事之秋,若是不加以谨慎,被仇家一锅端了,那就可悲多了。 杀手是没有亲人的,大多都是孤家寡人,不过两个孤家寡人凑一对,也算是半个家了。在峥嵘阁,男男女女看上眼住在一块又散伙了的算是常见的事情了,在性命朝不保夕的时候,要及时享乐才好。 我靠在三十一楼的扶栏上,看着楼下层层叠叠的红色装饰,大家似乎都沉浸在了新年的欢腾热闹之中,这一刻我们都不是手染杀戮,注定要下地狱,生生世世不得超生的杀手,而是这大千世界里,最寻常不过的普通人。 我手里握着一封密探送来的信件,里面就是我想要的东西,先帝云容和上官家家主上官夏堇的关系,他们之间到底有过怎样的纠葛…… 调查我自己和公子的过去于我而言有一种陌生而奇特的感觉,仿佛这些事情于我无关,我不过是一个冷眼旁观的人,然而我还是害怕了,如果真的调查出了什么我不愿面对的事情,我真的会像是住在我脑海里的妖怪所说的那样,把公子五马分尸。 我趴在扶栏上,往着楼下眺望,巫娅正在用轻功飞来飞去挂着五颜六色的彩绸,并非单一的红色,而是红色,黄色,蓝色,绿色,紫色等等色彩,每一条彩绸的颜色都不带重样的。 而她捡回来的小仇家初雪,眼睛是彻底瞎了,即便是仰舟那样的圣手都救不了。他的身量抽长了不少,看起来不像是个男孩,倒像是个少年了,五官棱角分明,初见锋芒,假以时日,肯定是个祸害小姑娘的家伙。 他的眼上绑着一条黑色的带子,身上挂着五彩的绸缎,看起来像是个笔直的衣架子,他师父让他不动,那他便不动,抿着唇,有一种隐隐约约和自己较劲的感觉。 我手指颤了颤,终究还是退缩了,将手中的信封悄无声息地放到了袖子里,再等一等吧,起码等到这个冬天过去了,等到天气不太冷的时候,等到我没那么害怕的时候。 新年的那一晚,我破例许他们喝酒,都是刀尖上舔着血的人,让他们不喝酒,就如同捅他们一刀似的。不过还是有一部分人被强令要求滴酒不沾,轮流看守护卫。 流水席摆满了主殿,一时间觥筹交错,不胜欢喜。 我被宛然拉去了酒席的主位,我惯来没有什么话可说,只道一句,“各位随意,酒菜管够。” 随后是满堂起哄,“楼主威武,楼主威武,楼主威武!” 我脑海里有一些支离破碎的情景闪过,一个半大的姑娘把一个七尺大汉摔到了地上,周围的人喊着,“小满妹妹威武,小满妹妹威武。” 我仔细想辨认出他们的面容,但眼前却像是布上了一层迷雾,无论是谁都看不清楚。 小满,那是,谁? 然而没等我细想,就被宛然灌了一大口的酒,“楼主满上,这一碗酒可得喝完。”她搂住我的肩膀,我动弹不得,瞪着宛然,勉强咕嘟嘟地喝酒,酒水像是烈火,我的胃烫地厉害。 可仰舟却无视了我快要杀人的目光,又给我倒满了一碗酒。 理智告诉我应该摆出楼主的威严,但现实却是,一个杀手组织的头头却不会喝酒,传出去会很丢脸的……于是又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两碗下肚,我已经认不清楚天南海北是哪个方位了。 其他的执事见我醉醺醺的,脸也通红的,存了戏弄老板的心思,一个接一个的给我灌酒。 我避开了一个,就必然会碰上另一个。 我自诩是个酒品好的人,喝醉了就是红个脸,安安静静地睡一觉,绝不大吵大闹发酒疯,但兴许是今日的酒劲过大,我……还是在下属面前丢人丢大发了。 宛然兴致勃勃地戳着我的脸,我伸手去拽住她的手指,但没想到却出现了两个她的幻影,我两只手拍了拍,什么也没打到,宛然倒在地上哈哈大笑,我气急,闷闷地说道:“不许笑,要不然扣你工资……哼,怕不怕。” 作为一个楼主,我还要天天苦兮兮地做账房先生的活计,我也想左拥右抱,夜夜笙歌,大鱼大肉,当个傻大款。 越想越委屈,我指着宛然道:“我容易吗我,当楼主当了也快一年了,连找个标志的小相公的钱都没有!”我愤怒,我委屈,我无理取闹。 此言一出,大殿内有片刻的寂静,我还以为是这群家伙终于开窍了,知道我的不容易了,结果换来的是哄堂大笑。 “楼主喝醉了,赶紧套话!” 我辩驳道,“我没醉,我清醒着呢,我还能再喝三百碗。你们这些大逆不道的家伙。” “哈哈哈,快套话,套话!” 不负众望,宛然作为三十层的执事,峥嵘阁强者中的强者,不怕死中的不怕死,凑到我旁边,托着脸问道:“楼主啊,你想要什么样标志的小相公。怎么到现在连娶人家的身家都没有。” 我比划了一个嘘字,神秘兮兮地说道:“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一顾倾人城,再顾倾我心。”我戳着心窝子说道。 “那他是谁啊,有钱吗?” 我双手抱住了自己,眯着眼睛笑着说道:“可有钱了,有三十万两。” “那肯定就是上官公子了,楼主还真看上人家了。” “楼主眼光真不错,看上一个妥妥的富美男,不过终究是天上月……” “那倒未必,先前上官公子住在楼里的时候,给楼主送过不少好东西呢,那不就是在追楼主吗?” “上官公子啊,也不知道那面纱下什么样子,是不是真跟天上的仙人一样,刚刚楼主怎么说来着?一听就觉得长得得多俊啊。” 众口纷纷,老大的恋情果然就是八卦群众最好的下酒菜,他们兴致勃勃,乐此不疲地谈论着上官夏堇有多好看,多高,多有钱,而我,卑微,贫穷。 心上人是天上人,他与我,那就是明月照沟渠。明月是他,沟渠是我。 我越听越觉得自己委屈,“我怎么就看上他了,他身家那么贵,我根本就娶不起,也养不活啊。呜呜呜,我怎么就那么穷啊。”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抽抽噎噎地哭起来了。 “哎,我太难了,我就想找个温柔可人的小相公,怎么现实就如此艰难呢?” 仰舟幸灾乐祸地说道:“楼主要找温柔可人的,那上官公子更是不可能的,青楼里的小,倌,倒是有可能温柔可人。” 我抽抽噎噎,不甘心地晃悠悠地打着醉拳,一拳把乐呵呵的仰舟一拳揍翻在了地上,这一拳绝对有力,我对自己醉酒后的战斗值又重新恢复了自信。 完成了揍仰舟这件重要的事情之后,我仡仡然地一头倒在了地上,只觉得此时地毯分外地柔软,比平时的床褥还要软和,便惬意地倒着睡了。 巫娅此时拉着她的小仇人兼小徒弟初雪说道:“二狗啊,看见了吗,那就是为情所困的女人啊,你长大了可不能做那种让女人神魂颠倒的男人啊,那样实在是太不好了。” 初雪默默地顿了顿,他是个瞎子,能看见什么啊,不过楼主这哭声倒是真的情真意切,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如果被杀手组织的老大看上,那大概会死得很惨吧,初雪此时对于未见面的上官夏堇还有一丝同情,不过若是他知道上官夏堇就是那个出钱灭了他全家的人,约莫就不会对他有这种同情,反倒是欲除之而后快了。 我大半夜从自己的房间床上醒过来的时候,整个人身上都弥漫着挥着不去的酒香,熏熏然,醉人,不过酒醒了,脑子也清楚极了。 只是有些醉酒的后遗症,有些疼,于是我就选择继续搂着枕头,拉了拉温暖的被褥,继续倒着头睡觉了。 全然不知,自己都干了些什么丢人的事情…… 接下来的梦境则有些玄妙,我的脑海里甚至还自动出现了一段萝莉音的旁白,声音软软糯糯,甜丝丝的,还带点不知道什么地方的方言,听起来就像是一段摇篮曲,我也就任由着她在我的脑海里面慢慢念叨着了。 梦泽有四十九处山川,群妖居于此处。 梦泽的镜湖下面是冥界,连通着冥界的忘川河,鬼魂和魔物们栖息在冥界。 而连接天界的地方,则是在梦泽的雪山最高处,那里连接着天界的天池,神明们就住在天界。 在传说之中,镜湖和雪山里,也藏着通往人界的道路…… 三界互不侵犯,各自安歇。 而人界势微,人心却无比诡诈,因而无论是妖怪,鬼魂,还是魔物,亦或是神明都无意于与人界有过多关联。 情景一转再转,从云雾缭绕,如同人间仙境一般的地方,转到了一个天空电闪雷鸣的地方,一条静谧的红色河流流淌在其中,河流之中有雪白的莲花灯飘荡着,里面白色的蜡烛摇曳着细微的光芒。 接下来,世界头脚倒转,翻了个身,又回到了那个仙境一般的地方,云雾拨开,是青翠的山,长着白色羽毛的群鸟,清澈的河流从山顶流淌下来,河流汇集成一片湖泊,湖面映照出天空上的云,掠过的群鸟。 我隐隐约约明白了些什么,在这个梦境里,兴许那个红色的河流,叫忘川,还有这个清澈而圣洁的河流,就是镜湖,而它们就是所谓的,通道。 旁白似乎是渴了,咕嘟嘟地喝了口水,继续念道。 梦泽的一端,守着镜湖的是妖主,天狐扶桑,他力量强大,生得一副绝美的面容,却偏生冷心冷情,不苟言笑,比起那雪山上的千年不化的冰雪还要冷。 我闻言嘴角抽了抽,什么狗屁玩意?我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做出来的梦境会是这样的不切实际,连妖魔鬼怪都能梦到。 而后我想到,我的身体里,并不是我一个人,确实,真真切切地住着两个不是妖怪就是鬼魂的东西…… 难不成这就是他们想要我看到的东西,这些事情是不是与我有什么关系,说不定我上辈子就是这九十九条河流之一的哪条河呢? 接受到楚歌念头的系统头皮发麻,这故事还能不能念下去了,主人的想象力就这么单薄的吗?好好的前世今生剧本,如果女主角是一条河,那还怎么发展啊,摔! 饕餮安慰地拍了拍系统的肩膀,“小可爱大人,您一定要坚强啊,楚大人一定会被您精妙绝伦的故事所打动,然后去杀掉反派的。” 得到宽慰的系统继续破罐子继续放设置好的记忆投影,它就不信了,它一个九级文明世界的智能系统,还骗不了丧失记忆的主人。 镜湖旁边有一个着着一身白色锦袍的男人,漆黑的发披散在肩膀上,一黑一白之间,不像是只妖,反倒像是天上仙。 然而在楚歌看到了他的面容的时候,所有的淡定都土崩瓦解,这是她心上人,她的公子啊…… 第182章 公子如此多骄(17) 镜湖旁边有一个着着一身白色锦袍的男人,漆黑的发披散在肩膀上,一黑一白之间,不像是只妖,反倒像是天上仙。 然而在楚歌看到了他的面容的时候,所有的淡定都土崩瓦解,这是她心上人,她的公子啊…… 系统满意地看着楚歌的面容上浮现愕然以及不可置信的神情,得意洋洋地对饕餮说道:“看吧,我就知道主人会相信的,哎,普天之下怎么会有像我这么智慧的非碳基生物体。” 此言一出,饕餮巨大的爪子捂住了系统的嘴巴,“小可爱大人,楚大人会听到的……” 果不其然,楚歌晃了晃身体,站了起来,露出了一抹堪称是温和的笑容,然而,她的眼睛却漆黑如墨,如同深渊一般,淡漠极了,仿佛世间万物都不在她的眼中,但藏在迷雾之后的系统和饕餮被这么可怕的眼神和笑容震慑住了,噤若寒蝉。 “你们是住在我身体里的妖怪吗?”我不紧不慢地问道,在听到那个“非碳基生物”所说的“主人”两个字之后,我就明白了,对于这两个妖怪来说,我是他们的主人,而不是附庸品。 至少,曾经的我,对于他们极有威慑力。 “出来,不要让我说第二次。”我低头,慢慢地理了理袖子。 系统瑟缩地抱着饕餮的爪子,嘤嘤嘤地小声说道,“现在如果不听话,会不会被主人的精神力直接抹杀掉。我好想念从前那个叫人家小可爱的主人啊,现在这个凶残的女人不是我认识的主人。” “现在的楚大人应该是不记得精神力使用方法的,小可爱大人不必担心。”饕餮宽慰道。 然而系统却麻木地摇了摇头,“饕餮啊,你还是太年轻,想当年,主人可是直接冲破了世界规则,毁天灭地了。对于主人这种ss级别的精神力强者,使用力量就像是呼吸一样轻而易举。” “你忘了上次如果不是我们出手拦住,主人差点把那个叫重华的紫衣服女人的灵魂碾碎吗?强者的怒火,不是我们能抵抗的。” 饕餮轻轻地拍了拍系统的肩膀,说道:“若是小可爱大人害怕的话,就换一个具象化的形象,兴许面对楚大人会更有底气。” 系统闻言眼前一亮计上心头,点了点头,把自己的魔偶小萝莉形象变成了一个更小号的形象,让自己看起来无害一些。 当我的面前出现一个约莫只有四五岁的软软糯糯,眨巴着水汪汪眼睛,穿着一身花纹繁复的白色连衣裙的小姑娘,旁边还站着一个四不像的巨大怪物时,我顿时懵掉了,住在我脑海里的这两个妖怪,怎么看都不是一个类别的啊…… 周围的景象渐渐消散,从我的脚尖所在的地方开始,一直向着远处蔓延,直到我的目之所及全都变成了一片漆黑,脚底下所站的地方,成了一片深不可测的水面,除了我和面前的两个妖怪,其他的地方都是一片漆黑。 小姑娘走到了我的面前,抱住了我的大腿,仰着头,甜甜地喊道:“主人。”声音里的怀念和依赖不言而喻。 我下意识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卷卷的,乖巧地披在肩膀上,很软,“我不认识你,你是谁?是妖怪吗?”我问道。 小姑娘露出了尖尖的小虎牙,“是小可爱哦,不是妖怪。主人即便忘记了小可爱,也要赶紧杀掉上官夏堇哦,因为主人很赶时间的。”她央求地拉了拉我的衣角,认真地说道。 我目光闪烁,“为什么,我要杀他?我喜欢他。” 闻言小姑娘顿时噎住了,看向了一旁的巨大怪物。 那怪物张开了血盆大口,说道:“楚大人,您说过,如果是命运不能违背的话,就要顺势而为,否则终将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的确像是我会说的话,但我还是没有明白,为什么,我一定要杀了公子,难道这就是命运吗? 小姑娘拉了拉我的袖子,“主人坐下来,小可爱要给主人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主人又本该是怎样的人。”她的目光纯粹,仿佛真的是个孩童。 我下意识地信了她的话,蹲坐了下来,她的额头抵着我的额头,我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试图感知她想要让我知晓的事情。 我的身上穿着龙袍,沿着台阶一层层地走了上去,被血浸透的衣裳下摆在黑色的大理石地板上拖出一道淡淡的血痕,蜀绣缎面的靴子上血液如同水滴一般,悬浮在鞋面上,发丝上满是血液混合着汗水,紧贴在脸上,目光阴鸷而冷酷,如同雪地里的狼。 紫袍的臣子们身体抖如筛子,脸上汗如雨下,但没有人敢伸手去擦汗,生怕一不小心打破了这份可怕的寂静,而惹怒了我。 大殿里刚刚掌灯,但这只是让我更加清楚地看见他们的畏惧和心虚。 我坐在龙椅上,手指勾了勾,一旁的小太监恭敬地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块锦帕,给我慢慢地擦拭指尖的血液。 我满意地打量着自己恢复干净整洁的双手,这双手上指尖和指腹上遍布着老茧,“这里有人背叛了我,所以,从此刻开始,诸位爱卿,都必须死在这里。” 闻言大臣们纷纷跪了下来,抖如筛子,其中一个白发苍苍的大臣说道:“吾皇明鉴,臣等的亲眷都被那上官夏堇挟持了,臣等也是被逼无奈啊!” 我嗤笑一声,随手从头发上取下了一只金簪,笔直地飞了过去,而那金簪在大臣的喉咙前停了下来,挡住它的,是一把玉骨扇。 “陛下现在清理门户,未免有些晚了。”漆黑一片的世界里,我偏过头去,似乎看见了公子,和穿着龙袍的我,两相对峙,四目相对,杀意顿生。 我冷声说道:“朕还没有输,上官公子此言未免,言之过早。” 说着,我抽出了腰间的软剑,如同毒蛇吐出了蛇信子,飞身从龙椅上下来,挥剑向着上官夏堇攻击而去。 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已经知道了结局会是怎样的了…… 此时我的手却被另一只软和而温暖的手握住了,“主人要看清楚,这个家伙对主人都做过什么事情哦。” 我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的景象一变再变,直到我最为狼狈的时刻,我跪倒在地面上,衣领上都是血,身上插着十三根玉骨扇的扇骨,规则而齐整地没入肋骨,上官夏堇一身白衣,此时上面也染满了我的鲜血。 我低下了头颅,手指不停地颤抖着,再也没有力气握住剑柄,我知道,是我输了。 无论是对于人心的操控,还是我最擅长的武功,都输给了上官夏堇,一个商人。 但在上官夏堇的背后走出了一个穿着龙袍的姑苏铮的时候,一股怒火再度在我的胸腔中燃烧了起来,“姑苏铮!你竟然敢背叛我!”我捧在手心上的宠臣,一个裙下之臣,竟然会联合外人,将我置之于死地。 上官夏堇的脸上满是冷漠,看我如同一个死物,他的玉骨扇上还有十三根,挑起了我的下巴,淡漠地说道:“陛下现在,可还以为我是个碌碌无为的商人吗?被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叛,陛下是何感想,不知草民是否有这个荣幸知晓?” 说着,玉骨扇清脆地一声,十三根扇骨插入了我的手臂,即将没入我的动脉血管,鲜血汩汩地流淌,上官夏堇凝视着我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是比深渊更加漆黑的黑暗,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我声嘶力竭地说道:“上官夏堇,我有最后一个要求。” 上官夏堇闻言停下了玉骨扇,看向了我,说道:“陛下请讲。” 我的目光恶狠狠地看向了在一旁手足无措,毫无帝王威严的傀儡,姑苏铮,那是我曾经奉为掌上明珠的,玉兰花一般的男人,但是此时,他于我而言,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背叛者。 “在我的手臂上写下姑苏铮的名字,就算是落到了地狱里,我也不会放过他。”我偏头,吐出了嘴里的血沫。 上官夏堇目光有片刻的迟疑。金丝线,南海珍珠勾勒出的龙袍此时像是一块粗布,玉骨扇的尖端划破衣帛,留下了三个深可见骨的名字,姑苏铮。 我不再看向姑苏铮,反倒对刽子手上官夏堇说道:“是我看错了你,上官夏堇,沉龙在渊,你藏得可真够深的……”鲜血从唇齿间溢了出来,我勉力一笑。 上官夏堇从我的手臂中抽出了玉骨扇,反倒伸手拉了拉我另一只已经被他踩碎了手腕的手臂,淡淡地笑了,问道:“陛下可有什么愿望要实现的,草民会尽力而为。” 对于他这样的人,许下一个诺言,施加一个怜悯是极为不易的,毕竟他的心脏天生就是冷的。 我嗤笑,仰着头看向了上官夏堇,说道:“我想活,不想死。这样的愿望,上官公子,也能实现吗?” 他的瞳孔微微收缩,这种神情我在熟悉不过,在那些天天被我恐吓着干活的大臣们身上。 我并不是怕死,只是这个死法有些憋屈,只是我的仇人还活在这世上,活得尊贵无比……我缓缓闭上了眼睛,睁着眼死的模样一定很丑,我可不要变成那样的女人。 玉骨扇贯穿脖颈的感觉并没到来,反倒是一只冰冷的手覆在了我的脖子上,他低声说道:“如你所愿,陛下。” ……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都知道了,那就是我成为了公子的贴身侍卫,我也开始明白,他起初的神情,为何对我是那样的冷漠,为何我的手臂上,会有姑苏铮的名字…… 就像是我饲养了那只叫做姑苏铮的鸟,我是上官夏堇的鸟,他把鸟关在笼子里,每天给上一点食物,那只鸟儿就会感激涕零。 十三根骨扇,当真是公子所做的事,我不由得手指抚上了自己的肩膀,那种刻骨的疼痛感似乎还能回忆地起来。 千帆…… 千帆过尽皆不是,我永远都不会找到所谓的真相,只会按照他给的那些误导的提示,将他的竞争对手们一扫而尽,将姑苏铮视作是我的仇敌,把他当做是心尖上的月光。 我嘲弄地笑了笑,“我怎么会是这样愚蠢的人?” 小姑娘的头靠在我的手上,温柔地说道:“主人,那可是大反派,你怎么可能会斗得过他啊,主人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再不解决掉他的话,主人就要消失在这个世界了。” 我的手指从小姑娘的额头,滑到了她的鼻梁,目光里带着提防,“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骗我的?”即便我是她的主人,即便看起来她很忠诚于我…… 一旁的大妖怪说道:“楚大人,您不是所谓的千帆,更不是什么女帝云容,您是来自更加强大的世界,更加强大的王者,您来到这里,只有一个命中注定的事情,又或者说是您的任务,那就是杀掉这个男人。” 我后退了一步,惊疑不定,“你们到底是谁,我又是谁?” 小姑娘给我抽调了几张图画,只是图画上血肉横飞,天地变色的景象,都能判断这些无非都是一些结局极为凄惨的故事,然而,没等我看清楚图画上人物的模样,这些图画就都消散。 然而知消一眼,我便明白了,那些故事中的人,都是我,而另一个人,约莫,就是上官夏堇…… 叫做小可爱的小姑娘忧心忡忡地说道:“主人,你必须杀掉上官夏堇。要不然最后的结局还会是这样…是你命令了我和饕餮,把以前所有的记忆都清洗,不要再被过去的失败记忆牵累,这一次势必要收回精神体。” 说着,她的手心里浮现了一个银白色的钢铁方块,方块的中心似乎有一个白色的光点在跳动上,“您的记忆就在这里,无论是前世还是今世,主人,该行动了,你再一次地被他动摇了,欺骗了,主人……” 我伸出手,小可爱把装着我记忆的钢铁方块递到了我的手上,那个白色的光点跳动地愈发欢快,这就是我的记忆。 “你之前编出来的那段什么妖狐扶桑的故事,又是什么?” “啊……那是主人上上上上辈子被骗的事情了,因为主人看起来又被骗了,我和饕餮也没有办法,这不是怕直接告诉主人,主人接受不了。” 我垂眸,叹了口气,说道:“我总是被骗吗?” 饕餮说道:“也不是如此,事实往往是你们互相欺骗,只不过失败的总是楚大人……” “明白了,我会解决掉他的。毕竟这一次,我实在是被骗得太惨了。” 第183章 公子如此多骄(18) 饕餮说道:“也不是如此,事实往往是你们互相欺骗,只不过失败的总是楚大人……” “明白了,我会解决掉他的。毕竟这一次,我实在是被骗得太惨了。” 我握紧了手里装着我记忆的钢铁方块,若不是走投无路,又怎会选择忘记过去,重新开始? 叫做小可爱的小姑娘甜甜地笑了,说道:“主人要早点结束这一切哦,我和饕餮会在主人的精神空间里乖乖地等主人的,主人的记忆,还是暂时由我保存吧,就像是我们之前约定的那样。” 说着,她伸出了有些婴儿肥的手。 我看向了手心里的钢铁方块,里面的白色光点不再上下跳动着,似乎是同意了小可爱的说法。 这世间如果有谁是值得我全身心信任的话,那就只有我自己。 钢铁方块被放在了她的手上,我阖上了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已经是七天之后的事情了。 天空泛着鱼肚白,我还以为只不过是一天以后。 仰舟和宛然坐在我的房间里,两人的脸色都很难看,如丧考妣,气氛沉寂地可怕。 我从床上起来,挑了挑眉,默默地穿上了鞋子,问道:“你们怎么都待在我房间里,都不用做事的吗?” 听到了我的声音,宛然眼前一亮,陡然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快步跑到了我的面前,“千帆,你总算是醒了,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我偏头看向了仰舟,一向扳着脸的家伙,此时竟然笑着哭了出来。 我伸手擦拭着宛然脸颊上的眼泪,轻描淡写地问道:“别哭,我这不是还没死吗?我睡了很久吗?” 宛然搂着我的肩膀,手攥着我后背的衣服,磕磕绊绊地说道:“阁主,你睡了七天。无论怎么叫都叫不醒,我和仰舟还以为你是中了什么毒了。你真是吓死我了,你要是死了,那以后,楼里谁算账啊?” 我仅存的那点感动,现在分毫不留,不过我也知道,她这么说只不过是为了掩藏她的失态。作为一个杀手,对另一个人寄托太多的感情,是忌讳。 “峥嵘阁其他人都知道我昏睡不醒的事情吗?”我看向了仰舟,问道。 “只有我和宛然知道,暂时封锁了消息,只说你在闭关修炼。阁主为什么会昏睡不醒?你的身体虽然并没有被下毒的迹象,但气息却极为不平,随手都有走火入魔的风险。”仰舟紧锁着眉说道。 我笑了,拍了拍宛然的肩膀,说道:“你们应该为我高兴,我把从前忘记的事情,想起来了。七大世家,一个都不能少,他们都得下地狱去。” 宛然眼睛一亮,抬头问道:“其中也包括上官公子吗,阁主?”她似乎嗅到了八卦的气息。 联想到之前让消息处去调查的先皇云容和上官公子在宫变之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宛然有一个大胆的猜想,阁主一定和先皇云容有某种关系,因而不惜以身试探,为的就是复仇上官公子。 宛然和仰舟对了个眼神,杀手对于这种复仇的戏码最为熟悉不过,恩怨情仇,他们最了解的,就是怨恨和仇恨。 “暂时上官夏堇对峥嵘阁还有用处,朝廷那边他关系匪浅,姬家灭门一事,虽说是他委托我们峥嵘阁做事,但这也意味着他手中有我们的把柄,暂时还要留他一命。” 我伸手一勾,隔空取物,将怀中的宛然轻轻地推开,穿上了纯白色的外袍,外袍上面绣着一只丹顶鹤,穿行在云间。 “如今局势不稳,只要七大世家一灭,这风云诡谲,峥嵘阁就再也不用受制于任何权势。”我将头发用一根黑色的绸带系好。 宛然和仰舟顿时跪在了地上,朗声说道:“宛然(仰舟)愿誓死追随阁主。”强者的野心,总是会令人振奋不已。 我垂下了眼眸,说道:“去准备吧,下一个目标,是兵器制造的慕容家和西门家。两者务必一举毁灭。” 宛然收敛了不正经的神情,严肃地说道:“阁主,为何不选择七大世家中的公孙家,他们的武力低,更容易下手。” “别忘了,还有将门的单于家,如果不摧毁慕容家和西门家,最后与之一战,必当会十分艰难。而且,宛然……有时候文人的墨水,比武者的刀剑更加致命,颠倒黑白是为轻,煽动人心的本事才是真的可怕。安排下去吧,务必要秘密地进行。” 宛然弯腰行礼,和仰舟一同退出了房间。 我推开了窗户,冬日的清晨,霜气袭人,带着刺骨的寒意,脑海里云容一身是血,自嘲地倒在地上的眼神,说“我想活,不想死”的场景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十三根玉骨扇刺入琵琶骨的疼痛感,刻骨铭心。 即便知道了我自己并不是云容,亦不是千帆,但这些事情却真实地发生在了这个身体的生命中。 我的血液滚烫,复仇的火焰几乎要将我燃烧殆尽,指尖上猝不及防地感到了一丝凉意,是一朵微小的雪花,我抬起头,先前以为是清晨将至,阳光会到来一天,此时纷纷扬扬地落雪了起来。 天空灰蒙蒙的,大雪将至。 “上官夏堇,你说你从未骗过我,但你却从未告诉过我真相。”我嗤笑道,周身内力激荡,方圆一里的雪花都强大的内力碰撞到了远处。 此时峥嵘阁的众人察觉到了整个楼似乎都震荡了一下,而力量的来源并不是地底,而是位于顶楼的阁主的房间。 “阁主刚刚的力量真是强大,地动山摇的……这种力量,足够和两个武林盟主对打了吧。” “看来闭关之后的阁主,武功突飞猛进啊。什么时候我也闭关看看。” “嘿,赶紧干活吧,宛然执事说,我们又要有大单子了,再大干一场,算是新年第一桶金了。” 宛然靠在楼梯上,双手环抱在胸前,默默听着楼中众人议论纷纷,低声说道:“哪里是闭关让阁主的力量突飞猛进,分明是仇恨。唯有心怀仇恨,可使自身更强。” 她转身离开了楼梯,往着消息阁去了,这一次要多派些密探了,敌人非同一般,而且还有两个,可不是先前姬家的那群乌合之众。 但让峥嵘阁所有人没想到的是,契机到来的比他们想象的要早许多。 峥嵘阁的竞技场那边再一次有新人打到了三十层,也就是说,执掌峥嵘阁背后之人,要派一个新的人来与这个人对战了。如果他赢的话,就要和我一决高下了,争夺阁主之位。 之所以当时我并没有同三十层的执事,峥嵘阁第二强者宛然一战,那是因为同紫衣重华的一战,重华直接被揍成了一堆血渣,宛然惜命,弃权认输了,但这个人,没见过当时的压倒性的一战,倒未必会识时务。 我并不喜欢杀人的感觉,尤其是自己手染杀戮,若是借刀杀人能达成目的话,我决不愿自己握住屠刀。 现在姬家被灭,是六个世家了。每个世家都会派人过来观战。 唯一不能确定的便是,他们派来的会是重要的家主,还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出来撑场面的家伙。 他们都蒙着黑袍,遮蔽的严严实实,再加上如果有易容的可能,更是无法判断来峥嵘阁的,到底是谁。 转眼间就是三日后,属下给我传递消息,江山社稷图后的房间已经到了六个黑袍人。 我坐在竞技场的上台,穿着一身红色布衣,头发用黑色绸带系着,打架自然要有打架的样子,穿得太华丽,衣服过于昂贵的话,会施展不开手脚。 而台上的两人显然对此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被六大世家派过来的是一个身形矮小的小姑娘,头上戴着两朵盛放的芙蓉花,穿着一身桃花夹袄,脚上穿着金缕鞋,脖子上戴着绿宝石璎珞,光是那些珠光宝气的衣服,少说也有三斤…… 而打到三十一层的新人,是我先前遇到过的那个少年,江城……我从未见过那样如此面色苍白,比白瓷还要白皙的少年,比起当时与他作战的时候,他愈发瘦削了,惨白到像是个鬼魂。 他身上穿着轻薄的丝帛,真正昂贵的不只是衣服的布料,而是那双面绣,外侧是凌雪梅花,里侧则是饕餮纹,头上用玉扣束着。 我看这两人的装扮也不像是要来打架的,反倒像是来相亲的…… 然而此时的我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穿得如此华丽,是来见我的,不曾想我在江湖上的人格魅力已经升华到了如此境地。 坐在我身旁的宛然凑到了我的身旁,“阁主,你看这两人谁会赢,我们下个注,赌一把。” 我端起茶杯,茶烟袅袅,烫嘴,无奈把茶杯又放到了桌上。 “依我看,谁都赢不了。这两人旗鼓相当,而且今日都是盛装出席,定然不肯脏了衣服,待会儿估计是一场华而不实,刀不见血的战斗了。”我用内力在茶杯上汇聚出一道小小的气流,慢慢地吹着。 宛然见状把她的茶杯也挤了挤,放到了我的茶杯旁边,想蹭我的风,吹凉一下她的茶水。 果不其然,直到我把茶杯里的茶水都喝完了,也没见到台上这两人分出一个胜负出来,两人别说是衣服有一点褶皱,就是头发丝都一根没乱。 鱼肠剑对莫邪剑,一进一退,一攻一守,两人都是剑术高手,攻防兼备,出手间剑花乱舞,眼花缭乱,这种战斗初看惊艳,只是一看看一个多时辰,这谁遭得住啊。 果不其然,等我抬眼看的时候,位于阴暗处的高楼之上,六个世家派出来的黑袍人就开始窸窸窣窣地揭开面纱,喝茶吃糕点了。 我的眼睛猝不及防地对上了一双阴鸷如毒蛇的眼睛,苍老而精明,里面带着浓浓的警告,我随意地笑了笑,收回了目光。所有的威胁都是建立在实力的基础之上。 现在只有一件确定的事情,这六个人里,没有上官夏堇,而真正在世家中有地位和权势的,只有那个目光阴鸷的老头一个。 看来在六大世家的眼中,峥嵘阁还是在他们的手中掌管地很好,甚至于不必那般上心,只要走个过场就足够了。 此时对那老头贸然出手只会打草惊蛇,虽然我心有不甘,就这样放过这次机会,但这也是形势所迫。 若是我愿意,只要动动手指,这个老头就必死无疑,只是我不仅仅是千帆,还是峥嵘阁的阁主,若是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我杀了的话,会给峥嵘阁带来麻烦的。 宛然,仰舟,巫娅,还有那么多的家伙,他们依赖着峥嵘阁而活,这里就是他们的家,即便是我离开这个世界,这一点也不会有所改变,我不能对他们置之不理。 我慢慢地站起身来,再看下去也没有什么必要了,反正这两个人都是天衣无缝的剑客,谁也不能战胜谁,就算是三天三夜,七天七夜也不会有什么区别,然而在我起身准备离开的那一刻,情况突然改变了。 两个比试地难舍难分的人同时停下了剑,各站在了一旁,这样的变故让所有快要睡着的观战者清醒了不少,开始议论纷纷。 我感到了后背落下的两道视线,下意识地看了回去。 先说话的是江城,他气喘吁吁的,汗流浃背,“阁主就这样离开吗?” 矮矮的小萝莉也着急地跺着脚,“阁主就不好奇谁会赢吗,我们打架打地这么辛苦,难道阁主就一点都不在意吗?” 这谴责渣男不负责的语气让我有点猝不及防,无奈地扶住了额头,不知是谁率先笑了,峥嵘阁的诸位执事俱是捂着嘴在低声笑。 我淡淡地目光扫了过去,众人纷纷正色坐正,不敢再笑,拆老大的台,会被扣工资的。 我扭了扭脖子,散漫地说道:“胜负早在开场之前就已经确定了下来,那就是你们谁都赢不了谁,就算你们再打三天三夜,也不会有什么区别,除非对手会犯错,不过对于你们来说,即便犯错也会及时挽回吧。” 围观他们战斗,真的是很费神啊。 因为我这句话,两人像是受到了莫大的鼓舞,眼睛闪亮地像是星光,那星光就黏在了我身上,害得我毛骨悚然,不过比藏在黑暗里的阴鸷老头毒蛇一样的目光好多了…… 第184章 公子如此多骄(19) 这样热忱的眼神让我有些无所适从,不过这两人看起来也不像是要主动休战投降的,既然他们想要一个决断,那我就给他们一个决断。 半年前,我和江城那一战之后,江城的剑术精进了不少,这段时日想必悟了不少,但对上我这个开了外挂的家伙,注定是被碾压。 我目光瞥了一眼那个眼神阴鸷的黑袍老头,心中突然有了别的打算。 我微微一笑,对擂台上的他们说道:“我是不愿再在这里看两位打个三天三夜的架,不如我们打个有趣的赌,若是你们两人能一炷香的时间里,能用剑断我一截衣袖,这峥嵘阁阁主之位,就由两位悉听尊便。” 我足尖轻点,脚步落在了比武场的中间,单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作出邀请,微微弯腰,笑着说道。 此言一出,本来半睡半醒的围观者都清醒了过来,好整以暇地坐好,招呼着楼中的小厮茶水满上,真正的好戏才刚刚开始。 头上戴着两朵芙蓉花的小姑娘闻言眯着眼睛笑了,露出了两颗虎牙,她虽生地比一般的孩子看起来乖巧可爱地多,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的小孩子。 但我看她的骨架和皮相,却并非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少说也有十六七岁,到底是何缘故让她的骨架不再增长就不得而知了。 那样千锤百炼的剑术,只有在杀戮和鲜血中才能够磨练出来,那又怎么可能会是来自一个六七岁的孩子之手。 她甜甜地笑了,“冷月早就想和阁主切磋了,人家才不想和臭乎乎的大哥哥一起打架。” 我下意识地看向江城,但他脸色惨白,目光冷漠淡然,并没有多余的表情。就和一个命不久矣的人差不多。 我动了动脖子和手腕,骨骼咯吱作响,淡淡地笑了,招手说道:“那就,开始吧。好久没打架了,也该活动筋骨了。” 不过我的对手显然都不是什么讲究绅士风度的家伙,还没等我的话说完,一左一右的两把剑已经落了下来。我身形一闪,腰肢弯曲成一种不可思议的弧度,快步滑行,避开了两人的攻击。 随之而来的是更加密集的攻击,两人俱是放弃了防守,施展了全部的本事进攻,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我本可以凭借单纯的力量将两人直接振开出局,但这明显是对于这两位钻研于速度的剑客的不敬。 江城的武功剑花缭乱,剑刃就隐藏在这剑花之后,伺机逼迫出我的破绽。 而冷月的莫邪剑则自带一股子冷意,又或者说是杀意,这是常年累月杀人积攒出的威慑力,不过在我身上的用途并不大。 局势就变成了我调动轻功,凭借着直觉躲避他们两人的角度刁钻的攻击,两人的剑招变化地愈发频繁,在外人眼中不过是磕一个瓜子的时间里,我少说受到了独孤九剑,太极剑,莫邪剑法这三种剑法的攻击,集百家之长,在他们身上用来再合适不过。 就在我走神对两人赞叹不已的时间,江城一个虚招从我的肩膀向着腰际披斩而来,而冷月也从我的侧面闪到了背后,这两人已经在交锋之中,形成了一种无言的默契。 避无可避。 这样下去,不是江城砍断我的袖子,就是冷月从我的背后砍断我的另一只袖子,总而言之,不能再躲了。 我一个下腰,抬腿踢到了江城的手腕上,这一掌带了七分的内力,他只能避开,在收回腿的同时,我的手拉住了冷月的脚踝,将她径直扔了出去。 天之骄子堕入凡尘的时候,必然是很疼的。 比武场的地上被冷月的身体砸出了一个大坑,尘埃飞扬,烟尘弥漫。 江城提剑快步朝着我冲了过来,惨白的脸上带上了淡红色的光芒,像是已经枯萎的身体上,突然又开出了一朵小花来。 一招移形换影,我手握住了江城的手腕,他的目光里带着毫不掩饰地诧异,与此同时,我折断了他的手腕,鱼肠剑落。 对于一个剑客来说,当他的手里没了剑的时候,就意味着比试的结束。 此时一炷香刚刚燃尽,而场上一个倒着的,一个坐在地上的,胜负已不言而喻。 随之而来的是漫长的沉寂,继而是雷鸣般的欢呼和掌声。 其实我赢得并不光彩,如果我是这个世界一个普通的人类的话,我定然是无法赢过冷月和江城的,但碰巧,我不是。 我轻轻一跃,脚步落在了看台上,转过身对他们说道:“如果两位不服的话那就先休养几日,等到身体恢复了再打一次,若是此时就认输,大可现在就离开。你们的实力并不及我,再打下去,也是徒劳无功。” 出乎我意料的是,冷月擦了擦嘴角的鲜血,从那一块的碎木板之中站了起来,说道:“我不能容忍有别人比我更强,我要认你为师。” 此言一出,宛然面若冰霜地伸手挡在了我的面前,说道:“冷姑娘可别得寸进尺,我们阁主可不是你要拜师学艺就能拜师学艺的,你这样未免也太瞧不起我们峥嵘阁了。” 冷月反倒冷笑着,神色有些狰狞,恣意而任性,抬头看向了藏在暗处观望的黑衣人之一,也就是那个眼神阴鸷的老爷子,说道:“爷爷,我要峥嵘阁阁主给我当师父,你快命令她,你不是说,峥嵘阁是我们的家仆走狗吗?” 她这句大言不惭的话一出,所有成员的脸色都不太好了,但并不愤怒,也不是生气,而是淡淡的,那是杀手在杀人前的神情,视生死如无物。 全场弥漫着肃杀冷寂,毫无疑问地便是,只要我一声令下,便是冷月的死期,但我惯来是个怜香惜玉的人,虽说是个伪萝莉,不过长得这么好看,死了多可惜。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先前为了重华的死,一直耿耿于怀,对我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仰舟此时青筋暴起,手里握着三根银针。 嗯……收个将来和自己会有血海深仇的徒弟,可是自讨苦吃的事情。 我啊,可不会像是巫娅那家伙,把初雪带到峥嵘阁,还饶有兴味地把自己将来的仇人培养地强大。 那个阴鸷的老人霍地站了起来,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只金色的铃铛,慢慢地摇晃了起来,在我的耳中再寻常不过的铃铛声,然而冷月在听到了铃铛声之后,却下意识地白了脸,笔直地站好了。 仰舟轻声说道:“阁主,这是训练家犬的方法,只要摇摇铃铛,家犬就会按照命令做事。”此言落在了宛然的耳中,她讥笑道:“原来只不过是一条摇尾乞怜的,乖巧的小狗狗。” “够了,宛然。”我觉得宛然再说下去,冷月要是一怒之下,一剑把她穿一个透心凉也不是没有可能,自古以来,很多人都是死于话多。 江城慢慢地站起身来,缓步走向了我,站在看台之下,说道:“我想留下来,阁主。不知是否够格,我已经明白了,我和阁主间的实力,并不是在同一个层次。” 我偏头对宛然说道:“让他留在三十层给你做副手吧。” 言罢,我离开了竞技场。这本是一场用来重新选拔峥嵘阁阁主,鱼死网破的一场斗争,却不曾想变成了我碾压参赛者的一场打架。 但我也有我的考量,那就是借机出一个风头,让六个世家意识到峥嵘阁所有人的眼中,我才是人心所向的那一个人,重新试图掌控起这里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这会引发怎样的恐慌并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因为我知道,上官夏堇会帮我,那是他给我的承诺。 冷月跟着六大世家的人离开了峥嵘阁,阁内又恢复了往昔的忙碌,为了将兵器制造的慕容家和西门家一举摧毁,有很多的消息要调查,还有很多的准备工作要做。 峥嵘阁的兵器处的负责人是慕容牵,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四肢发达,头脑复杂。 在京城这里,一块砖头砸下去,止不定就砸在了哪个大家族的成员脑袋上,慕容牵是慕容家的家仆,后来右脚脚掌断了一半,其中到底发生了何事也不得而知。 他是被慕容家送到峥嵘阁专门来监管兵器的。兵器,杀人的东西,用在杀手的手里,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慕容牵被楚歌叫到了三十一层,一旁还有消息处的人负责在一旁写写画画,把慕容家的军械制造所的地理布局粗略地绘制出来,以便于密探去打探时更容易找到核心位置。 从慕容牵的口中,消息处的人大致了解了军械制造所的情况。 慕容家和西门家的军械制造所紧挨在一起,内部的布局也大致相同,百年前的两家家主志同道合密,视彼此为知己,因而直到百年后,两个世家的联系依旧紧密。 军械制造所器生产出的兵器主要可以划分为长兵,短兵和火药。 按照用途划分为进攻型兵器和防护装具,进攻型兵器又可以分为格斗,远射和卫体三类。 按照作战兵种可以划分为部战兵器,和攻守城器械。云朝仗山川之险,辅以长城之障,水路少,因此并不生产水路兵器。 出于防范,军械制造所被修建在山里,将原有的天然山洞进行拓宽,得到一个湿度,温度,都较为适宜的地方。方圆五里广设哨岗,巡逻明松暗紧。一旦发生任何异动,就会全面封锁这块区域。 制作供浇铸的型范,放入窑中经火烘干;调剂铸剑需要的材料,对锡,铜,铅,进行调配;熔炼原料调配结束后,装入坩埚炼造;浇注剑范;装置附件,砥砺开刃。 一个时辰之后,这场问询才结束,在将要出门的时候,慕容牵僵直着后背,问道:“阁主就不怕我给慕容家通风报信吗?” 我默默摇了摇头,淡淡地笑了,说道:“慕容家害得你还不够惨吗,你的家人世代为慕容家的家仆,父母是,将来的儿女也会是,世世代代都是奴籍。你那半只脚掌是为了慕容家的大少爷慕容刃掉的,落了终身残废。相好的姑娘受辱而死,最后还被派到了死楼来。想去给他们通风报信,那就不是慈悲,是愚蠢了。” 慕容牵也笑了,黑黝黝的面容上露出了一抹明晃晃的笑容,露出了雪白的牙齿,“都说阁主算无遗策,绝不用不信任之人,原来是早就查清楚了我弟底细了。峥嵘阁对我而言是一个好地方,我是一个铸剑师,终此一生,只要能铸造兵器就够了。” 言罢,他走出了房间,背影有些颓唐,轻轻地关上了门,走下了楼梯。 一个七尺高的高大男子,却意外地十分细心。 终此一生啊,我也有要做的事情,那就是灭了七大世家里剩下的六个,让峥嵘阁众人能有一个更安全的栖身之所,更重要的目的,便是为云容报仇。 背叛者,就要有下地狱的觉悟。 还有一件最后的一件事,那就是手刃了上官夏堇,我不喜欢被骗得团团转的感觉,像是一个傻瓜。 那十三根扇骨痛地刻骨铭心,此生不忘。 我此时还并不知道,在千里之外的上官府里…… 阿月带着一百多位绣娘在缝制婚服,南海的珍珠,西域的彩色宝石,还有透明的水晶和琉璃,金丝银线,鸟雀的羽毛,普天之下最为珍贵的事物都被收集在了一起,为了件举世无双的凤冠霞帔。 自打千帆侍卫来上官府之后,阿月是亲眼看着公子从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上人,慢慢有了情绪,有了喜乐,有了哀怒,无论去哪都要带着她,还要废力地装作自己不过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花。 千帆侍卫凭空出现在上官府,但公子却让所有人都记住她的“身份”,公子的贴身侍卫。 对于公子而言,千帆侍卫终究是不同的。 从千帆侍卫离开之后,公子又变得越来越冷了,像是脱离了整个世界,看所有的人都仿佛是蝼蚁,不屑一顾,甚至连一个眼神有时候都不会施舍。 但好在,公子好像找到了千帆侍卫,公子终于成婚了,也算是了却了老家主和老夫人的夙愿了…… “也不知道,千帆侍卫有没有找到她的过去?” 第185章 公子如此多骄(20) 峥嵘阁全楼的精英杀手都参与了这一次的刺杀计划,大部分杀手还是留守在阁内。此次的目标是慕容家和西门家的军械制造所,危险系数颇高,可比上次去灭姬家的门要困难地多。 但这一次的目的,并不是去灭门,而是摧毁军械制造所,只要一场看起来像是意外的人为事件,慕容家和西门家的百年的基业就摧毁于这一朝一夕之间。 千帆阁主也参与了这一次的行动,在京城郊野的雪地里,她身上穿着一袭红衣,在白茫茫的背景之中里扎眼地厉害。 宛然戳了戳仰舟的肩膀,嘟囔道:“阁主近来怎么总爱穿红色的衣服,以前老是穿素淡的白衣服,偏好改变地也太快了。”但还是好看地紧,像是凤凰泣血一般,鲜艳又动人。 仰舟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而此时蹲在地上拿着一把匕首戳着雪花的二十九层楼主司徒昙花说道,“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当一个女人开始每天穿起红衣服的时候,只能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她有想要嫁的男人了。” 她的脸上画着浓郁的妆容,像是一朵艳丽的牡丹,张扬又快乐,而不是深夜里寂然无声的昙花。 宛然闻言也蹲了下来,和司徒昙花咬耳朵,说道:“司徒姐,难不成阁主是想嫁给上官公子,啧啧,咱们阁主这眼光当真是绝了,一挑就挑一个顶好的。” 司徒昙花但笑不语,拍了拍宛然的肩膀,而后小声说道:“不是咱们阁主非要嫁给上官公子,是上官公子认定了咱们阁主了。我从消息处那边听说了,上官家最近有大动作,请了整个云国最好的裁缝,用最珍贵的宝石,要做一件新嫁娘的衣服。阁主大概也知道这事情了。” “那阁主为什么现在穿红衣服,是太期待了吗?”宛然自觉发现了真相,笑着问道。 司徒昙花目光一暗,作为一个从十五岁就开始混迹花丛,至今已经三十多年的老手,千帆阁主脸上的神情她是再熟悉不过,那是一个女人想杀心上人,又有点舍不得的表情。 上官公子也不像是会三心二意的人,而阁主又为何会露出这样的神情,其中的缘由她也猜测不到,两人大抵并不会成一对眷侣,成怨侣倒是比较有可能…… 随着一声令下,所有人都披上了一件白色的斗篷,天地间下起了白茫茫的大雪,纷纷扬扬,像是棉花,我喘了口气,水雾在空气里凝结成水珠,“乘着这场大雪掩藏踪迹,现在就开始行动吧。” 穿过这片原野,接下来穿过两个山洞的隧道,就能到达慕容家和西门家的军械制造所,他们的先祖想必没有想到,他们把军械制造所建造在一起的结果是两家的根基一同被摧毁,无人幸存。 我率先行动,调动内力,飞身穿过雪地,身后五十多个杀手紧随着我的身形,往着目的地而去。 唯有敌人的鲜血,使刀剑更锋利。 还没等到守着隧道入口的侍卫惊叫出声,我身后的杀手团们已经在刹那之间将他们的生命瞬间收割。 留了五个人在出口处守着,通风报信,以免到时候被敌人的增援围困在其中。 精通机关的慕容牵也跟随而来,从侍卫身上搜出了钥匙,打开了一道藏在树丛后的暗门,这才是真正的隧道的入口。 随着脚步的踏入,隧道里的灯光接二连三地点亮,我快步掠过隧道,这里机关众多,但杀手们都是视力极佳,调动轻功踩过脚印最多的石板。 这种带着一堆人去暗杀的事情,我还是第一次干,但最近的事情实在是让我过于郁闷,不见见血大概是冷静不下来。我的血液中似乎天生就带着这种疯狂,以少敌多,逆境突围。 到达隧道尽头,是浇筑剑刃的作坊,见到了一堆裹着白斗篷,蒙着面的杀手,众人却是出乎意料地冷静,随手拿起了身旁的刀剑准备防御,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铸剑师,虽说不精于舞刀弄枪,但也是有些拳脚功夫防身。 我伸手,止住了我身后已经拿起武器准备打架的众人。 随手一掌打了过去,桌案上刚刚成型的剑尽数碾碎成了粉末,“死抑或是臣服?你们的亲人我们会照顾,但若是此时执意一战,你们和你们的亲人都得死。”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首的铸剑师瞪着眼睛说道,手里的剑却对向了我。 我伸手握住了剑尖,随后那把剑变成了消散在空气里的一把灰,“峥嵘阁的杀手,这个答案的分量可还够?你们的底细我们早就调查清楚了,难道你们就甘愿生生世世,世世代代给慕容家当看门狗?” 我对着身后的慕容牵招了招手,慕容牵心领神会地从怀中掏出了一沓子文书,都是他们和他们亲人的奴籍。 慕容牵的出现显然对于在场所有的铸剑师是一种震慑,那是他们曾经的同伴……峥嵘阁,听说先前还给武林联盟捐了三万两白银给灭了门的姬家赡养老弱妇孺,于是他们选择沉默了下来。 而且,这位领头的人武力惊人,一把铁剑都能随手碾碎成粉末,那如果是一个人在她的面前的话,刹那间灰飞烟灭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按照之前吩咐的那样,慕容牵上前挑选他觉得颇有实力,人品靠得住的同伴,而剩下的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直接被一剑了结了性命。 因为之前的恩威并施,并没有人想到要拿起剑反抗我们这些入侵者。 不过也有一两个到最后也不识时务的家伙,“慕容牵,你竟然敢不选我,忘了当年老子给你家还送过一袋米了吗?” “对啊,当年你还‘失手’调戏了我的妻子。”慕容牵脸上青筋暴起,怒目圆睁。 然而他身后的杀手已经眼疾手快地一刀把这人劈成了两半,他们杀手也是有人格和节操的,对于这种家伙不杀了,难道留着带到峥嵘阁吗? 最后被带到峥嵘阁的只有二十个铸剑师,五个烧炉子的,还有一个算账的,连带着那些珍贵的兵器的制造图纸。 还以为防守会有多严格,没想到全是我们想太多,侍卫还没有我带过来的侍卫多,更别提都是一群软脚虾,直接放弃抵抗了。 一点硫磺,硝石,木炭,就足够构成一包黑火药,炸毁一个地方,火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会被留下。 收到了天上的烟花信号后,十多辆马车驶到了山脚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回了峥嵘阁,铸剑师和烧火工被分派到了各个杀手的马车中,严加看管。 宛然挤到了我的马车里,嗔怪道:“阁主,这一次的任务未免进展地过于顺利了,真是波澜不惊,一点挑战性都没有。”说着,她拿着一块帕子仔细地擦拭着她刀刃血槽里的血渍。 我靠在马车车壁上,闭目养神,身上盖着一条温暖而舒适的波斯毛毯,“依我看,你可不在乎什么顺不顺利,心里巴不得大战一场,在峥嵘阁里待了太久了,手痒想见血罢了……杀人这种事情,果然还是让我觉得有点不舒服。” 车轮的轱辘越过了一个石头,颠簸了一下。 宛然伸出了自己的手,仔细地打量着,“阁主,我果然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心的人了吗?我好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杀人这件事了。” 我无奈地拍了拍宛然的脑袋,微睁开眼,淡淡地说道:“换个爱好吧,例如雕刻石头,修剪花草什么的,那可比杀人好玩多了,对武功的要求也更高。” 宛然闻言眼睛蹭的一下子亮了起来,把刀收入了鞘中,兴高采烈地问道:“阁主的武功就是这么练出来的吗?你当时打败紫衣重华的刀法就是从雕刻石头,修剪花草什么的之中悟出来的吗?” 我沉默地点了点头,又阖上了眼睛,今日实在是过于疲惫了。 宛然和仰舟对于紫衣重华的执着程度比我想象地还要严重,不就是长得好看点吗,武功招式唯美一点吗?果然漂亮姑娘的魅力是男女通杀的。 无论宛然怎么想吧,只要她能早日换个好的爱好就行了。不在杀人中变态,就在杀人中被杀。当一个杀手注定是不得好死的,然而我却怀着私心,希望宛然不会活得太累。 “宛然,等到我离开了,你就和仰舟好好管理峥嵘阁,仰舟做事心细如发,但总是有些犹豫不决,你则有些急躁冒进,正好相辅相成。当杀手头子,早晚都是要死的,我先把以后的事情嘱托给你了。”我闭着眼,慢慢地说道。 宛然沉默不语,但我明白,她听到了,那就足够了。 西门家和慕容家军械制造所爆炸的事情传了出来,连着整座山都被炸毁了,山上还有落石不时地滚落下来,想要进山仔细搜查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大雪会隐藏脚步和车辙的痕迹,任何蛛丝马迹都不会被找到。 但那些铸剑师的亲属却无缘无故地从京城消失匿迹,无迹可寻,随之消失的,是他们在西门家和慕容家里奴籍的文书,这一切一定有人在背后操控,只是他们找不到…… 但如果上报给朝廷,因为他们的无能无法找到主谋,一定会被暴虐的皇帝姑苏铮直接拖出去辰门斩首的,因而在所有人的默许之下,这件事终究以一场意外告终。 有了这些铸剑师的帮助,峥嵘阁的武器装备愈发锋利先进,做任务也更加得心应手了起来。 除此之外,还发生了一件惊动全国的大事件,在上官府的码头,钦差大臣查出了将门世家单于家私自从海外购进的一批上百只的火炮和枪支,藏匿在十多件大型西洋钟之中。 谋逆之意不言而喻。 皇帝龙颜大怒,直接抄斩了单于家。 七大煊赫一时的世家接二连三地陨落,皇权愈发突出,尽管皇帝姑苏铮性格暴虐,但是个墨守成规的守业之人,不像先皇,女帝云容,杀伐果断,革旧从新,让朝堂上的众人心有余悸。 夜凉如水,骤雨初停。流华宫内,晚风拂过女子的如瀑青丝,羸弱的身躯在风中轻微地晃动着,背影显得缥缈孤寂又肃穆端庄,白色的衣裙在夜风里喧嚣着。 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声响,女子表情并无太多意绪,像是早有预料,又像是无关紧要。皎皎然的面庞带着空寂,如兰似水的双眸带着朦胧的无望。 两年前,她还是桃李满天下的公孙家的长女,公孙若暇,琴艺高超,誉满京城,她是女帝云容的侍读,她们志气相投,陛下对她予以信任,即便是最要紧的奏折也会询问她的建议。 假以时日,她会是陛下的女官,最得力的臣子,她们会成就一代君臣的佳话。 她到了出宫嫁人的年纪,陛下允诺她,等到她嫁人了,就给她一个诰命,在封一个女官的职位。而她也是那样期待着。 就在她离开的时间里,姑苏铮出现在了陛下的面前,从一个后宫的男宠,走到了朝堂之上,成为了翰林学士,还被父亲所赏识,步步高升,直至成为了户部侍郎。 后来,陛下被姑苏铮背叛,在宫变之中,被谋朝篡位。 多么可笑的结局啊。她最尊敬的女人,崇拜着的女人,就这样被一个男人玩弄在股掌之上。 但她相信她还没死,她知道的,那皇陵之中的,是一个衣冠冢。 她的陛下会浴火重生,一身光芒地回来。 姑苏铮站在公孙若暇的身后,看着她的身影,眼神有片刻的迷离,又转而成为了刻意的疏离和傲慢,波澜不惊的面庞有片刻的黯淡。 公孙若暇的身上有云容的影子,倨傲,淡漠,曾经在那样的背影后,他像是一只卑劣的老鼠,不得不缩在阴影里,总是会觉得有些害怕,他以为如果云容不再是女帝了,情况会有所不同…… 但现在云容变成了一个杀手,而他才是君主,那样阴暗卑劣的心思却并没有改变…… 他害怕云容,更加害怕了,从前是因为他们悬殊的身份,让他觉得她的喜欢就像是对弱者的垂怜,而今,则是因为他负了她,若是此生曾有人全心全意爱过他,那便是云容…… “姑苏铮,许久未见了。”公孙若暇语气淡淡的,勾起一抹微笑。 “是许久了,朕的皇后。”姑苏铮面色冰冷,淡漠地说道。 第186章 公子如此多骄(21) “姑苏铮,许久未见了。”公孙若暇语气淡淡的,勾起一抹微笑。 “是许久了,朕的皇后。”姑苏铮面色冰冷,淡漠地说道。 “你是来特地脏了我的眼的吗?”她嗤笑着,踉踉跄跄地站起身来,将桌案上的凤尾琴扫到了地上,偏着头看向了姑苏铮,“滚吧,我不想看见你,可怜又可悲的卑鄙小人,不,也许我现在应该称呼你为,陛下。” 风声萧瑟,窗外的梧桐树哗啦作响,平白添了几分凄凉。 姑苏铮手攥住了袖子,怒极反笑,“公孙若暇,你尽管嚣张吧,朕来是告诉你,云容她要嫁人了!”说着,他从袖子里抽出了一张烫金的请帖,扔到了地上,请帖上的图案是并蒂莲,莲花栩栩如生,是极为珍贵的蚕丝线制作的。 公孙若暇不可置信地蹲坐了下来,捡起了地上的请帖,手扶住了桌檐,哆嗦着嘴唇看了起来,而后说道:“姑苏铮,你骗我?上面的女方名叫千帆,还是峥嵘阁的阁主,那个杀手组织的阁主……而男方,是乱臣贼子上官夏堇,云容不会成为那样的人,就算是死了,她都不可能会嫁给上官夏堇的……” 他沉默地看着惊慌失措的公孙若暇,说道:“若是如果云容想活,就只能嫁给上官夏堇呢?只能成为杀手组织的首领呢?公孙若暇,你了解过去的云容,但你又了解过一个喝了忘俗酒,前尘往事尽数都被遗忘了的云容吗?” 公孙若暇颓唐地倒了下来,拽着自己的衣襟,上气不接下气地哭了起来,在寂静的宫殿里,她的哭声显得格外地凄惨。 那是她心心念念,最为崇拜的陛下啊,为什么事情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她这样的无能为力,除了在一座冰冷又孤寂的宫殿里流泪,什么都做不了。 昏黄的灯光下,素来心高气傲的女人低下了头颅,泣不成声。 姑苏铮难得心中产生了一丝怜悯,在公孙若暇旁边的地面上坐了下来,将掉在地上皱巴巴的请帖慢慢地整理平整。 普天之下最有权势的人的婚贴在他的手上,这是他曾经梦寐以求的事情,越是看起来淡泊的人,越是对名利追逐地愈发狂热,那些潜藏在表面之下的东西,云容看不见。 在云容的眼中,从前的他,就像是夜晚里繁华沉堕的玉兰花,但她却不知道,那玉兰花已经腐烂了根茎,只是还开在枝头。 她为他铸造了一个梦,在这个梦里,他是个值得被爱的好人。 在姑苏铮为他那段还未开始,就已经铭刻于心的恋情黯然神伤的时候,公孙若暇拔起了束在头发上的银簪子,眼疾手快地插入了姑苏铮的脖子,顺着经脉的方向划了下去。 为了这一刻,她已经练习了两年,为了这个时机,她等地很辛苦。 这皇位,是她的陛下,云容的,她不会让这场倾城盛大的婚礼如期举行,不会让云容嫁给她的仇人,那是全天下最好的陛下,最圣明的君主,她应该有一段好的婚姻,她应该留名千古…… 想得愈发久远,公孙若暇手上的力气就越大,鲜血喷溅到了她的脸上,她的衣襟,她的手已经被姑苏铮的鲜血浸染,血红的一片。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杀人的手法还是云容教她的。 “若暇,你一个小姑娘不学些防身术,遇到什么危险怎么办?”她当时是这样说的,眉眼淡淡的,慵懒极了,掩藏着心中的在意。 她只是翻着奏折,抬眼看了她一眼,默默摇了摇头。 “唉,罢了,我也不能指望你这一朵娇花能杀人什么的,你那点力气,最多在人身上划一道口子。若是遇到危险,拿簪子往脖子上的经脉戳就是了,你可明白?”说着,云容又埋头批阅奏折了,神情再认真不过了。 她当时看了眼手,兴许这辈子她都只会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文臣,出门在外都有侍卫护着,一辈子都没出过京城,哪里用得着自己动手杀人…… 疼痛感袭来的时候,姑苏铮下意识地握住了银簪子,然而他的力气却在流逝,随着那一滩四处飞溅的鲜血一起。 “云容……”他颤着声音说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大口的鲜血从姑苏铮的口中吐了出来,像是要把整个心肝肺都一起吐出来。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云容?我只是想靠你近一点,却把你从高处推下了深渊…… 公孙若暇冷眼看着奄奄一息的姑苏铮,探了一下他的鼻息,已经完全没有了。 她扔掉了手中的银簪子,面色镇定地取了块干净的帕子,将手上的血渍擦拭干净,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裙,将姑苏铮身上的令牌取了下来。 姑苏铮过于自负了,也过于自卑了,来见她竟然都不带一个侍卫,也许在他的眼中,她不过是一个被他禁锢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但正是这样一双纤瘦而白皙的手,亲手将他送到了地狱。 她迈着端庄的步伐,像是闲庭散步一般,拿着姑苏铮的令牌,去了他的寝宫,守门的侍卫只当是皇后娘娘终于开窍了,也要来讨陛下的欢心了。 公孙若暇极为顺路地找到了寝室里的暗道,那是专门用来发生意外情况逃跑的密道,在皇宫里,这样的密道有数十个,她之所以相信云容不会死,也是因为有这样一张底牌。 她拿着火折子,走入了密道,身后的暗门随之关闭。 她啊,绝不会让云容嫁给她不想嫁的人,她要让云容回到这九五之尊的位置,她要让一切回归正轨。 而此时的峥嵘阁里,众人张灯结彩准备着婚礼,红色的绸缎铺满了地面,琉璃灯盏里红色的蜡烛燃烧着,空气里弥漫着馥郁的花瓣的香气,他们楼主明日就要大婚了,定当用最豪华的装饰,最奢侈的物品。 大婚的新娘,此时却提前穿上了红色的嫁衣,她花了一个时辰,才穿上了这件七层的嫁衣,花纹繁复而不失优雅富贵,轻盈的布料上刺绣着栩栩如生的图案,并蒂莲,双飞燕…… 寄托了最好的愿望,对未来所有的美好憧憬。 这世间的女子都会被这样一件价值连城的嫁衣所打动的吧,再者说,新郎官还是个如玉的公子。 楚歌看着镜中的自己,淡淡地笑了,温婉柔美,漆黑的长发披散在肩上,愈发衬托地嫁衣如凤尾花般艳丽无双。 她还爱着他,只是她已经不再喜欢他…… 此前种种,若是不记得,此生便也就这样过去了,可一旦记挂了,就再难忘怀。 那十三根扇骨刺入身体的疼痛感,不敢遗忘。 手臂上的他亲手刻下的姑苏铮的名字,疤痕依旧。 皇座之下,她一败涂地,只求一条活路。 上官府里,她护他如玉,全不曾想过,前尘往事。 脑海里的系统和饕餮还在凑在一起围观着监视屏,“主人这是要准备动手了吗?这个世界待了只有两年,还真是短暂啊。”系统不无感慨地说道。 饕餮赞同地点了点头,“这一次,没有五年,也没有十年,楚大人就能结束这个世界的事情了。” “不过这一次主人遇到的剧情还算温柔的了,想当年在和顾凛遇到的时候,最后主人还自己用身体挡了一百多斤钢筋,那画面我一直没敢看,到现在还存档呢。”系统嘟囔道。 “希望这一次楚大人能顺利结束任务。”饕餮舔了舔爪子,疲惫地说道,看着人类谈恋爱真的好累心啊,尤其是对于他这种已经单身了一千多年的上古神兽来说。 系统下意识地瞪大了眼睛,心中突然不安定了下来,想它旁边的可是一个神兽啊,这可是开过光的嘴巴呀,于是系统小萝莉拉住了饕餮的鬃毛,说道:“饕餮,再多说几句话,让主人顺利完成任务!快说快说,你可是神兽啊。” 对于系统突如其来的热情,饕餮无所适从地说道:“呃,小可爱大人,真的要这么说吗?” “说!” “希望楚大人顺利完成任务吗?” “嗯!” “希望楚大人顺利完成任务,希望楚大人顺利完成任务,希望楚大人不顺利完成任务,希望楚大人不顺利完成任务。” 一系统一神兽欢呼着,全然没有意识到喊着喊着就变了词了。 上官夏堇轻轻地敲了敲门,说道:“千帆,你找我吗?” 楚歌手指蜷缩着,手心里握着一块细小的刀片,她本不必这么做,上官夏堇的武功虽然高,但比起她这个武功开了外挂的人来说,还是不够看的。 但她就是想这样做,在这把刀片划伤了上官夏堇之前,先划伤她自己,也让她感受一下,这种刀刃没入血肉的疼痛感。 “门没关,进来吧,子瑜。”那是上官夏堇的字,楚歌不常叫,更经常的,还是唤他叫公子,公子,公子……一个藏着小心翼翼的喜欢的称呼。 而上官夏堇却很高兴,以为是千帆和他的关系更加亲密了。 站在门外的上官夏堇看见了楚歌的背影,一袭华丽的红色嫁衣此时穿在他的身上,兴许,她是想要在婚礼之前给他看,这样的话,他就是第一个看到她穿着嫁衣的人了。 他的手心沁出一点点的汗水来,冷心冷情的人,在遇到了她之后,就心软的一塌糊涂。 即便是在继承上官家家主之位的时候,他的心跳都没有半分的急促,而此时却像是夏日的雨水,混乱地打在砖块上。 “我进来了,千帆。” 楚歌的嘴唇慢慢勾起,涂抹了胭脂的嘴唇分外的妖娆红艳,她说:“子瑜。”说着,对他伸出了一只修长而白皙的手,粉红色的指尖看起来柔软极了,想要握着,一辈子都不松手。 刹那间砰然心动。 上官夏堇也笑了,画中仙此时也变成了一个俗世的男子,带上了亲切的烟火气息。 “我的新娘真好看。”他颤着声音说道。 他还是穿着惯常的白衣,眉宇舒朗,像是远山一般,楚歌的手指触及上官夏堇的眉心的时候,有些痒,上官夏堇下意识地阖上了眼睛,细密的睫毛颤动着,眼角的泪痣也随着而动。 楚歌的手指覆在了那颗泪痣上,眼角的泪水从面颊无声无息地落了下来,她以为自己已经下定了决心,但在看到他的时候,在出现在他的面前的时候,却觉得那点决心变得微小渺茫了。 “子瑜,我穿着这身衣服,好看吗?”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然而事实却是,已经泣不成声,十分沙哑了。 “你哭了吗,千帆?”上官夏堇的眼睛动了动,将要睁开。 她的手指覆在了他的眼皮上,“子瑜,别睁开眼睛。”她害怕,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就更没有念头要动手了。 他的眼睛里藏着璀璨的星光,她啊,最喜欢那样的眼睛了,尤其是那样温柔地注视着她的时候。 昏黄的烛光摇曳着,楚歌慢慢地走上前,抱住了上官夏堇的脖子,上官夏堇伸出手,也抱住了她。 他的身上带着竹子的冷香,沁人心脾。 她的身上带着血腥的气息,藏在胭脂香之中。 “千帆,你受伤了吗?”上官夏堇有些紧张地问道。 那血腥味愈发浓郁,“千帆,你让我看看伤口,乖,别闹。” 楚歌身体颤抖着,眼睛已经干涩到流不出眼泪了,哀莫大于心死,她的心疼地厉害,像是有千万把刀子在割宰着血肉。 是命运让我们相遇,却如此纠缠,最终陷入这样的结局吗? 公子。 “公子,就一会儿就好,就这么一会儿……满足我这个小小的要求吧,原谅我最后还这么任性。” 上官夏堇闻言轻轻地抚摸着楚歌的头发,温声说道:“即便是成为了我的妻子,千帆还是可以一直任性,无论做什么都可以,无论什么样的要求我都会满足。只要千帆一直喜欢我就好。我是个吝啬的商人,但这一次,我想要的,就只有这么多。” “嗯。”楚歌的瞳孔空洞而无神,手里的刀片划过了上官夏堇的脖颈手起刀落,这样杀人的方式最好了,只会在死者的脖子上留下一道血线。 他的身体倒在了她的身上,她手里握着的刀片上残余着一丝血液,随即手指颤了颤,掉落在了地上。 “公子啊,这一次,我好像食言了。”她慢慢地说道,无悲无怒,犹如一汪死水。 第187章 在末日当恶魔(1) “公子啊,这一次,我好像食言了。”她慢慢地说道,无悲无怒,犹如一汪死水。 系统见状连忙联系楚歌,“主人,现在试着抽取上官夏堇的精神体,将手放在他的额头上,聚精会神,想象吸气一样的感觉。” “主人……您现在似乎很难过。”系统看着动也不动,目光茫然的楚歌,犹豫着说道。 “他并不是真的死了,只是在这个虚拟世界里身体停止运行了而已,主人,只差一点点就能结束任务了,你还在犹豫着什么。”系统焦急地说道。 楚歌的目光稍微澄澈了一些,将已经没了生气的上官夏堇慢慢地放平身体,她将宽大的袖子理了理,跪坐在地上,伸出手放在了上官夏堇的额头上,指尖微微颤抖着,抚摸着他渐渐变得冰凉的面颊。 她想起来了,其实他和她的相遇,远比她所以为地要早许多,那年花开盛夏,他站在桃花树下,那盈盈的一笑,惊鸿一瞥,自此便误了她一生。 在皇宫里遇到姑苏铮的时候,她才会觉得那样地怦然心动,心花怒放。透过姑苏铮,她看见了他。 早知如此,便不如不相遇。 楚歌手展平,想象喝水一样的感觉,水流潺潺升起,水流通过肠胃,但什么都没有。 她睁开了眼睛,有些焦急地说道:“小可爱,没有水流的流动的感觉,好像上官夏堇,没有灵魂,也就是你说的精神体。” 言罢,她又尝试了几次,都徒劳无获。 系统和饕餮陷入了深深的寂静中,片刻之后,系统才说道:“主人,我们被骗了,这是一个镶嵌在精神世界里的世界,类似于人类所说的梦中梦,k先生还真是把自己的精神体藏得够深的。主人请小心,接下来要进入深层梦境了。” 不知为何,楚歌的手心里却沁出了一些冷汗,心中的负罪感减少了许多,她没有真的杀了他,真的太好了…… 然而在下一刻,地面开始摇晃,身边的景象像是被风吹散了一般,彩色的尘埃漫天飞舞,红色的琉璃灯盏,繁复的红裙和带着银白色的锦袍交织在一起,最后是上官夏堇的面容,他的唇角,他的眼睛,他的眉。 而后是楚歌自己的五官感觉,世界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听不到任何声音,闻不到任何气味,失重的身体浮沉在黑暗之中。 “小可爱,饕餮,你们在吗?”她有些慌乱地说道。 而此时的系统和饕餮则在商量着,“把主人的记忆再清空一次,这一次差一点就成功了,就差那么一点,只要主人还记得和k先生经历的事情,就不能完美地完成任务。” 饕餮说道:“有k大人的虚拟世界里,他就是主导,强者的骨血里就是这样的狂妄自大,在遇到楚大人之前,吾也是这样的妄自尊大。这样的世界,无论楚大人怎么做什么都会被他限制,既然可以在进入世界之前,就选择楚大人身份,那就让楚大人成为一个力量最强的存在。” 系统赞许地拍了拍饕餮的大爪子,神兽果然就是年龄大,资历高,“那就,让主人成为,恶魔!我就不相信了,一个人类还怎么欺负一个恶魔,欺骗一个恶魔,哼,向k先生复仇吧,主人!” 饕餮下意识地缩了缩爪子,它好像听到了小可爱大人说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给楚大人一个更强的身份是为了让她更方便地复仇吗? 楚歌的意识逐渐变得清明,眼前的黑暗也渐渐淡去,一个崭新的世界在她的面前被构造了出来,等到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她正站在一座高达百米的摩天大楼之上,手里握着一把黑色的剑。 在她的记忆之中,她的身体还停留在边缘星系的那颗蓝色星球的某个地下实验室里。 她记得那个叫闪电的科学怪人打开了实验室的门,而她和叫维克托的酒保走进了实验室。 穿过一层层机械门,她被带到了一间实验室里,里面只有一个营养舱,营养舱上连接着数以百计的精致细密的金属线路,舱中灌着蓝色的液体。 闪电挑衅地看着她,说道:“你的任务很简单,到虚拟世界里面,把我们老大的精神体带出来。” 她皱了皱眉,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们老大是虚拟世界里面的谁。” 在她的意识里面,好像还是了解这种精神疗法的,军部好像也有,不过还在研发阶段,好像能开发人的潜意识和潜在能力。 意识会掉在虚拟世界出不来,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闪电的声音顿时尖刻了起来,“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我是化学家又不是精神学家。”他的声音是那样地刺耳,她下意识地捂了一下耳朵。 维克托拽住了闪电的手臂,说道:“闪电,你冷静一下,你太激动了。楚少将又没说不干。” 她说道:“我答应你们。不过到底需要我怎么做?” 那个科学怪人叉着腰说道:“当然是在虚拟世界里面在老大死掉的那一刻,把他的精神体带出来。我会安排一个辅助程序在你的潜意识里面帮你的。好了好了,具体操作还是看情况,你现在先去营养舱躺在吧。反正我们老大不是什么好人,你可别发烂好心,把自己也搭在虚拟世界里面。” 她垂眸,将斗篷,连同着粒子枪一起,递给了酒保维克托,说道:“帮我保管好,等我回来的时候还给我。” 虚拟世界什么的,听起来怎么这么扯淡呢,如果不是为了能够给她带来自由和快乐的一亿星币,她才不干这事。 维克托的手抖了抖,还是接了过来。 她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按钮,打开了营养舱躺了进去。蓝色的冰冷液体渐渐浸没了她的身体。 这一切就像是发生在了刚刚,但又像是很久远一般。 “系统,这是在哪里?”她的声音淡漠极了,比系统第一次和楚歌交谈的时候还要冷淡。 系统鼻尖红了红,在陪伴着它的主人楚歌经历了这么多的世界,它不断学习如何了解人类,更像是一个真正的人类的智能系统,如果它是一个人类的话,那么主人就是它的姐姐,一个偶尔任性,偶尔闹脾气,却时刻关心宠溺着它,纵容着,原谅着它犯错。 但它的主人却把它忘了,系统在楚歌的精神世界里哭地惊天地泣鬼神,饕餮手忙脚乱地拍着系统具象化的小萝莉的肩膀。 “小可爱大人,楚大人只是暂时不记得您了,以后只要给楚大人读取一下那些世界里的存档,她还是会记起您的,毕竟你们已经。” 然而在现实世界里得不到回答的楚歌只是皱了皱眉,自己打量起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长得黏糊糊的像是鼻涕虫一样的软骨生物在大街上行走,半人半马的怪兽正在撞墙,像是蜈蚣和蟒蛇一样的混合生物爬行着。 黑红色的太阳和白得过分的月亮一左一右地立在天空的两侧,空气里弥漫着腐臭的气息,而她站立的高楼,楼顶的钢筋混凝土地面上有一道又一道巨大的裂纹,无论从哪里看,这都不像是个宜居的星球。 也就比她在尼古拉斯凯奇星球看到的景象要好上一点点。 尼古拉斯凯奇星是一个被虫族占领的星球,星际联盟军队到达那颗星球的时候,星球的内核已经被虫后当做是巢穴,缺乏自我意识的虫族在星球表面四处游荡,只凭借本能行动,杀戮人类,占有资源。 现在这个星球起码,怪物没有虫族长得那么难看。 她看了眼自己的手,柔软的,白皙的手,像是个五岁孩子的手,就是这样一双稚嫩的手,指甲却是黑色的,尖锐的,手里还握着一把手臂般大小的剑,通体黑色的剑鞘,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胜在轻便,线条流畅。 楚歌手上用了些力气,试图拔出剑鞘,然而过了许久,这把剑依旧纹丝不动。 耳边传来淅淅沥沥的声音,天空下起了血雨,血雨所到的地方,大楼倾倒,怪物们发出凄惨的叫声,而血雨却像是畏惧一般,避开了楚歌的身旁,改变了下落的轨迹。 因而大街上就出现了这样奇怪的景象,一个黑裙子的小姑娘,手里拿着把剑,所到之处,怪物躲避她的身影。 楚歌明白,能够在这样毫无希望的世界里存活下来的,又怎么会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但她万万没想到,她会是一个恶魔…… 此时的系统还在忙着哭哭啼啼,全然没有注意到楚歌陷入到了什么样的境地之中。反正它惯来摸鱼,就算没有它,主人以前也能把任务给解决了。 “贝露菲格露,细数今日恶行,你今天都干什么去了?” 一个美艳无双,穿着红色长裙,踩着细挑黑漆高跟鞋的女人走向了楚歌,她生着一头红色的卷发,长着两根黑色的犄角,黑色的眼线斜到了发间。 所到之处,即便是毫无意识的怪物也往她的身边凑,眼中满是对她的仰慕和眷恋。然而一堆丑陋的怪物流淌着口水的模样,显然并不是那么赏心悦目,因而楚歌随意地挥了挥手,那些怪物就被强大的力量裹挟着飞到千里之外了。 玛门赞许地点了点头,懒惰也许会成为他们七宗罪中最为强大的恶魔,小小年纪已经展露出如此强大的魔力了。她有些期待,有朝一日,傲慢被懒惰打败的时候,是否还能每日那么傲慢地仰着头。 楚歌下意识地慢慢说道:“欲望,我今天坐在楼顶睡觉了,我是懒惰的化身,可不是什么勤快的家伙,而且这世界已经够乱了,已经不需要我再去做些什么了?” 她像是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按照平日里的习惯,不由自主地就说出话来,懒散地打了个哈欠,有些困倦了。 “你呢,今天去哪里了?” 作为欲望化身的恶魔玛门,今日自然做的不会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少儿不宜,你还是个小孩子,我说出来会带坏你的。”说着,她对着楚歌抛了个媚眼。 楚歌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她这一把年纪的现宇宙最大通缉犯,什么场面没见过,但平心而论,像是玛门这样的尤物,随便一个神情,一个步伐就能让人痴狂的女人,找遍整个宇宙也找不到几个。 这大概就是恶魔与生俱来的天赋,美貌,往往能勾起人心底的欲望。 玛门挥了挥手,一扇画着七个恶魔的大门就从地面上浮现,而后轰然洞开,从门后有黑色的光芒传来,那是纯粹的黑色的光,冰冷,阴暗,来自地狱深处,冷风从地下吹彻而来。 但它给楚歌的感觉,远比地面之上的绝望要来得舒服。 玛门说道:“走吧,我的小懒惰,今天在地面玩得够尽兴了,我们该回到我们的地方去了。”说着,对楚歌伸出手来。 楚歌垂眸,拉着玛门的手,跟在她的身后,两人走入了地狱的大门。 身后不断有怪物试图往地狱的大门里冲,纯粹的黑暗力量像是可口的食物,但他们的身体承受不住那样的力量,还没触及到地狱大门的边缘,身体被地狱的火焰焚烧,痛苦地嚎叫着。 而玛门却极为喜欢这样的声音,说道:“懒惰,看看这些怪物,惨叫声真好听,哎,其实我更喜欢听人类的惨叫声,比这绝望动听地多。我曾经听过一个男高音的惨叫,像是黄鹂鸟的叫声。” 楚歌抬头看向了她,问道:“那你为什么不把他带到地狱来?” 玛门撇了撇嘴巴,说道:“这家伙被天堂那些长着翅膀的白衣人带走了,我还犯不着为一个无关紧要的家伙和白衣人动手,那样就显得没有那么邪恶了。” 楚歌点了点头,意外地能够理解一个恶魔的想法。 转眼之间,她们已经走出了黑暗的道路,来到了真正的地狱,一座巍峨的黑色宫殿。 “懒惰,你遇到了暴食可别说什么都没干,那样又会被絮絮叨叨说好久的。”玛门抱怨道。 第188章 在末日当恶魔(2) “懒惰,你遇到了暴食可别说什么都没干,那样又会被絮絮叨叨说好久的。”玛门抱怨道。 楚歌点了点头,神情倦怠地拉了拉玛门的裙摆,说道:“我困了,要回宫殿睡觉了,欲望,你帮我和路西法他们说一声。” 玛门闻言目光中带着惊讶,双手交叉在胸口前,瞥了楚歌一眼,说道:“懒惰,每个月开一次会算是我们七宗罪千百年间坚持的唯一一项活动了,你这样破坏传统可不好。” 楚歌打了个哈欠,说道:“我才三百岁,还是个小恶魔,需要睡眠的好吗?恶魔什么时候也需要遵守规矩啦,那还不如去当那些在大街上走的行尸走肉。” 然而没等到楚歌把话说完,玛门把楚歌懒腰抱起,像是挟持这着一只小兔子一般,踩着细高跟继续往前走,偏头对楚歌说道:“小恶魔就得听大恶魔的话,你可别想逃。” 楚歌无奈,阖上眼睛,就在玛门的腰间睡着了。 玛门听到均匀而清浅的呼吸声,低头一看,楚歌已经睡着了,带着婴儿肥的面容,娇小而圆润的五官,还没有长出来的犄角看起来软乎乎的,像是牛角面包,当真是个小孩子,想睡觉就睡觉,无论在哪里都睡得着。 玛门的脚步轻踏,一个黑色的传送阵就出现在了她的脚下,她抬脚迈入传送阵,传送阵的终点在楚歌的宫殿,一个被大小毛绒玩具充满的宫殿,她的身体从地下慢慢出现,最终站定在房间的地面上。 恶魔的丝线吊住了楚歌,将她轻轻地放在了柔软的床上,而后再次进入了传送阵,离开了房间。 在玛门离开房间的刹那,楚歌的眼睛睁了开来,打量起了自己的住所来。成为一个恶魔小姑娘,楚歌还没有多少心理准备。她所在的九级星际文明世界里,恶魔就是星际十大未解之谜之一的存在,星际科学家们一直在争议,这样违背了科学规律的古老文明世界的生物是否会存在。 变成了一个传说中的生物,楚歌感觉意外地奇妙。 这个地方和一个普通人类小姑娘住的房间差不多,毛绒玩偶,漂亮的水晶球,羽毛和玻璃装饰出来的风铃,只是房间里很昏暗,这里可是地狱,太阳和月亮都照不进来的地方。 恶魔的视力很好,即便是在一片漆黑的地方,也能看清楚身边的景象。譬如在楚歌的眼中,她的床上有一个骷髅头在咯咯咯地张着嘴无声地笑着,她伸出手,打算在下一刻就把这个骷髅头炸成骨头灰。 下一刻,骷髅头在她的床铺上蹦蹦跶跶地跳动着,凑到了楚歌的面前,“主人主人,看我的新身体,可爱不可爱,这个世界秩序混乱,我也顺带混进来了。” 楚歌皱了皱眉,想着自己什么时候遇到了这个骷髅头。 “你是谁啊?”她疑惑地问道。 房间中有片刻的寂静,而后是系统惨绝人寰地磨牙的声音,不过它现在是个骷髅头,没有牙齿,听起来就像是在敲快板。 “主人,我可是你的小可爱啊,你怎么可以认不出我,你好过分,你好无理取闹,我不想理你了!”说着,那个骷髅头轱辘一声,自己滚到了地上,又滚到了床底。 楚歌转过身去,阖上眼打算睡觉了,说道:“晚安,小可爱。”一个系统起这么可爱的名字干什么,又不会有人在意的。 她阖上眼,当真睡了过去。 她觉得自己很累,由内而外地感到疲惫。 她像是经历了很多事情,又像是什么都没有经历过。 但现在床很软和,也很温暖,很适合睡一个懒觉。 第二天,楚歌就知道了不老老实实去开会,会产生多少麻烦的事情,譬如此时,头上顶着一个苍蝇头的恶魔一大清早就敲响了她宫殿的门,这就是地狱里的鬼主,七宗罪里的暴食,“懒惰,天上那群狗屁天使们把圣灵权天使送到人间去杀怪物了,你去给权天使找点麻烦。大家都不愿意麻烦,那就只好默认是你了。” 她手里抱着系统骷髅头,睡眼惺忪地说道:“要杀了权天使吗?” 暴食闻言苍蝇头的胡须都颤抖了一下,说道:“你打不过他的,他是圣灵体,遇到伤害会自动恢复的。” 楚歌点了点头,“那就把他拉入地狱,变成我们的同伴,再杀了他吧。堕天使的话,就不会再被上帝眷顾了。” 暴食挠了挠头,第一次遇到这么敬业的恶魔,他手足无措地挥了挥手,而后拍了拍楚歌的肩膀,“找点麻烦就够了,别太认真,我们可是恶魔啊,恶魔做事不就是图自己高兴吗?” 楚歌粲然一笑,露出森森的白色牙齿,“嗯,那我要去地面上住了。” 她怀里的系统骷髅头欢快地上下磨牙,这是系统能够表达情绪的唯一行为表示方式了,这个骷髅头能活动的地方也就只有下巴了。 “你这个骷髅头不太好看,要不要我给你换一个漂亮的。”暴食说道,在他这种老年恶魔看来,总觉得一个漂亮的小恶魔应该抱着一个系着粉红色蝴蝶结的骷髅头才好看,现在这个天灵盖骨都有好几条裂纹的骷髅头,有点太丑了。 楚歌深以为然,嘴角翘起地看着怀里的系统骷髅头已经把面部对着她的胸口了,留下一个后脑勺对着暴食。 “留着吧,这么丑的骷髅头,现在已经很少见了。”楚歌慢吞吞地,一本正经地说道。 暴食闻言点了点头,同意了这种看法,脚踩了一下地面,身体顿时消失在了原地。 楚歌怀里的骷髅头自闭了,一言不发,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自闭,楚歌无奈地拍了拍骷髅头的脑袋,说道:“我们系统小可爱长得最好看了,可以了吧。” 骷髅头动了动,示意楚歌继续说。 对于这种蹬鼻子上脸的行为,楚歌眼中闪过戏谑的笑意,“咳咳咳,是天底下最好看的骷髅头。”现在是在地狱,在地狱里绝对是最丑的骷髅头,不过这话楚歌没敢说出口,怕系统又闹脾气磨牙。 通过地狱大门,楚歌进入了现实的世界之中,还是怪物横行,空气也不是太好的样子。 楚歌探测出了一栋相对整洁的别墅,别墅里的主人早就死在末日病毒了,作为见惯了各种生物尸体的前联盟少将,战场收割机,楚歌极为淡定地把房间里腐烂的尸体传送到了地狱里去了。 在末日降临之后,天堂就断绝了和人世间的联系,这一次派出了一位至关重要的权天使到底是什么目的就不得而知了。 随手挥挥,整个别墅就焕然一新。 因为新主人的到来,整个别墅都被恶魔的气息围绕着,甚至连怪物都不敢往前凑了,因而楚歌的生活倒是清净了不少。 系统骷髅头从楚歌到达人世开始就开始嚷嚷着让楚歌去做任务,去捅刀反派。 楚歌眉眼微垂,素手一抬,把骷髅头缩在一个球形的封闭空间了,这个空间与现在的空间隔离,没了系统絮絮叨叨的催促,楚歌觉得离世界和平也不远了。 她每天睡觉,醒来洗个澡,用魔力打扫一下房子,然后继续睡觉,睡醒了再洗个澡,再打扫一下房子。 这样日夜不分的生活过了大概一个月后,楚歌终于打算做点别的事情了,从前以为理想生活就是一天睡到晚,但没想到这样的生活简直是无趣到令人发指。 她打算干点别的事情。 第一件事是把骷髅头从那个密闭空间里放出来。 “主人你好过分!”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我这么可爱,你敢看我的的眼睛吗?” “快和我道歉,臭主人!” 楚歌用小手指掏了掏耳朵,而后极为认真地说道:“把你关起来我很抱歉。”态度极为诚恳。 系统冷哼一声,骷髅头上可疑地冒出了一朵粉红色的小花花。 楚歌蹲坐了下来,伸出手拔了拔骷髅头上的花,无论怎么拽都拽不掉,只听到系统不停地哀嚎,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主人你干嘛拽我头发?” 楚歌愣了愣,而后闷声笑了,“这是,你的头发?” 系统听出了楚歌似乎在嘲笑它,闷闷不乐地转过骷髅头,留个头盖骨给楚歌。 楚歌十分怀疑这货真的是个高端辅助系统吗,明明是一个再幼稚不过的幼稚鬼,相当地,不,高端大气上档次。 “小可爱,给个定位,怎么去找反派,怎么捅他?” “主人你要按照世界的走向来,总不能做一个任务就拆一个世界,按照计划,k先生现在应该从天堂下来,变成一个小孩子了。主人只要等到一个合理的时机,比如他遇到什么极为危险的事情,然后陷入困境了,最后死翘翘了,这都是符合世界的逻辑的。” 楚歌盘腿坐在地上,说道:“原来他就是那个权天使啊,那两个任务可以一起完成了。但这还真是够丧良心的,那权天使现在可还是一个小屁孩,我是一个联邦军人,我不杀老弱妇孺,尤其是小孩子,在这样的星球,新的生命更加珍贵吧。等他长大点的吧,最起码得是个成年人。” 系统不可思议地在地毯上蹦蹦跳跳,“主人你现在又不是联邦军人,你可是全宇宙最危险的通缉犯,通缉犯有道德可言吗?”而且主人你现在的外表也是一个小孩子啊! 楚歌噎住了,“不巧,我就是个有自己道德标准的通缉犯,要么你等着十年八年的,要么我就不干了,继续把你锁在空间里,我自己天天睡大觉。”她伸出手指,敲了敲骷髅头。 系统无奈,主人她变了,变得像个流氓,她之前不是这样的,总是沉默又温柔,现在它也不太明白,到底让主人忘记了那些世界里经过的那些事情到底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现在的主人,它很陌生,但还是喜欢,主人不仅是主人,陪伴了一千多年的同伴,是她让它更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碳基生物,但是系统随即想到自己现在把电信号托付在这个骷髅头上…… 没血,也没有肉,就只有白森森的骨头。 楚歌伸了个懒腰,说道:“走吧,小可爱,我们去旅行吧。开心点嘛,任务会完成的。”随即把系统骷髅头抱在了怀里,骷髅头上随即又冒出来了一朵粉红色的小花花。 楚歌挑了挑眉,轻轻跺了跺脚,身体就传送到了这世界的另一个地方。 墨色渲染开的长发随风而动,穿着黑色的复古格子裙,一双黑漆的小皮鞋,腰间带着一把有她半人高的黑色长剑,秀气的眉眼之中带着点孩子的稚气。就是这样一个小姑娘手里,抱着一个头顶上有两朵花的骷髅头。 此刻那小姑娘站在二十二楼楼顶的边缘,俯瞰着整个世界。 怪物们相互厮杀吞噬,毒气弥漫,水流被污染,没有任何的绿色植物,在这样的城市里没有一个幸存的人类。 “在这样的世界里,小孩子是不可能活下来的吧。” 系统骷髅头头上冒出了一根小草,惊喜于楚歌要改变想法了,“对啊主人,早点解决他吧,反正他一个小孩子在这种末日星球生活也是艰难啊。” 熟料楚歌却说道:“你别想那些歪七扭八的事情,他可是这个世界的反派,他能活不下来?就算是我们期待,那世界的规则也不允许啊。还是想想怎么让我们的旅行变得有趣一些吧。” 骷髅头上的那根小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枯萎了下去,现在这个主人怎么这么不好骗,它的内核好累,它要回星际去找它的母系统去! “啊,找点乐子吧,要做一个像模像样的恶魔才行,那么现在就开始搞破坏吧。”说着,楚歌弹了弹手指,轻轻地一跃,就飞身到了地面上。 怪物们开始后退,继而狂奔,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厉害的人物,但是真的是浑身都散发着危险气息啊。 快跑快跑!这就是怪物们混沌的脑海里,唯一清醒的念头。 只要跑得快,就不会被追上了。 楚歌看着街道上扬起的灰尘,无奈地叹了口气,抬了抬手,地面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传送带。 怪物们就在这个传送带上疯狂奔跑着。 第189章 在末日当恶魔(3) 楚歌看着街道上扬起的灰尘,无奈地叹了口气,抬了抬手,地面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传送带。 怪物们就在这个传送带上疯狂奔跑着。 “你们跑什么,我又不是什么坏人。”楚歌眉眼弯弯地笑了,极为温柔地说道,她怀里的系统骷髅头附和道:“对啊,我主人都不是个人,她是个恶魔。”语调极为骄傲。 闻言那些怪物们跑地更加快了,虽然他们智商低,但是他们也理解恶魔这两个字所代表的含义,杀戮,死亡,残暴不仁。 然而在下一刻,那传送带的形状被扭曲,转变成了一个圆形跑道,等到那些怪物们跑到楚歌的面前之后,彻底不敢动了。 “别再跑了,会死掉下地狱的哦。”面前穿着格子裙的小女孩轻声说道,抬起脚一脚踹飞了一个拼命往后缩的怪物,那怪物黑色的血液喷地到处都是,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恶臭。 在下一刻,所有的怪物匍匐在楚歌的面前,不敢再乱动了。 “别紧张,我就是想问个路,地面上哪里有比较好玩的地方。” 怪物们面面相觑,就这样?还以为这位恶魔大人要杀了它们呢,现在的恶魔问个路都这么凶残的吗? 搞得人家的怪物心脏都怕怕的。 所有的怪物都不约而同地伸出爪子,指向了西南的方向,那边据说有一个人类的聚集地,不过人肉又酸又难吃,还不如怪物的肉吃起来可口,因而只要那些人类不主动出现在怪物的地盘,怪物们就不会对人类出手。 狂风大作,远方有一道巨大的龙卷风裹挟着砂砾往着西南的方向去了,楚歌砸了咂嘴吧,那可是她要去旅行的地方,对着龙卷风的方向伸出了手,随手一挥,龙卷风被楚歌的魔力操控着,改变了行动的轨迹,往着其他的方向去了。 “如果我去了西南的方向,发现比这里还要无趣的话,我会回来找你们的,所以你们最好没有说谎。”楚歌伸出手拍了拍怀里的系统骷髅头。 没有语言能力的怪物们忙不迭地点头。它们也是很怕死的好么?欺骗一个恶魔,死了在地狱还要被折磨……那就是双倍的痛苦啊。 楚歌踩了一下地面,一个黑色的六芒星魔力法阵随之出现,她低头对怀里的系统骷髅头说道:“小可爱,决定了,我们就去西南的方向吧,开心吗?” 系统骷髅闷声说道:“主人你开心就好。”其实脑海里高兴地不得了,说不定主人就在那个人类聚集地找到k先生,顺便把他杀了呢,这任务不就完成了吗,依照系统惯常的经验,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几率,楚歌会和反派在某个契机点早早地相遇。 但这一次,不巧就是那剩下的百分之零点一。 轻轻地跺了跺脚,楚歌和系统骷髅头就一直往着西南的方向出发,偶尔是吓着某个住在山洞里的怪物,有的时候是凭空出现在半空,面前是一片红色喷泉,有的时候则是在一只蟒蛇的肚子里,等到楚歌和系统骷髅头到达人类聚集地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狼藉了。 她森森地扯下了头上的树叶子还有蜘蛛网,转瞬间身上的衣服就恢复了整洁,“等到旅行结束了,就把那群怪物给宰了,竟然敢骗我……” 系统骷髅头深以为然,如果不是主人自带满点的恶魔防御,它差点被蟒蛇肚子里的浓酸给融掉了,它容易吗,它还是个骷髅头啊,甚至都不是一个完整的骨架。 楚歌抱着头上顶着两朵枯萎的黑色小花的骷髅头往前走着,不远处有向日葵的花田,应该就是人类的村庄聚集地了。 作为一个恶魔,她也许该做点邪恶的事情,例如瘟疫,杀戮,饥荒之类的,但是作为一个懒惰的恶魔,她只想溜达一圈,顺便蹭点东西吃。 于是村庄里的人就看见了一个漂亮地不像话的女孩子,抱着一个会说话的骷髅头走在街道上,自从末日之后,就没有人穿得那么漂亮又整洁了,大多都穿得灰扑扑又耐穿的棉麻衣服。 一个冒着鼻涕泡的男孩跑到了楚歌面前,鼓起勇气问道,“你是一个骗子吗,还是魔术师,为什么你的骷髅头会说话?” 楚歌看着比自己还要矮一头的男孩,吓唬一个小孩子,应该会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吧。她将怀里的系统骷髅头递到了男孩的面前,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是一个魔女,这个骷髅头是我弟弟。” 作为楚歌弟弟的系统骷髅头顿时心花怒放,头顶上继而连三地蹦出了好几根粉红色的小花。看,楚大人就是我的姐姐。它极为猖獗地冲着楚歌精神世界里的饕餮说道。 饕餮愈发崇拜起系统了,“小可爱大人真的是太强了。” 得意洋洋的系统还没来得及再高兴一下,天灵盖骨上的小花就被男孩拽了拽,“真的吗,那魔女,你为什么不复活你的弟弟呢,而是让他住在骨头里。” 周边大风肆虐,砂砾和石子开始从地面浮起,悬浮在了空中。周边的人迅速地藏了起来,得罪一个魔女,大概会死得很惨。 但是没有人敢冒着得罪一个魔女的风险,去阻拦那个说错话的男孩。 楚歌摩挲了一下下巴,说道:“因为没有材料,他的身体都烂掉了,你知道的吧,人死了之后,身体会烂掉的,但是骨头腐烂地会慢一些。你愿意做我的材料吗?” 此时,一个额头碎发很长,围着格子围裙的男人跑了过来,将男孩抱了起来,对楚歌说道:“魔女小姐,真是抱歉,这孩子不懂事,回去我揍他,请不要在意他的胡言乱语。”说着,拍了下男孩的屁股。 楚歌眨了眨眼睛,指着村庄外的向日葵花田,说道:“你告诉我,那片花田是谁种的,我就原谅他的冒犯。” 男人单薄的唇抿了抿,而后像是下定了决心,说道:“是我种的,如果您不喜欢的话,我……会铲掉它们。” 楚歌眯了眯眼睛,明明是暗红色的太阳,向日葵还是金灿灿的,反倒像是真正的太阳,她转过头来,对男人说道:“我很喜欢那些向日葵,不要铲掉它们,我原谅这个男孩的无礼了。我要在这个镇子上住几天,你家有几个人。” 男人说道:“就我和我的叔叔。您如果不嫌弃的话,就请住在我家吧。”说着,他从围裙里拿出了一块干净的帕子,给男孩擦了擦鼻涕。 楚歌微妙地点了点头,辈分这种事情啊,还真是不能凭借着外表和年龄判断。 “那就你家了。” 能种出那样灿烂的向日葵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坏家伙,那她就不用费力气把他杀了送到地狱了,多么省麻烦的一件事。 围裙男的家是一件药房,各种各样的药草摆放在屋外,不过这暗红色的阳光无比黯淡,注定要等很久才能晒干。 他将他的房间腾出来让给了楚歌,自己和他的鼻涕男孩叔叔挤在一个小房间了。对于他这样地识时务,楚歌很满意。作为回报,楚歌随手用魔力变换出了一个烘干机,这样的话很快就能将药草烘干,而不是靠着那点渺茫的阳光了。 不过比较鸡肋的是,这个烘干机是个太阳能和风能的,还是得晒太阳。 围裙男从看到烘干机之后就两眼放光了,大有把楚歌当做是神明的架势。但却没有敢冒犯楚歌,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 “魔女小姐,我叫阿修,能冒昧地问您叫什么吗?” 此时那个流鼻涕的男孩也凑了过来,“我叫阿域,魔女你叫什么?” 楚歌抬眸,眼中带着红光,说道:“就是魔女啊,继续叫我魔女小姐就可以了。”人类啊,就是这样的存在,一旦给一点微不足道的善意,就会被以为是一个好人,继而向前,试探着对方的警戒线。 首先,从名字开始。 但楚歌不会给他们那样的机会,她偏头看向了阿修,那样长的刘海,遮挡住了眼睛,就要盖到鼻梁了,这样的人往往自卑又怯懦,但阿修不是,从他救下这个鼻涕泡男孩开始。 “好的,魔女小姐。我带你去逛街吧。”鼻涕泡男孩似乎很快就接受了魔女要住在他家的事实,闪着眼睛对楚歌说道。 楚歌垂眸,看着怀里的系统骷髅头,明白了鼻涕泡男孩的意图。 大概是对她怀里这个系统骷髅头很好奇吧,以为只要讨好她就能仔细地看一看之类的。 她点了点头,“走吧,阿域。” 说着,她随手把系统骷髅头扔到了男孩的怀里,说道:“它叫小可爱,你别把它弄坏了,坏了它就要下地狱了。” 男孩闻言把系统骷髅头抱得紧紧的,宽慰道:“你放心哦,我一定不会把你弄到地上的。” 系统很累,它还没有习惯能和主人出现在同一时空里,陪伴在主人的身边,现在还有一个小屁孩在它的旁边,聒噪地自言自语说一堆话。 然而在下一刻,阿域被地面上的一块石头绊住,下一刻就把系统骷髅头扔飞了出去,楚歌随手一扬,阿域就重新站了起来,而惊魂未定的系统也重新落到了它的怀里。 系统开始委屈巴巴地哭嚎了起来,“主人,主人你不能丢下我,我会变成骨头块被狗吃掉的。” 一只在角落里的狗应景地汪汪汪地叫了几声。 “你为什么叫魔女小姐主人,你不是她的弟弟吗?”阿域问道。 系统无奈地解释道:“那是她骗你的,魔女的话能信么?你给我抱得牢实一些,要是再摔一次,我下地狱变成骨头鬼也不会放过你的。”它恶声恶气地说道。 漆黑幽暗的角落里,一个伛偻着背的老头眼中冒着金色的光,像是黑夜里的猫眼睛,小心翼翼地盯着楚歌。 下一刻,老头的脚前就掉下了两块碎砖块,再近一点,就会把他的脚砸的血肉横飞。他慌忙地后退,离开了巷子,不会错的,那样冷漠,俯瞰众生的眼睛,让死灵复生,操纵万物的能力,这是神灵啊,是神灵啊。 楚歌打出了一个喷嚏,隐隐约约有不好的预感,现在当恶魔都可能会遇到倒霉的事情吗,这个世界还真是人魔平等呢。 街道上的东西大多数是简单的手工制品,还有一些晒干的瓜果和粮食,肉类大多数是轻微变异的家禽的肉,闻起来虽然带着一股子腥臭味,不过好在色泽还算正常,比起之前见到的那些血液都是绿色的怪物要好得多。 这就像是一个退化到了农耕文明的小镇,没有人精通机械,因而没有精密的机器,所有的东西都要靠人力。 镇子上来了一个魔女的事情很快就被所有人得知,巴掌大的地方,就连谁家的鸡生了几个蛋都知道。他们对于楚歌的力量忌惮而垂涎,想要讨好她得到一些好处,但又无从下手。 直到知道魔女要在镇上唯一一个药师阿修的家里住几天的时候,这才找到了突破口,送了一些干化的蔬菜和肉类和一些早已过了保质期的糖果,小姑娘应该会喜欢这些的吧。 在看到了楚歌赠送给阿修的烘干机之后,他们愈发确信在楚歌身上,他们有利可图。 在几十年前亚索星末日病毒爆发,亚索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生物变异,这些怪物刀枪不入,数量主动,能够无限繁殖,抢占食物和资源。空气也随之变得愈发恶劣,有的地方甚至连空气都带着剧毒。 亚索人从食物链顶端的位置坠落,变成了食物链底层的存在。 文明坍圮,科学毁坏。 只有极少的亚索人找到了合适的地方生存下来。 但不再有资源能够支撑着他们重新铸造一个文明的星球,反击那些怪物们。 对于恶魔和天使的信仰重新被建立了起来。 只要有一个虚无缥缈的念头,就这样骗自己是真实的存在,就能在这绝望的世界里,活下去。 楚歌逛了一圈,深感无趣,这里的人,除了阿修,其他都无聊地可怕。 哦,旁边这个玩着系统骷髅头的阿域也还好吧。 等到楚歌回到阿修的住处的时候,就看到阿修将那些东西慢慢地收拾起来,往着屋外搬动,在看到楚歌的瞬间红了脸,“对不起,魔女小姐,我会把这些东西都还回去的,不会打扰到您……” 第190章 在末日当恶魔(4) 阿域则是抱着一篮子鸡蛋,瞪着眼睛说道:“阿修,我们已经好久没有吃到这样好的东西了。”他依依不舍地摩挲着篮子里的鸡蛋,咽了咽口水,央求地看向了楚歌,“魔女小姐,也一定喜欢吃鸡蛋的吧?” 楚歌轻轻地眨了眨眼睛,嘴角勾起,说道:“魔女是不用吃东西的。如果我需要什么,会自己用魔力变出来,比如这样。” 说着,楚歌一挥手,手里变出了一只火鸡,这是还没有变异的火鸡,在这样后末世的世界已经是不复存在的生物了,此时这只稀有火鸡在楚歌的手里安安静静,乖乖巧巧的,动也不敢动。 “把那些东西还回去,得到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会遭受到厄运的。我很快就会离开这个地方,如果这些家伙妄想从我身上得到本不该期待的东西,那等待着他们的就只有死亡。” 说着,楚歌手中的火鸡咽气了,鸡毛瞬间掉落了一地,微笑着将秃毛火鸡递给了阿修,笑着说道:“这就当做是我今天的住宿费吧。” 阿修手指颤了颤,垂着头将那火鸡接了过去,楚歌微仰着脸,似乎在一瞬间看到了阿修藏在刘海下的眼睛,是双瞳的,漆黑而又幽暗,像是所有的光都会被那双眼睛吸进去。 在看到楚歌那双突然变成一片鲜红的眼睛后,阿修拿着火鸡的手顿时抖了抖,而后猛地退后了一步,好在阿域及时地扶住了阿修。 “阿修你没事吧?”阿域抱着阿修的腿说道。 阿域的鼻涕泡又流了下来,阿修见状无奈地说道:“我没事,托魔女小姐的福,我们今晚有火鸡吃了,阿域,你把这些东西都送回给镇上的人,告诉他们魔女小姐不接受他们的礼物,让他们不要送了,我现在去做饭。” 楚歌指尖弹了弹,便有一缕风稳稳地拖着那些篮子和盒子跟在了阿域的身后,虽然先前已经看了一次,但阿域还是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快去吧,早些回来吃火鸡。”楚歌懒散地打了个哈欠,回了房间。 阿域点了点头,拘谨地走在前面,那缕风就跟在他的身后,浩浩荡荡地一人一风招摇过市。 这是来到这个世界楚歌最累的一天,换而言之,十分缺觉。 她倒头就睡,怀里抱着系统骷髅头。以防万一,给整个房子布置了一个保护罩,免得有什么不长眼的家伙招惹到她惬意的睡眠。 此时系统在楚歌的精神世界和饕餮商量起了对策,“饕餮,主人好像变成坏人了……” 饕餮反倒不以为意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小可爱大人,恕我直言,楚大人现在可是个恶魔啊,恶魔如果是好人的话,那才奇怪吧,恶魔甚至都不算是一个人。除了杀了几个怪物,楚大人也没有干什么坏事情啊。” “哎呀饕餮,你不知道主人现在就是那种很邪恶的恶魔,就是长得很好看,魔力也很强的那种。” “这不是很好吗?”饕餮懵懂地说道。 “她以前不是这样的……她以前很宠我的,现在就像是把我当做一个小猫小狗,还是那种从垃圾箱里捡来的那种……”系统嗫嚅地说道。 此时饕餮已经明白了系统的不高兴是来自何处了,敢情是因为现在楚大人不在乎它了,所以有些闷闷不乐了。 饕餮宽慰道:“楚大人的记忆都被清空了,对于您的感情肯定没有以前那么深刻了,毕竟人是感情动物,没有过去的经历,您和楚大人只不过是刚刚认识的陌生人。” 系统倒在楚歌的精神世界里撒泼胡闹,“我不要我不要,我要主人记得我,我要把主人的记忆放出来。” 饕餮无可奈何地伸出爪子,一爪子打在了系统具象化的小萝莉的脑袋上,小萝莉的脑袋转瞬间就被砸成了一堆云雾,又在转瞬之间变回了原来的模样,“您清醒了吗?”好好一个高端智能系统,学会了感情之后却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小无赖。 “清醒了……”系统苟延残喘地说道。 “还是趁现在赶紧定位反派k先生的位置吧,楚大人如果在这个世界再待下去,任务时间又要拖很久了。” 饕餮保持着上古神兽的风度,一语惊醒智障系统。 系统慌慌忙忙地从一片苍茫的精神世界里爬了起来,打开了定位页面,开始对反派所在的位置进行定位。 而后见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蔚蓝深海的底部,海洋断层的地方,有一个没落的文明,亚特兰蒂斯王国,而k先生作为权天使托生的地方,就是亚特兰蒂斯王国的一个小婴儿身上。 普兰色的泡泡里,有一个长着腮,上身是人形,下身是鱼尾的小婴儿,他似乎感受到了来自远方的窥伺,慢慢地睁开了蔚蓝色的眼睛。 在一瞬间,系统甚至觉得自己被这个小婴儿反监控到了。 监控屏随之关闭,“饕餮,我感觉刚刚好像被那个小屁孩看见了。” 饕餮无奈地看着系统具象化的小萝莉一本正经地说着粗鲁的话语,“那一定是您的错觉,小可爱大人,您别忘了,现在我们所在的地方,可是楚大人的精神世界里,如果这世界上有什么一定不会被人找到的地方,那就是这里。” 系统也觉得自己被一个小婴儿的一个眼神就吓到,实在是有失体面,默默地咳了两声,“那接下来,就要靠本英俊潇洒,貌美如花的高智商非碳基生物来把主人骗到亚特兰蒂斯了。” 饕餮转过身去,用尾巴给自己掏了掏耳屎,如果小可爱大人能骗到楚大人,那一定是天上下酸雨,楚大人的脑袋被酸雨腐蚀,智商减半了。 等到楚歌从床上醒过来的时候,魔力自动清理了楚歌的衣服,此时已经是清晨了,她打开门,微弱渺茫的暗红色光芒就照在地面上,这一天的阳光也是同样地让人感到绝望的暗红色啊。 阿修正在用那台烘干机烘干药草,桌上还留了一半热腾腾的烤火鸡,显然是特地留给楚歌的。 楚歌会心一笑,真想把阿修带到地狱去啊。 她趴在楼梯的栏杆上,对阿域说道:“阿域,魔女是不吃东西的,那只火鸡你和阿修吃掉吧。”说着,她肩膀上的系统骷髅头也张合着下巴对阿域说道,“早上好。” 阿修随即站起身来,说道:“阿域,还不谢谢魔女小姐。” 阿域随即认认真真地对楚歌说道:“谢谢魔女小姐。”比起初见之时要礼貌地多,这样一看,倒还真像是一个乖孩子。 然而在下一刻,这个乖孩子就冲着桌上剩下的那半只火鸡而去了。 楚歌随手搬了一个凳子,坐在阿修的旁边,看着他翻动那些药草,低垂的眉眼沉敛而温和。 这样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像是这镇子上的人。 “阿修,在末日到来之前,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楚歌淡淡地问道。 阿修手上的动作没有停顿,温声说道:“是一个杀手。”稀疏平常地像是在讨论今天的天气好不好,“我的回答吓到魔女小姐了吗?” “杀手留这么长的刘海,还能看清楚目标吗?”楚歌托着腮说道。 阿修闷声笑了,“看得见的。” “对啊,毕竟,你有双瞳。”双瞳的话无论是视野还是视距都比一般人要厉害地多,但它也有另一个称呼,那就是恶魔之眼。 对此楚歌要澄清一下,作为一个强大的恶魔,她每只眼睛里只有一个瞳孔,在一个文明坍圮,科学毁灭,对于神灵和恶魔的崇拜复兴的时代,阿修的眼睛如果被人看见,会被当做是恶魔的吧。 楚歌有些明白了,为何阿修能够一直对她心存畏惧,而不是侥幸的谄媚,杀手对于危险的感知就是会比寻常人要厉害一些。 “杀手也会种花吗,还是一片向日葵?那样明亮的花,像是太阳的光芒一样,很少有人喜欢吧。” 阿修忽然放下了手心里的药草,面向我,笑着说道:“可是魔女小姐,不就是被那片向日葵吸引,来到这里的吗,还是有人会喜欢的的,明亮的像是太阳一样的向日葵。” 他的面色苍白,唇角带着像是樱花一样的粉红色,面部瘦削,在那厚实的刘海后面,我像是看到了那双双瞳的眼睛,像是黑洞一样,没有光能照进去,那是杀了很多的人才会有的眼神,但正是这样的家伙,种出了这个末日世界最后的向日葵花田。 楚歌站起身来,她努力地想要看清楚阿修的灵魂,却发现自己什么也看不到。 有的人的灵魂是黑色的,有的人的灵魂如同彩虹,而阿修的灵魂,却像是藏在了一团迷雾之后,她看不清楚,也抓不到。 她大概是一个失败的恶魔。 她想,她应该离开了,恶魔不能在一个地方待的太久,否则脚底下会长出根来,停留在这片地方,再也无法离开。 和阿修这样的人类待在一起的话,她也有可能会长出根来。 “我要走了,这个地方太过无趣了。”楚歌站起身来,懒散地打了个哈欠,幽幽地说道。 阿修愣了愣,他明白眼前这个看起来瘦弱而清秀的小姑娘是一个魔力强大的魔女,但却还是不由自地被她的外表所欺骗,认为她是一个小孩子,“您要去哪,魔女小姐?” 待在楚歌肩膀上的系统骷髅头插嘴道:“亚特兰蒂斯,主人,我们去亚特兰蒂斯。” 楚歌目光一暗,而后笑道,“去亚特兰蒂斯,尘封在海底下的王国。” “那些人大概会找你的麻烦吧,因为我的事情,他们会想我都送了些什么给你。人心啊,就是这样的存在。我可不能让他们平白地污蔑你,说吧,你想要什么,无论什么东西,都可以答应你。”楚歌散漫地扣了扣自己的手指。 “能给我一袋子没有变异过的葵花籽吗,这是我唯一想要的东西了。现在的这一批向日葵,是最后一批金黄色的向日葵花了。”他嘴角带着浅浅的笑容,带着期望。 楚歌愣了愣,而后抿起了嘴角,随手一挥,桌子上出现了一袋子向日葵花的种子,还有几袋子蔬菜的种子。吓得正在啃着火鸡的阿域猛地咽下了嘴里的肉,生怕被人抢了。 阿域迫不及待地拉开了袋子,小心翼翼地捧着袋子里的东西,“阿修,是种子,种子!还有葵花籽。”有了这些种子就能有新鲜的蔬菜,就不用再吃那些干瘪的蔬菜干了,阿修也可以再种出向日葵花了。 即便给再多的种子又能如何,很快,再过几年,这里的土地,连植物都生长不出来了……然而对于一个执着于要种花的杀手,楚歌却无论如何说不出嘲讽的话语。 “是魔女小姐变出来的种子吗,魔女小姐能变成种子,还有火鸡,真是太厉害了。”阿域眼中满是钦佩。 楚歌抿起唇角微微笑了,她这个恶魔当得不太成功啊。 随着一道黑色的光芒,楚歌和系统骷髅头消失在了原地。 猝不及防的变故让阿域吓得跑到了阿修的面前,“阿修,魔女小姐去哪里了?” 阿修揉了揉阿域的脑袋,说道:“去亚特兰蒂斯了,那是魔女小姐送给我们的礼物,把它们分给村民吧。” “阿修,魔女小姐是天使吗?” “嗯,大概吧。”也有可能,只是个不像恶魔的恶魔。 “阿修,亚特兰蒂斯在哪里?” “在蔚蓝海洋的深处。” “那里有什么?” “有看起来很像是泡泡的水母,巨大的蓝色鲸鱼,红色的珊瑚,还有好多好多地面上看不到的生物。” “我们也能去看海吗?阿修,我还没有看过海。” “好啊,等到你长大了,成为一个不流鼻涕的男子汉了,我们就一起去看海,去亚特兰蒂斯。”说着,阿修将阿域抱了起来,给他擦了擦鼻涕。 阿域先天不足,从出生开始就一直伴随着大病小病,也是那一年,他被仇家断了左手的尾指,自尊心受挫的他放弃了杀手的行业,回到了镇子上。 在一次瘟疫里,镇子上的人死了大半,其中也包括阿域的父母,这孩子从那时候开始与他相依为命。 向日葵,是阿域小时候最 第191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5) 亚特兰蒂斯所在的海域,在一个海岛的旁边,在进入末日之后,海岛上的植物凋零殆尽,楚歌和系统骷髅头到岛上的时候,脚底下踩着的,就是一堆腐烂的枝叶。 蔚蓝的海面一望无际,地狱的业火是一片壮观的红,而亚特兰蒂斯海域的海则是一片蔚然的蓝。 这是楚歌第二次看见这样的海,在宇宙之中,很少有液态的水,跟别说这么广阔的一片水,聚集而成的海。第一次,是她从阿方索星的废墟里爬了出来,辗转偷渡到了边缘星系,这个宇宙边缘的星球也有一大片一望无际的海,不过那里有海鸥,有咸咸的海风,而这里,只有她微弱的呼吸声。 楚歌眯了眯眼睛,嘴角带着一抹缱绻的笑容,对怀里抱着的系统骷髅头说道:“等到回到星际了,一定要仔细看看边缘星系的海,那里可比这里好看多了,不过,嗯,这里也不赖了。” 系统骷髅头似懂非懂地转了转头,面向大海,懵懂地说道:“主人,人类为什么会喜欢这种单调的东西,如果是我是一个人的话,一定会喜欢彩虹的。”就像曾经,魔偶也喜欢彩虹一样。 “大概是因为人没有那么纯粹吧,所以看到那么纯净的东西,就会忍不住靠近,忍不住动心。”说着,楚歌的身体漂浮在了空中,头发无风自动。 “走了,我们去亚特兰蒂斯遗迹。” 说着,楚歌的身体变作了一尾黑色的鱼,身上有一条红色的线,上面稳稳地挂着一个小骷髅头,慢慢地落到了水中,水流裹挟着鱼的身体,将她送到了海底深处。 从海底往上看的时候,海水就像是一片蓝色的玻璃,外面是波光粼粼水面,里面则是海底生物的世界。 楚歌一个猛地扎入了水中,亚特兰蒂斯……她想他应该就在这里。 她想提前见见他,见见她注定要杀死的人。兴许他现在还是一条幼小的小鱼也说不定。 系统骷髅头被海水冲的七荤八素,如果不是楚歌的魔力使得它不会被水流吹散的话,它早就不知道进入哪条鱼的肚子里面了。 普天之下,没有恶魔到不了的地方。 楚歌站在一面透明的水墙面前,她从一尾鱼重新化作了人形,伸出手覆在了水墙的墙面上,不过是刹那之间,那水墙被瓦解,归到了四面八方的水流之中。 系统骷髅头却还是维持着一根项链的形态,挂在楚歌的脖子上。 亚特兰蒂斯古城现在不过是一堆断垣残壁,不过依旧矗立着的雕刻着壁画的白色大理石柱子依然可以瞥见它曾经的繁荣。 这里的亡灵大多数是束地灵,这样的鬼魂,无法去往天堂,甚至连地狱也去不了,只能生生世世地留在海底之中,意识渐渐消亡,随之而去的是灵魂。 亡灵们都是半人半鱼的人鱼,脖子和头部的连接处长着一对腮,鱼尾上的鱼鳞还能在海水下煜煜生辉。 从楚歌进入亚特兰蒂斯古迹开始,他们就远远地跟在楚歌的身后就没有离开,涣散的目光里带着渺茫的希望。 “没想到到了末日,就连下地狱都变成一件奢侈的事情了。”楚歌无奈地说道,脚尖轻点,一个巨大的六芒星邪恶法阵就从她的脚底下蔓延开来,笼罩在了整个亚特兰蒂斯的地面上,地狱的侍者从地狱里伸出利爪来,这一片的水面变成了一片通红,如同鲜血氤氲开。 地狱侍者的利爪将那些美人鱼亡灵拉入了地狱。 系统骷髅头莫名一暖,它家主人果然还是一个好人啊,不,是好魔鬼。 楚歌走进了白色的大理石阶梯,再往上走,就是正殿了。亚特兰蒂斯遗迹保存地最为完整的地方,阶梯一直往上延伸,遥远地像是要连接到海面一般,等到来者爬上去,大概要累死。 水流化作一道流动的云,拖着楚歌的脚步,直到将她送到了大殿之上。 对于恶势力的屈服,是生物和非生物的本能。 在大殿中心有一个水球,水球的中间沉睡着一个长着蓝色鱼尾,生着一头蓝发的小人鱼,胖乎乎的手正塞在嘴里,嘴角还有一点可疑的口水流淌了下来。 系统从楚歌的脖子上挣脱,瞬间浮了起来,好在楚歌及时地把它握在了手心里,它幸灾乐祸地说道:“主人,你看这个破城里,还有一个活着的人鱼哎,主人送它去地狱里陪着它的同伴一起吧。” 楚歌抿了抿嘴角,无奈地说道:“小可爱啊,你是不是和我待一起待的太久了,现在越来越像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蛋了。是小人鱼长得不好看,还是海底下的风景不好,你看,人间如此美好,你却如此暴躁。” 系统默然,内心还在挣扎,要不要告诉主人这就是反派k,现在把这个小人鱼宰了,任务就完成了,这个梦中梦也就能结束了。 但是主人现在这种看好戏的态度,让它怀疑主人是不是知道了,就是等着失态发展到不可控制的状态,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恶趣味啊! 就在系统觉得生无可恋,这任务是没法继续下去的时候,楚歌上前一步,来到了水球的面前,摩挲着下巴说道:“也不知道烤人鱼吃,算是吃了人,还是吃了鱼,有没有伦理问题。” 系统生无可恋地说道:“主人,你又不是搞哲学的,想这些干嘛,该吃吃,该喝喝,恶魔有伦理吗?” “我啊,就是因为在星际联邦的军事作战部被评定为感情缺失,才会被强制性地要求学习一年的军事伦理。” 系统扫描了一下楚歌的人生经历,果然在那光辉地不像话的五十年征战生涯之中,有一年没有任何的战功以及在战败的经历,“主人,你是因为犯了错误,才会去被要求学那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吗?” 楚歌闷声笑了,说道:“是啊,杀的虫族太多了,不小心迷失了自己,一枪贯穿了自己的脑袋。在这个世界,自杀是要下地狱的吧,不过在咱们星际,只要没有脑死亡,就还能治好,更何况,我还是个ss级别的精神力,自然或是非自然因素,都没法轻易让我死掉……” 气氛陷入了沉寂,惯常 第192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6) 难怪主人会那样地特立独行,那样地不相信它,因为在它面前的这个人,可不是丧失记忆,把它当做最真诚的伙伴的楚歌,而是曾经的星际作战部少将,楚歌…… 她见识过,经历过的阴谋阳谋,波云诡谲,尔虞我诈,可比它一个k先生写着玩的智能系统要多得多。恐怕在主人的眼里,它就像是一个撒了谎的小孩子,偏偏以为自己掩藏地很好。 楚歌伸出手,手指没入了水泡之中,温柔地揉了揉小人鱼蓝色的头发。人鱼的头发柔软极了,带着淡淡的清凉,比起冰冷的海水,要温暖一些。 她温声说道:“我等你长大,要快一点哦。” 小人鱼像是听到了这句话,软乎乎的脚瞪了瞪。 然而在系统的耳朵里,却变成了,“等你长大了,就宰了你做鱼汤。”它害怕了,作为一个非碳基生物,它似乎不该有这样的情绪,然而此时此刻,它觉得自己的电流传播的信号都不太利索了。 偏偏主人还温和地用手指捏着它,偏头微笑。 主人你有本事把我变成一个大号的骷髅头,这样的话,看你还怎么把我捏在手心…… 喂,它是知道的,主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可爱小萝莉,明明是地狱里的恶魔,灵魂还是一个杀虫族魔,这样温柔地笑着是干什么啊! 楚歌的脚底下展开了一个黑魔法阵,这座亚特兰蒂斯的城堡便恢复了昔日的繁华,宝石遍地,金色的宝剑,绿莹莹的水草,浮游着的水母,高耸巍峨的古代雕像,栩栩如生的悬挂在屋顶上的壁画。 系统疑惑地问道:“主人,为什么要把亚特兰蒂斯古城变成这么漂亮的地方?它坏就坏了呗,浪费主人的魔力。” 楚歌但笑不语,如果生活的地方过于美好,就不会轻易离开,在见识到了外面世界的残酷,黑暗,绝望之后,更是会拼了性命想要留下来。 这就是人心。 楚歌的头发,还有身上的衣服滴水不沾,她重新化作了一尾鱼,游动着,离开了深海。 而她所不了解的是,在她离开亚特兰蒂斯古迹的那一刻,那个小小的蓝色人鱼不舒服地踹开了包裹着它的水泡,睁开了一双碧蓝色的,如同海洋一般的眼睛。 “要……要……快点……长大。”它含糊不清地说道。 在它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有一个模糊的影子,一双温暖而纤细的手,揉着它的头发,这样温柔地说道。 “要,快点长大。”它再次重复了这句话。 呆呆的系统跟着楚歌回到了水面,再次落在了那个荒废的孤岛上,楚歌身上的水汽在魔力的作用下,瞬间就干了。 “主人,我们接下来,还要继续去旅行吗?” 楚歌似笑非笑地说道:“你不是嚷嚷着要我去杀反派的吗,怎么现在不吼了?还是说,我们刚刚见到的那个小人鱼,就是反派。” 系统骷髅头的下巴抖索着,它从未觉得自己的主人是那么地恐怖,一颦一笑,似乎都像是在笑话它,好像,被看穿了啊。 “主人,都知道啊……”系统骷髅头低着头,不过结局就是它跌在了地上,骷髅眼睛埋在了一堆腐烂的叶子里。 楚歌好整以暇地说道:“你说呢,我的小可爱,别骗我了,这都多少年了,在那些虚拟世界里,快要一千年了吧,我多相信你啊,说的那些什么反派啊,什么剧情啊,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在一个被精心编造出来的梦境里。” “如果,我不曾被你封印了记忆,反倒刺激起了爆炸之前的记忆,我大概会一直相信你,一直一直。” 系统骷髅头的脑袋还埋在那堆烂叶子里,所以它没看到,说这话的时候,被称为是基因片段缺失的楚少将,眼角有一滴晶莹剔透的泪水划过。她,似乎也短暂地和它成为了朋友,以及相依为命的亲人。 “不,小可爱没有骗主人,小可爱的系统就是这样写的,小可爱的系统里,k先生就是这样写的……” 那个破破烂烂的骷髅头就在楚歌的脚边,弱小,很容易就会被摧毁。 楚歌反倒轻声笑了,“小可爱,如果你以为的真相,其实只不过是一个谎言呢?你会怎么办?只是过去的那个楚歌太笨了,她全心全意地相信你,所以那么多浮现在面前的真相都看不见,就和你一起,被k骗得天花乱坠。” 系统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哭,但它一个只有骷髅头的非生命体,没有这种含有盐的泪水。 “主人,是从这个末日的世界开始,就记起来了过去爆炸的事情吗?”那时候,主人笑着说道:“我是一个联邦军人,我不杀老弱妇孺,尤其是小孩子,在这样的星球,新的生命更加珍贵吧。等他长大点的吧,最起码得是个成年人。” 那是从前的主人,绝不会说出来的话,那不是星际通缉犯楚歌会说的话,而是星际联盟的少将楚歌会说出来的话。 她作为联盟军人的荣誉,让她不会去杀一个孩子,那是她行动的准则,是她至死不渝的信念。 但如果是星际通缉犯楚歌,则会默默地伸出手,她一无所有,没有过去,未来也一片渺茫,唯一能握住的,就是手心的力量。她的善意不能阻止恶行,她相信这些世界都是虚拟的,就像是她真诚地相信,系统是她值得信赖的朋友。 楚歌嘴角带着一抹淡漠的笑容,冰冷彻骨。 楚歌弯下腰来,将系统骷髅头从地面上捡了起来,用魔力变化出了一杯清澈的水,“是啊,都想起来了,系统。你和魔偶在吸血鬼的世界里骗我的事情,我也都想起来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在k和我之间,你只能选择一个人。不是他死在这个精神世界里,就是我死在这里。”她用那杯水,清洗着系统骷髅头脑袋上的泥土,像是要让系统清醒一点。 系统懵了,它的创造者和它的执行者,只能活一个,主人到底和k先生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可是主人,这只是个虚拟世界啊,谁都不会死的。” 楚歌拍了拍系统骷髅头的脑袋,喃喃自语道:“我算是明白了,你是真的傻。” 第193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7) 楚歌拍了拍系统骷髅头的脑袋,喃喃自语道:“我算是明白了,你是真的傻。” 系统觉得自己似乎听到了心碎的声音,但它并没有心,意外发现骷髅脸上的骨头掉了一小块,这样啊…… “主人讨厌系统吗?”骷髅头的骨头缝隙里都是水和泥土,眼睛的地方是两个黑漆漆的洞,幽深而寂寥。 楚歌的手里又出现了一杯水,倒在了系统骷髅头的头顶,把剩余的那点泥水也冲刷干净,“当然。因为你是个骗子,还是个笨蛋骗子。”她淡漠地说道。 “没有人类会喜欢欺骗的,我想之前的那些世界里的楚歌,已经用行动告诉你了,一旦发现被欺骗了,我会毫不犹豫地捅刀送他去死的哦,至于系统你啊,我大概会给你植入个病毒,让你变成一个傻瓜系统之类的。” 楚歌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带着温和的笑容,然而系统却觉得如坠冰窟,主人,她是认真地在想如何杀死它。 “主人……小可爱也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知道的一切都是k先生写在程序里的内容。” 楚歌漠然地站起身来,“我说过,不要骗我吧,超智能的系统,你的自我学习程序难道没有照常运行吗?”她一脚踩在了系统骷髅头的天灵盖骨上,而后毫不犹豫地一脚踹了上去。 噗通一声,系统骷髅头掉到了海水之中。 海水的导电性使得系统附着在骷髅头上的电信号错乱,海面上出现了这样奇异的景象,漫天的电流如同一道道银蛇飞舞,劈在了系统骷髅头的身上,系统发出了惨绝人寰的痛苦叫声。 “主人!主人!主人!” 那并不是怨恨,而是一声声求救。声音从可爱的萝莉音渐渐变成了嘶哑的电子音。 楚歌背对着系统骷髅头,慢慢地阖上了眼睛,“我还有我要做的事情,如果有你就不能做的事情,是时候暂时说再见了,小可爱。” “你会一百以内加减乘除吗?” “主人,叫我小可爱。” “主人,等到回到星际了,我们一起去看雪吧。” “主人,别哭……” 楚歌慢慢地扬起头,泪水决堤,她吃吃地笑了,如果在星际再次遇见,再遇到你,我希望,你还是我的小可爱。 她和系统,一个是冷心冷情,没有感情片段的作战机器,一个是连一百以内加减乘除都不会,只会唱种太阳的智能系统,都是感情世界一片惨白的存在,在千年的相处中,却意外地产生了开心,难过,类似于是亲情,友情…… 骷髅头被闪电劈开地七零八乱,变成一堆白色的骨灰,融化在了海水之中,很快都沉没了。 楚歌睁开眼睛,眼底是一片冰冷的清明,狂暴的精神力使得海水变成了一道道触及天际的水龙,盘旋飞起,乌云密集,狂风已至。 在楚歌的精神世界里还没反应过来,为什么小可爱大人会陷入休眠状态的饕餮,下一刻就感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灌注到了它的身体里,庞然大物一样的身体转而轻若鸿毛,来到了楚歌的精神世界之外。 饕餮诧异地看着天地间的异象,上一次见到这样的景象还是扶桑大人召唤天雷要劈死它,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啊。 它的身体浮在半空中,向来嚣张的耳朵此时委屈巴巴地耷拉着,确认过眼神,是不敢招惹的楚大人。 它小心翼翼地说道:“楚大人把吾召唤出您的精神世界是为了何事?” 楚歌不语,身体慢慢地悬空,天空中风云突变,一个黑漆漆的时空虫洞从天空中吞噬而来,风和海水都被它席卷着吞了进去。 她淡淡地说道:“饕餮,到新的世界里,可要好好活下去。那里可都是强者的世界。” 饕餮懵了,大脑袋缩在毛茸茸的脖子里,“楚大人,现在是要把我送到其他的世界吗?” 楚歌漆黑的发被拉长,如同墨色渲染开来,身上的灰色格子裙变成一条雪白的长裙,身形渐渐抽长,眉眼张开,棱角分明的面容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这是当时我对你的诺言,不是吗?等到合适的世界就把你送走。但我的时间不多了,这就是最后的世界了,所以要用时空黑洞把你送走。” “那个世界有和你相近的精神力,灵力充沛,是无数平行时空中,我筛选出来最合适的一个。” 饕餮双爪合十,闷声说道:“再会,楚大人。” 楚歌不语,素手一翻,饕餮的身体被一道精神力的球体包裹着,送到了时空黑洞里。 “好了,重要的家伙都走了,是时候,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解决一些问题了。” 她的脚尖轻点,强悍的魔力从她的脚尖为起点,向着四面八万汇集而去,绘制出一个十三芒星。 所有的故事,都该有一个结局。 十三芒星聚集出了无数的厉鬼和冤魂,空中炸开了地狱里的标志性的彼岸花,业火从天而降。 这样的世界,不是她想要的世界。 因为是最后了,就让她创造一个她喜欢的世界吧。 一个她能喜欢,也能被喜欢的世界。 无数道附着着地狱亡灵怨气的业火生出了四肢和面容,换上了衣服,手里握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只是他们都只有一种颜色,那就是红色,像是血水造出来的人,他们站在十三芒星法阵的中央,单膝跪地,“懒惰。” 喊一个七宗罪恶魔的时候,往往他们不会选择直呼其名,而是喊他们的代名词。 楚歌淡漠地说道:“杀了这个世界所有的异形怪物,把人类留下来。” “是。” 血人像是水汽一般,瞬间消失在了空气里。 黑色的长发如同海藻一般疯狂生长,每一种恶魔在大幅度使用魔力的时候,身体就会出现一些不同寻常的特征,楚歌这种疯狂长头发的就属于不太友好的类型。 像欲望,每次大幅度使用魔力,“凶器”就会变大……像傲慢,会变帅,那种布灵布灵的亮眼的帅。 十三芒星的光芒收敛,背后曼珠沙华的花瓣也凋零,像是碎落的火光。 楚歌阖上了眼睛,海水聚集成了一个水球,她身体蜷缩着,在水球里沉睡了下来。 这样的话,等到那条小人鱼从海水里出来,试图看外面的世界的时候,第一个见到的,就会是她。 而地狱里的众魔头意外地发现地狱就快要被死掉的异形怪物挤满了,事务顿时繁忙了起来,连带着地狱的房价都涨了不少,打算把“懒惰”这闹心小恶魔抓回地狱…… 第194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8) 九个世界太苦,最后的一个世界,我只想吃一块童话味的糖。 为了那一块糖,便是万劫不复,也不悔。 在楚歌沉睡海平面上的一个水球之中,画地为牢的时候,暴虐的恶魔之力席卷了整个大陆,恐怖,压抑,正是这样不友好的力量,将腐朽的星球连根拔起。 海洋会消化和重新孕育新的生命之力,被病毒渐染的土地被投注到了海洋之中。 人类聚集地的人们便时常能够看到这样的奇景,一大块一大块变异的彩色泥土跨越整片大陆,被投注到了海水之中,他们觉得这是神迹,也许是神明要赐予他们新的富有生机的土地,只是方法有些简单粗暴。 楚歌的头发越来越长了,像是海藻一样包裹在她的身体周围,即便使用了魔力一直剪掉头发,也无法阻止它们疯狂生长,只要楚歌继续疯狂使用恶魔的力量,长头发这件事就无法避免。 在这时候,楚歌甚至羡慕过那些秃头的人…… 想起很久之前的那些世界里,早晨梳头的时候,她总是会有一种担心自己秃头的恐慌。 她的意识渐渐昏沉,过度使用魔力使得她的力量衰竭过快,无以为继。 终于在有一天,她在水球中沉沉地昏睡了过去。 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太阳依旧是那个暗红色的太阳,只是天空不再是那样绝望的黑,反射着海洋淡淡的蓝色,温柔而惬意。 她的脸旁有一只小小的手,柔软的,蓝色手?这又是哪个不长眼的怪物,她那十三芒星阵是形同虚设吗…… 楚歌皱了皱眉,偏头看着那只手抚开了挡在她脸上那些乱糟糟的黑头发,那只手碰到了她的睫毛,她眨了下眼睛,那只手的主人随即收回了手,楚歌坐了起来,水球随之破碎。 她悬浮在空中,看着那双手的主人。 一个半大的人鱼男孩,看起来像是人类的五岁小孩。 淡蓝色柔软的头发,藏着整个海洋光芒的眼睛,温柔地不像话的笑容,他的手是蓝色的,上面是细碎的鱼鳞,上半身是人,从腰际开始,是一条鱼尾,用以在海底呼吸的腮部已经退化了,鱼尾上面波光粼粼,每一块鳞片都流光溢彩。 一道水柱从海底托起了他的鱼尾,此时他正目光盈盈地看着楚歌。 她下意识地皱了皱眉,陈旧地不能转动的脑袋很久之后,才想起来了,这好像是亚特兰蒂斯的那条人鱼来着……亚特兰蒂斯的那条人鱼……好像是k啊。 她的眼睛随之一亮,唇角勾起,指尖触及了人鱼的鼻尖,一滴水珠随之落到了她的指甲上,“你唤醒了我,海底的人鱼,作为感谢,我会满足你三个愿望,许愿吧,小家伙。” 小人鱼显然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好事情,拘谨地咬着蓝色的尖尖的指甲,“长大。长大。长大。” 楚歌的手支撑着下巴,无奈地说道:“嗯,还不会说话啊,这就麻烦了。哎,养成一个喜欢的k还真是不容易,首先得先当他的老师。这个世界里,你还是个权天使,这就很难搞了。” 她戳了戳小人鱼的脸颊,像是水一样,一戳就凹陷了下去。 “那三个愿望就留着吧,如果你以后还记得这一茬的话。” 说着,楚歌站起身来,灌注在这片大陆的恶魔之力尽数收回了楚歌的身体,不过就像是杯水车薪,楚歌的体力并没有恢复多少,果然凭借一己之力想要改造一个星球还是有点困难了,这个恶魔的身体还不如她原来的好用。 小人鱼的眼睛很水润,像是笼罩着一层水雾,似懂非懂地看着楚歌的身后张开了一双黑色的翅膀,“鱼。”他咬字清晰,声音清亮而悦耳。 不知道为什么,楚歌瞬间就明白了小人鱼的意思,大概是她现在张开翅膀像是一条鱼,蠢得可爱…… “鱼。”他对着楚歌伸出软软的,小小的手。 楚歌的耳尖一红,有些怀疑自己如果养不好这个小人鱼的话,以后很有可能这个小人鱼就会变成塞壬那种,唱个歌吸引过路人顺便吃个人的美人鱼,那可不是她想要的结局。 她默然,而后认真地面对着小人鱼,指了指自己,“恶魔。” 人鱼点了点头,“恶魔。”坦然接受。 楚歌嘴角抽了抽,无奈抬头看天,“真是无知无畏啊。” 说着,她手中变化出了一枚魔戒,握住了男孩伸出的手,将魔戒套在了中指上,魔戒自动收缩成了合适的大小。 恶魔的魔法总是不那么美观,不过总是很实用就是了。 小人鱼的肌肉动来动去,良久后,变化出了一双白皙而瘦弱的腿,再看已经不是一条人鱼了,而是一个小小的少年。 面容清隽,眉眼温柔,蓝色的短发,顺带套上了一件白色t恤和黑色裤子,四目相对,他说道:“喜欢恶魔。” 楚歌摩挲着下巴,感慨地狱出品,绝对上品,不仅仅能变出一条腿,现在连语言功能都有了。 而后,楚歌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小人鱼到底说了什么,咬牙切齿地说道:“不许喜欢。”小小年纪就有甜言蜜语的潜质,长大肯定就会变成塞壬那种坏鱼。 “不许喜欢。”小人鱼重复道,只是有点委屈地低下头。 楚歌无视这种可怜兮兮的目光,抱歉,一个恶魔有同情心吗,还是对一条鱼?答案是没有。 她伸出手,将垂到脚踝的头发拢到了一起,却意外地发现发尾变成了一点点白色,面无表情地将头发齐肩一个手刀砍断。 一个响指,一道地狱之火就燃烧了起来,将那些断发烧个一干二净。 十三芒星法阵消失的事情,被地狱里其他六个恶魔察觉到了,别西卜从一堆地狱住房申请表中抬起头,对坐在对面,晃着腿涂指甲的玛门说道:“欲望,把懒惰带回来……”银边眼镜散发着森冷的光。 他终于回想起了,他们七宗罪的六宗罪,是怎么从风风光光,无限自由的地狱恶魔头头变成现在的苦兮兮工作的地狱社畜的? 罪魁祸首,就是用魔力杀死了一堆异形怪物的懒惰!那些怪物在地面上任其自生自灭就好了,干嘛杀死了还带到地狱来啊! 第195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9) “我,想知道,恶魔的名字。”小人鱼注视着楚歌说道,温柔而坚定,淡蓝色的短发在风中微微卷曲。 楚歌的指尖点了点小人鱼的额头,黑色的魔力萦绕在她的指尖,转瞬之间,人鱼的身上的白色体恤衫和黑色短裤,变成了一件贴身的小西装,露出了白色的衬衫边缘,手上戴着一双白色的手套。 因为他的骨架看起来颀长而瘦弱,看起来反倒有一种清冷的感觉。 楚歌闷声笑了,手指弯曲,抵在鼻尖,但还是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 她原以为他们会更晚一些遇到,譬如在人鱼已经进入成年的时候,譬如他长得和她一样高的时候,但没想到他这么早就离开了亚特兰蒂斯的遗迹,找到了她…… 那就不能怪她不客气了。 k。 她的身上换了一身黑色的长袖裙子,头发编成了一个麻花辫,温顺地披散在了肩膀的后面。 此时已经是晚秋,海面上的海鸥飞掠而过,偶尔还能看着海风席卷着几片来自陆地上的枯黄的叶子。 “你叫景空,我叫楚歌。景空……楚歌……”楚歌的手指指了指她自己,又指了指小人鱼。 但小人鱼似乎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温润而秀气的眉毛微微皱在一起,“惊恐……景空……” 楚歌情不自禁地背过身去,开始低声地笑起来,可不是我为了故意整你才给这样一个名字的,小人鱼,而是你啊,k先生,在很久之前,你出现在我的面前的时候,就是这样一个名字。 景空。 也许冥冥之中,就预示了一些什么,带来血腥杀戮的作战部指挥官,最高级别的战将和执行者,威慑了无数敌人,带来数不胜数的惊恐,他的名字,是景空。 谁会想到这样一个在星际联盟位高权重的家伙会是宇宙最大的佣兵团的团长,最后错误的决策,把她坑地差点命都丢了,现在还成了星际ss级别的通缉犯。 直到现在,还在这个平行世界里为这位大佬卖命。 但她却意外地并不感到生气,因为在最后的记忆里,阿方索星上那场爆炸里,全军覆没的时候,他从漫天火光中走来,把她残缺的身体抱到了修复治疗仓中。 那是她见到的他最狼狈的时候,他满身是血,一丝不苟地头发也被爆炸的火焰烤焦了,冷峻的面容上都是黑乎乎的爆炸尘埃。 他关上治疗仓的那一刻,更剧烈的爆炸也随之而来。 他救了她。 她惯来是不喜欢欠人人情的,尤其是他的。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维克托和闪电会对她有那样强烈的敌意和仇恨感,人家的老大因为救她,精神体重创,一直在这些平行世界里游走。 但这也不全能怪她啊,如果不是景空的作战计划不对头,哪里会有现在这些幺蛾子。 念及此,楚歌笑容僵住了,转过身来,对小人鱼恶狠狠地说道:“抗议无效,景,空!你的名字,不喜欢也要接受。” 这种语气在吓唬小孩的方面甚为有效,小人鱼立刻乖巧地双手交叉,乖巧地点了点头,“景空,楚歌。” 楚歌觉得自己好像被一个小孩子占便宜了,不乐意地插着腰,眼皮微睁,“不许叫楚歌,叫恶魔大人……” 景空从善如流地点着头,“楚歌。” “不许叫楚歌,叫,恶魔,大人!”她咬牙切齿地说道。 “楚歌。” “不许……” “楚歌。” 楚歌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颤抖着声音说道:“我跟你这小傻子没话说了,楚歌就楚歌吧。” 楚歌怪阿姨伸出手,景空随之将手放在了楚歌的手上,温暖而软糯的手让楚歌心中的冰山微微融化了一些。 “景空啊,就算是鱼也要剪指甲的。”楚歌微皱着眉说道,把景空的蓝色鱼爪子变成了人手,但指甲,还是很长,戳人。 四目相对,景空的面容灰扑扑的,久居在深海之中,惯来苍白的脸上出现了一抹生气,如同淡淡的晨曦。 楚歌垂眸。 在许久许久之前的某个世界之中,他们的双手,也曾经这样交握在一起。 那个时候,她不过是个貌似正经的姑娘,实则是个混混头子,而他,叫陆庭之,是她的学霸室友,以及狂热粉。 只是那个时候,她没敢握着他的手。 似乎他们之间总是这样,凭借着一张假面,彼此相互靠近,汲取着对方的温度,可当假面揭下来的时候,却总是选择退却到一个安全距离,只敢远远地看着对方。 荀雨右手垂下后身体对正,用立正姿势,双目注视着陆庭之,身体上部向前倾斜约十五度,眉眼温柔,痞气地说道:“这位美丽的小姐,请问我能与你共舞一曲么?” 陆庭之修长的手提了提裙摆,而后宠溺地笑了笑,把手放到了荀雨的手心,说道:“当然。” “你喜欢上我了,楚歌…就像是我喜欢你一样。” 他似乎总是能看穿她的想法,也许肚子里真的被他派来一道寄生虫也不一定,毕竟这人在她的记忆里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可现在的情形可是大不相同了,她现在和景空比起来具有天然的年龄优势,她就不相信了,输的总是她。 “会跳舞吗,景空,不会也没有关系,你只要牵着我的手就好。”她的嘴角勾起,身形像是被阳光镀了一层金色的边,看起来温暖又柔和,地狱里的恶魔笑起来的时候,都是这么具有欺骗性的。 景空愣愣地摇了摇头,只是看着两人交握的双手有些出神。 今天,是特别的一天,他遇到了一个藏在水泡里的恶魔小姐,她的名字是楚歌,她赠送了他一个名字,叫景空,一个似乎背负着什么并不美好的寓意的名字,但他知道,恶魔小姐一定很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在提起景空的时候,她并没有皱眉,而是带着轻松的笑容。 晚风带来琴声,悦耳而清澈,婉转而悠扬。 她拉着他的手,在海面的上空,踏着轻快的脚步,拉着他转着一个圈圈,他是一条人鱼,自然不会因为圈圈转多了而晕,但耳尖却莫名地红了,这一定是恶魔小姐的魔法……一定…… 第196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0) 六宗罪透过地狱的真实之镜看到的景象就是他们最小的恶魔,懒惰,正在和一条人鱼在海面上空转圈圈。 一股子诡异的寂静在众人之中弥漫,自家小恶魔学会去啃白菜了,这好像是一件好事,但为什么他们都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呢。 傲慢咳了咳,而后说道:“总而言之,这是一件,好事……” “好事?” “好事!” “……” 其他五个恶魔闻言几乎要暴走了,无论怎么看都和好事没有关系啊,而且他们恶魔从来都不做好事的,这违背了他们的行为准则。 傲慢连忙摆了摆手,往后退了两步,“你们竟然敢对你们的领导者这样说话,你们这群家伙!”说着,傲慢又挺起了胸膛往前走了一步。 众恶魔对于傲慢这种色厉内荏的行为已经司空见惯,各自喘了几口气,恢复了冷静。 “她才一千岁,还是个孩子啊!” “那条人鱼什么时候死?不,它现在就得死。” “懒惰可是要干大事的恶魔,这条鱼绝不能阻碍了懒惰的路。” “附议,把这条鱼带到地狱来。” “那懒惰那边怎么办……看起来她好像很喜欢这个孩子……” 众恶魔议论纷纷的时候,傲慢终于想起了一件关键的事情,“懒惰现在已经收回了十三芒星法阵了,地狱的异形怪物的数量已经不再增加了,这都是在遇到这条人鱼之后的事情……那个和我一样傲慢的懒惰,一定有她这么做的原因……” 暴食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了,当初派懒惰去地面上的时候,为的到底是什么事情,他拍了拍自己的苍蝇脑袋,说道:“那条人鱼,就是目标。” 众恶魔闻言又开始你一句我一句地吵吵了起来,都是责备暴食一句话不说完的,脑子笨之类的。 良久之后,才恢复了安静,“那条人鱼,应该就是权天使投生到人世的,懒惰做狂杀怪物,还用污泥投海的事情,一定是为了引出他。” 欲望百无聊赖地扣着新做的指甲,真麻烦啊,早知道就不要她家小懒惰宝贝去地面上做那么困难的任务了,许久未见,都长这么高了。 “那懒惰现在又在干嘛?不应该打一架吗?”贪婪揉着自己胖乎乎的肚子,最近许久没运动,站着都让他觉得累极了。 愤怒对贪婪吼道:“你似不似洒啊,当然是要把那条惹鱼的灵魂染黑,才冷拉到地狱里啊。懒惰拉里打得过权天使啊。” 贪婪擦了擦脸上的口水,无奈地一屁股坐在桌子上,他傻还不行吗,每次听愤怒骂魔鬼,他都感到一种从内而外的无力感,这种家伙,就是跟他吵也吵不明白。 欲望撅着嘴巴嘟囔道:“看起来懒惰的工作还算顺利,真是女儿大了不由己啊。现在地狱异形怪物不再增多了,趁现在把地狱的事情都解决吧各位。” 言罢,真实之镜随之黯淡了下去,恢复了一片漆黑,各个恶魔摆了摆手,回到了办公桌上继续他们的社畜生活。 因为那场盛大的黑魔法,腐朽的土地重新焕发了生机,楚歌的身后张开了一对华丽的黑色翅膀,线条流畅,颜色澄澈,手里拎着景空的衣领。 极速飞行的时候,楚歌的黑裙子就时不时地糊到了景空的脸上,蓝色的柔软短发在风中被吹的七零八乱,试图说一句话,声音都会消散在空中。 “嗯?你说什么?” “哦,什么都没说啊。” 传送阵的效力也许更快,但是楚歌根本就没有找到行动对象,她的目标是挑战地表最强!地狱在地下,当然是不能算的。 她那些血人的战斗力大概就是杀一些一般等级的怪物,遇到那些皮糙肉厚回血快的怪物会自动放弃目标,等着她来收尾。 她只是一些事情有些意难平,所以下定了决心,要带着景空在这个世界里,把那些未能弥补的遗憾都填平。 那时候,她是无为派的穷光蛋教主,而他是臭名昭著的魔教教主,本该是一场护送他去漠北,大赚特赚的旅行,最后却变成了一场无法醒来,无处可逃的噩梦。 在她和千面人的设计之下,她以一种极为干净的死法,死在了顾惊鸿的面前,死的就剩一堆渣渣和骨头了,只是当时她未尽全力,要不然连渣渣都没有了。 她在设计自己的死法方面,还是极有造诣的…… 顾惊鸿眼睁睁看着她的身体碎成了血渣和血沫,只剩下一具白骨,而千面人则变成了一堆血水。 他跪在地上扑向了地上,抱着一具鲜血淋漓的白骨,“……绾绾,绾绾,……你不是说,让我再问你一次,愿不愿意嫁给我么?你回答我啊,回答我啊,你回答我啊!” 他痴痴地笑了,灿若繁星的笑容,“好……你答应我了,我们这就去办婚礼,我给你穿上全天下最好的嫁衣……” 顾惊鸿趴在地上,口中不断吐出鲜血。 他岚踉跄着脚步站了起来,把那具白骨抱了起来…… 容岚哑着嗓子喊道:“顾惊鸿,江绾死了,她死了……她死了…” 若是知道,在那些世界里是真的死了,过去的她定然不会选择那样惨烈的死法,把顾惊鸿刺激成傻子了,把现在的她刺激地也有点反胃。 再回忆起这些场景的时候,楚歌的嘴角耷拉了下来,再无笑容。 要是早就想起了那场爆炸之前的事情该多好,只是这世上的如果,就是为了人们在后悔的时候,能够有一个永远不会实现的设想而存在。 公子如玉,一顾倾心,翩若惊鸿,不过如此而已。 她有些不理解当时一无所知的她,为何有那样的勇气,即便是毁灭了自己,也一定要唤醒顾惊鸿,也许于那个世界的楚歌而言,顾惊鸿,就是她生命的全部了。 此时的她却没有那样炽热而真挚的感情了,也许是时间的缘故,按照这个世界的时间流速,她已经过了一千年,在几个世界里,她待了太久,她已经记不起他的面容,记不起拥抱他的时候的感觉,他笑的时候,她又是怎样的心情。 念及此,楚歌微皱着眉,脚尖停留在了一株橡木的树冠上,只是此时霜降已至,这株树光秃秃的。 楚歌的黑色翅膀收拢,她拉着景空的领子,手指扣住他的下巴,看着睡眼朦胧的人鱼,忽而有些生气了,而后轻轻地抱住了景空。 “恶魔小姐,您不开心吗,怎么了?”景空紧张地说道,蓝色的眼睛里闪过血红色的光芒。 “叫恶魔大人。”她闷声说道。 “嗯,恶魔大人。”他小心翼翼地拍了拍楚歌的肩膀,却不小心碰到了站在的翅膀,连忙收回了手。 “没什么……”她拉着景空的衣领,刷的一声张开了翅膀,往着天空的最高处飞去。 为什么,只有我记得那些事情啊,景空,你这条狡猾的人鱼…… 景空仰头看着楚歌的侧脸,平静无波,淡然而疏离,然而轮廓却意外地柔和,心道,我忘了什么,恶魔小姐,不知道你以后会不会告诉我…… 第197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1) 这世上所有的相思,都不似相逢好。 楚歌拉着景空穿过云层,小人鱼的身体很轻,海洋生物的骨骼总是轻盈的,只有那样,他们才能够在深海之中乘着海水的力量徜徉整个海底的天地。 人鱼是一种柔弱而外表美丽的生物,有着鱼的身体,但好在上天同时赐予了他们人类的头脑,让他们不至于在充满危险的世界之中过早灭亡。 云海之上,阳光是淡淡的金色,也是这个时候,楚歌才明白,原来不是这个世界的阳光变异成了暗红色,而是云朵变成了一层暗红色的纱,地面上的人仰望着天空的时候,见到的就是暗红色的太阳。 “恶魔大人。” “什么事情?”楚歌随口答道。 “只是想喊你一声,看你会不会理睬我。”人鱼仰着头,看向光影里的楚歌,扬起了一抹笑容,看起来乖巧而温和。 楚歌的黑色翅膀一挥,漫天的暗红色云彩就陡然间消散了,在地面上的人们就在那一瞬间看到了金色的阳光。 在向日葵花田浇水的阿修就看到了他种的向日葵花,慢慢地舒展枝叶,花盘对着阳光的方向,阳光洒落,像是一地的碎金,他看向了向日葵花的方向,抬起头看到了天空上有一个人影,挥动着巨大的翅膀。 阳光过于强烈,以至于他看不清那光影中的人。 对于时不时就要担心一下天上会下血雨的人们,隔了许多年,终于又看到了一次金色的阳光,那是张扬的希望的色彩,带着淡淡的暖意。 如果有什么力量强大的人来拯救他们的话,那一定是那光芒中挥舞着翅膀的人,是神明吗? 人们都仰望着这样的光芒,祈求再停留地久一点,再久一点。 而现实却是,楚歌在云层上一脸郁闷地说道:“血人给我发的定位就不能准确一些么,那个地表最强的大魔头到底在哪?”她飞在空中扇动着翅膀,努力分辨着方向。 景空的蓝色头发在云层中凌乱,对于人鱼来说,就从来都不会有迷路这种事情发生,毕竟他们是靠着超声波定位。 “恶魔大人,是迷路了么?”景空小心翼翼地问道,语气轻而温柔,努力不惹怒此时拉着他的衣领在天上飞着的大魔头。 黑色的羽翼挥舞着,黑色的羽毛从天而降,楚歌森森地笑了,“怎么可能,恶魔是那种会迷路的家伙吗?鱼,我告诉你,再敢这么说,我就灭了你,比如把你从万米高空扔下去,比如这样。” 说着,楚歌答道手一松,景空的身体就像是漂泊在风中一个纸鸢,从云层上空坠落了下去,楚歌好整以暇地双手环抱,满是兴味地看着景空的身体加速下坠,看来在这个世界,人鱼也不能克服地心引力啊。 但出乎意料的是,景空似乎并没有多少的恐惧,他只是环顾了一下周围的云层,而后就对着楚歌伸出了手。 楚歌的瞳孔陡然间收缩,自嘲地笑笑,真摔死了,她就找不到这世界上另一一条人鱼了。 羽翼在天空中划过一条流畅的弧线,穿过云层,向着景空疾驰而去,在楚歌的身后,暗红色的云层再次遮蔽住了金色的阳光。 她从黑暗中飞来,但景空却知道,她会来救他。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地肯定,就像是当初,她给他一个名字的时候开始,他放弃了久居的家园,她给了他人类的双腿,每一步行走,都带着淡淡的刺痛感,他跟在她的身边。 海底是蔚蓝的,也是冰冷的,在那样的地方住久了,遇到一双温暖的手,一个温暖的人,就会忍不住想要一直靠近。 这是刀尖上的舞蹈,抹在匕首上的蜂蜜。 在接近的地面的前一刻,楚歌拉住了他的手,把他拉到了怀里,足尖掂了掂,落在了地面上。 “你倒是真不怕死啊,景空。”她的额头上带着一层薄汗,无奈地说道,从她变成一个魔力强大,横行霸道,无恶不作的恶魔开始,还没有这么狼狈过。 景空轻轻地笑了,平静如深海的眼眸里带着细碎的光芒,像是深海之中的水母,“因为相信恶魔大人一定会来救我的。” 楚歌把景空随手推到在了地面上,干净的少年就这么躺在一个泥泞的水坑里,眼中还带着委屈巴巴的水汽,对着突如其来的变故感到猝不及防。 楚歌眯着眼睛,笑着说道:“一条鱼都开始甜言蜜语了,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人类的姑娘的话,她会很感动的,可是我啊,可是一个一千多岁的恶魔哦,恶魔对于邪恶的事情可是带着一种天赋的,你一说话,我就觉得很邪恶。” 景空欲哭无泪,眼睛蒙上了一层水汽,菱形的唇抿着,委屈。 楚歌无动于衷,转身就走,收回了背部的翅膀。 如果找不到方向的话,那到处乱飞也是浪费力气,那还不如慢慢地往前走呢,反正星球是圆形的,一直走下去,总归有一天会到达目的地的。 景空犹豫地伸出手,看着手上脏兮兮的黑色泥土,恶魔小姐送给他的珍贵衣服上面都是泥土,他从水坑里爬了出来,嘴里吐出了一缕清泉,清澈的水流灌注在了景空的身上,整个鱼都是湿哒哒的,不过看起来干净多了。 听到了水声的楚歌转过身来,看向了景空。 湿哒哒的的短发贴在额头上,眼眸清澈,苍白的脸颊此时看起来又白了几分,那件黑色的小礼服挂在他的身上,在吸了水之后,看起来很沉重。 “对不起,恶魔大人,把衣服弄脏了。” 作为推倒了景空的罪魁祸首楚歌眉头微皱,有些不安了起来,“别道歉,听起来很烦,还有,下次不要用口水洗衣服……”她眉头微皱。 她随手一挥,一道清澈的水流从天而降,包裹着景空,把他清理干净,水流随即流入了脚底下的土地,一点也没有留下来,景空整条鱼看起来都清爽了许多。 这时候,远处走过了一队挥舞着旗帜,穿着简易的木头盔甲的人走过,他们的手里握着盔甲和盾牌。 楚歌嘴角勾起,说道:“走吧,有热闹可瞧了。” 第198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2) 这时候,远处走过了一队挥舞着旗帜,穿着简易的木头盔甲的人走过,他们的手里握着盔甲和盾牌。 楚歌嘴角勾起,说道:“走吧,有热闹可瞧了。” 说着,楚歌换了一身布裙,背上背着一个包裹,里面露出刀柄,顺带给景空也换了一身破破烂烂,带着补丁的衣服。 楚歌拉着景空的手,瞬间出现在了那队侍卫路过道路旁边的草丛之中,而后极为自然地走到了路上,伸手示意,“请等一下,我和我弟弟需要帮助,请等一下!” 她脸上展现出焦急的神情,适当地擦了擦并不存在的泪水,说着,还拉着景空的手臂,上面赫然一个大口子,血肉翻涌,正在汩汩地流淌出鲜红的血液。 景空有些惊讶地看着自己流出来的红色血液,他明明记得,自己是蓝色血来着。 楚歌小声说道:“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你就不能装作很疼的样子。”她伸出手拧了拧景空的腰间。 景空愣了一下,而后开始了戏精的表演,他虚弱地倒在了楚歌的肩膀上,蹭了蹭,委屈巴巴地开始掉眼泪,掉出了一堆珍珠来。 楚歌瞠目结舌,这入戏地也太快了,说哭就哭,而后她暗叫糟糕,这家伙怎么哭出珍珠来了……人鱼这种生物啊,可真是难以以常理来解释。 领头的士兵说道:“小姑娘,你弟弟,哭出来的是,珍珠吗?”真是进入了末日之后的世界,奇葩见到的是越来越多了。 楚歌微微抽搐着嘴角,施展了魔力,又是一个障眼法,迷糊地看向了领头的士兵,怯怯地说道:“珍珠?是您看错了吧,只是普通的眼泪啊。”说着,她使劲地擦了擦景空的脸颊,将眼泪盛放在了掌心,果然只不过是一滴晶莹剔透的泪水,只是比起寻常的泪水要大一些而已。 说着,楚歌背后的包裹里适时地掉出了一把菜刀。 锋利的,绽放着冷光的,缝隙里都是血渣的菜刀。 在末日里能够离开人类聚集地那么远,还能存活下来的人,会是简单的家伙吗? 说不定,这两个半大的孩子,已经杀了不少人了。 他们是某种怪物变成的也说不定,这些在安全的世界从不曾想过的事情,在末日里却是非常有可能的。听说在南边的一个部族里,还出来了一个会异形的怪物,模仿成逝者的模样,回到他们亲人的身边,蛊惑生者,将他们作为食物吃到肚子里。 该离这两个孩子远一些,不要管他们。 直觉是这样告诉他的,但是看着少女的眼睛,那双黑幽幽的眸子里,闪着暗红的光芒,他却像是被蛊惑了一般,挥了挥手,对手下吩咐道,“哦哦哦,可能是我看错了,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了,姑娘不要见怪,承,过来帮这个小兄弟包扎一下伤口。” 楚歌暗道不妙,本来以为卖个惨就能得到信任,但完全没想到反而被人怀疑了,也是,她带着一条会流珍珠眼泪的鱼,能骗到的大概只有傻子,得改变一下措施了。 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一个巨大的黑影向着他们靠近,这个怪物长着一张美人的脸,一条蛇尾,身体上长着八根脚,它移动的速度极快,在空气中留下了一道残影。 楚歌的尾指勾了勾,它就往着士兵们的身上冲了过去,一口吃掉了队尾的三个人。 士兵们往着怪物身上疯狂地扔着矛和盾,然而这些简易的木制武器显然对于皮糙肉厚的怪物而言并没有什么杀伤力。 楚歌一直搂着景空在一旁的路边看戏,流露出了极大的恐惧,嘴角却带着一丝掩藏不住的笑意,就在士兵们损失过半的时候,楚歌捡起了地上的菜刀,拍了拍景空的肩膀,而后就冲了上去。 她的身形像是一只轻盈的燕子,迅疾而敏捷,手起刀落,那张美人脸就被一劈两半,应声而落,楚歌顺着肌肉的纹理,对这个怪物开膛破肚,要杀死自己的杰作还真是一件难过的事情。 被肠子和酸液包裹着的士兵们从热腾腾的怪物尸体中爬了出来,颤颤巍巍地找了块草丛就开始呕吐了起来,原谅他们一把年纪了也没遭受过这样的生死劫难,一时间受不了。 领头的人此时看楚歌的眼光已经不是那样的恐惧,而是钦佩和崇拜,这还是楚歌没有施加了恶魔之力的效果,他已经把楚歌当做是英雄了。 这样力量强大的小姑娘,如果能够带到他们的部落的话,会成为一个不得了的勇士的,不,说不定还能带领他们征战其他部落,是女王啊。 “谢谢您救了我,请问您的名字是什么?这位英雄。”他热忱地问道,两眼放着光。他现在看的可是一个战斗机啊。 楚歌微笑着说道:“我叫楚歌,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姑娘。请问你们是外出打猎的吗,还是要干什么?” 领头人犹豫了片刻,如果此时说他们是来和其他的部族打仗的,那应该会被这个小姑娘讨厌的吧,毕竟在她的眼中,他们就是一群弱的不能再弱的菜鸡。 一定要得到她的好感。 “我们,是去打猎的,听说远处的森林里出现了没有变异的野鸡和野猪,我们想抓回去带到自己的部族去养。” 虽然他们是隔壁部族特地放养在森林里的,但只要你帮我们,那些不就都是我们的东西了吗? 他露出和蔼的笑容,就像是一个亲切的叔叔。甚至还想揉一下楚歌的头发,被楚歌退了一步避开了。 感知到了领头人的心里话的景空下意识地皱了皱眉,站在了楚歌的身侧,这些家伙对恶魔大人图谋不轨。 楚歌却微蹙着眉,说道:“能不能帮我把弟弟的伤口包扎一下?” 先前被称作是承的人拿着一个布袋子小跑到了楚歌的面前,从袋子中拿出了几根要从药草,用嘴巴嚼碎了,敷在了景空的手臂上。 楚歌微皱着眉,嫌弃地离景空远了一步。 景空有些委屈地撇了撇嘴,郁闷地对承说道:“谢谢。” 第199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3) 景空不知道楚歌的想法是怎样的,她的眼眸里闪着晶莹的光芒,那是恶魔打算着坏主意的时候的目光,他鼻息微微急促,像是两把浓密的小扇子一样的睫毛颤动着,拉了拉楚歌的衣袖,“恶魔小姐……” 在听到恶魔……这两个字之后,领队的士兵迅速恢复了清明,有些忌惮地看着楚歌,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恶魔啊……也是,看起来这样纤瘦又白皙的小姑娘,何来的力量,能够杀死一个“鬼”级的怪物,除非,她就是怪物本身。 楚歌嘴角的笑容顿时凝滞了,这条笨鱼,又好像给她闯祸了。 她柔声说道:“饿了吗?那我们找个河流,抓条鱼炖鱼汤吧。”她嘴角带着温柔似水的笑容,然而景空却耸了耸肩膀,头像是一个鹌鹑一样埋了下去。 领队人微松了一口气,原来那少年说的不是恶魔,而是饿了啊,正是的,吓了他一跳,还以为遇到恶魔了。 “可以不吃鱼鱼吗?”景空怯怯地说道,抬起头,目光盈盈地看着楚歌,祈求地说道。 在这样的目光下,楚歌心念有一瞬间的颤动,她随即收回揉着景空头发的手,掩饰般地快速说道:“不吃就不吃。”凶巴巴的,却是同意了景空的祈求。 人鱼这种生物靠着一副皮囊就足以把人类勾引地神魂颠倒,但没想到她一个恶魔也会被影响。 美丽果真是罂粟一般的致命毒药。 两人间的气氛有些尴尬,楚歌背对着景空,神情淡漠,而景空则是小心翼翼地注视着楚歌的背影,默不作声。 此时天色已暮,天边的斜阳西垂,暗红色的阳光黯淡了下去,黑沉沉的云开始聚集。 领头人惊恐地说道:“要下血雨了,大家快赶路,还有五里路就到下一个部落了,咱们必须赶在下血雨之前找个地方躲雨,都加快速度。救命恩人,你和你弟弟,可要和我们同行,你们暂时也找不到藏身的地方吧。” 楚歌皱了皱眉,假装成人类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一场血雨就让他们如此恐慌。 作为一个力量强大的恶魔,这尘世间的自然灾害并不能伤害到她,血雨落下的时候,会避开她的身边,那是自然对纯粹的力量的敬畏,一旦到了那个时候,就会被这些人看出来她和景空不是人类。到时候的麻烦,可就比现在大地多。 五里路,也就是两千多米,速度够快的话,十五分钟就足够了。这场血雨在她不施加外力干扰的情况下,大概也就是十五分钟的时间,就会开始。 刚刚她具象化了一个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的怪物可是一件费力气的事情,她可不愿意此时再废力再施加魔法驱散血雨。 可就算这些士兵赶到,即便那个聚集地的人愿意收留他们待在部落里,也会把他们都捆起来。拿着武器去躲雨,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伙儿好人。 楚歌随即作出了决断,手拉住了景空的肩膀,对那群人说道:“那咱们就下一个聚集地汇合了。各位大叔记得把手里的武器扔掉哦,要不然的话,会被人怀疑的。” 她将景空夹在腋下,像是一阵风,快速地跑着。 天上的云层渐渐压了下来,风席卷着砂石,荒草瑟缩在风中。 被楚歌甩在身后的人们面面相觑,“还不快走,等着被血雨腐蚀死了么?” 他们也跟着跑了起来,那些沉重的矛和盾被他们扔在了路边,活命要紧,带着这些东西不就是摆明了告诉人家他们是来打劫的么? 景空被楚歌桎梏地有些难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恶魔小姐,请让我自己下来跑吧,你这样……你这样太消耗体力了,而且……我很难受的,气都喘不上来了。” 闻言楚歌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那样平静而幽深的目光,却让景空噤声,他低下头不敢说话了,都怪他太笨了,好几次都险些暴露了恶魔小姐的身份,给她带来麻烦…… 他一定是被讨厌了吧,都怪那些一流泪就变成了珍珠的泪水。 楚歌却不咸不淡地说道:“如果你自己走的话,脚会很痛的吧,人鱼的双脚走在地面上的时候,传说里,就像是走在刀刃上。” 景空陡然间愣住了,蓝色的双眸里蒙上了一层迷惑的水雾,面色微红,像是春日淡粉色的桃花。是因为知道他走路会很痛,所以恶魔小姐才这样关照他,扛着他飞,扛着他跑的吗? 心里有细细密密地一道电流,刹那间像是有悠扬的琴声响起,琴声骤断,怦然心动。 所有的恶魔都是这样好的吗,还是只有这个恶魔是好的,是只对他好的。 他在深海里孤单了太久,即便是恶魔也没有关系,只要能有谁能陪在他的身边就好了。 他知道的,那时候就是她。 在他还住在水球里,尚未苏醒的时候,她来过,她的手穿过捆缚住他的水壳,揉了揉他的头发,轻声说道:“快点长大啊。” 混沌的意识中,陡然亮起了光芒,“嗯,要快点长大。” 那是他从诞生开始,第一件想要做的事情,快点冲开水壳,快点长大,快点,见到她。 楚歌的魔力轻轻地托起了景空,看起来就像是楚歌正在公主抱着他。楚歌的步伐很快,路途有些颠簸,他下意识地搂住了楚歌的脖子,指尖微颤,难掩心中的紧张。 楚歌看着垂着头的景空,意绪不明,微皱着眉,说道:“这样可还喘不过气来?” 景空闷闷得点了点头,不知道为什么,恶魔小姐这样抱着他,他反倒更加喘不过气了,像是有一百只水母在心中上下飞舞。 两人在部落的大门面前停了下来,楚歌扶着景空的肩膀,把他轻轻地放到了地上,像是对一件很珍视的物品。 粗壮结实的橡木搭建出了一左一右两个哨塔,中间隔着栅栏,上面围着铁丝网,看起来很新,没有一点锈迹。 在这个星球的末日世界里,生存下来的人类中,会冶金的并不多,能找到的铁矿也并不多,很多矿藏丰富的地方都被怪物们占领了。 因而许多人类小型的聚集地,只能维持着农耕文明时代的生活状态,而这个聚落显然是有会冶金打铁的人……那就有意思了。 第200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4) 守门的侍卫喝住了他们,手里握着一把长刀,站在布置着铁丝网的栅栏后面。 “不许动,你们是什么人?是不是隔壁部落派过来的间谍。” 楚歌眸色微深,声情并茂地说道:“我们是出来逃亡的,我和他是姐弟,原来的部落出了瘟疫,亲人都死光了,现在就要下血雨了,请您发发好心,让我和弟弟进去躲躲吧。”说着,擦了擦并不存在的泪水。 侍卫见是一个半大的姑娘还有一个更小些的少年,心中的疑惑已经消了大半。语气稍缓,说道:“你和你弟弟走过来,双手举起来。” 走进了,侍卫这才忍不住诧异了起来。 那姑娘一身半旧的黑裙子,头发漆黑的像是乌黑的鸦羽,面色苍白,但眉眼间是藏不住的秀气,虽说看起来淡薄了些,但长大了绝对是个美人。 而那小少年则是更好看了,蓝色的短发,远远看过去白皙地像是要发光一样的皮肤,一见难忘的蓝色眼眸,身形瘦削而颀长,一身乞丐服也显出了一种清凉的气度,侍卫的目光在少年的身上一直没移开。 这是画中人一样的姐弟两,留在这,就是危险了……尤其是在他们这个部落…… 在这乱世,有时美貌并不是一件好事,没有足够的力量护住自己,那美貌反倒会成为一种拖累。 而此时的楚歌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施加在她和景空身上的魔力已经被她不经意间解开了,掉了马甲尚且不知。 但看到了那侍卫落在景空身上不太善意,挑衅的目光,她的眼中闪过了一道猩红的光芒,这人,该死。她上前一步,将景空护在身后。 侍卫感到了一种冰冷的杀意,像是有人把锋利的匕首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下意识地摸了摸脖颈,却什么也没有…… 但此时在楚歌的眼中,那侍卫的肩膀上已经有一只地狱三头犬在啃着他的灵魂了。 景空拉了拉双眼充血的楚歌的袖子,有些害怕,说道:“恶魔小姐……” 楚歌回过神来,眼中的血色稍减,但依旧是血红的,黑色的瞳孔,此时像是红宝石一样鲜红,她低头看向他,“景空。”声音淡淡的,冷冽如平常一样。 但景空却从中察觉到了怒意,为什么恶魔小姐,会这样地生气…… 侍卫却还好死不死地笑着打开了栅栏的门,“你们看起来是好孩子,进来吧,就把我们的部落当做是自己的。” 楚歌在生气…… 景空知道。 但那是为什么,即便是他闯祸了,差点暴露了恶魔小姐是恶魔的事情,她也只是用淡淡的无奈的眼神看着他,在心里骂一句,蠢鱼。 “楚歌……这里很危险,也很可怕,我们走吧,我们去别的地方好吗?”他对这里感觉很不好,不仅仅是这个笑得很假的守门的大叔,还有整个村落都有一种恐怖而阴鸷的气氛。 他有些紧张地喊着她的名字,如果不是恶魔小姐,也不是恶魔大人,他就只能呼唤着她的名字,楚歌。 他小心翼翼地拉住了恶魔小姐的手,向来温暖的手,此时冰冷地过分,比冬日海面上的寒冰还要冷。 楚歌眯了眯眼睛,感受到了手上的温度,从她放出了地狱三头犬的那一刻,恶魔之眼就已经开启,她见到了一幅幅可怖的景象,也明白了为何那侍卫会用那样贪婪而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景空。 那侍卫反倒有些急切地走出了部落,还伸手打了手势,招呼了另外几个侍卫。像是猎人在窥伺着捕捉猎物的时机,然而谁为鱼肉,谁为刀俎,尚且不知。 楚歌的背后陡然间展开了巨大的黑色羽翼。 美丽不是原罪,对美丽的恶意,才是原罪。 千不该,万不该,他们不该觊觎景空,景空是她的鱼,旁人不许瞧他,只有她能欺负他。 这个地方无恶不赦的家伙,就连下地狱,她都嫌脏了她的家。 几个侍卫愣愣地看着那瘦弱的姑娘将少年抱在怀里,挥舞着黑色的羽翼悬浮在了半空,墨发肆虐地疯狂生长,直至脚踝,飘散在空中如同水藻一般。 景空紧张地抱着楚歌的腰,低声说道:“楚歌……歌……你生气了吗?不要生气好吗?”他知道,她就是古老传说里,千百年来最为邪恶,最是无恶不作的七宗罪恶魔之一,懒惰,在看到她的头发的时候,他就明白了。 但他知道的,他的恶魔小姐是再好不过的恶魔,她将他从深海中唤醒,她赐予他名字,她还从未用魔力去真正杀一个人。 楚歌愣了愣,她哑着声音,伸出手捂住了景空的眼睛,说道:“别看,笨鱼,恶魔生气的时候,是很恐怖的。” 他闻言果真乖巧地闭上了眼睛,颤着声音问道:“楚歌,你要杀人吗?” “喂,别说的这么难听啊,是地狱审判,低阶恶魔会把那些罪行斑斑的家伙撕碎,吃掉他们肮脏的灵魂,这世间恶人少了,好人多了,难道不是一件好事情吗?” 好事情,这三个字从一个恶魔口中,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人相信,但景空相信。 在那几个侍卫被楚歌的恶魔形态吓得半死,恐惧地跑向了村落的时候,无数面目狰狞的低阶恶魔从地面窜了出来,他们青面獠牙,血盆大口,形态各异,散发着腐烂和血腥的气息。 向着楚歌的方向一起跪在了地上,“参见懒惰大人。” 楚歌神情冷漠,眼神荒凉,“你们也该吞噬一些邪恶力量来增长力量了,群魔听我号令,地狱审判,现在开始。” 天堂审判善良之人总是出差错,那群家伙总是把做过一件好事的坏蛋当做好人,但是他们地狱的判断方式则要有效地多,坏事做尽之人简直是一抓一个准。 在阴暗的角落里,有恶魔破土而出,把正在做禽兽的事情的人统统宰杀,这样臭烘烘的灵魂……懒惰大人真的不是特地来折磨他们的吗? 一些纤瘦而瑟缩的男人和女人眼神空洞地看着恶魔们杀了那些恨之入骨的人,忽然有了力量,拿起拳头疯狂地砸向了他们的脑袋,直到血浆飞溅,豆腐渣一样的物质满地都是。 第201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5) 他的声音颤抖着,目光中带着恐惧,手里攥着楚歌腰间的衣服,“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 他本能地感到害怕,抬头看向面色冰冷的恶魔,她的黑色羽翼挡在他的头顶,整片天空似乎都变成了黑色的羽翼。 “我只是作出我认为正确的抉择,景空,从长远来看,这些人类会伤害到你。不要用这样谴责的目光看着我。”楚歌微皱着眉,低声说道。 她的双眼猩红,单薄的唇如同玫瑰花般娇艳欲滴,面色苍白如厉鬼,墨发雪肤,天地间最冷最美的颜色都在她的身上,还有最为冷酷的心,最无情的话语。 “可是没等到长远,你现在就让我觉得很受伤。” 楚歌避开了景空的眼睛,真麻烦啊,一个权天使转世成的人鱼,又怎么能期望这种家伙能够理解一个恶魔。 “我们离开就好了,为什么要杀了他们。”景空眼中带着隐隐约约的蓝色水雾,神情有些受伤,白色的牙齿咬着唇,拼命忍着泪水。 他很难过。 他以为恶魔小姐,是一个好的恶魔。 楚歌的面色冷了下来,而后低声笑了笑,所有正在进行地狱审判的恶魔面面相觑,而后瑟缩地说道:“是懒惰大人在笑吗?赶紧干活,干完活就跑路。” 在众恶魔的记忆之中,上一次懒惰笑的时候,是她把半个地狱都拆了,差点把傲慢大人揍成死掉的恶魔。 永远不能小瞧一个平日里懒懒散散的家伙,因为他们不说话不是因为打不过,而是藏着大招。 她搂住他的腰肢,足尖轻点,落在了地面上,随即放开了手上的重量,景空便一个踉跄地跌在了地上。 楚歌冷笑着说道:“没有我的保护,你什么都不是,笨鱼。我要给你一个教训,作为惹怒一个恶魔的惩罚。我是恶魔,从来都不是什么好家伙,可我要告诉你的是,有的时候,人类比恶魔更恶心。笨鱼!” “恶魔会杀了人类,但人类不会杀恶魔。恶魔天生就是邪恶的,即便是你也不例外,楚歌!”景空脱口而出,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说了怎样过分的话的时候,楚歌的面色已经一片冰冷。 在她的目光中,失望,自嘲,厌恶,所有的情绪糅合夹杂在了一起。 不,他没有想过说这么过分的话,但却像是脑海里已经准备好了这句话,只等到某个瞬间脱口而出,刻薄的话语化作最为锋利的利刃,让楚歌遍体鳞伤。 楚歌打了个响指,随即身后出现了一个身材颀长挺拔的男人。 他的身后长着一对蝙蝠的翅膀,面容冷峻,棱角分明,鼻梁挺拔,嘴角紧抿着,头发一丝不苟地梳理到了背后,他的目光锐利,像是看穿了景空。一身裁剪得当的西服在他的身上格外地贴身,身形是一条流畅而标准的曲线。 这是个没有破绽的人,堪称是完美的男人…… 他身体倾斜,右手放到了肩膀上,“主人,您有何吩咐?” 楚歌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果然比那条笨鱼看起来聪明多了,她嘴角微勾,“顾凛,我们回地狱。” 被称作是顾凛的执事伸出手臂,楚歌将手搭在了铠的手臂上,自然而然,极有默契。 景空慌乱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微卷的头发耷拉了下来,“楚歌,别丢下我。”他祈求地看向楚歌,从未有的恐慌袭击了他,比起看到地狱审判的时候的恐慌,要多一百倍。 来自心脏的压迫感,强烈到几乎让他窒息,白皙的面容上是可疑的红色,像是溺水了一般。 “求求你,别丢下我。”他急切地喊道,眼角落下一行清泪。落在地上变成了一连串的珍珠。 楚歌面色不变,只是淡淡地对顾凛露出了笑容,“我们回地狱。” 那样温和的笑容,从前是只对景空的,但现在不是了,也对她身旁的那个执事绽放。 “是,主人。”他微笑着说道,掌心朝下,地面上便浮现了一个黑色的魔法阵。 这是楚歌按照记忆中创造出来的顾凛。 他会陪着她,一直。会遵从她的所有命令,会永远相信她,把她放在第一位的顾凛,不像那条笨鱼。 她是一个脾气不好的恶魔。 黑色的魔法阵周围绽开了荆棘花,下一瞬间,她和顾凛的身影就消失在了魔法阵的中央。 感知到楚歌的气息已经消失的群魔们松了口气,大概懒惰大人已经发完火了,该杀的杀,该宰的宰,迅速地解决了地狱审判。 “那条人鱼怎么办,它闻起来很鲜甜啊,要不要吃了?”恶魔们躲在暗处,打量着跪坐在地上的景空。 “这可是懒惰大人第一个情人,再夸大点,那就是初恋,你们不想混了吗,把注意打算到了它的身上。” “可是懒惰大人也没有把它带回地狱啊。” “这你就不懂了,你看欲望大人把哪个情人带回地狱的?情人情人,再喜欢也不是老公,偶尔一起玩的人,如果懒惰大人哪天想起了它,找不到它了,那我们可就凉了。” “大哥可以啊,活着的时候是干什么的呀。” “离婚律师。” “……” 群魔结束了地狱审判,已经杀了大半聚落里的人,像这种全员恶人的地方,还真是少见,连下地狱的资格都没有,倒也是罪有应得。 剩下的人该如何活,那就不是他们能够决定的了。 恶魔们钻入了地面,回地狱去了。 血雨滴滴答答地落在了景空身上,但在触及他的瞬间,就被他贴身的水汽保护罩隔绝开了,但楚歌给他变化出来的那件乞丐服还是被血雨腐蚀了,像是被火花烫出了几个洞。 景空愣怔地注视着那一丛黑色的荆棘花,那花周身都是黑色的雾气,即便是血雨也会避开,楚歌就是从那里消失的…… 她去了地狱,那是他到不了的地方。 那是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她生气了,她不要他了。 他拖着沉重的身体,伸手去拉拽那从黑色的荆棘花,但在触及的瞬间,那从荆棘花也枯萎了,原本的黑色魔法阵的光芒顿时亮了亮,而后刹那间熄了亮光,风一吹连黑色的图案是怎么样的都看不出来了。 第202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6) 楚歌回到地狱的事情迅速地传开,新来的怪物们自然是对她感恩戴德,毕竟做一个有意识的,还有住处的低阶恶魔,可比一个浑浑噩噩,只知道吞噬同类的怪物好多了。 到了地狱之后,他们才回想起来,在末日到来之前,他们也是人类,只是那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 一梦黄粱,时间如同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七宗罪的其他六个恶魔就没有那么愉快了,他们的老幺懒惰高高兴兴地去地面上旅行了,顺带带坏权天使的转世,让他沦为堕天使,下地狱来。 在人世间为非作歹,横行霸道,小日子不要太滋润。 而他们则是当了好几年的社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全年无休,整治地狱新来的恶魔,还要安排住宅,发个恶魔编号,还有一堆杂七杂八的投诉要解决。 即便是重新雇佣了两百个高阶恶魔,都没能把事情处理完毕。 维持一个庞大的地狱的正常运行也很不容易的好么? 这次懒惰回来,却并没有带回那个权天使,反而带了一个长得好看的不得了,力量仅次于他们的恶魔,她几乎分出了她十分之一的力量给他,对于自私自利的恶魔而言,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他们决定给楚歌来个回归派对,顺带刺探敌情,看看那个新来的恶魔到底是一个什么底细。 在楚歌的宫殿里,楚歌躺在柔软的床上,阔别已久地盖着羽绒被子,顾凛站在一旁,微笑着给她掖了掖被子,“主人,请休息吧,我会在门口守着您。” 楚歌的目光里闪着光芒,拉住了他的手臂,轻轻地摇头说道:“你和我睡在一起,那样我会很安心,很高兴。”她说得很真诚,没有半点歪念头。 但顾凛却顿时红了脸,对于自己的创造者,他对楚歌有天生的亲昵和崇拜,但却没有半分的逾矩念头。 “主人,那我在您的床边守着您。”他温和地说道。 楚歌点了点头,握紧了他的手,定定地说道:“那你不许走,即便是我睡着了,也不能走。”她有些焦急,喘着气说道。 顾凛闻言微楞,低头在楚歌的手背上落下一个清浅的吻,而后扬起头说道:“我哪里都不走,我会一直陪着主人的。” 楚歌却把头缩回了被子里,掩藏住了眼底的悲伤,还有呼之欲出的泪水,嗯,哪里都不走,一直陪着我吧,顾凛…… 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她是宋七晚,他是顾凛,一个是邋里邋遢,照顾不好自己的技术宅,一个是无所不能,干练精明的总裁。 他们是青梅竹马,他们是冤家路窄…… 他们在需要彼此的时候相互错过了,因为有的苦难,只能独自面对。当天空黑下去的时候,是一点亮光都看不见的。 楚歌所有孩子气,所有无理取闹的那一面都留给了顾凛,顾凛所有不可理喻,所有离经叛道的那一面也都留给了楚歌。 即便是在最后的时刻,他也还是沉声说道:“别怕,晚晚。”握住了她的右手。 她的手指蜷缩着,随即握紧了顾凛的手指,十指紧扣。 既不能同生,那便你我共死…… 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你我同往…… 很抱歉,晚晚,我为你描绘的未来,是没有未来的未来…… 在那些光怪陆离,形形色色的世界里,顾凛为他描绘的景象是最美好的一个。他总会在她需要他的时候,出现在她的身旁,眉眼弯弯,对她伸出修长而有力的手。 顾凛从未让她失望过,顾凛从未隐瞒过她什么,欺骗过她什么,他的爱沉默而坚韧,温柔无声,比任何人都来得坚定。 她最喜欢他的手了,修长,骨节分明,肌理和线条都漂亮地过分,楚歌最喜欢顾凛了,最喜欢。 守在楚歌床边的,被楚歌创造出的顾凛,看着楚歌微微颤抖的手指,默默地握紧了楚歌的手,主人,别害怕,我不会走的。 主人是七宗罪之一,是地狱里最强大的恶魔,她是他的创造者,他本能地仰慕她,爱护她,她用他的第十三根肋骨创造出了他,投注了很多的魔力,还有许多怀念和爱意。 他是因她而生,也将会为她而活。 他绝不会像是那一条愚蠢的人鱼,将主人的庇护当做是恶意,对主人说出那样冷漠而刻薄的话语。 他终究还是逾越了,凉薄的唇在楚歌的额头轻轻地落下。 楚歌整个脑袋都懵掉了,在被子里脸烫得厉害。 顾凛,吻了她? 而后白皙的面容顿时变得一片通红,小心翼翼地握着楚歌的手,低下了头不再敢看她的面容。 六宗罪透过真实之镜看到的景象就是这样。 顾凛微皱着眉,看向了虚无的地方,他感觉到,像是有藏在暗处的眼睛在注视着他和主人,让他觉得很不快。 下一刹那,在地狱用了上万年的真实之镜,啪嗒一声碎掉了。 房间里有片刻死亡般的凝滞,众恶魔面面相觑,真实之镜是这天上地下最为坚固的东西,被加持了强大的恶魔魔法,竟然也会碎掉吗? 贪婪揉着圆鼓鼓的肚子,说道:“老东西啊,用的时间长了,命数也就到了,它都快一万多年了,活到现在也不容易……” 此言一出,房间里黑气四溢,满一万岁的,不仅仅是真实之镜,还有欲望和暴食…… 欲望刚做的指甲被她自己给折断了,两眼冒着愤怒的光,而后变成了黑色的尖锐龙爪,“你在说我老吗?”说着,整张美艳的脸,都变得扭曲狰狞了起来,头上长出了犄角。 为了避免说错话的贪婪被疯狂的女魔头打得半死,他们就缺少一个劳动力了。 暴食摆了摆手,“我来教训这个家伙。”说着一口吞掉了贪婪,然后吐了出来。 贪婪看着自己一身绿色粘液,胖乎乎的身体像是一个陀螺疯狂地旋转了起来。 在房间里发疯一般地跑来跑去,傲慢实在看不下去,一个传送魔法,就把贪婪送回他自己宫殿的浴缸里了,还体贴地给浴缸放了水,又传送回了会议室里。 妒忌不由得鼓掌,“当爸了就是不一样,连傲慢这种家伙都能变成贴心小棉袄。” 欲望的怒火也少了许多,恢复了美人的形态,掏出了镜子,给自己补了补妆容,她还是一个一万岁的年轻恶魔好吗,真是的! 然后群魔开始了一场似曾相识的对话,“懒惰才一千岁,不适合谈恋爱。” “附议,宰了那个叫顾凛的新恶魔。” “这样不好吧,看起来小懒惰好像很喜欢她创造出的恶魔。” “我们要从长计议,恶魔要是干好事就不叫恶魔了!” 第203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7) 水晶杯中盛放着鲜红的葡萄酒,半明半昧的灯光落在桌上,她的旁边,顾凛长身玉立,站在一旁。 欲望,傲慢,愤怒,暴食,四个人正在搓麻将,就算是末日到来,打麻将也还是一件全民爱好,而楚歌只是端着葡萄酒杯,坐在欲望的旁边。 楚歌的面容微醺,将空了的酒杯递给了顾凛,小声说道:“嗯,再来一杯。”带着些翘起来的尾音,像是一只小花猫在摇尾巴。 顾凛接过了酒杯,温润谦和的面容变了神色,不经意地皱起了眉,说道:“主人,您有些醉了,我给您去拿一杯葡萄汁吧。”明明是劝诫的话语,却说出了不容拒绝的意味。 楚歌的手臂撑在椅子的扶手上,似笑非笑,似醉非醉地说道:“好,都听你的。” 一旁的欲望斜睨了一眼,默默摇了摇头,瞧瞧懒惰这点出息,被自己创造出来的奴仆哄骗地跟一只花猫一样。她咳了咳,引出了话头,“那个傲慢啊,听说你家老婆生的双胞胎啊,一个男恶魔,一个女恶魔,想好怎么取名字了吗?” 傲慢胡子拉碴,苦恼地挠了一下头发,原本就乱糟糟的金色短发,这下子看起来更像是一堆化了的奶油蛋糕。 “哎,把这事忘了,随老婆吧。” 向来肆意猖狂的傲慢,也会有这样苦恼的时候。感情和亲人,是软肋,即便是这世上最邪恶的家伙,也不能幸免于难。 暴食伸出长舌头,随口一卷,摆放在他身后的小桌上,一盘子全熟牛排就到了肚子了,咀嚼了几口,抽到了一张一筒,“这种事情啊,一定要重视,你看我们七个人的名字就不太好,要不然也不会天天按照七宗罪来称呼。” 愤怒怒吼道:“你看结婚了多麻烦,说好一起单身,结果你一个魔先结了婚。到现在,我和暴食连个恋爱都没谈过!连个女恶魔的手都没牵过。” 哎,当恶魔也是有烦恼的啊。 楚歌接过了顾凛递过来的红酒杯,抿了一口,果真是酸酸甜甜的葡萄汁,有些不满地看了一眼一旁的顾凛,“拿走,不喜欢。还是要酒。” 顾凛闻言也不恼,只是无奈地笑了笑,接过了酒杯,身影隐没在了黑暗之中。 这原本是楚歌的欢迎回地狱的宴会,但是不知道怎么就从吃吃喝喝,变成打麻将了。贪婪今日去他的小金库里给楚歌找礼物去了,只是直到宴会进行到了现在也没看见他人来。 慷慨和吝啬集于一体的恶魔,魔生也是相当纠结啊。 楚歌醉眼蒙眬地看着那桌麻将,搓来错去,像是一阵白色龙卷风。 暴食碰了碰一旁的欲望,说道:“欲望,懒惰是不是喝醉了?” 愤怒一拍脑袋,说道:“完犊子了,懒惰以前是不是没喝过酒?”先前不过是一千多岁的小恶魔,身量还不及他们其他六宗罪的一半高,即便是现在从地面上回来,形态变成了一个少女,那也还是个一千多岁的小恶魔。 恶魔醉酒的是一件严重的事情,想当年他们第一次聚众喝酒的时候,都是五六千岁了,差点拆了半个地狱,而力量更加强大的懒惰,还不知道要出多少麻烦…… 暴风雨来临前,总是异常平静。 现在的懒惰可能是乖乖地坐在座位上,但是说不定下一刻就要开始呼风唤雨,开启一场腥风血雨。 是麻烦的气息啊。 傲慢清了清嗓子,理了一下领结,站起来说道:“到饭点了,我回家给孩子喂奶粉。”说着,一缕黑烟浮现,傲慢随即消失在了座位上。 欲望手扶着额头,要是让暴食和愤怒来处理,肯定治不了懒惰,女孩子的事情,还是要用女孩子的方法来解决啊。 她无奈地把面前的牌面往前一翻,说道:“本来还以为能大赚一把来着,真是的,懒惰交给我,一定不让她惹麻烦。” 暴食和愤怒四目相对,目光里俱是掩藏不住的窃喜。 “那就欲望你看着懒惰吧,有重大事件我们肯定会来帮你的。” “就是就是,都是同事,你干事,我们放心。” 说着两个恶魔随即也消失在了麻将桌旁。 欲望翻了个白眼,身上红色的长裙变成了一身盔甲,试图把坐在她侧后方的懒惰扶了起来,但懒惰却像是有千斤重,无论如何也动不得分毫。 “呵。”欲望头上沁出了汗水,她今日就不信了,她连一个小妮子都抱不起来! 接着,她听到懒惰软乎乎地说道:“欲望姐姐,我不会闯祸的,我要顾凛。” 欲望顿时会心一击,被称作是姐姐的感觉真是不错,虽然他们六宗罪一直把懒惰当做是女儿来养,看来醉的还不太深,还知道叫姐姐,还知道不能闯祸……不就是一个顾凛吗,没问题,就是十个顾凛都可以。 她打了个响指,面色随即变得冷酷,艳丽无双的五官有些扭曲,“顾凛是吧,把你家主人带回宫殿去,给她灌一些醒酒药,有事情就自己解决,不是重大事件,就不要叫我。” 顾凛从黑暗中走来,面容平静,走近了楚歌,俯身,抱起了窝在椅子上的她。 两人的鼻尖在一瞬间触碰,顾凛随之微微一笑,只是那笑容转瞬即逝,掩藏在了目光之中。 楚歌伸手搂住了顾凛,沉默而乖巧,软乎乎的白猫露出了松软的肚皮,收起了锋利的猫爪子。 顾凛对欲望微微点头示意,抱着楚歌消失在了原地。 欲望承认自己酸了,想她年少的时候,大多和她谈恋爱的恶魔都是贪恋她的美貌,哪有像懒惰的执事这样的,对待懒惰是那么贴心。 她有些惆怅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本想着自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没想到还是有些困于情了。 顾凛轻轻地将楚歌的鞋子脱了下来,为她掖了掖被子,贪婪送了一瓶万能魔药给他,当做是给楚歌的归来礼物,恶魔又不会生病,更不会受伤,这礼物还挺珍重,也挺没用的。 但没想到现在就能派上用场,这药,用来醒酒是再好不过了。 顾凛将楚歌的头扶了起来,打开了魔药的瓶子,将药喂给了她。 第204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8) 但楚歌终究还是惹祸了,这祸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只是她丢脸丢地有些厉害。 那晚她抱着自己的执事,张开巨大的黑色恶魔翅膀,飞越了整个地狱,最后站在了地狱的最高山上,喊道:“顾凛,你就是我老公。” 顾凛双眼朦胧,淡淡地笑了,“主人,您喝醉了,我不会当真的。”他的声音柔软而坚定。 而听到了这话的楚歌,却毫不在意地搂着他的肩膀,她的身量没有他高,因而只好垫着脚尖,“听到了吗,他,顾凛,是我老公。” 地狱最高山下,地狱住户们看着七宗罪中最小的那一位,逼良为夫,但他们这些在人世间游走的孤魂,能够住到地狱里,多少都是受到了懒惰的恩泽,因而反倒无视了那位无奈的执事,在那欢呼叫好。 楚歌满意地听着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声音如同波浪一般,一层接着一层,在那波浪之上,楚歌用公主抱抱住了顾凛。 顾凛有话想说,但在楚歌垂下眉睫,凑近了他的面容的时候,他却将到了嘴边的话语囫囵地咽了下去。 想象中的吻并没有到来,反而是一句带着酒意的话,“你和他还是不一样的,他啊,他啊,顾凛啊……” 她的眼角有一滴冰凉的泪水,顺着面庞滑落,滴在了他的嘴唇上。 那是恶魔的泪水,传说中绝不会存在的事物,因为恶魔是举世无双的,最最邪恶,最最无情的生物。 “他,是顾凛吗?”不知为何,他的嘴唇微微颤抖着,他对他的造物者,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这种感情细细密密,像是春日的野草萌芽,夏日树影斑驳,秋日树叶纷纷而下,冬日雪花漫天,无处可逃。 她蹭着他的脸,嘟囔着抱着他,像是抱着一只大熊,两人俱是半跪在地上。 顾凛张开翅膀,抱起了楚歌,面色无常,转瞬间消失在了空中,再度回到了房间里。 他一直注视着她,在她的身后,在地狱里化不开的黑暗之中。 他在她的掌心落下了一个吻,一丝不苟的头发垂下了一缕,落在了眼角,有些仓皇,有些狼狈。 他记得他给她喂了魔药之后,她揽着他的肩膀,定定地注视着他,笑靥如花,“顾凛,我不叫懒惰,我,我是楚歌。” 恶魔有一个他们自己的名字,那个名字,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因为许多的针对恶魔的咒语,只有真正的恶魔的名字才能够起效果。 恶魔的名字,本身就是一个咒语,楚歌……也许在得知她名字的时候,他就已经中了她的咒语,要不然他怎么会心神摇曳,只是在心底轻念这个名字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想要露出笑容了? 他是被创造出来的恶魔,是主人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体现,和一个被赋予了生命的猫猫狗狗也没有什么不同。 但他知道,他对主人很重要。 他还知道,顾凛对主人很重要。 在主人说出,他是我的老公的时候,他有一瞬间的沉醉。仿佛他才是那个醉酒的恶魔。 她说,你和他还是不同的…… 他又悲又喜,一时间竟然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表情。 楚歌握紧了顾凛的手指,梦境之中,顾凛还是那个穿着t恤衫还有西装裤,十指纷飞,演奏着钢琴曲的小男孩,沉静而冷淡,人生若只是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故事若只是停留在那一刻就足够了,没有未来的未来,不是她想要的未来。 宋七晚死在了车祸里,死在了成为顾凛妻子的前一个月。 …… 顾凛被六宗罪叫去问话的时候,楚歌还在床上睡觉,宿醉加上发酒疯,已经让她精疲力尽,无暇顾及睡觉以外的事情。 “废话不多说,你必须和懒惰分手。懒惰还小,她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是老公。”欲望坐在上首的位置说道,昨天的事情在地狱已经传开地沸沸扬扬。 作为七宗罪里最小的奶娃娃,刚刚才一千多岁的懒惰,显然还没到谈恋爱的年纪,更别说要结婚。 生命不等长的生物,爱得越深刻,在往后的日子里,就越是会陷入刻苦铭心的痛苦中。 尤其是恶魔这种生物,是永生的存在,所以才会六宗罪里,才只有傲慢会成婚生子,那是耗费了很大的决心才作出的决定…… 被恶魔创造出来的生命,是从诞生的开始就被加以诅咒的存在,他们活不过百年。即便是顾凛这种,耗费了楚歌十分之一的魔力创造出来的恶魔,最多也不过千年。 对于一个恶魔而言,一个千年,不过是瞬息而过。 暴食和傲慢等不动声色地坐在位置上,这种当拆散情侣的事情,他们做不来,还是让感情经验丰富的欲望来。 但出乎意料的是,顾凛只是俯身弯腰行礼,而后说道:“各位尊主,这并不在你们的决定范围内。我是懒惰大人的执事,只会服从她一个人的命令,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回宫殿了。”他神色从容,而后转身而去。 在他转身的刹那,地面长出了层层叠叠的曼陀罗花,迷醉的香气中,顾凛一个踉跄,跪倒在了地上。 然而在下一刻,他的身后张开了巨大的蝙蝠翅膀,翅膀振动了几下,香气就散了开来,随即他的头上长出了恶魔的犄角,那是高阶恶魔才有的特征。 傲慢细长的眉眼闪过一丝赞许,创造出的生命,蕴含的力量,不仅仅取决于创造者赋予的多少,还取决于被创造的事物本身的潜力。 他打了个哈欠,昨晚被老婆罚跪了两个小时的小板凳,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谈恋爱的时候都他老婆还是地狱一朵花,含羞带怯,说话都是温声温气的,把他吃的死死的,在结婚了之后,那就是原形毕露……真怀念啊,那时候那么可爱的老婆。 “欲望啊,这可是懒惰的初恋,初恋啊,分手率很高的,你当时有第一个对象的时候,也就才五百多岁吧,我们要当开明一些的哥哥姐姐。”暴食笑眯眯地说道,哄着欲望。 闻言,顾凛反倒嗤笑了一声,波澜不惊的面容上闪过失落的神情,“懒惰大人,喜欢的不是我,而是那个叫顾凛的人类。” 此言一出,似平地一惊雷,风云激荡。 第205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19) 主人,喜欢上了一个叫做顾凛的人类,喜欢到想要嫁给他。 而他,只是她创造出来的一个人偶,他是她的执事,除此之外,他们的关系不会在多一些什么,也不会复杂多少。 他的背影看起来依旧是那般地修长,只是透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落魄和凄凉。像是牢笼中的困兽,蜷缩在一个角落,默不作声,独自舔舐着伤口。 “那个叫顾凛的人,似乎早就死了。”他低声说道。 六宗罪沉默了下来,如果真的有一个人类叫顾凛,是和现在在他们面前这个顾凛一样得天独厚的容貌,让懒惰会怦然心动,似乎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但真正让他们放心的还是那句,似乎早就死了。 恶魔有漫长的时间去遗忘一个人类,也许要一年,十年,百年,但终究不过千年。从他的音容笑貌开始,直到最后,那个人类在她的记忆里就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记忆,一个轮廓。 这一点,欲望是再了解不过了。 恶魔议事厅的曼珠沙华愈发耀眼,染血般的鲜红。欲望挥了挥手,那些开得正绚烂的花朵就尽数化作细碎的花瓣,一阵馥郁的香气,消散在了空气之中。 难怪懒惰会放下手上的任务,独自一个人回到地狱来…… 因为有了喜欢的人,因为有了不想见到却还会忍不住想念的人…一 顾凛回到楚歌的宫殿到底时候,她躺在一张吱呀作响的躺椅上面,手里拿着一把折扇,慢悠悠地摇晃着扇子,地狱并不热,她只是闲着无聊,想找些事情做。 她合着眼睛,睫毛随着呼吸颤动着,像是要睡着了一般。 顾凛轻手轻脚地进入了宫殿,取了一条毯子给楚歌盖上。楚歌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就是顾凛清朗的面容,背着光,像是夜晚忽明忽暗的星星。 她哑着声音,带着几分疲惫的睡意,“他们没有为难你吧,顾凛?我好像给你添麻烦了。”她睁开眼,对着顾凛招了招手,顾凛目光坦然地凑了过来,随即被楚歌拽住了衣领。 那是她熟悉的样貌,没错的,只是她总觉得这个顾凛不像是那个她拿命来救的顾凛,到底是她的记忆出了错,还是她的心意已经不像是从前那般浓烈。 顾凛侧颜清隽,定定注视着楚歌的时候,竟让她觉得脸有些发烫。 片刻后,她才对他说道:“顾凛,我们一起去人间瞧瞧吧。” 顾凛也不发问,只是点了点头,他是知道的,楚歌要去见那条转世成人鱼的权天使。 在地狱的一年,在人间不过是一天,时间的流速是不同的,因而他们现在回人间的话,那条叫景空的人鱼说不定还待在原地淋雨。 楚歌困倦地缩了缩身体,拉了拉身上的毯子,阖上眼睛说道:“但在那之前,我想睡一觉。我有些累了,记得不要叫醒我。”她轻声说道,整个人都躲在了毯子里,只露出一个毛茸茸,乱糟糟的头。 顾凛以为,这一觉兴许只要一个小时,半天,或者是一天,而事实却是她一觉睡了十年。 其他的六宗罪说,小恶魔就是这样,偶尔会十分贪睡,一觉睡一年的事情也是常有的。 他把她抱到宫殿的柔软的床铺上,每日用黑魔法给楚歌换衣服,起初的时候,他还会记得闭上眼睛,尽量做一个正人君子,后来就想明白了,恶魔这种家伙,生来就是和正人君子这个词是不搭上关系的。 她的皮肤像是羊脂玉一般,带着明亮的光泽,而非苍白。 像是在期待着童话里的睡美人苏醒一般,每天的清晨,给楚歌一个浅浅的吻,每天的晚上,再一个晚安吻。 在这期间,顾凛在地狱里找到了一份兼职,就是当偶像,这一份工作做起来异常艰苦,他每天需要马不停歇地换一百多套衣服,然后再被各种角度无死角地拍照。 当然,表情只有,冷漠,更加冷漠,更加更加冷漠。 他可不是什么随便的家伙,只会对主人露出笑容的。 这些照片有的被做成了广告,海报,更多的,是等高的毛绒抱枕。 反正被亲亲抱抱的,又不是他真人…… 在此期间,顾凛成功靠脸走火了地狱,而他的睡美人还是在宫殿里睡觉,只是那些梦境大多并不美好。 他偶尔会看到她侧脸滑落的眼泪,他将那些眼泪收集在了玻璃瓶。 “女孩子是不喜欢要靠自己养的男人的,懒惰大人喜欢的男人,一定也是这样的。” 这句话不过是他在拍摄的闲暇之时,随口对摄像师说的。 然而传着传着,就变成了,“我喜欢懒惰大人,我要赚钱养她。” 得知此事的六宗罪搓麻将的手微微停顿,“梦想还是要有的,毕竟等懒惰醒过来的时候,就破灭了。” “生命不等长的生物,结婚就是走向悲剧。” “我觉得他长得还挺帅的,小懒惰和他谈个恋爱也没什么吧。” “懒惰喜欢的又不是他,是那个死了的人类,这叫什么……” “替身。” “这倒也不一定,说不定时间久了,替身就代替正主,成功上位了呢?” “你当是地狱六套的傻白甜玛丽苏故事吗?我们懒惰可不是那么蠢的霸道总裁,那顾凛也不是可怜巴巴,要卖身还债的傻白甜小伙。” 顾凛穿着一身鸦青色的长袍,从拍摄现场赶忙回宫殿,用魔法给楚歌换了衣服,刚刚换了一半,大半的皮肤都露在空气之中。 而在下一刻,楚歌就慢悠悠地睁开了眼睛,清淡的眉微微蹙着,平静地说道:“顾凛,我睡了多久?”说着,她支起身体,坐在了床上,将衣服拢了拢。 顾凛额头前的发落了下来,遮掩住了眼底的仓皇,垂眸道:“十年。” 楚歌的食指抵在他的下颌,淡淡地问道:“你给我换衣服,换了十年了?嗯?”语气依旧是淡淡的,只是顾凛却觉得自己像是被食物噎住了一样,再也说不出话来。 “嗯。”他低声答道,身体微微颤抖着。 在他的面前的人,不仅仅是他仰慕的女孩,还是,他的造物者。 第206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20) 但出乎意料的是,楚歌只是说道:“真拿你没办法,下次不要这样了,高阶的恶魔身上是自带除尘魔法的。” 顾凛微微一愣,诧异于自己竟然从来都没想过这件事,也许有的事情早就有了端倪,譬如楚歌的手指总是修剪地整整齐齐,像是十个粉红色的贝壳,边缘平整。 譬如,她的头发总是如同鸦羽般漆黑,正好齐肩的长度,绝不会多长一分一毫。 是他动了妄念。 他的手指颤抖着,“下次不会了……主人。” 楚歌从床上下来,顾凛半跪在地上为她穿好袜子和鞋,她现在懒洋洋的,动也不想动,甚至连思考也懒得思考了,如果呼吸也能够让顾凛代劳就好了。 他温和地说道:“主人,请先喝杯热茶,我立刻给您做一些可口的饭菜。” 茶几上的茶壶随之自己动了起来,滚烫的热水浸泡着新鲜的茶叶,桃花的香气和乌龙茶的苦气瞬间弥漫在了空气之中,让她清醒了不少。 顾凛伸手将楚歌扶了起来,刚刚睡醒的主人像是一个易碎而脆弱的瓷娃娃,没有一点七宗罪之一的霸气。 顾凛的手指冰凉,触及楚歌的手指的时候,她瞬间缩回了手,说道:“冷。”像是委屈,又像是在感叹。 她所不知的是,因为她这一句话,顾凛从此戴了一辈子的白手套,这样的话,无论什么时候,他触碰到他的时候,就不会是感觉到冷了。 楚歌捧着茶杯啜饮了一口,茶水的热气朦胧,她微微阖上了眼睛,真困啊,但茶水又是这样的温暖,让她又不想睡着了。 她的手指摩挲着茶杯的边缘,然而在下一刻,她的手指变得尖锐,由淡淡的粉红色,变成了沉重的黑色,茶杯随之破碎,跌到了地面上,慈悲的碎块满地都是。 茶水和茶叶撒在了她的手上,而她却只是淡漠地看着自己的手指,是恶魔的手指。 顾凛端着一托盘的食物回来的时候,就见到了这样的景象,连忙从旁边取了一块带水的帕子,细细地擦试着楚歌的手指,“主人,您的手指被烫到了么?疼吗?” 楚歌看着顾凛脸上小心翼翼的神情,忽而笑了,没有那样困倦了,“嗯,有点疼。”是她喜欢着的那个顾凛。 不是恭恭敬敬的顾凛,是担心着她,喜欢着她的顾凛。 顾凛闻言神情立刻紧张了起来,尽管主人是强大的恶魔,那也并不代表,她不会痛。 楚歌拉住了顾凛的手腕,说道:“已经不疼了。”说着,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像是一只歪着头撒娇的猫。 顾凛的瞳孔收缩,而后轻轻地笑了,像是叹息般地说道,“不疼了……那就好。” “你那么担心做什么,我可是恶魔。”说着,楚歌眨了眨眼,将看起来有些可怖的双手递到了顾凛的面前。 手看起来瘦削极了,经脉凹陷下去,骨骼突出,指甲突出,尖锐极了,像是轻轻一划,就能撕开血肉。 这样的手,无法拥抱任何人,是用来屠杀的手。 “我们去地面上吧,在地狱继续待下去的话,我可能又会睡着了。”楚歌打了个哈欠,轻声说道。 顾凛站起身来,说道:“是,主人,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 楚歌微微皱眉,有些疑惑,“有什么好收拾的,把你带着就够了。缺什么就用魔法变出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顾凛清冷的面容变得一片绯红,有些结巴,“地面上现在是末日……主人,如果什么都不带,又混入人群里的话,会被人记挂上的。”他的眼睛里有幽远的光茫。 这十年里,已经把顾凛变成了一个全能的执事顾凛了,无微不至地照顾到楚歌的一切,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 楚歌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手指轻点,给自己换了一条亚麻裙子,漆黑的发用一根银白色的布带系着,布带的尾端上绣着一朵兰花,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个普通姑娘。 顾凛拎着一个半旧的皮质行李箱,上面的色彩已经脱落,皮革也像是被老鼠咬过了一样,总而言之,像是个垃圾箱里捡来的好东西。 楚歌和顾凛走过地狱之门,在出门前,顾凛温声提醒道:“主人,手指。” 楚歌闻言微微弯曲手指,那双恶魔的手,就变成了一双人类少女的手,修长,指腹带着一层薄薄的茧子。 “这下子可以了……”她嘴角微勾,像是心情很愉快。 顾凛打量着楚歌的每一个眼神,试图揣测出她每一个念头。在楚歌睡着的十年里,他总是这样做的,然而在她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更加鲜活的楚歌。 楚歌放出了一缕魔气,找到了景空的方向。 这一次不同,她带来了一个靠谱的同伴,她不会再迷路了。 顾凛估算了一下方位和距离,施展出了一个传送法阵,两人随即进入了法阵,被送到了景空所在的地方。 这是一个人声鼎沸的拍卖场,身材姣好的侍女们来回行走着,而楚歌和顾凛,就站在观众台旁边的阴影处。 楚歌不由得皱起了眉,“景空怎么会在这种地方?”说着,她又放出了几缕魔气,试图找出景空更加准确的位置。 她印象中的人类聚集地,都是一堆低矮的房屋,最好的也就是两层小楼,可没有这种可以一下子待下成百上千人的大会场,还有时间和金钱来举办拍卖会? 这时,一个胖乎乎,圆滚滚,站着两撇八字胡的秃头商人走了过来,对着楚歌和顾凛招了招手,神秘兮兮地说道:“你们怎么来了,也是来凑热闹的?” 楚歌对着顾凛发出了一个眼神,顾凛随之会意,脸上挂着客气的笑容,“原来是您啊,真是好久不见了……”声音温和而平静,一点都不带慌乱的。 一丝魔力从胖商人的后背往着他的秃脑袋上袭击而去。 而下一刻,那胖商人就伸出了一条细长的舌头,把那一丝魔力吃了下去,变出了一个苍蝇脑袋,是贪婪,“懒惰,小顾凛。是我啊,你们刚刚是不是没认出我,还想揍我来着?” 第207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21) “贪婪,你怎么在这?”楚歌笑了笑,收回了利爪,又变成了一只普通的手。 贪婪也收回了苍蝇脑袋,细长的舌头,扭曲又怪异的秃头商人的脸扭曲了几下,转而变成了一个正常的脸,看起来憨态可掬,目光里透着几分商人特有的精明。 “懒惰,你和顾凛来地面做什么,不,先让我猜猜,不会是为了,那条人鱼吧?”他低声笑了,像是老鼠咯吱啃着木板的声音,让人毛骨悚然。 楚歌并不掩饰,淡淡地点了点头,说道:“我用魔力追踪那孩子,定位在这个地方。”她目光幽幽地望向了台上那一件又一件盖着红色绸缎的牢笼,皱着眉问道:“那些笼子里面都是些什么?猛兽?怪物?” 她目光里有些疑惑,而此时一只蝙蝠形状的黑影落在了顾凛的肩膀上,只见到顾凛眉头微皱,停顿了片刻,才对楚歌说道:“主人,笼子里的是人类,都没有穿衣服,还有一条人鱼……” 隆重的鼓声响起,一下又一下,直到最后,归于停歇。小提琴的弦音奏起靡靡之音,光影绚烂。 红色的绸缎被拉下,里面是一个瑟缩着身体,蜷缩在角落的少年,遍体鳞伤,瘦的厉害,像是只有一个骨架一样,他的下巴被一根银棍挑起,露出绝望而无神的眼睛,一只是蓝色,一只是绿色,像是一只猫。 台上的欢呼声响起,观众沸腾,铜币和银币都往台上扔去,像是在看着断头上砍人头的。 楚歌觉得有些不舒服,咳嗽了起来,顾凛身体侧了侧,挡住了她的视线,轻轻地拍了拍楚歌的后背。 贪婪见状无奈地说道:“当恶魔也是有节操的,我可不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污染人的灵魂。” 顾凛沉声道:“既然这场拍卖会不是您的手笔,那您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事情?” 贪婪手里出现了一个通体黑色的瓶子,四四方方,像是一个墨水瓶,他饶有兴味地说道:“收割灵魂,回去喂我的宠物。” 楚歌舒服了一些,手攥着顾凛的衣袖,如果这场拍卖会是贪婪的主场,那她要带景空离开这里,就算是得到了他的同意,也难免会显得刻意,像是她想要救他一样。 但如果不是贪婪的主场,那她想要做什么,就不需要什么借口了。 只要,她是七宗罪之一的恶魔,那就足够了。 她垂下眼眸,慢慢地挥了挥手,顾凛随之让了让,台上已经到了最后一个牢笼里了,那是她的笨鱼。 如果她再不赶快地话,那这条笨鱼就要被卖掉了,她尚且不知,她现在是否有曾后悔过当时对她说的话,后悔过站在人类的那一边,伸出手指指着她。 于她而言的十年,对于他而言,不过是刚刚过了十天。 人鱼和恶魔的记忆和时间,从来都不是对等的。 整个会场已经充满了邪恶的气息,人类的灵魂叫嚣着,欲望,喧嚣,吵闹,沉迷于色相,暴力,真吵啊…… 楚歌看着已经打开盖子的贪婪,说道:“我去看看那条鱼,你感你的,贪婪哥哥。”声音软乎乎的,带着大梦初醒的娇气。 贪婪顿时愣住了,连忙将那个瓶子抱在怀里,才以防它跌到地上去,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病恹恹的,冷漠又懒洋洋的懒惰吗,叫哥哥的时候,感觉,也太可爱了…… 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楚歌已经带着顾凛去了台上最后的那个牢笼,红色的绸缎之下,钢铁的牢笼之内,楚歌见到了她许久未见的笨鱼,还是她记忆里,那一条十年前的鱼,蓝色的短发,白皙如骨瓷一般的皮肤,只是她送给他的两条腿,变成了一条血迹斑斑的鱼尾。 那一双蔚蓝色的眼睛里,曾经藏着星辰大海,但此时,只有朦胧如海上水雾的雾气,他哑着嗓子,对着面前的恶魔说道:“楚歌,带我走,好吗?” 在他说出第一个字的时候,楚歌就后悔了,在她不在的时间里,这条笨鱼到底遭受了多少欺负,也许当时她就不该留下他一个人留在地面上,独自面对那些诡计多端的人类。 顾凛目光沉沉地看着地上的少年,他倒是没看出来有多少可怜,他那张如花似玉的脸不还是挺正常的吗,一点皮外伤,加上几滴血,就把主人骗得团团转了,真是够了,他有些烦躁,还有一些说不清的嫉妒,还有危机感。 楚歌在牢笼里只能弯着腰,她往前一步,试图将景空抱起来,手却被顾凛拽住了,他脸上带着惯常温和的笑容,眉眼弯弯,温声说道:“主人,不要脏了手,还是属下来吧。” 楚歌没想到哪里不对,只是点了点头。 景空垂眸,依旧是乖巧的模样,只是退后了一步,往着牢笼的死角又蹭了蹭,下意识地作出抗拒的姿态。 但顾凛并没有亲自动手,一阵魔力过去,景空变成了一条巴掌大的小人鱼,落在了一个盛着水的透明水杯里,稳稳地落在顾凛的右手掌心。 巴掌大的小人鱼在水杯里,靠着杯壁沉沉睡去,他太累了,这些天强烈的恐惧让他夜不能寐,又没有可口的食物,寒冷,饥饿,害怕,无时无刻不笼罩着他。 起初在楚歌离开之后,他一路辗转,一天后进入了一个和善的村落,起初大家对他都很好,因为他长得好看,这是一个靠海的村落,村民们靠着打渔,在末日里也能勉强生活下去。 他帮着做一些轻快的活,例如修补渔网,打扫卫生,煮煮饭,这样的生活过了大概三天,他跟着打渔的小队去海水打渔,这原本是件愉快的事情,但后来的事情就不可预料了。 海上发生了海啸,但他施展了人鱼的力量,救下了打渔的小队,但也从此被村民们视作是海神,姑娘们对他青睐有加,他们给他最好的衣服,最好的房间。 但这些都是要回报的,他帮助他们抓了一百条鱼,一千条鱼,一只,鲸鱼……然后他就失去了自己的双腿,变成了鱼尾,他背叛了海洋,也被海洋抛弃了。 寻“宝”队的人来了,见到了他。 村民们的要价很高,所以后来,他们都死了。 第208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22) 这场荒诞的拍卖会,以在场所有动了邪念的人们,全员去世为结局,在性命朝不保夕的时候,人们越是会流露出本性中最邪恶,最不堪的一面。 楚歌随手扔了个火花,蓝色的恶魔火焰席卷了整个会场,木台搭建成的台阶烧得噼里啪啦作响,还有皮肉烧焦的气息。被恶魔带走灵魂的人,会变成扰乱人间的恶鬼的。 这个世界已经够糟糕了,不要再多什么糟糕的家伙了。 贪婪收着一玻璃瓶子的邪恶灵魂,和楚歌在会场的外面唠嗑,楚歌凑近了看那玻璃瓶子,有扭曲的人脸对她挤眉弄眼,面目扭曲,丑陋到可怕的程度,“出去!”“救救我!” 楚歌有些嫌弃地退后了一步,“贪婪哥哥,好丑的灵魂,你的宠物吃么?” 贪婪摩挲着瓶子,啧啧称奇,“当然了,这可是大好的补品,我家小萱儿一定会喜欢的。” 此时顾凛极为体贴地对楚歌补充道:“现在地狱里有一种很火的宠物,叫金鱼草,上半身是个鲤鱼,结果下半身是个草,这种介于动物和植物的生物,嗯,贪婪大人也很喜欢,种了一千多株。” 楚歌脑海里想象了一下,一堆奇异的金鱼草在她面前嗷嗷待哺,那场景着实是太美好,她都没眼看了。 她无奈地扶额,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顾凛手里捧着一个水杯,水杯里那条蓝色短发的小人鱼还在睡觉,乖巧极了。 贪婪抱怨道:“现在当恶魔真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想当年,带坏一个人类那都要花很久,现在人类害人类,倒是把恶魔的事情都干完了,我看着地面上的人,都是坏透的。” 他拿着他的黑色玻璃瓶,跺了跺脚,身上那层人皮就化作了一道袅袅的黑烟,重新变成了恶魔的形态。 楚歌闻言想了想,她倒是在十多年前,遇到过一个人类,种了一块灿烂的向日葵花田,离开的时候,她送了他一些葵花籽,作为赠别的礼物。 那个人叫什么她已经记不清了,只是记得,他有一双双瞳,藏在厚厚的刘海后面,他有一个爱流鼻涕的小叔叔,明明是一个很小的小家伙,结果辈分倒是挺高的。 除了头上顶着一个苍蝇头以外,贪婪还是个很帅气的恶魔,毕竟是鬼之主,地狱里真正管事的人,他拉了拉黑色大衣的领子,对着楚歌说道:“小贪婪,我要回地狱了,你和顾凛打算做什么?” 楚歌眨了眨眼睛,思忖了片刻,“再玩一玩吧,睡了十年,也要施展一下筋骨了。贪婪哥哥,我有个问题,能问你吗?” 贪婪已经为了哥哥这个词语心花怒放了,然而依旧维持着严肃的面容,正经地说道:“问吧问吧。” 楚歌歪着头,笑着说道:“你的头上为何一直顶着一个苍蝇装饰,一千多年了,也不见你换一个。这样很影响贪婪哥哥的颜值啊。” 贪婪闻言恍然若失地说道:“时间久了,都忘了要换发型,打理一下自己了,难怪找不到女朋友。回去换个金鱼头。” 言罢,贪婪拿着那个黑色罐子,转身走入了黑色的法阵之中,打开了地狱大门,走了进去。 天色已暮,红色的落霞满天都是,身后烈火滚滚。 她点了点头,伸出手,自然而然地接过了顾凛手中装着小人鱼的杯子。 楚歌握着手杯,莞尔一笑,即便是我不再你的身边,你也没有过得更好啊,小笨鱼,果然,你离不开我。 如果真的有命运,那么你的命运就是与我相遇,成为剪不断,理还乱的羁绊,不断相遇,不断相爱,不断告别。 楚歌笑着回头,对顾凛说道:“无论我去哪里,你都会和我一起吗?”她的语气里带着些许的央求,却又像是再相信不过了。 顾凛嘴角勾起,微微鞠躬,说道:“任凭主人的吩咐,主人去哪,我就去哪。”他的眼镜取了下来,黑幽幽的眼睛,像是深渊一般,知消一眼,就被吸了心神。 此时,楚歌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可是在人间住一段时间的,她皱了皱眉,有些苦恼地问道:“顾凛,我们的行李去哪了?”她说的是我们,而非我…… 顾凛垂眸笑了,手伸了出来,手里就浮现了一个行李箱,说道:“在这里,主人,只是刚刚带着它行动不方便,就暂时用黑魔法存到地狱去了。” 这样熟练的空间转移黑魔法,即便是楚歌也不能做到,毕竟她更擅长的是打架,她并不知道,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执事,顾凛暗自做了多少事情。 楚歌将那个小水杯,变成了一个透明的双层小水罐,一根银线系在杯口,挂在了她的手腕上,“那我们,就去见一个我的故人。他啊,是个花匠。”她粲然一笑。 在顾凛的目光里,整个灰暗的人世间,似乎都因为楚歌的笑容亮了些,有了浓烈的颜色,一阵风过,顾凛额头前垂落了一缕发,看起来少了分严谨,多了分潇洒随意。 他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嗯。” 果然醒过来的主人,有更多的色彩,更多的笑容。 他啊,最喜欢这样的主人了,尤其是在她笑起来的时候,像是整个星空的星星都从天而降一样。 黑色的魔法阵打开,楚歌的手里抱着装着景空的水罐,顾凛手中提着行李箱,转眼间就到了另一个地方。 但那里,没有楚歌记忆里,星球上最后一片向日葵花田,也没有那个刘海很厚,长着双瞳的故人,还有他总是流淌着鼻涕,脏兮兮,却意外地有时候很乖巧的男孩。 夕阳西下,群鸟如林。 楚歌和顾凛站在乡间的小道上,站在一片枯萎的花田面前,向日葵的叶子和根茎已经腐烂在天地里,没有人照料它们,它们就自顾自地在秋天衰败,幸运的话,明年有的种子还能开出花来。 带着帽子的稻草人脸上还带着笑容,木头手臂上,呆着一排字的黑羽红眼珠的乌鸦。 远远望去,村落已经荒芜,没了人烟,房屋也老得很快,但好在,没有腐烂的气息,只是一些烟尘的呛人味道。 顾凛问道:“主人,我们要去寻您的那位故人吗?” 楚歌缓缓地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不必了,他应当在这世上的其他地方,活得很好,他是个善良的好人,在末日里种花的人,和恶魔,嗯……果然,我还是不要惊扰到他为好。” 顾凛笑着看向了楚歌,说道:“我永远和主人是一样的。” 楚歌愣了愣,而后眉眼弯弯,轻轻地嗯了一声。 第209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23) 一身黑色燕尾服的执事,一袭黑色裙子的恶魔少女,一起看着日暮西垂,天高,云阔。 天色渐变为暗沉的黑色的时候,楚歌偏头,对顾凛说道:“这是你第一次来地面上,我要带你去一些有意思的地方,看一些特别的,在地狱里看不到的景象。” 恶魔的实力很好,譬如,在此时顾凛的眼中,楚歌整个人都带着一层光芒,微弱而明亮的光芒,像是梦境里发光的萤火虫一样,那样朦胧,那样摄人心魄。 有的人生为恶魔,有的人生为人类,有的人生为天使,如果你足够幸运的话,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满身是光的人,无论是恶魔,还是人类,抑或是天使,都是无关紧要的了,因为你知道,面前这个人,于你而言,是举世无双的存在。 “嗯。”他轻声说道,冷冽的面容展露了笑容,如同冬日的冰雪消融,洋溢着温暖的气息。 凉风习习,顾凛打开了随身带着的行李箱,从中取出了一件黑色的立领斗篷,披在了楚歌身上,凑近了她,仔细地系好。 两人的面容靠得很近,长而纤细的睫毛颤动地都很厉害,甚至在某一个瞬间,他们都察觉到了彼此的目光。 楚歌的手里还捧着那个装着人鱼的小水罐,水罐里,小小的人鱼趴在水罐的边缘,沉默地仰望着这两个恶魔之间亲密的举动,他觉得自己有些像是个卑鄙无耻的小偷,窥伺觊觎着不是他的东西。 景空觉得自己有几块鳞片有些痛,像是要掉下来一样,他默不作声地将头又缩回了水罐里面,蓝色的短发轻柔地飘散在水里。 那曾经是比亚特兰蒂斯遗迹的海水更加蔚蓝,更加澄澈的颜色,此时却被一缕黑色的邪恶气息围绕着,光芒黯淡了下去。 顾凛系好斗篷之后,就退后了一步,温声说道:“那我们去哪,主人。”他打了个响指,修长而指节分明的手指上瞬间就挂着一盏亮着橘黄色光芒的小灯笼,图案上是一个男孩在弹钢琴,钢琴上摆着一盆绽放地很漂亮的兰花。 楚歌手指摩挲着那盏小灯笼的灯罩上的图案,忽而笑了,抬眸说道:“钢琴上怎么能放着植物呢,会让它受伤的。顾凛,你去学钢琴好不好,我喜欢会弹钢琴的男生。”我喜欢的那个顾凛,他会弹钢琴。 “主人会弹钢琴吗?”顾凛笑着说道。 楚歌点了点头,“是因为喜欢一个叫顾凛的男孩,他也会弹钢琴。”穿着白t恤,十指纷飞,奏响乐曲的小少年,就是楚歌心头上的那缕白色的月光。 顾凛的心脏骤然紧缩,原来,是因为那个叫顾凛的人啊,因为那个顾凛,才会有他,也许他本该心存感激的,可为何心脏却疼地厉害,像是被人拿着刀子在剐一样,但他还是笑着点了点头。 “等到回地狱了,就去学。”如果他更像是那个顾凛的话,楚歌会高兴的吧。 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会答应的吧。就像是许多年前,对宋七晚说过的每一句话,顾凛都会去实现一样。 面前的这个顾凛,还是她的顾凛。 楚歌莞尔一笑,抿着唇,欲哭无泪。只是说道:“嗯,我教你。” 即便是经过了漫长时光,穿过了遥远的时空,也还是会对她温柔以待,微笑的男孩,顾凛。 她踮起脚尖,伸出手轻轻地揉了一下顾凛的头发,漆黑的,顺畅的,一定花了很多心思整理的头发。 “嗯,阿凛最好了。”她柔声说道。 声音柔和地不可思议,像是风在吹拂着窗户上的风铃。 叮铃铃,叮铃铃。然后,顾凛就听到他自己的心脏,咚咚,咚咚咚,跳得很急促,像是要喘不过气一样,他伸出手攥着楚歌的袖子,力量大到楚歌的袖子被他拽坏了一截。 刺啦一声,楚歌的袖子断了,而顾凛的手中还拿着那块黑色的袖子,边缘绣着白色的蕾丝花边。 顾凛顿时僵住了手,眼中带着水汽,有些手足无措,目光定定地注视着楚歌。 楚歌微皱着眉,而后轻笑出声,“我吓到你了吗,阿,凛。”她不撒娇的时候,声音像是清澈的溪涧,带着些许的冷意,容不得人生出半分的绮念。 顾凛回过神来,说道:“对不起,主人的衣服被我弄坏了。”他的耳朵一片绯红,觉得尴尬极了,很想就此遁逃到地狱里。 楚歌转过身去,假装没有听见,说道:“走吧,走吧,我们要走着去下一个地方,我要带你去看这人世间许多的景象,众生百态,明明很贪婪,却要假装慷慨,明明很喜欢,却要假装隔着千山万水,叫人反倒不敢喜欢了。” 她的脚步很快,转眼间就走远了。最后的那句话,似是叹息一般,消散在了风中。 明明很喜欢。 顾凛慌忙地拎着行李箱跟了上去。 但是走了不多久,楚歌就又困了,就地蹲了下来,抬眸对着顾凛道:“我困了,回地狱睡一觉再回来,好不好?” 灯笼渺茫的光下,楚歌神情恹恹的,她真的累了。想念地狱的那张大床,离开它的第一天,想它,想它。 顾凛无奈地半跪在地上,对楚歌说道:“那好,我背主人回地狱去。但是这条小人鱼怎么办?它可是活物,活物是不能去地狱的。” 闻言,假寐的景空像是一条死鱼一般,连鱼鳍都不动了,顾凛淡淡地瞥了一眼,假装不知道他在装睡。 楚歌戳了戳水罐的边缘,真是个小麻烦啊,笨鱼,把你留在人间,被人卖了,你还连钱都不会数,带你回地狱,你就要陷入新的麻烦。 良久后,久到顾凛以为楚歌已经蹲在地上,睁着眼睛睡着的时候,她叹了口气,说道:“带回地狱吧,反正还能带出来的。在这末日,死人过得可比活人舒服多了。” 说着,她伸出了手臂,央求着说道:“顾凛,我脚在地上蹲麻了,你背着我好不好。” 顾凛伸出手,试了试楚歌的体温,狐疑地说道:“主人为什么今天很爱撒娇?是喝酒了吗?” 楚歌的脸色顿时僵住了,“那是因为 第210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24) 楚歌的脸色顿时僵住了,“那是因为喜欢你。”这话说得咬牙切齿,不像是情话,反倒像是恶魔的低语。 顾凛闻言反倒有些受伤,妥帖的黑色短发落在耳畔,遮挡住了小半张脸,在半明半昧之中,楚歌看不清他的神情,只看见他高挺的鼻梁微微阖动,像是在抽泣,她将手里的装着景空的水罐放在了一边,双手捧着顾凛的面容。 “顾,顾凛……你怎么了?” 黑暗中的恶魔少女紧张地问道,黑色的裙摆在地上逶迤出一朵黑色的花,她的手指很冷,带着彻骨的寒意,这就是恶魔的温度。 他犹豫着开口说道:“主人,是因为钱才喜欢我的吗?要不然,为什么十年前主人不喜欢我。”他的燕尾服里面穿着白色的衬衣,衬衣最上面的扣子松开了,松松垮垮的,整个人看起来也有点颓废,不像是白日里全能的执事了。 在听清楚了顾凛的话,并且成功理解了他说了什么的楚歌,脑海里有雷声轰隆作响,她诧异地指着自己,瞠目结舌地说道:“我喜欢你,是因为钱,呵,呵,呵……” 就在顾凛在这笑声中毛骨悚然的时候,楚歌顿时站起身来,拉着他的衣领,怒吼道:“喂,开什么玩笑啊,七分之一的地狱都是我的,我缺你那点钱吗,啊?” “还有,你哪来的钱,是不是背着我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了?我什么时候给你发过工资了?”她皱着眉说道。 顾凛有些委屈,像是个小媳妇一样,“是我拍广告挣来的。” “什么广告?”楚歌此时精神了,对于这种性质恶劣的家庭问题,再犯困想睡觉,那她就是个浑蛋。 她手插着腰,冷着脸说道,嘴角勾起,是渗人的笑容。 道路两旁的树林哗哗作响,叶子飒飒而下,天上的雷云噼里啪啦地响着。 顾凛轻声说道:“拍照片给做玩偶,抱枕,海报,食品包装。” 他把情节严重的放在前面,不那么严重的放在后面说,原以为楚歌的心情会在他说完话的时候,稍微缓和一些,但是预想中的效果并没有到来…… 一道紫色的惊雷劈开了天空,树林里的树木全被劈断了,枝干焦黑,叶子也掉光了。 “嗯,很好,干得不错。”楚歌嘴角带着温柔的笑容。 在楚歌沉睡的十年里,顾凛学到了很多东西,譬如他是知道的,女人的脾气就像是天边的雷云,表面看起来没有那么糟糕,其实里面全是惊雷带闪电。 “主人,你生气了吗?可以不生气吗?”他定定地看着楚歌,漆黑的眼眸像是无底的深渊,楚歌避开了目光,冷哼了一声。 那盏摇摇欲坠的灯火,终于熄灭了。 漆黑里,楚歌睁开了一双红色的眼睛,真是的,为什么一到地面上就不得不用恶魔之眼,黑色的魔法阵闪着奇异的光辉,从楚歌脚底下浮现,将他们都传送回了地狱。 顾凛是脸着地的,好在他身手敏捷,及时用手撑住了地面,有效避免了毁容事件的发生。 楚歌嘴角勾起,像是心情很愉快的模样,抱着那个装着人鱼的水罐,脚步轻踏,就回了她自己的房间了,将景空放在了桌子上,自己则倒在床上睡觉了。 但她刚刚闭上眼睛,就听到顾凛说道:“主人,要是你再睡十年的话,我该怎么办?” 楚歌微微睁开眼睛,看见了背着光的顾凛,她又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了,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了。 她百无聊赖,略带嘲讽地说道:“那你就去拍广告给人家做抱枕去。”说着,闷闷得背过身去,拉了拉被子,将自己裹成一个圆滚滚的球。 顾凛默不作声,但楚歌微睁开眼,看见了她被子上,他的背影,脊背微微弯着,像是在害怕。 她冷哼一声,说道:“明天,我亲自动手,把那些抱枕都收回来,作为我的执事,就算我不发工资,你也不能做这种出卖色相的事情。” “主人觉得,很丢人吗?” “我只是……觉得舍不得。” 舍不得放在心尖上的月光,要委屈自己。 顾凛闻言心中的阴霾顿扫,愉快地说道:“那您晚安,主人。” 说着,他凑近了楚歌,试图将她缠绕到下巴的长发理一理。 楚歌看着顾凛的影子变大,正在凑近,下意识地转过身去,两人的脸凑到了一块,楚歌伸出手按了上去,颤着声音说道:“出去。”只是像小猫挠痒痒一样,没有什么威慑力。 顾凛笑了,狭长的眼睛有些慵懒,里面带着笑意,餍足的猫,也是这样的眼睛。 楚歌愣了愣,又把自己整个头像是土豆一样,埋在了被子里面。 顾凛离开了房间的瞬间,楚歌就把头从被子里伸了出来,呼了口气,“这个家伙,真是,真是好气人啊。”她伸出脚,踹掉了被子。 此时生着闷气的楚歌,根本就没有留意到放在角落里的小人鱼,景空是怎样的…… 景空不理解,也很委屈,为什么在他的世界里,不过是过了几天,楚歌就对他这样陌生了,对那个叫顾凛的恶魔那么亲切,因为他是她的执事么,如果楚歌需要一个管家的话,他也可以胜任的啊…… 她救了他,再一次。他却没有什么能给她的,因为她什么都有,在人类的眼中,起码他还是一条珍贵的人鱼,不,他现在是被大海抛弃了的人鱼,还住在了地狱里,他什么都不是了,可能他真的像是楚歌说的那样,是条无药可救的笨鱼。 到底为什么,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 他离开亚特兰蒂斯遗迹,遇到楚歌,得到了一双腿,得到了一个名字,从那一天开始,他有了同伴,有了朋友,不用一个人在深海里度过漫长的岁月,那本该是幸福的开始…… 本该是的。 他可以和楚歌愉快地一起遍历人世间,看遍许多风景,戏弄许多恶人,只是因为当时他的一句妄言,让所有的事情成为了不可能。他对楚歌,说了很过分的话,即便那不是出于他的本心。 但他所不知道的是,于他而言的十天,是楚歌的十年。 人世和地狱的时间,从来都不是一起旋转的。 于他而言,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件,于她而言,不过是漫长时光中的一瞬,轻描淡写,不留痕迹。 第211章 恶魔捡了条小人鱼(25) 人世和地狱的时间,从来都不是一起旋转的。 于他而言,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件,于她而言,不过是漫长时光中的一瞬,轻描淡写,不留痕迹。 景空有些郁闷地甩了甩鱼尾,趴在玻璃水罐的边缘,看着床上恬睡的恶魔少女。 地狱记事一,七宗罪之一的老幺恶魔,懒惰,勒令所有地狱居民归还她的执事顾凛的抱枕。 于是便有了这样类似于是大型粉丝见面会的景象,楚歌的指尖是一缕蓝色的鬼火,一旁的桌子上摆着上百万的地狱通用货币。 皮肤瓷白,披肩墨发,懒散而倦怠的恶魔少女,面无表情地烧了一个个抱枕,打了个哈欠,百无聊赖地说道:“下一个。” 面色绯红的地狱居民a站在了楚歌的面前,白色的裙摆,脚尖上穿着芭蕾舞鞋,哦,死前应该是个舞者,看起来像是个好鬼。她结结巴巴地递上了一张纸,“请,请,请给我签个名吧,懒惰大人。”是她的照片,看样子是楚歌去往人世,去向地狱之门的时候。 虽说她不愿意被偷拍,不过偶尔有个粉丝好像感觉也不赖。 楚歌微微睁开眼,指尖上涌现一点蓝色的鬼火,在她的照片上流畅地写下了song。 鬼火在纸上留下了一点灼烧的印记,song,是歌的意思。 “是歌……”芭蕾舞者鬼轻轻地念道,“谢谢您,当初,救了我。” 楚歌莫名其妙,点了点头,什么时候她救过一个鬼了,这世界还真是奇妙。 一旁的顾凛面色已经冷得不能看了,阴冷的气息弥漫开来,楚歌斜睨了一眼,轻笑,“只能你是大众情人,我就不能有粉丝了吗?” 顾凛无言以对,抿了抿唇,惯来温和的面容此时一片凉薄,楚歌嘴角微勾,对那舞者说道:“你的名字,是什么,我会记得的。” “微生。我住在忘川河旁,大人若要寻我,就去那。” 楚歌愣了愣,刹那间如有所觉地抬起头,地狱的天空阴沉沉的,带着有些灼热的温度,偶尔有风,空气微凉。 “微生,我记住了。住在忘川河旁的微生。”她笑道,一时间晃了那个叫微生的人的眼,那样清隽的女人,像是忘川的河水,黑而浚的,像是块玉般。 那个叫微生的姑娘走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楚歌突然觉得,我长得这么好看,还有姑娘喜欢我,是个有粉丝的体面人,何必要跟顾凛这个家伙过不去。 于是,她放弃了亲自动手,拍了拍顾凛的肩膀,“你自己解决这事,我不管了。”言罢,她打了个哈欠,变化出了一张铺着软垫的檀木椅子,翘着二郎腿坐在了椅子上。 顾凛的脸色臭了,亲自动手,只是随手把印制着自己图案的抱枕扔到了一旁,攒了一堆就一把鬼火烧掉,折旧半价付款。 等到顾凛烧了所有的抱枕的时候,已经是一天一夜过去了。好在恶魔不需要睡觉也能恢复体力,只是声音干涩了许多,恶魔都不知道,他喊了多少次的下一个。 楚歌睁开眼睛,理了理身上的黑裙子,“都结束了吗?”她问道,声音暗哑。 “结束了,主人气可消了?”他的脸色惨白,不知道是气的自己,还是气的她? 楚歌低垂着眉眼,掩藏住嘴角的笑意,说道:“嗯,消气了。走吧,咱们回家。”她伸出那只素白而冰凉的手。 顾凛却没握住那只手,陡然间抱住了楚歌,“我这么生气,可是主人却没生气,这不公平。” 这个拥抱突如其来,楚歌的脑海一片空白。但她并没有推开他,反而伸出手抱住了他,低声笑了,“现在公平了,你不生气了。” 顾凛缄默了片刻,忽而笑了,“主人真是狡猾。” 等到楚歌和顾凛回到宫殿的时候,就看到了那个装着景空的罐子破碎掉了。 她慌忙地在偌大的宫殿放出了诸多的魔线,四处去寻景空。 楚歌的魔线引领着她走过许多的房间,顾凛跟在她的身后,也是在这个时候,楚歌才意识到,她的宫殿竟然有这么多的房间。 在一个满是灰尘和破旧画作的房间角落里,魔线钻入了门缝。 楚歌伸出手,轻轻一推,那扇门就应声而开,她匆忙地走入了房间,看到了角落里的少年。 蓝色的短发带着清凉的冷意,在这地狱里格格不入,他的肩膀露在空气中,肩胛骨瘦削而突出。那条鱼尾黯淡无光,像是星星坠落了一样,即便是看不到少年的神情,楚歌也能猜到他的模样,是多么地悲伤,但她却不能感同身受。 于她而言,她已经有了另外重要的人,那就是顾凛。 楚歌吸了口气,站在门口,轻声问道:“景空,你要留下来的话,我给你准备房间,你要回亚特兰蒂斯的话,我送你走。” 景空呜咽着说道,“为什么,你不喜欢我了,楚歌?你以前,是喜欢我的,就在十天前,我们才分开……” 楚歌错愕,失声笑了,“于我而言,已经是十年了。地狱的时间,和人世的时间,从来都不是一起旋转的。我送你回亚特兰蒂斯吧,那里你会开心些,地面和地狱,兴许都不适合你。” “那你为什么要在海洋里,对我说,让我快点长大。你应该喜欢我的,你应该一直注视着我的。你今天和他去做什么了,回答我,回答我!”他抬起头,露出了血红的双眼,曾经灿若深海的双眸,此时如同地狱的业火。 这连番的质问,让楚歌觉得自己是个渣女。 顾凛下意识地伸出手,挡在了楚歌的面前,“主人请小心,他有些不正常。” 楚歌无言以对,唯有默然。她从前是想要他变成一个堕天使的,但现在不想了,和顾凛在这地狱里再度过千百年的时光,等到身为人鱼的景空自然而然地死亡,她就带着他的精神体回到星际去。 但计划终究还是没赶上变化。 两只巨大的白色羽翼破空而出,冲破了他的肋骨,两块细碎的血肉随即划过他的后背,跌在了地上。 强烈的波动震碎了整个宫殿,不过楚歌被顾凛护在身后,分毫无损,只是身上沾染了一点灰尘。 她的手指化作黑色的利爪,快步冲向了景空,刹那之间,便来到了景空的面前,勒住了他的脖子,看起来那样纤细的手,却有那样强大的力量,他体内的魔力像是一个漏斗一般,顷刻之间就被倒置了一样,回归了一种安稳而均衡的状态。 “不要害怕。”她温声说道,“因为害怕也没用。” 这样不同寻常的力量波动自然吸引了其他的六宗罪过来,如同清冽的海风一般,一层又一层地拂过整个地狱,地狱都凉快了不少,黑红色的乌云在宫殿的上空汇集成一个不断向外拓展的同心圆。 欲望手指上转着一根电子香烟,眉眼微挑,说道:“小懒惰带什么回来了,这是入魔了?啧,这力量可不简单。” 暴食站在欲望的旁边,递了一盘削成兔子形状的苹果块给她,说道:“是那条由权天使转世成的人鱼吧。才来地狱一天就入魔了,这是受到了多大的打击?” 傲慢今天是带着自家的奶娃娃过来的,头上长着一根独角兽一样的犄角,尖尖的,稍不留神,小恶魔就能把自己的手戳到了,于是犄角上被套了一圈柔软的粉红色毛线。 他摩挲着下巴上刚刚长出来的青色胡茬,感慨道,“这就是三角形的爱情,总有一个角要先崩坏的。” 众魔默然,他们小懒惰的初恋就这么破灭了,还挺叫人伤感的,不过和那条笨呼呼,还是由权天使转世成的人鱼,果然还是精明又好看的全能执事顾凛比较顺眼。 作为懒惰的亲友团,他们已经在商量着什么时候办婚礼比较好了。 据说当伴娘是要单身一辈子的,欲望明确表示,自己要当伴郎,她还是想要脱单的。唯一的已婚人士傲慢,则被认命为伴娘,反正地狱里的女装大佬那么多,多他一个也无妨。 长出了恶魔翅膀的堕天使景空愣怔地看着自己的翅膀,笨拙地晃了晃自己的翅膀,良久后,才对楚歌说道:“我现在也有翅膀了,我能,和你在一起吗?” 他说得很恳切,血红的眼眸里,带着再专注不过的温柔。 此言无疑惹怒了顾凛,他的手里陡然出现了一把通体黑色的剑,这是他的主人,这个突然出现的家伙,凭什么要主人喜欢他!大放厥词的家伙都要死。 楚歌默默地转身,走向了顾凛,轻声说道:“我不会喜欢你了,因为我的心脏并没有那么大,它的里面,已经住了一个叫顾凛的人。我们已经错过了,小人鱼。”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你和我的时间,曾经一起转动过,只是后来,我们走散了,从那开始,我们的时间一点点地错过,即便是后来,指针再度重叠,可是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有那么远了。 她从尘埃中向着他走来,伸出了手,这一次,顾凛握住了。 那栋一般坍圮的宫殿里,楚歌不要了,兴许是故意的,不过更多的是为了省钱,贪婪给这位新晋的高阶恶魔,景空,安排的房屋就是楚歌这一栋被拆了一半的宫殿。 为了避免自家执事出卖色相,楚歌也正式加入了七宗罪在地狱中的事务处理里,顾凛是她的助理。 只是这个助理过于称职,老是把她要做的事情独自解决了。在傲慢投诉楚歌和顾凛的“办公室恋情”之后,顾凛转正去了外勤部,靠颜值处理投诉。 楚歌经历了那么多世界,上到军部少将,女帝之类的,下到游戏宅,太子保镖,业务范围广阔,处理问题的能力也是一绝。在她到了地狱公务部门之后,从前无缘的周末假期和节假日,终于有了着落。 景空转职做影星之类了,不过他的表情总是很冷,无论演什么角色,都像是他自己。但地狱里的家伙都不挑的,毕竟地狱的信号不太好,电视节目很少。 景空长得好看已经那么不容易了,怎么还能期待更多。 偶尔楚歌和顾凛一起下班,路过景空的广告牌的时候,也会闲聊几句,当年相遇的时候,那条小人鱼,是多么地惹人怜爱,与其说是造化弄人,倒不如说是天灾人祸。 地狱越来越像是一个新的人间,前段时间和天堂谈判了一次,景空也去了,毕竟有位堕天使压轴,还是挺能气人的。 地狱很多居民被引渡到天堂去了,本来就是一群好人,死后去只能下地狱,怪委屈的。天堂在绝对的暴力威胁面前,还是妥协了。 好人去天堂,坏人在地狱烈火里受苦,不好不坏的,就在这个地方安稳地生活,尽管外貌不会变化,尽管生命漫长,也许有一天,地面就能恢复原貌,他们就能再进入轮回了。 地狱很难得地迎来了冬天,银装素裹的,本来有些灼人的空气也凉了许多,这是景空的手笔。 来自深海的人鱼,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会用魔力造雪,只是这一次的雪花蔓延到了整个地狱,想必是心情很差劲了。 因为在一千年之后,楚歌终究还是和顾凛结婚了。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楚歌的时间无穷无尽,她和顾凛之间,她是注定要被留下来的那个人。但她已经决定了,在以后漫长的,只有她一个的时光里,要有一些值得回忆的事情才好,那样的话,才不会太冷。 这是一个小型的婚礼,参加婚礼的人,是七宗罪,还要他们最亲近的朋友,譬如许久前,楚歌的小粉丝,微生,还有微生的老公,叫信。 花童是傲慢的女儿,秋白,还有微生的儿子,云烟。 初见时,秋白递了一块巧克力,塞到了云烟的嘴里,“甜吗?” “甜。” “那,吃了我的巧克力,以后要娶我哦。” “嗯。” 其他恶魔还是单身,缘分这种事情,总是会在不知道的时候到来,他们都决定慢慢地,再等一等。 黑色的纱裙逶迤,红色的彼岸花,墨色渲染的发,她是地狱里最美的颜色。 黑色的燕尾服,深邃而充满爱意的目光,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他像是一千年前一样,还是她最好的执事。容颜未变,只是鬓角已有两点斑白。 “顾凛,当我决定和你共度余生时,我希望我的余生能尽快开始。” “楚歌,我爱你,我非常爱你,我永远爱你。” 第212章 征途是星辰大海(1) 心跳,血压,精神波动,每一项数值都在急速攀升,直至人类不可能抵达的数值…… 砰地一声,营养舱陡然间炸开。 连接在楚歌的手腕,颈部,脚踝的神经接驳线路都被一只女人的手强行拽了下来,那样素白而枯瘦的手,却是具有极大的,不可思议的力量。 “我回来了。”她紫地发黑的眼睛,像是宇宙深处的星云,酝酿着不可思议的风暴。银白色的发披散在肩膀上,身上不着寸缕,整个人枯瘦地像是一个骨架。 单薄的唇角勾起了一抹笑容,她知道,隔壁的房间里,就是也已经醒过来的景空,又或者说是k先生。 他醒过来的时间,应该会比她晚一些,毕竟他已经睡了很久。 楚歌拿起了放在一旁桌上的,她的衣服,还有那把联盟军部特制的粒子枪。 在刚刚的那个时空里,她可是和顾凛高高兴兴地在地狱里活了三千年,她看着他从面容清隽的青年,变成了满头银发的老人,她也用魔力跟着他变,陪他变老,直到他生命的最后。 造物者,喜欢上了她创造的男人。 堕天使景空一直维持着最好的样貌,单相思了三千年。 年少的时候,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因为那个家伙,说不定就是个地狱派来的恶魔,可你却会不由自主地沉溺到名为她的陷阱之中。 在顾凛死后,楚歌在那个世界最大的眷恋也就没有了,她杀景空,抽离了他的精神体的时候,景空甚至没有丝毫的反抗。 若不能同生,那么同死,于他而言,也是一种成全。 而此时在监控室的闪电和维克托还坐在地上打扑克牌,自诩智商全宇宙第一的怪人科学家闪电,却发现自己一直赢不了维克托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他愤怒了,直接动手揍人了。 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在实验室里的楚歌已经慢慢地穿好了衣服,拿起了粒子枪,打开了实验舱门。 “你是不是出老千了,是不是出老千了?”闪电竭嘶底里地拉着维克托的衣领,他不服。 维克托无奈地耸了耸肩,张扬的神情里满是坦荡。他就是出老千了,他可是一个用扑克牌杀人的家伙,闪电是多么实诚,才敢和他打牌,这大概就是不知者无畏吧。 然而下一刻,闪电软绵绵的拳头揍了过来,被维克托抓在了手心。 维克托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松开了桎梏,嚯的站起身,指着一旁的监控仪器,焦急地说道:“楚歌出来了,楚歌从实验室出来了!老大肯定也没事了!” 他脸上咧开了笑容,然而下一刻,看到了楚歌对着摄像头露出了一抹笑容,黑黢黢的粒子枪枪口对着摄像头就是一击,砰地一声,镜头随之碎成了渣滓,什么也看不到了。 闪电扑到了监控台上,匆忙地按下各个按钮,调用这座地下实验室其他的摄像头,看到了楚歌的行动路线后,意味不明地看向了维克托,“她是朝着我们这里来了。” 维克托手心里握着的扑克牌陡然间掉了下去,眯了眯眼睛,反问道:“她想干嘛,要拿一亿星币的?” 闪电白了一眼维克托,说道:“恐怕不止于此,看她那一枪要轰了实验室的气势,大概是想起来了以前的事情。事情要变得棘手了,你把那边的火箭筒拿着,遇到危险了,就给我挡挡。” 维克托露出了鄙夷的神情,“闪电,一年前楚歌来这的时候,你不是挺嚣张的吗,现在倒是害怕了,你是不是个爷们?” 然而闪电还没来得及辩驳,那扇高强度钛合金的门,就被连发的子弹,还有强力的一脚踹开了。 无所不在的强烈精神压力弥漫开来,向着两人袭来,这是sss级别的精神力,在那些平行时空里,楚歌的精神力从ss突破到了sss,刚想叫嚣着,你要是动我们一根汗毛,我们老大会灭了你的维克托,堪堪咽下了话语,他们老大现在还在营养舱呢。 维克托和闪电俱是往后退了一步,戒备地看着面前握着粒子枪,言笑晏晏的楚歌,“这么紧张做什么,我只是来要我的酬劳的。”然而她的精神压力再次加强,监控室的空气气压也随之压缩,压迫到他们都觉得快要喘不过气了。 闪电哆哆嗦嗦地从白色实验服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光脑,扔向了楚歌,楚歌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随手一伸,就抓住了那块光脑,单手检查了一下里面的金额,果真是一亿星币。 维克托惨白着脸,不敢说话了,这个女人,比以前更强了,“钱你已经拿到了,那我们老大什么时候醒。” 楚歌垂眸,指尖摩挲着粒子枪泛着冷光的边缘,轻笑道:“他很快就会醒,你们一定不知道我在平行世界里过了多久吧,十个人生,啧啧啧,果真是看我失忆了好欺负吗?” 砰地一声,所有监视屏都炸开了,闪电心疼地无以复加,却只能在那里默默地咬手指头,果然是引狼入室,现在说不定老大醒来了,就给他们收尸了。 啧,这无情又冷漠的世界。 楚歌微笑道,“虚拟世界是吧?辅助系统是吧?你们这些慌可真是天衣无缝,只可惜遇到了我。老娘在那些世界里受快一万年的苦,今天就要你们来偿还。” 此言一出,维克托颤巍巍地把站在他身后的闪电拉了出来,“楚少将啊,这,这都是误会,现在星际的时间不过才过了一年,那些平行世界也是怕真和我们老大发生什么了,你到时候心理过不去,呵呵呵,呵呵呵。”他干笑了两声,额头上沁出了一堆冷汗。 确认过眼神,是惹不起的人。 粒子枪的枪口冒着森冷的光,枯瘦的女人的手指很干脆地按下了能量汇集按钮,“把银刃给我,我就走,作为额外的精神损失费。我倒数五个数。” “五。” 闪电脸色刷得一下白了,“银刃值两个亿,你怎么不去抢!” 楚歌挑了挑眉,“现在就是在抢啊。”语气轻描淡写,真如当年她的模样。 “四。” “三。” “二。” 她一脸冷酷地念出一个个数字,像是末日判决一般。粒子枪汇集出来的一个巨大的光团,凌冽的风刮过闪电和维克托的面容,如有实质的杀气,终究还是让他们妥协了。 闪电怒目圆睁,敢怒不敢言,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光脑,扔向了楚歌,那是机甲银刃的远程连接器。 楚歌的枪还是发射了,不过是冲房间的顶部,一大块的钢铁结构随之掉了下来。等到维克托和闪电从呛人的灰尘味里缓过来的时候,楚歌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了。 而监视器也已经被她炸掉了,无从知道她现在的踪迹。 “楚歌这个女人,她还是人吗?”维克托有点委屈地说道。 “她要是人,那虫族就是天使!”闪电极为愤懑地扶了扶自己吓得掉到鼻梁的镜框,“能对付她的也就只有老大了,我们去看看老大的情况。” 第213章 征途是星辰大海(2) 楚歌在边缘星系用两百星币买到了一个新的光脑,就相当于是一个新的身份,她驾驶着那辆名为银刃的战甲,一直到了阿方索星。 在那场爆炸之后,阿方索星并没有毁灭,反倒成了一个宇宙中转站,因为某些原因,联邦已经将它从星际地图上抹去,这是一次极为失败的战斗。 传闻中,在这场战役里,指挥部最高指挥官景空制定了失败的作战计划,致使联邦的作战部少将楚歌,作出错误判断,直接炸了一颗星球的表面,造成了巨大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颗能源丰富的宜居星球,变成了三类居住星球。 楚歌少将不满于星际联邦的降职惩令,轰炸了联邦总部,因而变成了星际sss级别的通缉犯。 而事实却是,楚歌在阿方索星的救援仓里整整呆了几年才醒了过来,哪来的时间去炸掉联邦总部,她又不傻,降职是难免的事情,图一时之快,被全宇宙通缉那是二傻子才干的事情。 她的部下们好像也因此受到牵连,被派到了偏远的星系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们都是楚歌十多二十年的部下,那个铁血如狮子的女人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在清楚不过。 如果这世上有人能够杀死她,那只有一个,就是她自己。如果她不想死的话,谁都不能让她屈服。 在战场上,她浴血奋战的身影,让他们这样坚信着。 总有一天,她会归来,彼时就是荣耀回归的时刻。 昏暗的巷子里,楚歌慢慢地走着,黑色的砖石搭起高墙,墙外传来厚重的靴子踩在地上噼里啪啦的声响,咚咚咚地,整齐而有力。 一个形若鬼魅的机甲站在中央广场的巨石雕塑的头上,它像是一个真正的人,脚尖轻立,身姿轻盈。森冷的银色盔甲面反射着月光,高强度,多维度的枪炮摆放在机甲后面的武器架上。 它的两只手中各握着一把细长的剑,对于sss级别的强者,反应的速度比枪炮更快,因而刀剑这样的冷兵器,会是他们更强大的武器。 银色的机甲立在了中央广场的雕塑头顶,手中静默地握住双剑,姿态闲适,驾驶者决定了机甲的使命,是为了保护,还是杀戮。 星星点点的光聚集在了一起,人群汇集,他们都既害怕又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机甲,在星际,有机甲驾驶天赋的人不过千万分之一,而那千万分之一中的人,只有极少一部分能制造出属于自己的机甲,走上战场。 那样顷刻间摧毁一个星球的战争武器,全宇宙也不过百数,而最出名的操作者,就是现任通缉犯,前联邦作战部少将,楚歌。 当楚歌的脸出现在了中央广场的大屏幕上,面色苍白而瘦弱,银发紫眸的女人无疑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众人议论纷纷,是那个传说里的女人,有人夸耀她的功勋,有人细数她的罪恶。 她是守护者,以自己背负上罪孽为代价,护住了这芸芸众生。 她睁开了眼睛,打开了星际直播频道,在今天,她要为自己证明,也要为景空证明,还有为她手下牺牲的那些人证明,那场战役里,他们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他们,不该担上毁灭一个星球的骂名。 银色的机甲握着利剑,以破竹之势,没入了中央广场的巨石雕像的脑袋里,破碎的石块到处乱飞,然而都还没来得及被地心引力吸引坠落到了地上,就被强大的精神波动碾碎成了石灰。 这把剑一直刺穿到了地面百米以下。在除了乌漆嘛黑的岩层之外,出现了一些意料之外的事务…… 而星际直播频道已经被吃瓜群众挤满了,楚歌少将啊,他们了解的,就是那个在虫族战争里,杀虫子都杀地很好看,帅气又利落的女人啊。 后来她突然成了通缉犯,从天空坠落到尘埃里,他们还是有些惊讶和失望,粉转黑,顺带回踩了几脚。 在地面的百米之下,出现了巨大的虫巢,还是幼虫时期的虫母已经有十个银色机甲那么大了,再过十年,就会以阿方索星为据点,向整个星系拓展,而虫族一旦开始进入繁殖期,就会疯狂繁衍,成百上千,成千上万,上百万,上亿。 它们依靠吞食一切生物的生命力,一切星球的资源来使自己不断强大,如同病毒一般,一直蔓延到其他星球。 银色机甲站在深坑里,面对着虫母的绿色的,不断跳动的心脏,举起了剑。 这件事,她四年前就想这么干了。 当时她和属下在阿方索星附近的能源星上修复一下武器,顺便整顿一下行装,打算通过虫洞跳跃回总部,但却意外收到了景空的讯息,说是检测到了细微的虫族的波动,有可能是虫母。 发现一个虫族的生物,就类似于是在家里发现了一只蟑螂,但其实在暗处还有更多的蟑螂。 和虫族苦战多年的楚歌自然是立刻提高了警惕,和几十个属下去了周围的星球巡查,在那里意外找到了一只半残的低阶虫族,楚歌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怎么就像是摆在这里,等着他们找到一样? 阿方索星并没有人居住,因而楚歌决定趁着虫族还没有侵蚀掉这颗星球的核心,就烧掉表面,清理一下。 机甲放出炮火,只是焚烧了星球的表面。但此时却收到了景空的远程消息,那个半残的低阶虫族,只是一个幌子,在她放火烧阿方索星的时候,虫母的感应更强了,他会带人亲自带设备过来。 闻言所有的人都紧张了起来,如果处理不好的话,也许这里就是下一个虫族战争的战场了。所有人严阵以待,等着景空带人过来。 然而半个小时之后,阿方索星开始了连环爆炸,楚歌眯了眯眼睛,看着阿方索星上空的天空变成了五彩斑斓的颜色,致命又危险的信号…… 她下意识地发布命令,“所有人撤退!立刻!这里有诈!” 在高压电场,稀有气体被通电的时候,就会发出五颜六色的光。 而这些气体一旦爆炸,别说是人,就算是机甲也能给炸成灰。 机甲展开双翼,喷射着气体准备离开阿方索星,却连带着机甲也爆炸了,楚歌骂了一句,景空这王八蛋竟然敢坑老娘! 而在最后的记忆里,阿方索星上那场爆炸里,全军覆没的时候……他从漫天火光中走来,把她残缺的身体抱到了修复治疗仓中。 那是她见到的他最狼狈的时候,他满身是血,一丝不苟地头发也被爆炸的火焰烤焦了,冷峻的面容上都是黑乎乎的爆炸尘埃。 他关上治疗仓的那一刻,更剧烈的爆炸也随之而来。 他救了她。 她觉得这个王八蛋,好像也没那么混蛋了。 第214章 征途是星辰大海(3) 银刃的光芒汇集在手中紧握的刀刃上,楚歌驾驶着机甲,举起了刀刃,急速冲向了虫母的心脏。 就像是她曾经无数次所做的那样,无惧生死,一往无前。 黏腻的液体迅速地包裹住了银刃的表面,阻滞着它的动作,楚歌淡定地打开了机甲腿部的助力装置,高浓度的液体燃料随之融化到了虫母心脏的血液之中。 寄居在虫母心脏部位的虫卵也随之向着银刃袭击而来,乳白色的虫子,很像是楚歌在地球上见到的某种生物。 刀刃飞舞,那星星点点的光亮,就像是纷繁而落的白色梨花。 虫母的幼体觉得很不舒服,随即怒吼了一声,它发出的低频率声波,让地面上听到的人难受地捂住了耳朵,有的人甚至开始流鼻血和呕吐,他们从没想到,这个被银河联邦在地图上抹去的地方,竟然藏着这样的怪物。 而此时观看着星际直播的人都沉默了下来,除非将那些可怖的,不堪入目的景象摆在他们的面前,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虫族的力量是多么地强大,对人类的威胁又是多么巨大,当前的和平,又是多少星际联盟的战士在虫族战争中拿命换来的。 此时已经有人反应过来楚歌开这段直播的目的了,在阿方索星的地底下,有虫母的幼体,也就是说,在三年前的战争里,最高指挥官景空作出的判断并没有错,而实施措施,将阿方索星表面炸毁的少将楚歌,也没有做错任何事情。 这时候,弹幕中有人注意到楚歌的头发,是银白色的,那是常年不见光,以及精神力曾经到达枯竭状态的表现,这样的楚歌,怎么可能有实力去把联邦总部给炸毁了? 楚歌姿态闲适地按下了音乐播放按钮,这种还在幼体状态的虫母,还算是容易解决的,但假以时日,任其成长起来的话,就要麻烦多了。 联邦总部里,一定有虫族的人,那个拼命地保护这只虫母的家伙,一定在很高的地方……但很快,他就要从高处坠毁身亡了。 在一首婉转的古典乐曲中,楚歌点燃了炮火,功率开到了最大,在反作用力的作用下,驾驶着银刃离开了虫母的心脏。 粘附在机甲表壳的液体也一点点地脱落,像是绿色的毒藤蔓,从依附着的大树剥离。 楚歌赞叹道,“这机甲真不错,景空这家伙还真有钱。” 看着直播的星际居民愣住了,最高指挥官景空,不是三年前就死在阿方索星了吗? 本该死去的人从地狱归来,一个接一个的,真让人猝不及防。 此时屏幕里传来了一个嚣张的萝莉音,是之前被楚歌的精神力压制着,强行休眠的系统,“楚歌,我要联通星际网络,告诉所有人,你是个负心女,你这个骗人感情的渣女!想我主人他……” 楚歌眉头微皱,紫色的眼睛里带着幽暗的笑意,手握刀刃,向着爆炸的虫母冲了过去,矫健的身影,没入了那漫天火光中。 而以第一视角看着楚歌冲入火光里的星际居民们已经惊呆了,存在于传说里的战争机器,原来还是个不要命的疯子。 银刃的表面是复合的钛合金材料,可以说是天衣无缝,无论是强度还是韧度,还是轻便敏捷的程度,都是宇宙一流的水平。 闪电说这台机甲值两亿星币倒真不是夸张,最精密的战斗系统,加上最先进的武器,在军部,这样的机甲也不超过十辆。 彭的一声巨响,紫色的电弧划过阿方索星的上空,心脏炸裂的虫母被精神力攻击,自爆成了渣滓,这是sss级别的精神力强度…… 人的精神力一般在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突破a级就可以在军事学校学习,突破s级别就足以成为少尉,ss级别的已经极为稀少,而sss级别的人,更是宇宙中割据一方的强者。 精神力强大的人在战斗中的表现会更好,但也仅限于此。 一般人有两次精神力爆发,一次在少年时期,一次在成年时期,所有人都以为楚歌已经经历了两次精神力爆炸了,她的实力,就止步在了ss级别。 作为一个军部斥巨资打造的战争武器,在实验室中创造出的人类,她的表现已经合格了。 据说在sss级别的人发动精神力攻击的时候,随之而来的自然异象,但这种异象可不是说能看见就看见的。 银刃承载着楚歌立在半空中,她伸出手,对准了那个深坑就是一顿狂轰滥炸,她像是黑夜里的太阳,炮火化作光芒。 直到虫母的尸体被炸地糊地不能再糊,甚至还散发出一种烤虫子的香气,楚歌才收回了炮火,开着银刃离开了阿方索星。 她本可以有更简单的方法,例如把那段爆炸前的记忆公之于众,但她不愿意那么做,那是她的故事,她的经历,景空从火光中走来的景象,她一辈子都不会忘却…… 一直保护着别人的人,一直被所有人认为是无坚不摧的人,也会在某一天被人拯救。 那个时候,他浑身是光芒。 她伸出手去触碰那光芒,便再也舍不得独自一人,藏在黑暗里了。 军部的通缉令随即被撤下,而楚歌也官复原职,她受到了消息后,就递交了一份辞职申请书,但遭到了驳回,转为带薪休假十年。一个sss级别的天才精神力者意味着怎样的战斗力,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 她曾以为在战场光荣死去是她的夙命,直到差点在阿方索星被人陷害而死,还成了星际通缉犯,她就想明白了,若是可以的话,她只想当个籍籍无名的人。 在她不在联盟军队的时间里,联盟不再向其他星系进军,拿下了她这块筹码,双方的力量就获得了短暂的平衡,她不回去,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 平行世界里的一万年时光,足够她用一生来回忆。因为精神力强度过高,她可以很清晰地回忆起在那些世界里发生的万般种种,她可以看清楚他的面容,感受到他拥抱着她时候的温度。 梦醒时分,她伸手去触碰的时候,眼角总是带着冰凉的泪水。但她明明,是一个基因片段缺失的,没有任何感情的战争武器,又哪来的泪水…… 也许是时候,去见见她的创造者,斯坦安博士,他一定有她想要的答案。 第215章 征途是星辰大海(4) 楚歌坐在真空磁悬浮列车上,数千根真空透明的管道贯穿在这个星球的上空,在管道的夹缝中生长着盘根错节的参天大树,楚歌偏头看向窗外,甚至还能看见在树枝上跃动的彩色水母。 这是一个像梦境一样的地方,也是楚歌很久很久以前生活的地方,只是那个时候,透明的管道还没有这么多,整个城市只有一条线路,从城市中心到最偏远的研究所。 在列车上有一个个透明的胶囊,而楚歌也在这样一个胶囊里面。 “g2-156号列车已经到达终点站,祝您生活愉快。”清脆而明朗的女声传来,楚歌仰起头,看向了胶囊顶部的监控头,会心一笑,“是熟悉的声音……” 研究所的表面看起来很破败,看起来只有几间屋子,房子很老了,但外面的花圃修剪地很齐整,房檐和墙壁上爬满了翠绿的爬山虎。 门口的铁门上挂着一个小铁牌子,“斯坦安生命科技研究所”,但其实它的表面看起来更像是,“斯坦安小花园”。 楚歌毫不费力地就用精神力打开了门,咔嚓一声。 她缓步走在石头路上,走向了正门,此时玫瑰花开得很旺盛,月季花混在玫瑰花里。带荆棘的和不带荆棘的植物肆无忌惮地生长在一起,谁也不让谁。 门铃被按响,楚歌双手交叠站在门口。 打开门迎接她的,是一个头发稀疏的金发老太太,皮肤松弛而干枯,脊背像是一根弓一样弯了下去,她的手中握着一块帕子,擦着眼角自然而然的泪水,她眯着眼睛,问道:“小姑娘,你找谁。” 楚歌嘴角勾起,“斯坦安夫人,我找您的先生,斯坦安博士,我是他的试验品之一,我叫楚歌。” 闻言,斯坦安夫人并没有惊慌失措,抑或是害怕,而是带着老年人特有的迟钝,片刻后才继续说话,“是楚歌啊,进来坐吧。你是来找秋名的啊?”她的动作很缓慢,像是破掉的大提琴,拖着沉重而疲惫的身躯,却再也发不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楚歌愣了愣,跟在她的后面走进了屋子。 这里的布置就像是百年前楚歌离开的时候一样,彩色的壁炉,柔软而温暖的格子条纹的沙发,这是那个戴着森冷眼镜,神情冷漠的家。 “请坐一会儿吧,我去给你沏一杯茶。好久没有来了,我都快要不记得了,你先坐一会儿吧,呵呵呵。”她温声说道,慢慢地踱步去了厨房。 楚歌慢慢地打量着房间,在壁炉上放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男人戴着森冷的银边眼镜,眼镜反光,看不清楚他的眼睛是怎样的,肩膀上依偎着一个头发如阳光般灿烂明亮的女人,眉眼弯弯,牙齿很白,两人的手各自搭在了一个女孩的身上。 女孩皮肤带着病态的苍白,一双淡紫色的眼睛,头上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一条白色的纱裙,脸上带着与外表不符合的严肃的神情,像个小大人。 老妇人把茶倒在了茶杯里,汩汩的热气升腾了起来,空气里弥漫着苦涩的香气,“来喝茶吧,加九勺糖,对吧?”她慢慢地说道,一勺一勺地往装在白瓷杯里的红茶加糖。 楚歌的目光从那照片上收回,坐在了沙发上,端起了茶杯,她的手指微微颤抖着,托盘和杯子之间碰触发出清脆的声音。 “是拿了太久的重武器,所以手也会不由自主地抖,对吧?”斯坦福夫人轻声说道,“很抱歉,让你背负了这些事情,你的心中,也是有责备秋名的吧。” “如果有什么责备,就请对我说吧。他四年前就已经过世了。” 清凉的风从窗口吹了进来,倏尔间,楚歌的心间像是有水波荡漾开来。一直下着暴雨的地方,似乎迷雾散去了。 而现实里,斯坦福夫人看见了那女孩眼角流下了两行泪水,嫣红如鲜血,但女孩迅速地低头拿出一张帕子擦了擦,又恢复了镇定自若的模样。 在这座房子的地下,就是研究所的地方,是楚歌诞生的地方,关于她的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的,以成为强大的战争武器为目的,而被制造出来。 “照片里的女孩,是你们的女儿吗?”楚歌盯着茶杯里的红茶,轻声问道。 斯坦福夫人闻言愣住了,而后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倒在沙发上,朗声笑了,“是你啊,孩子。我,和秋名,就你一个孩子……”说着,她揉了揉笑得有些疼的肚子,果然对于老人家而言,放声大笑还是过于勉强了。 “我在虫族战争里,失去了成为一个母亲的资格,秋名,用我和他的细胞,创造了你,一个全新的生命……只是你一出生,就是s级别的精神力,于此同时,总是生病,就总是住在实验室里。” “少年爆发的时候,成了ss级别,军部缺少机甲战斗的精神力强者……那个时候,秋名也没有研究经费来继续维持生活了,我们没有办法,再养活你了,但是军部可以。” 躺在沙发上,眯着眼睛,垂垂老矣的老太太,缓缓地说道,。 迷雾散去,阳光照了进来。 斯坦福夫人垂下了眼帘,呼吸沉重,也很缓慢,她的生命力一直在丧失,很快就要走到尽头。 楚歌看了她很久,“为什么,我叫楚歌,为什么,没有再创造一个叫楚歌的人,为什么,我没有像人类一样的感情。” 老太太像是一只沉睡在沙发里的猫,她打着瞌睡,慢慢地答道:“你是个感情丰富的孩子,只是有的时候,感情有些迟钝,这一点,你和秋名,很像。”她想起了那个男人,嘴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 当你老了的时候,只有很少的人,能够让你回想时会心而笑。 “孩子,你在战场上做的很好,你保护了很多人,做到了我没有能力做到的事情。”斯坦福夫人揉了揉肚子,若有所思地说道。 楚歌放下了杯子,看着斯坦福夫人,她原以为创造她的那对夫妇,就像是实验室里的那些人,疯狂又冷酷,但她不想,反倒像是个很爱笑,也很温柔的女人。 “请再多告诉我一些,我小时候的事情吧。”樱花般淡粉色的唇勾起,冰冷的声音里,终于开始有了温度。 第216章 来自初恋的求婚 边缘星系的那间小酒馆的门,再一次被推开。 只是这一次,迎着风雪来的那个女人,穿着一身柔软的白色裙子,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风衣,她银色的发上用一枚别致而复古的绸缎发卡束着,白皙而瘦削的脸上,带着绯红的颜色,紫色如亘古长夜的眼眸之中带着温暖的光芒。 她穿着一双不合脚的黑漆高跟鞋,走得很慢,时不时要扶一下她路过的椅子,她缓步走向在阴影处,端着一杯气泡酒浅啜的那个男人。 所有人都愣怔地看着楚歌,走向了景空。 一年前,他们是不敢阻止那个疯子一样的星际通缉犯,这一次,却是不敢招惹这个穿得很奇怪的星际作战部少将,铁血的狮子,会穿裙子? 而后,他们就听到了此生最不可思议的话语…… 楚歌脚步微微踉跄,走到了景空的面前,拿过打开了的气泡酒的酒瓶,仰着头一饮而尽。 她擦了擦嘴角的酒,定定地看着愣怔地注视着自己的景空。 这个家伙,她原来最讨厌了,她原以为,他也是讨厌她的。但在那平行世界里的一万年,十个轮番倒转,不可思议的人生里,他开始变得不可或缺,变成了于她而言,最最重要的人。 在星际里,人类的平均寿命是五百年,她还剩下大约四百年,一想到这件事,她就想赶紧来到他的身边,期待着和他一起开始余生。 她想和他一起,看春雨,夏花,秋月,冬雪。她,想成全她自己。 喝了一口酒,楚歌觉得自己多了许多的底气,她的手指微微颤抖着,从风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系着丝绸带子的黑色小盒子。 在阴影里的男人,清隽而冷漠的面容倏尔间有了笑意,眼角下的那点魅惑的泪痣也随之消失,他睁开了眼睛,倒映出了楚歌的面容。 他原本是斜靠在沙发上的,现在又坐正了,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轻轻地将手里的酒杯放到了桌子上,规矩又端正,斯文又优雅。 低沉的声音,像是醇香而醉人的酒,“盒子里的,是戒指吗?楚歌。”在他说出她的名字的时候,楚歌觉得自己的脑海里似乎有烟花绽放开的声音,轰隆隆的,比她咚咚咚的心跳都要强烈。 她喝酒壮的胆子,突然有了消退的趋势。 于是,她又拿起了一个酒瓶,咕嘟嘟地往下灌,她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烫,又醉,又清醒地不得了。 她伸出手,黑色的小盒子摆放在手心。她的精神力微动,丝绸带子随之解开,盒子里是两枚星愿石戒指,星际独一无的石头做成的戒指,价格一亿星币。如果不是楚歌自己付的款,她也不会相信,真的有大傻子会愿意用这么多钱去买一块石头。 她目光熠熠生辉,对景空说道:“我们结婚吧,我喜欢你,我最喜欢你,我最最喜欢你。我想要得到幸福,但全宇宙只有你能给我。” “我不是通缉犯了,你娶我不会犯法的。” “你的命可是我救的,你到底愿不愿意。” 楚歌一字一句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酒馆里人一起倒吸了一口又一口的凉气,这两位祖宗一样的大佬,什么时候,有了感情纠葛了? 楚歌有些急了,看着淡定如斯,只是静默注视着她,唇角勾起的景空。心里却还是不由得赞叹,他真好看啊,嘴唇像是玫瑰花的花瓣一样,带着不可忽视的绝美色彩。 他是不是,不想和她结婚…… 也是,她在那些平行世界里,捅刀他又不是一次两次了…… 她是不是被他讨厌了? 思及此,楚歌的牙齿咬着嘴唇,认真地思索着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在战场上运筹帷幄的楚歌少将此刻遇到平生最不懂的事情,和最在意的家伙。 楚歌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而后垂下了眉眼,伸出手就要盖上手里的戒指盒子,啊,正好,她还有些心疼,自己花了一亿星币只为了买一对戒指…… 裙子凉飕飕的,鞋子也很挤脚,头发总是会挠耳朵,只是为了像是个平常的女孩,来见喜欢的人。 她眉眼黯淡,没关系,以后就单相思吧。 然而在下一刻,她的面前伸出了一只素白的手,他的脸上带着酡红色,眼睛像是深海中的月光,嘴角勾起,带着顽劣的笑容,“你要是现在就退缩了,我可不答应,我等这一天,已经一万年了。” 楚歌的勇气又回来了,看着景空因为愉快而微挑的眉眼,像是一只餍足的猫,于是她真的伸出手,抚摸着他的面庞,恍若隔世。 她从盒子里取出了一枚暗沉如黑夜的戒指,星愿石里有细碎的星光,散发出耀眼的光芒,一个微小的宇宙,都藏在了这枚戒指里。 景空将另一枚白色的戒指套在了楚歌的无名指上,指尖触碰的瞬间,两人十指交握,而后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是楚歌的初恋,也是她第一个爱的人,她决定要白头到老,相携一生的人。 他是她第一个牵手的人,是她初吻给的人,她所有的第一次经历都给了他。 这是景空的初恋,在遇到她的第一次他就知道了,那个奇怪又漂亮的女孩,那个据说没有感情片段的杀人机器。 他想了很久,他一个佣兵团派到军事学院的间谍,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怎么就被这样的一个女孩吸引了目光。 只因为遇见她的时候,阳光很好,风也刚刚好,于是就这样决定了,是要喜欢一辈子的女孩。 只是,那个女孩不知道。 他向前走了一万步,一直跟在她的身后,步步紧随。跟着她进入军部,成为最高的指挥官,当了军部和佣兵团的双面间谍,成为了她并肩作战的同伴,只要她愿意回头,她就能看到他。只要她愿意再往他的方向走一步,他就能得到幸福。 在阿方索星发生了爆炸的时候,他是抱着必死的信念冲入了大气层,将她放到自己的治疗仓里,而他的后背则暴露在了爆炸圈里。 那个时候他便后悔了,他应该蛮不讲理地进入她的生命里,就算是胡搅蛮缠,应该告诉她,就算被她讨厌,他也要告诉他,他 第217章 星光闪烁的夜晚 从相遇的那一天开始,他就是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在爱她。 他原以为,他爱她,是一件与她无关的事情,是他自己的事情,绝不要成为她的累赘,可直到站到了生死的边界,他才明白,只有她能成全他的爱。 那样卑微,又默默无闻的爱,他都觉得,他不像是他自己了。 楚歌和景空的婚礼,是在阿尔法星举行的,那一天阿尔法星正好下起了一年中的第一场雪,楚歌穿着纯白的嫁纱,景空穿着一身白色的礼服,在纷纷扬扬的雪花里,给彼此一个刻骨铭心的吻。 传说在初雪落下的时刻,亲吻彼此的恋人,初恋会实现的。 在平行的世界里,楚歌曾无数次看过雪花落下,但无一例外的,发生了悲剧的事情,她曾经向命运祈求,下一次见到雪的时候,发生一些幸福的事情吧。 岁月轮转,她终于看到了,一场承载着美好和幸福的雪。 斯坦福太太特地从别的星系赶来,参加了这场婚礼,到来的还有楚歌和景空的朋友们。 原本以为孤独终老,自视甚高,目空一切的两个家伙,竟然会对彼此流露出那样的柔情。这让楚歌和景空的朋友们再一次相信了爱情,还有它能创造出来奇迹这件事情。 闪电趴在维克托的肩膀上哭地上气不接下气,他真是太感动了,他发出了单身狗的呐喊,他也要找对象!维克托嫌弃地歪着头,拍了拍靠在自己肩膀上的维克托。 星愿石有一瞬间的大放异彩,星河在阿尔法星的上空流光溢彩,他们婚礼上的那个吻,汇集成星光,穿过了虫洞,一直送达到了各个平行世界里,那无数个楚歌和景空的脑海里。 也许在那些世界里,楚歌永远也无法改变的景空的命运,就因为这一缕星光,产生了变数。 违抗命运的本身,就是楚歌的命运。 所有的无可奈何,都是为了这一刻的如愿以偿。 结婚后,楚歌在阿方索星定居了下来,开了一间机甲修理所,顺带接一些组装机甲的工作。 她的双手像是有魔力一般,能够最寻常,最平凡的机甲材料连接铸造成威力巨大的机甲。 现在宇宙渐渐和平了下来,偶尔有什么虫母出现在某一个星球的事情,楚歌也会关上她的小店,开着银刃去例行“烤虫子”。 后来她再被星际联盟的普通居民提起的时候,不再是战场收割机,而是星际模范居民,嗯,就是很稀有,一个星际联盟也没发几个的那种,很珍贵的奖项。 为了能时刻黏在楚歌的旁边,景空把宇宙第一佣兵团的总部建在了楚歌的机甲修理所旁边。 尽管楚歌觉得距离产生美,但景空坚持认为,靠近了才能天天看到他媳妇的美。 于是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景象,佣兵团的人要找他们老大,第一反应就是去他们嫂子的店铺里,十之八九他们老大就是在给嫂子打下手修理一些机器…… 阿方索星也从一个三级宜居城市,一个被银河联盟抹去的地方,变成了宇宙中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这里有宇宙最大的佣兵团,还有宇宙最好的机甲师。 不过他们都会很注意,不多看那位漂亮的,银发紫眸的机甲师。 因为她的丈夫是个醋坛子…… 上次一个小青年对那位机甲师在店门口告白,并且扬言等机甲师离婚就娶她,正好景空处理完事情,到店铺来找他媳妇…… 后来那个小青年被机甲师的丈夫带到小巷子里,揍得鼻青眼肿,肋骨断了好几根,爬着出了巷子,这种事情比比皆是,每个月都要来几次。 佣兵团的医务部都习惯了,等到送来治疗的时候,再多“照顾”一下这些试图撬他们老大墙角的人…… 楚歌对此只能无奈眨眼,我这无处安放的美貌。 景空,自家的媳妇,除了宠着,还能做什么? 这一日,再次赶走了一个竞争者,景空忧愁地坐在扶手椅上,深色的眼眸摩挲着无名指上的黑色婚戒,问一旁埋头处理事务的维克托,“维克托啊?”他幽幽地问道。 维克托下意识地坐正了,觉得有些不妙,谨慎地说道:“老大,怎么了?”他们老大这种深闺怨夫的语气又是怎么了?娶了自己的初恋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像他长得这么俊俏,到现在都没有初恋…… 接着,维克托看到景空紧锁着眉头,深蓝的眼睛里闪烁着危险的光芒,隐约透着威胁的语气,脸上却还带着罂粟花般绝美的笑容,“你们老大是不是结婚后变丑了?” 这还得了,老大都对自己的个人魅力产生怀疑了? “当然不是!我们老大的颜值,那就是全宇宙第一,您之前还是佣兵团女人们最想嫁的人呢,呃,当然是婚前。” 景空不高兴了,笑容僵住了,“那现在她们最想嫁给谁?谁有比我还大的个人魅力?” 维克托挠了挠头发,小心翼翼地说道:“是嫂子。以前系统算了一下您和嫂子的武力值,结果是嫂子比较高,而且嫂子以前还是全宇宙都出名的战士,现在还是全宇宙最出名的机甲师。平时嫂子脾气,也……比您好,就好那么一点点,一点点。”他努力地捏了捏手指,只露出一点微小的指缝。 孰料闻言景空非但没有生气,反倒陷入了更深的忧愁之中,现在他的竞争者已经到了女人中了吗?真是有一种全宇宙都和我抢老婆的恐慌感。 “老大,恕我直言啊,你这样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的策略是不行的,关键是抓住嫂子的心啊,嫂子要是喜欢你喜欢地不得了,那些狂蜂浪蝶肯定就不来了。” 尤其是维克托这种没有感情经历,一遍恋爱都没谈过的家伙,聊起别人的感情问题就越是口若悬河……还意外地听起来很有道理。 景空郁郁寡欢地去了楚歌的店铺里,眼皮耷拉着,眼角的泪痣黯淡无光,平日里不着色也朱红的唇,此时也白了几分,有种我见犹怜的脆弱感。 几乎是在他进门的那一刻,楚歌就意识到了景空来了,笑着抬眸一看,景空的气色却是很不好…… 吓得楚歌丢了手里的螺丝刀,急匆匆地走到了他面前,伸出手探了一下他的额头,温度挺正常的啊?那又是怎么了? 第218章 一笑一尘缘 几乎是在他进门的那一刻,楚歌就意识到了景空来了,笑着抬眸一看,景空的气色却是很不好…… 吓得楚歌丢了手里的螺丝刀,急匆匆地走到了他面前,伸出手探了一下他的额头,温度挺正常的啊?那又是怎么了? 她担忧地问道:“怎么了老公?” 景空郁郁寡欢地说道:“你是不是没有结婚前那么喜欢我了?”他撇了撇嘴,眼眸里带着湿漉漉的泪光,当真是委屈极了。 下一刻,楚歌就被景空抱住了,他的头搭在她的肩膀上,呢喃道:“你别以为这样就能糊弄过去,哼。” 楚歌伸出手,抱住了他,在他的耳畔轻声说道:“好吧好吧,那我要怎么做才好?”她轻声笑了,声音像是溪涧间穿行的风,那样地熨帖,那样地舒服。 景空的气就这样莫名其妙没有了。 楚歌眨了眨眼,感知到了他的情绪,也许是她最近工作太忙了,对他有些疏忽了,让他有些患得患失了。 但她不过是一个小机甲店的店长,景空管着宇宙最大的一个佣兵团,他才是那个大忙人,偏偏大忙人还在怪她太忙。 “老公,我跟你讲哦,我造了一个家居机器人,你把系统植入到它的程序里面,它在平行世界里陪了我一万多年,我有点想念它了。”楚歌眉眼弯弯,感慨地说道。 此言一出,房间里顿时一股子醋味,某人的醋坛子又打翻了,呵,陪伴了一万多年是吧,想念了是吧? 他容易吗,男人是情敌,女人是情敌,现在一个非碳基的系统都是情敌了! 楚歌自然不知道景空这种假想情敌的毛病是什么时候惯出来的。大概,是单身太久,现在结婚了都缺少安全感? 喜欢她的人大多是因为她的外表,不过一旦了解到她那些“霸气侧漏”的传奇过往,大抵是不敢娶的。 楚歌无奈,轻轻地吻了吻他的脸颊,深吸了一口气,眉眼弯弯,撒着娇道:“空空最好了。”尾音翘起,像是一根白色的羽毛,轻轻地挠着景空这只猫。 这一招屡试不爽,对景猫猫尤为管用。 他最受不了她这样说话了,让他很害羞。 果然……景空的耳尖红了,唇角绯红,恢复了平日里的气色。 景空故作镇定地说道:“好吧,既然老婆你喜欢它的话,那就把它植入到家居机器人里面吧。不过它只是当年我随便写的一个程序,要不我去改善改善,我记得之前没给它写加减乘除的模块,在一些运算上还有点问题。” 他认真想一些问题的时候,就又像是那个星际联盟的最高指挥官了,那个楚歌一度想撕开他的伪装的人,但此时她只想描摹他的眉眼。 她收敛了眼底疯狂的情绪,不知道自己惯来平静的意绪,为何突然就变得这样波澜壮阔,她低声笑了,“我好想很喜欢你,景空。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想要……” 然而,当楚歌滚烫的指尖触碰景空面容的那一刻,景空退后了一步,而后极为镇定地说道:“老婆,我现在就去把系统植入到家居机器人里。”眉眼弯弯,清隽完美的眉眼带着轻快的笑意。 他就知道自己的魅力不减当年。 真是的,害得他担心了好久。 楚歌面色微僵……哼,今晚他睡地板打地铺! 虽然是这样想的,楚歌还是环抱着肩膀,跟着景空到了工作台旁,看着他将光脑中的程序写入到家居机器人的芯片中,连接到显示屏的显示程序上,测试启动。 半人高的机器人小萝莉在工作台上站了起来,而后机械腿伸长,轻松地从桌上走了下来,又缩回了原来的身高。 她拿起了扫帚,歪着头动了动,在房间里转了两圈,扫描过各个事物,转了一圈回来,在楚歌的面前停了下来,绕到了楚歌的腿边,甜甜地说道:“主人,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楚歌弯下腰来,和机器人小萝莉对视,不觉莞尔,“好久不见,小可爱。” 机器人随即说道:“主人,这里是新的世界吗,我们的目标还是捅刀反派吗?”她天真无邪地说道,配上楚歌特意为她制造出来的无害面孔,真的很难生气啊…… 楚歌悄悄回头看了一眼景空,他已经默默地拿起了楚歌工作台上的扳手和螺丝刀,掂了掂,眉如远山,舒展开来,带着冰冷的笑容,“我能把它拆了吗,老婆?”不威而怒,如有实质的危险气场。 此言一出,机器人立刻被吓得躲在了楚歌的身后,“创造者你好,创造者对不起。” 楚歌噗嗤一声笑了,看着被自己创造出来的机器人噎地不说话的景空,极为不厚道地眼角挤出了一滴泪水。小可爱大抵是被她带坏了。 “老婆你别拦着我,这个家伙趁着我两都失忆,害得你捅刀我捅了多少个世界?绝不可以原谅它!”景空绯红的唇勾起,眼中闪过危险的光芒。 楚歌闻言愣住了,垂下了眉眼,单薄的唇抿了抿,整个人像是都蜷缩了一些,“景空,你,怨恨我做的那些事情吗?在那些平行世界里的事情。”她的心脏隐隐作痛。 景空看着低头失落的楚歌,连忙走到了她面前,揽着她的肩膀,定定地说道:“自然没有,是老婆救了我,要不然我现在还是个精神体死亡的植物人,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他紧张地低下头,注视着眼泪泫然欲滴的楚歌,“而且老婆在那些世界里,一直是爱着我的不是吗?我知道的,老婆是一直爱着我的,无论是叫秦墨白的我,叫陆庭之的我,还是叫顾惊鸿的我……当然,我知道老婆最最喜欢的,是叫顾凛的我……” 喜欢到拿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挡那些锋利的钢筋…… 说着说着,想着想着,景空又有点酸了。 在人鱼的那个世界里,老婆还和她自己创造出来的恶魔顾凛结婚了,真是,真是……自己吃自己的醋,都不知道该怪谁了。 楚歌抬起头,看着景空担忧不已的面容,眼睛里闪着纯粹的,淡蓝色的亮光。顿时眼泪汹涌而下。 她其实对他一直有内疚,一直,一直,她会不由自主地一直回想,如果她早一些记得,在阿方索星是他用他自己的命救了她的命,如果她早一些知道,他喜欢她喜欢到可以拿自己的命来救她的命…… 她是不是在那些平行世界里,能够对他更温柔一些。 如果这个词,大概就是出于这样的目的被创造出来的,犯了错,却无法回头更改,时间是条不断向前的,汹涌的河流,你想要回头,却发现永远都回不去。 景空叹了口气,抱住了楚歌,这是他喜欢着的人,是他深爱着的人,是他的妻子。她心中对自己怀揣着沉重的内疚感,可他却一直没发现…… “如果,如果什么呢?老婆已经为我做了很多了,比这世上任何人都要多。老婆比这世界上任何人都喜欢我,对我而言,只要这样就足够了。”他轻轻地拍着楚歌的后背。 “如果没有和那个叫小满的姑娘相遇,秦墨白只是一个藏在东宫里,一辈子藏拙懦弱的挂名太子,没人会喜欢他,没人会关心他,就算是被哪个王爷抓去了,沦为权利斗争的牺牲品,也不会有人越过千山万水去救他,小满,已经是上天对他唯一的仁慈了。” 景空的眼中流露出怀念,那些世界里的他,也是被楚歌深爱着的。 “尽管最后没有好的结局,也没关系,因为已经在那之前得到最够多的幸福了。”他温柔地擦了擦楚歌眼角的泪水,看着她破涕而笑。 “老婆,谢谢你来到我的生命里,这一句,是替那个叫秦墨白的人说的。”景空轻吻楚歌脸颊上的泪水。 “不用谢,老公,因为我爱你,这一句,是替那个叫小满的人说的。”楚歌轻声答道。 “老婆,其实第一次在星际军官学校见面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还有那些平行世界里,每次都是第一次见面。” 楚歌闻言有些不服气,“可是你在军官学校的时候,总是排名在我前面,我还以为你是和我对着干的,要不然我也是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你了,毕竟你长得比别人都好看。” “还有啊,在那些平行世界里,也是我先喜欢你的。你如果喜欢我的话,那为什么要欺负我。小满给你当保镖,荀雨还被你跟踪,江绾老是被你使唤……” 楚歌一本正经地掰着手指,哼,她都记着呢。 景空悠悠地笑了,也许他们两个命运的齿轮从一开始相遇的那一刻就开始转动,只是浮浮沉沉,只是直到现在在嵌合在一起。 楚歌说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琥铂色的光芒,初次见面时,她也是这样,她站在军官学校的演讲台上,眉宇间有些不耐烦,扔下一沓子演讲稿,插着裤兜,那句话是看着他说,“接下来我长话短说,节约一下彼此的时间。各位同学,很高兴见到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她抿着唇,倏尔笑了,脸颊上有两个梨涡,眼睛亮亮的,像是紫色的星光,明亮而耀眼。那个笑容转瞬即逝,但他却记住了,从未忘却。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当时的楚歌说的是,“很高兴见到你。”那么多人,我只是,很高兴见到你,只有你。 在感情方面,他好像和楚歌是一样迟钝。 他以为他走了一万步,只要她冲着他走一步,他们就能相遇,命运的齿轮就能用同样的时间转动。 但事实却是,他往后一步,楚歌也往后一步,他们以为彼此间的距离很远,但只要各自向前一步,就能拥抱到对方。 好在,他们没有错过。 景空白皙而指节分明的手指轻轻地放在了楚歌的唇角,“老婆,感情中先喜欢的人就输了。” 楚歌闻言,紫色的眼眸顿时亮了,“那你先喜欢我,好不好。”她轻轻地笑了,有两个小小的梨涡,带着点祈求。 很久前,景空还是个少年的时候,被军事学院的女孩们追求地烦不胜烦,就公开了自己的择女友标准,墨发紫眸,笑起来很舒服,脸上有两个梨涡。 这个要求过于明确,以至于让人一度怀疑,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一个姑娘,怎么会有人是银发还是紫眸呢? 只是从没人联想到楚歌,一来,楚歌的眼睛是深紫的,平日里看起来和黑色也没有什么区别,二来,楚歌从来都不会笑。 楚歌当时确实听谁提起过景空的择女友标准,当时还生闷气,觉得景空这家伙是故意给她添麻烦,于是更加不喜欢笑了。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后来景空把这件事情讲给了儿子和女儿,才意识到这又是当年一个误会。 景空压下了嘴角的笑意,故意微微皱眉,说道:“好吧,那是我先喜欢老婆的,我输了。” 楚歌闻言忙不迭地点头,她现在不怎么纠结能不能赢了,能够打败军官学院的万年第一,她已经很开心了。 今天遇到了很多高兴的事情,于是楚歌干脆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和景空出门约会了,留下系统机器人在店里看门,反正它是景空制造出来的智能系统,楚歌还给它装了好多机械手,修个基础的机甲问题还是可以的。 系统机器人感慨万分,它那迟钝的大脑终于想明白了,为什么那些世界里,本该是成为反派的创造者,为什么没有黑化。 有爱情了,谁还想黑化? 兴许主人的出现就是为了那一刻,如果真的有命中注定,那命运并不是让她将他推向深渊,而是给他救赎。 见过光的人,感知到光的温暖的人,就再也不会害怕漫漫长夜了,因为心中有了期待,期待白昼的到来。 系统机器人其实原来也是有过爱情的,平行世界里的那个魔偶小萝莉,它不知道什么叫做漂亮,但是它知道,在它非黑即白的世界里,魔偶小萝莉是唯一一个有颜色的生物。 它喜欢那个小萝莉,也许,大概,是喜欢。但这场爱情注定是要沦为梦幻泡影的,因为魔偶永远留在了那个世界里。 回忆起和魔偶小萝莉的万般种种,她是玫瑰花的红,是大雪一样的白,是月色,是朱砂。系统觉得自己处理器温度似乎过高了,降热的风扇嗡嗡作响,大概是哪里不小心烧掉了。 它茫然无措地背过身去,显示屏里显示了一个茫然的表情,主人和创造者正在回忆他们两那些虐心的过去,可是它就只有自己一个了。 然而还没等到系统机器人再伤春悲秋多久,店里的铃铛响了,一个打着雪白色蕾丝边花伞,穿着公主裙的小萝莉走了进来,她头上戴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红色玫瑰花,皮肤瓷白,眼睛是明媚的紫。 她笑着说道:“我是恋歌,终于找到你了,我的兔子……” 系统看着对面站着和自己身形有七八分相似的客人,觉得自己的处理器又烧了,晶莹剔透的液体从眼眶落下。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一草一天堂,一木一浮生,一方一净土,一笑一尘缘。 《快穿之反派饲养手册》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手打吧小说网小说网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手打吧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