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世界》 第1章 他们两个 余至瑶十六岁那年认识了十三岁的何殿英。当时他已经被余朝政虐待的不成人形,何殿英则是抱着一只玻璃箱子走在街上,每天快乐的卖着薄荷糖。 何殿英没有父母,似乎生下来就在这条街上讨生活。薄荷糖卖得久了,他落下了一个绰号,叫做小薄荷。人如其名,他生的白白净净,的确是带着一点甜美的凉意。 余至瑶身为余家的二少爷,比何殿英吃得饱,穿得好,可是天天挨打,几次三番的要被打死。大白天的,他借着上学的名义溜出公馆,坐在街边陪何殿英卖薄荷糖。何殿英捧着玻璃箱子扭头看他,只见余至瑶在大太阳下解开了衬衫领口,鲜红的疤痕尖梢就在锁骨下面若隐若现了。 他忍不住,伸手隔着衬衫去摸余至瑶的胸膛:“疼不疼啊?” 余至瑶摇了摇头,脸上总是没什么表情:“现在不疼。” 何殿英好奇的拉扯了他的衣裳,他没有动,任凭对方掀起自己的衬衫下摆。那道疤痕从上至下,一直划过了肚脐眼,是道开膛破肚的重伤。 何殿英叹道:“你家老爷子真狠。” 余至瑶沉着脸,直勾勾的望着前方大街:“他怕我。” 余朝政的确是怕余至瑶。因为在余至瑶出生前一夜,他做了个怪梦。 梦里他正在自家庭院内闲逛,忽然迎面一人直直的走来,一声不吭的就要往楼里进。余老爷见他陌生无礼,便想去拦,哪知那人叫也不听,一味的只是走。及至到了楼门口,那人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着余朝政阴恻恻的一笑。 余朝政登时一个寒战,从梦里哆嗦醒了。一身冷汗还没消净,外间起了喧哗,是五姨太刚刚闹了早产,余至瑶落了地。 余朝政年轻时也是个作孽的人,如今有了岁数,心气软了,就疑心生暗鬼的胆怯起来。他并不认识梦里的人,然而越回忆越是胆寒;于是五姨太不但没能母以子贵,反而受了连累,连先前的地位都彻底失去。还没等出月子,她就开始被余朝政薅着头发拖到地上狠踹。 如此熬过三年,五姨太趁着自己尚未被夫君活活打死,勾搭着余家的汽车夫私奔了。 余至瑶孤独的落在了父亲手中,简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长大的。余朝政对待这个亲生骨肉兼疑似孽障,时常不知如何是好。他几次三番的把余至瑶从二楼窗户中扔出去,余至瑶摔的哇哇直叫,可是既然没死,只好继续活下去。 余朝政并非狂人,在大少爷和三小姐面前,他是一名真正的慈父。过年的时候,两个孩子坐在他的大腿上,一边一个,搂着他的脖子吃点心喝汽水。余至瑶也穿了一身新衣,野狗似的在客厅角落里缩了半天,等到厅内众人都欢欢喜喜的出去放烟花了,他才跑到沙发前蹲下来,捡地上的点心渣子吃。余朝政提前回了来,一眼瞧见了,心中便是一酸。他也承认老二可怜,可内心深处始终带着反感和恐惧。在老二面前,他做不了爹。 后来,在余至瑶十岁那年,余朝政忍无可忍,用一把短刀把二儿子给“豁”了。 刀子从锁骨那里扎了进去,向下一直划到了小肚子。余至瑶惨叫一声猛然挣开了他的束缚,随即发了疯似的向外逃去,没等跑到院内,肠子就流出来了。还是他的奶哥哥——一个哑巴少年——追上来拦腰抱起了他,一路狂奔着把他送去了附近的医院。 在医院里住了两个多月,余至瑶保住了一条性命,可是身体伤了元气,从此就再也缓不过来。余朝政没有再要杀他。这么杀都杀不死,看来余至瑶是天生的福大命大。再说他也没有杀子的嗜好,他只是怕。 开膛破肚是一道分水岭,之前的余至瑶是一只糊里糊涂的小避猫鼠,之后的余至瑶不糊涂也不躲避了,他坏了身体,长了脑子。 余至瑶虽然在家里活的九死一生,但是在表面上,余朝政也不好过分的亏待他。大少爷上学,二少爷也得上学,只是入学时间延后些许。大少爷都出洋去了,二少爷才以十六岁的高龄进入中学;大少爷在美利坚都取得硕士学位了,十九岁的二少爷因为成绩太差,还没能够升上高中。余朝政老了,没有精力再去修理家中这位老二,故而一切都随他去。 于是余至瑶就天天和何殿英混在一起,眼看着何殿英从少年长成青年,又眼看着他丢下了玻璃箱子,抄起了棍棒刀枪。 何殿英在二十岁那年,已经成了天津卫英租界中的一霸。他的绰号依旧还是小薄荷,可是小薄荷三个字在他那里失去了往昔的清甜意味。他是如此的好勇斗狠,招惹不起他的人都会尊他一声“何老板”。 心狠手辣的何老板站在余至瑶面前,好整以暇的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丝绸手帕擦了擦嘴角,因为面孔依旧白净,故而显得一双眼睛特别黑亮:“我替你宰了你家老头子!” 余至瑶把双臂环抱在胸前,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的眼睛。和余朝政一样,他也是个宽肩长腿的大个子,乍一看堪称魁伟。阳光从一侧的落地窗中斜斜的射进来,把他半边身体笼罩到了光辉之中。一半是恍惚虚无了,另一半却是异常的清晰,容长脸高鼻梁,剑眉朗目,英气勃勃。 对着何殿英一皱眉头,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可是没有说出话来。 何殿英在自己的西班牙式公馆中哈哈大笑,肆无忌惮:“怎么?你还舍不得他吗?” 余至瑶放下手臂,单手插入裤兜换了个姿势。这回一挑眉毛,他仍然是欲言又止。 何殿英后退一步,顺手把手帕掖回胸前口袋里。背过双手微微躬身,他抬起头,对着余至瑶笑道:“二爷,在下听凭差遣,等你将来继承了家业,赏我几个辛苦钱就成。” 余至瑶抬手抚上他那雪白的额头,随即用力一搡。何殿英踉跄着又退一步,不生气,依旧笑眯眯。 余至瑶收回了手,忽然发觉对方那生发油的气味与众不同,十分芬芳。转身面向窗外庭院,他轻轻嗅着手指,终于低声开了口:“现在时机还不对,等大哥回来了再说。” 何殿英迈步走到茶几前,从烟筒里抽出一根香烟。雪白牙齿咬住烟卷,他从齿间挤出话来:“把你大哥也一锅端了?” 余至瑶答道:“到时见机行事,我只是不想再有后患。” 何殿英是个跳脱的性子,听了这话,他几大步又迈回了余至瑶身边:“什么见机行事!他妈的斩草除根最爽快!” 余至瑶从裤兜里掏出打火机,摁出火苗送到何殿英面前:“真厉害。” 何殿英吸燃了烟卷,然后对着余至瑶喷出一口青烟。在青烟后面,他微微眯起了眼睛:“讥讽我?” 余至瑶收起打火机,面对窗外风景开了口:“天津卫快要装不下你小薄荷了!” 何殿英倚靠着落地窗子,喷云吐雾的扭过脸望向他:“嫉妒我?” 余至瑶斜了他一眼,忍不住翘起嘴角,是要笑不笑的模样。其实是有些嫉妒的,因为何殿英现在的确是混得风光。不过嫉妒的不应该,因为这是他最好的兄弟。既是兄弟,也是亲人。 双方一起沉默良久。何殿英有滋有味的咂摸着烟草的香气,直到把这一根烟卷慢慢吸完了,才扬手在余至瑶胸前拍了一巴掌:“我说,你最近身体怎么样?” 余至瑶岿然不动,神情和语气都是淡淡的:“还好。” 何殿英又道:“你要等你家大爷回来,那我没意见。总之你什么时候用得上我,说句话就成。你要是下不了手,我帮你!” 余至瑶看了他一眼,还是不回答。这么多年的交情,一切尽在不言中,不用说了。 第2章 余公馆 第3章 相弑 第4章 归于尘土 第5章 话不投机 第6章 苦尽甘来 午夜时分,何殿英坐在汽车里,从烟盒里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上。 身边的一名青年连忙掏出火柴,划出火苗送到他面前。他探头吸燃了烟卷,把烟雾和言语一起从嘴角挤了出来:“笨蛋,别怕,一会儿你就跟着我。他们五个人,我们十个人,怎么着都是赢,放心。” 青年有点颤抖:“嗯,老板,我不怕。” 何殿英不屑的嗤笑一声:“你看你这怂样。你要是真没胆子见血,就趁早回家和你叔叔说相声去吧!” 青年怯生生的辩解:“老板,我没怕。晚上风凉,我是冻得哆嗦,真的。” 何殿英陶醉的深吸一口,然后呼出笔直一线烟雾。弯腰从车座下面抽出一把雪亮短刀,他借着车窗外面的路灯灯光,仔细审视了泛着蓝光的刃锋。 这时,前方的汽车夫忽然说道:“老板,他们来了!” 何殿英满不在乎的答应一声,又对着身边青年说了一句:“小白,记住,别管旁人,只跟着我。” 小白双手攥着一把斧子,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 何殿英推开车门,先是吐掉口中半截香烟,随即弯腰钻了出去。 何殿英这边一开门,道路对面的两辆汽车也开了门。迎面走来的几人见此情景,登时就停了脚步。而何殿英不肯给他们时间反应。拎着短刀大踏步走上前去,他对着为首一名老者劈头就砍! 他一动手,身后手下们赶上来,也一言不发的开始了杀戮。寂静小街立时混乱起来,小白果然紧跟着何殿英。何殿英把那老者拽出来混捅混攮,而小白咬紧牙关跑到后方,举起斧子大喝一声,闭着眼睛往下劈。何殿英见状吓了一跳,连忙松手往后一躲,同时就见一把斧子深深嵌入老者肩上,险些连自己一起杀了。 来不及申斥小白,他拔腿追上前方一名壮汉。那人手臂已经负了伤,正是寡不敌众,想要逃跑。何殿英一刀将他砍倒,壮汉惨嚎着还向前爬,结果被他一脚狠狠踩住了后背。弯腰一手抓紧对方的头发,何殿英薅着他抬起头来,另一只手握紧短刀,一刀抹了他的脖子。 鲜血顺着刀锋喷出老远,他的右手溅上一层血点。踩着尸首直起腰,他忽然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像个聪明的手艺匠,能把活计做的这么干净漂亮。 随手把短刀一扔,他转身一边走向路旁汽车,一边掏出手帕,慢慢的擦手。在经过小白之时,他看了这青年一眼:“你啊,还是回去说相声吧!” 小白依旧双手攥着斧子,半边面孔都是鲜血:“老板,别啊……”他惊惶失措的跟上前去:“看在我二姑的面子上……” 何殿英冷笑着弯腰钻进车内:“你二姑那个娘们儿,我早干腻歪了。还有什么面子!” 何殿英当街杀人,肆无忌惮。他在租界巡捕房里有许多熟人,侦探长是他干爹,他没什么可怕的。 悠然自得的打开车窗,他吹着夜风回到了家中。脱了衣服洗了个澡,他端着一杯香槟,歪在沙发上给余至瑶打电话。 电话接通之后,他不说正事,首先问道:“干什么呢?” 余至瑶的声音受到电流干扰,听起来有些断断续续的沙哑:“在喝酒。” 何殿英嘿嘿的笑了起来:“失眠了?” 那边的余至瑶咳了两声,又用力清了清喉咙:“是。” 何殿英抿了一口香槟,心中忽然生起一种微妙的骚动:“我也在喝酒,要不要过来一起喝?” 余至瑶像个最守规矩的大姑娘,郑重其事的告诉他:“太晚了,我不想出门。” 何殿英抽了抽鼻子,仿佛嗅到了对方的气息。其实他是不大喜欢男人的,即便是和名旦相好,似乎也是尝鲜的成分居多。他不知道自己是从何时开始瞄上了余至瑶,可是瞄上归瞄上,对他来讲,余至瑶简直可望不可即。 他想和杜芳卿睡觉,杜芳卿不肯,他就扣下杜芳卿的师父,让杜芳卿不敢不从。他对小香云有了好感,小香云散戏之后自动送上门来,连废话都不让他多说一句。但是他的招数与武力,对于余至瑶都是无效的。他总不能去把余公馆砸了,或者把余至瑶打一顿。 伸手把高脚酒杯放到身边茶几上,何殿英在沙发上躺下去,一只手摸进了睡裤里面,轻轻握住了自己的命根子:“二爷,俱乐部的老家伙,刚被我做掉了。” 听筒里面果然立刻传来回应,语气是毫无预兆的欣喜:“这好极了。” 何殿英柔情万千的抚弄着自己:“这老头子一完蛋,别人肯定不敢再做乱。二爷,我立下大功一件,你怎么犒劳我?” 余至瑶笑了起来,声音低沉动听:“你要什么?你告诉我。” 何殿英销魂的闭上了眼睛:“别让我说啊!你真当我是个讨赏的奴才了?” 余至瑶仿佛是在开动脑筋考虑了,对着话筒长长的“嗯——”了一声,末了笑道:“你不要为难我,我是真的想不出。送你一张支票好不好?” 何殿英的手上微微加了力量,上下撸动着自己的家伙:“好不好的,明天再说。现在怎么办?我舍了性命为你杀人,你总得给我一点甜头。” 余至瑶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喜意:“你想怎么样?我请你出去吃夜宵?” 何殿英嗤嗤的笑了:“不用,你不想出门,我不勉强你。在电话里给我唱首歌吧,就唱你在中学里学会的那首军歌。” “你发什么神经?” “唱吧。”何殿英柔和了声音:“求你了。” 电话那边的余至瑶显然是深吸了一口气。沉默片刻之后,他轻声唱了起来。 军歌冗长而乏味,旋律并不优美。何殿英只是觉得余至瑶的声音很富有磁性,想要多听一听。今夜不知怎的会这样亢奋,在余至瑶长篇大论的唱到最后一句时,他猛然抽搐了身体,在沙发上蜷成了一团。 满手黏湿的插在腿间,他带着醉意开始发笑。 余至瑶莫名其妙的问他:“你笑什么?” 他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我想和你一个被窝睡觉。” 耳边传来“啪”的一声响,大概是余至瑶已经厌倦了他的疯言疯语,所以干脆挂断了电话。 何殿英心满意足的放下电话听筒,认为自己这回可以安心休息去了。 第二天下午,余至瑶神采奕奕的来到了何公馆。 在六月的阳光下,他穿着一身服服帖帖的浅色西装。新剃的短发上抹了生发油,整整齐齐的偏分梳开。步伐矫健的走入客厅,他从头到脚都带着明媚的夏日气息。 何殿英和他相识多年,第一次看到他呈现出这样健康的好气色。背对着落地窗站住了,他上下打量余至瑶:“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余至瑶停下脚步,抬手从西装内袋里抽出一张支票,微笑着送到他的面前:“大恩不言谢,一点心意。” 何殿英并不想收他的酬金,宁愿让他永远欠着自己。可是接过支票看了一眼,他不由自主的睁圆眼睛,做了个大惊失色的表情。 随即他要笑不笑的抬头面对了余至瑶:“哎哟,真看出你是阔了,大手笔啊!” 余至瑶把双臂环抱在胸前,微微低下头,笑着抬眼看他:“少废话,收下吧!” 何殿英捏着这张二十万的支票,好像捏着一块火炭——他打打杀杀的拼到如今,全部家当加起来也没有二十万。出生入死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钱?他妈的真是要了命,一切计划全被打乱了,他万没想到余至瑶会这么大方! 二十万的支票攫住了他的心神。犹犹豫豫的把手放下,在余至瑶面前,他被金钱剥夺了救世主的身份。 余至瑶看了他这个忸怩样子,忍不住抬手拂乱了他的头发,又把他揽到怀里用力搂了一下,心里觉得小薄荷真好。 何殿英向前靠在他的胸膛上,两根手指依旧捏着支票。同人不同命,他忽然认为余至瑶先前所受的苦楚很是值得。虽说忍了二十多年的虐待,可是如今苦尽甘来,二十万的支票,说开就开,何等气魄! 这时,余至瑶在他耳边轻声说道:“一个月内,老家伙们连死了三个,剩下的几个人今天上午打来电话,一起称病请辞。你总算是除了我这块心病。” 何殿英把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余至瑶没说话,因为接下来依旧是难办。老家伙们经营了一辈子的生意,人马都是他们带出来的,在余至瑶面前定然不会听话。可若是从里到外的大换血,那断了这么多人的财路,又非出事不可。 何殿英早把他那点心事研究明白了,此刻便是说道:“如果有人不听话,你尽管告诉我。我手里有人,压得住场子。” 余至瑶下意识的抬手拍了拍他的后背,好像对方还是个小男孩。何殿英了解他,他也一样的看清了何殿英。何殿英是不能轻易招惹的,请神容易送神难,霸占生意这种事情,何老板可是没少干。 第7章 往事 第8章 大戏开幕 第9章 势力 第10章 火燎针扎 余至瑶裹着一身丝绸睡袍,下楼接待了何殿英。 何殿英坐在阳光明媚的大客厅里,没好气的看了余至瑶一眼,他移开目光,欠身从茶几上的香烟筒子里抽出一根烟卷。 余至瑶在他面前坐了下来,精神有点不济:“来了?” 何殿英掏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给自己点了火。锐利目光从眼角斜着射出去,他带了凶相:“意外?” 余至瑶从茶几下面的小抽屉里拿出雪茄盒子。划燃一根杉木火柴,他不说话,自顾自的慢慢点燃雪茄。 何殿英的烟瘾很重,一口接一口的喷云吐雾。人躲在烟雾后面,他抽抽鼻子,忽然感到疑惑:“家里有人?” 余至瑶这时抬起了头:“我不是人?” 何殿英起身一步跨到了他的面前,弯腰揪起他的衣襟嗅了嗅,随即恶狠狠的一甩手:“你他妈香的像个荷包,刚和哪个婊|子睡完?” 余至瑶把雪茄送到口中吸了两下,然后将其凑到火苗上,专心致志的继续炙烤:“杜芳卿。” 何殿英这回真是震惊了,夹着香烟的手指向上一指,他盯着余至瑶追问:“杜芳卿在你这里?” 余至瑶终于将雪茄彻底点燃。扭头一口气吹灭火柴,他没说话,只点了点头。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心不在焉的表现,忽然就怒不可遏了。抬手把烟卷送到齿间咬住,他抓住余至瑶的头发摇晃着向后一搡:“你这日子过得不错啊!” 余至瑶刚在床上大失元气,如今顺着何殿英的力道往后一仰,头脑中就昏昏的眩晕。闭上眼睛靠向沙发,他耳中涌起一阵轰鸣。外界的声音瞬间就被压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何殿英的言语才又渐渐清晰起来。 噼里啪啦的一阵脆响,他知道那是何殿英拍打了自己的脸颊。恍恍惚惚的睁开眼睛,他丝毫没觉出疼,好像皮肤并非血肉,只是一层厚软的橡胶。何殿英的面孔在他眼前朦朦胧胧的忽远忽近,他伸手向上摸了一把,摸了个空,随即手上一紧,却是被何殿英握了住。 闭上眼睛叹了口气,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响了起来:“我没事,没事。” 然后他把手中的雪茄向前方送过去:“小薄荷,给你这个。” 因为从小身体不好,所以他对于养生的知识了解甚多。和普通烟草相比,雪茄显然更高级健康。可是何殿英性情急躁,永远也没有耐心去点燃一根雪茄。 何殿英接过雪茄,同时把余至瑶扶起来搂到了身前:“我抽什么都一样,用你献这个殷勤?” 然后他“呸”的一声吐掉口中半截香烟。蹲下来仰脸望向余至瑶,他深吸一口雪茄,然后把烟雾缓缓的喷向对方鼻端。 余至瑶面无表情的闭着眼睛,看起来有一种阴沉沉的英武刚毅。 何殿英对他凝视了片刻,随即探头凑上前去,张大嘴巴咬上他的下巴。牙关缓缓用力合拢,他听到余至瑶低低的呻吟了一声。 温凉的手掌抚上他的面庞,余至瑶轻声斥道:“别闹。” 何殿英犹豫一下,果然松了口。一只手搭上余至瑶的后脖颈,他咬牙切齿的说道:“卸磨杀驴,我他妈真想咬死你!” 余至瑶抬起双手用力搓了搓脸,然后睁眼望向了何殿英,声音有些飘,显然还是气息不足:“我养不起你那些手下。余家的生意——” 他这番话没能说完,因为仆人忽然走到门口,说大爷来了。 余至琳穿着一身半旧西装,步伐矫健,一阵风似的刮进了客厅之中。对着何殿英点头一笑,他随即转向余至瑶,很开朗的笑道:“弟弟,你好吗?” 此言一出,何殿英在旁边忍不住笑了。原来余至琳少小离家老大回,口音已然发生变化。一声弟弟喊出去,听着倒像“底迪”。 余至瑶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大哥。” 余至琳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两张花花绿绿的纸单,俯身放在了茶几上:“弟弟,我来送你两张票子,大学里的话剧社第一次登台,你要是有时间,也去捧一捧场。” 余至瑶在他面前总是没有话讲。何殿英却是上前一步,拿起票子看了两眼,又对着余至琳笑道:“余大爷,敝姓何,是二爷的朋友,平时常听二爷提起您,可是一直无缘相见。今天算我来得巧,总算遇上了您。” 余至琳听了这话,连忙伸手和何殿英握了握:“不敢当不敢当。不过这的确是巧,平时我也不大回来。” 何殿英继续问道:“听说您在西洋得了两个博士,这放到前清,相当于两个状元了吧?” 余至琳满面春风的摇头:“不不不,和状元绝对是比不了。现在获得博士学位并不很难,只是名头唬人而已。” “余大爷,这当博士的都学些什么呢?读书写字您都会,这还有什么可学的?” 余至琳抬手扶了扶眼镜,一本正经的答道:“我读第一个博士时,学的乃是西方哲学,可是取得学位之后,欧洲忽然流行起了东方热潮,所以我闲着也是没事,顺便就以‘中国炸糕的发展历史’为题,写得论文一篇,又得到了第二个博士头衔。” 何殿英发出惊叹:“哎哟,那您是不是特别会做炸糕?” 余至琳连忙摇头:“非也,粗通理论而已。” 随即他转向了余至瑶:“弟弟,我下午有课,这就要走了,记住,有时间要去哦!多送几个花篮。” 余至琳大概是很赶时间,说走就走,来去如风。等到四周无人了,何殿英对着余至瑶笑道:“你家大爷怎么长的像只白面包?” 余至瑶默然无语的坐回原位。他对余至琳并不感兴趣,对方像面包也好,像馒头也好,和他都没有关系。 何殿英本是挟着雷霆之怒前来,可他先是晃晕了余至瑶,好容易等到余至瑶缓过来了,余至琳又忽然登场。如此乱哄哄的闹过一番,他那怒气也就消散了大半。走到余至瑶身边坐下来,他先是有滋有味的吸了一阵雪茄,然后转过头来,手指夹住雪茄在余至瑶脸上一晃,作势要烫。 余至瑶横了他一眼,并不躲闪。 何殿英不能真烫,这时便是压低声音,半笑半恼:“你个打不死的贱种,用得上我的时候,天天小薄荷长小薄荷短;现在用不上我了,就把我一脚踢开——我算是认清了你!” 余至瑶伸手拍了拍何殿英的大腿:“你出力,我出钱,这是公平交易。现在我不需要你了,你不能强买强卖。” 何殿英一挑眉毛,虽然明知道是这个道理,可当真听余至瑶讲了出来,心里还是很不舒服。酸溜溜的冷笑一声,他低声说道:“当年你人不人鬼不鬼的时候,和我向来不分彼此;如今刚刚威风了四五个月,就开始和我谈起公平交易了。” 余至瑶低头沉默片刻,末了答道:“我给了你二十万,你的手下从我的俱乐部里也至少抽走了十万。” 何殿英沉下了脸:“你是说我占了你的便宜?” 余至瑶不再回答。何殿英这个人贪得无厌,他承认对方的好处,可是对方这样无止境的索求,这也是他不能容忍的。 何殿英见他若有所思的一言不发,便又紧逼一句:“让我的人撤出去也行,可是你得把顾占海交出来!” 余至瑶直接摇了头:“不行。” 何殿英不带感情的笑了一声:“不行?” 忽然扯过余至瑶的一只手,他把雪茄狠狠杵上了对方的掌心。余至瑶疼的猛一哆嗦,可是并没有叫出声来,单是皱着眉头瞪向何殿英。 阴燃着的雪茄头粘在了掌心皮肉上,刺鼻的异味弥漫开来。何殿英站起了身,伸手在余至瑶肩膀上一拍:“给你一点教训,做人不要忘本。” 然后他头也不回的转身向外走去。 余至瑶独自坐在沙发上。捡起何殿英留在自己手中的半根雪茄,他放在口中吸了一下,发现雪茄居然还没熄灭。 右手掌心已经有了血肉模糊的征兆,破损的皮肉又鼓起了水泡。他慢慢吸着雪茄,心里并不认为自己有错。 他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死后一定是要下地狱的,所以在这一世,他不能亏待自己。 他穷怕了,十几岁的时候读中学,只有他课间没钱买点心,春游的野餐会就更是要命,因为他只能从公馆厨房中偷偷带些剩菜出来。他年纪比同学们大,穿戴打扮的也像个人似的,却是成天在这些事上出丑,于是到了最后,他无颜上学,宁愿陪着小薄荷坐在街边卖糖。 掌心的疼痛渐渐剧烈起来,像一簇钢针在扎他的肉。 第11章 伤 第12章 各为其利 第13章 这个新年 第14章 昨日今朝 第15章 人自醉 余至瑶的胃口向来很不稳定,依照他的身量,他不该是个吃猫食的,可是仔细想来,他的胃口还真是秀气,尤其是到了闹脾气的时候,一颗心向上壅到喉咙口,他会连一口水都咽不下。 不过,在何公馆,他倒是一贯能吃能喝。 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只有伏特加不合心意,但是也能入口。何殿英几次三番的和他干杯,他不说话,一口接一口的把烈酒往嘴里灌。脸上渐渐泛了红,他没觉出醉,只是晕晕乎乎的挺舒服,周身血脉全流通开了,有一种暖洋洋的惬意。 抬眼望向前方,他发现何殿英正盯着自己,白皙的面孔上笑意流动,宛若浮光。 目光交错了一瞬,他微笑问道:“怎么看我?” 何殿英侧身坐在椅子上,端着玻璃酒杯慢慢摇晃:“你好看嘛!” 余至瑶听了这话,发现何殿英果然还是没个正经。拿起餐巾擦了擦嘴,他忽然想起事来:“刚才你说你有话要对我讲。” 何殿英抬手放下了酒杯,然后挑衅似的皮笑肉不笑了:“是。” 余至瑶饶有兴味的凝视了他:“说。” 何殿英歪着脑袋,枕上了旁边高高的椅背:“我爱你。” 余至瑶登时哑然失笑。欠身对着何殿英浅浅一躬,他含笑答道:“谢谢,我也爱你。” 何殿英不置可否的一挑眉毛,没再说话。 酒足饭饱之后,余至瑶扶着桌沿站起来,脚步踉跄着晃了一下,他对何殿英说道:“坐坐再走,我有点晕。” 何殿英站在他身边,嗅着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热烘烘的,人味混合着酒味。磨牙霍霍的咽了口唾沫,他对余至瑶是真的有欲望。 “到我房里躺一会儿?”他强忍着不沉下脸,维持着表面上的友好:“睡一觉再出门也不晚。” 余至瑶摇了摇头,径自往二楼的起居室走。 余至瑶打开了起居室内的落地窗。 自从过了新年,天气就一天暖似一天,夜风似乎也不再冷得刺骨。酒精在他的血管中缓缓燃烧,他燥热的忍无可忍,宁愿冒着受寒的危险吹风。 何殿英站在一边,冷眼旁观。若是放在先前,他定要上前阻拦,热身子吹冷风可不是闹着玩的。然而现在,他没有动。 他用金钱放惯了高利贷,所以在感情上也存了锱铢必较的心思。难得掏心扒肺的爱上了一个人,这份情债,余至瑶就是拿出命来,也抵不上,也还不清。 余至瑶在窗前立了片刻,然后转身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青缎子马甲服服帖帖的箍着上身,他还是热。两边胳膊肘分别支在膝盖上,他弯腰抬手搓了搓脸。搓过之后,也没抬头,含含糊糊的轻声说道:“小薄荷,别看杂耍了,我想回家睡觉。” 何殿英走到他面前蹲了下来:“这里没有你睡觉的地方吗?为什么非要回家?” 余至瑶双手捧着脑袋,心和脑子都有些乱。何公馆当然有地方让他好睡,不过今晚应该回家一趟,因为王连山和马维元也许会去。 这时,何殿英伸出双手,缓缓的抓住了他的衬衫衣领。 余至瑶没理会,自顾自的想要找个借口脱身。忽然有了主意,他抬起头,打算开口说话。 然而就在一刹那间,何殿英骤然发力,竟是把他从沙发上拎了起来! 余至瑶身不由己的顺着力道起立,低头看着面前的何殿英,他一脸懵懂神情,是个红着脸的傻大个儿。 忽然笑了一下,他醉醺醺的说:“小薄荷,别闹。” 何殿英神情漠然的仰视着他,心中知道在这段不见天日的感情里,余至瑶是不可救药的了。 自己的一切作为,在他眼中,都只是“闹”。 何殿英吻上了余至瑶的嘴。 余至瑶怔了一下,随即仰头作势一躲,脸上没有反感表情,显然依旧认为对方是在胡闹。何殿英恨透了他这置身事外的老大哥模样,双手用力抓紧衣领,他不由分说的把余至瑶拖到房屋中央,随即恶狠狠的一推! 余至瑶猝不及防,当场摔了个四脚朝天,在地板上砸出“咚”的一声大响。未等他挣扎着爬起身来,何殿英几步赶上,分开双腿跨坐到了他的腰间。俯身死死抱住余至瑶,他开始用舌头去舔对方的面孔。而余至瑶大概是清醒过来了,在他怀中拼命的反抗:“小薄荷,放开我,你这发的是什么疯?” 何殿英知道他空有一副威武皮囊,论体力绝非自己的对手,所以心中很有胜算。抬起一只手抓住余至瑶的短头发,他在对方脸上肆意的又舔又咬。余至瑶的喘息声音在他耳边回荡不已——他什么都听不见了,万籁俱寂,天地间就只剩下了余至瑶的喘息,粗重又清晰。 舔够了,咬够了,他三下两下扯开了对方的领带。这回直起腰来,他狞笑着望向了身下的余至瑶,双手握住领带两端用力一抻,他想要绑住对方的双手。 余至瑶惊恐而又迷茫看着他,心里知道这不好了,要出事了! 余至瑶不肯束手待毙,连滚带爬的想要逃跑。可何殿英如影随形的纠缠着他,让他无处可逃。跌跌撞撞的退到房屋角落,他的马甲衬衫已经全被何殿英扯开,冷风掠过胸膛,扣子崩了一地。 何殿英仍然服饰整齐,一张脸上白里透红,是个险恶而又鲜艳的模样。似笑非笑的逼近余至瑶,他在相当的距离处停下了脚步。 “你到底要干什么?”余至瑶怒视着他:“玩笑也要有个限度,你不要太过分!” 何殿英冷笑了一声:“二爷,我要干你。不是玩笑,我他妈的是真想干你!” 说完这话,他忽然迈出一步,一脚踹上了余至瑶的腹部。余至瑶向后撞上墙壁,随即神情痛苦的弯腰跪了下去。 何殿英毫不怜悯。俯身拉起余至瑶的一只手,他把领带缠上对方的手腕。 好整以暇的绑住了余至瑶的双手,何殿英又伸手抬起了他的下巴。此时此刻,余至瑶的酒意已然彻底消退,何殿英却是红了眼睛——两个人,轮换着醉。 “二爷啊……”何殿英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抚过他那紧皱的眉头:“你说,当初我为什么愿意为你赴汤蹈火?” 余至瑶的声音有些沙哑:“小薄荷,你明明没醉,发什么酒疯?” 何殿英缓缓摇头:“谁说我没醉?我醉透了,醉的一发不可收拾。” 余至瑶直视着他的眼睛:“借酒装疯,你没有醉!” 何殿英的手指一路下滑,沿着对方胸膛上那道长疤往下走,最后停到腰部,他开始去解余至瑶的裤子:“酒不醉人……” 他猛然抽出了余至瑶的皮带,咬牙挤出后半句话:“人自醉!” 余至瑶不肯让何殿英如愿以偿。 他竭尽全力的反抗躲避,这种行为对他来讲,是侮辱,是伤害;而他已经受够了侮辱伤害。可论单打独斗,他又肯定不是何殿英的对手——何殿英在街上长大,是个斗殴的行家。 顶着拳脚向前爬去,身上的痛楚让余至瑶感到又恐怖又熟悉。精神忽然恍惚起来,他扶着身边的玻璃窗站起了身。 “他又打我。”他默默的想:“他又打我。” 视野开始变得模糊,疼痛的感觉却是越发清晰,力道透过皮肉骨骼,一直震动肺腑。接下来会怎么样,他心里清楚得很。绑在一起的双手主动扶上窗框,他就不劳父亲出手费力了。 余至瑶哆哆嗦嗦的转身面对了大敞四开的玻璃窗,弯腰向外一头栽了下去。 何殿英大惊失色的伸手抓了个空。耳边只听一声闷响,他快步赶到窗前向外望去,就见余至瑶姿态扭曲的趴在水泥地上,已是一动不动。 第16章 悔不当初 何殿英惊慌失措的跑到楼下,一颗心都怕的要停止了跳动。他这洋房举架很高,二楼的高度已经颇为可观,再说下方又是坚硬的水泥地面,余至瑶那样沉重的摔下去,结果可想而知。 余至瑶趴在地上昏迷不醒,头脸一时还看不出伤。何殿英运足了力气摇晃他拍打他,反复摁他的人中:“二爷,二爷,你别吓我!” 余至瑶枕着他的手臂,脑袋随着他的力道左右滚动,眼睛紧紧闭着,气息浅浅的弱。 何殿英解开余至瑶手上的领带,然后把他拖回了楼内。 一个电话打去了熟识医生的家中,他让对方马上赶来。而在短暂的等待期内,他蹲在一旁,守着仰卧在地毯上的余至瑶。 明亮灯光下,余至瑶的额角颧骨开始缓缓泛红渗血,那是方才在水泥地面上蹭破了皮肤,衬衫马甲大敞四开着,胸膛上也添了新伤。 何殿英默默凝视了他半晌,随即伤心的伸出手去抚摸了他的身体。手掌滑过结实的胸膛腹部,因为腰间没了皮带束缚,所以可以继续向下深入。余至瑶的身体很凉,下面那一副家伙沉甸甸的,更是又冷又软。何殿英将其捂在手中轻轻揉搓,心中下了结论:“鸟大蛋大,样子货。” 的确是样子货,昏迷不醒的余至瑶伸开长胳膊长腿,骨架子似乎都有些歪斜扭曲,看起来特别像一捆废柴。 何殿英把手抽出来,上楼拿下了余至瑶的皮带,为他重新扎好裤腰。衬衫的扣子已经崩落大半,只能勉强系上几个,能系几个算几个吧,余至瑶一直活得很没面子,以至于他比别人更要面子。何殿英成全他的面子,把他尽量收拾出个人形来。 医生匆匆赶到何公馆,问清了余至瑶昏迷的原因之后,他从头到脚的将余至瑶检查一番,末了建议何老板把人送去医院。 何殿英从来不进医院,可是余至瑶始终不醒,他没了法子,只好依言行事。千辛万苦的把余至瑶抬进汽车运入医院,还未等他办好入院手续,余至瑶就在医生面前醒了过来。 此刻的余至瑶,看起来已经有点变形,因为头脸全都肿的厉害,裹着何殿英的大衣坐在床边,大衣紧窄,让他显得越发狼狈滑稽。 当着医生和看护妇的面,他抬头望向了何殿英,由于鼻青脸肿,故而看不出表情:“我的汽车夫呢?让他过来送我回家!” 何殿英没想到他说醒就醒,几乎手足无措:“汽车就在外面,我送你回家。” 余至瑶盯着他看,同时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嘴角那里也擦破了皮,舔起来有些甜腥。 扭头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余至瑶说道:“不用你。” 何殿英忽然反应过来——也许余至瑶并没有昏迷,他一直只是在伪装! 这个念头让他立刻生出了怒意。上前几步抓住余至瑶的手臂,他不由分说的就要往外拉扯:“你说不用就不用?这还轮不到你做主!” 余至瑶猝不及防的顺着力道起身踉跄一步,双脚还未站稳,右脚脚踝传出的刺痛便让他惨叫一声跌坐下去。医生和看护妇们连忙惊呼上前,何殿英满不在乎,还要继续拖拽余至瑶,不料几番挣扎过后,余至瑶忽然对他怒吼一声:“小薄荷,你他妈是个疯子!” 何殿英被他这一嗓子震了一下,随即不顾旁人阻拦,一把薅住了他的短头发:“彼此彼此,你又是个什么好东西?” 医院是个肃静的地方,尤其此刻又是晚上。这边病房越闹越大,值班未走的医生们全赶了过来,甚至连住院病人都好奇的推开了房门听新鲜。 何殿英狂妄惯了,医生的劝阻警告在他耳中全都是屁——直到巡捕接到报告,冲入医院。 何殿英和余至瑶,两人全不是省油的灯,巡捕们见多识广,自然不会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招惹。嘴里说着镇压调解的话,他们一边安抚一边行动,偷偷把电话打去了余公馆。 余家立刻派来了人马保护二爷,这回,何殿英就真没辙了。 余至瑶下午衣冠楚楚的出门,晚上却是面目全非的回了来。杜芳卿吓坏了:“哎呀,你这是和谁打了架?” 余至瑶这时的模样又有所变化,满脸青紫自不必提,眼睛也是肿成一大一小。扶着一名仆人单脚跳进楼下客厅,他开口答道:“小薄荷。” 杜芳卿吃过何殿英的苦头,可因知道余至瑶和他是好朋友,所以此刻依然不敢妄言:“这么大的人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还动手?”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脑袋,摸得一片高低起伏:“我们两个都喝醉了,没事。” 杜芳卿翘着小手指头,捏着酒精棉球去擦余至瑶的伤口,一边擦一边吸气,替余至瑶害疼。 哑巴闻讯而来,对着余至瑶哇哇直叫。余至瑶对他挥了挥手,语气平淡:“没事没事,我和小薄荷酒后打架,没打过他。” 说完这话,他环视了眼前这几个人,同时长长吁出一口气。 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下来,他打了个冷战,开始感到了疲惫和寒冷。 余至瑶回房上床,躺下就睡了。 梦里一片颠颠倒倒,余朝政歪在他的身边,一只手就合在他的脖子上。他大睁着眼睛去看余朝政,余朝政面无表情,也看着他。 手指掐住咽喉,忽轻忽重的时收时放,他微微张开了嘴,始终都是半窒息。他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想要清醒,却不能够。煎熬许久之后,他渐渐平静下来,又不想醒了。 他真真切切的看清了对方脸上每一道皱纹,看清了对方鬓边依稀花白的短发。他们父子相貌相似,余朝政年轻时英俊,上年纪了也是个体面的老头子,只对着余至瑶最丑恶。 余至瑶难得距离他如此之近,可是没有感受到他的体温与呼吸,心里就想:“真是死了,变成鬼了。” 他的心情反倒平静下来,觉得还是这样好。 余至瑶一直睡到了翌日中午,才醒过来。 这时他已经烧的遍体滚热,如同火炭,喉咙里肿的“满”了,连口水都咽不下。头脸倒是有些恢复,可扭伤的右脚脚踝却又皮肉透亮,成了馒头。 杜芳卿捏着一条手帕,坐在床前拭泪,因为一颗心总悬着,所以早上无心梳洗,一张脸苍白的没有血色。哑巴小心翼翼的端了一碗汤药进门,他连忙起身去接;哑巴腾出了手,便是走到床边,力大无穷的把余至瑶扶了起来。 杜芳卿眼含珠泪,将一碗汤药喂给了余至瑶。余至瑶每咽一口,感觉都像是吞了刀片,然而没有办法。昨晚一定是受了风寒,喝完汤药祛了寒气,想必也就好了。 与此同时,何殿英正坐在家中长吁短叹。 昨晚太冲动了,他现在几乎要把肠子悔青——怎么就干起了霸王硬上弓的事情?难道除了用强之外,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办法多得很,可他偏偏走了最笨的路子,并且还没成功。冲动,还是冲动,何殿英抬手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清脆响亮,让自己长长记性。做大事的人,总是脑筋发热怎么能行?吃一堑长一智,趁着年纪还轻,务必要改正进步。 他在心中把自己狠狠教训了一顿,然后思想又绕到了余至瑶身上。 其实撕破脸皮也没什么的,这仿佛是迟早的事,不过事到临头了,他心里还是难受。喜怒全形于色,这依旧不是大人物的所为,他忽然很想向余至瑶当面道个歉——能把表面上的情谊维持下去,也是好的。 何殿英唉声叹气的,在家里坐了一天。他有点不大敢见余至瑶,心虚打怵。万一登门之后再被余至瑶轰出来,那就更不好看了。怎么办才好呢?他把头发挠成鸡窝,想不出两全其美的主意来。 第17章 你侬我侬 余至瑶在家里躺了半个多月,这期间杜芳卿衣不解带的服侍他,因为知道他夜里做不成那一桩事,所以心里不怕,早早晚晚总在他的身边。 余至瑶心里感激他的好处,所以等到可以下床出门了,便张罗着给他买狗。正好顾占海的太太是养狗的,家里母狗刚下了一窝崽子,正经是纯种哈巴狗。于是这天余至瑶便穿戴整齐,带着杜芳卿出门前去顾家抱狗。 顾占海的太太是从乡里出来的,胆怯怕生,不肯见人,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子却是嘻嘻哈哈的跑出来,好奇的围着客人饶舌。顾占海撵了几次,没撵开,便不再管,自顾自的对余至瑶说道:“二爷,您看这只小狗怎么样?一窝的崽子,属它最欢实。” 其实这话应该对杜芳卿说,因为是杜芳卿要挑选小狗。可顾占海不好意思正视对方——男旦在他眼中,是很带有神秘性的,尤其又是二爷身边的人。 余至瑶不置可否,单是对着杜芳卿使了个眼色,让他快做决定。杜芳卿果然弯腰抱起了那条活泼小狗,狗白,他的手背上涂了雪花膏,也白。亲亲热热的把小狗托到胸前,他扭头对着余至瑶嫣然一笑:“就是它吧!” 说这话时,顾家两个小子跑到了他的身边,扯了他的长袍下摆往脸上蒙,因为他从头到脚都洒了香水,满身芬芳。 顾占海见此情形,连忙抓鸡似的一手一个,把这一对不省心的儿子扯了过来:“不许讪脸,回后院去!” 小儿子胆子大,伸出小手一指杜芳卿,他仰着脑袋告诉父亲:“这个哥哥好香哟!” 顾占海老虎似的一瞪眼睛:“小兔崽子,找你娘去!” 说完这话,他后了悔——不该在杜芳卿面前说出“小兔崽子”这四个字,虽然对方的确是个兔儿爷,不过毕竟外面有着余二爷的面子,自己这话有些不厚道了。 杜芳卿倒是没在乎,他笑盈盈的低着头,一下一下的摩挲那狗。 两人一狗打道回府,杜芳卿一路欢天喜地的,给小狗起了名字叫做“雪团”。及至进了家门,他蹲在地上一边用湿毛巾擦小狗爪子,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养过这么一只小白狗儿。我那小狗养了一年多,又会起立又会作揖,乖的了不得。可我有个师弟对我使坏,把我的小狗捉去杀掉吃了。” 余至瑶愿意听他絮絮叨叨的说些琐事。居高临下的站在前方,他颇感兴趣的问道:“然后呢?” 杜芳卿站起身来,把毛巾交给身边仆人:“然后?然后我自然饶不了他。” 余至瑶抬手摸了摸他的脸蛋:“再然后呢?” 杜芳卿不说了,抿着嘴只是笑。再然后呢,他在师弟的杯子里下了药,师弟从此坏了嗓子,上不得台唱不得戏,就不知是被师父转手卖到哪里去了。 这样的争斗,在戏班子里很是常见,可是对于外人来讲,就偏于骇人听闻,所以杜芳卿不肯对余至瑶实话实说。他越不说,余至瑶越要追问,最后他没有办法,只好随口敷衍答道:“我让师哥打了他一顿,让他半个月爬不起来,躺在炕上挨师父的骂。” 余至瑶看他是个娇声嫩气的小美人,受了欺负也只会撺掇师哥出头,心中便觉得他可怜可爱。正要开口说两句玩笑话,不想仆人忽然从外面走进来,说杜老板的师父从北平过来了。 此言一出,余至瑶没觉怎样,杜芳卿却是一皱眉头,怀疑师父是要来向余至瑶打抽丰。 杜芳卿的师父垂手站在余至瑶面前,训练有素的陪着笑脸,想要把杜芳卿接回去登台唱戏。 “余二爷,不瞒您说,芳卿真就是我们班子里的摇钱树了。上下大小全指望着他呢。”老班主笑的很有分寸,又为难又胆怯,让人不能不怜悯:“我也知道二爷疼他爱他,巴望他好。可是芳卿今年刚二十岁,正是大好的时候。吃苦受罪学了十来年的戏,刚唱红了就往下退,也对不起他付出的那些心血不是?” 话到这里,他溜了杜芳卿一眼。杜芳卿装聋作哑的低着头——他爱唱戏,除了唱戏没别的本事;况且功夫学成了不亮一亮,也的确可惜;但他心里又恋着余至瑶,让他随着师父回北平去,他舍不得。 地上的白狗崽子仿佛已经认人,连滚带爬的跑到杜芳卿脚边唧唧乱叫,又不住的张嘴去咬他那长袍下摆。杜芳卿弯腰抱起狗崽,起身时向余至瑶递了个眼风。余至瑶会意,便留下班主,带着杜芳卿去了隔壁房间。 如此过了半晌,这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到客厅。杜芳卿微微笑着,显然是满心欢喜;余至瑶上下打量了老班主一番,则是问道:“唱戏何必非去北平?天津不够他唱的?” 老班主苦笑答道:“余二爷,您是有所不知。芳卿得罪了何老板,这么大的天津卫,真就没有我们唱戏的地方啊。” 余至瑶点了点头,随即答道:“我给你们找地方。唱戏,我不拦着,不过唱完了,人必须回到我这里来。” 老班主有点摸不清头脑,但是没敢深问,满心狐疑的发笑:“那……那多谢余二爷关照了。” 余至瑶亲自去了天河舞台,要给杜芳卿找个园子唱戏。天河舞台的老板也知道杜芳卿是个好角儿,只是忌惮着何殿英,不敢轻易招揽。如今那场风波过去久了,又有余二爷亲自来说,他就乐得答应下来。而杜芳卿闲了一个冬天,如今终于又有了登台的机会,便提前几天振奋精神,加紧的吊嗓子练功夫。这晚换上簇新的华丽行头,他扮着穆桂英的角色粉墨登场,甫一亮相便博得了满堂喝彩。 余至瑶不爱听戏,唱得好也不爱听。在楼上包厢坐了片刻,他只觉周遭又憋闷又嘈杂,台上也是咿咿呀呀怪叫不停,好像有人踩了杜芳卿的脖子。忍无可忍的起身走出包厢,他带着身后的哑巴下楼站到园子门口,在清凉夜风中默默的吸雪茄。 烟雾在口中打着转儿的呼出去,留下一点辛辣香郁的滋味。他抬眼望向哑巴,哑巴面对着前方大街,正在发呆。 毫无预兆的清了清喉咙,他忽然很想和人说说话。低头瞄着火红的雪茄烟头,他的听众当然只有哑巴。 “都说捧戏子是件犯傻的事情。”他轻声开了口:“花钱费力的好容易把人捧红了,结果经常是捧红一个跑一个。戏子无义,攀了高枝就不认旧人。” 哑巴吃惊的转过头来看他,然而没有出声。 余至瑶笑了一下:“不过芳卿应该不会这样。” 哑巴对他摇了摇头。 余至瑶把雪茄送到口中,深深吸了一口:“我可能是……有点动了感情。” 哑巴看着他,看了良久,然后继续摇头。 余至瑶呼出一口烟来,仿佛是在解释:“一点,一点而已。” 哑巴不以为然的转向前方,同时就见一辆汽车驶过之后猛然刹车,随即慢慢倒了回来。车门一开,何殿英探身下车,远远唤道:“二爷!” 余至瑶有日子没见他了,也不想见。这时放眼盯着对方,他那夹着雪茄的右手有些发抖:“小薄荷。” 未等走到近前,何殿英就满脸微笑的双手合什举过头顶,对着余至瑶深深鞠躬:“二爷,我先向你道歉。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干了一些不是人的事。你大人大量,千万别生气别记恨,好不好?” 余至瑶看着他的表演,心中毫无感动。何老板要是连这点表面功夫都不会做,那也就爬不到今天的位置了。 何殿英直起腰走到了余至瑶面前,心里满是疾风骤雨,可是脸上必须艳阳高照:“早就想瞧你去了,可是不敢登门,怕你撵我。” 说到这里,他上下审视了余至瑶的周身,又下意识的抬手要摸他额角血痂:“还疼不疼?” 余至瑶仰头向后一躲:“不疼。” 何殿英又笑道:“二爷,要不然我让你打我一顿。你把气出尽了,往后我们还是好朋友,行不行?” 余至瑶后退一步,一本正经的答道:“我不会打你,你也不要打我。” 何殿英连连点头答应,又嬉皮笑脸的凑向余至瑶——他想念余至瑶,就算不能相亲相爱,那近距离的相处片刻,也是好的。 余至瑶没有再退。他像根高大柱子一样矗立在戏园子门前,堂而皇之,不带温度也不带感情。 垂死挣扎似的,何殿英没话找话:“大晚上的,你怎么站在这里?” 余至瑶一指旁边的预告牌子,何殿英顺着方向望去,就见牌子四边围了小电灯泡,璀璨闪烁着簇拥出了“杜芳卿”三个大字。 “嗬!”何殿英笑容僵硬的做出惊叹:“你还没玩腻哪?” 余至瑶平平淡淡的答道:“好好的人,我腻什么?” 何殿英开始满头满脸的发烧,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羞辱。干巴巴的笑了几声,他留恋着还不肯走:“没看出来,你倒是个情种。” 余至瑶慢慢吸着雪茄,彻底不理睬他了。 何殿英在一旁又站了半分多钟,好像脚下是刀尖火炭,让他不能立足。一败涂地的笑到最后,他只能宣告撤退:“那什么,我走了,有空见面!” 余至瑶对他略一点头:“再会。” 杜芳卿在天河舞台连唱了一个礼拜,其间余至瑶使足钞票,不但让他独霸舞台,而且买动各家报刊,终日为他吹嘘鼓噪。杜芳卿从此大出风头,还被一家报馆评为梨园第一。这天晚上的压轴大戏唱过之后,一群纨绔子弟捧着银盾鲜花跑上台去表示祝贺,与此同时,戏台上方两端同时“唰”的一声抛下大红绸带,上面金字闪烁,正是一副对联,把“梨园第一”四个字嵌了进去。下方观众见了这般情景,越发鼓掌喝彩,声浪几乎掀翻了天和舞台的棚顶。 夜里回到余公馆,杜芳卿虽然欣喜若狂,但是绷住了名角儿的身份,喜则喜矣,并不失态。洗漱更衣之后款款的上了余至瑶的床,他那一双玉臂挽住对方脖子,一点朱唇贴上对方面颊,毕生绝学施展出来,他娇柔婉媚的无法言喻了。 余至瑶笑纳了他的好意,鼓足力气和他好一番云雨盘桓。事毕之后,他瘫在床上动弹不得,肚子里面一抽一抽的疼。颤颤巍巍的呼出一口气,他含着眼泪说道:“好二爷,你也疼疼我吧,肠子都要被你杵断了。” 余至瑶倚靠床头半躺半坐了,把他拽过来抱到身上,低声笑道:“是你先来邀请我的,我若不加把力气,岂不是辜负了你的盛情?” 杜芳卿趴在余至瑶的胸前,两条腿大分着合不拢:“你还说笑。以后不许你再碰我。再来一次,小命就要搭给你了。” 余至瑶用双臂搂住了他的细腰。低头在对方耳边说出几句荤话,然后不等杜芳卿回答,他自己先笑了起来。而杜芳卿在他怀中扭成一股糖,甜的一发不可收拾。 第18章 苏三 余家在租界内一直是颇有势力,如果不是余至瑶曾经发动过一场内部清洗,赶走了许多得力干将,那现在余家的基业大概依旧稳如磐石。 余朝政在世之时,没有帮派敢对余家揩油,余至瑶不能容许余家在自己的手里走下坡路,所以他须得快马加鞭,立刻将先前的规模恢复起来。 单有一家群英武术社是不够的。人不怕多,人越多,他的生意越大。 在春意盎然的三月天里,余至瑶完全退去了额头颧骨上的血痂。血痂脱落,露出的皮肉偏于粉白,他成了个花脸子。 早上起床之后,照例是杜芳卿伺候他的洗漱穿戴。杜芳卿自从重新登台之后,每晚总要午夜才睡,然而翌日清晨依旧挣扎着早起。余至瑶让他由着性子睡懒觉去,可他不肯,仿佛为余至瑶刮胡子是某种殊荣,万万不可中断停止。 刮净了脸后,他捏着剃刀对余至瑶笑,显然是心里欢喜,可是笑而不语,并不多说。 余至瑶弯腰把脸埋进水中用力擦洗。洋马似的打了个秃噜,他水淋淋的抬起了头:“晚上我要出门请客,不管你了。” 杜芳卿对他一扬头,做出了戏台上的娇俏姿态:“谁用你管!” 说完这话他放下剃刀,凑到余至瑶跟前俯□去,在他眉心上啄了一口。余至瑶没有回应,可是笑了,一边笑一边往前胸撩水。杜芳卿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就见他眉毛浓黑,鼻梁挺拔,嘴角翘着,有一种英气勃勃的可爱。 洗漱过后,余至瑶依旧是被杜芳卿攥在手里。 杜芳卿为他考虑着今日西装的颜色,定下西装,又要去配领带。他细心得很,从领带夹子一路挑选到怀表链子,仿佛打扮余至瑶是种享受。及至余至瑶穿戴齐了,他又把人按到梳妆台前坐下,亲手给对方梳理头发。雪团在旁边跑来跑去,忽然抬爪在余至瑶腿上打了一下,它仰着脑袋唧唧乱叫,想要讨好撒娇。 余至瑶对于猫狗没有兴趣。等到杜芳卿终于大功告成,他不甚耐烦的站起身来,嘴里咕哝道:“我都饿了。” 杜芳卿微微一撅嘴:“不知好歹的。人家花工夫把你打扮的这么漂亮,你不道谢也就算了,还嫌我慢。” 余至瑶正要推门下楼,听了这话,便停住脚步,回头对他一笑:“没嫌。” 杜芳卿弯腰抱起雪团,歪着脑袋得意笑道:“敢嫌。” 杜芳卿不吃早饭,回房补眠。余至瑶吃饱喝足之后,却是等来了一位建筑家。 建筑家是三十多岁的年纪,资历类似余至琳,名头显赫,本事却是不知如何。余至瑶带他走到了公馆后院——姨娘们已经全部离去了,留下的一座空楼毫无用处。余至瑶打算把楼推倒,在原地挖出一座游泳池来。 游泳池是要有款有型的,必须富有美感,这就需要建筑家开动脑筋,进行设计。建筑家实地考察过后,胸有成竹的表示两天之内便有方案。 余至瑶一团和气的送走了建筑家,然后自己也出门跑去了俱乐部。他的一位得力手下,马维元,这一阵子一直坐镇俱乐部,管理大小事务。忽见二爷来了,马维元迎将上去,开口便是难题:“二爷,西北那边又要有烟土过来了,您看这怎么办?” 余至瑶走进俱乐部楼上的经理室内,在写字台后方的皮椅上坐下了:“西北的烟土,是不是也往山东走?” 马维元在他面前垂手站立:“是,分了两批,一批来天津,一批去山东。” 余至瑶抬眼望向他:“那往西北发电报,让他们改变线路,让我们的货也走山东。” 马维元犹豫着说道:“二爷,就算从山东走水路再往回运,可是太古码头那里,现在也都是何老板的人……” 余至瑶摇了摇头:“不,不停太古码头,停日租界的三井码头。” 马维元恍然大悟了:“对,对,三井码头那里,一条船交个三四百块也就够了。到时我和王连山再派人护送着往这边运,何老板总不好在大街上明抢不是?” 余至瑶半晌没说话——这当然也不是长久之计,只是一时无法,姑且如此。抬头看了马维元一眼,他忽然改了话题:“维元,我打算在球房上面再接一层,改成旅馆。” 马维元一愣:“啊?” 余至瑶在外面事务繁忙,东奔西走;杜芳卿在家中睡足一觉,却是清闲。 下午时分起了床,他呆呆的坐在床上,半晌不能清醒。屋内一片安静,他觉出了寂寞,就揉着眼睛和狗说话:“雪团,你干什么呢?” 雪团趴在他的兔毛拖鞋上,也在瞌睡。听到问话,它通人性似扭头去看杜芳卿,又张开大嘴打了个哈欠。 杜芳卿伸下双腿,轻轻踢开雪团:“你也是个懒蛋。” 雪团呜咽一声,肚皮贴地不肯起来。 杜芳卿重新梳洗。喝了一碗米粥之后,他活动身体吊嗓子,及至精神振奋起来了,也就到了出门时间。 他知道余至瑶今晚在外有应酬,肯定顾不到自己这里,所以没有牵挂盼望,反倒心中踏实。一出戏唱完了,他在如雷的喝彩声中退了场,立刻就有小师弟端着茶壶迎上来,狗腿子似的凭他差遣。 他摆着架子,对于师弟爱理不理。接过茶壶喝了一口,他自顾自的向前走,哪知刚进后台,就发觉情形不对——班子里的师兄弟们全部低头站着,连舞台经理都是一脸的倒霉相。接下来要上场的一名老生提着袍襟,蹑手蹑脚的侧身往外溜。 这时,前方响起了熟悉声音,一字一顿,无比清晰:“杜老板!” 众人自动的在杜芳卿面前让出道路,而杜芳卿放眼望去,就见自己的专用化妆台旁,赫然正坐着何殿英! 何殿英舒舒服服的仰靠在椅子里,姿态慵懒,目光却是锐利。笑模笑样的盯着杜芳卿,他拖着长声问道:“怎么?不欢迎我?” 杜芳卿的头上出了冷汗,连忙笑道:“您又挑理。我是没想到您会突然来,所以一时呆住了,怎么会不欢迎呢?” 何殿英慢慢站了起来,一只手插入裤兜,另一只手拿起台上一支绒花,送到鼻端轻轻一嗅。 把绒花随手丢回台上,他迈步走向了杜芳卿:“今晚我那里有个局面,单是吃喝玩乐也没什么意思,想请杜老板去唱个堂会,杜老板肯不肯赏面子啊?” 杜芳卿有些腿软,可是脸上依旧笑着:“您这么看得起我,我欢喜感激还来不及呢,要说赏面子,也是您赏我的面子呀。只是余二爷正在家里等着我回去,若是晚了,二爷非闹脾气不可。您等我给二爷打个电话,通报一声,然后再跟您走,行吗?” 何殿英冷笑一声:“可是余二爷现在并不在家,你怎么通报?“ 杜芳卿知道这是要坏,想要寻找余家的汽车夫,汽车夫偏又正在外面车里。今晚他在台上唱的是《苏三起解》,没想到扮了苏三便要吃苏三的苦。满后台里没有一个是能指望的,若不是他现在有了余至瑶撑腰,那老班主能立刻发话让他去陪何殿英。 何殿英从裤兜里掏出一只镀金烟盒。打开来抽出香烟叼在嘴上,他对着门口方向一挥手:“别让我多废话,走!” 杜芳卿可怜巴巴的哀求:“我还没卸妆换衣裳呢。” 何殿英自行掏出打火机点燃烟卷,然后一手揪住杜芳卿的衣襟,不由分说的就往外拖:“卸什么装!这个骚娘们儿的扮相正配你!” 众人眼看着何殿英强行带走杜芳卿,一句话都不敢多说。及至何殿英走的无影无踪了,后台才又重新活泛起来。舞台经理心知不妙,连忙下楼找到了接送杜芳卿的余家汽车夫,汽车夫一直在车内打瞌睡,听闻此事,也是大惊,当即发动汽车去找二爷。 在街上一直跑到十一二点,汽车夫也没能抓到余至瑶的影子——谁也不知道余至瑶请客请到哪里去了。 第19章 孰轻孰重 在日租界内的樱花料理馆里,余至瑶和吉泽领事相对而坐,一杯接一杯的喝清酒。 何殿英一直宣称日本料理没滋味,不好吃,以至于余至瑶信以为真,从来不往料理馆进;然而今晚当真尝了,却是感觉不错,并不像何殿英所描述的那样不堪入口。 吉泽领事喝的很高兴,提起日租界内的头头脑脑,他如数家珍,全有交情。头脑中的一位此刻正外在一旁打瞌睡——余至瑶打算把经过日租界的烟土全部交由这条瞌睡虫来护送押运。瞌睡虫索求的佣金并不算高,就算高,也绝高不过何殿英。 吉泽领事没别的毛病,就是端起酒杯便没完没了,左一口右一口,仿佛可以咂摸到地老天荒。如此熬到午夜过后,他终于是喝过瘾了,这才嘻嘻笑着站起身来,拉着余至瑶的手说道:“余先生,抱歉啊抱歉,要你陪伴我到这般时候。” 余至瑶看他站立不稳,只好搀扶着他向外走去,又招呼人去和室内拖出瞌睡虫。瞌睡虫自有手下,可以不管;余至瑶把吉泽领事送回家中,然后便是带着醉意打道回府。 醉归醉,可是醺醺然的不难受,他歪在后排座位上,因为身边没有跟着哑巴,所以非常宽敞,可以由着他伸胳膊伸腿。 朦朦胧胧的到了家,他刚一进门,就听说杜芳卿被何殿英带走了。 他困极了,眼皮似乎有千斤重,简直抬不起来。这个消息让他十分烦躁,四仰八叉的瘫坐在沙发上,他急赤白脸的怒道:“去给小薄荷打电话!他妈的还能不能做点正事——真是个混账坯子!” 这话骂的乃是何殿英,何殿英从小就狡黠,大了也还是这个本质,专门在小事上让他烦恼。他现在困的快要人事不省,可何殿英偏偏就要赶在这个时候掳走杜芳卿——讨厌,非常讨厌。 身边的随从答应一声,连忙往何公馆打去电话。那边是一名青年接了电话,伶牙俐齿的答道:“杜老板?不知道哇,杜老板没来我们公馆呀!” 随从放下电话,转身要向余至瑶汇报。哪知未等他开口,余至瑶倒在沙发上,已经发出了鼾声。 余至瑶睡过半个小时之后,忽然睁开眼睛问道:“芳卿回来了没有?” 随从一直守在旁边,这时便是如实回答。余至瑶听闻此言,立刻打发手下出去寻找,随即闭上眼睛又睡着了。 余至瑶难得能睡这样一个好觉。死了似的,连个梦都不做。黎明时分他醒了过来,然而杜芳卿依旧未归。 早上七八点钟,有人在城边的大垃圾堆上发现了杜芳卿。杜芳卿脸上还带着戏妆,身上却是赤条条的一丝|不挂。人事不省的躺在脏土秽物上,他股间一片血肉模糊,肠头都红通通的拖了出来。 一个人看到了他,大吃一惊,立刻呼喊;于是更多的人聚集过去。忽然有人嚷道:“杜芳卿!这是杜芳卿!” 此言一出,四周大哗——杜芳卿,名角儿啊! 片刻过后,余家人马和报馆记者们一起赶了过来。余家手下凶神恶煞的抄着长短棍棒,劈头盖脸的四周乱打。有记者遥遥的对着杜芳卿拍照,然而未等摁下快门,便被打手围住痛殴了一顿。 周遭观众全被驱逐散开,有人用毯子裹了杜芳卿抬进车里。汽车发动起来,一溜烟便不见了踪影。 在医院里,苏醒过来的杜芳卿,见到了坐在床边的余至瑶。 他趴在床上,先是含着眼泪怔怔凝视对方,最后闭上眼睛挤出一滴大泪珠子,颤抖着嘴唇轻声说道:“二爷,你走吧。” 余至瑶早上是自己刮的胡子,粗心大意,刮破了下巴,伤处丝丝缕缕的疼。伸手拭去对方脸上的泪水,他低声答道:“我今天没事,可以陪你。” 眼泪滔滔的流出来,杜芳卿咬着嘴唇,在枕头上连连的摇头:“二爷……我脏死了……” 话只能说到这里,再说也是丢人现眼。昨夜的凄惨苦楚,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么多人,那么多不是人的人! 他是抛头露面的角儿,可是经过了这么一场,他以后还有什么脸再登台唱戏?唱得好也没有用了,有人捧也没有用了。 再也别想着当红角儿了,再也别想着招人爱了。他觉不出疼痛,只是无穷无尽的落泪。 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抓住余至瑶的衣袖,他摸索着又握住了对方的手——紧紧的握,握完之后,就松了开。 “二爷,我到了这步田地,不值得您再喜欢了。”他泪眼婆娑的垂下眼帘:“多谢您现在还顾念着我。您对我的好处,我一辈子都记得。” 余至瑶掏出手帕,放到了他的枕边:“不要胡思乱想,等到把伤养好了,我就接你回家。” 杜芳卿抽泣一声:“二爷,您还要我?” 余至瑶低头看着他,神情有些呆滞。为什么不要杜芳卿了呢?他想,难道被人欺凌侮辱也是罪过吗? 沉默片刻,他郑重其事的作出回答:“要。” 安抚似的摸了摸杜芳卿的头发,他无话可说,翻出一张报纸浏览起来。 杜芳卿在医院内趴了三天,经历了种种苦不堪言的治疗。拖出去的肠头被医生送回了原位,每次换药都是一场死去活来。报纸上登载了这一出丑闻,内容扭曲,不提行凶者,只把杜芳卿当时的惨状细细描绘了一番。 余至瑶不许旁人把报纸带入病房,自己也从来不提。若无其事的把日子过下去,这件事竟然没往他心里去。 而何殿英全副武装的等待许久,等了个空,便忍无可忍,主动找上了他。 大晚上的,何殿英把余至瑶堵在了澡堂子里。 当时余至瑶正在玉清池三楼的包厢里泡澡。家里的浴缸再好也是窄小,放不下他,所以他宁愿出来洗澡。玉清池号称“华北第一池”,三楼的单间盆塘总能容得下他,伸胳膊伸腿的坐进热水里,他闭着眼睛往池壁上一靠,默不作声的能泡许久。 何殿英提前摸清了他的行踪,这时就脱了衣服围了浴巾,不分青红皂白的往里硬闯。包厢外面守着哑巴,哑巴没想到他会突然出现,伸手一抓他的胳膊,哪知道他那身上打了香皂,滑不留手。眼看着他像条鱼似的钻了进去,哑巴略一犹豫,就没再拦。 叉开双腿站在池子边上,何殿英昂首挺胸:“二爷,日子过得挺舒服啊!” 余至瑶在蒸腾雾气中看了他一眼,一动不动,也没说话。 盆塘的大小尺寸,正好可以容纳两人,是预备着夫妇同浴的。何殿英伸腿进入水中,眼见余至瑶沉闷的刀枪不入,便恨得弯腰撩水泼向对方:“他妈的说话!” 余至瑶深深吸气捏住鼻子,然后向下一沉,躲进水里去了。 何殿英气的要笑。蹬腿游到前方,他透过净水向下看清了余至瑶的所在,随即向下出手,一把抓住了对方的命根子。余至瑶猛然翻身做出挣扎,池子里随之“哗啦”一声起了大浪。何殿英瞧准时机扑将上去,硬是把余至瑶从水中拽了起来。 余至瑶在这一瞬间被水呛着了,当即咳的上气不接下气;合身靠着池子边沿,他体力不支,咳嗽之上又加了喘。何殿英没想到他这么不禁逗弄,大白鱼似的游过去,他面对面的跨坐上了对方的大腿,又把人搂到胸前,一下一下抚他后背。 咳嗽渐渐平息下去,余至瑶闭上了嘴,呼哧呼哧的喘气,耳边就听何殿英问自己:“你怎么就丢不掉那个烂货了?你知道他身上经过了多少人?” 余至瑶弯下了腰,侧脸枕着何殿英的肩膀,低声答道:“他低贱,我也不高级。” 何殿英握着肩膀推开了他,歪着脑袋去看他的眼睛:“既然如此,那我把你的心上人扒光了让万人骑,你是不是恨苦了我?” 余至瑶迎着他的目光摇了头:“我不恨你。” 何殿英突兀的笑了一声:“在你心里,我比他重?” 余至瑶的目光向下滑过他的身体,忽然想起自己曾经很喜欢抱起对方,把脸凑到他的胸膛上狠狠一嗅——小薄荷,人如其名,当真有着清爽洁净的味道。 “你当然比他重。”他实话实说,不打算在这上面说谎:“我们这么多年了……” 何殿英抬起双手捧了他的脸:“那我让你把那个骚兔子丢开,你肯不肯?” 余至瑶继续摇头:“小薄荷,不要以为我看重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何殿英直了目光,咬牙切齿的挤出话来:“那我要是杀了他呢?” 余至瑶苦笑了:“小薄荷,杀就杀了,我总不能因为他和你拼命。可是你不要杀,他在家里总算是个伴儿,要不然我连个开玩笑的人都没有。” 何殿英听了他这轻描淡写的回答,先是怔了片刻,随后忽然暴怒起来:“我他妈总有一天要敲开你的脑壳看上一看!你到底是爱他还是不爱他?你到底是爱我还是不爱我?”他一边气冲冲的叫嚷,一边奋力拍打身边水面:“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我句准话好不好?” 澡堂子里回声最大,他这几嗓子吼出来,几乎惊动四野。余至瑶连忙伸手去捂他的嘴,他往后躲,捂不住,只好把他搂到怀里再捂。而何殿英靠在他的胸前,呜噜噜的又吵了几句,却是忽然住口,安静下来。 见他终于老实了,余至瑶这才松手把他推回水中。转身抬腿迈上池沿,余至瑶从架子上扯下一条浴巾围到腰间:“你自己吵吧,我可走了。你这脾气真是越来越大,我不和你纠缠,我嫌丢人。” 何殿英也有点后悔自己失态。可这件事一直存在他的心里,一旦提了起来,便让他无法保持镇定。 水淋淋的爬出盆塘,他用毛巾草草擦了身体,眼看余至瑶当真是走向门口了,他几大步追上去,冷不丁的纵身一跃,正是蹿上了对方的后背。余至瑶向前踉跄一步,同时就觉腰间一紧,低头望去,正是何殿英把双腿环了上来。 侧脸望着地面,余至瑶说道:“下去!” 何殿英在他耳边笑道:“驾!” 余至瑶倒是不介意背他抱他,可是自从经过了上次那一场,他心里已经生出芥蒂,如今双方这样皮肉相贴的亲近了,他便觉得有些不大自在。 犹豫着向下托住对方两条大腿,他迈步向前走去。可是如此走了不过两三步,他又停了下来。 后腰那里有梆硬的东西紧贴了他的皮肤,触碰摩擦、下流躁动。不可忍耐的皱起眉头,他忽然把后背上的何殿英用力甩落,随即回身又把跌坐在地的何殿英拦腰抱起来,竭尽全力扔进盆塘! 眼看对方“扑通”一声惊叫落水,他转身掀开包厢帘子,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小薄荷什么都好,就是缺少家教,有点给脸不要脸。余至瑶对自己方才那一扔十分满意,并且认为扔得还轻。身后包厢中响起了何殿英的大声叫骂,余至瑶匆匆穿好衣裳,然后趁着对方没有追击上来,赶忙付账离开了。 第20章 三方对立 何殿英在玉清池闹出了满心的不痛快,好容易才逮住了余至瑶,结果还没亲热够呢,就被对方扔进了池子里。他猝不及防,结结实实的灌了好几口洗澡水,事后越想越觉得怪恶心的。 他认为自己没什么错——是,他那玩意儿的确是硬了,但这玩意儿的软硬向来是不听指挥的,还不是它想软就软,想硬就硬?是,硬了之后还在余至瑶背上蹭了两下,可是又没蹭下对方一层皮去,至于翻脸如翻书么? 何殿英觉得余至瑶是小题大做。原来两个人一个被窝睡觉的时候,也没见他这么挑剔。 垂头丧气的离开玉清池,何殿英也没心思再去消遣,直接回家想要休息。不料刚进家门,小白迎了上来:“老板,孙五来了,正在楼上书房里等着您呢。” 孙五乃是何殿英的得力手下,原来是卖咸鱼的,十六七岁便开始跟着何殿英混世界。何殿英知道他这个人素来是有事说事,无故不会夜里前来,便连忙上楼,进了书房。 双方见面之后,孙五带来了一个糟糕的消息:“大哥,近来有人夜里抢咱们的路。” 何殿英坐在大写字台上,低头给自己点燃了一根香烟:“谁?” “李凤池。” 何殿英抬眼看他:“李凤池不是日租界的人吗?怎么跑到了我们这里?” 孙五压低声音答道:“大哥,我听说啊,余家的烟土现在已经不走北车站,改绕水路停三井码头了。李凤池负责把烟土运进英租界——他也不敢明公正气的运,专挑夜里用小马车载货,往朝光俱乐部送。” 朝光俱乐部便是余家的产业,里面五毒俱全,是个最来钱的复杂场所。何殿英听了这样一番讲述,心中立刻明镜一样。叼着烟卷咂摸着滋味,他沉下一张冷森森的小白脸,半晌没言语。 英租界内的烟土生意,近半年来已经快要被他垄断,甭管是谁家的货物,只要进了租界,就必须过他的手,不把该交的那一份子钱交上来,烟土就别想动地方。余至瑶这一阵子没和他提过一车八十块钱的事情,他还以为对方已经很识时务的接受现实了,没想到是另有主意,把自己给剔出去了! 余至瑶不是缺钱的人,一车八十块钱的保护费,他完全出得起——可是,他宁可把钱交给外人,也不让自己赚了去! 何殿英想不通,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也许这样绕一个大圈子,余至瑶能多少省下点钱,可是话说回来,他真的不穷,不差这么一点钱啊! 不但不让自己赚钱,还要撺掇日租界的人来坏自己的规矩。李凤池这只傻鸟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以为自己是只黑老鸹,夜里飞别人就看不见了? 何殿英慢慢吸完一根烟卷,最后就在心里问自己:“他好不好?” 他对着自己点头:“好。” 又问:“钱好不好?” 依旧是点头:“好。” 难题出来了:“他好还是钱好?” 何殿英衔着烟蒂,半晌做不出回答。烟蒂被口水浸透了,染得他满口苦涩。一只手撑住写字台面,他忽然抬头环顾了四周——书房布置的很雅致,也有书,尽管从来没人翻阅。大玻璃窗外灯火辉煌,这不是一般的人家,这是何公馆! 有钱,他是何老板;没钱,他是小薄荷。钱是万能的,钱更好。如果没了钱,卖糖的小子就更巴结不上余二爷了! “呸”的一声吐出烟蒂,他抬手揽住孙五的肩膀,盯着对方的眼睛问道:“李凤池的马车,什么时候还来?” 孙五答道:“可靠消息,今晚就有一车,大概是十包烟土。”说到这里他比划出一个尺寸:“这么大——不算大包。” 何殿英垂下眼帘,轻描淡写的说道:“你去找几个身手好的,夜里跟我出去!” 孙五立刻有所知觉:“大哥?“ 何殿英点了点头:“他敢偷着运,我就敢明着抢!” 孙五不让何殿英亲自出马,因为抢土带有危险性。但是何殿英不以为然,换上一身利利落落的青布裤褂,他对孙五笑道:“老五,你忘了当初咱们在这上面发了多大的财?” 孙五当然知道何殿英的发家史。何殿英一度专靠抢土为生——抢土的土,即是烟土。鸦片始终是违禁品,私运之时不免会有种种顾虑,这时便有亡命徒采取种种手段去偷去抢,大烟土商措手不及,只好舍得损失,不追不赶。而亡命徒不花一分本钱便得到昂贵烟土,自然也就暴富起来。 何殿英自去趁着夜色发财,余至瑶回到家中,却是也不得闲——哑巴病了。 哑巴这两天一直有点咳嗽,仿佛是伤风感冒。余至瑶没当回事,可是刚刚到家之时,他偶然看了哑巴一眼,结果发现哑巴的脸很红,伸手摸摸对方额头,已经烧得发烫。 他让哑巴吃了一片阿司匹林,又问:“怎么不说?” 哑巴低低的“哇”了一声。余至瑶没听出意思来,可也没有多问。催促着哑巴上了床,他把电灯一关,然后搬了椅子坐到床边,陪着哑巴。 当年他被开膛破肚的时候,哑巴就是这么整宿整宿的看护着他。所以哑巴再有错处,他也不能抛了哑巴。 屋内一片漆黑,他失眠,宁愿这样坐着想心事。哑巴静静躺着,听呼吸似乎是没有睡。忽然有一只滚热的手从被窝里伸出去抓住了他的手,他下意识的用力一甩,把哑巴的手甩了开来。 哑巴鼻音很重的发出一声“啊”,声音粗哑的带着哭腔,十分难听。然而余至瑶铁石心肠,冷冰冰的告诉他:“睡觉!” 哑巴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果然是睡了。直到这时,余至瑶才俯身过去,给哑巴掖了掖被角。 余至瑶坐在黑暗里,何殿英蹲在黑暗里。余至瑶形单影只,他却是人多势众。 手里攥着绳圈趴在路基下面,他提前让人在道路正中横放了几根圆木作为障碍。如此不知等候了多久,一辆小马车终于在路口出现了。 何殿英微微抬起了头,眼见马车上除了车夫之外,另有三名彪形大汉,想必就是保镖。车夫眼看路途不畅,正要停下马车先去搬开圆木。何殿英抓住机会骤然起身扔出绳圈,正好套住了车夫的脖子。一扯绳子拖下车夫,孙五等人拔出手枪跳上马路,不由分说的将马车团团围住。保镖一见这个阵势,当场傻眼,立刻投降。 把车夫和保镖全捆起来推到一旁,何殿英率先跳上马车,从腰间拔出匕首划开车上米袋。眼疾手快的从糙米中一包一包的摸出烟土,他头也不回的往后扔去;孙五撑开麻袋站在一旁,稳稳当当的全部接住。及至将车上几只米袋全部划开翻过了,何殿英跳下马车,带着孙五等人拔腿就跑,一溜烟的便不见了影踪。 天亮之后,烟土被劫的消息传到了李凤池和余至瑶的耳中。余至瑶还没怎样,李凤池却是大发雷霆——余至瑶是吉泽领事介绍给他的,他当时在樱花料理馆大包大揽满口答应,结果一笔买卖还没做完,就先阴沟翻船丢了人! “好,何殿英!”他在家里暴跳如雷、拍桌打凳:“有本事他就一辈子都不要出英租界!敢出我就打死他!” 这话传到何殿英的耳朵里,何殿英悠然笑道:“想要我死的人多得很,李凤池又算个屁!” 余至瑶一直没出声——反正他是把佣金付给李凤池了,接下来的麻烦,也全推给李凤池。至于那一车烟土,没就没了,也无所谓。他一次买下成千上万两的烟土,十小包的损失,还是承受得起的。 况且,他也真的是有点怕了何殿英。不要命的对手最不好招惹,何殿英就是个不要命的。 余至瑶悄无声息的蛰居在家,其间倒也做了几件大事——一是把球房改建成了三层楼的旅馆,二是在公馆后院开挖起了游泳池,三是把杜芳卿从医院里接回来了。 杜芳卿下午到家,照例回房安歇。翌日清晨,他怯生生的推开了余至瑶的房门。 他□受的伤很重,即便受到了精心治疗,可也恢复不到先前的程度。拖着两条腿慢慢走入房内,他像个新去势的太监。 这个样子,就算跑去外地也还是没法登台,哪个旦角在台上是这样走路的?师父一直没去看望过他,大概也是听说他已经成了废人,再无价值可言。 他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文也不成武也不成,连以色事人的资本都失去了。如果离开了余公馆,也许真是只有死路一条。讪讪的唤了一声“二爷”,他不敢抬头,扶着墙壁走进浴室去放热水。 等到余至瑶坐进浴缸中了,他照例是拿起剃刀为对方刮胡子。指尖抚过下巴上的一处血痂,他轻声问道:“这是怎么弄的?” 余至瑶闭着眼睛仰起脸,任凭对方为他涂上香皂泡沫:“那里生了个红疙瘩,我没留意,一刀下去就出血了。” 杜芳卿柔声说道:“别动,我要下刀子了——胡茬真硬。” 伺候着余至瑶穿戴整齐了,他自惭形秽的想要退下。余至瑶拉住了他:“别走,让我瞧瞧你。” 他面红耳赤,要哭似的低下头去:“二爷,别看我,我不好看。” 余至瑶却是笑了起来:“不要这样,我这个人已经很沉闷了,你不要再学林黛玉。大难不死,这是好事,你应该高兴。” 这一句话虽是安慰,不过界于盲目乐观和冷血无情之间,并不能让杜芳卿破涕为笑。虽然的确是大难不死,但也绝对不是好事,他甚至认为自己当时死了倒好,一了百了。 第21章 祸福相倚 六月天里,余至瑶的新饭店开业了。 原来二层楼的球房上面又接一层,里外也重新修饰装潢了,单从建筑来看,就已经是十分出众醒目。朝光俱乐部是余朝政一手建立起来的,不算他的成绩;新饭店则是诞生在他的手中,别有一番意义。 饭店门前立着大理石柱,白天的威武自不必提,到了夜间,外面灯光一开,景致更是华丽。招牌悬在大门上方,是名家题写的四个大字“瑶光饭店”。 这个名字,是余至瑶自己定下来的,似乎是要和朝光俱乐部遥相呼应。不过对于外人,他不说这话。反正瑶光是个吉祥的好词,典故颇多,怎样解释都很有理。 瑶光饭店开业这天,饭店外面人头攒动,饭店里面名流云集。余至瑶有出身,有财产,有生意,有势力,虽然各方面都不算拔尖,可是齐头并进,堪称有为。 何殿英来了,何殿英的干爹侦探长来了,吉泽领事带着长子来了,李凤池来了,甚至连余至琳都来了。余至琳穿着一件没有形状的短袖衬衫,行色匆匆,见到余至瑶后很亲热的上前拥抱了他:“哈,弟弟,真有作为,不错不错。” 余至瑶弯着腰,轻轻的搂了他一下:“哦……” 余至琳放开了他,说起话来又清晰又快速:“弟弟,最近身体怎么样?” 余至瑶思索着答道:“好……” 余至琳连拍他的肩膀:“那就好,那就好。想要身体好,运动少不了。” 余至瑶慢吞吞的又道:“是的,我打算学习游泳……” 余至琳看着他笑:“游泳学起来是很简单的,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去教你!” 余至瑶缓缓的点头:“哦……” 余至瑶对待这位大哥,无论如何都是无话可说。幸而余至琳很快与旁人搭上了话,算是放了他一马。 开业庆典十分热闹,开席之后,何殿英还当众敬了李凤池一杯酒。李凤池站起来双手举杯,满面春风,仿佛和何殿英是前世的兄弟。余至瑶冷眼旁观,知道这两人之间早晚要出大事。 散席之后,已是下午。何殿英找到余至瑶:“二爷,热死了,跟我洗澡去啊?” 余至瑶忙了大半天,不知是疲惫还是中暑,心口那里憋闷着躁动,并且有些头晕:“洗澡?” 何殿英嬉皮笑脸的,是一副欢天喜地的模样:“洗澡,顺便吃点冰淇淋,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等到晚上凉快了再出来,好不好?” 余至瑶觉得他这主意是不错,不过在出发之前,他正色警告道:“洗澡归洗澡,可你不许再和我讪脸!玩笑也有个玩笑的限度,你少和我装疯卖傻!” 何殿英转身走向自己的汽车:“我是装么?我是真的!” 余至瑶也钻进了自己的汽车:“看看,又装上了!”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驶出租界,前往南市一带。及至到了玉清池,余至瑶照例是进入三楼包厢,何殿英跟了上,要和他分享一处盆塘。 水热和天热,不是一种热法。天热让人难受,水热却是让人舒缓筋骨。余至瑶靠着池壁半躺半坐了,昏昏欲睡的闭了眼睛。何殿英想要凑上前去,不想余至瑶猛然踢出一脚,只听哗啦水响,竟是把他踹到了另一端去。 “我操!”何殿英捂着肚子骂人:“大脚丫子说踢就踢啊?” 余至瑶捞出毛巾蒙在脸上:“你别烦我,让我睡一会儿。”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我这个礼拜就没正经睡过,安眠药都不起作用。” “一个礼拜都不睡,一见到我就犯了困?” 余至瑶没理他,深吸一口气沉进水里。包厢内寂静片刻,何殿英见他在水下一动不动,忽然怀疑他是晕死过去。连忙拨水游到近前,他正要伸手去救,哪知余至瑶猛然抬头,水花四溅的坐了起来。 何殿英登时一惊:“哎哟我的二爷,不带你这么吓人的!” 余至瑶却是抓过他的手捂到自己胸前,一本正经的严肃说道:“小薄荷,我心很慌,一直在跳。” 何殿英摸了半分多钟,的确是觉察出了他那咚咚的心跳,不过心就是要跳的,心不跳,人不就死了? 于是他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安慰,只顺势用力一捏对方的乳|头。余至瑶打了个激灵,但是没有翻脸,因为一颗心快要从喉咙口里蹦出来了。 “不行,不行……”他铁青着脸站起身来:“我要去医院,我心疼。” 何殿英光着屁股跟了上去:“怎么着?你又要添新病了?你慢着点,我陪你去!” 余至瑶浑身颤抖着穿了衣裳,心窝里一绞一绞的疼。何殿英见他似乎要瘫在椅子上不能动,这才心惊起来,搀着他急往外走。等到乘坐电梯下了一楼,候在外面的两家汽车夫迎了上来,三人合力把余至瑶运了出去。何殿英双手抱住余至瑶,支使自家汽车夫快把汽车开到跟前,余至瑶垂头站着,忽然呻吟一声,半死不活的转向何殿英,仿佛是要开口说话。 可是嘴唇动了一下,他忽然睁大眼睛,脸上闪过惊恐神色。一把抱住对方转过了身,他随即体力不支的跪了下去。而何殿英莫名其妙的向前一望,眼前已然闪过雪亮刀光。 千钧一发之际,他逃无可逃,只好侧身一避,顺势狠狠一脚蹬开了余至瑶。肋下骤然一阵刺痛,他无心回头,单是去夺对面那人手中的短刀。后背又是一痛,他依旧是不理会,拼尽全力硬把短刀抢了下来。何家汽车夫那边发出了惨叫,大概已然也受到了围攻,何殿英一刀劈翻前方杀手,随即回过头来,忍着背上剧痛,看清了面前这个满手是血的少年。 嘴里喃喃骂了一句,他开始追着对方猛砍。少年手中的匕首扎在了他的肋下没有拔出,所以此刻赤手空拳的只能奔逃。他用眼角余光撇清了四周环境——至少还有三个敌人,而自己的汽车夫已经血流成河的趴在地上了。 一把抓住少年的后衣领,他大喝一声挥刀砍下,竟是生生卸下对方一条手臂。少年哀号着委顿下去,他这回转向后方,却是正被刀尖划过了前胸。 杀手功亏一篑,没能真正砍中,眼看他浑身是血的迎着刀光杀上来了,心里便有些怯。而何殿英此刻势单力孤,自知没有救星,所以索性豁出命去。红着眼睛逮住其中一人,他发了疯似的砍得血花四溅。余下两人见此情景,又听路口警铃大作,心知不好,便是抛下死伤同伴,各自溜了。 这样的血战触目惊心,所以路上反倒没了观众。何殿英身上的浅色西装已被染成血迹斑斑,肋下背上还插着两把匕首。摇摇晃晃的转向路边的余至瑶,他面无表情的喘了口气,然后举起血淋淋的短刀一指对方:“如果这事是李凤池主使的,我就找你算账!” 余至瑶依靠在自家汽车夫的怀里,挣命似的只是喘息。 何殿英说要陪着余至瑶去医院,结果一语成谶,真是陪着去了。 他命大,两把匕首全嵌在肋骨之间,没有深入伤到内脏。五花大绑的被绷带裹缠了上身,他像不知道疼似的,一路晃到了余至瑶那里去。 “心还疼吗?”他问。 余至瑶从诊室里出了来,对他摇头:“不疼了,忽然就不疼了。” 何殿英笑了一声:“我疼了,所以你就不疼了,是不是?” 余至瑶板着脸:“什么意思?难道是我指使了人来杀你?” 何殿英没那个意思。他记得余至瑶当时忽然搂着他转过身去——那个动作,是下意识的要为他挡刀。 有这个心就够了,他俩之间的问题越来越不能细究。不计较,就是过命的亲人兄弟;计较了,又全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糊涂着来吧!何殿英仿佛忽然想通了:人生在世,哪有那么多一清二白? 经过一番打探,玉清池门口的杀手,果然就是李凤池派出去的。 何殿英既然没死,自然就要报仇。李凤池从此被何殿英搞得焦头烂额,自顾尚且无暇,哪里还有闲心去接余至瑶的生意?不但不接,他还把余至瑶看成了扫把星,连见都不肯见。 余至瑶手中一家俱乐部一家饭店,对于烟土的需求都很大。李凤池不接他的生意,别人知道其中利害,也都不接。他走投无路,又不愿向何殿英低头,因为内心忧愁,所以失眠症越发严重了。 “求人不如求己,求人不如求己……”他魔怔了似的不吃不喝,在客厅里来回转着圈子走,脑子里乱哄哄的只重复着一句话:“求人不如求己。” 从早晨走到傍晚,他累出一身大汗,脚下轻飘飘的,仿佛快要腾云驾雾。忽然停住脚步,他长长的吁出一口气,然后双眼一翻,“咕咚”一声晕倒在地。 一个月后,李凤池跑了。 李凤池有家有业,虽然也狠,但是狠不过那二十多岁的愣头青。眼看何殿英真不罢休,他带着老婆孩子跑去了上海,从此再不露面。何殿英这样一个年轻小子,居然凭着好勇斗狠扳倒了李凤池,那种影响可想而知。拿出痛打落水狗的劲头来,他在追击李氏门徒的同时,顺势就把一只脚踏进日租界去了。 何殿英扭转乾坤,因祸得福。与此同时,余至瑶也下定决心,预备单干! 第22章 求人不如求己 八月的下午,余至瑶穿着游泳裤衩,光脚站在了公馆后院的露天游泳池旁。与他并肩站立着的,是同样装束的余至琳。 不远处的草地上撑了两把大遮阳伞,伞下摆着白色桌椅。座位上的观众共有两人,一位是抱着雪团的杜芳卿,另一位妖娆摩登,是个年轻的舞女。 “这个游泳池……”余至琳摸着下巴,沉吟说道:“看起来的确是与众不同。” 余至瑶认为自己有必要做出解释:“本来是设计成了水滴形状,可是工人在开挖建造的时候,并没有做出水滴的尖端。” 余至琳抬手比划了一下:“好像还有一点歪……是歪的水滴?” 余至瑶点了点头:“是的,有一点歪,歪的水滴。” 余至琳双手叉腰,觉得这个奇形怪状的游泳池绝对不像水滴,倒像是别的什么东西——到底像什么呢?那他一时就说不出了。 不过不管它像个什么,骄阳之下能在这一池清澈见底的净水中游上一番,总是一件令人爽快的好事。余至琳纵身跃入水中,随即浮在水上转过身来,向余至瑶伸出了一只手:“弟弟,下来,不要怕。” 余至瑶自认没有那么胆小娇气,尤其无需兄长的接引。一言不发的向前一跳,只听“咕咚”一声大响,他连个泡都不冒,直接沉了底。余至琳见状,连忙一个猛子扎下去捞他。 哑巴这时走了过来,双手拿了三瓶冰镇汽水。把汽水分别送到了杜芳卿和舞女面前,他自己握着一瓶蹲到池边,饶有兴味的观看大哥教弟弟游泳。 余至瑶一点儿也不想让余至琳来充当教练,可余至琳处在暑假期间,无所事事,竟然非常热心,并且还提前买好了游泳裤衩送过来。余至瑶却不过情面,只好拜他做了老师。 余至琳站在水中,笑问余至瑶:“弟弟,水里好不好玩?” 余至瑶感觉他这个语气非常奇异,好像自己是他的儿子:“哦……好玩。” 余至琳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俯身潜入水中,他像条大鱼似的一口气游出好远。这回露出头来,他对着余至瑶招手:“弟弟,来啊!” 余至瑶听了他这种老气横秋的口吻,在一瞬间就下了决定,以后再也不和他学游泳了。 也许是错觉,也许是幻觉,总而言之,余至瑶认为余至琳和气的很可怕。或许因为余至琳是余朝政所爱的人,所以余至瑶不能和他亲近。煌煌的太阳光下,余至琳浮在远处,像一只水淋淋的笑面虎,也像一只白森森的水妖。余至瑶打了个冷战,忽然感觉池水寒意入骨。 余至琳见他盯着自己发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便采取自由式游了回去:“弟弟?” 哑巴仰头灌下最后一口汽水,然后走到余至瑶身边,弯腰伸出手来。余至瑶在身边没有发现上岸扶梯,忽然见到哑巴的手,便连忙一把抓了住。 “大哥,我要上去休息。”他轻声说道:“水里太冷。” 随即不等余至琳回答,他便在哑巴的牵引下,连滚带爬的上了岸。 脚踏实地之后,余至瑶立刻就舒服多了。趿拉着拖鞋走到遮阳伞下,他用湿手在舞女脸上蹭了一下。舞女昨夜没有留意他的裸体,方才骤然看清了,便被胸前那道自上而下的伤疤吓傻了眼。骇然的扭开脸去,她勉强压下惊魂,娇嗔一声:“二爷,讨厌。” 舞女是马维元送过来的,瑶光饭店里新下海的雏儿,才上中学二年级,又鲜又嫩,如果不是因为家贫,也不会跑到舞场里挣风尘钱。马维元看她貌美,又问清楚了的确是处女,便将她介绍给了余至瑶。余至瑶家里没个能同床共枕的人,寂寞久了,也不自在,这时便是慨然笑纳。 余至瑶绕过了她,走到杜芳卿身边坐下。杜芳卿如今处在一个隐居的状态,从不出门抛头露面。余至瑶很不喜欢他这阴沉沉的幽怨模样,时常逼着他出来见见天日。 于是杜芳卿就很为难——外界的目光对他来讲,都像刀子一样,就算家里仆人没有恶意,可是只要有谁多看了他一眼,他心中便是一痛;况且自从经过那一场荼毒之后,□伤处落了后遗症,他有心无力,再也无法在床上伺候余至瑶了。 可是如果死活不肯下楼,又像是不识抬举,给脸不要脸。二爷全为了他好,他一个废物,又有什么资格推三阻四的闹别扭? 微微瞟了余至瑶一眼,杜芳卿把面前的汽水瓶子推了过去。余至瑶见他没喝,便端起来仰头一饮而尽。 这时,哑巴又搬了一张躺椅过来,让余至瑶躺上去晒太阳。没等余至瑶躺稳当,王连山来了。 王连山一身大汗的蹲在躺椅旁边,压低声音说道:“二爷,今天的烟土运过来了,一路顺利,没人阻拦。” 余至瑶在炽热阳光下闭上了眼睛:“那两个孩子的家里,钱都送到了吗?” 王连山答道:“送到了,一家三百大洋。” 余至瑶转过脸来,睁开眼睛望向了他:“今天过来的烟土,你拿两包回去。你一包,顾师傅一包。” 王连山低头笑了:“二爷,不用,我们现在不缺钱用。” 余至瑶也笑了一下:“别让我废话。你我之间有钱分钱,有土分土。而且不缺钱是应该的,在我身边还要缺钱,那说明我亏待了你们。” 王连山听到这里,用力点了点头:“二爷,那我就收!” 余至瑶接着说道:“小薄荷不可能就这么善罢甘休。你让下面那帮家伙打起精神,谁敢抢土,直接开枪。” 王连山连连点头,随即又道:“张兆祥已经投案自首去了,怕是得在牢里蹲上三年。” 余至瑶思索着说道:“给他找个律师。三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也够他受的了。” 自从决定“单干”之后,王连山等人就受到了重要提拔。其实单干这事,说简单也简单,只要势力够大,满可以全天津卫乱跑;可是谁的势力也没那么大,所以行动起来,免不了就要一步一刀,杀出血路。余至瑶通过顾占海,招揽到许多舞枪弄棒的半大孩子。这帮小子虎头虎脑的真不怕死,就算死了,也能给家里换来三百大洋的抚恤,所以无牵无挂,一味拼命。若是惹上了官司麻烦,那也好办,挑上一个送去顶罪,横竖二爷有钱打点,总不会让人坐在牢里不得出来。 余至瑶觉得这样很好。求人不如求己,与其费尽心思四处结交势力,不如自己有点出息。何殿英大概是生了气,好一阵子没露过面。余至瑶偶尔会心旷神怡的思念他,思念过后,也就算了。 余至琳在水中嬉戏够了,动作矫健的上了岸。余至瑶不肯再说,抬手打发走了王连山。 走到余至瑶面前弯下腰来,余至琳笑道:“弟弟,我要走啦。” 余至瑶坐了起来:“大哥,吃过晚饭再走。” 余至琳拍了拍他的脸:“我晚上还有约会,很赶时间。你做你的日光浴,不必送我。” 然后他直起腰来,对着伞下那二位也颔首一笑,礼数倒是很周到。 余至琳前脚离去,余至瑶后脚也出了门。驱车赶往法租界,他去拜会了马维元的师父。 马维元先前是个街上的混混,糊里糊涂的入了青帮。入帮之后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依旧是在朝光俱乐部里做小打杂的。直到余至瑶继承家业之后,他才渐渐崭露头角,发达起来。他是个挺懂规矩的人,有钱之后就带着礼物看望了师父。他那师父姓金名茂生,门徒无数,富贵已极,几乎不认得马维元,没想到三言两语的一交谈,金茂生发现这小子还挺机灵,从此便有了印象。而余至瑶偶然得知此事,便通过马维元,搭上了金茂生。 余朝政在世之时,也是个“老头子”一级的人物,所以余至瑶面对了金茂生,也不肯太过谄媚。对于金茂生,他采取的交际手段是打麻将——金茂生好赌,最爱麻将。 余至瑶身体不好,又闹失眠,很是适宜在牌桌前彻夜鏖战。赌品如人品,金茂生经过几次牌局之后,就觉得余至瑶人品挺好。而余至瑶牌艺平平,时输时赢,最后算起总账,竟然只付出了不到三百块钱。 余至瑶一脚踏入金公馆,随即一屁股又坐到了牌桌前。陪着金茂生打牌的都是本地大亨,金茂生信口胡骂,忽然提起了何殿英,便是说道:“这个狗娘养的小薄荷,我看天津卫快要盛不下他了,连老陈的货都要抢!” 余至瑶打出一张牌去,同时点头附和:“一车八十现大洋。” 金茂生翻着白眼摸牌:“操,怎么不去抢啊?” 旁边一位中年汉子笑道:“他是把我抢了啊!” 余至瑶开口问道:“陈老板不是和他谈妥了么?怎么也抢?” 陈老板长叹一声:“那小子没个准话,一天一变。我我又不是他爹,我还由着他的性子喂着他?” 余至瑶不出声了。何殿英的确是“一天一变”,然而恶人当道,一般人硬是奈何不了他。尤其是有李凤池做例子——何殿英有个特点,便是一旦盯上谁了,便是不死不休。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大亨们有家有业有身份,谁和这种亡命徒穷耗? “诸位要是有货经过日租界。”余至瑶淡淡说道:“尽管知会一声。我这一个月走的还算顺利,或许可以帮忙。” 第23章 心怀鬼胎 余至瑶已经连着两个月没有见到何殿英了。 他夜里睡不着觉,大白天的在沙发上打盹儿。朦朦胧胧的看见何殿英从外面走进来,一路蹦蹦跳跳的像只白兔子。他很高兴,一跃而起,然后就醒了。 坐在沙发上出了半天神,他抄起电话要了何公馆的号码。线路接通之后,那边接电话的仆人把话筒交给了何殿英。双方隔着遥远的距离,都不说话,通过一根电话线倾听对方的呼吸声音。 后来,还是余至瑶主动对着话筒吹了一口气。 那边哼哼的冷笑出声:“怎么着?想我了?” 余至瑶答道:“嗯。” 然后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余至瑶只是想听一听何殿英的声音,现在听到了,心里就挺欢喜。他猜得出何殿英的反应——先是一愣,随即扭头看看话筒,然后把话筒一摔,嘴里开骂:“他妈的神经病!” 有意思,他想,小薄荷就是有意思。 马维元穿着一身白色西装,步履匆匆的走进余公馆大门。他是从家步行过来的,余至瑶给了他一处房子,和余公馆在一条街上,十分之近,几乎就是邻居。余至瑶是他的贵人,让他从一名小杂役变成俱乐部的马经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做出报答,自己琢磨着,似乎只能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二爷啊。”在余至瑶面前,他从来不坐,总是垂手站着:“有件事儿。”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正在懒洋洋的吸雪茄:“说。” “上个月,您花钱打发了的那个张小英,昨天下午找我来了。” 张小英便是马维元当初进贡过来的舞女,余至瑶破了她的身,睡过几夜之后失了兴趣,便拿两千块钱打发了她。满心狐疑的盯着马维元,余至瑶预感到要出事:“继续说!” 马维元弯下腰,陪着小心说道:“她……她怀上了。” 余至瑶眯起眼睛,仿佛不能置信:“什么?” 马维元听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所以没敢抬头:“今天上午,我让人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没错,是真怀上了。” 说到这里,他偷偷溜了余至瑶一眼:“二爷,我盘问了她半天,谅她也没胆子撒这种谎,应该真就是您的骨肉。所以二爷您看,您是明公正气的收了她呢?还是找处房子先养着她?” 把话说完,马维元脸上现出了笑模样,心里是替二爷喜悦。虽说张小英出身贫寒,做过舞女,但是身子清白,这个余至瑶最清楚,并且还读过几年书。这样的资格,做太太是不够,但是当姨太太绝没问题。二爷也是有点本事,几夜的工夫,还真打下种了。 然而,余至瑶却是惊惶的一挥手:“我不要!” 马维元没听明白:“不要?您是不要张小英,还是不要孩子?” 余至瑶心烦意乱的站起身来:“都不要!” 然后不等马维元多说,他迈步便走,竟是就此跑了。 马维元未能揣摩清楚“圣意”,随口就把这消息散布给了身边的人。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连杜芳卿都知道了。 “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不要?”他抱着胖墩墩的大雪团,跟在余至瑶身边嘀咕:“多子多福嘛。” 余至瑶扭头瞪着他:“你懂个屁!你给我滚回房里去!” 杜芳卿吓了一跳,满心的委屈,含着眼泪往楼上走。刚在自己的屋子里弯腰放下了狗,就听楼下一阵叮咣乱响,却是余至瑶又打起了哑巴。 余至瑶心里怕得很。 越是怕,越是怒,因为知道哑巴皮糙肉厚很抗打,所以越发下手凶恶。哑巴在疾风暴雨般的拳脚中逃入卧室,然而余至瑶跟进来一脚踹上房门,依旧是不依不饶。 这回周遭没了旁人,哑巴就不再忍让了。 余至瑶这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所以哑巴轻而易举的就把他压到床上紧紧抱住。余至瑶呼出的热气扑在他的面颊上,他腾出一只手,把枕头拽过来掖到了对方的脑袋下面。 余至瑶没有挣扎反抗,他喘息着在哑巴耳边说话:“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他再也别想回到这个家里来……” 哑巴居高临下的凝视他的眼睛,脸上带着怜悯神情。余至瑶却不看他,自顾自的望着天花板:“全是我的……谁也不给……” 体力随着他的情绪宣泄出去,他在哑巴的怀中越来越软。哑巴难得这样近距离的和他相拥,心里想要亲他一下,可是又不大敢。 他知道自己亲就亲了,余至瑶终归是奈何不了自己,可又总觉得自己是戴罪之人,没有资格。余至瑶只在他面前会满口疯话,他认为这也是一种殊荣,所以不敢妄动,怕把对方吓走。 如果没有了自己这个倾诉对象,余至瑶就只好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发疯了,那多寂寞? 余至瑶在家里歇斯底里,害的杜芳卿挨了几顿臭骂,哑巴挨了几顿好打,马维元摸不清头脑,吓得也是不敢登门。 等他过了这股子疯劲,问题便又摆在了眼前——活生生的骨肉,在女人肚子里一天大似一天,真能说不要就不要了? 对于这件事情,余至瑶是既不提,也不想,拖一天算一天。马维元只好私下又向张小英贴补了一笔钞票,让她回家先养胎去。 日子重新恢复了平静,余至瑶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倒是觉得有些愧对杜芳卿。那又不是杜芳卿的孩子,对方一片好心劝慰自己,反倒受了几场恶气。 大清早上,杜芳卿伺候他穿衣梳头,他就抓住机会说道:“你别往心里去,我也是有口无心。” 杜芳卿很仔细的为他系好领带,随即微微的掠了他一眼。 “你要是嫌我,就直说。”他很有克制的幽怨娇嗔:“别这么拿我撒气。” 说到这里,他的脸色变得黯然:“我有自知之明……我的好时候已经过去了,再过几年我老起来,就更看不得了。” 余至瑶心里有事,此刻懒得做出安慰,所以只笑了笑,没有多说。昨天晚上何殿英派人给他送了张帖子,邀他今日中午去明月饭庄共进午餐。这时候不年不节、不当不正,怎么找也找不出请客的理由,所以余至瑶很疑惑,猜不出对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若有所思的转身出门,他把杜芳卿忘到了脑后。杜芳卿很落寞的独自站在房内,心里没想什么,单是站着。 站了许久,他没滋没味的叹了一口气,慢慢的上楼回房去了。 第24章 喜欢 明月饭庄位于南市,离玉清池挺近。余至瑶在保镖的簇拥下乘车前来,远远就看到饭庄门口晃着几名彪形大汉,显见也是保镖一流。 吃顿午饭而已,保镖比食客还多。余至瑶心中有些触动——当年他和何殿英每日清晨见面,一直混到傍晚才散。一起吃饭的次数太多了,有时吃的好一点,有时吃的坏一点,还有挨饿的时候。两个人像动物一样并肩觅食,哪里想到会有今天这种情形。 下车进入饭庄,伙计把他引上了二楼雅间。守在门口的青年一掀门帘,他便将随行保镖留在外面,自己微微弯腰走了进去。 何殿英坐在桌旁,早已到了。 余至瑶没有立刻就座。单手插兜站在门口,他微笑着上下打量何殿英。何殿英穿了一身灰色西装,配着雪白衬衫和鹅黄领带,看起来稳重而又明亮。 两个月不见,何殿英仿佛长大了一点似的,居然也会稳重了。 何殿英没有起身。转过头来望着他,小白脸上似笑非笑,表情也是复杂。 双方沉默着相视片刻,最后还是何殿英对他招了招手:“二爷,过来!” 余至瑶乖乖的走过去,在何殿英身边的椅子上坐下了。 何殿英又问:“二爷,知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请你吃饭?” 余至瑶垂下眼帘认真的想了想,随即摇了摇头。 何殿英笑了:“再想想。” 余至瑶真的又想了想,最后还是摇头。 何殿英失望的向后一靠,同时抬起双手,响亮的拍了一声巴掌。 外面立刻传来了匆匆的脚步声音。雅间帘子一挑,一名伙计双手端进一碗热汤面。何殿英使了个眼色,伙计就很伶俐的把面放到了余至瑶面前。 余至瑶这回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今天是他的生日! 自从唯一疼他的奶娘死后,就再也没人给他庆过生日,直到他认识了何殿英。何殿英无论怎么穷,宁可去偷去抢,也要弄到钱在生日这天请他吃一碗面。他总是不留意自己的生日,不经人提醒,便永远想不起来。可是何殿英记得,从来不忘。 “时间过的真快。”余至瑶忽然就百感交集了:“去年是在哪里吃的面?” 何殿英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语气很冷:“在我家里。” 余至瑶连连点头:“对,对,在你家里。” 何殿英继续说道:“今年怕你不敢登门,所以请你出来!” 余至瑶茫然的笑着,心里知道对方这是真动气了。小薄荷一定没想到自己敢下狠手,更没想到自己一旦用狠,他竟不是自己的对手。小薄荷是多么的凶狠狂妄啊,怎么能够认栽? 低下头喝了一口面汤,面汤烫出了他的眼泪。歪着脑袋望向何殿英,他忽然一抽鼻子,好像要哭,然而并没有真正失态:“要不要合作?” 何殿英板着脸,不带感情的反问:“你的手下对着我开枪,你知不知道?” 余至瑶从胸前口袋里抽出手帕,擦去眼角一点泪水:“知道。” “孙五被你们打死了,你知不知道?” 余至瑶再次直视了他:“知道。” 何殿英的脸上能够刮下一层白霜:“孙五是我过命的兄弟,你知不知道?” 余至瑶缓缓摇头:“不对,你过命的兄弟,应该是我。” 何殿英皮笑肉不笑的一翘嘴角:“你?” 他拉着身下椅子直凑到余至瑶面前,再次逼问:“你?” 随即不等余至瑶出言回答,他忍无可忍的扬起右手,狠狠抽向了对方的面颊。只听“啪”的一声,余至瑶顺着力道身体歪斜,竟是直接跌坐在地,撞得桌椅一片乱响。 何殿英怔了一下,没想到余至瑶这么不禁打。而余至瑶翻身爬起来,站在原地晃了两晃,一屁股又坐了下去。一线暗红缓缓淌出鼻孔,他开始流起鼻血。 何殿英有些慌神,连忙上前想要扶他。可就在他伸手将要触到对方之时,余至瑶猛一瑟缩,却是抬起手臂护住头脸,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句:“你别打我。” 何殿英一把将他扯到了自己身前,又掏出手帕堵住了他的鼻子:“我不打你,你不要怕。” 余至瑶鼻血汹涌,用冷毛巾敷了许久才算止住。何殿英知道这次是怪自己出手太快了,暗暗提防着对方发难。然而余至瑶放下毛巾坐回原位,抄起筷子开始吃面。 热汤面已然凉了,面条成了一坨。余至瑶吃的很慢,因为嘴角被何殿英手上的戒指划破了皮。何殿英坐在一旁先是看着他吃,看着看着就伸出手去,在他那嘴角上轻轻一蹭。 收回手来看看指尖,依稀还有血迹。恼火的撸下戒指扔出去,他嘴里骂道:“操他娘的破玩意儿!” 然后转向余至瑶,他气冲冲的又道:“嘴疼就别吃了,一碗面条而已,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余至瑶摇头答道:“不疼。” 何殿英叹了口气,下意识的伸手从桌上的香烟筒子里抽出烟卷:“等你吃完了,我们洗澡去,好不好?” 余至瑶小心翼翼的把面条往嘴里送:“不去,怕你在池子里打我。到时候光了屁股,我连逃都没法逃。” 何殿英气的笑了。划了火柴给自己点了烟,他一边喷云吐雾,一边躲在云雾后面凝视余至瑶。余至瑶旁若无人的捧起大碗,正在喝下最后一口面汤。 把烟头按熄在了桌面上,他起身忽然抓住余至瑶的短头发,迫使对方抬起了头。在余至瑶的目光中犹豫了一瞬,他把心一横,弯腰吻了下去。 用力把舌头挤入对方口中打了个转儿,他又结结实实的在那嘴唇上吮出“叭”的一声。毫不留恋的直起身来,他低头瞪着余至瑶,气息乱了,无话可说。 余至瑶也睁大了眼睛望向了他。沉默片刻之后,余至瑶伸手拉扯了他,把他拽到自己大腿上坐好。 “我明白你的心意。”余至瑶盯着对方胸前的领带夹子,低声开口说道:“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起的这个心思,但是我觉得这不合适,各方面都不合适。况且我……” 说到这里他笑了笑,微微低头把话说完:“我对你也下不去手。” 何殿英终于等到了这一番话,心中也是百感交集——不管怎么样,这层窗户纸总算是被戳破了。打开天窗说亮话,总比隔着窗子打哑谜强。把余至瑶的脑袋强行搂到胸前,他若有所思的自言自语:“下不去手……” 余至瑶闭上眼睛,轻轻嗅着何殿英的味道。真喜欢小薄荷,最喜欢小薄荷,可喜欢又能怎么样呢?“喜欢”本身便是虚无缥缈,说不准何时有、何时无。 喜欢这个,也喜欢那个;今天喜欢,明天不喜欢。余至瑶对于“喜欢”二字毫不信任,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才算真实,比如汽车,洋房,钞票,烟土。 余至瑶双手搂着何殿英的腰,抱着不肯松手。难得能和他这样亲近,余至瑶愿意抱着他坐上一整天。 何殿英挣扎着换了个姿势,骑马似的跨坐上了他的大腿。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何殿英忽然说道:“要当爹了,恭喜。” 余至瑶抬头看他:“你怎么也知道?” 何殿英狡黠的一笑:“我还告诉你,张小英已经被我带走藏起来了。你不听我的话,我就不给你孩子!” 余至瑶一拍他的后背,却是笑了:“小薄荷,天真。” 何殿英不明所以,满脸狐疑:“天真?” 余至瑶柔声说道:“替我杀了她,谢谢你。” 何殿英脸色一变:“什么意思?难道孩子不是你的?” 余至瑶心平气和的答道:“孩子是我的,可是我不需要。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起张小英这三个字,我很后悔和她发生关系。” 何殿英哭笑不得的皱起了眉头:“你现在后悔,早想什么了?把人家弄回去睡了好几夜,还不许人家怀个崽子?” 余至瑶隐隐阴沉了脸色:“不要说了!” 何殿英完全不惧他的呵斥:“二爷,我告诉你,我是不会替你杀人的。十个月后,你就等我抱着孩子上门讨喜糖吃吧!” 余至瑶把他向外一推,作势就要起身离去。何殿英早有准备,这时便是紧紧搂住他的脖子不肯松手。余至瑶甩不脱他,又听他伶牙俐齿滔滔不绝,抬手想要去捂他的嘴,不料又被他飞快的咬了一口。 忍无可忍之下,他索性挺起胸膛,一口吻住了对方的嘴唇。 何殿英立刻就哑了。 房内重新寂静下来,也让余至瑶那将要爆炸的头脑降了温。他不敢松口,单是嘴对嘴的堵着何殿英。 双方都是一动不动,偶尔何殿英略略有了不安的征兆,他便抬手摁住对方的后脑勺,不许他扭头逃开。 良久过后,他自觉心情平静下来了,这才放开了对方。 何殿英向后坐直了身体,嘴唇红润润的带着光泽:“二爷,你这叫下不去手?” 余至瑶正色答道:“我只是想让你住口!你聒噪的简直让我想去死!” 何殿英双手合什举到眉心:“不说了,不说了,我要是把你活活说死,那罪过可就大了。” 因为今日这一碗寿面,余至瑶与何殿英暂时讲了和。 何殿英也是就坡下驴——没想到余至瑶这么有本事,手下的人打杀起来真不含糊。他横行了好几年,这回可是有点要顶不住。所以先停战,各走各的路,各发各的财。 其实他是败了,眼看到手的整个英租界,这回硬是被余至瑶豁出了一道裂缝。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但是没有办法。双方都是翻脸不认人,他连花样都没法耍。 来日方长,缓过这一口气再说。何殿英决定效仿一条受伤的蛇,姑且钻进草丛避避风头。总有一天他会吞下整个天津卫,蛇这动物看着苗条,胃口可是很惊人的。 第25章 瘾 第26章 异象 第27章 大获全胜 何殿英抱着胖宝儿,眉飞色舞的站在了余公馆院内。 雨后天凉,余至瑶在衬衫外面套了一件粗花呢短外套,还是少年人的款式;不过他生得高大,肩宽背阔,怎样穿戴都是男子气十足。双手插兜站在楼前台阶上,他对着何殿英点头一笑:“来的倒快!” 何殿英见他神情平静,心里便是暗暗松了一口气——他真怕余至瑶会疯疯癫癫的冲出来,抢过胖宝儿活活撕了。 迈步上去走到余至瑶面前,他将胖宝儿向上托了托,炫耀似的笑问道:“瞧瞧你这胖儿子,怎么样?我把他养得不错吧?” 胖宝儿神情懵懂的环顾四周,一只小手抓着何殿英的帽檐。余至瑶淡淡的扫了孩子一眼,随即转身向内走去:“外面凉,进来说话。”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客厅。何殿英一屁股坐上沙发,随即把胖宝儿放到身边。余至瑶则是坐在了对面一把矮沙发椅上,不肯与儿子亲近。何殿英抬手摘下头上礼帽,顺势瞟了他一眼,心里有点虚,因为没摸清他的路数——这是喜,还是怒? 余至瑶一言不发的看着他们两个,脸上浮着一点笑意。 双方沉默片刻,何殿英真切的感到了窘迫。用力清了清喉咙,他把胖宝儿又抱到了自己的大腿上:“二爷,别光看着我笑啊!儿子我可给你送过来了,你给句话,到底是要?还是不要?” 余至瑶的双手依旧插在两侧兜里,看起来坐的就很不稳当,仿佛随时起身要走。无语的望着小薄荷,他似乎是要沉默到底。 何殿英被他这个态度气的笑了,正要继续激他两句,不想腿上的胖宝儿添了乱,竟然是小鸡一翘撒起尿来。胖宝儿穿着开裆裤,可以尿得肆无忌惮,可何殿英的裤子就遭了殃。“哎呀”一声举起胖宝儿,何殿英低头一看,就见腿上已经湿了一片,幸好是婴儿的尿,不臊不臭。 父亲可恨,儿子也可恨,何殿英偏又那他们两个全没办法。慌忙转身把胖宝儿放回沙发上,他苦着脸站起身来,拎起裤管连连叹气。 余至瑶见状,一动不动,单是扭头对外喊道:“小张!” 张兆祥仍然是有点瘸,摇晃着跑了进来:“二爷,您有什么吩咐?” 余至瑶答道:“带何老板去我房里换条裤子。” 何殿英一听这话,就看着他笑了:“你那裤子太长,我穿不了!” 余至瑶心平气和的告诉他:“对付着穿吧,总比这么湿着强。” 何殿英无可奈何,只好跟着张兆祥向外走去,临走时恶狠狠的一指胖宝儿:“臭小子,等我回来揍你!” 胖宝儿趴在沙发上仰头看他,何殿英指他,他就把小嘴圆圆的一撅,睁着大眼睛做出惊讶表情:“噢?” 张兆祥曾经对着何殿英的汽车开过枪,不过此一时彼一时,何殿英不记得他,他便也恪守身份,不想旧事。 规规矩矩的把何殿英引到楼上房里,他把余至瑶的长裤找出来送到何殿英面前。何殿英换了干净裤子,感觉果然是好,只是裤管略长,拖在地上。张兆祥很细心的蹲下来为他折起裤脚,又用几枚小别针牢牢固定。何殿英低头看着,没想到这瘸小子还是个心灵手巧的。 一番掩饰过后,何殿英跺了跺脚,自我感觉良好的推门走了出去。眼角余光瞥到走廊尽头有门关上,长袍一角倏忽闪过,他下意识的就觉察出了那是杜芳卿。 不以为然的皱了皱眉头,他在这一点上最不能理解余至瑶——杜芳卿那种烂贱的货色,怎么还玩起没完了? 步伐轻快的走下楼梯,他想余至瑶大概还是见识少,所以在感情上受了那浪兔子的骗。颇为自得的笑了一下,他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可是要比余至瑶高明得多;起码在风月场上,没人能拿得住他。 单手插在裤兜里,他姿态潇洒的拐进客厅。一屁股坐回沙发上,他先扭头去看胖宝儿。胖宝儿仰面朝天的躺在小垫子上,闭着眼睛安安静静,却是睡了。 于是他面对前方望向了余至瑶。余至瑶面无表情的坐在原位,双手搭在两边扶手上,看起来似乎是松懈了一点。 厅内寂静的异样,说不出是哪里不对。何殿英在余至瑶面前向来是能说能笑的,这时却也感到了压抑。弯腰拿起雪茄盒子摆弄了半天,他抽出一根雪茄送到鼻端,百无聊赖轻轻的嗅。 嗅着嗅着,他的心忽然向上一提。捏着雪茄慢慢转过头来,胖宝儿一点一点的进入了他的视野。 胖宝儿的小嘴微微张开着,嘴角积着一点口水没流下来。小小的身体摆在垫子上,一点起伏都没有。雪茄从指间滑落下去,他伸出双手,试探着把胖宝儿抱了起来。 孩子的身体刚一离开垫子,脑袋就悠荡着向后仰过去了。拥在下巴的衣领松开来,白嫩脖子上指痕赫然! 何殿英像被吓到了似的,对着胖宝儿看了半天。末了他摇晃了孩子的小身体,口中轻轻唤了一声:“喂!” 胖宝儿的肤色已经开始有所变化,血气退下去了,他变成了花团锦簇的小小死婴。脑袋上的荷叶边软帽子脱落下去,他露出了一头浓黑的,极其类似余至瑶的短头发。 难以置信的一咧嘴,何殿英毫无预兆的哭了一声——胖宝儿死了,凭他再怎么努力,再怎么付出,都不可挽回了! 仿佛心脏被人抓下去了一块,何殿英猛然转向了余至瑶。余至瑶这时把两只手又插回了衣兜,不动声色的抬眼正视了何殿英,他轻声说道:“小薄荷,你不懂,他是要来害死我的。” 何殿英放下胖宝儿,想要骂人,可是对着这样的余至瑶,他张了张嘴,一时竟是不知从何骂起。而余至瑶一本正经的压低声音,继续说道:“我不杀他,他就杀我。迟早的事。” 何殿英知道余至瑶的头脑是有点问题,可是没想到会疯狂到了这般地步。想到世上再也没有了胖宝儿这个小崽子,他愤然起身绕过茶几,一把揪住了余至瑶的衣领。 奋力把人拽起来推到地上,何殿英对着他的肚子便是一脚:“我——我——我去你娘的吧!” 余至瑶捂着肚子向后退却,脸上神情却是平和,是一副死不悔改的模样。何殿英气极了恨透了,追着他连踢带打,同时气喘吁吁的骂道:“他妈的虎毒还不食子,那是你亲生的儿子啊,我一眼没看住,就被你掐死了!你个疯子,你不想要,可以给我,掐死他干什么?他妈的我辛辛苦苦养了他好几个月,今天被你活活弄死——你个疯子,操|你娘的,你个疯子!” 余至瑶连滚带爬的退到了角落里,抱着脑袋扭开脸去,任凭何殿英对自己叫骂踢打。远远望着沙发上的胖宝儿,他在心中暗暗的说道:“你来啊,你来啊,你来了我也能杀了你!有你没我,有我没你!” 客厅里面闹作一团,客厅外面的众人自然也都竖起了耳朵,可惜隔着一层,只能听到只言片语,不能领会。 何殿英骂余至瑶是个疯子,其实自己也快要发疯——太可气了,太可恨了,那么好的一个胖宝儿,这个疯子说掐就掐死了!从今往后,世上再也没有胖宝儿了! 他要惩罚余至瑶,他想用烟头烫余至瑶,用刀子扎余至瑶,可是余至瑶已经瑟缩到了墙角,看着也是可怜兮兮。气急败坏的在客厅内转了一圈,他“咣”的一脚,把茶几踢翻了。 弯腰抱起冰凉的胖宝儿,他气冲冲的大踏步向外走去。 余至瑶扶着墙慢慢站起来,心里觉得很轻松。这场战争结束了,他又是大获全胜。 一年来始终盘旋在上方的阴影终于彻底消散,他忍着一身疼痛走到客厅中央,费力的把茶几摆回原位。雪茄盒子摔开了,雪茄散了一地,他饶有耐性的一根一根捡起来放进盒内。门口那里有人探头缩脑的向内窥视,他没有抬头,单是拖着长声说道:“滚。” 门口果然立刻就肃静了。 第28章 安琪儿 何殿英坐在回家的汽车上,一阵一阵气的想哭——他很少想哭,幼年时候再怎样受欺负受打骂,他都没有眼泪,可是此刻,他眼睛真的有一点湿。 悲伤的情绪萦绕了他,他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是无精打采。胖宝儿是个小崽子,出去找地方刨个坑也就埋了;张小英彻底失去了价值,则是被他撵了出去。 家里留下的婴儿痕迹,也被何殿英支使仆人尽数抹掉,唯有一张胖宝儿的百日照片,何殿英犹豫再三,没舍得扔。 何殿英这边愁云盖顶,不能释怀;余至瑶却是神清气爽——他觉得自己很高明,比余朝政高明。余朝政拖泥带水的折磨了他二十多年,最后还是死在了他的手里;而他心狠手辣斩钉截铁,不给余朝政任何翻身复仇的机会。余朝政的确是死了,可又好像不曾离开。所以斗争始终没有平息,除非余至瑶也去死。 家里众人摸不清头脑,只知道何殿英抱来了二爷的儿子,可是一番大闹过后,又把儿子原样抱了回去。二爷挨了顿好打,然而被揍得挺高兴,整个傍晚都在满是积水的庭院中兜圈子快走。 及至天色黑了,余至瑶进入了哑巴的卧室。 哑巴无所事事,睡得挺早,这时已经脱衣服上了床。余至瑶没有开灯,单是搬了一把椅子坐到床前。俯身把两边胳膊肘架在膝盖上,他缓缓的搓手,同时低声说道:“我总算是除了这块心病。” 哑巴翻身转向了他。借着窗外射进来的星月光芒,哑巴可以依稀看出他的轮廓。 抬起双手捂住了脸,余至瑶沉默片刻,随即长叹一声站起身来,迈步离开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内外一切太平,唯有杜芳卿嘀嘀咕咕的抱怨不休——杜芳卿一直在等这个孩子,好容易何殿英把孩子送上门来了,可最后却又无缘无故的带了走。杜芳卿想不明白这个道理,恨不能撺掇余至瑶亲自把孩子抢回来。 他这个思路,显然与余至瑶的想法完全不合。如此不识时务的唠叨了几天之后,余至瑶忍无可忍,一巴掌抽到了他的嫩脸蛋上。他猝不及防,叫都没叫一声,纸人似的便顺着力道倒了下去。雪团冲上来对着余至瑶狂吠,结果也被余至瑶一脚踢飞。 然后余至瑶自顾自的穿衣服戴帽子,大踏步的向外走去。家里太憋闷了,他要出门透一透气! 余至瑶没有走出多远,因为汽车刚刚拐上大街,迎面就来了游行的学生队伍。 近来学生游行是很常见的,上个月日本军队在沈阳一带寻衅开战,中国军队节节败退,事到如今,关外已然全线沦陷。这样的局势显然很让国人愤慨,而首当其冲做出反应的,自然就是大中学校里的学生们。 学生挥着旗子喊着口号,潮水一般的涌过大街。汽车夫无路可走,只好把汽车姑且靠边停下,静等游行队伍通过。余至瑶见外面人潮汹涌,三五分钟是不会让出路来,便推门下车,在深秋的凉风中呼吸空气。游行队伍和他之间似乎隔了一层薄膜,他不为所动的冷眼旁观,清新的空气流过肺腑,他只是感觉挺舒服。 正在此刻,他的大腿上忽然有了触感。低头一瞧,他看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叫花子。 小叫花子的个头,还没有他一条腿长。小手指头在他的裤子上一触即收,小叫花子显然很有自知之明,不敢用脏手乱拉乱碰。 余至瑶莫名其妙的盯着对方,很快就发现这是个有来历的小女孩子——脏归脏,破归破,可那一身衣裳是绸缎制的,脚上穿的也是没了鞋带的小皮鞋。 “叔叔。”小女孩子含着眼泪,两只小手抱拳向他拜了拜:“行行好,救救我们吧!” 余至瑶没说话,因为正在全神贯注的猜测对方身份。而小女孩子见他没有驱赶自己,便有了信心。双腿一弯跪了下来,她带着哭腔继续哀求:“叔叔你是大好人,求你救救我们吧。爸爸打仗受了伤,我们没钱进医院,爸爸马上就要死了。” 说到这里,小女孩子落下泪来,又侧身指向路边墙下。余至瑶抬头望过去,就见那里窝着个人,邋遢的看不出眉目来,一动不动,宛如饿殍。 等到游行队伍过去之后,余至瑶叫来一辆人力车,让车夫把路边那个半死不活的男人拉去附近医院。车夫不愿意拉,怕弄脏了车,小女孩子条件反射似的又要去求,然而余至瑶站在前方,像拦小猫小狗似的,抬起一条腿把她挡住了。 掏出两张钞票递给车夫,然后他转身钻进汽车,又让小女孩子也坐上来。车夫那边有了钱赚,也就捏着鼻子接下了这单生意。两车一前一后的赶向医院,余至瑶坐在车内,忽然转向小女孩子问道:“街上那么多人,为什么偏找上我?” 小女孩子也不知有多久没洗过脸了,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像只花狸猫。怯生生的看着余至瑶,她细声细气的答道:“因为……因为叔叔穿得好,坐汽车,肯定有钱。” 余至瑶笑了一下,发现这女孩生的紧眉俏眼,还挺好看。 “你几岁了?”他继续问。 小女孩子答道:“八岁。” 余至瑶忽然收敛笑容,正色说道:“让你上车你就上,不怕叔叔把你带走卖掉?” 小女孩子蹙着眉毛撅着小嘴,屁股偷偷的往车门挪去。可怜兮兮的看着余至瑶,她哼唧两声,没说出整话,仿佛是有点怕了。 余至瑶没想到自己一句玩话竟有如此威力。很觉有趣的微笑起来,他的声音重新变回柔和:“逗你玩的,叔叔有钱,不会卖你。” 小女孩子委委屈屈的低下头,“嗯”了一声。 余至瑶本打算去劝业场消遣一番,没想到半路受阻,反倒做了一件救人性命的善事。这对他来讲乃是破天荒头一遭,也谈不上发作慈悲,只是感觉新鲜罢了。 经过一路的交谈,他得知小女孩子名叫宋凤贞,本来家在长春,父亲名叫宋逸臣,是东北军中的一名连长。军队溃败之后,宋逸臣负伤回家,想要带着妻儿逃走。然而战火无情,几番辗转到达关外之时,妻子儿子全都死了,他身边就剩下了这么一个小女儿。 父女两个无衣无食,只好住在街边苦捱时光。宋逸臣本是腿上被子弹擦了一下,皮肉伤而已,然而不得治疗,渐渐发炎,最后竟是整条腿都肿胀麻痹,恶化到了不堪的地步。宋风贞见父亲气息奄奄,昏一阵醒一阵,便是终日哭天抹泪,在街上东跪西拜四处恳求,希图有人大发善心,救救父亲。而在无数次的碰壁之后,她在今天终于是遇到余至瑶。 余至瑶把这一对脏如垃圾的父女送进医院。宋逸臣人事不省的上了病床,医生剪开他的裤管一瞧,发现大腿已是烂的惨不忍睹。余至瑶见宋凤贞还一蹿一蹿的要挤上去看,便把她扯了出来,担心她看了会怕。 宋凤贞愣了一下,没想到余至瑶会这样结结实实的攥住自己的手——她知道自己肮脏,因为街上的行人都绕着她走。 余至瑶的确是不嫌弃她——你脏,我也不干净。 在医院附近的点心铺子里,余至瑶给宋凤贞买了一只奶油面包。 宋凤贞坐在铺内靠窗的座位上,捧着面包咬下第一口,再咬第二口,及至吃到第三口,她失控似的开始狼吞虎咽。瞬间把最后一块面包揉进嘴里,她双手端起桌上的一玻璃杯果汁,仰起头咕咚咕咚的痛饮,气都不换。 余至瑶把双臂环抱在胸前,歪着脑袋观看她的吃相,心里依旧只是感觉有趣,又仿佛是多了一位与众不同的新朋友。 宋凤贞一口气把果汁一饮而尽。用手背抹了抹嘴,她抬头说道:“谢谢叔叔。” 嘴角微微翘了一下,他想笑,可是忽然忘记了怎么笑。向宋凤贞探过头去,他压低声音说道:“把你卖掉!” 宋凤贞已经笃定他不是坏人,所以就对他一歪脑袋,笑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我又脏又臭,没有人要!” 第29章 一双人 因为宋凤贞实在是脏的没个孩子模样,所以余至瑶就近找到一家成衣店,里里外外买齐一套童装,然后坐上汽车,把她带去了玉清池洗澡。 宋凤贞是个大姑娘的名字,和本人那副小丫头的模样很不相称。余至瑶下意识的称呼她为“凤儿”,结果她就很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叔叔,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 余至瑶一本正经的告诉他:“叔叔什么都知道。” 澡堂子里一般没有女宾部,就算有了,宋凤贞一个小丫头单独进去也是不行。余至瑶直接把她带上三楼包厢里去。背对着盆塘站住了,他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凤儿,自己洗吧,别淹着了。” 凤儿还没长到容易害臊的年龄。对着一池氤氲热水欢呼一声,她手忙脚乱的脱了一身破烂衣裳,“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水中。捏着鼻子沉下去憋了半天的气,末了她忍不住了,向上一窜猛然出水。双手在脸上用力抹了一把,她仰望着前方余至瑶的背影,觉得叔叔高大的好像一个巨人。双手合什偷偷的拜了一拜,余至瑶是她心中的佛菩萨。 余至瑶身边没有长久的女人,只有一个三妹,还因为闹自由恋爱,早早的离开家庭远走高飞。和女人在一起,他所能想到的事情,似乎也就只有上床。 他不知道八岁的凤儿算不算女人,反正他背对着盆塘,无意回头。然而凤儿这回没了心事,居然在池子里戏水不止。余至瑶只听后面稀里哗啦水声不断,两根香烟都抽完了,凤儿好像还是没有上岸的打算。 犹犹豫豫的回过头去,他发现凤儿正光着屁股在池子里游泳。 余至瑶蹲在池边,一手扯过光溜溜的凤儿,一手拿着打了香皂的毛巾,从头到脚给她狠搓了一遍。凤儿的头发洗净梳顺了,竟然是长到腰际,换上一身崭新的鲜艳裤褂,她水灵灵香喷喷,像只刚刚化成人形的小水妖。 余至瑶领着她乘坐电梯下到一楼,走出了玉清池大门。秋日的凉风迎面吹来,扬起了凤儿潮湿的长发。她扭头仰起脸去看余至瑶,余至瑶低下了头,也在看她。 双方对视片刻,凤儿张开手臂抱住了他的大腿,撒娇似的唤了一声:“叔叔。” 余至瑶没有回答,单是弯腰把她扯开,拉着她的小手继续向前走去。 余至瑶把凤儿送回医院,这时,宋逸臣已经苏醒过来。 他只是被炎症折磨去了半条命,其实身体健壮,再无其它疾病。看护妇用湿毛巾擦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于是余至瑶发现这父女二人原来是一个模子。凤儿长得标致,宋逸臣浓眉毛高鼻梁,也是精神。 一眼看到余至瑶身边焕然一新的凤儿,宋逸臣挣扎着就要坐起来:“这位先生,多谢您的救命之恩……”他声音虽低,然而气息顺畅:“我若死了,我这丫头也活不长久。您是一次救了我们父女两人的性命。” 余至瑶看他一表人才,心中倒是生出几分好感。凤儿这几天一直没见父亲清醒过,此刻便是欢天喜地的冲到床前:“爸爸,腿还疼吗?” 然后不等宋逸臣回答,她又侧身去拉余至瑶的手:“爸爸,这个叔叔是大好人!他给我吃好东西,还给我洗澡穿新衣服呢!” 宋逸臣听了这话,连忙抬头对着余至瑶再次道谢。可是余至瑶并不需要他的感恩——无心之举而已,并不图着得到报答。 “举手之劳,不必放在心上。”他对宋逸臣说道:“你休息吧。” 病房内的消毒水味刺激了他的鼻子,让他感觉有些窒息。他要离去,临走时告诉凤儿:“你好好照顾他,叔叔明天再来。” “爸爸”二字很难出口,即便说起别人的父亲,用的也依旧只是个“他”。 凤儿站在门口,恋恋不舍的向他挥手。他没回头,说走就走了。 余至瑶离开医院,直接去了何公馆。 在落地窗对面的长沙发上坐下来,他含着笑意说道:“小薄荷,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 何殿英正在家里睡觉,这时很不耐烦的接待了他。听了这话,他用力一搡余至瑶的脑袋:“你看你这副德行,还能做出什么好事来?” 余至瑶知道他还在记恨自己掐死孩子——可是记恨的没有道理,余至瑶想,你懂什么? 何殿英蓬着一脑袋短头发,身上披着薄棉睡袍。何公馆温暖,他可以光着两条腿到处走,腿很直,也很白。撩起袍襟把手插到裤衩里抓了两把,他继续大模大样的骂人:“看了你就心烦,你给我滚!” 余至瑶听到这话,一挺身站起来,迈步便要向外走去。何殿英见他当了真,连忙伸手去扯他的胳膊:“哎?你真滚啊?” 余至瑶停下脚步,低头望向抓在黑色衣袖上的白手。忽然抬起右手伸过去,他在对方指间拈起一根卷曲短毛。一挑眉毛送到眼前,他好整以暇的对着短毛仔细观看。 何殿英登时红了脸,张口结舌的不知如何是好:“看、看个屁啊!” 余至瑶扭过头来,微微弯腰对他一笑:“又不是夏天,怎么还掉毛?” 何殿英窘的无所适从,恨的抬腿要踢对方屁股,哪知一脚刚刚踢出,拖鞋先滴溜溜的飞出去了。 余至瑶笑了起来,觉得金鸡独立的小薄荷真傻真可爱。转身正式面对了何殿英,他像逗弄小孩子一样先拍拍手,随即张开双臂说道:“小薄荷,来!” 何殿英面红耳赤的纵身一扑,蹿向了余至瑶的怀中。而余至瑶顺势向下托住他的大腿屁股,把他稳稳当当的“端”了起来。 何殿英虽然比他秀气苗条,但毕竟是个成年男人。余至瑶自知力量有限,所以连连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回了沙发。何殿英松开双腿跨坐在他身上,两条长腿齐根划出晾在外面。余至瑶顺势摸了一把,随口说道:“皮肤挺好,真白。” 何殿英的羞涩一向是来得快去得更快。把堆在身前的睡袍袍襟向后一撩,他挑衅似的抬手挑起余至瑶的下巴:“喜欢吗?” 余至瑶抓住他的手亲了一下:“可惜,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何殿英的脑筋转了一圈,领会了这句诗词:“都给你送上门了,你还有什么难消受的?” 余至瑶一皱眉头,歪着脑袋笑道:“你算哪一路美人?还挺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何殿英气的笑了,恨不能咬他一口:“你他妈的——老子长的多俏皮啊!” 余至瑶深以为然的点头:“是俏皮,太俏皮了,俏皮的直掉毛。” 何殿英对他恨的牙痒,然而心里的确是欢喜。胸前忽然一暖,他低头望去,就见余至瑶弯腰把脸埋到了自己怀中,正在一口接一口的深深吸气。 若有所感的搂住了对方的脖子,何殿英开口说道:“我们都亲热成这样了,怎么一提起正事,你就说‘不合适’呢?这有什么不合适的?” 余至瑶闭上眼睛,享受着何殿英的气味:“你懂个屁!” 何殿英把他用力推开:“你懂,你给我讲一讲。” 余至瑶抬头看了他的眼睛,一张脸沉了下来:“我讲什么讲!好好的兄弟,怎么就非得谈情说爱?去年你逼得我在这里跳了楼,今年是不是打算让我再跳一次?” 何殿英把眼一瞪:“什么去年今年的,提那陈谷子烂芝麻都没有用!我就问你一句——行,还是不行?” 余至瑶向后一靠,直接答道:“不行!” 何殿英再无二话,向前抱住余至瑶就是一顿胡亲。而余至瑶吓了一跳,当即开始挣扎。 两人在沙发上闹作一团,手脚缠在一起不得分开;喘息和呜咽混杂在一起,随着呼吸时轻时重。动作激烈到了顶峰,双方仿佛快要开始互殴,然而身体不分你我的贴在一起,无法分出两边阵地。 末了,战争被扼杀在了萌芽之中。余至瑶双手托抱了何殿英的后背,缓缓侧身倒了下去。 何殿英被压在了下方,身体陷在柔软沙发里,似乎是失去了优势胜算。余至瑶抬起头来凝视了他的面孔,眼神之中闪过一丝迷乱。 抬起一只手摸上他的头顶,余至瑶看到自己的手指穿过了对方浓密凌乱的黑发。忽然主动低下头去,他在何殿英的嘴唇上吮出一声轻轻的“啵”。 何殿英没有动,单是向上注视着他。 余至瑶的气息有一点乱,本意是要起身离开何殿英,然而身体紧挨着对方,却又恋恋不舍。身不由己的歪过头去,他结结实实的又亲了何殿英一口。 从这一吻开始,动作突然就顺利起来。何殿英留恋着他的嘴唇,可他亲的短暂而热烈,一口接着一口,有力而干脆,只可接受不可挽留。亲到最后猛然坐起了身,他发现自己已经有了反应。 何殿英还仰卧在沙发上,一条腿搭上靠背,另一条横撂在余至瑶的大腿上。睡袍前襟彻底大开了,裤衩前方紧绷绷的支起多高。 余至瑶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然后转身为何殿英拉起睡袍系好衣带,遮住了他的鼓胀□。何殿英仿佛有些失神,任他所为,一动不动。 何殿英沉浸在情动的余韵中,一时不能自拔。 余至瑶方才亲的沉闷、笨拙、没轻没重,不过何殿英就喜欢他是个莽撞的样子货。余至瑶实在是徒有其表,大概在风月场中还是个学童,所以是个人就能笼络住他,唯独自己不行,因为他“下不了手”。 搭在沙发靠背上的赤脚晃来晃去,轻轻磕打了余至瑶的后脑勺。何殿英满足而又不足,但是总而言之,还算惬意。 余至瑶在何公馆坐下不走,一直挨到了晚饭时刻。 吃过晚饭之后,照理就该告辞。可是想到家中那几个活物,他又觉得很是腻烦。何家厨房熬了又甜又烂的莲子羹,他端着一碗慢慢的吃,吃完一碗,又要一碗。 何殿英在他面前踱来踱去,兴致盎然:“晚上别走了,我们一起睡!” 余至瑶垂下眼帘,面无表情的吹了吹碗中滚热的莲子羹:“不了,怕你非礼我。” 何殿英想要骂他,可是脑筋转的太快,还未等他骂出口去,新的主意就又出来了:“那……出去逛逛?” 余至瑶和何殿英“出去逛逛”,一逛就逛到了午夜。吃过夜宵之后,他带着一点酒意回了家。 杜芳卿上午不慎把他气走,虽然挨了个大嘴巴,然而心里依旧惴惴,总觉得自己是得罪了二爷。点灯熬夜的把他等了回来,可余至瑶醉醺醺的,并不理人。 他不敢多说,很有眼色的走去楼上浴室,拧开热水龙头哗哗放水,同时把浴巾睡衣都预备出来。 “二爷,洗个澡再睡吧。”他很柔婉的呼唤。 余至瑶冷淡的告诉他:“我困了,别烦我!” 第30章 悍将 第31章 告白 第33章 一念 余至瑶越来越频繁的留宿何公馆,陌生而强大的喜悦掀起了滔天巨浪,把他卷起来拍到了何殿英的大床上。 他时常感到馋和饿,尽管肠胃并不空虚。抱住何殿英亲过千遍万遍,他的动作日益粗暴激烈,然而何殿英并不惊惧,他就喜欢这样热情贪婪而又笨拙压抑的余至瑶。 余至瑶总不回家,余公馆就沉寂成了一潭死水,唯有凤儿是破空而来的一块小鹅卵石,隔三差五的会在水面上敲出浅浅的水花。余公馆这样宽敞阔大,她是这样的自由自在。小孩子有小孩子的特权,她可以肆无忌惮的快乐。 与此同时,杜芳卿终日枯坐在房内,总像是一朵开过了期的花,也许在下一声叹息中就会凋零。他很思念余至瑶,虽然余至瑶对他已经不复往昔的亲热,但是只要余至瑶在家,他至少能够每天清晨过去伺候对方洗漱穿戴。他没什么活计可做,除了唱戏之外,也再无爱好消遣,一天中能够和余至瑶在一起共处片刻,便是享受了。 无聊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时常会去余至瑶的卧室里静坐片刻。坐也是白坐,什么也等不来。他的灵魂早已被师父用马鞭子抽成了女儿形状,到了这时,往往会无情无绪的落几点泪。可不知怎的会这样巧,每每到了这时,凤儿的笑声都会从窗外传进来。 于是他就又好奇又嫉妒的走到窗边向外眺望。天气暖了,凤儿穿着一身嫩绿的衫裤,左右垂下两条及腰的黑亮辫子,一张小脸正是嫩白如玉。双手提着一只铁皮喷壶,她跟在哑巴身后打下手。哑巴挖土种花,她便负责浇水。 杜芳卿立刻转身背对了窗子——哑巴素来是个不冷不热的性子,可也被这小丫头哄住了! 这一晚,余至瑶依旧是没回来。 杜芳卿吃不下饭,在公馆楼内游来逛去。经过厨房时忽然嗅到一股子甜香,进去一瞧,却是有刚刚炖好的莲子粥。 厨房里的大师傅正在忙碌,见他来了,连忙赔笑问好。杜芳卿站在门口,因为心里难过,所以使性子似的说出一句:“我要吃粥!” 大师傅立刻张罗着盛莲子粥,又扭头向他笑问:“要不要再加点糖?甜的更好吃。” 杜芳卿感觉大师傅的眼神不怀好意,便是退了一步,不想脚边软绵绵的绊了一下。低头望去,却是一小袋红色大米。 “哟。”他惊讶了:“这是什么东西?” 大师傅笑道:“那是耗子药,您可别乱碰。开春之后耗子闹得凶,咱们公馆也不养猫,只好拿药治一治了——您要不要加糖?” 杜芳卿正要回答,哪知外面忽然起了喧哗,凝神侧耳一听,竟是余至瑶回来了! 杜芳卿抛下了大师傅和莲子粥,忙而不乱的快步走向客厅。一步刚迈进去,他就像脏了眼睛似的一低头。 余至瑶已经脱了外衣,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和灰缎子马甲,正在满面春风的和凤儿说话。凤儿这回没往他的怀里窜,而是猴子一样趴上了他的后背,一手搂住他的脖子,一手拿着他的怀表摆弄。 “这几个月就痛痛快快的玩吧!”余至瑶背过双手托着凤儿的大腿,绕着沙发来回的走:“等到秋天上了学,就没自由了!” 凤儿探过头去,在余至瑶的面颊上亲了一大口,又问:“叔叔,学校里是不是有好多人啊?” 余至瑶微笑点头:“耀华学校很大,里面的学生自然不少。叔叔的大哥在外国读了个双博士回来;如果凤儿肯用功念书,叔叔将来也会送你出洋留学。” 凤儿晃着两条小腿,把下巴搭在余至瑶的肩膀上:“我才不出洋呢,我舍不得叔叔。” 余至瑶笑着垂下眼帘,心想凤儿是个小孩子,应该不会说谎骗人,至少在此时此刻,她是真依恋我的。 “舍不得叔叔也不行啊。”他对着地面说道:“凤儿以后长成大姑娘,迟早是要嫁出去的。” 凤儿婉转拔尖的哼唧了一声,在余至瑶的后背上扭成一股糖:“那我就不嫁别人,只嫁叔叔!” 余至瑶背着凤儿说说笑笑,始终也没有发现站在门口的杜芳卿,于是杜芳卿就悄无声息的转身离去了。 他是戏班子里长大的孩子,什么坯子没见过?俊秀的面孔扭曲起来,他想凤儿就是个小狐媚子——别看她小! 如果余至瑶跟个大姑娘有了关系,或者在红伶之中找到新的相好,那杜芳卿都能理解,纵然嫉恨,也不至于恨到这般程度。 他现在是不行了,自从离开戏台之后,身上那股子精气神就一天比一天弱。床下没了魅力,床上没了能力,理应让贤。可他就是看不得余至瑶被个小丫头片子笼络住! 棋逢对手,输也无憾。但是凤儿还没有资格做他的对手。 午夜时分,杜芳卿披着衣裳起了床。小心翼翼的绕过地上熟睡着的雪团,他轻手轻脚的开了房门,游魂一样下楼走去了厨房。 那个小口袋还堆在厨房门口,大敞四开的,显然是欢迎耗子来吃。他弯腰抓了一小把,然后转身上楼回房去了。 关严房门后坐到床边,杜芳卿扭开一盏小小壁灯,在昏黄灯光下审视手中这一撮毒药。白天看着好像红色的米,原来本质是酥的,手指一捻便碎成粉末。 他在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长大,在自身受到威胁之时,他会很识时务的躲避或者反击。他承认自己欺软怕硬,可是谁不欺软怕硬? 雪团在地上睁开一只眼睛,怀疑主人是在偷吃美食。然而盯了半天,不见杜芳卿嘴动,它才放下心来,把大嘴咧到耳根打了个哈欠。 一夜过后,杜芳卿早早起床,打扮过后就要过去伺候余至瑶洗漱。然而走去一推房门,宋逸臣却是站在房内,正在和床上的余至瑶交谈。很意外的回头看了一眼,宋逸臣没理他,继续自顾自的说话:“这种事情,只要出个三五回,就再也没人敢去瑶光饭店了——大家都是找乐子的,本来丢点钱也无所谓,可是那帮人太不地道了,不但抢钱,遇到穿得好的还扒人衣裳。好嘛,瑶光外面全是土匪,遇上了不但破财还要光屁股丢人,这谁还愿意光顾?” 杜芳卿走到浴室哗哗放水,同时就听余至瑶说道:“我们上午一起过去看看。这事要是解决不好,瑶光的招牌非砸了不可。” 余至瑶急着前往瑶光饭店,不住的催促杜芳卿“快点”。杜芳卿手忙脚乱的把他收拾齐整了,他头也不回,跟着宋逸臣迈步就走。 两人出门上车,一溜烟便不见了踪影。余公馆重新陷入沉寂之中,杜芳卿慢慢的踱进客厅,手里端着一杯热牛奶。 牛奶有毒。 外面响起了一串轻快的脚步声音,一定又是凤儿在乱跑。杜芳卿的手有些抖,声音却稳:“凤儿!” 一个小脑袋立刻从门口探进来了。凤儿始终是不知应该如何称呼他,所以这时只很疑惑的“嗯?”了一声。 杜芳卿面无表情的盯着她:“要不要喝牛奶?” 凤儿迟疑着舔了舔嘴唇——她爱吃一切奶制品,奶油奶酪奶糖,都喜欢,这是全家上下都知道的。 “爸爸不让我随便进客厅……”她又垂涎又为难的小声说道。 杜芳卿神情僵硬的笑了一下,随即端着杯子站了起来。 慢慢迈步走向门口,他眼看便要到达凤儿的眼前了,却是冷不丁的收住了脚步。 “一条命啊……”他在心里告诉自己:“这是一条活生生的命啊……” 忽然转向了窗台,他举手将牛奶倒向兰花盆中。眼看着白色液体倾泻而下,他心中仿佛塞了一团乱麻,又烦又难。 不料就在此刻,一名仆人跑了过来:“杜老板,厨房刚做了莲子羹,大师傅问您要不要吃?说是今天做的比昨天好,现在还热腾腾的呢!” 杜芳卿听了这话,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随手放下玻璃杯子,他迈步绕过凤儿,跟着仆人向厨房走去,一边走一边又下意识的遮掩道:“大师傅总喜欢乱加糖,甜的腻死人了……” 杜芳卿渐行渐远,凤儿站在门口,却是恋恋不舍的望着窗台上那半杯牛奶。家里好一阵子没买奶油蛋糕了,奶糖也全吃光了,要是能尝尝牛奶的滋味,也是好的。 扭头眼看四周无人,她不大好意思的溜进了客厅。伸手端起微温的玻璃杯子,她正要喝,哪知雪团一颠一颠的跑了进来。眼见凤儿端着杯子张了嘴,它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开始献媚乞食。 凤儿一看到雪团,就忘了肚里馋虫。她觉得雪团很可爱,可是嘴大牙尖,又不敢亲近。弯腰往地上倒了一小滩牛奶,她后退一步,只见雪团扑上去低头就舔,呼哧呼哧的,仿佛十分过瘾。舔完抬起头来,它继续可怜巴巴的看凤儿。 凤儿一狠心,蹲下来把牛奶倒入掌心,向前送到雪团嘴边。雪团的长舌头在她手中拱来拱去,痒得她嘻嘻直笑。如此连喂了几次,她最后对着雪团一摇杯子:“没有啦,真的没有啦!” 雪团低下头去,意犹未尽的继续舔地。舔着舔着,“咕咚”一声倒了下去。四只爪子乱蹬了几下,它从喉咙中发出微弱的尖叫,同时浑身抽搐,喘出满嘴白沫。 凤儿知道这是杜芳卿的宝贝狗,不禁吓的大叫一声,随即放下杯子奔跑出去,哭天抹泪的大声喊道:“雪团死了,雪团死了!” 第34章 真相大白 余至瑶在瑶光饭店内和宋逸臣密谈一番,宋逸臣领命而走,他清闲下来,决定还是回家。 汽车一路疾驰,片刻之后便是停到了余公馆门口。余至瑶下了汽车,步伐轻快的向内走去。今日是个明媚晴朗的好天气,他心中一片空白,茫茫然的只是感觉愉快。 然而刚刚进入楼内,他便听到了凤儿尖锥锥的哭声。觅声快步走入客厅,他只见一群仆人围做一圈,凤儿站在中间,哭的面红耳赤、涕泪横流,嘴里反复只是叫嚷:“不怪我,不怪我,是它自己死的,我没杀它……” 余至瑶听到这里,才发现了地上趴着的雪团,以及人群中的杜芳卿。 凤儿见他忽然回来了,像得了救星一般,伸着两只手就迎了上去,口中连哭带嚎的说道:“叔叔,雪团死了,不是我杀的……” 余至瑶一皱眉头,怀疑杜芳卿会伤心赌气——雪团日日夜夜跟着杜芳卿,狗养久了,和人一样。掏出手帕擦了擦凤儿的小脸,他弯腰问道:“到底是怎么了?你告诉叔叔,叔叔不怪你。” 杜芳卿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这时忽然抢着说道:“雪团死就死了……一条狗而已……” 未等他说完,凤儿也哽咽着开了口:“叔叔,真的不怪我。哥哥给我喝牛奶,又不给了,浇花,剩了半杯,我想喝,雪团来了,我给雪团喝,呜呜……雪团死了……” 这话说得断断续续,让人简直不能领会。余至瑶疑惑问道:“哥哥?哪个哥哥?” 凤儿抬手向旁边一指:“这个漂亮哥哥。” 余至瑶直起腰来,若有所思的望向了杜芳卿。 杜芳卿暗暗咽下一口唾沫,身心其实已经快要被没顶的恐惧压垮了,可是胸中悬着一口气,让他一秒接一秒的强撑下去。俯身把雪团抱起来,他低头挤下几滴眼泪,哀哀切切的说道:“雪团肯定是中毒死的……厨房的耗子药就那么敞着乱放,雪团又不认得,也许就是吃了耗子药才死的……” 余至瑶吸了一口气,继续审视杜芳卿。杜芳卿的反应很不自然,他知道杜芳卿的性子,温柔归温柔,可是哭起丧来也不含糊,眼泪能像长流水似的淌上许久。爱狗说死就死了,照理来讲,对方应该早就梨花带雨的抽泣良久。至少,不该在凤儿哭过之后,他才开始落泪。 一手向下搭在凤儿的薄薄肩膀上,凤儿已经快要哭抽——她知道自己和父亲是寄人篱下,父亲也时常呵斥管教她,不许她在余家乱跑乱跳的讨人嫌。她小心又小心,结果最后犯了个大错误,把人家的大白狗弄死了。想起父亲那霹雳火爆的性子和不分轻重的拳脚,她魂飞魄散的恐慌着,感觉晚上父亲一回来,就要把自己打死了。 余至瑶不会伺候孩子,索性把手帕塞到凤儿的手中。挥手斥退了周遭围观的仆人们,他只把杜芳卿留了下来。杜芳卿手里抱着没了活气的雪团,泪珠子成串的滑过面颊。他想自己真的是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尝过了苏三的苦,又蒙上了窦娥的冤——他是动过害人性命的心思,可那恶念一闪即逝,不应该算罪啊! 当时他只是慌了心神,以为自己已经倒空了杯中牛奶;如果知道会有后来的事情发生,那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那样草率离开的。 这时,余至瑶忽然低声开了口:“凤儿,你说雪团是喝了牛奶才死的?” 凤儿哭的直打嗝:“雪团喝、喝完就吐白沫……” 余至瑶抬眼盯着杜芳卿:“牛奶是哥哥给你的?” 凤儿抽的浑身乱颤:“哥哥说要给我喝,可是后来又、又拿去浇花了,只剩半杯。哥哥走后,我想去喝……正好雪团来了,我、我就把牛奶给了雪团……” 余至瑶摸了摸凤儿的脑袋,柔声说道:“没有关系,一条狗而已,死就死了。别怕,自己洗把脸去。” 凤儿仰起头,泪眼婆娑的看他:“叔叔,你、你可别告诉爸爸啊……” 余至瑶对她笑了一下:“我替你保密,绝不告诉他。” 然后他抬头盯住了杜芳卿:“把狗放下,跟我上楼!” 杜芳卿乖乖的放下雪团尾随了余至瑶,心里知道自己这是在赴死了。 余至瑶走进了杜芳卿的卧室。向后转向杜芳卿,他面无表情的说道:“把门关上!” 杜芳卿一言不发,果然把门关严了。满怀绝望的慢慢转过身来,他抬头正视了余至瑶。 余至瑶沉着一张脸,表情偏于阴森,声音也是冷冰冰的没有感情:“你要毒死凤儿?” 杜芳卿缓缓的摇头,含泪说道:“我没有,我为什么要毒死她?” 余至瑶冷静的看着他:“那牛奶怎么会有毒?” 杜芳卿从头到脚渗出冷汗,可是依旧执着的摇头:“牛奶是我亲自从厨房端出来的,怎么会有毒?本来也的确是想给凤儿喝,可是凤儿在外面闹来闹去,不听话,吵得很,我一生气就用牛奶浇了花。雪团大概是真的吃了耗子药,喝完牛奶之后才发了毒性……二爷,我没有骗你,我和孩子又没有仇,怎么会下这种狠手?” 余至瑶听了这一番话,冷笑一声,却是迈步绕过杜芳卿,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半分钟后他回了来,手中拿着那只盛过牛奶的空玻璃杯。 从房内窗前的小圆桌上拎起茶壶,余至瑶往玻璃杯中倒了小半杯水,轻轻摇晃着冲净了杯壁奶渍。转身走回杜芳卿面前,他把小半杯白浊液体举了起来:“既然没毒,就喝了它!” 杜芳卿立刻变了脸色——耗子药连健康的雪团都能顷刻毒死,可见毒性十分猛烈。这样的液体喝下去,谁知道会是怎样?也许安然无恙,也许闹肚子疼,也许……是死! 这时,余至瑶又逼了一句:“芳卿,喝啊!你敢喝,我就信你!” 杜芳卿一抽鼻子,鼻涕眼泪忽然一起流了下来。他瞬间变得狼狈不堪,后退一步贴在墙上,他走投无路的吐露了实情——一念而已,真的只是一念而已。后面的发展出乎他的预料,他也是后悔,也是害怕! 待到他把最后一句话说完,余至瑶冷笑着点了头:“哦,芳卿,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随即他将半杯毒水狠狠泼向对方的面孔,声音骤然拔高起来:“他妈的我当你软弱,我当你天真,没想到你其实心如蛇蝎!” 杜芳卿闭上眼睛扭头一躲。抬起衣袖在脸上胡乱抹了几把,他忍不住哭出声来:“二爷,我一时糊涂动了作孽的心思,现在已经知错了,您饶过我这一回吧!” 余至瑶揪着他的衣襟拖拽到屋子中央,然后一脚踹上他的肚子:“混账东西!敢在我家里使这种手段,你眼里还有没有我?” 杜芳卿痛叫一声跌坐在地,知道自己这种行为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最犯忌讳的。无可辩驳的爬起来跪到余至瑶面前,他抱着对方的大腿啼哭哀求:“二爷,一日夫妻百日恩,您看在往昔的情分上,原谅我这一次吧!我知错了,真的知错了。您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将来一定好好做人,一生一世报答您的恩情。” 余至瑶弯下腰来,伸手抬起杜芳卿的下巴。杜芳卿的鹅蛋脸此刻苍白如纸,眼睛却是红红的,哭到这般地步了,五官也不走样。 很失望的叹了口气,余至瑶轻声说道:“一日夫妻百日恩,所以我不打你的脸,让你滚的体面一点。” 杜芳卿死死的搂住了余至瑶的腿,哭声不大,然而撕心裂肺的带着惨意:“二爷,求求您,求求您,我这辈子心里就只有二爷您一个人,别撵我走,离开您我就只好去死了……” 余至瑶有气无声的笑了一下:“芳卿,我已经是怕了你。把个会下毒的人放在身边,我还没有那么大的胆子!” 然后他决绝的扯开杜芳卿的手臂,一脚将对方蹬了个倒仰。 下午时分,杜芳卿提着一只大皮箱,满面泪痕的走出了余公馆。张兆祥站在大门外的汽车旁,这时见杜芳卿恋恋不舍的还往回望,便是很有分寸的催促道:“杜老板,走吧。到了那边,还得收拾一阵子呢。” 杜芳卿没能从众多窗口中找到余至瑶的身影。拉开车门坐上后排,他费力的把大皮箱拖到了脚边。张兆祥用力关上车门,随即自己也跳上了副驾驶座。汽车发动起来,片刻之后便是无影无踪。 余至瑶并没有对杜芳卿赶尽杀绝——杜芳卿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是得到自由,失去庇护;二是得到庇护,失去自由。 杜芳卿选择了第二条路,于是汽车把他拉到位于英租界边缘的一处小院落里,从此以后他每个月可以从余家得到一点生活费,但是不许出去勾三搭四,只能在这四五间房的小宅子里关门生活。 提着皮箱下了汽车,他慢慢迈过门槛,只见院内破败,房屋陈旧。灰尘在窗棂上牵牵扯扯结了老长,飘飘摇摇的随风轻舞。张兆祥从后备箱中搬出一床被褥,又乘车到附近的店铺中买来锅碗瓢盆。身为余公馆的准管家,他终日忙碌,时间宝贵,也就只能帮忙到此了。 汽车绝尘而去。杜芳卿人在院内,一时间心如刀绞,泪如雨下。蹲下来双手捧着脸又哭了一阵,他自知是再无人来怜惜的了,只好打起精神找到一把秃头笤帚,开始四处扫灰。 只能是这样了,他把双手浸到冷水中搓洗抹布,玉葱似的芊芊十指冻得通红。没有本领,没有力量,只能这样苟活着吃一碗饭。回想起余公馆那舒适优渥的生活,他含着眼泪拧干抹布,低下头慢慢擦拭了一张带着裂纹的老木桌子。 第35章 单方面求欢 何殿英没想到余至瑶会在这个时候登门——他正在一边吃包子,一边教训小白。 余至瑶默然的走进客厅,眼神像外面夜色一样黯淡。悄无声息的在沙发上坐下了,他如入无人之境。 于是何殿英就没理他,继续方才的怒斥。 小白笔直站着,双手紧紧抓住长袍两侧,泪珠子像断了线似的向下滚落:“老板,不是,我把话带到了,是李三爷没听明白……” 何殿英一手拿着个拳头大的肉包子,咬下一口边嚼边骂:“放你娘的狗屁!是李三没听明白,还是你没说明白?” 小白胆子小,这时就魂飞魄散的一步一步向后退却:“老板,我真说明白了。我对李三爷说了两遍,从头到尾,足足两遍。” 何殿英见他一副怂样,明明做坏了事情,可是没有老实认错的勇气,只有犟嘴后退的本事,便是越发恼火。环顾四周没有找到合适的家伙当做武器,他灵机一动,抬脚把拖鞋脱下了一只。一鞋底子抽上小白的脑袋,他无心再吃包子,专心致志的怒骂:“真看出你是个说相声的出身了,他妈的嘴够硬啊!” 小白猝不及防的被他用拖鞋扇了头脸,又疼又怕,呜呜直哭,再也不敢辩解一句。而何殿英单手打人,很不得力;忽见小白把嘴咧了很大,他心中一动,竟是一包子塞进了对方口中。 这回两只手得了自由,他揪住小白的衣领,把只拖鞋舞的上下翻飞,噼里啪啦好一顿打。小白嘴里被肉包子填满了,哭也哭不出,叫也叫不响,躲也不敢躲,只能惊惶流泪。 何殿英由着性子打痛快了,这才金鸡独立着把拖鞋又套回了脚上。对着门口用力一挥手,他沉着脸说道:“滚!再有一次,老子拔了你的舌头!” 小白连忙叼着肉包子对他深深一鞠躬,然后连跑带跳的逃了出去。何殿英看着他那仓皇滑稽的形象,忽然忍不住笑了一声。带着笑意转身面对了余至瑶,他出言问道:“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余至瑶向后仰靠在沙发上,低声答道:“家里出了点事,心烦。” 何殿英走过去挨着他坐下了,又拉开茶几下方的小抽屉,从里面掏出一盒雪茄:“给你预备的,真正的古巴货。” 等到余至瑶开始饶有兴味的摆弄起雪茄了,他才接着问道:“出了什么事?” 余至瑶慢条斯理的给自己点燃了一根雪茄,同时把家中那一场闹剧讲述了一遍。何殿英一言不发的听到最后,却是首先问道:“凤儿多大了?” 余至瑶暗暗心算了一番:“八岁还是九岁来着?过完年,应该是九岁了吧!” 何殿英一听这话,立刻安心,语气也轻松起来:“是不是个梳两条长辫子的小丫头,长得挺俏?” 余至瑶心不在焉的一点头,同时深深吸了一口雪茄。 何殿英笑道:“二爷,我当是什么大事,不就是打发了个杜芳卿吗?说老实话,早就该打发了,一个万人骑的兔崽子,有什么好的?你要是想玩,我给你介绍几个正当红的名角儿,绝对比他杜芳卿高明一万倍!” 说到这里,他抬手拍了拍余至瑶的肩膀:“二爷,那种人不过是个玩意儿而已,咱们捧他哄他,只是图个乐子,玩过就算。和兔子也要动感情?那你是不是还得去窑子里讨个老婆?” 余至瑶不看他,盯着雪茄的红亮烟头轻声答道:“我知道。” 何殿英揽住了余至瑶的肩膀用力一搂,又扭头凑到了他的耳边笑道:“傻子,你不是还有我吗?” 余至瑶这回斜了他一眼,随即对着烟头笑了一下:“我知道。” 何殿英见了他这悻悻的态度,便是挖空心思,想要逗他高兴:“哎,我带你到国民饭店跳舞去?” 余至瑶摇了摇头:“跳得不好,不去。” “那就去小白楼?我告诉你,那边酒吧里来了一帮白俄娘们儿,真他妈漂亮,据说原来都是大贵族家的小姐。” 余至瑶没言语,一口接一口的吸雪茄。自从经过了张小英之后,他现在对于女人也有些望而生畏,尤其是身家清白的干净姑娘。风尘老妓倒又好些,因为没有怀孕生子的危险。他知道自己是魔怔了,可是头脑管不住心。余朝政在他心中永生不灭,他甩不开逃不过,一生如此,不死不休。 他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孩子,那都只是余朝政幻化转世,要牵扯纠缠着向他报仇。别人看不出来,他却是不会受到蒙蔽。胖宝儿只是他的一场失误,而他下定决心,再也不会给余朝政任何回归的机会。 一只手轻轻抚上他的后脑勺,温柔的像一片羽毛拂过。余至瑶吓的猛一哆嗦,转头望去,却是何殿英在用手指梳理自己的头发。 何殿英饶有兴味的摆弄着他:“小白楼也不肯去,那干脆去玉清池洗澡吧。咱们两个喝喝茶说说话,也挺好。” 余至瑶忽然很想对着何殿英哭上一场——小薄荷真好,小薄荷最好。如果身边没了小薄荷,那喜怒哀乐就全只成了自己一个人的事情,那就太孤独了,太寂寞了。 在玉清池三楼的包厢里,余至瑶把湿毛巾缠到手上,为何殿英擦洗后背。两人坐在氤氲水中,面目身体都模糊,唯有触感很真实。 “找个师傅来搓吧!”余至瑶说道:“我搓得不好。” 何殿英向后扬起一片水花:“我今晚就要让你来伺候我,不愿意啊?” 余至瑶被水花打的扭头一闭眼睛,然而没介意,解开毛巾浸到水中搓洗。 这时,何殿英背对他又说道:“三井码头那里来了一批上海货,我这边传话传出了错,双方闹得有点僵,你别趁火打劫啊!” 余至瑶捞起毛巾用力的拧:“嗯。” 何殿英在水中灵活的转了过来,仰起脸来等着余至瑶为自己擦洗前胸:“就算这笔生意我不干了,你也不许插手。现在是我立规矩的时候,你别坏我的好事!” 余至瑶把毛巾缠回手上。手大,毛巾也是厚软,不轻不重的蹭过白皙皮肤,留下一片晶亮水痕。他很细致,耳朵脖子全不放过,仿佛对方是件玉器,非得珍重对待才行。何殿英舒服的露出笑容,长长叹出一口气来。 这一声叹的很沉重,藏着无数烦恼心事,然而何殿英歪着脑袋望向余至瑶,脸上只有微笑。抬起水淋淋的两只手,他捧住了余至瑶的面颊,忽然压低声音说道:“二爷,求你了,让我干一次吧。” 余至瑶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似乎是愣住了。 何殿英像条伶俐的白鱼,略一摆尾,便和余至瑶同在咫尺之内,近到鼻尖几乎相触。可怜巴巴的蹙起眉毛,他继续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不会伤害到你。让我试一次吧,我想你都要想疯了!” 余至瑶猛然推开了他,随即向后退到角落。 “不。”他的声音很低,话也简短:“我怕疼。” 何殿英就知道他会是这种反应。压下心中的欲|火与失望,他笑嘻嘻的慢慢靠近:“那……如果让你干我一次呢?” 余至瑶垂头望着水面,依旧摇头:“不,我怕你疼。” 何殿英故意大喇喇的在水中跪了起来:“二爷,我不怕。” 余至瑶没有看他,心想你之所以不怕,只是因为你没经历。 何殿英又向他凑近了一点:“二爷,你说你是不是犯傻?你看那些兔崽子,哪个是被人干死了的?不都活得好好的嘛!而且……” 他不动声色的移到了余至瑶身边,探过头去轻声耳语:“听说这事要是做熟了,还他妈上瘾呢!” 余至瑶想起杜芳卿在自己床上那副梨花带雨的模样,不禁固执的摇了头:“兔崽子是死是活,和我没有关系。你要是实在想干,可以去找别人,等到真上瘾了,再来找我也不迟。凭你现在这个样子,我是下不去手。” 何殿英一听这话,几乎气的七窍生烟——他本是打算采取怀柔战术,先把余至瑶诓到床上再说,及至到了意乱情迷的时候,凭着他的力气和本领,自然有办法压住余至瑶。哪知余至瑶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自己白厚着脸皮过来邀宠了!而且听着余至瑶那话,倒像是自己屁股做痒,找人来操一般。这他妈的,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何殿英现在对待余至瑶,软也不是硬也不是,简直快要无计可施。咽下胸中一口恶气,他起身迈步走出池子,一定要给余至瑶彻底搓一个澡。 余至瑶糊里糊涂的擦干身体趴上小床,心里还有点过意不去。何殿英换了一条粗糙毛巾缠到手上,运足力气拍出一掌,报仇似的开始猛搓起来。 余至瑶先还忍耐,后来就有些忍无可忍——何殿英这不是搓澡,而是扒皮。而何殿英搓的痛快淋漓,一身的力气全用在余至瑶身上了。 就在余至瑶浑身火烧火燎之时,门外有人说了话:“二爷,家里来人找您,说是瑶光饭店那边有事。” 余至瑶答应一声,然后艰难笨拙的翻过身来,对何殿英说道:“小薄荷,我看出来了,你这是在借机报仇。” 何殿英得意洋洋的甩着毛巾,心里恨不能咬他一口:“别狗咬吕洞宾啊,老子伺候你还伺候出错了?” 余至瑶伸腿下床,围了浴巾就往外走:“我不和你扯淡,和你在一起久了,我非折寿不可!” 余至瑶抛下何殿英,穿戴整齐后便出门上车,赶往瑶光饭店。这一整天宋逸臣都在饭店四周布局,入夜之后的确就到了收网的时候。余至瑶素来信任宋逸臣,所以猜不出此刻会有什么大事。 第36章 震慑 瑶光饭店后方有个小小的院子,里面乱七八糟的堆了煤球等物。破烂堆里搭起棚子,棚子下面挖出地道,通着大地下室。 大地下室分成几间,其中一间是空着的,红砖砌墙,天花板上垂下电灯。余至瑶赶到之时,宋逸臣在里面穿着单薄小褂,正在指使手下动用私刑。前方墙壁伸出铁环,一排黑衣汉子鬼哭狼嚎,全被拴在了铁环上面。 “二爷!”宋逸臣见余至瑶到了,便拎着马鞭子走上前来:“单是今夜,就抓到了五六个人。肯定还有,但是我们人手有限,抓不过来了。” 说到这里,他回手用马鞭子一指那排汉子:“这帮王八蛋天黑之后就藏在路边,专盯着咱们饭店里的客人,只要是见着落了单的,那就必定要抢!现在我不知道他们头上还有没有老板,要是有,那我找他们老板去;要是没有,就这几个混账货色,打死了算!” 地下室内空气郁闷温暖,夹带着淡淡的血腥味道。余至瑶有些不敢呼吸,屏着气息低声答出一个字:“好。” 宋逸臣的嘴角微翘,脸上闪过一丝狞笑。今天他把脸刮得很干净,隐约的风流小胡子完全没了影踪,所以这丝狞笑就显得特别□裸,看在眼中,令人心惊。余至瑶满意的垂下眼帘——他就需要这样一名心狠手辣的悍将! 宋逸臣命令在场众人暂停刑罚。独自拎着马鞭子走到为首一人面前,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慢条斯理的调了一桶温热盐水。 弯腰将马鞭子深入水中浸泡片刻,他挺起胸膛,扬手猛然甩出一声脆响。未等旁人战栗完毕,为首大汉惨呼一声,却是鞭梢已然卷□上一条皮肉。马鞭子划着弧线一闪而过,变成毒辣火舌,在大汉周身舔来噬去。宋逸臣的脸上很快溅满血点子,热汗浸透了单薄小褂,显出周身清晰起伏的肌肉线条。 余至瑶默默等待着宋逸臣的拷问,然而宋逸臣只是拷打,并不询问。大汉哀嚎的撕心裂肺,口口声声胡乱求饶。宋逸臣毫不动容,忽然大喝一声狠抽下去,马鞭竟是断为两截,鞭柄劈空而至,在大汉那血泪模糊的面孔上划出一道深深血槽。 大汉不再呼号挣扎了,锁在铁环上的双臂成了软皮条,松松垮垮的吊住下方身体。室内起了淡淡的尿骚,是这人已被打成失禁。 宋逸臣转身换了一副崭新皮鞭。这回没有再将鞭子去浸盐水,走到旁边一名俘虏面前,他用皮鞭抬起了对方的下巴:“给你个机会,告诉我你们老大是谁。” 然后他用皮鞭轻轻一打前方这人的面颊,放轻声音说道:“我只问一遍,你要珍惜机会哟!” 俘虏半边身子都是受刑同伴的鲜血。瑟瑟发抖的抬起头来,他几近狂乱的哭道:“王五爷!王五爷在朝光俱乐部输了五万,他说要拆余家的东墙补王家的西墙!我们抢了钱也不独吞,大头都得交到王五爷……我没撒谎,我要是撒谎您问准了再来打死我!” 说到这里,他精神崩溃,涕泪横流。 宋逸臣不理会他,迈步走向了第三个人:“你说实话,说了实话,我有重赏。” 第三个人还是个半大孩子,吓的靠着墙哆嗦,一张嘴就咬了舌头:“真、真是王五爷……我三表哥在王五爷身边做事,四大金刚里面就有我表哥一个……” 宋逸臣转身对着余至瑶一点头:“二爷,我问完了。” 余至瑶一直在用手帕堵着鼻子,听到这话,他一挥手,随即率先转身,匆匆走向楼梯。 登过几十级水泥台阶之后,余至瑶终于在月光下呼吸到了新鲜空气。轻轻的咳了几声,他对着宋逸臣一招手,然后低声问道:“知道王五的名号吗?” 宋逸臣从身边随从手中接过一件夹袄,一边穿一边点头:“我听说过,不过没打过交道。” 余至瑶喉咙做痒,胸中憋闷。低头用力清了清喉咙,他继续说道:“你给王连山打电话,让他给你调一批人来,这几天就找机会把王五做掉。” 宋逸臣思忖一瞬,随即又问:“是只动王五一个,还是……” 余至瑶的声音开始嘶哑:“我既要王五的命,也要王五的地盘。” 宋逸臣立刻一点头:“二爷,明白了。” 余至瑶抬手拍了拍宋逸臣的肩膀,本来还想嘉奖鼓励几句,然后呼吸之间嘶嘶作响,肺部一扯一扯的难过。捂住胸口皱起眉头,他扶着宋逸臣的肩膀站立片刻,只觉头晕目眩。强挣着转身向外走去,他脚步沉重,一路走的拖泥带水。 从此以后,余至瑶对这事不闻不问,故意想要考验宋逸臣的本事。哪知不出三天,宋逸臣也不知是采取了怎样的战术,竟然带着二十多人找上王家,一刀把大名鼎鼎的王五爷给扎死了! 血案酿成,立刻就惊动了警局法院。事先选好的顶罪小子这时主动跑去自了首,宋逸臣也悄没声息的回到瑶光饭店;马维元上了场,开始对王五爷留下的徒子徒孙们软硬兼施,拉一个打一个的大耍手腕。王五爷是个主心骨似的人物,主心骨一没,徒弟们的心也就散了。想要各自为政,却又禁不住余家的盘算吞食,无可奈何,只好纷纷投到了马维元的麾下。 一场打杀过后,宋逸臣算是立了一大功。余至瑶表达好意的方式就是给钱——不但给钱,还把王五爷留下的地盘一分为二,平均分给了宋马二人。马维元略觉不满,然而也不敢多说,只好把进嘴的肥肉又吐出了些许。 余至瑶本来只想除去饭店门口的匪类,没想到竟然顺藤摸瓜,明公正气的吃掉了王五爷。他自己是沾沾自喜了,何殿英听闻消息,却是寝食难安的犯起了嘀咕。 在这英租界内,王五爷也是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余家人马怎么就敢公然上门杀人呢? 何殿英感觉余至瑶手下肯定是有新人了——他所认识的那几个家伙,王连山马维元之流,虽然也都狗胆包天,可是似乎还没有剽悍到这般程度。 在他的印象中,余至瑶的宗旨一直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是现在,这宗旨显然是已经有所变化。何殿英忽然有点恐慌——他从小就在街面上混,一眼就能看透人心。一个人是否可怕,并不在于个子高低,力量大小。何殿英自己够狠,所以格外知道狠人的厉害。 何殿英把余至瑶找了过来,开诚布公的问道:“宋逸臣是谁?” 余至瑶猜出了他的隐忧。一派温柔对着何殿英一笑,他实话实说:“记不记得年前德兴和天和抢戏班子,我那边有个手下扣下了一大批人?” 何殿英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就是他啊?” 余至瑶含笑点了点头:“是他。” 何殿英看了他这个满面春风的德行,感觉十分刺眼:“原来没听说过有姓宋的这一号啊,你从哪儿找来的人?” 余至瑶不肯细讲,只说:“那是个从东北军里逃出来的溃兵,流落在天津无衣无食,我看他可怜,就帮了他一把。” 何殿英冷笑一声:“这是只狼,当心将来反咬你一口!” 余至瑶难得看到何殿英这样冷嘲热讽的暗暗示弱,心中对他几乎生出了怜爱:“人有人性,狼有狼性。在这世上,我只怕疯子。” 何殿英慢慢踱到了余至瑶面前,歪着脑袋瞪他:“什么意思?” 余至瑶低头在他眉心上吻了一下,轻声说道:“多谢。” 何殿英警惕的又问:“多谢什么?” 余至瑶微笑答道:“多谢你爱我。” 何殿英害冷似的笑了一声,肩头猛一哆嗦:“这叫什么屁话?” 余至瑶柔声说道:“小薄荷,你不懂。” 第37章 另辟蹊径 何殿英登门找到余至瑶,有求而来。 这时已经是五月末的时节,庭院之内绿树红花,夏日气息堪称浓烈。楼后的游泳池已然清洗完毕,余至瑶带着凤儿站在一旁,观看仆人拧动池壁阀门,哗啦啦的放出今夏第一池水。 何殿英溜溜达达的自己找了过来,面对着满池滔滔的大浪,他惊讶一声:“哟,这也算是一景啊!” 余至瑶在扑面的净水凉意中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你怎么来了?” 何殿英自顾自的继续问:“这一池子水,得多少钱?” 余至瑶答道:“两百多块吧!” 何殿英笑了一声:“好家伙!就你这么个猪腰子形的游泳池,耗费还挺大。” 此言一出,凤儿忍不住“嘎”的笑了一声。余至瑶一拍她的后背:“你也笑话我?” 凤儿捂着嘴抬头看他,眼睛已经弯成了月牙儿。 余至瑶又一挥手:“回去自己玩吧,叔叔这里有事。” 凤儿答应一声,又规规矩矩的对着何殿英一鞠躬:“何叔叔再见。” 何殿英嬉皮笑脸的对他摆了摆手:“妹妹再见!” 凤儿欢天喜地的转身跑了,觉得何叔叔也很有趣。 这回身边没了旁人,何殿英用胳膊肘一杵余至瑶的软肋:“我说,求你个事。” 余至瑶扭头凝视了他的侧影——小薄荷仿佛一直无所不能,没想到今天在自己这里,竟然也会有事相求。 “说。”他言简意赅的催促。 何殿英在滔滔水声中,眼望前方说道:“我想和金茂生讲和,你不是和那老头子有交情吗?你在中间给我牵条线,否则我无缘无故的,不好开口。” 余至瑶怔了一下,随即转向前方,在拒绝之前做了回答:“好。” 何殿英瞟了他一眼,感觉着这个“好”字来的有些迟疑勉强。 这时,余至瑶继续说道:“商会快要换届了,我想试一试。” 何殿英登时冷笑一声:“你做什么白日梦!你家老爷子到老都没当上主席,你年纪轻轻的,就动这个心思了?” 余至瑶不爱听他提起余朝政,但是也不能因为片言只语翻脸,只好耐着性子说道:“此一时彼一时,况且当年他的心思也不在这上面。我和他不一样,我想做主席。” 何殿英心里酸溜溜的,有些嫉妒:“你还没有资格吧?” 余至瑶第一次发现何殿英说话如此气人:“我知道我资格不够,所以试试而已,没抱成功的希望!” 何殿英知道他如今经营得法,那两家工厂自不必提,俱乐部和饭店也都是日进斗金,天和舞台新近装潢一番,富丽堂皇,越发勾人。何殿英感觉自己是扶植了一只老虎,刚刚当家不过三年,就抖起威风,越过自己了! 看着如今志满意得的余至瑶,谁还能想到三年前他的倒霉德行——游魂似的晃着个大个子,神情与举止都鬼祟阴森,是饱受虐待、快要变态的模样。是谁把他捞出了苦海?是自己啊! 一晃肩膀甩开余至瑶的手臂,他一张脸白的发青:“二爷,你差不多就行了!我看不得你这上蹿下跳的样子!我告诉你,王五爷身边那四大金刚可是跑了俩,当心那二位哪天回来找你报仇!老老实实在家闷声发大财得了,还他妈的当什么主席?你有那资历吗?你有那声望吗?” 余至瑶后退一步,一脚把何殿英蹬到游泳池里去了。 池畔倒扣着一只小船,船旁放着两只小桨。余至瑶弯腰抄起一根木桨,戳打着何殿英不让他上岸。何殿英站在齐腰深的浅水中,气的要死,高声怒吼:“二爷,你要疯啊?!” 余至瑶立刻反问:“我疯什么?我有那资历吗?我有那声望吗?” 何殿英看准前方,一把抓住木桨奋力向下一拽,余至瑶站立不稳,“扑通”一声也落了水。这回两人全变成了落汤鸡,气冲冲的对视片刻,然而“扑哧”一声,却又一起笑了。 “我是疯了……”余至瑶低声说道:“天气好,你又来了,我心里高兴,所以就……” 何殿英抬手一拍他的脸:“我知道你是在跟我闹着玩。笑一笑,十年少,挺好。 然后两个人一个拉扯一个,连滚带爬的上岸去了。 闹过这一场后,何殿英告辞离去。两人一团和气的分了开,随即开始各自犯起嘀咕。 余至瑶当晚就跑去了金公馆,陪着金茂生打了一宿麻将。说起商会选举的事情,金茂生也认为余至瑶可以“试一试”,就算事情不成,在理事会中混个脸熟也是好的。 何殿英独自坐在家中,想象着余至瑶如果当选商会主席,自己能够得到何等好处——不好说,他们的确是互相爱,然而又互相不信任。 何殿英甚至隐隐的后悔,后悔自己三年前不该掺和余家那些烂事。余朝政活着的时候,自己在余至瑶面前,简直就像救世主一样。那时若是把心一横下了狠手,余至瑶现在大概早被自己干老实了。 “失误。”何殿英捶胸顿足,在心中暗暗自责慨叹:“失误啊!” 一个月过去了,余至瑶并没有向金茂生转达何殿英的美意;而他自己也在选举前失去了参选资格,因为年纪不满三十,有违《商会法》之规定。 提出反对意见的几名委员,全和何殿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余至瑶知道何殿英这是要极力维持双方力量的平衡,一旦失衡,恐怕出事。不过余至瑶现在正是一帆风顺的往高处走,怎能容忍旁人拖他的后腿? 他没有去找何殿英理论,不过偷偷的使了个挑拨离间的计策,激的金茂生放出话去,从此要与小薄荷势不两立。 何殿英也没言语。如此又过了大半个月,忽有消息传出,却是说何殿英入了青帮。 何殿英的确是入了青帮,本命师是个老日本人。 这日本人名叫森园真人,年轻时是个浪人,现在老了,浪不起来,倒是变成一名温文尔雅的老者。何殿英忘了自己是怎么认识他的,反正知道他不但是个中国通,而且在中国朋友遍天下,仿佛还从事过一些特务活动。 何殿英当初想要联络金茂生,为的就是加入青帮,打起天下来能更有个依靠;金茂生那边给脸不要脸,那他索性就另攀高枝。再说论起辈分来,森园真人乃是青帮中的“通”字辈,辈分还不很低。对着他一个头磕下去,也算值得。 森园真人在日租界过着隐士生活,空有辈分,全无实力,没想到居然有人如此识货,肯拜自己为师。他挺高兴,张张罗罗的又找了几个中国的师兄弟,筹备一番之后选了个月明星稀的晚上,就在森园公馆附近的小庙里举行了仪式。 森园真人是位善解人意的老者,天明吃过早饭之后,他便给予了何殿英收徒弟的权力。何殿英孝敬了他一尊小金佛,顺带着借走了青帮诸祖师们的牌位。兴冲冲的回到家中,他先把自己那帮手下喽啰全部收成徒弟了。 从此以后,金茂生在法租界开香堂,何殿英在英租界开香堂,竟是有了对立之势,金茂生又说不出什么,因为何殿英的确真是青帮弟子。 在商会新主席的就职典礼上,余至瑶看到了意气风发的何殿英。 “风水轮流转”这句话,果然不假。余至瑶佩服了何殿英这扭转乾坤的本事——也亏他想得出来,人家拜师父都是选那有权有势的,以便得到庇护;而他反其道而行之,居然也行得通。 典礼过后又有舞会,何殿英一直用眼角余光瞄着余至瑶,这时便是快步赶了上来,低声问道:“没看见我站在那儿吗?怎么不打招呼?” 余至瑶停下脚步转向了他,面无表情的微微一躬:“何老板,你好。” 何殿英笑着一挑眉毛:“别跟我扯屁!我告诉你,你那点把戏我全知道。从今往后你给我老实一点。” 余至瑶抬起头,对着他叹了一口气。 余至瑶很不喜欢眼前这个咄咄逼人的小薄荷。小薄荷一凶恶起来,就不那么有趣可爱了。 况且何殿英的门徒一天多过一天,这也让他感到不安。双方之间的矛盾其实一直都没有得到化解,说是合作,然而根本无法合作,因为都是野心勃勃。等到何殿英把势力壮大到了一定程度,余至瑶几乎可以猜出自己的下场了。 当天晚上,余至瑶回到家中,进了哑巴的卧室。 哑巴依靠着床头半躺半坐,正在自得其乐的折纸鹤。忽见余至瑶来了,他掀开棉被就要下床,然而却被余至瑶按住了手。 “我今天在商会见到了他,忽然觉得他很讨厌!”余至瑶坐在床边,喃喃的说道:“他是我面前最大的一块绊脚石,踢也踢不开,挪也挪不走。如果换成别人,我早就——” 哑巴垂下眼帘,看着他压在自己手上的右手,感觉余至瑶好像渐渐不那么反感自己了。 余至瑶把话继续说了下去,说的心怀叵测、咬牙切齿:“我早就杀他了!” 哑巴点了点头,随即将一只小小的白色纸鹤放在了余至瑶的手背上。 余至瑶没有留意纸鹤:“可我对他总是下不去手……我简直都舍不得碰他!” 哑巴看了他一眼,忽然感觉有些不妙。 第39章 劫后余生 余至瑶仰卧在暗红色的地毯上,身体轻飘飘的,仿佛漂泊在了水面上。 他扭头望向窗外,看到余朝政从虚空中缓步而来。一只冰凉柔软的手流过面颊脖颈,最后停在了他的咽喉上。 他怔怔的凝视着余朝政的眼睛,宛如看到了衰老的自己。余朝政面无表情的与他对视,干枯的手掌就贴在他的肌肤上。 忽然天地一阵震动,余至瑶在令人作呕的眩晕中闭了一下眼睛。再睁眼时,余朝政已经烟消云散,他看到了窗外稀薄的晨曦。 灵魂回归原位,渐渐的手有知觉了,脚有知觉了,脑袋陷在蓬松的羽绒枕头里,他发现自己正赤身露体的躺在床上。痛痒的感觉在胸前升起来,他慢慢垂下眼帘,看到了何殿英的脑袋。 何殿英正在口水淋漓的舔他吮他,牙齿叼住□咬他磨他。两只手在他周身上下灵活游走着,何殿英不住的吸气,仿佛连他的气味都不肯浪费。忽然抬起头来,何殿英发现了他的清醒。 没有对视,没有对话。何殿英自顾自的抬手捧住他的脸,俯身下去吻他的眉眼。他下意识的想要躲避,然而仿佛触动了体内某个开关一样,铺天盖地的疼痛忽然就爆发了。 他是能忍痛的,咬紧牙关屏住呼吸。何殿英留意到了他的隐忍表情,忽然又起了兴致。起身把余至瑶翻成趴伏的姿态,他把一根手指伸到对方股间略探了探。指尖蹭上淡淡血迹,——方才明明擦拭过了,然而依旧有血。 合身压住了余至瑶,他轻车熟路的自找乐子,一边动作一边紧盯着余至瑶的侧影。余至瑶一定是疼极了,一张脸绷的如同木雕泥塑,极度的漠然下面,是极力压抑着的扭曲抽搐。 何殿英加了力气,整张大床开始摇撼。苍白手指穿过余至瑶凌乱的短头发,他气喘吁吁的骤然合拢五指,扯痛对方头皮:“出声!” 余至瑶紧闭双眼,一言不发。 何殿英用力摇晃了他的脑袋:“喊我,快点!” 余至瑶轻轻呼出一口气,身心重新坠入了黑暗。 直到中午时分,余至瑶才再次醒了过来。 何殿英想要喂他一点米粥稀汤,他周身烧的火炭一样,迷迷糊糊的摇头表示不要。 到了下午,何殿英把冰镇汽水倒进小碗里,舀起一勺送到余至瑶唇边。冰凉清甜的气味让余至瑶张开了嘴。何殿英喂过一勺之后,开口问他:“好不好喝?” 余至瑶趴在床上,声音嘶哑,气若游丝:“好喝。” 何殿英一勺一勺继续喂他,多余的话也没有说。何殿英不是糊涂虫,大错已然铸成,将来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不动声色的扫了大床一眼,薄毯下面是余至瑶□的身体,对他来讲,依然具有着极大的诱惑力。 为什么会认为一个阴郁沉闷的男人可爱?为什么会认为一具大洋马似的肉体动人?何殿英想这大概全是因为爱,也或许,是自己疯了。 可惜,大错的确已经铸成了。 余至瑶在喝过一小碗汽水之后,仿佛是恢复了一点元气。艰难的掀开薄毯爬起来,他的喉咙肿痛到无法发音,只能作出口型:“我走。” 何殿英站在地上,审视着他伟岸虚弱的裸体:“这就走了?不报仇么?” 余至瑶低着头,一点一点的往床边蹭去:“我走。” 何殿英慢慢向前走了两步,忽然弯腰拥抱了余至瑶。手臂狠狠勒紧,他的气息滚热的喷上对方耳根。 “我想吃了你。”他低声说道。 余至瑶无动于衷的垂下脑袋,下巴铁青粗糙,是个蓬头落魄的模样。缠裹心脏的最后一点柔情也消失殆尽了,他其实觉得很轻松。何殿英再也不能牵扯他了,正如他所预想的那样,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何殿英的快刀,斩了他的乱麻。 咳血似的,他从喉咙中挤出微弱声音:“我走。” 余至瑶拖着两条腿,晃着大个子慢慢的走。一步一步挪到车上,他没有再看站在外面的何殿英。 骄阳似火,把苍白的何殿英晒到褪色。他像个影子似的站在大门外面,目送汽车疾驰而去,身上冰凉的,一滴汗也没有。 余至瑶到家时,公馆内外一片安静。 夏日的午后,炎热安静,活物们都自找地方打起瞌睡,唯有哑巴站在客厅里,正在摆弄花草。 余至瑶扶着门框停下脚步,忽然觉得哑巴好像一棵树——沉默的,自然的,无声无息生长多年。 而哑巴闻声转过头来,用黑白分明的清澈眼睛望向了他。 余至瑶的脸上闪过怪异表情,似笑似哭。原来被他厌弃的哑巴一直都在这里,许多年过去了,始终都在这里。 对着哑巴伸出一只手,他轻声说道:“哑巴,我要死了。” 余至瑶已经很多年没在哑巴面前光过屁股了。可是踉跄着走进楼上卧室,他别无选择,只能向哑巴求援。背对着哑巴退下裤子,他几乎感到了羞辱。 哑巴也是手足无措,直到看清了他那难堪的伤处。跑到余至瑶面前“哇”了一声,他痛心疾首的比划了一通,动作很大,几乎夹带着风。 余至瑶低声说道:“没你的事,你不要问。” 哑巴叹了口气,抬手向门外一指。 余至瑶点了点头:“快去快回。” 哑巴推门跑了出去,片刻之后带着药膏回了来。余至瑶趴在床上,头也不回的说道:“轻点。” 哑巴答应一声。他的手指习惯了与花瓣草叶打交道,可以非常的温柔。 在接下来的光阴中,哑巴打开窗子拉拢窗帘,很自觉的搬了椅子坐在床边。余至瑶趴在床上,侧脸枕着枕头。 单是趴着也是乏味,他又让哑巴给自己点了一根雪茄。深深的吸进一口,他含着浓郁烟雾,半晌才将其缓缓的呼了出来。 烟草味道刺激了他的神经,他的头脑又开始运转起来了。 宋逸臣晚上回了家,刚进门就被张兆祥拦住了:“宋爷,二爷让您吃过饭后,上楼到卧室里见他。” 宋逸臣已然在外吃饱喝足,这时便是快步走上楼去。推开卧室门向内一探头,他很惊讶的看到了马维元和王连山。 “二爷病了?”他迈步进来,顺手掩了房门。 余至瑶穿着睡衣坐在床上,腿上搭了一条毛巾被,对着宋逸臣一点头,他哑着嗓子答道:“中暑。” 哑巴独自在二楼走廊内徘徊。卧室内传出喁喁低声,不知是在密谈什么。他没有兴趣窃听,只是来回的走。从走廊尽头的窗子向外望去,可以看到游泳池的一角。水面闪烁着片片金光,池畔不远处的碧绿草地上生长着大丛野玫瑰树,花开兴盛,灼灼其华。 哑巴背过双手,微微弯腰探着点头,对着窗外情景出神。眼角余光捕捉到一个身穿白衫的小小身影,他知道那是凤儿在后院野跑。 哑巴忽然笑了一下,他想自己的世界,就只有这么大,一双眼睛便能盛下。 第40章 夜袭 余至瑶在床上躺了三天,人人都知道他是中暑。凤儿想要上楼看看叔叔,结果被宋逸臣踹了一脚:“丫头片子乱跑什么!一边玩去!” 凤儿拍了拍衣襟上的灰尘,没敢出声。走到后院摘下几朵鲜花,她回楼咕咚咕咚喝光一瓶汽水,然后把花插进了汽水瓶中。 把这一瓶花高高举到哑巴面前,她讨好陪笑:“哑巴叔叔,你帮我把花送到楼上去好不好?爸爸说我烦人,不许我上去打扰叔叔。” 哑巴把花接了下来,又特地往汽水瓶中倒了半杯净水。对着凤儿笑了一下,他转身上楼去了。 哑巴上到二楼时,余至瑶正站在书房里打电话。书房的门敞开着,哑巴捧着花从门前经过,就听余至瑶在里面说道:“对,对,另外再从顾师傅那里调五十打手,分成两拨派到厂里去……是的,以防万一……” 哑巴没有停留,径直进入卧室,把那一瓶花放到了窗台上。 片刻之后,余至瑶慢慢踱了回来,身上只裹了一件薄薄的印度绸睡袍,腰间松松垮垮的束了衣带。哑巴转身面对了他,同时把刚刚拿到手里的药膏管子一晃。 余至瑶会意的关了房门,然后左手撑住前方墙壁,叉开双腿弯下了腰。右手背过去一掀睡袍下摆,他面无表情的露出了光屁股。 股间忽然一凉,那是哑巴在为他上药。过程很短暂,几乎就是一瞬间的事。余至瑶直起腰,若无其事的走过去上了床。 哑巴放回药膏,撕了一块手纸低头擦手,忽然就听余至瑶低声开了口:“他将在今夜彻底完蛋!” 哑巴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走去把手纸扔进纸篓。 余至瑶本来也是自言自语,并未指望着哑巴认真聆听。拉过毛巾被盖到身上,他侧身躺了下去:“我知道他最怕什么。” 药膏苦极了,擦过之后还是带着冲鼻子的苦气。哑巴出门用香皂洗了手,顺带着下楼去厨房切了半个西瓜上来,想用勺子挖着喂给余至瑶吃。 与此同时,何殿英身在家中,正对着面前的电话机发呆。 余至瑶一去不复返,再无音信。他这几天一直等待着对方的复仇,神经绷得太紧太久,变成一种苦痛的折磨。 他不指望着余至瑶能原谅自己,心中只是单纯的牵挂思念——一个电话打过去,听听声音也是好的。 可是对着电话机枯坐了一个多小时,他还是没有勇气抄起话筒。如果电话接通了,那第一句话说什么?怎样说? “算了吧。”他对自己说:“已经是不可能了。” 这个念头生出来之后,他在电话机前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窗外夕阳沉甸甸的坠下去,仿佛一腔血泼出来,染得天都红了。 一个激灵回过神,何殿英站起来,决定出门逛逛。不能再这样魔怔下去了,这不应该是他的所为。 何殿英卖了一点礼物,先去看望了侦探长干爹。侦探长很快就要退休了,近来又添了几样病症。何殿英好生抚慰了他一番,然后告辞离去,直奔日租界内的花街柳巷。 和几个要好的兄弟在一家妓院里会了面,何殿英换出一副春风得意的面孔,对着兄弟们谈笑风生狗扯羊皮。兄弟们也很是高兴,搂着姑娘连吃带喝,旁边还有娇滴滴的清倌人唱小曲儿。如此闹到七八成醉,这些人便各自拥着相好姑娘进房,在那红绡帐中颠鸾倒凤,快活不休。 何殿英素来酒量可观,然而今夜也有些醉,大概是因为酒入愁肠愁更愁。一番云雨过后,他醉醺醺的趴到姑娘身上睡觉。姑娘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想要试着推他,他又身躯沉重,一动不动。 何殿英身心俱疲,感觉自己好像是刚入睡就醒了。 在尖叫与摇晃中睁开眼睛,他迷迷糊糊的抬起头来,一脸傻相的望向来人,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老板!”小白站在床前,已经急的快要哭泣:“了不得啦,出大事啦!” 短促的喘了一口气,他忽视了老板身下那赤条条的惊惶妓女:“码头赌场都打起来了!他们在仓库放了火!” 何殿英猛然坐了起来:“谁干的?” 小白哭唧唧的答道:“宋逸臣!” 何殿英当即像条浪里白鱼似的蹿到地上,找了一圈没找到裤衩,直接拿了长裤往腿上套。赤脚踩进皮鞋里,他光着膀子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大嚷:“老三,老五,别他妈睡了!快跟我走!” 小白六神无主的从衣帽架上摘下何殿英的衬衫西装,慌里慌张的也追了出去。 何殿英冲出妓院,汽车已经发动起来在等待他。拉开车门跳上车去,他忽然发现自己□乏术。后面几个兄弟光脚跑了出来,隔着车窗急问:“大哥,怎么办?” 何殿英无暇多想,立刻答道:“我去码头,老三老五去赌场,小白,你带着余下的人回家拿枪,枪在地下室里!” 说到这里,他对着前方汽车夫一挥手:“开车!” 何殿英一到码头,就知道事情不好了。 他的仓库,辛辛苦苦拿命换回来的仓库,已经燃成一片火海,万两烟土化作灰烬。火海之前一片混战,他眼看着自己的徒子徒孙们奔突呼号,被人追着砍杀! 对着眼前情景怔了一瞬,他转身走去打开汽车后备箱,里面正是扔着两把手枪。抄起一把走上前去,汽车夫却是一个箭步拦住了他:“老板,不行,他们人太多了,您别硬上!” 何殿英不耐烦的抬起手,正要推搡对方。哪知还未做出动作,汽车夫的头颅骤然在他面前爆裂开来。红的白的崩了他满头满脸满胸口。抬手一抹眼睛望向前方,他在刹那间看到了举着手枪的宋逸臣。 不只是宋逸臣一个人,宋逸臣的身边,还跟着三五名手握砍刀的随从。 几乎是在一秒钟之内,何殿英扔掉手枪钻入车中。一脚油门踩下去,他弯腰一打方向盘,不分方向,拐弯便逃! 风驰电掣的上了马路,他心知码头这里遭了偷袭,就算再有徒弟补充上来,也是无法扳回局面。码头既是如此,赌场那边想必也好不到哪里去。何殿英决定还是回家,先避过这一夜的刀光剑影,缓过气来再说其它。 然而当真到家之后,他踩下刹车,对着窗外情景睁大了眼睛。 他的家,何公馆,也在燃烧! 西班牙式的洋楼落入火海之中,冲天火光照亮了前方路径与路边的花式路灯,修剪成几何图案的花草显得异常娇嫩鲜艳。一无所有的感觉骤然袭来,劈头盖脸铺天盖地,竟是让他咧着嘴哭了一声。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他又变成了当年那个卖薄荷糖的小男孩。与其这样彻底的被剥夺,那还不如让他去死! 苍白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太用力了,手背已是青筋毕露。颤抖着低下头去,他强迫自己定住心神。 姿态僵硬的再次发动汽车,他在心中咬牙切齿的告诫自己:“别怕,快跑!你在银行里还有钱,你的徒弟也没有死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得跑,快点跑!” 何殿英打着赤膊,血迹斑斑的逃去了森园公馆。 第41章 困境 何殿英坐在森园公馆内狭小的浴缸里,头脸前胸刚被冲洗干净了,他捞起一条毛巾松松拧了一把,然后将其蒙在了脸上。 没想到余至瑶会来这一手,他以为对方只会和他割袍断义。十年的朋友,绝交还不够吗?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何殿英向后仰靠过去,在湿热毛巾下面艰难呼吸。忽然一把将毛巾扯下来掼入水中,他不悲伤,只是愤怒。 余至瑶过分了。自己的确有罪,可是罪不至此。余至瑶明明知道他十几岁就开始在街上拼性命打天下,是出生入死才有的今天。然而一夜的工夫,他让自己多年的血汗全部化为灰烬。 闭上眼睛做了几个深呼吸,他白皙的额头上暴出青筋。皮肤薄的像纸一样,血管枝枝杈杈的显现出来。 森园真人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头,垂着两道花白眉毛,略略带着一点无害的倒霉相。对于何殿英,他所能做的只有庇护——中国帮会之间发生火并,再怎样激烈也不会到日本公馆中杀人。 何殿英知道师父的计谋势力都有限,所以独自坐在浴缸中长久思量,直到一缸热水变冷。起身迈出浴缸披上浴袍,他一边系着衣带,一边赤脚向外走去。 在森园真人对面的榻榻米上盘腿坐下,他抬手挠了挠头,然后说道:“师父,多谢您收留我。” 森园真人端着一茶杯白开水,正是要喝不喝,这时就抬眼对着何殿英和蔼一笑:“做师父的,理应如此。” 何殿英也笑了,知道这事其实是说着轻巧做着难。余至瑶的手下不会轻易放过自己,森园真人肯对自己敞开大门,那是冒了风险的。 森园真人这时又问:“明天打算怎么办?” 何殿英满不在乎的一耸肩膀:“明天?打回去啰!” 森园真人微笑着喝了口水:“那租界里就要大乱了。” 何殿英垂下眼帘,盯着榻榻米的花纹淡淡说道:“没有关系,我不怕事。” 何殿英一夜没睡,四面八方的打出电话。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他的朋友们凭空消失了大半,大半夜的,全不在家,大概是审时度势,已然笃定了他会失败。 何殿英没有闲心为此失落,他知道自己平时是太嚣张霸道了,肆意无忌,当然要得罪人。如今只要这些人别煽风点火落井下石,就算他的造化。生死关头还是得靠兄弟,可是自从在妓院门口和老三老五分开之后,两边便是失去了联系。他孤身逃到森园公馆,也不知对方此刻是死是活。 心事重重的熬到天亮,何殿英明白自己是一步慢,步步慢。一败涂地之后想再重整旗鼓,就太难了。 森园真人派了仆人出去打探风声,仆人上午出门,下午才回了来,走出满身大汗。风声已经不利到了可怕的地步——昨夜的混战厮杀惊动了日租界警察署,而警察署随即又将此事推给了天津地方法院。已经有人向法院控告了何殿英,罪行当然数不胜数,其中走私烟土便是一项死罪。 听到这话,何殿英冷笑一声,心寒透了。 这日下午,老三找到森园公馆来了。 老三的大名叫做李振成,在家排行第三,外面都尊他一声李三爷。李振成的脸上挂了彩,颧骨上面少了块皮,红殷殷的露着嫩肉。站在何殿英面前,他低声说道:“大哥,老五小白昨晚回家拿枪时被人堵了个正着,全被捆起来活活烧死了。小老九在赌场让人砍掉半条胳膊,看样子好像还能活,我早上托人把他送去了乡下。” 说这话时,李振成平淡,何殿英也镇定。双方都是刀口舔血的人,风浪见得多了。既然走了这一条路,就要做出横死街头的准备。不经历杀与被杀,怎能抢来泼天富贵? 李振成停顿片刻,继续说道:“大哥,你最近就不要露面了。” 何殿英抬头看他:“老三,道理我懂,可我咽不下这一口气。” 李振成垂下眼帘,脸上红伤抽动一下,依稀是个一闪而逝的狞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何殿英抬手一拍对方肩膀,压低声音问道:“老三,万一我活不过十年呢?” 李振成直视着他的眼睛,一时无言以答。 何殿英开始集合手下的残兵败将,想要做出反扑。然而不出三天,法院竟是向他下了传票。 他当然不会轻易出头,只派了个徒弟代替自己出庭,概不承认一切罪行。 于是像拉锯战似的,事情便是进入僵持状态。 天气一热,余公馆的游泳池便显出了用处。余至琳隔三差五便要过来一趟,专为游泳。余至瑶不肯下水,单是站在二楼窗前向下眺望。猪腰子形的大游泳池里,余至琳扑腾得像一条撒欢大鱼。 马维元不知何时走到了他的身边,低声说道:“二爷,我回来了。” 余至瑶盯着池中的余至琳,同时问道:“那边怎么说?” 马维元字斟句酌的答道:“钞票全收下了,说是如果何老板再不出庭,他就让法院下拘票。” 余至瑶点了点头,心情很不错。 他和何殿英不同。何殿英心狠手辣,崇信武力,能把欢爱做成血淋淋的侮辱与酷刑。而他虽也满心怨毒,却是不想在对方的雪白皮肤上留下伤痕与血迹。 他更喜欢躲在阴凉舒适的二层楼上,慢条斯理的派兵遣将,操纵全局。他的一言一行都像水滴落入深潭,涟漪一波接一波的荡漾开来,从一声轻响演化成山呼海啸。何殿英逃不开这个漩涡,逃不开他的蹂躏。 余至瑶第一次感到了自己的力量——这样的力量,才算力量。 推翻了余朝政的压迫,甩开了何殿英的牵绊,他感觉无比自由。无关幸福或者喜悦,就单是自由,空空荡荡的自由。 因为何殿英拒不到案,所以法院最终向他下了拘票。 拘票一下,何殿英这人就凭空消失了。没人知道他跑去了哪里,甚至没人知道他是否还在天津。他的徒子徒孙们夹着尾巴低下头来,他的地盘生意则是被余家全部接管。英租界内,这回是余至瑶一家独大了。 因为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何殿英,所以余至瑶怀疑他是远远的逃走了。在他的印象中,何殿英不是个一根筋的犟种。街上卖糖的男孩子,性情往往会比店铺里的学徒更柔软。 这让他感到了小小的失望,他本打算把何殿英弄到牢里去。如果何殿英真坐了牢,那他会每个礼拜派人过去一趟,给他送点好吃好喝好烟卷。 可惜,何殿英不想坐牢。 何殿英藏在日租界内的一间小小公寓内,身边陪伴着他的是李振成。森园公馆门前总有可疑人物徘徊,所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森园真人用汽车把他们偷偷送了出去。 公寓屋子小如鸽笼,而且挨着电梯,从早到晚都有噪音。何殿英热出了一身痱子——如果是在这种环境中活上十年,那他宁愿早些死掉算了。 虽然是不出门,但他并未与世隔绝。忠心耿耿的徒弟们很谨慎的登门前来,供他差遣。而他摇着蒲扇,心中左一个主意右一个主意,总而言之,是饶不了余至瑶。 第42章 惩罚 第43章 春暖 余至瑶在医院内躺了一个礼拜,然后就回家去了。 两名保镖用担架把他一直抬进楼上卧室,哑巴和宋逸臣又合力将他抱上大床。他直挺挺的伸着胳膊腿儿,四肢中有三肢箍了石膏,唯有一只左手还是原样。保镖收起担架退了出去,哑巴站在床边,就见宋逸臣在余至瑶面前俯□来,郑重其事的警告:“二爷,您可千万别乱动。现在正是长骨头的时候,养不好可就要落残疾了。” 余至瑶在枕头上微微的点了点头。他懂这个道理,家里的张兆祥就是个例子。 宋逸臣依旧保持着俯身的姿势,鼻尖快要蹭上余至瑶的面孔。仿佛非得如此,他的话才能发挥出最大的震慑性。威胁似的竖起一根手指,他又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别动啊!” 哑巴偷偷的笑了一下,感觉宋逸臣好像快要咬人。 等到宋逸臣走了,哑巴将一小盆温水端到床边,浸湿香皂涂抹了余至瑶的面颊下巴。拿起剃刀弯下腰来,他很细致的为对方刮净了胡茬。 拧一把热毛巾又给他擦了把脸,哑巴在这难得的独处机会中,对余至瑶发出了一声“啊”。 他想知道余至瑶现在是否还疼,可是余至瑶面无表情的扭开脸去,一言不发。 一言不发也是一种回答,那表示他已经痛苦到了无法言喻的程度。哑巴懂了,所以不再追问。 余至瑶的脑海中,又多了一段恐怖的回忆。 噩梦有了新的画面——他只要闭上眼睛,前方便是一片车灯闪烁。两条小腿忽然发作剧痛,是他的骨头正被车轮生生压断。 没想到何殿英会对自己痛下狠手,可这的确就是何殿英的行事风格。 余至瑶偶尔会觉得何殿英很碍眼很讨厌,不过始终恨不起来;事到如今了,他也依旧不恨。你邪恶,我也不善良。大家彼此彼此,愿打服输。 宋逸臣让余至瑶“别动”,张兆祥微跛着来到二爷面前,现身说法,结论也是“别动”。于是余至瑶就日日夜夜躺在床上,当真是一动不动。 哑巴一手包揽了他的吃喝拉撒。他这粗胳膊长腿的大个子,也就只有哑巴能够摆布得动。旧日的空气忽然浓厚起来,余至瑶想起自己十岁那年被父亲开膛破肚,养伤之时照顾自己的就是哑巴,也只有一个哑巴。 躺在床上侧过脸去,他对哑巴说了这话。哑巴笑了一下,随即张开双臂比划出了一个长度,表示那时的余至瑶很小很小。 放下双手,他又低头望向了余至瑶,试图从余至瑶的脸上找出幼时的蛛丝马迹。余至瑶当年真是单薄清秀极了,谁也没想到他会越长越高,最后变成了个肩宽背阔的大个子。 他看余至瑶,余至瑶也看他。双方对视了片刻,余至瑶缓缓闭上了眼睛。 余至瑶在床上躺了四个月。四个月后他变成了全身瘫痪的废人,因为周身肌肉都已萎缩。不过断骨愈合的很好,起码从爱克斯光片上看,是很好。 复健又是一场死去活来。锻炼到了春节之后,他已经能够拄着双拐独自行走,然而走不多远,时常是迈出七八步后便停下来,心里虽然还有劲头,可是双腿自己打弯。“咕咚”一声跪倒在地,他的膝盖永远都是青紫颜色。 除此之外,右手也是不复先前的灵活,手臂稍一运力就要彻骨疼痛,甚至连筷子都用不得。凤儿现在放了寒假,无所事事,便一日三顿的坐到余至瑶面前,端着饭碗喂他吃饭,每次只喂一小口,因为怕他会呛到,会咳嗽,会咳破肺。 余至瑶发现凤儿是越来越丑了。 她大概是进入了成长期,胳膊腿儿全抻得细长,身子脑袋却小;一张紧眉俏眼的标致小脸日益显出轮廓,竟然隐隐有了尖嘴猴腮的意思。 余至瑶看在眼中,嘴上不说。家里就这么一个欢天喜地没心事的,他犯不上给孩子添堵。 节气变幻,冬去春来,何殿英这个名字终于是彻底在天津卫消失。众人都听说他是被他的日本师父护送去了满洲国。可是关外地方那么大,到底人在何处,却是无从知晓。 何殿英无影无踪了,他留下的徒子徒孙们也像秋虫一样各找地方蛰伏下来,再也不敢耀武扬威。 余至瑶拥有了整个英租界,却是走不出自己的余公馆。 阳光明媚的五月天里,他第一次凭着一己之力走下二楼,进入庭院。在哑巴的搀扶下坐到楼前的大理石台阶上,他也想见见天日,晒晒太阳。 哑巴忙着浇花,无暇陪他。他伸长双腿低下头来,安安静静的盯着一只蚂蚁从前方爬过。一双眼睛随着蚂蚁从左慢慢转右,最后他欠身伸出左手,把小黑蚂蚁捏了起来。 小黑蚂蚁在他的指间动了动触角,然后很伶俐的爬过手指爬上手背。他抬起手臂慢慢变化姿势,让小黑蚂蚁在他手上绕圈爬行。 小黑蚂蚁那么的小,然而爬得很快,一往无前的冲向衬衫袖口。余至瑶对着它连吹了两口气,没能拦住,情急之下只好抬起右手抓它。右手手指是麻痹而又迟钝的,一下子就把小黑蚂蚁给捏死了。 余至瑶想要再捉一只蚂蚁,可是身边再也没有蚂蚁经过。饶有耐性的等了许久,他最后只等来了张兆祥。 张兆祥步履匆匆的从楼内走出,口中惊讶的说道:“哟,二爷,这儿多晒得慌啊!” 余至瑶抬头看他:“干嘛去?” 张兆祥笑道:“这不月初了吗,我给杜老板送月钱去。” 余至瑶愣了一下:“谁?” 张兆祥在他面前弯着点腰,一团和气一派精明,正是个标准的管家模样:“就是杜芳卿啊,您把这人给忘啦?” 余至瑶的确是把杜芳卿给忘了。抬手轻轻一挥,他面无表情的低下了头。 张兆祥满面春风的向他鞠了个躬,然后健步如飞的向外走去了。 乘坐汽车穿过大街小巷,张兆祥在一处小院落前下了汽车。 抬手连拍几声门环,大门应声而开,杜芳卿怯生生的露出了脸:“张爷,您来啦。”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对张兆祥的称呼,从“小张”变成了“张爷”。侧身向院内一伸手,他又很有眼色的柔声说道:“大热的天,您请进来喝杯茶吧。” 张兆祥迈步进门,就见房子虽旧,但是处处干净。院角花草葱郁,倒也别有一番生机。伸手从长袍口袋里摸出一只信封递给杜芳卿,他停了脚步说道:“茶我就不喝了,家里还有事情等着我,我坐不住。” 杜芳卿双手接过信封,捏出里面柔软的钞票。试试探探的瞟了张兆祥一眼,他又陪着小心问道:“二爷的腿……好些了吗?” 张兆祥苦笑摇头:“都养七八个月了,还是只能从楼上挪到楼下。” 杜芳卿听了这话,便是蹙着眉尖低下头去,轻轻的“哦”了一声。 张兆祥向来是把杜芳卿当成下堂小妾来看待。下堂归下堂,可毕竟是主子用过的,自己就该懂分寸、避嫌疑。转身摇晃着走向院门,他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杜芳卿拿着信封呆站在院内,心中把余公馆的上下老小掂量一遍,就觉没有一个是细致体贴的,全都粗手粗脚。而余至瑶伤到这般田地,怎能禁得住那帮家伙们搬弄? 黯然神伤的叹了一声,他慢慢走回房内,同时想道:“可惜,我是没有资格了。” 第44章 他乡故乡 第45章 苏生 入夜时分的日满俱乐部内,正是一片奢靡繁华的灯红酒绿。跳舞厅内传出一波接一波的拍掌声音,是一队白俄青年正在大跳哥萨克舞。何殿英兴致勃勃的站在围观人群中,手臂挎着一位娇小个子的日本姑娘。 掌声随着节奏越发整齐热烈,何殿英满面微笑的盯着场上一名白俄青年,同时随着激昂乐曲摇头晃脑。白俄青年是个宽肩长腿的大个子,据说是位流亡将军在哈尔滨留下的混血私生子。私生子的五官眉目全部都是西洋式的,唯有一头短发乌黑笔直,从后面看上去,特别的像余至瑶。 何殿英素来认为余至瑶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形象,只是暮气沉沉,不讨人爱。余至瑶大概是从小挨了太多的打,所以养出一身欠揍的气质。何殿英先前只是喜欢揉搓他,现在觉得揉搓太不够劲了,非得痛打才算痛快。 至于去年那夜的残酷惩罚,何殿英无论何时回想起来。都不后悔——该轧,轧得还轻,当时应该开辆卡车过去,直接轧碎了他! 一支舞蹈跳完,跳舞厅内暂时停了乐曲。何殿英带着自己的异国情人走回座位坐下。日本姑娘仿佛是很喜欢他,一直盯着他笑。何殿英留意到了,一边摸出打火机点烟卷,一边从嘴角挤出一句天津话:“你笑嘛?” 日本姑娘含情脉脉的用东北话答道:“没笑啥。” 何殿英不再理会,全神贯注的点燃香烟。目光从火苗移向前方,他目送着那位酷似余至瑶的白俄青年离开跳舞厅。 “真他妈像!”他在心里暗想:“和天津那位比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大洋马呢!” 正当此时,一只手从后方拍上了他的肩膀。没等他回过头去,李振成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哥!” 何殿英猛然起身向后转:“老三?” 李振成刚下火车,风尘仆仆,肩膀上还扛着个褡裢。把身边一名单薄少年扯到面前,他开口笑道:“大哥,我把小老九带过来了。” 小老九其实也已经满了二十岁,只是个子矮娃娃脸,是个小孩的面目。大热天的,他穿着短袖衬衫和浅色长裤,一边短袖下面空无一物,是半条手臂被砍了下去。笑呵呵的对着何殿英一鞠躬,他开口唤道:“大哥!” 何殿英谁都能牺牲,唯独心疼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高兴的抱起小老九转了一圈,他亲热的骂道:“小王八蛋,狗命挺大啊!” 小老九落地站稳了,满不在乎的答道:“大哥,不是我吹,当时那一刀,是对着我头顶砍下来的。凭我的机灵,我能让他砍中?我当机立断——” 何殿英一把将他搡向了李振成:“前腿都让人剁掉半截了,还有脸跟我自卖自夸。”然后他对着日本姑娘一挥手:“友美,走。今晚我有事,咱们不玩了。” 青山友美今年只有十五六岁,家里父亲和两个哥哥都当兵去了,她和母亲一起生活,处于一个半自由的状态。在离家最近的路口下了何殿英的汽车,她在夜风中慢慢的往家里走,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的看着何殿英的汽车调转车头,风驰电掣的驶入夜色。 这回车里没了友美,余下三人便可畅所欲言了。何殿英一边开车,一边倾听李振成讲述天津情形。 “森园茂介绍的那位贝先生,这回我也见着了。”李振成认真回想着自己的所见所闻:“挺年轻的一个人,也是刚入这行不久。” 何殿英望着前方道路问道:“他是什么意思?愿不愿意和我们合作?” 李振成答道:“他愿意,我刚一离开天津,他就到乡下去了。” 何殿英笑了一下:“到乡下干什么去?难道也像小老九一样伤了前腿?” 小老九无可奈何的“哎呀”一声:“大哥,姓贝的是下乡招劳工去了。这回三哥带我过来,就是让我熟悉熟悉情况。过两天我还回天津,我得把公司开起来呀!” 何殿英点了点头:“好,小老九长大了,知道干正事了。等到回了天津,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守在日租界,除了这个买卖,不许再干别的。报仇的日子在后头呢,大丈夫就得能屈能伸,记住了吗?” 小老九立刻答应下来,又做了一番保证。 何殿英沉默下来,仿佛是在专心开车,然而良久之后,他状似无意的又开了口:“余二现在怎么样?” 李振成在后方瞟了他一眼:“他现在不大露面,据说是在家里养伤。” 何殿英下意识的一挑眉毛:“这都多长时间了,还没养好?” 李振成沉吟了片刻,然后犹犹豫豫的说道:“大哥,其实我早就看你和他不是一路人,偏偏你还挺看得上他。小时候只要他来找你,你马上就不管我们了;如今他烧了我们的地盘,杀了我们的兄弟,你还……你还惦记他干什么啊?” 何殿英笑着一打方向盘,在前方的路口拐了弯:“放心,你大哥我心里有数。再说我这也不叫惦记,我这叫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小老九在哈尔滨住了半个多月,在初秋时节悄悄返回了天津卫,悄无声息的开始着手建立公司。从此他隔三差五的便要北上一趟,在跑生意的同时,也就把天津卫内的新闻如数汇报给了何殿英。 何殿英遥遥的关注着余至瑶,可余至瑶对此一无所知。 长久的休养和复健,已经渐渐耗尽了余至瑶的希望与耐心。他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是依旧只能一步一步慢慢的向前挪,最好的成绩是从楼前走到院门。两条腿僵着痛着疲惫着,按摩与针灸也是无济于事。 在这一年的秋天,他踉跄着重新出现在了天津卫的大场面上。在旁人惋惜惊讶的目光中,他若无其事的谈笑风生。身体坏了,脑子还在,况且他向来都是借刀杀人。所以没有关系,完全没有关系。 金茂生给自己的小姨太太庆祝生日,精挑细选的请了一桌上等客人,其中就有余至瑶一个。晚上出门之前,哑巴见夜里风凉,便从衣柜里取出一套薄呢西装,走到余至瑶面前啊啊叫了两声。 余至瑶坐在床边,由着哑巴为自己更衣。两条腿伸进长裤裤管里,他运足力量站了起来。哑巴连忙抓紧时间,弯腰抓住裤腰向上一提。 抬手搂住哑巴的脖子,余至瑶面无表情,仿佛哑巴只是一棵可以用来借力的树。哑巴摸索着为他一粒一粒系上裤扣,系完最后一粒,哑巴伸出手去,轻轻抱住了他的腰。 于是余至瑶微微向后仰过头去,正视了哑巴的眼睛。 双方对望片刻,哑巴向上拍了拍余至瑶的后背,是个亲热安抚的动作。然而余至瑶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开口说道:“少跟我动手动脚!” 哑巴怔了一下,随即低头笑了。 哑巴费了不少力气,终于伺候着余至瑶穿戴完毕。余至瑶不要人扶,自己扶着墙壁往外走,两条腿像是全灌了铅,非得拖着拽着才能调动。 马维元充当了跟班,一路护送余至瑶到了金公馆。金公馆很热闹,小生日会办的又雅致又体面。余至瑶看着金茂生和小姨太太眉来眼去,忽然心生感慨,因为自己其实也会满脸跑眉毛,可惜无人欣赏回应,只是一场独角戏。 余至瑶若有所思的走了神,不知不觉的多喝了两杯。结果席散之后不久,他便有了醉意。把一手好牌让给旁人,他晕晕沉沉的提前告辞。扶着马维元坐进汽车,他向后仰靠过去,先是似睡非睡,后来忽然心中一动,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杜芳卿是不是就住在这附近?” 汽车夫是每月都要载着张兆祥去看杜芳卿的,所以这时略一思索,随即答道:“二爷,再过两条街就到了。” 余至瑶俯身向前,把额头抵上了前方座位的靠背:“过去瞧瞧。” 汽车夫答应一声,同时脚上一踩油门,加快速度驶向前方。车轮碾过一块石头,颠得余至瑶浑身一颤。捂住胃部皱起眉头,他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震移了位。正是难受之际,汽车接连拐了几个大弯,又把他晃了个七荤八素。他正要出言呵斥汽车夫,不想汽车夫一脚踩下刹车,主动说道:“二爷,到了!” 马维元很有眼色的跳下车去,走过来为他打开了车门。随行的一名保镖也伶俐起来,走到门前连连拍门。院内传来一声清脆的回应:“谁呀?” 余至瑶这时已然五内翻腾,头晕目眩。马维元见他闭口不言,便是主动答道:“杜老板,二爷来看你了。” 里面登时沉静下来,半晌无声。余至瑶见此情形,只好硬着头皮伸腿下车。东倒西歪的走到门前,他不由自主的翻了个白眼。勉强咽下一口唾沫,他要死似的,又翻了一个白眼。 再说那杜芳卿,忽然听得余至瑶来看自己了,如同遇到惊雷一般,不假思索的便是逃回房内,急急的对着镜子梳了头发,又拿一条湿毛巾满脸胡乱擦了一遍。披上长袍返回院内,他哆哆嗦嗦的抽开门闩,打开院门:“二爷?” 余至瑶面红耳赤的站在院外,恍惚中也没看清对方面容。糊里糊涂的一步迈了进去,他刚要说话,哪知一声未出,喉咙先开了闸,“哇”的一声,对着杜芳卿就剧烈呕吐起来。杜芳卿猝不及防,被他吐了一身,扶也不是躲也不是;而马维元一看情形不对,连忙上前搀住了余至瑶:“二爷,您这是怎么了?您哪儿不舒服?” 余至瑶吐了个昏天黑地,耳朵里轰轰乱响。马维元素来了解他的身体状况,故而此时不敢耽搁。生拉硬拽的把余至瑶拖出院门,他和保镖一起合作,把二爷运回车上直奔医院。也没有人想着对杜芳卿交待一声。 秋夜寒凉如水,杜芳卿单单薄薄的站在院内,长袍前襟满是秽物,一塌糊涂。想到自己像王宝钏似的苦守寒窑,好容易把余至瑶盼了来,哪知他对自己一句好话没有,见面就吐,吐完就走。 脱了长袍扔进水盆,他打着寒战回到房内,越想越悲,最后哽咽起来,哭了个肝肠寸断。 第46章 鸳梦重温 第47章 初春 今年天冷得很快,转眼间就飘了冬季第一场雪。余公馆内新近重装了暖气管子,房内比往年温暖许多。入夜之后,万籁俱寂,余至瑶拥着棉被盘腿坐在床上,也不开灯,单是扭脸望着窗外。窗外灯光暗淡,正能看到细雪飘飘洒洒的落。 哑巴坐在一旁陪他,也是无声无息。两人不知坐了多久,最后余至瑶轻声开了口:“我今天又去见了芳卿。” 哑巴没看他,单是一点头。 余至瑶接着说道:“他给我熬了一碗补汤,我没敢喝。他脸上装傻,心里好像也有些难过。” 房内“嗤”的起了一声轻响,是哑巴划着了一根长杆火柴,在为余至瑶点燃雪茄。 余至瑶垂下头,自己嘟嘟囔囔:“我总记着他摸过耗子药。” 从哑巴手里接过雪茄吸了一口,他仿佛是有了个消遣。很惬意的呼出一口烟雾,他咳了两声,继续说道:“维元那个混账东西,昨天又要给我送人。小姑娘才十四,来了之后干什么?给凤儿当姐姐吗?” 他心平气和的喷云吐雾:“我可不要。” 忽然转过头来,他一本正经的问了哑巴:“你要不要?你如果要,那就给你。” 哑巴望着他的眼睛摇了头。 余至瑶忽然笑了,感觉当下这种气氛,倒是难得的温暖静谧:“打一辈子光棍啊?” 哑巴也笑了,一边微笑一边点头,同时语气肯定的“啊”了一声。 余至瑶向他探过身去,抬手一点自己的胸膛:“因为我?” 哑巴依旧是微笑,微笑着点头:“啊。” 余至瑶狐疑的审视了哑巴的神情:“真的假的?” 哑巴脸上的笑意加深扩大了。对着余至瑶的肩膀轻轻击出一拳,他把声音提高了一个调门:“哇!” 余至瑶得到了答复,可是依然盯着哑巴,仿佛觉得此事玄之又玄,不能轻信。 余至瑶不睡觉,哑巴就坐在一旁陪着他。冬天到了,小黑蚂蚁尽数消失,他如今身边只剩下了一个哑巴。 当然,在每天的晚饭之后,还有一个凤儿。凤儿现在能吃能喝,然而瘦骨伶仃。吃过饭后坐在余至瑶的身边,她趴在茶几上读书写字,成绩倒是好的,每回考试过后都要出一次风头。 午夜时分,哑巴熬不住了,悄悄的蜷在床尾打了个盹儿。凌晨时候他醒过来,发现黑暗中橙红火光一明一灭,竟是余至瑶吸了一夜的雪茄。 揉着眼睛坐起来,他听到余至瑶又对自己说了话。 “哑巴,你说满洲能有多冷?” 哑巴一辈子都没出过天津卫,所以这时就摇了头:“哇。” 余至瑶望着窗外的启明星,慢条斯理的低声说话:“逸臣说是很冷。到了真正的隆冬时节,鼻子、耳朵、手、脚,全能冻掉。尤其是在山里,脱裤子撒尿都得小心着。” 然后他笑了一下:“不过他总不会跑到山里去。” 哑巴这回没出声。 余至瑶最后说道:“我只是偶尔想想,想想而已。除了他,我也没人可想。” 哑巴听了这句解释,知道这是真话——的确只是想想而已,想过之后,也就算了。 春节前夕,李凤池从上海孤身一人跑了回来——他终于确定了何殿英的失败与失踪,于是打算回归原位,重振威风。 然而刚一抵达天津卫,他就发现城中局势有了变化。他当年避之唯恐不及的扫把星余至瑶,竟然成了英租界内天字第一号的人物;而何殿英在日租界内的生意地盘,也全被改成了余记字号。 于是他愤慨,他不甘,他召集了徒子徒孙想要东山再起。余至瑶也还记得自己先前在他那里受到的冷遇,于是撩拨着等待着,终于把李凤池挑逗得按捺不住了。 李凤池要和余至瑶面谈,然而余至瑶根本就不见他,只派了马维元和王连山出场。双方各带了十几个人,在万国公寓附近的一处茶馆中见了面。李凤池自觉着是虎落平阳被犬欺,竟然要和余至瑶的手下谈判,心中就先存了怨气,及至三言两语的说出来,那马维元言语不逊,竟然有着盛气凌人之势。 雅间之内,气氛越说越是紧张。最后马维元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对着王连山丢了个眼色。王连山自从进门后就没开过口,专等着马维元下令,如今收到暗号,他从袖口中抽出一把雪亮短刀,一跃而起跳上桌子,对着李凤池劈头就砍。李凤池知道他是个练家子,吓的向后一仰,连人带椅子一起翻倒在地。 一场恶仗就此开始,不出片刻的工夫,李凤池一方人马便是奔逃而走,留得满地鲜血,以及两具尸首。 李凤池行凶不成,反被砍伤,又气又痛之余,便是报了警。马维元一直没动手,当然无辜;王连山被警察拘了去,因为有人顶罪,所以不过半天的时间,又被放了出来。李凤池见此情景,心知大势已去,只好带着刀伤返回上海,悻悻的继续做寓公去了。 李凤池气势汹汹的卷土重来,演了一场闹剧之后又落花流水的仓皇而走。旁人说起来是个笑话,其实心有戚戚,把一双眼睛偷瞄向余公馆,真正承认了余至瑶的本领与势力。 新年一过,天气日益转暖,积雪融化,满街泥泞。这日上午,余至瑶早早起床,自觉夜里睡得很好,精神十分振奋。洗漱穿戴过后,他推门进了走廊,想要下楼坐坐。 哪知楼梯刚刚下到一半,他却是看到了正在来回徘徊的凤儿。 凤儿穿着一身花团锦簇的新衣,两条辫子梳得油光水滑。欲言又止的抬头望着余至瑶,她心事重重的唤了一声:“叔叔。” 余至瑶这时已然累得双腿打颤。扶着楼梯扶手暂停了脚步,他笑着问道:“今天怎么没睡懒觉?” 凤儿蹙着眉毛低下了头,小脸白白净净的,瘦得只有巴掌大。 余至瑶见了这副情形,忽然怀疑是宋逸臣虐待了她。提起一口气继续向下走去,他这回停到了凤儿的面前,弯腰问道:“凤儿,他打你了?” 凤儿抬眼望向了他,两道秀气的眉毛垂成八字,仿佛忧愁的快要落泪:“叔叔,我生病了。” 余至瑶一愣,随即就抬手摸了她的额头:“病?” 凤儿泫然欲泣的压低了声音:“叔叔,我身上长了个瘤子。” 余至瑶立刻紧张起来:“瘤子?长到哪里了?” 凤儿一指自己的小胸脯:“这儿。” 余至瑶伸手就去解了她的衣扣,又把手从贴身的卫生衣下面伸了进去。指尖抵住□一摸,皮肉下面果然有个滚圆梆硬的瘤子。他控制着力气轻轻一按,结果凤儿马上就疼得叫出了声。 抽出手来站直身体,余至瑶正色说道:“别怕,叔叔这就带你到医院去。” 余至瑶穿上一件厚呢短大衣,然后一手领起凤儿,一手攥着皮手套,拖着两条腿就往外走。匆匆忙忙的坐进车内,他一边指挥汽车夫开往医院,一边把凤儿抱到大腿上低声安慰:“不怕不怕,就算真是个瘤子,也没什么的。在皮肤上切个小口子一挤,瘤子就出来了。” 凤儿听了他这番良言,吓的简直快要落泪。而余至瑶自己一回味,也感觉这话说的还不如不说。怀里抱着细胳膊细腿儿的凤儿,他忽然生出怜爱,感觉对方像个带着灵性的小动物。 汽车停到医院门口,余至瑶一手拉着凤儿,挣命似的往诊室走,一边走,一边感觉自己应该请位私人医生了。 千辛万苦的在医生面前坐了下来,他气喘吁吁的讲述了凤儿的症状,话刚说到一半,医生就忍不住似的,忽然笑出了声音。 三分钟后,余至瑶依旧领着凤儿,两人臊眉耷眼的回家去了。 这回坐到汽车里,两人都是半路无话。凤儿凭空觉出了害臊,仿佛自己做出了羞人的事情。而余至瑶也很尴尬——他没想到小姑娘发育起来,起初竟然会是这个样子。 及至快到家门了,他思前想后的,才忽然低声说了一句:“记着医生的话,别乱碰它。” 凤儿满脸通红,垂着脑袋“嗯”了一声。 凤儿在家里没个姐妹,到了学校,身边同学又都比她幼小。她有心事也无人说,有疑惑也无人问。幸而瘤子长在那里,并不作怪,故而她羞了几天,也就重新平静下来。 第48章 两相系 第49章 大发善心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忽见凤儿一路蹦蹦跳跳的放学回来了,心里就是一阵高兴。 凤儿这几天又变得好看了一点,也说不出是为什么,反正就是感觉不那么像猴子了。扶着门框把头伸进客厅,她很欢喜的大声唤道:“叔叔!” 余至瑶放下报纸,笑着向她张开双臂,等着她甩着两条辫子扑到自己怀里。然而凤儿的确是甩了辫子,也的确像风一样的扑了进来,可最后却是在他身边坐了下去。 余至瑶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凤儿长大了,不好意思和自己再搂搂抱抱了。回想起初见面时自己在玉清池扯着她又擦又洗,余至瑶很觉有趣,特地扭头多看了她一眼。 宋逸臣对这个女儿简直是完全不管,所以余至瑶总觉得凤儿已经属于自己。忽然低头在凤儿的头顶上吻了一下,他没有说话,心中生出一股子柔软的爱意。 凤儿仰起头,笑嘻嘻的说道:“叔叔,我的羊毛袜子旧了!” 余至瑶伸手摸了摸她的腿,羊毛制的厚长筒袜洗的次数多了,的确是会硬成两节烟囱。 “礼拜天让小张带你去百货公司,你自己挑花样子——天都这么冷了,还穿这个?” 凤儿往他身上一靠,嗲声嗲气的答道:“她们都穿。” 这时,张兆祥垂着手快步走进客厅,先停在门口对着余至瑶一鞠躬,轻轻唤了一声:“二爷。” 然后不等余至瑶回答,他走上前来弯下腰去,低声说道:“二爷,我已经把人送到饭店了,您是现在去,还是吃过饭后再去?” 余至瑶略微想了一下,随即答道:“饭后再去吧。” 余至瑶没滋没味的喝了一碗米粥,然后起身出门,前往瑶光饭店。 在他专用的高级客房里,他看到了等候已久的杜芳卿。当时夕阳余晖铺了满地,杜芳卿亭亭玉立的侧对窗口站了,一张脸被光线渲染出深浅轮廓。余至瑶微微弯腰扶着墙壁,抬眼盯着他看,忽然感觉他皮肉有些松弛,不是当年那样紧致鲜嫩了。 然而杜芳卿这时转身拉拢窗帘打开电灯。光芒从天花板上倾泻下来,他笑吟吟的望着余至瑶,复又青春美丽起来。 他是急不择路了,抬手摸向领口纽扣,他明知道自己变成了烂贱的兔子,可是非得如此才能抓住余至瑶。今非昔比了,现在没有他孤高自赏、卖弄风情的余地了。 一边脱衣裳,一边贴上余至瑶。余至瑶现在变得笨拙沉重,所以他须得更加主动的伺候对方。两人同上大床,他用双手上下握住那根东西,没话找话的抬头笑道:“真够大的,看着吓人。” 余至瑶倚着枕头靠到床头,听了这话,只是一笑。忽然紧闭双眼猛一抬头,他倒抽了一口凉气,是杜芳卿俯身用舌尖逗弄了他。 事毕之后,余至瑶仰卧在床上喘粗气。杜芳卿捂着嘴走去浴室,一时只听哗哗水响,再无人声。 待到杜芳卿漱过口回来了,余至瑶对他说道:“你那小院冬天太冷,要是愿意的话,可以搬到饭店来住。” 杜芳卿披着一丝半缕坐到一旁,心知自己是没有再回余公馆的资格了。搬来此地居住,当然是好,然而里外就这么两间小屋,未免太过憋闷。犹犹豫豫的侧躺下去,他柔声说道:“现在还不是很冷,就算要搬,也等再过几天吧。” 余至瑶仰望着天花板,一只手摸索着伸过去拍了拍他,力度很轻,带了一点安抚和亲热的意思。杜芳卿不坏,真不坏,只是不能回想他那桩罪过。 杜芳卿握住了他的手:“二爷,晚上留下一起睡吧。” 余至瑶闭上眼睛,轻声答道:“我睡不着。” 杜芳卿偎到了他的怀里:“那我陪您醒着。” 余至瑶抬手搂住了他,似睡非睡的缓缓说道:“芳卿,你若是对将来有了打算,就尽管告诉我。想要娶妻生子,也都可以。我会给你置办出一个家来。” 杜芳卿一愣,立刻抬头望向了他:“二爷?” 余至瑶笑了一下:“别误会,我是为了你好。你和我在一起,熬不出头来。别说你是个男人,就算你是个女人,也一样熬不出头。 杜芳卿听到这里,心中一阵悲凉,险些落下眼泪:“谁想出头来着?您要是对我腻了,就请直说吧!” 余至瑶略感惊讶的扭头看了他一眼:“我没有腻,只是看你对我一片赤心,反倒怕耽误了你。你不想走,那更好,省得我再去找别人。” 然后他以手撑床慢慢坐了起来:“我要到玉清池泡澡,你去不去?” 杜芳卿盯着他的背影,只想合身贴上去黏上去,一刻也不分开:“去。” 余至瑶在热水池子里睡了一觉,杜芳卿独自坐在岸上,百无聊赖的审视着余至瑶的睡颜。余至瑶窝在池子角落里,歪着脑袋呼呼的睡,杜芳卿看在眼里,替他难受,可又不敢过去惊动,因为知道他难得入眠。 杜芳卿最终还是没有搬进饭店居住。他那个小院儿里虽然寒苦,但是毕竟有花有草有地方,忙忙碌碌的收拾起来,总能占住心神。可是一旦进了饭店客房,他除了等待余至瑶前来“临幸”,就再无其它事情可做了。 天天心里只想着一个余至瑶,那怎么得了?杜芳卿最是懂得等待的苦,所以不肯钻进那花团锦簇的小牢笼里。 余至瑶则是全由着他——他还不配让余至瑶多花心思。 余至瑶开始谋划起了商会换届之事——上次因为年纪不满三十,硬是没能得到入选资格;时隔三年,如今他依旧是不满三十,但偏要再试一次,倒要看看这回哪个还敢作乱! 当然,选举总要等到明年夏季才能举行,届时算起虚岁,自己正是三十岁整。其实无论是二十九还是整三十,都不是真正问题。余至瑶对这一点心知肚明,所以目光轻轻掠过,他直接盯上了主席位置。 余朝政一辈子活得嚣张,可也就只是嚣张而已。而余至瑶生不如死的熬过二十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向他作出证明,证明他的愚蠢、残暴、眼拙! 所以在得到了权力与金钱之后,他继续渴望起了名望与地位。 这么大的天津卫,这么大的天津商会——他一定要选上这个主席! 余至瑶做出检讨,自认资本虽然不薄,势力虽然不小,但是竞选商会主席,看的乃是威望德行。凭着自己这点资历,显然不能服众。 心事重重的坐在书房里,他那手指总夹着一根雪茄。隔三差五的吸上一口,他在浓郁的烟草气息中浮想联翩。因为好胜的心太强,所以压力就大了。 转眼间进了腊月,顾占海在余至瑶的授意下,带着大小徒弟们办起粥厂搭起草棚,从早到晚的施舍,夜间都留着人看火看锅。天寒地冻的,一碗热粥也能救条性命,穷苦人们聚集过来,就在那草棚里面苦熬年关。 除此之外,余至瑶又从工厂里调了一批棉布和西药,亲自送去了育婴堂救济院等处。他既是要做善事,就真心实意不肯掺假,布是好布,药也是好药。哪知不出三天,他便听说救济院里的官员们把西药偷着运出去卖掉了。 余至瑶只是想要博个慈善名声。反正东西是捐出去了,名声也传出去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自然就没有必要再管后续事情。不料到了大年初八这天,公馆门口忽然跑来六七名十几岁的半大孩子,自称是附近乡下逃上来的难民,想请余二爷赏口饭吃。 余至瑶听闻此言,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些泥猴远远赶走;然而话未出口,他又按捺了性子,没有发作。 他把这群少年叫到客厅内,逐个盘问了一番。原来这群少年乃是同乡,因为家乡遭了大旱灾,所以结伴跑来天津卫谋生。在粥厂中混了一个多月,他们既无手艺也无门路,又不想沦为乞丐蟊贼,索性鼓起勇气,一路找来了余公馆——余二爷既然是位善人,想必不管成与不成,总不会把他们乱棒打出去就是。 凤儿捏着一块奶油蛋糕,好奇的在客厅门口探头缩脑。余至瑶一眼看见了她,便是说道:“凤儿,把小张叫过来!” 凤儿答应一声,转身一边跑一边锐声大叫“张叔叔”。张兆祥连忙赶进客厅,一直走到余至瑶身边弯下了腰:“二爷?” 余至瑶说道:“把这帮小子送去纱厂,等到年后开了工,就让他们从学徒干起。” 此言一出,少年们立刻欢喜起来,乱七八糟的向余至瑶鞠躬道谢。而张兆祥吆喝着把他们领了出去,直奔纱厂。 等到不速之客走干净了,余至瑶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单是喊来仆人,让他们马上擦地消毒——这帮难民小子着实是太肮脏了。 第50章 竞选成功 第51章 家事 余至瑶自从继任商会主席之后,为了立威服众,很是雷厉风行的做了几件大事。其时药品市场十分混乱,各家药厂互相倾轧,余至瑶先从自家药厂开刀,然后推此及彼,将那几家作乱的大药厂狠狠整治了一番。又因这几年乡间总有灾害,穷苦乡民们走投无路,只得涌进天津卫寻找活路,一个个鸠形鹄面的无衣无食。余至瑶见此情形,不但广开粥厂多做施舍,并且主动招揽流浪苦儿,让他们去自家工厂里充当学徒,既能挣得一日三餐,又可正经学些本领。 既然商会主席已经做出表率,其余理事自然也要纷纷效仿。一时间余至瑶名声大噪,算是稳稳迈出了第一步。 不出半年的工夫,他软硬兼施无所不用,在博得善名的同时,终于彻底掌握了商会。 时光易逝,转眼间夏去秋来,初冬的寒气也一天强似一天。这日傍晚,余至瑶无所事事,便是来到玉清池三楼的包厢中泡澡。 包厢外面站着一队保镖,因为怕扰了二爷的清静,故而全是无声无息。几个月前,金茂生在大街上被人开枪打死了,凶手也没逮到。金茂生那样的人物都敢杀,想必旁人更是不在话下。余至瑶当然也有仇家,而且为数不少,所以心中悚然,立刻加强了防备。 这个时候,马维元披着浴巾走进来了。 马维元像条鱼似的溜进池子,同时低声笑道:“二爷,我来啦。” 余至瑶闭着眼睛微微一点头,没有说话。 马维元知道他喜欢泡澡,又见他伸展四肢,快要占据整个池子,便是找个角落蹲坐下来,不敢乱动。 如此不知过了多久,余至瑶终于苏醒一般睁开了眼睛。面无表情的望向马维元,他开口问道:“你说有人在北平见到了小薄荷的兄弟?” 马维元连忙点头:“对。那人的大名我不知道,反正当初在天津的时候,别人都喊他一声李三爷。” “开赌场?” “对,叫什么‘顺丰大旅社’,其实就是赌场。” “没见到小薄荷?” “没有,我派的人在那儿盯了好几天,就只有李三管事。” 余至瑶从水中捞起毛巾拧了一把,然后展开来蒙到了脸上。懒洋洋的向后仰靠过去,他低声说道:“我只盼他再也不要回到天津卫。” 马维元陪着余至瑶,在玉清池里混了整整一夜。余至瑶不睡觉,不是喝茶就是泡澡。马维元可是有点熬不住,在小房间里找了张床,他趴下去就打起了呼噜。 及至到了天明,余至瑶来了困意,乘车回家睡觉。然而就在汽车停到院门前时,他透过车窗向外望去,却是见到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正向外走。颇为困惑的怔了一下,他随即反应过来,不禁自嘲的笑了——那是凤儿啊! 推开车门下了汽车,他把双手插进短大衣的口袋里,对着凤儿大声问道:“这么早就上学去?” 凤儿加快脚步走向了他,心中急切,却是忍着不跑:“叔叔!” 她欢喜的停到了余至瑶面前,又抬起手来,让他去看自己腕子上的新式小手表:“这还早?不早啦!” 余至瑶低头望着凤儿,就见她将两条长辫子梳得油光水滑,一张小脸恢复了往昔的俊俏。校服外面的薄呢子长衣有型有款,领口一圈雪白风毛,正好托出了她秀气的小尖下巴。 忽然淡淡笑了一下,他有感而发的随口说道:“凤儿变漂亮了。” 凤儿登时红了脸。背着双手扭了扭身子,她一时不知如何回应才好,慌里慌张的转身便逃,三步两步的窜进了旁边汽车。 余至瑶脸上的笑意隐隐有了扩大的趋势——真是长大了,还知道不好意思了。 这一年的新年,余至瑶给凤儿买了一条钻石项链。 他并不知道应该如何宠爱女孩,只记得三妹仿佛是在很小的时候就拥有了各色首饰。钻石项链宝光璀璨,价值一套小四合院。凤儿见了项链,又喜又怕,连连后退着不敢要。宋逸臣也觉得这不合适:“二爷,我知道您是疼她。可她一个小丫头片子,哪能戴这么贵的项链?” 余至瑶抓住凤儿的腕子,把装着项链的丝绒盒子强行塞进她的手中:“十三了,快要变成大姑娘了,应该有几样首饰。不想戴就留起来,将来做嫁妆也是好的。” 凤儿窘迫的面红耳赤,仰起头来看着父亲。宋逸臣见余至瑶一片诚心,只好伸手将凤儿的脑袋向下一摁:“还不赶快道谢?” 凤儿糊里糊涂的顺势鞠了一躬,差点没被父亲把脑袋摁掉:“谢谢叔叔。” 与此同时,张兆祥也带着红包,前去探望了杜芳卿。 红包鼓鼓囊囊,内容丰厚。张兆祥笑道:“杜老板,二爷让我给你送五百块钱过来。另外,今天汽车归你使用,如果想要置办年货的话,正好就赶着今日全办完吧。要不然这大冷的天,出门一趟也不容易。” 杜芳卿接过红包,迟迟疑疑的问道:“二爷这阵子……忙吗?” 张兆祥坦然的答道:“忙。从早到晚,总有事。” 杜芳卿又问:“他……他身体怎么样?” 张兆祥知道他是个痴情的,心中又觉怜悯、又觉可笑:“二爷身体也挺好的,前一阵子闹腿疼,贴两副膏药就缓过来了。” 杜芳卿站在风中发了一会儿呆,随即清醒过来,连忙含羞带愧的对着张兆祥一笑:“张爷,您请房里略坐一坐。我换件衣裳,这就跟您出门。” 张兆祥虽然年轻,但是已经把大管家的派头学了个十足十。似笑非笑的点了点头,他四平八稳的走进了房内。 杜芳卿出门购买年货,年货没买几样,却是给余至瑶挑了一只领带夹子。 领带夹子是镀金的,并不算贵,然而样式很好,简洁精致,装在一只小盒子里,外面还包着一层素净的花格子纸。把这个盒子双手送向张兆祥,杜芳卿陪笑说道:“张爷,劳烦您帮我个忙,把这样东西交给二爷好不好?” 张兆祥接下盒子,先是答了一声“行”,犹豫一下,接着又道:“杜老板,恕我说句实话。你现在好好顾着自己也就是了,二爷他不缺这些小玩意儿。” 杜芳卿垂下了头,仿佛是有些害臊:“这……这权当是我对二爷的一点心意吧。” 张兆祥听了这话,不知道他是真痴情犯了傻,还是狐媚子手腕高,所以索性不再多说。 当晚回到家中,张兆祥把那只小盒子给了余至瑶:“二爷,杜老板上街买了个领带夹子,托我给您带过来。” 余至瑶正忙着出门,在哑巴的伺候下穿衣戴帽。听了这话,他只点了点头。张兆祥见状,就把盒子放在身边的小桌上,然后识相的退了出去。而余至瑶无意中一转身,衣裳下摆拂过桌面,当场就把小盒子带了下去。余至瑶闻声一望,见那小盒子掉进了沙发椅与小桌子之间的缝隙中,不能轻易捡起,便自顾自的戴好礼帽,出门去了。 午夜时分,他醉醺醺的回了来,直接上楼睡觉,早把那支领带夹子忘到脑后。翌日清晨仆人进来打扫房间,也没留意细微之处。于是那只盒子卡在暗处,从此就算是消失掉了。 新年过后,又是一番春光烂漫的新景象。正是一切顺遂之时,凤儿却是又闹了笑话。 凤儿来月经了。 当时正值中午,她在学校里的卫生间中发现自己流了一屁股血,而且肚子很疼,便是吓得魂飞魄散。扯了许多手纸垫在裤裆里,她心想这回自己大概是必死无疑,便书包也不要了,直接离开校园,迈步往家走去。幸亏校服裙子又厚又长,且是深色,沾染了血迹也看不出。 她一边走,一边哭,想自己年纪小小的就活不成,又想自己若是死了,怕是不出半年一年,就会被叔叔忘却。 好容易跋涉回了家,她进门便是遇到了余至瑶。余至瑶刚刚起床,见她泪流满面的独自回来了,便是惊讶问道:“凤儿,你怎么了?” 凤儿心酸难言,一闭眼睛挤下一对大泪珠子。颤巍巍的深吸了一口气,她开始交待遗嘱:“叔叔,你以后要保重身体。我的项链你也不要送人,留下来当做纪念吧。以后看到项链,就当是看到凤儿了。” 余至瑶双手插兜弯下腰去,皱起两道眉毛:“啊?” 凤儿终于是忍无可忍,“哇”的喷出哭声以及口水:“叔叔,我要死了!” 余至瑶低头一瞧,就见一线细细的血流蜿蜒爬下凤儿的小腿,已然染红了白色的长筒袜子。 余至瑶知道女人每个月身上都是要来月事的,可是怎样处理,却是全然不知。他把凤儿撵进卫生间里,让她暂且坐上抽水马桶;自己则是派出仆人,把家里负责洗衣缝补的粗使老妈子叫了过来。 一番忙乱过后,凤儿把自己收拾干净了,又换了裙子鞋袜。泪眼婆娑的走到余至瑶面前,她嗫嚅着说道:“叔叔,你不要告诉别人啊。” 余至瑶心中感觉啼笑皆非,脸上神情却是郑重:“好,我不告诉别人。” 凤儿挺爱学习,所以下午返回学校,继续上课。余至瑶坐在家里浮想联翩,则是很觉有趣,不知道凤儿将来会长成个什么样子。 他不知道,凤儿就长给他看。如此又过了一年,十四岁的凤儿出落得明眸皓齿,烫个头发便是小型的摩登女郎了。 第52章 归来 第53章 开始 第54章 沦陷区 香川次郎让何殿英去入新民会,可是何殿英懒得去:“大哥?怎么着?你看我是那拿着大喇叭满大街宣传‘东亚共荣’的人吗?有那时间我不如吃吃喝喝睡一觉,还能落个清闲舒服。” 香川次郎穿着一身笔挺军装,出门时忘了披上大氅,如今冻得瑟瑟发抖,便是打出一个痛心疾首的喷嚏:“唉呀,老弟,你真是什么也不懂!” 何殿英一手插进裤兜里,一手捏着香川次郎的衣袖,把他扯到暖气管子前面站好:“大哥,老实对你讲,那个新民会我没看上。你要是有心的话,给我弄个有人有枪的差事。” 香川次郎眨巴眨巴眼睛,自言自语似的嘴里重复:“有人有枪?” 随即他抬手摸着下巴,仰望天花板再次嘀咕:“有人有枪……” 这一次会面,香川次郎并未对何殿英做出任何承诺。何殿英没在乎,因为本来也就是随口一说。余家人马一击即溃,他在收回地盘之余,深切的感觉出天津卫的确是“变天了”。 仿佛一棵回春的老树一样,他刚一开枝散叶,便引来无数猢狲。迅速的伸展根须抓牢土地,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枝繁叶茂。而在新年前夕,他当上了官——日本宪兵队特务队长。 香川次郎果然是让他“有人有枪”了。 何殿英在职务发表之后,对着香川次郎的肩膀狠拍一掌:“大哥,你够意思!” 香川次郎险些被他拍塌了肩,强忍疼痛笑道:“老弟,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何殿英几乎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做一名特务,他把注意力全放在了海河两岸的大小码头上。不出两个月的工夫,他把各处码头的脚行把头们全部“清理”掉了。 过去看起来简直不可能的事情,如今说办就能办到了。谁不听话,谁就是反日分子,他就抓谁。所以这个新年,他是过得特别欢畅。 得意之余,他颇想把余至瑶也抓过来玩玩,可惜余至瑶一旦出行便是森严壁垒,而且轻易不会离开英租界的范围。 “玩玩”这两个字轻柔的刺激着他的神经。身心渐渐一起骚动起来,他抄起电话话筒,要通了余公馆的号码。 张兆祥接了电话,没听出他的声音,一团和气的问道:“先生,请问您贵姓大名?我们二爷去商会了,您要是有话,我可以帮您转达。” 何殿英听到这里,不再回答,直接挂断了电话。穿衣戴帽出了门,他坐上汽车,直奔天津商会。 在商会内的大会议室里,余至瑶坐在首席。一字一句的念完手中稿子之后,他抬头望向了前方稀稀落落的几名理事:“井上大佐的话翻译过来,就是这些。” 一名长须飘然的老者长叹一声:“没有货物,还不让关门,就这么干耗着赔本?” 余至瑶没说话,欠身把手中稿子推向老者。而对面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先生苦笑一声:“静老,您的大工厂都被日本人‘军管’过去了,现在还有心去想几家小铺子赔不赔本?” 余至瑶这时开了口:“诸位,今年又到了商会换届的时候,若是有谁愿意参加竞选,现在便可以报上名字。静老素来德高望重——”他望着老者一点头:“这次竞选,就请静老来主持吧。” 静老登时一愣:“老朽……” 不等静老说出话来,余至瑶又补充了一句:“本人将不参加此次竞选。” 然后他双手按住桌沿,费力的站了起来:“散会。” 春寒料峭,余至瑶在保镖的簇拥下走向商会大门。身上薄薄的呢子衣裳立刻就被冷风吹透了,他弯腰钻进汽车,同时不可抑制的打了个寒战。 身边车门一开,是宋逸臣坐了上来。扭头望向余至瑶,他开口问道:“二爷,是回家吧?” 余至瑶把两只手插入大衣口袋,无言的一点头。 在汽车发动的一瞬间,他透过车窗,又向商会门口望了一眼。商会如今已然成了傀儡机构,理事们纷纷抱病不出,只有他这个主席无处可逃。日本军人逼他,中国商人怨他。井上大佐几次三番的斥他办事不利,而下面商号则是把他当成了为虎作伥的大汉奸来骂。其实他自己的产业全在太平无事的英租界,他这又是为谁辛苦为谁忙? 理事们直到现在,还在明里暗里的撺掇他去向井上大佐“说说”,就好像他在井上大佐面前有着天大的面子。说成了,他是商会主席,应当应分;说不成,他这个无能的汉奸,一定是因为他自己的生意没受影响,所以才不肯出力。 余至瑶留恋的移开目光转向前方。风风光光的当了三年主席,不料事到如今,却要仓皇而走。汽车拐弯驶上平坦马路,他闭了眼睛向后靠去,只觉心力交瘁。 正在似睡非睡之中,余至瑶忽然听到耳边响起“叮”的一声响,仿佛有石子砸上了车窗玻璃。睁开眼睛扭头望去,他却是吃惊的看到了何殿英。 何殿英也是坐在车内,两辆汽车在马路上并驾齐驱。从大开的车窗中伸出脑袋,他笑嘻嘻的扬起右手,恶狠狠的又做了个投掷动作。 一粒子弹再次击到窗玻璃上,这引起了宋逸臣的注意。一眼看清了旁边车上的何殿英,他探身越过余至瑶打开车窗,抬手就是一枪。 一声枪响过后,子弹从何殿英的汽车上方飞了过去。宋逸臣随即面无表情的关上车窗,坐回原位。他知道何殿英现在今非昔比了,不能说杀就杀了,所以只是做出一个警告,让对方知道这边车里有个不要命的。 余至瑶也没有再看何殿英,只对前方汽车夫说道:“加快速度。” 汽车夫一脚踩下油门,风驰电掣的冲向英租界。 何殿英没有驱车跟上。因为害怕宋逸臣。宋逸臣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想尽快把这家伙宰掉;但是怎么宰呢?这倒成了问题。 这个问题一时半会得不出答案,所以可以暂且放下。只是没能捉到余至瑶“玩玩”,这让何殿英感到十分沮丧失落;不知道余至瑶的舌头是否已经长好,下次见了面,非扒开他的嘴巴看看不可。 宋逸臣把余至瑶一直送到公馆门前,然后没有进门,直接赶去瑶光饭店。 余至瑶心事重重的回到家中,进门之后却是看到了凤儿。 凤儿红着眼睛,鼻音浓重的告诉余至瑶:“叔叔,我和她吵架了。” 余至瑶没听明白,还以为她是受了宋逸臣的打骂,结果仔细一问,才知道不是“他”,而是“她”。 “她”只比凤儿大了两三岁,所以凤儿表面上从不叫妈,背地里则是干脆随着父亲,喊她小莲。蹙着眉毛坐在余至瑶身边,她又委屈又憋气的说道:“小莲偷偷拿我的首饰戴,起初我说她,她还不承认;昨天被我正好被我看到,她恼羞成怒,反倒骂我是小气鬼托生,还把我的镯子摔掉了一颗钻。” 说到这里,她从衣兜里掏出一只金光璀璨的镯子,镯子很宽,上面用碎钻嵌出图案——如今每逢新年,余至瑶都要给她添一样贵重首饰。 余至瑶不好干预宋家的家事。接过镯子看了看,他对着凤儿笑道:“没事的,送到银楼里补好就是了。” 说完这话,他把张兆祥叫了过来,让他拿着镯子去办此事。凤儿嘟着嘴垂头呆坐了片刻,忽然双手抱住余至瑶的一条手臂,然后歪着身子向他一靠。 余至瑶扭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把半边面颊都贴上了自己的肩头,居高临下的望过去,她正是眉眼秀气,皮肤细白。 “这么大的姑娘还要撒娇?”他柔声说道:“自己好好坐着去。” 凤儿哼唧一声,搂着他的手臂就不放开。叔叔身边没有女人,叔叔是属于她的。 余至瑶心里很爱凤儿,但是也觉得有些不大自在,因为凤儿真是长大了,头发皮肤都散发出了少女的气息。 凤儿在余公馆住了一晚,翌日是礼拜天,又从早到晚混过一天。天黑之后宋逸臣过来了,一声呵斥把她撵进自己车里。 等到向余至瑶告辞过了,宋逸臣也坐上汽车,皱着眉头怒视女儿:“你说你挺大个丫头,又不是自己没家,总往余公馆里跑什么啊?你又不是个小崽子了,你说你——要不要脸?” 凤儿心怀鬼胎,一听到“要不要脸”四个字,立时先红了脸:“爸爸,是小莲先欺负我的!” 宋逸臣叹了口气:“我只要一说你两句,你就讲小莲欺负你——她怎么总欺负你啊?” 凤儿面红耳赤的辩道:“她是装的!你在家里她就装好人!” 宋家父女一路纷争,及至到家之后,宋逸臣把小太太叫出来,开始断案。 午夜时分,宋逸臣把女儿和太太各揍一顿,又喝了点酒,吃了一盘炒花生米,然后上床睡觉去了。 第55章 变化 第56章 逃避 顾宅位于华界,余至瑶赶到之时,顾太太正拖着两个大小子嚎啕——顾家两个儿子,全都十七八岁长成墙高了,眼里迸出火星子来,要去宪兵队救父亲。顾太太深知去了便是送死,所以一手一个抓着儿子,死也不肯松开。忽见余至瑶来了,她扑上去就要下跪,涕泪涟涟的恳求二爷去救自家丈夫。 余至瑶连忙让人扶起了她,因见她哭得不像样,就把顾家大儿子叫过来询问了情况。顾家老大红头涨脸的答道:“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今早我爹正在院里打拳,忽然有人敲大门。我爹过去一开门,日本宪兵的枪管子就伸进来了,逼着我爹和他们走。除了日本宪兵,还有中国特务。我问我爹犯了什么罪,他们也不说话,押了人就走!” 正当此时,王连山从外面撞了进来,劈头就嚷:“我听说师父——” 余至瑶没等他说完,直接转身命令道:“连山,你快去群英武术社,把社里上下检查一遍,凡有违禁嫌疑的物品,全部挑出来立刻销毁。另外,不许你那帮师弟闹事!” 王连山也不知是跑了多远的路,看着余至瑶只是喘,喘了两口气,他忽然反应过来,扭头向外又冲了出去。 余至瑶心中也是六神无主,可是面对着惶惶然的顾家老小,他须得拿出几分胸有成竹的气势来压阵。强忍着一口气没有叹出来,他告诉顾家两个儿子:“好好照顾你娘,我这就去想办法救顾师傅。” 余至瑶离开顾宅。心事沉沉的坐上汽车,他忽然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 如果贸然跑去宪兵队,当然是连根顾占海的毫毛都要不出来;吉泽领事只是个领事,就算敢于热心帮忙,也没有影响宪兵队的能力;或许可以去找井上大佐? 想到井上大佐,余至瑶的心抽了一下。井上大佐对于中国人是极度的蔑视,和井上大佐对话,无论怎样简短,都是自取其辱。 当然,最合适的人选应该是何殿英。但他真是万万不想再见对方。不知从何开始,何殿英变成了一根冰凉滴水的皮鞭,追着他抽撵着他打,要不了他的命,可是让他隔三差五的就要狠狠疼上一下。他疼怕了。 思前想后了一番,他让汽车夫发动汽车,开往井上官邸。 井上大佐一脸横肉,一身肌肉。余至瑶到达之时,大佐正在家里擦拭战刀。双方见面,大佐差点一刀把他劈了。 刀刃锋利极了,贴着他的肩膀掠过去,竟是削下一片薄薄的布料。余至瑶面无表情、一动不动,因为心中此刻的情绪不是恐惧,而是愤怒——堂堂的商会主席,就这么被个日本军官拿刀耍弄。 井上大佐满意的横刀审视刀刃,同时嘴里说出一句日本话。旁边的通译官大声问道:“你不是生病了吗?” 余至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直接进入正题。他一边说中国话,通译官一边讲日本话;还没等他说完,井上大佐不耐烦的一挥手,同时嘴里吼出一句。通译官一个立正,转向余至瑶高声喝道:“滚出去!” 余至瑶愣了一下——多少年了,没人对他说过“滚”字。 随即他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像发了疟疾一样浑身颤抖。血液向上涌入头脸,他的视野开始变形。耳中渐渐升起轰鸣,他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跋涉,茫然中向着有亮光的地方行进。 在官邸门前的台阶上,他摔了一跤。 越过两级台阶跪上水泥地面,他在慌乱中想要站起,然而双腿发软,站到一半又跌了下去。车里保镖连忙冲过来搀他扶他,他没说话,连滚带爬的往车里走。 这回坐上汽车,他闭上眼睛向后一仰,知道自己是别无选择了。 然而他没想到,何殿英根本不肯见他。 何殿英正在小老九的日式公馆里,很闲适的喝茶看风景。 庭院之内花草鲜嫩,叶片娇绿,骨朵粉红;偶尔吹来一阵温暖春风,带着青草初发的清新气味。一朵云彩飘飘忽忽的过滤了阳光,于是这个世界看起来就更加柔和了。 何殿英盘腿坐在廊下,一手捏着个精致的茶盅,小口小口的品尝香茶。余至瑶不识时务,“地狱无门自来投”,他也没有办法,他只是言出必行而已。 见面,见什么面?难道还是当年情形,你打我一拳,我踢你一脚吗?还是一阵好一阵恼吗?既然决心进攻,那就一直打到他姥姥家去;你退我进你进我退的小孩把戏,真是玩腻了。 放下茶盅摸进怀里,他掏出了那张樱花明信片。明信片真是旧啊,一点美丽之处都没有了。送到鼻端嗅了几嗅,他总觉得上面还带着余至瑶的气味。 这天下午,有人在顾宅门口撂了一件带血的小褂。顾家老大出来捡了,认出那是父亲的贴身衣物。 顾宅里面立时就起了哭声——顾占海这是死了,而且死不见尸。 群英武术社也被封了,王连山跳后窗户逃了出去,哪知特务骑着后墙专在等他。拼着性命飞身上墙,他一脚把特务扫了下去,同时肩膀上也挨了一枪。摘下帽子捂住肩头,他气运丹田发足狂奔,一溜烟跑了个无影无踪。 群英武术社关了大门贴了封条,从此天津再无群英武术社。 武术社内自然是有兵器的,所以未能逃出的弟子们全被带走,罪名正是反日。他们蹲着被卡车运进宪兵大队,躺着被卡车运去城外乱坟岗子,和武术社一起死了。 余至瑶近来天天筹划着要装病,这回不用他装,是真病了。 他不许手下这几个人离开英租界,王连山养好枪伤,要给师父报仇雪恨;余至瑶不许他去,让马维元看管着他,敢去就再给他一枪。 他对手下人满心回护,余至琳感觉天津气氛恐怖,想要迁去上海,他却是既不挽留,也不关怀。 他就见不得姓余的。 自从余至瑶告病回家之后,其他理事有样学样,也都不再露面。商会很快濒临瘫痪,井上大佐大发雷霆,亲自带了两名日本军医赶往余公馆,倒要看看余至瑶是真病假病。 然而余至瑶并不在家。张兆祥迎出来,毕恭毕敬的说道:“我们二爷肺上鼓了两个气泡,昨晚进医院治疗去了。” 井上大佐不知世间还有此种病症,所以直接又去了维多利亚医院。这回亲自站到病床前了,他见余至瑶紧闭双眼人事不省,口鼻上还扣了氧气罩子,这才信了几分。 等到井上大佐走远了,余至瑶睁开眼睛,又颤巍巍的抬起手,摘下氧气罩子。 哑巴端着一杯凉开水走进来,见他醒了,连忙站到床边,弯腰去看他的脸色。 余至瑶气若游丝的说道:“不知上海那边……情形如何。实在不行……我也过去避避风头。” 张兆祥给余至琳发去电报,询问上海情形。余至琳很快回电,表示上海繁华自由,和天津环境大不相同。 余至瑶听到这个消息,立刻有了主意。在医院躺过半个月后,他悄无声息的回到家中略作安排,然后便带哑巴登上一艘荷兰客轮,南下去了。 第57章 两座城市 余至瑶一直感觉自家大哥有点白面包的风采,没想到白面包还挺有女人缘,刚到上海没几天,就和沪上闻名的一位女作家相好起来。弟弟对大哥冷情,大哥对弟弟也漠然。余至琳和女作家爱的如胶似漆,听闻弟弟要来,本来打算去十六铺码头接他一趟,可是那天早上忙着和佳人云雨,没有时间,故而也就算了。 余至瑶活了三十多年,这是第一次走出天津卫。茫茫然的出了码头,他累得靠在了哑巴身上。上海的天气,自然要比天津热得多,他一身大汗的招了两辆黄包车,也没有目的,只让车夫为自己找处好些的饭店。车夫一听这话,打起精神,拉着他就跑上了路。 片刻过后,车夫把他拉到了华懋饭店门前。余至瑶如数付清车费,然后和哑巴并肩站立,仰头望向前方高楼。 “好家伙!”他轻声叹道:“这饭店可真够大的,比利顺德漂亮。” 哑巴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哇。” 余至瑶又靠在了哑巴身上,从下缓缓向上抬头,嘴里喃喃的报数,末了说道:“十二层。” 哑巴继续点头:“哇。” 然后这两人一起向内走去。 余至瑶开了两间客房,和哑巴就此安顿下来。和天津相比,上海果然是另一番天地,不但繁华依旧,而且街上的日本兵也相对较少。余至瑶打算长住下去——至少要等商会选举完毕。届时有了新主席上位,井上大佐自然就会转移攻击目标了。 至于家中,生意有马维元和宋逸臣打理,家事全归张兆祥安排,都是可靠精明的人,想必也不会搞出乱子。他这一年过的殚精竭虑,如今借着这个机会,正好过几天清清静静的好日子,权当休养身体了。 他没有体力出门消遣,终日还是躺在房内床上。哑巴从早到晚的陪着他,有时熬得困了,两人便是挤做一床睡觉。 余至瑶仍然是睡不熟,经常看着是阖目入眠了,可不定何时就会猛然一惊。他一醒,哑巴也会醒。哑巴醒来之后搂搂他拍拍他,然后还能睡;但他就睡不着了,双目炯炯的一直醒到天亮。 醒着,但是没想什么,因为没什么可想。原来还可以想一想何殿英,现在也不愿去想了。何殿英是一块薄荷糖,本来甜美清凉,可是一旦火热起来,会融化得咬不碎甩不脱;滚烫的贴上身,烫脱人的一层皮。 可是即便如此,余至瑶还是不后悔认识他。无论如今的何殿英变成什么样子,他心里总藏着一个白皙单薄的影子,是少年小薄荷抱着玻璃箱子,站在阳光下对着他笑。 忆起笑嘻嘻的小薄荷,余至瑶在黑暗中也不由得微笑了。小薄荷真是讨厌啊,话那么多,一张嘴像留声机一样滔滔不绝,吵得他头疼。他忍无可忍的伸手去捂对方的嘴巴,声音暂停了,手心却是起了柔软活泼的触感,是小薄荷在用舌头舔他。 心脏渐渐跳得失了节奏,一阵一阵绞拧着疼。余至瑶侧身慢慢蜷缩起来,屏住呼吸忍痛。忽然间很想念天津卫,也很想念何殿英。但是不能回去,就算回去了,最好也不要见他。见面就生矛盾,见面就有麻烦,总是如此,他真是厌倦了。 余至瑶失眠,而在千里之外,何殿英也在失眠。 余至瑶失踪的消息传出来了。余公馆的大管家在各大报刊上登了寻人启事,只说余至瑶无故出走,如今不知所踪。何殿英怀疑张兆祥是在假撇清,可是无缘无故的,又不好到英租界里抓人,只得让特务跟踪着余家众人的一举一动,想要从中找出线索——然而,没有线索。 他急了,撒网一样派出人马,把整个天津卫翻了个底朝天。接二连三的一无所获之后,他忽然生出了一个念头:“这家伙不会是跑去重庆了吧?” 然后他瞬间冒出一身冷汗,当夜就无论如何都闭不上眼了。 何殿英什么都不怕,就怕余至瑶“没了”。 他当初之所以能够在哈尔滨安安稳稳的生活四年,就是因为心里踏实。虽然对余至瑶是看不见摸不着,但是知道他就在天津,他不动,像山一样,总在那里。只要自己肯向前走,就一定能够见到他。 谁都可以没,余至瑶不能没。如果世间没有了余至瑶,那他的一颗心简直无处安置。一掀被子坐起来,何殿英摸索着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烟雾袅袅向上升起,穿透了他的蓬乱短发。他乌烟瘴气的独自坐着,仿佛整个人都要燃烧起来。 一根烟卷燃过大半,他再拿一根续上。忽然叼着烟卷伸腿下床,他想自己不能发呆,还是得找。万一余至瑶真是跑去了重庆,那自己就他妈完蛋了! 谁知道日本人哪年才能把重庆打下来?重庆可不是他想去就能去的地方。他在天津卫是威风八面的何老板,到了重庆就是个屁,不被人当汉奸打死就是好的。 所以重庆这个地方,他不能去,余至瑶也不许去。 第二天,何殿英向香川次郎告了假。香川次郎本来不想同意,可见这位把兄弟魂不守舍的,就没好意思拒绝。 第三天,何殿英带着几名随从离开天津,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商会选举如期举行,静老百般推辞,可最后还是被选为新一届主席。静老年逾七十,眼看自己躲避不过,便是横下心来,打算趁此机会捞上一笔,好给子孙后代留些财富。 哪知在就职后的第三天,静老刚出商会大门,便被刺客乱枪打死了。 消息传到上海,余至瑶又是庆幸又是后怕,心想亏得自己抽身退步及时,否则怕是难逃一死。静老一死,商会内部必定乱套,所以他决定再躲一阵,等到天下真正太平了,再返回天津。 天气越来越暖了,几乎可以算作进入夏季。余至瑶有了闲心,时常带着哑巴出门走走,也走不远,只在附近的洋行店铺里逛逛。在战事的影响下,上海显出了一种奇异的繁荣,既可与南洋联系,也可与重庆联系,虽是孤岛,然而对着四面八方都能走出路去。 在永安百货公司里,余至瑶给凤儿买了一顶宽沿大遮阳帽,帽子上颤巍巍的堆起鲜艳纱花,说不上多么好看,但是摩登夸张,是天津市面上不曾见过的。帽子放在大扁盒子里,外面再用花纸口袋装好。哑巴替他拎着,又开口问他:“啊?” 余至瑶摇头笑道:“我不累。” 随即他继续说道:“我们晚上还是去吃那个……那个……就是那个……” 哑巴不挑食,吃什么都行,所以没等他“那个”完毕,就直接答道:“啊!” 第58章 山高海深 闲逛过整个下午之后,余至瑶带着哑巴回到饭店,直接乘坐电梯上了九楼餐厅。 两人找到位置相对着坐下。余至瑶拿起菜单上下浏览,专心致志的考虑晚餐内容。哑巴则是无所事事,直勾勾的望着斜前方发呆。 因为两人都是闲闲的各有事做,所以谁也没有发现何殿英在餐厅门口一闪而过。 何殿英下楼走到余至瑶所在的客房门前,脱力似的靠墙蹲了下去。饥肠辘辘的垂下脑袋,他无声无息的大笑起来。 终于找到了,茫茫人海,大半个中国,他妈的终于找到了! 余至瑶和哑巴舒舒服服的吃饱喝足了,然后起身走向电梯,想要回房休息。 电梯里人很多,走廊内却幽静。余至瑶踩着厚实地毯,一步一步慢慢的向前走。走着走着,旁边的哑巴忽然拉住了他:“啊!” 余至瑶莫名其妙的抬起头来,看到前方站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然而模模糊糊,看不清脸。下意识的眯起眼睛,他面无表情的收住了脚步。 而那身影向他越走越近,最终显出了何殿英的眉目轮廓。 在他前方一米远停了下来,何殿英像怕吓着他似的,轻声开口说道:“二爷,别怕,我不是来闹事的。你总不回去,我来看看你。” 说完这话,他试探着向前又走了两步。 余至瑶无言的打量着他,就见他还穿着一身薄呢子西装,膝盖手肘全是皱褶,领带结是歪着的,头发也是乱糟糟。面孔本就苍白,如今瘦了,更显憔悴。永远精明活泼的小薄荷,如今变成了一只病猫。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他问。 何殿英笑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一步一步打听着找过来的。” 余至瑶没再说话,拖着双腿继续向前走去。 何殿英厚着脸皮尾随了余至瑶,哑巴则是识相的自回房间去了。 余至瑶刚刚迈步进房,就听后方“喀”的一声,正是何殿英锁了房门。心中忽然紧张起来,他正要转身说话,不料腰间一紧,已有手臂围了上来。 身不由己的乱退几步,他被何殿英推到了墙壁上。原来病猫全是假象,何殿英像只豹子一样箍住了他。亟不可待的在他脸上胡亲了几口,何殿英激动的快要流下泪来:“二爷,你说走就走,你知不知道我想你想得要死?” 然后他抬起右手抚上对方面颊。拇指用力抹过嘴唇,他喘着粗气合身贴了上去:“二爷,听话……”他探头在余至瑶的嘴唇上吮了一口:“让我好好亲亲你。” 余至瑶紧闭嘴唇,脑袋乱晃着想要躲闪。何殿英知道他是被自己咬怕了,可是不肯放松,追着赶着去亲去吻。余至瑶体力不支,慢慢的向下溜去,他顺着力道搂住对方,也跟着一点一点弯下腰来。 最终,余至瑶昏头昏脑的坐在了地上。脑袋被何殿英牢牢的捧在手中,他是躲不开了。一颗心提到喉咙口,他不知道何殿英这回会不会咬下自己一块肉去。 然而何殿英的动作渐渐轻柔起来。温凉的嘴唇蹭过他的额头眉间,何殿英一边吻他一边嗅他,一只手顺着胸膛向下滑去,隔着一层衬衫对他百般抚摸。 余至瑶在黯淡的暮色中闭上了眼睛,忽然感觉如果自己就这样死了,也很好。 迟迟疑疑的抬起双手,他仿佛是要抱住身前的何殿英。可是直到手掌触上对方的后背,他才骤然下了决心。竭尽全力的猛然搂住对方,他几乎是把何殿英勒进了自己怀中。 何殿英跪在地上,服服帖帖的任他拥抱。下巴搭上他的肩膀,何殿英低声问他:“我们两个在上海,多住几天好不好?” 余至瑶藏在暗中,几乎是在享受此时此刻。多久没有这样抱过小薄荷了?很久很久了。 忽然响起一串清晰的叽里咕噜,何殿英环住他的脖子,自己低低的又咕哝道:“饿死我了。” 余至瑶给何殿英叫了一份炒饭。 西崽把炒饭送过来时,余至瑶已经拉拢窗帘打开电灯。何殿英忽然知道了冷热,把那一身春装尽数脱去。穿着衬衫裤衩端起炒饭盘子,他见余至瑶正是坐在床边,便走过去,面对面的跨坐到了对方的大腿上。 “不是恨我入骨吗?”余至瑶伸手托了他的屁股大腿:“怎么还追过来了?” 何殿英一边狼吞虎咽的大嚼,一边含糊答道:“我没恨完,你不许走!” 余至瑶拍了拍他的后腰:“酸。” 何殿英抬眼望向了他:“酸?” 余至瑶笑了:“一身汗酸!” 何殿英问道:“嫌不嫌我?” 余至瑶摇头答道:“不嫌。” 何殿英腾出手来一掀衬衣:“那亲一口!” 余至瑶探头过去,果然在他胸前吻了一下。 何殿英嘿嘿笑了起来,一双眼睛闪闪发亮。往嘴里填了满满一勺炒饭,他圆圆的鼓起了腮帮子,正是吃没吃相。 而余至瑶仰头凝视着他,心想这算什么?休战?讲和?还是因为两人身在异乡,所以能够暂且放下恩怨,来做一场狂欢? 何殿英也知道自己“酸”,所以吃饱喝足之后忙去洗了个澡。一身清爽的回到床上,余至瑶主动抱住了他。 他欢喜起来,开始动手动脚,结果被余至瑶呵斥一声:“不老实就滚出去!” 这让他越发哈哈大笑,觉得余至瑶的语气很像一位老太爷。翻身把余至瑶压到下方,他把对方的面孔揉成鬼脸。他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手劲很大,所以倒要看看余至瑶作何反应。然而余至瑶随他胡闹,毫不反抗。 于是他闹着闹着,也就感到了无趣。忽然在余至瑶的脸上拍了一巴掌,他带着傻气笑道:“我起初还以为你跑去了重庆,吓死我了!” 说到这里,他又一拧余至瑶的耳朵:“要打,我们关上门在家里打,你别一声不吭的就走!” 余至瑶笑了一下:“打不过,还不让逃?” “打不过,你不会认输吗?” 余至瑶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答道:“我不认输。” 何殿英默然片刻,开口又问:“你恨不恨我?” 余至瑶看着他的眼睛:“不恨。” “打了你,你不恨;那要是杀了你呢?” 余至瑶平静的答道:“我都死了,更不会恨。” 何殿英明白了——两个人都有感情,情深似海;可惜他们不讲感情。 随它山高海深,不看重它,也是无用。 这时,余至瑶换了话题问道:“小薄荷,我一丝风声都没有走露,你怎么能够打听到我在上海?” 何殿英侧脸枕上他的胸膛:“唉,那当然是……很难的啊!” 第59章 好事多磨 这一夜,余至瑶与何殿英同床而眠。 何殿英那一身衣裳都是被汗水浸透了的,先前穿在身上还不觉得,如今洗过了澡,才发现衣裳气味恶劣、酸不可闻。光溜溜的躺到床上,他开始对着余至瑶上下其手、骚扰不止。余至瑶先还忍着,后来忍无可忍了,板着脸低声呵斥:“还闹?” 何殿英望着他笑了起来,因为想像出了他将来做老太爷时的模样——一定是个气派俨然的威风老头子。 “我不闹了。”他笑嘻嘻的仰面朝天:“我们太太平平的睡一觉。” 余至瑶没再说话,只扳过他的肩膀,把他轻轻的搂进了怀里。窗子关的不严,几丝微风拂动窗帘,闪进一线星月光芒。 何殿英是疲惫极了,说睡就睡,不过片刻的工夫,呼吸便是匀称悠长起来。余至瑶却是始终睁着眼睛,偶尔探头嗅一嗅何殿英的短头发。双臂拥抱着对方,他很久没有这样清醒安宁过了。 他知道这其实只是一个梦,人生如梦。 翌日清晨,何殿英早早醒来,然而醒的并不彻底,朦胧中就听余至瑶问自己:“要不要上楼去餐厅吃早饭?” 他迷迷糊糊的作了回答:“不饿,不吃。” 然后又听余至瑶在房内走来走去,自言自语:“外面都有人打赤膊了,你还穿着呢子衣裳?” 一双手隔着薄毯子摸了摸他的腰:“这么瘦,哑巴的衣裳你也穿不了。” 随即带着牙膏味道的气息扑到耳根:“你睡你的,我去给你买身衣裤回来。” 那双手在他的后背上又拍了拍:“这么瘦。” 何殿英不知为何,十分安心,于是就真的自顾自继续睡了。 何殿英再清醒时,天色已然大亮。耳边听到房门响动,他故意阖目装睡,一动不动。 脚步声沉重滞涩,一步一步都像是拖着双腿在走。他听到了余至瑶的喘息声音,仿佛是气喘吁吁的模样。 接着是细细碎碎的声响,不知他是把什么东西放到了桌上。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最后窗前的沙发椅“咯吱”一响,想必是他坐了下去。 何殿英侧躺在床上,伸胳膊撂腿的,表情丝毫不变。黑暗中他就觉得余至瑶是在盯着自己,然而一旦睁眼察看,便不能继续伪装下去。心痒难耐的忍着笑意,他正要猛然坐起吓一吓余至瑶,哪知未等他运出力气,耳边忽然又起响动,仿佛是余至瑶站了起来。 眼前渐渐变得黑暗,是余至瑶挡住了窗口阳光。熟悉的气息渐渐浮现,他忽然就僵硬了身体。 手指梳理了他的短发,嘴唇吻上了他的面颊,只是蜻蜓点水般的一下。 何殿英的身心都静止了,仿佛已然灵魂出窍。此刻的时光,宛如一朵宁静中开出的花。 余至瑶转身走回窗前坐下,慢条斯理的给自己点了一根雪茄。双眼盯着床上的何殿英,他浅浅吸了一口雪茄。 这是异乡,他和何殿英也是萍水相逢。恩怨情仇全部留在天津卫,他们暂时可以失忆。还是喜欢小薄荷,最喜欢小薄荷,然而凭着他们的所作所为,似乎双方都没有资格再谈那个“爱”字了。 相爱的人,不该是他们这样。 何殿英装睡,等待了几十分钟之后才决定醒来。 无声无息的睁开眼睛,他看到余至瑶正低头坐在窗前,若有所思的盯着地面发呆。雪茄夹在指间,已经快要熄灭。 将两只赤脚在床上蹬了几蹬,他哈欠连天的抻了个懒腰,又懒洋洋的从鼻子里哼出声音:“二爷……” 余至瑶抬头望向他:“醒了?” 何殿英听了他这不冷不热的语气,忽然很想跳到地上去捶他两拳,捶出他的真心实意来。 一掀薄被坐起了身,他低头揉了揉眼睛。两条小腿摆在床上,看着惨白瘦削,几乎刺目。真是瘦了,找人不比办事,事情总是有始有终的;可找人就像大海捞针,茫茫然付出无限的精力时间,并且没有盼头。 “你怎么起得那么早?”他问余至瑶:“怕我非礼你?” 余至瑶对他笑了一下:“可不是。” 然后他站起身来,从桌上拎起几只硕大纸袋。袋子里面装着各色衣物。把纸袋送到床上,他又说道:“定做衣裳太费时间,这是从洋行里买来的现成货,看看合不合身。” 何殿英没话找话:“不合身怎么办?” 余至瑶坐回窗前,低声答道:“那说明……你长得不合标准。” 何殿英听闻此言,登时骂了一句。 何殿英洗漱过后,穿了崭新的衣裤鞋袜。身姿笔挺的站在余至瑶面前,他伸手挑起了对方的下巴:“二爷,看看我,够不够标准?” 余至瑶上下打量了他,然后垂下眼帘笑了:“标准。” 何殿英得意的抬手打了个响指:“走,吃饭去!” 余至瑶按住椅子扶手,费力的站了起来。何殿英见他脚步踉跄,便是问道:“你这腿还能不能好了?” 余至瑶本就双腿无力,方才又在街上奔波了小半个上午,这时筋肉酸痛的简直快要迈不开步子。站直之后稳了稳心神,他低头一笑,没有回答。 余至瑶说上海很好,想要带着何殿英四处逛逛。然而何殿英连连摆手,说自己从北跑到南,实在是逛够了。 两人既是不肯出门,自然只能守在房内。何殿英并不多提自己这一路的艰辛,只捡没要紧的事情来开玩笑。如此闹到晚上,他心猿意马忍无可忍,又开始揉搓摆弄起余至瑶来。 余至瑶个子很大,力气全无,何殿英轻而易举的把他压倒身下,口中笑道:“二爷,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 余至瑶问也不问,直接答道:“不行!” 何殿英嬉皮笑脸的压住了他:“你下不去手,我下得去!”随即他俯下了身,对着余至瑶的耳朵呵出热气:“二爷,你乖乖的,我这回肯定小心,绝不会弄疼了你。” 余至瑶心知这是饭店客房,外间走廊总有西崽经过,并不是个霸王硬上弓的场所,所以倒还不慌。竭尽全力的做了个鲤鱼打挺,他在何殿英身下气喘吁吁:“我说我下不去手……那是心疼你。你不识好歹……那我就下一次手让你瞧瞧!” 何殿英听闻此言,倒是愣了一下:“就你这身体……” 余至瑶咬紧牙关运足力气,猛然翻过身去,把何殿英压倒下方。双手哆嗦着摸向对方腰间皮带,他忽然很想和小薄荷真刀真枪的干上一次。不知何时梦就会醒,他想在这个梦里为所欲为。 何殿英没有反抗。虽然他并没有兴趣被人干,不过如果余至瑶实在想要,那他也可以给。 何殿英做好了一切准备,然而在余至瑶第一次进攻时便惨叫一声,同时像条白鱼一样窜了出去。 赤条条的背过双手捂了屁股,他靠墙站立带了哭腔:“余二,我操你娘!” 余至瑶趴在床上,直着眼睛半晌没动——何殿英那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差点吓碎了他的心脏。 片刻过后,他缓了过来,抬头望着何殿英怒道:“你嚎什么?” 何殿英哭唧唧的咧嘴答道:“余二,我告诉你,这事不行,太他妈疼了!” 余至瑶捂着胸口,因为心脏绞痛,所以几乎气急败坏。举起拳头用力一捶大床,他不耐烦的斥道:“你方才满口答应,现在却又反悔——你对我不是也做过这种事情吗?一报还一报,也算公平!” 何殿英依旧靠墙站着,不敢露出屁股:“去你娘的!你和我是一样的吗?我从头到脚全标准,你呢?你像条活驴似的——你那玩意儿切下来炒一炒,够盛一大盘子的了!” 余至瑶听到这里,气的笑了:“小薄荷,我们就事论事,不许这样——这样诋毁我。” 何殿英面红耳赤,可是也笑了:“滚你的蛋!反正我就是反悔了!” 第60章 偷来的时光 余至瑶想要抓住何殿英,然而东一扑西一扑的努力许久,却是连根毛都没能揪到。何殿英很了解他的底细,所以光着屁股躲来躲去,不慌不忙的把他耗到筋疲力尽。最后见他瘫在床上动不得了,这才笑嘻嘻的走到了床边。 抬手自己拍了拍屁股,他弯腰捡起裤衩穿好。有了这一层作为保护,他放心大胆的抬腿上床,一屁股坐到了余至瑶身边。 “我不招你,你也别惹我!”他居高临下的伸手一指余至瑶的鼻尖:“否则老子一炮干出去,你再想跑可就晚了!” 余至瑶一把打开他的手,心里憋闷着难受。小薄荷着实可恨,把他的胃口吊上来了,又让他馋着饿着。早知如此,还不如自己躲着心如止水。 如此过了片刻,两人渐渐恢复心平气和。何殿英关了电灯,和余至瑶并肩坐在床上闲聊。余至瑶不看他,扭头望向窗外看风景。一只手试试探探的伸到了他的腿间,他没留意,单是盯着下方那万点霓虹。 何殿英用手闲闲的撩拨捏弄,手中之物很快坚硬勃发起来。毫无预兆的,他低声笑问道:“二爷,你现在身边有人吗?” 余至瑶收回目光,在一片黯淡中转向了他:“我身边……不就是你吗?” 何殿英连忙忍笑摇头:“不是那个意思。我是问你平日在家里,身边有没有床上的相好。” 余至瑶面向前方想了一想,忽然蹙起眉头一闭眼睛,他浅浅的吸了一口气:“还是杜……杜芳卿。” 何殿英几乎骇笑了,手上却是饶有兴味的片刻不停:“开什么玩笑?他都多大年纪了?你是找不到好人儿还是怎么的?专挑一只老兔子吃起没够?” 余至瑶睁开了眼睛,目光有些散乱:“我心里也不、不想旁人。有个杜芳卿在那里,就够、够用了。” 何殿英歪着脑袋,盯了他的侧影:“为什么心里不想旁人?爱上杜芳卿了?” 余至瑶垂下了头,上半身隐隐有些摇晃:“不、不是。” 何殿英凑到他的耳边,轻轻吹出气流:“那是因为什么?” 余至瑶偏过脸来,神情无辜、目光单纯。直直的看了何殿英两三秒钟,他再次低下头去,仿佛是淡淡的笑了。 何殿英凝视着他的侧影,不再追问。房内昏暗,可他能够想象出余至瑶此刻的面红耳赤。 余至瑶在床上实在生涩,几乎像个雏儿。何殿英感受到了他那压抑着的燥热与骚动,可他就只是坐着,并且是正襟危坐。 于是何殿英轻声问道:“二爷,舒不舒服?” 余至瑶静静的点了点头。 何殿英又道:“二爷,躺下吧。” 这回不等余至瑶回答,他抬起另一只手,直接扶着余至瑶向后仰卧下去。嘴唇顺势落到对方唇上,他温柔的吻了下去。 余至瑶服服帖帖的躺平身体,心平气和的回应了那个吻。他并不是个欲望强烈的人,偶尔动了心思,也只求纾解。对自己潦草打发得太久了,他几乎忘了世上还有这样一桩享受。 抬手把何殿英搂到胸前,他的声音低沉沙哑:“小薄荷,我还是想要你。” 这话让何殿英心中一动。要不是屁股还疼,他非立刻答应下来不可。饶是屁股疼,他还意意思思的,想要跨到对方身上再试一次。 不过转念一想,他又收了这个心思。手中这支棒槌实在不凡,一旦弄伤了自己,可是没脸去看医生。 “你要我?”他低声笑道:“别得寸进尺!我这儿还硬着呢?我要谁去?” 直到午夜时分,床上二人还没有睡。一床薄被罩住两人,下面暗涌起伏,始终不歇。 末了何殿英一掀被子伸出头来,气喘吁吁的笑道:“二爷,我看你是要疯魔了!” 话音刚落,余至瑶翻身压住了他。他立刻抬手死死搂住对方,又把□向上乱顶。余至瑶笑出声来,一扭身抱着何殿英又滚回了被窝里。薄被胡乱缠裹了两人,这回是谁也逃不脱了。 这一晚过后,余至瑶对于何殿英的感情,好像变得更复杂了一些。 原来他只是觉得小薄荷可爱,最可爱;可是现在看来,似乎除了可爱之外,小薄荷身上还蕴藏着更新鲜的诱惑。 两人依旧是不肯出门,他的大腿则是成了何殿英的专用座椅。两人时常叠坐在沙发椅上,一坐便是很久。余至瑶闭上眼睛,把脸贴上何殿英的后背;而何殿英低下头来,就能看到他那环在自己腰间的手臂。 何殿英没想到余至瑶这样爱自己——他知道余至瑶是爱的,可没想到,会有这般程度。 “等过两天回了天津。”他侧过脸说道:“你就滚回租界里去,过你的太平日子吧!” 余至瑶在他身后答道:“嗯。” 片刻之后,他听见余至瑶开了口:“小薄荷,静老遇刺的事情,你知不知道?” 何殿英怔了一下:“静老?谁啊?” 然后不等余至瑶回答,他恍然大悟:“哦……商会的新主席是吧?我知道,那老头子不是前一阵子被人拿枪打碎了吗?” 余至瑶继续说道:“近来这横死街头的,也不只是静老一个。为了安全起见,我看你还是把那特务队长的官职辞了吧。” 何殿英一听这话,心里立刻有些不痛快:“我和静老怎么能一样?他个糟老头子,当了汉奸还仰着脸在街上走,当然招杀;我可是处处小心——我不杀别人就是好的!” 余至瑶听了这话,沉默半晌,最后又道:“小薄荷,你要是缺钱用,我可以给你。你对我爱也好,恨也好,都没关系,我只希望你能平安。你我……你我好了那么多年,又打了那么多年,如果有一个人提前走了,另一个人会……会很寂寞。” 何殿英侧过身来,想要看清他的脸:“你放心,只要你能长命百岁,我就必能陪你到老。” 此言一出,腰上有了紧箍感觉,何殿英知道那是余至瑶在慢慢收紧手臂。余至瑶始终是躲在他的背后,不肯与他对视。忽然笑了一下,余至瑶低声说道:“我方才那话讲得不好,你忘了吧。” 何殿英转向前方,又补了一句:“你放心,就算没有日本人,我也是一样的招人恨。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趁着日本人对我不错,我先威风一阵子再说。再说下面的兄弟们还指望着我呢。本来是一大帮人,现在死的就剩了两个,他们对得起我,我也得对得起他们。” 余至瑶没再出声。何殿英那一大帮兄弟,有一多半是死在了他的手里。他和何殿英之间的感情,总像是静谧幽深,是一处旁人不能企及的秘境。可人毕竟是活在世间,小薄荷得护着他的兄弟,就像自己得护着宋逸臣那帮手下。 这时,何殿英忽然一眼看到墙角立着一只大纸口袋,看那袋子花样,应该是用来装衣裳的。颇为好奇的抬手一指,他问余至瑶道:“二爷,那里面装的是什么?” 余至瑶歪着脑袋看清之后,随口答道:“那是给凤儿买的帽子。” 何殿英没回头,单是惊诧问道:“凤儿?” 余至瑶笑道:“你还记不记得当初我家里有个小姑娘,梳两条长辫子的?那孩子小名叫凤儿,现在也长大了。” 何殿英点了点头:“长大了?多大了?” 余至瑶思索着答道:“应该是快十六了。” 何殿英扯开他的手臂,起身走去墙角蹲了下来。拿出大帽子仔细看了看,他随即将其戴到头上,顶着满头颤巍巍的花朵转向余至瑶:“漂不漂亮?” 余至瑶看他淘气,可是双腿疲惫,懒怠动弹:“你别乱动。这帽子就俏皮在那几朵花上!” 何殿英一听这话,抬手对着头顶便是一掌,两朵鼓蓬蓬的纱花立时瘪了下去:“没见你这么通人情过,怎么?你当初是给自己捡了个童养媳?” 余至瑶十分不屑的一挥手:“去你的吧!” 然后他却是又拍了拍大腿:“给我回来!” 何殿英戴着帽子迈步走去,重新坐回了余至瑶的大腿上。自己抬手扶了扶宽阔帽沿,他怪模怪样的说道:“回天津的话,你跟不跟我一起走?” 余至瑶抬头看着他的背影:“不了,你走你的,我走我的。等到了天津,再找机会见面。” 何殿英在他的大腿上用力颠了两下,心中还是有些不足。他这最乐天达观的人,都看出两人的感情是前途未卜;所以如今这段时光简直就像是偷来抢来的,可贵的令人心痛。 但是又不能不回去。余至瑶倒也罢了,横竖家里有人照看;自己可是有着官职在身。当真是一去不复返了,到时对香川次郎也不好交待。 第61章 两种境地 第62章 束缚 一场阵雨刚刚下过,余至瑶踩着湿漉漉的台阶走出公馆,在院内上了汽车。汽车夫已然提前调转车头,车轮在草坪上压出纵横沟渠。王连山坐上副驾驶座,路上权当是大保镖。 阵雨过后的天空是格外晴美,只是空气微凉。门前道路积了雨水,汽车一路开的乘风破浪。余至瑶扭头望着窗外风景,因为对商会情形不甚了解,无法做出预计,所以索性不想,届时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也就是了。 片刻之后,汽车抵达商会。余至瑶轻车熟路的进入大会议室,迎面就见室内理事群聚,是近来少见的热闹场面。众人看他来了,纷纷呼唤问候,而他一边很有分寸的点头微笑,一边靠门找了个座位坐下。 旁边的胡理事待他坐稳了,便是低声说道:“余二爷,您听说了吗?这回选举,日本人要派监选委员过来。” 余至瑶怔了一下:“监选委员?不让商会自己选了?” 胡理事摇了摇头:“搞不明白。仿佛是井上大佐去了北平,这件事情,又由新人来负责了。” 余至瑶略觉不安的点了点头:“这的确是……” 的确是什么,他没能说出。因为身后房门忽然一开,湿凉清爽的空气扑了进来。室内理事一起望去,就见两名不速之客并肩而入,其中一人军装笔挺,乃是个日本军官;另一人西装革履,却是何殿英! 众理事们这些天见多奇景,尚还镇定,余至瑶却是大吃一惊,因为知道何殿英和商会是素无瓜葛的。 何殿英趾高气扬,两只眼睛快要上移到额角,扬着脑袋往里走。及至这二人一起站到了首席位置,日本军官率先开口,用生硬中文介绍了身边这位监选委员。这时何殿英的两只眼睛有所下落,开始望向在座众人,脸上带着一点得意的笑,却是始终不看余至瑶。 日本军人介绍完毕,随即迈步离去。这回会议室的大门一关,何殿英当仁不让,一屁股坐上了主席位置。 主席座位距离桌子太近,他坐下之后只觉地方逼仄,便是挪着椅子转了个半圈。这回舒舒服服的跷起二郎腿,他将一边手肘横撂在了桌面上,同时面无表情的打量了诸位理事。 环视一场过后,他在椅子上又扭了扭身体,换了个更为舒适的坐姿。拿出香烟点燃一根,他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在前方的玻璃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 “我何某人的出身来历……”他毫无预兆的开了口:“不用细讲,在座诸位也应清楚。既是明白人,就别做糊涂事。我知道你们是被锄奸团吓破了胆子,吓破胆子也得选!我既然来当这个监选委员了,就必要做成此事!” 说到这里,他又吸了一口烟卷,脸上神情忽又和缓下来。这回遥遥的望向余至瑶,他用戏谑的语气笑道:“余理事,发型不错啊!” 此言一出,在座众人立刻全把目光投向了余至瑶。余至瑶今天梳了个乌黑锃亮的背头,本来不算出奇,可是话从何殿英嘴里说出来,不知怎的就带了不怀好意的滑稽性。余至瑶颇为窘迫的受了一场注目礼,怎样回应都不合适,只好装聋作哑,勉强笑了一下。 何殿英依旧紧盯着余至瑶。他的话听起来像玩笑,其实倒是真心实意的赞美。余至瑶生的天庭饱满,发线清晰,还带着个小小的美人尖,怎样梳头都挺好看。夹着香烟的手指有些做痒,抓抓挠挠的想要在对方脸上狠揉几下;忽然想起对方下面那副大家伙,何殿英嘴角一翘,忍着不笑。 一口气吸了小半根香烟,他喷云吐雾的继续说道:“听说现在商会已然无人参选,那我现在就给你们一点时间,拟个候选人的名单出来。”说到这里,他抬手一指前方众人:“一分钟拟出来,一分钟散会;一天拟出来,一天散会;一个月拟出来,你们可以通知家人过来送铺盖了!” 说完这话,他站起身来走向房门。将要出门之时,他回头说了一句:“余二爷,你跟我来!” 余至瑶一言不发,起身跟上。 何殿英把余至瑶带到了主席办公室。 办公室内一片整洁,余至瑶当年就不大来,静老大概更是连门都不曾进。何殿英锁了房门,然后转身笑问:“二爷,想没想我?” 余至瑶方才那几步走得快了,抻得腿上筋疼。在靠墙的长沙发上坐了下来,他抬头看向何殿英,笑着低声答道:“想。” 何殿英听了他这闷声闷气的回答,一颗心便是软了一下,感觉他憨头憨脑,是个英俊的傻大个。几大步走过去,他直接跨坐上了对方的大腿。余至瑶也自动自觉的抬起双手,习惯成自然的搂住了他的腰。 双方近距离的目光相对,何殿英果然抬手捧住了余至瑶的面孔,由着性子挤出鬼脸。余至瑶静静的忍着等着,待他消遣玩闹够了,这才探过头去,吻住了他的嘴唇。 这个吻来的温柔悠长。舌尖挑动舌尖,气息冲撞气息。余至瑶把何殿英当成了一颗糖果,舔着吮着,回味无穷,而何殿英向下摸索着解开了他的裤扣。 一把将其满手攥住,何殿英轻声笑道:“你留着也不大用,干脆送给我吧!” 余至瑶凝视着他,神情茫然而又认真:“嗯?” 何殿英边手上用力边说,“这玩意归我了,不许别人再碰,好不好?” 余至瑶眩晕似的向后仰靠过去,一张脸渐渐涨成通红。闭上眼睛蹙起眉头,他的表情介于欢愉与痛苦之间。呼吸开始变得滚烫,他用气流送出声音,弱不可闻:“好……好……” 何殿英手劲很大,事毕之后,几乎撸下了余至瑶的一层皮。 然而余至瑶很喜欢这丝丝缕缕的痛意。他从小在无休止的毒打中长大,回忆往昔,只有疼痛。他既害怕疼痛,又能忍受疼痛;任何感觉只要混杂了疼痛,都会立刻变得无比清晰。清晰的快乐,清晰的疼痛。 何殿英抽出手帕擦净了手,又低下头去细瞧:“是不是肿了?” 余至瑶依旧闭着眼睛,脱力一样靠向后方:“没事。” 何殿英向前一扑,趴到了余至瑶胸前:“你没事了,我还有事呢!” 余至瑶不接这个话茬,单是将一条手臂搭上他的后背。搭了片刻,另一条手臂也抬起来了,他还是想把小薄荷抱个满怀。 何殿英侧脸枕上他的肩膀,低低的问道:“我这个新差事怎么样?” 余至瑶扭头在他的头发上嗅了嗅:“好。” 何殿英笑了一下:“还不就是为了找机会和你多见几面?看见我跟你好,下面兄弟都气死了。我怎么说都是不占理,只好偷偷摸摸的想办法。我容易吗?” 余至瑶听到这里,忽然睁开眼睛正色说道:“王连山在外面车里,今天你从后门出去!” 何殿英知道王连山的本事,论功夫那是津门第一,而且正憋着要给师父报仇。方才他和日本军官一起下车进来,倒是平安无事——不过万一出去的时候迎头碰上,除非直接开枪,否则十个好保镖也打不过一个王连山。 “这他妈的!”他无奈的苦笑:“咱们两个倒让手下人给束缚住了!” 说完这话他坐起身来,低头揪着余至瑶的命根子扯了扯,然后将其塞了回去,又为对方重新系好裤扣。最后隔着裤子对它弹了一指头,何殿英笑道:“把我的东西看管好了,敢不老实,当心我把它剁下来带走!” 余至瑶下意识的点头答了一声,答过之后忽然感觉不大对劲。抬头看了何殿英一眼,他没说出什么来,自己笑了。 余至瑶少言寡语,于是何殿英自得其乐的滔滔扯淡。等到他说够了,余至瑶才开口问道:“小薄荷,下次我们怎么见面?” 何殿英被他问住了:“下次……我明天要动身去趟文县,商会选举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情,等我回来了,咱们还是在这里见面吧!” 余至瑶莫名其妙:“去文县干什么?” 何殿英诡谲一笑:“办件大事,不过不告诉你,说了你也不会赞同。” 一个半小时之后,何殿英与余至瑶回到大会议室。有人把候选人名单呈给了何殿英,他坐下来浏览一遍,随即要过一支铅笔,勾掉了余至瑶的名字。 然后把名单随手递给身边一人,他满不在乎的说道:“重新誊写一份给我。” 那人见名单上面人数众多,唯独划掉了一个余至瑶,心中便是了然,连忙重抄一份。何殿英这回再看,见里面果真是没有余至瑶了,这才满意的折起名单,宣布散会。 何殿英拿着名单交了差,然后施施然的回了家。哪知一进家门,小老九便迎上来,说是来客人了。 何殿英看他鬼鬼祟祟的,就想扬手抽他:“谁啊?” 小老九答道:“友美,哈尔滨的那个友美!” 正当此时,青山友美走出来了。一见何殿英,她立时便是热泪盈眶。 青山友美十五六岁时爱上了何殿英,从此不能自拔,就等着何殿英登门娶她,从小姑娘等成了大姑娘。然而何殿英自从离开哈尔滨后便是杳无音信,她实在等不得了,索性独自一人跑了过来,想要问个究竟——她都想好了,如果何殿英在天津又娶了太太,那自己做妾也是可以的。 “你咋总也不给写信啊?”她抱住何殿英,哭得抽抽搭搭:“你如果不想要我了,就请直说。妈妈已经给我找了一个在铁路局工作的男人,和我还是同乡,你真不要我,我就嫁给别人去!” 何殿英想要找条手帕给她擦泪,然而身上只有一条手帕,还在办公室内脏污了,拿不出手。用西装衣袖在她脸上混蹭了几下,他哭笑不得的说道:“那你就去嫁给你的同乡吧,铁路局里的日本人,总不会让你受穷就是,你还来找我干什么?” 青山友美方才那话,只是吓唬他而已。何殿英那张小白脸在她眼中,是标准的东方美男子形象,她可看不上妈妈介绍的同乡小伙子。 “我不!”她厚了脸皮:“你原来都说过要娶我了。” 何殿英知道青山友美是个傻乎乎的实心眼姑娘,所以不肯太耍弄她。单手插进裤兜里,他皱着眉毛说道:“友美,我明天要出远门。娶不娶你的,等我回来再说,行不行?” 青山友美总算逮住他了,心里先踏实了一半。自己摸出手帕一擦鼻子,她泪眼婆娑的答道:“行。那你啥时候回来啊?” 何殿英后退一步:“你个小娘们儿,怎么着?还想管我不成?” 青山友美也退了一步,又想要哭:“问问都不行吗?” 第63章 红颜 第64章 反应 自从何部队组建完毕之后,香川次郎就越发的想要让何殿英娶个日本女人了。 何殿英实在是个有价值的人,在市区内,他能弹压地面;在市区外,他还能派兵打仗。地头蛇是最要善待的,因为一旦失控,就会兴风作浪。当然,森园真人还活着,老师父的面子很大,足以把何殿英笼络到日本一方;但是如果再给何殿英一个日本家庭,那是不是会更好呢? 香川次郎半玩笑半认真的,几次三番催促何殿英迎娶青山友美。何殿英被催得烦了,索性说道:“我倒不是很看得上她!” 香川次郎做出惊讶表情:“唔?” 何殿英硬着头皮吹毛求疵:“长得不行!” 香川次郎一皱眉头,立刻开始赞美日本女性。他在哈尔滨是见过青山友美的,所以这时很有底气,认为不是日本姑娘有问题,是何殿英的眼睛有问题。 何殿英并非只有香川次郎这一位日本相识,其他的日本朋友也听说了此事,纷纷都要道喜。和平常的政府高官相比,何殿英的地位似乎更高一些,因为手里攥着门徒无数,真有实力。日本人对他一直挺客气,而他心里忌惮着对方,也不敢把道喜的人撵出去。 何殿英坐在小老九这中日结合的公馆里,把小老九拽到眼前翻来覆去的骂。他坐在榻榻米上,小老九跪在地板上,听着听着就打了个哈欠,意意思思的想要逃走。何殿英看出来了,一把攥住他那半截残臂:“怎么着?不爱听了?” 小老九抬手揉了揉眼睛,然后一本正经的答道:“爱听,特别爱听,大哥你接着说。” 何殿英张了张嘴,忽然忘了下一句要说什么,故而怒道:“我说个屁!” 小老九恭顺的点头:“大哥就是说出一堆大粪来,我也听着。” 话音落下,他挨了个劈头盖脸的大嘴巴。 青山友美因为不肯嫁给铁路局的同乡职员,已经和妈妈嫂子全部闹翻。她不知怎的就那么爱何殿英,所以决定无论结果如何,都要过来试上一试。就算何殿英真的不肯娶她,那她在嫁人之前再来看他几眼,也是好的。 夏季酷热,花花草草都被晒成蔫头耷脑。友美在哈尔滨时,从高丽邻居那里学会了做冷面,这时便在厨房忙忙碌碌。及至冷面端上来了,何殿英正好骂到口干舌燥。扭头看了友美一眼,他忽然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可奈何。 起身走到小矮桌前盘腿坐下,他也不让人,自己端起一碗就吃。友美跪在一旁盯着他看,片刻过后问道:“好吃不?” 何殿英潦草的一点头:“还行。” 友美又问:“再来一碗?” 何殿英对她一眼不瞧,单是把空碗向旁一递。 友美从此天天在家做冷面,一天至少要有一顿。李振成从文县回来了,也住在小老九这里。吃了几顿冷面之后,他也觉得友美不错。 “这个友美啊。”他私下对小老九说:“脸挺白净,屁股也大,还会伺候人。我看大哥娶她比娶别人强。” 然后他就跟着小老九,一起呼唤友美为“嫂子”。这让友美有点为难,不知该不该答应。 李振成回来那天,宋逸臣也回来了。 余至瑶这些天四处派人找他,遍寻不到,急得心里七上八下。这时见他大模大样的登门前来,心中喜悦之余,又是腾起了一股子怒气,当头就问:“你到哪里去了?” 宋逸臣知道自己任性失踪,惹人牵挂,所以很有自知之明的弯腰一笑:“二爷,对不住,让您担心了。” 余至瑶站在他面前,拧着眉毛追问:“你告诉我,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宋逸臣沉吟了一下,似乎不知当讲不当讲。偏巧此时,张兆祥带着一名仆人热热闹闹的进了门,倒是打破了这个沉默的局面。 张兆祥乘坐汽车跑了一趟制冰厂,批发了许多冰棍回来。余至瑶见状,便把宋逸臣带到楼上书房,两人对坐着一边吃冰棍,一边说话。 宋逸臣咔嚓咔嚓的啃了一根梆硬的冰棍,头脑降了温,这才心平气和的讲了实情:“二爷,我这回之所以突然消失,是因为我怕打了招呼,您会不让我去。” 余至瑶狐疑的看着他:“什么意思?” 宋逸臣又拿起了一根冰棍:“二爷,我这一趟,是救人去了。” 余至瑶问道:“谁?” 宋逸臣迟疑的答道:“一个老朋友,当年一起从东北逃出来的。他如今在城外参加了游击队,情况十分艰难,所以……” 余至瑶听到这里,立刻就明白了。 宋逸臣这人仿佛是不大惜命,是个真正的亡命徒。余至瑶想他既然能够为自己死,自然也能舍命去救旁人。只是这个时候去招惹游击队,可真是太过危险了。 但是又不能多说——宋逸臣和马维元不一样。马维元是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打一顿骂一顿都没什么;宋逸臣总像是更高级一点,让他责备不出口。 宋逸臣这时又道:“二爷,您放心,我谨慎着呢,绝不会惹来麻烦。” 余至瑶沉默了一分钟,随即说道:“太太都要生小孩了,你也多关心关心家里。” 宋逸臣老老实实的答道:“二爷,知道了。” 余至瑶站了起来:“回去吧,正好也给凤儿带些冰棍。” 余至瑶很怕宋逸臣会惹祸上身,可宋逸臣又并非是跑出去为非作歹。宋逸臣愿意为抗日游击队冒险,他没法强行阻拦。幸而担忧几日之后,天下依旧太平,他也就渐渐放下了心。 这天傍晚,他接到了何殿英的电话。三言两语的交谈过后,他放下电话,开始若有所思的微笑。哑巴看了他一眼,随即若无其事的继续浇花。 入夜过后,余至瑶回到卧室,隔着一层纱窗向外张望。窗子对着后院,大丛的野玫瑰树在微风中颤抖了影子,猪腰子型的泳池水面上,倒映出了满天星辰。 一个黑影从远处跑来,鬼鬼祟祟的带着滑稽相。余至瑶打开手电筒向外照去,把那黑影吓得向后一跳。余至瑶忍住大笑,打开纱窗探出身去。这回光束打在黑影脸上,依稀正是何殿英的面容。 他看清了何殿英,何殿英也看清了他。抬手向他做了个下流手势,何殿英继续前行,无声无息的跑到楼下。 余至瑶好奇了,不知他这是要闹哪一出。而何殿英搓了搓手,纵身向上一跃,竟是窜上了排水管子。手足并用的爬过一层楼,他对着上方窗口的余至瑶伸出了手。 余至瑶伸出左手拉住了他,然后使出吃奶的力气向上硬拽。何殿英借了这股子力量,轻轻松松的翻上窗台,跳入房内。 余至瑶合上纱窗,又关掉手电筒。在黑屋子里转过身来,他低声笑问:“不走大门,偏要爬墙,这又是演的什么戏?” 然后他用双手握住何殿英的肩膀,低下头来嗅了嗅他:“喝酒了?” 何殿英用双臂环住他的脖子,又探头和他紧紧的贴了脸。何殿英是天生的皮肤好,面颊凉阴阴的洁净光滑。余至瑶歪过脑袋,用下巴上的胡茬轻轻蹭了他一下。 轻微的疼痛让何殿英回过神来,一口将要叹出的气,也被他生生咽了下去。 “二爷……”他忽然轻声开了口:“我对你的心意,你知道吧?” 余至瑶惊诧的微笑了:“当然知道。” “那……也相信吧?” 余至瑶抬手摸了他的后脑勺,发丝细细软软的,透出温暖的汗意:“当然相信。” 他轻轻推开何殿英,看着对方的眼睛问道:“怎么想起问这些话?” 何殿英的神情有点忧伤,也有点惫懒,仿佛是受到委屈后要耍无赖:“老子今夜豁出去让你痛快一次,干事之前问两句还不行?” 余至瑶发现何殿英总是能够刺激他的神经:“干、干什么事?” 何殿英伸手在他□一弹:“装什么傻,给我脱了!” 余至瑶知道两人既然见了面,那这一身衣裳迟早都是穿不住,故而也就乖乖的解了衣扣腰带。夏季衣物单薄,他很快便成了赤条条的模样。 何殿英却是依旧衣冠楚楚。对着余至瑶一扬脸,他开口说道:“转过去!” 余至瑶不知道他又要玩什么把戏,不过还是转身背对了他。哪知还未等他站稳,何殿英忽然扯过他的双手。只听“喀”的一声轻响,他的双手竟是被何殿英用手铐锁在了背后。 他立时紧张起来:“小薄荷……” 何殿英没理他,自顾自的走去浴室放水。 浴室里面开了电灯,余至瑶懵里懵懂的被何殿英推进了浴缸。莫名其妙的坐在水中,他仰头问道:“你……” 何殿英这时也脱成了□。抬腿迈进浴缸里,他挤挤蹭蹭的跨坐到了余至瑶的身上。向前弯腰又亲了亲对方的嘴唇,他从水中捞起一条沉重的大毛巾,展开来后罩上了余至瑶的脑袋。 余至瑶晃了晃头,在温暖的水汽中是什么都看不到了:“小薄荷,你……” 话未说完,转成呻吟,是命根子被人狠狠攥了住。 接下来的情景,就很像一场混沌的梦。余至瑶无法挣脱双手,也无法除去头上的毛巾。何殿英骑在他的身上手忙脚乱,他忽然彻底明白了对方的意图。隔着一层水淋淋的毛巾,他能听到对方那紊乱而又痛苦的喘息声音。忍无可忍的开了口,他很心疼的说道:“小薄荷,不用这样,不用这样……” 下一秒,他在何殿英的一声痛叫中猛然扬起了头,像被开水淋过一样倒抽了一口凉气。汗毛都竖起来了,心脏都爆炸开了,他在极度的兴奋中向上狠顶,可是双手锁在背后,一点力气也使不上。他这回明明成为了入侵的一方,然而依旧只能被动的坐在水中扭动挣扎,像一条落了网的大鱼。 片刻之后,雨收云散,他的胸前一重,是何殿英沉沉的趴了下来。 他眼前一片白茫茫,仍然是目不能视。静静的坐了片刻,他开口问道:“小薄荷,你是……哭了吗?” 回答在耳边响起来,虚弱的带着哭腔:“二爷,疼死我了。” 余至瑶又要去挣双手:“让我看看!” 何殿英摁住了他:“一屁股血,看什么看!” 余至瑶想要摆脱头上这条毛巾,然而毛巾太大了,任他摇头晃脑,始终不掉。 于是他就始终看不到何殿英的模样,只能听到一阵一阵的抽气声音。一口气吸进去,过了半晌才又颤抖着呼出来,似乎是疼到了一动都不能动的程度。 余至瑶不动声色的歪过头去抵上墙壁,想要暗暗蹭下头上毛巾。胸前骤然轻松起来,那是何殿英离开了浴缸。 毛巾向下滑到了肩膀处,目光斜出去,已经能够看到浴缸边沿。奋力猛一甩头,他的眼前终于明亮起来。 他看到何殿英背对自己站在地上,大腿内侧一片新鲜血迹。 余至瑶在何殿英的股间撒了许多刀伤药。何殿英趴在床上,疼得咬牙闭眼。 “二爷……”他颤悠悠的开了口:“这回让你尝个新鲜,以后……就别干啦!” 余至瑶蹲在床边,两只手腕全被手铐磨脱了皮:“小薄荷,你真是发了疯。” 何殿英苦笑一声:“你不是想要吗?” 余至瑶抚摸着他的头发:“我是要,不是抢;你不想给,可以不给。” 何殿英叹了一口气:“能给就给吧!横竖你总干不死我。” 余至瑶答道:“小薄荷,我再也不要了。” 余至瑶彻夜不眠,陪着何殿英。 他问何殿英:“为什么不让我看?” 何殿英惨白着一张脸,然而已经有力气笑:“唉,二爷,那个样子不好看。再说我也有点不好意思。” 余至瑶握住了他的手:“小薄荷,对不起。” 何殿英闭了眼睛,哼哼的说话:“没你的事,我是自愿,屁股开花也活该。” 何殿英在余至瑶的床上趴了一夜一天。 余公馆内无人知晓,余至瑶也不出房,单是陪着他说话睡觉。提起昨夜那桩惨事,何殿英有了一点精神,就又开始眉飞色舞:“我说,二爷,你真该给杜芳卿一笔辛苦费,人家这些年伺候的太不容易了。好嘛,你这哪是人身上的家伙啊?简直就是根粗木桩子!我昨天是左一层右一层的往上面涂香皂,泡沫都起了三尺厚,结果怎么样?”他一捶床:“还是差点闹出人命啊!” 余至瑶笑了,心想自己这回已经知道了滋味,以后再也不打这种主意就是了。 何殿英见他讪讪的笑,自己也跟着笑。时间过得那么快,笑着笑着,便是天黑了。 何殿英穿戴整齐了,想要离去。临走之前,他对余至瑶说道:“二爷,告诉你一件事——那什么,我要订婚了。” 余至瑶正在想方设法的挽留住他,冷不防的听到这么一句话,便是一愣。 何殿英一直回避着这个事实,但是思来想去的,他觉得还是自己亲口说出为好。自己不说,余至瑶也会在报纸上看到启事。 “是个日本女人,不娶不行,连我师父都跟着凑热闹逼我,我是真没办法。你别生气啊,那娘们儿对我来讲就是个摆设。这么多年了,你知道我心里就只有一个你。” 余至瑶怔怔的站在地上,呆呆的答道:“哦……知道了。” 何殿英抬手拍了拍他的脸:“二爷,真的,别往心里去。等我忙过了这几天,就还来看你。” 余至瑶笑了一下:“好,那你……你走大门吧。” 何殿英心中五味陈杂,可是一时说不清道不明,只好装成满不在乎的模样:“我走楼下那个小门,那门僻静。你不用送了,这公馆里倒是没人拦我。” 余至瑶点了点头:“那好,你走吧。” 不知何殿英已经走了多久,余至瑶面无表情的站在地上,一步也不能动。 他觉得自己好像是被侮辱了,也好像是被抛弃了,可是细想起来,又全不算。他本来对何殿英并没有很强的独占欲,可是现在怎么似乎变了? 余至瑶呆站良久,忽然开始厌恶自己。 他感觉自己失落的又可怜又可笑又可耻,多愁善感的简直像一条失了宠的老狗。他无力的双腿,笨拙的右臂,胸前陈旧的长疤,以及腔子里脆弱的心肺——全部令人厌恶,令人唾弃。他忽然起了冲动,想要从二楼窗口跳出去,然而跳出去也是摔不死的。 老鼠臭虫一样,摔都摔不死,多么令人厌恶。肠胃忽然一阵翻腾,他低头干呕几声,没吐出什么,只是恶心。 第65章 她们的爱 第66章 隐忧 余至瑶带着凤儿刚刚走到街边车前,何殿英就在道路对面向他招手了:“二爷!” 他停下脚步抬头望去,就见何殿英身边跟着几名和服打扮的日本男子,一行人招招摇摇,是个快乐的样子。这样一场相遇,当然是既意外又偶然,可是余至瑶并没有露出惊讶神色,单是隔着一条马路,向他微笑着点了点头。 何殿英这也是刚回天津,正盘算着抽出时间去见余至瑶。如今骤然看到他和凤儿并肩而行,心里便是猛一别扭——他虽然是订了婚,但他自信能够把持得住;而余至瑶作为一名单身汉,能像他一样坚定吗? “二爷!”他依旧春风满面的大喊:“明天商会理事开会,记住准时出席!” 说完这话,他抬手比划出了一个数字,大声重复了一遍:“记住时间,准时出席!” 余至瑶明白了,就是又一点头。 何殿英带着他的日本友人们继续前行,纵情玩乐一番之后,又去了香川次郎家中。这一对把兄弟相谋于密室,倒是耗费了许多时间。 “张希诚肯定是藏在了英租界里。”他对香川次郎说道:“我的特务一路跟踪,不会有错。他到天津卫大批采购药品,可是进了城之后没能再混出去,只能往租界里躲。” 香川次郎沉吟半晌,末了问道:“这个张希诚,在英租界又能投奔谁去呢?” 何殿英笑了一下:“投奔谁,我不知道。但是他不会在英租界躲一辈子。我们现在可以把风声向下压一压,等他放松警惕了,我们再继续跟踪,这回一直跟到他的老巢里去,把游击队连窝端了!” 香川次郎十分赞同:“是的,顺藤摸瓜,一网打尽!” 何殿英知道特务队长不是个吃白饭的位置,自己须得真正做出成绩来,才能把这队长当稳。香川次郎让他抓谁,他就抓谁,如果实在抓不住,那也至少要逮一队替罪羊,表明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让香川次郎挑不出错。 一番商议过后,他回家休息。翌日清晨早早起来了,站在穿衣镜前连换两身西装,领带也是选了又选。友美做出低眉顺眼的小媳妇模样,站在一旁给他拿东递西,同时心中惴惴,不知道未婚夫打扮的这么漂亮,是要干什么去。 何殿英看好会议时间,提前三个小时到达商会。坐在主席办公室内,他等了十来分钟,房门被人敲响,手下随从推门禀告:“老板,余二爷到了。” 何殿英像踩了弹簧一样,几乎是从座位上弹了起来。兴致勃勃的扯了扯西装袖口,他满面春风的说道:“请他进来!” 话音落下,余至瑶一手扶着门框,微微弯腰迈步进房。 何殿英绕过面前的大写字台,压着力气的向他走去——腿上太有劲了,恨不能一步一窜,跳跃到他的面前。抬手用力关了房门,他不等余至瑶反应过来,直接就把人推到了墙壁上。 “多长时间没见面了?”他仰脸去问余至瑶,苍白皮肤透出血色,黑眼珠子活泼有光:“想没想我?” 余至瑶快要被他摁入墙内,两边手臂也是被他攥得生疼。默然无语的笑了一下,他没说出话来。 何殿英是个行动派,抓着余至瑶的衣领就把人往沙发拖去——他高兴,没轻没重的亲热,搞得亲热好像斗殴。余至瑶刚刚踉跄着坐下去,他就撒欢似的纵身一扑,从天而降一般跨坐到了对方的大腿上。 “说!”他抓了余至瑶的短头发:“到底想没想我?” 余至瑶顺着他的力道歪了脑袋,乖乖答道:“想。” 何殿英嘿嘿笑出声来,同时慢慢向前探头,直到双方鼻尖相触。忽然把嘴一撅,他眯着眼睛亲了余至瑶。余至瑶看了他的怪模怪样,好笑之余不由得抬手托住他的后脑勺,结结实实的吻了过去。 何殿英有话要对余至瑶说,可是在说之前,却是动手解开了对方的裤扣。 对方那条半软半硬的命根子,成了他手中的玩具。而余至瑶双手搂着他的腰,随他胡闹。 “订婚之后,我可没碰过那个日本娘们儿。”他盯着余至瑶的眼睛说道:“所以你也给我老实一点,知不知道?” 余至瑶听到这里,却是饶有兴味的反问了一句:“真的?” 何殿英一挑眉毛:“真的!” 余至瑶笑了。何殿英说自己没碰过日本娘们儿,他信;可何殿英若是敢说自己守身如玉,那他就绝对不信。在这一点上,他太了解对方了。何殿英或许真有了洁身自好的心思,但是心思怎能敌过欲望? 不过余至瑶并没有深究的兴趣。他总觉得自己和何殿英之间的感情,更偏于精神恋爱。何殿英想要花天酒地,也都没有关系。 他只是害怕何殿英成家。 欢场风月是玩笑游戏,家庭不是玩笑游戏。姨太太可以打发,兔崽子可以打发;可是正室妻子不能打发,儿女后代不能打发。他孤鬼似的一个人,凭什么去和未来那个子孙满堂的何家较量? 但是这话也不能说,说出来就小气了,就像个心虚女人一样惹人笑话了。总记得上次何殿英对他说过一句话:“等我忙过了这几天,就还来看你。”这话让他几乎感到了屈辱——好像自己是他的外室,从早到晚无事可做,就专等着家里爷们儿过来。 然而,这个理也依旧是不能挑。他知道何殿英没那个意思,何殿英只是随口一句话而已。 余至瑶心中藏着无限的失落与恐惧,可是永远不能去说,即便是回家面对了哑巴。别人有家,他只有哑巴。 何殿英还在摆弄着他的东西,眼看着手中玩意越涨越大,他心中惊叹,同时屁股隐隐作痛。忽然起了兴致,他低声笑道:“二爷,脱光了让我看看好不好?” 余至瑶有点紧张,当即拒绝:“不行!” 何殿英压抑着嬉笑声音,毛手毛脚的扯开余至瑶的衣裳,又自己脱了裤子,搂着对方乱拱乱蹭,弄得余至瑶腹部一片淋漓黏腻。余至瑶正要去拿手帕来擦,哪知他手更快,三下五除二的就为他拉拢衣襟系了纽扣。 余至瑶几乎有些生气:“这多么脏!” 何殿英嬉皮笑脸的为他穿好马甲,顺手又理好了怀表链子:“你敢嫌老子脏?” 然后不等余至瑶发作,他抬腕对着余至瑶亮出手表:“会议时间马上就到!” 余至瑶进了会议室内,在下首找个位置坐下,心中十分不安,生怕会被旁人嗅到异常气味。腰间腹部湿漉漉的难受,无计可施,也只好忍着。偏偏会议冗长,众理事七嘴八舌没个结果。及至散会之后,他明明听到何殿英呼唤自己,可是只做不知,随着人流便向外走。何殿英正要拔腿去追,哪知忽有一人逆着方向挤了过来,凑到他耳边嘁嘁喳喳好一顿耳语。何殿英一边听,一边亮了眼睛。 反日分子张希诚已经有了下落——果然是在英租界,藏在了宋逸臣的家里! 何殿英今日对余至瑶亲热欺负了一通,心中很是过瘾;如今又得到了张希诚的线索,越发喜上加喜。带着手下向外走去,他高兴的恨不能把余至瑶抱到怀里狠狠的勒,狠狠的咬。 至于宋逸臣,宋逸臣是不能放过的。何殿英怕他,所以要么远离他,要么杀了他。 余至瑶回到家中,正好看到了宋逸臣。 宋逸臣蓄了一抹小胡子——也无须修剪,天然便是形状整齐的淡淡一抹。余至瑶看了他这个新形象,不禁一愣。 宋逸臣倒是大方:“二爷,您看我这胡子怎么样?” 余至瑶不假思索的一点头:“很好。” 宋逸臣也觉得自己这抹小胡子挺风流,不住的抬手去摸:“二爷,我来求您帮个忙。” 余至瑶总是感觉自己身上有股子异味,不敢靠近宋逸臣,远远的坐下问道:“什么事情?” 宋逸臣坦然答道:“我有个朋友,在天津卫犯了点事,想要往重庆跑。您认识的人多,能不能找条妥当的路子,把他送出去?” 余至瑶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没问题,是几个人?” 宋逸臣连忙答道:“一个。” 余至瑶说道:“从租界码头坐船走,倒是不难。如果担心检查的话,把你这朋友藏到货舱里也就是了。” 宋逸臣站起来,笑着一躬身:“那太好了。” 第67章 勇猛 第68章 拒绝 新年前夕,天寒地冻。余至瑶照例带着凤儿上了街,去给她买今年的首饰。 凤儿穿着一件呢子大衣,大衣的下摆和袖口都带着荷叶花边,腰身那里收得很紧,几乎就是细细一捻。这样的装束虽然摩登俏皮,可是下车之后立刻就被寒风吹透。她冷的攥了拳头咬了牙,瑟瑟发抖蹦蹦跳跳。余至瑶看了她这可怜样子,差一点就要把她裹进自己的厚衣裳里了。 凤儿今年让他给自己买一枚戒指,他心里有数,笑着摇头:“戒指这种东西,以后会有人买给凤儿的,还轮不到叔叔。” 说完这话,他转而笑道:“挑副耳坠子吧!” 凤儿本来想要缠他去买戒指,可是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耳垂,她又觉得自己的确是缺少像样的耳饰。犹犹豫豫的望向余至瑶,她一时也没了主意。 余至瑶给凤儿买了一副卡地亚耳坠子,是小小的翡翠佛像嵌在白金牌子上,周围衬了细碎钻石,绿莹莹的宝光璀璨。凤儿心满意足的回到余公馆,立刻就让余至瑶为她戴上。余至瑶一手捏着她的小薄耳垂,一手拿着小耳坠子,眯着眼睛看不准确。 下意识的凑近过去,他随口说道:“我可能真是有点近视眼。” 话音未落,凤儿忽然转过身来拥抱了他;两条细细的胳膊缠在他的身上,春藤一样。余至瑶哆嗦了一下,连忙用力推开了她。 凤儿凝视着他,目光热切,嘴唇微微颤抖,是千言万语不能出口的模样。余至瑶看着她的眼睛,因为心内如同明镜,所以格外尴尬为难。 短暂的沉默过后,凤儿轻声开了口:“我喜欢你。” 余至瑶问她:“我是谁?” 凤儿有些懵懂:“你……你是叔叔啊。” 余至瑶拉过她一只手,把耳坠子放到她的掌心:“知道就好。记住,我是叔叔。” 然后他合拢了凤儿的五指,又把她的手送回到了她的腿上。 凤儿呆呆的望着他,眼泪忽然就流出来了:“我不管,反正我……” 余至瑶没等她说完,直接答道:“凤儿,不行。” 他从胸前口袋里抽出丝绸手帕,向前放到凤儿身边:“乖,不哭了。叔叔让人去起士林给你定做奶油蛋糕好不好?” 凤儿从小就爱吃奶油蛋糕,可是这时也顾不得了。抓起手帕捂住了脸,她失控似的哭了个一发不可收拾。其实不至于这样的,叔叔依旧还是疼她,可她管不住自己的眼泪——她爱叔叔,可是叔叔不爱她。 余至瑶双手扶住膝盖,费力的站了起来,亲自指派仆人出去定制蛋糕。现在怎样安慰凤儿都是不合适,所以他须得找点事情来做,给凤儿一点空间和时间哭泣。他想凤儿毕竟还是个小姑娘,哭够了,再吃点好的,大概也就不闹了。 蛋糕拿回来,奶油新鲜,花样繁复,散发着温暖的甜香;然而凤儿泪眼婆娑的哽咽抽泣,并不肯吃。 余至瑶拿起餐刀,挑那奶油厚重的地方下手,切下一块蛋糕放到白瓷碟子里。把碟子轻轻放到凤儿面前,他不再说话,自顾自的点燃一根雪茄,坐到一旁翻起了报纸。 熟悉的雪茄味道让凤儿渐渐感到了些许松弛。没滋没味的收了泪水,她扭头又看了余至瑶一眼。余至瑶不为所动的读着报纸,只给了她一个线条流畅的侧影,正是额头饱满,鼻梁挺直,英武标准的让她想起美术课上的石膏人像。 不由自主的端起面前蛋糕,她用小叉子挑了奶油送进嘴里。满嘴苦涩,显得奶油都不甜了。 凤儿在下午回了家。余至瑶如遇大赦,在卧室内对着哑巴笑道:“凤儿长大了,说喜欢我。” 哑巴听了这话,也是惊讶的笑。 余至瑶脱了皮鞋抬腿上床:“你看,我还挺招人爱。” 哑巴站在床边,在他头上轻轻揉了一把。 余至瑶舒舒服服的躺了下去:“这个混蛋小薄荷,电话也不来一个,还在和我冷战。” 他转脸望向哑巴,神情无辜而又认真:“他很折磨我。” 随即他又自嘲似的笑了:“不过我也不是很在乎。” 哑巴很怜惜的凝视着他,仿佛他也是一株花。 哑巴倚靠床头坐了,余至瑶便把脑袋窝在了他的腰腹之间。他放下手,正好抚上余至瑶的面颊。 仿佛只是过了片刻的工夫,余至瑶便入睡了。 他睡得姿态扭曲,呼吸滞涩的打起了轻轻的呼噜。哑巴想要搬他躺平,可是又怕惊醒了他。正是两难之时,余至瑶又轻轻的呻吟起来。 哑巴怀疑他是做了噩梦,也或者只是腿疼胳膊疼。外面是个阴冷的雪天,身体旧伤最爱在这个时候作痛。伸长手臂拉过余至瑶的右手,他饶有耐性的揉搓对方的小臂,权当按摩。 腊月二十九这天清晨,余至瑶终于接到了何殿英的电话。 何殿英保住官职,并没有被一撸到底,然而在香川次郎面前,还是灰头土脸了。想到在余至瑶心里,自己的分量还不如一个宋逸臣,他就恨得慌。 然而恨得久了,恨意淡化,也就恨不起来了。 通话之时,他是刚刚起床。照理来讲他是不大起早的,可惜凌晨时分做了个春梦,梦里的余至瑶真是乖极了,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以致于他快活了个一塌糊涂,醒来之时□黏湿,裤衩被褥全被沾污。洗过澡后随便套了一条睡裤,他心猿意马,光着膀子就摸向了电话。一只手握着话筒,另一只手则是伸进裤子里懒洋洋的抓痒。 及至电话接通了,他梦游似的先打了个哈欠,随即开口说话,声音又软又懒又甜,颤巍巍的如同羊叫。没说几句,余至瑶在电话里就哈哈笑了起来。 余至瑶一笑,何殿英也跟着笑,笑过一气之后,他彻底清醒过来了,立刻停止羊叫,正经说话。 友美起得早,听到何殿英的卧室里有了响动,便想过来看看。门是拉门,她隔着一道缝隙向内望去,就见何殿英松松垮垮的穿着一条睡裤,正在一边挠屁股一边打电话,语气欢喜而又暧昧。 她很失望的退了下去,心中倒是并不愤怒,因为觉得男人嘛,就是这个样子的。 两人不提往昔旧事,毫无预兆的重归于好。余至瑶在电话里笑道:“我们小时候都没有这样天天斗气。现在快要老了,反倒成了孩子。” 何殿英告诉他:“你小时候那么听话,我和你没气可斗。” 话只说到这里,双方随即心有灵犀的另换了题目。大年下的,犯不上在电话里吵架。一番交谈过后,两人挂断电话,气氛其乐融融。 新年过后,平安无事。宋逸臣似乎也暂时下了日本人的黑名单。余至瑶知道宋逸臣依然是不老实,但也没有继续劝阻,因为宋逸臣的所作所为,往小了说是好事,往大了说是壮举。况且人在租界,想必应该还算安全。 太太平平的到了五月,商会选举成功结束。主席现在改称会长,新会长垂头丧气的进行就职演说,一篇稿子念得磕磕绊绊。待到典礼结束,何殿英像名钦差大臣似的,趾高气扬先向外走,结果刚一出门,就遭了刺杀。 他躲得及时,倒是没事,旁边一位和他身材相仿的保镖却是连中三枪,胸前开了碗口大的血窟窿。商会门前登时陷入混乱,余至瑶人在后方,忽然听说何委员中了枪,便是吓得心脏一缩。发了疯似的挤向前方,他正要大喊小薄荷,哪知声音尚未出口,就见何殿英从人群里站了起来,一头一脸的灰尘,是刚在地上打过滚的模样。 余至瑶立刻停了脚步。鼻孔一阵暖热,他抬手蹭了一下,发现是血。 抽出手帕堵了鼻血,他悄没声息的向后退去。有人问道:“哟,余二爷,您这是上火了?” 他点头答道:“是,最近有些上火。” 商会门前这一场刺杀,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一共三名刺客,死了两个跑了一个。何殿英虚惊一场,没觉怎的;余至瑶回到家后,却是鼻血长流,并且心脏一阵一阵的绞痛,直过了小半天才好。众人只见鼻血,不见绞痛,故而都说他是上火了。 如此又过几日,何殿英打来电话,问他愿不愿意和自己一起出城逛逛。 “我想避避风头,你也跟我来吧!咱们都多长时间没见过面了?”他很诚恳的邀请。 然而余至瑶不去:“我近来身体很不好,打算去医院住几天。” 何殿英带着笑意又问:“你不想我?” 余至瑶告诉他:“我很想你,但是我一直在闹心绞痛,不能出城。” 何殿英听出了他的坚决。三言两语的放下电话,他恨的咬牙切齿——本来想把余至瑶诳到文县,逼他交出宋逸臣的;哪知这个混蛋居然不肯上钩! 何殿英总怀疑宋逸臣和商会枪击案有关,虽然没有什么证据。 第69章 对战 瑶光饭店内的舞场中有位常客,是个十八九岁的摩登少爷,偶然间看到了宋逸臣身边的凤儿,立刻惊为天人,想要求亲。宋逸臣倒是没意见,因为姑娘十六了,满可以出门子嫁人。哪知凤儿得知此事,当即发疯,披头散发的在家大闹,表示自己一辈子都不结婚。 宋逸臣其实不是很关注这桩事情,嫁不嫁的都无所谓。家里的小太太却是在一旁冷嘲热讽,大发议论。结果凤儿和她先是吵作一团,后来又是打作一团,正是一片天翻地覆。张兆祥登门拜访,要找宋逸臣说话,哪知甫一进门,便有一只挺臭的高跟鞋迎面飞来,正中他的额头。 张兆祥捂着脑袋,二话没说转身就走。既然正事办不得,他只好顺路去了杜宅,把下半年的生活费用给了杜芳卿。杜芳卿如今是彻底失宠了,余至瑶给他换了一处好宅院居住,先还偶尔见上一面,不过现在算来,那最近一次相会,大概也要追溯到两年之前。杜芳卿像个清心寡欲的姑子似的,关上大门养花养草,养猫养狗;因为不愁吃喝,所以倒也心静。 张兆祥离了杜宅,驱车赶往瑶光饭店。上楼进了经理办公室,正好赶上宋逸臣在和一群手下聊天。他没提宋家的战况,只是饶有兴味的跟着倾听。众人说着说着,忽然提起一位同行:“可怜啊,四层楼的旅馆,就卖了五千块钱。” 张兆祥没听明白:“谁家旅馆卖了五千?” 宋逸臣答道:“就是福顺旅馆,五千,让何殿英买去了。” 张兆祥眨巴眨巴眼睛:“这是怎么个买卖?五千块钱,连给旅馆装副暖气都不够啊!” 宋逸臣很不屑的笑了一下:“人家带着日本兵去的,说是要把旅馆充当兵站。要钱呢,就是五千;不要钱呢,那更好,直接卷铺盖滚蛋。如果敢闹,就请宪兵队里走一趟。” 张兆祥想了想,又问:“姓何的现在手里有多少家大买卖了?” 众人一起摇头。何殿英如今不费一枪一弹的明抢,没人知道他抢了多少家生意铺子。 张兆祥咽了口唾沫:“幸好咱们这是英租界。” 宋逸臣这时忽然正眼看了张兆祥:“哎哟,小张,你来啦?” 张兆祥一愣:“你刚知道我来了?” 宋逸臣连忙站了起来,自己忍不住笑:“光顾着说了,我没留意。二爷今天出院是吧?” 张兆祥这才进入正题:“那什么,哑——二爷他奶哥哥昨天把脚扭了,走不成路。你力气大,你跟我去趟医院,把二爷背出来。” 宋逸臣莫名其妙:“二爷当初可是自己走着去的医院,怎么住了一个多月之后,反倒得让人背着出来?” 张兆祥答道:“二爷前天下地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右腿抬不起来。” 宋逸臣十分惊讶:“那还出院?” 张兆祥无可奈何的笑道:“住院太久,心里腻烦,他非要回家嘛!” 宋逸臣亲自出马,把余至瑶拦腰抱出医院,累得双臂颤抖不止。余至瑶没想到他是这个抱法,几乎不好意思。及至汽车开到公馆门口,宋逸臣又要抱他下车。他连连拒绝:“背着,背着就行。” 宋逸臣气运丹田,把他从车里掏了出来:“不行。我后背上……全是汗!” 宋逸臣一鼓作气,把余至瑶送进了楼上卧室,见余至瑶再无吩咐了,这才告辞离去。而余至瑶坐在床上,和金鸡独立的哑巴面面相觑。 “你怎么了?”他问哑巴。 哑巴做了个手势。 余至瑶又问:“没事吧?” 哑巴笑了,单腿跪到床边,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推着他仰面朝天的躺下去,哑巴低下头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余至瑶毫不反感,反而感觉一阵温暖。他想自己和哑巴其实只是在人生道路上各自入了歧途,如今重新走到一起,还和幼时一样。哑巴的罪过并非不可饶恕,自己当初之所以念念不忘,大概只是因为年轻气盛。 与此同时,何殿英也从文县回来了。 这回他的何部队终于打散了一支小游击队,算是立下战功一件,他也因此受到了军部的嘉奖。趾高气扬的得意了几天,他认为自己真是个识时务的俊杰,跟着日本人混,果然好处大大的有。 然后,他就又盯上了宋逸臣。 宋逸臣现在根本不出英租界,让他无计可施。他准备挑选人手实施暗杀,然而宋逸臣粗中有细,并无破绽可以利用。何殿英几乎可以确定他的反日行为,只是始终没有明确证据。如果能把宋逸臣捉拿归案,那他既能再立大功,又可顺便报仇雪恨,当真是件一举两得的妙事了。 宋逸臣成了他的心病。既然宋逸臣本人刀枪不入,那何殿英脑筋一转,决定另找对象,重新下手。 在这一年的初秋时节,凤儿拎着书包站在学校门口,等着家里汽车来接。正是东张西望之时,一辆汽车忽然刹在她的面前。两名青年推开车门跳下来,一人抱上身一人抬双腿,二话不说便把凤儿掳进车内。在旁边大小学生的惊惶尖叫声中,汽车迅速发动,绝尘而去。一名刚刚走出校园的英国教师正好见到凤儿在车内猛拍车窗,便是大喊一声迈步要追,追了不过两步,汽车已然开了个无影无踪。 消息立刻传到了宋逸臣的耳朵里。宋逸臣气得暴跳如雷——虽然他重男轻女,虽然他觉得丫头全是赔钱货,但凤儿是他的女儿,他可以打可以骂,别人碰一指头都不行! 他自知平时横行霸道,免不了会和人结仇。可是真敢对他女儿动手的人,他思来想去,也就只有一个何殿英。 他揣了手枪子弹,又带了几名得力的手下,想要去找何殿英算账。可是没等他动身出门,就被余至瑶叫了过去。 余至瑶不许他走,随即自己把电话打去了何殿英那里。 余至瑶近来受了风寒,身上七病八痛,没有一刻舒适。压着怒火拿起话筒,他问何殿英道:“凤儿是不是在你那里?” 何殿英正憋着要和宋逸臣决一死战,就怕他跟着掺和,所以听了这话,十分头痛:“这事和你没关系,你别跟着添乱。” 余至瑶本是站着通话,这时便是慢慢坐到沙发上,极力的强迫自己心平气和:“那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和我的女儿也差不多。大人之间打打杀杀,不要把孩子也卷进来。” 何殿英一听此言,登时感觉很不入耳:“二爷,你少跟我讲大道理。我知道你想保护宋逸臣,我他妈跟你好了这么多年,还不如你手下的一条狗值钱!当年我把你儿子养的白白胖胖,结果一眼没看住就让你掐死了;现在你拿个野丫头当宝贝,为了个手下人的女儿跟我犯别扭。怎么着?是不是觉得这丫头养大了能用啊?” 余至瑶听了这话,只觉心如针扎:“胡说八道!你和逸臣有仇,那你去找逸臣!凤儿她一个上学念书的小姑娘,懂得什么?” 说到这里他咽了一口气,心知何殿英不是个乖乖听话的性子,自己还不能大肆发作,须得哄着他说。 “小薄荷……”他的声音低了下来:“看在我的面子上,把凤儿放了吧。至于逸臣,我以后让他收敛起来,不再和你做对也就是了。” 余至瑶越是为宋家父女求情,何殿英越是怒气勃发。像要啐出一个满脸花一样,他对着话筒力道十足的骂道:“我去你妈的!逸臣逸臣,叫的还真是亲热!当初我打死顾占海那个老王八蛋的时候,也没见你要死要活;如今刚动了姓宋的一个手指头,你就像让人踩了尾巴似的叫了起来!二爷啊二爷,你对我到底是什么心思?我对你是掏心扒肺,你呢?你是吗?现在我就问你一句话——我和宋逸臣,你选哪一个?” 听筒里面传来粗重紊乱的喘息声音,一声拖着一声。何殿英觉出了不对,然而依旧等待着余至瑶的回答。终于,微弱的语音响了起来:“我……” 话没说完,听筒里面传来撞击声音,依稀能够听到有人在慌乱的大喊二爷。何殿英心中一个激灵,随即却是听到了宋逸臣的声音。 宋逸臣咬牙切齿的说道:“何殿英,你等着死吧!” 然后“咔哒”一声,电话被挂断了。 第70章 一触即发 第71章 僵局 第72章 这个冬季 何殿英凌晨醒来,看到身边熟睡着的友美,不禁皱着眉头愣了半天。 然后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又睡着了。 何殿英睡了个天翻地覆的懒觉,混乱的梦一个接着一个,让他心乱如麻不能睁眼。到了后来不知怎的,他忽然发起怒来,自己一个人沿着空旷公路向前走。他知道身后跟着可怜兮兮的余至瑶,但是硬下心肠,就不回头。如此坚持了仿佛一生一世,他毫无预兆的猛然醒来,心里难过的无法言喻,同时又是无尽的后悔,后悔自己在梦里心肠太硬,连一眼也不肯望向余至瑶。 友美换了一身崭新和服,头发梳得又黑又亮,笑吟吟的不说话,照例是在忙忙碌碌。她对何殿英的要求很低,她肯奉献,何殿英肯接受,这就足够了。眼看何殿英呆呆的垂头坐在床上,像是小孩子睡久了在犯迷糊,她没有打扰,只拧了一把热毛巾递上去。 何殿英接过毛巾,仰头蒙到了脸上。洁净的蒸汽让他惬意的振作起来。无可奈何的狠狠擦了一把脸,他想余至瑶就是他的心魔。 吃过早饭之后,何殿英又给余公馆打去了电话,没别的意思,只想听听余至瑶的声音。自己在梦里冷落了他,醒来之后也不能忘。 然而余至瑶不肯接听电话。 不肯接听就不肯接听吧。退一步讲,何殿英只要能够知道他活着,而且就活在天津卫,也可以。 友美不用厨子帮忙,亲自烹饪早餐。她是何殿英的未婚妻,这样的工作,仿佛也是她争取来的荣幸。 小老九已经出门去了,何殿英独自一人吃着喝着,心里回想起了友美的滋味——当时真是酩酊大醉了,就记得友美皮肤挺好,身体比面孔更胖一些,抱在怀里暖烘烘的富有弹性。好一阵子没碰女人了,昨夜干得还真是痛快! 然而随便撩了友美一眼,他的兴致还是不高。问题当然不是出在友美身上,友美的一切都很好,只是好的如同一杯温吞水,完全没有刺激性。 余至瑶倒是富有刺激性,太刺激了,让他亢奋欢喜,让他悲伤失落。他们两个互为鸦片,各自上瘾,平白无故的,把自己搞成人不人鬼不鬼。 宋逸臣听了余至瑶的话,没有去找何殿英报仇。 他开始琢磨着把凤儿远嫁出去——虽然家丑尚未外扬,但他自己心里有数,所以只求有人能够接收女儿。外县也成,续弦也成,当然,不能做小。 余至瑶听了这话,气得无可奈何,把宋逸臣叫过来质问:“凤儿才多大?你这就急着把她推出去了?” 宋逸臣理直气壮的答道:“二爷,凤儿马上就满十七,放在家里再养两年,不就变成老姑娘了?况且她现在也不上学了,成天缩在房里不声不响,我都怕她憋闷傻了。” 余至瑶不动声色的看着他:“那你找到合适女婿了吗?” 宋逸臣一本正经的答道:“我认识一个皮货店的小老板,三十来岁,家在长安县,有房有地,前头老婆死三年了,留下两个孩子。这人倒是厚道和气,我挺看得上。” 余至瑶听到这里,终于是忍无可忍。对着宋逸臣沉下脸,他怒气勃发的说道:“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要模样有模样,要文化有文化,你就忍心把她嫁到县里给人家做后娘?逸臣,谁都能嫌弃凤儿,你不能;你当年在街上半死不活的时候,是凤儿跪在地上求我救你。不是我救你,是凤儿救你!现在她受了难,你不想着体恤安慰她,反倒怕她留在家里做老姑娘,反倒急着把她嫁出去图清净,你——你是人吗?” 说到这里,他急促的喘了一口气:“你如果觉得凤儿是废人了,留在家里碍你的眼了,那你就把她送过来!我认她做女儿,将来她要嫁人,我出嫁妆;她不嫁人,我养她一辈子!” 宋逸臣见他疾言厉色,不禁心惊。连忙走过来扶着余至瑶坐下,他好声好气的出言解释:“二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丫头长大了都得出门子,所以——唉,二爷,你别生气,我说错了,这话我再不说了。” 余至瑶俯身捧住脑袋,长长的叹了一声。抬起头来望向宋逸臣,他轻声说道:“逸臣,这话在我面前不许说,回到家里更不许说。” 他的声音隐隐嘶哑起来:“凤儿的伤不在身上,在心里。心伤最苦,要人命啊!” 宋逸臣连连点头:“二爷,我记住了。我向你保证,回家之后肯定不胡说八道。那什么,我媳妇现在也老实了,再也不和凤儿斗嘴了。” 余至瑶气息微弱的答道:“你太太都比你懂事。” 正当此时,张兆祥走进门来,说是医生到了。 余至瑶近来血压增高,很受折磨。此刻他坐在客厅里接受医生检查,哑巴站在一旁,凝神仔细倾听医生的一言一语。张兆祥在门口无声无息的走来走去,随时等候差遣;宋逸臣怕余至瑶再训斥他,所以抓住机会悄悄溜走了。 余至瑶一贯身体虚弱,可是这一次不知怎的,情绪非常悲观。哑巴在书房抽屉里发现了他偷偷拟下的遗嘱草稿,没有声张,直接把它拿去卧室,递到了余至瑶的面前。 余至瑶笑了,有点不好意思:“乱写的,不算数。” 哑巴划了一根火柴,把纸烧成灰烬。在这张“乱写的、不算数”的遗嘱草稿中,余至瑶把几乎全部的银行存款、以及这幢余公馆,都留给了他。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治疗过后,余至瑶的血压终于降到了正常水平。 这日午后,阳光是冬季少有的温暖明媚。余至瑶坐在楼上一间小起居室内,很清闲的翻阅报纸。上个礼拜去医院检查过了,他的确是近视眼,而且度数不浅。配了一副无框眼镜架上鼻梁,他的眼前豁然开朗,感觉整个世界都清晰了许多。 饶有兴味的读完一版新闻,他翻过报纸,在下面一栏中看到了何殿英与青山友美的结婚启事。 他盯着那则启事,看了许久。哑巴端着一杯热茶走到他的身后了,他也没有察觉。忽然如梦初醒似的打了个冷战,他放下报纸,抬头望向走到前方的哑巴。 哑巴弯腰把茶杯放到旁边的花梨木小茶几上,随即伸手夺过他的报纸,折了几折放到一旁。而余至瑶自嘲似的一笑,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我活成孩子了!” 然后他摘下眼镜,低下头抬起袖子一擦双眼,的确是孩子的反应和动作。 何殿英是一定要和友美结婚了,因为友美有了身孕。 订婚之后,必定结婚,这也不算出奇。何殿英没什么好说的,照例是定礼服备酒宴。订婚典礼都是那样隆重,结婚典礼自然更不能含糊;正好又是接着新年,喜气越发厚重。 何殿英并没有给余至瑶送喜帖。他总觉得这是自己的“场面事情”,而且带有背叛意味,所以完全无须对方出席。否则当着余至瑶的面,他简直没法子和友美一起走。 第73章 爱情如贼 何殿英新婚之后,自然不能还在小老九那里对付着住。小老九在罗斯福路给他找了一处公馆,宽宅大院,里外三十多间房屋,每间都是窗明几净。然而何殿英却是住得勉强——他毕竟还是年轻,喜欢洋派。再好的宅院,也比不得洋楼称心。 喜迁新居之后不久,便是到了新年时节。小老九隔三差五便要登门,一是送些年货,二是问问嫂子有何差遣。小老九喜欢友美,友美身上散发出一种热力,让他感觉友美走到哪里,家就跟到哪里。李振成回来过年,直接住进何公馆内。他也挑不出友美的错处来,诚心诚意的把她当成小嫂子来尊重。 只有何殿英对于这个家庭毫无感情。自从确定了友美怀孕之后,他就再没碰过对方。吃着友美烹饪出的饭菜,穿着友美预备出的衣裳,他心中一片平静漠然,头脑倒是条理清晰,头头是道的盘算着他那番事业,除了事业,不想别的。 新年过后的一天下午,他乘车出门看望朋友。汽车开到小白楼一带,他让汽车夫停车下去,给自己买包香烟回来。等待之时百无聊赖,他拉开车窗帘子,扭头向外张望。结果就在起士林门口,他看到了余至瑶。 余至瑶瘦了。 不但瘦,而且佝偻着腰,乍一看几乎像个老头子。今日是个和暖的天气,可他依旧把双手插进大衣口袋,仿佛还在畏寒。一步一步走到汽车旁边,他的管家从后方绕了过来,一手拎着蛋糕盒子,一手为他打开车门。 何殿英一眼不眨的遥望着他,如同在看一场默片,直到余至瑶坐上汽车绝尘而去,他还保持着目送的姿势。 他不知道余至瑶的憔悴是否与自己有关——其实是知道的,只是不敢确定。 余至瑶去了宋宅,顺路给凤儿带了一盒奶油蛋糕。进门之时,正赶上宋逸臣站在院子里放鞭炮。大麻雷子从天而降,把张兆祥的皮袍子崩了个小窟窿。张兆祥恨的抬手指了指他,简直无话可说。而他倒是笑嘻嘻的不在乎:“哟,二爷来啦?” 余至瑶点了点头,又问:“凤儿呢?我给她带了蛋糕。” 宋逸臣收敛了笑容:“她……她在楼上屋里呢!” 凤儿仿佛真的快要痴傻了。 披头散发的缩在卧室床上,她不吃不喝,不言不动,本来就是个长手长脚的苗条身材,如今越发瘦成了一把芦柴棒。余至瑶切了蛋糕放到碟子里,坐到床边喂给她吃:“凤儿啊,叔叔来了。” 凤儿直勾勾的望着窗外,目光从额前乱发中射出去,是失了魂魄的模样。 宋逸臣看了女儿这副惨象,心里也是难受。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难受,他的措施便是不闻不问。他的小太太有时还来看看,逼着凤儿吃些东西,让凤儿能够苟延残喘的生存下去。 余至瑶放下碟子,把凤儿拽到了近前。让张兆祥出门找来一把梳子,他很细致的给凤儿梳通了凌乱长发。凤儿的头发还是乌油油的厚密,余至瑶抬头问张兆祥:“你会不会编辫子?” 张兆祥挽起袖子:“我试试看。” 张兆祥手劲大,给凤儿编了一条紧紧的三股辫子,在背后长长的垂下去,辫梢一直搭到腰间。凤儿随人摆弄着,面无表情,似乎已经无知无觉。 余至瑶摸了摸她的脑袋,沉沉的叹了一口气:“逸臣什么都好,就是太亏待了凤儿。再由着凤儿这样下去,恐怕孩子以后就真废了。” 在这话说出后的第三天,余至瑶把凤儿送去了医院内的精神科。凤儿从此在医院内住了下来,开始接受治疗。 余至瑶不是不想何殿英,可他感觉两人之间的爱情越来越像个贼,露面便是人人喊打。贼自己也不做脸,所作所为都是一副自绝后路的模样。 他无力回天,爱不起了。 所幸爱情并非生活的全部内容,不谈爱情,也是一样的活。 天气日益和暖,在一片明媚春光之中,何殿英强烈的思念起了余至瑶。 他撺掇着商会会长召开大会,想要藉此机会与余至瑶相会;然而余至瑶根本不肯出席。 他急得像只小猴儿,上蹿下跳的开始挑衅。余家药厂流通在市面上的药品忽然出了问题,一批接一批的被扣押没收。然而余至瑶财大气粗,本来也不靠着药厂吃饭。扣押就扣押,没收就没收,哪怕药厂立时倒闭了,他也不甚在乎。 这让他开始恼羞成怒——他更进一步,出其不意的逮捕了余家纱厂的经理,硬说这人往满洲国走私棉纱。把经理往宪兵队里一关,他开始等着余至瑶向自己要人。哪知等了三天,外面毫无动静。派出人去一打听,他得知余至瑶已经往经理家中送去了一大笔抚恤金。 何殿英意识到了自己的丑态,同时又有些愤怒,因为余至瑶竟敢真的再不理他。正当此时,香川次郎找到了他,让他派人盯紧几位行为可疑的租界大佬,其中竟然就有余至瑶一个。 何殿英身为特务队长,很知道上了黑名单的后果。当着香川次郎的面,他把脑袋摇成拨浪鼓:“大哥,别人我不敢保证,这余至瑶绝对不会有问题。他身体不好,现在已经基本不大管事。毛病出在他手下一个姓宋的身上,这姓宋的和张希诚有联系,只是还没让我抓住证据!” 香川次郎问道:“姓宋的?是不是那个宋逸臣?” 何殿英一点头:“可不就是他么!” 香川次郎抬手摸了下巴,半晌没有言语。在他眼中,租界即毒瘤,里面包藏了无数祸患。 然后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你和余至瑶是有仇的……” 何殿英立刻笑了:“我俩认识得早,那些账三言两语也说不清,反正现在已经断了联系。” 香川次郎听了这话,不是很能领会。他向来自诩是中国通,如今以为何殿英是语言含蓄,而自己还是通得不够。 何殿英离开香川次郎,额头出了一层冷汗。他再怎么威风,也是个中国人,也只是个特务队长。万一余至瑶真上了军部的名单,那他再有面子也是白搭。 冷汗涔涔的回到家中,他正遇到友美在院内逗弄笼中小鸟。友美的身孕已经满了五个月,十分显怀,乍一看倒像人家六七个月的样子。肚子大,行动起来就分外的辛苦,腿也浮肿,腰也酸痛。然而何殿英并不怜悯,他觉得女人就是要生孩子的,没什么了不得。 何殿英走入房内,关了房门眼望窗外,颇为警惕的往余公馆打去电话,想给余至瑶通风报信。接电话的是张兆祥,不假思索的告诉他:“二爷不在。” 这倒是一句真话。余至瑶此刻的确是不在。然而何殿英听在耳中,则是认定对方说谎。 “我也没想和他说话!”他气急败坏的怒道:“你告诉他,就说现在时局紧张,让他手脚干净一点,别和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当心受到连累,掉了脑袋!” 说完这话,他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何殿英心里憋气,气的连午饭都吃不下。友美以为他是嫌饭菜不合口味,便在下午鼓着大肚皮走到胡同口,从熟食铺子里买了一只熏鸡回去。偏巧她刚拎着熏鸡进了门,何殿英便起了饿意。 何殿英心事重重,不肯进房,宁愿坐在门前的青石台阶上吹风。前方院门紧紧关着,外面总有便衣特务来回巡逻。他极力的放出目光,也只能看到一片空旷的天空。 友美也在一旁笨拙的坐下了,熏鸡放到盘子里,摆在他的身边。他没说话,拧下一只鸡大腿送到嘴边。面无表情的撕咬着鸡肉,他的心思不知飘到了哪里去。 友美坐在了他的斜后方,正好可以静静的看他。阳光透过他薄薄的耳朵,粉嫩皮肤中显出了青紫鲜红的细小血脉。 友美忽然觉得他是稚嫩的,需要保护和照顾的。望着他那一鼓一鼓的腮帮子,她很幸福的偷偷笑了,心里想道:“他可真能吃肉呀!” 第74章 双全 余至琳从上海寄来一封言辞恳切的长信,总的意思是说自己闹了经济危机,请求弟弟予以金钱上的支援。 余至瑶给他汇去了一笔款子,数目有限。对于这个哥哥,他不爱也不恨,只是感觉无话可说。兄弟两个最好永远别见面,见了面也只有尴尬而已。余至琳还可以勉强的谈笑风生,然而底气也并不足,时常笑着笑着便是哑然,想不出下一话题要讲什么。 凤儿还在医院里糊涂着,哑巴又病倒了。 今年天热得很快,哑巴不当回事,独自顶着太阳在外面伺候花草。下午时分,他面红耳赤的回到楼内,头晕目眩的开始作呕。张兆祥看出了他的病态,想要问个究竟,然而哑巴又不会说。及至余至瑶走过来时,哑巴瘫在沙发上,□出来的手臂皮肤已经湿冷。 余至瑶急了,劈头扇了他一巴掌:“怎么回事?” 哑巴低低的“唔”了一声,一个脑袋歪斜过去,是濒临昏迷的样子。 张兆祥喂了哑巴几粒仁丹,又打电话叫来了医生。经过一番救治,哑巴总算缓了过来,原来只是中暑而已,不过程度严重,已经危急生命。 余至瑶让仆人们把哑巴抬到床上躺好,然后关了房门,独自在床边椅子上坐了下来。沉着脸看了哑巴一眼,他低声说道:“你是个小孩子,不知道冷热?还是以为自己是个小伙子,不怕冷热?” 他抄起搭在椅子扶手上的毛巾,又给哑巴擦了把脸:“奔四十的人了,会活活的把自己热死,新鲜!” 哑巴还是头晕,晕头转向的对着余至瑶笑,很羞愧的表示自己没事。 余至瑶长叹一声,不再多说。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否则他当如何? 在旁人眼中,哑巴只是个种花种草吃白饭的奶哥哥,在余公馆中有点地位,毫无价值。可是对于余至瑶来讲,就因为余公馆内有着哑巴,所以才像个家。 哑巴身下铺了凉席,清爽柔软。抬手拍拍身边,他让余至瑶坐到床上,床上比那硬木椅子舒服。 于是余至瑶就脱了皮鞋,盘腿坐到了哑巴身边。哑巴宁静而又虚弱的凝望着他,而他弯腰低头,专心致志的摆弄一只怀表。 良久过后,哑巴伸出一只手去,搭上了他的膝盖——没别的意思,哑巴只是想摸他一下。不知不觉就长大了,不知不觉又要老了,可哑巴总觉得自己还是少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在余公馆中,岁月在他心上留不下痕迹,只有爱情能够让他苍老。 老着老着,胸怀就博大了,宽容了。他像少年人一样满怀爱情,又像老人家一样无欲无求。心平气和的闭上眼睛,他想这就是他一生的事业,无可比拟,无法言喻。 八九月份,凤儿出院了。 和入院前相比,她那头脑的确是清醒了许多,见人也会招呼了,不过目光还是发直,不复往昔的灵透。 宋逸臣带着小太太过来,接了女儿回家。小太太如今又有了身孕,还不显怀,所以行动倒还伶俐。她与凤儿本是一对仇敌,水火不能相容;如果凤儿摔了一跤跌落门牙,或是出门在外受了欺负,那她一定站在一旁幸灾乐祸、抚掌大笑;然而凤儿所遭的苦难太深太重了,平日两人打归打,骂归骂,可是眼看凤儿被恶人毁了一生,她心里也是同情难过。 在凤儿到家这天,友美生了。 友美在生产前夕,受到了家中众人的至高呵护,连何殿英都不敢再使唤她做事,因为她那肚子太大了,沉甸甸的鼓出多远,让人看了心惊。小老九总来看望嫂子,可是不敢靠近,总怕嫂子会爆炸。 结果到了临盆这日,友美死去活来呼号半天,竟然产下一儿一女,是对结结实实的大龙凤胎。这可是件稀罕的喜事,何殿英作为一名最没有家庭心的丈夫,也跟着眉飞色舞的得意起来。提前找好的奶妈子这回□乏术,简直不知先顾哪个孩子;幸而友美身体强壮,奶水来得也快,昏昏沉沉的休息了小半天后,便能挣扎着坐起来给婴儿喂奶了。 何殿英在房内来回走动,一会儿看看儿子,一会儿看看女儿,感觉两个孩子都够丑的,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胖宝儿——胖宝儿生下来时也是丑如猴子,不过往后越长越是白净漂亮,像极了余至瑶的模样。可惜余至瑶没有福气,不能享受儿女带来的快乐。 喜讯传出去,李振成当即就在文县上了火车,因为只预备了一副金锁,所以又提前给小老九发去电报,让对方速速再打一副,以便凑成一对送给孩子。哪知李振成未到,森园真人先到了。 森园真人已经老的走不动路,出入只能借助轮椅。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出人头地,晚年时无意收了个中国徒弟,却是让他威威风风的变成了众人口中的“老爷子”——何老板的师父,那还了得? 何殿英为了表示自己对师父的尊重,让师父给儿子起个名字。森园真人略一沉吟,开口说道:“就叫英雄吧!” 何殿英一听这话,不禁暗笑,感觉师父口气太大,给个小毛孩子取名英雄。不过师父老天拔地的开了口,自己也没有驳回的道理。恭恭敬敬的点了点头,他笑嘻嘻的答道:“好,就叫英雄!” 森园真人犹不满足——他一生无家,除了一个侄子之外,亲近的晚辈便只有何殿英一人,所以他想把何殿英的儿女认为孙子孙女。将来两个孩子如果要入日本国籍,正好可以跟着自己改姓森园。 何殿英很痛快的答应下来,心里并不介意。师父一个孤老头子,总没有能力抢走自己的儿女,况且他也没打算让儿女去入日本国籍。 友美认为男孩子是要做大事的,应该交给父亲;而女儿则是属于自己的,可以让自己为她做一点主。 她给女儿起名叫做“桃子”,因为小时候家乡镇上有位又美丽又阔气的小姐,大名就叫青木桃子。她是个知足常乐的人,认为女儿长大后若能像青木小姐一样可爱,就很好了。 时光易逝,两个孩子转眼间就一起满了月。何殿英摆了一场规模很大的满月酒,而在宴席开始之前,他把照相馆的师傅叫到家中,抱着孩子左一张右一张的大拍照片。 英雄和桃子渐渐长开了,皮肤雪白如瓷,一双黑眼珠子也是滴溜乱转,只是毛发疏淡,头发干脆就是一层黄黄的茸毛。何殿英不知道合格的父亲应该是什么样,只晓得这两个小东西很有趣,越看越是讨人喜欢。 待到照片洗出来了,他挑出一张装进信封,然后邮寄给了余至瑶。 余至瑶撕开信封,倒出照片。拿起照片一看,他登时就忍不住微笑了。 他看到何殿英趾高气扬的站在艳阳之下,一手抱着一个大胖娃娃。早就听说何殿英得了一对龙凤胎,如今一看,两个娃娃还真是一模一样。 翻过照片再看背面,何殿英依照次序从左至右,一笔一划的写出名字:“桃子,小薄荷,英雄。” 余至瑶认为这三个名字放在一起,也是分外可爱。他是断子绝孙的了,如今看到小薄荷儿女双全,也很欢喜。 余至瑶站在窗前,捏着照片看了许久。最后将照片夹到书里,他在一面墙的书架前踮起了脚,珍而重之的把书摆上最高一层。 第75章 将错就错 何殿英认为自己务必去见余至瑶一面了——不是要去撩拨挑衅,也不是要去倾诉衷肠,是真有必须面谈的事情要讲。余至瑶不接他的电话,他也不敢把话随便告诉外人。 于是他就开始寻找机会。 这天清晨,余至瑶闲来无事,坐在餐厅里一页一页的翻看黄历,手边摆着一碗米粥,已经晾得没了热气。 哑巴走到他的身后,抬手为他理了理西装后领。而他头也不抬,自言自语的轻声说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哑巴以为他是从来不过生日的,所以这时便也弯腰看了黄历。看过之后,他却是摇头说道:“哇!” 余至瑶回过头去,满脸困惑:“不是?” 哑巴伸手又翻两页黄历,嘴里哇啦哇啦叫了一通。余至瑶听了之后,几乎大惊失色:“不是十月初一吗?” 哑巴几乎哭笑不得了,手指摁住十月初三的那一页,他比比划划的长篇大论。而余至瑶听到最后,还是难以置信:“我一直记得是十月初一……” 哑巴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余至瑶的生日,全家上下只有奶娘记得清楚。而他作为奶哥哥,自然也不糊涂。 余至瑶盯着黄历愣了半天,末了自己笑了:“唉,哑巴,我记错了这么多年。” 然后他合上黄历,端过米粥:“算了,将错就错吧!” 米粥吃进嘴里,温吞吞的没滋没味。其实到底生在哪天,本也不算问题。何殿英按照十月初一的日子给他过了那么多年生日,那他就还是生在十月初一吧! 余至瑶中午让厨房给自己做了一碗长寿面,也不惊动旁人,自己悄悄吃了。 下午时分,他起了闲心,忽然想要出去消遣一番。找出今日的报纸翻开,他专挑戏院广告来看。天和舞台是自家的买卖,虽然环境富丽,然而最近没什么好角儿,不值一去;换了一张报纸再看,他发现金桂大戏院今晚上演新戏,或许可以过去凑个热闹。 傍晚时分,他在保镖们的簇拥下上了汽车,直奔金桂大戏院。抵达之后上了二楼包厢,他独自一人进去坐下。身后门帘放下来,保镖们静静的守在外面。 包厢里面收拾的很干净,前方一溜精致长桌,桌上整整齐齐的摆着干果蜜饯、水果香茶。余至瑶慢条斯理的点燃了一根雪茄,然后戴上眼镜向后仰靠过去,懒洋洋的望向前方舞台。或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他的兴趣爱好也有了变化。先前杜芳卿唱得那么红,可他听在耳中,只像鸡叫;如今台上一名小旦尖着喉咙啸叫不已,扮相明显不如当年的杜芳卿,然而他心平气和的慢慢吸着雪茄,竟也听出了几丝婉转悠扬。 听着听着,他喷云吐雾的笑了一下——还是有点像鸡叫。 抬手扶了扶眼镜,他放下手中雪茄,向前欠身拿起一只白梨。果盘旁边预备了小水果刀,大概是刚刚洗过,刀刃上还带着水珠。他低头抽出手帕擦净刀子,然后开始慢慢的给梨削皮。 正当此时,后方依稀有了响动。帘子骤然被掀起来,有人走入包厢,带着淡淡的风。 余至瑶认得那脚步声。缓缓的抬头望向前方,他竟是不舍得就此回头去看。相遇永远美在最初一刻,况且他和何殿英又总是不欢而散。 脚步停在身后,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眼角余光瞥过去,手很干净,几乎惨白。 他垂下眼帘,继续去削手中的白梨。 何殿英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余至瑶。余至瑶微微低着头,大概是新近剪的头发,后颈向上剃出一片短短发根;抬手摸上去,正是暖烘烘的扎手。忽然忍无可忍的弯下了腰,他在余至瑶的耳边低声说道:“二爷,今天是你的生日,回去想着吃碗寿面。” 余至瑶一言不发,只是举起一只削好的白梨,头也不回的向后递去。 何殿英接过了梨,直起腰来慢慢的吃。余至瑶静静倾听着他那轻不可闻的咀嚼声音——台上的唱念做打,台下的喝彩鼓掌,一瞬间全部变成了默片。整个世界都寂静了,只有他的小薄荷在吃梨。 一颗心柔软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他闭上眼睛,几近陶醉的享受此时此刻。冰凉手掌抚上他的面颊,指尖向下描绘出了他的鼻梁嘴唇下巴。最后何殿英轻轻捂住他的喉结,仿佛捂住一只熟睡的小鸟,偶尔一动,动在手心里面。 随手扔下梨核,何殿英再次俯□去,姿态亲热的双手搂住了对方的脖子。余至瑶端坐在椅子上,只觉何殿英的气息越来越近。嘴唇凑到自己耳边,他想对方一定要问“想没想我”。 然而何殿英开了口,呼吸中带着白梨的清甜:“我想你了。” 余至瑶不回答,也不看他。 何殿英抽出了余至瑶的领带,慢慢擦净手指上的梨汁:“快点把你那个宋逸臣打发了吧。军部已经有了证据,英国人也保不住他。逮捕随时可能开始,也许是明天,也许是明年。你马上和他划清界限,否则必受牵连。” 余至瑶犹豫了一下,随即微微一点头。 何殿英已经把话说完,照理就该尽快离去。可是手臂在余至瑶的脖子上越环越紧,他的身体不受指挥,分分秒秒的拖延着不肯走。前方便是缭乱舞台,下方便是攒动人头,他什么也不能做,只能这样紧搂着对方。 命运道路走出了错,他们本来应该并肩同行,如今却是不得不分道扬镳——这样美丽的花花世界,这样的残酷的人生法则。 忽然把余至瑶强行拖下椅子,他“咕咚”一声跪到了桌子旁边。一切都是心有灵犀一触即发,他向前一扑,正是落入了余至瑶的怀抱之中。 余至瑶拥抱的太用力了,手臂身体都在发抖。何殿英挣扎着仰起头来,一口咬上了他的嘴唇,狠狠的咬,咬到出血。余至瑶紧皱眉头默默忍受——小薄荷总是让他疼,然而这种疼,也是久违的了。 此地和外界只隔了一层门帘,所以他们宛如一簇火苗,静默颤抖着烈烈燃烧。连气息都是被压抑着的,他们吻在一起抱在一起,几乎窒息,可是还不愿分开。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有人唤道:“老板。” 何殿英恋恋不舍的松开了余至瑶。把下巴抵上对方的肩膀,他闭着眼睛轻声说道:“二爷,保重。” 然后他站起身来,弯腰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转身迈步向外走去。 余至瑶也失魂落魄的爬了起来。门外保镖忽然蜂拥挤入:“二爷,您怎么样?” 余至瑶挥了挥手,示意保镖退下。这群青年全是废物,大概在外面是被人用枪逼住了;可是带条狗还能汪汪几声,他们都不如狗。 余至瑶坐上椅子,继续看戏。台上唱的越发热闹了,台下的叫好声音此起彼伏,一浪高似一浪。相形之下,包厢成了一条半封闭的小船,在人海声浪中飘飘荡荡。余至瑶恍恍惚惚的望着舞台,心中不觉欢喜,只有美梦醒来的怅然。 一场大戏结束,余至瑶起身离开戏院,直奔宋宅。 余至瑶让宋逸臣暂时避避风头——也不必离开天津卫,因为租界外面更危险。 宋逸臣最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故而此时不敢犯倔,只是紧张:“二爷,您从哪儿听来的消息?准确吗?” 余至瑶自然不肯细说,只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给你找个地方住下,这一阵子不要露面。等到风声过了,你再出来。” 宋逸臣不大好意思了:“二爷,我这……真是对不住您。” 余至瑶连连摇头:“逸臣,你我之间,就不要再说那些外道话了。凤儿陪你太太留在这里,不必活动,否则反倒引人注目。你自己悄悄的搬走,权当失踪也就是了。” 宋逸臣心知情势危险,于是一口答应。连夜收拾了几件衣裳,他又对女儿太太嘱咐了几句,然后便上了余至瑶的汽车,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76章 变天 新年前夕,巡捕冲到宋宅抓人,当然是连宋逸臣的影子也没扑到。 宋太太挺着个大肚子,因为心里知道丈夫此刻安全,所以倒还有点底气。凤儿现在见了凶神恶煞的男人就怕,瑟瑟发抖的攥着她那继母的手,两个小女人抱成一团,像两只受了惊的白鸟。 因为宋逸臣曾经通过租界私运炸药,所以余至瑶这回也保不住他。他的照片上了通缉令,贴的满街皆是。宋逸臣东躲西藏,似乎住到哪里都不合适。末了张兆祥灵机一动,把他送到杜芳卿那里去了。 杜芳卿是常年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关上院门藏个活人,只要别出动静,左邻右舍就绝不会生疑。 余至瑶去了宋宅一趟,专为安抚两个女人。家里没了宋逸臣,宋太太又有着七个来月的身孕,只能全靠凤儿当家立计。凤儿现在是一丝上进好胜的心都没有了,每天素着一张苍白小脸,忙忙碌碌只管家中琐事。书本锁进柜子里,她一眼都不再看。 余至瑶总以为凤儿漂亮聪明,将来一定会有大大的风光,大大的造化。看到凤儿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小管家婆,他心中惋惜难过至极,可又不能多说,因为说得多了,只能勾得凤儿痛苦。 “好孩子。”他夸凤儿,声音轻淡:“真懂事。” 凤儿看了他一眼,然后微微的笑了一下,笑是苦笑。 瑶光饭店少了宋逸臣,立刻就要开始乱套。余至瑶无可奈何,只好亲自上阵,身边又带上王连山——他的头脑,加上王连山的拳脚,正好能够再凑出一个宋逸臣。手忙脚乱的撑到新年,余至瑶以为自己总算可以歇上几天了,哪知又有日本特务登门拜访。 来人是位阶级颇高的机关长,言谈举止都很客气,先是拜了个早年,随即把当下的格局形势一五一十分析出来,希望余至瑶识时务,做俊杰。 余至瑶满面春风,表示自己只是一介商人,不敢妄为;然后做了个斩钉截铁的保证,说这个宋逸臣确实是不明不白的失踪了。 机关长听了这话,依旧笑容满面,有礼有节的起身告辞。余至瑶送他上了汽车,心里也有些惴惴。不过待到机关长走远了,他心思一转,又想天津卫虽然沦陷,但租界总是安全孤岛,除非日本人对自己使用暗杀手段——不过凭着自己的所作所为,似乎还不值得让日本特务大动干戈。 新年过后,眼看就到了三月天。这日张兆祥乘车来到杜宅,进门后见杜芳卿正在扶着大笤帚扫院子,便是低声问道:“宋爷呢?” 杜芳卿穿得干干净净,说起话来还是那股子轻言细语的劲儿:“宋爷在房里睡觉呢!” 张兆祥听闻此言,便是轻车熟路的推门进了厢房,把宋逸臣从床上扯了起来:“嗨,醒醒!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我给你道喜来啦!” 宋逸臣猛然睁开了眼睛:“啊?生啦?!” 张兆祥笑道:“放心,二爷全都替你安排好了,母子平安。好家伙,你那小子八斤六两,生下来就是个胖子!” 宋逸臣立刻跳到地上,满面喜色——他倒不是多么喜欢男孩,主要是自觉有着传宗接代的责任。太太既然生出小子,那他这责任就算完成了一大半。穿着袜子站在地上,他兴奋的浑身乱晃:“我能不能出去瞧瞧他们娘儿俩?” 张兆祥立刻把脸一板:“别,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二爷只是让我过来给你送个信儿,顺便让你给孩子起个名字。” 张兆祥和宋逸臣在房内嘁嘁喳喳,低声说笑不止。杜芳卿在院内慢慢扫净地面,同时竖起耳朵,从传出来的片言只语中捕捉“二爷”两字。他知道自己是失宠的了,也没奢望着再见余至瑶;只要偶尔能够听到对方的消息,那他也就满足了。 宋逸臣给儿子取名“希凡”,张兆祥听后,露出了莫名其妙的表情:“稀饭?” 宋逸臣立刻开动脑筋,重新再想。搜肠刮肚的思考许久,最后他道:“我的学问也是稀松平常。既然这个儿子是用来传宗接代的,那就叫他‘承之’如何?” 张兆祥笑嘻嘻的答道:“承之?不错,听着还挺斯文。” 张兆祥前脚一走,宋逸臣后脚就出了屋。 他在杜宅坐牢似的憋闷了好几个月,如今又是遇到喜事,越发躺不稳坐不住。一把夺下杜芳卿手中的大笤帚,他没事找事的开始打扫院子,又头也不回的说道:“你做饭去吧!” 杜芳卿见他东一撅西一挑的乱扫,搞得满院是灰,便抬手掩了口鼻,无可奈何的躲进厨房。又因宋逸臣今日喜得贵子,所以他额外加了一样荤菜,以示庆贺。宋逸臣到了杜宅,依旧是大爷做派,吃饱喝足之后便去招猫逗狗。杜芳卿待那猫狗如同儿女一般,结果宋逸臣没轻没重,时常弄得猫狗吱哇乱叫。杜芳卿看在眼里,疼在心中,又没法说。 余至瑶不能让宋逸臣永远藏在杜宅不见天日。他想给宋逸臣找个替死鬼,但是英国人好说话,日本人却是不能轻易放过一名反日分子,尤其是反日分子后面还牵连着锄奸团游击队。 余至瑶犯了愁,今天想办法,明天想办法,想着想着就入了夏,入夏之后又是立秋。英国巡捕早松了劲儿,大街小巷上的通缉令也被雨水洗刷干净。宋逸臣在杜宅小院里闷的发疯,开始隔三差五的往外偷跑。跑了几趟见没有事,他索性放开胆子,回家去了。 宋逸臣总算熬到刑满释放,虽然不肯抛头露面,但也时常抱着儿子前来余公馆做客。到了这年的冬季,承之已经满了九个月,略略褪去了一层奶膘,看起来是非常的像宋逸臣。凤儿在家里闲着没事,给弟弟左一身右一身的做小衣裳。承之穿着大姐姐设计出来的新式服装,因为总是怪里怪气,所以越发像个精灵之类的小玩意儿。 这日天气晴暖,宋逸臣又携幼子前来做客。余公馆的客厅近来换了新地毯,厚软至极。宋逸臣进门之后,先是弯腰把儿子往地上一放,然后自顾自的陪着余至瑶谈天说地。承之鼓鼓囊囊的包着尿布,像条肉虫一样自得其乐的爬来爬去,偶尔爬高兴了,仰起头来嘎嘎大笑,露出两颗小小的乳牙。 张兆祥像一阵风似的走向客厅,有事要向二爷禀告;哪知脚步尚未迈入,余至瑶就对他做了个“禁止”的手势。 他吓了一跳,以为自己犯了错误:“二爷?怎么了?” 余至瑶认真的告诉他:“慢点走,别踩了孩子。” 张兆祥果然肃然起来,拎着袍子踮着脚尖,一路蹑手蹑脚的走到沙发跟前,弯下腰来说道:“二爷,洋行打了电话过来,说您从上海订的那只手表已经到了,随时可以过去取货。” 余至瑶答道:“那你现在就去,早去早回。” 然后他又转向宋逸臣:“凤儿也不缺首饰了,我今年想不出该给孩子再买什么。等到小张回来了,你把手表给她带去。” 宋逸臣知道余至瑶年年要给女儿礼物,已经成了规矩,故而也就没有推辞。 宋逸臣抱着承之外出做客,全然没有想过儿子也要吃喝拉撒。还是宋太太知道丈夫粗心大意,所以派了奶妈子前来余公馆,专程要给承之喂奶。宋逸臣见儿子有了着落,越发屁股沉稳,坐下不走。直到天黑透了,才起身告辞回家。 余至瑶很喜欢宋逸臣这股子活泼爽利的劲儿,只要让宋逸臣放开了说笑,那这家伙一个人就能让整座余公馆热闹起来。不过快乐归快乐,当晚他上了床,心口那里却是隐隐的憋闷。 他忽然有些心惊,抄起内线电话打去楼下,把哑巴叫了上来。哑巴已然换了睡衣,走到床前弯腰看他:“哇?” 余至瑶挣扎着坐了起来:“我心里很慌。” 哑巴抬腿上床,坐到旁边为他摩挲心口。余至瑶不再说话,单是睁着眼睛向前看,冷不丁的打了个寒战,他转向哑巴低声说道:“其实我这几夜一直是在做噩梦。” 哑巴靠近了他,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 余至瑶垂下头,断断续续的接着说道:“梦里总是有他……他对我笑……他都死了这么多年了……” 哑巴是什么都不怕的。抬手摸了摸余至瑶的头发,他扶着对方躺了下去。 余至瑶直到凌晨时分才迷迷糊糊的闭了眼睛。然而还未等他真正入眠,房门便被张兆祥猛然推开了。 他仿佛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刻,在门开的一瞬间直接弹坐起来。而张兆祥冲入房内,惊慌失措的大声说道:“二爷,日本兵进租界了!” 余至瑶直瞪着他,不能领会:“日本兵进租界?” 张兆祥带着一身寒气,气喘吁吁的继续说道:“昨天英美对日宣战,日本驻军夜里派兵过来,刚把英法租界全占了!” 第77章 倾巢之下 何殿英站在电话机前,心急火燎的等待电话接通。线路太繁忙了,简直无法打入租界;而身后的友美攥着手帕,正在低低的啜泣。 何殿英所急的,与友美所哭的,并不是一件事情。友美刚刚接到满洲来信,得知父亲和哥哥都战死了。而未曾生育的嫂子则是被强行征入女子挺身队,要被送去上海军中充当慰安妇。依照她从小所受到的教育,父兄的殉国乃是无上光荣,嫂子也是为国献身,可是一个家庭瞬间崩裂,年迈母亲落到孤寡一人的地步,这让她不能不心痛欲裂。 英雄和桃子已经一岁多大,连滚带爬的在地毯上互相打闹。两个孩子乍一看都像父亲,但是脸蛋胖胖的,耳朵厚厚的,比父亲更有福相。森园真人以着爷爷的身份,时常过来看望他们,饶有耐性的一句一句教他们说日本话。可他们精力充沛活泼过头,把所有的语言都嚷成一片乱叫。 因为电话始终不能接通,所以何殿英最后忍无可忍的把听筒一摔,披了大衣就要出门。英雄和桃子并肩坐着仰头看他,脸上表情怔怔的,是被他吓到了。 何殿英乘坐了宪兵队的汽车,一路赶往英租界。然而在租界外面,他被拦住了。 宪兵队的汽车也不行,封锁的命令是军部发下来的。他推门下了汽车,想要步行进入,然而依旧不被允许。 他真着急了——他知道日本人已经将余至瑶看成了眼中钉。还有那个宋逸臣,谁知道余至瑶到底有没有真的把他打发彻底?虽说这一年来没有见过此人,可万一余至瑶把他藏在了租界里面,那一旦事情闹破,余至瑶可就担了杀头的罪过啊!这回租界没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余至瑶又能躲到哪里去? 何殿英有很多事要询问余至瑶,也有很多话要嘱咐余至瑶。急赤白脸的转身上车调头回家,既然道路走不通,他就还得继续打电话! 与此同时,张兆祥坐上一辆黄包车,正是直奔宋宅而走。他在租界住久了,虽然知道外面已是日本人的天下,可是几乎不曾见过荷枪实弹的日本士兵。他还算是见多识广,家里仆人常年不出远门,今天清晨出门买菜,刚上大街就吓的逃了回来,说是外面有“活的日本鬼子”——抗战四年,一直活在租界孤岛里面,没见过真日本兵。 黄包车夫拉着张兆祥,在宋宅门前一步不停,一脸坦荡的向前快跑。不能停了,宋宅门口已经站了日本士兵。张兆祥面无表情的斜出一眼,就见院门大开,宋太太穿着一身丝绸睡袍,被两名士兵从楼内生拉硬拽的带了出来。腊月天里,宋太太哭得撕心裂肺,赤脚在大雪地上站不住,被日本兵拖着往外走。 张兆祥收回目光向后一靠,把自己藏到雨篷里面,心中知道这是出大事了! 黄包车夫在前方路口拐了弯,直奔宋宅后方跑去。宋宅楼后带着个小花园子,开了后门。张兆祥知道宋逸臣不是坐以待毙的人,所以自己总要再去试试运气。 黄包车夫迈着大步跑过结着冰壳的马路——后门门口也站了日本士兵。 张兆祥把心一沉,满头雾水之余,只知道这是不好了,真不好了! 凤儿也不知道父亲跑去了那里。宋太太近来早睡早起,听到楼下有了响动,便懒洋洋的下楼去瞧。忽然一声惊叫传上来,似醒非醒的凤儿就像受了针刺一样,猛然坐起来了。 翻身爬到窗前向外一望,她看到了满院子的日本兵。手脚筛糠似的抖起来,她光脚下床,推门就往走廊里跑。父亲的卧室房门大开着,床上乱糟糟的留着坐卧痕迹,她知道继母是下楼去了,可父亲又是去了哪里? 凤儿来不及多想,因为奶妈子抱着承之走了过来,脸上青白不定:“大小姐,楼下……” 凤儿愣了一秒钟,随即劈手夺过承之,撒腿就往外跑! 凤儿沿着走廊尽头的小楼梯一路向下,直接拐进一楼靠边的大厨房里。日本兵一定是已经沿着大楼梯上楼去了,因为女仆的哀嚎声接二连三的响了起来。慌里慌张的打开窗子跳了出去,凤儿一手抱着承之,一手堵住承之的小嘴,发了疯似的冲向后面花园。通往花园的小铁门是锁着的,根本无法进入;她不假思索的转身冲向院子栅栏,也不怕弟弟哭喊了,单手抓了栏杆就要翻去邻家。 能在此地居住的人物,多为中产之家,不会闹贼,所以黑漆雕花的铁栅栏并不算高。凤儿自认是个没有希望的人了,只求能够保住承之——弟弟是男孩子,能够传宗接代;弟弟的命,比自己的命更有价值! 凤儿生的细胳膊细腿,本来是没什么力气的,然而此刻却是出奇的灵活。承之身上只穿着一件单单薄薄的小绒衣,此刻冻得小脸泛青,哆嗦着哭都哭不出来。凤儿翻过栅栏之后解开几粒睡衣纽扣,把弟弟贴肉抱到怀里,又把睡衣下摆扯出来紧紧打了个结——她腰细,这样一来睡衣前襟成了口袋,就可以把弟弟兜住了。 一手托着怀中的弟弟,她还得继续跑。天太早了,邻居家里一片漆黑,想必还在睡觉。光脚踏过雪地杂草,她不敢去走大街,只能继续翻过栅栏前行。身后忽然起了一声枪响,她回头望去,就见天边晨光初现,正是新的一天。 怕到极致,反倒不怕了。她心中恍惚起来,气喘吁吁的翻越栅栏。汗湿的手握住铁制栏杆,瞬间就被冻住。她在落地之后探头过去,一边呵气一边硬拽。最后手是得到自由了,然而掌心也被撕下了一层皮去。 在翻到第三家院内之时,一名老妈子拎着一筐煤核走到楼后,正是见到了披头散发的凤儿,吓得“哎哟”一声扔了竹筐。凤儿停下脚步,望着她轻声说道:“救命,救命。” 老妈子连连后退几步,以为这是个疯子。随手拿起一把大笤帚,她做出了恶狠狠的嘴脸:“你滚,快滚!要不然我叫人出来打死你!” 凤儿不再多说。抬起血淋淋的右手,她扒了栅栏继续爬去。正当此时,一声枪响传了过来,老妈子登时一怔,拖着笤帚上前两步,她迟迟疑疑的对着凤儿的背影问道:“你——你是不是——” 凤儿不再回头。翻过第四家院子栅栏后,她到了大街。 街上还是往昔的情景,然而行人神情都仿佛是有些错愕——大部分人还是上街见到日本兵后,才得知了租界沦陷的消息。 凤儿不再指望旁人。落地之后略略辨认了方向,她紧紧抱住承之,开始向余公馆的方向跑去。人人都以为她是个疯子,盯着她的赤脚和□出来的一小片胸脯看。承之变成了一块沉重冰冷的肉,偶尔呀呀叫出几声,表示他还活着。 凤儿跑过了三条大街。街上没人拦她,包括巡逻过去的日本士兵。一个疯女人而已,拦她做什么?天上飘起了厚重雪花,她冲破了自己呼出的白雾,终于跑到了余公馆。 这时张兆祥刚刚到家,忽见凤儿来了,他连忙命人开了大门。凤儿在他面前,“咕咚”一声跪了下去。 “张叔叔……”她喘得说不出话,两只手痉挛似的抱着弟弟,已经不能分开:“承之……要冻死了……” 张兆祥把凤儿姐弟送入楼内。凤儿的手掌脚底几乎就是血肉模糊。闭着眼睛躺在地上,她只是喘气。 余至瑶匆匆下楼,见张兆祥已经抱了承之站到暖气旁边,便蹲□来扶起凤儿。凤儿半睁着眼睛看清了他,口中轻声说道:“爸爸不见了……阿姨也被抓走了……” 余至瑶知道自己慢了一步,无法保住宋家。把僵硬冰冷的凤儿搂到怀里,他六神无主的叹了一口气。 真是变天了,现在日本人想抓谁就抓谁,想杀谁就杀谁,连理由都不需要,连借口都不用找。 电话铃忽然响起来,声音刺耳。张兆祥走过去一手抱着承之,一手拿起话筒:“余公馆。” 余至瑶转向了他,抬手轻轻一摆。张兆祥当即点头,表示会意:“曹经理,二爷不在家里,刚出去了……好,好,我这就去找二爷……您请先回家吧,这不是硬碰硬的时候……对……对……好的,再会。” 弯腰放下话筒,张兆祥面色凝重的抬起头来:“二爷,我们的纱厂被日本军队强占了。” 余至瑶点了点头——倾巢之下、岂有完卵。 第78章 自求多福 宋逸臣站在暗处,静等着前方一队日本士兵经过。单手插进大衣口袋里,他紧紧握着一把手枪。 不知道家里是怎么样了,知道也是没用,也是顾不上。和妻子儿女相比,他现在更担心余至瑶。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就算儿女没了,也能再生再养。可是他不能再去寻找余至瑶。这个时候去见余至瑶,那就真是要把二爷往火坑里推了! 大衣里面就是睡衣,寒风吹透了他那薄薄睡裤,皮鞋里面的赤脚也是冻到疼痛。眼看日本士兵越走越远,他像鬼魅一样闪身而出,快步走入长而僻静的破落胡同中去。 马维元带着王连山赶到余公馆时,余家药厂也被日本军方接管去了。 余至瑶穿戴整齐,正在家中大打电话。这时电话线路已然恢复畅通,他在和他的英国朋友们讲话。马维元恭恭敬敬的站在旁边,一声不吭,直到余至瑶放下了电话,他才轻轻唤了一声:“二爷。” 余至瑶转向了他,神情郑重:“英国人已经是自身难保,我们得自己想法子了。” 马维元抬头正视了他:“二爷,要不然,我们就想法子跑吧!” 余至瑶垂下眼帘思索片刻,随即说道:“快去码头弄一条船,什么船都可以,最好是货轮。租界已经成了是非之地,要走大家一起走——不,连山,你去码头找船。维元留下来给我帮忙!” 王连山答应一声,扭头就走。这时哑巴从楼上快步跑了下来。把手中的一张单子送到余至瑶面前,上面正是潦草写了几排数字。余至瑶接过来略略浏览一遍,随即长叹一声:“维元,你马上去俱乐部,把所有现金全带过来。” 马维元知道自己比王连山更机灵,适合做些精细事情,这时便也领命而去。而未等他走出大门,余至瑶把张兆祥又叫了过来。 余至瑶把家中所有存折全部给他,让他乘车赶去银行提款。张兆祥颠颠跑出,不一会儿便是变脸失色的回了来:“二爷,外国银行都被日本军队接管去了!麦加利、华比还有花旗根本没有开门,说是资产要被没收!”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登时苍白了脸色:“不是还有一张正金银行的折子吗?” 正金银行是日本银行。张兆祥自从在花旗银行那里吃了闭门羹后,心魂便是吓得散了,竟然没有细看手中折子。抬手狠狠一拍额头,他转身又往外跑。余至瑶下意识的伸手去摸雪茄盒子,双手却是抖得打不开盒盖——一切都是措手不及,一切都是已经晚了! 忽然扭头望向身边的哑巴,他低声说道:“一旦要走,你可跟紧了我!” 哑巴点了点头。 余至瑶收回手来,自己用力按了按心口。扶着膝盖慢慢起身,他拖着两条腿走向楼梯:“我们现在就去收拾行李!” 哑巴先前已经大概统计了家中财产,按照单子上的数目来看,实在是不足以应付长期的逃难。但是现在也想不得长远事情,只能先顾眼前了。 哑巴搬开床头矮柜,露出墙上一道小小铁门。余至瑶疲惫不堪的跪在地上,伸出左手转动密码锁头。打开铁门之后,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满了成捆钞票,正是绿盈盈的美元。哑巴这时拎出一只皮箱,伸手把美元拿出来码进箱中;余至瑶一歪身坐在地上,心脏一阵一阵绞着疼痛。方才通过电话,他得知警务处内的一位亨德森警长已经被日军逮捕——亨德森警长仿佛是曾经得罪过日本军部,所以租界一旦沦陷,他立刻就被抓去了监狱。 余至瑶不知道日本人是否记恨自己,毕竟除了包庇宋逸臣之外,俱乐部饭店等地也都是复杂地方,并且位于租界,里面少不了各色人物活动。真要给他定罪名的话,那实在是容易得很。 在将家中现钞全部清点装好之后,余至瑶走去看望了凤儿。 凤儿坐在自己往昔睡过的小屋床上,正在抱着承之发呆。承之身上裹了一条小被子,此刻看着倒是还算健康。凤儿穿了一身青布棉袄,手脚都用绷带包扎好了。单手端着一碗冲好的代乳粉,她正打算喂饱弟弟。 抬头看到余至瑶推门走了进来,她怯怯的盘起了两条长腿。十八岁的大姑娘了,不能再把脚丫子伸到叔叔怀里去了。 余至瑶为了避嫌,也没好意思坐到凤儿身边,只说:“凤儿,叔叔也许要离开天津,你也跟着叔叔一起走吧!” 凤儿点了点头:“好。” 余至瑶终于是忍不住,抬手轻轻摸了摸凤儿的头发:“剪短头发好不好?” 凤儿贪恋着他那手掌传来的温暖,然而压下感情,单是继续点头:“好。” 逃难路上,姑娘身份总是带有危险。哑巴手巧,给凤儿剪了个利利落落的小分头。乌黑厚密的长发一绺一绺落到地上,凤儿神情平静,一眼不看。 凤儿本来就是个细条条的身材,如今不但剃短头发,并且换上一身仆人所穿的棉衣棉裤,看起来倒成了个单薄清秀的学徒模样。承之不认识了姐姐,凤儿一去抱他,他便咧开大嘴痛哭,嚎的上气不接下气。凤儿双脚疼得不能下地,只能坐在床上抱他悠荡。眼中噙着一点泪水,她想弟弟也是命苦的孩子,还没断奶,兴许以后就再也见不到爹娘了。 王连山回了来,大冬天的,他却跑出满头热汗。他联系到了一艘东山来的走私船,后天下午起锚南下,可以把他们一直送去上海。及至到了上海,再去重庆就容易了。 王连山刚刚禀报完毕,马维元也进了门。马维元把余家的买卖跑了个遍,搜罗到了五万美元,以及一些散碎的英镑法币。加上余家现存的几万美元,倒也凑成了一个可观的数目,起码可以暂时维持众人的生计。 余公馆树大招风,并不是个安全的所在。余至瑶决定离开此地,到王连山家中住上两天。哑巴拎着一皮箱钞票先上了汽车,张兆祥去给凤儿找了一双棉鞋,让她抱上承之也往外走。而余至瑶却是快步上楼进了书房,在书架前方踮起脚来,从最上层抽下一本新书。 从书页中拿出何殿英寄给他的照片,他低头仔细又看了看,然后将其装进衬衫胸前的小口袋里。 丢下书本转身下楼,他在客厅内穿上大衣戴了礼帽。弯腰拿起茶几上的雪茄盒子,他最后又向电话看了一眼。 电话静静的摆在小圆桌上,大半天来一直毫无动静。 把雪茄盒子揣进大衣口袋,他迈步向外走去,心想自己走的这样无声无息,将来也许再也无法接到小薄荷的电话了。 何殿英在傍晚之前回到了家,进门之后直接站到电话机前,继续往余公馆打电话。友美知道他在宪兵队开了大半天的会,正想过来嘘寒问暖,然而他紧紧握着听筒,无心理她。 线路终于恢复了畅通,听筒中传出了清晰的应答:“您好,这里是余公馆。” 他心中骤然狂喜起来:“让二爷过来说话!快点!” 然而对方告诉他:“二爷不在家。” 他的表情登时僵住了:“不在家?” 随即他骤然狂怒了:“我操你娘的!快点让他过来听电话!都什么时候了还和我闹别扭?让他快来!” 那边的音量降低了些许:“先生,我们二爷真不在家。” 何殿英急得狠狠一跺脚:“那他上哪儿去了?你告诉我!” “先生,我不知道。” 何殿英根本分不出这番回答的真假,只是暴躁的想要把电话机彻底砸碎。手指紧紧攥住话筒,他几乎是在吼出声音:“让他到我这里来!租界危险,我这里安全!你听没听明白?快去告诉他,让他到我这里来!!” 对方毫无力度的答应一声:“好的,先生。” 何殿英恶狠狠的摔了听筒,心里急得快要冒火。忽然抓起帽子向外走去,他记得好像英租界刚刚已被解除了封锁。 何殿英带着一帮手下,乘坐三辆汽车直奔英租界。然而汽车刹在余公馆门前,他发现大门洞开,已经有日本士兵来回出入。 推开车门下去一问,他得知这些人是来抓捕宋逸臣的,以及相关嫌犯。 余至瑶没有大罪,甚至都没明着冒犯过日本人,所以他只是“相关嫌犯”。嫌犯落到日本人的手中,向来都是有进无出。 何殿英对此已有预料,又见余公馆空空荡荡,只有几名仆人看家,便是放心之余,又很困惑。 何殿英这晚没有回家,开始四处寻找余至瑶。 第79章 追寻 王宅是套挺新的大院落,还是在顾占海去世两年之后,王连山眼看师傅的儿子都长成大小伙子了,能够扶养师娘了,才从顾宅附近迁入租界。他没老婆,家里帮工的仆人也都是从群英武术社里跑出的孤儿孩子,乱世之时把院门一关,倒是没有外人。 凤儿一进王宅,便忍着手脚疼痛走去厨房,要熬米汤喂饱弟弟。余至瑶则是被王连山搀到厢房暖炕上面坐下。余至瑶那两条腿抖得厉害,下车之后几乎要站不住,所以王连山此刻蹲下给他脱了皮鞋,又把他的双脚抬到炕上:“二爷,是不是冷?” 余至瑶摆了摆手——不是冷,是心慌。可是当着手下人的面,一味发慌也是不成。透过玻璃窗子看到哑巴也进院了,他略略放下了心。而王连山因家中没装暖气,这时便是转身走了出去,忙忙碌碌的呼唤仆人烧炕。 等他去厨房把晚饭也吩咐过了,便是回到房内听候差遣。这时张兆祥和马维元也进来了;马维元在余至瑶面前从来不坐,所以张兆祥和王连山也是垂手站立。余至瑶盘腿坐到了热处,然后抬头环顾了房内环境,就发现王连山这宅子看着朴实无华,其实工好料也好,是能传世的结实房子。 “逸臣已经出了事,我是非走不可的了。”他对着地上众人说道:“白天我对维元说要走一起走,可是现在一想,这话也许有些强人所难。我身边有小张照应,也就够用。维元和连山在这里还过得去,若是舍了家业和我同走,未免可惜。你们两个自己拿主意吧!要走,后天和我上船;不走,留下的买卖归你们。维元还是管俱乐部,连山接逸臣的差事,去管瑶光饭店。” 此言一出,马维元第一个摇了头,言简意赅的答道:“二爷,我跟着您。” 余至瑶微笑了,知道马维元对自己一直存着报恩的念头,能在俱乐部里做上十年的总经理,必定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可是在自己面前,他永远老实的像只猫。 王连山也开了口:“二爷,原来天津卫有租界,我住下来还图个清静;现在租界没了,满大街都是日本兵,我看不得。我师父就是死在宪兵队里的,我不能在日本人的手里挣饭吃。再说我也不会经营生意——我跟您走。” 余至瑶点了点头:“那好,大家一起走。” 众人吃过晚饭之后,便是各找住处安歇。马维元出门又走了一趟,回来告诉余至瑶道:“家里大门都贴封条了。” 余至瑶听了这话,不禁出了一身冷汗——自己只要慢走一步,如今恐怕就已经落到了日本人的手中。 王连山听了这话,也是后怕。晚上安排大家都睡下了,他带着几个小子坐在厢房炕上,身边放了砍刀手枪,按照时辰轮班值夜。 余至瑶睡不惯热炕,躺下之后便是翻来覆去。王连山真是加足了火力,让他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掀了被子嫌冷,躺着不动又烫。 陪他睡的乃是哑巴。哑巴仰面朝天的躺好了,抬手一拍自己胸膛:“啊!” 余至瑶在黑暗中笑了一下,并没有动。 于是哑巴就把他硬拽过去,让他趴到自己身上。隔着这么一层肉垫子,想必温度也就是适宜了。 余至瑶低声问道:“这么压着……难不难受?” 哑巴抬手搂住了他,鼻子里哼出一声,表示不难受。 与此同时,凤儿躺在隔壁的小房间里,也还没有睡觉。承之是个磨人的崽子,每隔一阵便要喂吃喂喝。她在热炕头上摆了一小碗米汤,此刻披着被子坐起来,正在摸黑剥一只煮鸡蛋。承之白天冻得半死,如今却又活泼起来,仰在炕上手舞足蹈。凤儿自己吃了蛋清,然后把弟弟抱到怀里,用手指挑了蛋黄往他嘴里抹去。等到喂过半个蛋黄了,还要再给他一点米汤喝。 此刻夜深,万籁俱寂。她提心吊胆,就怕承之不识时务的大哭,扰了旁人清梦。抱着承之摇来晃去,她低低的哼着歌曲,总算是把弟弟哄得入睡了。 何殿英不觉得困,手指夹着一根香烟,他带着随从穿过大街小巷灯红酒绿,走遍了天津卫的车站码头。 他想自己肯定是能够找到余至瑶的。如果生活中没有了余至瑶的消息,那还让他怎么生?怎么活? 老天爷对他一直厚爱,不会把他逼到生不如死。 天亮之后,他坐在街边吃了碗热馄饨。汤那么烫,可是他喝进口中,全然不觉。一口一个的吞下馄饨,他吃不出滋味,纯粹只是为了吃而吃。吃饱喝足,有了力气,他好再找! 中午时分,何殿英气势汹汹的走出马维元公馆,身后特务押着马公馆的管家。管家吓的一边走一边嚷:“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先生昨天早上出的门,然后就再没见过人影!他什么话都没交待给我……长官,行行好放了我吧,我……” 何殿英红了眼睛,回手一枪直杵进管家嘴里。对方聒噪的几乎让他头脑爆炸,而两边特务见状,连忙松手向旁一退。 一声枪响过后,管家应声而倒,后脑勺被轰飞了。 何殿英在新鲜浓烈的血腥气中做了几个深呼吸,忽然想起了王连山。 宋逸臣失踪了,马维元也失踪了,他倒要看看王连山是否也失踪! 王连山是个不显山不露水的人,自从群英武术社解散之后,他便仿佛浮萍一样没了根本,几乎不再抛头露面。何殿英跑去王家老宅开口一问,得知王连山都搬走好几年了。至于搬去了哪里,老邻居们却是全然不知。 何殿英一天一夜没有合眼,只吃了一碗馄饨支撑。在飘飘扬扬的雪花中阴沉了脸色,他率先走向汽车,且走且一挥手:“去顾占海家!” 在破败的顾宅里,何殿英堵住了顾太太和她的小儿子。 顾太太已经老得白发苍苍,小儿子倒是长的壮壮实实。何殿英让手下特务把小儿子绑起来吊到院内树上,用皮鞭沾了凉水狠抽。天冷,鞭梢能够冻得粘上身体,撕皮扯肉的折磨人。顾太太一位乡村出身的妇人,却是不哭不闹,咬紧牙关不发一言。小儿子疼的嘶吼不已,然而也是绝不透露分毫——他们不知道王连山是犯了什么罪,他们只知道顾占海就死在这帮特务手里,这帮特务专杀好人! 如此折腾到了下午时分,小儿子几次三番的死去活来。何殿英心急如焚,抢过皮鞭转向顾太太,劈头便是一顿乱抽。旁人见状,一起愣了一下,没想到他真能动手打老太太。然而愣过之后,有那机灵的先反应过来,立刻对着小儿子叫道:“你个王八蛋再敢嘴硬,就等着给你老娘出殡吧!” 小儿子吊在树上,果然登时变了脸色。 小儿子说出了王连山的新住址——他不能眼看着老娘被人活活打死。 何殿英留下一名特务看守顾宅,然后扔下半截染血皮鞭,匆匆上车赶往英租界,一颗心跳的快要从喉咙口中蹦出去。 天黑之前,他赶到了王宅。 王宅院门紧闭,他不声张,直接一枪崩开门锁。凶神恶煞的快走进去,迎面却是一片空寂。 宅子里没人,只有一只看门的小黄狗站在雪地上。何殿英先还担心会有埋伏,小心翼翼的往里迈步。可是待他走到院子正中之时,他就知道宅子里面真是空了。 一名特务在厨房里惊叫起来,说是锅灶还有余温。何殿英就近踹开厢房房门,扑面果然还有热气。房内暖炕上被褥凌乱,显见有人睡过。何殿英攥着手枪站到炕前,从炕头的烟灰缸里捡起半根熄灭了的雪茄。 忽然痉挛似的打了个冷战,他转身便往外跑:“人没走远,上车给我追!” 特务们立刻围拢过来:“队长,往哪个方向追?” 何殿英一怔——是啊,往哪个方向追? 天黑之时,余至瑶等人抵达了太古码头。王连山接到消息,说是东山货船也许会提前到来。为了避免迟误,所以众人索性夜里抵达,大不了多等一阵也就是了。 这处码头本来也是余家地盘,不过事到如今,万事皆以谨慎为上,所以余至瑶悄悄到来,不肯惊动旁人,只怕人多嘴杂,走漏风声。 坐在脚行里面的一间小屋子里,他隔三差五的便要看一看表,总是感觉时间过得太慢。哑巴站在他的身后,暗暗把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凤儿又在调汤弄水,想要喂饱弟弟。张兆祥靠着墙壁直打瞌睡,王连山和马维元则是一起望向窗外,窗外一片黑暗茫茫。 第80章 无以复加 何殿英彻夜未眠。一无所获的找到凌晨时分,他决定再去太古码头碰碰运气。坐上汽车点燃香烟,他向后仰靠过去,脑子累得都木了,运转得迟钝而又缓慢。一个念头消失了,下一个念头接不上来。 与此同时,余至瑶等人在脚行房内或站或坐,正在喝稀粥。 稀粥很烫,喝出人的一身大汗。王连山最先放下空碗,转身出门四处巡视。冬季天短,此刻还是黑着,不过码头上也稀稀拉拉的来了脚夫,因为只要天色一亮,就能立刻有活可干。一辆黄包车亮着电灯跑了过来,原来是脚行老板秦八爷到了。 秦八爷当年也曾独当一面过,不过后来便是投入了余至瑶麾下。裹着大皮袍子下了黄包车,他对王连山低声问道:“二爷来了?” 王连山答道:“夜里就到了,一直在等船。” 秦八爷一听这话,便是迈步要往里进:“那我瞧瞧二爷去!” 王连山抬手一拦:“八爷,我有更要紧的事情麻烦您——看这情况,东山货船肯定是天亮到达,到时候码头上人多眼杂,您能不能把那帮苦力安排一下,让他们扎堆干活,给我们挡着点儿!” 秦八爷立刻答道:“这没问题,我这就过去吩咐。” 说完这话,他迈步走向货仓——货仓里面有大洋炉子,脚行管事的到了冬天,都爱往那里跑。 黎明之前天色最暗,然而亮得也快。秦八爷进货仓时还是天黑,出货仓时天边已经有了光明。王连山一直在脚行门口徘徊,遥遥的看见秦八爷向自己拼命挥手了,他立刻抬手做出回应,然后转身推门跑进房内:“二爷,船到了!能停二十分钟,咱们可得快走!” 此言一出,余至瑶立刻站了起来。哑巴和张兆祥也各自拎起了皮箱。凤儿把承之身上的小棉被又紧了紧,马维元则是跟到余至瑶身边,权作保镖。 王连山在前方开路,领头向外走去。码头上的脚夫们果然围拢过来了,各自扛着大包走来走去。人一多,就显不出了他们的突兀。此地距离码头栈桥还有着相当的距离,余至瑶提起一口气,拼了命的拖着双腿快走。 正当此时,何殿英的汽车刹在了脚行门前! 距离太古码头越近,何殿英的心越慌张,手指抖得快要夹不住烟卷。他想这一定是预示着什么,可是到底预示着什么,他又不敢深想。这两天两夜漫长的如同两年,他一次又一次的从希望落到失望,从身到心仿佛都受了伤,而且是伤筋动骨,动一动便是疼。 车门一开,他像踩了弹簧一样,直接从车中窜了出来。站在雪地上怔了一瞬,他忽然面向前方狂喜起来——他看到了余至瑶的高个子! 扔了烟卷迈开步子,他扯了嗓子大吼:“二爷!” 余至瑶远远的回了头,不只是余至瑶,马维元等人也回了头。可是在下一秒,何殿英就见那些人簇拥了余至瑶,竟是加快了前行的脚步。余至瑶仿佛已经力不能支,被那些人推着扶着往前带去。 何殿英忽然就愤慨了,带着手下向前急追。偏偏脚夫讨厌,左一个右一个的碍事挡路。他恨得拔出手枪,正要鸣枪示警,哪知就在此刻,一队翻斗摩托开了过来,上面皆是荷枪实弹的日本士兵。为首一名军官跳下摩托,忽然见到了何殿英,便是神情严肃的一点头:“何桑!” 何殿英心中一惊:“哟,北原,你怎么来了?” 北原也是一挑眉毛:“我奉了军部的命令前来逮捕余至瑶。怎么,宪兵队也参与了这件事情?” 何殿英听闻此言,张了张嘴,随即一言不发的向前冲去——事态已然恶化到了极致,军部既然派兵出面,那余至瑶就算上了船也是逃不脱。他得赶在北原之前抢走余至瑶,他在宪兵队里有面子,到了军部可是说不上话! 他摆出了冲锋陷阵的架势,身后的特务手下们虽然摸不清头脑,但也拔出手枪跟了上去。北原没看明白,不禁一愣。 何殿英越追越近,身后又尾随了长长一串日本士兵,这让王连山也乱了方寸。慌里慌张的先把余至瑶推上栈桥,他转身一看,发现何殿英已经跑到近前。凤儿脚上棉鞋太大,跑着跑着踉跄一下,便是落后一步。张兆祥拎着皮箱还要拉她上前,可她回头看到何殿英已经近在咫尺,竟是起身把承之塞进张兆祥怀中,随即扯了王连山的袖子,不管不顾的往栈桥上搡。王连山正要拔枪,没想到凤儿忽然出手。身不由己的一步迈上栈桥,他刚想再去带上凤儿,然而就已经来不及了。 凤儿张开双臂拦在栈桥之前,扭过头来对着他们锐声大喊:“走,快走!” 然后她转向了何殿英——只有自己的性命是最贱的,她愿意牺牲自己,换得叔叔平安离开! 何殿英气喘吁吁的停下脚步,上下瞧了好几眼,才认出这是凤儿。眼看余至瑶已经在旁人的拉扯下越走越远,他急得对着凤儿一晃手枪:“妈的小□,赶紧给我让开!” 凤儿红着眼睛瞪了他,一动不动。 于是何殿英抬手一枪,在凤儿胸膛上开了个血窟窿! 凤儿顺着子弹力道向后仰去,何殿英以为这回除了障碍,便要继续追赶。不料他刚一步迈上栈桥,凤儿竟是猛然扑起,狠狠的抱住了他的一条大腿。他跑不动走不开,挥着手枪用力去砸凤儿的脑袋。凤儿扬起血流满面的一张脸,忽然隔着裤子咬住了他。何殿英当即疼的叫了一声,旁边手下见状,立刻一拥而上,抓手的抓手扯腿的扯腿,硬是把凤儿从何殿英的腿上扒了下来。 凤儿这回是死透了,鲜血淋漓的面孔上,依旧保持着愤怒绝望的表情。 栈桥很长,何殿英不顾腿上疼痛,继续去追。反正已经杀了凤儿,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抬手向前连连射击。而余至瑶走在前方,就听身后接二连三的传来落水声音,回头一瞧,发现竟是王连山和张兆祥全中了枪。张兆祥抱着承之还在水中扑腾,王连山则是干脆没了影子,只有水面渐渐渗出大片血红。 在这一刻,他忽然不想跑了——死吧,一起死吧! 可是马维元还在前方拉扯着他。他身不由己的回手拽住哑巴,要让哑巴走到前方。这回由他殿后,他倒要看看何殿英还能怎样? 然而就在哑巴要从旁边越过他时,何殿英抓住机会,对着哑巴扣动了扳机——余至瑶如今已然大势已去,只要再除了他身边的几根眼中钉,那一切就都可以回复到最初的时节。 最初的时节,余至瑶只有一个小薄荷! 在枪声响起的那一刹那,余至瑶停下脚步,只见哑巴的半个脑袋骤然炸开!红白相间的鲜血脑浆飞溅开来,滚热粘稠的糊上了他的眼睛。 哑巴依然站着,一手拎着皮箱,一手握着余至瑶的手。两秒钟过后,他笔直的向后仰去,手指划过余至瑶的手背,在半空中扬出一道弧线。 这样的死亡太过恐怖惨烈,让岸上众人暂时沉默下来。何殿英站在栈桥之上,心中也是一冷。 随即,他把目光转向了余至瑶。 余至瑶满脸淋漓模糊,正在呆呆的凝视水面。哑巴已经缓缓下沉,是一具无头的尸首。手足无措的后退一步,他抬起双手抓住了自己的头发,忽然歇斯底里的弯腰狂叫起来。 何殿英从未听过这样凄惨的嘶喊,像是无数冤魂要从地下挣扎逃脱。余至瑶紧闭双眼俯□去,呕血一般撕心裂肺的大吼。没有情绪,并非嚎啕,只是一只野兽痛苦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痛苦到了无法言喻的程度。 正在此时,东山货船大概是意识到了岸上的危险,所以开始启程离开栈桥。马维元长叹一声,从后方紧紧抱住余至瑶,然后纵身一跃,跳入寒冷刺骨的水中。 何殿英望着前方情景,眼珠几乎瞪了出来。可是未等他去下水救人,北原长官却是怒气冲冲的赶了上来:“何桑,你到底在干什么?这件事情和宪兵队根本没有关系,你——” 未等他把话说完,忽有一声汽笛远远传来。正是一艘万吨的“西村丸”将要入港。秦八爷在后方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但是听到枪声连连响起,心中便是有气,故意指挥手下管事的派人过去捣乱。眼看西村丸越来越近,脚夫苦力们一窝蜂的涌了过来,岸边立时秩序大乱。何殿英推开北原跳下栈桥,站在没膝的水中要往前跑,可是没等跑出几步,他忽见远处岸边水淋淋的站起了两个人,正是马维元死死的搂着余至瑶。这让他登时眼睛一亮,不料忽然又是一阵大乱,等他拖泥带水跑过去时,马维元和余至瑶已经不见踪影。 第81章 千古伤心 杜芳卿早上醒来,见外面是个清朗明媚的天气,便不赖床。洗漱更衣穿戴利落了,他揣着点钱,出门去买米买面。 粮店离家不远,走过两条胡同就是。他平日不爱抛头露面,到了粮店便是成百斤的一次买足。粮店伙计把粮食口袋搬运出来,他再就近雇个挑夫,挑起米面直接回家,顺路经过早点摊子,还能买上几根油条充饥。 及至到了家中,他指挥挑夫把粮食送进厨房,然后如数付清费用。等到挑夫离去了,他关上院门回到房内,坐在窗前就着热水吃油条。外面晴归晴,然而冰天雪地,树枝都被冻得发脆。几只麻雀站在秃树上吱喳乱叫,一如之前所有的冬日清晨。他咬一口油条喝一口热水,心情很平静。 正当此时,院门忽然被敲响了。 他愣了一下,几乎以为是自己听错。含着油条静坐不动,他清晰的又听到一声敲击,这才确定的确是自家门响。放下油条擦了擦手,他莫名其妙的走出门去,心想这离新年还远着呢,张兆祥这么早就送钱过来了? 然而打开院门向外一瞧,他登时就怔住了。 马维元气喘吁吁的搀着余至瑶,两人头上身上已然结出一层冰壳。 杜芳卿已经将有三年没见过余至瑶了。此刻侧身把人让了进来,他先是左右关闭院门,然后立刻跟了上去,伸手要扶余至瑶:“二爷这是怎么了?” 马维元打着哆嗦说出话来:“冷、冷……” 马维元使出最后一点力量,把余至瑶送到了卧房床上。双腿一软跪倒在地,他直着眼睛只是喘息。而杜芳卿看出余至瑶是落过水的,连忙手忙脚乱为他脱下衣裳。余至瑶双眼紧闭面色铁青,已是人事不省。 撕撕扯扯的把余至瑶扒了个□,杜芳卿拽过棉被抖开,劈头盖脸的裹住了他。马维元这时忽然强挣着爬了起来,踉跄着走到桌边拿起水杯,送到嘴边就喝。热水在胸腔中流出温暖一线,让他痉挛似的打了个寒战。用僵硬的手指拎起暖壶又倒一杯,他跌跌撞撞的走回床边,轻声说道:“给二爷喝、喝……” 杜芳卿接过水杯坐到床头,托起余至瑶的脑袋搂到怀里,他先把水杯送到自己唇边试了试冷热,然后才去喂给了余至瑶——然而余至瑶无知无觉,毫无反应。 他把余至瑶放下躺好,随即起身拿了一只勺子过来,舀起热水一点一点的灌给对方。而马维元这时缓过了一口气,声音很低的说道:“日本人要杀二爷。” 杜芳卿望向了他,他也望着杜芳卿:“家被抄了,人都死了,二爷现在是一无所有、家破人亡。” 因为杜芳卿直着眼睛一言不发,所以马维元略觉失望,开口又道:“杜老板,请放心。我们只是在你这里暂时落脚。等到风声一过,我就会带二爷离开。” 杜芳卿把水杯勺子放到床前小桌上,然后从枕下摸出手帕,为余至瑶擦去了嘴角水渍。 “我不怕连累。”他一边给余至瑶掖了被角,一边轻声说道:“你们也不用走。” 然后他站了起来:“我去给你们做饭。” 杜芳卿前脚一走,马维元后脚也脱了衣裳。衣裳脱下来后还保持着伸展形状,这一路真是冻硬实了。 两人落水之后,全都呛了几口。马维元身体好不在乎,却是一直担心着余至瑶,因为二爷的身体是出了名的虚弱。自作主张的打开屋角柜子,他找出一条毯子披到身上。抬腿挤着也上了床,他闭上眼睛呼出一口长气——终于暖和了,连空气都是热的。忽然欠身摸向余至瑶的胸膛,隔着一层棉被,他只觉对方心脏跳得轻而缓慢。 杜芳卿进了厨房,先用剩饭喂了猫狗,然后洗净双手挽起袖子,开始熬粥炒菜。又见着二爷了。他的眼中噙了一点泪水——真好,又见着二爷了! 他心里急,本来做熟了的活计,如今竟也弄得盆响碗翻。最后把两盘菜与一小盆粥送入房内桌上,他转身出去,又夹了一碟子自腌的咸菜。 马维元披着毯子坐到桌前,饿得端起大碗连吃带喝。杜芳卿打开柜子翻翻拣拣,想要找两件宽松的衣裳给他穿上;同时又问:“先生是姓马吧?” 马维元把脸埋进碗里:“马维元。” 杜芳卿把衣裳放到床尾:“我看马先生很面熟。” 马维元“嗯”了一声:“我原来常跟着二爷。” 杜芳卿不知道他是怎么找过来的,不过心中暗暗的感激欣喜。坐到床头伸手摩挲了余至瑶的面庞,手心被胡茬轻轻蹭过,触感竟然是一种甜蜜的酥麻。 马维元吃饱喝足之后,余至瑶依旧不醒。杜芳卿走去正房,用几把椅子拼成床铺,放了被褥让他歇脚。马维元穿了衣裳,因为一时也是无计可施,便是躺到正房,略作休息。 杜芳卿回到厢房卧室。坐在床边俯□去,他隔着棉被用力保住了余至瑶。柔软的嘴唇贴上对方面颊,他用气流送出声音:“二爷啊……” 余至瑶昏迷了整整一天,直到入夜之时,才渐渐清醒过来。 睁开眼睛看着面前的马维元和杜芳卿,他面无表情的怔了许久,仿佛不能领会眼前场景。而马维元弯腰慢慢扶起了他,口中问道:“二爷,现在身上觉着怎么样了?” 余至瑶扭头凝视着他,空白的头脑中忽然发生了爆炸——全想起来了,逃亡、追逐、杀戮、死亡、鲜血、冰河……全想起来了! “我没事……”他轻声回答:“我没事……” 杜芳卿把烘干的衬衫拿过来,为余至瑶穿了上。弯下腰为对方一粒一粒系了纽扣,他柔声问道:“二爷,您觉不觉得饿?” 余至瑶看着他的脸,忽然笑了一下:“芳卿,我们好久没见了。” 杜芳卿也笑了:“是啊,好久没见了。” 然后余至瑶继续说道:“我不饿,你们出去吧,让我静一静。” 杜芳卿扭头和马维元对视一眼,两人都是没有主意。而余至瑶又挥了挥手,仿佛十分疲惫似的又催了一句:“出去吧。” 马维元和杜芳卿没有办法,只好一前一后的出了房门。 桌上蜡烛燃到尽头,火苗跳跃一下,在熄灭之前放出了极致的光明。 余至瑶静静的坐在夜里,泪水顺着面颊向下滑落。原来一切都只是昙花泡影,都只是露水闪电。他从人间堕回地狱,而这个地狱比先前更寂寥,更黑暗,连一线希望的光芒都没有。 死去众人的面孔在他眼前一一浮现。他闭上眼睛,这回真的是……扛不住了。 杜芳卿坐在厨房,慢慢的熬一锅八宝粥。一只小哈巴狗趴在一旁陪伴着他,两只眼睛一闭一闭,是强撑着不睡的模样。然而挨到后来,它也还是睡了,像个人似的打着小呼噜。 待到粥熬得了,他轻手轻脚的出了厨房,忍不住想要再去看望余至瑶。推开房门迈步进去,他摸黑走到床边,就见余至瑶端正坐着,一动不动。 “二爷。”他压低声音开了口:“喝点粥吧。” 可是余至瑶抬起头来,眼前唯有幻觉。 他看到父亲从外面走了进来,长衫萧然,带着寒冷的肃杀之气。 “你说得对。”他轻声说道:“我真是个害人害己的讨债鬼。” 冰凉的手指抚上他的脖子,可是他不但不怕,甚至有些期待。 杜芳卿没有听懂他的自言自语,只是抬手为他系了领口纽扣。指尖划过他的喉结,杜芳卿仔细整理了他的衬衫衣领。 然后杜芳卿退到床尾蜷缩起来,静静等待天亮。等到天亮了,他要好好的劝解余至瑶,就像当年余至瑶安慰自己那样。人生在世,已经是哭着来了,不能再哭着走过、哭着离开啊! 杜芳卿闭上眼睛,不知不觉的打了个盹儿。骤然清醒过来时,外面已然亮了天。 揉着眼睛坐直身体,他抬头望向了坐在床边的余至瑶。忽然见鬼似的睁大双眼,他张着嘴倒吸一口冷气,半晌没能再呼出来。 余至瑶背对着他面向窗前,满头短发竟已花白。 连滚带爬的到了余至瑶身边,他连鞋也顾不得穿,一步迈下地去。弯腰抬手握了对方双肩,他带着哭腔大声问道:“二爷,你怎么了?” 余至瑶目光呆滞的望着前方,不言不动。 杜芳卿急了,拼命摇晃余至瑶的身体:“二爷,你别吓我,你说句话!我求你了,你说句话啊!” 余至瑶神情木然,已经再听不到外界声音。 这个时候,马维元也闻声穿过院子,冲了进来。 杜芳卿哭出声音,马维元也落了眼泪——英武风光了十多年的余家二爷,如今竟是被人生生逼得疯了。 只有余至瑶直勾勾的望向窗外,心中不再痛苦。 第82章 等待 何殿英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两条裤腿因为浸透了河水,所以冻成梆硬的两条筒子。身后手下搬了两只浸水皮箱,是余至瑶出逃时所携带的全部财产。 岸边大乱之时,他和北原忙着追人,手下特务却是有心,跑上栈桥勾起皮箱。后来北原一无所获,开始去找秦八爷的晦气,他自知无用,便是带着皮箱回到了家。 友美见了他的狼狈情形,连忙去放热水让他洗澡,而他疲惫不堪的躺进热水,却是依旧不能阖目休息。忽然叹出了一声,友美站在浴室门口,就听他这口气呼得很长很重,仿佛是从五脏六腑之中发散出来的,带着无尽的惨淡忧愁。 “去给我弄点吃的。”他半闭着眼睛发出命令,不肯看人。 友美答应一声,连忙转身忙碌去了。 狼吞虎咽的吃过一顿早饭,何殿英开始研究那两只皮箱。 皮箱是钢条衬里,陪着十分严密的新式钢锁,一时半会竟是无法撬开。何殿英无心在它身上浪费时间。拢着薄棉睡袍躺到床上,他打了个短短的盹儿,睡得也不安稳,脑子里乱哄哄的一团乱麻,根本理不出个头绪。 他知道自己今早的杀戮,是过分了。 是过分,然而又不是很过分——手下人而已,他又不是没杀过。就算哑巴和凤儿的身份特殊一些,可是一个奶哥哥,一个野丫头,算到底又值得了什么?他和余至瑶相识相好的时候,还没有这些闲杂人等呢! 坐起身来换了衣裳,他决定出门继续去找。他想好了,无论余至瑶这回怎么赌气发怒,他都一定忍着。现在余至瑶一无所有了,他得好好的去爱疼他爱他,就像当年小时候那样。 杜芳卿独自站在厨房里,一边做饭,一边隔三岔五的探出头去,透过玻璃窗子窥视厢房内的余至瑶。 玻璃窗子上面结了一层薄薄的霜,依稀可见余至瑶正在地上来回踱步。 两天了,余至瑶一句话也不曾说过;有时杜芳卿试着问他逗他,他也全然充耳不闻。他的高大躯壳仿佛已经变成监狱,把他的灵魂囚禁起来与世隔绝。 饭菜熟了,马维元还没有回来。余家虽然势败,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外人不知道余至瑶如今的情形,所以马维元凭着往昔的面子,还能做些活动。 马维元只想做两件事:第一是弄一笔钱;第二是把余至瑶带出天津卫。 把饭菜端到房内桌上,杜芳卿走过去搀扶了余至瑶,口中柔声劝道:“二爷,坐下,咱们要吃饭了。” 余至瑶像一具高大的人偶,被他牵着扯着摁到桌前坐下。杜芳卿把勺子直送到他的手中,又把饭碗端到他的面前。然而余至瑶神情呆滞,一动不动。 杜芳卿见怪不怪的握着他的手,舀了一勺米饭喂到口中。如此动作反复几次,他仿佛是有些知觉了,开始自己一勺一勺的吃饭。 杜芳卿放下饭碗,腾出手来夹了一筷子菜,可是还未等喂给他吃,他忽然放下勺子,却是不吃了。 真不吃了,杜芳卿怎么哄怎么劝,他都不吃了。 杜芳卿一阵心酸,几乎快要落下泪来。抬手把余至瑶揽到怀中,他低头抚摸了对方的短发。余至瑶的头发一直是好,乌黑茂密,可是如今落了白雪,一层一层的雪。 余至瑶歪斜着身体靠在杜芳卿胸前,脸上毫无表情。旁人看他是一具木雕泥塑了,可是他还有他的思想。 他在等待。 一条手臂松松的环了他的脖子,一只手掌轻轻盖上他的头顶。他不知道接下来的会是狠狠一勒还是重重一击。反正总是逃不脱这两种后果,所以他索性绝望的等待。 等待不知是何时结束的,他也忘记了最终的后果是什么。两条腿沉重酸痛,几乎快要拖不起来,他想自己一定是已经挨过打了,所以心里有点轻松。头脑忽然生出疑惑,他问自己:“这是哪里?” 他骤然恐慌起来——不该在陌生地方这样大模大样的走来走去,也许碍了父亲的眼,自己会再挨打。 于是他就寻找到一处狭窄的空隙,极力的蹲下去隐藏了自己。隐藏的阻力是多么大啊,无数的手脚在拉他扯他,忽远忽近的声音一直在他头顶盘旋。他越发怕了,干脆抬手抱住脑袋蜷缩起来。 他继续等待,等待天亮。天亮之后会怎么样?他不知道。他只是隐约觉得天亮之后,自己会暂时逃离此地,有更好的去处。 余至瑶始终是躲在床尾与墙壁之间的窄空里,杜芳卿使尽浑身力气也无法拽他出来。天都黑了,地上冰凉。若是真在地上坐过一夜,非冻出病来不可。 “二爷……”他带着哭腔说道:“求您了,上床睡吧,床上暖和。” 余至瑶垂头闭眼,和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关系。 马维元顶着一身雪花回了杜宅。脱下外面棉衣,他来不及吃晚饭,先把余至瑶强行拖了出来,然后推到床上压住手脚。杜芳卿连忙为余至瑶宽衣解带,又拉过棉被盖住了他。马维元感觉他仿佛是想要挣扎,便急忙说道:“把蜡烛吹灭!让二爷睡觉!” 杜芳卿扭身走到桌前,一口气吹了蜡烛。房内登时一片漆黑,而马维元试探着慢慢松手,见余至瑶不再乱动,这才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 余至瑶并没有睡,不过也不再躲。大家都睡了,余朝政也睡了,所以自己此刻安全了。 天刚一亮,余至瑶就起床了。因为余朝政是早起的,所以全家上下都早起。三妹或许可以恃宠而骄的赖床,自己却是没有那种资格。 “他”无处不在,影响波及到家中每个角落。这种影响让余至瑶毫无食欲,他只想快点跑出家去。 杜芳卿在院内扫雪,忽见余至瑶穿着单薄衬衫走了出来,便是惊呼一声,丢下笤帚把他推回了房内。 他怕余至瑶再无缘无故的往地上坐,便从厨房拿了个小板凳,让他坐到床前。余至瑶乖乖坐了,耳边开始响起轰鸣声音。 汽车喇叭声、黄包车铃声、摊贩叫卖声、男女笑谈声……各种声音混合成了洪流,在他面前滔滔而过。他以为自己是坐到了街边,所以继续等待,等待那个少年来。 在何殿英已经找到心力交瘁之时,手下有人过来禀报,说是在街上好像看到马维元了。 何殿英立时精神一振,把两只眼睛睁得奇大:“人在哪里?” 手下没在他脸上见过这么大的眼睛,几乎吓了一跳:“正跟着呢!” 何殿英站起身来一挥手:“走!” 马维元换了一身粗布裤褂,裹着棉袄在街上走。胸前藏了硬刷刷的一只信封,里面是一沓美钞。走过一处胡同之时,旁边院门忽然开了,一只手伸出来,猛的把他拽进了院。 他吓得头发都竖起来了,不料抬头一瞧,却是看到了宋逸臣的脸。 瞪着对方怔了两三秒钟,他随即迎头挥出一拳,正是打到了宋逸臣的面颊上:“我操你娘的!你他妈的就不是个人!” 宋逸臣被他打得一晃,可是并未还手。抬手捂住脸上痛处,他直接问道:“二爷现在怎么样了?” 马维元简直想要杀了宋逸臣:“二爷?二爷现在家破人亡,疯了!” 宋逸臣登时表情一僵:“疯了?” 马维元满心气苦,几乎快要带了哭腔:“姓宋的,我们二爷可没亏待过你,你怎么就忍心这么连累他?二爷多大的家业,现在全被日本人没收了!二爷要跑的时候还想着带上你那闺女儿子,结果……结果……结果全他妈的被何殿英那帮特务打死了,就活下了我和二爷两个人!” 马维元的嘴唇颤抖起来:“你见没见过一夜白头?我见过,二爷就是一夜白头!” 宋逸臣呆呆的看着马维元,声音变得轻飘起来:“二爷如今在哪里?我想见他。” 马维元愤怒的一挥手:“滚你妈的蛋!” 然后他转身推开院门,迈步向外便走。 马维元回到杜宅,把钱拿出来放好。 走进厢房坐到余至瑶身边,他扭过头去,就见二爷端端正正的面向前方,还是英气勃勃的相貌,然而眼中一点光彩都没有了。 “二爷,别怕。”他低声说道:“等咱们离了天津卫,我就送您去医院治病。宋家姑娘不就是在医院里恢复过来的吗?她能好,您也能好。” 他握住余至瑶的手用力攥了一下,随即颤巍巍的呼出了一口气。 入夜之后,马维元再次离开杜宅。然而刚刚走出大门,便被埋伏已久的特务们扑倒在地。 冰凉枪口抵上他的太阳穴,他挣扎着抬头望去,在夜色中看到了何殿英那张惨白的面孔。 第83章 疯就疯吧 马维元被人七手八脚的摁在了雪地上,而何殿英一脚踹开院门,一马当先的冲了进去。 厨房的门开着,泼出一片灯光;杜芳卿惊恐的直起身来,脚边跟着两只猫狗。何殿英抬眼看清了他,登时便是一声冷笑。 与此同时,身后特务开始四处搜查。何殿英先是上前一步撞进正房,见里面空空荡荡的只有桌椅,便是转身走到厢房门前。这回把门一推,他迎面感受到了热气。 心中登时狂喜起来,他大踏步的闯入房内,在黯淡光线中看到了床上的人。身体不由自主的剧烈颤抖起来,他欣喜若狂的跃到床边,大声唤道:“二爷!” 余至瑶仰面朝天的望着天花板,身体保持着马维元方才摆出的姿态。仿佛身边是有了凉风,不过风这种东西向来是防不胜防。余至瑶忽然笑了一下,想去捕风,可是又不愿动,因为双腿实在疼痛。 院内的特务闻声跟入房内,有人划燃火柴点亮了桌上蜡烛,可是对于这些看惯电灯的眼睛来讲,一根蜡烛的光芒还是太微弱了。手电筒被掏了出来,按下开关直射床上——一刹那间,何殿英看清了对方那一头花白的乱发。 难以置信的惊叫一声,何殿英单腿跪到床上,生拉硬拽的把余至瑶扶了起来:“二爷,二爷,你怎么了?” 余至瑶闭了眼睛,心想他今晚精力真好,夜里也要打吗? 这时,门口响起了杜芳卿的声音,冷静而又清淡:“何老板,二爷疯了。” 何殿英猛然回过头去:“疯了?” 他转身下地拨开人群,瞪着杜芳卿厉声喝问:“疯了?!” 杜芳卿其实已经怕死了他,可是抬手扶着门框稳住身体,他想自己有必要把话说清楚:“那晚……二爷在房内独自坐了一夜,天亮之后头发就白了,也不认得人了。” 何殿英歪着脑袋一咧嘴,仿佛是不服气,又仿佛是要哭泣:“疯了?” 可他终究还是没有落下眼泪。转身大踏步的走回床边,他一把掀开被子,抱了余至瑶就往床下拖去,口中又自言自语的咕哝道:“疯就疯吧!” 然而余至瑶却是拼命挣扎起来——天都黑了,为什么还要带他出去?是要杀掉他吗? 他不想死,他想活着。六神无主的环顾四周,他开始惶恐的呼唤:“哑巴,哑巴!” 这是他这些天来第一次发出声音,然而喊过两声之后,也就不喊了。他是疯了,可他有疯了的思维。他知道哑巴一定躲在暗处跟随着自己,只有在父亲把短刀插入自己胸膛之时,哑巴才会出现救他。是的,他很笃定,仿佛事先已然演练多次。 何殿英用棉被把余至瑶裹了起来,然后命令手下把他抬去车内。出门经过杜芳卿身边时,他轻蔑的看了对方一眼,同时又是冷笑了一声。 杜芳卿垂下眼帘,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去争去夺。心头忽然起了一阵绝望,他想自己和二爷永远都是有缘无分。 何殿英无处安置余至瑶,索性把他带回家中;至于马维元,则是被他投入了监狱中去。 宋逸臣的住处也被连夜抄了,然而依旧没能抓到宋逸臣。 何殿英到家之后,直接命人把余至瑶送去了东边客房。友美刚刚哄了两个孩子睡下,听他回来了,连忙出来迎接。哪知何殿英失魂落魄暴躁异常,竟是一嗓子把她吼了回去。 何殿英关闭房门开了电灯,这回客房里面就只剩下他和余至瑶了。 余至瑶已经从棉被筒子里挣了出来,露出身上的衬衫裤衩。房内明明就只有这两个人,可他并不去看何殿英——他几乎没有了目光与眼神。 何殿英定定的审视着他,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总不信他是真疯。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就会忽然疯了? 余至瑶并没有意识到此地与杜宅有何不同。暖气烧得很热,比火炉的温度更让人感到舒适。他抬手摸了摸自己那冰冷□的小腿,心中一阵一阵的恍惚。应该睡了,他想,早睡早起,不过要先关掉电灯。 就在这时,何殿英走上前去,坐到了他的身边。 何殿英一手揽住他的肩膀,一手摸上他的头发。厚密短发是一层一层的花白,指尖向下划到鬓角,两鬓也是斑白。何殿英探头过去,轻轻亲吻了他干燥的面颊:“二爷……” 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望向前方,只想关掉电灯。 何殿英脱了皮鞋爬上大床,像先前那样跨坐上了余至瑶的大腿。近距离的凑到对方面前,他轻声说道:“二爷,看我。我是小薄荷,看我啊……” 他抬手捧了余至瑶的面颊,想要逼迫对方与自己相视。可是余至瑶即便面对了他,也依旧是面无表情。 何殿英缓缓闭上眼睛低下了头。额头抵上余至瑶的肩膀,他知道自己已经铸成了大错——一切都是不可挽回了。心脏沉重的向下坠,一直坠,让他简直喘不过气。 他亲手扼死了余至瑶的灵魂。 余至瑶等了很久很久,眼前终于黑下来了。 他的心情立刻轻松许多。熬过漫长的黑夜之后,天就亮了。天一亮,他就可以出门去了。 何殿英把从杜宅带来的棉被扔到地上,另展开一床新被为余至瑶盖好。脱掉衣服钻进被窝,他枕上了对方的手臂。身体紧紧贴了上去,他在熟悉的气息中闭上了眼睛。 寒冷的十二月已经走到了下旬,等到元旦一过,他与余至瑶的感情,便是足足满了二十年。 黄粱一梦二十年。二十年来他每时每刻都在爱着对方,可是爱到最后,他们的世界竟是变得如此荒凉。 何殿英憋着满心的酸楚,想要哭,但是双眼干涩,哭不出来。 “疯就疯吧!”他在黑暗中低低的说:“有我一口粥,就有你一口饭。凭着我的本事,还养不起一个你吗?” 他满怀怜惜的抚摸了余至瑶的胸膛:“二爷,没关系,疯就疯吧。” 余至瑶睁着眼睛,等待天亮。 何殿英终于睡了个踏实的好觉。 翌日凌晨醒了过来,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摸身边,不料却是拍了个空。连忙睁开眼睛坐起身来,他环顾四周,却是发现余至瑶不见了。 掀开棉被一步跳到地上,他先是恐慌得屏住了呼吸,随即却是忽然跪倒在地,俯身望向床下。 果然,余至瑶缩成一团,正是侧身躺在那里。 晨光稀薄,要亮不亮,这样的时刻让余至瑶感觉十分不安——众人都醒来了,所以家里很不安全,可是又没到出门的时间。 所以他只能躲起来。 何殿英没有惊动他。起身草草穿了衣裳,他先出门吩咐厨房开始准备早餐,然后迈步进了卧室。 友美还没有起床,正躺在床上迷糊着,忽然见他进来了,便要拥着棉被坐起。 何殿英站到床边,毫无预兆的忽然开了口:“我在东边小院里放了个人,这是件机密事情,你万万不要对别人乱讲。在我把他送走之前,你管住家里这些仆人,不许他们随便过去。” 友美蓬着头发,在领会之前先点了头:“是,我知道了。” 第84章 他爱他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何殿英提着一只皮箱走入东院。推门进了温暖客房,他出声笑道:“二爷,我来了!” 余至瑶背对着他坐在地上,正在面对窗户发呆。在一片沉沉的寂寞之中,何殿英垂死挣扎似的又问了一句:“想没想我?” 当然还是没有回答。余至瑶和现实世界之间的隔膜越来越厚,对外联系似乎已经完全断绝。 何殿英也发现了这一点,所以想方设法要刺激他的精神。提着皮箱走到他的对面蹲下来,何殿英望着他笑道:“给你看样好东西!” 说完这话,他对着余至瑶打开箱盖。箱上钢锁已被尽数砸坏,箱内钢条也都变形;唯有绿盈盈的美钞码在里面,还是一如既往的崭新整齐。 这本来便是余至瑶的家当,他现在倒要看看余至瑶对此会有何种反应。 余至瑶垂下眼帘望向箱内美钞,脸上忽然隐隐现出了笑意。 余至瑶认得钞票。 美钞已经被拆了捆。他伸手拈起两张,折起来塞进了西装胸前的小口袋里。茫茫然的等待片刻,他心里想:“没人知道”。 既然没人知道,那他就大了胆子。跪在地上抓起厚厚一沓钞票,他手忙脚乱的往裤兜里塞。两边裤兜都被塞成鼓鼓囊囊了,他又解开西装纽扣,慌里慌张的继续把美钞往怀里藏。美钞滑过胸前散落一地,他不知道,一把一把的继续拿钱。 何殿英见此情景,不禁发笑,笑得满心酸楚——这个疯二爷,还挺贪财。 凑到近前伸出手去,他想要解开对方胸前的衬衫口袋。然而手指触碰上去,里面却有一张纸片。余至瑶自从来到此地之后,还没换过贴身衣裳。何殿英好奇的解开钮扣伸进手指,却是从中抽出一张小小照片。 照片显然是浸过水了,上面的他和两个孩子全都面目模糊。何殿英怔了一下,随即发出一声苦笑。 在接下来的半天里,余至瑶坐在原地一动不动,饭都不吃水都不喝。及至天色黑了,他才悄悄挪到窗前亮处。何殿英躺在床上望去,发现他正在鬼鬼祟祟的数钱。 余至瑶很高兴,因为自己有钱了。 他开始急切的期盼天亮。天亮之后他就可以跑去街上找“他”。“他”是很穷的,穷到时常挨饿,不过现在好了,现在他有了钱,可以给“他”。 忽然停住手上动作,他心中起了疑惑:“他”是谁来着? 随即他想起来了,“他”是小薄荷。 然后他贪得无厌的开始沮丧,回过头去望向身后,他记得那里曾经有过满满一箱钞票,可是自己拿了许久,怎么最后只有凌乱的一卷? 这时何殿英赤脚下床,把他强行拖了上去。他还虚弱的想要挣扎,可是何殿英合身把他压到了床上。用力扯开衬衫前襟,何殿英在他胸前啃了一口;他疼得呻吟一声,然而却是毫不反抗,很认命的躺在床上忍痛。 何殿英狠狠的咬他吮他,把手向下伸去抓他揉他。还是有欲望,还是有热情。独角戏的寂寞滋味让人忍无可忍,他要对方尽快醒来。哽咽似的发出声音,他气喘吁吁的低语:“二爷,我爱你。 余至瑶把攥着一卷美钞的左手藏到身下。痛苦总会有个尽头,他在等待天亮。 清晨是何殿英一天中最为平静惬意的时刻。他躺在床上看着余至瑶穿戴洗漱,余至瑶的一举一动都是有条有理,看起来还像往昔一样。何殿英很珍惜这短暂的错觉,他甚至在隐隐的期盼,期盼着余至瑶忽然抬头望向自己,微笑着唤出一声“小薄荷”。 然而等到余至瑶梳好头发之后,他就不得不起床了,因为余至瑶一定会空着肚子往外跑去。他须得牵着对方在院子里绕上几圈,想方设法的把人再牵回来。忙过这一场后,余至瑶就会找个角落席地而坐,开始这一整天的沉默。 新年前夕,何殿英在外面找了一处僻静公馆。那里本来是位英国商人的住宅,现在商人一家进了集中营,公馆就落到了何殿英的手中。 友美直到这时,还不曾踏进过东院一步。依稀听说丈夫要把东院里的陌生客人带走了,她不知为何,反而感到了隐隐的不安——可是要说为什么,却又并无明确的原因。 她想要看那客人一眼,不料丈夫这些日子神出鬼没,竟是在夜里把人带走了。天亮之后,她领着仆人前去东院打扫客房,客房里没什么痕迹,只是一片乱糟糟。 何殿英算是有了外宅。 新公馆的格局,和余公馆很相像,只是规模小了许多。何殿英拉着余至瑶的手,把他领入楼内;后面随从捧着大包小裹,全是为余至瑶新制的冬衣。 余至瑶的个子大,何殿英的衣裳他都不能穿。临近新年,成衣店的生意又是格外忙碌,所以这些天他一直穿着旧衣,衬衫钮扣都被何殿英撕扯得崩落了,他只能拢着前襟遮住胸膛。 近来是个连阴天,天上总是似有似无的飘着一点小雪。他的身体犯了旧伤,两条腿走起路来颤巍巍的打晃。茫茫然的走进富丽温暖的客厅,他糊里糊涂的坐在了沙发上。何殿英斥退了手下,然后紧挨着他也坐下了。 打开茶几上早已预备好的雪茄盒子,何殿英知道他的嗜好,想要给他点一根雪茄。然而未等他翻出火柴,余至瑶忽然站了起来。何殿英刚要抬头看他,他已经迈步绕过茶几,走向门口。 余至瑶的心情是恐慌而又惊愕——自己怎么敢大模大样的公然坐在客厅里?真是狗胆包天了,怕父亲找不到自己吗? 他越是走近门口,心中越是畏惧。余朝政的长袍衣角在前方一闪而过,与此同时,他力不能支的跌坐在了地上。 这回真是逃不脱了,他紧闭双眼蜷缩起来,一只手还捂着一侧裤兜。裤兜里装着美钞——有钱大家一起花,小薄荷总也不来,他得把钱留住。 何殿英快步上前,把余至瑶扶了起来。 他完全不能理解对方的行为,不过看出了余至瑶是在害怕,怕得脸色都变了,从头到脚都在颤抖。忽然想起先前两人吵架之时,他曾经几次三番骂过对方是疯子,没想到自己一语成谶,余至瑶真的疯了。 把余至瑶搂到怀里,他一遍又一遍的抚摸对方的后背手臂——他以为余至瑶是在码头上受了惊吓。 余至瑶濒临崩溃的闭眼垂头,两条腿疼得厉害。其它感觉全迟钝了,只有疼痛最清晰。他想逃到暗处躲藏起来,他还想找哑巴来治一治自己的腿疼。可是有人缠着勒着不让他走。这人是谁?父亲吗?不知道。他不敢睁开眼睛去看。 何殿英低声说道:“二爷,别怕。我在这里,我保护你。” 余至瑶耳中一片轰鸣,什么也听不见。 何殿英自从有了这处外宅,就不大回家了。 他四处奔波,想要为余至瑶开脱罪名;同时又在公馆四周布下层层门徒——不是要防外人,防的是小老九。小老九是个消息灵通的人物,而且一直深恨余至瑶。何殿英拿小老九没有办法,只能是防。 第85章 一生情 大年三十这天,小老九拎着礼物来到何公馆过年;而李振成在文县有了个临时丈母娘,便是没有回来。 何家上下都是喜气洋洋。何殿英坐在床上逗弄孩子,追着英雄和桃子乱咬;两个孩子吱哇乱叫的和他又打又闹,仿佛心有灵犀一样,总是同时出手,用小肉巴掌去打父亲的笑脸。友美近来越发白胖,身上穿得花团锦簇。微笑着从门口探头进来看了一眼,她心满意足的继续忙碌,心想孩子他爸爸没有正经,倒像孩子他哥哥。 如此闹到午夜时分,鞭炮也放过了,饺子也吃过了。两个孩子早已呼呼大睡,小老九也醉醺醺的告辞离去。友美累得腰肢沉痛,正要上床休息,却是忽然发现丈夫不见了。 何殿英去看望了余至瑶。 这时已是后半夜,远远还能听到零星的鞭炮声响。他带着一身寒气走入客厅,先把外面大衣帽子全除去了,又用热水洗了手脸。悄无声息的上楼进了卧室,他坐在床边,先是低头亲吻了余至瑶的眉心:“二爷,过年好。” 余至瑶似睡非睡的半睁着眼睛,毫无反应。 何殿英起身脱了衣裤,钻进被窝。探头枕上余至瑶的手臂,他又问:“二爷,想没想我?” 当然还是没有回答。 隔着一层薄薄的睡衣,何殿英轻轻抚摸着余至瑶的腰腹:“早就想要过来了,可就是脱不开身。明天我们一起过大年初一,好不好?” 翻身趴到余至瑶的身上,他捧着对方的面孔连亲了好几口:“傻二爷,怎么总是不理我?” 随即他嘿嘿笑了:“怨我没来陪你?” 他很亲昵的和余至瑶面颊相贴相蹭:“你个闷葫芦,有话就说嘛!有话不说,非要把自己憋疯,你说你傻不傻?” 他用手指梳理了余至瑶的花白短发,叹息似的说出话来:“你啊,真是傻透了。” 一只手向下摸去,何殿英沉默片刻,忽然又笑了出来:“二爷,雄风不减啊!” 然后他郑重起来,很温柔的打商量:“二爷,让我睡一下好不好?” 何殿英再也不想伤害余至瑶了。 他百般的爱抚试探,可余至瑶神情木然,只在他挺身而入之时微微发出了声音,也许还是因为疼痛。他立刻面红耳赤的停了动作,身体因为亢奋和渴望而微微发抖。 这对他来讲,曾经只是奢望;然而现在如愿以偿了,却又只是一个人的狂欢。 何殿英彻夜未眠,然而依旧意犹未尽。 天亮之时,他力不能支的趴上余至瑶的胸膛,很不甘心的闭目养神。余至瑶扭头望着窗外晨光,想要出门,可是身上很疼,心脏又是一阵一阵的绞痛。忽然抬起右手,他凌空抓了一把,自己也不知是要抓什么。右手随即颓然落下,正是搭在了何殿英的脊背上,姿势类似拥抱。 于是何殿英就一动不动,想让对方抱得长久。 大年初一,何殿英果然是不走。 公馆楼前砌了三级水泥台阶,似乎是让余至瑶有了路边的感觉,几次三番的要去坐下。何殿英没办法,只好给他穿戴暖和了,又在台阶上铺了厚棉垫子。 余至瑶的身上还是疼痛,可是坐上台阶晒着太阳,他大概是舒服了,脸上现出欣欣然的喜色。耳朵忽然动了一下,他听到一声清清楚楚的喜鹊鸣叫。 喜鹊叫得并不好听,哑着嗓子喳喳不已。可他觉得有趣,不由自主的就要微笑。何殿英陪在一旁,见他单是坐着不动,同时却又笑得傻气诡异,便是开口问道:“二爷,干什么呢?” 这句问话夹在喜鹊的叫声中,一起传入了余至瑶的耳朵。余至瑶在一片茫茫然中随口答道:“等人。” 何殿英怔了一下,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够引出余至瑶的话来。大年初一,这真是个太好的兆头! 他几乎激动起来,小心翼翼的又问:“等谁?” 余至瑶眼望前方,声音含糊:“小薄荷。” 何殿英保持着扭头凝望他的姿势,笑容僵在了面孔上。一阵寒风掠地而来,他的眼睛闪烁出了水光。 慢慢的抬手抱住脑袋垂下头去,他默然良久,最后忽然肩膀一抽。双手捂脸仰起头来,他张大嘴巴,发出一声颤抖的嚎啕。 他在等他。他都疯了傻了,还在等他! 何殿英不可抑制的流出眼泪,像个小男孩子一样哇哇大哭。双手冰凉的垂落下去,他拼了命的从喉咙里吼出哀号。早就想哭了,终于真哭了!他一路走了二十年,却是没能带上一个余至瑶。 他亲手把余至瑶推回了过去的岁月,可是已经不能再给对方一个少年无邪的小薄荷!余至瑶从早到晚的等,从生到死的等,他那么的爱他,可他只给了他无边的孤独,无边的寂寞。 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望着前方,兴致勃勃的开始了新一天的等待。院内一片寂寥空旷,只有何殿英的哭声在单调的回荡。 从此以后,何殿英住在了新公馆。 他的生活起居有了规律,上午出门办公事,傍晚除非有了大应酬,否则一定早早回来。进门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余至瑶亲一亲,抱一抱。 入夜之前的余至瑶常是特别恐慌,总想找个角落躲藏起来;所以何殿英的寻找几乎带了游戏色彩——他知道余至瑶现在已经不懂得如何玩笑,可是他装作对方懂得的样子,蹑手蹑脚的走近之后忽然扑上去,很高兴的哈哈大笑:“二爷!让我逮住你了吧?” 他如今在余至瑶面前,总是欢天喜地的笑。他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自己的运气一直不坏,只要心里不放弃,那就总有一天会把余至瑶唤醒。 三月的一天下午,他高高兴兴的回了来。这时余至瑶还坐在楼前台阶上发呆。他走到后方蹲下去,向前扑上对方的后背。 他知道余至瑶徒有其表,没什么力气,所以很小心的控制着力道,只是做个姿势而已:“二爷,今天有个好消息,你的通缉令已经被撤掉了!” 他心里只有一分得意,可是语气中故意带出十分:“兄弟有点本事吧?” 说完这话,他发现余至瑶坐得很稳当,就放心大胆的把下巴抵上对方肩膀:“二爷,快点夸我两句!” 余至瑶是个肩宽背阔的身架子,何殿英趴得很舒服很惬意。嘴唇凑到余至瑶耳边,他拿腔捏调,高一声低一声的胡说乱问:“二爷,今天小薄荷来没来?” 他当余至瑶是座坚实的依靠,开始百无聊赖的左右摇晃:“二爷哎!贼来偷你的钱啦!” 说完这话,他忽然感觉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回忆起往昔岁月,他记得自己在十三四岁之时,就经常这样趴上余至瑶的后背胡闹。余至瑶那时候已经发育出了高大身坯,而他营养不足,还是个又白又瘦的小崽子。余至瑶轻而易举的就能把他背起来抱起来,他当时感觉很幸福,因为是个孤儿,从来没有人背过他抱过他。 抬手摸上余至瑶的脑袋,他又有了话说:“好这狗头,梳得锃亮!头发都花白了,你还臭美什么啊?” 扭头在余至瑶的脸上狠狠亲了一下,他把声音压到极低:“二爷,夜里我们换个样儿……我看你好像也尝出一点甜头了……” 他下意识的开始揉搓余至瑶的脸:“你少装傻充愣。这事就是一回生二回熟,将来有你快活的!” 说到这里,何殿英自己笑了:“二爷,我吵不吵?” 他用面颊磨蹭了余至瑶的鬓发:“这些年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可是一直没有机会……这回你不要嫌我吵闹,让我说尽了吧!” 余至瑶眼望前方,只是等待。 何殿英总也不回家,英雄和桃子一起发了高烧,他连知道都不知道。等他晓得回家关心儿女之时,英雄和桃子早已康复如初了。 小老九得知了内情,气得对何殿英说道:“大哥,我看你真是疯魔了!” 何殿英答道:“小老九,大哥和他认识了二十年。现在他疯了,只比死人多一口气。过去那些恩恩怨怨,你看在大哥的面子上,也就放下吧!” 小老九放不下,可是又无计可施。恨恨的长叹一声,他一甩袖子转身走了。 第86章 犹疑 第87章 碧落黄泉 宋逸臣坐在光线昏暗的小阁楼上,专心致志的擦拭一把强力式手枪。终于等到了“上面”的命令,他把子弹一粒一粒压入弹匣,心中有一种亟不可待的平静。 这个,或许就叫做“视死如归”。 其实“上面”也可以把他偷偷送去重庆,就像他当年送走张希诚那样。不过他真是不想走了——去了重庆,白手起家,然后呢? 他从东北逃来天津,从个等死的叫花子混成瑶光饭店的宋经理,钞票也花够了,福气也享过了,风头也出足了。在随从的簇拥下走过灯红酒绿的租界地,他活得横行而又肆意,当兵时都没这么威风过。 楼下响起一阵欢声笑语,伴随着哗啦哗啦的麻将牌声。这是一家阔人的公馆,楼下的宾客中便有几位日本人。他在三教九流中都有同志,所以并不孤单。 这时,阁楼的房门开了,是有人给他送了晚饭上来。 宋逸臣狼吞虎咽的吃饱喝足,然后继续摆弄手枪。何殿英现在已经改乘防弹汽车,即便是强力式手枪,也未必有把握射穿汽车钢板。 何殿英联系了一位精神科的日本医生,双方约定明天下午见面,届时何殿英会带上余至瑶。 他思来想去,最后决定还是要给对方治病。自言自语的滋味太苦涩,他不想唱一辈子独角戏。余至瑶疯了,他没疯。在对着余至瑶眉飞色舞长篇大论的时候,他心里时常会难过的想哭。 他为余至瑶演出一场唱念做打的大戏,可是余至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他已经打定主意——等到余至瑶真康复了,他会使出浑身解数去哄去宠。他曾经那么多次伤害过余至瑶,余至瑶不是都没有计较过吗?余至瑶爱他,这次也一定会原谅他。不原谅也没有关系,他在余至瑶面前又不讲身份面子,大不了就抱着对方撒野耍赖,反正他小时候也经常这样纠缠揉搓余至瑶。 余至瑶一定抵挡不住他的攻势,他有信心,因为他爱余至瑶,余至瑶也爱他。 到了夜里,他照例又趴在了余至瑶的胸膛上。这个姿势真是舒服,他想如果余至瑶是一棵树,那自己就该是一条藤,附到树上不愿离开。余至瑶难得的早早闭了眼睛,仿佛有了困意。他没敢乱动,在熟悉而又温暖的气息中浮想联翩。 翌日清晨,何殿英照例出门办公。在宪兵队里溜达一圈,他接到了友美的电话。 他太久没有回家了,友美想他想得要命,然而又不敢直说。双手握着话筒,她很小心的笑道:“英雄和桃子闹了一夜,要找爸爸呢!” 想起家里那一对胖嘟嘟的活泼儿女,何殿英不由自主的也笑了:“那我晚上回去一趟。” 友美心中一喜,立刻又问:“晚饭在家吃吗?” 何殿英心不在焉的答道:“你把我那份预备出来吧!” 友美开心极了,放下电话便去命令仆人出门买菜,未等仆人出门,她换了衣裳也跟出去——伺候丈夫的事情,还是自己亲手来做为好。 何殿英把今天日程盘算的井井有条——中午就回新公馆去,带余至瑶出去吃顿丰盛午餐;下午进了医院,兴许就要住下不走;医院里自然不能让人摆开架势煎炒烹炸,余至瑶一旦住院,恐怕在饮食上面就要吃亏了。 和颜悦色的和同僚们混过一个上午,何殿英果然是乘车离开了宪兵队。五月时节,正是春光明媚;何殿英在车里坐的气闷,真想打开车窗吹吹春风,然而犹豫一番,他还是管住了自己的手。 小心驶得万年船,不吹风也热不死人。 余至瑶很茫然,周遭世界一片混沌,只有他一个人在沉沉的思索。何殿英把他领出公馆大门了,他也毫无知觉。 糊里糊涂的坐上汽车,他抬头环顾四周,视野是一片扭曲模糊。有声音在耳边响起,是忽高忽低的波浪冲击着他。他心中忽然生出极度的恐惧,似乎天地都颠倒了,人成了兽,对他嘶吼。 “哑巴,哑巴!”他仿佛是叫了,也仿佛是没叫。哑巴跑过来握住了他的手,他没有看到哑巴,可是依稀听到哑巴在哇啦哇啦的对自己说话。说的是什么,他没有听懂。 及至进了饭馆雅间,余至瑶依旧是惶惑。何殿英坐到他的身边,夹了各色菜肴喂给他吃,他面无表情的咀嚼吞咽,其实完全没有尝出滋味。 何殿英不愿离开雅间,即便是已经喂饱了余至瑶。其实余至瑶就算住院也没什么的,他满可以天天过去探望;但医院毕竟是医院,总像是余至瑶落到了别人手里。忽然探头狠狠亲了对方一口,他在一片未知之中,却又有了一点小小的期待和喜悦。 抬手挽住余至瑶的一条手臂,他歪着脑袋枕上对方肩膀。心思飘到极远极远的未来,他想自己这个跳脱的性情是改不掉了,等到两人将来都变成了老头子,余至瑶拿自己也一定还是无计可施。想象出两人那时白发苍苍的模样,他忍不住一笑。 在他充满生死欲望的人生中,这段感情几乎显得美丽而突兀。人过中年之后,他越发明白了“情”的意味。问世间情为何物?他答不出,他只想永远和余至瑶在一起。 怀表时针指向下午两点,已经快要到了和医生会面的时间。何殿英很珍重的握住余至瑶的右手,带着对方下楼离开。余至瑶走得深一脚浅一脚,身体有些摇晃,因为依旧满心恍惚。 与此同时,埋伏已久的宋逸臣握紧手枪,开始从暗处走向大街。饭馆门前没有停车位置,何殿英不能即刻上车离去;所以此刻是他所能够找到的、最好的机会! 路边站着一群全副武装的保镖,正是何殿英的手下。他将在万弹穿身之前,枪毙何殿英! 在何殿英拉着余至瑶踏出饭馆大门之时,宋逸臣也快步冲向了大街正中。哪知就在这一刹那,余至瑶仿佛出自本能一样,忽然抱住何殿英转过身去! 背对大街抬起双手,就在他要推开何殿英的那一瞬间,枪声响了! 子弹带着雷霆万钧的力道,穿透了两人的胸膛!深入骨髓的重击让余至瑶向前踉跄一步,眼前的世界却是骤然变得清晰起来。 清晰,而又安静。一秒钟,像一万年。 周遭的一切全成了背景,他抬起的双手落下去,搭上了何殿英的肩膀。垂下眼帘看清双方胸前的血洞,他浅浅的笑了。 很好的结局,从来没有这样好过。眼中流出温暖的光华,他凝望前方轻声唤道:“小薄荷。” 何殿英一眨眼睛,流下一滴泪水:“二爷,你认识我了?” 余至瑶对他的小薄荷说道:“认识,一直认识。” 然后他力不能支的向前仆去,抱着何殿英倒进血泊之中。两个人的鲜血是那么多那么热,从血泊积成血海。他们相拥着漂浮在海面上,仿佛毕生都不曾分开过。 何殿英大睁眼睛望向天空,静静呼出了最后一口气;脸上的泪水还没有干,然而嘴角却是带了一丝笑意。 二爷当然认识他,二爷一直认识他。二爷天天在等小薄荷来,现在,小薄荷来了。 街上的死亡与骚乱,并没有立刻波及到幽静的何公馆。 友美为英雄和桃子换上崭新春装,又用毛巾为他们擦了擦脸蛋小手。 “你们要乖乖的哟!”她微笑着告诉两个孩子:“爸爸再过几个小时就要回来了,晚上我们一起吃大餐,好不好?” 未满两岁的英雄和桃子并肩站立了,奶声奶气的一起大声答道:“好噢!” ——全文完—— 《花花世界》无错章节将持续在完结屋小说网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完结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