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不正经的博物志》 推荐序 我上小学的时候,学校老师问同学们将来想做什么,同学们的答案都比较常规,有想做科学家的,有想做解放军的,还有想做老师、医生和运动员的;当时我也被老师问了同样的问题,我就特纠结,站了老半天挠头说:“我也不知道,我将来就想做一个很厉害的人。” 班里同学哄堂大笑,老师也笑了:“那你说说,在你看来什么样的人才算很厉害的人。” 我到底应该如何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差不多十年,直到大学毕业时都没能想明白。我本来一度想去写剧本拯救中国电影,但是阴差阳错之间,我竟然去了国家博物馆就职,成了一名讲解员。 文理分科这种粗暴划分知识带来的弊端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理工专家当众乱用成语典故,闹出笑话,文史专家胡乱批评工程建设,贻笑大方。 在中国国家博物馆这么多年,我深深地感觉到一点,那就是知识就是知识,不分什么文理,所谓的博物馆就是关于这世间万事万物的,人类掌握的知识都可以在博物馆陈列的实物上得到印证,不同知识背景的人从同样一件文物上可以看出不同的线索。 就拿中国国家博物馆的错金银云纹青铜犀尊来说,国博的讲解员在介绍这件文物时,会介绍这件文物的年代、造型、艺术风格和历史背景,而自然博物馆的讲解员则会介绍犀牛的分布、习性、分类依据和进化历程。同样一件文物,不同角度的光照上去,人们所能观察到的细节也是有所不同的,只有将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融会贯通,人们才能排除偏见,接近真理,看清世间万物的本来面目。这便是多学科交叉的价值。 然而,这一切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极难,在学术研究日渐精细的今天,即使想在某个细分领域学有所得,也需要付出非凡的时间和精力,更不要说各个学科之间还存在着因截然不同的系统和逻辑而耸立着的一道道高墙,除非一个人深爱着这精彩纷呈的世界,并对自己的智识有着不懈的追求,否则攀登科学的高峰、游历人文的旷野,对他来说都是奢侈且挑战毅力的事。 然而,阅读文学作品以多识于草木鸟兽,这来自孔子的古老教诲,在今天依然有其追随者和实践者,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将自然科学和历史人文之间的藩篱打破,并用美妙的词句和细密的逻辑将知识编织串联,于是一篇篇精彩生动的科普文章就跃然纸上了。 一如安迪斯晨风老师的这部作品,从宏大的山川到微观的粒子,从古老的诗歌到今日的论文,从浪漫的类比到严谨的推理,从戏谑的调侃到严肃的论述,这一切一切都成为那引人故事里的精彩元素,它们彼此纠缠相融,中和发酵,最后孕育出这本感情丰沛的知识盛宴。 作为一名中国国家博物馆的讲解员,我自诩对国博展厅里的文物了解颇深,然而,在阅读完这部作品后我才发现,有些文物背后竟然还有如此之多的故事和传奇,我之前一无所知。 羞愧之余我感到庆幸,如果不是这部书给我带来启迪,我恐怕很难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现在,我认真地阅读了这部书,我可以把作者的智慧继续传播出去,以分享给更多的观众和朋友,继续履行我作为一个国博讲解员的使命。 在大学毕业后,我把“很厉害的人”的标准修改为:学识渊博且在不同学科之间做到融会贯通的人。以我今天的情况来看,我离这个标准还差得很远,但好在求索之路上我并非孤身一人,还有很多同志和我携手前行,一起努力变为很厉害的人。 “那你说说,在你看来什么样的人才算很厉害的人?” 这是我的老师20年前问我的问题,但自从我看了《一本不正经的博物志》这本书之后,一提起“很厉害的人”,我就总想起安迪斯晨风老师。 错金银云纹青铜犀尊(局部):陕西兴平豆马村出土,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主体为写实的苏门答腊犀形象,遍布华丽的错金银云纹,十分精美。 自然不仅比我们想象的奇妙, 自然的奇妙远超我们的想象。 前言 必也正名乎——生物的学名从哪里来? 人类的语言有一种特殊的魔力,可以潜移默化塑造我们的认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如果问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山羊和绵羊是同一类动物吗?”他多半会回答:“是。”并且觉得问这个问题的人是白痴:“山羊、绵羊不都是羊吗?”但如果问一个英国人,他多半会回答:“不是。”并且也会觉得问这个问题的人是白痴:“山羊是goat,绵羊是sheep,差着十万八千里,怎么能一样呢?” 从语言学角度解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别,是因为汉语是“孤立语”,而英语是“屈折语”,两者在造词法上有根本的区别。那么抛开语言学上的解释不谈,单纯从动物分类学角度上说,山羊和绵羊是同一种动物吗?答案是否定的。山羊属于牛科下的山羊属,绵羊属于牛科下的绵羊属,只能算得上是远亲。 “属”是生物分类学的一个概念,它仅仅比“种”高一层,比其他的分类层级都要低,同一个属的动植物都可以看作近亲属,比如说老虎、狮子、金钱豹和美洲虎都属于豹属,这么看来,山羊和绵羊的亲戚关系可能比老虎和狮子还要远。不过“属”实际上是一个人为规定的单位,不同属之间无从谈论亲戚远近。说到底,山羊和绵羊是两种动物,就像狮子和老虎是两种动物一样。 可能有人会说了,生物分类学出现在18世纪,goat和sheep这两个名字出现得肯定比它要早得多,英国人显然不是根据这个区分山羊和绵羊的。当然是这样没错。从逻辑上讲,英国人的祖先可能很早就发现山羊和绵羊不一样,所以用了两个不同的词——goat和sheep来区分它们。后来的生物学研究也证实了它们的不同。 不过英国人也有吃瘪的时候,英语中葡萄是“grape”,而葡萄干是“raisin”,这就造成一个后果:大多数英国人不知道葡萄干就是葡萄晒干后的制品,而我们中国人呢,听名字就知道它们有关系了。 英国人同样把牛分成了公牛(bull)、母牛(cow)、牛犊(calf),以及一般性的牛(cattle),但是他们所指的牛都是同一种动物,却并没有按生物分类法把水牛和黄牛这两种不同属的动物区分开。这说明我们人类祖先给动物命名的时候,主要是根据它们的形态特点和用途,而不是基因。当然,现代发现的动物新种不是这样的。 我国古代对马的命名就是这种方法的登峰造极之作:黄色的马叫“骠”,黑色的马叫“骊”,青黑色的马叫“骐”,毛色苍白混杂的马叫“骓”……这类“马”偏旁的字足足上百个,古人这样不厌其烦给马儿取名字是闲着没事干吗?当然不是。 马在古代的用途非常广泛,既是交通工具,又是战场利器,更是贵族用来装点自己的最好的外饰。做一个可能不算太恰当的类比,我们现代人家用的汽车也分轿车、suv(运动型多用途汽车),两厢、三厢,a级、b级、c级,同样的车也分成德系、日系、美系不同的品牌,甚至同一款本田公司出品的雅阁轿车都还分8代、9代、10代……如果从古代拉一个人看这些汽车品牌,他一样会觉得晕头转向,就跟我们看着那一大群马一样。 不管是中国人,还是英国人的祖先,在给动植物命名的时候,都有一点点随心所欲,并没有一套完整的规则。很多生物的名字也变得千奇百怪,同一种生物有多个名字,或者不同生物共享同一名字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说肉豆蔻和草豆蔻,两种香料的名字如此相似,实际上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 如果再加上各种语言之间的转译疏漏,名字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比如说美洲地区生活着一种大型猫科动物,英语中称作“jaguar”,翻译成汉语的时候不知道出了什么岔子,有的人管它叫“美洲虎”,也有人管它叫“美洲豹”。事实上,这种动物确实长得有点像豹子,但壮硕的体形更接近老虎。那它到底是虎还是豹呢?都不是!它就是它,jaguar而已。不过你可千万别弄混了,“美洲狮(puma)”又是另外一种动物,体形比jaguar小得多,也跟狮子完全不一样,看它的别名“美洲金猫”就知道其实它是一种体形稍小的猫科动物了。 到了18世纪,随着国际学术交流日益频繁,生物学家和博物学家们发现,建立一套完整、统一、规范的动植物命名方法已经刻不容缓了,不然的话,各国科学家聚在一起谈了半天,却发现聊的根本不是一种生物,那得有多尴尬。发明现代生物分类法的是一个叫卡尔·冯·林奈(carlvonlinné,1707年5月23日—1778年1月10日)的瑞典人,他创造了一个用拉丁文命名的通用方法,把生物按照亲缘远近分成了界、纲、目、属、种,现在所有生物的学名都必须应用这一套体系。如果这种生物原名是其他语言,那至少也要用拉丁语处理一下,让它看上去像是拉丁语的单词,而且还要写成斜体字。比如说林奈先生本人的名字,写成拉丁文就是:linnaeus。 拉丁语是当年横跨亚欧大陆的罗马帝国官方语言,但是在林奈的时代,已经仅仅存在于古代典籍当中了。那为什么林奈还要用这种已经“死去”的语言来作为生物命名的基础呢?原因大概有两个:一个是因为欧洲是当时世界的生物学学术中心,而欧洲地区或多或少都曾经受到过罗马帝国的影响,对拉丁语并不排斥;另一方面,拉丁语的“死亡”反而是它的优势,因为已经没有人在生活中使用,所以也就不会再出现大的变化,生物的名字也就可以保持稳定了。 林奈的命名方式略有一点复杂,简单举个例子吧。比如说,我们中国人叫的“狗”,英国人叫“dog”,但是它的学名只能是拉丁文写成的canislupusfamiliaris。第一个单词是它的属名,第二个是它的种名,第三个是它的亚种名。另外在学名最后还需要在括号里加上这种生物的命名者名字以及发现年份,不过学名写出来的时候命名者和年份可以省略。事实上,大多数极其常见生物的命名者都写的是林奈本人。 有了这种固定的命名方式,我们一眼就能看出来谁跟谁是一类,谁跟谁不是一家了。比如说上面提到的美洲虎和美洲豹,学名都是pantheraonca(linnaeus,1758),那它们就是同一样东西。而美洲狮呢,学名是pumaconcolor(linnaeus,1771),一看就是另一种动物,再也不会混淆了。当然,我们绝大多数人也不会去查它们的拉丁文学名。 不管是身高两米凶神恶煞的藏獒,还是可爱迷你的贵宾犬,不管是呆萌的哈士奇,还是小巧玲珑的泰迪犬,它们在生物分类学上都是同一种东西:canislupusfamiliaris,完全没有任何差别。不管是白种人、黑种人,还是黄种人,不管是大鲨鱼奥尼尔,还是美少女杨超越,都属于homosapiens这个物种,完全没有区别。这个结论我们现在接受起来很容易,因为我们可以出示它们的基因图谱来证明,但是对于古人来说,就比较难以理解了。 到底什么样的两个动物可以认定为同物种呢?有的时候我们很容易辨认出来,比如说狗和猫一看就是不一样的两种动物,藏獒和泰迪第一眼看上去也完全不一样,我们怎么才能知道藏獒和泰迪是同类呢?其中当然有一些生物辨识学的技巧,不过对所有动植物来说,又有个通用的标准:它们可以在自然条件下生出能够继续繁殖的后代,也就是说,不同物种之间存在生殖隔离。 所谓生殖隔离,并不是说两种不同的动物不能交配,事实上,两种完全不同的物种自然条件下交配的案例非常多(千万不要去百度“大象强暴犀牛”),也不是说它们交配后不能生孩子,而是说自然条件下生出的后代没有生殖能力。最经典的例子:马和驴子生出的骡子就是没有生殖能力的。 这种辨别方式在20世纪初才最终确定下来,而在此之前,很多生物分类全靠观察和直觉,或者说靠蒙。林奈老先生在这方面就犯过错误,他一直认为狗和狼是完全不同的动物,把狗认定为独立物种,命名为canisfamiliaris。而狼的拉丁学名则是canislupus。这是因为科学家一直认为,狗的祖先应该不止一种野生犬科动物,除了狼可能还有亚洲胡狼。但是到了1990年,科学家通过基因监测才发现,传统的猜想是错误的,狗和狼是完全一样的物种,狗就是狼,狼就是狗,所以狗被归类到了狼种的下面,成了一个“家犬亚种”,学名也改成了canislupusfamiliaris。 另一个例子是我们常见的荷花和睡莲,因为它们的花朵和叶子很相似,生活习性也很相似,所以以前人们一直认为荷花和睡莲在亲缘上很接近,把它们归类到了同一科。但是最近的研究表明,其实它俩的亲缘相当遥远,睡莲是最原始的几种被子植物之一,所以它们被分开成了不同的目,甚至不同的亚纲,当然,更是不同科了。 当然,最夸张的还是水母和栉水母,由于长得很像,所以长期以来,它们都被认为是近亲,现在研究发现,它们竟然连同一个门都不是,栉水母自成一家,单独划出了一个“栉水母动物门”,它们可以说是完全的陌生人,只能说造化非凡啊。 有鸟高飞 六千多年前的文化图腾:鹞鹰 为什么它一直被讨厌:猫头鹰 战国时期,道家代表人物庄子有一次去见老朋友惠施。正巧那时候惠施在楚国当相国,他身边有小人造谣说:“庄子这次来是要取代您的地位啊!”惠施就很惶恐。 庄子听说以后,给惠施讲了一个故事:有一种类似凤凰的神鸟,名叫鹓,性情非常高洁,一向只在梧桐树上栖息,只吃竹子的果实,只喝甘甜的泉水。一只叫鸱的鸟看到了它,唯恐它来抢夺自己喜欢吃的腐臭老鼠,对鹓口出不逊,要把它赶走。其实鹓哪里看得上鸱的污秽食物呢,就是白送给它,它都不会要啊! 庄子写这个故事是为了托物言志,把自己比作品格高尚的鹓,把那些痴迷于利欲的人比作心理阴暗的鸱鸮。不过鹓这种鸟只存在于传说当中,而鸱鸮却是生活中真实存在的,它就是我们俗称的猫头鹰。由此可见,早在2000多年以前,它就是一种不太招人喜欢的鸟类了。 臭名源远流长 其实猫头鹰并不是一种动物,而是整个“鸮形目”鸟类的总称。它们大多数都是昼伏夜出的猛禽,有一张圆圆的大脸和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有些种类如“长耳鸮”的头顶上还有两撮羽毛竖起来,就像一只“萌萌哒”的猫头,这也是它们被叫作猫头鹰的原因。 猫头鹰当然不是它原本的称呼,因为我国直到汉代才从外国引进了猫。在古代,猫头鹰被称作“枭”或者“鸮”,到了后世还有一个不太好听的“雅号”,叫“夜猫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都是一种让人恐惧和愤恨的鸟类。甚至直到现在,关于它的歇后语还大多带有贬义色彩,比如说,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玩什么鸟,等等。 为什么猫头鹰这么招人讨厌呢?我猜想,可能是因为它们喜欢吃生活在荒郊坟地中的老鼠,所以它往往也会生活在荒郊大树的树洞里面,再加上它夜间出没的生活习性和凄厉嘶哑的叫声,所以人们往往把猫头鹰和疾病、死亡等让人不太愉悦的事物联系起来。很多地区都有一个古怪的传说:当一个久病的人听到窗外猫头鹰的笑声时,就表明猫头鹰正在数他的眉毛,等数清楚多少根的时候,他就会死。金庸先生在《笑傲江湖》当中,就采用了这一说法: 陆大有甚是惶恐,扶着他重行睡倒,放下粥碗,望着窗外黑沉沉的一片只是发呆,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但听得远处传来几下猫头鹰的夜啼,心想:“夜猫子啼叫是在数病人的眉毛,要是眉毛的根数给它数清了,病人便死。”当即用手指蘸些唾沫,涂在令狐冲的双眉之上,好教猫头鹰难以数清。 从战国时期开始,人们就把猫头鹰和人人喜爱的神鸟凤凰当成了一对反义词,每当提到凤凰的时候,猫头鹰就会“躺着也中枪”,被拉出来批判一番。就像庄子那个故事中一样,凤凰身上的优点都会在猫头鹰身上对应一个缺点,久而久之,人们就给它身上附加了多种“邪恶”的属性。 到了汉代,文人们开始把猫头鹰出没视为世道不好的象征,对执政者加以讽刺挞伐。比如著名文学家贾谊的《吊屈原赋》中就有一句“鸾凤伏窜兮,鸱枭翱翔”,用鸾凤和鸱鸮的不同境遇来比喻世间的黑白颠倒。诗人朱穆更写过一首诗,历数猫头鹰的罪恶: 北山有鸱,不洁其翼。 飞不正向,寝不定息。 饥则木览,饱则泥伏。 饕餮贪污,臭腐是食。 填肠满嗉,嗜欲无极。 他眼里的猫头鹰不但又脏又污,而且居无定所,吃腐烂的食物,简直就是天地不容的邪恶分子,就该分分钟天诛地灭,连呼吸都是错的。更残暴的是,正是在推崇“孝道”的汉代,猫头鹰被扣上了一顶“不孝”的大帽子,永世不得翻身。 东汉著名经学家许慎在《说文》中说,枭是一种不孝的鸟类,成年以后会捕食自己的母亲,所以抓住它以后,要千刀万剐并把它的头挂在树上以警示同类。所以“枭”字的象形正是“鸟头在木上”。《史记》和《汉书》中都曾提到,汉朝的皇帝会把猫头鹰肉做成的羹汤赐给臣下吃,为的就是鼓励天下人捕捉它。 汉代人热衷捕捉猫头鹰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吃它的肉。三国时期陆玑所著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就说,猫头鹰的肉不但可以用来煮成肉汤喝,还可以做成烤肉串,非常鲜美。不过我见过的猫头鹰都挺瘦,没多少肉,以我们现在的口味来说,估计也不会太好吃。但是当时的下层人民吃到口肉不容易,所以才把它污名化成了皇帝除之而后快的“妖鸟”,这样吃起来才没有心理负担。就像中世纪的欧洲人为了合理合法地吃鲜美的羊肉,就把山羊的形象和魔鬼联系到一起一样。 追溯污名化的起源 猫头鹰的恶名难道真是因为它“怀璧其罪”,是自己的鲜美带来的祸患?恐怕不是这么简单,毕竟因为它的恶名远扬,后世吃猫头鹰都要承担很重的精神压力。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呢?我们不妨从猫头鹰被污名化的源头开始追溯。 中国文化中对猫头鹰的憎恨很可能起源于西周时期,《诗经·豳风》中有一首《鸱鸮》,作者模拟一只失去孩子和巢穴的鸟妈妈口吻,诉说了猫头鹰的罪恶: 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 恩斯勤斯,鬻子之闵斯。 猫头鹰啊猫头鹰,你已经把我的孩子掳走了,为什么还要毁坏我的巢?我这苦命的母鸟,为了孩子真的好心焦。 其实这是一首政治寓言诗,创作它的不是别人,正是周朝礼制的创制者和第一代执政者——周公旦。司马迁先生在《史记》中记载,周朝建立之初发生了一场叛乱,商朝余孽武庚和周公的弟弟管叔、蔡叔联合反叛,周公不得不亲自率军平叛。叛乱平定以后,周公就写下这首《鸱鸮》献给了周成王,把自己比作鞠躬尽瘁的可怜母鸟,把那些乱臣贼子和商朝余孽比作祸乱国家的“鸱鸮”。 问题来了,世界上有那么多凶恶的鸟兽,为什么周公单单要把对手比作猫头鹰呢?这又要从远古时期说起了。 其实大约从6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开始,一直到商代晚期,猫头鹰都曾经是我们华夏民族先民崇拜并且喜爱的一种鸟类。1958年,从仰韶文化所在地陕西华县出土了一尊精美的陶制鸮鼎(也称陶鹰鼎),它的造型就是一只憨态可掬的猫头鹰形象。 古代先民对猫头鹰的崇拜可能源自它们矫健的飞行姿势和凶猛的捕食搏杀,也可能和它们威猛的造型有一定关系;它很可能曾经是某个部落的图腾。 其他古代文明当中,猫头鹰大多数也都是一种威猛而智慧的形象,希腊神话中的智慧女神雅典娜的肩膀上就站立着一头猫头鹰;而在英语当中,还有一个短语叫“aswiseasanowl”(像猫头鹰一样聪明);当然,我们也不会忘记,《哈利·波特》故事中,猫头鹰还是巫师们用来送信的宠物。 商朝人对猫头鹰的崇拜可谓是登峰造极,目前在商代古墓中已经挖掘出了大量青铜或者玉制、陶制的鸮尊,其中既有立体的猫头鹰造型,也有把它们的模样刻画到了纹饰之中。 在山西博物院收藏有一件商代青铜制鸮卣,这是一种酒器,主要用来盛放秬鬯这种香酒。单看这一造型,我们很难相信它竟然产生于3000多年以前,反倒有几分后现代艺术的感觉,甚至和电子游戏《愤怒的小鸟》中的主角颇为相似,网友们因此亲切地称它为“史上最萌文物”。而这只“小鸟”仅仅是众多商代鸮形器具中的一员而已。 商朝是一个充满了残忍与血腥的时代,用活人作为殉葬品在当时屡见不鲜。周朝人的祖先也曾经是被商朝欺辱压迫的部落之一,所以在他们的眼里,商朝人崇拜的猫头鹰身上也就有了某种可怕的色彩。在他们好不容易击败了商朝,建立了自己的王朝后,武庚的叛乱又让周公想起了很久以前族人们被蹂躏的噩梦。所以他才发出了愤怒的呐喊,写出了《鸱鸮》这样一首充满怨恨和恐惧的诗。 文化的力量是无穷的,可怜的猫头鹰因为周朝人的“恨屋及乌”,而承担起了被污蔑和憎恨的厄运。因为后世的文化中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周朝礼制的影响,所以对猫头鹰的恨意是如此绵长,甚至一直延续到了3000多年后的今天。 真实的猫头鹰 那么,猫头鹰真的会杀害自己的母亲吗?尽管曾经有一位清朝学者绘声绘色地讲述过他看到的猫头鹰杀母现场,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科学家并没有类似的发现。古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误解,很可能与他们观察到的独特现象有关。 猫头鹰吃东西的方式很有意思,它们在吃下田鼠、青蛙等小动物一段时间以后,会把消化不掉的骨头和毛发混合成的毛团吐出来,万万没想到,这种诡异的行为竟然会让人类误以为那是它在杀害它的母亲。 尽管猫头鹰不是很招人类喜欢,但它却是农田和粮仓真正的保卫者,它们是捕鼠能力最强的鸟类。据统计,一只猫头鹰每年可以吃掉1000多只老鼠,其中尤以长相滑稽、被称为“猴面鹰”的草鸮抓起老鼠来最为凶悍,一个夏天就能吃掉约2000只,让猫儿们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儿。 如果我们抛开偏见,就会发现猫头鹰是一种很萌、很可爱的动物。它们的眼睛虽然大得出奇,但是只能向前看,不能向侧面转动,所以要看侧面的时候,只能转动脖子。另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都是听觉灵敏的小动物,所以它们飞行的时候可以完全不发出一点声音。当然,因为长了一张大圆脸,飞行的姿势就像一枚发射出来的炮弹。 不过随着人类的滥捕滥杀,再加上森林砍伐,猫头鹰越来越少,鸮形目所有种都已经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我们再不肯好好保护它们,恐怕就只有在魔法世界里才能看到这种可爱的小生灵了。 商代青铜鸮尊:工艺精巧的古代盛酒器,造型威武中不失贵气,现藏于日本京都泉屋博古馆。 拉丁学名:bubobubo 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鸟纲,鸮形目,鸱枭科,雕鸮属。 中型夜行猛禽,广泛分布于亚欧大陆及非洲。肉食。 汉朝皇帝都养不起的鸟:鹦鹉 曾是祥瑞,今被嫌弃:乌鸦 《汉书》中有一个有趣的故事,说有一位叫黄霸的官员,派遣自己的属下下乡去探查民情。这位属下十分清廉,为了避免打扰老百姓,便独自在道边吃饭,吃着吃着,突然飞来一只乌鸦,把他的肉给抢走了。没想到这件事被吃瓜群众看到了,就报告给了黄霸。于是黄霸拍着属下的肩膀,说:“你真是辛苦啦!”这位属下大吃一惊,以为这位长官给他随身装了监控,对自己看到的事情一点都不敢隐瞒了。 日常生活中,乌鸦通常是一类让人讨厌的鸟儿。它们不但长得又黑又丑,声音还嘶哑难听。乌鸦总是成群结队地出没,不管是农田里的谷穗麦粒,还是垃圾堆里的腐肉,都能一扫而光,甚至还会从我们人类手里抢食吃。 乌鸦其实不是一种鸟,而是不太会分类的人们对羽毛乌黑的鸦科动物的统称。鸦科有一百多种,有些被称为“鹊”,有些被称为“鸦”;被称为“鸦”的也不全是乌鸦,例如冠蓝鸦,它鲜艳的蓝色羽毛就绝不会被当成乌鸦的。 我们提起乌鸦,多半都是一些不太好听的语句,比如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比如说“乌鸦嘴”。因为它总是“刮!刮!刮!”地叫,在民间还有一个不好听的雅号,叫作“老鸹”。《红楼梦》第五十七回里面就有一句:“众人笑道:‘这更奇了!天下老鸹一般黑,岂有两样的。’”乌鸦在无意之中充当了一回配角。 其实“乌鸦嘴”这个词代表不吉利的预兆,流行的时间并不长,有据可查,最早的出处是1917年胡适先生创作的现代白话诗《老鸦》,里面这样写道: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如果我们翻开历史书详细探查,还会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其实在很久以前,乌鸦不但不是扫把星,反而是一种祥瑞象征。特别是三条腿的乌鸦,更是被古人认为是太阳神的遗种,地方官员发现以后,是可以上报朝廷求封赏的。比如说《东观汉记·肃宗孝章皇帝纪》中就记载说:“三足乌集沛国,白鹿、白兔、九尾狐见。”看来三足乌鸦的级别比九尾狐还高。 三条腿的乌鸦很神奇 三足乌被我们祖先崇拜的时间非常早。1974年至1975年,考古学家在宝鸡茹家庄发掘了西周中期两座紧邻的大墓,在里面发现了两座形状相似的三足乌形尊,它们的造型非常漂亮,不但有着跟自然界乌鸦一模一样的鸟头勾喙,甚至身上还遍布鳞状羽毛装饰,可以说是惟妙惟肖。 西汉武帝时期开始尊崇儒家学说,讲究天人合一的理论,当时的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说:“周将兴之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就像商朝人把猫头鹰当成图腾一样,周朝人也把火红色的乌鸦当成他们的精神图腾来崇拜。 春秋战国时期,乌鸦在古人心目中又变成了太阳的象征。我们都听说过上古时期后羿射日的传说,话说上古时期的神王帝俊和妻子羲和生了十个太阳儿子,他们住在“汤谷”里的巨大扶桑树上,每天轮替上班。《山海经·大荒东经》中说:“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三足金乌就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后来有一天,这些顽劣的太阳一起上天玩耍,搞得天下大乱,终于被后羿射死了九个。 就像东汉文学家王逸给《楚辞·天问》写的注中说的:“羿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日中九乌皆死,堕其羽翼,故留其一日也。”由于这层关系,古人经常用“金乌”来指代太阳,比如唐代诗人韩琮在《春愁》诗中写道:“金乌长飞玉兔走,青鬓长青古无有。”这里“玉兔”代表的是月亮,所以“金乌飞,玉兔走”就相当于我们小学作文里面最常用的那个句子:“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又要开学了。” 很早以前,乌鸦的叫声还是人们心目中的吉兆。三国时期,何晏因为犯了点小错误而被官府抓了起来。这天晚上,有两只乌鸦停在了他们家的房顶上,何晏的女儿看见了,就说:“爹爹很快就会被放出来了。”果然第二天,他就无罪开释了。无独有偶,《教坊记》记载,南朝宋彭城王刘义康、衡阳王刘义季被文帝囚于浔阳,后赦之。使者奉赦令未到,义季家人来囚院扣门报喜:“昨夜乌夜啼,官当有赦。”少顷,使者到。看来,爱屋及乌这件事还真不是没有理由的呀。 充满智慧的群居生活 古人之所以喜欢乌鸦,跟它的生活习性有关系。在动物界,父母帮幼崽寻找食物很常见,一些鸟妈妈还会把食物亲口喂到鸟宝宝的嘴里,小乌鸦也是这样被爸爸妈妈喂大的。长大以后,老乌鸦年迈体弱,不能自己找食物了,小乌鸦会反过来喂养爸爸妈妈,还会给它们清理巢穴、梳理羽毛等。就像《本草纲目》中所说的:“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 在古人看来,乌鸦的这种行为是孝道的最好象征。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古代人都把“孝顺”当成道德的至高境界,所以这种普普通通的鸟儿也就成了古人心目中道德的化身。李密的《陈情表》之所以能够成为千古名文,与这一段关于孝道的真挚感情很有关系: 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养刘之日短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 而唐朝诗人白居易所写的《慈乌夜啼》中,就通过孝顺的乌鸦来针砭世态,抨击人间不孝的人: 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昼夜不飞去,经年守故林。夜夜夜半啼,闻者为沾襟。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 乌鸦当然并不是真的像古人想象中一样有特殊的灵性,乌鸦反哺可能只是一种传说,那么,为什么古人众口一词相信有“反哺”这回事呢?我猜测,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真见过成年乌鸦互相喂食。有动物行为学家提出了“仪式化喂食”这个概念,说喂食这件事在很多鸟类中,演化出了供给营养之外的交流信息作用,用来维持社群的关系,就像是我们人类“饭局”主要的意义不在于吃饭一样。年轻乌鸦给老乌鸦喂食的现象,不过是这种社会性鸟类的日常生活而已。 从认知能力上说,鸦科动物可能是最像我们人类的鸟儿了,据科学家研究,它们甚至可以跟黑猩猩等灵长类动物相提并论,它们还能识别东西的数量,一个到七个的范围内都认识。 科学家很早以前就观察到,乌鸦和人类一样,会自己制造带钩子的木棍或者用树叶卷成工具来捕食害虫。我们小时候学的课文《乌鸦喝水》,就是观察乌鸦生活而写的故事,是它们超高智商的真实写照。只不过,真实生活中的乌鸦用石子把瓶子里的水推高是为了吃掉在水里的虫子,如果想喝水的话,直接从河里或者湖里喝就好了。 与人类的共生历史 乌鸦可能也是最擅长跟人类共生的鸟类,它们会寻找各种各样的机会从人类的嘴里抢到食物。古时候在乡村里面,经常会有一些祭祀土地神灵的村社,聪明的乌鸦们经常躲在里面偷吃祭品,渐渐地,人们就觉得它们身上也有了一点神性,甚至会有人专门跑来投食喂养乌鸦。宋朝诗人梅尧臣诗中说:“年年迎社雨,淡淡洗林花。树下赛田鼓,坛边伺肉鸦。”讲的就是人类和乌鸦和谐共存的故事。 不过有时候乌鸦也会欺负人类,据说,四川巴陵地区就生活着一群非常臭流氓的乌鸦,如果客船上的行人不给它们喂食物,它们就会用翅膀蘸上泥水,把船弄得脏兮兮的。《岳阳风土记》中记载: 神乌在岳州南三十里,群乌飞舞舟上。或撒以碎肉,或撒以豆粒;食荤者接肉,食素者接豆,无不巧中。如不投以食,则随舟数十里,众乌以翼沾泥水,污船而去,此其神也。 所以它们又被称为“神鸦”。 从生物分类学上说,乌鸦属于雀形目鸦科的鸟类,另一种著名的鸦科鸟类就是我们熟悉的喜鹊了。单从名字就能看得出来,我们现代人肯定是欢迎喜鹊而不欢迎乌鸦的。不过在1000多年前,喜鹊还只是南方人的爱物。宋代人彭乘就说:“北人喜鸦声而恶鹊声,南人喜鹊声而恶鸦声。”洪迈的《容斋续笔》里也写道:“北人以乌声为喜,鹊声为非,南人反是。”后来随着金兵南下,北宋灭亡以后,汉族社会的政治文化中心迁移到了南方,对这两种鸟儿的评价也就逐渐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不过乌鸦在清代还有过重新崛起的时代,在满洲人进关以前,乌鸦就是他们祭祀的神灵之一。因为据说乌鸦曾经救过满洲始祖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从皇太极时就开始设立了“索伦杆”来专门祭祀它们,《东三省古迹逸闻》中记载了乌鸦在关外盛京的地位到底有多高: 必于盛京宫殿之西偏隙地上撒粮以饲鸦,是时乌鸦群集,翔者,栖者,啄食者,梳羽者,振翼肃肃,飞鸣哑哑,数千百万,宫殿之屋顶楼头,几为之满。 顺治帝打败李自成入关以后,也在北京紫禁城内饲养了大批的乌鸦,现在北京城里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附近栖息的大群乌鸦,其祖先可能就曾经是皇家宠物。这些城市里成长的家伙繁殖进化下去,会不会有一天也进化出更多智慧呢?真是细思极恐啊! 西汉t形帛画(局部):长沙马王堆辛追墓出土,现藏于湖南省博物馆。汉代人习惯在覆盖棺椁的帛画上描绘想象中的“天界”,在该画右上角画有一轮红日,日中有金乌,可见乌鸦是当时人们崇拜的动物。 拉丁学名:corvusmacrorhynchos 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鸟纲,雀形目,鸦科,鸦属。 中型鸟类,广泛分布于亚洲东部地区。杂食。 令人倾慕的美貌:丹顶鹤 动物也能当邮递员:大雁 无情的“巢寄生”鸟类:杜鹃 据东晋史学家常璩编著的《华阳国志》记载,远古时期的四川地区有一位蜀国国王,名叫杜宇。他教当地人民种植庄稼,很受大家的爱戴,有一个尊号,叫“望帝”。在他的晚年,突然发生了洪灾,一位名叫鳖灵的贤人站了出来,帮助大家治水。因为他的功绩,水患治理完成以后,杜宇就把王位让给了鳖灵,自己退隐而去。 然而没多久,四处传出流言说杜宇和鳖灵的妻子有过暧昧经历,才不得不让位。闲居的杜宇又急又气,在悲愤中抱憾而死。死后他的灵魂变成了一只鸟儿,每天悲伤地痛哭,哭得流出了鲜血,最后把山坡上的花儿都染红了。怀念杜宇的老百姓们就把这种鸟叫作杜鹃鸟,把这种漂亮的红花叫作杜鹃花。 一直觉得“杜鹃”是一个特别神奇的词,因为它不但是叫声很好听的鸟儿,还是很好看的花。 古人也常常把杜鹃鸟和杜鹃花拿到一起说事儿,唐代大诗人李白就写过一首《宣城见杜鹃花》:“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诗里所说的“子规”就是杜鹃鸟。这两种完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生物,因为同一个传说,便有了不解之缘。 残忍的杜鹃鸟 如果你在农村居住过,就可能有这样的经历。每年夏至过后,麦子成熟,即将种稻谷的季节,有时会听到天空中传来奇特的四声鸣叫,农民会说它叫的是“快快布谷”,也就把这种鸟叫作“布谷鸟”。这种叫声的主人就是四声杜鹃,这种鸟长得灰不溜秋,其貌不扬,之所以能让人对它印象深刻,并且编出好听的故事,多是因为它的叫声非常独特吧。 除了上面所说的四声杜鹃外,还有一种体形更大,也更常见的二声杜鹃,叫大杜鹃。它的叫声音节类似“布——谷——”或者“哭——哭——”,就像李白所说的“一叫一回”,颇有几分悲切哀婉的感觉。不管是四声杜鹃,还是大杜鹃,张开嘴巴时都能看到鲜红色的口腔和舌头,古人以己度鸟,误以为是杜鹃痛苦啼血,便给它染上了几分悲情色彩。 自古以来,杜鹃鸟的鸣叫声在文人的作品里经常代表一种悲凉、寂寞、忧伤的意象。无论是李白赠别友人的“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还是白居易《琵琶行》中的“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就连苏东坡也不免写过“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潇潇暮雨子规啼”,满怀着对时光流逝无可奈何的惆怅之情。每当我们在诗词中读到“杜鹃”“子规”“杜宇”“蜀魂”这些字眼时,一股巨大的忧伤都会从心头泛起。 不过与在诗词中的“文艺青年”形象大不相同,杜鹃鸟其实是一种相当凶残的鸟类,如果这些诗人深入了解了它们的生活习性,写出来的诗可能就会大不相同了。 有可能是技术不到位,也可能纯粹就是懒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杜鹃鸟是不会自己筑巢的。每年的繁殖季节,杜鹃妈妈就贼兮兮地到处飞来飞去,在树林里寻找已经筑巢并且产卵的其他鸟类,画眉、苇茑、黄鹂等都能被它看中。找到受害者以后,杜鹃就飞过去露出酷似猛禽鹞鹰(accipiternisus)的腹部白底褐色横纹,把正在孵卵的鸟妈妈吓跑,然后在它的巢内产下自己的卵。 因为杜鹃卵的样子和受害者卵的样子很相似,鸟妈妈回到家以后发现不了,就会把杜鹃卵和自己的卵宝宝一起孵化出来。如果小杜鹃先破壳出来,杜鹃妈妈就会趁着小鸟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偷偷把它的卵推出巢外摔碎,甚至如果有先孵化出来的幼鸟,也会被它推出去暗害掉。它的义父母丝毫没有察觉这个孩子和自己长得并不像,也没有察觉自己的孩子已经死去了,仍然会兢兢业业地每天觅食带回来给它吃。 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dawkins)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解释了这种奇怪的现象,说鸟类之所以给雏鸟喂食,是因为被雏鸟红色的鲜艳大嘴“诱惑”,而杜鹃宝宝的大嘴更大、更鲜艳,所以是一种超级刺激,类似于容易上瘾的强劲药物,让可怜的义父母们乐此不疲。有时候,杜鹃宝宝长得比养父母还要大很多,却仍然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它们的喂养,直到它学会飞行以后,才会离开这个抢来的家,再也不回来。 以我们人类的眼光来看,杜鹃的这种繁殖方式无疑是非常阴险和残忍的,科学家把它比作寄生虫,管它叫“巢寄生”鸟类。不过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残忍的做法也是大自然生态的一部分,就和绵羊吃掉青草,灰狼捕食羊羔一样。即使是真正的寄生虫,它们的寄生行为也是大自然赋予它们的生存方式,不能用我们人类的想法施加道德评判。 其实古人早就发现了杜鹃的“巢寄生”行为,不过他们的理解和我们好像有点不一样,他们反而认为这是因为受了杜鹃前世的巨大恩惠,其他鸟类才会义务替它照看子女。比如杜甫的《杜鹃行》中说:“君不见昔日蜀天子,化作杜鹃似老乌。寄巢生子不自啄,群鸟至今与哺雏。” 杜鹃鸟的主要食物是各种毛虫,包括某种很难捕捉的松树毛虫。它的食量很大,堪称是树木和庄稼的保护神,对我们人类来说也是有益无害的。 美丽的杜鹃花 古人之所以会认为杜鹃鸟和杜鹃花之间有着神秘的联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那个时代的杜鹃花开放时间是在芒种、夏至前后,恰好和杜鹃鸟鸣叫的时间近乎同时。杜鹃花是主要生长在我国南方山区的一大类植物,笼统来说,凡是杜鹃花科杜鹃属的植物,都可以叫杜鹃花。这是一个极为庞大的家族,目前已经发现的就有9个亚属,多达900多种植物。 明代人在《涌幢小品》中说: 杜鹃花以二三月杜鹃鸣时开……有二种,其一先敷叶后著花(先叶后花)者色丹如血;其一先著花后敷叶(先花后叶)者色差淡。 不过近代以来,博物学家们发现了许许多多的杜鹃新种。而我们现在看到的杜鹃,多半都是经过大量的杂交实验培育出的改良新品种。 我国本土原产的杜鹃花有500多种,它们中有生长在云南丛林中、高达25米的树杜鹃,也有低矮茂密的灌木羊踯躅;花色从红到粉,从黄到白,单瓣、双瓣、重瓣各不相同。就连盛开的时间也有“春鹃”“夏鹃”之别,不过万变不离其宗,所有杜鹃花都有个共同点:它们都有五瓣花。 因为杜鹃花往往成片开放,盛开时节会把整个山坡都映作一片鲜红色,所以古人又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映山红”或者“山石榴”,正如宋代诗人赵师侠在《醉桃源》词中所写的:杜鹃花发映山红,韶光觉正浓,水流红紫各西东。 早在汉代,《神农本草经》中就已经出现了杜鹃花的身影,不过貌似当时人们还仅仅把它当成是一种“毒草”,并没有发现它的美丽。说羊儿吃了它会中毒,走起来缓慢踯躅,所以杜鹃花又有了一个不是很好听的名字——“羊踯躅”或者“山踯躅”“红踯躅”,让人想起《变形金刚》中的红蜘蛛。 直到唐代,杜鹃花主要还是野生状态,甚至不为大多数人所知。诗人施肩吾的《杜鹃花词》中写道:“杜鹃花时夭艳然,所恨帝城人不识。”让杜鹃花名扬天下的正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他曾经写过20多首跟杜鹃花有关的诗,其中一首写给好友元稹的诗中介绍道:“山石榴,一名山踯躅,一名杜鹃花,杜鹃啼时花扑扑。九江三月杜鹃来,一声催得一枝开。”他还是从山中移栽杜鹃花的先驱者,从那以后,才逐渐出现了作为园艺品种的杜鹃花。明清时期以后,还出现了盆栽的杜鹃盆景,甚至连北方地区也有很多人开始种植杜鹃花了。 杜鹃花和杜鹃鸟的文化史 杜鹃鸟和杜鹃花在中国文化中早已捆绑在一起。世人看到满山的杜鹃花,往往就会联想起枝头鸣叫的杜鹃鸟;听到杜鹃鸟的凄切叫声,往往也会联想起美丽的杜鹃花。当然,最妙的莫过于杜鹃鸟落在杜鹃花丛中,两者融为一体,更能给诗人们增添无穷的灵感。比如说宋代文学家晏几道在《鹧鸪天》中写的:“陌上濛濛残絮飞,杜鹃花里杜鹃啼。年年底事不归去,怨月愁烟长为谁。”一种晚春时节的惆怅之情扑面而来。 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中,林黛玉曾经吟唱过一首让人肝肠寸断的《葬花吟》,其中最为悲切的几句也有杜鹃的身影: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杀葬花人。 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不知道她这里葬的花到底是什么花?会是杜鹃花吗? 有趣的是,当杜鹃花和杜鹃鸟一起出现在诗词中时,往往会带上几分悲剧色彩。比如清末的鉴湖女侠秋瑾写过一首诗: 杜鹃花发杜鹃啼,似血如朱一抹齐。 应是留春留不住,夜深风露也寒凄。 但是当诗人单独书写杜鹃花的时候,就往往压抑不住那种欢快奔放的兴奋心情。比如白居易的《咏杜鹃》诗就说: 玉泉南涧花奇怪,不似花丛似火堆。 今日多情唯我到,每年无故为谁开。 看来这种悲情气氛的罪魁祸首还是来自杜鹃鸟,而杜鹃花则是无辜的啊! (普通杜鹃) (映山红) 大杜鹃 杜鹃花 拉丁学名:cuculuscanorusbakeri 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亚门,鸟纲,鹃形目,杜鹃科,杜鹃属常见鸟类,分布于中国西部和南部、印度、尼泊尔、缅甸、泰国。杂食。 拉丁学名:rhododendronsimsiiplanch 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杜鹃花目,杜鹃花科,杜鹃属。 常绿灌木,原产中国南部及东南亚地区。 一本不正经的博物志 飞虫走兽 为何十二生肖少了它:猫 西域来的东方神兽:狮子 它真的能活一万年吗:龟 动物居然也有拖延症:狐狸 造人的女娲竟然是:青蛙 点燃犀角,就能看见水怪:犀牛 古代皇帝为它玩物丧志:蟋蟀 餐风饮露,性情高洁:蝉 紫禁城里为何建螽斯门:蝈蝈 六足四翼的小型战斗机:蜻蜓 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喜欢蜻蜓的人,每当他来到海边,总会有大片的蜻蜓飞过来跟他玩,数以百计,前后左右全是,玩上一整天也不离开。他父亲也很喜欢蜻蜓,就对他说:“听说蜻蜓都跟你在一起,你把它们捉来,我也要玩一玩。”这人第二天到了海边,一只蜻蜓也没有飞来。 古人写的寓言故事往往带有讽刺成分,这里讲的蜻蜓实际上暗喻的是人才,而那个拿蜻蜓当玩物的父亲则是用来讥讽那些不懂得欣赏人才、使用人才的君主,他们当然也就没办法吸引到真正的人才了。 不过故事里有一点倒是没有讲错,那就是蜻蜓这种昆虫确实很喜欢成群结队活动,有时候也真的喜欢绕着人飞来飞去。闷热的夏天水边,像小型武装直升机群一样的蜻蜓铺天盖地而来,就像一片乌云,这也是小孩子最开心的时刻了。 蜻蜓也是一种很自在的昆虫,它的体形在昆虫界几乎没有敌手,高高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捕食蚊虻之类的小虫,也很少有鸟类捕食者愿意冒险去捉它。所以《战国策》中记载,庄辛曾对楚襄王说:“王独不见夫蜻蛉(蜻蜓的异名)乎?六足四翼,飞翔乎天地之间。俛啄蚊虻而食之,仰承甘露而饮之。自以为无患,与人无争也。”然而自从有了人类的熊孩子,情况就变得不一样了。随便来一个“五尺童子”,就能用丝网或黏胶把它逮住,拴上绳子当超小型航模一样玩,玩腻以后丢在路边,沦为“蝼蚁食也”。 一起来了解蜻蜓吧 在我小的时候,夏日晚饭后的娱乐逃不出抓知了和捏蜻蜓两项。知了自不必说,无论是捡壳卖钱,还是油炸加餐,都是不错的选择,甚至有段时间,我的暑假作文都是知了羽化观察报告。蜻蜓就略有不同,白天蜻蜓极为灵活,又多活动在水面上,自然很难抓到。到了半夜,伸手不见五指不说,即使是熊孩子的我也要睡觉而不能出门,所以自然也谈不上和蜻蜓有啥第三类接触。但是在夏日的黄昏,只要在池塘边的植物上多观察,你就能发现不少两对翅膀合拢睡大觉的蜻蜓。这时候只要缓缓地靠近,捏住翅膀,你就能收获一只会动的蜻蜓。当然,要想多抓一些,还是用捕虫网比较好。 蜻蜓是一类令人沉迷的生物,尤其是在阳光之下,它有着难以言喻的瑰丽之美。它的巨大复眼与全身的外骨骼在阳光下有着斑斓的金属光泽。特别是复眼,当你凝视着它时,总会有一种仿佛注视着外星生物的不真实感觉。至于那略带钩刺的足、网格状透明的翅膀以及那几乎感觉不到的重量,更为其添上了一种虚幻之感,让人在近距离观察时,不由自主感受到造物之神奇。 蜻蜓在生物分类学上属于昆虫纲蜻蜓目,这是一个分布广泛且数量巨大的物种,虽然在我们大多数人的眼中,蜻蜓都长得差不多,但其实蜻蜓的已知种类超过5000种,无论是颜色,还是大小上,都有很大的差异。就像大飞机、小飞机、双翼机、超声速飞机一样,在外观上,我们还是很容易将其认出来的。 蜻蜓目还有另一种常见的昆虫,也就是俗称的“豆娘”,它跟蜻蜓相比,体形上瘦小很多,翅膀也比较短小,但是复眼和翅膀的模样相差不大,只是更为艳丽而已。 蜻蜓也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生物,三亿年前石炭纪曾出现过一种巨型的有翅昆虫,名叫巨脉蜻蜓(meganeuramonyi),不过它虽然跟蜻蜓长得很像,但并不是真正的蜻蜓。就和当时所有的巨型生物一样,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些史前巨无霸的风采,我们只能在化石上窥见一二了。 巨脉蜻蜓之所以能够长到那么大,与它独特的呼吸系统和外骨骼结构有很大的关系。昆虫独特的支撑结构(外骨骼,而非内部支撑),以及奇异的呼吸方式(通过外骨骼上的气门或者直接透过皮肤),使得其大小更多地取决于空气中的氧气含量而非重力因素。在一个对蟑螂的实验中,科学家通过在不同氧气含量下同类蟑螂在多代繁殖后体形变化得出结论,含氧量的确影响昆虫体形,含氧量越高,昆虫的体形越大。因此,在现在,我们需要担心的是昆虫过敏,而非虫族入侵。 蜻蜓的幼虫——水虿 蜻蜓的生命早期非常漫长,也非常有趣。它从水中出生,长大之后来到空中,最后尸体又多半回归陆地,可谓海、陆、空三栖。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蜻蜓在水面上停留,把长长的尾巴放到水面点上一下,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蜻蜓点水”。很多人以为它是在杂耍,实际上,这却是它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产卵。古人很早以前就观察到了这种现象,比如杜甫在《曲江二首》中写的“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宋代李之仪的“绿水满池塘,点水蜻蜓避燕忙”,等等。 不过也有一些蜻蜓会选择将卵产在水上的植物组织内,甚至还有的爬到水面下去产卵,整个过程中,雌蜻蜓浸在水中可达一小时以上。这些不同的产卵策略,本质上都是为了提高卵和幼虫的成活率,实现种群繁衍扩大的最终目的。 蜻蜓的幼虫在水中长大,我们称之为水虿(chài)。虽然它长得像昆虫,动作像昆虫,的确也是昆虫,但它却是用鳃在水下呼吸的,只是水虿的鳃位于直肠里面,跟鱼类大不相同。蜻蜓的幼虫期非常长,有两年或者两年以上,在这段时间里,水虿的生活与觅食都是在水中的。在这段时间里,水虿会经历11次左右的蜕皮,在体形逐渐变大的同时,食谱也逐渐丰富了起来。开始的时候,水虿只能捕食些水虱之类的小型甲壳动物和原生动物,到了羽化前的最后几个阶段,蚊子幼虫、水生甲虫和螺类,甚至长得不够粗壮的小鱼都是它的盘中餐。 水虿也是一种常用的家庭景观鱼池昆虫,无论是长达两年以上的使用期限,还是清理水中的有害生物(尤其是蚊子幼虫)的高效,最后还能欣赏一下水虿的蜕皮与最后蜻蜓在水面羽化的过程,简直完美。 蜻蜓对蚊子有着深沉的爱恋。蚊子的幼虫孑孓是蜻蜓幼虫水虿最好的美味;好不容易从水里出来了,也不过是从潜艇战变成了空战,从核潜艇殴打潜水钟变成了超音速打双翼机,仍然要被蜻蜓捕食,简直一物降一物。 蜻蜓的繁衍 除了外观漂亮之外,蜻蜓交配的时候也非常有少女心。蜻蜓从水世界中离开后寿命很短,小型豆娘一般只能活十天,一定大小的蜻蜓一般能超过两个月,整个蜻蜓目能活过一年的只有两种。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蜻蜓需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交配。 雌雄蜻蜓交配时的姿势很有趣。见到过蜻蜓的人都会对它那个如同大头钉一样的体形感到惊奇,蜻蜓腹部细长、扁形或呈圆筒形,我们可以在上面看到清晰的一节节的腹板,而第二、三节腹板上,就是蜻蜓交配器所处的位置。因为交配器位置的独特,所以蜻蜓的交配姿势也很独特。要是时候恰到好处,我们其实是可以在空中或者池塘边的植物上发现正在进行“虫伦大事”的蜻蜓的。 一般来说,都是雄蜻蜓用腹部末端的抱握器握住雌体的头或前胸,然后诱导雌蜻蜓的腹部向前弯曲,把生殖孔接到雄蜻蜓腹部第二节下面贮存精子的器官,这样就可以进行交配了。蜻蜓的交配时间因品种而异,既有几秒钟的快枪手,也有长达数小时的缠绵悱恻。加上不少蜻蜓交配时头尾相交中间分离的形状很像一个爱心,因此还颇受不少青年情侣的追捧。 可能是因为这种美型形象,蜻蜓在我国古代也颇受追捧,很多诗词都和它有关系,比如说进了教科书要求背诵篇目的就有宋代杨万里写的“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以及刘禹锡的“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等等。从这两句诗中我们可以看出来,虽然蜻蜓吃荤,但也是一种喜欢植物的昆虫。 除了文化意蕴以外,蜻蜓在现代科研技术之中也有不少用处。比如蜻蜓那巨大的复眼就令科学界分外着迷,由此产生了不少颇有实用性的发明,如大家比较熟悉的复眼照相机就是典型,据说高精尖的相控阵雷达也有借鉴。此外,蜻蜓对于航空器的改进也功不可没,无论是直升机的悬停降落,还是固定翼飞机飞行时颤振问题的解决,都与之密切相关。小小蜻蜓也有着大智慧呢! 战国蜻蜓眼琉璃珠:湖北省荆州市楚墓出土,现藏于荆州博物馆,由于其外形酷似蜻蜓的复眼而得名。 碧伟蜓 拉丁学名:anaxparthenopejuliusbrauerinsect 节肢动物门,昆虫纲,蜻蜓目,蜓科,晏蜓属。 常见飞虫,分布于中国南北方大部分地区。肉食。 它真的可以断尾分身吗:蚯蚓 树木莫莫 古代象征恋爱的树:桑 凤凰栖息的神树:梧桐 《后汉书》里面有一个跟乐器有关的故事。 东汉末年有一位热爱音乐的士大夫,名叫蔡邕,有一天他在吴地路过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人在烧柴做饭。这本来是很寻常的事,但是柴火的微微爆响传到蔡邕的耳朵里,让他浑身一震。他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跑去,从火堆中抢救出一根已经烧焦的梧桐树枝,然后精雕细琢拿它做成了一张瑶琴。虽然这张琴的尾部有一些焦黑,但是弹起来声音清越悠扬,美妙绝伦,是历史上最著名的好琴之一。 我小时候听了蔡邕的这个故事以后非常羡慕,一直想要找到一株梧桐树,也用那神奇的树枝自己做一张琴。另一方面,因为《庄子》中某个关于凤凰的故事,我们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梧桐树是一种神奇的植物,因为这品质高洁的凤凰,一生中只在梧桐树上歇脚。就算没读过《庄子》,你也肯定听说过“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的俗语,不过比较可惜的是,其实我们大多数人根本就没见过真正的梧桐树。 “法国梧桐”的误解 有一种大家都很熟悉的行道树,小时候我们常常从树下捡起巴掌大的树叶扇风,或是用那个乒乓球大小的球果和小伙伴们玩闹,有的时候还会装得很有艺术修养地将树干上那些崩裂的树皮收集起来做成粘贴画,然后得意扬扬装作后现代主义艺术家。你可能会很奇怪,难道这种高大挺拔,宛如巨大树叶穹顶的“法国梧桐”,真的不是梧桐树吗? 是的,这种所谓的“法国梧桐”,其实既不法国,也不梧桐。在植物分类学上,它属于悬铃木科悬铃木属,跟梧桐毫无关系。悬铃木原产于东南欧、印度及美洲,直到近现代才来到我国,战国时期的庄子老先生肯定是无缘得见了。 目前我们能在国内找到的“法国梧桐”有三种。包括一球悬铃木(美洲悬铃木)、二球悬铃木(一球悬铃木与三球悬铃木杂交所得,也叫英国悬铃木)、三球悬铃木(也叫东方悬铃木、多球悬铃木、裂叶悬铃木、鸠摩罗什树、净土树),比较常见的是二球悬铃木。这个完全是按照果球的数量来做区分,但就外观而言,实在是长得非常一致。但不管是哪种,都跟法国没多大关系。 那它为什么又叫“法国梧桐”呢?这完完全全就是一个误会:中国最早被大量当作行道树的悬铃木,是20世纪头两个十年被法国人引种在上海法租界内的,当时的上海人不懂啊,只是看了这树叶子挺像梧桐的,既然法国人种了这么多,那么这种树应该来自法国吧,于是就叫它“法国梧桐”了,可以说,这名字取得是相当随便。 这种“法国梧桐”还有个被创造的浪漫故事。传说南京的梧桐树被种植成项链形状,代表了蒋介石对于宋美龄的爱意。虽然故事很美丽,但它是彻头彻尾的误会。南京的梧桐大规模种植有两次。第一次是1928年到1929年的孙中山奉安大典,当时蒋介石还只是军事主帅,不仅管不了南京建设,党国之内地位还不如汪精卫;第二次则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1953年,而且主要种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这次,种植总数近八万株。所以,现在我们啧啧称道的“紫金之心”“爱情之链”其实也跟蒋介石没有太大关系。 另外一种常被误认为梧桐的常见树木,就是全国各地随处可见的泡桐树了。这种春天到来之时开满美丽紫色喇叭形花朵的高大树木,跟“凤栖梧桐”这个美妙的成语还真有一丝联系。它的拉丁文名出自荷兰的王后(annapavlovna)一词,因而在美国往往被称作“皇家泡桐”或者是“王妃树”。要是中西合璧一下,凤栖于泡桐似乎也很合理啊! 但事实上,这种浪漫的想象也并不靠谱,泡桐树在植物学上归属为玄参科泡桐属,最大特点是生长非常快速,只要勤浇水,一两年时间就可以长得非常高。当年我党的好干部焦裕禄在河南兰考县就发动全县人民一起栽种泡桐树。泡桐树长成之后,不管是用来造纸,还是打造乐器,都是上上之选。不过泡桐树的木质有点太软了,拿它当房屋大梁是不行的。 可是不管泡桐树千好万好,跟传统文化当中所说的梧桐树也是两码事。有趣的是,似乎日本人也把泡桐树当成了梧桐,甚至还形成了一种习俗,在女儿出生的时候,要在家门前栽种一株泡桐树,寓意女儿能成为凤凰。 那么说来说去,到底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梧桐树呢?其实这种植物在南方某些地方也挺常见,只是它一般被称为“青桐”而已。它的拉丁文学名是firmianaplatanifolia,在分类学上属于锦葵目梧桐科梧桐属,就亲缘关系而论,它和用来作为巧克力原料的可可树是近亲,因为可可树也是梧桐科植物,只是被归类到了可可属。相比之下,前面提到的两个“桐”字辈树木就跟梧桐树没啥瓜葛了。 如果说,梧桐这个名字还是容易混淆的话,那么它的别名“青桐”可能更形象,也更为人熟知一些。梧桐树的树皮呈青绿色,光滑而少节疤,“青桐”之名由此而来。梧桐树叶叶面宽大,颇像一个被压扁的大鸡蛋。梧桐属于落叶乔木,因此在秋季,我们往往能够欣赏到金色梧桐叶随风而落的美景。 古人认为梧桐树是一种灵树 梧桐树的另一大特点就是其俊美异常的身形。梧桐树生长迅速,成熟后能长到近20米,而且不同于大部分分杈很早的树木,梧桐树往往在树木的中上部才会分杈,且多为主干上的小杈。梧桐树大多成林分布,因此一眼望去,往往肃穆庄重,使人印象深刻,不负凤凰栖息之名。 梧桐原产于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进入了我国先民们的眼帘,在《诗经·大雅·卷阿》中就有“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的诗句,可见,至少在先秦时期,我们的祖先就既熟悉梧桐,又将神鸟凤凰和它联系在了一起。在高大挺拔、绿叶青翠的梧桐衬托下,美丽的凤凰更显得卓尔不群,美丽高洁。 到了春秋时期,梧桐已经进入了当时的吴越地区,南朝梁任昉《述异记》中记载: 梧桐园在吴宫,本吴王夫差旧园也,一名琴川。 不只老百姓喜欢梧桐,达官贵人们更是喜欢,到了汉代,梧桐已经成了“王谢堂前燕”一样的稀罕物种,而被皇家园林私藏。据《西京杂记》记载,汉武帝时期的梧桐已经成为皇家园林上林苑的引种品种之一。 大规模的梧桐种植,有史可查的是前秦苻坚的故事,按照《晋书·苻坚载记》记载:“坚以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乃植桐竹数十万株于阿房城以待之。”我们今天有幸还能偶尔看到梧桐树的身影,很大程度上要感谢这位后来在淝水之战中大败亏输的异族君主。 到了这个时代,梧桐的种植已经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南北朝的著名农学家贾思勰在他的著作《齐民要术》中就已经有相关的种植技术和要点的记录了。 梧桐树除了可以吸引凤凰栖息之外(虽然谁也没见到过),另一个著名的用途恐怕就是用来制作古琴了。按传说,最早的琴是神农氏“削桐为琴,绳丝为弦”而制成的。古代制琴业中有“取桐木为琴面,以桐之柔配琴之阳,取梓木为琴底,以梓之刚配琴之阴,阴阳相合,琴体乃成,始得刚柔相济之音”的“桐面梓底”说法,所以“丝桐”还一度成了古琴的别称。至于蔡邕与“焦尾琴”的典故,更是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或许是从凤凰和瑶琴这里汲取到了某些灵性,古代人认为梧桐树也是一种灵树,甚至可以用来预测气候变化。司马光在《梧桐》诗中说:“初闻一叶落,知是九秋来。”这还不够,清代人陈淏子所著的园艺学经典《花镜》中还说:“梧桐每枝十二叶,一边六叶,从下数一叶为一月,有闰月则十三叶。视叶小处,即知闰何月也。”尽管这种说法不怎么靠谱,但也算是古人对梧桐灵性的一种认可了。 现在虽然很多人都很难分清楚我们生活中那些名相似而实不同的“梧桐”,但是从古至今,当时当地的人们都会在这些“梧桐”上凝结自己的希冀与愿望,梧桐不仅仅是一种植物,更是一种属于我们民族的文化象征。 清乾隆时代黄色缂丝凤栖梧桐图团扇:这面团扇在黄色地上缂织了一棵梧桐树,一只凤凰独自立在树干,姿态优美。现藏于故宫博物院。 拉丁学名:firmianaplatanifolia(l.f.)marsili 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锦葵目,梧桐科,梧桐属。落叶乔木,原产中国,南北各省均有栽培,尤以长江流域为多。 三千多年前的美食:梅 最具佛性的树:菩提 佛教历史上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 佛教禅宗的高僧五祖弘忍算到自己时日无多,就召唤了自己的弟子们来,请他们每人写上一段“偈子(诗句)”,阐述自己对佛法的理解。弟子中最受瞩目的首席神秀挥毫而就,写出的偈子获得了满堂喝彩:“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他把人的身体比作具有佛性的菩提树,把心灵比作一尘不染的明镜台,然后发下了每时每刻不忘擦拭的宏愿,可以说是极具水准了。 然而弘忍禅师看完,却皱了皱眉头没说话,正在此时,名不见经传的另一弟子惠能突然吟诵了一首石破天惊的歌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他写的这几句明显是针对神秀的偈子而来,却处处暗合佛家理论当中“心无所住,无所挂碍”的至高境界,胜出了神秀一头,他一跃而成为禅宗六祖的候选人。 说起菩提树,我更关心的其实是菩提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都市男女们流行起了戴手串。一颗颗泛着油光的植物种子被打磨得发亮,戴在中年男人肥嘟嘟的手臂上,颇有几分喜感。如果你凑过去问他这油腻腻的手串到底是什么材料,多半会得到一个同样的回答——“菩提子”。但是如果你再往深处问,到底什么叫“菩提子”?这些虔诚的手串爱好者多半就答不上来了。 这是因为菩提子其实只是一种俗称而已,其种类繁多,可以说是叫人叹为观止。我手头有一串由18种“菩提子”组成的“十八子”手串,其中从无患子到山核桃,从龙眼核到野菠萝子(露兜树的种子)不一而足,实在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做不了“菩提子”的。 另一方面,在我国各地的寺庙中,也往往都因地制宜地将无患子、银杏、蒙椴、七叶树等称为“菩提树”。“菩提”广大的胸怀还包含了文艺界、地名界,比如我们熟悉的舒伯特名曲《菩提树》和德国著名的菩提树大街,其实都和真正的菩提树没有一毛钱关系,人家是正儿八经的椴树。 源于佛教的“菩提” 为什么我国人民如此爱好“菩提”这个词?很显然是受到了佛教文化的深刻影响。“菩提”实际上就是梵语“bodhi”的音译,意思是“觉悟”。而佛教当中的“佛”,意思也是“觉悟者”。所以在佛教当中,往往把菩提树和佛祖联系在一起。比如唐代著名的玄奘法师在《大唐西域记》中就记载说:“菩提树者,即毕钵罗之树也,昔佛在世,高数百尺,屡经残伐,犹高四五丈,佛坐其下,成等正觉,因而谓之菩提树焉。” 释迦牟尼佛祖是在菩提树下成佛,自然也就给菩提树带来了几分佛性,毕竟《西游记》当中说曾经吃掉过佛祖的孔雀大明王都被封为佛母,那菩提树被称作“佛树”也是合理的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真正的菩提树是怎么样的呢?其实它一点也不神秘,只是一种在印度地区常见的树木而已,大概相当于我们常见的槐树、杨树。不过因为佛祖在菩提树下悟道成佛的说法影响力实在过大,乃至于连现在菩提树的学名种加词religiosa都是来源于“信仰”一词。 真正的印度产菩提树是桑科榕属的植物,在《中国植物志》中,我们可以看到它归属于榕亚属下榕组菩提树系,就亲缘关系来说,和我们常见的盆栽榕树、橡皮树、小区里的无花果树都是一家人。菩提树是一种热带植物,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户外都很难存活,所以我们在各地寺庙中能看到许多不同的“菩提”,但往往都不是“真菩提”。 并不神秘的菩提树 菩提树原产于东南亚地区,是一种大型乔木。但在其年幼的时候,会附生在其他树木上,所以在其原生产地,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菩提树的幼枝出现在已经死亡的树木枝干之上,颇有死而复生的神秘之感。成年的菩提树高达15~25米,胸径30~50厘米,在印度的平原地形上,高大的菩提树非常醒目。且菩提树具有如同华盖般巨大的树冠,能够遮蔽热带地区强烈的日光和暴雨,因此一直以来都深受当地人的喜爱与崇敬。现在如果你到我国的傣族聚居区,依然可以看到很多被无数彩色丝线缠绕的巨大菩提树,这就是例证。 菩提树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在于其有着滴水尖的叶片。作为一种生活在高温多雨地区的植物,菩提树的叶片在漫长的进化中也适应了这一气候特点。菩提树的叶片非常薄而坚韧,手感光滑细腻,将叶片放于阳光下观察,可以看到其中叶脉繁复而接连不断,如金色的脉络般布满绿色的叶片,仿佛精美的织物。 菩提叶的叶尖如同长长的凤尾,飘逸而不失美感。这并不仅仅是装饰,还有着实际的用途。菩提树的原产地雨季降水充沛,高湿度使得真菌等病原体十分活跃。叶面上的积水既会增加植物感染病原的概率,也会形成透镜效应,聚焦阳光而灼伤叶面。 因此,菩提树的“滴水尖”就意外地有用。在下雨时,细密的叶片利用水的表面张力,让水珠在重力作用下汇聚到叶片长长的尖端,再将这些落在叶面上的雨水由叶尖滴下,排干叶面的水分,保证叶面的健康。 当然,除了实用的生存作用外,这样独特的叶型与构造也极具艺术审美价值。在东南亚,由菩提树树叶制作而成的工艺品是当地一大特色。从叶面绘画、雕刻到叶脉书签不一而足,其主题多为佛教故事,精美之余,也颇有别样意味。 菩提树的历史 菩提树与人类相伴的历史非常久远。远在佛教诞生之前,菩提树就已经是印度教所崇拜的对象。在印度教中,菩提树本身就是抵御邪恶和给人祝福的意象,因此佛祖悟道选择菩提树,正是印度教对佛教产生影响的体现。不过真正将菩提树的意象发扬光大的,还是要算佛教。 菩提树可以用扦插法来繁殖,通俗地说,就是可以剪一枝插在泥土里成活的。以最著名的佛陀悟道之树为例,在我国唐代时期,佛陀悟道之树尚存,在玄奘求法游历至摩揭陀国时,还曾亲眼见到。这棵菩提树原树在阿拉伯人入侵印度时被毁,但并没有完全灭绝,因为相传公元前3世纪,印度阿育王的妹妹曾经把这棵菩提树的树枝带到了斯里兰卡并种植成活。时过境迁之后,来自斯里兰卡的菩提树又以同样的方式回归了印度,在另一种意义上形成了一个“轮回”。 不过,随着佛教的传播,尤其是向北方传播,作为佛寺庭院必备菩提树的水土不服问题也就越发严重。在我国的广东云南尚可看见室外种植的菩提树,再往北,就只能栽种于温室了。不过本来佛教中,尤其是中国本土佛教就讲究破妄求真、直指本心,菩提树是觉悟的象征,而非具体有形之树,那么,只要是高大俊美的乔木,是不是菩提又有何妨呢?于是,那千姿百态的菩提树也就应运而生了。不过,如果大家有机会到印度或者东南亚,还是可以寻访下真正的“五树六花”,体会下佛教中的植物学。 用菩提子做成手串,不时捻来数去的行为其实也来自佛经。据《校量数珠功德经》说:“若用菩提子为数珠者,或时掐念,或但手持,诵数一遍,其福无量。”看来念佛有好装备还是很重要的,使用菩提子念珠,积攒福报的速度就是快!不过,或许很少有人知道,这里说到的菩提子,其实跟菩提树没有什么关系,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作为无花果树的远亲,菩提树结的果子也和无花果有点相似。那个肉肉的小球其实是隐头花序发育而来的聚花果。可惜的是,只能用来作为装饰品,而不能吃,其中真正的种子极为细小,能用来播种,但绝对不能拿来做手串,所以说,正宗的菩提子是根本不存在的。就连佛教僧人们每天捻来捻去的手串,其实也多是用了来自草本植物薏苡或木本植物无患子的种子,至于现在市场上种类繁多的所谓“菩提子”,就更难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我们信仰佛教,崇敬菩提树也无妨,但追求真正的菩提子,那就大可不必了,毕竟“菩提本无树”嘛,做人哪,最重要的就是要开心了,至于戴在手上的菩提子手串到底是什么东西,并没有那么重要啦! 莫高窟419窟人字披画须大拏太子本生:佛经中的一个譬喻故事。画中有许多植物,最明显的就是有着滴水尖叶子的菩提树。在佛教当中,菩提树往往和佛祖联系在一起。 拉丁学名:ficusreligiosal. 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荨麻目,榕科,榕属。 常绿大乔木,在中国广东沿海岛屿、广西、云南北至景东,多有栽培。日本、马来西亚、泰国、越南、锡金、巴基斯坦及印度也有分布。 唐宋时期消暑美食:槐 唐朝的李公佐曾经写过一个名叫《南柯太守传》的故事。 主角淳于棼喜欢喝酒玩闹,有一天和朋友们一起在自己家院子里的大槐树底下喝得烂醉如泥。迷迷糊糊中,有两个穿紫衣服的使者把他接到了一个名叫“槐安国”的国度。他在那里娶了公主,还当上了“南柯郡”的太守。 淳于棼很会当官,也很爱护老百姓,工作顺利,家庭和睦,还有了五个儿子、两个女儿,就这样一直过了20多年。他的妻子病逝以后,他也告老还乡,仍然由那两位紫衣使者接引着回到了自己的故乡。醒来他才发现自己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淳于棼和小伙伴们来到大槐树下,发现有一个巨大的蚂蚁穴,原来这就是自己梦中的大槐安国。 这个“南柯一梦”的故事和另一篇“黄粱梦”的故事不无相似之处,不知道是不是存在互相抄袭借鉴,不过它借用的“道具”倒比“黄粱梦”里进京赶考路上吃到的黄粱饭更具家常气息——传统的家庭院落里,往往都会种上一株老槐树,茂密的枝叶伸展开来,就像一把绿油油的伞盖,既可以用来夏天纳凉,也可以享受槐花淡雅的清香,可谓一举两得。而槐树下的蚂蚁窝也是古人司空见惯的东西,写到故事里,让人感觉十分亲切。 槐树的历史 我们的祖先到底是什么时候和槐树结缘的,现在已经很难考证了,甚至这种长寿的植物是不是经历过国人的驯化都很难说,毕竟今天的槐树和几百年前的老槐相比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早在3000年前的西周时期,槐树就已经成为朝廷门前栽种的重要树种。《周礼注疏》中记载,朝廷的议事场所按照惯例,要栽种九株棘(酸枣树),象征赤心报国的朝士;还要栽种三株槐树,代表朝廷里最有权势的“三公”(司马、司徒、司空),因为“槐”通“怀”,代表了上位者“虚怀若谷”谦虚听取意见的态度。到了东汉时期,“三槐九棘”就成了朝廷里面三公九卿这十二大高官的代称。 春秋时期的齐景公是一名狂热的种槐爱好者,他特意颁布了法令,说:“犯槐者刑,伤槐者死。”规定凡是弄伤了槐树的人,都要给它抵命。后来有一个人喝醉了酒,不小心碰伤了一株槐树,齐景公要杀了他。这个人的女儿就对贤臣晏子说:“我听说明君没有因为禽兽草木而怪罪于臣民的,现在国君大人为了一棵树就要杀我的父亲,恐怕不是明君的所作所为吧?”晏子听了她的话,竭力劝服齐景公,才废止了这一法令,不过从这个故事也可以看到当时的人们对槐树有多么敬畏。 古人很早以前就已经知道了槐树的种植方法,北魏农学家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总结了北方地区和麻子一起种植槐树的技术,曰: 槐子熟时,多收。擘取数曝,勿令虫生。五月夏至前十余日,以水浸之,如浸麻子法也。六七日,当芽生,好雨种麻时,和麻子撒之。当年之中,即与麻齐。 古人种植槐树,不完全是为了夏天纳凉,更重要的是为了砍伐它的枝干来当柴烧。古代没有煤炭,更没有天然气,各式各样的木柴就成了取火必备。有趣的是,《周礼》中还规定了每个季节要烧的不同柴火,认为这样可以压制当季流行的疾病(“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疫”)。东汉的经学大师郑玄注解说:“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冬取槐檀之火。”槐木烧的柴火,一般是冬季来取,所以后来人们也用“槐火”来代指冬天。比如唐初文学家王勃就写过“槐火灭而寒气消,芦灰用而春风起”的诗句。 到了唐朝,槐树又跟科举考试联系到了一起。唐朝文人李淖在《秦中岁时记》中说:“进士下第,当年七月复献新文,求拔解,曰‘槐花黄,举子忙’。”意思是说,每年七月,槐花开放的时候,到京城长安参加科举考试的举子们就开始忙着寻找权贵人家投递自己的诗文,期望得到他们的帮助。慢慢地,“槐黄”也就成了科举考试的代称,有科举的年头,被称为槐秋,而举子赴考,称为踏槐。 你可能会问了,我们常见的槐花难道不是洁白的吗?为什么这里要说“槐花黄”呢?因为前面讲到的槐树其实并不是我们日常所见的城市行道树“刺槐”(也叫“洋槐”),而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植物——国槐。尽管它们都属于豆科植物,而且叶子和花的形状也很相似,但毕竟并不是同一属,所以分辨起来也很容易——枝干上面长着刺的是刺槐,距今100多年前才从美国引种过来,属于彻彻底底的外来物种;而没长刺的是国槐,它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槐树。 青青高槐叶,采掇付中厨 刺槐一般是每年春夏之交开花,花色有白有红;而国槐开花的时节要稍微晚一点,每年夏末秋初的七八月,一簇簇带着淡黄的花朵从国槐的枝头探出来,散发出略带着点青草味道的甜蜜芳香。 槐花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素素淡淡的小小一个,集成了一群,还有点看头。不过槐花的香实在很特别,也很难形容,硬要说的话,大概就像《五月槐花香》这部老电视剧一样,有着生活里最本真的香味。相比之下,洋槐树的花朵虽然个头更大,也更饱满,但是香味上就差了不止一筹。 国槐树的花不能吃,而洋槐花不但能吃,而且很好吃。 我老家的胡同口种了一株比大人腰还粗的洋槐树,每年开花的时候,树下总能聚拢一群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孩儿。有的拿出带钩儿的竹竿,有的干脆“噌噌噌”爬到树上去摘槐花。摘来干吗呢?当然是嚼着吃啦。平心而论,槐花的味道里有一点点甜香,也带着植物特有的苦涩,不能算多好吃,但是在那个零食匮乏的年代里,它就已经是难得的美食了。 也有的孩子是奉了父母之命来摘洋槐树的花,把槐花带回家以后洗涮干净,然后加上一点点面粉,放到笼屉里蒸熟,再搁上一点点调好的醋蒜香油,清香美味的槐花麦饭就做好了。在我的老家,这道菜又叫“苦累”,除了槐花以外,还能用榆钱、马齿苋乃至老豆角来做,每种做法都有各自的妙处。 槐花更重要的用途是酿蜜,槐花蜜的味道在清甜中还有一点槐树叶子的芳香,实在是沁人心脾。 另外,干透的槐花还是古人常用的黄色染料,《夜航船》中说:“槐花污衣,以酸梅洗之。”只染一点就是污渍,但如果用槐花中提取的色素把一件洁白的衣物整个染黄,就是纯正的草木染工艺了。槐树的花蕾又称槐米,《诗经》中写到的“绿衣黄裳”,黄色衣裳就是由槐米染成。明代李时珍写的《本草纲目》中也说“折其未开花”“炒过煎水染黄甚鲜”。 不仅槐花可以吃,就连翠绿的槐叶也是古人饭桌上的常客。明代科学家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记载:“晋人多食槐叶,又槐叶枯落者,亦拾取和米煮饭食之。”不过恐怕这种吃法也只是物质匮乏年代里的无奈之举,以我的经验来说,槐叶虽然闻味道还颇为清香,但实在不太好吃,跟吃草没什么区别。所以这种吃法到了唐宋以后,就自然销声匿迹了,不过人们出于对槐叶清香的热爱,又发明了一种鼎鼎大名的食物:槐叶冷淘。 唐代大诗人杜甫写过一首《槐叶冷淘》诗: 青青高槐叶,采掇付中厨。 新面来近市,汁滓宛相俱。 入鼎资过热,加餐愁欲无。 碧鲜俱照箸,香饭兼苞芦。 经齿冷于雪,劝人投此珠。 愿随金騕袅,走置锦屠苏。 路远思恐泥,兴深终不渝。 献芹则小小,荐藻明区区。 万里露寒殿,开冰清玉壶。 君王纳凉晚,此味亦时须。 这里讲述了一种当时流行的冷面吃法:用槐树叶中挤出来的汁水与面粉一起和成面团,然后切成丝、条、饼状,下锅里煮熟捞出,再过冷水后,放熟油及调味作料食用,这样做出来的碧绿冷面,就叫“槐叶冷淘”。 这种做法独特的冷面不但在诗人中流行,甚至还登堂入室,进入了国家礼仪全书《唐六典》。在《唐六典》的规定中,槐叶冷淘成了九品以上官员们的工作餐之一:“凡朝会燕飨,九品以上并供其膳食。……夏月加冷淘粉粥……”所以一辈子忠君报国的杜甫吃槐叶冷淘的时候,想到的是要报效皇恩。 宋代的大吃货苏东坡也曾兴致勃勃地带着朋友们一起搞过一次吃鲈鱼、喝佳酿、尝槐叶冷淘的聚会,并在《二月十九日携白酒鲈鱼过詹使君食槐叶冷淘》中大加赞赏: 青浮卵碗槐芽饼,红点冰盘藿叶鱼。 醉饱高眠真事业,此生有味在三余。 毕竟在盛夏季节能来上一碗碧油油的翡翠凉面,实在是冰凉舒爽的开胃佳物。 槐花落了以后,树上就会结出一串串有点像小葡萄一样圆溜溜的荚果,刚长出来的时候是绿色的,看上去非常可爱,剥开果皮可以看到黏糊糊的种子,之后颜色慢慢变黑以后,种子也就成熟了。槐子太涩了,不能吃,不过像其他豆科植物的种子一样富含蛋白质,可以拿来酿造酱油,据说也可以用来入药,至于药效如何,我就实在不敢妄言了。 拉丁学名:sophorajaponica 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蔷薇目,豆科,槐属。 落叶乔木,原产中国,中国北部较集中,四川、云南、广东、台湾也广泛种植。 芸香科柑橘属中的翘楚:橙 暗淡轻黄,花中一流:桂 古代也有“口香糖”:丁香 野有蔓草 南来的五香大头菜:蔓菁 消失了的古代“菜中之王”:葵 汉代文学家刘向在《列女传》中讲过一个故事。 传说春秋时期,鲁国漆室地方有一女子,过了出嫁年龄还没出阁。有一天,她抱着柱子悲愤地长啸,邻居以为她想嫁人,就来问她到底在担忧什么,这个女子说:“我担忧的是鲁国国君太老,而太子太小,将来可能会发生动乱。” 她的邻居就不懂了,说:“这种事难道不应该是士大夫担忧的吗?咱们管得着吗?” 鲁女说:“没这么简单,以前晋国有客人住在我家,把马拴在菜园里,不料马脱逃奔跑,将菜园里的葵菜全都践踏死了,使我家一年到头吃不到葵菜。又有一次,邻居家的女儿私奔,跟着别人逃走了。她家里的人请我哥哥前往追赶,途中正碰上因久雨涨水,我哥哥落入水流中淹死,他就这样离我而去了。所以说啊,很多灾祸都是外部环境改变所造成的,我们鲁国发生动乱的时候,我们自己难道有什么好果子吃吗?” 后来鲁国果然如她所说发生了内乱,幸好鲁女有所准备,才幸免于难。 这个故事里提到了一种家常蔬菜,叫“葵”,在长达2000余年的时间里,它都是人们口中传颂的“菜中之王”。诗人用柔软的笔触为它写下一首又一首不朽诗篇;忠臣烈士把它视作图腾,宣称要像它一样效忠帝王;农夫们以近乎虔诚的态度来种植它,以祈求一个好收成;就连君王都用它作为珍贵的食物来祭祀祖先。 但是仿佛一夕之间,它被打下尘埃,慢慢淡出了大多数人的餐桌,甚至现在大多数人提起它时,第一反应都变成了像对待完全不同的一种外来植物。如今它甚至已经沦为野草,只有少数地方还残存着一丝足迹,诉说着它那传奇一般的过往…… 它就是葵,一种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古老蔬菜。 葵的历史 《诗经》中有一首《国风·豳风·七月》,用一个亲历者的视角把周代早期农民的日常生活情况忠实记录了下来。这首长诗里面有一句是“七月烹葵及菽”。菽,就是大豆,“五谷”之一。葵可以跟菽并称,可见,周代早期,葵就已经是我们祖先最重要的蔬菜之一了。 事实上,葵确实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是华夏民族的主要蔬菜之一。大约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黄帝内经·素问》中讲到养生时,有这样一句:“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唐代的王冰注释说:“五菜者,谓葵、藿、薤、葱、韭也。”葱和韭菜不需要多做解释,我们今天也常吃。藿,就是豆类的嫩叶,现在已经基本不吃了。薤,是一种长得有点像小蒜的蔬菜,南方人用来腌制藠头。那么,名列五菜之首的“葵”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种曾经大名鼎鼎的蔬菜在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呢? 不只是我们现代人已经很少吃到葵,就连明代末年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虽然说“古者,葵为五菜之主”,但十分狠心地把它归类到了草类中,而不称作蔬菜了。因为:“今人不复食之,亦无种者。”到了清代中后期,植物学家吴其濬需要经过详尽的考证才能确定,古书中的葵就是一种名叫“冬苋菜”的野草,已经只在南方的四川、湖南等少数几个省还有种植了。 令人迷惑的“葵”和“向日葵” 有一个跟葵有关的成语,叫“葵藿向日”,意思是葵和藿两种植物总是向着太阳生长,古代以此比喻臣子的忠心耿耿。三国时期的文豪曹植在《求通亲亲表》中也用“葵藿”来象征忠贞之士: 若葵藿之倾叶太阳,虽不为之回光,然向之者诚也。窃自比葵藿,若降天地之施,垂三光之明者,实在陛下。 唐代大诗人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诗中也说:“葵霍倾太阳,物性固莫夺。” 说起葵的这种特性,我们多半想起来的是花盘会跟随太阳转动的向日葵。但是向日葵原产于北美洲,明代才传入我国,曹植和杜甫肯定都没见过。这里提到的葵肯定还是古人当成蔬菜吃的那种葵。 原来啊,葵菜有个特性,那就是叶子会朝着阳光照射的方向生长,还会主动把自己的根茎遮盖起来。古人看见了,就赋予了它“忠心护主”的特性。成书于战国早期的《左传》中记载了一段孔子的话,里面就提到了葵:“仲尼曰:‘鲍庄子之知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然而葵只是一种无知无觉的植物,又懂得什么叫忠心呢? 那么葵菜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呢?汪曾祺先生说他出差到湖南的时候,有幸在一家小饭店里吃到过一次清炒的冬苋菜,口感滑滑的,也不太容易嚼烂,说实话,并不好吃。拿来做汤倒还不错,有一种清香的气味,所以古人大多数时候也是用葵来做羹汤的。 有一首十分动人的汉乐府,叫《十五从军征》,它描写的是一位少年从军的战士,在年老后回到家乡时看到的凄惨景象。“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旅”是指家种的植物跑到野外,自生自长,不是纯粹的野物。从这句诗就能看出来,当时人们对葵的感情。当然,这首诗最感人的一句莫过于:“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那些曾经和自己一同吃糙米饭、喝葵菜汤的亲人们,现在都到哪里去了呢? 葵菜还可以通过腌制做成咸菜,和其他咸菜一起储备起来,用以帮助祖先们度过漫长的冬天。在遥远的周代,葵菜制成的咸菜还曾经是祭祀祖先的神圣食物。《周礼·天官》中说“醢人”要负责准备用来祭祀的“五齐、七醢、七菹、三臡”。菹,就是腌制的咸菜,七菹即七种腌菜。哪七种呢?东汉末年的经学家郑玄解释说,就是韭菹、茆(莼菜)菹、葵菹、箈(嫩竹笋)菹、笋菹、菁(蔓菁)菹、芹菹。 这么看来,祖先们吃到的蔬菜还真是相当乏味啊! 葵的衰落 古代人对葵这一“五菜之主”曾经是相当喜爱和珍惜的。汉乐府中的名篇《长歌行》中开篇就说:“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西晋文学家陆机在《园葵诗》中也写道:“种葵北园中,葵生郁萋萋。朝荣东北倾,夕颖西南稀。”大概在那个时期的人们心目中,在自家院子里长得郁郁青青的葵菜代表了富足和丰饶吧。 那么葵菜是什么时候开始衰落的呢?应该不早于唐代,因为唐代大诗人王维在《积雨辋川庄作》中还写过“山中习静观朝槿,松下清斋折露葵”的诗句,说明至少在当时,葵还是家常蔬菜。不过它的竞争者已经开始出现并且蚕食它的统治领域,随着与西域各国的交往日渐密切,菠菜、莴苣等一大批新兴的蔬菜开始占据人们的餐桌。再加上菘这种葵的老对手也开始在选育中进化,“菜中之王”的美誉很快就要易主了。 唐代中期,人们选育出了一种味道脆甜、食后无渣、营养丰富,又产量惊人的新型蔬菜——白菘,也就是后来的大白菜。到了宋代以后,白菜基本长成了我们今天的样子,逐渐占据了菜园中最好的位置。著名吃货诗人苏东坡在《雨后行菜圃》诗中说:“脆美牙颊向,白菘类羔豚。”大约从这时开始,古老的葵菜就已经失去人们的宠爱了吧。 葵菜虽然曾经远离了人们的视野,但是这两年,号称是野外生长纯天然无污染的葵菜突然又获得了城市踏青人群的喜爱,偶尔在菜市场上也能见到有小贩在摆摊叫卖,价格还颇不便宜,超过大白菜许多倍。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另一种因祸得福呢? 北宋汝窑天青釉葵口茶托:现藏于大英博物馆大维德基金会,现存不多见的汝窑珍品瓷器之一。葵口是古代器物常见造型,以葵花为原型。 拉丁学名:malvacrispa 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锦葵目,锦葵科,锦葵属。一年生草本植物,产自中国甘肃、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省。 能染出青色的植物染料:蓼蓝 被欧洲人追捧的香料:豆蔻 传说中的不死神草:蓍草 神仙标配的办公用品:葫芦 菜无心也能活吗:蕹菜 如果你看过《封神演义》电视剧或者读过这部古典神魔小说,一定会为忠臣比干的死而感到悲愤莫名。 商朝末年,当政的纣王宠爱狐狸精苏妲己,把朝政祸乱得一团糟。当朝宰相比干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前去劝谏纣王,并且用计谋烧了狐狸精洞穴。苏妲己大怒,便装作生病,说自己需要一枚七巧玲珑心,只有比干才有。 昏庸的纣王便强行逼迫比干剖出心脏,比干强忍痛苦照做。幸好有姜子牙送的神符护着,没有立刻便死。谁知路上遇到一个妖怪变成的卖菜妇人,大喊:“卖无心菜,卖无心菜了!”比干停住,问道:“人若是无心如何?”老妇人笑道:“人若无心即死。”说完,比干大叫一声,血如泉涌,倒地身亡。 小说中所谓的“无心菜”到底是什么,小说作者没有做进一步解释,不过后来的民间解读大都认为它就是空心菜,也就是本文的主角——蕹菜。 来自南方的奇蔬 蕹菜是我们生活中一种很常见的青菜,我们对它生长时候的样子并不陌生。单看叶子,会觉得蕹菜和菠菜很像,而且味道也有点像。不过它那碧绿的茎秆比菠菜稍微粗一点,中间是空筒形的,所以又有一个“空心菜”的诨号。就如《本草纲目》中所说:“蕹菜干柔如蔓而中空,叶似菠菜及錾头形。” 在福建地区,蕹菜过去还有个名字,叫“瓮菜”,据说是被人偷偷把种子藏在陶瓷大瓮里面,从海上偷偷运回中国的蔬菜。这种说法很有问题,因为其实它的起源地就是华南地区,是土生土长的中国植物。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传说,很可能是因为它在历史上没多少人记载,直到明清两代后,才开始流行吧。 翻遍了《诗经》《楚辞》,甚至秦汉典籍,我都没能找到一星半点跟蕹菜有关的记载,说明它的年代并不太长。一直到西晋博物学家嵇含的植物学著作《南方草木状》中,才第一次找到了对蕹菜的记录,不过竟然是用来解毒——“蕹,叶如落葵而小,性冷,味甘”,能解“冶葛(一种毒草,即钩吻gelsemiumelegans)”毒。至少在当时,人们还不知道这是一种美味的蔬菜,而仅仅拿来当药用。 嵇含先生在书中还记录了当时南方人独特的蕹菜种植方式: 南人编苇为筏,作小孔,浮于水上,种子于水中,则如萍根浮水面。及长,茎叶皆出于苇筏孔中,随水上下。 想象一下,如果我们也有一条载满了青碧绿色植物的苇筏,可以在小河中随波逐流,该是多浪漫的事啊!不过古代人之所以这样种植,多半是因为田地太少,只能向河流争来一点,蕹菜这种喜欢水湿环境的植物就成了水上种植的首选。只是如果单纯为了解毒,似乎根本不需要种这么多,可能当时就已经作为蔬菜来种了。 一直到宋代,苏颂等人编著的《嘉祐本草》中,对蕹菜的主要认知仍然是“蕹菜味甘平无毒,主解冶葛毒”。据说当时有人曾吞下约30厘米长的剧毒冶葛而安然无恙,因为他提前吃了蕹菜,这种说法有点荒诞不经,实在不值得豁出性命去尝试。不过研究表明,蕹菜嫩茎中的蛋白质、维生素和钙含量都很高,有着不错的营养价值。《本草纲目》中说:“蕹菜岭南种之。蔓生,开白花,堪茹。今金陵及江夏人多莳之。”至少在明代,它就已经是家常蔬菜了。 蕹菜的吃法 如果不看它的花朵,恐怕很少有人能想到蕹菜竟然是一种旋花科植物,而且属于番薯属,与我们常吃的红薯是近亲。不过等到它秋天开花的时候,一切就昭然若揭了,因为它的花粉嘟嘟的,长得像个小喇叭,这正是旋花科的特征。 蕹菜非常容易种,既可以播种,也可以扦插;既不怕炎热曝晒,也不怕潮湿多雨。所以早就不再局限于南方栽种,北方也有不少地方种了起来。我小时候,母亲经常在院子里井边上种上一两垄的蕹菜,只需要晚春时节简单地挖个坑,撒上三五颗菜籽,然后多多浇水,连施肥都不用,就能长得很好。而且蕹菜和韭菜一样,可以一茬茬地掐来吃,吃上好几轮。长得最快的时候,甚至可以今天刚摘完,明天就又长得密密匝匝,可以一直吃到深秋时节。过完八月十五月饼节(中秋节),蕹菜开了花,茎叶就老得咬不动了。 蕹菜嫩的时候可以用来炒肉末,有一种特别的清香味道。这种吃法早在清末就已经流行了。王韬在《瀛壖杂志》一书说:“蕹菜一种,亦来自异域,茎肥叶嫩,以肉缕拌食,别有风味。”等它长得老了,粗纤维变多,没什么滋味了,就只能用来和肉类一起煮着吃了。《本草纲目》告诉我们:“(蕹菜)味短,须同猪肉煮,令肉色紫乃佳。” 当然,对过去吃不起肉的穷人来说,单独一味蕹菜也能做成夏天里的一道好菜。甚至连菜油都不需要,只需要切碎了放到水里焯一下,加点蒜末、辣椒碎拌起来,再滴上几滴香醋,就鲜嫩得让人垂涎欲滴,百吃不厌。不过等它老化以后,再这么吃就不好了,焯完水的茎叶会变成墨绿色,吃起来也是味同嚼蜡。 我“大吃货国”人民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蕹菜的吃法也应有尽有。比如说把叶子切碎,打上两个鸡蛋,加点面粉拌一下,就可以烙一张杂菜鸡蛋饼。我小时候,只有考了100分,才能吃到一次这种饼,直到现在还对它的美味念念不忘。 尽管吃过蕹菜的人很多,但很少有人能说清楚蕹菜的味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它既不像茼蒿有股怪味,也不像经霜的菜薹那样有点鲜甜,更没有菠菜那样涩涩的感觉。一定要说特征的话,蕹菜秆嚼起来有一点点滑,但也不像葵菜和木耳菜那样滑得离谱。可能这就是孔夫子所说的“中庸之道”,不偏不倚吧。 蕹菜的文化 俗话说,春种一园蕹菜,夏季餐桌不慌。因为蕹菜像诺基亚一样的超长待机能力和随遇而安的淡泊个性,对南方很多地区来说,它都是悠长夏天里最为常见的蔬菜,甚至可以跟北方人越冬时贮藏的大白菜相提并论。万一遇到荒年,甚至还能用蕹菜来充饥,毕竟它的亲戚红薯藤也是上等的救荒良品。 不过比较遗憾的是,历朝历代的文人墨客似乎都不怎么看得上蕹菜,清代之前的诗文中几乎没有它的身影。大概也跟以前的人们仅仅拿它当药有关系。清代文学家朱彝尊可能是最早提起它的,他这样写道: 僧廊乱后花木犹珑璁,蕹菜春生满池碧。 循廊转入精庐深,一幅居然挂东壁。 很显然,在这里,蕹菜也就是跑个小龙套,充当一下景物描写而已,换成别的什么菜,效果是一样的。 另一位清代文学家孙尔准对蕹菜情有独钟,专门为它写了一首《青玉案》词: 冶城西畔明湖绕,向镜里,移兰棹,蕹菜沿流萦荇藻,并刀剪罢,翠钗丁倒,凉月浮波小。 苹香零落菱香老,剩有明姿玉纤拗,半侧银杯铅露少,便愁羽化、澄澜渺渺,一夜西风扫。 他把蕹菜比作“翠钗丁倒”的妙龄少女,有着绰约的风姿,实在是词中妙品。 不过在我看来,就算是少女,蕹菜也是那种艰苦朴素、老实巴交的小家碧玉,因为它实在是太常见了,也太没有个性了,做个家常菜蔬可以,却很难耍出花样来。那直通通的茎秆也正象征着它毫无城府,不会讨好人的个性。 金庸先生的作品《连城诀》名气不算很大,却意蕴深刻,可以折射出许多人性的弱点。这部书中男主角狄云的外号就叫作“空心菜”,因为他性格单纯厚道,“老实得一点心思也没有,除了练武之外,什么事情也不想,什么事情也不懂”。所以他的师妹戚芳才这样叫他。在故事的结尾,戚芳嫁给他人后,生下一个女娃,也给她取了个“空心菜”的小名,用来纪念那早已经逝去的安逸生活和年少时的爱情。 不起眼的空心菜竟也能有如此的几分浪漫色彩。 蕹菜因为含有大量不易消化的粗纤维,可以用来润肠通便,并有神奇的减肥功效,这几年,蕹菜在菜市场也有了升温趋势。身着靓装的都市男女用筷子尖儿挑起几根碧绿的蕹菜,像吃草一样皱着眉头送进嘴里的时候,可能不会想到,它曾经可是农家少年小时候最常吃的蔬菜。 拉丁学名:ipomoeaaquaticaforsk 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茄目,旋花科,番薯属。一年生草本植物,原产东亚地区,现已作为一种蔬菜广泛栽培。 历史悠久的天然建材:白茅 被我们尊崇为“诗圣”的唐代大诗人杜甫活着的时候没能在文坛独享大名,生活十分困苦。在他晚年所作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生动记述了一件让人扼腕叹息的往事。 农历八月时节,天气越来越冷,吹起了带着呼啸声的北风。杜甫家居住的茅屋太简陋破旧了,屋顶上仅存的几层茅草也被风卷走。已经衰老到跑不动的诗人从屋子里追出来,眼睁睁看着自己家屋顶的茅草被村子里顽皮的孩子们抱走,苦苦追赶也追不上。屋顶没有了茅草遮盖,就裸露在了瓢泼大雨之中,雨水从屋顶直落下来,把整个屋子都打湿了。 在这样一个既寒冷,又潮湿,让人悲愤到想哭的黑夜里,杜甫没有只顾自己发牢骚,而是为天下人忧心不已,写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千古名句。 我们今天所居住的房子大多都是钢筋混凝土浇筑的楼房,即使是农村,也在屋顶铺设了漂亮的防雨琉璃瓦,恐怕很少有人见到过杜甫所居住的那种茅屋,更不认识屋顶上放着的一层层的茅草到底是什么东西了。其实用茅草搭成的房屋离开我们中国人的视野是近30年才发生的事情,我小的时候在村子里还曾经见过用麦秸和泥加上土坯搭起的房子,房顶上盖的也是一些草木棍棒,跟茅屋相差不远。 读完杜甫先生的这首诗,很多孩子都会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在屋顶上放茅草?其实茅草不是“放在屋顶”,而是它们本身就是屋顶。古代的房子大多用木头搭成,屋顶也是用木头搭一个框架,然后铺上一层层茅草,讲究一点的,还要用麻绳捆住,这样,一间草棚子就算搭起来了。这样的屋顶虽然不免漏雨,更有被大风吹跑的风险,但正常的天气里,遮挡阳光和雨雪也足够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茅屋制作起来十分经济实惠,最穷的人家也能勉强盖一座,毕竟茅草这种材料实在是多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就算穷到连茅屋都搭不起,也还可以采集一些干透了的茅草,做成一个草窝睡进去,冬天勉强也能挡住一点寒风,而不至于把人冻死。 用处颇多的白茅 通常所说的茅草一般是指白茅,一种禾本科植物。不过我们可能更熟悉它的亲戚,因为人类饭桌上的主食有一大半都来自禾本科。白花花的大米,黄澄澄的玉米,能做成馒头、面包与面条的小麦,都是禾本科的成员。不过,尽管和人类一起生活了许久,白茅也并没有像这些亲戚一样被驯化成粮食,历经千百年后,还是一副杂草的模样。 禾本科植物的叶子几乎都是细长条形,到末端收束成尖刺状。白茅的叶子也是一样,在野外看起来,很容易跟其他杂草搞混。幸好它的个子不同流俗,轻而易举就能长到七八十厘米高,硬戳戳地长在那里,就像成片的士兵。到了初夏时节,白茅就开始抽穗开花了,圆锥形的花序长满了白绒绒的毛,十分柔顺可爱。尤其是在湖边依水绕堤生长的白茅,整整齐齐的白花看起来更加美丽,当有轻风吹过时,花穗随风摇曳,动人心魄。 《诗经》中形容美女说:“手如柔荑,肤如凝脂。”所谓“柔荑”,指的就是白茅柔软洁白的花序。可见,在古时候,白茅就已经是一种美好的象征了。从原始社会到近代中国,茅草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之一。最早的时候,人们用它来包裹东西,就像我们曾用旧报纸包油条一样。 《诗经·国风》中有一首《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 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一个体魄强健的猎人爱上了一个美丽如玉的女子,于是就带着自己最好的猎物,小心翼翼地用好看的白茅包裹起来,送给她当作定情信物。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时期,所谓爱情,就是这么简单直接。而我们的主角白茅也无意中充当了纯洁、和顺、甜美的爱情象征。 与《野有死麕》中两情相悦的青年男女相比,《诗经》中的另外一首诗《白华》中,白茅还是那棵白茅,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却发生了深刻变化。 白华菅兮,白茅束兮。 之子之远,俾我独兮。 英英白云,露彼菅茅。 天步艰难,之子不犹。 所谓“菅”,是跟白茅差不多的一种野草,这首诗讲的是,当菅草和白茅开满白花,就像满地白云一样美丽的时候,诗中的主角却被自己深爱的人抛弃,独守空房。他们俩是不是也有过一段类似“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的经历呢?难道当年的海誓山盟就像白茫茫的茅草花一样,经不起一点点风吹雨打吗? 大约在夏朝晚期,我们的先辈们在无意中用粮食发酵的方法发明了酒,从那以后,白茅又有了一种全新的用途,靠着它纤长的纤维作为滤芯,把酒中的杂质残渣过滤掉,用它来“缩酒”。这种非常实用的过滤技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带上了几分原始宗教色彩,形成了一整套“苞茅缩酒”的仪式,直到今天,在湖北省某些地方还保留着当年的传统做法。 古代白茅的政治意义 西周时期,盘踞在现在湖北省的楚国正是白茅的主产区,《尚书·禹贡》中说,楚国给周朝中央进贡的特产就是“包匦菁茅”,也就是装在小盒子里面仔细码好的白茅。楚国并不是传统意义上西周的封国,而是当地民族自发形成的国家,所以它和西周朝廷的关系十分微妙。朝廷既不敢过于逼迫它拿出真正价值连城的特产,又不想在诸侯国面前失掉面子,所以让楚国进贡一些随处可见、毫不稀罕的白茅就成了不错的选择。谁能想到,一根小小的野草,在古时候竟然还有这种重大的政治意义。 当然,不管是西周,还是楚国,都还是要广为宣传进贡白茅的重要作用,甚至把缩酒祭祀的仪式变得神圣起来,白茅也摇身一变,成为“灵茅”。到了东周时期,朝廷的军事力量不足以震慑楚国的时候,说好的白茅贡品也就不再供应了。毕竟楚国在实力强大起来以后,就完全不必再有所忌惮了。 幸好这时候中原地区出现了一位实力强劲的诸侯,勇敢站出来帮助周朝稳定四方,他就是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据《左传》记载,齐桓公率兵征讨楚国的时候,曾经列出过它的一大罪状,那就是:“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因为楚国不再供应白茅,周朝王室连酒都喝不上了,实在是罪大恶极!茅草这么常见的东西,真的在中原就找不到一根半根吗?恐怕不是,可见这也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纯粹为了周朝的面子而已。不过,这场茅草引发的战争也足以让白茅荣耀几千年了。 甜而有趣的白茅 我小时候在乡下生活,见到白茅的时候着实不少。只是我不会自己酿酒,所以也就用不到它来缩酒;更不会自己打猎,也就没有了“白茅包之”送给美女的机会;当然,我也不会自己搭建茅屋,那白茅对我就没有用了吗?倒也不是。因为它还有一桩好处:最适合农村里整天饿着肚子,又很闲的顽童了。 白茅有一条很长的白色地下根茎,表面微微发黄,挖出来后洗上一洗,就会变得光洁可爱。最关键的是,它可以吃,虽然嚼起来不如甘蔗爽脆,但也有不少清甜的汁水,足以让一个孩子为它痴狂了。就连李时珍都在《本草纲目》中记载说:“其根甚长,白软如筋而有节,味甘,俗呼丝茅。” 宋代大科学家苏颂在《本草图经》中不无感情地写道: (白茅)春生苗,布地如针,俗间谓之茅针,亦可啖,甚益小儿。夏生白花,茸茸然,至秋而枯,其根至洁白,亦甚甘美,六月采根用。 所谓“茅针”,就是白茅抽穗之前攒在一起的叶芽,一般呈现出长而尖利的锥形,有的鼓鼓囊囊,十分可爱。小孩子看见以后手痒,就把它抽出来剥开外皮,露出白生生、湿漉漉的柔嫩穗子,吃到嘴里微微有一点甜味。不过这东西一定要赶在春天吃,天气稍微变热一点,就像棉花团一样发干,不能吃了。 白茅就是这样一种平凡的植物,仿佛在每一片农田、山涧、滩涂里都能找到它的身影,但它又不是毫无价值的,至少对我们人类的历史来说,白茅发挥的作用至今仍然无可取代。 拉丁学名:imperatacylindrica 被子植物门,单子叶植物纲,禾本目,禾本科,白茅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分布于中国辽宁、河北、山西、山东、陕西、新疆等北方地区;也分布于非洲北部、土耳其、伊拉克、伊朗、中亚、高加索及地中海区域。 古代吃瓜群众吃的是什么瓜:甜瓜 代后记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一本不正经的博物志》无错章节将持续在完结屋小说网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完结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