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掌阅文学大赛短篇入围作品集:悬疑篇》 百万保险 许长辉/著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摘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经过两个月的业务培训,林静终于能停下来歇一歇了。这原本是她毕业后最为轻松的一段时间,本想趁此机会去趟泰山。说实话,泰山就在她家门口,可是这些年她一直忙着上学,毕了业又是培训,她一直没有机会游览。她的如意算盘打的挺好,没想到表哥江河的一个电话却让他的计划泡了汤。 上个月,也就是在林静参加培训的那一段时间,本市发生了一件绑架杀人案。家住幸福小区四号楼的钟琪被人绑架了。绑匪要求她的丈夫林平南在24小时之内将五十万赎金送到制定地点。林平南立即报了警,作为刑警大队长的江河尽管做了周密的部署,但狡猾的绑匪始终没露面。或许是林平南的报案惹恼了犯罪嫌疑人,或许是钟琪的拼死反抗令他们不胜其烦,当天晚东郊的一处废弃的仓库里发生了火灾,在现场发现了一具尸体,没有人知道这具烧焦的尸体是男是女,但所有人都认定她就是钟琪,因为林平南已经哭得昏了过去。 钟琪生前买过平安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金高达240万。因为此事,保险公司也介入调查,现在已经进入理赔阶段。 这是林静在表哥家里听到的。江河因为对案子处理不力,现在正待在家里写检查,心情特郁闷,因此他给表妹打了个电话,让她也来分享一下自己的心情。 林静问他:“咱局里这是什么规定,就因为这个让你写检查?” 江河摇了摇头说:“你不知道的事以后还会多的,好在你是研究生的身份,局长都会让你三分,像我这样的半道出身,不给我小鞋穿我就谢天谢地了。其实这倒是其次,主要事因为我和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意见不合,还顶了他两句。” 林静说:“你犯的着吗?我看这案子挺简单的嘛,局长和你意见怎么会不一致?” “整个卷宗你也看过一遍了,难道你没发现这案子跟普通绑架案有什么不同?” 林静想了一下说:“如果说有不同的话,那应该是绑匪自始自终都没有真正露过面。你是怀疑这一点?” 江河微微一笑说:“不错,我正是怀疑这一点。虽说林平南的邻居曾目击了绑架过程,但因为天黑了,事实上他并没有看清楚犯罪嫌疑人的面貌。我怀疑这个案子并不像卷宗上写的那样简单。局长认为我是把问题复杂化,加上钟琪的死,他更有理由给我小鞋穿了。” 林静说:“这么说,你让我来是给你脱鞋了。” 江河嘿嘿一笑,说:“让你猜着了。” 当天下午两人又去了林平南的邻居家,看看是不是有遗漏的情况。林平南的邻居是位退休的教师,当他开门时,林静对他的希望已经打了折扣:这位姓王的老师两只眼睛的度数加起来恐怕要过一千了。但既然来一趟,空手而归总归心里不得劲。她便与他交谈起来。在她的要求下,老人又一次讲述起当天下午及晚上发生的关于那件案子的一点一滴。 那天下午4:30分左右,王老师在家正看《大长今》第三十八集长今给皇后做荞麦年糕。看到皇后美美地吃相,他的肚子也饿了。这时传来咚咚的敲门声,很是急促。他忙趿拉上拖鞋去开门,却发现原来是对面的林平南在敲自己家的门,他错听成是敲他的门了。他问了一下好便关了门,不过在关门的时候他听见林平南对正在开门的老婆说:“坏了,出大事了!”。他当时也没在意,毕竟自己与人家还隔着两道门,人家的事除非求到你们上来了才能管一管,否则真早别插手。 他不知道林平南是什么时候又出去的,总之在晚上7:00绑架案发生时,对面屋里就剩钟琪寡女一个。当时他刚跟女儿通完电话就听见了救命的喊叫声。王老师从门缝里看见一个黑衣男子将钟琪拖走。他没敢出门,虽说见义勇为精神可嘉,市政府还设立了见义勇为奖,但他记得去年那位获奖的勇士是躺在床上领奖的。再者,就他这体格还没人家钟琪结实呢,说不定救人不成反而赔上自己的老命,那就大大的不划算了,所以他拨了110。 再后来,当林平南接到他的电话回来时,整个小楼下已经停满了警车。 从王老师家出来,林静说:“这个林平南生意一定不错吧,要不绑匪能打他的主意?” “开始我也这么认为,但后来又打消了。因为这个林平南在几年前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还曾竟被市长接见过。他的公司也是相当红火,因为他是挖煤的。不是有人说过比尔·盖茨如果知道煤炭里面的利润他决不会干软件吗?不过他的煤矿出过几起事故,这几年又赶上国家强令关闭小煤矿。任他交再多的税也只能关门。这两年他倒腾服装,赔得一塌糊涂。” “那这绑匪可真够倒霉的,好不容易找到个胖子,没想到却是饿得浮肿的。” 第二天中午两个人吃饭时,林静说:“我上午去了趟医院。现在我怀疑死的那个人不是钟琪。” 江河很是吃惊,虽然他也怀疑,但没想到表妹的话比他的更离谱。 林静接着说:“你先听我介绍一下背景资料。钟琪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确切的说是当他父亲出车祸死后,当时她只有三岁。你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没有父亲后的心理变化,我学习了好几年都不曾真正搞懂。她和母亲十一年前从贵州搬到我们市,母亲没能等到看见她穿嫁衣就被非典夺走了生命。她这个人性格很孤僻,也没有一个真正知心的朋友,这与她生活在没有父亲的家庭有关。当林平南卖煤时,她总是在家坐着,唯一的朋友是一只猫。那具尸体只有林平南指认。事实上你比我清楚那具尸体已经被烧的面目全非,林平南只是根据她的耳环认出来的。” “你是说到底是不是钟琪还确定不了?” 林静拿出几张纸来说:“你先看看这个。” 江河接过来一看,是法医鉴定书的复印件,上面的一些文字已经被林静用红笔做了标记。“……死者胸部右侧第五、第六根肋骨,左侧第四五六七根肋骨折断,其中第七根肋骨刺入其右心室,左臂粉碎性骨折……颅骨错位,死前颅内大出血……” 另一张纸却是手术单,患者姓名自然是钟琪。这时江河才明白表妹去医院的原因。这上面记录着钟琪在三年前的一次手术,在那次手术中她的左腿植入了两枚固定钢针。这与法医的报告不符。法医曾对尸体做过详尽的检查,并没有发现尸体的腿部曾做过手术。 事实很明显,即是不是警察也能看得出彼此不是一个人。 “这么说,林平南他……” “诈骗!” 两个人贴在黄河宾馆335室洗手间的门上听着隔壁337里面的谈话。 男声:“啊琪,这一次要谢谢你了,要不是你出得主意我现在怕是早就完蛋了。那些警察做梦也不会想到尸体也能变出钱来。” 女声:“你省省吧,你是快活了,我这几天也是提心吊胆的,还不能露面,闷死我了。” 男声:“以后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有了这些钱,我们想去哪去不了,只是委屈你了,顶替那个女人活着。” 江河看了一眼表妹,不由得伸出一个大拇指。 林静猜测既然那具尸体不是钟琪,那就使整个案子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这根本不是绑架杀人案,而应该是林’钟二人导演的诈骗案。另外那具尸体的来源也是个疑点,而这一切找到钟琪便能迎刃而解。因此林静找到保险公司让他们加快理赔程序的进程,林平南的手续很快就办完了。而他们则盯住林平南,果然发现他跑到这个宾馆与人约会,对象毫无疑问便是钟琪。两个人的对话更印证了林静的推理。 里面传来走动声,钟琪说:“你先喝口水,我们商量一下下一步怎么办。” 林平南应该是把水喝了。他们等了一会,听见他说:“按照预先想好的计划,我们去云南。你先走,我再处理一下公司的事,省得露出马脚。” 钟琪似乎冷笑了一声,说:“我怕什么,我都是死人了。” 里面突然传来倒地声,似乎有人摔了。 林静一惊,忙道:“有情况!好一个狠毒的女人!” 两人和同来的两名刑警飞快地冲出去,踹开337的房门。 客房内果然是林平南和死而复生的钟琪,只不过现在林平南倒在了地上,嘴中往外涌着白沫。钟琪在收拾东西,她看见冲进来的警察,手里的东西“啪”的一声掉在地上,脸色苍白,手已经发抖了。 林静立刻拨打了120,然后走过去将手铐给她铐上,说:“钟小姐,戏该收场了。” 在医生的全力抢救下,喝了含氢氰酸茶水的林平南脱离了生命危险。江河对他说,你已经很幸运了,氢氰酸对人的致死量为0.06克,而他喝的那杯茶中的含量高达1克。事实上氢氰酸有苦杏仁臭味,不巧的是林平南有鼻炎,钟琪正是利用他这一点,下毒灭口,独吞那240万。事已至此,林平南全说了。 原来九月十五日林平南驾车在东郊游玩时撞死了一个年近30的女子。他惊慌失措,将女尸扔到一处废弃的仓库中,便开车飞奔回家。钟琪听他讲完事故发生的经过,便给他出了这么一个假绑架,再假撕票的主意。这样既逃过了肇事之罪,又能骗得,他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和死刑的威胁,便依妻子之言行动,妄图瞒天过海。没想到他自己竟也是妻子的一枚棋子,钟琪利用他得到保金,而后再除掉他。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真相大白,却一案三命。 案子破了,林静也受到局里的表彰,她却这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没想到人的贪念经如此可怕。林、钟二人没能逃过刑罚,但世界上又有多少像他们这样的人?她不清楚,谁也不清楚。 城堡 许炜妍/著 铁制的王座上,坐着位垂死的老人。 踏上通往王座的红毯,手中的佩剑划过地毯上的钻石,我惊讶于这里财富宝藏之多。 “闭紧你那漂亮的小嘴。” 那位老人这么说。 这里与世隔绝。 深藏在天坑般的地底下,六棱状的花岗岩石重嶂峻岭般层叠,阳光被狼牙状的山岩咬碎成斑斓的色块,投射在焦灼的视网膜上。 我站在崖底,仰头望去,像极困在狼嘴中的猎物,伸手挥过刺眼的阳光,化作飞扬的灰尘,消失在我眼前。 沿着崖底继续深入,地下泉水淅淅沥沥地流向更深处,手中微弱的火光指引我循着水声继续往前。沿途除了时不时贴着我头皮飞过、尖啸着的蝙蝠,害怕光芒而转身躲入岩缝中的穴居生物,再无其他生物。 黑暗的洞穴里丧失了辨别时间的能力。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了洞穴的尽头,泉水在这汇聚而成一面巨大的潭镜,深不可测。微弱的火光照耀下,我看见我干瘪的脸庞在水上的倒影,盯着这面镜子看得久了,突如其来的一阵眩晕,令我的思绪不受控制。 也许沉下去就好了。浑身的伤痕疲累在此刻被无限放大,塞满我的脑子,没有伤痛,没有纷争,种种念头不断揪扯这脆弱的神经,似乎在召唤我,跳进这面镜子里。 火把掉在地上,很快熄灭,水潭荡漾出几圈波纹,恢复平静。 这里又恢复了完全的黑暗,宁静,似乎从未有人靠近过一般。 很吵,有什么声音一直萦绕在我耳边,挥之不去。我睁开沉重的眼皮,冰冷的水珠顺着额角划下。身边围着一群衣衫褴褛的人,眼里既有惊惧,有好奇——他怎么和我们长得差不多?从什么地方来的呢?又有希望——那种历经磨难后期盼解放的眼神。我背着沉重的铁甲,撑起身,脚步踉跄着前进,人群像遇见海怪般迅速分开,停顿了下,又迅速围拢上来,亦步亦趋地跟着我,像是盯着眼前的肉的秃鹫似的,嘴里还嘟囔着什么,嘈杂不堪。我试图离开这个地方。 突然人群如退潮般趴伏在地,围困住我,齐呼出声,发出的声音尖利刺耳,就像掠过海面的飞鸟发出的嘹亮叫声一般。 远处突然又传来一声沉重的,敲钟般的喊声,逐渐壮大的声势像裹挟泥沙直下的河流,倾泻而下,砸在每个人的耳膜,逼得我喘不过气;趴伏在地上的人们止不住颤抖,等到声浪平息,才抬起头,惊恐地望向山崖上的那座。 嶙峋奇异的岩石上,矗立着一座铁堡,凝结在原先青铜色外壁上的斑斑血迹,把铁堡染成了深黑色。残破的塔尖上吊着破碎的森森白骨,令人不寒而栗。同周围的黑色,晦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洁净的玻璃窗中透出的,即使微弱,也很晶莹的光线。 这不是重点。 浑身漆黑的巨龙盘踞在山崖上,剑齿似的鳞片怒张,琥珀色的眼珠盯着我们,像是盯着一群蚂蚁。他张开双翼,仰天长啸一声后飞上半空,双翼扇动时带出的气流和着白骨,吹奏起镇魂曲般凄厉的乐章。 他直直向我飞来,举爪将我牢牢困在其中,带着我越飞越高,发出喜悦的叫声,像是带着他的战利品一样,被他再次挂在塔尖上炫耀。我挣扎着,拔出长剑,胡乱地在他身上划刺,锋利的剑刃划过坚硬的鳞片,只发出刺耳尖锐的声音。 离塔尖越来越近,我绝望地看着死亡一步步向我靠拢。 “不,我不能就这么死去。”历经生死的金戈铁马我已经历过无数次,放弃抵抗就这么软弱地低头,这么无能地等待死亡,这不是我该做的事。 我奋力起身,挥舞起手中的长剑,狠狠地往巨龙左心口的位置掷去。 巨龙呼啸着,从空中坠落。我跟着一起,衰落在崖底。 铁堡的大门被推开,发出嘶哑的吱呀声,磨得人后齿酸疼。厚重的红毯通向尽头,通向一把黑色的王座。 当我好不容易恢复知觉,却发现周围并不见巨龙的尸体,余下的,只有我那把长剑。怀着好奇,我来到了门前。 我试探着,伸出脚,踩上红毯。随着步伐的深入,烛光燃起,照亮脚下的道路。手中的佩剑划过地毯上的钻石,我惊讶于这种奇观怎会出现在如此荒芜不通人烟之际。 铁制的王座上,斜靠着一位垂死的人。水晶制成的皇冠落在他头上,像是千斤巨石般压得他喘不过气,脖子只得歪向一边。 我深呼吸了一口,身上的盔甲随之震动,发出轻微的铮铮声,落在他耳朵里像是自鸣钟沉重的声响般。 “小子,”他开口了,声音破败衰老得像磨损多年的手风琴,“闭上你那漂亮的小嘴。” “这是我的王国,”他接着讲,浑浊的眼瞳蓦然射出精炼的光芒,琥珀色的眼珠威严似打盹醒来的恶龙,“胆敢忤逆者,必死!”话音一落,那种排山倒海般的声势再次袭来。周围一片亮堂,古堡里架着的长灯蜡烛悉数燃起,像是点燃了巨龙心中的怒火,照清每个角落,以及每个角落里难以悉数的奇珍异宝。 我看着他在光影下几乎透明的瞳孔,脑中一片混乱。 腰间的佩剑握紧在手中。无言的威慑,压迫得我挺直腰背,脖子僵硬地挺着;刺眼的光芒扎在视网膜上,我仿佛又回到了山呼海啸的战场上。 兵戎交错,血迹四溅,那些在我周围倒下的军士,叠成一座座的尸山;一次次的挥刀又放下,一次次在铠甲上涂满残忍的鲜血。最后的一幕,定格在一片死寂的战场,只剩我,孤零零地站着,四处盘旋着秃鹫。 战役的失败,人民的谩骂,大臣的排斥,国王的放逐,流放途中的刁难,一幕,又一幕,回放在我脑海里。 “锵”一声,我的佩剑掉落在地。我捂着不断绞紧的心脏,艰难地呼吸着,呻吟着,痛苦在胃里翻涌,似乎下一秒,就能从七窍中喷薄而出。 他漠然地看着我,“吾本战神,你们这些蝼蚁又岂能违逆。” “自我十三岁化龙以来,历经百年战争,最终生活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身负所谓的使命,守护这座。可我期待的是战场上的厮杀、碰撞,期待的是胜利之下的万人敬仰,”越发激动的他喘着粗气,使劲撑着身体,他想站起来,但那孱弱的躯体却只是重重地摔回在椅子上,他徒劳地、无奈地,伸手重重捶着扶手,嘴里发出如同野兽濒临死亡时绝望的吼声。突兀地,他笑出声来,狂妄而凄厉。“我本就是战场上的王者,邪恶力量的化身,却是死在对我而言一无是处的王座上!” “你以为你还活着么,”他死死盯住我,嘴角的笑容满是嘲讽, “你早就是个死人了。” “即使你杀了我,也只能活在这暗不见天日的鬼地方,终日与宝藏为伴又如何,”他伸手,或者说伸出了一段冬天的树枝般,拘起身边的一把宝石,爱怜地看着,就像看着自己挚爱一样。颤巍巍的手干枯瘦弱,布满大大小小的斑点,那些光辉一点点地从指缝中流出去“你能用他们换来一缕阳光么?”他扯了扯嘴角,依旧锃亮的眼珠里透露着嘲讽。 他重新端正自己的衣冠,勉力正襟危坐,“来吧,举起你手中的剑,砍下我的头颅,再同我一样,被这些稀世珍宝吸吮你的骨髓,腐蚀你的心智。” 他扬起头,闭上眼,散发着我看不懂的释然。 当他的尸体委顿在我脚边,萎缩成一团黄铜后,画面成了我被人群簇拥着走上王座,戴上了象征无上权力的皇冠。我的臣民们跪拜着,口中念念有词,似乎是在感谢着谁,为他们送来一名战士,解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 我走下王座,走过长长的红毯,走过璀璨的宝藏,走过臣服的人群,走出精致雕花的大门。 仰头而望,晦暗的天空突然投下一束光,绽放在我眼前。我拥抱这束色彩,享受它在我伤口上温存地舔吻。 我知道,我将在这黑暗的四壁中过完我最后的时光。如温水煮青蛙般,一点一点,蚕食你的理智。最终,贪婪、暴力,攻陷你的心房,而你却只能缩在角落里,哀鸣哭泣,死去。 头顶上的王冠像是禁锢着一个嗜血的灵魂,不断诱惑着,诱惑着,诱惑我将佩剑架到臣民的脖颈上;铺满身边的宝石就像盯着你看的一双双阴暗的眼睛,又像在你面前搔首弄姿的巫女,哄骗你喝下她们熬制的毒药,享受你濒死时喉咙里的痉挛而不发一声的痛苦挣扎。 我开始变得喜怒无常,没有人能阻止我由令人敬仰的战士变成人人畏惧的暴君。 塔尖上挂着的森森白骨又吹奏起镇魂曲。 很久很久之后,当我被另一个年轻的战士砍下头颅时,脑海里一直回想着,当年那束稍纵即逝的光芒,心中从未有过的超脱之感。 我所有的尊严都已溺毙,我所有的弱点都已暴露。 有谁能给我致命一击? 我终于离开了这座,离开了,这座地狱。 得失因果,皆在救赎 裴天鹏/著 长夜未央,但我却看到了叆叇之外悄无声息的日晛。一道道金色的光射到我身上,像是长枪将我钉在十字架上接受审判。我战栗着拉上窗帘,躲在这令人窒息的空间内。阳光能杀死一切阴暗和邪恶,而我就是隐匿在黑夜角落里,躲避制裁的鬼怪。 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32年,我想要救赎,我想沐浴在那温暖的昤昽之下。我终于明白,无论晙晹晴雨,我们所走的生活,每一步都是命中注定的命运。岁月终将只是一棵四季交迭的树,不堪一击般挺于柔狂瑟冽更替的风中,偏又任性的叶去叶生,雁迁雁安,终青黄枯槁,但奇迹般扎得根深蒂固。 我不时地问我自己: 我放弃的时候, 得到了什么? 而坚持的时候, 我又失去了什么? 启 我今年50岁,是一名成功的商人,拥有一家大型公司,本可以准备安度晚年,但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我选择去游历四海。放弃所有产业。很多人认为我疯了,不,我并没有,我只是开始了我的救赎。 日昃,我踏上前往下一站的火车。躺在床铺上,闭眼小巷的样子就能浮现出来。 巷口的树岿然独存,据说已经有几百年了,横亘的枝冠将整个巷弄隐匿在城市的角落里,阻挡了外界的浮华和喧嚣。 “杨康?”我听到有人叫了声我的名字。对面铺上坐了个男人,是叫我吗?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张正,小时候一个胡同的,我是第1户……” “哦,对,张哥!”我又想起了那条寂静的巷子,巷口的大树在微风中轻轻摇晃着他坚实的手臂。 “30多年没见了,没想到快入土了又能相见,真是缘分啊!” 缘分吗?我更相信是因果报应,我总要偿还我所欠下的东西。而现在那所有的一切便一一找上我。 “鸣——”汽笛声传来,我看向窗外,火车不知何时已经开动了,窗外的景物在飞速向后退去,影子却被斜晖拉得颀长,就像是时间,也像是我们奋力刻画的人生,既然已经开始,就再也不是任何人能左右的了,只能任由上一刻略过眼前的苍木在下一秒消失在天际,任由它开往那所谓的前方和期待的终点。 “真怀念住在小院里的那段日子。”张正鬓角的斑白落尽我眼底,“只可惜后来……?” “后来?”我搬家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对了,杨康,当年怎么突然搬家了?” “嗯,考上外地的一所大学,索性就搬走了。” “也走得太急了吧?” 我笑笑,没有再应答。我忘不了每天晚上听到隔壁传来的缝纫机的声音,我忘不了雨水像银钉一样钉在倒在血泊中的男人身上,那摇摇欲坠的模样像极了刑场上正接受刑罚的罪人,血浸在土地中,像一朵绽放的花…… 张哥摇着头喟然道:“可惜的就是原晨和若欣。” 我心里咯噔一声,昏昏噩噩。 火车仍在向前行驶着,我的思绪却随回忆飞回了30多年前,回到了我熟悉至极的小巷…… 忆 小巷的几户邻里世世代代住在这里。彼此之间连你家有几斗米,他家有几床被子,都心知肚明。所以在我10岁左右的一天,4号院出现的陌生的女人面孔和一个沉默且没有任何表情的小妹妹,让我新奇不已。妈妈说4号院原来的叔叔把院子卖给了那个阿姨。阿姨姓陈,叫陈兰。那个小女孩是陈阿姨的女儿,名字很好听,叫陈若欣。当时我很奇怪陈若欣为什么和她妈妈一样姓陈,难道她爸爸也姓陈吗?妈妈瞪了我一眼,叫我问题不要太多。 当时的我怎么可能知道外面疯传的闲言碎语。 “以后有空就叫上郑叔家的原晨去陈阿姨家找若欣去玩吧。”我妈一向不同意让我出去疯玩但突然给我下了这样一道奇怪的命令,而且似乎整个小区就只有我和原晨可以去找若欣玩了。其他人的父母都不让他们和若欣说话,甚至他们也不和我俩说话。好像我们是瘟神一样。“切,以为谁愿意和你们这群小屁孩玩一样。”我对着邻居家孩子离开的背影嘀咕道。 陈兰阿姨人很好,每次我和原晨都能收到陈兰阿姨给的各种小礼物。 “杨康,原晨,陈阿姨想问你们一件事。”一天陈兰阿姨在送给我俩糖后轻轻地问道。 “陈兰阿姨您说。”我俩异口同声。 “你们父母没有让你们离我们家远点吗?怎么还老来找若欣玩呢?” “我妈让我来的,而且陈阿姨又不是坏人,若欣妹妹也很可爱啊!”我抢先回答,阿姨看向原晨,原晨呆呆地点了点头。 我看到陈兰阿姨的眼睛里好像闪出了泪光,“阿姨想拜托你们一件事,如果阿姨有一天不能再照顾若欣了,那么你们能帮我照顾好若欣吗?她从小跟着阿姨受了不少苦,是我对不起她,我不想……”话没说完,就被接连落下的泪水打断。我永远记得陈阿姨当时的眼神,对一个十岁正对生活充满期望的我来说,那时候根本不可能读懂其中蕴含的林林总总,但现在我明白了,那种眼神绝不亚于抽空我的未来那般无奈以及绝望。 几个小时的沉默,张正在中途的一个小站下车。夜色中火车仍不知疲惫地奔驰着,留我一个人在晃荡的车厢里辗转,慢慢地接受本该承担的一切折磨。 我眼前又浮现出了郑叔那意气风发的容貌。“将来社会需要的是人才,所以学习是很重要的一件事……”郑叔是我们市中学的一位老师,在那个家家户户都认为种地或打工才是最好出路的时代,他毅然决然把我们扔到了最不被看好的学习之路上,然而现在的事实证明他是对的,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印象中,不管是毒日当空还是狂风骤雨,我们都坐在屋里看书学习。不像其他的老师,教课风雨无阻会被夸赞,郑叔家离我和若欣家走路都只有不到一分钟的路程,位于小巷的中央,得天独厚的位置,风雨想阻也无能为力。最开心的是偶尔我妈或是陈兰阿姨会端些零食来慰问我们!这或许是我小时候难忘的回忆之一吧。 我想我是辜负了陈兰阿姨给我的难以数计的小玩意,辜负了她对我的信任,违背了我的承诺;辜负了郑叔多年不辞辛苦的教导和照顾,辜负了原晨、若欣对我的友谊…… 郑叔,陈兰阿姨,郑原晨和陈若欣,我杨康没有信守承诺,没能和你们患难与共,如今,我来赎罪了,请你们原谅我,拜托……32年来每晚不间断的祷告,在动荡的车厢里再一次响起,汽笛声从远方传来,又消失在天际。 郑原晨 原晨想尽一切办法做出合若欣胃口的菜,但好像若欣都提不起兴趣。夏天就快过去了,凭着两人父母多年的积蓄终于勉勉强强生活到了现在,手中的钱也只够交一个人的学费,自己开学就步入了高三了,原晨看着餐桌另一边沉默的若欣,陷入了深思。 秋阳杲杲,新的一个学期如约而至,只不过若欣的身边再没有另一个人的身影。 原晨此时已是18岁的小伙子了,他知道他放弃了父亲生前一再指明的出路,高考,因为他清楚高考之后的大学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金钱和离开。他在市里找了几份工作,从日旴到天旰,一分钟也不耽搁。凌晨,他拖着沉重的身子回家,黑夜中,皎洁的月光洒下,却不幸被巷口大树的树冠遮挡,阴翳之中,只剩下背后巷口的光亮和轻轻的脚步声。 “吱呀。”沉重的铁门被慢慢推开,二楼房间的灯不知何时熄灭了,原晨小心翼翼地走入了自己的房间,叼起一根烟,“嚓”火柴微弱的光点亮了整个房间。 夜晚一片安宁。 原晨的烟瘾不知是什么时候染上的,或许是父亲去世后,也或许是自己辍学后,也可能是若欣落榜后,他记不清了。他也没必要记得。原晨并没有完全放弃学习,他怎么甘心就那样放弃,灯光下他重拾起了课本,偷偷翻妹妹的课本来不断饕餮,一点一点地索取着,如饥似渴地刻在自己脑中。七月,他背着若欣同她一起参加了那届迟来的高考,当然,代价是原晨请了两天假,没有工钱。 “没事,落榜算什么,咱明年再考。”晗昕之时,看着依旧沉默的若欣,原晨笨拙地安慰道。若欣一个小女孩承受这么多事都没被击垮,已经很不容易了,落榜也是有情无缘的。原晨心里想到。回到自己房间,原晨看了几眼桌子上放的鲜红的纸,上面“录取通知书”几个鲜红的大字赫然入目,他随手将它压到了书架的最底下。 原晨每天中午都要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店主是一位非常善良的大妈,经常给拾荒老人或是小孩免单。原晨做事很认真,也很努力,大妈说原晨一个人都抵得上两个服务员了,因此坚持付给原晨双倍工资。 “原晨,今天一定要留下来,大妈请你吃顿饭,也有点事情想问你。”其实大妈已经邀他好多次完工后坐下喝口水吃点东西歇一会儿,然而原晨每次都以下一份工作马上就开始了,迟到会被扣工资来拒绝,便立刻匆匆离去。 原晨犹豫了一下,正想用老话来拒绝一下。 “别编理由了,昨天你说今天下午因为老板有事所以放假了,大妈还没老糊涂呢!” 原晨一拍脑袋,悻悻地笑了笑,说了句“行。”就转身继续干活去了。 大妈笑着摇了摇头,“这孩子,可惜了。” 大妈陆陆续续从厨房端出几盘菜,原晨立马起身帮助,大妈嗔怪道:“你是我的客人,哪有让客人自己动手去接菜的,店里的规矩你做了这么久了应该清楚吧?”原晨只得乖乖地坐下。 “原晨,你为什么不上大学?” “成绩不好考不上呗。”原晨又猛夹了几筷子菜把自己嘴巴塞得满满的。 “别跟我开玩笑,这么乖的孩子成绩不好就只可能是脑子有问题,我看你精着呢,不然怎么可能每次考试都排第一?” “大妈,瞧您说得,我要是能考得那么好还出来打什么工啊?”原晨又猛灌了几口汤下肚,表情似笑非笑。 “哎哟,你小子还得瑟上了,我儿子是你们学校老师,那段时间天天念叨你,可惜了,可惜了。”我还看照片了,你小子照片上真俊啊。” 无奈之效,原晨只得老实交代了所有。 原晨最后还是辞去了在饭店的工作,一是他认为以自己的能力不足于领双倍工资。也或许还因为大妈对自己的关心,仅此而已,原晨怕自己习惯,最后失去会更加难过。 虽然原晨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瘦弱,但皮肤却因为风吹日晒而反射出黝黑的光,古铜色吧,好像是当时健身男士向往的一种肤色,只不过没有了一点熟悉的文墨书生的书香气息。 夜幕下原晨费尽了全力也没能打开大门的锁,仔细一看,原来是迷迷乎乎走到了荒废已久的4号院。 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原晨想。4号的大门自从若欣搬到自己家后,就再也没被打开过了,任由它在这自生自灭。大门的钥匙原晨和父亲各有一把,父亲说,等到若欣再长大一些就把钥匙给她,可惜父亲出了意外,钥匙也没有了踪迹。算了,再过一段若欣心情好了把我手里的钥匙给她吧。人死不能复生,总要面对的。原晨将手中钥匙轻轻一转,“叭”一声清脆的声音传来。 院子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凌乱破败,角落里,偶尔有几棵杂草探出了头,原晨顺手拔掉,慢慢走入了客厅。空荡荡的屋子里,原晨一眼看到了墙根的缝纫机,耳畔莫名响起那年自己对陈兰阿姨许下的承诺:“会的,如果最后只剩下一碗饭,我会全部让给若欣吃。” 原晨慢慢掀开盖在上面的布,桌面反射出洁白的月光,或许是精心放置的位置吧,几年没人打扫,凳子上也没有积上一层灰尘,来让时间宣告主权。原晨双脚踏上踏板、转轴“刷刷”地响了起来,还挺新的嘛,抽空搬到隔壁,说不定若欣看到之后会开心点。想了想,自从高考成绩下来,若欣已经好久没说过一句话了。 怎么办才好啊?原晨陷入了沉思。现在这个样子绝对不是长久之计,得赶快找一个固定的工作安定下来,最起码先保证最基本的生活…… 陈若欣 陈若欣从小跟母亲陈兰生活在一起。她有很多疑惑憋在心里,但她永远也不会问出口,比如说:她不知道为什么别的小朋友有一个可以叫做“爸爸”的人陪在身边,而自己只有妈妈;为什么别的小朋友可以背着书包去一个叫做“学校”的地方,而自己只能待在家里,她不知道如何和妈妈交谈,因为妈妈也只是坐在缝纫机前让它连续响一整天,而晚上就把自己独自锁在家中,叮咛几句后就匆匆离开。 若欣很希望在夜晚可以听到白天熟悉的声音,然而夜晚一片寂静,静到让若欣不安。可是,若欣只能选择默默期待第二天的太阳升起,因为破晓之后,大门的锁会被母亲打开,妈妈休息一会儿后又重新坐回缝纫机前,熟悉的声音再次传入若欣耳中,若欣安心地睡了。 若欣也多次恳求妈妈晚上不要出门或是带上自己,但都被果断拒绝了。或许是真的畏惧了夜晚的安静,若欣又一次向妈妈提出了要求,可是这一次,妈妈发火了,若欣从来没有见过母亲生气的样子,她愣在那里,眼泪破堤般流下脸颊,她看到妈妈也哭了,她以为妈妈终于心软了,终于可以不再让自己一个人在家了,可是妈妈随之就把眼泪抹掉,再一次锁上了大门,带着无奈的眼神,头也不回地走掉了。若欣在抽泣中听着脚步声渐行渐远。 第二天,若欣从昨晚的地方站起身来。晨起的淡昀映在若欣的脸上,两眼红肿,泪痕还清晰可见,可惜若欣已经没有泪了,她用一夜将眼泪流干了。 搬家是若欣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改变。妈妈晚上终于陪着自己了,而且若欣第一次有一玩伴,她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们的名字——杨康和郑原晨。 若欣像往常一样静静地坐在旁边看妈妈在缝纫机前忙碌,突然妈妈停下了动作,看着若欣,问:“若欣,你想不想学知识,就像杨康和原晨哥去上学一样?”若欣木讷地点了点头。她从没想过也未敢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和他们一样。妈妈说,“以后你就和他们一样了。”说着眼角又湿润起来。若欣看着妈妈进里屋拿了一个小包裹,用很漂亮的一块布整整齐齐地包裹着,里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然后便匆匆出门,这次,若欣没有听到大门上锁阖住时发出的清脆熟悉的声音。 若欣同杨康和原晨一起在郑叔家上课,她第一次接触到了课本,她像种子萌发时汲取营养那样贪婪地啃食着书本。短短几个月就完全填补上了原来落下的东西。这一点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直呼若欣是块学习的好料。与其说是若欣有天赋吧,不如说是她有欲望,那种屯积许久的渴求终于崩出,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若欣渐渐喜欢上了这里,也喜欢上了这里的人。但妈妈的意外去世对若欣来说可能是一场飞来横祸,将刚刚感受到天堂般幸福的若欣无情地拉回残酷的现实。她并没有因此成为孤儿,因为郑铮收养了她。若欣成了原晨的妹妹。 “郑叔,你为什么会收养我?”若欣在为妈妈守灵时问到。 “因为我答应过陈兰的……” “什么?” “你以后会知道的。” 若欣用已经红肿的眼睛望着郑叔,郑叔太息一口,便不再作声。 若欣看着原晨整天打工,暗暗心疼,自己已经欠郑叔原晨太多了,绝不能再让原晨哥为我而放弃自己。可是,自己能做些什么呢?有一个念头打动了若欣。 若欣小时候的记忆就只有白天在缝纫机前忙碌的身影和夜晚一个人安静的恐惧。母亲去世后,若欣第一次做出了尝试,摆弄那架只属于她母亲的缝纫机。若欣虽然是第一次用它,但早已通晓所有的方法和技巧,毕竟它是小时候唯一一件能打破恐怖的寂静的东西。若欣的双脚是使着缝纫机运转起来,“吱呀,吱呀”的声音传出,若欣将这种声音全部收入耳中,心中不安,焦虑都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平静和安心。 原晨病倒之后,若欣担起了照顾原晨的职责,若欣在原晨面前展示了自己纯熟的技艺,在得到原晨无可奈何的肯定后,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陈兰 陈兰的家境还算不错,到了婚配年龄便被一个年轻人通过媒人说了去。丈夫是个忠厚的人。也相当有胆识,抓住机会下海经商,赚了不少钱。陈兰自己婚后生活也因此过得有滋有味。但一次失误后,丈夫赔得血本无归。或许是舒适的日子过得太久,丈夫早都不记得贫苦日子的滋味,最终投江自尽,连尸首都没能找到。 陈兰当时正在家里想如何来使丈夫振作起来。听到丈夫自尽的消息后,双眼失去了焦点,站在原地愣住了,良久之后,就转身进屋,抱起了尚处于襁褓之中的婴儿。 没有流一滴眼泪,也没有一声太息。 懦弱的丈夫走了,却没把属于他的一切带走。债主屡次上门讨债,陈兰抱着若欣不停道歉,敞开大门让他们把屋里的东西拿走抵账,一来二去,曾经富华的屋子已家徒四壁,大概唯一的物件就一台缝纫机了。那是陈兰下跪求来的,缝纫机在当时还是个稀罕的东西,值不少钱,可是当地的习俗中,寡妇下跌是一件极不吉利的事,讨债的人骂了声“晦气”在屋里啐了口痰,便神气地离开了,仿佛自己刚刚做了件大善事。 陈兰原来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女子无才便是德,陈兰的确没有学过什么《诗经》之类,但她精通女红。陈兰用下跪换来的缝纫机是她最后的希望。她至此便每天踩着缝纫机,从早到晚,因为成品制做精细,所以也很受欢迎,陈兰这才勉强保证了母女二人的基本生活。 陈兰给邻里的印象一直就是古代的形貌昳丽的美女。贤淑,有教养,笑不露齿,温文尔雅。无数男人曾暗暗嫉恨过陈兰的丈夫为何有如此的好运气。陈兰的丈夫去世后,母女二人更是受尽苦难,惹得无数男人生起怜悯之心。更甚者三差五地往陈兰家跑。她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她知道凭自己没日没夜的做女红不是长久之策,无奈之下她为了女儿只得含泪选择放弃了自己。 好在陈兰不久后终于攒够了一些钱。她把房子卖掉后,拿着这些钱,和女儿若欣一同消失了,留下了无数传神动人的女红,和多少男人在深夜里的孤单寂寞。 郑铮 郑铮是中学的一名教师,他始终相信学习的重要性。于是在那个时代,他的儿子郑原晨不出所料地囊括学校第一多年,儿子的成绩当然归功于他,因为他的妻子很早就去世了,与他有相同经历的还有他的邻居杨康妈,她的丈夫也不幸去世。他们都深谙单亲家庭的不幸,只可惜那个封建的时代,他们都没有再组成一个新的家庭。 郑铮第一眼见到若欣和陈兰时,就知道了他们的不幸。这或许就是不幸之人彼此相互之间的感应吧,郑铮便和杨康妈千方百计地帮助这个新来的可怜之人。 郑铮曾答应过陈兰会帮她照顾若欣,他或许早已经猜到了陈兰的用意,但他还是答应了,生死有命,郑铮想。 陈兰去世后,郑铮收养了若欣,按他向陈兰承诺的那样。 一切问题似乎都解决干净之后,杨康却突然出了问题,似乎是受了精神上的刺激。也是的,让一个孩子承受那些事也太勉强了。 “把杨康先送到别处吧,他快高考了,别影响了孩子。”郑铮权衡之后将自己的想法提了出来。 “杨康说他答应陈兰要照顾若欣了,他不能食言。” “杨康妈,你就给杨康说有郑叔照顾若欣呢,他还不相信郑叔吗?再说他现在这个状态不行啊,他需要提高自己的能力……啊,对了,杨康还说些什么了?” “他说他晚上总能听到隔壁陈兰院子传来缝纫机转动的声音,郑哥,陈兰都去世多久了,杨康太敏感都产生幻听了。” 郑铮细细想了想杨康妈的话,每晚有缝纫机的声音。替若欣保管的钥匙前段也被自己弄丢了,这事情还真是让人头痛…… 杨康母子二人最后离开了,一下子就只剩自己一户人家,整个小巷显得格外寂静。 再过两年,原晨也该高考了。熬吧,熬吧,一切总会过去的。若欣和原晨的成绩都算优异,这也让郑铮舒了一口气,日子过得一如既往的安心。然而,祸患却不可能因为陈兰去世而放过她,它找上了她的女儿。 天空阴沉沉的,看样子注定是一场磅礴大雨,郑铮想到孩子们今天上课没有带伞,便匆匆赶往学校。刚到巷口,便看见一帮身着黑衣的人朝巷子走来。此时的巷子只有自己一户了,郑铮加快了步伐,想要迅速离开。 “轰”突然一声雷炸开了,乌云将最后一缕光线封闭于外。 有两个人挡住了郑铮的去路,郑铮想要退回去,但剩下的人也鱼贯到旁,将郑铮围在中间。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郑铮怒叱道。 “什么意思?你自己清楚,最好识相点,省得大爷我费劲。”一个类似于大哥的小混混玩味地说。 前排围住郑铮的小弟纷纷亮出了白刀,在阴暗的天气下,白幌幌的,很刺眼。 郑铮握住雨具的手更加用劲了,关节都泛起了白色,也像极了对面歹徒手中的利器。“我一个教师,哪有多少积蓄?” “我管你有没有钱,陈兰欠的都得还上。” “开玩笑,陈兰死前说她都把债还得差不多了,而且,陈兰已经死了。” “她女儿不是还在吗?” “那你告诉我陈兰还欠你们多少?” “十万” “强盗。” “我说多少就多少。这是利息。” “若欣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有钱?” “这不是有你养着她呢,你要是不把这钱还了,我今天就把陈兰女儿带走。” 郑铮迈开步子准备离开,愤怒之情把一圈的人都逼退了一截,一旁的小弟拿着刀不知如何是好。“现在不比之前了,你伤了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郑铮推开身前的人,把一群人抛在身后。一阵剧痛自背后袭上大脑,他转身看着握着红刀的那个领头小弟。 “你们会有报应的……”郑铮倏地倒在了地上。 一群人如无头苍蝇般的消失了踪迹。又几声炸雷响彻天际,雨水落了下来。郑铮仰躺着,死死地盯着那乌云密布的天穹,血混着雨水流向了巷口大树的根。 杨康 我或许本就是一个懦弱的人,我是什么时候开始这样认为的?早都记不清楚了,可能是当我再也不敢爬上巷口的树时,也可能是当我每晚听到隔壁传来隐隐约约的声音时,也或许在是我搬走的那一刻,又好像是在雨水被浸成血色的那一瞬……林林总总,我逃离了32年也未敢再揭开往事种种,或许就像人们所说,知道的事情越少,人活的才更安稳。 而我,恰恰相反。 那个清秋的黄昏,一切都如往日一般平静,然而我却永远也不会忘记。斜阳迎面打下,我仿佛看到了,刑场上刽子手头上扬起的屠刀,甚至直到32年后的今天,还未曾完美落下。 我因忘带作业而返回家中,临近黄昏但此时的小巷仍寂静幽凉,这本也是秋季专属的萧瑟。陈阿姨轻轻一声“杨康”,叫住了匆匆离去的我。我折回到陈兰阿姨家的门口,生锈的铁门敞开着,我又再向内摸索,进入院子后才看见坐在屋门前的陈兰阿姨。4号院也和平常一样的安静,缝纫机在墙角歇息着,也没有曾经一直盯着缝纫机发呆的若欣,估计是和原晨在下课回家的路上吧。天渐渐暗了下去,陈兰阿姨的脸旁在柔和的黄色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安慈,还有一种令我捉摸不适的感觉,或者说是伟大而隐秘。 “杨康,还记得曾经答应过阿姨,要照顾若欣的对吗?”陈兰阿姨的眼中充满期许。 “当然了。”我有些好奇陈兰阿姨为什么突然问我这个问题。 我不解地望着陈兰阿姨的脸,看到她紧皱的眉渐渐舒展。 暗黄的灯光下,陈兰阿姨的面容带有一丝病态,又带有一种我形容不出的姿态。 我告别了陈阿姨,离开了4号院,回头看了看生锈的铁门,摇了摇头,甩掉了一头雾水的疑惑。 陈兰阿姨去世的消息在第二天不胫而走,邻居们都说是突发性心脏病发作时她孤身一人,因此造成了不幸。而我却陷入了沉默。我知道陈兰阿姨并没有什么心脏病,我脑海中浮现出昨天陈兰阿姨那些奇怪的言行,我好像又回到了那一瞬间,我看到陈兰阿姨那捉摸不透的表情,我看到了她脆弱身躯后面,黑暗角落里的桌子上,一个白色的药瓶子静静地傲瞰着我们,蔑视着俗人的愚蠢和尘世的肮脏。 深深的恐惧感将我笼罩,这是父亲离开之后第一次有这种恐惧感。一觉醒来,他们再也不会出现。我想到那天我与陈兰阿姨的对话,我陷入无尽的自责之中,那全都是我的原因,都是我的错,我或许是最后一个能救她这个生命的人,我或许能改变些什么。然而没有,我只是转身离开。如果我弄清楚所有疑惑就好了,如果我早点将那些告诉郑叔或是我妈,那么陈兰阿姨也许就不会…… “你没办法的,你没办法拦住一个已死之人走向死亡的道路,换成谁都一样。”妈妈安慰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也许死对她来说是一种解脱,何尝不是呢?她本就不应该承受这些。” 陈兰阿姨的离世在邻居生活这片湖中投入了一颗石子,原来波澜不惊的水面立刻翻起了浪花,不久就湮没了,重新变成往日的一滩死水,然而痛苦和孤独或许只有那颗消失的石子知道。 那时的若欣像极了初到小巷时她的样子,只是眼中少了喜悦与好奇,多了迷茫和空洞。照顾若欣的责任自然而然落在我家和原晨家。郑叔在自己家中为若欣收拾了一间房间,生活渐渐地回到了正常的路上。 寻 阔别十年,终于能与他们重逢,杨康坐在不断前行的列车上,快速靠近那魂牵梦萦的地方。眼前的景物扑面而来,杨康的心也跟着列车前进时发生的“咣当,咣当”声一起敲打着胸腔。邻座的大爷见到小伙子因兴奋而发红的双颊,“小伙子去见心上人吧?唉,现在的年轻人就是比我们老一代人思想先进多了,我们那个时候在结婚前都没过自己老婆的人不计其数,还不是照样恩恩爱爱地过一辈子,哪像你们年轻人,一言不合就闹分手……”“老伯,那个……我只是去见两个朋友而已,没有什么心上人了。”“能让你激动成这样的朋友难道不不算你的心上人吗?” 老伯的笑声穿过窗户传到了天际,列车还在继续朝着目的地前行,杨康的脸也更加红了。 当杨康再次回到熟悉的大树旁时,每一户的铁门都已经锈迹斑驳,一柄柄同样生锈的锁挂在那里,锁住了曾经同样锈痕累累的往事。杨康依在锈红色的树干上,手指夹住香烟送到嘴边,烟雾弥散,淡化在浩垠的空气中。 杨康不断地将拳头打在树干上,双眼透着令人发悚的红。树冠左右振动,叶子因碰撞而发出“沙沙”的声音,枯黄的叶子纷纷落下,划过了额前的青筋,划过了皮绽肉裂的拳头,划过了倚在树干上不停抖动的身体。曾经三人合抱才勉强能抱住的树干,如今对杨康来说,是怎样的一种无奈? 杨康的眼前浮现出一个画面。一把刀插进一个人的后背,血顺着身体自双脚向四周扩散,男人的双目盯着自己,充满着绝望和痛苦。“轰”的一声,高大的身躯倒下了,永远地倒下了。杨康的身体没有一点点剩余的力气,他只能倚在树干上,闭上眼承认一切的事实。 原晨和若欣已经离开很久了,久到铁门上锁头的锁扎都被铁锈封住。杨康望着锈迹斑驳的铁门,看到了多少日升日落兄妹两人被生活折磨的身影。杨康这时候后悔了,他后悔自己仅仅因为夜晚的声音就吓得搬走,他后悔没能坚持一下,就不至于与好友分离,他后悔没能早些回来,就不会让原晨和若欣吃那么多苦,他恨自己违背了自己的承诺。可是,现在又有什么用呢?杨康,注定是一个罪人。 杨康能体会到原晨不辞辛苦拼死打工的感觉,因为他也曾为了早日回到那里没日没夜的学习,工作。但杨康无法想象到,在原晨累垮之后,瘦弱的若欣是如何撑起所有重担的。杨康想起了陈兰阿姨,到了当时陈兰阿姨孤身一人带着年幼的若欣,夜以继日地踩着缝纫机的踏板,一边还债,一面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或许陈兰阿姨早已无力支撑那个残破的家,但即使心已经同丈夫一起死去,也因为女儿而硬生生地憋住了一口气,苟延残喘地撑到最后。她成功地为女儿找到一个好归宿,找到了真心实意会照顾女儿的人,于是陈兰阿姨安心地去了,带着她一生的不幸,苦难以及纯洁的神圣。 杨康最终理解了陈兰阿姨撒手人寰的原因,他又想到了当时处于绝境之中的两个身影,陷入了无边的懊恼,自责和不安。秋天的风侵袭了小巷,树冠上摇得更加猛烈,泛黄的枯叶在空中沉浮,日思夜想的旧友究竟在何方? 终 这一天,公司的服装设计部收到了一张设计图,引起了全部门的员工的赞赏与崇拜。主管将设计图上交给董事长杨康过目,请求审批生产。 杨康拿过设计图,设计图下娟秀的字体写道:坚持这么多年,又失去了些什么呢? 他的眼眶红了,但随即又笑了。 戴上眼镜目光又久久停留在这张设计图上,杨康终于哭了。 当初选择放弃离开,我又得到了些什么?我一直想不清楚,但之后我终于明白,在我放弃离开的那一刻,便得到了此后难以挽回的罪过。而坚持到现在,我的确失去了很多,不惜一切代价,但至少今天,这一刻,我也失去了过错。 都市吟游者之古堡鬼音 胡丹珺/著 在彻底的严寒到来之前,孤儿院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据说选在这种日子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到了年纪不得不“毕业”的吃白食的家伙们既不会立刻被饥寒交迫带往那个世界,也可以借机让这些不知足的小崽子们尝尝没有孤儿院庇护的苦头。 十五岁半的凯文狠狠地踢了一脚石子,惹来长得一副阴沉面孔的院长一顿怒骂,这才大笑着跑出了孤儿院的大门。已走出老远,今天才刚满十五岁的波奇对追上的凯文说:“去哪?”凯文一指前方望不见尽头的大路说:“你只要跟着我就行了。” 没想到这条路比想象中还要长,凯文一屁股坐倒在路旁,怒视着前后都望不尽的路。波奇坐到凯文边上,从破布包里掏出两个饼,对惊奇的凯文解释:“临走前,从孤儿院偷的。”凯文抓过一个饼啃,嘴里含糊不清:“我说……走那么快……”波奇笑笑,正准备吃手上的饼,远处忽响起一阵飘忽的乐声,似乎是被一根线牵扯着挥之不去。 波奇小声说:“凯文,这乐声有点古怪。”凯文将剩下的饼三两口吞下肚,站起来挡在波奇前面,大声喊道:“谁在那里?”波奇拍了拍凯文的肩,凯文一转头就看到一个邋遢的老头站在两人后面,正咧着嘴笑,而乐声仍旧忽远忽近地响着。 凯文拉着波奇往后退了几步,这才指着这怀抱一把旧琴的老头结巴道:“你,你,你是怎么过来的,我,我们,怎,怎么没见……”老头笑嘻嘻地打断凯文:“给我吃的,我就告诉你们。”凯文还没做出什么举动,波奇已经将自己手上的饼递了过去。老头伸手接饼,乐声戛然而止。 “喂,老头,你是不是会变法术啊?”凯文蹲在路上,他已经趁这老头吃饼的间隙将他仔仔细细地瞧了个遍,也没看出什么名堂,而刚开始的那份恐惧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老头擦擦嘴:“是又怎么样?”凯文眉开眼笑道:“收我们当徒弟啊。”老头上下打量了下面前的凯文,摇摇头:“你不行,”又抬头看了看波奇,“他还勉强。”凯文也望了眼波奇,随即说:“那就收他当徒弟,我给你们当保镖。”老头站起身,说:“这个我得好好考虑一下,不过吃了你俩的饼,就带你们去见见世面吧。” 两人跟在古怪老头的后面,凯文附在波奇耳边问:“刚刚那乐声是怎样的?”波奇停步道:“你没听见?那么刚才……”凯文拉着波奇继续走,悄声说:“当然都是装出来的,但你能听见,说不定这种法术对我无效,这老头有什么目的还不清楚,留一手总是有用的。”波奇回了句:“心眼真多。”凯文不在意地道:“一个人要看着两条命也没办法。” “你们两个唧唧歪歪地说好了吗,接下来就要暂时闭嘴了。”老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招了招手。凯文和波奇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只见绕过这个弯前方不远处有座很大的树林,林子东面有条被雾气缭绕的羊肠小道上正慢慢行进着一群人。 走在人群最前的是个身着斑斓彩衣的吹笛人,而他身后跟着的则是十几个和波奇凯文差不多年纪的孩子,这支队伍缓缓地走进林中,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除了那从风中传来的悠扬笛音。 “凯文,你干什么?”波奇一把拉住要走向人群的凯文。凯文浑身一震,才清醒过来,挠挠头狐疑地望着波奇,也不知道自己刚刚是怎么了,就是感觉要跟着那笛音走。波奇拉着还有些恍惚的凯文,转头就要问那老头,却听老头悄声道:“你要当我徒弟吗?” 波奇虽然还不清楚这老头究竟是干什么的,但想到之前凯文听不到的乐声还有他们两个以后的生计,点了点头。老头赞许地笑笑,从怀中掏出两个小玩意塞在凯文耳中,然后指着就要没入林中的那群人,道:“你不容易被笛音蛊惑,混进那群孩子中,沿途给我们留下记号。” 波奇还没开口,一旁已经因为那小玩意隔绝了笛音而恢复理智的凯文一下跳起来反对:“波奇不行,我去。”老头摇摇头,看着波奇。波奇伏在凯文耳边悄悄地说了几句话,见他终于不情愿地点头答应,才伸手接过老头递给他的夜光粉朝那群队伍跑去。 波奇跑出去后,凯文见那老头竟在原地坐了下来,急道:“我们不跟上去吗?”老头打个哈欠道:“不急不急,等他们走远了。”因为刚才答应了波奇要听从这老头的安排,凯文也只好按下性子。 波奇从斜对面的林中快速穿过去,抢在了队伍的前头装作是在林中采果子,然后那笛音越来越近,波奇想到当时凯文的反应,便也扮作那副失神的样子,走向那个队伍,跟在其后。因为要装作是被笛音蛊惑,波奇也不太敢仔细盯着走过身旁望了自己一眼的吹笛人,只是看到这是一个看不出年纪的男人,脸上似乎带着一副莫名的笑意。 这群人不断深入林中,但奇怪的是每当前方没路时,那领头的笛手笛音一转,前方的路途又出现了。波奇手上的夜光粉有限,便只在这些路口将断未断的地方撒上,但这个林子似乎比在外面看到的还要大得多,也不知道这条路到何时才是尽头。为了以防万一,波奇在夜光粉剩下还有三次可用时,每洒下一处,便用脚快速在相同的地方踩出一个图纹,这是他从小和凯文玩惯的游戏,比谁的速度更快,凯文每次都输,却总是不服气。 终于在夜光粉告罄后又踩上第十个图形时,眼前豁然开阔,平地上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古堡,高耸的城墙上爬满了藤蔓,好似一座已被时光废弃的魔王行宫。 笛音忽转高亢,城门在巨大的声响中洞开,却无人出现。不知道是错觉还是什么,在城门打开的那一刹那,波奇闻到了一股浓烈到令人作呕的味道。 “老头,你倒是走快点啊,这边又没路了。”凯文一路小跑,又遇到了波奇留下的夜光粉,但却毫无办法,只好不停催慢吞吞走在之后的老人。老人摇头笑笑,弓弦在他心爱的维埃勒琴上轻拉出几个音符,前方的路便又显露出来,凯文则迫不及待地往前跑去,口中还嘀咕:“这破林子有完没完。” “咦?这是什么?”老人第一次露出有些疑惑的表情,看着夜光粉旁边那个奇特的图纹。凯文在一旁催道:“这是我和波奇的暗号,肯定是老头你给的夜光粉用光了,谁让你这么小气的,别看了,赶紧开路啦。” 老人看着往前跑去的凯文背影,又看了眼那图形,喃喃自语道:“一个脑子动的快,一个深谋远虑,这种好福气可不能让人抢了。”老人继续往前走去,将脚下那图形用脚抹去。 在通过第六个图形时,老人忽一把拽住又要往前冲去的凯文。“干吗拉我?”凯文话一出口,也看到了前面几步远的地方坐着那个一身斑斓彩衣的吹笛人,不过此时他的笛子拿在手中,正似笑非笑地面对这一老一少两人。 凯文一看到这人,立即想起波奇,他现在一个人出现在这里,那么波奇人呢?想着就要冲上去,却被老人死死地拽住了,刚要大怒,却听前方那人笑道:“老朋友,好久不见,你倒是收了两个好徒弟啊。”凯文一下顿住,心道这老头和这彩衣小丑敢情是一伙的,那波奇不是—— 一想到这里,凯文反身一脚踢向老人腋下,回手一拳打向老人太阳穴。老人一惊,不及反应,眼看就要挂彩,凯文右手忽被一股大力一拽甩了出去,本来他一脚一拳就很难保持平衡,这么一来则是结结实实撞到了一株大树上,差点疼得昏过去。不过从小打架累积下来的经验和体格,让他很快下意识地翻身站起,躲过迎面而来的拳风,一个闪身避了开去,却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往前摔去,鼻子磕在一块石头上,顿时满脸血,而背上也被人一脚踩了个结实。 “你们这两个老妖怪,把波奇怎样了?”凯文挣扎着狂吼道。 那彩衣笛手掏了掏耳朵,一副看着不懂事小鬼的表情:“你太吵了,还是闭嘴的好。”凯文只觉后颈一疼,便失去了知觉。 “这小子身手不错,我要了。你一把老骨头,两个小鬼你也吃不消。不过你收的那个小鬼擅自跑没了,那个魔窟里面,我可不能保证现在是不是还有骨头剩下。”彩衣笛手说着就扛起昏过去的凯文要走。 老人摇头:“还是这么喜欢自说自话,”说着便继续走自己的路,“给你个忠告,这孩子不会跟你的。” 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事,但波奇却开始有所警觉,那股味道,如果他嗅觉没问题的话,是血腥味。这一路走来,身边的这些孩子都没有清醒的意思,这么走下去也不知道最后会遇到什么,他带路的使命已经完成了,这时其实应该等在古堡外与凯文他们汇合,不过想了想后,他仍然跟着队伍进入那个似乎无人的古堡,城门在身后沉重地关上。 古堡里面大得出奇也静得出奇,一路进来除了早就荒废的各种原本美不胜收的园子就是已见裂缝的各种透露出一股诡异的石柱。吹笛人带着他们在各种回廊与废园中穿梭,时不时会变幻调子,波奇从那调中似乎隐约感觉到一些什么,一时之间也抓不住,但等到进入古堡的那个调子再次响起时,他脑中灵光一闪,想着也许已经要到目的地了。 波奇知道一旦到了终点,自己就再也没有机会可以自由行动了,当下趁着即将要转过一处回廊时,一闪身躲在了一处三角廊柱下。他猜得果然没错,没过多久,笛声就止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声刺耳的声音,听不出是什么。波奇缩在其中,眼角余光瞥见一片斑斓衣角从视线中远去。 也不知道躲在那里多久,外面变得漆黑一片,波奇才小心地探出头,从那个藏身地爬出来。他定了定神,想着白天的队伍是往所在回廊右面方向去的,才悄悄地摸过去。转过这处回廊后,周遭都亮了些,波奇抬头看了看,有半轮散发朦胧光亮的月亮挂在一片无星的夜幕中。 波奇矮下身靠着墙,眼前是一处开阔的平地,地上是一种红得发黑的土壤,却半根杂草都没有,百米远处有一座小山一样的洞窟,从里面一闪一闪地发着蓝光。看来那些孩子都是被带进了那个洞中,波奇正想着要偷偷摸过去看一下,眼看着那蓝光却渐渐微弱了,最后一闪后就消失了。 那一瞬间,波奇忽觉脑后发麻,不由一转头,一片诡异的蓝光出现在眼前。他吓得往后连退几步,喉咙里却紧张地发不出声音,腿这时也开始软了,多一步都挪不动。不过这时他也看清了眼前的蓝光是怎么回事——这是一大把蓝色的胡子垂在一个胸前挂着一个发光袋子的人。 很快,波奇脑子静下来后也搞清了这发光袋子中装的是萤火虫,所以才一闪一闪的。不过他随即觉得手脚发冷,这个人是怎么从几百米之外的地方突然出现在自己身后的?难道是这个古堡的鬼魂? 眼看着这个不知道是人是鬼的蓝胡子朝自己慢慢靠近,波奇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冻结了,脑中一片空白。这时,发生了让波奇觉得比死更觉得恐怖的事,那蓝胡子的光照到自己的脸后,他突然浑身像筛糠一样地抖了起来,然后双膝一软跪在吓傻的波奇面前,居然还拼命磕起头来,口中含糊不清地念叨什么。 等到前面的地面被这蓝胡子磕成一个坑后,他才意犹未尽地抬头对着脸上夹杂着惊恐疑惑呆滞的波奇咧开大嘴笑。波奇被这声大笑惊得回过神,心想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对着自己磕头,但似乎暂时性命无忧了,也就稍稍定下心。 这蓝胡子这时半跪在地,做了个标准地请主人前行的手势。波奇勉强撑地站起,也不敢跑,看这蓝胡子的手势是指向那个洞窟,想着搞了半天还是要去那地方,便尽量让手脚恢复力气往前走去,身后那蓝胡子低头弯腰恭敬地跟着。 此时,天上的那半轮月亮也被飘移过来的乌云遮没了。 彩衣笛手走着走着忽停了下来笑道:“你醒了有一会了吧,想——”他话没说完,肩头一阵剧痛,原本趴在他肩上一动不动的凯文狠命咬了他一口后翻身往几步远的湖泊一个猛子扎了下去。 彩衣笛手伸手揉着肩膀,皱了皱眉却仍旧笑着:“原来是为了等走到这处有利逃跑的地形啊,我还真是越来越喜欢这小子了。” 凯文一口气游到对岸后,也不管身后那彩衣笛手是不是追来,就赶紧顺着记得的路线重新追去,幸好一路上那些夜光粉仍在。不过当追到夜光粉消失的地方时,那图形也不见了,是被那老人抹去了。 凯文一抹满头的汗,脑中回响着波奇走之前在自己耳边说的话——“你放心,我会在路上做好另一个只有你知道的标记。”凯文在四周找了一圈,就找到了一株树干上古怪地长着一棵草,这是他想出来的两人之间的秘密记号,虽然波奇曾说这么明显的记号肯定会被别人发现,不过因为这是两人游戏般的记号,所以反而没有惹来别人的注意。 等凯文终于站在巍峨的古堡前时,天已经开始黑下来,他却不知道应该怎么进去。 “小子,我们来做个交易,我帮你进去,你当我徒弟,怎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的彩衣笛手用笛子敲敲凯文的肩头道。 凯文摇头,彩衣笛手不相信地“哎”了声,却听他说道:“除非你帮我把波奇平安带回来。”看着这少年不容商量的神情,彩衣笛手忽就笑了:“和我讨价还价?不过和我胃口,就这么说定。” “喂,你到底认不认得路,这么半天还没到?”凯文终于不耐烦地抱怨道,他们已经在这黑漆漆的鬼地方东拐西绕地走了好几个小时了。 彩衣笛手停下来,皱起眉头道:“你有没有听到什么不寻常的声音?”凯文左右望望,道:“什么声音,我什么都没听到。”心想,这些人都是什么耳朵,怎么净听到些别人听不到的玩意,波奇也是的,找到他后一定要远离这些怪人。 两人又走了一个小时,凯文的耐心又被耗光,刚想说干脆分头去找好了,却听彩衣笛手叫了声:“糟糕,中了幻术。”凯文还没来得及问他怎么回事,他已横笛于唇要吹奏起来,黑暗中突然伸过来一只手握住他的笛子,将两人都吓了一跳,凯文反应过来一拳已打过去。 “是我,咳咳。”凯文这一拳倒是打结实了,不过两人也听出声音了,竟是那早来一步的老人。 “老头,波奇呢?”凯文一把拉住正被那一拳打得弯腰咳嗽的老人急问道。老人摆摆手,从口袋里拿出两个当时给凯文的一模一样的玩意给彩衣笛手,缓了一口气才道:“没找到,这声音不仅仅是致幻这么简单,我的这个过滤乐声的小东西也不知道能撑多久……”话没说完,又是一阵咳嗽。 凯文以为是自己刚才那一拳将老人打伤了,心中过意不去,刚要道歉,就听已将东西塞进耳朵的彩衣笛手道:“怎么受的伤?”老人将两人领到一处避风处,坐下燃起风灯,才将背上背着的维埃勒琴拿到两人面前,凯文看不出什么,彩衣笛手已经脸色大变。 老人心疼地摸着琴面上那道长长的裂痕,才叹口气讲起事情经过。按照彩衣笛手告诉的乐曲调子,他很容易地开了古堡的门进来,也一路顺利地到了那个小山一样的洞窟前,当时太阳还未落下,一切都很清晰地呈现在眼前。 想到这古堡的主人要到晚上才会现身,老人便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他当时没想到他躲的地方离波奇当时藏身之处只差了不到十米的距离。等他看到那片蓝光的时候已经晚了,他看到了那一幕磕头的奇景,也看到了波奇走进那个洞窟的经过,只是既发不出声音也动不了,除了能看外,只有一缕似乎伴着吟唱的乐声从远处传来。 等波奇和那蓝胡子走进洞窟一个小时后,老人才感觉身体又能动了,也察觉到这乐声不寻常,便取琴拉弦要与那乐声对抗,没想到才一刻钟的工夫,老人的这把拥有百年历史的奇迹之琴居然被那诡异的乐声划开了一道口子,而老人也因此被琴声反震伤了肺腑。 之后没多久就听到了在附近差点也要吹笛对抗的彩衣笛手的声音,幸好老人阻止地及时,不然—— 老人说话的时候,凯文耐着性子听他讲,刚开始听到波奇出现时,他简直要跳起来去找,但越听到后来,他却出奇地冷静了下来,这种时候,他知道只有冷静下来才能想到办法,他不能慌,波奇还等着他去救。 老人说完了,凯文才开口:“你说你是躲在那个洞窟附近看到这一切的,而之后你也没有离开过,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就在那个波奇进去的洞窟附近。”老人和彩衣笛手都没想到原本最急躁的少年竟然开始分析问题,不由都点头。 “现在我和他两个人进去救波奇和那些孩子,老头你呆在外面接应,如果我们在你预计的时间还没出来,你就赶紧走,或者再带一批人来救我们,或者不要来了。”凯文此时的神情语气已完全看不出是平时的那个毛躁的少年,俨然一副指挥若定的模样。 凯文已经站了起来,彩衣笛手看了眼老人,失笑道:“我怎么觉得我就快收了个了不得的徒弟呢,怎么样,这次没输给你了吧。”说着也站了起来,两人就要走,但看到老人也站起来跟上,不由皱起了眉头。老人摇摇头:“你们以为那么容易就能进去。” 两人才发现那个洞窟的确近在眼前,但不知道为何却有种无论怎么走也走不到的错觉。凯文不信邪,往前猛冲,明明几分钟就能走完的路,等他气竭停下时,发现自己才跑了四五步远而已。 老人微一解释,两人就明白了,这整个古堡就是一个庞大的发声系统,再配上那冷不丁出现的吟唱声,就能产生最强的致幻作用,甚至可以扰乱人的神经,令人发狂。之所以彩衣笛手白天来之时都没出事,是因为这吟唱声似乎只在夜晚才出现,就和这古堡的主人一样。 老人将弓搭在弦上,一串轻灵之音飘出,同时那道裂缝又往旁延伸了点。彩衣笛手眼中不忍,刚要说话,老人却一副坦然之色:“快去吧,那个可是我徒弟。”两人就在老人乐声硬开辟出的一道缝隙之墙中冲进了洞窟。 两人一口气冲进去,看到眼前的一切时,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这金碧辉煌的皇家气派是怎么回事?要不是两人确定自己是从洞外冲进来的,还真以为自己是走错地方或者在做梦。“早知道这里面这么好,早就该进来瞧瞧了。”彩衣笛手边看边感叹道。 “喂,你闻到了没?”凯文在一旁突然出声道。彩衣笛手定了定神,摇头:“什么?”凯文声音都变了:“血,血腥味,你……”凯文的声音顿住了,他发现彩衣笛手脚下不断汇聚的血是从他本人身上留下来的,凯文再一抬头,就看到套着斑斓彩衣的一具骷髅。 “喂,镇定点,幻觉,只是幻觉。”被彩衣笛手打了一巴掌才清醒过来的凯文愣住了,他耳中传进来那似乎带着吟唱的乐声。“切,你耳朵里那玩意失效了。”彩衣笛手说着,便从自己耳中掏出那小东西,再和凯文的对换了,凯文才重新恢复理智,那乐声也听不到了。 “那你怎么办?”凯文马上反应过来,彩衣笛手不是很麻烦,没了塞住耳朵的东西。“别小看你未来师父我,小子。”彩衣笛手说着横笛于唇吹奏起来,一边示意凯文跟上朝这宫殿深处走去。 虽然时刻警备着,但一路走去除了满眼的美轮美奂,再也没有什么危机,当然也没有发现任何除了他们两人之外的活物。就在这时,前面出现了一点不同于这宫殿中的光亮,彩衣笛手神色一松,就快步往前走去,却听后面的凯文大叫一声:“谁在那里?”接着转身就朝来路跑去。 彩衣笛手回过神来时,凯文已跑远得只剩一个渐小的背影,怕他有事,也赶紧追了上去。跑出很远后,两人都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彩衣笛手不高兴道:“你小子怎么回事?这么危险的地方也敢擅自行动。快,刚才我好像看到出口了。”凯文低着头闷闷道:“你不问我看到什么了?”彩衣笛手问道:“那么你看到什么了?要这么不要命地跑回来。”凯文抬起头一脸平静:“我什么也没看到。” 彩衣笛手看着凯文不说话,不知道这小子玩什么花样。凯文指了指彩衣笛手说的所谓的出口道:“那个出口前站着的是老头吧,我们这一出去,就白跑这一趟了。”彩衣笛手这才意识到刚才似乎是在出口处看到一点微弱的光,那光是老人点燃的风灯。想至此处,不由露出疑惑的表情,道:“难道我们绕了个圈又回去了,不会啊,我们一直走的是直线,难不成又中幻术了……” “既然这里的乐声这么厉害,为什么你的笛子一点事都没有,老头那么厉害的琴都裂开了。”凯文面无表情地打断彩衣笛手的话,指着他手中的笛子说。 彩衣笛手这才知道凯文这一系列古怪的言行是怎么回事了,“你怀疑我?就凭我的笛子没事……”凯文摇头,忽从耳中掏出两副那个东西。 看着彩衣笛手瞬间变了的脸色,凯文道:“我一开始就没有见到什么幻觉,所以你从我耳中换走的那副其实还是好的,只是你换给我的这副是假的,所以你一吹笛子我就陷入了你设好的幻境中,一直以为在往前的路其实早就掉了头要回去,我中途将这副从老头那事先要来的备份塞进耳中后就看到你一直在带我绕圈子,然后等绕了一定时间后就假装是咱们又回到了出口。” 彩衣笛手愣了半响后,忽拍起了手,道:“我真是小看你了,居然还设了个局让我跳,这么聪明的徒弟这次实在是赚了。那么——”他收了笑容,严肃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 凯文把其中一副真的塞进耳中,将不知何时又再度响起的那诡异的乐声阻挡在外,才道:“你打了我一巴掌的时候。”彩衣笛手一愣,失笑:“还真是小鬼——”凯文自顾自打断:“那时我问你有没有闻到什么,你说没有,那么浓烈的血腥味,如果不是你骗人就是你已经习惯了。”彩衣笛手这回是真的怔住了,就听凯文盯着自己道,“可以把波奇还给我了吧。” “为什么还给你?我又不是你的。” 凯文猛地转过身,穿着一身十五世纪铠甲的波奇向他露出冷冷的笑容。彩衣笛手一把将愣住的凯文拉到自己身后,盯着跟在波奇身后的蓝胡子,神色渐冷,心道:“难道这孩子真的就是他要找的人?看来这次又输给老头了,不过似乎没有机会翻盘了呢。”这么想着,忽就看了眼一直死死盯着波奇的凯文,“老头又说对了,这孩子恐怕是不会跟我的。” 波奇没有理会一言不发的两人,迈着军人的步伐走向一个祭台,然后对跟过去的蓝胡子命令道:“去将祭品带过来。” 很快,凯文就看到跟在蓝胡子身后的几百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少男少女走了出来,他们全都面容呆滞,不发一言,只是走到了那个祭台就停住,然后纷纷跪在了波奇面前,接着那蓝胡子也跪了下来,将手中剑双手呈上。 波奇握住剑,走到一个少年面前,凯文忽大喊着冲上去,眼前蓝光一闪,紧接着是一片斑斓彩衣在面前血花四溅。 “波奇——” “快动手!”彩衣笛手背后穿出了两只血手,而他整个人死死抱住用双手将自己胸腹洞穿的蓝胡子,对眼前的波奇喊出了最后三个字。 一剑穿喉! 两颗挂在剑上的脑袋,一颗早已断气,还有一颗甩着蓝光胡子硬生生转过了一百八十度望着手握长剑的波奇,那眼中没有愤怒,只有无尽的崇敬和悲哀。 琴声响起,苍老的声音跟着响起,周遭的一切忽都静了下去。 在很久以前,有个为保家卫国浴血沙场的贵族,他的首领是个全国爱戴的圣女,也是个在战场上身先士卒百战百胜的英雄。他以为自己可以永远追随在首领左右,可惜首领被那些可笑的高层因为嫉妒而以无中生有的理由处死,从此他变得性格暴戾,甚至开始滥杀无辜。后来他听信术士之言,沉迷炼金术和降魔术,还因此掳走上百少年杀害,用他们的血献祭恶魔,以求长生,而他长生的目的只是为了要等他心目中爱戴的首领归来。他在已成鬼堡的领地如幽灵般一直等下去,不间断地抓住少年男女困在堡中,他只想等到首领到来的那天,将这份长生献予这个他毕生崇拜之人。 “这老头在干吗?”凯文坐在人群中转头问一旁的波奇。波奇托着下巴随口道:“讲故事。”“哈?”“因为师父是吟游诗人,他们的一生就是身背维埃勒琴,从一个城堡到另一个城堡,去寻找故事的素材。然后自己编曲,写词,将故事讲给众人听。” 凯文几乎要跳起来,虽被波奇拉住,仍免不了大声道:“这老头害我们差点没命,就为了搜集他讲故事的素材!” 周围的人都被凯文的大喊惊到,一个个都转头看着他,波奇赶紧朝众人笑着道歉便拉着凯文匆匆走开。 波奇安抚了半天,凯文的气才压下去点,但听到波奇明天就要跟着那混账老头游唱四海,那火一下子全冒上来,“什么狗屁吟游诗人,不就是瞎编些鬼东西骗人!你要去你去,打死我也不会去!”波奇舒了口气笑道:“这就好。” 凯文原本还火冒三丈的脸,被波奇这一笑笑得好像一桶冷水浇在了头上,瞬间冷静了,随即一把拽住没收笑容的波奇,“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波奇看着凯文真的生了气的脸,也严肃起来道:“这次是因为蓝胡子刚好将我当成了他首领,我们还是死了一个伙伴,那下次呢,是你死还是我死?彩衣笛手的死,你就要内疚一世,你这辈子可以为多少人内疚一世呢?” 凯文放开了手,却对波奇无力吼道:“所以啊,为什么你还要去?不是说要一直让我保护你的……”凯文的声音低下去,如果是那样的经历,自己还拿什么去保护他。 “因为,”波奇笑着将手搭在凯文肩头,“我有特殊能力啊。”可以不被任何乐声蛊惑,拥有常人无法企及的定力,这样的先天优势如果不去吟唱世间,不是暴殄天物么。 “凯文,如果彩衣笛手的能力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厉害,师父的能力是为了吟唱这世间的善恶正邪,那么我想用这份能力去伸张正义,为了我们共同的理想。” 第二天,凯文去了埋葬彩衣笛手的地方,他到最后也没有承认这个师父,即使这个人用生命保护了他。因为他们的理念不同,凯文无法继承彩衣笛手那种为了猎杀蓝胡子可以不惜牺牲那些用笛声诱拐的孩子性命的做法,但不代表他会不记得这个只在生命中出现不到一天的人。 凯文没有去给跟着吟游诗人离开的波奇送行,他们之间不需要道别,因为再会或许就在不远的一天。 都市吟游者之鬼脸天蛾 胡丹珺/著 暗夜都市,一声尖叫打破死寂,一只硕大的飞蛾带着诡异的气息消失在夜色中。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长街中央的这具尸体扭曲的脸上时,这个都市的噩梦正式拉开序幕。 死亡 “死亡时间是昨晚10点至今天凌晨3点之间。尸体表面无任何伤痕,也无中毒迹象,致死原因是胆囊碎裂,也就是俗话所说,吓破胆。死者雷德无亲无故,曾因盗窃罪被捕入狱,出狱后直到死前都只是城里一名普通的流浪汉。没有目击者。”才调来这个警局不到一个月的青年警探罗斯正向队长凯文报告法医科的验尸结果以及搜集来的资料。“完了?”凯文心不在焉地吐出一圈烟,望着窗外的护城河哼出两个字。“完了。”罗斯回答得干脆。 凯文打了个响指,正在对着电脑归整资料的莉莎噼里啪啦地按下几个键后,拿起刚从打印机里吐出的几张热乎乎的纸递到凯文手里。凯文扫了一眼后,将这几张纸随手扔到罗斯手中,抓起挂在墙上的大衣,丢下一句“小子,还差得远”,便走出了警局。 “别在意,罗斯,老大总是这样。”莉莎对紧紧盯着几张纸的罗斯笑笑,“这几张资料可是花费了我们不少精力,老大也只扫一眼,却听你讲了那么久,说明他还是认可你的努力,好好干——”“我不是为谁干活的,我只为了惩治罪犯。”罗斯将看完的几张资料放回莉莎面前,也离开了警局。莉莎笑着摇摇头,继续处理不断接收到的其他几位警探的资料。 凯文在脑中重新过了遍那几张资料上列出的死者巨细靡遗的生平,眉峰慢慢聚拢,脚步却加快着赶往案发现场。果然没错!这条街的其中一户正是雷德当年盗窃的对象,这个都市的商界领袖金·莱布斯。雷德出狱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重操旧业的迹象,却过了一段花天酒地的好日子,直到最近才开始成为流浪汉大军的一员。要说谁最有可能对这种浑噩度日的家伙下手——凯文灭掉手中的烟,对开门出现在面前的中年男子露出职业笑容和警徽:“很抱歉,打扰你一会,金·莱布斯先生。” 似乎早就料到警察的出现,连表情都准备好了,凯文信步走到这条街的尽头,才发现无意间已经走到了中央公园,也就习惯性地坐上那架破损严重的秋千。市政府的公共财政紧张了那么多年,连换一架秋千的钱都拿不出来,却在这几年造了几座气势恢宏的监狱,迎接越来越多的“好市民”入住。 凯文伸手往衣袋里掏烟,眼光随意地逡巡来来往往的行人,前方有几个小孩在追逐,跑得那么急,一准要撞上人。那么毫无目的地想着,手里抽出的一根烟却掉在了地上——有个孩子撞上的人嘴角上扬,伸手摸摸孩子的额头,笑着说了些什么…… 凯文像头猎豹般跃起冲过去,周围的一切全成了黑白背景,连声音都自动消失,这个在别人眼里有些疯狂的人的世界只剩下前方那个转身离去的背影。有什么堵在喉咙里,混蛋!为什么喊不出来!横冲直撞地撞到好几个人后,那个背影彻底淡出了凯文的世界,就像无数次他在梦中惊醒一样。 “注定的命运,到不了的未来,谁又在为谁舍命追逐?”静寂中传来的弦乐,浅吟默唱般地跟着相和,好似无故将人心底最隐秘的脆弱牵引。酒鬼比尔摇摇晃晃地跟着这动人心魄的乐声走进暗夜,放手的酒瓶摔得粉碎,他身后跟着一片死亡的阴影。 “这个月的第九个。”罗斯的两眼布满血丝,声音中有种血腥的嘶哑。凯文将只抽了一口的烟按熄在烟灰缸中,“放你一天假。”凯文抬手阻止罗斯的反驳,“你现在这种样子只会碍手碍脚。” 凯文深吸一口气,在空空荡荡的办公室将手下收集的所有资料都铺在桌子上,已经毫无疑问,这是一起连环凶杀案,凶手的标记是:作案时间,半夜;作案手段,致人死地的惊吓;作案动机,不明……想到这,凯文不由苦笑,杀人狂魔的恶趣味吧。凯文拿起九个遇害者的资料,靠倒在椅背上,目光慢慢扫过去,除了第一个受害者雷德,其余人和金·莱布斯并无明显的联系,况且自从第一起命案发生,就已派人24小时盯着那家伙,没有任何发现,真是自己搞错了?表面上看来,这似乎是无差别杀人,等一下,凯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似乎漏掉了什么。 “无差别杀人么?”凯文点起一根烟,用笔将九个遇害者遇害的地点圈画起来,慢慢嘴角浮起一丝微笑,原来如此,真是绕了好大一个圈。 “老大,那个变态真会出现吗?”莉莎紧张地左右张望。“那个,或许吧。”凯文打着哈欠坐在一个垃圾箱上,看着自己手下这一帮子人一副如临大敌既紧张又兴奋的样子,自言自语道,“啊啊,青春真好啊。怎么了,新人?”罗斯黑着一张脸站到凯文面前,“我们身为执法人员,怎么能这么儿戏。”“喂,罗斯,你怎么这么和老大说话——”“我不觉得这样懒散的态度能破得了案。”“你这小子——” “好了好了,耍嘴皮子这种事不是咱们的执法范畴,破了案才是重点,是吧,新人?”凯文还是一副懒洋洋的语气,但却将罗斯堵得无话可说。 九个死者的遇害地点分别都是通向中央公园的暗巷,凯文今晚带队守着的就是第十条,也是最后一条去往中央公园因为财政问题没有路灯的“死亡之巷”。虽然犯人杀人的时间似乎是随意的,但两起案子的相隔时间不会超过三天,离第九个死者遇害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两天,今天就可以揭下那个恶魔的面具了吧。凯文抬头,夜黑风高,还真是一个犯罪的好日子。 “嘀嗒嘀嗒……”潜伏在暗巷的警察似乎都能听到心脏中血液跳动的脉率,还有五分钟就到零点了。 “哈——”凯文用手捂住差点大口喘气的莉莎,这种场面,早知道不该带个小姑娘来的。凯文望着漆黑一片的前方,不过也难怪,在这种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毫无征兆的乐声——凯文睁大了眼,无意识地放开了捂着莉莎嘴的右手。 幽幽的乐声中,响起一个极富磁性的声音,甚至可以说是迷人,“笼中的金丝雀,琥珀的泪,最后一夜,从来不过骗局一场。” 一个很重的脚步声响起在这暗夜的长街,每一步都震耳欲聋,但那乐声和低沉的吟游声也一直响着,仿佛是牵引着脚步的主人去往天堂。渐渐地,每个人的眼中出现了一个人形轮廓,与此同时,乐声和吟游声也戛然而止。 凯文猛地惊醒过来,刚往前迈出一步,就听到前方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所有人都冲了出去,一声刺耳的枪响,还有重物倒地的声音。 这个月的最后一天,第十个受害者,离明天不过还有二十秒。“嘀嗒嘀嗒——”那么短的时间,倒下的这个人却没能挨得过去。没有人开口,所有人都在大口喘气,但其实没有什么惊险搏斗,没有长街追逐,只是对近在眼前死亡的无能为力而产生的生理反应。 “莉莎,联络生物学家。”凯文收起枪,对着地上一只被子弹射穿的支离破碎的硕大飞蛾平静道。 “是你吗?波奇。” 中央公园的破旧秋千上,从孤儿院的晚祷课上偷跑出来的两个小男孩灰头土脸地哈哈大笑,即使明天还是因为肚子饿要回去接受处罚,却依然想随时逃离孤儿院那令人窒息的空气。稚嫩的童音在深秋的黄昏唱着童年的梦想——“长大了我要成为警察,保护和波奇一样唱歌好听的大家。” 凯文扯了扯嘴角醒来,这个梦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做了,不,根本从来没做过这种本来就是事实的梦。昨晚那个吟游声,就是凯文记忆中十年前离开的儿时伙伴的声音,可是就像一个月前在中央公园的偶遇,似乎只是一个幻影,他们搜遍了整条暗巷都没有找到他。凯文坐在床沿,点起烟,“波奇,如果这就是你的理想,我会亲手抓你。” 结案 “哟,凯文,还没抓到那个玩琴的小丑吗。”凯文一只手拦住要冲上去的罗斯,懒懒一笑:“迟早罢了,不过,”凯文收了笑意,眼中的严厉让挑衅的其他部门的人感觉脊背发冷,“都市吟游者,下次请用这个称呼。” 离那次彻底失败的行动已经过去了三个月,那个神秘的“吟游诗人”再也没出现过,当然,也再也没有出现被无故吓死的人,哦,不对,是被自己的幻觉吓死的,更确切地说,是被“鬼脸天蛾”的粉末袭击而产生致命的幻觉而死。根据生物学家对那只被凯文用枪打死的“鬼脸天蛾”尸体的分析来看,这是一种人为变异的蛾类,也就是说,能操纵这只杀人蛾的就是凶手。至于是怎么操纵,生物学家给出的参考答案是,特殊的声音或许可以做到控制生物。于是,这件案子就变成是逮捕当时身在现场用乐声和吟游声操控“鬼脸天蛾”杀人的吟游诗人,案件代号为:都市吟游者。 不过当时间在一天天地过去,凶案未再发生,凶手也彻底失去踪迹后,上级断然宣布结案,对外则宣称,根据科学界的一致评定,这是一种变异的蛾类,具有强烈的致幻效果,不过已被警方击毙,当然,半个字都没提到凯文他们听到的乐声和吟游声。凯文因此还被授予了市长特意颁发的精英奖章,却成为警界挖苦讽刺的笑柄。 “老大,他们这些家伙……”罗斯还是一副极端愤恨的神情,这三个月来,他们这组可没少受白眼,罗斯还因此和人起了冲突,差点被停职,还是凯文低声下气地去向人家道歉,这事才算了结,也因为这样,罗斯对这个原本怎么都看不顺眼的长官才尊敬起来。凯文抬手拍拍这小伙子的脑袋,“好了好了,耍嘴皮子这种事不是咱们的执法范畴,破了案才是重点,是吧,新人?”罗斯不服道:“我已经当警察半年了,早不是新人了!”“哦,这样啊。那还让我把同样的话随时挂在嘴上的是谁啊。”“我——” “老大,抓到那混蛋了!” 凯文没想到终于再见到波奇会是在这种情况,但不管过去十年,还是二十年,凯文都不可能会认不得那双清澈的像是天空的眼睛以及那能让人沉醉的声音。“你这小子如果去当歌星的话,我以后就负责收钱好了。”“吟游诗人。”“啊?”“如果警察是凯文的理想,能够自由地在世间吟唱就是我的理想。”眼前这个浑身是血的杀人犯是当年那个单纯地让人心疼的少年吗? “你这小子——”凯文冲过去一把抓住戴着手铐安静坐在椅子上的青年的衣领。“咦,这位警官,还没审就要用刑么?”还是这样一副天真的样子,为什么? “老大?”罗斯和其他几人这才反应过来上前拉开凯文,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个似乎什么都无所谓的老大这么激动的样子,不过他们很快自己得出结论,就是这小子害得他们在警局沦为笑柄,老大平时看上去没什么,估计也就是忍着,现在终于抓到这家伙,还不好好教训一下。 “名字?”“波奇。”“为什么杀研究员?”“我只是去接回宠物。”凯文一声不出地在边上盯着波奇,他每说一句话,凯文的太阳穴就猛烈地跳一下,他没有直接承认所有的杀人罪,却毫不掩饰他曾出现在几个案发现场,而且他就在这次“鬼脸天蛾”的七个研究员被杀的现场,浑身是血,手里捏着那只被拿去研究的飞蛾尸体,等着警察将他锁上带来自己面前。 “老大?”凯文握着拳推门出去,声音是前所未有的疲惫,“我出去抽根烟。”“我想警官你没有这个闲工夫哦,要不快点的话,今晚又会有猎物去往地狱……”波奇看着近在咫尺,接近失控的凯文的脸,笑笑,“可以的话,请将我的竖琴一起带上。” 中央公园。人潮涌动。 “你要在这里——杀——人——”波奇听得出来凯文极力忍耐的声音,还是微笑:“‘鬼脸天蛾’不会认错目标猎物的。”“砰——”凯文全身都在发抖,被一拳打倒在地的青年咯出一口血,嘴角上扬,重新站起来,说的一句话让凯文已经到嘴边的话硬吞回去,“正义不需要无聊的私人恩怨。” 为了不引起骚动,凯文他们好不容易才让中央公园的活动提前结束,清场,还有半个小时就是零点了,将戴着手铐抱着竖琴的波奇围在中心,所有人都握紧了手中的枪。 今晚的月色很好,夜风吹得落叶飞舞在空中,每个人心头都莫名颤了下,波奇拨动琴弦,“错过的过往,遥远的理想,闭上眼能看到明天么?”凯文不由自主地回头看着这个瘦削的青年,有什么在心里漫上来。 “为什么杀研究员?”几个小时前,在来中央公园的车上,让波奇和自己坐一车的凯文目不转睛地开着车,突然出声问道。波奇眼睛望着车窗外,声音平静地就像是在呓语:“如果我告诉你,你打死后交给他们的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可以借此制造大量变异‘鬼脸天蛾’成品的发大财的宝藏,你会不会觉得很可笑?”凯文猛地刹车,波奇笑着将视线从窗外转到盯着自己的凯文脸上,“如果你准备相信我说的话,就把手铐的钥匙给我,我来对付一会的‘鬼脸天蛾’。还有——” 拖沓的脚步声响起,将凯文的思绪拉回当下,看了眼淡然的波奇后,凯文趁所有人都绷紧了神经注意脚步声时,把手铐的钥匙塞到波奇手中。 “你亦明白,生死漫长,时光流萤,被谁退让,被谁记挂,与其重伤,不如遗忘……”波奇的声音越来越远,脚步声却越来越响,“咚咚咚……”众人只觉眼前一花,突然出现在空中的几只“鬼脸天蛾”就被波奇已没有手铐束缚的双手连挥的琴弦钉死在树上。“砰!”“砰!”两声枪响几乎在同时响起,等其他人反应过来时,就见凯文左手抱住跪在地上的波奇,右手的枪打中了前方开枪射波奇的“猎物”。 几个人跑过去看这本来是波奇说今晚要成为“鬼脸天蛾”猎物的人,不由惊奇地叫道:“老大,是金·莱布斯!”凯文收起枪,走过去:“伤势怎样?”“凯文,小心!”凯文被从后面冲上来的波奇狠狠撞开,“砰!”原本中枪后倒在地上昏死过去的金·莱布斯突然坐起来举起手中的枪朝着前方扣下扳机,接着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声,所有在场的警察都很熟悉这种被“鬼脸天蛾”袭击后的死前呼喊,还有那只从金·莱布斯衣领中飞出的“鬼脸天蛾”。 而同时,映在凯文眼中的是在自己面前直直倒下的波奇。“——还有,我在研究室杀死的那只‘鬼脸天蛾’并不是你当初开枪打死的那只,它是从你们警局里飞出来的。” “还剩下一只……”这是波奇死前最后一句话。 没有人清楚为什么这个被认为是杀人狂魔的“吟游诗人”要在杀人前先杀死那么多只“鬼脸天蛾”,也就自然没有人去追究为什么被“鬼脸天蛾”袭击的金·莱布斯会开枪射击波奇,如果要说有什么的话,就是被波奇舍命救了的凯文一直还在调查所有人都认为彻底结案的——都市吟游者。 真相 “老大,还在想那家伙的话?”罗斯把烟灰缸递到凯文面前。“还剩下一只……”凯文任凭烟灰落在衣服上,眼光游移在窗外。“罪魁祸首都伏法了,没有人召唤,应该没危险了。”罗斯转向一旁在打结案报告的莉莎,“是不是,莉莎?”莉莎认真地想了会,说:“我还是觉得老大担心的有道理,毕竟那虫子太危险了。我查过这种‘鬼脸天蛾’的产地似乎是在东亚,对了,罗斯你们家族好像是东亚迁移过来的,有没有听过这种东西?”罗斯不经意地皱了皱眉,摇头说:“我也是第一次见这种虫子。”凯文挥了挥手,说:“肚子饿了,今天我请客,去喝酒吧。” “今天喝得真是尽兴啊!谢谢老大啦!”每个人都喝得东倒西歪的,凯文笑着摇摇头,“我出钱,你们也不用出命吧。”目送一班手下坐出租车离开,就听莉莎说:“老大,我家就在附近,我走回去行了。”凯文脱下外套给莉莎披上,“半夜三更的让一个女孩子回家可不是绅士做得出来的行为。”“老大,我也一起送莉莎回去吧,反正我也想醒醒酒。”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没回去的罗斯突然提议。“那就拜托俩位护花使者了。”莉莎开心地笑着回答。 “老大,我想起来一件事,今天查资料的时候,发现原来‘鬼脸天蛾’如果要使人产生幻觉就必须要先使人体内有这种飞蛾的粉末才行。”莉莎突然像想起什么地说。凯文若有所思地应道:“也就是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那玩意的粉末沾上的我们,今晚的运气太差的话就有可能要去陪那些家伙了。是吧,罗斯。” 罗斯缩了缩身子:“就算莉莎查的资料是真的,没有‘吟游诗人’的乐声,逃走的‘鬼脸天蛾’也起不了作用,生物学家们不是这么说的么。”凯文点了根烟:“我差点忘了,这个是你让他们这么说的吧,为了让矛头指向波奇。”罗斯眉梢挑了挑:“老大,这是什么意思?”一旁的莉莎从包里翻出一个透明的盒子,罗斯瞳孔收缩,往前迈了一步,声音都嘶哑了:“你怎么会有这个?” 凯文挡在莉莎身前,将烟踩灭,“波奇说过的吧,‘还剩下一只’,这就是那只漏网之蛾,不过现在也已伏法了,这件案子了结后会送去昆虫博物馆。”凯文说了当日波奇在车上告诉自己的事,“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听你的解释,‘都市吟游者’立案以来一直都负责和那帮研究员联络的罗斯警探。” 罗斯摇摇头,直起腰,慢慢伸出右手食指,一只背部有着鬼脸的硕大飞蛾从凯文背上飞起来停在上面,“老大,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宁可伪造一只‘鬼脸天蛾’的标本都要揭穿我,看来你还真是固执,那么事实就如你们所知道的,中了‘鬼脸天蛾’粉末的你——”罗斯露出见猎心喜的笑容,“说真的,我本来没想过要杀你们,如果这件案子就这么结束的话……” 凯文打了个响指,出现十几个枪口对准罗斯,正是刚才那些还喝得烂醉的同伴。“金·莱布斯雇你杀对他那些用肮脏勾当建立的名利产生威胁的雷德这些人,你于是借机杀了许多曾犯罪但不曾接受制裁的人,本想最后将所有罪名都推到发狂而死的金·莱布斯身上,没想到被波奇打乱了计划,于是将计就计找了波奇当替死鬼。” 罗斯动了动手指,“鬼脸天蛾”不安分地动了动翅膀,凯文几人不由后退几步。“不愧是老大,推理能力一流。只是,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应该不会只是听了那个死得莫名其妙的‘吟游诗人’的几句死前遗言吧。” 凯文苦笑了下:“雷德因盗窃罪入狱的案底早就被销,凭现在的警察系统根本就查不到。”“什么?”罗斯不由脱口惊呼,不过随即露出一脸冷笑,“我本来以为一开始就留下一个金·莱布斯的线索,才先杀与他关联最明显的雷德,没想到金·莱布斯居然能买通司法系统给雷德销除案底而让他守口如瓶。凯文,这样的政府,还值得你为之效力吗?” “我不是为谁干活的,我只为了惩治罪犯。” 罗斯愣了会,望着神色淡定的凯文。“这是你说过的话,你一开始也是这么做的,所以我无所谓在那些废物面前为你低头道歉,但是——”凯文迈开脚步,朝罗斯走去,“你为求自保,随意找人当替死鬼,你的正义难道就是这种程度!”罗斯手一扬,“鬼脸天蛾”飞起,凯文的一拳结结实实打在他脸上,将他打得连退几步,差点跪倒在地。 “呵呵……”罗斯右手擦去嘴角渗出的血丝,左手重新召回“鬼脸天蛾”,笑道:“那么你的正义又怎样呢?你敢说你不是为了那个弹琴的小丑。不过没关系了,反正今晚你们就可以重逢了。再见啦,老大。” “鬼脸天蛾”张开翅膀,露出诡异的图案,空中飘起星星点点的荧光,好看的犹如末日的星辰。 “期望重伤,消去哀伤,觉悟牵强,惊诧理想,唯独告别路途,闭眼看穿真相,全力走向漫长。”琴弦拨过,如水的声音沁入心脾。 罗斯惊疑地张口:“你——你——”出现在他面前怀抱竖琴的青年轻抚琴弦,忽抬手停住正在飞舞的“鬼脸天蛾”,淡淡地笑:“你该明白,这和中央公园里我的死去一样也不过是场幻觉。”手一挥,“鬼脸天蛾”化为乌有,天也亮了。 “你是怎么做到的?”罗斯似乎完全平静下来了,一副束手就擒的样子。波奇道:“作为东亚巫师家族出身的你,应该听过大唐鬼音吧。”罗斯平静的神情猛然间变成惊愕,或者说是恐惧也不为过。 大唐鬼音,是一种据说流传于中国唐朝时期模仿幽灵哀叹的古老乐曲,曲调极尽诡异空灵之能事,听者皆会为其迷惑。 波奇看着罗斯畏惧的神情摇摇头:“就像‘鬼脸天蛾’杀人表面上看来是幻觉导致的巫术,其实是一种有毒的粉末进入人体后破坏了内脏系统导致死亡,只是因为这种粉末是靠吸取人体的活性细胞为存在途径,人一旦死亡后,这种粉末也随之消失,所以验尸也是找不出致死原因的。”罗斯似乎有些明白:“也就是说,传闻中灭一城甚至一国的大唐鬼音也不是什么诡异的东西?”波奇点头:“简单地说,琴声和吟游声合成了一种特殊的次声波,能扰乱人的大脑神经系统,从而使人陷入施术者制造的幻觉中。”罗斯先是沉默,渐渐地笑出声,到后来已笑得眼泪都要出来:“难怪你那时坚持要带上琴去中央公园,从你拨动琴弦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处于你的掌控中了,还真是丢脸啊,哈哈——” 罗斯的笑在持续,莉莎突然惊叫一声,手中的透明盒子掉落在地,盒中原本已成为标本的“鬼脸天蛾”冲破盒子展开硕大的翅膀飞停在罗斯伸出的手指上。 “莉莎,你的查资料能力,我由衷地佩服,但这次‘鬼脸天蛾如果要使人产生幻觉就必须要先使人体内有这种飞蛾的粉末才行’这点需要小小地改动一下,作为东亚巫师家族出来的我,必须要让自己体内有飞蛾的粉末才能任意操控它们——”罗斯面向波奇,“这是交换所必要的代价,你也一样吧,吟游诗人。不知道你还愿不愿意告诉我,如果你只能用琴声和吟游声才能制造次声波让人产生幻觉,直到刚刚才出现的你,是怎么制造今晚的这场幻觉的?” 波奇指了指凯文手下的这班警察,“他们这么大声嚷嚷地喝酒,完全帮我掩盖了琴声和吟游声,不过还是低估了你‘鬼脸天蛾’的变异能力。凯文,怎么做?” 凯文点烟,抬头望着渐隐的星辰,手下的警察们放下枪让出一条路给罗斯。“我只为了惩治罪犯,就算不当警察。多保重,老大。”罗斯手指上的“鬼脸天蛾”扇了扇翅膀,随他主人消失在黎明的曙光中。 尾声 凯文和波奇坐在中央公园的破旧秋千上,想起小时候最后一次在这边玩耍的时光,“为什么要走?不是说要一直在一起的……”“因为凯文已经接近自己的理想,进了警察学校,我也要去实现我的理想,不想输给你呐。” “话说你那个次声波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个夸张的什么鬼音。”凯文依然不怎么相信人的声音会达到这种地步。波奇淡然道:“就是字面意思。至于大唐鬼音,罗斯完全没有夸张,我的次声波只是大唐鬼音还流传于世的一点残影罢了。”知道波奇是不会说那个所谓的“交换代价”是什么了,凯文吐出一口烟似乎漫不经心地说:“这十年你都学了些什么啊,让从东亚巫师家族出来的罗斯都栽了跟头,虽然最后还是让他跑了。” 波奇笑着摇摇头,“鬼脸天蛾”的致命粉末一次只能袭击一人,下一次就要等到40个小时以后才能生成新的粉末,这也就是为什么那起连环杀人案会有那么明显的时间间隔的原因,发现这个事实后已经第一时间告知了凯文,但他仍然选择放走这个叫了他几个月“老大”的“新人”。 “我们的警官大人是故意的吧,在他用那只复活的‘鬼脸天蛾’对付我们之前,那么多把枪早将他射成筛子了。尽管我也想这么做的说。”波奇收起笑,“不过他的性子有时过于偏激,希望这次的事件是个好的教训。”凯文将烟头摁熄扔掉,“这也就是你刚开始插手这件事却放任自流,之后因察觉他的变化而自动现身抓他,却在最后和他讲了半天超能力的科学解释的理由?” 发生第一起命案的第二天,凯文在中央公园遇见刚回来这个都市的波奇,之后从第五起命案开始,从各种迹象敏锐觉察到杀人者操控的“鬼脸天蛾”的微妙变化后,波奇就介入其中,用琴声将“鬼脸天蛾”的猎物引向通往中央公园的暗巷,原本的无差别杀人就人为地留下了这条地理的线索给凯文。 “无差别杀人啊……”凯文又点起一根烟。波奇点头:“罗斯杀的的确都是些法律制裁不了的恶棍,但他慢慢开始享受这种决定他人生死的感受……” 凯文转过头盯着波奇:“你呢?”波奇正视回去:“就像你看见的,那七个借助你们带回去的‘鬼脸天蛾’残本而制造大量成品准备卖给各方势力的研究员是我杀的,那天以为逃过一死的金·莱布斯也没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而那些被“鬼脸天蛾”吓死的人我也没有要救的意思。这些就是我这些年在做的事,以后也不打算收手,如果你问我是不是一种享受,我的回答只是那句老掉牙的话。” “现在你的决定呢?” “老大,七三十四街发生命案。”凯文摁熄刚点着的香烟,一把抓过大衣,“行动。” “正义不需要无聊的私人恩怨。”这是我们的信念,即使我们选的是不同的道路。 毒药 杜鹏/著 (一) 夜已深,浓浓的夜色里只剩下一盏灯,孤零零的点缀着这个没有月的黑夜。 厨房里,邹佳伟盯着刚倒好的两杯水发呆许久。终于,他打开在兜里捂的微热的一个包裹严实的小纸包,颤抖的撕开一个斜口,倒进了其中的一个杯子。 清澈透明的水顿时泛起一片煞白,瞬时又恢复了刚才的透彻。不过这透彻让人恐惧,有种预见到死亡的恐惧。 这是邹佳伟在网上购买的,无色无味,药力缓释,不会造成剧烈的痛苦,让人在睡梦中不知不觉的脏器衰竭。买它的用途很简单,不是杀人就是自杀。 倒完之后,邹佳伟没有立即扔掉,纸包里还残留了一丁点,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毫不吝啬的将剩下的一丁点倒进了另外一个杯子里。 家里很静,他的呼吸声开始有些刺耳,心跳的声音也变得有些巨大。 他不想面对这样一个结局,可是自己已经想不出任何办法,可以让自己觉得心安理得。 打开卧室的门,王程程面色暗淡的撩开已经不再灵动的长睫毛看了他一眼。 邹佳伟递过水杯,恭恭敬敬的站在一侧,轻声说道,“喝点水吧,刚吃过药,一点东西不吃会伤胃的。” 王程程坐起身,苦笑的接了过去,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没下毒吧?” 邹佳伟后背一凉,嘴角有些抽搐,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王程程将杯里的水一滴不剩的喝完。这才要转身离开。 王程程喊住他,声音很微弱,邹佳伟转身走近她,俯下身子,轻轻的吻上了她的双唇。 这是他们既定的程序,如果邹佳伟不能和她一起睡下,离开前一定要吻她。 既定程序完成后,邹佳伟轻轻的掩上卧室的门。锁芯弹出的一瞬间,邹佳伟的心咯噔一下感觉到了痛。 他猛然间想起之前卖家给他那份样品的实验结果。 只是一小点儿,流浪狗服下之后很快瘫软下去,五分钟不到,就已经感觉不到呼吸了,半个小时之后,体温骤减,三小时之后尸体已经硬实。 邹佳伟使劲甩甩头,想把这段情景甩出自己的记忆,只可惜,所有的动作都是徒劳的。他根本忘不掉。 他推开孩子卧房的门,轻轻的整了一下被子,又摸摸孩子的头发,脸蛋,还是不舍得站起身坐回到厨房,刚才起身的位置。 一切都要结束了,明天,太阳会照常升起,生活,依旧会无声的继续,只是这一切已经和自己无关。等待自己的只剩下手里的这支笔和面前这张崭新的纸以及上边两个无力的汉字:遗书。 死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他端起桌子上剩下的一杯水,轻轻抿了一口。然后继续看着这张纸发呆。 他有些提笔忘字,或许是因为没有经验,看着这张收起打开多少次却依旧崭新的纸重重的落下了笔端。 只一会儿,他感觉到嘴唇有些干,血流量也在不断加大,他抿了一下嘴唇,要写下了一生的忏悔。 “我…我…”他只写了一个字就感觉到眼前开始模糊,脑袋里像是被灌了铅水,怎么抬都抬不起来。 伴随着那支水笔与地面的撞击,他也软软的栽倒了地上… 一道白光射来,温暖而祥和,包裹着浓浓的爱,让他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幸福。 “佳伟!邹佳伟!快点啊,跟上我。”一个熟悉的声音银铃一般飘了过来,一下子把他带到了记忆最深处的画面。 (二) “这样真得好么?”邹佳伟犹豫不前。 就在刚才,景区的管理人员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告诫他们今天的情况不允许攀登到崖顶,地面湿滑,有危险。 原本几个人去意已决,可是姜讯说附近有一条小路可以绕开景区保安那里,然后就能上到崖顶了。 孔小雨突然来了精神,和王程程拉着手就跟着姜讯跑了。 邹佳伟迟疑一会儿,还是跟上了他们,毕竟把自己的女朋友交到别人的手里,是件很不放心的事情。 九丈崖,孔小雨早就想来玩了,特别是可以登到崖顶俯视群山。崖壁上有一处悬瀑,雨季的时候,水量充沛,倾泄而下,烟波袅袅,煞是壮观。 只是他搞不懂,为什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是今天要来?而且这段时间的天气预报里说,最近一直是阴雨天,姜讯他们也都知道,却非要鼓动孔小雨到这里来。 虽然自己也单独约过她几次,明确说过要来这里,却总被临时的事情干扰。 “你干嘛呀?危险!小雨!”邹佳伟几步上前一把拉住正要越过崖边护栏的孔小雨。 此时的孔小雨正神游在眼前的一片烟雨朦胧之中,完全没有理会邹佳伟的拉扯。 王程程和姜讯也靠在栏杆上,似乎对那两人的行为视而不见。 “佳伟,你记得《卧虎藏龙》最后一个镜头么?章子怡从山峦之巅一跃而下…”孔小雨无力的触碰着邹佳伟死死抓着自己的手,深情的望着眼前的爱人。 “别傻了。那是电影。倘若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去,那可是连根头发都找不到,快进来,别松手。”邹佳伟的手越发的用力,他似乎感觉到自己一但撒手,就再也见不到眼前的爱人。 “小雨,你不妨试一下,如果你找不到了,我会替你照顾好佳伟的,呵呵…”王程程俏皮的跟孔小雨开着玩笑。 “别听她的,她在开玩笑呢。小雨,听话,快进来,求你了,看着我…”邹佳伟已经从孔小雨的眼神中看到了她的别意。 “你干嘛不和她一起跳下去?不是说如果两个人真心相爱,一定会活着的?”姜讯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开着玩笑。 “你胡说八道什么姜讯,看眼的不怕事大呀!”邹佳伟一听这话,立即火冒三丈,恨不得上前揍他一顿。 突然,一道闪电划破云层,劈天的惊雷陡然间在崖顶炸响,紧随着一声撕吼,孔小雨消失了… 雨依旧是不急不躁,淅淅沥沥湿透了邹佳伟的心。 从派出所出来,王程程紧紧跟着邹佳伟,不敢远离一步。而民警给出的答复却让邹佳伟根本没有思绪去留意这些。 “几十号人整整找了三天,连根毛都没有发现,你还说自己没有报假警,你最好拿出来证据,否则有你受的!” 邹佳伟怎么也想不到为什么会是这个结果,他瞪向姜讯,恶狠狠的质问道,“门票明明是你拿的,怎么就说没有就没有呢?” 姜讯对邹佳伟的态度完全是无限的不屑,这让邹佳伟突然有种想杀人的冲动。他揪住姜讯的衣领,“你到底是不是存心的?如果你不在那里煽风点火,小雨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勇气!” “哼!”姜讯似乎根本没有在乎这期间的任何一件事情,一巴掌打落邹佳伟的手,“程程也说过风凉话,你干嘛不去问她?还是明天赶紧到学校里去找小雨的资料吧,否则,你就是自身难保!” (三) “怎么可能没有?她是春节后转学过来的,学校里好多老师同学都认识她,”邹佳伟彻底懵了。 最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学校的档案里居然找不到关于孔小雨的任何一份资料。她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随着九丈崖顶那最后一个笑容,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姜讯呢?有他的资料么?他们是一起来的呀?”邹佳伟似乎落进了一口深潭,看不到一丝的希望。 答案是如此的如影随形,没有。 在邹佳伟即将离开学校档案室时,那位花白头发的老教师拍了拍他的肩膀,并诚恳的希望他能去医院检查一下。 对于这样的关心,邹佳伟欣然接受了,因为他到访过孔小雨和姜讯的班级,包括老师,包括同学,都一遍一遍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和建议。 难道自己撞鬼了,大半年的时间一直活灵活现存在于自己生命中的女孩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一丝证据,怎么可能? 面对这个事实,邹佳伟很想承认经历的这一切都只是自己一个人的臆想,可是,这里还有一个人在,那就是王程程,她和自己经历了同样的事情啊,难道她? “程程,程程,你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也认识小雨,还不止一天两天,你给我证明一下,她确实存在过呀!” 邹佳伟猛然间感觉到自己拥有了无穷的力量,他要证明这件事情,他有证人,他抓住王程程的双肩用力的摇,他浑身燥热,沸腾的血液把他的眼珠都烧红了。 他越来越用力,突然王程程也消失了,像一团烟雾。他瞪圆了眼睛四处找寻,视线之内却渐渐浮现出厨房的摆设。 血红色的眼睛慢慢的清晰起来,意识也开始恢复,只是嘴里干涩,像是有团烈火在燃烧。 他缓缓坐起来,用力的揉搓着眼睛,桌子上摆放着两杯满满的水,清澈透明,散发着摄人心魂的魔力。 对于这两杯水,他似乎还有一些片段的记忆,然而此时的邹佳伟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他抓起一杯水狂饮而下。 巨大的冲击,鱼贯而入,浇灭了邹佳伟心中的臆想,也浇灭了他生命的火焰。他颤抖的放下了手里的杯子,再一次瘫软到了地上,或许这一次,他再也站不起来了。 他后悔了,从来没有感觉到脑袋如撕裂般的疼痛,他意识到,这就是药物的作用。那杯水还是留给了自己,他在最后的选择上,将生的决定留给了王程程,可是,可是为什么桌子上会出现两个水杯,那一个不应该在卧室里么? 此时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结局一定,自己只有死路一条了。 可不管怎么说,在这段短暂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位美丽的女人陪伴自己,也算是一件幸事。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邹佳伟一念忏悔之后,心中突然解脱了。灵魂随之慢慢飘了起来,对他的人生做了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回望。 (四) 或许是他的灵魂过于纠结和王程程在一起的时光,也或许是对于自己逝去肉体的不甘,一晃而过的回望走到这里突然踩下了刹车。 两个人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听人说邻市有座寺院,寺院的后山有一口泉,名曰智泉,有灵性,拜者无需多言,只要心中默念,该泉就能解读所求何事,再到寺里上香,心诚者十之七八应验,若事成,满三年后要来还愿。 也做过几次检查,奇怪的是,两人都一切正常,所以只好把希望寄托在这方面了。 邹佳伟是不信鬼神的,可几年前经历了孔小雨和姜讯的事情后,他的敬畏之心才油然而生。 他不止一次的向王程程核实这件事情,王程程也始终坚定的支持着他的记忆,可这件事情里到底隐藏的什么玄机,谁也说不透。 “莫怪和尚们这般大样,请看护法者岂是小人。” 到了庙门,一副对联映入眼帘,邹佳伟只扫了一眼便赶忙帮王程程开了车门。 他还是要好好感谢王程程的,没有他那位家资丰盈的单亲丈母娘,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么一辆车和那个别人奋斗十几二十年都难以企及的位置。 安逸的生活已经让他忘记了少年时曾经的美好。人总要往前看嘛。 给寺里捐了香火钱,一位小沙弥便引他们二人去了后山。拜了智泉,邹佳伟让小沙弥引王程程先回寺里,自己想看一下风景。 这些不过是借口而已,实际上,他是想起了那段往事,关于孔小雨的。智泉的整体结构是那样的像九丈崖,泉水从崖壁中间流出,落差,深潭… 他正想着,一柄利刃悄悄的从苍柏的阴影里露出寒涩的光,一个健硕的身影无声无息的向他靠近。 那个萦绕在梦里的画面一遍一遍洗涤着邹佳伟疑惑的灵魂,背对着那一招致命的利刃,他忘情的全然不知。 一步,两步,再有一步他便劫数难逃,身后的身影是那样的健硕,别说手中还有一把利刃,即便没有,那人空手也可捏碎他的喉骨。 “小雨,你到底去了哪里?”邹佳伟一遍一遍冥想着这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突然,迎面一声重喝,“施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邹佳伟恍然间感觉到后背一阵阴风刺骨,回头之际,只见松涛阵阵,不见人影斑驳。 再一回神,一位大和尚已经双手合十,耸立于身前。 问明来意后,大和尚引他到了自己的禅房,推算之后嘱咐他万万不可今日返回,会有血光之灾,可留宿寺内。 邹佳伟半信半疑,不好当面推辞便答应下来。顺便说起了关于孔小雨的事情。 大和尚笑而不答,称其为一切皆有因果,一切皆是造化,三千大千世界中,这又算的了什么。 邹佳伟认为这些不过是大和尚糊弄自己罢了,无非是想再索要些香火钱。血光之灾,怎么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今天到了寺里却有了血光之灾。 邹佳伟反问大和尚,倘若今天他二人不来请愿,还会不会有血光之灾。大和尚直接告诉他,这血光之灾就是缘此而起,不来便没有。 他只好笑笑,隐隐中再次感到后背阴风阵阵,很是不自在。 和王程程说起此事,程程要他听大和尚的,今晚不走便是。可傍晚时分公司业务部突然打来一个电话,说有一位重要的国外客户今晚提前到达,问他出不出席晚宴。 几经周折,邹佳伟还是决定赶回去,毕竟这位客户关系到第一个出口订单,况且从寺里到公司,顶多也就两个多小时。 (五) 话别了王程程,邹佳伟驾车向公司驶去。他并没有忘记大和尚和王程程的叮嘱,一路上小心加小心。 路程中有一段要经过一片山区,不但两旁怪石嶙峋,而且正好是两个城市的交界处,并没有路灯。 出发的时候月亮刚露头,行止此处,月亮却隐到了云里,总也不见出来,这让第一次夜里走这儿的邹佳伟心中泛起些许不安。 他降低车速,不断变幻着远光近光,生怕出一丝纰漏。时间就这样在这紧张又无声的气氛中缓缓流逝着。 翻过最后一道岭子就算通过这片山区了,邹佳伟一路上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终于看到了希望,岭后村庄里的灯光似乎已经蹦起来迎接邹佳伟的出现。 霎时间,一道强光,闪电般从岭口的最顶端嗜血狂魔般直直的射了过来。光柱封锁了邹佳伟所有的视线,他全身的毛孔瞬间全部喷张开来! 此时岂能容他细想,停在这里,眨眼间就会让正前方这个庞然大物般的重型卡车碾压撕碎,躲开,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可是… 邹佳伟死打方向盘,一脚猛跺,车子瞬间滚下山坡… 两天后,邹佳伟从疼痛中苏醒过来。 他庆幸自己大难不死的同时,并没有因为没有听从大和尚的告诫而感到懊悔,而是被王程程告知的结果再次困惑了。 王程程告诉他,交警给出的结果是,那辆重卡是被偷来的,肇事者已经跑掉了,没有目击证人,这辆重卡的原司机也被打昏,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 对于王程程之后提到的关于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事情,邹佳伟不再有任何关心。他冥冥之中感觉到,在自己的身边,有一双无形的,仇视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锁定着自己。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这种被监视的感觉一度让邹佳伟消沉下去。因为,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 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冤,造了什么孽,为什么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对于那个国外客户的信息也被证实是子虚乌有,同样是查不到任何消息。这不禁让他联想到当年的孔小雨。 自己接触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感觉是那样的真实。一颦一笑,一言一行,都让人不敢有任何节外生枝的遐想。可是为什么一旦事情出现变故,这些人连一点资料都搜寻不到呢?如今的网络是那样的无所不能,可偏偏就是没有。 难道说,这一切的劫难都是完全针对于自己?莫非自己还有什么神秘而特殊的身份? 之后的一段时间邹佳伟开始沉迷于玄学,他认为,只有这样去解释才可以揭开自己身上的重重谜团。 一个半月后,王程程告诉他,自己有了身孕。这个消息着实让邹佳伟乐不可支。 作为一个失去了双亲又无兄弟姐妹的人来说,在这个世界上他再也不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了。 这样的想法当然不能表现出来让王程程知道。虽然都应该称作亲人,可孩子与自己却是贯通着浓浓血脉。这份亲情要远超出爱情在意识形态里的分量。 同时,这样一个消息也抵消了脑海中一直对于“玄学”的纠缠。日子仿佛又回归到了正常的轨道上。 (六) 孩子转眼四岁半了,唐诗宋词已经可以朗朗上口,一天,王程程突然提起还愿的事情。 她知道邹佳伟对于那天晚上的事故依然历历在目,忍了又忍,还是没能忍住。邹佳伟听闻,反应并没有多么巨大,两人约定周日带上孩子一同前去。 此时的寺院较4年前已经大不一样了。或许是因为智泉的灵验,所以香火钱也收益颇丰,再伫立庙门前时,已是红翠墙琉璃瓦,高高的龙头门楼气势恢宏。 只是那副“莫怪和尚们这般大样,请看护法者岂是小人”的对联却不曾变化,惹得邹佳伟眼前一亮。 当年接待过他们两人的小沙弥也窜个不少,却依旧腼腆,引二人上大殿还了愿,又陪同四下转转。 山风轻袭,禅意绵绵,几人在一处竹林处停下来小憩。 一位僧人正在不远处清扫着禅院,虽然地上的落叶少的可怜,却让人感受到浓浓的禅意。偶尔有路经的香客取景拍照。 突然,不知是谁的闪光灯爆闪了一下,一声清脆的咔嚓过后,邹佳伟一下子跳将起来,疯了一般冲向了那个清扫的僧人。 剧情转变的太快,王程程惊愕的将孩子揽在怀中,不知所措的看着邹佳伟对那位清扫的僧人拳脚相加。 小沙弥也惊到了,他根本拉扯不开凶猛泄愤中的邹佳伟,踉跄的跑去求救主持。 而被邹佳伟劈头盖脸狂揍的那位僧人却如入无人之境,任由着邹佳伟的暴虐,始终不肯退挡。 “师傅,师傅…”小沙弥怯懦的引来了主持。而此时的主持正是当年的大和尚。 “好啦,你随他退下吧,这里我来处理。”主持一定睛,对蜷在一旁的王程程说道。 邹佳伟终于累了,打不动了,直接坐到地上呼呼直喘,目光不时扫视着依然稳如立佛的僧人,熊熊的怒火丝毫不见减退。 主持又等了一会儿,信步向前,“施主若是怒火未消,体力恢复之后还可以继续打他,我在禅房等候施主。” 邹佳伟抬头看了一眼主持,又随着他的目光移向那位僧人,主持问僧人,“适才你可曾还手,可曾退却,可曾抵挡?” “没有,师傅。”僧人答道。 “那好,一会儿随施主一同去我禅房。”主持说完,转身便走了… 几人落座,主持并没有谈及关于适才的任何话题,只是安安静静的坐着听,听这二人的对话。 “那年为什么要开车撞我?我和你素昧平生,有什么恩怨情仇要对我下此狠手!” “还有!你以为跑到这里剃个光头,当个和尚,之前的事情就一笔勾消了么?” 邹佳伟愤怒的大坝似乎并没有彻底溃塌,因为他还不知道眼前的这位仇家到底是谁。 短暂的平静之后,僧人说话了,他说自己是孔小雨的义兄,迷途之时受过小雨的帮助,四年前出狱后得知了小雨的事情,并被告知是邹佳伟坚持要去到崖顶,还蛊惑小雨说,真爱的人从崖顶跳下不会出现任何意外。 听到这里的邹佳伟简直就要疯了,他歇斯底里的质问僧人,自己把孔小雨推下九丈崖到底是什么目的?僧人的解释完全是痴人说梦,没有任何可以站住脚的地方。 而僧人却说,邹佳伟是为了和王程程在一起,觉得孔小雨是个累赘,所以… 邹佳伟一拍桌子拔地而起,“放屁!我再脑残也不会使用这么丧心病狂的手段,况且我当时是那样深爱着小雨,是谁?是谁妖言惑众陷我于不义的?” 僧人淡淡答道,“姜讯。” (七) 两天之后,姜讯突然出现。他的目的居然是来参加同学聚会。 令邹佳伟更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王程程一见到姜讯似乎变了一个人,居然和姜讯偷偷摸摸的避开所有人去花前月下,这简直是要气煞邹佳伟。 而邹佳伟几次去找姜讯要问明当年小雨的资料、坠崖以及僧人的事情,都被姜讯躲开了,可以说是避而不见。这更让他怒火中烧。 这还不算完,自从姜讯出现之后,王程程对家对孩子根本就不管不顾,更别说关心一下邹佳伟了。 纵然邹佳伟一次一次诚心诚意苦口婆心的引导她,最后都成了无用之功。看来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逮住姜讯,人神共愤的打他一个面目全非才能解了心口这团恶气。 然而这一天却没用邹佳伟费多大力气围追堵截就到来了,姜讯打电话给他,约他面谈,地点居然在九丈崖。 “为什么约我来这里?是想重温一下你当年居心叵测种下的恶果么?”邹佳伟直接站到了当年孔小雨坠崖的位置上,大有要追随孔小雨脚步的意思。 “种下恶果的人是你而不是我。”虽然不见了能有小十年,可姜讯依然是当年的模样,看不出什么变化,除了语气中侧漏的戾气。 面对姜讯可恶至极的嘴脸,邹佳伟却有着异乎寻常的镇定。 “我已经将所有关于小雨当年的事情,我的事情,以及你教唆那人谋杀我的事情都整理了材料,如果我今天回不去,明天你就会被警察带走。” 邹佳伟说这些话的时候异常平静,王程程的表现已经让他丧失了对于爱情的信仰,或许只有当年对于孔小雨的爱情才算是真正的爱情。 唯一残留在心中有些不舍的就只剩孩子了。可是对于姜讯的仇恨,仿佛让他的心已经变得异常的冰冷。 “如果今天你给不了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会义无反顾的从这里跳下去。今天的情形和当年一样,我们也是偷着上来的,可是我不相信,我从这里跳下去之后也会连根毛都不剩!” 对于邹佳伟的威胁,姜讯只轻蔑的一笑,“不用惘费这么多力气了,实话告诉你,当年的事情是我和王程程一起设计的…” 邹佳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都是真得,他已经瘫软的坐到了地上。 姜讯承认当年为了帮助王程程得到她父亲的一笔遗产,设计了一份假的遗嘱,虽然他们的对手是王程程父亲的“小三”,可是这样的解释并没有让发现此事的孔小雨偃旗息鼓。 孔小雨让他们重新考虑这样的行为是否能够心安理得的过一辈子,保留自己揭发这件事情的权利。 可是这种恐惧感重重的影响到了他们之后的行动,所以他们决定制造这样一起事故把孔小雨做掉。 原先的计划是让邹佳伟和孔小雨都喝下被放了致幻剂的水,然后假借邹佳伟的手造成坠崖的事故,如果邹佳伟有什么异样,他们会连邹佳伟一同处理掉。 可是,当孔小雨在崖顶回望邹佳伟之后,竟然自己飞身而下,而邹佳伟却因为一直没有喝到控制在孔小雨手中的水而一直保持着清醒。 谈话的最后,姜讯还告诉他,不用再挂念孩子了,那不是他的种。 修建寺院的钱是姜讯出的,做为交换,当年大和尚留宿王程程让其二人一夜缠绵。引邹佳伟离开的外国客户也是姜讯刻意安排的,车祸事后,他又让大和尚收留了那位“义兄”,只为了给邹佳伟讲述这一套谎言。 姜讯出现的目的就是要心安理得的拿回自己苦心经营的所有,包括财富,王程程以及孩子,但这个结果的前提只有一个,就是邹佳伟必须死。 “你这样的人还是早点死了算了,什么都没有,别说是孩子,就连点心眼也没有,活着就是浪费资源。”姜讯面对已经烂泥一滩的邹佳伟没有半点同情。 “你也应该知足了,多活了这么多年,好好想想,如果当年你能够追随你的爱人一同驾鹤西去,怎么会有这般痛苦。只是一杯水,喝下去,什么烦心的事情都没有了,多简单…” “噢,对了,我的女人还可以再借你睡几天,孩子也帮我好好带着,过几天,我会把你和你的小雨葬到一起的…” (八) 意识恢复之后的邹佳伟已经找不见姜讯的踪影,他的世界就此彻底崩塌。 于是他从网上买来了,冲动的一霎那,他是想毒死王程程的。想想平日里偶尔的争吵中,她骂自己是吃软饭的,诅咒自己不得好死,他确实是怒不可遏。 可是至少她也陪自己走过了这么多年。虽然每个吻都不那么走心,可是至少比从未有过要好。 他纠结了,如果孩子将来长大后发现自己不是他的亲生父亲,自己又该如何解释呢?要自己迁怒于孩子,实在是于心不忍啊。 纠结的最后,他决定杀死自己,看似整件事情中,只有自己是多出来的。 不,自己本来可以和小雨在一起,如果那一天自己能像姜讯说得,义无反顾的跳下去,抓住小雨,那么就不会有后面的这些痛苦和迷惑了。 自己简直就是一个垃圾,面对自己爱的人香消玉殒甚至连一同赴死的勇气都没有,还妄谈什么真爱… 夜已深,邹佳伟做完了一生中所有的例行公事,终于停住脚步要跟这个世界告别了。 他摊开那张纸,心无所恋的写到:我是邹佳伟,以下内容… 夜彻底黑了,在远方的一座摩天大楼中,两个“人”正注视着一面世人无法形容的显示屏,看着屏幕中缓缓倒下的邹佳伟。 “一切都结束了,我想,说再多也没有你亲眼所见更能让你相信这一事实,他死了,他的灵魂会被带走,进入下一个轮回。” 一个人说道,目光瞥向另外一个人,另一个人转过身,然后缓缓的离开,突然,她停住脚步,扑向显示屏,而显示屏却陡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她只环抱了一团空气。 “如果没有你当时的动情,怎么会有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我不想指责你,可是关于他的死却是你一手造成的。”说话的人回头望向遥远的星空,他的面容和姜讯简直是犹如双生。 “这就是你给我上的第一课?”另一人也低头过来,又悻悻的抬起头,“其实,我还是蛮喜欢用小雨这个名字的…” “名字?你已经要结束第二个课程了,你现在的名字是苏云,身份是盛世昊天集团的代理总裁。之后还会有数不清的名字和身份,对人类世界的学习才刚刚开始,而你的表现我只想说两个字,呵呵。” …… …… 光暖暖的射进厨房,制造出天国一般祥和朦胧。 邹佳伟缓缓站起身,没有了一切痛苦和烦恼,他感觉自己已经成为了晨光中的一缕,透彻的如一杯清水。 他要走了,再做一次道别吧,再看一眼他在尘世中曾经拥有的美好。 突然,孩子房间的门开了,孩子光着屁股跑了过来,“爸爸,爸爸,尿尿,爸爸抱,尿尿…” 邹佳伟突然感到后脑一沉,似一注铅水灌进了自己的身体,整个世界都为之一振,他醒了。 抱孩子回屋睡下,邹佳伟依然感到后脑隐隐作痛,踉跄的走到卧室看了一眼王程程。 王程程睡得很沉,邹佳伟试了一下气息和心跳,在确认一切正常之后,才轻手轻脚的离开了。 卧室的门掩上了,王程程的眼睛也随之睁开了,她浅浅一笑,瞟了一眼放在床头饰品盒里的唇印贴纸… 今夜依然是月黑风高,邹佳伟却饶有兴致的坐在了王程程的身边,给那家网店留言:假货!做人要不要这么损? 卖家回复:真货!你认为我会和鬼聊天么? 邹佳伟撇嘴一笑,看向王程程的平板电脑,发现她正和署名为智泉大和尚的人聊天,于是凑了过去,“孩他妈,问他,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佛?” 智泉大和尚回复:“好人成佛需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而坏人成佛只需放下屠刀。” 这样的回答明显让邹佳伟很不爽,夺过电脑飞快地敲上几个字:你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智泉大和尚回复:“迷时师渡,觉时渡人。心安了,便到了归处。何为好,何为坏?” 突然,屏幕上跳出一张对话截图,对方给王程程的备注一下子扎到了邹佳伟的眼睛:女儿。 213铅笔 2016—8—30 毒药 沈暝/著 第一章 王耀前走在乡间田埂路上,他要去镇上找他那不讨人喜的媳妇。 娶那婆娘的时候,他阿娘说她是资本家的小姐下放到这头村子里来,娶她既能得个媳妇,还能赚一笔钱,划得来。现在他真真是悔的肠子都青了,那女人既不贤惠不懂个三从四德,也不安分在家里务农,非要出去工作,每天还臭美的要打扮一番,借口说什么保持仪容,去他娘的仪容,要他说这个不安分的女人肯定是想要去勾引男人。最可恨的是娶进门这么些年了,也没给他们王家添个一儿半女,这就是罪大恶极了。他那老母亲也开始劝他休了这个媳妇另外娶一个好姑娘,但是今夕不比以往了,他没有工作,一个好成分已经获得不了优先的权利了……想到这他狠狠“啐”了一声,那些势力的女人啊!都是些败家货! “哎呦!”他感到被人绊了一下,头磕在地上跌了个狗吃屎,王耀前就地一滚,以一个潇洒的动作爬起来,随即冲着边上的人猛地踹去,嘴里还大声骂着,“兔崽子你不长眼吗,敢给爷爷我下绊子。” 那个模糊的人影挨了他一腿却还是站着不动,跟他那婆娘一样倔,王耀前心中顿时升起一股子怒气,扑上前对着那人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就像平时一样,以一口唾沫做结。 “耀前,一道去镇上快活去。”他忽然又听到不远处有人呼唤他的名字。 “诶,来了。”王耀前连忙应道,向前走了几步却又见不到人影。 再回过头时,人影已经不见了,只剩一根电线木孤零零的站在路边上。 “晦气,真晦气!” 他随手拔了根青草放嘴里嚼着,一副大爷的模样大摇大摆进了镇卫生院,一路上没有人阻拦他,这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是家里独生子,自小就是高人一等的,再加上那十年间获得“至高无上”权利的经历,让他愈加肯定自己的地位。 “你怎么来了?”一晃神他那个整天愁眉苦脸好像别人欠了她二五八万的媳妇正冷眼瞪着他。 他想也不想就是一巴掌扇在那女人脸上,枯瘦的手指在女人白净的面上烙下五个红印子。 “呸,贱人。”他狠狠瞪着那个女人,飞溅的唾沫洒在她的脸上,让他心中舒畅了些。 女人眼神阴鸷但却一言不发,似乎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相处模式,不屈服,不反抗,这样的态度让男人更生厌恶。 “药呢?”他用布满了血丝的双眼瞪着女人。 “没有。”女人不耐烦的想将他推开。 “药呢,快给我药!”王耀前一把揪住女人白大褂的领子将女人拎到自己面前急切的逼问道。 “跟我去楼上。”女人的态度似乎软化了,她妥协似得请求道。 王耀前一把将女人摔在地上,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目光扫到桌面上女人的搪瓷杯便猛地抓起来大口喝着,也不顾杯中水那滚烫的温度。 女人面无表情的从地上爬起来,整了整凌乱的白大褂,神情端庄的走在前面带路。 镇上卫生所的小楼只有两层,附带一个阁楼作为储物间,女人见四下无人便偷偷地带着王耀前进入阁楼。 “这是最后一次了。”女人甩下药,叹了口气,“戒毒吧耀前,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 “你说什么?”王耀前紧紧攥着药瓶,奈何五指像是抓着一团棉花一般软绵绵的使不上劲。 “家里没钱供你买那玩意了,我……我已经做了很多对不起所里的事了,不能再帮你拿药了。”女人的双手紧紧握成拳,“戒掉吧,算我求你了。” “没钱没钱!又是这种鬼话!”男人大口喘着气,神情激动,“每个月就上缴个十几块钱,你工资就这些?剩下的钱呢,是不是用来贴补哪个野男人了?” “你胡说什么!”女人的脸上流露出惊慌的神色,但她很快摆出一副愤怒的样子,“我只有这些钱,全给你败光了,家里怎么办,一起饿死吗?和你那70多的老娘一起饿死算了?” “贱人你还狡辩!”王耀前愈发的愤怒,两眼发红就扑上去一拳将女人打翻在地,他一发狠又提起女人,用自己的臂弯绞住了她的脖子,他还记着手里那瓶药,只是将那小玻璃瓶死死护在掌心。 女人双臂向前伸直拼命挣扎了起来,她的脸上浮起不正常的潮红,双眼猛地向外突出,大张着嘴贪婪的渴求着空气,就像一个将要溺死的人。 “嘭。”门被人猛地踹开。 “啊!”王耀前听到一声男人的惊叫声。 “嘭!”又是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 “啊!”紧接着是女人的尖叫。 血,有血,红色的一大片……从王耀前模糊的视线中,他看到模糊的人影,一切变得模糊了。 死人了。 第二章 鸡鸣了。 女人飞快的从床上爬起来,手脚麻利的升起炉子,她从田里采了只南瓜,犹豫片刻只切了半只丢进锅里。 “雨蒙,多烧点东西,你弟弟今天要回来。”母亲的声音自房内传出,林雨蒙应了一声这才一狠心将剩下半个南瓜也切了下进锅中。 “阿娘我先下田里干活去了,你看着些炉子喔。” “去吧。”满头银丝的老妇人蹒跚着从里屋走出来,她有一条腿在几十年前被那扒皮的地主打断过,幸好有那次的运动让她狠狠地出了口恶气,但这条瘸腿却折磨她至今。 林雨蒙是家里第四个孩子,上面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前两年离开家去了南边的城市发展至今未归,两个弟弟都在县城里念书,很难得遇到空闲能回家一趟,更多时间用在打零工上。 现下刚收完玉米,是该播种的时节。林雨蒙刚犁完地,挺直了腰正想歇口气回家里吃早饭,忽然看见不远处穿着一身破烂跟个乞丐似的王耀前对着一根电线木耀武扬威。 “呸,大清早见着神经病,晦气!”林雨蒙啐了口痰,忽忙往回走。 王耀前是乡里出了名的无赖地痞,从小就爱欺负人,得了个外号“小霸王”,附近村民都对他又恨又怕,尤其那十年里,他更是没少害过人。大伙都暗地里说,他讨个媳妇不生孩子就是天报应。 “阿娘,我回来了。”林雨蒙边往厨房走边叫唤道。 “来,吃瓜了。”老妇人颤颤巍巍地端着破瓷碗递到她手里。 碗里盛着小半碗南瓜汤,稀薄异常,林雨蒙却习以为常般自然地接过手一咕噜喝完了。 “阿娘,我先去上班了,你在家可要小心着。”林雨蒙放下碗,日常地叮嘱了老母亲几句,便又匆匆的出了门。 “哎,晓得了,路上小心着。”老妇人冲着门外喊道。 林雨蒙在镇上唯一的卫生所里工作,每月能得个二十几块钱,刚够贴补家用,但扣去供两个弟弟上学的花销,便又显得拮据了。 她有一个秘密,从来都小心翼翼地收藏在心底,她喜欢一位叫张正军的青年医生。 张正军是卫生所的医生,是念过大学的文化人,这在他们镇上是极稀罕的事,每个受过正规教育的人都会受到镇上所有人的礼待,当然有一个女人除外。说起那个女人,林雨蒙与她也是相看两相厌,大约是“受过教育”的人与“没念过几本书”的人天生的不和。每次从她那吃鳖,林雨蒙回了家总是要骂上几句“狗眼看人低的东西。”来泄愤。再加上张正军对管俪的亲睐有佳更令她燃起无明妒火。 “早啊,小林。”一进卫生所便有人上前来与她打招呼。 林雨蒙待人热情又乐于助人,在整个所里都受到欢迎。大家都很喜欢这个活泼善良的小姑娘,也很乐意与她结交。 “早啊!”林雨蒙客气地回应。 忽然迎面走来一位身材高佻的女人,她梳着一丝不苟的发髻,板着张脸,神色阴郁的仿佛世上所有人都欠了她钱一般。 “啊,管姐早啊!”林雨蒙见到她忙迎上前去,脸上的绽出的笑容就像是见到了多年的挚友一般。 “早。”女人却不领情,只是冷冷回应了声。 “管俪这人,一年到头这副目中无人的死相子,好像她天生比别人高贵一样,小林你别睬她了。”待那女人走远,一旁的老护士拉着林雨蒙的手安慰道。 “哎,我晓得了。”林雨蒙努力在脸上摆出失落的表情,心里却是万分舒畅。 但在见到闯入卫生所的王耀前时,她的好心情又被破坏了。 “一日见这煞星两次,真晦气。”她心中暗骂,“肯定是去找那女人,他俩人都不是好东西,倒也相配。” 王耀前娶管俪的事情,他们乡的人都知道,两个人不合的事也早已被“传颂”,听说是那男人打老婆,又有传闻是那女人不检点,但是听那王老婆婆哭诉了自家儿媳入门多年未给家里添个一儿半女的,更多的人便信了后头那个,背后对着管俪指指戳戳的人也愈来愈多。 王耀前不中意这媳妇不是什么新闻,自然也从未来过卫生所见管俪。林雨蒙心下觉得有玄机,便悄悄跟了上去。 远远便见着王耀前动手打人,林雨蒙吓了一跳,但仍小心的匿在一间空诊室里。距离有些远,她听不见两人交谈的内容,只看见王耀前一把揪住女人白大褂的领子将女人拎了起来,随即又一把将女人摔在地上,发疯似地喝光了女人搪瓷杯中的开水…… 林雨蒙捂住了嘴大气不敢出一口,她看见女人面无表情的从地上爬起来,整了整凌乱的白大褂,神情端庄的向楼梯口走去,紧跟其后的男人两眼发红,就像地狱里的恶鬼一般。 林雨蒙躲在门后面,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直到房外脚步声停止,她才敢探出头张望。 “你说什么?”王耀前的吼声吓的贴着阁楼门板偷听的林雨蒙连连后退了好几步,她四下张望一番,找了个不易为人发现的角落躺藏了起来。 “你胡说什么!我只有这些钱,全给你败光了……”她又听到了女人歇斯底里的喊叫声。 “贱人你还狡辩!”随着王耀前的一声怒吼,阁楼内传出打斗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被声音吸引前来的张正军边大声喊着,边猛地将门踹开。 “啊!”林雨蒙前听到一声男人的惊叫声。 “嘭!”又是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 林雨蒙猛地从角落里窜出去。 血,有血,一大片的红色像火焰一般灼烧着她的双眼。 “啊!”林雨蒙控制不住地发出尖叫。 死人了。 “是管俪!是管俪!”林雨蒙冲下楼抓着老护士的手语无伦次地喊道,“报警啊,快报警啊!” “小林,发生啥事了?”老护士拍了拍林雨蒙的背想帮助她冷静下来。 “杀……杀人了!”林雨蒙呼吸急促,眼中闪烁着恐惧,“我看到管姐她杀了王耀前!” “啊!”老护士不由自主地惊叫一声,但她到底是经历过风浪的人,没有像林雨蒙一样方寸大失,她迅速跑进传达室报了警。 警察来的很快,在这个小镇上还从未发生过这样子恶劣的大案子哩! 根据目击证人林雨蒙的证词,警察经过一番调查,也证实了管俪谋杀亲夫这一事实,更从中抖露出管俪数次盗取医院限制药品“杜冷丁”的恶劣行为,其所做所为令人不齿,小镇上一时人人谈之色变。 日子还要继续下去,对于林雨蒙来说这只是生活中一个小小插曲,虽则举证有功令她受到了大量的赞赏,也升了职当了护士长,待遇一下子好了许多,但张正军医生在这次事件后便辞职远走的事,让这一切喜悦都打了折扣。 听说管俪在监狱里畏罪自杀了。看周围人谈起管俪时脸上的不屑令林雨蒙心中升起一股令人胆寒的愉快感,而他们对自己的称赞更令她兴奋。每当此时,她都觉得生活的重压得到片刻了缓解。 就像是让人上瘾的毒品一般。 第三章 天还没完全亮,管俪便独自离了家门,或许也称不上是家,说是居所更贴切些。 她的丈夫还在憨睡,她也懒的去叫醒他,一想起他那副地痞一般的做态,她就打心底的觉得恶心。 她是读过书的,有知识的人,自然是打心眼里就瞧不起自己嫁的这个泼皮。 原先出嫁时还有人会羡慕她能与她那“资本家”父亲“划清界线”,加入工农队伍。现在却只有人在背后戳着她的脊梁骨,说她生不出孩子,是个坏女人。她也想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好好与这个男人过下去,没想到他不仅不务正业成天与一帮狐朋狗友厮混,竟然还沾上了毒品。家里的积蓄一扫而空不说,这男人竟不知听了哪边人的话,强逼管俪给他偷药…… 管俪也曾反抗过,长期忍受着男人的辱骂和拳脚早就让她苦不堪言,可在没有人会体谅这样一个女人。就像那个男人刻板的观点一样的一样,女人的天职就是在家烧火做饭带孩子,渐渐她也觉的无趣了,便不再挣扎。 “阿俪!”管俪听到有人在叫唤她。 “哎,我在。”她下意识地应了声,抬起头便看见不远处卫生所的医生张正军正推着辆自行车在等她。 “我顺道载你一程吧!”张正军拍了拍车后座笑着对管俪说道。 管俪两颊微微泛红,犹如少女般羞涩地点了点头,接着熟练地跳上了车。 在她最失意,濒临绝望的时候温柔又深情的医生张正军出现在她的生命中。管俪不明白为什么张正军会如此猛烈的追求她,百般犹豫,万般迟疑之后,她还是接受了张正军的求爱。这点温暖仿佛是她心中唯一的一束光,让她还有力气在这里活下去。即使明知这是禁果,明知犯了大忌,明知是错,她也如飞蛾扑火一般一往无前。 爱情,真正的爱情,她所渴求的真爱救赎了她,让她不由自主的为之执迷,甘愿献上一切。 无法生育错一,偷窃公物错二,与人私通错三。管俪忽然想起在过年烧香礼佛时,她跪在菩萨面前忏悔。 “菩萨会渡任何人吗?”当时她这样询问。 “观世音菩萨有般若智慧以平等无私广大悲愿渡化众生于苦厄之中,若有无量百千万亿众生,受诸苦恼,闻是观世音菩萨,一心称名,观世音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庙里仅存的老和尚这样解答。 “即使我已罪孽深重,菩萨也能容我?”管俪的眼中忽然出现了一丝希望,她的声音变的颤抖。 “阿弥陀佛,施主这是起了分别心了。”老和尚道了声佛号和善地说道。 “阿弥陀佛。”管俪若有所悟般双手合十,虔诚一拜。 ……到了。管俪心中默念,迅速跳下了车。 “到了。”张正军推着车与管俪并行,“就在此分别?” “再过些时候吧。”管俪留恋的目光使张正军的心脏猛地一跳。 “也好,再走过一段路吧。”张正军安静地拖着车前行。 晨间的风带着些凉意,管俪两手插在口袋中走在张正军稍后方的位置。天还没完全亮,灰蒙蒙的,只在东边露出几丝白光。 “到了。”管俪忽然说道。 “那一会再见了。”张正军停下脚步与她镇重作别。 “再见了。”管俪低声应答。 “还是老地方。”张正军说道。 “就老地方吧。”管俪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那约好了。” 约好了。管俪在心中作答。 爱情就像毒品一般,偿一口,便再也戒不掉。 管俪的心情很好,以至于在遇上那个乡下妞的“攀附”时,她好心地施舍了句“早”。 若说她最厌恶的人是王耀前,那第二看不入眼的非这小护士林雨蒙莫属了。每每见到林雨蒙待人那副热情样子,管俪都觉得心中作呕,虚伪,做作,但人们仿佛偏偏就吃这一套,个个都夸那乡下妞是个好姑娘,就连家里头那个不是人的东西,也常常在殴打她时,揪着她的发辫恶狠狠道:“你看看人家林雨蒙,你这个坏女人。” 女人最讨厌的就是被拿来与另一个女人作比较,而自己还是处在弱势的一方。管俪对林雨蒙的厌恶到后来,连她自己也说不上是什么原因了,只当作是天生不合。 管俪在卫生所是负责管理药房的,这小镇不富裕,舍得花钱看病的人自然也少,一天下来她也没多少活要干,而阴沉孤僻的她没什么朋友,闲暇时自然少不了与书相伴。 “咚咚…”管俪听到声响抬起头,迎面而来便是一张丑陋的脸。 “你怎么来了?”管俪冷声问道。 不出意外地收获了男人毫不留情的一巴掌。 “药呢?”男人急迫地问道。 “没有。”管俪不耐烦的想将他推开。 “药呢,快给我药!”男人一把拎起她,就像过去每一次那个样。 “跟我去楼上。”管俪闭上眼,请求似地说道,男人这才放下她。 见四下无人,管俪锁上了隔楼的门。 “这是最后一次了。”她解脱似地长出了口气,“戒毒吧耀前,我不会告诉其他人的。” “你说什么?”王耀前愤怒地咆哮。 “家里没钱供你买那玩意了,我……我已经做了很多对不起所里的事了,不能再帮你拿药了。”管俪的双手紧紧握成拳,“戒掉吧,算我求你了。” “贱人你还狡辩!”男人两眼发红就扑上去,用胳膊弯紧紧勾住她的脖子。 窒息的感觉使管俪拼命挣扎了起来,她不想死,至少不是死在这一刻,还有张正军,她还没有失去一切。 “嘭。”门被人猛地踹开。 “啊!”管俪听到了张正军的惊呼声。 “嘭!”又是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她感到脖子上的桎梏被松开,空气大量涌进肺里使她不由地跪在地上大口喘气。 “啊!”她又听到女人的尖叫声,但已无暇去顾及。 “死…死人了。”张正军呆呆地站在房里,手中还紧握着沾了血迹的火钳。 “是啊,死人了。”管俪脸上露出不自然的微笑,张正军只觉得心中发寒,“把指纹擦掉,我们一起走吧。” 张正军点点头,机械式地掏出手术用的橡胶手套戴在手上,小心翼翼地将火钳和他触摸过的门把手都擦了个遍。 管俪的脸上依旧挂着笑,一种终于解脱后的疯狂喜悦袭卷了她的内心,侵蚀了她一贯的理性。 “结束了。”她带上门,一如往常地坐在药房。 “就是她,我亲眼看见她用火钳打死了她男人!”当林雨蒙带着警察冲进药房时,管俪正在看书。 警察说要逮捕她时,管俪瞥见人群中张正军羞愧地低下了头。 他选择了沉默,他应也希望她沉默的。 管俪没有辩驳,她放弃了抵抗,只是冷眼看着一切。与过去每一次相同,她不是不想反抗,只是已经被失败打的抬不起头。 众人的猜疑,林雨蒙的证词,盗窃药品一事的揭露无不将她的罪名坐实。更有王耀前那老母亲堂前一番哭诉,将这场闹剧推向了高潮。 “枪毙她!”小镇上每一位居民都在这样呐喊。有关的无关的人,他们都不过是想看戏。 管俪又开始绝望了,她在狱里等着判决书下来,这期间竟无一人前来探视,包括张正军。 只有张正军,真正撕碎了她坚强的伪装。 管俪觉得委屈,她便嚎啕大哭起来,反正现在,她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人来管了。 没有人会在意她,这个小镇不会包容一个犯下大罪的女人,这群人不会包容一个他们所认知的坏女人。 将脖子套进床单做成的结里面的时候,管俪忽然想起书里看到的一句诗“他年葬侬知是谁”,是谁,死人也不必在意了。 死了,还有什么好在意的呢。管俪最后这样安慰自己。 这桩大案最终以嫌犯畏罪自杀收场,警局将管俪的尸体还给了王家,王耀前那老母亲却将运送的人挡在门外,只骂他们“不识好歹”,大声命令“快给我把这坏女人扔到荒郊去”,回头又哭了起来,嘴里念叨着“我那可怜的儿”。 管俪的墓是由庙里的老和尚捐建的,大家都说是出家人慈悲的施舍,事情也就这样完整的过去了。 大概不会有人再记得她了,或许张正军会悔恨,或许林雨蒙会喜悦,或许居民们会在饭后茶余提起她……但这些都无所谓了。 最后没有人会记得她。 小镇上只有一座庙,虽小但却香火旺盛。 “阿弥陀佛。”老和尚捏着毛笔仔仔细细地在灵牌上写着被人遗忘了的名字。 “到达彼岸了。” (全文完) 毒药 许长辉/著 《美国文化》:犹他州盐湖城生产一种白色的石头,因为质地柔软,不能用来雕刻,当地人将其做成杯子作为赠送亲朋好友的礼物。后来研究人员发现石头中富含大量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该石头立刻身价倍增。现在拥有该市最大矿山的德·罗伯茨建立一家石头加工厂,专门制作这种健康杯,并别出心裁在北的底部用微缩技术刻上订购者的姓名和女儿的简介,没想到居然在市场上畅销,价格也一路飙升,他也因此成为美国前100名富豪。据《名流》报道,此人的女儿约克·罗伯茨的追求者不下三千人,而有讽刺意味的约克·罗伯茨在2003年被评为美国历史上最丑陋的十个女人之一。 林静的休假还没结束就被局长叫了回来,说是有个关于女性犯罪的案子,觉得她来办比较好。林静没有办法,局里的女刑侦员也不止她一个人,让她的休假梦破碎的案子,怕是个大案子。 她从老家山东聊城坐上第六次提速的火车,在三个小时后赶到局办公大楼,已经有刑侦人员在等她。林静喝了几口同事递过来的茶水,便问起案子的事来。她的雷厉风行和细密查案的作风是大家所共知的。 同事说:“5月3日,鸿鹄小区的保安报案,说是6号别墅的男主人死了,案子十分简单,凶手就是汪琳,也就是女主人。之所以请你回来,关键是因为男主人的身份。” “身份?他又不是天皇老子,按程序查案就是了,我刚在家歇了口气,还没喘过气来呢。” “他当然不是什么天皇,他是丛靖南。” 林静这才明白为什么局长会叫她来。丛靖南,本市最有钱的人,飞云机械公司的总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他的身份决定的发生在他身上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影响本市政治和经济的大事,更别说是命案了。叫她回来,怕是市常委会上的决议。 “汪琳对杀害丛靖南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案子到了检察院时,汪琳缺全盘推翻了自己的供词,说人并不是她杀的。而且检察院认为案子还有几个疑点,所以让我们补充调查。局里对几个疑点查不出更多的线索,但案子事关人命,不敢马虎,所以叫你回来了。” 原来,是让她收拾烂摊子的。 下午林静就见到了汪琳。谁实话,汪琳不是丛靖南的妻子,而是钱的夫人。谁会相信在一位50多岁的人身上会发生浪漫呢,更何况汪琳的年龄也就是二十六、七岁。 林静尽量不使自己的鄙视露出来,问她:“你说人不是你杀的,那你能提供一些情况吗?” 汪琳问她:“你是林静?”林静点点头。汪琳的眼泪流下来说:“你来了,我相信你一定能查明我是被冤枉的。” 林静不明白,为什么许多人相信她就能把案子查明?自己一个弱女子,除了破过几个大案外,也没有什么值得别人关注的。 汪琳说:“我怀疑公安局里有人透漏什么,所以我一直不敢说。既然你来了,我就跟你说一下当时的情况。” 5月3日下午五点多,汪琳在家看电视,丛靖南进屋了。汪琳替他冲了杯茶,丛靖南这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经常要喝水。据说曾经有一次在常委会上,一位副省长正讲着话,他自己起身端壶倒水,在那猛喝。这事一方面成为他不拘小节的典型,同时也成了笑谈。那天晚上,丛靖南正想亲热,突然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汪琳十分害怕,收拾了几件衣服,偷偷跑了,在老家待了几天就被一路追来的警察给逮捕了。 林静笑了:“我看,这里面别有隐情吧?你不报案,却选择逃跑,别人能不怀疑你?” 汪琳说:“我知道我错了,但我的确害怕。如果不是后来的报告,我几乎认定人就是我杀的。” “报告?” “就事关于他中毒身亡的验尸报告。报告里说他死于氢氰酸。在他喝茶的杯子残余水中发现了浓度高达150毫克的氢氰酸,氢氰酸对人的致死量为60毫克。我不爱他,但完全没有必要杀了他。我是学医的,我在家里的桶装水中放了一些氨酚舒醛,那是一种让人精神不振的药,服用时间长了会损伤神经,但它不是啊,不可能致死的。我开始不知道验尸报告的结论,直到在检察院的人员复查时,我才发现我中了圈套。” “圈套?” “对,我怀疑有人想要他的命,所以下除掉他。我正好不巧背上了这个黑锅。” “但既然你下的药不可能致死,你就应该直说啊。这样你的冤屈不就洗刷了吗?” “事实上,根本就没人跟我说他是死于氢氰酸,这使我不敢相信公安了。之所以我认罪,是因为氨酚舒醛与碳酸钙作用会生成一种剧毒物质,正好那天一个客户送给他一只杯子,说是从美国带来的,有保健作用。他用的正是那个杯子,我没有注意,结果他中毒死了,要不然我也不会逃跑。” “你知道他的客户是什么人吗?” “他生意上的事,我从不过问。” 她从拘留所出来时已经是下班的时间了,路上车流如水,看样子只能明天再查了。 林静知道,只要查明这个客户是谁就能结案了。可人海茫茫,往哪去找那个人? 在他办公司秘书那,没有找到任何记录。秘书说那天他结了一个电话就走了,不知道他去哪了。他一向自己开车,司机班里没打听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既然那人可以一个电话就让他亲自己走一趟,可见那人的身份不一般。林静隐约嗅到了里面的波涛汹涌。 她知道现在问题肯定就在那个杯子上,可是用什么办法能钓到那个人? 晚上她在家看电视,播到本市新闻时,长篇累牍地介绍市长一行在美国、韩国、日本的招商引资。林静对日本没什么好印象,就把电视给关了。 忽然,就像闪电划过天空,她脑中突然想起,汪林说过,那个杯子也是美国带回来的。 第二天林静给在市报当记者的同学的妹妹打了个电话,问她要前几天市政府招商引资团的名单。记者给她发了一个电子邮件,告诉了她需要知道的东西。 林静又找到资料室的同志翻看了一下卷宗,而后又去了一趟检察院看了一下涉及公职人员的卷宗。 丛靖南曾经有过案底,只是案情不大,并没有动过他。想一想也是,拥有全市近一成gdp的人要真跟经济案每有一点关系,或许只有鬼才相信。 她看看表,已经下午三点多了,她喝了一口水,去了局长办公室,对解决不了此案而看报纸的局长说:“局长,我们是不是该向市里汇报一下进展?”局长一笑说:“小林,你这不是让我递上脸挨打吗?我没看出来有什么进展啊?”林静微微一笑说:“局长,我相信只要我们汇报了,很快就能破案了。” 在王副市长办公室里,林静只有听的份。局长向这位主管公检法的副市长作了汇报。具体到案子上,林静终于有发言权了。她说了几天她所进行的工作,特意提到了在杯子上的新发现。杯子之所以这么值钱,是因为上面刻有缩微文字,但公安局没有专门的设备,准备送到地区公安局里去检查。 出了办公室,局长对她的话十分不满,埋怨她多说话,“杯子上哪来的缩微文字?”林静微微一笑说:“我的局长大人,我若不这么说,说不定我们被骂成什么样子呢!”“可是案子破了,市长问你文字的事,你怎么解释?”“你就放心吧,我不会让他问的。” 局长微微叹了口气,这个小姑娘的鬼点子很多,自己根本揣摩不出她打得什么算盘。 五月的天说便就变,下午还是晴空万里,晚上就成了雷电交加了。林静知道这是大雨的前奏。她看了一下表,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她不知道自己的预测准不准,但现在只能赌一把了。他们隔着窗户,盯着外面黑夜中的办公楼。 黑暗中有人走来,车里面的两个人不由得看了一下林静。那个黑影走到门前,不知从兜中掏出什么东西把门打开了。三个人悄悄地下了车,摸到门口守候。 307的灯亮了,那人似乎在找东西。307是公安局的物证室,那个使丛靖南致死的杯子就放到那了。不一会儿,灯灭了。那人下了楼。林静的一位男同事上前说:“你好啊,王市长。不过现在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 这位刚到40岁的人一看见站在黑暗中的林静,似乎一下子苍老的十岁,手中的杯子差点掉了。 林静从他手中拿过杯子,拧开盖喝了一口。他的两位同事刚给那人铐上手铐,看见她喝里面的水,惊叫了一声。林静呵呵一笑说:“这个是我刚买的,里面是我泡的茶。” 从这位副市长嘴里,林静他们又将自己昔日的一位同事如今的罪犯请到了审讯室。他们又顺藤摸瓜揪出了一串。要不是林静坚持,案件差点移到反贪局,因为这已经涉及到公务员,林静坚持说这是刑事案件,应归公安局查。后来才知道检察院的一位副检查长也腐败了。 她那位同学的妹妹后来采访她时问她:“你是怎么知道不是汪琳下的呢?” 林静不笑了,她缓缓地说:“她买的氨酚舒醛是假药啊。我前一段时间失眠,就买了一些,结果不管用。后来才知道是假的。真的氨酚舒醛是微黄色的,有一股酸味,而假药是那白面和玉米面做的,颜色发白。我自己上了一回当,自然印象深刻。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了她不是凶手,所以就查下去了,结果案子就这样破了。王副市长与丛靖南之间存在着金钱关系,至于拿钱干什么,卷宗上就有介绍,对了忘了告诉你,这位王副市长以前在公安局待过,有一些违法的事与丛靖南有关,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原因嘛,你也应该知道了吧?只是最近姓王的不能满足丛靖南的要求,丛威胁他,王副市长着才起了杀心,假借送给丛杯子,在里面下了。汪琳就这么点背,恰好替他背了罪名。” 同学的妹妹说:“你知不知道汪琳为什么要给丛靖南下药?”不等她回答,记者就自答道:“因为啊,这位汪琳有个情人,她给丈夫下药是为了跟情人幽会……” 林静脸沉了下来:“你是记者,不知道你们的职业有没有约束,别人的隐私也能随便调查吗?看样子大姐以后破案可以找你要线索了?我说的话可能你不爱听,但这是我的真心话:要想做一个好记者,有时间就多关心一下身边的老百姓,了解一下他们的疾苦。” 记者涨红了脸,低声说:“大姐说的对,我以后会注意的。” 林静的心里却想起了另一件事,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凝望着窗外的车流,心中却在野品红光镜不下来。 汪琳给丈夫下的不是,而丛靖南到底还是死于——不是氢氰酸,而是金钱。 隔离服中的傲慢 张徐嘉/著 序 男孩透过隔离服厚厚的看着面前这位对他特别好的姐姐,尽管除了白色,她好像没穿过别的颜色的衣服。 “感觉怎么样?”姐姐依旧拿着一块板子,板子上面还有张纸。姐姐与他说话的同时还在记录着什么,他不知道,也许好心的姐姐教他识过两个字,但是字太多了,他就不认识了。 男孩扬起一个纯真的笑容,那笑容里没有丝毫的杂质:“感觉很好的,姐姐不用担心我。” 女人正在写字的手一顿,不明所以的叹了口气,伸出修长的手指揉揉男孩头顶的隔离服,就好像她在抚摸着男孩的头发。长长的睫毛下,宝蓝色的瞳孔中不知道思索着什么。 “113,如果让你离开这里,让你见见和你同样年纪的孩子们你愿意吗?”女人异常认真的注视着男孩的瞳孔,瞳孔里的纯真让她内心的龌龊无处遁形。 男孩眨眨隐藏在隔离服后面的眼睛,笑的犹如玻璃般纯净:“如果是姐姐让我离开,我肯定离开。” 如此听话的孩子,女人简直不忍心让他接受这么残酷的事实,但是……她扶正男孩的肩膀,蹲下身子,姣好的身材让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疯狂。 “记得我和你说的吗?” 男孩极认真的点点头:“记得。 ——我会死,只要脱下隔离服。” 节1 圆形的屋顶,没有精致的雕刻,也没有镀金的天花板。庄严而朴实的穹顶之下,正召开着一项能够撼动天地的会议。肃穆的环境使得第一次来这里参加会议的年轻人有些紧张,他有些不自在的扯了扯扣得紧紧的领带,让自己能够轻松一点呼吸。 “小哥,你是第一次来吧?”身边一个画着淡妆却配着大红唇的女人,用手肘戳了戳他。 年轻人有些困惑,或者说是不知所措。“是……是的。”他很紧张,甚至能准确地感觉到自己上下点动的脖颈僵硬到不行。 红唇女人好笑的拍了拍他的手臂:“干什么这么紧张,我又不会吃了你。”继而,女人指了指正在台上忙东忙西,准备着演讲的男人,“你听说过他吗?” 年轻人顺着女人的手指方向看过去——那是一个年轻的男人,但……他好像从未在任何杂志或者电视上看到过他。 也许是自己的困惑表现的太明显了,年轻人甚至不用说自己不认识,红唇女人就开始自动给他讲解起来。“他可是为了一个实验而隐居了好几年。外界都说他是个怪人,为了一个简单到不行的实验放弃了大好的前程。” 年轻人似懂非懂的看着台上忙碌的男人,努力地回想着自己在什么地方听说过这个人。然而,他失败了。在他“漫长”的研究岁月里好像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怪人”。 “那么,你也认为他是个怪人吗?”年轻人和红唇女人渐渐熟络起来,也不再像一开始那样紧张,他感受到了红唇女人的友好,因此他也大起胆子。 “我吗?”红唇女人似是没有想到年轻人会问出这个问题,她惊讶的伸出涂了蔻丹的手指,指向自己的鼻尖,“哎呀还是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呢。”女人苦恼的戳了戳自己的太阳穴,极认真地考虑着年轻人的问题。 “我觉得啊,他是个天才。”然后红唇女人又抓了抓头发,补充了一句,“也是个疯子。” 天才?疯子?年轻人一脸困惑。这就是所谓的“天才和疯子只有一步之遥”? 年轻人困惑的表情取悦了红唇女人,红唇女人好心情的用手指在面前的茶杯里沾了点水,然后在桌子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chelsea,我的名字。”红唇女人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顺手敲了两下桌面。 年轻人努力地念对了女人的名字,觉得这个名字非常熟悉,却又说不出来在哪里听到过。他正准备也自报姓名的时候,红唇女人却突然站了起来,口里漫不经心的说着话,也不知道是不是说给年轻人听的:“阿拉阿拉,看来我要过去了呢。祝我好运了。” 好不容易熟络起来的人就这么离开了自己,年轻人有点慌神。下一秒,大厅的灯光就暗了下来,年轻人甚至没有来得及看清红唇女人去了什么地方,因为演讲开始了,看来刚才站在台上忙碌的男人已经准备好了。 “欢迎各位能来参加我的报告会,并且我也希望大家能够耐心的听完我的演讲,不管你们对我是否有成见。” 台上的男人开口说的话简直可以说是毫不留情。令年轻人非常惊讶的是,刚才在他身边,和他搭话的红唇女人此时正站在男人身边。她凑过去,对着男人耳语了几句,男人点点头,接着自己的演讲。 “不论大家对我是否熟悉,我都想在这里自我介绍一下。你们可以称呼我为samle。” 听到这个名字,台下开始传来悉悉索索的讨论声音,就好像这个男人的名字是多么的天理不容。 年轻人觉得男人的名字有点熟悉,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无意中一撇,看见了桌上写着的,端端正正的chelsea,灵光一闪而过。 在充斥着上帝的世界里,这两个名字是多么的邪恶。 诱惑众人,毒蛇的化身chelsea;引导众人,使他们的灵魂堕落的samle。 毫不掩饰自己的罪恶,甚至用堕天使之名命名自己,他们究竟是做了怎样的实验。年轻人感觉到了一股寒气,浑身一抖。也许他根本不应该来这里,在外面喝喝啤酒看看足球多好!为了自己愚蠢的好奇心而不知道踏进了怎样的漩涡里。 samle仿佛完全没有听到台下的议论纷纷,又或者,他早已习惯了这一切。他只是停顿了一下,就接着说自己的发言稿。 “关于我的职业。”他环视全场,“我是一名人类学家,可以说我的工作是……研究人类。为了能够更彻底地了解人类最真实的品性,我和我的团队精心设计了一个实验,并耗费了近十年的时间完成这个实验,希望大家能够听我讲完我们所做的实验。而且有一点不得不说,在根据在座各位的指导意见进行修正的实验,其带来的结果,是我们团队没有一个人能预料到的。”他撇了撇嘴,语气似讽刺似诚恳,“能有今天的结果也多亏了各位的帮忙。” 他点开了一个文件夹,里面只有一个视频。无论是视频的名字,还是文件夹的名字,都是单纯的“新建”。这样的简单,却又让台下的观众不寒而栗。 “我所要说明的全部都在这个视频里面,请各位用·心·体·会。” 最后的四个字咬音极重,仿佛刻意地提醒所有在场的人,那才是关键。年轻人浑身一颤,他有一种预感似乎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即将发生。 “在观看过程中,我希望不要有任何一个人打断我——当然我知道这不现实。虽然并不希望有谁打断我,但是各位的问题,我会一一回答。” 然后,samle双击点开了那个渗透着恐怖的视频文件。 大厅里又再次归于沉寂。 节2 昏暗的走廊里,几乎要掉下来的古老的灯盏不停地晃啊晃啊,就好像不曾停下来过一般。在摄像不可触及的走廊尽头,传来“哒哒哒”的高跟鞋敲击声。明明不是那么的响亮,但是在这阴森的环境里,诡异到足够让在场观看视频的人起一身鸡皮疙瘩。 视频中渐渐有个女人的影子清晰起来,年轻人细细地打量了眼视频中的女人。标准的护士装束,只不过脚上穿着一双不符合场合的红色高跟鞋。 红色……又是红色。年轻人一愣,似乎想起了什么。 女人似乎注意到了头顶上的摄像机,她只是随意的抬头,看着镜头,漫不经心的打了个招呼,无所谓的态度就像是她每天都要路过这里。 然而年轻人却因为那漫不经心的招呼而愣住了。镜头里穿着红色高跟鞋的女人,正是之前与他搭讪,站在台旁的chelsea。他将惊讶的目光投向chelsea。 chelsea似乎察觉到有人正在打量她,顺着视线的方向看去,正是那个有趣的年轻人。她心情颇好的向年轻人挥了挥手。年轻人心里发憷,偏过头继续看视频。chelsea耸了耸肩,也没觉得尴尬,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了手上的资料里。 “andy,113号情况怎么样了?”镜头里的chelsea手上也拿着一份文件,对着镜头外的一个人问着情况,表情还是那样的毫不在意。 镜头外传来另一个女声,以及翻动书页的声音,像是在查阅着什么。“很正常,我觉得这可能是我们做成实验的关键。” “那也不一定。”chelsea耸耸肩,“关键还是看他的这里……”她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够不够干净。” 镜头外的女声很是赞同chelsea的话,伸手将她手中的文件接过,“大概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实验了,希望这次能够成功吧。我可不想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再待下去了。” chelsea耸耸肩,毫不在意andy恶劣的发言。她偏过头,看着只有一扇小小的窗户的房间。从窗户中透露出来温暖的黄色灯光,都让她有些于心不忍,但她什么也没有说。“组长叫你把他最近的情况列份清单交给他,应该是为了不久之后的实验做准备吧。” “画外音”显得很无奈,她对于这样整日养孩子的工作显然已经厌烦透顶:“真是麻烦,组长就知道给我找工作,要不是这里工资高,我才不想在这里带孩子呢。” chelsea跟着“画外音”的方向走去,两个人的声音通过摄像机清晰的传进众人的耳朵里,没什么营养,只是普普通通的闲聊。 “得啦,这里又不缺你的什么,工资又不低。说白了你不就是少个男朋友吗。”chelsea调笑的说道,“怎么这么缺爱?” “画外音”的声音听上去特别委屈:“什么叫我只是缺个男朋友,我有这么饥渴吗……” 闲聊还在继续,但是镜头已经一片漆黑,两个人的声音也渐渐弱了下来,直到重新恢复安静。整个会场只剩下安静的呼吸声。 不知过了多久,镜头重新被点亮,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已不是那个处处透露着阴森的走廊,而是chelsea精致的面容。鹅蛋脸,希腊人的鼻梁,完美的比例,纯素颜,不加任何修饰的精致面容,让年轻人差点认不出来这就是红唇女人。 “那么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奉命来这里为大家介绍这次试验的内容的。”说着,她将镜头拉远,电脑屏幕显示了出来,“这里的条件比较简陋,没有大屏幕之类的,所以我就简单的和大家讲解一下。” 电脑上出现了几个孩子的照片,chelsea指着其中的一位说:“这是我最喜欢的孩子,很乖很听话……” 镜头外传来了反对的声音,隐隐约约间是有人在说“不要在说这些没用的,说正题。” chelsea无奈地耸耸肩:“好吧好吧,你总是这样。不扯这些了,我来解释一下我们的工作原理。” “我们主要是通过“洗脑”的方式,灌输给这些还未接触过社会的孩子们不同的信息,这是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我们会采取一系列与我们所灌输的信息相反的行为,让这些孩子做出反应,以观察人内心最本质的东西。” 画外音吵吵嚷嚷的说着“解释简单点”。chelsea白了画外音一眼:“我正要举例呢,你安静点好不好。” “打个比方,就像我从小告诉你,不能吃香蕉,只要吃香蕉就会死。然后在这个概念深入骨髓的时候强迫你吃香蕉,看你会有什么反应……”chelsea突然站起身,身体挡住了镜头的大部分,但声音仍然清晰,“嘿,我说你,别在我录视频的时候吃香蕉!” 吵吵闹闹了一段时间,chelsea的面庞重新出现在众人面前:“抱歉,让大家看笑话了。不过我要讲的也是这么多了。目前观察下来,113号的情况是最适合的,我们决定了时间对他进行第二阶段的实验的。” 她正要伸手将摄像机关掉,一只手将她关摄像机的手拍掉,与此同时还说着什么“‘洗脑’的内容”之类的。 “哦对对,这个忘记说了,这很重要。”chelsea揉揉深棕的卷发,“我们为113号穿上了厚重的隔离服,并给他灌输了……”女人哗哗的翻着文件,“哦是,没错——只要脱下隔离服就会死。至于死的定义—— ——身处地狱,永不超生。” 会议大厅里传来激烈的争吵声,似乎在谴责为什么要对于一个孩子这样残酷,简直是没有人性! 面对越来越激烈的争吵声,samle不得不暂停了视频。几乎是立刻,就有人站起来提出反对意见:“这太残忍了,居然用人体来做实验,那可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你们就不怕上帝的惩罚吗?!” 对于这样的问题,samle一点都不慌张,chelsea也只是讽刺的笑了笑。“那么你们为什么用小白鼠做实验呢?那也是生命啊。”samle对着话筒淡淡的回答。简简单单的话语却堵得提出反对意见的科学家不知如何回答。 “那……那不一样!”科学家想到了完美的回答,顿时又理直气壮了起来,“那些孩子是我们的同类啊,怎么能残害同类呢?再说,那些小白鼠也是我们为了实验特意培养的啊。” samle点点头,似是非常赞同科学家的话,“可是我是个人类学家啊,我不研究人类难不成研究小白鼠吗?”samle有意开了个玩笑,可是在场没有人能笑得出来,只有chelsea一个人“噗”的一下笑了。 “10年前,我也曾经站在过这个地方。”samle冷眼看着台下伪装正义的科学家,“我也曾经郑重其事的对你们提出这个实验的全部计划,你们是怎样表示的?毫不在意孩子们的安危,质疑着我实验的有效性,甚至对于我的实验提出了完善的意见。尽管你们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是真的是为了阻止我吗?” 台下静悄悄的,年轻人感受着这莫名凝重的气氛,不知所措。 “是为了你们自己的荣誉吧。”samle毫不留情的戳破了科学家们虚伪的谎言。 那个科学家再也找不出话来了,只得讪讪的坐下来。台下仍有不间断的质疑声,但却没有人再站起来说话了。samle满意地点点头:“看来大家都认同了,那么我们接着看视频。” 视频接着播放,依旧是chelsea的面容,她接着说着未完的话。 “我们决定将113号与一批我们灌输了“对于穿隔离服的人要扒下他的隔离服,不然自己就要死”的孩子放在一起。”chelsea翻着文件,“我们大致定了下日期,时间就在7天后,届时我们会录像的。好了,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了,还请大家期待7天后的实验吧。” 这个灌输进去的概念听起来怎么这么像吐槽。年轻人默默在心里诽谤。 只不过这个吐槽背后,可不仅仅只是娱乐那么简单。 节3 紧闭的房间门被缓缓打开,绚丽的明亮的世界即将在男孩面前展开。他的心里充满了期待,从有记忆以来他从未踏出过这扇大门,现在,他即将走出这里,欣赏万千世界的魅力。 隔着厚厚的隔离服,男孩仍然能感觉到温暖的阳光投在他身上。温暖的、他从未感受过的阳光。 远远的土地上,是几个孩子在玩耍,他们肆意的笑闹,没有拘束……也没有厚重的隔离服。 “姐姐他们不会死吗?”男孩一脸天真,坚信着“脱下隔离服就要死”的蠢话。 chelsea拍拍他的头盔,笑的温柔,一如往常:“会啊,所以,姐姐要拜托你一件事。”她伸手指指不远处的隔离服,“拜托你让那些不听话的孩子穿上隔离服好吗?” 男孩顺着chelsea的手指,确认了隔离服的位置,随后扬起脸蛋。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是一个5岁,可爱的小男孩。原本在这个年纪,他们应该坐在教室里和老师们玩着属于孩子的游戏,而现在他们不得不面对着未知的命运。 然而,台下却没有一个人因为这即将到来的残忍捂住双眼,他们瞪大了眼睛等待着实验的结果。 镜头里的情形在慢慢推进,故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继续。视频在继续,残忍也依旧在继续。 chelsea慢慢退出这里,她绕过一扇门,将大门锁紧,然后闭了闭眼睛,在心里默默为孩子们祈祷。尽管,她明白这没有任何作用。 男孩不知道的是,在这块偌大的墙壁后面,无数眼睛、无数仪器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任何一个举动所带来的反射活动,都清晰毫无隐藏的展现在所有人面前。 男孩在原地站了会儿,思考着他是应该认真的和他们说道理呢还是应该将隔离服扔在他们面前呢。然后,他的眼睛一亮,想出了一个绝佳的办法。 他径直走向那堆堆在一起的隔离服,吃力的拎起其中的两件,慢慢拖着走向那群玩耍的孩子们。孩子们难得被放出来玩耍,兴奋得完全不在意周围的环境,更加没有看到一个穿着隔离服的小男孩在向他们走来。 但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让所有科研人员为之兴奋的是,那群孩子中的一个女孩子发现了他——拖着两件隔离服缓缓走来的男孩。 “有反应了!”一个科研人员叫了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他面前的屏幕。“79号的神经持续兴奋,看来是113号刺激了她的反应。” 那个科研人员说的没错,那个女孩面露恐惧,并飞快的示意周遭的同伴看向那个大逆不道的人。 霎时间,实验室里所有的研究人员都忙碌了起来,因为他们面前的数据都在飞快的上涨。 “嘿!小子”身材高大的71号对113喊了起来,“脱下你的隔离服!你是想害死我们吗!” 113停住了脚步,歪着头,不解的看着面前愤怒的孩子们:“你们在说什么?我是在救你们的命啊!” “说什么救我们的命!”79号高举着拳头,“快点扔掉你的隔离服!我们都会被你弄死的!” 男孩不肯,他坚定的摇摇头,执着地拖着厚重的隔离服走向那群愤怒的孩子。在他从小被灌输的理念里,他并不明白为什么这群人会这么生气,明明他是在拯救他们的性命。 那群孩子中有人急了,他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夺过了男孩手里的隔离服并将它远远地扔出去。 墙后的科研人员兴奋的喊道:“是73号!那个最性急的孩子!果然是他!” 情形一发而不可收拾,其他的孩子也纷纷冲上去,试图将男孩身上的隔离服扒下来。男孩顿时红了眼,大喊:“你们在干什么!不要动我身上的衣服!嘿!你们!快停下!” 然而,为了活下去的孩子们并不听他解释,坚定地扒着他身上的隔离服。 男孩一急,抡起手上拿着的隔离服头盔就向最先把他衣服的73号砸去。73号受到了重击,顿时感觉头晕沉沉的,怎么也站不稳了,踉跄的向后退了两步。 孩子们看见自己的同伴被攻击了,愤怒地挥舞着拳头,想要冲上去替朋友报仇。79号焦急的跑到73号身边,查看他的状况。然而仅仅是几秒钟的时间,孩子们就扭打在一起。113号不停地用头盔往那些想要攻击他的人身上挥舞,不断有人被击昏在地上。 不停地、不停地攻击。 79号的表情除了惊恐还是惊恐,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也不知道该怎么阻止这群疯狂的孩子们。她扔下73号,尖叫了一声冲进混乱的人群,随后就再也没有了声息。 原本兴奋的研究人员们都傻了。他们谁也没有料到,这群孩子会为了自己心里的执念而争斗起来,甚至是死亡。所有人瞪大了眼睛,看着显示屏上的数值一个一个的归为零。直到最后,只有71号的数值仍然在不停跳跃。 就像人在出生之初,这种行为准则就与生俱来。为了自己心里执着的信念,愿意以命相搏。即便他错误的彻底,也决不允许任何人篡改——无论如何都会坚持下去的傲慢。 chelsea不忍继续看着这残忍的一面,她转过头,用蔻丹的手指捂住自己的双眼。samle看了眼chelsea的举动,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悄然无声,无论是实验室里还是会场里。 打破寂静的是samle的一句命令,“将他送进精神病院吧。” 已经被灌输了不正确思想的人又怎么能生活在正常人的世界里呢? 视频戛然而止。 节4 会场内一片寂静。samle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走上演讲台,默默地关掉已经放完的视频,轻轻拍了拍话筒,确认话筒能够发声之后,他开始了他的总结发言。 在所有人静默的时候,samle这样说:“这就是我们心里隐藏最深的傲慢,不愿改变、固执己见。正是这样的傲慢造成了一个接一个的悲剧、一场接一场的战争。” 没有一个人插嘴,也没有一个人接口,偌大的会场里,只有此起彼伏的呼吸声。samle的发言在这个会场里经久不散。 “也许,你们明白,但你们不会承认它,而它永远存在。”他环视着台下的所有人,目光凌然,似是没有一丝温度,“因为我们内心愚蠢的傲慢,我们变得自私,变得利己,变得无视别人的生命,然后道貌岸然的宣称自己的正义。” “这个实验带给我的是真正意义上的震撼,因为从一开始我都没有料到结局会这样的悲惨。”他揉了揉额前的碎发,“或者说,从一开始,我也是那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抛弃别人的自私鬼。” chelsea站在他身边,轻轻的拍着他的背,抚慰着他因激动而颤抖的身体。 “113号,是我们最喜欢的孩子,也是chelsea最喜欢的孩子。”他轻声说,只是在这个空荡荡的会场里,他的声音被放大了好几倍,“他最听话最乖,无论我们说什么他都会照做。我的团队花了五年的时间将他养大,彼此都将他看做是自己的孩子。但是……我最终还是牺牲了他。” chelsea抚背的动作不可抑制的顿了顿。 samle用的是“牺牲”,也许在他眼里,这个年仅五岁的孩子是为了他们伟大的科学而献身。 “为此,我想向在这10年当中,所有我们培养的孩子们致以最真挚的感谢和歉意。”samle低垂着眼眸,让人看不清楚他眸光里的含义,“因为我们的一己之私,而让他们失去了最好的未来。” 这场堪称惊天动地的实验自然被记者们不遗余力的宣传了出去。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了,电视上无论哪个台都在播放着关于它的讨论,网络上也流传着不知真假的、自称是当事人的言论。 坐在电脑前的年轻人点了一下鼠标,将闪烁的网页关闭。他不必去看这些无谓的言论,因为这件事情的最终结果他非常清楚。那些自称是当事人的人也不过是为了炒作。 在那场演讲的最后,不知是谁报了警,一群白人警察冲进了现场。所有的警察都是持枪戒备,大喊着,停止反抗,乖乖配合之类的话。台下的科学家们惊恐万分,倒是台上的几个人淡定自若。演他们也没有反抗的打算,乖乖地将手举过头顶,然后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配合着警察的命令。 没有人知道是谁报的警。 但是,让年轻人无法忘怀的是chelsea离开前的目光。那个女人颇有深意的对着年轻人的方向笑了笑,那笑容就像是在说着“我已经看透你了”一样。那样的不寒而栗是年轻人难以忘怀的。 samle死了,被处以枪毙。 chelsea也死了,同样被处以枪毙。 andy……他的团队都死了,全都是被处以枪毙。 罪名为“故意杀人”。 故乡 黄松江/著 第一章 回家的路 对于一个吊丝来讲,不知是第多少次了,领导又成功的将我炒掉,一年内的第n份工作,我又这样的迷失了。 也没有多少留恋,多少借口,也许从乡下来的孩子,我最终是适应不了大城市的节奏,仅仅自己的一份执着,到头来是改变不了平凡的命运。 收拾起行囊和背包,环顾着破旧十平米不到的出租屋,我竟还是有些不舍。但早上的房东那鄙夷的眼神还是让我坚定了决心,多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一天,我都承受不起这份沉重。 “妈,我又辞职了。”我颤抖的拿起电话,鼓了几次勇气才播出给另一个城市,“不用劝我,你儿子很好,就是累了,近期我想自己是不会找新工作了,想去老家奶奶那里看看,散散心,别管我了。” 一口气说完,真怕母亲拒绝,亦或苦口婆心的奉劝我什么,但真的懒得回答了。 出乎意料,电话那边的母亲没有声响,犹豫了很久,欲言又止,还是忍不住说道:“大儿子,一直没告诉你,好几年没回乡下,其实那里……” “怎么了?”没等母亲说完,我好奇的问到。 “哦。”母亲只是含糊的答应着:“没什么的,来妈妈这里不好么,我的意识是好不容易走出来了,别回那个穷地方了。” “不了。”我在电话里简单的解释寒暄了一会,这么做一是不想回去看到操劳的母亲,那样她也许会更担心;其次毕竟乡下有我童年的美好回忆,可以让我逃避喧嚣节奏的生活,慢慢的,很多事情,总需要自己去消化、重新拿定主意的。 母亲没有再说什么,只言注意安全之类,放下手机,总感觉她言语间向我隐瞒了什么。 或者真的是大城市的生活让自己变得多疑了吧。 我背起登山包,数了下口袋中仅有的80多元零钱,苦涩的笑了下,踏上了回乡的长途客车。 “师傅,明水村村口。”我准确报出了毕业后四年来没有再说过的这个地名,显得既熟悉又陌生。 只见大巴司机诧异的向我转过头来,声音很小的回答道:“小哥,你确定去那?” “恩。”我边说边找了一个靠近窗户的位置坐定,还带着开玩笑的口吻说道:“你是新来的吧,那没有站,我提醒你到时候靠边停一脚就好了。” 关上车门,司机回头尴尬的忘了我一眼: “我不是那个意思,小哥,这条路我都走了七八年了,你说的地方我咋能不知道呢,主要是一年前就再也没人在那地方下了,村子估计早就不在了吧。” “什么。”我听到这里猛的一惊,心里暗自嘀咕:不可能啊,去年奶奶还在村里寄了一封出来,说她身体每况愈下,让我这个唯一的孙子有空回去陪她聊聊天,怎么才这么短光景,变成无人村了呢。 “是呗。”司机师傅很是健谈,看我也不搭话,继续说道:“明水本来是风景不错的村子,里面有个挺大的集市,逢年过节附近村落里的都慕名而来赶集。可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啊,年轻点的都出去打工了,像你这样的小哥有能耐的都考大学了,剩下的都是老人留守。这时间一长,也没有新鲜血液注入,外面不愿嫁进来,再加上上了年纪的老人相继去世,村里也就无人了,成为名副其实的荒村。哎,现在附近几个县都这样,有什么惊讶的。” 我沉默了。 此时我才明白,母亲电话里的欲言又止,兴许就是觉得不顺心的我,怀着期待来到这里,反而会因家乡的破败而更寂寞吧。 但想起了奶奶,一个思念整整毕业四年孙子的奶奶,我又坚定了信念。就当是去陪陪老人家吧,万一她寂寞无聊了,我也可以顺路接她来城里转转吧。 想到这里,我点点头对司机说:“师傅,还是在明水村村口停车吧,谢谢。” 说完,也许太累了,经不起旅途的颠簸,我头枕着窗子,不知不觉中就这么睡着了。 第二章 怪异的村子 啪、啪。 水珠拍打窗子的声音把我惊醒。 睁开眼,下午的天空本是阴沉沉的,不知何时,下起了细雨。 转眼望去,道路两旁的庄稼正是夏日里生长茂盛的季节,郁郁葱葱,心情好了许多。 现在,我很肯定自己做了个明智的选择,这次乡下看样子不虚此行了。 兹,的一声,长途客车停在了一个偏僻的路口。 “小哥,到站了。” 好心的司机轻轻按键,缓缓打开了车门。 我说了声谢谢,带好东西走下了车。 关车门时,隐隐约约听见司机师傅略有深意的嘱咐道:“快进村吧,找个好点地方落脚,晚上黑了不好赶路。” 我感激的冲他摆摆手,眼帘中只剩下车子模糊的轮廓。 踏上松软的泥土,霎时间,我感觉一切都是清新的。这里不管怎样,永远是我心中的净土,一片未被发掘过的世外桃源。 古语中都说什么衣锦还乡,我这绝对算不上,顶多也就是一个外表年轻但心挺老的青年,郁郁不得志的告老还乡吧。 真的,远离了pm2.5,我觉得自己思路和脑子都比过去灵活了。 熟悉的小路,小时候家里人带着我走过无数次,很快,我就来到了村落的近前。 掏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临近下午五点,到了快做饭的时间,正好可以美美的再尝尝奶奶的手艺,还想拨个电话向母亲报个平安,却发现这么多年号称最牛逼的移动联通,如今仍没有覆盖这片神奇的土地。 好吧,这么好的机会,让我与世隔绝也是不错,每日二十四小时开机等着被老板骂,烦都烦死了。 想到这里,我加快了脚步,可在村落间走着走着,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了。 做饭的时间,外面没老乡倒还可以接受,可为什么没见人家里生火冒出的炊烟?天空中有的,只剩下乌云和细雨。 而且期待中的犬吠、鸡鸣、幼孩的啼哭,总该有一样吧。 不应该是这样,安静的可怕,就像下班后的写字楼。 压抑着自己的心情,脑中浮现出司机深意的笑容、母亲电话中的只言片语…… 我不敢再乱想,即便自己胆量再大,夜晚下雨与外界失联,再走着这么一个鬼魅般的村落,任何人都是挺不过很久,毕竟咱目的不是野外生存训练体验生活啥的。 静下心来,我凭着记忆,低着头向老宅走去,希望一切都只是自己神经质的设想,生化危机的中国版千万别在哥的身上再现。 第三章 老人和猫 推开破旧的院门,‘咯吱’一声,仿佛打开了一个世纪,生怕跑出什么妖怪来。我抬头望去,看到眼前的一切,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伸手擦了下额头上不知怎么留下的汗水。 “阿亮,你终于舍得回来看我啦。” 伴随着苍老的一声问候,一张褶皱的脸上瞬间堆满了笑容。 只见一个叼着旱烟袋的慈祥老人起身,迈着不是很麻利的步子向我走来,此时眼中噙着满满的泪。 我也无法抑制自己的情感,扔下斜跨的包袱蹦着几步就跑进她的怀里,就像一个温顺的孩子,也顾不得雨水或是烟味,紧紧抱着她,喃喃的喘息道:“恩,奶奶,是我,你又老啦,但还能记得阿亮的小名,阿亮想死你了。” “是呗,好孩子,就你最孝顺了,每天忙完手里的活儿我总会去村口看看,就知道看了信,你会舍不得奶奶回来的,对了,工作顺利么都?” “还行。”我只能先应付过去,生怕刚见面她老人家就担心,毕竟年轻时奶奶可是村里有名的教师呢,对待事情一项都很严厉。 “那就好。”奶奶拍着我的肩:“你可是咱村唯一培养的大城市的大学生,就得争气懂不。” “恩。”我红着脸不好说什么,生怕再问露出马脚,只有转移话题,说出心中的疑问,“奶奶,刚进村时,我看路上一个人没有,安静的可怕,这是??????” “哦。”奶奶未等我说完就打断了我,“可能今天村干部选举,都去主任家了吧,别操心没用的,你看都几点了,咱赶紧整饭。” 原来是这样。 我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弄明白怎么回事,看来自己真是被城市渲染的太神经质了,这段时间,还真得好好缓缓,给自己全身心放个假才好。 喵。 趁着奶奶回后院厨房做饭的功夫,我不经意发现了上学时临走前留下的小猫,本以为这么多年也许它都不在了,可没想到它的生命力看上去比我还顽强了许多。 “嘿。小白。”我一边叫一边毫无顾忌的跑了过去,可这小家伙明显认生了,嗖的一下就跳到了院墙上,紧张兮兮的盯着我。 拍了好多下手它都没下来,还是充满敌意的望着我,时间久了,隐隐的有些发毛,它难道像城里人一样势利、忘记了从小喂它的主人了吗?还是我的胡子拉碴也吓到它了。 “呵呵,阿亮快来。” 奶奶端菜进了屋子,瞥眼一瞧我再盯着猫,略带责备的说:“你看,那个没良心的家伙都把你忘了吧,先吃饭,完事你再喂喂它,它就认识你啦。” “好。”我转过身,拎起小凳子进屋,总感觉背后的小白,眼睛灵异像是要对我说些什么。 晚饭后,我撑得实在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奶奶也不生气,看着我圆溜溜的肚子,只是笑笑开始收拾碗筷,让我随便找个地方乘凉。 我愉快的答应着,回味着刚刚品尝到的乡春里纯天然的美味,不知不觉哼起歌来,走到院子里也没再看到那只猫,就准备出到外面去转转。依稀还记得,村头下象棋的几个老头,总是为了一步棋争论弄得面红耳赤;隔着街的光腚娃娃,不知现在是否已经大了不天天喊妈妈;村中心的集市,现在还卖不卖小时吃的糖块了…… 想着想着,就不自觉的打开了院门,刚准备抬步,身后却传来奶奶严厉的斥责:“阿亮,你要去哪,快回来!” 我猛地一惊,才从自己的世界里缓过神来,转过身,面对不远处的奶奶,无辜的说到:“哎呀,我都这么大了,必须得饭后百步走走,锻炼身体呀。这在城里不是一直加班就是犯懒病,难得今天开心,散散步,不走远的。” 奶奶还是很紧张的样子,却装作镇定,缓缓地对我说:“哦,阿亮,晚上还是尽量别出门了,好不容易回来的,多陪奶奶唠唠嗑,再说你很久不回来,怕你外面生疏了,奶奶现在岁数大,不能像过去一样打着手电挨家挨户喊你去咯。” 想起过去的种种,我鼻子不禁一酸,哪还有心思出门,就连声答应,插好院门,陪着老人在雨后的夜晚,在院中无所不聊,大多数是我在倾诉,她只是静静地听着,仿佛就像我是她当年、班级里的学生一样,在和老师探讨不安分的思想动态。 不知何时,小白也回来了。再也没有之前的敌意,温柔的趴在我的怀里,静静享受我的抚摸,慵懒的打着哈气。 第四章 村里的规律 就这样,睡在奶奶房间的隔壁—————当年我父母住过的屋子里,一待就是两天。 这段时间,没有了城市的叨扰、老板的责骂、没有了手机信号,最主要是有一个愿意倾听我的人,使我说出了工作四年深埋一肚子的话,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慢慢的,我发现自己开朗了很多,再也没有小市民般的自卑了,对未来又多了一丝自信。 当然,有一些奇怪的事情被发现,一直憋在我的心里,不知道怎么去解释。 那就是,每天清晨,奶奶都起的很早出趟门,过了很久才回来,然后又躺倒床上假装一直睡觉,像是和我一同起来。 然后每个白天,我都可以自由外出,但村子里的人都阴沉着脸,问什么也不搭讪;而到了晚上,无论天气再好外面再亮,奶奶也总会找些理由劝我不出门陪她聊天。 虽然表面上我控制的很好,慢慢去讲些自己的不如意让奶奶来安慰,但内心中总有一丝不安,我想探出个究竟所以然来。 谁承想,所作所为,却导致后来我无法接受的真相出来。 普普通通的乡村一天,早晨吃完饭,我便找了个理由,说想出来转转。 奶奶正在收拾院子,只是看了我一眼,嘱咐句注意安全,也没太在意就把我放了出来。 我走出院落,关好门,转过身来,思索了一下下一步计划。 感觉村里这两日的乱逛,基本没什么效果,人们就像哑巴似的,表情就更诡异了,像什么呢,说白了就是一个个毫无情感的木偶,被谁控制漫无目的的散步一样,而且细心观察就会发现: 首先,村东张大爷就是漫无目的在兜圈子,这老家伙是个有名的酒鬼,过去印象里成天东倒西歪的,但你丫不至于每隔二十分绕村妇女主任陈大妈的院子一圈吧。虽说人家守寡多年,但你像公交车似的走走停停,人家也感觉不到你满满的爱意啊。 再就是村口他三大爷和他小叔子,这爷俩我是最服的。早上我来时就在下象棋玩个残局,到昨晚上我回去吃饭还在那琢磨呢,你说又不是斯诺克,俩人据说还是先天性智障有缺陷,加一起智商估计过不了100,棋下的就那么有意思么,抽空不能上个厕所转转运么。 还有村中间的集市啊,我严重怀疑这些摆摊的大哥大姐这几天根本没回过家没合过眼没睡过觉。刚才瞧卖菠萝的大兄弟眼前车里就剩几块菠萝皮了,还懒着坐着,我都可怜。这不卖干净回去嫂子不让上床怎么的,要不我帮你看摊你回去再进点货不行么,整个空摊占地方呢,再说也没看到有城管过来抓啊。 第五章 神秘女子 我走着走着心里就毛毛的,没留神,迎面酒鬼张大爷第三圈就溜达过来了。 灵光一现,我想起了大学时代看过的国外某个科幻搞笑片。 《楚门的世界》,对了。 下一个小时,我就开始在村里的各个角落,寻找隐藏的摄像头,我真的开始怀疑自己被某个台弄到乡村真人秀了。 在不懈努力下扒开李阿姨家后院的牛粪堆、直到完全踩平后我彻底放弃了,再看看自己,就快赶上逃荒来的丐帮了。 不存在偷拍,那么现在我该怎么解释? “哎呦,你干什么,臭死我了,这么大岁数还不讲卫生呢?” 就在我濒临绝望、准备不行还是去看那爷俩下象棋的的时刻,一个清脆动听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 我急忙转过头来,唯恐错过了一条最为重要的线索。 “哎哎,你慢点,再甩到我。”还是一嘴嫌弃的声音。 这下我看清了,就在刚才本人专心致志扒粪堆时,不知身后何时多了一位女神般的美女。 “那个,你会说话,你是在和我说话?”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一连串问了很多问题,差点直接颤抖的搂抱上去,仿佛走入了原始人社会的文明人遇到了多日不见的战友。 “废话”女神继续嘟着嘴说到:“又不是哑巴,不和你说话难道和小狗啊。” “汪,汪。” 此时的我有些兴奋过度,哪还顾得什么面子和身份,不自觉学狗叫了两声。 “哈哈”对面的女神半掩着嘴,童玲般的笑了:“你这埋汰孩儿倒挺幽默。” 我听她这么说,心都有些融化了,毕业以来头一次和女生搭讪,关键人家还夸我幽默。 还好我没有继续飘飘然,深知自己长相的半斤八两,很快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连忙寻问道:“美女,不是我脏,你不懂,我也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知识分子,这不来农村玩,你难道没发现,这村里人白天怪怪的?” “嘘。”女孩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制止了我往下说,左顾右盼了半天,才低声说道:“你都知道多少啦,快先去前边打点井水洗洗手,再商量,臭死了。” 我经她提示一想也对,你见过哪个超级侦探一手大粪完了陪女助理聊得津津有味的,被人看到了不被骂变态才怪。 认认真真的洗过手,我俩并排坐在土路边的石墩上,午后的阳光洒下,照在我们的脸上,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一种别样的感觉,真想不调查,就这么静静呆着就好。当然,你们也别问我静静是谁…… 可惜,吊丝的甜蜜总是短暂的,当我还借着幽香,考虑是否该和旁边的女神互留手机号时,张大爷今天第六圈恰巧又经过了我面前,回身一瞅,也怪自己飘飘然,第一次约会竟然是妇女主任大妈家门口,难怪他会出现。 “你看,美女。我发现了一个规律。”我努着嘴向路上的那个酒鬼:“这大爷一天到晚兜圈子,村东爷俩天天下象棋,还有……” 未等我说完,对方就接了上去:“井边阿姨一天接18桶水,村里大喇叭6点准时广场舞对不?” “我晕。”我一脸的佩服,连忙竖起大拇指,发自心中的赞叹:“还是老妹儿你比我观察的细。” “好了,好了。”女神嫣然一笑:“我四天前自己徒步误入进来的,所以观察的比你多,而且现在,我已经知道他们的秘密了。” 第六章 约会 “什么?”我一脸的惊诧,没想到身边坐着的她,竟然已经比我先跨出一步成为福尔摩斯了,于是忍不住好奇心,又凑近了一下,问道:“快说说,咋回事。都快憋死我了。不会真是真人秀节目吧,你长这么美,莫非主持人,你们导演呢,出来我们好好唠唠。” “哎呀。”女神拍了我脑袋一下,装作发怒的说道:“你怎么这么贫呢,怪不得那些人能憋死你。” “可不。”我故作打的很疼,实际却很享受的摸摸头:“你都不知道,这几天除了我奶奶,再也就小白每天理我了。” 女神听到这里,脸刷的一下惨白,她惊恐地看着我,就像活见鬼一般,颤抖的说道:“你奶奶是?” 我不知所措的报了一个名字,女神若有所思的点了一下头,然后低下头,说了声这下我全明白了,就不在言语了。 我见她不说话,赶忙找话题打破这短暂沉默的气氛,生怕她又像城市里的那些相亲对象,总觉得我很无聊,说不到三句就找个理由走了。而且今天确实格外出息,从毕业到工作的几年,种种事情,我发现才来了几天,自己确实开朗了不少,尤其每晚与奶奶在院子里的对话,已经初步懂得交际的基本概要了,时不时,能逗得女神开心,她也劝我看开些,工作什么的,不是永远那么如意顺心,就像乡间奔腾的小溪,总会有波折等待你去日积月累的抚平,生活中再坚硬的石头,终究也会变得光滑,像别人一样接受普通的光辉。 “你真的想知道村里人的秘密么,我劝你就这样走了便好。”正在兴头时,女神突然插了一句嘴,说出了方才遇到她时一直困扰我却没好意思问她的问题。 “恩。”我很怕告诉完我,她就会走,告诉我只是一个美梦,结束今天短暂的艳遇,却又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想一探究竟,“不方便么,可我确实想知道。” 女神看了看我,站起身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像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看向不远的山坡,徐徐的说道:“那好吧,晚上十点,准时来这里,我带你到那边山上看看,你就都明白了。” 说罢,她没等我多想,又像是怕再留下就会改变什么决定,头也不回的迎着下山的夕阳走了,我目送着她俏丽的背影,一直到视线里消失。 不知怎么,脑中浮现的都是聊斋中的内容:赶考书生,夜宿村落,遇一女子…… 第七章 聊斋 今天的晚饭格外丰盛,可能奶奶是怕我出去一天体力消耗大吧,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赶着天好,我们就摆在院子里,边吃边聊。两代人其乐融融,有时,我真的想过一辈子都不回去了,就这样陪着他们,远离世俗的叨扰,什么都不操心、老死有什么不好。 “大孙子,多吃点。”奶奶紧着往我碗里夹菜,“工作好了就赶紧找个闺女结婚好照顾你,你爹妈忙,也没时间管你,奶奶这把老骨头万一哪天……” “奶奶。”没等她说完,近几年一直在老板面前故作坚强的我却因寥寥数语止不住落下几滴泪来,“别说了,孙儿祝您长命百岁。” “好,好,不说了,说点开心的。”奶奶也有些哽咽了,这让我突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难道是和今晚之约、解开的秘密有关么,我不敢再多想,无论怎样,奶奶现在陪在我身边,我便很知足很知足了。 午夜将近10点。 一个黑影窜出了农家院落,它像幽灵般、在死寂的土路上穿梭,借着月光,很快来到下午约定好的地方。 另一个身影,已经等待多时。 “艾玛,大姐。”过来的黑影忍不住惊叹:“要白天不见你真把你当女汉子了,我之前还以为你晚上约是逗我,一个女人家家、尤其漂亮的大晚上还真敢出来?” 说话的人正是我。 “嘘,小点声,少溜须。”对面的女神笑了笑:“骗你干啥啊,而且我都说我知道他们的秘密,就不害怕了,你别一副吊丝样,跟我来,别乱走。” “走你。” 我略带玩谑般回答了她,还未等反应,就被牵起手拉着奔向村后面的小山坡。 我刚感到脸上有些羞涩的绯红,手上却传来彻骨的寒冷。 咬紧牙关,我寻思今晚豁出去了,管你丫妮子是人是鬼,哥也要用纯阳之气撂倒你。 很快,我尾随她来到山坡,借着微弱的光线,满眼望去是冰冷的墓碑。 “艾玛。”伴着本人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嚷,还是没控制住,我吓得几乎瘫软下来,这眼前怎个情况,你说大晚上孤男寡女来这极阴之地能是啥好事? “看把你吓得,白天还装老爷们扒大粪呢,探索秘密就不敢了?我这有手电,你看看左边这个碑就明白了。” 我听她说完,方才缓过神来,心想还好不是变身妖精啥的直接吃我,就稍微矫正了一下失控的情绪,哆哆嗦嗦接过女神递过来的‘法器’,摸索着按动了开关,一注强光瞬间照到脸上,我再也支持不住直接坐在地上。 “哈哈。”旁边的女神禁不住笑了,“笨蛋,手电都拿反了。” 我一听,终于反应过来,觉得玛德自己刚才完全被自己吓了一路,反被小女生嘲笑了一回,憋的老脸通红,紧忙回答道:“靠,去你的,哥是演技派,照自己脸吓唬你玩,挺帅气吧,嘿嘿。” 女神也不与我争论,只是伸手指了下左边的墓碑,我顺势照了过去,这下可好,元神刚归位差点又背过气去。 只见杂草丛生的林子中,横七竖八矗立着一个个灰白色的石碑,致命的是上面的人我更熟悉了,白天看见的一个不少,酒鬼、寡妇、叔侄、小贩??????最近的一个,正是晚餐还在闲聊的奶奶。照片上她笑的还是那么慈祥,可却看得我后背湮出了一立方米的冷汗。 “美女。”我几乎带着哭丧的声音,脖子已经僵硬转不过湾来,眼睛一直盯在这片土包前,“你是想告诉我,咱们这几天一直在鬼村么?” “不完全是这样。”身后传来女神淡定的声音,“之前我的想法和你一样,可白天听你说完你的奶奶,我就之前又来确认了一下,果不其然,他们并不能真正意义上算成鬼。” “什么意思。”我面对眼前的事实又迷茫了。 “你看。”女神伸手指着近前奶奶的墓碑:“它的背面有详细的碑文。” 第八章 奶奶的碑文 经她提醒,我站起身来,壮着胆子又走进了几步,来到背后,强光打到上面,看着一行行娟秀的小字,我马上认出了这是不知何时,奶奶亲手刻上的笔记。读着它,就像老人家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我的面前,读完后,再也忍不住压抑了许久的泪水,不顾一切的扑倒在她的坟前。 以下就是碑文的内容,我以最简单的方式记述出来吧: 孙儿,当你看到这个碑文时,我们已经再也见不到了。 前几日给你所写的信,希望你能来看我,是因为我已知身患重病将不久于世。 自你大学以后,我们很少见面,上班了更是成为了一种奢望。 我每天便坐在村口,小白陪着我,看着一波波出去打工、头也不回的人流,就希望有天能看见你回来。 望眼欲穿,时光荏苒,也许真的等不到你了,村里只剩下我们这把老骨头。 苍天有眼,有一天来了个云游的道人,会一门失传的手艺。他感激我们的施舍,就交给我们用手中的废布料做一种小人偶,做好了就摆在村里的各个位置,这样村里就显得不那么安静,就像你们都回来了一样。 我们这帮老骨头,仿佛都有了奔头,看着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偶成品,都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后来背着他们,我又私下做了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偶,还有那些你最熟悉的乡里乡亲,希望哪天,我们都不在了,但你想起奶奶时、当你失落想回来寻找慰藉时,它们还能陪伴着你,是你这个农村娃永远不倒的避风港湾。 终究希望你会发现这个秘密,那时,它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也就随着岁月、慢慢无声风化了吧。 是的,奶奶,也许今夜我知道后,它们都将不在了,但永远在的,还有您那颗爱我们的心。 第九章 新的开始 擦干了泪水,我转过了身,陪伴我的女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在了,哎,还去想那些虚无的东西做什么呢,也许她也只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人偶,像村里的一样,怀着带我发现这个秘密的使命,而我这次来已经得到我想要的一切了。 倚着大树,我困倦了,歇息了很久,天边的阳光渐渐露出了面容。 它渐渐的洒在我的脸上,让我感觉,心里和身子,一切都也是暖暖的呢。 看着空荡荡的村落,它们都已经消去了吧,而我也将带着你们满满的寄托,投入到全新的生活。 村口,我整理干净的衣装,重来没像现在这么充满着自信,很快来到高速边上,等待着巴士将我送回我该去面对的地方。 吱。 巴士的大门缓缓打开,司机诧异的看着我,仿佛来自于另一个空间的生物。而我只是友好的笑笑点头准备上车。 “等下,司机大叔。” 伴着声音,我被身后一个熟悉的身影挡在了门口,是的,我确定我认得她,却喊不出她的名字,只有愣愣的站在原地。 “嘿,小子。”她对我莞尔一笑:“别挡路,你也真有心,昨天敢在坟地里待一宿不下来,冻死了,本姑娘可没那雅兴。这车都要开了还不快走?” “哦”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因她的出现,现在一切疑惑都已解开,便很绅士的随她上了车,我们并肩而坐,还未等坐稳,我就转过头不经意的问道,“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夏暖。夏天的夏,温暖的暖。” 一个温暖的名字,我和她,在未来,也许会有个温暖的结局。 还魂 许长辉/著 因为工作在外地,对两地分居毫无办法的我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开始在聊城和北京之间奔波。好在单位领导考虑到我们这些外地人,每周多给半天假。 新婚燕尔,难免缠绵不休。为了能在家中多待上一段时间,每周我都是做后半夜的火车回单位。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回单位的时候…… 2012年3月19日,周一,凌晨1点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轻轻地在熟睡的妻子额头亲了一下,拎上昨晚收拾好的东西,悄悄离开家赶往火车站。夜凉如水,好在天气晴朗,没像前几次一样碰到突如其来的暴雨。 一如既往,k308次列车静静地趴在铁轨上等待着旅客。正在新建的聊城火车站黑漆漆的一片昏暗,微弱的灯光下,列车门像是张开的大嘴,吞噬者匆匆忙忙的人群……妈的,见鬼了,脑子里全是恐怖情节,打住!我晃了晃脑袋,把杂念抛出脑外,和列车员换完票,便爬上卧铺。 不过,刚才上来的匆忙,貌似没有看清列车员的脸。虽然她不一定漂亮,但起码是个女的,养眼还是足够的。我躺在卧铺上,开始回忆她的模样,当时她穿着铁路制服,胸前是有若有若无的突起,那张脸……黑暗中,她的脸在我脑海中浮起,五官,好像……没有五官,那是一张平滑如镜的脸! 我吓了一跳,一下子坐了起来,卧铺成了我疼痛的根源,“砰”的一声巨响,我的脑袋碰在了中铺上。剧痛中,我清醒过来,暗骂了一声,肯定是恐怖小说看多了。上个星期,我一口气把周德东的《门》和南派三叔《黄河鬼棺》看完,害得我后半夜不敢上厕所,没想到,今天又乱想了。 火车猛地晃动了一下,徐徐开出车站,窗外,黑黢黢的树影逐渐加速向后退去。 睡梦中,列车忽然晃动了一下,我被惊醒了。透过小窗,我看到火车并没有减速,到像是撞进了浓密的黑暗中,似乎被某种不知名的触手缠住,举步维艰,却依然前行。我的胸口一阵发闷,感觉胸膛上有一块砖头压着,只好小心地掀掉被子,坐了起来。 我右铺的那人似乎是在刚才火车晃动中闪了一下,整个人斜趴着,瀑布般的头发顺着扶手淌了下来,遮住了她的脸。我怕她掉下床来,便碰了碰她的肩膀,准备叫醒她。但是,我碰了好几次,这个女的却睡得格外香,根本不为所动。 以她的乌黑的头发来推断,这是一个漂亮mm,我不忍心让她就这么半悬着,怀着揩油的思想,伸出手准备把她扶上去。不料,我的手刚碰到她,心中突然一阵发寒,手如触电般缩了回来。 不是因为碰到了她的胸脯,毕竟这东西咱也熟悉了,而是,她的体温……,她身上冰凉!冰凉的体温,我的印象中,只有尸体是冰凉的。 因为我的触碰,她整个人往外滑动了一下,马上就要从铺上掉下来。这时,她忽然伸出了一只手按住了地面,把自己撑了起来,嘴里哎呀一声。 听到她的声音,我感觉自己的灵魂似乎在离我远去,三魂六魄一一向我告别。这时火车又猛烈地晃动了一下,那些魂魄脚步不稳,又跌回了我的身体。 我没有发出惊叫声,毕竟,无神论的概念还在支撑着我。我不断安慰自己,肯定是多疑了,多疑了。 这时醒过来的美女瞟了我一眼,问道:“请问这是到哪了?”语言虽然冰冷,但似乎有人的气息。 我回过神来,道:“刚……刚过肃宁,再有两个小时就到北京了。”我心中虽然有疑问,却不敢问。 美女抬头开了一眼,说:“怎么搞得,空调这么冷。”边说变用手搓自己裸露的手臂。 我恍然大悟,真是我多疑了,我上车时间短,自然身上还很热乎,估计这个女的睡了一晚上,身上自然凉了。刚才可能她身上并不太凉,但是,我疑神疑鬼,便成了自己吓自己。 经过刚才一晃,美女也睡不着了,便道:“你好,也是去北京?”我点点头说:“去上班。” “你是箫湘客吧?我叫海云桂,我读过你的小说。”她用手拨过长发到脑后,仔细地看着我,饶有兴致地说。 “你怎么知道?”我惊奇不已,我真的这么出名? “百度百科上都有你的照片和作品。说实话,看你的小说太受刺激了,只想一口气读下去,不过有的太吓人了。” 海云桂说。 “多谢,小说都是我胡编乱造的,自然编的越恐怖越吸引人,有些也是编辑要求的,不求最好,但求最吓。”漫漫长夜,我倒愿意和美女聊天。 “哎,我对你那篇《幽冥府都》特别喜欢,有很强的画面感,情节设计的好像在拍电影呢。不过,让人看了就好像发生在眼前,跟真的一样。” 海云桂一副崇拜的眼光看着我。眼中似乎还有一丝暧昧,貌似这个崇拜我的小姑娘想跟我发生点什么。 不过我长的一张路人脸,没有什么特色,属于看过即忘的那种脸型。没有帅得出类拔萃,也没有丑得鲜明张扬,有着自知之明的我也知道,人家怎么喜欢上我? 我心中突然一颤,那篇令我差点挂了的小说写的是三年前一次真实的恐怖经历,以至于写完之后,连我自己都不敢再看。 海云桂慢慢靠近我,眸子中透出一股很熟悉,却妖艳的色彩:“你说,这个世界上,有没有灵魂?”她的语气很慢,几乎是一字一顿。 我的心中像是结了冰,“灵魂?无神论者是不承认有神仙鬼怪的吧。”我本是一个坚强的无神论者,但,经过那次恐怖经历,无神论的圣像已经摔打的支离破碎。我不敢说出我心中真实的想法,只能这样搪塞她。 海云桂说:“你的那篇小说虽然惊奇,不过最大的作用却是给了鬼魂一个可以重生的希望。” 我知道她说这话的意思,那次,我之所以能死里逃生,是因为我找到了幽冥府都与现实之间的一个契合点。逃生那天晚上正好是我24岁生日,我的女友,也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对“出差”(我谎称去出差,去了山西某地寻找幽冥府都)在外的我的巨大思念形成了穿越阴阳的一道绳索,被我抓住,进而脱离那个地方。那个契合点就是我和女友正好彼此思念对方。 等等…… 有什么不对! 我脑子似乎有一根关键的弦,原本顺着这个弦能到达我的心灵深处,可是……这根弦有不对的地方,至少给我的感觉和我的潜意识是矛盾的。 我猛然想起,这篇小说我虽然写完了,但是因为心底的惊吓,因此也只是传到了qq空间,并且加上了密的,除了我,任何人是看不了的。 但是,现在这个女子却能说出我写的细节。 她是怎么看到的? 这个海云桂到底是什么人?或者说不是人? 我急忙抬头看,不料却和她面对面,距离不到2厘米。我吓了一跳,猛然从铺上蹦出来,叫道:“你是什么人?” 海云桂对我一笑,嘴里露出闪亮亮的牙齿,“你觉得我是人吗?”我赫然发现,她乌黑的头发掩盖下,脖子上有一道和手指差不多的淤青的痕迹。 她猛然扑过来,双手掐住了我的脖子,恶狠狠地说:“你想不起来吗?那就不用想了,因为已经没有必要了!”她手上的力气无穷大,我本想叫救命,却始终喊不出来。 她的手慢慢收拢,我已经感觉到血液滞留在脑袋中,我想我的脸色正在慢慢变红,或许一会就要变黑了吧。难道,这就是我的宿命? 可是,她为什么要杀我?难道是五年前的那个女孩?她说过,来生我和再相聚。 突然,我的脑中闪过一道闪电,海云桂—还(hai)云鬼—还(还)云鬼—!可是,按说她应该是索命才对,为什么起名叫“”? 情急之下,摸到了一个硬东西,便使劲朝她的脑袋上砸去!一砸之下,她的手终于松开了,人慢慢消失不见。 我猛一下醒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往右侧瞧去,那床铺上哪里有人? 我用力扯着头发,摆脱脑袋当中的混乱,匆匆登上鞋子跑去盥洗间。我双手捧着水狠命地洗自己的脸,这个噩梦做的差点要了老子的命。 洗了好大一会儿,我抬头朝镜中的我看去:凌乱不堪的头发像跟几只鸡爪挠过差不多,深陷的眼窝看起来像是丢了魂一般,乌青的嘴唇如同新疆的黑葡萄一样。 猛然,我发现,我的脖子上,就在两侧衣领的下发,赫然出现几个淤青的手指印! 我惶惶不安,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索命的鬼魂? 这时,忽然列车包厢里传来了一声惊叫,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一个女的捂着头部像我奔来,有暗红色的东西顺着她的手指缝隙往下流着。 她看见了我,我也看到了她。 就是这个女人!就是她,刚才想要掐死我! 我顺手抄起了消防锤冲向了她。 而她又是一声尖叫,手指着我道:“就是他,就是他,刚才他用水杯砸我!”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两个乘警,三下五除二把我摁倒在地上。我不断挣扎,一个胖乘警狠狠地倒在我胸口,我顿时一窒。 我被乘警带到警务室,摁到椅子上,连杯水都不给。那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大概去处理伤口去了,并没有跟过来。 那个捣我胸口的乘警问道:“刚才为什么逃跑?你知不知道列车速度有多快,跳下去肯定摔成肉泥。” “同志,我没有逃跑好不好,当时我并不是想用消防锤敲碎玻璃,而是我被一个女的差点掐死,我是准备和她拼命。”我仰起脖子,给他们看脖子上的淤青,“你们看,那娘们差点掐死我。” 乘警眼中有些疑惑:“你是说你准备和一个女的打架?” 我点点头:“这事我可不敢撒谎。” 那乘警摇摇头道:“不对,当时我们冲上去的时候没有看到女的。” 我蹭一下站了起来:“不……不可能,我看的清清楚楚,她的头部都破了,在哪喊是我砸伤她的。” 我脑中一片混乱,如果说那个女的不存在,那么我看到的是什么,我脖子上的淤青又是怎么回事? 大概乘警见我不像是说谎的人,便说:“走,我们去看看。” 三个人走到了17车厢,可能是半夜的缘故,车厢里面黑忽忽的。我走到我的铺前,往左去看,左面空空荡荡,床铺叠得整整齐齐,根本不像有人睡过的样子。不但这个铺上,整个17车厢都是空的。 “我明明记得……” “17车厢原本就只有你一个乘客。”那胖乘警眼中透出怀疑的眼光来。 结局一: 他的面容充满了愤怒,好像要杀人的样子,对着我的床铺上的背包说:“拿上你的行李跟我走!”说着,他就来抓我的行李箱。 我害怕起来,手不由得握紧了拳头。 乘警一步步向我走来,他伸出了如鹰爪一样的手抓向我的肩膀。 我心中一颤,扬手格挡。 一把尖刀出现在他的胸口,咕咕的鲜血喷射出来,溅了我一脸。 尖刀的把手在我的手中。 我害怕急了,脑子一片空白,刀子从胖乘警身上抽出,对准了另一名瘦乘警。他的旁边,胖乘警的尸体顺着车厢壁慢慢地倒下。 此刻我脸上满是鲜血,手持一把滴血的匕首。在别人眼中,或许我就是嗜血的恶魔吧? 我一步步向他逼近,瘦乘警惊叫一声,像车厢门冲去。 车门牢牢锁住,任他如何撞也无法打开。 久撞之下,车厢门松动了,他一脸惊喜,拉开车门迈了出去。 “不……” 我听见了他大叫了一声,接着身影就不见了。我奔跑到门前,只看到了远处一个一动不动的黑影和脚下飞速后退的钢轨…… 我脸色苍白,回到了铺位上,缓缓地拉开行李箱,说:“谁也无法把我们分开……” 打开的行李箱中,一个紧闭双目的脑袋静静地在里面躺着。五年了,她始终伴随着我,形影不离。 突然,那双眼睛睁开了,惊恐的盯着我的身后…… 结局二: 我的身形一晃,眼前一黑,差点倒下。 两名乘警连忙把我扶住,缓缓地让我坐下。 那名胖乘警道:“你看你眼窝深陷,明显就是精力不足,都快熬不住了,还在这硬撑。刚才那些都是你的幻觉吧?” 我摇摇头道:“我能分清楚现实和梦,刚才那些景象就在我眼前,肯定是真实的。” 乘警“啪”的一声给了我一巴掌。 我一下子懵了,但很快就明白他是让我清醒一下。 我站起身来,走到镜子旁边一看,果然脖子上哪来的什么乌青? 我黯然地回到自己的卧铺上,另一个瘦乘警给我打了一杯热水,递给我道:“喝杯水,好好睡一觉,醒了以后一切都ok了。” 我说了声谢谢,依言躺下。 两名乘警苦笑了一番,关上列车门回去了。 列车猛一阵晃动,我被摇醒了。 我下了火车步行到军事博物馆地铁站,赶到公司时不到8点,离上班还有半个多小时,抽屉里的方便面就是我今天的早餐。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乘坐电梯直上18楼。出了电梯,我走到公司门前,准备在考勤记录本上签下我的名字。 可是…… 记录本第13行,我的名字处,赫然写着三个字:海云桂。 附件: 《你会离开爱情凄迷的世界吗》节选 江北都市报2006年10月10日 22岁的山东小伙小箫和21岁的江苏姑娘本就是一对恋人,可是两个人毕业后面临飞涨的物价,高不可攀的房子,有着天之骄子的他们,面临着周围的人造成的压力和对大学生高飞低能的鄙视,令两个人的爱情也变得凄迷。或许是一次冲动,两人在电话里达成了“死亡之约”,一个爬上国贸大酒店的顶楼,一个登上了海边上的悬崖。两个人,没有在一起自杀,只是希望下辈子能够换一个命运再相遇。结果,国贸的斜面镜墙救下了小伙子的命,海上的石礁终结了一个美丽的身影…… 老宅 沐子寒/著 (一) 七月的季节,阳光安静地穿过繁密的槐树叶的缝隙,零零碎碎地洒在地面上,这不烈的阳光带着浓浓的暖意透过窗照射进屋里,让坐在木椅上的程铭心头间的忧愁淡了些许。 他所在的冠石镇在近些天竟然发生了恐怖的闹鬼事件,一时之间镇上的百姓是众说纷纭,之后便四处流传起了灵异传说,弄得整个镇上是人心惶惶,甚是不安。 作为镇上政府工作人员的程铭,是有义务破除这种封建的迷信思想,消除大家恐惧心理的。 将夹在手指间的烟卷上的烟灰掸进烟灰盒中,程铭深深地吐出了个烟圈,决定明日一早就带上新考上冠石镇的选调生刘晨,一起去解开镇上闹鬼的真相。 (二) 这是一座民国时期的住宅,站在不远处的程铭一眼望去,这宅子少说也得占地三百多平米,修建得很大,程铭走到大宅前摸了摸墙上的石头,修砌得相当的工整,做工很是精细。 虽然这宅子荒废了许久,但建造得十分考究,站在大门前的程铭不难想象昔日这宅子的气派和宅主人的阔绰,不过让程铭心头不解的是这宅子离镇上也就几百米的距离,与镇上热闹的情景相比,这地很是荒凉,甚至可以说是阴森。 “程哥,程哥。”刘晨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程铭转身看去,戴着一副普通黑框眼镜,长相斯斯文文的刘晨跑到了自己的跟前,喘着气说:“程哥,那刘小田的家打听清楚了,就在前面不远。” “走,去了解了解情况。”程铭顺着刘晨指的方向走去,刘晨抬头看了大宅一眼,偌大的地方却是有些凉飕飕的感觉,见程铭走了不远,他急忙跟上去为他指路。 这刘小田可是冠石镇上小有名气的一个人,从小就跟人学了些武术,又好打抱不平,而他则是在这荒废的民国宅子里撞见了鬼。 (三) “那个宅子有古怪,去不得啊!”说这话的正是刘小田,一个年约四十的中年男子,健壮的身子看得出他是练过些把式的,只是他双眼涣散无神,精神萎靡,似乎在害怕些什么。 坐在刘小田对面的程铭轻声询问:“具体有些什么古怪,老乡你可以和我们说说吗?” 刘小田眉头微皱,犹豫了好一会,才慢慢开口,坐在一侧的刘晨听到他开口说话,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赶忙抄笔记录下他所说的。 “那天晚上我参加完朋友家的宴会,回来的时候经过那座,听到宅子里有声响。前些日子那宅子遭过贼,我以为那些贼又来了,仗着自己会些功夫不怕就冲了进去。”刘小田说这话的时候很是激动,不过很快他又蔫了下去。 “进去之后,我才发现大院里面没人,但是一直有声响,那声响好像是从里面传出了来的,我就朝里屋走去,想看看究竟是咋回事。进到里屋用手电筒照了照,发现也没人,那声音也没了,当时我就以为可能是自己在宴会上喝大了,听错了,就准备离开。” 说到这,刘小田戛然而止,见程铭和刘晨聚精会神地盯着自己,刘小田无奈只好继续说了下去。 “我刚要走,那诡异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旁边的墙壁上竟然出现了白色的影子,那影子忽大忽小、漂浮不定的,着实吓了我一跳,正准备撒丫子就跑的时候,那团影子和声音突然又没了。我定了定神,想知道那究竟是啥玩意,就上去在那出现影子的墙上仔细摸了摸,什么都没有。这个时候那奇怪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转身一看,白色的影子竟然跑到了对面的那堵墙上,我听了听那声音,细细的活像个女的哭声。想起镇上的那个传说,我是头也不敢回的就往外跑,我感觉到那声音跟着我就跑了出来,一直追着我,最后也不知怎么就跑回了家。” “还好我跑得快,不然小命肯定丢在那。”刘小田心有余悸地说。 听完,程铭的双眉轻皱,沉思了一会才问:“镇上的那个传说是什么啊?” (四) “镇上那个传说其实流传了很久。”刘小田的妻子端着一盘的花生米来招呼程铭和刘晨,接过话。 程铭和刘晨都不由地望着李莲,期待着她的下文。 “在离那一百米的地方有座断桥和一条河,你们来的时候应该有看见吧。”李莲对着程铭和李晨问。 见程铭和李晨点了点头以示回应,李莲才继续说:“断桥叫扬武桥,在沙河的上游,是以前村民外出或者远行的必经之地。” “据镇上的老人说,很久很久以前,桥的对面一个美貌如花的少女和那富宅家的子弟相恋,两人是如胶似漆啊,很快就到了那山盟海誓、海枯石烂的地步了。” “可惜啊,天公不作美,两家是仇家,两方的父母是拼了命的反对这门婚事,也是想尽了办法阻止他们俩的往来。没过多久,那富家子弟就被强制迁到了外地读书,又被迫结婚生子,再也不准回到这座。”李莲说到这是止不住地摇头,惋惜不已。 一旁听着的刘晨心中是好奇不已,忍不住追问:“后来怎么样了?” 李莲想了想,说:“后来那少女是每天都坐在他们约会的地方,就是那扬武桥,天天是以泪洗面,痴痴地等待着爱人的归来。有一天,那少女正伤心欲绝的时候,天空上是雷电交加,少女站的桥面突然就断裂开了,这个时候身心俱疲的少女想都没想,直接就从断口处跳了下去。” “最后连尸首都没找到,可惨了。”李莲忍不住砸了砸嘴,很是同情地说。 听完李莲的话,刘小田叹了口气说:“很多年以后,这里的村民组织起来重修这座桥,可不知道为什么这桥刚被修好不久就又断了,这样反复了很多次最后还是断了。” 刘小田话音刚落,李莲就急忙接嘴道:“你们说这事邪不邪,所以大伙都说是少女的魂一直在桥上哭,那修好的桥就是被她哭倒的。” 李莲又凑近程铭和刘晨,压低了声音,“那少女的魂就一直留在里等着自己的爱人,那里啊,有鬼!” (五) 七月这个时节,午后已然是颇为炎热了,但是站在大门前的程铭和刘晨却丝毫不这样觉得,因为这里似乎还有点凉。 自从听完刘小田的经历和李莲的故事后,程铭就决定下午和刘晨一同去里看看,探一探究竟。 陈旧的大门发出“吱呀”的声音被推开,迎面而来的就是一股凉风。 程铭带头走在前面,刘晨紧随在其后。 荒凉的古宅,幽深的小巷里布满了杂草,破旧的墙壁上满是绿色的苔藓,屋檐的蜘蛛网随着偶尔拂过的风在微微晃动。除了残垣断瓦之外,周围似乎没有什么异常。 顺着宅子里的小巷,两人是小心翼翼地向前探索。可是越往里走越是觉得阴森恐怖,凉气逼人。 刚毕业的刘晨虽然受过高等教育,坚定的无神论者,可终究是阅历太浅,心中说不害怕那肯定是假的,所以他每走一步都会小心仔细地察看四周,确定没有异常的情况。 走着走着眼前便出现了一座小厅堂,两人走进去一看,这里面竟然摆放着一口棺材! 这棺材的尺寸似乎是成年男人的大小,棺材之上用长长的布条覆盖住,里面也不知是不是放了尸体。 程铭在镇上工作了将近二十多年,镇上以前也发生了一些闹鬼的事,他也调查过,无非是人为的闹剧或者是自然现象。所以面对着这口再普通不过的棺材,程铭没有丝毫的害怕,因为镇上死人都讲究入土为安,不会让自己的亲人的尸体留在外面。 因此程铭认定了棺材里什么也没有,而且还打量了起来,倒是刘晨有些不安,生怕有什么从棺材里爬出去,不停地催促着程铭,“程哥、程哥,我们还是快走吧。” 看到刘晨脸上害怕的神情,程铭顾及到他的感受,还是离开了这厅堂。 两人加快了步伐,不停地往里走,很快就到了刘小田遭遇到“鬼”的恐怖地点,宅院里那座破旧的小屋。 这小小的屋子里除了角落里摆放着一堆杂草,什么都没有,程铭和刘晨把四处看了个遍,什么也没有找到。 看到周围一切再正常不过,刘晨不由地对程铭说:“程哥,这很正常的一间屋子,没什么奇怪的,我看刘小田那晚准是喝多了出现的幻觉,要么就是在撒谎吓唬人。” 看了看四周,程铭沉思了片刻便说:“大白天却是看不出有什么奇怪,我们晚上再来一趟。” 听到程铭的话,刘晨忍不住惊呼出声,“晚上来!” 见到刘晨惊愕的表情,程铭笑了笑道:“如果你怕,我一个人来也没事。”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怕。”刘晨很是嗤之以鼻。 程铭上前拍了拍刘晨的肩膀说:“放心吧,这个世界上没有鬼的。”说完就径直走了出去。 刘晨苦丧着脸,内心深处是哀嚎不断,不过他可不敢一个人留在这,快步上去跟着程铭。 (六) 夜幕降临,四下是一片漆黑。 两束由手电筒发出的光芒在前随意地晃着,似乎更为这地添加了些诡异,此刻站在大宅前的程铭和刘晨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周围的阴森和寂静,不禁让他们两汗毛直立,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可是他们两毕竟是来找寻真相的,所以是不得不进去啊。 程铭和刘晨在里缓步走着,偌大的宅院除了两人的脚步声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声响,安静得非常诡异。 程铭和刘晨走了一会,墙上突然出现了诡异的亮点,这亮点的出现把两人着实是吓了一跳,程铭和刘晨强忍着心里的恐惧,顺着诡异的蓝光向前慢慢探索,倏地一声,一只大黑狗从角落里窜了出来,在黑夜之中用泛着绿光的双眼静静地看着程铭两人,偶尔也吠一两声。 慌乱和害怕之中,程铭和刘晨是不禁退后,直直退到了大宅的门口。 人的精神越紧张就越容易受到惊吓,还好只是虚惊了一场,惊魂未定的刘晨不停地拍着自己胸脯,喘着气说:“有点——吓人啊!”年长的程铭还是处事沉稳,只是长长舒了口气。 两人缓了缓心神,决定重新进去一次,借着手电筒发出的微弱光芒,他们在里小心翼翼地搜索着。 漫漫黑夜似乎把时间拉长了,两人已经搜索了好一会,并没有什么怪声,偶尔吹来的夜间冷风虽然让人打颤,但是那所谓的诡影根本是无稽之谈。 “看来刘小田那晚只是被那只黑狗,或者误入宅子里的其他的动物吓到了,程哥,这里没什么奇怪的,我们还是走吧。”刘晨用手电筒随意地晃着,口里嘟囔着。 程铭觉得刘晨这话在理,点了点头决定要撤退。就在这时,空荡荡的大宅里突然就响起了诡异的声音。 “呜、呜。” 这声音一阵接着一阵,就如同少女般凄厉的哭声,程铭和刘晨脸色皆是大变,两人急忙拿着手电筒朝着四周照去,想要找出声音的来源,可是照来照去根本什么也没发现,反而照到了更加恐怖的一幕,院子里斑驳的墙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飘忽诡异的影子,而声音似乎,也是从那个角落里发出来的。 眼前的这一幕让程铭和刘晨瞬间丧失了理智,什么少女亡灵和阴魂一下子全部印入了脑海之中,还等什么,跑啊!出于本能的心理反应,两人是转身就朝着大宅外跑去,头都不敢回。 (七) 夜半,诡影怪声。 不是亲身经历,程铭怎么也不会相信,难道那少女的亡灵真的在里。不可能,程铭左思右想都觉得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上绝对没有鬼。 就这样程铭一个晚上是翻来覆去也没有睡着,任凭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其中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夜未睡,天边刚刚露出了鱼肚白,程铭就起床出门,决定再去四周再转转,看看能不能再知道点什么。 由于昨晚太晚,两人就并未回到镇上自己的家,而是歇在了老乡的家里,这次程铭并没有去叫刘晨随着一同前往,毕竟刚工作的小年轻肯定因为这事吓得够呛,让他去肯定不愿意,强求他人的事程铭也干不来,毕竟被迫做自己不愿意的事的感受很不是滋味,程铭当年也是很有体会。 清晨的小镇,四处弥漫着淡淡的水雾,宁静而祥和。 新鲜的空气被吸到肺中让一夜未眠的程铭精神上好受多,在镇上走了一会,程铭竟然见到不远处有一只大黑狗。 程铭定了定神,仔细看了看那只黑狗,发现有些眼熟,想了想才知道它就是昨夜出现在吓了自己一跳的那只。“这只狗怎么会在这?它是从哪来的?”见大黑狗要跑,程铭心中带着疑惑急忙跟了上去。 一路小跑,程铭跟着这黑狗竟然再次来到了大门前,而黑狗则是小身影一闪,直接进了。 昨晚的事让程铭现在还是心有余悸,不过为了知道昨晚为什么会发生奇异现象以及证明这个世界上没有鬼,程铭是一咬牙也是冲了里,紧紧地跟着大黑狗的后面。 大黑狗竟然直接从的后门跑进了旁边的一户人家。 “这的边上竟然还有户人家,这户人家知道这里面闹鬼吗?他们会不会知道点什么?”程铭心里带着这些疑惑决定去这户人家里询问下。 屋内的主人似乎是刚起,正在烧着热水准备洗漱,见有陌生男人进屋,这屋的主人是个大约五十左右的中年男人,当即对程铭喝道:“你谁啊?” 程铭当下是把自己的来由和前因后果是详细地叙述了一遍,同时还询问这老乡知道些什么。 这老乡的眼神闪烁不定,连连摇头说什么也不知道,工作了这么多年的程铭一眼就看出他在撒谎,他肯定是知道些什么。虽然他的态度不太好,但程铭还是很耐心地跟他解释,让他明白自己来的目的,“老乡,我真的是镇上政府的工作人员,我来是真的想了解这闹鬼的缘故,镇上的百姓很是害怕,我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你真的是镇上的工作人员?”屋主人带着怀疑的眼神看着程铭。 见到程铭很是郑重地点了点头,屋主人直接说:“你们是不是在那里听到怪声,看到诡影?” 程铭听到这话,大惊了一下,急急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屋主人只是傲然地一笑,“你们害怕的那些场景啊,其实都是我做的。” (八) 经过一番详谈,程铭才知道这屋的主人叫罗建军,是这子罗氏家族的后裔,看到程铭的满脸都是困惑不解的模样,罗建军是点了支烟,缓缓地说:“这事要从一年前说起了。” “一年前镇上来了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男人,他啊,在附近转转悠悠,还时不时地查看了下上的砖砖瓦瓦。后来他就直接找到了我,说他是个文物贩子,知道这宅子里有不少上了年岁的东西,值几个钱,就向我提出收购这宅子里的东西。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我能卖吗?二话不说我就是拒绝了他。”罗建军很是愤愤然地说。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里是陆陆续续发生了盗窃事件。整个冠石镇上,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镇上的都是些老人和孩子,所以那些贼是越来越猖獗,我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啊!” 罗建军说到这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反而让他对面的程铭面有羞愧,文物保护不力确实是镇上工作人员的失职。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决定用自己小时候和小伙伴玩过的游戏来保护自己家的。” 听到这,程铭脸上甚是好奇,忍不住问:“你究竟是怎么做的呢?” “每天晚上午夜过十分,我就会把自家的那条黑狗放到宅子附近,只要有人靠近,黑狗就会跑和叫,这个时候我就开始行动。拿上手电筒从迅速后门进入,然后把手遮挡在手电筒,前面在墙上制造变化的怪影,用来吓跑那些盗贼。” “这么说我们是被你误以为是盗贼而被你吓到的?” 罗建军再次抽了口烟,点了点头来回应程铭。 程铭又不禁皱起眉头,“那里的怪声又是怎么来的?” “这个简单,我在镇上的商店买了个录音机,录了段女人的哭声,每次我在墙上制造怪影的时候就会放这段哭声。” “原来是这么回事,咦,不对啊,为什么我们在里仔细察看的时候完全没有发现你的存在啊?”程铭很是不解地问道。 罗建军不答反而对着程铭说:“你跟我来。” 罗建军带着程铭来到了那间破旧的小屋,只见他到了角落处的,用身体撞墙,不一会,墙竟然缓缓动了,露出一个不小的空间。 “夹层!”见到这种情景的程铭忍不住惊呼出声。 “老祖宗的时候很有钱,建这宅子花了很多钱,担心以后会遇上危险或者突发情况,所以就修这个夹层,很隐蔽的,人可以躲进去。小的时候玩捉迷藏,我就经常躲在这,小伙伴们根本就找不到我。”罗建军摸着墙上被时光侵蚀的石块,眼中满是怀念之意,站在不远处的程铭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罗建军那颗爱宅和护宅的心。 (九) 很快,程铭就带着镇上的文物工作人员来到大宅里了解这里的文物价值,同时也向镇上的老人打听到了这座宅子的历史。 这宅子修建于上个世纪30年代,距今已有90年的历史了,是民国时期国民党的一位地方大员修建的,据说宅主人相当阔气,在当时可是有良田将近二百亩。不过修这宅子的时候还是耗费了主人的一番心血,他花了高薪请了当地最有名的工匠,要求他们每天之砌八口砖,多砌了一块都不要,而且每块砖都是磨出来的。 可见当时修这宅子时所耗费的人力和物力,不过后来因为文革,宅子的主人被打死,这宅子也就渐渐地荒废了下去,之后才会引来文物贩子的觊觎和罗建军护宅的一系列行为。 看着不远处自己的同事对这宅子露出的满意神情,程铭知道这宅子肯定会被保护起来,由于这宅子的故事和历史,它都是这冠石镇上的无价之宝。 “程哥。”不知何时来到程铭身旁的刘晨拍了拍他的肩膀。 知道了闹鬼的来龙去脉之后,刘晨是强烈要求跟随程铭再来一次,为保护也尽一份力,看着大家忙碌的景象,刘晨忍不叹道:“搞了半天这闹鬼居然是场人为的闹剧,这罗建军也真的是很聪明,我们都会被他吓到,不过程哥,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 程铭笑了一下,“有啊!” 从不信鬼神的程哥居然说有鬼,刘晨赶忙问:“在哪啊,程哥?” 程铭指了指刘晨的胸口处,“在人的心里。” 零号 李桂波/著 一 贝莱姆大街968号,格林酒吧。 酒吧不大,装潢却很别致,古典的木纹地板搭配精巧的墙饰,简单却不显粗陋。 此刻正是上班时段,屋内显得有些安静,几位客人坐在位置上静静地喝酒,空中盘旋着悠扬的曲乐。 酒吧的东南角有一个偏僻的散台,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人半躺在座位上,手里拎着一瓶干红,不时往嘴里灌几口。 “老格林一定不希望你这么糟蹋他的酒。”出声的是个少年,稚嫩的面庞在这里显得有些突兀。 “只要有钱,他可是什么都愿意。”中年人嘟囔。 “关键就在于你从不付账。”年轻人给自己倒了杯酒,坐在了中年人的对面。 半响,年轻人道:“你知道我不再接任务了。” “凡事都有例外。” “我可不这么认为。” 中年人的眼睛微微张开:“,被盗了。” 转动的高脚杯蓦的一顿,年轻人的眉头皱了皱:“保卫处的人是吃干饭的吗?”顿了顿,“奥顿的人做的?” 英莱与奥顿毗邻,两国的关系可从来不好。 中年人从怀里掏出一张卡片,上面画着一张鬼脸面具。 年轻人目光一凝:“鬼面,我以为他们早就隐退了。” “条件任你提。” 少年的嘴角划过一丝微笑:“把你的那瓶凯威特给我怎么样?” 中年人的脸微不可查的一抽。 年轻人哈哈一笑,起身离开。 “联属从秘卫那给你调了名助手。” 二 西泽有些郁闷,平静的生活被打断,任谁都不会太开心。 但明显他很快就找到了心灵的慰藉。 “嘿,美女,我知道一家不错的咖啡厅,一起去喝一杯吗?” 克莉丝的心情很不好,那个天杀的大盗偷走了试剂,她的桌上至今还堆着数不清的文件,总部居然在这时候派她出来,虽然那个叫黑狐的在国际上有些名气,但这依旧不能掩盖她要给人打下手的事实。 更令她无法容忍的是她竟然当众被一个小屁孩调戏。 “你不觉得这个年纪就找女孩搭讪太过心急了吗?” “搭讪?不,”西泽晃了晃手中的证件,“这是上司对下属亲切的关怀。” 如遭雷殛—— “走吧。” “去哪?”克莉丝的智商还在掉线。 “咖啡厅啊。”西泽耸了耸肩。 三 “失窃发生在8号下午五点至六点,遗憾的是,这段时间的监控记录已被完全删除。原安保所所长也将因此面临叛国罪的指控。”杰森部长的声音在偌大的会议厅中回荡,“据留在现场的卡片,初步确定此案是已匿迹多年的鬼面所为,但尚不清楚其雇主身份。” “有的线索吗?”一位警官问道。 “研究所已经搜遍了,连根毛都没有。”特搜队队长贝鲁耸了耸肩。 “研究所的面积可不小,需不需要再检查一遍?”克莉丝道。 贝鲁的脸色有些难看,好在西泽适时开口:“永远不要质疑特搜队的能力,英莱的大佬宁可花数亿元疏通关系也不肯让这帮家伙进门。” 贝鲁把头一昂,用下巴指着克莉丝,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克莉丝很纳闷这货的自豪感究竟从何而来。 “这样看来已经被转移出去了。”西泽说道。 “但这同样是不可能的,每一个离开的人都要经过严格的搜身检查,没人有机会将它带出去。”杰森道。 沉吟了半响,西泽的话语悠悠传来 :“我无意冒犯,但警官先生,我觉得您的部下可能比您想象的还要——恪尽职守。” 四 “威廉?沃克,现保卫处第三小队队长,8号下午的搜身工作是你当值,对吗?”西泽看着眼前的白人男子。 “是的,”威廉的声音平静而沉稳,“关于这点,我想您的资料上已经写的很清楚了。” “好吧,”西泽摊了摊手,“那我们就直接切入正题好了,威廉先生,请问8号晚上你到布鲁克林街去做了什么?” “那有家不错的餐厅。”威廉皱了皱眉,“先生,我想这并不触犯任何法律。” “当然,法律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权,”顿了顿,西泽道,“那的菜色想必很合你的胃口。” “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想这就是你的秘密账户上会多出一百万的原因,对吗?”西泽将一份文件推到对面。 威廉的脸色瞬间煞白。 …… 是威廉从一个叫做埃德蒙的实习员身上拿到的,然而问题就出在这,埃德蒙的身世清白,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和鬼面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很显然,他在真正的小偷和威廉之间扮演了中转站的角色。 内鬼无踪,也毫无下落。案情一时陷入了僵局,会议室的气氛显得有些沉重。 西泽站起身来,活动了下身子:“什么时候了?” “十一点四十五分,有什么事吗?”克莉丝问道。 “当然,很重要的事。”西泽偏了偏脑袋,“午餐时间到了。” 五 西泽轻轻尝了一口咖啡,品味那其中的苦涩和香甜。 他的神情很专注,仿佛品味的不是咖啡,而是人生。 窗外的车流川流不息,形形色色的人在街头聚集,徜徉……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美好,如果没有耳旁那吵人的抱怨。 “我不明白,这种时候你居然有心情在这里悠哉悠哉地吃饭。”克莉丝的俏脸上布满寒霜。 “着急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西泽的指尖在咖啡杯的边缘轻轻划动。 “那你有办法找到他们吗?”克莉丝语气不善。 “不,没那个必要,他们自会来找我们的。”西泽悠悠说道。 六 清晨,班森照例早起去花园散步,略微活动后转道去餐厅,一边享用早餐一边阅读今天的报纸。自从被盗后,研究所被下令封锁,但不得不说这里的生活保障还算不错。 至少请了个好厨子,班森心想。 吃完早餐,班森准备再回去小睡一会,最近总觉得身体有些困乏,看来到底是老了,班森心里一叹。 打开房门的一霎,班森愣住了。 有一个人坐在了他经常办公的位置上。 “你好,班森先生。”年轻人的声音听起来彬彬有礼。 “你是谁?” “我以为你应该知道。” “你偷了,不是吗?”不等班森回答,西泽道。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班森皱了皱眉。 西泽毫不在意:“精通伪装和科研的人才,即便是在鬼面也不多见,您说对吗?幻鬼先生。” “研究所的每个人都有固定的分区,在五点至六点,能够接触到埃德蒙的一共是,93人。” “小偷有接触的权限,还剩61人。” “鬼面隐匿了五六年,您潜入的时间想来大体不差,53人。” “资料中您可不是个半截入土的老头子,29人。” “一名优秀的雇佣兵身体素质也不会太差,16人。” “听起来我最多算个嫌疑犯。”班森目光平静,看着西泽。 “所以我调取了你们的档案。” “哦,我的履历有问题吗?” “没,相当干净。”西泽耸了耸肩。 “有时候人之所以活着,是因为我们与这个世界有着各种各样的交集。”西泽的声音突然变得悠远而飘渺。 “我跟你家乡的邻居和昔日的同窗们通了电话,很遗憾,在他们的记忆中——没有班森这个人。” 七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 “到手了。”一个中年人的声音从另一边传来。 “不愧是鬼面,昔日的王者果然名不虚传。” “时间和地点。” “27号晚8点,新桥仓库。不见不散。” 电话挂断…… 放下电话,卢克看向坐在沙发上的年轻人:“这样就可以了吧。” “干的不错。”西泽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 幻鬼作为鬼面的核心人物,交代了不少有用的消息。 鬼面的雇主是诺恩家族,一个庞大的商业家族,在国际上有着深厚的影响力,而卢克,则是这次任务的中间人。 现在,西泽正是借此,布下一张网,等待着猎物的上钩…… 八 新桥仓库,一场会晤悄无声息地展开。 “青鬼先生,东西带来了吗?” 青鬼取出一只玻璃管,里面装着紫色的液体。 “希望你们不要赖账。” “先生请放心,商人可不会拿自己的信誉开玩笑。” 接下来事情便简单了,验货,付账,查收,在场的都是个中老手,干起来自然驾轻就熟。 钱货两清,紧张的气氛却丝毫不减。 砰—— 一声枪响,挑动了众人绷紧的神经。 寂静的仓库顿时喧嚣起来,枪林弹雨,火舌狂舞。 西泽在战场中穿梭,矫健如猎豹,灵巧如猿猴,他借助障碍躲避子弹,在弹雨中辗转腾挪,每一次开枪则必有一名敌人倒下,仿佛机器般精准无误。 一番激战,鬼面只剩寥寥几人苦苦支撑。 一脚踢翻了眼前的敌人,西泽将枪口对准青鬼,“结束了。” 枪声停止,胜负已定。 “是的,结束了。”一个冰冷的物体顶在了西泽的背上。 九 西泽慢慢转过身来,看向克莉丝:“为什么?” 克莉丝神色有些苍白,似乎陷入了极大的痛苦:“对不起。” 西泽眯了眯眼睛:“你是奥顿人,他们也是,对吗?”西泽指了指那些正拿着枪对着自己人的士兵。 克莉丝缓缓点头。 “呵呵,”西泽自嘲般地笑笑,“想不到奥顿竟然在英莱安插了这么多影子。” 克莉丝还想说什么,一旁的大汉却不耐烦地道:“还废话什么,快解决了他,免得夜长梦多。” 西泽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还从没有人敢这么对我说话。” “是吗?”大汉狞笑了一声,伸手扣动了扳机。 “不要——”克莉丝凄声大喊。 …… 西泽拍了拍衣服,子弹打在他的身上,却连半点痕迹都不曾留下:“气化弹,科研部的小玩意,希望你喜欢。” 大汉手脚冰凉,不是因为西泽的完好无损,而是因为这次伪装团队的武器是统一配发的,如果西泽没事,那么这满地的尸体是怎么回事? “动手吧。”西泽平静地说道。 十 满地的“尸体”重新站起,冰冷的目光看向奥顿众人,无论是青鬼的部下,还是英莱的士兵。 克莉丝满脸苍白,娇躯颤抖,她转头看向西泽,苦涩地道:“并没有失窃,对吗?” 西泽点了点头。 克莉丝一阵绝望,她终于明白,这不过是一场陷阱,一场针对奥顿在英莱势力的清洗。 的失窃,成功地吸引了奥顿这匹饿狼的注意,为了得到它,奥顿动用了大量的暗子,就像美丽的烛火,而他们就是那愚昧的飞蛾。 事物总是相互联系的。 比如,她克莉丝为什么能参与这个案子。 比如,这些奥顿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克莉丝可以预见,顺着这些线索,英莱会将奥顿几十年积累的间谍网络一举捣毁。 …… 奥顿的间谍被一个个押解离去,仓库因此显得有些空旷。 “对不起。”克莉丝看着西泽,缓缓道。 咔—— 西泽为克莉丝戴上手铐,沉默了一会,才低声道:“你不需要向我道歉。” “杰克,带她走。” “亲手为她戴上那玩意的滋味不好受吧,”青鬼走上前来,望着那远去的身影,拍了拍西泽的肩膀:“这也许就是命运的枷锁。” “不用担心,”西泽转身离去,“我附送了她一把钥匙。” 青鬼一愣,嘴角浮现一丝玩味的笑容:“可怜的杰克。” 谋杀小孩儿 李东/著 邢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可他喜欢小狗儿。 5天前,邢凯的爱犬“豆豆”死了,让他痛彻心腑,一个大男人,哭得涕泪俱下。 豆豆是误食了草地中的香肠,而那肠子中塞了剧毒鼠药。 邢凯发誓,如果知道了是谁投毒,一定要他的命! 邢凯又买了一只小狗,为了纪念豆豆,取了相同的名字。 或许真应该改个名字,豆豆这个名字也许不祥,他前天出门遛狗,迎面遇上个7、8岁小孩儿,毫无理由、毫无征兆地,小孩儿用力踢豆豆。 邢凯大怒,要不是街上人很多,他会狠狠揍这孩子。 邢凯扯着孩子,去找家长理论。谁知家长极不讲理,不管教儿子,反而大骂邢凯,说养狗的没一个好东西。 原来这个叫小坚的孩子,上个月被一只宠物狗咬过,全家人恨狗都恨疯了。 恶狠狠把邢凯骂走,关上门,小坚妈还不解气,告诉儿子,踢狗踢得对!上次儿子被咬,狗主说狗打过狂犬疫苗,孩子不会有事,可小坚妈怎能放心,坚持让儿子打狂犬疫苗,儿子可是平白无故挨了5针啊!凭什么要我儿子受罪! 小坚见妈妈又提起打针的事,眼圈儿又红了,心中便不以为然。小坚是个坚强孩子,不怕打针,倒是妈妈当时哭的厉害,好象挨针的是她。 小坚妈对狗怀恨在心,买了老鼠药。卖药的说有两种,一种是正规厂家生产,但药性低,因为国家怕人误食,这么强制规定的;另一种非正规厂家生产,毒性强。 小坚妈当然买毒性强的。 今天这该死的狗主人来找麻烦,我要不要再下一次毒?小坚妈心怀怨毒地想,可还是强行忍住。 最近死狗的几个人非常疯狂,有人扬言要追查到底,还是过一阵再下毒吧。 邢凯愤怒得险些晕倒。小狗被欺负,他也被羞辱!还有没有天理! 那个死孩子,我跟你没完!邢凯动了杀心。 邢凯是个受不了压力的人,他是一家公司的技术总监,挣着每月三万的高薪,可谁都有更上一层楼的心愿。两月前,公司一个副经理职位空缺,经理找他谈,说想摧荐他,但他上位后,技术总监的工作还要兼着,任务会很重。 邢凯十分高兴,他是个喜欢工作的人,没什么可怕。 几天后,经理又找他谈话,但口风变了,说什么总公司决定,派一个“空降兵”来当副经理。 邢凯表面十分平静,表示理解,但心中的愤怒和绝望,已达到顶点,回到家后,直用头撞墙。 他最近心情极差,职场失意,豆豆惨死,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再不发泄出来,就要精神崩溃了。 邢凯决定了一件事:想让自己不疯掉,必须杀掉小坚。 邢凯做事很有计划,谋定而后动。 第一步,邢凯买了一辆电动玩具车,去小坚家道歉,说那天自己过份了。 俗话说抬手不打笑脸人,小坚父母还有些不待见邢凯,但看儿子很高兴,也让邢凯进门了,还沏茶给他喝。 但等邢凯一走,小坚妈赶紧警告儿子:这人肯定没安什么好心,你以后离他远点儿! 倒是小坚爸说:人家这么诚恳来道歉,你不用这样吧。 邢凯的第二步,是观察小坚的活动。 小坚上的小学离家很近,还不到50米,他父母下班很晚,他放学自己回家。父母让他乖乖在家呆着,可小坚贪玩儿,回家放下书包就跑出来,玩儿到父母回来之前再回来。 摸清了小坚的规律,邢凯决定进行最后一步:把小坚哄骗上自己的私家车,开到人少的地方,捂住口鼻憋晕,最后前往荒凉地带,勒死抛尸。 这天放学,小坚照旧在小区里玩儿,碰到了那个叫邢凯的人。邢凯很和蔼地笑着,问小坚玩具车好不好玩儿,然后说他又看到一个电动坦克很好玩儿,问小坚想不想要。 小坚当然想要。 邢凯说,走,叔叔带你到商场去买。 小坚立刻答应了,可当走到邢凯车前,突然想起妈妈的话:这人肯定没安什么好心,你以后离他远点儿! 调皮的孩子比较聪明,小坚就是这样。此时他忽然想:这叔叔那时对我很凶,象要把我吃了,现在为什么这么好? 小坚忍不住提出了这个问题。 邢凯微微一愣,然后笑容更亲切地说:叔叔不知道你被狗咬过,现在知道了,那你讨厌狗、踢狗很正常,不是你的错,叔叔不怪你了,还觉得对不起你呢。 小坚对这个回答还算满意,可还有点儿不放心,就说:叔叔,你要送我坦克,你去买吧,我在这里等你。 邢凯差点儿气死:这么半天白废话了!小崽子怎么这么狡猾! 可邢凯不敢发作,告诫自己:来日方长!他乖乖去买了坦克。 小坚拿着新玩具,高高兴兴回家了。他怕妈妈知道骂他,把坦克藏在床下。 第二天,邢凯又拿玩具飞机诱惑,小坚还是不上当,又高高兴兴往床底藏了个飞机。 第三天,邢凯说:叔叔今天上午去逛了一个大玩具商场,好玩儿的玩具多极了,我想一次给你买5个,你想不想去? 小坚立时呆住了:父母从没一次给他买过5个玩具!恐怕以后也不会! 小坚真想立刻跟着走,可是这位叔叔,也好得太过分了吧? 小坚又想起妈妈的话。 邢凯假意转身,一边说:你要不想去就算了,叔叔回家了。 小坚急得大喊:“我去!我去!”他无法放弃得到5个玩具的机会。 “叔叔,你把你新养的小狗也带来吧,我要看看。”小坚说。 “为什么?你不是讨厌狗吗?”邢凯不明白。 “我只讨厌咬我的狗,叔叔的狗不咬人吧?”小坚说。 “不咬人,不咬人。”邢凯赶紧肯定。 “那好,”小坚说,“你去带狗,我也回家一趟,拿一个装玩具的书包。” 小崽子真麻烦,邢凯心想,不过今天一切都要结束了。 几分钟后,两人会合了,小坚背了一个书包,手里拿了一瓶可乐。 小坚看看小狗“新豆豆”,也可以叫豆豆二世,然后,狠狠踢了一脚。 邢凯脑袋“嗡”地一声,立刻一片空白,他扯住小坚衣领,悬空拎起来,破口大骂,唾沫星子溅了小坚一脸。 看着小坚害怕的表情,邢凯恢复了一些理智,把孩子放下。 周围有人在看,有的都站住不走了,也许今天不该动手,这些都是目击者,肯定能指认自己。 可邢凯控制不住了,今天必须杀了这万恶的小崽子,如果杀不了,他会难受得自杀。 “叔叔,还去不去买玩具?”小坚问。 “去,当然去!”邢凯挤出笑容。 “叔叔,喝点儿饮料吧。”小坚把可乐高高举起。 “我不渴,不喝。”其实邢凯真有些渴。 “你不喝就是生我的气,那我不去了。”小坚说。 好麻烦的崽子!邢凯只好接过来,喝一大口。这可乐真难喝。 小坚忽然笑了:“叔叔,我刚想起来,还有点儿事,咱们明天去吧,再见!”说完,转身跑了。 看着孩子的背影,邢凯气得直发抖,然后气得肚子疼。 怎么会?肚子疼? 他痛叫一声,捂着肚子软倒,口鼻渗血。 此时小坚已经跑进居民楼,心中得意地想:我试验一下,这坏叔叔就露馅儿了,他果然还恨我踢他狗,没安好心!他肯定想把我骗上车,带到没人的地方,狠狠揍一顿出气。你给我使坏,我也不客气!妈妈买了老鼠药,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都偷看到了。听人说有狗被草地上的香肠毒死了,我就知道是妈妈干的,因为我们家,最近就买了那种细细的好吃的香肠。我把老鼠药用擀面杖擀成碎末儿,放在可乐里,太天才了!老鼠、小狗这些小动物吃了老鼠药会死,人这大动物吃了,也肯定会难受,又吐又拉稀,肯定的。 小坚快活地“咯咯”笑。 失语者 不知/著 人们喜爱谎言,不仅因为害怕查明真相的艰难困苦,而且因为他们对谎言本身具有一种自然却腐朽的爱好。——培根。 今年南方的冬天出奇的冷,北方的装束也有些吃不消了。不得已又从衣柜里翻出一件加绒的卫衣套在身上,游荡在街上漫无目的,似乎有什么事要做却又想不起来。嗨,老毛病了。从小到大就不记挂事唯独事到临头方知已迟。我沿着报社东边路口左转深邃的巷口里有一家咖啡店吸引了我的注意,意大利铁艺镂花的六把座椅兀自摆在门口,墙上爬满了常青藤,门前亮着忽闪的霓虹灯硕大的印着“私语”。其实这家的格调并没有很出众而是我好奇我每天都会路过这里却从来也没有来过,离家半年也不记得这家曾开过张怎地就荒废了。回来的火车上,友人发短信告诉我过一些怪谈,有一个地方能让死人复活,条件就是他永远不能说真话,别人也不能告诉他真相。难不成是这家咖啡店?破旧不堪倒是符合可那阴森诡异却不如报社西头那家卖香火的,穿着蓝染旗袍两鬓白发,一双小脚踏着绣花鞋坐在竹藤椅上端着紫砂茶杯,喝一口茶叹一声气,嘴角浅浅翘起又立马下落似乎皮肤衰老严重禁不起有表情挂在脸上似的。 回到家里,菜肴可以成席。我都在家待了有些时日,按理说也该把我当奴隶使唤了。“你这是要把我供起来呀。”我调侃道,母亲讪笑答到“是啊,我的小祖宗。”“你怎么烧起香来了,报社西头的?”“是是,你奶奶让供的。”父亲夹了块肉给我,“爸,你原来不是挺反对奶奶搞这些的吗?”父亲看了看母亲不言。“奶奶年纪大了能顺就顺着呗,别说了,吃你的。” 我抚摸着自己的肚皮回到房间,闲来无事搬出原来的作品集,发现自己在记者这条路上还真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刚进大学不久,就随老师跑了许多新闻。三年的成绩就是那有些厚度的剪贴报。不过,一回到家人就变得懒惰了,每天出门溜溜街陪陪爸妈聊聊天也挺悠闲。主编也不打电话来催人上岗,看来假期还长呢。抱着自己打着领带一身正装手持记者证的自己陶醉在床上,昏昏然睡去。 夜半,寒气逼人。正如网友调侃南方的冬天是魔法伤害,光加护甲是不抵事的。摸出袄子去小解一阵欲要入睡,忽闻隔壁传来男人粗砺的喘息和女人急促的喊叫,一开始并未觉不对持续几分钟后一声凄厉的求救伴随巨大的轰响。出于记者的敏锐冲入阳台看向隔壁,一个满脸胡渣的中年男人形象映入眼帘,手上禁拽着红色绸缎碎片。我立马蹲下身子希望对方没有发现我,颤颤巍巍拿出手机拨通110,肾上腺素让我打着寒颤我尽量压低声音详细描述,可是电话那边传过来嘟嘟嘟嘟……天煞地服务态度啊!我侧耳听着隔壁动静,皮鞋的哒哒声离阳台越走越远。我蹑手蹑脚来到门前,透过猫眼看到一个系着领带,西装革履的男人关上了门。突然,一个眼神射进了我的眸中,“这个人我见过。我不会忘记那个面孔,是的,就是他。” 我摸到床边躺下,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明天,明天我就带着警察去指认你。” “儿阿,起来吃饭了。” “妈,我总觉得有事情要做,可是想不起来了。” “吃饭吧”早晨的家里依旧烟雾缭绕。 二 早起对镜盘头愈发觉得近日面色苍白,可是忧愁带走了血色?横发地产案过去一个星期了没有任何伤亡报告流出,我依靠在落地窗旁望着远处废墟上升起的日光,为什么现在我如此恐惧。我藏在那金丝镂花的窗帘后窥探那一幕,又是羡慕又是恐惧。横发地产是我丈夫的公司,前些日子盖好的三层楼轰然倒塌,从这窗口看去就像刚冒头的苗儿一夜之间奄了似的。也不知那底下埋着什么,我家的红木门什么时候会被一群披丧服的人给冲破。我在屋子里踱步,思量着要不要给他打电话。最后决定不做那一根讨人厌的稻草,待他归来再说吧。 然而比起期待丈夫的归来,我更想见到一个小记者。我记得案发的那个凌晨,他一回来就垂着他骄傲的头颅,这些年他从未低下。“良,事到如今如何处理?唉,罪与罚是逃不过的,只看怎么才能缓解他们的伤悲。”他没有抬头关上了门,我也不知如何拥抱他,我披上风衣出去走走给彼此一点空间。 沿着报社东边路口左转深邃的巷口里有一家咖啡店吸引了我的注意,门前置了五把铁艺镂花的椅子,常青藤绕着墙扶摇直上。多有意思的咖啡店,如今无心挂记了。走着走着就到了事故现场,只有空荡荡的横条写着禁止入内周围无一个人。不知为何心头一紧,这到底发生了什么。忽而残壁后忽闪过一个人影,“是谁!”我厉声一喝,没有半点反应。光天化日若有鬼不成,大步走去那残壁。一个青年挎着照相机从后面走出来,示意我不要吭声,他逐渐靠近我才发现他是如此清秀,双眉坚毅如钉上去一般。“你也是记者吗?小声点别被警察发现了,已经有几个记者被拘留咯。”他在我耳边说着。“这是什么意思?”他后退了几步,“你不是记者?你是谁?”“我不会伤害你。请你和我细细说清好嘛?”他四处张望确认安全后写了一张纸给我,上面是地址和联系方式。 那天晚上,我们在咖啡厅见了面。他说他刚从北方回来,听说最近正在兴建的楼房将是独一无二的设计便准备跟踪报道正好目睹了整座大楼的塌方。他放下相机报了警,竭尽全力向提供被困人员帮助。他清楚的记得当时痛苦哀嚎充斥着这个周围,随后警察疏散群众违抗命令的记者都被带回局里以妨碍公务罪。他离开时看见一个穿着黛青色旗袍踏着精致的小脚绣花鞋从局长的车上下来,他说从未见过如此小的脚,对于这样一位风韵正茂的中年女性来说,就像人们说的三寸金莲。那个女人在局长耳边嘀咕了几句,局长唯唯诺诺的点头后指挥着维护现场。当时他就没有担忧打算一早再来,也就是在那时看见了我。他到了事故现场后,整个人感到一股凉气透入骨子,眼前只有废墟没有血迹,和昨晚的场景简直两样。更奇怪的是城市新闻竟然面带微笑的说“昨夜横发地产楼盘塌方,幸好无一伤亡。”我的咖啡杯颤抖了下。我对工地的事不是特别了解,但我知道横发地产对于这个项目十分重视正在催赶工期,不可能工地没有人,更不可能那么大的一栋建筑倒塌没有一个人伤亡。他还说了分别之后遇到的怪事,昨天晚上他亲眼看着一个男子没了呼吸可是在市场却看见他在买菜。我的感觉越发不好了,那个传闻——“一家起死回生的咖啡店。”难道是真的?我向他坦诚了我的身份以及我能给予的帮助,我们约订好三天之后见面把掌握的信息交换。 我摩挲着那个信封,那个本该在两天前交换的信封。那个记者没有按时出现,通讯也就此中断。我按耐不住这种等候,我想要将一份完整的真相公布出来。哪怕我要付出弑夫的代价。不,不是经过我的手而是法律的手。我夺门而出,想要去报社把这份不完备的报告刊登出来。我走过那家“私语”咖啡店发现多了一张铁艺镂空的椅子,我继续向前到了报社居然遇见了那个记者,他若有所思的站在报社楼下,我上去欲要责备他的爽约。“嘿,你的东西呢?”他看了看我一脸诧异“女士,你看错人了吧。”我心里塞满了疑虑。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脑子里飞转着可能性。他被收买了?不可能,我手上的这份财务支出没有他的名字。我紧紧跟着他回家,他进入小区大门的时候我看见了我的丈夫同他一起走进了同一单元。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秘密?不,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过了一会儿,我走上那个单元却不知道他是哪个楼层。此时两个大妈嘀嘀咕咕的下楼。“阿姨,这楼里可有个年轻的记者?”大妈们的脸色霎时变的不自然,一个大妈催着另一个快走。她们中的一个又下楼又返回来在我手心写下了404后匆匆走了。我正要下楼梯听见四楼一侧的门开了,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提着一袋东西出来了,那漂亮的西装是我买得。 我回到家,不动声色的坐着。我的丈夫进了房间耷拉着脑袋丢下那上身衣服就走进浴室。虽然这让我感到心凉但对于我马上要做的无非是最好的。我摸索着西装口袋的钥匙,顺带拿出了他的手机。我翻看着手机短信有一条是给‘附带损失’的,“我是玲玲的丈夫,横发地产的总经理,玲玲告诉我一切。我今天会带着资料和你见面,地址是王子饭店。”那条短信的日期就是我们约好见面的前一天,‘附带损失’的手机号就是小记者的。 那夜,我穿着红色绸缎长裙匆匆离去。 三 “四两烛油,一捻线,灼灼真言,见人心。”这是真言烛堂代代相传的古话,如今到了我这个老太手里越发没落。香烛店就在报社西头,近些日子我坐在店前喝着清茶看人来人往,来去匆匆。他们像是躲避着我这个老太婆,人老了,面容就来得骇人,可是谁不是呢?日子久了,人过往的多了,方才知这个不大的城市里发生了什么。有时路过店门口的人没有心,而他的身边人想必了解但却从不言说,照样当他还活着。我喝一口茶,淡淡一笑,饱含嘲讽又心生怜悯。 一个夜里,我就快要打烊了,一个年轻人冲进我店里告诉我。“老太太,一定要帮帮我!这个文件袋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如果……如果你看到照片上的女人就帮我给她。”我为这个年轻人慌张的神情而迷惑不以,“那要是没遇到呢。”男孩顿了顿,“没有,没有的话,那你就看完它。不要让我做唯一知道真相的人!”话音刚落,男孩就往前方狂奔,我拉下店门时一声刺耳的枪声回荡在我耳边。 第二个晚上,那个男孩径直穿过我的店往报社东头走去,我连连招呼他却没有听见。我点着一根烛火窃窃的跟着。那是一家叫“私语”的咖啡店,霓虹的灯火吸引着飞蛾聚集。那个男孩坐下后嘴巴不停动着,却一点声音也没有。他在哭!是的,他在哭!一个星期之后,他要找的女人坐在他的对面,穿着褴褛的红色绸缎长裙。我吹灭了烛火,顺着冰凉无声的黑夜回到烟雾缭绕的烛堂,我看见门前摆着一双小脚绣花鞋,仿佛听见血液流淌的声音。 “女儿,原来我们就隔着一条街”身穿黛青旗袍的女人托起老人的下巴,微微一笑。 逃离东方明珠 雷文锟/著 现在的我有点不知所措,以一种苏醒的形式坐在东方明珠某层观景台附近的座椅上。 我的记忆大概是混乱了。我尝试着回顾我脑中之前的画面,就像从口袋里摸出钥匙一样。 里面有个女孩,一个影子。于是我陷入了一段回忆。 我为那个女孩拍照后,稍微浏览了一下照片,照片里她笑得很开心。我让她自己去走走,叮嘱她不要在我的视野里捉迷藏。之后便坐在这个位子上休息一下,一排座位上只有我一个人。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呢? 我起身四处走走,通过墙壁上红底白字的告示,我大概了解了目前的状况,但还是混乱不堪。记忆就好像被装入了芯片里,趁我不注意就从我脑中被偷偷取走,然后塞入了新的芯片。可思维却还停留在上段被窃走的记忆之中。而理智又不得不将这样的断层填补掉,因而才造成了我如此窘境。 而这一切的混乱,大概都来源于那个陌生感十足的可口可乐广告。 我想大概是这样,大概是。我带着我的小侄女来到了这里,他父亲正在国外,而她母亲今天突然有事急着去公司一趟,所以打电话过来让我陪她一天,而她母亲曾向我提到过小侄女很喜欢我为她拍的照片,这也许是一种原因吧。虽然我记得我电脑旁的便条上记着什么似乎比较重要的东西,但我还是很乐意这么做的。她今天稍作打扮,发型变了,是《杀手里昂》里波特曼饰演的玛蒂尔达的发型,而且特地穿了一对黑白相间的长筒袜。有趣的是年龄也差不多,性格也有些相似,这样更显得比平时更惹人喜爱,这感觉就像是吃了一块甜心巧克力却惊讶地发现比实心巧克力更加值得品尝。她还带了一部小型的佳能单反相机,大概是这个样子了。我继续分析着记忆,并不断给我贯彻“真实”的概念。 购买完门票后,我便把票根放到钱包里。进入安检处后,几个摄影工作人员为游客们提供免费合照。然而游客们背对着的是一块绿色的幕布,到时候会用电脑技术将背影导上去。只凭一张照片,便能证明这些游客来过。多么愚蠢的概念。 负责拍摄的是一个嗓门很大的女人。“下一组!”她喊道。她让我想到了小餐馆催厨师烧菜的前台老板娘。配合摄影的小伙子突然皱着眉看着我,那表情像是无意间认出了某位常常出镜的群众演员。 “麻烦拍一张吧!”可他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过失,便开始用看可爱玩偶的眼神看了看我的小侄女以及她脖子上挂着的相机。这大概起到了效果。最后我还是跟小侄女进行了一次合照,我笑得好蹩脚。 而后我们排着队进入了电梯。电梯里的电梯小姐是个姿态标准的东方特色女郎,但她略微弯曲的嘴角似乎极力想逃避这种惯性概念。她用较快的语速稍微介绍了一下,每次说完都会做出如同口红广告一样的微笑。电梯里人很多,却有电梯里独有的寂静,电梯小姐用她的眼神不断缓解尴尬,但却像是在看鱼缸里不断游动的金鱼。 电梯停了。“希望您能喜欢上这座城市。” 电梯小姐像说出密语一般,电梯门开了。看来我是这样,到达了这座高塔。 而她——我的小侄女正在外面悬浮观光点,透过透明的玻璃地板看着她脚下的人群,透过自己的相机像研究蚂蚁一样观察他们。 “可不要跑太远了,小心你的相机哦。“我叮嘱她,温柔的像是一块被偷咬了一口的棉花糖。要让她一直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实在难以做到人群像是作图软件般被凭空的添加到视线内,让这里的空气显得那般繁忙。她的身影保持若隐若现便可。可若隐若现的不仅仅是我的小侄女,还有那个“女孩”,一旦侄女的身影消失了,我便能察觉到那个女孩的影子,她们总是交替着出现,好像刻意躲避一方似的。 我在座位上歇息,却仿佛置身于一个即将被海浪吞噬却显得那般恬静的小岛。我看着显示屏,循环播放着可口可乐的广告——一只爱喝可口可乐的北极熊。对比他们在南非造的过的彩虹,这实在是可见一斑了。即使是这样,我对这种饮料并没有什么好感,主要是太甜了,没有了水的感觉,其次参杂了咖啡因,并且像药物一样泛滥地到处都是。 但广告里面的人们都笑着喝可口可乐。 “你渴了吗?”我弯下腰,快吻到了她的耳朵。 “嗯,有点。” “那我带你去买点水喝。” 副食品商店在这里十分显眼,服务员穿着得体、整齐,但不能说得上漂亮,但比起电梯小姐还是显得自然许多。 “麻烦给我一瓶水行吗?” “实在抱歉,我们这里不卖矿泉水。”她的眼线画得特别浓,好像急得换新的似的。 “那么请问有什么喝的呢?” “可口可乐。” “除此之外呢?” 服务员察觉到怪异,然后象征性地回顾了一下排列整齐统一格调一致的冰柜。 “抱歉,实在没有了。”她依然笑着对我说。 “怎么会只有可口可乐?” “请问这有什么问题么?”她依然微笑了,但是那种略带抽搐的笑,这种抽搐感似乎来源于现实与幻觉的冲突。 然而我立马意识到这笑容中掩盖的警惕,我的问题在某种层面上暴露出了我缺少的东西,也意味着我缺少的是我身边的人都拥有的东西。 “那好,就买一瓶吧。” 而当我发现周围的人人手一瓶几乎可口可乐时,我便发现了这座塔的虚假性。可是人们脸上的笑容仿佛走上了彩虹之巅一般,眼中的一切好像被贴上了一层精美的包装袋,这里的欢乐像是被添加了不同色彩的着色剂。“玩得怎么样了?差不多回去了?”我问她,我想着离开,而问时她正在看显示屏上的广告,一只喜欢喝可口可乐的北极熊。 “嗯。” “那好,我先去一趟洗手间。你在这里等我。” 从洗手间出来后,我看见一位身着西装中年男子躲在一个角落里,用手机与手机另一端的某个人争论着什么。而他的女儿在一旁玩着手机。那女孩大概十来岁大,头发长长的,别着一个淡色百合花型的发夹,对此我能莫名其妙地如此肯定。胳膊十分纤细,也是因为这份稚嫩的纤细,才会滋生出一种拥抱的冲动。我在一旁看着她,她慢慢抬起头,天真无邪地看着我,然后笑着跟我打了个招呼。 “我现在在陪女儿玩。” “我们都快分道扬镳了,能不能给彼此一个尊重!” “法院开庭那天我会来的,至于女儿的抚养权到时候再说。” 他打完电话,脸部因这些麻烦事而变得扭曲。他发现我在看着他,脸上满是惊异的表情。我看着他跑开,跑到了售卖亭去买了一瓶可口可乐,还时不时地回看我一眼。然后立即喝了起来,他脸立刻扭曲成灿烂的笑脸,那种被不断复刻的笑脸,我还没来得及记录些什么,他带着她的女儿慢慢回归到人群中,而我也因他丧失了本来应有的特征而丢失了视线。就好像是一颗黑球在这个满是红球的斯诺克球桌上消失不见了。 可女孩的影子还在这里徘徊。我寻找着安全出口的标识,在拐弯脚的“安全出口”四个字浸在了黑色的电子屏里,颜色有点发黄,好像被酸性液体泡久了似的。人很多,我不得不快速前进。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需要排队离开这里。我觉得这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了。我们排着队享有“安全出口”,在这个地方却莫名其妙地显得理所当然。 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是个高大的年轻男子,双腿修长,相貌英俊,过于端庄地工作服掩盖了他的肌肉曲线。排队的游客们并没有显得焦急的样子,他们面带微笑的看手机,或者聊天。这般和谐的情况之下,维持秩序是完全不需要的。所以,这是某种形式的检查,但真正要检查的东西,我还不清楚。 女孩的影子走向了那个电梯口,好像在诱导我似的。我也一直遵循着她的诱导。 “几位?”他十分有礼貌的问道我,并考察着我的表情。 “两位。” “好的,请等一下。”我之前的游客分别走向两侧安全出口的电梯,即使这样依然需要等待电梯。这种情况下我必须尽可能保持镇定,尽量不东张西望,用余光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获得信息,我目光在这位工作人员身上停留了太久,或许我眼前的这位工作人员并非我所想象的那么和善,也许他刚也喝过了可乐,所以才能表达出如此和蔼的笑容。 我们等了20分钟。显然不需要这么久。 “请问出了什么情况?” “哦,在接送vip成员。”他小声的回答,声音就像是伤了喉咙的麻雀。 工作人员过了许久才开放入口,我牵着侄女的手出去了,并用仪器在我身上照了照。 “先生请留步。” “怎么了?”我努力保持我的呼吸,感觉有数根针扎入了我的毛孔。 “您好像抓得太紧了。” “什么?” “我是说…”他指了指小侄女,而我才发现小侄女一副痛苦的表情。 “对不起。”我发现她的手肘被我握红了。 “这是我的侄女。“我连忙向工作人员解释道。 工作人员点了点头,用看一只偷吃鱼的家猫的眼神看着我。 我们就这样通过了检查,我进入电梯口,喘了口气,才发现坐的是同一趟电梯。一样的电梯小姐,但她似乎比之前亲切了,是那种彻彻底底真实的亲切,仿佛在电梯里看见不可思议的彩虹一般。电梯里有那个女孩的呼吸,我能明确感觉到,明确到呼出的气体与水分稚嫩地混合着。 “欢迎来到可口可乐欢乐餐厅!”我被微笑的前台工作人员惊醒。我看着餐厅两旁的爱可口可乐的北极熊对我做出充满汽水味的微笑。 “小叔,你停在那里干嘛?”小侄女以及迫不及待地走上了红色印有logo的阶梯,然后去挑选自己心仪的食物。 我不曾记得我提议要来这里解决我的午餐,任何理由都违背了我的观念。我当前的任务是逃离这里。就算身体细胞对能量的渴望和广告里加了灯光渲染的美食也不足以蛊惑我前往这里,况且现在的我表现出难以言表的抗拒,针对的不仅仅是两旁喝着可乐北极熊。但最终我还是被诱导到了这里,使得我不得不安然照做。 思维大概已有了惯性,女孩的影子在不同的座位上闪烁。我尝试用眼睛去捕捉,她便出现在另一个座位上,可爱的犹如玩起了熟悉的“打地鼠”游戏。在我们挑选完食物并打算在餐桌上用餐时,小侄女拿出她的相机。 “小叔,你能等一下么?我想拍几张的照片。” 我便打算等她一会再用餐,并设想为她摆放出合适的造型,我在考虑阳光的问题,这个角度是否会有反光,食物在那个角度是否适合拍摄,是否需要与她交换位置,紧接着又开始考虑菜设,是不是不够新鲜亮丽,厨师是否有开小差等等。 “你是在?”她显得有点差异。 “你不是要拍照片么。” “是的。但,并不是桌上的这些吃的。” “那是…” “是小叔你。” 我有点惊讶,我过去看餐厅无处不再的logo。 “为什么?大家不都是喜欢拍食物的么?” “小叔拍过食物了?” “我想想,应该拍过。不过,应该没有用专业的相机拍过。”我一时无法确定,或许我拍了因为没有修图就没有发出去。 “可我觉得与你用餐的人更值得拍摄。对于菜的话,如果菜色普通也没什么特大拍摄价值。就算十分有特色,但不一定马上能记得起来在那里吃过。但如果过拍与你用餐的人的话,更容易记住用餐这件事不是吗?” “唔。确实很有道理。” “还有,我很喜欢小叔。”她按下快门,“擦”的一声犹如咬下了加了盐的海苔。 “哦?” “三分之一父亲的感觉,三分之一哥哥的感觉。” “那我可像三明治那般有味?” “大概吧。”她收好了相机,便沉默地将肉丸送入自己的嘴里。她的发丝遮住了她的脸,好像傍晚那绯红的太阳藏在了云际里。而我在云际的上方看到了彩虹。 我结了账后,便把账单放在了钱包里。从餐厅里出来后,我看见中午的阳光从巨大的玻璃窗射进来。如同从颇具情节的励志电影中剪下来一般。我大概是从这里逃离了,这座名为东方明珠的高塔。但并没有那种逃出生天的感觉,更不会有血液兴奋的沸腾起来感觉, 感觉像是走向梦境里一扇标识着“通往现实”的门。 “你到家了。”我将她送到了家门口,外面下了点小雨。 “嗯。”她好像有话要说。 “怎么了?”我觉得是刚刚突如其来的小雨。 “觉得小叔有点心不在焉的。”她看着我的眼睛。 “有么?”我显得有些尴尬。 “要知道小叔你从来没有弄疼过我啊。” “抱歉。” “即使是这样,还是让我很开心。下次有时间再去小叔家玩吧。” “唔。” 就这样她给了一个拥抱,然后与我道别,我尝试着回忆她跟我说过的话,那些话语就突然被无数个声音复述并且杂乱地蔓延开来。以至于我无法将回忆进行下去。 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我又再次地不知所措。我发现我躺在自己的床上,大概躺了很长时间,起身看见了窗外的彩虹,我用手机将其拍下,并准备发到朋友圈时,却记起公司需要急着把童装海报的样品制作出来。这本应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甚至都记到了便条上,却并没有多大的印象,淡得就像是被整夜的海浪冲印后的沙画。 我打开钱包,将票根与账单取出。将它们随意的放到一个抽屉里。可当我打开抽屉的时候,那满抽屉的“明珠塔”的票根与账单,好像化作一根根乌鸦的黑羽,不断涌入我的眼睛。 我拿起我工作用的相机,发现凭空多出了许多本不应该出现在我记忆里的照片。一张张不同面孔的“玛蒂尔达”式的性感肌体嵌在了那不断重复的观光点里,其中一张,淡色的百合花在画面中清晰绽放开来。我奋力冲去卫生间,用手奋力的抠自己的喉咙,想让那些东西吐出来,奋力地挖掘让人恶心但却真实的事物。但不知怎么的,实在是一点都吐不出来,只是不断干呕,反而使头脑更加昏沉。泪水已将眼眶充溢,我借着那苟且着的最后一点清晰,看见了那个影子。 我拿起相机对着她,她坐在沙发上,笑得很开心。 我不得不接受这般真实,然后别无选择地像其他人一样到楼下的自动售卖机买回了一瓶可口可乐,猛地喝上几口。然后像扔掉可乐瓶般删除这些记忆,接着面带笑容地投入到工作中。又担心维持的时间太短,便当着女孩的面,喝完了一整瓶可乐。 跳楼奇案 李东/著 肖秀是《历城时报》的名记者,抓到大新闻是她最激动、最幸福的时刻。这不,又有人提供线索,她精神百倍地跳入座驾,火速驰往事发地。 这是一个跳楼案件,警察已经控制现场,拉上了警戒线,正在检查死者尸体,进行拍照。 此时是下午3点26分,只见秀园小区4号楼4单元门外,躺着一个中年男人,这个男人很胖,看样子170、80斤,身体怪异地扭曲着。说来奇怪,你说这跳楼吧,鲜血免不了,有的还有脑浆,可这男人身体以及周围比较干净,尤其脑袋,看不出有明显伤痕,但口鼻有血流出。 肖秀很是不解:难不成这是从2、3楼跳的?可那么低跳还摔死,也太倒霉了吧?也许是心脏病发? 不要猜测!肖秀对自己说,记者要凭事实说话。 肖秀职业素质很高,很快就从周围围观的大妈大嫂儿那里,了解到基本情况。 死者是本单元7楼住户,名叫孙志坚,37岁,一家小私企的老板,很有些钱。跳楼的不是他,而是他35岁的妻子石丽。石丽从自家窗户跳出,正砸在丈夫身上,孙志坚当场死亡,石丽却幸存,刚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去了。 “这种男人,死了活该。”忽然有一个姑娘在旁边嘟囔。 肖秀赶紧询问何来此话。 原来孙志坚在外面搞婚外恋,逼妻子石丽离婚,石丽肯定是因此才会轻生。 肖秀又询问周围人们关于情变的事情,但石丽是个好脸面的人,对这事从不多言,邻居们所知不多。 于是肖秀赶往医院,探访石丽伤情。 一问负责石丽伤情的胡医生,让肖秀大感意外。 原来石丽浑身上下,没有任何损伤。 肖秀对石丽的情况感到欣慰,又很疑惑:为什么会这样? 胡医生说出了他的猜测:通常跳楼砸人,两人都会死亡,但如果两人撞击体位比较正,也就是说砸人者的身体完全覆盖在被砸者身上,没有直接撞击在地上的部位,那么被砸者就成为一个“缓冲肉垫”,砸人者受轻伤或不受伤,就成为可能。即使自杀者有部位撞击地面,但只要不是上身或头部这些要害,也会生存,当然四肢骨折肯定免不了。 当晚,肖秀上网查看有关资料,果然发现类似报道:2013年9月26日下午,在广东汕头,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因失恋,从五楼跳楼轻生。结果男子没死,却将过路一老人砸死。男青年爬起身,毫发无伤,不顾老人死活,又跑上另一楼要跳,被赶来警察控制。 此事件还被附近摄像头拍下视频,广州媒体广为报道。 肖秀总算不抱疑惑态度了:那个被砸死老人正常体重,120、30斤,都能缓冲跳楼男青年不受伤,孙志坚这个胖子,更是一个“大肉垫”。 肖秀问胡医生,可不可以采访石丽。 胡医生说石丽没有任何内外伤,只是还要留院观察一下,采访嘛,只要当事人同意,他不干涉。 这时石丽正在接受警方询问,肖秀在20分钟以后才见到她。 石丽人如其名,是个很秀丽的少妇,只是形容憔悴,眼睛哭红。 肖秀没费劲,就让石丽倒出一腔苦水。 孙志坚是个负心人,在外面买房养小三儿,石丽知道后,双方吵过很多次架,孙志坚还打她。后来石丽认命了,决定不再管丈夫的事,一心一意照顾好13岁的女儿小静。 可树欲静而风不止,丈夫见石丽软弱,开始逼她离婚。 石丽坚决不同意:家已经不象个家样,可为了女儿,也要保存完整。不论丈夫是骂是打,石丽都忍受着。 孙志坚无奈,搬出去和小三儿一起住了。 石丽反而感到一种轻松,就象把绑绳换成了手铐,多少好受一些。 可上个星期,事情急转而下,孙志坚养的那个女人,竟然找上门来,骄傲地说,我怀了志坚的儿子,你趁早离婚,别妨碍我们的幸福。反正志坚已经不爱你,分开对你也是解脱。 石丽悲痛欲绝,把那女人骂走。 孙志坚也有所行动,他把自己的财产大量转移到父母名下,为离婚做准备。 石丽真急了,约孙志坚回家谈,她哭着对丈夫说:你怎么对我,我都可以忍,可你不要把家产转走,便宜那个狐狸精,你难道不为咱们的女儿着想? 孙志坚的回答是羞辱和拳脚相加,他恶狠狠地说:把家产分给你和那个赔钱货,甭想!我够善的了,把房子留给你们俩,每月也给你们生活费,你还不知足!贱女人,简直找打! 石丽彻底绝望了,精神崩溃了。她写好一份遗书,准备自杀。但石丽又觉得默默去死不甘心,最终给孙志坚打了电话,说她同意离婚,让他回家谈。她要死在丈夫面前,起码也让他不好受。 万万没想到的是,她没有死成,孙志坚却被砸死了。 讲述的过程中,石丽一直在哭,眼泪象决堤的大坝一样,肖秀真怕她脱水,不得不中断一下采访,去给她取水。 全讲完了,石丽一直念叨:“为什么我没死?老天爷,你为什么不让我死?” 肖秀写了一篇详实而精彩的报道,标题登在《历城时报》头版,文章在二版,造成很大反响。 肖秀决定再写一篇后续报道,她觉得这事很有意义,起码能让人们反思婚外情对家庭,对社会的伤害。 孙志坚内脏破裂,大出血而死,石丽已经被警方拘押,肖秀咨询了法律专家,专家说,石丽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鉴于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应该能够获得缓刑。 肖秀为石丽感到可惜,但这也许是最好结果,毕竟不会入狱。 肖秀的第二篇报道,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更大,妇女团体和很多女性,联名给公检法机关写信,请求对石丽从轻发落。 主编表扬了肖秀,并交给她一个任务:再写第三篇报道。 肖秀买了一些营养品和水果,去探望已经取保候审的石丽。 两人这次交谈,石丽的情绪明显好了许多。 可当肖秀想采访石丽正在写作业的女儿孙小静,石丽变得非常激动,坚决反对。 肖秀还想劝说,石丽对她大叫大嚷:“你们记者就知道搞新闻,根本不顾我们当事人的痛苦!我受多少罪,别人怎么看我,我都不在乎,可你不能扯上我女儿!小静的压力已经够大了,你不要缠着她!” 肖秀就这么被轰出来了,可她不会放弃。肖秀认为自己不会干扰孙小静的生活,当她和石丽谈话的时候,孙小静一直望着、听着,这孩子肯定想跟别人倾诉一番。 第二天,肖秀等在孙小静放学的路上。果然,孙小静没有拒绝谈话。两人进了附近一家咖啡店,找个僻静角落。肖秀要了咖啡,给孙小静点了巧克力饮品。 “小静,你父亲去世了,你不要过于悲伤。你是大姑娘了,要好好照顾母亲。她现在需要你的关心。”肖秀安慰道。 孙小静比较平静,摇了摇头:“他死了,我不伤心。” 对这回答,肖秀很吃惊。 原来孙志坚和女儿,关系很不好。孙志坚头脑比较封建,对妻子生个女儿很不满意,经常骂骂咧咧:生个带把儿的,才能传宗接代,光宗耀祖;一个臭丫头,看着就堵心!包养的女人一怀孕,孙志坚就找门路给照了个b超,知道是儿子,才这么着急、铁定了心闹离婚。 孙小静从小就常被父亲骂,还挨打,要不是母亲尽力护着,还不知怎样。 她越说越激动:“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敢到我们家来闹!我妈伤心透了,她说:欺负我可以,谁也不能欺负我女儿,不让我女儿过好日子,我就要他命!我就在乎我妈,我爸死不死,跟我没关系!” 肖秀心中猛地一抖! 不让我女儿过好日子,我就要他命! 要谁的命?肖秀心中涌起一个可怕的想法。 结束和孙小静的谈话,肖秀赶往公安局,向负责石丽案件的刘队长,说了自己的想法。 刘队长笑着说:“我的肖大记者,別以为警察是饭桶,故意杀人这个可能,我们已经考虑过了,但是经过调查,可以排除。” 肖秀急忙问为什么。 刘队长解释:案发那个时间,刮着五级大风,如果石丽蓄谋砸死孙志坚,必须瞄准他吧,但当石丽在空中的时候,身体会被大风兜得偏离。所以,这就是一起意外事件,石丽真的只是想死在孙志坚面前。要说真有凶手的话,那就是风。 肖秀心中还是有怀疑,因为那句话,给她的印象太深了。 不让我女儿过好日子,我就要他命! 案发的时间,3点左右,是小区中人们出入最少的时段,因为大部分人都在上班,而在家的人,因为大风,也不愿出去。所以当时没有目击者。 肖秀不死心,挨家挨户走访,终于有了进展! 一个70多岁的老人,当时正在阳台上逗鸟儿,目睹了案发全过程。 老人家起初没看到石丽站在窗台儿上,可后来听到她叫了一声,好象在喊孙志坚名字。孙志坚闻声站住,抬头看。这时石丽跳了下来,孙志坚看到了,慌慌张张退了一步,脚下拌蒜,身子向左侧倒,就在将倒未倒之时,石丽砸中了他。 肖秀又去找石丽,把警方的调查和老人的目击,告诉了她。“没想到,你在故意杀人!” 石丽不承认。 “我去见过你丈夫包养的女人,”肖秀说,“她说那天,孙志坚接到你的电话,非常高兴,他向那女人重复了你的话,你是这么说的:‘孙志坚,我对你死心了,你来,我立刻跟你办离婚,今天就是咱们最后一次见面!’最后一次见面,最后一次见面!你的确想死,拉上孙志坚一起死!” 听到肖秀提起那个女人,石丽明显受了刺激,这些日子她的神经一直紧绷,压力山一样大,此时终于受不了,疯狂大笑。“对,孙志坚是我杀的!他该死!”她又哭起来:“他该死……他该死……”哭完一脸麻木,喃喃说:“我不在乎,我什么都不在乎了,那天我就该死。” 肖秀很痛心。“我给你一天时间,明天晚上之前,你去自首;你不去,我就报案。” 当夜,肖秀失眠了。 孙志坚是个坏男人,坏丈夫,坏父亲,石丽是个好女人,好妻子,好母亲,可她的的确确是个罪犯。 如果石丽不去投案,我真要揭发吗? 长夜漫漫,石丽也在失眠。她望着漆黑的窗外。 我是自首,还是从这里,再跳一次。 为什么没有我 六月的孤鸟/著 此刻,几个年纪不相上下的少女,站在一伙总数被数字3拒绝整除的药丸前迟疑不决,面对一粒不在计划之中的名叫安眠药的药丸,她们在对其各抒了己见之后,就不知道该用谁的言论来处决它,才能与她们这晚的杀人目标和谐一致。于是她们就只得借鉴书本上提到的政治民主集中制:先举手表决,达到排查异己的目的;再以少数服从多数的严则,铲除异己;最后用余留下来的意见,一统思想。为了避免重蹈前几次计数失误的覆辙,这一次,女孩们决定打破她们自己设定的规则,提前进行药丸的服用步骤。因此接下来就出现了这样一幕情景,女孩们在用手修改了药丸分堆存在的形象,使其复原了来时拥挤不堪的相貌之后,在放弃水的帮助之下,立马你一粒我一粒,让药丸的个数总和,以数量3的速度开始递减,一粒一粒地失踪于她们的口腔之中。女孩们没有模拟毫无人性的畜生抢食时的争风吃醋,而是很自觉地就展示了人类女性在未主动把她们完整的裸体全部奉献给了男性的眼睛和生殖器官之前的心理与行为,她们总是忠诚地等到自己的合伙人彻底结束了上一粒药丸的性命过后,才狠心送下一粒药丸踏上不归之路。 本来她们是这样打算的,每人被分到三十三粒药丸之后,立即用一杯温水,把分到手的药丸强行灌入各自的腹腔之中;紧接着她们就以并排的方式,仰卧到一张床上去;然后她们紧闭双目躺在床上的被窝里,专心致志地等待死亡来袭。不料她们预先设计的方案没有顺利得逞,就在药丸被平均瓜分的命运已经接近尾声时,女孩们却惊奇地发现,有一粒药丸违背了她们的主张,擅自修改了自己的归属地,独立于了三堆药丸之外,所以这才产生了一系列承上启下的故事情节。 其实十粒安眠药的魅力,便足以使人昏睡而死,可女孩们却非要好高骛远,坚持不把携带而至的九十九粒药丸悉数分食而尽,誓不罢休。由于她们盲目的自我固执,以至于当第七粒药丸开始在她们的身体内启动安眠的本性时,她们不但浑然不觉,竟然又连续吞下了三粒药丸。很快,就在她们捻起第十一粒药丸,准备把它放入口腔的刹那间,她们的意识终于遭到药丸药性的全面围剿,变得模糊不清了起来,使她们开始无法主导自己四肢的行为举止。或许这是命中注定,与此同时,一个中年女人的尿意也突然从天而降,并且成功地引诱她上来了往旅馆的公用厕所疾步奔去的兴致。 这个中年女人,是女孩们临时住所的夜晚负责人。 不久之后,中年女人就完成了体内废水的排泄任务,离开了厕所,而且还因丧失了尿意的追赶,恢复了无所事事的姿态。因此中年女人在打道回府的途中,走出来的不是步履匆匆,她用的是,走一步算一步的脚速,这便为她的耳朵,打听客人们在床上制造出来的动静,提供了有力的时间保障。女孩们所在房间的外部走廊,是中年女人回去的必经之路。中年女人在临幸这儿之前,一共经历了三种声音——不同性别的呼噜声;男女在床上做合体运动时衍生出来的咿咿呀呀;以及木床因忍受不住性活动而发出的歇斯底里。 中年女人原本以为,当她来到女孩们所在房间的门外时,她能听到的,必将是自己早已听得滚瓜烂熟了的三种声音中的其中之一。这一点,中年女人可谓信心十足。谁知随之而来的事实,却与她自信满满的肯定,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当一种混合了多种杂音的噪声,来到中年女人的耳膜时,她不但立即就辨别出了声音的与众不同之处,而且还不假思索地便萌生了对它的求知欲望。在好奇心的诱惑之下,中年女人掏出了随身而带的配用钥匙,然后用它打开了第四种声音的盛产之地。 一个陌生女人的突然而至,并未分散女孩们对药丸情有独钟的注意力。在外人看来,她们并不是一伙在用安眠药了结自家性命的女孩,反倒很像一帮正在借助摇头丸进行排忧解难的堕落少女。第二种人,是中年女人对眼下三位女孩身份的主观定义。散落一地的白色药丸,女孩们争相吞食药丸的动作,以及她们趴在地上的神志不清和胡言乱语,是中年女人手握的书面证据。接下去,中年女人就很坚决地走了出去,找到了她工作岗位上的固定电话,然后毫不犹豫地摁下了一个由两个1和一个0组成的三位数的电话号码。 一刻钟的功夫不到,上面的三个数字“110”,便招来了一帮身穿制服的警察。他们兴致勃勃地蜂拥而至之后,就把女孩们当成吃毒人员,送进了呼啸而来的警车。女孩们吃剩下的药丸,也以证物的身份尾随其后,直至进入公安局,才与主人分道扬镳。女孩们被架入了审讯室,药丸们跑去了药物分析室。结果使人震惊。就在缉毒民警准备好了激动的情绪,打算在这晚的猎物身上有所丰收时,紧随而至的药物成分的分析成果,和女孩们在审讯过程中死不开口的情形,使这晚所有参与了缉捕行动的警务人员,面临了一个不愿相信的事实——中年女人诬告了涉毒嫌疑人。女孩们贪食的,不是让人亢奋不止的毒品,而是一伙可以在一夜之间就能置她们于死地的安眠药。 就这样,一个完美的自杀计划,由于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外人的多重干涉,最终以自杀者被送进医院的手术台上洗胃而告结。为了提高人民警察在广大市民心中的形象,这一起事故,被公安局的领导当成了一项为人民服务的完美业绩,通知了新闻媒体。于是第二天,一则主要内容为“三个活得不耐烦的花季少女,被一伙见死便救的人民公仆无情地剥夺了她们选择死亡的权利”的歌功颂德式的新闻,就像泛滥成灾的洪水一样,淹没了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个报假案的中年女人,也趁机戴着媒体给她塑造的英雄嘴脸,走进了每一位见过此报道的市民的眼中。可是对此事真正感兴趣的人,却只有两位读者。 面对这则报道,两位读者都以各自的方式,表达了对女孩们自寻死路的惊讶不已。其中一位读者,是女孩们的同窗好友,这个女孩在阅读到三个熟悉的姓名时,立即用这样一句话“?”,阐述了对她们的愤怒之情,之后她就没有再读下去。另一位读者,是一个年轻男子,他是女孩们的语文老师,他在阅读到三个熟悉的姓名时,也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不同的是,愤怒在他脸上拥有的面积只有20%,痛苦不堪霸占了余下的4/5。但年轻男子并未效仿第一位读者的行为,因情绪失控就毅然抛弃余下的内容,他耐心阅读完了全部的文字,并且还成功地转移了关注焦点,重视起了报道上的另一位女主人公——举报三位少女的中年女人。这个时候的中年女人,正在名气的喜悦当中不断地更衣沐浴,所以她也就无法立刻见识到命运对她暗示的不幸。 第三天清晨,一具已经死去了几小时的女尸,现身在了先前那家旅馆的收银台上。死者,就是前一天那位备受媒体欢迎的中年女人。她是在趴在桌子上休息的时候,被人砍裂后脑而亡的,凶器是一把遗留在死者脑袋上的斧头。杀人动机的排查结果显示,两日前被死者救下的三位少女,作案的嫌疑最大。接下来,她们生不见人的现状,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这种推理的可行性。无奈追捕的最终结局,却背叛了所有人的先见之明。办案人员成功抓捕的,不是他们想象中的三个活蹦乱跳的少女,他们捕获的,是三具短斤缺两的女尸。法医解剖的结论指出,死亡的有六条人命,砒霜是少女们断气的罪魁祸首,但它可以拒绝承担尸体残缺不全的责任。于是侦查就在这里陷入了僵局。 有一种这样的假设,女孩们是吃砒霜自杀的。理由如下:女孩们在三天前的自杀活动中,求死心切,谁知中年女人未曾让她们如愿以偿,于是他们就怀恨在心,决定杀死中年女人以泄心头之恨。所以她们这次服用砒霜的行为,不仅仅是畏罪自杀,更是为了完成之前失败的自杀。可这种解释立马就遭到了事实的否定,第一,它无法说明女孩们留下三具这样的尸体——一具被剪掉了嘴上的双唇,一具被割下了胸部上的乳房,一具被挖掉了阴道外口的阴唇的缘由;第二,如果女孩们是自杀身亡的话,那么死者身上那些不知踪影了的肉体组织,又做何解释呢?而且死亡现场也未发现切割尸体需要的刀具。 显而易见,三个女孩用砒霜自杀的假设不成立,她们复制了中年女人惨死的命运,同样死于一起谋杀。可什么样的凶手,才舍得对年轻貌美的她们痛下如此黑手呢?虽然女孩们的下体不存在处女膜,和她们都怀有一个月身孕的现实,可以提示办案人员,她们有被奸杀的可能性,但她们死后的肉身上,却并未留下被阴茎强行交配过的蛛丝马迹,所以奸杀行也不通。侦查,在此穿上了扑朔迷离的外衣。这种情况,直到一天之后,一个女孩跳楼现象的出现,才有所改观。 这藐视又是一个不怕死的少女,可她却似乎并不想要自己的命。当她在站在学校教学楼楼顶摆好了跳楼的虚张声势之后,她没有立即勇敢地往下跳去,而是以自杀为条件,要挟脚下围观的群众派出一个代表拨打“110”报警。接着她又大言不惭地扬言,警察不来她就不会给他们表演跳楼的动作。显然这个女孩是在多此一举,因为她跳楼的企图刚一被人发现,立马就有人通知了警方,因此她的这番话,就把仰望她的人群弄了个不知所措。很快女孩就觉察出来了观众对她的言行动员了茫然不解,于是她就觉得有必要为自己的表现辩解一番。女孩是这样自我开脱的,她说,我心中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我认为自己不能自私地把它带进棺材,但告诉你们又肯定无人相信,所以我只能对警察说。 警察是有备而来的,在及时赶来的路上,他们就已商量好了劝说女孩放弃跳楼的花言巧语,可女孩没有给他们开口对她说甜言蜜语的机会,他们一出现在女孩的眼皮底下,还未来得及豁出口腔内的内容,就被女孩的言语打了个措手不及。女孩是这样对他们宣称的,她说,我知道你们想要说什么,我是不会听信你们的谗言的,所以你们就别枉费心机了。你们给我仔细听好,女孩接着说,现在,我要一口气对你们说出四个不同性别的人名,然后所有人就听到了四个发音不一致的姓名,三女一男。女孩遵守了对围观群众许下的口头诺言,她在说完想要对警察说的话之后,立马就奋不顾身往楼下跳了去。 女孩提供的四个名字,有三个名字的主人早已见了阎王,她们就是死于砒霜之手的三位少女,所以最后那个代表男性的名字,是唯一让民警们接触了陌生感觉的姓名。在对它进行了一番明察暗访之后,办案人员看到了一张为人师表的脸,并且在第一时间内冲到了它的主人面前。这是一个年轻的男子,他似乎知道自己的性命在劫难逃,所以当一伙全副武装的警察用枪口包围了他的家,打算一拥而上对其实施抓捕的行为时,他不但没有发挥求生的本能,企图逃跑,反而敞开家中的大门,一副束手就擒的样子坐在一张椅子上对门外的警察大声喊话,他是这样喊叫的,他说,我知道你们迟早都会找到我的,我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你们不用畏手畏脚,我是手无寸铁地坐在这儿的,你们尽管放心杀进来把我带走,我心甘情愿接受自己的罪有应得。 对年轻男子审讯的记录,揭开了少女集体自杀和中年女人后脑被砍之谜。 据男子的交代,他是女孩们的语文老师。女孩们与他一样,都是文学的爱好者。女孩们平常吃饱了撑着无事可做的时候,就喜欢写些煽情类的小文章,而且她们总是会把自己写下的每一篇文章,拿去找他单独指导。于是他就经常顺水推舟,打着与女孩们切磋写作技巧的旗号,把她们带至自己的单身住所。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他真的只是与她们玩弄文字,但由于长期缺少床上伙伴的缘故,终于有一天,他没有抵挡住下体的性欲冲动,露出了他的原始面目,强行合体了一个少女。谁知令他喜出望外的是,被自己强暴了的女学生,在面对他的跪地求饶时,不但没有威胁说要去告发他,反而不知羞耻地对他说,从今以后她要以他女朋友的身份进入他下半生的日常生活。这让他看到了一种更大的欲望,因此接下来,他就如法炮制了其他女孩。结果不仅如出一辙,而且还让他过上了同时拥有数位女友的幸福生活。这一切,直到女孩们发现她们的肚子怀了孕,他才如梦初醒。女孩们是为了解除他的忧虑重重,她们才相约一起去自杀的。 至于为什么要残杀中年女人,男子是这样供认不讳的。他说女孩们自杀的目的,就是为了保他的名誉周全,这一点,那则只报道了女孩们自杀失败,而未揭发她们活不下去的原因与他有关联的新闻,可以证明。说到这里,男子表露了内心的一个想法,他说他刚看到那则有关女孩们自杀的报道的时候,他很想自己的名字也出现在上面,因为他早就有了让自己与女孩们的恋情走到众目睽睽之下去的打算,而且他还表示自己做好了承担一切后果的心理准备。可当他明白了女孩们宁死都不愿出卖他,就是希望他能继续人模狗样地苟活下去的良苦用心时,他又改变了想法,认为自己应该成全她们的愿望。不料在随后的阅读活动中,他却发现女孩们对他的好意,竟然被一个好管闲事的中年女人弄得面目全非。就这样,结束中年女人的生命,成了他报答女孩们的唯一可做之事。 对于杀害三位少女的指控,年轻男子以咬舌自尽的方式,捍卫了他在这件谋杀案上的一清二白。事实上,年轻男子确实不知道少女们被杀之事的详细过程,因为她们的灭亡出自一个女孩之手,而且这起凶杀案的真相,此时正躺在这个女孩死后的遗书上。 接下来的事情是这样的,年轻男子自尽之后,办案人员就开始一遍又一遍地查看对他审讯的记录,希望在上面找出破解女孩们被杀的线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发现有四个女孩与男子相好,而集体自杀的却只有三人,而且他们还查出,这个漏网之鱼竟然就是那个被他们亲手救下的跳楼女孩,于是她就成了被追捕的对象。无奈办案人员最终还是重复了之前抓捕三位女孩的故事结局,他们捕获的不是一个生龙活虎的女孩,而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一封血迹斑斑的信和三种他们寻找了许久的人体器官。 女孩是割腕自杀的,信,就淌在她的血泊之中。 女孩死前写下的话,只有三言两语。她是这样写的,她说,她们该死,她们不应该以我的意外流产为借口,就不带我一起去自杀;老师也该死,他不应该只对许云的嘴唇忠贞不二,对章莉的乳房爱不释手,对董文的阴唇痴迷不已,而对我的身体不屑一顾。 我想让你死 李东/著 于伟和黃兰是一对新婚夫妇,正是甜蜜的时候,两人又都性子活泼,整天打情骂俏,这不,到楼下扔个垃圾,都一人拿一袋,一起去,在楼梯上就闹起来,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然后互相追着跑。 他们住的是居民楼5层,几个月前贷款买的二手房,这楼一共六层,没有电梯,所有住户都要爬楼梯。 于伟跑在前面,没想到遇上了一个老大爷,这老人笨手笨脚,行动迟缓,于伟又跑得过快,双方避让不及,撞在一起,老人摔倒在楼梯上,要不是于伟手疾眼快,一把扯住,老人肯定滚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于伟见老人无事,随口说了句“对不起”,接着跑下楼了。他刚搬来没多久,和邻居不熟,可还是认得这老人,就住在他楼下。 于伟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没多会儿,老人的孙女敲门,兴师问罪。 于伟说老人没事,我也道歉了,还要怎样,老人孙女说我爷爷有重病,身体很不好,你就算不送去医院检查摔坏没有,至少也应该送到家。 于伟心说:怎么着,是不是想趁机讹我钱啊?抱着这想法,双方吵起来,不欢而散。 没想到事情越闹越大,老人家里把状告到社区,社区和居委会都派人来,表面是调解,其实是向于伟施加压力。这下于伟火儿大了,犯起了混:社区怎么了,居委会怎么了,老子不怕,又不是警察来抓人! 老人家里占不了上风,又使出阴招,在大半夜里,用什么东西捅楼顶,于伟开始想忍,可一个多小时过去,忍无可忍,睡不了觉,明天怎么上班啊! 于伟去楼下敲门,开门的是那个老人,手里拄着一根木棍,盯着于伟。等于伟的叫嚷告一段落,老人盯着于伟双眼,用阴森的口气说:“你知道我想怎样?” 这老人头发雪白,身体枯瘦,脸上连肉都瘦没了,显得眼睛大大的,那眼中还发出死气沉沉的幽光,非常吓人,于伟不由打个冷战,急忙鼓足勇气喝问一句:“你想怎样?” 老人的话中带着一股冷气:“。我会南洋巫术,让你死你就会死。” 开始一瞬间,于伟真吓住了,然后才破口大骂,他可不是迷信的人。什么狗屁玩意儿,南洋巫术,就是那种叫降头的东西吧,吓唬小孩儿呐! 老人任由于伟骂,也不还嘴,只是死死盯着于伟。 于伟骂得起劲,但是不敢和老人对视,那种感觉太不好了。他骂累了,又撂下几句狠话,悻悻回家。 好在楼下不捅屋顶了,可老人瘮人的眼睛,总在于伟脑海里,挥之不去。于伟失眠了,顶着一对黑眼圈儿上班。 当天深夜,楼下又开始捅,于伟只好又下楼敲门。 老人仍是阴森森地说了一句话:“你的牙龈会出血,出了血,就离死不远。”然后,任由于伟骂。 于伟听了这话,心头冒起一股凉气。 第三天早上,于伟刷牙的时候,牙龈果然出血了!他吓得大叫。 妻子黃兰赶紧问出了什么事,然后笑着说:你大惊小怪什么,你牙龈时常出血,已经有一阵子了,让你去医院看你不去,现在怕啦? 可于伟知道不是这么回事,他急匆匆去找楼下老人,逼问他耍什么花招儿。 老人不回答,那对大眼睛盯着于伟,又阴森森说了一句话:“你吃饭会被噎到,一次,一次,又一次,小心被噎死。” 中午吃饭的时候,于伟果然被噎到了!吓得他汗毛儿直竖!他提醒自己小心,把食物嚼得碎碎地再咽。可开始还好,不到两分钟,又被噎到! 下班后,于伟立刻赶回家中,去敲那老人的门。这回老人不开了。于伟越敲越用力,然后用脚踢,最后回家拿了一把锤子砸。 周围住户赶紧出来制止,老人家里报了警。警察命令于伟赔偿损失,严重警告说,再这么闹就抓他。 于伟吃饭被噎越来越严重,终于发展到每一口都是。他改吃粥,开始还行,后来一样被噎。 每天只喝水,怎么撑得住,短短5天,于伟消瘦得厉害。到医院查,身体没有什么异常,医生也没办法,只能输葡萄糖补充营养。 那老人搞怪的事,于伟本来是瞒着妻子,此时一个人实在承担不住,只好向黃兰合盘托出。可黃兰无法相信。这也难怪,没有亲身体验,于伟也不会信。 于伟意识到,再这样下去,自己真会被搞死,他求亲戚找朋友,到处寻访有法术的人,终于找到一个算命先生,这位先生说,南洋降头术,是咱们中国苗族的蛊术传到南洋,演变而来,本真人擅破各种邪术,蛊术降头也不在话下。 于伟见算命先生说得头头是道,心中大喜,带他去找楼下老人。 双方会了面,一边门里,一边门外,算命先生说:老人家,请你收了法术,我让这位小兄弟摆桌酒席,跟你赔个礼,要是真动起手来,不光伤了和气,还会有人受伤。 那老人开始面无表情,然后,竟然微笑起来,柔和地说:“先生,你的钱包掉了。” 算命先生低头去看,于伟心说坏了:这位法力不如老头儿啊! 果然,老人又恢复了阴森森的表情,对于伟说:“没人救得了你。你走路会摔倒,一次,一次,又一次,小心摔死。” 当天,于伟要迈步上人行便道的时候,鬼使神差地,腿就是抬不到足够高度,脚尖儿在马路砑子上一绊,立刻一个“狗吃屎”。 接下来的日子,跟头越摔越多,有时平地走着,双腿就会拌蒜,自己把自己绊倒。 在工作单位,于伟开始扶着墙走路,把女同事吓着了,直向领导反应。 第5天,于伟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左腿骨折。 到这时候,妻子黃兰也不得不信了,这个善良的女人,决定去哀求老人宽恕。 没想到那老人住了院,黃兰又赶往医院。老人的孙女说:爷爷已经病得说不出话。果然,不管黃兰是声泪俱下,还是下跪磕头,老人不发一言,只是有时嘴唇蠕动一下。 于伟听了妻子讲述,说老头儿是装的,想让我亲自赔礼。他架着拐杖,到了老人病房,好话说尽,下跪磕头,老人仍是不出声。 连着3天,于伟夫妇都去赔礼,但最终没等到原谅,因为老人去世了。 于伟跟老人的家人一样悲痛,嚎啕大哭,老人这一去,降头术谁解,他于伟也离死不远了。 老人葬礼后,他的孙女周倩来找于伟,说双方的纠纷她也知情,她告诉于伟一个秘密,那就是于伟根本没中什么降头术。 于伟当然不信,周倩只好详细解释。 老人职业是医生,曾外派泰国工作几年,工作之余,的确研究过降头术,但纯属学术性质,没有学习法术。而且老人只相信科学,不相信任何法术。 让于伟吃尽苦头的,其实是老人擅长的催眠术。 面对催眠,人们有两种反应,一种人性格坚强,极有主见,不轻信,这种人很难被催眠,叫催眠迟钝人群。另一种人,或是性格软弱,或是迷信,或是多疑,极易被催眠,叫催眠敏感人群。这就象传染病,有人不会被传染,有人很容易被传染。 于伟就是催眠敏感人群,老人第一个催眠暗示,是让他牙龈出血。其实这不是老人造成的,于伟经常和妻子在上楼下楼时聊天,这个牙龈出血的闲谈被老人听到,就被利用了。 一旦于伟相信是老人搞鬼,就陷入了催眠,老人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他的大脑相信了,就指挥身体也相信,于是他的吞咽机能自己噎住自己,他的腿脚做出走形动作,自己摔自己。 至于那个算命先生,是个蒙人的骗子而已,也被周倩爷爷小小催眠了一下。这种骗子,最关心的就是钱,很好对付。 周倩的解释,于伟不相信。周倩很不高兴。 于伟慌了,他不能得罪周倩,这个姑娘,也许是他活命的最后希望。 于伟说:我信,我全信,请你把催眠术解掉吧! 周倩说我已经告诉你真相,你只要不相信降头术,就能恢复了。 可于伟办不到,他还是吃饭被噎,走路被摔,只能又苦苦哀求周倩。 周倩被烦得受不了,只好说你等3天,我去翻翻爷爷的遗物,看有什么办法。 第3天,周倩兴奋地来了,说原来爷爷临终早有安排。她拿出两封信,信封上分别写着“悔罪前看”、“悔罪后看”。 于伟打开“悔罪前看”,里面只有一句话:到我坟前,三拜九叩,我便饶汝。 于伟惊喜,立刻赶去老人墓前,恭恭敬敬一拜、三磕头,连做三次,然后打开“悔罪后看”,只见写道:此信沾有解药,触后便可痊癒。尔需行善积德,不可再欺老人。 于伟当时出了一身热汗,只觉身上无比轻松,种种异常,果然消失不见。日后,他见了老人们,总是尊礼有加,毕恭毕敬。 于伟不知周倩暗暗笑他。那两封信,是周倩请父亲所写。 我有一个朋友 星尘/著 1 李星带着满身的伤痕,拎着被人翻得面目全非的书包,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道路上。同学们都结伴而行,有说有笑,带给人一种仿佛一旦靠近他们就会返回青春时代的错觉。 而靠近他呢?呵呵,恐怕是有种行将就木的感觉了吧。 呵呵。 走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又一次被学校的那一帮小混混拦了下来,他们那些丑恶的嘴脸他此生都不想要再去回想,可是每次对他的欺凌都无疑是在让他坠入更加黑暗的深渊。他的钱——是外出打工的父母每周寄来的生活费——因此这是他要去拼命保护的。但是他的绵薄之力又怎能敌得过那群小混混的武器?每次他都要被打得遍体鳞伤后才愿意善罢甘休。而自己的书包——他看了一眼自己的书包——也是在被翻得遍体鳞伤后才在一群人的破口大骂中被丢到面前。 唉,可怜的书包,也同样可怜的自己!李星仰天感叹,突然有了种自己和书包同命相连的感觉。 “李星!——”李星听得出来,那是陈怡甜美的声音。 陈怡是自己的青梅竹马,两人从小亲密无间。步入中学之后,李星的朋友不知为何都渐渐地离他而去,只有陈怡还对他不离不弃。当自己受到别人的欺凌,受到别人的冷眼,受到别人的嘲笑时,也只有她默默地为自己擦拭伤口,抚平他内心的创伤。 陈怡满脸慌张地向李星跑来,不知道为何,李星看到她的表情心中竟然会有一丝喜悦。他暗自骂了自己一声。 陈怡放下手中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捧起了李星的脸,在看到了这些伤痕之后急忙打开书包,要从书包里拿出些什么东西。 “不用麻烦你了,我回家之后自己消毒好了。这里毕竟离学校近,被人看到之后容易招惹一些人的闲话。” 陈怡思考了一会儿,时不时地看了看李星,似乎觉得不算特别严重,也就妥协了:“好,反正我也说不过你。但是你回家之后一定要消毒啊,如果伤口感染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知道啦。” 在李星的印象中,这样的对话貌似已经进行过许多次了。 两人就这样肩并肩地走着,一路无言,但是偶尔心照不宣的对视总会让两人羞怯地转过头去。 “李星!你看啊,路边的花开了,多漂亮啊!”像是为了打破两人间的这种尴尬,陈怡突然指着路边的野花喊道,“我们去看看吧!” 等李星反应过来的的时候陈怡已经向着马路对面跑去。 突然像是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推动一样,他不知为何心中十分慌张,急忙去追已经远去的陈怡的背影。 一辆疾驰的货车瞬间从眼角出现,马上就要向陈怡撞去。 “滴滴滴滴滴!——”突然,他的耳边传来了一声刺耳的鸣笛声,他将头扭过去,此时一辆轿车正向自己冲来,他当场愣住。轿车猛地转向,在与他仅咫尺之距边停了下来。 “小子!你不要命了!老子差一点就撞出去了!” 李星却丝毫不在意那司机的话,他的目光迫切地想要穿过这辆轿车。可是从这车窗中望去,却不见陈怡的身影。 有人松了一口气。 汽车向前驶去,司机的口中仍然在骂骂咧咧,但叫骂声渐渐地随着轿车消失在远方。就在这时,陈怡蹲下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眼中。 “陈怡,你没事吧?”李星关切地问道。 刚才放松的人再次叹了一口气。 可她却像个没事人一样,一脸的茫然:“什么啊?哪里有什么事情?怎么了?” “哦,没什么” 李星表面看上去没什么,心中却总觉得有些奇怪。 “好了,我该回家了!对了,回家的路上小心啊,别跟刚才一样了,我可舍不得你。还有,别忘了伤口消毒啊!” 李星笑着点了点头,挥了挥手,暗地里却在骂自己。自己刚才在想什么啊,这不就是陈怡该有的语气吗。看来是自己被打得有些神志不清了啊。 一路上,路旁不知名的花朵开得是如此鲜艳明媚,新生的树叶在春风的吹拂下轻轻地摇曳着身躯,几只花猫匍匐在地面上深深地伸了一个懒腰,貌似还打了一个哈欠,带着些许惺忪看着在它们身边经过的李星。这个季节,最美好不过了。 “唉,听说小陈的妻子昨天又哭了一个晚上啊。”一个老年妇女坐在小凳子上,一边剥着油菜籽一边说道。 另一个老年妇女说道:“怎么能不哭呢?人生中最悲伤的事情莫过于中……”她说着看了李星一眼,于是便不再说话了。 另一个妇女奇怪地看了她一样,下意识地朝马路上看了一眼,看到了李星之后也不再说话,只是默默地摇着手中的筛子。 李星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2 父母亲今天难得地回家了,可是他们迈入家门时却好像心事重重,尽管李星再三询问父母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但他们却始终笑着朝李星摇了摇头,然而,李星看得出,他们这是在强颜欢笑。 既然父母不愿说,估计也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抱着这种想法,李星没有再多问。 第二天一大早,母亲神秘兮兮地对李星说道:“李星啊,我们有点事情,要带你和陈怡去一个地方。你去叫一下她。” 虽然李星对于为何要让陈怡一同去十分费解,但他还是轻轻地向母亲回答了一声“知道了。” 他打开qq,却发现陈怡又不在线,没办法,只好“长途跋涉”去她家了。 他走出房门,外面是一片晴空,阳光照得忍受了一个冬季的严寒的人身体上有了些许温暖。他边欣赏着路边的风景,边向陈怡的家走去。他回味着陈怡昨天的话,确实啊,这些路边的野花无人问津,但是在一些热爱自然的人看来,这些野花也是如此地美丽,而陈怡,就是这其中的一个,或许,自己将来也会成为其中的一个吧。她让他体会到了平凡中的美好,带给了他在平凡中生活的勇气。他想着,微微地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走到了陈怡的家门口,此时大门已经打开了,他们家里人应该已经起床了,确认应该没有问题后,他朝着房内喊道:“陈怡!——陈怡!——” 陈怡的母亲从阳台探出头来,向楼下望了望,看到李星之后,眼神突然变得怪异,朝着李星大喊道:“你不要再来这里喊了!我……” 突然间陈怡的父亲也出现在了阳台上,打断了她的话语。他们的眼神短暂地相交了几秒钟后,陈怡的母亲便走进了房间。 随后诚意的父亲带着些许歉意不好意思地朝着李星笑了笑,说道:“李星,对不起啊,不要放在心上,最近陈怡她妈心情不是特别好。什么事情啊?” “哦,叔叔,没关系的,本来就是我做得不妥当,打扰你们休息了。我妈说,他们今天要带我和陈怡去一个地方,所以才来叫她的。” “这样啊,那行,我这就去把她叫下来啊。” “麻烦了。”李星暗自觉得奇怪,这究竟是怎么了,怎么同一时间这么多人心情都不好,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了?李星重重地摇了摇头,让自己停止了这些奇怪的想法。 不久后,陈怡便穿着裙子——那是她常穿的——款款走下台阶,在李星的眼里,就犹如一位明星在走过红地毯。又好像是一位公主走下了城堡。当他面对陈怡时,总是无法掩饰自己的羞涩与愚笨。他总是无法向她说出一句好听的,富有技巧的话语,即使他在校辩论赛中还获得过一等奖。 父母将李星和陈怡二人带到了一间简洁明亮的小屋内,不久之后一位中年男子站在与自己相隔约十米的门口把父母叫走了。 李星本是想要通过他们的谈话来了解他们这一次行为的真正目的,但是父母的眼神似乎一直在盯着自己,使他也就不能如愿。只能通过父母的下一步行动来猜测他们到底想要干什么了。反正应该对自己不会有害。 李星看着身边的陈怡,她慌张地环顾着周围的一切,最后那紧张的目光落在了门外人的身上。 “陈怡,你不用担心,我父母是不会把你怎样的,放心吧。”李星笑着对陈怡说道。 陈怡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眼神中却还是没有改变原来的紧张。 在门口叽叽喳喳了一段时间后,母亲突然朝着屋内喊道:“陈怡!你先过来一下” 听着,李星便走出了房间,跟随父母和那个中年男人走到了另一间十分宽敞却有些昏暗的房间内。房间内的地板被打扮得像是在马路上,“马路”的两旁还象征性地摆放了几个生长得郁郁葱葱的树木。 “这样啊,李星,你就和陈怡在马路上走。”母亲微笑着朝着门口说道。 陈怡不知从什么时候从门口进来了,她低着头,似乎有些羞涩,唯唯诺诺地走了进来。 李星也就只好跟着陈怡一起僵硬地在这宽敞的房间内走了起来。 李星暗自好笑,觉得父母神神秘秘的,这一切的行为就好像是在开玩笑,又或者像是在进行游戏。 走着走着,陈怡突然间将头扭向一旁,指着路边的一丛野花笑着说道:“李星,你看!那边的花开了!多漂亮啊!” 李星的心中为之一振,这幅画面是如此地熟悉,就在……没错,就是在昨天!昨天回家时发生的一切! 陈怡说完之后急忙地跑向路旁。 再一次,像是被什么力量推动一般,李星急忙冲向前去,想要抓住陈怡的手,但是却已经来不及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李星心中莫名地产生这个疑问。 “滴滴!——”一辆蓝色的大货车突然间从他的眼角出现,即将要撞向陈怡。 “陈怡!快逃!”李星情不自禁地朝着陈怡大声喊了出来。 可是陈怡却没有停下,当她看到这辆货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砰!”一声闷响过后,陈怡也随之倒地不起。 李星突然之间嚎啕大哭,仿佛那是在呕出他内心的灵魂。 黄昏猩红的夕阳笼罩着大地,猩红色的夕阳下是一片腥红……腥红之中,似乎有一个白色的影子,令人胆颤地扭动着……好像,旁边还有一堵蓝色的墙…… 他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了陈怡,跪倒在那弱小的身躯前。 可就在这时,陈怡突然间睁开了眼睛,正好和李星对视,随后又马上合上。尽管只有一瞬间,但李星已经深切地感觉到了,那眼神是那样地陌生,绝对不是陈怡该有的眼神。他突然之间明白了,这个他面前满是血污的人不是陈怡!尽管和陈怡长相很相似,但那种陌生的眼神一看就可以知道那绝对是陌生人。 李星止住了哭声,站了起来。朝着门口大喊:“你们告诉我!陈怡到底在哪里?你们把陈怡藏到哪里去了?” 就在这时,他的母亲不顾周围人的阻拦,冲进房间朝着李星大喊道:“陈怡!陈怡!你知不知道,陈怡已经死了!” “她刚才还活得好好的!快说!你们把她藏到哪里去了?!”李星也毫不示弱地朝着母亲大喊道。 就在这一瞬间,他忽然间想起来了过去发生的一切事情。那些老妇人的话,自己父母的反应,陈怡父母的反应,刚刚发生的一切…… 没错,没错,一定是这样! 自己的父母要抓走陈怡,陈怡的父亲也同意了,但是陈怡的母亲却坚决不同意,所以在知道自己的女儿的命运之后哭了一个晚上。刚才发生的一切不过就是父母安排的一场戏,就是为了让自己相信陈怡已经去世,不再追查陈怡的下落。父母常年不在家,谁知道他们究竟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个社会利益熏心,只要有利益谁知道那些平时看上去正直的人背地里在进行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 不行!陈怡一定是刚刚被抓走,自己一定还有机会找到她! 想着,他快步冲出了房间,在周围到处寻找着陈怡的身影。但是都没有结果。 或许陈怡已经逃走了也说不定。抱着这样的心态,同时也是为了让他们难以抓到自己,李星快步跑向家的方向。 一座电话亭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他一转身,钻了进去,拨通了110。李星让警察在自己的家中等待,说自己的父母涉嫌拐卖人口。说完后,他便匆匆挂掉了电话,继续在马路上搜寻陈怡的身影。 突然他的眼角有一个白点闪过,他急忙将眼睛瞥过去,那是一件熟悉的长裙和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慌张地在一条昏暗的小巷中奔跑。 他环顾四周,确认没有看到什么可以的人员之后跑入了那一条小巷。 “陈怡!”李星朝着空荡荡的小巷中喊了一声,声波撞上墙壁后反弹回来形成了重叠的回声,在小巷中显得尤为清晰和令人毛骨悚然。使得李星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李星在小巷中等了很久,却始终没有看到陈怡的身影。就在他准备退出小巷时,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李星!我在这里!”陈怡掐着嗓子轻声说道。 李星一转身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瞬间感觉心中的石块暂时是落下了。“陈怡啊,你逃出来了?” “对,他们想要把我抓走,还好我机灵,一看到情况不对撒腿就跑,最后在这种小巷子里转来转去地总算是把他们甩掉了。我真的没想到,叔叔阿姨既然是这样的人,我也没想到,我爸也是这样的人,怪不得我看他们最近一直不太对劲。” 从陈怡的话来看,基本上就可以确定自己的猜想了。李星想着,说道:“确实,我也没有想到。不过我已近报警了,等到警察把他们带走我想我们就大概安全了吧。今后你就在我身边吧,有什么危险我也可以保护你。” 陈怡点点头,开心地笑了。 3 张钧径直走进了房间,而此刻,李星的父母还是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自己儿子几乎疯狂的神色和消失在路的镜头的身影,没有一丝一毫的动作,只是任凭风毫不留情地将额前的头发吹散,露出了中心已经惨白的头发。 “庄敏彦!庄敏彦!你刚才干了什么,他为什么会这样子?你是不是睁眼了?!是不是?!” 此刻还是瘫坐在地上的庄敏彦一脸无辜地朝着张钧点了点头,用着微弱而有些颤抖的声音为自己辩解道:“我也不是有意的,他……他哭得那么吓人,……我……我从来就没有听到过这种哭喊声。忍不住,所以才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一幅情景。谁知道……他正好看着我的眼睛。” “我不是之前和你再三强调过了吗?千万不要睁眼!千万不要睁眼!眼神是最重要的交流渠道,只需要对视这么一瞬间,所有的行为都会功亏一篑你知道吗!你的好奇心会毁了这一切的!” “我……我又不是专业的演员,你干嘛不去找个电影学院毕业的啊?” 张钧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 “张医生,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啊?”不知道何时李星的父母已经站在了张钧的身边。 “我也不知道,突然之间闹了这么一出,我原有的计划都被破坏了。事已至此,也就只能自求多福了,希望在警方找到李星之前他能够安然无恙。” “我们可是付了你足够的钱了,你都做了些什么?我儿子非但没有好起来,反倒是越来越糟糕了!你怎么解释?!” “哼。”张钧冷笑一声道,“真正应该质问的是你们自己!从他的反应来看,孩子对你们没有太多的情感,反而是那个陈怡才寄托了他全部的情感。如果你们平时能够多给他一些真实可感的爱,他也不会这样。或许这一切的一切都不可能发生。真正的责任在你们,你们难道还不知道吗?” 两人一时语塞,惭愧地低下了头。 唉,接下来该如何是好呢? 4 风在小巷中吹得格外地紧,像是要尽力地去逃避什么。荒废的房屋之中种的梧桐树却没有随着主人的离开而死去,反倒是在风风雨雨中长得更加茂盛了,枝头蔓延到了高墙之外,多么像一个为了挣脱困境而拼命挣扎的人啊。 李星蹲坐在树荫下,抬头凝望着夜色中那依旧鲜艳明亮的碧绿的梧桐树枝条。唉,今后该如何是好? 陈怡靠在自己的肩头上睡着了,发丝在风中飘摇,面容宁静。如果在普通的情侣看来,这样的场景再美好不过。可他们怎么会知道其中的辛酸?唉,累了一天了,确实应该好好地休息一下了。只是他们无家可归。 今天,在等了一个晚上之后,李星准备回家看看,确认自己的父母有没有被警察带走,可谁知他们竟然还在家中居住。他慌张地抛开,在路途中的电话亭拨打警察的电话,向警察询问有关情况,但是谁知道电话那一头竟然说他的父母没有犯法,还让他尽快回家。 他一瞬间明白了,那些警察也是与自己的父母同流合污的,劝导自己回家不过就是让自己送上门去,到最后再把自己和陈怡一同带走。他知道原来呆的地方不能再待下去了,他马上就带着陈怡离开了原来躲避的地点,行走了整整一个下午,从城南跑到城北,凭借着身上仅有的一些钱买了一把小刀防身用,并且买了两张火车票,准备逃离这座城市,在另外的一个地方隐姓埋名地生活下去。这一切对于李星来说都还好,可是真的太委屈陈怡了,让她一个女孩子怎么在陌生的地方生活下去?唉,为了活着,也就只能这样了。 李星刚想要闭眼,就想到如果自己睡着了之后有人发现了他们两个人该怎么办呢?想着,他便再次将眼睛睁开,尽管眼皮已经十分不听话了。 就在这时,小巷的尽头传来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他的神经立刻绷紧了,死死地盯着发出声响的地方。渐渐地,一个弓着背的影子被投射到了小巷的墙壁上,有人!从体型来看是个高瘦的男性。半夜三更的在这条小巷中走路就已经十分不正常了,更何况摆出了这样一副动作,明显是为了不然别人听见自己脚步声。非常有问题! 李星摇醒了还在睡梦中的陈怡,指了指墙壁上的影子。睡眼朦胧的陈怡看到这这一副情景之后瞬间也打起了精神。她向李星看了一眼后瞟了瞟小巷的出口,示意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 李星点头表示同意,可是就在刚起身的一刹那,对边的人影像是知道他们的动作了一样,突然之间加快了步伐,没一会儿,那个影子的主人就出现在了转角处。四目相对,各自互相认了出来——那个人,就是昨天和父母一起要带走陈怡的那个中年人! 突然之间,那个中年人手中有什么东西在灯光之下反射出阴冷的光。李星定睛一看——那是一把小刀!看来是他计划不成,为了封口,就必须要杀了李星他们二人。否则事情将会败露。他的目的,就是杀了他们二人。 一眨眼的时间,那个中年人几乎已经在他们的面前了,他的眼神中满是嘲笑和嗜血,现在已经逃不掉了,任何一个逃跑的动作都会引起他的愤怒,从而将手中的刀挥出来,更何况现在有两个人,不方便逃跑,李星只好挡在陈怡身前,保护陈怡,虽然他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作用。 就在这时,那个中年人突然间抬起手,要向陈怡刺去,说时迟那时快,李星一个激灵瞬间紧握住那个中年人的手腕。可谁知那个中年人看似瘦却臂力及其强大。李星一手无法将它阻挡下来。刀剑一下子刺在了陈怡的锁骨上,疼得陈怡发出了一声刺耳的惨叫。 李星见陈怡受伤,怒火中烧,将左手也握住了那个中年人的手臂,紧紧地捏住了那个中年人的肱二头肌,指甲死死地掐住他的肌肉。那中年人手臂因疼痛而瞬间疲软下来,就在这时,李星右手向前一推,将刀剑刺入了中年人的腹部。他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就在这时,他的腹部突然间感受到一阵剧烈的痉挛,他因剧痛而跪倒在地。他颤抖着看向自己的腹部,一把小刀正插在自己的腹部之中!伤口处正向外涌出鲜血。 他猛地一抬头,却看到面前只是空荡荡的一片,再回过头去时,却发现哪里有陈怡的身影? “嘟都!——”巷口一声凄惨的鸣笛声划破夜空。伴随着沉重的发动机的轰鸣声,一辆大型蓝色卡车从巷口驶过,宛如在巷口堵上了一面蓝色的高墙…… “哈——哈……哈——哈……哈——哈……”李星突然之间一顿一顿地笑了起来,那笑声更像是抽搐时发出来的,延续不断地在窄小昏暗的小巷中回荡,惊起了远处几只狗的狂吠。 他,想起了一切。 是的,陈怡已经死了…… 忽然之间,那笑声变成了啜泣。 他瘫坐在地上,后背靠着墙壁,阴冷的风无情地在他的身旁蹭过,正一点一点地掠夺走他身上的余温…… 5 张钧回到办公室之后便一头倒在座椅上,回想着有关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希望能够找到下一步的方案,是为了这个孩子的未来,也是为了自己的名誉。 首先是这个孩子目击了自己最爱的人的死亡,而且应该是因为这个孩子自己的因素而死,所以他一直在心中对这一切无法释怀,因而产生了陈怡的幻象,就这样真实可感地生活在他的现实的梦境中。 在接到他父母的电话之后,他就开始了对李星生活的观察,他发现一切的问题都在于李星无法理智地对待这个事实从而导致了选择性遗忘,这也是幻象得以出现的基础。从而他有了第一步计划,通过引导他回到事发地,让他自行在记忆中找到这一段记忆,只需要他回想起了这一段记忆,幻象自然也就消失无踪。从一开始的时候李星的反应可以看出来这是有效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个幻象再次出现了。 于是也就有了第二步计划,通过现场模拟来让李星回忆起当时的一切,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借助外力来帮助他恢复记忆。首先让李星叫上所谓的“陈怡”,因为这只是一个人的幻象,自然虚构的人物也就可以由自己摆布,只不过这种摆布是在潜意识中的,几乎没有可能会发生意料之外的事情。然后就是偷天换日。这需要对陈怡足够了解,他们安排了一个长相与陈怡相似的人穿上陈怡最常穿得衣服,理了一个陈怡最常的发型,在所谓将陈怡叫走之后把这个女孩带入到情景中来。由于先入为主的观念,李星也就不会发现这个“陈怡”有什么不对。更何况记忆中的人物和真实的人物总会有差距,只要让他认为这是陈怡就好。然后就开始了演戏阶段,从一开始李星的反应来看,他应该对这部分的记忆有所反应。但是庄敏彦和李星的对视破坏了这个计划,但或许之后还有出入。最重要的是李星母亲说的那一番话,这对于李星来说太过直接,这直接由外人干预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记忆,这对于患者来说是一次伤害非常巨大的冲击,在这种情况之下,容易让患者对发生的一切产生误解,从而导致患者病情进一步加深。 接下来的一切就变得十分棘手,现在只能期待警方尽早找到李星并将他控制起来,不知道他在自己一个人呆了一段时间之后病情会发展到什么地步。 他想着李星的经历,不禁心中产生了一个疑问,现在的所有人都在追求真实,唾弃虚假,但是如果真实令人痛苦,虚假令人幸福,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去选择呢? 张钧摇了摇头,感觉这个问题似乎自己一生都无法回答。 6 远处的犬吠在几声呵斥下停下来了,周围只剩下风挤过小巷时发出的哨声。风吹过沾满汗珠的额头时,竟带给人一丝刺痛的感觉。他知道,只需要走出这条小巷,就会有人发现他,但是,他不愿起身。 陈怡在梧桐树下蹲坐下,用着还是那样清澈的眼眸凝望着李星。那笑容,他在梦中,已看到过很多次了。 “陈怡啊,你看这里的景色漂亮吗?”李星指着头顶蔓延出来的梧桐树枝条说道。 那枝条的树叶已经生长得郁郁葱葱,足够为流浪的人遮风挡雨了。 “嗯,有种宁静的美。”陈怡靠着树干,仰着头,欣赏着头顶的梧桐叶,手臂环抱着弯曲的腿。洁白的衣襟,乌黑的秀发在晚风中飘摇,好似河面因风而起的层层涟漪…… 渐渐地,李星觉得眼前已经开始泛白,就像是老旧的电视没有信号时的雪花一样,他的眼前不断地闪现着白色的光点。 陈怡似乎正微笑着对李星说: “带你……去个地方吧……”。 “……嗯?……” “……”…… 相交的平行线 洪浩中/著 part1 耗子(一) 我叫耗子,这里是离学校大概五百米远的一家露天夜宵摊。我使劲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戴在右手的手表,现在是凌晨一点十六分。 环顾四周,我的室友狗子已经醉得趴在了桌子上,夜宵摊的老板躺在一把破了洞的躺椅上呼呼大睡,身上盖着一条满是油渍的毛毯,边上的几张桌子都空了,只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工还精神矍铄,坐在一张桌子上,手指飞快地敲击着手机键盘。 “额,干!头好痛。”我骂了一句,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咦,我的帽子呢?”我的目光在地上扫视了一圈,只见我那顶限量版的板帽孤零零地躺在我的脚边。我的心一阵滴血,赶忙把它捡了起来戴回了脑袋。 “啪啪”我拍了拍狗子通红的脸颊:“狗子,咱该走了。” “嗯?”狗子满眼迷离地看着我,并不想让自己的脸蛋离开那张油腻腻的桌面,很明显,他已经喝得断了片了。 “狗子,咱得走了,想睡也不能睡这呀,来,去学校边上那个宾馆再睡。”说完,我把狗子的左臂甩到了我的肩膀上,将他扛了起来。 “呜,哇——”狗子吐了一地,酒精混合着食物被胃酸消化的味道直扑我的鼻子,我眼一黑,脑袋又是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小工并没有理会我们,两眼仍是直勾勾地盯着手机屏幕,手指飞快地敲击着手机键盘。他甚至没有注意到,我们两个并没有给钱,便踉踉跄跄地离开了夜宵摊,只留下了一堆的啤酒瓶和一地的呕吐物。 “妈的,不能喝还非要喝那么多!”我看了眼倚在我肩头,时不时还发出“哧哧哼哼”的狗子,忍不住又骂了一句。 天空,没有月亮,通往宾馆的那条路早已不在这座城市的未来规划中,所以并没有安装路灯,时不时会有野猫从角落中窜出来,然后又跳向某个角落,但是这并不能吓到两个被酒精麻木的醉鬼。我从衣兜里掏出手机,试着用手机屏幕发出的亮光来照亮前方的路。 “喵呜——”一只脏兮兮的白猫突然拦住了我们的去路,我想都没想,便把猫当作了足球,一个大脚开出,白猫带着一声惨叫,消失在了一片黑暗中…… 晃晃悠悠,晃晃悠悠,两个醉鬼在黑暗中前行。 嗯,到了,那是一间破破烂烂的宾馆,楼顶的霓虹灯忽明忽暗,因为电压忽高忽低的缘故,还时不时会溅出电花。我摇了摇狗子:“狗子,身份证带了没?我身份证落寝室里了。” “嗯?身,身份证?”狗子吧唧了几下嘴,然后把嘴角流出的口水擦在了我的肩膀上,侧了下身子,用右手在我的身上一通乱摸。 “你的钱包,你的钱包,我他妈没带!”我有点急眼,声音也提高了八度。“卟吱——”宾馆顶楼的霓虹灯突然溅出了一大堆的电花,如同暴雨一般落在了我们俩的身前,然后就也再也没能亮回来。 “嘿嘿,和,和你闹着玩呢。”狗子的脸上露出了痴汉般的笑容。左手从我的身上离开,从自己的左侧衣兜摸到自己的裤裆,然后又沿着胯骨摸向自己的屁股,掏了半天,从屁股兜里掏出他那只线头掉的干干净净的旧钱包。“来,你,你看看,有,有没有身,身份证。”狗子把钱包递给了我,然后又一头枕到了我的肩膀上…… part2 狗子(一) 我叫狗子,我是耗子的室友,耗子小我几天,得叫我哥。 我好像有点喝多了,得靠耗子带我回学校了。我挣扎着从衣兜里摸出我的那只诺基亚板砖机,低头看了一眼,现在是凌晨一点四十二分。 学校东边的那堵围墙外,我和耗子准备翻墙进入校园。 耗子很生气,因为我的钱包里并没有我的身份证,只有几张零碎的纸钞和一张我和女朋友的合影。我他妈也不知道,我的身份证为何没有出现在我的钱包里。我倚在耗子肩头,偷偷瞄了他一眼,他抽出那张照片看了一会,然后又放了回去,最后把钱包塞进了我的屁股兜里。 耗子扛着我向学校的东边围墙走去,虽然喝得有些上头,但是我们都知道,只有东边的围墙没有监控,想要翻墙入校只能去那里。 “哎!到了,要翻墙了,你丫行不行?”耗子用肩膀顶了顶我的脸问道。 “翻墙?怎,怎么不行了?我,我好歹也是学校的翻墙,翻墙常客,就,就这墙。”我大着舌头。 “别废话了,能行就翻呗。”耗子极其不耐烦地打断了我。 还别说,虽然喝得断了片,翻墙的时候,我的身手依旧矫健,轻轻一跃,两只手便死死地勾住了墙头,两只脚顺势踩着墙上的几个破洞,三两下便翻了上去。 正当我站在墙头飘飘然时,脚底一滑,直接从墙头坠了下去,摔了个狗啃呢,像只死狗趴在地上,两条腿不时抽上一下:“哎哟我去,耗子,墙上有青苔!我,我他妈脚滑了,肋骨,好像摔断了,你快,你快救我,!”我不停地发出痛苦的呻吟声。耗子也不敢怠慢,踩着墙上那几个破洞顺势也翻了进来。 耗子把我扶了起来,从兜里掏出几张手帕纸,在我脸上胡乱擦了几下,又拍了拍粘在我胸口身上的泥巴,满脸嫌弃地看着我:“你丫什么时候能小心点?” “嘿嘿嘿,有你,我,我还小心什么?”我涎着脸,对着耗子喷出了一股浓烈的酒气。 耗子捂住鼻子,白了我一眼,打算抬腿走人,我急忙拉住了他:“哎,你先别,别急,我先放个水。”说完,我解开了自己的裤带,对着围墙就是一通开闸泄洪,黄绿色的尿液淋在围墙上又溅到了我的裤子上,而我却全然不知。尿声渐小,膀胱也放松了下来,一阵快速抖动后,我把玩了几下宝贝,才把它放回了裤裆。 “你说,我们现在去哪过夜?寝室楼反正已经锁了。”耗子依旧摆着那张臭脸,又使劲地揉了揉他的太阳穴,两眼眨巴了几下。切,这家伙,明知道自己酒量不行,还非得逞能,喝那么多,头痛死活该呀! 我笑了,指了指离围墙不远的那幢公共教学楼:“咱要不,就,就在那里找间教室将就下?” “别鬼扯,这大晚上,公共教学楼的大门肯定是锁了的!” “不可能锁了!你丫,你丫还别不信!敢不敢去看下?”我指着耗子,略有不满地说道。 “哎哟,还和我杠上了,去就去!”耗子嘴一歪,把捏在手里的手帕纸团狠狠地砸在地上,拉着我,便往公共教学楼走去。 part3 耗子(二) 我是耗子,我和狗子在通往公共教学楼的路上,我下意识地看了下手表,凌晨一点五十分。 黄泉路,这是通往公共教学楼的主干道的别称,两边的路灯发出昏黄的光,一群飞蛾围绕着灯光四处扑棱,远处是一层厚厚的浓雾,把尽头的田径场紧紧包裹住,即便是主干道右侧的湖面上刮起阵阵寒意十足的湖风,也无法吹散这层浓雾。据说零点之后,通往幽冥的大门便会在浓雾之后打开,而建校以来,有十来个醉鬼和几个不怕死的赌鬼走进浓雾后面,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在这所学校见到过他们。 我扛着狗子,一步三摇地晃向公共教学楼。路灯下,我们的影子忽长忽短,时而合为一体,时而又分开。我的眼睛好像花了,地上又多了一个影子?哦,不对,多了两个?怎么像多了三个?见了鬼,怎么越来越多?“干!”我暗骂了一声,使劲晃了晃脑袋,睁大了双眼,停在了一盏路灯下,看了许久之后,才长长地嘘了口气,没有多,只有两个。 “你,你咋不走了?”狗子嘟囔了一句,用左手扯了一下我的嘴角,我才回过神,扛着他继续前进。 晃晃悠悠,晃晃悠悠,两个醉鬼漫步在黄泉路上。 “到了。”狗子眼前一亮,赶忙挣脱了我,摇摇晃晃地奔到了公共教学楼的大门口。 “别多想了,肯定锁了。”我对着狗子喊道。 “呜,吱——”门竟然被推开了,狗子脸上笑开了花:“操!是谁说锁了的?”狗子像个小孩一样,蹦跶进了公共教学楼,绕着一楼的几根柱子跑了一圈:“嘿嘿嘿,今天晚上,你,你是我们哥俩的了,嘿嘿嘿……” 公共教学楼门口的台阶下,“呜——”一阵阴冷的湖风掠过我的后背,我的脊柱像是被一条冰冷的毒蛇缠绕住,寒意遍布全身,肠胃也开始痉挛,头皮一阵一阵发麻。我有些懵了,目光在四处游离,突然,台阶旁的那棵树的树顶发出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一只黑色的野猫从树顶一跃而下,在昏黄的路灯下划出一道诡异的弧线,稳稳地落到了地上。它那充满敌意的双眸死死地盯着我,一阵凄厉的叫声过后,便如同一道闪电,迅速奔向了那层浓雾。 我泛起了一股尿意,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晚上铁定要出事!我跌跌撞撞跑进了公共教学楼,看见狗子坐在冰冷的花岗岩地砖上,靠着一根柱子沉沉地睡去了。 “别睡了,狗子!”我揪着狗子的衣领,一把把他拉了起来。 “你,你干什么?耗子,你他妈就不能让我好好睡会?”狗子嘴里抱怨着,睡眼惺忪地看着我。 “狗子,气氛有点不对,咱不能呆在这儿了,怕是真的有脏东西呀。”我的声音低了不少,使劲拉着狗子,头也不回地朝着门口走去。“喀拉”,门怎么打不开了?我惊恐地发现,玻璃门的把手上,被缠上了一根铁链,铁链的两端,被一把黑色的大锁扣在了一起…… part4 狗子(二) 我是狗子,我已经进入了公共教学楼,我的诺基亚板砖机震动了一下,接着发出了“嘀嘀嘀”的声音,手机的整点报时,已经凌晨两点整了。 耗子上了黄泉路之后就一直不对,疑神疑鬼。他现在已经在公共教学楼门口的台阶下站了五分钟了,什么都没有做,就像一根木桩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耗子,你在搞,搞什么名堂?还,还不进来?不赶紧找个地睡一觉,明天,明天怎么上课?”我对着耗子喊道,但是并没有什么用处,耗子眼神中满是恐惧,盯着台阶旁那棵树的树顶,我的喊声压根就没能进入他的耳朵。 顺着他的目光,我也往那棵树的树顶看去,并没有什么异样呀,但是耗子像是魔怔了一般,两只手止不住地抖动着,喉结上下滑动着。 “神,神经病,我先去找,找地睡觉了,你他妈就,就在这耗着吧!”说完,我转过身,在一楼转了一圈,干!愣是没能找到一间能打开门的教室,我的眼皮越来越沉了,罢了,我也懒得上楼了,估计也没有教室是开着门的,就靠着这根柱子将就一晚吧。 我一屁股坐在了冰冷的花岗岩地砖上,靠着柱子,看着还站在台阶下的耗子,缓缓地眯上了眼。 …… 我是一个有起床气的人,耗子揪着我的衣领把我拉起来的时候,我真的想一拳头打在他那张满是横肉的脸上。我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当我被耗子强拉到门口,看到玻璃门的把手被人用拇指一样粗细的铁链锁上时,我的酒瞬间醒了一半,我意识到,耗子没有说错,我们俩怕是被脏东西跟上了。 “狗子,你听,什么声音?”耗子的两只耳朵抖了抖,眼突然瞪得和铜铃一般大小。 “滴答,滴答”,位于一楼尽头的卫生间里,传来了有规律的滴水声,往卫生间的门口望去,立着一个模糊的人影。那人影似乎意识到了我们的存在,正朝着我们慢步走来,每走一步,便发出一记“滴答”的滴水声。 我的脸“唰”得一下变得惨白,右腿不受控制地抽搐起来,心脏就要从嘴里蹦出来了。耗子的左手捏着我的右手,倒抽着冷气,右手在胸口揉搓着,我能感受到他的体温快要跌倒冰点了。 “还傻愣着干什么?快跑呀!”耗子瞪了我一眼,怒骂道! “我们还能跑,跑哪去?”我带着哭腔问道,右腿也抽搐得更加厉害了,根本就迈不开腿。 “快,快上楼!”说完,耗子拉着我,便往安全通道冲去。 part5 耗子(三) 我是耗子,现在是凌晨两点二十三分,我和狗子是真的碰上脏东西了,我也不知道能否见到明天的太阳了,被困在公共教学楼里的每一秒都有一年那么长,狗子的手滑溜溜的,尽是冷汗。 我和狗子挤进了安全通道,倚着安全通道的木门喘着粗气,突然狗子一声惊呼,一把卸下了木门的门锁,拎到我的眼前:“耗子,锁他妈,锁他妈是坏了的!” “滴答,滴答”的滴水声离我们越来越近了,狗子的眼球在乌溜乌溜地转着,像是在盘算着什么。“咚——”那家伙撞了一下门,力量出奇的大,我们俩重心突然前倾,打了个趔趄。 “快把门顶住!”我喝到。 “耗子,我快尿出来了,我先撤天台去了。”狗子对我狡黠一笑,三步并作两步跨上了台阶,旋风一般地消失在了楼道上,只留下了他那无耻的笑声:“嘿嘿嘿,耗子,就算死,也得你先死我前头,嘿嘿嘿……” 我的头皮一麻,咬着牙怒骂道:“狗子你个混账东西!右腿抽抽还能跑那么快!老子死了都不放过你!” “咚——”门被撞开了,那家伙还是进来了,我又是一个趔趄,想顺势抬腿冲上楼,却发现,两腿怎么也迈不开。我知道,今天这条命是悬了,也只能求佛祖保佑了,索性眼睛一闭,两只手攥着胸前挂着的那枚玉观音,嘴里不停念着“南无阿弥陀佛”。 但是过了半晌,那家伙也并没有对我做出进一步的动作,我回过头,战战兢兢睁开了一只眼。借着黄泉路上的路灯照进楼道窗户的光线,我看清楚了那家伙的样子,接着便一屁股瘫坐在了楼梯上,大脑像是炸开了一样。 那家伙,那家伙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脸,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甚至连脑袋上的那顶板帽都是一样的!只不过那家伙一脸血污,太阳穴被人砸出了一个深坑,暗红色的血液混合着淡黄色的脑浆不断从深坑中流出,再顺着脸颊滴落在地,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 “你到底是谁!你他妈到底是谁!”我快要接近崩溃的状态了。 “耗子,我就是你呀。”那家伙终于开口了,发出嘶哑的嗓音,同时两只脚在地上胡乱蹭了几下,身子挪到更加靠近我的位置,就差把脑袋深深地埋进我的裤裆了。 “不可能,不可能!”我全身都在颤抖,两腿的冷汗浸湿了裤子,让冰冷的大理石台阶变得又冷又湿又滑。 “提防着点狗子。”那家伙又是一句。 “幻觉,都是幻觉!”我又闭上了双眼,紧捂着耳朵,两条腿在那使劲地瞪着,渐渐地,那双手松开了我的双腿。当我再次睁开眼时,那家伙已经消失不见了,地上,只留着一滩暗红中带着些淡黄的粘液…… 那家伙,是真的?他要是我,那我又是谁?我究竟是死是活?“啊!”我抱着脑袋,有如一条丧家之犬,疯狂向天台奔去。 天台的那扇铁门没有关,一阵阵阴风穿过门缝打在我的脸上。在一片漆黑中,我掏出手机,把屏幕亮度调到最高,照了照四周,搜寻着狗子的踪迹。绕着天台走了一圈,我并没有发现狗子的影子,于是把目光投响了天台中央的那间杂物间,狗子那混账一定是躲在那里面吓得尿裤子了。 “哗,吱——”杂物间的门被我打开了,灰尘扑面而来,我忙捂住鼻子,拿着手机往里头照了照,除了几把旧拖把之外,就是地上铺着一匹满是灰尘的油布,这里也没有狗子的踪影。不管那么多了,狗子这背信弃义的家伙,被脏东西带走也是活该,我实在是太困了,真希望这一切都是一场梦,索性把油布往自己身上一裹,就这样睡在了地上。 “哎哟,什么东西?”似乎是有什么东西膈着我的后背了,我翻了个身,用手摸索着,原来是条挂坠。什么?挂坠,为什么会有挂坠出现在这里?我吞了口唾沫,在隐隐的不安中再次打开了手机,照了照那条挂坠,是一条耶稣受难的挂坠。 “啪——”手机滑落在了地上,我昏死了过去。那条挂坠是狗子的护身符,一直挂在他的脖子上,没见他摘下来过…… part6 狗子(三) 一天前。 我是狗子,现在是上午十点五十五分,课间休息的时间。 公共教学楼一楼尽头的卫生间,我独自一人抽着烟,俗话说得好“课间一支烟,赛过活神仙”。我眯着眼,享受着烟草点燃后那股醇香,深吸一口,再缓缓吐出,那是冲上云霄的快感。烟头忽明忽暗,一根烟就这样在我的呼气吐气中燃尽了它的生命。我极为潇洒地将烟头弹向了停在窗外的那辆垃圾三轮车,“啪——”一个漂亮的三分命中,烟蒂稳稳当当地落入了垃圾车。 我一回头,发现耗子站在我的身后,似乎想说些什么。 “哟,耗子,傻站着干啥呀?”我搓了搓手,干笑了一下。 “狗子,那个,那个欠我的钱啥时还呀?”耗子小心翼翼地问我。 我的脸瞬间暗了下来,瞥了他一眼,轻描淡写地回道:“都说了下个月有钱了就还嘛!”“可是。” “可是什么?”我又瞥了他一眼,从衣兜里掏出一支烟点上。 “可是你上个月也是这么说的呀。”耗子的声音明显小了不少。 我像个在道上混了多年的痞子,深吸了一口烟,眯着眼,然后吐在了他的脸上:“我可不记得我有这样说过呀。” “去你的!”耗子一拳锤在我的胸口,我一没站稳,往后连退了好几步。“告诉你,狗子,老虎不发威,别当我是病猫,平时和你客气客气,别蹬鼻子上脸!老子借你的钱,都是老子辛辛苦苦赚来的稿费,你要花钱泡妞,我就不用着是吧?这钱你今儿个要是不还,老子和你没完!” “哎哟,你小子还长脾气了?”我把叼在嘴上的烟吐到了窗外,走到耗子跟前:“你小子再动下手试试!”不想他丝毫没有犹豫,对着我的胸口又是一记重拳。 我彻底火了,两眼发红,掏出那只诺基亚板砖机,对着他的太阳穴就是一顿猛砸:“死胖子,都说了我没钱了!死胖子!”鲜血溅到了我的脸上,也染红了我那件白色贴身汗衫的胸口部位。 上课铃响了,把我从暴怒中拉了出来,耗子的太阳穴被我砸出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坑,鲜血汩汩地流出。真要命,我有点后悔,也有点害怕,但是事情都已经发生了,那就得想办法解决掉。于是我把手机放回了衣兜,将耗子拖进了卫生间最内侧的那个坑位,把他的脑袋摁进了蹲坑,好让血液顺着管道流进下水道,接着我锁上了那个坑位的门,利用自己身高和弹跳的优势翻出了那个坑位,洗了把脸之后,再把卫生间的地仔仔细细地拖了一遍,最后从教室的后门悄悄地溜了进去,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进去之前,我还不忘拉上套在贴身汗衫外面的那件运动服的拉链,以挡住胸口的血迹。我也只能处理到这一步,至于有没有目击者,后面怎么收场,就看天了。 让我感到无比庆幸的是,暂时还没有人注意到耗子的消失,也没有警笛声在公共教学楼附近响起,甚至没有人嗅到我身上的血腥味。没有目击者,没有凶手,永远都没人知道耗子是怎么死的。地球,依旧在转;日子,还是照常过。 part7 狗子(四) 我是狗子,我怕死,我把耗子一人丢在一楼,往天台冲去。 “咚——”天台的木门被我用右肩硬生生撞开。“啊,好疼!”我蹲在地上,左手不停地揉搓着右肩,可是一切都是徒劳的,因为我的右肩已经脱臼了。 天台上,一片漆黑,我掏出了那只诺基亚板砖机,打开了屏幕,现在是凌晨两点二十五分。在微弱的绿色荧光下,我关上了天台的门,顺手拿起了倚在门口的一根钢管,把门死死地顶住,这样的话,脏东西应该是进不来了。 “呜——”阴风袭来,又把我惊出一身冷汗,体内的酒精也随之挥发,现在的我是前所未有的清醒。我忍着右肩的疼痛,绕着天台的围栏走了一圈,希望能有半夜巡逻的保安经过这幢楼,可是事与愿违,我没有看见半个人影。 等等,那是什么?在公共教学楼后面的草坪的两盏地灯旁,一个四肢扭曲的家伙躺在那。我忙给了自己一巴掌,用衣袖擦了擦双眼,没错,是有人躺在那。可是,为什么会有人大半夜的躺在这里?而且躺倒的姿势如此奇怪? 在经过三秒钟的沉思后,我意识到,那是个死人!是个摔死的人!他正脸着地,却胸口朝上,四肢都被摔断,朝着关节的反方向扭曲。等等,我有点懵了,他的衣着为何和会我一模一样?而且,他的胸前似乎吊着一个耶稣受难的挂坠! 突然,他的脖子动了一下,颈骨转动发出了“嘎啦嘎啦”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里无比清晰。我的心头一颤,想要离开,却发现两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那是一张我无比熟悉的脸,那他妈就是我的脸!我的脑袋里一道闪电划过,然后陷入了一片空白,一个阴沉声音在我的耳旁不断响起:“你已经死了,你已经死了……” “见鬼去吧,老子没死!”我对着夜空歇斯底里地咆哮,直到喉咙泛起了一股血腥味。看来喉咙是被喊破了,我喘了口气,视线落到了那间杂物间,估计今晚是在劫难逃了,杂物间是我最后的防线了。 我用手机照了照杂物间所在的方向,便快步朝它走去,然后一把拉开了门。我的左脚刚刚迈进去,右脚就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又摔了个狗啃泥,下巴也擦破了皮,顿时感到一阵热辣辣的疼痛,脸如同被火烧过一样。 “什么玩意?”我艰难地回过头,摁亮了手机屏,草坪上那具四肢扭曲的尸体竟然横躺在门口,在绿色的荧光之下显得无比可怖。 该死,我明明撒过尿了,可是膀胱不听使唤,温热的尿液喷涌而出,湿透了整个裆部,一股骚臭味四散开来。 突然,尸体抬起了脑袋,露出诡异的笑容,却带着哭腔对我说:“狗子,狗子,救我,耗子,耗子他……” 你经历过绝望吗?那就是在坠入万丈深渊之前,你明明揪住了那根救命的绳索却又眼睁睁看着它从你指间溜走的感觉。身体,不断下坠,而万丈深渊之下究竟是什么,谁也不知道。我他妈应该是死了,我头一歪,双眼一闭,顿时失去了知觉…… part8 耗子(四) 一天前。 我是耗子,这里是公共教学楼的天台,我一个人,拨弄着手表,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五十分了,下课时间。我倚着天台的栏杆,掏出手机,拨通了狗子的号码。 “狗子,我是耗子,我在天台,想找你商量点事。” “什么事?非得在饭点商量?还要上天台?得,我马上来。”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狗子气喘吁吁地出现在天台的门口:“干!累死了。”狗子一边骂着娘,一边朝我走来。 “啪”狗子也倚在了栏杆上,给自己点了根烟:“什么事情呀?” “狗子,那钱,你打算什么时候还?”我看了他一眼,缓缓开口道。 “我还以为什么事呢,额,我现在手头有点紧,要不下个月吧。”狗子的眼神在半空中游离,吸了口烟,朝天空吐去。 还和我装!我一把揪住狗子的衣领:“别扯了,你会没钱?没钱你天天带着姑娘出去吃喝玩乐?这钱你都都欠了三个月了!” “别动手噢,我告诉你,没钱你就是没钱,你就是打死我,我也还不了呀!”狗子丢掉了手里的烟,举着手,一脸无辜地看着我。 死?我的脑袋里划过一道闪电,一个个血淋淋的“死”字不断涌出我的大脑皮层。“既然如此,那我就送你一程,死瘦子!”我目露凶光,一个快速下蹲抱住了狗子的双腿,一把将他掀了起来,然后他失去了重心,整个人翻出了围栏,从天台摔了下去。 干!我他妈干了什么?我杀人了!我急忙朝下看去,狗子一动不动地躺在公共教学楼后面的草坪上,四肢的关节都已经摔扭曲了,脖子也被摔断,脑袋旋转了一百八十度,脸贴着草坪。地上没有血迹,估计是摔断了脖子外加内出血死亡吧。 镇定点!我吞了口唾沫,用力揉了揉脸。现在已经是饭点了,应该没有人会看到,而且这片草坪是被矮树丛围住的,除了学校的除草工会进去之外,没人会进去的,即使是被发现,估计也会定性为自杀或者失足坠楼吧。我极力自我安慰,以开脱心中的那份罪责。 我狠狠地踩灭了地上那截还未熄灭的烟,踢进了天台的排水口,叹了口气。唉!有时你不得不承认,这人命和香烟没什么两样,都是那么的虚无缥缈,都是那么的脆弱无力,说没,就没了。 理了理衣服后,我下了天台,把自己隐藏在无数赶往食堂吃饭的学生之中。对,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狗子是自己摔下去的。 食堂的人和平时一样,异常的多,已经没有桌位了,我打包了一份鸡排饭后,哼着小曲,一步一摇地走向了寝室…… 哎?怎么寝室的门没有锁,是虚掩着的?狗子已经不在了,难不成是进贼了?我刚推门进去,“啪”,手里的鸡排饭落到了地上。我呆呆地看着端坐在电脑前的狗子,他聚精会神地玩着游戏,身体还时不时跟随着游戏角色的闪转腾挪扭动两下。他,他不是已经死掉了? “谁呀?”狗子不满地嘟囔了一句,将头转向了门口。 狗子的眼中闪过一丝恐惧,然后赶忙将视线移回到电脑:“哦,你回来了呀。”但是他的右腿一直在抽搐,这是他极度紧张的表现。我也不知道他紧张些什么,只看见他的电脑屏幕里,他操控的游戏角色因为他放错了技能而被敌方杀死,屏幕瞬间变成了灰色。 “没事,没事,手滑了。”我抹了抹脑门上的冷汗,急忙捡回了地上的鸡排饭,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埋头开始吃饭,脑子里尽是狗子摔下楼的惨样。 没理由,他明明摔死了,没理由,没理由呀! 不行,我没有杀他,镇定点,接着吃饭,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不敢回头看狗子,狗子那边,敲击键盘和点击鼠标的声音也渐渐消失,寝室顿时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哎,耗子。”狗子有气无力地叫了我一声,差点没把我噎死。 我用拳头锤了锤胸口,颤抖着问道:“什么事?” “呼啦”,狗子拉开抽屉,拿出一卷用橡皮筋扎好的钱抛向我:“耗子,这钱,也欠了你那么久,怪不好意思的,要不你点点。” 我一愣,在钱马上要砸到我脸上的那零点几秒内,放下筷子,转过身子,接住了向我飞来的钱:“咱哥俩谁跟谁呀,得,晚上咱出去搓一顿,我请客,庆祝一下。” “嗯。”狗子点了点头,右手一直摁着他那条抽搐的右腿…… part .我是谁?老猫? “我去,这里是哪里?”我睁开眼,发现自己并没有躺在寝室那松软的床铺上,而是一间脏兮兮的杂物间里,太阳光透过窗缝打在我的眼上,我下意识用手遮挡了一下。哦,对,凌晨的时候我差点被脏东西弄死,还好我命大,死里逃生。 我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灰尘和蛛网,从内侧的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嗯?怀表?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已经是上午十点二十分了,在上第二大节课了,我快迟到了。看表的时候,眼睛的余光扫到了杂物间的一个角落里,躺着一条闪着银光的撒旦羊头挂坠。这是我的?应该是我的,这间屋子除了我没有别人了呀,我想都没想,弯下腰拾起挂坠,挂在了脖子上。 推开杂物间的门,外头一片阳光明媚,温暖的阳光照射在我的身上,我伸了个懒腰,全声的关节都“啪啪”作响,太舒爽了,也许凌晨发生的一切都只是我喝大了所做的噩梦罢了。我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自嘲道:“见鬼去吧,都二十一世纪了,哪来的那么多牛鬼蛇神,下次少喝点就好了。” 拉开天台的铁栅门,一层一层往下走,还是那个熟悉的公共教学楼,这边传来某个研究古汉语的老教授抑扬顿挫的古诗文背诵,那边又传来某个数学老师操着并不标准的普通话解释拉格朗日定理,这里还是地球,这里还是阳间,没有任何的异常。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一楼,我看了下存在手机里的课表,便径直走向了那间卫生间隔壁的教室。推开门,是个戴眼镜的女老师在讲现代汉语,教室里所有人的注意力全被我吸引了,女老师似乎有点不开心:“老猫,这是你第几次在我的课上迟到了?上个礼拜的作业打算什么时候交?” 什么?老猫?我不是叫耗子吗?不对,是叫狗子呀!我有点蒙圈,一时竟没能想起自己到底是谁?这难道是酒喝多了的后遗症?我深吸一口气,强作镇定,摸了摸后脑勺,对着女老师尴尬一笑:“老师对不起,作业下堂课给您,我下次保证不再迟到了。” “好了好了,上课上课。”女老师也不想多说什么了,对着我摆了摆手,示意我往后排坐,又重新拿起了教案。 从教室前门到最后一排,大概是十米光景,这十米我像是走了十年那么漫长,眼前不断跳出“老猫”这两个字,昨夜发生的一切,在脑海中不停地回放。 “我去!”已经到了最后一排,我的脑袋差点磕到墙。最后一排的最内侧,坐着一个留着齐肩长发,穿着黑色长衣,长得并不能算漂亮,但是很耐看的姑娘,正在认真地摘录着老师的板书。这姑娘,好像在哪里见过呀,这,这不是狗子的女朋友吗?我在他的皮包里见过他们俩的合影!在她的外侧,坐着两个男生,一个是个麻杆,穿着一件运动服,低着头在玩诺基亚板砖机上自带的贪食蛇游戏,屏幕发出的绿色荧光打在他的脸上;另一个体型略有发福,穿着一件黑色的套头衫,戴着一顶黑色板帽,耳朵上塞着耳机,嘴里不断念叨着含混不清的饶舌歌词,在一刀稿纸上疯狂地写着什么。 突然,他们两停下了手中的活计,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你来了呀,老猫。” 我的两个眼珠差点没从眼窝里蹦出来,为什么这两个家伙不但与狗子和耗子的穿衣风格一样,甚至还长着一模一样的脸? 他们同时把脑袋转向那个姑娘,又同时转向我:“老猫,还站着干什么?坐呀。这位,是我们仨的女朋友。” 闪回、倒放,记忆的碎片不断拼凑,再破碎,再拼凑。哔,我的大脑像是突然死机,停止了一切运作,然后在一瞬间又被重新启动。 我是耗子。不!我是狗子。不不不,他们俩才是狗子和耗子!那个姑娘是我的女朋友!对!没错,我是老猫,我就是老猫,我,找到自己了,嘻嘻嘻,我是老猫,我是老猫,我是老猫…… 消失的爱人 微生入画/著 夏意愈来愈浓,阳光和温热愈来愈放肆。我烦躁不已,辗转反侧,像极了失去方向感的陀螺。 每天,我都曾试图努力闭上双眸,然后期许如烟那双纤细的手臂像藤蔓般缠绕上我的脖颈,用甜美氲氤的气息包围我,吻我。可每次都不尽人意,如烟给我的,永远是一个恍恍惚惚模糊不清的背影,我刚要追了去,便立马坠入了无底深渊,满心忐忑。 惊醒时,那颗不争气的心脏在体内忽悠蹦跶个不停,我拿起床头的啤酒猛灌了几口,便一直坐到天明。 我还是欣慰的,至少我坚信如烟依然活在这个世上,依然和我呼吸着共同的空气,因为她失踪的这两个月我从未清晰的梦过她娇美的身躯。 死人,是会托梦的吧,她是那么爱我,怎会忍心离我而去? 为了全心全意照顾这个家,婚后不久她便采纳了我的建议,决然的辞去了律师事务所的一份高薪工作。如烟一直是个贤惠善解人意的女人,今生今世能够娶到她真是我的福气。甚至当我一人直挺挺的躺在床上思索她到底去了哪里时,偶尔还会想到当初的海誓山盟。 她噙着笑,凝望了我,满眼晶莹,说,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为了我,她甚至可以去做任何她不愿做的事。 这么一个可爱的女人,究竟是为了什么离家出走? 我越要努力的思索头便越发的疼痛不已。如烟失踪前我只是偶尔头晕,偶尔恍惚,然而每次她都紧张不已,三番五次要让我去医院检查 ,我对她的大惊小怪嗤之以鼻,扯了唇角讥笑,我今生怎么娶了你这么一个草木皆兵的老婆。她便低了头,轻叹一声,没了言语。 现如今,这种疼痛发作起来竟然犹如千万只蚂蚁在我的脑颅中跑来跑去似的,搅的我睡不安稳,只好喝口啤酒吞下沈懿从医院拿来的安定片。 沈懿!沈懿这个女人! 至今我都不晓得是从何时和沈懿暧昧起来的。 自从如烟消失后我刻意躲避起她来,可是她把电话打到了家里座机上。 我听到电话那端娇媚的声线,阿升,我们一起出来吃个晚饭,好不好? 悠扬婉转,媚骨蚀心。 我不知当初是不是受这声音蛊惑,然而此刻,如烟不知下落,我哪有心情应付她?我闷闷不乐,淡淡道,沈懿,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可是不久后我就听到了楼下熟悉的刹车声,那辆猩红的跑车是去年我送她的生日礼物。可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中薪之人,我何来的勇气和冲动买这么贵的礼物予她?如烟也许此后一直生我的气,这也许是如烟消失的导火索? 敲门声未起,浓烈的香水味已飘到了我鼻端。我光着上身,穿条短裤去开了门。 沈懿径自走进卧室,随手把车钥匙扔在梳妆台上,然后坐在我的床边上,纺纱短裙下的长腿默默的张扬着白皙。 如果她不再回来,你会娶我吗?沈懿犹如两扇百叶窗的睫毛含情脉脉的望着我,声线里充满了期待和一丝欣喜。 我有点不耐烦,也许我们本不该开始,也许如烟离家出走是因为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 两颗晶莹的泪珠立马挂在了沈懿的腮边,留下两道明显的脂粉痕迹,想必她昨晚也没睡好,她平时从不涂抹如此厚的脂粉。我说过我不喜欢女人浓妆艳抹。 我低下头,浅叹一声,沈懿,你还是跟了他吧,他… 没等我说完,沈懿湿润诱人的唇已紧紧贴上我的。我想要一把把她推开,如烟目前还没下落,我怎么可以背着她和别的女人亲热呢? 沈懿却抱的我更紧了,她开始脱自己的衣服,手也开始不老实的在我身上游来游去。我突然感觉浑身发热,我甚至听到了空气中突然暴涨的潮涌。 一室涟漪。我斜躺在床上,一手支着头,望着沈懿在梳妆台前慵懒的打理那卷浓浓的长发,心里懊恼极了,我总是不能抗拒沈懿的身体。 昨天保险公司的小张又打来了电话,小张是个罗嗦的男人,而我生平最厌恶喋喋不休的人,尤其是男人,所以没等他说完我就毫不客气的挂了电话。小张是受理保险的经理人,我从娘胎里带来的坏心脏时时刻刻无不威胁着我,朋友做了引荐,不能无故搪塞,这便应下从小张手中买了一份保单。 可是,可是这一大笔保险的受益人竟然是沈懿而不是我老婆如烟,沈懿身上一定有什么是我极爱的。 我想要理出个头绪,也想要努力想如烟离家出走的理由。可头颅像炸开锅的爆米花,疼的冷汗直冒,胸腔中的那颗坏心脏却在这时不适事宜的不规律的跳个不停。我窝在床上,想要去拿床头的那瓶药却浑身乏力,想要呼喊沈懿却发不出任何声响,只能呜呜着含糊不清的制造噪音。沈懿终于感觉到了不对劲,她急忙拿过救命丸给我灌下,忧心忡忡的帮我轻拍后背。 从鬼门关逃过一劫,我愈来愈认同沈懿的观点,尽早找到一枚合适的心脏。对,一枚合适我的心脏。 然而,我犹自处在如烟离家出走的困惑和愤怒中,哪有闲置的心情可以管这些? 沈懿温柔的搂着我的脖子,双眼散发出异样的光芒,认真道,阿晟,我会帮你的,等你好起来,我们就去攀越名山高川,可好? 我望一眼她多情的双眸,愧疚到无法拒绝。 许是真如上天怜悯,沈懿竟真的找到了和我匹配的心脏。我能很清晰的感受到电话那端她雀跃的无法掩饰的喜悦。 她说,阿晟,我们有未来了。我们曾一起期许的未来,你还记得么? 未来……那如烟呢?我努力回想何时应允了沈懿这一生一世的承诺,但头痛使我什么都想不起来。我只好嗫嚅着转移话题,沉沉说,你等我,我们去吃法国菜庆祝。 天气愈来愈令人烦躁不安,濡湿的空气贴敷在肌肤上像海藻般纠结,难受极了。 我开车去接沈懿,她雀跃着跳上了驾驶座。她是个特爱开车的女子,她享受奔驰的自由。沈懿在驾驶座上一路哼着小曲并不时的扭动身躯,一副沉醉其中的样子。如烟就不会,我说过如烟是那种端庄的女人。 沈懿的开车技术很好,好到一路上都似在飚车般风驰电掣,好到她有足够的信心保证我的绝对安全。 如烟就不会,如烟的技术也很好,但她总是开的不紧不慢,她总是一本正经的说,江非晟,你是我如烟今生的男人,如烟我就有责任保护你爱怜你。 如烟,你这混帐婆娘究竟跑去了哪里!我低低暗骂。 然而,车行到一半速度明显降了下来,沈懿皱着好看的眉抱怨,阿晟,我头好晕。 我望着窗外后退的树形冷冷不做声,车内空调开的很足,窗外骄阳似火,让人望而却步。 她一下子把车停在路边,两行清泪瞬间挂在了长长的睫毛上。 我叹息,沈懿,你车开太快了。 如烟开车就从不会头晕,除了消失前的一个月。 等等。 我为自己突然想到这条线索而欣喜若狂。难道如烟消失和她最近经常犯的头晕有关联? 想到此,我的心“嘭”的一下好像跳到了嗓子眼,只能听到咚咚的狂跳声。沈懿吓坏了,慌忙把急速救命丸放到我嘴边。 望着她被吓绿的娇媚脸庞,我内疚的无以复加。如烟的消失让我日夜魂不附体,对沈懿一点心思也无。 经过这件事,沈懿更是把我的心脏手术提上日程。而我却一直犹豫不决,沈懿一脸柔情的望着我笑,也许等你手术后说不定她自己会突然出现呢?我也希望给如烟一个惊喜,但手术费不是一笔小的数目。 沈懿看出了我的顾虑,轻声说,放心,我会想办法的。 我终于被推上了手术室。沈懿握着我的手,笑靥如花,温柔道,阿晟,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她一点都不紧张。当然了,她已经经历过上百次手术了。 沈懿是本市知名的麻醉师。 手术室内的无影灯如冰冷的月光,穿透着那层薄薄的手术单,昏睡的感觉突然袭击着我,我试图努力睁开疲惫的双眼,但好像有块石头重重的压在眼皮上面似的。我知道,麻醉开始了。 可以开始了。 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悠悠响起,这声音陌生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我努力回想这声音的主人,可胸前突然的冰冷让我不知所措起来。 手术刀在我光洁袒露的胸前来回比划着,男人在找着合适的下刀口。 天呐!我竟然还醒着! 我想大叫,但喉咙一阵艰涩,丝毫发不出任何声响。我知道我遇到了千分之一几率的麻醉觉醒。在这种麻醉觉醒下,我的运动神经被全身麻痹而动弹不得,但,我的意识却是异常的清醒的。这种清醒在肉体被一刀刀生生划开的时候,会更加刺激着大脑,疼痛致死并不是少数。 手术前,我翻阅了各种手术病例突发事件,却唯独没想到这种千分之一的概率事件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冰冷的手术刀一下一下在我胸前游走,我甚至能够清晰的听到那把刀划开皮肤的清脆的声音,犹如屠夫在屠宰一只被剃了毛的猪。那种撕心裂肺的的酸痛随着手术刀在我体内的横冲直撞让我突然有种就此死去的感觉。 前一刻刚痛的昏厥过去,下一秒就又被痛醒来,我发动全身细胞想要动动手指,动动脚趾提醒医生我还醒着,可毫无帮助,我根本一丝一毫也动弹不得,医生护士忙着切割,忙着唠嗑,谁也没注意到我此刻正在生死边缘游荡。 痛到极致,就在我快要失去神识时,肉体的撕裂一下子冲破了记忆的桎梏,一一复苏。 如烟,她已经死了。 如烟是我的大学同学,用她的话说,她与我,一见倾情,二见倾故,三见倾心。 初时,这当然是她的一厢情愿。她虽然性子温柔,但长相却有一点差强人意,是以,我便常常冷了脸对她,她却丝毫不以为意。每当我和其她的女生走近一点,她便立马横插一脚。结果,四年下来,她一直腆着脸做我的小尾巴,直到毕业那年一次酒后懵懂。为了担负起一个男人应有的责任,我和她匆匆领了结婚证。 她说,阿晟,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我想,这样过一辈子未尝不是件幸福的事,直至遇到沈懿。 遇到沈懿,我才知道人生原来可以这样活着,渴求而肆意,自由而奔放。沈懿不仅能给到我所祈求的爱情,更能让我的事业步步高升,她的父亲监管着本市所有的企业。 从此,我的脸上便多了几分愉悦。为了表示我的浓爱痴情,我把保险受益人给了沈懿,但这远远不够,我想要给沈懿一个名分。而如烟却无论如何不肯离婚。 从口水战到冷战,我烦透了这个女人,我越发觉得她先前的温柔都是装出来的,现在的无理取闹简直不能令我容忍丝毫。 我希望她彻底消失在我眼前,再也不要抵挡我所要追求的幸福。起初,我悄悄地在车内排风口处洒了稀释的有机盐酸农药,混合着空气清新剂的味道,谁都不易察觉,甚至后来我把整瓶空气清新剂都兑了农药,只有这样,她每次开车时才能容易头晕,才能有所谓的意外发生。 终于那天,我跟踪至郊外,一直打电话分散她的注意力,我眼看着她连车带人一起翻进了那条臭气熏天的护城河中。护城河早已失修,平时极少有人来往,我很是放心。 一路上,激动不断的冲击着我那狂跳不止的心脏,不知是因了紧张还是因了喜悦。回到家,望着那个常年上锁的抽屉,我拿来老虎嵌子,一下子就撬开了。 这里藏着如烟的宝贝,她从不肯让我多瞧一眼。但打开后,里面只静静的躺着一本笔记本,笔记本的最后一页是两小时前的记录。 上面清晰的写着几行字,模糊了我的双眼: 阿晟,我想我不得不说声,永别了,我的爱人!请原谅我一直以来的纠缠与无理取闹,你知道我对你的爱,你可知我有多么的不舍?我被告知得了不治之症,只有半年的寿命,我多么想安安稳稳的陪你度过这难捱的半年时光,可是我总要为你做点什么。终于,我如愿寻到了一颗美丽的适合你的心源,我已经交给了她,那个你深爱的沈懿。而我,会选择安静的离开,最近经常头晕的厉害,许是病情加重了。我想,是该意外的离开了。当我与你阴阳两隔的那一刻,你就会收到一笔高额的保险理赔费去做心脏移植手术。阿晟,原谅我隐瞒了你。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许是报应,看完笔记本我泪眼朦胧的挣扎起身,一不小心头狠狠的撞在了桌角边,昏了过去。 许是良知,醒来后我一直逃避着如烟死去的事实,逃避着沈懿的热情,私自抹去了那一段不堪的记忆。我从家中取了半瓶空气清新剂放到车内,却是如烟准备赴死前清空了车内物品所留,那些如蚁啃噬的疼痛,也便是这掺了毒药的缘故。 两行清冷的泪水缓缓从我眼角流出,手术刀在体内纠葛的酸痛还在折磨着我。闭上双眸,那个似是而非湿漉漉的背影终于清晰可见,却是如烟,她身上缠着护城河中各种各样的腥臭的水草,微笑着看我,所受的犹如凌迟之痛。 心一下子被掏空了。 不是小说里那种夸张的描写,而是,我的心,确确实实被人摘去了。我听到沈懿压低声音道,亲爱的,那个笨女人给的心源呢? 已经找到了买主,很快就能高价卖出了。 又是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什么?他们是在说如烟找的那颗心源吗?沈懿在喊谁亲爱的?我极力想睁开双眼,可绞痛已使我的意识昏昏沉沉。 监管科不会发现这个心脏不吻合吧?我听到沈懿又小心翼翼的问。 放心,我已经处理过了。男人温柔的答道。 是他!怎么会是他! 他不是和沈懿分手后跟了一个富婆去了国外了么?他不是已经去了国外一家著名的外科医院担任主任了么?沈懿不是和他一刀两断了么?种种疑惑困扰着我,我很想爬起来向她问个明白。 可我已经没有机会了。 一个温热的东西放在了我的胸膛,我听到那颗心突突的蹦跶个不停。不久我就听到他颤抖着嗓音宣布:心源排斥异常,准备向亲属下病危通知单。 亲属……我何来的亲属?我自幼在孤儿院长大,我唯一的亲人现在还静静的躺在那条又臭又脏的护城河中。 意识弥留之际,沈懿清晰妖媚温柔的声音远远传来,亲爱的,等卖了那颗心源,等拿到那笔保险金,就再也不用担心买不到那些你最爱吸的的白色的小可爱了,我爱你。 那男子依然颤抖着嗓音道,阿懿,我也爱你,我对你的浓爱痴情永不变。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侬绝! 周遭都安静了下来,如烟湿漉漉的背影亦逐渐模糊,我知道,等待我的是永远不再觉醒的梦魇。 雪夜琥珀光 王丽/著 人的内心,既求生,也求死。我们既追逐光明,也追逐黑暗。我们既渴望爱,有时候却又近乎自毁地浪掷手中的爱。人的心中好像一直有一片荒芜的夜地,留给那个幽暗又寂寞的自我。 ——弗洛伊德 (上) 冬天,山上的树经历过夏的热情、秋的萧索,枝桠错落地拼力支撑仅有的几片蜷曲的枯叶。 午后,聚集在枝梢的一小块儿雪团再也抵抗不住重力,正好打在莫原北的脖颈上,他倒吸一口凉气,又迅速地反手摸了一下脖颈,本就不大的雪团已经完全融化了。 天色渐晚,雪愈来愈大,举目四望,已看不出来时的路迹了。谷藏提议到山腰不远处一家很有风格的旅店留宿,里面还有各种琥珀展览。 这家旅店果真没让谷藏失望,坐落在一个大水库旁边,奇特之处在于,一棵老树正好挨着旅店生长,盘根错节,虬枝盘旋,树枝粗且长,甚至伸到了旅店的顶上,枝桠遮住了旅店的一部分。 旅店主因势就利,建造成客家围屋的样子,并在中空的屋顶设计了镂空的木质网格,各方向的网格向中心延伸集中,形成了一个直径一米的圆形天窗。正对着的地面放置了桌桌椅椅,形成了一个小广场,常常吸引借住的观光客在这小坐。 冬天是淡季,比如今天,旅店除了莫、谷两人,还有一位年轻妈妈带着小孩,一个单身的男人贺安。旅店的工作人员算上店主一共三个人,店主白元列,一个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右臂内侧有一条五六厘米的疤;店员冯申和鲁絮。 冬天天黑得早,日光迅速退去。小广场的外缘,玻璃柜台里,各种展览品在橘黄灯光的照耀下比白日更耀眼夺目,有各种昆虫和植物的标本、木雕和当地特色的编织品,引得小孩伸手想要穿过玻璃去摸一摸展览品,但是这儿的重头戏却是——琥珀,店主极爱琥珀,津津乐道地向各位介绍他收藏的各式各样的琥珀,琥珀在灯光的衬托下散发出柔和的光泽,温润质朴。男房客贺安开口说出了众人入住旅店后的第一句话: “听说这里有一颗罕见的虫珀,应该放在别处,可以一开眼界吗?” 店主既听此言,不好推脱,便只身往另外一个门走去,原来,围屋只有两个相对的门,一面通向客房,另外一面通往店主和店员的房间。不一会儿,他出来了,一颗虫珀安静地躺在包装精美的锦囊上,琥珀半径一公分左右,包裹着两只蚂蚁,蚂蚁躯体完整,体态生动,相对而视,仿佛凝结住了百万年前的时间。 看得出店主爱惜这颗虫珀。众人一饱眼福之后便纷纷散去,客人们回到自己的房间准备休息,结束这一天。外面的夜黑得深沉,雪簌簌地下,已经越来越重了。 凌晨一点左右,一声尖叫打破了夜的安宁,莫原北和谷藏应声而起,敏锐的判断力隐隐告诉他们,它,来了。 打开开关,灯并没有亮。 “果然,有事情发生了。电阀室!” “走!”莫原北先冲出了房门。 (中) 谷藏扶起电阀,莫原北也到了声源地——小广场,灯亮了,店主吊在小广场正中央的雕龙十字梁上,十字梁上正对着天窗开着,雪花一片片地飘落,店员冯申瘫倒在地,显然吓得不轻。莫原北检查了呼吸和心跳,没有生命体征,根据肌肉僵硬程度判断,店主大概死了两个小时左右了。两个店员和谷藏也相继赶来,除了另外三个房客。谷藏马上赶往三人的房间,店员鲁絮则打电话报警。十分钟过后,小孩和妈妈过来了。鲁絮那边,警方说雪太大,阻断了山路,天亮之后才能过来,交代他们保护好案发现场。 这时,莫原北和谷藏开始安慰大家的情绪,安定过后,检查案发现场,鲁絮阻止他们,谷藏解释说: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不能确定自己的安全,我们两个是见习刑警,请大家相信我们,在警察来之前,保护自己。” 莫原北心想,还真是敢讲啊,最多是个推理爱好者。 谷藏拍下现场,莫原北检查尸体,除了颈部勒痕,无外伤,脚离地距离和踢翻的凳子高度相当,手和口腔无异物。 所有的矛盾和冲突的根源都在于——利益。 两人来到死者的房间——虫珀不知所踪。 “不排除他杀的可能性。”莫原北想起了失踪的男房客,“谷藏,有没有听到手机振动的声音?” “嗯?好像是。”谷藏静听,两人进入隔壁的杂物间,发现了被击昏的男房客。 三人回到小广场,“死者为大”,店主已经放到地上,冯申仍然惊魂未定。 “这个案件……”没等谷藏说完,莫原北接道:“密室杀人。”小广场只有两道相对的门,店内人员那侧的门用指纹识别系统开关门,客房那边的门只有两把钥匙,一把正在冯申手里,另一把现在正挂在原处。指纹识别记录显示,晚上十一点之后除了死者,没有其他人出入;冯申来之前,客房门是封闭的;女房客陪小孩上厕所的时候,听到有东西落水的声音。 看来凶手勒死死者后,借助房梁结构从天窗逃离了现场,房梁距地不高,两人三两下翻上了小广场天窗顶,积雪铺满了整个窗顶,但是——没有一个脚印,莫原北往前走,愈发靠近那棵老树,老树的其中一个粗壮的侧干上有一道凹陷的痕迹,像是绳索捆绑过的痕迹。 “难道凶手为了不留下脚印,借助绳索爬上天窗顶,又顺着绳索从水库里逃脱了?”谷藏推测。 “先别下结论。”莫原北顺着刚上来的绳索下去了,“这个案子疑点重重,男房客被击昏在杂物间,由此初步推测凶手在这几个人之中。” 小广场里,鲁絮正给大家泡热茶,女房客带着小孩给她帮忙。 刚从窗顶下来的谷藏接过热茶,感慨了一句“天怪冷的。” “总之,案子越早解决越能安定大家的心情。”莫原北说,“走,四处查查,应该还能发现什么新线索。” (下) “我已经知道凶手,以及作案手法了。”莫原北让众人聚集起来。 “显而易见,凶手的目的不仅在于那颗罕见的虫珀,还有店主的性命。从男房客被击晕在杂物间这一点来看,凶手就在在场的几位之中。” 不信任的氛围笼罩着原本的平静的小广场。 “那个男人,进来之后就没说过话,只对琥珀有反应,他最有嫌疑。还有……鲁絮,老板因为收集琥珀一直欠着你钱,谁知道你是不是因钱生怨,杀了老板又抢走了值钱的虫珀?”一向胆小畏缩的冯申首先说话了。 鲁絮反驳:“你欠了老板不少钱,上次打碎了几瓶高档酒被老板骂‘蠢货、无能'的也是你,你也有动机。至于男房客出现在那里也值得怀疑吧。” “好,首先,男房客贺安为什么出现在杂物间?我推测,男房客是想近距离好好把玩虫珀,至于怎么通过指纹识别的,还是请他自己说说吧。”莫原北说完,众人的目光转向贺安。 贺安惭愧地低下了头:“我是一名手工艺术者,对虫珀很狂热,用自制的指纹膜通过指纹识别、打开这种程度的保险柜对我来说轻而易举。但是我只是想看看,绝对没有其他的想法,打开柜子后,突然被人重物打昏了,醒来就这样了。”说完,贺安带着歉意看向了莫原北。 “根据我的推断,贺安进入店主房间、打开柜子,凶手早已埋伏好,击晕了贺安,取走了虫珀。在安眠药的作用下,店主对此一无所知,被凶手送上了绞刑架,结束了自己的性命。”莫原北接着说道: “凶手先是布置出自杀的假象,目的是拖延时间来脱身,为了进一步混淆视听,又布置了凶手从天窗逃脱到水库以脱身的假象……” 女房客打断了莫原北:“为什么不是呢?我们都听到了东西落水的声音,不会错的。” 谷藏终于有机会插话了:“第一,目前没有发现窗顶因积雪而留下的足迹,另外,就算凶手企图行凶后下的新雪覆盖足迹,也会因为凶手无法预知尸体被发现的时间而放弃,而且,无论怎样,暴露脚印怎么都对凶手不利,所以凶手不会选择从窗顶逃脱;第二,的确有东西落水,但,不是人,凶手利用绳索连接了老树高处和水库,利用头巾包住碎冰,杀了老板逃出密室后割断绳索,冰块顺势滑向水库,既没留下足迹,又制造了落水的假象。冰块融化在水里无影无踪,头巾则可以解释是凶手被水流冲击遗留下的。” 莫原北接下去:“那么,现在解释一下,这个堪称精密的密室逃脱手法。凶手杀人后,用事先准备的钥匙插入锁孔,钥匙环上连着鱼线,绕过踢翻的重凳,关上门,从底缝往外拉鱼线,钥匙因此拔出。可是凶手没想到,拉鱼线时缠住了凳脚,这时,凶手听到了冯申的脚步声,于是用力一扯,所幸钥匙成功取出,但是里面的凳子,因为拉扯过度,产生了不自然的位移。凶手逃离了现场,把钥匙迅速放回原处,然后装作被惊醒,跟随众人再次回到小广场。” 贺安不解:“手段如此缜密,凶手究竟是谁?” 莫原北沉默了几秒,即使他不想面对这种情况,每一次。他缓缓地抬起手,指向了—— 鲁絮! 鲁絮惊得跳起,“我?” “坦白吧,鲁絮小姐,让我们看看你的手。”这一刻莫原北还是不想面对。 众目睽睽,鲁絮不得不伸手,左手上,一深一浅,两条印痕。 “如果这不是用力拉扯鱼线留下的,那请你解释一下吧,鲁絮小姐。” “这是我工作的时候留下的,如果是我的话,请问,我是怎样留下识别记录又出来的?” 莫原北难得一见地笑了:“看似复杂的作案手法,被看穿时往往是最简单的。有记录,表示你来过,却不代表——你进去了。” 女房客疑惑:“在黑暗的环境下,凶手要怎样来去自如?” “凶手故意切断电源,确保不会在行凶时被其他人看见脸。凶手事先带上特殊的隐形眼镜,使瞳孔适应黑暗,断电之后,凶手摘下隐形眼镜,先击晕贺安,夺走虫珀,再把店主吊在十字梁上,拔出钥匙制造密室假象,割断连接着老树和水库的绳索。但是现在,你口袋里的东西,可以拿出来了吧?” 小孩欲向前,妈妈将他迅速拉回,鲁絮沉默,众人的目光再次聚集,鲁絮掩面而泣,拿出了口袋里的鱼线。 “是的,因为冯申的尖叫声,你慌忙地割断了水库的绳索,把它扔在角落里,在这种装修风格的房子里,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但是,你来不及处理鱼线,只能放在身边。”但是这个案子唯一让莫原北不解的地方在于:“你的作案动机?” “我想我知道,那颗虫珀,本来就不属于你老板,是吧?一年前,一高中女生在上学途中被人劫持,劫匪一眼看出女孩颈间的虫珀价值不菲,女孩拼力相护,最后被劫匪刺中颈动脉当场死亡,三天后,劫匪被捕,虫珀却不知所踪。你怀疑老板是同伙?”谷藏推测。 “的确是这样,虫珀是外婆祖辈相传的,妹妹牺牲了自己的性命,却便宜了这些居心不良的人。因为事出突然,而且劫匪又立马被逮捕了,我所能找到的有价值的资料记录很少。但是虫珀在白元列手里,右臂一条伤痕,还有前科,时常自己关在房子里凝视那颗虫珀,种种迹象表明,他就是同伙。”鲁絮咬紧牙关回答。 冯申也不再沉默了:“不是!” “当年白哥和我一块儿从局子里出来,本来打算就此分道扬镳的,几天后,他来找我说,有个女孩被劫了,他冲上去救她,被劫匪刺中了右臂,在警察赶到之前,女孩就走了。女孩临终前告诉他:她在这里没有亲人,她只有个姐姐,在很远的地方,叫他收好这个虫珀。”冯申接着说,“白哥一直在找女孩的姐姐,听说她姐姐在国外,所以等旅馆挣的钱够了就去那里,亲手还给她。” 鲁絮听完,跪倒在地上,久久沉默,她不知道,这个朝夕相处了两三月的人,竟然不是杀害自己妹妹的仇人,而是,陪伴着妹妹走完人世间最后一程的、唯一的人。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像那颗虫珀里的两只蚂蚁,始终相对,但是不言,所以静默,所以错过,所以失去。 “福尔摩斯说:‘the mystery of life is that any brain can't invent the original.’今天看来,的确是这样呀。”莫原北对谷藏说。 “谁说不是呢,但,那又怎样?” 围屋外面,雪还在下着,一层一层,覆盖住了其他的颜色,天色慢慢亮了,东方启明。 紫毫奇缘 阿九/著 东街的尽里端早先开了一间名为紫椽坊的文房阁子,这阁子不卖别的,专卖毛笔。街头百姓都知,因坊主名尽里端,所以把铺子也开在东街尽里端,人称东街尽里,或端先生。原先这铺子鲜有人往,贵人很少走至东街尾,一般在中道便止步了,因此其生意惨淡不言而喻。有人曾问端先生,既不求营利,为何开坊?既开坊,何不求营利?端先生答,不急。 就这样紫椽坊开坊一年,东街街头照旧川流不息,而街尾依然人迹罕至。有时偶有人烟,客人进坊不久,出来时神情就呈木讷状,不奇别的,只怪这紫椽坊为何无一根毛笔。端先生答,不急。街上众人都奇这东街尽里究竟是作甚,于是东街尽里这名头越来越响,后来,俚曲中也传:东街尽里有紫椽,紫椽坊里无真玩。端先生答,呵呵。 某日,街头都在议论一位从京城来的贵客。那位贵客专置天下精秀毛笔,所以几乎所有卖毛笔的坊子都竞相展示自家镇坊之宝,就连近一年没吭声的东街尽里也放出话来:本坊珍品待君细赏。这下大家更聊得不亦乐乎,都好奇这一年没个生意的尽里端葫芦里头装的是什么药。 那贵客岂是寻常人,有点学识的人都晓得,这位贵客正是文坛上名声大震的白石岭老先生,这老先生年轻时相貌不凡,才华横溢,如今依然仪表卓越,满腹文采。世传白老有一癖好,正是收藏毛笔。众人皆知这理儿,倘若自家毛笔被名人大家收藏了去,那自家坊子当是蓬荜生辉哩! 恰巧白老行于东街,而东街尽里四处赏玩,二人不期而遇。当白老手持一墨色细杆、毛色通白、刻着水月洞天模样的毛笔时,尽里端插了一句:“老先生可是看中此笔?”白老正仔细端详,被一年轻人打断,不由回神瞧了瞧这年轻人。眼前这位年轻人长相清秀,眉中透点剑骨,若说像文人墨客,倒不如说是江湖浪子。白老手持毛笔,对着年轻人说:“你看,这笔笔头圆润,洁白纯净娇柔,笔腹饱满,如嫩笋,该是上品。”尽里端听此不由一笑,说道:“若此笔为上品,那我坊内那只当是极品罢。”白老惊,未料想这风骨青年也开坊,只怕这青年好的是狼毫那类,极品也当是珍品。白老说:“可是毛上的奇特?”尽里端答:“正是。”白老说:“我收藏的上品狼毫也有三支,怕是年轻人你的笔很难再达到我的标准。”尽里端静默,又说:“老先生可知,毛类除却狼毫又一是绝无仅有。可随我来。”白老只觉得怪,只应允一声:“好。” 二人来到紫椽坊的门前,尽里端说:“老先生你看我这坊名,只取其间一紫。”白老沉思,心下顿然明了,不由多看这青年两眼:“你说的可是那深山……”“正是”东街尽里回答,“早年晚辈听过先生的诗句‘江南石上有老兔,喫竹饮泉生紫毫’,为这我在山野间留心寻找,不料这世间果真有老先生所说的老兔。”白老大惊,欲言又止。“老先生可知这紫毫笔是源何罢?”白老摇了摇头,不知是知还是不知,也不知是想知还是不想知。“老先生,请进。” 坊内十分简陋,仅一桌一椅,不像是专门卖毛笔的坊子。白老随着尽里端绕过大厅又进了一件小屋,只是这小屋有些不同,该是人居住的却充满了野草味,没有半点生气。尽里端从里屋端来一支似灰沉沉的毛笔说:“老先生先别论其外观,且先试一试手,如何?”白老细细端详了这紫毫笔,笔尖如锥,利如刀,毫毛表面有光泽,锋颖尖锐刚硬,毛杆粗壮直顺,呈黑褐色透明状,为纯紫豪。白老赞叹:“年轻人是从那座山里得来这野山兔?又是如何取得这万分之一?” 尽里端见白老识得这奇品,便直言:“前些年我走遍了许多山村老林,尽不见有野兔,何况是项背上有黑针尖毛的山兔。有日我在山溪旁小憩醒来,竟见一妙龄女子在泉边打水,想来真是有缘,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居然能见到人的身影。于是我问那位姑娘:‘不知姑娘在此为何?不怕山林野人吗?’谁知那姑娘噗嗤一声笑:‘我只瞧见你这个野人哩!’我心想这姑娘确实胆量过人,若是平常女子,怕是在闺阁里吟诗作画而已。我看她似乎对这四周十分熟悉,便又问:‘姑娘可知在这附近有无一种项背上是紫毛的山兔?’这女子停了停手,放下马上接满山泉的木桶,眉头微皱似在沉思却瞬间又恢复轻灵模样,答道:‘公子问这为何?’‘我因一句诗而来:江南石上有老兔,喫竹饮泉生紫毫。我想知这文人笔下的所绘之物可是真,于是开始寻找。’这女子名字尚未告知与我,我暂且叫她泉女。泉女听了我这话说:‘原是这样,你得告诉那个人,这可不是老兔,是可爱的兔子哩!我以前也见过一个和公子年纪相仿的少年,见他迷了路就去捉弄他,他不气反笑而也捉弄我来。后来他走了,我也就没再见过他,觉得能见一次也是好的,毕竟是我的友人。只是今日我猜,那位文人怕是我的旧友。’我越听越糊涂,百思不得其解,泉女和白老有什么交集呢?” 话说到这里,尽里端顿了顿,看了看白老,继续说:“我开这紫椽坊也与泉女有关。谈了许久,根据泉女所言我约莫知道,她有一只紫毛山兔。我本想去一探究竟,但她严词拒绝了我,我也就没有再要求了。只是她嘱托我一事,希望我能帮她制作紫毫笔,并且赠送与旧人。我哪里会做那档子工艺,又缺少制作紫毫的物资,泉女说,不打紧,她可以让兔子的杂毛换银两,只是这兔子的毛一年一换,等待的时间有些久。所以我开了这坊间,私下做起卖兔毛的生意。居于东街尽里端,地租低廉并且低调。可当这紫毫笔完工之时,泉女却不见了。后来我又去那山林,果真见一兔在泉间饮水,那兔子见了我不害怕,竟使我想起泉女。我蹲下看它,自言自语道:‘好兔子,寻你时不见踪影,不寻你时竟在眼前。你又怎能告诉我泉女在何处呢?’那兔子跳了起来,果然可爱,在我手边轻蹭两下就蹦走了。等我回神之后,看手上竟然有字:‘感谢端先生,泉女便是山兔,凡人几十年如我眨眼瞬间,我深知不敢造次。替我向白石岭问好,可记山前野兔否?’我现在就在等老先生的回答。” 白老许久没有说话,仅仅沉思,似是陷入了回忆。原来几十年前的紫毛兔子是有灵性的,他曾对那兔子说:“人人都道紫毫精贵,可这项背上的毛缺了于你又当如何?罢罢罢!紫毫当是极品,于你这小兔又当是宝贝!你且玩乐去罢!”想到这里白老喟叹:“她确实有颗七巧玲珑心,却不知我并非看重这紫毫,何必呢!” 尽里端说:“这仅是她能赠与白石岭的唯一物品,既是旧人,何不再去一次?”白老说:“她知天缘已尽,无法相见;我有意造访,却无处寻觅,纵在眼前,也无能感之。既已如此,何必!何必!”尽里端不说话,白老拿着紫毫笔也默默无语。 白老面色沉重:“你归还她罢。”尽里端惊道:“成物如何归还?先生休要说笑!”白老说:“白石岭记得山前野兔,只因紫毫罕见且有恻隐之心,而泉女记得我却别无所求,这份情意教我如何相还?教我残年如何无愧!”尽里端失望道:“也罢,怕是泉女有心,白老梦里无她。只是这紫毫我当如何处置?归还怕是无果,而今我也寻不见她,不知是否缘尽。”白老想了片刻说:“少年游历,必有一得,既是缘分,紫毫笔赠与你,又有何不可?”尽里端只好应允,收下紫毫。 不久,东街又恢复了往日的喧嚣。白老离开的那天,紫椽坊也关了门,因着在东街的尽里端,所以街头百姓都没有注意到。只是突然有一天有人闲聊到东街尽里端时,众人才发现东街的端先生已经离开这个坊间很久了,他几时走的众人不知,所以自然也没人知道,他走的时候怀中卧着一只兔子,而装紫毫的盒子空空如也。又过两年,白老再次造访紫椽坊,见紫椽坊已经更名为御芝阁,无奈连连三叹。于是坊间又流传出这样的歌谣:“人生有三叹,一叹物是人非,二叹缘分难求,三叹人生短暂。端先生评:呵呵。” 罪孽焚城 王佳琳/著 “姓名。” “陆悦” “出生年月” “1990年7月”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逮捕你吗?” “你们说我杀人了” “动机是什么?” “不是我杀的。” 李警官的眉头一下又紧了,似乎想起了些什么,有点好笑的抬头忘了她一眼,“你的意思是我们抓错人了?”对面的女子异常平静的望着她,没什么表情,也不回答。“那他怎么死的”李凯挑了挑眉头,换了一个问法。“他?”陆悦笑了,似乎有波澜在眼中荡漾,不可否认,她笑起来的确是妩媚的,她也挑起了她那像似精心描过的如柳细眉很真诚的回应了他的目光,“不是我杀的。” 陆悦喜欢诗,她喜欢波德莱尔,“那时,我的美人,请你告诉它们,那些吻你吃你的蛆子,旧爱虽已分解,可是,我已保存,爱的形态和爱的神髓。”她合上书,她能感受每一个字分解后带来的温热,然后逐渐变得滚烫灼烧,但却像烟头烙印在皮肤,疼痛穿越阻隔让每一个细胞竟变得兴奋,兴奋得指尖都在颤抖,每当这时她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存在的,呼吸是有知觉,毛孔是能触碰到空气的分子的。 她总觉得这些诚然应该是能够理解的,也是能够有着和她一般的感受。她追求一个这样的男人,这样他们才能称之为是默契的,他们能够一起为每一字感到兴奋,又能同时为此感到绝望。因此她先前还会试图和他交流,她会把书放在起眼的地方等待他看上几眼,可书落了尘还是没人愿意理睬,她会感到吃惊和懊恼“你倒是看一下呀。”她带着浓浓埋怨的口吻瞪他,诚然回头笑,“那是只有你这种好命的人不做事,才那么多时间去看的玩意儿。我可没那福气。”陆悦觉得他在讽刺自己,跳起来走到他身边,扬手把他整理了很久的资料推翻,其实她没想着把它们推到地上的,可那些纸张像是唯恐不能观赏一场大架似得,得意洋洋的悠然的洒到了地上,“你这是发什么神经?”一团火像冲到了鼻尖,但他克制着,依旧坐在那里,只是抬起头看着她,那一眼,他不记得她是否有过心动,有过温顺,“就这些这种女人会有。”他是这么想的。“就这些,什么屁玩意,做那么久也不见你干出了点什么”不知道哪几个是刺耳的字眼,反正诚然砰的一声站了起来,伸手拿过那本诗集,举到她面前,“就这个是特别神圣的东西是不是,你不要逼我撕烂这破书”他抖动着书,往她的脸上甩,陆悦一挥手把它打掉在地,然后使劲推了他一把。“我就是瞧不起你。”她突然冷静下来,使劲扯出平静的微笑把就是咬的极重。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容易变得很熟悉对方,也非常明白哪一句话,哪些字眼最能狠狠的刺伤对方,也知道用什么口气说出来危害力更加强大,于是这句话看似随口的,从陆悦嘴巴里出来的时候,她不会知道,他们会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恶之花》被打落的有些皱巴巴的,安安静静躺在墙角,似乎不关心这场没有结尾的争执。 诚然有时候懒得和她说话,哪怕是一句玩笑也懒得说出口,反正能不说的尽量不说,吐出口又收不回的就只好自己补一句把话变成自言自语,因为他不知道又可能会为哪几个字,哪几句话挑起一场大架。 陆悦也是这样,她更多的是还有一种轻蔑,她觉得他不懂她,不去喜欢她喜欢的,因此总看不起他。而骆诚然不去看陆悦喜爱的诗集或是短文其实不是因为他讨厌文学,他不过想让她关心自己在意的东西,想让她重视和崇拜自己擅长的东西,可她不,那么,他也要对她喜欢的表现出十分的漠然。再有的是,他也不大感兴趣这些莫须有的文字,他不懂这些文字在呻吟些什么,也懒得懂,因而他更不会知道文字是有生命的,是一点也容不了他的唾弃和漠然的。 他起先会因此觉得她太敏感了,后来他发现并不是那样,敏感的人也不至于因为这些像发了疯似的。他觉得她逐渐的变得有些可怕,她就算仰着头望他,也能让他感觉到她是在俯视他,她的眼神傲慢又那么的漫不经心,像是从来不愿再他身上耗费多一个眼神,只是匆匆的带着不屑的一瞥,这让他感到自卑然后愤怒,“为什么我他妈像跪着和她说话呢?”他总会恶狠狠的问自己,然后会因此狂躁起来,他开始试图让自己变得不再那么顺着她,不再宠着她照顾她,即便他依旧爱着她。其实他也同时恨这一点。他痛恨自己为何还这般深爱她,那种带着崇拜的爱,他害怕这样会让她加倍的唾弃,害怕自己会为此愈来愈卑微。因此他几乎是刻意的去改变着他们所处着的不融洽却算不上糟糕的关系。 而陆悦是聪明的,她当然能感受得到他一丝一毫的变化,“如果爱变了,怎么会不明显呢?”因此她总能在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感到他的无法阻止的改变,但却从不开口像身旁这个看似很近却那么遥远的人求证这一点,似乎他们一起那么久了,她也从没开口问过,反倒是他,刚在一起的时候他总会依偎过来,向她用撒娇般的口吻命令她:“快,说你爱我。”“你怎么老不说你爱我呀。”这些语气很难想象从一个男孩子嘴巴里说出来,每次陆悦都不会按他心意直接的答了,非要绕一大圈,在她心里,这样做至少能在没话说的情况下多和他说上几句,但她不知道的是,越是这样,他月反感,他们也变越少交流。但而今,这些也顶多是陆悦的回忆了,陆悦靠仅有的这些说服自己:“他是很好的,他曾经很爱我,他不会改变太多的,现在一定也是这样的。”即便她已经许久许久没再听见他说这些,没再听见他开口和她撒娇了,她依旧这么想着,她依旧因为这些和这个人生活着。大部分,每一个伴侣都不会像最初一般用尽了心思待你,但往往因为最初那些举动,能让你在之后即便轻意了,也会得到对方的谅解。陆悦也是如此,不过,诚然变得的确太多了,多到再多从前的好也难以填补他突变的在陆悦心中形象,因而,她看他的眼神逐渐染上痛苦。 陆悦成天待在家里,但却不怎么做声,诚然和她说话,她也只顾埋头做自己的事情,偶尔不张嘴只哼一声当做回应,于是诚然也自觉无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骆诚然待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即便在家的时候,他们也像两个疏远的陌生人。相反的是,诚然一不在家,陆悦要和他说的东西仿佛就多了,于是就是一天一遍又一遍的电话。 “你去哪儿了”诚然就知道这个时间她一定得打来,也一定又是这句问话。“这时间能在哪儿。”他也不知道自己自从什么时候开始厌倦了这一类的问题,就像“你干嘛呢?”“今天在哪里吃的?”“今天和谁吃的?”这些问题都不像是分享生活而问的,更多像是一种监控,而他们的对话也因此没有互动,诚然总觉得每次对话他都像坐在铁栏杆里,顶着陆悦充满怨气的目光,回答她一个接着一个的无聊反复的问题。而这种感觉是一种累积,它并不会一天爆发,但就会在应该的时间理所当然的爆发了。诚然有些没好气的应付着,电话那头却是一片沉默,仿佛用不说话来传递着一种不满的情绪。虽说他努力克制着一波又一波向他袭来的烦躁,却又不得不压低了声音:“今晚还有事情,可能得晚点了。”电话头依旧没有一点动静“你自己吃,别饿着。”纯粹为了化解安静的尴尬,骆诚然不得不加了一句,然后又等了会儿,直到有一波烦躁的大浪将他吞噬,他挂了电话。 这种不欢而散的对话他们都不记得多少次出现了,像是一种定性,明明双方都是不欢快的,却又像交功课一样形式化的存在着。陆悦无时无刻不控制着骆诚然,又却偏偏不是那种他所期待追求的小鸟依人的缠绕。因为那种方式是陆悦最唾弃的,她不允许将自己摆在那样的地位,好像一个奴隶在拼了命地取悦自己的主人,她才不是那样的,她从小到大没听过谁的,其实她是没人可以听,她总觉得自己是注定被生来抛弃的,那同时也是生来与众不用的。她的控制是高高在上的掌控,她会带着冷冰冰的气焰质问,会很嚣张的叫嚣,讽刺和挖苦这样一个温顺甚至木讷的男人。 陆悦和他一起已经很久了,久到他已经变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和为数不多的记忆,她的世界因为他越来越小,这也便让他在她的世界越来越大,越来越重。她的时刻掌控其实不过是一种依赖。习惯这种东西往往是神奇的,习惯让陆悦感到似乎他走开一步,自己身边的空气就会变得稀薄,期初诚然是接受的,他想或许这就是相濡以沫,后来他逐渐发觉自己被扼住咽喉,他变得狂躁起来,他不忍心看见她的眼泪,眼泪一多,他竟生起了某种说不出的兴奋。 骆诚然遇见睿儿的时候并没眼前一亮的感觉,不像陆悦,第一眼就是招男人喜欢的,他承认男人都是看了外表才会考虑是否有兴趣再研究你的内在,陆悦是漂亮的,因此他几乎是奋不顾身的就和陆悦在一起了,可对于她,他记不起来第一次遇见她是在哪、以什么方式,也就理所当然的也忘记了他讲话时她满眼的崇拜和期待,现在想来,难怪自己那么喜欢喝她谈天说地,诚然只记得她说话声音和细很轻,有时你不得不凑近一点低着头去细听,她声音媚,软绵绵的感觉,说什么都像在和你撒极,诚然每听到她这种语调和他说话都不得不投降,答应她所有看似很小的心愿,她的声音不像陆悦,清脆而响,怎么听着都像是一种命令。她说话的时候骆诚然就感觉舒服,像一双手略过他那颗自认为早已反复损伤长满厚茧的心,引起道不明的瘙痒,男人都是喜欢这种姑娘呢,但喜欢归喜欢,那毕竟不是爱,反正骆诚然是这么想的,他们的关系逐渐变得熟络起来,他们会聊一些生活琐事外的东西,也会聊到诗,诚然不知道为什么陆悦不和他说诗,仿佛那是她独自占有的世界,而她会和他说她爱的诗,那些较弱的小姑娘都喜欢的带着淡淡烟雨哀愁的小诗。他总是微笑的看着她然后轻轻的点头,而她越说越兴奋,说到悲伤的地方她还会带着些哭腔,然后咬着下唇含着眼泪看着他,诚然轻笑,他当然深知小女生这些小伎俩,也便如她所愿的捧起她的脸,冲她笑。 “你听过吗,诚然。”她软软地靠在他的怀里,玩着他的手指,“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她悠悠的念着,然后回头痴痴的盯了他半晌,突然搂住他,像是生怕他突然消失,“这是我最喜欢的诗呢。”她把下巴搁在他的肩上笑,细细密密的轻吻落在他的发间“只念给你听。”她笑得很满足。骆诚然腾出手顺势搂住她,他乐意听,其实与其说听她讲那些情深意动的诗歌,不如说他是在听她的声音,因为那样就能感受到她对自己深深的眷恋,这是骆诚然无论如何也无法从陆悦身上获得的。而这种模式是相互的,诚然和她说自己的事情,她总会闪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他,一副饶有兴致的表情,他也便越说越多,无论说多久,她都不会打断,眼睛里也不会闪过一丝不耐。 就这样,他几乎是唯恐的但却无法阻止的让他们的关系变得愈发的亲近,这其实也让他感到苦恼而兴奋。 诚然和睿儿在一起的时候忘记陆悦的时间越来越长,想起就是一阵刺痛,紧接着刺痛减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出为什么的兴奋。于是他开始享受这份微妙的心情,一开始的愧疚没了,次数多了,像是自暴自弃一般,他开始不再找理由的理所当然的享受着当下的全部。 诚然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一开始会和陆悦打个电话,再编个谎言,后来不知道诚然是觉得谎言已经用的差不多了,还是觉得其实陆悦早已经心知肚明而对自己无可奈何,他开始不说原因,只发“今晚晚回。”“今晚不回。”陆悦一开始会在电话里一再逼问原因,似乎誓死要把原因找出个破绽,当每每逼到他连不成慌时,明明她胜利了,可她又不依不饶的嚎啕大哭,“你给我回来!”“诚然,你回来!”她哭着尖叫着,诚然这个时候往往是沉默的,因为他知道他说什么都会被她尖锐的音量盖过,即便她听到了,她也不会听,“我最讨厌你这样疯叫。”等她歇斯底里的时候,他会很平静的突出这样一句。什么东西来的最疼痛,不过与这一种感觉,当你已经无法掌控情绪的时候,那个牵扯你情绪的人毫无所谓的抛出一句不在意,那时候陆悦就觉得十分可笑,你怎么让一个怕水的孩子在溺水时冷静求救呢,陆悦克制着自己的崩溃,她不想让他生厌,她害怕极了,害怕他一个活生生的人活着然后不属于她,害怕他挂了电话。“我求求你了,诚然,你回来把,我冷静的说,真的我很冷静,你回来先吧,我做错什么我都改,你先回来。”“你自己冷静一下吧”依旧淡淡的口气,仿佛电话那头的情绪激荡完全无法从电话线传送过来,“不,我真的,对不起我刚才,我现在,真的,求求你。”也就是在你字刚落,诚然把电话挂断了的,陆悦像一下子就瘫软在地,但她的手依旧紧握着电话。疼痛是会生长,然后长出仇恨的果子,报复不过是一种水到渠成的东西。 后来,陆悦似乎也无法忍受那种疼痛,他发“今晚晚回、今晚不回。”她便回“嗯好”到后来他发“晚回。”“不回。”她也懒得再在手机震动时拿起手机,她把震动调成了静音,因为她害怕手机震动,因为手机一震她就知道他又不回家了,可明明不想知道,改成静音她又一遍又一遍的打开手机检查短信,她似乎每天的生活都在等待这样一条信息,她似乎每天的期盼就是等待不到这样一条信息。 诚然有时会连短信也没有,就这样凭空的消失很久,鲜少的某天,他会在很夜的时候回家,他开门的动作很轻,但陆悦也是知道的,她不知声,也没睡,她不说他,她怕又像第一次那样,他第一次的居高临下的和她说话:“你接受不了?那你滚。”她至今都没有相信那是真的,她只能麻痹自己不去想,反正想了心就绞着疼,她感觉自己其实是属于黑暗的,她是暗黑的一部分,为什么要硬生生将自己暴露在阳光下呢,这会让她窒息。钥匙扭动的声音其实在静谧的晚上是显得格外惊人,是他吧,还能有谁呢,陆悦轻笑,她那一刻突然很厌恶他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可是上一秒自己揪着一颗心等待的人也是他。“不想回来就别回来了”陆悦的声音很轻,像极了“你回来了”这一句再普通不过的问候,她将抱怨和委屈藏匿的极好,人影在鞋柜前停了下来,连呼吸的声音都在空旷的房间失了踪影,像一场梦境一样的突兀,片刻后,诚然发了狠的往鞋柜上踢,“妈的。!”他吼着,“妈的妈的!” 他的消息越来越少,像一个过客,匆匆的停留,夜晚又如期的像一个重重的铅球一半砸了下来,陆悦一个人坐在冰凉的窗台,她想只有那样她能感受到自己是有温度的,心脏还是跳跃的,她靠着玻璃窗户,外面的灯红酒绿映照着她一半的身体,另一半身体放松在黑夜中,她总感觉暴露在有光的身体是在燃烧着的,她惊恐的跳起来,尖叫着,她发狠的咬着自己的嘴唇,泪水在眼眶中闪耀,她又跳上窗台,她把自己的头往玻璃上了发了狠的撞,发出野兽般的低鸣,她大口大口的呼吸,她感受不到疼痛,她需要疼痛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存在的,是活着的,是鲜活的,她停止了颤抖,像一滩水砸下来似得摊在窗台上,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想控制的,可是神经被谁牵扯着,她满脑子都是诚然,她又开始变得惊慌,诚然也就是在这是回来的,毫无预兆的就这样出现了,他站在她面前,很轻的抱住她,也没说话,她能感受到他的心跳声,和他身上的温度,但不知道为什么,“骆诚然,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他妈下作不下作,你他妈下贱。”她一定忘记了为什么竟然可以爆发,他终于扬起手,对着她的脸狠狠地给了下去,她软软的,一声不出的倒在了地上,他的拳头对着他眼前的那一滩柔弱的人毫无顾忌的宣泄而下,其实这件事情他早就在脑子里出现无数次了,在她对他拼命使唤的时候,在她扬起眉毛对他发出不屑的冷笑的时候,他上百次的想过要这么做。如今骆诚然算是明白了,当一个念头在你脑子里盘旋过无数回的时候,你就是在抵抗也最终会付诸于行动的,会死吗,不会,那就他妈的行动吧。他其实看不清什么,他的视线是模糊的,他扯住她的头发,使劲往后扯,逼她看着自己的眼睛,妈的,该死,她的眼睛亮晶晶的,也就是同时,诚然泄气了,他也瘫坐在地上,他的指尖依旧缠绕着她的头发,似乎每一根发丝都在他的指尖呻吟啜泣哀求,他想用力的握拳,可他一点力气也没有,他反过身子,再次将她搂紧在怀里,他双手感受到了一片湿漉,眼泪也滑了下来。“悦儿,悦儿。”他将下巴抵住她的头顶,像在呼唤一个垂死之人。 他知道她没睡,他很轻很轻的搂着她,他不敢使哪怕多一丝的力气,他感觉那样她会破碎。“诚然,你要是走了,我就真的没有一个亲人了。”她突然出了声,骆诚然并没回答她,他的眼泪一直往下掉,跌落在她的发间,“你爱我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诚然已经模糊的要睡着了,她的声音再次响起,似乎精疲力竭,又不知道停留了多久,久到诚然意识到她在他怀里竭力控制着自己颤抖和愈发冰冷的身体,他伸手抚上她的头发,陆悦感受到了他冰冷的唇触碰到了自己耳框,他声音极低。“当然”他说。他连个爱字都没有力气施舍。 从那天以后他开始打她,起初是她尖叫着骂他和那个女人时候,再后来是她总用一种说不出感觉的眼神盯着他的时候,起初她是反抗的,陆悦尖叫着和他扭在一起,用细弱的胳膊拼了命勒住他的颈脖,可哪里比得过骆诚然,对于她这种瘦弱的女孩子来说,骆诚然就像拎起一只小鸡,他反手把她缠绕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扳下来,重重地把她摔在地上,有时候恼了甚至再踹上几脚,后来她学会了不去反抗,只是睁着眼睛流泪,然后摊在地上痴痴的笑,然后又是泪水,她那时总会出奇的安静和温柔,连眼神都柔软了不少。“你打我吧,如果这样能让你留下的话,如果这样能爱我一点的话,如果这样能让你感到疼痛的话。” 暴力有时无非是一种习惯而已,暴力是每一个人的本能,承受暴力也是,这两者让他们之间有些什么在生长,也有些什么在再而三的枯萎,她依然任性,依然跋扈,依然会嚣张的对他喊:“骆诚然我渴!”但当他拿了水给她的时候,她不再说“我说我渴,又没说我要喝水”而是极其顺从的默默把它喝干净,然后连头也不敢抬起,不敢望见他的脸,怯生生的还回给诚然。“你知道你什么时候最温柔吗?”诚然笑着,“哭的时候。”他摸摸她的脑袋,自问自答。 有些东西尽管你刻意不去提及,不去触碰,却不能指望它被时间无声无息的分解吞噬,被彼此遗忘,它只会在脑海里反复翻滚而逐渐清晰、尖锐、刺痛。骆诚然和陆悦之间也硬生生插着这些东西,他们从不谈及,却爱的越来越痛苦,诚然依旧时常不回家去和那个姑娘在一起,他不知道什么感觉,他能隐约感受到兴奋和痛苦,这原本是两种不会碰撞的感觉,但是他而今能感受到这两种感觉逐渐在融合,他开始时时刻刻都想着陆悦,她嚣张的面孔和哀痛的神情,这两者也开始混为一体,他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这或许也并不重要了。 “我们是相约自杀的。”陆悦没再往下说了。 “我累了,我又不是犯人我没有义务要全部说出来吧。”她笑眯眯的,声音也不大。 李凯在想她这句话是不是就是骆诚然耳朵里的嚣张,若是,可李凯并不觉得,他反倒觉得他面前这个女人发挥了女人独特的本领,她能懒洋洋的把嚣张的话说得像在和你撒娇,李警官从恍惚中抽回了神,”“咳,我建议你还是说说。”他也微微笑,很确定的对她点点头,“继续说说吧,你们的..相约自杀?”他摆摆手,还似乎沉浸在这对让人咋舌的情侣。 “我也不知道,他打我,一开始我在反抗,后来我就没有…我并没有想要反抗?” “那你有试图反抗吗”李凯打断她,“后来没有。” “至少,至少那样我能感受他还在乎我?我知道他也恨才会那样发了疯,他也有恨就够了。”陆悦非常着急的顶住李警官到唇边的话语,“你不会明白的”说完她只是摇头,眼睛亮晶晶的却没有一丝泪影,像在说一个神秘有趣的悄悄话。 李凯的确很难明白这种情感,他换了个问题:“他实施暴力后你什么心情,你有产生过痛恨,并试图去报复吗?”“我说了我的心情。”陆悦皱着眉头,“我不是恨他的行为,我恨为什么他不可怜我,他难道没有心吗。”陆悦低垂着眼眸,幽幽地说着,她的神情已经滤去了从前的愤怒,只剩下淡淡的哀伤。“我没有报复他啊,我哪里敢呢,我害怕他离开,而且,你也看到的,我和他比起来,那么弱小。”她抬眼望李凯,皱着的眉头松开了,仿佛无可奈何又带着些自嘲的轻笑着。 “谁提出来一起自杀的。”李凯从始至终都紧追着她的目光,饶有兴致的观察着她情绪的变化。 “我。”“我那次被他打得太虚弱了,他搂着我也喘了半天,那天我和他说,我真的好累,你放了我吧。”“我那天是真的在想我一定要绝了心的,真的真的饶了自己好了,爱是什么狗屁呢,就算他走了我活不了了,也比被打死好,可他却突然间不安静了,他一下子抱紧了我,他在哭,我能感受到他的眼泪和汗水夹杂在一起往下淌,他一直一直在道歉,他说不要离开我,真的,我陪你啊。”“然后我记得我说,我真的太累了。他说,离开吧那,我也陪你。”陆悦以极其平静的口吻像李凯述说了这一切。 “那你又为什么和他相约自杀呢”李凯其实也觉得自己问这些可笑的问题,因为在这样一对情侣中即便得出最真实的答案也会觉得这答案夸张的骇人。“我很恨他”停留了许久,她的眼神不知道又飘到了哪儿“真的,恨极了,他可以走了好几天,一点消息都没有。”她看过来,李凯总是觉得这个女子有种与生俱来的傲视感,你甚至会下意识的躲避她的让人感受到是灼烧的目光,但同时她却又是柔弱的,让你不由自主的就想保护她。 “你为什么想死?”“我恨我,更狠他,他打得要让我痛苦到流血、流泪,他才能感受到自己是存在的,他才能够满意,在黑暗里,只有他知道这一切是真的。” “我们约好的,8月7号吧,用刀子,刀子就是厨房平时做饭用的,我还和他抱怨说这样会不会太不尊重死亡了,毕竟人这辈子,能死的机会就只有一次,他嘲笑我小说看多了,我得听他的啊,所以我们还是用了那把刀子,用完我就扔了,举起刀子的那时候,我的手一直在抖,我都觉得可气又可笑,怎么就怂了,不就是一把轻飘飘的刀子吗,我平时用它来削水果时从没觉得它那么重的,所以他就只好扶着我的手,手把手像很久以前我们一起切菜一样,不知怎么的,原来真不用想什么,一刀就下去了,其实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心脏的位置,反正血就喷了出来,溅了我一手,我用另一只手扶着他,我能感受到他的血是温暖的,我那时就在想我衣服被血弄脏了,血干了是很难洗干净的,按照我们说的,我该自己捅自己一刀对吧,他也就很平静的看着我,竟然没有流露出惊讶,然后他开始抽搐着,哦,我记得他对我说他很冷让我抱一下他,他的声音温柔极了,我已经好久好久没听见他那样和我说话了,其实那一瞬间我很慌乱,我想堵住他的伤口,可我告诉自己肯定来不及了,于是我就俯下身子抱住他,他真的好冷啊,一只在打颤抽动。”“你什么感受?”李凯打断她,“不能说感受吧,我觉得说承受更贴切。”陆悦笑了,李凯这个女人的感觉真的没有一点负面的,她竟然能把这个说得像电影里拍出来的唯美,她咬着她的嘴唇,看得出她在使劲的回想,她也并没有闪烁些什么忌讳的词语,她就一丝不挂的坐在他面前说着赤露露的字眼,她还说她其实真的想死的,在她被他打后竟然顺从和接受的时候,她说她不允许自己这样,所以她想到了死亡。 陆悦离开的时候李凯和她抱了抱,“别再见到你了。”陆悦半开玩笑的冲他笑,“不过你挺讨人喜欢的。”她转身前又加了句,“我也不想我们再见到了,陆悦。”李凯说了句很真的真话。 现实总是带着玩弄的意味,李凯在一个星期后又见到了陆悦,那时的她似乎瘦了许多,因为一个自称是骆诚然朋友的女孩来到公安局报案,她身形小巧,几乎什么也没多说,她只给了警方一封信。 “睿儿,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我能爱你也便没有这句对不起了吧,可为什么呢,我是爱她的,为什么我要爱她呢,她如此嚣张和高贵,我就像匍匐的狗,我恨她,我要让她也在我脚下承受些什么,但我更恨我自己,亲爱的,我真的很痛苦,为什么我自己还是如此深爱着这个女人,我痛恨自己竟然最终可以把生命献给她来骄纵她,哦,我的睿儿,我知道这是我的罪孽,这是我的原罪,这是我该付出的救赎,我不该用她的心脏给你果脯对吧,如此,我便把我的心脏如数还奉给她。”信很短,李凯读了很久,只剩下一声叹息。 《首届掌阅文学大赛短篇入围作品集:悬疑篇》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手打吧小说网小说网更新,站内无任何广告,还请大家收藏和推荐手打吧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