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宴》 春日宴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 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第一章:早闯天下早发财 我叫金银花,人人都以为我出生在金银花盛开的季节,其实它寄托了我娘最大的心愿:天天都有金银花、大把金银随便花。 窗边的腊梅开花时,我逃出了王宫。 头天晚上,公主彩虹扯着我闲聊。惦记着出逃,我心急如焚,不知几时才可脱身;惦记着婚事,她忧心忡忡,不知该嫁给哪个男人。我们彼此心怀鬼胎,鸡同鸭讲了几个时辰。 事情是这样的,公主她老爹,也就是敝国大王听信了奸臣谗言,在友邦朱子国向大夏朝起兵时,造了一百艘船装满了援兵前去支持。除了想趁机捞点油水这一小私心外,朱子国是他的儿女亲家,不帮一把实在说不过去。 结果仗打到第二天,我方就败了。 愿赌服输,败了自然得接受惩罚。朱子国被迫签下城下之盟,承诺永世为臣不说,还割地若干、赔款若干。我们绿岛国本来就穷,是冲着发战争财去的,哪晓得血本无归,国王迅速地变得更穷了,压根交不起罚款,只好打了个为期三天的欠条。 债主来势汹汹,国王把自己闷在书房里发呆,食不甘味。第三天下午,他出关了,立刻召集群臣开会,他打算牺牲小我,送个女儿去和亲,反正他女儿多。 朝堂上,臣子们跪了一地,大唱赞歌:“吾王万岁!”这帮人个个穷得叮当响,纷纷捂紧钱袋子,生怕国王号召大家捐款以救国难。一听说公主和亲就松了口气,尽管公主们当中,离婚配年龄最接近的是刚满十一岁的七公主彩虹,她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但这不打紧,又不是自家女儿。 我猜国王一定很郁闷,他冲使节那句“打赢了我们就有钱了”才发了兵。本想洗劫一座小城,占点便宜,不料亏得满地找牙,还得让幼女救国。 其实吃败仗是明摆的,对方挂帅的是当朝皇帝路云天,此人在军事方面的履历十分辉煌,十九岁时就把骁勇的辽国人打得落花流水,此后纵横战场7年,无一败绩,是个攻无不克的主。 所以朱子国使臣来游说国王时,他很犹豫,但做使节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口才很好:“路云天是厉害,可他的战功都是皇子时期,为积累资本当皇帝当然会玩命地掐了。如今他江山坐得稳稳当当,正是享福的时候,必然变得很怕死,哪会轻易出山。只要我们先发制人,打他个措手不及……” 然而措手不及的是我们,身为皇帝,路云天既不肯闲着又不怕死,连他的皇后也是,两人把家中老小都扔在一边,一人一骑就冲到战场上了。据小道消息称,皇后娘娘为人很嚣张,放言她的夫君单手就能把我方甩出一条街。 她半点都不虚怀若谷,我方士兵都气得牙痒痒,扬言要给她颜色看。但姜还是老的辣,不服不行。吃败仗的消息传来后,举国悲痛,我们绿岛国靠水吃水,除了岛上生长的橄榄树,就是海里的鱼了,真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惟一欢喜的大概只是我的主子,彩虹小姑娘是个快乐的公主,才十一岁,是个充满了幻想的年纪,一听说大夏朝有三个俊美的皇子就乐开了花。本着嫁谁都合算的心理,她被老爹卖了还眉飞色舞地数着钱。 傍晚时,国王过来宣布他的决定:“虹儿啊,你赶紧收拾收拾,明天爹爹就派人送你去大夏朝了!” 父女对视着,不约而同露出了笑容。卖女求荣是我国优良传统,彩虹的姐姐们都嫁到外国和亲去了,逢年过节就会捎来大包小包的婆家特产,偶尔回国省亲一次,王宫上下都跟过了节似的,倾巢而出排队去尝鲜。一年到头都在吃蔬果和海鲜,难得有外来食品,分到食物的人们脸上都笑开颜。 彩虹公主庄严地跟她老爹表了态:“父王你放心,我一定不负所望,互通有无!” 国王赞许道:“虹儿长大了,爹爹很欣慰啊!”说着咂了咂嘴,“爹爹想吃他们的四喜丸子和酥皮饺,足有三年没吃到了……” 彩虹也不由得流出了口水,她的贴身侍女我看不过眼了,默默地转过头去。王族没出息成这样了,叫我这个做下人的情何以堪。 人心不足蛇吞象,我们的祖先放着好好的岛主不做,嫌名头不威风,非要自立为王,活生生把绿岛变成了绿岛国;我们的国王继承了优良传统,放着自己自足的生活不过,异想天开地试图搞侵略,硬拿鸡蛋跟石头碰,下场只有任人宰割。 但我还是很理解国王的,他只不过是想给全国人民(尤其是王族)改善一下伙食,可惜运气不好,赌输了。我不理解的是公主彩虹,拜强大的坊间八卦组织所赐,大夏朝的3位皇子的资料我们早就尽在掌握: 大皇子,十九岁,喜古玩,喜诗书,继承了他皇后母亲的酿酒手艺。名下不仅有古玩商铺12家,还自主经营着皇家产业“梨花白”酒酿。既是诗人,又是商人,还把酒文化发展得如火如荼,人称京城第一儒商。 二皇子,十六岁,喜武学,喜女人,继承了皇帝父亲的骁勇善战。他风流成性、浪荡无边,人生格言是——醒握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三皇子,九岁,精通机关,继承了皇后母亲的针灸术,最独特之处是爱马成痴,全国各地均有他的马庄。 三位皇子各有千秋,又都未娶亲,彩虹公主好生为难,问个不休:“听起来都个性鲜明,又美又酷,你说我到底嫁谁好呢?” 即使我国只是个方圆二十里的小岛,但她爹既是国王,她就是名正言顺的公主了。公主生来就是嫁王子的,区别在于哪个国家、国家的规模如何而已。现在她又多了一桩幸福的苦恼,拉着我的胳膊使劲晃:“我都想要,怎么办?但一女不嫁二夫,你帮我选一个嘛!” 我跟她说:“我的公主,请你搞清楚状况,我们吃了败仗,轮不到我们来挑对方。” “金银花,你不打压我会死吗?都是自卑惹的祸!”公主的自尊心受到了损伤,冷哼道,“败军又怎么了,我好歹是公主!” 我心里说,一个战败国的公主,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但这话太势利太伤人了,我何必跟个小女孩过不去?虽然我只比她大三岁,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毒舌是我为数不多的专长之一,本名金银花,人送外号毒舌花,我笑纳之。可公主马上就要背井离乡了,我不方便再雪上加霜。然而,活得太梦幻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我想了一下,决定帮她认清形势,作好心理建设:“殿下,他们一个财迷心窍,一个色欲熏心,一个人面兽心,谁都不是省油的灯。你若嫁了去,就想办法让他们休了你,再名正言顺地回国吧。” “人面兽心是什么意思?” “他成天跟马混着,不是人面兽心是什么?”我的公主是个贪吃的坏脾气小胖妞,她遇弱则强,把侍女们都骂跑了,只有我敢于跟她吵架,她就很信服我,她娘过世得早,我几乎被她视为再造母亲了。她是典型的遇强则弱,而那夏朝皇家子弟是三只怪物各有千秋,她肯定斗不过,回国才是上策。 公主听不懂,瞪着我:“他们都有钱啊!跟了谁我都吃穿不愁!” 嫁个有钱人是敝国公主最大的心愿,我打击她:“你身在绿岛也吃穿不愁啊。” “可我不想一生都在吃鱼和橄榄了……”公主可怜巴巴,“快说快说,选大皇子怎么样?” “商人重利轻别离,不好。” 公主白了我一眼:“我哪会那么命苦!他的皇帝老爹不整天都跟他的皇后混在一起吗?并且他只有她一个老婆。” 大夏朝的皇后娘娘薛十九是个传奇人物,可沙场退敌,也可妙手行医,从平民到皇后,她只用了九年时间。她的事迹被好事者弄成手抄本在民间流传,我也有幸读过那本畅销不衰的励志之作《江山谣——从小贼到皇妃》,书中对她“出身寒微、独揽帝爱”进行了入木三分的剖析,使我对这位皇后很是神往。 公主也看过这本书,我问:“你觉得你有可能成为薛十九第二吗?” 公主不确定地摇了摇头:“那二皇子呢?” “漂亮男人靠不住。”我恐吓她,“漂亮又有钱的男人呢?” 公主不死心:“那三皇子呢?他喜欢马,这个爱好很贵族,也很善良!” 我冷笑:“你以为兴趣古怪的人性格会很正常吗,万一他喜欢跟马共寝,胜过跟你同睡呢?” “喜欢养马,也不算多古怪吧……” “但一个人以马庄为家,喜爱动物胜过人,那就有点可怕了。”见公主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我有点愧疚,她还小,被我吓出童年阴影可就严重了,“我们把难题甩给对方好不好,让他们抉择去吧!” 到底年纪小,公主被我哄得破涕为笑:“好好好,他们都很帅,把我指派给谁都是赚!刚才我就跟父王说了,你、铃铛和小露都会跟我一起去夏朝,有你们做伴,我就不会孤单了!对了,金银花,你说,我明天穿哪件衣裳动身呢?父王请人给我做了嫁衣,不知赶不赶得出来呢……” 公主要出嫁,侍女要陪嫁。但我一点儿都不想跟她一起去大夏朝,我从6岁起就在伺候这位主子,她太黏人了,我实在有点厌烦了。而那大夏朝皇宫必然一入深似海,哪有自由可言?我才不要一辈子都守着她待在后宫,陪了青春折了寿,一生都在听她的使唤。 “那大夏朝啊,什么吃的都有。到时你就发挥你料理海鲜的手艺,给我来做吃的……”公主犹在幻想,我同情地看着她,一个人只要把自己当公主看了,脑子一般都不大好用。我的公主殿下,到了大夏朝,我们都是穷人,半斤八两。你又不比我有钱,为什么还要我伺候你,把一生都献给你呢,我又不想当圣母。 于是当公主在发愁嫁给谁时,我在盘算出逃大事。我的命运我做主,此时不逃更待何时!我想好了,这会儿是最好的时机,明日一早她发现我不在了,也没时间大肆寻找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王宫的人顾不上我。要是半路可就说不准了,她会黏着我倾诉困惑和向往,侍卫们又都有武功,我逃不掉的。 成败就在今夜,事不宜迟,我哄睡了喋喋不休的彩虹:“公主殿下,我不知道三位皇子谁会选你,我只知道他们肯定都不喜欢面如菜色的女人。” 这句话十分有效,公主跳起来,睡觉去了。我也跳起来,逃跑了。 出宫门很容易,我捏造的借口很管用:“公主想吃城东食品店的糯米糖,派我去买!” 这家店贩卖连王族都不易吃上的外埠食品,价格昂贵却门庭若市,王族子弟都会来光顾,经常是通宵营业。国王曾经想把此店招安,但那位没人见过的老板很倨傲,托人带信回绝了他:“我的钱比你多,为什么要听你的?” 国王灰溜溜地走了,第二天就把赋税加重了三成,但此店照开不误。没办法,听说幕后老板是大夏朝的人,他人脉广,手下管了数百人负责给绿岛送货,连绿岛通往内陆的关口都被他买断了。也就是说,连王族要想离开绿岛,都必须给他说好话,有一次我听到相国大人劝国王:“你别跟他斗了,快快撤掉他的税!他的钱可以把绿岛买下来,随时能推翻你,自己当国王!” 国王也心知肚明,却还嘴硬:“强龙难斗地头蛇!我是地产商,土地是我的,我说了算!他有钱怎么着,我不卖给他!” 食品店的老板又派人捎来话:“我只对赚钱有兴趣,对当官没兴趣。” 见对方志不在此,国王也就安心了,继续坐着他的王位,还不时腆点脸去弄点好吃的。食品店很给他面子,每个月都会主动送来几箱,一来二去弄馋了公主的嘴巴,她恨不得每天都有零食吃,动不动就打发我去买。 好在她的零用钱不多,不然我可得跑断了腿。但今夜,这个由头将拯救我脱离苦海,获得自由。我把换洗的衣服打了个包,拿上攒了几年的月俸,揣上公主戴腻了随手赏给我的几件首饰,连夜逃之夭夭。 出宫后,我回了一趟家。已是子时,我娘早就睡下了,我把所有的月俸都从窗户扔进去了,我这一走不知归期,她孤苦伶仃的,有钱才好傍身。 我知道我走后,我娘将多么孤单。但我在时,她的孤单也一样。 早在几年前,我就想过要离开绿岛,带我娘远走高飞,但试探过几次,她都不肯。我知道她的心思,绿岛是她和我爹相识的地方,她哪儿都不想去,就守候在这里,等我爹回来接她离开。 可是十五年过去了,我已经十四岁了,我爹还是没有来。当初他们定情是在一个月圆之夜,我爹指着月亮发誓:“我像爱你一样爱绿岛,我会回来找你的,请你等我!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会双宿双飞,再也不离分!” 我娘信了。 那个失足落海一路飘零而来的异乡人在绿岛上住了半个月后,他说要回到家乡去请示父母之命,再返回迎娶我娘,可从此他杳无音讯。 她救了他的命,和他定了情,将所有的积蓄都赠予他,雇了能工巧匠建了一艘船,送走了他。 她以为他会回来,但他消失了。绿岛是他的一段记忆,但是娘亲的一生追忆。这个故事我听娘亲说过好多次,每次说到他,娘亲都会恨恨道:“漂亮男人靠不住!” 但她还是年复一年地等了下去。 也许他永不再来,也许他明日归来,所以我娘亲哪儿都不去。她不怕错下去,她只怕错过去。 为了建那艘船,娘亲负债累累,她本就不大会赚钱,而橄榄树要种植七年才挂果,因此我出生头几年,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六岁时,我被她送进了宫,赚钱成了我的首要任务,有了钱,就能替她去找我爹。找着了他,就要跟他说一句话:“我娘用了一生来爱你。” 呵呵,一个老掉牙的始乱终弃的故事。小时候我听得很感动,渐渐地就不了。为什么要去找他呢,他既然没有再回头,就说明他早就将这段往事从生命里悉数抹去,他并不在乎一个已然跟他无关的人爱了他整整一生,他不稀罕。这不重要,至少不比他后来的生活重要,纵然感动又怎样,那也不过是一种情绪,不比娇妻爱子带给他的喜悦,以及富足生活带给他的舒心更可贵。 有时我想,娘亲未尝不懂,但人有时候要学会哄骗自己,守住一个信念,才不至于让生命坍塌。即使那信念虚无缥缈,就像国王,他无时不刻地在想象自己坐拥万里江山,拥有无边财富,而不是困守在不足五千居民的小岛上。 如果他愿意接受这个事实,我想他不会派两千人去跟大夏朝打仗,虽然路大将军并没把他们怎么样。我军两千士兵出战,只伤亡了两个人,一个是胆小鬼,跑路时吓得乱颤,被人踩伤了;一个是更高级别的胆小鬼,听到冲锋号角响起,被吓破了胆,当场死亡。其余人都活着回到了绿岛上,国民人只少了一个,再加上去即将和亲的彩虹公主,一共就这么两个。 在所有人眼里,我娘是个疯子。他们都说,那女人疯了啊,海里的鱼多得吃不完,还腌鱼做什么。 但我懂得。 我娘每年都会腌制很多鱼,不是为了吃,而是她想留住它们,尽可能去留住它们,多出一天都好。 这毫无意义,但我娘的人生没有多少事可做。我爹走后,她着了魔,徒劳地想留住她生命里最新鲜的一切,但她什么都留不住。 这不是疯,而是痴,但两者通常看起来很像。听说大夏朝的二皇子有句名言:“劝君莫惜金缕衣,人不痴狂枉少年!”他是对的,十多岁时是有本钱痴的,三十多岁了就会惹人笑话,我娘不懂。都说尊老爱幼,可见世人对中年人不怎么宽容。 等待我爹之外,她干的惟一的事就是种橄榄树,每年到了他们定情之日,她就种上一株。如今我家前庭后院已有十几株橄榄树了,结满了沉甸甸的果实。 月光安静地洒落在院子里,隔着窗户,我朝屋里望去,娘亲睡得熟,但愿在我走后,她也能每晚都睡得安稳。我在心里默默地跟她道了别,从院子里摸出一只竹筐,摘了大半筐背在肩上,就向食品店走去。 橄榄是个好东西,既可当食物,也可在沿途贩卖,这是我国唯一拿得出手的特产了。连物产丰富的大夏朝也长不出像绿岛这么好的橄榄了,每年深秋都会有商人乘大船前来购买。采购季节一到,我就爬上高高的橄榄树,边看热闹边扯着嗓子跟树下的彩虹说:“哇,那个姑娘身上的红披风好漂亮!” “那个人在吃东西!好像很好吃啊……” 有时连国王也会跑来听热闹,继而愤愤不平:“食品店老板又大赚了一笔,哼!” 关口都在食品店老板手里,进出他都是要收费的。连橄榄也不例外,他出的收购价比王室的价格高,老百姓都愿意卖给他,国王恨得胡子一翘一翘的,派了大臣去谈判:“反对不正当竞争!” 老板很委屈,派了人回话说:“局势一边倒,这不算竞争吧?” 国王气坏了,又说:“那……反对垄断!” 老板还是很委屈:“若不是我开发了橄榄的商机,你们只会让它静悄悄地生长,静悄悄地腐烂啊。我使绿岛居民跟外界有了往来,不仅让他们多赚了钱,生活步步高,也使你们国力比以往强盛,这不好吗?” 国王气得立在原地转圈圈:“都是你们打破了宁静生活,本来我们是个淳朴的小岛!” “淳朴的话,为何要自称君王,要搞侵略呢?” 国王被老板打压得卧床三天,第四天他坐不住了,召来相国议事:“我们把他们轰走,自己接管关口和橄榄生意,你看如何?” 相国大人吓白了脸,连连摇手:“不妥不妥,绿岛的好处已被外界得知了,他们一走,只怕别国会来攻占我们,我们要当亡国奴啊!” “这么说,他们是在罩着我们了?” 相国叹口气:“我的陛下,您才明白啊!他们分明有吞并我们的实力,但没这么做,你还不领情吗?连增了他们的赋税也没和您计较,他们实在……”看国王的怒气渐平,这才说了下去,“他们实在很够意思了……” 国王彻底偃旗息鼓,仰人鼻息的滋味不好受,馋虫来袭的滋味也不好受,他挥了挥手,打发侍童去给他买吃的。一边吃着一边生闷气,一边生闷气一边胡吃海塞,相国大人的开导挺管用,但他仍会寻思,若没能吃上外埠的食物,顿顿鱼肉也能过,像从未离开过绿岛的祖祖辈辈那样。但由奢入俭难,他的胃口被吊起来了,再想保持纯正的口味就难了。 冲这点,他很生食品店老板的气,他觉得生活被打扰了,受制于人真憋屈啊。但绿岛的居民显然不这么看,他们对外来事物全盘接受,乐在其中,尤其是老板派来的一支医疗队在此地驻扎后,就更得民心了。 绿岛小国寡民,只有区区几个赤脚医生,医术也不昌明。医疗队来了之后,每年因发热、风寒、难产及各种疑难杂症死去的人数就减少了。百姓对他们极为爱戴,那位几乎没露过面的老板更是被当成尊神在民间传诵。 去年,老板将关口对绿岛本土居住完全免费地开放了,慢慢地就有人离开绿岛,走出去见见世面了。国王起先很惶惶终日,他怕他的子民全都逃走了,只剩他还坚守在此,成了真正意义的孤家寡人。 尽管老板提供专船接送、食宿全免的便利,有勇气打破现状的到底是少数。纵是出走了,多半也回来了,只有极个别在异国他乡扎下了根,过年时带着外埠的气息、外埠的见闻和外埠的好东西回来探望父老乡亲。更多的人羡慕着,跃跃欲试着,还是止于最关键的一步。 可我不是,自懂事起,我就想要离开绿岛。不只是为着寻找不想与我们相认的爹爹,而是为了能够去那个“鸟兽云集、子民安乐”的地方。绿岛是热带气候,终年温暖如春,可那儿春有百花冬有雪,有好吃的糯米糖,有烤得酥香的八珍鸭,有生死相随的爱情故事,有自由自在的生活。 我不是我娘,她一辈子都没离开过绿岛,可我要走。我并不够勇气和积蓄,但公主彩虹的和亲,使我的原计划提前。这样也好。 我卷起爹爹的画像,背着橄榄和从宫中带出的干粮,揣着当成盘缠的耳环,抓了几个瓶瓶罐罐,藏着爹娘的定情信物——一只白玉雕成的钗,去找食品店给我行个方便,划一艘船,我要离开。 我很明白,这将是个改变我一生的夜晚。哪怕在此刻,我尚不懂它对我的意义将比预料的要深远得多。 有些事情,必须要到很久以后才能领悟命运的深意呢。 娘亲凭记忆给爹爹画过像,最初不算像,她不满意,就拜了一名画匠为师,专攻人像。就这样画了七年,终于有一天,她凝视着自己画笔下的人,久久回不了神。记忆中,我没见过娘亲哭,那天她也没有,我疑心她是想哭的,但她跟我说,人生别久不成悲,哭不出来。 人生别久不成悲,她曾经听那个人说过这句话。那是她全然陌生的语言,为了他,她摸索着,一字一句地学着。等我出生后,她就教给我,这使我在会说绿岛话外,多掌握了一门语言——这也为我出逃多了底气。 再人生地不熟,我也不那么怕。 连跟食品店的伙计们交谈我都很得心应手,他们也会笑着说:“岛上的居民会说夏语的人很少呢,大多数都要依靠通译。” 我来得挺多,他们也都认得我,灯火通明的店铺里,圆脸的小伙计迎上来:“这回是要给公主殿下买点什么呢?还是糯米糖?” “不呢,我想离开绿岛。” 他挺意外:“公主知道吗?” 我撒了个谎:“我没见过的爹爹是夏朝人,我娘让我去找他,公主也知情,很支持我。” 画像中的爹爹的模样早就烂熟于心,为了娘亲,我会去找他,但这绝非我出行的惟一原由。 小伙计道:“你不急吧?这都申时了,你不妨到后院的厢房去小睡一会儿,天亮了再出发。” 天亮了就来不及了,会被公主发现我失踪了,我按捺不住:“我急的!我娘给我爹做了几道点心,我怕拖长了它会坏。” 这个理由很牵强,但他是个单纯的人,不疑有他,沉吟着:“那……我去问问看。” 食品店对绿岛本土居民称得上有求必应,他既然应承了,我也就放心地坐下来,摸出一颗橄榄嚼着,仔细地打量着这间食品店。 很多零食我都没吃过呢,彩虹是个小姑娘,正是嘴馋的年龄,平素都不大舍得分给我吃。我正东翻西看,突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 “是这位姑娘与我等同行?”有人在向我问话,声音醇厚温和,如上好的美玉。 我转过头,就这么望见了他。是位气质华贵的俊秀公子,宽袍广袖,如瀑的黑发用玉簪斜斜束起,他轻轻扬起唇角,眸光正落在我身上。 眼前人生得这样眉目如画,偏偏气质温润,唇畔含笑,如皓月般。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活了十四年,我从未看过这样好看的男子,连被誉为绿岛第一美男子的王子飞都比不上他。 小伙计上前道:“姑娘,主公这就要走,你随他去吧。” 我心念一动,他喊他主公,莫非他就是食品店的幕后老板?我走在他右侧,偷偷地打量着他,他的行头一望即知不便宜,眉宇间更流露出君临山水的富豪气象。但那位老板是个说话不留情面的人,可这公子却笑容清朗,让人如沐春风:“姑娘尚未离过绿岛吧?我们星夜出航,七日后即可靠岸。” 我点点头,他命人给我安排了一间房,我道了谢,背起行李去补觉。但怎么都无法安睡,许是第一次感受海上飘泊的生活,许是记挂着娘亲,许是对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尚有几分迷茫,我睡得断断续续,天快大亮时才朦胧睡去。 醒时已是次日下午,我刚推开门,就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青衫少年立在门口,他朝我拱拱手:“姑娘,已给你备了饭菜,请随我来。” 这艘船并不大,也称不上很华美,正是我国那一百艘战船之一。战败后国王心灰意冷,放着它也没用,食品店老板就把它们都收购了。我算了算,国王这一二天就能拿到这笔钱,足够风风光光地嫁女儿了。 贵公子只带了两位随从,再加上船夫,船上也就我们几个人。但不晓得是谁做的饭,可口异常,我吃得一干二净。若是在大夏朝扎下了根,能过上这样的生活就好了。赚赚小钱,吃吃小菜,喝喝小酒,打打牌九,再把娘亲接来,买一幢宅子给她,这才是我想要的人生,比呆在皇宫伺候彩虹公主强一百倍,我丝毫不后悔此番出行。 一整天都没看到贵公子,我嫌闷,拿出橄榄和青衫少年分享,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话。他不吃我的橄榄,言语也不多,我只得跑到甲板上看司空见惯没完没了的海水,琢磨上岸后用什么法子才能快速赚到钱。 人生最不幸的事就是钱还没攒够,就得跑路,但事已至此,我得未雨绸缪。可天都黑了我还没想到好方法,而青衫少年又来唤我吃饭。菜式跟上一顿截然不同,但也很美味,我问他:“鲜嫩爽口,谁做的?” 他回答得理所当然:“我啊。” 我以为他是贵公子的书童,不想竟另有身份:“你是厨子?” 他淡淡地说:“非得是厨子才能做饭吗?” 在绿岛王宫,我的厨艺也是被王族大为赞赏的,但跟他一比,我是小巫见大巫。我又问:“你不是厨子,那你是……” “我是主公的属下。”青衫少年端着托盘走了,半个时辰后他折回来,递给我一册书,“公子让我拿给你解闷。” 贵公子还真是体贴入微,我接过书:“贵国的文字我还认不全。” “所以,这册书是画册。”青衫少年答。 周到如斯,我心生感动,问他:“替我谢谢你的主公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银子。” “什么?” “银子。” 我失笑,是他父母给他取的名字吗,跟我娘亲的想法异曲同工。银子走后,我聚精会神地翻着书,是一本有关于植物的画册,线条精致,栩栩如生,我最喜欢其中一幅木棉图,红如烈火,直向画外升腾似的,仿佛伸手可触。 我看了半宿,合上了书,把它枕着头睡觉。这应该是一本夏朝植物大全,有一部分我不认识,待明日请教银子便是了。 刚合眼,忽地听到舷窗外有凫水之声,极轻微,但近在耳畔,便犹如巨浪般骇人。水中有人!惧意从脊背升起,我屏住呼吸坐起身,后背紧紧地贴在墙壁上,头皮像要炸开一样阵阵发麻。 这时,一道人影从窗边微掠,紧接着又是一道,水声夹杂着械斗声,只一忽儿工夫,即听到几声女子的惨呼声,并伴随着落水声。 我的心缓缓地落回原地,我们一行五人,只有我是女子,落水人必是敌方了。却不知贵公子一介读书人,怎会遭人夜袭?我好奇地推开舷窗,向外张望,却刚好望见水中正窜出一名黑衣人,银子身形微晃,跃起一脚踩上他的肩,手中银剑闪动,直指黑衣人的咽喉! 刷刷刷又是几声响动,从水底冒出数十支弩箭,从四面八方向船舱激射而来!我头一偏,险险躲过两箭,目送着它穿过窗棂,钉在墙上。 浓郁的夜色中,第二波箭势又卷土重来,如雨如电,海水被反激上天,声响哗然。我心志还算坚强,却也不免惊骇至极,慌忙中又向银子望去,他正和同伴分立海水中央,足尖轻点,将身形化为利器,挥剑刺向水底的人。 我不会武功,但冲箭势来看,围攻者约有二三十人,都潜伏在水底,敌多我寡,敌暗我明,银子和另一名随从虽在拼力护主,若不速战速决,后果堪舆。 刀箭无眼,对方只要有一发命中即为胜利。我顾不得多想,背起行李就往外冲—— 却正好和一个人撞了满怀。 我惊叫了一声,才发现是贵公子,今日的他黑衣长身,挺拔峻峭,我正跌在他的胸口。 我抬眸,正好对上那双深邃的黑玉瞳。两相对望,我心如擂鼓,然未及开口,他眼中流过一道冷光,笑意疾敛,拉过我腾身而起,躲过铺天而至的箭簇。 落地时,我急急地反手从背篓里抓出几只橄榄,朝海水中掷去。本是波澜不起的海面顿生水晕,他已会过意,旋身飞腾,袖中银针出手,直向橄榄坠水处! 水面迅速地翻腾着,又飞快地沉寂了。那潜伏在水底的黑衣人已悄无声息地送了命,他手中的箭再也发不出。我不断地抓出橄榄,向水面掷去,银子和他的同伴也飞掠而来,手中寒光一闪,水底便接二连三地传来惨叫声。 我们四人的配合甚是密切,银子凌空一个轻巧筋斗,我的橄榄落在何处,他的剑光就笔直地旋向何处,劲气四溢,势道很惊人。一瞬间只听得赫赫数声,数十个黑衣人立时毙命。 危机过后,银子和同伴双双收起剑锋,轻快落下,齐齐向我道谢:“多谢姑娘!” 贵公子拢一拢黑衣轻裘,转过身来。月光在他身上投射出温和的辉光,但是他的人一点都不温和,浑身散发着锐气和锋芒。 他有一双锐利的眼睛,我才恍然惊觉,他不可能是个书生。带我避开凶险时,他那矫如游龙的身手在提醒我,他的温和因人而异。当他的目光落在水面时,眼神是森然的,像寒夜里的一星冷芒,冰冷而明澈,但面对我时,却恢复了常态,双眸带笑,似清月盈空:“多亏姑娘指点。” 银子的同伴是个圆头圆脑的少年,接过话茬说:“伸手不见五指,姑娘是怎么瞧见他们的方位的?你一看就不是习武之人,眼力怎的这般好?” 绿岛生活乏味,小时候我常常溜出家门去捕鱼,跟小伙伴比赛看谁捕得多。都是小孩子心性,互不服气,一条一条地比着,你追我赶,折腾到半夜彼此都困了才肯结束比赛。久而久之,连晚上捕鱼都不在话下,一丁点儿细微的动作都能发现端倪。我嘻嘻笑:“我只会抓鱼,人再怎么隐藏身形,动静都会比鱼大些。” 少年赞道:“生在海边的人果真不一样!你指哪我打哪,好不快活!”说着他友好地伸出手来,“主公唤我为元宝,他是银子,你呢?” “金银花。”我笑笑。 贵公子看向我,笑微微地问:“姑娘可是生于初夏?” 别人问起我的名字时,我娘的确是这么解释的:“她出生在金银花盛开的季节。”听上去挺诗情画意的,但其实远不是这回事,我从不跟外人道起。但在一个把自己随从取名为元宝和银子的人跟前,我说实话也无妨:“我娘说,是天天都有金银花、大把金银随便花的意思。” 当年我娘若有钱,就能造一艘船离开绿岛找爹爹。可她没钱,只得困守蹉跎,寄望于我。她把她最大的愿望许给了我,想教我一生一世富足美满,快快活活。 元宝哈哈笑起来,连银子也咧了咧嘴。贵公子明眸一闪,赞道:“令堂想必是位妙人儿。” 我笑:“可是人们说,她只是个穷怕了的女人。” 贵公子一笑,清俊出尘,说的话却绝不出尘:“当财迷不好么?人皆称钱财乃身外之物,但身上衣口中食,都得有劳这位朋友。” “生活宁静和江山安稳都需要钱财支撑,我懂。”我仰头看着他,他立在月光下,静静地回望着我,夜间的寒露润泽了他的眼角眉梢,他墨瞳中光华斐然,直如暗夜星辰。 绿岛国民都说夏朝地大物博,人才济济,今日一见当真名不虚传,连做食品生意的都比国王看起来贵气。这么有钱还长得这么可口,夏朝果真是个好地方。 还有银子也是啊,做得一手好菜,还杀得一手恶人。看来我的出逃很睿智,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惊吓一场,回房间睡觉时,我听到元宝对贵公子说:“属下在过招时已看出,这帮黑衣人和先前那几个女子都被人下了盅,虽出手又黑又狠,神志却遭人控制,即使留活口也问不出名堂。” 银子只说了五个字:“属下会追查。” 我渴望得知谜底想必并不输于贵公子,刚出国就横祸忽至,任谁都心里打鼓,更何况是我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欠发达国家子民。但船在海面行到第四天我还没从元宝口中套出话,这几天他经常过来找我说话,天南地北一通乱聊,我掌握了不少夏朝的风土人情,还学会了用夏朝文字书写自己的名字。可只要问起遇袭事件时,他就直通通地告诉我:“这个我不能说。” “那,我问个别的,你可要告诉我!” 他虽然心直口快却也不傻,警惕地说:“主公的事我都不能说,别的你尽管问。” 可我只对他的主公的事情感兴趣,我丧气了:“你真没劲!我要睡觉了!” 他急了,拧着眉想了半天,下了好大决心般:“好吧,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可别跟别人说。” 然后我听到了一个大八卦:我亲爱的彩虹公主殿下的豪门梦破灭了。就在我出逃的次日,国王收到了夏朝皇帝路云天派人发来的飞鸽传书,婉言谢绝了敝国的和亲行动。他的拒绝令是这样签发的:朕征求了三位皇儿的意思,他们都表示要效仿父母,自由恋爱,续写天朝传奇。朕一向英明,见皇儿们自有主张,就不包办婚姻了,让他们各扫门前雪。 于是乎,可怜的公主就守着大红嫁衣,提前进入了恨嫁期。这个八卦的含金量很高,但我很怀疑:“当真是夏朝皇帝说的?你捏造的吧?” 元宝的脸都吓白了:“我哪敢捏造圣旨啊!千真万确一字不改,就是陛下说的!” 他怕我不理他,又来哄我呢,估计是赌定了我没门路去找皇帝对质。我笑他:“这几天咱们可都在船上,你怎么会知道?船夫比银子还不爱说话,公子也不像八卦之人,总不会是他们跟你分享的吧?” 一说到贵公子,元宝就笑了:“他不八卦?” 我很急切:“快说快说!” 关键时刻,他又记起了不论主子是非的原则,坚定道:“不能说。”但架不住我以再不理他为要挟,转天他又卖了皇家机密给我,说是针对绿岛国的和亲计划,三位皇子挨个发表了感想。 大皇子自生意场发回了一句话:“我还没赚够。” 二皇子自风月场发回了一句话:“我玩得正快活。” 三皇子自驯马场发回了一句话:“十一岁……那得是多老的一匹马……” 欺负人家不成,吃了败仗,还想把女儿嫁入豪门,国王的歪主意打得别致又可爱。我乐不可支,也就不计较元宝的消息通道是否权威了。无论是杜撰还是确有其事,能愉悦我的,我全部笑纳。我娘亲以她的经历给了我教训,又把教训转换成经验,我很小就懂得一个道理——太较真太钻牛角尖,下场就会比较惨。 少女时,我娘未婚有孕,被我那古板的外公逐出了家门;待到双方有所缓和时,父母都老了,没几年就去世了;再后来,她失去了本名,被人喊作疯婆子;到了如今,她惟一的女儿离她远行。 我娘是个反面教材,她的悲情遭遇使我树立了人生观——以小丑心态唱完人生这台戏。我执行它,贯彻到底,比方说,国王一厢情愿的和亲算盘落了空,使我的出逃大计显得很没头脑,但我懒得埋怨自己。既来之则安之,早闯天下早发财,我挺想得开。 人生不就是娱娱己,娱娱人嘛,嘻嘻哈哈,皆大欢喜。 第二章:发家致富,餐饮开路 你放着这媚眼如丝任君采撷的头牌不点,偏偏看上了小生,小生深感知遇之恩,自会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 就这么一路聊着八卦,吃着美食,偶尔欣赏男色,我们的船靠岸了。下了地后,我有点头晕,走路直晃荡,船夫大叔对我说,这叫陆晕,在海上呆久的人都会这样。 我撑着额,跟贵公子一行道别,他要回京城,我们不顺路。几天相处下来,我对这几位萍水相逢的人有点不舍,元宝也是,问了好几遍:“金银花,你会回京城找、找我、我们玩吗?” “会!” 贵公子换回了墨绿的锦袍,阳光下的他修眉长目,有玉树之姿,如满月之华。我谢过他载我一程,正待离去,他唤住我:“姑娘此去哪里?” “江南。”爹爹是江南人氏,画像中的他生得很清俊。一见钟情多多少少都跟色相有关,那年娘亲若救起了一个老头子,她的一生都会被改写。呵呵,在最初的时候,我们谁也不会预料将会遇见怎样的人,因此有怎样的人生。 贵公子眼廓一睐:“桃花流水鳜鱼肥,姑娘自海岛长大,去那边可别忘了尝尝鲜。” “蔬果会多吃,鱼就免了。”我猜绿岛的人们如果可以不吃鱼,没人会再碰它。 银子开腔了:“天下食材就那么多,烹调方法会高下立判。” 他说的是没错,但在鱼方面我是行家。绿岛生活单调,食物贫乏,我的职责就是陪公主玩、读书、聊天和变着花样折腾鱼。起先无非是烤鱼烧鱼蒸鱼炖鱼,次数一多,我又发明了新玩法,把蔬菜水果和鱼一起下锅,在反复的试验中,开发出了几样新菜式,更新了王族食谱,让大伙在吃饭这件事上有了惊喜。 我自信极了:“你做菜是好吃,但我会用至少五十种方法做出好吃的鱼,以后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 元宝欢呼:“好啊好啊,真期待啊!” 贵公子灿然而笑:“以有限的食材,做出无限的美味。” 他笑得真美好,如春风般掠过我心头,我的心情不自禁地突了一下,昏头昏脑地说出了心里话:“以有限的本金,生出无限的钱财。” 这是我在船上思量多日的念头,我手头紧,去了江南要先找份工糊口,再去找寻爹爹。可我既不想再伺候某个大小姐阔太太,也不会干粗活,看来只得找间酒馆当个厨子。 贵公子竟对我的金钱至上很为激赏,拊掌轻笑:“那就祝姑娘财源广进,日进斗金了。” 元宝说过,贵公子就是绿岛食品店的幕后老板,他那句“我只对赚钱有兴趣”也是我的想法,不禁多了几分亲切感,我朝他回以一礼:“彼此彼此。” 贵公子好人做到底,给我雇了一匹马车送我下江南。马夫是个中年人,技术娴熟,我吃了睡,睡了吃,在颠簸中昏睡了三天,陆晕症状才有所减轻。 沿途中,我把大半篓橄榄都卖了,留了十来只自己吃。说来奇怪,明明是在绿岛碰都不想碰的东西,竟又嚼出了它的好来。 我抵达江南时,正值初春,自在飞莺恰恰啼的好气候。靠着卖橄榄的碎银子,我在客栈里住了下来,伺机混到厨房,跟厨子套了套近乎,让他留一条鱼给我试试手。 厨子有私心,怕我抢他的饭碗,执意不肯,我就和他打商量:“就算客人吃满意了,我也不贪功,只要你把每月酬劳分我三成就行了。” 没钱的苦头我吃过太多,我要站稳脚跟才能单飞,目前还不是时候。厨子犹豫了片刻:“好。” 不出所料,一道香芒烩鱼惊艳了食客。上房的客人一吃就叫好,特意多要了一条。厨子吃惊了:“姑娘,你是用了什么秘方?” 我做鱼时,是让他回避的,这是我的独门绝活,怎能轻易外传?他防我,我也防他,唉,人心隔肚皮,世事太凉薄。 口碑是最好的宣传手段,一时间,住这家客栈的人们都会点鱼吃,我一一满足,并推出了诸如茉莉花溜鱼片、银鱼鸡丝羹等新品种,成功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慕名而来,不住店,专程来吃饭。 客似云来,老板对厨子大为满意,我怂恿他要求涨工钱,到了月底,我手上的银两就够我花两个月的了。每天上午,我出门去转悠,拿着爹爹的画像去打听,但半点线索都没,差不多到了晌午,我就回客栈顶替厨子烧菜。 老板到厨房来过几次,厨子骗他说我是乡下来的妹妹,跟他打下手的。老板不刁难给他赚了钱的人,大度地挥了挥手,幕后英雄得以幸存。 为了让娘亲逃脱老无所依的厄运,自离绿岛起,我对“背水一战”这个成语有了入木三分的见解。要知道,身上衣口中食,以及寻亲大计,样样都要钱呐。 在客栈待了半年多,我带着普通小百姓不干活也能生活大半年的银子,离开了江南。我从城墙跟下一个晒太阳的老乞丐那里得知,江南只是我爹的祖籍,他在十九岁时就去了京城,听说还谋了个官职,三年后就把一家老小都接去享清福了。 老乞丐认识他,只因我爹施舍了一锭银子给他。那一年,老乞丐还是个壮年汉子,他的乞讨之路很艰辛,脚边的破碗里只有一枚铜钱。做乞丐只有极老、极小和残疾人才会收成略好,中年人只会被人唾弃,连这点钱还是老乞丐自己丢进去做引子的,可收益太不景气了,他已经饿了一整天,正绝望时,我爹从他身边经过。 那个黄昏,年轻的京官意气风发地扶爹娘上了马车,自己骑了一匹高头大马在后面跟着,老乞丐来了劲,冲他就磕头:“大人,大人,您一定会连升三级的!不,一直升到相爷!” 这是个文官,一目了然。老乞丐的刻意逢迎正中了我爹的心事,他心情大悦,冲他笑了笑,丢下一两银子,在夕阳中驾马远去。 一次投其所好换回了五两银子,老乞丐乐得合不拢嘴。那是将近二十二年前的事了,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即使是搁到现在,五两银子也是普通人眼里不小的数目。 所以面对我爹的画像,老乞丐很笃定:“就是他,错不了!小姑娘,他只怕早就飞黄腾达了吧,没当上相爷也该是个大员了!” 找了一圈,竟还是得去京城。贵公子曾经对我说过,我若去京城,可去徐夫记住。它本是京城最负盛名的糕点品牌,生意做大了后,把隔壁的酒楼和旅店都买了过来,划归自己名下,形成了吃、住、行一条龙服务。 一踏入京城地界,我就被它的绝顶美貌迷住了。车如流水马如龙,美人如玉剑如虹,我对自己说,无论如何,我要在这里扎下根来。门前种花,屋后搭架葡萄,安居乐业过一生。 背靠大树好乘凉,我盯上了徐夫记。它占地足有几十亩,地处繁华,门庭若市。我要了一间小房子住下来,又去买了几块糕点尝了尝,松软酥香妙不可言。 徐夫记的酒楼菜色不错,我点了几道鱼一一尝过,思忖若我出马,应当会给人别样的感受,立时信心大增,打算晚上就去厨子班毛遂自荐。 但我先得去买点配料作好准备,京城不似江南河泽众多,不光少有海鲜,连河鲜种类都不多,只有最常见的几种鱼类。我要“以有限的食材,做出无限的美味”,必须让作料发挥功能了。 早在绿岛我就知道京城最有名的酒是梨花白,它以皇族的享受和亲民的价格长销不衰。我想得清楚,京城不是江南小城,这儿的人见多识广,单是几种特别的菜尚不足以满城传诵。我想打响京城第一炮,需要借噱头才能上位,没什么能比皇家品牌更合适的了。 用餐时,我问小二:“最好的梨花白在哪里买?” 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本店啊!我们老板以前是御厨,服侍过皇上皇后的!到如今他们还会来店里小坐呢!就冲他们的关系,最优质的梨花白自然会提供给本店了!” 徐夫记的生意太火爆,大批量供应的酒必然不会是最上等的,我不信他说的话,又问:“除了你们店呢?” 他想也不想:“那就只有皇宫了!皇后娘娘亲手酿的。” 这个难度也太大了点了吧……我挠挠头:“就再没有别的地方吗?” 小二也挠挠头:“有是有,但姑娘不大方便去。” “但说无妨。” “呃,是酒库。” 我眼睛都亮了,这儿我听说过!刚来京城第一天,我就听到两个后生哥吹牛:“等我有了钱,就请你去酒库!包你浑身舒爽!” 小二的面皮微红,我好笑了一下,不就是喝酒的场所嘛,女人有何去不得?在绿岛时,我们用海水和瓜果酿酒,我连王宫里窖藏了二十年的都喝过,一整坛下去也没事,难不成还会被清淡的梨花酿成的酒撂倒? 酒库离徐夫记不算远,走路就能到。它门口挂着一长串绛纱灯,两侧贴着鲜红的对联,上书:天不管地不管酒馆,哭也罢笑也罢喝吧。 刚走近就听到里头歌舞喧嚣,夹杂着壮汉豪气干云的声音:“来,来,喝!喝!” 花枝招展的姑娘们正迎来送往,我径直往里走,一位穿粉色衣服的姑娘们迎上来,妙目闪闪地问:“姑娘是找人,还是吃花酒?” 我哪有什么熟人可找,登时被问得一愣:“我来喝酒。” 这姑娘颇有几分姿色,闻言抿嘴浅笑:“姑娘随我来。” 走进酒库大厅我就傻眼了,清一色酥胸半露的姑娘分坐在各张觥筹交错的桌上,人人都生得美丽,环佩叮当地举杯和客人们对饮。 任是绿岛并无风月场所,这副景象中也使我搞明白这是青楼了。夏朝传入我国的那些书籍里时有这一去处,怪不得说起酒库时,店小二都脸红了呢。 我问姑娘:“这儿分明是……为何要叫酒库?” 她软语如絮:“您见过谁喝酒时不想搂个姑娘的?” 她说得不以为意,我听得面红耳赤:“你给我安排一张里间的桌子吧,来一坛梨花白就好。” 姑娘侧过脸看了看我:“我们的酒水不单点呢。” “哦?是要搭配小食吗?好说。”我伸进兜里摸了摸银两。 她笑得比酒还醉人:“是要搭配男人。” “啊?” 而后我才得知,酒库也做女客生意。夏朝倡导男女平等,常有女子不愿独守空房,跑来寻夫,但多数浪荡子正在兴头,甩手就给糟糠之妻几巴掌。女子不堪其辱,伤心之际自暴自弃,也喝上了酒,狠狠地花他的钱,狠狠地伤自己的心。 温存体贴的少年郎就应运而生了,陪她们喝喝酒,说说话,安抚安抚失意人。有些豪放的呢,兴许就留下来过一夜,芙蓉帐暖度金宵。更多心被伤透的呢,纵然被少年郎打动,也不敢明目张胆,偷偷地看中了,偷偷地另约场所——当然了,这就是个昂贵的价格了,只有达官贵人家的女眷才享受得起。 真是生财有道,我问姑娘:“女客多吗?” 她娇笑道:“不少呢,但大多是半老徐娘了,像您这么年轻的少见。” 她取笑我呢,可我不生气,但凡是发财的门道我都挺感兴趣。要点男人就点,有人陪我喝酒比独自喝闷酒要愉快得多。我对姑娘说:“少年郎在哪儿,带我去吧。” 姑娘乐了,看了我好几眼:“您真胆识过人。” 脂粉香浓的珠帘后,是另一重天。漂亮伶俐的少年郎或围坐在一个妇人的桌旁,或呆坐一隅自斟自饮,或独立窗边凝目远处,姑娘带我穿行其间,用眼神示意我如果看上谁了,就点一下头。 可我谁也没看上。他们都是灵动清秀的男孩子,但谁也不及那位贵公子。可那样的丰雅之姿,又岂会是寻常可见的人物?这些天来,我在心头一再地回味着相处时刻的每一个细节,却只能无可奈何地承认,我连他的姓氏都不知晓,再会是渺茫的事,一如我在京城寻访爹爹一样困难。 也许,他已不复记得我吧,我只是他生命里的过客,他却在我心间投下优美的涟漪,思之惘惘,难明所以。怪只怪我见识短浅,怪只怪他太过出众,将这一室的美少年都比了下去。我怏怏地说:“真的不能单点酒水吗?” 姑娘果断地摇了摇头,又来笑我:“您眼光可不低。” 我佯作气愤:“你们太苛刻了,店大欺客!” 她不买账:“我们大皇子说,恃才可放旷,酒好能欺客。” 正沉浸于温柔乡的妇人听到我们的谈话,插了一句:“人家酒好,没办法。” 姑娘牵过我的手:“您还没喝过梨花白吧?我们这儿的是限量供应,每日只售三坛,今日不知卖完了没有呢,我带您去看看。” 离酒坛还远却已闻见清醇的香,像早春的一场雨事,也像少女初初萌动的心事,极清雅沁人。我深深地嗅,这种香正是我想要的感觉,既能提香,又不至于抢了海鲜的风头,以清洌配鲜美,珠联璧合。 姑娘像徐夫记的店小二那样自卖自夸了:“妙不可言吧?方才那些少年郎若不合您的眼缘,我带您去找欢美人吧,但酒资可就不便宜了。” “多少钱?” “那得看您是否合他的心意了,他若和您谈得来,分文不取;若谈不来,半柱香时辰就起身离去,您还得支付五十两银子。” 我的积蓄加起来也不够五十两银子呢,但我才不跟她交底。再说我未必和那欢美人谈不来,投其所好,永远是不二法门。即使不能够,我先起身离去便是,时辰未到,价码还有商榷余地。 行过曲径通幽,穿过金粉深埋,姑娘带我向里间走去。沿途酒盏花枝不绝于耳,有女子曼声唱着歌,直教听的人连骨头都酥软了: 碧纱窗外静无人, 跪在床前忙要亲。 骂了个负心回转身。 虽是我话儿嗔, 一半儿推辞一半儿肯。 美人如花隔云端,这位欢美人简直住到了云端的尽头了,我走得都快不耐烦了,才看到他。 帷幕重重,雕花木廊深处,是一间华美大庭。庭前挂了一幅行书,跋扈地书写着气势万千的告恩客书—— 我是个普天下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你道我老也,暂休,占排场风月功名首,更玲珑又剔透。 这欢美人有意思有意思,大喇喇地直抒胸臆,大有忘情狂欢游戏人间的派头。身为风尘郎,不堕青云志,好气魄啊!我由衷赞美,边笑边掀开珠帘,顷刻就望见庭中央的卧榻上斜躺着一个少年,不过十六七岁的光景,一身月白衫袖外覆着银色锦袍,玉冠束发,姿态慵懒。 单看相貌,这美少年跟绿岛食品店幕后大老板竟不相上下,同样色若春晓,风姿闲然,但举止作派大相径庭。 那贵公子清俊儒雅,这少年却风流张扬,一手搂着美姬,一手端着琥珀樽,唇边噙一丝懒洋洋的笑,正和坐在卧榻下方的绿衫少年推杯换盏,自得又享受。 待看清绿衫少年的长相,我讶叹不已,妖孽啊,真是妖孽。他身披淡绿色的长袍,露出白皙的锁骨,乌黑长发似泼墨般倾泄,整个人妖异又放荡。 绝色啊!我以为王子飞和贵公子都是天外飞仙了,哪晓得夏朝美男如云,强手如林。一个飞扬,一个妖丽,我心里顿时痒得跟猫挠一样,啊啊啊啊要疯掉了!要使劲咽口水,才能忍着不扑上去啊。 姑娘望向绿衫少年,轻声对我说:“那就是欢美人了。” 可我看上的是锦袍少年。明摆着嘛,他手边摆了一长串酒坛,名头又不如欢美人响亮,选他的话,估计花不了50两银子。我能用尽可能少的价钱喝到尽可能多的酒,何乐不为? 念及此,我朝锦袍少年努努嘴:“这男的,我买了!” 这挺唐突的,我知道。但唐突意味着直接,不费劲。姑娘吃惊地张大了嘴巴,锦袍少年闻声向这边看过来,牵了牵嘴角,微眯了眼,玩味地笑:“真是巾帼不让须眉,你打算出多少钱买我?” 他面前的美姬最多,酒坛也最多,大概没空跟我聊天,我使劲喝一通,酒资能喝回来。我摸了摸兜里的银两:“你认为你值多少钱呢?”啊啊啊有钱就能买下他吗,陪酒陪聊还有呢,还有呢?! “那得看在什么人眼里了。”锦袍少年极为舒服地侧了侧身,唇边荡着一抹撩人心魂的微笑,“在爹娘看来,我是无价之宝,千金不换;在路人看来,我一文莫名,连把杀猪刀都可能要了我的命。” 我飞快地接过话茬:“鄙人与阁下非亲非故,那就一文钱吧,想必不止买把杀猪刀,正好杀来与我下酒。” 他星眸一闪,笑得很畅快:“你放着这媚眼如丝任君采撷的头牌不点,偏偏看上了小生,好,价钱就依你,成交。” 没想到他竟然同意,我暗喜,这可比我的预算低多了。酒库当真不负盛名,奇人异事频出,这梨花白可要对得起我的期待才好。我不客气地走向卧榻,伸手捞过一只酒坛,冲锦袍少年晃了晃:“相逢不如偶遇,先干为敬。” 梨花白过喉绵软,醇而不烈,我一口气喝掉了半坛,用来酿龙虾的话,必定是佳品。若还能弄到酒糟就再好不过了,可以做出酒糟酿虾,配一碗白粥吃,很清爽的。 正想得入神,右侧那位欢美人开腔了:“姑娘豪情满怀,在下佩服。”他声如珠玉般悦耳,玉手执金樽,眼波比这佳酿还要魅惑,传说中妖媚倾城的美男子,就该这般,像火一样热烈,像红一样璀璨。 我赶忙道:“这酒可谓琼浆,我们喝个痛快再说。” 再说个头啊,看他们先前也喝了不少,我后来居上,灌晕他们再拎上一坛跑路便是。主意已定,我拎起一坛新的:“来来来,既是良辰当饮美酒!” 欢美人从锦袍少年手里抢走一颗剥好的葡萄塞进嘴里,妖娆地送了一个媚眼儿给他:“今夜你不虚此行哪。” 此行?哦,这间是欢美人的窝,他来做客的吧。我正要问,却听到隐隐地有琴声传来,极淡极远。霎时,锦袍少年身形一变,人已掠起,我还没看清,只听见半空中薄如柳叶的飞刀坠地,如细雪一扬,弹到地上叮铃铃地响了几声,停住了。 再看锦袍少年,面色不动,似闲庭信步,而欢美人也是处变不惊,仍慢悠悠地喝他的酒。门外却有女声响起:“多谢易公子救命之恩,不然素月恐就……” 锦袍公子侧耳一听,手一抖,我惊得看向他,他已夺门而出,我既惊且怕,向欢美人望去,他却又自顾自地剥起了葡萄。我心知指望不了他,又好奇于门外发生的一切,小心翼翼地蹭到门边,向外望去。 只见数个衣着怪异的人四面包围过来,长刀短弩咄咄逼人,刀已架上了一位穿白衣的女子的脖子,人隔得太远,瞧不分明,但一望即知女子很怕,却还强自镇定地看着锦袍少年:“易公子,你快逃……” 锦袍少年神情傲慢冷肃,直迎寒光刺目的兵刃,我看得遍体生寒,而来者手中剑芒如蛇信一吐,那白衣女子肩上已中招,鲜血飞溅。 而锦袍少年眼中怒火喷射,却手无寸铁,来者当中最高大的黑衣人手中寒意暴射,袖中竟飞出银镖直射过来! 银镖去势极快,但锦袍少年更快,间不容发之际只见他长袖微拂,银镖叮当作响纷纷坠地,最后三枚被他劲力一送,竟反扑回去打在黑衣大汉的膝上,使他扑通软倒在地。 与此同时,白衣女子的身上又多出数片血迹,仍奋力挣扎,口中失了控制地只一叠声凄厉唤着:“易公子,易公子……” 就在那样的混乱翻覆中,锦袍少年的声音仍从容不迫,摒退了所有喧嚣:“放开她。” 别看他年纪轻,这声威吓却颇有力道,来者俱是一震,白衣女子整个人都在簌簌颤栗,只有鲜血艳艳地顺着手滑落成一道细线,叫人不忍细看。我背过身,瞧见欢美人目空一切的样子,忍不住问:“你怎的不去帮他?” “家务事,轮不到我插手。”欢美人慢腾腾地说。 哦?那白衣女子是易公子的情人,是以以命相救?我再一次透过门缝观战,只见锦袍少年语气中带了一丝郁色:“我和你们决斗便是。” 刹那间又是漫天暗器如花雨,来者显然想在此地决出胜负,但见锦袍少年指风一扬,凌厉似电急转暗器来势,竟逼得它们纷纷转向,刺回到众人周身重穴上!一时间惨呼连连,白衣女子也是情不自禁一声惊呼! 血雨腥风间,我看得胆战不已,不禁叹息,她的境遇再怎样不堪,能够让视名马美人的公子哥舍命爱护一场,也是值得的吧。 至此,来者数众均已重创倒地,白衣女子挣脱重缚,情急向这边奔来,口中只道:“易公子竟会为素月出手,素月实在……” 她受了重伤,盈盈楚楚的样子好不堪怜,但易公子却只箭步上前,虚扶了一把,随即唤道:“丁香、阿月,扶白姑娘回房休息,记得上金创药和兰汀散。” 两个伶俐的丫鬟怯怯地跑上前,我又听见那白素月说:“……公子竟会为我……” 换了任何女子,被这风流少年拼了性命相助,都是会感动的吧,她一定爱着他,他一定也爱着她,我想。再一见锦袍少年,他竟转身向这端走了过来,咦,他不是该陪在爱人床榻温言相陪吗?既然他为她连性命都不要了,怎会待险情一过,即像换了个人似的? 一回来,锦袍少年竟沉寂了,虽一杯一杯地和欢美人喝酒,却不吭声,目光冷如水静如水苍凉如水。我按捺不住,问开了:“连酒库都不安全?他们是怎么进来的?” 他厌恶地看了看门外,像在看着一堆乱哄哄的苍蝇:“潜伏。” 欢美人接腔:“他们的动作倒是很快……但不觉弄巧成拙吗?可是小易,事不宜迟了。” 我听不懂他们在讨论什么,只见锦袍少年闻声蹙起眉,目光骤然虚散,落在一个渺不可及的所在,像望着我所看不到的人。这一瞬,我看出了他的寂寥,我娘倚在树边远眺大海时,也会这般茫然无措。 见多了嬉皮笑脸的他,这样迷惘的表情让我一时移不开眼。他太好看,连惘然都是迷人的,很轻易惹人探究和关怀。浪子的哀愁比放浪更能直达女人心扉,捅出一个大窟窿。娘说漂亮男人靠不住,但我忍不住——忍不住去问他:“你在想什么?你笑起来明明像是比谁都快活。” 烛火映照,犹如一幕白云幻梦。锦袍少年回过神来,略一顿,仰脖饮尽杯中酒,欠身拿过桌上火石,一次次击出轻响,忽地抬头望我:“这儿的快活,一晌贪欢耳。” 这浮华的浪子,竟也勘不破,我嘲笑他:“莫非阁下想寻求真爱,向往海枯石烂?” 他顺手把灯芯拨得更亮,谑笑道:“原来姑娘深谙欢场之道。” 这俊朗少年有一双善笑的眼睛,我又是半坛酒下肚:“那是自然。等不到石头烂,自己就先烂了,追求那么奇怪的东西做什么?”我娘集毕生之力,爱一个人爱得狼狈潦倒,赔了钱财守了活寡,我才不愿像她。 欢美人折扇一收,媚眼横扫,忽然对我一笑:“后生可畏,来,这杯敬新晋风月圣手。” 琴声变得疏落了,间或一两声轻响,却更显幽冷。锦袍少年慢条斯理地整了整凌乱的衣袍,跳下卧榻,像一只优雅的豹接近他的猎物般慵懒。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一把打横抱起:“姑娘快人快语,很对我胃口。” 我只觉心脏一时停跳,血全涌上了脸,意欲挣扎,却奈何不得。他的手劲很大,把我紧紧箍在怀中,我白着一张脸问:“你想干什么?” 锦袍少年眨眨眼,笑如春风荡漾:“饮酒之后是作乐也,姑娘有备而来,在下岂可扫了佳人雅兴?” 欢美人颔首:“春宵苦短,你们先去暖床,我稍后即来。” 他们一唱一和如哼哈二将,锦袍少年把我往腋下一夹,大步走向里屋。影影绰绰可见一张花梨木床,床头燃着几支百焚香,靡靡浓香不绝于缕,我心下暗道苦也。酒库是声色犬马之地,男欢女爱天经地义,我只想混顿酒喝,却把自己逼到绝境,真乃失策。 又挣了几挣,可还是摆脱不了锦袍少年的钳制。我心顿一横,摸到公主彩虹赏给我的一支金钗,暗暗使了几分气力,刺向他的胳膊。 未料锦袍少年比我的出手更快,抓住我的手,似笑非笑道:“姑娘是来酒库当烈女的么?” 我见势不妙,正待再行暗刺,他浅笑撩人,掠过我的金钗在手,略略看了看,笑纹不减:“倒是个值钱的宝贝,姑娘出手阔绰,又有金钗沽酒的豪情,在下十分欣悦。” 绿岛再小,公主的用度也比普通人要阔气,国王送给她的首饰又多是各国使节送来的,价值不菲也在情理之中。听锦袍少年一言,我就更有底了:“以它买你陪我说说话,怎么样?” “酒库倡导全方位服务,陪喝陪聊陪睡觉。”锦袍少年露出为难之色,“混口饭吃不容易,姑娘莫要使在下坏了规矩,难以向上头交差。” 我一叹:“那欢美人为何有拒绝客人的权利?” 锦袍少年苦着脸:“……他是头牌,我没混上啊。可我难道姿色很差?桃花眼樱桃口,为人正派又懂享受,哪里不好?” ……这酒库中人个个说话犀利自恋吗? 他才不理会我的表情呢,将金钗细细地帮我插好,端详片刻,笑了一笑:“坐中不乏豪客饮,门前常扶醉人归,姑娘莫要辜负这良辰美景。” 里屋装饰得浓丽魅人,异香缕缕,他轻掩上门,缓缓将我放置在柔软的大床上。我抓住床沿,想要爬起来,却只觉口干舌躁——梨花白竟真是有后劲的,随着他的微笑一晃一晃,我的神智开始恍惚,深吸一口气:“公子,我是来喝酒的……” 锦袍少年眸中闪着两簇咻咻的光芒,伸了根手指,挑起我的下巴:“读书人还倡导个红袖添香呢,你这酒鬼为何想不开?酒色相佐,方是人间至乐。” 他一呼一吸近在咫尺,我耳朵瞬间一麻,身子不听使唤地一软,一股难以言说的热气在四肢百骸冲荡着,拼力支着身子坐起:“若不能与意中人相伴,再多美景佳酿妙人儿,又哪里称得上是人间至乐?” 锦袍少年一怔,俊魅的脸上笑意越来越春风,越来越动人心魄:“跟意中人同享幸福,是极少数人拥有的幸事。不然‘易得无价宝,难求有情郎’怎会成为千古绝唱?” 霎时,似有一种微妙的默契如鲜花陡然乍放。别看他人品不怎么样,倒把世事看得清楚,我实心实意地赞美了一句:“你不光美得不同凡响,竟也挺有思想。” 那股懒洋洋的笑又浮上他的唇畔了:“……所以,我们这种绝大多数不求甚解,还是早些歇息了吧。” 红烛被他吹灭了。但不知为什么,我竟不慌乱了,在陡然暗寂下来的房间里,他说:“姑娘请放心,你弃欢美人选了在下,在下深感知遇之恩,自会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包你满意,物有所值。” 梨花白使我的心神已一寸寸涣散,他的脸越凑越近,我腹中不觉又是一热,涨鼓鼓地找不着出路,弄不明白心中这不知所起的微甜的怅惘,是否因了他的语气他的笑声。趁几分酒意,我在黑暗中问他:“这种生活……你会感到孤单吗?” 伺候公主一个人,就让我烦不胜烦,时刻想要逃跑,他呢?终日跟仗着几个钱就自觉高人一等的女人们打交道,他会不会有空虚之感? 幽香袅袅,床褥香软,他揽住我,呼吸温热,暗光里明显感到他又是轻微一怔:“你花了一文钱,就是为了跟我探讨人生,婉劝风尘郎从良?你想拯救我吗?” 我尚未答话,就已听到清越的琴声又起,随后是引我进门那姑娘的声音:“白姑娘,易公子他……” 朱弦一拂,琴声止住。那白素月已向这边走来,站在门口轻敲了三下,锦袍少年燃亮了火折,烛火跳动,他伸过手拂了拂我的头发,若有所思地盯着我,低声道:“你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想象?”我惊问,“这是什么意思?” 他站起身,锦袍拂动,大踏步向门外走去。拉开门的瞬间回过头来,黑玉般的眸光闪烁,却只问:“你怎的不怕?” 刚才那一套把戏,是他在吓唬我,并非想动真格?坦白说,我的强自镇定源于他的职业特性,以他的美色,不知多少姑娘主动投怀送抱,我若不从,他断不会真的用强。用强我也不怵,我从小无法无天,连公主都敢挤兑,哪会在风尘郎跟前轻易认怂?死磕就是了。 可我不准备告诉他这些,笑笑:“我长年奔放,找不到矜持的方向。” 门开,锦袍少年迎向门外静立的白衣女子。我凝神望去,他戴上了一个训练有素的笑容,亲切有加地寒暄着:“这么晚了,白姑娘起夜?不如先去茅厕,再一起去消个夜?” 我再看那白素月,此时我才看清她的容颜。她身负重伤已然包扎妥当,容色惨淡如雪,看上去气力虚弱,手持五弦古琴,既弱不胜衣又步姿蹁跹,一双剪水双瞳清透得像雪夜上空的星子,美得不可方物。我一望即惊,这样的清逸婉转,根本是画中仙子下凡尘,偏巧又姓了白,更是相得益彰。 我总偏执地认为,一个女子若生得不够美貌,姓白就缺了底气。但她是多么令人心折,只盈盈静静地走出,就掠走了看官的意念,目不转睛是惟一的表达。 我也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她眉间蕴着轻愁,只向锦袍少年微启朱唇道:“素月蒙公子救命之恩,酒菜已然备好,却迟迟不见人来。” 姓白,名唤素月,真可谓人如其名,她清冷疏离,可不正像天边一轮冷月?我目注着她,突然觉得她很眼熟。分明两相陌生,但我疑心我见过她。她从不曾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幻梦里,但我对她却有着异常的熟稔之感,这使我深觉惊愕,细思却又惶然。这初相见的女子,为何似是故人来? 她侧过头,秀眉向里屋一扫,锦袍少年迅速挂起一副乖巧的笑容,将我挡了个严严实实:“白姑娘美意,莫敢不从。” 静夜深重,他径直被那白姑娘牵起手,不曾再回头。烛影模糊了他秀逸的背影,衣袍低垂,如月光委地。想吃野食却被抓了现行,他脚步虚浮,丢了元神般灰溜溜的,真想不到连他也会怕老婆啊,一改风流特性,反常得让我刮目相看。 哦,他是近情情怯,方寸大乱吧。有趣,此人有趣,推翻了我对浪子皆凉薄的愚见。他在白姑娘跟前,可真乖顺得紧吶,连灵魂都似出了窍。 这恣意的人所爱慕的姑娘,原来是这样子的啊,美目盼兮,巧笑倩兮。气质虽嫌冷淡,但他太闹腾,她以静制动,正是良配吧。 灯火摇曳,一对璧人相携离去。我目送他们渐行渐远,整整衣衫,正待翻身下床,却架不住酒意席卷,头一歪就昏睡过去。 那穿锦衣的翩翩少年,跟别的姑娘走了。 纷乱的夜里,我梦见了娘亲,她呆坐在橄榄树下,失神地望着海水,手中握着我留下的简短字条。离家那夜我写了几句话给她:娘,我去江南寻爹爹了,再见时必是合家团聚之际,在这期间,你多保重。还未重逢,不可有意外。 在梦中,我坐在娘身旁,和她并肩看大海。从我记事起,她就那么孤单,一直很孤单,我很想知道,若不曾认识我爹,她会嫁与怎样的人,有怎样的生活?她会成为爱笑的女子吗? 我从没看过娘笑过。她的心破了一个大窟窿,像上古神话里的比干,剜却心头肉,终年和眼前伤面面相觑。她笑不出来。 醒时我头痛欲裂,耳畔顿有人声响起:“姑娘醒了?” 是个穿鹅黄衫子的小姑娘,巧笑如银铃:“我是香儿,欢美人命我来照看姑娘。” 我赧然,自夸酒量不俗,却被一坛梨花白就放倒了,还要劳烦一个小姑娘照料我。香儿颇善解人意:“姑娘好酒量呢!那可是20年的梨花白,当今皇上迎娶皇后娘娘那年酿的,那时皇上还只是皇子殿下。” 看来酒库是来对了,我能寻到最好的梨花白。想想看,有什么菜能比得过“皇族典藏、圣上尊享”呢?初来乍到,要想大赚一笔,投机倒把是常识。我喜上眉梢:“这等好货,还有多少?” “只有易公子存在此处的五坛,目前还有三坛。”香儿说,“这是极品梨花白,不外销的。” 喔,那锦袍少年人称易公子,我记住了:“我只要一盏即可。”20年的陈酿,酒劲太足,用来做菜只需极少量,我不贪多。 “姑娘稍等。”香儿出去了。 桌上准备好雪白的毛巾和漱口水,这一文钱花得真值。我洗得神清气爽,对即将要做的菜也有了新思路。 香儿进来时,左手拎着一支小酒瓶,右手托着一只木制食盒,清粥小菜正冒着热气。她一一地取出放在桌上,歉然道:“这瓶梨花白是从欢美人未喝完的那坛里取出来的,还望姑娘不要嫌弃。” 那位惊鸿一瞥的欢美人真是个好人,我感动:“你们酒库真是宾至如归啊,哈哈哈。” 香儿抿嘴一笑:“姑娘昨晚未选欢美人,他很耿耿于怀,发誓要以诚待人,扳回第二局。” “即使我下次只出半文钱?”我大乐,问道,“昨夜雀占鸠巢,他在哪儿安睡?我要去道声谢。” 香儿摆手不止:“那可不行,酒库的人都知道,端庄稳重的欢美人睡觉的时候绝不能被打扰!” 端庄稳重……她在说谁? 香儿解释:“外表端庄,行为稳重,这是他的目标啊。他说人人都这么认为他,他多少会有点压力和动力。” 恶寒……有些人的追求还真匪夷所思啊。 “那他通常几时起床?我等就是。” 香儿又笑:“姑娘应该问他何时是醒着的。” 酒库红牌欢美人的作息是这样的:睡到日上三竿起,用餐,喝酒,赏花,一个时辰后开始休息——即睡觉。天黑后他再次醒来,用餐,喝酒,赏花。如果易公子在,他会醒三到四个时辰;如果不在,则视当日聊天对象是否合心意,绝大多数他是失望的,大半个时辰后就又睡下了。 周而复始。 因此,一天之内,这个人醒着的时候大概在一个半时辰到三四个时辰之间。 吃了睡,睡了吃,居然还瘦得如风拂柳。彩虹公主若是知道世间有此等强人,还不派人灭了他。我等不及,向香儿道别:“我改天再来拜访。” 梨花白在手,剩下的事就好办了。在香儿的指点下,我很快就找到了京城最大的水产市场。许是清晨,人不多,我在一家卖龙虾的摊子前挑了又挑。物离乡贵,在绿岛司空见惯的海鲜,被卖到了一个高高在上的价格,花了我不少钱财。 我又挑了一些螃蟹,这才意得志满地回到徐夫记。可它不是江南的小客栈,厨师长很不好说话,哪怕我捧出几锭银子想讨好他,他也不答应让我借用厨房。只一味地说徐夫记时有贵宾出入,他们忙得很,而我来历不明,实在叵测。他可不能让我把厨堂变作试验田,砸了徐夫记的金招牌。 他是怕我在饭菜里下毒呢,可我是要一技惊人扬名立万的,又不想锒铛入狱血溅刑场,他可真小瞧了我。别说我跟那些贵宾素不相识,就算当刺客,也不采取下毒这么拙劣低级的伎俩呀。 本着和气生财的原则,我不跟大厨吵,默默地去买了锅碗瓢盆,在自己的房间庖丁解牛。黄昏时,我大功告成,盘腿坐在床上欣赏了半天,这才把门一关,出外探察。大树底下好乘凉,我得挑一桌阔客下手,赢得他们的口碑将事半功倍。 出入徐夫记的人络绎不绝,跑堂的伙计们端着托盘进进出出,忙得脚朝天,我看了又看,也摸不准哪桌客人才是最有价值的座上宾。正琢磨时,猛然看到厨师长也从后台出来了,他亲自托着一只雪白的瓷盘,身后跟了三个伙计,一行四人整齐有序地向二楼最东端的包厢走去。 阵仗颇大,看来这包厢里才是金主。待他们退出后,我回屋拿出我的绝活,目不斜视地走向它。门口两名侍卫将我一拦,话却说得客气:“这位姑娘好生面生,还请留步。” 我信口雌黄:“我是厨师长的小女儿,他说今日贵客造访,让我打打下手,见见世面。” 那厨师长年过半百,我认贼做父也不算吃亏。他二人还在犹疑,我将托盘往前一递:“这两道菜都是现做现吃,晚了可就影响口感了。” 在被厨师长抓现行之前,我得让贵客们尝到我的手艺才行。两名侍卫对视了一眼,替我推开了门。 这间包厢很阔大舒适,乌泱泱地坐了七八个人,我粗粗一扫,满座衣冠胜雪。坐在上席的那对夫妇必定来头不小,单是气度就尊贵不凡,男的英俊女的明丽,舒服了看客的眼睛。 尤其是男子,尽管已不再年轻,容颜仍极为出色,剑眉星目,英气疏狂,一笑宛若天开。我所见过的贵公子、锦袍少年和欢美人都已是一等一的美少年了,竟都比不过这中年人的风采,时光倒流二十年,他应当拥有天人之颜。 我将两道菜呈上,向座中人介绍第一道:“这是金甲大将军。主料为来自东海湾深水域的大闸蟹,先以清水养之,待泥沙吐尽,用花雕酒将其淹没至晕厥不动弹,再加入秘制卤水,然后冷却。六个时辰后,添半盏二十年梨花白,使醉蟹更见鲜香。” 我注意到,当我说到“梨花白”时,那对夫妇相视而笑,坐在男子左手边的虬髯大伯已发问了:“二十年梨花白是宫中之物,这徐夫记不曾备得,你却如何得来?” 我不答:“山人自有妙计。”拿起一双银筷夹起螃蟹一一分发,“各位尝尝看。” 那身着蓝衫的美男子眼中涌起轻笑,望住我说:“丫头,以酒酿蟹,很易有苦味啊。” 这把嗓音无端地好听,笑容依稀可见年轻时的明快灿亮。四目交投,我心下惊窒,他令我想起易公子,那衣如雪的少年也有双流淌着笑意的黑眼睛。我侧头反问:“那你惯常用什么酒酿蟹?” 他莞尔:“约莫是竹叶青、杜康和花雕一类吧。” 他身旁的美妇如墨的眸子望着我,笑问:“如何想到用梨花白?” 她也已人到中年,神情却保有少女般的明媚鲜妍,眸光亦清澈得潋滟惊绝。我娘的年岁可能跟她相仿,但面容跟她一比,完全是天上人间。想来,日子舒坦如意,女人才会容光焕发,花颜不改吧。我抿抿唇,答道:“我想出奇制胜……梨花白是皇族佳酿,谁都拿它当主角,我偏偏反其道行之。” 美妇笑了,又问:“万一它并不适宜酿蟹呢?” 美人连大笑都很曼妙,好似珠玉溅落,生动鲜活。我笑着答:“梨花白以泥炭熏焙大麦芽,可是这样?它色泽淡青近透明,气味焦香,丝毫不会夺了蟹的风头,却又给它添了清新花香,正是以尤物配尤物,天下无双。” 烛火中,我看见美妇和她的夫婿对望的眼神。我才知道,当一个男子在爱中,会有什么样的眼光。那眷念的温柔,我娘也曾享有过吗? 坐得稍远的胖胖的中年人已在细细品尝醉蟹了,唔了一声:“烂腥膏香,鲜水细嫩,的确值得一品。”他长得喜眉喜眼的,笑容和气,有点像熊、河马或犀牛这类胖而憨厚的动物,我在心里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河马大叔。 窸窸萃萃的剥蟹声中,我献上第二道菜:“这是游龙戏凤。主料是龙虾和白切鸡,大家也试试吧。” 虬髯大伯一筷子夹起一只鸡腿,大嗓门又亮开了:“主公,属下馋得紧,就不礼让了啊。” 只一口,就赞道:“好吃好吃!比寻常的白切鸡入味,小姑娘,这是打哪儿学来的手艺啊?” 我心里下了个结论,这粗豪大伯很实诚。他看样子是个江湖人,我就以江湖人的方式对之,抱拳道:“白切鸡是你们的菜式,我加了我独门料理鱼的方法。用了蛋清、海盐、面粉和香草,加水混合均匀后,反复蘸取使佐料渗入鸡肉的肌理,所以烹熟后不蘸小料也有滋味。” 美男子也品了一块鸡肉,回味再三才道:“白切鸡冷了难免会有一丝禽腥气,你做的却是清香。” “那也是有讲究的啊。”我挑眉望着他,好好的男人,长这么漂亮做什么,“在净膛净油净脂后,鸡肉得泡水,最好用弱碱性的水,再兑入我配置的蔬菜汁浸泡,腥气就能去除。” 对绿岛国民而言,鸡是珍贵的食材,过年时才可能吃到这类由大夏朝下赐我国的年货。因为得来不易,烹调方法自是精益求精,方显圆满。我自幼就被彩虹勒令着钻研此道,在几十只鸡的送命过程中小有收获。 河马大叔问:“蔬菜汁……具体是哪些蔬菜?” 嘻,具体配方可就是商业机密了,我不告诉他。转脸见美妇正凝神瞧着游龙戏凤中做配菜的两颗荔枝肉,就帮她夹到碗里: “夫人,这是在太阳出来前摘取的荔枝,没有酸涩味。” 人和人之间是有眼缘这回事的,我对美妇一见倾心,她是言笑灵动的女子,轻嗔佯怒,淡谑微嘲,都那么动人。忽然间,她又会静下来,既不说什么,也不听别人说什么,目光迷茫而辽远,那锦袍少年也会这样——总有一类人,连走神都让人想要探究。 我不住地遥想她年轻时的样子,如果那时她是一朵野蔷薇,那么此刻她就是牡丹,是胆敢违逆武则天的皇命,兀自开落的牡丹。 雪白的果肉落入碗中,美妇回转神,现出顽皮促狭的笑容:“它叫游龙戏凤?” 美男子剑眉上挑,接口道:“两颗荔枝分明是夜明珠嘛,我看这道菜该改名叫‘我们的故事’。” 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他看她的目光温存柔和,仿若在看山谷中的烟岚升起。真令观者心悸神夺,勾起了几许相思和艳羡。 可越是目睹他们的恩爱,越是替娘亲不值,最好的芳华已逝,却未有人宠她如至宝。我侧了侧脸,给他们拆分龙虾:“这是借用了江南一带的荷叶蒸鸡的做法,但加了一些香草酱特别腌制而成。” 绿岛食物贫乏,我们擅长用各种植物制成酱汁,在烹调蔬果和白肉时,它们很管用。河马大叔又发问了:“还是秘制的配料?”尝了尝虾肉,赞不绝口,“馥郁香浓,软嫩多汁,龙虾要做到这个境界,非得下一番苦功不可啊!” 他们的赞许被我尽收眼底,不免自得。绿岛靠水吃水,不折腾海产品,和被公主折腾,我就无事可干了,所谓业精于勤。河马大叔眯起眼打量着我:“小姑娘,你是新来的?我好像没见过你。” 才艺卖弄完毕,我累出了一身汗,编瞎话不免捉襟见肘:“啊,是,新,新来的。”刚想搬出厨师长父亲时,他就推门而入了,看到我就一怔,“你……” 待看清桌上的菜肴,也打起了嗑巴:“这,这……” 坐中一位不苟言笑的灰衫人给他介绍:“这是金甲大将军,这是游龙戏凤。” 美男子食指轻击桌面,重复了一遍:“金甲大将军,游龙戏凤……好名儿!每逢秋日,满城尽待黄金甲。”眸子精光微闪望向我,“丫头早已得知我等是何人?” 我摇摇头,我只瞧着他们俱是绫罗绸缎锦衣中年,必是达官贵人无疑,但到底是何身份却不得而知。河马大叔瞅了瞅厨师长,意似相询,厨师长惊慌欲跪,额头沁出大颗的汗珠:“小,小人,小人……” 美男子摆了摆手,示意他起身,转向我:“丫头这两道菜正中我心意,若只是巧合,那便是天意安排的福缘哪。” 河马大叔招招手,让我过去:“小姑娘,辛苦你了。” 他给的赏金是区区三两银子,我拉长了脸,打发乞丐呢?我爹给老乞丐的都不止这点呢。我瞄着他光鲜的衣衫,仍伸着手,不肯缩回。美男子抿唇笑起:“丁丁,这点钱只够买食材吧?” 名叫丁丁的河马大叔面皮一红:“小姑娘,食材差不多快二两银子吧?” 我伸长了脖子等赏金,若刨去成本只落着一两银子,也太对不起这番大费周章了。不过这丁丁却是个精明人,连食材费用都估出了个大概,真是越有钱越精明。我冲他笑:“食材二两,辛苦费五两,独创费二十两。” 一桌子都是阔客,我敲他竹杠,他爱面子,大抵不会拒绝我;就算拒绝,我也不吃亏,他们都生得和善,又都吃我的嘴软,总不至于把我乱棒打出去。无论如何,成败在此一举,我赌一把。 美男子哈哈笑了,那是一笑就笑到人心里去的暖洋洋的笑容,他边笑边望美妇:“嗳嗳嗳,夜明珠,这小滑头得你真传。” 她叫夜明珠?怪不得他把那两颗荔枝当成夜明珠,还说这道菜是他们的故事呢。咦——慢着!电光石火,我冷不丁想起了那本《江山谣——从小贼到皇妃》,书中就写到,大夏朝的皇帝路云天还是皇子时,把他的情人唤作夜明珠。我惊异地看看他,又看看她,再看看桌上的游龙戏凤和谦恭的厨师长,恍然大悟—— 美男子是当今圣上路云天,美妇则是他的平民皇后薛十九。否则,普天之下,还有谁敢自比“龙”和“凤”,并宣称“游龙戏凤”是他们的故事? 初来徐夫记,小伙计也说过,店老板以前是御厨,跟皇上皇后有交情,他们如今也会来店中小坐。我看了看丁丁,没错,他就该是店老板了,啧啧啧,弄出了这么大产业,还这么抠门。 美妇笑着说:“你在嘲笑我们明目张胆地爱钱吗?一技值万金,应该的。”望向我时,她眼中满是赞赏之意,“好样的,年轻人初出茅庐,要多加扶持。” 丁丁这才肯出血,对厨师长说:“这位小姑娘,你可要重用之。” 前程有了着落,我得意洋洋地冲厨师长晃了晃大拇指,他忙不迭地对老板点头:“好的好的,我这就把她招入后厨。” “嘿,小姑娘,你是毛遂自荐来的啊?”虬髯大伯把胸脯拍得山响,“老夫可有几分欣赏你呢!” 严肃灰衫人和他旁边笑容可掬的青衫人互递了一个眼色:“这小姑娘胆识过人。” 我被众人的吹捧迷得心情大好:“各位过奖,我一穷二白,两手空空,再不动点脑子办事,岂不是要饿死客途?” 美妇和美男子相顾浅笑:“那也不见得吧,我年轻时笨得叫人直打哆嗦,不也活到了现在?” 懂得自嘲的人笨不到哪儿去,她是在自谦呢。美男子瞳中光亮流动,和煦地对我说:“会做菜不稀奇,做得好吃也不稀奇,难能可贵的是菜品出众又有自己的想法,还懂得融会贯通,丫头不简单。” 我仰头望着他,传说中,夏朝皇帝是绝色之姿,眼前人真当得起这个评价呢。嗯,他真的就是那高不可攀的皇帝?皇帝在上,我谦逊了一回:“扬长避短外加投机取巧而已。” 你们有鱼做得好的人,也有蔬果做得好的人,我暂时都还比不过,但我是复合型人才,险中求胜吶。 皇帝又对丁丁道:“这丫头冰雪聪明,慧黠趣致,你可要用心栽培。” 唉,我哪有他说的那么好,也就是当惯了下人,少年老成,并懂识人眉高眼低也。 灯火耀眼,像裁了一段光芒嵌入皇帝的双眼,我看着他,好想对他三鞠躬。赤手空拳的绿岛蚁民不仅没露宿街头,还在京城数一数二的大机构谋到职位,这人情太大了,我和我娘都有救了。 我要苦练技艺,做出更好的菜式答谢他。 第三章:我不做仙女好多年 “无赖!”我没奈何。 “谢姑娘赏识。”他不卑不亢地继续跟着。 “我花了一文钱买的不是男人,而是牛皮糖吗?” “有劳姑娘破费。” 凭本事吃饭的金银花在徐夫记立住了足,被分在后厨专门开发创新菜。毕竟是被当今圣上钦点过的人,厨师长待我很客套,月俸也给得足。 安顿下来了,我就着手寻亲大事。可我托了很多人查访,他们仍然没能带给我爹爹的音讯。来京城大半个月了,爹爹竟还像当年一样,石沉大海,无声无息。 我还把爹爹的画像带到烤场去问往来客人,仍是颗粒无收。但渐渐地有人认识我了:“你就是那个把白切鸡做得很好吃的姑娘?” “真是书里说的那样,玉白鲜亮鲜嫩滑爽啊!姑娘,人材啊!” 还有人扬扬手:“姑娘,你帮我看看,我烤的鱼怎么这么腥啊?哎哟还糊了!” 徐夫记的生意做得大,丁丁不但收购了几家老字号的点心店,还把后厨外的一大片空地办成了烤场,食客可自带食材,徐夫记则收取炭火和酒水费用。每到傍晚,烤场都人满为患,我闲了也会去当当帮工,帮技术不佳的客人烤烤鱼虾什么的。 在绿岛待久了,我算个海鲜行家,无论变什么花样,都能把味道做得还行。但饮食文化博大精深,我要学的挺多。常常在篝火升起时,我帮客人们烤着鱼,邻位的同仁熟练地烤着乳猪和全羊,我们交流一二,互通有无。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计划要做几道菜对锦袍少年和欢美人聊表谢意。这天一大早,我就跑去水产市场,想买些新鲜的鱼虾和蟹。 刚走到常去的那家摊子,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高兴地说:“哇,纯天然无污染!我要吃个痛快!老板,挑只最大的龙虾给我!” 我一望,是个戴草帽的姑娘,帽沿压得低,只看得到秀气的鼻梁和红润的嘴巴,正手舞足蹈地对老板说:“这龙虾往死里便宜啊!你可得给我挑最大的!” 老板满脸堆笑:“好好好,姑娘稍等,稍等。” 这么贵她还觉得便宜,若是去绿岛,她还不乐得发了疯。可她看上去不像个有钱人,穿的是比我好,但也是荆衣布裙,多半来自小门小户,却不晓得怎能这么大手大脚。 再一看,老板欺负她不懂挑虾,给她找了一只个头很大但奄奄一息的龙虾,亮给她看:“姑娘,这只好!又大又鲜!” 姑娘掀起帽子,露出一双晶莹灿烂的眼眸:“好,帮我称称。”见我在打量她,咧嘴一笑,“你也爱吃龙虾啊?” 热情友好的人类很容易让我心生好感,我回个笑给她,拿过网兜捞了一只龙虾递给老板:“称这只。” 一箱龙虾里,闹得最凶猛、最难驯服的才是好龙虾。我刚发现老板在挑龙虾时,这只钳住了他的手不放,甩了几下才摆脱,它才是最好的,肉会很活很鲜嫩。 老板已帮姑娘称好了重量:“两斤八两。” “咦?”姑娘不傻了,狐疑地问,“有这么重吗?” 老板的秤翘得高高的,摆出“你羞辱我了”的表情:“你看你看!” 姑娘不作声了,抓起龙虾不停地抖啊抖,抖得一地的水。我怀疑那只龙虾都要被她抖得昏死过去了,忙制止她:“龙虾得吃活的!别弄死了!” 姑娘挠挠头,嘿嘿笑:“水也有重量呢!这个钱得抖掉!” 我对她的好感顿又深了一层,天下财迷是一家,有追求的人理应惺惺相惜,比如我,比如她,比如那位绿岛食品店老板贵公子。既然是一家人,我就不能让她吃亏,把我挑的那只让给了她:“姑娘,龙虾又不是胸,越大越好。” 女人是很容易同仇敌忾的,老板苦着脸收回了大龙虾,他本想欺负不懂水产的人,却被识破了,恼火得紧。姑娘心满意足地拎着龙虾,向我道谢,又道:“你怎么爱吃皮皮虾啊?都没两口肉!剥了半天全是皮,费劲!” 皮皮虾也能做得好吃啊,我笑笑,刚想跟她说做法,她一拍手:“除非是徐夫记家的小炒鲜!用了十多种海鲜炒出来的,配了玉米酪,口感很脆嫩!” 我心说,这小炒鲜就出自我手呢,姑娘你真不赖。但做人要谦逊,就笑道:“喜欢吃就常去呗。” 姑娘舔了舔嘴唇,叹道:“太贵了,吃不起啊,寡妇门前冷清清,手中银两干巴巴。” 寡妇?我和鱼老板都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抹抹眼睛,做哭泣状:“唉,真是闻着伤心听者落泪啊……可怜我这26载的人生,实乃跌宕起伏、狗血无比啊!” 狗血?姑娘用词很特别,我不大听得懂。更意外的是,她居然比我大十二岁?瞧上去最多十六七岁嘛。她像看出我的疑问,嘻笑着:“我是二十六岁的心,十六岁的身,你怕不怕?” “不怕。”我还觉得自己的心已在四十岁开外呢,不也没被当怪物。 “我穿越来的,你怕不怕?” “穿——越?”我脑子不够用了。 见有听众了,姑娘把龙虾放到一旁,给我讲故事:“我来自另一个时空,那个时代的龙虾很贵很贵,一般人舍不得吃。” 时空?我被她一个又一个奇怪的词语弄得晕头转向,她想了想,张开双臂作飞翔状:“我是乘一只铁鸟来的,它在天上飞,然后……” 我打断她:“可人们不是常说驾鹤西去吗?” 她鼓着眼睛看我:“你可真毒舌啊!我是骑鹅少女不行嘛?” “哦,你是仙女啊?”我想起年画上的寿星老头子常和仙鹤相伴,可这姑娘打扮朴素,活泼热闹,还自称寡妇,跟仙女实在……呃,实在很不像啊。 “嘁!”姑娘不屑地说,“我不做仙女好多年!是这样,我的飞机,哦,我坐的那只铁鸟飞到半空时,忽遇暴风雪,就迫降在另一座城市,刚落地,我想出去透透气,空姐不让……” 我和老板对“空姐”又不懂了,姑娘笑了:“就是我的童儿啊!我说我就想朝外望一眼……因为窗外的城市是我初恋情人的故乡,我从未踏过那片土地,还不许我看一看吗?” 我被故事迷住了,问:“后来呢?” 姑娘一摊手:“我向甬道走去,想看看他的故乡,几十步的路程,却被我走了很久,直到走进一片池水里。我一回神,发现走到你们的世界来了,再一回头,来时路一片黑暗,有几个人忽然扑过来说,四姨太,你可别想不开!”她皱皱鼻子,又叹,“我就明白了,我也穿……越……了……” 四姨太……十六岁的四姨太,号称是从另一个时空飞来的……我挠着头,这个故事太玄妙了,可她除了遣词古怪外,看起来也和我们无异呢。我问:“你们和我们也没什么不同吧?” “不同!”她又兴奋了,“我们有手机!呃,就是哪怕隔了几十个时辰的路程,也能说话!” “千里传音嘛!”老板说,“江湖人都会。” 姑娘略一怔,咂摸道:“江湖……唔,我们那里可不就是江湖,职肠江湖刀光剑影,可不比打打杀杀好过。”她一边说着,一边拎上龙虾,叨咕着走了,“我得回了,省得她们还……” 老板目注她的背影,摇着头:“神叨叨的,八成头脑不正常吧?” 我倒瞧她正常得很,人挺好玩也友善,就是有点迷糊。其实她的故事我蛮好奇的,不知下次还会不会碰到,我蹲着挑虾,头也不抬地对老板说:“下次她来了,帮我问问她是哪家的四姨太,我还要听故事!” 老板却不答话了,我仰头一望,他一脸惊吓之色,怏怏道:“这怪人不好惹!”自认晦气地掏出银袋迎了上去,“哎哟姑奶奶,你……” 那姑娘提着龙虾回来了,身后还跟了几个人,走在最后的人我看不清,但白色衣角若隐若现,甚眼熟。 他们还未走到近前,姑娘后面的那个人窜了出来,大叫道:“金银花,是你?” 竟是元宝!尽管只是短暂地相处,他却让我有故人重逢之感,我也很惊喜:“真巧啊!” 银子也看到我了,嘴角弯出一个浅笑算是招呼。他们的主子贵公子已走了过来,一身白衣,笑得灿漫:“姑娘,久违了。” 这清贵的男子素衣飘扬,晨光映在他脸上,像碎金子般耀眼。我激动得只顾傻笑,他还记得我! 姑娘可不理我们的欢乐祥和,一下子把龙虾连同袋子摔到老板怀里:“短斤缺两,古来有之,世道真阴暗!”蓦然又想到了什么,心疼地把袋子抓了回来,小心地看了又看,确认龙虾还活跃着,这才定了心,“你太黑了!我刚去复了秤,你短了我三两!足足三两啊!你自己算算,那是多少钱?” 这姑娘太好玩了,买龙虾时眼睛都不眨,却又记得去复秤,折回来讨个公道,还带了一帮打手。 凭元宝和银子的身手,估计半招就会把老板打得脑袋开花,这就有好戏看了么?我亢奋地伸长了脖子。 老板惊恐得口歪眼斜,我自觉地撮牙抱臂内心翻涌静待猛料,谁晓得他不战而降,二话不说地就递过银子:“姑奶奶,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了!这只虾就送你吃着玩吧,啊,送你了……” 被八卦吊得老高的胃口没得到满足,人民群众很伤感。我真瞧不上老板啊,之前他还欺负姑娘不懂龙虾的挑法呢,这下却装起了孙子,自必是冲贵公子的面子了。我瞧他衣饰虽然不十分华丽,但穿行在腥臭的水产市场都有种不染纤尘的贵气,必不是等闲之辈了。像那皇帝路云天,微服出入市井,却也难掩风仪。若四姨太姑娘都说自己是仙女,那贵公子就该是上仙了呢。 元宝是个直脾气:“你又不是头一天做生意,市场的规矩你不懂?” 老板点头哈腰:“是是是,大人教训得对,小人一时鬼迷心窍,这就给姑娘赔不是!”继续向姑娘装孙子,“姑奶奶,你就大人大量,别计较小人吧,以后你再来,我一定把最新鲜的留给你!” 瞧这欺软怕硬的嘴脸,我存心落井下石:“那徐夫记的货呢,你打算怎么办?”落水狗当然要痛打,不然他更不长记性,老百姓赚钱可比他当鱼贩子还辛苦。 徐夫记是老板最大的主顾,也得罪不起,他的脸苦得都快哭了:“这……” 贵公子努努嘴,元宝心知肚明地替主子发话:“下次再被发现,你的摊位就不保了啊!” 姑娘乐开了花,冲贵公子道:“你们是收保护费的吧?” 贵公子点头又摇头:“我们保护,不收费。” 我对他肃然起敬,生意做得又大又广,富豪到底是富豪,产业多如牛毛。 姑娘看看元宝,看看银子,目光落在贵公子脸上不肯挪开:“不收费?那你们黑社会的钱从哪里来的?看你们穿得也挺有钱嘛!” 黑社会?贵公子跟我一样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她自问自答起来:“我想明白了!保护费是你们的原始积累,早就洗白了是不是?” 元宝嚷道:“你说黑话,我不懂!” 姑娘仍不舍错开眼珠,仍直直地盯着贵公子:“好多人洗了白也洗不掉眼神里的凶残呢,你却没有,人又年轻,我想你是个富二代。” 贵公子笑得温淡干净:“姑娘说话很有意思,是说我是世家子弟么?” 姑娘摆手:“黑社会也能算世家吗?我猜你爷爷和爹爹爹都是大坏人,到了你这代才想着要变成书香门第。” 元宝和银子俱是一惊,这两人也很好笑,性格迥异动作却能整齐划一。老板反应却还大些,扑通跪下了,哆嗦着嘴唇道:“小的,小的什么都没听见……” 姑娘被他唬了一跳:“咦?”看着贵公子,“是你爹还是你在京城捐了个官当当?把他吓成这样,定是个一心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 老板看样子真的要被她吓死过去了,磕头如捣蒜:“小的跟这姑娘素不相识,大殿下,你可千万明察!” 殿下?皇子殿下?我瞅着贵公子,无怪乎他生得好看呢,他爹娘是人中龙凤嘛。也无怪乎老板吓傻了,姑娘口不择言,说皇帝和先皇是大坏人,这可是砍头之罪呢!可贵公子却温然道:“无知者无罪,起来吧,不关你事。” 老板战战兢兢地爬起来,后背汗湿了一大片。我心下暗讽着他,还没怎样就急急撇清,生怕跟姑娘有瓜葛,这男人真怕死!傻瓜也知道啊,他们若有交情可言,他又何必短她的斤两? 却见姑娘愣愣地出神,哈地笑了:“殿下?我一听到这个称呼,就看到一群乌鸦从眼前飞过了……”心花怒放极了,“第一次出来找吃的就碰到了个殿下,我还真是穿越女主的命啊!” 我彻底相信她异于常人了,她说的,可真费解呢。贵公子淡然有礼地笑问:“姑娘的言论很别致,不是本国人?” 唉,你以为人人都是从外国逃难来的?人家是从另一个“时空”来的呢。 “我啊?”姑娘难得脸红了一下,“我初来贵地,请多指教!” “那姑娘可要好好体会体会我大夏的风土人情呢。”贵公子不愧是皇子殿下,跟谁都不忘推介夏朝风光。 “咳,别提了!人情体会够了!当个寡妇过的哪是日子,好不容易攒了点钱想打打牙祭,还被坑了!”姑娘意识到说漏嘴,捂住了嘴巴,“我是说,呃……” 贵公子学着老板的口吻:“我、我什么都没听见……” 我和元宝爆发出一阵大笑,连银子也牵了牵嘴角。贵公子把眼光投向我:“姑娘在京城可还安适?” “挺好挺好!我在徐夫记做厨子呢!” “哦?给我爹爹和娘亲做菜的就是你?” “是啊!”我洋洋得意,拿梨花白做菜算是押对宝了。菜式可口又投其所好,皇帝皇后对我有印象了,跟儿子闲谈时说上几句也不足为怪。 姑娘问:“小炒鲜也是你的绝活?” 再谦逊下去就沦为虚伪啦,我笑:“你给我讲故事,我就做给你吃。” “我不在江湖,江湖却有我的传说。”姑娘自言自语,“这古代居然也有事业女性。” 事业这个词我还是听得明白的:“既是事业,也是赚钱手段,我要双赢。” 贵公子赞许地笑着看我:“我等这就走了,下次去徐夫记捧你的场。” “那我要跟银子比拼!他做菜也是一绝呢。”我笑了。 “那我和元宝可就有口福了。”贵公子一身白衫长身玉立,真是一道不错的风景。 “这就定下约会了?那我的小炒鲜要拖到几时?”姑娘有点醋意了,她自己可能还没察觉到,我可闻得见酸味了,厨子嘛,嗅觉敏锐是必备功。 女人的友情真经不起推敲,一个俊雅的男子就改变了立场,刀戈相向。待“市场秩序调查及维护秘密小分队”一行走后,我取笑姑娘:“春心动也?寡妇嘛,我理解的。” 她否认:“呸,我哪有那么花痴?” 欲盖弥彰的迹象太明显,我看得好笑:“你看着他,那眼睛可笑开了花。” 她反唇相讥:“一看到你就觉得你一副要去约会的喜气,我忍着没说而已。” 我们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同是天涯好色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可我哪是去约会啊,我是去谢恩好吧…… 离开市场的一路我们都谈得很投契,姑娘说她在这个世上叫月奴,是个唱曲的女子,四个月前被一个盐商买回家当四姨太。 盐商病得不轻,想纳房小妾冲冲喜,不想洞房花烛未入就一命呜呼。可怜月奴一嫁人就守了寡,在家中也处处受排挤,命比黄莲苦,终日以泪洗面, 万念俱灰之下,她逃出家门,向池塘深处走去。 “然后我就莫名其妙穿越到她身上了……”姑娘说,“从此我就不再是倪笑闹,人人称我为四姨太……穿越成小寡妇,手上又没钱,你说我是不是能入选最衰穿越榜前十强?前世今生都是个霉女!” “没钱,就努力攒啊。”我跟她说,“人不怕穷,就怕懒。” 她诡谲地笑了笑:“没错,有钱就能摆脱那里了,我正在想法捞钱呢!哎呀,女人越大越爱钱。” 她二十六岁,很爱钱,我才十四岁,可也已然很爱钱了,真可谓自古英雄出少年!和倪笑闹道别后,我脚步轻快地回徐夫记。一天之计在于晨,一早就交了个很谈得来的朋友,还和贵公子重遇了,又买到了很好的海鲜,今日将会是圆满的一天吧…… 我边调香草酱边想,我当贵公子是富豪,原来是豪富。行事虽然低调,但气度相当折服人,京城第一儒商的名头名不虚传。而那锦袍少年呢,是另一类了,动静相宜,大俗大雅,颠覆了我对浪子的想象。 傍晚时天落了小雨,我把几道菜装入篮子里,向厨师长告了假,撑伞向酒库走去。雨并未影响它的生意,照常穷奢极欲、艳帜高张。我被一个陌生的姑娘迎进去,她问我是找人还是吃花酒,我提起篮子给她看:“我来找欢美人,上回我和他定下了再来的约定。” 姑娘错愕地挑起眉看我:“欢美人从不见相同的女客呢。” 架子真不小,可我的面子也挺大,开心道:“我不同,我是新纪元开创者。” 姑娘把我送至长廊,我就让她走了。熟门轻路地来到了欢美人的窝,却只看到易公子,仍半躺在卧榻上,怀中抱着一只玉色的果盘,正一颗颗地剥葡萄吃。他赤着脚,随意搁在几上,灯光下那双脚丫子白晃晃的,看得我很费神,都秋天了,他不冷么。 即便有人进来,他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我刚想开口,却只觉风声微动,一颗葡萄划空而来,击向我手背。我一怔,葡萄已骨碌碌滚到一旁。 偷袭得手,他笑了,转过脸问:“姑娘是何人?” 我大大地愣住了。这和我预想的半分不像,原来,我高估了自己,他不仅不记得我花一文钱买了他,也不记得他曾经,曾经抱过我,更妄论我带来亲手做的食物是何居心。 我望着他,少年的笑颜如春柳清漾,乌黑瞳仁好耀眼,我不得不设计开场白——“我买过你”,不,买他的人肯定好多,我只是其中一个;“我用你的梨花白做了菜,从而找到了工作”,不,也不好,太老实巴交了,我该说什么呢……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气氛太沉闷了,我咬紧牙,掀开篮子上的布:“请你们吃东西。”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太平淡了,这个开场既不雅致又不俏皮,糟透了。可他不看篮子里的食物,只看着我,然后就嘿嘿嘿地直笑:“有人给我送香囊,有人给我写情诗,有人给我弹琵琶,送吃的嘛,你是第一个,有想法有想法!” 啊?他把我当成了爱慕他的春闺女子了,真让我想死。他扫一眼篮子,自己动手打开食盒,每样都看了一遍,眼睛里的光像蓝天下的湖水一样波光粼粼:“以后记住哦,我从不吃鱼,只爱吃虾。” 以后…… 他以为我真是在向他示好?我气不过,拽过篮子:“有得吃就不错了!我又不是你老婆,要以夫为纲。” “哟哟哟……”他夸张地努着嘴,“冰山,看来你很想当我老婆啊……” 冰山?我明明长得很喜庆,他却叫我冰山,真让我喜出望外。这个词向来是跟美人挂在一起的,他在变相赞我美貌?我半推半就地问:“你喊我什么?” 他要是再强调一次,我就笑纳了,嘿。可他拍拍卧榻,注视着我:“来,排排坐。” 我很执著,非要问个清楚:“冰山?” “视感情如浮云,好一颗冷酷的心。不是冰山是什么?”他漫不为意地吃着葡萄,哧溜一声。 咦?他其实是记得我的嘛,我怒:“不捉弄人你会死吗?” “不反击我你会死吗?” “会!会气死憋死郁闷死!”我拍着胸口,“忍气吞声不是我爱好。” “死有什么不好嘛,真是。”欢美人闻香而动,适时醒来,人未到声先至。 我愣愣地看着从里屋走出的那一大团红慢腾腾地挪近——这身衣服……实在是……太……犒赏大众了! 红得凄厉的锦缎长袍层叠拖曳,被他穿得像挂在衣架子上,松塌塌的随时会滑落在地上的感觉。随着他的走动,那低敞的衣领愈发低了,隐隐春色欲露未露,妖魅风骨好似能吸魂夺魄,看得我喉头一干。 呃……这样的装扮连平常女子都嫌太艳丽,他却穿得理直气壮。换一个男子来穿,一定恶寒无比,他竟只给我惊艳的感觉。 欢美人渐渐走近,显是听到了易公子安给我的名头:“冰山就冰山,烈火融化它。” 烛火照耀下,易公子的眼眸越发灿亮,他没有束冠,只用锦带粗粗束住长发,唇边掠过浅笑:“不是火,是水。” 他的双足还搁在几案上,我拿根筷子敲敲:“麻烦让一让。” 我一样样地拿出食盒,欢美人正跟易公子争执:“火。” “水。” “火!” “水!” 这两人真无聊,争论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对一桌好菜直接无视,我挫败了:“易公子,你有没有常识?冰火两重天,当然是以火克冰。” 欢美人拿起筷子夹了一只虾球尝了尝,眯起漆黑幽深的凤目:“哪儿买来的?” “我自己做的啊,你们请我喝了梨花白,我要回礼呀。”我介绍着,“你们吃出来了吗,这碧玉虾球就是用梨花白的酒糟酿的呢,我们老板专程弄给我的。” 易公子也吃了一筷子,却来打击我:“拿好食材做出美味有何难?用边角料做出大餐才是本事。” 我就冰山问题站在欢美人一边,他就当即报复了,我不甘示弱,推过小炒鲜给他:“试试这个。” 他瞥我一眼,吃了一口,不吭声,吃了第二口,不吭声,再吃第三口,还不吭声,就这么一路沉默地吃个不停。我不由得暗笑,这可是用海盐腌制再用椒盐爆炒的,等下你就会咸得发齁,咸死你! 欢美人很好奇,也夹了一下吃着:“咦,冰山,你有两下子嘛!具体是些什么?” “都是要下市的大甩卖的河鲜海鲜,河虾、鱼仔、蛏子……零零碎碎十多种,一共才一文钱。”我指指易公子,“跟他一样便宜。” 我出价一文钱,他就忙不迭地答应了,大好反攻机会岂可错过,我讽道:“一文钱的食材,算不算边角料?” 几缕乌发垂在易公子胸前,很有几分颓废美,他快把小炒鲜吃完了,恨声道:“你怎么还记得?” “那你为什么也还记得我?你又有姿色又便宜,女客们肯定都觉得你最划得来,排着队等着叫号。” 这样挖苦他,他都宽宏大量不予计较,眉梢流露笑意,伸手又捞过一道蟹黄酿酥瓜:“你再想想,是火还是水。” 我想也不想:“火!这是常识啊!” 才夸过他挺有思想,这就沉不住气了,暴露了没文化的一面。简单得一目了然的问题,他却想不通,非要胡搅蛮缠不可,像个年幼的小童,执意想让所有人都夸他聪明又见地。 易公子凝眸望我,薄蓝轻装洁净利落,曜石般的眼里像有泉水荡漾:“水滴石穿,何况冰山?烈火是能融化冰山,但结果只会两败俱伤,至少烈火将不复存在。水就不同了,柔情似水破坚冰,才会使两者水乳交融,自如舒适。” 用力地思考啊思考,公子你说的话好艰涩,好无法理解…… 房间里,只有易公子的声音:“融化过程将会很慢很慢,但是慢,多像一种天长地久的陪伴。” 天长地久……他是在说自己和白素月吗? 欢美人闻言眉峰微皱,清透双目好似蒙上了一层隐隐薄薄的晨雾,唇边现出一个苍凉得近乎茫然的微笑。一改浪荡得跋扈的作风,像个深闺情思的少妇,落寞道:“像水消失在水中,了无痕迹。多年来,我从未想过,烈火是会灼伤人的……” “我先前以为是阳光,但它高高在上,永不与冰山会合,所以,只能是水。”易公子的面容很沉静,把情爱问题当玄学来探讨,这风月场中人竟如此“禅”,太惊人了…… 出污泥而不染,这青楼并蒂莲真让人心生感动。 只一瞬,欢美人就恢复了常态,全无方才一丝一毫幽怨:“你比我文艺多了,何不吟首词助兴?” 易公子望了望娇卧在旁的欢美人,响应得很快:“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 “换一首换一首,太哀怨了!要奔放!”欢美人不满,“还有,不许拿别人的糊弄我,要自作一首!” 易公子张口就来:“汝着纱衣翩翩来,金银珠宝抱满怀。色衰之时何处去,扁舟清歌花自开。”吟完挠头不已,“平仄全无,好吧,我的文采是越发出凡脱俗了……” 我拍拍手赞:“这诗好,这诗好!既符合我的心声,又暗含了我的名字,我叫金银花。” 欢美人又吃上了东西,含糊不清道:“的确是好诗,小易,你让白素月写一幅过来,我裱在墙上激励自己。” 我笑他:“你以为你会断然否认会年老色衰呢。” 欢美人翻眼:“我巴不得那天早点到来。” 他又觉得死也没什么不好,又盼着快点老,这大夏朝的水也太深了吧,我认识的人能不能不这么新奇啊,一个二个想法异于常人,我的脑子这就不够用了呢。更不够用的是,白素月不请自到,仍是白衣古琴,温温淡淡立在灯影里:“棋局早已摆好,公子不陪我手谈一局么?” 她敢对他提要求,是笃定了他不会拒绝吧,恃宠而娇,她很熟练呢。然而看着她愈久,那种熟稔感就又涌上心头了,我望着她,她也望着我,深眸也是同样的迷惑。 我究竟是在哪儿见过她?何以这般面熟,我揉了揉额,凝神想了又想,却全无着力。 四周夜风缓缓流动,易公子倏地起身,我一个晃神间,他跃身而上,落在我身侧:“怎么,冰山,脸拉得这么长,你不想让我走?” 有吗?我摸摸脸,对自己的神情一无所觉。但我有什么“想”与“不想”的,他撇下我赴他人之约又不是没有过。我横他:“我谈我的天,你下你的棋,各有各路,好走不送。” 欢美人始终冷眼旁观,直到这时才拉了我一把:“冰山反客为主,却叫我好生欢喜。” 我抹了一把感动的泪水,摆脱困境还得靠熟人啊! 白素月收回目光,风把她的白裙吹得飘飘若仙,更见幽静娴贞,声音软软,态度却坚定:“公子不是答应过我的么?” 明明谈性正浓其乐融融,她一来就打破了局面,本该识相离去,却步步紧逼,半是求恳半是命令,说话时还刻意瞟一瞟我。我忽觉这气氛很怪异,她莫不是以为我想抢她男人?我可没有棒打鸳鸯的恶劣兴趣,易公子是不错,但天下男儿万万千,我还不至于非得吃窝边草不可! 我反身拿根筷子在盘子上敲着,只向欢美人道:“吃得可还满意?下次跟你带甜品。” 易公子不置可否地扫了我一眼,拢起氅袍披了,回向白素月,声音一低:“这回我必不输你。” 白素月便展齿一笑,有清媚的味道。有她在此,我一点都不想被唤为冰山,冰山是她才对,我是有名字的!我是金银花,别名毒舌花! 能融化冰山的竟果真是水啊,以柔克刚,易公子方才就是想到了她,才有这一结论吧。 转瞬间,俊男美女扬长而去,剩我和欢美人大眼瞪小眼。哎,他还是赤足呢,地面就不脏不冷么? 欢美人凑近我,妩媚中带着几分邪气,摸着下巴问:“作何感想?” 我想了想:“她很可怜。” “嗯?” “宛如月宫仙子似的人物,本应高高在上不可方物,可一旦爱了,就会暴露出窘迫和弱势,生怕他不在,生怕失去他。心不安于其位,就不那么快乐和自在了。” 欢美人好整以暇地打开折扇,凤目微挑,气息如兰:“是,一个人最快乐的时光,是尚未开始爱一个人的时光。” 我补充:“还有谁也不爱的时光。”我娘一生痛苦,就坏在为情所困,我又何必重蹈覆辙,“爱是件危险而痛楚的事,甜美时刻太短暂。” 忽地人影一闪,一人衣袂翩然,往我面前一站,挑着浓眉笑呵呵:“你真是冰山。” “不,我叫金银花。”我留神看他的脚,竟没有黑乎乎一片,这酒库人来人往,清洁倒做得不赖。 欢美人抬手一掷,一颗葡萄破空而去,被易公子稳稳接住:“回了?” “耳根痒,心知你们在说我坏话,特来一探究竟。” “自大狂啊你!”我不客气了,“我们在说白素月,你可以走了。” 他才不肯走呢,一双眼睛中流转着变幻莫测的光彩,让人一看就知此人心思多变,不安于室,刚被情人寻了去,转过脸就换场子继续行乐。 “那怎么行,雕花大床我也要分一杯羹。”他大咧咧地落座,挤在我和欢美人中间,“上次的提议,你们不都没反对吗?” 世风日下啊,满脑子都是三人行,太情色太龌龊太可耻了!我侧眸看易公子,玉树临风,肌肤如玉,生得一张好皮相,只可惜一肚子淫乱污秽。他探脚够了够,从卧榻底下勾出鞋子穿上了,口水乱喷天花乱坠地提议:“侠女,玩点江湖把戏,夜袭如何?” 夜……袭……这个词真隐晦,但配上他的表情就不难领会了,我袖子一甩:“你可邀请白素月入伙,兔子吃尽窝边草。” 欢美人的声音横插进来,直接了当:“不行,我不喜欢她。” 他可真不给易公子面子,怎么说她也是他的相好,我来了精神,竖起耳朵:“为何?” 有三角恋的八卦可听了么…… 欢美人一柄扇子摇个不停,脸色一沉,没好气:“她穿白衣裳跟我一样好看,我很厌恶。” 这都秋天了,夜晚还是有点凉的,男人们都如此康健吗……我求知若渴:“你穿过白衣吗,我没见过。” “我多年不穿白,但她总是白衣飘飘晃来晃去,我烦。”欢美人当着易公子的面抱怨着,“天下穿白衣的人那么多,但我深居浅出不常瞧见,能回避就尽量回避,她却时时出没,好不苦恼。” “你嫉妒她穿白,从此见不得这种颜色?” 欢美人一怔,喃喃低语:“从此见不得这种颜色……”蹙眉看着我沉默了许久——真的是有点久,连易公子都不出声打破这窒息的气氛,想来他也难堪,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他既不好跟白素月说,“别穿白了,欢美人有心理障碍。”也不好跟欢美人说,“你别太纵容自己的弱点,下雪你怎么办?” 女人一定会跟他闹:“凭什么让我迁就他?”男子一定会振振有词,“我总在睡觉,很少出门,看不到。” 可怜的易公子,真像我做的那道霜降雪饼中间夹的樱桃酱,焦头烂额稀巴烂。我不顾欢美人的眼神,自顾自地收拾着食盒,已出师未捷过一次,我没空再死第二次。 我把食盒都收拾好了,欢美人才转了转眼珠,我疑心方才他是睁着眼睡了一觉,今日他醒着的时辰确实太长了点,超出了他的负荷,我很理解。见我把食盒都装进了篮子,他问:“干什么?” “回家!”事不宜迟,我要趁他们攻击力还弱时走人,“我要回去挣钱,开发新的菜式。” 抬头看一眼,正对上易公子的视线:“挣钱很有乐趣么?” 他的钱来之不易竟也不觉得钱财可爱?我语重心长,谆谆教诲:“年轻人,别太挥霍了,把钱看得重要些没坏处。”那个穿越姑娘四姨太倪笑闹说过“女人越大越爱钱”的确是至理名言,越大就越明理,越懂如何让自己舒服地待着。 不想易公子是个死心眼:“有钱就能买到一切吗?包括梦想?” 我叹口气:“有钱是不见得能买到梦想,但至少非常接近它。”抬头看到他那双被闪动的火光衬得更加清亮的眸子,亮得像两朵跳动的小火苗,想去捂,想去……捧在手心…… 脑子里飞速晃过在绿岛时,和彩虹分享过的情情爱爱的小说,不停地在心里呐喊着不要这么勾人啊我受不了啊我会沦陷的啊,可喊归喊,心还是一乱,情不自禁地抚上他的面容:“你是很多人的梦中人吧,但如今我有钱,就可以摸一把。” 心头忽觉一颤。 他不仅抱过我,还离得非常之近,也没觉得太怎么样的……为什么现在只碰了碰他的脸,就感到莫名的慌乱和局促? 我自觉唐突,想缩回手,他却顺势执着它不放,捧在手心笑问:“就这样?” 砰砰,砰砰——我的心跳声比擂鼓还响,他却看定我,双目中荡漾着清光,像一斛可以醉死的酒。啊不,两斛。这一幕也太给欢美人眼福了吧,我不敢再体会下去,掐了掐他的手背,迫他放手:“不早了,我真的得回去了。” 欢美人这才开腔,把易公子的歪诗改头换面:“汝着纱衣绝尘去,惟余两人空回顾。待得明日天已暮,相思开满来时路。” 既然不讲究平仄规整,我也乱来一气:“汝等二人美如玉,伤害芳心难尽数。在下清醒不糊涂,勤扒苦做敛财富。”甩开易公子刚才勾在我肩上的手就走,“你们赠我梨花白,我还以热饭菜,两清啦。” 再相处下去,我这个好色之徒难免把持不住,直想扑扑扑扑倒他,上!可是连那美貌的白素月都不大能降得住他,时时记挂陪小心,这足够说明他太不可靠呢。既不可靠,何不赶紧跑? 这少年的五官虽然不及夏朝皇帝路云天完美,但胜在年轻,还是相当销魂的。似乎单是看着他,就能体会“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含义,他举手投足有轻裘白马的风流意,既有样貌又有气韵,上苍待他真是很偏心。 那么,上苍待我如何呢?乡下孩子没见过世面,认识的男子很有限,结果一出国就遇上这等绝色,幸或不幸?美男当前,色令智昏也有情可原吧?毒舌花心智健全,泯然众人,深具弱小良民的道德取向——嫉恶如仇敌,讴歌真善美。 在真善美跟前昏了头很值得理解吧?但昏下去就不值得原谅。我娘的血泪情史如丰碑横在我的情路上,我大可不必以身试法,摔个鼻青脸肿大马哈。 我的国王娶了四个老婆,生了十三个娃;大臣们也不甘落后,置房产,娶美妾,开枝散叶;略有薄产的老百姓也紧随其后,一房妻一房妾,孩子好几个,房子一溜烟。 可我只想要一个人呢,无声无息朝夕相对一辈子,谁都知道他属于我,且只属于我。但这样的人必须是个平凡之人,才不会招人惦记、被人撬跑。就像我,是个“还可以”姑娘,赚还可以的钱,享还可以的生,嫁还可以的人。 夏朝皇帝只有皇后一个妻子,可我只把这件事当童话看,然而我早已不是孩童了呐。 传说之所以成为传说,在于它的稀缺罕见。既然稀缺罕见,我怎能奢望我能成为传奇女主角?我既不比彩虹年轻,也不比白姑娘美,还不如丁丁的女儿有钱,我的人生凭什么就能活成奇遇?我又不是那个穿越女倪笑闹。 金银花,冷静,冷静,漂亮男人靠不住!漂亮风流又有相好的男人,根本就不是应该结识的人呢。我大步向门外走去,没两步,那易公子就如飞鹰一般凌空而来,按住我的肩,叫我动弹不得,只面无表情地对我说:“我也要回家,夜太黑,我很怕,你送送我。” “你不住这里?”我问,“你个大男人,怕什么!” “怕被劫色。”他揪了揪自己的脸,一本正经道,“依你的话说,它能卖钱,若被歹人免费摸来摸去,就太亏了。” 孺子可教!这么快就意识到钱财的好处了:“你为什么不住这里?” “狡兔三窟。”他对答如流。 “那我为什么要送你?我们两清了。”我真不想再跟他打交道,这个人可怕至极。欢美人至少比较安分,他只爱睡觉和喝酒,又以稳重为目标……我看着欢美人笑,端庄稳重得看跟什么人比了,如果同时修行,他比易公子的可能性大多了。 但易公子会以此为目标才怪,他歪理胡说一大篇:“那好,你出你的门,我出我的门。” 我松口气:“好。”他却跟了上来,亦步亦趋,我问,“不是两清了吗?” “是啊,两清了,所以我何时启程、走哪条道都无需向你报备。” “无赖!”我没奈何。 “谢姑娘赏识。”他不卑不亢地继续跟着。 “我花了一文钱买的不是男人,而是牛皮糖吗?” “有劳姑娘破费。” 身后,犹能听到欢美人被八卦喂得心满意足的笑声…… 第四章:凤凰精和皇家捕快 此时此刻,意境是很惬意地,少年是很诱人地,我的心是有些动静地。 完了,毒舌花春心萌动了。 可这是不妥地。 我娘的悲剧是触目惊心地,我的心理阴影是很深地。 深夜是酒库生意最好的时候,我和易公子向外走去时,聚焦了众人的目光,窃窃私语不绝于耳—— 那是白姑娘?好像不是。嘘,他有新欢了?不,好像是白姑娘吧?哪有!那白姑娘弱不经风,很少外出的!是吗,我常来的,比你们可清楚,白姑娘每次都会把他送到门口。那这就是白姑娘?像也不像,可能是换了衣服? 什么眼神啊,连我和白姑娘都分不清……我腹诽着,频频回望。易公子却目不斜视,淡然穿行,我说:“喂喂喂他们在说你呢!”他仍大步流星,不以为然,“我这个人嘛,不在乎被人说,也不怕被人骂,因为我基本听不见。” 他从事的行当风言风语风吹沙,心理承受能力一流。走到门口,我撑开伞,向徐夫记的方向走去,他不紧不慢地跟在后头,我猛地收住步伐,喝道:“你跟踪我啊?” “同路。”他轻描淡写,“此路是你开?” 我泄气了,打不过他也说不过他,闭嘴闭嘴,冷静冷静。可是,我有雨具,他却没有……这秋雨虽不算大,但一阵密一阵疏的,若不避雨,很易感染风寒。我看了看他,单衣薄衫的,咬了咬唇,走过去把伞一递:“你是男的,给我撑伞。” 做人要善始善终,过了今夜再一笔勾销吧。 他接过伞笑得鬼头鬼脑:“哟,我就说好事将近怎的就要走,原是欲擒故纵啊。” 好一出农夫与蛇的故事!我恼恨地去夺雨具,他身量高,力气大,我抢不赢,只得咬着唇和他并排走。好在拿了把大伞出来,不然这场景就太说不清了,被白素月看到,只怕会追杀我。 刚想到这一层,耳畔就听到风声滑过,我本能地一侧头,一羽雪亮的飞刀已被易公子二指夹住。霎那间火光大作,一伙人已从各个藏身处涌出,我吓了一跳,立马汗出如浆,易公子眉一扬,飞快地拉住我手,在刀光中穿行不止。 铁索、飞刀和长剑轮番袭击而来,让我恍然回到了离开绿岛的那个夜晚。百忙中我顾不得思索,只见易公子右手探入怀中,凝神贯力,刷刷连扬,白亮的寒芒如雪花直向暗刺之人袭去。 银针如光,连创数人,闷哼几声后,杀手少了好几个。余人略有迟疑,易公子已拉起我提气疾奔。但身后仍有人驱赶,他带着我左冲右突险险避让,追兵仍难以撇下,我心焦不已,这力大如沉的杀气几乎要封住我的呼吸。 我不会功夫,又惊又吓跑不快,腿像灌了铅般沉重。对手很快就追上来,结阵将我们团团围住,寒气闪闪,凶光嗜血。 易公子手中银针如急电逸出,分扑四面,抹过对方包围,拉着我飞腾纵跃。杀气一阵阵地破雨而来,惨呼声似连成一片,电光频起频灭。 一个时辰之间,雨中惨声不绝,当他将最后两名围攻我们的刀客格杀,四周已伏尸满地,血污混着雨水横流,累累狼藉。 刀兵之声却犹在耳际,我极力站稳,喉中腥甜,心头烦恶。他抓住我臂膀,目光焦切:“你伤着了?” 我不好意思跟他说,是吓着了。这次跟船上那回不同,我们人多些,元宝、银子和大皇子俱是高手,我一见情势心里就有底了。可今日太过凶险,敌人来势汹汹,他又是一个人,还带着碍手碍脚的我,独木难支大厦。 我压住呕意,看向尸横遍地,又看看易公子,他的武功竟是出人意料的高呢。我拾起被戳得不像样的伞,直起腰来给他看:“还能凑合用。” 他神色肃然地将我的身子一转,燃亮怀中火折,细细照了一番才松口气,黑瞳转动,又恢复了郎当的口吻:“抗击打能力太强了,简直不像个女人。” 他以为人人都是弱不经风的白素月么?尽管他救了我一命,我也不想跟他多客气:“你们大夏朝像个鬼门关,堪堪大半年我就历经两次生关死劫!” 我自问从未得罪人,敌人自是冲他而来。那大皇子有权有势被追杀并不稀奇,但他一个风尘郎,也树敌众多? 他忽而低头,语气萧然:“是我错,我不让和你同路的。” 伸手不打笑脸人,他既服软,我也不痛打落水狗了:“谁想杀你?除了一张脸,你有什么可杀的?拿把剑画花了就是了。” “谁说我只有一张脸的?”他作撩衣袍状,得意一笑,“我身材也是不错的,你要不要过目一下,以正视听?” 我撇嘴,他人嘛,是很高大;脸嘛,是很好看,就是太自恋了,所以才遭人恨?不过我总不能真以为追兵是白素月派来的,我和易公子又不是真有首尾,她那么娇柔,哪会是歹毒之人。还有,易公子既是她的心上人,她怎会下此毒手?毕竟刀剑无眼,我瞧得真切,那些长枪短弩,俱是夺命之招。 那么,是何人想置易公子于死地?早在酒库时他就说过:“夜太黑,我很怕。”我当是说笑,不想竟是实情。 雨夜生凉,他静静望我,我们都没有再说话。他被火光映亮的脸浮泛出苍白的气息,眼中又是渺然之色,像穿过了我,落在极幽茫的所在。 夜色迷蒙,淡雨如烟,此时此刻,意境是很惬意地,少年是很诱人地,我的心是有些动静地。 完了,毒舌花春心萌动了。 可这是不妥地。 我娘的悲剧是触目惊心地,我的心理阴影是很深地。 风来,易公子手中的一线光焰轻微一暗,像吉光片羽似的幻像。我摇一摇他,他一凛,感伤笑影一闪而逝:“你用梨花白的酒糟酿的碧玉虾球,味道很好。”深深一叹,“如果我大伯能吃到就好了。” 他赏识我做的菜,我也不便再和他交恶,轻松道:“我再做一次就是了,你也可以带他去徐夫记吃。” 四目相接,他掉开头去,声音在雨中有哽意:“他已经不在了……那晚也落了雨,他咳血不止,特意弃了白衣改穿黑,却仍是被染成暗红。” 他有一段凄凉苦楚的身世么?他的大伯为仇家所害,于是他也受到牵连?我怔怔地凝视着他:“对不起。” 他应该并不习惯在我面前露出脆弱,飞速调整了表情,嘴角一弯笑得可恶:“再陪我走走。” 我问:“你住哪儿?” 他撑着伞,在雨里走得很慢,目不斜视地答:“跟你同路。” 一路无话,我侧过头去看他,咳嗽了一声:“……你要当心。” 他双眉微结,语声淡淡:“我会解决,不会太久。” 他的仇家是谁?单是我目睹的这一遭就阵势颇大,想必他不止经历一回。可他武功再好,也难敌众手,我滞涩地又说:“你要当心。” 真不晓得还能说什么,这个人是谜一样的所在,看似散漫不羁,心里却藏了好些事。他不愿跟我说起来龙去脉,只因能给他分忧的另有其人吗?是白素月吗? 突然我觉得辛酸,即使有人相伴,他依然是在独力应付这所有的人和事。一如我的娘亲,她为了至爱一意孤行众叛亲离,打落门牙和血吞,瘦弱的肩膀担起我和她的家,我行我素一言不发。 我甚至没有看到我娘哭过。 她只是喜欢坐在树下看大海,如此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然而她守望的人永不归来。 很快就到了徐夫记门口,红灯笼的亮光在夜雨里晃落着,我跟易公子说:“我到了,你把伞拿去用。” 夜正深,雨点打落在屋檐地面,暗沉的光斑在地上铺陈,漫漫长街绵延无尽。他的脸色更苍白了些,声音很嘶哑,“你进去吧。” 守门的小童已帮我开了门,我站在阶前:“好。”安静下来的他有张清切怡和的脸,发丝被雨打湿,贴在鬓角,像一棵清晨的绿树。我留恋地看了又看,还是催促着他:“快走吧。” 黑夜里潜伏着危险,他尽早归家,我也放心一些。 他没有再说话,把我往门内一推,合拢了大门。隔着门缝,我只望见他撑着伞轻轻退后一步,面对着大门一步步走远。直至退到几丈之远,才转过身子大步流星。 他手里的火折忽明忽暗,某一个瞬间我已望见他背上正插着一把短刀,白光在雨中更见凄迷。一时间我的心倏然被提起,急急拉开门,大声叫他:“易公子!” 他的脚步一顿,走得更快,并不回答我。 他穿的是薄蓝衣衫,后背血如泉涌。我心上剧痛一掀,冷汗如芒刺遍布全身,恐慌地又叫了一声,想向他跑去,但双腿却软得无法移动,只好徒劳地再喊:“易公子!” 他仍不回答我。 我扶住门框支撑着身体,眼睁睁地看着他疾掠如电,瞬间就没入街巷的长风中。 他自是在强撑着一口气了。 雨还在不知情地落着,我身从头至踵地冰凉,牙齿不听使唤地咯吱响。心头痛怒交加只想骂人,连偶一流露真性情都要漫应过去,受了伤也犹自强忍,这个人什么时候可以不这么在乎颜面? 你会武功,却受伤了;我不会武功,却毫发无损……你犯得着对每个姑娘都怜香惜玉吗?贯彻你的刻薄成性不好吗,就像我。 守门的小童也惊呆了:“金银花,你、你怎么了?” 我哑着声:“扶我进去。” 许是在打斗中淋了雨,当夜我就发热,浑身烫得像火,但手脚又凉得要命,挣扎着爬起来喝了好多水,可还是很渴。 折腾到后半夜才浅浅睡去,却睡得不安生,乱梦三千,一会儿是易公子拉着我的手跃过火海;一会儿又是我们在深海里浮沉,他不会水,我赶着去救他,但水藻绊住了我的脚,我无论如何都摆脱不掉,怎么都游不到他身边;一会儿又是我们在竹林里嬉戏,他摘一片竹叶吹小调,我挖着嫩笋计划着和河虾同炒。可琴声悄然响起,白素月负琴行来,易公子就慌里慌张地把竹叶一扔,快步迎上前…… 我还梦见了娘亲,在梦里我笑着对她说:“娘,如今我是个很棒的厨子你知道吗,别担心,往后我养你。” 我甚至还梦见了爹爹,他是个面白微须的中年人,我拉着他说:“我是你女儿!”他捋着胡须转身就走,“我有很多女儿。”我扯着他的衣角不放,忽然间一大帮姑娘们从四面八方跑过来,嘻嘻哈哈地去抱他,人人都喊他爹爹。 爹爹就在女儿们的簇拥中走了,先是走,渐渐地就飞了起来,我在后面拼命追啊追,不停地喊:“爹爹,我娘在绿岛等你!” 追着追着,我一脚踩空,掉进了一个陷阱里。 然后我就惊醒了,心还在狂跳不止,水就放在手边,我又喝了一大口。睡在里屋的英子已披衣起了床,睡眼惺忪地问:“金银花,你做噩梦了?一直在喊爹爹。” 英子是洗菜工,她二十七岁了,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她家住在京郊,日子过得紧巴巴,不得已就上京城找活干,收入虽低廉,但好歹有吃有住,还能落点积蓄,比务农强。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她见状吓了一跳,跑到我床边一看,哎呀道:“你嘴唇都干得发裂了!”手往我额上一探,被烫着似的缩回来,“这么热!” 英子忙进忙出地给我弄来毛巾和冷水敷额头退热,又熬了一锅姜汤给我:“又热又怕冷是吧?三碗姜汤下去,保好!” 我吃力地撑起双臂,靠着床背,跟英子搭话:“你帮我个忙好吗?” 都是熟人熟事,平素我们就处得好,她又是个热心快肠的人:“是让我去抓药?” 我摇摇头,头一晕,就换成了摆手:“你,你能不能帮我去一趟酒库?”我知道这个地方很难启齿,哪有良家妇女肯去的?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易公子背上的刀伤像个噩梦,在我脑中不断地盘旋,我担心他。 英子一愣:“酒库?你一个姑娘家的,跟那里有什么往来不成?” 我让她帮我拿过纸笔,写了一张便条,让她去酒库门口托人叫出香儿,便条转交给欢美人就行。他和易公子公不离婆秤不离砣,向他问消息,他准知道——哪怕他终日在睡大觉,但酒库嘛,嚼舌根的人多的是。 白素月也该接到易公子受伤的讯息了吧,可我才不想问她呢。即使只惊鸿一瞥,我就看出她对我有偏见,女人直觉都很准的。但意外的是,我竟也能发现当她看到我,眼里也有惶惑迷茫的感觉。难道她也觉得我面熟? 她的容颜和气质,都叫人过目难忘。若见过,我不可能没有印象,可我确信那夜初访酒库之前,我从没见过她。 这真是个谜啊……比易公子被何人追杀才费思量。我猛不丁发觉自己是个衰人,离国出走当夜就遭到伏击,虽然凶手不是冲我而来;好容易在徐夫记如鱼得水了,又被追杀得慌不择路,虽然凶手也不是冲我而来。皇帝若再来徐夫记吃饭,我要冒死进谏一回,人说夏朝国泰民安,我倒认为凶象丛生。 恶性械斗频发,做皇帝的不该整治整治吗?还有大皇子,就冲他路见不平,替穿越女倪笑闹解了困,也能看出是个为民办事之人,若能再会,我定要畅所欲言。他自己也遭遇过暗刺,必当感同身受。 英子在两个时辰后回来了,见着我就惊惶不已:“你怎么认识了一个妖孽?” “妖孽?” 她抚胸出气:“那个人!那个人长得就像年画上的凤凰,火红火红的,晃花了人眼!是凤凰精变来的吧?” 我笑了,连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欢美人都走到酒库大门了么?那易公子到底怎样了?我问:“他说什么了?” 英子还沉浸在那一见的惊怔中:“人怎么可能长得那么好看?八成是凤凰精下山!” 我都能猜出欢美人若听到这个评语的表情了,他定会低下凤眸作伤心状:“为何是下山,不是下凡?”可我更急切的是易公子的情况,“凤凰精对你说什么了?” “他说,他说……”英子拧着眉毛想,“哦,他说易公子的娘精通医术,不碍事,让你宽心。” 我的心这才缓缓落地,见英子仍是一副痴傻的样子,逗了她一下:“孩儿他妈,被凤凰精勾了魂去了?” 英子脸上有一丝赧然:“那个人真不是人吧?” “你这句话可有点像在骂人。”我又抓过水灌了一通,欢美人可是英子这个年纪和更大一些的女人的克星,她们循规蹈矩惯了,冷不防看到了一个这样美艳邪肆的男子,想不惊艳都难。 可他……看上去像并不享受被欣赏呢…… 我躺了十几个时辰就遍体生痛,他却能睡得昏天黑地,茶饭不用,也算境界一种。 英子给我倒了杯水,搬了小板凳坐在我床边呆呆出神,我喊了她两声她都没听见,只好敲敲床沿:“被迷了心窍?” 她转过神,迷惘地说:“他笑起来就像我们村后山的杜鹃花全开了,红艳艳的,又好看,又好吃。” 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她已做了四个孩子的母亲,却被偶然看到的绝色男子所打动,我心里的感觉难以言说。或熟视无睹,或一见倾心,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就是如此奇妙。我握住英子的手,轻声问:“那你怎么办?” “啊?怎么办?没怎么办。”她笑了一下,“他是天上的云,我是地下的泥,不是一路人。” “那……你会一直记得他吗?” “记得!怎会不记得!下下个月,孩他爹要进城给我送衣裳来,要是还能碰到他,我就指给他看!”她站起了身,“我得去帮工了,再跟厨师长说说你染病了。” 看着她清瘦而佝偻的背影,我喟然。她像望见田野的花一样,望见了那个人,有触动,有惊痴,但也明白,她要带回家的,是一把青菜几块豆腐。 鲜花再美,也不属于她的家园。它只需怒放,旁若无人;她只需驻足,赞叹回味,然后走进自己的生活。我的娘亲若是明白“不是一路人”的道理,她的生活会不会容易些? 我揉着额角想,可那又怎么样呢。如果没遇见我爹,也许她就是另一个英子,嫁个年岁相当的庄稼汉,生一窝孩子,过早地老去,一任粗重的农活压垮了腰身驼了背。 娘总对我说“漂亮男人靠不住”,但重来一次,她是会听从内心的意愿,还是向世俗的命运臣服? 她只是不肯认命,不肯认上苍安排她的命。但她领教的别样生命,也不曾教她快活。 窗外的雨还在落着,我闭上眼,在那遥远的小岛上,住着我的娘亲。她被人称为疯婆子,我自幼因她受尽村童的嘲笑,他们都喊我“小疯子”,不愿和我玩闹,我便习惯了用更刻薄的方式来回击他们,乃至回击着这世间的一切让我不觉是善意的行为。 长此以往,娘亲成了我生命里不想面对的存在。如同一处黑色胎记,它狰狞、巨大、触目惊心,却——长在脸上。 我无计相回避。 我的娘亲,她的痴情使她沦为了一个笑柄。每当她孤零零地席地而坐或没完没了地腌鱼时,我都会告诫自己,不要变成第二个她。多年来,我处处提防,刻意地使自己不像她,最终我成功了,我们的性格南辕北辙,我不像她。 在我的心里,爱是洪水猛兽,钱乃再生父母,就是这样。我苦心孤诣地让自己长成了跟她截然不同的人,为此很庆幸。 在绿岛王宫八年,我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自给自足,丰衣足食,过得宁静自如。我逐渐不爱出宫,也不想看望娘,我总以为我只想摆脱她,但真的离开她之后,我竟会想她。 娘,事隔多时,我想我有一点点理解你了。当爱来临,你会发现,你没有办法。 它雷霆万钧,你手无寸铁,你没有任何办法。 我歪在床头盘算着,等我病好了,我要去找爹爹。他若不认我,我就抡起扁担打昏他,拖他回绿岛。娘,你等着我。 病来如山倒,我整整躺了三天,虚软无力,连拉撒都只能勉强下地,被英子扶去茅厕。到第四天黄昏才好得大半,头仍很昏沉,但再不干活我心发慌,休息意味着收入减少,我可不干。 后厨依然忙忙碌碌,负责给我配菜的小工是阿成,见我病恹恹的来了,洗山笋和冬菇格外麻利些,还不忘哄我开心:“金银花,我听说好多客人是慕名而来,就想吃你的菜!” 英子也帮腔:“可不是!老王头炒了小炒鲜端出去,客人都发脾气了,说上次明明不是这个味。” 阿成连连称是:“对对对,好像是个女客人,说认识你,还说我们店不能,不能……”他抓抓脑袋想了半天,“说什么伤害……对对对,消费者权益!这个词我咂摸了好几遍,老记不住。” 说话这么玄虚,必是四姨太倪笑闹了。阿成又说:“昨日客人意见太大,老板连夜改了菜单,凡是你做的菜,都备注‘金银花’出品。客人若点了别的厨子做的同名菜,本店概不免单。” 我的老板丁丁真是个……见风使舵的商人啊…… 我煎着鳕鱼,盘算着下工后要去找他谈谈涨月俸的事,我可给徐夫记增添了不少新客源呢。账房的陈五哥跟我熟,他偷偷说过,我做的菜几乎每桌都会点,这我自己也有数,我又是烧又是炖的,累得够戗,能不清楚大致数量嘛。 打烊后我就去找丁丁,只有大老板拍板,涨月俸才不至于横生枝节,推诿拖拉。我直奔账房去找他,每晚他都会仔细核过账目,待到夜深才走,雷打不动。有回我问过陈五哥:“他家产这么大,又有皇族撑腰,为何还亲力亲为?我要是他,早就舒舒服服地享乐去了。” 陈五哥倒很能理解:“老板也是苦出身的人,最初只是个挑着担子走村窜巷的小货郎,做到今天这一步不容易,分外珍惜。” 可今日一去,丁丁却不在。我帮陈五哥把油灯拨亮些,问道:“老板呢?” “刚才被叫走了,大概是皇宫里来了人吧……” 嗯,会是皇帝和皇后么?怪不得我都要收工走人了,临时又加了几道菜呢。别人都很怕官家,我可不怵,那两人都很亲切,皇帝风趣皇后和蔼。他们既然来了,我就再回后厨做一道奶白玉果,是甜点,很清润嫩滑,女人都爱吃。 一柱香的功夫我就做好了,估不出他们来了多少人,就估了六份。但我还虚弱,怕端不稳托盘,就喊来英子帮我。甜点不是别的,一个趔趄就会晃碎,不美观。 熙闹的厅内到了深夜就换了一副光景,人去楼空,只有长明灯寂寞地燃烧着。我抬头一望,二楼最大的包厢果然亮着,但门口并无侍卫守着。我和英子踏上台阶,走得很小心,脚步声大了点,老板的声音就从里面传出来了:“谁?” 英子说:“后厨上菜!” 老板应了一声,交谈声继续。我走到门边忽一愣,正在说话的这人……难道是他?英子转过头用眼神示意我开门,我摇手,正听到那人在说:“鸭梨伯伯,照你看,这破月三式……” 是他,我发誓再不相见的易公子。 我帮英子推开门,食指竖在唇边作了个“嘘”的手势,快速地闪到门侧。 英子端着托盘进去了,我透过门缝已一眼看到他,他旁边是上回见过的虬髯大伯、严肃青衫人和灰衣人,丁丁则坐得稍远些,看上去充当了小二的角色。皇族到底是皇族,连皇帝还没出动呢,单是他的随从就能享受我们老板的伺候。 不,好像不对……瞧易公子坐的位置,倒像是众星捧月,他和皇族关系匪浅?虽没混成欢美人那样的头牌使他心存不甘,但既会武功,又能和皇帝的随从打得火热,这风尘郎不简单。 几日未见,他似清减了些,双眉微聚,气色隐现颓靡,他的伤,好些了么?我正望着他,他已向英子问话了:“大姐,还有人呢?” 英子一愣,张口结舌不知该说什么,他拿起小勺舀了一口奶白玉果,晃着手腕笑道:“两个人的脚步,却只进来了一个,你躲什么呢,金银花?” 这个人是存心的!我怒冲冲拉开门走进去,你存心当着我老板的面,揭露我逛过酒库,太可恶了!我的事业好容易才有了起色,在涨月俸的关键时刻,他大爷的,你休想坏我的事! 见一室的人都在看我,我的脑子转个不停,躲不掉逃不脱,极力抵赖就是了。想到这里,扯扯嘴角朝他笑笑:“尊客竟也得知金银花擅做甜品?真让在下备感荣幸。” 我不和他相认,他奈我何?再装作才看到一般,挨个和三个皇帝的随从打招呼,接下来才是丁丁:“老板,我听陈五哥说你在招待贵客,特送些新尝试的甜品给各位爽口。” 老板,你有我这等厨艺不俗又乖巧又给你长面子的厨子,还不嘉奖嘉奖我?我为你带来的利益,比起我所获得的,只是九牛一毛呢。 易公子看定我,唇一扬:“你倒不傻,多做的这一份不是自享么?” 他非要拆我的台么?我不响应他。县官不如现管,孝敬顶头上司才是聪明的做法:“老板,这是奶白玉果,取新鲜椰子榨汁,再加入白果、蒟蒻、荔枝肉……等十二种水果榨成碎粒,最后淋上香草酱完成。我猜你会喜欢,特意多做了一份,让你带回家给夫人尝尝。” 虬髯大伯看看我,又看看易公子,问了出来:“你二人相识?” 我赶忙说:“可能是在下生性浮夸,又爱慕虚荣,每做一道菜都会在盘子侧面贴小纸笺‘7号厨子金银花敬祝用餐愉快’,这位公子无意看到了吧。” 英子悄无声息地退出去了,剩我一人和五个男人斗着智,丁丁说:“金银花,辛苦了,早些回房休息吧。”又向易公子解释,“她前几日大病一场,今日才好转,立刻就上工了。” 易公子的脸色忽然一霁,望向我的双眸流动着熠熠星光,制止了我脱身的意图:“你留下来,跟鸭梨伯伯讲讲那晚情形。” 那晚?哪晚?我买他的那晚?我被他说得一呆,然后才明白他是指什么:“我只顾得上逃命,他们人多,我又不懂武功,我哪记得住什么。” 话音刚落就后悔,这不是不打自招了么。他笑言恶恶:“是这位姑娘无意看到了吧?” 我想也不想就要反驳,脑中却忽然闪过一念:“他们有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虬髯大伯和青衫人都为之一震:“使什么武器?” “短刀!”我吃力地回忆起那个血光滔天的夜,“起先我只觉得这两人差不多高,动作又很一致,但仔细一望,他们的面容完全相同……” 我一边说着,一边想起那两人的脸,心里又是一惊:“我见过他们!” 连易公子也发问了:“在哪里?” 我离开绿岛当夜遭到伏击,数名黑衣人自水底浮出对我们围剿不已。当我刚推开舷窗时看到银子正干掉了一个,那名杀手的脸,就和前几夜那两人极为相似! 一念于此,我对虬髯大伯说:“鸭梨伯伯,你回宫去问问大皇子殿下,他也曾被这伙人暗杀过。” 易公子喊他为鸭梨伯伯,我也入乡随俗一回,他面恶心慈,我没来由就不怕他。他瞪起铜铃似的大眼,思索着:“那老夫就有头绪了,令江湖人闻风丧胆的破月三式,不单单指每二十步即现一个杀招,三招后,百步内,立当毙命。” 我对江湖人的故事很好奇:“其实是三个长得一样的人?” 虬髯大伯笑哈哈:“姑娘聪明!他们三人是有站位的,第一步和第四十步使出绝招的不是一个人。” “这不稀奇啊,即使他们身形太快,竟也无人看出破绽?” 易公子回答了我:“他们从不在白昼出动,惯常混迹众人之间,人一多,就眼花缭乱了,加之又是生死关头,谁有闲暇去端详他们的脸?” 我有。因为我不会武功,被他罩得很安全,只好看热闹。 他把我罩得很安全…… 可他自己却受伤了。我抬眼看着他暗沉的气色,他的唇色很淡,没有血色,我不由得问:“你好了些么?你也真是的,受了伤还撑了那么久,那把刀肯定很利。” 他笑,感叹一声,总结道:“托赖托赖,还活着。祸害遗千年嘛……不过你干吗要看见?还大声嚷嚷,我面子往哪儿搁?” 喷血,倒地:“面子重要还是伤势重要?” “都重要!”他回答得毋庸置疑,又道:“当夜极黑,你竟看得清?” “看得清,我连深夜海里的鱼都看得清。”黑夜使大家看不清鱼儿的踪影,我却用它来寻找胜机。若不是黑暗,我哪有那么容易赢得钓鱼大比拼?宫人们都被黑夜影响了视线,纷纷偃旗息鼓,我抓住机会,苦战到最后,力克劲敌。 海边的孩子们也只有这一乐趣了。 一直闷不作声的灰衣人食指敲着桌面,沉声道:“我有眉目了!”望一望在座,说了下去,“橙子、鸭梨,可还记得叛臣张远杰?” “记得记得!”名叫橙子的青衫人说,“山竹兄是指?” 皇帝老儿真好玩,把他的随从都以水果命名,他肯定很爱吃这几样吧。而大皇子殿下的心思更是昭然若揭,元宝和银子,还有什么呢,我很想知道。 易公子眉头一跳:“张远杰,我听过他的事迹,此人甚有趣味。” “说来听听,说来听听。”有八卦可听,人生很欢乐啊。 山竹说:“张远杰有一对双生儿子,难道是他们?那两个孩子自小就习武,使的兵器是飞刀,从飞刀转为短刀轻车熟路。” 鸭梨点着头:“但破月三式是三个人。” 水果们就都沉寂了,陷入了思考。一时间,室内的气氛又沉落了,易公子这才给我说起了张远杰其人其事:“先皇年间,前朝太子意欲复国,重兵来袭,一年内即吞并了我朝近半江山。这张远杰本是朝中五品官,见势倒戈相向,并穿针引线多方游说,煽动官员投敌,使对方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三座重城收入囊中。” 他娓娓道来,我听得津津有味:“这张某人真该死!然后呢?” “岂料未过半载,前朝太子竟放弃大业,归隐山林。张某人没了靠山,思来想去,还是跑到先皇跟前忏悔,想官复原职。” 我笑了:“他当战争是小儿过家家?这种墙头草,先皇不治他的罪就算是轻的了!三座城的老百姓谁想当亡国奴?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他!” 他凝望着我:“你可真是毒舌。”续又道,“先皇把他乱棒轰出去了事,派人抄了他的家,搜获的黄金白银珠宝古董不计其数。” “都是民脂民膏!我要是先皇,就把他五花大绑押到闹市,让他眼巴巴看着老百姓都来领他的不义之财,脖子上挂一串,手里捧一锭,过个丰收年。”我弹弹手指,“都不用刽子手费劲砍他的头,气都气死他。” 易公子道:“这比十大酷刑还折磨人啊,金银花,我推选你去刑部司职新刑开发。” 他要有这个门路早就自己上了,何必困在酒库待价而沽呢。今次他是托丁丁引荐,约了皇帝的随从出来拉拉关系的么?我问他:“这个人最后怎么样?” “流放三千里,钱财广散民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我失望:“就这啊?责罚太轻了点吧。” 橙子插话了:“是太轻了,所以若干年后,他的两个儿子连同他的侄儿回来复仇。”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们会追杀大皇子殿下呢!张远杰咎由自取竟还怀恨在心,这人的脑子可真不好用。我回忆纷转,想起那日被银子诛杀的那张脸,也还相貌堂堂,做点什么不好要玩命,想不开。 复仇嘛,动动嘴皮不就行了,往死里诅咒就够了。力气用在赚钱上才是正道。学武功是很威风,但强中自有强中手,我瞧易公子和大皇子的身手都很好,不也被人追杀得满路跑嘛。 “那个人确实是死了,我看到银子一剑刺穿了他的喉咙。”我说。 橙子解释:“他们当日潜伏在水下,银子和元宝的准头偏差毫厘也是有可能的。兴许就是如此,剩下的两人逃过一死,卷土重来。” “何不留活口盘问?” “既要脱身,又要将对方击成重伤却不死,他们人又多,自顾不暇,实难在短时间作出相应反应。”山竹慢条斯理地说,“危急关头,一切以速战速决为念,哪还顾得上玩花头?” 鸭梨一拍桌子:“小姑娘,你听多了说书吧?杀人又不是比武,一对一倒还说,十个人上来跟你拼命,只要有口气在,就力战到底。你想留条活口,对方自己都不肯留。”他像喝水似端起托盘,甜点一下就滑进了肚子,“我留过活口审问,但他们呆呆愣愣的,成了活死人一个。” “装疯卖傻?” “不,他们的心志受人控制,只会杀人,思维不属于自己。”易公子看着我,眉毛打了一个很紧的结。 我又有一个疑问:“那晚你没再去察看尸首?一看就能发现有两个人是双生子。” 他笑:“我赶回去的时候,那些尸首都不见了。” 一场大雨淹没的现场。 时候不早了,易公子起身,水果们也跟着起身替他开路,丁丁一个箭步跑去给他开门,殷勤备至。这架式出乎我意料,他们对他竟是尊敬的? 他走在前,我留心看着他的后背,挺得笔直,略嫌僵硬,下楼梯时也直挺挺地走着。山竹不着痕迹地扶着他,他走得极慢,肩膀耸起,显是在忍痛。我鼻子发酸,这个人一正经起来,就会让人很难过,真说不清为什么。 几天前还信誓旦旦地说,要跟他两清。但如何两清?他赠我梨花白,我回他清粥小菜;他遭人追杀,我陪他出生入死;他护我周全,我累他受伤…… 我和他之间,竟无从清算。 行至大门口,他收住脚步,认真地看着我说:“我丈量着那夜的步伐来到这里,不想竟寻到了蛛丝马迹。你眼力不凡,帮我良多。” 我一下子明白了过来,嚷道:“我知道你是什么人!” 他微愕,旋即笑问:“我是什么人?” 水果们和我的老板见他单独跟我说话,都很知趣,不约而同走到一边伪装成隐身人。我打了个榧子:“你受雇于皇家,专门调查皇子遇刺案!对方有所警觉,所以想杀了你。啊,你是个大隐于市的捕快!” “承蒙姑娘看得起,不过你前几日不还说我是风尘郎吗?” 我老板这么势利的人,你以为他会对一个风尘郎毕恭毕敬,还介绍皇帝身边的红人们让你套近乎?我说:“酒库人多嘴杂,是个收集情报的好地方,你忍辱负重,其实都是为了任务!” 他眼睛一亮,现出一抹狡黠的光,凑近了我耳边轻语:“能一亲聪明人的芳泽,是我的荣幸。”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的唇已飞速地掠过我的脸颊。我愕住,眼前人半眯了眼,一张俊脸笑成坏坏狐狸状,哼着他自创的不伦不类的小调大步走开了:“我是捕快,捕捉外快!” 捕捉外快…… 我嘴角一抽,难道他的正职还是风尘郎…… 目送着那个郎当的背影被一伙人簇拥着离去,我气得无力哀嚎,他哪里是狐狸,是色狼!色狼!呜呜呜呜…… 第五章:追夫二人组 你说,别跑。两个歪扭的字背后,你在想些什么? 别让我猜。 别刻在树上,请刻在心底,如果那是你许给我的盟誓。 我和穿越女倪笑闹重逢,是在一个暴雨初歇的傍晚。徐夫记的生意比往常冷清些,我没那么忙了,就揣上爹爹的画像,挨个问客人。 年轻的都说不认识,年老的却有两个说好像是在哪里见过我爹,但细细想了又想,还是爱莫能助:“姑娘,在下年事已高,的确想不起来了。”见我失望,又好心劝了几句,“若想起来了,定会专程知会你啊。” 我失落地跌坐在角落的位置上,脑中飞速揣度:连门庭若市的徐夫记都探不出线索,不如干脆去城楼张榜寻亲?看的人越多,就越接近目标。那个老乞丐说我爹在京城做官,但刚来京城我就揣着画像去城门问过守卫,他们都说没见过他。考虑到守卫班人数众多,我连蹲了三天点,向所有当班的人都询问了一番,却无人认识我爹。 有天我还特地问过老板丁丁,他端详着画像看了半晌,最后说:“我在皇宫当御厨那几年老窝在后台,不常见人,此人面生得很。”又自夸道,“我这徐夫记开了近20年,接待过朝廷所有命官,他若来了,我没理由没见过啊。” 究竟是老乞丐诓我,还是我爹被派至别处任职了?下回皇帝和皇后若来店铺吃饭,我要问问看。只要我爹是朝廷命官,一切就好办,皇帝当了快20年皇帝,没可能不认识自己的手下。 苦等太被动,我得尽快找着人,以免我娘在绿岛的生涯太难熬。我返回屋子拿伞,把画像用油皮纸裹了一层又一层,向皇宫出发。我认得皇帝和皇后,还认得大皇子,城门守卫通报一声,大概进去不难吧。 我还没见过皇宫呢,但老听客人们说,它大得漫无边际,方圆泱泱数十里,像一座小城。我爹会在里面吗?他若是个大员,不会像现在这样无人认识;但即使是小官,也是京官呢,下派到地方任职,也是大老爷了。 我娘说,我爹告诉过她,他姓陈,字翰德,在家中排行第四。既然有名有姓,皇帝不会不知道。我左手拿画像,右手拿伞,向皇宫出发,才走到半路,雨就又来了,劈里啪啦来势汹汹,一街人都慌不择路地跑着,寻找着避雨的屋檐。 哪里都是人头攒动,连落脚的地方都找不着。好容易觑见前头有家茶馆还亮着灯,我赶忙往里头钻。进去一看,这茶馆也是人山人海,吵吵闹闹,这么冷的雨夜,谁还愿意出外喝杯清茶啊,多半也是我这种避雨一族。 我的病本来就没好利索,又着了凉,冻得吸溜吸溜的,连打了几个喷嚏。刚在门口收了伞,抖尽了伞上的雨滴,正听到有人轻了轻嗓子在说话:“想起那古代布衣美女,项少龙的心情好了起来,循着歌声寻去,那女子一身素白,裙子拉高束在腰间,露出了裙内的薄汗巾和一对浑圆修长的美腿……” 来得早不如赶得巧,太好了,有故事可听!可这说书人的声音也太耳熟了吧,我扒开人群一看,坐在正中央的,一副折扇一盏茶,三碟点心笑哈哈的,可不就是穿越女倪笑闹?她说她正在寻求生财门道,难不成盯上了说书?这可是个体力活,要记很多故事,要讲究扣人心弦,哪儿打住,哪儿留悬念,一步都不能怠慢,赚的也是个辛苦钱。 仗着个子矮,我挤到人堆里听故事,她已发现了我,眨眨眼,继续讲下去:“项少龙心中一荡,乘机半挨半倚靠在她芳香的身体处,女子惶恐关心地向他说了一连串的说话……” 一通讲下来,喉咙生烟嗓子发哑,也不过赚了点碎银子。雨一停,人潮散去,倪笑闹掂了掂盘子里的碎银子和铜钱,唉声叹气。店小二走上前:“倪姑娘……” 倪姑娘恋恋难舍地递过几枚铜钱,心疼得直咂嘴:“这驻站作家的日子真不好过啊,卖了个白菜价,还要被人抽成……” 我已习惯了她说话的风格,顺着往下说:“人少钱少?京城不易居?” “可不是!”她拈起一颗花生剥了吃了,“费了一晚上的唇舌,也才这点钱,比我在广州过的日子苦多了。” 别看她比我大,但经营头脑竟不如我,我坐下来循循善诱:“这茶馆规模太小,客人本来就少,愿意付钱听你讲故事的就更少了,你有赚头才怪。你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意思啊,跟别的说书人风格不同,换个场子肯定大有作为!” “你说得轻巧,我也想换个大网站待着,但它们门槛高,大神多,听众一下子就被吸引去了,轮不到我抢食。”倪笑闹垂头丧气,“我在好几个老板面前试讲过,也有人感兴趣,但抽成数太高,我肉痛。” 这姑娘的谋生能力还有待开发,我拍着她的肩:“先扬名,再敛财,靠大树才好乘凉。”当然得靠大树啊,不然我那时辛苦去弄梨花白做什么,待在小馆小店里,何时才出得了头啊。赚得够多,才不怕抽成多。 倪笑闹琢磨了片刻:“我看是靠大叔才好乘凉。” 除非是世家子弟,否则谁不是捱到中年才发了家,我老板丁丁就是个好例子。我笑着给自己斟了碗茶,和她碰了碰:“你也可以去傍……那天你说了什么来的,富二代?” 倪笑闹乐了:“你以为我没想过啊,但人家皇子殿下哪是我们能接近的?” “那有何不可?”我扬扬手中的画像,“我这就打算闯关,去皇宫夜访,你陪我?” 我也没把握会不会被乱棒打出来,拉个伴多少镇定点。倪笑闹一听就热烈响应:“穿越来的处处碰壁,不如你如鱼得水,佩服,佩服。” 她脸上可看不出碰壁的焦虑,我笑她:“你倒生性乐观。” 她摆手:“不不不,我理解的,穿越女主的路不好走。无良作者总会设置狗血障碍,称为剧情需要,并东扯西拉,撑到最后一章才给颗糖吃,皆大欢喜。” 我被她弄晕了,打了个大喷嚏:“无良?剧情?” “对啊对啊,男主腹黑,偶尔温情,读者却很喜欢。女主就倒霉了,不招亲妈疼爱,时不时被扁得好惨,受伤吐血极多,但能屈能伸生命力顽强,最终修成正果。”外面又在落雨,倪笑闹比我高,轮到她撑伞,唧唧呱呱地讲着,“我现在顶多穷点,没啥。” “腹黑是什么意思?” “就是大皇子那种人,外表看似温良无害,却一肚子坏水。”倪笑闹瞥我一眼,“喂喂,你可别瞪我,他能当上京城第一儒商,没几分手腕可不成。” 我慢吞吞地说:“可他是富二代啊,就冲他的身份,谁敢对他耍心机?” 倪笑闹这回不赞同了:“换成他弟弟,未必做得比他出色。” 我笑:“你到底是捧他,还是挖苦他?像在说自己的夫婿呢,恨铁不成钢,却又把这块废铁当宝贝。” 说说笑笑的,我们来到了皇宫大门。这儿我来过几次,并不陌生,但无一例外都被守卫给喝退了,但今时不同往昔,短短半年,我就培植了人脉,但愿能派上用场。 我上前给守卫打招呼,侧过身挡住旁人视线,塞给他一锭银子:“小哥,我们是大皇子的朋友,有急事通报,还请行个方便。” 他不接银子,严肃地推回给我:“姑娘这样可不行,千万莫使小人坏了规矩。” 这句话真耳熟……我稍微一想,就忆起初相识时,易公子就说过,酒库倡导全方位服务,陪喝陪聊陪睡觉。姑娘莫要使在下坏了规矩,难以向上头交差。几日不见,他还好吗?一想到他,就想起那夜他留在我脸颊的微温,我的心又酸又软,他的伤彻底好了吗? 我又企图把银子推回去,有钱才好差人办事嘛,可守卫还是正气凛然:“姑娘既然是大殿下的朋友,想必很清楚皇族最反感这一套,快快收起为好。” 另一名守卫过来了:“姑娘,空口无凭,我等几乎每日都要接待数名女子,自称是大殿下的朋友……” 倪笑闹找到了用武之地,哇啦啦地笑:“大夏朝果然民风彪悍,我来学一学啊,小哥,你看是不是这样?” 敢于以说书为职业的人必然有几把刷子,顷刻间,倪笑闹就变了脸,各种各样的人附了身,拿腔捏调地表演给我们看—— “殿下!殿下何时选妃?” “选妃也没关系,殿下府中可缺侍女?” “殿下!小女子待字闺中——” “殿下!小女子有丰厚嫁妆!长得也顶呱呱!” 倪笑闹神形兼俱,惟妙惟肖,我和守卫们都被她逗得前俯后仰,冷不丁听到一声笑传来:“不知姑娘心许哪位殿下?” 我一愣神,守卫们已迅速调整了表情,迎了上去,齐刷刷道:“恭迎大殿下回宫!” 啊?这么巧?我刚转头,倪笑闹已囧囧地蹭过去了:“富二代,我正找你呢。” “我知道我知道。”大皇子连连点头,环顾着左右,“丰厚嫁妆何在?” 明明在调侃,面上却不动声色,这位大殿下有点意思。我笑着看倪笑闹跟他寒暄,他却把目光投向了我:“金银花,这一向可有金银花?” 话说得拗口,但我一听就明白:“托殿下的福,过得还不坏。” 这次他身边换了三个随从,两男一女,银子和元宝都不在其列,我冲穿黄衫的瘦削男子道:“让我猜猜你的名字……金条?” 男子一怔,点了点头。我受到鼓舞,转向圆圆脸的劲装女子道:“珍珠还是玛瑙?” 女子是个很沉默的人,微一颔首:“我是珍珠,玛瑙是这位。” 金条、珍珠和玛瑙全都是跟班,这个大皇子是个财神爷。倪笑闹不傻,见机傍上了他:“只要殿下给我机会,丰厚嫁妆要有多少就多少!” “哦?”大皇子有了点兴致,“你二人是专程前来和我探讨商机?” 我看着他,面前人紧袖玄袍,腰带紧束,勾勒着修长身形,显出了沉稳挺拔的气质,很有皇室风范。联想起倪笑闹说他“腹黑”,我不由得笑了笑。要说腹黑的话,谁比得上易公子? 没什么比巧遇更让人高兴了,我们被大皇子带进了皇宫。不花一分一毫,我很乐呵;更乐呵的是倪笑闹,她那双圆溜溜的眼睛,一看到他就自己笑开了花,半点都掩饰不住。看来方才模仿民间女子的求偶行为,纯属她的本色出演。 夏朝皇宫一如我想象的大而华美,倪笑闹扯着大皇子说话,我亦步亦趋,东张西望,新奇得不得了。如果能一辈子住在这般鸟语花香的大宅子里,该多好啊……正想得口水直流,后脑勺一痛,我回头,刚好望见肇事者正坐在右侧的一棵树上,晃荡着长腿,一派悠游。 我刚要出声,他伸出食指,缓慢地晃了晃,笑得鬼鬼祟祟。咦,他在探案?这深宫大内有情况?那我就不能打扰啦。我再看大皇子,他还在和倪笑闹说着话,似并未发觉我被易公子偷袭,连他三个随从也置若罔闻。以他们的功夫,不可能浑然不觉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回头又看了看易公子,他还歪在树上,像在吃什么。我定睛一看,一地的香蕉皮。喔。他是在监视哪个人,顺便偷皇宫的香蕉吃?见我仍在打量他,他没奈何,食指指向天空,然后摇了摇手。 他是在暗示天机不可泄露,那我就不好奇了吧,等风声过去再问不迟,可不能打扰皇家捕快捕捉外快才是。 我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香蕉树,跟着大皇子一行进了他的宫殿。倪笑闹已然和他混熟了,正在取笑他的名字:“你叫路人甲啊?亏你爹妈想得出来,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哈哈。” 侍女们鱼贯而出,给我们端来了茶和小点,大皇子微笑:“我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那年又是甲午年,人甲人甲,人中第一流,有何不妥?” “咳,在我的朝代,路人甲是炮灰的意思,专司跑龙套!” 倪笑闹的语言风格仍是奇奇怪怪的,但人中第一流领悟能力奇高,略一思索即道:“姑娘是指配角?” “大大大配角!”倪笑闹拊掌,大为可惜的样子。 路人甲殿下不以为意,笑道:“总会是一个人的主角的。” 我吃着点心,看着大殿下,想着与他容貌颇有几分相似的易公子。那坏坏的少年实在太容易让人无法自拔,我若是彩虹,怕是一颗芳心早已暗许。可我好歹是个财迷,怎能当个花痴,迷个男人迷得七荤八素? 就像四姨太倪笑闹,美色当前,她显然忘了发财要事在身,只顾着大放阙词:“我啊,在那个朝代没车没房没身材没脸蛋没心没肺没死,就不信来到这里才不能东山再起!” “那你怎么个起法呢?”大皇子饶有兴致地问。 倪笑闹敲敲桌子,沉声答:“那就要拜托有权有势的你给我撑腰了。” 她没忘正事啊,孺子可教。随着茶水空了又添,点心撤了又换,两个时辰后,用倪笑闹的话来说,就是“三方会晤效果显著”,我们几人达成了共识,由倪笑闹负责将她的时代的畅销小说按本朝代的语言写出来,交由大殿下安排人手付印,我则以徐夫记为根据地,以她的书名开发几道新菜式,强强联手,进行“轰炸式营销”。 倪笑闹计划剽窃的第一部小说是《寻秦记》,她说在她的朝代,这部洋洋数百万字的巨著被拍成了“电视”和“电影”,取得了万人空巷的“收视率”。这些词语我和路人甲殿下都听不懂,但她将之通俗化:“就是数以亿万计的人都看过,折换成真金白银,你们算算看!” 京城第一儒商绝非浪得虚名,当即就估算了一个数字给我,我炒一千盘菜都拿不着这个价,乐疯了都。不晓得拿了它去替易公子赎身,够不够呢……但他看上去不像缺钱花的人,为何深居青楼,还不顾个人安危为皇家卖命呢——真是卖命呢,刀枪无眼,一个不留神,他就会一命呜呼。 我把指甲掐进掌心,陷入了沉思,连大殿下喊我,我都没听到。倪笑闹推了我一把:“喂!” 我抬眼,对上了大殿下的眼睛。他笑冉冉:“金银花,在算账?” 我一拍脑门,只顾着倪笑闹的就业问题,竟忘了自己找他的目的了。忙不迭地将爹爹的画像拿出来,解开绳子,一层层地展开给他看—— 傻了眼。 我特意用油皮纸裹了,竟还是被淋了个透湿。画中人的容颜被雨水浸湿得模糊难认,只怕连我娘也认不出来。我跌坐在椅子里,抓瞎了:“这个……” 大殿下眼里俱是洞悉:“别难过,金银花,告诉我他的名字,兴许还有办法。” 倪笑闹说他很腹黑,但他对我却永远温文尔雅,我鼻子一酸:“是我爹爹……我娘说他叫陈翰德,祖籍江南,我打听到,他大概在22年前入朝为京官。” “陈翰德?22年前?”大殿下凝神想了想,“那年还是我爷爷当政,我帮你问问我爹去,你们稍等。” 路人甲离去后,倪笑闹原形毕露,打了我一拳:“喂,他对你真不错!” 我也觉得他对我不错,也许因为我们曾经生死与共过,在我出逃的夜晚。我和易公子也是,我们陪伴着彼此出生入死,他自刀光剑影中护了我周全,我不能忘却。见我不说话,倪笑闹又说:“你有没发现,路人甲长得很帅?当然你也挺好看的,哎,男的女的都很赞,处处秀色可餐,穿越文诚不欺我也。” 早在她在茶馆说书时,我就听到有人催同伴说:“有这么好听?明天再来听吧,不然等下雨又来了!” 我给倪笑闹捧场,为她多树立树立听众缘:“不好听么?我入了迷。” 那人斜我一眼:“这姑娘满嘴跑牛,你别信她!” 我失笑:“我一个女的,信了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啊,你有没有精神之享啊?” 路人甲返回之前,我已向倪笑闹保证再三:“你看上的人,我绝不跟你争,你大可放心出击,我给你擂鼓助威。” 穿越来的女子真是不一样啊,看到一个有钱有势还有貌的男子,“飞扑才是王道”,她说,“能傍上这种高级别的大款,我四姨太可就鸡犬升天了!” 我哈哈笑:“那你也不用剽窃别人的作品了,不妨写一部新的,就叫《从风流小寡妇到无敌皇子妃》,保准比皇后娘娘的故事还精彩。” 倪笑闹信心十足:“穿越女通常都和皇族有缘分,我也不例外。从今日起,就上演《寻亲记》!你跟他基础很好,但别和我抢,好不好?” 她还是不安心呢,可我才不要抢路人甲。他是很好啊,但他没能让我的心怦怦跳。在绿岛时,我问过我娘:“爱是什么?值得你把人生搞成烂泥坑吗?” 每回我凶我娘时,她都不吭声,但那天她对我说:“爱就是……你想看到他,又怕看到他,心总在怦怦跳。想跟他生气,最后却只生自己的气……他让你很气恼,但又很记挂,大约就是这么个东西。” 我听不懂也听不进去:“这不是自讨苦吃,找罪受吗?” 娘就笑了,又陷入了她的自我世界,不再理会我,由得我独自生闷气。事隔多年,我在异乡的皇宫里做客,念起她说过的话,不得不承认,她是对的。她让我很气恼,但又很记挂,是,也许我爱她。 我竭力摆脱她,但我是爱她的。她的病好一阵坏一阵的,时时不清醒,人很糊涂,又被我抛弃在绿岛,她怎么办呢。 一想起我娘,我就要哭了,家里的物件都是我整理的,只有我清楚它们放在什么地方,往常我每个月月假都回家一趟,一一交待清楚,如今她怎么办呢。 我撑住额,想掩饰眼底的泪意,路人甲却在唤我了:“金银花!” 我抬起头,吸吸鼻子,他双目有体恤和忧悯,低低说:“金银花,我爹爹说陈翰德已过世多年,望你节哀。” 过……世…… 数道惊雷轰隆隆响彻天地,我娘苦苦等待的人,竟早已不在人世?我没见过爹爹,对他的始乱终弃一走了之怀恨在心,称不上有感情。但我娘怎么办?我娘怎么办?一时间,我又想哭了,路人甲弯下腰,扶住我的肩,温和道:“金银花,你爹爹遗下两处房产,待我明日派人修葺修葺,或租或自住,你且随意。” 倪笑闹也不闹了,拉着我的手,安慰道:“你没心情弄就交给我吧,我正需要搬出来清净写作。” 他们都是好人,但我担忧的是我娘,我问:“我爹爹还有别的孩子吗?他得了什么病?” “他膝下无子,死于风寒。”路人甲的手在我肩上用了用力,温言道,“金银花,晚间很凉,你和倪姑娘就留在东宫睡一宿,明日再走吧。” 倪笑闹求之不得,连连赞同,我一个人也懒得回徐夫记了,任由侍女们给我们收拾出两间屋子,还洗了个香薰浴,清清爽爽地在香喷喷的大床上睡觉。 侍女们收拾屋子时,我向路人甲要了一名侍女陪我去院落里走了走。倪笑闹偷偷地冲我抱拳以礼,她以为我是特意给她制造独处机会,但我实则想去看看易公子还在不在。 冷雨夜,他已离开。那棵香蕉树下,已没有凌乱的痕迹,仿佛几个时辰前,冲我坏笑的人,是一场梦。 明知他不会还在,我还是来了。手扶树干发着呆,摸到湿漉漉的雨水,我有点冷,又是几个喷嚏,再细细一看,树上有字! 我回身拿过侍女手中的灯,细心地一照,是用利刃刻下的两个字,歪歪斜斜地让我看了个真真切切,是他在说——别跑。 别跑。他说。 我没有跑呢,我不是我爹爹,他跑出了绿岛,跑出了我娘的视线,最终,他跑出了生命。可我娘一无所知,她年年岁岁地,苦候着一个早已不在人世的人。 或者如此才是最好。如果她知道他已死去,会不会,也竭了心力,再也支撑不了?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明白,我娘爱的是我爹,不是我。她之所以还活着,在于仍在幻想有朝一日,他来接她,或带她走,或为她停留。 许多年以来,我一直重复着一个幻想,我想找个天使替我爱她,那就可以放心上路,远走天涯,并永不还乡。像神话故事里的哪吒,割肉还父,剔骨还母,从此在这世间了无牵挂,来去如风。 从懂事起,我就向往成为哪吒。如果我是他,自由后,我要去一个地方,找一个谁。翻山越岭风尘仆仆,在滔天的水流里喊他:“猴头,出来!” 他在吃瓜果,他在喝美酒,他在打瞌睡……好吧,他随便做什么,他都会出来见我,穿着他的金甲圣衣,提着他的金箍棒,跟我斗个天荒地老日月无光。 ——这是我最想要的生活,想了10年,总算迈出了第一步。然而当我终于离乡千里时,我发现我还是放不下娘亲。在那座绿意葱茏的小岛上,住着我可怜的娘亲,即使她并不爱我,我也无法真正地舍弃她。 是的,我娘不爱我,我的出生即令她失望。我不是男儿,她没法从我伸上寻找到所爱的影子;我不是男儿,缺乏像样的赚钱能力,不能在她老去之前带她离开绿岛,寻访我爹爹;我不是男儿,我让她的心愿样样落空,她有理由不爱我。 但她爱不爱我都没有关系,这一生我们注定了血缘相依。我抚着“别跑”两个字,一遍遍地想着我娘,哭了。 回到侍女们给我收拾好的屋子,我被服侍着舒舒服服地洗了澡。连打个喷嚏都有人嘘寒问暖,给我端来热呼呼的药茶,在绿岛王宫里,向来只有我伺候别人的份,这一遭我成了享受者,心里的感觉五味杂陈。看样子,路人甲是在招待贵宾了,用倪笑闹的话说,“他是聪明人,对战略伙伴好是应当的。” 轻柔的香气里,我睡得很舒适,早在睡前我就想好了,我爹的死讯,我不告诉娘,我得给她留个念想。将来接她来京,她苦了半辈子了,下半生要过得好一些才是。 娘,托爹爹的福,我有两处房子了呢,以后,你来京城居住好吗?这儿是你爱的人住过的地方,你会喜欢。至于我,我不习惯跟你同处一室,但我会常去看望你。 我自幼就和我娘不亲昵,我没把握跟她同住不会闹矛盾,但我已不想再让她难过,一点点都不想。 清寒的秋夜,雨意濛濛,有风拍窗。侍女替我燃了助眠的檀香,不多时我就昏睡过去。但染了风寒的人多半睡不安稳,迷迷糊糊地做了好多梦,梦见易公子头束玉冠,跨了匹雪白的骏马,在橙色的夕阳下飞驰而来,我坐在草原的百花丛中呆愣愣地望着他。他手持缰绳,轻轻一提,就把我捞上马背,带我去很远很远的远方。 梦中肌肤相贴的温热感遍布全身,直到半睡半醒,仍觉温存。然而枕边空空,提醒着我,这不过是一场春梦。我又感到口渴,咳了半天,挣扎着坐起来,抓过床边小柜子上的水咕咚咕咚一气猛灌,又陷入了昏沉中。 这样的夜晚,有彻骨寒的风,有淅沥沥的雨,我生着病,无依无靠地躺在陌生的地方,你呢,你在哪里?与怎样的人,有怎样的夜?你是在和白素月在一起吗?你在望着她笑吧,你牵着她的手吧,你会和她共枕眠吧,你想过我吗?你会想我吗? 你不会,你早就淡漠了我。萍水相逢,哪及朝夕相处。你说,别跑,两个歪扭的字背后,你在想些什么? 别让我猜。 别刻在树上,请刻在心底,如果那是你许给我的盟誓。 祈祷或许真有用处,一整晚,我再也没有感觉到寒冷,却在睡梦中感觉有谁握着我的手,一直一直握着,像要把全身的温度都匀给我。 我努力地睁开眼,世间在我眼前纷乱不清,需要一点点地分辨此时身在何处。被子是浅灰的,墙壁是白色的,窗外是银色的,哦,又下雨了。还有,你是薄蓝色的,眼睛是漆黑的,头发在烛光映衬下,是金色的。 是你来了吗?我矛盾地、渴求地、断断续续地,念着的你。 真的是他,正坐在床沿,右手捧了一本书,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我的双眼迟缓地和他对视,他迅速地跳了起来,把书扔到一边,大力甩甩手臂:“七个时辰啊,猪!” 七个时辰……他一直都在这儿吗?我看着他,刚想开口,又是一个大喷嚏,他作嫌恶状掸掸衣裳,我干脆撸起袖子擦擦嘴,反正我睡觉流口水都被他看到了,再装文雅也来不及了那就破罐子破摔吧。 他瞪着我,忽然笑了,拍拍手,几名侍女应声而入,端着木制食盒走向床边。他示意放置一旁,自己端起一碗白粥,舀了一勺,命令我:“张嘴。” “啊?” 站得最近的侍女慌忙冲过来:“粥很烫,要吹吹!”她小心地看了易公子一眼,期期艾艾地说,“还是让奴婢来吧。” “也好。”易公子站起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姿势卷走了放在一旁的书,但已然来不及了,我看清楚了,那是一本——《春宫图》。 亲爱的捕快大人,你就是靠它提神的吗?我想放声大笑,但喉咙里只发出嘶嘶声,像匹未成年的小马。他恼羞成怒地卷起书敲我的被子:“水能载舟,也能煮粥,快喝。” “还能融化冰山。”我哑着嗓子答。 侍女吹了吹白粥,一勺一勺地喂给我,他抱着双臂,居高临下道:“你的手冷得真像冰山,下大雨往外跑什么跑。” 白粥掺了药,好苦。我吞不下去,一通咳嗽,呛得满脸通红,他扯过纸巾把我擦得龇牙咧嘴,又道:“这碗粥值20两银子,你吐一下试试?” 若我还有力气动弹,真想一脚把他踹倒,代表劳苦穷人消灭了他,浑蛋!我瞪他:“你庸俗不庸俗啊,动不动就谈钱!” 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啊,不谈钱,只谈情说爱,你愿意吗?” 在侍女装聋作哑的喂粥举动下,我没把持住,扭捏了几下,还是不顾尊严地吃起了这碗价值20两银子的药粥,我又饿又晕,它又贵,岂有不吃之理。良药苦口利于病,我识时务。 确实是太饿了,虽然苦得泪汪汪,还是大口大口地吃着,不一会儿就见了底,他这才满意,俯身凑近,再次命令我:“张嘴。” 一枚小果子滑入口腔,甜腻腻的味道顷刻拯救了满口苦味,我用舌尖卷起它,喔,是蜜枣,徐夫记家的蜜枣。平时我就很爱吃,但老舍不得买,一小罐就得花费我六天的工钱,属于“高端产品”。这个词是跟倪笑闹学的,她说即将开工的《寻秦记》会是大夏皇朝文学史上的高端产品,震古烁今500年。 刚想到她,她就来了,人未到声已至:“金银花,听说你病了——” 笑声戛然而止,她踏进门来,就望见了易公子,两眼立刻热情燃烧,万分殷勤地将本是探望我的糕点塞到他怀里,还拈起一块想喂给他:“这位公子,这位公子……” “嗳?”任是易公子作风随意,不拘礼教,也被这穿越女弄得汗了一把,莫名地看着谄媚过度的倪笑闹,不客气道,“这位姑娘,我们很熟?” 倪笑闹讨了个没趣,视线转向我,我飞速地低头,假装没看见。她这才意识到鲁莽,赔笑道:“这位公子,你和大皇子长得太像了,我一时昏了头,还望见谅,见谅。” 花痴成这样,四姨太也算奇才。我叹息:“倪姑娘,他喜欢的是端庄女子,你出师未捷身先死,顺便连心也一并死了吧。” 倪笑闹脸上仍保持笑容,看看我,又看看易公子,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你的猎物啊,金银花,你早说我就不染指了!”说着就坐了过来,帮我把乱发往耳后一捋,“这我可就放心我了,我们是追夫二人组,各有各目标。” 她说话太豪放,连易公子也被吸引,不计被她调戏的前嫌,拱拱手问:“姑娘的目标是?” 倪笑闹咧出一排亮闪闪的白牙:“没有蛀牙!” 这个回答,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哈?一屋子人都被她弄得啼笑皆非,易公子又问:“是路人甲吧?” “聪明!”倪笑闹冲他竖起大拇指,“你和他熟不熟?把他的软肋告诉我吧,我要有的放矢。” 还真是一往无前果断利落……人不可貌相啊! 易公子嘴角扯了扯,回答得很正式:“在他眼里,金钱最为貌美如花。姑娘不妨把自己打扮成古董,他花在你身上的考证时间越长,你就越有希望。” “古董?在我看来,你们全都是古董。”倪笑闹笑了,“我打扮成古董,再来当个股东,够不够?” “股东?”易公子跟我一样困惑于这个词。 倪笑闹嘻嘻笑,自顾自地拈起糕点吃着:“我昨晚寻思了半晌,大殿下对你印象很好,想必在于你们都是财迷,英雄惜英雄。我嘛,也要努力靠拢。” 她的话听起来像一语道破,我没法否认:“以前我不知多清高,视金钱如粪土。现在我只觉粪土的颜色很黄金,要是成色能兑现,那该多好。” 易公子若有所思,缓缓道:“嘎?姑娘舍得千金买笑,小生很感动。” 我把手一挥:“咳,一文钱,小事。” 侍女们虽未听懂,还是悄悄地捂嘴笑开了,易公子不禁凶狠地对我比划了一个撒暗器的姿势,我作势一躲。他拧着眉头看了看我,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低下头揉了揉我的头发,甩下一句话就走:“这里的女人们都归你用,去茅房只管直说。” 男人!你能不能不这么……直接……啊……体贴啊……瞧这众目睽睽隔墙有耳的! 会武功的人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吗?易公子咻的就不见了。他走后,倪笑闹坐得拢些,揪揪我的衣领:“怪不得不和我抢男人呢,我若有这么个迷人的小情人,保准不勾三搭四!” 抽搐……小情人…… “他另有所爱。”我说,“那姑娘我见过,生得很美,并且有仙气。” “嘁!”倪笑闹不信,“闲时跟你斗嘴,忙时为你跑腿,难不成只是你的蓝颜知己?” “蓝颜知己?我只听过难言之隐。”我老老实实地答道。 倪笑闹哈哈笑:“昨夜我刚睡下,就听到隔壁有动静,是他在询问大殿下,某某药材放在哪儿。对待自己的情人才能如此上心吧?金银花,别装啦。” 一个皇家捕快,在皇宫出入自如,还和大殿下称兄道弟的,这位易公子,怕是不简单。他藏匿酒库,真有难言之隐?瞧在皇宫神出鬼没穿行自如的,这下不知又跑去了哪里,路人甲殿下有他这等朋友,准没少鸡飞狗跳的,很伤脑筋吧? 皇宫到底是皇宫,同样是伤寒,在徐夫记时,只有英子照料我。但此番病倒,竟惊动了皇帝和皇后,正午时,路人甲携他的爹娘来探望我了,进门就道:“金银花,你好些了吗?” 年轻的贵公子总是这样,笑容诚恳态度周到。倪笑闹一见他就笑开了花,欢喜和迷恋都昭昭然地写在脸上,只差没扑过去拼命摇尾巴。但这回,震住她的人换成了皇帝,他没穿龙袍,只着月白金边的长衫,飘然站在秋天的灯光下,好像神,好像光。 一开口,是我熟悉的温润声线:“丫头病倒了?” 我听到身旁的倪笑闹倒吸一口气,嚷道:“哇,你就是皇帝?你好看得艳惊四座!” 皇后立在皇帝身侧抬眉微笑,如清新柳色,舒缓宜人,闻言侧头去看皇帝,一笑宛如稚童:“怎么我却认为,大哥好看些?”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路人甲和他的皇帝老爹并排站着,两人的面容有七分相似,但气质明显不同。路人甲年轻些,但皇帝不羁些,若说路人甲是工笔图,花鸟悠然,细腻工整;皇帝必然就是写意画,纵情山水,肆意泼墨。 倪笑闹当真是26岁的心?16岁还差不多,她的花痴不分场合,胡来一番:“还有比皇帝更好看的人?他人呢?” 只有穿越女才不知大夏朝的静王爷路云杉已过世多年吧,皇帝的声音里有喟然之意:“皇兄早已不在人世了。” 倪笑闹啧啧叹:“一定是上帝请他做客去了。” “上帝?”皇后问。 “哦哦,菩萨,菩萨。”倪笑闹盘腿而坐,“太可惜了,你们肯定好难过。” 皇帝点点头,转向我,轻问:“丫头,陈翰德是你爹爹?” 他不提这茬还好,一提我就忍不住替我娘悲从中来:“是的,皇上。” 皇帝的衣袂轻扬,他俯下身,眸中隐见疑色:“我却不曾知道他还有个小女儿。” 在这样一双晴朗如阳光的眼睛面前,我不自觉地放下了全部的防备,将父母的往事向他和盘而出。我注意到,在讲述的过程中,皇后向我投来了抱歉的眼神,皇帝的神色也有些歉意。 路人甲给我递来一杯水,他一袭蓝衣,修长似锦竹,有双极簇亮的黑眸:“别将实情告诉你娘,金银花。” 我朝他笑笑,贵为殿下,他却没有半点架子,对谁彬彬有礼。不,这一家都和善可亲,不似冷漠皇族。皇后坐下来,握住我的手,关切地问:“打算把娘亲接来吗?” “想过的。”我觉得和她的相处舒适至极,她和她的夫婿像家人一样爱护着我,而我甚至不是大夏的子民。 在绿岛时,很多时候我愿意独自待在夜晚的海边,长长久久地待着。天大地大,大海像巨大的缺口能吞噬我,却奇迹般使我感到安全自在。而眼下,这种感觉又回来了,却是两个本应高高在上的人带来。 我不知自己竟哭了,为何今日我的眼泪格外多些?我甚至并不是爱哭之人。皇后伸出手帮我抹了抹脸,皇帝递过纸巾,顺势刮了刮我的鼻子:“陈翰德若知道有你这么个有出息的女儿,一定后悔早死。” 皇帝的手很硬净,像一块古老的玉枕,冰凉却沁心。那一刻我好想把脸贴到他的手上,痛痛快快地哭一场。他的手大而有力,像如山的父辈,是用来承接眼泪的。 而易公子的手,却是用来捂住眼睛,乖乖跟他走,向着夕阳疯跑的——状如偏远山野的盲婚哑嫁,认识之时,就是相许之期。 我已充分地心知肚明,我喜欢他。即便我的人生会和娘亲一样,早晚凄凉收场,我也喜欢他。 我抗拒不了他,他说别跑,我就听话地守着自己的心,谁也不跟。 可他知道吗。 晚饭是在皇宫吃的,我喝了皇后亲手配制的药汤,到了夜间精神稍好,就拉着皇帝说话:“我爹爹是个怎样的人?” 皇帝并不瞒我:“他是个小打小闹的贪官,敢做不敢当,被自己的罪行吓破了胆。” “这个评价可不大好。” 倪笑闹并未加入我们的谈话,她坐在下席,双目清澈地和路人甲商讨着生意,看来很把易公子的教诲当回事。但路人甲殿下太滴水不漏了,我真为她的追夫计划担忧。 皇帝笑了:“关于陈思明,他有个著名的笑话,你会笑我不厚道吗?” “陈思明是你爹爹的名字,翰德是他的字。”皇后插口道。 我很喜欢今晚的氛围,松快得像梦想中的家宴,这样好的皇族,大夏子民有福了。咦,我爹爹是夏朝的臣子,我也算是本朝子民才对呢。我把装葡萄的盘子拖到眼皮下,慢慢地剥着吃,听皇后给我讲起我爹爹的趣事。 那一年,皇帝还只是皇子殿下,皇后是他的贴身小厮。我爹当时也还年轻,带了一副白玉棋子去找皇后,名为切磋,实则贿赂。后被皇帝识破,白玉棋充了公,我爹未曾从中捞得好处,只好另辟蹊径,仗着自己六品官的身份,频繁地在民间走动,搜刮民脂民膏。他号称拿人钱财,给人消灾,可安排秀才举子在朝中谋得一官半职。 病急乱投医的人大把,我爹靠了买官卖官的手段发了家,置下大宅无数,美妾若干。说到此处,皇后着意看了我一眼,但我不是我娘,若她听到,自会心如刀割。但在我看来,这是情理当中,我娘的情深不渝,实在所遇非人。 我问:“他才六品官,哪有能力安排这么多人入朝为官?” 皇帝说:“这个问题,有请皇后回答。” 皇后笑盈盈:“我给你打个比方,他们都说我精于医术,对伤病颇有心得,但名声嘛,其实是个以讹传讹的东西。” “人人都说你是神医,皇后出马,妙手回春。”我不解道。 皇后一笑:“我出马的,都是能医得好的人。” 我耸肩:“也就是说,我爹打算盘的,都是本就有望当官的人?” 皇帝笑了:“丫头挺聪明。你爹爹只敲具备真才实学的人的竹杠,他们报国无门,他却能穿针引线。大的官职是给不了的,但安排到某个府邸当个谋士还是可行的,你爹爹交游广阔,这点小方便,他的同僚还是愿意给的。至于这帮人的将来嘛,就靠各自的造化了。” “有真才实学,怎会报国无门?” 皇帝抚掌:“丫头问到点子上了,这就是我革新变法的原由所在了。科举制度虽能选拔人才,但还远远不够。我的几名随从,哦,就是你也见过的那几位,就担负着深入民间选才的重任,不以出身论英雄。” “那,读书人都很高傲,怎肯以买官的形式谋得功名利禄?” 皇帝不答反问:“你是愿意高傲地发霉,还是曲线救国?韩信若不能承受胯下之辱,何来日后扬眉点兵?” 只和路人甲聊得欢畅的倪笑闹插了一嗓子:“皇上,你为何不自称‘朕’?” 皇帝在灯火中笑得很随和:“这是家宴,不是朝堂。” 无法形容得完全,我有多热爱这个夜晚,这般轻和暖,无语亦动人。若是易公子在场,一切将完美得漂亮。 我想他,像想念绿岛的大海,是足够值得珍惜的安然陪伴。我多羡慕倪笑闹,她大鸣大放,无论路人甲是否对她有意,她都敢炽热勇敢地向他示好,我却做不到。 我连娘亲都不如,她有飞蛾扑火的劲头,我却近情情怯。 只因这情意,让我无所适从,它违背了我对自己的教导,它是叫人惊惧的。 你说,别跑。好吧,我不跑,请你来我的梦中身边,跟我说,君心似我心。只要这一句,我必定不负相思意。 我不跑,但请你前来。 第六章:美人夜来幸会谁 我们那个朝代,大家只关心钞票,上网炒炒股、偷偷菜,幻想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实在不行的话,就憧憬背朝大海,四季不晒。 入了秋的京城,雨水格外多些,单衣已穿不住了。比起四季如唇的绿岛,京城的秋天冷得多,这日打烊后,我就去英子介绍的布料店取衣服,她有个亲戚在那里帮工。 我只做了两身厚衣,就花了近半个月的月俸,肉痛得直抽气,看来以后要扩大生财之道。工字不出头,单靠当厨子哪能发家。 回到徐夫记时候已不早,我推门向栖身的后院小屋走去,困得猛打呵欠。 院落寂静,只有蟋蟀在哀鸣,想必英子已睡下。我蹑手蹑脚地栓好后门,一折身却撞进一个人怀里。 我吓得大叫,那人眼明手快地捂住我的嘴巴,轻声说:“是我。” 是易公子。 易公子?! 我惊魂未定,他伸出食指,俯身在我面颊轻轻一划,语气中竟有小小的埋怨,像久候良人的深闺女子:“等你半天了。” 我心神一晃,困意跑得无影无踪:“你怎么来了?” 连日来,我发觉自己老在想他,连炒菜时都魂不守舍。惦念着他的伤是否好利索了,惦念着他在做什么,有没有人陪着他——可一想到此处,脑子里就闪过白素月的身影,她像高山上的冷月,或月下清冷的花,单单对他柔情万千。这让我立刻就泄了气,把铁锅架上大火,热油滋滋响。 错爱一人,万劫不复。关于爱,我的胆早就被娘亲的往事给吓破了,胆汁四溢,一嘴巴苦水。我不是彩虹和倪笑闹,她们对感情有幻想,可我的一颗心已摇摇晃晃地被娘亲疯疯傻傻的景况摧毁。 然而,但凡是禁忌的,都是格外迷人的。越是勒令自己绝情绝爱,越是身不由己地受到诱惑,我想他,比任何时候都甚。我发现再拧着心,我也不能说到做到,我喜欢他,哪怕后果不堪设想。 他定定地看住我,玉色长袍在风里轻扬,仍然是玩世不恭的公子样,但眉峰有股掩饰不住的倦意,轻轻叹了口气:“过来。” 我还没动,他就伸过手把我捞到他跟前,我的脸一下子就烧了起来,口燥唇干,心口直跳,像最没见过世面的女子一样低下了头,就差搓衣角了。突然间我想说点什么,但搜肠刮肚也说不出话。 这都怪我娘,小时候我对她说,国王让我陪彩虹读诗背词,我老记不住,压力很大。她却端来各种腌制小鱼干给我吃:“你一辈子都认识不了几百个人,为什么要认识几千个字?记不住也没事,要是国王骂你,你就当成耳旁风。” 我娘太纵容我,害得我如今被人调戏却无言以对,像个大傻瓜。月光下,大傻瓜望见来人伸出双臂,急切地将她一抱,下颌紧紧贴在她的头发上。 “易公子,你……” “闭嘴。” “啊?你……” “你闭嘴!老实待着!”他说,语调却有些苦恼。 他口中的热气扑到我脖子,痒酥酥,麻酥酥,我的手不知往哪里放,僵僵地握成拳,顶在我们之间。他轻笑,掰开我的拳,引导着我去环抱他的腰,如此,才完成一个完完整整的拥抱。 我抬起头,看到他眼里有明显的血丝,脸上忧悒难掩。一瞬间,我的心软了软,没有再挣扎,任他将我抱得很用力,昔日那句“两清”的言论早就被抛至九天云霄之外。 年轻儿郎的怀抱散发着令人眷念的气息,我的娘亲,当年也是被某个锦绣男子的拥抱乱了心神吗?王宫里上了年纪的宫女说,男人爱后妇,女子重前夫,一个女人最难忘的,永远是和她初次肌肤相亲的人。我一僵,猛地推开他:“你有佳人相伴在先,却不安份了?” 刚说出口就暗自后悔,好大的酸意,我也太不争气了。 易公子却笑了起来:“你吃醋了。” 我又羞又恼,他惹得我方寸全无,状态太不受控制了,真糟糕。索性赌气转了头不看他:“这么晚了,我要睡觉去了。” 他又上前圈住了我,对我小小的挣扎不管不顾,低低自语道:“明日我要离京一趟。” 说完,他松开我,衣袂微闪,倏忽逃之夭夭,像个刚得手的江洋大盗。 夜霭扑面,我心跳停了一停,然后——雀跃不休。 我不知道他为何而逃,也许是行程急迫。好在他逃了,要不然我就该逃了。 情不知所起,却让人心悸。他夺门而去,青衫一闪,仿若月光,片刻就不见了人影。我的心口酸得彻底,你完蛋了,金银花。你说一套做一套,你比谁都经不起引诱,真的。他勾勾小指头,你就神魂颠倒地跟他走,原则啊立场啊警训啊全都见了鬼。 哪个少女不怀春,回屋后,我艰难地安慰自己,在英子细微的呼吸声中久不成眠。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可能会骗我,可我愿意被他骗。我娘是否也是我这样,豁出去了? 宁可将来后悔,不要此时遗憾。娘,我刻意让我活得不像你,竟殊途同归。 倪笑闹是个雷厉风行的行动派,三天后就把《寻秦记》的前三章写出来了,风风火火地冲到徐夫记来找我,和我分享这个“很黄很暴力”的年度穿越大戏。 身为“倪氏集团宣传总监”,我背负了以菜式“做软广告”的重任。要把“寻秦记”三个字植入菜肴中,我还真犯了愁,去菜场转了几回,才找着思路。 寻秦记其实是寻龙记,但天子在上,不敢造次,拿“龙”做成盘中餐。但以蛇肉顶替是可行的,蛇又称小龙,且是滋补佳品。 要突出“寻”字不简单,所谓卧虎藏龙,这道菜自是不能以传统烹调蛇羹的方法来做。好在易公子从闽南捎回的手信给了我启迪,那日我正在房间里苦苦思索,英子进门递给我一只大大的包袱,说是有位相貌很清秀的小厮送到徐夫记,指名道姓要交到我手上。 打开一看,全是吃的,各式各样的馅饼跳得满桌子都是。一盒红豆酥饼的外壳上别了一张纸条,是某人的字,很稚拙,很低幼,跟他倜傥的外表极不相衬,我不由得笑出了声。 给吃货送吃的,也算投其所好,但纸条的内容却让人很气恼。这位公子说:“每日最多吃两个,其余的代为保管,等我回来享用,否则要你好看。”落款是个张牙舞爪的“易”字——也就这个字还能看。 当初我送吃的给他,被他夸为有新意,自己却没新意,现学现卖,依葫芦画瓢,也给我送了一堆食物来。但念在味道都很出色的份上,我原谅此人了。我最爱吃的是一种用糯米制成的圆子,里头裹了红豆沙。糯米和红豆,是我人生的两大至爱,每次吃到它们,都让我有种错觉,以为生命本身就像它们一样,又软又甜又香。 于是我的“寻秦记”是一味软口小食。蛇肉去皮清蒸,保持原汁原味;整块豆腐以牛奶淋浇,再用银勺将其碾碎,洒上椰丝码味,汤香袅袅,细嫩雪白。蛇肉则位于豆腐的底部,需要用过椰丝豆腐才能看到它。 不算是很花哨的菜,却很讲究汤汁的鲜美。并另配一碟蘸碟,一点点熟油,一点点花椒粉,一点点炒香的椒盐,客人可自行调配适合自己的咸甜口味。 豆腐象征了白云,龙,可不正隐没于云层的么。在倪笑闹的鼓励下,我信心大增,又尝试了“项少龙”和“公子小盘”等新菜品,都是用虾和蟹做成的菜,以简洁的文字说明强调其故事性。在推出这几种新菜时,《寻秦记》的第一季已印刷完毕,当成赠品派送,吊尽了食客的胃口。 没两天下来,就有客人敲着筷子询问了:“跑堂的,第二季哪里有看?” 我和倪笑闹在后台相视一笑,她说:“背靠大树好乘凉,徐夫记若不是跟皇族有渊源,‘印制总监’路人甲若不是皇子殿下,这剽窃之作估计没这么容易走红。” 我取笑她:“这回不说背靠大叔好乘凉了?” 倪笑闹反唇相讥:“你的小情人怎么不来给你送个大花篮?” 我不悦:“别老说小情人小情人的,我怕被人追杀。” 倪笑闹挤挤眼:“死鸭子嘴硬,不是情人送什么手信?你敢说不合你口味?” 我虚弱地辩解:“女人嘛,都是爱吃甜食的,很可能白素月也有一份。” 倪笑闹给我一个脑瓜嘣:“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可没劲,她在酒库?我们去会会她!男人嘛都爱逛酒库,有个把红颜作陪也正常,别看卿卿我我的,但他心里才不当回事呢,你也别当回事。” 我才不想和那个从眼神里就透着不善的女人打交道呢:“要去你去,争男人有劲吗?” 倪笑闹转身就走:“没问题,我代表你去,扛块大牌子,上书四个字——白贼受死!” 她玩真格的话,事情就闹大了,我堂堂皇家私宴首席大厨,丢不起这人。京城遍地是黄金,我还得混饭吃呢。我拉住倪笑闹的手:“别别别,我们去溜一圈,顺便带你去见见天下绝色欢美人,那可是一代妖姬,男的。” 有美人可看,倪笑闹喜滋滋,不和我计较,走了几步又问:“有比皇帝还好看的人?除了过世的静王爷?” “味道不同,一个是赤油重酱,一个是甜烂小食。” 我们赶得巧,欢美人刚起床,正揽镜自照,眉心蹙成一个“川”字,见有人来,侧眸一笑,满室盈辉。那一刹真如阳光照在琼林玉树一般,晃人眼睛的璨亮。倪笑闹站在我右侧,喃喃惊叹:“哇,绝世小受啊!” “小兽?” 欢美人身披一件深紫宽衣,侧身坐上长塌,身子一斜,神情间甚惬意,欠身问我:“金银花,可是专程找我叙旧的?或是——”舔舔嘴唇,情色意味深浓,“还带了一位姑娘来……” 倪笑闹眉开眼笑,捶了我一下:“金银花,你口味这么重啊?” 我才不会把欢美人的玩笑当真呢,但倪笑闹跟他是初识,竟信以为真,大大咧咧地往旁边的贵妃榻一坐,就和他聊开了:“你要是能到我生活的朝代一游,大有作为。” 欢美人淡淡一笑,媚色横生:“姑娘不是这个朝代的人?” 倪笑闹又祭出穿越说:“我来自另一个时空。” 欢美人对倪笑闹的来历悉数笑纳,他只关心更重要的话题:“我去那里能干什么?” “我的朝代有很多像你这样的人,从事服装设计,哦,就是做衣服;或是摄影,哦,相当于绘画,不然就是给人捣鼓发型,就是盘个鬏鬏或是束起来,等同于书童帮你干的;还有些活跃在电视台,也就是说书啊唱戏啊,他们也都不大和女子交往,但这很平常。” 欢美人眉宇间有一瞬的空茫,又问:“真的很多,很平常?” 倪笑闹挠挠头:“是挺不少的,虽然社会还不大宽容,但他们活得也很滋润,不出格,也就不会人人喊打。”见欢美人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就说了下去,“我们那个朝代,大家只关心钞票,上网炒炒股、偷偷菜,幻想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实在不行的话,就憧憬背朝大海,四季不晒。” 她的新名词太多,我听得一知半解,但欢美人却似听非听,只沉溺于“很多很平常”上,仰头望天,显是陷入了追忆。我心下立时分明,他在想念某位故人了,当娘亲倚树而坐时,也是如此。照这样看来,他心头的那个人必不是易公子了,时常碰面,怎会怀念。 我便放下心来,见倪笑闹想开口打断他的思绪,就掐了掐她的胳膊,示意她不要打扰他。欢美人向来随性而为,我不曾见过他有沉寂的一面,许是,真的想到了一桩不开心的事了吧…… 情之一字,连这风月场中如鱼得水的人也会绕不过吗?这是我未曾见得的欢美人,沉静忧悒,寂寞无边。我很吃惊,默然地自斟自饮,不觉又是半坛下肚。所幸这次不是梨花白,而是山野小店自酿的米酒,很清润甘甜,没什么后劲。 我们三个人就这样各喝各的酒,直到欢美人恢复自然,红烛高照,莹莹光芒映着他的脸,乌黑长发披在肩上,整个人像英子形容的凤凰精,美艳不可方物,又透着浓烈的妖气。桌上酒杯细长,他两指一夹,酒杯轻巧巧地端在手中:“金银花,还愿做冰山吗?” 他的突然发问让我一愣,想了一下才道:“如果水够持之以恒。” 他喝了一杯酒,忽有些出神:“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别揭伤疤。” 我想他是指我娘的故事,笑了笑道:“以史为镜,可明得失。” 倪笑闹听不懂我们之前的暗语,但这句是听懂了,插嘴道:“金银花,怕什么!生命不息,恋爱不止,情场上跌倒了,就躺着养精蓄锐,以待新一轮桃花。” 欢美人挑了挑眉,笑了一下:“躺得太久,养出了一身的萧索和暮气。” 他的语气里有很强烈的唏嘘感,连倪笑闹都不忍打击了,轻声道:“我想他一定很好。” 欢美人只取了酒喝,不再接话。倪笑闹把场面搞僵了,有点尴尬,想找补回来,就冲我道:“你是担心易公子太好看了,不敢走近对不对?可我告诉你,我生活的朝代有个很著名的女人说,反正男人都很花心,不如找个帅点的。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与你共勉。” “这就是你看上了路人甲的缘故吗?” 倪笑闹刚要答,侍女香儿手持一封信匆匆直入,连欢美人有客到访,迟疑地收住脚步,但神情非常惶急,必然有急事发生。 一道身影如箭矢般飞跃,我只觉得眼前一花,欢美人已掠到香儿近旁,拿过那封信,只扫了两眼就看向我,清清楚楚道:“小易遭敌众追杀,坠入深涧,生死不明。” “什么?”一时间我的表情凝固,如陷身梦魇,又似有急雨在脑中嘈嘈而落,双腿灌了铅似沉重,无法移动分毫。 倪笑闹慌忙来握我的手,我再无力量控制心神,嘶声问:“怎么办,现在怎么办?” 欢美人停下手中的动作,声音无比疲倦:“等消息。” 我站起身去抢信,一目十行地看,白纸黑字只写着:“主公遇敌众数百,我方寡不敌众,几全军覆没,血流成河……”并未交待深涧的具体方位,我握着信,手有些抖,“什么叫生死不明?没看到……没看到尸首,那就活着!再找啊,再使劲找啊!” 他才给我送回手信的,他说要等他回来吃,他怎么可以,他怎么可以变成“生死不明”四个字?我盯着信看,恨不得将它们碎尸万段,俱都烟消云散。 他早就知道此番出行凶险对吗?于是那夜来找我,他在那夜来找过我,竟要成诀别吗?我拿着信,不觉已泪流满面,我甚至,我甚至什么都没来得及跟他说过,他怎么敢去死? 浑蛋!你让我别跑,我没跑,那你也别死,好吗? 欢美人皱了皱眉,抢过信,又看了看,不满道:“女人就是没出息,他还没死呢,怎就哭上了?有你这么当留守夫人的吗?” 烛火一晃,香风细细,正主留守夫人白素月来了,明洁脸容写满焦灼,只向欢美人问:“他出事了?” 倪笑闹握住我的手一紧,放肆而挑衅地打量着她,反客为主地问:“这位姑娘找谁?” 白素月这才看到我们似的,轻柔而笑,却万分勉强:“听闻公子出事了,我这心里,心里……”摁住心口,似下一刻风来就会捧心而碎,“我连个拿主意的人都没,只好来找阿欢,我知道我太唐突了,叨扰到你们了,可……” 这是我头一回听到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语调忧急,一改她平素的清傲,像最平凡的村妇,挂念着远行的夫婿,看样子是真的急了。连她都会急到失态,易公子这回……我头皮发麻,向欢美人投以求救的神色, 他却忽然笑起来,一室魅艳光芒:“白姑娘请回吧,有消息我会通知你。还有,你那身白衣裳可真有点碍眼,下次最好别让我看见。” 易公子不在,他终于发作了,这人有白色厌恶症,但白素月好死不死只穿白衣,估计她也委屈得很。不过说来真好笑,姓白就要穿白衣吗,那我岂不是得成天披金挂银,搞得比路人甲殿下的随从金条还光灿灿。 被欢美人半分情面不留的数落,白素月竟也好脾气,向他道了声谢,悄然离开了。连背影都风姿绰约,有独立小桥风满袖的韵味,美人到底是美人,连焦急也无损美感,遇雪尤清经霜更艳。 “长得是挺美,但你确定你那位蹦蹦跳跳的小情人会喜欢一块木头?”倪笑闹咄咄逼人,“他对你承认他们的关系了?他说过喜欢她?你确定?” ……他好像是没说过,但难道他应当对我说:“我和白素月是情侣,你死了这条心吧!”我怔忪着说不出话,胸中空荡荡,还说这些有什么用呢,他“生死不明”,这几个字像几块大石头,直把我压成了万古废墟。当务之急是要搞清楚他下落何方,如何打探,我颓然地望着欢美人:“你尽快帮我打听到深涧的具体所在行吗,我想去找他。” 欢美人嗤笑:“就你?你是会骑马还是会打架?” 是,我都不会,但你不能体谅我其心可嘉吗,我被他一副不以为然的劲头弄得有点生气了,酒肉朋友到底不可靠:“你不急吗,你看我们都急成什么样了……” “哟,这次乐意站在同一战线了?都‘你们’上了呢。”欢美人还是见怪不怪的神气,慢悠悠地喝了半杯酒,“你们喜欢他嘛,急也是正常。可我嘛,虽然喜欢男人,但世上又不止他这么一个男人。” “你!”我简直想脱鞋拍扁他那张俏脸,平素称兄道弟的,真遇上事了,就撇得这么清吗? 欢美人存心不让我好过,淡淡道:“咦,金银花姑娘,你的爱心普照大地吗?连口口声声要‘两清’的人都牵肠挂肚的,难道在口是心非?” 狗逼急了也是要跳墙的,我跺着脚:“好吧,不帮忙拉倒!我去找个有武功的!告诉你——”我把倪笑闹扯出来,“她可是大皇子的生意合伙人,我们利用皇族的势力,掘地三尺也能把他找出来!” 欢美人的凉薄也使倪笑闹口不择言了:“风月场中无真情,还真是这样!我们找路人甲去,派十万禁军出马,地毯式搜索,不信找不着!金银花,我们走!” 欢美人侧头打了个呵欠,连眼皮都不抬:“不送了啊,我早就困了。” 走回徐夫记的路上,我仍气愤不已:“我当他俩好得秤不离砣呢,哪晓得人心隔肚皮!” 倪笑闹比我先冷静下来:“他可能也不是不急,但表达方法不同,再怎样也是男人,不可能像我们一样急得手足无措团团转。再说,他一个风尘郎,除了继续打探消息,还能怎么办?” “我也晓得急也没用,但他不急,我就很生气!可他根本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啊。”我边走边踢路边的小石头,心急如焚。 倪笑闹在路灯光下侧过头看我:“他不急,你有什么好气的?你操的是哪门子心?” 我把一块石头踢得老远,发狠道:“我看不惯他这么对待易公子!” 倪笑闹啧了一声:“也许,易公子自己不介意被他如何对待。” “他介意的!”我嚷道,“他怎会不介意?别看他老是凶巴巴,其实心不知道多纯良。怕我独自回家不安全,要送我回家,又怕我拒绝,非要说成让我陪他回家不可……” 结果还受伤了,背后中了一刀……连我生病都赶来看我,执行公务出外时都不忘给我捎手信,他这样的人,若是被朋友薄情寡义地对待,一定会很难过的吧…… 倪笑闹的眼睛在灯光中亮晶晶,抿嘴笑道:“我看啊,介意的人是你,金银花。” 我一凛。 真的,不用再质疑了,她是对的,我介意。我在意他的安危周全,介意他是否被人善待,被人尊重和关爱,乐意见到他志得意满神采飞扬—— 我的心意,在他身上。 再明了不过,谁对他不利,便是与我为敌;谁是他的良朋知己,便能和我称兄道弟。我立在灯下,和倪笑闹对望着,一时又是难为情又是心内澄明,竟有些讪讪之意,只得猛抓头发掩饰窘态。 我接受了我对他的心意,再无逃避和更改,却是在他生死难测的关头。 当晚我们就去皇宫找了路人甲殿下,大概是欢美人也派人请他们帮忙了,他对易公子的境况了如指掌,明明也是心焦忧虑,却还来劝慰我:“放轻松些,他吉人天相,不会有事,你回去好好睡一觉,说不定明日他就生龙活虎地站到你面前了!” 都是易公子的朋友,但路人甲无疑比欢美人让人安然多了,他和煦的笑容给了我很大的力量,我握着拳望着他:“殿下,承你吉言,我们一起等他平安归来。” 但回到徐夫记,还是睡不着。心放不下,彻夜难眠,翻来覆去的,把英子吵醒了好几次。到了后半夜,她彻底睡不着了,我也不想强迫自己入睡了,干脆一人占据一张床谈天。 我们的经历太不相似了,只能闲扯。英子说,初见我时,觉得这女孩塌着肩,瘦伶伶的,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模样,不想竟聪明又神气,像是什么都不在话下。我跟她说:“不,不是这样,我怕穷,怕死,也怕……感情。” “感情?”英子笑道,“我不知它是什么,但你看过皇帝和皇后的故事吗,那本《江山谣》。” 英子幼年时,村里来了个戏班子演了三天大戏,天天都是它。这出《江山谣》改编自同名小说,红极一时,每个茶楼酒馆都会演。英子觉得扮演皇后的女子很好看,每天都挤在人堆里凑热闹。 有一出演到皇后和皇帝分别,她投入剧情,看得泪眼婆娑的,有个路遇的女子咳了声:“戏剧嘛,美化程度太多了,完全是为了拍皇帝马屁,事实才不是这样。” 那女子长得极美,比台上的戏子还要好看。她披一袭红氅,在雪后的树边一坐,长腿舒舒服服地伸着,解下腰间酒囊饮酒,像个侠女。酒很香,英子好奇地问她:“你认识皇后?” 女子随手抓一捧积雪在手里,哧溜喝一点酒,黄昏的夕照衬得她面孔橙黄而凛冽,微微眯着眼道:“这酒不错,尝尝看?” 那是英子的人生中第一次饮酒,很辛辣,很呛口,她喝不惯,咳出了眼泪花。女子笑着把酒囊拿回去,静静地坐着看雪,像雪地上盛开的梅花。她生得太好看,连看戏的人也忍不住把视线投给她,看了一眼又一眼。她全都不在乎,清空幽独地斜坐,周遭喧闹,似全然与她无关。 喝光囊中酒,神秘女子起身,大踏步地继续赶路,红衣烈烈,消失在天际。她身上有种懒于表明的卓尔不群,无人知她从何而来,要去往何方,她的到来和离去,像天边的彩虹般迅疾而消逝,却让英子久久难忘。 那年英子才6岁,却已懵懂地觉得,连皇帝和皇后之间那样完美的感情,也有人冷冷地说,那不是真相。那么,感情其实是个大而无当的事情,不必看得太重,所以若干年后,有人上门提亲,她从门缝后看了看来人,见其五官端正,料想其亲戚的儿子也差不到哪儿去,也就肯了。 不似《江山谣》里写到的生离死别,英子的婚事安全妥帖,没有大起大落,却一帆风顺。虽然苦点穷点,但她很知足,就劝了我几句:“别想着感情不感情的,命运塞给你什么人,你就接着。” 这话真耳熟,让我想一想。哦,易公子也说过做人要“不求甚解”。可能只有如此,才能抵达平静安宁吧……我把手插进头发里,可生离死别不是我求来的,是老天突然给我的当头一棒,由不得我躲避。 他好吗…… 他捎给我的馅饼们都放在床边的小桌子上,这算他送给我的礼物吗?可我竟还没跟他说声谢谢,他怎敢不活着?! 我需要你仍与我活在同一个世间。 忧怖丛生,坐困愁城,易公子的下落仍迟迟未有定论,路人甲殿下携倪笑闹来了徐夫记一次,只嘱我放心,却也不曾带来让我宽慰的讯息。他的生死,依然是个谜。我心不在焉地炒着菜,诅咒这该死的生活,我所牵念的人生死未卜,我却不能骑一匹高头大马,星夜狂奔赶去救他;也不能放下手中活,终日焚香祷告,借酒消愁,竟只能深陷灶台油烟,柴米酱茶。 因为我不能让自己闲下来,一闲,我就更无力,脑中全是他,全是那夜血染衣衫的他,在幻景中倒下去,倒下去,倒下去…… 我从远方赶来,竟是为了与你相识又离散? 无能为力的被动感让我心焦难捱,胸中野火熊熊,连客人们的责难都不放在心上。我集中不了注意力,炒坏了好几道菜,客人们都大发雷霆,认为有人在冒名顶替“7号厨子金银花”,如果不是我本尊,就不该收取高昂菜资。他们不依不饶,连老板丁丁都惊动了,亲自出来赔罪免单才了事。 客人怒冲冲地离去,撂下狠话:“你可别太利欲熏心,干出自砸招牌的事来!” 我闯祸了,同僚们人人自危,可丁丁破天荒地没责备我,还托了厨师长问我要不要休几天假,散散心。可我能散什么心呢,心根本是散的,比散了黄的臭鸡蛋还糟,荡来荡去,一肚子苦水。 总是在极端的遭遇下,才肯直面自己的心。我想他,比所有的时刻加起来更甚。只要他活着,我立誓再不和他针锋相对,不顶撞不挖苦,不以挑衅他为乐事;只要他活着,他说什么我都依他,温言好语,迎合有加,活成了白素月也不打紧。 易公子,请你活着。而我再也不逃了,不逃开我的心,不逃开命运给我的遭遇,哪怕结局惨烈,我也不逃了。 你让我别跑,好吧,我咬着牙,我不跑。 我一夜一夜地捱着,心力交瘁。惶乱中,香儿来徐夫记找我了,一照面,我就跟她往酒库跑。是欢美人让她来找我的,这毋庸置疑,但香儿对情势一问三不知,我想见欢美人之心如饥似渴,那夜才和他交恶,似全都不必再介怀。 我撇下香儿,跑跑跑跑跑,一柱香时辰,我就站到了酒库门口,喘得直想呕吐。拼命压住心口,深深吸气,才能镇定心神,走向欢美人的窝。 屋内一灯如豆,昏暗铺天盖地。欢美人一副准备去睡的模样,衣衫半敞倚着廊柱笑望我。我的声音响在空落落的房子里:“他,他在哪里?” 窜动的烛火下,欢美人一双黑眸真可用“翦水双瞳”来描绘,像两颗黑玉石,却只说:“嘘。” 我才惊觉,他的面上罩上了一层蜡白的薄光, 眉尖有掩抑的深寒,一身风尘仆仆的气息,决不是我所熟悉的欢美人。见我望他,他探身取了酒喝,语气疲惫道:“那家伙爱玩,老在偷懒,武功可不大好。” “他还活着?”我只关心这个,心提到嗓子口,急切问道。 “你希望他不在?那可真有点其心可诛。”欢美人微微一笑,自袖中摸出一叶飞刀,递到我手上,“他在里屋。来,趁他还在昏迷,无还手之力,对准他心口,就这么一下子——” 揪着的心这才落到原位,肯开玩笑,他不会有事。我把飞刀搁在案上,快步向里屋走去。只是短短5天,却似5年,沉甸甸地压在心头,挥之不去。 易公子被欢美人安放在那张我也睡过的雕花大床上,紧闭双眼,蜷缩得像个小小孩童。我解下外袍搭在他的被子上,凝目他苍白面孔,一瞬间像地老天荒都横陈眼前,我百感丛生,不由泪如雨下。 还好,你还活着,那,一切就都还来得及。还好,你还活着。 我伸出手,将他露在外面的胳膊掖进被子,他袖上的血已成暗色的血块,黏在布料上,湿透重衣。他的关节处俱已因淤血肿胀,着手之处如有火烫,显是在几日前经历过一遭恶战,或是几遭。 胸口顿如塞了一团硬物,浑身处处胀痛难当,想代其受苦,却只能眼睁睁地束手无策,我抚上他的脸,他像已化为石像,任由我碰触,一动不动。那双常常流动着笑意的眼眸紧紧闭着,像风中的火,命悬一线。但我知道,他已将我的快乐与哀愁,我的心动和惘然,我的朝夕悲欢都收进了这双眼底。 如果,如果我还有希望的资格,我希望,他这就睁眼,冲我顽皮一笑,如雪夜星光。然而他仍无知无觉地躺在他的疼痛里,躺在他黑茫的厮杀中。我视线中的一切都已模糊,像一片茫茫白雾,我看不见身后欢美人缓慢步入,也看不见灯光中他轻声叹息,只听到他说:“出来陪我喝酒。” 当夜,我和欢美人对坐在华庭里,对彼此卮酒相陪。坦白说,我不嗜酒,但微醺薄醉是极妙的感觉,飘飘虚虚,恍恍惚惚,像能回去人生中最美的时刻,能见着最想念的人。 或者,这就是那么多人沉溺于美酒的缘由吧。 我执杯问欢美人:“到底是谁想置他于死地?” 他目光幽远,沉声道:“你很快就会知道。” 我点一点头,看着他,那句道歉似不难说出口:“对不起,我以为,我以为……” “你以为我不会袖手旁观漠不关心吗?”欢美人娇笑了一声,端起酒杯抬至嘴边,力求连饮酒这一动作都风情无比,一杯饮尽才道,“我找个能一起喝酒的朋友不容易,况且我和他的伯父颇有渊源。” “就是那个已过世的伯父?他说大伯临终那晚落了雨,他咳血不止。” 欢美人唇角勾起一抹似有若无的笑:“小易对你倒毫无保留。” 我脸一红:“我对他也不差。” 欢美人趋身和我碰碰杯:“不激你,能行么?” 我一愣,笑了,响亮地干杯:“那就多谢你了,美人媒婆。” 那晚,我和欢美人饮尽了一坛好酒。天明时,带着浓浓的倦意和醉意,我歪在贵妃榻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我只觉欢美人披衣走动,垂手立在窗边良久,似是自言自语地说了句:“金银花,你该感到幸福,有一个愿意为你活着的人。” 我挣扎着想开口询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但全身乏力,头一歪,就睡过去了。 一宿好梦,再醒时已是正午。揉揉眼睛,一睁开,就和那双黑亮的眼瞳对视上了,我又惊又喜,疑似梦境,不确信地问:“是你?” 易公子凝注我,眼神奇特,然后他恢复了从前的笑容:“发生了什么事?你好像有点不同啊。” 他是指我对他的态度吗?可我也不晓得该说什么,看到他我就觉得很温暖,即使深秋正冷,而罗衾尚薄。 我想我只是想见他,仿若见着了就能一生无憾无悔,弹指聚散也罢,至少也曾并肩走过雨中长街。 “你……你回来了。”我想说更多,却停住了,心口涌起一阵难言的软弱,有些酸。 他点着头,笑眯眯:“我回来了。”尽管衣衫上还有黯寂血色,脸色也很暗沉,但他已可行路,已可说话,我的心彻彻底底落到了实处,但打定主意要说与他听的,还是堵住了,我竟仍然,仍然说不出来。 “喂喂喂,我的馅饼呢?”想必他也不习惯这局促的相处,别扭地敲着桌面道,“我饿了。” 我跳起来:“我回去拿给你!都在的!” “慢着——”他长臂一伸,把我捞回,“小别胜新婚,我们来叙叙旧。” 才从鬼门关历险了一回,竟不改油腔滑调,我瞪着他:“真该让你再躺半个月,每日只能喝药粥。” “没问题啊,20两一碗的标准就行了。”他摸摸头,笑得一脸阳光灿烂,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身着血污长衫,有违倜傥本色,“不要以为我长得好看,就认为我遥不可及高不可攀,其实我海纳百川。” 说话间,香儿掀帘而入,端来了热气腾腾的清粥小菜,笑语可人:“姑娘和公子慢用。” 欢美人的小婢挺贴心啊,我也饿着,推了一碗给易公子:“伤者先请。” 他扯开一个振作的笑,指着我作威胁状:“等着。” 等来的却是他返回里屋摸出的一部诗书,啪地砸到我跟前,颐指气使道:“翻开,第116页。” 我不和伤员一般见识,慢条斯理地翻到116页,是一首七律: 昨夜海棠初着雨,数朵轻盈娇欲语。 佳人晓起出闺房,将来对镜比红妆。 问郎花好侬颜好,郎道不如花窈窕。 佳人见语发嗔娇,不信死花胜活人。 将花揉碎掷郎前,请郎今夜伴花眠。 他转开脸,语声平淡地说:“这诗让我想起了你。” 我翻到封皮一看,几个大字好显眼——《闺房艳词》。原来,捕快大人的枕边读物尽是这一路啊,春宫图啊艳词啊…… 他看出我要嘲讽他了,先下手为强:“男儿血气方刚,你兰心慧质,一定很理解对不对?” 还没等到我反击,香儿已来了一招更狠的:“易公子,你的衣衫都被血污透了,奴婢马上替你换……” 他正得意,一低头,发现自己穿得这等狼狈,大惊失色,一阵风似的逃回里屋,哀号声在房间里盘旋:“为什么没人提醒我啊——” 大难不死,他竟依然是那个宣称面子和伤势同等重要的孔雀一只…… 第七章:你的江湖你的花朵 我在意他的安危周全,介意他是否被人善待,被人尊重和关爱,乐意见到他志得意满神采飞扬—— 我的心意,在他身上。谁对他不利,便是与我为敌;谁是他的良朋知己,便能和我称兄道弟。 离开酒库后,我和易公子有时日没碰面了。那日下午,路人甲殿下带了几个随从把他塞进了皇宫。别看这人天不怕地不怕的,一见这路人甲,就乖乖地跟他走,殿下到底是殿下,几句话就把他降服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你以后想飞想跳,可都在此一举。” 想必易公子承揽的是事关皇族的惊天要案,获得的礼遇也好些,被请回皇宫静养,这可是一般人享受不到的福气。他却耷拉着眉,拉长了脸,怏怏不乐得紧,我逗他:“不要紧,有艳词陪你,不会寂寞的。” 他露出一丝笑意,大大地认同:“美貌宫女也挺多。” “你!”我想说你敢,但没资格说,住了嘴。 他照笑不误:“美貌小厮也有的是。”乐哈哈地扯扯我的辫子,“金银花,改天再找你玩。” “你还是守着美貌宫女小厮玩吧!”我气呼呼,径直走人。这人从来没个正形,脑中除了玩就没别的事可做了,探个案次次都被人杀得要断气,一活过来就惦记着他的娇娃美男,我还是走为上策。 伤员把自己的调养期经营得有声有色,我懒得去探望了,索性寄情于事业。趁《寻秦记》势头正旺,加大开发力度,接连创新了“项少龙”和“秦嬴政”等新菜,并顺利地拿到了“倪氏集团”第一次分红,数目颇不小,顶得上我在徐夫记4个月的月俸。 月俸只能糊口,关键还得靠生意啊!我和倪笑闹都很高兴,握着对方的手拼命摇,还冲到酒库里请欢美人吃了一顿饭。上次倪笑闹把欢美人骂得太狠了,连我都不好意思,就当了个中间人,缓和缓和关系。 不过这用途不大,事后欢美人跟我说,他既然是风尘郎,对再污秽的唾骂都笑纳之,倪笑闹骂人的水准过低,不会伤他分毫。他不喜欢她,跟她骂不骂他没关联,他只是嫌她太聒噪,行为也太夸张。 我倒是不解了:“你不觉得她有趣吗?” 他反问:“比你有趣?”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以毒舌见长,倒无人说我有趣。” 欢美人笑如花团锦簇,拈起一枚白果吃着:“第一次见你,小易就和我说,你很有趣,你娘开启了你对感情的不信任,你并不能领会,却照本宣科,有趣,很有趣。” “所以你们都喜欢我?”白果像糯米,味道不坏,我剥着吃,“本质上我跟倪笑闹没区别,我爱钱,她也爱钱,她还爱美男,比我更热爱生活。” 欢美人把白果壳拢到一堆,摆出了一只兔子形状,媚目一睐:“她很好,我就该喜欢她吗?自静王爷后,我只觉得你和小易有几分意味。” 能跟响当当的大美人静王爷摆在一起,我还是很乐的,尽管他已过世多年。我问他:“我还当易公子是你的酒肉朋友,你不那么看重呢。” “他?”欢美人拧拧眉,“他对孤独天赋异禀。” 他说易公子孤独,是了,初初见他,他就流露出忧思和迷切,惹我困惑,因这困惑生了关注,因这关注生了情思——或许情事的开端多半如此,你让我觉得与众不同,因此情有独钟。 但谁知道他呢,脑子里在想什么名堂,忽远忽近的,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吊儿郎当。他在皇宫里快活,我也不去找他,白天炒炒菜,晚上去烤场帮工,倒也闲适。 有个落了大雨的夜里,烤场难得清静了一次,我也闲下来了,就挑了几样菜,坐在屋檐下烤给自己吃。 来京城也有时日了,但我的口味还是改不过来。土豆切成厚片,刷上麦芽糖熬成的汁,再刷一层基础酱料,生抽、豉酱、盐、蚝油,接着是玫瑰露和芒果蜜,最后滴上橄榄磨成的汁液,大功告成。 一口咬下去,有蜜味,有淀粉香,甚至还有肉香。在绿岛时,我经常削上几只土豆,和彩虹分享,硬生生地把土豆做出了大块吃肉的口感和鲜味。 可惜京城的香料不易寻到上品,日后回绿岛,要带些来贩卖。比方说,迷迭香新鲜的好吃,而杜松子是干的才香,腌制肉类时,用上一点儿就妙不可言。我咬着土豆片叹气,烤个土豆都工序复杂,若是拿来烤点肉吃就好了。 蓦地,一道白光闪过,我定睛一看,喜上心头。是只小兔子,缩在一架柴火旁。我走过去,它想逃,但逃不快,睁着红彤彤的眼睛和我对视着。我蹲下身,看出它的脚不大灵便,顿时吹了声口哨,自投罗网,我有肉吃了! 徐夫记以“鲜香美”著称,所有的食材都是当天采购当天销售,还时常供不应求,到了戌时就卖空了。我嘴馋想吃肉也得拖到明日,这只小兔子刚好给我打牙祭,顺便还能让我再锻炼一下烤兔肉的技术。这可是我在绿岛几乎吃不着的美味,可要让它死得其所才好。 半个时辰后,我已把兔子剖得清清爽爽,将它的内腔用淮盐和香料略腌,再放到架子上,上明火烤,边烤边蘸酱料。当已有肉香散出时,我已将手边的橙子制成了果冻,打算一会儿和兔肉同吃,既解肉腻,又很爽口。 “小飞,小飞!”天地间蓦然响起清脆的声音,如滴水入涧。我好奇地扭过脸去看这急促脚步和急促语声的主人。 不速之客年岁不大,顶多10岁,没有束冠,只用发带将头发束起,小鹿般的琥珀眸子,长睫忽闪,唇色很淡,是个漂亮而苍白的小男孩。再过几年,必是鲜嫩多汁的美少年。时光啊,你端地美妙。 见我望着他,他微愕,收住了脚步的同时,向木架上望去—— 然后,他咬了唇,垂下杏核般的眼,喃喃问:“是……是它吗?”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了。一只名唤小飞的小白兔,是他的宠物,并即将成为我的盘中餐。 一天一地的雨水落着,男孩子的面色苍白如雪,我们在肉香扑鼻里大眼瞪小眼,都说不出话。老实说,在这纯净小少年面前,我理亏了:“抱歉,我不知……” 不说这句话则已,一说就起了反作用,他猝不及防地怒了,瞪我:“你怎么能吃动物?” “啊?”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能吃的除了植物就是动物了,“它,它是肉啊!” 在一个厨子兼好吃鬼看来,兔子就是红油兔丁麻辣兔头,猪就是蒜泥白肉粉蒸排骨,鸡就是豆豉鸡翅卤鸡腿清炖鸡汤。我在绿岛吃了好多草——海草和蔬菜都算,到你们国家不就是来吃肉的嘛,我又不吃人。 可小少年压根不体谅我的苦衷,怒火劈头盖脸:“有眼睛的东西都不应该吃!你看到它们的眼睛,不会心软吗?” 有眼睛的东西都不应该吃……这句话很费解,我得想一想:“那么,你吃苹果吗?苹果蒂凹进去的部分,不也是只眼睛在看着你吗?” 那双熠熠闪烁的眼睛黯淡了一下:“那是它的肚脐!” “眼睛!” “肚脐!” 我存心想逗一逗这个圆鼓鼓乌溜溜的小家伙:“好吧,你吃了有眼睛的苹果,我烤了有眼睛的兔子,我们扯平好不好?” “不好!”他尤在生气,“它看着你的时候,你难道不害怕?” 我被他强大的逻辑打败了:“兔子又不能把我怎么样,我为什么要害怕?它那么小!” 他微抬了脸庞,顺着我的话说下去:“对,它那么小!那么可怜!那么可爱!你怎么忍心吃它?” 我小心翼翼地看了看他的脸色,他上牙齿紧紧咬住下嘴唇,咬得太用力,把自己给咬成了三瓣嘴的小兔子,只好长叹一声:“你说兔子小,可怜,我都承认,但是……”陪着小心问出口,“它真的可爱吗?我觉得它长得跟老鼠很像啊……” 小朋友立刻怒发冲冠了:“兔子和老鼠长得像?你说兔子和老鼠长得像?!你吃兔肉也就算了,我尊重个人饮食习惯,但你说兔子长得像老鼠,我不能忍!” 吵架的由头变了。当易公子的声音自门边传来时,我跟小朋友正为“兔子和老鼠长得到底像不像”吵得不可开交,互相揪着衣服,寸土不让,直到兔肉的气味让人垂涎三尺,香飘十里。 闻香而动的易公子就这样不请自来,披一袭雪色衣裳,笑声里带了一丝清新的雨意:“什么肉这么香?” 我抬眼望着他,心头忽地涌起一阵没骨气的欢喜,一别多日,我是想他的,但想念是不妥的事,若无欢聚就不会有离散。经过多日的沉淀,我对他的那腔情意,又退回到安全地带,这样才好,我觉得。 美少年抖落着一身雨气,剑眉斜飞,笑得动人:“主人,别来无恙?” 小朋友清亮如晨星般的眼睛一愣,我也一愣,他对我的称呼信手拈来,太过随机:“主人?” 易公子唇角弯起,负手悠闲道:“你花了一文钱买我,我还没来得及为你效劳呢,这就不认了?” 看他神清气爽,伤都该好透了吧?皇宫医师济济,他又是重点看护对象,活蹦乱跳也是意料之事。我指一指小朋友:“那就正好了,帮本主人传道授业解惑,告诉他兔子和老鼠相似之处。” 小朋友咬唇瞧着我,眼神像小鹿似的澄澈:“哪里像了?”两只手掌放在头顶比划着,“兔子的耳朵,刷拉地长;老鼠的耳朵,刷拉地尖!兔子的尾巴,刷拉地短;老鼠的尾巴,刷拉地长!哪里像了?” 我被他绕晕了,但瞧易公子浓眉一扬,潋滟的眸间清朗朗:“小虎,别听她黑白颠倒!白兔子,灰老鼠,哪里像了?” 被唤为小虎的少年对他笑出一脸的明月清光,扑上去笑唤他:“二哥,还是你伸张正义!” 我郁闷了。刚才还想着,反正一只兔子吃不完,有人分享也好,关键是多了个同盟军,共退外敌,把难缠的小朋友彻底击败。哪晓得下一刻同盟军就变成了仲裁者,还当场认了亲。他们打仗亲兄弟,上阵两个人,真叫我这个沾满了兔子血的刽子手情何以堪。 秋雨淅沥,风吹动了易公子的长袍,他看着我笑,细碎的银芒在眼瞳间飘漾:“主人啊,你任杀任剐都冲我来,别跟小虎过不去,他比你还小一岁呢。” 那小虎有13岁了?真看不出来。我皱了眉,暗觉不对:“你怎么知道我多大?” 易公子眉目风流依旧,得意洋洋道:“我有什么不知道?我知道你好吃好色,喜欢吃浆果和糯米,口味偏甜。你学过刺绣,不成;学过筝,不成;学过书法,也不成。我还知道你小时候跟一只山鸡打过架,它啄了你的脚,你拔了它的毛,丢到滚水里烫了吃,还埋怨山珍哪及海味。” 我思绪一滞,样样全中! 糗事一箩筐,深深地取悦了小虎,他回眸瞧着我,笑容大大地绽开,眸色如染了露水般湿润光亮:“你从小就喜欢虐待动物啊!” 好大一顶帽子扣得我东倒西歪,我惊恐地看着易公子。他是谁?竟连我平生第一次料理鸡肉都了如指掌?这个捕快也太惊人了吧,从大内密案到鸡毛蒜皮的活都接吗? 9岁那年,大夏朝赐给我国一些食物,其中有几只色彩斑斓的山鸡被彩虹当成了宠物,天天跟它们玩。不料有天山鸡们集体作乱想叛逃,鸡飞狗跳的抖落了一地毛,我和彩虹连忙扑住它们,先后被啄了好几下,后来还是在仆妇们的帮助下才制服了它们。 一气之下,我就把山鸡都丢下锅,胡乱地弄熟了,又腥又老,半点不好吃。绿岛国是个与世隔绝的小岛,连山鸡还是头一次见,谁也不会弄,结果这件事传到大夏朝,引为笑谈。至今仍被我视为前耻,好好地藏着掖着,生怕外人知晓。 目下当面被人揭了短,我的脸红成了调色板,气急败坏地问:“你怎么知道?你们捕快连这些都要调查么?可我又没犯法。” 易公子不慌不忙地弹弹衣角,唇微微上翘,勾出一抹让人心跳骤停的浅笑:“对主人的喜好了解得多些,伺候得也会顺手点。”说罢,他已侧转身,倏地拉过小虎,如风般掠远,消失在门后,身不见声尚近,“我去去就来。” 那飘逸的衣袂擦过碧青的阑干,他身手利落,看来刀伤好得差不多了吧。我愣了一下神,吃力地追忆是否小时候见过他。我没离过绿岛,但他也不可能去过,是的,我好色,如果我见过他,不会对这么漂亮的人没印象。 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往事?我闷闷地坐下来,添了一把柴火,继续烤着兔子。约他们同享还被羞辱了一顿,唧唧歪歪没完没了,他大爷的,我可是给皇帝做过饭的人! 我握紧了拳头,憋了一肚子火,那小虎还指责我虐待动物,要是我告诉他,我在江南看过兔子有时会吃自己的粪便,看他还觉得它可爱不。 一想到易公子倒戈相向我就更来气了,他不是说一会儿还要来吗,我脑中念光一闪,返身回住处取了一只瓶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仔细地刷在兔子腿上,又洒了些孜然和胡椒面掩盖。弄好后,我满意地盯着我的杰作,一不小心,嘴角扯出了一个狞笑。 身后传来几声悄然的脚步声,我眉尖一动,不回头也知是谁来了。切下一只兔腿,转身一递:“刚烤好,香。” 易公子接过,凤眸微睨,笑得别有用意:“主人待我真是痴情一片啊……”说着毫不设防一咬——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他的笑颜一僵,呵呵呵地直抽气,涕泪横流,狼狈不堪,大力把兔腿扔到地上,恶狠狠地从牙缝里挤出话来:“你!你……” “刁奴不站在主人这边,当然要责罚。”我嗤笑起来,“你怎么连防范意识都没有?你知道我小时候的破事,但恐怕不知我外号毒舌花吧?一只山鸡惹了我,我都要报复,况且汝哉?” 他吸着鼻子,嘴角抽搐,也不知道是想骂人,还是想咬死我,总之面部表情精彩万分,一改他倜傥美少年的形象。我噗哧笑了:“我连吃山鸡都不知道怎么吃,莫非你连芥末也不知道怎么吃?几千年前,它就是贵国的宫廷秘料了,后来才传到四海的。” 绿岛不产芥菜,彩虹的姐姐四公主回国省亲时给我们带了一些,培植了多次才成功。芥末是取它的种子碾磨而成的,用来蘸鱼片味道很佳,又有解鱼蟹之毒的功效,离岛时我特意带上一瓶,正巧派上了用场,可喜可贺。 他好容易才缓过劲来,闪到我身前,捏住我的下颌:“主人快意恩仇,佩服。” 离得太近,但见这人已恢复了风雅,如缎的发丝随意地披在肩上,一袭白衣锦袍不羁又飘逸,只轻描淡写地笑着问:“主人,择日不如撞日,今时不妨履行一文钱之约?” 轮到他赏玩我的脸色了。在他面前,吃瘪好像是我的常态,我决心扭亏为盈:“我这儿绝妙的作料多的是,你还想试试哪样?” 他眯了眯眼,不为所动:“哦,给我做饭的人多的是。” 他是在说能够一辈子都不再吃我做的东西呢,对付这种财大气粗的人我没辙,徐夫记再兴隆,他也有不选择的权利。我僵了僵,问他:“我拿芥末害你,你不生我气?” 他站定,白得近乎透明的脸庞泛出微光,星眸粲然:“面对所有非议和暗算都可以嫣然一笑,这就是我。” 我撇了撇嘴,换个话题:“很久以前你就见过我?” 他神色很淡,半敛了眼眸,也换了个话题,自顾自地坐下来,自顾自地说起了往事:“小虎出生那一年,是兔年。事实上,不光是兔子,他喜欢几乎所有的小动物。” 我抱住腿,和他挨坐在门槛上,对着一堆很旺的火,吹着雨夜的风,听他说起从前。他娘生他的时候难产,拖了两天两夜才生下他,差点命丧黄泉,所以给他取名为“易”,盼望他的人生能容易点。我咕咕笑:“我出生时也叫我娘受了苦,她痛得恨不得跳海去。” 他似是知道我心中所想,顺口道:“哪吒闹海。” 我眼一亮,和他轻轻击掌:“孙大圣。”彼此都笑得很舒心,好像认识已有三生,而针尖对麦芒不过是怡情之举。 易公子8岁时,娘亲生了弟弟小虎。娘亲很想要个女儿,冒着生命危险执意要再生一个,可惜还是儿子,并且还是个孱弱的孩子。 小虎3个月时,娘亲就发现他的腿上胳膊上时有莫名的瘀青,久久不退;半岁时,小虎染了风寒,娘亲为他扎针灸时,他一哭,娘一慌,针灸扎偏了,刺破了他的皮肤——极小的伤口,却让他流血不止。这之后,平常人再细微的小毛病,都会在小虎身上放大,就连换乳牙,他都会流很多很多血。 整个童年,小虎的周围,总是充斥着浓浓的血腥气。爹爹为他请来极高明的神医,他们都说,小虎跟常人不同,天生就有凝血障碍,这无药可医,惟一的办法是避免他受伤。所以骑射剑术这些可能会伤到他的事,他一概不能沾边。 每回易公子练剑时,小虎都眼巴巴地看着,爹爹怕他孤单,就弄来了好些小动物养在庭院里陪他玩耍,又请了杂学先生教他机关医卜。好在他学得兴趣盎然,爹和娘这才稍稍放心下来。 “小虎的生日在初夏,他出生那天我跑去看他,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他更好玩的小家伙了,粉嘟嘟的,像年画里的娃娃。可他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苍白下去,尤其是流血时,白得就像个纸片人,不知多惹人心酸。从那时起,我就发誓,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绝不伤害他半分。即使他指鹿为马,我也会赞同。”易公子顿一顿,说,“他说兔子和老鼠不像,那就不像吧。等他大了,他会明白兔子是鼠科动物,它们同生同科。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谁管呢。” 落叶花雨迷离在目,他安然而坐,眉间声色不动,身上散发着淡淡木兰香,缕缕缠入我鼻息。我凝了眸,心头绕上一股怪异的念头,虽然他讥笑我学筝不成,但倘若我会,我要抱琴为君奏,同销万古愁,像白素月一样。 只为我们的生命里,都有使我们拼了命想要珍爱和保护的人,他的弟弟,我的娘亲。他们是我们在这苍茫人世最难割舍的亲人,冷暖相呵,相濡以沫。 我突然很后悔不曾好好练过筝,我性急,坐不住。但如果能够和他就这样坐在微雨初歇的夜里,一直一直说着话,仿佛就是人生最好的一桩事了。 哪怕在半个时辰前,我们还彼此挖苦捉弄。 当白素月的影像沉入脑海时,却有种感觉像要呼之欲出,让我熟悉非常:“那弹筝的白姑娘,为何使我眼熟万分?像在哪儿见过一般。” 他不以为意:“明眸皓齿,长腿细腰,天下的美人多少有几分相似之处,眼熟也不——”笑容忽消,深深地瞧着我,眼神奇特,“咦,怪了,你长得竟有点像她。” 我抢过他的话来用,大言不惭道:“美人多少有几分相似之处……”直直地望了他,“喂,我从不知这句话这样好听。” 他静了一静,低声说:“我也不知。” 空气骤凝,霎时间,我觉得自己好像飘浮起来了,四肢轻得像能乘风万里,迷乱得像回到了江南,四月的原野上,飘满了雨一般的落花。 风声飒然,物华天净,他曜石般的瞳晶晶一亮,启齿轻笑:“我会吹笛子呢,明日吹给你听。” 但次日我们不曾得见。 因为我出事了。 准确地说,是阿成出事了。那只兔子我没有吃,都送给他了,他是个配菜小工,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六口人就靠他的月俸活着,日子过得苦巴巴,连顿像样的饭菜都吃不着。还不时将客人的剩菜剩饭打包,说是带回家喂猫喂狗,但谁也不忍拆穿他。 早晨阿成一来,我就把兔子送给他了:“昨晚烤好的,吃了一只兔腿,腻着了,你帮我解决吧,多谢多谢。” 阿成很高兴,配菜时格外勤勉些,把我需要的小菜备得整整齐齐。下午他就抽空回家了一趟,把兔子肉送回了家。 他的孩子能饱餐一顿了,真好。我卤着桂花鸭,沉浸在欣慰的情绪里。可没料到,两个时辰后阿成的邻居就匆匆来报信,兔肉有毒!阿成的父母和妻儿吃了后,都七窍流血,倒地不起,只须臾就相继断气。 噩耗传来,我惊呆了,手中小铜炉落地。阿成的邻居是位大妈,双目哭得红肿,阿成这个刚强的汉子闻讯也撑不住,跳起来就往家里赶。我懵了一下,拔腿跟了过去。 阿成家离徐夫记有足足二里地,一路上我们都紧张得大气不敢出。大妈反倒安慰我们:“没事没事,可能是闭过气了,左邻右舍的郎中全来了,你们别急,说不定到家就见他们都活蹦乱跳呢。” 然而映入眼帘的是5具尸体,摸摸还有热气。顷刻之间,就家破人亡,阿成一下子就瘫软在地,大放悲声。我鼻子也酸得厉害,拾起散落在地上的兔骨,一看就心惊肉跳了:这些大大小小的骨头,俱已乌黑! 我使劲一扳,骨头碎裂,凑近一看,内壁里全是近似黑色的血点。不是自夸,我的烤功确实还不错,这兔肉我也看过,烤得焦香鲜嫩,莫说骨头了,就算是皮也不会有乌黑现象。我心念急转,必是这兔子吃过中毒的食物所致! 昨夜情景仓促地在我脑海里过了一遍:我在烤土豆,然后看到兔子跑过,它瘸了腿,我毫不费劲地逮住了它,架到火上烤,再然后小虎出现,和我理论,最后,易公子来了,并送走了他。 这一系列过程都顺理成章,兔子也是我亲手料理的,没可能有人觑空投毒,问题只可能出现在兔子还活的时候吃过中毒的食物!但小虎临走前也不曾说到这一点,看来他也不知。想到这点我就不寒而栗,若不是他和我吵的那一场架,这会儿见阎王的人就是我! 我蹲下来,内疚地抚上阿成的手臂,我想跟他说对不住,但对着5条人命,这句轻飘飘的话说不出口。末了,我喉头哽住,跟他说:“我……我会还你公道。” 但心里何尝不清楚,他要的不是公道。公道有什么用,亲人们再也回不来了,任千呼万唤,他们都静悄悄地躺在地上,和他生死永隔。 当务之急,我得找到小虎,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可我不知他住在那儿,回徐夫记一看,易公子还没来,我只得向厨师长请假,跑去酒库找人。 酒库里,只有欢美人。他似长在卧榻上一般,玉手端着琥珀杯,一身浅金色的缎袍似流动的金水般铺陈在他四周,媚眼轻扫:“找谁?” 我没心思跟他调笑,径直问:“易公子呢?” 他殷红的唇角微勾,千娇百媚地一笑:“那探花郎给你吃了什么迷魂药,弄得人人都非他不可的样子?” 这个妖孽,语气半点醋意都没,但神色却作出了十足十。我问:“探花郎?” 他媚笑道:“你道是才学高中探花?” “难不成是探尽百花?”若是平时,我很乐意跟他闲谈下去,但时机不对,我简明扼要地将原委道尽,“我昨日逮着一只兔子,是易公子的弟弟养的。我烤好后送给同仁,未料那兔子身中剧毒,连累同仁的家眷惨遭横死。我得尽快找着那个叫小虎的孩子,问个究竟。” “小虎?”妖孽脸上的笑容凝了一瞬,目色诡谲变幻,让人看不透。我看着他,良久,他开口,“可有兔子的尸骸?” “有!”我从袖中掏出一只纸包展开,“我收集了几根骨头,你看,它们都变黑了,必有蹊跷。” 我只道这养尊处优的妖孽有洁癖,不打算把触目惊心的残骨离他很近。他却像换了个人似的,眸中精光一现,人已腾空而起,落到我身侧,伸出手将骨头捏住,眯缝了眼细细查看。 我敛神等待着。这妖孽好像……好像也不尽然是只绣花枕头呢…… 大概过了半柱香的样子,妖孽拈过一块雪白的毛巾,细致地擦净了手,长睫低垂,淡声道:“情况很不妙,是蛊。我这就派人通知小易。” “蛊?” 他转了转眼珠,刚要回答,门外清风拂动,白素月轻掀珠帘,款步而入。她梳了逐月髻,仍是白裳,耳上是烟灰色的水晶珰,素淡轻柔却曼妙无双。唉,这夏朝的女子就是婉约得多,不似我,连花也绣不好,筝也不会弹。 她太美,我自惭形秽,忍不住叹气。她侧眸望见我,眼中有迷惑一闪而过,像在追忆在何处见过我,却徒劳无功——像我见着她那样。我想起易公子说我和她很像,但两相对照,我觉得这是句恭维话,当不得真。她似浅而薄的白月光,静悄悄地映在窗棂上;我却是个呆头呆脑的胖月亮,圆滚滚地挂在半空中,不,我们不像。 只见她微露雪齿,曼声道:“阿欢可知他的去处?” 他…… 原来他们已然熟到不用称呼名字的地步了,她说一个他字,旁人就知道是谁了。他是她的他…… 欢美人笑得花枝乱颤:“你若不知,我怎会知?” 白姑娘眉头轻颦,更见楚楚风姿:“却不知他今日怎的没来……” 今日…… 也就是说,他每日都来…… 我脑子飞快地转动,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她的出现,使我那颗好色之心有了收敛,我微闭双眼,告诫着自己,正主在此,不可造次,不可造次。但显然作用不大,易公子那张俊脸仍在眼前晃动着,他说今夜要吹笛给我听的…… 妖媚可人的声线响在头顶:“你倒说说看,凭什么你们只找他?” 我睁开眼,发现正主已走,只余淡香。欢美人那张如花似玉的脸直伸到我眼皮下,拈起兰花指,委屈之色溢于言表:“我换骨脱胎,一表人才,在风月圈也算数一数二的漂亮,为何落了个门前车马稀的遭遇?” “那我娘还生得面如秋月身似杨柳呢,不也年方十八就守了活寡,活生生地站成了望夫崖。”我沉痛地安慰着他,拍拍他的手,“幸福跟美貌没有关联,节哀节哀。” “英雄出少年,你小小年纪倒颇有见地。”欢美人注视着我的眼,不紧不慢道,“为避免晚景凄凉,我得自毁容貌去。” “那你等不到晚景凄凉,这就变得很凄凉。”美人无脑,孺子难教,我摇头不止。 妖孽嘟哝着:“道可道,非常道,这也太难把握了,我不明白。” “我也不大明白,我只会做小买卖。” 他返身,从案下取出一把银剑,话锋一转,双目亮闪闪:“我只会杀人如切菜。” “哦,那我只会切菜如杀人。” 只一眨眼他就像变了个人,行头还是那副行头,将袍带系紧,拿起剑在掌心一转,大风突起地掠到门口,回头看我:“走吧。” 等不着易公子来,我们就去找他。我大步跟上去,问道:“去哪儿?” 他有样学样,也摇头不止:“案发现场。” “那里早就被打扫干净了……徐夫记的作风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走得太快,我跟得很吃力,气喘吁吁。 妖孽啧一声:“神医界泰斗在此,你观摩就好了。” “不是欢场泰斗吗?”这人身兼多职,我云里雾里地犯晕。 “那是你的易公子。”妖孽笑得像朵芍药花。 你的易公子…… “你的”这两个字真让人受用呢……和易公子本人那句“美人多少有几分相似之处”异曲同工,都是天籁之音。我刚要答腔,却见妖孽笑意一凝,眸光一冷,银剑已出手。 黑暗中,那剑像长了眼睛般,向右侧的庭院飞去。几声闷哼立刻响起,妖孽脸上湛出几分寒气,倏然飞掠,银光烁烁间,剑已在手。 变故太快,我来不及尖叫以示柔弱,但见那剑尖的血光,迟来的瞠目结舌拍马赶至:“这,这也太……”难怪绿岛国民都安分守己呢,我这一离家出走,三步一刺客五步一杀手的,再不学两招功夫,小命休矣。想到这儿,我冲妖孽拱拱手,诚挚万分,“你有徒儿吗?我拜个师怎样?也让你有了衣钵传人。” 妖孽楚楚地立在月色下,自负至极:“我多才多艺极了,既是剑客又是神医,还能歌善舞,你想学哪样?” “都要!”奇才的徒儿,说出去也很有面子啊…… 他似笑非笑:“为人莫贪心,贪心遭雷劈,只能选一样。” “那……我学剑吧。”医者不自医,神医医术再高明,走在路上被砍了头也枉然。但剑客就不同了,受了伤还能跑去找神医救命,没钱也不要紧,打个家劫个财就好酒好肉好快活。歌舞就算了吧,我自小没天赋,红拂会跳舞,不也要靠嫁个武者才出了头嘛,学它做甚? 见妖孽像在沉思,我怕他反悔,连忙气吞山河地补充道:“命运要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里!我学剑! 他从沉思中醒过来,白玉掌心一伸:“拜师费。” 原来他在盘算怎么创收啊。我笑道:“好说好说。”不是江湖人,也是听过江湖规矩的,那些武术班子又不是大善人,收徒势必要跟经济挂钩,“多少钱?” “五千两。”妖孽答得很干脆。 我连五百两都没有…… 我挣扎着想讨价还价:“太贵了吧……我的命能值这个钱?” 话音刚落,又是几道银光飞烁,又是几声惨呼,又是几个宵小送了命。我冒着冷汗问:“冲我来的还是冲你来的?” “当然是我。”见我掏不出银子,妖孽懒得对我阿谀奉承了,还剑入鞘,“色艺俱佳还有钱,难免被人嫉妒和觊觎。” “你也太直接了。”虽然他说的是实情。 “谦虚就能活得长点,质量高点?”说话间,我们已走到了徐夫记门口。夜已深,几盏红灯笼高高挂起,往常这时,店铺早打烊了,可今晚不同,门前黑压压全是人。 我定睛一望,人群当中那长身玉立的少年,不正是许诺要吹笛给我听的易公子?我嘀咕,吹笛要带亲友团吗?看架势足有二三十号人马呢。 一见我们,他就迎了上来,白袍黑披风,长发用银色缎带束住,月下风华更现飘然。他望着欢美人,一双琉璃双目急色尽显:“我已派人封锁了烤场,你且瞧瞧去。” 然后他转向我,目中含了明净的哀愁,却只说:“嗯,你没事。” 他的语调黯然,神色又颇急切,连嘴唇都干涸得失去血色,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他,愕住惊问:“你怎么了?” 欢美人已推开大门,向烤场走去,易公子着意看了我一眼,执起我的手跟在他后头。十指相握,我脑中轰然一炸,顿时空白。初相见时我们就有过更亲密的举动,那回他远行,还来找过我抱过我,但那是不作数的。 可……现在是作数的吗?那次他重伤,下落不明,我看清了对他的情意,我喜欢他。但他呢?我想要笃信的回答。但这不是花痴的时刻,我暗中揪了自己一把,虽然不大明白他们如临大敌是为着什么,但也知事态严肃,就任由他牵着我的手,任由自己心如擂鼓。 烤场已清空了人,只有老板丁丁独自站在墙角,看到我们一行就急切道:“会是什么毒?” 我对抠门老板的印象略好了二分,阿成只是一个配菜小工,他都如此体恤,到底人命关天,还算有点良心。但他对我就不同了,看我的眼神甚至称得上凶狠。 欢美人和易公子尽管是欢场之人,但瞧着也颇有能耐,碍于颜面,丁丁看看我,又看看那二位,欲言又止,止又欲言,憋出了一额汗。 欢美人问我:“你在哪儿发现兔子的?” 我指指柴火垛:“就这儿!它右边的后腿瘸了,眼睛红得像要滴出血来,我一抓就抓住了。” 欢美人颔首,走到柴火前蹲下身。丁丁举了一只灯笼照着,他蹙紧了眉,执银剑在地面上一劈一划,一寸一寸地察看着泥土的痕迹,良久不做声。 空气凝固得几欲窒息。我的手仍被易公子握着,丁丁狐疑地看看我,又看看我们交握的手,胖脸鼓成了球。 这张脸不好看,欢美人又只给我个背影,我就又去看易公子,不晓得何故,他总让我想要一再地端详,好似怎么都看不够。起先我认为是色心作祟,但欢美人也是顶级美色,一对比就让我知晓自己虽好色,但还算有分寸有原则,是个比较节制的好色之徒。 易公子薄唇抿得好紧,握住我的手也好紧,他眸中似有氤氲雾气,灯火下让我疑心下一刻那里会淌出一片小湖泊。我心一酸,压低声音说:“不对,你有事。” 他注视着我,这目光和昨夜我们当风而坐时的不同,里面有刻骨的悲伤和担忧。见我紧盯他的眼眸,执意要个答案,他哑声道:“是小虎。” 我胸口一紧:“小虎?” 丁丁在这时瞅准机会发难了:“金银花,你装什么傻?小殿……虎公子好端端地怎会昏迷?阿成一家老小死于非命,就是当了替死鬼!” 小虎昏迷了?难怪易公子的脸色糟成这样。联想到阿成横死的家眷,我的心一沉,那只眼睛血红的兔子竟是个毒素!但凡接触到它的人都遭了殃,只有我和易公子幸免于难。他自然不会害自己人,惟一的嫌疑犯直指我,丁丁的怀疑理所应当。 但受了冤枉绝不忍,这才是毒舌花的风格,我不怒反笑:“老板,我从远方赶来,就是等着天上掉个屎盆子往我头上扣吗?” 小地方来的人话说得太糙,丁丁皱紧了眉头,我侃侃而谈:“我若要害你的虎公子,大可选个更隐秘的方法,何必要搭上阿成的性命,造出这么大的动静来?” 他寸土不让:“你年纪尚小,行事不周密也是可能的。” “行事不周密我何必要害人?害了人还不逃,站在这儿被你们抓?” 欢美人站起身,打断了我们的争吵,只对易公子说:“是‘一寸相思’。” 易公子脸色大变,嘴唇翕动着,眼中难掩惊惧。我再傻也明白事态严重,阿成家的惨案在前,小虎也危在旦夕。可他根本没碰过兔肉,怎会中毒? 想起我抹在兔腿上的芥末,我在冷汗淋漓间体会到了微茫的庆幸。幸好有芥末,易公子咬了一口就吐掉了,不然…… 丁丁发问了:“一寸相思?是什么毒?” “不是毒,是蛊,苗疆五蛊之首,专制人心神,相传无药可解。两个月后即丧失全部记忆,六亲不认,凶残暴虐,即便下蛊人身在千里,也可下令,遇鬼杀鬼,遇人杀人。”欢美人抄起银剑,亮给他看,“剑身本光鉴如洗,你看如今这层黑气。” 劫后余生,我却压根笑不出来。因为正遭受劫难的,是易公子的幼弟。昨夜他才对我讲过,小虎是如何柔弱而聪颖的孩子,他宠他如珠如玉,不料还是忽遭横祸。而各种证据表明,肇事者是我! 可他仍未把我的手放开,似是对我坚信不疑。此等情谊让我感怀不已:“你相信我?” “我相信你。”他沉声说,“不是你。” 丁丁惊呼了:“殿下,别意气用事!” 一声呼唤石破天惊,我一凛,殿下? 易公子也是一凛,似对我的惊诧极为不解,眼中闪过一丝狐疑,手一松。我趁机抽出我的手,捋了一把额上的汗。殿下?我花了一文钱买了个殿下? 连日来的情景走马观花历数浮现,皇帝路云天,殿下易公子,是了,我就说他们竟长得挺像呢……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绝色哪有那么多。那小虎就该是三皇子了,这也和在绿岛时就掌握的线报丝丝入扣,夏朝2殿下喜美酒喜女人,3殿下爱马成痴——马也是动物一种,易公子说过,小虎喜爱几乎所有动物。 为避免陪同彩虹入夏宫,伺候必定难缠的主子,我才选择了出逃,浪迹天涯。他大爷的,哪晓得到头来还是狭路相逢,天网恢恢。 在随欢美人和易公子进宫的路上,马车颠簸着,我的心也颠簸着,连跟易公子同乘一座也激不起我的兴奋,魂不守舍七上八下。我还没做出一道新菜式给和善热忱的皇帝皇后品尝呢,怎就陷进了戕害皇子的漩涡中了? 想来是记挂着生死未卜的小虎,易公子长长久久地静默着,穿花快意的从容尽失。马车内太狭小,我低咳一声,打破逼仄的气氛:“方才你拉着我的手……” “我怕你会害怕。”他答得极自然。没心思和我调侃时,这少年有着和年龄不相称的沉然,像他的父亲路云天,既言笑晏晏,也睥睨江山,举止进退有度。 夏朝的皇宫跟绿岛王宫不可同日而语,进宫后,马车在宫城里行进了半柱香时刻,才停在一处阔大的楼宇前。易公子跳下马车,伸过手拉了我,两手相触,我的耳廓又是一热,讪讪地转开眼去。 庭院灯火如昼,温暖的灯光划过他的侧脸,他拿食指敲敲我的手背:“走,见我爹娘去,他们都很喜欢你。” 虽然相识不久,但像已携手千年,那样熟悉和亲切。走进屋内,内室里燃着浅浅的檀香,小虎着了白色的里衣躺在床上,我走近看他,他沉沉地躺着,小脸苍白,睫毛安静地垂着,双颊却红润得像着了火。 皇后坐在床边的矮凳子上,不时轻轻擦拭小虎额上沁出的汗,皇帝蹲在床头,紧紧地握着儿子的手。这一幕让我鼻子发酸,即使他在朝堂上沉稳威严仿若苍穹在胸,灾难来临时,他也只是个担惊受怕的父亲。 要是我爹爹是他就好了…… 指甲掐进掌心,我艰难地阻止那可耻的色心,耳边传来欢美人的声音:“皇上、娘娘,小殿下中的是‘一寸相思’,属下虽无解除之方,但尚能拖延一些时日。”他弯下腰,玉指一扬,在小虎的下颌处贴了一块膏药,右手抚上转动掌心运功,手法凌厉飘忽。不多时,小虎闷哼出声,一口黑血已溢出嘴角。 皇帝有短暂的僵硬,渴盼的眼中光芒尽现,如漫天星斗倾覆,侧身问:“我们还有多少时间?” 可皇后和易公子的脸色却瞬时大变,我一看,黑血源源不断地从小虎口中涌出,像永不停歇的泉水。先头尚是黑血,没一会儿就是殷红的血了,红得凄厉,叫人绝望。 欢美人手指颤抖着掏出怀里所有的伤药,惶惶地想要救助小虎,但已无从下手。 这本是个连杀人的姿势都写意优雅的人,我不曾见过他也会慌乱至斯。这时我听见皇后的声音:“他们竟料到了我们会用离云来克制。”这美妇曾巧笑怡然,此际却语不成调,声在抖,手在抖,整个人都在抖。 我转过头去,望见易公子惨白的脸,我去握他的手,已是冰凉如生铁的触感。 “连母后和欢叔都束手无策……”他断续地说,“我早该把他们一网打尽的。” 欢……叔? 我去看欢美人,他垂着手,失魂落魄地望着小虎,目中烟波浩淼,好似空无一物,跟之前那个能言善辩的人判若两人。这玩心向来很重的人,在那一刻竟状似清坚的面壁高僧,他在想什么? 小虎的血仍一意孤行地狂涌,皇后已落下泪来,攥紧小虎的手,像要把生命全都换给他。 生命是这样悲哀而无可奈何的事……只能看着,却什么都做不了…… 我急痛攻心:“为什么我没事?” 无人能回答我。 第八章:传闻中的七公主 我说:“漂亮男人靠不住。” 路易笑得邪恶:“漂亮与否都靠不住,天下男儿皆薄幸。” “那你呢?” 路易一杯酒见了底,自吹自擂:“我是个中奇葩。” 一声哨音响起,打破了一室的痛彻。 “玄冰崖紫萱。”音色清澈如泉,让人精神随之一振。来人的身形快如离鞘剑光,一晃人已立在床边,俯身将手中植物径向小虎嘴角拂去。 一挥一收间,小虎嘴角的血势渐缓,最后竟奇迹般地止住了! 易公子的手有了一点儿气力:“姑父……” 被称为姑父的男子和皇帝仿若年龄,面容清隽,身姿若竹,有隐者的清华之气。他并不看任何人,只向皇帝道:“海棠已备好马。”一语未完,人已在门外。 来无影去无踪,说话也很简练,真是急性子。可小虎竟还没好起来,我狠狠地捏着汗,高手云集,竟也对付不了这来路不明的蛊吗? “萨清蒲已逼出了毒素,紫萱止住了喷血,小殿下体内已无毒。”欢美人拔开小虎的眼皮瞧了一阵,“皇上、娘娘放心,小殿下暂无生命危险。” 命是暂时保住了,但蛊仍未除掉。皇后的嗓音暗哑:“这株紫萱已耗尽了槟榔六成功力,竟也不能根治小虎,下蛊之人究竟对我们怀有何等深仇大恨?” 萱草是绿色的,众人皆知。这紫萱该是稀世之珍吧?京城无山,玄冰崖怎么着也得在百里之外,那个叫槟榔的恐是长途奔袭,现又去找寻良方了。小虎小虎,集万千宠爱的小虎,你何时能睁开那双光彩的杏眸,和我再吵一架? 你说兔子可爱就可爱吧……我不和你吵,我要像你哥哥一样,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只因我不想看到你殊无生气的样子,只因我不想看到他心神俱失的样子…… 很静的夜,很静的人,我的声音打破了宁静:“皇宫森严,谁能给三殿下养的兔子下毒?” “兔子不是他养的,是他路遇时拣到的,它受了伤,他想带回宫医治。”易公子答了我的疑惑,“行到徐夫记附近时,兔子咬了他的手背,逃了。” “舔了他,他就中蛊了,可我剖了兔子却好端端的,这是何故?” 皇后缓声道:“兔子必是被下了蛊,蛊毒由内而外的散发。而小虎的皮肤很薄,被咬即有小伤口,回宫就血流不休,蛊毒应是经由皮肤渗入内里,我好容易才替他止住血,却……” 一只中了蛊的兔子,连骨头都发黑了,小虎被咬,蛊被种下,阿成家眷吃了兔肉,暴毙而亡,这下蛊之人是何等心狠手辣!可叹丁丁竟怀疑是我干的,这真是对我莫大的抬举。像我这么没见过世面,害人也只晓得在饭菜里加点巴豆抹点芥末,连老鼠药都不敢,哪会懂蛊毒。 可他推测的也颇在理,我不怪他。倒是室内这几个人,都对我很笃定,半点也不把我划归嫌疑犯行列,我难掩心中感动,问:“我也接触了兔子,却幸免于难,你们却……” “你连山鸡都没见过,哪会见过毒药。”易公子按按我的手,似是劝慰,“我相信你。” 我窘然,却又有暖流从心头滑过。 皇后在小虎腕间搭脉,凝神听了一刻,轻声对皇帝说:“脉象趋稳,他已脱离险境。我和阿欢都作此判断,你安心罢。都几十个时辰没合眼了,去睡个觉吧。” 皇帝的手抚在小虎的被子上,无声悲笑。 当他是易公子的年岁,他该是怎样意气风发,万里河山手到擒来?若干年后,他只是个心碎的父亲,呆坐在病危的儿子床前,一筹莫展。念及他的难与苦,我看不下去,挣了一挣,从易公子手中滑过我的手,向殿外走去。 座中何人,谁不怀忧?不行,我得走,我不能在这儿哭。 多年来,我习惯了照顾自己,照顾旁人,打落门牙和血吞。我不是彩虹,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读书习字都要拉我作陪,除了上茅房,她不给自己落单的机会。不,连上茅房都要我在外头等着,给她讲故事、剥芒果。我瞧不上娇滴滴的彩虹,但如今才明了,有人照顾有人承担,是多幸福的事。 因为那意味着,这茫茫天地,你不是一个人…… 我站在庭院里仰望着夜空,努力将泪水忍回去。娘亲呢,这茫茫天地,茫茫海岛,当她倚在橄榄树边,眺望着海面时,她在想什么?是不是也如我一样,感受到深重的孤独? 孤独如影随形,它跟着我,从未稍离。就像狰狞的黑白无常,在小虎身旁转悠。虽然皇后和欢美人都说他的热度已褪,渗入体内的毒素已遏制住,悬了一夜的心总算可以稍微放下来了,但蛊毒不拔除,还是提心吊胆,难以释然。 我七上八下地想着,耳畔传来若有似无的叹息:“这些天你就留在宫里吧,陪我爹爹和娘亲说说话……他们喜欢你。” 他们喜欢我……那么你呢?我回眸望见他,他穿着浅青色锦衣,披星戴月地站在月亮地里,像画中人。 我们大眼瞪小眼,都没说话。庭内的侍女也都自动散了干净,只剩两个呆头鹅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我觉得这样实在太傻了,扭扭捏捏地开口:“我白天回徐夫记干活,晚上就来皇宫陪皇上和皇后。” 他低低地笑了:“都要当皇子妃了,还惦记着破饭碗?”说完,他深深地看着我,手指触上我的脸颊。 他的手很温暖,近似被熨烫的热度,我胸中一片空荡,四周的风骤然停住,晕晕乎乎浑浑噩噩地听到他说:“你对我用情至深,我怎可装作不知,置之不理?当然要娶回家。” “啊?”我窘然,心中发虚地想,虽然你很帅,虽然我是挺愿意跟你说话的,虽然我确实喜欢你,但“至深”这个词还是……还是慎用为好。 皇子殿下,欢美人自恋得一塌糊涂,你更胜一筹呢。 心情低落的那人难得笑了笑:“你当日那么处心积虑地接近我,我必当投桃报李啊。” “接近你?殿下你搞错了吧,我是为接近梨花白才真。”见他彻底会错意,我急急澄清,“我想找个活干,要拉虎皮做大旗。” 皇子殿下仗着自己有钱有貌,不接受我的辟谣:“你清减至此,还想着要讨好我爹娘,还想嘴硬?除非你干脆连自己是七公主都否认了吧。” 我愕然,接着就笑了:“七公主彩虹这时候啊,应该在王宫那张玛瑙床上睡大觉。” 那人的语声轻柔得很蛊惑:“你就这么不愿意承认你喜欢我么?我可是有几分喜欢你呢。” 我侧过头去看身边人,他正目光灼灼专注地望我,眉舒目展,尽是一派光风霁月。 我忽觉呼吸困难,心直发慌,表面上却强作镇定:“你对每个姑娘都会这么说吗?” 我们面对面地站在夜露渐起的庭院里,他没有再开口,我也不知道该怎样接下去,气氛突然变得很奇怪。当第一颗星子升起时,我才听到他说:“不,我只对你说。” 那种好似要飘浮起来的感觉又瞬息从心脏延绵到四肢,只想乘风归去,琼楼玉宇。他轻轻地拉住我的手,轻轻地说:“早知道我会喜欢你,那时就该点头答应。” “那时候?哪时候?”我惊讶万分,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手被他拉着,却佯作不知,以掩饰跳得很快的心。 他屈起两指,弹了弹我的脑门:“贵国提亲时啊,还给我装傻?” 我彻底听懂了,他还是把我当成了彩虹:“殿下,你真的弄错了,我不是七公主彩虹,我是她的侍女金银花。” 见我说得认真,他这才细细地看了看我的脸:“那逃出王宫的是谁?他们说,公主逃跑了。” 彩虹也离开绿岛了?那娇生惯养的公主竟也有勇气雇一艘船,前往陌生之地?她如今身在何方?她那么呆,又耽于幻想,会不会被人欺负? 我正担忧,路易又说:“你手执我朝赐予绿岛国的金钗,我以为你是顶了侍女金银花的名头混世的公主。”又说,“那批珠宝是大哥经手的,我有印象。” 喔,他是从金钗看出的端倪,怪不得他又是“讨好父母”,又是“清减”的呢,他以为我为他苦苦相思,身心俱疲,消瘦憔悴;连用梨花白做菜,也是为嫁入豪门不遗余力。我越琢磨越好笑:“你当我早就看上了你,故意接近,故意以新奇的方式示好,还连父母也一并见了?” “可不是。”他笑着紧了紧我的手,“这真是个可爱的误会。” 看着他的笑颜,我心坎一阵酥甜:“热闹看着看着,就觉得这姑娘不错?” “不错。”他肯定地说,“不是别人,错不了。” 漫天的星子清明,我们十指紧扣,他用食指指腹抚了抹我的手背,温柔的感触顿时传遍了我全身。我仰起头,低声问:“为什么是我?” “你好看。”他轻笑一声,声音醇美清洌。 这理由既虚伪又不正经,我忍着恶心,煞风景道:“不比白素月好看。” 他仍握着我的手,肉麻兮兮:“主人,这天下有谁能比得上您的美貌?” 甜言蜜语永是恋爱中最能加温的部分,我虽不信,倒听得很入耳。他左手摸摸我的发丝,正色道:“白素月不是我什么人。我娘当年就因为我爹有个美貌的属下,对他的情意总是将信将疑,平添了很多忧思,耽误了很多好日子。但我不是我爹,一开始我就要让你明确,我喜欢的是你,也只有你。” 我说不出话,半天才又问:“为什么选我,不是别人?” 他想了想,反问:“那你呢?” “你不是别人,你跟别人不一样。”万事都想要个答案的我,突然发现连自己都想不出答案了,为什么是他?因为别人不是他。别人不好吗?不,欢美人很祸水,皇帝很魅力中年,都是很好很好的。可只有他,让我随时随地看到时,都会无端地欢喜。想看到他,又怕看到他。看不到时,会想;看到时,会恼——这错综复杂的情绪,皆因他起。 但情绪是难以言说和描绘的,像一缕花香,要怎样才能倾诉得让人如临其境,丝丝入扣呢?这是多么为难的事。 我们双双带着笑,手拉着手,傻傻地站在星光下。直到檐角有人击了两下掌,我扭头一看,是欢美人。他向我们走来,冲我笑得揶揄:“哇,金银花,你的择偶观还真实在,真叫我伤心。” “什么?”被他撞破我和路易的定情,我脸红了红,好在被夜色笼罩,他看不分明。 欢美人双手一摊,脸垮下来,做一副悲恸状:“你本徘徊在我和小易之间,举棋不定,但今日一见他的家世,立刻就作出了最有利的选择,可真伤了小生的心啊。” 这个人又在开玩笑了,我没绷住,笑出声来:“是啊,我最嫌贫爱富了。”侧眸回看路易,“我迫不及待地露出了丑陋真面目,正好给你一个反悔的机会。” 路易连连点头:“这面目还真够丑陋的,我得三思而行,从长计议。” 不知何故,彼此之间一经明确,就心意相通自自然然,插科打诨顺理成章。你说你喜欢我,我看着你,就信了;你说你只喜欢我,我看着你,也信了。信字如何写?人和言。都说人言可畏,但人言有时,那么动听。 爹爹对娘亲,也说过刻骨的盟誓吗?娘也一定安心过,但当他走了,她的心就落魄了,沦为众人传论的失心疯。 心都失了,怎能不疯。 我的殿下,你会不会好一点? 爱钱财,是不是比爱男人,要好一点? 月色给欢美人的衣袍镶了一道银边,他看着我和路易交握的双手,笑了一笑:“恭喜你啊金银花,成功钓得金龟婿。” 他的话语里当真有酸溜溜的意味,我总不能真以为他对我有意思,噎了他一下:“难道想钓的是你?” 许是我看错了,他垂眸的刹那,我竟望见了他眼底滑过一道水光,像泪。但顷刻他就恢复了自然,只向路易道:“我想回风烟谷了,我师父的医书里,可能会找到克制‘一寸相思’的法子。那都是些上古奇书,有记载也不足为奇。”他难得还叹了口气,“书到用时方恨少,都怪我从前太贪玩。” “你现在也没长进,换汤不换药,贪恋的换成了睡觉而已。”我笑他。 他怒而拔剑:“你!” 银剑在月下寒光一闪,我配合地视死如归:“能死在大侠的银剑下,小女子也算三生有幸了。” 欢美人更怒:“别管我的剑叫银剑!它有名字!” 银剑……我一咂摸就笑了:“它叫什么?” 他嘟着嘴,神情像小虎:“……小六的剑。” “小六是谁?”路易发问了。 “我。”欢美人眉间掠过怅惘之色,“我是师父的第6个徒弟。” 我忽然很想知道他的往事,当他被唤作小六的那些年里,他有着怎样的人生?可我才开口:“你以前……”路易就制止了我,只对欢美人道,“姑父已携姑母连夜寻觅良方去了,你也将动身,小虎这孩子吉人天相,又蒙你们眷顾,一定不会有事。只是风烟谷离京城数千里,你会很奔波……你平素连大门都不愿出的……” 欢美人又垂下眼眸:“小虎不是别人。” “不是别人”已是最好的解释,你令我另眼相看,继而来到我心间,常驻我心房,闲杂人等,全部让开。 我想要的,就是这样的感情,可是感情的对象太漂亮了,会不会重蹈我娘亲的覆辙?当路易拿来酒,说是以路氏爱侣的身份为欢美人践行时,我虚弱地挣扎了一会儿:“谁是你爱侣了?你太光芒四射,我才不要你呢。就算你跟了我,心里不觉明珠暗投的不甘,外头的姑娘只怕会替你不甘。” 他慢条斯理地替我和欢美人满上,自己哧溜喝了一大口,惬意得眯上了眼:“东海龙宫宝物无数,但孙悟空不来,金箍棒也只是个定海神针,终日木呆呆地钉在那儿。” 可他不是金箍棒,他的妙处,很多人都识得。我和欢美人碰了碰杯,又去和路易碰:“小妖怪要不起金箍棒,漂亮男人么,也靠不住。” 路易笑得邪恶:“漂亮与否都靠不住,天下男儿皆薄幸。” “那你呢?”欢美人存心问。 路易一杯酒见了底,自吹自擂:“我是个中奇葩。” 临行临别,离愁顿生。欢美人今夜神思不稳,喝酒时老在恍惚,几句话就扯回小虎身上。他如许疼爱孩子,叫我意外了一回。他替小虎号脉时,眉拧成了疙瘩,忧心绝不比皇帝一家更浅。他说“小虎不是别人”,想必能得他爱宠的孩子也有限吧,不知是否另有渊源? 我就这样望了欢美人许久,直望到他回过头来,对我举杯:“喝。” 自我认识他,他就夜夜笙歌杯莫停,我问:“酒真有那样好?不喝会死?” “不喝是不会死,但会直接疯了。”欢美人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面颊灼然,只散淡而坐,仍难掩蓬勃艳光。这个人,配得上风华绝代四个字。 路易沉默片刻:“大伯临终前,一直在喝酒。那时他的身体已经很坏,仍一味贪杯,喝得比往常都凶。爹爹和娘都来劝他,他却笑道,不喝就不会死吗?娘闻言转过头去哭,他却反过来安慰她。我也问过大伯,不喝就不行吗,他答非所问,说跟生别离一样,失去一个人也不见得会死,但终归不那么好就是了。” 他在说当朝静王爷,他死于11年前,一个大雨的夜晚。长夜如墨,染透了他的衣袍,我看着他,觉得这一刻沉湎于回忆中的他无比寂寥。他似有感应,黑深眼眸转向我,眼神清冽难测:“大伯说,不喝酒,握杯的手空了,换了画笔来握,换了古琴来弹,终不如酒杯更给人饱足感。人也是,失去一个,可能还有后来人,但只有心底的那一个,才会让心房有饱足感,至少不那么空荡荡。” 满腔热血酬知己啊,知己却已逝。喝了酒的欢美人双目灼灼其华,亮得似可与日争辉:“只有你大伯拿酒作比方,才不会显得猥琐。若是我等俗人以酒寓人生,也太堂而皇之了点。” 路易弯了弯嘴角:“越猥琐越自在。” 我敲敲桌:“谬论!” 却连欢美人都很赞同他:“项羽和刘邦,得天下的是谁?” 我干巴巴地答:“刘邦。可我喜欢项羽,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路易笑了:“刘邦赢天下,项羽赢天下女人心。” 我转了脸去问他:“你要哪种?” “天下和美人一把抓。”他答得很爽快。 看来传说半分不假,这真是个爱天下也爱美人的角色……万一他哥哥和他争大位,两人岂非要打破头?他的武功好像不如他哥高啊…… 我们喝着酒,交流着遥远的帝王事。一个是刚勇血性、力拔山兮的孤胆英雄,一个是嘻哈散漫、贪财好色的市井无赖,多年后,英雄拔剑自刎,末路悲歌,无赖却登上宝座,君临天下。路易说,项羽败于认真,欢美人和他干杯,附和不已:“江山和美人其实多半轻浮,它们更看重玩伴,而非严肃光阴。” 我笑:“可你二人虽长得漂亮,却来讨论端肃历史,是想证明美得有点思想?” 路易和我坐得近,捉过我的手,俯首在掌心一啄,含糊一声:“所以,我要的是你啊。” 掌中灼热,蜜糖般的甜味瞬间沁满了整个身心,在欢美人璀璨双眼的旁观里,我坐不稳,脸如火一般烧了起来,连忙端起酒就喝,喝得太急,呛得满口都是。 宿鸟惊飞,皇后一袭天青色凤袍,脚踏白靴走了过来,很有些英姿飒爽的味道。她在欢美人身侧坐了,冲我一笑,就转向欢美人:“风烟谷的医书确有克盅之法?” 他们熟人不拘礼,我歪头和路易说着话:“有我能帮上忙的吗?” 他拍拍我的手背:“你陪我娘亲就好了。” “那你呢?” “我也会出门寻药,留在宫里等槟榔姑父和海棠姑姑的音讯就太被动了,我急。” “我陪你去。” 他望着我,眼里一片温柔的清光,不斗嘴时,我们还是很合拍的,他说:“外头险恶,你留在宫中等我。” 我反过来拍他的手:“说好了,我们是孙悟空和金箍棒。” 金箍棒和孙悟空怎可双双落了单?当它们相遇,四海震动,从此它跟他天涯远走,且战且行且赏百花。 四周静谧,我们凝望着彼此,双手握在一起,内心因为双方情意明澈而无限瑰丽。早在初见时,我便发觉,我和他时常能够轻易解读对方的心思,了解每一次转念,洞悉到肺腑。直到这一天,他交给我以他的真心。 倪笑闹的座右铭很正确:“反正男人都花心,不如找个漂亮的。”我想得很清楚,喜欢这个人,比不喜欢他要容易,那就先喜欢一下子吧,人生得意须尽欢,破烂摊子以后管。 我娘摊上我爹,是很惨,但换个人,她就不惨了?未必。我美滋滋地喝着梨花白,美滋滋地想,命运给我的是这个人,那我就好好地接着。 我的感情竟是这样来了呢,像翻飞不息的夜风,和头顶皎洁的月光。我们并肩坐在树下,温酒、拔剑、谈天,折花。欢美人叹道:“若是静王爷还活着,就能听他弹一曲《广陵散》了。” 皇后闻言沉寂下来,低眉轻坐,霓裳在风中飘飞。我注意到,她是不饮梨花白的,只喝鲜果酿的汁,一杯接一杯,架势是豪情纵酒,但她竟是不喝酒的。这梨花白的酿法出自她手,她却不饮,是腻了吗?我想起英子小时候遇到的神秘女子,她说皇帝和皇后恩爱有加并非真相,那么—— 皇后另有所爱?我暗惊,拼命回忆那部《江山谣》,书中只说过,当皇后还是贼窟的小贼时,倾慕她的大师兄,但最终她明了自己真正爱的是皇帝,回到了他身边。但眼见她时露落寞之色,莫不是另有思忆? 像此刻,她呆望案上梨花白,眉间盈满愁绪,神思似已飘向了千万里。这神情不同于她担忧爱子的焦虑,更像是春闺女子在怀想良人,明明是青丝花颜,却让我兀自惊心,觉得她心内已白发丛生。 大众皆言皇后是大情大性的人,从不伪饰,可她就这么明明白白地把相思意写在脸上,而她思慕中的人明显不是皇帝,皇帝不会龙颜大怒吗?他看她的目光,多么真心不贰,一目了然。 她爱的人,是静王爷?那优雅如仙人的男子。我朝路易望去,他也正望着他的皇后母亲,目中愀然。 连皇后也有爱而不得的人吗,却被旁人一一洞穿。我猜那神秘女子和她大有渊源,她是谁?我将英子幼时所见说了,皇后一呆:“短衣匹马,仗剑踏歌,一定是她。” “谁?” “我的师姐。”皇后在月光中笑得惆怅,“我原本也可以像她一样,无牵无挂,没心没肺。如果是那样,今天的我,又该是什么样?” 她不再多说,起身向殿堂走去,病中爱儿还需要她牵挂。欢美人目视她清丽的背影,嘴角掠过浅笑:“小易啊,你这娘亲可不怎么喜欢深宫呢。” 路易敲着核桃吃,这个人从来吃不停嘴,专心对付着小小果实:“她那点心思,谁不知道?我爹就等着我和我哥早日挑起大梁,他才好当个甩手掌柜,带我娘四处玩呢。” 爱一个人,就是想对她好,懂得怎么对她好,在她无意中提起的时候,记住她的话,然后去实现她的梦。皇帝对皇后的心,朗朗无尘,可昭日月。我弹弹路易中过刀伤的后背:“挑大梁?就凭你三脚猫的武功,还是走马章台的性情?” 他一呲牙,威胁我:“还想不想跟我走遍天涯?” 我很想说,脚长在我自己身上,不跟他也能走遍天涯啊,但一琢磨,把话吞了回来。找个好对象,做对好鸳鸯,携手去江湖闯荡——这样的日子,比孤身上路更美味吧。 很多年后,我还记得这个夜晚,只因后来的许多年,我再也未遇着一个像欢美人一样的朋友。他把酒喝得又急又凶,同我说:“金银花,你把你的誓言忘得一干二净,真叫我刮目相看呢。” “咦?” 他抱起酒坛咕咚咕咚,大有醉死的劲头,放下坛子才道:“你不是视感情如洪水猛兽吗?小易后来跟我说,那个小人儿,故意把自己的心肠硬得像块铁,有点意思。” 我看着路易:“于是想挑战了?” 路易吧嗒着嘴:“硬骨头,不好啃。” “你不也得逞了么?”我被他环住腰,酥麻酥麻地笑着。 他摸摸我的脸,嘉许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欢美人看着我们,喝多了酒的容颜飞上霞光,一副女儿娇态:“你这就确信是他了?不后悔了?” 路易急了:“喂喂喂,我好容易得逞,你可别动摇她。” “放心放心,军心很稳定。”我笑,“我这个人不喜欢违逆性子,想做什么就去做,一旦下定了决心,就懒得改。” 为什么要动摇?他生得那么好,笑得那么好,待我那么好,是孽缘,我也认了。天下人都在谈情说爱,凭什么我就肯定会倒霉?不如先享用了再议。 欢美人看定我,又问:“不问将来?” 路易代我答了:“似水年华,活在当下。” 欢美人许久都没再说话,浓重的悲哀在瞳孔里翻滚,直至更残漏尽才道:“当年我若是你俩的性格,不会落到今天的田地。” 由此我才知他的真实年龄是32岁,尽管看在眼里,依然少年人的模样。他是路易大伯静王爷的朋友,难怪他尊他一声“欢叔”了。 想必这些年来,他从不让自己喝醉,也不讲起往事吧,以至于不懂如何话说从头——或许他也没有多少倾诉的欲望,讲得破破碎碎的:“当我还被叫作小六时,家门口是有棵橘子树的,春天开小白花,称不上很香,但有蜜蜂到来。秋天它会结果,能够装一筐,吃不了就拿去送人。有个人跟我说,情愿是我年长你十年,变成一株橘子树,一言不发,像个哑巴,只一心一意守护你长大,满心满意捧出果子讨好你。” “……那个人,去了哪里?” “哦,化成了千里孤坟。”欢美人又喝了一杯酒,把脸埋进臂弯,看起来很像在哭泣,但当他抬起头时,却是笑嘻嘻的样子,“你看,这年头的寡妇都活得精神抖擞,我和倪笑闹都是。” 佳肴醇酒,纷飞雪夜,友善良朋,知心爱人,再也没有了,那样的夜晚。那夜喝到后来,漫天白雪细细降落,我们挪到了屋檐下。侍女们为我们生起炉火取暖,我们烫着酒,赏着雪,不觉夜已深沉。 多年后,当我已不再年轻时,还会和路易怀念这个寂夜,它比我们日后西风白马的征途,更接近于江湖。或是说,它就是江湖。有夜雨风灯,有炉烬添香,有孤意深寒,有浮生过往,也有—— 衣香花红的爱人,与我共坐。 酒喝得尽兴,但又未大醉,头脑不是很清楚,话格外多,死活睡不着,当夜我扯着路易聊天,挤在一张床上唧唧呱呱地问:“别跑,什么意思?” 他眼里的光亮如一团华丽的烈焰,坏坏笑道:“被别人偷了心,那就要人赃并获啊。” “获了以后呢?捕快大人。”梨花白的后劲上来了,我头直晕。 他不答,笑声低沉魅惑,一手扣住我的腰,一手勾住我的脖子,狠狠地吻了过来。 那一刹无与伦比的甜美和酸软,足以击溃最铁血的英雄汉,何况是好色如我。甜蜜的感觉如醍醐灌顶,并直达天庭,他放开我时,有片刻的难堪,让人几欲窒息。我们像两个木桩子,都埋着头,不敢看对方。 彼此僵了一下,他迅速地推倒了我。事情就这么一发不可收拾了…… 事到如今,眼睛一闭心一横,娘啊怎么办,孩儿跟你一样傻…… 第九章:若得山花插满头 我的人生目标是——穿金戴银,吃香喝辣,活得人五人六,出门像只螃蟹横着走。 美人秋睡懒,窗外日迟迟。日上三竿我才恍然醒转,想翻个身,却发现身体被什么禁锢着,但很暖很舒服—— 我当枕头用的,是某人的胳膊…… 他正躺在我右侧,锦被凌乱,温润肩头和胸前魅惑的春光悉数暴露在日光中,漫不为意地睁眼看我,把我往他怀中一拉—— 我一激灵,彻底醒了。这也,这也太快了吧!昨夜刚彼此确定心意,就火速地睡到一起去了,太轻佻了吧…… 可以假装没这回事吗?我拉过被子盖住身体,欲哭无泪,酒后乱性啊,明明是可以拒绝的啊—— 他好笑地拥我入怀:“清白不保,悔不当初?” 好像,也不怎么悔……不不不不不,还是很后悔的,喝了那么多酒,脑子根本不清醒啊,什么都不记得什么好处都没捞着! 我转眸看他的肌肤,伸出手指颤栗地摸了摸,白净胸膛上清晰可见的暴虐印记,不但齿痕密布还带有凝固血迹,都是我干的么么么么么么—— 禽兽啊! 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前也是瘀痕斑斑,急忙用被子把自己裹得紧些。好吧,他的痕迹还深些,那—— 我捋捋头发:“你伤得比我重,我不能以受害者自居,不悔!” 他嘴角抽抽,笑得很贼:“即便我始乱终弃,也不悔?” “那我就效仿霍小玉,死后变成厉鬼,夜夜盘旋在你家横梁,你一上厕所我就伸出长舌头吓唬你!”我可不是我娘,她懦弱地等在绿岛,全然不知我爹讨了一堆老婆,压根想不起曾有过的露水情缘。 他微支身子,好笑道:“竟还是想偷窥我啊……”一撩被子,“来吧,现在就看个够。” 我尖叫一声,他顺势一搂,就把我搂到胳膊下,头一歪,轻轻亲我:“嫌快?早早就见过父母,到今日才在一起,不算快。” 我嚷:“我哪知道那是你父母!我哪知道我随随便便就见了两个皇子殿下,你们都这么不爱皇宫爱市井吗?” 他吓我:“那我们就留在皇宫,哪里都不去,如何?” 才离龙潭又入虎穴,我拉长了脸:“我可不干。” 即使已有过肌肤相亲,但赤诚相见仍面红耳赤,我背转身子,慌张地穿着衣裳。他比我麻利,胡乱裹了被子跳下床,从衣橱里摸出一套新的,利利索索换上了,又拿来梳子帮我梳发,一边梳一边唠叨:“新婚夫妇嘛,都是要结发的,我来帮你梳。” 他显然从未给人梳过头发,一碰到梳不顺的就生拉活拽,我嗷嗷直叫:“我自己来!” 他不依,仍笨拙地帮我梳着,一下又一下,动作放得很轻柔,慢慢地说:“你已是我的娘子了,我们结了发,就要结一世的缘。” 铜镜里,两张甜蜜蜜的面孔,我从镜子里和他对视,他亲了亲我的脸,轻声道:“等我办完事,要补给你一个风风光光的洞房花烛。” 听到意中人许以最美的誓言,金银花也该知足了呢,未来纵有变故,也可说声不悔吧。曾得山花插满头啊,何须问归处。 他身着金色的长袍,头戴金冠,眉目含笑,很像我在江南社戏上看的太子扮相,华贵俊雅。我看得心一跳,闭上眼,把脸贴在他的手心,小声问他:“你说我们将来会怎样?” 他抱住我,温存地蹭蹭我的长发:“自然是手牵着手向着明天走,赏赏花、折折柳、说些傻话喝喝酒。” 甜言蜜语听也听不倦,我睁开眼望着他:“这和我梦想的不同呢,我是个‘还可以’姑娘,我原本只想赚还可以的钱,享还可以的生,嫁还可以的人,没想到……” “不错不错!”他摸着下巴笑哈哈,“不日就可嫁入豪门,主人该修订目标了吧。” “那是一定的!”暴发户嘛,多半都会得志就猖狂,“我接下来的打算是——穿金戴银,吃香喝辣,活得人五人六,出门像只螃蟹横着走。” 他眼底是柔和的光,一笑倾天:“一俗到底,却又什么都看得通透,这就是你的志向吗?” “养尊处优,笑得开心,却又会神游太虚,这就是你的模样吗?”我问他,“当你发呆时,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怎样把他们一举歼灭。”他咬着牙,“已有太多人无辜丧命了,我受够了。” 他们……那些潜在的恶势力,是时候扫荡踏平了……可怜的小虎至今还未脱离危险,如何不让人心焦。我们洗漱完毕,打算去探望病中的小殿下路虎,出门时,我瞅着他的手,寻思着去牵,他已把手伸给我,咕哝道:“牵着!” 我问过路易,皇族都以龙自称,何以小殿下单名“虎”字?龙虎相斗必有一伤,这句俗语难道皇帝和皇后都没听过吗?他解释说:“伤不是亡,对我父母而言,他活着,就比什么都好。都说生龙活虎,他既是龙,也是虎。” 一个羸弱的被唤作“虎”的少年,是多少人心中的牵念。我们到得晚,欢美人和皇帝夫妇都守在病榻前了。皇后说,欢美人守了小虎一宿,一刻未合眼,见我们来,欢美人才展颜一乐,冲路易道:“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有两下子!率性而为,十分有力度!”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脸红透了,路易却笑着去看小虎,转头问皇帝:“爹爹,小弟的气色略好了些。” 皇帝的声音也平稳了些:“你姑父带回的那株紫萱有奇效。” 可小虎仍深陷奇蛊,双目紧闭,思维混沌,似落在遥远的天尽头,拉不回来。皇后抚着他的小脸,轻声对皇帝说:“昨晚我睡不着,想起了很多事,觉得你像是我的驱魔人,每当我听到你的笑声,听到你跟我说话,我就知道自己已回到了现实中……可我不知道,能给小虎镇魂的,到底是什么奇药。” “再等等槟榔吧。”皇帝拉着她的手说。 突然我就有点难过了,为这拥有黄金般璀璨容颜的九五之尊。他所爱之人的心底,另有一处角落,他却仍不离不弃,至死不渝。我看着皇后,她知道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吗,皇帝这样好,她却还是不能全心全意——她的心间,还有别人。否则,怎会听到师姐过着闲云野鹤的生涯,就心生幻想,渴慕着人生的另一种可能? 她倒是坦率,可皇帝呢,皇帝怎么办?午后用膳时,我、路易和欢美人坐在树下喝着汤,我替皇帝打抱不平:“你娘对你爹,可没你爹对她好!” 路易破天荒没和我抬杠,只一心一意地喝汤,充耳不闻。欢美人来打圆场:“真的感情就是这样吧,不断付出却不求回报,对她一诺千金从此再不受到任何诱惑,哪怕她冷漠背叛也痴心难改。” “你做得到吗?”我问。 欢美人怔了一怔:“我没机会做到。”花树下,他笑得花枝招展,“傍晚我就启程回风烟谷,等我的消息吧。” 傍晚时,路易去给欢美人备马,我想跟去,但欢美人号称自己和他“有些男人之间的话要说”,打发我留在皇宫里陪皇后。 相比起皇后,我更喜欢皇帝些。他案牍劳形,把事情都带到小虎的寝宫里做。我感动地说:“他们都说,你是个好皇帝,真是这样。” 皇帝揉了揉额角,很疲惫:“本职,应当的。” “可你比很多皇帝都做得好。” “无他,唯手熟尔。”皇帝笑得很淡,“一个木匠没理由做不出一张整齐的桌子,对不对?” 皇帝太耀眼,让我自惭形秽,好在我的他是普通人。两个人在一起要的是安然,而不是压迫感。我看看皇帝,又看看皇后,奏折如水地端上来,又如水地撤下去,皇后坐在一旁给他打下手,为他分忧。他们的小儿子躺在病床上,他们谁都不肯稍离。 为人父母,总是苦心呵护。当我看到皇后摈弃了侍女,亲自给昏沉中的小虎喂饭时,鼻子一酸,想起了我娘。很多年前,我还住在家中,是个很小的女孩子,听得最多的,就是我娘喊:“金银花,回家吃饭!” 我在摘野果,不理。我娘又喊:“金银花,吃饭!”我在吃野果,不理。我娘就冲出门,扒开小伙伴,劈手甩我一巴掌,很不高兴地喝道:“金银花,你到底吃不吃饭?” 我很烦她,我娘真讨厌,为什么每天只知道吃饭?晚一会儿吃就不行吗?一顿不吃又不会死人!吃饭吃饭吃饭,顿顿都是些鱼和贝壳,有什么好吃的?对了,还有惹人嘲笑的腌鱼干,小伙伴最爱笑我:“好吃吗?分我一点点吧?哈哈哈哈。” 起先我还说:“咸鱼下饭,喷喷香!”但家里的腌鱼太多了,堆满了堂屋,像一条条干尸,简直恐怖。我娘再给我夹鱼干时,我就翻脸:“我不爱吃!” 要到10年后,当我成了厨子,当我成了远离娘亲的游子,我才知道,有人喊你吃饭是多么温馨,推开门就有热饭好汤是多么幸福。10年过去了,我也会用咸鱼粒炒饭了,并且还要加上娘很少吃过的鸡肉粒和蛋花,炒成一份卖价8个铜板的饭,卖给陌生人吃。但我娘,竟从没吃过我亲手做的饭。 我越来越想她了,或许是心房被打开,装进了一些柔软的东西,我越来越善感了。时间会淡漠很多事很多人,但娘亲始终不一样,我放不下她,像绿岛自始至终扎根在海洋里。 要到10年后,我才能完全理解我娘。她对我的心,和对爹爹的痴。 过完这段时间,等小虎的身体无碍,我要路易陪我回绿岛去,把娘接过来,居住在她爱人停留过的都城。虽然她的爱人背弃了她,但她有我。 路易直到日暮西山还未返回,但徐夫记派英子来找我了,询问我要请多久的假期,他们要告示食客,近来7号厨子金银花另有要事,恕不提供服务。照路易的打算,他认为我太辛劳,辞去厨子一职最好,但我不愿意,我喜欢这个行当,它能给我成就感,也能给我安心感。只要每日干活,银袋子就不会欺骗你,永不。 皇后很体恤我,让我先回徐夫记做事,横竖我在宫中看着小虎只能干瞪眼。如果需要我帮忙的,一定会去找我,让我只管按自己的意思来就是。皇帝也说:“夜明珠,这丫头跟你很像,都闲不住。” 我等不及路易,就先告辞了,他要找我就直接去徐夫记,很容易。我和英子走在回去的路上,她一路问个不停,艳羡万分:“你跟皇室的人成了朋友?这么厉害!” 若我成了皇子妃呢,她会不会惊讶得连眼珠子都掉出来?我心头又虚荣又甜软,脚步轻快地跟她讲着皇宫见闻,她听得津津有味。眼看快到徐夫记了,我冷不防竟望见了白素月,而很明显,她是来找我的。 白衣无尘,眉清目丽,却如天外飞剑,击破秋光秋色。她身上向来有观者惊心动魄的特质,尽管看上去,是那么轻悄的人儿。英子被她不染凡尘的美惊呆了,只顾得上低呼:“观音娘娘?” 只要不和路易在一起,白素月的仙气就又回来了。这是个跟欢美人类似,也不离酒库之人,竟也跑出来了,我暗道邪门,迎了上去:“白姑娘你找我?” 真乃多事之秋,人人都伺机改变。最终我们在徐夫记要了一个包厢,一盏清茶几道素点,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知打哪儿说起。她来者不善,却是个拙于言辞的人,茶水喝了好几盅,还在绞手指,我最恨僵局了,打破尴尬问:“你找我什么事?如果事关路易,就去找他。” 她手捧茶杯,安静地笑了:“你有没有觉得,我很眼熟?因为我这样觉得你。” “是啊。”我吃着抹茶软糕,忆起路易给予的回答,他说那是“美人多少有几分相似”,但而今一回味,这是句情话,不能说明什么。 她把话挑明了:“我们长得有点像。” 这就是她来找我的原由?也太小题大作了吧,我透过茶香望着她:“你比我好看到天上了,切莫妄自菲薄。” 她一愣,笑声很清甜:“我竟不知你会是个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人。” 我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我也不知你是个找女人饮茶的人,根本莫名其妙嘛。我往自己的茶杯里加了半勺糖,她又开口了,突兀的一句:“你对待仇恨怎么看?” “什么意思?” 她娥眉轻颦,斟酌着语句:“就是说,如果有一个人伤害了你,你很记恨,想杀之后快。” 我眉一耸,她话里有话,是在警告我?因为我抢了路易?可路易说过,她不是他什么人。除非他骗我,事关性命,我心念急转:“记仇,说明还在意尊严吧。” 在意被侮辱被损害的一切。客观地说,比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更欣赏快意恩仇,只要杀戮对象不是我。 她对我的回答表示了吃惊之情,一时又接不上话了,隔片刻才道:“如果是你,愿意花毕生之力去报仇吗?” 她来找我,就是探讨这些离我生活很遥远的话题吗?可见她在酒库没什么朋友,找不到人说话。我放轻松了些,大口喝着被我弄得甜丝丝的花茶:“那得看我是不是心甘情愿了,我从不逼自己做什么的,我没毅力。” 她喟叹了一声,妙目闪亮,竟有莹然泪意,将茶杯推到一边,站起身来:“你对感情怎么看?” 我也站起身:“很简单啊,我只认为感情这回事,一个萝卜一个坑。” 她笑得很牵强:“我很狭隘,我对感情的理解仅限于一见钟情和始乱终弃。” “是吗?”我玩着自己的指头,“那你跟我娘亲倒有共同点。奉劝你们一句,狭隘会导致瞎爱,怕什么来什么,人还是要盲目自信乐观点才好。” 她还想说什么,但我不欲多缠,明明没有交集的两个人,何必要凑到一起?可她却一定要说给我听,还试图拉我的手:“趁早离开他,否则你知道真相,会后悔。” “真相?”倪笑闹曾经对我说过,后世有个著名的画家,画过一幅水墨画,淡淡然的一丛青竹,点题八个字——游戏人间,难得糊涂。这很睿智,不是吗?我只晓得,情感上糊涂点,精神上就会舒服点。 白素月走后,我按按脖子,对她的夜访颇摸不着头脑,先是以为她来讨伐我,但看来又不尽然,话题在“仇恨”上绕来绕去的,她想说什么呢?她最后那句,不像是威胁,更像是苦口婆心的劝诫——是在离间我和路易?那为何不采用别的途径?声泪俱下,当街控诉路易移情别恋,控诉我横刀夺爱,效果都会更好。如果她耻于抛头露面,不妨在徐夫记贴张告示,败坏7号厨子金银花,也能大大出口恶气。欢美人说她一笔好字,我可没忘。 深夜我才弄清谜底,路易来找我,我把白素月夜访徐夫记跟他说了说,他洒脱一笑,随即坦白:“她既然前来暗示你了,我就不瞒下去了。多少恋人因为误会而分离,但我不愿窝藏任何有可能拆散我们的事情,我得跟你说实话,然后交给你裁决。” 随后我听到了白素月欲言又止的冷厉真相—— 15年前,我的爹爹陈思明因贪赃枉法,被皇帝下令革职查办,终被流放三千里。他被抄家,家眷走的走,散的散,两个儿子也因涉及贪污被充军,在半途中,其一死于痢疾,其二死于械斗,陈家从此无后。 从时间上推算,陈思明飘零到绿岛,在那里认识了我娘。但绿岛蛮荒,留不住他,他很快心生厌倦,毅然离别,并企图东山再起。 当年皇帝年少气盛,登基初期扶持了诸多新人,又铁腕严制了一些陈腐幕僚,这一大快人心的举动为后来埋下了祸端。不得不说,陈思明为官多年,还是有几分手段的,他纠集了这些惨然下野的官员,利用大家手头余钱,竟也煽动了一帮不明事理的百姓作乱,谁给他不痛快,他就要报复回去。 本是朝廷命官,却落得晚景凄凉,他怎能忍得了这口气?虽然做不到颠覆路家江山,敲开几个口子也是好的。所谓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谁能小觑仇恨的力量?他们永远不懂反省自身,只会认为自己惨遭欺负。 既是作乱,必须镇压。陈思明死于乱战之中,尸骨支离破碎,他的小妾生下的女儿挤在人群里,目睹了这一切,从此难忘。这个女儿,就是后来的白素月,她的娘亲那时已改嫁白姓商人,另生下活泼幼弟。 前人之女的待遇自是不妙,或许就是那时,白素月的心里有了恨意。如果陈府还在,她仍是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将来嫁给门当户对的名门望族,而非寄人篱下,受尽白眼。 但复仇,从不是一个弱女子会身体力行的事,她把这些埋藏在心,闲时想想而已。但3年后,继父涉嫌私运官窑,锒铛入狱,家里失去了主心骨,娘亲终日以泪洗面,缠绵于病榻,撑到次年春末就过世了。 从此,白素月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同母异父的弟弟被送到远方亲戚家抚养,她则被来历不明的陌生大伯收养——这个人,后来被查实是叛臣张远杰的兄长张远忠。 路易对我说过张远杰的事迹,他投敌卖国,被处以极刑。这跟杀人偿命一样,国家必当严惩,但在亲人眼中,他不是罪人,他是亲人。所以,张远忠将类似白素月这样从官家子弟沦为孤儿的人都收至麾下,余生只有一件事:复仇。 这个复仇团伙不下百人,白素月爱上了张远杰的小儿子张子诚,发誓要报得大仇,双宿双栖。此后,张子诚远上塞外学习暗器,精通苗疆蛊术的白素月则被委以重用,安置在青楼查访情报,见机行事,两人天各一方,相思不渝。 他们的刺杀目标是皇族,我离开绿岛当夜的刺杀事件,就是他们一手所为,路易的刀伤也拜他们所赐,连前些时日他差点命丧黄泉也与这个团伙有关。不消说,路虎的蛊毒也是白素月所设。我问路易:“你早知她有鬼,为何还虚与委蛇?莫不是真看上了她,舍不得动她?” 这公子哥儿脸上有沉痛之色:“是我无能,我只道她有疑点,想顺藤摸瓜一网打尽,但他们动手更快,连小虎也被暗算了,这都怪我,我太愚蠢了。” “她待你情深一片,却没能瞒过你?” “她另有所爱,跟我相处必然有漏洞,我将计就计,佯装蒙在鼓里,竟也探出一些小眉目。”路易笑,“若不是你,我也没这么容易将她的底细摸个清楚。” “哦?” 路易只觉我和白素月长得有点像,但并未太放在心上,他只当我是绿岛七公主彩虹,但前日回宫时,大殿下路人甲提起我的爹爹是陈思明,引起他的注意。留神盘查后,白素月的身世也有了定论,幕后人物也呼之欲出,余下的事就好办了。 白素月此番前来,纯粹知道事已败露,想给我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提个醒,万望不可忘记血海深仇,认贼作父。当路易去酒库拿她时,已是人去楼空。我问他:“那个团伙呢?” “昨夜已作好部署,今晨得知已全部歼灭,余下散落在暗处的喽罗也不足为惧。”路易将我抱紧,“张远忠毙命当场,张子诚兄弟本是中坚力量,但也死于那个雨夜,只剩白素月了……” “你会去追杀她吗?”我笑他,“那么美,又有过往日情缘,算了吧?” “那是你的姐姐,当日与你初见,杀手拿下她要挟我,是苦肉计,想使她免于怀疑。但戏演得过了,被我识破了。” 我点点头:“当时我以为你们相爱,但事后才觉出了破绽,你们看到对方涉险时的表情,并不像是同生共死的爱侣。” “但她也没想到我会救她,那伙人确实是冲着我来的,若我执意不出没,她也徒呼奈何。她是在赌我会否出来迎战,我在赌她究竟是敌是友……如果不是那一役,她兴许就孤注一掷地对我下了手。” “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姐姐也不例外,一个女人对爱情最奢侈的幻想,不外乎是有人为她浴血奋战吧,而这个人竟是她的仇敌……她心软了软,放缓了复仇的步履,你因此争取到了时间,我的殿下,这算是你以色事人吧,哈哈。” 路易不笑,只正视着我,问:“你会怪我爹爹吗,他未亲手杀伯仁,但伯仁确是因他而死。” 我大概真的有些冷血,白素月是我姐姐,她毕生之念是为爹爹报仇,为爱人的爹爹报仇,为爱人报仇,十来年的生命只活在这两个字里面,将她的美貌和才情都抛在脑后,蒙蔽了眼睛和心,到头来仓皇出逃。我对她的收场感到恻然,但说实话,称不上难过,即使路易清楚无误地告诉我爹爹的横死,我也流不出眼泪。在我心中,我的亲人只有一个,我娘。 天大地大,我惟一的亲人是我娘。但她就是她,我不会爱屋及乌,也不恨乌及乌。皇帝说我爹爹遗下两处房产给我,只是他对我的补偿,才不是爹爹的财产呢……路易见我不吭声,有点慌,摇着我问:“你接受不了,要放弃我们的感情了?” 我斜眼瞧他:“我的殿下,你可真不及我。白素月来找我,也不曾让我对你生疑,你却对我没信心吗?” 他的表情几乎称得上“破涕为笑”,一下子把我抱起来,在房间转着圈,大声笑道:“好男人是会让他的女人有底气啊!” 我被他抱着,心突突直跳,我该怎么办——看到他就情难自己,想拥抱,想亲吻,想靠在一起,再也不分开。这种感觉温柔又惊心,我的殿下,这样下去,将来我该怎么去度过失去你的岁月? 他把我放下来,拉着我走到大街上,我们说了很多,但我已不复记得。或许,我们所要的是牵着手走着倾听着对方的声音就已足够。最后,我们停在了酒库门口。 在最初的时候,我就是穿过这道大门,掀开珠帘,遇见了他。他对我说的话,他的笑声,这张灯结彩纸醉金迷的酒库都为我见证着,只这样想,就觉得安慰。 这一晚出奇温暖,月亮圆满金黄,他拿过我的手贴在他心口上,轻声对我说:“那时你问为什么选你,其实我没有选。在你之前,我没有考虑过别人。” “就算选,也该是我啊,她害命,我却只谋财,当然是我。”今夜的他,玄衣紫冠,气宇轩昂,眉间透出一股霸气,我怎样也看不够,端详着他说,“很奇怪,你是我的爱人,也像认识了好多年的老友。原来,不互相打压,我们也能交谈愉快。” 我们把所有的话都摊开来说,心中异常通透放松。他笑言只要看到我乍然暗淡的容颜,就不忍再逗我,说着就又来抱我:“我们之间没有障碍,这是我们最大的幸运。” “你对待感情,不像个皇子,也不像个浪子。” 他飞快地接话:“我想做我爹那样的人。”想了想又道,“不,我要超越他,他有个红颜知己叫绿袖,让我娘吃了好久的醋,我可不要像他。” 绿袖我知道,是虬髯大伯的妻子,据说为人极美,我问:“她人呢?” 路易难过了:“我小时候觉得她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还跟我娘说,长大要娶她。可是在我7岁时,她就死于难产,一尸两命,大人孩子都没保住。鸭梨伯伯是个铁打的汉子,也哭成了泪人,近两年才走阴影。” 昔有朝歌暮舞之高楼,上有倾城倾国之广袖。我也唏嘘不已,红颜从来薄命:“若她还活着,你还想娶她吗?” 他亲了亲我的脸:“那是儿时戏言,你也当真?拉拉扯扯可没乐趣。要知道,我从小就在住大房子,不习惯拥挤的人生,感情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啊,我只要你和我,就我俩。” 我的殿下,我小时候没住过大房子,但我愿意信你。人前,你摆出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人前,我摆出一副刀枪不入的样子;人后彼此的鬼样子,都交给对方兜住,好不好? 我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