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圣器与王座》 序 篇 托马斯庄园的灯光亮到深夜。 庄园铁铜大门紧闭,却时时听见从里面传出的欢笑声。 在一块落地窗外,如果视力够好的话,你可以看见有人从巴洛克式窗帘的缝隙间艰难地往里窥望。看身材,那应该是位妙丽的小姐,身穿深蓝色的古式宫廷睡袍,正猫着腰往里屋看。 这儿有一群人正在享用夜宵(或者晚餐),他们的衣着倒是挺古怪的,有个喝得烂醉如泥的人,身穿正统燕尾服,领带却系成了围巾,一圈一圈缠绕在脖子上,正不合礼仪地倒在柔软的餐椅的天鹅绒靠背上不省人事。还有位正优雅地举起葡萄酒杯的俊美先生,他一抬手,仰头将深红色黏稠的液体一饮而尽。他身穿扎眼的十八世纪宫廷大礼服,就那样里三层外三层把整个人包裹在内,偷窥者想知道他是否透得过气。在那位偷窥者眼里还算正常的是一直闷头不语的神秘人,他穿着一身干净的黑袍,即使在屋内也依旧没有摘下兜帽,看不清他的脸。在他身边,有位看上去爱极哥特文化的女子,毋庸置疑,一副烟熏妆,耀眼的黑唇仿佛还闪烁着红色的光泽——嗯,也许它是酒红色的——脖间挂着蕾丝项链,手上也配有同款的蕾丝戒指。她一身黑礼服,用天鹅羽绒做点缀,她一定穿了束腰,因为她的腰瘦得如此不正常。偷窥者这样想着,猜测着她的腰围,或者想象着她脱下束腰是否还能穿上这件礼服。 在哥特女子对面坐着的是“大礼服先生”的妻子,她似乎是个传统的女人,圆乎乎的脸蛋儿,胖乎乎的手,丰满的身材。她和她丈夫一样穿着礼服,而她本身倒颇有宫廷气质,像个端庄的贵妇人静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哥特女脸上乌七八黑的烟熏妆。她的眼中迸出一丝不悦,好像非常看不惯这种空洞的哥特时尚。 大礼服夫妇的穿着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仿佛他们根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纪。他们的礼服大到迫使他们两个人占据了原本属于四个人的位置。 托马斯庄园的主人罗伯特·托马斯坐在属于主人的位置上,正与自己的管家吩咐着什么,与前面的人相比,他的穿着简直正常极了,是一身靠谱的西装。那位在窗外的偷窥者亲自替他选的。现在那位小姐正得意扬扬地打量着那身西装,感叹它在罗伯特身上简直是完美。“完美!”她禁不住轻叹一句。 突然,随着“哗”的一声响,窗帘被猛然拉开,屋内灼目的灯光像瓢泼大雨一样泼在那位小姐身上,将她的藏身之处完全曝露在耀目的光亮之下。逆着光,她看见一个隔着玻璃面对着她的男人,穿戴整齐,周身环绕着灯具投射来的金色光芒。他拉开窗帘的一瞬如此迅猛,足以令来者来不及躲藏。 她看不清男子的脸,但他凛冽的身影已将他的气质描绘得格外清晰。 她险些忘记,今夜罗伯特·托马斯请到一位贵客,不是烂醉如泥者,不是大礼服夫妇,也不是哥特女、黑袍男,是“尊贵的奥洛拉夫子爵”。 第一章 1.安丽斯 寄往凡尔赛的信 尊贵的王爵夫人: 诚蒙您悉心照料,我的身体相比耶诞日明显好转了许多。 几日前收到您的来信,慰问我一切安好,不胜感激。谢过王爵夫人在法兰西宴会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照我的起居生活,请您放心,古堡一切安好如初,我已能下地行走,做些简单的活儿,所以擅作主张遣走了您雇来的仆佣,请夫人勿怪罪于我。 望夫人在凡尔赛一切顺利,早日回到古堡。您的黑猫每日饮食如常,家居一尘不染,灯具崭亮如新。 我会在古堡静候王爵夫人的消息。愿您在巴黎玩得愉快! 您忠诚的安丽斯·乔 2月3日,李斯特古堡书 入住李斯特古堡已有一月光景,不得不承认,现在我已爱上了这座空寂的古堡,早晨初升的太阳恰好照射到我的房间,唤醒每日贪睡的我,森林里的空气清新,冬日更显得格外寒冷,我却喜欢这种醒人的温度。 雪已经停了,前几日下的雪还未化,即使太阳高挂,隆冬的低温也不会容许它这么快融化成水。一切都是白色的,纯白无瑕。 我在堡内捧着加热后的牛奶,凝望着窗外白色的大地,这样沉寂的冬天,让我能够安静地思索接下来的打算,只可惜现在身体还未完全康复,恐怕不能承受屋外如此的温度,又或许是我已萌生懒意,想着在冬日过后出发。但我明白,等待是必要的,准备万全的战士才有机会胜利,上天会眷顾准备完全的人,不是吗?倘若连上天也挑不出刺,哪里还有不成功的理由? 寄往李斯特古堡的信 尊贵的王爵夫人: 感谢您的邀请,在下将在2月6日前抵达李斯特古堡。 夫人来信中的要求,在下必将量力而行,此次前往为夫人带去在下所知的血族圣器的资料,如有不全之处望夫人谅解在下的无能。 您忠诚的马尔斯·亚伯 青海亚伯庄园书 马尔斯给王爵夫人来信,2月6日前他将前来李斯特古堡做客,并带来王爵夫人拜托他打探的血族圣器的资料。 离开托马斯庄园已近三年,我辗转欧洲近百座城市,却没有寻得血族圣器的半点踪迹。 在前往拜访李斯特王爵的途中,我不幸被森林中的野狼咬伤,得到了李斯特古堡管家相救,保全了性命。当我向王爵夫人说明了一切事情以后,作为血族的她才终于克制住了将我当作食物的欲望。 我用蹩脚的法文和手势告诉她,我来自伦敦的托马斯庄园,受卡玛利拉王命寻找血族圣器,但至今仍然没有一点靠谱的消息引导我找到二十七件圣器中的任意一件。我问王爵夫人是否可以向我提供一些信息,承诺将以重金回报。她立刻写信给她远在中国的朋友,也就是马尔斯。 王爵夫人收下了我支付的定金,我对她说,如果马尔斯的消息可靠,在找到圣器后我将会给她足够在巴黎买下一套独栋别墅的钱。那是丈夫死后她唯一的愿望。 我在王爵夫人名下的李斯特古堡落脚,管家为我治疗伤口。那群野狼的牙扎得够深的,管家说也许会留下疤。 李斯特古堡中的一切以及凡尔赛的独栋宅邸都是李斯特王爵留给她的安身之所,她不肯听从法国警察的建议将李斯特古堡上交给政府。 在我入住古堡,对她讲了一个礼拜的法语后,她告诉我其实她会说汉语和英语,并且她说我没有必要执着于对她讲那些总犯语法错误的法语。 我红着脸对她坦白,我以为她只会讲法语。 事实上我一直讨厌法国,因为法国人不喜欢英语,而我只会说英语这一门外语。 李斯特夫人毫不掩饰地讽刺说:“法语是美丽的语言,而你却毁了它。” 这让我尴尬,但我知道,揶揄他人一直是血族的共同乐趣。老一辈的血族几百几千年地活下去,也就这点恶趣味,不是吗?幸好我还是人类,虽然我渴望成为血族,但至少在达成这个愿望以后我不会向他们学习这些低级趣味。所以,对她的这些戏弄我都不加理睬,我知道迟早有一天连她自己都会厌倦的。 这些日子王爵夫人去往凡尔赛,临走前从外面雇用了一群奴役,说是担心我的伤势严重得无法自理,所以请人来照料。我可不相信她的鬼话,很明显她是怕我带走她古堡中贵重的东西,更怕那些东西的价钱总值比我给她的定金要多得多,这样她就亏大了。 不过,为了让她在凡尔赛提心吊胆地过完几天,为了报复她这样不信任我,我在去信中很有礼貌地告诉她,我已将仆役们全部遣走。 事实上,我确实这样做了。 仆役们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们一笔小费。因为出价比王爵夫人高一倍,所以他们收拾行装的时候格外高兴,走的时候还用法语对我说了一句:“愿主祝福你,美丽的小姐。” 那时我在心里玩笑似的盘算到底应不应该告诉他们,其实这里根本就是血族的古堡。 血族,或者跟随血族的人类,会受主的祝福吗? “一定不会。”关上大门的时候,我这样对自己说。 2.安丽斯 这个古怪的男人伴随着午夜的钟声悄然而至,我被电铃声激醒,拖着困乏的身子下楼开门。屋外刺骨的寒风钻进了肌肤上的每一寸毛孔,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脑子里倍加清醒,才看清来者的模样。 他是个古怪的男人,身穿十九世纪军绿色的国王装,烦琐的荷叶边领子层层叠叠地团簇在颈子前,是很整洁的装束,但毕竟使他看上去不像是个普通人。他的头发短而卷曲,偏灰,一双凛冽的眼自门开以后就一直盯着我。他的皮肤很白,在夜的衬托下更加明显。他的头发、衣服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雪,我越过他,看见室外正飘着大雪,风正肆无忌惮地往室内钻。 我感觉鼻子痒痒的,忍不住闭上眼在他面前打了个喷嚏,一阵凉意靠了过来。我睁开眼时,他已向前踏了几步,反手把大门关上。 我正在他面前,离他只有半指之距。我的脑袋只能到达他的胸脯,必须抬头才能看见他。在我看来,我已经差不多要靠在他身上了。这种尴尬的状态迫使我快速地向后退了几步,不由得低下了头,我知道我的脸早已红透。 “失礼了,小姐。”这个男人讲出的第一句话是原汁原味的法语。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并不影响那种本属男性的浑厚之声,还有他刚毅与坚定的口气,怎么听都像是一个正式的官员对下属说话的语气。 我调整了思绪,在脑子里盘算出一大串法语,慢慢翻译出我想要说的句子,然后抬起头——尽管我的脸依旧滚烫——对他用法语说道:“先生,您这是私闯民宅,依照法律,我是可以起诉您的。” “小姐。”他右手执胸,向我鞠了个躬,算是行礼,然后继续用流利的英文说,“如果您不介意,我是可以用英文与您对话的。想来您应该不是这里的女主人吧?” 我愣了下,然后肯定地向他点头:“我替这里的主人照看古堡。” “原来是这样,”他平静地一笑,“难怪听您的口音并不是纯正的法语,您有亚洲人的血统吗?” 他突然的一问让我措手不及。 “对,是的。我有十六分之一的中国血统。” “小姐,请原谅我在夜里打扰,我是个旅行者,途中与朋友走失,在森林迷路了。天降大雪,侥幸能够到达这里。冒昧前来,希望您允许我借宿一晚,天亮后我就会自行离开。” 我听他的语气很诚恳,并且室外确实下起了大雪,遣走他实在无法心安,况且他又那么帅。 他身上的白雪在扑面而来的暖气中已融化成水,渗进衣内。他的头发是湿的,却像蓬勃的火一样盖在他的头上。他深邃的眸略带灰色,有一种凝重让人不可直视的光。他长而高挺的鼻子下有一张紧闭的嘴,衬着略带方形的下颌。 他的长相像极了古欧油画中的男子。他的装束则确实是的。 王爵夫人的收藏里有许多这样的油画,有些是裸体(但全裸的我没有看),那些男子强健的胸肌、腹肌曾让我面红耳赤。 现在我面前的人的装束,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紧身裤与马靴,它们将他美好的线条突显了出来。 当我意识到我又开始关注他的一切时,他正对着我微笑,并说:“小姐,您答应了吗?” 我连连点头,侧身让他进客厅。 我请他坐下,把茶包放进杯子里,泡上一杯简易的红茶,添加了适量的柠檬汁,递给他。他双手捧着茶杯,但似乎并不打算喝,他坐在沙发上,我站在他面前。倒完茶后,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 “我叫丹尼尔·艾德森,美丽的小姐,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突然抬头问我,我有些紧张,手心里沁出了细密的汗珠。我吞吞吐吐地回答:“我的……我的名字是安丽斯·乔·托马斯,你可以叫我安丽斯·乔。” “叫你乔可以吗?”他将茶杯放到茶几上,站起身来面向我,“你看上去年龄尚小。” 我没有否认也没有点头,但我心里清楚,我不喜欢别人说我年轻,因为年轻代表资历浅,代表我不成熟。而我多年在外寻找圣器,就是为了向其他人证明,我将会比年老的长辈更有能力。 丹尼尔走近我,伸手把我的波西米亚风格白裙的褶边整理好,然后静静地凝视着我的脸。“乔,”他轻启双唇,“我累了,能带我去房间吗?” 我好像期待着他还能说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但他没有,而是绕过我,径直走上楼梯。 反应过来以后,我马上拿起茶几上的大串钥匙跟着他上楼。钥匙是王爵夫人留给我的,我想这也是她雇人来“照看”我的原因。 上楼途中,我摸着沉重的钥匙串发呆,隐隐感觉不对劲。我知道这把铜钥匙是书房的,金色的小钥匙是藏书室的,灰色的圆形钥匙是我住的那间房子的,但是剩下的钥匙呢?剩下的钥匙最少也有五十把。所以,这造成的后果是,我带着丹尼尔在一间间房门口试了一把又一把钥匙。 他饶有兴致地靠在门边看我手忙脚乱的样子。 “不如,你到楼下休息一会儿。”我把第n把钥匙插进锁孔,第n次对他保证“我马上就能找到房间”,还信心满满地点头,不知是对他还是对自己。 我抽出这把不合适的钥匙,然后又拿起另一把。 丹尼尔白净纤长的手突然伸过来,我听见他说:“我来试试!”然后他就把一整串钥匙从我手中取走。他好像是很随意地挑了一把钥匙,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把钥匙插进门锁,轻轻一转。 门开了。 “很幸运,不是吗?”他对呆若木鸡的我说道。 这是间卧室,虽然比我的那一间小很多,但仍然有一面大落地窗可以看见外景,家具也齐全。我把床单换下来,从房间的衣柜里找出被子。做完这一切,丹尼尔问我哪里有盥洗室。他的行李箱已经打开放在床边,除了衣物,我似乎还看见了书本之类的有棱有角的物品。 但我知道盯着别人的私密物品看是不礼貌的行为,所以我很快就挪开了眼,出门向他指明盥洗室的方向。 他对我说了声“谢谢”,并提醒我早点休息,然后带着自己的浴袍和洗漱用品走向盥洗室。听见哗啦啦的水声响起时,我离开了他的房间。 3.安丽斯 凌晨我才昏昏睡去,醒来已是正午,窗外一片茫茫的白,昨晚的雪一直持续到现在,天气真糟糕。 我隐隐记得午夜时我收留了一位借宿的帅哥,但我仔细倾听,并未听见古堡内有任何声响。他一定是太累了,也许现在还在睡觉。 我之所以这么肯定自己的想法,是因为我对李斯特古堡的传音效果非常信任(或者说我对它的隔音效果非常了解),通过亲身体验,我明白当王爵夫人在盥洗室引吭高歌时,身处客厅的我很有幸能够清楚地听到这位十七世纪的血族贵妇人豪迈的法语花腔。 所以,我一点也不担心这位陌生来客现在会在古堡里到处乱窜,惊讶于王爵夫人的各类收藏品,然后发出难以置信的怪叫——就像当初那些仆役一样。 我安心地拿起平板电脑,到网络上逛了几圈,回复了一位名叫“大法官”的网友的评论。 大法官:温暖无处不在。如若你的心是冷的,即使天气转暖也不适宜出发,量力而行是每个人都该做到的,冲动办事招来的只是更多的烦恼。战士,你真的准备万全了? 安丽斯·乔:谢谢您的提醒。公正的大法官。 我不得不多提一提那个神秘的男人。 正如我所写的,他的着装是古欧洲男子的服饰,就像我曾在托马斯庄园偷看到的那些血族一样,他们的穿着也很奇怪,但却非常得体,除了看得不习惯,放在中世纪他们不会遭到任何人的指指点点。 就像跨越了几个世纪,而他们一直活着。不老、不死、不朽,得以永生。 难道他也是血族?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惊讶。那么,既然城堡的血族主人不在,他的留宿又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呢? 我并不是一个血族,不能像阅历丰富的古老血族一样能够轻易地了解别人的心思,所以我不敢确定这个猜测是否正确。在我的记忆里,他的皮肤确实是如血族一般苍白的。可是,天哪!白皮肤的人很多不是吗?他深邃的眼眸,他的容貌,他的着装,都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我也可以弄一套维多利亚式的女装来穿,这些都是个人兴趣罢了。至于性格以及沉着稳重的气质,这些也都是可以装出来的。虽然有些牵强,但毕竟这是目前我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释。 他并不是血族,我越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就越怀疑他神秘的身份。 真的如他所说只是迷路的旅行者那么简单?他那简易的行李告诉我事实绝不是这样,但……我知道我必须停止这无端多疑的思维。我强迫自己接受他所说的,他只是个旅行者。 美味的食物能够使人快乐,我得快点起床填饱肚子,以此保证我不会随时因饥饿而昏倒。 第二章 4.马尔斯 我受李斯特夫人的邀请来到法国,今日我将从巴黎出发,前往一个与伦敦隔海相望的边陲小城,然后在那里留宿一夜,后天出发去往李斯特古堡。 我不知道为何李斯特夫人会突然对血族的圣器感兴趣,她托我从青海带去有利于寻找圣器的资料,并强调她非常需要这些。我向来不会拒绝贵族们的要求,这次,即使我心有疑虑也不例外。 不多不少,三年以前,曾有个人类女孩向我询问有关血族圣器的消息,那时,我还是个刚接管叙述者职务的人类,对于其他人类所提出的这些问题一向不予理会。而她,是个缠人的小家伙,整天对我问这问那,一旦我稍加理睬,一连三天都要不得安宁。后来,我明白地告诉她:“你的年龄尚小,而且没有能力让血族欣赏你。”我知道这话伤害了她,但好处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在我耳边唠叨了。我开始逐渐忘却她,只是最近李斯特夫人向我打听圣器的下落时,我的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人竟是她。 最近我的右眼皮常跳,我不确定这种不好的预兆是否和此次旅行有关,所以我总感到茫然,总在犹豫究竟该不该走下一步,该不该更接近李斯特古堡。然而我的脚最终毫不犹豫地向前出发。 火车马上就要进站了,我已经不得不去往那个我的双脚为我选择的未来。 或凶或吉,谁知道呢? 5.马尔斯 在去往那个边陲小城的火车上,我享用了午餐。火车上的食物总是让人难以下咽,无论是在中国还是法国,这都是不变的惯例。 我在吃饭途中遇到了一个纯正中国血统的女孩,并尝试用中文与她交流。她很快就融入了谈话。有趣的是,她告诉我她要去寻找吸血鬼。 她似乎很高兴能够遇到一个会说中文的人,于是我告诉她,事实上我有四分之三的中国血统。她盯着我的脸看了足足二十分钟,才说:“看上去真的有点像中国人。” 在我接受初拥以后,容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是融进血液里的欧洲血统,我越来越像一个欧洲人,有时连我自己都会忘记自己是个纯正的中国人,一般人就更难看破了。 在我说我对吸血鬼也感兴趣的时候,她显得很激动。我告诫她,应称他们为“kindred”(血族)而非“吸血鬼”,那三个字的称呼对他们的优雅是一种亵渎。然而这固执的姑娘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又扯出她背包里的《暮光之城》看起来。我劝她多看些英文版的血族文献,并顺便练习一下她那糟糕透顶的英文。“《夜访吸血鬼》、《德古拉之吻》、《范海辛》,如果用作消遣,你可以先看看这些。”我像个推销员似的开始推荐。哦,撒旦原谅我吧!我实在是太想找人说说话了。 可是无论我怎样解释,这姑娘始终都不明白她为什么必须看吸血鬼的敌人《范海辛》之类一点也不浪漫的书。 后来我干脆放下餐具,与她告别,结束了她滔滔不绝讲述的关于她梦中吸血鬼男友的故事。我觉得保持沉默比与她对话要好得多。 “这真是顿丰盛的午餐。”我咬着牙离开了餐车。 午餐过后的半小时我一直在看《所罗门的小钥匙》,眼睛发酸的时候无奈地放下书,抬头时看见餐车上遇见的那个中国女孩又来了。她见到我时面带微笑,好像对再遇并不吃惊,与我内心的烦恼成了鲜明的对比。 列车就快到达终点站勒阿弗尔,所以我周围有空余的座位。她挑了我对面的座位坐下,又开始了她的长篇胡扯。 尽管我不想听,但一个绅士的直觉告诉我,我必须面带笑容恭听女士的言论。纵然她要与我谈论的是吸血鬼帅哥会在何时何地如何出现,以及随即将会引发怎样的一场旷世绝恋。 看着她激动到扭曲的脸,我不禁想问,当她知道我其实就是她一直朝思暮想的血族“帅哥”时,她会不会激动到猝死?也许她猝死了会更好,医护人员会将她抬走,至少能留给我一个安静的车厢。 当然,更多的可能是她会伤心到猝死,仅仅因为我并没有她讲的“爱德华”帅气。 在接下来的谈话中,我逐渐知道这个傻姑娘其实连电影版的《吸血惊情四百年》都没有看过,甚至只知道该隐是亚当的儿子而不知道亚当的妻子是谁。我告诉她该隐是如何成为血族的,她也听得云里雾里。让万千血族崩溃的是,她甚至还不知道血族共有十三个氏族。 我完全对这个女孩失去了兴趣,自顾自地塞上耳机听音乐。过了一会儿,她生气地离开了,嘴里在说些什么,依照口型,我知道她在说我没有礼貌,但我没有理会她。 撒旦啊!让我铭记此刻并引以为戒吧! 6.马尔斯 在勒阿弗尔,我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即使我平日里很少睡眠,也不影响我要表达的意思,我是说,我遇到了个奇怪的女人(或女孩)。 第一,她来自中国。 第二,她要寻找血族。 这真是让人崩溃的事实,近日来到法国寻找血族的中国女孩真多啊!不过她又告诉我,她猎杀血族。 她的目光仿佛看透了我的内心,像是补充说明又像是故意告诉我:“但我不猎杀遵守戒律的血族。” 我们是在酒吧相遇的,听她说出这些话后,我僵笑着抿了一口“血腥玛丽”,但凝视她的眼睛时又堕入了冰窖之中,无论是酒吧美女热火朝天的钢管舞还是“血腥玛丽”穿喉的热辣都无法点燃我。我的心冷到了极点。 她是猎人,而不是我在列车上遇到的花痴女。她穿着黑色紧身皮衣,热辣的身材会让所有人类男性为之倾倒。而对于我这样一个血族来说,这样的美女意味着毁灭。 她的笑绽放在嘴角,如醉鬼般踉踉跄跄。我知道她一直跟着我,但我不知道为什么。 她在我隔壁的房间住下了。彻夜安静,静得可怕。我告诉自己,我并没有触犯戒律,所以不必担心猎人的猎杀。可我到底在怕什么?这是猎人与猎物之间的天然感觉吗?就像狼群一接近,羊群就逃散?我不知道。 今日我将前往李斯特古堡,我早已雇好出租车。愿撒旦驱走这位猎人姑娘,我不希望她一直跟着我。 第三章 7.安丽斯 寄往李斯特古堡的信 亲爱的安丽斯·乔: 我的女儿(我早已认同),你近日过得可好?但愿李斯特夫人没有亏待你。 此时我正在伯明翰受理一桩大案子。可恶的红种人向卡玛利拉起诉了托马斯家。远在圣保罗的咖啡种植园附近发生了几起“野兽”伤人的事故,受害者脖上有一排牙印,全部被吸干了血液,红种人断言是血族所伤,并且去信卡玛利拉要求给予公道,否则他们将请猎人们做主(这群野蛮人早就这么做了)。他们请到了身为猎人的律师出席这次审判。 我确信我的种植园中绝不会有人像畜生似的外出咬人,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但红种人的决断也没有错,受害者的伤看上去真的是血族所致,这样一来,问题就更严重了。我的意思是,咖啡园附近没有其他血族居住,我的仆役们成为被怀疑对象,而我得为此付出代价。 接下来的两个月内我会在伯明翰陆续出席几次审判,所以你可以把信寄到此处,愿撒旦保佑你我! 在上一封来信中,爱什米尔告诉我你受到了狼群袭击,腰间受了重伤,肩上也撕出了口子,我非常担心。原谅我不能及时赶去照顾你,但审判一结束,若我无罪(这是肯定的),我一定会在一天内赶到李斯特古堡。 你离开庄园已有三年之久,虽未寻得血族圣器,但你的毅力已说服奥洛拉夫子爵为你向亲王求情,我相信不久亲王将下令赦免你的罪过,那时你将能接受初拥仪式,获得撒旦的祝福,正式迈入托马斯庄园成为我家族一分子。 耐心等待吧!乔。 你的罗伯特·托马斯 2月1日,伯明翰书 吃过午餐以后,丹尼尔还没有起床,我到他房间门口敲了几下门,但无人回应。我想他也许是太累了。 但随之冒出的另一个想法让我自己都惊讶——血族才是需要在白天睡眠的。 哦,撒旦!我觉得我是在自寻烦恼。 于是我回到厨房开始洗碗,依照信中的内容我将客厅打扫了一遍,并准备打扫整个古堡——我开始后悔将仆役们遣走了。正在我忙着拖地时,更不幸的事发生了,我想我腰上的伤口又裂开了,此时它正隐隐犯痛。我猜刚才一定是拖地动作过于剧烈了。我坐在沙发上,准备休息一下再继续,但腰间突然凉了起来,我伸手一摸,是血。 回到房间的时候我还在心里思考着要把仆役们雇回来,用两倍的价钱遣走他们,我感觉自己的这个决定又疯又傻,吃亏的还是自己。 我把缠在腰上的纱布解下来,用温水稍微清洗了通红的伤口,把管家给我的药膏取来,对着镜子抹药膏。但脊背上的一处伤口却够不着——以往都是女仆为我上药的。我看着镜中自己后背上那条宽大的口子,不禁有些心凉。 原来这就是无助。这就是孤独。 溢血的伤口爬满了全身,如同一条条红蛇遍布在冬天的雪地上,那样张扬,那样放肆。 换作以往,有家人、朋友,我受伤后会有人不辞辛劳地守候,而现在…… “需要我帮忙吗?”那浑厚而熟悉的、略微沙哑的声音隔空传来,古堡里只有他。 丹尼尔。是丹尼尔。而我在镜中却没看见他。 我匆忙转过头去看,却见丹尼尔就在我的身后。当我神经质地再看镜子时,我看见丹尼尔依旧在我身后。 与此同时,我意识到自己是裸着身子的,但丹尔尼仍旧面无表情地盯着镜子,胸膛离我很近。在镜中他只能看见我伤痕累累的后背。他没有做出丝毫不敬的事情来,我听见他轻声说了一句:“失礼了。”下一秒他就瞬间扯下大衣将我的身体裹住。 我的脸埋在了他层层叠叠的褶边领结里,第一次闻见了他淡淡的体香。他的身体很冷,但我却感觉很暖和。我的心跳得很快。 丹尼尔低下头,在我耳边轻轻问:“爱什米尔没有为你治愈伤口吗?”我的心一沉。爱什米尔是李斯特夫人的名,而丹尼尔竟然认识她,并且还敢直呼其名?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在他怀里,话说得含糊不清。 “我是谁有那么重要吗?”他的声音穿透一切传到我的耳中,仿佛是撒旦忠实的邀请。他缓缓地从我的肩头褪去衣物,然后说:“我来替你疗伤。” 我感觉一切如同云里雾里,我被丹尼尔揽腰抱起放到床上,他让我翻身趴在床上,我照做了,身上却没有一丝疼痛,先前伤口上的痛楚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动弹了,甚至连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我已经给你催眠了,伤口太深,不治愈很容易感染。”他像个称职的医师似的说着,“爱什米尔的能力或许帮不了你,不要担心,可能有一点点疼,但我保证绝对不会留疤。” 后来我确实像是在梦中度过了一场小手术。这位医师没有拿刀也没有拿针,伤口上也只有仿佛蚂蚁咬过的小针似的微微痛感。他冰凉的手轻缓地抚过我身上的伤,只一会儿工夫,它们竟奇迹般地愈合,愈合时如同有针在缝合,有或痛或痒的感觉,我说不出来,但这感觉并不比流血时更难受。 丹尼尔把我身上的伤口全部治愈,在为每一道伤口治疗时,他用衣物遮住了其他地方,我指的是,他没有看到他不该看的。 催眠效果过去的时候,伤口也早已全部愈合,丹尼尔离开以后我去照镜子,果真如他所说没有留下疤痕,但刚刚治疗的伤口上的皮肤有些通红,同样通红的还有我的脸。 我把染血的裙子连同他的大衣一块儿扔到了盥洗室,换上了一身干净的波西米亚裙,也是白色的,我喜欢这种无瑕的美感。 顺带一提,罗伯特从伯明翰来信,告知我他遇上了些麻烦,并对我的伤势很关心,下午或者明日我将回信告诉他关于丹尼尔的一切,诉说我这几日来的疑惑。 8.安丽斯 裙子上的血迹洗去了,但白裙失去了原有的鲜明,我记得草酸稀溶液能清除血迹残余,决定去李斯特夫人的药品室找这种溶液,但我失望而归。而令我又惊又喜的是,白裙已经被人洗净烘干,整整齐齐地叠放在盥洗室的架子上,丹尼尔的大衣也不见了。 一定又是他做的,我敢肯定。 拿起还有些余热的白裙,我的心突然跳得很快,仿佛他依旧在身边。 下楼到客厅的时候我没看见他,我很惊讶他竟然不饿。或许他是不好意思说出来,经过了一晚上和一上午的时间,正常人都会饿的。除非他不是人类。 我为自己找了个理由去见他,那是昨天下午发生的事。它发生得突然,但不慌张。我真正开始像一个优雅的贵族享受时光,而非挥霍光阴。 我把意大利芝士通心粉盛在盘子里端到他的房间,值得说明的是,那是我亲手做的而不是速冻食品。我没有敲门就进去了,我没有敲门的习惯,虽然我知道有时候我必须那么做,但丹尼尔没有责怪我,我也知道他不会。 他正端坐在书桌前写东西,听见我的脚步声时他放下了钢笔,站起来面对着我,当他看见我手中的托盘时,他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容。“谢谢你,乔!”他当然知道那是给他准备的! 我把托盘放在桌上,走到他面前,呼吸变得有些急促。“你昨晚说今天会走,是吗?”我问他。 “是的。” “今晚?”我扬了扬眉头。 “是的,乔。” “可以不离开吗?”我忽然甩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面对他有些尴尬,我克制自己不要把这种难为情表现出来,就像是对朋友美好的问候与挽留,仅此而已,没错,就是这样。 我正在说服自己的内心,这时候丹尼尔突然抱住了我,我又闻到那淡淡的体香了,只是这次并不是催眠,闻到它让我心安不少。 “我的皮肤好吗?”我感觉嗓子发紧,说出这句话以后,我意识到自己失态了,“我是说……” 我是在说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天晓得我到底怎么了! 丹尼尔的手从我的脑后环过,捧着我的后脑,微微抬起它,在我的额头上烙下深深的一吻。我知道他即将放开我,而我并不希望,所以我紧紧抱着他,让他不要放开。 古堡里的一切安静如故,连风都不能吹响窗子,暖气也许开到很高的温度了,所以我感觉很热。丹尼尔房里的窗帘一直没有拉开,黑暗包围着我们。我的心从未跳得如此快,血液也仿佛循环得飞快。我无力拒绝爱神的诱惑,只能沉沉地倒在冰冷的湖水中,任凭自己的思维与行动陷入了雷区。 丹尼尔正一步一步走向床边,步子轻缓,不知是由于抱着我有碍于行动还是怕惊醒了他的“猎物”。他把我放到柔软的席梦思上时我没有拒绝。接下来的一切顺理成章。 我所爱的丹尼尔(我终于承认),他已成功征服了他的猎物。我沉溺在湖水中,冰冷环绕着我的身体,耳畔传来细微的情语,如同撒旦的呢喃,也跌入湖水。我望着丹尼尔那双灰色的眸子,想将它深深铭记,我更希望这双眸子的主人能够为我留下来。 我的灵魂仿佛被撕裂,全部被他吞噬,作为他的食物。我哭着对他说:“不要走。”我在他怀中呜咽,乞求他别走。他抱着我,依旧沉默,等待我停止哭泣。终于,在他的淡淡的体香中,我沉沉睡去。 当我醒来,时间已是第二日上午。 我又一次被那香味催眠了。丹尼尔还是离开了。我在枕边看见一张留言和一枚蓝宝石戒指。但我发现它并不是真正的蓝宝石戒指,我是指,宝石里面是蓝色的液体。 我拿起留言的时候,在心底对撒旦祈祷留言上丹尼尔可以告诉我他将会去哪里,但我打开留言,心冷了一半。 吾爱,我已离开,留下圣物作为你我爱的见证。不要担忧,留在李斯特古堡享受短暂的单身,我终会回到你的身边,等我归来。 临行前给予你最后一吻,我会想念你的。 爱你的丹 我在放下留言的瞬间跑出房间。我要去找他!我要和他一起走!我不能失去他。 天哪,我做了些什么,但我的身体没有理会我内心的挣扎与犹豫,我的脚没有半点犹豫。 跑出城堡之外的时候,寒意袭遍全身,我身上的鸡皮疙瘩全部起来了。我赤脚跑进雪地,感觉双脚转瞬被冻成了冰块,这比古堡里的大理石地砖更加冰冷。风的精灵在我耳边呼啸,我顾不上冻得通红的皮肤,像没头苍蝇一般在森林里乱窜。雪上明明会留下脚印,我却没有发现足以跟上他的痕迹,他像风一样离开了。 漫天大雪还在接连不断地下,雪花在我的皮肤上融化成了水,我落下泪无声地哭泣。 此刻,我多么无助。我向来不这样觉得,可遇见他以后就变了。 我还在森林里胡乱兜圈子,不想回去,我想好好清醒自己,等待那个古欧服饰男子身影的到来,留住他。 我的脚冻得麻木了,步伐却不肯停止。 我像安徒生笔下穿了红舞鞋的女孩,红舞鞋带着她翻遍了群山,踏遍了峡谷,红舞鞋带她去往墓地,去往灌木丛,去往有荨麻的地方,杂草将她的腿划出了一道道口子,石块硌得她双脚生疼,但红舞鞋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直到后来我在雪地上发现了一摊血迹。我蹲下去触摸那摊血,手已经没知觉了。除了他,还会有谁来到森林?但他不是很厉害吗?他的能力异于常人,怎么会流这么多血? 我的脑子乱了,我伸手去摸后背,伤确实都不见了。古堡里的一切都是真的。我瘫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在血迹边待了很久,后来我听见了几声狼嚎,因恐于上次的重伤,我无可奈何地回到了古堡。 留言和戒指被我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只是更加深了我对丹尼尔的想念。我的直觉告诉我,他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那摊血并不是他的。相对于我先前的猜测,我更情愿那是我的。我不想看到丹尼尔受伤。 之后我作出了一个决定。 我的伤势已好,刚才也在雪地中历练过了,就像那位“大法官”说的,准备万全就出发,现如今除了寻找圣器,我还要寻找丹尼尔。我不能蜷缩在温室里做一个弱者。如果生命只有等待,一开始我就不会主动寻找血族,更不会遇见我的所爱。等待是漫长而痛苦的,我不愿承受,冒险才是我真正需要的。 我要给李斯特夫人写信告知此事,还有罗伯特。 寄往伯明翰的信 尊敬的父亲: 原谅我这卑微的外族血缘如此称呼您。 最近我的伤已完全治愈,是一位在古堡借宿的陌生人为我治好的。李斯特夫人正在巴黎凡尔赛宫享受她的社交活动。非常感谢奥洛拉夫子爵为我求情,但请您相信我的能力,我会依照承诺找到所有血族圣器,以此向亲王证明我有资格成为托马斯家族的一员,我正为此不懈努力。既然伤势已无大碍,我会向王爵夫人道别,开始冒险行程,下一站将是巴黎,在巴黎收到您的回信后,我会寄信告诉您下一个目的地。 请父亲莫为我担忧,静候我的佳音。 另外,我建议父亲,何妨不用网络代替书信,科学技术的进步血族也应与人类共享。 您的安丽斯·乔 2月5日,李斯特古堡书 寄往凡尔赛的信 尊贵的王爵夫人: 未经您的同意,我允许了一位迷路的旅行者在古堡中借宿,请您谅解,我想有必要一提的是,这位旅行者能够叫出您的名,并且他说他叫作丹尼尔·艾德森。不知王爵夫人是否认识他? 作为回报(或许是这样),艾德森先生治愈了我身上所有的伤,这有利于我的旅程尽早开始,而我也确实是这样决定的。 感谢夫人一个多月来对我的照料,在拿到亚伯先生的圣器资料后,我会将承诺给您的报酬留在古堡内,然后离开。 献上祝福。愿您在巴黎玩得愉快! 您忠诚的安丽斯·乔 2月5日,李斯特古堡书 9.马尔斯 在我成功摆脱了那个女猎人的威胁以后,不幸接踵而至。 古堡中为我开门的又是个有中国血统的姑娘,不过我认识她。 我介绍过的,在我还是个人类的时候,她纠缠我许久,对我问这问那。而现在,撒旦做证,她竟然自己找到了血族。 “我给自己的名字,安丽斯·乔·托马斯,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姓或名。”她的目光中迸射出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寒意。而我知道,她恨我,或者是讨厌我。对于我的到来,她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惊讶,她像古堡的女主人一样邀我到客厅喝茶,她的笑是冷的,冻结了我预先给李斯特夫人的说辞。 “李斯特夫人呢?她在不在?” “是的,她在巴黎。” 心烦意乱的我根本无法喝下她倒的红茶,她的眼神像针头扎到了我的脸上,我越是不安,针就扎得更深一些。 “你为什么在这里?”我装作镇定,像一个长辈关心晚辈似的问她,“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事实上我早已看出,她明白自己身处血族的古堡,她也知道我会去。 “李斯特夫人托您带来的资料呢?”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我有权不回答。” “我也有权不给你。” 她的脸阴沉下去:“你敢!” 我无心与她争辩,但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不能将资料交给她。 “我会等李斯特夫人回来,亲手交给她!” “哼,这有意义吗?你心里是清楚的,李斯特夫人从不对这些事物感兴趣,你把资料给她,她也会直接给我,是我请求她帮我找到这些资料的。你所要做的事——将资料亲手交到她手上,这毫无意义,浪费的是你我的时间!” “我坚持我的想法。” “固执!你和几年前一样固执!” 这就是我们全部的对话。 她还是老样子——我的意思是,她还是个人类。然而这样我就更难以明白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座古堡,并且没有被李斯特夫人当作食物。这个世界真是越来越怪异了,不是吗? 第四章 10.安丽斯 丹尼尔离开的悲痛还未过去,新的困难又到来。该死的马尔斯不愿把资料给我,这无知的血族!在还是人类时,他就是个无知的蠢驴!我在心里用脏腐的语言骂他。这是近年来的首次,要知道以前我从不骂人。马尔斯是个难以搞定的角色,我必须做些什么把资料拿过来! 带着罗伯特送给我的匕首,我去了他的房间,在夜晚来临之时。在我抽出匕首刺向马尔斯时,他的惊讶与愤怒超出了我的预期。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他将我制服的时候,我用匕首冲他的左手手臂切了一刀,可怕的是,我竟感觉不到该有的血肉。我的意思是,他那只隐藏在宽松的大衣下的手臂像一根木头。切过去并不是柔软的凹陷,而是硬邦邦的,和他抓住我胳膊的右手完全不一样。我伸手要再去触碰他的左手,他却一把将我推开。 “你的手怎么了?”我觉得他脸上的慌张神情比他的手更值得怀疑。与此同时,我执意去看他的左手,我向前走,他便向后退,不知为何我会感到莫名的兴奋。我像是抓住了世界上最大的秘密,突然间血液便沸腾了。我的心快要蹦出它原本的位置,我从未觉得如此兴奋与激动。 “该隐的左手对不对!”我注意到我说的并不是疑问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确定。但在他的脸色又一次加深以后,我明白我所说的是对的。 血族圣器之一,该隐左手。手象征着力量,该隐的左手手掌上藏有关系到全世界的重大秘密,所以他的手被人砍走了。马尔斯还是人类的时候,我曾缠着他询问有关血族圣器的一切,他没有全部告诉我,事实上他只向我透露了一件血族圣器,就是该隐左手。 “我真后悔我没有拿把斧头来!” 这次的争夺会成为我永久的记忆。毕竟我还是个人类,马尔斯没有被我伤到——他是血族,就算被伤到,也许还会自动愈合。他逃走了,临走时用复杂的目光盯了我很久,兴许糅杂了太多感受,我竟被那目光逼得不敢再追。 他轻轻松松地跳窗离开了,没有带走他带来的东西,包括关于圣器的资料。当我发疯似的从他的行李里翻出大叠的资料时,我笑了,这一次我胜了,他如此狼狈地逃走,我就已经赢了他。 我觉得我的笑容变得有些病态,但那并不影响我的好心情。我把资料抱在胸前,感谢吾主撒旦,一脚踢翻了他的箱子。 是时候出发了。 11.马尔斯 她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非常疯狂的女人。 安丽斯·乔——我该这样称呼她,因为她已不再是从前那个中国姓名的女孩了。 她的匕首触到我的左手,我就知道她会发现这是该隐左手,她很聪明,只是都在不合适的时候用上了,我看见她的眼中迸发出贪婪的光,就像李斯特古堡外森林中那些随时会遇到的狼,幸而我躲开了它们的攻击,但安丽斯·乔不会让我轻易躲开。我有些恐惧,她并不是夜叉什么的,她只是一个有着十六分之一中国血统的女孩,但我就是害怕了。 为什么她会待在李斯特古堡,并且有权让我住进去? 她有古堡每间房的钥匙——尽管她用起来不怎么熟练,但这足以证明一点,李斯特夫人认识她并且对她很关心,而我带来的资料就真的如她所说,是李斯特夫人帮她向我询问的,她要寻找血族圣器。 她现在已经知道我拥有该隐左手,会怎么做? 以她的性格,一定是不顾一切得到它。我心底有个声音这样提醒我。我坐在酒店的豪华套房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阴冷。 12.安丽斯 安丽斯·乔: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丹尼尔,而今我的伤已恢复,并无大碍,明日即会启程。不得不提的是,我已得知某件圣器的去向,今日我差一点就能拿到它,可惜它的拥有者并未如我所想一般愚笨。他现在是个血族——别问我为何特指现在,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大法官:在下有幸听听您的“另一个故事”吗?我倒是更想知道您所思念的“丹尼尔”是谁,方便公布吗? 安丽斯·乔:“另一个故事”过于感伤,我愿意说说丹尼尔,吾之所爱,我们共度了美妙而简单的24小时。现代科学技术应当好好利用,如若丹尼尔能看到,就已是撒旦给予的最大恩惠了。 大法官:愿吾主保佑你与所爱之人早日重逢。 昨晚我打电话预定了去巴黎的火车票。 收拾完行李,我最后去了一趟丹尼尔住过的房间,走进去以后我一直盯着象牙色的床单发呆,在那上面,我看见了残存的浅浅的血迹。丹尼尔走后我洗过床单,但我没有他那么厉害,能瞬间把床单洗得崭新,况且我也没有找到草酸稀溶液。 我把丹尼尔送给我的戒指戴在大拇指上,再看这块圆形蓝宝石里闪耀的图纹时,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最终我放弃了。 在日出时分,我离开李斯特古堡。走出森林,我遇到的狼很多,但都不是成群的,所以作为个体的它们并没有勇气靠近我,只是远距离地观望我这靠两脚行走的怪物。 在森林外我看见了一辆等待已久的出租车,很显然司机一直都在惊讶我为何从森林里出来。这位法国中年男子还关怀地说:“小姐,在森林里搭帐篷可不是件好玩的事儿,这里常有狼出没。”他的肢体语言丰富,还做了个凶神恶煞的动作,在我看来,那比狼更难看。 就在我百无聊赖地翻阅圣器资料的时候,一张图片闯入了我的眼帘,那是一块圆形的蓝宝石。 乔凡尼末日蓝宝石。资料中记载,乔凡尼族是因为谋杀自己的主人而受诅咒变成血族的,他们控制着当今世界的几支经济命脉,所以有用不完的金钱。末日蓝宝石是清洗诅咒的物品,因此喝掉宝石内的蓝色液体,可以让一个血族变成人。宝石并没有控制在乔凡尼族领导人手里,里面的液体有可能在300年前就已经被使用掉了。 难怪我会觉得宝石里的图纹熟悉万分,昨晚我已草草翻阅了资料,兴许是那时记住了乔凡尼末日蓝宝石的形态。毋庸置疑,丹尼尔给我的蓝宝石就是血族圣器之一。此时它正静静地卧在银质戒指的凹槽里。 我戴着它,并没有昨天得知该隐左手近在咫尺时的那种兴奋,因为一个是可望而不可即,另一个是已拥有在手。这种强烈却微妙的反差并没有困惑我多久,一种复杂的情绪替代了它们。 丹尼尔为什么会有血族圣器,并且他还会把它送给我?我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刚认识几小时的女孩爱上了他,而将圣器这种珍贵的东西送出手。况且,我并没有任何让人一下子迷恋上的魅力,我也明白这不是他为了答谢我允许他借宿而给予的回报。 我开始揣测他的身份:隐世高人?魔法师?贵族?皇室?听上去都不太现实。 他说他是位旅行者。天哪!安丽斯·乔,你怎么能毫不怀疑他的话呢? 我脑海里有两个声音在争辩,一个叫我相信他,一个叫我继续揣测。或许这是丹尼尔偶然得到的,而他根本不清楚自己得到的东西是多少人渴望的。等等,我的理性立刻将我的猜测彻底粉碎。丹尼尔早已告诉我了,“留下圣物做你我爱的见证”,圣物,难道不就是圣器的意思吗?他明知是圣器,却还是把它留给了我。 我建立了两个猜测。第一个是,他知道我需要圣器;第二个是,他爱我。我更愿相信前者,可是他为什么会把我需要的、如此珍贵的、完全可以用来去取悦其他王公贵族以得到无尽的财富的血族圣器送给我呢?并且他指明“做你我爱的见证”,这是为什么? 我一向是个谦虚的人,可事实不容许我谦虚——丹尼尔·艾德森是真的爱上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