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斗仙》 金鼠良遇1 攻:蜀孑 受:易笙 天边一个滚雷打来,轰隆隆的一声巨响。 人群还没来得及反应,豆大的雨珠就噼里啪啦砸了下来。转眼雨珠变瓢泼,瓢泼变决口,大街上鳞次栉比的铺面慌慌张张收箱抬货,没一会儿就散了个精光。 蜀孑和一群叫花子窝在墙角边,腰腹以下全部淋湿,鞋子里能养两条花鲤鱼。 他一动不带动,面无表情的瞥了一眼手边缺掉半个口子的泥陶碗,肚子里骂了声娘。 狗货雨神,连着几天打雷下雨起大风,你他妈别是兜风袋漏了吧,要这么个玩法? 雨神听不到他的骂,兜风的袋子反而敞得更开,吹倒了旁边的老歪脖子树,砸烂了叫花子们躲雨的墙,顿时“轰”的一声,烟尘四起,风雨飘飞。 蜀孑“呸呸呸”吐掉嘴里的灰,抬起袖子抹了把脸。他淋了几天的雨,这会儿正发着烧,隔壁那些乞丐没人搭理他,只因他是半年前才来的新人,叫花子门派也有规矩,新来的都得先挨上一顿欺负,表现好的才能收编。 叫花子们一看墙都塌了,雨又下这么大,今天怕是没收成,纷纷卷了铺盖打道回府,到寄居的城郊荒宅里睡觉去。 但蜀孑去不了。 他浑身烧得难受,一点力气也使不出,走步路都费劲,不如靠着这片残垣歇着舒服。而且叫花子门派有规定,新来的白天不准进荒宅,全打发出去讨饭要钱,要的多了自己还能留几个铜板打壶酒,要的少了全得充公,一个角角都别想留。 蜀孑又骂了声娘,靠在不遮风也不挡雨的破墙边闭眼打盹。 他已经两天没吃饭了,饿得胃里火烧似的疼。 大雨逐渐淅淅沥沥,被风吹得刮到面门上,头发泡在水里,脸也没一块干净的。蜀孑心里烦,脑子则开始浑浑噩噩,头涨蒙蒙的疼,又酸又麻,像挨了几闷棍。 突然,那些原本有节奏的落在脸上的雨水暂时停住了。 但大雨并没有停,因为蜀孑听到有水珠溅在伞面上的声音——有人站在他面前,撑着一把伞。 蜀孑倏地睁开眼,看到了一抹白。 一个冒着热气的馒头几乎贴到他鼻子间,蜀孑眼珠停滞,盯着那个馒头一动不动。 本能的饥饿反应,喉头滚动,咽了一口干唾沫。 “给,”一个温柔的男人声音:“吃吧。” 蜀孑端住了作为一个还要点脸的男子汉的最后尊严,没饿狼扑食抢过那馒头,他抬起首,打量起面前的人。 一个男人。 身形有点瘦,骨骼也纤细,不知是天生就这样还是后天没养好。看他肤色偏白,脸上瞧不出太多血色,多少有点病容姿态。但不可否认,这男子生得精致,眉眼含玉,竟有种女儿家的婉丽之美,要不是他身量比一般姑娘还是要高出不少的,蜀孑真要把他当成个女扮男相的怪人了。 男子见蜀孑呆愣愣的望着自己不说话,也不动作,他弯唇一笑,神情犹如三月里的春风拂过大地,眼角眉梢上皆是熠熠辰芒。男子将手一矮一放,白乎乎的馒头就搁到了蜀孑怀里。 “吃吧。”这人微笑着又说了一声。 撑在头上的油纸伞将蜀孑整个人罩在里面,雨滴噼里啪啦的还在下,脆弱的伞盖唱着一曲不知名的调。蜀孑两条腿压得发麻,虚搭在腹部的一双手也因为天寒而有些没了知觉,但那个白乎乎的馒头太香了,热气就烫在贴近心口的位置。他不知从哪儿生出来力气,手缓缓的、慢慢的就抬了起来,逐渐够到了怀里的宝,艰难地往嘴边送。 什么君子不君子嗟不嗟来之食,全是放屁的鬼话!气节放一边,饿死才是大。 蜀孑坦坦荡荡的啃起了馒头, 男人见他终于不再拘礼,微微一笑,直起半弯着的腰。蜀孑这才发现方才自己被伞盖遮住了全身,可这男人的衣衫却几乎全湿掉,月白色的长衣上布满了片片水痕,隐约可透见里头的内衫。 蜀孑有点意外。 一个馒头,半个铜板就能买来,算不得大恩大慧,所以他没急着道谢。可这样大的雨,明明自己就撑着伞,且还只有一把伞,这怪人却舍己渡人,关照着他这个素不相识的臭叫花子,把自己放在雨水里泡。 什么怪心肠,念佛的吗? 男人颠了颠肩头滑下来的背篓,见已无事,撑伞离开。 蜀孑终究是没道谢,只是偏头的工夫扫了一眼那个瘦不拉几的背影。那么单薄的一副脊梁,却背着那样大的一个竹篓,人间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老鼠背秤砣。对对对,就是老鼠背秤砣。 想到这里蜀孑就觉得好笑。老鼠?秤砣?神经病,我可没背过那玩意儿。 忽然一串踏着水珠的脚步声跑近,蜀孑叼着馒头还没来得及扭头,一把纸伞就端端正正的塞到了他手心里。 男人呼吸略促,喘了喘气,才道:“伞,你留着用。” 蜀孑一脸莫名其妙,眨了眨眼,半天没反应过来。 待后知后觉,男子已经跑走了。 蜀孑低头,被握得温热的伞柄包在他手心里,竹柄上的热意并不滚烫,甚至因为四周太冷,残存的温度很快就消耗殆尽。可莫名的,他觉得自己心里有个角落轻轻颤了一下,然后迅速裂开一道口子,一股暖乎乎的、细细窄窄的热流倏地窜过,还没来得及回味,手里的馒头就掉了地。 “咚!”的一声闷响。 已经跑出去十好几步的男子突然顿足,他转过身,隔着烟雨茫茫的不远处,破败的残垣下一条黑漆漆的身形躺在泥水里,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弃犬。 男子当即奔回去,抓起掉在脚边的伞撑好,挡住落在蜀孑脸上的瓢泼大雨。他推了推地上的人,脸现焦急,用自己并不坚实的手臂与肩膀将人扶起靠在胸前,用力唤了一声:“喂,醒醒!” 蜀孑做了一场混沌大梦。 瑶瑶金辉的九重天,天君陛下端坐在御座上,膝盖边趴着一只三花狸猫。蜀孑满眼厌恶的觑了那猫一眼,狸猫像通了灵识,立刻转过头,对着蜀孑就张开了血盆小口,一副要活吞了他的样子。 蜀孑本能的浑身一抖,恶寒感爬满全身。 “一只连人形都没修成的灵猫,也能把你吓成这样。出息。”孔暄抖了抖衣袍,掏出玉壁梳刮了两下他那墨绸似的乌发。 “你当我愿意这样?”蜀孑别开脸不再看妖猫,打量了一眼忙着找镜子的孔暄:“你一个孔雀精,当然不怕猫,少站着说话不腰疼。” 孔暄哼哼,一边对镜梳妆一边道:“没做神仙之前大家都是躲在洞府里修炼的,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千百年前的老黄历了,你就是喊我一万句孔雀精,我也不掉一根毛,又何必呢。来来来,劳烦鼠仙大人给打个眼,帮瞧瞧头发没歪吧?” 蜀孑掸开面前碍事的镜子,烦躁地扫了一眼四周,大殿里乌泱泱挤满了各天庭来的仙官,都等着天君陛下召见答对。蜀孑没什么信心,但又不甘心放弃这难得的机会,孔暄知道他焦躁,收了梳子,开解道:“入主十二斗仙宫虽然听起来诱人,但真有贼心也未必有那贼魄力——你知道陛下一向英明,想入斗仙宫,下凡历劫不扒掉一层皮绝不可能让人回来,最后还不是报名的多,真肯下去的不一定有几个呢。行啦,会有你一份的。” 十二斗仙宫,蜀孑盼了几百年才等来的翻身机会。 九重天庭,仙官过万,就好比人间的帝王朝堂,上有一品丞相首辅,下有九品芝麻小官,更有那连官号都排不上的无名小卒如过江之卿。蜀孑七百年前修得天道,位列仙班,只因出身普通,不过是蟹爪山下一只毫不起眼的耗子精,入了天庭也没什么好待遇,被分到禄食殿做了一个看守粮仓的小官。 让老鼠管粮仓,也不知哪个天才想出来的安排。为着这一桩,本来一向恪尽职守、与人为善的蜀孑没少背后遭人笑话。他蟹爪山上数百年修行,从来都是独来独往,其实性子冷僻孤傲。但既然上了天,为求留个好印象,平时拗着脾气逢人就笑,可笑破了面皮也没换来什么好脸色,该笑话他的照样笑话,该避着他的也从不靠近,除了一只花孔雀,七百年了,这泱泱九重天里没一个能让他交付上一句真心话的人。 孔暄摸出颗冰糖丢进嘴里,咂摸了半天,道:“不过话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点担心你啊。” 蜀孑抱臂而立,眼睛盯着远处的天君御座,嘴里道:“担心什么?” “你想啊,”孔暄抿了抿齿间的糖,道:“十二斗仙是天君新赐的官职,这十二仙轮流值守人界安宁,可见天君期望不低,今后肩上的担子也一定不轻。你从前只管守一个死粮仓,没什么危险,最多只是无聊。可以后万一入主斗仙宫,每十二年就得下界守一方平安,保不齐还要跟那些爱惹事的妖魔鬼怪较量高低,累就不说了,只怕连安危都要拴在裤腰带上,你不担心啊?” 蜀孑转头看他,停了半晌,方道:“比起一辈子浑浑噩噩当个守粮仓的废物,我宁可提着脑袋上战场。” 孔暄一噎,气得捶了他一拳:“你一个文官,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万一真动刀动枪,行嘛你?再说了,我从前也没见你这么有热忱之心啊,怎么还惦记上守护人间百姓了?” 蜀孑垂着眼皮没吭声,半天后突然哼哧一笑。他摩挲着手里的玉牌,不急不忙道:“做守护神也未必非要心里装着万千黎民。差事是差事,人情是人情。我没有人情,也不存善心,若我入主斗仙宫,守一年平安是分内职责,绝不动心动情。” 金鼠良遇2 金鼠良遇3 傍晚,夜色凝成漆黑的墨,几颗舒朗的星缀在空中。 蜀孑披月归来,庙里的灯火还亮着,一副瘦削的背影坐在供桌旁,手上缝补着一件单衣。 蜀孑嘶了口冷气,下意识摸了摸脸颊。 易笙听见脚步,回头看过来,见是蜀孑,微笑着起身要帮他盛饭。蜀孑捂着脸蛋尽量避开易笙的目光,嘴里咕噜道:“你吃过就早点休息了,不必留我的,我回来弄也一样。” 易笙摆碗放筷,这几日他出去表演傀儡戏,但初来乍到,收入不多,所以每天只能买些便宜的蔬菜,吃些小米稀粥,好几天没见着荤腥了。他一向饮食清淡,倒不介意菜里没油,就是对于刚大病初愈的蜀孑心里抱歉,就在旁的地方多照顾一些。 易笙盛好了饭,在蜀孑对面坐下:“不妨事,我在缝衣服,正好等——你脸怎么了?” 还是被他看到了。 蜀孑没法再遮挡,只好放下手,露出左边脸颊上一道沁血的伤口。伤势不严重,就是位置讨厌了点,要是养不好,八成得破相。 蜀孑在心里问候了声天君他娘。 这伤是揍阿钊时留下的,却并非为阿钊所伤,那个混混这会儿恐怕还捧着满嘴掉光的牙趴在水塘边嚎哭呢。蜀孑是仙,下凡历劫前签了军令状,功成身退重返九重天前不能动用任何法术,更不能欺侮平民百姓,否则就得受罚。 脸上这道伤就是惩罚。 它在蜀孑揍完阿钊回来的路上自动长出,位置挑得尖钻,偏往人门脸上爬,也是坏得够阴的。 “没事,打了场架而已。”蜀孑撒不来别的谎,只能差不多交代几句:“那群地头蛇平时横行无忌,见我要走,恨我日后不能讨了钱再孝敬他们,就打了一架……你别看我这样,他们也挂了彩的,算扯平了。” 易笙与他本不是一路人,也没经历过那些打打杀杀。但这几日相处中二人偶尔交谈几句,他能理解蜀孑说的那些遭遇,想了想,宽慰道:“既然出来了,以后也就不回去了。你……你后面有什么打算吗,还是想继续乞讨为生?” 蜀孑很想告诉他自己除了乞讨外根本无其它路可选,这趟历劫天君钦点的命盘就是要饭,除非历劫结束,否则那只破碗就得一直端下去,这身乞丐皮也永远都别想扒下来。 “就……”蜀孑微顿,似乎也在找合适的措辞:“就先这样吧。等把身体养差不多了,再把冬天挨过了,来年看看有什么差事可以谋生。” 蜀孑吃完饭,易笙也缝完了衣。从荒宅带回的包袱里没什么值钱家当,一床打满补丁的被盖和一身同样打满补丁的衣裳。蜀孑走到他的铺盖上坐下,将衣服叠好摆在“床”头,又把被子铺了,想起有什么事没做,正要起身,易笙已经端着他吃完的碗筷出去了。 土地庙外有个小院子,也破得不像样,但院子里有一口井,很庆幸还没有干,每天都能打出水来。 蜀孑抱着手臂踱出步,易笙蹲在水井旁洗碗。 他眼睛不眨地注视着那个背影,总觉得哪里说不上来的奇怪。他活了七百年,相识的、见过的人数以万计,可从没碰到过一个像易笙这样的。你说他傻吧,他又并非那种单纯的痴傻;你说他善良吧,这词儿听着又像在骂人。 他如此待我一个一穷二白的臭乞丐,图什么? 蜀孑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想了,蜀孑心大,冲易笙的背影喊了声“又劳烦你了啊”。易笙忙得没回头,但听声音是不介意这么辛苦付出的,道锅里有热水,让蜀孑去洗把脸,早些睡吧。 蜀孑应了个“好”字,真抱着手回屋了。 秋日的白天开始变短,早上太阳也升得越来越迟。蜀孑作息跟着日头走,每天睡到快近中午了才醒,睁眼时总能闻到淡淡的粥香,有时锅里还会盛一只剥了壳的白鸡蛋。 他心安理得吃着不靠他买来的食物蔬菜,他不知道表演一场傀儡戏能挣多少钱,但看易笙每日出门回来都有收获,应该混得不错。 这天,吃饱喝足的蜀孑难得没赖在庙里晒太阳,拿着破碗带上竹棒,晃晃悠悠往镇里去。 芙蕖镇在一片青山碧水间,这里民风淳朴,物产丰饶,所以来这儿养老的乞丐一年多似一年。蜀孑还挑的之前一直盘踞的那面破墙,这里原本每天都窝着七八个乞丐,但奇怪的是今天一个人影都没见着。 他悠然自得的靠墙坐下,两腿一支,破碗一放,闭上眼睛晒起了太阳。 想他当年自请竞争十二斗仙,最后过了天君殿选,被派下凡历劫,干过多少苦累事,当乞丐绝不算最惨的。但吃苦受累他不惧,再苦再难还比得过蟹爪山上修行的那二百年?他只是不安。入主斗仙宫的名额只有十二个,但这一趟被天君派下凡的神仙至少过百,如此激烈竞争下,他还能心想事成吗? 想起这些蜀孑就烦,连闭眼睡觉都没了心情。他耳聪目明,恍然间听到一声清脆的“嘎嘣”,该是有人给他扔钱了——不多,一个铜板砸碗里,连朵浪花都激不起。 蜀孑没睁眼,就着这动静琢磨起自己今后的未来。易笙那句无心的话问得没错,他后面难道还要这么继续沿街乞讨当个臭要饭的下去?历劫也有终点,什么时候是个头?这回结束后还有没有别的劫数,天君该把他们召回去宣布结果了吧? 日头开始西沉,离晚饭还有一小段时间。蜀孑突然想回去做饭,他手艺凑合,这段时间一直是易笙照顾吃喝,连洗完澡换下的衣服都不嫌弃的代他洗了,说什么他身体还没好痊,碰不得冷水,反正洗一件也是洗,洗两件也是洗,就别都沾手了。 占人家那么多便宜,做顿饭回报一下也是应当。蜀孑这么想着,收了破碗和四个铜板,先拐去菜场提了两根萝卜一把葱,庙里还有一点剩的野蔬,混巴混巴弄个汤,晚饭就这么对付一顿。 回程的路要经过街心一座石桥,蜀孑一路晃过来,刚走到桥头,耳边一段细细绵绵的唱腔传来,唱的字词一时分不清,但能确定这声音很熟。 蜀孑不自觉的快走了几步,刚上桥头,视线里一群看客围成个半圆的圈,把正举着木偶的易笙围在中间。易笙脸上表情生动,与他手里的提竿木偶融为一体,木偶在笑,他唱得也笑;木偶拭泪啜泣,他的眉也紧锁不展。 蜀孑停下了脚步。 之前总觉得易笙只是长得好看,却不想他唱起戏来更是妙哉。他平时声音清清亮亮,反串起女声却格外柔婉,台下观众们听个热闹,也有慷慨解囊的。蜀孑站的位置偏,能看到周围人捕捉不到的角度——傀儡美目流动,顾盼生辉,举着它的易笙一颦一笑,一嗔一骂,都是眼中秋波流转,不输那涂脂抹粉的木偶半分。 这回蜀孑是真看呆了。 原来男人……也可以美得如此摄心掠魄。 这认知彻底颠覆了他对世间男女一贯的印象,他并不讨厌一个男人可以比姑娘家还娇弱妩媚,尽管只是在唱曲的那么短短一瞬的工夫里。而且说到唱曲,孔暄身为天庭御乐司首席乐神,吟歌起舞的时候比易笙拿捏多了,有回为了博天君一笑,不惜连女装都扮上,九重天上上下下笑得人仰马翻,这事到现在都还在天界流传不衰。 然而彼时孔暄的女气和此刻易笙的柔媚又好像不是一回事。严格说起来,易笙似乎只有在举着木偶的时候才将自己化作女子,与傀儡共情,视己身为彼身。 一曲折子戏还在演绎,提竿所牵的美人木偶联动情节,引人入胜。蜀孑提着萝卜打了两个响指,摇头晃脑踏着曲调信步离去。 傍晚易笙回来,刚进院子就闻到一阵饭菜香,不禁诧异,驻足在门口愣了片晌,这才抱着木偶跨进屋。 蜀孑已经摆好碗筷,火堆架在矮桌旁,这样饭菜能保着温。这里一应物品都是现成,碗来自装贡品的深碟,筷子是易笙拿竹段削的,洗衣的木盆由隔壁一个鹤发老翁赠送……总之日常生活算有保障,蜀孑觉得比窝囊在荒宅的那段日子要好上一百倍。 “回来啦?洗手吃饭。”蜀孑开锅盛饭,脸上挂着藏不住的笑。 这是他下凡以来初次进厨房做饭,之前一个人独居九重天,除了孔暄外还没人尝过他的手艺,如今重出江湖,心里忍不住雀跃,只等着易笙尝完好好夸个几句。 易笙也有些惊喜,他没想过乞讨为生的蜀孑竟会做饭,而且看桌上一菜一汤,虽然味道暂不知晓,但色泽合宜,香味也扑鼻,想来定是好吃的。 “有劳你了。”易笙心中欣喜,蜀孑给他盛饭拿筷:“有什么劳啊,我都吃你用你这么多天了,厚着脸皮心安理得,不也没跟你客套拘礼么。” “那不一样,”易笙接过碗筷,模样挺认真地道:“你身体刚好,本该好好休养。我白天出去卖艺,多少能挣些钱,你在这里不过是添副筷子的事,不必觉得欠了我的。” 蜀孑耳朵里听着这些话,心道可真是个憨憨的呆善人,多我一张嘴就得多吃一碗饭、多花一文钱,你那钱如此辛苦才挣来的,自己留着不好么——对啊,给自己留着,有空了去裁身新衣裳,或是给那床薄被子再充点棉。有次夜里醒来,蜀孑记得清楚,易笙蜷缩在他不比衣服厚多少的被子里,猫儿似的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分明是冷的。 想到这里,原本挂在嘴角的笑意忽然淡了下去。蜀孑端碗不语,易笙倒没察觉出什么,一边吃菜一边品鉴,真叠口不绝的称赞了好一番,听得蜀孑五味杂陈,之前期待的褒奖都悄悄变了味。 ※※※※※※※※※※※※※※※※※※※※ 为什么会变味呢?emmmmm……你猜 金鼠良遇4 转眼,三个月的时间悄悄过去。 晚秋终于走到了叶落枝秃的那天,大地一片萧条,背景也变成了沉闷灰烬里偶尔的一抹干冷枯黄,随着一场大风刮过,残存的叶子落了地,埋进黄土黑泥里,等待第一场初雪的降临。 蜀孑脸上的伤好了,没留疤也没破相,不过这事儿算是个警告,被收了仙术就该沉心静气历劫受难,任何妄想通过不被允许的手段来达成目的的念头都会被天法扼杀在摇篮中,无一可幸免。 蜀孑裹着茅草毯子歪在太阳里吹冷风,今天天气凉,没什么人出街,他碗里到现在都空空如也。不过这人当乞丐大半年,也没一天是真把这活儿当营生的。人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他是随遇而安爱谁谁,碗就放一边,听不到他一句摇尾乞怜,总归是抹不开面子真张口要饭,自然也就谈不上讨钱。 这天易笙晚饭后早早睡下,蜀孑熄了灯,听着两丈开外的床铺上传来平稳的呼吸声,掀开被子坐起身。 庙里漆黑一片,今夜无月,不然那两扇漏风的窗子还能照点月光进来。蜀孑悄无声息的走到易笙床边,蹲下身,因为看不见人,他稍稍倾身向前,像是确认什么似的一动不动,听了足有半盏茶的工夫,直到能肯定易笙是真的睡着了,这才放心的出了庙门。 虽然历劫的神仙被禁了仙法,但腾云驾雾的本事没被克扣。蜀孑走到一片野林地,料想深更半夜也不会有人来,手捏一朵飞云,直奔九重天。 煌煌天宇绚烂如梦境,寓意吉祥的彩鸟盘旋于上空,不住地发出阵阵啼鸣。蜀孑落脚天门外,值守的天兵是个半熟脸,蜀孑上前打招呼,开门见山道:“兄弟,受累打听个事。” 那天兵刚用过午膳,正靠着门柱摸肚皮消食,见是久不露面的蜀孑,当下笑迎道:“唷,什么风把鼠仙大人给吹来了!今日太阳好,过来晒晒啊?” 天上和人间的时辰并不统一,这会儿地下已经是三更半夜,九重天还暖洋洋的金光一片。蜀孑抱了抱拳,不兜圈子道:“身上有事,不敢耽搁。将军驻守天门,不知近日有没有历劫的仙友回天宫复命的,还请不吝赐点风声?” 小兵被这声“将军”叫晕了脑袋,顿时心花怒放,看人都顺眼多了。可他到底没忘了规矩,便小步挪过去,埋着头悄声道:“大人哪里的话,兄弟我要是有风声,肯定第一个给您送去。这不今天才排到我的班,前些日子都在昆仑山轮值,还真不清楚天宫动向。” 蜀孑一时分不清对方这是真不知情还是不肯相告,但看他脸上表情不像掺假的样子,便暂且一信,道:“如此也罢。这样,将军继续晒太阳,我就不打搅了。前几日下凡的时候不慎落了样东西在内宫,还请将军开个门,容我进去取一趟。” “哎,大人且慢——”小兵笑意一收,恢复了平日的神色:“您这……还望大人恕小的冒失,大人是奉天君令下凡历劫的,无召不得返九重天,此乃天规,大人心里应当门清。您方才说前些日子落了东西在内宫,也就是说不久前大人曾回过九重天?既是这样,还请大人将御召给兄弟打个眼,小的也好放行不是?” 瞧不出这小子这么狡猾,还非得看到了御召才肯放行? 蜀孑一时无法,心中憋恼,他本想混进内宫抓孔暄过来打听点情况,可这么一拦,八成是泡汤了。正待想个说辞对付过去,身后忽然一声拍掌大笑,紧接着就有人高声呼道:“哎呀,这不是鼠仙大人嘛,别来无恙啊!”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蜀孑应声回头,拱手一礼,同笑道:“孔雀仙近来可好?” 孔暄施施然飘过来,眉宇间风情万种,唇边笑意像抹了蜜,对那个竖在原地的小兵眨了下眼,笑盈盈地冲蜀孑道:“真巧了,我方才路过你内宫,仙童递了块帕子来,说是前几日鼠仙回宫时不小心落下的,请我若近期有空下凡,帮忙去给你送一趟。嘿,好巧不巧的,这不就碰上了?” 放屁!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蜀孑抬眼扫过去,刚好撞上孔暄那一脸戏谑的目光——是了,肯定是这小子躲在背后偷听,把方才跟小兵周旋的一段听了去,这才卡准了时辰出来解围。蜀孑但笑不语,朝孔暄抱了抱拳,回身道:“我刚才就是要回去取这块帕子,现在东西到手,就此告辞了,将军请便。” 小兵一时无语凝噎,只能眼瞧着二人并肩离去。 飞云之上,孔暄掏出玉镜自照,蜀孑抱臂端详他半晌,最终吐出一句:“你还真越来越不像个男人了。” “呸!”孔暄冷黢黢的瞟他:“本仙冒死替你扯谎逃脱盘查,就这一桩就比你男人得多!” 蜀孑噗哈哈一笑,不跟他扯嘴,回归正题道:“我今天来也没别的事,你最近都在天宫吧?问问你,这几日有没有看到谁历劫结束回来复命的?” “哪有那么快,”孔暄歪着嘴嗤他:“把你急的,还怕谁抢了你位置啊?” “废话,”蜀孑抖落着身上的破布烂衫:“你看看这衣服,看看我这张脸,哪个神仙混成这样?” 孔暄给他面子的看了两眼,不当回事道:“又不是头一遭了,之前在荒山上放牛——还有给人挑泔水那次,也不比今天好哪儿去嘛。” “所以我过够了!”蜀孑捏住孔暄手里的玉镜恶声恶气道:“天君偏颇,‘赏’我的都是脏活累活,明知我有洁癖,这么安排摆明了是故意刁难!我是待不住了,趁早比试结束分出胜负,要是没这个命进斗仙宫,老子也认了!” 二人迎风而下,蜀孑还在气头上,孔暄也不太会安慰人,只好道:“要我说做斗仙也没什么意思,我倒巴望着你落选,好跟我两个继续厮混,当什么人间守护神呀,怪没劲的。” 蜀孑充耳不闻。 “而且你自己也说了,你并没有包容怜爱万民的心,竞争斗仙只不过是为谋个出路,才不关心人间事呢,又干嘛这么较真?” 蜀孑还是不为所动。 孔暄再劝几句,蜀孑烦了,转过脸去不听他的。可没过一会儿又扭回来,突然问出一句话:“你看过傀儡戏吗?” “傀儡戏……”孔暄想了想:“当年修行的时候溜达人间,瞧过那么一两次,没什么印象了。怎么了?” 蜀孑挑着一边眉毛,语气里似有炫耀的样子:“我认识一个人,他傀儡戏唱得特别好——天下无敌,厉害吧?” “有病,”孔暄不客气的送他两个白眼:“一个唱戏的,就算唱得天下无敌又怎样,不还是个唱戏的?喂,我费心费劲的在这儿安慰你,你跟我胡扯什么呢!” 真可悲啊,蜀孑满眼同情地看着孔暄,这只不懂欣赏的秃孔雀。 蜀孑摇头晃脑回味着那日看到易笙唱曲的模样,直到落地破庙门前还没回过神来。孔暄掸着衣袖啧声道:“住这么个鬼地方,是有些委屈了。” 蜀孑推门进院,头也不回的道:“你跪安吧。” 孔暄叉腰喷他:“就没见过你这种忘恩负义的!臭耗子你等着,总有你请我求我的时候,告辞!”说罢化作一道亮光,倏的飞不见了。 蜀孑推门进屋,火堆燃烧后的焦炭气息还残存了一些在空气中。土地庙地盘不大,但房梁挑高,热气很难把整个大殿填满,只有离篝火近的地方才能暖和些——他看了一眼自己那张离火堆仅一步之遥的地铺。 后半夜气温陡降,易笙蜷缩在薄薄的被褥里,他发髻解开,一头乌黑的长发散在被子外,像不会流动的河水,静静地匍贴着主人瘦瘦的后背。 蜀孑脚步一顿,本来都要去睡觉了,鬼使神差的忽然挪到了易笙床边。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的,透过破了洞的窗,一弯明辉洒在易笙的半张脸上,从这个角度看,他好像一个乖巧的婴孩,很脆弱,但很干净,任谁的一次轻轻触碰都能把他打碎。 蜀孑有些出神地望着,心底莫名涌起一股古怪的躁动。他忽然伸出手,像不受控制一样慢慢移过去,在快要碰到易笙面颊的时候又猛地停住,一动不动的悬在半空。 可能有一炷香的时间。 也可能只是一个呼吸的顿挫。 那只手突然冲破面前本不存在的网障,轻轻点在了易笙的鼻尖上。 “你有点呆。”蜀孑自言自语着。 易笙睡颜安静,没察觉有人在“骂”他。 蜀孑半蹲在床前,一手扶着床沿,一手点在易笙的鼻子上,压了压,感觉指下的触感有点弹,真的很像婴儿的皮肤。这触感让人喜欢,虽不能说爱不释手,但也不满足于就碰一下鼻子。蜀孑干脆在床前坐下,那只左手不敢移开,顺着鼻子的轮廓往下滑了滑,一不小心就落到了两瓣温温的嘴唇上。 好软! 蜀孑惊奇的发现原来人的嘴唇可以这么软。 他抬起空着的右手,返过去碰了碰自己的,却远不如易笙的那一对来得柔润,比他摸过的最好的棉被还舒软,连天上的云絮都不及。 睡梦中的人无意识地呓语了一声。 蜀孑吓了一跳,做贼似的慌忙撤手,三步并作两步滚回自己铺盖,眼睛一闭,被子一罩,总算把一颗心揣回了胸膛。 一摸脸,咦,怎么这么烫? 金鼠良遇5 令人畏惧的寒冬终于到来。 芙蕖镇坐落在一片白雪皑皑的高山旁,一入冬便冷得要命。虽然初雪还没落,但廊亭与栈道上已经铺了一层细白的霜,碧蓝的湖水也流不动了,俨然有结冰的架势。 临近年尾,小镇上人头攒动,处处洋溢着喜庆热闹。置办年货的人们相约出街,一时间静谧的小城仿佛从冻霜里活过来了。 蜀孑最近良心发现,眼瞅着外边一天天冷,他和易笙的衣服被子都是春秋季的,如果要置办新的,银子从哪里来? 不行。 得讨饭去。 不过他是仙,寒冷这种煎熬对他不起作用,主要是想赚点钱给易笙用。易笙那傀儡戏唱得好,可懂欣赏的人太少,肯花钱听戏的更少,每日赚的铜板只够二人吃饭,多余的一样没钱买。蜀孑都快半个月没吃到肉了,胃里一直惦记着。 但他囊中羞涩,也不好意思对易笙说,只能蹲在街角边,做了大半天的心理建设,终于豁出去这张老脸,开始学着张口要钱。 “大妈!大妈大妈大妈,赏个铜板买块烧饼吃吃吧?” “大爷今天气色好啊,赏两个铜板打壶酒喝呗?” “姑娘这衣裳好花俏嘛!赏几个钱让我也做身新衣裳过年好不好?” “…………” 呼啸的北风不应景,吹乱了行人的衫和发。蜀孑靠在树边,倒出碗里的铜板一枚一枚仔细数着——可了不得,破天荒居然讨到了二十七文钱,比他过去一个月的都多。 蜀孑兴颠颠溜达回破庙,日头已落,远处炊烟袅袅,小庙也飘出了饭菜香。蜀孑踏进院子,易笙挑完最后一桶水,把井边的缸装满了。这是他们平时用的,因为天黑打水不便,提前把缸装满,一会儿拿来洗碗洗衣。 一豆烛火,点亮一角亮光。蜀孑捧着碗,这才发现今天的菜色不太一样,平时都是一菜一汤,今天却多了一道,而且还是道水果——一个被切成八瓣的梨,梨肉水润饱满,白乎乎的肉瓣可爱至极,仿佛正跟他招手,唤他快夹一块尝尝一样。 “你买的梨?”蜀孑夹起一块梨肉,先放到易笙碗里。 易笙点点头,微笑着给蜀孑也夹了一块:“隔着碗拿热水烫过,肉不烂,但里头是温的,吃完胃不寒。” “这办法好。”蜀孑夹起梨肉塞嘴里,甜得要命,而且真的一点都不冰,不禁叹道:“听说那些人界——那些富贵人家吃饭就特别考究,我看拿热水烫梨也算一个,换作我可不会管那么多,直接啃了就吃呗,哪管什么寒不寒的。” 易笙没说话,淡淡笑了一下,神色似有些黯淡。 虽然吃肉的愿望短时间内实现不了,但有水果也不错。蜀孑心里开心,饭都比平时多添了一碗。正当他习惯性的给易笙夹菜的时候,突然一晃眼,好像易笙的手背上暗影缭乱,像画了什么东西在上面。 “你手怎么了?”蜀孑一把抓过易笙握筷子的手:“这什么啊,是冻疮吗?” 易笙见他着急样子,赶紧道:“小事小事,我每年都长的。” “都这样了还小事?”蜀孑急着脸喊了一声,翻转着易笙的手,余光一扫,又看到另一只手上也是一样,四五个指甲盖大小的红疮生在那两只光滑的手背上,有一个已经破过了,流了血,这会儿结了一层薄痂,但能看出里面的肉还没长好,一定疼极了。 蜀孑似乎从没有这么生气过,他涨红了脸,声音也跟着拔高了好几分:“怎么弄的,怎么会每年都长呢?你长这个怎么不说,就这么忍着让它们烂吗?!” 一顿饭吃得五味杂陈,蜀孑满破庙的找东西,要给易笙涂那一手的疮。可庙里什么玩意儿都没有,连片树叶子都找不见,何况止血消疮的药草。 易笙却很淡定,他起身去收拾碗筷,被蜀孑看见,又发了一顿脾气:“还忙着收那些干什么,手都那样了,还碰!” 易笙看他着急上火的样子,不知怎的,心里一暖,脸上也跟着弯弯一笑,道:“我有药,你别找了。” 蜀孑听他说有药,一个箭步跑过去问他要。易笙走到床边,从背篓里取出一个小布包,又从里面摸出一只小……小……蜀孑眯着眼睛一看,是个只有两指长短的白贝壳。易笙打开贝壳,里头是一块姜黄色的膏药,取一点抹在疮上,油亮亮的糊了一层。 蜀孑似乎不大信这东西能治手,有点嫌弃的皱眉问:“贝壳肉也能医冻疮?” 易笙将贝壳递给蜀孑看,道:“这是一位老渔民教我的法子,里面不是贝壳肉,是拿红花、肉桂、茶油、蜂蜡熬在一起结成的油冻,可以治冻疮斑癣,但收效不会那么快。” “那不等于还是没用?”蜀孑把贝壳塞回易笙手里。 “慢慢就好了,不急的。”易笙脸上挂着笑,还在试图宽慰他。 一股说不上来的烦闷焦躁憋屈,蜀孑满屋子转圈圈,易笙端了碗筷出去,他看到了,这回没再拦,因为他突然想通了一个问题——自打他们遇着开始算到今天,四个多月了,期间衣、食、住、行自己几乎不曾过问。二人暂寄破庙,以此为家,家里一应事务都是易笙在操持,从煮饭刷碗到洗衣晾被,他没出过一分力,换言之易笙付出了多少,蜀孑突然不敢想。 那双手若不是白天出去卖艺表演,晚上回来洗衣做饭,大冬天的泡在冷水里几回,绝不至于冻成这样。 “啪”的一声脆响,蜀孑给了自己一耳光。 冬夜风大,呼呼的狂啸声扰人心神。 蜀孑躺在被窝里辗转反侧,已经二更天了,还是毫无睡意。要说他这辈子孑然一身,除了当初在洞府修炼时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心一意奔前程,他还从没对什么人这么抓心挠肺的记挂过。他自诩为人冷情冷感,不喜往来,没什么功德善心,也不图别人对他好,反正他也不会对别人有多好。平时在天宫和其他仙官碰上,都是面子上过得去的点头之交,除开那只花孔雀,他是真的厌烦去背人情债。 可不知不觉间,他竟欠了这个凡人好大一个人情。 易笙一直没提过他的过去。 蜀孑有时看他那张不食烟火的脸,还有行动举止间一股消磨不掉的贵气,就觉得哪有江湖卖艺的有这种气韵的,该是个名门贵胄的公子少爷才对。 但易笙什么也没吐露过,尽管蜀孑曾有意无意问过几回。而易笙也同样没有解释为什么要对蜀孑这么关照,需知这种程度的关照早已经超出一般的萍水相逢,这让蜀孑很纳闷,也很矛盾。 那双生满冻疮的手在眼前挥之不去,蜀孑闷着头,突然刷的一下坐起身,掀开被子冲出了破庙。 他没有走远,而是绕着庙舍足足跑了五十圈,直跑到气喘吁吁弯腰缓劲,可那颗砰砰狂跳的心带着他始终放不下的愧疚感一起跃出了水面,压得他气息全搅作了一团。 不行,不能就这么等着。 蜀孑纵身一跃跳上飞云,火急火燎般朝九重天奔去。 天阙还是那座天阙,亿万年长盛不倒矗立在这里。蜀孑飞至天门外,守门的天兵一刻不离,可他这次学乖了,走正门没机会,还是旁门左道行得通。蜀孑瞅准时机,蹲在一方巨大的太湖石边熬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天兵交接班时守卫最松,一个打眼闪进了大门。 九重天仙官过万,每人各司其职,有负责打雷下雨布闪电的,也有像孔暄那样成天吃饱了没事做就去排演场,领着一群仙娥们跳舞唱曲为宴会助兴的。蜀孑熟门熟路,摸到一座充满了药香的宫殿前。 这是药仙老君的炼丹房。 毕竟来做贼,不敢大张旗鼓,蜀孑猫腰跳上了宫墙。炼丹房不算机关秘地,不会安排天兵把守,只有室门大敞,几个小仙童进进出出忙碌不休。蜀孑被禁了仙术,无法变化自身,他藏在一棵数丈高的树冠中,凝神盯着仙童动静,可这帮孩儿们个顶个的认真负责,眼看就快一个时辰过去,没一个出去喝口水打个盹的。 这么干等不是办法,再拖下去破庙里的易笙都该醒了。蜀孑眼珠一转,想起老君好像养了一条小鬃犬,那犬活泼可爱,圆滚滚的像个黑煤球,突然计上心头。 丹房后院的小花园,一座木头搭建的犬室暴露在视野中。蜀孑飞檐走壁几个连步跃身过去,小黑犬乖乖躺在缎被上啃骨头,肚皮朝上,夕阳的余晖烘烤着它色泽油亮的狗皮,看得蜀孑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狗崽子,日子混得比我都好! 蜀孑二话不说,抓起被子就捂住了黑犬的嘴,接着跃身上到屋顶,踩着砖瓦一路奔回炼丹房,瞅准了院子里没人,胳膊一扬,黑犬从他怀里连跳带飞的滚了出去。 “嗷呜!——” 黑犬摔了个狗吃屎。 丹炉房里的小仙童应声而出,一个个都呆住了,大叫着“爱妃你怎么跑出来了!”“呀,它嘴巴怎么被塞住了?”“快快快,快救它,天哪我们要被老君打死了!” 蜀孑憋着笑不敢动,趁仙童们手忙脚乱救狗的工夫一个闪身遁进丹炉房。药仙是天宫里的太医,上到天君下到仙官,平时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指着药仙给抓药,这炼丹房蜀孑之前来过好几回,要找东西自然是熟门熟路。 时间不多,他站在壁柜前一目十行的看过去,找到了要的东西,拉开抽屉拿了满满五大瓶,揣进怀里,兔子似的迅速蹿出了屋。 还好没人发现。 金鼠良遇6 天边日头渐渐坠落,九重天步入黑夜。 蜀孑身体灵活,但没仙法傍身不方便,到哪儿都跟贼似的猫着腰矮着身,一路躲躲藏藏跑出药仙殿,闻风而来的老君已紧追在后。 蜀孑都纳闷了,老头子怎么来得这么快。 “蜀孑!——” 药仙挽着白胡子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你给我站那儿!偷药就算了,居然还敢掳走我爱犬,看我不到天君面前参你个匐地求饶!” 蜀孑理亏不敢顶嘴,只能边跑边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找你拿药是给你攒功德,大晚上的都还没吃饭,就别送了吧!” “我送你个四星报喜五福临门!你那是找我‘拿’药吗?你那分明是偷!”药仙一把年纪了体力不支,追到半程渐渐吃力,腿脚逐渐慢了下去,声音也跟着在风里打飘:“蜀、蜀孑——你给我……我等着!早晚有一天……看我不扒了你那层皮!” 蜀孑一路冲下云霄,待落地时已是一身冷汗。药仙的恐吓言犹在耳,天君那张万年不化的冰块脸也跟着浮现在眼前……蜀孑冷不丁打了个寒颤,抚着心口缓身缓劲,指尖摸到两个硬邦邦的药瓶,就在那一瞬,奇怪像是吞下了什么大力丸,顿时就有了应对的胆气——不就几瓶治伤口的药吗,我拿了就拿了,糟老头子你就算告到天君面前我也有话说,当神仙的天天把“为民谋福”挂在嘴边,现下我拿你的药就是去救万民,你们敢罚我就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就是说的比唱的好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看谁到时候羞红了老脸! 蜀孑推门进院,悄默声钻进了土地庙。 时辰走到五更天,天边卷云泛起了鱼肚白,树林里传来翠鸟的晨鸣,蜀孑稍作顿足,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人间的鸟叫。 晨光熹微,庙里一应物什不用点灯已能看清。蜀孑蹑手蹑脚的挪到自己铺边,易笙还没醒,在他掀被躺进去的时候翻了个身,脸正好朝向这边。 蜀孑侧躺在草榻上,头对着易笙的床,这个角度能把易笙的脸全部收进视线。以前他每天睡到日上三竿,醒来不见人,只有锅上热着的粥在等他。 原来易笙睡着了是这样子的。 弯弯的眉,饱满的眼,半张脸藏在阴影里,秀挺的鼻子在脸上打出一道斜斜的柔光,还有……还有那睡着之后才发现有点微微上翘的唇,唇珠明显,像朵爱使性子的娇俏骨花。 蜀孑远远的看着,他没发现自己竟悄悄笑了。 白天二人各自讨生活,蜀孑琢磨了一下午,终于想好一套说辞。晚上对桌吃饭,他先咳一声,接着一把掏出五只药瓶,“哐啷”往桌上那么一扣,大手一挥道:“送你了!吃完饭赶紧上药。” 易笙被他喝得一怔:“什么上药?” “我今天——”蜀孑拿捏着语调,弄得挺像那么回事的,不紧不慢道:“今天救了个摔跤的老头,他自己过街不当心,被马车撞了。我把他背回家,没成想他是个开药铺的,老头说要感谢我,我也不缺什么,就问他要了几瓶治冻疮的药,拿回来给你用用看,管用的话就留着,没用就扔掉。” 都一天过去了,易笙没想到他还惦记着这点小事,正要开口道谢,蜀孑先一步爬起来收拾锅碗菜碟,咕囔着催道:“你去打水把手泡泡,泡软了好上药。还有,今天开始我们分工,以后我负责洗衣刷碗,饭还是交给你做,你手艺好,菜煮得好吃,我……我可能是习惯了你放盐的口味,反正就这么决定了。” 易笙一脸错愕,蜀孑不给他再张口的机会,推着就把人拱出了屋,让他打水泡手去。 冬日天气一日冷似一日,腊月的脚步也似乎走得更快,转眼就到了除夕。 芙蕖镇上下里外装点一新,家家户户都挂上了大红灯笼,蜀孑拎着半只烧鸭高高兴兴往回走,今天收入不错,又是大过年,奢侈一把买口肉说得过去。他摇摇摆摆吊儿郎当的走在长街上,前方一个熟悉身影突然跃入眼帘,蜀孑定睛一看,可不就是易笙! “猜猜我是谁!”蜀孑十分幼稚的躲到易笙背后,想吓人家一跳。 易笙背着竹篓,里面放着他的宝贝木疙瘩,蜀孑这一喝并没有将他吓到,反而转过身冲他笑道:“这么巧。” 平时他们各自出门,除非蜀孑特意去桥头边卖艺的地方偷看易笙表演,否则真没碰上过几回。蜀孑见他手里捧着个油纸包,里面是只小坛子,装得满满当当的样子,问:“这什么?” 易笙打开纸包递给他看:“糯米汤圆。” 蜀孑好久没吃汤圆了,问:“怎么突然想起来买这个?” “除夕嘛,应个景。”易笙重新将油纸包好,二人一同往回走。 蜀孑一听就乐了,扬了扬手里的烧鸭,得意道:“那我们想一块儿去了!我今天也买了好东西,看,烧鸭!大过年的是该改善改善伙食,你瞧你,瘦得隔壁王伯他三孙子都能一拳把你推倒了。” 易笙被他这一句逗乐了,弯腰咯咯笑了好半天。蜀孑在旁看着他笑,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乐呵,心里更是开心,比得了天君的褒奖还如意。竹篓压弯了易笙的背,蜀孑错眼的时候看到了,没说话,突然把烧鸭往腰上一别,一把接过了沉沉的篓子。 除夕夜,团圆饭,别的门户都是一家齐聚,偌大的土地庙里却人丁单薄。不过气氛并不冷清,热烘烘的火堆中间烤着几只红薯,蜀孑帮易笙布菜,忙得一脸高兴。 二人对坐,远处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时有绚烂的烟花划过夜空,烘托得年味也有了。 易笙给他们各盛了一碗甜汤圆,星光一样的烛火中,他的脸映衬得格外红,再不像往日苍白的样子。易笙唇角带笑,对蜀孑道:“新年在即,我没什么物件能送给你,便赠一句‘新岁喜乐,长安无忧’吧。” 蜀孑今天高兴,眼角眉梢上的笑就没一刻下来过,他听易笙这样说,却有些不乐意了,严肃着脸道:“我什么都不要你送,其实……唉,我都好久没过过年了,早不知道团圆饭是个什么滋味。你做了这一桌的好菜,说谢你都是轻的,哪还要你再给我送东西。” 人逢佳节容易触景生情,今晚的易笙虽然情绪一直很高,饭间也有说有笑,但蜀孑觉得不是他敏感,他隐隐约约闻出来易笙像有心事,那些浮在脸上的笑容都不是他的心里话。可蜀孑斟酌思量,不敢贸然打开话匣子,只好找点别的话头岔开。 饭毕,蜀孑烧好热水,易笙去叠衣服。蜀孑摸了摸怀里的钱袋,这段时间他攒了不少铜板,换来半两碎银子,今天他想把这些钱都给易笙,给他贴补家用也好、攒着也好,反正随他高兴。 易笙一看递到面前的半块碎银子,说什么都不肯接:“我有钱,平日开销也都够用,你快收回去。” “我不!你快拿着。”蜀孑连塞带哄的把银子往人怀里按,嘴上笑咧咧道:“我最不会管钱了,放身上说不定哪天就往赌场酒肆跑了。你收着,今天不是除夕嘛,就当压岁钱了,我给你的压岁钱,保你来年平平安安,行不行?再说了,咱们吃喝在一起这么久,我出点钱怎么了,总不好一直吃你的啊,你还当不当我是兄弟了?” 平时二人也偶有斗嘴的时候,易笙都是甘拜下风,这回一样拗不过他。易笙无奈叹气,将半两碎银小心收在帕子里,放进小木箱,冲蜀孑拍了拍箱子,道:“就搁这儿吧,以后你万一要用钱,也找得着。” 蜀孑笑得一副傻愣愣的样子,摸着脑袋嘴里念道:“我没什么用钱的地方,等开春了你去做两身衣裳,不穿白的了,也穿个其它颜色让我瞧瞧。” 开春如约到来,山里的野花已开始散发出带着泥土的芳香气,小镇经过一个寒冬的蛰伏,往日生机逐渐显露。 最近天宫没消息传来,蜀孑压在心口的烦闷愈发上头,虽然瞧不上十二斗仙的高阶神官大有人在,可跟他一样指望着入主斗仙宫改变仕途命运的小仙也如过江之卿。他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但满打满算天君给的名额就这么多,怎么能不急。 孔暄那只臭鸟最近也不来找他,害他盲眼背耳,半点消息都捞不到,只能干着急。 日头偏西,大街上货郎的叫卖声愈渐远去。蜀孑收摊往回走,突然想起早上出门的时候听易笙说昨夜落枕了脖子有些痛,看辰光他也该收摊了,蜀孑快走几步,往桥头去找易笙。 行到桥边,易笙果然还没走。说来也怪,蜀孑本来心里烦躁得不行,可一见易笙那些阴霾就散了大半,跑过去要招呼人,却见易笙手里抱着木偶疙瘩,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神色淡淡,有些怅然若失的样子。 蜀孑奇怪,这回没再折腾着要吓人,走过去好好的开口招呼道:“发呆啊,看什么呢?” 易笙猛然回神,短暂的愣了一瞬,迅速掩饰掉脸上的苦淡情绪,温和道:“没什么,你怎么过来了?” 这哪像没什么的样子? 蜀孑不语,他个头高过易笙不少,当下垂落眼睫,一眨不眨的盯着对方看,一副非要瞧出什么端倪的样。 ※※※※※※※※※※※※※※※※※※※※ 修完发布的时候才发现本章内容刚好也是发生在腊月,存稿差不多一个月了,有点忘记,算是小小的甜蜜巧合吧。 新年在即,本章应该是“鼠年”更新的最后一章。好巧,这个故事就是写的十二生肖之“鼠”篇,能在蜀孑的本命年发表一部分,也算应景了。 最后,祝福大家来年一切顺利,生活美满,有空的时候也请多多支持小毒君,支持我的作品,么么哒! ——比心~ 金鼠良遇7 金鼠良遇8 金鼠良遇9 金鼠良遇10 金鼠良遇11 金鼠良遇12 金鼠良遇13 金鼠良遇14 金鼠良遇15 金鼠良遇16 蜀孑落枕了,一早起床脖子就扭不过来,刀割似的疼,疼得他扯着嘴巴嘶嘶地抽,连早饭都没吃。 易笙倒是一夜无梦,睡得挺安稳。 彩萍烙了十张饼给他们带路上吃,马车停在城里的客栈,得先过去取车才能上路。临行前蜀孑提来一袋东西,是昨天买了带过去给李三的那袋米面。蜀孑交给王和夫妻俩,表情有点古怪,像很郑重,又很突兀的交代了一句:“别分给邻里乡亲,留自己家,你俩吃,吃快点。” 是很普通的小米面,没什么特别。彩萍想着这是人家的一片心意,所以才这么郑重其事,赶紧点头应承,谢道:“听着了听着了,就我们俩吃,不给别人。” 今天蜀孑真的挺奇怪,一直躲着人,尤其是对易笙,别的不说,只要俩人目光很正常的一对上,他就雷劈似的立马弹开,看都不敢看人家一眼,弄得易笙摸不着头脑,还以为他是怎么了,不免要问:“你……没事吧?” 蜀孑只管拨浪鼓摇头。 他嘴里应着没事,可在旁人瞧不到的地方——比如耳朵尖,早猫挠一般的红了起来。 昨晚他过分了。 漆黑陌生的房舍,身下被褥暖烘烘的,以前一个人睡的时候没觉得这么暖和……蜀孑不受控地翻了个身,正对上易笙的脸。 他们离得太近,吞吐的呼吸都能拂到对方脸上。蜀孑眨巴着眼睛,头一回自己被窝里躺着另一个人,那人像有不可名说的魔力,勾住了他,让他转过来后就没办法再挪动一下,哪怕压麻了身子也要一直这么看下去。 不是之前没细瞧过这张脸,易笙长得好看,是一种很特别的美,一般男子少有的美。蜀孑初见他的时候就曾被这种美惊到过,但两人小半年相处下来,按说也该看习惯了。蜀孑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天,比如今晚,那种被吸引、被勾住的感觉会突然苏醒过来——他想摸一摸易笙。 这个念头刚蹦出来他就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人中。 蜀孑手上下了死劲,掐得自己张着嘴巴吱哇乱叫,才把那股想摸人的冲动一点点捺下去。 可很快又燃了起来。 蜀孑感觉自己快疯了,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他毛病了吗?神志不清了吗?为什么好端端的想做这种羞耻的事? 可他就是不受控,一只手掐着鼻子下边的肉,另一只手像不是他的,慢慢从被窝里伸出来,然后稳准狠地、不受干扰地贴上了易笙的半边脸。 触手温软,细腻如绸,这感觉……也太奇妙了! 他以为到此就会点到为止。 结果那手还来劲了,在易笙脸上划了一下,倏地就往他脖子上走。滑过下颌,走到脖颈,停在了一颗精致得喉结上——“嗡”地一声震响,蜀孑瞪大了眼睛,无比清楚地听到脑袋里有根弦似的东西颤了一下,那只贴在易笙喉结上的手跟着轻轻一按,滑到了下面的锁骨上。 易笙衣服因睡觉翻身而松开了一大片,两根纤细的锁骨此刻堪堪暴露在空气中。 蜀孑两眼泛着古怪的光,一瞬不瞬钉在那片洁白的皮肤上。 孔暄在外头敲门的时候蜀孑已经蹲在床边反省了快一个时辰。敲门声不小,但只有他听得到,郁闷地抓了一把头发,起身过去开门。 孔暄一脸八卦,急躁躁推开人想往屋里看,嘴上还喋喋不休:“快让我瞧瞧,是那个唱傀儡戏的吗?你俩睡一张床啊?哇,我是不是不该知道这么多啊!” 蜀孑这会儿没心情闹,把人推出屋,揪着肩膀带到一片没人的地方:“弄到了?” “你小子走运,这回陛下没跟你计较。”孔暄巴巴地说着,手往怀里掏,掏出来一只荷包大小的口袋,扔给蜀孑道:“就这么多,老君说管够了,反正陛下点头的,他不敢不给。” 蜀孑翻开口袋往里看,一团细沙一样的粉状东西,米黄色,混在小米堆里很难认出。他苦恼了一宿的脸上终于有了点高兴的神采,问:“一包就够?” “废话,这是仙药,你当喂猪的草饲料啊?”孔暄嗤他,想想又道:“再说了,你不是说生一个就够了?这就是生一个的量。老君不会糊弄人的,保准让那两口子一吃就怀上。” 这一桩还得退回到昨天晚饭前。 彼时蜀孑料理完李三,心上过意不去,总觉得该补偿馈谢些什么给彩萍夫妻俩。思来想去,送金送银都不如送一个两口子最想要的东西给他们——一个孩子。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孩子。 夫妻俩成亲逾十年,不管是谁身体不行,只需仙药一剂,都能药到病除。这么想着,待天彻底黑透,蜀孑叫来一天到晚貌似都很闲的孔暄,因由大概说清,孔暄也觉得日行一善不无可为,便替他跑了一趟九重天。 老君的丹炉房里什么灵丹妙药都有,但想拿药,光靠孔暄一张嘴去软磨硬泡还是不够的。孔暄按蜀孑的意思去找天君,天君嘛,急凡人之所急,解凡人之所难,若连他都不点头,那还怎么给众仙当表率?于是,天君陛下难得没打短,也没让蜀孑再拿挨鞭子来换,吩咐老君抓一把生子的药交给孔暄,事不宜迟的送下来了。 孔暄剥着指甲好奇地问:“这东西好歹是药,你打算怎么送给那两口子?” “掺米里,他们发现不了。”蜀孑早有计划,他把给李三买的那袋米拿来了王和家,一会儿回去把药掺好,明早就给他们。 孔暄摸摸下巴,想起蜀孑刚才走路的时候姿势有点怪,他这人联想能力非同一般,顺着就问出了口:“你腿没事吧?” 蜀孑被他问得莫名其妙:“什么腿?” “有点瘸啊,”孔暄意有所指的扫一眼他大腿根,嘴上扯着坏兮兮的笑:“怎么伤的?大半夜的伤了腿,该不是被窝里……” “少胡说八道,天法罚的。”蜀孑摸了一把自己的屁股。 “好端端的天法罚你做什么?”孔暄奇了。 还不是那个李三。蜀孑憋屈,上回他打了小乞丐阿钊,没走出两里地脸上就多了一道血口子。这回替□□道惩戒李三,没想到天法把这种事也算进了“不能对凡人动手”里,生生给了他两藤条,全抽在屁股上,就在他……在他…… 在他鬼使神差拨开易笙的衣领,贴在那片嫩白的皮肉上亲了一口的一瞬间。两鞭子藤条不偏不倚,一瓣屁股一条杠,疼得他躺都躺不住了,掀开被子就滚下了床。 后面这段蜀孑没好意思说,不耐烦地捡了两句不痛不痒的,打发走了孔暄。 马车驰骋在郊外的官道上,清风徐来,车檐上的角铃被吹得叮当响。蜀孑负责驾车,易笙带着俩娃娃坐在车厢里,临出发前特地给孩子们买了许多玩具和吃食,就怕长途奔波嫌闷。 安怀郡距离永城有五天的路程,为了早点到,易笙提议路上不做逗留,好风光也不看了,除了晚上打尖住店,白天都是在赶路,中途还换掉了一匹体力跟不上的马。也因着这点提醒,易笙方留意到蜀孑的气色似乎不大好,脸上白苍苍的,嘴唇也裂出了好几道纹。 易笙惭愧,这晚他们在驿站住店,等安顿好两个孩子,他亲自下楼打了热水上来,端着木盆蹲到蜀孑身前,要给他泡脚。 “停停停,可使不得!”蜀孑拉过易笙让他起来,自己把鞋袜脱了,舒舒服服地泡进热水里,顿时浑身都纾解了,恨不能叹一口长生气。 易笙去给他到包袱里找袜子,嘴里念道:“都怪我,心急着去安怀郡,才一路不停歇的让你和马儿都累着了。” 蜀孑泡着两只脚,赶车确实累,也饿,等不及小二把饭菜送上来,抓过桌子上的点心就大口吃起来:“其实我也想早点到地方,好把这俩哭包送给她们爹娘。太吵了,隔一个时辰就哭一次,也就你有这份耐心哄。” 易笙给他倒茶,微笑道:“稚童小儿,不是哭便是笑,你小时候也这样过来的。” 蜀孑心道我小时候就是只小耗子,哪有那工夫哭啊笑,都是躲着捕猎的天敌,一个人——啊不,一只鼠藏在树洞泥地里,吸天地之精华,汲日月之灵气,吃着虫子喝着溪水长大,等修成人形时已经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郎,错过了童年期,也错过不少当人的体验。 迢迢路远,马车迎风奔驰,顺利在第五日夕阳坠落前进到安怀郡。 安怀郡在宁城东南方,与蜀孑之前规划的往南走的初衷算是一致。安怀三面临海,一面傍山,刚过三月中旬天气就热得不行。蜀孑找了家客栈落脚,嘱咐小二把马喂了,自己先去城里找地方买两身单衣裳。 耗子怕热不怕冷,他早热得受不了了。 金鼠良遇17 晚上照例一间厢房两张铺,易笙身量纤瘦不占地方,由他带两个孩子睡一床。为防半夜掉下来,蜀孑把桌椅板凳全搬到易笙床边,挡着边沿位置,正好将铺面再扩大些。 孩子们早早睡下,易笙打点行囊包袱,看有没有要添置的东西。他们此行来安怀郡是计划之外,也不知要几天才能找到孩子的家。蜀孑看出他忧虑,道:“找人有的是办法,别担心。” 易笙微微蹙眉,还是不太放心:“安怀郡这么大,听说一城有十万户,怕是不好找。” “傻子,我们不好找,不还有衙门么?”蜀孑一脸的轻松,边倒茶边道:“一般丢了孩子的人家事发后都会报官,虽然李三已经记不清偷的是哪家孩子,但县衙必然有档记录。明日我走一趟,定有进展。” “还是你聪明,”易笙冲他笑,夸的是真心实意:“我就不擅这些,脑袋没你灵活。” “少自谦,要多看看自己的长处。”蜀孑也冲他笑,倒了杯热水递过去:“我这人不是个热心肠,那日要不是看你心疼俩孩子,眼瞅着在街上都挪不动步了,一直盯着李三不松眼,就等着看人家能不能把孩子卖出去——阿笙,你那会儿心里想的什么?” 易笙仰脸对着桌上的蜡烛,似乎陷入了回忆里,慢声道:“可能……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想到自己了吧。若我是一个只有那么大的孩子,父母要将我卖掉,即便什么都不懂,也定希望有人能搭救一把,施以援手,让我能留在爹娘身边。” “所以说你要多看看自己的长处嘛,”蜀孑托腮望着他:“你为人心慈,有菩萨心肠,会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不管对方是谁。就比如我,当初就是你一颗善心,给我一个果腹的馒头,咱们不才结识上了?” 易笙被他夸得不好意思,低头一笑,起身去床边看孩子。待给孩子们掖好被角返身回来,错眼间见蜀孑背上纵横交错,一片红乎乎的东西,像是—— “阿孑,”易笙唤住去铺床的蜀孑,急急走过去:“你背上怎么了?” 背上? 蜀孑被问得一懵,没听明白,却在下一秒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火辣,尤其在他顺着话头动了动肩膀时,惊觉背上一片刺疼。 易笙眼瞧着不对劲,有点慌:“你、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看看。” 蜀孑也察觉到了不对劲,解了腰带扣子,一把脱下外衫里衣。原来他下午进城找衣铺,换上了一身单衣,单衣面料轻薄,又透,这才让易笙就着烛火看到了他背上映出的伤。 是那会儿换金子挨的一百鞭。 来不及了,蜀孑衣服脱到一半才想起来这事不能让易笙知道,可那些纵横交错的伤口已经进了易笙眼帘,他被吓到了,捂着嘴叫了一声:“怎么会这样?!” 电光火石间来不及想托辞,蜀孑闷着头不接这话,只道:“早该好了的,阿笙你先帮看看,是不是结痂了?” 易笙哪见过这样的血肉场面,说是结痂,但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那些鞭痕横着的、竖着的、斜着的,伤口像是天热捂坏了,淅淅沥沥参差不齐的又破开来不少,虽不至于像刚挨打时那么血肉模糊,但也开始迸裂流血,红肿发黄,俨然有化脓的趋势。 易笙抖着手,小心翼翼地摸到蜀孑背上勉强还有几片完好的皮肤上,惊呆了,更吓坏了,哆嗦着嘴唇问:“……疼、疼吗?” 蜀孑哪还顾得上疼,飞速在脑子里把谎话编好。 他动了动肩膀,示意给易笙看自己没问题,故作轻松道:“没那么疼,我又不是娇滴滴的女儿家。这伤……算了,也不瞒你了,就是前几天跟李三动手时被他挠的。我也不知道他能在家里藏根鞭子啊,趁不注意,给我来了几下,好家伙下手那叫一个毒辣。不过咱也没让他得便宜,废他一条腿,他那个是好不了的,我这点伤还能痊愈,算来算去还是他吃亏。” 这样漏洞百出的鬼话也不知易笙能不能信,但见易笙拨开他堆在腰间的衣服,伤口从肩胛骨一直遍布到腰心窝,易笙眼花,他数不清这上面有多少条鞭子,但肯定不是简单的“几下”。 “我去找大夫,你哪儿也别动。”易笙转身出门。 蜀孑一把伸手抓住人,嘴里不当回事道:“大晚上的去哪儿找大夫。别折腾了,回头再把孩子们吵醒,我宁可挨点疼也不要听她们哭。” 本来易笙心里就急,听他这么不配合,更慌,便有些莽撞的嚷道:“孩子、孩子哭了我哄,可你这伤不能不看!” 蜀孑还没见过这样的易笙,脸都急红了,冲乎乎的,一副要跟人动手的样子,太不像平时的他了。心里正偷着乐,易笙挣脱开他的手,推门跑了。 蜀孑浪里浪当的坐在桌边嗑瓜子,这伤八成是热出来的,前几天在彩萍他们村还好好的,就怪南边的天气,越走越热,否则他也不至于脱了冬装换夏衫。 正摇头晃脑琢磨地起劲,易笙带着大夫回来了。 大夫大晚上被人薅起来,也是叫苦不迭,都睡上了,还得出门接活。仔仔细细查看完伤口,确认不严重,但平日要小心看顾,少碰水,免出汗,干不得劳力活,吃饭也讲点忌口,辛辣的一律别沾。 蜀孑送走大夫,正想取笑易笙一句大惊小怪,却见易笙撸起衣袖走到盆架边,把大夫留下的药粉和在水里拧湿了毛巾,表情严肃,转身看着他道:“去床上,趴好。” 蜀孑:“……” 蜀孑:“???” 蜀孑:“!!!” 软塌塌的被子好像云絮,蜀孑已经找不到北了,死耗子一样趴在被面上。他上半身脱得精/光,有只手按在他后背上,另只手拿着热乎乎的一条毛巾,小心翼翼地擦过每一条伤痕,仔细清理血污,还不忘提醒他忍着点。 谁能想到堂堂鼠仙也有这么一天,好不孬种,好不没用,几条鞭子就给放倒了,还要在——在好兄弟面前露怯示弱,展示不堪的受伤面。 不过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挺不赖的。 蜀孑红着两只尖耳朵,为求分心,主动没事找话聊:“听说安怀这里的人吃菜都偏辣,你说那大夫让我忌口,怎么忌啊?” “我会叮嘱小二,给你备些清淡口味。”易笙擦得仔细又认真,连指甲大的伤口都没漏掉,擦完再上金疮药,最后拿干净的布条把伤口一层层绑好,隔天换一次。 忙完已是半夜,易笙捂嘴打了个哈欠,蜀孑瞧见了,有点心疼,愧色道:“赶紧去睡吧,我真没事了,一点都不疼了。” 易笙是真困了,眨着眼睛点了点头,都忘了再叮嘱批评蜀孑几句。蜀孑把他连扶带抱牵到床边,替他脱了鞋,看他钻进被窝,掖好被角,这才回去睡。 次日,又是一个艳阳天。 蜀孑按计划去府衙打听,将至中午才回,带来一个好消息——原来这俩丫头家是安怀当地有名的富绅钟家,钟老爷晚年得女,还一得就是一双,格外疼爱,宝贝非常,却不料伺候的丫鬟们粗心大意,在街上弄丢了两个小姐。钟老爷大发雷霆,一边派人报官一边悬赏寻女,可几个月过去了,还是人海茫茫音讯全无。 县衙官差听完蜀孑带去的消息,高兴的眼泪都快飞出来了,不为其他,就因钟家财大势大,钟老爷每天给县令施压,县老爷就给他们施压。为着那一双钟家小姐,大伙儿几个月没睡好觉了,今日终于迎来了希望,能不激动地淌泪吗! 蜀孑回到客栈,易笙听得也高兴,二人各抱一个孩子,楼下几名官差已经恭候多时,要给他们带路去钟家。 钟家私宅盘桓在郡城东南角,放眼望去,屋舍连片,占地足有几十亩,是个不折不扣的富贾之家。 提前得了衙门传信的钟家人早早候在宅外牌楼下,几排人乌泱泱站在那儿,为首的正是钟家老爷和夫人。钟老爷年逾五旬,除了鬓角上的几片发白外,保养得与三十壮年无异。钟夫人更是典雅端庄,只不过泛红的眼角与微颤的步摇,还是泄露了她作为一个母亲失而复得爱女的激动之情。 蜀孑和易笙是被敲锣打鼓迎进的钟家门。 孩子终于投入父母怀中,虽还不怎么会说话,但血缘维系的亲情谁都割舍不断,旁的不论,就说两孩子一见到生身父母,本来路上还哭哭啼啼的小脸蛋顿时就笑了,叽叽咯咯如小鸡见着了护雏的母鸡,再不见眼泪横飞,只余一片童真的笑颜。 钟老爷感激涕零,大手一挥,要赏两位恩公白银千两。蜀孑和易笙同声摆手拒绝,他们救孩子不是为了贪图报偿,何况钱这东西多了就没意思了,他们还有一大把金子没花完呢,哪还再用钱。 钟老爷见恩公诚意推却,可如此大恩大德不能不有所表示,最后两厢客气,盛邀两位恩公暂住府内,一应吃穿用度都上最好的。又听二人本是出门游玩踏春,那就更得好好款待了,遣了奴仆小厮,吩咐好好领两位贵客逛园游玩,城里城外,青山绿水,无不满足。 金鼠良遇18 金鼠良遇19 蜀孑没吃晚饭,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喝酒逗鸟玩泥巴。 丫鬟前后过来请了三次,他只红着一张酒气喷天的脸,开口就是“不去不去”,弄得小姑娘们一头雾水,还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开罪了这位贵客。 月上柳梢头,夜色逐渐浓重。小院外有说话声传来,蜀孑喝得醉醺醺,正想起身,就听易笙的声音从门口响起:“不必送了,就到这吧。” 引路小厮这便告退,蜀孑迷迷糊糊地眨了眨眼,消失快三个时辰的易笙终于回来了。 蜀孑又踏实又冒火。 他别别扭扭心里不痛快,生了这么久的闷气,看到易笙回来,原本下意识反应当是高兴。可他这会儿满脑子都是下午易笙跟个大和尚跑了,不想就这么轻易揭过,便打了个酒嗝,一脸冷淡地问:“大半天不回来,哪去了?” 易笙倒是神色如常,天太黑,他没察觉蜀孑喝了酒,只道:“方才已与钟老爷提请告辞,我们明日便走。” 蜀孑有点吃惊,踉跄着扶住院里的石桌,没弄懂易笙为何突然要跟钟府告辞。不过这地方他早不想呆了,能走当然好,只是易笙分明顾左右而言他,似乎不打算交代那三个时辰他到底干什么去了。 易笙迈步过去,待至蜀孑身前,终于闻到一股浓重的醉气扑面而来,不禁一愣:“你喝酒了?” 蜀孑烦闷地一挥手,嘴里叽咕道:“要、要什么紧……嗝,好喝!” 认识这么久,还鲜少看他如此模样。易笙上前想扶一把,不料蜀孑牛脾气上来,不由分说一个猛推,结果力气没控住,直推得易笙滴溜溜倒退踉跄,后脑勺“嘭”的一声,刚好撞在了院里的大榕树上。 易笙疼得脑袋发懵,天灵盖金星直冒,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蜀孑更是被“撞”清醒了,抬手擦了擦眼睛,一看易笙蹲在地上捂头抽气,吓得六神无主,冲过去夹住对方的胳膊把人捞了起来。 “我……”蜀孑涨得满脸通红,结巴着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阿笙你没事吧?疼不疼啊?” 能不疼吗。 可易笙不想迁怒生气,却也对他这番没来由的脾气无法装作不见,干脆不说话了,擦了擦衣角沾到的灰,抬腿往自己房门去。 蜀孑懊恼得恨不能打自己十拳八拳,眼看易笙要走,可他憋了一晚上的委屈都还没来得及诉说,这算怎么回事? 不管了,他抹把脸,一个健步追上去,抓住易笙的半条小臂用力往自己这边一拽。易笙哪有他力道大,脚下顿时不稳,连跌带撞地倒进了蜀孑怀里。 蜀孑两臂一圈一收,不由分说将易笙牢牢箍进了自己胸膛间。 让他动都不能动。 这下看你还怎么跑。 “不准走!”他委屈巴巴地吼了一声。 别的不说,易笙是被他这嗓子给吓到的。扭头一看,一张堪比川渝朝天椒的红彤脸蛋,酒气熏天,直扑鼻前,但酒香馥郁桂酿椒浆,还……挺好闻。 易笙一时忘了他们此刻是何等搂抱动作,只是诧异万分,提着嗓门斥了一句:“你喊什么喊?” 蜀孑的确是酒劲上来了,当着面又打了一个酒嗝,还没等易笙躲开脸,他忽然眼睛一直脑袋一低,一颗头摇摇晃晃地栽倒在了易笙脖窝里,猫似的在那截细腻白嫩的脖颈上蹭了蹭。 “喵呜”一声叫。 易笙惊呆了。 蜀孑蹭着脖子闭眼哼哼,嘴里嘀咕着:“这是猫叫……我最讨厌的声音……你喜欢吗?” 失心疯了吧! 易笙大呼不妙,原来蜀孑喝醉了是这般模样? 正要推开这个醉鬼,蜀孑却突然发力,将易笙整个调了个个儿,脸对脸、胸对胸的拽进自己怀里,接着手臂收紧,压得易笙几乎要翻白眼。 “不准……不准动!”蜀孑呼着酒气,又大喊了一声。 易笙仿如一截木头桩,站不得又蹲不得,就这么直挺挺地干愣着不敢动作。二人眼睛对着眼睛,两张脸孔之间只剩半寸手指的距离,一个呼吸的交递就能碰到对方的鼻唇。 易笙吞咽了一口唾沫,喉结滚动,道:“你、你干什么?” 蜀孑垂着眼睫,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像在打量什么奇珍异宝,眉头微微蹙起,用不太理解的目光慢慢逡巡着这张脸,只看到因距离过近而被无限放大的鼻尖,脸颊,嘴唇,下巴…… “那两支破钗……”蜀孑拨动两瓣嘴唇,告状一般一字一字道:“钗,丑,死,了!” “……哈?”易笙一头雾水。 “钗!”蜀孑不耐烦了,可还是按下心给他解释:“钟、钟三……那两支钗……蓝的,红的……太丑了……你还给她选!” “我……”易笙一噎,没头没脑挨了一顿怨怼,他也急了:“我帮钟三小姐挑钗,不行吗?” “当然不行!”蜀孑两手一收,勒住了易笙就前后晃起来,好像要把自己满腔的怨气传进对方身体里一样:“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你——不对,她!她滚远点,你不准再看她!” 易笙才不要跟他闹,这分明是喝大了耍酒疯,脸子一板,面露凶劲道:“放开手,回去睡觉!” 蜀孑肯放手就好了。 他见易笙态度居然这么差,完全没有要跟自己道歉的样子,更加来气,突然张开嘴巴,“噗”地往前一凑,嘴唇贴到了一片光滑的皮肤上。 易笙彻底惊呆了。 维持着铁板似的身体将眼皮向上一翻,就看见半个下巴杵在跟前,额上微微刺痛,竟是蜀孑一口咬在他眉骨中央,还用舌尖撩水似的舔了一下。 居然舔了一下?? 他这是发的什么疯啊!!! 耐心终于熬到失控的边缘,易笙顾不得其他了,咬牙用力一推,好不容易从那紧箍咒般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扭头就朝自己的客房方向落荒逃去。 醉到极限的蜀孑什么都顾不上,扶着石桌烂泥一样慢慢往地上滑去,最后一丝清明的神思留给了一个愿望,许愿自己明天醒来千万别忘了今晚的一切,尤其是刚刚那一口咬。 一口亲咬。 翌日,晨光明媚,鸟语虫鸣。蜀孑在一片微热的阳光中醒来,出奇地发现自己并没躺在院子里,而是安安稳稳地睡在了床上。 许愿成真了? 昨晚的一切他都还记着,也正因为都记着,印象中他宿醉时的的确确是躺在院子里的,谁把他搬回的客房床上? 小院没有丫鬟小厮,那——那就只能是易笙了。 昨晚他借酒浇愁,满脑子转着各种乱七八糟的奇怪念头,那个花和尚是谁?易笙跟他究竟跑哪儿去了?他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什么易笙要突然告辞离开钟府? 烦。 烦死了。 然而此刻如梦方醒,烦已经不能当作头等大事,他得去找易笙,去看看那个小凡人这会儿在做什么。 易笙正在打点行李,钟老爷亲自候在院外,见蜀孑出屋,忙朝这边拱手示礼:“公子醒了?蔽府招待不周,两位公子这就要告辞,老夫同家人很是不舍啊。” 场面客气话蜀孑很会说,而且他只是不满那个粘人的三小姐,对钟家旁人并无意见,便朝钟老爷走过去,谢道:“老爷与家人数日来关照备至,我与易笙感激不已。此番出门本是为了游戏春光,待览完山川大河,届时得空,必定再来安怀登门探望。” “如此最好,如此最好!”钟老爷煞是满意地拍了拍他肩,一派长辈对晚辈的姿态:“三月春光最是盛景,如此倒不便耽搁,老夫也不强留了。且祝二位一路顺风,得空务必再来安怀。” 易笙收拾完行囊出屋,蜀孑脸臊,打了个马虎眼先回自己房间。钟老爷与易笙寒暄了好一会儿,待蜀孑也收整完毕,一路将两位贵客送到府门口,亲自扶着上了马车,这才算完。 马车出城继续往南,这回驾车有马夫,是钟家特意安排。路上蜀孑不敢说话,偷偷拿眼睛瞅向也不说话的易笙,只见易笙拆开他那个包袱,手伸进去,一阵摸索,最后抽出一沓银票,终于正过脸来看向蜀孑,神色认真道:“你拿回去吧。” 这些银票是他们出发前蜀孑去票号拿金子换的,为了方便路上携带。此刻易笙将钱全给他,怎么看都是一副要划清界限的样子,这还了得? 蜀孑当即急了,以为是昨晚酒后冒失唐突了易笙,他还在生气,忙道:“我真错了!昨晚我是喝多了,干了什么都没数,你别往心里去行吗?” 岂料易笙却格外坚定,他将银票塞进蜀孑手里,道:“这些本就是你的钱财,你且收好。待下一站落脚处到了,让车夫送你回芙蕖,我……我有事要办,我们就此话别吧。” 什么?! 原来他不是要划清界限,他是要分道扬镳! 蜀孑顿时六神无主,抓住易笙的两只袖子死也不松开,嘴里连央带求道:“我真的真的真的错了……阿笙,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你别生气,要不你打我一顿吧?还有那个和尚,管他谁呢,我不问了还不行吗?!” 易笙望着他叹了声气,他怎会为昨晚一场意外的醉酒生这么久的气,只是身上确实有事,又不想拴住蜀孑一起,只能开解道:“你多想了,我没有生气,只是此行或需不少时日,你……我不想绊着你,便请你先回芙蕖吧,待事料理妥当,也许……” 易笙突然不说下去了。 蜀孑听得提心吊胆,见他不语,忍不住道:“也许什么?也许你再回芙蕖镇找我?还是——也许就不回了?” 金鼠良遇20 金鼠良遇21 金鼠良遇22 金鼠良遇23 金鼠良遇24 金鼠良遇25 金鼠良遇26 金鼠良遇27 金鼠良遇28 金鼠良遇29 金鼠良遇30 事到如今,局面已容不得易笙信与不信。 他早先也疑惑过蜀孑那些伤是打哪儿来的,李三那样一个胆小鼠辈,即便反抗,也不该如此得手,能在蜀孑身上轻松留下几十道鞭痕。只是那晚在客栈,当看到那些纵横交错的伤口,蜀孑解释的神情与言语都太过逼真,他从没想过要去怀疑这个人,自然就没再往深了想。 易笙来不及追忆细节,他上前攥住孔暄的双臂,一副要把人控住不让动弹的架势:“你不能带走他,他不能走,我现在就去找他,我要问清楚!” “你要问清楚什么?”孔暄有些不耐烦,他还没接受这个人,更怨易笙带偏了他最好的朋友,让他走上不归的歧途:“本座今日之所以不辞辛劳走这一趟,就是过来告诉你,不要再与蜀孑见面,更不要再吊着他。他非是凡间人,他乃天上仙,大好出路,前途辉煌,绝不能断送在与你的这点私情上。何况他身上伤势也拖不得,本座要即刻带他回天宫医治,你若拦我,神仙发威你见过没?我可是来真的!” 易笙心中早已无牵挂,可唯一还有放心不下的就是蜀孑。孔暄不提那些伤还好,一提他便扎心般的疼。易笙不欲多言,他有好多话还没向蜀孑弄清,他松开孔暄,再不发一字半句,拖着沉重的身子往灵堂方向去。孔暄看他这样,以为这是说动了,又觉得这样的说动会不会太轻巧容易,轻蔑地哼了两声,挥手化形,这就离去。 孔暄哪知道他怎可能凭几句话就劝退易笙,易笙回到灵堂,不便和母亲详说,只与申氏言道那个陪他回来的朋友身体抱恙,他需过去瞧瞧。申氏自然同意,还让人拿了补品叫易笙带上。易笙谢过母亲,不做耽搁,匆匆出府往南郊去。 孔暄是一阵风刮回的南郊小院,刚进到屋里,见蜀孑不知何时已经醒来,正坐在桌边埋头喝药。 “呀,真醒啦?!”孔暄又惊又喜,扑过去坐到蜀孑对面:“吓死个人了,几百年了还没见你那样过,真跟死过去了一样!” 蜀孑是醒过来了,但随着他神思清醒过来的还有巨大的痛楚折磨。他这会儿人能坐着,可从后颈到腰背每一寸皮肤都没放过他,所以他没穿上衣,裸/着上身,因为那些皮开肉绽的伤口碰不得布料,否则粘上去再揭下来,至少得脱掉一层皮。 “你一直在这儿?”蜀孑唇色苍白,说话的力气还有。他喝干净昨天剩下的药汤,将碗丢到一边。 “废话,除了我还有谁管你死活?”孔暄不大高兴,说话间瞅了两眼对方背上的伤,纵横交错,全是烂肉血块,有几道已经开始化脓,当是天气渐热的原因。 他看得心里不是滋味,也越看越恨其不争,梗过脖子扬着声音道:“你就跟陛下服个软认个错吧,别犟了!伤在自己身上,你能不清楚天法的威力?靠这几口凡间草药熬汤,就是胀死了也没屁用嘛!” “我不。”蜀孑冷声道:“我哪里有错,为何要认?” “我看你真是想气死我!”孔暄忍不住捶他一拳:“还说自己没错!你一个堂堂九重天神官,下凡历劫,历完就该回去复命,没的赖在地上不走算哪门子道理?” “我已经不想当神仙了,为何不能留下?”蜀孑直视着孔暄的眼睛,仿佛此刻对面坐的是那个高高在上的陛下,一字一字,无比冷静道:“仙力,我不要了。神爵,我不要了。仙籍,我也不要了。我都不要了,为何不能留下?” 孔暄看不得他这副颓败模样,越看越觉得他是来真的。正要说话,耳边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回头一看,门口多了个人。 易笙拎着补品药材,站在屋门外。 蜀孑都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反应速度,立刻抓过榻上衣服,往身上一披,口中还不忘招呼道:“你怎么突然回来了,府里不忙?” 最尴尬的莫过于孔暄,他还没来得及告诉蜀孑自己已经找过这小子,还把什么都说开了,关键他没料到易笙会跟来!一时迟钝,没想好要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就见易笙迈步进来,走到了蜀孑面前。 易笙的目光很不寻常,几乎没有一缕分到其它地方,满眼都是蜀孑那张发白的脸。蜀孑从没被他这么专注地凝视过,有些错愕,还有些不好意思,刚要开口,就听易笙比他更快一步启唇,问:“伤口还好吗?” 伤口? 蜀孑有点懵,错眼的工夫看了一眼孔暄,隐约猜到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但又不太确定,只好打马虎眼道:“什么伤,我挺好的啊。” 易笙目光微微恍惚,落向蜀孑披在肩头还没来得及穿好的衣服上。 那些伤都被他遮起来了吧。若不是今日被突然告知,还不知要被蒙在鼓里到几时。 易笙放下东西,慢慢退后两步,用一种蜀孑看不懂的神情望着他,颔了下首,恭敬道:“禹都易某,不知该如何称呼上仙。” 蜀孑:“……?” 孔暄忙偷摸转过脸,一眼都不敢看那边,悄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孔暄!!”蜀孑一声暴喝。 孔暄哭丧着脸幽怨应道:“干嘛啊……” 蜀孑那脑子不是一般的聪敏,不说他也什么都猜到了。他暴喝之后就稳定了下来,深深两个呼吸,转头对孔暄道:“你先出去,随你去哪儿逛,总之先消失。” 孔暄气不过:“你冲我撒什么火,我可是为你好,你还——” “滚!”蜀孑一拳砸向桌面。 孔暄吓得抱头鼠窜,这就奔出了屋。 蜀孑强忍着身上隐隐又发作起来的痛楚,他上前几步,不由分说地握住了易笙的手,沉声问:“你知道了多少?” 易笙垂着眼睛,任凭手攥在那人掌心里,皮肤接触间过高的温度提醒着他蜀孑此刻不好受,或许正发着烧。他想到这里,猛然抬起眼,反握住蜀孑的手,惶惶然问:“你要走了,是吗?” “没有的事,别听那个长舌鬼胡说。”蜀孑一把将人搂进怀里,小心将易笙的两臂箍紧,这样他就抬不起来摸自己的背了。蜀孑低头闻了闻易笙发上淡淡的香气,突然笑了一下,道:“你刚刚突然跟我行礼,这么生分,我都吓了一跳。” 他这是默认了。 易笙心中苦涩难当,要说没有一丝一毫的震惊,这话必是假话。当听到蜀孑竟是从天阙飞下凡世的神仙,易笙如当头棒喝,一时间脑袋空空,全然懵了。且不说他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所谓神仙妖魔都只在书中记载阅读,小时或许还会畅想有没有什么天外飞仙自九天云空中踏歌而下,长大后就再没做过这样的梦。可如今现实得见,一尊堂堂天宫里的神仙,他竟然就在自己的身边,彼此还朝夕相对了这么多日子,更—— 易笙不敢想下去,一切都太不真实了。 蜀孑心明如镜,察觉到怀里人长久的沉默是在想什么。他长叹一口气,摸着易笙的发顶轻声道:“孔暄既然都告诉你了,我不会再瞒你一字半句。不错,我是从天上来,下凡只为接受天君陛下的考验,历练人世,以求精进修为。将来得以重返天宫,去赢一个我本志在必得的名位。” “在遇到你之前,我每天十二个时辰过得都如昨夕,平淡无奇如一潭死水。但我不想去抱怨,这就是修为,是考验,天君是在以此磨炼我的心性,我当甘之如饴。可是阿笙——”蜀孑稍稍低下头,双手轻轻捧起易笙的脸,好让他们能四目相对:“你出现了。你走进了我这死水一样的日子里。” 易笙眼眶发红,一瞬不瞬地注视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脸,痛苦道:“可你……你是仙!” “仙又怎样?”蜀孑扬声,像把后面的话也说给那个蹲在门口偷听的人听:“我本来也不是神族出身,自己勤学苦练修得真身,做了大几百年的神仙——可我突然腻了,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我想改,这也不行?” 门外一阵簌簌动静,蜀孑没去管,望着易笙继续道:“我认准了你,你是不是也认准了我?” 易笙被他问得迟钝了一下。 可迟钝须臾,很快的,头在蜀孑两手间缓慢却郑重地点下:“是。” “所以啊,”蜀孑以指腹温柔地搓着易笙的面颊,微笑道:“你今日知道了我是神仙,不必错愕,也不必慌张,因为我很快就不是了。我从头至尾,我就是那个你在雨中救下的人,永远都是。” ※※※※※※※※※※※※※※※※※※※※ 预告:五一前完工,大约36章。 金鼠良遇31 孔暄到底还是被气跑了,跑之前不忘抖抖衣摆,仿佛被人掀了老巢一样怒目瞪向屋内二人,恶狠狠地撂话道:“蜀孑,有你后悔的时候!” 这是恐吓,蜀孑全然没当回事,易笙却听进了心里。他由衷地害怕蜀孑会受罚,远的不想,单说此刻蜀孑身上那身去不掉的伤,不就是所谓天法对身为神仙的他最直接的惩罚? 易笙扶蜀孑到院子里坐下,这里通风,还能晒到点刚从阴云里露出头的太阳。而他这次也不再听蜀孑的了,说什么都要看看他背上的伤。事已至此,蜀孑自觉阻拦没有必要,两人既已开诚布公,那些从前遮掩的借口都只是当时为了不叫易笙担心,但现在比起怕他担心,他更怕他提心吊胆的胡思乱想下去。 蜀孑坐在小板凳上,两臂向前一圈,乖乖趴到了石磨上。易笙就站在他身后寸许之地,目之所见是一件布料淡青、但隐隐透出晦暗深色的衣服。他十指伸过去,小心翼翼揭开靠脖颈的一小片衣领,就听蜀孑“嘶”了一声,便知下手再轻也还是弄疼了他。 “我再轻一点,”易笙望着蜀孑的后脑勺:“你忍忍。” “忍着呢,没那么疼,逗你的。”蜀孑说得云淡风轻,眯缝着眼睛望着远处郊外的山岚,慢声道:“我是有福之人,何德何能能遇到你。阿笙,我活了七八百年,要说什么人没见识过,什么事没遭遇过,可偏偏……” 他扭回头,眼里填满了真心实意的知足:“能遇到你,我头一次觉得该谢一声天君的恩。” 易笙神情专注地正给他除衣物,听到这些告白之词,脸上忍不住一红,没敢去看他,只一边动作一边道:“遇到我有什么好,你将前程都搭进去了,自己也弄成了这模样。” “都说了不碍事的,”蜀孑反手伸过去一只手,扣住易笙细细的腕子,安抚般的捏了捏道:“我现在仙根还没拔,这些伤只是让我疼上一疼,要不了命的。等天君想通,派人过来除我仙籍收我法力,到时候我还要跟他谈条件呢。爷都不做神仙了,凭什么还拿天法罚我,是不是?” 易笙不懂当神仙的规矩,事实上他到现在都没消化得了蜀孑竟是神仙这桩事。只是蜀孑以人的面貌示人,那个孔雀大仙也是人类外形,与他、与任何一个凡间常人一般无二,所以他没特别留意阿孑和自己的不同,还是跟往常一样自然地交谈。 衣服被一点点小心剥下,暴露在面前的伤势一览无余,后背大片紧实的肌肤几乎无一寸完好之地,纵横交错的伤口犹如一道道狰狞的爪痕,没有一条是愈合的,全都皮肉外翻,湿润红艳。鲜血凝在伤口上,没有结痂,而是由得血水慢慢溢出,流向旁边的凹痕里,等积攒得足够多了,便顺着腰侧淌下来,将整片衣背都染红。 这是这些伤第一次毫不遮掩地完整暴露在易笙视野里。 蜀孑知道那画面不好看,动了动,想藏掉一点。可易笙不让他动,按住他还算完好的肩,弯腰将脸凑近,仔仔细细、一条一条将所有伤痕全部看过,张了张唇,怔道:“竟这么严重……” 蜀孑哼唧两声以示自己还好,打趣道:“看完了?看完我可收起来了,再看该管你要钱了。” 易笙急道:“伤口已烂,不去污止血怎么行!你别遮了。” “大白天的,你让我敞着身子给路过的人看啊?”蜀孑坏笑,扭过头盯着易笙道:“放心吧,我会照顾自己的。一会儿去屋里睡个觉,昨天抓的药还有两副没动,睡醒了就熬了喝掉。你家里走不开,回去吧,我饿了知道上哪儿弄饭吃,不用公子时时惦记。” 易笙是打了招呼跑出来的,但终究不能久留。他到这一刻才多希望自己能□□有术,他不想在最后一桩事上再亏欠父亲,也不想在这样一个关头弃蜀孑一人在此不顾,思来想去,左右为难,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蜀孑站起身,左右一看四邻没人,一把将人搂过,带着进到了屋里,接着便捧起易笙的脸,在他鼻尖上轻轻啄了一口,含着笑道:“知道你不放心我,是不是在想要怎么办才能既留下照顾我,又能回家去忙事?嗐,少琢磨了。你爹他老人家最大,我不跟他抢儿子,放你过去守灵,等事情圆满办完,我还得把你要回来呢。” 易笙不放心的盯着他看:“……那你怎么办?” “好办。”蜀孑捧着他的脸没松手:“一会儿等你走了,那孔雀会回来的,他可比十个大夫伺候得都好。说到这个,你身子比我差多了,引禅的药有没有顿顿都吃?没落下一餐吧?” 易笙点点头,他一脸担心地望着蜀孑,犹豫了片刻,才试探问:“你的伤……是不是只有天上的神仙才能医好?” “不是。”蜀孑摇头摇得确信无疑:“神仙嘛,灵丹妙药的确比凡间的好,但还没到没它不行的地步,无非是见效慢点。我既已决意不回天宫,也不打算求他们,往后日子还长着呢,我陪着你,你陪着我,慢慢治,死不了的。” 时辰已不早,两人说了这会儿话,蜀孑不再拖泥带水,在怀里把易笙紧紧搂了片刻,打开门,推着人往院子外送,嘱咐道:“你家我不方便总去,你自己注意小心,别的都好说,只吃药一样不准忘了。待头七过了,我亲自到易府接你。” 将易笙送走,蜀孑憋了半天的冷汗终于淌了出来。 他两腿发软,撑不住地跌坐到地上,五官瞬间疼变了形,勉力以意念召唤了半炷香的光景,就听门外一阵骂骂咧咧,孔暄的身影再度出现在逐渐模糊的视线中。 孔暄手里提着个青皮葫芦,没好气地往桌上一坐,道:“你也就只能找我了,不然死了都没人知。” “我方才哄人呢,你往心里去是自己气自己。”蜀孑擦掉额角上的冷汗,声音听着有些吃力:“阿笙回去了,你要是舍不得我死,就留下陪陪我。我不怪你跟他揭我老底,你也别阴阳怪气的跟我说话。” “亏得几百年的交情。”孔暄手摸着葫芦身,捻开瓶口,往桌上空碗里倒出半碗米汤色的药水,递过去给蜀孑:“我不跟你争是看在一场情分,不代表觉得你做得对。” 蜀孑还坐在地上,后脑勺靠着椅子背,瞥了一眼面前的米汤,问:“这什么?” “老君医者仁心,知道你负伤,偷偷交给我的。”孔暄意有所指地看了他一眼,想想,道:“估计是怕你真死了,以后再没人去他的药君殿里耍猴戏,也是寂寞。” 蜀孑一言不发地盯着面前的药,不知在想什么。孔暄见他竟不动弹,有点坐不住了,催道:“你喝不喝啊?这东西金贵着呢。一小葫芦炼了三年才成,他库房里可不多。” “我不要。”蜀孑突然开口。 “……”孔暄简直要拿看疯子神经病的眼神看他,又愣又气,扬声道:“为什么不要啊!” “我要了就是认错,我能要吗?”蜀孑抬起眼皮,一瞬不瞬地望向孔暄:“天君收不回我的心,所以才拿天法罚我。我要是疼惜这身皮肉,连这点苦都受不了,还怎么跟他抗?他要是知道你和老君私下偷偷帮我,就算不把你们一锅煮了,在他心里也把我蜀孑看扁了,以为我只是嘴上逞能,其实就是个贪生怕死之辈。若这样,我还怎么跟天界划清关系?” 孔暄听得眼睛大睁,说不上来是赞同还是反对。好半天,他才泄了气一般将葫芦嘴拧上,气冲冲扔到一旁,恨道:“大家相识几百年了,原来我在你心里也就这点分量,怎么劝你都回不了头,是吧?” 蜀孑对他有愧,低下头不说话。 “那个易笙,他有什么好的!”孔暄气得原地跺脚。 蜀孑指甲掐着指腹上的皮肉,目光灼灼地盯着地面,须臾,还是接了这话:“他在你们眼里就是个凡人,我知道。” “难道不是?”孔暄据理力争:“除了容貌不俗,脾气好像也还可以,别的呢?他有什么本事把你迷成这样?天宫里百千上万的仙子仙女,你若真不想一个人过了,去禀了天君,他还能逼你一辈子做光棍不成?可为什么非得来这人间找,还非得把自己一副身家全搭进去?你决计是脑袋有病!” “他很好,你不懂。” 蜀孑捞过茶壶,给二人各倒了一杯凉透的隔夜茶:“我是喜欢他的皮相,可我更爱重他这个人。若他没有这身皮相,若他生得粗陋不堪,只要他还是他,我就喜欢。孔暄,我对他动心不是因为表象,是因为他这个人,你懂不懂?” “我才不要懂!”孔暄撒气般把茶水泼了一桌,气道:“他的好只有你看得到,反正我们都瞎,我们一个门缝都瞧不着!我就提醒你一句,天君不是心软之人,你要是真不怕死,你就跟他斗下去吧!” 蜀孑转着手里的茶杯,似笑非笑,似乐非乐,唇角高傲地上扬着。半晌,微笑道:“我自当奉陪到底。” 金鼠良遇32 金鼠良遇33 金鼠良遇34 金鼠良遇35 金鼠良遇36 金鼠良遇37 金鼠良遇38 金鼠良遇39 金鼠良遇(大结局) 番外